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分析是有根有据的,是以以下推理为基础的:1三段论第一格:制造或放炸弹的都是男人“f.p.”是制造并存放炸弹的人,所以,“f.p.”是男人。
应该指出的是,这个三段论的大前提是由一个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得出的结论,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正确的。只是在特定情况下才可认为是正确的,具有相对正确性。
2肯定前件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
如果偏执狂在35岁之后才发展得不可收拾,且“f.p.”放炸弹已有16年历史,那么,“f.p.”的年龄应在50岁以上;偏执狂在35岁以后才发展得不可收拾,且“f.p.”放炸弹已有16年历史;所以,“f.p.”年龄应在50岁以上。
3推理同上:
如果偏执狂都认为自己的行动是自卫,那么,爱迪生公司对这个“f.p.”也许有过不适当的处置;偏执狂都认为自己的行动是自卫;所以,爱迪生公司对这个“f.p.”也许有过不适当的处置。
4推理同上:
如果信的字迹清秀,说明他受过良好的中等教育;“f.p.”的信字迹清秀;所以,“f.p.”受过良好的中等教育。
博士接着说:这种人很要面子,平时行为检点,不做任何他认为有失体面的事,因此,他很少会在公安卡上留下记载,更不大会到过精神病院,因为他根本不认为自己有玻所以,人们是难以从档案里去发现他的。偏执狂患者有85%属于运动员型。据此得出第五个可能性,这个“f.p.”不胖不瘦,中等身材;体格匀称。
博士拿起那几封信继续说:“从这清秀的笔迹,干净的信纸上我说出第六个可能性是,此人工作一定是好的,由此推论他是个遵守时间、兢兢业业的模范职员。直到他遇到所谓的“卑鄙罪行”之前,他一直是这样工作的。
说到卑鄙罪行,这种措词不够美国味,倒有点象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和英国夸张小说里的语言。“f.p.”笔下“爱迪生公司”的写法,美国人根本不这么写。不管怎样,这个人不是纯粹的美国血统,也许他就住在外国人的庄区里。这是第七个可能性。
这一段几个可能性的假说是由以下推理得出的:5带可能模态词的三段论:凡偏执狂很可能是运动员型,不胖不瘦,中等身材,体格匀称;“f.p.”是偏执狂;所以,“f.p.”很可能是运动员型,不胖不瘦,中等身材,体格匀称。
6三段论第一格
凡笔迹清秀,信纸干净的人,肯定是一个遵守时间,兢兢业业的模范职员;“f.p.”笔迹清秀,信纸干净;所以,“f.p.”肯定是一个遵守时间、兢兢业业的模范职员;7肯定前件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如果“卑鄙罪行”的措辞缺乏美国味,并且“爱迪生公司”的写法根本不符合美国人的写法,那么说明不是纯粹的美国血统。
“f.p.”,“卑鄙罪行”的措辞缺乏美国昧,且“爱迪生公司”的写法根本不符合美国人的写法;所以,“f.p.”不是纯粹的美国血统。
接着,博士分析了他放炸弹的原因,他与爱迪生公司的纠纷不是他放炸弹的唯一理由。
在这个理由之下,另有一个连他本人也不知道的理由存在,所以,第八个可能性是:他一定受过某种心理上的创伤,例如,他的母亲早已去世,而这一悲剧又是他父亲的过错。
男孩子在幼年时期会由于恋母情绪而憎恨父亲,这种情况在这个偏执狂身上一定也发生过。他经常反抗父亲,并在这种状况下生活过来,但他自己不意识到。长期反抗父亲使他滋生起一种反抗权威的情绪,这种情绪过早地潜入他的意识深处,成为“潜意识”。
而这种象定时炸弹似的潜意识,一旦遇到爱迪生公司对他的不公正处置,使他心头的创伤又复发了,于是,他就从反抗父亲的权威发展到反抗社会的权威,这就是他乱放炸弹的原因,但他自己并不是很清楚地意识到这一切的。
失去了母爱,使他感到痛苦,而在他以后的生活中,也没有给他以爱情和友谊,他的心理创伤始终没有癒合。所以,我敢断定他是一个独身者,既没有女朋友,甚至也没有男朋友。但是,他可能跟一个年龄比他大的女亲属在一起生活,这个女亲属使他常常想到他的母亲,从而触动了他对父亲的怨恨,这种感情又激发了他对权威的反抗。这就是他经常不断地放炸弹的原因。这是第九个可能性。推理如下:8三段论第一格偏执狂肯定是受过某种心理创伤,滋生起反抗权威的潜意识,然后受到某种不公正处置,使他的心头创伤复发,发展到反抗社会权威,于是乱放炸弹;“f.p.”是一个偏执狂;所以,“f.p.”肯定是受过某种心理创伤,滋生起反抗权威的潜意识,然后受到过某种不公正处置,使他心头创伤复发,发展到反抗社会权威,乱放炸弹。
9回溯推理:
他经常不断地放炸弹;
如果他是独身,没有女朋友,也没有男朋友,心理创始终没有癒合,并且跟一个年龄比他大的女亲属一起生活,这个女亲属使他常想到自己的母亲,从而触动起对父亲的怨恨,不断激发对权威的反抗,则他就会经常放炸弹;所以,很可能他是独身,没有女朋友,也没有男朋友,心理创伤始终没有癒合,并且跟一个年龄比他大的女亲属生活在一起,这个女亲属常使他想起自己的母亲,从而触动起对父亲的怨恨,不断激发对权威的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