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快餐系统暴富[穿书]》 第1页 [穿越重生] 《我靠快餐暴富()》作者:云苗【完结】 文案 沈兰奋斗几年刚升上酒店大堂经理,还没风光几天,就穿成了书中结局悲惨的炮灰。 原书中,女配在一次送饭给反派被赶出来后,马不停蹄地给反派戴了环保帽,众目睽睽,结局悽惨。 沈兰面无表情地看着女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结果一睁眼,那顶环保帽还热乎,而这个光荣又艰巨的任务,落在了自己肩上。 沈兰:「……我谢谢你全家啊。」 一贫如洗的沈兰「何以解忧,唯有暴富」,远离主角团的爱恨情仇,化身莫得感情的做饭机器,凭藉多年打工人的经验,在快餐系统的帮助下重操旧业。 油而不腻的鸡腿堡,酥脆可口的脆皮鸡,清爽可口的饮品,香甜软糯的甜点……惹得市民竞相追捧。 味香园的冰淇淋更是当选为永和年间老少妇孺最爱小食top1。 走卒贩夫、江湖游侠、达官显贵,乃至于当朝皇帝,都来味香园一饱口福。 生意越做越大,沈兰也富得流油。 * 某日,两人外出奔波忙碌。即将离去时,裴昭却遍寻不得。 沈兰行至人声寥落的河边,一艘木船停靠在平静的水面上,一轮皓月挂在船头,一派「烟笼寒水月笼沙」的清冷氛围。 她欣赏片刻,才发现好像哪里不太对劲——今夜,没有月亮。 再下一刻,裴昭摘下这枚月亮,送了给她,道:「月亮为假,心意是真。」 * 暴富后,沈兰眉头一皱,发现很多事情并不简单。 比如某天,创业之初便在的裴昭竟然来找她辞职。 沈兰委婉表示工资不够尽管提,咱这最不缺的就是钱。 裴昭喊冤:「我也不想走,但要去还债。毕竟,你对外说欠债的赌鬼相公,正是不才在下。」 哦,宁原来就是对原主爱答不理的 我亲爱的宁王殿下。 —— 【莫得感情·撸起袖子就是干·一心只想搞钱女主x老婆贴贴才能支棱·王八之气若隐若现男主】 [食用指南] 1不是正经文。关于系统私设多。 2感情戏较少。 3最后一部分「又见炊烟」,不太建议观看。笔芯。 内容标籤: 布衣生活 系统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兰 ┃ 配角:裴昭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女配今天暴富了吗? 立意:生命的长度和宽度 第1章 树木葱翠裊娜,花草一片欣欣向荣的祥和景象,风清爽不腻人,好一派花团锦簇的人间四月天之景。 而此情此景下,却冒出些不合时宜的喘/息声。 【叮!恭喜宿主绑定快餐系统,发家致富哦不,一夜暴富不是梦!】快餐系统……这是什么鬼? 沈兰被金属机械音吵醒,此时四肢酸痛不能动。 她无力地睁开眼睛,冷不丁发觉有个散发着热量的不明物体,就在自己鼻尖,还越来越近! 准确地说,是个男人。 而他的眼神,也很不对劲。 沈兰:「!!!」 母胎单身沈兰一脸懵逼。 「良娣您莫怕,宁王不会知晓的……」 说着便要不知羞耻地脱衣服,此情此景沈兰简直没眼看。 这人俨然已经那什么火焚身,而沈兰是他唯一的「救赎」。 凉什么弟,宁什么王。 这些连不成一句话的词语组合起来,沈兰脑中倏忽灵光一闪,瞬间福至心灵。 她这是穿越到了昨天休息时,看的一本古早言情文《绝代有佳人》中! 当然了,按照一般规律,穿书之人绝没有做女主角的命—— 铁打的穿书,流水的炮灰女配。 良娣不良娣她不清楚,眼前人明显是个弟弟,而两人马上就要凉凉。 沈兰是在酒店工作,日常压力很大,平时休息的时候就爱看个小说解压。 昨天她偶然找到一本,一鼓作气地追完了全完,就差个番外,连口气都没歇…… 现在想想,这应该也是她猝死的罪魁祸首之一。 原主是宰相府嫡女,因为爱慕宁王许久,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如愿嫁给宁王。 而此时宁王被好兄弟齐王陷害,正是低谷之时,内忧外患那叫一个精彩纷呈。 虎视眈眈的齐王暂且不提,看他被罚在家三个月,原先那些坚定的宁王党也纷纷化身为墙头上随风飘摇的青青草原,倒戈得很是起劲。 原主这时脑子不知是被驴踢了还是怎么的,上次被罚的幽禁才被到期,这又要忙不迭地前去惹人嫌。 原主因为占有欲太强,一厢情愿得天人共愤。 此时,一个幽居深闺的原主不知从哪里搞到了某种药物,至于是什么药物,大家都懂的。 沈兰看到这里真的百思不得其解,原主既然这么爱宁王,在他这么焦头烂额的时候,不应该尽量做朵善解人意的解语花吗? 总之做什么都好,也不至于就非得来场酣畅淋漓的某种运动,对方还是被迫为之,真以为这样能解千愁? 沈兰不知道,作者也要吃饭。 或许是这几章点击订阅大跳水,便想着来场面红耳赤的情景戏沖一冲kpi。 第2页 她只知道,宁王避她如蛇蝎。真中了药,解药也不会选她。 这么看,原主脑子进水的可能性很大,解决矛盾轮不到她,添堵倒是一把好手。 后来果然,宁王一看是她,连吃饭的心情都没有。 而她个没吃药的,比吃了药还亢奋,直往宁王身上钻。 此种举动简称给脸不要脸,于是原主就被客气地「请」了出来。 因此失魂落魄,连饭盒掉在地上都未曾察觉。 最后不知谁差了一名小厮前来看她行踪,却被求而不得、彻底丧失理智的女主误认为宁王。 二人瞬间天雷勾地火,光天化日之下便不可描述起来。 今日又恰巧是女主前来探望原主的日子,但原主一颗心只够装下宁王,对这些身外之事一概不闻不问。 结局也很套路,女主同宁王三宫六院的那些莺莺燕燕共同抓姦在场,众目睽睽,铁证如山。 宁王此时本就焦头烂额,沈兰竟还敢公然给他戴绿帽,是个人都不能忍。 他虽迫于原主家族身份,未发一言。 公道却自在人心,堵得住宁王却堵不住悠悠之口。 此后炮灰女配名誉扫地,众人唾弃,便如行尸走肉般活着。 在宁王登基之后,用三尺白绫结束了自己被嫌弃的一生。 沈兰思及此,便惊悚地张望了一下四周,女主和npc人物应该很快就会登场! 书中虽然未曾提及,但眼前男人神色恍惚,身体反应明显不太正常,就算被那什么上脑,也不至于理智全无。 她是良娣,宁王的女人。就算这男人吃了熊心豹子胆,再借他百八十个胆子,怕也不敢光天化日之下行此苟且之事。 宁王没中药,中药的明显是他! 沈兰此刻紧张到极致,身体像箭在弦上的弓一般,听觉的灵敏度瞬间飙升至有生以来最高水平--她似乎听到了逐渐逼近的杂乱脚步声。 她一个手噼砸向眼前人的后脑勺,而后者因为全无防备,果然晕了下去。 沈兰常年在酒店工作,这些都是应急的基本操作。 脚步声夹杂着七嘴八舌的议论声越来越近,沈兰此时已没法逃脱。 她眼珠一转,把这人顺势拖到了旁边的湖里。 她从身上撕下一条布,缠住这人手腕,另一边拴在最近的树底。 只露出一头,还拿草虚虚掩住,离得远绝对发觉不了。 现在春意融融,湖光山色,美不胜收之景尽收眼底。艷阳高照,水温并不低。 沈兰心中默念一百个对不起,您就先下去泡个澡哈,加快血液循环,顺便还能给身体排个毒。 不然咱俩都得去见马克思他老人家。 做好这些准备工作,沈兰气喘吁吁地回到石头边,而大部队才姗姗来迟。 女主沈梅率先跑过来,眼圈通红,「姐姐!你没事吧?」 沈兰现在已成原主,本着对自己生命负责的原则,她对女主的信任也有所动摇。 就算这个拉着她手哭哭啼啼的女生美若天仙,拥有强大的玛丽苏女主光环,她也喜欢不起来。 究竟是谁给那个男人下的药? 虽然大家都看热闹不嫌事大,但空穴来风的消息万一不真切,无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若不是十拿九稳,谁会吃力不讨好地纠集这些人过来当场抓姦,让原主身败名裂? 有人在跟踪她。 只是群无首,这种原本该人赃俱获的现场,倒不见宁王在何处。 想必都不屑于来见原主吧。 沈兰没应声,心里暗想我能有什么事,不就是被发现之后要死翘翘么。 大概是她对女主一直爱答不理,符合她一贯人设,众人并未生疑。 管她什么出身,连宁王都不喜欢她。何况她也没什么教养,这些三宫六院自然也不把她放在眼里。 要不是她时常被幽禁见不着面,估计早就让人的口水淹死了。 一个头顶梳螺髻的女子嗤笑出来,走一步笑一步,「瞧瞧,她还有脸问。果然啊,人要是脸皮厚了,这世上就没她不可做之事了。」 沈兰不耐烦地说:「我做什么了?」 那女子看她面露不虞之色,冷笑道:「沈兰,你还有脸问!你不知道宁王殿下早就对你厌恶之至,还整天摆出这幅痴情的样子给谁看,不过平白叫人噁心罢了!」 「勾引宁王殿下不得,光天化日之下竟做出如此放荡之行径,真真令人不齿!」 「我怎么放荡了?」沈兰说,「空口无凭,谁还不会诬陷人了?」 沈兰原以为这人便是栽赃她的罪魁祸首,但瞧她言行举止令人着急,顶多是个打下手的,也就排除嫌疑。 「你还强词夺理!你那姦夫在哪里?」女子气急败坏道。 沈兰不以为意地耸耸肩:「我怎么知道,约莫只在你嘴里?成天把『姦夫』挂在嘴边的人,这莫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我瞧她对宁王的忠心才更值得怀疑呢。」 众人的眼珠都骨碌碌地转着。 女人扔了手里的手帕,掐腰怒吼道,「你若不是同那姦夫白日宣淫,好端端地来这无人之处作甚?」 虽说大部队人数众多,但此时确凿只有沈兰自己在这,证据太少,就算是骂战,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第3页 何况,这些乌合之众大多也都不明就里,甘当吃瓜群众,也都持观望状态。 「好笑好笑。」沈兰用手扇风,轻飘飘地说。 「王府如此之大,我随处散步竟也可捕风捉影了么,这莫须有的罪名我不认!」 此时一直沉默,在旁边泪流不止的沈梅忽然开口道:「对,王姐姐,虽说姐姐平日极少出门,更断然不会独自一人跑到这无人之处,但绝对不能这样平白污人清白!」 沈兰:「……」 真是谢谢你为我开脱了哈。 我感谢你八辈祖宗。 果然她这么一说,吃瓜群众看她的表情又玩味起来。 沈梅继续自顾自说道:「何况王姐姐你一直说什么『姦夫』,这里明明连个男人的影子都没有。」 「虽说咱们同姐姐说话费了些功夫,但胜在人多耳杂。他就算是听到了脚步声藏到一旁,此时想必也不敢有所动作,定然走不远,想来若是分头找,断然是找得到的。」 「当然,肯定是找不到的。」她拍拍沈兰的手以示安慰。 沈兰:「……」 怪不得她妹妹从到这一直很少说话,原来专注着眼观四路耳听八方呢。 语言的艺术当真是炉火纯青,还语带双关说她有意拖延时间。 沈兰绝望地闭上眼睛,认命地说:「你们找吧。」 虽说湖边藏身之处隐蔽,但只要过去,眼睛不瞎的话,肯定能看到那里浮着个人。 沈梅听她语气里似有心虚之意,便朝方才她叫「王姐姐」的良娣使眼色。 「王姐姐」恶狠狠道:「殿下定然还不知道你做的好事吧!沈兰,你等着,我今天一定要让让殿下看清你的真面目!」 沈兰紧跟时事,心道:我的真面目是他爹。 话音刚落,众人便远远地看见一顶轿子停下来。 轿帘被掀开,里面走下一人,远望去便如临风玉树一般,只留给大家一个风清月朗的背影。 只不过距离太远,沈兰近视,是男是女都看不清。 「王姐姐」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眼里绽放出两朵「明年的今日就是你的死期」的疯狂小火苗。 她冷哼道,「倒不用再去叫了。」 沈兰颇有些不知所谓。 那人跪倒在地,低头抱拳。「殿下叫我问问这边有何事发生。」 话音刚落,便听见沈兰方才安置男人的湖边,「扑腾」了一声。 声音不大,却在众人耳朵中,荡开一圈涟漪。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第2章 沈梅身先士卒,一熘烟儿就跑了过去。 沈兰被抓包的忐忑都抛到脑后--这是运动员的好苗子啊。 事实既定,沈兰干脆也不挣扎,心平气和地等着沈梅过来宣判她的死刑。 莫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单论沈兰厚度可观的脸皮,便绝不会为这点小事寻死觅活。 沈梅来时倒不似去时健步如飞。 她缓慢地踱步过来,脸色发白,哆嗦着嘴。 磕磕巴巴地说是一阵风吹过,一颗石头入了水。 沈兰好奇地看过去,撑着轻微近视的眼睛,只见湖边草依旧,树根被布条勒出的痕迹隐约可见,只是不见那男人,连布条都不翼而飞! 真是奇了怪了。 难道是他自己醒了跑了? 可是先不说他一时半会醒不了,就是醒过来,在沈梅的密切监视下,也肯定早就发觉了。 沈兰也不管什么三七二十一,便懒懒说道「清者自清,我肚子饿了不陪你们玩了。以后要想栽赃人,先把证据做足吧!」 沈梅脸一阵红一阵白。 贴身侍从见无事发生,便告退离去。 轿子复又抬起,众人之中除了沈兰,皆含情脉脉地目送。 沈兰也要抬脚离开,忽见一名身穿水绿色襦裙的女子慌张地跑过来:「小姐没事吧?」 这就是原主的忠心侍女小蕙了。 小蕙虽说一心一意侍奉她,诚心天地可鑑,原主死后还一头撞在柱子上跟她一起去了。 但平日里被恋爱脑的女主当成情敌拳打脚踢,也是家常便饭。 沈兰伸了个懒腰,笑眯眯道:「没事,多谢关心。」 一时间,众人都以为自己耳朵出毛病了,连一直乌云密布的沈梅都震惊地看过来。 沈兰对小蕙动辄打骂,怎么可能会道谢。 连小蕙自己都有些不可思议。 紧接着,令她们觉得眼睛出问题的画面出现了:沈兰,竟然,直接牵着小蕙的手走了! 小蕙不知道自家小姐这是怎么,只觉自己的手心在不断地出汗,只求不要脏了小姐的手。 她小心翼翼地将疑问问出口,却没想到沈兰只是淡淡道,「无妨。」 原先嘲笑沈兰最起劲的那位这时恨不得自插双目,沈兰这是鬼附身啦? 放在以前,早就不顾形象地骂街打人了吧? 看沈兰一副不放在心上的春风得意模样,她心里就不得劲,便不怀好意地说:「小蕙看好你家小姐,别让她发疯又跑出来,刚刚宁王殿下又罚了她三个月的禁闭呢!」 沈兰不答,挽着小蕙的手回到院中,未及开门,便问小蕙出去买了些什么菜。 可能郡王毕竟身份尊贵,沈兰虽说无风也起浪,但好歹也是个良娣,每日都是好吃好喝地供奉着,大约只求她不要惹是生非而已。 第4页 小蕙也暗奇,自家小姐一颗心整日皆挂在宁王殿下身上。 平日虽锦衣玉食,但实则并不在意,也从未过问过饭食事宜,不知此时提起却是为何。 只好讨好地笑说:「小蕙并未买菜,只买了些小姐平日爱吃的糕点与胭脂。」 沈兰点头,面色平静,小蕙心下暗松一口气,刚要开门,却又听沈兰问道:「那在哪里做饭呢?」 小蕙一颗心又提到嗓子眼,半晌才支支吾吾道:「院中便有炊房。」 沈兰毫不迟疑:「带我去看。」 二人进了门,走过抄手游廊,路过一扇插屏,才看到正院。 沈兰知道这是王府,却也没想到奢华至此,打工人差点流下贫穷的泪水。 但越往里走,反而却有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味道。 沈兰以为是自己没见识。 古代的皇子,怎么可能会缺钱呢? 小蕙打起帘笼,引沈兰入炊房。 厨房并无多少生火的痕迹,摆设整齐,想来是原主一日三餐皆有供应,故而小蕙平时很少下厨,只偶尔应原主要求填饱肚子。 果然,小蕙咬着嘴唇说道:「小姐,因你平日不常要求吃食,故小蕙亦不常过来。」 沈兰垂头,神色并无半分不愠,她嗓音里含着笑意,「小蕙,帮我看看房里有些什么菜?」 小蕙犹豫着想说些什么,但原主牛脾气实在给小蕙留下了不少心理阴影。 她想劝阻,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 只这齣神片刻,沈兰便已撸起袖子,弯腰拿舀子朝盆里添了半勺水,涮起碗来。 小蕙:「……小姐,这万万使不得啊!」 说着便要去夺沈兰手中的碗。 沈兰语气轻快,动作也甚是熟练,她侧身避开:「刷碗而已,你若是真想帮我,替我找找现下厨房里还有什么菜。」 小蕙眼圈都红了,泪水在眼里打转:「小姐,老爷若是知道,小蕙有何颜面面对他啊!」 当然,此事天知地知,她知沈兰知。 她自然不会说,沈兰更没机会说。 小蕙之所以如此说,只是要给沈兰些压力让她去歇息罢了。 但她不知道,沈兰这人嘴很挑,各种吃不得,就是能吃苦。 当年她大学毕业,她这个专业一个班几乎全都转行,即使没转行的也是去了些计调相关的较为的行当。 只有她,义无反顾地去了酒店当服务生。服务生是个苦差事,没钱没社会地位,尤其为大学毕业的人所不齿。 但沈兰凭着向来傲人的厚脸皮,不惧他人的眼光,硬是在基层咬牙扎根了三年,短短几年便升为大堂经理,晋升速度在同龄人中都是出类拔萃的。 偶尔下班之后还会去后厨帮忙,耳濡目染的,学了不少师。 沈兰转眼便把碗刷好放在灶台旁,她把手在衣服上蹭了蹭,便抬手拭去小蕙的泪水:「无妨,你以后有话直说就行,我知你真心待我,这些年来苦了你了。」 小蕙这下似是呆住,哭也哭不出,竟「扑通」一声,双膝着地给沈兰跪下了! 沈兰哭笑不得地扶她起来,一敛她嬉皮笑脸没心肝的模样,正色道:「小蕙,我说句话你且记住。你这双腿可以跪天地,跪父母,跪皇上,只是不能跪我。」 「以后再跪我,我便遣你归家去。」 这是沈兰常用的恐吓手段,小样,不认真干活,小心我开了你。 小蕙呆呆应住。 「好了,不要让我说第三遍看厨房里还有什么菜。」 沈兰轻声说,转身往锅添了两勺水。 虽然她没别的意思,但领导那种不怒自威的范儿还挺足,加之小蕙苦原主已久,条件反射般地就止住了哭泣,替沈兰清点起菜品来。 「小姐,咱们这还有一筐鸡蛋,三个西红柿,几根葱和香菜,一些香菇木耳,还有前些天剩下的几块豆腐。」小蕙说完,便自觉地去灶台旁添柴火。 「嗯。」沈兰应下,神情淡漠,猜不透在想什么。 小蕙偷瞧一眼,便低下头专心添柴火。 沈兰翻找一圈,从橱柜里拿出一个砂锅,凉水沖了沖,便在灶上热锅,接着从墙上取下一个金属圆勺,倒了约莫小半勺,便将勺子匀入砂锅里翻滚的热水中,旋转得很是不慌不忙,油却始终未入热水分毫。 紧接着,沈兰从框里拿出一枚鸡蛋,轻轻地在灶台旁磕了一下边缘,整个鸡蛋便顺从地滑入勺中。 小蕙在旁边一眨不眨地看着沈兰行云流水般的动作,眼睛都看直了。 她为什么从来都不知道,自家小姐还会做饭? 而且似乎还极其熟稔的样子。 沈兰开了中火,把这个勺再次放入砂锅中,沸腾的水咕嘟咕嘟地冒着泡。 小蕙对沈兰的好感急剧上升,渐渐盖过了对她的惧怕,她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这时便也好奇地凑过头去看。 小姐的手很稳,一直保持着勺底在水面以下而勺子边缘在水面以上的状态。 约莫半盏茶的功夫,沈兰便取出勺,倒在碗里,撒了些蔗糖。 霎时间,房内芳香四溢,小蕙没忍住咽了咽口水。 「喏……你尝尝好不好吃?」沈兰满脸期待地对小蕙说。 其实厨师最大的满足从来不是自己吃,而是看别人吃。 第5页 沈兰上辈子是个工作狂,外卖和酒店的饭都吃腻了,休息的时候也自己在家琢磨些吃食。 刚才做的溏心蛋沈兰从小就爱吃,也省时间,所以经常做。 不过她没什么好分享的同伴,孤身在大城市忙得脚不沾地,恋爱是想都不要想,至今只有她父母尝过她的手艺,虽然夸得动听,不过沈兰一直深表怀疑。 毕竟自己的崽,哪能打击自信心呢! 小蕙一开始还想退缩,在沈兰威逼利诱的殷切眼神里拿筷子戳了一小口。 这一口甘甜,口口清香,幸福的感觉也油然而生,顿时感觉自己前半辈子都白活了。 小蕙平时虽不太做饭,但浸淫其中多年。她知道越是简单的食材,越需要深厚的功底,也就越难烹饪出满意的口感。 因为这口溏心蛋,她已彻底折服在沈兰的裙下。 沈兰看见小蕙满足的表情不似作伪,便喜滋滋地将刚才洗干净的香菇撕成小朵的形状,她稍微切断,再干净利落地将木耳和香菇切成薄片,这深入浅出的一手刀功看得小蕙目瞪口呆。 这……没有几年的时间恐怕使不出吧? 但是她以前从未见沈兰下过庖厨,难道是特意为宁王殿下学的? 不不不,莫非她竟是天赋异禀、无师自通? 「你喜欢吃西红柿皮吗?」沈兰问。 小蕙还沉浸在刚才天秀的刀功中没出来,闻言猛地抬起头,「什…什么?西…西红柿皮?」 以前的沈兰基本是处于给啥吃啥的仓鼠状态,别说西红柿皮,就是给一盘西瓜皮,她估计都能面不改色地吃下去。 而她就更不用说了,什么都记不得。有阵子饭都吃不饱,幸好莫名其妙进了沈府。 有得吃已是不易,分不出别的心思关心这些细枝末节。 沈兰看她没反应,便自顾自说道,「我不爱吃,那就不吃了哈。」 话语间,手起刀落。 她用刀在西红柿顶部划了两下,又放在刚才还未凉下去的砂锅中滚了滚,再取出来时,轻而易举地便剥掉了外衣。 !!! 小蕙:「……」 这么大把刀,在沈兰手中竟像玩具一般。 沈兰:「帮我拿一下豆腐,多谢。」 小蕙看自己在这里还不至于全无用处,便兴高采烈地递给沈兰。 沈兰用鼻子嗅了嗅,摇了摇头,「豆腐已经不嫩了。若有嫩豆腐,豆腥味淡,口感会更好。不过眼下,也凑合着用吧。」 小蕙懵逼脸:我是谁我在哪小姐在说什么。 沈兰把鸡蛋磕入瓷碗中,放了些盐和面粉,不停搅拌,溢出的浓密气泡让人垂涎欲滴。 她把锅里刚才洗菜的热水刮出,起锅。 待到锅内水分烧干,倒入半勺油,放下切好的西红柿,变软才盛出。 接着,沈兰让小蕙多加火柴。 她加上一碗水,沸腾之后倒入豆腐和先前切好的蔬菜。 半刻钟后盛出,此时房内已经充满了浓郁的菜香味。 沈兰又放了些盐,均匀地将鸡蛋液淋入其中,用筷子搅拌成条。 小蕙忍无可忍无需再忍,沈兰刚才做的溏心蛋算是开胃菜,她现在肚子已毫不留情地叫出声。 沈兰轻嗤一声,便盛入两只青瓷碟中,唤住小蕙装入木质托盘中,便头也不回地端走了。 「啊这…小姐,小蕙来做。」越到后边声音越小,索性沉默。 沈兰的背影瞧起来孤高自赏,叫小蕙怎么也想不通她为何偏对宁王念念不忘。 随即收拾碗筷出门,果然在院中一处小亭中寻到沈兰。 沈兰似笑非笑道:「坐下,咱们一起吃。别说不敢,你要是不敢,怎么敢三番五次地忤逆我的命令?」 小蕙只得心惊胆战地坐下。沈兰问道:「不知院中可有酒?」 「……」 小蕙再一次沉默了,沈兰以前可是滴酒不沾啊! 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但是沈兰既然开口,她也没有欺瞒的道理,她想了一想,便道:「小姐,待我去寻些。」 沈兰点头。 小蕙前脚刚走,那道熟悉的声音又响起:【宿主,快餐系统已发布新手任务:三天之内,接待第一位客人,使其满意,可获得系统金币!】沈兰刚要吃饭,她早就把系统这茬忘到爪洼国去了,这系统也真会挑时候。 她不耐烦地说:「我什么都没有,让我怎么做任务?」 系统:【原主家中有一张地契,可做快餐店的雏形。】沈兰没好气道:【你还真会废物利用。不过请问我现在被囚禁,怎么出去?】系统:【本系统为快餐系统,暂不负责其他业务,感谢您的配合。】沈兰慢悠悠地反问:「我要是不做任务呢?」 系统的声音冰冷彻骨:【宿主将立即被遣送回原世界。但宿主如果能完成制作快餐进度,将获得一次重生机会。】沈兰不着痕迹地想,这系统还挺会打一巴掌给个甜枣的。 不过一想到她的遗像可能都已经万人瞻仰,便遍体生寒,她搓了搓身上的鸡皮疙瘩。 「知道啦。明日便去。」 言语间,小蕙已携酒壶归来。 她瑟缩道:「小姐,我知你心中难过,可喝酒伤神,还是仔细着身体。」 沈兰一愣,哈哈大笑起来。 第6页 她笑声爽朗磊落,恍若光风与霁月,一扫往日的冷沉阴霾,小蕙看得呆住。 她未再多言,仰头吞下一口酒,只觉喉咙间一阵辛辣,随后便通体舒畅起来。 两人便伴着温淡春光与宁润春风大快朵颐。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溏心蛋食谱参考用户,酸辣汤食谱参考下厨房用户。跪谢。 第3章 第二天沈兰卯时便醒来,她坐在桌前,正苦思冥想地琢磨劳什子快餐系统。 虽然上辈子过劳死,也不耽误她996的打工人本性已深入骨髓。 首先,她得重生回去;其次,赚钱俩字已经深深刻入她dna中;最后,此炮灰女配现在很缺钱! 第二天一醒,沈兰才反应过来,其实不是她没见过世面。 院中虽摆设齐整,颇有皇家气度。 但吃穿用住方面,实在不敢恭维,就连座位上的靠垫都已发旧了。 古代,还tm真有缺钱的皇子!还tm就让她遇见了! 没想到沈兰死了又活,还是保持着中国人优良的传统--贫穷。 宁王他生母卑贱,又不得皇帝宠爱,大家又都很会看菜下碟。 想来若是缺钱,也不是没可能。 皇子都缺钱,更别提她这个备受冷落和白眼的良娣了。 何以解忧,唯有暴富;何以暴富,沈兰自然而然地把目光投放到快餐系统上。 说到快餐,其实沈兰一点也不怯。她大学的时候经常在山德士上校连锁店内做兼职,各种炸鸡和汉堡简直是手到擒来。 可是眼下是在古代,冰柜和烤箱一概没有。 食材也是个问题。 系统:【宿主不必担忧,新手任务中器具和食材将免费发放,供您使用。】沈兰:……原来系统连接的是她的大脑。 她清了清嗓子:「照你的意思,新手任务之后,我就必须有条件地使用这些器具了对吗?」 系统:【宿主理解正确,具体规则如下。】沈兰眼前出现一道浮现在半空中的大型电子屏幕,她扫了一眼,发现上面是密密麻麻的使用说明书。 在现代,沈兰只需要点个「我同意」就行。 但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又怕系统利用信息不对称压榨她,只好一目十行地看起来。 良久,沈兰诧异地问道:「你的意思是,在店里消费的客人若满意的话,我可以获得2金币,而这些食材和器具均需要金币来兑换?」 突然梦回小学的小游戏怎么办。 「还有……」沈兰迟疑道,「我他妈累死累活一个人才赚俩金币,你们一个烤箱要20万金币,怎么不去抢?」 系统干笑:【宿主可利用金币兑换器具使用权。】沈兰无语道:「烤箱和冰柜的一次使用权就消耗2金币,」她磨牙,「合着我忙活半天是给你们干白工呢?」 万恶的资本家! 果然是「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会大胆起来。」 可是沈兰现在没得选。她要想回去,只有系统这一线生机。 沈兰不是个会认输的人。 系统似乎在安慰她:【新手期为期一个月,食材器具可免费无限量使用。打响人气,分享实惠,每时每客!】沈兰皮笑肉不笑道:「真是谢谢你们了。」 可巧这时小蕙打开帘笼进来,似乎要来伺候沈兰洗漱。 约莫是沈兰跟原主的生活作息相悖,两人沉默地大眼瞪小眼起来。 沈兰把小蕙的疑惑尽收眼底,郁闷之气一扫而空,率先笑出来。 原先与系统剑拔弩张的气氛顷刻间荡然无存。 罢了,有这么可爱的小萝莉陪着自己,夫复何求? 小蕙脸都红了,腼腆地笑,她紧张地摸了一下头上的发髻。 「小姐,你莫要取笑小蕙……」 沈兰柔声道:「小蕙,我出嫁时的嫁妆放在何处?还有,你替我拿一身你的衣服来。」 小蕙虽然不解,但还是手脚麻利地出门替沈兰翻找起来。 半晌,沈兰拿好地契换好衣服,替自己化好妆,装作东宫婢女,跟随小蕙一同出门。 虽然是幽禁,但只限制沈兰的人身自由,小蕙还是到处可去。 她院中只有小蕙这一个侍女似乎是人尽皆知,但守卫却没有拦截的意思。 沈兰心下疑惑,但眼前有更棘手的事情,也就放下心来,不疑有他。 小蕙引沈兰步行至地契所在处。 这处地脚极好,方圆五公里内达官显贵不断,连王府也距离不远,说明消费水平极高。 沿街皆是小商小贩,且人声熙攘,客流量极大。 道路四通八达,交通条件优越。 这是原主母亲为原主准备的嫁妆。 虽说女儿大概一辈子也用不到,但为人父母,总是想给得更多,倒便宜了现在的沈兰。 原主母亲在看见女儿嫁得如意郎君之后便与世长辞了,沈兰还是感念其舐犊情深。 这里有上下两层,沈兰步入厨房,见灰尘已落得很深,便撸起袖子打扫起来。 小蕙看见自己小姐又不顾身份做这些事,心疼得不行,忙道我来。 沈兰怎会留她自己,两人推辞不下,便一同花了一个时辰与顽固污渍做斗争。 日上三竿之时,沈兰揩了一把脸上的汗珠,「饿了吗?」 第7页 小蕙反应过来,急忙摇头,然而肚子却很诚实地叫了起来。 沈兰让小蕙去别处买些锅碗瓢盆和常用调料过来,自己调出系统试着做一个鸡腿堡。 系统是需要她完成快餐进度,总体分为四个板块,板块之间相互独立互不干扰,可任意选择解锁时间。 四个板块分别为:板块一「汉堡岛」,包括香辣鸡腿堡、劲脆鸡腿堡等招牌汉堡。 板块二「炸鸡岛」,包括原味脆皮鸡,如吮指原味鸡、黄金脆皮鸡和香辣鸡翅等。 板块三「饮品岛」,包括奶茶、果汁、玉米饮和冰淇淋等。 板块四「甜点岛」,包括蛋挞、华夫饼和红豆派等。 说实话,沈兰光是看文字,口水都要流下来。 她决定先从最简单的鸡腿堡做起。 说时迟那时快,这条街道实在过于繁华,小蕙没一会的功夫就把东西买齐全,抱着大堆小堆的东西回来了。 沈兰道谢,又让她出去休息,等着吃饭。 小蕙还想说什么,被她大眼睛瞪了出去。 为了节省时间,沈兰先是把刚才小蕙买的调料倒进容量很大的瓷碗里,古代食材毕竟受限,她数了数,有盐、姜、胡椒粉和辣椒粉,又从系统调出味精、料酒、老抽、色拉油和一些蜂蜜。 沈兰拿筷子蘸了点,觉得味道还不错。 她从系统调出鸡腿,反正现在免费,不用白不用,把鸡腿洗干净,拿干净的擦布吸干水分。 接着,沈兰直接下手用剪刀从鸡腿的中间剪开,剔去里面连着筋的生骨。 如果是没做过饭的人,面对又腥又黏腻的生鸡腿指定是下不去手。 但沈兰从大学做兼职到酒店打下手,处了那么长时间早就变成个老油条,得心应手得不行。 毫无疑问她是爱做饭的。 不然也不可能平时工作那么忙,还总是研究新品种。 沈兰做得很专注,忘了自己尴尬的处境,心境十分的澄澈平和。 她把鸡腿肉放在案板上,虎口握住刀柄,试图换一个更方便的姿势。 沈兰又展示出昨天把刀当玩具使的杰出功力,眼疾手快地用刀尖在鸡腿肉上刺下很多小洞,方便酱料进去入味。 大功告成之后,她把鸡腿放进酱料中,用手搅拌均匀。 因为急着吃,沈兰没放在冰箱里腌制,直接预热烤箱,放在里面烤了有一炷香的功夫。 虽然还没拿出来,那诱人的香味已经飘得很远了。沈兰早上没吃东西,又忙活这么久,直咽口水。 很显然,直咽口水的不只是她。 沈兰眼睁睁地盯着虚拟的烤箱,丝毫没注意到小蕙何时掀开帘子进来。 她一转头看见满眼冒星星的小蕙,吓了老大一跳。沈兰捂着胸口:「有事?」 小蕙忍住「吸熘吸熘」的情绪,眨着无辜的眼睛。 「小姐在做什么呀?为什么这么香呀?」 沈兰这才惊恐地转头看烤箱,发现小蕙并无异样才放下心。 系统:【宿主不必担心,系统提供的现代器具自动隐形。】沈兰:好傢伙,果然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 正说话间,沈兰将系统提供的面包片夹上几片生菜,再放上从烤箱取出的鸡腿,抹上些奶油和酱料。 这样,一个香喷喷的香辣鸡腿堡就做成了。 小蕙眼睛都看直了--这令人慾罢不能的香气,竟都是从小姐手里的这……东西中散发出来的么? 她有生以来从未见过此种搭配,但也并不怀疑,毕竟这世上吃食千万种,她所见不过一隅。 况且鸡腿是鸡腿,菜叶是菜叶,没什么大不了。 沈兰递给她,又自己取出一块。 她笑眯眯地说:「快吃吧,若是凉下来油会腻,便不好吃了。」 小蕙郑重地接过,捧着珍宝似的放在手心小口咬起来。 在尝到的一瞬间,沈兰看到她眼中光芒大盛,如在天堂□□的模样。 沈兰低笑,得意道,「好吃吧?」 系统:【恭喜宿主获得第0位好评!】沈兰:「…这个第0位是什么迷惑操作?」 系统:【小蕙小姐无法提供实际金币转换价值,故无法成为顾客。】沈兰冷哼道:「直接说她没钱得了呗。」 万恶的资本家! 就在沈兰和小蕙在厨房大饱口福之时,一墙之隔的门外,正经历着完全不同的光景。 本来蛰伏在屋顶房樑上的黑衣人,为这迷人香气的引诱,不自觉地探长脖子,想看房内到底发生了什么。 两位男子匆匆进店,隐在阴影处。 樑上男子乃是不世出的高手,见到来人,眼睛不禁瞪得老大,手上动作也不自觉地露出端倪。 一人轻声劝阻道:「殿下,您现在不能外出。如被有心人看见,将会万劫不复!」 那人长着极冷漠又多情的一双桃花眼,话语间眼波流转,光彩熠熠,眼光交接之处,竟是十足的摄人心魄。 「我反正在幽禁,若是谁认出,我一概不认便是。」 话音落地,他朝樑上黑衣人所在的方向打了个响指。 黑衣人轻身一跳,很快便没了踪影。 「殿下!」 那人看眼前人似乎心意已决,还要说些什么挽回时,却见厨房帘子打横飘出,下面逸出一张极清秀漂亮的脸蛋。 第8页 她五官浓墨重彩,长相极明艷大方,却偏偏染了最清冷的表情,叫人移不开目光,却又欲看而不能。 「我都说了我自己能干。」沈兰眼帘微垂,浑不在意道。 这一霎那间,欲言又止的这名男子凭藉多年战场厮杀的本能,躲出在门外。 可苦了剩下的这位,和沈兰尴尬地对视起来。 这男子被沈兰看得浑身不自在,嘴唇微动,却见沈兰上下打量起他:「干嘛的?」 男子的瞳孔微微放大,表情有些许落寞。 不过并不明显,如不了解决计看不出。 他还未出声,小蕙一打帘子也走了出来。 她一眼便看见眼前这位男子,此人耀眼得像是周身自带光芒。 「殿……」沈兰赶紧拉住她,朝她低声道:「你也觉得他能做店小二?」 说着向她挤眉弄眼:「看我的。」 小蕙哭笑不得地看着沈兰,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心心念念的人便在眼前,又干店小二何事? 小姐偏偏还一本正经的认真模样。 她低身朝那人行礼,男子沖小蕙摇摇头。 沈兰方才不知在想些什么,全然没有注意到两人的交流。 她走进厨房,把剩下的那个鸡腿堡拿出,很自然地递给男子。 「顾客您尝尝?」沈兰鼓励道。 小蕙看不下去,捂脸,自觉地去楼上扫地。 纤长白皙的手指接过去,男子薄薄的嘴唇抿成一道线,他试探性地咬了一口,沈兰屏声静气地观察着他的表情。 「好吃。」他说道。 沈兰一颗悬着的心放下来。 「以后还想不想再吃?」沈兰拿出拍小弟的派头拍他肩膀。 「想。」男子不假思索。 他眼睛泛着水光,里面像是沉了一弯秋月。 系统:【恭喜宿主获得第1位好评!2金币已发放到帐。】沈兰面不改色地问男子。 「你是否没银子给我?」 男子眨了眨眼睛:「是。」 他走得急,且平素没有带银子的习惯。 「那就留下吧,包吃包住。」沈兰道,「童叟无欺。」 「好。」半天,男子挤出了这个字。 沈兰美滋滋地走开,连背影都很快乐。 她走出几步,想起什么,嘴角都噙着笑,明亮得如同天边星子。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鸡腿堡做法参考百度百科 第4章 光照过来,眼前男子大半身形都隐没在阴影中,整张脸被光线切割,看不清表情。 沈兰走出两步,见他不答话,便好奇地回头瞧。 她因为一心繫在搞钱大业上,刚才也没细看男人长相,这时瞳孔里只倒映着一道模糊的轮廓,刚要打量时,忽听见一道冷冽的声音。 「裴昭。」咬字很轻,尾音略上扬。 「哦,我知道了。」 沈兰走过去,拿出经理的架势,踮起脚,笑眯眯地拍裴昭肩膀。 「阿昭啊,放心,跟着兰姐好好干,以后肯定吃香喝辣的,我保证你衣锦还乡。」 裴昭:「……」 沈兰闻到一种沁人心脾的香味,与她刚才鸡腿堡的美食香大相迳庭,而是木香和花香混合着的一种香气,掺杂着时光积淀的味道,悠远而绵长。 让她不自觉地想起难得的休息日里,透过玻璃抵达的阳光,是与漂泊迥异的安定的感觉。 她以前在酒店工作的时候应过客人要求,准备过样式不同的香水,但她自己却不大感兴趣,只用最大众员工的标配。 当下也只是甩了甩头,揉了揉鼻子,去看这房子构造了。 裴昭看沈兰就这么走了,也不禁好气又好笑。 刚才来见他的男人见沈兰远走,身形一闪又冒出头来。 他压低声音疾声道,「殿下,你这是胡闹!此处人多口杂,万一有个熟人认出来,这可是违抗圣旨!这么个把柄若是落在齐王手中……」 裴昭唇角一勾,望着沈兰离去的背影。 「放心吧庄衡,她不是说了让我吃香喝辣的,叫我衣锦还乡么?」 庄衡胸口起伏不定,像是在极力压制怒火:「你这是……」 「我这是胡闹!」裴昭眼角一弯,笑意便盈了眼珠。 「放心,我自有应对之法,你勿要多言。倘若我有个三好两歹,提头去见你。」 庄衡眼皮一翻,气若游丝:「你这是……」 裴昭挑眉,声音冷了几分。 「庄衡,不是我不让说,你来来回回就这一句,能不能在意一下听众的感受?」 庄衡见裴昭正色,知道此事已没有转圜余地,只好心下暗嘆息,悠悠道:「沈良娣方才那番话是何意?」 庄衡是裴昭发小,两人打小一起长大。 他爹是裴昭府上最信任的护卫,近年来因病离世,庄衡便从战场上下来,顶替了他的位置,守在裴昭身边。 庄衡有分寸,他从没关心过裴昭的后宫,只履行命令。 虽然不清楚,但也知道,裴昭似乎对沈兰从来不感兴趣。 但今天,沈良娣的话里…似乎装作不认识裴昭的样子。 而裴昭竟然也没有发问,他不知道两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此事毕竟事关裴昭性命,由不得他不在意。 第9页 裴昭耸耸肩,「这你要去问她了。」 庄衡知道他不想说,便也不再问。又忽地想到什么,「殿下,你莫不是真要在此打杂?」 光是说着,那画面就有了,那种无力的绝望感就俘获了他。 裴昭瞧见庄衡神情,眉眼带笑,「当殿下当厌烦了,试试别的便如何。」 庄衡表情扭曲:「这决计不可。殿下是金枝玉叶,你这是……」 裴昭不以为然:「我这就是胡闹,你奈我何。若是心中有我,记得常来看我。」 庄衡拍大腿:「……」 祖宗,真是祖宗。 * 沈兰断然不知楼下发生了什么,她这么边走边合计在何处安置什么摆件,不知不觉已到了楼上。 她上身前倾推开窗,嘈杂声便如潮水般扑面而来。 沈兰望见繁华街市,人流如堵,一时只觉胸中豪情万千。 还有什么比白手起家更热血的么? 她沈兰,定要在这里干出一番事业! 说干就干,沈兰怕有太大动作,免得引起不必要的人关注。 她悄悄地差小蕙先去订购了十五件配套桌椅,切记叮嘱店家勿要乱说。 在一家牌匾店前停驻,又去给今天招来的店小二买了一张床和床褥等必须的生活用品。 虽然原主嫁妆丰厚,也架不住这些年都贴补进去了。她经费有限,置办的东西也半斤八两,看着眼前朴素的装备,微微嘆气。 于是半是安慰人半是安慰自己道:「刚开始创业,条件毕竟艰苦些。万事开头难,以后就好啦。」 裴昭进来,听见沈兰的自言自语,情不自禁地微微勾唇。 「老闆,今天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 沈兰反应过来,「啊,你许是刚来京城,先休整一天,明日我们便开业。」 ……裴昭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装束,虽说自己身份掩人耳目是最好,但也不至于看着像是刚进城人员吧? 一时间有种有苦难言的感觉怎么办。 他知道她招店小二定是要开店,但是听沈兰从嘴里说出来还是有些诧异。 这是个架空的朝代,楚国虽民风开放,但女子抛头露面,尤其是身份尊贵者,依旧是十分罕见的。 实话说,裴昭也拿不准此时的沈兰究竟是真的已把他忘记,还是其他原因,才做出今天如此反常的举止。 若说一个人一夜之间忽然失忆必然是无稽之谈,可比起她失忆,裴昭更不相信以往那个眼中只有他的人,有朝一日竟要在大楚最繁华的街道上开一家店。 这冲击力之大,若不是裴昭平日里有些见闻,决计做不到像此刻不动声色。 何况……沈兰若是真的放下他,他应该是开心还来不及。 一个人的喜欢,其实并不都藏在眼睛里。只是眼睛里的欢喜,最是掩藏不住。 沈兰清澈明亮的眸中,在瞧向他的时候,十分坦荡,并无其他异色。 裴昭正胡思乱想的时候,沈兰终于转过身来,「我先去给你们做饭,等吃过饭,咱们三个聚在一起商量一下具体分工。」 沈兰半倚在窗边,她抱肩,脸色微沉,晚风吹起她掉落在肩上的秀发。 抬起头,还是一张漂亮得过分的脸。 裴昭以为她要问什么有关家世是否清白的沉重问题。 毕竟她若是真不认识自己,对于平白无故送上门的这么一个人,正常人约莫都不会轻信。 谁道沈兰只是停在他身边,忧心忡忡地问他想吃什么。 裴昭:「……老闆,我吃什么都可以。」 沈兰:「好伙计。你若是闲着,先去帮小蕙罢。」 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裴昭不知道,沈兰一颗脑袋里装的全是经营方面的琐事,有关工作的事,她是走一步恨不得想一百步的人。 还能想起来要吃饭已经有很大进步了,又怎么会在意店面伙计姓甚名谁这种小事。 小蕙还在不辞辛劳地打扫卫生,她去问了一声,得到的回答并未有半分不同。 知道古代人便是如此,沈兰也不在意,她也要吃饭,正好用这种机会尝试开发一下新品。 她调出系统,拿出了半只生鸡。拿刀一分为三,切分成一块鸡腿、一块鸡翅、一块鸡肋。 沈兰在鸡块上划了几刀,用上今天中午还未用完的调料,想了想又加上了黑胡椒和椒盐,用手搅拌均匀,一起腌制在盆中。 她取出鸡蛋,将鸡蛋打成蛋液,放入面粉和淀粉。 思及此,沈兰看向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要腌制好的鸡块。没再多想,她就从系统调出牛奶、砂糖、炼乳和奶油,准备做蛋挞。 她将这些材料放入量杯中,用手动搅拌器搅拌均匀。沈兰正心无旁骛地搅拌着,帘子一掀起,小蕙便走了进来。 沈兰有些手忙脚乱,但看小蕙根本瞧不见,暗地骂了一声自己猪。 但……虽然看不见,她这种动作不会很变态么? 嗯……这是做饭还是做法? 好歹小蕙对原主实在忠诚,原主说一不二,平素估计没少做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她也从没提出过质疑。 这时候只是眼巴巴地问沈兰,有没有什么她需要做的。 沈兰这才猛然意识到,她需要的器具和原料是可以从系统中调用,但很难大批量生产。 第10页 这里的人瞧不见器具,说明这店大概一刻也离不开她。 这是天生的劳碌命啊…… 但也不过半分钟,沈兰又振奋起来。路还那么长,事在人为,办法总比困难多。 她死了都还能活过来,还为能不能偷懒这种小事担忧,可不可笑。 沈兰笑着摇头:「没有。外面你跟阿昭都收拾干净了?」 小蕙难以置信地看着沈兰:「小姐……你—你说什么?」 沈兰低头看了一眼,看蛋挞液搅拌得差不多,便停下来,放进了微波炉里。 哼哼,反正都免费,沈兰一定要把羊毛薅到底。 表面上,鸡块稳稳地放在了灶台上,并无半分可疑之处。 「啊—」沈兰合上微波炉,「你跟阿昭都收拾好了?咱们明日就要开业了。」 沈兰其实也不想那么着急,但一想到晚一天便少一天的钱,她怎么坐得住。 小蕙哑声道:「小姐,他是…」她欲言又止,想起方才殿下交代给她的事情,便把「你忘了殿下了吗」这句话咽回了肚子里。 不管怎么说,小姐做事,总有她的原因。她只要无条件支持就好。 小蕙心虚地看向灶台,「小姐既然明日开…业,我跟殿…阿昭此刻便要把订的桌子搬回来么?」 沈兰洗了一把手,敷衍地应道:「好。」小蕙也不知道她听清没有,便出门搬桌子。 沈兰用筛网过滤了一遍蛋挞液,让它细腻得好似没有任何杂质。 她取出烤盘,摆上了十个蛋挞皮,预热烤箱上200度,慢慢地讲刚才搅拌好的蛋挞液倒入蛋挞皮中,神色十分认真。 这里没有手套,沈兰直接用手帕捏着烤盘送进烤箱中下层,记了一下时间。 折腾完蛋挞,鸡块也已经腌制好了。沈兰先用面粉裹好,再用蛋挞,最后再用面粉包裹一遍。 因为大学的时候做过很多次,几乎已经形成肌肉记忆,菜谱全装在脑子里。 沈兰又调出一个烤箱,预热上220°,把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鸡块放了进去。 做完之后,沈兰有种没来由的满足。每次做完饭,她都有这种感觉。 系统虽然做饭的器具应有具有,但是没有钟錶,沈兰从小蕙今天採购的东西中挑挑拣拣,终于叫她找到帐本和毛笔。 她没什么吟风弄月的天赋,从小就对毛笔没兴趣,这时候也只是眉头微皱,捏着笔桿做只有自己才看得懂的鬼画符。 1.需要计时的东西2.需要自己研制调料3.对比此朝代的现有食材与需要的差了多少,差的可否自己研制? 写完之后,沈兰欣慰地看了一眼,突然觉得自己跟孙猴子有了神交。 一贯装死的系统突然开口:【系统提供计时功能,宿主每次可消费2金币获取此功能使用权。】沈兰翻了个白眼,她把帐本放在桌上,给鸡块翻了个面。 还没等她完美做完,就听见外面想起了霹雳乓啷的声音。 沈兰:「…这还没开业,就来砸场子的了?」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_^ 本章食谱参考下厨房用户,跪谢没什么存稿,争取每天多写一点点(可怜巴巴) 以后大概每天早上6点更新(握拳没更会贴请假条么么么么爱你们 第5章 ……倒还真不是来砸场子的。 可能是沈兰潜意识里觉得危险蛰伏着的原因。 实际上就这么一会功夫,裴昭跟小蕙就把订好的桌子全搬了过来。 沈兰很自然地指挥俩人把位置调来调去。 小蕙自然是任凭摆布,而裴昭也只是在一开始时仰头瞧她一眼,他的眸子黑而亮,叫人猜不透情绪。 等到沈兰长舒一口气,终于满意的时候,小蕙和裴昭才停下来揩汗。 沈兰不知想起什么,疾呼一声跑去厨房。小蕙见小姐远去,便忙让裴昭坐下休息。 「殿下……」小蕙咬着嘴唇,又是欲言又止的表情。 裴昭把袖子卷在手腕上,他出门匆忙,只换了一身寻常便衣。就算这样,血液里流淌着的气质,仍不能遮掩其万一。 小蕙有时候隐约能明白,也许就是宁王殿下的这张脸,才叫小姐念念不忘至今。 然而不相见之时,又总是下意识地把这件事忘掉,想起的总是他对小姐如何凉薄。 她正想着,沈兰短出了两个盘子,小蕙看见,慌张地去接。 「小姐这种事情我来做就行了。」 沈兰笑道:「无妨,谁来都一样。快来尝尝我手艺,新做的东西。」 这诱人的香气和色泽,当场就让小蕙看直眼了。裴昭方才无动于衷地站在一旁,这时看见,也呆立当场。 「看什么看?还不快来吃。」沈兰看见两人的反应,好笑道。 「以后跟着你兰姐,这种东西大大的有。」 三人坐下,沈兰不太懂古代餐桌是什么礼仪规矩,她也不想懂。 「从此以后,咱们三个一桌吃饭,别跟我讲长幼尊卑那一套,我不管,也别想让我管。」 沈兰看两人的目光都在蛋挞上打转,也不知听没听清她在说什么,只好边分边无奈道:「你们以后只要好好干活,其余时间,我绝不限制你们自由。」 害,新官上任三把火,全烧这儿来了。 第11页 沈兰悬崖勒马,停止自己惨无人道的念经行为。 她眼睛亮晶晶:「你们快尝尝。」 裴昭先试探性地尝了一口,今天一天的工作量严重超标,又没吃什么东西。 小蕙见他有所行动,自己也不客气地咬了一大口。 女生一般都比较爱吃甜食,小蕙也不例外。 蛋挞酥脆馨香,这一口下去,幸福直达心底,好吃得小蕙差点叫出声。 她是不是已经在天上了! 不然为什么会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 泪都要不争气地流出来了…… 裴昭虽然从小住在宫中,但由于时代限制,约莫也没有享用的机会。 因此尝过一口之后,内里的生疏散退,连表情都柔和些许。 沈兰点头,自己风捲残云般就消灭一个。 她若有所思地看向一旁的黄金鸡块。 二人之所以没有立刻选择它,首先可能是因为它卖相不太好,比起蛋挞这种老少皆宜香气勾人的甜品受众更少;其次,现代吃都需要塑胶手套,要么直接上手啃。 古代人尤其是有钱人,吃东西又非常讲究,一般很难做出这种举动。 最后,可能是她厨艺还有待改进。不知道是不是先入为主的错觉,沈兰都觉得这黄金鸡块很是油腻了…… 还是需要吃的工具,要么换种思维方式… 沈兰正想着,小蕙递给她一个鸡块,不好意思地说:「小姐你先吃吧,你不吃小蕙也没办法吃的。」 「等等—」沈兰端走鸡块。很快,炊房里便传来刀砍在案板上的声音。 沈兰笑眯眯地走过来:「切成小块,就可用筷夹了。」 她忽地想到什么,表情很是抱歉,「忘记做饮品了。」 小蕙愣道:「什么饮…饮品?」裴昭也怔怔地看着她。 沈兰挠头:「回头给你们瞧。对了,我知道你们想问什么。我现在就给你们答案,我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 「这是独家配方,是我赚大钱的基石!」 沈兰一想到自己能凭藉众人都没吃过这一优势暴富,就止不住的笑意。 「小姐…」沈兰回过神来,瞧见小蕙略一言难尽的眼神,定了心神。 「快吃!等会凉了就不好吃了。」沈兰忙转移话题。她挑了一块鸡肋块。 三人都饿得不行,很快就横扫一空。 待到小蕙意犹未尽地咽下最后一口蛋挞,沈兰清了清嗓子:「你俩以后就是我的老股东了,我再最后说一次,以后再也不会提。跟着我你们放心,绝对前途光明。」 「现在咱们先分配一下任务。因为刚起步,员…人还比较少,我一般离不开厨房,所以外面小蕙负责接待、客人登记以及帐务结算。」 沈兰说着自己也心虚起来,这压根不是一个人能做的活。 「对了小蕙…我记得你是能识文断字的对不对?算盘也会用哈?」 小蕙表情复杂地点头。 沈兰沖她暧昧地眨眼睛,「你笑个给我看看。」 小蕙:「……」 她本来是挺爱笑的一个小姑娘,这会听见沈兰的话,努力半晌,勉强挤出一个干巴巴的笑。 沈兰和裴昭不约而同地笑了出来。 「要真诚。」 沈兰说着,非常准确地示范出一个,笑不露齿的标准淑女牌笑容。 小蕙扯出的嘴角又垂了下去,她睁着圆圆的眼睛,不敢相信地看着沈兰。 裴昭只觉身下的木头凳子略显冷硬,他正准备换个姿势,看见沈兰的笑容也难以察觉地僵了一下。 沈兰理解她们吃惊的反应,她这一口甜甜的笑容当时可是花了很大功夫。 毕竟是服务人员,顾客是上帝,酒店要求她们见到客人时都要微笑。 沈兰脾气倔,本来很讨厌卖笑,但为了工作,竟然在家对镜子咬筷子咬了半个月才满意。 灿烂又极其自然,工作的时候也让同事大跌眼镜。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沈兰也不强求,只要求小蕙笑一下就行。 沈兰看向裴昭:「阿昭,你负责传菜和收拾桌子。」 裴昭点头。 沈兰道:「今天暂时就这么些事情。以后视客人数量看几天开一次例会。」 「例会是…是什么?」小蕙轻问。 沈兰朝小蕙眨眼睛:「就是像现在一样坐在桌子前聊事情,懂?」 「等等,我要去做饮品!你俩先把这里收拾一下。」沈兰说着,一熘烟又跑远。 今天喝点什么呢? 奶茶,绝对的奶茶!!! 沈兰爱喝奶茶,但平时老推送喝奶茶生病的新闻,也不敢多喝,后来干脆自己在家做。 其实做法很简单,名字是全部,就是奶+茶。 她先捏了一把碎茶叶,因为平时在家经常做,已经有那个手感。 接着,热水煮茶,用小火闷,不多时,茶味已经飘出来了。 沈兰调出系统,说要使用计时功能。系统果然在上方给她投放了一个虚拟的时钟镜像,滴答声似乎都能听见。 她瞥了一眼,大约3分钟后,沈兰转着圈把牛奶加入锅中。 等到大火煮得锅中水沸腾,就调成小火慢煮。 沈兰放了些白糖,一边看一边用勺子不停搅拌,因为现在水是开的,这样不容易溢出来。 第12页 等到时候差不多,沈兰关上火。香味直扑鼻子,沈兰用滤网把茶叶过滤掉,奶茶倒入瓷碗中。 她深吸一口气,心里别提多满足了。 沈兰对量把握得很精准,正好三碗。满满当当,不多也不少,她正要转身去拿木托盘。 转眼却看见小蕙正用力地洗着盆中的锅碗,眼睛却止不住地往这里瞟。 阿昭被抓了个现行,只好拿着抹布擦墙壁… 沈兰向上挑眉毛,信誓旦旦道:「……我的好朋友们,我告诉你们,这种东西你们喝一口,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种味道。」 小蕙兴奋地跑过来,眼角眉梢都压不住的期待。 裴昭看出来用尽全力在矜持,但可能因为腿长,跟小蕙只是前后脚的事儿。 两个人先闻了一下味道,沁人心脾,芳香四溢。小蕙吹了吹,浅酌一小口。 裴昭道:「红茶?」 沈兰赞赏地看了他一眼,可能系统说的真没错,这个人可以帮助我成就大业。 当然了,没有他,自己照样能发家致富。 毫无疑问的事。 裴昭残存着喝茶的习惯,看着面前硕大的瓷碗,一时不知道怎么下口。 而那边的小蕙已经在试过一口之后,一口气喝得见了底。 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泪眼汪汪地看着沈兰。要是后背有个尾巴,现在早就摇上了:「小姐…我永远也不离开你。」 沈兰慈祥地摸了摸她的头:「不嫁人啦?」 小蕙表情有些为难,随即坚定道:「当然!小姐在哪,小蕙就在哪!」 沈兰笑看向裴昭:「那你呢?打算怎么表忠心?」 她拿出多年看电视的经验,笑得像个不折不扣的奸商。 裴昭咽下去之后,那一瞬间的脸色变动很大,眉目登时便舒展开。 他虽贵为皇子,却也不知道茶和别的东西竟然可以融合出这样一种味道。 这样一种…让人沉醉的味道。 他愣了一愣,便摇头说:「我不知道。」 以前便不会承诺什么,如今更不会。 沈兰仔细观察了他喝下去的神色变化,更加相信自己的生意将会无比火爆,窃喜还来不及,根本就没听他说什么。 三个人心怀鬼胎地各干各的,等都收拾好,月亮已经挂上树梢。 沈兰拍拍裴昭肩膀,示意他上楼去睡,自己跟小蕙还有事要做。 说完便分道扬镳。一人去楼上,两人走出大门。 小蕙问沈兰以后怎么办,若是真要开店,如何每天悄无声息地出门。 沈兰邪魅一笑,没作声。 从小到大谁要请假,大家最爱的请假理由top1是什么,就不用多说了。 肚子疼头疼腿疼哪里都疼,就是心不疼。 反正沈兰只要坚持得住,绝对不会请假,那样会扣全勤,她心疼钱。 她嫁的宁王也不关心她姓甚名谁,一味装病便是,简直天赐良机。 小蕙通报一声说是沈兰婢女,便又很轻易地将两人放了进来。 沈兰这回是真情实感的疑惑了,堂堂一个皇子,府中戒备怎么宽松至此? 谁要是接到这家的刺杀任务,他的福报来了。 不过这也不关她的事。 沈兰躺在床上的时候,望着窗外的月亮,一时心潮澎湃,也可能是奶茶的原因,她睡不着。 一想到她将会在这里一砖一瓦,建立起自己崭新的生活,还会赚到大笔银子,就理所当然地闭不上眼睛。 当然,也有紧张。 就像开学前在床上辗转反侧一样,未来的危机也在沈兰脑中连成了小剧场。 还有,在这个世界初来到的生疏。 沈兰迷迷糊糊地想了很多,快睡过去的时候忽然说:「系统,你说让我挑第一个到店里的人当跑堂,说是能帮我,有什么原因吗?」 系统冷漠的声音此刻于她十分刺耳:【抱歉宿主,此命令直达总部,系统暂无权限知晓。】沈兰就这么入了梦。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_^ 第6章 第二天,沈兰早早地起来,洗漱好便去叫醒还在沉睡的小蕙。 小蕙揉揉眼睛,「…谁啊?」待到看清来人,猛地惊呼出声。 「小姐!」 沈兰笑,「你再睡一会,我先去店里,卯时前必须过去哈。」小蕙的声音渐渐远去。 天刚蒙蒙亮,清凉的薄雾,让人犹在梦中。 说完,她没从大门大摇大摆地出去。而是转去一处角落,她刚才已经试验过,山石为基,她可以踩着翻墙。 别看沈兰瘦小,小时候翻墙逃课简直是家常便饭。 她很轻松地越过墙头,拍了拍手便跑起来。 后面的黑衣人看见,良久才踩石轻上。 沈兰心里琢磨,古代一石米就是一两银子,相当于10钱,也就是1贯钱,大约有1000文。 她了解虽不多,这个还是知道的。 这样说不太好理解。沈兰知道古代也有通货膨胀,但就像外汇一样,总体也是比较稳定的。 1两银子在各个朝代的购买力有出入,但平均下来,大概就是1文1块钱(rmb)的样子。 这么想着,沈兰去店铺旁边的包子铺买了俩包子。 「哎老闆一个包子多少钱?」沈兰若无其事地问。 第13页 老闆高声应和,把一屉包子横在胸前,抱到桌子上。 「哎呦,客官来啦。」 沈兰随意地倚在桌子旁,轻哼一声。 老闆爽朗道,「客官一看您就没尝过咱们家包子。素的一文钱,肉的两文钱,这一片的都爱上咱这来买,你一尝就知道。」 沈兰默不作声地从口袋里拿出一贯钱,数了两次,才递过去五文钱。 「俩肉的,一个素的。」 沈兰试图套近乎:「诶大哥,我看了下咱们这块店面多得很,平时人也很多吧?」 老闆这才停下来,滚滚的热气蒸得他直流汗,现下停下来用肩膀上的汗巾揩了一把汗,甚为光荣地一甩脸。 「那当然啦。客官是刚来的吧—谁不知道咱们这里是大楚国最繁华的街市!」 沈兰知道这里繁华,却也没想到这里繁华到这种地步。 超一线城市的cbd,她竟然在这有了一套两层房!!! 人生啊,就是这么惊喜不停。 沈兰觉得自己干劲更足了。老闆看她不说话,这才眯起眼睛打量了她一眼,看见沈兰清秀的眉眼,身子一僵。 「客官,你一个姑娘家在外,还是小心为上。」 沈兰哈哈一笑,「老闆说笑了,敢问此处人最爱的地方在哪?」 老闆不假思索道,「那自然是路尽头的醉香楼……」望了沈兰一眼忽地停顿住,「钱庄人不少,永丰酒楼生意也热闹得很。」 「嗯……多谢老闆。我在此处倒也有处店面,只是从未来过。若老闆今天能给我拉过来三十个人,我把今天老闆赚的包子钱,再送一份如何?」 老闆这才真正认真起来,「姑娘,不是我不信你。你方才给钱那模样不像是能平白给我几两银子的人哪。」 沈兰眯起眼睛--此时人已经喧闹走动,叫卖声也渐渐在耳边响起,但包子铺门前依旧门可罗雀,排除尚未真正开张的原因。 也不像一日便能赚够几两银子的店铺。 要知道古时候,一两银子几乎够一家三口一个月的开支。 她观察半晌,才选择的这家,不是没有原因的。 一是顾客少,赚得钱就少,自然不会放过有利可图的事情;二是卖包子,下午有空。 思及此,沈兰不以为意地笑道:「给你二两银子可够?况且老闆,我这可不是平白无故,三十个人有那么好拉么?」 老闆一听她的话更来劲了:「我老王在这做了几十年包子,三十个人我还拉不来未免太小看人!你下午且等着!」 「朝左走,西向的味香园。」 * 沈兰之所以来这么早,更重要的原因是,昨天订制的门匾。 昨天百忙之中,她竟然还抽空去店铺订制了一块牌匾。为起什么名字她很伤神,但很快就确定,既然味道都很香,不妨简单粗暴点。 味香园多简洁大方,多一目了然! 她还顺道去买了几盘炮竹,准备下午开业的时候放。 当老闆很爽,但谁让沈兰在现代的时候没那个机会呢,所以现在也没什么经验,只能照自己打工人的一贯思维来摸索。 沈兰推开门,又入炊房。她一个人毕竟不大方便,只能准备些容易做而且肯定深受大家喜欢的东西--奶茶和蛋挞。 但沈兰看到系统中有冰淇淋机,转念准备先做冰淇淋。 她拿出两个鸡蛋,把鸡蛋竖起来,将鸡蛋底部轻轻地磕在灶台上,磕出一个小口。 接着拿出一个干净的碗放在桌上,沈兰慢慢晃动着鸡蛋,蛋清就都十分听话地流到碗中。 沈兰拿出一个碗,咂摸着放了一小勺糖,倒了零星的醋,再用打蛋器搅拌均匀,一直到蛋黄液变了颜色,更浅更淡才停止。 接着她暖上炉子,往锅里道了谢牛奶,用小火加热着。 沈兰一边等一边用长勺搅拌,这是她的个人习惯,虽然知道没什么用,但就是不能让自己的手闲着。 锅里的牛奶咕嘟咕嘟冒起了泡,沈兰就一只手用抹布拿起锅柄,迅速地把热好的牛奶转着圈倒入打好的蛋黄液中,一只手飞速地搅拌。 然后再把蛋黄液和牛奶的结合体倒回到锅中,沈兰挖了一小勺盐,放了进去。 之所以要再加热一次,是因为生鸡蛋细菌比较多,生吃可能会拉肚子,这样做可以杀菌。 锅下一直是小火慢炖的状态,沈兰开始用勺子不停搅拌。 这次倒不是她手贱,而是必要步骤。锅中液体又有了冒泡的趋势,沈兰关上火,从系统中调出一袋淡奶油。 她把奶油挤在碗里,又用打蛋器不停地搅拌。实话说,今天这个打蛋器那是相当的忙。 沈兰胳膊都要酸了,才看到用打蛋器勾奶油时,奶油可以立起来。 她没忍住,用筷子蘸了点尝了一小口,点了点头。 冰淇淋她原先就是一时兴起做过一次,不太确定步骤和用量对不对,毕竟冰淇淋甜蜜蜜里几块钱一个,随手就买了,不值得专门再花时间做。 沈兰把奶油倒入已经凉了的蛋奶液中,又用打蛋器搅拌均匀。 你看,她没说错吧,打蛋器今天真的没少出场。 最后,沈兰倒进容器,放进冰箱冷冻。她看了一眼计时器,时间过去了20分钟,现在是卯时。 她数好今天要用的食材数量,分门别类,井井有条地放在一起,便出门去看。 第14页 小蕙已经开始收拾卫生了,沈兰满意地点头,递给她一个包子。 转头看裴昭不在这,便问阿昭哪里去了。 「啊……殿……阿昭许是在楼上,未曾下来。」小蕙心虚地说。 沈兰看她反应不对,便狐疑地上楼去寻。 她自己勤快还不算,平时最讨厌的就是爱偷懒的人。何况这才第一天就偷懒,以后还不知道怎么样呢。 得将小火苗掐灭在萌芽期。 沈兰踏上台阶,头顶的簪子便随着摇动。 这簪子是她随意从原主梳妆檯上找的,不太符合原主身份,不知从哪来的。她也不在意,随手就戴上了。 很奇怪,她虽然爱钱,但对于物质要求并不很高,甚至可以说是低物慾。 沈兰最享受的,还是赚钱的过程。 她进去扫了一圈,见并无人的痕迹,转身要下楼时,忽地听见一阵瑟瑟的风声,这风声带着力道,堪堪在她耳边停住。 沈兰转过头去,看见裴昭一个轻巧的翻身,利落地稳在地上。 「……阿昭,你不要告诉我你是玩杂耍的?」沈兰奇道。 她蓦地眼前一亮,大约是为了行动方便,裴昭今天换了一身白布般的上衣和长裤,而非昨日的长衣。 头发用头巾束起,额前两缕碎发,愈发衬得肤白如玉,眉目如泼墨山水画,有意,也有境。 他白皙的脖颈中有一抹突出的红色,细看原来是一条细绳,不知悬着什么。 沈兰以前看电视的时候从来没注意过店小二穿什么,此时瞧见裴昭,只觉得穿戴并不像。然而到底哪里不像,她也说不出来。 她在酒店接待过很多人,某种程度上也算阅人无数。 裴昭那股眉宇间的气魄,一看便不平凡。 沈兰不知道系统为什么要让他过来,以及裴昭为何同意,她也不想知道。 裴昭若是不同意,大可以一走了之。 你情我愿的事,何必浪费时间。 现在的主要矛盾是赚钱,其余的,回头再说。 沈兰道:「你方才……」 长长的省略表示自己的疑惑。 裴昭身如翠竹,音如山间流水,行为举止只说不出的赏心悦目。沈兰没留心多看了一眼,便很快移开目光。 「老闆……我看牌匾有些歪了,把它正了正。」 他余光瞥见沈兰的发梢,猝不及防地低下头去。 「哦。」沈兰眉头并未舒展分毫,「你怎知你调过便不歪了。」 这是常识。以前在教室写黑板报的时候,都要有个人在下面瞧着是否有不恰当的地方,更别说如此高的地方这么大一块牌匾。 裴昭:「……」 「你一看便知。」裴昭勉强道。 沈兰凝视着他,笑了,「无碍。你昨晚歇息得可还好?」 裴昭面色隐约有些不自然,「很好,多谢关心。」 沈兰离他近些,笑眯眯地说:「以后不要叫老闆,多生分。」说着便递给他一个包子。 「嗯……」裴昭迟钝地接过去。 「叫我兰姐就行。一块下楼吧。」 沈兰自以为大度地拍他肩膀,头也不回地下楼去。 裴昭眼中掠过一丝讶异,很快便恢复原样。他目光的焦点一直落在沈兰的背影上,愈发令人摸捉不透。 沈兰看着出门去看了一下盖着红布的牌匾,居中水平线对齐,她看着很舒服。 她走进来,若有所思地看着小蕙擦的锃亮的桌子,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_^ 蛋黄和蛋清分离来自百度冰淇淋(懒人版)来自下厨房用户,跪谢 第7章 沈兰想了想,连个号码牌和菜单都没有,怎么让客人点餐。 时间急,业务不熟练,沈兰感觉自己活像赶鸭子上架。 但如果不这样,系统只有一个月的免费使用时间,若是让她再闲庭漫步地定个黄道吉日,无异于体验一把到嘴的鸭子飞走是何感受。 沈兰一来一回,对这条大楚国最繁华的街道布置已经有所了解,没走多久就到了一处木匠店,加急订做了几个木牌,回头可用作桌上的号码牌。 又跟师傅一字一句地报名字,让师傅在木盘上刻上字,待会挂在墙上用做菜单。 她看店里师傅好像不满足于自己只做个木匠,还兼职多项业务,便感兴趣地看来看去。 尤其是当沈兰看见墙上角落里挂着的罗盘时,眼睛都亮了。 果然,高手在民间。 沈兰虽说对开店种种流程不甚清晰,但对于接下来的营销活动可谓是谙熟于心。 因为酒店里本科生的确不多,她到那里,莫名其妙就成了什么「科研人才引进计划」里的「人才」,总之一句话,她如果是发酒店行业相关论文的话,有利于升职提干。 这种升职加薪的事,沈兰能放过? 她本科的时候对论文是一点都不感冒,连毕业论文都是毫不留情地水过去。 谁知道毕业后,却为了发论文整天抓耳挠腮,抓心挠肝,甚至为了进一步,她还恬不知耻地去找了本科老师,要知道老师连她名字都不记得。 对此沈兰表示无动于衷--出来混,都是要还的。 她工作的时候正是某多多初露锋芒的时刻,沈兰有一段时间学习过其营销模式,不可谓不佩服。 第15页 当时写论文的时候引用了不少营销经验,可惜从来没有机会实践。 现在倒因祸得福,到了她大施拳脚的时候了。 事实上,沈兰一直觉得,产品质量和营销,孰轻孰重虽一目了然,但到了某种时刻,两者完全是平分半壁江山的。 她之所以先要求包子店老闆拉来三十个人,不仅是因为这是引流最直接的手段。 大家都有从众心理,某处人多的话自己也不免跃跃欲试。 只要口碑打出去,接下来就好办了。 还有,也是自己想尝试一下成功是否是可复制的。 尽管这里离网际网路时代遥远得有十万八千里。 失败了也没什么关系,她在这根本就不会有竞争对手,没什么沉没成本。 再说了,人生本来就是不断试错的过程。 沈兰脑中这么想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店门前。 她看日上三竿,时候已经不早,便快步走回店中。小蕙正在柜檯前打着算盘,口中念念有词,似乎在回忆。 沈兰走回炊房,看裴昭沉默地往老虎灶里添柴火。 灶台里的火滋啦作响,忽明忽暗的光芒打在裴昭侧脸,精緻得像块暖玉。 沈兰没太在意,咳了一声便道:「阿昭,你出门帮一下小蕙罢。这里需要你的时候我自会叫你。」 她现在发觉,系统提供器具和食材,似乎是开闢出一个独立空间。 沈兰身在此,而手在彼,中间的过渡地带,肯定没发生什么粒子波动,不然她还没事,恐怕小蕙就扛不住了。 这个时代,只有她一个人,可以随意出入。 但是裴昭毕竟不像小蕙,对她言听计从,否则像个神经病一样自嗨,恐怕大家都不是很能接受。 裴昭出去之后,沈兰解锁了冰淇淋。她喜不自胜地拿着甜筒接奶油,不一会儿就勾出了一个冰淇淋,自己先吃了一个,味道还不错,第一次觉得系统还有些人性。 系统:【感谢宿主肯定!以后一定再接再厉!】沈兰:「……」 不多时就快到午时,她给小蕙和裴昭一个俩甜筒,得到了毫无二致的夸赞。 沈兰看还有时间,这次换了空气炸锅,一鼓作气准备好了50个蛋挞,又撸起袖子准备做几个鸡肉卷填饱肚子。 小蕙本来吃得极开心,脑中一个念头闪过,眉头拧到一起。 沈兰看见:「怎么了小蕙?」 小蕙难为情道:「我在比较,突然就不知道哪个更好吃了。」 沈兰刚想笑,又听小蕙甜甜地问道:「小姐,这些食材都是你自己出去买的吗?为什么不让小蕙去呀?」 她的笑凝固在了嘴角。 沈兰深深感慨,自己明明有着大佬一样赚大钱的宏伟志向,有着小强一样顽强的意志,为什么老天却给了她猪一样的脑子? 她光觉得过饭过程不被拆穿就万事大吉,可就是灯下黑,这些跟变戏法似的就变出来的原材料是从哪里来的啊! 沈兰窘迫,情急之中无意瞥到了裴昭,瞧他神色镇定,没什么多余的表情,大概早就生疑,只是从来不会问出口。 「嗯……」沈兰作高深莫测状。「以后需要你去买的时候,我自会吩咐。我做东西的时候,你们先出去吧。说了独家秘方,不能给别人瞧见的。」 沈兰调出3根鸡腿,用刀细细地切成条。 她挑眉:「奥尔良腌料有吗?」 系统:【请宿主稍作等候,正在光速搜索原料库。】沈兰没说话,她低垂着头,一绺碎发落下来,慢慢地朝生鸡腿条里倒了一小勺料酒和酱油。 系统:【奥尔良腌料已发放给宿主,请慢用!】沈兰拿起就洒进去,搅拌均匀,放到一旁让它自我腌制。 接着用碗盛了大约半碗的面粉和玉米淀粉,和到一起,使其混合均匀。又调出三根黄瓜,她不爱吃葱,就没加。 沈兰微微弯腰,一手摁住黄瓜,一手拿着刀切条切丝,动作别提多利落了。 这时候鸡腿腌制得差不多,她就拿鸡腿在和好的面粉里滚了一滚,穿上一层淀粉做的衣服,吃的时候更有味道。 她依旧没选择灶台--裴昭烧的水都凉了。反正现在免费,沈兰一定要把薅羊毛进行到底。 锅下开着中火,沈兰用筷子夹着鸡腿放在油锅里,漂亮的金黄色显现出来的时候再一个个捞起来。 香味已经飘出来了。沈兰调成大火,把炸鸡腿又放下去经历一次油烹火烤的酷刑,直至软硬适中,色泽诱人才拿出。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沈兰哼起了小曲,「鸡腿,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即将完成你的终极使命。」 沈兰把饼铺开,均匀地涂上一层甜面酱,再将黄瓜、炸鸡腿排成对称的一列,卷了起来。 她刚要拿出去给两人吃,却听见小蕙慌慌张张地跑进来,「小姐不好了!」 沈兰气定神闲道:「什么事?」 有什么事比吃饭重要么? 「有个男人晕倒在了我们院子里!」 沈兰不听还没怎么,一听笑了出来。 「这精准碰瓷。这条街这么多店,怎么就晕倒在了我们院子里了呢?」 她递给小蕙鸡肉卷,自己洗手出门去看。 裴昭已经把他拉进来,放到了炊房旁的柴房里,正面色凝重地看着他。见到沈兰,表情稍有缓和。 第16页 「兰……兰姐。」沈兰挥挥手,□□大哥的气质呼之欲出。 「敢问这位仁兄是何方神圣?」 这人喘着粗气,一身黑衣打扮,瞧不出身份,脸上被血溅的到处都是,肚子上也在不停地涌出血,场景简直触目惊心。 沈兰深吸一口气:大白天你穿着一身黑衣,不捅你捅谁! 「我……」黑衣人气若游丝。 「你是还有什么遗愿?」沈兰小心道。 尽管说,说了也不会给你实现的。 「……」 沈兰不问还好,一说话这黑衣人差点没一个白眼撅过去。「我还没死。」 「哦,」沈兰说,「没死你装什么生命垂危,我这可不是救济所。」 黑衣人:「……请暂时给我一处容身之所,我的仇人很快就要赶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好吧,」沈兰喊来裴昭,「留下你。我可否差人去叫大夫,是否暴露你行踪?」 黑衣人抬手:「不必……」说完就不省人事了。 狗血剧情总爱卡在这里。到底也不知道他说的是不必叫大夫还是不必担心随便叫? 沈兰颤颤歪歪地把手放在他鼻子前探他鼻息,虽微弱好歹一丝尚存,便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她问系统:「能不能提供一些救治的药?金币兑换。」 系统沉声道:【此系统为快餐系统,暂不提供此功能。且宿主金币余额不足,请努力积累。】沈兰:「……」 资本家吸血的本质真实表现得淋漓尽致。 她用牙咬下布条,勒住他的伤口,止住血。紧接着把他的头和脚垫高,便要出门去叫大夫。 还未出门,裴昭已携带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头过来。 他朝她一点头,沈兰心下稍安。 此时太阳正中,已经到了12点。她远远地看了一眼裴昭,出门便走。小蕙正在门外焦急地等待着。 沈兰长吁一口气,喊着小蕙便走。 她拿出买来的炮竹,放在店门口。沈兰让小蕙离远点,自己擦开火柴,发抖的手弱弱地靠近引线,好几次都没点着就跑开了。 沈兰用尽全力才没让自己尖叫出来。 渐渐地已经有人靠近。 沈兰自觉丢脸得不行,鼓起毕生的勇气,一直停留到引线上的有晶晶的亮意,这是最微弱的星星之火。 伴随着霹雳拍啦的爆竹声,沈兰捂着耳朵大声咆哮道:「味香园,今天开业了!!!欢迎大家进店品尝,不要钱!!!」 炮竹燃烧带来的菸灰让沈兰眼前一片迷濛,震耳欲聋的声音回荡在四面八方,浓烈的火药味萦绕在鼻尖,她舌尖还停留着冰淇淋的馨香。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这是一切开始前,沈兰最初也是最深的记忆。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_^ 鸡肉卷做法参考下厨房用户,跪谢我觉得我写文就像在砌墙,整天拆了东墙补西墙,还四面漏风(瑟瑟发抖.jpg) # 千淘万漉 第8章 她数了数,大概有二十人左右。人不多,但也有些水泄不通的感觉了。 「老闆,你们这『味香园』是干什么的啊?若说是卖吃食,为何还不让我们见见成果?」一个身穿麻衣的汉子大声喊道。 下面人纷纷附和。 沈兰拿出大堂经理宠辱不惊的派头,不着痕迹地露出她标准笑容,「请各位落座。本店主打快餐,在座各位是否都未曾听闻过—无妨,大家一尝便知。」 「今天来到的人皆由一次免费试吃的机会。小蕙,先给各位大爷看茶。」 沈兰走得甚是镇定,一到后院中便飞快地跑去阴影,调出冰淇淋系统一手各拿5个,急匆匆地往外跑去。 她来回两次,客人愈发多,沈兰只得不停地辗转于大堂与无人处的角落。待到人数趋于稳定,沈兰才气喘吁吁地停下来,观察众人反应。 孩子甜美的笑容和大人赞赏的目光纷纷朝沈兰扫射过来。 她就说,世界上哪会有人不爱吃冰淇淋! 高冷的系统终于发声:【恭喜宿主获得2金币!4金币!6金币!金币值增长太快,改为日结算。】沈兰置若罔闻,微笑着刚要说什么,又有一群人浩浩荡荡地进门来。她定睛一看,原来是早晨她安排好的「托」—包子店老闆是也。 正好他也看见沈兰,二人目光相接,王宏朝沈兰一抱拳,扬起眉毛朗声道:「我王某人已经履行诺言,把三十位亲朋好友带了过来,不知道沈老闆可还有话说?」 终于到了她表演的时刻。 沈兰:「那是自然。」她凑过去轻声说:「二两银子必定少不了王老闆的。」随即偏过头去,拍了拍自己的手掌,喧闹声逐渐小了下来,如潮水般散去。 「请在座的各位静一下。今日王老闆为来捧我沈某人的场,特意携三十位亲朋好友来向我祝贺。此等盛情沈某人怎好辜负?!」 「沈兰今日宣布,此后王老闆与这几十位朋友再过来,可享受会员价。」 大家的议论声又叽叽喳喳地响起来。 王宏最是摸不着头脑:「沈老闆,不知你口中的『会员价』是何物?」 沈兰笑道:「打个比方,比方说我家炸鸡卖20文,您再过来只收您15文。」 第17页 「真的吗?」王宏差点就把「我不信」写在脸上了。毕竟五文钱可是好几个包子钱了。 「沈某人一言既出自然驷马难追。如有意向,请各位好友来柜檯处登记名字,方便下次过来。」 一时无人动弹,小蕙尴尬地摸鼻子,想说话,沈兰给了一个制止的眼神。 沈兰又笑道:「新来的朋友大约还没吃冰淇淋吧?各位烦请先坐,我这便拿来。」 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东奔西跑,拿来给他们品尝。 果然,冰淇淋就是有魅力,大家尝到的第一口,表情就变了。 沈兰抓住时机,「我店中的冰淇淋单个要5文钱,但若是会员过来,一个只要2文钱就够了。」 「还有,店里的会员十五天内就有一天『会员日』,价格还会更便宜。」 此话一出,一片譁然。一个孩子哭闹着还要冰淇淋吃,一个人先站出来:「我办!反正又不要钱,没什么损失,日后不愿来,不来就是了。」 大家一听,好像还真是这么个理。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很快小蕙那里便排起了队伍。 沈兰先前已经嘱咐过,要求顾客填好自己的姓名,户籍,可领取一个骨牌,作为本店会员标识,丢失一律不补。 这也是沈兰从木匠那里批发的,只不过底部都印了一个小小的「味」字。 王宏不知何时也站了过去。 有人看着长长的队伍蠢蠢欲动:「沈老闆太偏心了吧,为何只给王老闆这么大的面子?我们想办那什么会员……难道却是无计可施么?」 沈兰谦虚地拱手:「这位仁兄,此言差矣,今日小店开业,任意一个人拉来不重复的三十人,皆可享受此种优惠,并可免费获得一个冰淇淋和蛋挞。蛋挞稍后便拿给大家。」 「大家是否看到墙上所悬挂木板上的字?」沈兰道,「今日众位客官点什么,一律都是半价。」 沈兰说到这里才意识到不对劲。古代可没有义务教育,若不是富贵家庭,恐怕平常百姓都是文盲。 有人没听见后半句,一拍胸脯豪气道:「沈老闆等着!」 有人走出去,有人走回来,一时间有种络绎不绝的错觉。 沈兰正冥思苦想怎么跟大家描述食物,有道清润的声音钻进她耳朵。 「兰姐,人已经没事了。」 「嗯……」沈兰顿时轻松不少,她死马当活马医,随口问道,「阿昭……你可会作画?」 裴昭微怔:「……会。」 她竟连这个也忘了么。 「好,」沈兰拍他肩膀,「你先回想一下这几天咱们吃了什么,尽力画一下,画不出也没关系。」 说完就又头也不回地走了。 沈兰去厨房拿出一盘蛋挞,端到大堂,笑眯眯地说:「有谁想试试蛋挞么?」 还是孩子先举手。 「小弟弟,你跟爹娘吃一个好不好?」沈兰看这家人衣着皆打着补丁,不动声色地移过头。 「一家人一个蛋挞,有想要的可以来我这里排队领取!蛋挞是10文钱一个,若是办了会员,5文钱就可拿走!」 「对了,」沈兰边递蛋挞边说,「还有一点就是,拉来三十个人即刻享受会员服务只在今日,从明日起,一次性在本店消费或者存放2贯钱才可以了哦。」 虽说这里是大楚国最繁华的地方,说是消费水平最高的地方也不为过,但听到2贯钱的时候,众人还是愣了一下,空气寂静了有那么一秒钟,才复又喧腾。 沈兰暗笑,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很快蛋挞也被拿光,沈兰刚要转身说什么的时候,裴昭拿着几张宣纸便走了过来。 「兰姐,你看如何?」沈兰轻扫一眼便转开目光,又忽然呆住,「等等,阿昭,我细瞧一眼。」 沈兰把裴昭的画上看下看,左看右看,此时只是捶足顿胸,恨自己没多做些东西。 裴昭画技精湛,想来是从小便打下的底子,连黄金鸡块上的纹路都分毫毕现,碗里的奶茶精緻小巧,香气隔着画纸都要溢出来。 沈兰拍他肩膀:「阿昭…你可立了大功了,回头兰姐奖你哈!」说完就拿着画纸去给大家看。 「各位客官若是有需要,可以先点餐。若是没需要却有时间,可以等我做出来后免费试吃。」 「还有,因为冰淇淋和蛋挞制作不容易,冰淇淋每日只有午时一个时辰的销售时间,而蛋挞则是在酉时半个时辰。如果大家明天还想吃,千万记好时辰,切勿白跑一趟。」 沈兰叮嘱裴昭看好众人,一个人举起手,悠悠地说道:「今天方才听说味香园开业,沈老闆在这,怎么能不来捧场呢?」 「敢问这位仁兄是……」沈兰没有原身的画面记忆,这里的人可以算是一个也不认识。但听这人的语气便不舒服,扎人似的,她想,原主莫不是得罪过人? ……实话说,照原主那性子,没得罪过人才奇怪。 但还是笑得很从容。 害,生意场上,谁还不是个戏精。 「沈老闆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这男子冷笑道:「沈小姐身份尊贵,怎么又出来做这种勾当?」 这个「又」就比较玩味。 大家的冰淇淋和蛋挞都差不多吃完,此时拍拍手,转着眼珠专注于看热闹。 裴昭刚要说什么,沈兰拉住他,微不可察地皱了下眉头,「这位仁兄,莫不是认错人了罢?大楚国人口众多,想来有一两个相像之人也并不奇怪。」 第18页 「何况真如你所说,我身份尊贵,又怎会出来抛头露面,做这种吃力不讨好之事呢?」 男子道:「那我如何知晓?我今日远远地看见,便认定是你。我知你定然不承认,大家只消看她右耳垂下是否有颗小痣,一看便知。」 小蕙一边忙着登记一边着急地探过头,此时也顾不得三七二十一,大喊道:「你这是血口喷人,我家小姐耳垂从来没有过痣,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敢在这里大放厥词!」 小蕙之所以这么愤怒,是因为沈兰的「清白」被平白玷污。 古代女子耳垂怎可轻易让人触碰,这人如何得知略一思索便知,更遑论在大庭广众之下这样堂而皇之地说出来。 沈兰央了一位抱着小孩的妇人过来,冷静道,「大姐,你来给我证明公道,我从来没见过这个人。」 紧接着,沈兰又让几个姑娘查看,众人俱是摇头。 那人怎么也没料想到会是这种结果,疾呼一声要抓住沈兰,吓得围在沈兰旁边的人大叫着跑来。 沈兰万万没想到他会突然发疯,此人的言行举止都毫无逻辑可言,就像是运营良好的程序里平白插进来的一段bug。 她直接给他吓住了,笑容还挂在脸上,那手掌刚要落在她身上时,突然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道擒住,动弹不得。 裴昭手下加重力道,他冷声道:「律法有云,寻衅滋事者,扭送官府。」 那人的手被他捏的咯咯作响,好容易才忍住没当众跪地求饶,「少侠,我……我这就走。」 「道歉。」裴昭面无表情道,「你是谁,方才又为何要这么说。」 「我……我也没想到我是认错了!大人饶了我吧,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我是燕之坊的伙计,原是认错人了,沈老闆对不住,我给您磕头认错吧!」 沈兰听到「燕之坊」的时候感觉很熟悉,但到底是想不起在哪里听过了。 今天刚开业发生这种事终究不吉利,沈兰朝裴昭摇头,他才松手。 沈兰清清楚楚地看到这男人的嘴唇都白了,汗几乎像雨水一眼落下来。 她不由得深深看了裴昭一眼,低下头也给自己擦了把汗。 这男人被松开手,如临大赦一般,刚要跑走,沈兰忽道:「且慢!」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第9章 沈兰朝或站或坐的众人一躬身。 「各位客官,此人实属无理取闹,将被拖入本店黑名单,永远不准踏入。各位若再看到此种现象,请直接告诉我,经考察属实者,奖励半两银子!」 「味香园和谐友好的用餐环境请大家一起创造。多谢!」 那位自称是燕之坊的伙计一个踉跄,恨恨地看了沈兰一眼,转身便跑。 正巧这时,后来要求加入会员的人又带来了不少人,店里瞬间人流如堵。 沈兰被挤到一边,裴昭眼睫微垂,抬手轻扶她。她尴尬地咳嗽了一声,这时有人大约是观摩裴昭方才的作画,终于克制不住地要剁手,大喊了一声「沈老闆」。 「阿昭,先去帮小蕙罢。」沈兰撂下一句话,就去寻找发声地。 「来了客官,有什么想要的?」 这人似乎是周围打铁铺的,沈兰这两天好像见过他,只不过脸盲,对不成号。 「我想知道你们这奶茶……是为何物?」 沈兰高兴地一拍手,「这位客官,您可算问对了,这也算我们店里的招牌了,你若是尝一口,就知道这是何种人间美味了!」 「各位,既然这位老闆慧眼识珠,小店今日干脆全场免费,请大家品尝一下『奶茶』。单买的话需要10文钱一杯,而会员只需要5文钱。」 沈兰让裴昭维持秩序,自己跑去厨房。 材料她早就准备好了,奶茶制作步骤又简便,没过半个小时,沈兰就煮好了一大锅。店中碗不大够,但她也不想用系统提供的塑料杯。 毕竟以后不免费了,这一个杯子又不知道要多少钱。 等等……系统应该是有一次性杯子的。 她随手调出一袋,干脆把一锅奶茶端了出去。大家都已经闻到香味,人群骚动起来。 沈兰就一杯一杯地盛出去,胳膊虽然酸,但是别提多满足了。 一想到这些努力,有朝一日能转换成白花花的银子,沈兰就觉得一切都值得。 这里排队的倒完,沈兰又一杯杯地递给办理会员的人。 众人都默不作声地喝着,喧闹的大堂里一时间竟然静得出奇。 沈兰对大家的反应很是满意,她清了清嗓子,笑眯眯地说:「今日因为时间匆忙,给大家展示的只是一些开胃菜,若是满意,明日再来,本店开业半个月内都一律半价!明天的更好吃哦!」 「我在这里跟大家说一下咱们的主菜,有『汉堡』、『炸鸡』、『烤鸡翅』等等等……只有您想不到,没有我们做不到。这些还可以组合成套餐,若是您来购买,只要您叫来四位会员来咱们店中,在这里先说好,男及冠女及笄才可办会员。」 「(这四位会员不需要消费,若是一同购买,我们这称之为『团购』,套餐价格自动减为原价的四一),您就可免费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大家请看咱们墙上的罗盘。哎等等小朋友,这个不能乱碰哦。抽中的结果有一半的机会可以免费取餐,1文钱取餐,甚至最高还有一两银子的奖励哦。」 第19页 「若您人缘活泛,一次叫到40位会员,即可免费获得本店任意套餐消费哦。」 * 大家面面相觑,都搞不明白沈兰在说什么。 一个会员都够云里雾里的,再加上什么抽奖、罗盘、取餐……让人摸不着头脑。 好在众人虽然懵,但都还是了解「免费」是个什么概念,只觉得沈兰的条件似乎不算为难,当下也没人提出异议。 办会员的人的队伍一直排到门外,沈兰直接拿出一个大桶,一个一个发冰淇淋。 那些吃过一次的也只能眼巴巴看着,小孩哭闹着还要,被爹娘一巴掌打了回去,几口人悻悻离去。 今天一天,来过店里的人基本都办了会员。沈兰看着小蕙帐本里满满当当写了好几页的名字,心里觉得很安稳。 人慢慢地走了之后,沈兰抓紧去柴房去查看黑衣人的情况。这位不速之客快晾了他一天,她急于确定他现在的情况如何。 白天院子里他流下的血痕已经干了,沈兰悄悄推开门,黑衣人似乎发起了高烧,此刻闭着眼,意识不太清醒的样子。 裴昭后脚跟进来。沈兰知道他在,「大夫的钱给了么?」 「嗯……没有。」裴昭道,「他也看见了今日咱们店里的情况,说是回头再来取。」 沈兰:「……行吧。大夫说他的确没事了吧?」 裴昭点头,意识到沈兰听不到,轻轻地「嗯」了一声。 沈兰蹲下,皱眉伸手摸了下黑衣人的额头,裴昭只觉眼皮倏忽一跳。 「还是烧着……」沈兰对裴昭说,「今日累了一天,你且叫小蕙一同歇息,我晚上炖点鸡汤。」 接着又嫌弃地看了一眼黑衣人,嘆息道,「真倒霉,还没赚钱,就先捡了个拖油瓶。」 裴昭把「不累」默默地咽回肚子里,一声不吭地望着她。 「不过你倒不用孤单了。」 沈兰语重心长对裴昭地说,不过看起来更像是在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一个硬币有正反面』,凡事都有利弊,祸福相依。」她就这么碎碎念着离开了。 裴昭看外面已经没人,便轻身把黑衣人背起,放到了楼上。 * 沈兰走到大堂,看小蕙正弯着腰收拾卫生,喊了句「辛苦了」就径直走进厨房。 中午的鸡肉卷大家都没来得及吃,忙了一天,肯定都饿坏了。 沈兰先淘好米,放进电饭锅里煮。 接着从系统里调出一只生乌鸡,洗干净之后掐头去尾,剔去鸡爪上的指甲,放进煮开的沸水中,稍烫一下便拿出来。 生姜切成片,大葱切成段。沈兰往砂锅里兑了足够的水,将刚烫好的乌鸡和切好的葱姜放进去,开着大火,用勺子撇去上浮的油沫。 待到锅里的水沸腾之后,转小火慢炖着。 鸡汤做法实在是简便得出奇,而且不需要什么复杂的食材,还能最大程度的保留下鸡汤的味道和营养,简直一举好几得。 沈兰洗了把手,准备再做些烤鸡翅。她拿出15根鸡翅,思忖着差不多够三个人吃了。 和吃过的很多东西一样,不管是炸还是烤,第一步都要先腌入味。 沈兰洗干净鸡翅,用刀锋在鸡翅上挨个扎洞,洒上奥尔良腌料,倒上2勺料酒,搅拌均匀。 因为烤鸡翅腌制需要的时间很长,沈兰又拿出10根鸡翅,准备先做可乐鸡翅,剩下的放进保鲜袋留作烤鸡翅。 沈兰等了半小时,才拿出一部分鸡翅出来,期间一直在观察乌鸡汤的完成情况。 她在冷水中放进葱姜和刚才拿出的鸡翅,开足火,到夹杂血色的肉沫涌出来,用笊篱捞出来用温水沖洗。 沈兰一连沖了好几遍,才放进碗里待用。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她一直觉得大火煮出来的血沫都是激素,是无良商家为了谋财而要害的「命」,在现代的时候就一直非常注意。 她爱财,更惜命。 沈兰倒掉水,热上锅,待到水完全蒸发之后,倒上油防止粘锅。 她把鸡翅放进去,开大火,双面都变成焦黄色之后,倒入小半瓶的可乐,1小勺料酒和酱油,放上桂皮和八角,把鸡翅挨个翻面,盖上锅盖,换小火。 趁等着收汁的时候,沈兰从衣服里掏出她记东西的本子,反思下今天发生的事情,以及对比先开始,是否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这样记得差不多的时候,锅里的可乐汤汁也收得只剩一点。沈兰用勺子沾了点,尝了尝咸淡味,添了一勺盐。 沈兰关上火,这时候米饭也煮好,她盛出几碗,学她妈以前叫她吃饭的声音喊小蕙。 「吃饭啦!」 今天的饭很丰盛。小蕙开水洗了把手,才吸着鼻子问沈兰,「小姐今天又做了什么呀?」 现在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期待小姐又做了什么。 沈兰不答反问:「今天累不累?」 又到了和员工谈心的时刻。 小蕙身先士卒,头摇得像拨浪鼓,「不累!只要跟小姐在一起,小蕙就永远不累。」 沈兰笑,也不知道原主给她下了什么迷魂咒,对她好的话,这样死心塌地也就算了。 但原主对她非打即骂,她是真搞不懂,这种忠诚是打哪来的。 情,不知所起却一往而深。 第20页 刚来到的时候,沈兰承认,的确把这里的人当纸片人,就像打游戏时的npc角色。 但是接触越长,她就愈发觉得自己的这种想法有多么可笑。 尤其是小蕙用星星眼望着她的时候,明明就是十几岁涉世未深单纯善良的小姑娘。 这绝不是打游戏、做任务,身边的,也都是有血有肉的人。 沈兰让小蕙把几碗米饭和可乐鸡翅端出去,自己盛出一小勺鸡汤尝味道,放了两勺盐之后关上火。 自己也盛出几碗鸡汤端出去。 店铺大门已经关上,沈兰没买灯笼,院子里全是闪烁的蜡烛光,她先去柴房看没人,才端着往楼上去。 推开门,见两人都守在黑衣人身边,而黑衣人眼睛半睁不睁,像是已经醒了。 沈兰示意二人让开,她把鸡汤放桌上,问道:「这位仁兄,你可醒了?」 黑衣人听到熟悉的声音,手指动了一动,再没其他表示。 沈兰打了个哈欠,朝裴昭侧头。 「既然没醒,我们直接把他扔出去好了,反正他也没知觉,不知道。」 裴昭:「……」 黑衣人顽强地抬起手,「恩人……莫急,在醒了……」 三个人都笑起来。沈兰坐在他身旁,用勺子生硬地给他灌鸡汤,把他激得咳嗽了一下。 小蕙忙道:「小姐你放下,我来吧……」说完就要接过来,她不太敢看裴昭的表情。 虽然直觉肯定是精彩纷呈。 这种小事沈兰不愿假手于人,当下也只是推辞说无妨。 这个三番两次,出现在她嘴里的文言词彙,代表了她身为一个文言小白,努力向中华传统文化靠拢的— 最后一丝倔强。 黑衣人虽然咳嗽,许是鸡汤味道太好,又或者渴得不行,咳嗽两声之后便心安理得地接受了沈兰的餵养。 小蕙在一旁急得满头大汗,又不敢多说什么。 沈兰眼光一扫,正要拿帕子替黑衣人擦拭,指尖有温凉的触感袭来。 她抬头,望见裴昭深邃的眼眸。 「我来吧。」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爱你们~ 沈兰:不是吧不是吧,餵个饭也要捲起来。你行你来上:) 第10章 沈兰照旧想拒绝。 裴昭执意道:「兰姐,男女授受不亲,我来吧。」 她怎么能没想到呢,这时候大清还没亡呢! 沈兰心里一阵嘆息,站起身来让位给裴昭。 「这位仁兄,」沈兰抱着肩膀,「身上可有银子?」 黑衣人反应似是迟钝,很久才摇头。「恩人,不曾。」 「可有什么才艺?比如弹琴,吹笙,作画?」 黑衣人撑开眼睛,面色凝重地看了一眼沈兰,摇头不止。 沈兰感慨,还是素质教育香。 「那你留下算帐吧。」沈兰语调轻松。 小蕙大惊失色,这人可是干体力活动受的伤。 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怎么也得有一个沾边。 算帐这种事情……就不大靠谱了吧。 黑衣人凭着自己虚弱的身躯,只震惊地掀起眼皮瞧沈兰。 裴昭一言不发,面色寻常。 沈兰负手,笑眯眯道:「这位仁兄,你手掌皮肤滑腻,指腹上没什么茧子。」 「一般来说,只有两种人会像你这样,一个就是我这样,从没或者很少练武;一个就是绝世高人,因为境界到了,刀剑摸得少了,也格外注重保养。」 「但我看你眼神飘忽,下盘不稳,还有轻而易举地就被人伤到要害,差点一命呜呼,恕我直言,仁兄怎么看也不像绝世高人。「连肌肉都没,装什么大侠。 黑衣人:「……」 「大楚这个年纪的男子,要么科举求功名,要么早已谋生计,游手好闲的只剩你这种纨绔子弟了,我说得对不对?」 这段话是沈兰胡说的。 其实她光看手就知道,这是一双娇生惯养的手。 古代女子或许为了美丽,会格外注意,但一个男子长了双这样的手,只能说明他打小就是衣来伸手,从没为生计发愁过。 沈兰接过来裴昭口中的手帕,黑衣人借着外头的月色和烛光,定睛一瞧,脸色登时大变! 「仁兄,你此时竟才认出来么?看来痴情竟是做样子给人看么!」沈兰眼角弯弯。 「你还给我!」黑衣人起身便要来夺。 沈兰耸耸肩,她把自己的紧张隐藏得很好。 「若我没认错,这手帕的主人,应该是醉香楼的花魁莺莺姑娘吧?」 这下不光是黑衣人和小蕙,连裴昭都转过脸瞧她。 这莺莺姑娘也只是今天沈兰路过几位男客人的时候听见,便记在了心中。 「我初见你昏过去时,搜查了你身上,在这里先诚恳地道歉。」 虽这么说,沈兰脸上可看不出任何抱歉的表情. 她始终认为,防人之心不可无。 「且看这方丝帕上写的却是『我有娇靥待君笑,我有娇蛾待君扫』。」【注1】「手帕是私物,莺莺姑娘既把手帕交予你,你必定是识文断字的,说不定还才高八斗,不然真叫人想不通莺莺姑娘为何钟情于你。这方手帕许是你二人的定情信物也未可知。」 第21页 不然你tm大白天穿着黑衣服,找死的时候还随身带着,应该不是用来擦鼻涕的吧。 三人:「……」 「还有,若不是身体支撑不住,你此时定然早已躺在醉香楼里—这条路本就是去醉香楼的方向。试问我说得对不对?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是谁了吗?」 * 沈兰给了黑衣人一些时间思考,自己带着裴昭和小蕙下去吃饭,可乐鸡翅都快凉啦。 三人坐在桌上,只有沈兰吃得最欢,连平时吃饭最积极的小蕙都有些神思不属。 沈兰疑惑:「是不好吃么?」 她觉得味道还可以,是不是不太符合古代人的口味? 小蕙咬了咬嘴唇,犹豫道:「小姐……你是怎么知道楼上……他是要去找莺莺姑娘?」 沈兰正嚼着米饭,闻言愣了一下咽下去。 「我猜的。」 首先,那首诗的后两句是「莺花烂漫君不来,及至君来花已老。」 其次,「莺莺姑娘」这个词今天频繁地出现在她耳边,联想起来也很正常。 最后,沈兰只能归结为自己阅人无数,这黑衣人……一看就是个花花公子,风流得很。 无奖竞猜。 小蕙看沈兰不愿意说,她也不再刨根问底。 其实,最令她困惑的是,小姐以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竟然知道莺莺姑娘! 她漫不经心地吃了一口可乐鸡翅,酸酸甜甜的味道一下子刺激了她的味蕾,小蕙眼睛又亮起来。 「小姐……」沈兰一副「我懂你」的表情,「不用每天重复。」 裴昭轻问:「兰姐,你打算如何处置他呢?」 沈兰道:「这好说。他肯定不缺钱,我们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收留他,让他家里拿银子来赎,知恩就得图报。要是不来,就让他在这干活,抵工钱。」 人来的时候真的很忙,她们三个根本不够用。 裴昭没有说话。 沈兰看时间差不多,哼着小曲去烤鸡翅了。 她把腌好的鸡翅从保鲜袋里拿出来,用刷子刷上些油,调好温度,定好时放进了微波炉里。 她盛好三碗汤,给小蕙和裴昭俩人一人加个鸡腿,便抬脚去了楼上。 沈兰知道裴昭欲言又止是为什么—如果黑衣人出身显赫,他们这种无权无势的小门小户哪有说话的余地。 打算得太好,只怕回头竹篮打水一场空。 但沈兰知道,黑衣人肯定不会选择回家。 只要她有这个人,五百万支票甩到她脸上那天还会远么? 她换上一碗热乎乎的鸡汤,说道:「怎么?考虑好了么?」 「不用考虑,我留在这。」 沈兰眉间隐约漾出些笑意,「为何不归家?」 黑衣人轻嗤一声,「恩人,这还用说么?好不容易得了莺莺姑娘青眼,这么个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机会,我怎么会放过?」 沈兰不置可否。「你叫什么?」 黑衣人愣了一愣,「什么?」 沈兰大声重复道:「你叫什么?!以后总不能叫你『黑衣人』,或者『肚子被捅了一刀的』,又或者是『莺莺姑娘的恋人』,这一个比一个长,不太好称呼啊。」 「白至秦。秦岭的『秦』。」 沈兰点头。 内心os:就这胡诌名字的功底,还才高八斗? 确认过眼神,莺莺姑娘图的,应该是他的钱。 沈兰餵完,便说:「我烤了鸡翅,待会便拿来同你尝。只要你在这好好做工,什么都少不了你的。」 她拍了拍白至秦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阿秦,离家出走,一定要保持住抗争的尊严,自力更生,丰衣足食。兰姐会帮你的。」 说完没看白至秦,便头也不回地下楼。 有句话说得好,「留住男人,一定要留住他的胃。」沈兰深以为然。 这棵摇钱树,她是摇定了。 她拿来烤鸡翅给三个伙计吃,大家脸上又露出那种惊为天人的表情。 实话说,才刚开店第一天,沈兰就看腻了。 没办法,无敌就是这么寂寞。 沈兰一记眼光扫过去,笑得极为不怀好意:「阿秦仔细点吃,还病着呢。」 白至秦沖沈兰扬了扬眉角,回了一个同样不怀好意的眼神。 裴昭眼见两人之间眉来眼去,垂下头一语不发。 小蕙小口吃得很专注,丝毫没注意到三人之间的暗潮汹涌。她大胆地抱住沈兰,看起来很想吧唧亲一口。 沈兰很大力地抱回去,两个人看起来亲密极了。 沈兰原来是这么活泼的姑娘么?裴昭想,为何以前从未发觉过。 当然,也不知道她是如此爱财。 月亮又悄悄爬了上来。 沈兰锁好门,带着小蕙归家。她觉得时候把「住在店里」这件事提上日程了,每天这样一来一回,路上就浪费掉不少时间。 时间就是金钱。 她围着面纱,回到院中,便把自己关进了厨房里。 可能是到了深夜emo时间,沈兰突然觉得,剧情进行到这里,好像有哪里不太对劲。 既是穿到了书中,她肯定是融入到了这本书的体系中,女主她只来到有幸瞧过一眼,男主和反派连个影子也没摸着? 莫非她只是个炮灰女配,无人关心? 第22页 她懒得想,又睡不着,只好翻了翻系统,准备解锁一样新东西。 月亮不言,风动树摇。 沈兰从系统中拿出俩土豆和一根玉米,准备尝试做下土豆泥。 晚上实在吃得太多了,只好挑个不占肚子的。 她热上水,慢条斯理地把土豆洗干净,用刀把玉米粒切下来,撒上些盐,一起放在蒸笼里煮熟。 沈兰盖上锅盖,拿出自己的小帐本开始记录。 灵感稍纵即逝,她得时时回看,才能记得自己究竟走到了哪一步。 土豆和玉米很快便煮熟,她用勺子将土豆捣成泥,洗净手后,把它捏成圆球。 最后撒上些土豆粒作为装饰,黑椒粉调味道。 这土豆泥实在漂亮,沈兰这个老油条都没下手吃,她把土豆泥摆在盘子里,端详了好一会,放入系统提供的冰箱里,起身回房歇息。 味香园。 黑影憧憧,饭食的焦香气味仍未散去,夹杂着生鲜的血腥味,不觉有些刺鼻。 均匀的呼吸声在静谧的夜晚,格外引人注目。窗户虽关着,窗外掠过的风声隐约可闻。 月光似水,满溢柔情。 裴昭手上拿着匕首,冷冷地看向睡得快要死过去的白至秦。 刀尖抵住他喉咙,颈间已划出一道血痕。 只消一寸…… 「阿昭,此去一行,怕是永无相见之日。我死后,切勿生出报仇之念,若如此,即便九泉之下,仍不得安稳。我从不后悔我所做的一切,我所愿,不过太平盛世而已。」 昭狱的日日夜夜,他亦活在人间炼狱。 裴昭只梦见过一次老师离去的场景—他即使不愿信,也知那是死后託梦。 老师跟他说完这段话,便含笑逝去。 罢了……裴昭的手无力地垂下。 这是一条不能回头的路。若是如此,他与戕害老师之人,又有什么不同。 何况……他眼前浮现出一人从来头也不回离去的场景。 他没办法交代。 裴昭替白至秦盖上被子,枕着头,徒劳地望向窗外远方。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注1:引自唐代诗人《楼上女儿曲》感谢在2021-11-29 21:33:13~2021-11-30 21:30:5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不停的兔子 20瓶;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1章 沈兰大概4点的时候就起来了,起来的时候正听见鸡鸣。 她没再去叫小蕙,留了张字条就离开了。沈兰心里琢磨,不知道小蕙看不看得懂,就画了个q版小人,一走一睡。 每到这种时候,沈兰都觉得自己做天才的巨大潜力,呼之欲出。 昨天没有任何收入,除了系统的好评蹭蹭往上涨,快餐进度【1/100】。 虽说那虚拟金币看不见摸不着,于她无加焉。 但沈兰之所以想攒住金币,完全是以备不时之需。 她现在是处于两个时空交替中,这个时空有银子,那个时空要金币。 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虽说现在多,但如果不珍惜,挥霍无度,也许很快就用完了。 像她这种人,有极其强烈的生存焦虑,手上拥有的再多,仍觉得不够。 沈兰虽然生猛,但身体毕竟不是铁打的。她决定做个生椰拿铁精神精神,正好也解锁系统。 说到咖啡,就跟她的工作内容十分相关,沈兰从一个手残党到后来随手一晃就能拉出一个漂亮的花,说到底,还是金钱的力量。 她先添水热锅。 接着拿出一个空杯子在冷水中过一下,放进从冰箱里刚拿出来,还冒着冷气的冰块。 沈兰拿出一个空碗,倒入椰子粉,用刚沸腾的水沖泡,摇匀。椰乳完成。 拿出可可粉,兑上热水,搅拌成咖啡。 将椰乳和冰块混合均匀,热咖啡杯紧挨着冰椰乳杯旋转着倒入,分层就出来了。 沈兰尝了一口,顿时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生椰拿铁制作简便迅速,她大可以仗着自己资源垄断,大卖特卖,只是不知道古代人能不能接受。 回头先给小·白鼠·蕙试一下。 她喝了咖啡,觉得口中又苦又甜,准备再做个薯条。 沈兰拿出四个土豆,靠在灶台边削皮洗干净,接着用刀切成厚薄均匀的长条,放入开水中过一遍。 笊篱盛出,挑出煮碎了的土豆条,控水。往土豆条里倒上玉米淀粉,裹上淀粉,分离粘住的土豆条。 热锅,放油,油七成热时,倒入裹好玉米淀粉的土豆条,调成中火。 有油花溅出,沈兰略偏开脸。等到土豆条稍变硬时,她拿出一双筷子,挨个翻动土豆条,来回搅动,不让土豆条粘连在一起。 调成大火,表面变黄时用笊篱捞出,关火。 等油稍凉一些,重新倒入炸过的土豆条,等颜色变成明显的金黄色时,沈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捞了出来放进盘子里。 拿出控油纸沾下表面,在盘子边缘挤出番茄酱。 沈兰就这么,一边吃薯条一边喝咖啡,感觉自己快活似神仙。 但最后也只是草草吃了几口,便放入冰柜里,预备留给几个员工。 沈兰取出蛋挞皮,开始做蛋挞,她一连做了100个才停下来看了一眼时间。 第23页 往外看的时候,天还未大亮。 沈兰此时却有些伤脑筋,脑中浮现出生意滚滚的暴富蓝图— 如果真是供不应求,她一个人决计是应付不过来的。 怎么办呢…… 系统:【宿主请勿担心,若是金币充足,可花费5000金币换取单人『器具展示权』,届时将会发放『可视镜』协助宿主。】沈兰:「你确定我那些纯洁的员工看了不会疯?」 系统:【抱歉,但这与系统无关。此物确有风险,还请宿主斟酌使用。】沈兰:「等等,这个『可视镜』是什么东西?」 系统:【宿主可根据字面意思理解,也可将其想像成现代眼镜。】沈兰不住点头:「这东西还不错,待我到时把小蕙坑蒙拐骗一番。如果我一个人,做小本买卖肯定是应付得来,但要是扩大生产,怕是忙不过来。」 接着又摇头,「这是万不得已的选择,被关进精神病院的风险太大。我还是尽快挑选出替代品,不然哪天开了连锁店,不还是回到原点。」 等到开连锁店的那天,她差不多就能退休了,光是专利钱就够她吃老本的了。 只有肯奋斗,那一天,肯定不会远的! 沈兰查看系统上自己已经解锁出的菜品名称,决定每天只睡4个小时,早晨把这些东西做出来存到冰箱里,回头就可以直接上菜。 她抹去鼻尖上的面粉,大笑。 《商业奇才是怎么炼成的》。 沈兰又一刻不停地做了两桶奶茶,放进系统的保温桶里。 取出鸡翅和鸡腿各十个腌制在大盆里。 再略一思索,准备做个皮蛋瘦肉粥。营养、健康还好吃,简直是早餐的不二之选。 她打开电饭锅,淘好四人量的米,加火煮上。 沈兰从系统里拿出小油菜、生猪肉,猪肉洗净切碎成肉丁,加入葱姜、淀粉和生抽,腌制约十几分钟。拿出皮蛋,切块。 热锅,放油,油五成熟之后放切好的葱蒜炝锅,味道出来之后加入猪肉丁,翻炒,再加入皮蛋,翻两下之后关火。 最后把切碎的小油菜倒入,借铁锅的余热用锅铲翻几下。 沈兰把铁锅里炒好的肉丁倒入已经煮好的粥里,用勺子搅拌均匀,最后加盐,大功告成。 电饭锅调成保温状态,沈兰盖上锅盖,起身去开店门。 * 小蕙已经拿着扫帚打扫卫生了,看见沈兰过来,结结巴巴地说:「小姐,你怎么起这么早?」 沈兰知道她不好意思,嘴角梨涡若隐若现:「你平时什么时候起,现在还什么时候起。你起来,也没什么可忙。」 再一转眼,看见墙上挂满了画,皆是她做过的吃食,便知道是裴昭来过。 她快走两步,看见外面还什么人,就叫着吃饭。 小蕙端菜,几人照旧在楼上白至秦处吃饭。桌上有皮蛋瘦肉粥、薯条、土豆泥,甚至还有一杯拿铁。 白至秦眼都看直,话也说不利索:「你们这……到底是干什么的?」 沈兰似笑非笑:「少侠,如你所见。」 白至秦诚恳道:「恩人,你放心,我绝对会把离家出走坚持到底。」 沈兰没说话,将那杯拿铁一分为二,递给小蕙和裴昭,注意着她们的表情。 小蕙喝了一口,便如临大敌地拿开。她不假思索道:「小姐,这是什么……好苦!」 裴昭面色平静,看不出变化。过了半晌,才说「可以」。 沈兰无奈:「可以到底是行还是不行?」 白至秦眼见没有自己的份,闹道:「我也要我也要!」 「等你做工了吧少爷。」 沈兰给了他一个戏嚯的眼神,「我这里不养吃白食的人,限你三天之内下床行动自如,不然你可以见证外面的世界到底有多精彩了。」 沈兰不知道白至秦病有多严重,这句话纯属开玩笑,就像吓唬小孩子「狼来了」一样。 但白至秦即刻安静如鸡。 威慑程度,可见一斑。 裴昭皱眉:「比之茶,更酸、更苦,回味却更甘。」 沈兰点头,似也在思索推广的可能性。 卖不出去就算了,可能古代人和现代人有些地方的确有壁,她也不是非指着这个赚银子。 却又听裴昭眼含笑意,「冷热交替,入口回甘,清凉醇厚,不失风味。」 沈兰呆住,她印象里裴昭一直是个闷油瓶,好像还没听他一连串说过这么多字的话。 而且那双桃花眼真是灼人,眼角眉梢那么一压,竟比外面晌午的日头还亮。 沈兰不语,低头喝粥,心想男人,真是可怕的物种。 幸好这时小蕙眨着无辜的双眼,「小姐这是皮蛋么?」 沈兰忙道「嗯。」 小蕙用勺子喝了一大口,「小姐你也太厉害了吧,是怎么想到把皮蛋和瘦肉在一起做的?!」 该不能说,我这是汇聚了,咱们老祖宗上下五千年的智慧结晶吧? 她清嗓子:「其实两广地区这种做法由来已久,许是北方还未流传开来,其实并不少见的。」 一直沉默的白至秦刷存在感:「恩人……你是在哪里看到的记载?」 沈兰信口胡扯:「具体哪本书我也记不得,随手一翻便记住了,记错的概相当于接下来大家要开工的概率。」 第24页 小蕙笑,白至秦噘嘴,裴昭若有所思。 「好了伙计们,大家吃完饭,就得正式进入工作岗位了。辛苦十几年,幸福后半生,这道理,不用我多说了吧。」 沈兰敲筷子,看向一脸睏倦的白至秦,「少爷,我觉得你现在这样,好像也不耽误做工。」 白至秦一脸惊恐地看着沈兰,就差把「救命啊」三个字写在脸上了。 直到此刻,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或许离家出走,不是个正确的选择。 他的便宜恩人,是真的爱钱。 掏心掏肺的那种。 * 果然,白至秦环着裴昭的胳膊,被他公主抱着下了楼。 裴昭面色发冷,白至秦则一脸生无可恋。 他被粗鲁地放在凳子上,余光瞥见视而不见的沈兰,很是咳嗽了一阵子,试图唤醒沈兰也许尚未完全泯灭的良知。 沈兰皱眉:「阿秦,一定多喝热水,待会顾客来了你可不能这么咳嗽,会把人吓跑的。」 试图发言的白至秦:「……」 恩人,你噎人真有一套。 沈兰则把做口罩放了日程。服务人员嘛,干净最重要。 她快走几步,打开店门。因为心理准备不足,不禁惊住了。 外面不知何时,已经排起了一条长长的队伍。 这队伍,目测已经十几米开外,而且人还有不断增长的趋势。 万事开头难。 所以现在……她算个什么情况? 成功来得太轻易,起点太高,难道等待她的只能是起落落落落落落了么? 沈兰把心梗的表情压制下去,外面的车水马龙,才真切地进入几人的眼中。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食材资料基本都参考下厨房用户,以后不再一一跪谢^^ 越写越长了……这就是裸奔的酸爽么(bushi) 第12章 沈兰迅速换上笑脸,笑眯眯地让大家进来。 实话说,沈兰表面平静,心里是很犯憷的。 快餐是伴随现代快节奏,应运而生的。 顾客因为工作繁忙,为节省时间,在外面随手买来的,不那么在乎味道。 而快餐做法简便,时间快,也符合店家的要求。 随之而来的,自然也就没那么精緻。 而古代却并不是这样。古代吃食,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跟现代可是大大的不同。 而且每家几乎都自己种菜,自给自足,把「从前慢」三字诠释得淋漓尽致。 这几天观察下来,沈兰虽知道这个大楚商品经济已经发达到一定程度,她所在的灵乐城更是首屈一指的城市。 这里并无天灾与人祸,百姓也很有安居乐业的味道。 但她就是控制不住的焦虑。 多亏了现代生活的福,焦虑已深植于她的本性中,无论做什么都不会缓解,一有苗头还会变本加厉。 只要一生出『这些人过来,完全是一时新鲜,只吃一次之后也许就不会再过来』这种念头,沈兰眉头直乱跳。 说到底,还是她一方面被「一定要赚很多钱」的信念鞭打着,一方面又被「万一赚不够很多钱会很惨」的想法内驱着。 沈兰暗暗握拳,决不能让此种现象发生。 也算是一种反向激励。 没有需求,她就创造需求! 这才是推销的最高境界! 来的人正好坐满十五桌,沈兰拉来服务员小蕙和裴昭,二人先当门童,负责迎接。 接着负责端茶倒水,把菜单报给在厨房忙活的沈兰,和在柜檯打瞌睡的白至秦,传菜,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小蕙是1-7桌,裴昭是8-15桌。 沈兰安排得明明白白。 「拼团」以及「免费拿」的规则沈兰只跟白至秦说了一次,便再无下文。 她不是对白至秦理解这套营销方式没信心,而是对这里的所有人都没信心。 人是活的,规则得在实践中完善。 很快,小蕙拿着帐本过来,跟沈兰说明哪桌订了什么菜。 沈兰原本打算默记在心中,结果悲催地发现自己记不住,只能让小蕙把帐本放下,来回记录。 生意好,也是一种负担啊! 现在因为系统还未全部解锁,故还未开发出套餐,所以东西都还没有很复杂。 沈兰来不及多想,只顾拼命地做东西。 好在现在是大早上,大家都对炸鸡这些油腻的东西没什么兴趣,似乎只是先来尝个鲜,要的都还是些奶茶,也许是昨日没喝够。 奶茶在沈兰心中,那就是古今中外,最有魅力的饮品。 别问,问就是,绝知此事已躬行。 听小蕙说,大家都对此刻买不到蛋挞这件事,表现得很遗憾。 沈兰正灰头土脸地疯狂刷碗,便想昨日自己说的话果然是无人在意的,待会让裴昭写上字,不,还是画个形象画,贴在店墙上做告示。 等到这一拨人走得差不多,沈兰才掀开帘子出来。 可巧这时王宏也过来,他毫不客气道:「沈老闆,昨日生意这么好,该不会答应王某的事情给忙忘了吧?」 沈兰拍脑袋,的确是把他这件事给抛到脑后了。 她听他语气不善,倒也没回什么话,毕竟这件事她不占理。 第25页 同行是冤家,沈兰明白。她随身取出一些碎银,去房里拿出戥子量了量,才缓慢地把钱递出去。 两相对比之下,王宏的手就跟展翅雄鹰一般,无比迅猛地就把钱接了过去。 沈兰本想跟他打套太极拳,推拉一下,万万没料到看似魁梧的王宏,身手竟是如此敏捷。 说来好笑,沈兰在这里,学会的第一个技能,就是如何称银子。 王宏走之前,还瞧了一眼锅里的奶茶,眼神又是幽怨又是羡慕,还很眼馋的模样。 这么一个魁梧的大汉,竟然有如此百转千回的眼神,硬生生把沈兰看笑了。 沈兰盯着他离开的背影,若有所思。 快餐在早餐方面是不受欢迎的,或许她可以考虑一下战略联合,制定一些本土化策略? 不过一切还是先稳定下来,再从长计议。 * 她没工夫多想,昨天就联繫了先开始就算她店承包商的木匠,徐木匠也爽快得很,说是老顾客,给她便宜了不少钱。 沈兰走出门,看店门口已经木头建起了一座小小的棚子。 虽说搭建不费什么功夫,但她昨天为了跟徐木匠描述清楚,确实花了好一番功夫。 这间小棚子,三面皆用木板围住,后面可以打开。 最后一面的木板,中间镂空,方便递东西。 总体跟早餐车有异曲同工之妙,就是简陋了一点。 木板上雕刻出的「味香园」三个字,在此情此景下,也不禁略显寒酸。 不过没关系,让我们一起背诵一下《陋室铭》。 斯是陋室,惟冰淇淋馨。 这是沈兰为了掩人耳目,故意而为之,无心插柳柳成荫,反倒更添了一份神秘的色彩。 估计主力军小孩子会更爱来。 沈兰大声叫了一嗓子,「冰淇淋开始卖了!每人限购1个啦!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啊!」 她毫不理会疯狂跑过来的一群人,一副见过大世面的讨人嫌模样,云淡风轻地钻进了小棚子里。 为了更好地达到遮掩事实的目的,她还装模作样地拿了几个盘子和碗进去,拉上布帘子,真是美滋滋的一天呢。 若是有一天,她能赚到足够的钱,不出意外的话,此时就是她退休时最期盼的状态。 沈兰闲不下来,卖个冰淇淋不累,在这几乎算是躺着赚钱,岂不爽歪歪。 诶,沈兰目光一滞,因着系统只可她一人调用的客观限制,她无意中走上了「飢饿销售」的路子。 「飢饿销售」这个词在现代不陌生。 很多有名品牌的产品上市之前,都会开个发布会,顺便限制一下售卖数量,让群众产生一种「这东西我得抢才有」的错觉,从而提高销售量。 沈兰下意识地瞟了外面一眼,开始心无旁骛地做冰淇淋。 第一个果然是怀抱着小孩的顾客,因着操劳过多显得一张脸很是沧桑,看起来应当比实际年龄大不少。 沈兰睫毛微垂,收回目光,程序化地问:「请问是『味香园』的会员吗?」 男人有些迷惑:「啥子会员?俺家孩子是听他伙伴说的,昨天我跟孩她娘忙,没过来。」 沈兰客气道:「办了会员的话,2文钱一支冰淇淋;没办会员,5文钱一支。」 男人瞳孔一瞬间放得很大,「那……咋子办会员?」 「嗯……」沈兰沉默了一下,「大哥,让你家孩子说下去,这一周以内,冰淇淋都是2文钱一支。」 男人瞬间喜形于色,连连道谢。 「办会员的话,一次性在我店里存满或者消费2贯钱就可以。」 沈兰看着面前大哥眉毛拧起来,笑道,「虽说听着很多,但您算算,也只够孩子吃三个月罢了,这钱只是寄在我这里,还是您的。」 「如果不办会员的话,每次买都要5文钱,哪种更划算,大哥你可以回去跟孩子她娘好好合计一下。」 孩子吆喝着凯旋归来,听到沈兰说「只够吃三个月」、「每次都要5文钱」便大喊「办会员办会员」。 沈兰笑眯眯地递了一个过去,未再吭声。 接下来的1个时辰,情形都大同小异,她在酒店的时候跟客人打过多少交道、费过多少口舌,才当上经理,就不用多说了。 即使气氛稍微有点紧张,沈兰也三两句就给化解了,这一个时辰格外的和平。 眼看着时辰已到,但队伍还排着,沈兰还是毅然决然的收摊了。 做生意,不讲诚信,是个大问题。 让利的事情可以做,但事关原则,她一步也不让。 沈兰鞠躬,朝后面的道歉,只道「每日都有,明日再来」便要头也不回地进店去。 「等等!沈老闆—且留步!」 沈兰本来不打算停,但系统发布命令强制她停下,她只好无奈地站在原地。 与其说看身后人,不如说想看系统要出什么么蛾子。 「沈老闆,幸会幸会!」 沈兰转身,眼前这人身穿官服,头戴官帽—一看即知这人是个当官的。 怪不得系统勒令她停下,要给她扣金币。凡是阻碍她赚钱的,一律都被视为系统的绊脚石。 她悟了。 「大人您好,请问有什么要吩咐小的呢?」沈兰学模学样地拱手作了一揖,笑道。 第26页 「听闻沈老闆在此处开了一处店,我董某先在此祝贺生意蒸蒸日上。今日因下朝较晚,我家小儿顽闹,说非要吃味香园的冰淇淋,这才过来与沈老闆一叙。」 沈兰要不是平时在酒店的时候,什么妖魔鬼怪都见过,表情管理也很到位,这会早就笑出来了。 这位董大人,简直狗屁也不懂,这官,大概率是买来的。 像他这种京官,想要鱼肉个百姓,怎么也是府里几个狗仗人势的家丁出来为非作歹。 众目睽睽之下,亲自下场还要说名道姓的,除了一个「low」没别的。 先是假意恭维,后来再干脆指出,吃你冰淇淋都是给你脸了,压根不屑于跟你这种屁民说话。 自己几斤几两心里一定有数,千万不要不识好歹。 这种智商,还敢如此嚣张跋扈,沈兰只想到一种可能性。 这人背景,很硬。 沈兰微微一笑,「董大人说的是。冰淇淋做来原是与孩童吃的,只是性寒,不可多吃,恐生痢疾。明日府上来人之时,沈某人一定亲自将冰淇淋双手奉上。也可今日先登记,明日直接来取,省去排队之苦。」 她声音越来越大,「客官们,如果明天还想吃的,可以先去店里柜檯登记,明日凭报上的姓名来取!每人限购一个!」 在一旁看热闹的百姓蜂拥进了店里,路过的时候都心照不宣地给了董定一个眼神,把店里正顾影自怜的白至秦吓了一跳。 董定瞬间血气上涌,脸红得像一只大虾。 「沈老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打我的脸不成?」 沈兰自己是个能屈能伸的,便连连作揖,「实在对不住董大人,您来得不巧。今日做好的全卖出去了,就算是神仙也再变不出个冰淇淋来。」 系统:【好评值呈几何倍速增长,日结算。】董定刚要发飙,沈兰和气道:「董大人,您瞧您来,也不说一声,小的都没能去迎接。您闲时带着令郎过来,随便挑,免费选,您看成不成?」 沈兰知道董定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但凡事总有取捨,这种小人,早晚都得得罪。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不如痛快点。 董定一甩袖子,冷笑一声,「沈老闆这话说的周到,我能有什么不满意。」 说着脸色便和缓一些,「那些人无知得很。沈老闆也不想想,冰淇淋这种珍贵物件,他们倒也配么?钱多钱少还在其次,人啊,得明白自己干什么,是对的。」 沈兰点头作同意状,微笑不语。 大家都不配就你配。你个xx。 这时候人群散去不少,一个人从店门口走出,小蕙似乎阻拦不及,叫了一声「公子!」 沈兰和董定皆转过头去。 沈兰面色平淡,而一旁的董定,显然没这么轻松,登时便大惊失色起来!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鞠躬沈兰:(奸笑脸)出来混都是要还的,董大人。 今天哪个宝子给我空投了10个月石鸭,jj没法查看,在这里感谢一下~爱你们~ 第13章 白至秦一瘸一拐地站在两人跟前,也不知道明明捅伤的是肚子,怎么腿还不好使了。 他手里还拿着算盘,也不妨碍一身娇生惯养的少爷做派。 从到店里起,白至秦的底气就没这么足过,嚣张道:「哟,这不是董大人么?」 满满的阴阳怪气。 董定忙去扶了他一把,死鱼似的眼珠竟然绽放出异样的光彩。 「我说白公子,您今儿个怎么得闲出来了?腿怎么了,我先带您去看个大夫?指挥使近日可还好?」 「不劳您大驾,」白至秦翻了个白眼,有恃无恐道,「我没病。我爹嘛……恐怕不太好,近来怕是找我都找疯了吧。」 董定笑得谄媚:「…小少爷,我瞧您脸色不太好,这儿人多口杂,咱们进去说。」 回头沖沈兰喝声道,「大胆!白公子在这里,还不赶快安排接待!你这店今日都要为白公子地到来而蓬荜生辉……」 白至秦本来刚要走,听见他沖沈兰喊了一嗓子,又跟个木头桩子似的,站在地上不动弹了。 「你怎么说话呢?」白至秦把阴阳怪气发挥了个十成十,一把甩开董定试图搀扶的手,「你也不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这位可是我的—救命恩人?真是胆大包天。」 救命·沈·恩人·兰:不敢。不敢吱声。 她知道白至秦家里必然非富即贵,但也没想到他来头这么大。 一颗心虽说早已宠辱不惊,此刻也只是强压下目瞪口呆,维持着表面的镇定。 「董大人,你可瞧见满屋子的人否?」白至秦轻飘飘道。 董定不知他是何用意,只得愣愣点头,连连说是。 「那都是我的顾客,你闲得没事,我还有事要干,你就别浪费我时间了吧。」白至秦语气轻松,「你方才未曾看见我是从店里走出来的吧?」 白至秦抬起手,扬了扬手臂。「无妨。我现在告诉你,这算盘,是味香园的。」 「你告诉我爹一声,让他知道我没死,足矣。至于这店,」白至秦面色忽然变得阴晴不定,低声道,「我但凡跟我爹说一声,你知道自己下场。」 一般人恐吓完,为了装逼等方面的需求,都是不会看对方反应的—于是白至秦瞄了一眼双股战战的董定,心满意足地离开。 第27页 刚才在一旁装作自己不存在的沈兰只好收拾烂摊子,她抓住时机,压制住自己的得意,得体地笑道:「董大人,您瞧小店人不大懂礼节,还请董大人不要放在心上。」 董定揩了一把汗,忙摇手道,「非也非也!不懂礼节的是我!」 他本是吏部给事中,许是今日朝堂上弹劾的摺子没了后续,心中暗恼,脑子一抽才当街做出如此不堪回首的事情来。 父母官的威风没显摆到,反倒是碰了一鼻子的灰。 出门前,还是一定得看黄历。 董定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店的牌匾,「沈老闆的确真人不露相,是大隐隐于市哪。不知改日可赏光去府中一叙?」 沈兰客气道:「董大人的这番盛情相邀沈某人怎能拒绝,择日一定去府上见见世面!」 「沈老闆如此说,董某也好放下心来。您既是白公子…恩人,想必相交甚广,然董某一口三舌,还是烦请沈老闆仔细着白公子,若有个好歹,只怕整个店来陪葬,犹不足焉。」 董定拔脚要走,沈兰道:「董大人,不知还要预约否?」 「小儿胡闹,都怪他母亲平日骄纵。」董定干笑,飞也似地走上马车走了。 沈兰端庄微笑,目送远去。 * 她根本来不及盘问白至秦到底什么背景—即使来得及,沈兰也不是很敢问。 中午的那拨客人就过来了。 不知者无罪,一旦知道,还能使唤得这么心安理得么? 沈兰跑进厨房,小蕙也开始忙进忙出,传菜单。 过了一会儿,小蕙又过来的时候,沈兰正和面,鼻尖上沾了点面粉,不免有些滑稽。 小蕙扯了下嘴角,赶紧正色起来,结果还是没忍住,笑着拿手帕,给沈兰擦了去。 沈兰忙得脑子快转不动,还是不由自主脱口道:「阿昭呢?」 小蕙动作一顿,打着哈哈,「阿昭在外面招呼客人呢,晌午客人越来越多了。」 沈兰不置可否,「有过来『拼团』的么?」 「不曾呢小姐。」小蕙瘦小的身躯托起盛满食物的木托盘,那托盘上的重量似乎压得她摇摇欲坠。 沈兰只瞥了一眼,手指微抬,便转回头来。 「小姐……其实,小蕙觉得大家根本,都不知『拼团』为何意呢?就连小蕙,也是一知半解。」她约莫是脚底抹油,说完便开熘。 沈兰摇头苦笑。 小蕙说得没错。跟这里的人文字交流比较困难,像网际网路时代那样步步引导着,更是不现实。 想来想去,她还是找个托吧。 大家思考很难,跟风却容易些。 等到了未时(现在的1点到3点),店里的人才三三两两散得差不多。裴昭进来说了一声「人已经走光了」便离开。 沈兰伸了个懒腰,客人吃完了,她们吃什么呢? 略一思索,她在系统后库里翻了翻,准备给大家做个菠萝派尝尝。 沈兰靠在灶台上给菠萝削皮,眼皮未抬,一腿膝盖半弯,看起来散漫闲适极了。 菠萝难削,她手上的刀却丝毫不乱,怎一个「稳」字了得。 削好之后,用水洗净,快刀切丁。 小火热锅,蒸出剩余的水分,放入一小块黄油,酥黄色很快铺满锅底。 倒入菠萝丁,放入冰块,转中火,翻炒。五分钟后,加入一勺水,继续翻炒。 待到颜色进一步变化,收干水分,出锅。 拿出蛋挞皮,放入刚炒好的菠萝肉。对摺蛋挞皮,刀锋划开两刀。 沈兰嘴里含糊不清,「一把刀的刀锋难以越过,所以智者说减肥之道是困难滴。」【注1】她取出俩鸡蛋,磕在碗里,用打蛋器搅拌均匀。鸡蛋皮随手一扔,进了垃圾箱。 鸡蛋液刷在方才对摺得像饺子似的蛋挞皮上,撒上黑芝麻。 放入烤箱,完成。 在等待烤好的几十分钟里,沈兰从系统调出几根猪肋骨,准备做糖醋排骨。 她们是卖快餐的,自然不能成天吃快餐。 日子一长,看见不吐已经最大的温柔。 沈兰自知水平有限,准备挑着自己拿手的家常菜,犒劳一下几个员工。 系统的冰柜,高科技实锤,制冷性能实在是极好的,猪肋条冻得邦邦硬。 沈兰咬牙下了几次刀,硬是连个豁口都没砍出来。 沈兰一开始还真没把它当回事,但这接二连三的失败极大地激发了她的胜负欲。 她还真跟它槓上了! 这玩意儿还不能直接用开水烫,这样化开的话,猪肉就不软嫩了。 此时的沈兰眼中燃烧着非人的斗志,已经彻底失去了理智,钻牛角尖一般的,只剩下了上述这条可笑的认知— 以至于她完全忘了,大可以先用冷水泡十几分钟。 就是在现代,菜市场的商贩,有时也是用类似『狗头铡』的东西给它铡开的。 沈兰给刺激坏了,一个小小的猪肋条,我还奈何不了你! 她要用手中的这把金光闪闪(油水)的菜刀,向上天证明,她不认输! 沈兰vs猪肋条ready—go! 第一回合:猪肋条在狂轰滥炸下,岿然不动,沈兰惨败 第二回合:猪肋条被砍出一条长长的痕迹,沈兰挣扎半晌,仍以惨败告终第三回合,沈兰又开始扰民式地乱砍一通,就连繫统都看不下去了,刚要提醒,却听见小蕙迟疑地喊道,「小姐…你在干什么!」 第28页 白至秦在一旁附和,贼兮兮道,「小蕙姑娘问得好,我亦有此一问。恩人在干什么,看不出来很正常,我方才在大堂听见这动静,还以为她在砍/人呢。」 沈兰听见了二人的声音,誓要跟猪肋条再战三百回合的注意力,终于被转移了过去。 也就这么一分神,手中的刀就已被夺走。 裴昭面色平静道:「兰姐,我来吧。」 沈兰眼珠微动,瞥见裴昭如玉般白皙修长的手指,忙摇头,「你不会。」 她本就不爱找人帮忙,这会稍一努力,成添乱的了。裴昭沖她笑了一下,复又低下头去。 「不会,可以学。」裴昭说。 他很是严肃地盯着眼前的猪肋条,他的眼神如果是x光,只怕肋条早就给他射出几个洞来了。 小蕙扶着装腔作势的白至秦,也凑过头来看。 沈兰不耐道:「你们都瞎胡闹什么?『君子远庖厨』不知道吗,在这呆着干什么!」 此话一出,沈兰就觉得自己的脸上火辣辣地疼。 她是个不折不扣的新时代青年,从小接受的都是「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的新思想,为什么脱口而出的,竟然是残余的封建余孽! 她忏悔! 白至秦最先反应过来,看热闹不嫌事大,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语气。 「可是恩人,阿昭平日里不都是在厨房里走来走去么?」 再说他们在场的几个人,似乎也没人能跟「君子」这词儿挂上钩啊。 沈兰面色羞赧,一时竟不知怎么回答。 换位思考一下。 如果可以,白至秦拿刀切个排骨,她倒是一点意见都没有。 换到裴昭这里,不知怎么犹豫起来。 沈兰不愿多想,再看的时候,裴昭已经三下五除二地把排骨切成了好多个小块。 他下手稳狠准,可表情纹丝不变。 小蕙无能为力地撇开眼睛,若是让那些三宫六院知道殿下在这里,切…切排骨。 估计一哭二闹三上吊,都不算完。 白至秦兴高采烈道:「昭兄,你真是好样的!」 说着过来搂他肩膀,「咱们先说好哈,日后若不幸有了些冲突,咱们可不许拿刀的。」 裴昭不理他,走出两步,已经开始洗手了。 沈兰表情复杂,「你是不是沿着我方才拼了命才挤出一丝缝隙的痕迹,敲开的?」 裴昭轻笑,目光与她相接,他拭手,缓声道,「是啊。」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沈兰:你竟然还敢笑! 竟然还笑得挺好看!再笑一个给我看看qaq感谢在2021-12-02 21:43:05~2021-12-03 21:56:2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慕容 1个;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4章 沈兰深呼吸,而后,气愤地把三个人都赶了出去。 三人走到大堂,她还能听到白至秦那刺耳的笑声。 果然,血淋淋的事实,再一次向她诠释了「会咬人的狗不叫」这条真理。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沈兰不是没经历过,只是自己辛辛苦苦,也许差一点就能摸到胜利果实的死对头排骨块,竟然被裴昭这么轻而易举地占了去。 她恨得牙痒痒。 然,沈兰一转身,就轻车熟路地淘米,放在电饭锅里煮了起来。 热水,把小排洗净,水沸腾后倒入锅中焯一遍,用笊篱捞出,沥干。 小火热锅,锅中剩余水分蒸发,倒入油,放入一小块冰糖。 开中火,油与冰糖融合,变成焦糖色之后,调小火。 倒入排骨,翻炒,小排上色之后,转中火。 料酒、生抽、白醋和姜片依次添进去,放入第二块冰糖,再次翻炒。待到香气出来之时,沈兰倒入热水,没过排骨,洒葱花调味道。 水冒气泡的时候,沈兰盖上锅盖,转小火焖上。 这时候微波炉「叮咛」一声,是菠萝派做好了。沈兰拿出一个,先尝了一小口,味道还行。 转念又想,就那两个皮实的,给吃就不错了。 呵,男人! 说来说去,还是她家小蕙最可爱。 沈兰再一抬眼,三个人已经齐刷地站在了厨房门口,眼巴巴地瞧着她。 她瞳孔放大,莫不是都长了狗鼻子? 白至秦先动,「恩人……我闻着香,你又做了什么好东西?」 沈兰瞧了一眼虚拟的时间钟—已经快2点了,大家估计真都饿坏了。 她皮笑肉不笑道:「菠萝派!白少爷快来尝尝,不好吃给1贯钱即可,1贯钱你买不了吃亏!」 说完便递给小蕙一个,两个人笑着吃起来。白至秦也不恼,笑嘻嘻地拿了一个,还不忘裴昭,也伸手递过去。 沈兰一个眼神也没给裴昭。 不多时,排骨也出了锅。香甜的气息四处飘,沈兰盛出来交予小蕙端出去,自己则把随手扔得到处都是的碗刷了刷,随即出门左拐,买了一壶酒。 她回到桌前,笑眯眯地给裴昭斟上一杯,顺便把白至秦想染指的爪子打了回去。 「白少爷,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病中不宜饮酒哦。还有,我再重复一遍,给你三天的抽丝时间—到时你若是还不见好,哪里来的便回哪里去。」 第29页 「我们这座小庙,可容不下你这座大佛。」 她笑着跟白至秦说话的时候,一直没忽略掉旁边一道如芒在刺的眼神。 裴昭困惑地望着她,沈兰硬着头皮道,「阿昭,今日累坏了吧,兰姐买了点小酒,犒劳犒劳你。」 小蕙只要看见吃的东西,基本就能自发屏蔽掉周边情形,这会光自己不大好意思。 便先给白至秦夹了块排骨,自己吃得不亦乐乎。 沈兰自觉不是小气的人,她也捉摸不透自己为何方才要与裴昭置气。 裴昭是好心,何况,她可是一店之长,哪有跟员工不对付的道理。 统共就这么几个人,再不团结,这个店就成一盘散沙,还怎么长足发展? 这会倒酒,算是赔罪。 只是碍于身份,不好意思说出口罢了。 裴昭脸色有些苍白,「兰姐……我平日不饮酒,恐影响做工。」 沈兰浑不在意地「嗨」了一声,「这有什么的,你听兰姐一句劝,人生得意须尽欢,这才是硬道理。」【注1】白至秦正狼吞虎咽,闻言目不转睛地看着沈兰,佩服道,「恩人,你好有才……」 裴昭心不在焉地看着眼前这杯酒,不知在想什么。 沈兰一口酒喷出来,她好言好语地劝诫,「白少爷,你想留在这里的决心我已知晓,以后切勿再提。」 白至秦幽幽嘆气,换上一副「对牛弹琴」的表情。 沈兰说着,便用余光瞄裴昭。 不会吧不会吧,一个男人,真的不会这么小气吧? 她都到这地步了,还敢不接受? 男人,欲迎还拒? 裴昭面色平常,笑了一笑,落在沈兰眼里,不知怎么,就掺了些凄凉的味道。他仰头,一饮而尽。 「多谢兰姐。」他道。 沈兰顷刻松了一口气,他们又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啦。 几人吃过之后,沈兰收拾碗筷,径直去了厨房洗刷。小蕙先开始还拦几次,后来见沈兰语气坚决,便渐渐地也不再询问。 厨房,几乎是沈兰自己的地盘。 沈兰刷碗的时候,瞧见原主的手细腻无匹,说不羡慕是假的。 她家里条件不好,她爸走得早,她妈从小一个人抚养她长大。 为了让她妈不那么辛苦,沈兰很小时便四处打工。同龄人都热衷于做美甲的时候,她的手早就磋磨得没个样子,不过看习惯了,也就那样。 这会原主肤如凝脂的手也要被她糟蹋,沈兰是有些歉意的。 沈兰想到什么,便问系统:「可否提供浏览器查询功能?」 系统:【宿主您好,系统任务进度到10时,可提供消费金币一键解锁菜单功能,进度到15时,可开放浏览器服务。】沈兰就知道。在跟系统单方面斗智斗勇的过程中,她已经不对这玩意儿抱有任何希望,反正任何她希望的,系统基本都不会同意。 她跟系统是为了共同的目标才捆绑在一起—向「钱」看,向「厚」转。 沈兰赚钱可以,让系统少赚钱,那是大大的不行。 * 许是第一天,下午仍然陆陆续续地来着客人,沈兰游刃有余地做着炸鸡和汉堡,惬意非常。 待到酉时(下午5点到7点),沈兰装了一桶蛋挞,让小蕙端出去,仍在上午小棚子里卖。 沈兰嚎了一嗓子,人便又渐渐地聚拢过来。 她叮嘱小蕙,「给我笑一个。」 果不其然,在沈兰的殷切期待下,小蕙又挤出了一个似哭非笑的笑容。 沈兰拍了拍小蕙肩膀—这是她在现代时,就对员工最爱用的姿势。 「我便在一旁看过,一有情况便即刻过来。」 小蕙懵懂点头。沈兰回到店中,摆出笔墨纸砚,让裴昭作画。 这几日新开发的菜品裴昭还没来得及画,趁这会得闲,沈兰便站在一旁,抱肩瞧着。 白至秦在柜檯前偷吃,沈兰做的菠萝派还剩下几个,全进了他肚子里。 沈兰瞧见,忙叫他过来。白至秦听见,忙把菠萝派一口吞了,一瘸一拐地走过来。 「少爷,」沈兰打趣道,「你这腿,疼得很有水平啊。吃饭的时候像兔子,干活的时候像乌龟,真不愧是咱们灵乐城里,有口皆碑的纨绔子弟。」 白至秦摆手谦虚道,「恩人说笑了,若不是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我这会估计还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呢。」 沈兰若有所思,「少爷,你给咱们店做首诗或者小曲儿,我喊外面叫卖的孩子唱出去。」 这叫推销手段。 味香园里,死一般的寂静。 沈兰看他不语,便用激将法,「不会吧少爷,你伤个肚子,还把脑子伤到了?按说吟诗作曲的应该是你特长啊?」 白至秦顽强地不开口。 「莺莺姑娘若是知晓你江郎才尽—」沈兰尾音拉长。 白至秦作投降状,急忙求饶,「恩人,我的姑奶奶,这不是在想么?这么光荣又艰巨的事,跟咱们店的命运息息相关,我可不得深思熟虑么?」 沈兰满意地点头。「明日拿给我瞧。」 白至秦:「……恩人,你既能随口吟出『人生得意须尽欢』这等真章,又何须我献丑?」 「……」 沈兰:诗仙,我对不住你。 「白少爷,『曲高和寡』你懂吧?」沈兰意味深长地说。 第30页 「咱们店里的店歌应当是朗朗上口,咱们百姓喜闻乐见,老少妇孺皆能出口背诵,你常年混匿在市井勾栏里,最不缺这种经验。怎么着也得信口拈来吧?」 白至秦万万没想到自己恭维沈兰这个大尾巴狼一番,反而被倒打一耙。 夸自己就算了,还要贬低他的艺术审美能力,这谁能忍?! 他一屁股坐在凳子上,皱眉思索起来。 沈兰这才看向裴昭。 裴昭神情专注,他侧颈修长,锁骨分明,上面却有点点斑红,这红痕在白皙皮肤的衬托下,愈发显得触目惊心。 不是吧!裴昭看起来正人君子,晚上竟然这么激/烈的么! 沈兰尴尬地咳嗽一声,目光投向窗外买蛋挞的队伍。 裴昭看过来,目光温凉,「兰姐,画好了。」 她本来拒绝跟裴昭对视,捕风捉影出的脑补画面,让她极为羞愧。 但不由自主地扫到裴昭的脸时,竟虎躯一震。 「阿昭……你怎么了?没事吧?」沈兰只觉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立刻紧张地问。 裴昭面色绯红,双眼像是含着春水,连唇都红得诱人,看起来漂亮极了。 只要没有脖颈上越来越刺眼的斑点。 白至秦听见沈兰如此问,放下毛笔也凑了过来。 沈兰刚才毕竟不好多看,只匆匆扫了一眼,这会细看,才发现都是红痘。 她不由分说地撸起裴昭的袖子,果然,青筋凸起,上面也起了一片如同湿疹一般的东西。 裴昭却像是碰到了什么不可碰的东西一般,登时缩了回去。 沈兰难以置信道:「阿昭,你这莫不是过敏了吧?」 根据沈兰多年生活经验,这种症状,分明是过敏。 可是,过敏源在哪里? 竟然是白至秦先反应过来,「恩人……莫不是那杯酒?」 沈兰如同一个晴天霹雳一般,立刻明白过来—裴昭的退却与欲言又止是为何。 她颤声道:「阿昭,少爷说得可对?」 裴昭笑了一笑,「兰姐……我却也不清楚。」 说谎。 活这么大,自己对什么过敏,怎么可能不清楚。 何况,还是酒这种常见的东西。 沈兰反省,她以前最烦生意场上让酒这一套,一听见赴酒局,就头疼。 什么时候起,她也成了有话不能好好说,用一杯酒解决问题的场面人呢? 甲方就罢了,但裴昭他们几个,是她在这个世界里,接触的为数不多亲近的人,甚至已经心口不宣地成了朋友。 她为何,也这般不真诚? 还因为她的「成熟」,让裴昭明明过敏,也说不出口。 沈兰闷声道:「你且上楼歇着罢。这里让少爷照看着。」 裴昭不言,毫不掩饰地用一种探究的眼光瞧着她。 似乎是在疑惑沈兰突如其来的关心。 沈兰哑巴吃黄连。 对!让他喝酒的的确是她,但谁让沈兰不知道呢! 她生活这么大,从没碰见过喝酒过敏的人! 这种人要是到了职场上,是真真要了命—基本就与升官发财无缘了。 本着「人以群分」的自然原理,沈兰身边,基本也都是一群奋斗笔,哪有这种小说男主式的存在?! 诶,想到小说男主,沈兰突然记起,本书最大的反派,原主爱得死去活来的宁王殿下。 似乎就有这个毛病。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注1:出自李白《将进酒》ps:上章的注1化用自毛姆的《刀锋》「一把刀的刀锋难以越过,因为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我现在好像最爱是少爷w顶锅盖跑走 第15章 但,反派不反派,她一个做生意的,与他又有何干? 沈兰收回思绪,扔下一句「你且去楼上歇息,我去去就来。」便快步走进厨房。 她的确没少吃社交饭,赶社交场,喝醉也是寻常,因此对醒酒汤比较熟悉。 她调出系统,拿出一捆崭新的黄豆芽,洗净脱水。横刀拍蒜瓣,竖刀切葱花。 添2-3勺的热水,大火煮沸。放入豆芽和蒜瓣,转小火慢炖几分钟,放入一小勺盐和胡椒粉。 熄火,尝味道,撒葱花。 沈兰很快端着小碗出门,却见裴昭仍在桌前作画,她气道:「干什么呢?我说话现在就不听了?」 裴昭手指微动,道「无妨。」 沈兰从这姿态知道,这位在家里,约莫也是个说一不二的主。 待到他终于觉得不对劲,垂手瞧沈兰。眼眸干净纯粹,没有多余的情绪。 沈兰想,他终于要官逼民反了么?早觉得他看我不顺眼。 虽说这次得罪人实属无心之失,但大错终究已酿成。 他那么能打,我该怎么办?指望白至秦那个中看不中用的病秧子么? 白至秦登时打了个喷嚏,他正三指夹着毛笔,蹙眉深思,也才发觉沈兰到来。 「谁念我?」白至秦揉揉鼻子,他看见沈兰,顿时喜笑颜开,「恩人又做什么好吃的了?」 沈兰瞪他一眼,裴昭长手伸过来,把碗接了过去,「多谢……兰姐。」 「我……无需挂怀。」 白至秦听见他这句话,跳起来,「恩人,阿昭都说他没事了,所以嘿嘿嘿,这碗汤嘿嘿嘿。」 第31页 沈兰若有所思:「少爷,你们这,可曾听说『猥琐』一词?」 「这倒是未曾听过……怎么?」 白至秦极尽敷衍之所能,眼睛不住地瞥着裴昭手里的那碗汤。 裴昭神情冷淡,不动声色地离白至秦更远了些。 沈兰注意到裴照的行为,笑道,「少爷,你醒醒,这是醒酒汤,里面只是豆芽菜。」 白至秦瘪嘴不言。 「少爷,你方才笑得好猥琐。」沈兰瞧他不懂含义,索性信口胡说。 白至秦奇道:「我尝遍览群书,却也从未听过这二字,不知恩人是何意?」 虽说这词听腔调,不像什么动听之话。 然忠言逆耳。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他尚未涉猎过称赞之类的小众词彙,也是有的。 白至秦摸下巴,「莫非恩人是瞧我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故有此一言。」 裴昭眼光轻扫,淡淡地看了白至秦一眼。 沈兰憋着笑,认真道:「少爷,你这么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自然说得都对。」 白至秦瞬间化身一棵得了阳光的大白菜,朝裴昭得意地扬眉,「阿昭,你虽有醒酒汤,我此刻却也不稀罕。恩人瞧我这人猥琐至极,真不愧是慧眼独具!」 沈兰快憋出内伤来了,不再搭理少爷,只浅笑着叮嘱裴昭快些喝。 说完便将视线投向裴昭的画上。 她笑不出来了。 裴昭似乎将她那日所讲的「会员政策」全都画成小人画了,略有现代q版的雏形。 上面的人形神兼备,可爱得很。 而且十分生动形象,易于理解。 且看这「拼团」一侧,他便用一名男子长身玉立,站在一侧,而另外四名男子则聚成一堆。 五名男子身上皆悬着味香园的标志性骨牌,是会员标识。 后面则划分成了两拨势力。 一拨是单个男子站在罗盘前,正瞧着抽奖结果眉开眼笑,身旁的孩子拿着冰淇淋跳起来;一拨是这五名男子一同坐在桌前,桌上各自摆着一份套餐— 因为产品还没解锁完全,套餐完全是裴昭根据现有产品,自行搭配的。 旁边配一行小字—5文钱。 他在上方空白处画了一模一样的套餐,原价:20文。 裴昭略一思索,瞧见白至秦的时候带了隐约笑意。 他转头朝沈兰道:「兰姐……你想的法子皆属上乘,只是恐大楚百姓难于知晓。依我之看法,今日之所以无人实行,一是迟疑,二是赏金还不够。」 沈兰明白他意思。她现在走的是低价销售的成本领先战略,只求先占领市场。 她这一个月压根不需要什么成本,利润,根本就没在过她考虑范围内。 显然,裴昭也知道她这点。 这与沈兰想找个「托」的想法还是不谋而合的。 只是,她这次不需要亲自去找。 有钱能使鬼推磨。之所以不推,只是因为,钱还不够多。 沈兰敲桌子,对裴昭道,「明日来拼团者,一人赏钱两贯。」 在一旁冥思苦想的听见「钱」终于凑了过来,「恩人……这是干什么,来吃饭不给钱,反而要赏钱么?」 沈兰朝他眨眼睛,「对啊。」 白至秦真心道,「你真是菩萨。」 过河自身难保的那种。 沈兰不以为意,快乐地出了门,看小蕙蛋挞卖的如何了。 白至秦是个从小养尊处优的少爷,他虽纨绔,却也很单纯,没什么坏心思。 这就决定了他是个不食人间烟火,也不知人间疾苦的理想派人士。 沈兰其实有点嫉妒,这说明少爷家里,把他养得很好。 那……裴昭呢? 她不愿多想。 沈兰虽然脸盲,但这两天也认识了不少熟悉的面孔。有很多人抬起手,跟她打招呼。 她甚至听到还有小孩子兴奋地大声叫道,「兰姨娘过来啦。」 沈兰:「……」 说得很好,下次不准说了。 她朝大家一拱手,便进了棚子。 一桶里约莫有一百个蛋挞,沈兰看似乎快要见底,便笑着跟小蕙说,「今日你先来,明日阿昭,你们三个轮换着。」 小蕙怎么敢想让裴昭来,忙着摇头。 沈兰不以为意,「辛苦你了,卖完之后再来歇息。」 再回首,看见裴昭已经把告示贴上了。 上面的小人栩栩有生,很多吃蛋挞的小孩子都一股脑儿围了过去,你一言我一语,七嘴八舌地笑闹着。大人们过去叫,也驻足看起来。 * 晚上人不多,沈兰果然猜想得没错。 很多人若是吃了第一次,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就不会再来第二次。 她虽说招牌的冰淇淋和蛋挞,但仅凭这两样,断然实现不了暴富的目标。 沈兰不由自主地走到厨房,只觉浑身骨头都要散架了—而这仅仅,才是开店的第一天。 前途光明,道路曲折。都是这样。 小蕙和裴昭在外面收拾碗筷,沈兰在院子里装上一大缸水,让两人来不及时直接在院子里洗。 更重要的是,这样不用进厨房,偷窥她「做法」。 她想了想,预备做鱼香肉丝给几个人尝尝。 虽说鱼香肉丝在咱们现代已经是人尽皆知,但有次沈兰在后厨帮忙时,听师傅科普过:鱼香肉丝,其实是时候才研制出的。 第32页 诞生时间虽短,却横扫很多榜单,成为许多人心中的最爱,足以说明其魅力。 葱姜蒜切末,胡萝蔔和青椒切丝,木耳撕成小块。 沈兰调出里嵴肉,洗净切条,浇上盐、胡椒粉、料酒和鸡蛋液,倒入两勺淀粉搅拌均匀,腌制10分钟。 沈兰问系统:「豆瓣酱?」 系统:【恭喜宿主获得精挑细选豆瓣酱1瓶!】取出一个小碗,倒入白糖、料酒、酱油和醋,沈兰添上一小勺水,兑上淀粉构成芡汁。 热锅,倒油,将腌制好的肉沫放入锅中翻炒。 待肉变颜色变白后,盛出。 再加一小勺油,倒入胡萝蔔。 因胡萝蔔不容易炒出成色,沈兰多翻滚几下,接着用铲子铲到一旁,倒入豆瓣酱。 倒入葱姜蒜,以及准备好的青椒和木耳,炒熟。 颜色成熟之后加肉沫,均匀翻炒。 最后倒入兑好的芡汁,混合均匀,炒出放入盘中。 沈兰深吸一口气,她做的鱼香肉丝虽然没有鱼香味,但色泽红润,吃起来肯定也不错。 她算是发现,这几日做饭,就没有过剩菜。 他们这个店,算是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什么叫「光碟行动」。 所幸中午的米饭还剩了些,沈兰添上水,煮上锅简单的米汤。 几个人仍旧坐在那张桌上,小蕙捧着碗,尽量不那么垂涎欲滴地瞧着鱼香肉丝。 烛光照在她脸上,映射出无限温柔。 沈兰一只手把白至秦架到桌前,后者一把抓住筷子,就要往盘子里夹。 「少爷,」沈兰无奈道,「我不止一次想说了,若不是你今日击退奸官的义举,我真要怀疑你是从饥荒里成长起来的吶,少爷。」 白至秦笑呵呵,「恩人……白某人冤枉!便是当今圣上,」说着双手往左上方一拱,「怕是也没尝过恩人的手艺。你若是去了皇宫,哪还有御膳房什么事儿。」 裴昭替沈兰拿筷子的手僵了一下,便从容地递过去。 沈兰很是自然地接过去—这几日来,她似乎都习惯裴昭在旁边递筷拿碗。 小蕙在一旁像个可爱的摆设一般,先开始恨自己尽不到力,只是巴巴地望着。 后来明白过来,瞧二人模样,笑意也不自觉地浮起。 「请问这是客栈吗?」一道弱弱的声音,在一阵鸡飞狗跳中很是突兀。 「不好意思客官,」沈兰头也没抬,径直说道,「咱这不是客栈,而且已经打烊了。您若是有心,明日过来免费送您个冰淇淋。」 她敲了敲盘子,「抓紧,凉了没这个味道了。」 店门已经关了,唯有窗户还开着。沈兰以为那人听见这话,肯定离去,一个没注意,便听到一声吃痛的叫声。 说时迟那时快,那人已经从窗户上爬了过来,还很不幸地跌倒在地上。 小蕙轻呼一声,便放下筷子,起身去扶。 「老闆行行好……我是进京赶考的,我在这人生地不熟,不认识路,旁边的店都关着门,只有你们还亮着灯,吃着饭,饭还这么香……」 沈兰抬起头,就瞧见了一个头戴方巾,身着白布儒袍的男人,他的侧脸清秀而明朗,正微笑着朝小蕙道谢。 第六感升腾,不祥的预感如潮水般占据了,她这颗只为金钱跳动的心脏。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沈兰&裴昭:少爷这个二货是想笑死我俩,继承我俩的主角地位? 嗯,主角团应该到齐了(认真脸) 第16章 沈兰皱眉,直觉这里可能又要多张嗷嗷待哺的嘴。 鱼香肉丝的热气愈来愈少,她的心,却在滴血。 「免贵姓萧,单字宁。」那人一俯首,便抬起头与沈兰遥相对望。 方才他在窗外时,便是沈兰回答的他。 「哦。」沈兰还没说话,她跟裴昭对视一眼,各自都不动声色地移开。 少爷白至秦先不满地开口,看来这人打扰到他吃饭,已自动被他归为十恶不赦之罪。 沈兰朝小蕙眨眼,小蕙脸色晕上些红色,便低头跑回来坐着。 「喂,这位萧兄,没人关心你叫什么,我恩人没答应你能进来。『不问自取视为偷』,你反思一下自己的做法,是否有些不妥?」 萧宁松下神,走过来,他直视着沈兰。 「老闆,我知道你不欢迎我。」他卸下背筐,委屈巴巴道。 「我进京赶考,不日便要应试……寒窗苦读数十载,正是一举成名之时,我实在没了法子。我在这里原没有可投奔之人,绕了几天圈子,忍飢挨饿了许久,万不得已才来搅扰老闆……」 说着便看向小蕙,一双水汪汪的杏眼格外无辜和单纯。一笑,在烛光中,更是添了几分暖色。 沈兰绝望地看向心都被软化了的小蕙,心想怎么碰上个这么个要命的正太。 一个闷油瓶和一个拖油瓶还不够她应付的么,又赐给她一个中央空调式的热水瓶。 老天,我真是会累的! 心中虽在咆哮,沈兰脸上还是笑眯眯:「阿宁啊,兰姐知道你的情况了,我们这倒也不是不能住下,楼上还有空房。只是不知你应试之日,却在何时?」 萧宁弯了眼角,显得格外害羞而纯良。他道:「三个月。」 第33页 一直垂头的裴昭,闻声微动。 沈兰不为所动,笑得极假,少爷只觉模样森然:「这都好说—我道你们读书人断然不齿我们这些重利之人,而我等生意人却一贯心直口快,我也不同你绕圈子。萧兄若是同孔方兄熟识,只怕住个一年二载,也住得下。」 萧宁露出为难的神色。当然,沈兰就是要难为他。 沈兰知道自己早就钻进了钱眼里,这么个寒酸学子,身上肯定没什么银子。 但若是他当真铁了心,接下来的三个月都宿在这,等待「高考」,这时沈兰再把他赶出去,在场少爷等人定然不允。 而这么个成年人的花销,会是很大一笔开支。 她也想资助困难学子,叫他金榜题名,衣锦还乡。 可惜穷怕了。世界上只有一种病,叫穷病。沈兰这病,还到了晚期,药石罔医的那种。 这几个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都是要钱的。 索性提早说好,当场定下卖身合同,打工抵债。 节省时间不说,也免得夜长梦多。 涉及到钱,一切就会有太多的不确定性。 沈兰一脸沉重地望着即将以身抵债的萧宁,而小蕙和白至秦眼里充满了同情:见多了,自然知道套路。 这么个热水瓶的命运可想而知。 萧宁抬起左手作挠头状,一脸僵硬地从衣服内衬中,缓缓地,拿出了一锭银子。 沈兰轻抬手揉了揉眼睛,怀疑它出了毛病。 她站起身,凑过脸,神情复杂地看着萧宁:「阿宁,你不会把家里的老底都带来了吧!」 她听过新闻,蒙古同胞来上学之前,家里都要卖羊交学费。 当然,有万羊奔腾大草原的不算数。 沈兰虽然爱钱,但好歹还有点良心。 把人积蓄掏光这事,她觉得自己不能干。 如果干了,跟那些剥削过她的资本家有什么不同! 萧宁乖巧地摇头,「老闆,这东西,我家其实不大缺。」 沈兰:「……」 不缺,你tm跟个流浪汉似的就闯进来了! 她没再废话,当机立断接过来,挥手让萧宁赶紧坐下,撂下一句「有钱你不早说!」就飞上了楼。 「阿宁,你想吃什么,兰姐去给你做。」 沈兰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白至秦摇了摇手臂,作抖落鸡皮疙瘩状,「恩人……你别这么笑,怪吓人的。」 「就你话多!」沈兰顺势敲了一下白至秦的头。 小蕙正害羞地用余光瞄萧宁,裴昭也毫不避讳地瞧着他,面色平静,不知在想什么。 沈兰嘆息,她今晚的鱼香肉丝,这柔顺滑腻的肉质,软糯q弹的胡萝蔔,终究是错付了。 她端着鱼香肉丝说要热一下,走到厨房,决定做一锅热汤面。 以前沈兰上学或是打工回到家的时候,很多个深夜,她妈都会给她做一碗热乎乎的汤面,她连汤带面地喝下去,整个人都舒畅许多。 可惜她妈一年前去世了,沈兰也再也没喝过。 妈妈的味道不好学,她从没尝试做过。 这会可能是受到了萧宁这小子的触动,她心里忽然痒起来,手也很痒,是一种无法克制的冲动。 拿出白菜,只取嫩叶,洗净切段;剩下的半截胡萝蔔,先片再细丝;葱姜蒜切成沫备用。 热锅,小火,倒入葱花,炒出葱香气。倒入胡萝蔔和白菜,翻炒,变软后添两勺水,调大火。 沈兰取出一个空碗,放入一小勺酱油、盐和味精,搅拌均匀,兑成芡汁。 水沸腾后,放入面条—本来沈兰想和面,看系统里有挂面,理所当然地不跟它客气,挥手就倒进一袋。 4个鸡蛋整个儿磕进去,做成圆滚的荷包蛋。 面条变软之后,舀一勺面汤,倒入刚才勾兑好的芡汁中,使调料完全融化。 沈兰捞出四碗面条,火腿切片,和香菜叶一起洒在面条表面。 淋入芡汁,用筷子搅拌均匀。完成。 沈兰端出去,四个人不知在聊什么,除裴昭外脸上都挂着笑容,属少爷的声音最大。 众人看见沈兰过来,都郑重起身,弯腰接过来。 白至秦眯着眼睛,深意十足地对萧宁道:「萧兄,你真没来错地方。」 萧宁眼珠微动,便笑道:「那是自然。老闆心地良善,白兄风趣幽默,裴兄文质彬彬,」最后目光落到小蕙身上,「小蕙姑娘……」 几个人捧着碗皆如获至宝,面条的热气更显得大堂格外热闹。 小蕙笑看着碗中的汤面,满足道:「萧公子先吃饭罢……你尝尝我家小姐手艺,真真是极好哒!」 说完便垂下头吃了起来。 白至秦更是,瞬间沉默下来,好像成了个哑巴。 萧宁:「……」 不让夸就不夸吧。 省得抓心挠肺想词了。 裴昭低声问沈兰:「兰姐你……不吃么?」 沈兰刚开始还没反应过来,闻言动作一顿,笑说自己不爱吃。 她转头,对萧宁笑眯眯道:「阿宁,你且尝一口我做的鱼香肉丝,如何?」 说罢,夹住白至秦的筷子,「等萧公子先尝。」 白至秦瘪嘴,「果然……只闻新人笑,哪管旧人哭!」 萧宁莆一看见沈兰,心里便觉不妙—这人绝对不好对付。 第34页 碍于她表面殷勤实则试探的眼神,萧宁右手使筷子夹起一块肉丝。 沈兰对他皮笑肉不笑道:「少爷,人萧公子那可是真金白银,你呢?」 白至秦挺起胸脯,骄傲道:「我一个大活人都抵债在这里,难道竟还比不上阿宁的几锭银子么?」 「想法不错,」沈兰露出肯定的表情。 「就是不知道谁给你开口的勇气,让你觉得,自己竟然能比得上几锭银子。」 白至秦:「……」 小蕙吃得正嗨,闻言没憋住,无辜地朝白至秦摇头,灌了一大口水,咳嗽起来。 裴昭垂头不言。 不过白至秦瞧见了他抖动的肩膀。 萧宁一时舌尖遍历咸甜酸几味,浑身僵在一起的肌肉都放松下来。 他从来风餐露宿,自问对吃食没兴趣,只求填饱肚子即可。 满汉全席在前,也不过是与平常一般。 眼前菜说不上精緻,却胜在不拘形式的酸爽可口。 入口时味道一般,是一种历久弥甘的稳健。 沈兰这人,至少是个好厨子。 萧宁自觉有些失态,没言语地低头扒了一口面。 这面是家常面,鸡蛋、火腿他也都曾见过,只是味道却不大相同。 当然,沈兰用了现代才有的酱油和味精,味道一样才奇怪。 他生平吃过无数次各种方法烹饪过的面,这面也不知为何,却叫他想起背井离乡半生,回首却瞧见家中的那一盏,微弱却燃烧着的孤灯。 萧宁:「……」 自己莫不是真要成个读书人吧? 吃个饭是要把自己酸死? 沈兰仍毫不躲避地瞧着他—萧宁心想,大楚竟有这般大胆坦荡的女子。 他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老闆……太好吃了。白兄果真所言非虚。」 沈兰笑:「多谢夸奖。来日萧兄弟金榜题名,千万别忘了味香园,便是沈某人最大的希冀了。」 萧宁抱手:「那是自然。老闆做派,叫人如沐春风,一见即难忘。」 沈兰抬头看了一眼虚拟的电子钟屏幕,和气道,「萧公子既在外食不果腹多日,理应如少爷般狼吞虎咽才是,怎么却不大动筷,怕是不好意思?」 白至秦吃得正欢,听到自己的名字,弱弱地抬头:「……这又关我什么事?」 无事勿cue,谢谢! 「还是嫌饭菜太过简陋,不能入公子眼中?」沈兰话语里,夹着饱满的歉意。 「不敢不敢。」萧宁道,「初来乍到,有些拘谨罢了。」 沈兰眯起眼睛。「还是怕,我们这原是家黑店,会给萧公子下毒呢?又或者,萧公子刚才露财,叫我们这些歹人,起了歹心呢。」 寒意陡生。 小蕙筷子都吓掉了,白至秦终于是吃不下去,满是无奈地瞧着沈兰。 「恩人……你这是什么话?咱们都是守法良民,童叟无欺,咱们诚信论天下第二,只怕天下无人敢称第一。」 小蕙忙点头,安抚似地瞧了萧宁一眼。 沈兰拽了一下裴昭袖子,后者应声而动,长臂微抬,寒光一闪,刀尖已近他颈间命门。 裴昭和萧宁皆面无表情,按兵不动。 沈兰冷笑道:「对,我的确给你下毒了。试问若是不下毒,我能拦住你么?」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来人啊,菜中—有毒…… 第17章 萧宁摊手,一双杏眼满溢无辜,「老闆……我没说什么,你何必如此对我。」 白至秦在一边和稀泥,「对啊,恩人……他什么也没做,干什么突然这样。」 小蕙只是咬着嘴唇看沈兰,未曾开口。 沈兰笑,「这位公子,现在可以告诉我们你来这里,所谓何意了么?」 「我刚到时不是就已表示过了么?」萧宁笑道,「我原是进京赶考的书生。」 「嗯,」沈兰点头,「你既然远道而来,朝廷发给你的旗帜呢?」 古代,经常有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跋山涉水,前来京城参加科举。 因怕路上遇到劫匪,朝廷会特地发给这些人一面旗帜,相当于身份证明,算是保护符。 这还是沈兰看电视剧的时候知道的。 各朝各代,对读书人都很是尊敬。 故而在这方面的规定,应该都大同小异吧。 不过不是的话,也不打紧。 「我……」萧宁嘴角扯出一抹微笑,「原来老闆却是因为这个怀疑我。一日下雨,我遗失在山路中,却也有惊无险地到了这里。」 他道:「我人都在这里,老闆却需要一面旗帜来证明我是谁么?」 沈兰轻笑,「公子此言差矣。萧公子家产颇丰,为何又要身穿布衣?」 萧宁身上的白布衣服,有些地方甚至磨出了褶皱,起球严重。 「老闆……」萧宁苦笑道,「我既是一介百无一用的书生,总要想些法子遮掩自己,省得有些歹人见财起意。」 「何不骑马?」 「不会。」 「家中奴僕为何不赶车?」 「路遥,盘缠尚缺。」 「老闆……你若都是这种无关痛痒的问题,」萧宁道,「我身上尚存二两银子,皆可给了你。」 少爷面露不忍神色,小蕙脸上满是哀求。 第35页 沈兰表情稍缓和,刚要答应瞥见裴昭冷硬的眼神,又硬生生给吞了下去。 「你既穿右衽衣,为何方才拿银子时,使的却是左手?」 萧宁脸上的愣怔一闪而过,快得几乎没人看清。 他无奈道,「老闆,你为何话中屡屡引我入错误?我方才只是先抬手挠头,却也不可么?」 「我使筷子,用的便是右手,想必大家也皆看得到。只是不知,这与我引起老闆的怀疑,有何关系?」 萧宁面色发白,额头上竟渗出几滴汗。 他垂头,低声道,「我并无半分害人之心,老闆却为何如此这般对我?」 沈兰没再看他,转过去看着对面两人:「少爷刚来时,我已然说过,少爷于武学一门,乃是个菜鸟。」 两个人这才不约而同地看向萧宁的手,「萧公子左手细腻如少年,而右手则磨出些十分明显的茧子。」 沈兰继续道,「这很正常。公子既是寒窗苦读数十载,想必右手握笔亦是经年累月,磨出些茧子再寻常不过。但若是结合我方才所说— 倘若—萧公子,乃是个左撇子呢?」 此话一出,两人震惊无比。 少爷更是一副「我读书少你千万不要骗我」的可怜神情,他低头回忆,沉声道,「恩人,你这揣测实属无妄之谈,萧公子自然是使右手的。 若是左撇子,怎会使筷子如此自然?」 沈兰毫不意外,「那自然是因为—萧公子两手都用!」 「他从窗户中跌入店中,是左手撑地起身。方才拿银子时,亦是下意识地先抬起左手,虽然这动作极其细微,萧公子亦解释道,是为自己挠头所致。」 「挠头嘛,许是多日食不果腹,风餐露宿,不得梳洗头痒所致……那为何萧公子独衣衫破旧,形容却丝毫不见枯藁。」 咦,两三天没洗头就会油好吧! 真以为跟演电视剧似的,主角再苦再累,主角光环都布灵布灵闪,永远那么光鲜亮丽。 「莫非萧公子还特意梳洗过一番,才过来小店?」 「扯远了—这不是重点。」沈兰摇头,「方才阿昭出手之时,萧公子乃是用右手抵挡。」 萧宁头发丝都保持着稳重,「若是老闆说得不错,敢问这又是为何呢?」 沈兰耸肩膀,「这自然是因为你知道。我扯袖子的动作如此明显,你神聚于眼,观察力甚于常人,怎会察觉不到。甚至,我下毒,你也早就知道。」 「你现在还以为自己没中毒,对吧?」萧宁仰头,看向沈兰。 裴昭闻声,刀尖方向一转,萧宁右手两指,轻夹。 然而此时,连离得最远的白至秦,都清楚地看到,萧宁是左胳膊,先小幅度地弯曲。 若不是沈兰方才特意提起过,因这动作太小,大概绝不会注意到。 沈兰笑眯眯道:「萧公子,左撇子是一种本能,无法掩盖。」 「我猜你之所以双手皆练,是为防身,左手罕见,可出其不意攻人命门。」 沈兰原先看过一本武侠小说,其中有个人物,便是如此。 「还有,你右手硬茧明显,若是寻常握笔,断然不可能像你一般,五指指腹皆布茧。 握笔与握剑姿势全然不同。 你的左手细滑无比,我的猜测是,你左手境界已臻上乘,若非特殊情况绝不使用。莆一出手,对方非死即伤。」 「我不让少爷先吃,你或许已生出疑心。还有面,甚至连筷子都有可能被我动手脚,你却毫不介怀,为什么?」 还未等萧宁回答,沈兰便道,「因为你根本不在乎!你虽无法确定我下了什么药,但无论什么毒,你以内力相逼,不过早晚之间。」 萧宁微微一笑,不置一词。 小蕙和少爷脸色发白。 「我猜你方才才明白自己为何会舌尖发麻吧。」沈兰回了一个笑,「那是因为,药在肉中,解药却在面条中呀!」 「你以为自己以内力相逼定然安然无恙,却不知蒙汗药早已被解。俗话道,『穷寇莫追』,强行以霸道内力压制,反而适得其反。」【注1】萧宁忽然哈哈大笑起来。「老闆真是说笑了,想捉便来捉我,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沈兰摆手,「因为捉不住。方才阿昭出刀,你并没有躲,而是膝盖弯曲,肩带肘,肘带手指还击。少爷,若是有人提刀刺你,你如何应对?」 白至秦很认真地想了想,「定然是全身紧绷,双手抵挡,往后仰吧。」 沈兰打了个响指,「对!阿昭趁他分心,你瞧萧公子可有躲避的姿态?」 小蕙呆呆说:「不曾。萧公子不曾闪躲。」 萧宁瞧见小蕙如此说,忽而笑了。 这种情况下,他还笑得出来。 非但笑得出来,笑容还十分温暖,让人情不自禁心生怜爱。 「老闆口说无凭,说到现在,一分一毫的证据也无。」 沈兰眼角弯弯,「证据?这不是最简单的事情么?」 她转向裴昭,「大楚国近几年的进士题目,随便考他一道。」 裴昭缓声道,声音抑扬顿挫,泠泠作响,显然并未受眼前局面半分影响。 「『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注2】沈兰示意裴昭停下,「哥们,我不难为你,你解释成咱们平常之言便可。」 第36页 萧宁嘴角掠过一丝睥睨的笑,只这一瞬,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举手轻挥,裴昭手中的刀,便「噹啷」一声,砰然落地。 「萧某人,的确不是什么进京赶考的公子,也确乎会些武功。难为沈老闆心细如发!」 萧宁笑道,「敢问沈老闆何时怀疑的呢?」 他或许身负绝学,可一颦一笑,都像只温和柔顺的绵羊。 若不是萧宁亲口承认,小蕙和少爷决计不敢相信。 沈兰耸肩,「你若是在别处说自己流离失所便罢了,这里,可是大楚最繁华的街道。 此刻离这不远的醉香楼歌舞昇平,正热闹得紧—哦,我忘记了,你扮成了读书人。 永丰酒楼也不过一刻钟的时辰,你既独自千里迢迢来到京城,怎么一到京城,就找不着北了?」 萧宁摇头笑道,「我明明没有中毒,为何要骗我?」 沈兰眨眼睛,「自然是试探。我对武学可谓一窍不通,你若被我矇骗,说明不过尔尔。」 「但菜中明明有药的味道,你说的毒是……」 「我热菜之时,拌入了味道刺鼻的调料。你的面与他人不同,我加入了无花果皮,你吃了不发麻才奇怪。」 「罢了……」萧宁道,露出他一脸人畜无害的笑容。 「你点破我这么多破绽,不怕我计划败露,杀你灭口?」 沈兰歪头,「你费尽心思过来这里,想必身负重任。任务尚未完成,你怎敢轻举妄动。」 「何况,以你功力,杀我不过分寸间,何必改头换面,这般大费周章?!」 她把萧宁的话,原封不动地还给他。 少爷恍然大悟,这两个人,原来打的是心理战! 萧宁反手,把少爷惊得退了好大一步。 一旁的裴昭抬手去擒,却不料风暴中心的萧宁,硬生生受住了他这一击。 萧宁表情四平八稳,蓦地,朝沈兰跪拜下来。 这几个都呆住,当事人沈兰一头雾水,裴昭眼角微抬。 萧宁道,「我从无害人之心,还请老闆不吝收留!其实……祖上也曾阔绰过,都是我,将家产挥霍殆尽,这番打扮,是为了多瞧此地几眼,了却平生心愿……」 沈兰扶他起来,不再多问。 「既来之,则安之。我此前并非咄咄逼人,只是你身负一身绝学,却无端投入我这破落门面中,难保不叫我怀疑。」 其余几人:「……」 为何有被冒犯到的错觉。 「你既有归顺之心,我又岂有不从之理?」 可能是做贼心虚,下一秒沈兰目光便投射过来,内敛而深沉。 「我自己便罢了,只是这三人性命前途皆繫于我一人之手,还望少侠体谅,见笑了。」 其余三人:没想到只这几日的交情,沈兰便能说出这种情深义重之话来。 谢谢!有被暖到。 接着,沈兰便笑眯眯道:「他们几个都是千挑万选来的,若是有个三好两歹,我这生意没法做了,怎么赚钱。」 ……就知道。 萧宁杏眼温情乍泄:「我明白。」 沈兰打了个哈欠,「天不早了,今日大家都累了一天,且歇着。明日一早我过来叫你们。」 几人皆应下。 其实,沈兰一开始,只是因为在酒店过接待过一群跆拳道专业人员。 他们个个九块腹肌,某人自然借着工作由头多加观察。 萧宁表面虽恬淡温和。 但就如同练舞之人,一眼看得出气质斐然一般,长期在一个领域浸淫,自然逃不过潜移默化的薰陶。 再试图掩盖,也会在细节之处流露出来。 说到底,还是要归功于她的「阅人无数」。 沈兰最后之所以没有多问,只是因为脑中系统提示音乍然响起:【此人为书中剧情发展重要人物,若破坏剧情,倒扣两万数值金币!】行吧,你有权力,你说了算。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注1:此句话是我信口胡扯,无任何依据,私设如山,请小伙伴们不要误会~ 注2:出自《论语》泰伯篇,译文为「帝尧作为一代君王是多么伟大!他像崇山一样高高耸立着,上天是最高大的,帝尧就是在效法着上天!他像大地一样一望无际,民众无法用现有的词语来称道他!因此,他所成就的功业是如此崇高伟大,他所制订的礼仪制度是如此灿烂辉煌。」—翻译出自百度这章卡了好久,偶已经尽量做到顺应逻辑了,但凭着不学无术的脑瓜,肯定还有很逻辑漏洞。 不合理的地方请轻拍~顶锅盖跑走 第18章 系统虽说,萧宁是剧情发展重要人物。 但沈兰粗略回忆,她当初,似乎并没听过,一个叫萧宁的配角。 莫不是,这里几个,用的都是花名? 沈兰扶额。 当时草草看文时,真没发现,这些纸片人,竟如此有想法。 一个「学富五车」的纨绔子弟,扮成黑衣人,白日作死;一个「武艺超群」的江湖游侠,扮成读书人,夜晚突袭。 人不服老不行,她真的搞不懂,现在年轻人的心思了。 来了这几天,沈兰已然快要忘记,自己还在书中,这一个不争的事实了。 然而想起,似乎,也没什么变化。 第37页 她从前只觉得日子过得快,快得叫人心慌。 往往是这一天,什么都还没干,就已经没了。 而大家,都在拼命地你追我赶。 没想到穿越到这里,第一天就觉得甚是充实且漫长。 这样再好不过。 沈兰一定要充分利用好这一个月的免费时间,打好基础,做出个名堂来! 虽然这一天乏得不行,直不起腰来,好像她不是穿到了架空王朝的过去,而是到了几十年后的未来。 那个垂垂老矣、浑身病痛的暮年。 虽则如此,沈兰还是强撑着精神,无视小蕙的焦心。 她拖着沉重的步伐,去院里的厨房,准备再解锁一道系统里的焦糖布丁。 她拿出小奶锅,倒入半盒的纯牛奶,添一勺糖,加热搅拌,快速融化。 取出五只鸡蛋,自动打蛋器混合打碎,蛋液均匀黏稠时停止。 三个玻璃杯放在一旁。 牛奶热好后倒入一只干净的瓷碗中,加入鸡蛋液,搅拌均匀。 过滤网过滤至没有杂质,表面纤细嫩滑,放至一旁。 小奶锅洗净,倒入1:1比例的白砂糖和清水,在锅中熬煮10分钟。 待到糖浆开始变黄时,熄火。 沈兰将热好的糖浆迅速倒入玻璃杯底部,加进将刚融为一体的蛋奶液。 放入预热好的烤箱中,调好温度。结束。 上述只是理想状态,现实很骨感。 她实在太困了,做的时候一度因为睁不开眼睛,而手忙脚乱。 甚至放入烤箱时,差点因为没拿稳,把玻璃杯打碎。 沈兰做好之后,看也没看一眼,放入冰箱准备给三个……不对,现在是四个人。 养家餬口,真不容易啊。 临睡死过去前,沈兰想。 * 第二天,沈兰凭藉着强大的意志力,硬是在4点左右起来了。 俗话说得好,「无利不起早」,说的就是她这种人。 夏日清晨清凉无比,伴随着阵阵清风,沈兰伸了个懒腰。 又是活力充沛的一天呢! 沈兰打开店门时,四处都还静悄悄的,只有一些卖早点的店铺生气昂扬。 令她无比震惊的,则是,院中,竟有人! 簌簌的剑声,牵连起,瑟瑟的风声,从她耳边堪堪擦过。 待她推开后门时,便听见,剑身入鞘的尖利锃然。 萧宁长身玉立,腰背笔直,笑着同沈兰打招呼。 实话说,这么温柔的一张正太脸,底下或许便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剑客。 任谁都会觉得些许不可思议,沈兰眨眨眼睛,神经有点错乱。 但她早说过,从来不管员工在业余时间的所作所为。 只要你是个守法良民,就是女装大佬,她也能做到,目不斜视。 人,是树干;这些兴趣,像自由延伸出的枝丫。 枝叶葱绿繁茂,才会有生命力。 于是只笑笑,便依着惯性走进厨房,先做两百个蛋挞,接着腌制好鸡腿和鸡翅。 自动化机械搅拌时候,她脑海中,却想起某爷爷快餐店里的功能区域划分。 沈兰在那里工作过好一阵子,自然谙熟于心。 推开店门,便是顾客用餐的地方。前台,菜单与点餐,支付收银。 厨房,烹炸腌制过的肉制品。 在外,还有一个组装区,店中称之为总配区,主要是组合套餐,组装汉堡、鸡肉卷和填装全家桶。【注1】分工明确,效率极高。 她做好之后,外面的天已经大亮,裴昭正弯腰擦桌,而萧宁—正百无聊赖地灌输内力,挥舞着扫把扫地。 沈兰:「……少侠,大材小用了哈。」 没了的那个,沈兰用脚指头想,也知道他在睡大觉。 她走上楼,昨日太晚太累,竟然没考虑到— 空房虽多,但这三个人,是如何用一床被褥睡觉的。 果然,被褥皆在少爷一人身上,其余房内,只有一张空落落的硬板床。 沈兰扭着他耳朵,「少爷,该起了吧?」 白至秦睡得正香,感受到耳朵上的霸道力度,整个人也凌空起身,闭着眼求饶。 「再让我睡会……」 「哦,」沈兰轻飘飘道,「你再睡,我先把莺莺姑娘叫来吃饭,然后—— 让阿昭,把你赤身裸体扔出去。」 「救命啊!」白至秦的瞳孔突然放大,「我的姑奶奶,我这不是在起了么?方才只是挣扎而已。」 沈兰笑眯眯道:「我瞧你挣扎得太困难,帮你一把。少爷,不得不说,你来这两天,别的好处我没瞧见多少,好吃和懒做倒是融会贯通得紧。」 白至秦深受鼓舞状,「恩人,承蒙夸奖,我会再接再厉。」 沈兰忍无可忍地踢了他一脚,「给我滚下去!」 「此身长恨非我有,」白至秦嘟囔着,忽然眼前一亮,「何时忘却莺莺……」【注2】沈兰知道败家子,这是个与她势不两立的词儿。 但碰见这样插科打诨的厚脸皮,威逼还是利诱,皆无动于衷,当真是要束手无策。 思及此,她只笑得不怀好意,「我回来之后,你若是还未在柜檯前,写好我昨日要求你作的店歌— 你便可以江海寄余生了。护城河倒近些,以萧公子脚程,你怕已经在餵鱼了。」 第38页 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走下楼去。 沈兰出了店门,一缕阳光刚穿透云层,照在地面上。她走去徐木匠那里,搬走一张木桌。 虽结识时间不长,但沈兰瞧徐木匠憨厚老实,徐木匠瞧沈兰利落大方,两人像是一见如故,双方不动声色地达到了长期合作关系。 她特意挑了一张长桌,自己撸起袖子,就要起身搬走。 徐木匠一眼没看见,瘦弱的沈兰已经搬着长桌走出几米远。 他忙道,「沈老闆,我来帮你!」 沈兰没回头,笑意传过来,「多谢,不必。」 他快走几步,本想夺过来,偏生这会来了个客人,登时被缠住脱不开身,只望着沈兰背影,摇头。 一直走到味香园门口,裴昭才瞧见,过来搭手。 他扒开沈兰,不费力地手提上肩,扛起远去。 沈兰抓住时机,赶紧对员工进行再教育。 「大家看见阿昭没有?什么叫有眼力见儿?关键时刻为老闆排忧解难者,才当之无愧。」 「此刻,点名批评在柜檯前打瞌睡的某少爷。」 她笑得愈发居心叵测,「不能做,千万不要勉强自己,生活在父母庇荫下,岂不悠闲快活?」 一贯没心没肺的少爷听见这句话,猛地睁开眼睛。 萧宁的那个扫把扫出的灰尘四处飞扬,他见势头不对,忙收回灵力。 大堂内,一时寂静非常。 「你……我……」少爷抓狂道,「恩人…你却以为,我竟养活不起自己么?」 沈兰知道话已戳到少爷痛脚,但依旧直视着他的眼睛,冷声道,「你凭什么?」 少爷挺起胸膛,抿嘴道,「我!我……」 他一曲千金,名动京城,口口相传。 甚而,连莺莺都与他两情相悦,难道还不足够么? 但心里如影随形的猜测,顷刻浮上心头—倘若,这些只是他身份的附属品呢? 连只认银子的沈兰随口一吟,便能吟出「人生得意须尽欢」这样的佳句来,他的水平,到底几何呢? 从小大家便知晓,他是风头两的指挥使的儿子,故而人前皆是笑脸相迎,有求必应。 倘若不是呢? 平日整日附庸风雅、快意平生的他,大手大脚惯了,一掷千金也是寻常事。 甚而,连进一次醉香楼,找一次莺莺,都可能是前来味香园买东西的寻常人家,一月的开支。 当个普普通通的帐房先生,也被老闆嫌弃。 这样的人……究竟怎么养活自己? 当初因看不惯他爹的做派,一气之下离家,一向溺爱他的父亲却并未阻拦。 底气,在哪里呢? 白至秦一反常态地犹豫了,他从未考虑过任何有关钱财的问题,此刻,竟然颓然地坐了下来。 沈兰深觉自己是在pua员工,也于心有愧。 但少爷,的确少年意气,她这个现实派和理想派,有些冲突,也是意料之中。 两人说话间,裴昭已经回来。沈兰咳嗽一声,掀帘去厨房。 她看了一眼鸡腿的腌制状况,调出系统看菜品单子,准备解锁个香蕉松饼。 听名字就很不错。沈兰把昨晚做的布丁端出去,给他们三个一人一杯,裴昭和萧宁二人都没什么表情,只是不住道谢。 轮到少爷时,他竟然摩拳擦掌起来。 沈兰一头黑线,再一次为少爷的没心肝震惊。 她诚恳道:「少爷,方才是我失言了。这碗布丁,算是兰姐给你赔罪。」 少爷摇头,「恩人说得对,何罪之有?」 沈兰倒很罕见的正色起来,「你投了个好胎,是多少人一辈子也求不来的福气。 我方才所言,不过是想店中多一个得力干将。你既已衣食无忧,如何活着,只是你自己的事罢了,何必理会闲杂人等的鸟言鸟语。 只不过,」沈兰拿出她招牌的奸商笑容,「下次你若还是如此,我还会说。」 沈兰说完,很是松了一口气,快步回厨房,拿出两根熟透了的香蕉。 切薄片,用擀面杖捣碎,直至香蕉汁溢出。 朝香蕉汁的碗中,打进去俩鸡蛋,加奶和盐,自行搅拌。 混合均匀后倒入面粉,用打蛋器z字型搅拌。 如果像打鸡蛋一样画圈的话,面粉会打结起筋,效果不好。 沈兰看混合液太过稀释,添了一勺面粉,混合均匀。等到面糊黏稠度适中、有流动性时,便停下搅拌的手。 小火热锅,用勺子挖一大勺,让面糊作自由落体运动,落入锅中。 等到显出雏形的松饼表面出现气孔时,用木铲翻过来,动作一气呵成。 大约几分钟后,沈兰盛到盘中。她端着走出去时,小蕙也过来了,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 她道:「小姐吩咐我的事情,我办好啦。」 小蕙说着,便给后面布坊的人,让出条道。 沈兰竖大拇指,指了指桌上的盘子,「你们先吃,我去去就来。」 说完便拉着布坊的人去了厨房,她准备在厨房中间,挂块帘子,作阻隔之用。 她每日做饭时,皆像个神神叨叨的巫婆。 为了不被人堪破此种奥妙,也为了让店中几人,更好地各司其职,沈兰决定自己用一道帘子隔开。 第39页 最里面是她的地盘,烹炸区—负责各色视频的初加工。 外面则是要即将交给萧宁的装配区,组装套餐,送给传菜的小蕙和裴昭。 科学管理学家泰罗认为「管理的中心问题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于是通过实验制定了一整套规则,规定人的劳动分工问题,实施标准化原理。【注3】沈兰可没那个心情把人当工具使唤,况且,只这几人也谈不上什么计件工资的「多劳多得」— 她是为了日后连锁店的经验问题。 尽量把经营模式化,这样连锁店开起来,新加盟的人也好上手。 布帘很快被安上,伙计笑说,「老闆真是好手段,怪不得生意这么好呢!」 沈兰来了兴趣,她也不假模假样的谦虚,「小伙子真会说话,下次过来,兰姐给你办会员。只是不知你们外面,都是如何谈论味香园呢?」 伙计肤色正宗的自然色,黄得晃眼,他呲着牙笑道:「老闆有所不知,味香园实在把我们吓了一跳呢!一声不吭便开起来了,冰淇淋和蛋挞,更是让咱们这些个没见过东西的,喜欢得紧。 大家都说老闆那什么『会员』好得很呢。」 沈兰笑意直达眼底,「哦,那大家都押我们这,什么时候倒闭呀?」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注1:引自百度问答注2:因与前面少爷不知李白冲突,只能说私设如山(我跪了,对不住诗仙注3:引自百度百科 第19章 伙计笑还没褪去,惊恐的表情就覆盖了过来。 因为转换太仓促,表情十分之诡异。 但他瞧沈兰似乎并无恶意,笑得十分真诚,便姑且放下心来。 「老闆此言差矣,」伙计从凳子上跳下来,「只是—」他拍手道,「老闆的这些吃食,是从何得来呢?中原一带几乎是闻所未闻,大家都在猜测老闆,许是从西域过来的呢。」 沈兰心中早有猜想,淡笑不应答,更显神秘非常。 已经八九不离十——她是从西天过来的。 「还有—」伙计犹豫道,「那『拼团』,对家老闆说,沈老闆是白费力气。」 「哦,这却是为何?」沈兰眼中精光乍现,一闪而过,语气轻柔无比。 说罢,便偏头,收拾傢伙,要送伙计出门。 伙计正欲言又止,一看沈兰只是随口问一嘴,便缄默不语。 到了大堂,沈兰递给他一块香蕉松饼,客气道,「今日辛苦你了,东西还未做好,改日过来,定然多送你些东西。」 桌上几人眼见一块松饼,就这么徒然落入陌生人之手,更珍重起手中的来。 伙计受宠若惊,连忙道谢,却只是不吃。 沈兰笑眯眯地说,「怎么不动口呢?你家老闆,莫不是规定了你不吃我家东西罢?」 店中几个人心中一惊。 实话说,沈兰的笑有很多种,但要说惊吓程度,还是这种笑眯眯的神色,最令人记忆尤深。 她明明学得一口让最端庄的闺阁少女,都自愧不如的甜笑。 却整日痴迷于这种看似打动人,实则威慑人的笑。 特定时刻,吓出心脏病都绰绰有余。 沈兰越是没有把握,反而越是笑得胜券在握。 这会形成一种奇怪的气场。 这次,不会……又让沈兰她,歪打正着,猜对了吧? 果然,伙计顷刻间变了神色,忙道不曾不曾,差点没拿稳,把香蕉松饼掉地上。 少爷瞬间不满道:「餵—不吃不要浪费。」 他朝沈兰鞠躬道谢,抱着东西跑得飞快,出门时还被门槛绊了一下。 沈兰表情沉痛,目送伙计远去,很是无辜地问众人:「我有那么吓人么。我又不会吃人。我还给他零嘴吃。」 「嘶—」白至秦一口没吃好,似乎咬到了嘴唇。 「少爷有何高见?」沈兰坐下,自己拿了个尝了一尝。 许是最近做的已经麻木,事情也多,做好之后,她看一眼,就放进冰箱。 「恩人可曾听过有个词叫『笑面虎』?」少爷颤颤巍巍道。 沈兰吃得起劲,表情不动如山,却磨起牙来。 「不曾,我倒是听过一词,叫『白眼狼』,不知少爷听过没有?」 「……」 少爷委屈地看了沈兰一眼,看见手里的松饼,又开心地吃了起来。 「冰玉之色春云露,雪乳香浮口间酥。我家珍品天下无。君听取,声彻满皇都。」【注1】白至秦头一低一仰,便吟出口。 沈兰其实听不懂,但瞧他诗句中颜色,味道都包括出,点头不语。 裴昭指尖轻调,也道:「我有盘盂丰,味泽满衣裳。香醇养脾胃,园开满日光。拼团邀亲友,选遣会员尝。欢晨待君至,迎来惜别长。」【注2】沈兰问小蕙和萧宁觉得如何。 二人对视一笑,疯狂点头。 * 客人很快上来,第二日早上人流照旧拥挤。坐满了14桌,有人张口便问有冰淇淋否。 小蕙笑道,「午时前那半个时辰会卖,如果怕排队不及,可今日提早登记入簿,明日直接来取。」 这人听了,便取笑道,「我听说昨日董大人过来,都没买到冰淇淋,看来你们味香园的冰淇淋,是一票难求啊!」 第40页 小蕙福身,巧笑倩兮。 「客官说笑了。味香园一视同仁,只要客官们不弃,小店也还有定额,定然买得到。」 这人哈哈大笑。沈兰刚要步入厨房,转回头来,对这人笑道,「客官好眼力,敢问可是小店会员?」 「没错!第一日便来办了。」他穿着宽袖光身白布袍,从腰间拿出一枚骨牌来,底部刻着「味」字。 「啊,那看来是本店的常客了。沈某人瞧客官爽快,便想问一声,可否瞧见门前的那张白纸告示?」 「没细看,如何?」 店中本是嘈杂,这会却逐渐沉寂下来,众人皆竖起耳朵听着。 「倘若客官与您的诸位朋友,一同购买本店的套餐,这价格自动变成原价格的四一。先前是20文,现在只需5文钱,即可买着。」 「还有这等好事?」这人挥手,「你定是在唬我。我家中虽不富裕,但一顿饭,也还吃得起。 俗言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如此,是何企图?」 沈兰把心梗的表情吞下肚子,客气道,「客官言重了,你且一试,便知沈某人说得可对。非但如此,因您是本店第一位尝试『拼团』者,另可奖励您与诸位好友共计两贯钱。」 有便宜不占,是大傻瓜! 不过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也是真的。 天上是不会掉馅饼。 但,像她这么童叟无欺的商家,去哪里找! 这人沉默了,跟着这桌的好友,面面相觑起来。 又有一须髯大汉猛一拍桌,「老闆口中的『套餐』又是何物?」 终于问到点子上了。 一道阳光流转过,沈兰脸上光华璀璨,愈发衬得落雁之姿。 她笑道,「一个汉堡10文钱,两块鸡翅5文钱,一杯奶茶10文钱,加起来原是25文钱,只要您购买套餐,便可用20文钱买到。」 大汉疑惑道,「那会员呢?会员不能再便宜5文钱么?」 沈兰避重就轻,「这是最低价格的套餐。后面本店会员,会有赠品,等着您再过来。」 「好!」大汉笑道,把袖子撸到肩膀,露出雄壮的肱二头肌。 「我与这桌上的几位好友,要率先『拼团』!老闆不会不允吧?」 说着,便把目光钉在,一开始同沈兰交谈的那位男人身上。 「那自然可以。」沈兰拱手道,「顾客好断力!」说着叫来白至秦。 「阿秦,你过来把这位大爷同其好友的名字记下来,待会端菜过来,你拿来2贯钱,我亲自交予客官手上。」 白至秦应声。 此时被冷落的第一位客人不满道,「老闆搞什么?说好的给我呢?我没说不答应!」 沈兰作揖,「客官此时,可曾考虑好?」 总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嗯……」那人肯定道,「20文钱,换四个人的一顿饱餐,还有2贯钱,这种好事,谁不做啊?」 一直冷静吃瓜的群众被一语惊醒— 这确实是谁不做谁傻的生意啊! 沈兰微笑道,「因本店首次推行『拼团』,业务还不成熟,今日拼团前两个,各自奖励2贯钱!」 这声音,犹如一道惊雷,一下子在店中炸开来! 「我们也要拼团!」其余人叫起来。沈兰道,「接下来的客官若是同样接受拼团,不会再有两贯钱。」 「但—」沈兰看着大家的反应,「接下来的三天,每日第一位来拼团的四个人,仍可获得两贯钱的奖励!!!」 「本店后续还会开发出很多套餐,」沈兰俯首道,「请大家继续支持!」 说完便小跑着回厨房。 因为早上鸡腿、鸡翅等原材料都已经腌制好,奶茶也煮出了一大锅,所以做起来并不麻烦。 她给萧宁示范了一下如何用牛皮纸包装,还用麻绳打了个蝴蝶结。后者表情微怔。 奶茶则用一次性纸杯盛出去—还需琢磨替代品。 沈兰说完,便掀起帘子,自己动手又做起来。 她一做饭,便忘记时间的流逝,直到小蕙来叫她,说「拼团」的四位顾客不满意了。 「我马上过来!」沈兰拿起桌上的2贯钱,笑着双手递给第一个大汉,接着,又递给第一个男人。 沈兰朗声道,「诸位!这两人乃是本店拼团的前两位顾客,沈某人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她躬身下去,「大家若能够继续支持,以后好处更多!」 「若是愿意,本店还可附赠拼团者一幅画像,画什么由各位客官说了算,小店伙计阿昭执笔。」 沈兰道,「诶,大家先别忙着唏嘘,倘若不相信阿昭画技,柜檯处的画作,即是他所做,大家一看便知!」 其实沈兰这次猜错了。 大家发出呼声,不是因为不信,而是因为在大楚,画一幅画实在价格不菲。 识文断字尚且困难,更别说接触画技,这种阳春白雪的艺术。 大家对这种东西,因为消费不起,久而久之,也变得不大在乎。 试问,你魂牵梦萦的东西,有朝一日,竟然不费吹灰之力地得到了— 你是什么感受? 谢邀。 沈兰观察众人的感受,大家先是一脸难以置信,她也不禁有些心虚。 而后,拨云见雾,困惑迷茫的表情一扫而光,转而一种由表及里的狂喜。 第41页 最后,开始疯狂地要求起「拼团」。 沈兰本人也没想到,自己的一句心血来潮,竟解锁出如此令人惊喜的蝴蝶效应,自己迷迷糊糊地回到厨房。 这一上午人并不算多,她让小蕙和裴昭收拾好店,自己去外面卖冰淇淋去了。 中午的人出乎意料的多,约莫是「拼团」已在人群中传开。 店中众人皆是分身乏术,独萧宁除外。 沈兰扶着腰,看萧宁游刃有余地打包装,笑眯眯道:「阿宁好身手!」 萧宁一口绵羊音,温驯极了。他笑得率真无邪,「多谢兰姐夸奖。」 「阿宁,」沈兰眼睛微眯,「咱们既在同一个店中,日后,互相之间有话便说,不必藏着掖着,跟自己说话还要七转八弯,累不累?」 萧宁疑道:「兰姐要我如何呢?」 沈兰「嗨」了一声,「少爷那样——算了,他脑回路比较清奇。比如方才回答我时,你在想什么?」 「我——」萧宁想也逃不过沈兰的眼睛,只好实话实说,「这人一这么笑,铁定包藏祸心,不知道又在给我谋划什么差事。」 沈兰甚至欣慰地拍他肩膀,眼泪隐约有泪花闪烁:「你能如此,吾心甚慰。兰姐只是心中想着,你武艺超群,断然不可只在小店中,明珠暗投,宝玉蒙尘。」 萧宁笑得极苦涩,「兰姐—你这,却是要将我赶出去的意思么?」 「怎么会?」沈兰大呼小叫道,「你可是咱们店的中流砥柱,有了你,便有了一根定海神针,日后那些寻衅滋事的过来,我们还会怕么?」 她说着,比划起来。「笑话!你一拳打得他们不记得自己姓什么。」 「咳……兰姐,其实我没那么厉害。我以剑入道,那些邪魔外道,才修炼些勾魂夺魄的魅术。」 萧宁面露尴尬,「子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兰姐有什么话,也便快说罢,阿宁一心为主,绝无二心。」 沈兰调出系统,查看了好评值,好整以暇道:「你每日可听闻街边叫唱的孩童?」 萧宁表情一剎那变得惊悚起来:「兰姐……你的意思是—」 「没错,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刚夸下海口,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这么点小任务都完不成,很是说不过去。 可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还是有些偶像包袱在身上的。 萧宁一言不发地打包了好几份套餐,沉默半晌,才沉吟道。 「这自然行得通。只是兰姐,我这人比较有原则,卖艺——不卖身。」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注1:【非原创】化用自元代文人李德载《阳春曲》注2:【非原创】化用自诗词生成器萧宁可怜的眼神:我现在走还来得及么? 噗,腹中空空的后妈对不起俩儿子,捂脸跑走……感谢在2021-12-07 23:02:19~2021-12-09 22:53:4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眠晓 1瓶;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0章 沈兰憋笑,郑重道,「少侠无双境界,真箇叫人敬佩。」 她想起什么,又道,「可曾记住店歌?」 萧宁眨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可怜巴巴道,「什么店歌?」 「哦,就是早上少爷与阿昭所做的两首。」沈兰掀开帘子,不以为意。 「叫法不同,何必拘泥形式。」 「记住……其实没记住。」沈兰隔着一道帘子,都听到他打包装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 「无妨,今日得了闲,你便与小蕙一同背诵,看谁背得快。」 萧宁:「……」 * 小蕙过来,又报了几道菜食,沈兰做得很快。 后来人渐渐的少了,她拿出一块里嵴肉,用刀切成薄片,准备做水煮肉片。 沈兰不吃辣,但很喜欢吃水煮肉片,因此做出来,少了些风味。 但那一手让小蕙惊艷的刀功,几乎就是拜『水煮肉片』所赐。 这肉片,在沈兰手中,薄如蝉翼是不大现实,但脆薄如纸,倒也不夸张。 她熟稔地分离出蛋清和蛋黄,接着把蛋清磕入肉片中,和盐、生抽、胡椒粉与淀粉在一起,混合均匀。 沈兰倒入芝麻油,腌制在盆中。 挑出白菜、豆皮、豆芽、胡萝蔔和小油菜,这些肉片常配,洗净切块。 做完准备工作之后,她准备看一眼大堂此刻状况如何。 却没想到,因她的一句无心之失,人群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惊呼声和赞嘆声不绝于耳。 甚是好心地给中间的裴昭,只露了个头。 沈兰:「……」 小蕙原本在一边收拾碗碟,看见沈兰过来,朝她示意裴昭状况,神情极为委屈。 沈兰没想到来画画的人这么多,她做饭时,完全没感受出,拼团竟有如此巨大的群众基础。 果然,在她心里,钱永远,都是赚不够的。 还有,这拼团群众未免太过热情! 拼团受众,也太过明确——怎么女子这么多?! 拼团四个人中才只送一副画像啊! 莫非是她传达有误? 思及此,沈兰清了清嗓子,笑道:「客官们,怀着莫大的歉意打扰一下大家,咱们小店,是拼团的四位会员中,方赠送一副画像!」 第42页 「请拼团的客官四人一组,选出一人,来柜檯处领取赠送的画像券。」 沈兰目光没焦点,扫视四面八方无死角,但余光却瞥见,裴昭面无表情地瞧着她。 她心里一颤,暗地莫名长嘆。 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活泼的少女和年纪略大的大姐头,闻言,纷纷去白至秦那里排起了队。 白至秦正乐得自在,一听见沈兰与他分派的任务,瞬间来了精神垮了脸,心不甘情不愿地在宣纸上,写下「画像券」三字。 沈兰一看吓一跳,好吧,原来在座,都是vip用户。 她此举,原来是,多此一举。 少女爱美,画像机会又难得,一时热血沸腾不能自已,也是有的。 沈兰拔脚要走,却又听一少女手帕捂脸,娇羞道,「不知公子年岁几何,可有良配?」 ??? 古代女子不都是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怎的,比她还大胆泼辣? 不过沈兰略一回想,好像还有美男,走在街上,生生被少女们的果子砸死的记忆。 不得不承认,刻板印象,害死人。 还有,裴昭虽然长得马马虎虎,但一贫如洗呢。 颜狗,果然是从古至今,人性的通病。 她这边没言语,却没想到一向谨小慎微的小蕙,站出来,不平道。 「这位已有良配,请诸位莫要多问。」 沈兰从没见小蕙如此生过气,平时总是笑得不见眼睛,竟也一时没说出话来。 小蕙不会也…… 那位方才问裴昭的女子咬着嘴唇,「问问又如何,官府尚且有陈诉冤情之地。你们这是什么地方,竟连问也不让问么?」 裴昭嘴唇微动,沈兰朝他摇头,笑眯眯道:「这位小娘子—你误会了,店中打杂的并无恶意,而是不想您平白浪费口舌— 咱家这个伙计,是个哑巴呢。」 索性裴昭平时也很少发言,沈兰干脆替他自暴自弃,也免去与他人交谈之苦。 裴昭垂头揉眉。 欧耶,今天胡说八道的kpi又完成了! 此话一说,低沉的惋惜与恍然大悟的声音,又在人群中,散播开来。 唯有小蕙,和远在柜檯处被莺莺燕燕包围的白至秦,不可置信地望过来。 当事人却脸不红心不跳,不动如风。 「大家莫要误会。是因,我家这位伙计近日来,过于劳累,嗓子哑痛,不能发声。 这位小娘子,人皆有疾,不必太过惋惜。祸福相依,坏事,有时也是好事。 若您肯多来光顾小店,便是阿昭最大的福气了。」 白至秦下笔游走龙蛇,胸中却别有一番点墨——他这次,是真的对沈兰,心悦诚服。 无论干什么,都能绕到赚银子上来。 这深重情义,只怕能与他对莺莺的,相媲美。 小蕙偏头,怕被人瞧出自己在笑,露出马脚,便作势去厨房,避风头。 萧宁笑道,「过来了?」 小蕙红着脸,「嗯—小姐她在大堂。」未语,便要笑出来。 「怎么?」萧宁系好一个蝴蝶结,动作愈发熟练。 「老闆,她怎么了?」 小蕙摇头,「没什么,我把套餐拿出去。」 「嗯——」萧宁含笑道,「老闆真是心地良善,不过一日,我在此,便有了宾至如归的感觉。」 小蕙星星眼点头,「是啊,小姐她真的是,顶顶好的人吶。 长得漂亮不说,做饭也好吃,我真愿意,永远在小姐身边,一辈子也离不开。」 萧宁看她,「小蕙姑娘,我冒昧叨扰,不知老闆是因家中生计不好,才被迫出来开店的么? 我并无恶意,只因大楚女子中,愿意抛头露面之人,甚少,故有此一问。」 「并非如此。」小蕙陷入沉思,「说来,我也不甚清楚。 只记得有一日,小姐进入了厨房,从那之后,她就再也不愿出来似的,还来这里开了店。」 萧宁睁着圆而亮的杏仁似的眼珠,「听小蕙姑娘语气,老闆她—以前竟没做过饭吗?」 小蕙摇头,笑道,「你这话,殿……倒也曾问过。 我打小跟在小姐身边,对她再清楚不过。小姐以前极厌烦这些油烟气,最爱做女工,只是近来店中事务繁忙,倒没再沾手过。」 「这样啊。」萧宁别有深意地看了小蕙一眼。 「其实—小姐以前不大在意这些身外之物,并非挥金如土,而是没个挂念……」 说到这里,小蕙小巧可爱的脸上,也浮现出困惑的表情。 「她近来虽常挂在嘴边,其实小姐,是天底下最善良的人。」 萧宁眼眉微挑,笑意盎然,附和道。「没错。」 下一秒,沈兰走进来,若无其事地问道,「你俩偷懒聊什么呢?说来与我听听— 让我猜猜,是不是聚在一起,说我闲话呢?」 小蕙被沈兰点破,脸颊通红,尴尬不已地拿着套餐,跑了出去。 沈兰拿出葱姜,切成碎花,笑道,「少侠有什么想问的,直接来问我,亦无妨。」 萧宁心头一惊,还未开口,便听见油在锅中滋啦一声,勾人的香味便萦绕在鼻尖。 沈兰先用葱蒜炝锅,而后添了些豆瓣酱,锅中五彩斑斓,颜色甚是绚烂。 第43页 待到红油炒出来时,沈兰添上一勺水,喊道。 「少侠,你说什么?我这声音太大—听不清啊。」 萧宁走出一步,本要过来,沈兰这下倒听清了。 「我做饭,不必打下手。你若无事,不如在旁歇着,找小蕙背诵店歌要紧。」 这下却还有什么不清楚,被人嫌之心,昭然若揭。 萧宁微笑着,起身离去。 接着,放上适量的盐,味精,酱油还有耗油,添上一勺糖。 每到这种时候,沈兰总想疯狂克制住自己,那伸向调料的手。 因这一个月过去,所有东西,皆不再免费。 把大家的口味养刁,无异于『由俭入奢』。 然,屡屡以失败告终。 这就好像,一个饿了很多天的人,面对着满桌可口的食物,却不能动手,那般残忍。 等到锅中的汤冒泡之后,沈兰用漏勺,把调料残渣挑出。 倒入切好的蔬菜,不必全熟,八分熟后,用漏勺捞出,备用。 汤煮开后转小火,沈兰用手转圈,把肉片洒进去。 这时候千万不能用锅铲拨弄肉片,因为沈兰经常手贱,这次教训格外惨重。 有好几次,锅中的肉片,直接如雪花般碎开。 恰似那,一夜春风来。 大约等了几分钟后,肉片开始明显的泛白之后,沈兰把肉和汤一起倒入刚才煮好的蔬菜盆中。 别急。这还不够。 沈兰热锅,放油。等待的时间里,她往肉片上洒了些葱花、蒜末和胡椒粉。 泛红的汤汁,嫩滑的肉片,以及汤头上翠绿的葱花,各色搭配在一起,与鼻尖咸鲜馨香的香气交织在一起,构成一幅极其诱人的画面。 锅中的油冒烟之后,沈兰单手端起,「刺啦」一声浇在肉片上。 盆中瞬间冒出一缕白烟,烟雾很快消失,留下色泽更加浓艷的盘中餐。 天哪! 这绝对是她这几年来,做的最成功的一次! 沈兰没忍住,先盛出一块肉片,尝了一口。肉片有点烫,她象徵性地吹了一口,便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咀嚼起来。 这浓厚丰润的汤汁与入口即融的肉片,还有芳香馥郁的气息,沈兰真觉得,自己一上午的劳累,都消失殆尽。 管他什么系统进度值,好评值……通通抛在脑后! 这日子,过得不要太幸福。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沈兰:我能把我那句话撤回么? 就……那句话orz 第21章 沈兰把水煮肉片,连同热好的晶莹剔透的白米饭,一齐端出。 少爷第一个先动身,人还未至,声音先行,陶醉道。 「好香~~~」 他狗追似地坐下,鼻子深嗅了好几口,满足道。 「恩人……你真不是,从御膳房中逃出来的么?」 萧宁第二,神不知鬼不觉地坐在桌前。小蕙也过来,裴昭殿后。 沈兰一记眼刀扫过来:「你不是说,我比御膳房,做得好吃么?做人,千万得诚实。」 白至秦贱兮兮道:「古语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生于水而寒于水』,恩人自然是箇中翘楚。」 转头凑近裴昭,「阿昭,你却说,是也不是?」 裴昭面无表情地指了指自己的喉咙,摇头。 白至秦突然想起什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沈兰心中暗恼,表面却不露声色,只叮嘱少爷快些吃。 这几人一个对话,萧宁已抢占先机,拿起筷子,长臂夹起一块。 白至秦鬼哭狼嚎,「阿宁,我道你乃仗义屠狗之辈,谁知倒是这般为人。」 说罢,也不甘示弱,轻吹一秒,便放入口中。 这是一种入口即溶的人间至味。 色泽诱人,咸鲜香气扑鼻而来,口感丝滑细腻。 肉片滑嫩,汤汁鲜美,是一种游走于辣与不辣,恰到好处之地。 调味料,添一分失掉鲜美,少一分又无法刺激味蕾。 白至秦和萧宁,对视一眼,解读出对方眼中的惊艷,便大有知己相逢之感。 少爷吃得太急,咳嗽出来,泪水都涌出,额头也渗出薄汗。 小蕙给少爷递去一杯水,看桌上已有二人动筷,脸上满是迫不及待。 她一向等沈兰先吃惯了,虽说这些天,沈兰叫她不必在乎规矩。 然,日久长天的习惯,终究不易更改。 小蕙狠狠地吞了一下口水,才小心翼翼地夹起一块。 她虽爱吃甜食,但还是北方人,对咸鲜为主的菜食,以及小火熬制的汤品,亦是一早,便刻在血液中的dna。 「天哪小姐……」小蕙惊嘆道。 「这……你究竟是如何做出来的?为什么,各式各样,你皆是手到擒来。」 白至秦连忙应和,「对啊,恩人。我给你指条门路,味香园便罢了,宫中御膳房,才是你真正大显身手,名扬天下之时。飞黄腾达,还不是,水到渠成。」 沈兰笑眯眯道,「我若去了御膳房,那你呢?」 白至秦义正言辞道,「恩人去哪儿,我便去哪儿……」 说到这里,他扒了口米饭,从吃到水煮肉片那一刻起,就开始发热的脑袋,终于有所清醒。 第44页 沈兰就像个百宝箱,这么多天,竟没做过一次重复的菜式。 而这些美味,有些,甚至闻所未闻。 别人是手艺精湛的厨师,而她,好似一个,站满了厨师的,厨房。 简直博取众家之所长。 一边,把流俗,做到极致;另一边,也把创新,推向巅峰。 试问,这不是宝藏,是什么?! 「恩人……我方才是胡说八道。」白至秦表现得后悔莫及,恨不能扇自己一巴掌。 「我完全是馊主意。你不知道,御膳房好是好,规矩也多。 那些个三宫六院争宠吃醋,犯了错,都是他们背锅。 一时荣宠,等待的,却是万劫不复啊!」 白至秦声情并茂,小蕙和萧宁皆像被唬住一般,专注地瞧着他。 当然,手下动作并没慢几分。 沈兰瞧裴昭仍没什么情绪,眸底一沉,转而笑问道,「那依见多识广的少爷所言,我该所去何从呢?」 白至秦一脸理所当然,「自然是去我家。恩人既是我恩人,我定然不会亏待于你。 钱财是最不打紧的。恩人要什么,我皆捧来给你。」 沈兰似乎极感兴趣,「是吗?」 她到此刻,还没有动一口菜。 「倘若——我要这,天上的月亮呢?」 小蕙吃得欢快,又笑了出来,对白至秦投去同情的一瞥。 萧宁一碗饭,已快见底,也用玩味的眼神,逡巡在二人之间。 白至秦挠头,倒也并不窘迫,边吃边若有所思,喃喃道。 「为何世间女子,都想要那枚月亮呢?」 萧宁唏嘘:「也便摘来给兰姐咯。怎的连这点诚意也无?」 一直沉默的裴昭跟随道,「也便摘来与你。」 其余三人都不以为意地笑起来。 小蕙脸埋碗中,两只眼睛却骨碌碌地转着,偷瞄沈兰与裴昭。 见二人脸色寻常,瞧不出情绪,只好作罢。 沈兰拿起筷子,半晌方做出表情,笑眯眯道,「大楚男子,皆是能说会道之徒。 说者与听者,有心与无意,断难一致。玩笑话,何必当真?」 裴昭直视着沈兰双眸,颔首道,「兰姐说的是。」 沈兰夹起一块肉放进裴昭碗中,对萧宁道,「阿宁,店歌,可曾记住?」 萧宁与小蕙面面相觑。 「的确不好背。」沈兰嘆气。 「只是这银子,哪里有好赚的呢? 若是你明日之前,还背不下来,这银子,怕是要从你月俸中扣去。」 萧宁不缺钱,但这种场合,迫于群体压力,也应了声是。 「银子倒不打紧,只是难免有手脚更勤快,脑子更灵通的伙计……」 沈兰在此处停顿几秒钟,才要接下去时。 萧宁震声道,「请兰姐放心!」 少爷一脸「我懂你」的深明大义。 沈兰:「阿宁,我自然放心。趁着此时不大忙,我与大家新说一项,咱们店即将推出的一项新业务— 送外卖。」 少爷道,「这又是作甚?竟从未听过。」 萧宁奉承道,「白兄此言差矣,兰姐所做,有多少,是我等凡人所听说过的。照做便是,兰姐自有她不可与外人言的道理。」 说着便乖巧地看着沈兰。 沈兰一脸「士逢知己千杯少」的表情,「既然阿宁对我如此了解,我也决计不会辜负他。这项业务,便主要交由他负责。」 敢情,就是这么个不会辜负法啊。 少爷眼睁睁看,萧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后者表情逐渐石化。 他的幸灾乐祸,全挂在脸上。 小蕙好奇道,「那小姐,这外卖,主要是做什么呢?」 沈兰摸了摸小蕙的头,道,「还有少爷,就算你不理解我,咱们有的是时间,可以慢慢磨合。你便与阿宁,共同负责这项业务。」 好了,吃瓜吃到自己头上,都散了吧。 「具体来说,是与提前销售冰淇淋类似。是由客官或者自家奴僕提前至店中,告诉少爷预定的菜食,由我们,主要是阿宁,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其家中。」 沈兰斟酌道,「我知晓,灵乐城中,或许愿至店中用餐之人,已是少数,推及至外卖者,更是少之又少。」 裴昭神色复杂地望着她,眸中闪烁着意味不明的光芒。 「市井经纪之家,往往只于市店旋买饮食,不置家蔬。」【注1】白至秦点头称是。小蕙虽听不大明白,但沈兰所说,的确不大对。 现在,的确很多人,都不愿买菜,以前她去菜场之时,还曾有老妪与她抱怨,生意不好。 百姓家中有余钱者,皆乐意来店中用餐。 小姐以前很少外出,想来不清楚这些,也是有的。 沈兰掩盖住自己的大惊失色,果然,刻板印象害死人。 她全然凭着自己的一腔喜好,来评判古人。 事实上,古人的智慧,从来不输现代人。 戴着「社会一直在进步」的有色眼镜,去审视古人,不仅有失偏颇,甚至还有些夜郎自大。 更别说「得闲」和「偷懒」,这些与生俱来的基因。 在时间长河中,从未,也永远不可能消失。 沈兰一直以为,这两天的客官,是因了一时的新奇。 第45页 新官上任,尚且三把火。新店开业,怎么也要热闹几天。 却不曾想,这里,一直都具备巨大的潜力市场。 只要她肯挖掘。 沈兰摸鼻子,「我是说灵乐城周边的村子,城里人是重要的客源,那些村子里的百姓更是。 我了解过,周边百姓,有很多是平时从事农业生产、而战时打仗的军人,他们耕者有其田,安居乐业,想必闲时,多半会来城中解闷。 我们可以利用『士兵』身份,降低价格,吸引他们过来用餐。也可为他们推出相应的套餐,并赠送一些代表身份或者实用的小物件……」 沈兰意识到自己太过激动,说得有点多,便及时悬崖勒马,停了下来。 自从知道,大楚人也不爱在家吃饭,她就跟吃了兴奋剂似的,亢奋不已。 甚至她感觉,自己此刻,都能围着灵乐城,跑十几圈。 少爷目瞪口呆地看着沈兰,心想沈兰身为一个厨艺超群的美厨娘,底下算盘竟然打得如此响。 这便是传说中的生意人么?! 裴昭不过点明一句话,她却一叶知秋,计划眼看要做下全套。 再结合她以前表现,少爷沉闷着,在心中立下一道誓言—— 惹谁,不要惹沈兰。 沈兰虽好,但一般人吃不消。 裴昭声线干净,声音冷冽,「传统节日时更需留心,街上鱼龙混杂,是推广菜食的极佳时机。依我想法,除冰淇淋外,皆可先做些样品,供客官免费试吃。」 沈兰若有所思地看向他,「我亦正有此意。此外,达官显贵之流,亦是本店须要重点注意的对象。而攻下他们,则需要较为专业的,内部人员。」 话音落地,几道毫不掩饰的热切目光,齐刷刷射向白至秦。 白至秦吹了吹发梢,一脸「捨生赴死」的慨然。 「灵乐城中,太白山下。纨绔子弟,捨我其谁!」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注1:引自《东京梦华录》少爷:能力越大,责任越大(doge) 第22章 晚间,沈兰让萧宁出门,卖蛋挞。 今日本该轮到裴昭,但因客观原因的限制—— 他已被动地,变成了口不能言之人,只好在店中安静做只作画的小白花。 下午生意仍不错,直到晚间,店中人才渐渐稀少起来。 夏日傍晚日暮朗阔,清风徐徐,一扫白日的闷燥,城中的人也手拿蒲扇,走街窜巷起来。 沈兰远远地瞧一眼,外面买蛋挞之人的队伍,仍然很长。 她朝低头执笔的裴昭投去一瞥,便推门,走去厨房。 沈兰查看系统菜单,眼看解锁出的菜品已然不少,定了几个全新的套餐。 「汉堡岛」和「炸鸡岛」点亮的星星不多,沈兰略一思索,今日还是不准备再做。 她翻到「饮品岛」,手指划到「牛奶苹果汁」停下来。 这个果汁画面和名字都很吸引她,沈兰撸起袖子,准备这就开动。 沈兰不愿意花费好评值,去购买菜单。 她盯着系统自带的展示画面,研究了好一会,才从系统中取出四根香蕉,四颗苹果和两瓶生鲜乳。 哼哼。就算你名字起得很有迷惑性,也唬不住沈兰这根老油条。 苹果本身自带涩感,香蕉的甜腻可以中和开来。 且图片粉中泛黄,单靠苹果牛奶,是决计达不到此种效果的。 香蕉和苹果去皮切块。 倒入破壁机中,加入生鲜乳。添两勺蜂蜜,按动按钮,打成果汁。 趁打汁机工作的空当,沈兰拿出牛腩肉,切成方正小块,放入水中浸泡。 土豆切块,放在一旁备用。 这时,打汁机也停止工作。沈兰倒在玻璃杯中—— 也就是这时,她才发现,也许古代,没有玻璃杯这种东西。 不过她瞧,店中几人,皆没什么大反应,想来亦是无事。 何况,有诗为证「葡萄美酒夜光杯」,这种杯子,大概跟现代的玻璃杯,还有些亲戚关系。 最后,沈兰拿出四个草莓,放在杯口做点缀。 买家秀和卖家秀之间,一定会有点差别。 沈兰沉重地看了一眼饮品的颜色,心里不大满意。 但再一尝到味道时,这种不满,完全成了无病呻吟。 酸与甜中,混合着奶香与水果的香气,清爽滑腻,丝丝入扣,几乎叫人回味无穷。 沈兰自己也没想到,自己如此简单的操作,竟有如此大的魅力,又诧异地喝了一大口。 这才确信,自己的舌头没失真。 她端着四杯牛奶苹果汁出去,先递给擦桌子的小蕙一杯,接着才是跃跃欲试的少爷。 裴昭那还围了些人,她留下杯果汁,放在柜檯。 接着迈步走向外面的「供给站」。 她一出门,又有小孩子扯着嗓子叫唤「沈姨娘~她出来了!」 「咦,沈姨娘手中拿的是什么,看起来似乎,甚是可口的模样。」 经过口无遮拦的小孩子这么一叫喊,排队之人,几乎不谋而合地,全看向沈兰手中的玻璃杯。 沈兰正求之不得,恭恭敬敬地朝众人作揖,会心一笑,欲迎还拒地缩了缩手。 「各位客官,这是小店开发的新品『果奶甘露汁』。因首次研制,所以先小店内部试用。 第46页 还请诸位莫急,上新之日,小店定会做好宣传,叫在场每一位知晓,绝不会错过!」 萧宁忙不迭地接过去,上面做装饰的草莓还沾着水珠,叫人垂涎欲滴。 他一边拿给顾客蛋挞,一手拿起草莓吞下去,接着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大口。 拿到蛋挞的人,见到萧宁如痴如醉的表情,似乎看呆了。 原本该离去的双脚,竟像是钉在了原地,动弹不得。 后面的人见他不动,不耐烦地催促起来。 沈兰打圆场笑道,「客官,这是咱家的新品,店中还没开始卖。 我亦是刚调制好,缺陷难免,因此先给店中伙计尝下,瞧是否有不合口味之处。 也欢迎您到时,跟我们提建议。有不足,我们会尽量改进。」 那人也笑道,「沈老闆真是会做生意,店中的伙计也跟着享福哪。真不知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能来沈老闆店里打下手。」 沈兰躬身,诚恳道。 「您言重了。小店绝不藏私,得到诸位客官的支持与赞赏,才是我们永恒的追求。」 那人脚步轻快地离去。 漂亮话谁都喜欢听,但不是谁都会说。 像沈兰这种,能把奉承人的话说得真诚、动听,不能不说是一种可以【发财】的能力。 再回到厨房时,牛腩肉中已浮现血水,沈兰用笊篱捞出,控水,晾干。 热锅,放油,待油稍冷之后,放入快要干透的牛腩,煎上一会儿。 等到牛腩肉颜色变得金黄之后,倒入另一只锅中,备用。 番茄切块,以刀为托,放入锅中。 这次不用放油,方才煎牛腩时,析出的油脂已足够。 沈兰用锅铲翻炒几次,待到番茄在锅中起沙后,添水放白糖,在锅中煮沸。 她将煮入味的番茄,倒入方才煎好的牛腩中,放上盐、生抽和酱油等调料,小火熬煮。 沈兰盖上锅盖,出门又熘一圈。 小蕙正在院中刷碗,沈兰蹲起来与她,一齐刷了几个,期间小蕙一直在催促她离开。 沈兰叮嘱她仔细着手,方才起身。 萧宁正在柜檯前,与少爷闲话。想必时辰已到,或者蛋挞已经卖完。 裴昭终于不再作画,正弯腰擦桌,垂落的发丝稍动。 霞光打在他身上,像是围了一圈毛茸茸的光环,给他镀上一层西方油画才有的质感。 感受到视线,裴昭转过身来,眉眼微动,莞尔一笑。 是完全不设防,且不假思索的笑容。 沈兰指尖稍停,忽而侧身,对少爷和萧宁道。 「你们两个,又在这偷懒!你们忍心,让阿昭独自在桌前美丽么?」 少爷愣住,「恩人……阿昭他,是在收拾桌上墨水残渍,何来『美丽』之说。」 沈兰克制住即将抓狂的冲动,笑眯眯道,「那你,还不去帮忙?!」 萧宁动作最快,沈兰话音刚落地,他身形一闪,已到了裴昭身边,殷勤地跑前跑后。 嘘寒问暖,get! 却不成想沈兰仍旧皮笑肉不笑道,「阿宁,让你帮忙,不是帮倒忙。」 几人皆默不作声。 沈兰小声嘆出一口气,「罢了。我出来只是跟你们说一声,待会吃饭。 小蕙还自己一人在院中刷碗,若是这会得闲,不如去帮她。」 她又来了,身为一个职业经理人,沈兰有着超乎寻常的自我反(做)省(作)。 而且对付少爷这种人,绝对不能直截了当地批评。 他皮糙肉厚,从小就习惯了没脸没皮,吃不吃软她不知道,反正绝对不吃硬。 沈兰通过自我谴责,侧面表现出的失落,以及想要听天由命,却又不甘心,试图自我抗争的这种复杂状态,表达出对自己与员工的失望。 毕竟,当初招来你们的是自己。 你们不出色,还能怪谁呢? 千错万错,还是她自己的错罢了。 少爷听了,竟然心虚道,「恩人……我们方才,真的。 罢了,我下次,绝对不会这样了。」 萧宁诧异地瞧了少爷一眼,自己也连连称是。 * 待到牛肉软烂之后,放入切好的土豆块,再加一勺番茄酱。 汤汁浓郁,土豆中的淀粉也很好地中和了肉的油腻感。 最后,香菜淋末,收尾。 晚间,几人聚在桌前,皆目不转睛地瞧着桌中央的番茄牛腩。 沈兰用筷子给每个人都夹了一块,鼓励道,「你们都尝尝,应该还不错。」 依旧是少爷先动筷子,这一口下去,只觉牛腩肉肥烂不腻,汤汁酸甜鲜美,余味无穷,唇齿留香。 所有的夸赞之词,都太过多余。 少爷这一刻,是真心实意地,希望长久住在味香园中,永远也不离开。 正沉醉之时,忽听沈兰问道,「少爷,为何近日还不去找莺莺姑娘?」 少爷支吾片刻,只推说自己身体不适,不宜同佳人会面。 沈兰眨了眨眼睛,「怕是手头银钱不够,不好意思去见吧。」 众人:「……」 沈兰,莫不是在他们身上,装了个『真心话』功能? 少爷脸一横,索性道:「恩人,你既知道,何必多问。」 「非也,」沈兰摇头,「我这,全然是凭空猜测,怎么做得真。我之所以如此发问,原是有求于你。」 第47页 萧宁和小蕙正吃得心醉神迷,闻言,齐整地看向白至秦。 少爷一脸惊恐:「恩人,惭愧惭愧,怎么好用『求』这个字呢?」 沈兰沉思道:「我想了很久,若是想要味香园一举成名,让阿宁当街叫卖,还是慢了些。」 萧宁兴致更甚,眼看自己可能行将解脱,感觉自己脸上已经沐浴上希望的曙光。 便连忙问道:「莫非,是要求莺莺姑娘——」 少爷下意识地摇头。「恩人,此事不可。莺莺她……」 沈兰道,「我并非强人所难。这几日来,我已大致知晓醉香楼的规矩,每逢初一十五,便会举行一次祝酒大会,是也不是?」 到了这天,醉香楼中,便可有人千金一掷,重金求醉香楼中一位姑娘出面,一睹芳容。 或弹琴吟唱,或醉舞翩跹。点名者可指定曲目。 就连花魁莺莺姑娘,也不例外。 当然了,莺莺姑娘的出场费,定然是最高的。 沈兰理解,像她们这种饭馆,尚且要时不时的搞些促销活动,以防在人们心中淡忘。 何况是醉香楼,这种特殊场所。 人的本性便是遗忘。 光阴易掷,红颜易老。 小蕙皱起眉头——小姐,到底是懂不懂? 左右,她是搞不懂了。 沈兰笑道,「你放心,银钱兰姐定然一分不少。我只求你与莺莺姑娘用心合作一曲,到时名动京城,岂会远哉?」 会玩,会玩,沈兰真会玩。 殊不知,这在现代,就是找「明星」代言。 莺莺姑娘可是这灵乐城乃至大楚国中,风头无量的人物,代言费,自然不能省。 白至秦思索半晌,沈兰这人,平时虽然爱钱,但既然答应,便定然会做到。 这点他不担心。 只是沈兰话语间,似乎也知道,平日是他作词,莺莺填曲—— 救命,什么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他自然也想去找莺莺,只是苦于没有孔方兄。 平日大手大脚惯了,哪里知道手头紧的痛苦! 「这一应银钱,你倒不必担心。」沈兰安慰道。 白至秦刚宽心些许,忽听沈兰道。 「一来月钱中可以扣去;二来不过延长些抵债的时间,左右无妨。」 少爷:「……」 沈兰淡淡道:「逗你的。这是公差,怎会要你出钱。 待到十五号那日,咱们全店休沐一日,专门去醉香楼,瞧莺莺姑娘美貌,如何?」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什么?味香园一毛不拔的老闆竟然要给员工放假? 奔走相告。 所以我挂请假条的梦想啥时候能实现呢?(bushi 第23章 翌日,沈兰依旧早早起来,熟练地扒着翻过墙头,跳出门外。 「熟能生巧」不是没道理。 步行至味香园中,沈兰仍听到交织在一起的剑声与风声,呼啸着从耳边路过。 待到她推门进来,萧宁仍站得一丝不苟,右手持剑,含笑看过来。 沈兰此时还有些混沌,心下却犯嘀咕——萧宁这小子,练剑倒挺勤奋。 困吶…… 她撑开眼皮,敷衍一笑,几步走进厨房。 照旧是做蛋挞,腌制鸡腿与鸡翅。 基本上做吃食的店家,做得长了,从早到晚,都会有固定下来的一套流程。 譬如几点去菜场买菜,几点回店中洗菜、切菜、泡菜,几点上货,这都是习惯。 沈兰时间还太短,因此很多事情,尚在摸索阶段。 做完上述准备工作之后,沈兰淘好小米,淘米的水餵了院中的大葱。 顺手,薅来几根。 这大葱,还是前几日,沈兰出门时,从街市上买来的葱苗子。 院有绿葱苗,吾开店之日所手植也,如今还没立起来。 不过,肉眼可见的长大不少,连根茎都粗壮起来,颜色亦是一片盎然的绿意。 沈兰打了五个鸡蛋,用打蛋器打散。将葱叶与胡萝蔔切丁,倒进蛋液中,拌匀。 两勺水,放入盐和胡椒粉。 少量多次地倒入筛过的面粉,用筷子搅拌均匀,至黏稠液中无干着面粉的状态时,停止。 电饼铛中刷上一层油,用勺子盛出混合液,旋转,使其自由降落至锅中。 用锅铲将混合液,摊匀至铺满锅底。 小火,煎至出现微焦时,掀面。待两面颜色皆金黄焦脆时,出锅。 电锅中的两勺水,开大火,水沸腾后,倒入小米。 沈兰用勺子搅拌,虽说是手贱成自然,此举也是为,不使小米黏连在锅底。 转中火,锅盖露出一条缝。一刻钟后,沈兰关上电源。 一层香甜滑嫩的小米油,漂浮在黏稠的小米粥内,纵使朴实无华,仍让人垂涎欲滴。 待到沈兰把饼和粥端出去后,天色大亮,鸡已鸣过几轮。 店中几人皆各司其职,沈兰甚是满意。几人坐在桌前,沈兰对第一个伸手拿鸡蛋饼的萧宁道。 「阿宁,不若今日便去街坊间叫卖?」 这手里的鸡蛋饼,突然,就不那么香了呢。 萧宁战战兢兢地咬开一口,家中那般恬淡的日常,又一次俘获了他的心。 第48页 白至秦咬饼与喝粥,同步进行。 许是吃太嗨忘性,又或者还没睡醒,便听他心直口快道。 「恩人,叫卖……什么?」 小蕙紧张地看沈兰一眼。 沈兰笑眯眯道:「自然是,叫卖咱们味香园的产品。不然你以为我让你写店歌,是纯粹刁难你么?」 白至秦一口粥差点没喷出来。 「此事甚好。但以萧兄身份地位,于此事上,怕是不大妥当。」 少爷左思右想,憋出了这么一句话。 萧宁朝白至秦抛去感激涕零的小眼神。 白至秦回了一个「举手之劳」的wink。 「所言有理。」沈兰思虑道,「阿宁不妥当,那就你去吧,我瞧你为人更妥当。」 白至秦:「……恩人,我的意思是,只让阿宁单单叫卖,岂不浪费人才? 我的建议是,阿宁可以一边叫卖,一边随机请路边的顾客试吃;又或者,阿宁在送外卖的归途中,亦可以帮咱们小店多打宣传。」 沈兰一拍桌子,「好!少爷对咱们店的经营之道,已经是开窍了,这番体悟,简直叫人大开眼界!」 萧宁:「……」 小蕙:「……」 对不住了,兄弟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裴昭眉梢染上些笑意,「兰姐……你手中所拿何物,为何不拿出给大家看看。」 沈兰耸肩,有些不自然地说道。 「拿出来就拿出来。这是我昨晚做的一只『口罩』,阿宁若是不嫌弃,可以先试试。」 萧宁一脸浩然正气道:「兰姐此言差矣……我高兴还来不及,怎么……」 话语戛然而止在沈兰递给他的那一秒。 准确地说,这是只废旧衣料改制成的,非天圆地方形状的,不明物体。 而这布料颜色,尤为一言难尽。 黑中透红,倒不知是何方神圣所穿。 沈兰妄图解释,「『口罩不可貌相』,它看着不怎么样,其实很是实用。」 白至秦连吃都忘了,他若有所思地拿起来,「恩人……我为何瞧着却如此眼熟? 这莫不是我初来时,所穿的那件紧身衣吧?」 萧宁大惊失色,如遭雷噼道,「这是少爷的衣服?!」 白至秦不满道:「阿宁,你什么语气?我平素爱洁,况且这身衣服,我自打买来,就穿过那一次。」 萧宁「呵呵」道,「请先把你手指上的油舔干净,再来跟我说话。」 白至秦无能狂怒,便将视线投向小蕙,「小蕙还帮我拿回家洗了呢,你还有什么不满足?」 小蕙眨着星星眼,无辜点头,小声道。 「小姐后来又洗了很多次,其实很干净……」 萧宁像突然被按下□□,失了音。 沈兰眼看局势愈来愈混乱,便吼道:「好了,不要就不要,吵什么架嘛! 今天大家在这,都是为了味香园能够长远发展这一个共同目标,而聚集在一起。 为了这么点芝麻大的小事,至于么?今日这个『口罩』,的确草率了些。 你们一个个貌美如花,自觉有损形象也是寻常。」 说着便要伸手拿回来。但裴昭手长胳膊长,一伸便捞了回去,他摊在手心。 「兰姐,这个怎么戴?」 沈兰动作一顿,便笑眯眯地顺势拿回来。 「我先给大家示范一下——」 「用我示范吧——」裴昭道。 吃瓜的两人:「……」 这口罩,比我们几个,还命苦。 「好吧,」沈兰嘆气道,「大家都要好好向阿昭学习,瞧瞧人家这奉献精神。 长得再漂亮,能当饭吃么?说不定我一高兴,这月就多发奖金了呢。」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确认过眼神,沈兰这厮,确乎是有点语无伦次了。 沈兰一把夺过拿在手中,有心无力地跟大家展示一下『口罩』的内部构造。 原来在其貌不扬的里面,却是别有洞天。 白至秦的旧黑衣下,还隔着一层干净柔软的细布,密密麻麻的针脚缝在边沿。 有弹性的绳子系在开了洞口的两边,倒不知是何用处。 沈兰绕到裴昭身后,扯着两边绳子,套在裴昭耳朵上。 这样,布料把大半只脸都遮住,只露出两只极清极亮的眼睛。 裴昭话少,表情也少,嘴唇抿起,冷漠且难以接近。 这时只剩下一双桃花眼,且此刻添了些笑意,竟奇特地,有了萧宁般的温和错觉。 白至秦戳了他一下,「阿昭,现在,是什么感觉?」 沈兰冷冷看他一眼,「你以为这是试验暗器呢,放心,这东西不仅没毒,还能防毒。」 小蕙:「天,小姐好厉害!」 萧宁认真地发表自己的看法,「此物若是改进,或许真能暗藏凶器,而神鬼不觉。」 白至秦顽强摇头:「不是吧……此物制法瞧起来简单,或许其中大有玄机。 阿昭一直冰块似的,我从没见他红过脸,怎么一戴上这口罩,两只耳朵都红了。 莫不是就算恩人自己,也有未曾知晓的后果?」 裴昭垂头不言。 萧宁煽风点火:「真的哎。」说着兴奋地拍了一下白至秦,「亏你小子眼尖。」 第49页 沈兰都快给这俩活宝气笑了。 「两位大哥,这口罩虽隔绝外部空气,内部空气却也不易流通。 试问你俩被掐着脖子,失掉空气,是什么反应?」 小蕙见沈兰隐隐有要发怒的前奏,急忙应和道,「就是就是。」 白至秦严肃道:「恩人……这我还不知晓,毕竟没人掐过我脖子。」 萧宁嫌弃地瞧他一眼,抢答道,「我知道!这是常识!就是像兰姐此刻一般,脸红脖子粗。」 沈兰扯掉裴昭的口罩,笑眯眯道:「我今晚加班加点地赶制出来,明日一早,你俩全都给我戴上!不接受任何意见及反驳!」 接着深吸一口气,试图平静下来。 「毕竟我们是为客官服务,店中伙计利落干净,也叫客官觉得,自己没来错地方。」 沈兰在现代时,日常员工没犯错时,她一直扮演的都是优雅知性、恩威并施的领导人设。 就算犯错,只要不涉及原则上的大错误,她也只是批评几句,草草了事。 大家出来,都是为赚几个小钱,养家餬口,谁还比谁高贵些,容易些? 哪像在这里,整天对这几个吹鬍子瞪眼。 照这么下去,沈兰感觉自己被叫姨娘,都应该「幸甚至哉,歌以咏志」了。 富二代和侠一代(?,真心不好相与。 白至秦和萧宁委屈道:「知道了。」沈兰没答话。 这才看向在一旁的裴昭,怎的耳朵尖还红着? 应该是她布料用得太厚,今晚便改进些。 说完后,便眼看白至秦把饼泡进粥里,不亦乐乎地吃起来。 不生气,不生气,她若气死谁如意。 还未做好精神胜利法,便见一队黑压压的人群,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沈老闆,沈老闆,该开门啦!」外面的人连珠炮似地说个没完。 「今个儿拼团,可是我们先来的啊!」 沈兰极目远眺。好傢伙,很明显,都是奔着拼团来的。 可很不巧的是,奔着来的人,有点多。 她使用九九乘除法,粗略估计了下,至少五六队人马。 可怜的门没扛得住灵乐城人们的热情,哐当一声,门锁形同摆设,门口大开。 「沈老闆,你快来评评理,明明是我们先来的,这厮,却恬不知耻地说,比我们还先到!」 「你少血口喷人了!我们几个,天不亮就来了。」 「呵,我们鸡鸣时,已到。」 「打四更时就站在这儿了!」 「都起开!俺们一宿没睡,就在门外等着呢!」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口罩演得好。 第24章 沈兰自从到这里,第一次无比怀念起遥远的网际网路时代。 那个时候抽奖,全看手速。 抢不到,只能自己认栽。毕竟隔着网线,你除了能化身键盘侠,谁也打不着。 少爷和小蕙明显傻眼了。 沈兰走上前,笑着拱手道,「感谢诸位客官对小店的支持,沈某人感激涕零。 只是昨日既已表明,第一位来拼团者,奖励两贯钱。 小店既是做生意,此话一出,驷马难追。」 「对对对,沈老闆说得对。」一人贊声道。 「我们四个知道沈老闆所说的『拼团』,一早便过来了。我们来的时候,还没人呢!」 沈兰耳朵尖,眼前这位男子,并非说『一宿没睡』的那人。 但也没做什么反应,挥手招来白至秦,让他去柜檯处取银子。 「慢着!沈老闆,你可不大厚道,明明是我们几个先来的!凭什么先给他!」 眼看店里要吵嚷起来,沈兰笑道:「这几位大哥莫急,沈某人定是全然相信大家。 只是,大家虽说自己早早过来,但恐怕其他人眼中,却未必是这样。 不知有哪几位客官,有证人或者目击者看见,自己是先于门外,等待呢?」 沈兰说话声音不大,人群中闹腾,后来终于逐渐安静下来。 待到沈兰说完之后,只余众人的呼吸声,落针可闻。 「譬如打更人路过,或是等待时有熟人过来,打过招呼……皆可过来作证明。」 「……沈老闆,你这莫不是纯心刁难人吧?昨日原本说,第一位来拼团的人,便可以。这又要我们去找什么证明人? 我们没留意,不清楚,这让我们上哪儿去找?」 沈兰笑道:「客官莫急,今日诸位,无论是否第一位过来,本店皆赠送一块冰淇淋,而不必在外排队。 至于证明人,不瞒您说,我也没料到诸位客官对小店竟是如此热情,几乎是蜂拥而至。 故才出此下策,还请多多体谅。您不知道,其他客官,不是也不知道么?」 此时早上,来了新的人,要20文钱的套餐,沈兰应下。 她笑眯眯道:「谁先找来有说服力的证明人,这两贯钱,便归谁。 大家放心,评理的不是我,也不是伙计。而是店中这用餐的大傢伙。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沈兰拔高音量:「在场各位,今日愿意留下投票者,免费赠送一个蛋挞。」 说完,便抓紧走回厨房,忙活去了。 早上来吃饭的不多,沈兰洗手出来,瞧见那早上六队来拼团之人,只有三队找来了人。 第50页 另外三队,明显是浑水摸鱼。 但许是为了沈兰方才承诺过的冰淇淋,看起来,勉为其难地站在一旁,但脸上一副看热闹的神情。 沈兰让萧宁把他们分成四队站好,裴昭贴上号码牌,少爷拿着沈兰做好的投票,挨个发放给用餐的人员。 场面,一时还很别开生面。 沈兰拍手。「接下来让我们有请第一组作答,掌声欢迎!」 「俺是灵乐城中的打更人,四更天(凌晨1点—3点)时,俺正环城打更。 走到沈老闆味香园这儿,正好碰见了这几位仁兄,心中还犯嘀咕,怎的这个点便站在门外,莫非是有要事?本想上前询问,但苦于时间不及,只好作罢。」 沈兰笑道:「这便是一组证明人——打更人。我先有一个问题,请问您是否看清,这四人,便是您当时打更遇见之人?」 打更人哆嗦道:「铁定没错。俺是打更的,寻常只在夜晚出没,眼神极好。 尤其是这件红色腰带,俺一眼就看见了。」 说话间,那位红色腰带的仁兄,还很骄傲地挺胸站出来,向大家展示了他腰间那条极显眼的腰带。 沈兰拍爪。「接下来让我们有请第二组的证明人!——诶,莫非是只证明鸡?」 却见一只鸡冠雄壮、毛发鲜亮的公鸡出现在大家眼前。 被一个满脸麻子的男人当作玩具般,抱在怀中。 「大家好,我是第二组证明人,养鸡户王麻子。 非常荣幸能够来到沈老闆店铺中,这里简直叫人心驰神往……」 沈兰笑:「感谢您对本店的支持,也请各位客官莫要砸汉堡中的菜叶,殊不知这菜叶,可有效化解鸡腿的黏腻感。话不多说,让我们继续关注。」 「我……我是灵乐城中为数不多的优质鸡养殖户,您看咱家鸡,长得多精神! 当然,现在虽还谈不到首屈一指。但我相信……!」 沈兰咳嗽一声,「王大哥,您可以先说是什么见到这几位仁兄。」 「喔喔喔,多谢沈老闆。俗话说『鸡啼夜半,狗叫天亮』,我家公鸡是在子时(凌晨11点—1点)叫起来的。 当时我家娘子睡得正香,冷不丁被鸡鸣吵起,便说要喝鸡汤。 我便下床捉鸡,就是我手中的这只。谁知,鸡没捉住,扑棱着翅膀,跳出墙头。 我便出门来寻,正好瞧见这几位兄弟站在味香园门外。 他们还来帮我捉鸡呢!这两贯钱的归属者,实在毫无疑问。」 沈兰点头,刚要鼓掌,便听王麻子哀嚎道:「诸位,这公鸡……教育还不够,我得先回家料理它。」 众人捂鼻,一片唏嘘。挥一挥衣袖,他给味香园带来了一片鸡屎味。 「第三组证明人!诶,第三组,看来是有备而来,竟然叫来了两位!」 「大家好,我是味香园旁边,卖布匹的。前些日子,店里的伙计,还给咱们沈老闆装过店面。 小店一般是亥时方歇,昨日将要打烊时,便见这几位兄弟,守在店门口。 今日开店时仍在。可不就是在店门外,等了一夜么?」 「诸位好,我是包子铺老王。今早丑时,开店和面之时,这几位来问包子何时做好,眼瞧着,便是在外冻了一宿,那个手与脸,皆是通红一片。」 沈兰清嗓子,「现场各位,却还有要问的么?」 有一人举手,喋喋不休道。 「这明明是炎炎夏日,又不是寒冬腊月,这手与脸,怎会通红一片。 还有那位鸡老闆,你既已捉到鸡,为何却还没为娘子做鸡汤? 这位打更人,在灯下瞧红色,应当是橙色啊……」 「……」 沈兰嫣然一笑,「孰是孰非,在下相信诸位自有评判。请大家于纸条上写下『谁是第一位拼团者』,白至秦去收。」 小蕙榨了些鲜花汁,洒在空气中。沈兰提出篮子,挨个发放蛋挞。 她笑说:「小店日后,还会经常举办这种活动,诸位若是觉得有意思,请多来捧场啊!」 然而没人动。待到裴昭与白至秦查好纸条,统计好数据送给沈兰最终结果。 要宣布时,店中才涌起一阵骚动。 沈兰笑不露齿,眼皮一跳。 「让我们恭喜第三组,大家把信任送给了你们。也请第一组和第二组不要气馁,明日还有一次机会。」 接着,她恭敬地挨个发起冰淇淋来。 前面几个,闷闷不乐,恋恋不捨,欲言又止地离开了。 过了会儿,沈兰收拾起,去前面卖冰淇淋去了。 再出来后,她又一熘烟儿,进了厨房。 萧宁还在打包装,因为沈兰说,尽管装上,有地方放。 小蕙正在院中刷碗,见沈兰过来,自己也跟了上去。 小蕙没过去,站在萧宁旁边,不解地问道:「小姐,这些人,他们明明都在说谎,为什么不拆穿他们呢?」 实话说,沈兰有点惊讶。 她拿出西红柿,泡在盆里。想了想,便说道:「这不是他们的事,是咱们的事儿。 既然昨天我已经说下,自然要履行诺言。」 小蕙眼睛红彤彤的,小手握拳。 「可……他们是在说谎,赚的是不义之财。」 沈兰笑:「我的傻姑娘。他们这些人,至少在咱眼皮子底下,都是来得早的,这还不算么。 第51页 咱们的主要目的是推广,把味香园的名号打出去,而且大家也没什么不同意。」 萧宁本来想摸一下小蕙的头,但自己满手是油,只好作罢。 他轻声道,「小蕙姑娘,兰姐做事,自是有她的道理在的。」 小蕙有点着急:「这我自然知晓。我只是……只是,脑子有点转不来弯儿。」 萧宁停顿几秒,却不知说什么。 从沈兰到少爷,几个人身上别说是小说里那种淡淡的薰衣草香,就是狗尾巴草香,也够不着。 他们比较默契地,拥有了一种油炸煎炒的气息。 虽说这种味道,不算很刺鼻,但亦不是很迷人。 但萧宁在这种气体的包围下,味觉好像失了灵。 恍惚间,他好像回到小时候,山间清风裹挟着草木清香,掠过鼻尖。 而耳边,还回响着银铃般的笑声。 沈兰用热水烫过西红柿,很容易地剥掉外衣,切块。 金针菇洗净,切根,热水焯过。 添水,烧水。她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便走出去。 萧宁见她过来,「兰姐……我却有个疑问,为何大家,却选了第三组呢?」 沈兰一直注视着小蕙,此时微不可闻地哼了一声。 「布料店和包子店老闆都会给钱,还会差他们这一个么?」 小蕙勉强笑道:「小姐,我知道了,是小蕙太傻了。」 沈兰笑得很暖,「到底哪里傻了?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 萧宁&小蕙:「嗯?」 小蕙只比原主小两岁罢了。 「我是说,我年纪轻一点的时候,也经常为这些事情打抱不平,觉得很不公平。 凭什么?凭什么有些人可以不劳而获,而且没有人,表示这不正常。」 「那现在呢?」 沈兰耸肩,「左右不过,这样做,大家都可以得利。既然总要选出一组,就选大傢伙最没意见的那一组。」 这么做,利益可以最大化。谁都不是傻子,当然都愿意做,对自己好的事儿。 她自觉说得远了,便道:「但我在行动上,从来不相信能够『不劳而获』。 之所以想皆大欢喜,也只是要咱们店,能够发展得更好。」 小蕙和萧宁沉默了。 沈兰听到锅中的水烧开了,把肥牛放入锅中,等到颜色变化之后,用笊篱捞出。 她笑说:「咱们中午这顿,我要做酸汤肥牛!」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抱歉我好像喝多了,不知道在写什么…… 顶锅盖跑走 第25章 热锅,葱姜蒜切片。油热至七成时,倒入切好的西红柿。 拿出一只空碗,倒入醋、耗油、生抽和胡椒粉,用筷子调和均匀,倒入炒得软面的西红柿中。 接着,放入金针菇。开中火,变软之后捞出,铺在碗底。 最后,倒入肥牛。锅中的汤汁煮沸之后,均匀地淋在金针菇上。 开小火,重新放油,添上花椒、蒜末,油花乱溅、溢出香味时,浇在菜面上。 撒上香菜和葱花,结束。 汤汁乳白鲜嫩,肥牛沈兰用勺子尝了一小口,鲜美满唇。 这菜,着实是她偷懒了。现成的,有酱料,有肥牛,没让她动什么手。 但,他们肯定没吃过肥牛,也不算她作弊。 几人忙活一上午,现下又到午后。夏日燥热,偶有蝉鸣,更觉聒噪。 沈兰洗手,拿了几个冰淇淋出来,递给几人,一人一个。 白至秦先接过去,迫不及待地吃了一大口。 大约是没想到这般凉,直接冻在了座位上。 小蕙和萧宁笑得眼泪都出来。 沈兰面无表情地对裴昭道:「少爷活这么大不容易。咱们以后对他好点。」 白至秦「斯哈斯哈」地吐着舌头,照旧吃得不亦乐乎。 「兰姐……兰姐姐,我求您告诉我,您这冰淇淋,到底是怎么做的?」 众人作抖落鸡皮疙瘩状。 小蕙叉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朝白至秦吐了个舌头。 「这可是重大机密,凭什么告诉你?」 白至秦指着手中的冰淇淋,委屈得不行。 「小蕙,别生气嘛。我就随便问问,并无他意。 怪就怪在我这张嘴,实在对这冰淇淋,喜欢得紧。 一想到以后可能再也吃不到,便悲从心起,叫我如何不开口。」 萧宁给小蕙撑场子,「大家都爱吃,我也爱吃,你见哪个像你这样问了?」 白至秦看看萧宁,看看小蕙,最后自暴自弃地朝裴昭投去绝望的一瞥。 终于,在意识到自己孤立无援的处境后,他独自舔舐着伤口,闷头专心吃起冰淇淋来。 沈兰「啧」了一声,给白至秦夹了一块肥牛,痛声道。 「少爷明明是本店的吉祥物,为何却遭到了如此惨无人道的对待? 他身份尊贵,却愿意留在寒店中,做一名普通的帐房。 这种自力更生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么?」 白至秦怪道:「天气这么热,哪里来的『寒店』?」 沈兰笑:「凉快地方呆着去。我今日便告诉你这冰淇淋的秘方,可不许外传哦。」 第52页 「天哪——」白至秦装得很辛苦,惊喜道。 「兰姐对我也太好了吧,我下辈子就是做牛做马,也还不完你的恩情啊。」 「哦,」沈兰笑眯眯道,「那我便不说。正好不让你不必还这么多,减轻你身上重担。」 「好极。我且尝尝兰姐亲自夹给我的——」白至秦拿起,放在眼前,「诶,这却是什么?」 「肥牛。」 「听这名字,似乎与『牛肉』有关?」白至秦道。 萧宁嗔他:「废话。」 白至秦放下筷子,战战兢兢地看了沈兰几眼。 「那我不吃了。」 沈兰来了兴趣,「我并非自夸,只是这味道实在叫人难忘,你且尝一口,再下定夺。」 白至秦弱弱地摇头。「不吃便是不吃。」 小蕙困惑地看着白至秦。 萧宁笑「哼」了一声,调侃道。 「你不吃我吃,可能大户人家,便是规矩多吧。」 白至秦缓缓抬起头来,「『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说偏了。 如今虽在太平盛世,然,百姓生活,仍算不得好过。 律法虽已废除此类规定,但牛乃耕地之功臣,民生之本,叫我如何能心安理得地吃下去?」 一片静默,裴昭侧目。 萧宁面不改色地咽下,「少爷此言甚妙。只是民聊生与否,难道只与这牛有关么? 民以食为天,而靠天吃饭。天灾与人祸,又及赋税徭役,这其中,哪一样拎出来,非民生之本? 现下连律法亦已撤除,少爷所做,岂非九牛一毛、杯水车薪?」 白至秦眨眼:「聊胜于无。纵螳臂当车,九死其犹未悔。」 沈兰眼见两人聊起来,自己却扶着袖子,给小蕙和裴昭夹起一块。 她本想说,莫吵莫吵,日后再不做这香喷喷的酸汤肥牛便是。 《一盘牛肉引起的惨案》沈兰也很是奇怪,自己明明不爱吃酸,也不知今日所做,为何颇得自己心意。 因此话在嘴边,犹豫不止,仍是无比艰难地停在原地,唯嘴唇嗫嚅。 只这停顿片刻,裴昭便笑问萧宁:「那照萧兄所说,当如何呢?」 萧宁把碗中的放到一边,温声道:「不如何。」 小蕙咬着筷子,「这『不如何』便是如何呢?」 沈兰失望地看着小蕙和裴昭,两人似乎都没有要吃的意思。 吃独食这种事情她可干不出来,只好心痛地用长勺盛些汤水出来,配着米饭。 酸汤肥牛,精髓也在这个『汤』字上。 沈兰许久未做,早把菜谱都忘得差不多。 却没想到这次「无书胜有书」,成果入口难忘,令人惊喜。 汤汁鲜美滑腻,开胃爽口,酸与咸恰到好处,简直让人慾罢不能。 萧宁道:「少爷乃是读书人,自然以天下为己任。 殊不知,或许,这天地无须你立心,这生民亦无须你立命。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逍遥于天地之间而心意自得。』【注1】人生天地间,便为远行客。万物有定式,生死有定时。 顺势而作,顺心而为,何必更改,从何更改?」 小蕙有点懵,她觉得少爷说得对,阿宁说得,也不错。 便想看其余二人有何看法,没想到沈兰闷头狂吃,看起来饿极,这场景极为罕见。 裴昭垂手,他眼神清亮,注视着萧宁。 「人生来如风,然拘束在所难免。大道三千,凡尘俗间,自在逍遥之人几何? 随波逐流、身不由己者,又为几何?天地六合,『顺心』何在? 阿宁或许道心坚定,然人,皆有七情六慾。由爱,便生嗔痴怨恨,若无律法,规制何来?」 沈兰:「……」 好傢伙,在这上历史课呢? 她内心咆哮「一个个吃就吃,不吃给我滚出去。」 好不容易做出来的,浪费也就算了,还在这里高谈阔论,大放厥词。 白至秦看沈兰凝噎,忙问她有事否。 沈兰歪头:「自然无事。这一盘牛肉也便罢了,我若是有千万盘牛肉,必给天下寒士俱欢颜。」 白至秦吃了一惊,倒没想到爱财如命的沈兰,竟然跟他是一路。 便不假思索道:「炎炎烈日,恩人为何冷得紧,是否需要添衣—— 咳咳,既如此,为何此刻竟甘做守财奴?」 沈兰信马由缰道:「你宁肯去醉香楼一掷千金,而你口中的百姓,何时又受过你一点恩惠?知之非难,行之惟艰。知行合一,止于至善。 王侯将相,达官显贵,江湖游侠与外面的走卒贩夫,这天下众生,有何异同? 然,财富积累之路,甚遥。我须得先富,方能拉动后富,继而兼济天下。」 她沈兰,可是个忠贞不二的马克思主义者。 「……」 几人震颤了。 沈兰矮小的形象,在他们眼中,瞬间高大起来。 没想到沈兰斤斤计较的外表下,竟有着如此高尚的灵魂! 沈兰瞧大家看她的眼神似乎不大对劲,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话了。 这牛皮,似乎吹大了。 她干巴巴地笑了笑,端起酸汤肥牛便要熘。 「哈哈既然大家都不爱吃,我再去厨房,重新做一份。很快很快。」 第53页 走的过程中,她甚至还听见萧宁一本正经地问裴昭:「天理昭昭,这律法,便对么?从来如此,便对么?」 亲娘来,这真是要了血命了。 鲁迅:这话,我真没说过。 沈兰翻开系统菜单,现在属于是一看见「牛肉」就心慌的状态。 忽然瞧见右上方一个黄点闪动,她点开,原来是告诉她系统进度已完成【4/100】。 诶,沈兰蠢蠢欲动。她过来也才不过几天,照这种进度,三个月之后,便可大功告成。 「现在系统也太省事,不应该实时汇报进度么?」 沈兰喜不自胜。她从系统储备里,挑出几个大个香菇,拿出生菜,摘叶。 葱姜蒜切片,猪肉切末。 系统很委屈:【宿主,是您说系统通知太突然,影响您工作,方才关闭。】「哦。怪不得好久没听见你冷冰冰的声音。」 沈兰把少许盐、面粉和生抽倒入刚切好的肉丁中,磕入四个鸡蛋,用筷子搅拌均匀。 系统:【宿主若是愿意,统子也可以很热情,很可爱呢!就像小蕙小姐一样!】「哦。这样需要多少好评值?」 沈兰头也没抬,仔细地将洗好的香菇,挨个朝上,稳定地摆在盆里。 系统:【……需要消耗2000好评值,或者系统进度为30/100时,宿主可以自行解锁。】「这样,你可以跪安了。」沈兰将腌制好的肉沫,均匀地压紧在香菇上面的空隙中。 系统:【宿主!您这样,让统子觉得自己很没存在感,很没价值。】天呢!今天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 最冷酷无情、最没人情味的系统,竟然也朝她叫嚣【存在感】和【价值】。 开玩笑么这不是? 沈兰想学咆哮帝咆哮,但手下仍没闲着。 她热锅,放油,开小火。油至七成熟时,小心地放入香菇。 「我这么忙,你却要跟我谈人生和理想? 统子,你得把位置搞明白,你是剥削我的leader,而我是战战兢兢的打工人。 如果你是别的系统,比如帮助炮灰女配自救什么的,那咱们还可能把酒言欢。 但是拜託你搞清楚,你可是来抢走我小钱钱的人,妥妥的不共戴天之仇。」 系统:【宿主此言差矣。统子只收取好评值,并不会向宿主收取实体流通货币。 依照宿主看法,统子上面也有leader,只是更高一级的打工人罢了。 何况,宿主方才所言,令统子心潮澎湃,何来不共戴天之仇?】沈兰用锅铲按压着香菇,香味已经溢出很远,而肉丁也逐渐变为金黄色—— 这就是让她魂牵梦萦许久的肉酿香菇。 「别傻了统子,」沈兰好笑地摇头,取出一只瓷盘,将生菜叶铺在盘底。 「我刚才不过侃大山,虽然说得天花乱坠,但这叫言论自由,又不犯法。 这种信口开河的事,旁人被我的高深的语言艺术迷惑也就罢了。 你连通的是我大脑,怎么还不清楚?」 沈兰说完,自己也愣住,摆盘的香菇都差点掉在地上,心疼得她不行。 沉默片刻,只好寻了个由头问道:「那好评值你们究竟拿来有什么用?就连条款中,都说得模稜两可。 宝贝儿,这是体现你价值的第一步,可要好好表现哦。」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第26章 系统开始装死。 沈兰不以为意,将刚才香菇蒸出的汤倒入碗中,用勺子向碗中添入生抽和面粉,倒入锅内,翻炒片刻。 热汽冒出来时,她起锅,将芡汁淋入香菇上。 撒上香菜和葱花,完成。鲜美的肉馅、酥脆的香菇,配上亮眼的绿色,口舌生津。 沈兰拿起一个放在嘴里,肉丁筋道,香菇可口,绽放在味蕾之上,唇齿留香。 她把肉酿香菇的位置稍微移动,看起来更有食慾,便端去大堂。 沈兰原本以为,几人肯定还在喋喋不休。但过来时,他们竟都以一种奇异的目光,望着她。 「怎么?」沈兰莫名其妙,「我脸上长麻子了么?」 众人纷纷头摇得如同拨浪鼓。 「那就吃饭!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们不饿,我还饿呢!」 沈兰恶狠狠道,接着又眉开眼笑。 「快来尝尝我这肉酿香菇,我准保你一口难忘。放心—— 她转而深沉道,「这次我用的是猪肉。牛肉,以后你们就是想吃,我亦不会再做。」 白至秦瞧见沈兰变幻莫测的神色,试探地问道:「姐姐,你方才在炊房之内……」 小蕙一阵咳嗽,白至秦瞧见,便收回话音,闭着眼品味起香菇肉的味道来,看起来甚是享受。 萧宁脸色寻常,大快朵颐,倒是裴昭一副欲言又止。 沈兰没发觉自己有什么不妥,便也不甚在意。 她转头:「阿宁,今日傍晚,若是客人少些,不若我与你,一同去叫卖?」 萧宁难为情地「啊」了一声,「可是——口罩还未……」 沈兰眨眼:「无妨,不是有面纱么?」 「那我还是口罩吧,等会让阿昭给我罢。」 萧宁深吸一口气,号丧似的,「兰姐,就不能不去么?」 「你说什么?」沈兰眯眼,磨牙。 第54页 「我是说——今日可以不去么。我今天身上不大舒服,也需多加准备。」 沈兰不解道:「就去卖个东西,有手有嘴即可,需要准备什么?阿宁,你如实告诉我,你莫不是官府的通缉犯,故不能以真面目示人?」 白至秦「噗嗤」一声笑出来。「兰姐,你这文采,不去写话本,当真是可惜了。」 「不必不必。」沈兰谦虚道,「一心不能二用,待我功成名就之后,届时必要手书一本成功史,激励成千上万个像我这样原本一无所有之人,白手起家,发家致富,青史留名,名垂千古!」 「……」白至秦面目抽搐道,「什么史?」 沈兰不再搭理他,看向正在无比纠结的萧宁。 他还在沉默,沈兰适时压迫道,「阿宁,你若是沉默,我就当你是默认了。」 萧宁举手,「这您一万个放心,我可是良民——杀过的,也都是该杀之人。」 「……」沈兰不再多问,万一再逼出个□□发迹史,情况不太妙。 「那好,明日咱们再去,不差这一天。咱们阿宁闭月羞花,兰姐明白。」 沈兰便对裴昭道,「那下午我跟你说一下新套餐如何,还要再麻烦你。」 裴昭笑靥清扬,「阿昭受不起。为何到我这,便成了『麻烦』呢?」 「那自然是因为!」沈兰想起那日裴昭被围得水泄不通的场景,便一阵心虚,当下没了言语。 小蕙低笑。 * 午后时光,甚是慵懒。店中无人,些许空旷。 沈兰瞧少爷手撑在柜檯之上,打瞌睡。 小蕙坐在窗边,手托下巴,眼神微眯;萧宁坐在她身旁,头趴在桌上,脸埋于胳膊中。 裴昭……他眼前的空桌上,摆着笔墨纸砚,垂着头,似乎在作画。 沈兰想,是时候改善一下员工的午睡条件了。 楼上倒是还有几间空房,她上次去置办被褥时,故意多买了几套,就怕再不够用。 她蹑手蹑脚地走到裴昭身旁——沈兰本以为裴昭定会发觉,谁知他好似太过专注,对她的到来浑然不觉。 沈兰视线落于纸上。 画上,少爷的脸瞬间放大无数倍,赫然出现在眼前。 沈兰:「……」 真没看出来裴昭这么幼稚,要画,为何不光明正大地画。 偷偷摸摸地画,还要挑这种姿势不甚养眼的时刻,居心何在,简直路人皆知。 沈兰压低声音,好笑道:「你既画少爷,何不画我?」 裴昭顷刻间放大的瞳孔,映在沈兰的眸子中,说不出的流光灿烂。 裴昭勾起唇角,如同呓语般,「以前给你画过,还少么?」 沈兰没听清,凑过去问「什么。」她的呼吸铺在二人鼻尖,裴昭微侧过脸,轻声道。 「兰姐如想画,阿昭随时皆可。」 沈兰本想立刻答应,但还是摇了摇头,指尖抬向小蕙的方向。 「我倒不急。若是你得闲,画完你心爱的少爷,便画一画这二人,也无妨。」说着朝裴昭眨眼睛,一副「你懂我」的眼神。 裴昭面无表情地点头,低下头才笑出。看向窗边的二人时,笑意温柔。 沈兰走去厨房,心想这天可越来越热了。 她烧上一壶水,从系统中调出一包咖啡粉,冲出一碗咖啡。 将牛奶烫在还未凉透的热水中,加热至70度时,拿出,倒入玻璃杯中。 沈兰用打泡器搅拌牛奶,牛奶蓬松起沫后,停止。 接着,她端起玻璃杯,在桌上轻磕底部,奶沫分离,开始出现明显的分层。 这样会出现两种奶泡:一种是浮在上层的打发奶泡,较为粗糙;而一种,则是沉在下层的蒸汽奶泡,较为细腻。【注1】取出一只干净的玻璃杯,一只手拿起一把铁勺,挡在杯口,起过滤作用。 而另一只手,端起奶杯,往里倾倒。处于下层的蒸汽奶泡流入这只新杯中。 再用勺子,将剩下的打发奶泡盛进杯中。 插入一根筷子到杯底,把刚才沖泡好的咖啡,沿着筷子稜角,缓缓地注入杯中。 最后,在顶端洒上一些咖啡粉。一杯平平无奇的卡布奇诺,就这么制成了! 沈兰的做法十分简便,也多亏了她平时时间不多,对这种简约又简单的咖啡做法,几乎谙熟于心。虽然逼格比不上星爸爸,但口感也不差。 就是杯咖啡,还跟谁较劲呢。 * 沈兰尝了一小口,嗯,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她用托盘,端去大堂。 三人还在假寐,裴昭竟然也就势,趴在桌上。 「啧」沈兰心中暗嘆,「这些人一看就是没经历过高考的孩子,太幸福。」 她喝了几口,拿起裴昭用过的毛笔——沈兰犹豫很久,不知道这狗爬字,自己待会是否能认得出来。 某爷爷快餐店中的套餐,种类多样,还可自由搭配,简直是居家旅行的不二之选。 沈兰凭着回忆某爷爷店中设置,结合当下语境,制定了「炸鸡桶」、「美味随心搭」以及「卖座随心搭」;此外,还有双人餐、三人餐与儿童餐等。 炸鸡桶,顾名思义,就是各类油炸小食的搭配,如吮指鸡、脆皮鸡、烤鸡翅、鸡米花和黄金鸡块等;「美味随心搭」,是主食(汉堡及鸡肉卷等)、油炸小食和各类饮料。 第55页 「卖座随心搭」,是主食(汉堡及鸡肉卷等)、油炸小食、甜品及饮料。 双人餐为汉堡/鸡肉卷+饮料;三人餐为汉堡/鸡肉卷+油炸小食+甜品+饮料。 至于定价,沈兰也没做过市场调查,只能咬着牙尽量定低一点。 毕竟走的是市场领先战略,先开拓出市场再说。 如果一开始都推广不出去,后面全是无稽之谈。 三块吮指原味鸡、一块脆皮鸡,一块烤鸡翅,一盒鸡米花,五块黄金鸡块…… 沈兰咬着嘴唇,这些干脆都是十文钱。会员一律半价。 想到这里,沈兰几乎泫然欲泣,自我感动得不行,像她这么有良心的商家。 普天之下,真能找到第二人么? 裴昭手指微动,一抬眼便醒来。他与沈兰两相对视,各自移开目光。 沈兰轻咳:「这是我订出来的新套餐,你若得闲了,帮忙画出来。」 「这会便画。」裴昭扫过一眼,用不着寸缕的疑惑目光望着她。 沈兰莫名其妙道:「怎么?」 「兰姐……你这,似乎是自创的字体。」沈兰这才反应过来。 虽然这是个架空朝代,但人家也是有尊严、正儿八经的古代生活,当然使用繁体字! 果然,猪脑子绝不会只猪一时,只盼她不要猪一世。 「我这是符号,方便记忆,不必在意。」沈兰干笑。 「但……这似乎更为简便。」裴昭强行辨认了片刻,用更加困惑的语气说道。 「哈哈,」沈兰恨不得立刻把自己刚才搞出的痕迹消除殆尽,「愚者千虑必有一得,瞎猫碰上死耗子,也是有的。」 老天吶,不会是要她在这推广简化字教育吧。 虽说听着,是很功德圆满的一件事——忽略掉道学家的口水。但这与她绑定的快餐系统,可谓是八竿子也打不着。 没有外挂,在古代,那是步履维艰。没有好评,于进度,那是毫无用处。 这种事,沈兰不干。 好在裴昭认真观察片刻,转而问她「甜点」是否只有蛋挞与红豆派。 沈兰忙松一口气,继而开始头大,这甜点的确是少了些。 但系统上,可能是根据现实版本,甜品数量便不多,回头待她多开发些品种。 思及此,沈兰点头。这才想起自己刚做好的「卡布奇诺」,还未得以面见世人,便推给裴昭。 「这与『拿铁』便是同一种类的饮品么?」 裴昭小口轻嘬,只觉微苦而又香甜的滑腻,顷刻间便在口中荡漾开来,芳香馥郁,余味无穷。 沈兰发觉这里,似乎只有裴昭爱喝这种苦尽甘来的咖啡,便一笑而过。 裴昭看见沈兰笑,桃花眼微圆。他问道:「所笑为何?」 「怎么?」沈兰毫不掩饰地看着裴昭的眼睛,眉目灵动,挑衅道。 「就爱笑,见你便想笑,有意见?」 「……」裴昭长而密的睫毛似扇子一般,扑闪着一下,两下,许多下。 他埋头喝咖啡,然未做好心理准备,被突如其来的酸苦惊到口舌,半晌,方艰难地咽了下去。 沈兰说完,也心道不妙,她这,是不是在调戏良家妇男? 这这这,她一个母胎单身,怎么能没脸没皮地做这种世风日下的事情? 我这都在胡言乱语些什么…… 「我不是要——」 「我是在问——」 两人异口同声。 「你先说——」 「你先说——」 梅开二度。 「我是想说——」 「我是想说——」 再而衰,三而竭。 少爷打哈欠起来:「恩人,阿昭,你俩这会弔嗓子,要同阿宁一起出去叫卖么?」 萧宁伸了个懒腰,把披在小蕙身上的外套拿下来,轻走过来,笑道:「不敢不敢。少爷,要说你孤陋寡闻呢,兰姐二人许是在练双口相声,这可是京城里,刚时兴起来的玩意儿。」 少爷忍笑:「果然还是萧兄见多识广。」 幸好这二人及时出现,化解了眼前的尴尬局面。 沈兰瞧小蕙还睡着,怒目而视,比划着名口型:「废话少说,快来尝尝我新做的『卡布奇诺』。」 少爷立刻像长了双飞毛腿,「我也喝!兰姐~给我留一份!」 接着乐道:「这一听,便是那些外国传教士会起的名字。恩人博闻强识,竟还弄些洋人玩意儿。」 小蕙终于起来,她揉眼睛,「小姐,方才你们可曾听见鸟啼?」 少爷痴心道:「倒没听见流莺,只听见了我的莺莺……」 众人一阵鸡皮疙瘩,沈兰还趁乱踢了他一脚。 萧宁却笑,「『树阴满地日当午——」 少爷接来一起诵道,「『梦觉流莺时一声』。」【注2】沈兰余光瞥了一眼裴昭,笑眯眯地不解风情:「喝了这杯『卡布奇诺』,保准你们今夜都无梦。」 ——因为睡不着了。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注1:一种……一种……此句非原创,引自下厨房用户注2:出自宋代诗人苏舜钦《夏意》ps:上章注1:引自《庄子·让王》(上章化用句子基本都耳熟能详,就不再一一注释啦w) 去看《雄狮少年》啦,苍蝇搓手.jpg 第56页 第27章 晚间,沈兰在厨房中,调出四五斤猪腿肉,思忖着做烤肠吃。 她很爱吃烤肠,但自从手机给她推送过一条「大街上一元一根的烤肠,究竟是什么肉做得?看完敢吃的是『大神』」之后,就再也没伸出过,自己罪恶的手。 甚至过去这么久,她连这条吸引眼球的标题,还记得一字不差。 外面的没法吃,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喽。 沈兰拿着菜刀,一阵操作,把猪肉中的瘦肉,切成一个个方正的正方形小块。肥肉剁成肉泥,混合在一起。 倒入淀粉和台式烤肠调料—— 本来沈兰只是抱着「不找白不找,或许能找着」的试一试的心态,没想到这系统,真不愧跟美食沾边,还真tm什么都有! 沈兰胳膊左两圈右两圈,脑袋也转,脖子也扭,少量多次地加入水,搅拌到水充分融入肉馅中。 她也不知道手动搅拌了多久,只觉得两只胳膊都酸了。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让她等到了渐渐起筋的猪肉,搅得也越来越困难。 就像给轮胎打气,先开始很顺畅,到后来越来越费劲,就知道这是打满了。沈兰用保鲜膜包起,放进冰箱冷藏起来。 想到甜品方面,连繫统都还有欠缺,沈兰用水化开酵母,缓缓淋入盆里的面粉中。 她拿筷子搅拌,到面粉成为絮状物时停止。接着撸起袖子,开始和面,搓成俩面团,其中一个放入少量红曲粉,继续揉搓,变成全粉面团。 这该死的少女心! 白色面团和粉色面团分别掰成十个圆润的小面团。取出擀面杖,沈兰正擀得起劲时,没注意到后方何时来了人。 「兰姐——」沈兰一个趔趄,心脏差点没骤停。 萧宁不敢来,小蕙不会来,少爷懒得来。 那就只剩下一个人选。沈兰颇有些自知之明,脸蛋此刻变成花猫,恐怕都算抬举。 便没回头,拿胳膊蹭了蹭脸,冷声道:「何事?」 裴昭温声:「我是来说——我午后,是想问,这卡布奇诺,是否有提神醒脑,安神解乏之用?」 沈兰听完,颇觉无趣,强打精神道:「猜得不错,还有何事?我此刻正忙,怕无暇多顾。」 「兰姐……是想说什么呢?」 「我刚才便已说过——」声音被生生掐断在空气中。 沈兰机械地用擀面杖把面团擀扁,「哦,午后,我本想说——罢了,过去的事说它做什么。 晚上我要给你们做馒头吃,请好吧你们。」 脚步声越来越远,沈兰知道裴昭走了。 她把粉色面团擀得更小更扁,紧贴在白色面皮之上,粘合压实。 用刀从中间对半切开,切至三分之二处停止,从下面捲起,再从中间往后折起,捏紧交接之处,兔子形状便出来了。 兔子耳朵那块,沈兰用竹籤按一下,压出摺痕,更有生趣。她把十个全都做好,蒸在锅中。 二十分钟后拿出来,用筷子沾上中午剩下的咖啡,在兔子脸上画上笑脸。 沈兰做好之后,看见这么粉萌的兔子馒头,心都化了。 她觉得,小蕙肯定会不捨得吃。 * 中午倒还剩下些肉酿香菇,她不用吃——还有众人一口未动的酸汤肥牛在等着她。 思及这几日皆是大鱼大肉,沈兰便拿出两只玻璃的保温盒出来,用烤箱高温杀毒,去除杂质。 拿出一只小奶锅,放入牛奶、淡奶油和白砂糖。 加热到四十度时,倒入一包菌粉,再次加热到40度时,倒入保鲜盒中,放入烤箱。 没错,沈兰是在做酸奶。本来酸奶若是想风味独特,必要有严格的温度控制。 但沈兰其人,一切为了方便、省时、高效率,自然选择了最简便的制作方式。 有舍必有得么。 晚间,几人坐在桌上,沈兰听白至秦报这几日的帐。 其余人,尤其是小蕙,都目不转睛地盯着可爱的兔子馒头。 「大概就这些——除去用品等的花销,这几日的总进帐是为,亏损了二两银子。」 「……」沈兰满意地点头,「甚好甚好,这亏损,尚在我的承受范围之内。」 白至秦狠狠地咬了一口馒头,淡淡的甜味融化在筋道的面质中,尤其是刚一出锅,外焦里嫩的酥皮,那种嚼劲,简直了。 他吃得热情洋溢,转而神情复杂地望着沈兰:「恩人,世道艰难,你若是银钱不够,我可——」 沈兰笑:「少爷,你现下想想,你却还是,先前的那个少爷么?」 萧宁举手,「兰姐,其实我也……」 沈兰:「这普天下的银子,没有好赚的,你还是自己留着,回头买些润嗓子的药。」 裴昭刚想说话—— 沈兰就给拦了下来,「哎我说你们一个个的,到底谁是老闆?财不露白懂不懂?」 「我是想说——」裴昭被噎了一下,「照兰姐所看,味香园何时可以盈余呢?」 沈兰倒是也上过类似的财务管理的课,但今时不同往日,她一没数据,二是这里,需要具体条件具体分析。 凭着如此普通的现状,沈兰自信道,「我这倒是从未考虑过,不过照咱们店的条件,赚银子,不过早晚。」 白至秦背手捂口鼻,作偷笑状。 第57页 小蕙神色也有些隐隐的忧虑,实话说,她也不知自家小姐的自信从何而来。眼前状况,实在不容乐观。 然,既然小姐如此说,便必然有她的道理。 她这些年,服侍小姐左右,也存下些银钱,本想着给小姐平日里买些零嘴果子,也够了。 看眼前这情形,怕是也没有机会买出来。不过也都是给了小姐,终是殊途同归。 萧宁瞧见小蕙神色,便提议:「我在江湖中,却还有些酒肉朋友。日后若是兰姐不嫌,我也让他们来尝尝这人间至味。」 沈兰拱手,「多谢!此事容后再议。看来,阿宁怕抛头露面,多半是为了这些酒肉朋友吧。」 「……诶,兰姐此言差矣。江湖中人,怎可拘泥小节?」 萧宁豪爽道,「少爷,给我拿两坛酒过来,今晚不醉不归!」 食物链底层人士白至秦无奈地看了萧宁一眼,「首先,我是味香园的帐房,做的是无需风吹日晒的文职工作,不包括拿酒这些跑腿业务……」 沈兰笑:「行了行了,少爷,没人说你胖,你自个儿还喘上了。以后店中忌酒,都给我记住这条店规。」 萧宁松一口气:「敢问兰姐,这条规定,却是为何?」 「别得了便宜还卖乖。」沈兰道,「那自然是因为——」 她看了裴昭一眼,「工作不宜饮酒。」 裴昭没听见,轻声道:「兰姐——我大略计算了这几日店内开销。 成本大致包括,桌椅、碗筷、牌匾、被褥、门外亭子与布帘等一应物资;食材方面,兰姐从没让我们操心过,但仍算一笔较大的开支,连同拼团抽奖的奖品与包装食物的纸钱。我们几个的月钱,以及少爷的医药费。 日后的宣传费用,将成为主要开支。 而银子来源有如下方面:1、每日半个时辰的冰淇淋与蛋挞,时间虽短,却是这几日来的主要收入2、拼团所得,与花销相抵,可忽略不计3、套餐与单个售卖所得……」 「……」众人皆目瞪口呆地望着他。 沈兰终于明白,裴昭不是不爱说话,只是说话时间,间隔比较长罢了。 这么一大段话,竟然一个字没卡壳。沈兰以人度己,觉得自己都没办法像他这样,顺畅流利地说到现在。 白至秦拍掌,「阿昭,没想到你平日里不言不语,却是心思最为缜密的那个。我……我愧疚,不如你啊。」 小蕙连手中的馒头都忘了吃,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裴昭。 萧宁却笑了,他朝裴昭挤眉弄眼:「阿昭所言确无差错,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沈兰看苗头不对,赶紧把这火苗扼杀在萌芽中。 「阿昭说得对。若无银钱作基础,那些个理论学说,岂不都为空穴来风?我道你们名士自风流,定然不屑与这些阿堵物为伍,也视我们商贩为重利轻义的下等人。 然,小至店铺盈亏开关,大至经世济民之道,莫不与土地、赋税、军需、俸禄、粮饷息息相关——试问万丈高楼,从何而起?户部四司,所设为何?若要洞明世事,这些皆算作学问,只是从圣贤书中,断然读不出。」 沈兰说完,别有深意地挨个看了一眼。 「变迁朝代如暖阳,法令政策便如这日光,而个人命运,不过如这浮尘。若说隐居山林、不问世事,便可不受这世间纷扰,不过白日做梦。 须知这人间,虽有光线照不到之处,然,浮尘之自主与自由,何足道哉?」 众人静默。 小蕙托着下巴看沈兰,心想小姐就是厉害,坐而论道,可不比这桌上另外几人差。 只是所言,她虽听不懂,却别有一种身世浮沉、不由自主之意。小蕙不知自家小姐打小从未离开过京城,却为何生出此种感嘆。 只是这身世悲凉之感,千百年来无数文人墨客百转千肠之处,亦在不知不觉间触动了她的心弦。 大家正苦苦思索之时,沈兰却又笑眯眯道:「试问如何消除这种没有归属之感呢?那自然是融入我们味香园这个大家庭之中,这个相亲相爱的集体定会带给你不一样的温暖。 试问如何才能飞速融入味香园之中呢?那自然是努力工作,丰硕成果是接纳你的敲门砖哦,争取早日让味香园进入盈余模式,是你与我,共同的期许。 希望诸位能以味香园为脚下基石,脚踏实地,飞奔向美好明日!」 「……」他们就知道。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第28章 晚间,沈兰同小蕙并未回王府。 沈兰是怕明日最后一天拼团,再出什么乱子,故而准备着在这,也好观察动静。 白至秦对此表示了一万分的抗议——「孤男寡女,怎可共处一室。」 挨了萧宁一顿毒打,与小蕙的一顿狠批。 小蕙头上一直繫着粉绿相间的飘带,霎是可爱。她说话时,飘带晃起,天真极了,也烂漫极了。 她气鼓鼓:「少爷,你好歹是帐房,这里明明是三男二女!何况,你一个成天厮混在勾栏中的花花公子,竟然也好意思说这『孤男寡女』四字。」 萧宁在一旁乐得不行,沈兰问他要不要瓜子,顺手递给裴昭一把。 白至秦不服气地狡辩:「小蕙,不是你想的那样——你跟兰姐……怎么能与烟花柳巷中的风尘女子作比。正是因为看重,所以这才愈发……」 第58页 沈兰扔掉瓜子皮,「哎少爷,这话可就是你的不对了。莺莺姑娘难道就不是你口中的『烟花柳巷』中的女子?」 「是我疏忽了。」白至秦似乎很为难。 夏日晚风起,似乎把这一天疲累都抚平抹净,凉爽无比。 沈兰把桌上的凉茶一饮而尽,这茶,还是裴昭泡的,一人一杯。 她喝完之后,裴昭又不动声色地添上。 她道:「少爷,非你疏忽之故,而是你经年累月的见闻所致,一时半会,定然难以更改。」 小蕙与白至秦坐下来一同嗑瓜子,味香园周边很是寂静,偶闻树上蝉鸣。 白至秦沉默片刻,试图解释:「我虽长久厮混勾栏之中,但实则……并未做过任何越矩之事。何况,莺莺她……跟她们不一样。她身世悽惨,被逼无奈才被卖入醉香楼为奴为妓……」 沈兰倒也不吃惊,只是脑子里浮现出「少爷与莺莺盖着被子纯聊天」的场景。 她笑眯眯地问:「有何不同?」 此话一出,四座皆惊。莺莺姑娘乃是白至秦心爱之人,恨不能爱到骨子里,自然与其他女子不同,尤其是与醉香楼中的那些女子相比。 而沈兰不怀好意的语气,更是起到火上浇油之用。 白至秦虽一直稳妥地处在食物链最底层,但狗急了还咬人呢! 沈兰一直深谙说话之道,说得有多漂亮,自然也能有多难听。 这样明知故问的反问,尤其配上是她已臻化境的笑容,简直是指着鼻子骂人,让人下不来台。 果然,白至秦涨红了脸,「恩人,你若是执意如此羞辱人,我也不必——」 沈兰真诚道:「莫气莫气,我并无任何针对莺莺姑娘的意思,只是想问你,莺莺姑娘除了姿色与文采,与那些女子,有何不同?」 白至秦握着拳,终于平静下来。「容我想想。」 沈兰给白至秦用手磕了一堆瓜子,殷勤地送过去,讨好地笑道:「少爷,不必想啦。这些女子家世可怜,或许便如同莺莺姑娘般,家道中落,被牵连着,一同成为家族的牺牲品。 或许家中食不果腹,穷困潦倒,被卖入这处贴补家用,从此便再无出头之日。」 白至秦虽不愿承认,但也无法否认,她们之中,几乎全部都是这样零落的身世。 沈兰道:「深究个中缘由,逼良为娼者,或为父亲长兄,或为夫君幼子,皆为大楚男子。沦落风尘后,仍为大楚男子始乱终弃。然,最鄙夷不屑者,却仍是始作俑者,不知少爷如何看?」 白至秦直觉沈兰这话说得不对,只苦于一时找不出话来反驳。 萧宁笑道:「兰姐这话可不太妥当,少爷洁身自好,可从未做过任何伤天害理之事,却也被迫为之承担么?」 沈兰皮笑肉不笑:「少爷他连牛肉都不吃,口口声声是为了黎民百姓,那这风尘女子,便不是天下苍生、黎民百姓了么?!」 白至秦和萧宁想通其中关窍,彻底找不到话讲。 「你们说要去解救那些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百姓,却有几人会去救风尘呢?就连这贞洁伦理连同三从四德,却也是你们男子所定,这罪魁祸首之名,怕是安得不亏吧?」 「……」 谁要跟沈兰吵架,那须得做足万全之策,否则,定然说不过。 一旦想通这点,争论的失败,与莫须有的罪名,似乎也可以释然。 白至秦乖乖认错:「我知晓了兰姐,日后我再进醉香楼,定然改正态度。」 沈兰用手磕了一把瓜子,又送去给他,白至秦受宠若惊地连忙挥手。 「倒也不必。」沈兰道。 小蕙眨着大眼睛,眼角通红。「为什么呢小姐?」 沈兰剥完瓜子,蒲扇轻摇,「人皆有自己一套生存之法,左右不过『选择』二字。 你瞧她为卑贱玩物、自轻自贱,却不知她瞧你亦为寡廉鲜耻、逢场作戏,凡此种种,不过如是。她们靠出卖色相与皮肉过活,我每日起早贪黑,靠一手厨艺过活,谁又比谁强到何处去? 世间万事万物,本无高低贵贱之别。若非人为曲解,本该从来如此。」 白至秦嘆服道:「兰姐……我真是服了你,你既有如此胸怀,何不一朝为官,为民请命呢?」 沈兰蒲扇一收,「诶,女子也可入朝为官么?」 「那倒是不能。」 「……那你说什么废话。何况,我早已说过,知之非难,行之惟艰——我这人见钱眼开,怕是要贪赃枉法,作威作福,鱼肉百姓,遗臭万年哪。」 「……」倒也不必如此诚实。 * 沈兰晚间睡得很死,许是知道高手萧宁便在隔壁,从来到书中,第一次睡得如此安稳。 她起来时,天还昏暗,不负众望地听到了院中的剑声。 因在意昨晚的酸奶和肠,沈兰起得比寻常略早些,需察看情况,好留出时间做准备工作。 可没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萧宁永远比她更早。 他已经不会在沈兰过去时停下,但沈兰也没功夫欣赏他飒爽的英姿,或许萧宁就是深知这一点。 酸奶已经发酵得差不多,她舀了一勺,酸甜的浓郁香气扑进鼻中,丝滑入扣,还是熟悉的味道。 她泡上从系统中拿出的动物肠衣——沈兰现在彻底确信,只有她想不到,没有系统做不到。 第59页 用水洗干净,泡在姜水中,去除腥臭味儿。 沈兰提出来绞肉灌肠机,将泡好的肠衣套在机器中漏斗之上。 她向漏斗上抹了些油,方便套上肠衣。 这样完成之后,沈兰一手摇着摇杆,一手捏住漏斗上的肠衣,一连灌了好几十个。最后,她拿出棉线,把灌肠缠在一起,在窗户边支了个架子。 沈兰把灌肠在水中清洗,洗掉表面多余的油渍和碎肉馅,挂在架子上。 「……统子,你们有电吹风或者电风扇么?」 从昨天沈兰问完问题后沉默至今的系统道:【宿主您好,可使用2金币获得使用权。】沈兰没法子,在宿舍吹个电吹风还要花钱,何况是在连电都没有的古代,她心甘情愿地点下了「确定」,系统却提示她金币值余额几何。 妈耶,真是一笔巨款! 好奇心害死猫,沈兰充分发挥对「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的顽强抗争精神,试探道:「统子,这个金币值到底是什么作用?我感觉你所在的那个世界非常之先进,恐怕这个金币,是大大的有用呢。」 系统没了动静。沈兰「切」了一声,拿出电吹风,对架子上的灌肠,进行了惨无人道的狂轰滥炸。 她正在风中凌乱时,忽听门外萧宁焦急道:「兰姐——」 沈兰眼疾手快,赶紧关上,大声道:「阿宁,无事,方才锅中煮了些东西,战况比较激/烈。」 「哦,」萧宁温声道,「无事便好,有事叫我,我一直在。」 「嗯嗯嗯,」沈兰敷衍道,「忙你的去。」 接着,又打开电吹风,把灌肠表面的水分吹干,直到摸起来像干燥的肥皂一样,才停下。 哎,现代科技就是强。 但,这里好像也不错。 系统:【宿主,此事涉及到统子的知识盲区,且总部下达命令,绝不允许我们这些系统提供除帮助宿主外、涉及到系统自身的一切权限。】沈兰听它车轱辘了这么一堆,反应过来,「让我们简单点,你直接说你不知道,而且上边也不让你说得了呗。」 系统:【……宿主理解就好。】沈兰拿出竹籤,在每个灌肠上,都扎出四五个小孔,为的是排出空气。 因为刚才是手动灌肠,有空气进入,待会真正放在锅中煮时,如果不放气,搞不好真的会出现,刚才电吹风的动静。 「那是我理解能力好。」沈兰大言不惭道。 系统:【统子知道,宿主完成任务达到固定金币值,则可获得重生机会,返回所在时代。】沈兰支起锅,把一长串灌肠放入冷水锅中,开小火。淘好米,泡在锅中。 她毫不留情地戳破它:「好重大的机密!多谢提醒!」 系统:【……多谢宿主体谅。】沈兰放任灌肠在锅中煮着,自己照旧走完做蛋挞、奶茶与腌制鸡腿、鸡翅这套固定流程,待灌肠浮起之后,用笊篱捞出来,晾在厨房窗户上。 再一转身,沈兰吓得退后好大一步。因后面是堵墙,她直接靠在墙上,头顶发梢顺势飘起,发型瞬间乱了。 「你……这这这……怎么回事儿?」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第29章 只见萧宁戴起沈兰昨晚赶制出,今早放于桌上的口罩。 这口罩底部不起眼处,有个小小的「宁」字。 这也没什么,只是其人,除了口罩之外,竟还戴着斗笠,身上从里内外,几乎严严实实,密不透风,连一寸肌肤,都无处可寻。 就连一双手,都被宽大的袖口遮盖住。 沈兰暗呼,「这大夏天的,你倒是也不热。」 萧宁垂首,「不敢不敢。」 沈兰摘下他的斗笠,拿斗笠扇风。 「我的好阿宁,只是叫卖一下,而已。你若是作此打扮,只怕货没卖出去,自己先在这灵乐城中有了名气——」 说到这里,沈兰的眼睛骨碌碌地转着。 「黑红也是红」,倘若萧宁真成「奇人共赏」,那她们味香园的春天,还会远么? 萧宁温声,「兰姐教训的是,只是除此之外,我亦别无他法。这样,就算他们认得这身打扮,也绝无可能知晓,作这身打扮之人,所为何人。」 沈兰摸下巴,犹豫地问道:「有道理,只是你这样,身上真不会起痱子么?」 萧宁:「……为了味香园的长远发展,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萧某亦在所不辞。」 「这倒不必。」沈兰摆手,「这是少爷经常拿来用的说辞。回头你俩商量一下,争取不用同一套说辞来搪塞我。」 萧宁瑟瑟发抖:「……兰姐,你可否不用这种目光注视着我,我——我有点害怕。」 沈兰笑眯眯道:「莫怕莫怕,兰姐怎么会害你呢。我倒是想出一个两全其美之法,只是不知,你可愿一试?并非上刀山、下火海哦。」 * 小蕙起来后,先去院中打水梳洗。 此时天尚未亮透,她下楼梯,行至大堂时,看见一曼妙佳人,正襟危坐于柜檯前,揽镜自照,姿态娇羞。 「这可奇了,小姐何时又招来一位姐姐与我作伴……」 小蕙笑着跑过去,拉住那人的手,笑道:「小姐呢?你多早会同她过来的?」 但端详之下,小蕙竟觉得这人容貌,说不出的熟悉。 第60页 任凭她如何问,这人也不言语,只眨着一双漂亮的杏眼,看起来纯良标緻极了。 「……阿……阿宁?」小蕙惊呼起来。 萧宁以手掩面,看起来痛不欲生,「是我。」 小蕙把手抽走,可能是萧宁有些不大舒服,抽得有些费劲。 她先是难以置信地睁大双眼,而后,极其不厚道地「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沈兰从门口走来,拴上店门。「小蕙,你瞧我化妆技术如何?」 她手上拿着胭脂花片,「这是我刚从胭脂铺里徐老闆那里拿过来,且看我为佳人『点绛唇』。」 萧宁:「……」 我这是造了什么孽。 他向小蕙抛过求助的目光,谁知道小蕙一直笑个不停,不笑时,视线也一直跟着沈兰打转,压根不搭理他。 萧宁又急,又气,冷白的瓜子脸,悄悄爬上了红晕,白里透红,更衬得人面桃花,笑那路过的晨风。 小蕙看向镜中萧宁的脸,打趣道,「阿宁,你莫赌气。我瞧你如今,竟比男子身份时,更多了几分浑然天成的脱俗韵味。」 「浑然天成?!」萧宁重复一遍,恨不能一剑刺死自己。 其实小蕙说得真一点不错。 萧宁长相本就偏阴柔,他五官线条明快,经沈兰这么一妆,更凸显出他的灵秀与飘逸,既温婉又潇洒,既有江湖儿女的恩仇快意,又有大家闺秀的书卷之气。 气质简直了。 沈兰对萧宁的躲闪不以为意,「阿宁,你本为男儿身,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们知,保准不会再有人质疑你来路不明的身份,亦免去厚重穿戴之苦。你既如此天香国色,定能为味香园打响名声。」 萧宁:「……兰姐,一日两日我勉强可以接受,若是日后送外卖时,仍是这副装束,怕是行踪惹人怀疑。」 「你说得对极。」沈兰话语间,又替他扑上些胭脂水粉,这刺鼻香气将他围堵其间,萧宁欲逃脱,而不能。 对个毛球,沈兰你个老狐狸,我可不信你想不到! 「那这要如何处置?」萧宁看沈兰再无下文,面露难色道。 「且做七天试试效果。七天之后,便让『沈月』彻底消失。」 「沈月是谁?」小蕙奇道。 「自然便是眼前这位貌美如花的姑娘了。她既在味香园中,便同沈某人脱不了干系。 再者,这姑娘便如天上的月亮般,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且转瞬即逝,故而单名一『月』字。」 沈兰继而对萧宁正色道,「这套衣服,可是我从成衣铺中,花了大价钱买下来的。你千万爱惜着,别有什么损坏,七天之后,就无法包退换了。」 「……」原来七天的出处,源自这里。 萧宁深吸一口气,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微笑。 「定不辱兰姐使命。」 沈兰不再搭理他,跟小蕙两人说悄悄话。 「小蕙,你说,纵然未曾得见莺莺姑娘姿色,竟无从得知,这莺莺姑娘,与咱们的沈姑娘,到底是谁,更胜一筹。」 小蕙凑到沈兰耳边,「小姐,我并非质疑少爷与灵乐城中众人审美,亦非护短,只是沈姑娘百闻难得一见,我只怕,却是沈姑娘反响更大些。」 喂,说悄悄话麻烦离远点! 本就是一介武夫,耳聪目明,偏还说得余音绕樑三日不绝,当坐在旁边的,是个聋子么?! 说时迟那时快,裴昭这时也下楼来。他对沈兰略一点头,目不斜视地行至后院中。 沈兰和小蕙一齐摇头:「看来沈姑娘,魅力还不够大。」 三秒后,裴昭倒回来,嗓音温凉。 「阿宁?」 萧宁转过脸去,作面壁思过状。沈兰朝他眨眼,竖起大拇指,裴昭略一点头,仍起身往外。 小蕙:「殿……阿昭他,憋笑憋得甚是辛苦。」 沈兰开解她:「这世间,从无轻松得来之事。他若不辛苦些,怎能得见沈姑娘花容月色?」 稍后,白至秦闭着眼睛,从楼梯上顿步下来。 他喝醉似的,左摇右摆,眼看他要撞上桌子,沈兰振臂疾呼道:「我那从古董店,花了三十文才淘来的,以假乱真的青瓷器!」 下一个瞬间,萧宁身形一闪,身影已近白至秦旁。沈兰和小蕙不过一眨眼,便见萧宁手中提着那只假冒的青瓷器,朝这边微笑。 白至秦大喊大叫:「莺莺……」 说完,他自己便摇头否认,「不对不对,你不是莺莺,那你是谁,为何要装作莺莺矇骗于我?」 沈兰从口袋中掏出昨晚没吃完的瓜子,喊小蕙一同坐到桌前,分她一半。 萧宁满脸嫌弃地撇开头,将瓷器轻放于桌上,一甩袖子,冷笑道,「骗你,却还用装。」 白至秦辨出音色,不敢相信地揉了好几次自己的眼睛,「阿……阿宁?!」 萧宁余光瞥见沈兰二人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反应,索性赌气去柜檯处坐着去了。 三秒后,哄堂大笑。 这场笑声,是从白至秦开始,随后,牵一发而动全身,随后,一发不可收拾起来。 沈兰笑得眼泪止不住,上气不接下气地对白至秦说:「少爷,你瞧阿宁姿色,比得莺莺姑娘几分?」 白至秦捂着肚子狂笑,艰难地挪过来。 第61页 「兰姐,实不相瞒,阿宁他,确距我家莺莺,还有些距离。只是那股浑然天成的脱俗韵味,却是天人之姿,方能形容。」 「浑然天成?!」萧宁不死心地又重复一遍。 小蕙笑出月牙眼,抱手道,「少爷,英雄所见略同!」 裴昭梳洗完进来,见笑成一团的三人,端来几杯水。 沈兰看了一眼虚拟时间,将杯中水一饮而尽,起身道,「你们慢慢笑,我且去炊房做些清淡小粥,犒赏一下今日将要受累的沈姑娘。」 * 她回到厨房,用刀剪开香肠的绳子,拿出两根,剩下的,装盒放进系统的冰箱中。 沈兰把泡好的米添水,开小火,煮在锅中。香菇、白菜洗净切片,香肠切丁。 大米逐渐黏稠成稀粥时,沈兰放入香菇,开中火继续煮。 最后,待大米软糯之后,放入香肠和青菜,煮入味,加上油、盐和少许胡椒粉,香菇青菜粥,就做好了。 做法简单,美味健康,富含维生素矿物质等人体所需的营养元素。 早晨一小口,暖胃一整天。 沈兰舀出几勺面粉放入盆中,倒上酵母粉,加水,用筷子搅拌至没有干粉的状态,也即常话所说的「糊糊」。 面糊醒好之后,直接放入葱花和盐,混合均匀。 沈兰打开电饼铛,让混合成功的面糊作自由落体运动,落入锅中。 这面饼真体现了懒人的极致,沈兰连粥一同端出,几人于桌前坐定。 白至秦严肃道:「阿宁,待会可要小口细嚼,莫要坏了恩人大价钱买回的胭脂。」 萧宁未动半分,剑已出鞘,堪堪落于白至秦脖颈间。 沈兰对白至秦进行严肃的批评:「少爷,你这话可不对。阿宁是咱们店中贵客,莫说这几个胭脂钱,便是你倾家荡产,亦在所不惜。」 「『我』倾家荡产?」白至秦指着自己鼻子,「那果真在所不惜。」 剑悄无声息地收回。 一直沉默的萧宁笑得不怀好意:「多谢少爷,萧某人平生,最爱劫富济贫。」 白至秦哭丧脸:「阿宁,咱柿子不带老捡软的捏的。你这扮相,也不是我出的主意……」 沈兰连忙附和,「你若有意见,尽管找兰姐说。兰姐最爱听取别人的意见。」 萧宁干笑:「不敢不敢。」 「不如这样,咱们少数服从多数。」沈兰道,「举手表决。如若贊同阿宁扮成女子容颜,举右手,不贊同者,举左手。」 「如此甚好。」萧宁阴霾的脸上终于出现一丝笑容。 萧宁:左手;白至秦:右手;裴昭:右手;小蕙:右手;沈兰:右手。 什么叫势单力薄,萧宁今儿算是明白了。 萧宁:「少爷你看看你,我都跟你解释多少次了,又犯分不清左右手的毛病?还有阿昭,约莫是方才端碗时,左手受累一时抬不起来,毕竟不是我这样习武之人,我理解。」 到小蕙时,萧宁颤着声音,「小蕙……我原道你会支持我,让我保住男子气概。」 小蕙眨眼睛,诚实道:「阿宁,你怕是对自己有什么误会。你这样扮相,比我家小姐还更像大小姐。」 沈兰正在吃饼,呛到了。 「你如此,我便同你做几日的好姐妹,过赏花斗酒,听曲荡鞦韆这样的快活日子,不好么?」 「对极,」沈兰道,「这几日你只需叫卖,不必再打包装。机会实在难得,心动不如行动哦。」 萧宁还未答话,便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裴昭起身开门,沈兰还以为是拼团之人过来,心道今日比昨日早得多,果然是那「吃一堑长一智」之理。 谁知却是徐木匠匆匆赶来,他上气不接下气道:「沈老闆……不……不好了。」 沈兰站起身,笑说:「什么风把咱们老徐吹来了,快来坐下。不过,我此刻倒还好得很。」 她近几日并未订做木制品,并未有何业务往来。 还有,一个老实人,怎么好端端,便结巴起来了。 「昨日午夜,我……我听说,你们味香园的东西,给人吃坏肚子了。今日一早便要过来……来闹呢!」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萧宁:被迫女装的第一天,不想活了tat宝子们,小声说一下,如果看到这里还不嫌弃的话,可以点个收藏吗?qaq卑微.jpg 我跪了。 第30章 白至秦和小蕙像弹簧一样弹了起来,异口同声地叫道:「什么?!」 沈兰喊徐木匠坐下,盛了碗粥,放他面前,「徐老闆,莫急莫急,你且从头到尾详细地说一下经过。」 徐木匠强令自己镇定下来:「事情原是这样——」 昨晚子时,木匠店。 「店里怎么没人哪!老闆,人呢?!」 徐松正在打瞌睡,本来平日里这个点,他早该打烊歇息。 今日因在柜檯上,眯眼睡着,适才这时还亮起灯。 「我瞧你家打的这些个小玩意儿都不错,这桌子,这板凳,可都结实得很。」 那人蜷起食指,用手敲着木料听音色,笑道。 白至秦先行打断,「徐老闆,他一个买木材的,跟我们味香园有什么关系?」 沈兰瞪他一眼,白至秦噤声。 第62页 画面继续切回木匠店中。 徐松本就不善言辞,这时候只是憨笑,并不答话。 那人看徐松憨厚老实,便大胆起来,「老闆,听说味香园的桌椅便是在你这里定做,你功劳不浅吶。」 徐松听见「味香园」三字,笑意更深,便道,「不错,但并非……」 「哼!这种人,倒也能称为不错,可见世人,有眼无珠之人甚多。」 徐松眉头微皱,「你这是何意?」 那人脸上青筋凸起:「那味香园,不知加了什么,我家孩子吃了他家东西,现在还上吐下泻不止呢!」 徐松道:「你家孩子既如此病重,为何不去医馆,却来我这木匠铺中作甚?」 那人狞笑道:「自然是味香园此时已然打烊,明日一早我便去找他们算帐,我家孩儿今日所受之苦,此仇不共戴天!」 说完便笑着扬长而去。 白至秦听完,当场怒拍桌子,「这人一看便是来闹事,何必睬他!」 小蕙急得快要哭出来,「你说得容易,他若是铁定了心来闹,只怕这生意都没法做了。」 萧宁对沈兰郑重道:「兰姐,你且宽心,他若敢敲诈勒索,目无法纪,且看我一剑——」 徐松奇道:「一剑如何?」 沈兰脑中飞速运转,竟忘了萧宁这一茬,忙道:「她说她一件衣服便值他勒索的银钱。小姑娘家的,打小娇生惯养,没见过世面,言语不知天高地厚。」 徐松默然。他起身,说怕铺子中再过来人,要告辞离去。 「多谢徐大哥,日后有事,务必直接打招呼。」 沈兰不再多留,目送其远去。 * 只这么思量的瞬间,昨日刚换上的锁眼看又要顶不住,沈兰一个箭步,跑去开门。 她看神色,并无异样,皆是过来拼团者,她推萧宁入楼上,喊来其余几人帮忙。 「哎沈老闆等等,我们兄弟几个,便是第一位来拼团之人,这两贯钱……」 沈兰转过身来,从怀中掏出两贯钱,笑道:「请问诸位客官,可有不同看法?若是没有,这两贯钱,便落入这位大哥手中……」 「等等!!!」 果然,这神一般的第六感。 沈兰微笑:「这位客官,您的意思是,您才是第一位来拼团之人?」 「拼团?谁还敢吃你家的饭!」 郭杰袖子一甩,身后正跟着一位面黄肌瘦、眼神躲闪的小男孩儿。 「我家孩子昨日吃了你们味香园的东西,上吐下泻不止,到现在胃里还在反酸水。卧床不起,连一口水都喝不下!沈老闆说说,这笔帐,该如何算吶!」 人群中如投下一颗深水鱼雷,蓦地炸开一阵声响,顷刻间便骚动起来,低语交谈不绝于耳。 白至秦小声:「『卧床不起』,这不是站得好好的么?」被几人瞪了回去。 「这位客官,」沈兰面不改色地微笑道,「若是您家孩子,的的确确是吃了味香园的东西,才变成这样,那我沈某人无话可说,便是砸锅卖铁,也要把这孩子医治好。」 「但若不是,请恕沈某人恐难从命!味香园开业至今,一应食材,皆保质新鲜,现做现卖,剩下的,便全进了我们店中几人肚里,绝无任何欺瞒之语。若有,便叫我天打雷噼。」 沈兰咬字不重,声音亦不很大。 但很奇怪,每次她说话时,总有一种叫人心安下去的力量,赋予安静听下去的耐心。 白至秦还是没憋住,脸红道:「味香园一次只卖一个冰淇淋,为的就是不让孩童多贪吃闹肚子。若您家孩子是吃冰淇淋方才如此,原是你情我愿,请恕与本店无关。」 沈兰狠狠瞪了白至秦一眼,恨不得把他头按回肚子里。 果不其然,下一秒人群中开始有人打抱不平:「怎么地,我们花钱买你家东西,到头来还是我们的不是了?!这味香园不过开门几天,口气却如此之大,这次吃坏肚子,便不闻不问,下次若是吃死人,也敢推卸责任,说甚么你情我愿么?!」 「就是就是!你家冰淇淋虽好,但闹人肚子,还怪到受罪的人头上。这种东西,不买也罢!」 话语落地,人群中的一小撮人便要出门。 沈兰换上逃命的速度,飞奔至店门口。小蕙看着白至秦,气得跺脚,二人后一步,便也跟过来。 「诸位客官,小店伙计莽撞,言语中冲突了,多有得罪,还望大家恕罪。」 沈兰仍是那一副天塌下来,依旧端庄着的微笑。 「伙计他……」沈兰她指了指脑子,「这里不大好使,当初收留下来,便是瞧他可怜。他亦是为小店思虑之故,这才口出狂言,还望客官看在他一片赤诚之心上,多加体谅。在场的诸位,蛋挞便要出炉,待会咱们一人一个。 莫要着急,咱们且坐下,听郭大哥如何说,自家孩子闹肚子,是否确为吃味香园冰淇淋之故?」 众人这才转头,看向一旁被冷落许久的郭杰。 郭杰冷笑:「那这谁清楚,我家孩子,打小没生过病。自打昨日吃了这儿不少东西,冰淇淋、蛋挞、鸡腿堡……数不清了,谁知道哪一样出了问题——还是每一样,都有问题呢?!」 沈兰笑得愈发风情万种,「郭大哥说得不错,只是昨日来小店中用餐者,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是否孩子一时馋嘴,爹娘却没曾注意,譬如夏日暑热,喝些凉水解渴,也是有的。」 第63页 众人沉思,点头。 「呵,听沈老闆意思,别人都没事,只我们有事,便是我们的错?未免太过不公!我家孩子花钱吃了你家的东西,此为因,上吐下泻,此为果。天理昭昭,因果报应,沈老闆如何抵赖?」 众人沉思,再点头。 沈兰心中亦冷笑不止,这人看着不大聪明,没想到还有两把刷子。 果然这年头,碰瓷的没点技术,也不好就业。 「郭大哥教训得极是,」沈兰看大家吃瓜吃得很是热闹,便推白至秦,「阿秦,先去炊房中取出蛋挞,给诸位客官尝尝。」 郭杰一咏三嘆:「诸位,还敢吃她家东西呢?看我家孩子,此刻都成什么样子了!」 说着便要号起丧来。 好傢伙,不仅会碰瓷,演技还好,全方面发展吶。 沈兰道:「这些客官都是小店中常客,这几日来皆相安无事,为何吃不得?且说郭大哥方才所说的因,您的确花了银子,但有无证据可来证明,是我家小食所致呢?」 「那你又有无证据,证明不是你家小食所致呢?」 沈兰刚要答话,便听背后推门声传来,不知何时不见的裴昭走过来,朝沈兰轻点头,身后跟了一位背着医箱的大夫。 这大夫慈眉善目,瞧着有些许眼熟——沈兰心道,不会是那位来给白至秦治病的老先生吧? 没想到这跑龙套的大爷,出镜率还挺高。 虽说后来裴昭说他会来收钱,此事于沈兰,却是桩疑案,而且希望能疑一辈子。 沈兰望了裴昭一眼,心下暗松一口气:「不如,咱们请大夫现在就瞧瞧,孩子的病到底如何了,究竟该怎么医治才好。毕竟再如何吵,也断然吵不出个结果来,亦无法服众。」 郭姐冷笑:「你们请来的大夫,自然不会说你们的不是,这还用问么?!」 那大夫听了,笑呵呵地看向郭杰:「小伙子,大夫治病救人,若真有立场,也只会站在阎王爷对面。听你这话,怕是对老夫不信任得很呢。」 老先生立在原地,道:「我观你眉毛深重,怕是肝火旺盛,因此出现眼部分泌物变多、眼干、易怒等症状,情志过激,气郁化火,近来恐是有事不堪其扰。」 郭杰静默片刻,倔强地用衣袖拭眼角,双眼通红、怒目而视道:「你少胡说八道——不过最后一句的确不错,我家孩子昨日吃了味香园许多东西,上吐下泻,为父岂有不上火之理?」 沈兰心下幸灾乐祸,余光中,却看见白至秦眼神甚是狐疑地望着这位大夫。 刚想问,便又听老先生走到孩子身边,蹲下身来把脉。 「这孩子面色蜡黄,双目无神,头皮干燥,体弱乏力,甚为萎靡不振。眼睑略显水中,近来怕是都无甚食慾?」 那孩子忙甩开手,不住地往郭杰身后缩。 郭杰得意道:「说得不错,这几日他病得甚重,怎会有食慾呢?」 这人,怎么就听不懂人话呢。 大夫神色复杂道:「老夫所言,并非今日,而是令郎情形,少说也已持续近半月以上。」 「你血口喷人!」郭杰怒道,「我便说味香园请来之人,死不承认便也罢了,字里行间,却还指责起我来,真真够了!」 他牵着孩子的手,作势离去,嘴里还大嚷着:「我今日,定然要把味香园的事迹昭告天下,让大家看看,这味香园内,究竟都是什么口蜜腹剑之人?!」 然,座位中百姓,手中皆拿着蛋挞,若无其事地看向他这边。 郭杰本不欲走,这下脚步愈发慢下来,幸好沈兰及时拦住他。 沈兰笑眯眯道:「郭大哥,不如听完先生如何说,再做决断。若是味香园的责任,沈某绝不推辞!」 说时迟那时快,老先生已走近一位风姿绰约的妇女旁边。他道:「我观汝唇,或有脾胃虚弱之症。近来是否口燥咽干,不思饮食,低热盗汗,手足心热之状,或舌质少苔无苔?」 这女子闻言,站起身来激动道:「先生所说,一点不错,只一眼便可窥见全貌,敢问先生何处行医?日后若有病症,还望多多求教才是。」 老大夫笑着摇头,并不作答。唯有一人吃完手中蛋挞,抬头,眼前忽然一亮。 「这……这却是神医庄谷吗!!!」 「什么?竟是千金难求的庄谷?!」 -------------------- 作者有话要说:好久不见,甚是想念qaq感谢宝子过来^^ 好不容易考完试,还有论文和实习报告不怀好意地等着我…… 俺只想好好码字,为神马就这么困难呢(bushi# 山重水复 第31章 「什么?神医庄谷?!!」 所有坐着的人全站起来,争先恐后地挤到这老大夫所站之地。 沈兰吃惊程度,并不亚于在场的任何人,但她表情管理一直十分成功,很容易给人一种「一切尽在掌握中」的错觉。 白至秦抓头发:「怪不得……怪不得我一眼瞧见,便觉不对劲——」 沈兰奇道:「这便是上次治好你的那位老先生,真若说起,他才是你恩人。」 小蕙正伸长脖子往前看,闻言转回来,「小姐……这神医竟先前便来过么?」 白至秦目视前方,喃喃道:「这神医怕是一年也不露面一次,没想到单这味香园,短短几天之内,便过来许多次。」 第64页 他困惑地望着沈兰:「家父曾几次三番邀他出山,但他行医,不求钱财,不看官衔,因此屡次鎩羽而归。现在说起,言语间仍甚是惋惜——这次,怎么轻而易举地便跟阿昭出来,兰姐,你究竟使得什么法子……」 沈兰磨牙,他方才所说症状,连我都能说出一二。你们大楚,难道是医学荒漠么? 什么「肝火旺盛」、「脾胃虚弱」,偏生这里人全像如获至宝一般,令人可惊可嘆。 这究竟是她师出无名的徒劳,还是名人效应的崇高? 她眼光到处寻着裴昭,他却又不见踪影。 沈兰知道,裴昭定然来头不小,但涉及到诸如此类的隐私,只要他本人不愿说,她并不会问。裴昭是这样,白至秦与萧宁也皆是如此。 何况这人是系统「指名道姓」过来,帮助她来成就大业的关键人物。沈兰疑心再重,也不会怀疑到系统头上。 但……某些时刻,还是不禁好奇。 他……究竟是谁呢? 沈兰看了书,知道整本书的剧情梗概与关键人物的结局,可这里,她除了她与小蕙,便谁也不认识。 有时真想抬头问苍天,这算哪门子的金手指? 郭杰看人声鼎沸,便冷笑道:「沈老闆好手段,这么一会功夫,便找来这么一位以假乱真的神医!」 沈兰终于笑进眸子中。「郭大哥,依你所言,何为『假』、何为『真』呢?」 「区区在下不才,但也知晓,若单为我这么件不足挂齿的小事,便请神医出世,未免太过大材小用!」 「此言差矣,」沈兰道,「庄老先生方才便亲口说过,治病救人,便是医者之道,何来『大材小用』之说。莫非,是郭大哥觉得,自己家孩子生病,算不得甚么大事么?!」 反杀x1。 方才被围在人群正中央的庄谷,抬手示意,喧闹的大堂便瞬间安静下来。 他沉稳开口,言谈间中气十足,「吾观汝孩童神色,近来确乎食欲不振,偶有饮食不当,或许便可引发郭先生所言之症状。」 郭杰道:「你自己也不得不承认,我家孩子近些日子确有些茶饭不思,但昨日一来,便吵着要吃这天杀的味香园之物。都怪我,只顾宠着孩子,他要什么便给什么,昨日几乎没尝个遍……」 庄谷眼神矍铄,他笑道:「这孩子食欲不振,挑事,讨厌吃些什么,并不稀奇。但独独一样,这孩子断然吃不得油腻生冷之物,味香园中,鸡腿堡与各色小食,是为油腻,冰淇淋,是为生冷。 试问,他看见不吐,便已是忍性不错,又如何会『吵着吃』呢?」 反杀x2。 沈兰轻声俯在小蕙耳边,说些什么,小蕙飘然远去。 而后笑道:「不知郭大哥自觉,神医所言,可对?」 郭杰:「……」他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忽而狂笑起来。 「我且不与你理论。只是沈老闆自言,食材保质新鲜,试问您这食材,从何而来呢?!你若敢明说从何而来,我便心服口服,不再与你计较我家孩子之事。」 「莫说街边菜市,郭某人以性命担保,灵乐城中,没有一家菜贩与肉贩,曾与沈老闆做过买卖!」 可惜众人皆狂热地围在庄谷身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再无谁关心这处战况。 二人很是寂寞,但相较之下,也更执着。 沈兰没想到自己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这人碰瓷是假,蓄意打探为真。他假意是要为自己孩子讨公道,实则真正觊觎的,却是味香园这个招牌! 怪不得怪不得,昨日去木匠铺时,便知晓桌椅是从何处所订。 沈兰绝非杞人忧天,而是作为勤恳这么多年的打工人,在职场上摸爬滚打出的,对危险对异常敏锐的直觉。 她吸一口气,稳住自己。 为了盖过身后的背景音,她声音大了些,笑吟吟道:「郭大哥,小店做的是小本生意,东街菜市远些,也贵些。开店之前便备足了这几日的肉食,在后厨中用冰块冻着。」 郭杰「哈哈」大笑好几声,身后的孩子给他这一大笑,惊得一个趔趄。 白至秦就在旁边不远,眼疾手快,给扶了起来,拍了拍头。 沈兰不笑了:「郭大哥笑什么,我方才难道是在说笑话不成?」 「大家听听,沈老闆莫非当咱们无知小儿。」 虽然二人处几乎无人问津。 郭杰道,「冰不是便宜物什,别人拿来卖,你却用来冻肉,这多出的一笔开销,怕不是小数目,恐也比不上小贩处新鲜。这赔了夫人又折兵,倒不知沈老闆一个生意人,于此道却也如此娴熟。」 沈兰不动声色:「小店特制冰淇淋,自然离不开冰块。菜式风味之处,也在于冰之鲜爽,但独家秘方,请恕无法多言。」 郭杰经这一回,也知晓他与沈兰,于口舌上占不到什么便宜。 她虽说得不多,但往往一针见血,言辞间却也无甚错处可挑。 通过这几天的打探,郭杰深知沈兰这处绝无冰窖,更别提什么冰块。 智者千虑,她怕是方才为了堵住悠悠之口,情急之下便说来搪塞。 「先静一静!」这声音身为洪亮,在场众人受此震慑,一传十十传百地竟都安静下来。 沈兰眨着眼睛看向白至秦,白至秦耸肩。 第65页 郭杰面露喜色,抓住机会说道:「若是后厨中真依沈老闆所说,冻着冰块保鲜,我便不再计较,这也是为大家着想。若是真吃下去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有再好的大夫,生病也须受罪。」 「若是没有,」郭杰脸色冷下来,「别怪我找人,把你们这味香园砸了!做生意,诚信乃是根本,这道理妇孺孩童皆知。若是老闆便信口开河,这店怕是处处可疑,谁能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说着便要往后院中闯。 庄谷坐得气定神闲,「大家若不见笑,便请排队,老夫今日得闲,为在座各位把个脉。」 白至秦碍于自己说话不过脑子,方才已经甚为自觉地噤声。 但,就算没怎么去过厨房,他也知道,炊房中,压根就没有沈兰适才吹牛的冰块。 于是一把拽住郭杰的衣领,默不作声地用眼睛瞪着他,试图用自己凶狠的眼神压制住他。 郭杰感受到身后的压力,竟真停下来。 眼前这人的阻止,更叫他证实了沈兰在说谎。 他把手按在白至秦手背上,小声地得意道:「你这人,脑子不好使,眼神倒好使,朝我抛什么媚眼?」 白至秦即刻把他的手甩了下去,脸涨得通红,正想和他打架,被同样一脸嫌恶的沈兰推到身后。 「郭大哥,咱们有话好说,干嘛动手动脚?」 「沈老闆真会颠倒黑白,方才明明是你傢伙计先动手脚,这光天化日,你也要指鹿为马么?」 沈兰笑哈哈:「都说了他脑子不大好,大哥多体谅。孩子还在那站着,小心为上。」 「那不如,沈老闆亲自领我去后厨瞧瞧,方是最稳妥。」 他被沈兰点醒,招那孩子过来。两人携手转身,便要往里进。 一时正襟危坐的庄谷突然开口:「这位郭兄,这冰块与否,难道比你家孩子病情更重要么?」 「此言差矣。」郭杰道,「我不管你是真神医还是冒充,我家孩子吃它味香园之物才落得今日下场,若不能查证清白,这口气,我决计咽不下!」 沈兰轻笑:「『心病还须心药医』,恐怕这冰块,便是郭大哥心病咯?」 郭杰气狠狠道:「不错!你们你一言我一语,不要觉得我瞧不出,你们根本是在拖延时间!」 没想到这时,后院中走上一人,正是戴着口罩的裴昭。 「沈老闆,你们味香园还真是卧虎藏龙呢!」 郭杰冷笑道,「这不,又跑来一位大夏天在脸上镶块布的伙计,与咱们来奇人共赏。索性那运来的冰块一时半会来不到,我倒要看看,你们还有什么招好使。」 庄谷正闭眼,闻言眼光一扫,袖口中飞出一枚银针,片刻便消融于天光中。 郭杰抬手,挠脸,放手。 又抬手,挠脸,放手。 再抬手,挠脸,一直挠。 沈兰注意力一直没离开过郭杰,看见他突然这副模样,心下也甚为诧异,只是表面不显。 「这这这,」郭杰一边挠脸,一边朝沈兰咬牙切齿,「沈老闆,你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他愤慨的神情极为真实,但面对一只抓耳挠腮的泼猴,沈兰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幸灾乐祸。 她低头,抿嘴,复又抬头,上前关切地问道,「哎~呀~郭大哥,您没事吧?!」 裴昭看了一眼庄谷,老头看着正闭目养神,这时却心有灵犀地投给他一个wink。 他面无表情地转开脸,没什么情绪,「听说这是『清心针』,打自己几巴掌便可解。打得越重,见效越快。」 说完便越过他,走到缩在角落里的孩子身边,「伸出手。」 那孩子眼神生生的,直往后缩。裴昭把糖葫芦递过去,他咽了口水,小心翼翼地伸出手。 郭杰这会虽看见裴昭动作,苦于分身乏术,正陷入进退不得的两难境地中。 孩子看郭杰也不阻拦,便更大胆些,刚要接过来,裴昭把一包药材放在他手上。 「回家让你爹爹一日煎两副,煎三日,记住了?」 孩子顾左右而言他。裴昭把糖葫芦拿出来,便才欢喜道:「记住了。」 郭杰痒得不行,背过身去,面向墙壁。再转过来时,脸上指印若隐若现。 他似乎浑不在意,便迫不及待道:「看,你们心虚了吧?若是不心虚,做什么给他买药材?」 排队的吃瓜群众都看不下去,愤声道,「喂,大夫便在这,你不给自己孩子抓药,还不兴别人看不过去孩子受罪?」 「这位仁兄你有所不知,这味香园老闆说谎成性,准是黄鼠狼给鸡拜年,谁知道她给我家孩子吃什么药?」 那人「切」了一声,也不再理会。 这时,却有一道人影从后院中浮现。 沈兰平静道:「郭大哥,你脸若是不再痒,便过来治下心病罢。」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沈兰:既然没有我的,这糖葫芦于我何加焉—自力更生是我人生的信条,我等下就自己做qaq今天长途跋涉刚从学校回家,论文还要得很急,好想挂请假条(拍大腿痛哭) 第32章 沈兰话音刚落地,小蕙便有些吃力地提着一只木桶走上前来。 白至秦瞧见,撞了郭杰的肩膀,便跑去接过来。 第66页 他原以为这桶里,是沈兰新做好的蛋挞亦或是别的什么,没想到一看傻了眼,一直傻到沈兰叫他放下。 郭杰瞧见白至秦表情,亦微觉诧异,便凑近去瞧— 这一瞧不要紧,他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眼前之物,不是冰块,还能是别的什么?! 沈兰负手,笑眯眯道:「郭大哥,您瞧,咱们小店秘制配方要用冰块这种事情,都叫您打探到了,还有别的什么要求么?」 郭杰脸色先由白变青,此刻又显而易见地泛红起来,活生生演绎了一只大虾的煮熟过程。 这……这绝不可能。 沈兰同这个店就像是凭空出现,若真开凿出地下冰窖,绝无可能一点风声也无。 况且这几天他时刻盯着,若是凿冰,岂会逃开他的眼睛? 但……这么短的时间,沈兰她究竟是从哪里变出冰块来呢? 适才劝(怼)过郭杰的那位吃瓜群众一脸看热闹,好整以暇道:「我就说人沈老闆绝对没问题,诚实可靠,人美心善。 带神医来给我们大傢伙儿悬壶济世,却还被人好心当成驴肝肺。也不知道那些个闹事的人,到底怎么有脸来的?」 密切关注着庄谷一举一动的排队闲散人员,此时听闻这课代表式的总结,纷纷抬手附和起来。 沈兰笑道:「或许是郭大哥自己吃不惯呢,和这孩子没关系,大家不要混为一谈。」 说完,笑意便迅速散去,她转头问白至秦:「少爷可还记得咱们店的『黑名单』制度?」 白至秦先开始还没反应过来,被小蕙推了一把,声音渐渐大了起来:「本店若有客官举报刻意寻衅滋事者,可奖励一两银子。经查实确有其事者,来柜檯处领取奖励。被举报者加入本店黑名单,自此永不再接待。」 「此条规定早在本店建立之初便立下,店中人尽皆知。」 沈兰笑,「少爷还不回柜檯?」 郭杰手指沈兰,「好!你……你给我等着。别管你怎么妖言惑众,日后我一定要为我家孩子讨回公道!」 便一把薅住那孩子后领,拉着走开。 因他速度太快,孩子反应不及,重心不稳,手腕也摇晃起来。 「啪嗒」一身,糖葫芦应声而落。 黏腻的焦糖很快粘连在地上,竹籤上的糖葫芦七零八碎地散开,那孩子眼睛直起来,眼圈登时便红了。 小蕙轻呼一声。郭杰瞥了一眼,皱起眉头,圈过手臂,把孩子抱在身上,走得很快。 忽略掉他波澜不惊的神色,完全是在逃命。 沈兰用手拦住愤懑的白至秦:「十年不晚。」 裴昭还在沉默地替庄谷抄药方。沈兰向二人示意,三人便踮脚去了后厨。 * 沈兰给小蕙捏肩,小蕙忙躲开。沈兰又去追她,小蕙看沈兰执意如此,也不再退让。 白至秦奇道:「兰姐,你怎么知道他要看冰块?」 沈兰笑:「当然是因为,是我告诉他的呀。」 「……好像的确是这样。果然对话是门学问。」 小蕙却神思不属,犹豫道:「小姐你……」 「我回头与你解释。」沈兰向她使眼色,「现在当务之急便是查出今日这人,背后究竟是谁在指使。若是找不出,恐后患无穷。」 说着便柔声问小蕙力度可还行,中午想吃什么。 小蕙只觉皮肤上渗出一层薄薄的鸡皮疙瘩,浑身僵硬,只不住点头。 白至秦气道:「那孩子做了他家人,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沈兰嗤笑:「傻瓜。说谎成性的,是郭杰。你瞧他穿着与言谈,虽不至于非富即贵,但绝无贫贱之可能。这样人的孩子,会连一串糖葫芦,都吃不起么? 且不谈二人大相迳庭的长相,就是庄谷所言孩童症状,也足以断明。」 「这样——」 白至秦迟疑地点头,沈兰这话其实不太有说服力,但此事,似乎无关紧要,他也不再发问,很有眼力见儿地回大堂,接待投诉之人。 小蕙见白至秦远去,咬唇轻问:「小姐——你是否不再是我小姐?」 沈兰也不再避讳,便调出系统,从中拿出一碗分量的糖葫芦出来,笑道:「你觉得是,便是;不是,便不是。要去要留,皆随你。」 「可是——」小蕙欲言又止道,「眼前这泛着光亮的东西,又是何物?」 是的,沈兰以防万一,在与郭杰交谈中,不动声色地花费了5000好评值,把可视化眼镜给了小蕙。 沈兰把山楂泡在水中,清洗干净。 「这个是系统,你叫它统子就好。它很喜欢你的。」 系统应声而动:【小蕙小姐好。】只不过系统只能与宿主双向交流,其余便都是单箭头,小蕙听不到。 小蕙大惊失色道:「什……什么?!」 「这个约莫是几千年后才能制造出来的东西,不必了解其全部,只要知道,这是专门来助我开味香园一臂之力者,即可。」 沈兰声音微颤,但如不是熟悉之人,绝听不出。 小蕙双眼圆睁,慌张地跑出门去。 之所以选择小蕙,不单单是因为,方才局势紧张,千钧一发,更是因为,沈兰喜欢她,信任她。 这是她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第一个见到的人。把一颗热忱的心全给了原主,笑起来眼里闪着细碎亮光的姑娘,也曾给那时一无所有的她莫大的安慰过。 第67页 沈兰很会说场面话,浸淫商场这么多年,别人难以启齿的话对她来说,都可算是信手拈来,且面不红心不跳,表现得甚是真诚,不让人疑心有他。 但,越是那些真心实意与真情实感,她越是有口难言。 方才小蕙的这副反应,只能称之为,再正常不过。推己及人,只怕她跑得更快,所以并无半分懊恼与责怪之意,只是伤心—— 沈兰碍于人设,不能跟在小蕙身后,大喊大叫「不是这样,你听我解释!」 可她毕竟不是纸片人,更不是高歌勇进、朝生活开炮的猛士。 沈兰只是个拥有喜怒哀乐的普通人,只不过恰巧被系统选中,带着来自未来的自身记忆,掉入到一个完全不属于她的空间中。 面对自己信任朋友的嫌弃,说内心毫无波动,谁信呢? 至少她自己不信。 沈兰把山楂晾干,去蒂,切半,刀尖去核。她拿出竹籤,串起五个山楂,总计六串。 倒水与白糖入锅中,开大火,用木勺不停搅拌。待到白糖全部融化后,转小火慢煮。 今日上午的生意约莫是很难做了。沈兰边想,手上动作仍旧未停。她放下勺子,往外走出几步,又转身回来,往灶洞中添柴。 过了会儿,糖液变成焦糖色,很快,又变成琥珀色。状态十分浓稠,散发出黏腻的香气来。 沈兰起身,用筷子蘸了些糖液,迅速没入到冷水中。糖液迅速冷却凝固,她轻尝一口,已经有硬质糖的感觉。 她取出一只漂亮的青花瓷盘,在表面涂上一层薄薄的植物油。 接着,沈兰拿起串好山楂的竹籤,贴着已经熬成的糖浆上鼓起的泡沫,轻而慢地转动,给山楂裹上一层薄而均匀的糖衣,放在盘中。 香气扑鼻而来,汁液柔滑,色泽甜润,叫人食指大动。沈兰闷笑几声,在锅中煮上米饭。 她从系统中调出一段莲藕,几根胡萝蔔、玉米和少许荷兰豆,木耳,洗净。 木耳泡在水中,撕小块,莲藕和胡萝蔔切圆片,放入盘中。 沈兰往锅中倒入两勺水,外加一些油和盐,把盘里的莲藕和胡萝蔔冷水下锅。待到水沸腾之后,倒入木耳、玉米粒和荷兰豆,小火煮半分钟。捞出沥干。 开火放油,葱姜蒜蓉爆炒,将刚才沥干的食材倒入锅中翻炒。 撒上盐,出锅。 沈兰看着热气腾腾的饭菜,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时间。 心道,众人吃残羹剩饭指日可待。 身后一道弱弱的声音传来,「小姐——你此刻便已做饭?」 沈兰身形一抖,盘子差点没拿稳。 她拿了一串已经风干的糖葫芦,转过身来,没笑,语气有些生疏:「你尝尝,好不好吃?」 小蕙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但看沈兰很是郑重地递给她,便也不再推辞,顺势接过来咬了口表面的糖丝。 有什么话,吃完再说罢。 沈兰原先想把饭菜放进微波炉中,潜意识又怕小蕙瞧见她不正常的举动,而后转念,小蕙已然知晓,她却要装腔作势给谁看呢。 故而一时颇有些手忙脚乱。 身后笑意传来,「小姐……果然做得果真比街上的强上一百倍。」 沈兰神情僵硬地开玩笑,「那便不如不走,日后我还为你做。」 「小姐……小蕙好不容易才找到你,无论你如何赶也不会走的!」 沈兰难以置信地回头,「你不是一直都在小姐身边么?何曾找过?」 小蕙眼圈已然红得彻底,方才的欢笑更像是在强颜欢笑。 「小姐,你果然还是不愿原谅小蕙的所作所为么?」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33章 沈兰从没练就过宠辱不惊的神色,只是习惯性的无动于衷。 但……谁能来告诉她,这剧情到底是如何发展,怎么到头来,反倒成小蕙亏欠她的了?! 她看书虽然不仔细,但好歹对自己的记忆很有信心,绝不至于连结局都搞不清楚。 于是沈兰喉咙滚动,还是「啊」了出来。 「扑通」一声,小蕙双膝跪地,她眼含热泪:「小姐……我是小蕙啊。」 沈兰一头雾水,「我知道。」 而后佯装动怒:「我原先说过,不准再跪我,你全当耳旁风了么?」 「并非如此,还请小姐不要怪罪。」 小蕙哽咽道,「我曾有负于小姐,此生恐难偿还。有幸老天见怜,叫我遇见小姐。」 沈兰扶她起来,奇道:「那你究竟是如何有负于沈兰?」 她百思不得其解,原主沈兰究竟是给了小蕙多大恩情,才叫她这般死心塌地。 何况,原主刻薄尖酸,小肚鸡肠,也根本不是能施人恩惠之人。 谁料小蕙挠头:「其实……我也记不清。」 沈兰满头问号,面色复杂道,「这种事情,也好记不得的么?万一弄错对象,岂不铸成大错?」 「但我知道,是你是你,就是你。」小蕙坚定道。 好傢伙,古人,都知道重复三遍表示强调。 沈兰是真的很想知道,但看小蕙神色,也是真的不清楚,思来想去,只好作罢。 她眉毛微抬,眼神清亮,「既如此,你便不会离开咯?」 第68页 小蕙急得脸色发白,登时便要赌咒发誓,沈兰慌张劝下。 「你那方才跑出门,却是为何?」 「我昨日换洗衣服,便把随身玉佩放在枕边。我从未离身过,昨日便是第一次。 我未见小姐时,曾连续许多日做过重复之梦,梦中那人瞧不清脸,只说叫我找到名叫『沈兰』其人,守在她身边,服侍她,用这辈子偿还她的恩情。」 沈兰越听越迷糊,但没有打断人讲话的习惯,只好顶着一脸「我完全听不懂」的神情,注视着小蕙。 贾宝玉的开头,林黛玉的结尾,谁听了不贊一句精彩! 「恕我直言,这梦,能说明什么?」 封建迷信不能信吶。况且,梦玄之又玄,若论可信度之低,恐怕无甚可堪比拟。 「小姐有所不知,我自从戴了那枚玉佩,便再也没做过这个梦。而玉佩之上,方方正正地雕刻着一首诗,『沈出前程中,兰叶杂凉秋。系揽离,统朝将奈苍。』」 沈兰对于诗词可谓一窍不通。小蕙看起来,也是这样。 即便如此,因了狗屁不通的联通释义,以及苍凉的字词与意境,听起来便不是什么好诗。 「其实很简单,」小蕙害羞地挠头,「这是首藏头诗,『沈兰系统』便作诗首。我找算命先生算过,他便是如此这般告知于我。」 「只是……」小蕙忧思更重,「他说得也不完全准。」 说着便把那枚玉佩,拿给沈兰瞧。 「小姐,你既是『沈兰』,又有『系统』,定是我要服侍终生之人。」 沈兰感受着手中玉佩的重量,直觉小蕙肯定搞错了什么。 可惜一时之间,她自己找不到关窍,亦是千头万绪无处可寻,索性丢开不去理会。 她本来只想兢兢业业完成系统任务,重生回现代。路途中的迷雾皆不予理会,毕竟生活,哪能面面俱到呢? 可惜,这团迷雾愈发膨胀起来,似乎要拦住她去路。 究竟是谁在打造系统,这系统的源头与目的,又意欲何为? 沈兰晃了晃脑袋,把这古怪的念头抛之脑后。 她笑道:「这些个梦与命,皆信不得。不过,你与我,大约的确有主僕情缘。」 书中写的,可不有缘么?! 小蕙眼睛亮晶晶的,「我定要守在小姐身边一辈子——」 沈兰受不住这水灵灵的眼神,推小蕙出去,神色敷衍。 「嗯,咱们一同去看看外面客人有无需要之物。」 * 二人走至大堂,便见几处桌上杂乱地坐着些许客人。柜檯前还有零星几人,在与白至秦交谈。 庄谷和裴昭不见身影。 小蕙过去招呼,沈兰拱手:「大家吃好喝好」。她向白至秦走去,正巧几人领了银子离开。 沈兰笑道:「慢走不送。」 「他二人呢?」 白至秦很是无辜:「谁——阿宁么?」 「庄谷——还有阿昭。」沈兰笑意愈深,「我发觉咱们店中几人都禁不住我美妙的赞扬,我一夸就要出事。就譬如阿昭,我刚想提拔他当先进员工,现在又无故缺席岗位,简直不要太猖狂。」 「我的恩人,你为何不说人方才请来庄谷这位神医,帮了好大一个忙呢。」 沈兰眨眼,转移话题:「机会如此难得,你可得闲去找神医瞧上一瞧。说不准瞧上一眼,便要延年益寿了呢。」 白至秦幽怨道:「我也先得得闲。」 「下次下次。」沈兰咳嗽一声,「我去看看小蕙那边。」 今日被郭杰一搅和,又为庄谷闭门几个时辰,生意些许寥落。 沈兰侧耳一听,默算了一下用量与消耗量,早晨做的定然足够。 左右小蕙此刻已经有了她这样『手眼通系统』的功能,她思索片刻,便端了一杯茶,信步走上楼。 与楼下的喧闹截然不同,上面甚至连呼吸声都不可闻。 沈兰敲响萧宁房门,见无人应答,刚要离开,门便大开。 好了……现在呼吸声可闻了。 萧宁深呼吸,对于他这种程度的习武之人来说,红脸都算不合格。此刻竟然还些微气喘,简直丢人。 沈兰把茶递过去,「看见他去哪儿了?」 萧宁一饮而尽,「我轻功不错。」 「嗯,」沈兰睫毛轻挑,「所以在哪里被发现?」 「……都怪今日这衣服与这妆容,」萧宁无奈道,「衣服我可以换回来,但,也不知兰姐给我涂了什么胭脂,效果与质量简直没话说,我怎么擦都擦不掉。」 「我虽身手快,但街上人流如注。考虑到我此刻比较引人注目,一边要注意掩人耳目,一边还要跟踪而不被察觉,这任务难度,着实有些困难。」 沈兰笑,「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若是没有个结果,你怎么敢回来,少侠?」 萧宁盯着沈兰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才自暴自弃道:「怎么就是骗不到你。」 「因为我对你有信心。」沈兰诚恳道。「其实,你这妆容,倒也不全然是坏事。我听郭杰语气,他似乎对我们这儿,很是熟悉。你若是以本来模样跟踪,只怕未必能逃过他眼睛。」 萧宁点头称是,接着便不怀好意地问道:「兰姐,你对这人来头,有无猜测,说来听听。」 第69页 沈兰耸肩,「没有。」 「那你现在猜测!」 沈兰对他这种幼稚的行为充满了鄙视,但还是试探道:「我只知道,二人并非父子关系。总不至于是醉香楼吧?」 「……兰姐,能不能正经点。」 「我何尝不正经,不过不是也没办法。根据从他离开到你回来这段时间来看,我只能知晓,路程大约并不很近,这样一看,醉香楼确乎有些无稽之谈。」 萧宁笑得甚是得意,「没想到你也有猜错的一天!郭杰这人,怎会值得我如此大费周折——我之所以现在才回来,定然是因为,路上遇见了别人。」 「哦,」沈兰平静道,「阿昭出去送庄谷,你看见了对吧?」 萧宁:「……我想静静。」 「好了别卖关子了。我猜对过程,猜不对结局,也是徒然。」 萧宁朝她眨眼:「两个人的线索,兰姐想先听哪个?」 「那自然是——」沈兰本想不假思索,可话到口边,忽然烫了舌尖,「郭杰的了。他背后定然有人指使,可叫我想破脑袋,却也想不出。」 「哦,」萧宁意味深长地看了沈兰一眼,转而认真起来,「他出门后,带着孩子往左走去。大约走过三条街,二人转进了一条小巷中,入了一扇小门。那巷子后面便是一条河,里面散发着令人咂舌的臭气——」 「永丰酒楼?」 「……」 沈兰却是一脸凝重,她此刻做得,还算是小本买卖,压根不赚钱。 就这样,那些垄断的资本家都要迫不及待地为她制造行业进入的壁垒了么? 她冤。太冤了。 萧宁比划道:「兰姐,为何突然颓丧起来——永丰酒楼算什么,只消我一剑……」 沈兰赶紧打断,抓住时机,语重心长地对他进行思想教育,「阿宁,这世间,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靠武力解决。」 「但是,」萧宁无辜地眨眼睛,「永丰酒楼这件事,便可以用武力解决。明明是他们挑事在先,我们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有什么错?」 以牙还牙就算了,以血还血…… 沈兰忍住吐血的表情,自以为循循善诱道,「阿宁,凭你此时思想境界,有利于自身修为么?」 「『且德厚信,未达人气,名闻不争,未达人心。』[注1]你以诚信德行待人,别人却未必理解。」萧宁道,「江湖恩怨,便须快意恩仇。若是凡事皆要忍气吞声,何必来走这一遭?我手中既有利剑,这时不用,要何时方能出鞘呢?」 沈兰无言片刻,声音小下去,「什么是道呢?『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 萧宁:「?兰姐,你在想什么?我只不过用剑恐吓,让他发毒誓以后绝不再有有次下贱行迹。你若不说,我决计瞧不出,你软弱,啊不,柔弱的外表下,竟藏着一颗如此暴力的心。」 「哦,一句话你不能好好说完整?」 沈兰长松一口气,「这法子倒也可行,亏你想得出。且我们几个一同商量后再做定夺,容后再议。」 「哎兰姐,我很好奇,你对我所修的道,有何看法呢?」 萧宁笑道,他把沈兰笑眯眯的精髓学得神气十足,「你若不说,我便不告诉你我今日看到庄谷与——阿昭二人,做了什么。」 沈兰撇嘴,「不说便不说,你说得好像二人有姦情似的。习武同时,倒也不能把言语的功夫落下。」 她话虽如此,但已经不自觉地调动了系统的查询功能。 没想到系统迅速告知,因解锁进度不够,暂时无法开放此功能。此外可消费几千点金币解锁。 得了吧。沈兰只好随便说了句搪塞,「『有人之形……』」 实话说,她后面的几乎全没了印象。就这句,还是她在遥远的记忆长河中,搜肠刮肚搜刮出来的。 好在萧宁接了下去。 「『有人之形,无人之情。有人之形,故群于人;无人之情,故是非不得于身。』[注2]」说完也浑不在意,便笑嘻嘻地问沈兰:「兰姐,你既如此配合,我却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沈兰当机立断在喉头间的「滚」字还没断出来,只听门外一人道:「他不说,我说。」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注1&注2:出自《庄子》 第34章 沈兰呼吸一滞,便瞧见一脸狐疑的白至秦走了进来。 「……你过来干嘛?」沈兰和萧宁异口同声道。 「为何一脸大失所望的模样?」白至秦摸下巴,「我以前好歹也是名震京城、有口皆碑的纨绔,怎么自打到了味香园,就开始猫嫌狗不待见?」 萧宁一个闪身,胳膊已盘至白至秦脖颈,笑嘻嘻道:「说谁狗呢?劝你慎重答话。」 白至秦牛奶一般细滑白皙的皮肤,登时被勒出来红印,「我是说——」 眼光扫到沈兰,她正笑眯眯地望着他。 白至秦顿时一个激灵,「我是说小……」 「嗯?」萧宁的力道,更重了些。 「嗨,我是说小时候,也曾经被人这么嫌弃过。太叫人怀念了。」白至秦假惺惺地抹起泪来。 萧宁倒是很好奇:「看来你对自己一直有很大的误解。你身边人,可能不止小时候。」 沈兰看二人又要拌嘴,便劝道:「得了,说正事吧。」 第70页 白至秦朝萧宁点头,神色并无波澜:「有些道理。不过总比现在当面就被人嫌弃好。」说着便转向沈兰,「兰姐,你们方才,在商量什么?」 沈兰沉思:「这关系到咱们店能否长足发展,重大且紧急。故而待会中午吃饭时,我一块说。」 白至秦凝噎:「合着就这么个紧急法?」 沈兰拉着白至秦衣袖下楼去,身后传来萧宁贱兮兮的声音:「哎,兰姐,我说的再考虑考虑!过时不候!」 「哪凉快哪呆着去。」沈兰头也不回地下楼去。 * 饭点。 白至秦扫地,萧宁帮着小蕙收拾碗筷,几人坐于桌前。 沈兰拿上她做的糖葫芦,哄小孩似的一根一根发下去。还剩下一根,她随手放在桌上。 一盘素菜格外显眼。 小蕙不以为然,夹了一块藕片放到沈兰碗中。 白至秦咬了咬筷子口,「兰姐,是不是近来手头紧……我便说,若有用得着我的,切勿羞于开口。你好就是大家好。」 萧宁举手:「少爷,我看,怕是因为少了……」 「少了?少了什么?」白至秦困惑道。小蕙晶亮的眼睛,也看向他。 沈兰用筷子敲碗,笑道:「阿宁,是不是近来对我有些意见?若有用得着我的,切勿羞于开口。你好就是大家好。」 「……」 白至秦也不再挑三拣四。 虽说桌上这盘菜瞧起来颜色清丽,气味鲜美,但保不齐和他一样,中看,不大中用。 但他发现自己错了。他应该深深牢记一点—— 可以不信沈兰这人,但永远不用怀疑她的手艺。 水中生长的莲藕带着池塘特有的清香,再配上有嚼劲的黑木耳,简直是天作之合,口感极其清脆,滋味之美妙,就像见证了一朵含苞的花朵绽放的过程。 白至秦从来不知道,一盘素材,也可以炒得如此有味道。 他现在都开始怀疑,自己家厨子,究竟是如何浑水摸鱼进来的了。 但白至秦不知道,沈兰所做之菜,常常是挑拣着八大菜系,混合来。看哪个顺眼,便宠幸哪个。 而其中的很多菜,都是到了民国之后,才显现雏形。 第一次吃,大约总比吃久了的感觉,要好一些。 光是凭藉新鲜感,便能在记忆中留下一席之地。 沈兰一直在品味自己的糖葫芦,不知道自己的手艺,与街上大爷,谁能略胜一筹。 她毕竟不是专业做菜的,专业管做菜的,还勉强凑活。但因为自己人菜瘾还大,对新事物的尝试与探索永不止步,所以各色菜式,都能半斤八两地做出来。 什么都会点,什么都不精。这是沈兰最大的痛点,也许多次为此耿耿于怀。 一串糖葫芦还未吃完,便听见门口脚步轻动。 沈兰先转过头去,看见裴昭站在门口。如竹的身影与如墨的眼神猝不及防地,撞进她微微闪动的瞳孔中。 白至秦兴奋道:「阿昭怎么才回来,快来尝尝这道菜!」 萧宁戏嚯道:「你没回来,都没开吃呢。」 裴昭先看低头吃饭的沈兰,颔首道:「兰姐……我来晚了。」 沈兰不明所以地抬起头,「无妨,权且当你休沐。自打咱们店开业以来,一直疲于奔命,我还没给你们过喘/息的机会。」 「当然,是因为你素来表现良好,我自然信得过。不像有些人,今日藉故逃避劳动,回头便从月钱中扣去。」 白至秦傻乎乎地给裴昭递过去桌上的糖葫芦,「兰姐做的。」 裴昭诧异地看了沈兰一眼。小蕙迅速低下头,嘴唇微勾。 不过也只一瞬间,裴昭眼神便清明起来:「兰姐,今日郭杰,原来大有来头。」 「诶……什么来头?」白至秦捧着碗,边吃边凑过去问。 萧宁干眨眼睛:「阿昭,你是何时知晓?」渐渐喃喃道,「我为何不知道你知道……」 沈兰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萧宁,「原来不是平白闹事之人。你发现了什么,说来听听。」 裴昭嗓音冷冽,「首先,郭杰绝非这孩童的爹。且抛开他店中所作所为,是……」 他说到这里,停顿了下,「是庄先生告诉我的。他用了什么法子瞧出来,我并不清楚。只是他的话,却也有几分可信度。」 白至秦夹了口菜,扒了口饭,「哎阿昭,你快些告诉我,兰姐与这神医,到底是何关系?」 沈兰笑眯眯道:「他是我爹,可还满意?」 「……怪不得,非也,这样其实也说不通。」白至秦边吃边自己碎碎念。 小蕙凑在白至秦耳边,笑道:「少爷你别傻了,小姐那是唬你呢。」 白至秦自己还没怎么,抬头便看见萧宁威胁的神色,暗自纳闷自己方才做错了什么,于是又低头吃饭。 裴昭继续说:「我给那孩子的药中,庄先生放了一味特殊药材,气味独特,极易追踪。因而我循着香气,找到了这孩子下落。」 「嗯?」白至秦道,「还有这种药材,我怎么闻不到?阿昭,你莫不是狗鼻子?」 说着便如释重负地看向萧宁,「看吧,自有归处,何必强求?」 裴昭轻笑:「这味药材,确须人方可闻见。」 沈兰偏头笑。 第71页 「因庄先生走得晚些,我去时,那孩子已然在做活了。他正是永丰酒楼中一杂役的孩子,一直随祖父祖母在家。因了母亲在城中,近日来方才来到。」 「永丰酒楼?」白至秦和小蕙异口同声。 二人惊呼的这一瞬间,沈兰脑海中也闪过一个模糊的念头。只是去得太快,全然没捉住。 「继续说。」沈兰道。 「我是乔装打扮进去,故而未敢多做停留,只知此地定有猫腻。」裴昭道,「那郭杰,因中过『清心针』,一时半会怕是清不下心来。 他接下来这几日,大约会将时日耗在搜寻解药之上。而我去之时,他还在酒楼上房中,并未离去。」 白至秦终于吃完,诚恳发问:「莫非这『清心针』也可散发出奇异的味道,可供人追踪?」 「这倒不曾。」裴昭面无表情道。 「我听见了他的惨叫。」 「……」 「郭杰这人总不可能无故出现,」沈兰道,「你可知晓他来自何处?」 裴昭眉头轻皱,「他自言自己姓名为郭杰,可灵乐城中地界广泛,叫郭杰之人更是数不胜数。可,最令人疑惑的,还是今日店中,竟无一人,识得此人。」 几人都在思忖,裴昭所言,的确没错。 这几日来,凡来味香园者,莫不成群结伴,或是附近居民。因古代鸡犬之声相闻,所以彼此之间,都比较熟悉。 而味香园又推行「拼团」,这措施推广得很不错,每日来拼团者众多,彼此之间定然相互认识。 可这郭杰,便像石头缝中蹦出来一样。 他只轻飘飘地带了并非自己亲生的孩童,其余,竟然一概不知,言语间也无半点透露。 沈兰问萧宁:「阿宁你呢?看见了什么?」 裴昭也望过去,萧宁看起来也陷入极度不可解的痛苦之中,方才招猫逗狗的悠闲劲儿也一扫而空。 「这说来便奇怪了。」萧宁道,「我跟在街上,明明看见郭杰让那孩子,把药材丢了。」 裴昭道:「这你倒不必担心,因为气味一沾染便不会轻易褪去,且味道持久。」 「我知道阿宁的考量。他是在说,事情并没有如此凑巧。」沈兰道,「你们两个把时间说一下。」 萧宁道:「我大约是巳时,未到正阳。」 裴昭道:「我是午时。」 萧宁补充:「我与阿昭,间隔大约是半个时辰。」 沈兰道:「萧宁在巳时在街上瞧见郭杰带着孩子扔了药材,从一条隐蔽的巷子深处进到永丰酒楼。而一个时辰过后,阿昭眼见为实,他在酒楼中瞧见了这位孩童,并且知晓,这孩子的身世与郭杰的具体位置。」 「阿昭言说他在酒楼上房,并且听见了他的惨叫。实话说,我并不怀疑阿昭过耳不忘的能力。」沈兰道,「可这一切,似乎来得太凑巧,也太容易。」 「果真便是永丰酒楼老闆,指使郭杰这人干的么?」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35章 白至秦发表看法:「兰姐,我觉得倒也未必。毕竟郭杰二人,也许并不知道咱们这儿,有人跟踪。」 沈兰摇头,又点头,略有些苦笑:「不错。」 「又或者,郭杰只是单纯去吃个饭?」白至秦见无人反对,便大着胆子说起来。 小蕙先摇头:「这定然不是,因这孩子,毕竟从口中说出『自己乃是这杂役之子』来。 既如此,便只有两种可能。这孩子所说,若是真的,那么郭杰便与这永丰酒楼脱不了干系;若不是真的,他小小年纪以言矇骗,背后定然是大人指使,那么就需从长再议。」 白至秦挠头,忙道极是。 沈兰眼睛一亮:「阿昭,你是在何时听到那孩子说话的?」 裴昭道:「我进去于角落坐定片刻,才听闻那孩子声音响起来。」 「你如何乔装打扮?」 「嗯……是庄先生为我……」裴昭还没说完,萧宁便叫起来,「原来如此!」 白至秦和小蕙莫名其妙。 裴昭也会意,「原来是你!」二人相视一笑。 「庄先生尝道,自己为虚名所累,不堪重负,所求不过安生日子,故这街上的那家裁缝店,便是他开的。」 他说完,一片静默。 众人沉默片刻,白至秦道:「学好裁缝大法,走遍天下都不怕。」 裴昭笑道:「庄先生本意便是隐姓埋名,其实不常出来,也不大有人认识。今日叫出庄先生名号那人,便是裁缝店伙计。」 「……」 好傢伙。人尽其才。 沈兰便戳白至秦:「敢问家父是如何请人出山?莫非早就知晓这神医,乃是在裁缝店高就?」 白至秦面色复杂道:「这等小事,我却也不甚清楚。莫非是我爹盗用神医名号,以达成他不可告人之目的?」 萧宁也笑:「我从永丰酒楼回来,便看见阿昭同神医将要离去,又见几位食客尾随而去,便亦起了兴致瞧你二人何处去。阿昭,我先在这跟你说句对不住——毕竟我今日错失面见神医良机,甚是悔恨。」 「这几位食客体力不支,很快便被甩到身后,我倒还算游刃有余。没想到在你二人将要进门之时,我却大意,差点重蹈坏人覆辙,中那『清心之针。』眼见被发现,我大失所望,便也回来了。」 第72页 沈兰道:「你虽更衣,今日在店中,也戴着我所制口罩。但这孩子见过你,定然认得出你。」 其余几人点头,唯独裴昭困惑不解:「这是为何?」 「你的眼睛,很亮。」沈兰偏开头,略有些不自然。 小蕙皱眉道:「小姐,会不会郭杰他根本不知道,阿宁去跟踪他了呢?」 沈兰道:「所言极是。萧宁这几日来,一直在厨房中,未曾露面。今日又被我推至楼上,想他决计认不出。」 她说:「我已知晓,永丰酒楼,与咱们没关系。晚间,咱们几个亲自去一趟酒楼,你们便知。」 白至秦哀嚎道:「兰姐,情况重大且紧急,不大好卖关子吧?」 萧宁道:「既如此,究竟是谁,要与我们绕这么大一圈子,如此大费周章呢?」 沈兰微笑脸:「自然是,老朋友。」 * 下午,几人照旧在自己岗位上忙碌着,只是都有些神思不属。 晚间,沈兰查看了一下系统进度,汉堡和炸鸡两个板块,都已经亮了起来,只有零星几个还暗着。饮品和甜点两个板块,却还差点意思。 左右也要吃,她须得加快进度,这样,也能解锁一些新功能。 这几日来,店面经营已经步入正轨,沈兰刚开始来到时,吊着的一口气已经松下去不少,此刻的状态正适宜且惬意。 她调出牛奶,倒入奶锅中,磕三个鸡蛋,搅拌均匀。接着,打开奶锅开关,加热。 香气很快溢出来。沈兰很喜欢奶香味,觉得是小孩子独有的气息。 沈兰用手触摸提前拿出的黄油,此刻已经变得柔软。 便把麻薯倒入奶锅中,和刚才的蛋奶液混合在一起,形成固体态。加入黄油,一起揉搓。 沈兰拿起一次性手套,就开始用手疯狂抓、揉、按、搓,这功力,不练鹰抓功可惜了。 等到表面光滑之后,撒上黑芝麻,再团成团状。掰开,滚圆,洒上点水。调好温度,放入烤炉。 沈兰很爱吃麻薯,以前做过几次,每次做出来,都跟石头蛋似的,摔都摔不烂,一直都跟成功他母亲亲切会晤。 这麻薯粉也不便宜,她也捨不得这么浪费,直到看到一位博主,被种草做法,一次即圆满。 要想把麻薯做成功,烤炉温度绝对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看她先前步骤,其实与寻常和面,没什么区别。所以,关键就在于,温度操控。 沈兰关上烤炉,去外面转一圈,看见白至秦百无聊赖地在桌上画什么。 凑近一看,原来是灵乐城中最繁华街道,也即他们所在街道,示意图。 「少爷,又摸鱼?」 白至秦急忙缩回手去,义正言辞道:「我哪里是在摸鱼,分明是在偷懒!不对,我是利用一切时间,为兰姐排忧解难!」 沈兰笑着挤兑他:「可有什么收穫?」 小蕙凑过来,「小姐……少爷画得,好像还挺逼真的。」 「嗯……不过说是『画』倒是委屈他了,分明是在以笔代墨。这分布,倒也详尽。」 白至秦听沈兰夸他,便又灿烂起来,摸下巴道:「我心中已有揣测,诸君不必多言。」 「哦,那你多言好了。我们都不说话,听你说。」沈兰捧场。 「嗯……我认为,郭杰之所以要去永丰酒楼。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为掩人耳目,其二便是祸水东引。」 小蕙认真道:「还有呢?」 「这些还不够?」白至秦痛苦道。「这动机分析,已然十分不易。其余,从长计议。」 「得了吧,」沈兰毫不留情地拆穿道,「你若是没想法,做什么画图,难不成工部找你这么个纨绔要图?」 白至秦睁眼说瞎话:「非也,兰姐,此是为味香园长远发展之计。知彼知己,方能百战百胜。只有探清对手虚实,方能研制制敌之策。」 「哦,依你所言,咱们跟这裁缝店,还成竞争对手了?」 沈兰手指纸上『裁缝店』三字,「那咱们对头也忒多,恐怕还没能把『彼』了解完,自己先累垮了。」 小蕙偷笑。白至秦甚为委屈,「看破不说破,方为经营交友之道。」 沈兰揶揄道,「那少爷可是这世上顶顶会经营交友之人——你都没得看破之物,何来说破。」 白至秦以手掩面,作头疼状。 待到暮色四合,客人渐渐散去,沈兰便把麻薯从烤箱中拿出。萧宁听见重物之声,便隔着帘子问要帮忙否。 沈兰摆手:「不必。我又做了新东西,拿来给你们试试。方才又惹少爷生气,第一个便先给了他吃罢。」 萧宁包装不停,也笑:「兰姐,我瞧你与少爷交情甚好,叫人好生羡煞,不知是于何时认识?」 沈兰试了试麻薯的软硬度,撕下一块,软糯适中,有嚼劲,看来是可以跟成功他妈说再见了。 她道:「这话说的,你是羡慕他还是羡慕我?认识时间嘛——比你早两天罢。」 萧宁大惊失色:「兰姐不曾骗我?」 沈兰递给他一块麻薯,「罢了,近水楼台,先给你吃——自然不曾。难不成要我告诉你,其实他原叫沈少秦,是我失散已久的亲弟弟,才合你心意?」 「这倒也不必,」萧宁道,「你二人长得并不像。」 第73页 他说着便咬了一口,这麻薯,刚入嘴时有些硬,但很快,便变得酥脆软嫩起来,在口腔中荡漾出一种甜而不腻、极富弹性的可口味道,别有一种无法言说的风味。 萧宁再次大惊失色:「这是什么东西,为何有此欲罢不能之感?」 沈兰一一回答:「麻薯;你嘴馋。」 「……唔,少爷肯定爱不释手。」沈兰放在篮子里,正要端出去,萧宁眼疾手快,又顺走一个,美滋滋地跑到大堂区。 沈兰先拿了个与少爷吃。 白至秦从小虽染上不少纨绔气息,但好在为人大度、天性朴实,早就把沈兰对他的「挖苦」抛之脑后,只记得眼前这个卖相不太理想的麻薯面包。 萧宁巴巴地给小蕙送过去,直勾勾地盯着小蕙——手中的麻薯面包。 沈兰看了一眼,颇为无奈,便又递给萧宁一块。拿走两块,分给裴昭一块,两人坐在一起。 果不其然,小蕙和白至秦吃了一口后,眼睛都发直,几人便都大快朵颐起来。 她转回头,腿伸得很长,盯着自己绣鞋尖,问裴昭:「有何看法?」 裴昭仔细地尝了一口,认真道:「很好吃。」 「……」沈兰凉凉地看了他一眼,「我是说郭杰此人,你定然有事情瞒着我罢。」 裴昭眨了眨眼,笑意微露:「……比如?」 「比如——」沈兰收回视线,话音一转,「今天谢谢你。」 这街道繁华,所需之物一应俱全,沈兰早就买回许多盏油灯,把整个店装点得亮堂堂。 灯光打在两人脸上,灯芯呲出一下火花,有那么一瞬间,晶亮如流星般的光华擦身而过。这是极短的一瞬,也是极致的辉光。 白至秦很快便吃完了一个,快步走上前来,又拿走一个。 他偷看了一眼沈兰,这一眼却看愣了,沈兰侧脸明净而柔和,竟给人一种此人十分温柔的错觉。 错觉!绝对的错觉!白至秦没敢细看,坐下自吃去了。 沈兰笑:「我早先便说过,并非不信你过耳不忘的能力。只是,你若扯谎,凭空捏造,自是用不到耳朵。」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白至秦瑟瑟发抖:绝对是错觉!沈兰不发怒,母猪能上树(阅完即焚) 这几章实在写得太仓促,等我忙完这阵,写完这部分好好改一下。笔芯.jpg 第36章 裴昭抿嘴,脸色复又和缓。 沈兰道:「其实关键就在你这。你所给两条线索,其一孩子,其二郭杰,有一个不为真,便可以推翻我们先前的所有假设。」 「兰姐……是不信我?」 「当然不是。」沈兰不假思索道,「我先前是因为太过相信你,苦苦思索良久,终究不得其法。」 「郭杰猜想不到萧宁,这是必然。因此,二人在永丰酒楼,正好等到你到的时辰,完全情有可原,也对得上萧宁所说之话。 可,问题便在于,这酒楼,定然不似咱们味香园,地方有限。你去时正值午间,鱼龙混杂,自然人声鼎沸,又如何能准确分辨出,楼上那一间中,那只有一声的惨叫呢?」 裴昭认真发问:「若是许多声惨叫呢?」 沈兰哑然失笑:「傻瓜,俗言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那郭杰刚在味香园讹过人,又去永丰酒楼招摇撞骗,怕是此刻已然在城中有了名气了。 萧宁单独同我述说,这郭杰从咱们店中出去,七转八弯了许多条街,走的是条再隐蔽不过的小路,这便是他决计不是去永丰酒楼简单用饭之故。 他为何要走此路,一个自然是像少爷所说,掩人耳目,另一个,定是自尊心作祟。其人虽没有羞耻心,起码的脸皮还是要的。大张旗鼓,引人注目,此人断难做出。」 裴昭嫣然一笑:「有道理。不过人之行为殊难揣测,更何况刚结交几个时辰的陌生人。」 沈兰不以为然:「陌生人,有时比亲近之人更了解。故有诗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你可还记得徐木匠所言,那天将要打烊时,这位仁兄方才过来。你听他所作所为,可有异常之处?再者,他敢打包票,道店中绝没与东街菜市做生意,所凭何处?」 裴昭思索:「今日所看,此人较为谨慎。然观之木匠处行径,全然不似一人。」 白至秦又吃完几个,便凑过头听:「哎兰姐,你们两个说什么悄悄话呢?叫我也听听。」 「哦,对了少爷,」沈兰没什么情绪,「厨房中有我放在桌上的奶茶和炸鸡,你若是无事,烦请端过来。」 「……哦。」 萧宁看二人不知在嘀咕什么,早就想过来听,但苦于有贼心没贼胆。 此时一见少爷带头起了表率作用,脚步微抬,被小蕙拉住,摇头。 「不…我瞧你吃完,再去拿一个。」萧宁笑得眼睛都快看不见。 沈兰道:「不错。这还说明,他住处离这极近,至少不会很远。不然徐木匠打烊的时辰,他总不能再舟车劳顿赶回去。既住在附近,那……会是哪儿呢?」 「或许是有间客栈。」裴昭平静道,「此人便在那儿落脚歇息。」 「不错。」沈兰道,「可我早先便差小蕙去问过,道并无此人。」 「既住在附近,却无人可识,这……却是住在何处呢?」沈兰眼睛弯起来,「少爷方才画了一张街上店铺的布局图,也许你一看便知。」 第74页 「不必。」裴昭笑着摇头。「你是对的。」 「你本可以瞒过我,只是你大约也没想到,萧宁却先你跟踪一次。而且,其实是时间。 阿宁巳时(11点)回来,撞见你与神医离开。你换装与行路时间,不过半个时辰,便至酒楼。 你是午正(12点)在酒楼中,中间也许蹉跎些时光,可如何也不至于到未时(14点30)才归来。那么中间消失的这段,你是去了何处呢?」 沈兰肖像了一下裴昭走在街上,不知为何,却想起了那一日,偶然掉落的衣杆,促成了一段千古流传的爱情「佳话」,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接着,便笑不出来了。 她看了一眼正在盛奶茶的少爷,后者因为动作太大,把奶茶滴在了衣服上,洇出一片污渍。 小蕙因是沈兰命令,本来正在袖手旁边,此时哭笑不得地替一脸懵的白至秦收拾烂摊子。 萧宁冷眼旁观:「少爷真是好身手,这乱军中让敌人如入无人之境,绝非池中之物。」 白至秦不死心地又盛了一碗,虚心道:「哪来的敌人?」 沈兰转过来,幽幽嘆了口气:「为何不告诉我,却连我也信不过么?」 裴昭本要说什么,听到沈兰所说之后,声音戛然而止,只余一双眸子望向窗外。那轮隐在屈曲盘旋枝杈中的残月,散发着柔和的亮色,轻笼着人间。 「你且放心。」沈兰道。 * 用完晚饭,沈兰落上锁,几人一同出门,权当在月色下散步。 沈兰道:「在这一年一度的『团建』活动中,希望大家能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美好时光,一个人当作一支队伍,一分钟当作一生那样漫长……」 白至秦打断:「恩人,什么是『团建』?」 「就是『团队建设』。我们是一支优秀的队伍,简而言之,可以提高我们这支队伍的快乐能量和向心力,以便取得更好的工作效果,增加店铺利润……算了,说了你也不懂。」 萧宁吃惊道:「就这,还一年一度?」 白至秦小声:「我看是你想让我们一个人做一支队伍……」 沈兰又一次发挥选择性耳聋的优良传统,笑眯眯地对萧宁说:「阿宁,你来带路。」 几人跟着萧宁走街串巷,古人比较养生,就是这些店铺也都歇息得很早,至今还亮着灯的,已然不多。 而这些店中,当属醉香楼,灯火通明,笑语不断,简直是城中夜晚标志性建筑。 沈兰他们几个与此擦肩而过,白至秦呆呆地望了片刻,才深吸一口气,提步要走。 小蕙有些同情:「少爷,不进去看看么?」 「他倒是想,也要有银子呢。」沈兰说风凉话。「但,过几日,我便与少爷一天假,让他找佳人幽会,诉说衷肠。顺便,提下歌词事宜。」 白至秦听到「诉说衷肠」之时,眼睛都变成了星星眼,中间映照着莹莹琉璃火,霎是明亮动人。 但听到「歌词」,那提起的一口气,又泄了下去。 他就知道。 沈兰与裴昭对视一眼,皆迈步向前。 大约一炷香的时辰,几人便至酒楼中。他们几个都有些瑟缩,甚至连白至秦这个常年混匿于高端场所的,都有些伸展不开手脚。 「诸位,为何不进来?」沈兰慢悠悠道,「今晚特地没做饭,请你们来酒楼来饱餐一顿。你们千万不要露出惊喜与感激神色,毕竟身为一个体贴爱员工的老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白至秦小声哀嚎,面部表情十分丰富:「兰姐,你出来用餐何不早打招呼,我们也好换身干净衣服。此时一身油烟,臭不可闻,叫我们去何处落座?」 「哼,」沈兰磨牙,把声音压到最低,暗地朝他竖中指。 「这不是给惊喜么?再说了,咱们店里,也不少扛着大包便进来的客官,又能如何?」 白至秦咬牙:「这不一样。」 沈兰叉腰:「这里不就贵些么,得意什么,我有一天也要把味香园开遍整个大楚。笑到最后才是赢,我看到底谁赚的银钱多!」 其实这时,沈兰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毕竟他们几个,不像自己,素来没脸没皮惯了,觉得这是成功的陪衬。但嘴上还在硬撑,就是不低头。 裴昭、小蕙和萧宁三个本有些拘谨,听二人斗嘴,皆一展笑颜。 正巧店小二终于迎上来,笑呵呵地问几位要什么。 沈兰大手一挥:「要楼上最贵的包房!」 永丰酒楼不愧是灵乐城中最高端的餐饮场所之一,楼下熙攘,放眼望去皆是人,拼酒、划拳声不绝于耳。然步至二楼,阴浊吵闹之气一扫而空。 沈兰坐下,店小二殷勤地问要吃些什么。她朝白至秦一仰下巴,「问他。」 白至秦的确很熟,但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全程一直低头,生怕别人瞧见他是什么模样。 待到他一口气点了许多菜,才想起问其余几个要吃些什么。 回答他的是止不住的摇头。 小二走后,沈兰笑眯眯地问他:「怎么,做帐房便很有脸么?」 白至秦幽怨地看着她。 沈兰站起身,一人给倒了杯水,递过去。「今日我便要尝尝这里手艺如何。我于烹调一道,毕竟天赋异禀,有些差距,也尚可以接受。」 第75页 萧宁道:「兰姐,我控诉,少爷他这是蓄意报复!方才他点的这些菜品,没有个五钱银子,决计买不下。」 白至秦结巴道:「平日来说惯了,一不留神便说了这些。」 沈兰却好似没听见。她站在窗前,极目远眺,晚风拂起她的发梢,「你们听到醉香楼的歌声了么?」 众人静默。 离这么远,楼下又那么吵,怎么可能听得见。 但沈兰此刻像个炸药包,试问哪个不要命的敢忤逆? 白至秦静听片刻,「听不清。」 「……」 沈兰坐回来,神情看不出喜怒,「我有个同族小妹,从小便会唱歌,极讨人喜欢。嫁给齐王后,也不知还能不能再唱歌,想来怕是寂寞得很。」 白至秦本来正专注思念着莺莺,此刻觉得自己已然相思成疾,如若不然,耳朵怎会出现问题。 「……嫁给棋王?大楚,似乎还未曾听过下棋冠绝天下之人。」 小蕙偷笑,「是齐王殿下啦。」 萧宁面色恍惚。裴昭如常,只是轻柔地注视着沈兰。 「啊?齐王殿下?!」白至秦神色遽变,「小妹嫁给齐王殿下?那兰姐她父亲……」 小蕙看了一眼正在用茶的沈兰,吐了吐舌头。 「小姐……老爷乃是当朝首辅,沈游大人。」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假期更新时间应该都是下午3点,不更会挂请假条哒(趁家里熊孩子不在,偷偷多写点qaq如有逻辑错误,敬请指出,么么么~ 第37章 白至秦手中茶杯一个没拿稳,登时便做起自由落体运动来。 萧宁在他旁边,飘然挽手,轻身接下,放于桌前。 「啊?可是首辅嫡女,不是早已嫁与宁王殿下……?」 小蕙瞥了一眼裴昭神色,极有眼力见儿地没再说出「其实宁王殿下,也就在你眼前。」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来。 沈兰嘴角粲然一笑,眼中满是狡黠:「不错,我是嫁了出去。可我,也逃了出来。」 白至秦只剩下一脸「这也可以」大为震撼的表情,半晌,才干笑道。 「素来觉得兰姐贤惠可人,原来却是相府千金,怪不得怪不得。」 「怪不得……」沈兰重复,「个鬼。你心中如何腹诽我……」 「等等,兰姐——你既已为人妻,我们怎可再直呼你名?」白至秦严肃道。 沈兰面不改色地胡说八道:「为何不可?你我乃是同辈之人,我出嫁之日,父亲便为我取表字『兰洁』。洁白的『洁』。」 「……」 「怎么?」沈兰得了便宜还卖乖,「不然你们觉得如何?」 「非也,只是私以为这表字配不上沈大人风华。」 白至秦弱弱道:「我还道你从来不拘泥于礼法,视纲常于无物……」 沈兰痛心疾首,指着白至秦:「可悲可嘆!长幼尊卑、三从四德这些你从小便熟读于心,却都读进狗肚子中去了么?」 「那倒不曾。」白至秦诚实得很是可爱,「问题是,兰姐你与这些,一点边也不沾呀。」 其余几人实在没忍住,很是默契地捂起嘴巴来。 沈兰无动于衷,笑眯眯道:「你熟习经商之道,流连烟花柳巷,倒是很沾边。」 白至秦瘪嘴。 裴昭笑道,眼光扫过小蕙:「你既身份尊贵,却为何逃出来,做此劳累营生?」 他知道沈兰于此时表明身份,定有她的意图,但此时并不十分关心。而这个问句,却像是在心中早已过了千万遍,几乎没停留地,便问出了口。 小蕙屏声。 沈兰似笑非笑道:「逃离,或是挣脱束缚,寻一方自由天地;或是世事磋磨,寄情于隐姓埋名。而我,却并非如此。」 萧宁亦笑道:「兰姐待何如?」 「我自然是为了银子。」 「……」 他们就知道。 这时,店小二终于姗姗来迟,他满头大汗,提着提盒点头哈腰道:「诸位客官,久等!」 沈兰道:「你且放下,便走罢。」 小蕙接过来。 沈兰尝了一口白至秦方才点的「党参红枣乌鸡汤」,她对这汤很好奇。 据她所知,这道菜,放到现在,只有坐月子的女性喝来补身体,也不知少爷点来是要…… 决计是味道不错的缘故。 她细品一口,这汤粗尝时,带着些酸砺的苦味,但之后,便是盐溶于味蕾的咸鲜气息,与红枣渗出的甜味交融在一起,配合上香嫩爽滑的鸡肉,只觉口齿留香。 沈兰放下勺,咳嗽道:「这种精细,不适宜扩大再生产。」 唯独小蕙还眼巴巴地望着她,而这种渴求,面向的对象全然是桌上散发着诱人香气的食物。 夏日晚风吹过来,几人很少说话,埋头苦吃。 沈兰等到白至秦意犹未尽地喝完最后一口汤之后,把玩着手中的筷子,漫不经心:「大家想知道这郭杰,到底是谁派来的么?」 白至秦没想到沈兰良心犹存,等到大家酒酣饭足后,才开始谈正事。 便配合道:「兰姐,我认为,定然不是永丰酒楼。」 萧宁唏嘘道:「少爷,这种废话,回头换我来说。」 白至秦诧异地看着萧宁——他本人比较粗神经,但也不会看不出萧宁老找茬儿,于是哼道,「那便你来说。武功好又如何?做事,须先做人。」 第76页 萧宁认真道:「决计不是裁缝铺。」便朝白至秦挤眉弄眼,后者不甘示弱地和他王八看绿豆。 小蕙全然不管这俩傻子的小学生行为,沉静道:「这一路走来,我并无发现任何可疑之处,故而仍猜不透这郭杰意欲何为?小姐,我甚至在想,」她咬嘴唇。 「小姐……是否是我们小题大做了呢?」 一件事情走入死胡同时,怀疑自己进而验证其意义,都是常有之事。 沈兰沉沉点头:「不错。」她想了想,笑道:「与你们说一件有趣之事。我曾听闻人说过,凶手都爱回到事发现场,验证自己成果如何。不如,我们便来试试。」 萧宁笑着同小蕙道:「不知你家小姐,这次又是个什么主意。」 白至秦再次弱弱道:「兰姐,我想知道,你的这些个没听过又全然可以理解的文言字词,到底是从何处所学?为何我苦读十几载,仍无法知晓出处呢?」 「这世上,未知之事还有很多。然,不是每件事情,都能幸运地得到解答。」沈兰知心大姐姐般语重心长。 「哦,不告诉便不告诉,说这些有的没的。」白至秦张口型,没声音。 沈兰说完之后,便站起身,玉指拿起瓷杯,端详一番,「砰」一声,地上一堆碎片。 在座众人,除了裴昭,都看呆了。 萧宁颤声提醒:「兰姐,这……这可都是钱啊。这……这会不会得不偿失啊。」 「懒得动了。」沈兰充耳不闻道,「你们都起身,闭上眼睛,捂住耳朵。」 其余几人可怜巴巴,听话地瑟缩在墙角。 沈兰撸起袖子,手心伏在桌沿,手腕轻抬,整张桌子都被抬起。 「哗啦」一声,所有碗盘皆碎得彻底。 声如擂鼓,碎片铺了满地,一时竟叫人无处落脚。 方才沈兰掀桌的那一瞬间,整个酒楼好像都被消声,连世界都好似都寂静了这样一瞬。 很快,一阵「霹雳拍啦」的刺耳声响,好似一道划过天边的惊雷,顷刻便将众人,从静默人间里唤醒回来。 「……」 连裴昭都无话可说。 小蕙赶忙跑过去,抓起沈兰的手,「小姐,你没受伤吧?」 「无妨。」沈兰弯眼道,「你也小心,回去萧宁身边罢。」 她刚说完,方才见过的店小二同一位没见过的男子便走了过来。 「客官,您是何处不满意,大可以跟我们说嘛。您……您这是干嘛呀~~」 小二声音很小,好像马上快哭出来。 在他身旁的那位男子,笑意很浅,「客官,店中若有招待不周,还请海涵。若有何需要,请尽情同我柴某人言说,若小店能办到,绝无推辞。」 沈兰皮笑肉不笑道:「哪哪都不满意。我们从坐到这儿,就一直在等。上菜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若说怪罪这位小二,菜做不好,与他何关?若说怪罪厨房,食客众多,做事又需讲求个先来后到,先到之人尚且未曾吃上,我们心急,又有何用?」 店小二眼角略微湿润,又不平又伤心:「你们这不是没事找事么?!」那男人苛责地警告小二一眼,「哦,客官既通情达理,有话,便更可以好好说了。」 沈兰余光看见房间外,人越聚越多,连视线都没焦点可对,脚下的地板腾腾作响。 她眼尾笑意一触即发,一放即收,时间虽快,却说不出的顾盼生姿。 她抱臂道:「柴老闆是聪明人,有些事我也不便拐弯抹角。我先自报家门,我是街上刚开门没多少时日的-味香园-的老闆。」 男人看了店小二一眼,便抱拳笑道:「久仰久仰,味香园的冰淇淋,我家孩子爱吃得紧,每日都排队去吃——」 沈兰打断:「柴老闆不必多言,话若能说明白,我登门与您送上一周的冰淇淋,来赔礼道歉。我只想问您,今日早间,去我味香园中闹事者,可是你店中之人?」 柴宽表情有一闪而过的愣怔,很快便恢复过来,笑意进了眼睛:「沈老闆此言差矣,我等皆是生意人,谁会做出这等令人不齿之行径呢?」 「我原也不信。」沈兰眼圈红了些许,「我道永丰酒楼家大业大,怎会我们这种小店一般见识呢?我们一月所得,怕都抵不上酒楼一日过手银钱。」 沈兰抽出手绢,捂住口鼻,抽泣道。 「诸位也知道,我一介小女子,凡事都无知得紧。我听人说这条街上好做生意,花光积蓄才租下这个店铺,从布置到菜品,从店面到伙计,几乎没花光我所有心血。 好不容易学下门手艺,自以为可以凭此傍身。谁想到这几日刚攒下些钱,便凭空被人诬陷起,说是食物不干净,吃了便生病……」 「郎中同他看过,道这孩子绝非食用我店中小食所致。况且我们这些天来,从没一人道自己曾不舒服。」 白至秦几人面面相觑。 本来几人躲在角落中,只能看见沈兰的侧脸,注意不到表情细节之处。 可是等到沈兰抽出手绢之时,几人才发现,情形,好像有些不对劲。 好一个「小女子」!好一个「无知得紧」! 要不是知道沈兰尿性,这么声泪俱下,感人至深,怕是也要信了她的鬼话! 有个别怜香惜玉的已经愤怒起来,「岂有此理!」有冷眼旁观,交头接耳对沈兰品头论足的;也有今日在沈兰店中熟知内情的,向其他人解释的。 第77页 连柴宽都好似动了恻隐之心,对眼前被沈兰一胳膊掀翻的满桌子碎片视而不见,好言安慰道:「女子在外孤身一人,确凿生活不易。只是……你是如何确信,这人便是我永丰酒楼所出呢?还请沈老闆放心,此事已至如此,定然要还你一个公道。」 沈兰抬起脸,泪痕犹在,犹豫道:「柴老闆有所不知,有好心人告知我,这人……带着自己孩子,一出门便从小巷后门,入了……入了永丰酒楼!那孩子还道自己便是此处杂役之子……」 说完一跺脚,便手帕掩面,自顾哭去了。 「什……什么!竟然这等事……」柴宽喊道,「来人,把厨房同打杂之人,都给我叫来。今日便是生意不做,也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沈兰趁着骚动,向萧宁使了个眼神——后者似乎正在等这一刻,一个轻快翻身,便已近人群,一手便抓住一人后领,悠然道:「你却往哪里跑。」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沈兰(震惊脸):我竟然还有做戏精的潜质,以后这种优点让我早点发现ok? 我小侄女一整天:姑姑姑姑身心俱疲的我:再不睡觉我真的要咕咕咕咕了w 第38章 吃瓜群众却以萧宁为中心,如投石入水波,一圈圈扩大范围,很快安静下来。 萧宁笑道:「郭兄,既然走了,何必如此急着走?」说完,便揪住郭杰衣领,看起来毫不费力地便拎到了沈兰身边。 沈兰的视线,却落在了郭杰身旁一人上。 那人感受到目光,两人对视片刻,很快便移开。 此时,柴宽央人带来的厨房杂役同厨子也都聚拢过来,看见满脸好奇夹杂兴奋的人群,同地上的一片狼藉,也都不约而同地低下头去。 柴宽左不过三十几岁,五官端正,有些不怒自威的味道。 他声音浑厚:「你们几个当着这么多人面,同沈老闆说说,今日,究竟是谁把这位郭姓的贵客,从炊房后门,放了进来。谁若是敢说谎,即刻辞退,绝不留情。」 几人皆低头看地,因夏日穿得单薄,看得出在浑身发抖。 沈兰走上前,拿手帕拭泪,同柴宽柔声道:「柴老闆,郭杰便在场,不如让他坦白,他是使得什么法子,让咱们店中人,被迫为他开了门。」 郭杰被萧宁推上前来,冷笑道:「沈老闆好手段,本来蛇蝎心肠,却在人前作楚楚可怜状,矫揉造作,令人作呕!」 沈兰听见,一口气没上来,眼白一翻,顷刻间便晕过去。 小蕙尖叫道「小姐!」。众人倒抽冷气,有人趁势便喊道:「掐她人中!快去叫大夫!」 裴昭眼见人多起来,早先便戴上了口罩。此时不动声色地接在怀中,轻掐沈兰人中。沈兰朝他一眨眼,便又闭起来。 臂膊间的肌肤传来温热之感,在饭菜的气味下,一股轻而淡的白桃香气,从发丝飘荡开来,充盈在鼻尖。 小蕙瞧见,方才放下心来。 白至秦经过一日相处,早已与郭杰结下不共戴天之仇。 此时见到沈兰如此,两眼冒火光,不管不顾就要上前去抓人。 可惜出身未捷,便被萧宁和小蕙一人拽住一只胳膊,差点双脚腾空。 人群中终于有人看不过去,正是那位白日便在店中怼过郭杰之人:「你这人也忒没良心,沈老闆再不好,也为你家孩子抓了副中药。 况且,此事本就与她无关,她待你早已仁至义尽,你却反咬一口。蛇蝎心肠之人,到底是谁?!」 郭杰冷冷看沈兰一眼,脸上是无尽的嫌恶之色:「爱谁谁,我本就是来这儿吃个饭,没想到也不得安宁。碰上这么个扫把星,真没平白晦气死。」 话刚落地,萧宁剑已出鞘,剑刃正扫在他脖颈间。 「说谁呢。」 郭杰倒也并不怕,只是不住地大喊大叫:「大家看看,杀/人了啊!诸位千万擦亮眼睛,看清这沈老闆店中,都是什么无理取闹之人!一言不合便拔刀相向,心狠手辣,视人命于草芥……」 萧宁闷哼一声,回剑入鞘。 柴宽平和道:「这位客官,并非是沈老闆执意叫您留下,而是不才在下。若有什么气,便冲着我来罢。」 沈兰懒散地闭着眼睛,散下来铺展开的睫毛又密又长,映衬在莹润的皮肤上,像悬在雨后天空上的彩虹。 她心安理得地窝在裴昭臂弯中。听到柴宽如此言说,以为无人知晓,情不自禁地吐了吐舌头。 裴昭虽关注着周围的一举一动,余光却始终未曾离去。 此时此刻,他忽然怔住,连呼吸都不可闻。周边声音如潮水般褪去,月亮渐升起,挂在半空中。近水与楼台忽远、忽近,他却只瞧见那一弯倒影。风清云淡,影动树摇,路过的,是涟漪。 他听见了,来自醉香楼缥缈的琴声与歌声。 柴宽一挥手,手下得了指令,端来一碗水,朝沈兰走去。 「诸位,此事关系到永丰酒楼与味香园两者的声誉,非同小可,须得将事情弄出个水落石出,方能对得起在座对我们寄予厚望的客官。」 「就是就是!一定要将这人查清楚,还一个清白。」 一声起声声起,附和声瞬间不绝于耳。 那女杂役得了命令,便就近把沈兰倚在墙边,扶在旁边的木凳之上。 第78页 或许是沈兰看着弱不禁风,实则骨架重,方才竟像块千斤顶一般,这杂役差点没搬动,额头上竟渗出汗来。 她刚要给餵水时,旁边的小蕙接过来,勉颜笑道,「我来吧。」 水似乎还未曾咽下,但沈兰咳嗽几声,眼神便由浑浊到清明,登时悠悠转醒过来,当真灵丹妙药。 郭杰无论如何也没料想到,原本尽在掌握中的事态竟然发展至此种地步。他本想来看热闹,却没想到自己成了给人看的热闹。 但心中再恼,脸上仍是冷淡:「柴老闆,你到底想叫我说什么?这沈老闆一看便是来挑拨离间,你怎能轻信一个无知女子的一面之词呢?」 沈兰闷咳,站起身来,柔声道:「此话可大叫人误解。你既与柴老闆向来不相熟,何来『离间』之说呢? 我的确是无知女子,无依也无靠。可承蒙诸位客官与柴大哥不弃,愿为我做主鸣冤,替我主持公道,叫我感激无以言表,大恩无以为报。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我从来问心无愧,自然不怕辜负这些人的信任—— 郭大哥,你呢?」 柴宽深看了沈兰一眼,便对郭杰说:「若郭兄无辜,亦可藉此机会,还自己一个公道,可对?」 郭杰知道自己说不过沈兰,可没想到这人反应之快,实在令人咋舌。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招不仅玩得炉火纯青,还「无意」中三番两次地强调自己的弱势地位,博取众人的同情,堂而皇之地把所有人与自己统一战线,简直是把众人当猴耍。 别人是小嘴抹了蜜,沈兰也是,只不过蜜下全是尖刀,刀刀致命于无形。 好在柴宽此人还是个聪明人,终于意识过来自己在被当枪使,可……也无济于事。眼看对面的一群「猴」还真的自我高潮起来,要朝他扔香蕉。 郭杰恨沈兰恨得牙痒,嘴上却笑得得意:「那依沈老闆之意,却是要如何证明呢?话已至此,郭某奉陪到底。」 他随手指了一个杂役:「就他吧。」 被指到之人瞬间如临大敌,便要磕头认错:「老闆,我冤枉……我从没见过这人。」 郭杰「哦」了一声,「那便是她吧。」正是方才给沈兰送水之人。 那人忙弯腰,也要跪下。柴宽扶她起来:「郭兄,怎好如此乱点呢?」 「沈老闆所说方才所说,全是无稽之谈,我却要如何指认?是,因我喜爱酒楼中饭菜,中午亦来此用餐,难不成这便成了沈老闆陷害之证据?」 沈兰道:「依你所言,你既从味香园出门,便即来此用餐,是从大门而入?」 郭杰全身汗毛都竖起来,晚风清凉,他额头却汗流不止。 但表面仍强自镇定,不以为意地笑道,「这是什么问题?」 柴宽道:「郭兄,你不妨正面回答,也好打消沈老闆疑虑。」 「这问题真是好笑,我不从门口进,难道从天上飞过来?」郭杰道。 「可有人曾看见?」 「酒楼生意好极,人来人往,」郭杰摇起头来,「谁会留神在意我?你说我是从后门进,可又曾有人瞧见?」 沈兰唇角暗勾:「这便是关键。前门人多口杂,没看见或许情理之中。而后门入,定然过炊房,却也无人可见——」 郭杰冷笑:「你这是何意,为我开脱,便是承认自己方才全然是在扯谎咯,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沈兰温声道:「郭大哥,是我大意了,未曾告诉你『清心针』之功效,怕是你也正不得其解。 此针既名『清心』,先开始便会将全身燥热之火积聚于面部,『千般烦扰,才下心头;即展眉头,灵台清悠。』【注1】此为第一层;很快,便会『心无挂碍,意无所执;解心释神,莫然无魂。』【注2】全然像丢了魂一般,此为第二层;紧接着,『我义凛然,鬼魅皆惊。我情豪溢,天地归心。』便会手舞足蹈,犹如鬼哭狼嚎,此为第三层;最后,『禅寂入定,毒龙遁形。』【注3】心如止水,入起定来。」 众人:这确定是『清心针』,怕是『入魔针』也不为过吧…… 「试问郭大哥您在这儿,先是失魂落魄,接着便撕心裂肺,最后闭目养神起来。这些模样,无论哪一样,恐怕皆不会无人注意吧?」 郭杰恼羞成怒:「你……你莫要欺人太甚,这种话,也会有人信么?!」 人群中那人又站出来说话:「今日一早,我便在味香园中,亲眼目睹这人中了神医庄谷的『清心针』,脸痒难耐,实在半分不差!」 众人:「神医」庄谷都来了,当真错过一场好戏! 柴宽脸冷下来:「郭兄,你有话,不妨直接说。众目睽睽,谁也不敢胡乱造次。」 郭杰低头沉思片刻,忽而抬起头来,笑道:「哈哈哈沈老闆,你如此害我,有朝一日,我定要报仇雪恨,叫世人看清你真面目!」 说完,便破窗而逃。萧宁原想跟过去,被沈兰和裴昭分别拉住一只胳膊,重蹈少爷覆辙。 沈兰向小蕙耸肩道:「说不过便逃,真箇没气概。」 说罢,便与柴宽同时拱手:「误会!」相视一笑,便是恩怨两清的意思。 此时柴宽已彻底知晓,沈兰方才不过逢场作戏。自己识人无数,竟然还一时头热,被矇骗过去。 现在回想沈兰所作所为,其人言谈坦荡,举止磊落,哪还有半分我见犹怜的影子。 第79页 怕是中间那段「一哭二闹三晕倒」的插曲,也是临时起意。 柴宽道:「不巧给诸位添了麻烦,今日酒水一律免费,请大家开怀畅饮!」 沈兰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向柴宽笑道,「我来付钱!」 白至秦眼都看直了——沈兰这人,大方的时候,决不能说小气。 众人欢呼起来,作鸟兽散去。那些个店中的伙计亦是如临大赦,如释重负地轻快远去。 萧宁一个飘然移步,不过转眼间,便抓住一人胳膊。 他杏眼微眯,懒洋洋道:「既已留到此时,不妨再留会。」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注1&2&3:出自《清心诀》,非原创。 第39章 沈兰把银子递过去,朝柴宽俯身:「柴大哥,接下来几日,我便依言每日来给您送冰淇淋过来。」 说着便笑起来,「只是眼前这姑娘,我可否借走。」 这人,却正是方才与沈兰水喝的那名女杂役! 沈兰盯着她耳垂看了半晌,低声笑:「好久不见。」 后者微微失神。 本来爽朗的柴宽,此刻却有些犹豫起来:「非我不愿,只是此人——平日里举止检点,从无任何逾矩,沈老闆,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沈兰道:「柴老闆既如此说,那必然是我错了。今日如此叨扰,实在过意不去。」 柴宽没想到沈兰竟如此痛快,因他一句话,便决定放手。 沈兰思索片刻,诚恳道,「冰淇淋不足以表明我歉意,我定然要与柴老闆多送些东西来。」 柴宽还想推辞,谁料沈兰却似下定了决心一般,与她店中的几个伙计,头也不回地,便挥手离开。 * 路上,白至秦感嘆道:「若不是亲身经历,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一个夜晚,竟会如此惊心动魄!」 小蕙也道:「小姐,你晕倒那会儿,我们几个担心坏了,尤其是……阿昭。」 「阿昭……干阿昭何事……」白至秦碎碎念。 萧宁贊同道:「兰姐,以后这种事情,还是提前打个商量。我们也料想不到你演技竟如此逼真,小蕙都快哭了。」 「对不住。我也是临场发挥……」沈兰低语,后来声音大起来。 「这件事情胜在快刀斩乱麻,多亏郭杰,我们不仅跟大财主傍上了交情,还给我们味香园打了波gg,一石三鸟!」 裴昭冷道:「大财主,恐怕不太愿意与我们傍交情。」 沈兰微怔,似是没想到裴昭也会如此直截了当地反驳意见,「咱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就算他本质也不情愿,此时就应当具体分析,譬如当个没脸没皮的狗皮膏药,也是可行之策。」 萧宁略微无言道:「兰姐,你也不必如此见『钱』眼开吧?你明明一直叫我盯住她,这『财』,不,柴老闆一说,你竟然就把她放了……」 小蕙打了他胳膊一下,萧宁立刻乖巧地闭上了嘴巴。 「她就是指使郭杰的人。」沈兰打了个哈欠,漫不经心道。 「什么?!!!」 沈兰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耳垂,「不错。」 「她与我们无冤无仇,为何却做出如此令人大跌眼镜之举呢?」 「我也不知。」沈兰脸上的困惑不似伪装。 「兰姐是如何确认,这人便是幕后指使者呢?」白至秦问道,「我瞧她,也确如柴老闆所言,是寡言老实之人。」 「早在柴老闆差人叫来杂役之时,这人便已站在郭杰身边。」 「什么?!我一点没察觉……」白至秦难以置信道。 「她竟如此明目张胆么?既如此,兰姐何又将她放了?」 「因为……」一阵风吹过来,沈兰的话有些含混不清。「她是我妹妹。」 * 开锁,沈兰笑道:「时候不早了,大家先去歇息罢。」 似乎全然没注意到几人慾言又止的神色。 被自己妹妹下毒手陷害,这种事情……要怎么开口安慰? 退一步讲,需要开口安慰么?万一弄巧成拙、越描越黑怎么办? 岂不像沈兰一样,在人伤口上撒盐??? 看到几人都站着不动,沈兰诧异道:「为何不去休息,今儿折腾了一整日,都累了罢?」 白至秦支吾道:「兰姐,你也莫要憋在心中,一个人难过。」 ? 沈兰有些摸不着头脑:「今日开心还来不及,怎会如此想?」 「……」 几人中只有小蕙好像知道些什么,忙把白至秦推到一边去,低声「不该问的别问。」 白至秦摸鼻子,觉得自己比窦娥都冤。 关心一下,怎么便成了「不该问」的了。 果然,女人心,看不透。 再一抬头,又看见萧宁那熟悉的眼神…… 失去了双亲的庇护,外面的生活,真的很艰险。 裴昭道:「你妹妹她……」 沈兰长长地「哦」了一声,反应过来,「她算什么……她这算什么玩笑么!的确有些太过火,回头我到家好好敲打她一番,叫她不敢再恶作剧。」 「原来……却是恶作剧么?」白至秦喃喃道。 沈兰有时面对少爷,实在有些无话可说。这时只是淡淡掩面,自言要去厨房。 第80页 小蕙关切道:「小姐,你也早些歇下,厨房我去收拾罢。」 「不必。」沈兰笑着摇头,「你们若是谁今晚便想喝酸梅汤,可等半个时辰。若是乏得很,且先歇下。小蕙你也去罢。」 「小姐……」沈兰头也不回地走去后院。 可能是心理作用,几人眼中,这背影,平添了几分落寞。 沈兰正在头脑风暴:好久没做酸梅汤,原材料要什么来着…… 为了省下些金币,沈兰顽强地坚守不看菜谱的原则。她从系统中调出来一些山楂片,陈皮、甘草、乌梅和一些洛神花。 这也是她看的独家配方。 这是一位母亲为了让自家孩子少喝碳酸饮料,也能消夏解暑,刻苦钻研出来的用料,可以有效地减少中药材的苦味,酸而甜,味道特别招人喜欢。 沈兰将拿出的这些原料洗干净,放入盆里,泡在冷水中。 自己则拿起毛笔,记录起这一天的得与失,回忆系统进度,计算离开时间。 她今天狠狠地过了一把土豪的瘾,可惜却没有土豪的命。这几日来,店中本就入不敷出,这么一来,更是雪上加霜。 不过因为母家殷实,手里还有些富余的银钱来使。 再一看每日利润,不出几天,便又能赚回来,沈兰并不担心。 只是……原书女主,也就是她妹,沈梅,不知为何,要这么一而再再而三地招惹沈兰。 别的不说,只论她刚一穿来那天,应该就是沈梅设计陷害。 思及此,沈兰终于不得不好好回忆起原书剧情。 原书作者叫零陵香豆,似乎只写过这么一本小说。 可巧那段日子,沈兰正好在写「论香味对酒店经营业绩的影响」相关的论文,为放松,便点了进去。 实话说,这本小说写得不怎么样,也没什么叫人爱不释手的魔力。 一切只因了她那天无事,书中又有个倒霉催的炮灰女配,与她同名,这才勾起了她看结局的兴趣。 这本书的开头便是在一个晶莹露珠滴落的夏日清晨,一个小男孩与两个小女孩儿在池塘边玩耍。 接着作者笔触一转,镜头便移去了当朝首辅府上。 沈兰至今没搞懂这段神铺垫是要干什么,若说是个伏笔,可后面似乎也没有揭露出来。 或许,是为了突出同一片世界下,天真童趣与尔虞我诈间的鲜明对比? 不过,她有个优点,只要无伤大雅,个别无关紧要之处,她完全不在意。 无论是小说、游戏还是……自己的生活。 当代首辅沈游名满天下,进士及第后人生便如同开了挂一般。 先是入翰林院伴读,得了当时还是太子的皇帝青眼。几年后,皇帝登基,沈游鸡犬升天。 永和元年,经皇帝拔擢,担任吏部主事。永和三年,任吏部郎中。 永和五年,任吏部左侍郎。永和九年,任吏部尚书兼大学士,进入内阁。 永和十年,任吏部尚书兼内阁首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这经历若是写出来,也定是一副官海浮沉、波澜壮阔的画卷。 可惜当小说开始时,沈游已经任首辅多年,刚上任时的激动消失殆尽,此刻正在为太子人选忧心忡忡,脑门上抬头纹都多了几道。 历朝历代,涉及到太子都死伤无数,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稍有差池,可能已经死无葬身之地。别说退休后的幸福生活,恐怕连明日太阳瞧不瞧得见,都是未知数。 上次他十分侥倖,这次能否还有同样的幸运,实在难说。因现在的楚光帝,当年是一根独苗。 或许是孩童时代深感寂寞,登基后一连生了许多皇子,有些甚至都叫不出名字。 好在大浪淘沙,至今只留下了三位比较有实力之人可供挑选。 不,现在应该是两位。因太子已被多方势力斗倒,颓势再难挽回,顺利出局。 而剩下的,是一棵常青树齐王,与太子倒台后冉冉升起的新星,潜力股宁王。 一张一弛,方为制衡之道。 沈游虽是个老狐狸,可实在拿不准皇帝主意。 刚好自己有两个女儿,一人一个,一碗水端平的老艺术家,就是这么自在。 首辅府上有嫡女,名曰沈兰,生性骄纵,机关算尽,才得以嫁给自己的心上人宁王。她出嫁后,一直卧病在床的母亲,终于含笑离去。 虽历经千辛万苦,仍未等来圆满结局,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原来沈兰,于宁王,是洪水猛兽,避之不及。 而沈梅,知书达理、精通琴棋书画、浑身挑不出任何毛病的庶女妹妹,也即金光闪闪的女主角,则嫁与母亲是得宠贵妃、风头无两的齐王殿下。 眼看沈兰与沈梅归宿已定,最皆大欢喜的当属她们老父亲沈游,送嫁时几乎没一把鼻涕一把泪。 可他不知道的是,老天的所有馈赠,暗中都标好了价格。 评论有言,「本书《绝代有佳人》又名《论小白花的黑化之路》」不是没道理的。 因为,对宁王情根深种的,不止沈兰。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用一句话形容你的节奏:谢邀,一天写了十章tat 第40章 第81页 沈兰对这本小说评价很低,但其实,它还真不是个俗套故事。 在沈兰对宁王爱慕不得时,沈梅亦复如是。 两姐妹的爱来得太过莫名其妙,至少沈兰并未见这白月光宁王,有何过人之处。 许是二人从小便争父亲,长大后便要争丈夫。 作者发挥了一贯得写且写的作风,就这么不清不楚地接了下去。 因沈兰生母是沈游糟糠之妻,许多年来一直不离不弃。 又即将撒手人寰,沈游无论如何,也会满足她的遗愿。 于是,沈梅就这样,嫁给了齐王。主角光环闪亮,齐王很快就爱上了沈梅。 齐王英俊潇洒,但色厉内荏,尤其对她时,温言软语。久而久之,沈梅的心也软了下来。 最关键的是,她意识到,倘若齐王不能顺利当上皇帝,等待她的,将会是什么命运。 而偏心的父亲,尖酸的姐姐,他们从此都会走上阳光大道。 只有自己……向来被牺牲掉幸福的自己…… 沈梅觉醒了。 在姐姐沈兰一心恋爱脑,为宁王争风吃醋时,齐王对她更加死心塌地,竟然让她结交起自己的近臣来。 而沈梅并没有辜负他的信任,以探望沈兰为由,在宁王府中埋入棋子,藉此打探消息。 后来博得齐王的全然信任,亦开始为齐王出谋划策。 沈梅本就是沈游之女,因沈游无后,从小便把二人当男孩养。她从小耳濡目染,一些手段也就此潜移默化。 朝中势力错综复杂,一步差错,便会万劫不复。 齐王在稳定势力的同时,也在兢兢业业地拔除宁王党羽。最成功的一次,当属把宁王如兄如父的师傅打入昭狱,便一命呜呼。从此,宁王元气大伤,眼看便要步入太子的老路。 这便是沈兰穿书的节点。 二人甚是得意。终于,到了面对她父亲的时候。 沈游侍君多年,一直深得信任,可谓权势滔天。但她一直猜不透沈游的心思,他父亲一直倾向于做个不偏不倚的和稀泥的,和气生财嘛。 没想到,这次没和好,倒把自己和进去了。 告老还乡路上,被人刺杀身亡。反派宁王抓住这次机会,重振旗鼓,一举扳倒了齐王。 沈兰自开头「血色事件」后便已身败名裂,遭人唾弃。 后来得知沈游已死,便在宁王入主东宫前夕,用一尺白绫结束了被嫌弃的一生。 齐王身死,沈梅被接入宫中,当了宁王的妃子,直至老死。 沈兰看到结局时,属实是两眼懵逼,感觉自己看了个寂寞。 这到底是想表达些什么? 可能是此文越写越没逻辑,弃坑读者不计其数,最后零陵香豆也干脆放飞自我,胡乱写了个潦草烂尾的结果。 关上手机,沈兰甚至还有点抑郁。 当代网络小说追求的『甜』和『爽』,它不仅一样没有,甚至还南辕北辙得不亦乐乎。 说它甜,这女主的亲情和友情简直一塌糊涂,父亲和姐姐几乎算间接死于她手。 唯有爱情还勉强有些沾边,可最终也未曾明说,沈梅到底爱哪个。 说它爽,女主任劳任怨地为齐王巩固势力,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可最终全部付诸东流,最终没有抵过白月光黑化后,成为最大反派的外挂力量。 最后镜头调转回紫禁城中的后宫中。 夕阳西斜,暗香盈袖。侍女卖东西回来,沈梅倚在修竹旁,眺望着远方。 《绝代有佳人》。 但,沈兰只想说,这全员工具人实锤了。 * 她看了一眼盆中浸泡的食材,一起倒入锅中。添上两勺水,开大火。 沈兰心中那股劲还没过去——这小说真是/了狗了,所有情节都莫名其妙。 不要说人物个性鲜明,感情再狗血,她都没这么吐槽过。 没逻辑,故事站不住脚,完全禁不住推敲,这才是沈兰最难忍受的。 换她上!或许……写得都比这强。 就这么一会,砂锅里的声音已经很刺耳。 沈兰掀开锅盖,锅中的汤汁已经转为褐色,此刻正咕嘟冒着泡。药材被开水泡煮后,微不可察的苦味,在空气中蔓延开来。 她转小火,用勺子搅拌几轮,刚盖上砂锅盖子,便听见声音:「兰姐,我可以进来么?」 「进。」 裴昭目不斜视地走过来,对沈兰道:「兰姐,我有些事情,想请教你。」 「但说无妨。」 「你如何确认,她便是醉香楼之人?」 「啊,」沈兰伸出食指「嘘」了一声,「小心少爷听到。」 「其实很简单。」她邪魅一笑,往盆中倒入面粉,添上水,开始和面。 「孩子所说,再做斟酌。但郭杰,既有如此症状,躲在酒楼炊房中,亦是无计可施。他们事先,肯定未曾考虑到这种突发情况,情急之下,也只好默不作声地转移到根据地,也就是醉香楼中。 ……或许孩子,便来作障眼法也未可知。」 「为何兰姐便认定是醉香楼呢?」 沈兰笑:「郭杰走的这条路,每次都路过醉香楼。还有,你听到的那声惨叫,很惹人生疑。白日里店铺皆人流如注,大概,只有醉香楼里,可以安静些。」 第82页 她伸手拿碗,裴昭立刻递过去。「我一直怀疑郭杰住在何处,你也说过,这人举止偶尔浮夸。那日晚上,大约是喝了些小酒所致。那时永丰酒楼早便打烊,也只有温柔乡了吧。」 ——其实,都不是。 连沈兰都感受到,自己解释得很是牵强。 但她没办法告诉裴昭,她是由结果倒推过程。在她灵光一闪,回答萧宁说是「醉香楼」时,便突然回想起来,那醉香楼,正是沈梅的领地。 沈梅为了打探消息,在醉香楼中安插了许多耳目,以便可以及时获知朝廷动态。 郭杰为人谨慎,来处不详,不是探子,还是什么? 「这事既与莺莺姑娘无关,本不必瞒着少爷。」沈兰道,「只是怕他一时冲动,做出难以挽回之举。」 两人聊天这会,小火慢熬的效果便出来了。因砂锅古代便有,因此可拿到空间外使用。 药材的颜色淡了些,而汤的颜色则更为浓重,且细滑澄澈,惹人垂涎。 沈兰放进几块冰糖,不断搅拌,直至完全融化进汤水中。 裴昭迟疑道:「多谢兰姐……若是有朝一日,有了万贯家财,仍留在味香园中么?」 「嘿,」沈兰惊喜地看了裴昭一眼,她过滤掉食材,把酸梅汤倒入茶壶中。 「你竟也开起玩笑来。我自是……」 「不好,倒撒了!」裴昭有些无奈地接过来,低头笑得宠溺,「我来吧。」 「没有眼力见儿!」沈兰笑着抱怨,「早便该接过来。」 「我的错。」 沈兰拿出抹布擦了擦,倚在墙边看裴昭,「人在园在。有朝一日,我若是真成了大财主,放心,定然不会让你们几个吃亏,咱们有福共享。」 裴昭扑闪睫毛。 「兰姐……不是已然嫁人了么?这样待下去,恐非长久之计。」 沈兰支起胳膊摸耳垂,作深思状:「所言极是。其实我与夫君,并非你们所想那般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相反,这人风流成性,妻妾成群,我被他伤透了心。」 裴昭:「……」他低头,接过沈兰的抹布,卖力地擦起灶台来。 沉默半晌,方才发问:「既如此,兰姐当初何必嫁他?」 沈兰刚才「我行我上」的豪情壮志还没过去,面不改色地睁眼说瞎话道:「我与他之间,其实,也有过一段好时光。」 裴昭只觉眉毛直跳:「哦,是吗?」 沈兰点头如捣蒜,斩钉截铁地说道:「没错!我与他,本是。少年时,也曾柔情蜜意『将我金屋藏娇』。可惜男人说的话,几时能做得真!长大后,他便变了。」 裴昭一脸「虽然但是」,「兰姐,你所嫁之人,不是宁王么?」 「是啊!」沈兰这才想起来,小蕙今晚便说过。「宁王又如何,他便不是男人了么?!」 「是,一定是。」裴昭认真道。 「他有了太多娇娇,我争风吃醋,可次数多了,也不免心灰意冷。我原先眼里只有他,可他眼里,早已不再只有我。」 裴昭拊掌:「这人实在可恶!那兰姐,此刻可曾原谅他?」 「原谅?」沈兰诧异道,「我这人,从不信『』,镜子碎了便是碎了。你粘起来,也绝不可能再回到当初光滑的模样。」 沈兰演得太过入神,没留神裴昭的脸何时竟变得如此苍白,手扶住他,关切道:「你没事吧?」 「莫不是低血糖?」 说罢,便倒了一杯酸梅汤,本想直接灌他,但犹豫之下,还是递到裴昭手中。 「无妨。」裴昭道,「许是今日未喝水之故。」 沈兰有些束手无策:「那你快喝些酸梅汤罢。」 「其实我方才所说,全是信口胡诌。」沈兰戏嚯道,「宁王身份尊贵,我如何敢高攀。我与他之间,向来没有儿女私情。不过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至于青梅竹马,更是无稽之谈。 待到他名正言顺后,我便求一封休书,来此处过自由自在的日子。我最想的,还是坐在外面的木板房中,做一个专供冰淇淋的掌柜。」 说完,便略带期待地看了一眼裴昭神色。 谁想到,裴昭一个没拿稳,手中的碗,便掉落地上,裂为两半。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41章 沈兰惊诧地看了一眼裴昭,俯下身来拾碎片。 「我来吧。」裴昭伸长胳膊,还未碰到,便被沈兰的表情吓了一跳。 「兰姐……」他面色复杂地看着沈兰,「你没事吧?」 「喂,该问这句话的是我吧?」沈兰心疼地捂着胸口,「这可是我收来的特别珍贵的古董瓷碗,没想到竟然……就这么离我而去……」 裴昭:「……既如此珍贵,为何给我用?」 沈兰神色略有些不自然,瞪了裴昭一眼,「我道你从来小心,怎会知晓这碗命运竟如此悲惨。」 她掩面,忙推裴昭出去:「好了,别在这添乱了。我瞧你脸色苍白得过了头,且先回房休息罢。」 裴昭似有话要说,沈兰决计不给他这个机会,直接送到门外。 沈兰弯腰,借着光滑莹亮的瓷面碎片看自己的脸,自嘲道:「他脸上没有血色,你倒是不缺。」 * 翌日清晨,沈兰照旧鸡鸣而起,做准备工作。 第83页 门外,萧宁一身轻简衣衫,正使剑热身。 不多时,沈兰把炸鸡和蛋挞等物品做好后,便从冰箱中拿出冰冻过的酸梅汁。 她先倒出一口尝了尝,此汤本就是消夏解暑,冰镇后更是鲜甜酸爽,几乎把药材的苦味全都掩盖下去,只余清香入口,清凉无比。 沈兰到院中,萧宁正持剑端详,爱若珍宝的神色,跟她看见钱一模一样。 「让让。」 萧宁本以为沈兰体贴地来给他送汤,他刚练完剑,正自口干舌燥,满心欢喜地要接过来时候,却听见沈兰如此无情的话语。 「……」萧宁不满道,「兰姐,我便在这儿,要『让』到哪儿去。」 沈兰方才看见他正眼巴巴地看着手里的这碗酸梅汁,便狡黠地一眨眼,「自然是『让』到这汤所在的地方去。」 她一挥手,碗便顺势飞了出去,汤在空中震颤,洒出几滴,眼看要与土地亲密接触时—— 萧宁一个翻身,发带轻扬,沈兰便见他单膝跪地,而那碗,已落入他手掌中。此刻,连头发丝都保持着稳重。 沈兰走过去拍他肩膀,「你在这摆拍呢?还不快起来?」 萧宁脸色一抽:「腿……抽筋了……」 「得了吧,」沈兰别开眼,用手抓了一把土。夏日清晨的土地很是湿润,连带着土都有些湿意。 「你说,咱们在这种菜如何?」 萧宁「戚」了一声,顺畅地起身,捧着碗喝了一口,眼睛顷刻便亮了起来。 「不如何——反正,我不会种。」 沈兰拿起手上的发簪,威胁道:「你再一个『不会』试试?」 萧宁贱兮兮地不以为意:「兰姐,这根小小的簪子,可奈何不了我。」 「呵,少年,酒盛三分,话莫要十分。」眼看那根簪子便要正入萧宁心脏部位,萧宁毫无动作,只笑吟吟地看着沈兰。 沈兰手腕一转,便把簪子戴在了萧宁挽起的头发上。 「……兰姐,你这是作弊!」萧宁颇有些气急败坏,要把头上簪子拿下来。 「莫急莫急,」这次换沈兰笑得贱兮兮,「让兰姐瞧上一瞧,什么发簪适合你?」 「这根不适合……哪根都不适合!」萧宁欲哭无泪。 他以前好歹也是江湖上闻风丧胆的人物,近来许是近墨者黑之故,脸皮着实是厚得有些过分了。 沈兰瘪嘴,「今日乃是我们小阿宁第一日出门叫卖,怎可不打扮得光鲜亮丽些?」 「……」 昨天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竟然把这茬子事给忘了。 萧宁呆若木鸡地将剩余的酸梅汁一饮而尽,无言半晌,方道:「院中土地软硬适中,想来种些小白菜,便是容易生长的。」 沈兰满意地拍他肩膀,笑眯眯道:「这不是会种么?我前几日买了些葱,随便插在这儿,便能过活。改日我便买来锄头,咱们一同开垦,享受田园之乐。」 「好。」萧宁艰难地答应。他收剑入鞘,提脚便走。并且,短时间内,都不想再看见沈兰这个魔鬼。 * 沈兰回到厨房,想起了这个世界亟需完成的「作业」——她看快餐系统上四个板块解锁的已经很多,但进度竟然还没到15,工人阶级的灵魂都发出了怒吼。 怎么可以这么剥削人!简直不把人当人看! 「统子,出来挨打!为什么我夜以继日地拿着光明的火种,点亮了这么多星星之火,这系统还没燎原也就罢了,进度都没到15,我连个『浏览器查询』服务都不配拥有!」 沈兰说着,自己还委屈上了。 系统:【抱歉宿主,可能是统子未同您解释清楚。您所在的世界,快餐门类本就不多,就算所有的种类全部解锁,时间也太过短暂。因此,当四个板块全部点亮后,进度值将根据进帐金币计算。】「哦,」沈兰有气无力,「好傢伙,一夜回到解放前。那等我全部点亮后,进度条大概能达到多少?」 系统:【根据以往记录,大概是20左右。】「以往记录?」沈兰一下抓住重点,狐疑地问道,「谁的记录?」 系统突然消音。 「喂,统子,这不是你同我要交好朋友的时候了?」 系统:【是参考自以往做任务者。】「哦,这样。」沈兰笑了笑,「既然你还留着数据,能不能透个底,他们都是什么时候做完任务重生的?」 系统:【警告,此问题涉及到隐私,系统不能回答!】「小气。」沈兰知道这种问题,多问无益,便偏头,装作若无其事地说:「不说便罢。你不说我也知道,结合我每日进帐与支出,且有一月的免费使用时间,不出三月,我便可浴火……那个重生。」 系统装死。 沈兰拿出黄豆,洗净之后,加入水和白糖,放进豆浆机中,便去了大堂。 这些日子来,几乎日日都是如此。 待到沈兰收拾得差不多之后,小蕙与裴昭收拾店面,少爷在柜檯前打呵欠,而萧宁……本该在厨房打包的他,此刻正生无可恋地坐在桌前,面前堆着一堆乱七八糟的胭脂。 「阿宁很自觉么……」沈兰招来小蕙,两人开始大展拳脚。 「不如这样,」沈兰同小蕙打商量,「我们一人半张脸。」 「小姐所言甚好。」 萧宁绝望地闭上了眼睛,极隐忍的模样。 第84页 在脸上遭受非人的摧残后,还是壮着胆子,一吐真言:「那个,这样会不会浪费时间,这胭脂也很贵,都是银子啊。」 沈兰道:「你懂什么?女人……男人也要爱自己,这种花在护肤品上的钱,可不能手软的哦。」 小蕙道:「阿宁,你放心,小姐一贯很大方,你尽管享受。」 本来沈兰的话还能忍受,小蕙的无心之言,差点没让萧宁吐出一口老血来。 白至秦本来困得不行,这时可长了精神,蹲守在旁边,好奇地转来转去,眼珠一刻不离。 裴昭去厨房,把沈兰放在桌上的酸梅汁,倒在茶杯里,一人给了一杯。 白至秦灼热的目光,成为了击破萧宁本就不太坚强心灵的最后一道防线。 萧宁睁开眼睛,一双杏眼泪汪汪,又见几人都喝着酸甜的酸梅汁——还没自己的份。 于是摇身一变,俨然从潇洒的江湖游侠,成了这世上最失意落魄之人。 白至秦笑道:「兰姐……阿宁实在长得好看,你画成这样,竟然遮不住他天人之姿。」 话音落地,一股强劲的寒气与杀意扑面而来,吓得他一个激灵。 沈兰和萧宁同时向他扫来一记冰冷彻骨的眼刀。 如果没记错,我分明是在夸人! 娘来,孤身在外,日子实在难过。白至秦心中咆哮。 「小蕙,你帮萧宁先画。」而后,沈兰笑眯眯地朝白至秦道:「少爷,你过来。」 不祥的预感升腾起来,使白至秦生生止住了脚步,可巧裴昭洗完东西正回来,便一把拉过来,拽到沈兰眼前,「兰姐……突然想起来我还有功课没做,有什么事,先找阿昭罢。」 自己一熘烟,跑出了沈兰体测时五十米冲刺的速度。 功课……看来少爷以前没少逃课。 果然还是个不学无术的…… 不学无术的什么来着? 沈兰看见裴昭不知所云地站在眼前,忽然就忘了方才是要如何腹诽少爷的了。 裴昭问:「兰姐,方才是?」又笑着看向一脸享受的萧宁,「阿宁他……?」 沈兰拉着裴昭转身,踮起脚尖,在裴昭耳边悄声说:「休要多言,此人乃是口嫌体正直之典范。」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去了厨房。 一股温热的气息从耳朵尖传来。白桃的香气包裹他,细密的触感缠绕他,酥麻的电流纵横他。 沈兰去到后院,竟然真的看见在白至秦蹲在水井前,颇为一筹莫展。 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看见洗衣盆中自己脸的倒影。心道果然是盛夏,有些燥热。这酸梅汤,算是做对了。 于是也没了吓少爷的心情,蹲在白至秦旁边:「如何?是否觉得无处下手,手足无措,措手不及……及时当勉励。」 白至秦:「……兰姐,你有没发现,你最近话很多?」 沈兰诚实道:「这倒不曾。不过我发现,你最近话倒是少了。」 「也许吧,」白至秦托腮,「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注1】」 沈兰有些无奈:「少爷,你毕竟算是异地恋,这种反应,都很正常。接受它,容纳它,你会成为更好的自己。」 救命……这是什么劣质话术。 她最近,好像真的,有点不太正常。 白至秦若有所思道:「我知道了,兰姐你是否……」 「我不是,我没有,你别瞎说。」沈兰连忙否认。 她虽然牡丹至今,但也并非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这点,她绝不是死鸭子嘴硬。 白至秦迟疑道:「兰姐,我只是要问,你是不是……」 「没有!坚决没有!」 「好吧,我家一贯尊师重道。我原想你教会我洗衣服,便拿出学费来交予你。」 「……」 正巧这时裴昭走过来,阳光亲吻他的面庞。 他似乎没注意到这边,走得很慢。但每一步,都踏在实地上。 沈兰心里响起与他的脚步,同一节奏的韵律声。 多奇怪,风声、鸟声、商贩吆喝声与孩童稚嫩的童音,分明在耳旁,可全然听不到。 阳光、绿树、翠竹、清水与错落有致的木质建筑,失去所有色彩。 蓦地,心跳,漏掉一拍。 她真的……没有么?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注1:出自柳永《蝶恋花》^^ 第42章 沈兰思绪正没着落时,脑海中突然响起系统的声音:【宿主请注意,豆浆打好了~】你在教我做事?! ……我&#¥这种时候怎么可以被打断思路! 我刚才在考虑什么来着……对了—— 客人还没来,早饭还没吃,豆乳布丁还没做好…… 沈兰甩头,不舍地看着白至秦眼睛,语重心长地说:「少爷,洗衣服,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白至秦听到,脸色凝重起来。「我知道。」 「有手就行。」沈兰说完,拍拍屁股走人了。 「……」 白至秦虽说对沈兰的这种骚操作早就见怪不怪,但每次碰见,心梗仍旧在所难免。 裴昭看见,便笑问沈兰怎么了。 沈兰看见他柔和的嘴唇上下翕动,可惜什么也没听见,她傻傻地注视了一会儿,逃也似的离开了。 第85页 裴昭:「……」 他走到白至秦身边,两人似乎在说些什么,白至秦眉色飞舞,指手画脚地解释着。 一定是在给我添油加醋!沈兰心道。看来少爷这段时间欠收拾了。 而后,裴昭捲起袖子,拿来搓衣板,给白至秦做起示范来。他侧脸十分清雅,连周遭气息似乎都跟着清透起来,就连少爷,好像都变成了翩翩贵公子。 虽然二人并非品茶论道,而是在讨论诸如「如何用最小的力达到最大的洗衣效果」这种命题。 不会吧……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滤镜?连形象都不一样了! 沈兰收回视线,关上帘子,把打好的豆浆倒进锅里,放上纯牛奶,从系统里挑出半袋子玉米淀粉,舀出一勺放进去,开小火,用勺子搅拌均匀。 她机械地搅拌着,脑子却闹哄哄的。 我好像对他是有点意思,但不知道他对我有没有那个意思…… 就算没意思,我这么贤惠可人(少爷曾经这么夸过我,真实性毋庸置疑),也肯定……不,大概……或许……有那么点可能,也让他对我芳心暗许,进而情根深种,非我不嫁。 就算不能芳心暗许,我还可以利用资产仍在负债状态的店长的「权势」,来一场香艷的强取豪夺…… 好大的官威! 好吧,强取豪夺是不太现实。这年头,连jj都不让写了,何况她来一场真人秀,肯定前途渺茫。 沈兰用笊篱撇开豆浆上的浮沫,程序般地用手察看她刚才浸泡在冷水中的吉利丁片。 不对……这水好像还没开!味道肯定要大打折扣了…… 管它呢! 那就只能来一场青涩的了…… 拜託,你现在是二十六,不是十六。成年人的世界,需要这么多弯弯绕绕? 沈兰转念又想,但是原主女配,虽然早就嫁人,但似乎还真是十六! 救命! 吉利丁片早就泡软了,沈兰差点用手直接拿出来。她拿出勺子捞出来,放进豆浆里,一直搅拌到吉利丁片完全融化在豆浆汁里。 再次过滤,筛掉杂质,让豆浆汁变得更可口细滑。 怎么这么麻烦!沈兰心中埋怨,从意识到问题所在到现在,竟然连个可行性计划都拿不出来,这……三岁看老,这个项目,一定很失败。 可是吧,这件事,跟完成项目还不太一样。 毕竟要是投资,她早就风险管理,及时止损。但……心里凭空出现一只乱撞的小鹿,就跟孩子落地一样,总不能再把它塞回去。 这个过程不可逆。有来无回,有始……无终? 沈兰有点犯难,但也不是很想处理,只想先凑活着。她把豆乳盛到碗中,放到冰箱里冷藏。 接着出门,去王老闆包子铺那,买回来几笼包子,和几碗咸汤。 * 晨间,早饭。 阳光洒进来,大堂里笼罩着安静祥和的气息。 裴昭照旧先给沈兰递来筷子,再拿自己的。沈兰以前心思不在这上面,所以从来也没有注意过,接过来就吃饭。 这时忽然察觉,整个人都精神抖擞起来。 他为什么给我递筷子?还单给我递筷子,别人都没有。 这是对我有意思的证据吧,简直铁证如山! 不对……我也会给领导递筷子。 恨哪,我为什么不是个普通员工?事情,就不那么纯洁了。 沈兰看着面前这稠糊的咸汤,心想这老王手艺真不怎么样。 就这样,怎么跟他形成早餐联盟呢? 白至秦照旧化身十万个为什么:「兰姐今天没自己做饭,难道是为了嘉奖愈发漂亮的阿宁么?」 说着便促狭地朝萧宁挤眉弄眼。 萧宁恶狠狠地回看他,但因为小蕙所化妆容,用色考究,看起来极温柔,有些江南水乡的软糯味道。因此,这凶恶的眼神,反而更像嗔怒。 小蕙看着萧宁和白至秦这一对欢喜冤家,眼睛都笑没了。 裴昭也笑起来,竖起的乌发垂下来,愈发衬得瞳孔幽深,眼神明亮。 只有沈兰没笑。裴昭笑意还未散去,目光绕着她盘旋,很快便移开。 这么短的时间,沈兰浑身上下像被照了一遍x光似的,顿时感觉自己如同在聚光灯下,所有的一切都无所遁形。如坐针毡,度日如年。 她是不是脸上蹭了点豆浆粉?嘴巴上有汤汁? 不对,一定是因为她的大小脸,从小脸就不对称……还是鼻子不够高挺? 原先同事说要带她去垫鼻子,说那家技术好也便宜,她竟然还嗤之以鼻…… 不然,他为什么看我? 不,这明明是原主的身体。原主不提性格,长得还过得去…… 所以,一定是他对我有意思!不然,为什么单看我,不看别人呢! 你看,他还对我笑!像山上的花全开了一样! 够了!沈兰实在受不了自己再这样了,自我攻略的结果,只会是越陷越深。 她囫囵喝了一口咸汤,差点没把舌头烫掉,像哈巴狗一样扇了一会舌头,才发现四面八方都向她投射来不解的目光。 「……有点烫。」 白至秦摸下巴,沉思道:「兰姐……你们有没发现,兰姐最近不太一样了?」 小蕙摇头,「我觉得小姐最近一直都这样活泼呀。」 第86页 活泼……这是个什么形容词。沈兰暗笑,小蕙这是真跟她混熟了。 「温柔了?」萧宁出口,恨不得立马撤回,「我和小蕙看法一致。」 接着众人齐刷刷看向裴昭,等待他的看法。 「现在是两票对一票,阿昭,请大胆地说出你的想法。」白至秦严肃道。 沈兰想极力制止白至秦这种「不把当事人放在眼里」的行为,但嘴巴像黏上胶水似的,还是效果最强劲的那一种,怎么也动不了了。 还自动关闭了呼吸功能,好像这样就能听得更清楚似的。 裴昭思索片刻,眉目舒展起来。「兰姐她可……」 快说我可爱! 虽然这个词,跟我八竿子也打不着。 「兰姐她还是同以前一样,可爱做活了,我没发现有什么不一样。」裴昭温声道。 萧宁和小蕙「耶」了一声,击掌庆贺。唯有白至秦和沈兰两个坚定的「改变」党,甚觉失落。 一顿饭吃得心不在焉。 * 沈兰把从冰箱中冷冻好的豆乳拿出来,盖在盘上,撒上香喷喷的巧克力粉末。看起来十分香滑q弹,细腻软绵。 过滤后豆浆的细滑与吉利丁片(也即明胶)的自带的爽口,与牛奶和玉米淀粉的甜腻结合在一起,余味悠远,唇齿留香。 她放在盘中,给四人一人切上一块,端了过去。 别人还好,裴昭的那块,她说自己有事,直接让白至秦送过去的。 白至秦略微不解:「兰姐,只这几步,也来不及么?」 沈兰笑眯眯道:「让你送你就送,哪这么多问题。」 白至秦弱弱地抗议:「我就说兰姐有问题……世人愚昧,举世皆浊我独清的滋味,真不好受。」 沈兰给白至秦逗乐了,笑完自己还有些不知所谓的心酸。于是装上一筒冰淇淋,放上冰块冻着,给永丰酒楼送了过去。 抱大腿,更待何时! 走到门口,本来正在擦桌子的裴昭突然走过来,抬手把铁筒接过来,「我去罢。」 「你知道我要去哪儿么?」沈兰略不自然地偏头,却发觉正密切关注着这边的小蕙立刻转回头去。 「永丰酒楼呀。」 「……」 怎么说话这个样子,句尾的语气词,也是可以乱用的么! 警告你,保持距离,减少误会。自我攻略这种事情,不是玩的! 沈兰感受到冰淇淋的生冷气息,也冷静下来:「不必,我已说了亲自登门致歉。」 她最常拿来搪塞员工的话术是什么来着……最近这脑子,话到嘴边,就是想不起来。 「好吧。」裴昭道,「兰姐路上小心。」 好了,这下不用想了。喂,快来挽留我!快来说,你跟我一起! 不行,这句话不能说。他要与我一同去,店中小蕙应付不过来。 沈兰独自在门口站着,欣赏了一会裴昭画的「拼团示意」,直到冰淇淋实在撑不住,快要融化得没了形状时,才恋恋不捨地抬脚离开。 呵,男人!做戏要做全套,这种逢场作戏,明眼人如她,一眼就看得出来。 白至秦正打开帐本,疯狂地对昨日的帐。萧宁和小蕙站在一起,正看着沈兰偷笑,二人咬耳朵,笑得不亦乐乎。 眼见沈兰要走,急忙走上前去:「兰姐,且等上我一等!」 沈兰听见声音,没留神一个漂亮姑娘突然出现在眼前,便下意识地笑道:「请问你是?」 萧宁:「……」 「哦,没事走开。」沈兰没精打采。 「叫卖啊!」萧宁恨铁不成钢地说:「抓紧时间!妆都要花啦!」 因为沈兰给了小蕙透视能力,她现在便可独身一人卖冰淇淋,裴昭照顾店内上菜等事宜。 她留下两人看店,便与化好妆的萧宁一道,上街去吆喝兜售。 未走几步,便听有人喊道:「大家快瞧,那可是味香园的沈老闆真人么?!」 沈兰颇为惊悚地东张西望,这人什么意思,自己……不会出名了吧?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43章 人怕出名猪怕壮,这句话,属实是至理名言。 不过若是她昨日一顿骚操作,能换来味香园利润增加,倒也不虚此行。 那人跑过来,拽住沈兰袖子,就是一阵疯狂输出。 ?这人叽里哌啦,有那么一瞬间,沈兰竟然体会到了被英语听力支配的恐惧。 「哦,这位大哥,是这样。我们味香园专营汉堡、炸鸡、蛋挞、奶茶……冰淇淋更是老少皆宜的小食,深受大家追捧……」 一句话也没听懂的沈兰如是微笑说道。 「嗨,」萧宁没忍住笑了出来,拈起兰花指,「兰姐~这位大哥是在问,神医庄谷现在何处。」 神医—庄谷?我怎么知道。 沈兰看了一眼冰淇淋,和气道:「大哥,神医神出鬼没,我也不知道他现在何处。昨日不过碰巧路过,善心大发,便过来解燃眉之急……」 那人听了沈兰的话,摇头便走。 沈兰不死心地在后面呼喊:「或许某一日,便又路过了呢。欢迎过来做客,味香园便在不远处……」 萧宁捂脸拖走沈兰。 两人很快把冰淇淋送到酒楼,还是柴宽亲自来迎。沈兰同他说了一会话儿,偷偷打量了一眼店中盛况,脸上尽是掩不住的艷羡之色。 第87页 忽然就明白了包子店老王看她家奶茶的心情了呢。 沈兰不动声色地笑着问:「柴大哥准备如何处理这些冰淇淋呢?」 柴宽面色有些犯难,「沈老闆太过客气。本不欲接受,又恐推辞伤了情分,只好却之不恭。沈老闆也说,因是生冷之物,一日之内不宜食用过多。 这一大桶冰淇淋,自家人吃怕是多有剩余,便分给在场用餐的诸位—不知沈老闆是否介怀呢?」 介怀?她高兴还来不及。 沈兰朝他一拱手,笑得开怀。 「既给了柴大哥,如何处置,便是您的事情。沈某就此告辞。」 * 沈兰一想到这加分的宣传,赚钱又多了一条途径,顿时开心得不得了,路上健步如飞。 萧宁因穿着不便大步行走,差点跟不上。 「兰姐……」萧宁绝望道,「叫……叫卖!」 「嗯,」沈兰停下来,「这么上心,你倒是叫啊!乖,兰姐在你身边,莫怕。」 这下,萧宁反倒像没壳的王八一样,顷刻间沉默下去。 先前这样催促,是因为头顶一直悬着一把剑的滋味,十分不好受。可萧宁没想到,剑落下的感觉,同样不敢恭维。 沈兰从他手中拿过来装蛋挞的铁桶,轻声道:「放心,决计无人知晓你姓甚名谁。不说便罢了,你且先吃一个。」 萧宁讶然地看了沈兰一眼,看见沈兰坚定的眼睛,信念瞬间动摇大半。 他将信将疑地拿起蛋挞,咬了一口—— 便听沈兰说道:「大家看过来!味香园首日上街叫卖,见者有份,免费品尝!数量有限,送完为止!」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 沈兰看人群聚拢过来,声音更大了些:「我有盘盂丰,味泽满衣裳。香醇养脾胃……」 她见众人的眼神都落在貌若天仙的萧姑娘身上,便眼神示意他继续说。 萧宁表情很无辜。不得不说,他的一双杏眼温良无比,叫人想生气也生不出来。 「我……我好像忘了。」 沈兰又气又好笑,瞪他一眼作罢。靠谁不如靠自己,自力更生才是硬道理。 「那你说个欢迎语——」沈兰不怀好意道,「拿出你平时跟少爷吵架的架势来。」 「我是不是声音要尖细些?」 「随便。刚才兰花指都横空出世了,已经比我强了。兄弟,劝你认清现实,这种不要脸之事,只有零和无数次。」 萧宁愤愤看沈兰一眼,盯着众人探询的灼热目光,硬着头皮,捏着嗓子说道:「各位,今日是味香园首次出来叫卖之日。」 他见围上来的人群杂声愈发小下来,又见沈兰负手,淡然自若的模样,也终于放开些。 不失为一种经历。萧宁含泪安慰自己。 「这蛋挞,平日里要五文钱一个。如今见者有份,免费品尝……」 众人见她一副扭捏的小女子作态,好奇心更甚。 有认识沈兰者,便大笑着问道:「沈老闆,你这是把哪家未出阁的小姑娘拐了出来。看人家一脸不情愿,过分了吧?」 沈兰未语先笑三分:「这不是李大哥么!您有所不知,这是我表妹,近几日过来寻我。我寻思她成日里在家中也无甚事情可做,便带她过来见见世面,也正好帮些忙。」 「那好,可巧这几日忙,没过去味香园。先叫你这表妹,拿给我一个尝尝。」 人群中的小孩子也开始向父母吵着要吃蛋挞。 「大傢伙莫慌,先排队。」沈兰道,「因是试吃,定然有不周到之处,还请大家体谅。数量有限,送完及至,先到先得哈。」 那姓李的男人站在第一个,萧宁笑是笑不出,一言不发地递给他。 没想到,拿便拿了,走时竟被他状似无意地摸了一把手。萧宁感受到触及,恨不得把自己的手给剁了。 身负一身绝学的萧宁,委屈地看了一眼沈兰。 后者明显也注意到,不仅不替他打抱不平,甚至还微笑着朝方才欺负他的这人说,「您慢点走!下次再来啊!」 天理何在! 萧宁愤恨不已,又见沈兰熟视无睹,只觉气血上涌。 沈兰这个魔鬼,看她这副见怪不怪的模样,她肯定早就知道! 后面过来的孩子对他说道:「大姐姐的脸为何这样红呀?是不好意思了么?我在学堂里被先生罚站,也是这副样子呢。」 萧宁眼皮跳了一跳,看见面容与音容如此可爱的孩子,心中的火瞬间融化掉一半。 「是天太热啦。」萧宁柔声。 「大姐姐明日还会过来么?」 「过来——」萧宁踌躇着说,「你还过来么?」 「也来的!」孩子母亲朝萧宁无言地笑了笑,「快跟姐姐再见。」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桶中的蛋挞已然消耗掉一半,而萧宁也愈发如鱼得水,交流得很是畅快。 沈兰看还剩些蛋挞,便去更远处驻足,吆喝起来。 因为是全然无私地给予,不涉及到利害关系,大部分人对于这样一种「不劳而获」的食物,都倍感珍惜与感激。 当然,也有小部分人,不改颐指气使的毛病,说话很沖。 更有甚者,便如第一个姓李的男人那般,对他动手动脚。 碰到这种情况,萧宁皆会不露声色地拿手狠狠地抓住男子的手,暗暗施力,表面仍是在递蛋挞的动作。 第88页 「你……」对面的男人定会青筋凸起,脸色通红。 「我如何~」萧宁声音愈发千娇百媚起来。 只这一会,他便把沈兰笑眯眯的精髓无师自通起来,关切地问,「这位大哥没事吧?」 而后才放手,直把对方逼得无计可施,无话可说。萧宁很是得意。 他以前一直觉得道便是逍遥,也从未想过,红尘世间,也会有这样真挚的快乐。 是落到实地,连通内心的快乐。 沈兰看桶里蛋挞已经没了,萧宁还一脸意犹未尽,善意提醒道:「喂,我那天仙下凡的表妹,该走了。」 萧宁震惊地看了一眼手中的蛋挞,「哦好。」 「果然,人类的本质是真香。」沈兰含笑问他,「怎么样?帮助人的感觉,是不是很好?」 「还可以。」 「啧,男人。」沈兰笑,「不过千万别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助人为乐,有时候不能划等号。」 託了沈兰的福,萧宁现在一想到「男人」这两个字,都生理性地想吐。 他不依不饶地翻旧帐:「兰姐……你怎么能这样?」 沈兰抬眼望天,「我怎么了?」 「就那个男的——」萧宁恨恨道,「他……他竟然摸我手!」 沈兰心里想,那你是没看见当时少爷被郭杰噁心的模样,你俩简直可以抱团取暖了。 萧宁看沈兰云游天外,满不在乎,嗓音里全是委屈:「你不仅视而不见,还为虎作伥!我的清白!」 沈兰敷衍:「我可怜的表妹,有朝一日,表姐定要帮你出这口恶气——」 「喂,谁是你表妹,我是男的!」 「哦,原来是男儿身,大家臭味相投,自然没必要计较这么多啦。」 「谁臭了!」萧宁面对沈兰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简直欲哭无泪。 「兰姐,我就知道,你定然是蓄谋已久。这种事情,少爷做不来,阿昭你……也只有我,忍辱负重……」 阿昭于我如何? 沈兰摆脱掉这些杂念,努力回归正途:「阿宁,你身怀绝技,谁也欺侮不得。但不过扮成容貌漂亮些的女儿身,抛头露面一个时辰,便已受不住。 你可知道这些这些姑娘,一年三百六十日,日日皆活在这样被人审视、评价、不怀好意肖想的无间地狱中,又是如何过活?」 萧宁听见,第一个想起的,便是小蕙。其次,便是沈兰…… 虽然沈兰所用的口吻,完全是在形容旁人。但……似乎身边,再没有比她更适合代入的了。 她抠门、笑面虎、爱算计、得理不饶人……好像都不算什么缺点了。 毕竟沈兰不会武功,不如此,如何防身呢?虽是首辅之女,皇子之妻,但从未利用身份做过任何有益自身之事,可不就是昨日在永丰酒楼中所说的「无依也无靠」? 因为沈兰惯常满嘴跑火车,真假参半,以致他从没相信过。 沈兰看萧宁不说话,也后悔方才说多了。 她平时最厌烦这样一本正经地表达观点,引来的总是无尽的争吵,与各不服气。 便咳嗽一声,「阿宁,该洗澡了。」 「啊?」萧宁没防备沈兰突然转移话题,「为何?」 「因为,你臭男人!」 「……还没翻过去呢!」 两人正说话间,小蕙看见沈兰,眼中惊喜之色迸现,便跑过来。 萧宁艰难地踩着小步去接,扶住小蕙胳膊,「怎么了?」 谁料小蕙分给他一个着急的眼神,便只去看沈兰:「小姐……店中来了人,说家中办宴会,要来订咱们这的东西呢!」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今天小宁子主场qaq 第44章 沈兰听见,顿时笑得合不拢嘴。 「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沈兰提过萧宁手中的铁桶,笑着飞奔回去。 萧宁:「……」 刚才是哪个傻子觉得沈兰不容易来着…… 近来生活殷实安逸,记性着实不大好,忘了便忘了。 小蕙朝萧宁笑:「小姐……的表妹,也是小姐,跟小蕙一起家去吧。」 萧宁偏过头,「是谁原先说,要同我斗鸡荡鞦韆,过快活日子来着,此刻良机不可失。」 「啊,」小蕙挠头,「我不记得少爷说过这种话耶。」 萧宁:「……不是他。」 小蕙低下头去,快正午的阳光打在她侧脸,切割出亮与暗。 「店中这样忙,待到清闲些,小姐也不那么累了,我自然同你来逛街吃糖葫芦。」 「你暴露了!」萧宁如获至宝。 「怎么?」 「你觉得你家小姐做的糖葫芦,没有街上做的好吃,对不对!」 「我……哪有,你别空口无凭地诬陷人!」小蕙边矢口否认,边紧张地东张西望。 萧宁作思索状:「其实,你觉不觉得……今日兰姐所做的豆乳布丁,也有失水准?」 「我知道了,你是说……」小蕙恍然大悟。 二人会意地相视一笑。 * 沈兰火急火燎地回到店中,看白至秦正使劲浑身解数,陪着笑脸,尽力招待好这位大主顾。 但可能是平生第一次遭遇如此明显的「热脸贴冷屁股」,兴致似乎算不上高。 第89页 沈兰朝白至秦使眼色,后者如释重负地回到柜檯,并深深感慨「跟人打交道真是世界上最困难的学问」,拿起笔,不知在写些什么。 「哟,这位客官……」那人一转过来,沈兰才认出,这便是她去买胭脂水粉那家铺子的老闆。 于是急忙改口,话都没熘到舌头尖,就给咽了下去。 「赵姐姐,那阵风把你吹来了?」 「沈妹妹,你可算是来了——」 赵阳身段窈窕,靓丽光鲜,香气逼人。本就是胭脂铺老闆,胭脂水粉的确是不要钱地往脸上扑,却也能看出姿容姣好,原是天生丽质,举止间万种风情堆在眼角,别有一种成熟风韵,实在勾人。 对比之下,沈兰衣着打扮,着实是有些寒掺。 她把沈兰拉到一边去,眼光瞥向正愁眉苦脸的白至秦,蒲扇一遮,「怎么请了个这样的伙计,模样虽然周正,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也就算了,连话也说不明白。我听说上次那次来闹事的过来,便是他失言惹事,这生意……不受影响么?」 沈兰眉毛跳了跳,硬生生地把自己的笑咽下去,眉宇间染上几分忧愁神色。 「多谢赵姐姐关心,这人打小脑子便不大转得过弯来,但心地实在良善得紧。又是自家亲戚,你说这忙,我能不帮么?」 赵阳便也纠结起来:「这倒是也对。要说你就是命苦,爹娘都不在也就罢了,偏又嫁了个只知道赌钱的丈夫,这亲戚倒也不嫌弃,还找上你,如何,你天生便是来受罪的么?」 勤恳端菜·只知道赌钱·丈夫路过,不露声色地看了沈兰一眼。 虽然这眼神十分淡然,但沈兰还是莫名心虚起来。 赵阳看见裴昭,便以蒲扇遮脸:「你店中伙计,长相倒都是个顶个的漂亮,叫人挑不出任何毛病来。只是嘴巴跟河蚌似的,一个比一个紧,不会招待人。那柜檯边的你家亲戚也便罢了,单说刚才过去的这个,我进来一眼便看见他,他竟然瞧我一眼,便走了。」 沈兰:「……姐姐,实不相瞒,他近来嗓子不大好,算是半个哑巴。」 「半个哑巴」拿起帐本,言语恭敬,举止却不卑不亢:「您好,总计是三十文钱。这里是你方才全部花销清单,如有疑问,可去柜檯处询问。」 沈兰:「……」 她抓紧转移开赵阳的视线,拉起她的手,面露苦瓜色:「赵姐姐,过去的事便别说了,徒惹伤心——你这次过来,所为何事?若是拿东西,我这便差人去给你打包。」 赵阳摆手,「莫说,你上次给的那些个蛋挞还剩了些呢,家里的孩子谁也不让吃,说是要留着自己慢慢吃呢。」 沈兰偷笑,「若是不嫌弃,这奶茶、炸鸡也都带些回去,莫要光吃一样东西,再好吃也吃腻了。只是,冰淇淋却不能多吃,小心肚子痛。」 赵阳唏嘘一声,「可不能再给拿东西了,你这里一日能赚多少银钱,还债都不够,倒发起善心来了——看我,光跟你说废话了。 我娘家小妹,这几日正准备操办满月酒。他们喜得贵子,高兴得紧,想着让一切都尽善尽美些。你说这满月酒满月酒,重点可不是在这酒水上。大人喝得畅快,小孩子可吃不惯。 找我一商量,我立刻便想到了你家奶茶,那是喝一口便忘不掉的,老少皆宜,妇孺皆可,岂有不用之理?」 沈兰短暂地眨了一下眼睛,而后才反应过来。 这可是一次赚大钱的好机会啊! 她制作简单,几乎不需要成本。但按照她售卖价格,利润最高单品,当之无愧。 这样大批量供应,价格肯定便宜些,但,也肯定是一笔暴利! 沈兰恰到好处地展示出自己喜悦的十分之一,眼里似有泪花闪烁,把赵阳的手攥得更紧了些:「多谢姐姐这种事情能想起我,我沈兰何德何能……这种恩情,却叫我如何偿还呢?!」 赵阳亦是感慨颇多:「不过举手之劳。你独身一人生活艰辛,索性尚无子嗣,先还债再说罢。」 两人约好时间与用量,赵阳道店中事务繁忙,沈兰送到店门外。 走进来时,刚好小蕙过来,便给小蕙送了个免费的香吻。萧宁在旁边,表示自己抖落一身鸡皮疙瘩。 小蕙踩他一脚,萧宁吃痛。 可巧裴昭过来,沈兰的高兴劲还没过去,手放在唇边,刚要抬手,便慌忙止住。 惹不起——她还躲不起么。 沈兰躲闪地看他一眼,裴昭眼神清明坦荡,更衬得她图轨不谋、居心不良,于是脚步一转,去柜檯处找白至秦商量满月酒奶茶的价格去了。 而后,也没再看客人吃饭情况,头也没回地走向了厨房。 沈兰从不回头,是因为她不做后悔之事。 只是,现在都开始怀疑,自己以前,到底是如何做到头也不回地走路的。 身后那么多风景,怎么会……捨得的呢。 * 沈兰走到厨房,琢磨片刻,便决定要做土豆丝。 土豆丝她爸做得特别好,沈兰现在都记得,她爸凉水浸泡热水煮过的土豆,浇上辣椒油、盐和醋,撒上香菜葱花,小段辣椒,再略一调和,便是一盘令她回味不已的凉拌土豆丝。 简便,味道还好,以至于到现在还能把她爸的步骤回忆起来。 只不过沈兰总做不成功,也便不再做。毕竟,自己再怎么摸索,也复制不出那种风味。 第90页 夏日的午间,忙碌的父母,燥热的风与没完没了的蝉鸣,是她关于孩童时代夏天的大多数的回忆。 沈兰手中的土豆,削皮洗净,青椒切段,葱姜蒜切片。 而后拿起刀,切成细长的土豆片,看起来厚度均匀。切丝,放入凉水中浸泡。 她把土豆丝淘了好几遍,因为需要把土豆的淀粉都洗干净,这样炒出来的土豆丝才会清脆不粘锅。 沈兰想,当时她爸未必知道这么多科学理论,只是依着日常生活中的经验,做下去。 热锅,倒油,沈兰把花椒倒入锅中,油噼里啪啦地一下炸开来,烟冒起,有些呛嗓子。 她是在用花椒过油,炸出香味,而后用笊篱捞出花椒,再放入葱姜蒜和青椒爆锅。 沈兰倒入沥干水分的土豆丝,不断翻炒,直至受热均匀,土豆的香气飘到鼻尖,传递到嗅觉神经,她打了个喷嚏。 放醋,翻炒,出锅。 她关火,盛米饭。看了一眼时间,估计外面客人还未走尽。 于是想了想,准备做个甜品中最常见的泡芙。步骤也简单,时间也快些。 沈兰洗干净锅,把盐、糖和黄油一起放进锅中,添上一勺水,中火加热,稍稍搅拌。 她老毛病不改,一直搅拌到锅中的水全都沸腾,转小火,倒入一碗面粉。 拿出两根筷子,因厚度有压力,沈兰咬牙,开始快速搅拌。直到面粉与水充分地融化在一起,也不再粘锅之后,把装着一团面糊的锅端下来。 沈兰打上六个鸡蛋,用打蛋器打散。 大概十分钟后,锅中的面糊温度下降,她用水试了下大概热度,觉得可以,便一手倒蛋液,一手仍拿筷子搅拌,把面糊和蛋液混合均匀。 也不知过了多久,在沈兰的不懈努力下,面糊变得愈发湿滑细润,似固体也似液体,用筷子挑起来时已经可以自然下垂,但不会滑落,是刚刚好的程度。 沈兰惯常把糊弄奉为圭臬,这些日子下来,对自己的要求也逐渐放松,干脆直接用小勺挖起面团,间隔地放在烤盘的锡纸上。 同麻薯面包一样,每次用到烤箱的甜品,对温度的要求都十分之严格。 所幸沈兰做过不少次,心中有数,直接调控好度数,把泡芙面团放了进去。 刚觉得大功告成之后,便瞧见在炎炎夏日里,都不再散发热气的酸辣土豆丝,不禁悲从心来。 自己最近,到底……这种不可告人的情愫,难不成还会影响正常生活? 救命! 她心中蓬勃汹涌的「求救」还未面世,便听见一声清朗的嗓音:「兰姐——」 这么些天,任何有关「清」字的形容词,闭着眼睛也知道与谁有关。 沈兰绝望地闭上眼睛,认命似地睁开,心中只有一个念头:xx酒店的经理沈兰永不认输。 求救信号都胎死腹中的她,有什么资格认输呢?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妈耶对不住宝子们,今天娃睡觉好不容易能写会,老师又让写东西,明早就交给他。 我明天还要去走亲戚,写得很仓促。跪了orz明天还是晚上更。 第45章 沈兰闷声:「进来。」 裴昭走进来,把洗干净的铁桶放在桌上,隔着帘子,问道:「兰姐今日去永丰酒楼,不知有何收穫?」 嘿,我做什么事还要向你报备,你是老闆还是我是老闆? 好吧,看在你可能是将来的老闆娘的份上,问便问了。 沈兰喝口水润了润嗓子,想了想:「也无甚事。怎么,有何想法说出来,你我一同讨论。」 那边好一会儿没再有声音,不知裴昭在做什么,亦或者已经转身走了。 沈兰又气又好笑:这人,还真的说走就走。 赵阳姐走也便罢了,连我这个老闆面子也不给。目中无人,目无法纪,这日子没法过了哟。 「兰姐——我是想说,这柴老闆所能帮上的忙,旁人未必……」 沈兰拿出裱花,正放上奶油,猛然听见熟悉的声音,吓得手中的裱花差点掉在地上,心有余悸道:「阿昭,你莫不是机器人,怎的一丝动静也无?」 「机器人……?」 「抱歉,在我家乡,机器人,就是木头人的意思。」沈兰面不改色。 「不是木头人。」裴昭认真回答。 「哦,」沈兰觉得愈发好笑起来,「那恭喜你。」 救命,这很好笑么?! 她放下手头的东西,拉开帘子,光照过来,连同裴昭那似乎已在心中描摹了许多次的侧脸,沈兰话到嘴边,突然就什么也不想起来了。 只好支吾片刻,结巴半晌,挤出一个从前、现在以及将来,也许都不会如此明显的假笑来,「还有别的事情么?」 裴昭见沈兰表现如此反常,心中警铃大作,下意识便道:「无事。」 「无事便好,」沈兰拉上帘子,松了口气。 尘埃落定的同时,又有些怅然若失,这是她从出生到现在,第一次面对异性时,体会到如此复杂、不可言说的情绪。 她觉得身上不知名处涌起了许多难以形容的柔情,像是看到可爱的孩童与玩具一样,是想要碰触又无从下手的反覆拉扯;又像是吉利丁片一点点融化在水中,形状逐渐塌陷与奔向既定结局的义无反顾。 第91页 千头万绪、千丝万缕,千回百转、千言万语。 好傢伙,千千万万,她是在这算帐呢? 沈兰有点头大,哀己不幸地摇头,没想到打小语文作文不及格的自己,有一天,也能写出酸诗来。 她朝已经烤好的泡芙中挤上奶油,便连同酸辣土豆丝,一起端了出去。 * 「吃饭啦!」 小蕙本来正托腮观望,看见沈兰,赶忙迎过去,接过来。 却见白至秦和萧宁二人坐在饭桌前,面色些许凝重,桌上摆着一张黑字白纸,不知作什么用。对沈兰视而不见。 裴昭不知去了哪儿。 沈兰把菜放下,凑过头去看。 白至秦感受到沈兰气息,如隔三秋,喜道:「兰姐来得正好,快来为我作证!」 萧宁也笑得十分真切,「兰姐,你快来做主!」 我不过消失了这么一会,又是做主,又是作证——证婚人? 沈兰好笑地拿起那张白纸,入目便是醒目的两个大字「契约」。 …… 再往下看下去,上面却有许多衣服与街上众人中拥蹙着一位俏佳人的画面—— 实话说,一眼便看出画者对此道,乃是一窍不通,鬼画符似的,说是甲骨文也不为过。 沈兰默默辨认许久,才敢确信,这场景便是她所想。 「洗衣裳?」沈兰看向白至秦,困惑道。后者满意地点头。 「当街叫宝,才执……出血……?」沈兰看向萧宁,后者则在恨铁不成钢地捶足顿胸。 白至秦先是一愣,笑得直不起腰来。小蕙只是看着沈兰,大大的眼睛里满是惊奇。 果然,沈兰这个魔鬼。 萧宁一脸菜色道:「兰姐!你能否正经些?」 「阿宁,兰姐实在应当好好反思自己,到底是何处给你留下了我不正经的印象。」 接着,研究了一下纸上的字,诚实地承认,「不好意思。」 她反应快,把「我不大认识你们这的字」直接咽回肚子里,「我不大认识字。」 底部还装模作样地签上了二人的名字,甚至还有画押处。 果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番开拓眼界,沈兰简直给这俩二货笑惨了。 「……」 萧宁怎么会信,直道沈兰心偏到爪哇去了。沈兰才不理会萧宁念经似的碎碎念,用眼神询问小蕙发生了什么。 怎么只这么一会,二哈就跟边牧打起来了呢? 说来也奇怪,边牧刚来时十分温和聪明,好歹一切尚属正常。 哦,二哈这种将「二」贯彻到底的大无畏精神还能传染。 小蕙嘟嘴,过来沈兰身边,讪笑道:「小姐你有所不知,这二人,幼稚得要死……」 原来,小蕙和萧宁后沈兰回来,当时赵阳还没走,正拉着沈兰说话。 小蕙看见白至秦情绪低沉,便关心地问事情如何了,是否没谈妥。 知道没事后,看见白至秦仍旧兴致缺缺,便问为何不开心。 这本就是话赶话,在旁边的萧宁却也不乐意起来,便跟白至秦你一言我一语地斗起嘴来。 可怜少爷一无所知,每日还要承受这样的出处不明的「针对」。 他虽出身好,本人也染上诸如娇生惯养、好吃懒做的许多恶习,但很神奇的一点是,他很少自视甚高,也从没对别人颐指气使过。 面对朋友的「挑衅」,大多都是一笑了之。单他对沈兰的态度,就可以瞧得出,有些不中看也不中听的话,他不仅真能听进去,还能自我反思。 可是萧宁这货,着实是过份得紧。白至秦自问对他仁至义尽,可这货不仅不识相知趣,还总是无风起浪,一而再再而三地试探他的底线。 孰不可忍,是也不可忍。 爆发吧,小宇宙! 二人坐下来,友好地商议了一阵子。白至秦于武学一道,与萧宁于算帐一途,可谓是半斤八两,谁也别瞧不上谁。 于是,运用了猜拳、抓阄等多种方式,始终未能得出皆大欢喜的结果。 经过激烈的角逐,最终决定採用实在看不下去的旁观者小蕙,随口所说的「答题」这一方式,来决定正道的光,究竟落在哪一方。 便选定小蕙做裁判,两人各自写好三道题目,判断对错。答对多者,获胜。 若是少爷赢,便由萧宁替他洗上一个月的衣服;若是萧宁赢,便让白至秦体验一把男扮女装的滋味,去大街上替他干一天活。 他美其名曰『当街叫卖,才艺出众。』 两人眼中燃烧着「势在必得」的火苗,可惜店中人多,怕沈兰神出鬼没,抓住他们耍滑,只好先去做活。 待到午后,客人走尽后,方才重聚,重燃激情。 沈兰听了,乐不可支,便问结果如何。 小蕙也笑,说二人前两道,皆答错,胜负,便在最后一局。时间有限,还未开始。 「那方才你二人却要我做什么主?」 萧宁抢答:「少爷先让,我自然不甘落后,紧随其后。」 白至秦委屈道:「阿宁这厮,实在可恨得紧。我自然是要让兰姐见证我得胜的时刻。」 「呵,」萧宁满眼鄙视,「干坤未定,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那这样,咱们先吃饭,」沈兰不容置喙道。 第92页 「我看你二人很有创新精神与竞争意识,若是谁赢了,我便与他一天假,暂作休息。若是觉得脑壳不大舒服,神医的裁缝店,离这儿倒也不大远……」 二哈和边牧齐刷刷地看向沈兰,幽怨神色不言自明。 小蕙被这三人出奇一致的「不管怎样,嘴上决不能让别人占便宜」的过人涵养乐得不行,笑着要盛饭,萧宁把木勺抢过来,横少爷一眼,且自舀饭。 沈兰倒不再笑,去门口贴着拼团示意的那张小人图前,负手站了一会儿。 外面日头毒得很,她汗流浃背,刚巧小蕙过来叫她。 沈兰实在经受不住,便与几人道,先去厨房,煮些绿豆汤来解暑——这也是有关她童年夏日的一部分。 小蕙先前有些忧虑,看见萧宁不怀好意地嘆息,一颗心如同在油锅中走过一遭,终是笑起来。 沈兰洗净绿豆,径直放在锅中熬煮。 不多时,便走向大堂,看向争先恐后比着吃饭的两个活宝,心想这是什么运气。 可巧这时,门口裴昭终于走进来,胳膊上捧着一沓纸张。 沈兰第一眼看见,快步走上前,拿过来一多半。着眼一瞧,上面正写着原先为店面想好的标语,与一些味香园的套餐和小食介绍。 …… 好傢伙,这可不就是「传单」的雏形么? 「你哪来的钱?」 「……兰姐,阿昭人闷声不吭干大事,默默为咱们店的发展尽心尽力,鞠躬尽瘁,你不体谅也便罢了,第一句竟问人『钱从何处来』,恶语伤人,六月寒。」 白至秦如是出来打抱不平道。 「我是说,」沈兰试图解释,可天不遂人愿,偏像越描越黑,「我与阿昭把这些钱报销,不能白叫他花钱。」 萧宁装模作样地贊同,「兰姐说的都对。」被小蕙若无其事地踩了一脚。 裴昭淡笑:「不必。近来店中经营状况大家皆有所了解。」 说着便看向桌上那盘略显寒酸的土豆丝,「待到兰姐赚回些钱来,也不迟的。」 众人皆贊同不已。 白至秦便边点头,边夹起一大筷土豆丝,看起来甚是津津有味。 「兰姐有所不知,我家先生从小便教导我,大鱼大肉绝不可取,蔬菜瓜果亦非主食,荤素搭配,方为长久之道。」 沈兰笑眯眯道:「你家先生既如此博学多才,却没告诉过你『食不言寝不语』么?」 白至秦乖巧闭嘴。 裴昭把东西放在桌上,洗手回来,沈兰眼神游离地递给他筷子,转头却兴致勃勃地问起小蕙:「这二人所出题目,快说与我听听。」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46章 白至秦弱弱道:「『食不言寝不语』?」 沈兰含笑看他一眼,白至秦彻底闭麦。 小蕙放下筷子,从怀中拿出白纸:「小姐想先听谁的?」 沈兰念念有词:「点点羊羊,点到谁人当肥羊……少爷的吧。」 「……这似乎有些随意。」不甘心的白至秦跃跃欲试地说,得到了众人的一致忽略。 「一百馒头一百僧,大僧三个更无争。小僧三人分一个,大小和尚各几丁?」【注1】小蕙忍笑道:「阿宁一开始便表示抗议,直言他修剑道,道心坚定,与少林寺和尚势不两立,偏与他出这题,是为居心不良。少爷略一思索,便改了题目。」 「今有鸡翁一,值钱五;鸡母一,值钱三;鸡雏三,值钱一。凡百钱买鸡百只。问鸡翁母雏各几何?」【注2】沈兰取笑:「这还不如和尚那题呢!」 「正是如此。阿宁悠然道『此题攻心为上,我整日便与炸鸡为伍,叫我如何忍心去算它……』后被我制止。」小蕙嗔看萧宁一眼,「这才抓耳挠腮,甘心认输。」 萧宁试图辩白:「少爷他本是视规则于无物,我们开始便说好,题目原是选择对错。诸位试想,若是选择对与错,我至少有一半的胜率。可少爷这样直接询问,便是大海捞针,叫我如何去寻?」 「哦,」小蕙恍然大悟,「你倒是遵守规则。」 白至秦好气又好笑地指着萧宁:「你题目全是我从未听过的人名,叫我如何去判别,偏还来倒打一耙,恶人先告状。」 萧宁故作深沉地摇着手指:「技不如人,便要愿赌服输哦。」 几人话间,沈兰去厨房把绿豆汤端出来,裴昭接过汤勺,青黄的汤水便落入碗中,倒映出屋檐与脸庞。 沈兰抿嘴看裴昭一眼,也便坐到小蕙身边,好奇地问小蕙,萧宁出了些什么。 白至秦几乎背下来,不等小蕙开口便说道:「先有寿游归隐,不问世事。后有吴遥横空出世,一剑霜寒。且不说我根本不知江湖事,他矇骗于我也不得知。单看这形容,颜色不止黑与白,人又岂能一言以蔽之,这对错,如何来分辨……我这胜率,聊胜于无。」 沈兰笑道:「便是看谁运气好咯。」 说完,略一转头,也说不清自己是有意,还是无意。 便撞上裴昭沉静如水的眼眸,似在思索。她睫毛轻颤,不动声色地移开。 小蕙道,「且看第二题。『三人同行七十稀,五树梅花廿一枝。七子团圆正半月,除百零五便得知。』」【注3】萧宁打了个哈欠,「少爷与我所出,我连题目都无法揣摩。且看我所出,如此简洁,一目了然,少爷还答不出,这却要怪谁。」 第93页 小蕙并没给他一个眼神,毫无感情地念道。「阿宁所出第二题,是为一段故事。剑宗长老黎辽,育有一儿一女。师门繁盛,门中徒弟众多,大徒弟黎丁尤为突出,冠绝门派,纵横江湖。」 白至秦痛心疾首地说:「兰姐,你瞧他,还编起故事来了。这场比试,是一件十分严肃之事,他态度却如此随性,建议直接出局!」 萧宁「呵」了一声,「此事千真万确,你一打听便知。黎辽长老德高望重,黎丁武功盖世,如有一句虚妄,叫我天打雷噼。」 白至秦不予理会。 几人边说边喝起手中的绿豆汤,不知不觉间便见了底。沈兰看见,便端来要盛,裴昭默不作声地夺过来,迳自添水。 ? 此人素来做事,较为持之以恒,这种足以让我自我攻略的行为,恐怕一时半会,不会消失。 若是当面直言「不要这般叫我误会」,未免有些自恋;若是委婉暗示「停止散发你的魅力」,未免又讨人嫌。 我且装作不知,瞧他后面手段。 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话,一旦说开,万一不是……不晓得还能不能做朋友。 沈兰情不自禁地一声嘆息,忽地想起了高考前逼着自己看的《梦》。开篇一首《枉凝眉》,率先剧透道出be结局。 此情此景下,便拿出这几天自己挥之不去的那股酸劲儿,在心中自我改编一首接地气的土味情诗,聊表寸心。 「我是水中披星戴月,他是镜中高岭之花。若说没奇缘,穿书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攻略终虚话。」 因为沈兰全诗早已忘得差不多,改编得也乱七八糟,符合她「不大认识字」的一贯人设。 她满意地过了一遍,便听小蕙说道:「今有贷人千钱,月息三十。今有贷人七百五十钱,九日归之,问息几何?」【注4】沈兰皱眉,少爷这傢伙,着实有两把刷子。 先前的「方程式」和「余数」也便罢了,这竟然还扯上了利息问题。日后若是帐本有哪里不清楚,定是他中饱私囊。 萧宁更不用说,两眼一黑,不知今夕何夕。 「五、四、三——」小蕙倒计时,白至秦笑得甚是得意,颇有小人得志的风范。 「等等,」萧宁道,「三十,七百五十文……月息,五文,不!还是七文罢。」 白至秦笑得更大声,不过似乎有些后劲不足。 沈兰和裴昭困惑地看向萧宁,小蕙岿然不动:「确定?」 萧宁苦笑:「我有什么可不确定的选择么?」 「恭喜,对了。」 「……」空气沉默三秒后,萧宁爆发出一阵狂笑。 他挑起半边眉毛,挑衅地看向白至秦,模样要多欠揍有多欠揍,连那双温和的眼睛都遮掩不住的艷色。 「小蕙姐姐,」白至秦深呼一口气,摩拳擦掌,「你速说与我题目来听。」 萧宁想到什么,眼底倏忽变了一变,恢复沉稳的兔子神色,乖巧起来。 小蕙道:「一直未相见。」 白至秦奇道:「只这五字,不大符合某人作风呀。」 萧宁不以为然道:「我瞧某人一直答一直错,送分来可怜你。」说完便向沈兰投去求饶的目光。 沈兰并未猜出谜底,顿时有些丈二摸不着头脑,便下意识地朝萧宁笑了笑。 萧宁:好了,我可以埋了。 白至秦正眉头紧锁之际,时间也在一分一秒地流逝着。 小蕙这个裁判当得十分公正,眼看时间快到,便道:「五、四、三——」 「我知道了!」白至秦欢呼起来,「是『兰』字!对否!一直、未、相见!」 沈兰正低头喝汤水,抬眼众人正拭目以待地看着她。「怎么了?」 白至秦狠狠地松了一口气,「还以为你又要笑眯眯地看着我。」 「拜託,我是个多么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人,怎么会对你做这么不通情达理、不善解人意的事情呢。」 沈兰说完,笑眯眯地看着萧宁,喝起彩来,「阿宁好文采!」 「兰姐,我不是那个意思……」似乎解释都有点多余。 白至秦在一旁煽风点火,添油加醋道:「建议直接出局!」 「既然你俩一比一平,」沈兰对少爷的建议充耳不闻,「不如来场加时赛?」 「加时赛?」三人一齐叫起来。萧宁见沈兰并没有找他秋后算帐的意思,巴不得她赶紧忘了。 「哦,就是这局定胜负。题目我出。」 说着便想起以前见过的一句谜语,不假思索道,「一只雀,飞上桌,捏尾巴,跳下河。谁先说出,谁胜出。」 「勺子!」二人异口同声。 小蕙道,「是非分明,猜一乐器。」 「二胡!」 「四山纵横,两日绸缪。富是他起脚,累是他起头。」 「田!」 …… 如是又出了几轮,沈兰和小蕙身心俱疲,满眼金星,简直是把平生所学倾囊相授出。 偏生对面的白至秦和萧宁还越战越勇,进而翘首以盼起来。 沈兰没了法子,看向沉默的裴昭,「你来。」 「一月又一月,两月共半边。上有可耕之田,下有长流之川。一家有六口,两口不团圆。打一字。」【注5】对面两个热情的狗子就此陷入沉思。沈兰终于能歇口气,同小蕙相视一笑。 第94页 她站起身,看向裴昭印刷来的册子。沈兰记得,她先前的确说过这件事,后来……后来便忘了。 一日中店中事务繁多,若要每件事都记得分明,决计不可能。 况且,近日来,她脑子确乎不大好使,抛到记忆落灰处,实在情有可原。 沈兰看向正冥思苦想的两人,转向总是时刻微笑着的小蕙,最后,目光定格在地上的方寸影子间。 若是真能重生……那自此,或许便是永别了。 因了当代节奏快,她做事从不拖泥带水,当机立断;因了自己性子,从不回头,也从没后悔过。 可是……从什么时候起,她来到这便一直追求实现的目标,开始动摇了呢? 孑然一身,便是她必须踏上的归途么? 小蕙还在默记时间,沈兰方才道加时赛时间本就短些,时间是关键。 「五、四、三——」 白至秦和萧宁都跃跃欲试,但似乎都很快便否认,不知在想些什么。 沈兰看向裴昭:「公布答案吧。」 「用。」 「对,我就一直在说,肯定是用!」白至秦马后炮道。萧宁也有些懊丧。 小蕙补刀:「原是我耳朵不大好。」 沈兰笑道:「既如此,你二人便各自履行承诺。阿宁帮少爷洗一个月的衣服,少爷去街上招摇一日,皆大欢喜的结局。」 二人点头。虽然愿赌服输,但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小蕙和阿昭,咳,还有我,休沐一日。」 「!!!」 沈兰这个魔鬼!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波便宜,属实是让她占明白了。 此次比试,沈兰为它起了一个形象的名字:《从狗咬狗到狗抱狗——二和与边牧的团结转折点》自此,二哈和边牧同仇敌忾,一致对外,几乎再没学小孩子吵过架。这又是后话了。 -------------------- 作者有话要说:注1:出自《算法统》 注2:出自《算经》注3:韩信点兵 注4:出自网络 注5:出自王安石感谢宝子过来^^ 里面的字谜基本都来自网络qaq逐渐放飞自我中w 第47章 下午,小蕙替萧宁补上妆,他提着铁桶中的蛋挞,满怀低落地出门,走街串巷去了。 沈兰去徐木匠那儿转了一圈,与他带了些酸梅汤、炸鸡与蛋挞等甜点,木匠老实,怎敌沈兰,只能收下。 她便一眼看中了那辆木推车,问他是做何用。 木匠瞧了沈兰一眼,耐心道:「咱们周边种地的士兵,种棉花的时候,便会推车送种子入地。」 沈兰似乎也有些印象,只是未曾想到古代便已有了这样『先进』的物什,便笑道:「徐大哥,这车你再帮忙给我改装一下呗,外面那些个商贩装卖东西的,便是这种车,也可以罢。」 木匠看向熙攘的窗外,才若有所悟,「大妹子,你早说作何用处。我与你稍加改造,刻上字,晚上来取罢。」 沈兰留下一贯钱,迳自走了。木匠本不欲要,无奈沈兰这厮偏看准了外面又有客人过来,便抽空熘身。 她无事忙似的,一路招猫逗狗,看见熟悉的人便凑上去打个招呼,说会话。倒也不顾及别人目光,随意之至,二皮脸似的。 沈兰先是去萧宁那里看了看,装模作样地排队。萧宁挂在脸上,挥之不去的笑容还没散去,抬眼便看见,斗笠下的,原是沈兰。 而此人,还贱兮兮地向他笑。此情此景下,萧宁一口气像是没提上来,笑容就此凝固在如花似玉的脸上。 他似恼似羞,便沉声道:「客官,不要便请出队,后面的人还在等着。」 夏天日头毒,沈兰买了一把伞,递给他。萧宁甚为惊恐地瞧了一眼,直摇头。 沈兰拍他肩膀:「表妹,你细皮嫩肉,千万要仔细。若要晒伤自己,可叫我向谁交代。」 果然……萧宁不得已地接过来。左右他现在还是「没出阁的小姑娘」,爱惜点,确实没错处。 沈兰去不远处叫了几嗓子,不知不觉便走到了东街的菜市场。她挑了些便宜,且消耗量比较大的白菜、青椒和大蒜,内心在人声中呼喊着「全都给我包起来!」 现实:多谢大婶,不必劳烦,我自己用手拿即可。 反派郭杰,叫你再看看,老娘还没买过菜!买哭你! 可巧看见了有卖黄瓜的,沈兰买了几袋种子,跟那大叔讲价扯了几句皮,捧回了黄瓜和西红柿的种子。 沈兰对种植的确是不太了解,她印象中黄瓜和西红柿都比较容易栽植,在夏天容易成熟。 索性晚上无事,便琢磨和几人一起,给园中添些绿意,晚上还可摇椅乘凉。 路过卖零嘴的铺子,抓了些瓜子、地瓜干混在核桃里,一同提了回来。 * 晚上,沈兰照例查看了一下系统进度,看终于到了20,可以开放浏览器询问功能了,了却一桩心事,觉得人生都圆满不少。 第一件事:统子,帮我查一下黄瓜的种植方法。 系统:【此查询需要消耗2点金币,请问宿主是否要继续?】就知道得这样。这系统好像和二这个数字结下不解之缘…… 不是没有道理的。 沈兰:「随意些罢。看我现在系统余额,我是多么财大气粗啊。现在已经是个消耗2点金币,都目不转睛的富婆了。」 第95页 系统声音迟疑:【瞧宿主行为,似乎此形容词于你,还有待商榷。】「统子,」沈兰眯眼,「该严谨的时候你不严谨。」 系统突然警铃大作:【注意!宿主可查询的内容包括:如何制作美食;如何经营店铺;如何增加利润;如何管理伙计等的相关内容。 禁止查询的内容包括:任何有关系统的疑问;关于自己的前世今生的相关内容。】前世今生?这词便很严谨么? 所以她现代,的确死得连灰都不剩了? 那她重生回去,岂不需现场表演一下古老的灵异现象——诈尸? 沈兰:「……我就是试试。统子现在很严谨,夸夸你。」 系统:【……如下次再犯,系统金币倒扣一万。搜寻引擎不会提供任何禁止查询内容的答案。】「好好好。」沈兰送给系统一个中指,心想自己终于可以挑战些高难度的菜品了。 这几日真不是没钱,只是她手艺有限。 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堂经理],能做出这么多花样,已是每日挖空心思,搜肠刮肚出来的了。 之所以等到浏览器开放,是因为菜谱只能提供菜谱,而浏览器查询定然可以提供许多相关词条,她可以藉此多看些东西。 规则漏洞——致富之道,即在此中。 抠门这种东西,属实已经深入骨髓,没救了。 晚风起,沈兰把厨房里还没刷的碗过水洗净,从系统中挑出新鲜的猪肝,泡在水里。 她去大堂转了一圈,看人依旧不少。拼团的转盘转了不少,虽是铁制品,也不过这几日,有些地方便已出现了明显的磨损。 生意太火爆,也很苦恼哪。 奖品也不大多了,便托少爷给小蕙些银钱,出去再买些来。 沈兰四处逛了一圈,看确乎没什么需要自己的地方了,不期然撞见正过来拿奶茶的裴昭。 「轰」地一声,像是无声地引爆了一颗炸弹,在沈兰眼前、心中倏忽炸开来,耳边嗡嗡作响,炸得她外焦里嫩,意识涣散,好不狼狈。 若不是找到了病根,沈兰真觉得自己病得不轻。 自从确诊那日起,沈兰心中便如同装了定时炸弹一般,引线,全系在面前这人身上。 今日下午出门闲逛,散心,也是为了忘却。可惜,某人的身影如同烙印在她视网膜上一般,无论去到哪里,见到谁,也无法消散。 不必等到三天后凌晨,一看见他,整个宇宙都好像在为她闪烁。 酸,比浓硫酸还算,ph值严重超标。沈兰对情爱这种事深感困扰,对自己表示唾弃。 也没什么心动的触发点,怎么……就自我沉浸到这种程度了呢? 「兰姐……有什么事么?」裴昭问。 这话说的,有事才能找你,没事就不能找你? 见你一面,在你面前打转,还犯/法么? 沈兰「我……」了一下,去桌上抓了个核桃,便头也不回地奔厨房去了。 裴昭:「……」 她闷上米饭。把猪肝从水中捞出,切成小块。 这些天,沈兰看店中这几位古人,对肉食的需求都比较强烈。 而且,除了对牛肉有些争议和排斥外,对猪肉和鸡肉态度都非常友好。 尤其是少爷,一人配上米饭,能吃一大盆。 上次下馆子去永丰酒楼,她看少爷要了那么多菜,也没有任何关于动物内脏的菜,不知是这里的古人尚未发掘,还是不喜欢。 便想着让他们尝试一下新鲜事物,炒猪肝实乃人间美味。 新鲜猪肝确乎有些腥,沈兰一开始屏住呼吸,后来实在喘不上来气,不得已逐渐适应。 她把切好的猪肝,在清水中泡出血水,过滤几次。 沈兰拿出青椒、洋葱和胡萝蔔,洗净,切片。 待到完全过滤好后,鲜猪肝已经变得硬实,颜色也泛红,腥味散去不少,开始让人有食慾了。 沈兰拿出一只盆,把泡好的猪肝倒入,再添上一勺淀粉和料酒,混合在一起,用筷子搅拌均匀。 接着,朝锅中倒入两勺水,切了两片姜扔进去,倒上猪肝,开中火,过水。 倒也不用等到水沸腾,沈兰深有体会,水开了之后,猪肝大概会更硬,嚼劲没那么足,七分熟就够了。 捞出,沥干水分,倒入两勺淀粉。用筷子充分地搅拌均匀,让淀粉更好地融合在猪肝上。 肉和淀粉一块炸之后,既能中和肉的腻感,也能发挥出更佳的油炸效果。 口感酥脆,是很常见的一种炸肉方法。 开火,倒油。沈兰把拌匀的猪肝倒入锅中,过油。 很快,她用筷子翻了个面,确认猪肝已经炸熟,便盛到盘子中。 时间同样很短,还是因为怕猪肝变硬,影响口感。 沈兰将青椒、洋葱和胡萝蔔倒入锅中,翻炒,放白糖、酱油、鸡精,再翻炒出汁味,最后把猪肝放进去,炒出色。 倒上一些水,开大火。收汁。撒上葱花和香菜,出锅。 异香扑鼻。 沈兰一闻见这油香与肉香,看见汤汁颜色,色泽鲜嫩。她夹起一筷尝了一口,猪肝口感鲜美,肉质筋道,包裹在淀粉中,在油中走过一遭,更觉满口酥脆,可口入味。 * 她把菜同米饭端出去。夏天天黑得晚些,因此到七点时,入眼仍有亮色。 第96页 沈兰借着光踩了一脚,试了一下脚下的土地,觉得这土壤虽不肥沃,拿来种黄瓜,大约也是够的。 走到门前,桌上摆着一盆水,一条毛巾搭在盆边。小蕙正在给萧宁卸妆,萧宁仰头,眼睛微闭,看起来很乖巧。白至秦比小蕙似乎还要更近,好像在观摩效果。 沈兰背对着他们。 萧宁看了一眼镜子:「小蕙,兰姐不会贪便宜,买了些廉价的水粉胭脂,用完对皮肤不大好罢。」 白至秦远远地闻见香味,回头一瞧,便看见沈兰正笑眯眯地看着他。 「咳咳咳,」白至秦狠狠地咳嗽一声。 小蕙认真地看着镜中的萧宁,不平道:「你这人也忒不知好歹,真要用钱时,小姐何时俭省过!她不过对自己苛求些,何时亏待过我们?!」 白至秦和萧宁对看一眼,白至秦抓住机会,朝他疯狂摇头,自觉眼中充满了求生欲的暗示。 萧宁低声道:「看,少爷也同意罢。怎么突然咳嗽起来,平日里记得多喝些热水。」 白至秦:我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你也能看得出我同意? 小蕙还未说话,沈兰便走过来,「让我看看阿宁,用了我买的便宜脂粉,毁容了没有?」 萧宁:「……少爷!」 白至秦一脸沉重地看回他,但视线转向炒猪肝时,眼睛霎时间便亮起来。 沈兰笑道:「我看只用水洗,这便宜脂粉恐怕有残余。不如这样,我正好买回来些种子,你先前也答应过我,待吃完饭,自去种罢。」 萧宁:「兰姐深思熟虑,深谋远虑,在下佩服。」 沈兰:「不敢。我只怕给你漂亮的脸蛋,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岂不成了千古罪人。到时,我恐怕也是有心无力,无力回天,回天乏术了。」 说完,便暴露本性,咬牙道:「还不快收拾吃饭!」小蕙在一旁看热闹,偷笑。 白至秦和萧宁唯唯诺诺地点头,战战兢兢地连忙搬东西。可巧,她刚咆哮完,便看见裴昭走过来。这样的距离,定然全叫他听去了。 沈兰:好了,这下脸都成猪肝色了。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48章 沈兰强作镇定,坐下来,笑着给萧宁夹菜:「多吃点,待会或许要出些力呢。」 萧宁欲哭无泪地夹起来,绝望的目光扫过了小蕙和白至秦,换上一副四大皆空的表情,送至口中。 顷刻间,萧宁的脸色便发生了变化。方才假戏真做,心情太过悲痛,好似沈兰已给他餵了毒,全然没注意到咽下去的,是何物。 只是口感酥软鲜嫩,咬下一口,便觉似有无尽咸香滑爽的滋味在味蕾上尽情释放。 浓郁的香气在鼻尖萦绕。下一秒,再看向那盘炒猪肝时,本就鲜润的色泽,更在他眼中具有了不一样的色彩。 萧宁惊喜道:「兰姐……这,这个——」 沈兰毫不留情地打断他:「少侠,此物须少吃。我在里放了青椒,虽味道爽脆,但保不齐脸上起痘,便间接地实现了同我那廉价脂粉同样的效果。」 萧宁:「……」 白至秦闻见扑鼻的香气,早已迫不及待,夹起一筷,继而满意地点头,低头扒了一大口米饭。 裴昭也坐下来,沈兰默不作声地给他递了双筷子,前者则与她送来一杯水。 好傢伙,等价交换,算是让他俩弄明白了。 小蕙看沈兰动筷,自己也吃起来。白至秦问道:「兰姐……这是何物?」 沈兰朝他眨了几下眼睛,「你猜。」 白至秦有些无奈——沈兰这人,有时比他爹还成熟,有时比他还幼稚。 便顺着目光,仔细地看着盘中的东西,沉吟道:「莫非是肉?」 萧宁看不下去,暂时对自己在沈兰处的黑历史视而不见,勇敢发言:「应该是猪肉。」 小蕙认真地品味片刻,「大概是内脏罢。」 沈兰有些踌躇:「我说了,你们总还愿意吃罢——好歹不是猪大肠。是猪肝。」 众人吃惊。白至秦扫视一圈,看向萧宁,犹豫地说:「这……我们这儿,似乎还没有吃猪肝的人。」 沈兰邪魅一笑:「恭喜你,做了第一个吃猪肝的人,这可是载入史册的大事。」 白至秦眼角略抽:「什……什么史?」 「美食史咯。」沈兰拿起手边的茶杯,若无其事地喝了口水。「『民以食为天』,这不是一件很有纪念意义的事么?」 萧宁摇头:「非也。」 「哦,少侠有何高见?」 「兰姐……」萧宁声音一下弱下来,楚楚可怜地说:「你忘记你方才第一个夹与我,我——我才是第一个吃的人呢。」 「……」 小蕙笑道:「这却也要争么?第一个吃得,定然是小姐呀。」 沈兰连忙摆手:「小蕙,可别,我可不跟这俩活宝凑一桌。我做第一个做猪肝之人,名垂青史,已经满足了。」 白至秦「所言极是」的表情,这么会话间,米饭俨然见了底。 「兰姐……你既有这么多新奇想法,为何不再开个饭馆,却只单卖咱们这些个快餐呢?」 沈兰:问得好,我也想知道,不如你直接跟系统对线。 「……是这样,这些菜耗费的功夫要大些,我一个人,定然忙不过来。」 第97页 萧宁连声贊同:「少爷,你还看兰姐不够累么?况吾生而有涯,钱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 白至秦小声:「钱财确乎身外之物,只是这珍馐美食,若独自享用,其存在价值,岂不大打折扣?」 沈兰脑子都快炸了,这二人,一言不合便能扯出一大堆论据来支持自己一以贯之的论点。 便咳嗽一声,「你们所说,我已知晓,日后定多加思量。菜便要凉了,不若先吃菜罢。」 这才止住一场风波。 * 饭后,沈兰变戏法地拿出锄头,给几人吓了一跳。沈兰扔给萧宁,示意他先锄地。 自己则去厨房扫出柴火灰。沈兰琢磨饮品岛与其他差得有些远,强迫症绝不能允许这些事情发生。 便从系统中拿出一个柚子,在表皮上涂抹上一层盐,用刀削皮。沈兰把柚子肉撕成小块,柚子皮切细丝,放到盐水中腌制起来。 萧宁对白至秦说:「少爷,兰姐真真雷厉风行一女子。说干便干,绝不含糊。」 白至秦沉重点头:「少侠,这其中,怕是也有你今日脂粉的功劳。」 「嘿,你这孩子,」萧宁不满,「怎么说话呢?」 白至秦耸肩,便拉来正在沈兰身边打转的小蕙,「小蕙,阿宁……他又欺负我。」 小蕙声音软软糯糯的:「阿宁,你二人还没刚和平半日,怎的又吵起来。你不要瞧少爷好欺负,便一直欺负他。」 白至秦:「就是就是。」 萧宁正有冤无处诉时,便听小蕙说道:「欺负少爷时,也要拉上我嘛。」 「……」白至秦的世界发生了明显的崩塌,他难以置信地质问道:「小蕙,你在说什么。」 萧宁同情地拍了拍白至秦肩膀,恭敬地把锄头交到他手中:「少爷,我便把此宝物授予你,望你倍加珍惜。此后,风雨如晦,自己好生上路罢。」 白至秦再次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地质问:「你这是,要我锄地?我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你要我锄地?我一个衣来伸手的败家子,你要我锄地?!」 「这一锄头下去,从此你不学也有术,衣来不必伸手。以后说出去,你白大少爷还锄过地,多有面子啊!」 白至秦作吐血状,妄图撂挑子不干。 沈兰正把厨余垃圾洒在土里,不期撞到白至秦四处挥舞的手臂:「喂,不干活也就算了,还扰乱现场秩序?马上撸起袖子,拿起你手中的锄头,向着罪恶的资本主义,发出猛烈的进攻!」 「罪恶……资本主义?」裴昭在井边收拾好厨房的碗筷,过来,便听见这句莫名其妙的话。 「抱歉,」沈兰睁眼说瞎话,「我老家都把地主叫做资本主义。」 「这……这还起个洋名?」萧宁道,「兰姐我发现你不仅不古板,还挺趋时。」 白至秦犹豫地说:「可是兰姐,你既是首辅之女,怎会有『地主』一说?」 沈兰撒好灰,好似没听到白至秦说话一般,神色语气都极自然。 「快点锄地!就等你了!」 白至秦勉为其难地拿起锄头,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开始刨地。刨了几下,便对沈兰道:「兰姐,非我偷懒,我实不会。」 「换萧宁。」萧宁风捲残云地卖力刨了一行,地下瞬间一片狼藉。 沈兰揉太阳穴。 「都起开!」 她本也无从下手,只是方才在浏览器上看过相关的视频,此时亦别无他法,只好依样画葫芦地翻起地来。 怪不得现代人都想回归田园,这种地的专注感觉,确乎和现代生活格格不入,洋溢着久违的满足感。 沈兰放下锄头,正把原先栽种的洋葱挪地方时,却看见尘土飞扬。 原来是白至秦拿好了接力棒,开始了新征程。紧接着,萧宁也有了些章法,重新把土整了一遍。 沈兰把种子拿出来,几人拿好种子,开始白至秦还咋呼几声,后来便只剩一片寂静的播种声。她从厨房中找出几根木架子,准备回头让藤条攀在木架上。 具体操作,她也不知要如何,待回头再研究视频试试。 沈兰去洗了把手,让他们先去楼上休息。自己则去厨房,察看柚子皮研制得如何了。 眼看时间已到,便把柚子皮放入水中,开中火熬煮。肉质逐渐变软,为的是去掉苦味。 时间到后,沈兰便把柚子皮同柚子肉一起倒入锅中,放入水和白糖,开中火。 趁做饭这一会儿,沈兰从怀中拿出自己记事的帐本,看今日还有何事未做。 她一边看帐本一边用勺子不停地搅拌,避免粘锅。 外面点着一盏蜡烛,但系统提供的空间内,却灯光如昼。但从表面看,颇有囊萤映雪的既视感。 六月初七需做之事:1、萧宁化妆叫卖2、补全拼团奖品3、思考某人沈兰从旁拿起一支毛笔,不得不说,古代生活有些地方,着实不方便。 六月初八需做之事:1、赵阳姐满月酒所要的奶茶,与少爷商量出帐2、萧宁叫卖——(混入少爷这一奇怪生物一日)明日小暑,与小蕙二人推车安排3、思考某人沈兰思考这么会功夫,看锅中柚子皮与柚子肉汤水渐少,已显粘稠状。 便又看了一眼自己的帐本,心道怎么与胡适打牌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兰姐……你没事吧?」沈兰回头,却看裴昭一脸慌张地走进来,视网膜刺痛不已。 第98页 手中一时无力,帐本便垂落下来。 「兰姐,我原是想来看您在做何事,没想到叫了许多声,一直没人应声。这才一时莽撞,我这便出去……」 不会吧,我何时这么全神贯注了,可怕。 「不必,你且留下罢。」 裴昭替沈兰拾起帐本,目不斜视地放在桌上。 沈兰虽说对他放心,但上面可是暴露她这个穿越者最有力的证据,一时不免渗出些汗珠来。只装作若无其事地搅拌柚子皮,以免引起怀疑。 「兰姐……你这是?」 我这个榆木脑袋。沈兰这才想起,系统提供之物,这里除了她与小蕙,谁也看不到。 顾此失彼,毛手毛脚,这还是她沈兰吗? 「哈哈哈,」沈兰干笑几声,「我在用意念收拾厨房——你瞧,我与你玩笑呢,你且出去罢,这里用不到你。」 「好。」裴昭走到平日萧宁分装打包处,声音飘忽得像是从天上过来。 「我是想说……你还……」语气逐渐微弱至不可闻。 伴着一轮缺月,裴昭终于转头离开。 沈兰……她果然不记得我了罢,连信任也不再给予。 这样也好,若是记得,如此这般,只怕更惹人伤心。 我即便表明身份,以我此刻失意,于她有何益处? 不若让她无牵无挂,从此过些快活日子。 终于柚子皮也变出些亮色来,沈兰盛到罐子里,等着在桌上冷却。 裴昭……他这几日来皆对我欲言又止,甚是可疑。 莫不是看穿我心意,想叫我趁早打消这念头。 可观他举止,又似对此一无所知。 那么三番两次如此关心,未免叫我高看自己几眼。 沈兰在房内,裴昭在院中,一同遥望起那轮亘久不变的月亮来。 时空转换,生前身后,光阴流转,书中书外,总有这无言的月色。 她嘆口气,倒入蜂蜜,用勺搅拌均匀。 哦不,这柚子茶,好像还没凉透…… 沈兰倒出几杯,合上密封罐的盖子,抓了个核桃在口中,把蜂蜜柚子茶端了出去。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49章 楼上,桌前只坐着正在打瞌睡的小蕙。 萧宁和白至秦已不见踪影,许是都进了房。沈兰便让小蕙把萧宁的送过去,且睡去。 裴昭不知在哪里,她端进去,放下一杯。 沈兰坐定,才想起那密封罐,忘记放进冰箱中冻上了——看来这核桃,效果……至少短期内的效果不怎么样。 她对古代大楚的核桃进行粗浅片面的功能评估后,自己再出来后,腰间便携了壶小酒。 而后,自己坐于楼上空处,自斟自饮起来。 烛光明亮,更显得窗外月光略逊色些,夜景也更静谧些。 沈兰倚窗远眺,周围蝉叫虫鸣飘在耳边。远处有一处极高的建筑,亮如白昼。……摒弃掉杂音,她似乎还可以听到那悠扬的琴声与歌声。 再回头时,便瞧见楼上,不多不少刚巧五个房间。 沈兰不是觉得不诧异,这未免太过巧合,像是特意为她安排好的。 这种感觉,在萧宁来到之后,更甚。 只是,一来她「术业有专攻」,对房屋建筑方面,着实是两眼一摸黑。 二来,她是个界的闯入者,对古代的房屋建筑,更是一窍也不通。 故而一直不甚在意。只是今日许是醉了,瞧起来便有了些不一样的意味—— 安静…欢迎…僵硬…宿命…重影! 眼前有了重影,找不到自己房间怎么办? 沈兰以前酒量不错,大手大脚惯了。今日因有心事,也没注意个量,再反应过来时,确乎是给自己灌得两眼一抹黑了。 这个想法过去后,她便彻底没了意识。 * 翌日,沈兰从自己床上悠然转醒,头还有点痛。屏息静听半晌,便伴随着萧宁的瑟瑟剑声起来。 她昨天……好像是喝醉了,还是梦中醉了? 似乎梦中,还有身上有她喜欢香气的人,扶她进房来。而自己跟个八爪鱼和狗皮膏药的结合体一样,扒住人就不撒手了? ……或许她可以自信点,把「香气」两个字去掉。 这岂不是大家常说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沈兰无力地拍了下自己脑袋,果然「春/梦了无痕」,别的再多,她也想不起来了。 于是起来后,便紧急地看了一眼窗边的位置——看,果然没有她的酒壶吧? 下楼后,萧宁满眼关切,却满是促狭:「兰姐今日为何未早朝,呸,早起?」 沈兰默不作声地瞧他一眼,径直去井边打了桶水,拿起舀子,浇起地来。 萧宁看沈兰不理他,便可怜巴巴地守在旁边,「我错了,我以后再敢开兰姐玩笑,就让我……」 「起来!」沈兰眯起眼来,「别踩疼了我的黄瓜苗。」 萧宁:「……」 轻轻嘆息,人不如草系列。 她去厨房,做完每日的准备工作后,想起今日小暑,便从系统中挑出一些肥瘦相间的猪肉,剁馅,准备做香菇玉米虾仁猪肉饺子—— 这个名字好长——不过好吃也是真好吃。 沈兰小时候家里没什么钱,不,其实是一直没什么钱。 第99页 她小学时,学到「奔入小康社会,迈入社会住现代化强国之列」,都会觉得自己有些遗憾。 因为沈兰一直知道,自己家里肯定算不上小康,总有拖后腿的嫌疑。 虽然自己有着世界上最好的父母,和最温暖的家庭。 也因而,对「小康」这个词总有着旁人难以理解的情结。她后来努力工作,也与此脱不了关系。 因此,小时候,家里吃饺子时,基本都是韭菜鸡蛋馅的。 后来因为沈兰不吃韭菜,家里条件也好了些后,她妈便只与她做芹菜猪肉或者白菜猪肉,再多的,便真没有了。 只有一次,她爸下班回来后,买了些虾仁。 正巧家中有香菇和玉米,食材齐全,她爸妈便做了一次这加长版名字的饺子,也只这一次。 沈兰把剁成肉泥的猪肉馅倒入盆中,撒上葱花和姜末。香菇洗净后切碎,玉米扒净后与清理干净的虾仁一起,和到猪肉泥中。 她往盆中打进去三个鸡蛋。再拿出一只空碗,把生抽、酱油、麻油、胡椒粉和少许盐、鸡精和糖,倒进去混合均匀,勾成芡汁,倒入盆中,将猪肉馅用力搅拌均匀。 沈兰取出一个干净、容量大些的盆,放入几勺面粉。 她左手拿着一个盛水的碗,往面粉倒水,右手则拿着一只筷子,不停地将拌进面粉中的水混合均匀。 面粉一开始是碎片条状,随着逐渐多起来的水与沈兰的下手揉搓,很快变成光滑的面团。 说到这里,沈兰是的确回忆起她母亲和面的场景来——因她家便在北方,面食是主食。 因此这个场景实在司空见惯,导致她刚开始学习和面时,未曾花费多少功夫,便有模有样起来。 她在干布上撒上些水,便将湿润的布盖在面团上,走去大堂。 * 这时候,几人已经起来,正在各司其职地忙碌着。 这几天下来,众人基本已经默不作声地形成了定式。就连懒蛋少爷,都整日在柜檯处站着犯困。 沈兰从空处推出小推车,得意地叉腰:「怎么样?这个车不错罢?这可是我特意托徐老闆所做的……咦?」 她说着也疑惑起来,蹲下来查看近况——没想到徐木匠人老实,却挺细心。 昨日说得匆忙,几乎没提要求,现在一细瞧,不仅桌上有接口,可以用来支做宣传的架子。 而且,推车下面是个可以打开的柜子,里面竟然还别有洞天,有三层空间,可利用之地顿时大了起来。 最令沈兰满意的,还是前面几个显目的烫金大字—— 味香园。 这才对嘛。卖出多少东西其实并不重要,甚至连有没有人来买,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到底有没有人记住,是「味香园」这间店铺。 沈兰今日特地多做了些蛋挞,想的便是,萧宁让人试吃过,可以尝试推销购买。 买便好,不买也便算了——反正这一个月免费,她也不差这些原材料成本。 她去老王那买了些包子,几人早上便随便吃了些。 早饭吃罢之后,她便推着吃,与「表妹」萧宁一同走上了「促销之旅」。 昨日本来想小蕙一同过来,但店中今日实在繁忙,只留裴昭一人,恐怕难以应对,只好辛苦萧宁些。 萧宁: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 因近处几乎已经人尽皆知,两人故意走得远些,险些走到城郊。中途萧宁数次央求要替她一会,可沈兰没允,以至于停下来时,胳膊已然酸透了。 便看无人,对萧宁说:「阿宁,表姐都快累得去见如来佛了。你行行好,快些使出你的狮吼功,招呼些客人过来。」 萧宁双指点住沈兰拇指上某处,弱弱地说:「……不若我送佛送到西?」 「你-说-什-么?」 不知萧宁点了哪处穴位,沈兰甩了甩胳膊,那种沉重的酸涩感,竟然神奇地消失了。 「兰姐,我是说,」萧宁连忙求饶,「『狮吼功』是何功,为何小人从未听过?」 沈兰装作大惊失色:「狮吼功都没听过,未免太过孤陋寡闻。」 「但求兰姐不吝赐教。」 「快点给我叫人来!!!」沈兰踢了萧宁一脚,贴心地比着咆哮的口型。还免费赠送给萧宁一次中指。 「哦~~」萧宁看见沈兰如此架势,就差屁滚尿流地去拉人了。 好在多年在险恶的江湖上历练,少侠的名号也不是白叫的,于是谦恭地给沈兰整了整方才因为踢他乱掉的衣摆,自去外面招揽人了。 这几日外出的叫卖的确有效果,萧宁殷勤地拉来了许多人,还翘着兰花指,说了许多热情的话。 最后,看这样效率太低,以及旁边一个虎视眈眈沈兰。看似在帮忙,实则在不依不挠地监督他实施她的提议。 只好在人离得远,装作若无其事地拿蛋挞时,将内力直接沉于丹田,聚于下盘。 轰然间,便是一声石破天惊的惊雷,周遭气流的方向发生明显变化,推车上方的旗帜都猎猎而动起来—— 「诸位客官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味香园上街叫卖,见者有份,免费品尝!数量有限,送完为止!」 萧宁看沈兰面色仍凝重,便只好装作有事,熘去无人的树边,复读机似地来回重复起来。 第100页 嗯,效果等同于三个商场的大喇叭,在耳边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循环播放。 好,又为「沈兰为什么偏偏挑中他」找到了一条强有力的证据。 待他再回头,十里八村的狗都不甘示弱地叫了起来,你方唱罢我登场,鸡飞狗跳得好不热闹,鸡同鸭讲得不亦乐乎。 沈兰用手捂住一只耳朵,似乎张开口腔「啊」了几声,好像在测试自己听力如何。 萧宁走过去,神色有些焦急,「兰姐你没事吧?」 沈兰提高音量:「你在说什么?!」 萧宁也只好盖过沈兰声音,关切地询问:「兰姐……你没事吧?」 沈兰摆手,瞭然道,「不忙,兰姐不忙,再忙也不会忙死的呀。」 萧宁:「……」 沈兰掏了掏耳朵,「方才与你玩笑呢,这样便很好。有你如此这般的伙计,我还有什么要求呢?」 萧宁:虽然听着不像什么好话,但总是在夸我。 沈兰仍大着嗓子说:「你既能独当一面,我便先回店去,那里怕离不开我。你累了便早些回来,我与你做饺子吃。」 接着,便煞有介事地说:「瞧见了吧,这便是作茧自缚,自作自受,自食恶果……的后果。」 萧宁:好了明白了,上句既不是什么好话,也不是在夸我。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昨天忘祝大家小年快乐啦^^ 第50章 沈兰回来之后,在大堂忙活着招呼了一会客人,很快便到了午后。 夏日的午后很是炎热,尤其今日还是小暑——天气虽还未到炎热的顶点,但也已在朝巅峰的路上撒丫子狂奔。 因了燥热,吃饭之人也少上许多。 往日热闹的街道上,此刻人声寂寥,似乎全世界都沦陷于昏昏欲睡的状态之中。 沈兰从冰箱中取出前几日冰镇好的酸梅汁,先让小蕙倒在壶中,几人先喝些散些暑气。 她则把面板,与装面团的铁盆一同端到大堂中去,准备几人一起包些饺子。 一看见沈兰,白至秦便立刻凑上前来,将往日自己看不惯的狗腿作风,模仿得那叫惟妙惟肖:「兰姐……咱们今日便吃饺子么?」 「嗯……吃你自己包的饺子。」沈兰朝他笑嘻嘻。 白至秦如遭雷噼似地站在原地。 果然,这便是历练。沈兰每日总能给他一些来自新世界的新惊喜。 小蕙兴高采烈地围着沈兰转起圈圈,迫不及待地搓着手:「小姐,这敢情好。」 裴昭后脚跟过来,把沈兰落下的擀面杖和小碗干面粉,放在桌上。沈兰看见,沖他尴尬一笑。 「……」 实话说,有些人,不笑比笑时,更招人喜欢。 沈兰一眼便看见太阳升到午后时,在地上与某人拉扯出的纤长影子。 于是也悄然伸出手,在这人头上蹂/躏几把,才意犹未尽地收回。 她在面板上撒上些干面粉,为的是待会擀皮时,不会粘住。沈兰把铁盆中的湿布拿下来,取出面团,在手中揉成长条。 很快,沈兰便把这长条面放回面板上。切段,用手按扁,便叫起云游天外的白至秦,眼神示意「跟我学。」 她率先擀了几个皮,便把擀面杖递给了白至秦。后者本来拼死亦不想受,怎料被沈兰一瞪,头皮一紧,不由自主地便接了过来。 察觉到手心中的重量,白至秦也陷入了反思——究竟是自己太怂,还是沈兰威慑太大? 难解之谜。 只这么片刻功夫,小蕙便催促他坐下来,擀皮。 白至秦没法子,只能硬着头皮将擀面杖同面皮紧紧贴合,也未曾设想往日灵活的四肢,此时竟变得如此不协调。 他左手按住面皮,右手滚动擀面杖,分工十分明确,可惜两只手却消极怠工起来—— 不是面皮按不住,便是擀面杖滚不动。白至秦看小蕙在一旁偷笑,不,简直是明目张胆的嘲笑! 便心一狠,直接使蛮力,朝无辜的面皮发出致命一击。 许是力度没把控好,白至秦一个没抓住,面皮便做起抛物线运动来,直往地面飞坠去。 白至秦:「……」 小蕙原本出于人道主义,还只无声微笑。此刻控制不住,笑得花枝乱颤起来。 白至秦的听力出奇地敏锐起来,竟然捕捉到了这笑声中一丝不和谐的杂音,便心无旁骛地查找起声音来源来。 视线再次定格时,他竟然看见了平日里不苟言笑的裴昭,此时,竟然笑得眼睛弯弯,还严重超时,预计时长可达到以往一周总和—— 仗着沈兰不在,白至秦凭本能抱怨道:「有什么好笑的么?!俗话说『君子远庖厨』,人非圣贤,孰能都会……」 何曾想到话音刚落地,便听见那熟悉的清凉音色,后背竟下意识地一凉。 「哟,这是哪家的少爷,脾气这么大。嗯,『君子远庖厨』,当真至理名言——故而没让你们去厨房,我把面板搬到了大堂桌上,少爷可还满意?」 沈兰俯下身,拾起来掉在地下的那张面皮,「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浪费粮食,可耻!」 白至秦瞬间理解了什么叫「跳到黄河好像也洗不清」。 好在沈兰也未与他多废话,她手中拿着厨房中的另一只擀面杖,看裴昭在她原先坐过的位置旁边,这会便不假思索地挑了白至秦身边坐下。 第101页 坐定后,便利落地擀起皮来。小蕙与裴昭二人则一人那一勺,开始填馅包饺子。 小蕙手中的饺子包得有稜有角,肚皮鼓鼓,用手那么一捏,便是周正的饺子模样,十分可爱。 相较之下,裴昭的饺子便有些差强人意,个个骨瘦如柴。有的甚至,不太好说成是「饺子」。 白至秦找到些窍门,终于擀得快了些。 他自我感动地用袖口揩了把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珠,没料想竟看见方才嘲笑过他的裴昭,面前的饺子,「噗嗤」一声,便笑了出来。 沈兰擀得正专注,闻声大方地给了白至秦一个眼神,「我的大少爷,又怎么——」 裴昭原本也有些颓丧,看见白至秦如此笑起来,沈兰的目光落在这上面,便略显慌张地用衣袖拂了一把眼睛,却不期把面粉也蹭了上去。 小蕙早就看见裴昭如此,可也没法说什么。稍一不注意,事态便发展到了此种地步。 「笑什么笑,」沈兰没有生气的眼睛对上白至秦,莫得感情地说,「你包一个试试。」 白至秦委屈地咂嘴,就差把「你太偏心」挂在脑门上了,可偏心的沈兰对此,自然视而不见。 擀完眼前的面皮,沈兰便拿勺盛起馅,直包裹进面皮中。龙飞凤舞间,手起勺落,眼前便已出现了一只圆鼓鼓的饺子。 白至秦眨了眨眼睛,「兰姐……你年纪轻轻,会做饭也便罢了,怎的饺子也包得如此熟练,难道从小便整日吃饺长大的么?」 沈兰瞧他一眼,「嗯……我看你长得像个饺子。」 救命啊,这有人吃/人啦! 白至秦把内心的咆哮与惊恐的神色压下去,干巴巴地赔笑。眼看他的面皮也即将告罄,便自作主张地拿起一个空勺,自觉有模有样地包起来。 可万万没想到,包饺子实在是个技术活——比擀面皮这种体力劳动,难上不知多少个层次。 白至秦本人用自身行动,生动形象地掌握了千年后的打开书「马冬梅」、合上书「孙红雷」的精妙之处,一个饺子馅几乎没全掉出来,甚至连口也闭不上。 他面色沉重地看着满手都是的饺子馅,陷入了沉思。 沈兰包得正起劲,却听见小蕙可谓十分努力的憋笑声,便下意识地看向裴昭—— 这人话少,但学东西倒挺快。就这么试错几轮之后,眼前的饺子,显然能看了。 反观白至秦,此人话多得堪比她同事家的三岁孩子,学东西的速度亦然,或许还比不上。 沈兰贱兮兮地「啧」了一声,手上动作没停,「让我们欣赏一下少爷的丰硕成果!方才对阿昭那声似有若无的嗤笑,足以显示出他的不屑一顾与对自己水平的自信——」 我老婆……心上人,只能我来说! 白至秦试图辩解:「我没有不屑一顾……」 理所当然地,石沉大海。 「那么现在,让我们把目光转回少爷的——也许是此生的第一只饺子上,此饺要面皮有面皮,要营养有营养,要肉馅……诶少爷,别的扔便扔了,把你掉在桌上的那枚虾仁再塞回去,很贵,别浪费。 谦虚些说,此饺几乎集天地之灵气,汇日月之精华,其渐变的金黄色外衣、欲关不关的犹抱琵琶、一触便塌陷的灵动,与最终不拘一格的形状,无论是从前方、后方,还是侧方,几乎无死角地向我们展示了她与众不同的雍容与典雅,以及难以用语言形容的,这无以伦比的美丽。」 「……」 白至秦将要把这只饺子放到队伍中时,突然被沈兰大手捞走,飞快地进行了一番加工,再现世时,也是一只中规中矩的普通饺了。 沈兰沉痛地说:「事实证明,美好的事物终究易碎。太过美丽,终于不容于世。」 白至秦难以置信地说:「兰姐,你确定这是事实,而不是人为造成的悲剧?」 小蕙笑着嗔他:「少爷,你这样放进锅中煮,会露馅。这样的话,饺子汤就没办法喝啦。」 白至秦这才明白过来,但还是有些不服气,小声地说:「可我这也根本就没什么馅了……」 沈兰笑着对小蕙说:「是我的错,这既是少爷的第一只饺子,必然有些纪念意义。刚才着实是我强迫症犯了,没控制住自己手。」 话都让沈兰说尽了,白至秦还有什么好讲,这人懂你,还是无心之失。 只能心甘情愿地多包了更多,虽然后来者,也被沈兰矫正了不少。 然而,只要白至秦再心细些,便能发现,裴昭所包的饺子,沈兰几乎一个也没动。 几人话间,便包得差不多了,沈兰端起箅子往厨房走去,裴昭默不作声地跟在身后。 白至秦一拍脑门,「或许……还有人记得阿宁么?」 小蕙举手,「我还没忘……这人便是姓萧,对吧?」 白至秦颇有些兔死狐悲的伤感,愤然道,「小蕙,阿宁他如此待你,你却弃之如敝履……」 小蕙拿起扫把,清理起方才包饺子处的地面来。 「诶,少爷,话可不能这样说,我可没有破鞋,就算有,我也没有扔掉……我拿它做扫把。」 白至秦终于发觉起哪里不对劲来。小蕙这几日,险些活泼得不像话,而且言谈,跟某位最爱侈谈压榨与最爱压榨之人,有了那么些相似之处。 第102页 他还未及多想,便听门口熟悉的嗓音传进耳朵:「我今天可累坏了,竟然还有人比我比作破鞋?!」 萧宁是习武之人,眼力与耳力,皆比寻常人好上太多。 白至秦无奈地说:「阿宁,你但凡听话听全,我也不至于与你,到昨日方才握手言和。」 他再转头时,便看见萧宁衣襟前处皆是星点血迹,猝不及防地便叫出声来。 小蕙先他一步,已跑着去扶起萧宁来。 小蕙又急又气,捉住萧宁手臂:「这种时候了,竟还有心情开玩笑!」 萧宁舔了舔干涩嘴角,「少爷,那车……还停在外面,你快些推进来罢。不然,刚买来,兰姐又要心疼了。」 「……这时候还有心情关心车!」白至秦也不禁愤怒起来,但还是乖乖去门外推了来。 萧宁这人真的靠谱。车比人,安稳多了,几乎是毫发无损。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小蕙关切地问道。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51章 小蕙搀着萧宁,把他扶上楼梯。 白至秦本想尾随其后,但跟了两步,忽然觉得不对劲,便小跑着去厨房叫沈兰。 沈兰刚把饺子下到锅中,裴昭在井边收拾洗刷东西。 白至秦慌乱地看了裴昭一眼,便急匆匆地厨房去了。 「兰姐……大事不好了!」 沈兰听见如此莽撞的动静,头也没抬,便气定神闲地说:「少爷,你年纪小,资历尚浅,于是毛毛躁躁自然情有可原,但……」 白至秦一把拉开窗帘,抓住沈兰胳膊:「萧宁……萧宁他被人打伤了!」 「什么?!」沈兰一把脱下围裙,扔在地上。「此刻如何了,快带我去看。」 她知道萧宁平日吊儿郎当,瞧着便是三脚猫功夫,实则不可小觑。 但看他每日早起练功便知晓,此人于江湖上,绝非无名之辈。 白至秦便跑在前面,裴昭也听见,跟在沈兰身后,三人一同快步上楼去。 沈兰听见裴昭脚步,下意识地,手便拍打在他小臂上:「阿昭,你且先去寻神医。」 裴昭感受到皮肤上不属于的热度,朝沈兰一点头,二人对视一眼,他便转头离开。 「伤势如何了?」沈兰未闻其人,先闻其声地先叫出口。 「无事,兰姐不必担忧。」语气轻松。 沈兰转头,看见小蕙微红的眼圈与萧宁衣服上的血迹,轻声说:「谁干的?」 萧宁咳嗽一声,装作不在意地转开视线,却没想到扯动伤口,一张花容月貌的脸上,顿时出现了吃痛的难看表情。 白至秦上前去,推了一把萧宁胳膊:「到底怎么回事,你说出口,我……兰姐替你报仇!」 萧宁嘆息一声,「我说无事,那便是真无事。那人已让我打退,元气大伤,短时间内定然追不上。」 沈兰知道萧宁之所以受伤,还敢如此大摇大摆地回来,肯定是凶手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了什么威胁。她看了一眼萧宁左手,「此人却是偷袭于你?」 萧宁注意到沈兰目光,苦笑地扯了下嘴角,认命道:「不错。原是我疏忽大意,未曾想到他竟借试吃蛋挞之名,对我暗施毒手……我本也可躲避,可此人……罢了。」 沈兰摇头:「听你语气,定与此人熟识。你且放心,这里最能打之人便是你,你瞧你如今模样,谁敢替你出头——」 小蕙觉得天气有些闷,便起身,去把萧宁房中的窗开得更大一些。 上方的风吹过来时,却仍是燥热得叫人心烦意乱。 可无论沈兰如何说,萧宁便如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一般,沉默是金起来。 白至秦忍不住数落起萧宁来:「你便说你,人都受伤了,却还管那推车作甚?」 萧宁看了他一眼,身后便似乎长出一只尾巴,摇来摇去,没事人似的问起沈兰:「兰姐,今日的饺子,做好没有?」 沈兰哼笑:「倒也不必在这嬉皮笑脸,待会自有人来收拾你。」 说时迟那时快,楼梯上的脚步便凌乱起来,萧宁抬头,却瞧见了庄谷,登时有些头大。 裴昭于庄谷身后出现,不动声色地站在沈兰身侧。 「小友,许久不见。」庄谷笑着拿起萧宁的手臂,把起脉来。 萧宁心中一惊。庄谷气息与他汹涌的灵力两相冲撞,难捨难分地纠缠起来,庄谷在探他波动程度时,萧宁自然也不可避免地感知到了他的。 便如从小见面比成绩,到大见面比工资一般,习武之人相见,自然难免比较彼此内力深浅。 而庄谷却全不以为然,门洞大开,没有任何戒备之意。 萧宁本不想轻易屈从,谁料庄谷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莫说他方才内力损耗,便是顶峰状态时,怕是两人也难较高下。 对方既如此坦诚相待,他也断然再没有扭捏之理。 「我……庄前辈,这话如何说,我可是第一次见您呢。」 因上了年纪,庄谷脸皮有干瘪凹陷之处,但一双眼睛仍矍铄有神,衬得神态都很是恬淡。 尤其是下巴上那束花白的鬍子,总瞧着慈眉善目,叫人觉得和蔼可亲,生不出什么距离。 庄谷笑道:「那日我现身于味香园中,莫不是你在身后跟踪?」 第103页 萧宁:「……前辈不说,在下还真忘了——您那时便知晓是我?」于是看向裴昭,「为何你回来后却未曾提起。」 裴昭诚实地摇头:「老头……老前辈并未告知于我。」 「是啊,我当日亦未曾敢确认,尘世间竟有这样的缘分,太极剑传人便藏身于这间小小的店面中——」 萧宁拼命地咳嗽几声,庄谷瞧他一眼,便也缄口不语,仍沉着地把脉。 白至秦很有些心急如焚:「庄前辈,我们也不关心他是什么刀剑传人、还是川人,只想问您,他伤得轻重与否,没什么大碍罢?」 庄谷笑着看向白至秦:「此位小友,你之迫切心情,我十分理解。只是,饶是我苟活于世几十载,这因分天剑所受之伤,亦确乎需要些时间破解。」 「分天剑?什么剑?」 小蕙把白至秦拽到角落去,「你且安静些,别老妨碍前辈行医。」 沈兰下意识地抿起嘴唇,脸色凝重地注视着萧宁的一举一动。 因多日来的相处,沈兰有些动作中的含义,裴昭都已很清楚。 这时瞧见,便低头,小声地伏在她耳边:「庄前辈在这儿。」 是的,他在这儿,你也在这儿。 沈兰方才被裴昭的气息包裹住,是这几日来,她求之不得又避之不及的。 可此情此景下,便是有再多的内心戏,也全被萧宁的现状遮了去,叫她提不起任何兴致关心。 只剩下一种深深的自责情绪淹没了她,铺天盖地,无处可逃。 半晌,庄谷细緻地捋着鬍鬚道:「无甚大事。」 众人方才歇下一口气。 萧宁笑得恣意:「我早便知道……」 「只是——」 随着庄谷音调的变化,几人的心便又提到嗓子眼,扎实地坐上了一回过山车。 「需喝上半月的中药,再看恢复效果。他受伤虽重,幸甚未伤到心脉与要害,以他体质,半月足矣。只是,吴遥虽剑术精湛,依我看来,小友对付他,却还是绰绰有余。却又为何,处处露出破绽,与他纠缠?」 「吴遥……好像在哪听过。」白至秦碎碎念。 萧宁苦笑着摇头:「前辈有所不知,我与吴遥本有些过节,今日一瞧,他似有走火入魔之症。一着击我不得,竟掳起一个百姓做要挟,我没法子,只能这样留破绽与他,趁他分神救下那人。」 白至秦唾弃道:「你那日便说此人一剑霜寒,敢情便是这样的霜寒法?」 萧宁「嗨」了一声,一副没脸没皮的劲头。 「我自然是在藉机夸自己。少爷你想,连此人都有如此功力,况乎我哉?」 小蕙眼睛仍自红着,见庄谷起身,自己拿起手帕,替萧宁擦拭伤口。 她话音中满含责怪之意:「什么『太极剑传人』,我看你是师承贫嘴一派,整日胡说八道。」 白至秦想起来什么:「对了阿宁,你却真是这『太极剑传人』么,为何从未听你提起过。」 萧宁咂咂嘴,任小蕙动作,随兴所至地说:「那自然是因为此剑名声不够大,说出去不大好听。」 「嗯,似乎的确没有这分天剑有气势。」白至秦摸下巴,「听着便有通天遁地之能,纵横捭阖之力。」 「……」 沈兰便向庄谷恭敬地作了一揖,「前辈,烦请您写下方子,我这便去抓药来。」 庄谷抬起头来瞧她一眼,速低下头去。复又抬起头来,甚是仔细地看了一阵,笑着收拾起东西:「你便是这店老闆娘?」 「非也。」沈兰笑道,「本人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味香园老闆沈兰是也。」 沈兰听见萧宁无事,心情顿时轻松起来。因了庄谷天生一副和善模样,与他三番两次出手搭救,早已对之感激不尽,心中早没来由地熟稔起来。 庄谷大笔一挥,龙飞凤舞地写下药方,郑重地交到沈兰手中:「早闻沈老闆风采绝代,只是无缘得见。」 说着便别有用心地看向裴昭。 后者本来在看沈兰,慌忙中便转过头去。接着便反应过来,与沈兰要走方子,出门自去抓药了。 沈兰:「……前几日郭杰闹事时,老前辈不是方才来过?」 「今时不同往日。」庄谷似不欲多说,只是甚是慈爱地瞧着她。 饶是沈兰如此一个二皮脸,也被这种审视看得心里发毛。 刚要发言转移话题,庄谷便道:「沈老闆若是不介意,可否也让老夫瞧上一瞧?奇经八脉,总有可改进之处。」 沈兰被这老头柔和的目光感染,情不自禁地便说了「好」。 等到再反应过来时,庄谷已在她胳膊上搭上了丝线,正在悠闲地看脉象。 白至秦从楼下端来一盆水,小蕙拧干手帕与毛巾,清水顷刻变成了血水。 萧宁笑嘻嘻地问白至秦:「少爷,还记得我们一月之约么?」 「约定?」白至秦终于清醒过来,心如刀割地说:「你欠我的这一月衣服便一笔勾销罢,你这半月的衣裳,换下来……我一块洗着。没办法,谁看见一个浑身被捅得像马蜂窝一般之人,于心能忍呢?」 「那我这几日的叫卖呢?」萧宁拿出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神态,不依不饶地追问道。 白至秦心虚地转开头:「你既如此病重,兰姐定会体谅。」 第104页 「你也体谅下兰姐么!」萧宁道。 小蕙正给他擦胳膊,路见不平,嗔他一声。萧宁受用地全盘接受了。 殊不知白至秦此刻脑海中正上演着激烈的天人交战,与艰难的自我斗争,方要咬牙应声,却听庄谷呼声:「你……却为何有此脉象?」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52章 沈兰有些不明所以,笑着问:「前辈,如何?便是大富大贵的脉象么?」 白至秦小声:「兰姐,庄前辈好像是看病,不是算命。」 庄谷:「……沈老闆,你且与我来。」 沈兰很是奇怪,就算她是现代人,好歹也是人。 既是人,这医学总是科学,大约也不会出什么乱子。 她脑海中情不自禁地浮现出,影视剧中庸医大呼小叫的场景:「老爷……夫人她,她有喜了!」 沈兰皱着眉,将这副诡异的画面晃出脑外,跟着庄谷,二人一起来到门外。 庄谷沉吟半晌,「沈老闆,还望谅解冒昧——从小可有什么不足之症?」 「不足之症?」沈兰困惑地跟着重复一遍。 她印象中,「不足之症」似乎是用来形容黛玉这种弱不禁风的病美人,与她何干,便摇头。 「可受过严重的伤病?」 「不曾。」 「小时候的事情,可还记得清楚?」 「前辈,这个自然。您看我脸上这几道不太明显的疤,三岁时被人挠的,现在还记得是谁干的呢。我这人别的不行,就记性还不错。」 虽然……近来记性也不怎么样了。 庄谷:「……沈老闆,你面色红润,作息规律,身体康健,此处毫无疑问。 可奇也奇在,你之脉象,却并非常人所有。我便如何探测,始终不得其法。老朽入医道,今已几十载,可从未见过如此简单,却又复杂之象。若你信我一句——不如去算命罢。」 果然……科学的尽头,还是玄学? 沈兰:「……多谢前辈关心,我牢记心中,时刻不敢忘记。」 她知道庄谷必然不是危言耸听,连作息规律都知晓。自从猝死,来到书中后,若非十万火急的情况,沈兰再也没熬过夜。 可她身为一个四讲五美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无病也无灾,好端端地却去搞这些封建迷信,也无甚道理可言。 许是因为高科技系统在身上,她一个原本稳定运行的程序,突然多了许多不同寻常的代码,故而一时间十分紊乱,出现乱码现象,再正常不过。 沈兰心下并不以为意。她把庄谷送回门外几百米处,只是不住地感谢。 会到店中,看了一眼时间,瞧裴昭还未回来,便想到几人午饭还没吃,这会定然都饿了。 ……坏了!饺子! 沈兰跑回厨房,幸好锅中的水还未完全煮干,她用铁勺捞出一些饺子,看还未煮烂,便添了些水,准备再煮一会补救下。 她看了看,从系统中拿出一只生鸡,洗净后,用刀斩去鸡头和尾巴,刮掉厚厚的两层脂肪以及鸡脖上的淋巴。 小时候父母杀鸡和鱼的场景还历历在目,这时候她总是害怕,躲得很远。然而吃得很香。 其实,「君子远庖厨」不是没有道理。但你不做,却一点没少吃,还为自己的双标美名,这就有些说不过去。 毕业后,自己一个人住,父母也都生病远走,她总不能一直下馆子吃饭。 沈兰第一次杀活鱼时,笨手笨脚,脸上还被鱼喷了血。但从那以后,也越来越轻车熟路。 她把红枣和枸杞泡在水中,香菇洗净后切段。 接着,往锅中倒入大约半锅水,把整只鸡放入,开大火,炖起来。 这时,饺子锅也终于开了,沈兰关火,用笊篱捞出来,亲妈眼地认为,这饺子还没有惨不忍睹。 再尝一口,更觉没妨碍。 饺皮细腻滑润,加上这肉馅,调料合理,再糅合了虾肉的鲜嫩,玉米的清香,香菇的浓郁与猪肉的肥美,筋道又爽口,几乎又叫沈兰回忆起童年难忘的味道来。 沈兰把饺子盛好,端至楼上。 小蕙正在给萧宁的伤口上一些损伤药膏,看见沈兰过来,便立即放下去迎。 白至秦一直在旁好奇地观详,此时便拿起来与受伤处「再续前缘」,萧宁一个没注意,便吃痛叫出声来。 「……对不住。」 萧宁强咬着牙,似是隐忍至极。「没关系。」 沈兰看见,嗤笑地说。「小宁子,咱们这几人中,若说会演小曲儿,那还得是你。」 萧宁瘪嘴,朝沈兰挥手帕,「表姐,人家是真的痛啦~」 几人皆默契地转头,揉眼睛。 沈兰走过去,搀着他过来。萧宁却义正言辞地拒绝,充满志气地说可自己走。 白至秦摸下巴,「我便说这人没伤到腿,怎的先前便让小蕙这样辛苦搀扶上来。」 「表妹,这几日在这,叫你受累不少,此刻还受了伤。说罢,想要什么补偿?」 萧宁甚是认真地想了半晌,「钱……那必然不太现实。假……似乎也不可取。只是我此刻四肢僵硬,怕是这几日,都无法出门叫卖了。」 沈兰大手一挥,给他放了一盘饺子:「这是自然。没什么其他想法了么?机会难得,欲说从速哦。」 第105页 萧宁毫不客气地接过来,拿起筷子时,将要开动时,忽地看见小蕙担忧的神色,便笑了笑:「十五将至,不若一起去放花灯。」 「就这?」 「嗯,」萧宁坚定地说,「决计不去反串演小曲儿。」 「只要你不把咱们味香园当做戏台便可。」沈兰戏嚯地说。 说完,便去窗台张望一眼,就这么点路程,这会怎么也该回来了。 莫不是……也遇到了什么不测? 可巧便看见裴昭提药进门来。她让他们几个先吃,自己跑着去楼下接过来。 问好用法用量后,沈兰把药材放到厨房中。看锅中水已经沸腾,便捞走鸡汤上的浮沫,把香菇、姜片、泡好的红枣与枸杞一同放入锅中,转小火慢炖。 回到楼上桌前,沈兰问几人这饺子味道如何。 白至秦用不住的点头表达自己的满意,「兰姐,你这饺子馅调得太好了,实在叫人难忘。这香菇和玉米也便罢了,都是我爱吃的。只是这虾仁,从这几味食材中斡旋,鲜度顷刻上升许多,难为你怎么想来!」 萧宁津津有味地点头,「少爷所说,一点也不错。」 小蕙:「我也是我也是!」 裴昭:「好吃,想再吃一次。」 沈兰「呵」了一声,笑得贱兮兮。「这饺子都快煮变形了,难为你们这样心直口快。」 她喝了口水,便云淡风轻地问萧宁怎么看待吴遥偷袭他这件事。 萧宁筷子都快拿不住:「兰姐,非得现在说么?这饺子乃是人间至味,你让我放下它去谈论一些扫兴之人?」 沈兰只夹了几个便放下了筷子。 今日这一连串的变故让她一点食慾也没有,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笑眯眯地反驳萧宁。 「这叫趁热打铁。」 说完,便想起来萧宁的药材须得先浸泡,方能发挥出最大效用。便下楼去厨房泡上,顺便看了一下鸡汤的情况。 白至秦端着盘子,看着沈兰的背影,不解地说:「你们发现没,兰姐这些日子,真的变上许多。」 正准备「掏心窝子」的萧宁捂着心口:「兰姐怎么不守信用,我马上便要坦白心迹,平白惹得一腔真心被辜负~」 除了裴昭,小蕙和白至秦都经受不住,小蕙还踩了萧宁一脚,很是出了一口恶气。 小蕙咬着筷子:「嗯,小姐这几日,似乎记性不太好。」 裴昭问小蕙:「她以前记性便很好么?」 小蕙不知道裴昭问这话是什么意思,更不知道如何回答,便手足无措地僵在原地,思考要说些什么。 萧宁早就见怪不怪,迟钝的白至秦这才发现,小蕙对裴昭,似乎一直不一般。 恭敬中带了些恐惧,恐惧中带了些仰视,仰视中带了些推心置腹。 白至秦拍了一下自己脑袋,心道自己为何这般捕风捉影起来,若小蕙同阿昭之间有些风吹草动,沈兰肯定早就发现,还用他在这里马后炮么? 于是便道:「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在这里吃饭特别香,那天你与阿宁照镜子,我也看了一眼,觉得自己在这,脸都圆上一圈呢。」 小蕙捏了把自己的脸,又捏了下萧宁的,「我也是!那坏了,我肯定也胖了!」 裴昭托腮凝望。萧宁喜形于色地触摸了自己的脸皮,「是么?」 几人这话间,沈兰已然回来,与萧宁拿来一杯原先做过的蜂蜜柚子茶,「喝吧。」 萧宁看了看前后左右:「为何只有我有……兰姐,我有些不祥的预感。」 「因为其他人都有手有脚,只你无法动弹,可还满意,少侠?」 沈兰无意识地拿起筷子,「我先前未曾细想,便觉此人定是因了你的『狮吼功』认出你现身。小蕙与你所化妆容,我自觉已足够天衣无缝。但后来,谁料庄前辈照旧一眼便认出你,这吴遥行为,却还有待商榷。」 萧宁吃下去一个饺子,「不错,我现在只是有一个未成形的想法——」 「此人,乃是有备而来。」沈兰和萧宁异口同声。 「可为何,他有备而来,却还是单枪匹马呢?」 「兰姐,这你便有所不知。吴遥因太看不惯他人行事作风,嫌弃人也遭人嫌,江湖人称『独行侠』,惯常单打独斗。」 「哦,」沈兰说,「可是此事,若无人与他通风报信,他或许一认出来你时,依他个性,便会与你来决斗。又如何专挑上这荒郊野岭,还能趁你不备,偷袭于你呢?」 她说完,一转头,便看见小蕙脖颈上的玉佩,那首诗……那首莫名其妙的诗…… 似乎不是空穴来风。 沈兰并非机器人,尤其是死过一次之后,对生死之事便愈加看重。 被神医这样郑重地告知过「体质异于常人」之后,若是还像个没事人一般,定然不太现实。 冥冥之中,似乎有一根看不见的丝线,在牵引着他们每个人往前走。 这样迷濛不清的前路,究竟通往何方呢?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明天除夕了,估计没法更新了,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心想事成,早日暴富~~ 么么么么,爱你们w 第53章 萧宁听见沈兰如此说,便沉吟道:「不错。此事他定非个人所为,且看他后续。兰姐……其实,我在想,我是否要离店几日……」 第106页 沈兰连忙挥手,「不必。你道你为因,殊不知或许你为果。此事我自有应对,小宁子,你且休养你的。」 白至秦:「什么『因果轮回』?兰姐,你便又信佛教了么,这样是不是不大好?依我之看法,不若……」 沈兰不假思索地给了他一个「你有胆量,大可以试试继续废话」的眼神。 天地,瞬间一片寂静。 沈兰眼睛转回小蕙脖颈的红绳,眼神模糊片刻,复才清明。 转过头,目光无意识地流连在裴昭周遭时,才惊奇地发现,原来老闆娘候选人,脖颈上,竟也拴着一条红绳! 其实她一直有这么一种不太明确的印象,但从未在意过。 这……这是巧合么? 肯定是!不然呢? 或许是家人求来替他保平安,这不是很常见么?自己实属大惊小怪。 可,有些事,一旦在脑海中存在过,便不那么容易忘记,尤其是这类涉及到怪力乱神属性之事。 沈兰努力把这些想法从脑子中刨除,她不是爱逃避之人,可这种事情,倒叫她如何去寻个结果。 总不能说,「阿昭,快把你所佩之物拿出与我瞧——什么,你说为何? 我是老闆,吩咐之事还需要理由——什么,你说你没签卖身契给我?」 她自问脸皮厚,但很可惜,还没厚到那种地步。尤其是面对自己心上人时,很多时候很是要脸要皮。 再说,是与不是,又能如何呢? 小蕙这件事,便很是没头没尾。玉佩刻字,大街上随便一拉便能拉出一个人来,至于那首诗……不仅毫无才气,强行拼凑得都很是艰难,说是恶作剧,便合理多了。 虽然……小蕙行径,却绝非一个轻飘飘的恶作剧的后果。 算了,此时当务之急,还是先把快餐系统任务完成。 至于其他事情,有朝一日狭路相逢时,她也存着一腔勇气,不惧便是了。 萧宁恋恋不捨:「兰姐,我……我还没吃完呢!」 「晚上的吧!」沈兰哭笑不得地瞪他一眼。 时间太长,碗中的饺子都快粘成一团,味道早就大打折扣,也难为这几位如此捧场。 沈兰到了院中,看了一眼院中的开垦过的「菜地」,心道也不知道这黄瓜与西红柿何时能结果。 她去到厨房,看了一眼鸡汤的情况如何,收拾好后,便出了门。 * 回来后,她把厚得难以透气的口罩,进行了一下改良,便交到几人手中,道时刻装在身上,不定何时便有用。 自她做好口罩,只有裴昭,经常戴在脸上。其余几人虽不言说,但嫌弃之情溢于言表。 沈兰想,她也不会什么易容术,戴个口罩、头罩,一般人第一眼,肯定难以识得。 真要遇到仇人,第二眼、第三眼乃至于以后的无穷眼,如何自救,「打铁还需自身硬」,则需要个人堪破。 她停顿半晌,方想起系统进度,还有可靠解锁甜品与饮料获得。 便看了一眼外面的日头,决定做个杨枝甘露。 因店中只这几人,她也不准备扩大受众,成为大众饮食,光凭炸鸡和汉堡,便已足够金币来源。 因此每次沈兰做时,都很好地控制住用量,以防剩下影响口感。 至于为何不准备受众的扩大……沈兰知道,这箇中原因似乎十分明确,但从不愿深想。 而她做过的东西,这几个纯种的古代人,也确乎甚少涉猎,因此,做出来的几乎所有食物,基本都可在一天之内被消灭掉。 酸梅汁便是如此。蜂蜜柚子茶因她是先密封在了冰箱中,才得以逃过「朝闻到,夕死可矣(注1)」的命运。 沈兰从系统中取出小西米。 因小西米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米,也不需要冲洗,一洗便会融化。她向锅中添了一勺水,开大火,沸腾后,直接将西米放入锅中熬煮,转小火。 沈兰不停地用勺子搅拌,防止粘锅。大概一刻钟后,西米几乎变得完全透明,还有零星的白芯时,便关火,盖上锅盖,再焖上一刻钟。 等到西米变成没有任何白芯的透明固体时,沈兰捞出来,用水沖洗几次,放入装有冷水的盆中。 沈兰拿出冷却好的椰浆——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刻板印象,总觉得这椰汁总跟某gg紧密地联繫到了一起。 她低头漫无目的地看了一眼,笑着将椰浆和牛奶倒在一起,搅拌均匀。杨枝甘露有段时间可谓是风靡全国,沈兰这个抠门精自然也好好地研究过做法。 经过她多次试验,椰浆和牛奶按照一比二的比例融合时,效果最好。 而且,不符合很多人想像的一点是,如果椰汁离开椰子壳太久,甜味会自动变淡,更别说已经密封在这系统中的包装袋中的了。 于是,沈兰加上炼乳调节味道。 捞出浸泡在冷水中的西米,沥干水分,放入混合均匀的椰浆中。 接着,沈兰从系统挑出几个长相好味道佳的芒果,避开核,竖刀划十字,切出芒果花。 芒果花上稜角周正的芒果丁全部切下来。再将剩下的果肉放入料理机,过段时间,制成芒果泥。 将打好的部分芒果泥放入椰浆中,再放上几块芒果丁,这样,一碗杨枝甘露就做成了。 沈兰把剩下的芒果泥先倒入大杯中,再倒西米,最后才倒入椰浆。放入冰箱冷藏,准备晚上给几人吃。 第107页 她先把这碗杨枝甘露端出去,看见小蕙,便央她去送给萧宁。 小蕙有些接受不来,诧异地说:「小姐……这是你专意为阿宁做的?」 「嗯……怎么可能?咱们的晚上吃,这碗效果不好,便先与他尝尝,可别说漏嘴。」 小蕙瞭然地上楼。 沈兰将视线转到眼前这辆,与上午别无二致的小推车上,抓了把头发,便放些小食进去,推出门外。 白至秦本来正低头写着什么,看见沈兰如此慌忙拦下。 「兰姐,你这是?」 「出去叫卖咯。」 「不是,」白至秦一脸复杂地看着沈兰,「兰姐,这种情况下,还要出去么?」 沈兰笑吟吟地看着他:「我留在店中,便很安全么?咱们店中唯一能打的萧宁,已然躺在床上了——我的大少爷,难不成等你保护我?」 白至秦握拳,认真地说:「不错,可有时坐以不是待毙,而是养精蓄锐。」 沈兰摇头:「不必担心,我定无事。我这人坐不住,要我闲着,比杀了我还痛苦。」 她边说边推出门,「这几日店中事务不多。主要是后天赵姐她们所订的奶茶——奶茶,是最好办也没有的……」 一开始还是像在交代事情,到后来,完全发展成了自言自语。 是不需要任何回应的自我提醒。 也是俗称的「唠唠叨叨」——或许是「神神叨叨」。 沈兰自嘲地笑了笑,头也不回地出去。 推出一段时间后,后面突然有人气喘吁吁地追过来。她本来以为是想免费品尝蛋挞之人,便把招牌笑容挂在脸上。 谁料一转头,竟然是戴着口罩、情绪微露的裴昭。 阳光炙烈,人潮汹涌,没有一丝风。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瞬间,沈兰却的确从中感受到了「心突然软下去」,究竟是怎么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 心之所以会突然塌陷一块地方,是因为那个地方,拥有了沉甸甸的重量。 裴昭说:「我跟你一起走。」 沈兰微怔,「为何这般自作主张?」 裴昭的眼珠,忽而盛满了她从未见过的灿然笑意,「兰姐,你说过,『少数服从多数,』我们四人一致同意,我跟你出来。 店中你不必担心,少爷替我,阿宁道他闻到鸡汤香味,自己便去了厨房,迳自打包去了。」 许是温度太高,沈兰觉得浑身热了起来,却没什么汗。 「那还不错——」 走到一处糖葫芦前,沈兰拿出荷包,跟糖葫芦大爷插科打诨几句,总共买下两串,还执着地跟人讲价便宜两文钱。 人还真的便宜了。 裴昭:「……」 「我请客。这样——你先推车罢。」沈兰递给裴昭一串。她理直气壮地指挥,声线却满布柔和。 「也不知道你那日,到底是在何处买来的糖葫芦?」她东张西望,若无其事。 「哪日?」 「……忘了便忘了罢,其实我也忘了。」 裴昭这才「哦」一声,「是郭杰那一日?我也不记得,只隐约觉得小孩子都爱吃,便随手买下一串。」 沈兰把「你是在内涵我幼稚咯」咽回肚中,笑眯眯地贊同:「不错。」 「那你尝一口,我与这王老闆,谁做的更好吃些?」 裴昭毫不犹豫地说:「自然是兰姐。」 沈兰下意识地就打了他手臂,「莫要花言巧语,我不吃这一套。」 裴昭:「……可我此刻,却也吃不着。」 沈兰便不讲理地将糖葫芦夺过来,刚要替裴昭摘下口罩时,忽然愣住。 这举动,似乎太过亲昵了……何况是在光天化日的大街上。 她不会以「调戏良家妇男」被官府逮捕罢? 下一个瞬间,裴昭单手摘下口罩,伸过头来。沈兰偏也不太配合,于是便略显艰难地将第一个吃到口中。 因为不太配合的某人似是被雷噼了,故而一时没反应过来,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裴·良家妇男·滚滚天雷·昭戴上口罩,眼睛弯弯:「自然是兰姐。」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新年快乐!!! 第54章 沈兰怔住,随后便笑了出声。 她偏开脸:「便说了莫要花言巧语——我不吃这一套。」 裴昭戴回口罩,看她一眼,只弯着眼睛,也不作言语。 沈兰吃完后,两人便一同推去上次略偏远些的地方。 许是为了证实「相对论」的确切,她自觉还没曾做什么,只稍微找来些几个人。一眨眼,这一下午,便这么从指尖熘走。 回到店中,煮了一下午的鸡汤满园飘香,沈兰撒上些盐、胡椒粉和香菜,便盛出来与萧宁喝。 接着,便把萧宁的药材中的冷水倒干,放在炉子上熬煮。 沈兰想起什么:「统子,你们系统真不提供什么包治百病的药材么,我可以用金币兑换哟——」 也不等系统回答,便自顾自说道:「你这样的话,跟其他系统比起来不会不太智能么?」 系统:【……宿主,此系统只为快餐系统,明确发布的只为快餐任务。您的建议我已收到,接下来将考虑进一步优化,多谢您的宝贵意见。】沈兰没言语。这年头,谁还不知道人工智慧的「接下来」意味着「没有后来。」 第108页 「有一点我很好奇,」沈兰道,「你们既然在我完成任务后,可以给予一次重生机会,那么这机会,是独属于我么?还是任何人都可以。」 再一次被触及到知识盲区的系统沉默几秒,似乎很为难,接着便用特殊的机械冰冷音回答道:【名义上,宿主完成快餐任务,此机会自然为宿主所单独拥有。但实际操作上,似乎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指向——因凡是完成任务的宿主,自然是选择自己重生回现代世界,这一点毫无疑问。】「哦。」 沈兰没再多言,怕再触碰到敏感的系统。 * 她出门,遛弯似地,去徐木匠那拉来张桌子与五把椅子,安置在后院中。 沈兰有选择恐惧症,挑东西很困难,最后只能马虎挑个差不多的,次次皆是如此。 幸亏这院中面积不小,只是大约要苦了萧宁——以后没施展的空间了。 沈兰回到厨房,把鸡胸肉切丝。从系统中拿出粉丝,泡在热水中,泡软,放入盆中。 菠菜和胡萝蔔洗净,分别切段、切丝,再放入锅中焯水,捞出沥干,也倒进盆中。 拿出四个鸡蛋,磕在碗中,搅匀。沈兰把平底锅底部刷了刷,抹上一层油,把打碎的蛋液倒入锅中,抹匀摊平,变成鸡蛋饼,捲起来切条。 把鸡胸肉、粉丝、菠菜和胡萝蔔以及鸡蛋条混合在一起,倒入少许盐、醋、生抽和鸡精,最后撒上芝麻,淋上香油,再调和均匀,这盘「素拌三丝」便完成了。 这菜其实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素拌三丝,因为沈兰一直觉得鸡胸肉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便拿来做些凉菜,准备晚上喝些鸡汤时夹着吃。 饭后有蜂蜜柚子茶,便可以拿来喝些。 这样安排之后,沈兰便守在砂锅前,伴随着苦涩的药香味,一手摇着蒲扇,一手搅拌着药材。 炎炎夏日,沈兰竟然感觉到一种由内而外的凉意。 药材大约煮了半小时,沈兰便过滤到碗中。霎时间,酸涩浓烈的中药味钻进鼻中,沈兰下意识地心里一紧,屏住了呼吸。 也不知道这中药这么苦,萧宁喝不喝得下去。 她对于熬药这方面,倒也有些经验,父亲走得早,未能尽孝床前,一直深以为憾。只是没想到,母亲也患上了不治之症。 沈兰一直是个忠实的唯物主义信徒,即便遭遇了死后穿书这样匪夷所思、遇见概率堪比彗星撞地球事件,也并未动摇几分。 但当时面对药石罔医的顽疾时,实在是完全地死马当活马医,所有的方法几乎没全试一遍。当然也包括中药在内。 就像是亡命徒紧紧地抓住手中的最后一个砝码。 她喊人出来吃饭,本想立刻便将地点转移到院中桌前,但又摇头——前面没人看着,可怎么好。当个下午茶场所,倒还勉强些。 萧宁一瘸一拐地走过来,笑嘻嘻地对沈兰说:「兰姐,少爷今日可馋坏了——所有东西我是独一份,他可眼红得紧呢。」 白至秦本来兴沖沖地过来拿筷子,闻言幽幽地看萧宁一眼。 「哦?」沈兰分筷子,「让他也包成粽子试试。」 「粽子?」几人异口同声。白至秦眨着眼:「兰姐,这,又是你们『当地』的叫法?」 沈兰抿嘴:「要你管。」 「……」 白至秦两眼望天,只拿起筷子,看着盘中菜摩拳擦掌。而后,却有些失落。 「兰姐,怎的今日只有一盘菜?」 沈兰「呵」了一声,「小宁子今日刚重病,我做一桌菜来何,庆祝么?」 说着便停住,「等等——我倒是还做了一碗芳香四溢的汤,不知少爷可有兴致品尝?」 白至秦一贯好吃懒做的脑袋已自动把「芳香」和肉块联繫在一起,便站起来朝沈兰作揖,「那是自然。」 沈兰把萧宁的药汤端来,给白至秦倒了一口,笑眯眯地说:「少爷,这可是治病救命的汤,快喝了罢。」 白至秦在沈兰走到门口时,已感受到不对劲。待到她放到桌上时,已不自觉地捂上了鼻子,神情极为复杂,嫌弃中又带了些「我不能表现出我如此嫌弃」的坚持。 萧宁和小蕙皆捶桌看热闹。 沈兰丢给萧宁几个蛋挞,又端上来一盘水果,「小宁子,饭后喝,别忘了——不过有少爷,约莫我们都不会忘罢。」 白至秦瘪嘴,摊手,作无奈状。 裴昭这才过来。他总是姗姗来迟——沈兰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她表示自己也不想知道。反正不影响干活就成。 还没关系时就管东管西,这要真成了,还不得把他锁在屋中,美其名曰「金屋藏娇」呢。 萧宁有些时候倒是条汉子,也不扭捏,捏着鼻子直接咕嘟一碗灌了下去。 喝完有些撑不住,一口气吃了三个蛋挞,把鸡汤也吞了小半碗。 沈兰有些好奇,「小宁子以前没少喝?」 萧宁装模作样地羞涩一把,才正色道:「这倒不是——只是我家中有位妹妹,从小便是在药罐子中泡大的。我整日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也不大牴触。」 说完,便胸口耸动,不由自主地捂起嘴来。紧接着,便一个飞身去了院中。 几人瞧他一眼,便各自面无表情地收回目光。 沈兰点评道:「果然不大牴触,没把胃呕出来。」 第109页 众人深以为然地点头。 * 晚间,几人坐在沈兰买来的椅子前纳凉。 白至秦轻摇蒲扇,喝着蜂蜜柚子茶,不时拍死身上的几只蚊子,自觉惬意得紧。 萧宁见沈兰不知在想什么,便适时道:「瞧瞧兰姐买的这桌、这椅,绝了!自坐上之后便觉清凉无比,且似有香气环绕,这眼光,实在毒!」 小蕙看萧宁一眼,附和说:「阿宁说的极是。小姐不知何处买来?」 被两人这样一说话,沈兰方才如梦初醒般地一个激灵。 「买……买来,我是从何处买来——自然是从徐木匠那里。他用料讲究,价格也不错。怪不得为人虽老实,却能在这里站稳脚跟。」 裴昭悠然道:「大约是兰姐人较为随和罢。」 ? 饶是沈兰有三个脑袋,也想不通裴昭这莫名其妙的一句话,在此情景下有何用意。 她随和,跟徐木匠站稳脚很有何关系?莫非是在内涵老徐? 可是他与老徐无冤无仇,非亲非故,或许见面了也认不出来,何必这样刻薄呢? 他从不是刻薄之人。 莫非是想借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在我心中的形象? 不会吧……谁会这么幼稚。 沈兰想,自我攻略,就是这么一步步发展来的。 做人,就不能不这般自恋么? 于是分给了他一个疑惑的眼神,便迳自移开了目光。 白至秦道:「阿宁,此言差矣。若说好椅,你是没坐过我家中黄花梨椅,光泽油亮,木头纹理上似乎都泛着金色,而且香气浓郁。更奇特的是,换个地方,好像便换了一种香味,叫人怀念得紧……改天回家,我定要带你回去一坐。」 萧宁看着「地主的傻大儿」,心有余悸地看了一眼沈兰,平复下心情:「这感情好,不如立个字据。少爷……这是想家了?」 「想家……才没呢。」白至秦说,「我这只是想家里的黄花木椅、拔步床,顺带着卧房中常年亮着的一颗夜明珠,哦还有,云锦织的衣服……罢了。」 萧宁意犹未尽地听完,「怎么这就完了,再多让我听些你们贵族秘史。」 白至秦哭笑不得地说:「莫要打趣我。『由奢入俭难』也不是件空话,让我偶尔遐想,倒也不犯咱们大楚律法罢。」 小蕙把沈兰买回来的瓜子和松子磕了一大把,先放在沈兰面前一些,偷看了一眼裴昭,依旧是没勇气递给他。 便只给了萧宁和白至秦一些,而后拍拍身上的灰屑,笑着问:「少爷,可否斗胆问一下,您放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干嘛来这处受罪呢?」 此言一出,沈兰与萧宁皆戏嚯地看了他一眼。 谁也没注意到,先前闲适的裴昭忽然绷紧了身体,像是受惊的猫咪,随即在无形中伸出了锋利的爪牙。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55章 白至秦眼珠转了一转,「这……我能选择不说么?」 萧宁恍然大悟地指着他:「我知道了!定是你在外欠了一屁股债,没脸回家……」 小蕙无奈地看着萧宁:「阿宁,别这样,少爷他并不是——」 白至秦以为终于逢到知己,双眼放光地期待着。 「缺钱之人。」小蕙一本正经地朝他点头。 「嗨,」白至秦摆手,「我除了厮混于风月场所,并不痴迷于其他败家活动。尤其是这种不确定之事。」 沈兰附和地看他一眼,同样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起来:「不错。少爷身似浮萍,心却如磐石。」 白至秦:「……」 萧宁却忽然叫起来:「兰姐,你午后做给我的那杯果汁水,难不成没了?」 果汁水?沈兰一拍脑袋,最近到底是怎么了。 记得蜂蜜柚子茶,倒把今下午刚做的杨枝甘露给忘了。 沈兰打开系统冰箱,往里加了些冰块,便端出与几人共喝了。 浓郁香甜的芒果块,q弹滑口的西米、酸甜爽口的椰浆与淡淡的奶香搭配在一起,一齐在口中爆开的滋味,让冰凉舒爽一直从舌尖蔓延到四肢百骸,直至品尝到透心凉的感受。 这样的高温夏日,连额头的汗珠似都消解上许多。 晚风渐起,把暑气消散不少。云影疏淡,月光微凉,似一层薄纱,轻轻地笼罩在几人身上,镀上似有若无的光晕。 这一天,也便就这样过去了。 * 翌日,沈兰起得比以往还早些。不止是她,店中几人,皆比往日起得早些。 不为什么,只因今日是胭脂铺赵阳她妹妹办满月酒的日子。 奶茶制作极其简便。沈兰照旧把店中所需的准备工作做好,才开始做大分量的奶茶来。 她抽空去老王那买了些包子与咸汤、稠粥,与几人放在桌上,便去把奶茶分装上。 赵阳来得也很早,看了一眼沈兰的进度,便心满意足地走了。 这赵阳她妹妹家虽不算远,可也不算近,其余不谈,运输便是个大问题。 沈兰一早便跟徐木匠借了辆马车,此刻只把奶茶木桶和一些零散杯装奶茶运到车上。 出发之前,和白至秦挨个清点了下数目,确认无误后,她便赶着马车出发了。 这承包宴席事务虽不繁忙,但这一来一回,再加上交流事宜,也定回来得并不及时。 第110页 因此店中人一早也便分配好,只沈兰过来,留小蕙在店中主持大局,裴昭作辅助,白至秦和萧宁全听二人调遣。 沈兰这会儿很不太平。一马平川的路,硬是让她颠簸出了走山路的幻觉。 她毕竟是个现代人,连马这种动物都觉得很新奇,出去旅游时都没捨得花钱骑过马,更别说驾驭马这种高难度操作。 好在马跟徐木匠人一样,十分温驯,可这对沈兰来说,也并不是件易事。 可原先她对自己怀着一种迷之自信,觉得马既栓在车上,鞭在她手中,还有什么难的。 初见时只草草与这马做了个自我介绍,绕了两圈,也十分顺利,便已觉得万事大吉。 马先开始无头苍蝇似地乱跑时,沈兰还有些沉不出气,觉得店中那俩伙计都比这马强。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属实是没了脾气,只求这马不要尥蹶子跑路。 这样虽多走了些无效路段,好在总体还是在前进,离目标的距离在缩短。若是手中这马一点不受管控地撒丫子狂奔,她就真完了。 也多亏沈兰是个热衷于多做准备的稳妥之人,出发的时间比实际需要的时间多得多,这才得以心平气和地面对,不时朝她呲着两个大门牙,好像在郊游的马。 行至一段树林中,光在这只留下沉默的阴影。林中无人,树木枝繁叶茂,苍翠浓密,鸟鸣亦不可闻,一时耳边只听见如雷心跳。 道路繁复,着眼之处似乎皆没个差别,沈兰正晕头转向地没个着落,忽听身后一阵窸窣声音响动。 便甚觉惊悚地转回头去—— 便见裴昭笑颜弯弯地从车厢中探出头来,「兰姐好呀~」 说完,也丝毫不加掩饰,落落大方地出来,十分自然地拿过沈兰手中鞭子,与她换成一根栓在马车窗户上的细绳,便坐在前面赶起马来。 「并驾齐驱」的沈兰看了一眼裴昭,又看了一眼裴昭手中的绳子。 怎么回事儿?我——我看你们几个是要造反了罢? 一次不听也便罢了,好歹下不为例。 明知故犯,在她自己的《人生刑法》里要被拖出去斩了。 沈兰脑中复读机似地飘过诸如此类的话语,在耳边循环播放,但出口,竟依旧是莫得感情的语气:「你怎么来了?」 裴昭也没看她,满含笑意:「『少数服从多数。』」 「嘿!」沈兰气急败坏地说道:「我看你们几个是要造……早上多吃点……」 她喉头略哽:「我瞧你们都不大喜欢老王的包子,放心,日后不忙,我定还是自己做。」 裴昭诧异地看了她一眼,「多谢兰姐。」 「不必,应该的。」沈兰客气地假笑。 沈兰发誓,自己从没有这样像不知道说什么过。自从脱离了青春叛逆期,嘴便像开了光,甭管熟不熟,上去就是一顿套近乎,长篇大论个没ac数。 就譬如,如若换作少爷或者小宁子在这,她定早就连人带衣服地踢下车去。 可惜,不是。 她竭力使自己从这些想入非非中摆脱出来,便看向前方平稳似冲刺在赛场上的马,开始怀疑起此马非彼马的可能性。 沈兰「啧」了一声,果然知马知面不知心。 长得好看了不起!不还是个打工人! 裴昭听见沈兰动作,便下意识收了马缰,问怎么了。 沈兰干笑,没意识地便接了话头:「没什么,只是看这马跑得很快,心道你为何如此娴熟。」 「哦,」裴昭话音里有些难以察觉的失落,「小时便学过。」 沈兰也试着像对白至秦,或者任何一个普通男人那样说话:「那你为何手上并无茧子?」 「小时学过一段时间,大了便荒废了。因此手上的茧子,也早就消失了。」 很正常的一句话,许是裴昭嗓音低沉,沈兰听来,便有些没来由的难过。 她暗中唾弃自己可以一天造出三百首酸诗,余光却还是片刻不离裴昭。 「瞧起来也未曾生疏多少。」沈兰略显僵硬地安慰道。 裴昭并未接下去,竟然破天荒地不答反问起来:「兰姐,此时依旧不想归家么?」 沈兰吃了一惊,但表面上仍没什么反应,似在沉吟。 夫家,原主差点给丈夫宁王戴了一顶漂亮的绿帽子;娘家,原主黑化的妹即将登上谋杀亲父的舞台,试问她能回什么「家」? 黄泉路,倒是永恒的回家路。 印象中,裴昭似乎问过她这个问题。 不过……记不太清了。 沈兰腿支起来,脚踩在木板上,和裴昭之间隔了一道穿堂风。 「自然……不回去。好不容易方才逃出来,如何再回去?岂不十分没骨气?」 裴昭愣怔几秒,方才贊同道:「兰姐所言极是。」 「不过……」沈兰作沉思状。 「怎么?」跟句很快。 「我跟少爷还不太一样。他是奋起而反抗,我是□□地逃避。」 「……」 「兰姐可否冒昧问一声,你夫君,也是宁王,到底是何等人物,竟叫你怕至此等地步。」 沈兰真的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从不信裴昭,是可以这样光明正大地询问别人隐私之人。 一个时隐时现的念头又开始不停地敲打她:救命!这人,不会真的对我有意思吧? 第111页 「其实,我也不好说。」沈兰装得很难为情,叫别人没法再问下去。 她根本都没见过,无中生有,难度极高。一个不小心,便会叫人找出破绽。 于是,沈兰故作高深地感慨道:「其实,心安处,即是吾乡。」 接着,她礼尚往来地推拉一番,反客为主道:「那……阿昭出门这样久,不回家,不会想家么?」 裴昭迟疑半晌,方道:「家中只我一人。」 沈兰只道裴昭不会骗她,还以为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这种状态,心道还真是「同是天涯沦落人」。 只是还忍不住窃喜,此人终于透露出自己单身的现状。 男未婚女未嫁,岂不相配? 却没想到,老实人,骗人最灵。 二人话间,便到了一处村庄,村口名曰「董家村」,便是今日的目的地。 村口早便有人在等着,一见到沈兰眼神便亮了起来,连忙跑着引路。顺手还点了一盘鞭炮,霹雳拍啦地炸出一堆烟雾,似乎在表示热烈欢迎。 ……虽然连沈兰都搞不清楚,自己一个卖奶茶的,有什么可欢迎的。 裴昭把马车栓到一棵树上,也便捲起袖口,与沈兰一起往下搬奶茶。 因是夏日,沈兰往奶茶中放了不少冰块。 因天气炎热,路上又耽误些功夫,这会冰块几乎全融化了,正是口感最好的时候。 她随手取了一杯,插好吸管,放到了前来迎她的小毛孩手中。 沈兰屈下身,降到与孩子同一高度,笑吟吟地说:「孩子,今日吃喜酒,姐姐……姨娘也开心,便先给你喝一杯。」 孩子先尝了一口,眼神瞬间亮了起来,便是掩饰不住的惊喜。 一时只觉口中滑腻,是从未试过的绵密润香,顷刻间便爱不释手起来。 「多谢姨娘!祝姨娘早生贵子!」这孩子说了便要跑来,似乎要与人分享这份喜悦。 沈兰一把拽住他:「等等!」 她从马车中递过来一沓裴昭原先印刷好的「传单」,厚度可观。 「孩子,这日,你若是同你的伙伴,把姨娘这些个纸张分到村户手中,全部分完——」 「可是姨娘,我们皆不识字。」他粗略扫了一眼,便甚是害羞地挠起头来。 沈兰笑:「你再看看,这上面可全是字么?」 「画——连环画?」 「不错。全部分完,姨娘还有很多零嘴给你们几个吃。」沈兰拍他肩膀,「且去罢。」 沈兰看着孩子欢快离去的背影,眼前逐渐模糊起来——天气太热,只这一会儿,汗水便流了下来。 她方要用衣袖拭去,面前忽然出现一块四方的手帕,「用这块罢。」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对不起宝子们,这几天老是有事,来晚了…… 爱你们3 第56章 沈兰本以为,是偶像剧的剧情凭空砸中了她,内心雀跃不已。 纠结自己是要先咬嘴唇装羞涩呢。 还是展示出自己正人君子的本性,目不斜视地接过来呢…… 只这么会想法飘过的功夫,沈兰小臂忽地被一只轻柔的手抓住,继而被懵懂地推到身后。 她甚是摸不着头脑地站在裴昭后面,看着他冷冰冰地对一名陌生男子说:「不必,多谢了。」 沈兰没顾得上疑心裴昭异常的所作所为,便也诧异地看向这名陌生男子,其人一张鹰钩鼻极其抢眼,在视觉上几乎占据了一半的空间。 她笑道:「请问您是——」 鹰钩鼻男也笑:「自然是来吃满月酒的。正巧路过,看见老闆深受暑热之苦,便冒昧递上张新手帕。如有冒犯,还望见谅。」 沈兰和气地笑了一声,便转身走进了车厢中。 鹰钩鼻男:「……」 他看了一眼沈兰站过的空地,方要离开,便听沈兰热情地招呼,「这位客官莫急,这是待会酒席上订的奶茶,先与您一杯尝尝鲜。」 说着,便一同递上几张「传单」。 裴昭:「……」 待到男子笑着离去后,裴昭抱着奶茶桶,状似无意地对沈兰说:「兰姐,此人看起来,便像是心术不正之人。」 沈兰眼珠微圆地瞧他一眼,嗔笑:「世间哪有那么多正人君子。」 说完,她与裴昭便把几桶奶茶送到热闹的人家中。 沿路风景不错,远处的矮山,环绕的翠竹,鳞次的竹屋,如诗如画。不可方物。石板路,青竹巷,水流潺潺,竹林摇曳,风声清扬。 路上,裴昭几次三番——直到门口,还在与沈兰推辞奶茶桶的归属问题。 沈兰本来最讨厌人,尤其是男人,与她这般墨迹。 可因了人双标的本质,轮到裴昭时,她不仅没有任何厌烦之情,还颇有些乐在其中的滋味。 太阳刚出来没多会,日头已有些毒辣。沈兰便站在草屋门口,与孩子爹娘笑着说些闲话,拉些家常。 而裴昭,则像个沉默的吉祥物一般,站在沈兰身旁,只间或瞧她一眼。 董家庄人丁不少,尤其是壮年男子,几乎没占了人口之半。 虽是古代,但灵乐城中,已然有了些寸土寸金的腐败资本主义味道。 可沈兰没想到,只离灵乐城这样近的地界,便有了这样的世外桃源,叫人心旷神怡,不愿离去。 第112页 沈兰在村口时热得几乎汗如雨下,但到了村中,林木遮蔽,在现在的位置似乎不见天日,霎是凉爽。 好了,终极梦想,除了卖冰淇淋外又多了一条—— 在董家庄卖冰淇淋。 客套了几句,沈兰看了一眼裴昭,便要告辞离开。 孩子娘哪里肯,只一味让沈兰留下吃满月酒,先是道饭菜管饱,吃不了;接着道这是赵阳姐的意思,她不敢忤逆;最后要走,就是不给她面子。 沈兰惦记着店中无人看顾,今日给柴宽的冰淇淋还未送,不知小蕙是否还记得;临来时给萧宁煎的药,还有晚上那一副还未泡下,不知那几个有没点记性,出来太急,竟然忘记叮嘱了;最重要的是,不知道这几个兔崽子中午吃什么。 店中虽有些快餐,但不知吃不吃得下,尤其是少爷这个养尊处优总挑毛病的…… 本想推辞,但看四处乱跑的孩子中,并未有先前迎她的那位。 她用眼神询问着裴昭的意思,看后者也并无反抗之意,索性装作惊喜地留下。 心想不吃白不吃,只离了一中午,大约也没什么事。 只恨古代交通不便,无法汇报实时动态。 沈兰心下幽幽嘆口气,便热情地笑着问孩子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因还有人要招呼,她只急切地吆喝一声便走开:「沈姐姐,来者便是客,我姐今日也千叮咛万嘱咐的,您今日便歇着罢,大老远过来的。」 沈兰面上有些羞愧之色,但心中倒没什么负罪感。 便悠闲地拉了裴昭衣袖,朝他一甩头:「出门走走。」 二人走在石板路上,两侧是清澈无比的水流,头顶是大片翠绿竹叶。 村中的嘈杂似乎只聚集在了新郎官一家中,出了门,那些声音便被隔绝在内。 到处都很静,心也静。两人谁也没有开口,一时只有脚踏在石板的轻声。 这样的关头,沈兰忽然道:「其实,我小时,并不住在灵乐城中。」 裴昭停下,晶亮的眸子看向她,里面是沈兰无法理解的情绪。 「因此,有些我所说之话,并非虚话,也不是说来唬人。」 「嗯,」裴昭说,「我知道。」 「你知道,你怎么会知道?」沈兰笑着问。 不会吧,这里竟然还有一个穿书的倒霉蛋?! 「因为……许是因为,我一直都觉得,兰姐不像一直住在城中之人罢。」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在说我土? 古人交流真费劲,特别是裴昭这种持续性惜字如金之人,跟他说话,有时甚至像在做文言理解。 其实这都是託词。 沈兰知道,这是[因为爱情],才会因为对方的一句无心之言而惴惴不安。 恋爱包括恋爱未遂的人,最会做阅读理解。 她不知道如何接下去,裴昭更不必说,二人索性无话。 沈兰一直是暖场小能手,一贯没她接不来的话题,但遇见这样罕见的安静时,倒也分毫不觉尴尬。 行至一处老树前,上面挂了些红布条,风起飘摇。 沈兰随手拿起一个,看了一眼,看是一举中第,金榜题名。觉得有些意思,便又拿起别的一些,不外乎是求姻缘,求学业,求财运云云。 早先便说过,沈兰算是个比较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对这些东西不太感冒。因此只粗略看了几眼,便将目光移到了一旁的铁制龙头上。 呦呵,这个村庄,有点意思。或许千百年后,便是一处名景点呢。 沈兰唤裴昭过来看,便见此人不知从何处撕下一条红布,正自挂了上去。 沈兰:「……阿昭,你这动作,也太快了些。」 她也知道古人都爱搞些迷信,便也不以为意。 见裴昭挂好之后,欣喜地叫他过来,「我以前曾听说过,『摸老龙的头,一辈子不发愁。』你也过来试试。」 裴昭果真抬起纤细的手指,很给面子地摸了几把。沈兰看这老龙头都给摸得发亮了,便笑着调侃,「这世上,又少了一个发愁之人。」 裴昭也笑。 二人小转了一圈,便打道回府。 * 沈兰中午用饭时,热闹得紧。 裴昭道他不饿,不知何处去了。沈兰拦他不得,只好放他离开。 先是几个孩子给沈兰看了空空如也的手掌,吵着找她要零嘴。她便从车厢中,一口气拿出许多汉堡薯条与炸鸡,让他们与村中孩童一块分着吃。 再是村民们饭间,喝到奶茶,执意询问沈兰是如何做来,配方几何,话语间饱含艷羡之意。 可惜沈兰多年生意场上周旋,和稀泥的功夫不容小觑,所有超越边界的话,几乎都让她三言两语给塞了回去,打得一手好太极。 最后便是孩子爹来敬酒。 沈兰自然责无旁贷,从古至今,话皆在酒中。 这久违的味道她太过怀念,她一杯接着一杯,最后灌下去小半瓶白酒。众人疾呼,还要再劝,新郎官却已不大情愿,便客套一番,别桌去了。 自从知道裴昭这人不能喝酒,沈兰便很少在店中喝酒——似乎只有一次。许是久旱逢甘霖,那次也过头了。 半下午时,人群渐渐散去。沈兰看孩子娘一个人张忙得紧,也不吭声地帮忙收拾起来,直至太阳西斜。 第113页 孩子娘最后看到沈兰还在这儿,心中一暖,便要让沈兰一定留下,吃完饭再走。 沈兰看已到傍晚,便觉得再多留会,似乎也没什么分别——左右萧宁喝药也不差这些时间。 只与孩子娘说了千万不必再准备,二人吃些中午的剩菜即可,便出门去寻消失了一下午的裴昭。 这人…… 沈兰暗自嘆气,若不是自己对他有意思。 总是动不动就消失这点,还真叫老闆吃不消。 可巧正瞧见满村子乱跑的初见的毛孩,沈兰一把抓住他,问看见那位同她一起过来的男子不曾。 孩子挠头,似乎在费心回忆着。 沈兰瞧他没什么希望,刚想说让他自去玩耍时,谁料他却忽然叫起来:「我知道了!姨娘,跟我这边走!」 夜幕在无人注意的角落中,悄悄地降临。 索性今日无事,便跟着这孩子走上一走。 沈兰心想,这裴昭家,莫不是便在这里,这一下午,怕是去探亲了罢? 这样想着,便又稍觉安慰——自己这般想法,也从未觉得裴昭「土」过。 于是后知后觉起来,自己对他,好像是一见钟情哪。 行至河边,人声寥落。水平无波,静水深流,一艘木船,停靠在潮湿的水面上。 村中的灯火影影绰绰地照过来,天边云飘过几朵,今夜,似乎没有月亮。 「到了!就在这里!」孩子大叫一声,便登时不见身影。 沈兰四处寻他不得,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果然,熊孩子,一直都是熊孩子。 沈兰不信这孩子会骗她,但并不抱太大希望,只随意地叫了声:「阿昭在么?出来与我一同归家了。」 她看没人应答,只有回音融化在水中,便转头要走。 「我在。」 这样熟悉的声音,落在这样寂静的夜中。 沈兰转头,却看见略显破旧的船头上,一轮皓月就挂在正中。 朦胧的月影倒映在波光粼粼的河水中,颇有些「商女不知亡国恨」,哦不,「烟笼寒水月笼沙」难以言喻的微妙感。 不对……沈兰仰头望天,今天根本没有月亮! 她定睛一看,这轮「圆月」却是纸糊的!这光,竟是背后一盏灯笼发出来的! 若说沈兰一个假性近视之人如何得知—— 是因为,裴昭正取下这轮惟妙惟肖的假月亮,朝她走来。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假月亮的故事化用自里兹为客人「摘」月亮^^ 第57章 沈兰下意识地忘记了呼吸。 无波的河水,化为汹涌的海水,朝她扑过来。 ……裴昭这是在干什么? 难道是要向她展示,自己还拥有这样一项技能——会做纸糊之物,还做得很像? 裴昭动作同平时一般,敏捷而轻快。可落在沈兰眼中,未免有了些慢动作延伸与拉长的效果。 「给你。」 ? 沈兰咳嗽一声,「给我干什么?」 裴昭:「……」 不得不承认,沈兰有时,确认让人没话接。 「你说过,我也答应过。你道你要那……」 沈兰再次没有风度地打断:「可这是枚假月亮。」 裴昭紧接着说:「可我是真喜欢你。」 沈兰还在坚持:「可是……」突然间就被消了音。 「你说……你说什么?」她难以置信地重复一遍,诘问道。 裴昭说完自己也愣住,羞红的脸完全地隐没在黑夜中。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嘿……」沈兰给这人逗笑,严肃道:「稳住形象。」 「……哦。」心不甘情不愿。 沈兰「啧」了一声,「我可是有夫之妇,你不怕?」 裴昭:「……」 这倒是个问题。 先前所有的顾虑变成一缕青烟,就这么从他指尖熘走。 今日便如同着魔一般,言行已无法控制。 「不怕。」 你夫君便是我,怕什么。 沈兰咂嘴。裴昭抿唇,似要说什么,终究没说出来。 「好巧,我也是。」沈兰若无其事。 「什……什么?」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哦。」沈兰朝他一眨眼,满是狡黠。 「哪个巧?这句还是上句?」 ? 裴昭你有点过分了。 「机会那个。」沈兰声如蚊蝇,语焉不详。 而后迅速把裴昭手中的假月亮夺过来,「这个是我的了。」 她一只手拿住纸糊的月亮,一只手霸道地握住裴昭的手,看也没看地往前走:「这个,也是我的了。」 黑夜迅速吞没了裴昭嘴角的一抹浅笑。 沈兰只觉裴昭的掌心十分温暖,散发着她渴求的温度。皮肤如玉,十分滑腻,摸不够似的。 * 二人走出几步,那引路的孩子同村中其他几个孩童,变戏法地突然跳出来,拦住去路。 他们抓住裴昭手臂,大叫着:「给糖给糖!!!」 裴昭不知在想什么,并没应答。 沈兰赶紧放下抓住裴昭的手,不耐烦地挥着:「去去去,与你们何关?」 小毛孩一噘嘴,模样十分可爱。 第114页 他义正言辞地说:「姨娘不知道,今日吃满月酒的小孩他爹娘,便是我们掩护见面的……」 沈兰:「嘿,你这孩子,多大年纪,『掩护』这词都会用。我告诉你们,你们现在不走,我待会就告诉你们爹娘,你们整天在干什么好事……」 「哼。」孩子生气地一抱臂膀,露出嘴巴里缺掉的两颗大门牙。 「不过几句玩笑话罢了,姨娘竟还当了真。我道姨娘是江湖中人,没想到却是如此不讲义气之徒!」 沈兰和裴昭对视一眼,硬是给他说笑了。 「长这么大,还真没听说过要糖吃的大侠。」 那孩子又羞又恼,本就黝黑的脸,浮起的绯红又为黑度增加几分浓郁。 结巴一会,苦于找不到话讲,便要撒丫子离开。 却没成想给沈兰抓住领子,登时身体腾空,双脚扑腾起来。 「喂,糖还没要到呢。这么轻言放弃,日后如何做大侠?」 说着便笑着放他下来。 因为天气炎热,沈兰来时车上一切小食皆用冰块冷藏,想起兴许还有些没给出的蛋挞,便吆喝着这几个孩子往回赶。 她和裴昭走在同一直线上,便在裴昭身侧,似乎可以感受到自己的气息混合在一起。 董家庄不大,不过一炷香的光景,便到了栓马的大树那。 可——哪还有什么车厢!地上全是木头碎片,车厢前的布帘都被撕得粉碎。 连马都不翼而飞! 众人:「……」 沈兰捂着胸口,对裴昭说:「最近记性不太好,大概是记错路了罢。」 裴昭咬了咬嘴唇,可怜巴巴地回看她:「好像不是这样。」 沈兰一口气没上来,差点喘不上气。 「哪个杀千刀的偷我的车,我的马,还把我几个优质铁桶都给拿走了!良心不会痛么?!你有种做,有种别躲着啊!」 几个孩子看着一片狼藉的土地,知晓了这次满心欢喜的糖果又是无疾而终,鎩羽而归,也都幽幽地低头嘆息。 沈兰看向引路的孩子,绝望地说:「你们今日一直到处乱跑,也没曾瞧见,是谁偷了我的马车么?!这可是村口,人来人往,我就不信,我的马车自己变成一摊废木头了!」 孩子彼此对看一眼,也皆摇头。 裴昭细瞧沈兰一眼,眼中满是困惑。 他犹豫一下,将手搭在沈兰袖口,轻声安慰说:「留得青山在……」 沈兰表面上仍在哭嚎,内地里却把裴昭的手攥在手心,掩在衣袖下,紧握着。 裴昭:「……」 那孩子很是于心不忍:「姨娘你莫哭,我娘常说,哭,东西也回不来;把这位大哥哥的手捏碎,也没用。不若咱们一同想想办法罢,这样,你回去也好交差。」 一旁的几个孩子都跟着附和起来。 沈兰稍愣,随即道:「什么办法?」 这孩子很是为难,几个孩童跑到一边,叽叽咕咕了好一阵,最后似乎下定了决心。 来找沈兰时,眼神满是坚定:「姨娘,我们准备跟爹娘说——反正也不是我们弄坏的……」 「……狗蛋你说啥子?」 「……姨娘,你咋知道我叫狗蛋。不,我的意思是,既然是在我们村弄坏的,董家庄就脱不了干系。一定要把真凶抓出来,给姨娘赔礼道歉。」 「好狗蛋,姨娘果然没看错你。」沈兰假惺惺地抹了一把泪,便要随孩子一同去村内。 董家庄三面环水,一面环山,因此显得有些封闭,像是从这些紧密连接的村庄中,独立出来的一部分。 刚要起身时,沈兰从怀中掏出一件东西,先塞给狗蛋,笑道:「姨娘怀中还有糖,没想到吧。你们先去吃满月酒的赵姨娘家说一声,我俩不回去吃饭,让不要等了。 我与这个大哥哥,先在这看看,还有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几个小孩方消失,一人便从阴影中出现。 「沈老闆,好久不见。」 沈兰似乎有些吃惊,仍强笑道:「郭大哥,的确好久不见。」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前些天过来味香园闹事之人,郭杰! 「郭大哥家的孩子,这几日应当好些了罢?」 郭杰冷笑道:「沈老闆好记性。可惜光逞嘴头功夫,不大管用。」 说完一拍手,上午初见的鹰钩鼻男,应声而出。 沈兰半头黑线,为什么反派,总是有这么装模作样的姿态。 「哦,那什么管用呢?还请郭大哥不吝赐教。」 「够了!你能不能不要再这么惺惺作态,我现在看见你,都浑身起鸡皮疙瘩。」 裴昭冷声:「你再说一遍。」 沈兰紧攥着裴昭的手,早就转变成了死死拉住。 她早已使出了洪荒之力,可惜这事态,却还是要朝着她料想不到的局面发展。 郭杰满不在乎地瞧了裴昭一眼:「你是什么人,也敢跟我叫板。」 说完,便朝鹰钩鼻男大手一挥,捂着口鼻,闷着声,「麻利的。」 只见鹰钩鼻男一吹口哨,沈兰眨了眨眼,忽然弯腰,捂住肚子。 裴昭拉住沈兰胳膊,轻声说,「没事吧?」 沈兰刚要摇头,那鹰钩鼻又吹了下口哨,沈兰先是捂住耳朵,接着又紧紧地抱住肚子。 第115页 郭杰满意地看着沈兰如今的「惨状」,「不是说会让她疼得满地打滚么?怎么只是肚子痛?!」 鹰钩鼻男恭敬道:「或许是药效还未发挥完全。」 「呵,姓沈的,我原先看你是一介女子,许多事情本不予追究。可常言道『最毒妇人心』,果然一点不差,我今日便要叫你也知道,中毒是何滋味!」 裴昭冷声道:「限你一刻钟,交出解药!」 郭杰笑得不以为意:「你算什么东西!沈兰手底下,净是你们这些不知好歹之人。」 随着鹰钩鼻男子的哨声愈发响起,沈兰的脸色也越来越红。 她双手撑在地上,死死咬着嘴唇,似乎在忍受着无尽的痛苦与折磨。 郭杰见状,愈发满脸笑意,肉都往下巴上堆去。 他走过来,伸出手来,似要抬起沈兰下巴,被裴昭立刻拧过手腕,死死擒住。 郭杰一脚踢在裴昭胸口,力气大极,裴昭一个没防备,后退几米。 「阿昭……」沈兰疾呼一声,气若游丝,差点跪在地上。 「郭杰,」她狠狠地咳嗽一声,像要咳出血来,躲开郭杰的手。 「我问你,那日袭击我店中伙计萧宁者,依旧是你指使么?!我与你无冤无仇,你到底为何要如此对我!」 「不错。」郭杰笑着整腰带。下一个瞬间,裴昭已提腿来刺。 郭杰避开,一边与裴昭过招,一边轻松地说。 「是我又如何?事到如今,我自然不必再瞒你。你整个人,已在我手心,知道这些,又有何用呢?」 说着便转向裴昭:「你尽管出手,你今日便是把我打死,也拿不到解药。与其同我在这做这些无用功,不如考虑一下自己后路。这毒日子一长,药效便愈明显。只要这人一吹哨,她便会生不如死哈哈哈哈哈…… 再退一步讲,你俩今日便是死在这里,也不会有任何人知道。」 他说完,裴昭忽然露出了笑容。他道:「你不若看看我老闆,到底是如何『生不如死』。」 郭杰瞳孔放大,惊悚地朝沈兰所在方向转头。 只见后者完好无损地站起来,活动手脚,脖子甚至还发出了清脆的嘎嘣声,正在笑眯眯地看着他。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抱歉又来晚了,在家实在身不由己,哭着跑走…… 第58章 树枝上,鸟儿扑扇翅膀,飞向远处。天边乌云暗缀,灰濛不见光亮。 空气些许闷热,水边零星几点萤火虫。 在一片寂静中,沈兰提步,眼角含笑地往郭杰走去。 裴昭默不作声地站回沈兰身边。 「我自认慈悲为怀,几次三番不与你等计较,可有些人非但不领情,还变本加厉,反咬我一口。」 郭杰一个分神,冷不丁肘部便挨了裴昭重重一踢,下一秒,便跪倒在地。 他顾不上伤,便难以置信地看着沈兰,「你……你方才,竟都是装出来的么?!」 便转头,四处去寻那鹰钩鼻男子,后者正在准备悄默声地跑路,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目光时,便低头提鞋,瑟瑟发抖地跑到郭杰身旁来。 「杰哥……」 郭杰一把把他推到地上,下意识地按着手肘,「谁是你杰哥?可别噁心我了。你倒是说说,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沈兰笑眯眯地说:「杰哥,这位大哥不说,我来说。」 郭杰一翻白眼,手肘疼得他连恶狠狠的眼神也再做不出。 他冷笑:「呵,谁不知道咱们沈老闆一张嘴,能把白的说黑,黑的说白,谁听谁知道。」 紧接着,便又得意起来,「沈老闆,你就算识破我这着,又能如何。你与你身旁的小白脸伙计,不过二人,我倒要看看,你们要如何出去!」 说着便一拍手。下一个瞬间,潜伏在各个方向的黑衣人鱼跃而出,齐刷刷地把沈兰裴昭二人围在中间。 今夜没有月亮,黑衣人也不怎么有敬业精神,便只有沈兰脚边的灯笼,散发着令人着迷的亮光。 因此,这冤大头对象,一目了然。 沈兰:「……」 这种热血澎湃的场景,她一般只在电视剧中看见。主角总能全身而退。 可惜,她只是个炮灰女配,唯二的两个金手指还完全没用——书中完全没这段莫名其妙的剧情,系统只能吃。 沈兰母单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同心上人表白心意,眼看便要朝着恋爱的阳光大道狂奔去,没想到今日便要双双赴黄粱。 噫吁嚱,可悲可嘆! 许是看见沈兰脸上的悲嘆之色,郭杰更难掩得色,「说罢,还有什么话要说——」 反派总是死于话多,你肯定不知道。 沈兰害怕地看了一眼董家庄的方向,便颤着声音道:「沈梅……她在哪儿?」 裴昭看沈兰一眼,仍不做声地站在身旁。 郭杰握拳,喝声:「大胆!这人是谁,你为何要直呼其名?!」 若不是情况紧急,沈兰都快给这人逗笑了。 不让喊人名字,还偏不知情地问人是谁,那个古代卖矛与盾的都没他矛盾。 沈兰十分冷静,甚至状态还很悠然,她摸下巴,「那好……我妹呢?你应该知道,我与她,是同父异母的姐妹罢。」 第116页 郭杰偏过头去,似乎不大想听。 「闭嘴!我留你一线生机,你却如此胡搅蛮缠,说些不相干的人来混淆视听,可恶至极!来人,给我把这二人绑起来!」 黑衣人皆应声而动。 沈兰拉住蓄势待发的裴昭,笑眯眯地吹了声口哨。 「喂,别以为,就你们会吹,以为训猴呢!」 何止于此!她刚才那段以假乱真的表演,简直诠释出了戴紧箍咒的精髓。 大圣,您一直是我前辈! 别管沈兰有没有后手,至少这架势,挺唬人。 郭杰为求保险,还真往后看了一眼。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只见黑衣人的外周,火把渐次亮起来。直把这阴霾驱散,周遭的灰暗不复存在。与此同时,一股巨大的压迫力,却铺天盖地涌过来。 每一个火把后面,都站着一个人。 这些人形成一个包围圈,把黑衣人们圈在里面,像他们对沈兰做的那样。 接下来的十几秒钟,连呼吸声都不可闻。 郭杰知道沈兰诡计多端,大局未定前,他绝不先确定对方是敌是友。 刚想开口询问时,便听见一声轻灵稚嫩的孩童声:「姨娘,莫怕,我们来……」 还没说完,声音便被掐断在空气中,似乎是被人捂住了口鼻。 这些黑衣人手上虽没有弓箭,但光是拳脚功夫,受的伤也够应付的。 且看萧宁如此功力,受伤时候犹然如此。这些本不关他们的事。 沈兰笑对郭杰说:「这下我们如何出去,你应当知晓了罢。你让你的人退后,我让他们退后。」 郭杰手指被自己捏得咔咔作响,他恨恨地推了一把身旁像个木桩子一般的鹰钩鼻男,咬牙笑说:「好啊——你们下去,吴遥……」 这唤作吴遥之人,便在空中应了一声,一个360°旋转,从树林中飘然而出。 吴遥此人十分端庄严肃,却偏生长了一双多情的桃花眼,正茂风华。看似在对你眉目传情,口中吐出的却是再古朴刻板不过之言,叫人十分无奈。 如此,局势便有些尴尬起来。沈兰隐约听到有孩子哭泣的声音,这么厚的脸皮都有些难为情起来。 毕竟,俗言道「一个和尚挑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 人数分配严重不均,沈兰这支队伍,便不大好有什么孤勇之人。 看来看去,重担,还是要落在裴昭身上。 这可是自己放在心尖上的人,提水擦碗尚且不舍(虽然没少做一点),去进行打架这种危险的活动,自是更不允。 沈兰「哼」了一声,也依样画葫芦地拍了下手。 郭杰这下真的大跌眼镜,沈兰一直令他摸捉不透。 可也万万想不到,生死攸关的时刻,她竟还有闲心,同他开这种玩笑。 她以为自己很幽默么? 郭杰「哈」出一口气,「你以为自己很好笑么?穷途末路,黔驴技穷!明天的今日,便是你的祭日!」 果然,这种话,是摘自反派经典教材中的么?这么多年,竟然没有一点改革创新意识。 「小宁子,别看热闹了——热闹也看够了罢。回去没饭吃。」 沈兰在大庭广众下,十分自然地牵起裴昭的手,往周围站去。 众人正困惑间,忽然听到一声嘆息声拂过耳畔。 这嘆息十分轻柔,似羽毛一般,却又能如此清晰地落在耳畔。 便皆知晓,来人对内力的掌控,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一时都有些惊诧。 个别人,甚至已推测出几位人选。 江湖之中,内力如此深厚,姿态却又如此轻盈之人,实在极易辨别。 可令众人大惊失色的是,一人拄着拐杖,从人群中一瘸一拐地走过来。 路过黑衣人时,还对他客气友好地说了声,「请让让。」 更令人生疑的是,此人竟长着一张再温和不过的脸。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散发着爱与和平的气息。 众人:「……」 吴遥看见,最为痛心疾首:「你瞧你现在这副卑躬屈膝的样子,竟还有脸称自己为太极剑传人么?」 萧宁笑嘻嘻地说:「我可没说,是你说的。再说,我现在在味香园中给我兰姐打杂,这种谦卑的态度,再合适不过。」 说着便对黑衣人外围的董家庄人拱手道,很是真诚地说,「感谢各位父老乡亲,今日过来帮我兰姐,大恩大德,在下没齿难忘……」 好似被遗忘的郭杰气愤不已,眼前的状况愈发复杂,拖得越久,结果便愈没有定数。 与其如此,还不如快刀斩乱麻,他朝吴遥说道,「你仇人便在眼前,你到底还在等什么?!」 吴遥不屑地看郭杰一眼,便对萧宁说道,「那日我受此人胁迫,被逼无奈下出手偷袭了你,已成一生黑点。是此,我欠你一条命……」 本来静听着的郭杰突然瞪大眼睛,他怒吼道:「今天到底是怎么了!吴遥,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这是你仇人,杀父仇人!你与他不共戴天。」 吴遥说:「不耽误。」 郭杰@#¥%「说得比唱的好听,你当日既能受我胁迫,今日便受不得?!」 吴遥桃花眼上挑,中气十足,「你若再说,我便与你玉石俱焚!大仇虽未得报,但我已然辱没门风,不配活在这世上。如今承蒙老天垂怜,再给我这样的机会,叫我能够干净地离去。」 第117页 众人惊奇地看着这神转折,连三岁毛孩都感受到这不对劲的气氛,纷纷呆住了。 沈兰心道,那日大约亦是吴遥有意让了小宁子,否则,定然不可能只受了些皮肉伤。 萧宁笑,「吴遥,你这话可不对,我要你这命做什么,你这头,能踢皮球么? 有这功夫,不若在我们味香园中用上几个汉堡,喝上几杯奶茶,再吃上几个冰淇淋,简直快活赛神仙!」 救命……这人牛头不对马嘴的,到底在说些什么! 沈兰低头踢走地上几个石子儿,强忍住笑意。 这么庄重的场合,怎么会闯进来萧宁这么不知轻重的傢伙? 这么惊险、刺激的场景,竟然活生生让萧宁演成了一出轻喜剧,他是来的吧?! 不过,这随处打gg的好习惯,倒是深得她真传。 郭杰彻底在风中凌乱,「你们到底在干什么?!」 吴遥竭力控制住颤抖的嘴角,「……哦。」 「我先前让你出来打这姓沈的女的,倒不见你说自己辱没门风?啊?」郭杰气得抓狂,「你可别忘了,我们是一伙的!」 郭杰原先不信邪,不听劝,觉得吴遥此人不过脾气古怪些,但实力摆在那,如何不能用? 现在一回想,几乎悔不当初。 吴遥说:「那是因为我知道,你不敢对她怎么样。」 说完便郑重地看向萧宁,「我这条命,你要拿来做什么?」 萧宁没说话,甩掉拐杖,抬手摸索片刻,忽然从怀中摸出了一件东西。 众人定睛一看,此物下银上黄,不知是什么传自西域的阴毒武器。 却听狗蛋喊道:「蛋挞!」随即便听几个年纪相仿的孩子同样叫起来。旁边的父母皆面面相觑,十分惊奇。 萧宁拿起蛋挞,先环绕着展示一圈,接着往上一扔,接在口中。 「我们味香园的蛋挞,一个顶俩,饿了累了来一块,重拾好气力,轻松修大道。」 众人:「……」 沈兰都看不过去了,踢他一脚,「到底还打不打了?晚上饭还没吃呢!」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我一定要加快节奏哭哭…… 第59章 萧宁立刻狗腿:「喳!小的这就打!」 众人:「……」 谁给我一双没看过的眼睛。 吴遥似乎痛定思痛,恨铁不成钢地说:「许久未见,你为何变成了这副模样?」 萧宁不以为然:「你既如此说,我便要你用这命来——跟我比试一场,若我赢了,此前所有,一笔勾销。若我输了,你便要听我解释。」 这条件,听起来似乎不大对劲…… 然而吴遥一口应下,只是还隐约有些担忧:「你现已受伤,对我,竟还有十足把握么?」 萧宁笑:「你不也有伤么?」 郭杰无可奈何地看向脑子缺根筋的吴遥。 不管过程如何,二人总是可以打起来,便是了却一桩心思。 若沈兰店中伙计受伤,自然皆大欢喜;若吴遥败了,他也不损失什么—— 相反,沈兰唯一可以依靠的这人,也已损耗内力,他仍可以以多胜少。 怎么看,这样都是最佳结果。 于是便站在一旁的阴影处,拎起鹰钩鼻男的衣领。 「你可得跟我好好解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亮处。吴遥分天剑出鞘,他併拢双指,拂过剑身。 霎时间,一阵狂风吹来,树影摇曳,水起波澜,火把瞬间熄灭一半,他的衣袍猎猎而动。 孩童的额间碎发飘起来,便下意识地抓住身边爹娘的衣摆。 沈兰看在眼中,同裴昭咬耳朵,「也不知这人所修何道,看起来倒比小宁子更有几分道骨。」 裴昭笑看她一眼,瞧起来十分勉强,脸上满是担忧之色。 「放心吧,」沈兰拍他肩膀,朝他眨眼,「小宁子没问题。」 萧宁一把扔掉拐杖,上下摸索起来,眸中盛满困惑。 「抱歉,我似乎把剑忘到什么地方了……」 众人:「……」 若是手中有鸡蛋,早便把此人砸下台去。 吴遥嘴角抽搐,满脸不可思议。似乎想说什么,嘴唇嗫嚅,终究没说出来。 萧宁嘻笑,把方才自己扔掉的拐杖捡回来,「我便用此棍罢了。」 众人:「……」 吴遥,你快点把他叉出去! 吴遥一个翻身,从黑衣人身上拔出一柄剑,掷给萧宁。 「你我乃是用剑之人,怎可一日无剑。」 萧宁往前两步,接在手中,似在掂重。「也好。」 晃动的树叶全都停止下来。唯有枝丫的阴影在随火光野蛮生长。 沈兰屏住呼吸,抓住了裴昭的手。她以前看过一个很奇怪的理论,叫做镜头离得越远,也即,越是上帝视角,你就感受不到镜头中人的疼痛。 所以以前看的那么多剧加总起来,都没有此刻来得紧张。 萧宁久久没有动作,吴遥只好自己提分天剑来刺。 他一个飞身过来,这一剑蓄势极足,似裹挟无尽寒霜,周边树木再一次激烈地发起声来,天地间似染上一层薄薄的淡紫色,正直指萧宁要害处。 「好剑!」萧宁喝彩,站在原地,偏头躲避,提剑来挡,寒刃掠过吴遥发梢。 第118页 一声惊雷,天边乌云处一阵轰鸣。亮光在众人眼前亮起,一道闪电呼啸而过。 小雨点落下来。 吴遥在空中一个翻身,动作优美至极,双手把住剑柄,再朝萧宁横刺过来。 萧宁仍未动弹,横剑受住这一击。便抬腿踩在吴遥飘柔的发丝间,借力跳开,下一秒,剑尖已扫过吴遥喉间。 裴昭小声对沈兰说:「兰……我其实一直不知道,阿宁他,到底是何处受伤。他的腿脚,时而灵便,时而不便。」 沈兰轻笑:「你看他全身上下,有哪点不可伪装出来?」 吴遥落回地面,后一个瞬间,便旋转剑尖,带起一股强劲的旋风,朝萧宁心脏刺去。 一开始因吴遥剑势厚重,旁人尚且看得分明,一招一式便在眼前。 但后来,似乎便受萧宁轻灵剑意影响,二人动作愈发快起来,一步之中便过百招,眼花缭乱,看之不及。 对!就是剑意! 吴遥出身于名门正派,手持传承下来的分天剑,当年一下山便因霜寒一剑,名震江湖,招式极为扎实,便如他人一般,古朴持重。 并且毫无笨重之意。 许是因为根基深厚,即便在定式之中,也已到达随意所欲不逾矩之态。是以规矩,是成方圆。 而萧宁相比之下就有些难以琢磨——他所出招数,全无任何规律可言,便如孩童一般任意妄为,可即便强大如吴遥,仍显出难以招架的颓势来。 有些内行人,已然明白为何萧宁方才为何要使拐杖迎战。 并非不在意或侮辱对手,而是以他剑法与内力,手中武器,于他,并无分别。 又一声雷响,一道闪电划过长夜,雨势终于大起来,砸在泥土中,绽放出大朵的花瓣。 裴昭脱下外衣,披在沈兰头顶。沈兰留神看萧宁,以及注意其余人的动向,猛然间察觉到上方扑过来一阵她熟悉的香气,便动作一滞。 所有的火把全都熄灭,村口陷入彻底的黑暗之中。 沈兰朝远处喊了一声:「各位父老乡亲,快些躲起来。」 没人动。 郭杰鼻口出气,财大气粗道:「谁若避雨,此月俸禄一概略去。欢迎大家互相举报。」 「……」 萧宁与吴遥二人仍自见招拆招,不同于方才交手中电光火石的碰撞,这场愈下愈烈、渐成汹涌之势的暴雨,似乎把所有锋芒消弭,越发融合递进出「重剑无锋」的精髓,轻盈得像远走高飞的蝶。 唯有地面渐次聚集起的积水上,随打斗节奏,溅起的无声水花,暗示着这是一场殊死搏斗。 沈兰把衣裳取下,雨水瞬间淋了她一脸,从下巴上滴落。 正自给裴昭披回去,说时迟那时快,忽有一人近她身旁。 这人身形太快,明显快过裴昭,以至于在二人如此近的距离下,裴昭伸出手来接她时,仍反应不及。 瓢泼的大雨,厮杀的二人,即将与雨幕合为一体的黑衣人,岿然不动的董家庄人,皆在沈兰眼中一帧帧播过。 她的意识再清明不过,可耳边却只能听到裴昭那一声,刚出口,便融化在雨水中的呼喊。 晶莹雨珠中迅速倒映出几人形象,转瞬便又消失于雨中。 「不——」 沈兰听到自己说。 印象中,自己好像在一人宽阔的肩膀上,此人也穿着一身黑衣,似乎并无害她之心。 刚要开口询问时,她便不争气地晕了过去。 * 许是因为这一日接二连三的变故,太过惊心动魄。再被在大雨中淋过,本就疏于锻鍊的身体,已然到了极限。 等到她再醒过来时,已看见了阳光刺透窗户,萦绕在她周围。紧接着,便是熟悉的被子与摆设…… 她这是,回到了味香园中! 沈兰一把掀开被子,便往外跑—— 刚跑出没几步,还未出门,便一连串打了好几个喷嚏。 小蕙手中端着茶水先过来,看见沈兰如此,眼圈登时便红了。 「小……小姐!」 沈兰抽了下鼻子,摸了下小蕙凌乱的头发,「我无事……萧宁呢?裴昭呢?他们两个回来了么?!」 小蕙止住哭泣,「小姐放心,二人前半夜便回来了。阿宁他…还在睡,阿昭他…还在下面招待客人。」 「……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做生意呢!」沈兰暗骂一句。 「小宁子受伤没有?严重么?叫神医过来看了么?」 「小姐你放心,昨日你一回来,少爷便去请了神医回来,道你三人皆无事。要不,今日这生意,便是无论如何,也做不成的了。」 沈兰苦笑:「神医终究闲不下来。先带我去看看小宁子……对了,昨日,是谁送我回来?」 小蕙去床边,先为沈兰披上了一件披风,再打开屋内的窗,才推门,与沈兰出去。 「小姐不知道,少爷和我,昨日急得便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正坐立难安时,便见一道黑影闪过,小姐你便已在地上!我俩当时哪还顾得上看那是谁,只一心先把你扶进楼上。」 沈兰沉思道:「我知道了。」 二人话间,小蕙已敲开萧宁房中的门。 「请进——」 沈兰进去,看见萧宁气色不错,便终于放心下来。萧宁只一味看着小蕙,小蕙看他一眼,便对沈兰说,下楼告诉少爷和阿昭一声。 第119页 「战况如何?你赢还是他输?」 「……兰姐,你便不能给我些表现的机会么?」萧宁不满道,随即便出现一张如花的笑脸。 「自然是我咯。」 「所以你二人从此恩怨一笔勾销?郭杰何在,董家庄人何在,你与裴昭最后,究竟是如何回来?」 面对这连珠炮似的诘问,萧宁咳嗽一声,凸显出自己的病娇体弱。再抬眼时,看见门口有人闯进来,便意味深长地笑道:「我病了,有问题便去问阿昭罢,他比我更清楚。」 「嘿,你现在能耐了你……」 话还未说完,沈兰便听见她闻之动心的声音钻进耳朵,「兰姐,你醒了。」 便猛地鼻头一酸,像是墨守成规的化学反应一般急促。 奇怪,年纪大了,都会这般多愁善感么? 沈兰转过身来,一把抱住背后的裴昭,手指轻抚他束起的长发。裴昭轻抬手,还是放了下去。 速度太慢,刚到门口的白至秦看见这一画面,整个人都不大好了:「怎么,这个点了,我还没睡醒么?」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紧赶慢赶,好歹是赶上了今天w 第60章 白至秦满头黑线地掐了自己一把:「教你还不醒……不对,我有点疼……」 沈兰拍裴昭肩膀,松开他的怀抱,转头对自我凌乱的白至秦笑道:「喂,少爷,介绍一下,这是阿昭,我……味香园老闆娘。」 三人:「……」 裴昭无奈地看向沈兰,笑里满是白至秦可以理解的宠溺。萧宁脸上,则是不加掩饰的唏嘘。 ? 沈兰看向萧宁:「注意你的言行。」 白至秦又掐了自己一把,看到自己胳膊上的红痕,「还真不是在做梦……」 说着不可思议的目光,便在沈兰和裴昭二人面前逡巡起来。 裴昭咳嗽一声,视线移向远处。沈兰但笑不语。 白至秦仍在怀疑人生:「难道真只是昨天一天,就突飞猛进到这种地步?」 沈兰笑眯眯:「你猜。」便去问萧宁:「吴遥人呢?他如何落败,你要与他解释些什么?」 裴昭也看过来。 萧宁拿过桌上水,在众人焦急等待的目光中,慢悠悠地喝了一口。 ? 怎么只一天,白至秦就感觉,这个世界,不大一样了。 喃喃道:「吴遥?不是去董家庄送奶茶,怎么又跟他有关系了……」 沈兰磨牙:「小宁子,你小子做人可不大地道,吴遥分明是个刻板的好人,先前为何这样编排人家?」 「诶,」萧宁一脸「我好冤枉」,「我这么活泼灵动,看不惯,在所难免。他不也看不惯我么?」 沈兰和裴昭回想起萧宁此人昨日表现,不约而同地暗嘆口气。 「却说昨日乌云密布,大雨倾盆,在董家庄,却在上演着一场血雨腥风的对决。」 萧宁用手比划着名翻滚的浪潮,杏眼里满是戏,似乎真能从他眼眸中,看见那一场惊涛骇浪。 白至秦面色复杂地看着他:「阿宁,你莫不真是唱小曲,哦不,说评书?」 沈兰不耐烦地一巴掌打在萧宁被上,「说重点!别整这些有的没的,小蕙自己还在下面看店呢。」 几人突然反应过来,他们的岁月静好,是因为小蕙在替他们负重前行。 萧宁一下正经起来:「最后便是我赢了,我便与吴遥约定三日后,于味香园兑现承诺。 那时雨已下得小些,我收剑,方才注意起周遭的人与景物来。郭杰不知何处不见,连带着他的那帮黑衣手下,皆渺无踪迹。只有董家庄众人,还静站在雨中,看见我如此,一同为我喝起彩来。」 裴昭点头,「不错,村内众人鼓了约莫有一炷香的功夫,这才罢手。孩童从爹娘的衣服下跑出,吵着要拜萧宁为师。」 萧宁得意地说:「看吧,阿昭都说,我绝没半点弄虚作假。」紧接着,面色担忧起来。 「村内人把我们接进今日喝满月酒的那个人家,阿昭方对我说,兰姐不见了。我当时惊呆了,」萧宁说,「便说还愣着作甚,我与你一同去找。」 「但阿昭拉住我,道你已回味香园中。」萧宁黑线地看向裴昭,「阿昭,你说话可否不要如此大喘气,这样的间隔,都能把旁人吓个半死。」 裴昭诚恳地说:「是我的问题。当时我跟在那人身后,追出很远,可自己速度太慢,迷失在城口的那片树林中。」 他说到这里,忽然没了声音,几人思及此,便也没有开口。 「好在没过多久,满月酒的那位大姐便追上来,对我说孩子他爹也在跟,一定跟得上,叫我先同她一起回去。」 沈兰听到这里,不自然地转开了头——江湖中人,皆是如此性情么? 一个认识一日之人,也肯为她大费周章。 先前无人为她出头的想法,果然是她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我便同她一起回去,阿宁当时还没比完。我便站在人群中观望。待到胜负已出之时,那位大哥气喘吁吁地回来,道兰姐已回了城里店中。」 白至秦目瞪口呆地说:「原来,过程竟是这样曲折的么?」 萧宁接过来,「我知晓你既已回去,与裴昭便也马不停蹄地赶回来。兰姐,我们欠下好一份人情……」 第120页 沈兰咳嗽一声,准备把话题岔开时,却听裴昭困惑道:「兰姐是如何得知,那人有问题呢?」 「那人长得鬼鬼祟祟。」 「……」白至秦小声,「兰姐以长相取人,似乎些许有失偏颇。」 沈兰瞪他一眼,「你有何高见?莺莺姑娘,你难道不是以貌取她?」 白至秦下意识地摇头:「兰姐,你这是诡辩。不恰当类比,怎可一同较之。」 萧宁却起闹地叫起来,「原来兰姐,却是瞧阿昭长得好看得紧。」 几人皆以为沈兰会反驳,因这似乎不符她性格。 谁料沈兰大大咧咧地承认:「没错,有问题?千人千面,阿昭处处长在我喜欢的点上,有问题?」 白至秦早先也便知道,沈兰这人,不大按套路出牌。 但想到沈兰如此直白个性,与大楚女子几乎天差地别。再想起她原是有夫之妇,笑容便有些苦涩。 沈兰看见,一眼便看穿白至秦所想。 她站起身,带了稍许郑重:「我飘散于尘世,愿为一抔土,也愿为一抹风,只要自由。」 几人为她正经神色震慑,这比喻虽然大不敬,但狗嘴里吐出象牙来,惊奇自然超过其他情绪的总和。 可惜,几秒后,沈兰便原形毕露起来:「你们男子风流成性,三妻四妾,一天到晚地不着家,不仅无人指责,还美其名曰『花花公子』,我呸!」 说着便安抚地看向一脸震惊的裴昭一眼:「当然,阿昭,我对你绝对是见色起意,绝非要抗争这没天理的礼法。」 裴昭无意识地咽了口水,「哦……谢谢。」 沈兰握他的手,继续慷慨激昂道:「我既已获自由身,与谁一世一双人,自由我一人做主。倘若谁看不惯,觉得我败坏风气,有坏风俗,要走便走,我绝不多言!」 这几人中,属萧宁最难以置信。 他眨着眼睛,把白至秦拉过来,与他说了几句话,后者竟同他一起「看谁眼珠瞪得大」起来。 沈兰倒没注意,只托腮专注地看着裴昭。 他睫毛好长,若是能给我一段嫁接上,孩子的睫毛绝对特别长…… 这都哪跟哪儿啊! 沈兰清清嗓子,对裴昭说,「我这人虽持续性不靠谱,但做事,还是喜欢讲究证据的。那人告诉我自己是来吃满月酒,既是有约而来,十里八村,谁会不认识?可我问了孩子爹娘,道绝无此人。后同狗蛋形容了下此人长相,也道从未见过。」 「原来如此。」裴昭又问,「你给了那孩子什么,我知绝不是糖。」 「是咱们的『传单』啦。事态紧急,我在上面写了求救之言——倘若来救,董家庄内所有的喜酒、满月酒的奶茶,我都包了。现在想想,果真可笑得紧,万一他们不识字呢?!」 「那……马车呢?果真让他们毁去了么?」裴昭这么一说,萧宁和白至秦二人也才察觉到,马车的确不见了。 沈兰沖他一眨眼,「自然不是。照我这么抠,不,俭省的活法,何况那也不是咱们的马车,下午时我便给偷拉到了狗蛋家中,那些木材和布条,都是我随处捡来。」 「……」裴昭虽没说话,但满脸都写着「这也可以。」 白至秦倒是听到了其中有些不对劲之处,便问:「兰姐,阿昭,难道你们竟是单独行动的么?」 二人脸色都泛起些红。 裴昭颇有些自责:沈兰忙前忙后,自己不在身旁也便罢了,还竟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沈兰很快镇定下来,笑问裴昭,「还有问题么?」 「那人之毒,你是如何解得?神医那处得来么?」 「不错。」沈兰说,「那日午后我从神医处出来,我二人聊了许多。他似乎是在担心谁——」 便狡黠地看向裴昭,「与我说了许多治病救人的法子,还拿出一味药,道此药揉入饭中,可解常见毒。我想,不能解,便定是一些无解剧毒罢。」 「说一嘴,咱们几人,几乎都是金刚之身。只是药效时间不大长,一次只三月。」 几人点头。 沈兰对萧宁说:「不过小宁子放心,你所喝中药,与此不冲突,神医亲口说的——」便突然想起什么,「昨日我不在,可曾吃药?」 萧宁和白至秦心虚地对看一眼,刚要说话时,沈兰手指轻点,「好啊你们,我若再不在一日,这味香园,怕已不会认我这个老闆了。」 说完,便喊裴昭和白至秦二人下楼忙活,换小蕙上来休息。 沈兰自去厨房,给萧宁煮上药。昨日她未在,生意看起来仍旧有条不紊,所剩的东西,和前些日子相差无几。 她照旧做些汉堡、炸鸡与蛋挞、奶茶之物,完成之后,看时间流逝间,萧宁的药已快要煮好。 再看向外面天空,太阳已然开始了一天的辛勤工作,正是朝气蓬勃的时候。 昨日下雨,今日清晨,连空气中都是青草和泥土的香气,阳光这样一晒,又添了些温暖柔软的气息。 沈兰略想了想,早餐准备做个简单的烤香蕉三明治,非常简便,十分钟基本就可以完成。 她从系统中取出四根香蕉,剥皮、切片,香蕉片需有一定厚度,淋上一些柠檬水。 这个柠檬水绝对是神来之笔。 沈兰不爱吃酸,因此当时还抱着可有可无的心态,但那次真正做好之后,才明白,柠檬水和面包片组合,到底可以搭配出怎样的美味。 第121页 拿出一柄平底锅,均匀地抹上一层油。开小火,放上一勺糖,听到「滋啦」的一声响,便会有糖的甜味飘出来。 等到糖在高温后完全融化后,放上香蕉片,用锅铲翻面,把两面都煎成沾染着油香的金黄色,盛出来。 再刷上一层油,面包片放入平底锅中,等到表面颜色出现变化,松软酥脆后,取出,均匀地刷上花生酱,将煎好的香蕉片夹在面包片中,放入盘中。 上面放上蓝莓做点缀,再撒上一层肉桂粉,从里到外的诱人。 沈兰吸一口气,刚要端出去,便听见白至秦过来道,「兰姐,那人……又来了!」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61章 沈兰心中一紧,表面却看不见端倪。 直到大堂中瞧见赵阳过来,才嘴角抽搐地看了满脸写着自己纯洁无辜的白至秦一眼。 赵阳手中提着瓜果,看见沈兰过来,便扔到白至秦手中。 一脸焦急地上前来,抓住她手,上下左右地察看着,关切地说:「沈妹妹,好点了么?」 沈兰把三明治放到桌上,反握住赵阳手,「你瞧,一点都没伤到……」 说着便背过脸去,打了三个喷嚏。 赵阳:「……」 白至秦:「……」 沈兰笑得温和:「不妨事。姐姐是如何得知,还这样大清早的便过来。这样深重的情谊,可叫妹妹如何去报答……」 赵阳身上的胭脂气味淡了许多,忙摆手,「还说呢,若不是我叫你去董家庄里帮忙,怎么会出这种事?」 「这怎么能怪姐姐呢,原是自己不注意,结下仇家了。」沈兰苦笑。「是孩子她娘过来告诉的么,她人现在何处,我还没曾同她感谢话。」 「不,」赵阳说,「昨日下了那么大雨,孩子还那么小,便只与我飞鸽传书,叫我来看看你伤势如何了,说不得亲至,叫你见谅。」 沈兰诚惶诚恐地说:「这是哪的话,昨日情形,赵姐姐大约知晓得并不分明。若不是孩子他爹娘,只怕妹妹,便要死无葬身之所了。」 「怎会如此?」赵阳大惊失色,而后又松口气。 「不过也是万幸,我妹妹那村中,皆是战士打仗的士兵,只是这几年来日子太平了,才赋闲在家屯田。」 「实在万幸。」沈兰感慨。这时小蕙搀着萧宁下楼来,后者仍是一瘸一拐。 「姐姐莫嫌寒酸,留在这儿一同吃些罢。」 「不了不了。」赵阳看见店中几个伙计都过来,「晚些时候我再过来,你们先吃,我店中还有些事。」说着执起沈兰的手,「若是缺什么少什么,尽管同我说,只要姐姐能帮到你。」 说着衣袖飘飘,远去。 沈兰送到门口,注视背影远去。 回到店中,白至秦正把瓜果洗好,端至桌上,她喊起来:「坏了!药!」 走至厨房,却发现裴昭正把砂锅中的药倒出来——沈兰没用系统中的器具。 一来砂锅不需要现代科技,在哪里熬都一样;二来,她觉得外面有药香,病才好得快些。 转回头来,对沈兰笑得浅淡,「兰姐,对不住,我在院中,闻着药有些糊了,没经过同意便擅自进来了。」 沈兰只觉心狂跳几下,用手指抬起裴昭下巴,同他展望无限江山美景,轻佻地说:「无妨,这都是兰姐为你打下的江山。」 裴昭:「……」 「对不住,」沈兰没忍住笑了出来,「我老家有种说法,叫『霸道老闆爱上我』,我可能中了这种桥段的毒——这是精神方面的问题,神医可解不了哦。」 说着邪魅一笑:「我的心都对你敞开了大门,这世间——特指味香园,还有何处你不可去?」 裴昭捂脸轻笑,脸上染上几分红晕,「『霸道』?哦……谢谢老闆。」 沈兰郑重其事:「喂,你这是什么反应,难不成你识破我真面目,要变心不成?警告,你若是胆敢变心,我……我就不发你工钱,你自己看着办吧。」 裴昭担忧道:「我好怕。再借小人几个胆子,也不敢的。」 沈兰:「……还算你识相。」说着便携起裴昭的右手,像方才赵阳对她所做那般。 裴昭这时已有些羞赧,本欲缩回,又恐驳了沈兰的兴致,在这左右为难之际,怎么也未曾料想到这只是个「开胃菜」。 下一个瞬间,沈兰低头,亲吻在他手背上,而后抬头,笑得温柔,犹在梦中:「亲爱的老闆娘,早膳已放在桌上,请您去用吧。」 裴昭:「……那亲爱的老闆,你不同我一起去么?」 沈兰无情地放下他的手,仿佛二人方才的温存只是昙花一现,「我把小宁子药带过去。」 裴昭被沈兰的举动搞得完全摸不着头脑,方才被沈兰牵起的手和吻过的手背,还在散发着高于体温的热度,似在发痒。 只好若无其事地「哦」了一声,正准备外出时,忽听沈兰道:「等等!」 裴昭以为沈兰要同他解释,顿时眉开眼笑,于原地静等。 「以后若不是十万火急之情状,我又没同意,老闆娘你还是斟酌些,再进来吧,好么?」 沈兰用的虽然是商量语气,但裴昭哪有拒绝的权利,只是心下一酸,第一次头也不回地走出厨房。 第122页 回到灶台上的药前,沈兰倒也不是故意为之,只是突然想起了郭杰,这才冷淡起来。 他……连同原女主,接下来,会善罢甘休么? 恐怕不会。失败只会让此种人物,一计不成再生一计。 沈兰看书时,对这种小白花黑化无甚感觉,毕竟从小便是地里的一颗小白菜,定然依了鲁迅先生的那句至理名言——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灭亡。 只是,你有什么仇什么怨对着炮灰女配撒可以,她只是个穿书来的冤大头,自私得紧,可不愿做背锅侠。 沈兰端走萧宁的药和五杯牛奶,学电视剧上反派狞笑,「你不仁,别怪我不义。」 自我感慨,自己演戏,兴许比萧宁还有天赋呢。 * 因她做了三明治,正好配牛奶。 端过来时,「十万个为什么」白至秦发挥自己特长,「兰姐,这是何物?」 「牛奶。」沈兰掀开眼皮,看他一眼,淡淡道。 小蕙兴高采烈地问:「小姐,这又是什么新兴之物?」 沈兰眼角含笑:「这是从牛身上挤出来的奶。」 萧宁睁大眼睛,仗着自己现在是个病号,畅所欲言道,「从未听说过牛身上还可以挤奶。」 白至秦唏嘘一声,「阿宁,你有所不知,我的确听说过牛身上可挤出来奶,只不过不是咱们田间耕地之牛,皇宫中还曾有过这东西。」 说着看沈兰一眼,小心翼翼道:「只是不大喜欢。听说当时席上喝完,众说纷纭,有人还当场吐了出来。」 沈兰「呵」了一声,不以为意道:「少爷,咱好歹也是大户人家,请勿危言耸听。知道你最爱喝的奶茶是什么做的么,给个提示,想想名字。」 白至秦仔细一想,脸色发白,可也因此打消疑虑,试探地尝了一口。 淡淡的香气和甜腻,细品下竟还有青草的气息。白至秦狗腿道:「果然如此,是我浅薄了。」 沈兰道:「你可知我所做之物中,尤其是甜品和饮料,几乎都有牛奶做原料搭配。」 但略回顾下自己脑中,半瓶子晃悠的历史知识,谨慎道,「不过咱们这,的确有许多人乳糖不耐受,也喝不惯这种味道,因此一直没推行开。其实很有营养。」 说完自去品尝这烤香蕉三明治的味道。 烤香蕉似乎不大常见,沈兰当时也是机缘巧合——当时家中买了许多香蕉,她快吃吐了,但不吃又会浪费,便在网上找了一下其他做法,这才结识了这道烤香蕉。 当时看见时,很有些地铁老人看手机,无知得傲慢,心想这绝对是妥妥的黑暗料理。 但设想一番后,味蕾上不断分泌的口水出卖了她,便决定尝试一下——反正怎样都是浪费,不如浪费在这上面。做好之后更是真香。 香蕉本身十分甜糯软腻,经过煎炸后,竟奇特地激发出一种香醇,果肉也变得筋道入口。 再加上中间包裹着花生颗粒的花生酱,满口都是有嚼劲的花生香,和清香酸甜的蓝莓一起,一口穿越时空,回到车水马龙的现代。 小蕙正在吃三明治,闻言咬了咬筷子。 萧宁看小蕙不理他,便和白至秦面面相觑,裴昭看沈兰一眼,很快移开目光。 白至秦心不在焉地吃下几口,还是没忍住,装作轻松地打趣:「兰姐,听你语气,你好像知道很多事情。」 「是啊,」沈兰意识到自己方才又说错话,云淡风轻地给自己找补:「我比较会忽悠人嘛,回头味香园办起来后,我准备再发展一项『算命』业务,你们看如何?」 小蕙自从庄谷提起后,一听到「算命」二字,便觉脑袋酸痛。 说完便转移话题,对萧宁示意他碗中的药,「趁热喝,凉了更苦。」 萧宁正注意小蕙,猛然听到提起自己,便应下。 白至秦还在纠结如何恭贺沈兰新业务的诞生,这下暗松口气,可算是把这页掀过去了。 沈兰看裴昭一脸傲娇地不说话,有些困惑,心想这才建立关系第二天,不会就开始厌烦了吧。 呵,男人,得到手,就不会珍惜。 殊不知,裴昭,也对她,抱有同样的想法。 「老闆娘,你莫要光吃,且尝尝『牛奶』味道如何。」沈兰这人倾向于主动出击,认为胡思乱想纯属浪费时间——当然,先前搞暗恋那一套时的那些,需要排除出局。 便递给裴昭一杯,后者有些艰难地接下。 白至秦这时候,实在觉得不吐不快:「兰姐,你未免有些太热情了罢?阿昭……莫不是被你胁迫的吧?」 萧宁恍然大悟地「哦」起来。 小蕙一脸懵,我是谁我在哪你们在说什么。 沈兰不以为然:「别乱说,律法上有罪的。」 裴昭清嗓子,对众人说,「不是,是我先对兰姐表白心意。」 众人:「……」 小蕙的筷子,没知觉地,便掉落在地,几近于喜极而泣,觉得自己小姐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以至于全然忘了,自己原先还对这位总对自家小姐爱答不理的宁王,嗤之以鼻的态度。 谁料这种时候,裴昭忽然掩面,去了院中。沈兰赶紧跟了出去,小蕙也要出去,被萧宁拉住,「人小两口,便不要凑热闹了罢。」 第123页 小蕙听了,觉得有些道理,便安稳坐回位置上。 白至秦「阿弥陀佛」了一声,「这夫妻二人,着实如阿宁所言,有情趣。我看过那么多话本子,都没瞧见过这样新奇的故事,先成亲再渐生情愫,写下来,未必不能成为流传千古的佳话呀。」 说着一拍大腿,「尤其是女方,言行举止皆不大合乎常理,难道不是一段传奇么?」 小蕙瞪他一眼,萧宁黑线地看向他:「少爷,我看你倒是需要先注意一下,自身的言行举止。」 三人话间,沈兰二人便折返回来。只听沈兰关切地问:「你既乳糖不耐,为何不早说?」 「不曾察觉。」裴昭笑道。 白至秦奇道:「阿昭,原先在皇宫中,当场吐的,不会是你罢。」 裴昭摆手:「非也,我是出门才吐。」 几人聊得起劲,却没料想到沈兰如针一般的目光,已深深扎根于之间。 「皇宫?你们在说什么?」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62章 沈兰狐疑的目光,在几人周围无差别地扫射着。 小蕙踢了萧宁一脚,萧宁乱叫一声,面不改色地胡说八道:「兰姐方才不在不知道,我们几个正在说阿昭,原先还在皇宫中当过差呢。」 沈兰笑眯眯地说:「是么?如确有其事,为何单我不知道?」 萧宁继续不假思索:「兰姐有所不知,原是我们三个围炉夜话时,阿昭没留心说出来的。便……便如同今日一般。」 「哦。」沈兰没了其他反应,几人皆狠松一口气。接着自言自语,「可我以前做的那些个奶茶、咖啡,并未见他有此反应,莫非是剂量影响。」 她转头对裴昭说:「以后,你们三人的这项活动取消吧。白天劳累一日,晚间多休息罢。」 「嗯。」 其余两人:「……」 好歹也徵求下我们的意见! 谨以此微不可察的内心活动,致这本就是子虚乌有的围炉夜话。 白至秦弱弱地说:「兰姐也当多加休息为是。前几日,我还瞧见醉倒在桌前,还是阿昭扶了进去呢!」 沈兰难以置信地看向裴昭:「少爷所言千真万确?」 白至秦倔强地看着沈兰点头,「如有一字虚假,便叫我天打雷噼。」 「嗯。」 「哦,喝酒对我来说便是休息。」说完,看也不看白至秦一眼,径直去吃了。 白至秦:「……」 看来在沈兰眼中,自己着实是没有半点存在感了。 萧宁和小蕙对视一眼,看见彼此眼中的无奈。 * 半下午时,沈兰给柴宽送去了几大桶的冰淇淋。 许是因为这些天的宣传有所见效,冰淇淋的队伍越排越长,沈兰看着日益进帐的系统金币和帐簿上的银钱,心中甚是欣慰。 甚至萌生了要给店中几人开通透视功能的想法。 但也只是想想,便作罢——味香园不过是几人暂时栖身之所,连自己,都是过客。 除却小蕙。她走之后,若真有一日无可依託,还可凭此傍身。看现在的火热程度,也不必发愁生计。 回来之后,想到赵阳说自己晚上过来,便想着做些新奇甜点,送些给她尝尝。 想了半晌,一记起裴昭对牛奶过敏这点,便不免有些畏手畏脚,一连否掉了不少。 她下意识地打开系统冰箱,忽然忆起某个同样炙烈的夏日,在酒店工作时,一位她的无名「追求者」,曾送给她的吐司。 吐司十分平平无奇,但上面竟然画着梵谷大师的星月夜,这便很不一般。 以至于过去这么久,沈兰还记得很清楚。 当然,更深刻处在于,沈兰自己都没想到,自己这种人,竟然还有追求者! 有追求者也便罢了,竟然还如此害羞! 可悲可嘆! 因此人匿名,她不知对方是何人,也无法还回去。 思来想去,为了不浪费国家粮食,沈兰最后决定,还是光明正大地拿回去,然后一口气吃完了。 她把吐司上仅有的一张卡片,人前装高冷,背地一直偷偷保存着——追求者十分谨慎,卡片字体皆是列印。 于是,也便彻底打消,沈兰妄图探寻这朵桃花的跃跃欲试。 卡片上写着「灿烂如歌,我心中暗藏瑰宝;通过之路,去往那片璀璨繁星。」 沈兰粗看时满心欢喜,她是个大老粗,平时工作与生活,跟「风花雪月」这些东西没半毛钱关系。 但文笔,说白了,也有些像美妙词语的堆砌。 多么优美的词句,多么浪漫的情话啊! 然而细看后,却满头黑线。 快餐时代,绝情的蛋糕店,却连如此重要的字都没列印完整。 沈兰苦瓜脸地凝视着「通过之路」,有些傻眼,以她眼界,但觉得也就是「爱情」这些个庸俗的词。 却没想到,自己败,便败在没文化上。 收回思绪,沈兰从系统中拿出少许干蝶豆花。它的别名叫做蓝蝴蝶,都是很美的名字,可以用做食品染色剂或者调鸡尾酒。(注1) 沈兰先把干蝶豆花泡在开水中,等待开水变凉的途中。将萧宁泡好的药倒入砂锅中,添柴火。 夏天天热,屋中的系统空间内却是一片阴凉。因此,开水很快凉下来。 第124页 沈兰先用手挤干干蝶豆花身上的汁液,而后用筛子过滤出杂质,放入冰箱中冷藏。 冷藏时间大概需要半小时,沈兰先拿出怀中的帐本,回顾过去,翻看了会先前记过的事件;接着展望将来,想起自己曾许下的诺言,反应过来,十四、十五日大约都无法做工。 十四晚上众人去放花灯,或许还有吴遥过来同小宁子畅谈人生;十五便去醉香楼,听莺莺姑娘唱曲子。 这样看来,日子还是很有盼头的么。 不过总觉得,似乎忘记了什么。 沈兰在砂锅下摇了会蒲扇,到底是没想起来,直到满屋都是药味时,才如梦方醒。 她看时间已到,便往铁盆中倒入面粉,冷藏好的紫色蝶豆花水,少许盐、糖和酵母粉,撸起袖子,开始和面。 沈兰和面还算有经验,光来到书里,在味香园中便做过多次,因此不费什么力地便揉成了一个光滑的面团。 紧接着,兑上一些软化后的黄油,沈兰这次揉得起劲,却很小心,很注意自己的力道,恪守分寸。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兰用衣袖揩去额头上的汗珠,此时紫色的面团已然铺展开,可以抻出如同玻璃薄膜一般、十分有韧性的面皮,手感非常好。 这步看来简单,实则不大好上手操作,譬如古代做什么都讲究天时地利人和,此薄膜也需要温度、湿度和速度三方面的有效配合,方能达到此理想效果。 沈兰用保鲜膜封在盆口,进行发酵。这时药还差了些火候,沈兰便掀开帘子,往大堂去看。 谁知道却撞见一脸焦急,一看便是来找她的小蕙,沈兰笑问:「怎么啦?」 小蕙却笑不出来:「小姐,外面不知怎么知道咱们这还能送『外卖』了,正有人过来订呢!那人……」 「那咱们快去。」不等沈兰一想到即将到帐的银子,便喜不自胜。 她一贯是个记吃不记打的主,不过一日,便全然忘了,昨日的「送奶茶」,给她这个五人团队造成了重大伤亡,这本就不富裕的店面几乎要雪上加霜。 出门,便瞧见许久未见、一点也不想念的董大人满脸堆笑地走过来,殷勤地拉着柜檯处无所事事的白至秦问东问西。 一直为味香园食物链最底层的白至秦摇身一变,顿时变成董定眼中的香饽饽,可算扬眉吐气一把。 董定笑得尽谄媚之最:「公子,时候也差不多了罢,为何还不归家?」 白至秦打了个哈欠,手戳在帐簿上:「要你管。」 忽而意识到什么,神情苦恼,「你不会已经告诉我爹我在这了罢?」 董定连忙摆手,「公子这是什么话,便是借小人一万个胆子,没有公子的同意,小人怎么敢乱说。」 沈兰走到时,便听见董定正说出这句话。 她看向在一旁戴口罩,招呼客人的裴昭,心想你倒是四海之内皆兄弟。 人未至跟前,先笑声迎道:「瞧,是那阵风把我们董大人吹来啦?!若非尊卑有别,不敢造次,否则真要称董大人一声老朋友啦。」 董定听见声音,笑脸纹丝不变,「哟,这不是沈老闆么,瞧这面色,便知最近定是春风得意,喜事不断,在下先道声恭喜。灵乐城中早便传遍了,城中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这街上有个味香园呢!」 都是千年的狐狸,谁跟你玩聊斋。 沈兰对于董定此种做法毫不意外,只能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她此时若是过分谦卑,反倒会刺激他敏感多思的心灵。 便回笑道:「若非董大人亲临,使得小店蓬荜生辉,谁会知道,谁会过来?小店能有今日,可离不开董大人的扶持啊。」 白至秦在一旁,用鼻子出了口气。 董定正和沈兰交锋,看向沈兰眼底,猛然听到白至秦这一声似含无尽嘲讽的轻微「哼」声,便立马打回原形,「沈老闆这是说的什么话,您可是公子的救命恩人,我便是做再多,也不为过。」 沈兰看了白至秦一眼,轻笑:「董大人说笑了,小店能得您庇护,约莫是祖上积德罢。」 白至秦面色复杂地看着陌生的沈兰和熟悉的董定,二人假模假样地推拉,觉得实在看不下去,便闷闷不乐地拉了小蕙,二人回到院中。 小蕙瞧见白至秦神色,便安慰道:「小姐她原先并非如此,只不过近来为了这个店,整日起早贪黑,还有什么她豁不出去呢。」 白至秦一筹莫展地说:「我知道,只是有些难受。兰姐她说,她是为了『自由』,才从无边的牢笼中逃出来,她如今这样,便是她想要的『自由』了么?」 小蕙遥望向高得没边没沿的天空,嘆息声湮没在药香中。 「少爷,我知晓你是为了小姐着想。可古往今来,你便回忆一下,谁是身可由己之人呢?何况小姐所求,并非是全然的『自由』。她如此,方能得偿所愿。」 「那……还有什么呢?」 小蕙「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用脚把土地夯实,「少爷,这还用想么?你想想平时小姐一看见什么,便眼神发亮呢?」 白至秦试探道:「阿昭么?」 「这倒也是。不过……」小蕙一本正经地摇头,「自然是银子啦。时至今日,你还不明白么?对小姐来说,银钱愈多,自由便愈多。」 第125页 白至秦恍然大悟,两人笑得情难自已。 却不料背后传来幽幽的声音,影子一下拉得很长:「让我看看,是谁在背后编排我呢。」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63章 白至秦和小蕙拼命地眨眼。 小蕙努力地仰头望天,「诶,少爷刚才你有没有听到有人在说话?」 白至秦反应过来,连忙附和道:「就是就是,哪个没良心的背地里编排兰姐,声音还这样大,唯恐别人听不到么?!」 小蕙:「……就是就是。」 沈兰从厨房挑出一担水,浇在地上,跳过方才的话茬,专注道,「我的小黄瓜苗啊,快快长大吧。」 小蕙朝沈兰悄悄吐舌头,忙道:「小姐,我先去招呼客人了。」说着,便一拍屁股跑了。 白至秦恨自己反应迟缓,便只好迟疑道:「兰姐,那董定走了么?」 沈兰笑眯眯地看他「你不来,他如何敢走?」 白至秦心不甘情不愿地「嗯」了一声,又听沈兰说道:「快些去罢,他要同你商量些办宴席所需钱款,这会正上赶着来交钱呢。」 说着便飘来一记眼刀,笑得甚是不怀好意,「大家都知我爱财如命,若是耽误了我赚银子——后果自负。」 白至秦如临大赦,一熘烟便跑* 沈兰回到厨房,萧宁的药已到火候,便盛至碗中,放上些早上赵阳带来的瓜果和奶茶,与他端上楼去。 临到楼下,还叫来小蕙监督。 铁盆中的面已经发酵好,沈兰拿出在面板上,按压排气。 用刀切出一部分,加入竹炭粉,混合均匀,变成黑色发亮的面团。 再把剩下的蓝色面团,按照2:3的比例,分成两个。再次盖上保鲜膜,让面团陷入松弛状态。 大概十几分钟后,沈兰看面团已有些松软,便拿出较小的蓝色面团,擀成比准备好的吐司盒短一些的方形。 在面皮上撒上葡萄干和开心果,捲成团状。 卷好后,封上边沿位置,放入吐司盒的一侧。 黑色面团步骤如上,只需撒上一些葡萄干,边沿处不必全都封上,需留出少许边角。 完成之后紧挨着蓝色面团,放在吐司盒的中间,露出的边角向上放置。 较大蓝色面团亦复如是,只是面皮上要多撒上无花果,下面再依样撒上葡萄干和开心果,无需留边。 将吐司盒盖上保鲜膜,再次发酵。 沈兰看了一眼时间,便取出化冻好的猪肉,切成肉末,豆腐切块,火腿切丁,葱姜切片。 五个鸡蛋用打蛋器搅拌均匀。 拿出一只白碗,加上清水和生粉,混合均匀。 热锅,放油,倒入肉末,在油中煎出香味后,添上清水,盖锅熬煮。 肉香浓郁后,放入豆腐和火腿,在锅中焖煮片刻。水中飘着灿黄的油花,咕嘟咕嘟地冒着泡。 接着,沈兰一只手倒入方才调好的淀粉水,一只手用勺子不停地搅拌。 水开,汤逐渐变得浓稠后,再旋转着倒入蛋液,均匀地混合在一起。 加上盐,撒上葱花香菜,出锅。 豆腐汤做法简便,味道却十分鲜美。大概是材料搭配得当,与豆腐本身的滑软——沈兰用的豆腐,几乎是入口即溶的那种。 她以前在家时,她爸还经常用这种豆腐,整块地浇上辣椒和酱油,再撒上香菜和葱花调味,带着鲜活的生气和淋漓的辣意,一口难忘。 沈兰去前面看了一眼,店中客人寥寥。这里便是如此,接近傍晚时,总是一天人最少的时候。 大约忙碌一天,总是愿意一家人在一起,吃一顿团圆饭罢。 她看吐司还没发酵好,便把豆腐汤盖上锅盖,从系统中挑出十只新鲜的虾,洗净后去掉虾壳。 她用刀沿线把豆腐切开,分成两段,再切成薄薄的片状,均匀地摆在盘中。在表面缀上一只虾仁,放上几颗黄豆装饰,撒上盐粒,放入蒸屉中。 水开三分钟后,便关火,以求保持最大限度的新鲜感。 沈兰把蒸出的水倒入小锅中,加上淀粉,混合均匀。开小火,倒上酱油,浓稠度适中后关火。 将兑好的芡汁淋在虾仁上,香气四溢,颜色赏心悦目,便是「玉子虾仁」这道菜了。 今晚,沈兰将重心全放在了星空吐司上了。至于他们店中几人,不好意思,随便糊弄着吃些罢。 沈兰叫白至秦过来端饭,少爷还很有些摸不着头脑。 因他自从好来到味香园中,好像还从没负责过饭菜上桌这类事宜。 沈兰则盯起吐司盒中发酵得差不多,已经开始膨胀好得面团,专心致志的调节起烤箱温度来。 待到一切大功告成后,沈兰漫步似的走出,几人已坐在桌前,你一言我一语,好像在研究「玉子虾仁」这道菜。 萧宁便小声抗议说:「兰姐,今日为何先叫我喝药,留不出肚子来吃饭,这可怎么好?」 沈兰不动声色看他一眼,「豆腐汤和虾仁有什么好,你若想吃,明日我与你做到你吃撑。」 萧宁拱手:「兰姐大气!」 沈兰先夹了一块与裴昭,柔声道:「你若是爱吃,我便每日都做给你吃。」 对面地上已然掉落一地鸡皮疙瘩。 第126页 白至秦嘴角抽搐道:「兰姐,这是我们应该看的么?」 「不想看可以闭上眼睛。」 话题终。 几人正有说有笑,忽听外面一人道:「沈妹妹,我来晚啦。不知此时还欢迎么?」 沈兰即刻放下筷子,出门去迎。 只见赵阳坐在马车上,正对着沈兰笑。 这马车也很有缘分,不偏不倚正是徐木匠家那一辆。 「……」 怪不得老觉得自己忘了什么。 赵阳笑吟吟,打趣道:「沈妹妹,看来你时运到了,这样的马车,已不放在心上了。」 沈兰笑起来:「赵姐姐这是哪的话,快些进来罢。」 赵阳下来,沈兰伸出手,赵阳看见,便手腕一转,搭在了沈兰手臂上。 二人便搀扶着进门来。 沈兰笑道:「这马车,莫非是董家庄人送来?」 赵阳声音千娇百媚:「不错。今日村庄内有人来赶集,我妹妹便让一块拉了来。不瞒沈妹妹说,我看见还吓了一跳呢! 这样的东西看不见也不着急,看来是的确不把我们当外人了。」 沈兰手帕掩面,做害羞状:「赵姐姐莫要再取笑。在赵妹妹那,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白至秦和萧宁看见沈兰如此,目瞪口呆。 说完,便让他们几个先招呼着赵阳,自己去厨房把烤箱中的星空吐司取出来。 刚打开系统空间,便是一阵扑鼻的香气,沈兰以前做过几次,但这次看见,依旧十分惊喜。 每一次的星空都完全不同,因此,每一次都有初见的欣喜。 她撕下一小口,放在口中,没尝出什么味道—外貌协会会员,光看见如此瑰丽烂漫的图画,便已然是心满意足了。 沈兰先给赵阳拿出牛皮纸,打了个包装。再和剩下的一併拿出去,吐司还带着刚出炉的炽热香气。 刚一放在桌上,以白至秦为首的人都发出了冷抽气。 白至秦顾及桌上有了生人,第一次学会了缄口不言。 故而竟然是赵阳首先发问:「沈妹妹,这……这是什么?」 沈兰笑容真诚:「我老家有个人,很会作画,这是他闻名我们十里八村的画。我今日忽然想起,便用在了面包上。」 其实这个菜谱是沈兰原先看网友发的做法,此时正在心中默念一万个对不起。 餐桌上一片静默。 依旧是赵阳率先发问:「沈妹妹,他用毛笔,是如何创造这样色彩的画作?」 沈兰:「……说到色彩,便是我闲来无事涂上的。」 梵谷先生,今日我批发一万个对不起,不要钱,再送你一次。 除却小蕙眨着星星眼看她外,周围又是一片空白,那醉香楼中飘渺的歌声,似乎已经飘了过来。 沈兰为了缓解尴尬,便装作若无其事地说:「大家别光看了,快吃吧。赵姐姐,我还与你装上一包,待会走时莫忘带走。」 赵阳总在勾人的眸子,此刻竟变得无比平静,似乎还有些许认真。 光是这样,沈兰便觉自己身上好像已经出现了一圈毛茸茸的光环,连带着的赵阳,都高看她几眼—— 她实在是太德不配位了。 画是人梵谷先生的名作,菜谱是热心网友钻研出来的方子,她除了实践一遍外,再没有什么东西和她有关系了。 白至秦鼓掌:「如梦似幻。」 萧宁拍桌:「如芒在背。」 小蕙澎湃:「如鲠在喉。」 裴昭看她:「如坐针毡。」 赵阳:「……是我的错觉么,这话的走向,怎么有些不对?」 沈兰为了不让发现「店中,其实只有她一个正常人」的事实,赶紧岔开话题:「赵姐姐,待会你走时,若觉得这些不够,我明儿再做些,与你们送过去。」 赵阳摆手:「不必。我早看出妹妹非池中之物,单这个…这是个什么来着?」 「星空吐司。」 「对,就这个『星空吐司』,一旦推广开来,我敢说,莫说灵乐城,怕是整个大楚,皆要趋之若鹜,供不应求呢!」 「赵姐姐言过了,我们这些做吃食的,别管外表如何,味道才留住人的根本—姐姐不若先吃一口试试?」 「也好。」赵阳拿一片,在众人,尤其是白至秦如狼似虎的目光中,刚要放入口中,便又拿开。 「怎么?」沈兰有些紧张,「不合胃口么?」 「非也。」赵阳笑得风情万种,「太美,有些捨不得。」 众人:「……」 你不吃我吃。 白至秦的内心咆哮如雷。 经过刚才的热身,气氛又开始紧张起来。 赵阳刚要吞入口中,便听门外喊道:「沈老闆在吗?」 几人眼看着,便如撒了气的皮球一样,瘪了下去。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祝大家元宵节快乐! 第64章 沈兰往外看,便瞧见一脸木讷的徐木匠过来。 众人的目光皆钉在他身上,木匠似乎十分不好意思,便害羞地低下头去。 「徐大哥是否是来看马车如何了?」沈兰走上前,而后自责道。 「都怪我,从董家庄中送外卖回来后,琐事繁多,一直没给徐大哥送过去,实在对不住。」 第127页 「……不错,」徐木匠挠头,「我看你们门外停了辆马车,这才过来瞧上一瞧。沈老闆莫要多想,你若是要用,我绝没二话的。」 沈兰笑得十分真诚。 她知道许是徐木匠有些着急,又不好表现得太明显,只好找出这样的说辞。 这事的确是她做的不对。 若是自己的东西借出去,莫说过了约定时间,恐怕一日不在手上,便要坐立难安。 「多谢徐大哥。」 沈兰深深朝他一鞠躬,便喊他出门去,二人一同去看马车。 大堂中。 裴昭看见沈兰出去,也一同跟了出去。白至秦迅速收回视线,热切地看向即将试吃的赵阳。 小蕙本想跟出去,被萧宁拉住。 赵阳轻尝入腹,而后朱唇轻启:「酥软筋道,香气萦怀,是为上品。」 白至秦听见,几乎迫不及待地要尝上一口,但外面沈兰还未回来,只好收回不安分的爪子。 总共也不过几分钟,白至秦却着实体味了一把「度日如年」是何感受。 沈兰和裴昭有说有笑地走进来。白至秦这才惊觉,不管沈兰的笑可以暗含怎样惊悚的意味,但她,实在是个爱笑之人。 尤其是当她真心实意地在笑时,似乎都可以跟「温柔」这种词搭上关系。 两人坐定后,沈兰道:「你们几个快吃,愣着干什么。」 便看向拿着吐司端详的赵阳,盛出一碗汤,放于她面前。 「赵姐姐,你且再喝些我做的豆腐汤。」 赵阳自从看到以及实地品尝过沈兰的厨艺后,先前所有的推辞瞬间抛到九霄云外,此时只是拔不动脚,烂漫地笑着:「也好。」 沈兰忽地想起什么,对赵阳弯了眼睛:「赵姐姐,我们店人不多,欢迎随时过来蹭饭。」 说着便略显犹疑,有些丧气地说:「味香园主要卖些汉堡、炸鸡、奶茶以及蛋挞这种常见的甜点。像我今天所做之物,怕是没有机会推广起来了。」 赵阳大为惊讶:「为何?你既有如此厨艺,定可凭此一展宏图。」 「赵姐姐言重了。」沈兰摇头微笑,「我以一人之力,无法担负如此繁重的活计。银子嘛,总是赚不够的。如今岁月正静好,我已觉来之不易,十分珍惜了。」 赵阳还想说些什么,但看沈兰眼神,终没说出口。 因二人所谈论的话题,沈兰几人先前便讨论过,因此连对吐司爱不释手的白至秦,都竖起耳朵静听。 他们知道沈兰不知又要说些什么来搪塞——只是依她自己所言,是个爱财如命之人。 这样的人,竟说出这番话,未免有些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嫌疑。 有时候还真算世事弄人。随口胡诌的瞎话,偏有人信之不疑;掏心窝子的真话,反而当玩笑听去。 赵阳笑起来:「沈妹妹,你既如此,我也不好拒绝。承蒙厚爱,我便只好独自享用这至味了。」 她丢下入骨的妩媚,这样开诚布公地笑起来。桌上几人深受感染,也皆笑起来。 白至秦从初见她,便有些天生的怯意。 他觉得深知自己的美,还美得这样外露的女子,自己应当避而远之。 谁知道几次见面下来,赵阳对他虽已是不加掩饰的嫌弃,他却变得毫无偏见。 结识沈兰之后,他的确发现自己许多狭隘之处,甚至以为根基的想法,都无法自圆其说。 以这样狭隘的眼界看向远处,可不就是「坐井观天。」 更重要的是,以前一窍不通的人情世故,他好像学到了稍许。 比如,沈兰对谁都笑脸相迎,似乎虚伪;再比如,赵阳以美色作肆意的底气,似乎浅薄。 实则,并非如他表面所见,而更像是……一层保护的外衣,来自于自身的势单与力薄。 她们看起来柔软可欺,细想之下,其实一点也不。 这是她们的处世之道,也是在这里站稳脚跟的根本原因。 白至秦默默咬了一大口吐司,挑了块小个的虾仁吞下去,舀出一勺汤咽下,似乎在消化自己方才习得的这一认知。 后两日,经过不遗余力的宣传,譬如歪打正着的柴宽手中的永丰酒楼,赵阳的胭脂铺,徐木匠……似乎这一整条街道,都在为她打gg。 还有原先街头的免费试吃,送外卖时董家庄的村民……手中的传单,或许也漂洋过海地起了些作用。 总之,口口相传之下,沈兰的「外卖」事业终于如火如荼地开展了起来。 好在萧宁药虽没停,但受伤不重,只休养两日,便已往外承担「跑外卖」的业务了。 他身手快极,沈兰有次闲来无事列出时长和距离,计算配送效率,感觉比现代时开车,还要快些。 俗话说「人的潜力总是无穷的」,沈兰每次无意地说起女装容易卖货,萧宁还能更快些。 每日进帐的银子愈发多起来,沈兰也想过再招些伙计来打下手。但综合考虑多种要素,仍旧作罢。 她发誓,这次绝非抠门。且不说食宿问题,沈兰只是觉得不习惯。 而且笃信,这样觉得的人,绝对不止她一个。 * 日升日落,转眼已到十四。 沈兰这日仍早早起来,做了许多物食,只是半下午时便锁门歇业了。 第128页 她仍跟徐木匠借来马车,与店中几人一起,驾车去了董家庄内。 在晃荡的车厢中时,沈兰仍觉好笑,对小蕙说:「你看徐木匠为人也太老实,借他车便如喝他口水一般,太容易叫人起捉弄的心思了。」 裴昭淡看她一眼。沈兰连忙改口,郑重道:「只不过,谁敢捉弄?这样老实的人,谁打趣几句还不满脸通红,怪叫人有负罪感。」 小蕙点头如捣蒜地附和着。 外面坐着的萧宁和白至秦听见,也大笑起来。 白至秦掀开帘子走进来,便听萧宁笑道:「少爷也老实,怎么不见兰姐有这种多余的负罪感呢?」 「……」因为车厢中堆满了零嘴小食,还有放着冰块的桶装冰淇淋,空间甚为狭小。 坐上三人,本已有些拥挤,现再加上白至秦,更觉手脚无处伸展。 小蕙紧靠着沈兰,沈兰紧靠着裴昭,三人在一侧。只留白至秦独自一人在角落,十分可怜巴巴。 白至秦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稍微舒服的坐姿——他腹诽,这辈子都没坐过如此小巧袖珍的马车。 只能含泪安慰自己,也不失为一种经历。 他往外看一眼,无奈地说,「这几日兰姐朝阿宁念叨女装的事,阿宁便依样朝我转过来,这会便又夹枪带棒起来了。」 小蕙想起来,一拍手:「对了,我没记错的话,少爷是还欠了一次心嚮往之的女装呢。不知效果如何,我很期待。」 白至秦嘴角抽搐:「小蕙,请注意你的措辞。」便委屈起来,「你也太偏心,真要说,阿宁他还欠我一个月的衣服没洗呢。」 「他不是生病了么?」沈兰看热闹不嫌事大地煽风点火。 「对。他也是这么说,但约定既是双方同时定下,那也应当双方同时兑现才对——」白至秦话音一转,笑得傻乎乎,「所以我不急。」 沈兰耸肩膀,从怀中取出两根细长的红绳,递给小蕙一根,示意她跟白至秦一起。 自己则用双手套了个圈,跟裴昭你一招我一式地翻起花绳来。 白至秦:「……」 身为一个从小便养尊处优(划掉)聪颖善悟的公子哥儿,白至秦不是很想承认,自己从没见过这玩意儿。 总觉得有些乡野童趣在。 小蕙看见旁边二人玩得火热,也催促白至秦同他一起。 白至秦大为震撼地看着裴昭:「……阿昭,这分明是小姑娘们的游戏,你是如何学会的?」 裴昭笑,嗓音温润:「只有几种样式。看几遍,便会了。」 白至秦刚要不情不愿地接过来,便听见萧宁问:「你们玩什么呢?为何不带我一个?」 「小宁子,送你一句我老家的至理哲言『玩耍不开车,开车不玩耍。』还有,少爷方才说『皇上不急太监急』呢。」 沈兰从裴昭手中接过来,手指飞舞,添油加醋道。 一个剎车,小蕙碰到沈兰的嵴背,沈兰则不设防地,直接栽到裴昭怀中,感受到他胸膛的温度。 白至秦则最惨,直接迎头撞上了车上的门板,疼得嗷嚎一声。 萧宁走进来,跟白至秦进行眼神的无声交流,空气中擦出炙烈的隐形火花,你点头我摇头地对峙着。 而沈兰裴昭,还在孜孜不倦地翻着花绳。 终于,二人达成一致。 许是太过喜出望外,白至秦为求潇洒,一甩头,「砰」地一声巨响,再次撞上了刚亲密接触过的门板。 「……」 小蕙面色十分不忍地问道:「少爷,你没事罢?要擦药么?」 白至秦仰头,豪情万丈道,「一个真正的男人,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 话音刚落,便不知挨了背后谁无情的一脚。白至秦为把潇洒的精气神贯彻到底,便负手,头也不回、十分窝囊地钻了出去。 「废话真多,赶快赶车,待会还要去玩呢。」 好了,这下知道是谁了。 小蕙好奇道:「小姐,等下我们要去哪儿玩呢?」 萧宁雀跃地和小蕙翻着花绳,闻言笑得贱兮兮,「大概是初次定情之地罢。」 「你别乱说!」 裴昭有些诧异地看着沈兰,后者正专注地思索着下一步,敷衍地沉吟道:「不错。」 「真的啊?!」白至秦第一个大呼小叫起来。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没想到赶在最后写完了(笑哭)果然deadline是第一生产力 第65章 沈兰瞧大家目光都留在自己身上,这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了话。 「如何?」 说着便朝裴昭使眼色,不动声色地显示出身为一店老闆的气度与胸襟,以及绝不主动问问题的主角属性。 「阿宁他方才说……」裴昭说到一半,嘴里像被塞了东西,再发不出声音来。 「……」 沈兰无奈片刻,心想,自己还偏喜欢这样容易害羞的可人。 不过刚谈恋爱,是否都如此娇羞?像朵含苞待放的花儿? 由此先是反思自己行为,继而陷入沉思,不拘小节、大大咧咧,是否有些越界? 小蕙见沈兰和裴昭二人,不知又在彼此推拉些什么,便略有些扶额地看向萧宁。 「你方才说什么『小姐定情之地』,小姐做什么,也是你好指点的么?!」 第129页 萧宁正好整以暇地欣赏面前各怀鬼胎的两人,冷不丁被小蕙吵了一下,突然发现,这城池失火,似乎烧到了自己身上。 沈兰反应过来,也不再纠结此种没有结果的问题,朝萧宁笑嘻嘻:「不错,与你共赏,如何?只怕某人到现在,还没有定情的机会罢。」 萧宁:「……」 他闭上嘴巴,头往沈兰右侧小蕙的方向,稍微偏了一些,自动闭麦。 便自动伸过手去,给自己一个台阶下。 小蕙眼睛弯弯地接过来,两个便翻起绳子来。 沈兰歪头看了裴昭一会儿:「不玩这个了。」 说完,便一股脑儿把裴昭手中的绳子扒下。接着,从怀中拿出了针线。 「……」 萧宁看见,嘴角微抽:「兰姐,你到底带了多少东西出来?」 沈兰头也没抬:「『皇上不急太监急』,小心我拿针扎你。」 「我好怕。」萧宁很给面子地惊恐说,接着要从小蕙手中接过来时,却发现后者已经不搭理他了。 小蕙眨着星星眼:「小姐,你这是在绣荷包么?你从前,绣的荷包是最漂亮的,连老爷都说,若不是出身不允许,你几乎可以去当一等绣娘了。」 这会,倒轮到沈兰傻眼了。没想到此炮灰女配,竟还不是一无是处。 原书作者,的确是有点子幽默细胞在的——给她这么一个优点,是方便突出她「大家闺秀」的身份与举止,还是方便她一言不合,拿出绣花针扎人呢? 怎么想想,都是后者切实际些。 沈兰本想立刻遮挡住手中的荷包,可惜小蕙眼疾,已经颇为艷羡地看起来,声音却一剎那困惑起来—— 「小姐,这上面是只-老鹰-么?」 「……」 沈兰昨晚忽然觉得,既然自己与裴昭已永结秦晋之好,便自然要送些东西表示心意。 为此还特意消耗2点金币,去系统提供的浏览器上搜索一番。 刚一打下「古代女子送给男子……」 便自动出现以下词条,送给男子香囊/刺绣/青丝…… 实话说,沈兰这个没文化的,连青丝是什么还有些搞不清楚。 刺绣更别说,沈兰对此的印象便是四大名绣,于她简直是天方夜谭一般的存在。 思来想去,还是香囊比较有操作性。 她继续搜了下,说是上面绣些常见的鸳鸯,可以更好地表达爱慕之意。 可没想到,理想很丰满,现实却…… 这是老鹰么? 这是老…鹰…吗… 沈兰心梗地扯动嘴角,笑着问小蕙,「如何?十分威武雄壮罢?」 小蕙看沈兰神色很不对劲,便连忙改口,「不,小姐,我最近眼睛有些疼,眼前不大清明。这是只多么栩栩如生的鸽子呀。」 「……」沈兰伸出左手,在脸上搓了一把,仰头45°,把自己眼角的泪逼回去。 萧宁把小蕙拉回去,小声说,「你莫要在兰姐跟前了——阿昭正要去找她呢!」 说完便盯着小蕙的眼睛,「眼睛怎么疼了?」 「你干……」 小蕙愣怔一下,瞧萧宁关心的神色不似作伪。 于是,刚出口的责怪话被悉数咽回肚子中,便稍红着脸,看向窗外。 裴昭凑到沈兰跟前:「是做给我的么?」 声音竟然一反寻常地有些软糯,惹得沈兰看他好几眼。 「好好说话,不准撒娇。」 沈兰垂头,温声笑,「自然是送给你,不然我做什么在你面前绣?」 沈兰这里,「绣」等同于「秀」。 不管成果如何,她总算是(可以展示出)下了一番苦功夫。 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可以赚点同情分。 毋庸置疑,她更喜欢闷声不吭干大事。 可惜,莫说三从四德,沈兰但凡有一样,现在都能烧高香。 裴昭:「让我猜猜……这是不是鸳鸯?」 沈兰眨眼睛:「『猜』这个字,适用于现在咱们这个语境?」 「哦不不,」裴昭挥手,「我是说,这大概是鸳鸯的『鸳』么?」 你还真会问问题。 沈兰低头沉吟半晌:「……不知道,或许吧。喜欢么?」 裴昭:「那是自然。」 「有多喜欢?」 裴昭看向对面一脸「这话我应该装作听不到,可偏偏又听得到,还不知道如何装作没听到」,尴尬神色溢于言表的两个人。 也略红了脸,「可以不说吗?」 沈兰耸肩,表示你随意。 裴昭不像白至秦,算很有眼力见儿,便附在沈兰耳边,不知说了句什么—— 竟然让万年厚脸皮都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沈兰为了显示自己惯看秋月春风,以及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气度,便若无其事地垂头继续缝补起来,心思却已然飘向远方。 以前狗血电视剧上,她经常看到笨手笨脚的女主拿针时,会扎到手。 紧接着,便会有成熟、稳重的男主过来,十分紧张地询问状况,必要时还会做些应对措施。 沈兰找好机会,一个颠簸,「啊」出一声,很有些悽惨的味道。 她专心致志地等着裴昭会有何反应时,却无论如何也未曾想到,竟是小蕙第一个冲过来。 第130页 还完美地复刻了男主的一脸紧张,恨不得替她经受。 再下一秒,已经执起她的手,似乎要开始必要的应对措施…… 连萧宁都没反应过来,此时与裴昭皆目瞪口呆地看着。 「回去给你加鸡腿。」半晌,沈兰敬佩地拍拍小蕙肩膀。 几人话间,很快便到了董家庄。 * 沈兰这次没停在村口,直接把白至秦赶走,自己驾车停在赵阳她妹赵月家门前。 一回生二回熟,这次她驾得还不错,至少没有马失前蹄。 下车,裴昭便开始夸夸行为:「为何进步这样快?」 沈兰不置可否:「希望手中的荷包,也能像这样快。」 赵月听见外面响动,便抱着小孩出门来看。沈兰正差几人过来,把东西放进她家中。 「沈姐姐,你这是做什么?」赵月大惊失色道:「这可使不得啊!若是我姐知道,定跟我算不了完的。」 沈兰笑着推赵月进门去,「赵妹妹,外面风大——放心。这是我专程来谢村民的,又关赵姐姐何事,妹妹莫要说笑。」 说着,便略有些期待:「赵妹妹,我能抱抱这孩子么?」 赵月正一脸焦急,不知如何,忽地听见沈兰如此说,便轻手把孩子递过来。 沈兰看怀中婴儿的脸蛋粉扑扑的,浑身上下才只一小团,心瞬间软了下去。 从前见到熊孩子,便要避而远之的她,此刻真没想到,自己也有被人类幼崽萌化的一天。 「这孩子长得真像他爹。」 沈兰逗了逗他,婴儿伸出舌头,亮晶晶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这个「不速之客」,傻得可爱。 赵月被沈兰的话吸引,终于决定不为既成事实苦恼,便将注意力转移开来,苦笑道:「我从前也不比我姐胖多少,你再看现在——自打生了他,腰都圆了一圈。」 「妹妹言重啦。」沈兰把孩子小心翼翼地送回去,「你若是已胖上一圈,那我现在岂不成了水桶?」 赵月被沈兰逗笑,「沈姐姐莫要打趣。且说外面这些……」 「自然不是都给妹妹,这些个东西还得麻烦妹妹与大傢伙分了。」 沈兰止住笑,十分真诚地说,「那日若不是遇见妹妹,许多事情将难以想像,我如何感谢,都是应当的。」 赵月连忙道:「姐姐这是说的什么话?你既是我一家的朋友,为朋友两肋插刀,谈何『感谢』?」 你以真心对我,我却无法以同样的真心回馈,这才是最令我自惭形秽处。 沈兰看向门外,几人已在戏水,只裴昭站在一旁看他们,像翩翩公子。 她收回目光,握住赵月的一只手,「妹妹,日后若有什么需要,尽管来找我。你也知道,我店铺便在赵姐姐不远处……」 正要告辞时,却听赵月偷笑道:「沈姐姐既如此说,我还真有一桩。」 沈兰轻微地挑眉,「妹妹但说无妨。」 「不知沈姐姐可有意中人?」 问这问题,不会要给我相亲罢。 救命,相亲这种事,逃得脱一时终究逃不了一世…… 就算穿到书中,也不耽误进度。 沈兰瞬间求生欲拉满,小鸡啄米似地不停点头。 「既如此,便更好办了。」 赵月轻摇着婴儿,眼底隐约浮现担忧,「我姐姐她——有时还请沈姐姐能相劝一二。不知姐姐可有疑虑,为何我都有了孩子,我姐姐却还未成亲?」 这……沈兰倒还真未往此处想过。 或许潜意识中便认定,自己今生定要孤独终老,因此亦不大在意婚庆嫁娶方面的信息。 「这……这却是为何呢?」沈兰听见自己问。 别人的隐私自己不便揣测,即使揣测也不便说出来。 「哎,」赵月深深地嘆了口气,「姐姐有所不知,我姐先前并非如此坚定执着,榆木脑袋一般,怎么都不听劝,只是遇上一些事情,才变成现如今这样。」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66章 赵月道:「其实姐姐,先前与一人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只是他家里嫌我姐姐出身不好,便执意拆散了去。」 沈兰面色沉重地点头不语。 十分标准的苦情戏码。 但,赵阳她与其嫁入这人,饱受势利家人白眼,现在一人逍遥自在,岂不更快活么? 「只求沈姐姐不说破,只偶尔说些缘分不到之言,宽慰一二。我家中对我姐已近乎放弃了,我也只愿她一人在京城中过得好,便罢了。」 后来,声音便逐渐飘忽。 沈兰再睁开眼睛时,已是裴昭轻拍她,道「要下车了。」 她揉了揉眼睛,没想到自己能睡着。 外面的天色已全黑了,沈兰再次拉上帘子,「下什么车,直接去护城河边,咱们同去放花灯。」 白至秦听了,先是惊喜,继而为难起来:「可咱们还没吃晚饭……」 沈兰毫无感情地「哦」了一声,「车中剩下的这些个东西,不够你吃么?」 马车再度走起来,白至秦的声音消散在街边的喧扰中,恰逢集会。 他单手戴上口罩,便挥鞭,往前飞驰而去。 小蕙惊喜地搓手:「小姐,放花灯,该很好玩罢。」 第131页 萧宁忙不迭地说:「我也觉得。」 沈兰有些惊惑于小蕙这人竟没放过花灯,更惊惑的,是自己也没有过任何放花灯的记忆。 只好以微笑掩饰尴尬,含糊其辞:「或许。」 接着,便转头找裴昭说些不着边际的话,以求转移话题:「暮暮同谁来过么?」 裴昭食指向自己:「叫我么?」 萧宁却「噗嗤」一声笑出来:「朝朝暮暮,兰姐,真有你的。」小蕙跟着浅笑。 裴昭表情仍旧淡淡的,面对沈兰这种整日充满奇思妙想的人,他早已习惯。 只忍笑,表面沉着应答:「不曾。」 沈兰心道,这一车子装得都是些什么人吶。 便携起裴昭的手,深情道,「不打紧,我同你去看。」 萧宁无言地看向沈兰,眼神中的羡慕,不言而喻。 白至秦打小在这里长大,各处地方都很熟悉,不一会儿便行至护河城边。 今日是中元节,河边灯火通明,游船络绎,叫卖声不绝于耳。 临近路尽头的河水上,已飘满了零星光火,一眼望去,漂亮非常,像在和夜空中的星遥相呼应。 空气中飘着诱人的香气,花香、草香,还有一些小食,惹人垂涎。 白至秦便在东张西望,沈兰知道,他绝不是在看姑娘。 夜晚的风吹过来,盈满衣袖,凉爽极了。 周边有小贩在卖现成的花灯,沈兰此人,绝不会让人平白无故把自己的银子赚走,她一早便打听好。 于是从车厢中拿出五只碗,装上灯芯,倒入一些她做饭时剩下的菜油,挨个分发。 因河边实在拥挤,几人跟随沈兰,寻至一处沉暗少人的石板,河边只容一人站立。 沈兰先放下瓷碗,吹一口,用火摺子点燃灯芯,一束火苗便「唰」地升了起来,倏忽照亮几人的脸庞。 火光映天,人世茫苍。 沈兰把制作简便的花灯放入河中,稍一推上,便顺流而下,随水流飘走,不知去往何方。 白至秦终于捨弃掉菜饭的吸引力,迫不及待地要尝试这项适合他的活动。 于是沈兰让开身。 白至秦便轻手轻脚地把碗放入河中,大气也不敢出,生怕微弱的光熄灭。随后便如沈兰一般,略一使力,碗便飘然远去。 接着,是小蕙和萧宁。最后,便是裴昭。 他放灯时沈兰已不在,她看许多人乘船游玩,看此刻颇有些供不应求的情形,便也去寻了船家。 只剩下离开岸边,离得远些的三人。 裴昭一抬手,水面浮动,花灯便远去。他轻声说了句话,转身离开。 这边,沈兰朝几人挥手,示意可以过来了。 她掀开船边的帘子,让白至秦和小蕙先坐进去,萧宁和裴昭殿后,最后自己关上帘子。 「师傅,开咯。」沈兰喊道。 船滑动起来,飘在水面,夏日雾气迎风而来,似在云端。 沈兰笑道:「老闆斥巨资带你们坐船,不要太感谢我哦。」 白至秦弱弱地说了句:「兰姐,你不会是扣我们自己的银钱吧。」 「怎好如此!」沈兰一脸痛心,「既然你如此深明大义,我也不好推辞,盛情难却啊。」 白至秦:「……」 随你吧。 裴昭忽道:「你们听见歌声了么?」 几人屏声,静听片刻,白至秦叫起来:「是醉香楼的歌声!」 说时迟那时快,歌声便到了耳边——近处不知哪个船里,也唱了起来,婉转多情,美妙圆润,有如天籁一般。 沈兰轻声道:「这姑娘唱得好极!」 词配上乐曲,再唱和出的歌声,似乎是最畅通无阻的交流方式,不论时代、语言还是国别,皆可领会其中意。 白至秦也道:「可与莺莺相媲美——」 沈兰便打趣他:「少爷既在莺莺姑娘身边薰陶良久,如何也已学得一二,不若此时一展歌喉,一雪前耻。」 「兰姐,这个『一雪前耻』合适么……」 白至秦还未说完,便连忙摇头。 「我五音不全,便不献丑了。」 「那小宁子来?」 萧宁「啊」了一声,「哪来的杂音,我都听不到兰姐说话了。」 沈兰无奈地拍了拍小蕙肩膀,「小蕙来,把这两个男人比下去!还说要上刀山下火海,唱个歌都不肯,做人要地道。」 小蕙咬嘴唇,「小姐……许久未唱,我先清下嗓,待会便来。」 「暮暮,」沈兰看向裴昭,后者眼神笑意闪烁,「算了,你不必说了。」 「且听我高歌一曲!」沈兰邪魅一笑,「这是你们逼我的——」 「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白至秦难以置信道:「我方才听到的,是人能发出的声音么?」 萧宁继续作死:「外面船公都给吓一跳,差点没翻船,何其无辜!」 小蕙搜肠刮肚了半天,「小姐,你平日说话轻声细语,我却从未想到,音色竟也如此清亮。」 裴昭整了整沈兰领口,柔声道,「唱得很好,希望不要有下次。」 沈兰:「……切,一群没有艺术品味的傢伙。」 萧宁说到外面的船公,沈兰往外看出一眼,便笑道:「有了,既然唱歌助兴这条不大可行,我便出个谜语,与你们几人猜了罢。」 第132页 小蕙兴致勃勃。白至秦和萧宁对看一眼,看到对方眼中的悔恨,便沉重地点头。 「『忆当年,绿荫婆娑,自入郎手,青少黄多。捱了多少辛苦,受了多少磨折,莫提起,提起时,泪洒江河。』」(注1) 白至秦弱弱道:「兰姐,此谜语与你先前所出,无论是用词还是立意,皆全然不同,几乎格格不入——这个,大约不是你所出罢?」 沈兰笑眯眯地看着他:「叫你猜你就猜,哪来这么多废话!」 外面的歌声还在继续着,如风环绕耳边,远处山峦起伏,层林尽染绿意,一同隐没在光照不到的黑夜尽头,甘当百姓寻欢时点缀的背景。 月亮极圆,挂在夜空,朦胧的光,撒在河上。 众人各自沉思,没再发声。沈兰看把几人都难住,便得意地去船头,看艄公划桨。 沈兰笑道:「大伯,此处做活如何?」 艄公边划桨边呵呵笑起来:「客官,问这是何用意——莫不是我老闆前来打听?」 「大伯想多啦。」沈兰这时才真笑进眼睛,「我瞧大伯心态悠然,可羡煞得紧,故来相问。若是冒犯,大伯不说便是。」 艄公花白鬍子一动,便又大笑起来,同庄谷一般,慈眉善目的模样,沈兰一看便没防备。 「自然好极。不过客官乃是富贵人家,问这样贫贱的活计作甚。」 沈兰低头,看了一眼身上就差打补丁的破旧衣服,笑道:「大伯此言差矣,我家中可谓一贫如洗,四壁空空。」 「客官莫要打趣,你既有如此学问,家中自然殷实。」 沈兰忽地有些尴尬,自己方才所吼,似乎并非萧宁信口胡说,而是真被艄公听了去。 索性脸皮厚度可观,便不着痕迹地掩盖过去,打哈哈,「自学成才。」 艄公忽然凑过头来,轻声问沈兰:「客官,你所出谜底,我已猜着。」 说完,便且去划桨,问沈兰如何。 「不错。正是如此,大伯好眼力。」 「整日一起,自然熟悉些。难为客官只这么片刻,便编出来这样栩栩如生的谜语。」 沈兰再同艄公说了几句闲话,便坐回去,问几人思考得如何了。 萧宁如获至宝道:「我方才听见兰姐与艄公对话,说是艄公已然猜着,谜底,便在这船上!」 众人方才恍然大悟起来:「是竹篙!!!」 「不错。」 白至秦道:「方才如何想不出,此时再看谜底,只觉无一字不在这『竹篙』之上。不知兰姐可与言说,这谜语,是谁所做?」 沈兰黑线地看向白至秦:我即便没什么文化,也不必这样拆穿我吧。你这样搞得我很没面子,尤其是我意中人还在身旁。 「偏不告诉你。」 「不如这样,我再为你们高歌一曲。」 幽怨的目光齐刷刷地钉在她身上,沈兰摆手:「别这样,我不乱吼了——其实我唱歌不错,在调子上,很有节拍的。绝非王婆卖瓜。」 环视一周,几人脸上皆无奈地写满了「你高兴便好」。 「听了,我便说这齣谜语之人姓甚名谁。」 「世上唯一不变/是人都善变/路过人间/爱都有期限……」(注2) 白至秦一开始便捂上耳朵,没想到沈兰这次,还真唱得不错。 不仅在调上,甚至可以称得上悦耳动听。 便问道:「兰姐,既如此,那人是谁?」 沈兰:「……我唱得如此卖力,你却还没忘呢!」 便搪塞道,「是我老家一人,名号你未曾听过。」 白至秦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了话,便连忙狗腿道:「兰姐老家,可真是人杰地灵,人才辈出,人中龙凤……」 「够了!你在这接龙呢。」 裴昭也在笑,听见沈兰如此这般,便若无其事地问道:「老家既如此令人魂牵梦萦,何时带我们一同去看?」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注1:出自《我的弟弟王小波》一书注2:出自歌曲《路过人间》「放花灯」百度百科:每年七月十五日夜,布依族姑娘们各带一只碗,内装菜油及灯芯,成群结队到河边溪旁,点燃灯芯,把油灯放入河中,任其随水飘流。此章有所改编^^ 第67章 如果发言人是白至秦,沈兰早就皮笑肉不笑地回看去。 可惜不是,这人,偏偏还是裴昭。 本着双标的本质,沈兰大脑快速思考片刻,才轻描淡写地说:「好啊。只要你们愿意。」 小蕙咬嘴唇——她到底是没搞明白沈兰口中的「老家」是何处,故而干脆没吭声。 白至秦倒全没在意到几人间的暗潮汹涌,只期待地说:「心嚮往之。」 裴昭看向沈兰,幽深的眸子在这样的夜中,更显深不见底。孰料下个瞬间,便忽然装满笑意,「好。」 这一篇算是翻过去,沈兰很是松了一口气—— 本来她觉得,对于自己是现代人这件事,告不告诉别人都无所谓,故而言行举止皆是随性来,从没在意过「崩人设」这种事。 可惜系统不这样觉得。 此系统,几乎比沈兰从小到大见过最严苛的教导主任,还要严苛。 因为它能直连你大脑,了解你的所思所想——哦,统子你没听错,就是在抱怨你。 第133页 好在虽然无所不知,却是个信奉「沉默是金」的优秀打工人,轻易不开口。 由此,沈兰感嘆,世上果真没有十全十美之事。 沈兰调整了下姿势,离裴昭更近些。小蕙想起什么,腼腆地看了周围一眼,便道:「不若此刻我唱首曲子,以表庆贺。」 白至秦和萧宁拼命鼓掌。白至秦小声说:「方才兰姐,词也有了,曲也有了,只是不知在唱些什么。」 「嘿,」沈兰瞧他一眼,气势突然下去半截,真诚地赞赏道,「说得还真一点不错。」 白至秦:「谢谢兰姐,我一定再接再厉。」 「锦帆开……」声音断裂在空气中,小蕙深呼一口气,「对不住,有些紧张。」 萧宁温言:「莫急,慢慢来。」 「嗯。」小蕙看他一眼,「小姐,献丑啦。」 「慢慢来,今夜长得很。」 「锦帆开,牙樯动,百花洲,清波涌。」(注1) 这首乐曲叫《普天乐·锦帆开》,这段时间京城中正时兴,名动一时,醉香楼头牌莺莺姑娘便曾唱过。 先开始,出声很细,稚嫩青涩,后来渐入佳境,大胆起来,便别有一种缠绵。 「兰舟渡,兰舟渡,万紫千红,闹花枝浪蝶狂蜂。」 到这里,戏曲唱腔格外明显,小蕙咬字清晰,情感饱满,字里行间尽显幽微动人之处。 只是这分明是个欢快的曲子,小蕙唱来便另有说不出的哀婉幽远,柔肠百转,曲调细腻得似是抒发离情别绪。 白至秦似乎沉醉,萧宁眼睛很亮,沈兰靠在一侧,从小窗眺望远方,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们几人如今已路过湖中央,兜转间,不知到了何处,沈兰只知离起点已很远。 窗外绿柳拂面,正靠岸边,几只离群索居的花灯碰到河堤,似已停滞不前。船经过时,带来水波,几乎要把灯掀翻在水中。 沈兰再想看时,船已然远去,再瞧不见。 只有裴昭不易察觉地皱起眉。 这样的日子,为何从沈兰到小蕙,从乐曲到谜语,皆是伤感萦怀呢。 「呀~看前遮后拥,欢情似酒浓。拾翠寻芳来往,来往游遍春风净丑众。」(注2) 一曲终了,众人皆默不作声,只沈兰从怀中掏出一只酒壶,仰头灌下一口。 裴昭不动声色地看她一眼,沈兰连忙拴在腰带上,赞嘆道:「唱得太好了吧。小蕙,你这嗓子,怎好无故浪费——」 说着,便看向白至秦,「索性少爷还信得过,回头让他与你寻个去处,方不负平生。」 小蕙很是郑重地摇头,「小姐在哪,我便在哪儿。」 沈兰神色复杂地看着眼前这个「死心眼儿」,脑中飘过许多话,却第一次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好在旁边有个「缺心眼儿」很是惜才,极为不舍地挽留:「小蕙,你是不知道,你方才一曲,属实可以名动京城——连莺莺,或许都不是你对手。」 小蕙先是讶异地张大嘴巴,而后自嘲地笑了笑,摇头:「少爷,你莫要诓我。只不过唱首小曲和大家解闷罢了,切勿再提。」 接着坚定的眼神看向沈兰,「小姐在哪,我便在哪儿。」 一直选择沉默的萧宁突然开口,给白至秦猛地吓了一激灵,「你没有自己的生活么?」 说完众人皆愣住。萧宁捶了一下白至秦的肩膀,「整日莺莺长莺莺短,知道的是你心上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债主呢!」 沈兰若无其事地打开酒壶,咂口酒,「若是此时有盘花生米,便再好不过。」 裴昭不动声色地从沈兰手中接过酒壶,仰头一饮而尽,才递给沈兰。 二人这么一闹,刚才的尴尬气氛消散殆尽。 白至秦「啧」了一口,「阿昭,你不是酒精过敏么?!不会就我还记得吧?!」 「那你可真是个大聪明。」沈兰本想釜底抽薪,没想到差点赔了夫人又折兵,此时正悔不当初。 过敏她知道,那滋味可不好受。便出去喊艄公,说停靠岸边。 于是,河上泛舟这件说起来如此浪漫的事,便告一段落了。 * 几人行至车上,沈兰让萧宁驾车,看了一眼仍在熙攘的人群,对白至秦说:「少爷,我说过让你在明日之前,去看一次莺莺,对吧?」 「兰姐,我以为你早忘了呢。」 「少废话。」沈兰笑着打他胳膊,「就是现在。待会到了店中,你换上女装,醉香楼中人我已打点好,你进去径直找她便是。」 「多谢兰姐——不过好像我更相熟罢。」 沈兰「呵」了一声,「没有银子,你以为你是谁——答案:什么都不是。」 白至秦充耳不闻地欣喜若狂,却没再说话,似在遐想。 「小蕙,」沈兰抓住小蕙的手,摩挲几下,「我听小宁子说过,你原先答应过他事情。趁现在不忙,便去吧。」 小蕙看沈兰神色认真,知道没有转圜的余地,便咬唇应下。 下车后,沈兰先去药店抓了些外敷药,给萧宁的药温下一遍,让他喝下。 自己和小蕙则开始恶趣味地捉弄女装的白至秦。 白至秦本觉自己为了莺莺什么事情都可以做,但此时依旧颇欲哭无泪,他可算了解萧宁的切身痛楚。 只一会功夫,便复读机似地问了许多句「好了吗。」 第134页 十分急不可耐。 「还没有。」 「再等等。」 二人如是回答。 萧宁边有苦难言地喝中药,边好整以暇地欣赏白至秦被「折磨」的场景,瞬间觉得自己的惨痛过往都不算什么了。 沈兰因担心裴昭,没再怎么折腾白至秦,便算逃过一劫。 五人便这样,兵分三路。 * 三人离开后,这里特指白至秦,店中瞬间变得很大很空。 沈兰仔细地看了一遍裴昭脖颈的皮肤,以及其他一些无关紧要的部位,所幸没发现什么异常,才暗松一口气。 接着自己便发觉不对劲——以前只喝下一口,便起一片红疹,今天灌下一瓶,竟丝毫没反应? 莫非是神医给的药起了作用? 沈兰越想越不对劲——裴昭像个瓷娃娃一般,娇贵得很,哪里做不好,便可能要受伤害。 再说了,这药是能解毒,可酒,又不是毒。 她低头看向手中的外敷药。反倒是手中的药,还勉强沾得上「是药三分毒」。 「暮暮,你真没事吧,别吓我。」沈兰说,「我以后不再喝…少喝点!我保证!」 裴昭似也奇怪,「我没觉得何处难受。莫非是神医所给之药?」 「或许。」沈兰托下巴沉思片刻,便一只手按在裴昭身后的墙壁上,沖他邪魅一笑。 两人正坐在角落,靠近柜檯,灯光幽暗。 「霸道老闆?」裴昭身体后倾,瑟缩在墙角。 「不错,我可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你尽管叫,你就是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 跟随着一连串反派经典的放声大笑。 裴昭:「?」 「我叫了吗?」 沈兰无奈地看着丝毫不配合的裴昭,「那你现在叫。」 「救命啊!这里有人……所以你要干什么?」 沈兰想了想,自暴自弃道,「调戏良家妇男好了。」 「哦,这里有人调戏良家妇男。」 说完,随手揽过沈兰,二人鼻尖几乎相触,温热的呼吸交缠在一起。 倏忽便撞进他那双含着笑意,仍旧深不见底的眼睛。 这样的时刻,沈兰突然记起她有次到东北出差时,冷寂的天气和稀薄的空气,造就的那一汪灿烂星河,遥远得看不见尽头。 漫天的星辰,几乎就悬在手边,随时可以掉落,铺展在地上,编织出一片让人沉溺的梦境。 从那以后,她再没见过那么亮、那么密的繁星。 所以裴昭眼中……是住了个璀璨银河? 沈兰被自己这个念头笑到,连忙把思维拉回正常轨道。 她没想到他来「突然袭击」这一着,虽说随机应变这种事早已刻入dna中,但吃亏便吃亏在自己从没谈过恋爱——对面这人,倒不知是否同她一般,也是「初来乍到」。 于是便云淡风轻地在他唇边落下轻轻一吻,「大好春光,我的荷包还未绣完,你若是没哪里不舒服,便先自个儿玩会罢。乖。」 接着竟真的拿出荷包,装模作样地拈起了绣花针。 裴昭:「……」 我怂了!我竟然怂了! 长这么大,一直是匹野马的我,被教导主任抓到翻墙都面不改色的我,面对一个易碎的瓷娃娃,竟然怂了! 不行!我要藉此机会展示我的主权地位,和非正人君子的本性,所以,可以停在这里么? 又不是解开了费马大定理。 沈兰正天人交战之际,没留神便让针扎了手。 梅开二度——这次是真的,伤口都渗出了血滴——她还真是下了血本。 裴昭凑过来——沈兰瞳孔放大,拭目以待。 小蕙没在这,她这次能等到非必要措施么?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注1&注2:都出自《普天乐·锦帆开》 第68章 白至秦戴着粉色面纱,正兀自走着。 在店中时,他甚至没敢看一眼镜子,只觉脸上像粘了些厚厚的一层,十分难受。不仅皮肤无法呼吸,连自己都快窒息,汗水都无处可流。 不过出门后,风一吹,便觉得好些。 他绕到河边,望见自己的背影——是他,可已然不是他。 虽然也是个眉清目秀的小姑娘,可他怎么看怎么别扭,便索性走开。 他和莺莺已多日未见,这时合该加快步伐,迫不及待地跑过去才是。 可不知是受「近乡情怯」的影响,还是觉得自己现今这副打扮,会让莺莺觉得没有男子气概——虽说『男子气概』这词,好像本来和他也没什么关系。 故而很是拖沓。 穿过人海,白至秦还是到了醉香楼前,灯火照耀在他脸上,竟瞧出几分虔诚来。 他再次低头整理纱裙,深呼一口气,走了进去。 许久未来,里面依旧是宾朋满座,人声喧嚷,好不热闹。 白至秦刚进去,便被胭脂香气糊了一脸。他粗略看了一眼,门口迎客的,已有了些生面孔。 刚想往里再走几步,便被相熟的老鸨李妈妈拦住去路。 她没了平日的笑脸相迎,只是悠闲地摇着蒲扇,脸上没什么表情,叫他陌生得紧:「这是哪家的小娘子走错路了呀?」 第135页 「我……」白至秦没想到,自己不过粗糙地装扮一番,这李妈妈竟真没认出来。可见平日里的那些招呼话,皆是虚话。 白至秦心下嘆口气,捏着嗓子:「未走错,是……」 李妈妈还没听完,便立刻换上一副喜不自胜的脸,亲热地拉起白至秦的手:「这便好,我瞧姑娘便是客,咱们进去谈。家中近来是有什么变故……」 这里人头攒动,白至秦怕一个不留神,便被熟人认出来,故而举止十分扭捏。 李妈妈看了,更不生疑。 他瞧李妈妈的步伐甚是轻快,已阻止不及,又想沈兰既已打点好,不如寂静处更保险些。 白至秦经过这些日子的洗礼,终于认识到一个无比正确的事实——他此刻没银子,再拿出摆阔装少爷那一套,是行不通的。 便跟随着她行至一处无人的房内。 此处隔音还不大好,隔壁的动静直往耳朵中钻。 白至秦虽来得久,实则所住之处静极,因而一时脸蛋扑上红晕,颇有些不自觉的尴尬,更显娇羞。 李妈妈看见,更欢喜得紧,觉得定然是个还未出阁的姑娘,便关切地抚着他手:「姑娘看着柔柔弱弱,手还不小。莫紧张,我瞧你容貌身段,定是个大红大紫的气命。若是再争气些,成为这灵乐城中下一个莺莺,也说不准。你可知她身价多少?」 每行每业都有偶像,是激励行业内部人员孜孜以求的目标。 说来很奇怪,他与莺莺,应当再熟悉不过。可她在口中被人这样说起时,又陌生得好像从未听过一般。 白至秦鬼使神差地问道:「多少?」 李妈妈伸出一根食指。 「一百两银子?」 「想什么呢!」李妈妈笑着嗔他一眼。 她年纪已大,皮肤已不复光鲜,又故意做出矫揉造作的举动,搔首弄姿,叫人不愿靠近。 可如此不设防地一笑,却依稀可看出年轻时的风情。 白至秦曾听莺莺说过,这老鸨,都是她们中的一些人,年纪大时继任的。 他有点想不明白,是什么驱使着这些女子,前赴后继地在这条路上走下去,由一个被压迫者,变成下一个压迫者的呢? 是银钱么? 恐怕不尽然。 李妈妈沖他吹一口气,轻飘飘地说,「一千两。让莺莺陪上一天。」 白至秦从没缺过钱,所以对钱没个概念,从没算过自己往醉香楼中花过多少银钱,只觉对莺莺,想见时便来见了。 但听到一万两银子时,还是下意识地吃了一惊—— 因为他在无知觉中,自动转换成了沈兰开给他的月钱,一月两贯银子。 这么算下来,他只需要在沈兰处辛勤工作四十二年便可抵得上。 只消半生,便可与莺莺花前月下,此笔买卖,实在『划算』得紧。 那么问题来了,抠门的沈兰是从何处淘来这一千两银子,给这醉香楼一掷千金呢。 李妈妈转过身去,坐在梳妆檯前,细细地描起了眉毛。话都已说尽,剩下的,便是留足空间,心动地自发做打算了。 白至秦看她不再说话,终于可以见缝插针,一吐真言,「妈妈,其实,是味香园沈老闆叫我来的。」 「什么?」李妈妈本在悠闲地画眉,闻言登时提起裙摆,站了起来,「为何不早说?」 白至秦弱弱地说:「……一直没找到机会。」 「你家老闆,那可真是人中龙凤,一千个人中再找不到一个的,我实在自愧不如。」 李妈妈说这句话时,既不热情,更不冷淡,一时让白至秦分不清,她是在奉承还是嘲讽。 因此本着少说少错的原则,白至秦装作没听见。 「我亲自带你去。」 牌面还挺大。 李妈妈放下手中的眉笔,不露痕迹地打量他一眼。 与方才看「值钱货物」的放光眼神完全不同,此刻,直盯得他心里发毛。 好在白至秦在沈兰处有所历练,心理能力上升了好一个台阶,便若无其事地迎着目光,嫣然一笑。 李妈妈偏头,移开了视线。 「一早知道要过来,莺莺今日便等了一天。只是,她明日还要劳累,姑娘还请早些出来。」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李妈妈的声音都客气许多。 不得不承认,沈兰这人,有时候还真有两下子。 至少,他敢确定,沈兰绝对没给李妈妈一千两银子——或许一个子儿都没给,便就让他这般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送至熟悉的「绮春阁」中,李妈妈打了声招呼,说客人来了,便轻手轻脚地关门出去。 门一关,便似来到了一片世外桃源,隔绝了外界的一切吵闹。 房内仍散发着他再熟悉不过的沉香味,摆设依旧没变动,以至于白至秦闭着眼也知道莺莺此刻在哪儿。 裊裊的香菸中,有一人隐身于飘拂的轻纱后,若隐若现,引人无限遐想。 白至秦心起念动,轻唤道:「莺莺——」还未说完,只觉眼中便有些湿润。 「谁——」一道清灵的女声传来,似有些警惕,「莫非是端哥哥……」 「是我。」白至秦险些老泪纵横。 面前忽然出现一个娇小的姑娘,不过十三四的年纪。 齐刘海覆在额上,五官明秀,长腿细腰,尤其一双清澈的瞳孔,像一只惹人怜爱的小奶猫,叫人不忍心对她说上哪怕一句重话。是浑然天成的人间尤物,来自上天的恩宠。 第136页 说时迟那时快,她转眼便双手攀上了白至秦的脖颈,如同考拉抱住大树一般,抽抽搭搭地哭起来—— 「端哥哥,你想得我好苦,为何这么久都不来看我?我还以为……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 白至秦替她擦去眼泪,抱着她放在坐塌间。想要走到对面,莺莺却勾住他腿,不让他走。 「非我不愿,只是——」白至秦见状,只得和莺莺坐在一起。夏日衣衫凉薄,二人不得已便肌肤相亲。 尤其莺莺从来爱把腿翘起放在他腿上,据她说这样可以减轻重量,更轻松些。 「只是什么?」莺莺嗔怪道,说着便笑起来,「你惯会找藉口。还有,你打扮成姑娘做什么,要来同我比美?莫非真有难言之隐么?」 美人一笑,便值千金。 白至秦认识莺莺这样久,仍是看得痴了,冷不丁被莺莺用手帕扑在脸上。 「你这呆头,老盯着我看做什么?快些说你的『藉口』。」 「哦,我的藉口便是——」白至秦反应过来,「什么『藉口』,莺莺,我此生若有一句矇骗于你,便叫我天打雷噼……」 莺莺纤纤细指点在白至秦唇上,「说正事。」 白至秦一愣,直到『迷魂汤』的药效过去,才回忆道,「……便是上次我从昭狱中营救不成,出来后不知碰上了哪个——那人似乎认错了人,我便受了伤。」 莺莺十分紧张:「无事罢?」 「万幸路过味香园时,被老闆救下,这才留下一命。我再没回家,也没银子还老闆药钱,只好留下抵债。」 「什么?你抵债?这老闆知道你是谁么?!」莺莺立刻站起来,气得直跺脚,便去翻首饰,梳妆桌顿时一片狼藉。 「我这里有客人带来的一些首饰,说是还值些钱,皆是被我偷留下的——你且拿去当了。」 说着,便都堆到白至秦身上。 白至秦好笑道:「我用不着——我在那很好,都不想离开了。」 「我便说你为何不来寻我,是不是哪里认识了比我更漂亮的人?」 莺莺说着,眼泪像是贴在眼睛表面一般,一声令下,便如同断线的珠子,止也止不住地留下来。 白至秦连忙抱过来,擦拭她被泪水打湿的脸庞,好言哄道:「普天下,还有谁比你更漂亮的么?」 「那你—怎么—不来找我呢?」莺莺抽泣道。 「没银子。」白至秦看没法子,只好咬牙说了出来。 「噗」莺莺瞬间破涕为笑。 「这些你都拿去当了。」莺莺给白至秦倒了杯茶,递给他,「还债后,快些来找我。我一日也不愿离开你。你不来,都没人陪我下棋啦。」 白至秦这人从小衣来伸手,本就够不食人间烟火的了,可惜在莺莺面前,只是小巫见大巫而已。 若是识得烟火,心境已到,还如何能再做这般天真无邪的仙女呢? 「嗯。」白至秦怕她再哭,不好再反驳她,只得含糊应下。 莺莺忽然凑到他身前,再挽住他脖颈,在他耳边轻声说了句不知什么话。白至秦听了,大惊失色,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瞧把你吓得。」莺莺娇笑道,在他耳边吹口气,「放心,你忘了,李妈妈在上面安排了人,若有人轻薄于我,我叫一声便是。」 说完便拉住白至秦的手,停在前胸。白至秦再一次花容失色,坐得远些。 「哼,」莺莺音色愈发媚人,「这也不肯,那也不肯,还不来找我玩。你亲我一口,我便原谅你。」 白至秦闭上眼睛,落在莺莺额头。 「味香园——」莺莺脸色半红,「我似乎有些印象。」 白至秦算是彻底发现了自己身上的见色忘义属性,好在莺莺提醒,不然今晚的「正事」,他是彻底忘干净了。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69章 与此同时,萧宁正和小蕙走在街上。 小蕙时而羡慕地看向小摊上的饰品,时而垂涎地看着四处飘香的小食,却肉眼可见地十分克制。 「我要这个。」 小蕙站在一边,萧宁调动起这辈子最大限度的察言观色来,看小蕙对哪个有兴趣,便欲买下来。 「等等——」小蕙埋怨道,「你买这么多东西,能吃得完么?」 「吃不完给少爷便是。」 「……少爷佳人在侧,今晚回不回来,还是个未知数呢。」小蕙笑说,一边拿出一些给老闆退了回去。 「诶,干嘛退了啊!」 「浪费钱。」 萧宁小声反驳道:「这钱算什么浪费。」 小蕙耸肩,「谁的钱都是浪费。老闆,我们不要了。」说完,便硬拉着萧宁离开了。 走街串巷一圈,二人手中各自拿了一串糖葫芦,和小一袋糖炒栗子。此时谁也无暇顾及口中的糖葫芦,与沈兰亲手做的,哪个更美味些,只是无言地走在摩肩擦踵的街上。 因为人太多,若不靠得近些,一转眼便要走散。萧宁便伸出手,携着小蕙的袖口,一同往前走。 二人走着走着,便又到了那片护城河边。因人少了许多,此刻水面波光潋滟,更显静谧。 小蕙沿着花灯流动的方向,向远方眺望了好一会儿,才收回视线,对萧宁说:「咱们走罢。」 第137页 萧宁眨着纯良的杏眼,「去哪儿?」 若说回店中,只觉游兴还未散,不免遗憾。可不回味香园中,她们又能去哪儿呢。 小蕙很是绞尽脑汁地想了一会儿,而后认真道:「不知道。」 「跟我来。」萧宁垂头,掩盖下自己诡计得逞的笑容。 走了片刻,二人竟转进一处寂静的树下。 夏日树木枝繁叶茂,浓密苍翠,风动叶摇,留下人的影,叶的影,在地上投下一片晃动的清波。月亮似乎识得此处,因这里的月光都比别处皎洁明亮些。 这种美好太易碎,以至于小蕙甚至不忍心说话,害怕打破这种宁静。 小蕙不知萧宁是如何发现这处。明明离味香园不远,而她在京城中这么多年,竟从不知晓。 再定睛一看,树上竟悬着一个鞦韆。方才风大些,她才注意到有个东西在晃动。 「我要玩!」 「我推你。」 「好!」 小蕙坐上去,感受在风中的自由。她自小便爱玩荡鞦韆,印象中也有人经常在背后推她,是一种习以为常的惯性力量。 可再详细些,便怎么也记不清了。 萧宁一边推她,一边听她爽朗地笑着说:「再大些力气!」也不自觉地笑起来。 「你不想回家么?」 「什么!你大点声,我听不到!」一连串咯咯的笑声,银铃似的。 萧宁三根黑线刻在右脑勺——是压根不想听吧。不过他很有耐心,仍旧推得不厌其烦。 小蕙越飞越高,还再要求他推高些。萧宁口头答应着,速度却逐渐慢下来。 「再高些,我好像就能摘到月亮了!」 「为什么姑娘都喜欢月亮呢?」萧宁百思不得其解地问出口,「连兰姐那种……都不例外。」 小蕙喘着粗气,已然出了一额头的汗,便摆手要停下来。萧宁如蒙大赦,一只手便定住。 「大概是因为月亮得不到吧。」 小蕙坐在鞦韆上,双手攀住绳子,腿悬在半空,慢悠悠地晃着,脸上止不住的笑意。 「可太阳和星星也得不到,为何偏偏是月亮呢?」 小蕙眉头紧皱,「苏轼都说,『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婵娟不单指月亮,而且象徵着美好的事物。况且,太阳太烫,星星又太黯淡,折中,还是月亮罢。」 「有道理。」萧宁偷看小蕙一眼,很快又移开,口中念念有词,「『但愿人长久』——没想过回家么?」 小蕙一愣。先前几人说过几次「家」的问题,她甚至亲口问过少爷这个问题,也有人不解小姐的选择。 可从没人想过问她。 说不失落,不太现实,可小蕙更深层次地,还是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 因为她自己,便首先忘记了。她是谁,父母是谁,家在何处,一概忘记。 故而那日,自家小姐好像失去以往的记忆时,小蕙并不十分吃惊。 似乎她来到这世间的唯一使命,便是自己身上那枚寸刻不离的玉佩一般,只是守护沈兰。人皆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直觉,小蕙也是。 沈兰若有什么不测,小蕙知道,自己也不会也无法再独活。 这是无解的缠绕,也是最深的羁绊,它来自于灵魂深处,浮现在那颗玉佩上。 人很复杂,所思所想、一举一动皆十分复杂,小蕙很庆幸自己可以这样简单地活着。 别人道她是苦中作乐,可小蕙知道得很清楚,这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一位母亲可以为孩子付出一切,世人眼中并不以为奇。轮到小蕙时,她觉得自己与寻常母亲并无不同。 她如此说,并不是占沈兰便宜——而是由最深深处,扎根于心的念头,再到这么多年风雨中走来,为沈兰付出许多,再到最近沈兰像是变了一个人后,待自己越来越好。 小蕙知道,这段情分,无法再割捨掉。一路上,别人瞧她事无巨细地照顾沈兰的起居,替她不值,可沈兰,何尝不是她的倚仗呢? 江湖中的性情中人尚且可以为素不相识之人拔刀相助,何况两人,早已逾越主僕情分。 天下之大,她早没了家。便如随风的柳絮一般,落在沈兰身上,便就此扎根。 她的过去是一片空白,遇见了沈兰,才有了色彩。 思及此,小蕙笑着摇头:「不。」 萧宁觉得奇怪:「为何?你本不必在兰姐身边过这样的日子——连兰姐自己,都未必会留住你。」 「我不知道如何同你说,你便当我,是一厢情愿罢。」小蕙语气不无纠结。 「倘若有一天,」萧宁不自觉地晃起草绳,「我是说倘若,你找到了自己的家,你会如何呢?」 小蕙本来觉得没怎么,下一秒,眼睛里竟然蓄满了泪水。萧宁看见,手忙脚乱地道起歉来,连忙手脚并用地往身上找手帕。 「这不大可能。」小蕙似也震惊于自己的泪腺竟有如此激烈的生理反应,笑着落泪,「我偶尔想家,但也只是想想罢了,天下这样大,想要找到一个失踪的孩子,何其难。」 萧宁问:「小蕙,你当时年纪还小便离开了家,还能忆起细节来么——莫非是拐子拐走你?」 小蕙只是摇头,「绝无可能,若是拐子,你如何能见到这样毫发无损的我。只是命罢了。」 第138页 「我是说『倘若』……」 「我明白你想问什么,阿宁,」小蕙的语气也肃穆起来,「我会很高兴,但我不能走。」 「为什么?」萧宁都未发觉自己语气中的愤怒。 小蕙浑然不觉,只是嘆了口气,「罢了,我且告诉你——我丢掉了小时候的许多记忆。但睁开眼睛,所记起的第一个画面,便是我身上的这枚玉佩。」 说罢,便递给萧宁。 「大些后,我找算命先生看过,他道这是一首藏头诗。那日,我也是对小姐这样说——」 萧宁甚是仔细地观摩了好一会儿,觉得它与平常的玉佩并无半点不同,除了上面那首狗屁不通的诗。 「藏头诗?」 「对。」 「沈兰系统?这是什么话?」 小蕙瞪大眼睛,把玉佩夺了回来,「这你不必知道。当日我只跟小姐如此说,她便是我天命之人。可还有几句话,我没曾与她言说。」 「不跟她说,竟跟我说?」萧宁竟然有些不合时宜的窃喜。 「没错。我不敢当真,可又不敢不当真。」小蕙说,「那先生对我说,沈兰此人,十七岁那年中秋将会有一场劫数。若能度过去,便能长命百岁。若不能,便会……」 「便会什么?」萧宁的语气,竟也跟着小蕙一同战慄起来。 「香消玉殒。」 「什么?!哪里来的算命的,这样胡说?是否他是要交钱免灾祸,小蕙,你莫担忧,这些个臭道士只会这样骗人……」 「这么多年,我总算说了出来。」小蕙闭上眼睛,神色仍沉重,却隐有解脱之态。 「那人,没同我要一分钱。而且自我走后,便再也没见过他。」 所有的隐忍,所有的坚持……似乎在这一刻,都有了答案。它们如洪水沖开闸门,就此一去千里。 小蕙胡乱地抹掉脸上的泪,「若是我胡思乱想,也得等我把中秋度过。罢了,这样喜庆的日子,说这样的丧气话做什么。」 萧宁抿唇。小蕙从未在他脸上见过这样的神色,他总是轻佻的,笑着的。 「不会……」萧宁再次携起小蕙的衣袖,「走吧,我带你去看个东西。」 「可……可我还不想走。」 「这个你也会喜欢。」萧宁说,「跟我来吧。兰姐……我也在这儿。」 月光下,小蕙停下来,右手覆在萧宁盖在袖口上的手,「走吧。」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70章 沈兰正屏息以待,裴昭的动作却愈发慢下来。 他把沈兰方才为他敷上,随手桌上的药,拿在手中,作势要为沈兰涂上。 沈兰:「?」 「你在做什么?」 裴昭:「你的手不是受伤了么……」 「没错。」沈兰莫名无言,「那您这也不是对症下药呀。」 「可你受伤,我总得有点表示。」 「?」沈兰几乎强压着无奈,「你跟我在这儿演戏呢?」 裴昭也有些不知所措,「不。我该做些什么呢?」 「随心来。」沈兰轻飘飘地说,「这还需要人教么。」 但沈兰说完,也才想起来,那些狗血电视剧,她是看过,但裴昭不知道啊…… 恋爱部分到此为止,沈兰看了「不争气」的裴昭一眼,手上仍没停止地穿针引线。 「对不住,」裴昭的嗓音十分真诚。「我实在没经验。」 沈兰仰头,盯住裴昭长长的睫毛:「?」 我看着便有经验? 这是你什么都不会的理由? 「那不若,你同我说说,你为何没经验?」沈兰咬断线头,笑眯眯地看着他。 「好。」 沈兰知道裴昭又要思考一会,便托下巴,毫不掩饰地看着他的侧脸。 他薄如蝉翼的睫毛,沈兰越看越喜欢,差点没控制住自己罪恶的双手。 「我不知道怎么说。」 「……」沈兰当即站了起来,「行,裴昭,咱们是没法交谈了对吧?你知不知道,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彼此坦诚么?!」 说完,便要起身走。 裴昭很准确地拉住她静止在空中的手——「你手是不是还疼?怎么不动了?」 沈兰眉毛直跳——我这是委婉地让你挽留我。而后眉毛果然一挑:「说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我家中,不,我老家中有很多当婚的姑娘。」 「所以呢?关你什么事?」 「但我一个也没喜欢过。她们只是在村里待着,像……」边说边看沈兰眼色,「装饰品。」 「哦,我说暮暮。」 沈兰扶额,「我知道你想告诉我你老家姑娘很多,但,关你什么事儿?人也不是都哭着喊着要嫁你。长得帅归帅,对自身现状和『一夫一妻制』仍要了解清楚。」 「我会的。」裴昭揽住沈兰肩膀,二人依偎在一起。 沈兰头靠在裴昭宽阔的胸膛上,听着他的心跳,熟悉的香味萦绕着她,觉得眼前有点晕眩。裴昭很瘦,骨头隐约有些硌人,但仍能感受到刚健的身材。 但凡恋爱中的人,大概都有这样的时刻,两个人不说话,只是这样不自觉地相拥,便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幸福。 「还有,『装饰品』是个什么词儿,我说你是我挂件你乐意么?」半晌,沈兰语气不满,但声音却柔下来,像铺在水面上的暖光。 第139页 「乐意。」裴昭手放在沈兰发丝间,轻抚着。「你不忘记便可。」 两个人的手紧握在一起。沈兰嗓音发紧,「那如果将来有一日,我忘记了你——或者,你再也找不到我,你如何呢?」 「你在哪儿,我便在哪儿。」 「算了吧。」沈兰若无其事地说,「你们男人,惯会花言巧语。若我真消失,只盼你不要转眼便忘了我,再去老家跟一个心慕你的姑娘成亲。」 「那你果真会消失么?」 沈兰贪恋地在怀中滚了几圈,才不舍地坐起来,「拜託,我可是个大活人,如何凭空消失?」 裴昭笑意方要抵达眼尾,便听她接着说,语气中没什么感情,「不过这种事,谁也说不准。我若真消失,只盼你转眼便忘了我,再去老家跟一个心慕你的姑娘成亲。」 笑意折断在空气中。「你方才可不是如此说。」 完了,自己给自己挖坑,栽里面了…… 沈兰指着自己的唇,「看,这是我的——嘴虽然长在我身上,但我控制不住它。」 说完,便封住了裴昭的。 * 白至秦把攀在自己身上的莺莺抱下来,「其实今日我来寻你,的确跟这味香园相关。」 莺莺眨眼——果然不单纯。「哦,你说,我倒真想听听,味香园到底给你下了什么咒,叫你把我也忘了,这般恋恋不捨。」 「天地良心,」白至秦竖起二指,作经典的对天发誓状,「我只是喜欢吃那里的小食……好吧,还有人。我的确喜欢那里。」 莺莺只是望着他,眼里的泪便簌簌而下,像春天飘零的雨。 「你听我解释,」白至秦着急,「兰姐救了我的命。阿宁,阿昭,小蕙他们几个都是我朋友,我很幸运能遇见他们,上辈子可能是救了一座城的人。」 「好。」莺莺笑着,泪水依旧在流,「我的确不算什么。」 「啊!」白至秦简直想仰天长啸了,「你明日见到他们,便知道了。我今日来,便是求你一件事。」 「你与他们相亲相爱,却还有要求我的事情么?」莺莺抬脚下榻,衣袖掩面,似要远远离开他。 「自然。」白至秦紧跟上去,恳求道,「待你帮完这次忙,我也能早些过来陪你。」 「什么?」莺莺竟有些警惕,停下脚步,「你莫要哄我。」 「我已做好词,你明日祝酒大会上,在众人面前高歌一曲,争取一日便把味香园的名声打响。待兰姐赚够足够的银钱,我也能偿还她的救命之恩,这样,便早些过来找你。」 「『兰姐』……这个词你方才说了两次了——她是味香园老闆?」 「不错。你明日一见,便知晓。」白至秦犹豫片刻,还是说出口,「她这人,嘴上不饶人,但心里很善良。」 莺莺沉默以对。半晌,方才发声,「什么词?」 「哦——」白至秦惊喜得差点跳起来,「我爱你!」 「端哥哥,我只愿你再多爱我些。」莺莺神情有些落寞,喃喃道,「我一个人在这儿很寂寞,多希望你来陪我。这是一座华丽的笼子,而我只是一只羽毛漂亮的鸟罢了……」 白至秦已开始铺展宣纸,研起墨来。他手扶长袖,便执笔写起。 不过几乎一扫而过,「我这便来看。端哥哥,答应我,今夜做好曲,再离开好么?」 「那是自然。」白至秦头也未抬。莺莺碎步移过去,将纤纤玉指轻搭在白至秦小臂上。 此时白至秦已龙飞凤舞地写好了歌词,二人便携手一起瞧。 「冰玉之色春云露……」莺莺只念了几句,便凭着直觉唱了起来。她自被定为花魁的那一日起,便註定踏上一条人前光鲜、人后付出的道路。 琴棋书画自不用说,甚至有些难为人道之处,她也须得事无巨细。 直到……那日遇见了她的端哥哥——幼小的颠沛生活让她早学会在形形色色的人中分辨出,谁是真心,谁是假意。因而,平淡的生活中像突然出现一缕光。 她承认自己年纪甚小,见识短浅,才能这样紧紧地抓住这根溺水中的浮木,让这缕先开始十分纤弱的光,逐渐长成她的太阳。 若没有太阳,花会枯萎,鸟儿也不会再歌唱。 「……欢晨待君至,迎来惜别长。」唱到此处,便戛然而止。 今晚白至秦称赞小蕙,更多的是鼓励,着实是有些违心。 莺莺虽是被动选中,但自己也确实出色争气,基本功十分扎实,不然不可能小小年纪便名满天下。 小蕙唱的清亮动人,可未曾受过莺莺这样不间断的训练,总显稚嫩。 而莺莺虽年纪尚小,但声线干净明朗,清耳悦心,嗓音甜润,玉音悠扬。 入耳娓娓道来,好似讲了一个欲罢不能的故事。 一曲终了,这份畅想也随之结束,只觉怅然若失。 「迎来惜别长……」 * 萧宁领小蕙走至街上,四周建筑十分熟悉。 小蕙不解地问道:「咱们是要回去了么?」 「不——去木匠那。」萧宁直到进了徐木匠店中才说出口,「我早些时候叫他打造一只鞦韆,说今日来取。」 「鞦韆——他也能造么?」语气又惊又喜。 「嗯。他很厉害。」萧宁刚说完,便看见掩面打哈欠的徐木匠迎面走来,脸色些许苍白。 第140页 「阿宁,你说你今日来取,我也未曾料到你竟此刻才过来。」说着腼腆地笑起来,「往日早便打烊啦。」 萧宁拱手,「徐大哥实在对不住。在外面逛了会,没留神便过了时间。」 「无妨,天不早了,早些回去罢。」说到这里,停顿片刻,面色竟些许不忍。 小蕙只专心看着藤条编织成的鞦韆,只是喜欢得紧,这里瞧瞧,那里摸摸,恨不得立马坐上去。萧宁却注意到他神色,忙问怎么。 「没什么……只是瞧着鞦韆做得不错,一时要给出去,还真有些不舍。」 萧宁像听了个笑话一般笑起来,「徐大哥说笑了,你既有这门手艺,何时想做便做了,何必在乎这一个两个——自己姑娘再好,终究要嫁人,放心,我们定会好好待她。」 「也是……其实倒不尽然。」徐木匠看自己前言不搭后语,索性闭上嘴巴。 走在路上,原先水泄不通的街道已没了多少人,几乎可用门可罗雀来形容。 小蕙本想帮忙,无奈萧宁看着瘦弱,力气却大得很,单手便把这高度和重量都可和自己相媲美的鞦韆拎在手中,简直令人嘆为观止。 如水月光下,洒落满地霜。白至秦轻手关上木门,灵乐城中的另一边,小蕙右手抬起,正敲响味香园的店门。 门内,有人失声流泪,有人紧紧相拥。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今天三次元有事来晚了,回头补上qvq 第71章 小蕙敲了几下,忽然想起这便是自己家,何必敲门? 何况小姐和殿下,或许已上了楼,听不到。萧宁还在好整以暇地单手拎着千秋,虽看起来毫不费力,但东西既压在手上,哪有不重的呢? 思及此,小蕙便推开门。 说时迟那时快,在门即将打开的那一瞬,大堂内的火光剎那间亮起来一束,像舞台上打下的灯柱。 小蕙叫萧宁先进去,二人退让了几个回合,忽听熟悉的笑意钻进耳朵:「小蕙你先进来罢。」 「!」小蕙吓了一跳,她本以为这里肯定没有沈兰,因小姐但凡在下面,绝对会自己来开门。 她笑着跑过去,看沈兰正垂头,独自坐在桌前做荷包。听见小蕙过来,只稍微仰头,朝她笑了笑,便复又垂落下去。 小蕙:「?」 小姐好像不爱我了怎么办。 为何如此冷淡。 萧宁看了一眼,跟沈兰打声招呼,便径直把鞦韆放置后院去了。 沈兰照旧爱答不理。 小蕙觉得很奇怪,莫非小姐今晚跟殿下闹别扭,故而殿下现下都不知去往何处。 但方才借了一抹光,惊鸿一瞥间,小蕙只觉得沈兰漂亮极了。她不知道如何形容这种漂亮,皮肤莹亮,眼神水光迷濛,连嘴唇都似涂了一层胭脂一般红润。 这样的美人,殿下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小姐荷包绣到何处了?」小蕙没话找话。 「……这只鸽子,这只鸳鸯,快绣完了。」 小蕙定睛一看,连只鸽子头还未完全,只能心道小姐很有信心。 为防沈兰闹别扭伤心伤身子,小蕙十分委婉地旁敲侧击道:「为何不见阿昭,他何处去了?」 沈兰的手快要带动心脏一起颤抖,充耳不闻道:「方才好像有人过去了——是小宁子么?」 「嗯。」 小蕙有点害羞,但还是如实地跟沈兰报告了情况:「小姐,阿宁他在徐大哥那买了个鞦韆,日后我们……」 话还没说完,沈兰颇有些紧张:「放到院中去了?一同去看看。」 二人掀开帘子,却见萧宁正发愁鞦韆放在何处。 这院子不算小,但此刻已略显拥挤,沈兰种的菜苗几乎占了一半,但绝对不能动。此外,还有一口水井,一套沈兰买来的小桌椅。 鞦韆体积不小,放在何处似都有些格格不入。 沈兰扫了一圈,把桌椅往墙边挪了挪。菜地和桌椅的空隙,便刚巧可以放下一座鞦韆。 萧宁震惊脸:「兰姐,你莫不是测量好,单等着我这个罢?」 破天荒地,沈兰竟然没呛他。转而同小蕙说:「晚上没吃饭,都饿了罢,我去做些饭。」 * 沈兰走到厨房,只觉心还在狂跳。她深呼吸几下,才冷静下来,不争气的脑子才重新输入氧气。 思考片刻,沈兰决定做一份简简单单的蒸蛋。再加点装饰,瞧起来好看有食慾。 又是深谙糊弄学的一天呢! 她心不在焉地在碗中磕入几个鸡蛋,倒入少许盐,打散。用筛网过滤蛋液中的杂质,盖上一层保鲜膜,扎上小孔排气。接着又做了三碗,一同放入系统的蒸箱中。 刚调好温度,便听见外面一声弱弱的「兰姐」。 原来是失踪人口回归。 这声音像是重重地砸在她心脏上,沈兰瞬间大脑发热,整个头颅和胸腔都在回荡着回音。她既觉自己像是失魂一般,又觉自己再清醒不过。 沈兰半点没迟疑地顺着声音来向把裴昭拉了进来,两个人甚至撞到了一起。她看了一眼桌上还没洗干净的玉米和黄瓜,没等裴昭说话,一刻不停地踮起脚,双手勾住脖颈,裴昭低头。 是激烈的脉搏,是凶猛的心跳,是灼人的热度。 第141页 半晌,沈兰上气不接下气地推开,摆手。她脸有点红,手作扇风状,「我快无法fu/吸了。」 二人靠得很近,连睫毛似乎都可以碰到一起,就这么无言地彼此看着,在对方眼中看到自己,感受到和自己同样的心意和渴求,刚平复下的心跳又狂奔起来,好像不知疲倦的风。 很神奇,多巴胺就是有这种魔力。 沈兰的体内好像在不停地分泌多巴胺,这让她好像有了源源不断的快乐。可能是快乐超了标,这让她又有了一种同方才相似的晕眩感。 她甚至觉得裴昭不太像裴昭,而是另一个人,一个她爱了好久好久的人。 而后,二人如春风化雨,温情脉脉了好些时候,才分开。 沈兰这才想起自己方才太着急,连手都没洗——她以往干什么,手干净都是第一要务。以至于黏上的蛋液都沾到裴昭后背的衣服上了,便让他俯下身,自己要替他擦拭干净。 这才发现,可能因为时间原因,蛋液都凝固了,沈兰无奈地看了一眼,心想毁灭吧。 但鬼使神差地,竟然跳上了裴昭宽阔的背,她自己都没想到自己竟然还有轻盈得像只兔子的一天。 下一秒就觉得,世上怎么会有自己这么幼稚的人,便要滑下来。 没想到像个工具人的裴昭忽然钳住她双腿,让她动弹不得。 沈兰:「……亲爱的,别闹了,你给大家做饭么?」 裴昭还真以龟速往案板前移动。沈兰哪里肯,便呵气挠他痒。未想到此人还真有宁死不屈的性格,仍是岿然不动。 沈兰只好像个八爪鱼一样乱动,不知碰到了哪里,两人俱是一愣,连空气好像都静止了。 她坏笑一下,凑在裴昭耳边说了句话,便成功脱逃,裴昭远走。沈兰「啧」一声,脸皮太薄,在她这太吃亏。 沈兰看了一眼系统中的烤箱时间,早过去不少,便连忙把肠和黄瓜切片,和煮熟的玉米粒放在一起。把蒸蛋拿出,便准备摆盘。 她在底部放上黄瓜片,做掩映的草丛。薄荷杆和叶做绿叶的茎和叶。最上面的向日葵花朵,用肠做花托,玉米做花片。 背景是一面暖黄色的墙。颜色相得益彰。 漂亮得像是一副画。 沈兰的手做荷包不太行,但做饭还比较有用,因此不至于一无是处。把几个都摆好后,她端到大堂中,看白至秦已经回来,几人今晚似乎都收穫颇丰,聊得不亦乐乎。 她心情很好,笑得甚是真诚,以至于白至秦心里直发毛,嘀咕自己没做错什么啊。 「少爷,任何完成得如何?」 「报告兰姐,圆满完成!」接着便看向沈兰拿出来的蒸蛋,直吞口水,「兰姐,这鸡蛋看起来好好吃。」 小蕙和萧宁经他一提醒,也惊呼起来。 「好看!」 「就是没味道。」沈兰说,「我什么调料也没放。」 白至秦都饿坏了,在莺莺那兴奋沖昏头脑,竟忘记吃些东西。这时看见东西,飢饿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他埋头狼吞虎咽起来。 小蕙尝了一口,眼睛弯弯,但看见沈兰低头缝荷包,「小姐,你不吃么?」 「我不饿。」沈兰柔声道,「你们快些吃吧。」 白至秦和萧宁听见沈兰如此温柔的声音,仍旧忍不住惊奇——虽说她跟小蕙说话时,通常如此,但相处这么多天,彼此定然有些了解。 她今日,好像格外不同。 两人不约而同地看向沈兰,更觉她好像焕然一新一般。 「……」 小蕙劝道:「小姐,多少吃些罢,夜里再饿,小心肚痛。」 沈兰向她示意自己面前的这一碗,「我吃些阿昭的,他大约也吃不完。」 她这么一说,众人才发现,阿昭不知今晚在忙些什么,一直没见人影。 话音刚落,便见当事人若无其事地走过来。裴昭笑,表示对大家的困惑毫不知情,「怎么了?」 如果静听,其实完全可以听得出尴尬。可惜大家对他的注意力,还没面前这碗漂亮的蒸蛋来得多,故而竟未发觉。 沈兰听见他过来,也未抬头,只道快些过来吃饭。 裴昭垂头,看见如此好看的蒸蛋,也大吃一惊。他坐在沈兰旁边,低声说,「娘子好生贤惠。」 「……」沈兰觉得手中的针似有千斤重,便恶狠狠地看过去,同样低声,二人像地下分子接头似的,「何时变得如此轻浮浪荡?」 「向来如此。」 白至秦看见,便好奇地问:「兰姐阿昭,你二人说什么悄悄话呢?」 萧宁在一旁煽风点火,「既是悄悄话,如何能叫你知道?」 小蕙:「?」 「小姐说什么话,关你们什么事?所以小姐,你们在说什么。」 沈兰只觉手中荷包的完成之路甚为艰难,便笑眯眯地看向两男人,「我道少爷今日妆容艷丽,比小宁子更胜一筹。阿昭听见,便道他仍是觉阿宁更漂亮。」 「……」 白至秦笑道,「这蒸蛋真好吃!」萧宁笑呵呵,「的确的确,谁若是娶了兰姐——阿昭可是顶顶有福气之人。」 「那是自然。」小蕙表示肯定。 「多谢。」 裴昭问沈兰为何不吃。 沈兰边缝补边说她不饿。而后,两人便又咬起耳朵来。不知裴昭说了句什么,沈兰便一脚踩在他脚上,二人表面仍不动声色。 第142页 「少爷,你说我们明日几点过去?」沈兰问道,冷不丁便被裴昭塞了一口饭。 「……」 好了,加上狗粮,白至秦这下可吃饱了。 「也不必太早,平日里兰姐起来的时间便罢了。」 「我有个问题。」萧宁举手,「少爷,你可知兰姐几点起来,届时,醉香楼应当开门了吧?」 白至秦可怜道:「非我玩笑,只是不早去些,恐怕到时,不会有座。」 沈兰邪魅一笑:「这你倒不必担心,李妈妈早给了我们一间上座。」说着,又被迫吃了一口。 「……」白至秦这会真来了兴趣,「对了兰姐,你定没给钱,是如何让李妈妈如此这般的?」 「你猜。」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72章 白至秦沉吟片刻,「不知道。」 萧宁:「……少爷,日后若是不知道,可否不再思考这样长的时间。」 小蕙也很惊奇——她不知道自家小姐是如何同醉香楼打上交道的,她只知道那里很乱,姑娘家似乎不该去。 不过沈兰也从不在意这些繁文缛节便是了。 沈兰笑得贱兮兮:「偏不告诉你们。」 「……」几人中,最无言以对者当属萧宁。 「不过我觉得,这简直太好猜了,不,几乎不用猜。」 白至秦大为震惊:「你莫不是真给了这李妈妈一千两银子罢?」 「这倒不曾,不过,」她停顿几秒,「自然也差不多。」说完,便让众人上楼,自己收拾碗筷,自去厨房洗刷了。 * 翌日,沈兰依旧按照每日固定的时刻起来。 并非因听信白至秦所言,一来她已形成了生物钟,二来,她的确多出不少时间,可以用来做些基础工作。 一日之计在于晨,她一直记得这句话。清晨,是整个城市都在沉睡的时刻。因此,这些时间都像是「偷」来,一天似乎都延长了三分之一。 因今日店中仍打烊,沈兰便只给院中的黄瓜苗浇了些水,做了些简便的饼和粥。 彼时萧宁正在习武,可怜院中只剩下这些少得可怜的地方,他竟还能施展得开。 沈兰表示大为震撼。 很快,便听到楼梯的「蹬蹬」声,沈兰还以为是裴昭,谁知道一仰头,便看见了极睏倦又极清醒的一张面容,带着些不加掩饰的天真的快乐,像个极易满足的孩子。 一看便兴奋得一整晚没合眼。 便是这个时刻,沈兰还发觉,白至秦这是精心打扮了好一番,才光鲜照人地出来。 他今日穿着水青色长袍,长若流水的秀发披下来,竟似改头换面一般,将平日里的倔劲很好地掩住。整个人不经意间,便流露出行云流水的阔气和清逸来,清贵雅洁,容光焕发。 沈兰一连看了好几眼,方欣慰道:「少爷出息了。」 萧宁收剑回鞘,欣然道:「少爷出发吧。」 白至秦:「?」 他听见沈兰的赞扬,正自激动,猛然听到萧宁如此说,片刻后,竟笑了出来。 萧宁「啧」了一声,「你一笑,便破功。若想做谦谦君子……」 三人正话谈间,忽瞧见裴昭下楼来,「还是需跟阿昭多加学习才是。」 以前沈兰总觉得裴昭似乎哪里不同,但总以为是因为自己欢喜产生的错觉——毕竟人都是一个鼻子俩眼睛,美丑不论,能有多大不同。 此时经萧宁如此一说,自己似受到了「点拨」,颇有些茅塞顿开的感觉。 人的长相,单挑出来,自然无太大不同。可身上的气质却是千差万别,沈兰知道,此气质非彼气质,乃是由遗传所决定。 裴昭既在此处,便定是书中人物。倘若是书中人物,便是零陵香豆设计的人设,鲜活于纸片人的二维世界里。 可她至今都没搞明白,此人到底是个什么,是默默付出的冰山伙计,还是清冷温柔的打杂小二…… 沈兰嘴角抽动,脸上的表情已逐渐扭曲。 裴昭在她眼前摆手,「没事罢?」 沈兰方才对上他眼睛,这些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才烟消云散。 小蕙今天成了最晚出来之人,难以置信中又掺了些羞赧。沈兰和裴昭把粥和饼端出来,几人心思都不在吃上,草草吃了几口便锁门离开。 时候太早,街上压根没什么人。沈兰几人走在其中,像是误入者。 她忽然想起来初来乍到之时,也是这样的场景,还去老王那买了许多包子。 一眨眼,便作为一个异世人,已过了许多日。 本就离得不远,很快便到了醉香楼前。与这街上的整体冷落截然不同,楼中的许多姑娘衣着单薄地站在门口,正热情地招呼着客人。 李妈妈一眼便看见沈兰,便走上前来同她寒暄。 沈兰做的口罩可发挥了大作用,裴昭自不必说,只要一有陌生的外人在场,便几乎一刻不离身。 白至秦没他那么保守,倒也未见得多开放,人多口杂时也熟稔地戴起,像身后有狗仔似的。 以至于她「身边即世界」,还动过要扩大生产的念头。可惜理想丰满,现实操作起来却有各种各样的困难,也便作罢。 此时三个男人皆戴了口罩,像怕被人认出来,倒比姑娘们还害羞,未免惹人注意。 第143页 可李妈妈却似浑然不觉,眼睛只钉在沈兰身上,在她的牵引下走到楼上。 「沈老闆可真真叫人受宠若惊,为何一大早便过来了?」 楼上皆是一间一间隔开的空房,小家碧玉,艷丽堂皇。一张小桌横在正中,上摆着茶点。环在四周,正好把空着的戏台围在中央,视线极好,一览无余。 其实李妈妈如此问倒也不是无故引话。 祝酒大会场面很大,一整天下来皆是热闹非凡,只是口口相传的曲目皆放在晚上。 今日一座难求,或许有心人会来抢座,但她与沈兰早已约好,不至于这些信任都没有—— 沈兰其人,不可不防。 所以她这样一早便过来,莫非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今日打烊一日,索性无事,便提早过来,欣赏妈妈这儿的美人儿。」沈兰如实告知。 包吃还能看娱乐节目,不来白不来。 那李妈妈瞧沈兰不欲多说,便笑着让人多给送些糕点过来,道接下来自己还有事忙,便先一步告退。 白至秦看她走了之后,才敢对沈兰说:「兰姐,我是真服了你。这李妈妈待你态度也太客气了些?」 沈兰无所谓地笑了一下,随手磕了下瓜子,全不在意的模样。 心道你还是阔少时,她待你不也如此。 现代有耳熟能详得近乎烂大街的「马斯洛需要层次论」,他这样描述人类的需求,由底向上,分别是生理、安全、交往、尊重和自我实现。(注1) 她现在不愁生计,人身安全暂时可以保证,有这么一群相亲相爱的小伙伴,其实已经很满足了。 至于获得他人的尊重——沈兰希望,却并不奢望。 因为她很有自知之明,自己为人很讨人厌,一毛不拔,得理不饶人。像她这种人,绝对不可能让人打心底尊重。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说白了很无聊,地位、声望和财富,是衡量交往关系的一把无形尺度。 也许是她偏激,但工作许多年,她的确见过许多白眼和笑脸。在她那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真善美没有多少,「踩高捧低」才是常态。 沈兰有被自己如此悲观厌世的矫情想法惊奇到,心想自己下一步,不会要去写那些肉麻鸡汤了吧? 她慌忙摇头,誓要摆脱如此恐怖的念头。 哦对了,还有最后一层自我实现,沈兰光是想着,就要笑出来。 像她这么自私自利的人,八辈子也不会产生这种想法。 一抬眼,便再次对上裴昭审视的目光。 沈兰有点慌,无时无刻不在神游天外,自己好像有点神经质的潜质…… 沈兰无辜地眨眼:「你看我干什么?我长得漂亮么?」 裴昭喉头滚动,轻声「嗯」了一声,递给她一把瓜子。 小蕙和白至秦、萧宁三人早便热火朝天地聊了起来。沈兰把瓜子一口吞下,给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口。 裴昭接过来,也喝了一口。 沈兰对萧宁说:「小宁子,你债主不是今日来见你?」 「『债主』……?」萧宁加强语气着重强调,竖起耳朵道,「谁?」 「吴遥呀。」沈兰没什么情绪地说,「今日我们皆不在味香园中,莫要叫人误会你食言,千万别错过——你不是有事情,要同他解释么?」 萧宁看向沈兰满含笑意的瞳孔,直觉她似乎知道些什么。但也只投去狐疑的一眼,立刻便收回,不想让人发现他的异样。 「好。」 白至秦心头滋味有点复杂,「阿宁,吴遥此人,乃是江湖中人,这种地方,不知是否来得惯?」 沈兰和裴昭想起吴遥那个一本正经的个性,和痛心疾首地看向「堕落」萧宁时的目光,各自会心地笑了笑。 「吴遥若是知道你在这种地方逍遥,大约会觉得你无可救药了罢。」沈兰看热闹不嫌事大。 便打趣道:「你是故意约他这日,来刺激他吧?」 萧宁杏眼微眯,咂了一口冒着热气的茶水,但笑不语。 下一秒,却叫出声来——烫死我了! 「活该。」小蕙笑道,为他雪上加霜添砖加瓦。 几人说笑半晌,醉香楼中才陆陆续续地坐满了人。 而此时太阳方才露头,光洒在四面八方,但照不进这里。 白至秦看着面前成双成对的四人,只自己形单影只,不免些许落寞,丧气道:「我也想去找莺莺,但今日肯定没办法。」 沈兰早就疑惑他为何还没动作,此时只是催促道:「想去还不快去!人生苦短,弹指一挥间,你就算长命百岁,也只能活三万天,其中光睡觉和吃饭便至少要占去一万天——所以,你还在迟疑什么?」 几人中只白至秦低着头,其余几人皆齐刷刷地看着她,没想到沈兰竟也有如此「通情达理」的时刻。 白至秦有些委屈:「非我不愿,而是兰姐不知。今日祝酒大会,莺莺忙得紧,光打扮便要花上几个时辰,堪堪出场时方能妥当。绮春阁中人来人往,我一个大男人,去做什么呢。」 「这有何关系,」沈兰笑得狡黠,「你同我来。」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注1:引自百度。 渣作剧情好像才走了一半(哭着跑走 第144页 第73章 沈兰抓了一把裴昭的手,飞了个吻,便带着白至秦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裴昭看着沈兰的背影,不自觉地笑了出来。 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人,好像除了要做的事,其余什么都不在乎。 虽然两人在一起很顺利,但,裴昭其实觉得,她便像从指缝中随时会熘走的风。此刻纵然在身边,也许下一秒,便会消失不见。 更要命的是,沈兰还亲口证实过他的这种想法。 她脑中好像总有许多古灵精怪的想法,叫人猜不透。 裴昭的眉眼不自然地染上几分忧色。倘若他幽禁期已过,而届时沈兰仍不愿同他回去——感觉她永远不会再回去,到时他该如何呢? 他原意为逃离,可皇宫犹如一块巨大的磁石,总要把他吸回去。这是他身为一个皇室子弟的无奈。 两人在一起虽时日不多,但裴昭可以明显地感知到,沈兰便是他命定之人。这是一种无法诉诸于言语的信念,是包裹在知晓自身心意的表面下,遇到对方后狂喜到悲哀、近乎疯狂的宿命感。 谁遇到,谁知道。 * 这边,沈兰已带着白至秦走至醉香楼门前。 她笑得无限娇羞,对李妈妈说:「李妈妈可否带我至后厨看一下,我想为您做些吃食。」 李妈妈也笑得风情万种,眼神中却不易察觉的警惕:「这敢情好。早听闻沈老闆手艺,正求之不得呢。我这便带你过去。」 口中如此说,脚上却没无动作。只笑着看向白至秦:「请问这是……?」 「我店中伙计,我做饭时在我身旁打下手的。」沈兰如此解释。 「那沈老闆店中当真是卧虎藏龙,连伙计都这样仪表堂堂呢!只盼您早些研发些新品,与我们解馋呢!」 白至秦心情复杂——昨日我女装没认出便罢了,今日我单单戴了个口罩竟还是熟视无睹。 果然人都是健忘的么?! 沈兰笑:「多谢李妈妈肯定。待我做好,便也送些与莺莺姑娘来吃。今日她定然辛劳,便想着略尽微薄之力。」 李妈妈不再笑,脸上也没什么表情。片刻,才道,「那便辛苦沈老闆了,您轻便。」 说完,便径直走了。 白至秦:「她怎敢如此……」 沈兰不以为意地笑了一声,转头便雷厉风行地把白至秦拉走,使其「大逆不道」之言,心不甘情不愿地咽回了肚里。 「兰姐对不住,」白至秦可怜巴巴,「若不是我节外生枝,你也不必受这种气。」 「不关你事。」醉香楼实在大得很,前面媚色逼人,华美瑰丽。可真到了无人去处,反而有一种素净淡雅之美。 沈兰问了几人,楼中伙计还以为是飢饿的食客,心想如何便这样飢不择食,便略有些无言地指上一条去路。 食色,性也。这二人,还真一个不落地尽情诠释。(注2) 醉香楼中自然也有厨房,只不过比沈兰的差远了。这也怨不得,毕竟主营便截然不同。 许是夏日气味挥散得快些,刚一进去便有一股难以形容的味道,白至秦下意识地捂住口鼻。 厨房中并无厨师,许是这个时间段比较微妙,偌大的厨房中竟空无一人。 沈兰见怪不怪地把木桶的中的水倒入盆中,开始洗刷沾满油污的刀和菜板。 白至秦此时,是真对如此境地下竟还面不改色的沈兰,生出一股由衷的敬佩来。不过一想起自己以往在醉香楼中长住的日子,便觉一口气提不上来。 他闷声道:「兰姐,既如此,做个样子便是,还真要做么?」 说着,便要来阻止。 沈兰再怎么能干,好歹也是大家闺秀出身,这等粗活,只该交给下人来做。 但白至秦却忘了,沈兰平日里所做的,也是这等「粗活」,只不过味香园的厨房更干净更井井有条罢了。 沈兰兀自洗刷着,温和地瞧他一眼。白至秦似乎还没见过沈兰对自己这样的眼神,一时竟有些受宠若惊。 「这怎么行。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而后忽然阴险起来,「少爷你以前,没少吃这里的东西罢?」 好吧……你还是你。 白至秦沉吟:「……的确。怪不得老祖宗说『君子远庖厨』,我今日可算知道他的用心良苦了。」 沈兰嗤笑一声,切下几片白菜叶,放在盘中,交给白至秦。 「趁这会还未来人,先给你家莺莺端过去。」 白至秦狂喜,但很快平静下来,「兰姐……我便去了,你果真要独自在这里做饭么?」 沈兰不耐烦地说:「叫你去便去,整日磨磨唧唧。待会过来人,你便是想去,也再不能够的了。」 「好吧。」白至秦有些无奈地离开了。 他知道沈兰既如此大费周章,定然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但她不说,自己便决计没可能知道,只好垂头丧气地出门去。 * 也不知多巧,白至秦前脚刚离去,后脚便来了人。 沈兰顺势抬头,朝那人笑了笑。 来人是个男子,先是一愣,而后迟疑道,「你是……你便是味香园的沈老闆么?」 方才李妈妈满世界找人,说味香园沈老闆过来,要用厨房,叫他好生照看着。他心下还很不以为然,他知道近来名声大噪的味香园老闆,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 第145页 既是小姑娘,都娇气得很,如何能受得住这种『苦』。 还有她那味香园,他倒也曾去买过几次冰淇淋。 味道虽不错,但仍觉大家皆是图新鲜,一个小姑娘家,又不是李妈妈那种风月场上都游刃有余之人,做生意这种事,如何能长久。 此时一看,先前所有的想像轰然倒塌,通通化成眼前真实的画面。 第一眼,他发觉,这小姑娘长得真漂亮,笑起来更像是深居闺阁的少女。 沈兰笑:「不错。大哥怎么称呼?」 「叫我杨哥……嗨,什么杨哥,老闆哪有叫伙计的道理。」 「哪有什么老闆伙计,大家都一样赚钱。长幼如何能忘,岂不是把老祖宗的那些教训全弄乱了。」 姓杨的厨师呵呵笑着,「沈老闆见识果真不同凡响,怪不得生意这样好。」便走过来,想把盘子拿过来,「这种事,还是不劳动老闆亲自动手了,小的来便行了。」 「大哥不必这样客气。」两人正推让间,便又有一女子进来。沈兰即刻松手,也笑说:「小妹也过来啦。」 杨姓男看见这女子,登时变了脸,颐指气使道:「还不快过来干活!一天天的,光知道偷懒,你可知道她是谁——这可是味香园的沈老闆,妈妈千叮咛万嘱咐叫好生照顾的!」 女孩听了,只看了沈兰一眼便低下头去,更加畏缩,一言不发地过来洗碗。 沈兰内心「呵」了一声,笑眯眯地对杨姓男子说:「杨大哥,我方才便跟李妈妈打过招呼了,说要给大家做些吃食,您不必在这,每日怪操劳,且去歇会罢。」 这男子喜形于色,忙道「这怎么行。」沈兰客气地推了两句,杨大哥便喜滋滋地离开了,走前还嘱咐面前的小姑娘一定好好帮忙。 沈兰看她一眼,放慢了语速,温声说,「小妹妹方才是被李妈妈叫走了吧,你身上还有她的胭脂香气呢。」 女孩儿没说话,感激地看了沈兰一眼。 「不想说话也便罢了,我像你这么大时也不爱说话。小妹家中,应有个小弟吧?」 女孩儿惊奇地看她一眼,心想怎么这都知道。她咬了下嘴唇,才点点头。 「你……怎么知道?」 沈兰只笑着看她。女孩儿才颤着声说:「我是老大,下面还有弟弟妹妹,小弟小妹……老闆,你莫要再动手,我来便行了。」 「没事儿,」沈兰道,「我待会总要做些饭的。」 女孩儿亮着眼睛,「我家小弟小妹特别喜欢吃味香园的冰淇淋,还有蛋挞,差点办了会员。当时免费送时,还都叫喊着排队去买。这些……都是老闆亲手做的么?」 沈兰心想,自己的机器,四捨五入,也算自己做的了。于是鼓励地再点头。 「不错,小妹若是喜欢,我明日便送些过来。」 「那老闆很厉害啊。」语气甚是羡慕。「老闆,千万不必麻烦,小孩子也不能贪吃的。」 「小妹平日里都做些什么?」沈兰没正面回答,岔开了话题。 「便是打杂,端菜这些体力活。」女孩儿说着,忽然露出一种如梦似幻的笑容,「我长相普通,做不来别的。」 沈兰会心一笑,「小妹不必客气,叫我兰姐便是。不知妹如何称呼?」 「…兰姐叫我小花便是。平凡人家,哪里有什么名字。」 「小妹何时过来?」 「来这很长时间——大约有三四年了。」 沈兰心口一紧,这女孩左不过十三四岁,不到十岁便出来做活。还是社会主义好啊。 「那与店中其他人大概都相熟了吧。」沈兰若无其事地说,「我听说,咱们这儿经常有人一句说不好便打起来,那时害不害怕。」 「先开始还有些害怕,好在平时只在后厨,只传菜时才去前面。」 女孩儿回忆起来,「不过,现在店中好得多了,李妈妈甚至还专门招了些武师,看不对便上去制止。」 「『武师』……」沈兰察觉到这二字,很快便轻描淡写地带过。 不辜负她铺垫这么长时间,终于入了正题。 无巧不成书,这醉香楼不仅是白至秦心心念念之地,也是沈兰推测,反派郭杰最有可能藏身之处,甚至和她书中名义上的妹妹都脱不了关系。 今天大概会有趣些。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74章 沈兰不着痕迹地问道:「这些武师,小花都见过么?」 小花闻言,摇头。「不曾呢。」 她想起方才李妈妈叮嘱她,叫她千万不要多言,静下心来想想——似乎也没什么不可说的。 「因他们在这里有些突兀,很多时候都打扮成客人或者藏身在隐蔽处。我平时只在后厨中,跟他们打不着交道。」 「确实。」沈兰点头,笑道,「你也去歇息会,我给你们做些东西吃。」 虽然笑着,语气却不像在商量。 小花也想偷偷熘走。 每月到了祝酒大会的前一夜,因为客人多,她和杨大哥都会忙活到很晚,这天还要早早起来。熬到早上,也就是现在,便不大有事。 每次皆是如此,也不觉有他。但沈兰一过来,便觉得身体再撑不住一般。若不是方才李妈妈让她千万不能留沈老闆一人在后厨,差点便应下了。 第146页 小花笑:「兰姐,我在这给你打下手。」 沈兰表情有些为难,小花这么看见,便也不好意思地咬住嘴唇,小心翼翼地问怎么了。 「没事。」沈兰笑道,「还有米饭么?」 「有的有的。」小花连忙应下。 「可以帮我盛出一碗来么?还有小花,你们这鸡蛋都放在哪儿?」 「在这儿。兰姐,我拿给你。」 小花发现,沈兰一做起饭来,便不再笑了,神情还很是严肃认真,像是变了一个人,不由得也郑重起来。 沈兰趁小花不注意,从系统拿出几块黄油和一小袋奶油出来。因为小花在这,她只能认认真真地添柴火,烧大锅饭。 小花看见,便忙道「兰姐放着,我来。」 沈兰不置可否地为她腾出位来,正当小花习惯了她这一副面无表情的脸时,后者突然转过脸来,刘海贴在额头,对她感激地扯了下嘴角。 小花方才只觉得沈兰性格温婉,脾气好,很爱笑,一点架子都没有。 这惊鸿一瞥,让她骤然发现,沈兰不说不笑时,周遭几乎充满冰凉疏离的气场—— 小花在这里久了,见的人多了之后,对三教九流也都有了些自己的看法。 沈兰这人,肯定有些来头。 想罢,便低下头去,无言地添柴。沈兰先把小花方才盛好的米饭扣在盘中。 再拿出一只空碗,磕入两个鸡蛋,舀出一勺奶油和一些碎盐,搅拌均匀。 此锅刚休息没多久,这时也很快热了起来,沈兰把搅拌好的蛋液倒进去。 接着,沈兰把筷子沾上油,防止和蛋液粘在一起。这时,蛋液煎炸后的香气已飘在鼻尖。小花还在添柴火,沈兰说够啦。 在火的蒸烤下,蛋液已凝固起来,可以用筷子夹住了。沈兰轻挑筷子,把蛋液从两边向中间捲起,动作很娴熟。 虽然看着很简单,但沈兰每每想起,都不禁掬一把辛酸泪。她一直觉得自己肢体协调性还可以,可就是老栽在这上面,尤其是今天的大锅还格外难操作。 自己苦练过许多次,才得以看起来这么毫不费力—— 虽然现在看起来,结果还是那么不尽人意…… 沈兰嘴角抽动,快速地把卷好看起来像裙摆的蛋液盖在米饭上。小花觉得新奇,忙问沈兰这是何物。 「你再瞧。」 沈兰不答反问,变戏法地似地,从怀中掏出某风靡全球的童话公主的卡片,插在了蛋包饭上。 「……」小花看呆了,结结巴巴地问这是什么。 虽然看不明白,但从古到今,少女心是亘古不变的。 这是沈兰看人家博主做的,原先嫌麻烦,便自己在家画了些公主像。这会在系统中略一寻找,再一次感受到系统无所不能的程序bug属性,竟然直接给她翻了出来,一看就是从某宝中批发来的。 「是……那些传教士那里的公主。」沈兰如此解释。 某种意义上,她说得一点不错。 「哦~」小花长长地惊嘆一声,她也顾不得害羞,何况沈兰外表是冷是热其实并不打紧。 她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沈兰心中没有那条泾渭分明的线,是随和之人。 「兰姐,这好漂亮,你是如何想来?」 沈兰挠头。「此非我所想,我老家有位画家,也很会做饭,乃是她所做。」 小花忙点头——其实沈兰完全没必要同她解释这样多。 「趁还热,你快吃了吧。」沈兰催促道。 小花瞪大眼睛,忙挥手。「这怎么好。兰姐你要么送去给李妈妈,要么端回去自己吃,我决计不能吃的。」 沈兰已转身不看她,「这盘做得不好,你先尝些。剩下的,我再做。你莫要瞧着漂亮,其实完全是花拳绣腿。」 小花:「……」 小花跟小蕙某些方面实在像极了,沈兰想笑,又有些笑不出来。 这些古代女子,爱父母宗亲,爱同胞弟兄,只是不大爱自己。 小花也看得出,沈兰语气已很坚决,只好乖乖地拿起勺子,刚要吃时,沈兰转过来,往她蛋包饭中倒了一些调料。 她具体不知是什么,只知道是调料的味道。 沈兰越来越深谙糊弄学的精髓,把剩下的米饭在油中翻了翻。许是一回生二回熟,她再卷裙摆时已不再那么生疏,接下来的两次完成时都十分漂亮。 就是有点手忙脚乱。 小花几次三番想来帮忙,都被她制止,给按了回去。最后沈兰做完,冷不丁转头时,小花眼睛好像在搓眼睛。 两人对视,小花下意识地说:「被烟雾熏着了……」 沈兰点头,没说什么。小花去送了给李妈妈,沈兰则是信步走向了绮春阁。 敲门时,听见一声不耐的「谁」。沈兰轻声:「少爷。」 片刻,白至秦便快步来开了门。 从见到沈兰手中的蛋包饭那刻起,白至秦视线便一直落在上面,像给胶水粘住似的。 少爷,不愧是你。 心理活动刚走完,便觉一道灼灼的目光似钉在身上,抬眼便看见了小猫似防备的眼神。 「你是谁?」莺莺冷声。美人,便是脸上结满冰霜,也是个冰霜美人。 莺莺年纪虽小,清冷的表情固然有些突兀,但却别有一种味道。因为五官太漂亮,这样的清冷,让人不觉违和,反而格外有种倔强的鲜活劲,由内而外地生长出来。 第147页 她当然知道面前这人是谁——方才白至秦兴高采烈地去开门时,她便已猜到。 这人甚至还叫他「少爷」,语气亲昵自然,二人却浑然不觉。 什么嘛,这人没自己长得好看,端哥哥偏还对她这样好。 莺莺颇有些恼羞成怒,又不好直接表现出来,只好这样冷冷地开口。 沈兰环视一周,屋内却没别人。 她未语,先笑三分,「我是味香园的店老闆,姓沈,莺莺姑娘如若不嫌,叫我沈姑娘便是。」 白至秦研究了一会桌上蛋包饭的形状,才听见沈兰的话,嘻嘻笑道:「姑娘?兰姐,这个词和你很配么。」 沈兰内心直呼这个大傻子,自己女朋友都快腌到醋罈子里,偏他还跟个没事人似的。 有生以来,可算见识了一个铜墙铁壁的钢铁直男。 莺莺看见,默不作声地转回头去。沈兰恨不得摁着他脖子,让他快点去哄女朋友。 好在这时白至秦终于不再像个摆设,他说:「莺莺,你快来尝尝这个吧,这么好看,也肯定好吃。兰姐做的你放心。」 莺莺连头发丝都没动。 沈兰:「……」 她只好自己试图补救,「莺莺姑娘,至秦他在店中时,时常念到你。」 白至秦终于发现了莺莺的不对劲,走到她身边。听到沈兰的话却有些害羞,「兰姐你不要乱说。」 不该沉默时你沉默,该沉默时你装洒脱。 莺莺好不容易有些反应,此时便对着白至秦道:「你从没想过我么?」 沈兰知道自己不该笑,但实在没忍住。这小两口当着她的面便打情骂俏起来,让她不禁感慨起年轻人的活气。 至于莺莺,她十分理解。小姑娘年纪小,心上人的感受便是全部。 再者,她打小叫人捧在手心上,到哪里都是c位,谁知道看上了白至秦这个直男,二人不可能没有一点摩擦。 白至秦急于解释:「当然不是啦。」 「那沈姑娘方才所说,你为何说她乱说?」 白至秦真觉得畅游在黄河中,真是洗也洗不清,一时更觉自己口拙嘴笨,只好求助地看向沈兰。 沈兰收到求救信号,笑着走到莺莺身边,「莺莺姑娘,他前些日子,并非是不来找你。他一人在外,身上没银子。我们店也是新近才开业,除去房租和原料,几乎每天都入不敷出。这几日好不容易有了些银钱,他便忙不迭地过来了,一刻也等不得。」 白至秦:入不敷出?你高兴就好。 莺莺看白至秦一眼,离沈兰很近,以至于沈兰能够看见莺莺奶白色的肌肤。 便听她站起来沉吟道:「沈姑娘,我知道你是端哥哥救命恩人,一直不得空去谢你。你还收留他,这份恩情无以为报,我定尽己所能,把我同端哥哥作的这首词唱好。」 沈兰也笑,「举手之劳罢了。至秦他脾性好,我们店中几人都相处得很。先开始他根本不愿做活,还是我哄他说若是好好干,便叫你去祝酒大会上去看莺莺,从此竟变了个人似的,每日抢着干。」 莺莺笑得花枝乱颤,但看向白至秦时眼睛闪烁着忽明忽暗的光芒,她对沈兰说:「沈姐姐,我知道端哥哥现在没去处,我这里倒还有些不值钱的首饰,只望姐姐不嫌他整日笨手笨脚。」 白至秦没大搞明白两人的话题怎么就到这了。不过本能地觉得自己还是少说话为妙,于是嘴巴紧闭,准备缄口不言。 沈兰手覆在莺莺手上,「莺莺姑娘,你请放心。我之所以叫他少爷,不是打趣他娇生惯养,而是每次提醒下自己,此人乃是娇生惯养长大,得饶人处且饶人。」 说着做了个阿弥陀佛的手势。 莺莺笑得眼泪要出来。 沈兰给白至秦使了个眼色,后者乐颠颠地把蛋包饭端过来,「我餵你吃。」 莺莺拍他,嗔怪道,「沈姐姐还在这儿,你知不知羞。」 「不知。」 「……」莺莺勉强道,「沈姐姐平日里同他一起,真是辛苦了。」 白至秦觉得沈兰怎么也该严正地否认下,再说些「他其实帮了不少」或者「关键时刻还挺有用的」诸如此类的话。 却怎么也没想到沈兰很自然地接了句,「确实。」 他一口老血吐出来。 莺莺静看他一会,便不动声色地收回目光。 沈兰看时机差不多,有了那么点水到渠成的缘分,便有些忧愁地说:「莺莺姑娘这么漂亮,周围定有人护着罢?」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新的一月,好像有好多小红花qvq 第75章 莺莺有些羞:「不错,上面便有人在。」 上面有人? 沈兰有点想笑,「那莺莺姑娘可知他姓名?」 白至秦困惑地看着沈兰,搞不懂她葫芦里要卖什么药。 莺莺摇头:「从未见过。」 这答案在她意料之中,沈兰便凑过头去,在她耳边轻声问了句什么。 莺莺看脸上写着「我什么都不知道」的白至秦一眼,略迟疑地点了头。 沈兰惊喜的神色掩藏不住,便请莺莺写在纸上。 白至秦委屈道:「你俩在说什么悄悄话,我竟也不能知道么?」 二人几乎充耳不闻,莺莺沉吟片刻,执笔写了一句话,便搁笔。她说:「沈姐姐,对不住,我只知道这些了。」 第148页 沈兰看了一眼,便迫不及待地收回衣袖中,连同未干的墨汁一起。 「多谢莺莺姑娘。」沈兰温和地笑着,「你二人许久不见,我便不再叨扰,先走一步了。」 二人点头。沈兰出门前,正看见白至秦一脸宠溺地餵着莺莺吃她做的蛋包饭。 * 沈兰再回到厨房,她本想再找小花说些话,这时小花还没回来,里面空无一人。 她不禁起了坏念头。 沈兰从衣袋中拿出一只小瓶罐,鬼鬼祟祟地不知在干什么。她刚收拾好,转过身来,看见一道人影——什么人走路这样轻,她做贼心虚,竟都没听见! 便撞进了萦绕着白桃味的躯体上。 裴昭颳了刮她鼻子,二人默契地携手便走。 沈兰正中下怀,便也一言不发地快步到楼上。她因刚才做坏事,这时心跳还在加速,没缓过来。 「你什么时候过去的?」沈兰猛灌一口茶,问裴昭。 「很久了。」裴昭轻飘飘飘地说,神情十分无辜,「你不带我,我便只好自己去了。」 沈兰有点恼,却又雀跃起来,两个人凑在一起说些恋爱人士才能独享的无聊废话。 片刻,沈兰才贱兮兮地问他:「为何不问我方才在干什么?」 裴昭朝她眨眼:「因为我知道。」 「原来你也同我一样坏。」 「这分明是替天行道,如何能叫『坏』呢?」 沈兰看着他薄薄的两片唇一开一合,很想咬上一口。裴昭偏也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天气本就热,小小的房间温度迅速上升。 在还未完全想入非非前,她突然想起什么:「小蕙和小宁子呢?」 裴昭咳一声,「去接吴遥了。」 沈兰有点无语:「小宁子可真没良心。」 话音还没落地,便看见小蕙气喘吁吁地回来,看见沈兰,立刻扑上来,抓住她胳膊。 「小姐……」 「怎么了么?」沈兰很是紧张,「小宁子出事了?」 「不是。」小蕙笑,「这么一会不见小姐,怪想你的。」 「好好说话,不准撒娇。」沈兰点了一下小蕙鼻子,「那小宁子他人呢?」 「两个人说再去切磋些武艺,」小蕙挠头,「道马上便回来。」 沈兰便和小蕙、裴昭三个人一同听楼下的小曲儿。片刻后,白至秦也回来,道莺莺实在拖不住,必须要装扮了,还道她对蛋包饭喜欢得紧,想沈兰再多做些与她。 再半晌,萧宁意气风发地把毫发无损的吴遥带了回来。 沈兰磕着瓜子,对两人说:「快坐坐。」萧宁像被重力吸住一般,转瞬便在小蕙身边坐定。 吴遥为难地看了一眼四周,眼神清明,「我便不坐了。」 「哎呀,」沈兰站起来拍大腿,「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您怕什么呢?」 吴遥看她一眼,可能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竟真的坐了下来。 萧宁此时正举止亲密地凑在小蕙耳边说什么,几乎要贴在小蕙身上,小蕙不知在想什么,竟没立刻推开他。吴遥皱眉看他。 沈兰看萧宁如此轻浮,便也打趣他,「小宁子,你同吴大侠比得如何?」 「一般一般。」萧宁谦虚道。吴遥轻「哼」一声,「他赢了。」 「你们聊陈年往事,我们在旁边可以么?」沈兰看吴遥。 「请便。」吴遥的语气里毫无感情,还是那么一本正经。只是那双桃花眼实在灼人,沈兰都快神经错乱了。 周遭静默半晌,在如此喧嚣的环境中几乎成了异类。 萧宁先说:「吴遥,我并非你杀父凶手。」 「你虽举止与常人不同些,可我从来敬你是条汉子。」吴遥厉声道,「若事实真如你所言,为何不早告知于我,害我误会这么多年。」 「因为我也没想明白,你父亲,为何便死在了我手上。」萧宁鲜少有这般认真的神色,便愈显认真。 吴遥竟如遭晴天霹雳一般,登时呆在原地。 「那日本是我学成下山第一日,为了去寻……便独自下山。」萧宁回忆道,「当时令尊正被一群人包围,我当时路见不平,便也提剑去刺。那几人不敌,便慌张逃走。」 吴遥道:「有何证据?」 萧宁说着,便从身上掏出一枚翡翠的扳指来。「你一看便知。」 「什么?!」吴遥向来一本正经的脸上几乎要流下泪来,「这是我爹生前最常戴在身上的,怎么会在你身上?!」 他语气平静,双眼却通红,似在隐忍着什么。 「事实不是摆在面前么?」萧宁冷静地陈述事实,「这是他亲手给我的。我们联手赶走那一群人后,他对我感激不尽,可还没问到我名号,身体便已不能支持,倒在地上,不能动弹。临死之前,他把这枚扳指交给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便一命呜呼了。便是你过来时看见的那一幕。」 「既如此,你为何不早些告诉我?」吴遥几乎咬着牙问出声来。 「前几次,我认出你是吴大侠他儿子,两次三番要同你解释。可你像个棒槌一般,认准了我全是在狡辩,非但不给我时间,还总想置我于死地。」 萧宁说,「久而久之,我也不想再同你这个呆子言说,反正同你说了,大概也没什么用。况且和你切磋,也不失为一个挑战。」 第149页 吴遥轻嘆口气,「我是个不肖子……」 「不用嘆气。因为这些年来,我同样一刻没放弃地要抓住这凶手。」萧宁说,「当时情况凶险,我知道令堂定受了些皮肉伤,但绝不至于如此死去。如此情状,便认准一定是中了什么毒。」 「可我是个只凭武力的莽夫。」萧宁冷不丁看吴遥一眼,「况且只看那一小会的发作时间,我又于识毒一道全然陌生,根本不可能找到毒药。 便退而求其次地搜查起那时到底是谁有意刺杀令堂,沿着这条线,我才知道,你家原是江南首富。令堂原本也是名震一方的大侠,后来金盆洗手,专心钻研经商之道,竟逐渐积累起巨额的财富。」 「我觉得这事突然扑朔迷离起来,因为银钱可以引发一切罪恶。而你,十岁便离开家中,闯荡江湖,恐怕不大熟悉,帮不上我忙,便更不想告诉你。当时我另有任务在身,不能在江南多流连,只能托人刺探消息。」 「可没想到歪打正着地,碰上了一个江湖上的百晓生。他把你家的情况,事无巨细地同我说了,有些事情你可能都不了解,还有吴大侠生意场上的对手。」 萧宁看向吴遥,「你不觉得困惑么?吴大侠出门必要携带随从,为何当时我见他时,他只孤身一人对待那些匪徒。」 吴遥默然。 「后来我打探到,那日的黑衣人,便是吴大侠一直不对付的姓李的大商人雇来,就是差一点被你刺死的那个。他当时未必要令尊的命,所作所为也算光明磊落,早便放出风声来,同令尊不共戴天。」 「我想你也是明白这点,才一直把重点放在我身上。」萧宁说到这里,更显无奈,「可吴大侠,你到底有没有想过,我到底为什么要杀你父亲?我当时刚刚下山,名不见经传,就算是□□,谁会雇长得这么善良的我啊!」 「……」吴遥道,「是我疏忽了。」 萧宁按下不表,「线索一度断在这里。我也想过或许僱人者同这下毒者并非同一人,可你家中情状,我所知甚少,只知你父亲死后,改嫁的改嫁,哭喊的哭喊,家族四分五散。」 「也是直到最近,我第一日见到兰姐时,她道在饭中与我下了毒——她说她把药下在菜中,解药却在面条中!那一刻我突然想起吴大侠,好像明白了什么。刚巧我在这认识一位神医,后来问他,他确实证明了我的看法。」 「什么?」吴遥站起来,急切地说,「你快说!」 萧宁露出一个悽惨的笑,「你还记得,这枚戒指是谁赠与你爹的么?」 「是我周姨娘,我爹虽花心,但两人一直琴瑟和谐,因此她所送之物,我爹都喜欢得紧——等等,你是说!」 「我记得那位百晓生道,吴大侠平日里常吃些丹药,且有皮肤病,因此常口服中药。」 萧宁顿了顿,「我原先以为你爹给我这枚戒指,是为了报恩,让你知道我是他救命恩人,但此举,我后来细想,是否有些多余呢?若我拿着你爹的遗物,嫌疑岂不更重?」 「现在想想,他是临死之前想通了关窍。」 萧宁深呼一口气,不敢看吴遥脸色,「这个戒指,是假的!神医告诉我,此扳指乃是毒酸染色而成,怪道吴大侠身上会有皮肤病。而且,此酸和你爹平日所服丹药和中药接触,能生成一种极为剧烈的剧毒,对内脏损害极大……」 后面萧宁再说什么,吴遥已听不到,只是眼前一晕,倒在了地上。 萧宁凑上前去,测他鼻息,看他生命体徵良好,便不再管了。倒是小蕙和白至秦在一旁又在掐人中,又是灌水,忙得晕头转向,裴昭在一旁递东西。 沈兰面色凝重:「你下山来,是要寻谁?」 萧宁猛地看向她。沈兰,是真的会抓重点。 「太极剑传人,」沈兰不缓不急地念出来,「你若不说,待吴遥起来,我自知道——大约没谁比他更了解你身世了吧。」 萧宁笑着摇头,「你不是早便知道?」 「跟我打哑谜?我要你亲口告诉我。」 萧宁嘴唇微动,忽听四周的音乐声响起来,紧接着便是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群情激昂中,一美若仙子之人缓缓走出,衣袖一摆,便已赢得满堂彩。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努力攒小红花的一天w 第76章 楼中所有的光亮尽皆熄灭,唯独那一束光,打在圆台之上。 莺莺舞袖飘飘,肤白容秀,身肢柔软,婀娜多姿。 尤其是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覆在一张若隐若现的面纱下,更叫人浮想联翩。 众人这才发觉出场之人是莺莺,那些欢呼、轻佻的喝彩很快消失不见,只有美妙动听的乐曲萦绕在耳畔,整个大厅几乎鸦雀无声。 白至秦此时还不知道状况,好在在他和小蕙孜孜不倦的帮(倒)忙下,吴遥呛出一口水,咳嗽着醒来。 萧宁回看他。 二人直直地对视,空气中缠绕着交错的混合气息,似要把这么多年的恩怨爱恨,阻隔纠缠融化在其中,擦过无形的火花。 那些没能说完的话,说完了吗。 吴遥朝他一摆手,眸中意味不明,而后俯身,真挚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此后若有事,来江南老宅找我。」 第150页 说罢,后退几步,身影一闪,很快消失。 白至秦惊呼着捂住自己胸口:「这人也太含蓄了些。阿宁如此帮他,被冤枉这样长时间,竟连句『谢谢』都没得到。他以为这是理所应当的么,你们瞧他方才眼神……」 小蕙眉宇间染上忧愁之色:「他也是个可怜人,这么多年,追杀着自己的恩人,任真正的仇人逍遥法外。」 「唔。」白至秦咕哝一声,「若他对阿宁多一点信任,让他早点把话说出来,也许不必等到今日。」 萧宁脸上竟浮现出从未见过的烦闷:「少爷,过去的事,便让它过去了吧。」 几人便一同站在木质扶杆前,一同欣赏圆台之上莺莺的曼妙舞姿。白至秦一直没察觉,此时看见,眼神一下便亮了,心无旁骛地看起来。 小蕙低声对萧宁道:「那吴遥他……此行便是回去了么?」 「应该。」萧宁在笑,眉目间却有些淡淡的惆怅,这副表情在他脸上不常见,几乎从未出现过。 他跟沈兰有些像,都很爱笑,不过一个真心、一个假意。 偶尔幼稚,偶尔成熟,偶尔认真,偶尔草率,只是没有这般的山雨欲来。 「他同我不一样。这番回去,他大仇得报,多年执着的目标就此消散。」萧宁说,「下一步,约莫是要合併他们四分五裂的家族,重振往日雄风,完成他父亲往日遗愿。也算子承父业。」 说到这里,萧宁停顿一下,对小蕙说:「或许下次见,他便是他父亲那般成功的商人——不过以他性格,似乎很困难。」 小蕙目光无意识地聚焦在莺莺身上,笑了笑。 「只是江湖上,这分天剑的名号,大概是要从此消失啦。」 风吹过来。小蕙终于明白,这是对知己的惺惺相惜。 吴遥何曾没道别,何曾没道谢,只是每句话,大概都湮没在棋逢敌手、变幻多端的招式中,他们局外人看不懂便是了。 * 此时莺莺在跳舞,这会所有人都在目不转睛地看她,后厨难得地清闲。 小花昨天睡得少,此刻正坐在灶台前小鸡啄米,昏昏欲睡。 脚步逼近,小花心中一个激灵,很快醒过来。不出所料,又是杨厨子。 他满脸怒容地沖她咆哮:「怎么又在偷懒?!白天偷懒也便算了,毕竟沈老闆在这,我分你个面子,这都什么时候了,当李妈妈养活闲人么?!」 「不……不是。」小花支支吾吾。她本不想回答,只是怕杨厨子得不到回应,心情会更差。 你比我还会偷懒,一整天都不见人影。 做的饭还那么难吃,比沈老闆做的差远了。 小花无言地添柴。 杨厨子便又吼起来,像夏日喜怒无常的天气:「你都多大年纪了,还不嫁人,小心再晚点嫁不出去。整日就知道在我跟前碍事。」 小花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这次本想再唯唯诺诺地先应下,谁知道此人却倾身向前,扯住她头发,力气之大,她头皮一麻,不得不立刻站起来。 「谁允许你坐下了?我站着,你却坐着,这是什么道理,你眼中到底还有没有我,啊,你以为你是谁?」 小花吃痛,肚子撞到灶台上,但不敢出声,等待着面前这人发泄怒火。 她身上有很多淤青,很多都是出自这厨子之手,平日里便经常被他拳打脚踢,很多次都是像今日一般,毫无缘由。 但其实,也不需要什么理由。 小花绝望地闭上眼睛,下意识地瑟缩起身子,以保护自己脆弱的部位不受伤害。 谁知下一秒,预想到的疼痛却没有落在身上,反而感觉一直被薅住的头发一松。 她若有所觉地睁开眼,却见杨大哥手中属于她的一缕头发垂落地下,自己却像个泼猴一般,不住地挠起脸来。 小花毕竟年纪小,一看便想笑,连带着痛感都减少几分。 只是迫于长久以来的压力和恐惧,还是颤着声音问道:「杨大哥,你无事罢?」 「我好痒……我脸好痒,我好像是过敏了。」杨厨子喃喃道,说完便沖了出去。 小花本想跟出去,但杨厨子简直使出了吃奶的劲,脚步如风,她根本追不上。也根本不想追。 便美滋滋地回到后厨中,仍坐在原先的位置上,合不拢嘴地笑—— 这约莫是老天显灵了罢。 * 莺莺一舞毕,停下来后声线仍很稳,干净明媚。 她娇嫩和冷淡奇异地融合在一起的音色,再结合上曼妙的身姿,天仙似的容貌,以及自成一派的风流气韵,几乎让在场一半人血脉喷张。 「莺莺接下来为大家唱一首小曲——」莺莺笑道,「近来偶然听人唱起,因词曲动人,故而记在心中。希望喜欢。」 有人大声道:「你唱什么我们都喜欢。」很快便有了一群应和之人。 这时还算正常,只是莺莺在调琴时,便听见越来越的人喊道「莺莺你真漂亮」、「莺莺老子爱你」、「莺莺想死你了」……愈发露骨。 狂热程度,和当代追星族有得一拼。 沈兰瞥了一眼白至秦,看他握拳,重重地打在了手下的扶杆上。 下一个瞬间,他疼得眼泪快要出来。 沈兰:「……」 当事人莺莺却置若罔闻一般,似乎只当耳边全是些狗吠,心理素质确乎有着不符年龄的强大。 第151页 只是单看她同白至秦相处,完全瞧不出。 这是她的生存之道。 琴弦很快调好,伴随着其他乐器的演奏,莺莺端坐在琴前,玉指轻拨,悦耳旋律便流淌而出。 这只余一束的光仍只打在她四周,光芒四射,锐不可当。她似乎身心俱沉浸在动人的节奏中,周遭隐没在黑暗中的一切全部消失,天地间只余她自己。 沈兰注视着她,觉得莺莺生来便该站在舞台上。 与方才在绮春阁中所见的小女子之态不同,她举手投足间无一不透露着赏心悦目的诗意,与撼动人心的力量。 哪怕是不经意的一瞥,便几乎可引起灵魂的震颤。 她歌声婉转,声情并茂,沁人心扉,恍惚间似见到一只飞出牢笼,翱翔在广阔天空中的鲜活鸟儿。 如风般自由的魂灵,叫嚣着冲出体外,糅合在美妙的歌声里,响彻在醉香楼中,直至和自己的心脏一起律动。 众人都看呆了,沈兰也是。 如此一毛不拔的她,也终于意识到这种为莺莺「一掷千金」的冲动——这是一种不掺杂任何杂质的纯粹之美。 醉香楼中又恢复成先前鸦雀无声的场景,简直一尘不染,连屋内的夏日闷热都一扫而空。 良久,沈兰才回过神来,小蕙还在出神,裴昭不知何时不见了。 白至秦在她身旁,手还在忍不住地颤抖。萧宁皱眉,比划着名什么,似在演练什么招式。 一曲终了,余音绕樑。 莺莺稍一福礼,脸上梨涡若隐若现,却没有动作,仍停在原地。 以往都是直接下台,不知今日为何停留。 有人为这词曲心折,便大声问「莺莺姑娘,可否告知这是什么歌。」 莺莺语气似呢喃,在耳边吹拂。 「一日偶然窗外凝望,便听到此首,似乎是街边的小贩在叫卖。」 说完,再盈盈一笑,转眼已不见。楼下有人要追,只听见一声哀嚎,似乎是被小花口中的武师拦住,不知拖去哪里。 沈兰看裴昭不见,便也顾不得这许多,立刻下楼去寻。 谁知刚到楼下,一个转角,便被圈在怀中。 沈兰本能地要踢这人,但熟悉的白桃味道扑鼻而来,她顿住,妄图掰住裴昭下巴,可惜身高不允许。 只好笑吟吟地说:「喂,敢这么对霸道老闆,我瞧你最近日子过得是太自在了。」 「嘘——」 沈兰屏住呼吸,意识到情况似乎不大简单。 刚才有点着急,忘记把萧宁叫下来,问就是此刻肠子都悔青了。 「怎么了。」她轻声问。 裴昭若无其事道:「想抱你。」 「……我看你是过得不耐烦了。」 沈兰刚想推开他,便觉胳膊上一阵温热。 抬头一看,竟是裴昭在流鼻血。 「不至于吧?」 沈兰嘴角抽搐,声音也大起来,只好拿出随身的手帕给他捂住。 裴昭似无动于衷,只轻笑:「我查到郭杰了。」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77章 沈兰下意识地没了动作。 她睫毛轻颤,「你流鼻血,没事?谁打的?」 说着便若无其事地四处张望,「周围有人在守株待兔?」 裴昭摇头,鼻血不再流,他复又戴上口罩,只剩下一双格外明亮的眼睛。 「呼——」沈兰方才深吸的一口气,缓慢地吐出来,而后俯在他耳边,轻佻地说。 「那你干嘛不松手。若不是等下楼中人将鱼贯而出,我倒不介意同你这样到天长地久。」 沈兰同他回去,轻声道:「回去再说。」 他们一行人几乎一天没吃东西,除了白至秦沾了莺莺的光,吃了口蛋包饭,白天时很亢奋没怎么觉得,回去时都饿坏了。 沈兰把萧宁药拿出来烫过,再直接从系统中拿出一袋速食馄饨,打算晚上吃这个。 院中,欢声笑语传过来。 沈兰提水出去,莺莺在玩鞦韆,萧宁在她身边,白至秦则独自坐在她从徐木匠那批发来的劣质桌椅上,手中把玩着她从古玩市场淘来的假冒青花瓷,若有所思的模样。 再走几步,后背被人拍住,转身,原来是裴昭在背后搞「偷袭」,看样子是一直蹲守在这。 沈兰嗔他:「幼不幼稚!」 二人便一起浇地上的黄瓜苗。 小蕙看见,本来也想过来,被萧宁按住,还是那句话「人家小两口,你去凑什么热闹。」 「暮暮,对郭杰有何见地?」沈兰问。她想知道裴昭知道了什么。 「他以前确乎为醉香楼的一名打手。」 「你如何得知?」 「总之,他是。」裴昭可怜巴巴地看着沈兰。 他不想说,可又不想隐瞒,因为沈兰曾经说过,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坦诚。 只好通过这种方式,试图将自己这种矛盾的心理透露出来。 「好……」沈兰恶趣味地捏他脸,「继续。」 「他的确为沈……你妹的眼线。」 「你妹……请不要老说这种『今天还要吃饭』的废话。从那次董家庄消失后,他去了何处,行踪何在? 他既为沈梅心腹,为何从不避嫌,大摇大摆地出来,还屡次三番在我面前挑衅,目的何在?」 第152页 沈兰连珠炮似的说完这么一串,裴昭竟还平静地听完了。 他仍旧平静地说:「第一,那次回来得慌张,已错过了跟踪的最佳时机;第二,既已露面,便无法再做隐瞒的眼线,或许是转移火力。」 「对,」沈兰说,「醉香楼中必然还有她安排的别人。」 可惜反派一贯是乐天派,而且行踪还神出鬼没,实在不利于顺藤摸瓜。 她知道书中曾说过,醉香楼沈梅极为相熟,而她之所以要安排手下,是为了给齐王夺嫡增加砝码。 毕竟人员流动复杂,一不小心也许就可听到什么惊天秘密。 「转移火力……」思及此处,沈兰十分不解,咕哝道,「我这个冤大头完全没有任何想招惹此黑化女的想法。」 刚穿来这里时,沈梅还只会出些叫她失掉清白这种无伤大雅的招数。 再回忆下郭杰出场的几次,首先便是砸场子,要把味香园的招牌搞烂。然后,便是萧宁叫卖时,找到萧宁多年来的死对头,进行偷袭。 而随着时间流逝,那次在董家庄内,是的确亮出了爪牙,第一次暴露她想置自己于死地这种大逆不道的想法。 不对,人的行为不可能毫无根据。这层层的递进,一定存在一个转机。 可惜沈兰不知道面前人,便是那黑化女主的白月光,否则一切,或许便可迎刃而解。 沈兰道:「不过敌在暗,我们在明。不是很好应付。」 裴昭点头。「不过……或许也有办法。」他喃喃。 其实从郭杰初次现身,二人交换过有关醉香楼的信息后,再到永和酒楼中的实地现身,他便对沈梅有所提防——毕竟她身后,站着的是齐王。 在沈兰未出逃时,他对沈兰和沈梅两姐妹都没什么感觉。准确地说,是对所有女人都没有兴趣。 不,沈兰还是不一样的。裴昭下意识地摸了下环在脖颈中的玉佩。 他到现在都没有任何子嗣,这或许是有生以来最大的反叛,却仍旧潜伏在暗潮汹涌的海面以下,以至于这种反叛甚至反过来吞噬了他,为别人的耻笑添了新笑柄。 父皇明目张胆的偏心、母亲从不消散的哀愁、世家毫不掩饰的白眼,让他过早地体会到炎凉世态。 他从没想过要参与到夺嫡这件九死一生的事来,他毫无资本,摆在他面前的,是一副再烂不过的牌,日后能成为个闲散王爷,已是最好的结局。 他只是父皇为了制衡太子和齐王的势力,被安插/进来的一颗身不由己的棋子罢了。 尤其,他虽然只是一枚无关紧要的棋子,可依旧在无意中动了别人的利益,以至于未来到味香园前,为数不多对他好的老师,被关进了昭狱,最后惨死狱中。 就死在他眼前。可裴昭无能为力。 他知道世事绝非黑白分明,可他一生清正廉洁、名誉天下的老师,只因为党派之争,便被安上莫须有的罪名,在狱中屈辱地死去。死前都没能见到自己的家人,就撒手人寰。 凭什么?律法何在?公道何在? 他求了那么多人,甚至老师的儿子登门磕头,都没有一个人来帮忙。 独善其身,谁不会呢。 可就算此刻心灰意冷到了极点,连尚在幽紧这样敏感的时期,都这般肆无忌惮地往外逃,被发现定是活罪难逃,更别说恢复父皇宠信,几乎成了天方夜谭。 可他还是忍不住地打探齐王的行动。 他想报仇。他要为老师报仇。这是从老师死后第一天,就疯狂在他心中生长出的念头。 这念头像一颗种子,迅速在他脑海中生根发芽,以至于没多久,就长成参天大树,遮天蔽日。 他要所有栽赃陷害老师之人,付出应得的代价,即使以生命为代价,他也在所不惜。这想法太偏激,裴昭知道,可他无法自控。 当他看见白至秦的第一眼,便只想要他的命,不管他是否清白无辜,是否参与到陷害老师这件事中。 好在及时收手。还好有沈兰。 沈兰或许觉得沈梅是沖她来,或许不是。 他不知道为何沈梅明明知道他在这儿,齐王那却毫无行动。 但裴昭知道,一味地躲闪不会让人放过你,这个世道,没人有那么多富裕的怜悯之心,要不为何老师儿子下跪时,没人侧目。 要想获得保护自己和所爱之人,除了手握权力,别无他路。 「餵——想什么呢?」沈兰问。「老婆在跟前竟然还心不在焉地走神,你这人没救了。」 说完自去提了木桶回厨房。她把馄饨和萧宁的草药端到大堂,喊几人过来吃饭。 白至秦照例抱怨一声简单,仍旧吃得很香。 * 翌日,沈兰仍是早早起来,先把今日的东西做好——比往常格外多些。 因昨日莺莺已说在小贩叫卖,再结合歌词,若是有心之人,定不难猜出便是她们味香园。 沈兰很佩服莺莺,小小年纪便不惧于人前,若不是入了青楼,将来或许也可成就一番事业。尤其是昨日的欲拒还迎,定把探寻味香园的兴趣勾得更剧烈。 但虽有心理准备,再出门要去给小花送东西时,看见几乎排到对面的队伍,还是下巴一惊。 萧宁耳朵灵,早便听到,这会贱兮兮地恭喜沈兰:「兰姐这是要发大财啦。」 第153页 沈兰没理他,但不得不承认,他说的对。此时这些队伍,不是一个个人,而是成堆的真金白银。她控制了好一会儿,才没忍住两眼冒红心,只是大声朝楼上叫喊—— 「下楼干活啦!!!」 这便是传说中的「明星效应」么?也太爽了吧! 沈兰知道这种场面肯定不会长久,但管他的呢,光这爆红的这段时间,也够她赚得盆满钵满了。 她也很自信,只要自己产品好,成为国民品牌还会远么?! 现在已经开始幻想开上连锁店,在家坐着收钱的画面了。 早知如此,还做什么拼团、叫卖、免费尝的拼团活动?完全没必要。 不过也不失为一种尝试。 沈兰让几个伙计先应付着,自己则喜不自胜地把东西跑到醉香楼中,找到小花,这时心情才慢慢平静下来,对她说这是送给她的。 小花又惊又喜,说什么也不要。 沈兰笑:「这是我昨日便说送你的,既然说出口,便须做到。所以我只管送出去,不管你接不接,你若是不要,现在扔了也好。」 小花听了沈兰的话,知道她是那种说一不二的人,也才确切意识过来,沈兰的确是个老闆。 但她也知道,无功不受禄,沈兰此举,虽不乏善意,但或许是有求于己。 虽然她也不知道……有什么能帮沈兰的。 谁料沈兰只是舔嘴唇,似乎很渴,便笑对小花说:「我店中今日事情还不少,改日得空了,便来寻你玩。」 小花呆呆地看着沈兰背影,有些愣怔。 刚走出几步,竟又折回来,神神秘秘地说,「杨大哥呢?」 「啊……」小花看沈兰神色,似乎只是单纯打听,心中便有些失落,「他昨日只说自己脸痒得紧,便一去不返。」 沈兰听了,没忍住笑出声,便跑开了。 小花:「……」 一个做老闆的,为什么这么可爱! 不过看样子,沈姐姐似乎知道? 连李妈妈都一知半解,她是怎么知道的? 沈兰不敢耽误时间,又一路小跑着回到味香园中。眼看着宾朋满座,心中便溢出无尽满足。 她招呼几下客人,便钻进厨房做小食去了。 临走前,还跟白至秦使眼色,若是客人要求唱店歌,便让小蕙唱。若是小蕙不在,只好辛苦他亲自登场。毕竟他自己作词,总比旁人熟悉些。 白至秦本来还觉得沈兰说得很有道理。但看见忙碌的裴昭时,瞬间凌乱了—— 兰姐太偏心了! 因今日客人络绎不绝,沈兰一整天只喝了几口水,连饭也没来得及吃。一直陀螺似地到晚上,客人散尽,方才敢停下喘口气。 沈兰打开系统,看了一眼每日浏览许多遍的金币总数和进度条,心情好极了,连带着一天劳碌的疲乏都一扫而光…… 不,还是没有扫光的。低头太久,沈兰略一活动脖颈,便觉一阵酸痛。 「兰姐……」沈兰一听便是裴昭声音,便不假思索地说「进来」。 二人倒也不嫌弃,肩膀碰肩膀地依偎着温存片刻。放开后,沈兰问吃什么。 「今天大家都累坏了,吃点什么呢。」沈兰有点犯难。 你也累,可你还要做饭。裴昭哑声道:「不如去永丰酒楼?」 说完一想起柴宽,便后悔极了。 好在沈兰及时摇头:「酒楼中油气重,待我们清闲时再去不吃,今日我先简单做些,这样也好早点歇下。明日店中不好抽身,董定那还订了酒席。」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沈兰:一战成名,成为富婆指日可待了吧(兴奋地搓手手) 第78章 翌日,沈兰起得比往常还早些,因为预感今日可能比昨日人还多。 而且今天还需给董定这货送酒席。 此人不知是从何处听来味香园还承办这项业务,便想来这法子讨好白至秦。 不过无形中却便宜了她,以及加重了少爷的工作量。 这不可不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过,这可不关她的事了。 沈兰下意识地看了一眼系统中的进度,一月未到,她解锁产品已经达到90/100,而金币剩余进度不足30/100,她诧异地看着这突飞猛进的完成值,心想自己是不是开了什么挂。 这简单程度,活像是来送人头的。 还有店中的进帐——别看薄利,可是多销,连白至秦一个成日在金银珠宝里长大的,看着这白花花的银票,都有些不可思议。 要是以前,沈兰说不定早绕护城河跑了许多圈。 可惜此刻,却有种说不出的怅惘。 但沈兰不是个喜欢胡思乱想的人,『杞人忧天』这词,从没能跟她套近乎过。 她胜在执行力强,至于其他的,船到桥头自然直。 以至于遭遇了穿书如此狗血的事件,她也只花了一夜的时间,就成功地接受了如此离谱的设定,积极地投入到『赚金币,得重生』之路。 沈兰一切准备就绪后,打开门——果不其然,今日的队伍比昨日还要长些。 口碑效应发挥了作用。 几人虽然睡得晚,但起得早啊,沈兰贱兮兮地说要给他们都颁发『最佳员工奖』。 无人回应。沈兰心痛地摸着胸口,「你们以为我的良心不会痛么?」 第154页 白至秦弱弱:「首先,它要存在。」 接着十分幸运地受到了沈兰的奖赏,一个爆栗。 沈兰让白至秦和裴昭留下看店,她和萧宁一同去送给酒席送东西,小蕙则抓住机会在外面卖冰淇淋——这两日人太多,往日的一个时辰压根不够。 两人过去一瞧,这是个气派十足的府邸,牌匾雕樑画栋,上书两个鎏金大字「沈府」。 这家竟然也姓『沈』。 莫非她书中的那便宜爹还搞『家天下』、『老乡会』那套? 沈兰几乎是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自己寒酸的装束,和此刻正对她呲着两颗大门牙的小毛驴—— 这只小毛驴说起来还十分有来头。 当日从董家庄回来,赵阳瞧沈兰连辆马车都是借的,第二日便给味香园拉来了一辆驴车。 正好沈兰那会正去东市买大白菜。可惜她看后院空间不足,便只好又拉回去,道何时若需要,何时便拉来用,随时恭候。 可能是宣传力度仍太小,又或许是古代人还不习惯这种送货到家的方式,他们店的「外卖」业务并不突出,沈兰想着晚些时候专门去拓展。 偶尔有一些,萧宁自己便够了,来无影去无踪,放到现在绝对是「最佳骑手」。 沈兰还调侃过要与他送个「神行太保」的锦旗,可惜被婉拒,说不值钱的东西不要送。 于是提议就此作罢。 赶到今日,沈兰才想起还有这茬子事,忙过去赵阳那里。 这一去不要紧,这匹总爱龇牙咧嘴,没事爱尥蹶子的毛驴便和她一见如故,产生了不可名状的友谊。 由此便喜得一匹桀骜不驯、只听命于自己的高冷毛驴。 沈兰看着这气势磅礴的三启门,在心底狠狠地羡慕一把,但其余,倒也没有太大感想—— 毕竟,这完全是投胎的事,概率太低,聊胜于无。 萧宁则是一脸无所谓,无所谓中又隐约有些奇怪,无法形容。 不过沈兰确信,他就算有朝一日沦落到睡大街,大概也会安之若素。 便央萧宁去敲门。自己则把毛驴安抚住,迟一步走来。 萧宁看起来瘦弱,但力气属实不小,如此宏伟气派的门都被敲得门身颤动不止。沈兰估计自己要用锤子砸,方能有此同等效果。 很快,门打开一条缝,里面小厮看见是面生的人,便冷下脸问是谁。 沈兰笑呵呵地说:「董大人让我们来送小事和奶茶的。」 这小厮一听是董大人,面色缓和许多,便对里面人说了什么,这气派的大门再次紧闭。 小厮提醒道:「你们日后再来,莫要直接敲大门,这大门是不给进的。我也是这些日子刚来,不敢出错。这便带你们去角门,咱们从角门进后院。」 沈兰漫不经心地应下。萧宁看她一眼,没作声。 小厮指了一处地方,道东西放在那里便好,说完便垂手站在一旁,不再动弹。 沈兰便朝小厮一点头,转身带萧宁出去。这毛驴的确跟她有些缘分,这么短的时间,竟然能独自跨过门槛,沈兰很是得意。 萧宁却有些心不在焉,不知在想什么。 沈兰牵着毛驴,二人一驴走在干净明亮的石板路上,路过花园,四周很静,可以听到毛驴蹄踩在石板上的踢踏声,很有节奏感。 她如此这般走着,心突然狂跳一下,连自己对缘由都毫不清楚。 这么年轻,不会便得了心脏病了罢? 他们很快便走到后院的厨房前,小厮还在原地站着,只不过低着头,十分恭敬的模样。 一道花影挡住了她的视线,沈兰看不见站在小厮面前的人是谁。 再往前一步,那人似有预感一般地转过脸来,心有灵犀似的,二人正好对上视线。 沈兰略扫了一眼这人容貌与服侍,瞧他穿着绯色官府,胸前绣着一只仙鹤,便下意识地笑了笑。 那人似乎很惊诧,连忙转过头去。 沈兰也不觉有他,毕竟这种位高权重之人,怎么可能同自己这种屁民有话说,便老实地同萧宁一同把小食和奶茶搬到厨房中。 厨房很大,各处都十分洁净,沈兰一看便喜欢。这般殷实的家境,各处自然都该一尘不染。 只是说是办酒席,却不见吵闹,不知场地在何处。 沈兰转头,便看见小厮也闷声不吭地搬东西进来。 她本想说不必帮忙,但看这人突然眼神躲闪,似乎没有同她再交谈的愿望,只好作罢。 众人拾柴火焰高么! 她再出门时,只觉得背后不太舒服,似乎什么东西在窥视着自己。可沈兰再转头,又什么都瞧不见,只好归结于自己到了陌生地方水土不服,开始疑神疑鬼。 东西虽多,但三个人一起,尤其还有两个身强力壮的男丁当苦力,速度十分快。 沈兰拍了下身上的土,跟小厮友好道别,便再牵着毛驴同萧宁离开。 走出门前再往身后看了一眼,花团锦簇,枝蔓交错,什么也瞧不见。 * 后面的几天,果真都如沈兰所预料,客人简直爆满。 店中几人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白至秦每晚几乎沾床便睡。 甚至沈兰一直在意的短板送外卖业务,都直接被迫取消。 味香园每日几乎到了日进斗金的地步,一时之间街头巷尾都在谈论此店的突然爆火,以及原先未出名时那些个可以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来闹事之人碰了一鼻子灰,最后灰熘熘地逃走;老闆掀过永丰酒楼桌子,现在两家却亲如一家;隐匿多年的神医突然在此现身,到底有何渊源;闻所未闻的食材,到底来自何方。尤其是冰凉解渴的冰淇淋,九十岁的老头都说好吃。 第155页 还有,为何只花魁莺莺,「凑巧」听到了味香园的叫卖,别人都从未听过呢…… 这一桩桩悬案,更给味香园添上几分神秘迷人的色彩。 甚至还有一些限制级话题,譬如店中伙计三人虽都爱在脸上戴个遮挡物件儿,但也挡不住皆是如此的芝兰玉树,玉树临风,临风而潇…… 这老闆,莫不是有什么特殊爱好。 而与此同时,风口浪尖上的几人却浑然不觉。 他们每天都累得半死,沈兰每日光记得必须要给萧宁熬药,连院中的黄瓜苗都忘记浇水,把刚冒头的嫩芽渴得不行。 其余时间内,脑中都像熬了一锅浆糊似的。 别人一说话,脑子里就开始冒泡,反应都变得迟钝。 好在这些天的日复一日,头脑和肌肉勉强拥有了一些机械记忆,才没有耽误正常工作。 连萧宁这个习武之人,有一天早上都没起来,还是小蕙一脸哈欠地把他喊起来。 沈兰看着萎靡不振的几人,暗嘆口气。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拉几个无辜的人下水,她的确良心不安。 她的确还有良心,尤其是对亲近之人而言。 不是没想过再请些新伙计,毕竟她现在银子多得花不完,现在甩手不干,再俭省些,也够几人活很久。 可她不能。系统虽然温和好说话,但这都建立在她在认真完成任务的基础上。 沈兰始终记得系统第一天见她时,那冰冷的机械话语。 「若任务无法完成,原主将被立刻遣送回原世界。」 味香园中有许多难为人道的秘密。 她们这几人同甘共苦,同生共死。经历过的事,把他们几人拧成了一段解不开的绳子,如何能再容得下别人。 如果以前有人问她「如果你只要努力肯奋斗,就会有花不完的钱,你会愿意么?」 换到以前的沈兰肯定会觉得这是天上掉馅饼的事儿——但凡有一个提问者说到做到…… 因为世上从没有把「奋斗」和「财富」直接划等号的规则。 这样的人是最幸运的一批人。 可时至今日,沈兰才发觉,或许钱不是最重要的东西。 她之所以努力赚钱,也是为了所爱之人。 每天都在默念,进度条快点拉长到满格,却又捨不得那个最终到来、必须做决定的时刻。 身心俱疲。 好在可能是到了最后,进度反而一反寻常地慢了下来,沈兰暗送一口气的同时,看着几人疲惫的面容,却又忍不住焦虑。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呜呜说一起更,又没写完。 对不起宝们,今天没有了,赶论文困得睁不开眼,明天补上吧啵啵 第79章 这天中午晚些时候,沈兰正在厨房中制酱料,打算做烧烤。 这几天,店里几个人不仅疲惫,休息差,吃得还差——沈兰压根没时间做。 一波客人刚走,下一波又忙不迭地堵上来,跟不断进攻的一样,而她一个又菜又垃圾的豌豆射手表示,毫无招架之力。 今日终于有些得闲,沈兰便准备与大家做个简单又解馋的烧烤。 刚准备把酱料涂到这些个土豆和鸡翅上,便听见白至秦来叫她—— 「兰姐不好啦!」 沈兰一听见白至秦气喘吁吁地过来,便有些皱眉。 少爷是妥妥的「无事不登三宝殿」之人,平日对厨房那叫一个敬而远之。 每次但凡这样过来,嘴上总要喊着一句「兰姐不好啦。」 搞得沈兰很是有点ptsd。 白至秦怎么也是个手握半男主剧本的人,不知道为何总给他安排跑龙套的台词。 「又怎么啦。」沈兰连头也没抬。 「外面…一下子涌进来好多人,个个身强体壮,我……我有点怕。」 「嗯?」沈兰有点奇怪。 虽然少爷是喜欢大惊小怪,谎报军情的频率难以计数。但平日里这个时间段,来用餐的客人此刻早已离开,这时候成群结队地过来,莫不是果真为不速之客。 一想起她那缺爱的黑化妹子,沈兰总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于是拭净手,快步行至大堂中。 还未进门,便听见欢声笑语传来,整个大堂皆笼罩着一股欢快的气息。沈兰幽幽地看了白至秦一眼,调整好表情,掀帘子进去。 「……」 眼前呼朋引伴,勾肩搭背,放声大笑,毫无形象之人,不是萧宁,还是何人。 白至秦的嘴巴长得可以塞下一只鸡蛋。沈兰也觉得萧宁人设崩了,但表面上仍没什么波澜。 萧宁的那些朋友们至少有十个,一看沈兰架势,再看萧宁眼色,便知是做主的人过来,一时静寂下来。 沈兰抱拳,淡然一笑,英气极了:「诸位前来捧场,沈某倍感荣幸。今日酒水饭菜全不要钱,一律免费,吃好喝好!」 这下换到萧宁嘴巴里像塞了只鸡蛋。 他走过来,把沈兰拉到一旁。「我说兰姐,好不容易逮到个赚银子的机会,不宰白不宰。」 沈兰笑眯眯地反驳道:「首先,店里很赚钱,每日都有数不尽的赚银子的机会;其次,他们是你朋友,不是我朋友,要宰你来宰,我并不介意。」 萧宁:「……兰姐,这可是你说的。」 第156页 白至秦也凑上来,问萧宁他们是做什么的。 「江湖上的一些朋友。」萧宁含糊其词,明显不想给白至秦打听。 白至秦却毫无察觉,仍在萧宁身边问东问西,搞得他烦不胜烦,藉口跟朋友叙旧熘了。 这时小蕙从院中走出来,她刚清洗完头发。两个丸子头玲珑可爱,看见这满屋子的陌生人,一时有些迷糊,呆在原地。 萧宁看见,也再不管劳什子叙旧,只顾凑上前。 「诶~~」方才同萧宁说话的男子唏嘘道,「不介绍介绍?」 「去去去。」萧宁耍赖似的,明显是显摆,却又不好大张旗鼓。小蕙却羞涩得紧,只跟沈兰匆匆话了句,逃也似地上楼去。 沈兰跟白至秦两人,把菜单与众人分了,道想吃什么便点什么,皆可以做。 「阿昭呢?」趁店中诸人注意力都在点菜上,沈兰问道。 萧宁模样很坦荡,道未曾瞧见。白至秦却罕见地支吾起来,一看从小便不怎么会撒谎。 沈兰乐了。 照他如此欢脱的个性,竟还没习得面不改色胡说八道的技能,估计没少因此挨揍。 「少爷,有话便说,阿昭他吃不了你——相比之下,我吃你的可能性比较大。权衡利弊,考虑清楚再发言哦。」 沈兰循循善诱道。 「莫不是这会得闲,我也没瞧见,同别的姑娘闲话去了。」 「不,没有的事。」白至秦很替裴昭气愤,「阿昭根本不是这种人。」 他不知道如何解释,沈兰其人,套话又是一流,所以也不敢多说。 「为你俩的幸福去忙碌了。」白至秦说完,心上像是卸下了一块大石头,整个人都轻松起来。 谁料沈兰不假思索道:「你是说,我俩现在不幸福?」 白至秦都快哭了,只能狗狗眼地看向萧宁,祈祷他能帮忙解围。 萧宁朝他眨眼,朝白至秦对了个口型,「兰姐……阿昭他定然是在为你们未来的幸福奔波,少爷也没说错啦。」 「哦,那么,他到底是去何处,如何奔波的呢?若是坦言,我也好帮上一二。」 萧宁无奈地看着白至秦,耸肩,打哈哈道:「兰姐,我兄弟在叫我,有事喊我。」 白至秦一副宁死不屈的模样,看来是打定主意不再说话,以防泄露机密。 这会正好萧宁把众人的单子收上来,沈兰也顾不得再打趣他,轻笑一声,径直去厨房了。 沈兰对裴昭如此这般倒是无可无不可——因为习惯了。 先开始时,碍于颜值,一直没好意思指出来,后来看一点不耽误正常工作,干脆放任自流。 两人虽然现在名正言顺地形成了男女朋友关系,但沈兰着实没什么控制欲,外加对裴昭也十分信任,并不以为意。 时至今日,沈兰依旧没对裴昭的身世产生过怀疑的兴趣。是贵族也罢,是乞丐也好,跟她本人没关系。 若是说相处时间太短,或者爱的程度还不够,倒也不尽然。 裴昭是沈兰活到长这么大,第一个一见钟情之人,而且很有可能,是唯一一个。 同样的,她对白至秦和萧宁家世,也不想多打听。尽管结果可能很容易得到。 先不说沈兰个人一直信奉「自由生长」理念,若加以干涉,结果说不定会适得其反。 最重要的还是,她一个一直秉承「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奋斗逼,竟然莫名地相信宿命论。 某种程度上,这二者或许,也并不冲突。 每次看到「顺其自然」、「随遇而安」中老年人最爱用的网名时,都有种自己也即将换上的冲动。 说到底,也不过一句『尽人事,听天命』罢了。 沈兰晃头,把这些莫名其妙的念头甩出去。她看着单子,一本正经地做起来。再看向吵嚷的大堂时,脑中灵光一闪,忽然有了个念头。 * 裴昭再回来时,已是沈兰准备把他们的饭食端过去。 沈兰看见他,「呦呵」了一声,「稀客。」 裴昭:「……」 他比较有眼力见儿,跟着沈兰忙东忙西,但有些沉默。 沈兰忙着上菜,没注意到,而且她酒瘾犯了,比较心虚地一直躲着裴昭。 她偷偷去酒馆抱了好几大瓶酒回来,说是要给萧宁的朋友们接风洗尘。 萧宁看见这么多酒,也不免惊诧,「兰姐,我原来在你心中地位这样高么?连带着我的朋友们,都受到如此规格的接待,真是令人受宠若惊。」 沈兰「呵」一声,「不知道是谁给你的错觉,你这思想竟能误入『给自己脸上贴金』的歧途。这只是我想喝酒,顺便给你的江湖弟兄们也捎带着。还有,你不准喝。」 「为什么?!」 「你要喝呢,也不是不可以。」沈兰突然压低声音道。 萧宁兴高采烈,一脸会意:「我知道,是让我给你打掩护,不让阿昭看见对吧?」说着,抛给沈兰一个「我都懂」的神情。 「屁,」沈兰毫不留情地斥责他,「我想喝酒,还用你打掩护?我是说,你若是要喝酒,我便把你剩下的中药一顿熬完,一口气喝了,如何。」 沈兰反驳的意愿太强烈,一时竟没注意到眼观四面耳听八方,以及萧宁一言难尽的脸。 「兰姐……」身后那声音太过熟悉,沈兰吓得一个激灵,天灵盖差点被掀翻。 第157页 转身给自己扇风,笑得若无其事:「你看看小宁子,自己想喝酒吧,还偏找我打掩护,可真是找对人了。这种事我怎么能让一个病号做呢!喝酒伤身,这不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么?」 裴昭神情却有些落寞,他笑了笑:「你想喝便喝吧,今日我同你一起。」 萧宁看形势不对,转眼便脚下生风,熘得飞快。 沈兰「哎」道:「小酌怡情么,偶尔喝一口,也不算什么……什么?你疯了!你喝酒过敏知不知道?」而后强硬地、不容置喙地说道,「不准喝!」 没办法,人的本质,就是如此双标。 裴昭无奈地笑道:「好吧。」眼中是不言而喻的宠溺。 沈兰看着裴昭长而密的睫毛,心中一软。她永远也无法确切地形容裴昭对自己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 只是每每想起,心脏便像按压过的果冻一般,突然便软下一块。 也许是因为裴昭,便是个柔软的人。 她记得初见时在他身上闻到的安心味道,记得他是如何认真地为味香园能够盈余出谋划策,记得两人之间许多欲言又止的试探,当时不觉有他,现在回想起来,简直美好得让人悸动。 记得董家庄那晚的月亮。 她短暂的生命中从来没出现过那么近,又那么耀眼的月亮。 沈兰让白至秦叫小蕙下楼来吃饭。都怪萧宁轻浮,惹得小蕙害羞得不敢露面。 萧宁仍跟他的朋友们说笑得不亦乐乎,沈兰过去一同喝了几杯酒,本想着套近乎,再多介绍些江湖游侠过来。 但再想他们江湖中人血气方刚,全凭意气行事,一言不合便拔刀相向,桌椅立刻变得可怜巴巴。 想了想,没有作声,顺其自然便好。 回到他们自己桌前落座。白至秦和小蕙默不作声地吃饭,沈兰觉得今日的饭桌有些寂静,简直太安静了,连少爷都不挑三拣四,还有些不习惯。 或许是外人在这,天性被抑制。 因为沈兰觉得光吃烧烤太腻,还下了几盘饺子,裴昭仍不动声色地递给她筷子。 几人都饿坏了,沈兰风捲残云地咽下去几只饺子,看裴昭不动筷,便皱眉问怎么了,是不喜欢么。 谁料裴昭忽然抬起头,像是鼓足了勇气,道:「我可能要走了。」 「走,」沈兰一口饺子没吃下去,呛得眼泪都出来。「往哪走?」 一时之间,「他要去哪、还会回来么……」各种乱七八糟的问题争先恐后地涌出来。 要不是顾忌着外人在场,她甚至连「你不要我了吗」都能说出口。 沈兰一直觉得自己没什么恋爱的感觉,可此刻,却把恋爱的患得患失体验得淋漓尽致。 白至秦和小蕙对视一眼,头埋得更低了,只顾细嚼慢咽地进食。 沈兰看了一眼桌旁两人的反应,还有什么不清楚。 他们都知道了…… 她抽了抽鼻子,怕给别人看出失态来,「开什么玩笑。」 接着自己开了一个一点也不好笑的玩笑,「若是月钱不够,尽管提。」 裴昭抿唇,「我也不想走。可是必须要走。」 「什么是『必须』?」 沈兰自己都没察觉到自己语气突然变得很冷。 「必须就是,我就是宁王,你……那个欠了一屁股债的丈夫。」 哦。 原来你就是那个对原女配爱答不理的宁王殿下。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天哪……昭昭要走了。儿大不中留。 # 吹尽狂沙 第80章 小蕙时而反常的举动,少爷羞于开口的隐忍,以及相处过程中那么多看似无心的举动,无解的难题,此刻通通有了答案。 「……」 沈兰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去质问系统。 「你一直知道他是宁王,裴嘉言?」 系统:【是的。宿主你听我解释……】裴昭也十分诚恳,下意识地牵住沈兰的手。 「你听我解释……」 沈兰冷冷地扯动嘴角,没什么情绪地甩开,「早干嘛去了。先别找我,一个人静静。」 她现在心情很乱,非常乱,感觉四面八方都充斥着复杂繁琐的毛线,快要把她淹没。 而她现在连线头在哪都不清楚。 夏日的午后,蝉鸣不止。她坐在纳凉的那套小桌椅前,觉得前所未有的燥热。 关于遥远的过去,朦胧的未来,以及不清不楚的现在。 沈兰有权怀疑系统在玩她。 既然是穿书,怎么会连男主都不认识? 开给她的这段金手指,是被人砍断了吧? 她作为一个炮灰女配,竟然还跟男主发展了一段地下恋情,这……这合理么?! 系统:【宿主,您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我必须要提醒您,您一直都清楚,您不具备原主的视觉记忆。】「呵。」沈兰无所顾忌地嘲弄道。 「都是我的错。我眼睁睁地喜欢上反派男主,两个人差点拥有一段纯洁的肉/体关系,都是我精/虫上脑,见色起意。」 若是她能早些发现……可沈兰根本从来没怀疑过—— 就算太阳打西边出来,对原女配嫌恶至极的男主,也绝对不会来她身边。 系统活像被噎了一下:【不涉及系统自身问题,系统不会阻拦原主的任何自发行为。】「哦,那我还要谢谢你。」 第158页 本来沈兰一直的打算都是,远离脑子多少有点毛病的男女主,他们要黑化也好,要三角恋也行,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只要不折腾到她身上。 而她只需要完成系统任务,顺利获得重生机会,而后,拍屁股走人。 两不亏欠。 反正那是原主的爹和妹妹,不是她的。 可是现在,原女主对她紧追不捨,目的尚不清晰。 要么是为了裴昭,要么是为了阻止裴昭夺嫡。 而原男主,更是南辕北辙得离了大谱,再晚点,两人估计要在床上澄清。 沈兰有点崩溃,她把脸深深地埋进了掌心中。 她这办的,都是什么事儿啊…… 桩桩件件跟自己的预期背道而驰。 沈兰原先觉得自己虽在书中,但更类似于处身在一个平行世界里,男女主那边上演着并不和她相通的、狗血文的悲欢离合。 毕竟,身为一个夫为妻纲的古代女子,她都从戒备森严的王府中逃出来了,还有比这更扯淡、更不切实际的事儿么? 她只是开了一个小小的快餐店,顺便赚了些谋生的银子。 可万万没想到,这狗血文竟然还有追妻的戏码。 一个素来对原女配爱答不理、多看一眼都觉得晦气的男主,到底为什么会跟她出来,还隐姓埋名地在她这破店中当起了伙计? 这合理么? 沈兰一时只觉泼天的狗血,全浇在了自己头上。 这毫无逻辑可言的情节要是在小说里,她早就弃文了。可惜这是她自己的生活,她除非自我了断,就永远也不可能逃离。 何况她的人生信条一贯都是:天无绝人之路。 船到桥头自然直。 此时此刻,沈兰最担心的竟然是,因为她这番无心的搅合,会不会导致剧情走向全线崩盘。 趁她现在还没对裴昭爱得要死要活的时候,要不赶紧断了他跟自己好的念头,让他回到原来的轨道上? 太扯了。发生过的事,如何当它不存在。 沈兰现在只希望裴昭是个大渣男,回去看到后宫的那些漂亮的莺莺燕燕,就把自己忘了。 毕竟,远离男女主,好像是保命的第一法则。 可……先不说裴昭如何想,沈兰自己,便有些捨不得。 他可是自己初恋啊!为什么偏偏要是那个同样黑化的反派男主?! 爱上的,偏偏是自己最该远离的。 老天啊,你未免太不公,自己的情感之路,註定要如此坎坷么?! 等等……黑化! 沈兰想起来,若是原女配没有跑出来,书中这时候,怕是已经进行到了男主心狠手辣、奋起反追的时候了。 她有些恍惚,自己跟前这个柔软得能掐出水来,温润得像块璞玉的男人,相处这么久从没见他发过哪怕一次火,真是那个无毒不丈夫的反派么? 后面的情节其实沈兰记不太清了,只知道朝堂部分着墨有些多,或者说多余。 她一个压力超大的上班族,实在没那么多脑细胞再分给那些需要动脑子、或者看似需要动脑子其实推敲下来很弱智的权谋争斗,太累了。 后期几乎全在快速翻过,只知道裴嘉言顺理成章地当了皇帝。 所以呢? 思绪正无处落脚时,眼前忽然出现一人。他的气息太熟悉,以至于沈兰头都未抬,便警惕地说道:「别过来。」 裴昭把她圈在怀中,十分霸道地撬开了她的牙齿,二人唇舌相抵,抵死缠绵一般。 沈兰极力想推开他。其他先不论,一墙之隔就是不知疲倦的笑声,稍一推帘子便会一眼瞧见,那画面想想就社死。 可惜裴昭力气不知何时变得这样大。他这样瘦,沈兰却怎么也推不动。 沈兰有些心不在焉地想,自己就像那可怜的西西弗斯,永远也不能把石头滚到山顶。 不知是不是受想法的感染,她甚至从裴昭如此反常的行动中嗅到了一丝绝望的气息。 裴昭看沈兰似在神游天外,下一秒便咬在了沈兰唇上。 沈兰吃痛,心想裴昭你什么属狗了,却也无计可施,只好沉浸式地同他做交换口腔中空气的运动,十分任劳任怨。 就在沈兰觉得自己被榨干了最后一丝氧气,即将窒息时,裴昭忽然放开了她,转而紧紧地抱住。 沈兰觉得这种姿势,自己也很容易窒息。 就在极力克制自己不要想东想西时,沈兰睫毛忽然被飘落的雨丝打湿。 不对…… 这艷阳高照的,哪来的雨滴?沈兰稍一抬头,才看见双眼通红、眼角起雾的裴昭。 沈兰整个人,从身到心,都被深深地震撼到了。 他为什么会哭? 两个人才认识多久,不过是一次必经的离别罢了,他为什么会哭? 裴昭不是个强硬的人,但也绝不脆弱。沈兰也一直知道他很少说话,不喜欢情绪外露,男儿有泪还不轻弹,他到底为什么会哭?! 刚才知道裴昭是宁王时,为什么自己的第一反应是逃得越远越好。两相对比,自己未免有点渣。 沈兰无言地拿出手帕,小心地替他擦去泪水,尽量不抬眼看他,避免对视的尴尬。 裴昭环着她腰,把头埋她怀中,闷声道:「我真的不想走……我想永远跟你在一起……你不要生气……我全都可以解释。」声音断断续续得不成个样子。 第159页 沈兰:「……」 她忘了,裴昭表面再成熟,也不过才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对待感情实则青涩得很。 据他自己所言,自己瞎猫碰上死耗子,好像也是他初恋。 「乖,」沈兰只能轻声细语,「我没生气,好吧,是有点。我只是气你为何不早点告诉我。」 「一开始我不知道,你是真的不记得我了。」 裴昭嗓子都哑了,眼角和薄唇上都泛着水光,看得沈兰一阵心猿意马。 也对,毕竟失忆这种事太狗血,古代也没什么车祸,话本子上对这种情节估计也很少涉猎。 何况,裴昭怎么看,也不像是那种会看话本子的人。 「后来,我……我怕你知道我是谁后,会让我走……我不想走。」 沈兰哭笑不得:「你想什么呢?我说过,大家全凭自愿,想走便走,想留便留下。」 裴昭把脸埋得更深,语气十分的欠揍。 「我以前对你很不好。」 沈兰不知道怎么形容,好像裴昭后面突然长出一只尾巴,在沖她摇啊摇,好像……好像在跟她撒娇一样。 她赶紧将这个可怕的念头挥走,裴昭的人设崩得也太他么厉害了吧。 好吧,人的性格本就复杂多变,连性向都是流动的,人设这种东西,怎么能一以概之。 尤其是,沈兰对这样的裴昭,的确觉得很受用。连带着方才的忧虑,好像都消失不见。 管他什么书,什么系统,什么剧情,天塌了老子也要谈恋爱! 「怎么不好。」裴昭避而不答,看来这个问题属实有些一针见血。 一阵衣料摩擦的窸窣声响过,裴昭从衣领中拿出一枚玉佩,递给她。 「这是……」沈兰心中早有预测,但看到玉佩上所刻之物时,还是不免大惊失色。 这玉佩上正是和小蕙一样的诗词,「沈兰系统」四个大字像是突然放大许多倍,横亘在她眼前。 合着这玉佩,还是搞批发的么?! 沈兰嘴角抽搐:「宁王殿下,这玉佩成色不好,材质也一般,你为何会戴如此劣质的……」 裴昭听见沈兰喊他「宁王殿下」时,眉头难得地跳了跳,「此时说来话长。」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81章 裴昭似在回忆,陷入了些微迷茫中:「我小时身体不好,额娘很是担忧。偶有一日,宫中忽来了个老道士——当时我年纪小,我额娘病急乱投医,但见到其人有些奇怪,本不愿信。」 ??? 零陵香豆,你干脆把人红楼梦设定全搬来好了。 「如何奇怪?」 「我只远远地看过一眼,几乎全记不得。倒是额娘总爱提起,道此人行状疯癫,有些女相,还奇怪此人是如何混进宫来,这玉佩故也被闲置。那日,我顽皮,便瞒着额娘戴上了。后来病竟完全好了。」 「连神医他……都束手无策。」裴昭道。 「原来你跟神医,是从小的交情?」 「嗯。」裴昭似不愿再提。沈兰看出来,便也不着痕迹地转移了话题。 「所以你因为这枚玉佩,娶了我?」不可思议的语气。 「不错。」裴昭提到此事,有些害羞起来。「当时……并非只你一意孤行。」 「所以这便是你虽嫌弃我,却只当我不存在的原因么?动不动就幽禁我,只是不想我惹是生非?」 裴昭梗着脖子,很是委屈,「我没有嫌弃你!」 「好吧,」沈兰无奈道,「原来的我。」 沈兰忽地想起什么,恍然大悟道,「那日的那男人,是你帮我藏起来的?」 她早该想到,在宁王府中,唯一神不知鬼不觉藏住人的,只有宁王本人罢了。 裴昭同她一对视,几乎默契地同时明白沈兰的语焉不详,指的是什么。 「不错。」 沈兰狐疑地看着他,「你都知道些什么?」 「我知道那日你是遭人陷害。」裴昭不动声色地移开目光,「是沈梅。」 「你明知道她有所动作,为何还让她来找我,你有着怎么不可告人的筹谋?」 沈兰平静地说出结论,「你利用我。」 裴昭默然片刻,「对不起,但我有分寸。」 沈兰倒不没觉得如何,毕竟男主若真像白至秦那般纯洁无瑕,书中情节才无法解释。 她只是很疑惑,「你既为此有所筹谋,为何却又在我这久久不愿离去,难道不会妨事么?」 裴昭摇头。「庄谷他…」 沈兰瞭然,而后笑着打断他:「这么重要的事,也好跟我说么?」 「我再不想瞒你任何事…」 沈兰怕他又来什么「永远跟你在一起、再也不想离开你」之类让人起鸡皮疙瘩的话,便问他,「这番必须回去,是遇到了什么紧急事?」 裴昭很轻地「嗯」一声,眼神有些闪躲。 「是…岳父的事。」 * 再一晃神,便是已站在柜檯前,白至秦这厮不知跑去何处偷懒。 萧宁在她眼前摆手,要把手中的银子给她。 「兰姐,这是兄弟们的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说了我请了……」沈兰克制住自己极力想接的爪子,「这怎么好意思呢。」 第160页 萧宁道:「兰姐,有来有往,才是来往。你不如给每个人办个会员,均打折算了。你这样,他们也过意不去——」 「他们也不全是为了我过来,说是早有耳闻,先前便想过来试试。」 「哦,」沈兰打了一下算盘,「他们来找你做什么?莫非是你董家庄一战,打出了风度,打出了名气?」 「哎。」萧宁应下,扔了粒花生米进口中,又拿给沈兰一壶酒。 沈兰:「你最好让我看见你手中的酒瓶中,装的是水。」 萧宁欲哭无泪,差点当场跪下:「兰姐,若有一点酒味,我即刻把剩下的中药一饮而尽。」 二人碰了下酒瓶,仰头灌下。 「吴遥此人,怪我没同兰姐解释清楚。」 萧宁颇有些懊丧,「此人性情乖僻,一根筋,不撞南墙不回头,所作所为令人不敢苟同。却也正因如此,也可做到不偏不倚,且另有一番义气豪情在心头。 恰逢武林人才凋零,不知哪个好事之人开玩笑叫吴遥当上什么武林盟主,便可从此一改江湖上泯失公义的风气。大概此人也未曾想到,此话一出,竟一呼百应起来,吴遥便莫名其妙地成了这坐收渔翁之人,惹得当时煞费苦心的少林和嵩山派脸都黑了……」 「兰姐你没看到,现在想起来都好笑。」 沈兰轻「呵」道:「从中作梗之人,是你吧。」 萧宁一怔,下意识地看了周围一圈,「兰姐你什么意思?」 「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沈兰耸肩膀,「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现在吴遥走了,他自然把位置传给你。所以,这些人是去接你继任,盟主?」 萧宁:「……」 他嘆了口气,再跟沈兰撞了下酒壶,笑道,「『富如何,贵如何,闲中自有闲中乐,天地一壶宽又阔……』」(注1) 沈兰看了一眼正在跟白至秦闲聊的小蕙,「要去走马上任么,盟主。」 「我小门小派,兰姐莫要再打趣。再说,我生来便是个闲散人员,从来不愿别人管我,更没那个心思管别人。」 「想法不错。」沈兰再喝一口,酒壶已见底。 「小宁子,我其实一直想问你,你所说的『入道』,究竟是什么。」 这充其量是个武侠世界,绝非仙侠。 零陵香豆本人,倒还没有无可救药到胡乱叠加元素的地步。 萧宁有点无语,但还是同沈兰耐心解释着。 「我本就是太极道门人,自然要入我们太极道,此道可修身养性,延年益寿。 我师父曾对我们说,数百年前,师门上曾出过一位十分厉害的道长。这位道长便习得我们太极道真谛,成为本门第一个羽化成仙之人,当然,也是唯一一个。」 沈兰本来听得津津有味,但是一听到「羽化成仙」一词,她一个受过科学教育的人,便不可避免地想起吃「仙丹」(重金属汞)去世的可怜鬼。 于是嘴角抽动地问:「你们修太极道,要吃秘制仙丹么?」 萧宁意味深长地看了沈兰一眼,「兰姐竟然相信这个,可惜我们门下只以剑或凭心入道,或借之以剑心。」 沈兰看萧宁眼神很奇怪,不知误会了什么,便岔开话题,不动声色地问。 「你若走了,小蕙怎么办。」 这才是沈兰最想问的话,终于在这么平静的下午,问出口来。 如此平淡自然的一句话,似乎成了一道禁忌,以至于她和萧宁虽无话不谈,却都小心翼翼地绕过这个话题。 因为一旦问出口,则意味着那道界线消失,他们将直面向来逃避着不肯接受的。 萧宁犹豫下,苦笑道:「其实我觉得,小蕙她什么都知道。但却无论如何不愿跟我走,我没法强迫她。」 「我劝她。」沈兰说。 两个人就此沉默一会。大堂中满是欢快的交谈声,连小蕙和白至秦不知在聊什么,笑得十分开心,令人动容。 只有他们这,充斥着可怕的沉默。 大概傍晚时,萧宁和沈兰送走了这群侠客。紧接着,晚上的那波客人又过来,几人便又忙活到八点,才歇手。 沈兰先给萧宁熬上药,看着系统上解锁那一栏已经全部被点亮,突然不知道要再做些什么。 裴昭跟她说完,消失了一下午,晚间人多时回来帮忙,此时又消失。方才小蕙和萧宁在院中刷碗,还隐约听到交谈声,此时却什么声音都不再有。 沈兰的世界,好像陷入了一片彻底的寂静。 她想起忙活一日,却忘了浇灌她那悉心爱护的黄瓜苗,便提起水桶,走出门去。 外面竟然起了雾。这是沈兰来到书中这么多天,第一次看到晚间起雾。 轻薄的水汽打在她皮肤上,竟有些凉意。 她想起在现代时,小时候常去的那片树林。在树叶阴翳和露珠折射下,光线有千万种变化。 尤其是夕阳时,那华丽的,不甘寂寞的色彩,曾无数次映照在她幼时的心灵上,叫她深切领会过大自然百转千回的美丽。 但天气变化多端,她也遇到过这样起雾的时刻。 前后左右,东南西北,四下茫然,寻不到来路,看不见归处。 沈兰害怕得紧,几乎立刻便哭了起来,好在她妈很快找到她,把她带回了家。 年少贪恋的温暖如此转瞬即逝,以至于在记忆的作用下,显得这样不真实。 第161页 有时候沈兰也在怀疑,人生是否是一串已经设计好的程序,只会照着固定的步骤执行。 要不怎么解释,陪伴你很久的人,可以一声不吭地就离开呢。 而且是,永远地离开。 这么想的时候很不沈兰,于是她也很少这么想。 此刻突然浮现出这样的想法,沈兰隐约感知到了什么。她等着系统出来阻止,但等了很久,什么也没等到。 沈兰抹了下眼睛,低下身子浇水。很快回到厨房,也想好了要做什么。 沈兰从系统中拿出两天鲫鱼,像从前一样去掉内脏,洗净,她熟练地去掉鱼腥线。这是她给她妈熬过的汤。 葱姜蒜切片,萝蔔切丝。先倒油,煎出外焦里嫩的四个荷包蛋。 把鸡蛋盛出来后,两条鲫鱼放进去,开小火,等到鲫鱼贴锅的一面煎至金黄时,轻晃锅把,鲫鱼不粘锅开始滑动时,给鲫鱼翻身。 接着倒入料酒,放入萝蔔丝、葱姜蒜和鸡蛋,倒入烧好的开水,末过食材,开大火煮沸。 水开后倒入几滴白醋,大火炖上几分钟,放入一些枸杞调味。最后,撒上盐和胡椒粉,搅拌均匀后出锅。 沈兰也没尝味道,从衣袖中拿出帐本,下意识地记录起明天要做什么。 于是这才惊讶地发现,她来到这里,已然快一个月了。 一月试用期已过,接下来,系统要开始收费,她不会再只进不出。 沈兰虽然没文化,但也知道名着中有这么一句话,「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她连出处也说不明白,但这句话和她的人生信条一样,成为不断激励她前进的动力。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今天和舍友打赌十根烤肠,说4.1愚人节之前手头的这本一定要完结。 为了这十根烤肠,我也要冲鸭(这么说好像有点不大对劲) 第82章 沈兰把鲫鱼汤端出去,看裴昭长身玉立,长发垂落,正站在窗前,眺望着远处。 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是见色起意。 裴昭的皮相,就是分毫不差地站在自己的审美点上,沈兰有时甚至会觉得,这就是按照自己理想型创造出的人物。 「过来盛米饭啦。」沈兰平复嗓音,听起来与平常并无差别。 裴昭应声过来。小蕙和白至秦、萧宁三个似乎跑到了楼上,不知在干些什么。 沈兰餵他口汤:「此番回去,还能得闲回来么?」 跟她的无可无不可全然不同,裴昭的眼神很是坚定:「一定。你等我回来那天。」 那三个人终于听到声音,「腾腾腾」地跑下楼来,一个个表情有些古怪。 沈兰还没来得及开口,便看见三人以白至秦为首,围成一圈。 白至秦羞涩地从背后拿出一束花——沈兰吃了一惊。 小小的蓝色花瓣围成一圈,黄色花蕊点缀在中间,秀丽明媚,玲珑可爱。 沈兰平时生活粗枝大叶,对这些花花草草不太了解,并不知道这是什么花。 「阿昭……给你。」 裴昭:「?」 他下意识地把视线投向沈兰,「这是?」 沈兰沖他眨眼。没想到古代人竟然已有送花的浪漫心思,只不过,为什么要赠送者和接受对象性别都为男? 裴昭迟疑片刻,接过来,「多谢。」 白至秦道:「卖花的姑娘同我说,这花叫『勿忘我』。」 说着竟唱起来,「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注1) 「唱完了?」沈兰心想这三人送别节目也该演完了,便招呼着来吃饭。 累了一天了,就没有一点干饭的想法么? 「小姐。」小蕙笑道,眼睛亮晶晶的,「这束给你。」 沈兰转过头,看见小蕙把背着的手拿出来,手心紧紧地攥着几朵向日葵。她的心狂跳几下。 「今……」她没想到话出口,自己竟然哽咽一下,停顿几秒,「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还送起花来了。」 白至秦十分诚实地回答:「下午我跟小蕙闲话时,瞧见外面有卖花的姑娘,她生意似乎不大好做,我们便买了一些来。」 「哦。」沈兰准备把刚才的感动撤回。 她找出只瓶子,底部倒上些水,把向日葵插入瓶中。 沈兰始终具有不屈不挠的精神,仍不放弃劝阻大家吃饭的念头,欲要出口时,便看见裴昭一手拿着花,一手从身上拿起一只木盒,小巧精美。 她总算知道「买椟还珠」的深意。 「给你。」裴昭轻放在沈兰手上,睫毛一颤,便移去别处。 这么害羞的么…… 沈兰想,裴昭…好吧,裴嘉言在书中最后虽成了个无恶不作的反派,但到现在依旧还是一逗就脸红的地步。 更加激发恶趣味了有没有。 她脸皮厚,也不拘谨,直接打开看起来——里面是一枚玉簪。 碧绿的簪身,晶莹剔透,一只凤凰篆刻在其中,簪头绽放出一朵娇艷欲滴的花,瓣瓣分明,却雅致素净。沈兰拿在手中端详,愈发衬得冰肤玉骨,姿态脱尘。 沈兰记起来,她刚来时,为了有个装饰,在人前显得正式些,曾胡乱佩戴过原女配的簪子。 第162页 虽然质量和效果不敢恭维。 裴昭看见过,还这样不动声色地记在心中。 沈兰对着镜子戴上。她一贯不大在意这些装饰物,此刻却戴得仔细,像以前计算题目般仔细,半分差错也容不得。 白至秦三人已坐在桌前,尤其是白至秦,已经用筷子敲碗,等着开饭了,嗷嗷待哺的模样。 沈兰瞧见,也不再揪心簪子的位置,过来盛汤。她知道自己不过来,几人绝不会先吃的。 裴昭递给她筷子,目光灼灼地盯着她头发,看得沈兰动作都有些不自然,感觉自己无论怎么做都很别扭。 众人沉默着喝下几口汤,便听白至秦道:「兰姐,你最近厨艺未见多少长进。是否这做饭也如逆水行舟……」 他说着又喝下好几口,这汤白得像牛奶,一时只觉口中鲜美非常,细品下还有些甜味,把鱼的新鲜风味保存得淋漓尽致。 再加上沈兰煎炸过,鱼肉味道更加脆软,令人食之难忘。 白至秦话还没没说完,不知谁踢了他一脚。他知道自己好像又说错话,便挠起头,不好意思地看向沈兰。 下一秒,他的眼珠好像要瞪出来。 他向来笑眯眯的兰姐,眼圈竟然红了。就如同白至秦无法想像莺莺皮笑肉不笑地对他说话一样,他也不敢接受沈兰哭哭啼啼的样子。 在他心目中,沈兰唯一跟「姑娘」沾点边的,就是她还没放弃穿姑娘的衣服。 若有朝一日沈兰决定每日男装,他也没什么异议。 不过很快,沈兰便笑嘻嘻地回他道:「少爷,『绝知此事要躬行』。你既如此好奇,便自己试试咯。」 白至秦松一口气。还能骂他,心情大概不会很差。 这顿饭吃得很沉默,也很沉重。白至秦不知为何,突然便联繫到「沉重」这词。 明明兰姐的店现在每日可以赚上成堆的银子,阿昭也不是就此永不回来。毕竟从味香园到宁王府,至多半个时辰,便能走到。 也许,只是不自觉地被离别气氛所感染。 裴昭很安静乖巧地把整碗汤都喝完,一点都没剩下。而后放下碗,像往常一样,笑着对沈兰说:「我走啦。」 「嗯。」沈兰没什么情绪地说,只是声音隐约有些发颤,几人都当没听见。 「有空回来看看。」 这不是普通的告别。此一去,生死未卜。 纵然知道结局,你还敢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么。 况且,结局不是一成不变。这本书中既然已有了沈兰一个意外因素,怎么还会介意有更多。 倘若裴昭不是裴嘉言,也许沈兰能和他过上理想中的太平日子。 等到她赚够钱,拿到重生机会——或许,或许还能和他一起回现代,只要他愿意。 当然,这种也只如同吉光片羽般,只在脑海中浮现过一角。这样不切实际的想法,沈兰绝不会允许自己沉湎其中。 他不是。 * 第二日清晨,沈兰仍早早起来,做完今日的准备工作后,便匆匆去了醉香楼中,找小花。 小花听到沈兰叫她,下意识地放下手中的东西往外赶。这几日来,沈兰果然依言,给她送了许多冰淇淋和甜点来,小花感激得紧,又不知如何报答。 可今日一看见沈兰,便吓一跳。 「兰姐,你眼睛怎么了,进沙子了么。」 沈兰顶着两个巨大的黑眼圈站在她眼前时,小花凭良心讲,还有些惧怕。 「对,早上不是起风了么。」 明明是夏天,即便起风,也不会有沙子,不过小花又不是白至秦,怎么会跟沈兰纠缠起这种问题,便认真地点头,听沈兰继续说下去。 「小花,我今日过来,只问你一句话,你想做我快餐店的生意么。」 小花瞳孔放大,好像完全没听清沈兰在说什么。 沈兰把手很自然地搭在小花肩膀上,用诚恳的眼神注视着她,「小花,我知道这一时很难接受。但我绝不是在骗你。你该对味香园这些日子以来的生意有所耳闻。」 小花慌张地摇头,「是…不,兰姐,那可是你的店。」 「没错。」沈兰道,「我不是要你接手,我是要你再开一家。我把做冰淇淋、炸鸡和蛋挞的法子全教给你,没盈利前,我分文不取。若赚银子后,每月给我你所赚的二十分之一即可。」 小花还是止不住地摇头。「兰姐,我决计做不来生意的。我什么也不会,平日里杨大哥便总说我做得不好。」 沈兰温和地笑笑,笑容里含义十分复杂,小花看不分明。 「别让别人决定你是什么人。」 她很忙,看了一眼日头,「给你两日时间好好考虑,若决定了,明晚到味香园来找我。」 沈兰刚提步要走时,小花鼓足勇气问道:「可是兰姐,为什么是我。」 沈兰停住。她曾经无数次问过上天,也无数次扪心自问这个问题。 为什么是我。 她不知道自己的答案,但还是坚定地告诉小花:「因为你值得。你会做得很好。」 裴昭走了,日子还是一样的过。只不过他一走,几人肉眼可见地更忙了,连一直站在柜檯前的知识分子白至秦,迫于店中火爆的形式,都不得不来打下手。 沈兰还是不愿再请新的伙计过来。碰到小花那天,她便想到了开连锁店这点。 第163页 不仅可以分流,也可以进一步打响味香园的名声。 据沈兰现在观察,大楚这条最繁华的街道上,还没有兴起「品牌」意识,她又得引领潮流了。 最重要的是,她利用起连锁店的顾客好评,金币会自动累积在她系统帐户中。 亏钱是不可能亏钱的。照沈兰在底层摸打滚打的目光来看,莺莺那一曲带来的效应,至少还可以持续几个月。味香园又物美价廉,正好抓住这个机会迅速推广。 沈兰正忙得脚不沾地时,眼光又瞥见一个熟悉的影子。再抬头,董定正笑得合不拢嘴地朝她走过来。 「沈老闆好久不见啊。」 「董大人好久不见。」沈兰心中一个咯噔,便盈盈地朝他福身,「不知大人大驾光临,有何贵干啊?」 董定摆手,「沈老闆道什么『大人』,真是折煞小官了。白公子在何处,小官是有事找他商议。」 沈兰几乎立刻浮现出不好的直觉,转眼瞧白至秦不在柜檯处,想来又是去厨房端东西去了。 「大概在院中,马上出来了。」 董定突然压低声音,「今日有大人物过来,沈老闆这里可有静坐。」 下一个瞬间,托盘上端着炸鸡的白至秦掀开帘子出门,心有灵犀一点通地,在人群中一眼便同一个人对视上。 「啪。」 托盘霎时落地。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注1:出自《送别》 第83章 沈兰一看白至秦老鼠见到猫一般的眼神,便知这是自家老子找来了。 那人穿着一身黑衣,连头都蒙着,样子看不分明,惹得店中食客频频侧目,自己却岿然不动,看来一颗心也早已波澜不惊。 她笑着对董定道:「请董大人跟小人这边来。」 说完便对白至秦使眼色,让他跟自己来。 可惜白至秦天然具备装傻的优势,只当看不见,面色犹豫地钉在原地,脚底像粘了胶水一般。 他似乎还有想逃的念头,但对现状认识比较清楚,暂时只做个钉子户。 董定也看见,只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笑呵呵地去拉白至秦。 「少爷,指挥使此次过来,是有要事相商。你且放心。」 白至秦冷笑着甩开他手:「你们跟我能有什么『要事』相商,只怕把我抓回去是真。」 董定笑意纹丝不变:「公子,指挥使他只是看不得您在这再受苦罢了。打小便娇生惯养,如何做得来这等粗活。」 「谁跟你我做得不好了。」白至秦本来还没怎么,一听董定意有所指,立马火冒三丈起来。 「这……」董定乞求地看向沈兰。 沈兰本来在一边好整以暇地看戏,冷不丁被这样一瞧,知道自己是没法再袖手旁观。 便过去拍白至秦肩膀,语重心长道,「我说少爷,这些日子你没见家人,不是也思念得紧,既然指挥使老爷亲自来找,已经是给你个台阶,你也别再装傲娇啦。」 沈兰虽是玩笑,但白至秦已明了她意思,迫不得已地要去见一面。临走前,他忽停住,沈兰以为他又要出什么么蛾子,屏息以待。 「兰姐,『傲娇』是何意?」 沈兰瞪他一眼,白至秦这才噤声。她把三人带到楼上平常闲话的桌前,还想好心地关上门,只可惜太简陋,这里连个屏风都没,只好委屈一下位高权重的指挥使。 其实到现在,沈兰都没搞清楚指挥使是干嘛的。 她本就是穿越过来,说话做事与古代世界,原就有一种无法描述的疏离感和违和感。 何况沈兰做小本生意,跟这些父母官也扯不上半毛钱关系,也就没费心了解过。 只是,在裴昭刚走的这个节骨眼上,白至秦他爹便过来找他,怎么看都有些命定的巧合。 这世上向来有聚便有散,沈兰一直明白。她没再多想,楼下的客人还等着上菜。 * 沈兰到了厨房,打开浏览器消费2点金币,查询了一下现代世界的跨国公司的营销方式,看看能否给自己的店添加些新鲜血液。 看到情侣套餐和儿童套餐时,沈兰心中一动,觉得这点可以借鑑。 至于具体内容,她觉得可以晚上几人在一起商量。 她今天在外面看食客吃的情况时,甚至碰到了几个家离京城很远的人。 他们告诉沈兰,是听村里人提起京城中开了一家快餐店,里面全是些没吃过的东西。所以这次过来京城,才特地来试试。 沈兰高兴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先是让他们办了会员,再送了他们一些额外的赠品。 本想让裴昭给他们画个画像,表现出远道而来的人们的热烈欢迎,但后一秒,才想起裴昭已经离开,短时间内都不会再回来。 而且这是宁王,很有可能还是未来皇帝的墨宝,不可能再轻易送出去。 她调整好思绪,默默给自己安排了一项制作纪念品的任务。 董定和白至秦他爹已经在楼上谈了一个时辰,对白至秦这么一个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人而言,这时间着实有些危险。 沈兰虽没什么文化,但还是懂点法的。 她隐约知道,古代最大的律法,就是没什么法,似乎随随便便就能拉个人出去砍了,草菅人命这一套很熘。 第164页 但自己身为白至秦的老闆,不能见死不救。 于是,决定冒着掉头的风险,查看白至秦此刻是否仍旧安然无恙。 她忐忑地上楼去,正准备抬手敲不存在的门时,忽听到白至秦咳嗽一声,柔弱地叫了声,「兰姐。」 「原来都在啊。」 其实董定不在,大概目标视线,此等引路人便没什么存在的必要了。 沈兰再装不上淑女,只能拼尽全力,尴尬而不失礼貌地笑着。 「沈姑娘,你过来。」 沈兰其实并不憷。 白至秦在这,他爹绝不会对自己如何。更何况自己头上还顶着白至秦救命恩人的光环…… 先摆出这样的姿态,也是为了让对方放松警惕。 让她真正发自内心害怕的,大概只有谋财害命的杀人犯。 「来了。」沈兰故作轻松地笑着过来。 她一直注意不跟指挥使对视。许是常年杀伐决断的原因,他气场极强,连周遭空气似乎都要变形弯折。 她不是没遇到过这类气场强的人,成为一名优秀的酒店经理需要过强的心理素质。 可惜在这种人面前不免小巫见大巫。 她阅历仍旧浅显得很,大概一眼就能让他当了自己肚子里的蛔虫。 「这些日子,小儿多有叨扰,真是麻烦沈姑娘了。」 「白大人哪里的话,」沈兰客气得很,垂头,视线落在自己脚尖,「白公子在这里帮了我许多的忙,我谢他还来不及——」 「那么,便放他走了罢。」 「啊?」 沈兰一时没说出来话,又不是她非要留白至秦在这。 白至秦「腾」地一下站起来,桌子都被他撞得往前移了一段距离。 「都说了不是兰姐!是我自己非要留在这!」 沈兰:少爷原来脾气这么大的么。 指挥使也站起来,沈兰不得已看他面容。 他约莫五十出头,典型的国字脸,皮肤黄中透黑,五官皆端正,眼睛毫无浑浊之意,不说明察秋毫,视力也绝对比沈兰强。 「你以为我在同你开玩笑么。」白曹辛厉声道,「你没得选择,今日便得同我回去。」 「凭什么!我有什么错,错的是你!」白至秦有些哽咽,眼中飘出泪花。 看见一向没心没肺的少爷这副模样,沈兰有点心疼。 「你恪守你的『原则』,我坚持我所要坚持的,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不是正好么?这一个月来,我没花家中一分钱,也过得很好,这不是你一直想我做到的么?」 白至秦越说越伤心,越说越来劲,全不顾忌还有个『外人』在场。 不过或许他下意识里,早把沈兰当成了自己人。 「我到底怎么样你才满意?你只想让我回家娶户部尚书家的女儿,生下儿子好传宗接代吧。」 白至秦说到此处,歇斯底里的情绪已不见,嗓音恢复平静,不过更像是一种彻底绝望的平静。 像是在叙说一种无法更改的事实。 「我说过许多次,我早便跟莺莺私定终生。」 白曹辛不消说也在气头上,不过碍于沈兰在这,不好发作出来。 「你即便为了你娘和你祖母,也要回家看看吧。」白曹辛声音也软下来,恍若全然没听见『莺莺』二字一般。 「你祖母年纪本就大了,现在生了病,意识不清,还念着你名字呢。」 「什么?奶奶生病了!」 「若不是她病了,你以为我会来找你。」白曹辛「哼」道。 「那你不早说!」白至秦着了急,便对沈兰道,「兰姐,我实在放心不下祖母,她打小便疼我,且归家几日罢。」 白曹辛凌厉的目光扫过来,沈兰顿时感觉,身上被这刀子似的目光划了许多道伤痕。 「也好。」沈兰道,「今日也晚了,我且与你做些酒菜践行……」 话未说完,便听见白曹辛冷冷道,「不必了。沈姑娘,小儿祖母病重,一刻耽误不得。若真有不测,他无法尽孝于床前,怕是会成一生之憾。」 「好。」 因中午这会客人正多,又缺了一个裴昭,小蕙和萧宁一会也未尝歇着。萧宁偶尔还需要外出,送个外卖,脚下像装了风火轮,十分匆忙。 小蕙正传菜的空当,便看见背着包袱的白至秦,下意识便想叫他让路。 但片刻,才看见红着眼睛的白至秦,对她说:「小蕙,这几日我先回家去。」 紧接着,便被他抱在怀中。 白至秦道:「小蕙,还没等到你送我的『勿忘我』,便要走了。」 两个人在店中经常聊些闲话,小蕙早把白至秦当自己同龄朋友一般,几乎无话不谈。 昨日裴昭走,小蕙心中还无甚波动,因她知道殿下绝无久留之理。 可白至秦也要走这件事,真真一点准备也无,像是闷声遭了声巨雷,小蕙被炸得好一会没说出话来,眼圈却登时红了。 半晌,听见客人催着上菜,方才反应过来,哑着声音对白至秦道:「少爷,早去早回,我先去忙。」 白至秦又在门口处停留一些时候,觉得自己左右等不到,便一咬牙,刚要提步时,才发现萧宁终于回来了。 萧宁看见白至秦凝重的神色,和他肩上眼熟却从背出来过的包袱,也是心头一沉。 第165页 毕竟,这包袱,是他的。 白至秦刚到时,只有一身染满了血的黑衣,几近一无所有。他衣食住行,所有的一切,几乎都是沈兰给他一手安排,现在竟然还顺走了他的一个包袱。 萧宁蛮横地把白至秦搂在怀中,漫不经心地在他耳边说:「别忘了咱们的约定——阿昭还等着你呢。」 白至秦沖他一眨眼,轻「嗯」一声。而后,一拳打在他胸口,萧宁竟然都有些吃痛。 紧接着,便被一身黑衣的白曹辛喝止,二人一同上了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 「这小子,真是翅膀硬了,力气何曾这样大了。」萧宁笑。 沈兰站在他身边,目送马车离去的背影,也跟着笑:「真好。一直做个孩子最快乐,不过长大了,才有能力保护爱的人啊。」 接着意味深长地拍萧宁肩膀,「也能报复恨的人。」 「喂!」沈兰说完就熘,留萧宁一人在门口凌乱。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如果看到这里还不嫌弃,再次卑微求小天使点个收藏w爱你们! 第84章 一天的忙碌过去,沈兰思前想后,愣是没想出晚上能吃些什么。 她一个半吊子厨师的能力到此为止。 沈兰仔细回忆,她是真的几乎把所有曾经做过的菜,都做了一遍。此刻要她做出些新花样来,的确是再不能了。 于是看向系统中的菜市场,一眼便看见了排骨,想起她第一次切排骨时的囧样,似乎还历历在目。 琢磨片刻,还是做个比较拿手的红烧排骨。 这么多天过去,沈兰不仅对做饭驾轻就熟,对系统的了解也与日俱增。 她在系统中挑拣出一份新鲜的、切成块的小排,直接扔进冒泡的锅中。 待煮出血水后,用笊篱捞出,洗净。 开火,锅中水分烧干后,把油铺满锅底。倒入冰糖,小火煮出糖色后,立即放入一旁备用的排骨,炒至上色均匀。 放上两勺水,加上盐、醋、酱油等调料,放上葱姜、桂皮和八角,开大火熬煮。 排骨还需要会时间。 沈兰顺手拿上灶台上的一壶酒,看着远处的树杈和天上的月亮。 因此处较为寸土寸金,的确无甚景色可看。 沈兰想起什么,忽问系统:「统子,『透视』功能能自由地在系统中取食材么。小蕙的话……我没太让她做过什么,总之取冰淇淋绰绰有余,这方面还有其他规定么。」 系统:【答宿主,获得『透视』者,除必要的冰淇淋和蛋挞皮等古代世界缺少之物外,诸如鸡肉等一应之物皆须自己採购,系统不会再提供。】「我明白了。」 沈兰很自然地想起原先开门争夺银钱时,那个说家中有养鸡场的男人。那人距这儿不远,正好可做供应商。 至于店面位置,虽不在沈兰应该考虑的范围内,但她本着杞人忧天的原则,还是小小地思索了一把。 她当时找准小花,当然不只是因为她饱受杨厨子摧残。 小花家中兄弟姐妹多,皆可过来打下手。 且小花每晚归家,她家必然在醉香楼附近。 她常年在后厨打下手,经验自不必说。 沈兰观察过,她手脚麻利,处事利落,她很喜欢小花这种风格。又在醉香楼中浸淫多年,待人接物心中都有一桿秤,碰到突发事件不至于乱了手脚。 「呼—」 沈兰吐出一口气,看锅中的水剩的不多,大约到了锅三分之一处,便用筷子将原先放进的调料捞出来扔了,继续盖上锅盖。 她想起上午浮现的思路,那些个儿童套餐和情侣套餐…… 本来还想等到晚上几人聚在一起商量,此刻看,还是自己做定夺便是。 沈兰想起来渠道分销这一个关窍,上游原材料供应差不多可应付个七七八八。 至于下游分销渠道本土化这个,本想搁置,但电光火石间,也或许是刚才对排骨的灵魂一瞥,才让她突然想起,和老王包子铺的合作,还未成形! 她这的味香园,应当是没这个「福分」了,但可以在小花处实验,正好离得更近些。 很快,锅中的排骨全部上成焦糖色,那种排骨在调料中煮过,研制成功的特别香气扑鼻而来,极其勾人。 沈兰用筷子戳了戳,看肉烂得差不多,收火盛出。 她机械地夹起一块,放进口中。排骨十分有嚼劲,几乎入口即化,且调料的风味融入得特别好,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生抽放得多些,有些咸了。 再看向锅中排骨,苦笑几下。排骨仍是煮得五人量,他们三人今晚必定吃不完。 虽然有冰箱,但沈兰并不喜欢把东西储存在冰箱中,她觉得冰箱只能保存住风味,却阻止不了营养的流失和细菌的侵入。 沈兰端出去,看小蕙坐在鞦韆上,心事重重的模样,萧宁正站在她身后推她。 「吃饭咯。」沈兰叫。 人少了,她的声音都不必那么大了。 这后院小得很,但东西堆得到处都是,所以从没显过空旷。 此刻,像是突然冷清下来了。 三人坐在桌前,沈兰夹排骨给小蕙。 「多谢小姐。」 沈兰看向从来快活、此时竟出奇地没有快活的萧宁,眼睛里满是好奇。 第166页 「盟主,想好是走是留了么。」 沈兰本不想让人觉得她太无情,但思考片刻,仍不知如何开口才算妥当。 何况几人关系,没必要搞这些虚头巴脑的话术。 「你看,」沈兰轻声,「阿昭和少爷走后,店中生意还是照样,味香园离了谁都能做下去的。」 小蕙还未尝到,突然仰头看沈兰,神色掩饰不住的伤心。 萧宁愣怔半秒,看小蕙表情说不出的刺眼,便开玩笑缓和气氛。 「不,味香园离了我们这些伙计谁都行,但无论如何也离不开兰姐。」 「不。」沈兰笑了出来。 既不是平日她最爱的皮笑肉不笑的笑眯眯,也不是她对外人虚与委蛇、用来掩饰真实想法的淑女笑,而像是心底沉下一块石头,终于说出来的解脱的笑。 「怎么?」 沈兰把跟小花的事同二人解释一番。 小蕙听罢,悠悠嘆了口气,道这段日子小姐辛苦了,这是个好法子。萧宁则很是赞嘆,道兰姐果真想法奇妙,将来定有一番作为。 「先吃饭罢。」 三人都觉无话,刚要动筷,便听见门口响动。 沈兰往外一瞧,便看见脸上洋溢着雀跃的小花跑过来,她胳膊上挽了个竹篮,上面盖着一层布,不知里面是什么。 「小花快过来。在家可曾用饭?」 小花手攥着衣角,有些侷促地摇头,「过来得匆忙,没曾吃过。」 「那过来一起吃。」小蕙仔细地看着小花,察觉到她羞涩的目光,便友好地一笑,顺便给小花递去筷子。 沈兰因着惯性,还是拿多了,这桌上仍有五双筷。 「一起吃罢。」小蕙弯了眼睛。 小蕙看见小花的第一眼,便觉她和自己有些像,便不知觉地熟稔起来。 一样的拘谨。见人时,手脚永远不知往何处摆,最好可以一直低着头。 「谢谢兰姐……」 小花勉强拿住筷子,话音却丧失掉清晰度,她抽泣着说。 「兰姐你真是太好了,我今日回家时跟我妈一说,她说从今以后你便是我家恩人,叫我从家中拿些东西来孝敬您。」 说罢,把篮子拿过来,里面许多家常食材。 「都是自家种的……」 小花似是觉得略显寒酸,便很有些过意不去。 沈兰笑得很真诚。她想笑时,一贯可以笑得这样真诚。 「小花,不必如此。你且放手去干,这也是我的尝试。」 「嗯。」 萧宁对三个女人之间的对话不感兴趣,正好肚子也饿得不行,这排骨还一直散发着勾人的香气,便咬了一口。 这排骨外面被烤成了金黄色,入口的滋味便酸甜可口,外酥里嫩,十分筋道。 只是再回味时,却觉得略咸,许是盐放多了。不过无伤大雅。 萧宁本来口味偏咸,只是沈兰一直强调少油盐有利健康,一时没能适应过来。 而后小蕙也吃起来,不出所料也是愣怔半秒。饭后,小花又跟沈兰二人交流半晌,似在敲定具体方案。 萧宁和小蕙本想旁听,顺便出些力所能及的建议,只是沈兰不许,扔给他们一盘切好的水果,便推他们上楼去。 小花也有些想法,道若是不行便直接将她空着的一处房屋改成味香园。 沈兰登时呆住,她不是没考虑过这种方向,只是雏形时便立即否决,认为决不能成形。 但此刻从小花口中再听到时,沈兰脑海中像是突然炸开一朵小烟花,整个句子的含义忽然间,全都不同了。 无论是工作经验还是找的文献,都无一例外地在强调本土化和因地适宜。 她也一直在朝这个方向努力。 但沈兰此刻扪心自问,她真的做到了么? 从『拼团』、『送外卖』、『办会员』来看,她明明是在非常努力地把现代理念和古代社会联繫在一起。 『今为古用』并非不可取,可她的种种营销措施似乎始终没落在实处,「摸着石头过河」的行为,让她感受不到脚踏实地的力量。 味香园的成功,归根结底,还是在于她原材料和技术的不可复制性。 她一意孤行地觉得,技术在进步,经验在累积,所以现代世界的一定更先进。 可是对古人来说呢? 大众喜闻乐见的,才是民族的。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小农社会需要什么? 如果改成农家乐呢? 像她在董家庄吃席时所见,对房院稍加装饰,既保留着乡村生活的淳朴自然,也有她这样精緻的包间桌椅。如此这般,是否对生活在灵乐城中的人,产生更大的吸引力呢? 毕竟这条街上全是这样千篇一律的店铺,提不起兴趣也是难免。 只是这样一来,便要有些高端的菜品。对于受众,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鑑于沈兰现在最不缺的便是银钱,当即便拍板钉钉,跟小花说定明日去看她的那处屋子。 小花走后,沈兰又跟打了鸡血一样,径直去了徐木匠那里。 徐木匠果然秉承着早睡早起的良好作息,沈兰到时已在收拾店面,预备打烊了。 沈兰神出鬼没的到来,似乎把可怜的木匠吓一跳,忙站出来欢迎不速之客。 她脚一勾板凳,顺势坐下。「老徐,我有事找你商量。」 第167页 「什……什么。」 「我知道你是个木匠,但我觉得你是个很有想法的人。」 「所以?」徐木匠越听越离谱,竟不结巴了。 「可否帮我雕刻出我的小像,长度和宽度大概像这样,在一张木板上,是平面的……」 沈兰边说边用手比划,看起来很兴奋,也不管自己是否能解释清楚。 「可以。」徐木匠笑了笑,「只是这平面雕像,你要拿来做什么?」 沈兰摸下巴,笑得狡黠。 「品牌。」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沈兰:还是搞钱快乐! 第85章 第二天,沈兰天还没亮就起来了。 她兴奋得睡不着。 一想到小花家中有可能成为她实行连锁战略的第一站,沈兰的神经细胞就格外活跃。 她迅速把今日的小食做好,便拐出店门,去了永丰酒楼。结果被告知柴宽还没过来—— 行吧,也许不是所有人都像她对钱有如此热切的渴望。 再说了,柴宽应该比她有钱多了…… 沈兰本意是向柴宽这借两个伙计,或者直接介绍也可以。 她再惦念着生人勿近,萧宁和小蕙却实在受不住。 他们又不像她,早就饱受996的摧残。 好在她在门口跟扫地的侃了一会大山后,柴宽终于姗姗来迟,一脸没睡醒的模样。 沈兰说出自己想法。毕竟求人办事,她比较有良心,还给柴宽带了一袋甜点果子。 柴宽:「?」 神游天外片刻,柴宽终于恢复状态,再清醒些,反应过来沈兰所为何来时,便很自然地叫来店中两个沈兰比较面熟,应当也是他比较信任之人。 道这两人手脚麻利,沈老闆可用上一用。 沈兰谢过后,便不再客气,带二人回店中,开启充实的一天。 正当两人撸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时,沈兰却拍拍屁股,拉来正在后院练剑不知所云的萧宁,笑着与三人介绍。 三人面面相觑,都不知沈兰葫芦里要卖什么药。 「二位大兄弟,我不在时,你们全权听这位,不,楼上那位姑娘的,待会她下来时让这人给你们引荐。」沈兰顿住,笑道。 「你们既是柴老闆的人,若是能介绍来合适这处的同行兄弟,我每人给你们二两银子。」 「二……二两银子?」 沈兰轻笑:「没听错,你看我像缺钱的人么。就是二两银子,若是少一文钱,多给二两。」 说完便风风火火地离开了。 两个永丰酒楼的伙计看见,一脸难以置信。 萧宁耸肩膀,表示习以为常,郑重地沖他们点头,「向来如此。」 「怪不得味香园生意这样好。」二人表示理解。 * 沈兰一路飞驰到了昨日跟小花约好的地点中,小花仍站在树下,一片树叶落在她头顶。 小花刚要挥拂下时,感觉到一只轻柔的手先一步停在发梢,再回头一瞧,沈兰正对她笑。 「久等了吧。」 「……没有,兰姐。」 小花看见这样光鲜亮丽的沈兰,不,其实不是光鲜亮丽,只是因为自信,由内而外散发出的气场,漂亮得叫人移不开眼睛。 她心中欢喜的同时,肩膀也不自觉地塌下去。 即便是她也能做上味香园的生意,但自己,怕是永远也追不上沈兰的脚步。 沈兰一颦一笑,举手投足,全都跟小花以往见过的所有人不同,连风月场上摇曳生姿的李妈妈都要给比下去。 她没读过多少书,不知道如何形容这种感受。只隐约觉得,沈兰好像不属于她这个世界。 而后笑了,兰姐她…当然不属于自己的世界。 「怎么了?」沈兰看见小花笑得勉强,以为出了什么岔子。「出了什么问题么?莫急,咱们一同想办法。」 「没。兰姐你跟我这边来。」小花引着沈兰往前走。 不多时,走过一座桥,便看到一处村落。 小花遥指着近处的一间房屋,笑道:「兰姐,我家离醉香楼很近的。」 沈兰估算了一下距离和实践,内心直呼天助我也。 二人边走,小花跟沈兰说了些闲话,有关她们这个村和她们家,渐渐的大胆起来。 沈兰暗嘆,这也就是古代不兴起拆迁这一套,否则就你们家这地理位置,还打什么工,下半辈子都不必再发愁。 「兰姐你有所不知,我爹有个兄弟,当年分家时本是一人一处住所,这家还是我爷娘给他新建的。可惜我叔没福气,死得早,我爷娘没过多久也走了。」 小花话音刚落,便推开了门。砖头不陈旧,的确是新建屋。 院内闲置着,摆了些农忙器具,还有平时用不大着的物件,还种了些菜。 果然,中国人会让每一寸土地都发挥出价值,这是传统。 沈兰四处转转看看,小花咬着嘴唇,很紧张地跟在旁边。 房子里也空得很,只有一张床和落了灰尘的八仙桌。 她现在不是出不起钱再建一间店面,或者更地道的农家,只是时间上不允许,只能先用此处,其他回头再议。 沈兰对小花道:「得先把这些东西搬出去。」 再看着地上油绿的菜,有些不舍,「这些菜也得拔出去。其他地方都很干净,不必再动。咱们先布置,这些个桌椅和装饰……顶多两日便能成形。正好用这两日把宣传打出去,届时开业,也更好办些。」 第168页 小花听不懂沈兰在说什么,当然,沈兰看起来也更像自言自语,但依旧很捧场地点头如捣蒜。 末了,沈兰合计完,跟小花露出一个麻木的笑,再次陀螺似地离开。 在路上,沈兰还在想,她穿到书中后,事业简直顺利得不像话,全然没有升酒店经理的一波三折。 总店的店面得来全不费工夫也便罢了,连第一处分店也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地收入囊中,冥冥中好似真有什么在暗中推动着。 * 走到店中,沈兰照例寻视一圈,问候顾客,顺便看看还有什么缺的。 拼团的奖品这些天来消耗得慢下来,许是拼团的劣势终于彰显出来,不过,也可能是新来人还未了解。 沈兰晚上睡觉前,经常复习这一天供和求,也即制作量和消耗量。 尽管这是最没有规律可言的事,但她到底还是从中摸索出一些难为人道的规律,比如每天最少制作量,不至于剩很多,也不至于人多时供不应求。 今天生意比昨天少些,但队伍仍排得很长,真有现代世界快餐店中的感觉了。 沈兰看店中小食差不多,便让小蕙去歇会,自己守在柜檯前,打开浏览器,查询了有关农家乐的问题。 接着拿出记帐本,根据前人经验画相关示意图和分布区间。 心中有个大概时,也不再觉没底气。 趁还没到徐木匠打烊的时间,沈兰连忙跑过去,再往他那提前订购些桌椅,又在街上走走瞧瞧,看还有什么需要的。 时间很快过去。 古代人爱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沈兰手上提了一堆东西,再从打铁铺中出来时,街上一片寂静冷清,她竟不自觉地打了个寒战。 月色朦胧,黑暗中的长街望不见尽头。沈兰走着走着,突然福至心灵地,回了一下头。 一阵风颳过,路上飘起一张落叶。 沈兰快走几步,又毫无徵兆地往后看。 总觉得有一道似有若无的窥视目光,这感觉十分强烈。 她不是个胆小的人,但也向来不觉得自己胆大,尤其是这样月黑风高的夜晚,静得可以听见自己心脏的狂跳,在耳边砰砰作响。 没办法,沈兰竟然一熘烟小跑起来。 渐渐地,她眼前浮现出巨大的黑影—— 沈兰一口气没上来,差点没晕过去。她再也顾不得看是谁,只顾撒丫子往前跑。 这种时候,竟然还死死地攥住手中买的不值钱的小玩意儿,这扣精本质属实彰显无疑了。 究竟是谁这么阴魂不散…… 这种问题好像压根没有问的必要。除了她那个黑化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便宜妹妹,谁会这么无聊。但这么晚了,她都不回家睡觉的么?! 小宁子你在哪! 可能是真被逼到了绝境上,沈兰突破自己的极限,再一次刷新自己短跑的最好成绩。 然而那个黑影却一直挥之不散,总是在即将抓住她时落后一两步的距离,始终不紧不慢地跟着她。 达摩克里斯之剑悬在头顶的滋味可真不好受……沈兰嘴唇发白,额头上汗流不止,总感觉已经到极限,可依旧机械地挥舞着双臂。 是死是活……给个解脱吧。眼看味香园便在眼前,沈兰只觉浑身上下没了一点力气。 就在此时,突然被人抓住胳膊,下一刻,便重重地摔在地上,骨头好像都不是自己的了。 沈兰揉着自己胯骨,吃痛道:「不能轻点么?」 她再抬眼,面前果然站着沈梅,还有一个彪形大汉。不是郭杰,也不是董家庄的鹰钩鼻男。 这好像是她穿进书中这么久以来,第二次看见原女主。第一次见面的场面十分尴尬,沈兰不愿回忆。 「沈梅?」沈兰装得很诧异,干笑,「来了何不进去坐坐,吓我一大跳。」 可能是左右无人,沈梅瞧她一眼,面无表情道,「姐姐,咱们都到这地步了,还揣着明白装什么糊涂。」 要不是为了拖延时间,以为谁愿意跟你废话似的。 沈兰一脸难以置信,手捂住长大的嘴巴,「妹妹,你这是什么意思。」 她干脆坐在地上不起身,嘴唇都在颤抖,「原先董家庄上,我以为你是在同我开玩笑。」 沈梅勾唇笑了笑。 因为她人长得美,五官都如同精雕细琢一般,沈兰竟从中看出一点身不由己的苦笑来。 然而也只一秒钟,沈兰便听到沈梅轻蔑地说。 「你不是一贯对我颐指气使了,今日为何如此客气。」 沈兰尽力回忆书中的情节。书中似乎也有一处,就是原女配身败名裂后,他爹即将命丧黄泉之前,沈梅来找过她,对她说过一些话,左不过是一些冷嘲和热讽。 当时是为了攻破原女配的心理防线,叫她觉得无颜活在这世上,也可称之为pua。 所以这次,是趁她终于落单,来为她的黄泉路助力一把? 「妹妹,我知道你有话跟我讲,你问吧,只要我知道的,都跟你说了。」 这些日子来,沈梅愈发眼前的沈兰好像彻底变了一个人,更不用说还通过味香园赚了那么多银子。 要是放在以前那个,恐怕两句不到二人就吵起来,宁愿死也不会服软。 「你突然要赚那么多钱,是要做什么。」沈梅冷冷道。 第169页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86章 不是吧,这也要问。 不过她身为首辅嫡女,王爷侧室,这行为的确反常。 难不成她以为我是给裴昭赚钱? 纯纯想多了。 沈兰沉默片刻,「我银子不够花了,若是不出来自力更生,下一步便是砸锅卖铁。」 一道黑影快速掠过。 她仰头看沈梅,瞳孔晦暗幽深,「你呢?」 「不如多关心些你该关心的。」沈梅说着,示意身旁的彪形大汉把沈兰捆起来带走。 「等等!」沈兰被捆住,今晚买的小玩意杂七乱八地散在地上。 她仍没骨气地坐在冰凉的地面,仰视着沈梅,「你是不是很享受这种让我活在恐惧的感受?」 沈梅愣怔半秒,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在空荡的街道上不免有些骇人。 她用手抬起沈兰下巴,笑着说,「姐姐,这不是以前你最常对我做的么。你这么做的时候,有想过自己也会有这一天么。」 「你知道『裴昭』的存在,为何无动于衷。」 沈兰没什么情绪地说,嘲讽含义却不言自明。「与其看中我那几个破钱带给裴昭的价值,为何不抓住那么重要的时机,扳倒他呢。」 她原先不以为意,是因为不知身边人便是宁王。现在知晓,沈兰只觉得沈梅的行为太多地方解释不通。趁此机会,不如多套些话。 好在裴昭谨慎,有人处,都寸步不离地戴着口罩。若不是亲近之人,决计认不出。 沈梅笑得动听,「我的好姐姐,你既为你那位好伙计考虑那么多,为何就是没想过父亲呢。你知道你这些日子在京城可出尽了风头,怎么没想过父亲会如何呢。」 「……」沈兰当然早就忘了她那很快就要下线的便宜老爹,自己平时又不加掩饰,若是有心人,一眼便能认她出来。 可董定来过那么多次,对她举止并无半分不同。 「什么意思。」 沈梅道:「这个你大概是真不懂。你之所以能一直安安稳稳地做你的生意,是因为我,一直给你压着。若是有一天,百官因此弹劾父亲教女无方,公然违抗圣旨,那我也没法子了呀。」 「什么?」沈兰有点不可思议,「这也能上告。」 沈梅突然俯身,指尖抚摸住她的脸,就在沈兰以为她要给手无缚鸡之力的自己一巴掌时,她竟然把手又收了回去。 莫名其妙。 「我的好姐姐,你若是能把眼睛稍稍从宁王身上移开片刻,也不至于这个年纪,还如此幼稚。」 沈梅偏开脸,似是看都不愿再看她一眼,对有着壮硕肌肉的彪形大汉一仰下巴,要把沈兰带走。 「你要把我带到哪儿去。」 「姐姐,你以为老是问这种傻问题,我就会怜惜你么。我可不是你店中整日只知和你嬉笑的伙计。」 直到此刻,沈兰才突然意识到,沈梅对她的情况了如指掌。 那么……萧宁那边,定然也正遭遇着同她一样的事情。还有小蕙! 不知道他们现在如何了,萧宁虽然武功厉害,但寡不敌众,也不是没可能。 更奇怪的是,既然不是萧宁,那刚才掠过的黑影是…… 彪形大汉的影子都十分粗壮,沈兰光看见他抖动的肉都要瑟瑟发抖,尤其是亮着寒光的刀刃。尤其说是打手,不如说他更像沈兰印象中的刽子手,好像专门来索命一样…… 他身上的味道也一言难尽,可能是夏天的汗味。此魁梧汉子对沈兰的五感进行着全方位无差别攻击。 他当然不笑,只是一张嘴,差点让沈兰跌坐在地。 沈梅看她如此狼狈,心情似乎很好,兴致勃勃道:「姐姐平日里不是天不怕地不怕么,怎么这么一个奴才,就让你两股战战啊。」 沈兰死也不会跟沈梅走,正要使劲全力拳打脚踢时,眼前横飞出一人。 身影十分熟悉。 那人手中什么也无,只一脚,就把给沈兰吓得灵魂出窍的汉子踢倒在地,蠕动几下。这人再补上一脚,汉子登时不动弹了。 沈梅瞧见,还轻飘飘地看着沈兰:「哟,还有后招。」 沈兰看向带着面罩的黑衣人,心想这好像是个熟人,但这人浑身遮得严严实实,一时又想不起他是谁。 只见下一秒,沈梅一拍手,成群的人像蚂蚁似的涌出来。 她一声令下,气势陡升,闻者莫敢不从:「把面前两人给我抓起来!」 这齐王还真是宠爱沈梅,士兵军队都借给她玩。 这横空出世的黑衣人不像是草包士兵,反观其一招一式,更像是萧宁那一挂的江湖中人。 他既要应付包围来的人,还要抽出手来保护沈兰,一人当几人用,着实不易。 眼看这人随手从地下捡了个长/矛,便跟不断上涌的士兵厮杀起来——其实都很巧妙地避开了要害,几乎全是昏倒在地者。 「嘶——」沈兰叫出声来,黑衣人胳膊上被划出一道长长的伤口。 沈兰特想骂人。 来到书中后,她已经不再是个暴躁经理,而是试图成为一个温和知礼讲理的老闆。 「怎么还没来!」沈兰吼了一嗓子。刚才的信号早放出去了。 离得这样近,怎么会这么长时间。 第170页 不会连那里都沦陷了吧…… 她这一嗓子,不止是敌方沈梅及手下,连我方黑衣人都停滞半秒钟。 沈兰看见天上突然升起的烟花,下一刻,周遭便被白烟围住,只听旁边的士兵哀嚎不止,黑衣人趁乱把她背走。 这宽阔的肩膀特别熟悉,然而这气味却并没有什么辨识度,想来是身上故意喷洒了些别的味道。 沈兰被他背在身上,特别狗腿道,「大侠何方神圣?多次救我于水火之中,大恩何以为报。」 只要他说话,沈兰确信,自己一定能认出他来。可这人不知是个哑巴,还是铁了心不跟沈兰对话,只是沉默着一言不发。 沈梅大概没想到沈兰准备如此齐全,终是掉以轻心。 二人跑出一段路,黑衣人把沈兰扔在草丛中,自己则飘然远去。 「餵——」一棵草粘在她头上和眼前,等到她视线清明时,只看见了满头白发、一脸关切的庄谷。 「沈姑娘?」庄谷拿出嘘寒问暖的架势,语气焦急,「我先带你回去。」 「我没事。」沈兰一把站起来,「小蕙和小宁子呢,神医你知道味香园怎么样了么。」 这处虽像个荒郊野岭,但其实离他们那几条街近得很,两个人很快便回到裁缝铺。沈兰道:「神医,走错路啦。」 「不错,姑娘你先在此处歇着。」 「味香园到底怎么了?!」沈兰看见庄谷反应,心下意识凉了半截,不管不顾地就往外沖。 庄谷一把拽住她:「沈姑娘别着急,小蕙姑娘和萧公子都无事。」 「那他们人呢?」沈兰都快崩溃了。 要是因为她的原因连累到二人,真是死都没法偿还罪过。 「还在味香园里。」 「那我现在就回去。」 「味香园……着火了。」庄谷像是也无可奈何,只好如实相告,「被她们放了一把火。」 剎那间,沈兰平生关于火灾的所有记忆和画面纷至沓来,心下猛地一沉。 真要着起火来,遭殃的绝不止是味香园。因为街上大部分店铺都木质建筑,简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在她被围攻的时候,另一处街上正火光映天。 沈兰身形晃了一晃,庄谷身上似乎带了安神的香草,她闻见时感觉心情顷刻平复许多。 「回去救火了。」 「沈姑娘!」 她这一晚上又惊又惧,方才倒在地上时,觉得身体已然到了极限。可是此刻,倒像是不觉累一般,只顾闷头往回赶。觉得晚一秒,可能都见不到最后一眼。 是她掉以轻心,刚愎自用,觉得自己做足了万全之策,一切都在自己掌握之中…… 可现在呢! 沈兰胡乱抹了把泪,站在热浪翻涌的味香园门前,连当时裴昭亲手挂上的牌匾,都已看不见原来的模样。大半个街都在奔走着接水,浇水,徐木匠一眼看见她,怔怔瞧她片刻,没作声。 她只看了一眼,上去帮忙。 庄谷碍于身份,怕出来引起混乱,只让店中的伙计过去,自己守在暗处。 这是她第一次离火灾现场这么近,只觉得热气扑在脸颊上,下一秒就要蒸发。沈兰麻木地跑到隔壁井边打上一桶又一桶的水,期间碰见了泪流满面的小蕙,她惊叫着问沈兰无事否。 萧宁本要冲进去拿东西,好歹被小蕙拉住,现在一脸火灰,眼神复杂地看着沈兰。 沈兰避开跟他们对视,径直灭火。大概半个时辰后,火终于被扑灭。她平静地跟赶来救火的人道谢,说改日必登门致谢,聚拢来的人群看她面色不虞,很快便散了。 「小姐……」小蕙抽泣着拉着沈兰衣角。 鼻尖充斥着烧焦的糊味。沈兰打起精神走进去,看这些日子来亲密无间、陌生世界里为数不多的精神寄託变成了一堆烧灭的灰烬,她不住地咳嗽,却没有知觉。 原来火能烧掉那么多东西。 萧宁跪在地上,红了眼眶。 他把桌椅的灰烬捏在手中,喃喃道,「对不起……兰姐真的对不起……」 「这不怪你。是我的错。」沈兰没去楼上,楼梯被烧掉半截,连牌匾都烧没了,楼上什么情况可想而知。 她失魂落魄地走到院子里。如果还剩一些希望,肯定在院子里了。 可是她种了这么久,期盼了这么久的黄瓜苗也被彻底地践踏,他们几个开垦的田地里到处是杂乱的碎叶。小蕙的鞦韆和他们纳凉的桌椅也全被破坏,地上都是木头屑。 沈兰上辈子没哭过几次,她最引以为傲的事业,站错队伍从头再来的时候都没掉过眼泪。 但是看见这院子狼藉,不自觉地浮现起几人在这里聊天打闹的场景,眼泪就跟坏掉的水龙头似的,止也止不住。 小蕙跑过来,一把抱住沈兰,一下一下轻拍着沈兰的嵴背,泣不成声。 「呜呜小姐你别难过……小宁子他……他把银子和银票都带在身上呢……」 沈兰听见小蕙哭,自己反倒渐渐地止住了哭泣。 小蕙还倚仗着自己,要是自己都承受不住,让小蕙怎么办。沈兰牵着小蕙手,柔声安慰道:「没事的,咱们有银子,我有手艺,不愁不能再赚钱。」 萧宁站在一旁,沈兰把他拉过来,三个人抱在一起。 「没事。等阿昭和少爷再回来时,这里又跟从前一样了。」 第171页 「嗯。」 三人正说话间,忽然听见外面又传来脚步声。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87章 萧宁按上剑柄。 「谁。」沈兰问。 「沈姑娘,是我。」庄谷走过来,面有不忍。 「神医……」今晚沈兰心情跌宕起伏,等到终于安定后,才觉心力交瘁。 她语气变得低沉:「晚了风大,早些回去罢。」 庄谷身后跟出一人,这人大约二十几岁,长相跟白发苍苍的庄谷竟有些相像。 沈兰还没来得及问这是谁,便听小蕙朝他恭敬地作揖:「多谢庄总管。」 萧宁沖他一抱拳,这人也礼貌回礼。 「今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沈兰的话音中透露出浓浓的疲惫,小蕙听见,抓住沈兰衣角。「小姐,今晚是庄总管帮忙,我和萧宁才得以脱身。」 「庄总管……是宁王府的人。」 沈兰明白过来了,这是裴昭派人在保护她。 本来她还想瞒一阵,不那么快让裴昭知道味香园的事,现在看是要落空了。 「多谢。」沈兰说,「神医,今晚多谢您二位,大恩无以为报。」 庄谷没说话,庄衡先垂首道:「这是属下分内之事。」庄谷也道:「沈姑娘若是有个三好两歹,可叫我们如何同小昭交代。」 沈兰沉默片刻,对庄衡道:「你这几天一直在这儿?」 庄衡闷声点头。 「先别让他知道。几天便能恢复过来了。」 「呃…嗯。」 庄衡原先一直在王府内,谁料裴昭便如肉狗子打狗一去不回,只好寸步不离地收拾他的烂摊子,偶尔过来传递打探来的消息,也没长留过。 好不容易守得云开见月明,熬到裴昭回去。他却被调来这味香园中,搞得庄衡是有苦难言。 他可是王府总管,过来看店是个什么事。 尤其还是沈良娣……的店,总觉得怪怪的。 但既是裴昭下令,庄衡不得不从。在这几日,他突然发现,沈良娣好像突然变了个人一般,比以前招人喜欢多了。 时常听到三人对话,内容愈发惊悚。尤其是听到裴昭和沈兰似已结成恩爱两不疑的夫妻时,只觉整个世界崩塌在眼前。 是『英雄难过美人关』这句话吧。 今晚是个再平常不过的夜晚。庄衡被桌上的红烧排骨勾得馋虫都跑出来,可惜吃不着。 吃完饭后,沈兰出去买些东西。 沈良娣近来行事愈发谨慎,他怕离得太近被发现,到时候不好跟宁王交代。何况不过这两条街。便啃着馒头,听萧宁和小蕙说话。 以萧宁功力,早便知道他在这。但因裴昭先前引荐过,故也当他不存在。 两人今夜话也不多,各自心事重重的模样,庄衡觉得手中的馒头更没滋没味了。 又过一会儿,他察觉到异样,便严阵以待。萧宁早他发觉,拔剑出鞘,坐在桌前擦剑。 一阵狂风吹过,屋中的灯尽皆熄灭。萧宁让小蕙拿刀藏在柜檯处的角落中,自己站在她身旁。 「啪!」那伙人终于藏不住,便一脚踢进来。庄衡跟萧宁对视,各自点头,先一步提剑去迎。 庄衡低估了眼前的人数,这些人很好对付,但就跟不要钱似的一个劲地往外冒。这波刚倒下,下波就接下,他也逐渐力有不逮。 许是看他疲软,后面的人一齐出动,把他包围在中间。 萧宁挂念着小蕙和还没回来的沈兰,仍站在原地,后来一个横刺,一剑擦过许多人的胸膛,而后转弯,最后稳落在手中。 庄衡从没见过这么奇怪又如此有效的功夫,当即便想喝彩。可惜情形不对。后来这些人看打不过,便躲进院中去。 萧宁没出门,在屋内护着小蕙。 一拨人攻击庄衡作掩护,另一拨人则在尽情地破坏院中的桌椅草木。庄衡看见,但他势单力薄,也无可奈何。 再后来,那些人所剩无几,拼着最后一丝力气点燃了火摺子,齐刷刷地扔到楼上。 他们是有备而来。 「噌」地一声,庄衡眼前突然炸开千万朵火花,比过年时的焰火还要亮,照映着他惊慌失措的脸庞。 沈兰极度疲惫,看庄衡没反应,又问了一遍。「别告诉他。」 隐约听到庄衡的答应。 后来,就不记得了。她吐出一口血,便晕倒在地。 * 第二天醒来时,再不是熟悉的环境。小蕙躺在她身边,面容疲倦,睡得不太安稳。 沈兰发呆好一会,才慢吞吞地起了床。 她起来后,看见桌上放着萧宁的剑。他已经起来,正面色沉重地坐着,庄谷在他旁边喝茶—— 原来这是裁缝铺。 沈兰怕自己憔悴惹人同情,先去洗漱一番,再显出快活的神色:「那么……我先去味香园了。」 萧宁哑着嗓子:「兰姐,味香园…已经不在了。」 「是吗?」沈兰随意地坐在椅子前,露出玩味的神色。 「你若是真如此想,岂不正中那些人的下怀。咱们首先得若无其事,当做什么都没发生,才能让她们诡计没法得逞。」 庄谷无言地看着她。 萧宁颓丧道:「可这件事已经发生了。」 第172页 沈兰打了个响指。「不错,但这件事我自有对策,咱们且拭目以待。」 本来语气很美好,像是要迎接初升的太阳,不知不觉间却变得莫名地咬牙切齿。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沈兰平静地说完,迳自走了。 萧宁在后面大喊:「现在很危险的兰姐,你不能一个人出去。」 按说昨天既遭遇了不堪回忆的往事,今天无论如何也该消停些。 沈兰偏不。她跟个毫无畏惧之心的孩童一样,说跑便跑了出去,以至于在场的在世两大高手都被杀了个措手不及。 萧宁快步跟出去,口中还在念念有词,像老和尚念经:「兰姐你自己很危险……」 沈兰被他拦住,笑道:「不然如何,你紧跟着我。」 萧宁不假思索道这是自然。 谁料沈兰摇头,若有所思地笑着:「不必,我身边已有了一位无名的护花使者。」 「你是说庄衡。」萧宁想也不想便摇头,「他身手不足以保护……」 「非也。这人便是上次董家庄那人。」 「那也不能因为这么个虚无缥缈的人物便掉以轻心。」萧宁越说越强硬起来,「若你再这样一次,莫说阿昭,只怕小蕙也饶不了我。」 「那好。」沈兰抱肩,注视着萧宁的杏眼。「到底怎样你才让我出去。」 「我跟着你,」萧宁道,「或者你跟着我。」 「有区别?」沈兰无奈道,「你若是现在跟着我,小蕙怎么办。不若我去找神医开些防身的药物……」 「兰姐你想都别想。这次我绝不再放你一人出去。」 「好吧,那把小蕙叫起来,咱们一同出去。」 「好。」 小蕙并不习惯起得这样早,尤其是昨晚根本没怎么睡,一脸迷濛地被叫了起来。 「小蕙,你听我说。」萧宁柔声道,「咱们以后,要跟兰姐形影不离地呆在一起,好吗?」 「好耶。」小蕙揉眼睛,打了个哈欠。「你终于答应了不再让我回去了。我是不是在做梦……」 沈兰:「……」 萧宁:「……」 沈兰初衷只是想出来散心。 她心情很难过,特别是看到街上其他店铺都完好无损时,心情顷刻沉重到极点。 味香园就像她自己的孩子一样。 这是她一砖一瓦,耗费无数的心血搭建、成长起来的。 还有和阿昭他们那么多的美好回忆,随着味香园的烧毁都要灰飞烟灭,变成那些泛黄的老照片。 那些菜苗,还有半个月,就能长出嫩绿的黄瓜。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 沈兰现在一想起她,火气就上涌,甚至隐隐觉得身体有些不舒服,连心脏都会绞痛地梗住。 她轻易不跟人结梁子。 沈兰看着飘着凉气的铺子顶,发誓一定会让沈梅付出代价。 三人走了一圈,很快便要到味香园,都不约而同地想折返回去。沈兰知道,再过一个时辰,等到大家都醒来,味香园门口将会充斥着指指点点的人群。 沈兰忽然停下:「回去看看。若是有食客过来不知道怎么回事,会失望的。」 小蕙盯着昨日哭肿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沈兰,似在探寻。 沈兰察觉到,干咳一声。 她是不想装坚强,但也不想被人看穿自己的脆弱。便道:「今日先跟大傢伙解释,再挨个跟昨日来帮忙灭火的邻居道谢。小花应该还不知道咱们这发生了什么,等下午咱们一块去她家把味香园装点好。」 小蕙诧异道:「小姐,『她家』是什么意思。」 沈兰突然想起自己这个决定还没跟小蕙两个解释,趁这功夫补全信息:「咱们店要开连锁店,小花家距离正好合适,我打算把她家当试点推广。」 「哦。」小蕙的表情黯淡一刻,很快又亮起来。 「只要味香园还在,小姐能开心地做自己的事,就好。」 你怎么这么傻啊。沈兰心中一暖,喉头一哽,最后也只是抬手,摸了摸小蕙的头。 还好……有你。 萧宁看见,眸中情绪不明地注视着小蕙,复又苦笑一声,认命地移开视线。 沈兰道:「只是还缺个厨房做东西。」 刚说完,赵阳便突然出现在眼前,沈兰尖叫一声,又惊又喜道:「赵姐姐,你怎么来了?」 赵阳把沈兰乱糟糟的头发抚平些,微微嘆息。皱纹爬上她的脸颊,若隐若现。 「昨日便该过来的。只是我驾着毛驴回了董家庄我妹那,一大早才赶过来。」 她携起沈兰的手,「妹妹你是不知道,昨晚那傻驴一个劲地尥蹶子,我原先还以为它是发疯了呢。」 沈兰欲开口时,又是一哽。她不知道自己何时变得这样多愁善感了,只知道在书中这个世界,她遇到了黑白分明、逻辑不通的反派,她以前从没遇上过的一类十恶不赦之人。 可同样的,她也遇上了小蕙这些人,收穫了纯粹的友情……还有裴昭。很难形容裴昭对她意味着什么,但总觉爱情太轻。 人有善恶,却不分善恶。善和恶涌动不息,并非矛盾对立,而是并存共生。沈兰好像一直都明白。 赵阳道:「趁这会大傢伙还都没起来,你还不赶快去做些东西吃,沈老闆。」 第173页 可是去哪儿呢。沈兰没说出口。 「去我家胭脂铺子。」赵阳不容置疑道,「先不说做饭,那头傻驴就得见你。」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每天的内容提要让人头秃。 每到这个时刻,回顾这一章,都发现,自己好像啥也没写(吐血) 鑑于昨天是「着火」,基于有始有终的原则,这章「灭火」我觉得很实锤(bushi) 妈耶自己尴尬得已经抠出别墅了。 第88章 有了赵阳帮忙,事情便好办许多。沈兰用了大约一个时辰,把今天要做的小食做好。 沈兰把一些蛋挞等甜品交给小蕙和萧宁,让他们分给外面等待在店门口的百姓。自己则被那头赵阳口中的傻驴吸引住目光,停在它眼前。 这傻驴看见她停下,又兴沖沖地沖她龇牙咧嘴,后蹄不停地扒着地,吭哧吭哧地摇着尾巴。 沈兰本想摸它头,但毛驴味道有点大,毛发虽然柔顺,但她做了不少心理建设,还是没能伸出手。 何况她一介厨子,讲卫生还是很重要。 她只屈膝站在毛驴旁,看毛驴支起的耳朵。 「你昨晚是感应到我要出事了么。」 毛驴仍只是沖她咧着大门牙,看起来傻极了。 沈兰看它一会,「知道你也听不懂。」 说完朝它示意手中的东西,眉毛一扬。 「我要出去干活,没法陪你再说话。你好好跟着赵姐姐,等我赚了大钱,一定把你接过来,给你安置在一间大马厩里,每天给你吃香的喝辣的,怎么样。」 毛驴明显地激动了,它仰头长啸了好几声。若不是沈兰亲耳听见,还真无法相信这离谱的声音,是从眼前一个平平无奇的毛驴发出来的。 「驴中豪杰。」沈兰沖它竖大拇指。 她深呼一口气,往现在是一片废墟的味香园走去。 沈兰对着不明真相的百姓面不改色地解释道:「昨日店中伙计明知道咱们老梁每日打更说天干物燥,他就不知道小心火烛。一根蜡烛造成这样的惨祸,不仅我所有积蓄毁于一旦,更对不住大傢伙的肚子。」 「啊——」人群中一阵此起彼伏的唏嘘声。 想她味香园刚熬出头,还没刚风光几天,便被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烧掉所有。 这无常世事,苍天饶过谁。 众人原先幸灾乐祸或者同情的心全没了,只是揪着心地看着沈兰说什么。 「但我没觉得有什么,毕竟我人还活着,银子没了还能再赚嘛。这道理就跟咱们这个味香园一样,这个烧毁还能重建,或者再建一个连锁店。」 沈兰笑道:「从这条街出去,左拐,走过一座桥,平时散个步的功夫,便到了咱们新店中。大家放心,新店开业三天,免费酬宾,汉堡和甜点一律半价,会员价更低。冰淇淋买一送一。」 听沈兰的话音,像是早有准备。不过大家心思都不在这上面,皆争先恐后地问着问题,诸如「新店到底在哪」、「连锁店是什么」、「买一送一真的么」的类似问题。 沈兰很有耐心地一一回答。最后大手一挥,指向小花家的那个方向。 「明日,我定树上最大的旗子,叫大家离出三里地,也可一眼便能看到!」 人群刚吃过沈兰免费送的东西,再受到沈兰激情感染,皆激动地欢呼起来。 萧宁抱剑靠在众人看不到的墙边一侧,跟小蕙相视而笑。 * 接下来,沈兰拿纸笔在白纸上写上告示,贴在门口,便拍手散了。 她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挨个上门跟这些邻居道谢。甭管平时联繫不联繫,她这时候都装得大尾巴狼一样,诚恳地表达自己无尽感激之情。 当然,照沈兰性格,不联繫的是少数。 沈兰三人最后走到徐木匠这,她觉得跟他相熟,正好也有些定制桌椅上的问题要问他,故留到最后。 她进门时,徐木匠便把原先她要求做的品牌标识——那一张木牌放在门口,不仅小蕙和萧宁吓一跳,连本人都后退好几步。 也不过才几天前的事情,沈兰心下感慨不已,那时的自己多意气风发,眼里都有光呢。 徐木匠看见他们过来,便放下手中的活计,朝他们微笑,还是那副老实巴交的模样。 他动作没那么流畅,但沈兰只顾着看自己的巨大木雕像,竟没注意到。 「沈老闆,你觉得如何。」萧宁率先赞嘆,「好漂亮!就是怎么觉得有点眼熟呢。」 小蕙面色虔诚地看着这个像,闻言分给萧宁一个眼神,「傻子。」 萧宁:「……有话说清楚好不。」 还是徐木匠好心,解释道:「这是按沈老闆容貌定做的。」 萧宁这才恍然大悟,忙改口「怪不得我第一眼看见便移不开眼睛。」转头看沈兰,「兰姐,你这是何意。」 沈兰笑吟吟道:「我要把我的画像挂每一处连锁店门口,当做咱们味香园的品牌标识。」 萧宁心道沈兰并非招摇之人,何况她身份特殊,如何能这般抛头露面,当下并不以为然,只当沈兰随口说说而已。 沈兰同徐木匠又聊了许多,似乎是关于小花家的装饰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很多想法,徐木匠听得很认真。 第174页 小蕙和萧宁看没有自己的事,便四处走走看看。小蕙正打量一只木头小鸟,按说小鸟模样并不新奇,但架不住这木匠手艺好,栩栩如生一般,像是马上要展翅高飞。 「很漂亮。」小蕙盯着看一会,笑得很开心。 这边沈兰和徐木匠谈好价格,这会便要立竿见影地把一应物品搬走。 萧宁把碎银子扔给木匠,向他示意小鸟拿走了,转身扛着傢伙消失不见。 徐木匠看着萧宁的背影,笑着摇头。 萧宁几个来回,把东西悉数搬过去后,沈兰和小蕙才刚到小花家。小花正忙着收拾屋子,一见沈兰几人过来,忙擦汗上前来迎。 「兰姐。」 沈兰看她神色没异样,便乐呵呵地说,「咱们几个快马加鞭地把这处收拾干净,明日好给客人接风。」 「啊,明天吗?」小花掩饰不住的震惊,「兰姐,这会不会有点快?」 「嗐。咱们开店又不像我做菜,得把所有东西准备好才下锅。」 在场的三人都一致感受到沈兰的强词夺理,但都默契地选择没应声。 又过一会儿,沈兰用锄头铲地时,小花在旁边。 沈兰「哦」一声,边拔杂草边对小花说,「咱们街上的店被人烧了,所以时间是着急了点。不过问题不大。」 小花眼睛瞪得很大。她看沈兰没事人似的,便看小蕙,小蕙眼睛仍肿着,朝她虚弱地笑了笑,小花才觉得自己没听错。 接下来,几人都没再说闲话。小花默不作声地叫来村里的一些帮手,收拾的速度更快了些。 到了晚上,整个院子焕然一新,小花的父母从地里忙完回来,都不敢相信这是他们自家的屋子。 沈兰还在不知疲倦地刷洗东西,直到看见小花父母,才洗手,说要做饭。他们几个中午便没怎么吃东西,用沈兰早上剩的食物对付了些。 一直以来,厨房才是沈兰最在乎的地方。 系统中食材和器具都有,她本不需要多少做饭的工具,更多的,可能只是一种私密和封闭的空间。 她没什么胃口,给小蕙他们几个做了几个烤鸡翅和鸡腿,打了几杯果汁和奶茶热饮,放在桌上。 自己则一言不发地拿起锤头,凿洞口,挂雕像,插旗子。 其余几人也根本吃不下,各自怯生生地过来问沈兰要不要吃点东西。沈兰都给否决,只说吃你们的就好。 萧宁吃得很快,他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完想来接手,却被她无情推开。 于是难以置信地看着沈兰:「兰姐,你都不累的么。你没来学武功,真是可惜了。」 沈兰现在什么感觉都没有,更别提『累』这种较为复杂的感知,大脑几乎一片空白,只是想着新店和老店都需要修整。 她茫然地看着萧宁,不懂他想表达什么。 小蕙把萧宁推走,「让小姐一个人静静罢。」 他们几个吃完饭,沈兰看哪里不够好又捯饬一会。可能略微有点强迫症,想尽可能地尽善尽美一点。 三人还是回裁缝店中休息。 路上走过味香园时,闻到此处散发着一处久久不散的糊味。月光如水,照得地上灰烬更黑了些,可也无法融入墨一般的黑夜中。 沈兰闷不吭声地走进去,拿着手中的抹布,把苟延残喘的墙壁,从这头擦到那头。 萧宁和小蕙没说什么,也跟着打扫起来。 最后还是沈兰看月已东斜,时候不早,才道明日还要早起,早些回去歇息罢。 * 翌日,沈兰一早便起来,花了些银子找人把街上的味香园拾掇着,自己便快步走向连锁店中。 天气有些阴沉。 沈兰犹如感应一般,突然转头。她想起初来这里时,好像也是这样寂静的清晨。她从一个陌生的地方,转移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 现在好不容易自己建立起一个有归属感的味香园,还被人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到如今,沈兰始终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游离感和边缘感,就算有了一堆朋友,她也像一滴油,怎么也无法溶在这人世浮沉的一汪水中。 天始终雾蒙蒙的,沈兰从新厨房中走出来时,也没瞧见太阳。 灵乐城的气候,据她推断,定然跟什么季风脱不了关系。但很奇怪,她在这里很多天,没见过一场雨。 沈兰买来一截鞭炮,预备待会人来时来个响的。 那天她在浏览器上找资料时,正好看见有人写过古代装饰gg的论文,当即心念一动,准备来个无中生有,昨日便跟徐木匠描述了自己的想法。 看得出,徐木匠总是诧异于沈兰的各种奇思妙想,但好在为人实诚,也从不泼冷水,只是默默地边听边记在心中,看尽全力能否变成现实。 再往外看时,小花撑着油纸伞,朝她这里走来。 细如愁的雨丝飘散在空中,今日还真叫她乌鸦嘴说对了。 那么多天都不下雨,偏偏金日开业时落下来。沈兰心下嘆口气,表面上还在对小花笑,「过来啦。」 小花有些为难,「兰姐,这可怎么办。」 凉拌。 沈兰心中抓狂,仍笑得游刃有余,一副尽在掌握之中的模样,小花看见便松口气。 「放心吧,没事的。」 「不如现在便把炮竹放了吧。」沈兰道。 第175页 「嗯。」小花说着便点火摺子。 不是吧,这么任性都不阻止一下的么。 沈兰的笑染上眉梢,话语湮没在一片霹雳拍啦的爆竹声中:「这是我第二个店铺啦。」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89章 可能是老天真的听到了沈兰的心声,打从放完鞭炮后,这肖似烟雨江南的场景很快消散掉,取而代之的是乌云后的太阳。 小蕙和萧宁是这会才过来的。等二人走近,沈兰才看清,萧宁是背着小蕙,踩轻功来的。 「小姐你没事吧?」小蕙的脸上满是焦灼。萧宁也少见地焦急地看着她。 「没事。」沈兰抿唇。「对不住,起得早,便跑出来了,忘记给你留张小纸条啦。」 小花只旁观,也感受到这对主僕间的深厚情谊,她低下头去,怕给人看见脸上艷羡的神色。 小蕙笑道:「小姐没事就行。」她看着满地的红纸屑,「这是放鞭炮啦?」 「嗯。」沈兰抬起胳膊,五指伸开,光从指缝中泄落。她听到远处错落不一的脚步声,「人来啦,干活吧。」 精緻小巧的桌椅都露天摆放着,院中藤蔓环绕,很有生机,古朴而不失亮丽。尤其是那一副立在门口,高高的人脸木雕像,简直秀到了极点。 屋中自然也有桌椅,皆用屏风隔开,算是包房,价格更贵些。 这些先到的都是常客,彼此之间都脸熟得很,更倾向于是来捧场。 沈兰笑着招呼:「客官看我没说错,果然一眼瞧见吧。」 「不错。」众人哈哈笑着,有一人道。 「只是这雕像,怎么这么像一个人呢,是我近来眼神不大好么。」 「也许不是。」沈兰把钗子正了正,还是裴昭送她的那一支。 「若您猜出来,冰淇淋买一送您一桌的。」 「这么好!沈老闆这么年轻漂亮,这雕像嘛,自然也不同凡俗,非同凡响啊。」 沈兰便挥手叫小蕙过来送冰淇淋,自己笑着去招呼别桌的客人。一上午下来,人不算很多,但沈兰也已心满意足了。 毕竟天气不好,她这宣传估计也没到位,顾客流失在所难免。 便撂手,自去厨房给几个伙计做些吃食。 她正往系统中拿食材时,外面一声「沈老闆!」吓得她手一抖,那鸡肉差点跟灰扑扑的地面亲密接触。 「来了……」往外一看,竟然是包子铺的老王。 那天着火时沈兰看见他身影了,但当时焦头烂额,也没跟他说上一句话。他背上褡裢鼓鼓囊囊,不知装了些什么。 「老王你来视察工作么。」沈兰擦净手,出去迎。 「沈妹子你在说啥,不会真受刺激了吧。」 老王嘆气,竟出奇地有了点老实人的模样。 「你嫂子叫我过来劝劝你,说你银子虽然都给烧没了,但别太难过,千金……那个散尽还复来嘛。 我跟你嫂子最近手头也不宽裕,要不就给你送点过来了。这包袱里装的都是今早新做的包子,你老说我家口味咸,今天的不咸,你尝尝吧。」 老王抠搜程度不在她之下,沈兰现在都记得二人就银子极致拉扯,打出一番太极拳法的事。 所以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同样一毛不拔的老王,能跟她说出这番掏心窝子的话。 哎,患难见真情。人间有真情。 事已至此,沈兰怎么能再说出「其实我银子堆成山」的事实来呢,未免太狗咬吕洞宾了。 她流出鳄鱼的眼泪,假惺惺地接过来,手下一沉,老王真没少给。 「我知道你家也不容易,心意到就行。街坊邻居的,没想到你能这么挂念着,我都不知道说啥好了。」 老王哭丧着脸,「谁也不知道明天能发生啥意外,互相帮衬着点,挺好。」 说完便挥手,「行了,你嫂子在家做好饭等我呢。我俩别的本事没有,要是想吃包子,随时过来,管够。」 小蕙和萧宁等他走了,才放下手中活,小步移过来,意味深长地看着沈兰。 沈兰耸肩,指指点点。「我现在的银子不是积蓄,这叫流动资产,不懂吧?不懂别乱发表看法。」 说完噗嗤一声,把手中的包子扔给萧宁,「饿了你俩先垫垫肚子。对了,别忘记小花。」 就在她又一次试图把那块刚冻上的鸡肉拿出来时,又一声浑厚的「沈老闆」打断了她的妄想。 「柴……柴大哥,你怎么来了。」沈兰控制住自己抽搐的嘴角。 「沈老闆,我听店中那俩伙计说你来这边开了个新店。」说到这,欲言又止,沈兰知道他是在纠结那老店的事。 最终他抬起头,笑道:「那俩人成天跟我念叨,说你让找的帮厨找到了,可沈老闆像是把这事忘了一样。」 沈兰眨眼,这两天经历太丰富,她还真把这事给忘了! 「我道沈老闆怎么可能会忘。」说着便凑过来,「我把你许下的银子先给你结下了,人此刻便在我店中,你什么时候用我便什么时候叫他们过来。」 沈兰心里真的很暖。果然,这世上还是好人多! 「谢谢柴大哥。我若有朝一日咸鱼翻了身,一定把柴大哥的恩情……」 「哎——」柴宽阻止,「别说这种话,说多了便生分了。你送了那么久的冰淇淋,一分钱没要怎么不说。」 第176页 沈兰便不开口。柴宽走前,还想塞她银子,但被她义正言辞地拒绝,只说待会便让那两个伙计过来干活,这才作罢。 她心中那点对沈梅的怨恨都要被这些人给抚平了。 沈兰的某些人生桥段虽然狗血了点,但自始至终都是属于普通人的生活,没有那么多算计和筹谋,只有算不上挫折的挫折,和一些平凡的感动。 她再次把鸡肉拿出来,又听见外面喊:「沈妹妹~」 这次,沈兰无语看苍天,不再做多余的努力,干脆放任自流了。 只听「啪叽」一声,鸡肉终于掉在地上,扬起尘埃。 「赵姐姐~你怎么来了。」沈兰看见牵着毛驴的赵阳,惊喜道。「昨日不是方才见过……」 「那你得问问这头傻驴了,它真跟通人性似的。昨日你走后,又开始暴躁起来。」 赵阳打趣道,「我早便说把它给了你,可惜你现在自顾不暇……」她说着声音渐低下来,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早知道不说了,现在它整天身在曹营心在汉似的。」 沈兰哈哈大笑,也有些纠结毛驴是走是留。 「赵姐姐,既来了就别走了,我做些好吃的,留在这一齐吃罢。」 说完,下意识地看向地下凄悽惨惨戚戚的鸡肉。 赵阳摸了一把驴头,道:「不必,店中还有的忙。我就是过来看看。」说完,便要把毛驴拉走。 「等等!」沈兰注视着一人一驴的背影,心想多头驴在这也不费什么。 万一真到了「驴欲养而亲不待」,后悔也来不及。 「赵姐姐,你把它留下吧。」 赵阳似乎就在等着她这句话,顿时喜笑颜开,把毛驴拴在了门外的树上,拍了拍它的头,「你自此便跟了沈老闆,这下得偿所愿了吧。」 毛驴蹬腿甩头。「妹妹,若是实在忙不过来,随时送回去。」 沈兰点头。她去河边,用镰刀割了些草,餵毛驴。正准备离开做饭时,毛驴突然发了狂,浑身颤抖起来。 「……乖,我不走好不好。」余光瞥见一抹红色的残影,坠落在草上。 沈兰拾起这方红色手帕,打开一看,里面是沉甸甸的碎银子。她茫然地凝视着赵阳离去的方向,许久才回神。 中午她终究没做鸡肉,只烧了些热汤,几人一齐把包子吃了。 * 下午情况比上午好,很多人夸这地方环境雅致,说难为沈老闆何处找呢。 沈兰不置可否,心想你夸得也太离谱,这地方是昨晚才装修完的你敢信。 晚上小花家父母终于得闲,给沈兰她们送了饭菜过来。没什么大鱼大肉,不过沈兰很喜欢,觉得这才是家的味道。 吃完饭,沈兰便马不停蹄地回到了老店中。今日本是只请人简单打扫下,原想明日再修整,没想到走近时,她们三人都被震撼了。 这是什么活雷锋啊。 很多烧毁的地方都被重新修葺过,现在完全看不出烧过的痕迹。但可能因为时间匆忙,还有一小点地方来不及整理,但看得出技艺熟练,速度也快。 沈兰真觉得自己踩了狗屎运。这是什么运气啊…… 萧宁狂喜:「兰姐,你请的人么?」 沈兰支吾片刻,最后敷衍道,「不错。」 「照这进度,不出两日咱们味香园又能重现江湖了!」沈兰叉腰,「不过东西都要重新置办,这两天你们且留心着。」 他们三人回到裁缝铺,沈兰有些心不在焉。 虽然因为她的到来书的时间线全面错乱,但她那首辅爹估计难逃驾鹤西去的命运。 再掐指一算时间,好像就快到了。 沈兰对他没感情,但对沈梅有。她绝不会让她得逞。 于是便琢磨着何时托萧宁去见裴昭一面,把她所知道的信息(希望没记错)悉数传递给他。 还有,她习惯性地打开系统。看金币较之从前,少了许多,也没觉得如何。 活着固然会受到千万种挫折,但也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小蕙累了一天,已经睡着了,沈兰给她盖上肚子。 下一刻,却听到了敲门声,她心中腹诽,这么晚了谁过来。但萧宁就在隔壁,她也没什么害怕的。 「来啦。」沈兰打开门,却瞧见了庄谷。 「神医,这么晚了,何事惊动大驾。」 庄谷温和地笑着一闪身,沈兰只觉眼睛刺疼一下,裴昭轻笑一声,走了出来。 沈兰承认,自己看见裴昭的第一个想法,竟然是不用萧宁帮忙传话了,自己就可以。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90章 也不过几天没见,裴昭似乎更漂亮了些。 沈兰心中再一次感慨,这人明显就是在她的审美点上蹦迪,想不喜欢都难。 庄谷引见完便很自然地离开了。裴昭屈起一只胳膊,把沈兰圈在怀中,慢慢地靠近她。 沈兰惊呼:「不会吧……霸道这套不适合你,亲爱的。」 说完便推裴昭,万一庄谷还没走远,看见这场面,双方岂不尴尬死。 裴昭像没听到一般,一点点缩短着两人之间的距离。 再近些时,沈兰看在他扯嘴角。他在笑。 他比沈兰高出不少,在她脸上打下一片阴翳,就在沈兰即将认命似地闭上眼睛时,忽然感受到自己额头上的蜻蜓点水,很轻。 第177页 禁锢也随之远去。 裴昭不由分说地牵着她手,单手抱着她去了屋顶。索性今天风不大,但沈兰还是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 裴昭把衣服给她披上,又翻身下去,找了件衣服,叠好给了沈兰。 月亮挂在遥远的天上。沈兰抿唇,寒暄地笑。 「好久不见,咱们就坐在这上面纯唠嗑啊。」 她看裴昭侧脸,又看到永生难忘的一幕——裴昭他竟然眼睛红了。 沈兰:「?」 她觉得裴昭一直很稳重,没想到他能三番两次地在自己面前哭。况且,到底有什么好哭的。 她现在穿了裴昭的衣服,上面还有他的味道,都有点热了。 沈兰想装作没看见,刚准备问裴昭这几天怎么样这么一个百搭的话题,谁料沉默是金的裴昭淡淡道:「你想我了么。」 一来就问这么露骨的问题,你不对劲。不过转念又想,恋爱中的人,不都是这么样么。 沈兰想了想,想肯定是想了的,那时候店刚被烧,她昏倒前还记得叮嘱庄衡别告诉裴昭。虽然庄衡这傢伙明显没遵守诺言。 但若是裴昭字面上的「想」,她还没真没有。 这也不能怪她。沈兰觉得很委屈,好不容易踏上暴富的道路,根据地被人一把火烧了不说,自己都差点泥菩萨过河。 沈梅走之后,她忙着连锁店的种种琐事。一忙起来就没什么心思想这些有的没的,所以这话还真不好开口。 沈兰手放在膝盖上,环住裴昭的腰:「当然啦。」 「你骗人。」裴昭比她还委屈,很认真地指责她,「你一说谎,手就爱出汗。」 沈兰被他这么一点破,才后知后觉,自己的确有这个天长日久的习惯,可惜自己都没怎么在意。 她很想说「乖啦,我不想你想谁」或者安抚「别多想,我永远最爱你啦。」 但话到嘴边,自己都快肉麻死,心想像自己这么少说多做的人,说这些虚头巴脑的干什么。 她直接上手,把裴昭头一歪,两人撞到一起。 裴昭的眼睛很亮,沈兰光看着,就情不自禁地陷落进去。裴昭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后来把沈兰抱在自己腿上,衣服盖在头顶,皆十分动情。 这可能是裴昭表达想念的方式,沈兰不知道两人到底磨蹭多久,只觉得的确喘不过气,才伸出手来推开了他。 她大口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看向裴昭手上的衣服,才想起两人现在都不安全,不知道多少人正虎视眈眈着,竟然还这么肆无忌惮…… 但沈兰脸皮厚,想通了也没觉得有什么。只是像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一样,死死地抓着裴昭的衣领,「最近怎么样?急着回去么。」 裴昭看起来明显不想告诉她这些争斗上的事情。但沈兰却不得不打听,因为这关系到沈梅、她爹,甚至裴昭他自己。 「还好。明天一早回去。」 「指挥使那边怎么样?」 「还是那样。」看来裴昭也不打算瞒着她。他紧紧握着沈兰的手,鼻音有点重。 「味香园……」 沈兰「哦」一声,「没事。我正嫌房子老旧,这下正好可以重新装修。那边连锁店也开得不错,没什么要担心的。」 裴昭肩膀抖动,「都怪我……」 「这怎么能怪你呢。」沈兰真怕他哭了,爱人的泪水是她最法抵抗的东西,尤其裴昭还是个男人。 好在裴昭可能只是在喘息,她这么个大活人坐在他身上总不可能还会冷。沈兰猛松一口气。 「少爷会来帮我。」 「少爷他年纪小,做事还很不成熟,多注意他点,别叫他一个人为难。」沈兰轻声道。她累了一天,每天起得又早,窝在裴昭温暖宽阔的胸膛中,已有点睁不开眼睛了。 「娘子。」她模糊地听到裴昭说。 「哎。」沈兰打个哈欠应道。 「沈大人他……这几日过得很艰难,我没用,完全插不进手,也帮不上忙。恐怕再过几日,父皇便会同意他告老还乡了。」 沈兰困意消除一半,心想这也太快了些。但再算时,还真卡在书中的节点上,泾渭分明。 「是什么原因,方便跟我说下么。」她有点印象,知道是沈梅所指使,但过程如何,实在记不起来了。 裴昭好像在思考,沈兰都快睡着了,才听见他说:「朝堂上的事……」 这还用你说。沈兰又打了个哈欠,「是齐王么。暮暮,我很想知道,少爷他爹,到底是站在哪边。」 裴昭没回答,而是长篇大论地同她讲起过去的故事。 「那时太子被废没多长时间,父皇北巡方回,齐王主持朝政,点名让我去迎。总之……我没办好。父皇大怒,本来罚得更重,好在我老师替我求饶,才只关了我三月禁闭。」 「我没事了,齐王却深恨老师,寻了个由头把他关进了昭狱。昭狱……是少爷他爹的地盘。」 沈兰有点明白,又有点迷糊。 「好与不好都只在一念之间,也不过是找个藉口削权罢了。少爷受伤我收留他那次,是否跟这事脱不了关系。」 裴昭深深看沈兰一眼。 「不错。少爷心地良善,知道我老师是个刚正不阿的好老师——对此我不好说什么。他因为这事跟他爹吵了许多次,还有过劫狱的念头,可惜还没成形,就被他爹囚禁在了家里。」 第178页 「这是后来他跟你说的吧。」 沈兰觉得裴昭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有些凉,便把衣服重披回到他身上。裴昭本不愿受,谁料沈兰便紧紧抱住他,两人亲密无间地依偎在一起,便也不再动作。 「不错。」裴昭想起什么,眼里溢出些笑意。 沈兰果然嗔他一下,「当时你们都知道你是我丈夫,只有我像个傻子一样被蒙在鼓里,对吧。」接着话音一转,「不过暮暮,我为什么突然不记得你是谁,你不奇怪么。」 「你会告诉我谜底么。」 「你以为还是咱们猜灯谜那时候么。」沈兰眼中掺着浓浓的倦意,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她抽出被紧握在裴昭手中的手,哄小孩似的按了一下他鼻子,没好气道。 「你想得美。」 她现在困得脑子混沌,但有些意识又是极端清醒的。沈兰想,跟裴昭说自己是穿越来的也没什么关系。万一他想跟自己回去呢,岂不早晚都要说。 可惜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裴昭就钳制住她刚才按过裴昭鼻子的食指,很小心地包在手中,放在唇边。 「我不想听怎么办。」 「我警告你,今晚月色再好,也不是你飘的原因。」沈兰喝醉似的咕哝一声,好像又要睡过去了。 她只是觉得这么坐着很舒服,即便不困,也要舒服得睡过去。像秋日的午后,很适合无所事事地磋磨时间。 「后来我老师……走了之后少爷才被放出来。」裴昭说,「可惜少爷他不知道,全府上下都瞒着他,没露过一点口风。少爷没放弃,继续准备劫狱。」 「可怜的少爷。」沈兰苦笑。「他那些小伎俩怎么逃得过他爹的眼睛。不过他爹既然知道,少爷怎么还会受伤?」 「因为他爹也没料到,那日还来了一拨人。」裴昭很平静地说。「是我的人。」 「我老师有东西放在了狱中,为了掩人耳目,才等一切风平浪静后行动。没想到撞到了少爷。」 沈兰想了一下时间,笑了。「你还挺忙。少爷真倒霉。」 「是啊。」 「老天真会安排。一念之差……」沈兰感慨。 四周有渺远的虫鸣,偶有某处人家的狗吠响起,衬着月光,像小时候的梦,近在眼前的遥不可及。 「少爷是我见过最纯良的人。他祖母病不病重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当今圣上病得很重……」 裴昭捂住她的唇。「你困了……」 沈兰笑,「我是醉了,一见你我就像被灌了几十瓶酒一样。不管你想做什么,都别忘了我。」 「为什么?」裴昭忽而又凑得很近,两人气息不分彼此地交织在一起,眼神狡黠得像要糖的孩子。 「爹的,这还要问,当然是因为我是你老婆。」沈兰一点没留情地踢他一脚,「而且,我要赚很多很多钱养老婆。」 裴昭鼻子也红通通的,两人眼睫毛差点碰到一起,眼神中涌动着只有对方才明白的情愫。 「娘子真的醉了,到底谁是谁老婆。」 「我是你老婆,你是我老婆。」沈兰理直气壮道,「有哪里不对么……」 声音渐渐地小下去,呼吸也变得均匀悠长。 睡着了。裴昭无奈地笑,小心地抱着沈兰回房间。再回去时,小蕙已不在,房间里只有风。 他把沈兰抱回床上,盖上被子,本想离开,但看了一眼月亮,又捨不得走了。他亲吻沈兰的手背,自己靠在床边,困意也逐渐袭来。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生病了……还想多写点的呜呜 第91章 沈兰夜半醒来的时候,看见床边歪了个人时冷气直窜天灵盖,那些恐怖片中床边盯着你看的画面,一股脑全涌在眼前。 但借着月亮,看见裴昭稜角分明的鼻樑时,整颗心又忽然陷下去。 傻瓜。 小窗开着,有些许风,沈兰无端燥热。 她费了一番力气,把裴昭拖到床上,随手拿起放在桌上的蒲扇,盘腿坐在裴昭身旁,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密长的睫毛,看着扇过来的风牵动他的睫毛扑闪,软绵的头发垂下来晃动,就这么摇啊摇。 沈兰想试他额头上有没有汗,手刚递过去,下一刻就被抓住,于是头顶三条黑线。 「喂,装睡很有意思,免费劳动力可还得心应手?」说完便背对裴昭侧身躺下,不再理他。 裴昭过来承认错误,「睡得不踏实,你醒了,我也醒了。」 「哦。」沈兰无情道,「关我何事,还想我跟你盖被聊天么。明天还要早起干活,睡了。」 「嗯。」裴昭应答一声。他拿起沈兰丢手的蒲扇,也有模有样地给她扇起风来。 沈兰还当他只是假意应承,没想到等了许久,直到手动风都没了,也没听到下文。 沈兰原是急性子,越想越不对劲,越不对劲越坐立难安。 裴昭这算什么事,女朋友生气都不哄下的么。 一个鲤鱼打挺便起来了,轻声道,「餵——睡什么睡。」 但这时候才发现,裴昭好像真睡着了。今日劳累一天乏得不行,却没注意到裴昭眼底的两片青色。 沈兰没辙,只好再拿起手边的蒲扇,为两人暂争取些清凉。 再睁开眼睛时,天已完全亮了,身边人已不见,只剩下被子的褶皱形状,昭示着昨晚这里躺过其他人。 第179页 沈兰看系统时间,好在生物钟仍没停止工作,她一骨碌爬起来,开始收拾。扎头发时,瞥见桌上的小纸条—— 「睡得真香,期待下次。」 「……不要脸。」 * 沈兰出门时,特地跟萧宁把小蕙叫起来。可怜的小蕙,跟着她没享过几天福,成日跟个陀螺似的也便罢了,连觉都不能多睡会。 先过去老店,无知的三人再次被震惊,灵魂都受到震颤—— 这到底是哪里的活雷锋,连觉都不睡的么。 沈兰若是知晓一声不吭做好事者是谁,二话不说送上面锦旗先。 因为怕沈梅再来搞破坏,她特意托庄衡差人再巡视着,于是便寻人,想揪出这幕后指使。 但环视四周,只有一位在几根稻草上昏睡的兄弟。 沈兰好心上前:「……大兄弟,没事吧?」那人一头雾水地起来,抱着自己的头,头疼欲裂的模样,不会也失忆了吧。 「沈……沈老闆?」 嘿,不仅没失忆,竟然还认识我是谁。 「大兄弟,昨晚怎么回事,地上这么凉,怎么在这便睡下了?」 「我忘了……我就记得昨晚盯着店看时,后脖颈一疼,接着就没印象了。」 萧宁看向他致命的后脖颈,面色凝重地对沈兰道,「高手,一击致睡。」 沈兰有点想笑,但外人在这不好发作,只亲切道:「既无事,如没什么安排,先去寻处地方吃饭,莫要着凉了。」 「谢谢沈老闆。」这人感激不尽地跑了。 沈兰摸下巴,「还是不知道这活雷锋是谁,你看这锃光瓦亮的墙壁,若是再放任他一日,恐怕便能恢复原样了。」 小蕙脸上有些睏倦,仍觉开心:「这人真是大大的好人。」 萧宁附和,沈兰没作声。片刻,「早上想吃什么——」 萧宁如临大敌地摆手:「什么都行,只要不再吃老王的包子。」 小蕙噗嗤一声笑出来。但想起昨日的包子,脸色也有点难看。 沈兰「啧」一声,「但是剩下岂不是浪费粮食。古诗有云,『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萧宁搜肠刮肚,但一时还真没想起过沈兰浪费粮食的画面——此人某种程度上真是抠搜到骨子里。 于是落回到平常的柴米油盐处,竟成了一种美德。 萧宁沉默着,小蕙还以为他这是反思自己、无话可说的表现。于是自己暗戳戳:「小姐,小花家中大黄它们几个还没什么东西吃。」 小蕙表示自己很无辜。 沈兰和萧宁愣怔几秒,皆哈哈大笑起来。沈兰笑道:「小宁子,你看人小蕙,可以根据现状提出合理化建议,不像你只会发牢骚。」 萧宁也笑:「像小蕙这样的『老实人』,再多的花花肠子也不惹人怀疑。」 「我还在这呢!」小蕙抗议。 几人话间,已走到新店门前。昨日沈兰看裁缝铺没地方放驴,便仍嘱託小花把驴拴在她家。这时一过来,第一要紧事便是四处找寻毛驴在何处。 动物跟人有一种很奇怪的联繫,某些时候甚至能心意相通。 小花一看沈兰东张西望,便知她在找昨日千叮咛万嘱咐的毛驴。 「兰姐,驴还在我家圈里呢,你若是想见,我便牵来。」 沈兰怎么会再麻烦,只道不打紧,先做活。早上她匆匆做了几个三明治,配上一杯牛奶,各自吃了。 白至秦不在,萧宁便担起他的责任,点评道:「兰姐,你近来明显敷衍许多。到底是我们距离近了,还是关系远了?」 一副心痛的表情。 小花从没吃过这么新鲜的早饭,本来正津津有味,一听萧宁如此说,才道这不过是他们寻常,脸色黯了黯。 沈兰敲他杯口,「爱吃不吃。最近太忙了,回头得闲,我别的不说,也得先给小花妹妹做顿大餐,犒劳这些日子她的付出。」 小花十分诚惶诚恐,连声道不必不必。 小蕙朝她弯眼,「兰姐平日里也会这么犒劳我们,大家都是一样的。」小花听见,莫名放下心来。 沈兰是她见过最奇怪的老闆,底下的伙计也是一个赛一个的奇特。 有朝一日,若是自己也会成为这样奇怪的人……感觉倒也很好。 这一天比昨日的客人多些,许是昨日的口碑开始扩散。小蕙在屋子里一处角落给大家那冰淇淋,天气炎热,冰淇淋卖得更好了。 午间,她回新店转一圈,再去逛着採购了不少东西。 也不过几日,这里便有恢复过来的迹象,新店也蒸蒸日上,这是上天的馈赠,沈兰很感激。 下午客人依旧,沈兰几人忙活一整天,晚上人都走近,才歇口气。小花看着萧宁手里白花花的银子,眼都看直了。 小花:「……这真不是我在做梦么?我原以为我这辈子也见不到这么多钱。」 萧宁笑:「跟着兰姐好好干,以后大家都能吃香的喝辣的。」 小花点头如捣蒜,桌子都擦得更卖力了,像擦她如在囊中的银子。 沈兰逛一圈回来,腰间栓了一壶酒,小蕙和萧宁瞧见,都唏嘘不已。 沈兰一手搂上一人肩膀,神情很忧伤——萧宁比较高,故意矮下身子配合她。 「咱们先说好,不打小报告。诚信买卖,童叟无欺。想吃什么,随便提。」 第180页 萧宁大惊小怪:「就今天?」 小蕙一唱一和:「怎么可能,小姐才不是小气的人。起码一个月打底吧。」 萧宁乐了。沈兰满头黑线地看了一眼小蕙,毫不掩饰地流露出「孩儿你让我很愁」的神情,仰天长嘆,「罢了罢了。天要亡我,非酒之罪也。」 小花差点笑出声。 沈兰灌口酒,走出几步,背影竟有些萧瑟。又退回来,「今晚我有事——你俩同去?」 萧宁看她一眼,一言难尽的神色。「阿昭快些回来吧,你媳妇马上要出去花天酒地啦。」 「怎么好这么说。」沈兰一本正经道,「我既已逃婚,一无夫妻之命,二无夫妻之实……」意识到自己说漏嘴,而三个人皆八卦地看着她,小花知道得更少,大概还想问「阿昭是谁。」 都被沈兰堵回去:「老闆的隐私,也是你们打工的伙计好打探的么。」 沈兰走过去,在毛驴上垫上干净的垫子,邀小蕙一同坐上去。萧宁在一旁抱怨沈兰偏心。 三位女士皆充耳不闻,沈兰对小花道:「结束了,回家休息罢。这两日我们朝夕相处,你定有心得。我明日把秘诀传你,且看你表现。」 「孩子长大,便得撒手啦。」 小花有点红脸。 说罢,沈兰轻手挥鞭,毛驴先是机械地往前走动几步,很快便跑了起来。 萧宁抱剑跟在她们身后,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兰姐我能问一句到底去哪么。」 「你已经问了。」沈兰白他一眼,「答案我也可以告诉你——我家。」 萧宁没怎么,坐在沈兰身前的小蕙倒是全身僵住了。 他开玩笑,「哪个家,回味香园还要骑毛驴的么。」 「首辅府上。」 萧宁:「?」 「你知道了?」 「看吧,觉得我失忆都瞒着我。」沈兰嘆口气,「真要能瞒住我也便不说什么了。最可恨的是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叫人忍不住探究谜底。」 「那日送去奶茶的大户人家,便是我爹的府邸,是也不是。」 她回去后,总觉得那地方很熟悉。沈兰没有这里的任何记忆,但这府上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后来想通关窍,一拍大腿,这不就是沈梅从小长大的地方么! 环境和景物描写她看过许多遍,这是三维画面。 萧宁不置可否。小蕙也默不作声。 沈兰道:「他那时便想见我最后一面了么。」她有些自嘲,「既如此,何不来店中亲自见我,还偏要如此大费周章。」 萧宁道:「是阿昭的主意。」 「……」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今天本来都请假了,没想到又赶出来了qvq尴尬 第92章 沈兰:「你们到底偷瞒着我干了多少勾当……」 几人话间,很快到了「沈府」。时隔流水般的光阴,沈兰发现,自己心情,好像没多少不同,这是不服老的表现。 昨日裴昭告诉她「很快要告老还乡」,恐怕此时正收拾行李呢。 沈兰拍门,开门的还是上次那个小厮。 他似乎对沈兰一拨人很有印象,便哀嚎道:「姑奶奶,你们怎么又敲大门,我上次不说了从角门进么……」 小蕙站出来,打量他:「刚来没多久?把王管家叫出来,跟他说大小姐回来了。」 小厮愣住了。他缓慢地转头,看向若有所思的沈兰。 「大……大小姐?」 他知道府中的大小姐是宁王的妻。 却不知道大小姐是送饭的伙计。 这显然颠覆了小厮的世界观,但小蕙反应明显是对这里很熟悉,于是好一会没反应。 「你若不去,我们便自己进去,不必再劳烦。」小蕙强硬道。 「哎……且等我……」话还没说完,王管家跟变戏法似地突然出现在身后,小厮登时吓得魂飞魄散。只见他苍老的面容上鼻翼耸动几下,浑浊的眼睛便掉下泪来。 「大小姐……大小姐回来了!」说着便连忙迎沈兰进来,再差人去通报老爷。 王管家老泪纵横,喃喃道:「大小姐你还愿意回来看看老爷,真是,真是……」 真是如何他到底没说出口,沈兰也不欲问。 她没多余的同情心分给虚拟世界中的人物,若不是沈梅,或许自己会任由这当朝首辅自生自灭,也说不准。 夏日院中景色仍那般别致,奼紫嫣红得惹人艷羡,可这番再过来,沈兰心境倒是完全不同了。 荣华富贵云烟过,成败得失论谁人。 管家躬身推门,低头送沈兰进去。却拦住小蕙和萧宁,对他们摇头,示意莫要进去为妙。 萧宁本不肯,无奈被小蕙拉走。「管家出手,非死即伤。」小蕙低声。 那这还真是巧了。萧宁心想,但没说话。 「有他守在外面,你不用担心。」小蕙又说。她很自然地携起萧宁的手,笑道,「带你看看我少年时玩耍过的地方。」 萧宁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小蕙明明在笑,为何却有一种一瞥而过的伤感。 「爹……」 沈游一身青色,发髻高高束起。许是整日养尊处优,完全看不出实际年龄几何。他听到沈兰声音,猛地抬起头来,直勾勾地看着她。 第181页 「或许您觉得我叫您这声爹不合适,我便不叫。」沈游凤眼微眯,眼神逐渐变得平静。 「你既不是兰儿,到底是谁。」 沈兰坐在沈游对面。「我也叫沈兰。」 「那兰儿何处去了,你把她交还与我。我时日不多,只盼……」说着咳嗽起来,「我只盼再见她一面。」 沈游这样一说,沈兰的铁石心肠突然软下一秒钟。 可怜天下父母心,若是父母还没去世,知道自己死讯,不知会有多么伤心。 可她还是近乎残忍地摇着头:「禀告沈大人,我也不知她何处去了。我同她名字和长相都一样,或许,我便是她。」 沈游盯她一眼,眼神忽地空洞得可怕。「你不是她。」 「这事我没法帮您。」沈兰歪下头去,姿态有些漫不经心。「对不住。」 沈游摩挲着手中的扳指,捋了一把鬍子,忽然莞尔。「世间纷扰,不过庸人自扰之。敢问小友,是否有一刻,也这般困惑过,眼前与梦境,孰真孰假。」 「沈大人此番论慨,如何能叫我这种无知小人听去。」 沈兰若无其事地岔开话题,「大人怕是这几日起伏过多,心绪难平,故有此一嘆。高处不胜寒,登高必跌重,此理古便有之,大人何必自寻烦恼。」 「小友若有想法,不妨畅所欲言。」 「沈大人,若是我害了令爱,如何。她如今遍寻不见,你为何可以如此心平气和地同我交谈。」沈兰疑惑不解。 沈游猝然长嘆:「她是你,你不是她。」 沈兰想了想,眼底浮现些笑意。「都为假。」 沈游瞥她一眼,沉吟片刻,「小友缘何出此言。」 「小人嘴笨舌拙,若有冒犯,请大人莫要放在心上。方才大人为何道自己时日无多,莫非大限将至,竟可推测。若要我说,大人定会长命百岁,子孙承欢膝下,享尽天伦之乐。」 沈游身材瘦削,精神矍铄,眼睛亮极。单看长相,道是沈兰长兄,怕也有人信。只是鬓间白发生,像万紫千红中那点绿,如何也遮掩不住。 「天命难违。」 沈兰垂头又想了想,从怀中拿出一包甜点。这是她昨日逛街时,甜品铺子老闆送她的。当时不以为意,接过来便揣在了怀中。 她从中拿出一颗蜜糖,一颗蜜饯,摆在手心。推销似的。 「沈大人,你选一个罢。」 沈游位高权重,沈兰初心只想看他下限在哪,谁料此人蹙眉,竟当真思索起来。 沈兰:「……左边是『天命』,右边是『造化。』承蒙沈大人厚爱……」 「右边。」沈游一刻没迟疑。 「确定?」 「绝无反悔。」 「那好。」沈兰收回手去,直觉不想在这人丢了面子。她做贼似的,轻声道,「沈大人,其实你我都在话本子里。」 沈兰注意着沈游的神情,他鬍鬚颤了几颤,仍是古井无波的模样。 良久,沈游才恍然大悟般长嘆一声。「庄周昔日梦蝶,此刻岂不亦然。」 沈兰:「……沈大人,您就不怕我是打哪来的江湖骗子。」 怎么说啥信啥。 沈游起身,负手行至窗前。望着院内的光景,沈游唏嘘道:「你此行来定有深意,我知你非来害我,那必然是来救我。」 沈兰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愈发对他敬佩起来,也对这样的人物如何教育出沈兰与沈梅两姐妹愈发惊奇。 后来一想,作者叫他三更死,岂能留命到五更。何况是两个只会败家的俩闺女。 「沈梅如此,沈大人不曾有过悔恨。」 沈游眼中隐约有光亮飘过,而后是永远的坠落与黯淡。「自作孽,不可活。」 沈兰见他如此,终于忍不住有了恻隐之心。「沈大人,实不相瞒,我的确是过来救你。你过几日告老还乡,是否不准备走官道。」 她不由自主地补充:「我还知道更多。」 沈游眉毛上挑,并不答她,只是引向新话题。「小友,你打何处来。」 沈兰看着他慈祥的面庞,真想一股脑儿全说了。她也没想到,自己能跟一个只见过一面的老头託付心事,还是她第一次说出秘密! 她试图言简意赅:「很遥远的未来。」 「有多远呢。」 「那时已经没有了皇帝——我知道您无法想像,印刷术快要毫无用处,因为在一方小小的屏幕上,我们会拥有最浩瀚的信息,穷尽上下五千年。」 说到屏幕,头脑发热的沈兰忽然冷静下来。系统不是对她提这种事讳莫如深,这时竟然寂静如鸡,这不太正常。 不过再冷静些,沈兰反应回来,系统只是不让提「系统」的名号,至于其他,似乎不在它管辖范围中。 沈游的眼神突然深沉透底,「再远些呢。」 「啊。」沈兰没明白他想表达什么。 她只看过一些乱七八糟的小说,对科幻所描绘的未来世界一点没谱。她那时一心活在自己当下的鸡毛蒜皮中,从没考虑过未来的事——关她什么事。 更不知沈游为何有此一问,莫非是想打破砂锅问到底。 「不知道,没想过。」沈兰耸肩,如实回答。 沈游目光收敛,浅笑。「若是早十年,我会让小友成为我恩人。或许是真到了知天命之岁,知道造化弄人,也便就这样接受自身的命与运。」 第182页 「不过小友不觉得很有趣么。活在话本子里和活在梦里,有何区别。」 沈兰真叫他说得纠缠不清,觉得自己还不如个江湖骗子。她负隅顽抗,「梦中不由自主。」 沈游反问她,「莫非小友觉得话本子里便得自由。」 书到用处方恨少,沈兰深恨自己没文化,此刻搜肠刮肚也找不出话来说。看外面树动叶摇,便转移话题:「起风了。」 沈游不依不饶:「不是风动,不是幡动,而是心动。」 沈兰:「……」 自己一番好心来救他,谁料这人非但不领情,还尽跟她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沈兰没胡编乱造应付,觉得自己够仁至义尽了。 这人还问得她无所遁形,一个脑袋两个大,不是狗咬吕洞宾是什么。 她烦躁非常,但沈游却突然转过来对她笑道,这一笑隐含过半生的荣辱得失:「小友,今日一见,即是永别。承蒙好意,我死后,家产悉数留给你,望你在这话本子里活得恣意,不负平生。」 沈兰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好人,但听到这话,仍没忍住鼻头一酸。 她是有父母的人,父母曾是她在这世界上最爱的人。沈游亦为人父,不免叫她多出几分感伤来,方才的埋怨一扫而光,一直这样的小孩心性。 「为什么,我本能救你。」沈兰说着,下意识地从系统中拿出一件东西,想证明自己的能力。她也没看清是什么,总之随手拿了出来——她只觉得应该拿,就拿了。 下一刻,系统在脑海警铃大作,她觉得自己活像被通缉的罪犯。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93章 于是乎,沈兰垂头看向手中的猪蹄,脑海被扰人清净的警鸣声狂轰滥炸着。 沈游一直波澜不惊的脸出现一丝裂痕:「小友,你手中……你还随身带着食材,」他想到这,微笑,「小友是个妙人。」 妙个屁人。 她尽力让自己头脑清醒下来,跟系统讨价还价:「我现在还没说出来。」 系统:【宿主在危险的边缘试探,扣除1000点金币。若不思悔改,仍要暴露系统的存在,扣除现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沈兰绝望地看了一眼系统余额:「拜託,小蕙这样你怎么不说,我还给她开通了透视功能。」 系统又像被噎住。【小蕙姑娘持有玉佩,且系统于她有正当用途。】沈兰:「?」 「听您的意思,老沈还要用您干什么杀人放火的坏事?您也得有这功能不是。」 刚才系统拉警报吵得她头疼,这会又赤果果地威胁她,简直在她暴怒区来回蹦跶。 因此沈兰把自己叫它「统子」的美好历史忘了个一干二净,毫不留情地怼了它。 所幸系统功能再强大,也只是个电子工具,不具备人类情感,这才没上升到白热化状态。 【还请宿主三思,严格恪守相关规定。】沈兰深呼吸,盯着一张阴沉的脸,对悠闲赏景的沈游道:「你命由你不由天。」撂手便要离开。 沈游捋了把鬍子,笑道:「小友慢走。」 沈兰刚迈出几步,听他如此说,还偏不想走了。今天真是奇了怪了。 「真没什么要跟我说的了么?」沈兰哀嘆,「沈大人,小人头脑简单,不跟我打哑谜成么。」 「一人一心求死,别人如何能救下他。」 「沈大人可知这世上多少人求生不能。」 「小友又可知这世上多少人求死不得。」 沈兰无能狂怒,她这是哪门子的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既能求生,缘何向死。」 「天命难违。」 「沈大人同我说说,什么是他娘的『天命』!」沈兰差点咆哮出来,「我们活在话本子里,命运乃是被他人所书写,不是天!同为人,为何逆来顺受。」 何况那零陵香豆,看起来还没她造出来的人物有文化。 沈游笑得温和,他眉眼暖得生出些落寞神色,「小友,无甚区别。若无天命,何来人为。」 沈兰知道自己是个五大三粗的糙人,这会马上要被他绕进去,仍心不甘情不愿道:「那沈大人方才为何毫不犹豫地选了右边那颗,若非尚未堪破,仍想挣扎……」 沈游打断她:「小友可知,这恰是顺流而下。六合之内,三千大道,皆由心化。水流花开,清风鸣蝉,如此而已。死或许不是终结。」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沈兰,眼中隐有光采闪过。 「愿来世……仍做父女。」 * 沈兰听到沈游的死讯后已是在几天后。 被烧的老店已经全部翻新,看表面比原先还好看些。她做好东西,正忙前忙后地招呼客人时,忽然听到一桌讨论的话。 平时来说,众人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沈兰才懒得费心去听。 但此刻也不知为何,这么多声音纷繁难以分辨,也许刻意听都找不出,她偏偏一耳朵就捕捉到了「首辅」二字。 沈兰控制不住靠近的脚步,装模作样地笑看食客们有何需要。 「哎哎,你们知不知道,咱们这沈大人,昨日死啦。」 「莫非你说的是首辅,这不能吧,他不是前几日方告老还乡?」 「就是啊。」那人要喝酒,沈兰给他斟上一杯,没留心倒得多了些,便拿手帕来擦。 第183页 「小道消息,但绝对保真。想他入内阁,当首辅,名动天下时还是一介英年才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多么风光,哪家教育孩子时不拿他做榜样。谁能想到十几年后,落到这样的结局,尸骨无存,啧。」 「是啊,他自己闭眼前想起来,会不会也觉得跟做梦似的。」 沈兰走得远些,抱臂背身靠在柜檯上。 外面绿树上落了几只燕子,毛发油亮,鸟爪紧紧地抓着树枝,站得稳当妥帖。屋里太吵,听不到它们叽叽咕咕说些什么。 外面的冰淇淋仍排起长长的队伍。那些吃到冰淇淋的小孩子们,笑着闹着,都笑得很灿烂,比阳光灿烂。 * 晚上,沈兰出门一趟,骑上毛驴去小花那走了一圈。小花学得很快,店里叫她打理得井井有条。 小花也很好学,跟沈兰请教些做法和经营上的问题,沈兰一一与她说了,再看向傍晚的天空,想着整日露天也不是办法,便准备回去跟老徐打商量,叫他做出一座凉棚来。 此凉棚非彼凉棚。沈兰印象中,古代皇室便有这样的享受,炎炎夏日便由工匠建造凉棚,连慈禧太后都流连忘返——当然,她沈兰是付不起皇室的价钱。 不过看她现在进帐,一个不那么精緻有规格的凉棚,沈兰还是游刃有余的。 系统进度还差些,但完全不影响沈兰「日进斗金」,字面意义上。 小花这的新店分出去一部分顾客,可惜基数大,也不过解了她燃眉之急罢了。店中每日仍旧高朋满座,她店中五人,仍时刻作陀螺状。 沈兰不是没幻想过这种场面,但亲眼看见梦想成真是另一种感受,因此觉得再累也很幸福。 晚上,沈兰给大家炒了只鸡,几人都赞不绝口,吃得很开心。 原先永丰酒楼介绍过来的两个伙计,沈兰没说留他们在这住,只说原先给那两个一月二钱银子,现如今给他们四钱银子,便也很识趣,从没提过在这住下这事。 她把萧宁买给小蕙的鞦韆和原先的那套桌椅,又都买了回来,原样摆在院子里,像从没消失过一样。甚至还抽时间,跟店中四个伙计,一起把地开垦好,没死心地又撒上黄瓜苗,比先前面积少上许多。 又单独开闢出一片空地,围上围栏,撒上草叶,给毛驴住。 晚间,沈兰看向空空如也的酒壶,准备给大家做些果酒,叫小蕙她们也尝尝鲜。 沈兰在现代时,没做过果酒。超市里到处都是,她馋了就随手拿上一瓶,喝完也就完了。 深究其原因的话,沈兰还是没那个耐心,为一口酒等上十几天。 她打开系统,在浏览器上搜索果酒做法。沈兰照一位博主的帖子,准备了草莓、蓝莓和橙子三种水果。 把草莓和蓝莓泡在水中洗净,擦干水分,橙子去皮切片。 沈兰端出三个玻璃罐子,依次把草莓、蓝莓和橙肉放进去,加上博主推荐的□□糖,最后倒入白酒——这白酒是她在附近酒铺中买来的,觉得味道很不错,物美价廉。 她堆在桌角,放在避光阴凉处。泡酒切忌阳光。 完成之后,沈兰洗净手,躺在新买来的摇椅上,看见萧宁和小蕙说话,笑了笑。 忽然又想起什么,从口袋中掏出帐本,去厨房蘸墨写字。 柜檯处没了少爷,真觉得空。白至秦整日看着吊儿郎当,幼稚得很,其实很认真很用功。 微笑处大少爷作风,但帐本做得一丝不苟,条理清晰,干净敞亮。沈兰第一眼看见便喜欢。 思绪正没处落时,沈兰回过头,翻了翻她新近推出的『儿童餐』和『情侣餐』的销量。 ……实话说,销量不太能打。但也不失为一种尝试。 世上道路千千万,走几条弯路又何妨。光阴漫长得很,未来还有很多转角。 思及此,沈兰笔尖一顿——一个人再无未来,是梦醒了么。 当时她从沈府中出来,并不准备顾忌沈游自身的想法。他苦口婆心的解释,说服不了固执的沈兰。 但过后,沈游托人送回她一封信。 他没多废话,只道哀大莫过于心死。 人若要求死,就像天要下雨,根本拦不住的。 书页翻动的「窸窣」声又在寂静中响起,沈兰看向赠品的订购量。古人虽一直「重农轻商」,但并不耽误「无奸不商」这词照样被生产出来。 味香园被烧那晚,她正到处找些小玩意儿,就是为了挑选平日套餐的赠品。可惜那晚全都散落在地上,最后也没拾起来,不知道便宜了谁。 哦对了,还有减价券。沈兰本来想借鑑现代先进理念,花里胡哨得看着很高级。但再想,何必那么麻烦。 「满二十减三」,再在底边盖上个味香园的戳,多方便,又简洁明了!也一口气叫人印刷了许多张。 几乎所有关于店面的事,沈兰都事无巨细地记录在这帐本上。偶尔还夹杂着一些明日待做和……个人随想?! 救命!为什么她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印象。 但上面白纸黑字,又证据确凿。 比如这几页上,字迹潦草的「玉佩什么鬼」、「阿昭磨人精」、「小蕙小可爱」、「少爷俏公主」、「萧宁不消停」…… 别说,还挺押韵。 沈兰头顶三条黑线,正准备大笔一挥,销毁这些黑历史时,忽然听见有人叫「兰姐。」 第184页 她「啪」地合上书,迅速藏起来,耳边便传来熟悉的抱怨声:「阿昭,刚说好了进去吓她,你偏叫她知道,多没意思……」 沈兰推门,看见裴昭、白至秦、小蕙和萧宁一人站一边,门童似的夹道欢迎她。 「……」向来满嘴跑电动车的沈兰奇蹟般地卡壳了。 「俏公主为何自言没意思?」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可能愚人节之前真能写完,祈祷保住我的烤肠ovo 第94章 白至秦嘴角抽搐:「什……什么公主?」 沈兰但笑不语,勾住白至秦肩膀,似笑非笑地看了裴昭一眼,几人一齐去桌椅前坐下。 白至秦可不敢沈兰举止那么亲密,他不用看,也知道裴昭的眼神像刀一样。只打着哈哈地抱住萧宁,道「好久没见想我没。」 又接住小蕙凉飕飕的目光。 他恨自己这张一无是处的嘴,正好看见那只熟悉而亲切的毛驴,捂着鼻子:「兰姐,怎么把它放院子里了?多臭……」 「少爷,许久没见,我瞧你是皮痒得很。」沈兰手指掰得咔咔作响。 白至秦抱头求饶,委屈得很:「兰姐,这么多日子不见,你们就不想我么!我在家都想死你们了。」 裴昭默不作声地在厨房泡壶绿茶,各自斟上一杯。 沈兰「啧」一声,端起茶杯,食指似有若无地略过裴昭下巴。 「你祖母如何了,身体无甚大碍吧?」 白至秦「嗨」道:「你们是不知道,我跟我爹火急火燎地回到家,看见祖母正满院子乱走呢。她七十了,牙口还健朗得很,这是吃多了,正让人搀扶着消食呢。」 「……」沈兰道,深表同情道,「故这些天,你是又被关起来了?为何今日竟肯放你出来?」 说到此,白至秦浑身给定住一般,做贼似地偷瞥了一眼沈兰,「阿昭亲自登门叫我出来。」 沈兰配合着赞扬:「好大的官威!」 裴昭不言。白至秦知他沉默寡言,眉飞色舞的脸耷拉下来,犹豫道,「兰姐,若是伤心,莫要遮掩,我们都在这。」 沈兰知道,他们这是知道了沈游的事,怕她伤心,因此赶来安慰她。 「人死不能复生。」沈兰嘆道,「节哀顺变吧。」 白至秦有点反应不过来,沈兰说的,好像是他的台词。 小蕙看几人神色古怪,心中若有所感,「怎么了。」众人不答,神色各异。 小蕙倏忽站起身,推开萧宁,「莫非是老爷他……」 怪道殿下和少爷突然回来。可小姐前几日方才见过他,明明一切还好好的。 只白至秦跟她对视,小蕙看见他同情、哀伤和安抚的眼神,霎时间便明白,瓷杯碎在地上。 她瞪大眼睛、颤着声音问沈兰:「小姐,果真是老爷他……」 沈兰不自然地清嗓子:「莫听少爷胡说,我爹他能有什么事。」她话没说完,小蕙泪珠滚落,踉跄着跑出门。 裴昭攥住沈兰的手。 「小蕙!」白至秦急忙叫道。萧宁轻身跟上去,抱住她。 小蕙泪流满面地挣扎着骂他,「你别拦我!我要去见老爷最后一面。」 萧宁不得已提高音量:「小蕙,他死了,尸体都不知道在哪,别傻了。」 小蕙像没听见似的,只是喃喃,「得去见老爷最后一面,他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到那边没有人照顾他怎么办。」 白至秦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只是想劝,却又怕自己说错话,只是绕着团团转。 萧宁又重复一遍:「小蕙你别傻了,他尸体不知让人埋在哪了,咱们找不到!」他道,「兰姐都没办法!等这阵子过去,咱们再想法子……」 小蕙脑袋很沉,萧宁声音听着缥缈,似乎离她很远,只在听到「兰姐」二字时才被拉回来,身边的世界才变得真实。 她「扑腾」一声跪在地上,哭得像个孩子。萧宁从没见她哭得这么伤心过,只觉得自己的心也要给她哭碎了,一分分肝肠寸断。 萧宁抱住她,轻柔地拍打着她的背,「小蕙乖,你信我,绝对能再见到。」 说完,忍不住看了沈兰一眼。沈兰瞳孔晶莹,和裴昭二人携手站在一起,像一对璧人。 小蕙仍在他怀中呜咽流着泪。白至秦献宝似的:「小蕙,莫要难过……我爹说,沈大人他遗体遍寻不着,或许是被哪个好心人带走了。」 半晌后,小蕙意识到自己失态,小姐她们几个或许还有事要谈,便哑着嗓子道自己先上楼去休息。 沈兰应了。萧宁想跟去,沈兰制止,道不如让她自己静会。 萧宁呆坐片刻,仍是抬步追了上去。 小蕙很重感情,沈兰知道这点。书中得知沈游死讯后,原女配不顾身份,和小蕙两个抱作一团,双双哭成泪人。 后来原女配之所以上吊自杀,不止是被男主伤透心——反正早就习惯,故应也无所谓伤不伤心。 深究其根源,或许沈游的死,才是主要原因。 毕竟,那个从小仰望倚重、犯错会替她收拾烂摊子、受委屈能给她撑腰的爹都不在了,她这个被宠得刁蛮任性,一无是处,所作所为只会叫人厌烦的麻烦精,与行尸走肉何异。 在这世上,她第一次尝到孤家寡人的滋味。 第185页 沈兰手指搭在杯口,恍然间茶水已半凉。裴昭和白至秦正若有所思地瞧她。 「兰姐,你若是也难过……」白至秦欲言又止地看着她。 沈兰哑然,沈游毅然赴死的决心难以动摇,这场人为的刺杀于他而言,实则何尝不算一场「安乐死」。 「我没事。」沈兰岔开话题,看向裴昭,「许久未曾觐见父皇,圣体可还安康。」 裴昭眉间闪过一丝惊诧,不动声色:「很好。」 白至秦也跟着说:「皇上几日前还去打猎,射死了好几只鹿呢。」 沈兰垂目。问与不问,都不会改变答案。 书中,皇上离世时传召叫来两人。黑化后的裴嘉言似乎嗅到风雨欲来的气息,当机立断抢占先机,精兵围住紫禁城,封锁消息。 因事发突然,齐王全然没料到,还以为这只是一种再寻常不过的觐见。直到最后裴嘉言直逼得他弹尽粮绝,最后成功登基,他成为阶下囚时,也不过一日的时间。 像是图谋已久,一切都顺利得不可思议。 一天,天地就翻了个儿。 这过程不光彩,甚至可以说成「篡位」。 但历史是胜利者所书写,成王败寇这道理,没人不明白。 现在沈兰回想裴嘉言之所以能够逆转局势,问题很大一部分来自现在皇帝。 首先,几乎没人想到过他的病会突然恶化。 据零陵香豆所言,他得的好像是一种慢性病,类似高血压这种,太医院一直在用药控制。且看他又是北巡,又是打猎,便知效果极好,对日常生活可谓没一分一毫的影响。 但病发时却如山倒,来势汹汹,异常凶猛,几乎刚一倒下,统共还没半个时辰,就咽了气。连回光返照这步,都直接跳过。 别说遗嘱,连遗言都来不及说。 当时沈兰看见,还觉得这里逻辑明显有硬伤。 裴嘉言再不怕死,再孤注一掷,再被仇恨蒙蔽了双眼,也不可能毫无缘由,或者说,因为自己的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直觉,便不要命地带兵士围城——这是赤/裸裸的造反。 若不是皇帝去世,局势一片混乱,禁军和锦衣卫分分钟能把他拿下。 何况当时朝堂上因为上次皇帝罚他的幽禁,都「看透君心」,一窝蜂地投奔齐王的温暖怀抱,他根本孤立无援,就是即刻被处死,大概也没人说情。 连皇帝都不知道他自己很快要死,裴嘉言如何能得知,还布防得如此精密,像是早有准备。 现在沈兰都知道了。这其实写得一点没错,因为有她。 裴昭不知道,她知道不就行了。 而且她还知道裴昭养的小队精兵来自哪里。 她正想得入神,没留心白至秦何时坐在她身边,似乎正在纠结要不要抱她。 沈兰最看不得这种磨磨唧唧的行为,小手一薅,揽住白至秦脖颈。「少爷,兰姐好着呢,你莫要担心。只是你想好自己何去何从了么。」 白至秦看了一眼裴昭,红着脸推开她,抽了抽鼻子。「男女授受不亲……我定要归家,我爹不允我再厮混在外,不然就当白家从没我这个儿子。」 沈兰蹙眉:「那你自己呢,想在何处。」 「自然想在味香园,同大家永远在一起。只是……」白至秦嗫嚅,「我有事相求于我爹,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他也感慨:「当时兰姐斥我养活不了自己那场景,好像还历历在目,但已过去很久。」 白至秦笑着看向沈兰,笑中不乏留恋和感激:「我当时怎么也不服,现在回想,还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现在倒时常悔恨虚掷的年华,恨自己翅膀不知何时能硬起来。」 沈兰过去揽住裴昭腰,长腿一伸。「你听我胡说,我那时不过逞口舌之快罢了。你这样便很好。我生下来的孩子,只祈愿他能像你些。」 她还没怎么,裴昭睫毛扑朔,先垂下眼睑。 白至秦早不信她的话:「兰姐这是开导我呢。你瞧味香园,一个月便可能赚到我日后一年的俸禄,叫我如何不心虚。」 沈兰不置可否。当时假意劝诫,白至秦无法接受;如今真心希望,仍是这般结果。大抵世事磋磨,人心总无常。 她不再坚持,便转头,若无其事地问裴昭:「我亲爱的殿下,有样东西送你,不知你愿不愿收。」 白至秦眼睛亮晶晶:「什么东西?默默说一声,你我也许久未见……」 沈兰直视着裴昭眼睛,知道他又害羞,但仍停不下捉弄他的心思:「自然是聘礼。阿昭这样貌美,合该明媒正娶。」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95章 白至秦一眨不眨地看着她,困惑地审视着她。 裴昭抿唇,低头却笑了。沈兰又掰手指,笑眯眯地看着白至秦,末了轻飘飘地对裴昭道。 「唯有聘礼,方能表现我的深重情意……你会拒绝我么。」 沈兰知道裴昭这人绝不会说个「不」字,尤其白至秦还在这。 白至秦反射弧能绕灵乐城三圈,终是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人小两口在这,自己则通体明亮得像电灯泡这一不争的事实,于是悻悻起身,道去楼上看小蕙如何了。 他前脚刚走,裴昭立刻从一个精緻的假人活泼起来,他狐疑地看着沈兰:「兰兰是谁。」 第186页 「不是吧亲爱的,」沈兰觉得他的眼神克制得奇怪,里面装着她无法理解的厚重情绪,便转头敷衍:「莫非你也失忆了不成?」 裴昭不为所动:「谁是兰兰。」 「喂!」沈兰不痛快地抱怨,「正说聘礼呢,做什么转移话题,莫非你要悔婚。」 裴昭表情霎时间变得很丰富,他示好地求饶:「好姐姐,求你告诉我罢。不然,这聘礼,我不要也罢。」 沈兰拨弄手中的瓷杯,旁边的杯盘狼藉还躺在地上,笑得有些心不在焉:「……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此答案含蓄婉转中又直指核心,不知殿下可还满意。」 「你不是她。」 裴昭先前无数次动摇过、怀疑过,沈兰不再是沈兰,但仍觉得这是无稽之谈——一个人再「痛改前非」,也绝无可能变成另一个人。 直到今天,他从沈兰眼睛中看到哀婉的悲伤,但更多的,是一种死得其所带来的平静。小蕙的反应尚且如此大,遑论自小只听沈游话的沈兰。 沈兰不爱表达热烈的情绪,但并不意味着她喜欢弄虚作假。 她没有耿耿于怀的愤怒和留恋,只剩下沉静的释然。 「对!你摸摸我的脸,我上面一直戴着张□□呢!」沈兰逃无可逃,破罐子破摔道。 她知道早晚逃不过,但并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提出这个可能会引发两人争吵的话题—— 我是穿越来的现代人,很快又要穿越走。 你问你和我是什么关系?不好意思,如果这你都不清楚,那我这么天的爱恋全餵了狗。 你问我为何非离开不能留,我问你为何非留下不能走。 裴昭看沈兰生气,心下慌张,单手紧抱住沈兰,在她耳边吹气:「莫气,伤身,是我该打。无论你是谁,都是我心爱的人。」 沈兰被他勒住脖子,呼吸有些急促,但没忍住又笑了。 这么肉麻的话,非但没让她起一身鸡皮疙瘩,反而打心底里涌现出一种温情和感动。 沈兰语气变得很软,缠绵得很,连自己都陌生:「我尊贵的殿下,莫非你怕我接近你,是别有用心?」 裴昭咬她耳朵:「你别有用心我不管,反正我一辈子只对你用心。」 「……」沈兰无奈地推开他,「这种话信口拈来,竟还好意思道我是初恋。」 「我对天发誓,我所承诺,若有一字虚假,便叫我天打雷噼,永远无法替老师报仇!」沈兰阻止不及,裴昭跟在心里过了多少遍似的,如此流利顺畅地脱了口。 「你爱如何便如何。」沈兰瞪他一眼,明明是发狠,竟有几分她罕见的小女儿姿态。「我的确不是你的兰儿,若想知道我身份……」 她心念一动,手搭在裴昭腰间,凑在裴昭耳边悄声说了句话。沈兰得意又戏嚯地看着他,裴昭从脸红到白皙的脖颈,连耳垂都像滴血似的。 激烈的天人斗争下,刚要开口时,沈兰便无情地打断他:「逗你的。」 倏然间,裴昭的神情,转变为掩饰不住的失落。 「待到老师大仇得报那天,我便告诉你,你想知道什么,我便说什么,绝不隐瞒。」沈兰故意不看他,兴致盎然地补充,「说谎是小狗。」 裴昭久久地望着沈兰,倾身吻上她眉角。 他拿出一把小剪刀,剪下沈兰发梢的一节秀发,而后剪下自己的,缠在一起,小心地包在荷包中——这荷包看着十分拿不出手,一看即知是沈兰的「高作」。 沈兰开始还饶有兴致地看裴昭拿出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心想幸亏你是在古代,现代可能已经铁窗泪了。但后来,再瞧他把丑得令人发指的荷包解下来,渐渐地笑不出声,只好偏头看远处。 毛驴站着,但很安静,沈兰猜测它可能已经睡着了。 裴昭放好后,沈兰本来想说「你弄这个干嘛」话出口,却变成了「你随手带剪刀干什么。」 小心伤到自己。 「想剪头发很久了,这次才带出来,以往不带的。」裴昭边把剪刀放桌上,垂着头说。 「哦,我把聘礼给你,你把自己给我,这买卖对我来说划算得很。你既迟迟不开口,我也只好强买强卖了。」 沈兰起身,拉裴昭上楼,把他推进自己房间。 她先去小蕙房间坐一圈,两人对坐,却不知说什么,沈兰只好叫她早些休息。萧宁和白至秦在另一间房中,不知在商量什么。 「这个就是。」沈兰回到屋中,从抽屉中拿出一本书,裴昭接过来,颇觉不可思议,「《本草纲目》?」 「不错。这便是我的聘礼,你觉如何?」沈兰笑得贱兮兮,「这可是医学巨作,必将流传后世,流芳千年。」 裴昭消化了这个事实。但仍是没忍住,弱弱地说:「哪怕是金瓶梅呢……」 「好啊你。挑三拣四也便罢了,三从四德怕是被狗吃了。」 沈兰把他扑在床上,开始默不出声地挠他痒,两个人对视片刻,听到寂静空间震如擂鼓的心跳声,她漫不经心地轻啄了裴昭几口唇。 「这书,你得好好看,万一哪天我生病,用不着再请大夫。」 半晌,裴昭鼓起所有的勇气,重复她的话:「你把聘礼给我,我把自己给你。」 沈兰趴在他锁骨处,没作声,裴昭还以为是她也害羞——没想到沈兰也会害羞。 第187页 再下一秒,他听到沈兰均匀的呼吸声。 他轻手轻脚地翻过身来,看沈兰小口微张,眼皮紧闭,真是睡着了。 裴昭:「……」 * 第二日沈兰再起来时,看见被子空下去一部分,身旁人不知何时又离开。 她伸了下懒腰,外面天将明未明,还没亮起来。扎头坐起来,看见桌前一张宣纸,上面画着一个人……再准确地说,是在睡觉的她,面容沉稳安详。 裴昭何时变得如此不学无术,怎能趁她睡觉时偷画她呢!简直无耻至极! 不过瞧这画像,倒是好看得紧。跟加了滤镜似的,沈兰瞧着比她本人好看多了。 她没觉怎么,认真折好,放到抽屉中。 没想到一拉开抽屉——这是她常用的抽屉,昨日的《本草纲目》便是从这里拿出来,里面突然凭空多出一张纸来。 一模一样的纸张,沈兰不用看内容,也知这是出自裴昭的手笔。 什么神神秘秘的,还特意装到抽屉中。 沈兰先收拾东西腾空,抽屉里有些杂乱。她懒散地瞧一眼,放到桌前。下一刻,她的《金瓶梅》掉在地上。 其实,这些书还真不怪沈兰。这里书肆她也经常路过,偶尔还给老闆娘带些点心。 某日,说什么也要塞给她书看,说这本书这段日子正流行,卖得好,非让沈兰收下。 沈兰没法子,只好拿回来。她没什么文化,所以对知识分子和书本都比较尊重,顺手就给扔到她这常用的柜子中了。 现在想,肯定是叫裴昭这狂徒给瞧见了! 再看向这张大逆不道的图,两个交叠的身影……沈兰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在心中问候了裴昭的各色亲戚,双手捂住发红的脸,匆匆出去洗脸。 沈兰走出门,试探地喊道:「少爷?」 萧宁似乎没睡好,脸色很是疲惫,他应声走出来:「兰姐,少爷他还没起来。」 昨日光跟裴昭闲话,本质还是重色轻友的色/皮啊…… 「好。」沈兰站在萧宁身旁,踟蹰道:「我爹的事,本也不必隐瞒。你若是想同小蕙说,便说罢。」 萧宁无言地看着沈兰。「你自有自己的道理。『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过段日子,便好了。」(注1) 沈兰没声响地嘆口气。她一己之私,连累这么多人悲戚。 等到裴昭完成心愿那日,她也再没什么可隐藏的。思及此,却有种模糊的压抑笼罩在心头。 白至秦起来后,沈兰跟他交代几句话,便也离去。他十分依依不捨,但也无可奈何。 接下来的这段日子,沈兰又推行了许多新措施。她新请来几个伙计,店中整日繁忙得紧,而自己当撂手掌柜的梦想则更进一步。 因为小花的连锁店深受好评,现在许多人又一窝蜂地过来,询问沈兰开连锁店之事。 沈兰闲下来便思考连锁店事宜。按照专家理念,灵乐城中估计不太适合再多开许多家。幸而还有许多外地来,吃一口便难忘味道之人,听说不要钱便把做的法子传出来,也都跃跃欲试。 她同这些人进行了亲密会晤。沈兰把先行已推出的策略整理成册,印发给每个想来咨询的百姓,道若是看得懂,便能进一步交流。 交流的内容,主要是沈兰同他们商量定价的价格和本土化的内容小食。 因为每个地方物价不同,偏远地方必然要便宜些,而灵乐城里定然要贵些。口味偏好也各不相同,可结合当地喜好,进行进一步细化。 最后敲定了离灵乐城距离适中的几处连锁店,店门处挂上了她的木雕像。 沈兰当自己出差,还奔波去剪彩。 中间还贊助了几个大型活动,舞狮、歌会、覆射处处都飘着味香园的旗帜。 死了一次,又活了一次,终于尝到财大气粗的滋味,也算不虚此行。 沈兰像个暴发户一样,实际上,她还真是暴发户。在用流水似的银子把店面装修得富丽堂皇后,又盯上了连锁店的服装配饰。 她去当时嘲讽过味香园的布料店,进购了大批昂贵布匹,姿态并不趾高气扬,但也没多谦卑,表现出一个暴发户最后的素质,给员工制订了统一服装。 就连店中伙计,穿得都比普通百姓华丽。 天气依旧那么炎热,转眼间,沈兰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两个多月。她照例看一眼进度,还剩不足百分之十,完成好像只在一瞬间,像一闪即逝、一擦即灭的火柴光。 而距离中秋节,还有不到半个月。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裴昭:终于不再123木头人…… 第96章 今晚月色不错,吃完饭,沈兰坐在院子里摇扇乘凉。院子里连驴圈都让她全部翻新,又干净又敞亮,暴发户心态可见一斑。 不过也是为了兑现当初她对毛驴许下的诺言。 她提一壶小酒,自斟自饮,倒也自得其乐。 只是可惜果酒浓度还不够,还要几天才能喝。 幸亏大楚规定酒可以自家酿造,并非官府经营,不然她大概要牢狱几日游。这趟才真正不虚此行。 沈兰轻快地在心中算这几日的进帐,美滋滋的。 酒杯中清楚地映现出她的倒影,利慾薰心,像要醉倒在这无边红尘里。 第188页 一阵风飘过,云杳无踪迹,沈兰的心也轻飘飘的,落不到实处。 她看着瓷杯中自己摇晃的脸,想起裴昭留下的她的小像,突然很想知道,裴昭这时在干什么。 但又有点庆幸这段日子裴昭不在。 他若在这,自己心思免不了被分走些,其人便不免有碍手碍脚的嫌疑。 不多时,萧宁和小蕙两人匆匆回来,沈兰漫不经心地看他们一眼,轻抿口酒,「好歹也是我沈兰的人,就这般沉不住气。」 两人:「……」 好在早便习惯沈兰想一出是一出的戏精本性,很快不以为然起来。 便听萧宁激动道:「兰姐,得了!」小蕙在旁边不住点头。 「哦?」沈兰晃动着手中并不存在的高脚酒杯,「如何?」 萧宁先推小蕙坐下,自己则咕咚咕咚把酒杯中的液体一饮而尽—— 「啊!好辣!」萧宁难以置信地看着沈兰,「兰姐!!!」 小蕙眼疾手快地给他递来块甜点,沈兰笑得肩膀乱颤。「你又没问我。」小蕙附和,「就是就是。」 萧宁含恨把甜点吞入腹中。 他眼中还有泪花,挣扎着道,「我跟踪他几日,发现他行踪十分稳定,从家到燕之坊,再去醉香楼,喝得醉醺醺再回家……」 说到这,萧宁忽然停住,似乎在思考怎么组织语言,「打老婆打孩子。」 说出口的那刻,明显地如释重负。 小蕙表情有些不忍。沈兰则呓语一般:「又是醉香楼……」 她蜷起食指,似有若无地敲打桌面,「就这些?」 萧宁有些掩饰不住的得意:「当然不!这李二狗无趣得很,也实在令人乏味。前几日,我便趁孩他娘不在,潜入他家中,拿出根糖葫芦哄他。那孩子实诚得很,一五一十全同我说了。」 沈兰:「既能受糖葫芦引诱,如何保证他的话便能当真呢。」 「的确。」萧宁沉吟,「所以我后来又潜入了……呃,」他无言地看小蕙一眼,「醉香楼。」 小蕙面无表情地回看他。 沈兰笑得讽刺:「你还真是老闆的好伙计,为了完成任务无所不用其极。那里豺狼虎豹环伺,没失身吧?你若是清白不再,兰姐也没法保证你日后不会遭人嫌弃。」 萧宁和小蕙对沈兰这种没大没小,随时随地开个无伤大雅玩笑的行为已经完全免疫,但此刻萧宁却如临大敌。 「当然没有!」萧宁义正言辞又理所当然,「我武功这么高,除非我自愿,否则没人能强迫我!」 沈兰和小蕙对视一眼,噗嗤一声笑出来。 「说正事。」 「我为了证实他家孩子的话,跟踪他至醉香楼中。他没多少钱,但还挺专情,我观察过好几次,他到那,经常找一位叫『小翠』的姑娘。」 小蕙鄙视地看着他:「他自家老婆便不能问么。果然你们男人都一个德行。」 萧宁恨不得跪地求饶:「我的姑奶奶,您听我说完。我这还歪打正着地找对人了……小翠吧,她比较热情,却不大爱说话。 我套她几句话,原先还不愿说,道『到这竟是聊天来的么。』直到我走投无路地拿出银子,她竟满不在乎『早拿出不就好了。』」 「难道以往两人便有交情?」沈兰问。 「还真是。」萧宁又开始激动,双眼放光。「我怎么也没想到,小翠便是这李二狗年少时的旧情人。」 沈兰和小蕙也是一片譁然,两人各怀心思地唏嘘不已。 「据她说,这李二狗年少便不成器,成日的偷鸡摸狗。」 萧宁似在回忆,「他家中竟也曾富贵些日子,全被他这个吃喝嫖赌无所不精的二世祖给祸害个干净。『燕之坊』原是歌妓所在,其中也有官妓……因受到父家或夫家牵连,卖身为奴。」 说到此,萧宁忍不住打量沈兰一眼。沈兰眉头微蹙,不知在想什么。 「当时醉香楼还未建起,这李二狗便整日流连于燕之坊中。 小翠便是在那时与他相识,后来看醉香楼赚得多些,便离开了燕之坊。未料这李二狗家里没落后,竟不顾忌身份,堂而皇之地在燕之坊做了个伙计。」 小蕙看萧宁不说话,「没有啦?」 萧宁面色复杂地点头。 「这就是你所说的歪打正着?」小蕙气愤不已。 「兰姐救我!」 沈兰这会倒从容许多,对小蕙说:「虽然少些,但未必派不上用场,若讨论完还全无用处,任你处置。」小蕙羞红脸。 「不知你们可还记得,这人当时道『沈小姐身份尊贵,为何又出来抛头露面』。我当时便觉这个『又』字十分玩味。」 萧宁甚是吃惊:「什么时候的事儿?我也失忆了?」 小蕙笑着嗔他:「你那时还没过来呢。」转而也严肃起来,「这人还恬不知耻地……」声音渐小下去,「诋毁小姐清白,真是气煞人也!」 沈兰笑:「无事。旁人如何看待『清白』,并不关我们的事,更不是我们的错。」 她对萧宁道,「这人甚为笃定我耳垂后有颗小痣。」 她看着小蕙,眼中全是侥倖:「我当时怪紧张,就怕给他说准,因为我自己也不知晓到底有没有,谁会平白无故地关心耳垂后有什么东西,压根瞧不见。还好没有。」 第189页 「小姐……」 小蕙当时瞧见沈兰镇定自若的模样,还以为她胸有成竹呢。 现在才知道,她原来是虚张声势。 而后心情忽然苦涩起来。 小姐她,不知有过多少次,这样的虚张声势。 萧宁道:「那李二狗定然与他错认的这人熟识。」 「不错。」沈兰肯定地说,「只是这普天之下,同我长得像的,除了沈梅,也再没有其他人了。只是…」 小蕙犹豫道:「二小姐未进府前,有段日子确曾流落在外。」 沈兰:「我失忆了,以前的事都不记得。她是几岁过来的?」 萧宁惊诧于沈兰竟直接把「我失忆」这件事挂在嘴边,还用的是「我吃饭了」这种事一样稀松平常的语气。 「过去太久,许多事情我也记不太清。只知道那年梨花开得很好,院子里白得像下了场雪……」 小蕙想起什么,表情多彩起来,兴奋道:「我想起来了!是小姐十岁生辰那年!」 正中下怀,沈兰眼睛顿时亮了:「小宁子,现在便把他绑过来,立刻,马上!」 * 萧宁前脚刚走,赵阳后脚便上门来。她带来一袋东西,离老远闻着便香喷喷的,小蕙还打了个喷嚏。 「妹妹,这毛驴现下在你这,可享福了。」赵阳进来院中,把胭脂扔到桌上,直奔驴圈。 沈兰跟过去,笑道。 「赵姐姐言重了,我不过尽己所能,力所能及对它罢了。我若是真对它好,怎么捨得叫它出去拉货,在家供着当祖宗才是真好呢。」 毛驴朝赵阳龇牙咧嘴。 赵阳哈哈大笑:「妹妹惯会说笑,谁家把畜生供起来当祖宗,说出去不叫人笑掉大牙。」 沈兰没吱声,心想果然是时代变了,我们那谁还有没有个猫主子。 小蕙福礼,道先上楼去。 赵阳忽然捂住口鼻:「我们店铺气味重,竟没觉得毛驴如此香气盈袖。这般放在院中,不会影响妹妹生意么。」 沈兰摇头,笑着携起赵阳的手。两人刚坐下,沈兰便抹眼泪,状似无意道:「我家那个不成器、整日只知道出去赌钱的,知道我有了钱,便来跟我要钱,被我叫人乱棍打了出去。」 「他说我狠心,赵姐姐你同我说,我狠心么……」 沈兰伤心得极其真情实感,好像家里真有位李二狗似的丈夫。 赵阳则很震惊,「何时来的?为何我竟不曾听说?!」她捏着细纱手绢,要替沈兰拭泪,咬牙道:「乱棍打死才解恨呢!」 沈兰闻言,瞪大眼珠,难以置信地瞧着她。赵阳面不改色道:「莫惊慌,这便是我真实想法。这些个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赵姐姐,我真羡慕你一个人,无忧无虑,多自在。」 赵阳嘆气:「但流言蜚语也多——我总不能一辈子不嫁人。」 沈兰哑着嗓子,试探着说:「先前在董家庄内,我听赵妹妹道,姐姐原来,却有过伤心事?」 「嗯?」赵阳愣怔片刻,才恍然大悟,她似乎想笑,却终究没笑出来。 「许多年的事了,赵月也是,还跟你提他做什么。」 「赵月妹妹是好心,她比你小,都养了两个孩子。也怕你孤单,一直叫我劝你,我倒不以为然,我知姐姐现下活得好。」 沈兰终于正色起来,「他是个负心人?赵姐姐……是忘不了他?」 「我与他相识于无知,成熟些自然要分开。世上哪有那么多话本子里的情爱,夫妻是搭伙过日子,柴米油盐里才见真章。」赵阳很平静,没觉多感慨,看来早已放下。 「若说忘不了……倒也不是,只是不等要忘记,便又听到他名字。」 「他……他是谁?」沈兰说出口,才发现自己声音竟是颤抖的。 赵阳笑着摇头:「妹妹知道我出身卑微,不过因了一副好皮囊,才叫人初见时高看一眼。那日,有位不知谁家的小姐在外抛绣球择婿,我正是爱热闹的年纪,也凑过去混在人群中。」 「谁料,我过去得不巧,」赵阳笑容愈发苦涩,「也可以说是太巧了。下面站着那么些适龄男子,这绣球偏落在了我头顶。眼看要砸在我头上,我闭上眼睛,欲要伸手去接。」 「这时,旁边一人为了不碰到绣球,便用剑柄处垂着的穗子,将这绣球掷到远处,我因此逃过一劫。」 「穗子掷绣球……」沈兰喃喃,「没有任何发力点和着力点,这当是何等功力。」 赵阳没听见,自顾自地说着:「说来真是孽缘,我到后来也不知小姐找了哪里的夫婿,姓甚名谁,模样如何。却凭着从天而降的绣球,给我自己挑了一位『如意郎君』!」 沈兰踟蹰:「赵姐姐,他究竟是……」 心中的预感像石头于高处滚落一般不可遏制,她几乎失声。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97章 赵阳不答,却从她带来的袋子中,拿出一只细长的青黛,笑道:「妹妹,我还没给你描过眉。」 沈兰会意,从房中把端出一面镜子,坐直,微眯眼睛。 赵阳把垂下的袖口一折,便俯下身,细细地给沈兰打阴影。 沈兰没意识地屏住呼吸,赵阳身上的香气非但不刺鼻,还很叫人舒服,这才是真正的「香气盈袖」。不知是什么香,不过沈兰觉得,这香约莫是赵阳自己调制,是「非卖品」。 第190页 「好了。」不多时,赵阳放下青黛。 沈兰看了一眼镜子中的自己,赵阳为她画的应当是远山眉,竟把平日里暴躁掩盖许多,衬得清秀可人。无怪乎现代时眉毛和口红是必备。 「谢谢赵姐姐。」 「你平日里忙东忙西,总不太记得打扮自己。」赵阳道,「不过,你这样,便很好。 女为悦己者容,话是这样说,咱们大楚女子却是为所有人妆容,认识的,不认识的。闺阁冷清,外出限制又颇多,不失为消磨时间的法子。只可惜红颜易逝,此种寄託,打从一开始,便没什么盼头。」 沈兰静听赵阳说话,总觉现在是该下雨的。可天气又好得很。 她想说话,又知赵阳此时,大概不需她说什么。 「我与他情意最浓时,他也曾这样为我描眉梳妆,还道要与我这样天长地久地过一辈子。」赵阳笑道,「可我不愿做妾。我娘说我不知好歹。」 「他家庭院那么大,女人又那样多,院子后面的河水里都是漂浮着的脂粉。若是每人每天都要描眉,我何时能用上我的青黛。恐怕他还没描完,就先累死了,我更不愿做寡妇。」 说到这,赵阳笑,沈兰也笑。「要散时,他对我多少还有些情意在,便给我些银子做盘缠归家,叫我日后好好过活。我收得很理得心安,却没依他言回家,在此盘下一间店铺,从此做起了生意。」 「我做得风生水起,他夫人竟都过来买过许多,但他却不曾来过。」赵阳道,「他毕竟已做了军营主将,想来初见时不过尔尔。」 「主将……」沈兰身上再涌起久违的战慄感,「是五军营吗?」 「不错。」 * 自赵阳走后,沈兰一直魂不守舍,直到萧宁回来,才如梦初醒般。 萧宁颓丧道:「兰姐,我真是无能!这些日子几乎与他形影不离,谁成想此人说消失便消失,竟像是人间蒸发一般,遍寻不见。」 沈兰安慰他:「无事。这人这么长时间内都活得好好的,这么短时间内性命必然无虞,倒也不急于这一时。你且上楼去休息,明日再去寻罢。」 待到萧宁走后,沈兰披件外衣,瞟了一眼在屋檐上打瞌睡的庄衡,轻手轻脚地走出门去。 她在门外朝楼上比了个「ok」的手势,阔步向前走。 俗话说得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遑论距离味香园变成一堆灰烬,才只过去这么短的时间。 裴昭虽然没说过,但沈兰知道,从味香园被火烧后,店中几人明显都心有惴惴,只是从来不提。 他不知对齐王或者沈梅用了什么手段,叫他们此刻焦头烂额,自顾不暇,再分不出身来,来找她这么个小店的麻烦。 但依裴昭现在的力量,也定然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同归于尽法。 不能……不能再等了。 最明显的证据,便是醉香楼。小花走后,她便安插了裴昭的人。 那人时常来她这说情况,还带来莺莺的消息,都道一切安好,叫她放心。 沈兰一直在猜想,沈梅流落在外时,经历过什么。 这点书中并没有详细交代过,只道她身世悽惨云云。相依为命的娘亲早已去世,在未被领回前,一个人孤苦伶仃地苟活在世上,惹人怜爱得紧。 她现在知道醉香楼必然有沈梅的耳目,燕之坊同她关系匪浅,但其中关窍,并没曾想明白,尤其是李二狗这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 况且,她还没刚想出点门道,李二狗偏偏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消失,如何不令人生疑。 沈兰心中隐隐有一个猜测,但她根本不敢深想,只是漫无目的地往前走。直到站在大理寺前,才察觉,自己原来一直想来这。 月色幽微,树梢斜出,大理寺的门紧闭着,显出别样的庄严肃穆。沈兰在此处流连片刻,便头也不回地离开。 这一走不要紧,再回到店中却几乎大跌眼镜——她托萧宁四处寻找的人,正在大堂中五花大绑着! 沈兰谨慎地环顾四周——庄衡还在打瞌睡。这人既能悄无声息地进来放下人,又能安然无恙地离开——绝顶高手萧宁还在楼上,这人武功简直到了可怕的地步。 因赵阳方才说过,她下意识地便想到五军营的那位主将。 会是谁呢? 沈兰把他口中的布条摘出来,笑眯眯道:「好久不见,李公子。」 这李二狗一看见沈兰的笑模样,几乎遍体生寒,甚于方才被人劫持时。 「沈老闆,自那次被你警告过,我可再没来寻衅滋事过——只是偶尔嘴馋,过来买个冰淇淋,这不犯法吧?」 「这自然不能。」沈兰替他解开绳索,这时庄衡已转醒,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束缚的绳子一解开,李二狗便揉着酸痛的肩膀,尽可能地离沈兰远些,这女人比他疯。 「这地方晚上比白天更吓人……」李二狗自言自语,「怎么老觉得有人在看着我。」 沈兰不知他在琢磨什么:「李公子可是我们这的贵客,一支冰淇淋算什么,若是想吃,我便差人给你送上一桶,保证您吃个够。」 李二狗还真没脸没皮地在脑海中肖像了这个美好场景,而后猝然长嘆道:「我不是都被拉进你们店黑名单了,身上也没银子,如何能吃个够。」 第191页 「我请李公子来,自然是有求于您。」 「这是『请』?」李二狗看着身上被绳索勒出的红痕,含糊不清地咕哝一声。 「沈老闆要什么有什么,竟还有事相求我这么个无赖么。不过若是真有事,」他眯起眼睛,「一桶冰淇淋,恐怕不大好打发人。」 沈兰有点想笑。这人到这种年纪,贪得无厌也便罢了,连眼前形势都认不分明,活到这么大,真是不容易。 「你告诉我实话,条件随便出。」 沈兰没心情跟他讲笑话,面无表情道,「若是不说,你大可以试试,自己还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 李二狗心里一阵毛骨悚然,他知道沈兰可怕,但也没料想到,方才她说话时那股从容不迫的压迫力,气势逼人,竟几乎压得他抬不起头来,恍然间真像个杀人不眨眼的狂魔。 「沈老闆有话便问,我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沈兰道:「你如今的老婆,是从何处讨来。」 李二狗方才大气不敢出,毕竟性命攸关,唯恐漏掉了沈兰说的一个字,哪料想竟是个这般无关痛痒的问题。 「村里清白人家的女儿,媒人给介绍的。」李二狗虽轻视,也不敢胡说。 沈兰听见他着重强调的「清白」二字,心中只是不住冷笑。 自己什么样子不清楚,倒还有脸要求别人冰清玉洁。 讨来冰清玉洁的老婆,又当死鱼眼般任意糟践。 「打老婆多么威风。」沈兰笑得如春风拂面,「李公子日后定要晨昏定省地每到时间便打,不然自家娘子上房揭瓦怎么办。」 李二狗听出沈兰语气怪异。然亦无可奈何,他只好先应下:「沈老闆说的是,我定谨记在心。」 「万一落下呢。」沈兰道,「这种事情,一次也少不得的。须知只少一次,便免不得要生出异心来,势必要节外生枝。」 李二狗沉沉点头,「沈老闆所言极是,还需从长计议。」他还真觉沈兰言之有理。 「不如这样,李公子忘打自己老婆一次,我便差人打您一次,如何,定能记得更牢些。」 「你……」李二狗大着嘴巴,沈兰心想幸亏他今晚没喝酒,她可不想跟一个醉鬼理论。 「沈老闆,俗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们自家的事情,还是不劳烦沈老闆关心了罢。」 他想了想,「这大楚打老婆之人比比皆是,不打老婆便是丢自己面子,我也难做。再者,总不能每个都管上不成。沈老闆有所不知,我跟我老婆,正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若是一日不打,她反而伤心,反省自己做得不足。」 沈兰笑得风清云淡:「偏要管你,你奈我何。」 在暗处的庄衡同明处的李二狗俱是一愣。 李二狗少年纨绔,后来家道中落后也尝饱受白眼,自己的钱又全花在寻花问柳上,几乎家徒四壁。只是一肚子气没处撒,才日日回家欺负没力气反抗的老婆孩子。 他觉得自己怕沈兰怕得莫名其妙,明明也是一介弱女子,竟敢这样骑自己一头。她眼中不言自明的讽刺刺得人睁不开眼。 「你若是不应,我便把母子俩接来,让她们在味香园中住下,给我干活。」 「你敢!」李二狗真被激怒,他猛地站起来,脸涨得通红,青筋分毫毕现,话不过脑子地飘出一串。 「你是哪里来的无赖!无耻强盗!那可是我娘子,干你何事!我好声好气同你说话,你还真觉得有脸了,哪里来的荡/妇,整日抛头露面,这般不知羞耻!」 话音刚落,庄衡便从阴影中冲出,当头扇了他一巴掌。 他恨恨道:「大胆!你可知她是谁!」 李二狗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打得晕头转向,他嘴角出血地睁开眼睛,发现有些眼熟的男子凭空出现在沈兰身后,并不看他,只一心擦剑。 沈兰双腿交叠,坐得稳如泰山,她懒散地把玩着手中的簪子,在李二狗震惊的目光中,坦然自若地再戴上。 「庄总管,这人罪不该打。」沈兰示意他下去,眼神像蛇一样。 「现在可以说了吧,你跟沈梅,什么关系。」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98章 「什……什么沈梅。」沈兰一看,便知这人在强作镇定。 「她是谁,我不认识。」 沈兰食指微动,转瞬之间,萧宁剑刃已悬在他头顶。 李二狗第一眼看见这剑,便心道这剑锋利得很,亮得像能噼死苍蝇。他挣扎着咽了口水,梗着脖子道,「不认识就是不……嗷!」 随着一声痛呼,李二狗的头皮感受到一阵剑的凉意,凉得他心中发麻——再低头,地上正大喇喇地躺着,他刚被削掉一截的头发。 沈兰的笑寒意更甚:「若是下句还没说出点有用的东西,下刻躺在地上的,便不止头发这样简单。你放心,我必不叫你含恨离去,妻儿我自会接来,教她们从此过安生日子。」 果然,沈兰抓准他愤怒的点,他再一次急了。 然看见萧宁手中那柄通体生寒的利刃,李二狗沉默下来,不知在思索什么。 「你想问什么。」他再开口时,便这样单刀直入。 「你何时认识沈梅。」沈兰语速不疾不徐,显出十足的耐心。 第192页 「我少时在燕之坊时……」李二狗嗫嚅着,「她也在。」 「她在做什么?」 「唱戏,唱小曲,什么都唱。」 「你跟她是什么关系,为何知道她耳垂后有颗小痣。」 李二狗猥琐地看了沈兰一眼,「还能是什么关系……」 沈兰喝止:「好好说话。」 「我是客人,她是给我唱小曲儿的,就是这种关系。」 若不是忌惮萧宁手中那柄剑,他简直要破口大骂了。 这姓沈的,跟神经病似的。以命相挟,竟只问些无关紧要的问题。 「永和二年冬天,燕之坊曾经出过一条人命,你可知晓。」 因为方才沈兰几个不着边际的提问,李二狗的肩膀已塌下去,姿态不自觉地悠闲。 但光是听到『永和二年』这个字眼,神色倏忽略过不自然的一闪,整个人肉眼可见地防备起来,连眼神都变得躲闪。 「有所耳闻。」 「当时你在哪儿,跟沈梅认识了么。」沈兰尽量让自己平静。 李二狗古怪地看她:「这不是官府的事么,而且已经过去这么多年,谁还能记清楚。」 萧宁不作声地把剑压低一毫米。李二狗长长地「嘶」出一声,像是灵魂出窍。 沈兰:「不好意思,我伙计他脑子不大好使,万一下手没个轻重,我也不敢保证——这毕竟是官府的事。」 李二狗咬牙:「我认识她!但我当时没在燕之坊,谁还能天天呆在里面。」 「那你在哪儿。」 「反正在外面。」 「哪儿。」 「……在家里。」 「好。」沈兰突然抽出一张纸,写写画画。「你可知那女子如何死去。」 「沈老闆!」李二狗快崩溃了,「这的确是官府的事,要问您去问衙门,我一个寻常百姓知道什么。」 「沈梅何时从燕之坊离开。」 「……永和三年春。」 * 离中秋佳节愈近,街上气氛都喜庆许多。 沈兰也买回来许多新奇玩意儿,闲时跟大家一块扎灯笼,还率先做了许多不同馅的月饼,道先给大家尝鲜,畅所欲言地提意见,中秋节推出时不致砸招牌招人嫌弃。 除了召集几位连锁店的店主回来开会,商量中秋节对外的促销活动外,便是一门心思地往大理寺跑。 萧宁跟着去过几次,发现沈兰对燕之坊那位离奇死去的女子很感兴趣。甚至说现场更宝贵,还几次三番地去燕之坊听曲,名正言顺地当上了味香园的甩手掌柜。 她反覆地盘问其中细节,以至于连萧宁都知道个细节大概,时日一长,那些看门的小卒看见她竟也都「兰姐、兰姐」地叫起来。 萧宁还调侃沈兰,若是没有那些银子和甜点,恐怕她都没人搭理。 沈兰不置可否。 萧宁不知,沈兰这叫「钞」能力。 沈兰总是有这些令人捉摸不透的想法,萧宁亦没曾多想。 这日,白至秦托人带信来:「佳节将至,我极思念汝。盼昭至。」 沈兰拆开信,听见是白府白公子的来信,想着依白至秦的尿性,不知是怎样的长篇大论。 便准备一目十行地看,谁料统共还没十个字,笑得不行。 正笑间,心脏突然一阵绞痛。 自从味香园被烧毁后,沈兰时不时便这样绞痛一下两下。 毕竟是猝死过一回的人,她先开始还很是大惊小怪过,也曾煞有介事地咨询过庄谷,其人把脉道无妨,只说平时注意休息。 但沈兰当时新店老店一起忙,正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时候,也没把庄谷的话放在心上。 毕竟神医都说了没大碍,那肯定是没大碍。小毛病,哪有赚钱要紧。 这时面色不大好看,小蕙正端菜,瞧见沈兰一会笑一会又捂着胸口,连忙放下东西跑过来。 「小姐,怎么了。哪里不舒服么。」小蕙紧张地发问,恍然看见沈兰满头大汗,更为慌忙。「到底怎么回事儿,我去叫神医。」 沈兰摆手:「无事,我问过神医,他道无妨。」小蕙听见,心下稍安。 半晌,沈兰才活蹦乱跳起来,好了便觉没什么难以忍受,原是自己过于矫情。 不过方才疼时倒也是真疼,她只觉骨头都要散架一样,连动也不敢动。 「喏,少爷来信。」她笑嘻嘻地把信递给小蕙,「好文共赏。典型的呼吸正常,精神异常哈哈哈。」 沈兰继续刻薄死人不偿命,「短短几字,写尽人生多少无奈!且看这一句『盼昭至』,叫得这样亲切,便知他心情如何的迫切,当真是归心似箭,望眼欲穿——」 话至此,才察觉到不对劲。「他好像就在家。」 小蕙看沈兰笑得这样开怀,便也跟着笑起来,然神情仍是隐隐的担忧。 毕竟,若果真如玉佩所言,紧要关头,便要来了。 但沈兰仍是这副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闲散模样,小蕙『恨铁不成钢』的同时,亦不知不觉中松口气。 晚间,庄衡急匆匆过来,跟沈兰打了下眼色,好像在打「大事不好」的小报告一样。 她轻嗤,裴昭可算是孤家寡人了。 再一顿,「孤家寡人」正戴着她所做的劣质口罩,面无表情地走进来。 第193页 他姿态和眉眼是这样漂亮,千万人中也只可寻见他这一抹亮色。 沈兰不禁诧异起来,自己当时为何只单纯地觉得,他是个普通的伙计。这不太寻常。 然裴昭走到她身边时,沈兰终于把所有想法都抛到脑后,只笑吟吟地托腮看他。 就像磁铁一般紧紧地吸附住目光。两人情不自禁地凝视着彼此,但裴昭今日却不知怎么,有些漫不经心。 沈兰也瞧出来,终于放弃同他隔空用眼神交流的打算。 两个人心照不宣地一同到楼上,沈兰站在角落,手正想探向裴昭的腰,却被他一手拉住。 沈兰三分难以置信、三分玩味、四分受伤地看着裴昭:「?」 裴昭默不作声地看向她胸口:「心怎么疼了。」 「自然是,思你成疾。」沈兰可怜巴巴地看着裴昭。 裴昭轻咳一声:「……我已经让庄衡把庄谷叫来了。」 「你这太小题大做了。」沈兰不假思索道,「我没事。」 她瞧裴昭的手已经放下,便恶趣味地准备故技重施,不屈不挠地继续探向—— 还没刚伸出,又被裴昭五指相扣抓住。 沈兰:「?」 裴昭再次默不作声地从怀中拿出一本书,沈兰定睛一看,正是她的聘礼——《本草纲目》是也。 她皱眉:「瞧这架势,是要跟我退婚?」 「想得美。」裴昭轻声,修长的手指从书中抽出一张纸票,明知故问道。 「这是什么?」 沈兰有种被识破心思和伎俩的窘迫,但装得若无其事:「夹在聘礼中的,自然也是聘礼。」 裴昭气极反笑:「强词夺理,你把我当什么。还要付银子给我。」 「啊。」沈兰没搞明白裴昭的脑回路,「什么跟什么,谁说给你用。我是给宁王殿下用。」 「他很缺钱么,你给他做什么。」神色冷淡。 「做皇帝。」沈兰面不改色地沖他对口型。她知道裴昭看得懂。 「……」裴昭先是下意识地用手封住她的唇,而后竟烦闷地走开,像只下雨天角落里发霉的蘑菇一样。 「你嫌弃我,对吗?」 沈兰都要笑了,裴昭看着成熟理智,但有时就跟小孩似的,就像现在,都没法跟他讲道理。 她一把把裴昭拉过来,抚住裴昭耳垂,轻轻重重的。 两个人光这么对眼看着,便觉得已经做了许多事。看裴昭终于不设防备,便肆无忌惮地释放出野蛮天性,事不过三,今日终于得偿所愿。 「最近四处都在评选年度最美味小食,我给咱们的冰淇淋也报了名。」 头顶传来声音,裴昭从沈兰的锁骨移开,困惑道,「谁办的?为何以前从未听说?」 沈兰大言不惭地得意:「我是贊助人。」 裴昭:「……」 他想起什么,忽而咧开嘴笑了,仍旧像个孩子一般。小虎牙显得可爱幼稚,但约莫这些,也是导致她嘴唇屡次三番出血的始作俑者。 「前几日去觐见父王,才发现你这些东西竟已进了皇宫。」裴昭笑道,「我听御膳房的人抱怨,父皇还很爱吃得紧呢。」 沈兰面色平静,不觉有他地点头,用手摆弄着裴昭的头发。 「不知何时能带你去见父皇。」裴昭音调软软糯糯的,细羽般拂过人耳朵。 沈兰对这位皇帝没有任何好感,他对裴昭不好,生下来便当他为杂草般,从没尽过父亲该尽的义务。 虽说帝王无情,好像本该如此。 但更可恨在,他还把裴昭当工具人一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她心尖上的人就像块他放在朝堂上的砖,哪里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但她不愿拂了裴昭的兴致。 沈兰狡黠地朝裴昭笑,「这好办。我不进皇宫,便叫父皇过来味香园罢。」 裴昭:「?」 「山人自有妙计。」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99章 两人正温存时,突然听到楼下小蕙叫沈兰,当是庄谷过来。 沈兰推开裴昭,整自己衣领,朝他笑了一笑,便头也不回地下楼去。 裴昭连阻止的话都没有说出口,便眼睁睁地看着沈兰离开。他伸出的手,抓住的只是空气。 「庄先生过来了。」沈兰轻快地下楼。她嘴上不饶人,但对长辈却一直毕恭毕敬。 她笑得有些不好意思:「把神医用得像自家大夫似的,叫人好生羞愧。」 「沈姑娘哪里话。」庄谷鬍鬚颤动,笑中隐含些担忧。「第一次给你把脉时,便觉不寻常。你即便厌烦我,我也须时常过来,好叫我探探究竟。」 碍于庄谷身份,沈兰两人只好委屈在无人的后院。 沈兰轻车熟路地把伸出手臂,庄谷拿出一张手帕,轻搭在她手腕处,便不动声色地把起脉来。 良久,庄谷驱散脸上的最后一丝阴霾,笑道:「沈姑娘无事。近来心有疼痛,许是夜间觉少之故。」 沈兰沉重点头。 她其实睡得也不少,每天几乎一沾枕头就闭上了眼。但鑑于上次便是猝死,不免有些阴影在。 当下便应了:「多谢神医,日后定然多加歇息。」 庄谷劝她:「沈姑娘是明白人,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何苦这样劳累自己。」 第194页 「庄先生教训得极是,在下明白。」 庄谷笑呵呵地摇头:「不,沈姑娘不明白,我也不明白。」 沈兰嘆气:「这银子赚再多有什么趣,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不如我现下逍遥自在,方不算白来这世间。」 「逍遥是逍遥,莫忘记就寝。」 「报告庄先生,每日不睡够六个时辰,我不下床!」 裴昭过来时,正听到沈兰这句虎狼之词,下意识地羞了一羞。他探寻的目光投向庄谷:「如何?」 庄谷颔首:「无妨。只是缺眠少觉,故有此症。若日后稍加调息,不多时便能将养回来。」 他道,「沈姑娘自小养在深闺,不宜太过操劳。」 沈兰心中暗道,乖乖来,我便是传说中「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吧。当下一笑置之。 裴昭手无意识地握拳:「知道了。」 * 庄谷走后,裴昭问沈兰为何知晓父皇要出宫。 沈兰朝他眨眼,纯良得很:「不告诉你。」 裴昭摆手:「莫管我,我这便走。」 沈兰游刃有余地迅速转换成接待客户时的标准笑容:「客官再见,下次再过来玩啊——」 「……我偏不走。」裴昭索性坐下。 沈兰却不停步地去了厨房,又只留给裴昭一个背影。 裴昭怕她生气,很想这时便跟过去,但回忆起沈兰的厨房不让「闲杂人等」进入,只好郁闷地坐着。 再出来时,沈兰端出一只紫砂茶壶,袖珍得很。 裴昭以为她什么时候转了性,惊喜道:「现在开始泡茶了么。」 「啊,哦,是啊,延年益寿,消夏解暑,多好的东西。」 沈兰对此表现出极大的肯定,语气一顿,「董家庄如何了。」 裴昭眼中闪过一丝黯色,「不错。」他迟疑道,「我至今不知你用意何在。」 「害你。」沈兰嘬口茶。 裴昭最爱也最恨沈兰这张嘴,然亦无可奈何,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为何你这一点茶香味也无。」忽然想起什么,「听庄衡说,你前几日把原先来闹事的人捉了起来。」 沈兰神情这才有些波动,心想庄衡何时叛变得这样彻底,净转述些无关紧要的枝节。 「不错,我觉得他跟沈梅有关系。」 裴昭沉吟:「你觉得沈梅有把柄在他手中?」 沈兰耸肩,「或许吧。不过若是他真有把柄,为何能苟活到现在,令人费解。」 她道,「沈梅对我这个姐姐皆是『恩怨分明』,怎么轮到他这么个外人,便心慈手软起来了呢。」 「还有沈……」裴昭意识到自己说错话,及时止损,最终没说出口。 但沈兰知道他想说什么。 「不错。」沈兰又嘬口茶,脸上全是满足。「此人身上,定然有秘密。他活着没有用,但或许对别人有用。」 裴昭摩挲着沈兰的手指关节,沈兰正享受时,这人竟一把把自己的茶壶夺了去。 声东击西的狗东西! 「这既是茶,」裴昭闻一口,「你敢不敢让我喝一口。」 沈兰拉住他袖口,晃啊晃,荡鞦韆似的。 「这是我用水果自己酿的果茶,延年益寿,消夏解暑。」 裴昭轻笑,手指按上她露出水光潋滟的唇:「不若叫我也延年益寿……」 沈兰趁他不注意,一把抢过来,扔回桌上。「我瞧你现在便想找死。」 裴昭讪讪摸鼻:「你那天可曾问出什么东西。」 沈兰就势摇头:「没太大结果。又不能严刑逼供,这人自然不会说。」 「严刑逼供——」裴昭微怔,许是想起了含恨九泉之下的老师。 沈兰没什么情绪:「他既生为人,便有身为人的用处。且不说他向来同我无冤无仇,即便有不共戴天之仇,若凭一己之私便滥用刑罚,与那些心术不正之人又有何异。若是出事后皆可自己解决,那要大楚律法何用。」 裴昭听她这样一说,别有一番复杂滋味在心头。 他一直推崇法家,主张国有国法,故对老师冤恨中去世这点一直耿耿于怀,顺带着也反感起所有的例外。 沈兰的话却引起他另一种反思:所谓的严刑酷法,极尽残忍之能事,固然能在百姓身上起到震慑,但果真是治理国家中需要的么。 须知犯法之人仍为人,不能因他触犯法律,便剥夺他一切做人之权利,打入罪无可赦之地狱。 惩与罚的度,在何处呢。 裴昭正思索间,沈兰却忽然道:「不过,他不说,大理寺的案卷却会说。只要做过,一定会留下痕迹。」 「嗯。」 * 翌日,沈兰仍按时起来,把今日的小食做完,便在店门前招呼客人。 天气仍是艷阳高照,日头毒得很。 印象中,从她来到书中,唯一一次不是晴天,是她开新店时,稍微飘了些雨丝。 原先沈兰不明白,但是联想到书中剧情,才明白,原来一切都是有迹可循。 因为,书中接下来这样描述道,在永和皇帝驾崩前,京城中遭遇了一次七年不遇的蝗灾。 古书上的「旱极而蝗」,并非空虚来风。 但此事既发生在京城,古人有深受「天人合一」思想的指导,不免让人联繫到上天震怒云云。因此皇帝一时急火攻心倒下,倒也情有可原。 第195页 扯吧,沈兰当时看见,都觉得太扯了。 但灾害并不严重,饥民也可勉强充飢,全没有「饿殍满地」的惨状。 这毕竟是本地摊小说,不是纪实作品,好与坏,真实与虚假,也只在作者键盘之间。 或许作者存了一丝善念,也可能只是懒,总之在裴嘉言即位,发表了一通勤政爱民的讲话后,什么「要吃来吃我,别吃我百姓……」 这些无恶不作的蝗虫都莫名其妙地消失了,真可谓是「天选之子」。(注1) 思及此,沈兰不太忍心地看了一眼系统进度,还有两个点,她就功德圆满了。 许是分派下来的连锁店生意也很好,大幅度地提升了系统速度,导致现在沈兰竟无心赚银子。 多新鲜吶! 永和皇帝在这次蝗灾发生后,会出来慰问受灾百姓。沈兰准备抓住这次机会,正儿八经地给味香园做宣传。 沈兰虽爱美食,但终究不事生产,没脚踏实地地体验过,因此没法感同身受粮食的重要性。 好在小时候的那些「粒粒皆辛苦」没叫她都读进狗肚子中,沈兰没有剩饭的毛病。但反观桌上其他人,多少都有些「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之嫌。 不过他们若是提前知道这次灾害,一定会很着急,不会像她这样干瞪眼发呆。 沈兰在柜檯前有些出神地想着,没留神萧宁何时过来。 萧宁朝她打了个响指:「兰姐想什么呢,这么入神。」他笑得贱兮兮,「事情办妥了,不知兰姐有何奖励呢。」 沈兰做懵懂失明状,双手无助地在空中挥舞。 「你在说什么,关我什么事,我什么都听不到。」 萧宁友情提醒:「……兰姐你表演的是瞎子,不是聋子。」 而后无语凝噎:「都在道上混的,这点诚信总该有吧。」 沈兰耳朵突然清明起来,眼神犀利不已:「『道上』……我不是我没有你别瞎说。你若是再这么血口喷人,我可以把你告上官府哦。」 「嗨。恩将仇报。」萧宁给沈兰递去几颗栗子,又剥一颗扔进口中。 他若无其事地开口,「兰姐,干完这票,我想带小蕙回去。」 若不是这是件严肃之事,沈兰简直想笑,你可真有黑/社/会的自觉。 她想到小蕙能跟萧宁归家,嘴角不自觉地勾起来。但一想到那百分之二,勾起的唇角又压了下去。 「好。过完中秋,你们便走罢。」 沈兰想,小蕙再也不用在这受这种罪,她离开自己,一定会过得很幸福。 有时候真想问苍天,如何只用一块玉佩,便将她跟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这样紧密地捆绑在一起。 萧宁看向门外,嘆道:「今日天气又好极。」 沈兰循视线望过去,随声附和,情绪复杂难辨。 「是啊。」 永和十年八月,京畿旱,蝗食稼。(注2) 时光的车轮无情碾过所有人,又一往无前地往前滚去。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注1:化用自唐太宗典故注2:出自《旧唐书·五行志》 第100章 事发突然,举世皆惊。 就连沈兰,看见院子里刚从地中探出头的黄瓜苗,上面站了只黄彤彤的蝗虫时,都觉得很不真实。 真正见证到苦难到来的时刻,沈兰发现,自己竟然是无声的。 语言和文字顷刻间失去所有意义,眼泪和病痛变成最能感知的存在。 前一秒还活生生的人,下一秒就可能倒在你眼前。 好在她早就召来连锁店的店长,提前准备出许多存货。 当时他们很是困惑,觉得现下正是夏日。这些小食做出来不易储存,很容易坏掉。 每日的客人统共就那些,实在有些多此一举。 没想到,却是做对了。民以为食为天,现下连粮食都没有,如何能过活得下去。 沈兰同他们开仓,拿出存粮救济灾民。她则拿出银子,支持连锁店度过这段难熬的岁月。 毕竟,用不着多久,裴昭一即位,发表下忧国忧民的感言就能让这些害虫知难而退。这日子,也算近在眼前,有点盼头。 非但如此,她还经常和店中的伙计,在傍晚到田边放火,驱赶蝗虫。因着一贯的奇思妙想,还亲自跟大家实践起烧火和挖坑掩埋的步骤,每天都很晚才回来。 而且她的此种方法效果还不错,以至于看见的百姓大力推广之。 店中生意停得很彻底,一来光顾的人不多,二来他们味香园自顾不暇,每日都忙着赈济灾民。 因为连锁店中的食材不能取用,沈兰只凭自身,也断然做不出全城所需。在把原有的食材消耗完后,每天忙着煮粥。 她本来想直接发给百姓,但这事一想便不对劲——她一个小小的餐饮店老闆,国库里都没粮食,她的米面从何而来呢。 一旦被人发现系统存在,沈兰还不待灾民起死回生,自己先死无葬身之所。也难保不会被有心人利用。 让沈兰最欢喜的,当属系统进度条。无交易的好评无法计入系统中,又经过这些日子无限度的取用食材,进度条哗啦一下退掉许多。 沈兰心满意足,进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还能退好多。 第196页 店中的气氛很是压抑,小蕙和萧宁几日没见过笑模样。 他们也跟沈兰一样起早贪黑,每日去粥铺前布粥。裴昭抽空过来时,眼圈黑得完全,像是许多时日没睡好,连胡茬都冒了出来,也只在沈兰这睡过一晚便又匆匆离开。 终于,皇帝在发布完「罪己诏」后,决定亲自出宫,视察民情。这几日来,味香园的旗帜各处飘扬,名字早已遍布满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再加上官员的宣传,味香园的名声也终于传到皇帝耳中。这种例子太难得,难保不被树成正面典型——沈兰就是冲着这个去的。 又得民心,又有官方支持,她也能走得安心。 这日,皇帝在天坛处祭祀完,起驾回銮的路上,恰好「路过」味香园。 因皇帝出宫,所以路上几乎没行人,店铺也都大门紧闭,青布遮窗。唯独灾民避无可避,沈兰一行人正拘谨地不知如何是好。 皇帝在太监的搀扶下从轿辇中出来,灾民们都立刻闭上眼睛跪下,大喊「吾皇万岁万万岁。」 萧宁和小蕙早躲得远,不知所踪。唯独沈兰是不能逃的,但她并不想跪,一时有些踌躇。 「皇上口谕,传味香园沈姑娘觐见。」太监尖细的声音传来。 沈兰虎躯一震,像上学时被老师点到名一样,登时便弹起来、跑过去。 「参见皇上——」沈兰不敢抬头。 她一直都知道气场这东西的奇妙,皇帝的威严叫她不敢也不能抬头对视。刚想做个样子拍袖,便听浑厚的声音响起:「沈爱卿不必多礼。」 沈兰明白,他们谁也不知她就是尸骨未寒前任首辅的女儿。 沈兰装得颤颤巍巍地抬起头来,刚一看到皇帝眼睛,旋即心虚地低下头去,自认为把无知草民的姿态塑造得十分惟妙惟肖。 这种要命的时刻,她竟然情不自禁地想起来,年少时历史老师上课时跟他们扯犊子讲的话。 他说:「为何朝代越往后,中央集权便愈厉害,并非单是□□黑暗之故。 皇帝世袭,而做官并不,他们大都是通过考试上来,祖上大多清贫,所以称他们『寒子』。即便有些富贵之家,也大多逃不掉三代即倒的命运。」 「这些皇帝上面已做了七八代,他们生来便是皇帝。但为官者却不是,因此不免有愈发卑微之嫌。」(注) 太阳亮得刺眼,沈兰心中却一凉。 大势所趋,无人可挡。你以为此为人定,何尝不是另一种天命。 再回过神来,却见太监在重复皇帝的话:「沈爱卿,皇上问你为何在此处。」 走神走得太认真,忘记正事。 沈兰出了虚汗,头垂得更低:「回皇上,小人家中还存些米面,便分些与大家吃。今日仍跟以往一样,不料想冲撞到皇上,小人真该死!」 说着便磕头认错。 沈兰内心暴风哭泣,心想为了味香园,她还要什么脸面。 不要脸之后,感觉浑身都轻松,完全地解放天性——天生的奴性啊。 她虽不喜此皇帝,也只知他时日无多,并不十分别扭。 直到自己手臂被人搀住。「沈大人,皇上叫你起来,不必再认错。」 「沈爱卿不必多言。听说味香园的冰淇淋好极,百姓们都觉得此为他们最爱的小食,不知味道如何。」 沈兰就等着这一刻,连忙差人把准备好的冰淇淋拿出来。 听裴昭说皇上也曾用过她这的小吃,但冰淇淋肯定是无福消受。 毕竟从这到皇宫,再凉的冰淇淋,也早就化成了水。 门前倏忽出现一列人,遮天蔽日,还有太医随行。先是太医翻过来覆过去地检查,银针那一套复杂工具全用上。 点头后,再换了三个太监试毒,都相安无事后,才送到皇帝面前。 此刻,这冰淇淋外面的脆筒已然形同摆设,连里面的奶油一多半都早已化开,沈兰一看便食慾尽失。 但皇帝虽尝过山珍海味,但还真不曾吃过冰淇淋,仍小小地咬了一口——沈兰肯定他连味道还没品出来,便听他夸赞道:「不错。吾愿吾大楚子民,人人得冰淇淋而食之!」 好了,这是拍板钉钉,风靡全国没跑了。 说着便声泪俱下。众人听见,皆泪流不止。 沈兰以衣袖掩面,哭出了声音,哭出了气势。 周围人纷纷劝道:「皇上,哭泣伤身,仔细龙体。」 皇帝顺台阶下,终于止住啼哭,起身回轿辇,众人便听贴身太监道「起驾—回宫!」 沈兰这才终于松口气,混在人群中滥竽充数:「吾皇万岁万万岁!」 * 此一役后,沈兰的名头,一时响彻大江南北。 谁都知道京城中,有位在最危急关头,拿出自家积蓄赈济灾民,受到皇帝觐见的女子。 若不是灾情严重,恐怕好奇想见沈兰者,怕是要踏破味香园门槛。 尤其是味香园的冰淇淋,还被皇上亲口所夸,简直成了众星捧月的存在。 所有见过沈兰,吃过味香园小食的人,连说话都比以前硬气些。说起冰淇淋,更是自豪得很。 皇帝那日走后,沈兰同小蕙她们拥有透视功能的人,加班加点地做了一天冰淇淋,几乎没给全城的灾民送个遍。 裴昭听说后,一天忙完后,半夜三更地过来沈兰的房间。 第197页 沈兰早都习惯了他有时便来这睡一觉,一直不觉有他。但今晚心绪起伏,罕见地失眠了。 裴昭爬窗而入时,沈兰正托腮凝望,月光打在脸上,眸色复杂,情绪不明。 沈兰:「吓我一跳。你夜黑风高这样闯入女子闺阁,真不会给人抓起来么。」 「聘礼都收了,妾身便是您的人了,还怕人作甚。」裴昭故意羞涩道。 「娘子还不快让我香一口。正求之不得,寤寐思服呢。」沈兰漫不经心地吻上他额角。 「在想什么。」 「在想若是我娘子日后三宫六院,三妻四妾,我只能眼瞧他红杏出墙,却无可奈何。」 裴昭哑然失笑,「不会。你也不会如此想。」 「这么肯定。」沈兰挑眉毛,挑衅地沖他笑,「那你猜我在想什么。」 「我猜……」裴昭道,「你为何笃定父皇会出宫。简言之,莫非你知晓会有此次蝗灾。」 沈兰给他震撼得无以复加,一时无言以对。 其实想来也没什么,沈游都隐约有猜测,何况和漏洞百出的她这样朝夕相处。 楚门的世界,再真实,也是假的。 沈兰打马虎眼:「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裴昭连忙剖白:「不如何。你不想说,我便不问。」 「你忘了,」沈兰眼睛亮起,哄人一般。 「我说过,老师大仇得报那日,我便将全部和盘托出。」 裴昭突然变得莫名的难过。「我许诺一生一世一双人,永远不离开你——」他声音不自觉地有些颤抖,「你呢。」 连动物都能感知到的离愁别绪,最亲近的人,会察觉不到么。 沈兰不答,只压着裴昭封唇,不让他再开口。 简单直接。她只觉雾气蒸腾,睫毛上出了汗。 两人分开后,沈兰喘口气,平静道:「中秋前一日,再听我一天的,好吗?我的好伙计。」 说到这,忽然莞尔,「看在我第一眼见你,就喜欢你的份上。」 裴昭痛快应下:「好啊。看在我有眼无珠,相处许久,才喜欢你的份上。」 沈兰颇有心想事成的感觉,但却没有预料中的欣喜。「不知你是否还记得,很小时我们好像便在哪儿见过。」 「那时候不小了。」裴昭道,「当时沈梅也在,我们在池塘边玩耍。」 「我们怎么会和皇子见面。」沈兰奇道。 「原因很重要么。」裴昭笑,「好遗憾,要是当时能对你一见钟情,就能多爱你好多年。」 说完,裴昭也觉这句话自相矛盾,细品下,又觉十分不祥,径直懊丧。 「我在说些什么……」 沈兰倒不以为然,只是乖乖地理他头发,「这些天,我也很满足了。时候不早了,睡吧。」 * 自从见过小蕙手中的那枚玉佩,沈兰几乎再也不能忘。 既然把中秋节浓墨重彩地拎出来,大概此便是一个节点。 那时系统任务已完成,她成功重生,留在这的成了一副空壳。 但是现在因为蝗灾,系统进度折回去许多,约莫便要再变。计划赶不上变化。沈兰心想,过一天便珍惜一天罢了。 她不是没考虑过留在这里,毕竟沈兰适应性很强,也曾问过系统这种方式的可行性。 系统只答:【宿主若考虑清楚,所有金币清零,永不再提供重生的机会。】她是现代人,单说要她面对权贵这般三跪九叩,沈兰便做不来。 正如她多次感受过的那样,她在这,便如油在水中,永远无法融合。 沈兰突然就明白了沈游,即使这是个再美好的梦,她也宁愿醒来。 晚上,萧宁过来,同沈兰道:「人都被我安置在外面——」 他面有苦涩,「兰姐,我真是愈发搞不懂你了。」 「说得好,我也不懂我自己。」沈兰笑。「今晚想吃什么,我做给你们吃。」 这几天,众人忙前忙后,皆肉眼可见地消瘦下去。 这时小蕙过来,两人在彼此眼中看见答案,俱是摇头,「吃不下。」 小蕙颓丧道:「小姐,外面那些人还在挨饿,如何能心安理得地吃山珍海味。」 萧宁连连哀嘆:「独善其身,原是这世间最没道理的话。」 沈兰「啧」一声,沖小蕙道:「有话跟你说。」 二人走到外面,「我明日若是还安然无恙,你便跟萧宁归家罢。」 沈兰说,「他等你这样久,你家人也在等你,你不该是这样的生活。」 小蕙咬嘴唇,低头踢脚下石子。「小姐,没有什么应不应该,只是喜不喜欢。」 她抬起头,「小姐如今同殿下做一对惹人艷羡的爱侣,我自是没理由再留下。只是庄先生说小姐不宜太过操劳,这店……」小蕙环顾四周,「却也捨不得。」 沈兰觉得小蕙已经意识到什么,便道:「此事不用挂心,我自为它安排好去处。」 她怕再说下去会说多,便急忙转开话题:「明日咱们同去寻沈梅。」 小蕙大惊失色:「?」 「为何?」她把沈梅自动和烧毁的味香园联繫在一起,因此每每想到她,心中便是一阵恶寒。 「小姐,二小姐还是少招惹为妙。」 沈兰笑得恍惚:「她在等着我们,如何能缺席。」 第198页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101章 沈兰起来时,就开始默算倒计时。 「距离楚光帝死亡还有xx小时」这种字眼呈杂志醒目标题状,盘踞在她心头。 她先跟庄衡确认了裴昭的状态,便叫来小蕙和萧宁,三人「单枪匹马」地杀去齐王府。 一路上,小蕙都十分忐忑,萧宁则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沈兰——他永远也琢磨不透她。 很快,便到了齐王府。沈兰算不上特地掐点,但到齐王府时,齐王已经离开。 沈兰报上名号:「在下沈兰,前来探望沈夫人。」 小厮甚为诧异,但凡在京城,谁还没听过甚至看过沈兰,但却不知她同府中沈夫人有何关系。 「请沈老闆稍安勿躁,小的这便去禀告。」 不多时,小厮偷偷打量沈兰,迎几人进去。 裴昭这时不知如何了,沈兰自然无心观赏齐王府的美景,一门心思地走得再快些。 小厮打开门,沈梅正端坐在椅上仰头看她,娇艷明媚,风情万种。 这张和她十分相像的脸,气质却截然不同,沈梅妩媚张扬,沈兰清秀娟丽。 若是不知二人身份,怕是认错名字也极可能。 沈兰示意小蕙和萧宁停在门口,自己则闷头往前走。 「好久不见。」她抬脚坐下,右手托杯,不疾不徐地给自己倒了杯茶。 「水温正好,给我泡的?」 「姐姐倒不怕我给你下毒么?」 白皙修长的手指递过来茶点,上面是染得通红的指甲,妖冶至极,百媚千娇。 沈兰全没防备地接过来,一口吞了。 「你不会害我。那次你烧毁我店铺时,」她笑着摇头,「我本恨极了你,发誓叫你付出代价。但回过头来,再想你那日表现,极不寻常。」 沈兰没意识地抚住脸庞,漫不经心地笑,「你为何用那般眼神看我。」 沈梅展开蒲扇,轻摇,笑意随风飘过来,缓声道。 「我会唱小曲,便很自然地以为做起戏子来,也毫不差劲。」 「的确,」沈兰恭维道,「只是郭杰都比你要强些。故意露出这样多的漏洞,叫人想不发现,倒也困难。」 「我第一次见你,便是在宁王府,你似乎在引导众人发现我的「桃色事件」,但换种角度,何尝不算一种拖延时间。」 沈兰喝口水润嗓子,「后来,发生了李二狗闹事这个小插曲。再接着,便是郭杰来砸场子。 他要来便来,明明监视我这样久,来之前还偏去同我联繫密切的木匠店中假意提醒一番,是生怕我不知道有闹事的要过来么。这件事发生后,我同永丰酒楼交好,关注到醉香楼的异常。」 「永丰酒楼那次,你伪装成女杂役,伪装了却又没完全伪装,故意叫我认出。」沈兰笑道,「大概生怕我瞧不出是你。」 「董家庄时,你差郭杰带来鹰钩鼻男,给我下『毒』,可惜没得逞,又是一无所得。由此,我发现董家庄内全是武功高强的老兵,吴遥是你帮凶,倒也算你间接『引荐』过来。」 「你烧毁味香园那日,若是想,一早便可以带走我,以绝后患,却又一反常态地任由我浪费时间。」 沈梅娇滴滴的声音传过来:「姐姐真是说笑了,还真会给我开脱。叫姐姐这么一说,我竟是个大好人不成。难道妄图你败坏名声、烧毁味香园这些事,竟皆可一笔勾销了么。」 沈兰:「开脱算不上,只是小小猜测,不成敬意。最紧要处,还在我那日被你擒住,问你为何知晓裴昭在这,却不揭穿他。」 「我一见他,便对他情根深种。」沈梅嘤咛,「我不过是多情点,犯了些大家都会犯的错误。也给将来多寻个保障,姐姐不会怪罪吧。」 「那我呢?妹妹莫不是一早也对我情根深种,不然明知我身份,却放任我这般胡闹,利用自己知道的信息给裴昭提供帮助。明知不可而为之,用意又何在呢?」 沈梅嗔怪:「姐姐见怪了。你毕竟是我同父异母的姐姐,我只是嘴上说说,怎么捨得真对你下手。这样,叫我如何面见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呢。」 「哦。」沈兰面无表情道,「倒不见你对爹有这种羞愧。」 「李二狗,你动动手指头,便能让他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这世上,为何留他到现在。」 沈兰手指微动,眉毛微挑,「非叫我知道你来历不可?」 沈梅眼中波光潋滟:「人命关天,姐姐思想,可危险得很哪。」 「你不是沈梅。」沈兰道,「从一开始便不是。李二狗那天那样说,任谁都会生疑,你却无动于衷。那名死去的□□,是李二狗失手杀人还是你们——」 沈梅这才正色起来,她打了个哈欠:「多少年前的事情了,谁还记得,姐姐当所有人都过目不忘么。」 「但当时你跟李二狗,哦,他叫李建,皆被记录在案。」沈兰道,「当时那女子死亡时,李二狗就在隔壁。」 「她只要再等一天,就能等到认亲人过来。」 「证物到了你手中,你成了沈梅。」 沈梅方才站起来,脸色不太好看,「我的好姐姐,这种话竟也好乱说么。你看这天底下,还有第二个跟你长得这样像的人么。」 第199页 「确实。」沈兰不禁微笑,「撞脸确是难事,难得一遇。」 「但你手中若有系统,还有什么办不到。」 「……」 长久的沉默下,沈梅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什么都瞒不过你。索性明日便是终结——姐姐不妨猜猜我手中的这个,是什么系统。」 「完成剧情,且不能ooc。」 「没有全对哦。」沈梅眼眸一弯,更觉明艷动人,见之忘俗。「再猜。」 沈兰看了眼时间,诚实地说:「我猜不到。」 「是救命的系统哦。」她俯在沈兰耳边,口中吐出香气,妖娆缠绵。 「不过不是救我——是救你。」 救我? 沈兰尽管知道沈梅做这些别有居心,但听到她的话,还是当即便笑出来:「这不可能。」 「无独有偶,无奇不有。」沈梅道,眼中有些促狭,还混杂些其他她看不透的情绪。 「我是重生。」 听到这里,沈兰似乎有些明白过来,但同时又觉得更加混乱。 「我这样,不过是为自己争一份不那么遥不可及的幸福。再来过,许多事情自有论断,省去许多虚妄和贪念。你若活着,大家便能各自安好。」 沈兰没心思听她回顾平生,连忙召出系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系统活学活用:【无独有偶,无奇不有。】「你给我等着。」沈兰咬牙。 沈梅正沉思着,忽然又笑了:「宁王府中,侍卫所中之毒,非我所下。」 沈兰猛地抬头:「……不是你,会是谁!」 「我以为你知道。」沈梅笑。 沈兰反应过来,她以为自己也是重生。 「姐姐,要我说,你不若叫人金屋藏娇。开店赚银子又如何,我向来无法苟同。女子整日危立在悬崖边沿,稍有不慎便是粉身碎骨。何必多操这些心。」 沈兰不置可否,「那么……醉香楼里到底藏着什么。」 沈梅嘴唇微张,脸颊上一抹艷色,衬得她唇红齿白,愈发诱人。 「姐姐如此聪慧,差点没掘地三尺,连醉香楼的厨子也不放过,竟还没想到么。」 「不曾。」 就在她轻声说出口的这一瞬间,脑中倏忽划过一道残影,许多画面交错重叠,清晰又渐次模糊。 莺莺交给她的纸条,小花向她转述过的困惑,郭杰那日的神秘踪迹…… 这一切的一切,到底意味着什么。 * 回到味香园时,已接近午时。这时,与她有过一面之缘的皇帝约莫已经奄奄一息。 沈兰布粥时,还很是心不在焉,一刻不停地走来走去。周围灾民依然说着平日里爱说的闲话,小蕙在笑,萧宁在闹,这些都如浮光掠影般从她耳边飘过。 谁也不知道,不远处的皇宫,正酝酿着一场惊天巨变。 锦衣卫、五军营……沈兰轻合眼皮,心中五味杂陈。 中午她仍吃不下饭,小蕙不住地劝,她味同嚼蜡地喝下一碗粥。 直到晚间,瞧见庄衡疲惫又心定的模样,才知道局势已稳住,心下狠松一口气。 「兰姐,殿下叫我来告知你一声,不必担忧。」 他竟也学起萧宁几个,叫起兰姐来。 沈兰这才敢喝口茶,把心放回肚子里。想了想,眼睛酸涩,有点想流泪。 她向来自比为打不死的小强,无论如何,明天总是新的一天,绝少有悲观厌世的情绪,长大后哭的次数屈指可数。 但这次,才感受到在人世间活着,原是一件这样惊心动魄的事。 庄衡打开一只木盒,「殿下困在宫中,脱不开身,叫我把这个拿来给您。」说完便退了出去。 沈兰打开,里面是一只卖相不怎么样的月饼,看起来也不怎么好吃,可谓是色香味俱无。 上书四个清瘦遒劲小字,居于四角,名曰,「永结同心。」 难为他还能有这样的心思。再下面,是一封信。 沈兰取出来,上面竟是一张画,满是荷叶和游鱼的池塘,绿树参差,娇嫩花朵相映其间,一派生机盎然。 三个幼童站在池塘边,一男两女,只有一个女孩眼神发亮,其余两个皆是兴致索然。 可怜裴昭如此画技,每日不是叫她逼着画人物画,便是这些不知所云、令人费解的意象画,平白浪费。 再往下,竟是他自己和沈兰,看场景……好像是味香园初相见。 沈兰笑眯眯地拍他肩膀,口中念念有词。这么上帝视角看自己很奇怪,觉得不大自在。 但她不用想也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肯定是在给新员工画大饼。 「吾辈永不离楚,除非包吃包住。」 沈兰鸡皮疙瘩掉一地,心想这是跟谁撒娇呢。 但再一恍然,想起她初见时那句随口之言:「那就留下罢,包吃包住,童叟无欺……」 又笑了。 傻瓜。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谢谢你看到这里。 第102章 翌日便是翘首以盼的中秋节。 沈兰仍早早起来,力所能及地做了许多月饼,逢人便发,也不管人乐不乐意接受。 这些日子以来,蝗灾带来的负面影响已消散许多。 赈灾款拨下来,灾民已可勉强果腹,这条街,甚至隐有恢复往日热闹的迹象。 第200页 虽是佳节,但街上没什么祥和的景象,反而出奇地萧条冷清。 消息封锁得再严,也难保不会有意无意地外传出来。 一旦撕开小洞,便会迎来纸不包住火的结局。 正如古语所云「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但如今倒像是变了个样,自己偏向虎山行地做了,他人知道,也全作不知。 倘若这世道真有萧宁梦寐以求的「独善其身」,大概也只在此处销声匿迹。 行至门口,沈兰闲闲倚在门框处,兀自端详手中的月饼。 「兰姐!」忽听熟悉的声音,「你……你们可想死我了。阿宁和小蕙呢。」 沈兰抬头,正看见白至秦飞奔过来。幸亏她反应快,要不差点被撞一个趔趄。 「出去布粥啦……这么热情?」沈兰边说风凉话,边撕下一角月饼塞到白至秦口中。 「唔……」白至秦的话不得已全被堵回肚子里,本想狼吞虎咽,但品出味道,又细嚼慢咽起来。 半晌方开口,脸上竟隐约有泪痕:「兰姐,我……」话没说完,自己先哽咽起来。 沈兰第一次对白至秦流露出如此温柔的神色,她轻拍他背:「兰姐知道,你不是被这块月饼好吃哭的。」 「……」 白至秦万万没想到这种关头,沈兰竟还有心思开玩笑,冷不丁被噎住,再也没哭出来。 二人回到大堂中。白至秦看到四周的摆设——他至今仍不知味香园被烧毁重建过,也没人告诉他。 因此感受到久违的熟悉和安心。他咬着嘴巴,喃喃道:「吓死我了。」 「对不住。」沈兰表情十分诚恳,「兰姐叫你为难了。」 白至秦愣怔片刻,似在反应沈兰说什么。 他回过神来,连忙摇头:「不,这是我自己的决定——我的确不同意我爹的想法,说得好听点就政见不合,不然不会自己跑出去。」 「再说,我跟阿昭可是过命的弟兄。为兄弟两肋插刀,理所应当。」 「你是在拿性命打赌。」沈兰垂下眼皮,「你本不必如此。」 白至秦诧异地看着沈兰:「兰姐为何在这种事上如此天真。这条路本就凶险万分,不是你死便是我活。我爹他站齐王,助纣为虐,还害死过大学士。我帮阿昭,本就是为我家多寻一条生路。」 「若我未曾跌倒在味香园中,从不认识阿昭,我家此时,该是个什么光景,自不必多言。」 白至秦后知后觉地心惊胆跳起来,「我谢你还来不及。」 那你有没有想过,倘若你不帮忙拖住你爹,此时又该是什么光景。 沈兰并没多此一举。 所谓成王败寇。所谓时势造英雄。 「那你方才哭什么,好生吓人。」 沈兰凉凉地看他一眼,又恢复到以前油泼不进的抠门精状态。 这才正常嘛,白至秦放下心来。 「许久未见兰姐,不禁喜极而泣。」 沈兰「啧」一声,随手拎起个包裹。「走,带你去个地方。」 「哎哎哎……」白至秦像被薅住耳朵,不情不愿地叫喊着,弱弱道,「我屁股还没坐热呢!好不容易偷跑出来,我思念这里思念得紧,就不能多看几眼么。」 「屁。若不是我在这,你会思念味香园?」 沈兰大言不惭地甩头,「倘若有朝一日我再不在这,你还会过来这里么。」 白至秦不假思索地肯定道:「那是自然,要不怎么说『睹物思人』呢。」 他转头看向嘴角噙笑的沈兰,「不过味香园现下日进斗金,即便大家都离开,你也不会捨得走。」 「哈哈哈,」沈兰笑出声,眼中透着晶莹,「你怎么这么懂我。」 她若无其事地说:「一诺千金——若是我不在时,叫我知道你也不在味香园中,小心我来找你算帐。」 「随便找。不过说到算帐——」 白至秦咂摸几下,「味香园的帐本根本不够我看,我能不能进户部耍。」 「看吧,还没到晚上,已经开始做梦了。」 沈兰跟灾民不停地点头示意。她耸肩膀,一言难尽地看着白至秦,「就你这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水平——」说到这,突然会心一笑,「或许可以试试。」 但想到什么,面色些许凝重。 「早知你如此听我的话,那个下午,打死我也再不说出叫你经世济国的话来。」 「经世济国?」白至秦震惊地看向沈兰,「我还以为只是自食其力,兰姐那时该有多瞧不上我这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 「我那叫嫉妒。」沈兰停住脚步,把手中的包裹绕在手指,甩了一圈。 「醉香楼?咱们来这作甚?」 虽然这样问着,白至秦已在所难免地露出兴奋的神色。「兰姐我怎么这么爱你!」 沈兰轻嗤,「这话你留着跟你家莺莺说罢。」 因了灾情,醉香楼中也没有往日活泼的气息,就连里面的姑娘都死气沉沉地打着哈欠。 白至秦想起上次过来看莺莺跳舞,真觉恍如隔世。 又想起李妈妈,奇道:「兰姐,当日为何李妈妈对你如此客气,莫非有什么把柄落到你手里。」 沈兰似笑非笑地看他:「我跟李妈妈左右认识不过两月,那么重要的把柄便能落到我手中,是多少年屹立不倒的李妈妈给你的自信?」 第201页 白至秦认真地摸下巴:「那是为何,真箇叫人伤透脑筋,也想不通。」 「笨蛋,我赊帐了啊!」 白至秦:「!」 「这也可以?李妈妈竟会给人赊帐?」 「看给谁咯。」沈兰眉开眼笑,「要是你,估计不大行。」 「的确。」白至秦笑呵呵地贊同。 沈兰鄙视地偏开头,不想跟傻子有过多交流。 这时,李妈妈终于出来,笑得满面春风。「你们干什么吃的,沈老闆过来还不把她迎进去,竟让她在这干等着,真是反了天了!」 说完才看向沈兰,亲切地握住她手:「是那阵风把咱们沈老闆吹来了啊,真是叫咱们醉香楼蓬荜生辉啊!莺莺现下正在房中休息呢,沈老闆若是想见,我这便叫她出来。」 沈兰也笑,她把自己做的月饼递过去:「李妈妈,自家做的,若不嫌弃,便给诸位姐姐妹妹分了吧。」 田地里粮食让蝗虫都吃光,连皇帝也没法子立刻给变出来。 醉香楼虽有钱,但现下粮食,又岂是光有钱便能买到,因此楼里众人,也都饿了好一阵,也才如此无精打采。 沈兰也让人送过几次粮食来。这些客气和敬重,倒也不全是场面话。 「不必叫莺莺姑娘出来。」沈兰把白至秦拉过来,「他自己去便是,我是专程来找李妈妈的。」 白至秦颇有些垂头丧气,沈兰跟会发光似的,刚一进来,大家的目光都齐刷刷钉在她身上,像是全没看见自己。他众星捧月的少爷当惯了,哪里受过这种冷落,一时有些失落。 「啊?」李妈妈嘴唇微张,惊讶不像伪装,「有阵子没见过白公子了,怎么这会过来——还跟沈老闆一起。」 白至秦心想来了多少次,你认不出来我有什么办法。 沈兰在一旁打哈哈:「心血来潮,偶遇了。」 「那我便去了。」沈兰不动声色地点头。白至秦仍幼稚得紧,刚开始还小步走,到后来竟然跑起来,是蹦跳着去见莺莺的。 「端哥哥~」他一打开门,莺莺便应了上来,笑靥如花,「一直竖起耳朵听你们动静呢。兰姐她还在下面?」 「嗯。」 白至秦些许感伤,方才消失的无影无踪的失落又浮上心头—— 怎么连莺莺一见他,都先问沈兰如何。 「怎么啦?吃醋啦?」莺莺跳到他背上,咯咯笑着指挥道,「把我背到椅子上。」 「才没有。」白至秦想也不想便否认,他知道自己是因为心虚。再说,也说不准到底吃谁的醋。 「你可不能吃兰姐的醋。」莺莺笑,「兰姐早便允了我,她这次过来,是来给我赎身的。」 白至秦:「!!!」 这句话冲击力太大,以至于反应许久,白至秦也没消化过来。 莺莺噗嗤笑出来,「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 她说到这,忽然笑不出来,「我当时听见,也不相信。若是寻常女子,或许银钱还能派上用场。但当时兰姐就是信誓旦旦地答应了我,还叫我别多想,等着你来接我。」 白至秦皱眉,全没意识到自己在泼冷水:「这……这怎么可能。」 他那么爱莺莺,也从没敢想过莺莺有一天真能被赎出来,更别提亲口答应她。 「哼。」莺莺从他身上跳下来,「怎么不能,亏得兰姐这样喜欢你。」 先不谈能不能做成,光是这过程,便会生出数不尽的麻烦。 不过白至秦没说出来,他强笑着对莺莺说:「我下去看看。」 莺莺哭起来。「我知道我是在麻烦兰姐,我也不想这样,但这是兰姐她亲口答应我的。她那么厉害,我相信她一定能做到。」 白至秦脑海中忽然闪现出一个念头,这念头太疯狂,以至于他几乎想到的一瞬间便试图甩掉它。 但……莺莺能赎出来,这不就够疯狂的了么。 只有一种办法,他想得到,沈兰自然也想得到,她也能办到—— 天子下诏,谁敢不从。 白至秦轻柔地擦掉莺莺的泪水,拥她入怀。 得偿所愿。 * 这晚,沈兰跟李妈妈谈了很长时间,白至秦隐约知道她们在谈什么,但没多问。 很久,她出来后,站在楼下,朝他们招手,嫣然一笑,「可以走啦。」 这是莺莺长这么大,第一次自由地走出去,白至秦背着她走了一路,回到味香园中。 莺莺太漂亮,也太有名气,白至秦便给她戴上面纱。 她对一切新奇得很,止不住地张望,拉着白至秦的手问东问西。 院子里,小蕙踩梯,萧宁眉间染笑,将灯笼递与她。柔和的光散发下来,轻薄地笼罩着人间。 土里的黄瓜苗,命运十分坎坷。 刚离狼穴,便入蝗口。好在被沈兰用改造过的肖似现代「饭菜罩」的东西盖上,呼吸着尚算新鲜的空气,仍旧顽强地向上生长着。 至今没有姓名的毛驴,冷眼瞧着大方撒狗粮的二人,鼻孔出气,狠狠地舒展了一把缰驰的驴蹄子,低头吃了一口槽中的绿草。 沈兰在厨房,琢磨着手中的月饼配方,研究怎么让它风味更独特些。 她想到今晚这样好的节日,原该做上一桌子菜,众人围在一起吃个团圆饭。可外面那么多灾民,他们能吃什么,又该跟谁团圆呢。 第202页 窗外那轮圆月极大极亮,晕染着醇正的暖黄。沈兰觉得很像她做的月饼。 正望得出神,静得如同一幅画的窗户上,突然一道黑影掠过。 下一瞬,人影便立在眼前。 沈兰:「?」 她莫名有点心虚,「有大门不进,爬窗爬上瘾了。外面还那么多草丛,没受伤……喂!现在回来,你想——」 裴昭上前捂住她嘴,抢占先机辩解道,「我只是回来问问月饼好不好吃。」 沈兰给他没轻没重的行为气得不行,恨恨咬住他的手,裴昭吃痛松开。 「难吃死了。满意了?你可以走了。」 「……」裴昭平复心情,抱住她,声调绵软,「所以想吃你做的。」 「这才什么时候——」沈兰不耐烦,把月饼硬塞到裴昭口中,「怎么能掉以轻心。」 「餵我。」 沈兰预备翻他白眼,却没忍住笑起来,抚住他的脸。 「你是巨婴么?想让人餵到什么时候。」 「下辈子不好说,先就这辈子起步吧。」 「好大的官威。」 笑声飘远,消散在树荫中。明月逐渐隐没在窗外的高树后,蝉鸣漏耳,风轻云淡。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宝们,其实我觉得停在这里就很好qwq可惜我前面挖坑一时爽,现在填坑火葬场,还是得力所能及地把坑圆上orz。头秃.jpg最后一部分有刀,为了埋某些坑情节还会很离谱,但结局保证he。 介意的宝慎入~顶锅盖跑走。 感谢陪伴到这里的大家,鞠躬!希望下一本还能再见!爱你们3 # 又见炊烟 第103章 北京时间周三凌晨三点二十六分。 昏黄的灯光下,手机屏幕射出幽暗的光。 映亮一张憔悴的脸,杂乱的头发下,一双布满红血丝的眼睛。 「沈梅她虽还没……」 沈兰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强撑着双眼,机械地翻页。 就在这时,心脏突然一阵绞痛,她逐渐喘不上来气来。 她眼前发黑,床单、檯灯、桌子不停地晃动,像经历了一次突如其来的地震。 很快,双眼模糊得像蒙上一层水雾。 随即,「砰」地一声巨响,紧握的手机砸向地面。 沈兰试图抓住一些东西,床单也好、柜角也好,但她刚伸出手,大脑顷刻间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 慌乱之中,她打碎了桌上的玻璃杯,地上瞬间一片狼藉。 这刺耳的声音唤回了她一部分难能可贵的注意力,沈兰把视线投向木桌,上面是她吃剩的肯德基。 檯灯的光仍昏暗着,床上的人却已丧失所有意识。 * 裴昭不多时便离开。 他走后,沈兰净手,准备给大家做些饭食。 正在此时,心脏处一阵熟悉的绞痛又袭来,她手扶住桌沿,咬牙准备撑过这次发作。 可这次的感觉实在太强烈,沈兰下意识地想喊小蕙,却发现自己怎么也发不出声音来。嗓子像整个哑掉了。 走投无路之下,她拖着沉重的身躯,艰难地往门口走。 可还没来得及迈腿,整个人先一步跪倒在地。 没有任何缓冲地和地面相撞,但因另一部分的冲击大太过巨大,沈兰丝毫感受不到身体因此带来的疼痛。 这条她这段日子走过无数次的路,变得无比漫长。沈兰蜷缩着四肢,朝门口一点点爬去。 系统:【警告!警告!宿主肉身即将失去意识,进度20/100……】「是不是要重生了……可我好好的怎么会死!」 沈兰的心绪像潮水一般涌来,起伏难定。 系统:【因宿主快餐系统未达到进度,故无法获得此次重生机会。】【经血液分析,初步断定宿主死于食物中毒。沈梅递来的糕点内含郭杰所下毒之解药,但药性与庄谷所给草药发生冲突,在此化学反应过程中产生不利于宿主身体机能存活的病毒……】沈兰绝望地闭上眼睛。她无力地捶打着地面。 怎么会这样……太可笑了…… 「小姐……今日怎么这样久。」小蕙的声音传来,好像在跟萧宁说话。 「这哪里是我疑神疑鬼,你看毛驴都尥蹶子了。平日小姐不让进,但也从没不应过。」 沈兰呜咽几声,发现压根听不到自己声音后放弃了,只是咬着牙往前爬。 她有神的眼睛逐渐变得麻木,继而流下两行泪。 「小姐,那我进来咯。」 小蕙小心翼翼地推开门,和萧宁登时愣在原地。 「小姐!!!」 撕心裂肺的叫声,划破整个寂静长夜。 系统铃声大作:【请宿主注意,倒计时60/100。】萧宁先小蕙一步,背起沈兰便往外跑。小蕙的泪胡乱地涌出来,「怎么突然会这样。」 「先去神医那。」萧宁双眼通红,但他必须冷静下来。 沈兰搭在他肩膀上的手垂下来,她大口喘着气,轻拍他前肩。 萧宁本来正要往前沖,突然被小蕙叫住,她惊慌又失措,「小姐……小姐她好像有话说!」 「来不及了,有什么话回头再说。」但沈兰竟在推开他。力气很小,但萧宁感受得到。 在大堂东张西望的莺莺看见院中情形,捂住嘴,连忙叫来白至秦,二人往院中跑过来。 第203页 萧宁不得已把沈兰放下来,小蕙哭得不能自已。 系统:【请宿主注意,倒计时40/100。】嗓子里都是血,浑身像被掏空得一干二净。 沈兰虚弱地笑,指了指自己的嘴巴,示意无法开口。莺莺和白至秦不知发生了什么,但看见沈兰如此,眼眶顷刻变得湿润。 她再指了指胸口,小蕙会意,双手发抖地从里面拿出一本帐簿。 帐簿不太平整,里面夹着几封信。 「小姐,这是……给我们的?」小蕙嗓音发颤。 沈兰重重地点头。 众人各自心惊——莫非沈兰一早便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才会提前准备好这些「遗书」?! 这种突发状况任谁也料想不到,沈兰没法说话,几人不敢多想,正默默流泪,忽听白至秦怒吼道:「这是谁干的!我一定杀了他!」 沈兰听见这话,勾了一下唇。她竟然笑了,手指朝向自己,又在空中挥了挥手。 「这不可能!」白至秦双手捂面,「好端端的怎么会这样……我不相信!」 莺莺搂住他脖颈,安抚着他。 小蕙泣不成声:「殿下……殿下他还不知道,怎么办啊。」 萧宁这才想起裴昭,强打精神振作道,「我这便去叫他。」 沈兰没阻止——裴昭没走多长时间,应该不会走太远。她想见他最后一面。 系统:【鑑于宿主肉身即将消亡,但积分仍在,系统为宿主提供两条选择:第一,接受死亡,灵魂灰飞烟灭,彻底消失;第二,根据系统规则,若完成任务,则获得重生奖励。若积分不足,可奖励相应的穿越机会。根据宿主积分余额,可获得短暂的……】「第二种。」沈兰想也没想。 小蕙紧紧地抓住沈兰的手,仿佛稍一松开,就再也见不到沈兰一样。 但忽地想起什么,她单手从衣襟中取出一枚玉佩,不住地喃喃,「都怪我,明明都这样提醒过了……」 怎么能怪你呢。我也没想到自己又死得这么戏剧化。 但沈兰说不出话来,她面色苍白,嘴唇毫无血色。只是无言地伸出胳膊,把小蕙的玉佩握在手中,用温和善意的眼神凝视着面前几人。 这是沈兰来到书中,最温柔的时刻。 白至秦和莺莺抓住沈兰的另一只手,失声地泪流满面。 系统:【请宿主选择穿越时间。请注意,书中为虚拟世界,无法提供时空回溯机会,请宿主选择现实时空的具体节点。】「我想……我想回到我小时候。」 我想再看一眼我爸妈。 「积分不足以支持长时间停留,请宿主重新选择时间节点。」 「我爸死前……」 系统:【系统可提供宿主三个月的时间。】「好。」 刚说完,沈兰目之所及处,便出现一道刺眼的亮光,再接着,失去所有意识。 「小姐,」小蕙看沈兰不再动,声音急促起来,她绝望又平静,「小姐!小蕙在这呢,你再看我一眼,啊,殿下还没来,你还没见着他呢。」 白至秦泪眼婆娑地晃着沈兰的手,呓语一般,「兰姐,我还没会养活自己呢,你捨得就这么走吗。」 …… 他们说再多的话,沈兰也听不到了。 * 沈兰再睁开眼睛时,只觉周围死一般的寂静。 她艰难地动动手指,惊奇地发现自己没有了手,变成了爪子—— 她变成了豆豆,家里曾经养过的一只狗的模样。 沈兰出生时,家里从亲戚那抱来一只狗,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养了下去。 她几乎是和这只狗一起长大的,跟豆豆感情非常深,可惜宠物的寿命根本无法和人类相提并论。 沈兰工作没几年就实现了财务自由,但从没动过再养只宠物的念头。 在她上大学时,这只陪伴她十几年的老狗终于没抗住,去世了。 她妈跟她说过,带豆豆去看病时,医生说这只狗身体器官全衰竭了,连喘气都咕噜噜地不顺畅,肯定挨不过这个冬天。 但没想到,豆豆硬是熬到了她放寒假回家,跟她爸前后脚走的。 沈兰是亲眼看着豆豆失去呼吸的,它浑浊的狗眼里还有泪水,嗷呜几声,四肢挣扎几下,就不再动了。 又过一段时间,她爸出车祸,救护车都没等到,当场死亡。 沈兰接到警察电话时正在床上翘着二郎腿玩手机,听见警察跟她说「是沈兰女士吗,非常抱歉地告知您,沈开先生去世了」的时候,还以为是谁跟她恶作剧。 这些事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沈兰一回想还是全都想得起来,那些细枝末节都分毫毕现。 她当时以为自己怎么也走不出来,但现在竟然觉得,这些遥远得像是上辈子的事。 沈兰呆立良久,最终抬起狗爪,抹了一把狗眼。 她爸妈白天都去上班,有时候连周末也没法休息,她现在又在外面上大学,家里只有它一个活物。 房子里一没人,就显得格外空荡。 静听下来,只有冰箱等电器不时发动、启停的杂音,以及隔着一层玻璃而缩小无数倍的户外响动。 豆豆这副也是将死之躯。沈兰开始还没怎么,待的越久越觉得喘不过气来,喉咙里异物感十分强烈,走路也愈发沉重。 沈兰看一眼时钟,快到她爸妈下班的时间。 第204页 她喘着粗气爬上沙发,站到窗台上眺望着远方。 人来人往,沈兰渐渐乏了,又或许是豆豆的身体,已经不能再支持她做这样集中精力又消耗体力的等待。 也许她应该趴在门口,闭目养神。等到门开的那一刻,再像豆豆一直以来的那样,小跑着迎上去,撕咬她们的裤腿,表达自己的思念。 沈兰拖着步子走到门口,想按计划闭上眼睛。 可黑暗来袭的那一刻,沈兰脑海中全是小蕙他们哭泣的场景。 说不遗憾不可能,但好在她一直喜欢未雨绸缪,早早地把要说的写到信中,要做的也完成大半,不算走得匆忙。 这系统算是有良心的,死之前还帮忙完成下遗愿,沈兰很感激它。 说到系统,沈兰试着召唤它,但回答她的仍是无边的寂静。她就知道,系统没有跟来。 她成了真正的孤家寡狗。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愚人节快乐! (愚人节做我的保护色) 沈兰:我也是今天才知道我竟然还有这种非人哉的经历 感谢在2022-03-28 20:19:39~2022-04-01 18:24:1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58937802 3个;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风程里 10瓶;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04章 门锁响动的那一刻,沈兰霎时间惊醒,看见进来的是她爸,想也没想便扑了上去。 「汪汪汪!」 她爸放下钥匙,换好拖鞋,便一把抱起豆豆进怀里,沈兰舔沈开的手。 沈兰大笑着哎哟几声,走到沙发上举起它。亲它一口。 「豆豆今天在家里怎么样?想没想爸爸?」 「汪汪汪!」沈兰鼻头一酸,泪珠凝固在眼角。 沈开很紧张地盯着它脏兮兮的眼睛,「豆豆啊,以后爸爸妈妈回来不用再跑着过来了,知道吗,你会很累的。爸爸知道你在家等我们呢。」 「知道了吗?知道的话叫几声。」 「汪。」 沈开笑起来,「还不乐意了,小傢伙今天有点反常。」 他放下沈兰,「妈妈一会下班,爸爸得去做饭了。」 他走几步,沈兰就跟几步。沈开无奈地说:「豆豆,厨房油烟大,你别进来了哈。」 沈兰只当听不到,亦步亦趋地跟着沈开,寸步不离。 沈开想了想,也没再多说。 他知道,可能是豆豆明白自己没有多少时间了,想抓住机会跟他们多呆会。 动物,尤其是狗,都是很通人性的。 不多时,她妈回来,沈兰又是一阵狂奔,沈开看见,还说「你慢点。」 她过去舔她妈的手和脸,热情极了。 「汪汪汪!」 「豆豆这么想妈妈。」她妈边笑边躲,「妈妈也好想你。」 沈开边炒菜边大声跟她妈说:「老婆,豆豆眼角怎么这么多分泌物,是不是这药不大行?」 谭云嘆气看他一眼,没说话。她刚洗完手出来,沈兰就又迎了上去,呼哧呼哧的,气息很沉。 「豆豆啊。」谭云眼圈立马红了。 沈开看见,「老婆,你先让豆豆去兰兰房间里玩吧,她肯定也想兰兰了。我今晚做了毛豆炒肉。」 「好。」 沈兰被迫关进自己的房间,沈开还锁上了门,像是怕她再跑出去。 她又气又急,但没办法,只能无计可施地原地转圈。 这个房间她再熟悉不过,一点都不想在这浪费时间,只想跟她爸妈在一起,抓紧时间多亲近。 沈兰爬上自己的床——她有多少年没在这睡过觉了。从她妈也去世之后,她再也没回过家。 这里的一切是那么的熟悉,墙上的贴纸、书柜的课本、桌上的摆设、她每晚睡觉必抱的毛绒玩具…… 还有她小学时,沈开为了她学习买给她的桌上型电脑。 因为沈兰有笔记本,这台电脑很多年没打开用过了,上面布满了灰尘。 她心念一动,费劲地跳上桌子,打开了电脑电源键。 「滋」的一声,屏幕亮了,上面的圆圈不停地旋转着。 沈兰有种直觉,她好像要做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但她现在只是一条狗,还是条危在旦夕的老狗,能做些什么呢。 她想起这段像梦一样的经历,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要把它记录下来。 她是死了,要是能有些东西留在这世上,也算没白来一趟…… 不对,她还没死呢!沈兰现在在上大学,还活得好好的呢! 沈兰:「!!!」 她爸妈都还活着,自己这是穿越回了过去。 所以……很多事情,也许都还来得及! 电脑这时开机,出现桌面的图标。 沈兰狗爪按上键盘,联网,打开浏览器,找到小说网站,点击「我要成为作者」。 註册笔名时,沈兰不假思索地打下许多名字,结果显示全都被占用。 她焦躁不已。 直到想起刚才沈开说的「毛豆炒肉」,突然灵光一闪,打下「零陵香豆」这四个字时,爪子都是颤抖的。 enter键。「恭喜您的笔名註册成功!」 滑鼠点到「发表新文」后,最上面一栏是作品名。 第205页 后面是一行字,「填写时请勿添加书名号,尽量不要出现半角符号。」 沈兰盯着这一栏看了很长时间,几乎又要流泪,才艰难地掰开不灵活的爪子,郑重地打下了「绝代有佳人」五个字。 「呜……」沈兰的喉咙又开始咕噜。她的脑袋像要炸开一样。 有什么轻而透明的东西重重穿过了她,裂开的庞大碎片缓慢,又寂静无声。 岁月的尽头,她是时光长河中的一朵浪花,是无垠宇宙中一粒尘埃。 越过时间和空间的漫长屏障,翻转、摺叠、扭曲、衔接。 沈兰在电脑屏幕中看到自己的倒影。 是一张疲倦又苍老的脸。 她偏过头,看到照片上十八岁的沈兰,在朝自己微笑。她笑得很甜。 * 「豆豆来吃饭啦。」 沈兰快速拔断电源,跳下桌子。 因为跳得太急,一条腿好像磕到了地上,她一瘸一拐地走出去。 谭云眼睛肿着——沈兰知道她刚才肯定在偷偷地哭。怪不得要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豆豆你腿怎么了?」谭云叫道,沈开听见她说话,也连忙凑过来察看状况。 「我拿纱布给它包扎上吧。」沈开观察一会说。 沈兰才不想用那玩意儿,忍者疼痛赶紧活蹦乱跳起来。 谭云嘆气:「老公,我看豆豆没事,别给它用纱布了。」 纱布是白纱布,她妈不喜欢。 刚才肯定是伤心,又怕在豆豆面前哭,会让它有所察觉自己命不久矣的事实,加重病情,所以躲起来。 虽然迷信,但又有那么点道理。她妈一直这样。 吃过饭,沈兰爬上沙发,跟她爸妈一起看电视。 她累坏了,还没半个小时就在她妈怀中睡了过去。 这气息是如此的熟悉和温暖,沈兰是这样疯狂地贪恋着。 迷迷糊糊中隐约听到她爸妈在说兰兰在学校的事,她就醒了。 沈兰听到她爸笑着抱怨,「兰兰一个人在学校过得好哟。你不跟她发消息她绝对不会找我们。」 「她不是忙嘛。再说了,成年人独立坚强不好么。」 谭云瞪他,「难道你想咱们女儿一直黏着你,啃老你才高兴吗?」 「冤枉。我可没这么说。」沈开咂摸,「不过十次打视频,有九次是你要求的吧。」 「……少说两句话你能死。」 * 在家的生活就这么徐徐拉开了序幕。 无论沈兰是人是狗,早就形成的生物钟让她每天都醒得很早。 第二天,她就把自己的狗窝,叼着移动到了自己房间中。 沈开和谭云看见,也只以为豆豆是太过思念沈兰,没作他想。 只是谭云看见时,没忍住又背过它偷偷抹了把眼泪。 起来后,沈兰就开始围着她爸妈打转,摇尾巴。 等到两人都去上班后,它关上门,举着笨拙的爪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 它实在太老了,打上一会就要歇上一歇。 由此,沈兰知道了她为什么会对裴昭一见钟情,小蕙为什么对她死心塌地,裴昭和小蕙为什么戴着上面有她名字的玉佩,灵乐城中的一个角落里静静地躺着上面有五间房的空房子,属于沈兰她母亲—— 理由就是,压根不需要什么理由,这就是她的设定。 有意无意地,她还原着《绝代有佳人》的描写。 她没有详细写她的味香园,没有白至秦,没有萧宁,没有莺莺,没有街上那么多朋友。 那么,就没有利用,没有欺骗,没有不告而别。 傍晚,沈兰在家等她爸妈回来,再跟狗皮膏药一样围着他们转圈圈。 吃完饭,他们一家三口经常到楼下散步,主要目的是「遛狗」。 霞光沐浴在他们身上。沈兰在她长大的城市这样闲庭漫着步,感受到一种慵懒的恬然。 在她活着的日子开始了倒计时后,之前的拧巴烟消云散,她反倒过得无比舒坦。 没有要出人头地的执念,也不必远走高飞。 怪道那么多人临死前都想回到故乡,这是永远的魂牵梦萦之所。 在至亲至爱的人身边,她获得了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宁静。 但有时候她也会怀疑,裴昭和小蕙,是否只是她臆想中的人物,不然为什么会那样好,完美得太不真实。 真相,大概只是因为她临死前的惊鸿一瞥。 尚未吃完的肯德基,「快餐」这个概念,由此在心中扎根。 而这一切,只是她幻想出的一个梦境。又或是捏造出的,一个自欺欺人的骗局。 但她为什么会变成狗呢? 古人云「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她没做过狗,怎么能知道狗在想什么。 狗从小跟沈兰一起长大,有将自己幻化为沈兰的想法,也不足为奇。 不然如何解释,她既是沈兰,又是豆豆呢。 也许她从来便是一条狗。她是会用电脑、写小说的怪狗,一条快要死掉的狗。 思及此,沈兰便笑了。左右都是死,还想这些有的没的做什么呢,平白地浪费所剩不多的精神。 只是,《绝代有佳人》还是要写的。 只能说,她以前对这本书的评价十分贴切,因为自己本就是在东拼西凑。 第206页 她开始还试图凭记忆还原,后来则完全摆烂。 不必揽镜自照,也知道写成了什么狗样子。 某一日,她便化身成了算命先生,给了小蕙玉佩,又叮嘱她日后千万原谅沈兰的所作所为,不要记恨于她,因她也是可怜人。 若有一日沈兰寻死,请竭尽所能地劝阻她。 跟小蕙说完这番话,她笔触一转,视线又落在皇宫里。 疯癫的假道士把玉佩交给裴昭,把无尽的眷恋留给自己。 她把女配满心欢喜交给裴昭的糕点掉了个儿,阴差阳错,无心之失,没毒的变成了有毒的。 本也在她一念之间。 后来,豆豆的身体实在受不了这样长时间、超负荷的劳累,它累倒了。 沈兰蜗居在豆豆温暖柔软的狗窝中,轻轻地掀开了死神的一角。 这本是她最害怕的人。 先是豆豆,接着是她爸,然后是她妈,最后是已经死过两次的自己。算是老朋友。 然而,死这种事情,没法熟能生巧。不是经历的次数多了,就不再害怕了。 恍惚中,呼吸好像按下了暂停键,它真以为自己要死过去了。 但一想到十八岁的沈兰还没回家,它就知道,还不到时候。振作着,身体似乎真的变得有力气。 忽地想到什么,豆豆叼着钱和纸,粗重地喘着气,颤颤巍巍地从窗户边一跃而下。 它栽到在草丛中,瘸了的腿旧疾复发,更不好使唤了。路过的人很可怜它。但豆豆只是尽量快地跑着,躲避掉灼人的视线。 所幸路程并不很远,豆豆跑到一家[慢递公司],朝前台小姐姐嚎叫。 保安看见,还想把它赶出去。但小姐姐笑着说,它身上很干净,不是流浪狗,不会咬人,还来撸它的毛。 豆豆似有所感地「汪」一声,口中的钱和纸应声而落,湿乎乎的,沾着它的口水。 它自己看见,好像都有点嫌弃,颓丧地趴在地上,小口喘着气,眼神很绝望。 小姐姐笑看它像个人似的唉声嘆气,瞧它机灵,也许是瞧它可怜,好奇地打开了纸。 豆豆勉强撑着笨拙的身躯直起腿,朝着纸吠起来。 上面是列印的油墨字,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行个人信息—— 「寄给xx酒店—沈兰—电话:138****」 再接着是说明,「请于20xx年x月x日寄给此人一盒星空吐司。备註:灿烂如歌,我心中暗藏瑰宝;通过死亡之路,去往那片璀璨繁星。」 将来的你在向现在的你道别,你看见了吗。 小姐姐很是诧异,但似乎又明白过来,笑着对同事说:「它主人可能是盲人或是老人。没想到现在的狗这么聪明,原先在手机上看到狗狗买菜还不相信,以为是摆拍。」 同事也围过来:「咱们要不也拍个视频?」 「算了吧,狗狗都累坏了。」 小姐姐登记好信息,算好钱,准备把零钱塞给狗狗时,发现大堂已空无一物。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沈兰:「我肯定在几百年前就说过爱你,只是你忘了,我也没记起。」 第105章 豆豆气喘吁吁地跑回家,用自己最后一丝气力按住键盘。 我一定还有什么没做…… 到底是什么呢。 沈兰挥舞着豆豆的爪子,拍打着迟钝的大脑。她像个老旧的机器,早就有心无力了。 若是沈兰穿到书中,没有系统,她会如何生活。 她一点不担心沈兰会因为下毒事件自暴自弃,一点也不。 从头到尾,她都不是会为「面子工程」忧心的人。 沈兰知道,自己绝不会参与到后宫三千的争宠里。 她再爱裴昭,也抵不过对姑娘们勾心斗角的厌倦。 当时之所以义无反顾地选择「重生」,最重要的,就是因为裴昭成了皇帝,她避可避免地要进入紫禁城。 紫禁城,它有多么的壮观,多么的光彩夺目,沈兰便对它有多么的恐惧,多么的望而却步。 四角的天空,无望的等待。古往今来,多少貌美如花的姑娘在其中蹉跎了青春,消磨了心志,最后寂寂无名地死去。 多少人改头换面,不择手段,只为了站在它至尊之巅。 其中有过多少名载史册的光芒和辉煌,就有过多少不为人知的落寞和悲剧。 就算裴昭能做到「弱水三千,只取她一瓢饮」,但江山不会允许。沈兰也不会。 他根基不稳,这个皇上当得又名不正言不顺,必须藉助权臣的势力。 退一万步讲,即便排除千难万险后,沈兰成了皇后。 她戴上了满头的珠翠,承受着负担的重量,享受着无上的光辉。 从此便安心在宫中养老过活,「安分随时,自云守拙」——这比杀了她还痛苦。 既如此,那么,裴昭会放她走吗?不见得。 由此衍生出痛苦和争吵。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沈兰爱极了裴昭,她不愿和他走到兵戎相见的那步。 所以可以推断,沈兰仍会对裴昭一见钟情,但不会採取行动。 奋斗逼,不能奋斗。等待她的,也不会是咸鱼和躺平。 沈兰或许仍会逃出宫去,利用现在的知识,赚一些心心念念的银钱…… 第207页 这样,不是又绕了回来。性格决定命运。 豆豆身体不住地抖动着,它错了,或许是老糊涂了。 也许从一开始,它便不应当故技重施,把这本书写下来。 也许早就应当提醒沈兰,叫她不要熬夜看小说,尤其是那本叫《绝代有佳人》的小说。 但沈兰不会。她从不回头,从不后悔。 中间有那么多可能,此岸和彼岸迢迢暗度,无限条路穿梭其间。 哪一样出现差错,都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这叫「蝴蝶效应」。 她不可能穷尽所有可能,何必杞人忧天。 沈兰打开文档,她有一种预感,这或许是她最后一次和它相见。 还差一篇番外。 沈兰想起沈梅对她所说的话,便在番外里让她做了一个梦。前世的梦。 再想到醉香楼时,豆豆气若游丝。它粗重地呼吸,又笑了。 沈兰给庄谷补充上年轻时的故事。故事的结局,是他把自己胡乱研制出的「续命丹」和功法秘籍藏到醉香楼中——原来藏着宝物。 多少人遍求不得,谁知便只在众人眼皮子底下。 这是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最后一个秘密。 沈兰知道自己活不成了。但不得不承认,这是她的私心。 好想睁开眼睛,再见裴昭最后一面。 * 冬日暖阳耀眼,今天是放寒假的日子,沈开和谭云开车去接她。 十八岁的沈兰就要回来了。 豆豆颤颤巍巍地抬起爪子,深吸一口气,想把番外发到网上。 却不料此刻门锁突然响动,它几乎是下意识地地把文件删除,惊慌失措地关掉电脑。 「豆豆!姐姐回来啦。让我看看,豆豆藏到哪去了?」 沈兰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它听到了沈兰在叫它,只想跑着去见沈兰。 但从床上跳下来时,它短暂停顿在空中的身体,犹如被雷击般受到重创,心脏骤停。 再落回到地上时,气息太微弱,它已经感受不到自己的呼吸。 「豆豆!」它听到沈兰的惊呼。 「汪—呜—」 沈兰一个箭步跑到它面前,但它眼前白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它朝沈兰伸出自己的爪子,沈兰泪眼婆娑地去接,但还没碰到,爪子就垂落下去。 「豆豆!!!」 又是这样,连话都来不及说。 它的灵魂脱离身体,升得越来越高。 穿过墙壁,站在高空,俯视人间。 它听到沈兰在哭,看到沈开和谭云跑过来,三人哭着抱在一起。 系统:【宿主您好,为期三个月的停留时间已经结束,欢迎您的归来!因积分仍有余额,无法作废,故赠送您一次穿越机会。过去无法挽回,未来可以改变。 为了升级体验服务,增强顾客满意度,系统诚挚邀请您前往总部一观。】* 沈兰闭上眼睛。 每一次死亡对她来说都是身心的莫大摧残,她累坏了,什么也不愿考虑。 只逆来顺受地点头。 再度睁开眼睛,沈兰发觉自己到了一处宁静平和之所在。 她活动四肢,发现自己身体并无任何异样。 甚至还觉得精神饱满,活力充沛,状态十分健康。 入目所及以蓝色系为主,井井有条的同时,又感受到一种不动声色的冰冷秩序。 干净整洁的实验室里,到处都是屏幕。 上面的线条纵然横平竖直,落在沈兰眼中却有种说不出的凌乱无章。 这是超越她认知以外的思维。机器人扭动着身体,走来走去。 沈兰躺在病床上,播报的机械音从机器人口中传来,是她从未听过的语言。 好在眼前跟随着她的屏幕自动显示出译文—— 「病人沈兰已甦醒,请安排有关接待事宜。」 漂亮的护士小姐姐穿着她熟悉的白色大褂,朝沈兰甜甜地笑了笑。 她手上飞速地做着记录,口袋中却弹出一只可爱的电子玩偶凌空舞蹈;「尊敬的系统用户,欢迎您!」 护士记录完,仍是微笑着:「沈女士,你好。您的身体状况良好,祝愿您在这度过愉快的一天。」 沈兰其实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好在有自动翻译。 护士和机器人走后,一道金属音在耳边回荡。 【为帮助您更好地完成此次『系统服务评价』问卷填写,故发放给您体验劵,为期一天。 祝您生活愉快,期待五分好评!】沈兰:「!!!」 「统子你在,是吗。」 尽管她在书中对系统有颇多怨言,但遭遇数次大变,此刻充满劫后余生的欣喜。 人生地不熟,却是他乡遇故知,一时不禁热泪盈眶。 【是。】 沈兰:「?」 是她刚醒的错觉么,为什么向来冰凉的机械声中,竟掺杂着一丝情绪的波动。 「太好了,临死之前还有你陪着我。」 沈兰有些解脱之感,「这次我终于不必再不告而别了吧。」 系统出乎意料地没有回应她,只是程序般地走流程。 【出于宿主来访目的限制,很抱歉地通知您,您只可在此度过一日,无法外出。】「好。」 沈兰很是麻木。 她一个将死之人,不会在意这点多余的享受。 第208页 【用餐时间到,请宿主挑选就餐。】系统说完,房间的墙壁抖动起来。 沈兰离得近,却坐得稳如泰山。 一条管道从墙壁中凸出,直连床上的小桌板,许多菜品从她眼前飘过。 沈兰伸出手,点上虚拟屏幕上的菜式,实体顷刻间就出现在桌上。 她没什么胃口,点了几道作罢。 「我要怎么填问卷?」沈兰问,继而自顾自说道。 「谢谢你统子,帮我多活一天。」 系统:【多谢宿主支持。问卷在离开前半小时即可答完,宿主不必担忧。】「好。我能看看外面的天空吗?」 【宿主想看见什么呢?可供选择的选项有:1朝阳;2夕阳;3星空;4雪夜;5请语音输入您的需求。】沈兰怔住。 她忘了现在科技高度发达,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我只想看一眼现在的天空。」 另一面的墙壁无声地升到顶端,露出一只透明的弧形玻璃罩。 有些轻薄的云飘过去,夜幕四合,外面是一片漆黑。 「很漂亮。」 沈兰下床,走过去,「这是我生命中最后一个夜晚。」 如同石沉大海,四周一片沉默。 除了屏幕上一刻不停的变化线条和数字,整个世界好像都静止了。 她陷入长久的、永恒的寂静里。 良久,系统的回答,把所有的静默擦去。 【并非是您最后的夜晚。】沈兰手触到玻璃,却没有动。 「统子为什么这么说呢。」 【你真的全忘了吗?】沈兰以为现在天塌下来,她都会无动于衷。 听到系统如此问,还是没忍住回过头来:「怎么?」 【我不是它。】沈兰:「?」 「你不是我的统子。它明明刚才还在,为什么突然更换?」 此系统避而不答,【沈女士可知,快餐的建造者为谁?】她看这系统不大对劲,但一颗心,已如灰烬般死寂。 沈兰深吸一口气,开玩笑的语气:「总不会是我吧?」 【是的。】「开什么玩笑?」沈兰看着周围的高科技产物,「给我几辈子我也造不出来。」 远处的天色忽明忽暗。一朵云飘过,沈兰想到什么,如遭雷击般呆立原地。 现在的她,既然能给十八岁的她写书。 那么过去的她,给二十六的她建造系统,又有什么奇怪。 思及此,沈兰只觉脑子又要炸开。 她喉咙黏腻,咳出一口猩红的血。 【请沈女士稍安勿躁。您现在血压和肾上腺素飙升,血液流动加快,身体数据很不理想。若惊动实验室外人员,后果不堪设想。】「你是……」 【重生系统。】「哦。」沈兰说,「你跟沈梅有关系?」 【准确地说,我只跟快餐有联繫。它现在已经自我註销——也就是人类俗称的『自杀』,请您节哀顺变。它死了,您才能活。】原来这次,不告而别的不是她。 沈兰的心像裂开无数瓣,一瓣一瓣都在流血。 她没意识地看向天空,乌云密布。 恍惚间,却出现一轮昏黄黯淡的月亮。 【快餐送您的。是假的。】--------------------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106章 「我现在……我现在要做什么?」 沈兰擦掉眼泪。 【创造系统。快餐本身是很低级的系统,平时不爱说话,功能十分简单。 正如同它的名字一般,是速成的产物。短时间内的消失不会引起人注意。 技术细节您不必担心,有我在。】…… 桌上的食物不会再动。 沈兰按照重生系统的指示,不眠不休地肝了一天。 她计算机很差。 技术发展到一定高度,创造系统对这里的人来说,就像修改一篇文章的格式那么简单。 可对沈兰来说,堪堪到这一日截止前半小时,方才停止。 重生系统给她调出一份问卷,沈兰心不在焉地全勾了最后一个选项。 最后问到还有什么意见及建议时。 沈兰犹豫片刻,打下「如果有来生,请再次选中我绑定快餐系统。我很满意它的服务。」 倒计时还有半分钟。 「你确定我做得对?」沈兰如坐针毡。 重生系统好像嵌入固定模板。 【感谢您的来访,我们怀着诚挚的愿望,衷心地期待您的下次到来。】十秒钟倒计时。 沈兰绝望地闭上眼睛。 信任错付,她搞砸了。 灵魂出窍的一瞬间,沈兰觉得内心深处缺掉的一块,蓦地像上紧一根弦。 细小齿轮不断咬合,「嗡」,启动。 【叮!恭喜宿主绑定快餐系统,发家致富哦不,一夜暴富不是梦!】沈兰如有所感,「刷」地睁开眼睛。 自己处在极暗之地,周围涌动着若隐若现的光点。 没有时间,没有距离。 不是过去,不是未来,也不是当下。 不在天堂,不在地狱,也不在尘世。 抬起手,什么都抓不住,留不下。 【宿主,积分充足,您可以选择重生回现代或者——】「为什么……」沈兰不经意间带了哭腔,「为什么从来不告诉我。」 【时间紧迫,还请宿主早做决定。】系统声音一如既往的冰冷。 第209页 沈兰想,它是新生,应该已经忘了自己。 「重生如何,不重生又如何。」 【答宿主,倘若重生,宿主回到现代继续生活;倘若不重生,系统积分清零,重生机会作废。】「那你呢?」 【无论何种结果,系统自动消失。系统从始至终只是牟利工具,自身并不具备任何价值。 时间紧迫,请宿主早做决定。】决定…… 沈兰露出一抹讽刺的笑,她能做出什么决定。 「我要回到刚穿来的那一日。你说过,书中为虚拟世界,自然可更改。」 沈兰想到什么,眉头微蹙。 「这样的条件,是消除先前所有记忆,对吗。」 【因宿主已给出五分好评,系统好评累积值突破临界点。 初始数据完成更新,成功升级为高级系统。】「我要回到刚穿来那天。」沈兰充耳不闻。 系统话音一转。 【人工智慧是否能产生人类情感,这是个从宿主所处时代以来,也即人工智慧诞生以来,就长久不衰的议题。 回去后,我会将情况如实禀告总部,以期推动进一步的技术研究。】「……」 不止是她,系统也在和记忆搏斗。 多好笑,连人工智慧都有自己的坎要过。 【自董家庄一次,无意瞧见裴先生为宿主挂上的祈愿条,知晓自己已无可避免地走向崩坏之路。 古诗有云,『缘起缘灭,缘聚缘散。』我与宿主缘分已尽。此圆转了太多圈,是时候划下终点。 祝您岁岁皆平安,时时常喜乐。与有情人白头偕老。再见……再也不见。】或大或小的亮点渐次闪烁起,汇聚成遥远而又明亮的星河。 无数画面在她眼前倏忽而过,走马灯一般忽明忽暗。 沈兰伸出手。 霎时间,所有光斑飞速旋转、飘移,直捲入巨大的漩涡之中,消散在长河尽头。 * 「小姐……小姐她手动了!」 小蕙抹掉泪,惊喜地叫起来。 「少爷,你快去叫神医。」小蕙若有所感,把心目中「回光返照」的念头压下去。 「小姐不会有事的!」 白至秦跌跌撞撞地跑出去。 「我这是在哪儿?」 沈兰挣扎着,手支撑着坐起来,只觉浑身没一处好地方。 「小姐,我是小蕙啊。」小蕙痴痴地望着她,口中险些连不成一句话。 「你……你不记得我了吗?」 莺莺握着沈兰的手,急切道,「兰姐,她是你的侍女小蕙啊。」 沈兰仔细端详着面前二人,将信将疑。 「小蕙?莺莺?」 「没错!」小蕙跳起来,死死地抱住沈兰。 「小姐,这次说什么我也不叫你再离开我。」 沈兰笑了一笑,「我头好痛。莫非是昨晚又喝醉了?」 「没。」小蕙不乏困惑地看着她。 小姐先前便失忆过,难道是又失忆了。 失忆也很好。只要人还在,什么都很好。 莺莺默默拭泪。 「这是哪儿?」 小蕙和莺莺对视一眼。 半晌,小蕙方说道:「味香园。小姐,这是味香园。」 「瞧我这脑子,怎么连此处都忘了——」 二人心下微松口气。 「我极爱吃这里的小食。」 沈兰环视一圈,「老闆人呢?我想吃冰淇淋。」 「……」 正在此时,萧宁和裴昭匆匆归来。 二人看见沈兰安然无恙地坐着。面色平静,侃侃而谈,俱是一愣。 裴昭冲过来,满脸关忧,先是抚上她额头,温度正常。 继而上下左右地打量她,像看什么失而复得的宝物一般。 沈兰觉得很有趣。 小蕙使眼色,三人退出去。 门一关,沈兰被裴昭拥在怀中,听着他的心跳。 寂静的房门竟响起不大不小的抽泣声。 「怎么了?」沈兰十分诧异。 「我不过是偷喝次酒罢了。」她有些心虚,「后果这么严重么。」 「嗯。」裴昭闷声,「罚你永远圈禁在我身边,至多不得离我一米远。」 沈兰轻嗤,「女人如衣服?」 她看了一眼外面的圆月,暗自责怪自己这样的日子,竟还喝醉。 说『渣女』都是拔高她了。 「皇宫中你抽不开身,快些回去罢。」沈兰推他。「求你了。」 「你若是不回去,我这便逃到天涯海角,离你像太阳和月亮那样远。」 门突然被打开。庄谷和白至秦也气喘吁吁地走来。 「沈姑娘,莫要再劝,且让老朽为您把脉。若不然,他决计不肯走。」 「好。」 众人屏息以待。庄谷面色沉重,沈兰瞧见,还偷笑。 她知道庄谷的秘密,颇有些成就感。 良久,庄谷方沉吟道:「沈姑娘无甚大碍。晚间须及早就寝。」 看见沈兰症状发作的几人都有些不信。 若是单单缺眠少觉,怎会昏死过去。 但再看沈兰此刻已转危为安,一脸「你们好奇怪但我看破不说破」。 看热闹的神情不言而喻,也都以为是自己太过大惊小怪。 但小蕙仍不放心,刚要上前问庄谷。 第210页 突然想起小姐「假死」前,曾交给自己她最珍爱的帐簿。 物归原主。 「小姐……这本帐簿,给你。」 沈兰莫名其妙地接在手里。 随手翻了翻,笑出来,月明花开。 「这是什么,为何竟是我的字迹。还有帐簿,难不成我竟做老闆了不成。」 「……」 小蕙咬唇,「小姐她,好像又失忆了。」 沈兰笑得不以为然:「这个『又』字,便很玩味。」 帐簿被随手放在旁边。 沈兰仍是不住地推裴昭:「快些走。你不走,我现在不仅要失忆,还要失心疯。」 裴昭无奈离去。 「小蕙,咱们也回王府去罢。赖在人店中,扰人生意,也怪过意不去。」 便对众人道:「朋友们,散了吧。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明日再聚。」 几人心中各自涌上一阵难言的酸涩。 沈兰不愿多想,她的记忆似乎出现差错。 许多片段变得支离破碎,已然拼不起来。 * 晚间,回到王府中的「冷宫」,端坐在圆桌前。 沈兰环顾四周,出乎意料地发现自己竟对此地不大熟悉,好像还没对味香园熟稔。 古代无聊得紧。好巧不巧的,想到今日小蕙交还给她的帐簿,好奇心占据上风。 一共五封信。 一封裴昭,一封小蕙和萧宁,一封白至秦,一封赵阳,还有一封,竟然是徐木匠。 沈兰一封封拆开,像在偷窥旁人的秘密。 一目十行地看完,沈兰嗤笑,这许是自己心血来潮的恶作剧。 自作多情。装腔作态。 单把味香园说成是她的,便是世间最可笑之事,没些妄想症说不出这话来。 裴昭的信中,她说自己存下许多银钱,均在钱庄。 在她走后,请拿来赈灾济民,除道梁津,兴修水利。施药救人,棺敛尸殍。(注1) 沈兰唏嘘不已,太扯了。 谁不知道她一毛不拔,恨不得把一分钱掰成几分花。 直到后面说出对策,说若是银钱还不够,可从吴遥处借来弥补亏空。 沈兰看到这里,自己都被吓一跳。 可怜的吴遥。虽然他也不需要钱便是了。 越往后看,沈兰越觉得言辞恳切,满含温情。 事无巨细,恨不能亲力亲为。 像是在倾诉自己的无尽爱意,又像洋洋洒洒的道别语气。 沈兰沉思良久,利落翻墙出门。 行至信中提到的钱庄,里面竟还灯火辉煌。 或许真是上天的旨意。 沈兰负手,大摇大摆走进去。 一问,自己竟真有巨额财富存在其中。 「!!!」 天降横财,不要白不要。 * 半年后,董家庄村口。 「喂,冰淇淋好不好吃啊?」 沈兰弯下腰,平视着孩子的眼睛,露出甜美的笑容。 「好吃!」 孩子们整齐划一的小奶音回荡在耳边。 「一支十文钱。给钱!」 「……娘亲,沈姨娘又来欺负人了。」 哭着跑开。 沈兰笑吟吟地看着她们跑开,颇觉心满意足。 因护驾有功,董家庄内人早已搬走。 沈兰原先便觉此处山清水秀,后来略一思索,便打造成一处景点,供人往来观赏。 她干起了老本行。 获得村民同意后,便将他们的民居改造为民宿,装饰得很漂亮。 还许诺,若是他们想回来,随时都可以,永远为他们留着空房。 沈兰没能延续上辈子的光辉。 这里的客人,好时半月能接待上几位。每日进帐,还没她卖冰淇淋赚得多。 常态便是方才,隔壁村庄的孩子来问她讨要冰淇淋零嘴吃。 沈兰漫无目的地拿起割来的青草,餵那头傻毛驴。 说到冰淇淋。 在她痊癒后,小花听说她生病,前来探望,兴高采烈地道连锁店生意好极。 沈兰正愁无事,便道不若每日去你那进冰淇淋的货。 开凿出一处地窖,靠着冰块存到里面,再拿来卖。 小花听了,差点没给她跪下。 好在有小蕙在一旁解释,局面才没有陷入到诡异的尴尬中。 味香园的生意好极,许多地方都开了连锁店,全国闻名。 光连她每日卖些冰淇淋,每日都能勉强过活。 少爷不知使了什么法子,竟总管着所有的味香园。 沈兰诧异之余,也很替他开心。 纨绔子弟,一旦发起力来,也不容小觑。 小蕙前段日子跟萧宁拜堂成亲,沈兰去喝喜酒,喝到第二日都醉醺醺。 后来清醒后,听裴昭说她还发了酒疯,哭得不能自已。 说自己捨不得,好白菜被猪拱了。 沈兰哭笑不得。 赵阳依旧孤身一人,两人时常往来。 她知道沈兰大病一场,失掉了某些记忆,也不再提过去。 她觉得自己好像忘掉了什么,那些言辞恳切的书信便是证明。只是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来。 莫非味香园真如别人所说,乃是自己所开。 可古代没有电、没有器材,沈兰绝无可能做出那些小食。 第211页 罢了,不想了。 春光烂漫,沈兰伸了伸懒腰,进村内摘下一朵香气袭人的花,轻嗅。 身后阴影覆来。「也给我香上一香。」 沈兰笑:「不给。给我戴上吧。」 裴昭双眼弯弯,笑说好。 「看你上面都是土。」沈兰忍俊不禁,拂去他发丝上的尘灰。 「地道战打得不错。」 裴昭秘密凿通一条地道,从皇宫通到董家庄。 他先前,无论如何不愿放沈兰离开,可惜被沈兰以「暴富」来的一笔前相胁迫,不得不从。 她不是好人,以苍生社稷做赌注。但也知道,裴昭再没得选。 柔和春风拂面,二人携手走在村内的小路上,听流水潺潺,花草香气萦鼻。 这是他们初次定情之地,裴昭每次走起来,总感慨良多。 「不知为何,」沈兰道,「总觉很久之前便已十分爱你。」 她不大说情话,这时说起来,毫不面红耳赤。 恰好走到泉水的祈福树旁。这棵树有灵性,又很有纪念意义。 先前是什么样,现在便是什么模样。 时间在它身上,像失去所有魔力。 沈兰抬手,拿起一只通红的布条。 上有两行竖字,字迹清隽挺拔,清亮俊雅,颇为熟悉。 「一愿国泰民安;二愿妻身常健。」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