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铮亮的手拷戴在了伍××的手上。在确凿的事实和铁的逻辑面前,伍犯终于供认了强姦杀人的罪行:2月13日下午3点多,伍犯在院内拆洗自行车,曹××从外面进来,经伍家门口。伍见四周无人,遂起歹念,用力将曹推入房内。曹栽倒在地,昏了过去。
伍锁了门,对曹进行猥亵。曹被摸醒后,与伍搏斗,咬伤了伍的手指,伍便残忍地卡住姑娘的脖子,并用枕巾拼命塞进口腔,使其窒息死亡。接着,又把曹抱在床上,剥下裤子奸尸,后用被害者袜子塞入姑娘口中,将尸体放在床下,然后,到院子里假装擦自行车,窥探动静。晚饭后,伍将被害人衣服扔到红花公社东风大队的垃圾场上,皮鞋丢进水溏。
晚上9点钟,用自行车将尸体驮到凤凰枯井,抛入其中。后两天连续向井内投入两块大青砖和四块红砖,企图沉尸灭迹。可他哪里知道,罪恶之迹是不可能完全灭掉的。 24.汽车爆炸案
1979年5月7日下午6点15分,在成都剧场附近的人民中路干道上,满载乘客的1031号汽车正穿过繁华的十字路口,由南向北行驶。突然,车内发出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强烈炽热的气浪,卷着大量残渣碎块,向四面八方迅猛冲击,一块7公斤重的车顶通风口铁盖。
飞到临街的五层楼上,三具尸体和一条大腿抛出车外。共死亡10人,伤16人。
这起重大恶性爆炸事故发生后,省市公安机关的各级领导,亲率400多名干警,迅速奔赴现常录像、拍照、绘画,客观记录爆炸现场原样,访问目击者,清理现场,勘验鑑定车内上百个爆炸痕迹。化验人员反覆进行化学、薄层、光谱分析,鑑定爆炸物成分和其他可疑的金属片。法医忙着检验尸体,从伤的部位和烧灼伤、碰撞伤、炸击伤、撕裂伤和肢体断离等,确定死者爆炸时的位置和冲击波的方向。民警们走遍千家万户,调查询问,寻找坐车人,调查爆炸前后的疑人疑事。
经过七个不眠的昼夜,事故的基本面貌已经查清:1031号公共汽车于5月7日下午5时25分从火车南站载客开出,沿途经过七个站,在成都剧场上下乘车后,行驶200多米至白家塘街西口发生爆炸。经技术鑑定,汽车上可能引起爆炸的油箱等部件完好无损,爆炸事故是带上车的炸药造成的。逐一调查沿途上下的110名乘客得悉,爆炸前已下车71人,未发现与爆炸有关的任何可疑迹象;爆炸时在车上的39人查清了38人,亦未发现有人携带和接触爆炸物,唯一未查出姓名、在案件中编为6号的死者情况不明。显然,6号死者与爆炸有关。这是连续两次运用否定肯定式选言推理得出来的结论:1爆炸或是车上容易引起爆炸的油箱等部件造成的,或是带上车的爆炸物造成的;爆炸不可能是车上容易引起爆炸的油箱等部件造成的(因油箱等部件完好无损);所以,爆炸是带上车的爆炸物造成的。
2爆炸或是与第一名乘客有关,或是与第二名乘车有关,……或是与第110名乘车有关;经查,爆炸前下车的71名与爆炸无关,爆炸时在车上的其余38人与爆炸无关;所以,爆炸与六号死亡者有关。
5月13日,在市公安局召开了案倩分析会。详细审查来自现场的电视录像,勘查笔录,尸体检验、化验报告和调查材料,审查事故的所有细节,研究爆炸物所在位置与周围人物的关系,判断事故性质,确定侦查方向。痕迹照片和电视录像清楚表明:车内一号座位的四周车体,有爆炸冲击波和夹杂的铁螺钉平行射入的痕迹,在一二号座位之间靠右侧,上端车顶被掀开一个大洞,下面车底被炸穿,上下两端恰连成垂直线,其周围几乎同样高度的四个损坏部位成对称状,将其连成两条对角线,正交叉在垂直线上,证明这个交叉点就是爆炸的中心点,炸药就是从这里向四面炸开的。这个位置是在车内的空间,高度距汽车底90~100公分,没有悬挂和放置物品的条件,炸药必然是带在处于这个位置的乘客身上。从车上39个人站的位置看,6号死者就站在爆炸中心位置,其腰腹部处于爆炸中心点,其余四名死者和两名重伤人员,分散在其他周围,形成一个圆圈。
6号死者的腹部、腰部、胸部和面部全被炸光,只剩下背部连着后头皮和两条大腿。其四周的死伤者,在左侧的伤在右,在右侧的伤在左,在前面的伤在后,在后面的伤在前,且均伤在上部。从其高度看,也明显地以交叉点为中心,形成一个圆。只有爆炸物带在6号死者身上,并从其腹部爆炸开花,才会呈现这种点和圆的现象。
那么,爆炸事故又是怎样造成的呢?引爆炸药必须使用雷管。在一般情况下,雷管不会自爆。现场发现了拇指大的一些铁螺钉,炸开花的子弹壳和弹头。其中,14个铁螺钉射入了死伤者人体,证明这些东西是和炸药放在一起用来加大杀伤力的。将螺钉、子弹、雷管等物捆绑在一起进行了上百次模拟试验,证明了雷管不可能由于磨擦和碰撞引起爆炸,检查获得的残渣碎片,未发现齿轮、发条、弹簧、线路板,电晶体等定时爆炸和摇控爆炸装置的零件,这就排除了其他人把制造爆炸事故的罪责转嫁给6号死者的可能性。
唯有6号死者尸体残骸部发现两块金属片,外层是纯锌,内层附着物含锰,似电池的锌皮。在车上还找到一个2号电池的塑料盖和一些断节多股铜丝,红色塑料电线。10名死者。9人尸体基本完整,只有6号死者炸得很烂,双手未留下任何残海这种现象说明,爆炸时,他的双手接触了爆炸物,极大可能是使用电线接触电池引爆时被炸飞的。会议认定,这次爆炸是坏人蓄意制造的事故,罪犯就是6号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