寥寥数语,和盘托出他拒绝接受家庭、组织、社会的教育挽救,对抗国家和人民的阴暗心理。这个极端的个人主义者,在农村嚮往城市,到了城市又嫌工资低,弃职不干,反埋怨社会主义制度找不到出路,仇恨人民和社会,疯狂地进行报复和破坏,制造惨案,终于成为死有余辜的杀人凶犯。 25.英国警察局破获的旅馆人命案
探长巴洛带人乘警车来到玛吉·凯姬旅馆的门前。他们刚刚接到报告,房客西奥多·利昂·杜克于1976年3月9日死在了他租赁的房间里。
这是一间简陋的房间。家具和地板上到处都杂乱地摆放着空酒瓶和空啤酒罐。一股酒精和死人的气味沖鼻而来。铺着白被单的木床对门而放,上面横着西奥多·杜克的尸体。
他68岁,身高1.8米左右,穿一件长袖衬衫和深棕色裤子,眼睛失神地盯在溅着血迹的天花板上,一只手紧抓着绕在头颈上的枕套,有一只牙齿从撕破了的嘴唇里呲出来。
床边,荡着两只脚。
探长仔细地检查了杜克的尸体、衣服和周围床上用品的状况,而且还看了床底下,检视了桌面及食物柜的抽屉。然后,他询问了旅馆经理凯姬小姐,打听到以下情况:杜克在这里已住了一个月,昨天满月,付了一月的房租,是昨天下午3点30分付的,付了房租后至少还剩14元。因为他喝得醉熏熏的,把所有的钱交给了凯姬,是凯姬帮他整理了钞票。他把钱放回到一只老式的棕色皮夹子里,又把皮夹子放回到左后面的裤兜里。
侦探们注意到。杜剋死后好象被翻转过身体,使左后面裤兜的豁缝露了出来,口袋是空的。
探长问了经理,证实昨天下午杜克付房租时穿的就是现在穿的裤子。接着,探长又一次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尸体,然后,面向大家说:“我们这里刚刚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人们有些惊讶,发出一阵骚动。一位巡警不解地问:“你怎么知道他不是自杀的?”于是,探长讲出了他的理由:一个人要想勒死自己,通常是用他容易抓紧的细长的东西,比如毛巾啦,床单啦,领带啦。请注意勒死杜克先生的东西,却是一个枕头套。你们看,这两头有多么短,一个人要把它握牢而使劲勒拽是很不容易的。这只能是杀死他的人在紧张时刻所採用的杀人凶器。另外,现场的血迹,有不少是呈喷溅状的。你们看,这喷溅到天花板上的血迹,还有档脚板上的血迹,都不是窒息时咳出的血,而恰好说明,他在被勒死前脸上挨了打……还有一点,有迹象表明,杜克先生是个左撇子。你们注意他串腰带的方式,不是从右向左;而是从左向右拉。他的皮夹子也是用左手顺手放进了左后面的裤兜里的。可是我们来看枕套,如果他确是自己勒死的,由于是用左手,打的缚结应该偏在头颈的左边,而现在却偏在了右边。”
探长的这番分析,使惊讶的人们纷纷露出了贊同的目光。不过,也有人仍然皱着眉头,不知道杀害杜克先生的动机,不相信探员罗伯持所说的杀害杜克的动机是抢窃,尽管已经知道放皮夹子的口袋开着,里面空了:“谁会为微不足道的14元钱去杀人呢?”探长苦笑了一下。”我有一次处理一件案子,两个东部人为了不到5元钱的利益还杀死了人呢。”他指着尸体说:“尸体已经出现了尸僵现象,他的房租收据紧靠着尸体放着。
这些都说明,他是在昨天下午很晚或快黄昏时死的,因为他还穿着昨天穿的这身衣服,包括鞋子。我敢说,他是在付了房租,走进房间后不多一会儿就死了。与此同时,他的皮夹子不见了。二者恐怕不会没有必然联繫吧?”
探长的分析给案件定了性,是一件抢窃杀人案。理由充分,有根有据,使人心服口服。
在场的人都露出了贊同的目光。分析中,包含了如下的推理:1否定后件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如果是自杀勒死了自己,所用的只会是容易抓紧的细长的东西,而且现场不会出现喷溅的血迹;经查,所用的不是容易抓紧的细长的东西,并且现场有喷溅的血迹;所以,不是自杀勒死了自己。
2推理同上
如果是自己勒死的,打的缚结应该偏在头颈的左边,因为他是左撇子;经查,打的缚结不是偏在左边而是偏在右边;所以,不是自己勒死的。
现在,侦探们感到问题的复杂了。因为发生在城镇中下等地区的杀人案最难破,况且他们还没有找到杀人嫌疑犯的一点点证据。
探长走到那扇仅有的窗子跟前,推开窗子朝外看了看。他发现,外面墙壁上的砖很光滑,凶手绝不可能从外面攀登上来。随后,他问了凯姬小姐,知道这座旅馆只有两个进口:通门厅的前门和另一扇楼下开向后巷的门。后门常常是锁着的,比尔·霍克经常去检查,可以出去,但不能从原门回来。一直到早上3时半,凯姬小姐都象老鹰一样守在门口,没有人来过,除非他住在这里。房客一共有25个,没有昨天或今天突然离开的。
于是,探长又一次抛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杀害杜克先生的人就是住在这个旅馆里面的人。”
然后,他问:“杜克在付房租时,谁在门庭里?”“有我”,凯姬小姐回忆道:“格斯·米道斯,丹尔伯持·琼斯,克劳德·比斯莱和比尔·霍克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