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 1、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 时初捂着额头从床上起来,睁开眼睛便看见蜜合色的帐幔垂下来,身上盖着花好月圆、子孙满堂的喜庆被子,床头上挂着两个精致的龙凤帐钩,一看这些东西她便知道这回是到了古代。 趁着还没有下人发现她醒了,时初便又重新躺了回去,开始整合起这个身体主人的记忆。 原身叫许时初,才二十岁,刚嫁给当朝大权在握的洛长青洛丞相三个月,夫君出身高贵又位高权重,按理说原主该过得很不错才是,可惜,她只是个被娶回来当工具人的继妻。 洛长青与原配柳淮倾青梅竹马长大,又自小定亲,成亲之后自然恩爱甚笃,你侬我侬,很快就生下一对龙凤胎,日子过得令人艳羡不已。 彼时洛长青娇妻柔顺、幼子可爱,仕途也畅通无阻,生活美满,意气风发。 只可惜大概过满则溢,这样令老天都妒忌的生活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柳淮倾在龙凤胎八岁的时候就因病撒手人寰了,洛长青因此一度一蹶不振,最后还是为了龙凤胎才振奋起来。 大概是与发妻的感情太好,此后好几年不管亲朋好友怎么劝说,洛长青都不肯续娶。 那原主又是怎么幸运地成为他的继妻呢? 这是因为这几年几个皇子相继长大,皇位之争越发激烈起来,而洛长青这个位高权重又没有妻子的丞相就被盯上了,哪个皇子都想把他拉拢到自己这边来,于是便打上了他妻子的主意,整天算计着让洛长青娶他们势力中的某个女子为妻。 洛长青一是为了躲开这个算计,二是为了女儿的婚事着想,毕竟这时代有丧母长女不可娶的说法,因此特意挑选出了原主这个出身没落伯府,又因为长辈丧事而蹉跎到二十岁都没嫁出去的“大龄剩女”。 原主只是宁远伯府许文博的侄女,早早没了亲生母亲,自小便在后娘的磋磨下长大,养成了怯懦温顺的性子,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这样的性格即使嫁入相府也不会仗势欺人,摆后母的架子来磋磨继子女。 洛长青便是看上了她这点才把人娶回来当个挡箭牌用的,对她自然一点感情都没有,成亲当晚便与原主直接说了,让她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管府中少爷小姐的事,也不要指望能与他成为恩爱夫妻,但只要她本分老实,那丞相夫人的荣耀他自然会给足她的。 原主本来满心欢喜以为幸福就在眼前,谁知道洛长青无情的一番话像是一盆冷水当头泼下,立刻就泼醒了她的美梦,令她茫然错愕、痛苦又难堪。 但她不敢也没有底气反抗,只能咽下满心委屈默默在相府当个隐形人。 如果一直这样,即使与丈夫继子女都没有感情也不妨碍她自在生活,只是她的娘家却不可能放过这样显赫的亲家不去利用。 于是她的大伯母要求她把堂侄女说给洛长青的长子洛睿为妻,说是亲上加亲,堂侄女成了儿媳,她也能在相府站稳脚跟,理直气壮当相府主母。 原主本来就因洛长青的一番话没有安全感,便轻易被大伯母蛊惑,在大伯母的教唆下做了不少错事,居然给洛睿下药,把堂侄女弄到了继子床上,成功地“亲上加亲”了。 这样的过分行为彻底惹恼了洛长青和洛睿,不听话的工具人自然会被处理掉,原主很快“体弱多病”起来,没两年便悄无声息死了。 时初了解了原主上一世的情况,很快便知道现在处于什么时间段了,她如今嫁给洛长青三个月,住在这个院落里默默无闻,洛长青上一次来看她还是新婚夜那晚,自此后便再也没有踏足过这里了。 而龙凤胎洛睿和洛雅清当然也不会把她放在眼里,早晚请安自是不可能的,只把她当个隐形人。 她这个院里除了相府派来的几个下人嬷嬷,便是从宁远伯府带过来的丫鬟陪嫁,时初回忆了一下,发现这些随她陪嫁过来的下人的卖身契并不是在她手里,居然还在伯府她大伯母那里! 这可就有些离谱了,也就是原主这个不谙世事又被养得懦弱的才不知道卖身契的重要性,手上没有下人的卖身契,那这些下人还是她的仆从吗?这显然不可能。 看来她大伯母老谋深算,早就有了踩着原主把自己孙女嫁入相府的打算,毕竟把原身这些下人掌握在手里,还怕原主能逃出她的手掌心,不努力为她出力吗? “来人!”时初喊了一声,过了好一会儿都没有人进来,果然是不把她当正经主人的,否则原主睡觉时怎么会没有一个丫鬟守着? 时初又加大了音量喊了好几声,才有一个长相清丽的丫环施施然地走进来。 “哎呀,夫人你怎么喊得那么大声?这让相府的下人听到了多不好啊,还会以为咱们伯府出来的人没教养呢,让相爷知道了可怎么办?”丫环桃叶蹙着一双柳眉暗含不满地说道。 瞧瞧,这丫环都敢管到主子头上来了,简直是胆大包天,可想而知是有多不把原主放在眼里了。 时初直直地盯着桃叶看了一会,直把桃叶盯得不自在了,才面无表情地说道:“帮我梳妆打扮,然后吩咐人给我上点能饱腹的东西来。” 桃叶一听,微微撇了撇嘴说道:“这个时候早不早晚不晚的,午饭吃过了,晚饭又没到时候,哪里有什么吃的啊?夫人这不是为难奴婢吗?” “怎么?我这个相府夫人难道连点吃的都没有吗?堂堂相府的厨房只做早晚饭,其他的食物就不用做了?”时初冷冷地说道, “到底是你嫌麻烦不愿意去,还是不满意我这个当主子的使唤你了?” 桃叶看到时初与以往截然不同的神情也并没有放在心上,原主怯懦胆小的性格早就深入人心,桃叶一时也想不到她内里换了个魂,是真的在生气,于是便隐晦地翻了个白眼,不满地说道: “不是奴婢嫌麻烦,只是你也知道,相府的人向来不把夫人放在眼里,这个时候去,也拿不到什么好吃的回来,那些点心羹汤什么的,是给小姐少爷准备的,他们也不会肯给夫人的吧?” 桃叶说完,便斜眼瞧着时初,以为能看见时初不甘羞愧的脸色,原主知道自己在相府没有地位,最忌讳被提起这个了,平时桃叶她们没少阴阳怪气地拿原主被相府的人看不起来说事,每次被说了原主都是一副难堪痛苦的模样,她们可没少拿着个当戏看。 谁知这回时初听了她的话居然没有一丝痛苦,反而坦荡荡地看着她,说:“相府的下人要是敢拿没吃的来糊弄我,你再来回我,我倒要看看是我这个只有名头的夫人重要,还是下人重要,即使我再受忽视,也是相府夫人,我要是豁出去找相爷告状,桃叶,你觉得相爷是惩罚下人呢还是指责我呢?” 2、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 桃叶这才想起来时初再烂泥扶不上墙,也还有个相府夫人的名头在呢,虽然她不认为时初有胆子找相爷告状,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她也不能嚣张过头了,万一把人逼急了真豁出去了可不好。 于是她只好讪讪道:“夫人说笑了,奴婢这便去给夫人找吃的。” 说着便要出去,时初忙喊住她:“把那些偷懒的下人给我喊回来当差!” 时初自己起床,坐到梳妆台前,铜镜中映入一个并不清晰的面容,只是再不清晰,也能看得出镜中人消瘦的脸庞,苍白的肤色以及干枯毫无光泽的头发。 原主自小没有亲娘,有了后娘便有了后爹,吃了不少苦头,缺吃少穿是日常,饿得面黄肌瘦,都二十岁了还身材干瘪,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脸上死气沉沉毫无生机,没有一点年轻姑娘的青春靓丽。 时初嫌弃地看着自己,扯了扯嘴角,幸好面部骨骼端正,鼻子精致小巧,两道眉毛虽然淡淡的,但看得出眉形很好,双眼黯淡无神,但够大够圆,眼眸也清亮,只要好好养一养,等脸颊有肉了,脸色红润起来后,便也不会难看。 时初仔细地打量了一遍原主的样貌,一个高挑的丫环才走了进来,看见时初坐在梳妆台前,便问道:“夫人今天是要梳妆打扮吗?” “是的,给我化个端庄有气势点的妆容。”时初扫了这个叫梨叶的丫环一眼,说道。 梨叶惊诧地看了看时初,显然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要求来,便问道:“夫人是要出门?”要不然也不用打扮得“有气势”。 时初点点头,便让梨叶动手。 等化完了妆,时初看了看,用黛粉把两道眉毛再画得深色一点,才满意了。 吃过桃叶拿回来的东西之后,时初便道:“把我陪嫁过来的人都集中起来,我等一会儿有事吩咐。” 桃叶和梨叶面面相觑,不知道时初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桃叶便问:“夫人这是要做什么?” “自然有事,你只管叫人就是了,记住,一个都不能少。”时初郑重地说道,然后又吩咐梨叶,“你和我一起去找大小姐。” 时初出了门,便发现自己这个院子是真的非常冷清偏僻,虽然占地宽阔,但院落里空空的,连花草都稀稀拉拉,连同她这个主人一样毫无生机。 原主没去过大小姐洛雅清的院子,时初还是叫了个相府的下人才找到了地方。 洛雅清正在自己的书房里给闺中好友写信,听见丫环来回报说夫人过来了,一时半会还没想起是谁:“夫人?什么夫人找我?” 显然她已经忘了自己有个继母了。 “便是继夫人,小姐您忘了相爷新娶的夫人了?”她的大丫环连忙提醒道。 洛雅清这才想起自己这个名不副实的继母来:“她怎么来找我了?” “许是有事吧,您快点换身衣服,她很快便过来了。” 等时初进了洛雅清的院子,便有一个丫环把她引进来,歉意地说道:“夫人您先坐一会儿,吃些点心喝杯茶,小姐很快就出来了。” 不愧是相府千金的丫环,看见时初这个隐形人,也没有丝毫瞧不起,而是恭恭敬敬、客客气气的,这便与她的丫环显出鲜明的对比来了。 “母、母亲您来了,找我有什么事?”洛雅清有些别扭地叫了时初一声,但开了口后很快便从容起来。 时初打量了一下洛雅清,只见她十五六岁的年纪,长着一张心形小脸,杏眼圆润明媚,两道细细的眉毛弯弯,微微笑着,一看便是个讨人喜欢的漂亮姑娘。 “我想回宁远伯府一趟,你叫二管家和几个身强力壮的仆妇陪我一起回去吧。”时初没有和她客气,直接说出自己的来意。 洛雅清有些疑惑:“您不是有自己的嬷嬷?怎么还要?” “自然是方便狐假虎威啊。”时初意味深长地说道,“对了,还要几个身手好的护卫。” 洛雅清惊奇了,她虽然与这个继母不怎么往来,却知道她胆小怕事,没想到这会儿却能说出这些出乎意料的话来,看来她这个继母并不像传说中那么懦弱。 洛雅清很爽快地把人借给了她,虽然不知道她回娘家狐假虎威要做什么,但这并不碍着相府什么事,便无所谓了。 她虽然不喜欢有人占了自己母亲的位置,但时初只是个有名无实的,并不会损害她和哥哥的利益,因此这点小忙她还是愿意帮的。 时初于是带着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坐着马车回宁远伯府去了。 宁远伯府寿春堂里,许时初的大伯母,也就是伯府大夫人周氏正皱着眉看这个月的府里的账本,宁远伯府早就败落得不成样子了,要不是她每天精打细算、斤斤计较,府中生计还不知道得多难呢,因此周氏每次看账本心情都不好。 这个月又是入不敷出,周氏沉着脸正沉思着该怎么克扣丈夫小妾才能省下点银子,就有一个嬷嬷打外头进来,给她行了礼,眉开眼笑地说道:“老夫人,三姑奶奶从相府回来了,带了许多人呢,浩浩荡荡的可气派了!” “三姑奶奶?许时初?!”周氏终于想起来三姑奶奶便是自己那三个月前嫁入丞相府当继室的侄女儿,一听说她回来了,便也高兴起来,皱着的眉头也舒展开了。 是了,这个侄女儿可是当朝大权在握的丞相的夫人,伯府的女儿中嫁得最风光最好的就是她了,娘家这么艰难,她也应该帮衬帮衬才是! 一想到这里,周氏便立刻精神奕奕起来,只是内心还有点可惜,要是嫁入丞相府的是自己亲女儿就更好了,现在白白便宜了侄女儿。 她并不知道洛长青看上的正是许时初的性格和身世,即使她有女儿,洛长青也不会选她女儿的。 “快去迎接三姑奶奶。”周氏故意喊三姑奶奶而不是相府夫人,便是为了显得跟侄女儿亲热些,这时候可是他们伯府要仰仗许时初,而不是许时初要仰仗她了。 许时初刚进了厅堂,周氏便立刻迎了上来,亲热地握住她的手,满脸慈爱地看着她,连连说道:“哎呀,初姐儿可算回来了,你出门子都三个月了,伯母不知道多惦念你!快让伯母看看……都瘦了……” 这充满关怀疼惜的语气,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许时初和周氏的关系得多好呢。 3、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 许时初皮笑肉不笑地把自己的手从周氏手中抽出来,说:“劳伯母记挂了,侄女儿很好。” 这大伯母也是有意思,当初原主还没出嫁时,周氏半年见不到原主也不说惦念,甚至有时见到了还会嫌弃原主出现得碍眼,现在才三个月没见就像是十年八载没见过一样,连寥寥无几的感情都像是吹了气一样膨胀起来,亲热得好似许时初不是她生疏、忽视的侄女儿,而是她千娇百宠的亲女儿一样。 许时初任由她做戏似的说了好些亲热的话。 没过多久,得了消息的许时初的继母李氏和继妹许慧淑、堂嫂温氏、堂侄女许雪柔等伯府的女眷和小孩儿都涌进了厅堂里,至于男眷们,不是做官当值就是在外面厮混着。 “哟,不愧是当了丞相夫人的,瞧瞧,现在都穿金戴银,风光极了。”许慧淑盯着许时初身上的衣服,阴阳怪气地酸道。 其实许时初的衣服算不上多华丽富贵,但原主在伯府时穿的都是灰扑扑的、不知道洗过多少次都发白了的衣服,寒酸极了,因此这次的衣服一上身,许慧淑便觉得她是光鲜亮丽了,立马便嫉妒起来。 李氏连忙扯了扯自己女儿的袖子,描补道:“呵呵,淑姐儿心直口快的,这是在羡慕姐姐有新衣服穿呢。” 李氏终究年长有见识些,即使心中嫉恨自己这个继女,恨不得她死掉,但如今这个继女成了丞相夫人,再也不是她能磋磨的小可怜了,便只能忍了心中的不甘,识时务地不敢再让女儿得罪继女。 许慧淑顿时炸了毛一样,不忿地说道:“娘!谁说我羡慕她了?她也配我羡慕?瞧她这穷酸样,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闭嘴!你说的是什么话?!祸从口出的意思你是不是不知道?二弟妹,淑姐儿的规矩可不能放松了,否则哪天伯府覆灭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周氏沉着脸盯着许慧淑,对李氏说道。 李氏也吓了一跳,什么太子龙袍的,可不能随便说,因此连忙让人把许慧淑带离了厅堂,许慧淑原本是不想离开的,但周氏和李氏都虎视眈眈地盯着她,她便也不敢再留了。 许时初见人走了,才慢悠悠地说道:“妹妹这性格,也不知道将来什么样的妹夫能承受得住?可真是够‘心直口快’的……” 李氏听见许时初意有所指的话也硬生生忍了,谁让她现在势不如人呢。 “好了,废话不多说,我今天是来把伯府的下人送回来的,省得伯府缺了人用,就成了我的不是了。”许时初淡淡地说道。 “什么伯府的下人?这不都是初姐儿的陪嫁吗?”周氏心里一咯噔,装作不知情地说道,希望许时初说的并不是她心中所想那件事。 然而让她失望了,许时初说得很直接:“哪里是我的陪嫁了?卖身契都还在伯府呢。相爷都说了,相府虽然算不上富贵滔天,但几个下人还是买得起的,相府的夫人还用不着使唤伯府的下人。所以我这边把人给大伯母送回来了。” 许时初毫不心虚地扯着洛长青的大旗说道。 周氏一拍自己的额头,恍然大悟般说道:“是我老糊涂了,上了年纪记忆都不好了,竟然忘了把陪嫁的身契放入初姐儿的嫁妆里了。哎呀,初姐儿不要怪罪大伯母,大伯母这就让人把你陪嫁的身契找出来给你。” 许时初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做戏:“大伯母不用演了,我既然把人都带回来了,自然就不可能再带回相府。” 周氏脸色一下子就冷下来,阴冷的目光盯着许时初,话里话外都是威胁: “初姐儿话可不要说得这么满,要是没有一个自己的下人,你在相府里可怎么过得下去?相府里那对龙凤胎都这么大了,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你这个当人后娘的,就算是被人欺负了都没个可信的人回娘家报信,到时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那可就晚了…… 我看你还是收下卖身契吧,否则想找娘家撑腰都没人可使唤呢。” 许时初听了,微微一笑,道:“这些偷奸耍滑、目无尊卑的下人我是不敢用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卖主求荣了,大伯母就自己留着吧。” 周氏忍着气道:“你要是不喜欢这一批,那就换一批,总有适合的。” “不不,哪一批我都不要,大伯母就别白费心思了。”许时初摇头道,“伯府的下人,我哪还敢用啊。” “初姐儿!你可别忘了,你是咱们宁远伯府的人,就算再怎么掰扯也扯不掉你是许家女的血缘名头!你就非要和娘家作对吗?要是没有娘家人撑腰,你在相府里被人欺辱死也没有人给你讨回公道。” 周氏干脆扯出了娘家人的名头来企图压制住许时初。 许时初会是在意这个的人? 她冷笑道:“我可不信你们会帮我撑腰,相府要是有人欺辱我,你们只会帮着他们踩上一脚,还会站在相府那边拍掌叫好吧?难道你们这种欺软怕硬的人,还敢为了我对上权势赫赫的相府?别落井下石就算好了!” 周氏被她的话一噎,脸色铁青,偏偏无法反驳,因为许时初说的都是对的,要是她被相府的人欺辱了,伯府也万万不可能帮她撑腰讨公道的,只会指责她窝囊没用,讨好不了相府,唯唯诺诺地说相府欺得好。 “好好!果然是嫁进相府翅膀就硬了,以前在府里跟只鹌鹑似的,话都不敢大声说,现在却敢跟长辈顶嘴了……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娘家都不放在眼里,目无尊长、贪慕虚荣……一朝得意便猖狂,要是相爷知道你是这样的人,看他会怎么对你?” 周氏气得咬牙切齿,话语一转便指责道。 她心中对此时许时初的行事有了惊疑,觉得她嫁入相府后变化有些大了,但很快又觉得许时初当初在府里的性格也许是装的,便更认为她心思深沉了。 “他爱怎么对我就怎么对我,关你什么事?好了,人我给你带回来了,这便不多留了,此后伯府就当没我这个人了吧!”许时初起身抚了抚袖子,漫不经心地说道,转身便走了出去。 4、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 那些陪嫁们正跪在门外,显然是听见了许时初要把他们留在伯府的话了。 这会儿见她出来,丫鬟仆妇们便一个个涕泪横流地跪行到许时初跟前,哀求着不想留下来,要跟许时初回相府。 这些下人们可不傻,简在帝心的相府跟没落的伯府相比,权势地位相差得就跟天上的云与地上的泥一样,宰相门前七品官,而没落伯府的下人算什么? 况且许时初以前的行事就是个没主见的懦弱主子,任由下人欺瞒,针戳在身上都不知道喊疼,当她的陪嫁不知道多自在,丫鬟仆妇们一个个比主子还无忧无虑。 这会儿许时初要甩掉他们,就跟晴天霹雳一样,可不亚于割他们身上的肉了,于是一个个哭得是真心实意。 “夫人!奴婢一定好好当差!为夫人上刀山下火海,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绝对不敢再偷懒了……夫人千万不要扔下我们……”桃叶哀求着说道,就要扑上来抱住许时初的腿。 许时初一脚把她踹开,还吩咐从相府里带来的仆妇们:“拦着他们。” 仆妇们立刻便把陪嫁们拦住了。 “夫人,奴婢错了,奴婢不该偷懒耍滑,不该目无尊卑……奴婢会改的,希望夫人给奴婢一个机会……就算扣奴婢月钱也行,不不,就算不给月钱也行……”梨叶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她之前看着许时初不得相爷宠爱,便想寻机爬上相爷的床当姨娘的,有这么一个远大理想吊着,这会儿月钱就根本不在她眼里了。 可惜她出师未捷身先死,许时初直接来一招釜底抽薪,让她连相府都回不了了。 “许时初,你就真这么冷漠绝情?看看这些可怜的下人们,他们陪着你在相府三个月,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就这么无情?”周氏跟着出来,看见陪嫁们的作态便又不肯死心,要许时初把人带回去了。 “什么苦劳?他们在相府比我这个主子过得自在多了,既然大伯母你这么重情,那这些人就还给你了,你肯定会重用他们的吧?我就不夺人所爱了。”许时初轻笑道。 周氏顿时被噎住了,这些陪嫁是什么人,她一清二楚,她用这些人就是想要让许时初在相府孤立无助时更惦记着娘家,最好能把许时初潜移默化成她手里言听计从的傀儡。 现在许时初不要这些人了,那留着他们还有什么用?只是也不能立刻就处理了他们,否则不就真认了是算计许时初? 许时初在相府下人的环绕下出府去了,路过小花园时却见许慧淑朝她冲过来。 “小贱人,你站住!”许慧淑跋扈任性的性格跟她的名字没有丝毫相似,她以前欺负原主欺负惯了,这会儿许时初嫁入相府她也改不了。 刚刚在许时初面前被大伯母说了一顿,她立刻便迁怒到许时初身上,这会儿等在这里就是要找许时初发泄怒火,她还以为许时初是那个孤苦无依任由她欺辱的人呢。 “掌嘴二十。”许时初淡淡扫了一眼这个愚蠢恶毒的继妹,对身旁一个仆妇说道。 不愧是相府出来的仆妇,就是训练有素,许时初话音刚落,她便抓住了许慧淑,抽了她一巴掌。 许慧淑被仆妇一巴掌抽得脑袋嗡地响起来,懵了,等脸上火辣辣地疼起来,才捂住脸庞,厉声惨叫起来。 边惨叫边恶狠狠地盯着许时初:“敢打我!我不会放过你的!”然后也顾不得自己脸上的伤,便要扑上来打许时初。 许时初怎么可能站在原地等她来打,转头地又吩咐两个健壮的仆妇:“你们俩按住她,你继续打,不打完二十个不准停手。” 于是许慧淑便被按着打了,她的两个丫鬟看见这一幕,吓呆了,想要扑上来解救自己的主子又不敢,最后只得一个哀求着别打了,另一个则跑去找救兵了。 许时初看着挨打的许慧淑,脑海中想起的却是有一年中秋,伯府一家人吃团圆饭,原主就坐在许慧淑旁边,大伯父作为一家之主,正在饭前发表些家人要团结友爱、互助互利之类的话。 因为无聊,又不能有大动作,许慧淑便在桌子底下用手使劲地掐原主的大腿,非常用力,原主不敢哭出声,又不敢反抗,疼得眼泪汪汪,满是哀求地望着继妹,希望她放过自己。 那时候的许慧淑是什么表情呢?她笑嘻嘻的,好像觉得非常好玩,脸上满是恶作剧得逞的得意,掐得更用力了。 原主疼得只能咬住自己的拳头,浑身颤抖。 团圆饭结束之后,原主回到自己的小院子里,掀起裙子,便看见腿上一片青紫红肿,之后连走路都一瘸一拐,那伤直到差不多一个月才好全了。 那时候的原主连哭都是不敢哭出声的,生怕别人看出来,会嫌她晦气,搅了大好日子里一家人的兴致。 等二十个巴掌打得差不多了,丫鬟终于带着救兵李氏跑来了。 李氏不是个好后娘,但绝对是个好亲娘,看见许慧淑被打得这么惨,急得疯了一样冲过来,发髻都散了也顾不上。 “住手!住手!不准打我女儿!”她扑上去想拉开仆妇们的手,可惜她一个养尊处优惯了的夫人,怎么可能是身强力壮的仆妇的对手? 那三个仆妇愣是打足了二十个巴掌才停下来,放开了早就被打得昏头转向的许慧淑。 “淑姐儿!你痛不痛?别怕,娘来了……”李氏满脸是泪地小心翼翼地捧住女儿红肿的脸,心疼地问道。 看见女儿那青紫得完全看不出本来面目的脸,李氏恨得牙齿都要咬碎了,她怨愤至极地看向许时初: “你这个小贱人!烂货杂种!敢打我女儿,我绝对不会放过你!” 许时初冷笑一声,连话都不想与她多说一句,有些人总是严于律人、宽以待己,她们自己可以随意欺辱其他人,但其他人要是敢反抗,那就是大逆不道、不可原谅,就恨不能把忤逆自己的人碎尸万段。 “我就是打她了,你又能拿我怎么样?”许时初扫了一眼恨不得把她挫骨扬灰的母女俩,头也不回地带着相府的下人们离开了。 等出了伯府门之后,相府二管家恭敬地问许时初:“夫人,现在是要回府吗?” 许时初摇了摇头:“不,去牙行,我要买几个下人。” 二管家了然,随后非常尽职地给许时初介绍哪个牙行生意公道、仆从质量上乘。 5、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 许时初在二管家的帮助下挑选了自己需要的奴仆,让几个护卫把他们先带回相府安置,自己便又去了京城最大的那家医馆。 医馆的人看见许时初带着一队训练有素的仆从进来,立刻就觉察出了她身份不凡,虽然一时之间没认出她是哪家的贵人,但依旧不敢怠慢,于是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大夫便迎了上来接待她。 “夫人安好,可是要寻医问药?” “是的,我需要调理身体。”许时初点点头,坐在脉台前伸出细瘦的手。 老大夫虽然有些疑惑这贵夫人怎么不请大夫上门诊治,而是自己亲自上医馆来,但他并不想多管闲事,于是便把许时初当成普通病人来对待。 老大夫仔细观察了许时初的脸色,着重看眼珠、唇色,看了好一会儿,才皱着眉给许时初把脉。 把了好一会儿,老大夫才道:“夫人这脉象细而虚、艰涩怠缓,是气血两虚、诸虚劳损之象;又浮而无力,为阴不足,是寒症,多为四肢逆冷,伤暑、多汗,食不化……如若不好好医治调养,则有碍寿数。” 老大夫说了一大堆,总之就是说许时初身体状况很差,亏损得厉害,要是再不好好调养就活不了多长了。 许时初对此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因此很平静地说道:“那就劳烦大夫给我开方子医治了。” 老大夫看着许时初,欲言又止,也许是疑惑她身份不凡却不知道为什么身体会差到这个地步,看她身体的状况,很明显从小就留下了许多隐患,不仅仅是气血亏损,还有外伤留下的经脉阻滞。 显然这位夫人日子并没有她表面上过得好。 许时初装作没看到老大夫的神色,她等医馆伙计给她抓药的时候,又另外买了些别的药材,这些药材她另有用处。 从医馆出来,许时初没有再去哪里,直接回相府了。 只留下两个仆妇给自己调教新买的奴仆,其他的人许时初就还给了洛雅清。 回到了自己偏僻的小院子,许时初便觉得浑身发软,头脑发昏,这身体实在是太差了,才出门办了这么点事就受不了了。 她吩咐了人熬药,便躺到了床上好好休息。 相府洛长青的书房里,洛长青早已从宫中出来,他一边皱着眉看着手上的文书,一边问一旁垂手肃立的二管家:“许氏今天出门干了什么?” 二管家便一一把许时初做的事都说了出来,包括找大小姐要仆从、回娘家甩陪嫁、买奴仆、看病,每一件事都说得清清楚楚,非常仔细,甚至连许时初和周氏的争执、医馆的老大夫把脉的脉象,都说得一清二楚。 洛长青听得有些惊讶,连手上的文书都不看了,说:“这许氏怎么跟以往性格相差这么大?居然敢跟自己的大伯母对骂,还敢打继妹?她不是被那府里的人欺压得死死的?” 二管家小心翼翼地瞅了瞅洛长青,见他脸上只是惊奇并没有厌恶,便开口道: “许是终于脱离了狼窝虎穴,不需要再隐藏自己、不用再示弱才能活下去了?” 二管家自己就给许时初找出了个合情合理的理由,他是听着老大夫说出许时初身体的真实情况的,那身体连相府里烧火的小丫头都比不上,烧火的小丫头都能衣食无忧,而许时初作为宁远伯府正经的小姐,却吃不饱穿不暖,饱受虐待,惨得二管家作为一个下人都很同情她了。 洛长青听了二管家的话,点了点头,有些理解许时初,毕竟当初在这么个狠毒的后娘手下生活,要是不收敛着性子,忍辱负重,她很可能就活不到出嫁了。 而现在到了相府,他虽然不能把她当成真正的妻子,但作为相府夫人的体面他是给了她的,只看她以后怎么使用这份体面了。 成亲三个月以来,洛长青见她还是那副忍气吞声、唯唯诺诺的窝囊样子,还以为那就是她的真实性格,改不了了,没想到她今天就让自己刮目相看了,不但雷厉风行地处理了陪嫁的刁奴,还开始调养自己的身体,一副从此改头换面好好生活的模样。 洛长青倒是乐于见到她的改变,毕竟就算她只是个挂名头的相府主母,那也是要出门应酬的,要是她软弱可欺,对相府并不是一件好事。 之前并不管她,只是以为她烂泥扶不上墙而已,现在她不是烂泥了,就可以扶一扶了。 “只要她安守本分,不插手少爷小姐的事,那她要做什么都满足她。”洛长青吩咐道,相府夫人的体面他都会给足她,只要她够聪明。 “是!”二管家回答道,心中也为许时初感到高兴。 许时初并不知道自己权利大了许多,但她第二天却从衣食住行都感受到了一种好的变化,华服美衣、珠宝首饰流水般送了进来,早餐都美味可口了许多,破落的院子都开始修建起来了,花园里的花草也开始规划起来…… 许时初从这一天起开始感受到了作为相府夫人真正该享受到的生活乐趣。 她吃过午饭后躺在廊下晒太阳,便看见几个仆妇在整理院子里的花草。 许时初把她们喊过来,说道:“除了那些珍贵的,你们把普通的花草都拔了吧,把空余的地整理出来,之后要种什么花草,我自己有计划。” 仆妇们便按照她说的去做了。 许时初倒不是有什么闲情逸致去栽花种草,她是打算种些能做成香料的花草,像是香柠檬、薄荷、桂花、梅花、玉兰之类能用于多种香料的花草。 许时初昨晚翻过自己微薄的嫁妆之后,发现有一个香料铺子和一家书店,所以她打算把自己的香料铺子好好发展起来。 而恰好她上个世界穿越成了太后身边一个专门调香的宫女,太后早就成了上一任后宫的最终赢家,而现任皇帝的后宫与太后无关,因此许时初当太后的宫女也当得挺自在的,只需要专心调调香,倒是让她有时间、有条件把香料这一门手艺钻研得很深。 这回这手艺便又有了用途之地了。 6、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 时初原本并不是人类,她是一只兽,用人类的话来形容,大概只有“空间兽”这个词比较符合她的生物特性。 她本是生长于万界之外的一种生物,身体无形,灵魂却强大无比,还有个伴生空间,能吸取能量长大,因为她这一种族太强大无敌,又爱争强好胜,于是常常互相争斗。 时初刚出生不久,全族最强和第二强打了起来,那一战打得昏天暗地,最后打上火了,这前两名壮士同归于尽自爆了,因为这两名祸害太厉害,它们自爆连累得几乎全部族人都没了,剩下寥寥几个也不知道被爆炸的余波卷向了哪里,流落到了何处。 而时初是逃过那一劫的幸运儿之一,被迫到处流浪,后来机缘巧合,不知怎么的就能钻进各个小世界中,穿越成了一个个人类,游荡于万千世界中。 时初虽然刚出生一片懵懂之时就在宇宙中穿梭了,但毕竟是兽,思维行事自然与人类不同,人类所谓的礼义廉耻也束缚不了她。 她刚穿越成人,进入人类世界的时候什么都不懂,自然行为举止诡异,被身体原本主人的亲人一眼看出不是原主,以为被孤魂野鬼附身了,于是她被抓住被火烧死…… 又穿成另外的人,又被认出,然后又被以各种方式杀死。 被杀死了太多次,她的灵魂都被削弱了不少,伴生空间本来就是随着灵魂的壮大而壮大、弱小而变小的,因此那些时候,她的伴生空间小了许多,灵魂都险些被削没了。 后来她穿越的次数多了,一点点吸取了教训,才终于学会了入乡随俗,不管内里多么天马行空、与众不同,但外在好歹能装成个人样了。 当然她行事随心率性惯了,每次穿越到一个世界后,在符合当时的社会环境范围内,她还是会尽最大的可能过得更快活些。 她的伴生空间终于不再小得可怜,能装些上个世界的东西留到下个世界用了。 等她渐渐适应成为人了,很少再被原主的亲人认出来杀死,灵魂就随着一个个世界的穿越而壮大了不少,空间自然跟着宽阔起来,装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于是等到时初成为这个世界的许时初的时候,她的伴生空间更是宽大得如同一座城,里头被她放进了肥沃的土地河流、各种植物动物,以及她在各个世界收集到的喜欢的房子……物种丰富多彩。 所以当许时初要开香料铺子时,她便决定从自己的伴生空间里移植一些合适的植物出来,壮大香料的种类。 这样她的香料就能独一无二了,那样的话还会愁钱少不够花吗? 许时初的陪嫁银子只有区区五百两,能用多久呢?所以还是自己赚钱才行啊。她爱好享受,可受不了没钱任意买买买的憋屈生活。 至于相府夫人的体面?那都是要在规定之内的,先例规矩之内的银子可以少用,却不能多领,还不是受制于人? 许时初可不想花银子都得斤斤计较。 许时初伴生空间里的金银财宝很多,但在这里她却不能直接拿出来用,毕竟以她的身份,突然之间暴富了,有源源不绝的钱可用,那不是明摆着有问题吗? 所以她得有正经的挣钱来源。 伴生空间里的植物幼苗和种子要不引人怀疑地拿出来还得准备一番,因此许时初一时之间并不着急。 在调养身体之余,她先去看了自己陪嫁的香料铺子。 宁远伯府陪肯给她当嫁妆的铺子,绝对不可能是生意兴隆的,毕竟伯府自己都入不敷出,许时初她那大伯母和继母不可能舍得拿生意好的铺子给她,因此当许时初看到这间香料铺子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寒酸。 地理位置偏僻,离京城热闹繁华的主街道远,客流量很少,一天都不见得有两个客人进店里来看看。 许时初进店门时看见的只有两个神情萎靡不振的伙计,闲得能拍苍蝇,说实在的,这间铺子还继续开着而没有倒闭,就是件神奇的事了。 也许伯府想过把它关掉,而恰好原主出嫁,于是就把这烫手山芋当嫁妆丢给她处理了? “客人想要看什么香?”年长些的伙计看到许时初进来,懒洋洋地招呼了一声,显然并没有认出自己的老板。 “你们这里都有什么香料?能给我介绍一下吗?”许时初也不说自己的身份,干脆当个客人先来看看这两个伙计还有没有必要留着。 “我们这里有制好的线香、香丸、香饼,散香则有檀香、苏方木、龙脑香、安息香、苏合香,甘松、丁香也有,夫人喜欢哪种的?” 中年伙计打起精神说道,虽然也不是很积极,但态度比另一个偷偷撇嘴翻白眼的伙计好多了。 “我想用来熏衣服的,不知道什么香比较好?”许时初边打量着店,边问道。 中年伙计拿出一个木制小盒子来,打开,说: “熏衣服的话,香丸和香饼都可以。这盒名为百花芬的香丸,是用菊花、栀子花、玉兰花、龙涎香和白芨等香料制成的,花香怡人,闻之如春风佛面、百花盛开,沁人心脾,最适合放置于衣柜之中。” 许时初听他这么一说,拿了一丸在手上,放在鼻子底下闻。 确实芳香怡人,又不过分浓烈。 不过—— “香是好香,但似乎不够新鲜了?” 许时初上个世界一辈子都在伺弄香料这玩意,自然一下子就闻出来这香丸的不足之处。 中年伙计刚打起的精神顿时又萎靡了下去,他叹了口气,愁眉苦脸地说:“店里生意不好,这些香丸都放了许久了,卖不出去一直积压在这里,自然不怎么新鲜了。” 当着客人的面承认东西卖不出去,这伙计显然已经破罐子破摔,自己都放弃这单生意了。 “何止生意不好?简直就是没有生意!说不定这店明天就倒闭了!老子太倒霉在这破店里干活,这个月月钱都不知道还能不能发下来……”那个一直不理许时初的年轻伙计冷哼道, “老子得赶紧找下一份工作才行!” 得,这伙计都已经身在曹营心在汉,想要另找出路了。 7、丞相的工具人继妻(7) “你们主家呢?生意不好都不来解决这些问题的吗?”许时初明知故问道,宁远伯府里的人都不是做生意的料,自然不可能让香料铺子起死回生,而原主出嫁后依旧自怨自艾,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没心思看一眼陪嫁铺子,怪不得这铺子半死不活地苟延残喘。 “哎,别说了,我们主子根本就不理会这生意,上次来看这铺子的还是一年前的一个管事,之后除了来拿账本子,就一直不闻不问了。三个月前说是这铺子被陪嫁给出嫁的主家姑奶奶了,那姑奶奶也没派人来管……”中年伙计叹道。 许时初听了他的话也目瞪口呆了,没想到宁远伯府还真是废物,这正经的铺子不想着起死回生好好做生意挣钱,只想着在府里斤斤计较,怪不得破败成那样。 “掌柜你就别有什么希望了,肯定是那姑奶奶也看不上这铺子,早晚得关了它!你也早些寻别的出路去吧,就凭你一手辨香、仿香的手艺,难道还怕找不到活儿干?”年轻伙计满不在乎地说道。 “你是有手艺的?那怎么在这里蹉跎了这么久?”许时初有些意外,这掌柜还肯留在这里。 中年掌柜苦笑道:“我十几岁时从家乡逃难流落到这里,是这店里的老掌柜收留了我,又教了我辨香、仿香的手艺,从那之后我就一直在这店里干活了,我这一大半辈子都是在这铺子度过的,哪里舍得轻易离开? 我是不肯死心,总想着再坚持坚持,也许主家就又重视起这铺子来了呢?那我不就有用途之地了吗? 唉,我也知道这可能是我的奢望了,要是这个月再没有入账,那我也坚持不下去了,一家老小总得吃饭……” 许时初听了,也觉得有些心酸,又有些感动,这掌柜是个重情义的,还有手艺在身,可以考虑留下来继续当掌柜。 于是她也不继续隐瞒身份了,微笑着对中年掌柜道:“那幸好我今天来了,要不然我这店里就一个伙计也没有了。掌柜你不用去找别的活儿了。” 掌柜听了许时初的话,一开始还没明白,等过了一会儿,便震惊地瞪大了眼睛,眼眶一下子就红了,激动得手足无措,语无伦次: “不、不用找活……不、不……您、您就是我们的新主家?真是太好了,我终于等到了……” “是的,我打算重新装修一番这铺子,好好整理之后再重新开张,这些事都要掌柜你来盯着呢,你以后可没办法再这么闲了。”许时初笑着道。 掌柜激动得连连说好:“忙才好!忙才好!小的一定好好帮夫人您盯着铺子里的事……” “好,那你们先把店里剩下的这些香料都收起来整理好,把店空出来,之后我画好了重新装修的图纸,你再找人来改造这铺子。”许时初吩咐道。 掌柜的表情顿时肉眼可见地鲜活起来,有了希望之后精神气都不一样了。 而那个被许时初的身份转换惊得目瞪口呆的年轻伙计,许时初淡淡说道:“既然你已经打算另寻出路,那我就不碍你的前程了。” 从香料铺子出来后时辰还早,许时初就顺便再去自己那个书店看看。 出乎她意料的是,书铺的情况看起来比香料铺子好多了,起码这书店地理位置、人流量都正常,里面还有一些读书人正翻阅着书籍。 不过许时初在门外看了许久,都没发现有客人付钱卖书,,原来那些翻阅书籍的读书人大多数都只是趁机来看书,而不是买书的,而作为掌柜和伙计,又不能拒绝这些人。 书店的大问题没有,小问题却不缺,不过许时初并不急着处理书店,毕竟现在她要忙着调养身体和装修香料铺子的事,急也急不来。 “夫人,快到酉时,天色不早了,要回府吗?”许时初的新大丫鬟知春问道。 才下午五点,许时初不想那么早就回去,她突发奇想道:“知春,哪家酒楼饭菜最好吃、最受欢迎?咱们吃了饭再回去吧。” 反正她回去也是自己一个人吃饭,那还不如在酒楼用餐,听听热闹也好。 知春对主子的兴致有些惊讶,不过她很快便尽职道:“咱们京城最大的酒楼便是万客楼,据说几乎每天都是满客的,不少达官贵人也爱在那请客。” 知春前任主子是个大官,大官犯了罪被流放了,她被发卖时恰好就遇上了许时初,许时初需要一个有经验有手段的大丫鬟,于是在大家族里待过的知春就很合适了。 “那就去那里吧。”许时初说道。 她今天只带了两个丫鬟和一个车夫出门,不是大阵仗,在外面也没有人认识她,所以很是自在。 万客楼不愧是京城最大的酒楼,装饰得贵气辉煌,桌椅杯盏都是精致漂亮的,能进这里来的客人非富即贵,一看层次就不一般。 “洛贤弟,你上次在学院试中所用的那‘区直非胡’的典故是出自那本书里的?我孤陋寡闻了……”一个文雅低沉的男声传入许时初的耳朵里。 许时初闻声看过去,只见四五个年轻的学子簇拥着当前一个俊秀的少年从酒楼门口进来,说话的是个身形挺拔、长相斯文的年轻男人。 许时初只觉得那俊秀少年有点眼熟,一时想不起他是谁。 不过很快有人为她解惑了,知春低声悄悄对她说:“夫人,小少爷也来了,我们要过去打个招呼吗?” 原来是自己那便宜儿子,许时初恍然大悟,然后说道:“不必了,人家和同窗聚餐,我们过去做什么?没必要去打扰他。” 知春便不再出声了,她到了相府这些天,也大体明白了夫人与相府的三个主子并不怎么来往,关系甚至称得上陌生。 看着便宜继子被人追捧簇拥,意气风发,许时初心里没有丝毫波澜,更没有兴趣去讨好他,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就行了,于是她径直去了厢房里。 许时初的耳朵很灵敏,厢房之间墙壁又是木质的,隔音并不好,于是在等待上菜的时间里,她便听见隔壁有人说起丞相府的小公子了。 8、丞相的工具人继妻(8) “洛相这儿子真是年少英才,小小年纪便才名远扬,你看见刚刚那场景没?国子监那些向来心高气傲的才子们,在他面前都是毕恭毕敬的,唯他马首是瞻……” “嗤!真是天真,你以为那些才子们服的是洛睿那小子的才华?服的不过是洛丞相的权势罢了!要是我有个当丞相的爹,就算我不学无术,他们也能真心实意地把我捧成个绝世天才!”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说道。 许时初忍不住笑起来,这人说得倒是有趣。 “你就别死鸭子嘴硬了,你是嫉妒人家洛公子既有才华又有家世吧?就算你有个当丞相的爹,也只会是个爱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另一个男声不赞同地说道。 “爱吃喝玩乐怎么了?谁让我有这资本呢?我就算游手好闲到死,也有我亲爹亲哥给我兜底,而这位洛少爷就不一样了…… 他那丞相爹前些日子不是才娶了个新夫人吗?新夫人年轻貌美,等给他添了弟弟,你看他还能不能像现在这样快活?要是那新夫人手段再厉害点……哼,还有的是他洛少爷苦头吃呢!”那吊儿郎当的男子不屑地说道。 “就算洛丞相有了幼子,那也影响不了洛少爷吧?他都长大成才了,洛相为了家族着想,也不可能不看重自己的长子。” “哼,你是不知道偏心的父亲能做出什么事来,有了后娘就有后爹,这话说得不假,长大成人的儿子哪有日日相伴在旁的娇妻幼子惹人爱?”吊儿郎当的男人不屑道。 “也不一定吧?洛相不是跟原配感情很好吗?这么多年都不肯再娶。”另一个男声不太相信地说道。 那个不羁的声音又道:“原配都死了多少年了?你我都是男人,难道不娶妻,还不能有其他女人了?” …… 隔壁的人又接着说了许多,许时初听着便想,洛长青对原配情深似海,当然不可能是个偏心的父亲,人家对自己这个新夫人不屑一顾的,哪里会有什么宠爱的幼子?真是让广大八卦百姓失望了。 万客楼的水平果然是顶尖的,许时初吃得心满意足,才回相府。 她坐在马车上,揉着自己身上被颠簸得生疼的骨头,心想,现在要是有橡胶车轮就好了,否则她以后出门一次就得浑身疼一次。 她决定在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找找看有没有橡胶树。 刚回到相府,就有下人来禀报,说是宁远伯府送了帖子过来,有事让她明天回去一趟。 这完全在许时初的意料之中,她那天在宁远伯府大闹了一场,那家里的人自然不可能放过她。 毕竟以前被自己任意欺辱都只能忍辱吞声的人,突然有一天学会反抗了,居然毫不留情面地狠狠削了自己的脸面,这还能忍下去?自然是要狠狠压制下来的。 他们还以为许时初是他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呢,随随便便一张帖子就想让她乖乖回去,完全没想过她会拒绝。 “不用管,我明天不会回去的。”许时初说道。 于是第二天,宁远伯府里,许家人都等着许时初回来,打算对她三堂会审的事因为没了主人公而没法进行了。 “这个大逆不道的不孝女怎么还不回来?”许时初的亲生父亲许文广沉着脸勉强压下心中的不悦,说道。 “人家翅膀硬了,嫁进了相府,哪里还会把我们这些娘家人放在眼里?根本不需要压制自己的脾气了,嫡亲的妹妹不是说打就打了。”李氏还在记恨许时初让人掌掴了女儿二十巴掌的事,不遗余力地在许父耳边说她的坏话。 “等三丫头回来,是得好好教导才行,忤逆不孝、残害手足、心狠手辣,这些品性要是让人知道了,其他姑娘就别想嫁出去了。 不好好教导,相爷还不得误会咱们伯府的教养?”伯府的一家之主,许时初的大伯父许文博脸沉如水地说道,显然也对这个突然反叛的侄女很不满。 大伯母周氏对自己身边的嬷嬷说道:“你再出去看看初姐儿到了没有。”嬷嬷领命出去了。 “三姑姑要是不回来了怎么办?”柔美可人的许雪柔迟疑地出声了,她就是许时初的堂侄女,大伯母千方百计想着让她嫁给相爷长子的孙女儿。 “她、她敢不回来?!”许慧淑恨恨地说道,她脸上的青紫还没有完全消除,对许时初的恨意让她戴着面巾也要来,等着替自己报仇。 许雪柔看了眼自己这个愚蠢的小姑姑,说:“那可说不定,毕竟她上次回来还做出了那么反叛的事。” …… 宁远伯府的人还在你一言我一语地对许时初进行讨伐,然而他们一直从上午等到下午,都没有等到人回来。 许文博很不可思议:“她居然真的敢不回来?” 他看了看自己这一大家子,闭了闭眼,对自己夫人说:“今天你亲自去一趟相府,亲自去邀请她,看她有没有胆子不回来!” 周氏点头:“好,我就不信我这个当长辈的都亲自上门了,她还能拒绝,除非她不要自己的名声了。” 许时初要是在现场听到她这句话,肯定会笑着反问,名声对于她来说有什么用?她出嫁了,名声坏了难道会影响她当相府夫人?洛长青又不会因为这个就休了她。许家人对她不好,要是她名声坏了会影响许家,那她还巴不得名声更坏一点呢。 名声只有在需要它的人眼里才重要,而这个世界的许时初恰恰就是最不需要看重自己名声的人了,她孤身一人,只要自己不在意,那别人的闲言碎语怎么影响得了她? 恰巧她是心大的人,只在乎自己的享受,地位她不缺,自己还能赚钱,那就已经能快快活活地过下去了。 至于宁远伯府,那关她什么事呢?她还巴不得宁远伯府更没落一些,好为原主报报被虐待的仇。 此时的许时初并不知道自己明天即将迎来兴师问罪的大伯母。 9、丞相的工具人继妻(9) 她此时正借着自己要休息的理由独自待在内室,等丫鬟们都出去了,她便进入了自己的伴生空间里。 她专门找了芳香浓郁的花草,像是薰衣草、郁金香、葡萄风信子、洋甘菊、紫丁香、含羞草、迷迭香、百里香、玫瑰等这些她以前从各个世界中收集到的花草,都是美丽又香气四溢的。 除了花草,许时初还准备种几种树,红楠树、香樟、杜松子、甘松、广藿、柏木这几种带有浓烈香味的树木都是做香料常用的,自己种更方便些。 虽然要种的种类杂了些,但谁让许时初现在穷呢,空间里的钱不能拿出去买专门种花草树木的田庄,便只好先在自己的院子里折腾了,幸好相府够气派,分配给她的院子够大。 反正这院子只住着她一个主子,她便决定把那些空着的、没必要留下的房子都拆了,留着土地来种花草。 许时初辛辛苦苦一个人在空间里拔花苗、树苗,累得够呛,但没办法找人帮她,只能歇一段时间再干,花了老半天,才终于把需要的花草苗都整理了出来,准备找个时间放到外面去,装成是派人从外地找回来的,这样就能避免暴露了。 这些花草还要花很长一段时间才种到能用的时候,现在许时初想要制香,材料只能先从外面买了,之前她在药店里买的一些药材,就是用在调香上的。 不过空间里种好的材料她还是能偷偷地掺和着买来的一起用的,相信能挺过香料铺最初的一段时间。 事不宜迟,许时初打算下午就乔装打扮一下出去,好让这些花苗名正言顺地出现。 午饭过后,许时初喝了药,对知春道:“我似乎越来越困了,看来这调理身体的药挺有用的,听老大夫说,人爱困,说明身体的自我恢复能力正在觉醒,人,体正是用睡觉的方式来让五脏六腑修复的。” 知春听了高兴地说道:“那真是太好了,夫人您困了那就好好睡吧,身体修养可不能耽搁了。” 许时初一本正经地点头:“那我就睡去了,别让人来打扰我,否则我可要发火的。” 成功忽悠了丫鬟,许时初抓紧时间给自己“改头换面”,准备乔装成一个精干瘦削的中年男子。 她伪装的技术很是高明,没办法,这都是她在一个个世界中冒着生命危险历练出来的,能不精湛吗? 很快她一双眉毛粗了,眼皮往下耷拉,肤色变得粗糙黝黑,脸部轮廓都粗犷了不少,已经完全是个在外奔波劳碌的中年汉子的模样了。 她还不忘把脖颈、手部等露在衣外的皮肤都涂黑,完全没有破绽。 换上空间里不知哪个世界留下来的粗布短打男装,许时初便小心翼翼地从窗口翻出去,绕过有人的地方,准备翻围墙出去。 幸好她所在的院子足够偏僻,相府里的护卫都不怎么过来巡查,所以她成功地翻出了府。 许时初顺着早就打听好了的花鸟市场走去,她这些天在外面就是抓紧时间收集这些信息,因此这会儿倒是不用浪费时间,直接就找去目的地了。 到了花苗市场偏僻无人的后巷道里,许时初便飞快地把自己伴生空间里准备好的花草幼苗都拿出来,堆了一大堆。 然后她走近市场里,问一个面善的买鹦鹉的老大爷:“大爷,我买的花草有些多了,自己一个人拿不回去,不知道这里有没有什么伙计能帮我把东西送上门?当然我会付工钱的。” 老大爷抬起眼,把许时初上下打量了一下,才说:“哪有什么伙计?买少的都是自己拿回去的,就算有人买得多了,人家也自己就带了帮手,像你这样没计划就买多的倒是少见。” 许时初摸摸自己的脑袋,笑得憨憨地道:“我本来也没打算多买的,但不是恰好遇见一个卖珍稀品种的花商吗?我那主子最是喜欢稀奇古怪的花草,所以我就都买下了,这会儿都不知怎么搬回去呢。” 老大爷倒是好心告诉他:“一条街外不就是码头了吗?那里有不少等着干活的苦力,你找几个苦力来,不就能帮你把东西搬回去了?” 然后他一脚踹向一旁七八岁正逗着一只鸟儿的小孩:“铁柱,快去码头找几个苦力来帮你叔!” 小孩立马应了一声便去了。 不一会儿果然带了几个人高马壮的汉子过来,许时初掏出几个铜板扔给小孩儿:“拿去买糖吃。” 小孩儿欢呼一声便跑了,惹得老大爷笑骂。 许时初谢过老大爷,便带着几个汉子到后巷堆着花苗的地方去,说:“你们帮我把这些送去内城洛丞相府就行了。” 几个苦力一听丞相府,顿时便吓了一跳,忙不迭地摆手道:“不行不行!丞相府哪里是我们这样粗鄙的人能去的?我们可不敢,上丞相府的门?我腿软!” 许时初没想到他们居然这样敬畏相府,她是太小看老百姓对大官的畏惧之心了吗? 虽然头疼,但她也不得不安抚他们:“相府又有什么好怕的?你们是干活的,又不是做坏事,无缘无故的,难道相府还能怪罪你们?你们只要送到门前,告诉门房,这是夫人要的花草,那门房自然就会禀告主子,你们不用面对那些贵人的。” 苦力还是摇头,许时初只得加大筹码:“加一倍运送费!” 他们还是有点犹豫,许时初干脆道:“两倍!三倍!” “干了!死就死了!”那个壮得像熊的汉子一拍胸膛,答应了,其他几个见状,便也应了下来。 许时初黑着脸看着他们只是去丞相府送一趟货就跟上战场一样,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真是苦笑不得。 于是许时初就这样花了三倍的价钱才把自己的花草幼苗送回相府。 办好了这件事,她便拐着近路回相府,打算在这些人送货之前到达家里,省得露馅,虽然她吩咐了知春不要打扰她,但万一呢? 许时初不知不觉就回到了自己房内,又动作迅速地卸了妆,换上自己的衣服,就恢复成了女子的模样。 房里还是静悄悄的,果然没人打扰。 10、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0) 过了一盏茶的时间,许时初便装作醒来的样子,叫了知春进来伺候她梳洗。 “夫人脸色果然红润了许多,看着都精神了,等养好身体,夫人都不知道多美貌呢。”知春一边给许时初化妆,一边赞叹道。 许时初笑了笑,看着镜子中长了些许肉的自己,这副模样比起她刚穿越来那天,确实要好看一些,但也称不上美貌,毕竟她还是太瘦了,一时之间不可能那么快就补得回来。 “好了,你就别瞎夸了,我这是刚睡醒才显得脸色红润些。”其实不是,是刚从外面回来,运动量大了的原因。 不过这原因许时初可不会说,她笑眯眯地想。 知情识趣的丫鬟又找了其他的方面夸了许时初一番,许时初被她夸得心里美滋滋的,心想这个丫环真是太值了,干活利落,嘴巴又甜,哄得人开开心心的,是个好丫头。 “夫人,外院的人来传话,说是府门外有几个挑着货物的汉子,来给夫人送花草苗的,要不要让人送进来?”一个嬷嬷在门帘外问道。 “让他们送进来吧。”许时初说道。 终于把花草苗名正言顺地送进来了,许时初便吩咐下人们按她的规划栽种起来。 自己院子里的仆从不够,许时初便毫不犹豫地找洛雅清要人来帮忙。 洛雅清把人拨给她,等人走了之后便问自己的嬷嬷:“许夫人这是要种多少花草,怎么要这么多人?” 那嬷嬷恰好是个爱交际的,许时初院子里的下人虽然没来多久,但她也能跟人说上话,于是回答道: “听说夫人把她院子里原先的花草都拔了,连些空着的房屋都拆了空出地来,说是要重新规划种些珍稀的——都是从外面找的花草苗呢。” 洛雅清微微翘了翘嘴角,眼中似有若无的嘲讽,说:“不知道咱们府里这位夫人,是从什么地方找到的珍稀花草?珍稀在哪里?可是我们没有见过的?” 那嬷嬷不屑地说道:“咱们这夫人该不会是给人骗了吧?小姐你见多识广的都没办法找到什么奇花异草,她一个没落伯爵府里的小姐,到哪里去找?啧啧,夫人要是真被人骗了,那可会连累得咱们相府也被人笑话的啊。” 洛雅清假意地瞪了嬷嬷一眼:“嬷嬷你说什么呢?夫人从前是有些不显,但如今也嫁到咱们相府来了,想必眼皮子不会那么浅,被人欺骗的。” “哎呀,我的小姐,这可不是什么眼皮子浅不浅的事,而是她见识少、愚蠢无知的事啊,要是传出去了,不知道笑掉多少人大牙!”那嬷嬷义愤填膺地说道。 洛雅清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那也没办法,她始终是府里的夫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一个当继女的,哪有干涉继母做事的道理……唉,只有等她吸取了这次的教训,下次做事才能深思熟虑些吧。” “就是委屈小姐和少爷了,希望她不会做得太离谱吧。”那嬷嬷虚情假意说道。 许时初并不知道自己只是借了些人来干活,就引起高贵的相府大小姐抒发了一番感慨,还得了人家背地里“善解人意的体贴关怀”。 第二天早上,许时初还没从床上起来,就听见知春轻轻地喊她:“夫人,夫人……宁远伯府的大夫人和雪柔小姐来了,正在外面等您呢。” 许时初昨天忙了一天,正睡得香还没清醒呢,就听见不讨人喜欢的人上门来了,顿时皱起眉头,小脾气一发作,用被子盖住脸,瓮声瓮气地说:“那么早就来扰人清梦!让她们等着,我睡醒了再说!” 说完便再也不管了,直接睡了过去,知春没法,只得让人去告诉许大夫人。 许大夫人正心急如焚呢,听见个丫鬟来说许时初还没起床,让她们等等,顿时就发火了:“这么晚了还不起床?她是越来越放肆了,还敢让我这做长辈的等她,真是无法无天了!你快去催催她!” 她还使唤起那来回话的丫头了,那丫头是个憨的,只会一直说让她们等,夫人还没起床…… 气得许大夫人脑壳都疼了,如果这是在宁远伯府里,她早就冲进许时初房间里掀被子骂人了,偏偏这是在相府里,她可不敢在人家的府里耍威风,便只得憋着气等下去。 要是让她不等了回去,她又不肯白上门却无功而返,于是只能咬着牙等许时初醒。 而许雪柔,则心不在焉的,眼神并不老实,总是到处瞅着,还想着往外走出去,还是被丫环拦住了,才没有逛到别处去。 “你看什么看?洛公子又不会出现在这里,别白费心思了。”许大夫人看见她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模样,便没好气地说道。 许雪柔小脸一红,跺跺脚,羞涩地说道:“祖母!我只是想看看……洛府的少爷小姐们会不会来给姑母请安而已!” 许大夫人翻了个白眼,说:“别想了!你姑母是什么东西,有资格让相府的公子小姐来给她请安?想得倒是美。” “可、可好歹姑母是他们的继母,面子情也要做到的吧?”许雪柔不确定地说道。 “面子情?你那姑母有什么面子?以为嫁进了这相府,就有底气摆脱我们了,哼!看看她既不得丈夫宠爱,又没有娘家撑腰,能傲到哪里去?还不是被人瞧不起……”许大夫人轻蔑地说道。 “倒是你,我的好孙女儿,等你嫁到这相府,可给好好地笼络住洛少爷的心,拉扯一下你父亲和哥哥弟弟……只有娘家兄弟好了,你才能在婆家站稳脚跟呢。”许大夫人压低声音,趁机教导自己的孙女。 这嫁进相府的事还没谱呢,许大夫人就已经想好怎么借相府的势来提拔自己子孙了,这么有信心能让许雪柔嫁给洛睿,真是想得够美的。 当然,在原主那一世,她们是成功了的,即使洛睿并不心甘情愿地娶了许雪柔,但许雪柔够精明会钻营,凭借着不得宠的名分,也愣是扒拉起了自己的兄弟。 只是可怜的原主,被利用完了,便如同烧尽的柴火,风一吹,便连灰都没了。而这些既得利益者,谁也没想过救救她。 说起忘恩负义、狼心狗肺,宁远伯府其他人比许时初厉害多了。 11、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1) 等许时初彻底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了,下人又来回报了一次,许时初这才记起来,顿时惊讶了:“她们居然还在等?” 下人点头,回答:“就是许大夫人和许小姐看着脸色都不太好。” 许时初听了忍不住笑出来:“等了这么久,她们脸色好看才奇怪了。倒是我小看她们攀权富贵的心思了……你去让她们离开吧,我不会见她们了。” “这……是,奴婢这就让她们离开。”那仆妇虽然惊讶了一会儿许时初强硬的态度,但很快就照吩咐去做了。 “夫人,您这样做会不会不太好?毕竟她们还是您娘家的人,万一她们在外说您一朝得意就看不起娘家了……”知春有些担忧地说道。 许时初漫不经心地说道:“那又怎样?只要我还是丞相夫人,她们就就有再多的不满也得给我咽下去,除非她们疯了,想得罪丞相府。况且,我现在又不在乎名声,她们说不说又有什么关系?” “是我多虑了。”知春想起她主子这些天的做法,并不是会被人威胁住的性格,于是也安下心来。 至于等了半天却连许时初一面都没见到就要被赶走的许氏祖孙俩有多气急败坏、恼羞成怒,许时初都是不知道的,当然,她也不在乎。 一个月之后,许时初的香料铺子终于重新装修好了,她这些天一边调养身体,一边安静地调香,她把香料铺的孙掌柜也带着一起调香,还教了他不少香料新方子,激动得他对许时初感激涕零,更加死心塌地地把所有心思都放在香料铺子上,誓要好好报答许时初了。 到了重新开张这一天,孙掌柜让两个小伙计把一台足有半人高的天青色精致又华美的香炉摆在门口左侧,接着把一支足有成人三指粗、三十寸长的线香插进香炉里点燃,袅袅香气便传了出来。 “掌柜,这是什么香?香气好特别啊,越闻越想闻……”一个小掌柜闻着这香,一脸沉醉地问孙掌柜。 孙掌柜得意地说道:“主子说这香叫‘一鸣惊人’,是她特意在重新开业这天做出来的香,就是要让咱们的香料铺一鸣惊人的!你们等着吧,今天这根香绝对能让咱们这铺子成为最惊艳热闹的所在!” “一鸣惊人?这名字秒啊!”另一个小伙计惊叹地说道,这支香的味道并不是他所接触过的哪一种,他从来没闻过这样的香味,它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又多样的…… 先是带有微辛的干木香,清淡,借着便是龙脑样的壤香气息,又像是象柏木和岩兰草的气息,香气扩散力连绵又悠长。 这前调先让人精神一震,吸引了注意力,之后却又缓缓变成了特殊的芳甜香气,隐约有白兰花香、青滋香,又带有类似苦橙花的气息以及微弱的草香底韵…… 各种沁人心脾的香味仿佛调皮的春风,拂过每一个经过香料店铺的人的脸,那飘忽而诱人的香气仿佛梦中女郎那让人捉摸不定的含情眼眸,令人挠心挠肺,恨不得立刻扑上来占为己有…… 这样复杂多变的香味还并不是这支“一鸣惊人”最大的特点,持久而传播力广而远的力度,才是它最惊人的优点。 一般的线香在室外点燃的话,最多能传两丈远,要是有风,那还能飘得更远些,但香味也是散而不浓的。 而这支“一鸣惊人”却意外地传播力惊人,不但在香料铺所在的街道能闻见,就连几里外的地方都遥遥飘到了。 最繁华热闹的长安街主道上,出来逛首饰铺子的千金小姐耸了耸鼻子,问身边的好友:“你有没有闻到什么香味?像是茉莉香……不不,像是玉兰,这会儿又不是玉兰了……” 她说得跟胡言乱语一样,但好在她的好友居然理解了,连连点头,抬起下巴似是也嗅着了什么香味一样:“对对!好香好甜……很清新怡人……” “这到底是什么香啊?”千金小姐好奇极了,往四周看去,想找出这令人灼心挠肺的香气来源。 而另一边,被母亲牵着手的小童眯起眼睛,说:“娘,香香……甜甜……我要甜甜的桂花糕!” 他娘往四周的摊子看去,并没有发现糕点摊铺,于是斥道:“哪有桂花糕?你嘴馋就直说!” “是桂花糕的味道!”小童不知道什么香料味儿,他只记得记忆里桂花糕甜甜的香味。 年少轻狂的少年,闻到的却是鲜香清香,像是海洋风的味道,带有新鲜空气的气息,飞扬飘逸。 这天早上,很多人都闻到了令自己心旷神怡的香味,悠扬清新,并不浓烈,却勾得人心思攒动。 于是,循着香气而来,看见的便是许时初那重新开门营业的香料铺子——醉香阁,以及门前那支迎天矗立的“一鸣惊人”。 “原来是这支香散发出来的香味?这么大一支,怪不得能传那么远……” “醉香阁?是卖香料的?哎,进去看看!” “这香是什么香?以前没闻过,我很喜欢,买些回去也好。” …… 越来越多的客人便是这样被“一鸣惊人”吸引而来的,店铺位置偏僻又怎样?酒香不怕巷子深,这香料的香也不怕啊! 孙掌柜看着源源不绝的客人,笑得合不拢嘴。 于是这一天,许时初的醉香阁果然在京城里“一鸣惊人”了,许多人都知道有这么一间新奇而与众不同的香料铺,在开业当天以一支巨型而引人注目的线香打开了局面。 醉香阁里的调香许多都是许时初在上个世界研究出来的方子,因此在这个世界都是独特的,品类多、香味新奇,也就不怪这生意能蒸蒸日上了,醉香阁很快就在京城之中打响了名头。 许时初一点都不意外,京城里附庸风雅的人多得数不清,有钱的人更是多,她只要打造出醉香阁独特奢华的名头,就能吸引一众人心甘情愿地给她掏银子。 12、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2) 许时初正躺在榻上闭目休息,她左手边一个小丫鬟给她轻轻地打扇,右手边一个小丫鬟给她剥葡萄……日子过得不知道多惬意。 醉香阁的生意早就不需要她亲力亲为了,而庭院里的花草也都一一栽种了下去,她的身体也在一天天地好转,因此她就开始咸鱼躺了。 一个仆妇从外面进来,刚想要说话,便看到许时初闭着眼睛像是在睡觉,便不敢开口了,有些为难地看向大丫鬟知春。 知春招招手,把她带到隔壁去,问道:“有什么事要这时候来打扰夫人?” 仆妇回道:“是书齐来说,相爷要找夫人说说中秋入宫的事。”书齐是洛长青的贴身侍从。 “中秋入宫?相爷是让夫人现在就去找他吗?”知春有些吃惊地问,只从她来了相府,还从来没见过相爷来找夫人呢。 仆妇点头。 “那我现在就去告诉夫人。”知春说道,便快步出去,来到许时初跟前,轻轻地喊她。 许时初并没有睡着,睁开眼,问:“什么事?” “刚刚张嬷嬷说相爷要见您,说是中秋入宫参加中秋宴的事。”知春回答。 许时初点头,她虽然在相府里是个没存在感的夫人,但在外头还是要撑起丞相夫人的名头来的,因此没有惊讶,说:“行,我一会儿便去找他。” 咸鱼了这么久,终于要履行职责了,许时初并没有什么不甘或者屈辱,说实话,她现在和洛长青说得上是互助互利。 洛长青想要她占了丞相夫人这个名分,好不被他人算计;而她则是看中了他的权势,能让她狐假虎威,算得上合作伙伴了。 许时初稍微打扮了一下,便去找洛长青了。 洛长青的书房和许时初的院子是一南一北,正在相府的两端,离得最远,可想而知,洛长青对她有多嫌弃了。 到了洛长青的书房,一声通报之后,许时初便走了进去。 意外的是,作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一国之相,洛长青的书房并没有许时初想象中那样奢华富贵,反而质朴简单得很,除了南边墙角的博古架,便是一架架上的书,还有那张宽大的、上面摆满了文书的书桌。 许时初进去的时候,洛长青正坐在书桌前低着头写着什么,听见脚步声,便抬起头来。 他的脊背挺得笔直,仿佛一袭坚韧的青竹,令人想起铁骨铮铮之类的词来。 洛长青长得非常俊美,修眉俊目、英挺雅致,三十多岁的年纪,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褪去了十几岁少年的青涩,拥有的是历经岁月的成熟阅历,身上有种令人信服的沉稳魅力,轻易就能让人沉迷。 是个极品的男人。许时初心想。 “你来了。”洛长青刚看到许时初的模样时,愣了一下,才说道,“看样子这段时日你的身体调养得不错。” 许时初并不意外他会知道自己在调养身体,点点头道:“这还得谢谢相府让我能安静地调养。” 洛长青听了她的话,一时之间竟不知道她是真心的感激还是在嘲讽府里对她的忽视,不过他不在乎这点,便直接开门见山了: “想来你也知道,今年宫中的中秋宴你也要随我出席的,以前我不知道你在宁远伯府的时候有没有参加过,现在你嫁入相府,身份变了,入宫的一切规矩礼仪等都要随着你如今的身份来。” 许时初说:“我以前并没有入过宫。不清楚入宫参加宴会要做些什么。” ——上辈子倒是一直都在宫里,但一国权相的夫人与太后宫中的宫女身份天差地别,许时初可不敢仗着之前的经验自作聪明。 “放心,我已经找了人来教你礼仪规矩。”洛长青显然也想到了许时初未嫁时的身份,都快被养废了,哪里知道入宫后的规矩,因此干脆给她指了人来教导。 “这样最好了。”许时初松了口气,“那,还有别的事吗?”她睁着水灵灵的眼睛问。 她这段日子好吃好喝地养着,身上长了不少肉,容貌更是与之前的面黄肌瘦有着天渊之别,像是彻底长开了一样,肌肤变得莹润如雪,双眼灵动清澈,唇瓣红润,从可怜巴巴的豆芽菜变成了娇俏妩媚的大美人。 洛长青看着她微微抬起头满是疑惑的眼神,心神一动,忍不住转移了视线,心中激灵灵像是被羽毛扫了一下。 他垂下眼,不再看许时初,说:“没有了,不过不必太紧张,到时候会有人来提醒你该怎么做。” “好的,那我先离开了。”许时初便转身走了出去,于是便没有看见洛长青看着她身影的复杂眼神。 等回到自己的院子,不久之后便有一个嬷嬷被书齐带了过来,说是相爷给她找的从宫里出来的嬷嬷,能教导她许多事情。 许时初的小日子便在学规矩礼仪和了解世家贵族关系中过得飞快。教导嬷嬷不愧是从宫中出来的,对京城里高门大户的事情知之甚多,谁家与谁家是世仇啦,谁家又与谁家联了姻,谁家又与谁家貌合神离…… 许时初像是听故事一样听得津津有味,但她又并不能只当做是听故事,她是要记住世家大族的关系及其族人们的身份地位的,豪门贵族那么多,想要记清楚可不是一件小事。 幸好许时初早就被锻炼得几乎过目/耳不忘,这才记住了各家大族的人物关系,教导嬷嬷考了她几回,便对她赞不绝口了。 洛长青听了书齐对许时初的回报之后,沉吟了一会,说:“看样子她果然是个聪明人,中秋宴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了。” 其实他之前还是有点担心许时初不能担当起相府主母的职责,毕竟她之前的性格实在不让人放心,就算这几个月有了改变,但谁知道她会不会突然又变了回去呢,尤其是宫中那么个复杂的地方。 直到这会儿听到她能记住各家大族的人物和关系,洛长青才放心了些。 书齐接着又给洛长青递了一叠纸张,说:“这是相爷您要的,京城中未婚的青年才俊的资料。” 13、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3) 洛长青接过那些资料,翻了翻,便皱着眉头问:“就这些?” “是的,所有还未定亲的与小姐身份地位合适的少年英才都在这上面了,至于其他的 不是身份低了就是已经有未婚妻了。”书齐回答道,原来这是在给洛雅清找未婚夫。 洛长青看着上面列举的所谓青年才俊,并不是很满意,他把资料扔在桌子上,说:“把有妾室通房的都排除掉。” “这……到了成亲年纪的男子,就算没有妾室,通房丫鬟却是很寻常……怕是没有几个能真正洁身自好的。”书齐为难地说道。 洛雅清已经快十六岁,她这个年纪还没有定亲的姑娘已经非常少,不少姑娘都已经出嫁甚至生了孩子了。 而与她同年纪的男子,不是已经成亲就是定亲,特别是身份地位高、才貌双全的,这种俊才早早就被人盯上了,洛长青现在才给女儿找,已经有些迟了。 洛长青没想到找个十全十美的女婿这么难,倒是有些后悔没有早早下手给女儿定下了:“是我耽误清儿了。” “怎么能怪老爷您呢?老爷也是慈父心肠,想要多留小姐在家几年。”书齐宽慰道,他是最最了解洛长青的人。 洛长青对女儿是疼爱非常,什么都想给她最好的,舍不得她小小年纪就嫁去别人家伺候丈夫公婆,才把女儿留到了现在。 “罢了,这事急不得,我还是要好好寻摸一番,就不信真的没有跟清儿相配的青年才俊了。”洛长青道。 许时初并不知道自己的便宜丈夫正在为女儿的婚事头疼,她自己为中秋宫宴的事准备了许多,除了学习礼仪规矩,就是准备出席的衣裳首饰,还要关注一下自己的生意。 醉香阁的生意上了正轨之后,她又把那家书店扩张了,修整成两个区域,一个区域摆着要买的书籍;另一区域则改为阅览室。 她没有按照这个时代普遍的书铺模式来做生意,而是改造成类似于现代的书店,集售书、租书、阅读为一体。 书铺里的书可以卖、可以租,也可以不卖也不租,而是照价借给客人在阅览室阅读。 卖,自然就是常规的卖书;而租书,则是只要交够押金,就可以把书本租回家去,随便你看还是抄录;借阅则是只要交十文钱就可以在书铺里阅读书籍一整天,五文钱则看半天。 这时代因为纸张笔墨、印刷技术等原因,书本价格并不便宜,除了家中富裕的读书人,那些寒门子弟一年也买不起几本书,因此借阅与租书的方式让许多寒门子弟可以光明正大来看书,花几文钱就能看一整天,实在很值得了,如果怕看了记不住,还可以交点押金把书租回家抄下来,这样就算算上笔墨纸,也比买一本新书便宜多了。 这种新鲜的书店模式让京城的读书人惊疑了许久,还以为有什么陷阱等着他们,而等一些胆大的读书人试过却并没有被算计之后,便都真香了。 这家名为“厚积书屋”的新奇书店很快就在京城的读书人之间风靡起来,除了手头不富裕的寒门子弟,就连并不在意书本价钱的富家公子都愿意到这里来看书,一是这里宽阔明亮,比起家中昏暗寂寥的书房舒适很多;二是在这里看书有气氛,有疑问时可以随时和书友讨论交流、集思广益。 读书人都是知道礼义廉耻,爱面子的,许时初并不担心这种生意模式会出什么乱子,她还在店里准备了茶水点心,当然,这是要钱的,毕竟她不是在做公益。 于是出乎意料的,每天茶水点心的收益居然比起借阅的收益还多,这就让许时初有些惊喜了。 忙完了生意上的事,中秋也到了,许时初按照教导嬷嬷的建议打扮一新,便跟着洛长青出门了。 洛睿和洛雅清两人跟在后面,许时初都能感受到他们落在自己身上若有若无的视线,特别是洛睿的,他刚看到许时初第一眼时惊愕的神情掩饰都没法掩饰过来。 到了门口,许时初上了自己专属的马车,一坐下来,她便松了口气,没办法,她身上这身衣裳太隆重了,头上的珠宝首饰也贵重极了,走路时都要小心翼翼,实在不是件轻松的事。 “知春、知夏,赶紧给我泡杯奶茶润润嗓子。”许时初吩咐道。 “可是夫人,喝太多茶水在宫里不方便吧?”知春委婉地提醒道。 “不用担心,皇宫又不是狼穴虎窝,又什么不方便的?”许时初不在意地说道,她好歹是丞相夫人,有什么算计也找不到她身上吧? “以防万一,夫人还是少喝些吧,点心倒是可以吃点。”知夏说道。 “行行行,真是小管家婆。”许时初无奈地笑道,捻起小桌上的红豆糕吃起来。 糕点刚入了口,马车帘子便被掀起,随后一个高大的身影便钻了进来。 “老爷?给老爷请安!”知春和知夏一惊,连忙慌张地放下手中的活给洛长青行礼。 许时初却只是撩起眼皮看了他一眼,说:“相爷怎么上我的马车了?” “有事与你说。”洛长青见许时初没有给他行礼也并不在意,他毫不客气地坐到小桌另一边,与许时初面对面。 “继续泡奶茶。”许时初抬了抬下巴,示意两个丫鬟不用管洛长青。 知春与知夏犹豫了一会儿,但很快就按照许时初的吩咐干起活来,毕竟许时初才是她们的主子。 泡奶茶实在是很简单的活,开水有小火炉一直烧着,牛奶有冰一直冻着,连奶茶里的珍珠也早早做成了晶莹可爱的小丸子,茶叶用开水泡了,过滤掉茶叶,倒入牛奶然后加入小珍珠丸子搅拌,古代版的珍珠奶茶便做好了。 洛长青一直没有出声,只是看着两个丫鬟泡这种新奇古怪的奶茶。 许时初端起茶杯,感觉到洛长青目不转睛盯着自己奶茶的目光,迟疑了一下,问:“你也想要喝?” “也好。”洛长青出乎意料地点点头,居然答应了。 14、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4) 许时初只得让知夏给洛长青也倒了一杯。 洛长青喝了一口所谓的奶茶,清雅的茶味与醇香的牛奶交杂在一起,入口丝滑,比起茶茶另有一番风味。 许时初拿起一把精致的小银勺,掏起一颗小珍珠放入嘴里,弹牙爽滑……每当这时候她便又一次遗憾这时代没有吸管了,奶茶里的珍珠不用吸管吸出来,那少了多少乐趣啊。 许时初思维放飞了一会儿,看见手中小巧精美还带着雕花的小银勺,又觉得没有吸管也行了,这小银勺卖了都够买成千上万的吸管了,当丞相夫人的奢华生活真是很让人沉迷啊。 想到这里,许时初便暗暗感激地看了一眼洛长青,这可都是多亏了这位大老爷选了原主当工具人呢,于是她殷勤地让知夏又给洛长青倒了一杯。 洛长青试过了这新奇玩意儿,便跟许时初道:“今晚在宴席间,你帮我多观察一下几位官家夫人的行事为人:翰林院掌院学士徐琦的夫人、京兆尹周揽的夫人、镇国公老夫人……” 他一口气报了好几个达官贵族的夫人,许时初有些头疼地忙喊停:“你说了这么多个,我哪儿记得清楚啊,我是知道她们的身份,但还没把人的样貌和名字对上号呢,你这也太看得起我了。” “张嬷嬷会提醒你。”洛长青说道,张嬷嬷便是那个从宫中出来的教导许时初规矩礼仪的嬷嬷。 “那行吧,不过你为什么要我注意这些女人的行为处事啊?难道你?啧啧啧……”许时初故作惊疑地看向洛长青。 洛长青听到许时初这话,脸一下子就黑了,瞪着许时初斥道:“你胡说什么?!我是让你看看她们的脾气品性如何,是否适合当人婆婆,毕竟她们有个不错的儿子!” 许时初这才“恍然大悟”地点点头:“原来是这样啊!谁让你不说清楚些,害我还以为你对她们心思不轨呢。” “你闭嘴!”洛长青凌厉的凤眼一扫许时初,警告她不能胡说八道。 许时初却并不怕他,笑嘻嘻地说:“你不是说过不用我管你女儿的事情的,怎么这会儿又用上我了,不怕我使坏心思?” 洛长青瞄她一眼,淡淡说道:“我以为你是个崇明人,知道是谁让你能安居一隅的。” “是你是你行了吧。先说好,我会如实说出我观察到的事实,但你也知道我只是个普通人,我的看法会不由自主地受到我个人的观念道德的影响,很可能不够客观,所以要是有什么差错,你可不能怪我!勿谓言之不预也!”许时初郑重其事地说道,她可不太想沾上洛雅清婚事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洛长青道:“只是让你观察作为我参考的一个依据,又不是让你做决定,我还不会因为你的一面之辞就决定女儿的终身大事,你大可不必这么担心。” “那我就放心了。”许时初拍拍胸口。 奶茶喝过了,点心也吃了,按照许时初平时坐马车的习惯,这会儿就应该躺下了,但现在她身上穿着隆重华贵的宫装,那是一点儿都不能皱的,她坐都不敢坐太久,过一会儿还得起来抚平一下褶皱,当然就更不可能躺下来了。 她只得百无聊赖地掀开车窗帘往外看。但这会儿已经是黄昏,街上行人渐渐少了,也没什么热闹好看了,许时初抬着一张漂亮的脸四处张望着,一只素白柔美的小手不自觉地攥着小窗的帘布儿。 洛长青眼睛不由自主地被那只白皙如玉的手所吸引,那纤细莹润的手指搅啊搅的,可爱极了。 直到许时初回过头来问他:“宫里的人好不好相处啊?啊,我真是问了个蠢问题!高高在上的人哪里有好相处的……”她自己说着又懊恼起来,攥着帘布的手放开帘布,抬起来轻轻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洛长青这才像是被惊醒了一样,不自在地转移了视线,又恢复了一贯的清雅贵气,说:“只要你安分守己、谨言慎行,不做出格的事,谁也奈何不了你。” “我当然不会做出格的事了,我最惜命了!你是丞相,那我沾了你的光,是不是也能在那些达官贵族面前耍耍威风啊?”许时初一旦没了担忧,便心大地笑嘻嘻地问。 洛长青斜睨她:“你又想狐假虎威了?” “不行吗?”许时初反问道。 “行,但要有分寸。”洛长青道,他果真很宽容,只要不涉及他的一双女儿,没涉及他的底线,其他事便都随许时初去了,当初说的话都作了数呢。 洛长青感受着马车徐徐向前的速度,忽然觉察到坐这马车的感受与自己平时进宫时不太一样。 他闭着眼感受了一会儿,猛地睁开,问许时初:“你的马车似乎在防震这方面很强。” 许时初顿了顿,心中惊讶他的敏锐性,面上却平静地说道:“只是把车轮改造了一下。” “怎么改造?”洛长青追问,目光紧紧地盯着她。 “我这马车的车轮虽然也是木做的,但在木轮外面包裹了一层厚厚的树木胶汁,那胶汁凝固定形之后有弹性,能减轻马车行驶时的震动感。”许时初说的是橡胶。 橡胶树原产地并不在这里,许时初的橡胶是从自己的伴生空间的橡胶树得到的,她当初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瘦骨嶙嶙的,每次坐马车都颠簸得浑身骨头疼,苦不堪言,于是她便悄摸摸地用自己空间出产的橡胶树汁捣鼓出了橡胶车轮。 古代马车的防震手段一靠铺平道路、二靠放置软布垫、三靠放慢速度,但就算道路再平、布垫再软、速度再慢,马车也依旧颠簸得令人不适。 所以许时初这马车的平缓舒适度一下子就与洛长青平常坐的马车区别开来了。 “是什么树木的胶汁?”洛长青又问,他惊讶于许时初居然能想到用树汁来造车轮的事。 许时初面不改色地说道:“一种叫橡胶树的树汁,是长在外邦的,我也是机缘巧合在外域商人那里得到的。异想天开地试了用途,没想到在改造车轮上有了意外之喜。” 15、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5) “那你还能再找到这种树的胶汁吗?我也想把我的马车改善一下。”洛长青丝毫不客气地问道。 许时初摇摇头,说:“那我就不敢保证了,我当初还是看着东西新奇才想买来看看的,那卖给我的商人又没有留下姓名住址,你想要的话得自己去打听打听了。” 许时初为了掩人耳目确实找过好几个外域商人买东西,那些商人本来就不是本朝人,又是做生意的,行踪不定,想要再找到他们却很难了。 “那真是可惜了,夫人下次要是有那商人的消息,请告知我一声。”洛长青倒也不强求。 许时初自然答应了,如果不是她的伴生空间里也没有几棵橡胶树,而橡胶树生长速度又慢,能长到割树汁要好几年,她都想做橡胶车轮的生意了,毕竟古代的路可没有几条是平坦的。 洛长青跟许时初说了一会儿话便离开了马车,并没有一直坐她的马车到宫里。 刚到宫门口,便看见两旁灯火辉煌,高高的宫灯悬挂着,把宫中照得如同白昼。 许时初跟在洛长青身后,而她后面是洛睿和洛雅清俩兄妹。兄妹俩显然是进宫惯了的,并不拘谨慌张,反而就这宫中悬挂的吊饰谈论几句,颇有些闲情逸致的意思。 洛长青是丞相,他们一家人的座位自然在最前面,男宾与女宾是分开坐的,许时初和洛雅清便被宫娥恭恭敬敬地请到了一桌上。 这桌已经几乎坐满人了,许时初打眼一看,俱是打扮得富贵雍容的贵夫人以及娇俏高贵的年轻姑娘。 “洛姑娘,你可终于来了,我刚刚还和你姨母说起你呢!”一位笑得可亲极了的三十岁左右的贵妇人对洛雅清说道,“瞧瞧,许久不见,洛姑娘可是出落得越发可人了……” “常夫人,您过奖了,您才是风华更胜从前呢,越长越年轻了。”洛雅清羞红着俏脸说道。 “哎呦!这嘴儿也是越来越甜啦!”常夫人笑得见牙不见眼地夸到。 洛雅清又和同桌的夫人小姐们打了招呼,还把许时初的身份介绍出去了。 许时初顿时感觉到许多隐晦不明的视线集中到了自己身上,显然这些人都在打量自己这个新任的丞相夫人。 “这位就是丞相夫人啊,真是容色过人!我瞧着这满京城没有哪个女子有洛夫人这般绝色的,怪不得洛丞相这些年谁都不娶,偏偏就娶了你呢!”一个带着笑意的声音突然说道。 许时初一看,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满头珠翠,妆容富贵,但颧骨太高,脸颊太瘦,便显得她面相刻薄不善了。 她说的这话看似在夸赞许时初貌美,实际上是在说许时初除了容色美就没有其他品性上的优点可夸了,甚至还暗示洛长青娶她是因为她的美貌。 “夫人,那是陈璧大司马的夫人,她与三皇子的母妃是姐妹……”身旁的张嬷嬷低声对许时初说道。 许时初顿时了然,把这张刻薄的面相与大司马夫人对上了号,又把她的家族关系想了一遍,便知道这位夫人是不满自己挡了她的外甥女当上丞相夫人的路,在迁怒呢,毕竟她之前一直想着帮三皇子把洛丞相拉上他们那条船,却不想被许时初这个默默无闻的人截了胡,能不气么? “夫人过奖了,虽然我也觉得我容色好,但我品性更好呀,夫君就是看上我容貌品性俱全,才娶了我的。”许时初笑眯眯,大言不惭地说道,她就是厚着脸皮夸自己了,才不会故作谦虚呢。 “呵呵,洛夫人这话可真有意思,不知道你品性好在哪里?莫不是拿话戏弄我们的吧?毕竟你的容色是有目共睹的,但你的品性却不能一下子就看出来。”大司马夫人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我这品性呀,好就好在恪守本分、贤良淑德、温柔敦厚、勤俭持家……还有其他一些优点暂时没想起来,你要想知道,不如去问问我夫君?他肯定知道。”许时初笑得一脸天真无邪,毫不心虚地说道。 这回便不仅仅是那大司马夫人听了她这话被噎得脸色发青了,同桌的其他夫人小姐都目瞪口呆起来,显然没想到许时初居然这么不按常理出牌,听了大司马夫人的挤兑不仅不胆怯退缩,反而大言不惭夸赞起自己来,脸皮厚如城墙! 谁家的夫人有她这么不谦虚的? 看着一众人愕然不敢置信的模样,许时初心安理得地扫视一眼,说:“各位不必如此惊讶,我本人的好品德还有许多,你们以后会一一体会到的!” 许时初坚信,这种时候只要自己不尴尬,那尴尬的就是别人,才不管别人如何想自己呢,她们也只能在背地里说说,难道还会影响自己日常生活不成? 洛雅清脸色复杂难辨,她也没想到自己这个继母性子一言难尽,似乎有些——混不吝?言行出乎人意料之外。 被许时初自夸的话噎得席间静默了好一会儿,良久才有一个贵夫人对洛雅清说道:“转眼间雅清就长这么大了,我还记得你周岁时,你母亲抱着你在院子里玩耍,笑得哈哈哈的……真是时间飞逝啊,要是你母亲还在,看到你亭亭玉立,不知道得多高兴呢。” “姨母,都过去这么久了,难为你还记得我母亲,虽然母亲不在了,但我还有父亲和哥哥呢。”洛雅清说着,有些伤感起来。 其他人便纷纷安慰起来,突然有人说道:“说起来,当初洛相爷和你母亲感情多好啊,郎才女貌情投意合,那时候谁不羡慕他们俩伉俪情深?可惜你母亲英年早逝,不能和你父亲白头偕老……” 这人的话刚落,便有看好戏的眼神落在许时初身上,像是想要看看她听到自己的丈夫和原配夫人相亲相爱的事后有多难过、难堪。 然而许时初脸色平静,甚至还笑了笑,颇为可惜地说道:“那倒是真的很可惜了!可惜洛丞相对原配夫人这么恩爱情深,却没有跟着她一起去了,还独活世间,否则能同生共死,那才是一段佳话呢!” 顿时席间又是落针可闻。 许时初——资深话题终结者。 16、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6) 许时初凭着自己气死人不偿命的利嘴让宴席间所有对她阴阳怪气的贵夫人们都见识了一番她与众不同的本事,愣是没让人占到一丝便宜。 她如今虽然已经贵为丞相夫人,奈何家世不怎么好,也没什么名声,因此那些丈夫位高权重的贵妇人们还是看不惯她,想要用话语刺一下她,谁知道被她一一怼了回去, 也因此许时初一战成名,大家都知道她虽然年轻貌美,但不是个能受气的,还爱自吹自擂,性格一言难尽,是个没皮没脸的,大家对她心中瞧不起,却已经不怎么敢小瞧她了。 中秋宫宴之后回到丞相府,许时初正在内室梳洗,却听见有人来禀报说洛长青来找她了。 “让他在外间等着。”许时初泡着鲜花澡,享受着知春的细心按摩,随口说道,并没有加快速度结束洗澡去见洛长青的意思。 知夏按耐住心急,乖乖地出去禀告给洛长青,生怕洛长青听到让他等会甩袖而去,却没想到洛长青居然真的坐下来了,没有离开。 知夏连忙让人端上清茶和点心,然后小心翼翼地站在一旁听候吩咐。 洛长青啜了一口茶,打量了一下这房间,发现这里的摆设跟以往已经截然不同,檀木的家具、精美雅致的摆设,不远处的高几上还点着一支袅袅长香。 屋内这典雅精美的装饰,与如今许时初犀利机灵的性情似乎不太一致,洛长青心里想到。 他回来之后听到手下回报许时初在宫宴上的表现,惊愕又带着一丝意料之中的好笑,没想到这个宁远伯府当初鹌鹑似的懦弱胆小的小姐,如今却跟完全变了个人似的,居然敢理直气壮地和众多高门大户的夫人怼起来,还不落下风,实在令他好奇极了。 于是他便到了这里,不过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来见许时初了,找她算账? 并不是的,就算她在宫宴上的行为有些出格嚣张,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她只是口舌之争,没有做出违规违矩、大逆不道的事,无伤大雅,以他如今的身份,其他贵夫人就算再如何不喜她,也奈何不了她。 ——这的确是做到了她入宫前说的“狐假虎威”。 洛长青想到这里嘴角忍不住微微扬起,心情意外地有些愉悦。 他正想着事情,却不知怎么的眼皮越来越重,思维越来越迟钝,一股温和清幽的蜜甜仿佛春天的暖熏温柔地包裹住他,令他越来越困,眼睛不由自主地闭上了…… 知夏见男主人许久没有动静,忍不住好奇地偷偷抬起眼一看,却震惊地发现他闭上了眼睛像是已经睡着了! 她顿时不知道该不该喊醒他了,这时候在洛长青另一旁侍立着的贴身侍从书齐也发现主子居然在这里睡着了,震惊了一下,不过很快便平静下来,还对着犹豫不决的知夏轻轻摇了摇头。 知夏立刻便消了喊醒他的打算,只在心里嘀咕老爷不是说在等主子吗,却没想到是跑来主子外间睡觉来了——她是知道老爷从不在夫人这里留宿的。 等到许时初梳洗完毕出来的时候,便看见自己的大丫鬟和洛长青的侍从一人站在洛长青一边,盯着他睡觉。 “咳咳”,许时初轻咳了一声,洛长青居然没醒,她忍不住加重了脚步,洛长青依旧一动不动,亏他坐得这么直挺地睡着了也没有倒下! 书齐见睡着后向来警醒的主子这会儿居然这么大动静都没醒过来,顿时有些惊讶,惊讶后便是尴尬了,于是连忙俯身在洛长青耳边喊道:“老爷!醒醒!老爷……” 喊了好几声,才终于把洛长青喊醒。 洛长青刚醒过来时眼神茫然,等看清周围陌生的环境后很快便想起了自己现在的境况。 不过他脸色很平静,没有丝毫尴尬和不好意思,轻抚了一下自己的衣袖,若无其事地说道:“抱歉,我太困打了一会儿盹。” “看出来了。”许时初回答道,“这么晚了你不回去休息,还来找我做什么?” 她并不以为洛长青是要“宠幸”他,毕竟他这会儿看自己的眼神清正,没有一丝暧昧的意思,显然对自己没有丝毫兴趣。 洛长青确实对她没有其他心思,虽然她沐浴后长发微湿、脸颊红粉,眼神湿润,目光盈盈,把白天的美貌又提升了几分,像一只鲜艳欲滴的仙桃,格外想让人咬一口。 “听说你今晚说了许多气焰嚣张的话,得罪了不少人。”洛长青问道,看着现在卸了妆梳洗过后格外出尘脱俗,如同出水芙蓉般的许时初,这幅纯真无辜的模样不开口的时候能骗到不少人,可谁知道她一开口却是气死人不偿命呢?反差有点大。 “怎么?你现在来是兴师问罪的吗?”许时初不客气地问道,“我以为你大忙人不会在意这点子妇人间的口舌之争,这还没到影响丞相府的地步吧?” 洛长青看着她没有丝毫后悔的模样,心中叹了口气,说:“没有,只是提醒你要把握尺度,不要太嚣张了,不然人家还以为丞相府的新夫人嚣张跋扈还惹人发笑——倒是会影响我一双儿女的婚事。” “哦,原来是这样。”许时初恍然大悟,怪不得他连夜过来警告自己呢,原来是怕自己在外面太作,会妨碍洛睿和洛雅清的亲事呢。 “你放心,我有分寸,这便在家修心养性,不会把京城里的达官贵人都得罪光的。”许时粗保证道。 洛长青提醒了她这点之后,便又详细问起之前让她在席间所观察的几位夫人的品性德行来。 许时初答应了他这件事,在与众夫人斗嘴至于,自然便存心仔细地观察过那些夫人的言行,便把自己看到的都说了语言客观公正,并没有发表自己私人的看法。 洛长青听得很仔细,等许时初说完,谢过她之后,便离开了。 “老爷都这么困乏了,怎么不明天再来找夫人说这事?反正不着急。”书齐跟在洛长青身后,疑惑地问道。 “我怕她明天一觉睡醒之后便忘了。”洛长青微笑着说道。 17、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7) “对了,刚刚夫人那房间里点的什么香?”洛长青想起自己刚刚在那儿闻到那香味后,便精神松懈,不知不觉睡了过去的事,觉得那香气清幽雅致,好闻又格外令人放松,助眠能力一流,他很是喜欢。 “额……小的不知道。”书齐低头回答道,“应该是夫人自己配的香吧。”他是知道许时初有一家香料铺子,自己也会调香的。 “那明天帮我问问,把我的安眠香换成这种。”洛长青说道,他闻了这香味入睡格外容易,醒过来后也没有脑袋昏沉的不适感,反而浑身轻松,非常精神,比他平时用的熏香好多了。 他位高权重,工作繁忙,日理万机,白天思绪过度,晚上便容易失眠,即使精神十分疲倦了,也很难入睡,所以每天离了安眠香便几乎睡不着。 “好的,我明天便去问夫人。”书齐应道。 第二天,书齐果然亲自求见了许时初,询问她安眠香的事。 “那香叫‘入梦来’,方子是我自己研究出来的,你要是要的话,可以去我的醉香阁里买,至于香料方子就不能给你了。”许时初淡淡地说道。 “那是自然,相爷也只要做好的香,对配方并没有兴趣。”书齐连忙回答,生怕许时初误会洛长青觊觎她的方子。 许时初当然不会觉得堂堂丞相眼皮子这么浅会觊觎她的香料方子,她只是单纯不想把配方泄露出去罢了,而且万一这香洛睿或洛雅清闻着也觉得好,那谁知道洛长青会不会随口就把房子给他们? 这种事关利益的事总是事先说明清楚才是好的。 这天许时初按照以往的习惯去巡店,说来有些寒酸,毕竟她只有两间铺子,但幸好这段时间她把这两间铺子都盘活了,生意兴旺起来,在京城里算是名声鹊起的旺铺了。 说是巡店,其实也不用她怎么忙活,她只是借着这机会出来玩玩的。 如今她出行已经很有大家贵妇的风范了,马车富丽堂皇,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带着出行的人员也不少,走在街上没人敢惹。 许时初掀起车帘子往外看,突然感觉到一股强烈而好奇的视线,她往那一看,见是一个斯文俊秀的年轻男子,正抱着一个胖乎乎的小孩,身旁是个年轻的妇人,像是一家三口。 那年轻男子对上她的视线,便朝她点了点头。 许时初有些奇怪,因为她并不认识这男人,而这个男人却表现得像是认识她一样,还跟她无声地打招呼,对上她这个明显身份不一般的人,眼里也并没有卑微惶恐之色。 只是对视了一眼便没有后续了,许时初也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 “夫君,你认识那位夫人?”那年轻男子的妻子好奇地问道。 “算是认识吧?祖上有些亲戚关系,不过如今没有往来,而且人家的身份地位与咱们是天渊之别了,我们也不打算去攀亲戚。”那年轻男子说道。 “原来是这样啊。”小妻子恍然,然后一脸惊叹地说,“那位夫人长得可真好看啊,像是天上的仙女一样!这样好看身份又高贵,她应该像是活在蜜罐子一样吧?” “也不见得……”年轻男子说道,“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谁知道她的生活是不是外在光鲜,内里却难言。” “不会吧?人家可是大官的夫人。”小妻子不可思议地反驳道。 年轻男子轻笑了一声,他是知道这位大官夫人的,出嫁之前默默无闻,出嫁之后经常在外抛头露面,才渐渐被人所知。 不过应该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人,毕竟如今达官贵人最爱光顾的香料铺醉香阁和读书人最喜欢的厚积书屋都是出自她手里。 许时初到了醉香阁,里面果然客人很多,不过一切都井井有条,伙计们跟夫人小姐们滔滔不绝地推销各种香,客人们则或观看或询问或试闻,没有人闹事。 “母亲,您也在这里?”一声惊呼打断了许时初。 许时初一看,居然是洛雅清,她正一脸惊讶地看着自己,手上还拿着一个香囊。 许时初朝她点点头,微笑道:“我来巡视店铺,没想到你也在这。你看上了什么香跟伙计说一声,我送你,你的小姐妹也一样。” “这是您的店铺?!”洛雅清更震惊了,她对许时初漠不关心,自然也不知道醉香阁是许时初的铺子。 “是的,你不用客气,看上什么拿就是了。”许时初大方地说道。 “不不,这怎么好意思,我会付账的。”洛雅清连忙摆手拒绝道。 “有什么好意思的,说起来我入府这么久也没送你们兄妹什么礼物,这次就当是补送了。”许时初乐于拿这些香料来给继子女做做面子情,“就这么说定了,不许拒绝!” 洛雅清只好接受了,许时初又跟她说了几句就去找掌柜说话了。 “雅清,这位就是你父亲续娶的夫人啊?”洛雅清身边一位脸圆圆的姑娘看着许时初的背影,好奇地问道。 “是的。”洛雅清回答。 “那她看起来还挺好相处的,也大方,这里的香料都不便宜,她还让我们随便选!”圆脸姑娘兴奋地说道。 “你呀,就是太天真!”另一个长脸的姑娘轻嗤一声,说道,“人家只是拿些不稀罕的小东西来收买你,你就落套了!我跟你说,这些当人后娘的最会演戏了,你信不信雅清在这里真拿了东西不付钱,转身她回去就会跟洛丞相暗示雅清贪小便宜……” 圆脸姑娘瞪大了眼睛:“不会吧?她看着不像那样的人啊。” “怎么不会?我那后娘不就是这样的?当着外人的面表现得对我多好多大方,等背着人就明里暗里地跟我父亲说我刁蛮任性、心思恶毒!”长脸姑娘愤愤不平地说道。 洛雅清沉吟了一会,发现许时初好像并没有耍小手段算计她和哥哥,但万一呢?她于是决定并不要许时初白送,一定要付钱才买这里的香。 许时初并不知道自己随手的小心意被继女这么防备,不过就算知道了也会无所谓。 18、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8) 巡视完醉香阁,许时初便往厚积书屋去了,她是边逛街边走着去的,并没有坐马车。于是等路过一条比较安静的巷道时,便在拐角一户人家半掩的院子里,看到了一个出乎意料的人。 那人是当今陛下嫡亲弟弟顺义王的嫡幼子周文存,正是原主那辈子里洛雅清心心念念的心上人。 原主在回宁远伯府的时候意外地遇见了这位周文存正和同窗的遗孀拉拉扯扯,似乎有不伦之情,于是等洛雅清在洛长青面前表示心仪周文存的时候,她便如实告知了洛长青这件事,洛长青一查,自然就知道了周文存的风流艳事,便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周文存当自己女婿的可能。 为着这事,洛雅清可恨死多嘴的原主了,认为原主是见不得她嫁给如意郎君才在她父亲面前乱进谗言、污蔑周文存的,目的是要毁掉她的幸福,因此在后来原主被洛长青父子厌恶的时候,没少对原主落井下石。 可怜原主告知洛长青这件事,真的只是为了讨好他们父女,哪里想到却适得其反,反而令洛雅清恨上她的多管闲事了呢? 想到这里,许时初便垂下眼眸,既然多管闲事反而没好下场,那她又何必去当这个讨人嫌的人?况且洛长青也早就说了,他子女的亲事不需要她来干涉,那她何不只作壁上观,当个乖乖置身事外的好继母? “公子说是很怜惜妾身年少丧夫,可最近可是很少来探望妾身了……是不是早就忘了妾身……”娇娇怯怯带着哀怨婉转的女声从那院子里传出来,另外又有一个男声连忙安慰: “怎么会?我这不就来看你了吗……看你这小脸瘦的,可不要太哀伤,要注意保重自己的身体才是,想必李兄在地下得知你的状况也不会安心的。” 许时初在心中嗤笑,这周文存还好意思说,要是他那位同窗得知自己的遗孀被他照顾照顾着就照顾到了床上,不知道棺材板还盖不盖得住? 如果周文存是真的看上了同窗的遗孀,那你好歹给人家一个名分啊,可惜嘴上说着怜惜,实际上不过拿人家当外室来玩弄而已,不过是见色起意,在外倒装得像个正人君子,连洛雅清那样的都被他框住了。 许时初嘲讽一笑,便全当自己什么都没看见,带着下人们赶紧离开了这不清净的地方。 两个陪嫁铺子的生意日渐兴旺之后,许时初手里的钱多了起来,她没有花在其他地方,反倒是组起了一个专门搞外邦生意的商队。 不管什么时候,搞外贸的利润都是非常可观的,即使在这古代搞外贸比起物流、交通都方便许多的现代来要困难许多,但也正因为这困难,外贸这生意就没那么多竞争者,因此要是能搞起来,市场就根本不是问题了。 许时初一开始当然不会大张旗鼓,而是拉起一个个小商队搭上有经验有门路的大商队先小打小闹地进行一段时间,跟着累积经验、探清门路,再来自立门户。 当然,那些大商队不可能把这些商业机密告诉别人,这就要靠小商队自己机灵了。 许时初因此精心挑选了不少对她忠心耿耿又心思活络的商队成员,给足了他们见机行事的自主权,让他们投石探路。 忙过了生意上的事,许时初刚闲下来,便接到了安德大长公主的赏花宴会邀请。 安德长公主是当今陛下的姑姑,如今连孙子都是娶媳妇的年纪了,可想而知这赏花宴也不过是变相的相亲宴。 洛雅清作为位高权重的洛丞相唯一的掌上明珠,自然是安德长公主给自己孙子看上的重点孙媳人选。 许时初作为一个“已婚妇人”,当然对这什么赏花宴毫无兴趣,奈何洛雅清大小姐也要选婿,作为一个工具人,洛长青自然要她尽自己的职责,带继女去相看的。 于是许时初带着洛雅清去了公主府,安德长公主嫁给了上一任镇国公,现任镇国公是她儿子,孙子则是镇国公世子了,从身份上来看,与洛雅清倒是挺相配的。 可惜洛雅清没看上他。 到了宴会上,许时初跟着各位贵夫人们赏赏花、吃吃点心、喝喝茶、聊聊天,听听别人的暗嘲明讽或者阿谀谄媚,因着她是丞相夫人,阿谀谄媚之言远比暗讽多,所以她这会儿倒是心情挺愉悦的。 这边已婚妇人们进行无聊的交际,另一边未婚的少男少女们则蠢蠢欲动,隐晦地在看中的异性面前展现起自己的容貌才华来。 吟诗作画、谈天论地是基本的操作,投壶射箭之类的运动也没少。 “洛姑娘论的诗意真是别具一格,丝毫不落俗套,果真是玲珑心思!”一句满含惊叹的沉雅男声突然从一帮小姑娘身后冒出来。 正在和小姐妹们谈论诗词的洛雅清毫不意外地,一眼就看上了摇着扇子,一身白衣风度翩翩的优雅贵公子周文存。 周文存身形修长,容貌俊美,一双波光粼粼的桃花眼温情脉脉,看谁都一片深情,特别是当他专注地看着谁的时候。 于是被他专注地看着的洛雅清脸上一下子就红了,害羞地低垂着脖颈,不好意思地低声说道:“这位公子过奖了,小女不过是随口一说的浅薄之言,难登大雅之堂的。” “洛姑娘怎么如此自谦?如果你的言论都是浅薄之言,那谁的话能是高深的?洛姑娘才华横溢实在令周某自愧不如。”周文存油嘴滑舌地夸奖道。 他一个万花丛中过的人,早就练好了一番哄骗小姑娘的甜言蜜语,这会儿这番手段用在洛雅清身上自是手到擒来。 像洛雅清这样有个大权在握的父亲的姑娘,本身长得又不错,性格也温顺不任性,周文存自然是想先下手为强的。 有一位高权重的岳父可太重要了,别以为他是皇帝的侄子就能前程无忧了,可有实权和没实权的皇族子弟地位可是区别很大的。 周文存知道自己没什么大本事,所以就更想娶一个对自己有助益的妻子了,而洛雅清是最好的人选。 19、丞相的工具人继妻(19) 正当周文存勾搭洛雅清的时候,许时初也遇上了几位皇子妃,她们对出身不显的丞相夫人倒是很客气,只是话里话外都有要拉拢许时初的意思,这令许时初有些不耐,于是便早早与她们分开,自己一个人逛起安德长公主的花园来。 安德长公主府里的花园自然是百花齐放,争奇斗艳的,这时节正是菊花盛开的时候,因此花园里最多的是各色菊花。 不过这在院子里都栽满了各种花卉的许时初来说,并不算什么,毕竟她院子里种的光是兵乓菊就有粉色、黄色、白色、酒红以及绿色的。 “你老看我干什么?”许时初忍无可忍地问道,转身盯着在自己不远处的一位年轻夫人。 那年轻夫人见自己被抓个正着,脸色一红,不好意思地说道:“洛夫人请见谅,夫人容貌仙灵美丽,是难得一见的美人,我实在是没忍住便多看了几眼……是我冒犯了。” 许时初听了,柳眉一挑,这年轻夫人眼神清正,语气诚恳,显然说的是真的,她立刻便明白了,原来这是个颜控啊。 许时初自己也是个颜控,况且这夫人只是多看自己几眼,对她又没有恶意,于是便道:“没关系,我也喜欢看美人,你爱看便随便看吧。” 反正她又不是男人,多看也不会有人说她贪花好色。 “我夫君是礼部侍郎,我姓李,我很喜欢夫人醉香阁里的熏香,几乎每一种我都收藏了,每天换一种,每一种都沁人心脾……自从你家的醉香阁开了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在其他香料铺买过了……” 李夫人是个大方和善的女子,看上了许时初的颜,便滔滔不绝地围绕着醉香阁吹了一波,关键是她吹得格外真情实感,让许时初都不好意思打断她。 “真不知道夫人你手下的调香师都是多聪明的人,能调制出这么多种类的新奇香料,许多我都闻不出是什么材料做出来的,哦,对不起,我并不是觊觎夫人你的香料配方!我、我只是随口一说……” 李夫人急忙解释道,脸都憋红了,生怕许时初误会她在打探香料配方。 许时初见她着急的模样,笑了一声,说:“放心,我没有误会,而且就算你真的知道了配方也调不出我店里的那些香,毕竟有许多原材料只有我自己才有的。” “真的吗?那夫人您真是太厉害了!”还不到双十年华的李夫人带着稚气感叹道,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许时初。 许时初被她那双狗狗眼看得心里一软,嘴里的话便不由自主地说出来了:“我的院子里种了许多用来调香的新奇的花,你要是想看便可以来看看。” “那真是太好了,我想看!”李夫人不等许时初懊恼自己刚说出来的话。便迫不及待地应道,“那夫人我可跟您说好了,我改天会下帖子去您府上的。” “行,你来就行了。”许时初见她这么高兴,想着接待一个小粉丝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便答应了。 她到了这个世界后忙着调养身体和做生意,并没有花时间在交际上,因此她此时居然连一个称得上是朋友的都没有,恰好这个李夫人还算单纯真诚,许时初便觉得有这样一个说得上话的小伙伴也是不错的。 跟兴致勃勃的李夫人约好了拜访的时间,许时初便走到了荷花池处,正巧就看到周文存在花言巧语地撩洛雅清,而其他小姑娘也都被他俊美风流的容貌和“文采斐然”的才华所吸引,个个面红耳赤。 周文存那浮夸而丝毫不上心的讨好也只能骗骗涉世不深的小姑娘了,如果此时要是有一个稍微年长些的人看到他的神情、听到他的言语,都能一眼看出他的不真诚,可惜这里只有许时初这个注定不可能插手继女亲事的“长辈”看到。 许时初转身就离开了,并不去打扰人家年轻男女的交流。 长公主赏花宴过后的第三天,礼部侍郎李夫人便依言上门来拜访许时初了。 她刚进了许时初的院子,便惊艳地瞪大了眼睛,呆呆看着院子里色彩缤纷、争奇斗艳的鲜花。 一片紫色的麦穗般的花、仿佛串串风铃一样粉色花、倒挂着像是金钟般的红色小花、婴儿拳头大小圆圆的黄色花球…… 李夫人仿佛进入了一个全是鲜花的仙境里,目之所及都是各种颜色娇艳夺目的花朵,装点得世界都缤纷夺目起来,令人看着便觉得神清气爽、心旷神怡。 “哇!这些都是什么花?”李夫人震惊过后,便顾不得进正堂去与许时初见面,就围着那些盛开的花转悠起来。 许时初理解她一进门便被这花中仙界般的景色所迷,也不与她行什么虚礼,干脆让丫鬟们把茶水点心都搬到院子里的凉亭里,那里可以观赏到院子里的各种花草。 许时初看着李夫人像只蝴蝶般在花丛中穿梭,并没有打断她,一直等到她把院子都转了一圈,意犹未尽地过来,才说道:“你要是喜欢,我可以送你一两种,让你自己回去种。” 李夫人顿时激动地握住许时初的手:“真的?那真是太感谢了!这里的每一种我都喜欢……”然后她突然便神情低落下来,下心地瞄着许时初的神情,“我不知道挑哪两种,可不可以每一种都要啊?” 许时初淡淡扫她一眼:“你说呢?” 于是李夫人顿时明白自己不能太贪心了,便一脸肉疼地说道:“那我只能好好挑选了,真是好难选啊,每一种都那么漂亮,许多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品种呢。” “都是我千方百计从外邦商人那里寻摸到的花种,咱们这里没见过也正常。”许时初云淡风轻地说道。 “怪不得!只是这么漂亮的花都是用来制香的吗?真令人惊奇!我以为制香只会能桂皮、檀木、香柏之类的,没想到还能把这么娇美艳丽的花用上。” “用花调香有什么奇怪的?咱们这里不是也有常用的桂花、蔷薇、玉兰?这些花也一样的,只是香味不同、制作方法不同而已。”许时初说道。 “说得也是。”李夫人说道,满脸憧憬,“要是我也有这么一个种满各色花草的院子就好了……” 20、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0) 其实许时初知道李夫人把自己的花园子说得这么独一无二是一种夸张,毕竟在这个时代,达官贵族们有钱有闲,追逐风雅,请专人设计出来的园林景观一个比一个精致典雅,三步一画、五步一景、假山流水、奇花异草,怎么观赏都是一副美景。 可许时初这花园子没有那么多亭台楼阁、假山流水等精致人造景观,只有简单粗暴的一片片五颜六色的花草,期间夹杂着一些也是香木花树类,然而就算这样简单直接的鲜花,当它们一大片一大片盛开的时候,琳琅满目的鲜艳色彩映入眼帘便已经足够令人惊艳了。 李夫人挑花了眼才终于决定要铃铛一样胖嘟嘟的粉色风铃花以及妖艳神秘的矮丛蓝色飞燕草。 许时初让下人把它们移栽到花盆里,便被李夫人当珍宝似的带走了 李夫人得了这两盆珍奇的花,便炫耀地邀请了许多人来赏花,当然她也邀请了许时初这个原主人,只是许时初拒绝了,她要赏花赏自己的花园子就行了。 粉色风铃以及蓝色飞燕草果然让李夫人在赏花宴上大出风头,来参加了赏花宴的夫人小姐们没见过这两种花,一下子便被它们奇异而漂亮至极的模样吸引了,纷纷询问李夫人是从哪里得到这两种花的。 李夫人便得意地说是丞相夫人送自己的,而丞相夫人的院子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的奇花异草,许多都是本朝各地都没有的、从外域商人那里得来的新鲜花。 她滔滔不绝地描述了一番许时初花园盛开的各种鲜花,满目琳琅时有多么惊艳,步入花丛中便如入了鲜花之境,令人有飘然如仙的感觉。 于是许时初的花园便在李夫人出色口才的宣传下出了名,许多人都想一睹为快,丞相府里立马就收到了许多想要上门拜访的各家夫人小姐的帖子。 收帖子的门房看到这么多想拜访夫人的帖子都震惊了,毕竟之前可从来没有人邀请过夫人或者想要上门拜访夫人的客人,而如今却一下子就涌来这么多帖子,这就很令人奇怪了。 只是等他从来送帖子的下人口中得知那些人来拜访夫人是想要参观夫人的花园子的时候,便目瞪口呆了,不过,一连十天半个月都收到那么多帖子,他便恢复了心平气和。 许时初虽然收到了帖子,却一个邀约都没有答应,她与那些夫人小姐都没有交情,怎么可能答应她们上门拜访的要求? 于是那些夫人小姐们一边百爪挠心,一边暗骂许时初傲慢无礼,居然拒绝她们主动的拜访。 只是不管她们内心怎么想,依旧没有任何一个能得到允许去丞相府参观许时初的花园子。 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于是李夫人作为唯一一个与许时初有点交情的人便被好些夫人拜托了,想请她当中间人当个说客,说服许时初开个赏花宴,好让她们的好奇心满足一下。 “都是你把丞相夫人的花园子说得多么多么美如仙境,勾起了我们的好奇心!但我们又不能去相府亲自观赏,所以你这次一定要说服丞相夫人开赏花宴,让我们一睹为快!”兵部尚书郭夫人理直气壮地要求李夫人道。 李夫人只能懊恼自己多嘴,心中却又有点得意,毕竟只有自己一个人看过丞相夫人的花园呢! 实在是顶不住太多人的请求,李夫人只得又上门去拜访了许时初,把那些夫人小姐迫切想看她花园子的心情说了一遍,请求她开个赏花宴满足她们的好奇心,否则她们一定会不死心的。 “我不喜欢交际,跟那些人也没有任何交情,实在不想打破自己的安静生活来满足她们的好奇心呀。”许时初摇着头说道,“我这些花是用来做香料的,并不是用来观赏的。” “唉,真的就不能让别人看看吗?开赏花宴只需要一天,一天而已……你这满院子的鲜花要是没有人观赏,那多可惜啊?做香料之前也可以让人多体会它们的美啊。”李夫人不死心地继续劝说道。 奈何许时初郎心如铁,说不愿意就不愿意。 李夫人突然灵机一动:“要不然你开个花铺,把你这院子里的花各搬一些到铺子里卖,这就不会麻烦到你,那些感兴趣的人也可以到铺子里观赏,他们爱看多久就多久。” 许时初眼睛一亮:“这可以有啊!鲜花做成香料是卖,那原花原草又有什么不能卖的呢?多谢你出的点子了,等会儿你走的时候可以挑一种花带走!” 李夫人顿时兴奋得满脸通红,迫不及待地往花丛中走:“我一定会好好挑的!” 送走李夫人之后,许时初便筹备起花店来,花草是现成有的,铺子买一个就行,人员可以找会种花的花匠,铺名就叫百花阁。 百花阁走高端路线,贵精不贵多,只卖稀奇珍贵的花草,每月可售数量稀少,售价当然也不便宜,甚至可以用拍卖来定价。 于是很快,京城中便多了一间名为百花阁的花草铺子,卖的全是别处没有的奇花异草。 百花阁一开张,就迎来了许多达官贵族的夫人小姐们,而铺子里准备的花草更是一摆出来便被人抢光了,让伙计们不得不摆上比较常见的花草来点缀一下店里,好让店铺不显得那么空旷。 这都多亏了李夫人在夫人小姐们之间不遗余力地宣传许时初要开花铺,这才让许时初的花店刚开业就有这么大的人流量。 百花阁的花确实新奇而美丽,令有一种本地花草所没有的异域风情,这就让许多贵夫人小姐们追棒不已,不管是追求风雅还是因为新鲜感。 而女眷们把花草带回家之后,自然也引起了男人们的注意,男人们也是欣赏花草的,否则梅兰竹菊便不会被读书人赋予高洁不屈的意义,于是百花阁一夜之间就在达官贵族之间风靡起来,人人都以拥有一盆出自百花阁的花草为荣,甚至还时不时举办一些斗花宴来比一比谁的花草更美…… 这就是许时初所没有预料到的了,赏花宴她是预料到的,但斗花宴?这可就有些夸张了,她都哭笑不得,也不知道算不算无心插柳柳成荫了。 21、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1) 皇帝也听说了百花阁的花,一天在与洛长青商议完正事后,他突然眼睛发光地问道:“听说百花阁是你夫人开的?” 洛长青点头:“确实是。” “说是有许多珍稀的花草,许多都是本地所没有的,不知道有没有稀奇一些的菊花?”皇帝最喜欢菊花,他的御花园里也栽满了各种珍奇的菊花,却没见识过外域的菊花,便想见识一番。 “这……臣并不清楚。陛下要是想要,直接让人去百花阁买就是了。”洛长青不甚在意地说道,他对许时初的事不太关注,自然不清楚她的百花阁有没有异域菊花。 “百花阁里就算有那也早就被人抢光了!据说你夫人的花园子里品种才齐全,你回去帮朕直接找你夫人就行了,朕何必去百花阁跟人抢?要是你夫人有,记得给朕带几盆回来。”皇帝毫不客气地吩咐道。 于是洛长青领了这么个旨意,离开宫里回了府,便只好去找许时初了。 上次他来许时初的院子还是中秋节那天晚上,那时候天黑,他根本没注意院子里的花开没开。 而今天他是白天来的,于是一进入许时初的院子,映入眼帘的便是各种艳丽夺目的鲜花,一大片一大片的,一眼看过去就是一片花海,景象甚至壮观惊艳。 洛长青被震得愣了一下,站在路边看向四周的花。 他平时对花草并没有什么兴趣,看到珍稀的,最多是观赏赞叹一番,转头就不放在心里了。 可许时初的这片花海饶是不爱花如他,也感受到了一种震撼的美。 美是不会骗人的,它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 同样一种事物,在不同人的眼中,美丑是不一定的,比如山上的嶙石,傲骨凌然的文士会认为它任由风吹雨打却岿然不动,是一种坚定不移的傲然美;而在粗鄙卑微的樵夫眼里,却是丑陋不堪任人踩踏的山石,何来美? 许时初园子里的这片壮观的花海,却没有人能说它是不美的,那么鲜艳的颜色、形状各异的花瓣还有若隐若现的花香,给人一种极致震撼的美的享受,让人不由地想化身为一只蝴蝶或者一只蜜蜂,飞到花丛里去滚一滚。 洛长青停下脚步观赏了好一会儿,才进去找许时初。 而许时初却斜躺在一张由两棵相邻的树吊起来的吊椅上,那吊椅底座是竹子编织而成的,上面却铺了柔软的布垫子,许时初躺在上面时不时地伸着穿着罗袜的腿摇一摇吊绳,吊椅便轻轻地晃动着,自在又悠闲。 洛长青把她那古怪的吊椅看了又看,想不明白她的脑子是怎么想的,怎么专门想些稀奇古怪的点子出来,偏偏还能歪打正着让自己的生活更惬意。 洛长青看着那吊椅,都想自己也让人照做一个,等休沐时躺在树下看书,便另有一番乐趣了。 身边的丫鬟婆子见男主子来了,连忙跟他行礼。 许时初懒洋洋地睁开眼皮,看见洛长青长身玉立站在那儿,便忍不住开口道:“丞相大人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天又来找我了,不会是有什么大事吧?” 洛长青抬手握拳挡住嘴,轻咳一声,他确实是有事才来找许时初的,饶是他脸皮早已锻炼得够厚,此时心中也忍不住有些心虚。 “我有一段时间没来,没想到你这院子都改成花园了,跟之前真是天壤之别。”洛长青说道。 许时初立刻便敏锐地盯着他:“你也是来打我这花园子的主意的?” 洛长青眼神游移地一下下,说:“我没有,我只是代表陛下来问问你这里有没有来自外邦的菊花?稀奇些的,不是出自本地的。陛下甚爱菊花。” 许时初没想到自己花园的名声都传到宫里去了,她了然地回答:“有是有,不过我这些花不是用来做香料便是拿去卖的,所以……”她带着暗示的眼神看着洛长青。 洛长青看懂了她的眼神,立刻说道:“你放心,我会给钱买的。” 许时初便满意地点点头,她虽然不介意给皇帝送出一两盆,但送了这次,万一下次、下下次皇帝又看上了她的其他花呢?那她送还是不送?送的话她自己亏大了,不送的话又会得罪皇帝,所以还不如一开始就铁面无私地卖给他,这样他就算心里不满也不好怪罪吧? 许时初下了吊椅,知春帮她穿上鞋子,她便带着许时初往菊花区走去:“跟我来,你自己来选吧。” “我也不太清楚哪些是本地的哪些是外邦的,你看看宫中哪些是没有的,便挑哪些吧。”许时初说道,只要给钱,她还是挺大方的。 “这种一朵花瓣分为两种颜色的叫紫玉鸳鸯,那种如龙飞凤舞的叫盘龙舞凤,还有那叫玉线银针……那边的是秋水红霞……最边上如婴儿拳头大小圆球的叫兵乓菊……” 许时初信手拈来地一一给洛长青介绍起那些菊花,连怎么栽培、分枝、除虫和下肥都说了。 洛长青听得津津有味,种花并不在他所长之中,因此他听得聚精会神,许时初说起自己擅长的事,就有些滔滔不绝了:“这些菊花长这样都是经过多年栽培甚至嫁接才培育成现在这个样子的,所以跟它们最初最原始的品种会有很大的区别……” “你不是说这些花种都是从外域商人那里买来的吗?怎么知道它们是经过多年栽培和……嫁接的?”洛长青疑惑地皱起了眉头,看向许时初。 许时初被他清凌凌的黑眼睛一看,顿时心虚了一会儿,忙说道:“那商人跟我说过的,为了成功把花种推销给我。” 洛长青也不知道信没信她的话,不过倒是没有追问下去,而是问了另一个问题:“什么叫嫁接?”他从字意上能模糊地明白一点,具体含义却像是隔着一层雾,并不能了解得一清二楚。 “嫁接的意思是把一棵树或者花的枝或芽接到令一棵树或花上,让这两种花或树长成一种,长成的这一种花或树便能把两种花或树的形状融合成另外的一种或同时具有这两种的形状。”许时初也不太记得嫁接的准确意思,便大概地讲了一下。 22、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2) “还有这样的栽培方法?”洛长青再是博闻强识也没有听过这样的说法,便不由地对这“嫁接”之法感起兴趣来。 许时初心知不好,这年代嫁接的概念大概还没有出现,她这是又把超时空的概念提出来了吗?她忍不住想捂住自己的眼睛。 洛长青还眼巴巴地等着她继续解释嫁接呢,许时初绞尽脑汁,终于灵光一闪,想起一个词来,便急忙惊喜地说道:“木连理!咱们这里的人叫木连理,木连理是树木自发形成的,‘嫁接’是外域人的叫法,指的是人主动把植物的枝或芽相接在一起。” 她掩饰地擦了擦脑门的汗,终于自圆其说。 “原来是这样,木连理——这我倒是在某本杂书上看过。”洛长青恍然大悟,“不同根的两棵树上的枝干连在了一起,有人还说这是祥瑞,当做奇闻来说的,没想到还有人把这种事用在了花树培育之中。” “是的,哪里都有聪明人嘛。”许时初呵呵地笑,连忙转移话题,“你帮皇上慢慢挑选吧,我就打扰你了。” 说完,她摘下一朵黄色的兵乓菊,插在自己耳边,便转身轻盈地溜走了,生怕洛长青又问出她不想回答的话来。 洛长青看着她像个跳脱淘气的小女孩一样蹦跳着离开,眯着眼睛,脸颊红粉,唇红齿白的模样,与鬓边鹅黄的花朵相映成辉,清灵妩丽,任是谁看到她都会移不开眼。 洛长青一直知道她改变很多,从外貌到性格都跟之前判若两人,但如今才是他第一次被许时初容貌上的变化所震撼,他的这个妻子,似乎美得惊人…… 许时初并不知道洛长青在想什么,她只是高兴又能从皇帝手里宰上一大笔钱。 “我的儿啊,不是娘不帮你去相府提亲,只是我给那许氏送了许多帖子,那许氏都拒绝了我上门的要求,实在是无礼傲慢之极!”顺义王妃皱着眉带着对许时初的不满说道,“我总不能直接就上门去提亲吧?” 这年代去别人家里不提前送帖子是极度无礼的做法,因此当许时初拒了顺义王妃的帖子后,顺义王妃是没办法上门的。 “那怎么办啊?母妃您要是不赶紧给我去提亲,万一有其他人捷足先登,先我一步定下那洛大小姐呢?那我岂不是功亏一篑了?”周文存有些暴躁地说道。 “你不是说你与那洛小姐进展顺利,她已经心悦你了吗?怎么还担心被人抢走?”顺义王妃不解地问道,随后撇了撇嘴,“她不会是水性杨花,又看上别人了吧?” “母妃你说什么呢?难道你还不清楚你儿子的魅力?那洛小姐单纯又天真,怎么可能逃得过我的手掌心?我只不过是担心洛丞相没问过她的意见就直接给她和别人定下亲事而已。”周文存自信满满地说道。 “我是没法上门了,要不然你找你父王帮你吧,让他直接和洛丞相说,想必洛丞相不会不答应的。”顺义王妃提议道。 她自认为自己儿子家世非凡、才貌双全、身份高贵,能看上洛雅清,是洛雅清的福分,洛长青不会不识抬举拒绝这门亲事的。 “行!那我就找父王去了!”周文存想及早把自己和洛雅清的亲事定下来,便也答应了去找自己的父亲帮忙。 于是这天下朝的时候,洛长青刚出了宫门,挺着大肚子心宽体胖的顺义王爷便笑眯眯地走了过来,说:“洛相啊,今天难得没什么大事下朝早,不如我们找个酒馆喝喝酒?” 洛长青蹙了下眉,顺义王与他一向没什么交情,平时都是点头之交,今天却突然这么热情地来邀他喝酒,没事找他才怪。 就算他今天拒绝了喝酒的邀请,顺义王也会找其他机会和他接触,于是洛长青便没有拒绝,说:“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两人到了酒馆,要了安静的包间,顺义王喝了几杯,便开门见山了:“洛相觉得本王那幼子怎样?不是本王自吹自擂,本王那幼子虽然被他母妃疼宠了些,却是个懂事的,孝顺恭谨,才华横溢,相貌堂堂,他在安德长公主上次那赏花宴上便对令千金一见钟情了,饱受相思之苦,实在忍受不了了才求我来跟洛相提亲……” 洛长青一听他这些话,立刻就沉下了脸:“王爷请慎言!小女的闺誉要紧,请不要说什么钟情、相思!” 洛雅清作为他唯一的掌上明珠,洛长青对她的亲事不知多上心,哪里肯让顺义王这样带着轻佻的话来提亲事?他便有些生怒了。 “哎哎,洛相不必如此,洛小姐才貌双全,本王那小子心悦她不是很正常吗?年少慕艾,说起来也是一件好事,本王那小子与令千金郎才女貌的,实在相配得很,洛相何不成全了这对小儿女?”顺义王不知道是不是酒喝多了,说的话越来越混了。 洛长青再也忍不住了,啪地一声把酒杯重重往桌子上一放,站起身来,面无表情地对顺义王道:“王爷想必喝多了,在说浑话,洛某便告辞了!” 说完,他真的转身便走了,完全没有应下这亲事的意思。 他当然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嫁入皇家,就算是深得皇宠的顺义王府又怎样?顺义王是个贪花的,后院不知道有多少个小妾,弄得府里乌烟瘴气的。 小妾多,庶子女也就多,就算顺义王那幼子周文存是唯二的嫡子又如何?可他跟当了王世子的大哥并不是同一个亲娘,感情能好到哪里去? 女儿那单纯天真的性格,要是真嫁入了情况复杂的顺义王府,还不知道会吃多少亏呢。洛长青一想到顺义王府的境况,就不觉得这是一件好亲事。 然而他是这么认为的,却没想回了府跟女儿一提,便看到女儿一脸羞答答的模样。 “那、那父亲您有没有答应顺义王府的提亲?”洛雅清睁着大眼睛满含期待地问洛长青。 洛长青一看她这表情便暗觉不好,他紧盯着洛雅清的表情,轻声问:“那女儿你想为父答应?” 23、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3) 洛雅清脸上红扑扑的,看着父亲的表情欲语还休,这已经就表现得很明显了,但姑娘家的矜持还是让她吞吞吐吐地回答道:“女儿、女儿听父亲的。” 洛长青心都凉了,他还不明白小姑娘这话是什么意思?要是女儿对那周文存没意思,肯定就会说“女儿年纪还小,想陪在父亲身边多些时间,暂时不想考虑亲事”;偏偏对人有意思了那就是含羞带怯地说“一切都听父亲”的了。 因此洛长青听到她这话,立刻就明白自己女儿是真的看上周文存了,他有些头疼地劝说道: “顺义王府人多口杂,庶子庶女众多,两个嫡子还不是一个娘的,你要是嫁进去肯定会受不少苦……女儿,你听父亲的,咱们找个家庭情况简单些的清流人家,那样的人家重规矩,你过得也能轻松些……” “可是父亲……”洛雅清有些不忿地说,“顺义王府庶子庶女多那是顺义王爷的原因,跟周二公子有什么关系呢?他自己饱受后宅妻妾、嫡庶之争的痛苦,早就立志不像他父亲那样风流多情,而是专一钟情……我们怎么能用看他父王的眼光去看他呢?” 洛长青听着女儿为周文存的辩解,知道她对周文存已经情根深种,不可能理智地看待顺义王府的事了。 但作为女儿的父亲,他却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女儿掉进那泥淖一样的王府里挣扎,因此他还是极力劝说: “男人在婚前说的话有许多是不可信的,我也是一个男人,更了解他们的劣根性。他们说要对自己的妻子专一忠诚的话说的时候也许是真的,但等真的结了婚就难说了,就算他们不主动去寻花问柳,却挡不住有其他女人千方百计地贴上来,他们能抵挡住一次诱惑,但能抵挡住两次、三次甚至十次、百次吗?” “怎么就不能?父亲你不就抵挡住了?”洛雅清脱口而出道,“您和母亲成亲之后便仅有母亲一人,即使母亲去世了您也继续守身如玉,现在娶了继母也有名无实,从来没有背叛过母亲,您怎么就不相信周二公子也能为我做到呢?” 洛长青看着女儿愤愤不平的表情,简直头都疼了,他以前只觉得女儿小小年纪就聪明懂事,从来没有让他操心过,是再省心不过的好女儿了。 但万万没想到,她却在这亲事上固执叛逆起来,洛长青于是感受到了孩子不听话的难处。 他叹了口气,有些无力地说道:“清儿,为父能洁身自好虽然有和你母亲感情好的原因,但更多的原因则是我的精力和时间都用在了朝廷政事上,公事上已经让我精疲力尽了,我哪里还有精力用在后宅私事上?” “父亲你说谎!你再忙能忙得过陛下?陛下都有时间宠幸妃嫔,你却没有?还不是自己不愿意!”洛雅清突然低声说了这么一句出格的话来。 “禁声!陛下的私事也是你能拿来说嘴的?”洛长青连忙打断洛雅清的抱怨,他沉着脸道,“父亲不是非要拆散你和周文存,只是周文存确实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好,你太天真单纯了,不知道男人有多会伪装。” 洛雅清听到父亲还是这么怀疑自己心仪的人,突然眼眶一红,强忍着眼泪伤心地说道:“父亲为什么对周二公子有偏见?女儿也只是想要寻一个情投意合的人,就像父亲和母亲一样,只有彼此,琴瑟和鸣,父亲难道不想成全女儿吗?” 洛长青看到女儿这样质问自己,心情更不好受了,但终究是爱女之心胜过了对顺义王府的负面看法,因此他妥协了: “算了,既然你这么喜欢那小子,那我再查查他,要是他没什么品行上的大问题,我就成全你。不过先说好了,要是查出他有大问题,那我是绝对不会答应你们的亲事的!” 洛雅清听了他这话,顿时破涕而笑道:“不会的!不会的!二公子德行厚重、为人处世都是周全规矩的,怎么会有问题?多谢父亲成全……” 她已经笃定周文存没问题了。 洛长青感叹一声儿女都是债,便派人去调查周文存了。 不知道周文存是不是运气太好,又或者因为此时正是与洛雅清议亲的关键时刻,他特意收敛了自己的言行,没有再去小巷子里找他的同窗遗孀,因此居然让他躲过了洛长青的调查。 于是洛长青得到的调查结果显示,周文存为人虽然有些小瑕疵,冲动脾气差之类的,但品性德行上却没什么大问题,才华还不错,相貌更是俊逸非凡,要是抛开他家里那些乱哄哄的争斗,那勉勉强强算得上一个“青年才俊”。 可惜,就是他父亲那糟糕的后宅给他拖了后腿,让洛长青犹豫再三。 毕竟洛雅清要是嫁进顺义王府,那人生的绝大部分都是要在后院里度过的,如果后院争斗不休,不得安宁的话,那她就不可能置身事外,会不由自主地卷入进去。 别说那是顺义王的后宅争斗,不关周文存妻子的事,后宅女人的阴谋算计都是利用所有能利用上的东西,洛雅清不管是周文存的妻子这个身份,还是洛丞相女儿这个身份,都大有可利用的地方,那些女人能放过她?想想都不可能的。 洛雅清跟那些从小在后宅妻妾争斗中长大的姑娘不同,她从来没经历过那些乌烟瘴气,她父亲后院再清净不过了,小时候只有她母亲一个女人,后来更是连一个女人都没有了,再后来娶了继母,继母对她向来是避之唯恐不及的,除非必要,否则根本不与她打交道。 试问这样单纯的她,要怎么防备在宅斗中养蛊一样养出来的复杂女人呢?她不吃亏才怪! 洛长青虽然后院清净,却是知道后宅争斗有多残酷的,你死我活都是常事。 况且不单是后宅争斗,或许还有世子地位之争,周文存头上有异母的已经被封为王世子的大哥,但他真的甘心把世子之位让给大哥,以后当个王府的旁支庶人吗?这可不见得,他是个有野心的人。 24、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4) 洛长青最后一次劝了女儿,但洛雅清却铁了心认为周文存就是会和她白头携来,一辈子琴瑟和鸣的有情郎。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尽管洛长青不喜欢周文存,但奈何他拗不过疼宠的女儿,因此只得和顺义王暗示同意了两家的亲事。 这一同意,两家人很快就进行了成亲之前的各种步骤,许时初作为丞相府的“主母”,在这种事情上自然要协助洛长青处理和完成三书六礼各项事情。 许时初说起来跟洛雅清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原主那辈子阴差阳错坏了她与周文存的缘分而被她怨恨,那这辈子她就可以一尝所愿,嫁给自己心中的“如意郎君”,只是这过得好坏也与许时初不相干了。 当周文存来相府纳征,送聘礼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三月初了,洛雅清年纪已经不小,顺义王府希望早些把她娶回去,因此婚期便在年底。 纳征这天丞相府里喜气洋洋的,洛雅清外祖家也来了好些人。 洛雅清外祖家也是显赫的文臣世家,她祖父已经去世,大舅舅柳原如今是从二品的观文殿大学士,二舅舅柳冶则是从三品的御史中丞。 两个舅舅官做得很大,难得的是对洛雅清这个外甥女也格外疼爱,因此纳征这样的大事,他们也带着一大家子亲自上门来了。 洛雅清的舅舅们和表哥表弟自然是由她父亲和哥哥来接待,而舅母和表姐妹表嫂子那就是许时初接待的了。 文臣清流之家的女眷自然是规矩礼仪俱全的,她们对待许时初的态度很和气,完全没有看不起或者敌视防备的意思,客客气气地和许时初谈论亲事的各项事情,既不指手画脚,也没有挑剔不满。 许时初和柳府的女眷们商议完亲事,便离开了洛雅清的院子,没有再打扰人家亲人间的相处。 “清儿啊,你这个继母长得也太好了些,容色太盛……不知道与你父亲感情怎么样?”洛雅清的大舅母见许时初离开了,便不见外地直接问外甥女,洛长青与许时初有名无实这种事外人是不知道的。 洛雅清不甚在意地说道:“大舅母不必担心,她长得再好看又怎么样?父亲最爱的还是我母亲,对她没什么感情,同在一个府里,见面都少。 我和哥哥的事情她也是完全没权利管的,她只管着她自己院里那一亩三分地,府里有她必要出面的事才出来撑撑场面而已。” 因为询问的是向来亲近的外家人,所以洛雅清并没有隐瞒父亲和继母相处平淡的事实,她其实对许时初是带着居高临下的同情和怜悯的,觉得她年纪轻轻却只能嫁给心有所属的丈夫,实在可怜。 大舅母听了她的话却并没有放下心来:“那许氏长得天仙似的,你父亲现在是对她没感情,但以后就难说了,时间长了,养条狗都有感情,别说是一个活生生的大美人了。” “大嫂说得对,清儿你啊还是太天真,男人就算对一个女人没有感情,也不妨碍他看上女人的容貌,你父亲那么多年都是一个人过的,如今有了个如花似玉又名正言顺的妻子,谁知道他还能忍多久?”二舅母也在一旁附和道。 “不可能的!她都嫁进来快一年了,我父亲还不是没看上她!父亲才不会忘了我母亲呢!”洛雅清嘟着嘴不服气地反驳道,圆溜溜的眼睛瞪着二舅母,想要让她改口。 可二舅母却摸了摸她的头,叹了口气,说:“清儿,如今你还有半年就要嫁为人妇了,你母亲早逝,有些事没法教你,那我就托大了跟你说一说吧。 这世间的男人大多数都是喜新厌旧的,他们的热情维持不了多久,很容易就会移情别恋,所以你成亲之后不要一味地把感情都放在你丈夫身上毫无保留、毫不防备,你要有心理准备,能和丈夫一辈子都恩爱情深自然是最好的,但如果不能,那也不要怨愤哀怨,要学会放下……” “二舅母!你这说得也不对吧?你和二舅舅、大舅母和大舅舅感情不就很好吗?二舅舅大舅舅大表哥他们都没有纳妾,就更别说我父亲了,连续弦都是为了我和哥哥。”洛雅清皱着眉一脸不赞同地对二舅母说道。 “傻孩子!你大舅舅和二舅舅虽然没有纳妾,可房里却有好几个通房丫鬟,咱们文臣清流之家为了名声也不能多纳妾,闹得像勋贵家一样乌烟瘴气…… 你以为你大舅舅和我感情很好?感情再好有了其他女人插足,就再也不可能纯粹了,久而久之就会变得相敬如宾、客气生疏,虽然还有敬重,但终究不是一样的感情了。” 大舅母语重心长地解释道,看着外甥女的眼神担忧得不行,“你现在这样单纯天真,以后嫁入顺王府可怎么办啊?顺义王可是有很多侍妾的,万一那周文存有样学样,以你眼里不容一粒沙子的性格,岂不是能闹得天翻地覆?” 洛雅清却完全不明白长辈的担忧之情,她自信满满,两眼亮晶晶地说道:“周二公子才不是那样的人呢,他说他也看不过眼他父亲那样贪花好色,以后怎么可能那样做来伤我的心?” 大舅母和二舅母听了她的话,互相对视一眼,大舅母只能苦笑着道:“希望是这样吧,要是他做不到对你一心一意,那你也不要怕,总归还有你父亲和哥哥,再不行还有你大舅舅和二舅舅给你撑腰的。” 洛雅清自豪地说道:“那是自然!” 二舅母突然想起来,问:“这门亲事是谁先提起来的?按理说清儿你父亲应该不会同意让你嫁入那样的人家,你父亲和我们柳家都是清流,你怎么就答应嫁入勋贵之家了,虽然那是顺义王府,但以你如今的身人品来说,顺义王的幼子其实是配不上你的。” “对啊,这其中是不是有谁在捣鬼?是你那继母?”大舅母顿时阴谋论了,“是不是她暗示的你父亲?” 洛雅清虽然对许时初无感,但也不好让她背黑锅,也怕两位舅母不生气就搅和了这门亲事,因此顾不得害羞,连忙道:“不是的,这亲事是我亲自同意的,父亲一开始不想答应,是我说我心仪周二公子,这才……” 25、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5) 大舅母和二舅母听了她这话更是无语,大舅母皱着眉接着问:“你之前和周文存接触过?” 洛雅清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们之前在安德长公主的赏花宴上谈论过诗词,之后又在外面偶遇到过几次……” 当朝的男女之防并不那么严重,年轻男女同游,只要不是孤男寡女,不出格那就行了,所以洛雅清能在外面遇到周文存。 大舅母和二舅母顿时明白了,自己这个外甥女准是被早就心怀不轨的周文存盯上了,否则哪会这么巧能“偶遇”好几次? 只可惜这会儿亲事的六礼都已经完成了一大半,她们反对也来不及了,况且以外甥女如今对周文存情根深种的模样来看,要是她们真的反对这门亲事,外甥女还说不定会怎么怨恨她们呢,到时候落得个里外不是人。 她们只是舅母,并不是亲母,外甥女父亲都答应了的事,她们有什么资格反对? 因此也只能祈祷这周文存是个好的,能一心一意对待外甥女,让她幸福圆满了,否则她们家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顺利订了亲的男女,之后便有更多的机会见面了,洛雅清除了把一部分心思放在备嫁绣嫁衣上,剩下的心思便全都放在了周文存身上,时不时地便来个鸿雁传书,或者相约出游,弄得她父亲洛长青都吃醋地嘀咕“果然女大不中留了”。 继女的婚事用上许时初的地方很少,所以她的生活并没有多大变化,不是忙着吃喝玩乐,便是打理生意,她有钱有闲,过得有滋有味的,比起整天在官场勾心斗角的洛长青滋润多了…… 他可还是自己那“入梦来”安眠香的一大买家呢。 这天许时初又去了醉香阁,却不料当到门口,突然斜地里就冲出来一个抱着小孩的女人扑到她面前,不由分说就朝她跪下了。 许时初吓了一跳,跟着来的护卫们连忙上前挡在她面前,不让那女人靠近。 “夫人!许夫人!我夫君先父是渭城肃州团练使,先母胡氏雪梅是您母亲的表姐!我前来是有一事相求!求夫人看在去世长辈的份上帮帮我……求求您了……”抱着孩子的女人红肿着眼,泪流满面地对许时初哀求道。 许时初刚开始听见她的话,一时没明白过来,等她说起母亲,许时初才想起渭城肃州是原主母亲的故乡,又听她说起先母是原主母亲的表姐,便知道眼前这人很有可能是原主的远房亲戚了。 抱着孩子的女人在醉香阁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很快便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许时初便对她说道:“你跟我进去再说。” 那女人便颤巍巍地站了起来,许时初这才发现她脸色白得一点血色都没有,身形也消瘦得厉害,跪了一会儿就站不稳了。 “知春去帮她抱孩子吧。”许时初吩咐道。 知春便走到女人旁边,伸出手,轻声说:“这位夫人,请把小公子交给我抱吧。” 那女人原本要避开她的手的,不知想到了什么又改了主意,最后一狠心把怀里的孩子交到了知春手上。 那孩子怏怏的,眼睛半睁不睁的,一点精神都没有,似乎生病了。 许时初带着人上了二楼的房间,让无关之人离开,这才问那女人:“说吧,你到底有什么事来求我?” 女人眼泪刚停下这会儿便又开始流了,她噗通一声又跪在了地上,泪眼婆娑地说:“我请求夫人收养我的儿子!不需要把他当少爷,只要让他有口吃的、有衣穿,不饿死、冻死就行了……” “停!你儿子为什么要我收养?你自己呢?你丈夫呢?其他家里人呢?”许时初一头雾水地说道,任是谁被一个第一次见面的远房亲戚上来就要求她收养孩子,都会一脸懵。 “没有家里人了,夫君年少时家中公公婆婆就已去世,族人强抢了家产,是靠不住的……夫君上个月考进士回来后便生了大病,昨天夜里就去了,而我本来就体弱,这些天照顾夫君和孩子已经是靠最后一口气撑着…… 夫君去了,我也感觉到我撑不下去了,可我还有孩子……这京城里我们无依无靠,最后只能想到夫人您了…… 如果不是无人可托付,我不会麻烦夫人,求夫人看在长辈的份上……” 女人说到后面哭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许时初这才注意到这女人身上穿着白色的孝服,形容憔悴,形销骨立,一看就是久病之人,自己本身有病,还要照顾生病的丈夫和孩子,也真是令人同情,几个丫鬟看着她就感同身受起来,眼里都泛起了泪花。 女人见许时初沉默不语,便以为她不相信自己,连忙从袖袋里掏出一叠书信和一个小小的紫蝶金钗来: “夫人如果不信,请看看这些书信,这些信件是先婆婆和您母亲在闺阁时通的信,还有这个金钗是您母亲送给先婆婆的礼物。” 许时初接过书信和金钗,看了几页信的内容,又看了那紫蝶金钗,钗子底部刻着一个小小的“欢”字,原主生母的名字确实有欢字。 至于那信上的笔迹——许时初并没有从原主的记忆中发现有母亲的字迹,她根本没见过生母的笔迹,生母留下的东西早就被原主继母和亲爹毁的毁,扔的扔了。 虽然仅凭这两件东西并不能确定这位远房表嫂的身份,但许时初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东西值得别人这么大费周章地算计。 况且这是收养一个孩子,说是收养,但按这远房表嫂的意思,是只要给他一口吃的喝的,不被饿死冻死就行的标准,可见要是想算计她,那就应该求着她给养子一个名分,再好好抚养长大,关系越亲密越好才是。 “你的身体真的治不好了吗?都到了托付后事这地步了?要不然我去请个太医来给你看看吧?孩子还是亲生母亲养着更好,不是吗?”许时初说道,她一个丞相夫人,请太医还是能请的。 26、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6) 许时初说请太医就请太医,让一个护卫赶紧骑马去太医院了。 远房表嫂连忙感激地说道:“多谢夫人出手相助……小妇人我的身体是沉疴难治,如今是不能好了的,这段日子因为我无法专心照顾孩子,让他生了风寒,如今还没好,要是有太医帮忙看看就再好不过了……” 许时初往知春怀里的孩子看去,他小脸嘟嘟的,脸色却苍白,无精打采,离开了母亲怀抱许久都没有精力哭泣,果然是病了。 “这孩子叫什么名字?几岁了?”许时初问道。 “回夫人的话,我孩儿今年两岁三个月,是四月初三的生辰,他父亲给他起了大名叫杜昭。”远房表嫂连忙回答,生怕许时初嫌弃似的又急忙补充: “他很乖的,不会闹人,平时很喜欢笑,现在病了才安静下来,不需要人多费心来照顾他的……” “对了,因为夫君与族人关系不好,所以他这次赴京赶考是把家里最后一点田地都卖掉了,只剩下破败的一间老屋,原本打算中了进士便谋一个去外地任职的官,再不回肃州了的……却没想到他福薄,中了进士却没命去做官……” 远房表嫂又把腰间挂着的荷包摘下来,掏出几张银票以及一张地契,红着眼眶对许时初说: “这是我们家现在仅剩下的家产了,夫君生病买药花了不少……我知道这点钱是没办法把昭儿养大成人的,所以我只求夫人让他能好好活着长大就行,好歹给我夫君留一条血脉……至于其他的就不多求了。” 她又颤抖着手把那唯一的地契拿起来:“这是咱们现在住的那间小房子,虽然简陋了些,但好歹是我们的家……等以后昭儿大了,请夫人把这地契交给他,让他能有个安身之地……” 她说着说着就又哭起来,满眼哀求地看着许时初。 许时初接过她的银票和地契,郑重地跟她保证:“好,我会把他养大成人,让他读书进学,等他懂事后把这地契给他。” 虽然许时初看不上这点小钱和地契,但只有收下这些,这位临终托孤的女人才能放下一点心。 远房表嫂听见她的话,果然原本死气沉沉的眼睛都亮了,满怀感激地说:“多谢夫人,夫人的大恩大德,我和夫君只能来世再报了……” 也许是最后的心愿得到了满足终于放下心来,她刚说完就“噗”地喷出一口血,便软软地摔倒在了地上,慌得丫鬟们连忙来扶她。 也不知道是不是母子连心,之前一直很安静的杜昭也突然哀哀地哭了起来,哭声有气无力,却伸出一双小手,满脸泪水地往他母亲伸去。 丫鬟们把远房表嫂抬到了卧榻上,许时初走到她身旁探她的脉搏,又看她的脸色,便知道她果然已经到了弥留之际了。 “求、夫人现在把、把我送回我家……让我与、与夫君相聚……”远房表嫂死死地握着许时初的手,哀求道。 许时初哪里会不答应她这个请求,于是连忙让人来抬着她下楼,上了马车,用最快地速度赶往她的家。 等到了杜家,杜家的房子果然小又简陋,却处处干净整洁,也布置得很是温馨,不过这会儿许时初她们顾不上留意这些。 因为杜家正堂正摆着一具简陋的棺材,几个读书人模样的男子正在吊唁亡者,他们一看见来了许多人便震惊又茫然。 一个三十出头的男子一眼看到了被抬回来的远方表嫂,顿时惊了,急忙上前质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杜夫人不是去找亲戚帮忙了?怎么变成这样回来了?” 许时初对他点点头,说:“我便是他家的亲戚,来帮忙办丧事的,我这表嫂本身已经重病在身,现在已经是弥留之际了,她把幼子托付给我之后,便只想用最后这点时间和她夫君相聚。” 那男人一看清许时初的模样,便吃了一惊,许时初身上的衣裳首饰一看就价值不菲,她本人也生得雪肤花貌的天仙模样,一看就是身份地位不凡的大家夫人,怎么会与杜谦(杜昭父亲)这个寒门学子是亲戚?! “不知夫人是哪家府上的?之前并不曾听杜兄说起他还有这样不凡的亲戚。”中年男子疑惑地问道。 他们与杜谦是关系很不错的同窗好友,杜兼的家世如何他们都是很清楚的,如果他有这样一个富贵亲戚,为何在生病之初不早早地跟这亲戚求助,反而在死后才让妻子去找? 如果杜夫人把孩子托付错了人,那他们怎么对得起杜兄?这位男子心中想道。 “这位郎君请放心,杜表兄是我表姨母的儿子,我们血缘关系是远些了,但确实是亲戚,只是我家在京城,表兄家在渭城肃州,双方隔得太远,多年少了来往才生疏了,我也是表嫂找上门才得知表兄家竟然已经到了这个境况。”许时初避开了自己的身份,简单介绍道。 远房表兄的同窗们这才相信了她。 其实如果不是他这些同窗好友家境不是很好或者家中妻子不好相处,杜谦是不会让妻子把儿子托付给许时初,而是托付给这些好友了。 杜夫人回到家,躺在夫君旁边,握着他的冰凉的手,最后满怀不舍地看了儿子一眼,便缓缓合上了眼睛,去了。 许时初早已有了心理准备,让人买了一具双人棺材,把这早逝的夫妻合葬在一起,让他们生同衾、死同椁。 杜昭年纪小虽然不明白什么是死亡,但爹娘都闭了眼睛任他如何哭喊也没有理睬,他便像是知道了什么似的,使劲了吃奶的力气来哭,他本来就生着病,哭得有气无力、声音嘶哑,令人格外难过。 杜家夫妻的丧事许时初只是简单地办了,只有杜谦的同窗好友以及邻居来参加,她并没有惊动丞相府,毕竟这杜家只是她自己的亲戚。 可是把杜昭带回丞相府这件事,就不能不告知洛长青一声了,毕竟这是人家的地盘,万没有收养个孩子却不告诉府邸主人的道理。 27、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7) “相爷回府了吗?”许时初把杜昭带回来的时候问管家。 “回夫人,老爷已经回来了,正在书房里处理公务。”管家恭敬地回答。 许时初便往洛长青书房的方向走去。 到门口时却被门外守着的书齐拦住了:“还请夫人留步,老爷正和下属商议公事,不能被打扰的,夫人有事的话可以晚些再来。” 许时初点点头,被拦下后并没有被羞辱的感觉,毕竟人家在办正事,她问:“那他还有多久才结束?” “属下并不清楚,夫人要是有要紧事的话,属下可以帮您给老爷带话。”书齐说道。 “不是什么要紧事,就是我收养了亲戚家的一个孩子,要带回我院子里生活的,那孩子的一切供应都会从我自己的店铺收入里出,不会花费相府的钱,这事等相爷结束公务了,你告诉他一声就行,我就不等了。”许时初利落地把事情说完,便不等书齐回答又带着人离开了。 书齐这才看到她身后的丫鬟抱着一个安睡着的两三岁左右的孩子,他一惊,连忙回了句:“属下会如实回禀给老爷。” 杜昭虽然已经看过了太医,但在杜家忙着办他父母的丧事,顾不上给他熬药,所以许时初急着回去让人给他熬药,要不然这风寒拖久了把人拖成病秧子就不好了。 洛长青和下属商议正事商议到了夜幕降临,等人都离开了,书齐才连忙回到书房里,把许时初的事告诉洛长青: “夫人今天从府外带了一个孩子回来,说是收养的亲戚家的孩子。”书齐说完这句,等刚要说下一句时突然意识到许时初特意指出养孩子的费用她自己出时的隐含意思了。 他是知道这对挂名夫妻的真实关系的,只是没想到夫人居然把她自己和相府分得这么开,不过这不关他一个小小的下属的事。 书齐还是把许时初最后那句话说了:“夫人还说那个孩子的一切费用不用相府出,她自己会出。” 洛长青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像是他听到的并不是自己夫人要收养一个孩子,而是听到其他无关紧要的事一样,不甚在意地问道:“是神什么亲戚的孩子?” “这……夫人并没有说得太清楚。”书齐低着头回答,不太肯定地说,“也许是宁远伯府里什么人的孩子?” 洛长青却不觉得许时初还会想和宁远伯府的人扯上关系,更别提收养那府里的孩子了,况且宁远伯府那么多人,什么孩子需要她一个出嫁的姑奶奶收养? 洛长青本来不想管许时初这事的,但最近朝廷里局势不稳,那些皇子的势力错综复杂,他生怕相府又被人从许时初身上算计上了,只得耐着性子道:“让夫人过来把这事说清楚一些。” “对了,让人去查查那孩子的事,省得被人糊弄了。”虽然洛长青不太觉得她会被糊弄住,不过多调查一下也是谨慎的做法,洛长青具备位高权重着多疑谨慎的特点。 洛长青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他用脑太多便有些头疼了,不知怎么的,脑海中突然想起许时初那满院子盛开的花海以及那清雅幽甜、沁人心脾的花香来。 “算了,不用夫人过来了,还是我自己去找她吧。”洛长青说道,虽然天色已黑无法欣赏漫天的花,但香味却是能毫无阻碍地闻到的,去那里走走、散散心放松一下精神也好——洛长青想道。 此时许时初已经结束了晚膳,杜昭也喝了药睡下了,洛长青一来便又得让已经安静下来的下人们开始忙碌地招待他。 “相爷怎么来了?没有听到你那随从转告的话吗?”许时初慵懒地问道,并没有起身行礼,她之前正歪在胡椅上看书——没办法,古代夜晚的娱乐方式实在太少,她只能看看书了。 “听到了,但收养孩子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夫人把事情说清楚些比较好,比如说这孩子的来历。”洛长青捧起新泡的茶,也不嫌烫,凑近闻了闻,是略带清凉气息的薄荷茶,闻之立马神清气爽。 洛长青微眯着眼享受着,平时紧抿的唇角都放松了,感觉之前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来她这里总有些意外的小惊喜,洛长青心里突然冒出这么个想法来。 许时初想着杜昭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孩子,身份来历都是非常清白可查的,因此便直接说道: “杜昭是我母亲表姐的亲孙子,家里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家族也不可靠,他父母相继病死,最后便把他托付给了我,我今天才给他父母办完丧事。” “他家里是什么人?做什么的?他母族也没人了吗?为什么把他托付给你这么远的亲戚?”洛长青随口就问了一堆问题。 许时初在心里暗暗翻了个白眼,他这是要把人家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出来吗? 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值得隐瞒的,许时初老实回答:“他爹叫杜谦,今年这届的进士,刚出考场就病倒,拖了一个多月就去世了,他母亲那边我不知道,不过他们家祖籍在渭城肃州,所以母族也在那边吧?远水解不了近渴,他们走投无路只能找我这个远亲了。他祖父生前是渭城肃州的团练使,祖上是有据可查的,你要是不放心,再派人去查查就清楚了。” 洛长青沉吟着点点头,渭城肃州,是边疆之城了,地方有些敏感,团练使也涉及到兵权,但官职这么小,能处事的人也都死光了,只剩一个奶娃娃,那些有各种心思的人想算计也算计不了吧? 难道那些人认为我会为夫人的一个远亲之子而做出不理智之事?洛长青在心里嗤笑,把我当成色令智昏之人吗?那也太可笑了些。 想到这里,洛长青已经把许时初可能被人算计的嫌疑排除了七八分,那这孩子的身份大概就没什么问题了。 “既然这样,那夫人想收养便收养吧,他的一切供应都可以用府里的,堂堂相府还不至于养不起一个孩子。”洛长青慢条斯理地说道。 “不用,他是我这边的亲戚,我自己养就行了,欠相府太多我怕他以后还不起。”许时初扯起嘴角假笑道。 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免费的,她不想让杜昭与相府牵涉太深。 “那随你吧。”洛长青不在意地说道。 28、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8) 两人正聊着,屋里突然传来一阵孩子的哭声,然后哭声由远及近,知春抱着杜昭走出来,焦急地对许时初道:“夫人,小公子突然大哭起来了,怎么哄也哄不住……不知道是不是病情又反复了……” 许时初把孩子接过来,抚了抚他的额头,并没有发热的迹象,这孩子哭得撕心裂肺的,比起白天哭得有气无力的模样要精神多了,因此可以肯定不是病情反复,而是这孩子到了陌生的地方,又没见父母才哭的。 “娘……娘……”杜昭边哭便喊着,许时初有些生疏地抱着他,轻轻地拍他的背,想让他安静下来。 “去找个什么玩具转移他的注意力吧。”许时初见他哭得许久都不停,只得无奈地对丫鬟说道。 她可不会哄孩子。 这时候,一双修长好看的手突然伸到许时初面前,把她怀里哭闹的孩子接了过去。 是洛长青,他熟练地把孩子竖抱在怀里,站起来,轻轻晃着孩子的小身子,声音低沉地对谎称一团,丝毫没有带孩子经验的丫鬟们道:“去把奶娘找来,让他喝奶试试。” 知夏连忙回答:“还、还没来得及找奶娘……牛奶是夫人用来泡茶的,不知道小公子能不能喝……” 许时初当机立断地道:“还新鲜吗?新鲜就拿来给他喝,再煮些蛋羹汤粥之类小孩子也能吃的饭食,他喝了药就睡了,还没吃饭呢,哭得这么狠,应该也饿了。” 周围的人这才哗啦啦地按吩咐去做事了。 洛长青有些头疼地看着这一屋子不会带孩子的主子和下人,孩子不哭的话,她们应该一个也没想起来要喂孩子吃饭的吧? 真是不靠谱的一群主仆!洛长青拍拍怀中逐渐安静下来的孩子想道。 “你准备好孩子的衣服鞋袜这些必备的东西了吗?”洛长青丝毫不带希望地看着许时初,问道。 许时初顿时一呆,眼神飘忽,心虚得声音都轻飘飘了:“没有……我一时没想到这些……不过现在都天黑了,让丫鬟们现做也来不及,还是等明天去买些新的吧?” 洛长青淡淡地扫了她一眼,说:“睿儿小时候的衣服还保存得很好,要是你不嫌弃,我让人给你找一些来?” 许时初忙不迭地点头:“好啊好啊,你儿子衣服的做工、布料肯定都是极好的,杜昭只是穿这几天来过度,有什么好嫌弃的?谢谢你了。” 许时初说得极其真心,她并不觉得让杜昭穿洛睿的旧衣服是侮辱,毕竟只是衣服而已,有些老百姓家还会特意去找别的小孩穿过的旧衣服给自己孩子穿呢,叫百家衣还是什么的。 “不过,你儿子会不会介意自己的衣服被别人穿了?”许时初突然想起这个问题。 洛长青摇头:“有什么好介意?小时候的衣服,他现在又穿不了。”借着便吩咐人去找洛睿的小衣服去了。 知春、知夏找了玩具和牛奶过来,洛长青没有让她们来喂,而是自己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拿起汤匙,一匙一匙地喂杜昭。 杜昭也是真的饿了,牛奶刚碰到他的小嘴,他便迫不及待地吸了进去。 洛长青低垂着头,非常有耐心地喂着杜昭喝奶,修长如玉的手指握着精致的金色汤匙,格外引人瞩目。 许时初盯着那手,脑子里突然冒出一句:真是贤惠啊…… 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后,她差点笑出声来,连忙捂了嘴,生怕被洛长青发现。 现在人家好歹是帮自己带孩子,还是别嘲笑他了吧? 杜昭吧嗒吧嗒地喝完了一小碗的牛奶,便精神起来,乌溜溜的眼睛望着抱着他的洛长青看,然后歪着小脑袋迷惘地问:“爹?” “噗嗤!”这下子许时初真的忍不住了,不小心就笑出声来。 “小傻子啊,你连你亲爹都认错了,他不是你爹!”许时初戳戳杜昭的小脸蛋,说道。 杜昭听了,愣了一会儿,仔细辨认了一下洛长青,似乎真的认出了这不是他亲爹,于是他眼睛一闭,嘴巴一张,又哇地大哭起来。 许时初顿时一僵,立刻正襟危坐,装作弄哭了孩子的人不是自己。 洛长青好不容易才把孩子哄好,却又让许时初嘴贱弄哭了,因此他眼神一凛,瞪着罪魁祸首:“你要是再说话就自己来哄孩子!” 许时初连忙捂住自己的嘴,连连摇头,睁着无辜的眼睛示意自己再也不逗杜昭了。 洛长青这才抱着杜昭站起身转着圈来哄他,许时初看着他那无比熟练的姿势,真的相信他一手带大了洛雅清和洛睿了。 真是难得,这时代的男人都默认孩子是归女人管的,男子汉大丈夫才不会亲自哄孩子。可洛长青却不一样,看他现在这幅模样,就知道他绝对是个认真负责的好爹。 没一会儿,香喷喷的蛋羹拿回来了,洛长青又亲自喂了杜昭,把他喂得小肚子鼓鼓,然后又把他哄睡了,一点儿没让许时初和丫鬟们接手。 真是个好奶爸啊,许时初再一次感叹,谁能知道在政坛上叱咤风云的洛相爷,他还擅长哄孩子呢? 临走时洛长青对许时初道:“我看你一点养孩子的经验都没有,还是找个奶娘回来吧,小孩子要好好照顾,不能随便放养的。” 许时初点头如捣蒜:“好好,我明天就去找经验十足的奶娘。” 见洛长青还没走,许时初抬起头问:“还有什么要交代的?” 洛长青轻咳一声,说:“我看你今晚那清凉醒神的茶挺好喝的。” 许时初顿时明白了,吩咐知春道:“去把薄荷干茶给相爷拿一罐来!” 人家帮自己哄了半晚上的孩子,是得送份礼物当感谢的,既然他喜欢薄荷干茶那就干脆送他了,薄荷又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 于是临时奶爸·洛长青带着一罐薄荷干茶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许时初看着他如青松玉竹般挺直的背影远去,想起他上次来这里便带走了她的各种菊花,上上次来带走了她的安眠香,而这次来,他又带走了她的薄荷干茶…… 他这是“贼不走空”吗? 29、丞相的工具人继妻(29) 杜昭的到来并没有给许时初的生活带来多大的变化,毕竟大多数时候杜昭由下人来照顾,许时初只是偶尔逗逗他,和他玩。 要说许时初一下子就能把杜昭当成自己的孩子,那是不可能的,毕竟之前并没有感情,况且许时初灵魂里就是一只兽,她能对一个人类幼崽立马生出母爱才奇怪。 所以许时初一开始只是把杜昭当成亲戚家的小孩,高兴时逗逗,不高兴了就让下人来带,不过杜昭是个招人喜欢的孩子,除了刚来的几天会想念父母而哭喊外,之后就渐渐地活泼可爱起来。 病好之后身上也被喂得肉嘟嘟,他长得玉雪可爱,三头身踉踉跄跄地在院子里到处跑,和丫鬟们玩捉迷藏,天天嘻嘻哈哈的,爱笑得不得了,实在很讨人喜欢,所以许时初渐渐地就喜欢上他了,到哪儿都带着他。 洛雅清出嫁的日子很快就到来了,许时初并不是很忙,毕竟婚礼的事情并不需要她来处理,她只需要在必要的场合出现就行了。 婚礼那天丞相府非常热闹,洛相嫁女儿,京城里有名有姓的人家都来了人,许时初作为名义上的相府夫人,自然要出来和其他夫人交际。 杜昭年纪小,许时初担心府里的人都忙着婚礼的事会忽视他,于是就把他带在身边,当然,这也是因为他乖乖的,见了许多陌生人也并不哭闹。 “哎呦,这孩子是哪家的啊,长得可真好。”勉强算是许时初好友的礼部侍郎李夫人问道。 “是我家远房侄儿,我母亲娘家那边的亲戚,他家里没有人了,现在跟着我。”许时初趁这个机会把杜昭的身份说了出去,以免引起其他不必要的打探。 “真是个小可怜!不过幸好许夫人善良慈悲,这孩子能跟在你身边,也算是因祸得福了。”李夫人摸了摸杜昭的小脑袋说道。 杜昭扬起白嫩嫩的小脸蛋看了这位美妇人一眼,嘟着小嘴巴,抬起小手推开她的手,却并没有哭闹反抗。 李夫人看到他可爱的小模样,忍不住笑起来。 其他夫人也连连称赞杜小公子小小年纪就气度不凡,稳重乖巧……这些夸张的话听得许时初嘴角抽搐,杜昭才两岁多,也亏她们能脸不红气不喘地说出这样的话来。 许时初还要去和其他夫人交际,便与李夫人她们告罪一声,暂时离开了,却不想没走多远就被人拉住了胳膊。 “初丫头,如今当了高高在上的相府夫人,果然就数典忘祖,连娘家都不认了!我们都来了这么久,你也不来招呼,要是我不来找你,你是不是就打算当不认识了?”大伯母尖酸刻薄的话就连珠串似的在许时初耳边响起。 许时初使了个巧劲,把自己的胳膊从大伯母手上挣脱开,才看向大伯母。 快一年没见,大伯母周氏变得更苍老憔悴了,脸上皱纹丛生,两个眼袋快垂到下巴,眼珠子浑浊,法令纹深刻,加上她那神态,整个人凶巴巴的,能吓哭小孩。 相由心生,大伯母老得这么快,想来这一年并不好过啊。 也是,不管她是想让自己的孙女进入相府勾搭相府公子,还是想算计许时初重新开张红火的醉香阁以及厚积书屋,都没有成功,反而被许时初反击得连宁远伯府最后能挣钱的铺子都生意惨淡下来。 宁远伯府的日子因此过得更加艰难,大伯母能不憔悴苍老才奇怪,可惜她根本没机会找许时初报仇,今天她好不容易能光明正大地上丞相府来找许时初,自然不会轻易放过。 “大伯母说笑了,我当不认识,你还不是一样找上来?说起数典忘祖,我可不敢当,毕竟伯府里的产业可不是我败坏的呢。”许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也不知道祖宗们知道府里的产业都被你们这些不肖子孙们快败完了,会不会气得从坟墓里爬出来?” 大伯母听到她这么一讽刺,顿时气得咬牙切齿:“你还有脸说?要不是你,家里的铺子怎么会生意惨淡都快倒闭了?都怪你!” “我可不敢当,我只不过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罢了,谁让你们先打我铺子的主意的?你算计我还不允许我反击?想当贼就要有挨打的心理准备,我已经看在你们是我娘家人的份上手下留情了,否则我能让你们更惨。”许时初笑眯眯地说着狠话。 “还有,我还出嫁前,伯府就入不敷出了,你可别把败家的黑锅推到我头上来,我可不认!” 许时初毫不留情地又说了一句,气得大伯母脸色铁青,都快晕过去了。 “你、你……”大伯母颤抖着手指指着许时初,想要破口大骂,又碍于这里是相府,正办婚宴,不敢闹出来,于是憋得她快翻白眼了。 大伯母停歇了,许时初的继母李氏却不知道什么到了大伯母身边,她搀住快晕倒的大嫂,然后扯出个皮笑肉不笑的假笑来,说: “你既然知道娘家入不敷出,生计艰难了,作为许氏女,就应该为家里出一份力,不管我们以前怎么样,好歹也把你养大了,难道你不应该报答一下养育之恩吗?” 许时初听了这话,忍不住上下打量了一番继母李氏,果然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李氏以前看见许时初只会凶神恶煞地责骂羞辱,哪里可能给她一个笑脸? 可现在她不但给了笑脸,还懂得心平气和地拿养育之恩来道德绑架她了! 可惜许时初是会被她道德绑架的人吗?别说宁远伯府以前不把原主当人了,就算伯府真的把原主好好养大,许时初也不可能损害自己的利益,以德报怨来养宁远伯府那一窝窝囊废。 “养育之恩?你是说让我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养大的恩吗?这样的恩还给你要不要?我也照样找人来辱骂殴打你、虐待你啊,这才是我该报的养育之恩呢。” 许时初冷笑着说道,“如果我不是还会做点绣活偷偷出府卖几个小钱买馒头,早就饿死了,轮得到今天你们上门来要我报答养育之恩?!” 30、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0) 大伯母和继母想要道德绑架许时初,继续利用她,却被许时初冷嘲热讽了一顿,一无所获。 继母李氏原本还想着装可怜,逼许时初同意让他的儿子来帮她管理醉香阁,然后一步步把醉香阁攥在手里,中饱私囊。 哪知道许时初根本不接她的茬,更不可能同意让她那个愚笨阴狠的继弟进入醉香阁来染指她的生意。 李氏气得直喘气也没办法改变许时初的主意,谁让现在是她们有求于许时初,而不是许时初有求于她们呢? “大嫂,难道我们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那贱丫头自己享受荣华富贵,却一点都不帮咱们吗?”李氏脸色阴狠地问道。 大伯母看着许时初走远的背影,咬着牙道:“不然我们还能怎么样?她现在是一点都不怕我们了,你有什么办法?” 李氏当然也没有办法,再不甘也只能忍着。 突然她想起一件事,连忙问道:“大嫂,之前我们在府里不是商量了让雪柔那丫头住到相府里来的吗?你刚刚还没有跟那贱丫头提起这事吧?” 大伯母冷着脸道:“就算我提了这事,许时初心肠那样冷硬,对娘家没有一点感情,又怎么会愿意让雪柔那丫头住进相府来陪她?” “那现在怎么办?咱们的计划岂不是没法进行了?”李氏一听,着急地说道,她是知道大嫂想让她的孙女许雪柔嫁给洛丞相唯一的儿子的,只有这样,宁远伯府和相府的关系才能更加亲近,而不像许时初这个不孝女一样恨不得不认自己的娘家。 如果不是李氏自己没有孙女,她还想让自己的孙女上呢,这样才能越过大伯一家,从相府得到更多的好处。 只可惜她没有孙女,就只好把这好处眼睁睁地让给大伯了,李氏想到这里,叹了口气,转念又感叹为什么嫁给洛丞相的不是自己的亲女儿,否则自己当了相爷的岳母,那得多威风!儿子丈夫的前程也不用愁了…… 可偏偏嫁给洛丞相的是那个该死的贱丫头!每次李氏想到这个都恨得不行,恨不得许时初早死了,那样她的亲女儿才有机会继续当洛丞相的继室。 她是不会想到洛长青看中的就是许时初身后毫无支撑这个背景,即使没有许时初,他也看不上她的女儿。 大伯母并知道弟媳一眨眼就想了这么多,她冷笑道:“当然不是,难道那贱丫头不同意我们就真的没办法了吗?不是还有一招——先斩后奏?” 李氏瞪大了眼:“怎么先斩后奏?难道雪柔还能不告诉她就自己住进相府?” “为什么不行?”大伯母阴冷地扫了李氏一眼,“等今晚婚宴结束之前,我们就先离开回府,装作把雪柔丫头落下了,那雪柔就有借口说没法回去,请姑姑收留一夜,只要她能留下一夜,之后不就能继续找借口留下来‘陪陪’寂寞的姑姑?” 李氏听了,不由地佩服大嫂居然能找到这样的办法,“只是那贱丫头肯留下雪柔吗?”她有些担心。 “她敢不留?难道她想在相爷面前留下个不近人情的冷漠印象?就算为了让自己在相爷心中留下个疼爱晚辈的好印象,她都不得不留下雪柔!”大伯母胸有成竹地说道,笃定了许时初不敢在洛长青面前暴露真面目。 她以为自己能料中许时初的心思,可惜她并不知道许时初丝毫不在意洛长青怎么看自己。 因此当婚宴结束,下人来禀报说许大小姐被家人不小心落下了,如今回不了家的时候,许时初顿时就知道宁远伯府在打什么主意了。 她冷笑道:“这么巧?没马车回不了家?那咱们相府不是有好几辆马车?借她一辆就是了!” 那下人领命而去,却不想不过一刻钟,就匆匆回来了,后面还跟着一个泫然欲泣的娇弱女子。 “三姑姑,如今天色太晚了,相府离宁远伯府又远……侄女一个人不敢回去……万一、万一路上遇上歹人……侄女可就活不了了!” 许雪柔边说边用手帕轻拭泪痕,柔弱无助地哀求许时初。 许时初瞧她那楚楚可怜的模样,差点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这侄女白莲花气质太浓,她许久不曾接触过了,今天猛地一接触,就有些心里不适,恨不得立马打发了她。 “这里是京中内城,住着的都是达官贵人,哪个贼人胆大包天敢在内城闹事?况且我会派护卫护送你回去,你大可不必怕。”许时初无视她莹莹泪光说道。 许雪柔被她的话一噎,眼见示弱苦肉计用不成了,她手帕下掩住的眼珠子一转,立刻有了主意: “可这、这太晚了,劳累府上的护卫大哥们也不好……况且我也许久不曾见三姑姑了,很是想念姑姑……侄女也盼着留下来多陪陪姑姑……” 这是开始打感情牌了,许雪柔脑子倒是转得快,直接说自己想留下来陪姑姑,可惜姑姑是她想陪就陪的?以前可不见她这个侄女这么孝顺。 许时初对她的心思明镜似的看得一清二楚,对她演的这出戏嗤之以鼻:“不必了,我跟你也不是很熟,以前我在府里的时候也不见你多想想我,如今倒是想念我了。” 她也不继续跟许雪柔废话,直接吩咐下人:“你找人直接把她送回宁远伯府,要是她不愿意,那就绑了送走!” 许雪柔顿时顾不得演感情戏了,惊愕地大喊:“姑姑!您怎么变了?变得这么无情冷酷?侄女只是想多陪陪你,就是因为之前侄女错过了许多时光,所以才想着如今有机会了就留下来补偿您啊……” 许时初不由地佩服地看了一眼许雪柔,果然是个心思玲珑的,承认了以前忽视自己,所以这次就留下来多陪自己当做补偿了? “捂住嘴带走!”许时初才不管她是怎么巧舌如簧,许雪柔想要借着她这个梯子来勾搭洛睿却是不可能的了。 于是柔弱可怜的许雪柔被许时初毫不留情地赶走了。 恰好洛睿在门口送客刚要回去,就看到一个陌生的小姐被仆从捂着嘴往马车上送。 31、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1) 他皱着眉头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跟着许雪柔出来的仆妇连忙回答道:“少爷,这是夫人吩咐送回宁远伯府的许家小姐。” 洛睿一听是继夫人家的事,就有心不想理会了,却不想许雪柔看到他就跟见了救星一样,使劲地挣脱了按住她的仆从,哭得泪眼朦胧,可怜楚楚地朝洛睿扑过来。 “洛少爷!救救我!” 洛睿惊得后退了几步,不解地问道:“救你?你不是被继夫人送回家吗?难道是犯了什么事?” 许雪柔一听被噎住了,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难道她还能说自己不想回宁远伯府,想留在相府来勾搭你么? 旁边的仆妇连忙对洛睿告罪,直接揭了许雪柔的脸皮:“是许小姐没有马车回不了家,夫人说借她马车送她回去,许小姐不肯,想留下来,夫人不同意便派小的们强送许小姐回去……” 洛睿顿时了然,许雪柔听了仆妇的话却羞愧得脸都快红得滴血了,完全没有想到这个仆妇嘴巴居然这么利索,把真实原因说出来了,让她想找个借口来掩饰一下都来不及。 “洛公子……不是、不是这样的……”她只得掩面而泣地解释,低垂着头,露出自己雪白纤细的脖颈、纤弱袅娜的身姿,想让洛睿心软怜惜。 可惜洛睿是个不解风情的,他对自己继母的事向来避之不及的,哪里肯和她娘家的人扯上关系? 因此只对仆从们道:“那你们就听继夫人的,送这位许小姐回去吧。” 说完后便完全不管许雪柔在身后的哭求,头也不回地回府了。 许雪柔便只能哭哭啼啼地被送回了宁远伯府。 先一步回去的宁远伯夫人见自己的孙女形容狼狈地被人送回来,惊愕地问:“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让你怎么也得想办法留在相府吗?” 许雪柔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她今晚可是丢脸丢到姥姥家了,偏偏还被想勾搭的对象洛公子看到她这样不堪的一幕,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这会儿被祖母一问,更是满腹心酸:“孙女、孙女想了,可、可是三姑姑她完全不理会,硬是要把我送回来……” 不管宁远伯府的人怎么希望破灭了,对许时初破口大骂,恨意更深,反正许时初这边却是神清气爽的。 因为之前管事的洛雅清已经出嫁,府中虽然有洛长青指派管理家事的忠心嬷嬷,但有些事情却还是要主人来决定的,因此忙碌的婚宴过后,许时初不得不忙一会儿。 洛睿送完客人回到客厅,许时初看见他,想起自己那个想勾搭他的糟心侄女,为了自己以后能在相府里待得安宁些,便提醒他道: “我有个侄女儿看上了你的身份地位,想要成为你的妻子,她这次没能借着我的理由留在相府算计你,很可能会想其他办法,你自己在外的时候注意些,被算计成功了的话可别怪在我头上,我现在已经提醒你了。 还有,我跟宁远伯府的关系不好,她要是打着我的名头接近你,你不要上当,否则要是出了事,我是不认的,要是你迁怒在我身上,我也会毫不留情地回击你,别说我没有事先说明。” 洛睿听了她的话,有些诧异,没想到这个继母居然就这么开诚布公地跟自己说了,丝毫不给娘家留脸面,看来她说自己与娘家关系不好是真的。 “多谢继夫人的提醒,我会注意的。”洛睿没有拒绝许时初的好意,能被提醒好让自己有所提防也是好的。 洛睿身为洛丞相唯一的儿子,亲事不知道被多少人算计过,因此听到许时初说她娘家也来算计他,心中倒是没有迁怒的想法,毕竟她又没有参与进去,还对自己“坦白”了。 “夫人!老爷今晚喝得太醉了,如今还在闹腾着,没有睡下,似乎还有些发热了,夫人要不要去请个太医来看看?”洛长青的随从书齐突然急冲冲地找到许时初,一脸担忧地问道。 许时初听了,一指身旁的洛睿,说:“老爷的事找你们少爷,我忙了这一天也累了要早点回去休息。” 说完便扶着丫环的手离开了,没有一点担忧的模样,更别提回去看看洛长青了。 洛睿虽然看到继母对自己父亲没有丝毫情意的模样有些不舒服,但这点不舒服很快就消失了,没有情意才好,这样才不会取代自己亲生母亲在父亲心中的地位…… 洛睿不厚道地想道,转头看到书齐还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等自己拿主意呢,便连忙抛开那些想法,吩咐道:“快去找太医来,我去看看父亲。” 等到了洛长青的卧室,果然看到他很不安稳地躺在床上,皱着眉闭着眼像是很不舒服地翻来覆去,一个仆从正拿着帕子给他擦脸。 “父亲!父亲!”洛睿喊了几声,担心地看着洛长青发红的脸。 洛长青听到喊声,艰难地睁开眼,眼神却不如平时清醒凌厉,反倒有些茫然,似乎没有认出儿子来。 “给父亲煮一碗解酒药来。”洛睿吩咐下人。 “已经给老爷喝过解酒药了。”仆从回答道。 “一碗没用那就再煮一碗!”洛睿见父亲难受的模样,便又吩咐道。 没用多久,解酒药就煮好送上来了,洛睿伺候着父亲喝下,过了一会儿,洛长青才似乎清醒了些,张开眼看到洛睿,开口道:“睿儿?你怎么在这?这么晚了还不会去休息?” “父亲似乎病了,儿子不放心父亲,等太医来看过才行。”洛睿回答道。 “我没这么脆弱。”洛长青用胳膊挡住自己的眼睛,说,“只是今天清儿出嫁了,我心情不好多喝了些酒。” “父亲,妹妹出嫁是大喜事,妹夫一定会好好待她的,您不必担心。”洛睿知道自己父亲有多疼爱妹妹的,因此劝道。 “终究是嫁去了别人府上,不在我眼前,我怎么能不担心?”洛长青叹道,“如今只希望那周文存是个好的,能不辜负你妹妹了。” “我看周文存对妹妹情深义重,怎么会辜负妹妹呢?父亲您这是关心则乱了。”洛睿道。 洛长青却摇了摇头,只觉得儿子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人心难测。 32、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2) “姑姑……姑姑……”奶声奶气的声音嫩嫩地叫着,小杜昭坐在许时初怀里,短短的手指把一块小花糕捏成两半,把其中一半递到许时初嘴边,乌溜溜的眼睛满怀期待地看着她,显然是想让她吃下去。 许时初嫌弃地看着眼前被捏得不成样子的小花糕,说“姑姑不想吃,昭昭你自己吃吧。” 可惜小家伙不懂得看人眼色,依旧执着地举着点心块:“吃!吃!” 许时初最终还是眼睛一闭,跟咽毒药似的飞快地叼着点心咽了下去,连嚼都没嚼,小杜昭却乐得笑成了小喇叭花,见姑姑吃了他分享的小点心,便心满意足地把剩下那块塞进自己嘴里。 旁边的丫鬟看着这姑侄俩的交手就忍俊不禁,没想到夫人也拿杜小少爷没法子呢,真是一物降一物。 小杜昭应该喊许时初什么称呼,许时初自己也不太清楚,实在是人类的亲戚太多,各种称呼也纷繁复杂,实在让她很头疼…… 谁知道母亲的表姐的孙子该喊自己什么啊?许时初挠了半天脑袋,最终决定化繁为简,直接让杜昭喊自己姑姑算了。 杜昭年纪太小,慢慢就淡忘了父母,跟整天陪伴他的许时初熟悉起来,到哪儿都跟个小尾巴一样跟着许时初,踉踉跄跄地还不让下人抱,非要自己跑。 许时初大大咧咧根本不是养孩子的料,杜昭愿意怎么做就让他怎么做,他不喜欢被人抱,喜欢自己跑,那就让他自己跑;他不喜欢被人喂饭,喜欢学着姑姑拿着筷子自己吃,那就让他自己吃,即使他把饭菜弄得满身都是…… “姑姑今天想出去玩,昭昭你去吗?”许时初逗着他,小昭昭果不其然眼睛一亮,激动地回答:“去!” “好,那咱们就去吧!”许时初牵着他胖乎乎的小短手,也不嫌弃他人小腿短走得慢,两人慢吞吞地往外走。 出来自己的院门,沿着长廊便往客堂走去,丞相府里的景致也是极美的,不过许时初很少出来欣赏。 这时候带着小孩子慢慢走着,一路慢慢欣赏府上的景致,倒是一种好消遣。 到了外院花园的时候,许时初一眼看见了凉亭中的两个年轻公子,一个是洛睿,另一个有些陌生。 两人也发现了她一行人,等她走近后,洛睿站起来给许时初行了礼:“继夫人。”然后又问道:“继夫人也来花园赏花吗?” 许时初摇头:“不是,只是经过这里。” 她好奇地看着那位陌生公子,问:“这位公子是?” “他是我的同窗好友,姓秦名志兴,是今科状元,如今在翰林院入仕。”出乎许时初意料的,洛睿把他介绍得很详细。 秦志兴?许时初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熟悉,想了一会儿后便恍然大悟,这不正是这个世界的男主角吗? 原来男主角就是在今年成了状元,正式步入官场,开始他波澜壮阔、步步高升,最后权倾天下的仕途之路。 而现在他的官路才刚开始,还需要仰仗洛睿和相府,他就是一步步靠着这些关系慢慢平步青云的。 当然他并不是忘恩负义的人,最后也没有忘了给过自己许多帮助的洛睿,他们求学时是同窗好友,同朝为官更是互为支撑,形成了紧密的联合利益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简单地来说,洛睿就是成功抱住了主角金大腿,跟着主角一起飞升的男配,当然他本身的出身、才华就已经足够好,但只有站在了主角这一边,才能继续他洛家的辉煌。 否则他要是与主角为敌,那就算他家世再显赫、才华再横溢,也只会沦为不得好下场的反派炮灰。 这个时候,许时初是庆幸洛睿抱对了大腿,让相府的辉煌能持续下去的,毕竟她是相府的继夫人,与相府利益相关,荣辱与共的。 要是洛睿是反派,那许时初肯定早早就想了办法与洛长青和离,远离相府了。 “原来是秦公子,真是一表人才、年少有为的青年才俊啊。”许时初微笑着夸奖道。 秦志兴作为男主角,自然不可能长得难看,他身高腿长,面容俊朗、温文尔雅,是很受小姑娘喜欢的玉树临风款的公子。 “秦兄,这位是我父亲的继夫人,旁边的小公子姓杜名昭,是我……表弟!”洛睿介绍了自己的继母,又艰难地介绍了小杜昭——小杜昭与他的关系实在有些复杂,他便只好喊他表弟了。 许时初微妙地觉察到了洛睿与自己的同病相怜,忍不住轻笑,晃了晃昭昭的手,说:“昭昭,给你洛表哥和这位秦大哥问好。” 小杜昭好奇地抬起小脑袋看着两个大人,乖乖地问好:“洛、洛表哥好,秦、秦大哥好……”他叫得结结巴巴的,奶声奶气,让洛睿和秦志兴都忍不住脸色柔和起来。 “杜小公子好。”秦志兴轻笑地回复道,他又跟许时初行礼,“洛夫人安好。” 他看着许时初的眼神里带着惊艳,显然没想到洛睿的继母是这么年轻貌美的女子,不过也只是纯粹的惊艳,并没有其他的含义。 许时初跟他们寒暄了几句,便离开了。 她没有得罪男主角的意思,但更没有讨好他的意思,跟着男主角肯定能飞黄腾达,但她此时只是一个后宅女子,再飞黄腾达又能飞到哪里去? 只要洛睿与他的关系不变,那她就能沾光,所以又何必多此一举讨好他? 许时初以为她与秦志兴的交集大概就是继子的好友同僚的关系了,万万没想到,这关系还有加深的时候。 继洛雅清出嫁之后,洛睿的亲事也提上了日程。 只是许时初没想到洛睿居然要娶秦志兴的妹妹! 秦志兴虽然是男主,日后注定是权倾朝野的大权臣,但他现在才刚步入官场,而他出身乡绅之家,虽然说祖辈一直都有读书识字,有耕读之家的美名,但也只是识字的地主而已,身份地位与洛府是天差地别。 按理说这并不门当户对,洛睿要与秦志兴结亲,那就真的是低低低娶了。 可洛长青居然同意了,许时初都震惊了,难道洛长青这时候就看出秦志兴的不凡,要提前笼络他了? 33、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3) 洛睿要与秦志兴家结亲,是洛长青父子做的决定,与许时初并不相干,她只不过同样在这件亲事上尽了当继母的职责,见到即将成为她继儿媳的秦梅也客客气气,毕竟是相府下一代主母呢,许时初不会去当个讨人厌的继母。 倒是宁远伯府那边,得知洛睿与一个名不经传的女子订了亲,就跟被炸了窝似的,大伯母怒气冲冲地亲自上门来找许时初打听情况,甚至还要求她阻止这门亲事。 许时初怎么可能听她的?自然是直接拒绝了她,又毫不留情地把她赶走了。 她是疯了才会去撮合许雪柔和洛睿,原主的悲剧不就是因此而来么?许时初干嘛要做这吃力不讨好、损己利人的事? 继子的亲事撂开了手,却没想到继女反而找上她了。 许时初看着眼前打扮得富贵华丽的洛雅清,险些认不出这是自己当初那个清高淡雅的继女。 洛雅清没出嫁前穿的都是淡绿鹅黄浅紫这样比较素雅的衣裙,首饰也是贵精不贵多的,但她今天回娘家,却红裳紫裙,头上更是插了许多钗子、发簪,是个十足的富贵小妇人了。 许时初却不知道洛雅清是有苦难言,她当然是喜爱淡雅脱俗的打扮,但她嫁入了顺义王府,就不得不“入乡随俗”了。 她衣裙穿得稍微素淡了些、首饰也戴得少了,她的世子妃大嫂以及一众庶嫂子便开始冷嘲热讽说她太小家子气、自作清高,是不是看不惯王府的奢侈富贵…… 即使洛雅清跟她们解释了并不是自己清高或者小家子气,她只是喜欢这种风格而已,也没有看不惯府里的富贵华丽作风,但那些嫂子们本来就无风三尺浪,怎么可能听她的解释?于是依旧每次都逮着她的打扮来说事,特别是在顺义王妃面前。 说得多了,顺义王妃也对她有了意见,为了不惹事,洛雅清只得也学着她们打扮得奢华富贵。 但这改变又让她的嫂子们有了说嘴的理由,说她果然是假清高,这不还没装多久就原形毕露了?如果她真的是喜欢素雅打扮,那又怎么会轻易就改变自己的风格? ……洛雅清听到她们这些话时简直银牙都要咬碎了,心里委屈又不甘,她改变了风格还不是为了融入王府、融入她们?为什么她改了还依旧要被嘲讽? 洛雅清委屈又愤怒,把这事告诉了周文存,以为周文存会好好安慰她,与自己同仇敌忾,但万万没想到周文存却说她大题小做,想得太多,母妃和嫂子们只不过是随口说几句话而已,她太在意就是心胸不够宽广…… 于是洛雅清终于在出嫁后感受到了来自婆家、丈夫给予的委屈。 她却不能表现出不满和委屈,否则就是心胸狭窄,太做作。 愤懑无法发泄,她只想逃回娘家散散心,便禀告了王妃要回相府。 谁知道王妃得知她要回相府,就把她叫了过去,满脸慈爱地握着她的手说道: “听说你那继母的院子里种着许多奇花异草?我上次在文尚书夫人那里看到一株名为五色赤丹的茶花,开了五种颜色的花朵,富丽艳绝。 好孩子,帮我跟你继母说一说,我很是喜欢那样的五色赤丹,想要一盆不知道她能不能割爱送我一盆?” 洛雅清听了她这话,眼睛都瞪大了,没想到王妃会突然提出这样的要求来。 她与许时初的关系很是平淡,平时都是井水不犯河水,更别谈有什么交情了,所以她哪里有底气去跟继母说她的婆母想要一盆五色赤丹?还是送的? 洛雅清的脸都发起烫来,她从来没有理直气壮地要求拿别人的东西,但要让她低声下气地跟继母低头乞求一样东西,她也是做不来的。 但现在她不做又会得罪王妃,做了又会在继母面前抬不起头来,因此是左右为难。 “怎么?你不愿意?只是一盆花而已,你跟你继母说一声都不行?”王妃见她久久不说话,便冷了脸甩开她的手说道。 “不,不,我没有不愿意,只是不知道继夫人她肯不肯……”洛雅清为难地说道,羞愧地低下头。 “她一个继母,你作为洛相唯一的女儿,只是跟她提一个小小的要求,难道她敢不答应?就不怕你在你父亲面前说她坏话?”王妃不屑地说道,然后又怀疑地看着她,“莫非是你不想为我尽力?” “当然不是,母妃喜欢的,儿媳肯定会尽力为母妃找来!”洛雅清连忙保证道。 “那我就等你的好消息了。”王妃这才满意地说道,“对了,这次你可以在娘家多待几天。” 于是洛雅清回娘家就带了这么一个为难的任务回来,本来她是想回来散散心的,如今心情却更沉重了。 她回来的时候洛长青和洛睿都还在外面当值,没有回府。 洛雅清便直接来找许时初了。 许时初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她打扮得富贵逼人,但在自己面前提了那个要求后却忐忑不安,底气不足。 “你说顺义王妃喜欢我的五色赤丹茶花,想要一株?”许时初漫不经心地问道。 “是的,母妃说她是在文尚书府上看到的,一眼就喜欢上了。”洛雅清竭力在继母面前保持镇定淡然的模样。 她身为洛相的掌上明珠,以前哪里求过人呢?有想要的东西父亲和哥哥都会第一时间就送到她面前。 但她现在出嫁了,却为了讨好婆母而不得不在自己从前瞧不起的继母面前低头。 “那可真不巧了,我现在也只剩下两株,其中一株我是打算下个月放到百花阁拍卖的,剩下的一株我是留着自己欣赏,不可能给别人的。”许时初开门见山地说道。 洛雅清听说要拍卖一棵,立刻说道:“那一株能不能别放到百花阁拍卖,我直接给钱买下来?” “不行啊,我的百花阁就是靠拍卖珍稀花草出名的,况且我早就放出了风声说下个月拍卖五色赤丹茶花,这要是突然不拍卖了,会损害我这花店的名声,有弊无利。”许时初坦荡地说道。 34、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4) “难道就不能换另一种花?”洛雅清脱口而出问道。 “不行呢,做生意怎么能没有诚信?说了拍卖五色赤丹就是五色赤丹。”许时初斩钉截铁地回答。 洛雅清脸烫得不行,她从来没有跟人这么低声下气过,但现在她有求于人,只能一次次低头,尝试着问:“那您还能再培育出另一株吗?” 许时初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你以为培育珍稀异花是一件很简单、容易的事?要是说培育就能培育出来的,那你怎么不自己培育一株送给顺义王妃呢?” 洛雅清顿时羞愧得满脸通红,她当然知道异花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培育的,她只是想着也许呢? 许时初懒得看她怎么想方设法从自己手中得到五色赤丹,便直接对她说道:“你要是真的想要,就直接在拍卖那天去百花阁拍买回来就行了,只要拍卖胜出,那茶花就是你的了,你想送给谁就送给谁。” 洛雅清哪里不知道这个道理?问题是她怕自己无法胜出啊,京城里那么多爱花草的达官贵人,她哪里来那么多钱去跟人抢?她可是知道百花阁的奇花异草卖得有多贵。 即使她出嫁时有不少嫁妆,但她总不能倾尽嫁妆去买一株中看不中用的花吧? 不想大出血去买花,她只得想其他办法,试探着问:“那继夫人剩下那一株,就真的不能割爱吗?就、就看在我父亲的份上!” 洛雅清满脸通红地说着,居然扯出了她父亲的名头来,就是想让许时初不管是忌惮她父亲也好、讨好她父亲也好,能识相点把剩下那一株五色赤丹让给自己。 她知道自己是扯着虎皮做大旗,因此心中羞愧不已,但为了达到目的,她还是这样做了。 许时初没有丝毫意外,洛雅清不就是这样的人么?没有利益相关的时候,她能做出宽容大度、温柔善良的模样,然而一旦她自己的利益有损,便立刻暴露出自私自利的真面目来。 许时初似笑非笑道:“你是拿你父亲来恐吓我?你父亲在我这里可没有什么面子,他自己想要我的花都得花钱买呢,你算什么?值得我送你一株价值千金的花?” 听着许时初那不屑鄙夷的语气,洛雅清顿时顾不得羞愧了,她恼羞成怒: “你这么说我,难道不怕得罪我父亲?你在相府里生活,得罪我父亲能让你有苦说不出,你本来就是有我父亲庇护着才能过得这么自在逍遥,一旦我父亲对你不喜,你会有什么下场?!” “我能有什么下场?他能休了我再娶一个新夫人?新夫人有我这么省心吗?新夫人会不会得宠,然后生下亲儿子跟你哥哥争夺家产和父亲的爱啊?会不会离间你这个出嫁女啊?”许时初轻笑着问出一连串的问题来,然后又补充道, “被休之后,我有钱有闲还不用理会碍眼的人,即使被针对、欺压也能一走了之,真是太惨了呢……” 洛雅清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消化着她的话,这样看来,明显她是不怕得罪父亲的啊,那自己还能怎么让她妥协? 许时初轻轻地拍了拍洛雅清的脸,嘲讽地说道:“你可真是你父亲的好女儿呢,仗势欺人这一招用得不错,只可惜你只会用在我身上,不会用在你婆家那里。 我对你父亲无欲无求,你拿他的名头来吓唬我有什么用啊?傻丫头!” 洛雅清被许时初这极具羞辱意味的动作和话语弄得一惊,慌忙移开自己的身子,离许时初远了一点。 她以前为自己的父亲疏离继母、对继母毫无情意而得意,却不明白她继母也对她父亲毫无情谊,才能事事都以利益来交易,所以如今她就算有求于继母,也无法打感情牌了。 而休妻又不是小事,她知道她父亲会续弦不仅仅因为她兄妹的亲事,还有政事上的考量,许时初身世干净简单,这才是她成为丞相夫人的最大原因——所以她父亲不可能休妻。 所求的事没有成功不说,洛雅清还受了许时初一番嘲讽羞辱,狼狈地逃窜而出,丢尽了脸。 洛雅清窝在自己未出嫁前的院子里,对许时初怨恨不已,却拿她毫无办法。 一想到王妃想要的五色赤丹又没着落,洛雅清就更是痛苦了。 “小姐,不如您让相爷去跟继夫人要那茶花?”洛雅清的大丫鬟看不得自己的小姐难受,便建议道。 洛雅清没好气地说道:“你没听我那好继母说我父亲在她面前也没有什么面子的吗?父亲亲自去要又能怎样?” 大丫鬟解释道:“小姐您还真的相信继夫人的话啊?哪有出嫁的女子不看重自己的丈夫的?继夫人说出那样的话来,很可能是埋怨以前相爷对她的忽视呢,不过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罢了! 只要相爷对她放下一点身段,对她态度稍微和善一点,你看她高不高兴?还说不说相爷在她面前没脸面了?等她一高兴,相爷说要她的五色赤丹,她还不拱手送上来?” 洛雅清顿时豁然开朗,喜笑颜开:“对啊!是我被她的话蒙蔽了,哪个女子会不想要丈夫的重视,她说不在乎父亲就真的不在乎了?等我父亲对她稍微和软些,她准得跟狗一样摇着尾巴凑上来……” 她受时代、眼界所限,是不会理解有的女人真的不在乎丈夫,因此便想当然地以为许时初也跟她一样盼着得到丈夫的爱慕呢。 洛雅清顿时就信心十足起来,又想起许时初刚刚对她的羞辱嘲讽,恨恨地说道:“等我父亲给了她一点甜头,她为了继续得到我父亲的另眼相看,肯定会来讨好我,看我到时候怎么收拾她!” 她已经想好了要怎么羞辱、折磨许时初了。 可惜她的幻想永远实现不了了。 洛雅清心里有了主意,便心急如焚地等着自己的父亲从宫里出来,帮自己从许时初手里得到五色赤丹茶花。 她不知道,她的模样,已经离当初那个人淡如菊、善良温柔的相府千金越来越远了,跟顺义王府里的女人越来越像。 35、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5) “爹爹!”清悦甜美的女声响起,洛长青刚回到府里,就看到女儿在客堂里等他,看到他就惊喜地叫起来。 洛长青见出嫁的女儿回来,自然很高兴,连忙走到洛雅清面前,把她仔细打量了一遍,才心疼地说:“清儿瘦了,是不是周文存那小子惹你生气了?” 洛雅清一愣,连忙解释道:“不是不是,夫君对我很好,女儿才没有瘦呢,爹爹是看错了。” “没瘦怎么会连脸都小了一圈,清儿你不必为那小子说好话了,改天父亲一定好好说他,谁让他没有好好照顾你?”洛长青抚了抚女儿的头,不悦地说道。 洛雅清哪里舍得心爱的夫君被父亲责怪?便急忙抱着洛长青的胳膊,撒娇道:“父亲你真的是误会了,女儿只不过是吃不太惯顺义王府里的饭菜,吃得少了些才这样!不过女儿家的瘦些才好看呢,父亲就不要怪罪夫君了……” “吃不惯王府的菜你怎么不早说?爹爹这就把咱们府里的厨子让你带回去,是爹爹没考虑周到,当初怎么没想到把厨子给你当陪嫁呢?”洛长青自责地说道,对于女儿来说,他真的是个少有的慈父。 洛雅清没有拒绝,还感动得一塌糊涂:“还是爹爹您疼我。” 顺义王府的饭菜几乎都是大油大荤的,似乎不用浓油赤酱就不能显示出他们府里的富贵荣华,但洛雅清从小吃的却是少油少盐的清淡饭菜,所以乍然嫁入顺义王府,那是吃也吃不好。 作为新嫁娘,她又不敢点菜,否则又有借口让那些嫂子来对她阴阳怪气。 这次父亲让她把相府的厨子带回去,她就可以找个借口在自己的院子里建个小厨房,顺义王妃也没办法指责她了——洛雅清开始学会一点一点地为自己而算计了。 父女俩又说了好些话来联络感情,洛雅清才期期艾艾地说起自己回娘家的原因: “……母妃言语间很是喜欢继夫人培育出来的五色赤丹茶花,她在文尚书府上见过之后就一直念念不忘,女儿想着,既然是继夫人培育出来的,便回来找继夫人,看她还能不能匀一株给女儿……却没想到继夫人不愿意,说是一株要拍卖,剩下一株她要留着自己欣赏……” 洛雅清满脸苦恼地说着,看似在为许时初开解实际是给她上眼药:“也是我没有提前先问问继夫人,让她为难了,这么珍贵的花,价值千金呢,她要拍卖出去也是正常的……至于剩下那最后一株,自然是也要留着自己欣赏的,女儿可不能夺人所爱……” 可惜洛长青完全没听出女儿对许时初隐晦的告状,他直接说道:“既然这样,那你直接把拍卖的那一株买回来送王妃就是了,这有什么好烦恼的?” 洛雅清被他的话一噎,咬了唇飞快地扫了他一眼,才低低地说道:“女儿、女儿没那么多钱嘛。” 洛长青听了毫不在意地说道:“不就是钱吗?爹爹有!” “爹爹,继夫人那百花阁拍卖的每一种花都非常珍贵,那五色赤丹肯定也一样,咱们府里也不是很富贵,花那么多钱来拍花不太值得吧?”洛雅清并不太愿意让许时初轻轻松松就从自己手中赚走那么多钱,心中不乐意了。 她只想让许时初免费把花送给自己,便一直旁敲侧击地想从自己父亲身上下手,奈何父亲一直没领会她的意思。 到最后,她不得不直接言明了:“爹爹就不能求一求继夫人?说不定您一开口,不需要拍卖,继夫人就直接把花送给您了呢?” 洛长青一怔,然后才摇着头,微笑着说道:“那不可能,许氏可是最爱财了,连陛下想要菊花都得出钱买。” “可是陛下是陛下,爹爹是爹爹啊!陛下虽然是天下之主,但于继夫人而言却是陌生的外男;可父亲您却不一样,您是继夫人的夫君啊,是自己人,继夫人怎么能和您怎么见外呢?”洛雅清辩解道。 “女儿不是不想出钱买,可如今哥哥快要成亲了,以后还会有小侄子,母亲去后咱们府里的产业一直不愠不火,挣不了多少钱,可府里开销却大着呢……女儿也是为了父亲和哥哥着想……继夫人作为相府的一份子,也应该体谅一下父亲才行啊……” 洛雅清非常善解人意,话里话外都是为相府着想,洛长青立刻就被女儿感动了,欣慰地说道:“清儿果然长大了,能体谅父亲和哥哥了,那我就试试和许氏说一说吧。” 洛雅清闻言眼睛一亮,忙催促道:“那爹爹赶紧去吧。” 也就是洛长青对自己的女儿有天大的滤镜,觉得她是真心实意为自己着想,要是其他人听见她这些话,都会明白她的真实用意。 于是许时初便在她的院子里见到了洛长青和他的女儿。 “似乎你每一次来我这里都是为了从我手里得到东西啊。”许时初眼带嘲讽地看着父女俩, 这次就更离谱了,之前来找我要东西起码还能明码标价地给钱,现在来要东西,却想一毛不拔,空手套白狼呢!洛相爷,您可真是越来越会做生意了。” 洛长青听了她的话,顿时脸上有些发烫,觉得自己确实有些过分,但想起女儿的话,他还是厚着脸皮道:“是我太想当然了,但夫人能不能把价钱降低些,我会出钱买。” 许时初慢慢地摇头,微笑道:“不行哦,说了拍卖就是拍卖,相爷应该知道做生意诚信为本的重要性,我怎么能为了您的一己之私就取消拍卖呢?” “况且一株茶花而已,相爷就是没有买到手,又碍得了你什么事呢?你为什么要这么大张旗鼓地来找我?”许时初扫了一眼站在洛长青身后的洛雅清,心知肚明谁才是想要五色赤丹的人。 洛长青难道能说我想要你的花来让女儿拿去讨好她婆母吗?他不能这么说,于是便僵住了。 良久,洛长青才叹了一声,说:“就当是我求夫人了,把剩下那株让给我,可以吗?” 许时初讽刺地断然拒绝:“不行!说了我要自己留着的。” 36、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6) 洛长青父女俩的打算并没有得逞,洛雅清从许时初院子里出来的时候气得狠狠地跺了一下脚,说:“她是不是根本没有把爹爹您放在眼里啊?您只是跟她要一株花而已,又不是要她的命,她居然也不肯!” 这时候她倒是不提这花价值千金了,继续怨愤地说道: “要不是爹爹您娶了她,她现在都不知道被宁远伯府卖给哪个纨绔渣滓当牛做马、吃糠咽菜去了,哪里还能在咱们相府里当她养尊处优的贵妇人?!她不知道感恩就算了,居然还这么毫不留情地拒绝咱们的合理要求,真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洛长青倒没有他女儿那么义愤填膺,只是被许时初扫了面子,内心有些不悦,但他知道自己当初娶许时初的目的并不光明正大,他只是许时初有名无实的丈夫——让一个青春年少的女人守活寡,他自己对许时初心里有愧。 即使他确实改善了许时初的生存环境,给予她庇护,但这也不过是和她的交易而已,毕竟她也尽了当相府夫人的职责,所以严格来说,他对许时初并没有什么恩情,许时初拒绝他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 但这些与许时初私底下复杂的“交易”并不适合跟女儿说清楚,因此洛长青只得含糊地说道: “这是她自己培育出来的花,她要怎么处理都是她的自由,我们也不能强求。算了,清儿,咱们还是老老实实地去她那花店参与拍卖吧,虽然价格贵了些,但府里也不是买不起。” 洛长青为了女儿在王妃手底下好过些,不得不打算大出血把那株五色赤丹拍下来了。 “可是——爹,那也太贵了!”洛雅清依旧不甘心要出那么多钱。 “咱们现在也没有其他办法了。”洛长青无奈地说道,“除非清儿你能回去诚实地告诉顺义王妃,你没办法得到她想要的花。” 洛雅清一听她爹这话,顿时无话可说了,她要是敢拒绝顺义王妃的要求,就不会掇撮着她爹来许时初这里了。 于是,等到拍卖五色赤丹那一天,终究是洛长青出大钱帮女儿拍下了那株花。 等洛雅清再次回到娘家看到那株夺目斑斓的五色赤丹时,她几乎要喜极而泣了: “谢谢爹爹!还是您疼爱我,您不知道我上次回王府没能把花带回去的时候,母妃对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幸好现在终于买回来了……” 洛长青听到她这话,皱了皱眉头,语重心长地说道: “清儿啊,你虽然是当儿媳的,但也不能一味地顺从你婆婆,你是我的女儿,身份高贵又才貌双全,不需要处处讨好她,她就算为了她儿子的前程,也不敢对你太过分。 所以你自己要立起来,一些太过分的要求你完全可以拒绝,我让你嫁给周文存,不是让你去受他母亲的委屈的。” 洛长青一副为女儿撑腰的模样,但洛雅清却有苦说不出,心里觉得父亲终究还是男人,并不知道内宅里女人想要刁难另一个女人到底有多少种方法,更何况想要刁难她的是她的婆婆,从身份上就天然对她处于压制地位,一个孝道压下来,即使她是皇帝的女儿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反抗。 这段没能得到茶花的时日里,顺义王妃并不需要大张旗鼓地为难她,只需要“身体不适”,需要儿媳贴身伺候这一个规矩,就能把她折磨得身心俱疲:为婆婆试苦药、半夜起夜喝水、腰腿不适要她按摩…… 这一天天折腾下来,洛雅清能累得站着都睡得着,即使她隐晦地跟周文存告状,周文存也只会觉得她小题大作,没有孝心,是不是不想伺候婆婆…… 因此,这种为“长辈伺疾的小事”,即使洛长青作为堂堂丞相,也无法阻拦,难道他能阻挡小辈尽孝? 洛雅清只得苦笑道:“爹爹,女儿知道了,也只是这一次了,以后她要是再提这些我做不到的要求,我就装作听不懂,再也不会应承下来。” 她这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了。 洛长青听到女儿这么说,才满意了。 “对了,爹爹,哥哥真的要娶他那什么同僚的妹妹吗?听说他那同僚家里只是乡绅地主出身,才刚出仕,只是个小官,他妹妹那样的身份怎么配得上我才华横溢的哥哥啊?” 洛雅清得到了茶花,这才有心情关心起自己哥哥的亲事来。 说起儿子的亲事,洛长青神情柔和起来,说:“虽然那姑娘的身份是低了些,但她那哥哥是个年轻有为的才俊,考了状元,日后前程可期,后生可畏啊。” “只是个状元而已,真的有爹爹您说的那么好吗?女儿觉得还是委屈了哥哥。”洛雅清不太赞同地说道,她与洛睿感情很好,觉得就是公主也配不上自己的哥哥,如今却只能屈就一个状元的妹妹。 “这是你哥哥自己愿意的,我与他都看好秦志兴的前程,娶他妹妹就当作是前期投资了,要是秦志兴未来不负我所望,那你哥哥就有了同舟共济的支撑,要是他失败了,你哥哥也不只不过娶了个地位低的妻子而已,阻碍不了你哥哥的前程。” 洛长青把这里面的道道一一解释给女儿听,男人总是志在朝堂、胸怀天下,儿女情长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只是付出一门亲事的代价就能把一个未来权臣绑在自己的船上,胸怀壮志的男人哪个会舍得拒绝? 因此洛长青父子都对这门亲事很赞同,当然,秦志兴这个男主角未来的身份地位也证明了他们的眼光没有出错。 洛睿的亲事是板上钉钉了,即使洛雅清单方面为自己哥哥委屈也无济于事。 娶媳比嫁女杂事更多,毕竟一个是娶进门,另一个是嫁出去的,因此许时初比之前洛雅清的亲事要繁忙了许多,她要过问宴席的菜肴与采买、邀请的客人、当日仆从的安排…… 这些事情繁琐又细碎,却无法推脱,弄得许时初都想甩手不干了,这工具人也不是这么好当的啊。 37、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7) 正当许时初为继子的亲事忙碌的时候,醉香阁的李掌柜突然来告诉她,她位于京郊附近用来做香料坊的庄子有人悄悄来查探了。 许时初立刻就装作身体不适,把继子亲事的事情都交给了洛长青的人,自己则处理香料坊被人查探的事。 其实许时初的醉香阁并不是第一次被人打上主意,但打探到了香料坊头上却是第一次,因为许时初比较注重保密,做香料坊的小庄子是她避过许多人的耳目买下的,而且这小庄子的位置比较偏僻,庄子上的人也全都是她掌握了卖身契的下人,一面他们被人轻易收买。 但如今这个保密的香料坊却被人找上门来了,这就是个比较大的隐患了,许时初不可能当做不知道,否则她醉香阁这个钱袋子就要被人抢走了。 白天她没法掩人耳目出去,许时初只好找李掌柜了解了一下香料坊的情况,得知他发现有外人来查探是因为香料坊中在仓库存放的各种制香原料全都少了一些份量。 少的份量非常非常少,如果不是李掌柜对重量格外敏感,他可能都感觉不出来,但一种原料的份量少了一点,那可能是工人粗心没调好份量,但如果每一种原料都少了一点呢?那就不可能是工人粗心能说过去的了,除非是工人监守自盗。 那可能是工匠见利忘义想监守自盗吗?仓库里的制香原料是最重要的东西,许时初最开始造这工坊时就规定了工匠不能独自一人进入仓库,一定要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才能进入,就是为了避免监守自盗的情况出现。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两人合谋呢?这个可能性也不大,许时初对工匠并不吝啬,这些工匠的工资是他们同行的两三倍,有时候还有奖金,他们不太可能为财铤而走险,毕竟他们的卖身契还握在许时初手里。 外人的威逼利诱?这小庄子位置偏僻,方圆十里没什么人烟,要是有陌生人来了,庄子里的护卫不可能没发现。 因此这就大概排除了工匠监守自盗的嫌疑。 另外,李掌柜还告诉许时初,护卫在庄子外的路边草丛里发现了一只非常浅显的脚印,脚印留下的泥土并不是庄子周围的,因此,他就怀疑这是有外人来了庄子外查探,这脚印就是被暗探不小心留下的。 许时初听了李掌柜这番推论,心下也慎重起来,并决定给李掌柜和那个发现脚印的护卫发奖金,这两人也实在太尽职了,值得奖赏! 了解了大概情况,又让李掌柜保密之后,许时初便回了相府,她打算等到晚上再去自己的香料坊上查查到底是什么人把爪子伸到了她的地盘上来。 夜深人静之时,躺在床上的许时初睁开了眼睛,她悄无声息地换上夜行衣,乔装打扮好,带上工具,便出了相府,宛如一只纸鹞一样,在夜色中飞快地离去。 她如今的内力功夫练得很好,即使在这黑暗中飞速前行也能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因此她才会在这大晚上地跑去京郊外的小庄子里查探,并在天亮前回来。 半个时辰之后她就到了小庄子,此时是深更半夜,工匠们自然已经歇下了,护卫们倒是尽职尽责,许时初没有惊动他们,就进入了仓库。 仓库里的制香原料堆得满满的,但一袋袋的都放得整整齐齐,许时初按照李掌柜发现的不对劲的情况,去检查,并没有发现份量减少。 这些制香原料每天在仓库关闭之前都要重新增加到固定的份量,以补足每天所消耗掉的,这样仓库关闭之后制香原料的份量就都是足量的了。 这样看来,只有昨天的份量少了,恰好就被太称职的李掌柜所发现。 许时初没有丝毫意外地没发现暗探的线索,但她并没有灰心,从带来的包裹里拿出一根手指长的线香点燃,然后再从包裹里掏出一只小罐子,小罐子里飞出一只蜜蜂般大小的粉蛾来,那粉蛾绕着线香飞了一会儿,便朝着一个方向飞走了。 许时初掐灭了线香,装回包裹,就悄无声息地追着粉蛾的方向去了。 粉蛾在夜色中并不显眼,但许时初并不是用眼睛看着它追去的,而是闻着它的味道追去的。 能成为香料高手的人都是嗅觉格外发达的,能辨认出千百种味道,许时初也不例外,她嗅觉敏感,加上练了武功,五感更加敏锐,轻功又高,因此能轻轻松松追上这粉蛾。 在黑暗中飞了许久,许时初跟着粉蛾又回到了城里,这是意料之中的,毕竟能打她醉香阁主意的,只有京城中那些能随时关注醉香阁生意的人。 粉蛾带着许时初到了西城,西城是京城的贫民窟,里面住的不是贫寒人家,就是三教九流之人。 弯弯绕绕之中,粉蛾飞入了一户破旧简陋的泥土房里,停留在屋内床上一个人身上。 许时初谨慎地查探了周围以及屋内,发现确实只有这一个人,她便轻身从窗户跳了进去。 而那屋内睡觉的人果然不愧是能去香料坊当暗探的,警觉得很,许时初刚进来,他便清醒了,从床上一跃而起,低喝一声“谁”,就飞速地朝许时初扑来。 许时初轻巧地避开他的擒拿,反身踹向他,跟他对打起来,也许是心中有鬼,不想声张,因此这人连打斗都不敢发出大的声响,生怕吵醒邻居。 许时初也并不想惊动其他人,于是一时之间两人都有些碍手碍脚,不过终究是许时初身手好一些,这人很快便被她揍得倒在了地上。 不等他喊叫,许时初就卸了他的下巴,让他再也喊不出声来。 许时初从床上撕了薄被,把那人绑了起来,确保他没有反抗的力量,便找出油灯,点了灯。 被绑的那人面目平庸,三十多岁的模样,瘦削精悍,正恶狠狠地瞪着许时初,凶悍得很。 许时初并没有理会他,而是在这屋子里搜查起来,这人只是个暗探,小喽啰,并不是幕后之人,但要从他嘴里问出正确的信息,也需要技巧,许时初并不着急。 38、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8) 许时初果然在泥房的墙上找到了明显是从她的香料坊里偷出来的制香原料,还有几张香料方子以及香料坊工匠的情况调查。 找到这些之后,许时初便点起了另一支香,一刻钟之后,那被绑着的男人脸上凶狠的表情留变了,开始神情恍惚起来。 这个时候许时初才把他的下巴骨装好,让他恢复了说话的能力。 “说吧,让你去醉香阁的香料坊偷制香原的幕后之人是谁?”许时初问道。 那男人目光涣散,却一字一句地回答道:“不知道。只有一个蒙着面的男人夜里找上我,让我去那个地址偷香料方子,最好能策反里面的工匠。” “那男人长什么模样?有什么特征?”许时初继续审问。 “蒙着脸看不清样貌,身高大约五尺半,中等身材……特征?左手大拇指像是发育不全,只有短短一节。”那男人一板一眼地回答。 “那你偷了香料方子之后怎么联系他?”许时初又问。 “偷了方子后把消息藏在城外往大窝村方向五里处破庙的土地公神像里,那人会定期去取消息,然后等他主动联系我。”那男人跟个没有自我意志的傀儡一样,毫无保留地把指使他的人的联系方式说了出来。 许时初听了他这些话,丝毫没有意外幕后之人的谨慎,不过她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便把这男人打晕,扔到自己的伴生空间里,确保他不会出来打草惊蛇。 忙完这些之后,天色已经不早了,她把暗探收集到的资料都自己收了起来,便又悄无声息地回到相府里,换了衣服后重新入睡。 天亮之后她并不急着去找那个与暗探联系的人,而是耐着性子当她的丞相夫人,偶尔逗逗小杜昭。 天黑之后,她便易容成那个暗探的模样,马不停蹄地赶到了暗探所说的那个破庙里,果然找到了一个破烂的土地公神像,于是她便把修改过的香料方子以及工匠的个人情况藏到了神像里面。 那个联络之人不可能立马就出现在破庙里把东西拿走,所以许时初只是把东西藏好之后便直接离开了。 她并不担心找不到那人,毕竟她藏的那些资料上都染上了一种特殊的几乎无色无味的味道,恰好她的那只粉蛾能闻到,许时初离得近了也能闻到,那暗探就是被抓住的例子。 鱼饵已经放出去了,许时初并不急着起钓,毕竟这鱼还要些时间才能叼住鱼饵。 又等了七天之后,许时初再到破庙里查看,果然她放的那些资料已经消失了,显然是被人取走了,她便放出了粉蛾,又追回了城里。 只是这回粉蛾飞去的地方却不是西城的贫民窟,而是东城的高门大户了。 许时初潜入之前,看到粉蛾飞进的那府上大门的牌匾上写着“曲府”两个字。 这曲府即使在大晚上也看得出来十分豪广,雕梁画柱、假山河池,富丽堂皇,一看就是只有烈火烹油的世家大族才住得起的豪华府宅。 如此一来,这曲府到底是哪家人便一清二楚了,毕竟当朝大权在握的重臣中只有一人是姓曲的。 那便是从二品的殿前都指挥使曲啸风,曲啸风是当今二皇子的舅舅,位高权重,正为自己的外甥登上大位而努力,没想到努力着努力着就努力到许时初头上来了。 抢皇位是需要大量金钱的,但许时初没想到堂堂殿前都指挥使,从二品的大员,居然连自己那间小小的醉香阁都不放过,她是不是该感到很荣幸? 粉蛾并没有往富丽堂皇的主院飞去,反而去了曲府左侧的一间仆从房里,停留在房梁上。许时初点了迷香把屋内之人都迷晕了,这才走了进去。 屋内有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正搂着一个女人躺在床上,衣衫不整的,许时初恰好就看到了那男人左手大拇指比普通人少了一节,短粗短粗的,顿时便知道这人就是那个暗探所说的那个给他地址,让他去香料坊偷香料方子的人了。 这人是曲府的仆从,可想而知他的主子是谁了,除了曲府的主子还有谁?许时初并不需要找到正确的幕后之人,她只需要知道打她醉香阁的人是曲家人那就行了。 她不耐烦一点一点地去报复,更擅长釜底抽薪。 曲家人能有精力有底气谋夺她的香料秘方,靠的不就是殿前都指挥使曲啸风和二皇子吗? 那她就把曲啸风和二皇子搞下来! 能仕途顺利,当上大官的人很少手上是干净的,而这曲府的人能用这种上不得台面的手段来谋夺许时初的香料秘方,就已经说明他们心术不正了。 心术不正的人恰好又有权有势,会忍住不做些仗势欺人、欺男霸女、谋财害命、假公济私、中饱私囊、贪污受贿之类的事么? 这是不可能的,因此许时初打算帮帮二皇子的竞争对手,把曲啸风搞掉。 当然许时初并不是明着来搞他,毕竟她身为丞相夫人,身份不便,而且暗地里搞他更方便。 她也没做什么,只是找到了曲啸风曲大人书房里的密室,又在密室里找到了他这些年为二皇子谋财、中饱私囊以及贪污受贿等证据,悄咪咪地一半放到了大皇子的书房,另一半放到了三皇子桌面。 这样就不怕大皇子或者三皇子徇私不搞掉曲啸风,反而抓着他的把柄让他为自己卖命了。 收集这些证据之余,许时初还不忘把曲啸风放在密室里的金银珠宝以及奇珍异宝收刮一空,收到自己的伴生空间里,这些不义之财,她不收下难道还留着给这大贪官吗? 之后的事情便用不着许时初来操心了,那些要命的证据交到了二皇子的政敌手上,作为二皇子左膀右臂的曲啸风就在劫难逃了。 于是京城里、朝堂上热闹了许久,洛长青作为丞相更是忙得脚不沾地的,连亲儿子的亲事都没时间过问了,就忙着殿前都指挥使曲啸风贪赃枉法这事了。 许时初的潜在敌人很快就被抄家罢官、流放千里了,曲啸风还是看在是二皇子舅舅的面上才没有被斩首,留得一命,但曲家人已经不可能再起复了。 39、丞相的工具人继妻(39) 许时初给小昭昭喂了一颗草莓,小昭昭窝在她身边,热烘烘软绵绵的小身子挨着她,像小狗崽挨着狗妈妈,一双湿漉漉的眼睛巴巴地随着许时初的手从装草莓的盘子转到他头上。 “姑姑?”小昭昭委委屈屈地叫到,因为许时初把草莓放进了她自己嘴里。 “姑姑吃一个,你吃一个,轮着来吃。”许时初一点儿也不让着他,“要不然你自己用手拿哦。” 装草莓的碟子放在离他们俩躺着的软椅一尺远的桌子上,以小昭昭的小短手,是不可能自己拿到的,许时初故意逗他呢。 小昭昭果然试探着伸出了自己的小胖手朝碟子里的草莓伸去,然而他的硬件跟不上他伟大的目标,隔得老远呢,连草莓的边都挨不到。 “姑姑……昭昭拿不到……”小昭昭用他那仿佛沾着奶味的小奶音可怜巴巴地说道。 许时初捏了捏他肉嘟嘟的小脸颊,挑眉笑道:“那怎么办呢?” 小昭昭乌溜溜的眼珠子一转,露出个可爱的笑容来,看着一旁站着的知春道:“姑姑,让知春姐姐帮我拿好不好?” “那你自己问问知春。”许时初一边说,一边对知春使眼色,知春是个机灵人,立刻就明白了夫人的恶趣味。 于是在小昭昭问上她的时候摇摇头狠心拒绝了:“不行啊小少爷,奴婢还有其他活要做呢。” 小昭昭顿时失望极了,只能再转过头来乖乖等待姑姑的投喂了。 许时初逗了小孩儿,便懒洋洋地问道:“今天祥福酒楼居然没开业,害得我想吃他家的芙蓉烧鸡都吃不了,知春你知道缘由吗?” 知春不愧为她的大丫头,消息灵通得很,立马回答道:“奴婢恰好知道一点,说是那祥福酒楼是曲家的产业,哦,曲家就是最近那个被抄家的二皇子的舅家,祥福酒楼被牵连了,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继续开业呢。” “那可真是太可惜了,我挺喜欢他家的招牌菜,以后要是吃不到了可怎么办?”许时初惊讶地说道,她没想到自己只是报复了一下曲家,就牵连得自己吃不上喜欢的饭菜了。 “夫人要是还想吃,不如把那酒楼的厨子给请回来?听说那主厨还是宫中的御厨出身,手艺一绝,祥福酒楼能这么红火,八成是因为他的手艺。”知春说道, “可惜那主厨的太受欢迎了,本来其他酒楼就一直想把他挖走,这会儿曲家出事,祥福酒楼办不下去,不知道有多少人抢着要他呢,夫人这会儿才想到下手去抢可能有些晚了。” 知春说到这里颇有些惋惜和遗憾。 “那就算了,既然是御厨出身,想来也不甘心屈居于咱们这院子里管个小厨房的。”许时初遗憾了一会儿便罢了,“他要是去了其他酒楼,那咱们也有机会去吃他的拿手菜,那就不必执着了。” “我也喜欢吃!”身边的小昭昭突然冒出了这样一句话来,牛头不对马嘴的。 “你喜欢吃什么?不对,我应该问你有什么不喜欢吃的?”许时初问他,“瞧瞧你这吃得鼓鼓的小肚子,都快成个大肚皮青蛙了!” 许时初戳戳他的小肚子。 小昭昭一边扭着小身子躲着她的手指,一边被戳得痒痒的哈哈大笑:“昭昭才不是青蛙!姑姑你坏!” “姑姑要是坏就不会让你吃成个小胖子了,瞧你身上这些肉。”许时初身手灵活继续戳着他的小胳膊小胖腿儿,说道。 小昭昭小胖身子扭成了麻花都没能躲过许时初的魔爪,只得干脆不躲了,整个小身子扑在许时初手上,把她的整个胳膊都压住了,还伸出四肢牢牢地抱住她的胳膊,才不服气地反驳道: “昭昭才没有胖!肉肉……肉肉不是我的!” “不是你的怎么长在你身上?”许时初好笑地问他。 “是姑姑的!昭昭帮姑姑长的肉肉!”小胖子理直气壮地回答。 几个丫环听了捂着嘴巴直笑,许时初目瞪口呆:“小家伙,你要甩锅也不要甩到我头上来啊,我什么时候要你帮长肉了?” “上回姑姑喊知秋姐姐吃羊肉馄饨,知秋姐姐不肯吃,姑姑就说‘就当是帮我吃的’……那、那我也是帮姑姑吃的许多东西,所以肉肉也是帮姑姑长的呀……”小胖子有理有据地说道。 好家伙!许时初惊讶不已地看着振振有词的小昭昭:“你这可真是强盗逻辑啊,我让你知秋姐姐吃羊肉混沌是因为我吃不下了,而且半夜吃太多会发胖,倒了又太浪费,才让她帮我吃的,可我没叫你帮我吃啊,你吃的东西都是你自己想吃的,这会儿倒是赖上我了。” “我不管,我就是帮姑姑吃的嘛!”熊孩子理不直气也壮,直接耍赖了。 许时初眼珠子转了转:“那你以后不用帮我吃了,这草莓也不要吃了哦。” 然后吩咐道:“知春,把草莓端走吧,以后也不要给昭昭那吃的了,什么蜜豆点心、奶酪糕子你们分了吃,不用留给他了……” “不不!姑姑我要吃的……我错了……”小胖子听到这些话顿时什么也顾不上了,急得连忙眼巴巴地求许时初: “姑姑,昭昭错了,昭昭不是帮姑姑吃的东西,也不是帮姑姑长的肉肉,肉肉是我自己要长的,东西也是我自己要吃的……姑姑不要让人拿走我的小糕糕嘛……” 他又乞求又撒娇的,为了吃的真是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来了,瞧得周围一众人都忍俊不禁。 许时初看够了这小机灵鬼的闹腾,把他整个人抱起来,端着他肉呼呼的小身子看了看,才摇了摇头,慢悠悠地说: “你还吃?吃得都超重了,不行,姑姑不能让你长成个大胖子,会连媳妇都娶不上的,这样吧,姑姑给你找个武师傅,让你跟着学武,多动动,好歹把这身肉给练结实了。” “好啊好啊。”小家伙一口答应了,忙不迭地点头,这会儿只要许时初没断掉他的吃食,其他的他就什么都能答应,真是个小吃货。 他还是太小了,不知道练武是件苦差事,以后有他受的罪呢。 许时初看着他一无所知的小笑脸儿,意味深长地笑了。 40、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0) 洛睿成亲那天,洛雅清也回来了,她这次回来肉眼可见地变得沉稳起来,成长得很迅速,再也没有当初许时初第一次见她时的那幅无忧少女的模样了。 成亲还不到半年呢,如果生活幸福的话是不会这么快就成熟起来的,她这种成熟是催熟,可怜见的…… 许时初假假地同情一番,就抛到脑后去了,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呢。 洛睿这个做儿子的当新郎官喜气洋洋、春风得意;洛长青这个当老子的看着儿子也娶妻之后,却是百感交集,又喝多了。 只是上回嫁女儿的时候他喝多了还有儿子伺候着,可这回他儿子娶妻正是洞房花烛夜呢,他喝多了身边就没有亲人守着了。 不想许时初却被书齐找了去,说是相爷喝多了闹腾着不肯休息,要夫人过去看看。 许时初看了看书齐,有些纳闷,她与洛长青的关系平平,照理说即使洛长青喝醉了也用不着她去伺候,他身边那么多随从,就算他醉得再死也能被照顾得妥妥当当的,为什么这回书齐却来找自己? “你们看顾着点就好,我去了也是碍事。”许时初婉拒道。 可书齐却一脸为难地说:“老爷今晚心情不太好,喝多了情绪上来了很是沮丧感慨,要是夫人在身边劝慰一番,就不用他自己孤寂一人承受了……咱们这些下人可以照顾他,却劝慰不了他……” 许时初听了他这话险些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他确定他嘴里说的那孤苦无依、可怜巴巴的空巢老人似的人是一代权相洛长青? 这怎么看都不太像啊,不过许时初被书齐嘴里描述的洛长青的模样激起兴趣了,风光霁月的丞相情绪崩溃的一面多难得啊,她想要去看一看啊。 于是她蹙了蹙眉,装作被书齐说服了的样子,沉吟了一下,说:“既然是这样,那我就去看看吧,要是病了就不好了。” 书齐听了大喜,连忙在前面带路。 许时初第一次进入洛长青的卧室,就普普通通的一间房,没什么稀奇的,最多就宽阔了些,整洁了些,干干净净的,没有多余的东西,就是洛长青这个人一样,什么都是井井有条,丝毫不乱。 “睿儿……你娶妻了,爹终于放心了……”床上的洛长青喃喃自语,狭长的双眼闭着,穿着贴身寝衣的修长身躯辗转反侧,并不消停。 许时初在床边的椅子坐下,探手去摸他的额头,刚触碰到便突然被一双温热的手握住了:“是谁?……” 洛长青说话的气势都没有白天清醒时的沉稳清冽了,而是慢吞吞的的,带着疑惑,语气有些软,许时初听着居然觉得有点可爱。 他那双平时能看穿人心的锐利眼睛睁开了,此时却带着点茫然和纯真,配着他成熟俊美的容貌,愣是让许时初看出了点小奶狗的影子来。 这……有点犯规啊,许时初的手蠢蠢欲动,忍不住摸上了他因为喝了酒有些红的脸颊,一片温热。 “我是你夫人啊,夫君。”许时初故意拉长了声音,柔柔地说道。 “夫人?”洛长青抬起头来努力睁大了眼睛,似乎要把许时初看得更清楚些,然后他把许时初那只手抱在怀里,带着点委屈地说:“夫人,我心里有点高兴,又有点难过,不知道为什么……” 许时初的手被拉入他怀里,碰到他结实的胸膛,脸上发烫,没想到这人平时看着文质彬彬、温文尔雅的,却还是个有胸肌的人呢。 看在占了人便宜的份上,她哄杜昭小胖墩一样哄道:“因为你儿子长大成人娶妻了啊,你高兴他终于成家立业,但又心酸他最亲近的人从此不再是你了。” 洛长青睁着迷茫的眼睛努力想要理解许时初的话,过了一会儿才迟钝地说道:“哦,原来是儿子娶妻了……我想起来了……” 然后他看着有些可怜的样子对许时初道:“那我最亲近的人只有夫人你了吗?” 许时初无情地摇头否定他:“不是啊,我并不算你最亲近的人。” 洛长青顿时一双眼睛更湿润了:“你不是我夫人吗?夫人怎么不会是我最亲近的人呢?” 许时初叹了口气,真可怜呐,堂堂丞相大人喝醉酒了也会觉得孤单寂寞,要寻找最亲近的人呢。 丞相大人也许是平日里太过稳重严肃了,压抑太过,只有喝醉了才能释放一下情绪,这会儿居然一点儿权臣的形象都没有了,整个人都从老谋深算的老狐狸变成了软绵绵的、柔弱可欺的小白兔了。 “书上不是说至亲至疏是夫妻吗?夫妻有可能是最亲近的,但也有可能是生疏的,不幸的是,我们就是至疏的那种啊。”许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不,我不信!”洛长青却不肯相信,突然从床上起来,一把把许时初搂进怀里,“我们要是不亲近你怎么会在我房里?” 许时初完全没想到他会有这个举动,因此没有躲过,被他按得紧紧的,顿时鼻腔满是陌生的男人气息,淡淡的清雅的,不但不难闻,还挺好闻的。 “你该不会是装醉故意占我便宜吧?”许时初愣了一会儿便反抗道,用力地挣脱了洛长青的怀抱。 “哼!”许时初恼怒地揪了揪他脸颊上的皮,“要是你明天酒醒了还记得自己做了什么,不知道会不会恼羞成怒?” 洛长青吃疼地抓住许时初的手,英俊的脸被许时初揪得更红了,如桃花氤氲,魅力大增,许时初都快被他杀伤力巨大的俊美容貌所迷,想要染指一番。 但幸好她还没有色令智昏,还有一丝丝的理智提醒她,她与洛长青是“清清白白”的夫妻关系,不容逾越的。 于是她顿时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热烫的心立刻就凉了下来,也没心情逗醉前醉后反差萌巨大的男人了。 “放开我的手,免得你醒了之后后悔。”许时初甩着自己的手说道。 “你不高兴吗?”洛长青却回答得牛头不对马嘴,可见是醉得狠了,平时那么冷静的一个人,居然毫无防备露出了柔软的性情任人处置。 “不高兴哦,酒后撩人最不负责了,把人撩得心动了,你却一觉醒来说忘了,那人多亏啊?”许时初无情地推开了他。 41、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1) 许时初逗了醉酒的洛长青许久,见他很久都不睡,不耐烦了,直接出手在他后脖颈一个穴位按了一下,他便立刻陷入了昏睡。 许时初这才满意地出来,对守在外面的书齐道:“相爷睡下了,让守夜的下人注意一下,免得他呕吐或者想喝水了没人在身边伺候。” 书齐应下了。 第二天一早,新人要给父母长辈奉茶的,许时初作为工具人又不得不出席,她昨晚上在洛长青那里浪费了半个晚上,都没睡够就要起来了,因此到厅堂的时候脸色就不是很好。 但有一个人的脸色比她更不好的,那就是昨晚宿醉的洛长青了。 洛长青看见到来的许时初,脸色僵了一下,眼神都飘忽不定起来,稍显苍白的脸色让他显得有些脆弱。 许时初瞄了他一眼,并没有开口。 “昨晚……辛苦夫人了……”洛长青轻咳一声,神情不太自然地对许时初说道。 许时初看向他,嘴角就忍不住轻翘起来,想起他昨晚醉后崩人设的事情,突然要早起的不爽心情都消失了,变得开心起来。 “你怎么知道我辛苦了?难道你记得昨晚你做的事?”许时初微笑着故意询问他。 洛长青苍白的脸颊突然浮起一丝粉霞,垂下了狭长的眼睛,低声说:“不记得了,是书齐说昨晚你照顾了我很长时间。” “哦……原来是这样……”许时初拉长了声音,似笑非笑,一眼就看出来洛长青是记得他干了什么事的,只是没想到他居然敢做不敢当,把书齐拉出来当借口了。 看着洛长青有些窘迫的模样,许时初顿时更加开心了,故意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来看,看得他浑身僵硬。 “姑姑?”丫环抱着的杜昭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伸出手来要许时初抱。 许时初这才把视线转移到小胖墩身上,于是她就没看见洛长青松了口气的模样。 “饿了?”许时初摸摸他软绵绵的小肚子,问道。 “好饿了。”小昭昭嘟着小嘴,小胖手抱住许时初的手,奶声奶气地回答道。 “再等一会儿,等大少爷和大少奶奶来了咱们就能吃早饭了。”许时初跟他说道。 洛长青把自己这边桌上的一碟小点心放到许时初面前,说:“先吃些点心填填肚子,别饿坏了。” “谢谢姑父!”小昭昭一看到吃的,顿时精神了,笑得一脸甜地对洛长青说道。 等小胖墩吃了好几块小点心之后,新婚夫妇才姗姗来迟。 “是我和娘子来迟了,让长辈久等了,还望父亲和继夫人见谅!”洛睿看见洛长青和许时初都早已落座,等了许久的模样,顿时不好意思地说道。 “无妨,时辰还早。”洛长青怎么会舍得责怪儿子和儿媳,立刻就体谅上了。 一旁的仆从终于有机会端上了热茶,洛睿和秦梅跪在蒲团上,恭敬地端着茶,给洛长青和许时初敬茶。 许时初按照惯例给两人送了礼物,又说了几句勉励他们好好过日子的话,便完成了这一步骤。 “这是我娘家的小侄子,杜昭,昭昭,跟你表嫂问好。”许时初对秦梅介绍杜昭,小昭昭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秦梅,乖乖地问好:“表嫂好。” “昭表弟好。”秦梅微笑着应道,她早在家中时就已经了解过相府里的主子,自然知道杜昭是相府继夫人收养的远房亲戚,既然是寄养的亲戚,那自然是影响不到她以后的子嗣,因此这会儿看到杜昭,她也能心平气和地对待。 见完礼、认了人之后,终于能用早膳了,许时初刚落座净了手,刚想拿起帕子擦干,突然斜地里就伸出一双手来拿起帕子给她擦起了手来。 许时初一看,居然是新媳妇秦梅,她连忙挣脱了她的手,说:“你赶紧坐下来用膳,我不需要你伺候。” 许时初又不是她正经的婆母,开什么玩笑会让她来伺候自己用膳?就算是她正经的婆母,许时初也没这个习惯! 因此她拒绝得毫不犹豫。 秦梅却显得有些手足无措的模样,犹豫地看向洛睿,像是在征求他的意见。 洛睿瞧了一眼自己父亲,又看了连身子都移得离秦梅远了些的许时初,抿了抿嘴,才说道:“既然继夫人不用你伺候,那你就坐下来和我们一起用膳吧。” 秦梅虽然很高兴丈夫这么说,但还是假意地推辞道:“这……不太好吧?不合规矩。” “有什么不好的?规矩只有人愿意用的时候才是规矩,我说不用就不用,你赶紧回到你座位去。”许时初忙不迭地说道。 “我们府上不在意这种规矩,秦氏你不必如此。”洛长青也发话了。 秦梅这才坐回了洛睿身边。 许时初这顿早饭破天荒地吃得格外不自在,因为有个陌生的继儿媳时不时地朝她看,那种眼神,即使她装得像是不经意般看过来,但许时初是多敏锐的人,自然就觉察了她隐晦的视线。 虽然不知道这个继儿媳为什么对自己格外在意,但许时初自认以后跟她没多大的交集,因此也不在意。 她不会当恶婆婆让秦梅立规矩,也就不会有什么婆媳问题出现了,她只希望与秦梅井水不犯河水就好。 用完早膳之后,许时初迫不及待地拎着小昭昭离开了。 秦梅跟着洛睿回自己的院子,小声又感叹似地对洛睿说道:“继夫人长得可真好看啊,我从来没见过比她长得更漂亮的女子了……” 洛睿顿了顿,见她一副天真不知事的模样,说道:“不要妄议长辈的容貌,继夫人虽然不是我亲生母亲,但她毕竟是我父亲明媒正娶的,我们也要敬重她。她是个爱清静不多事的,不会为难你,你不需要多关注她。” 秦梅听见丈夫这一顿像是责怪自己的话,顿时委屈了:“我、我只是一时感叹而已,夫君就说了我那么多……” “好了好了,继夫人不会碍着我们什么事的,你平时又不用跟她请安,就当她是个不常见面的亲戚好了。”洛睿连忙哄自己的娇妻。 “不用请安?这也能行?可、可她是我婆婆啊,我不去跟她请安,她真的不会怪罪我吗?”秦梅不敢置信地问道,她从不知道哪家的媳妇是不用给婆婆请安的。 42、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2) “我们家不在意这些繁文缛节……不用请安不好吗?”洛睿有些疑惑地问道,他虽然没有体会过婆间各种你来我往的交手,但他以为没有哪个媳妇会心甘情愿一大早起来给婆婆请安、伺候婆婆的,况且许时初还只是他继母。 “不,我只是有些担心被人知道了,会以为我目无尊长、没有孝心……”秦梅小心地说道。 “外人哪里管得了咱们府上的事?而继夫人巴不得我们不去吵她,所以你不用在意这些事。”洛睿耐着性子说道,他不知道妻子为什么一个劲地和自己讨论这件事,自己怎么说她就怎么做不就行了吗?何必探究太多。 秦梅看出了丈夫的不耐烦,终于闭了嘴。 许时初原本以为多一个继儿媳碍不着她什么事,但她万万没想到秦梅是个“孝顺”的,虽然听了洛睿的话,没有早晚跟她请安,可她却开始白天来造访她。 “夫人,少夫人在外面,说有事找您。”知春回来告诉许时初。 许时初正拿着水果逗杜昭,突然听见这话便疑惑了:“她来找我干什么?算了,让她进来吧。” 毕竟是刚进门的媳妇,许时初总不好一开始就拒绝她的来往。 秦梅跟着带头的丫鬟进了许时初的院子,映入眼帘的便是遍地繁花盛开,如入仙境,令人神、气一轻,浑身的浊念都一扫而空。 “果然不愧是明满京城的丞相夫人的花园……”秦梅被满院子的话惊艳得睁大了眼睛,不由地感叹道,她带着的丫鬟也都被各种奇花异草震惊住了。 秦梅想起自己和哥哥在京城的街上逛着的时候,曾经路过一间名为“百花阁”的花铺,里面错落有致地摆着各种珍稀奇艳的花。 她也看得眼睛都忘了转,等进去看的时候,才发现那里的每一盆花她都几乎买不起……虽然买不起,但还是可以欣赏的,那个时候她还感叹要是有一天她能从“百花阁”里买回来一盆花,她就心满意足了! 而如今,百花阁的东家就是她的婆婆……秦梅想到这个事实心中就火热起来,特别是看见这满院子眼睛都看不过的花时,心就跳得更猛了——没有哪个女人会不爱鲜花的。 “继夫人真是厉害啊,能种出这么多奇花异草来。”秦梅惊叹地说道,连脚步都慢了下来。 带路的丫鬟早就见惯了客人被这些花迷了眼的情景,因而自豪地说道:“咱们夫人自然是厉害的,不管多么珍稀难养的花,到了她手上,就没有不能活的。” 又见秦梅几乎走不动道了,那丫鬟又很是理解地说:“少夫人要是喜欢,可以和夫人说一声,待会儿就留下来欣赏一下。” “好啊,我肯定要好好欣赏,这里很多花我都没见过。”秦梅高兴地说道,便连忙快步走起来,想要早些与许时初联络完“感情”好去欣赏花。 “母亲,您院子里的花长得真好啊,媳妇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不知道儿媳能不能观赏观赏?”秦梅和许时初寒暄了几句,便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许时初柳眉一挑,她倒是不吝啬让人欣赏自己的花,但她就担心有人欣赏完了却嫌不够,想据为己有。 不过,秦梅应该不会这么厚脸皮吧?许时初不太确定地想道,但还是应下了让她去赏花的请求。 “姑姑,摘草莓呀!”小昭昭抬着肉嘟嘟的小胖脸,笑眯眯地对许时初说道。 许时初除了种花,还种了些水果,草莓就是其中一种,但种得不多,因此想要吃草莓就得等待。 小胖墩便天天念着吃草莓,就算草莓还没成熟,他也要让丫环牵着手天天去看一看。 “草莓都没熟,摘什么呀?”许时初把小胖墩的肉肉脸揉了揉,“熟一个就被你摘一个,现在哪还有熟的?” “有的有的!”小昭昭的小胖脸被揉得嘟起来,小嘴巴却依旧坚强地说道,“昨天、昨天就熟了半个!” “熟了半个?”许时初忍不住笑起来,“昨天熟半个,今天就会熟剩下那一半吗?” “对呀。”小胖墩理所当然地点头。 “行,就让你去看看有没有熟。”许时初抱起沉甸甸的小家伙,往种草莓的那一小块地走去。 小胖胖乐得眉开眼笑,短短的肥胳膊搂住许时初的脖子,亲热地在她耳边说道:“姑姑,等摘了草莓,我就分一半给你吃!” 许时初被他逗笑了:“才给一半啊?这草莓还是我让人种的呢。” 小胖墩顿时皱起了小眉头,艰难地开口:“那、那就再多分一个给姑姑?” “就多分一个吗?”许时初装作不高兴地说道。 “多两个!不能再多了!再多我就没有了……”小昭昭愁眉苦脸地说道,肉疼不已,仿佛多分两个草莓给许时初就跟在他身上挖肉一样。 许时初被他心疼的小表情逗得噗嗤一笑,终于良心发现地说道:“算了,姑姑不跟你抢,你只要分我一半就好了。” “谢谢姑姑!”小昭昭一听,立马喜笑颜开起来。 姑侄俩到了草莓地,许时初一眼看去,都没几个草莓是红的。 小昭昭显然也看到了,他满眼失望地绕着草莓地转了一圈,抬起小脑袋,沮丧地对许时初道:“姑姑,好少哦……” “谁让你整天惦记着来摘?熟一个就被你吃一个,现在还有几个熟的都是运气好了。”许时初揶揄道。 小胖墩只好失望地把那几个熟了的草莓摘了,用小胖手捧着,然后一个个地跟许时初平分。 姑侄俩分吃了那几个草莓,小昭昭又玩了一会儿就午睡去了。 许时初倒是也想午睡,可惜她院子里还有个秦梅。 “去问问少夫人要欣赏多久?要是时间长的话我就先睡个午觉。”许时初打发丫鬟去问秦梅。 过了一会儿丫鬟回来说少夫人还要欣赏许久,让夫人尽管睡觉。 许时初也不跟便宜儿媳客气,果真睡觉去了。 等她睡醒起来,便看见满脸兴奋的秦梅羞涩期待地问她:“母亲,您能不能送我一些花?就院子里种了许多的那些,送我一些应该不碍什么事吧……” 43、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3) 许时初惊愕地瞪大了眼睛,她虽然已经有被人索取的心理准备了,但真的听到秦梅这么理直气壮地跟自己讨要花,她就很诧异了,这时代的女人不大多数是矜持自重的吗?这么会有这种直白地跟人要东西的人啊? 她脸皮怎么能这么厚? “不行,我的花都是有用的,不能随便送人。”许时初皮笑肉不笑地对她说道。 “母亲,我只是要几种而已,你有那么多还不够用吗?”秦梅没想到许时初居然拒绝了她,依旧不死心地问询。 许时初冷了脸:“再多都不够用,我的东西我想给就给,不想给就不给,现在我就是不想给你,你最好不要太贪心。” 秦梅听了她这丝毫不客气的话,顿时又羞又气:“我哪里贪心了?是母亲太小气了,连几株花都不愿意给我……果然是因为夫君不是你亲生的,所以就连我这个儿媳也不待见吗?” 许时初厌恶极了这种占不到便宜就想给人乱扣帽子的行为,她冷笑道:“对,我就是不待见你这个空口白牙跟人要东西的,别说你丈夫不是我亲生的,就算他是我亲生的,想要我的东西也得看我愿不愿意!你又算个什么东西?” “你!你!我夫君是相爷唯一的儿子,你现在这么对我,就不怕以后老无所依吗?”秦梅口不择言地说道。 许时初冷哼道:“老无所依?他是相爷唯一的儿子关我什么事?我老了也不需要他养。现在我还年轻你都能借着这个名头来贪墨我的东西,等我老了,你还不知道要怎么磋磨我呢,这么一想,指望你夫妻俩,我还不如指望我侄子。” “把她赶出去,以后我的院子不许她进来!”许时初懒得跟秦梅掰扯,直接吩咐仆妇把她赶出去。 “你敢这么对我!我一定会跟夫君和相爷说的……”秦梅被拖走时愤恨不已地大骂。 “你们这些下贱的东西,赶紧放开我!我可是少夫人,你们敢这么对我,我不会放过你们,我要把你们卖到窑子里……”秦梅破口大骂把她拖出去的仆妇。 然而这些仆妇都是许时初挑选回来的,卖身契都在她手上,根本不归相府管,因此就算秦梅说要把她们卖了,她们也一点都不在意,因为她们的主子很护短。 终于把碍眼的人赶走了,许时初才松了口气,小昭昭握着个红草莓,好奇地瞪大了眼睛看着秦梅一众人被拉走,然后问许时初: “姑姑,那个人是想要咱们的花花吗?” “是啊,她居然脸大得要我送给她呢,也开得了口。”许时初讽刺地说道,又叮嘱小昭昭,“昭儿你可不要学她,随便跟人要东西啊,那可不是好习惯。能随便开口就跟人要东西的只有乞丐。” 小昭昭一听连忙摇头:“我不要当脏脏的乞丐!” 许时初摸摸他的圆脑袋:“对,咱们得活得有自尊一点,想要什么东西就自己努力去得到,不要摊手就跟人要,会让人瞧不起的。” 这边许时初在教孩子,那边被赶走的秦梅则气疯了,她本来就不是出身良好的大家闺秀,只是乡绅地主家的女儿罢了,礼仪教养上自然就差了一大截,跟人相处也不懂分寸,才做得出跟婆婆要东西的行为来。 她还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反而认为别人没满足她的要求就是不对,况且许时初还粗暴地把她赶了出来,因此丢尽了脸的她一回到自己的院子,就气冲冲地打发人去府外等着洛睿和洛长青回来,准备狠狠地告许时初一状。 狠狠地砸了一通自己房里的摆设,出了一口气,秦梅才冷静了一点,却依旧对许时初怨愤不已: “那个狐狸精贱人居然敢这么对我!如果不是看在她是我名义上的婆婆的份上,我早就把她那一院子花都直接移走,哪里还会好声好气地问她要?给脸不要脸,她居然还敢拒绝我……一个不受宠的继室罢了!还以为我不知道相爷根本不待见她呢?哼! 等我跟夫君和相爷告她一状,看她还敢不敢这么清高自大!我就让她给我种一辈子花,当一辈子花农!” 秦梅虽然出身不显,但家里吃穿不愁,她作为小女儿也是很受宠爱的,因此养成了任性刁蛮的品性,偏偏她又有一个好哥哥,还仗着哥哥的势幸运地嫁给了炙手可热的相府唯一的公子,这就更给她增添了嚣张的气焰,越发见不得别人忤逆她了。 她刚嫁进来的时候还能收敛自己的性子掩饰一下真实的性格,但现在她已经把相府的管家权收入掌中,自觉在相府站稳了,于是就开始暴露真面目,还看不起不管事的继婆婆来了。 “少夫人您说得对,少爷这么疼爱您,肯定会为你做主的。您只不过是想要几株花而已,那继夫人都不愿意,实在是太小气了!您将来还是这相府的主母呢,她那花又不是种在外面,而是种在相府里的,要她点花怎么了?相府里的东西哪个不是您的啊?” 秦梅的大丫鬟巧言令色地说道,谄媚地附和着秦梅的意思,不停地吹捧秦梅、踩踏许时初,捧得秦梅越发觉得自己做得对。 “你这丫头说得对,我有管家权,我才是相府唯一的主母,那贱人不过是空有个相府夫人的名头罢了,还敢不把我放在眼里,真是胆大包天了。”秦梅嘲讽道。 大丫鬟滴溜溜地转着眼珠子,给她出主意:“说到管家权……少夫人您完全可以让下人给那位继夫人使点绊子,让她有苦说不出,看她还敢不敢得罪您了。” 秦梅顿时犹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眼睛都亮了,夸赞道:“还是你有主意,府里的下人都归我管,我要想给找她不痛快,她就不可能避得开,看她能嘴硬到什么时候。等她来求我的时候,就不是几株花能解决得了的了……” 这主仆俩就开始密谋给许时初点颜色看看了,但秦梅却不知道,她虽然拿了管家权,这管家权却不包括许时初那院子里的人与物在内。 44、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4) 洛睿刚从外面回来,就被秦梅身边的人拉住了:“少爷您可算是回来了,少夫人等了您许久了。” 洛睿莫名其妙的:“她等我做什么?我一向都是这个时间回来的。” “少夫人有事要跟您说呢。”下人干笑了下回答道。 洛睿其实想先去找自己父亲说一下事情的,但这会儿新婚妻子专门派人来等他,他就不能扫了她的面子,因此只得先回去找秦梅了。 “少夫人!少爷回来了!”守在外面的仆人远远看见洛睿的身影,便讨好地跑回来禀告秦梅。 “终于回来了!”秦梅立刻起身,把自己浑身整理了一下,然后问丫鬟:“我这身打扮看着如何?要不要换一身?” 丫鬟连忙摇头:“不用,少夫人您这一身就好看极了,衬得您格外淡雅高贵,少爷肯定会喜欢的。” 秦梅于是不另换一套了,心急地望向门外。 一见洛睿的影子她便迎了上去,高兴地说道:“夫君你总算是回来了。” “娘子找我有事?”洛睿问道。 秦梅立刻便想起了自己今天在许时初那儿受到的屈辱,于是嘟着嘴哼了一声,说: “还不是你那继母!我好心好意地去陪她,看到她院子里的花长得好,便想跟她要几株,谁想到她那么小气,不送就算了,还嘲讽我是占她便宜,大骂了我一顿,又让下人把我赶了出来! 你不知道我是被两个仆妇从她院子里硬生生拖出来!她居然这么欺辱我,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夫君你可一定要为我做主啊……” 洛睿听到她这么一说,顿时脸色一沉,眉头皱了起来,说:“那你好好的为什么偏要她的花?她很宝贝她那院子里的花,基本不送人,连我姐姐上次想要她一株茶花,都要从百花阁里花钱买,你是刚入门的新媳妇,就更别说了。” 秦梅听了更生气了:“夫君你这是什么意思?是说我不配要她的花吗?明明就是她小家子气,况且我又不是外人,就只是要她几株花她都不答应,她也没把你放在眼里,要不然看在你的面子上也不会拒绝我!” “继夫人跟其他人不一样,她本身就是个性子极清冷淡漠的人,只一心在她那院子里过活,连对我父亲都冷冷淡淡的,就更别提我了,我们平时都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你不要去她那里找事! 你想要什么花到外面买就是了,买不到就让人去找,何必非要跟她要?” 洛睿不耐烦地说道,并不明白妻子为什么要跟继母杠上。 “夫君你的意思是我无理取闹了?今天明明是我被她欺负了啊,你不帮我报复回去就算了,还责怪我!”秦梅委屈极了。 洛睿抚着额头,头疼地说道:“如果不是你说了过分的话,继夫人不会赶你的,她一向奉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准则。你不要再打她花的主意了,以后也离她远点。” “好啊,洛睿!你居然还维护起那贱人来了?你到底是她丈夫还是我丈夫啊?”秦梅见丈夫居然不站在自己这边,怒极了,口不择言地说道。 “闭嘴!”洛睿脸色一沉,目光冰冷地看着她,“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还要我教你吗?你要是再这么口无遮拦,就呆在你的屋子里,哪里都别去了!” 秦梅看见洛睿冰冷的神情,终于回想起自己说了什么,顿时气焰消停了不少,虽然还是愤愤不平他没有给自己找回场子,但却不敢再惹怒他了,自己低声抱怨着:“果然后娘就是后娘,不是亲生的就不是亲生的,连点东西都分得清清楚楚……” 洛睿又冷冷地扫了她一眼,她才终于闭嘴了。 “不管继夫人对你有多不客气,你都不能骂她是贱人,她是我父亲明媒正娶回来的,你不尊重她就是不尊重我父亲,你明白了吗?”洛睿紧紧地盯着秦梅,说道, “这里是丞相府,不是你那乡下地主家里,那些污言碎语不要再让我听见……” 秦梅心里一突,洛睿并不是个严肃冷漠的人,因此当他生气时成了冷厉的模样,秦梅就很害怕他,听了他的警告,只有乖乖点头的份。 洛睿虽然对许时初没什么母子情,但他是个有修养的人,与许时初不亲近,却不会故意去折辱她,所以秦梅骂她贱人的时候,他会出口警告。 “我今晚不回来睡了,在书房有事忙,你早些休息。”说完,洛睿就抬步离开了。 秦梅看着他走远的背影,气恼地跺了跺脚,暗恨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但没让丈夫帮自己报仇,反而把丈夫推远了,成亲以来他们还是第一次分房睡呢,就是因为许时初! 秦梅想着想着就更恨许时初了,即使洛睿让她不要去招惹许时初,但她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没能借丈夫的手去报复,但她可以自己在暗地里给许时初找麻烦啊,反正如今府里的管家权在她手上,她只要做得隐秘些,事情没闹大的话,男人们是不可能知道的。 自觉有了主意的秦梅,便开始了自己暗暗的报复之路,不折不挠地给许时初找麻烦。 她没能收买到许时初院子里的下人,便只能在别的地方下手了。 于是许时初的伙食开始慢慢地变差了,想要的点心不是味道次了就是模样坏了、饭菜想吃的不是说没材料做就是送得太迟、出府时的马车不是不够用就是坏了没修好、府里按例发的布料不是褪色就是破了…… 渐渐地,许时初就回过味来了,知道这是秦梅在故意给她下绊子。 “夫人,您看这桌子菜,有哪个是下得了口的?”知春指着刚摆上桌的饭菜,气愤地说道,“厨房的人是越来越过分了,居然敢拿这样的东西来糊弄您!夫人您这次可不能再忍下去了!” 许时初点点头,问:“相爷好像今天休沐是吧?他现在还在府里吗?” 一旁的仆妇回答:“是的,相爷今天没有出门,一直在府里。” 许时初便满意地吩咐:“把这桌子菜装回食盒里,还有前些天府里发的布料器物都找出来,咱们去给相爷送东西,请他吃饭。” 45、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5) 知春听了眼睛一亮,顿时明白夫人的意思了,兴高采烈地去把那些东西一一找出来。 许时初带着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往厅堂走去,相府里的下人罕见地看到她这么大阵仗都惊讶了,不知道夫人这是在做什么。 不过等看到许时初身后的丫鬟仆妇捧着一匹匹布料和一些品色并不怎么好的器物摆设往厅堂走时,有那脑子机灵的下人立马悄悄地往少夫人的原主里去了。 许时初一行人很快到了厅堂,她又吩咐人道:“去把相爷请过来。”想了一会儿后又对另一个仆从道,“要是少爷今天在府里的话,就把他也请过来。” 下人领命而去。 知春自觉地把食盒里的饭菜都一一摆在桌子上。 没过多久,洛长青不急不缓的脚步声就从外面传来了。 “夫人你找我?”洛长青一进来就问,然后他看见了桌上那些摆好的菜肴,有些疑惑,“今天是什么日子,要大家一起吃团圆饭?” 许时初冷笑一声,说:“相府穷成那样了?团圆饭要吃这样的货色?” 洛长青听了一愣,这才仔细地看向那些菜肴,这一看就看出问题来了,菜色有荤有素,然而荤的肉不是色泽晦暗、一看就让人没有丝毫食欲,就是油光发亮,用半盘子油浸泡着,还没吃就让人觉得腻了;素的就更磕碜了,不是焉巴巴黄叶的,就是没用油炒的,一看就不新鲜,让人咽不下去。 哪家的团圆饭会做成这个样子?不,这样的饭菜就不可能出现在相府的餐桌上才是。 “这是怎么回事?”洛长青想了一会儿便已经猜出了大概,沉着一张俊脸问许时初。 许时初撩起眼皮看他,讽刺道:“我也想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就想吃些正常的饭菜罢了,可这些天我的丫环们到厨房里拿到的都是这样的菜色,也不知道是相府入不敷出没钱买些好食材了,还是我这个名义上的相府夫人待遇下降了,只配吃这样的饭菜!” 许时初说着说着火气就更加大了,她安安分分地当她的工具人,就是想着吃好些、穿好些,过得自在些,可现在却偏偏有人看她不顺眼,非要破坏她安逸的生活,这她就忍不了了! 骂她、不尊重她都可以不在乎,但让她没法享受美食,这就不可忍受了。 人生在世,吃喝玩乐,她胸无大志,就这点子爱好,但凡破坏了她这些,都是不可原谅的! “去把厨房里的人叫来,让我看看他们是不是不想在府里做下去了!”洛长青眸色深沉,浑身散发着强烈的低气压,一副风雨欲来的模样,显然是生气了,周围的下人都吓得低头垂耳,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抱歉,是我对府里的下人管教不当,让你受了委屈。”洛长青用满是歉意的语气对许时初说道。 许时初嗤笑,并不跟他说客气话,直接道:“哪里哪里?应该是你管教得太好了才对,毕竟这一招‘看人下菜碟儿’用得不错。” 洛长青被她讽刺的话说得一噎,却无法反驳,只是在心中却对儿媳有了不喜,府里的管家权才刚刚交给她,她就闹出了这样的事来,苛待婆母、不孝不悌,她到底是想要做什么? “继夫人、父亲,不知道叫我来有什么事?”洛睿脚步匆匆地赶来,一看见继母和父亲都在厅堂里,便问道。 “你看看。”许时初一指桌上的饭菜,又指向那些褪色布料和粗糙器物, “这些都是我在府里新领到的份例东西,我不知道是不是相府的钱财产业出了大问题,导致如今只能用些次品。要是真出了问题,洛少爷你只管说,我有钱可以用自己买来的东西,让府上省下我这一份,说不定能让府里宽裕些。” “府里的财产没出问题啊!”洛睿一听就直接否认道,然而等他冷静了一下,想起妻子对继夫人的不满,立刻便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他羞愧得向来白净的脸都红了,不敢对许时初说什么,转身对仆从低吼:“把少夫人给我叫来!” “对不起,继夫人,如今府里的事情都是我娘子在管,这些东西劣质不堪却出现在您的份例上,无论如何都是她管家不力,苛待了您,我一定会好好管教她。”洛睿脸上火烫,硬着头皮给自己的妻子收拾烂摊子。 许时初瞄他一眼,淡淡地说道: “是吗?那可真得好好管教一下了,堂堂相府的未来主母,以后也是一族主母,要是连相府这没几个主子的府中事务都管不好,那以后怎么管理人多嘴杂的大宗族事务啊。 都说娶妻娶贤,她是要成为你的贤内助,帮你管理好家族事务,让你后顾无忧,尽情在仕途上发挥才华,延续家族辉煌的。 可如今看来,她……唉,我听说,一个好主母,可以兴旺三代人,而一个坏主母,却能毁掉子孙三代…… 我只不过一个挂名的相府夫人,得罪了我倒是不碍事;但要是她得罪了你的上司、同僚的妻子、母亲呢?或者得罪了家族中的某个人,让你家宅不宁、族人内斗呢? 都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相府正是烈火烹油之际,不知道有多少人正盯着这里,等着抓你们的痛脚呢……所以,少夫人她,是不是应该收敛一下呢?” 许时初轻描淡写地说了长长一番话,然而洛家父子听了却是心中一凛,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不可否认,许时初的话虽然有些夸大,但确实是在理的,洛长青作为一国丞相,想得更多,因此他朝许时初郑重地作了一个揖,感激地说道:“多谢夫人提醒,我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 “什么交代不交代的,我倒是不太在意。”许时初嘴上是这么说的,但心里却想着:当然要给我交代了,毁我美色不可原谅! 她继续给秦梅上眼药:“如果少夫人真的在意我在府里白吃白喝的话,我可以不要我那份份例,我自己有钱,能养活自己。” 46、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6) “相公!你叫我过来有什么事?”秦梅娇俏清脆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没一会儿笑意盈盈的她就走到了厅堂。 “原来是办家宴吗?怎么不提前和我说一声?我好让厨房多加几个菜。不知道今天是什么好日子?突然办起家宴来了?”秦梅只是用眼角余光扫了一眼桌上的菜,便疑惑地问道。 显然她没有仔细看清楚那菜肴的模样,否则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秦梅问了这么几句,才跟洛长青和许时初问安。 “办什么家宴?你拿你的眼睛好好看看桌上的饭菜!”洛睿看见她依旧单蠢的模样,忍不住怒声说道。 秦梅听见丈夫责怪的语气,才不高兴地嘟着嘴认真看向那些饭菜,这一看她就惊叫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厨房的人是怎么做出这样的东西的?给猪吃吗?” “原来少夫人也知道这些东西是给猪吃的啊?”许时初冷笑着瞄了一眼秦梅,“那怎么送到我院子里去了?还是少夫人觉得我只配吃猪食?” 秦梅刚要腾升的怒火一下子就熄灭了,满脸惊慌地否认道:“不,我、我不知道是谁把这样的饭菜送到你院子的,肯定是下人自作主张!” 然后她又扯着洛睿的衣袖急忙解释:“相公,这真的不是我做的啊,你一定要相信我……” 其实她这个反应已经是不打自招了,毕竟如果真的不是她吩咐人做的,第一反应应该是问清事情原由然后处罚罪魁祸首,而不是此地无银地企图洗清自己身上的嫌疑。 “秦氏!你当我是傻子吗?”洛睿咬牙切齿地说道,他没想到自己这个妻子这么蠢,连找人麻烦都这么浅白,漏洞百出。 “老爷,厨房的人来了。”书齐把厨房一干人全喊来了。 秦梅一看,顿时脸色煞白,额头渗出汗来。 “审!”洛长青面无表情地对书齐说道,“不肯说实话就狠狠地责罚。” 洛长青俊美的脸上如沉霜寒雪,气势慑人,不说仆从了,就连秦梅和洛睿都隐隐无法抵抗他的怒气,握紧了拳头才忍住没有颤栗起来。 唯一的例外是许时初,她像是根本没看见洛长青的脸色一样,坐在一旁一边慢条斯理地喝茶,一边看书齐审问厨房的人。 洛长青垂眸看了仿佛与其他人不在同一个世界的她一眼,心中无奈、愧疚,还带着不自知的一点不甘心。 他其实有些看不懂许时初,她善经商、好享受、心思玲珑,识时务又性情凉薄,她的娘家早就被她抛在脑后了,而除了她那个小侄子外,其他人似乎都不被他放在眼里。 连他这个名义上的丈夫也一样,她对待自己与对待其他人没什么区别,不卑不亢,即使要利用他的权势也是公平交易,利益分得很清楚,不占他的便宜,却也绝不肯让他占一丝便宜。 难道自己真的没有魅力了吗?洛长青罕见地开始怀疑起自己来,他自认长得还不错,年纪也不大,正是壮年就已经位高权重。 那么为什么自己这个继夫人却没有跟其他女人一样对自己心怀爱慕?他虽然连儿子都娶妻了,可想要跟他投怀送抱的女人却从来没少过……自己这样的男人,她为什么不喜欢? 如果许时初知道洛长青此时的想法,肯定会嗤笑不已,男人就是这样贱,明明他自己早早就警告过别人不要对他有非分之想,可当人家真的对他没想法,安安分分离他远远的时候,他反倒开始疑惑别人怎么没有倒贴过来攀附他,真是自我感觉良好、贱得慌。 许时初猛地看向洛长青,洛长青被她凌厉的眼神刺了一下,又装作若无其事地移开了,不知道为什么,他对上许时初就是有些心虚。 幸好书齐拯救了他的尴尬:“老爷,都审问完了。” “审出什么来了?”洛长青又恢复了身为丞相的稳重,问。 “经过审问,是大厨张氏收了少夫人身边的大丫鬟红袖的一笔银子,说是以后给夫人送的膳食降了一等,暗示继夫人不得老爷宠爱,少夫人才是相府名正言顺的主母,张氏见利忘义,便用厨房每天淘汰的次料给继夫人做膳食……”书齐一一说道。 “不!不是奴婢,奴婢没有做过这些事!”秦梅身边的一个丫鬟一听,立马就跪了下来,慌张地辩解, “奴婢与继夫人无冤无仇,怎么会做这样的事?定是那张氏冤枉奴婢的,奴婢之前与她有些争执,现在她就来攀咬我!求老爷、少爷明鉴……” 想来这便是那个红袖了,许时初饶有趣味地看着她,她倒是个口齿伶俐的,辩解起来头头是道。 而那边的秦梅已经开始瑟瑟发抖了,慌得满身冷汗,她死死地盯着红袖,只希望红袖能识相点,自己担了罪名,不要把她出卖了。 “就是你!你给我的银子我还没用完呢,就放在我那屋子里,对了,包着银子的那手帕也是你的,上面绣着一个袖字!府里除了你谁会绣这个字?”被打了板子的张氏听见红袖的话,立刻凶狠地反驳。 她现在恨死红袖了,要不是红袖用银子收买她,她哪里会受这种罪?现在还能好好当她的大厨。 红袖听了她这话更慌了,顾不得其他,忙哀求地看向她的主子秦梅,希望秦梅能救救她。 可秦梅哪里敢替她开口?她都自顾不暇了,因此咬着唇紧紧盯着红袖,隐晦地对她摇头。 红袖顿时脸色一白,突然眼神一定,像是做了什么决定,而秦梅急得不行,张口无声地对她说了几个名字。 红袖看见她的唇形,顿时心如死灰,失去了所有生机一样,趴在地上,说道:“是奴婢做的……奴婢看不惯继夫人为难少夫人,才自作主张给继夫人使绊子。” 许时初讽刺道:“你说我为难少夫人,原来我没同意把花免费送给她就是为难她了吗?你这丫头倒是忠心可嘉……” 秦梅却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作出愤怒的模样责骂红袖:“你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来?继夫人也是你一个小小的丫头能拿捏的?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主子了?” 然后她又对洛睿义愤填膺地道:“相公,你一定要好好惩处这些奴大欺主的东西!” 47、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7) “秦氏!你是不是以为红袖没供出你来,我就不知道你干了什么?”洛睿恼怒地对秦梅道,“你以为别人都眼瞎心盲?红袖不过一个小小的丫鬟,要是没有你的指使,她有银子去收买厨房的人?你是把我当傻子吗?” “我没有啊,相公你不要冤枉我!”秦梅还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嘴硬不肯承认。 洛睿见状,直接对书齐道:“给红袖行刑,看她是不是不怕死。” 书齐立马把红袖拖下去打板子了。 红袖吓得只喊:“小姐救我!” 可惜秦梅并不敢出声。 没过多久,院外就传来了红袖凄厉的哀嚎声,最终秦梅之前口头上的威胁还是抵不过身上挨板子的剧痛,她终于招供了: “别打了!别打了!我招了!招了!是少夫人给钱奴婢,让奴婢收买张嬷嬷的!” 书齐见她招了就把人拖回了前厅。 红袖已经浑身是血,趴在地上连跪都跪不起来了,秦梅看见她这幅惨状,吓得惊叫一声躲到了洛睿身后。 洛睿丝毫不留情地把她扯出来:“怎么,有胆子做没胆子承认?红袖被打成这样是你这个主子害的!” “奴婢、奴婢什么都招了,只求老爷和少爷留奴婢一条小命……苛待继夫人的主意是少夫人出的,少夫人记恨继夫人拒绝送花给她,还把她赶出院子的事,就想着用管家权来折辱她……”红袖在鬼门关前走了一招,就一溜烟地什么都说了出来。 …… 因为有了红袖的招供,没用多长时间秦梅就抵挡不住洛睿的审问,承认了确实是她想要苛待许时初。 听到妻子的招认,洛睿又只得连连向许时初道歉。 许时初摆摆手,装作大方地说道:“算了,毕竟你和她才是真正的一家人,我一个名义上的继母不过是相府的外人罢了,受点委屈算得了什么,毕竟我还能住在这府里,就得对你们感恩戴德不是吗?起码你们没有把我赶出府去呢。” 许时初这话说得云淡风轻的,然而此时在厅堂里听到的两个男人却听得后背一凉,她这话语气虽轻,可话里的意思却重得很,洛睿是万万不敢认同她这话的,否则他岂不是成了不孝不悌、苛待继母的伪君子? 洛睿刚开口:“不,继夫人,您是府里名正言顺的夫人,住在这里天经地义,谁敢把你赶出去?再说了……” 许时初摆手,叫停他的话:“不必说了,我会在我院子与相府相接的地方建墙修一道门,到时候我不会随便出入相府的。当然,你们府里的人也不能随便进出我的院子了。 还有,我院子会另外建一个小厨房,以后就不从相府的大厨房拿膳食了,当然,食材米粮等东西我自己会负责,不会再花你们的钱。 还有,在西边我也会另开一个外门直接出府,以后我出门就不需要从你们府里经过了,免得打扰了你们。 就这些了,我们最好的状态就是井水不犯河水,然后需要合作的时候再联系,然后你儿媳妇就不会看我碍眼,我也不需要再被人嫌弃,你觉得怎么样?” 她说道最后,就转头询问洛长青的意见了。 洛长青听见她的话,眼眸深沉一片,脸色冷漠,他抿了抿嘴,才问道:“你就非要和我分得那么清吗?” “不是我非要和你分清啊,而是不分清一些我怕会麻烦不断,我这个人最怕麻烦了,我不想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和人内斗上,你明白吗? 因为不值得,我又不贪图你的钱财富贵,当然,权势还是要贪一些,不过我和你这门亲事本来就是你拿我当挡箭牌工具人,而我拿你当盾牌狐假虎威,是一箭双雕、你情我愿的好事。既然是利益相关而不是情感相关,那我们分清楚一些对彼此都好,你说呢?” 许时初坦荡荡地说道,洛长青听到她后面的话,面色越发冷凝,面无表情,良久才叹了口气:“你果然很聪明。” 许时初笑道:“过奖了,我只是有自知之明罢了。既然说好了,那我就走了。” 她说完就带着自己的丫鬟仆妇们又浩浩荡荡地离开了。 洛长青看着她毫不留恋的背影,坚决又潇洒,带着对自己的生分和疏离,他感到莫名的不适,心里闷闷的,并不舒坦。 为什么这个女人能这么特立独行,一点都不像普通的女人,以丈夫为天,想得到丈夫的宠爱?只无时无刻不在与自己拉远距离,恨不得与自己分府别居? 不,其实他们已经算分府别居了,毕竟要是按照她的说法做的话,以后她的院子就是一个与他们隔离开的府中之府了。 带着一丝丝他自己都没发现的不甘,洛长青扫了一眼秦梅,才看向自己的儿子: “睿儿,咱们洛家是清流之家,注重门风修养、道德品行,不能行那败坏门风之事,你好好教育你的妻子,诚如你继母所说,她未来是洛家主母,代表着洛家,品行都不能有差,否则,害得就不只是她自己,还有子孙后代。” 洛长青这番话说得非常重了,洛睿听了之后羞愧不已,脸涨得通红,他第一次对娶了这个妻子而感到后悔。 “是,父亲,我会好好责罚秦氏。”他低着头道,而秦梅早就像个鹌鹑一样缩着,丝毫不敢发出声响,巴不得这两父子把自己忽略了。 “管家权重新交回给刘嬷嬷,秦氏就禁足三个月、抄家规三百遍吧。”洛长青轻描淡写地说出了对秦梅的惩罚。 洛睿想到那字数不少的洛家家规,心中瞬间升起了对妻子的同情,但他并没有为妻子求情,毕竟秦梅太任性刁蛮,确实需要惩处一番,才能让她以后不敢再闹出事来。 洛长青回去之后从库房里找了不少金银珠宝、珍贵布料给许时初送去,当做赔礼,然后在书房里静静地坐了一下午。 又把洛睿叫了过去,说:“那秦氏是你自己想娶回来的人,以后她也许会做出更多错事、坏事,而你作为她的丈夫,是要给她收拾烂摊子,为她做出的事情负责的。” 洛睿心中叫苦不迭,却无法再反悔了。 48、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8) 李夫人来找许时初玩,她兴致勃勃地带了许多漂亮趣致的小玩意来给许时初玩,然后拉着许时初的手挤眉弄眼地问道: “你还记得当初我跟你说过的我那个大侄儿的事吗?” 许时初回想了好一会儿,不太确定地问:“那个想要和江湖女子成为一对普通夫妻的大侄儿吗?” “对!就是他!”李夫人回答,“你想不想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他怎么样了?”许时初好奇地问道,李夫人这个八卦的模样显然是她大侄子有意外情况了。 李夫人见许时初这么捧场,立马笑眯眯地说道:“我那大嫂心一横,按照你说的方法把我大侄子送到了偏僻的山村,不给钱不给人,让他自己种田养活自己,好好尝尝当普通人的滋味去了。” 许时初顿时眼眉一挑,起了兴趣:“然后呢?你侄子娇生惯养的,能忍受那样艰苦的生活吗?” “当然不可能了!当初他跟我嫂子争执的时候口口声声说是侯府限制、禁锢了他的一生,让他像个傀儡一样毫无自由,他很痛苦,并且表示如果可以,他巴不得脱离压榨他的家族,带着心爱的女子隐居乡村,过闲云野鹤的生活,即使粗茶淡饭也甘之如饴……”李夫人嗤笑地说道。 “结果他说的时候信誓旦旦,说是不需要侯府的荣华富贵,他也能养活自己和妻子,可惜一到了现实,立刻就原形毕露了。” 李夫人提起她那大侄子就鄙夷得不行,说:“大嫂赶他出府的时候,还给了他二十两银子本金的,如果他省点用,不管是真的去种地还是做点小生意也够他前期用了,可他倒好,一出门就找到那江湖女子,用那二十两银子买了婚服红烛等物,两个人私自拜堂成亲了!” 许时初瞪大了眼,震惊道:“这是要生米煮成熟饭吗?” 李夫人冷笑:“我大嫂根本不在意,这既没有媒妁之言,又没有父母之命的拜堂,算什么成亲?大嫂只当大侄子纳了个外室。” “然后呢?你大侄子和那江湖女子就真的开始隐居山野,自己种田种菜过平民百姓的普通生活了?”许时初问。 “哼,刚开始一两天他们新婚燕尔,甜蜜地黏在一起根本不出门的,可第三天,没吃的了,他们就不得不出来找食物了,可惜那二十两银子被他们花得七七八八,他们这才不得不想办法养家糊口。”李夫人冷笑道, “他们以为种地很浪漫呢,两个人下地还手挽手地吟诗作对,可惜一动起来,就开始气喘吁吁、腰酸背痛,没干几下就累得不行,两个人都焉了。” “就该让他知道什么是现实,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肯定不知道隐居山野并不如他想象中那样美好,要是没钱的话,不可能过得舒适自在的。”许时初一脸意料之中的表情,微笑道。 “哈哈,就是这个理!可我那大侄子不知道啊…… 你不知道,我那大侄子在我大嫂面前夸下了海口,即使下地劳累痛苦不已,也不得不咬着牙坚持下去。 可那江湖女子就精明多了,一看下地这么艰难,立刻就装作身体虚弱不能劳作,然后给我大侄子一顿吹捧,说夫君是顶天立地的大男人,自然是在外种田养家,她就在家里织布做衣操持家务……哈哈,其实不过是找借口在家偷懒而已,让我那个大傻子自己受苦受累呢!” 李夫人幸灾乐祸得不行,笑得前仰后合。 许时初也笑了,她就喜欢天真不可一世的少年被现实狠狠捶打后的模样:“他们坚持了多久?” 李夫人挑眉说:“你猜?” “半个月?”许时初道。 “不止。”李夫人说。 “嗯?”许时初惊讶了,“难道你大侄子还是个意志坚强、很有韧性的人?” 李夫人翻了个白眼:“怎么可能?他倒是没半个月就想认怂,跟我大嫂认错,回家当他的大少爷呢!可惜我嫂子怎么可能不抓住这次机会狠狠地教育他一次,让他有个刻骨铭心的教训?” “你肯定不会想到我嫂子的操作!哈哈,我嫂子一看他有放弃的苗头,就立马派人到他那茅草房门口一一把他当初对嫂子放过的那些狠话都背出来,羞得他根本没脸说放弃,只得继续当个他种地的农夫!哈哈哈……” 李夫人豪迈地大笑着,泪花都笑出来了。 许时初也乐了,说:“没想到你嫂子倒是个妙人啊,下得了狠心教训儿子。” “可不是!我那大侄子愣是再不敢说什么回家了,毕竟要是他忘了当初那不可一世的时候说出的话来,嫂子派去的人也能时刻提醒他。” 李夫人揉了揉笑得发酸的脸,感慨道: “所以咱们还是不能把孩子养得太天真、太不知人间疾苦了,要让他们知道,他们能享受荣华富贵并不是因为他们天生尊贵或者天生有才,而是因为他们投胎好,有先祖遗泽。 作为享受了这些尊荣的人,不能一边当着金尊玉贵的少爷,一边埋怨被家族控制,没有自由……” 许时初点头赞同道:“是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得到了什么就必须付出代价,人不能只享受权利却不承担义务。” 李夫人点头如捣蒜:“就是就是,我那大侄子就是太天真,说什么他根本不在乎尊贵的身份地位,他不想当一个为功名利禄而岌岌营营的功利之徒,对荣华富贵更是嗤之以鼻,他更想过那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淡泊田园生活,与心爱的妻子当一对远离名利的神仙眷属。 结果他真过上了梦寐以求的田园生活后,被痛苦的现实扫掉了脑子里水,才清醒过来,后悔不已,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 许时初能想象到那种场面,细皮嫩肉的大少爷下地后累得手掌长泡,腰背酸痛,饥肠辘辘却只有粗茶淡饭,细嫩的皮肤被粗糙的麻衣磨得出血,夜晚睡在稻草铺的床上闷热不堪,还有恼人的蚊子嗡嗡直叫…… 啧啧,真是太惨了。 “对了,我嫂子说她得亲自上门来当面跟你道个谢,谢你给她出的这个好主意呢。”李夫人道。 49、丞相的工具人继妻(49) “不用了,客气什么?那主意我只是随便说的,说到底还是你大嫂有魄力才能狠下心教育儿子。”许时初说道。 当初李夫人来找她玩的时候,说起了她娘家大侄子反抗家里给他安排好的亲事,非要娶一个来历不明的江湖女子的事。 她大嫂又烦恼又着急,对儿子是劝也劝过了,骂也骂过了,甚至还上手打了,却没有丝毫作用,反而让儿子逆反的心更重了,与那江湖女子就跟被棒打的鸳鸯似的,恨不得与家人断绝关系带着心爱的女子浪迹天涯。 李夫人娘家拿他大侄子毫无办法,连出嫁的李夫人都为此担忧不已,因此在与许时初聊天时就说出了这件事,还询问许时初的建议。 许时初开玩笑似的跟她说,要不然来一招“以毒攻毒”,既然她大侄子那么向往无拘无束的田园生活,那就把他赶出去,让他自力立更生,别用家里的背景钱财,仅凭他自己的能力去养活他自己,看他到时候还能不能坚持下去。 没想到李夫人的大嫂真的死马当活马医,采纳了许时初的主意,果然没用多久那儿子就叫苦不迭,哭着喊着要回来了。 李夫人连忙道:“要不是你出了这主意,我嫂子就算再能狠下心也没处发力啊。” 过了大概半个月左右的样子,李夫人果然带着她娘家嫂子上门来亲自感谢许时初了。 李夫人嫂子是镇安侯夫人,她四十多岁,长得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但一说起话来却是个爽利的性格,一见到许时初,便极其热情地上来握住她的手,满眼惊叹道: “怪不得人人都说洛丞相的夫人长得极貌美,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然后她又连连吩咐自己的丫鬟把带来的礼物拆开,说:“快把我要送夫人的繁花百淬鎏金华胜拿出来,正好配夫人今天的发髻和衣服,洛夫人戴上了肯定好看!” 丫鬟手脚伶俐地从一堆珍贵礼物中找到了那幅花胜,那花胜造型璀璨耀眼,做工精巧奇妙,一看就价值不菲。 镇安侯夫人拿过花胜,亲自帮许时初戴在了额头上,花胜的流苏点缀在她额前,让她整个人都熠熠发光,越发娇艳动人了。 “果然这花胜就是要配美人才对!”镇安侯夫人后退了一步,把许时初打量了一遍,惊叹地说道。 李夫人连忙拉住自己这自来熟的嫂子,尴尬地对许时初道:“对不住了,我嫂子是个我行我素的性子,喜欢谁就自顾自地对谁亲近,希望你原谅她的冒犯。” “无妨,我知道她对我没恶意。”许时初笑了笑,说道,她确实只从镇安侯夫人身上感受到浓浓的好感,所以才放任了她的靠近。 “那侯夫人,既然你说着花胜是送给我的,那我就不客气直接收下了。”许时初笑吟吟地对侯夫人说道。 “不用客气,说好了是送你的礼物,我就喜欢看美人用首饰衣裳打扮得光彩照人,我看着舒服!”镇安侯夫人丝毫不掩饰自己颜控的属性。 “好了,嫂子你收敛一点。”李夫人连忙拉住她嫂子还蠢蠢欲动的手。 镇安侯夫人这才顺从地坐在了椅子上,好好地与许时初说起话来: “多亏了你那主意,让我好好收拾了一顿我那不孝子,我得好好谢你,不然我真的会束手无策,拿那小子毫无办法,但现在他吃够了苦头,再也不嫌弃功名利禄庸俗,更不提过什么闲云野鹤的平淡生活了!” “浪子回头,改邪归正了?那真是恭喜侯夫人了。”许时初笑眯眯地说道,其实她并不认为年轻人追求自由、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是过分的事,只要他能自力更生、凭自己的本事而不是家族的庇荫过上他想要的生活,那就无可厚非。 但如果是一边享受家族的庇荫,一边却怨恨家族不能给他自由,而他自己又没能力养活他自己……这样的人,许时初就很鄙视了,这不是既要当女表子又要立牌坊吗?够厚颜无耻的。 “没什么好恭喜的,我也是从这件事发生后才发现,我那大儿子实在不是一个可堪造就之人,他能为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就一意孤行、不顾后果地要脱离家族、忤逆父母,偏偏他又不能对自己负责,能力配不上他的梦想,冲动、愚蠢又无能……” 镇安侯夫人叹了口气,言辞犀利地把自己大儿子批判了一顿,许时初听得目瞪口呆。 世上大多数当母亲的总是对自己的孩子抱有许多幻想,不自觉地美化孩子,会诶孩子做错事找许多借口,然而侯夫人却能这样清醒且理智地看待自己儿子的问题,实在是个聪明睿智的女人。 李夫人连忙拉了一下她嫂子的衣袖,说:“大嫂,你这样说大侄子也太狠了点吧?他这不是受了教训了吗,以后会成熟起来的。” 侯夫人翻了个白眼:“他现在都快二十岁了还能做出这样的事来,俗话说三岁看老,我已经不指望他了,幸好我还有个小儿子!” 李夫人一惊:“难道嫂子你要放弃他了?” “不算放弃,只是我和你大哥都开始考虑要不要让小儿子来继承侯府爵位了,小儿子稳重内敛,比他大哥好多了。”侯夫人丝毫不隐瞒地说道,又有些担忧, “我们怕了你那大侄子了,万一他以后又犯犟呢?承了爵位那他可就不仅仅是侯府的大少爷了,一大家族的命都在他手上呢,他毁了自己不要紧,最怕他毁了整个家族,你说我们能不郑重考虑吗?” 李夫人也想到了侯府继承人对家族的重要性,因此默默住了嘴。 许时初一个外人当然更不会对镇安侯的继承人人选提出异议了。 大号练废了,重新练个小号不是很正常吗?许时初很理解侯夫人。 “不谈这些不开心了事了,对了,来尝尝我新摘的果子吧,这叫香波果,是番邦传过来的水果,吃起来酸酸甜甜的,别有风味,你们试试。”许时初把一盘子鸡蛋大圆圆的果子推到姑嫂俩面前。 50、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0) 许时初在院子里种的这棵香波果树其实是从她的伴生空间里移出来的,她如今的商队生意已经做得风生水起了,经常从番邦异域运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回来,其中花草树木和种子都是常有的。 许时初就用这来掩人耳目,倒也没引起别人的怀疑,毕竟那些番邦的种子她也卖出去给别人种过的。 李夫人和侯夫人都对这香波果非常感兴趣,剥了几个来吃。 “有种浓郁的香味,吃起来甜甜的,微酸,还不错。”侯夫人吃得神情都轻松起来,嘴巴却傲娇得很。 许时初还送了她们各一篮子让她们带回家吃。 洛长青回府刚换完衣服,大管家就上前来回报,说今天镇安侯夫人和李夫人上门来找继夫人了。 “夫人跟她们有什么交情?”洛长青有些好奇地问,他知道李夫人是许时初唯一说得来话的人,却不知道镇安侯夫人与许时初有什么交情。 大管家耳聪目明,自然是把什么都打听清楚了的,因此回答道:“据说是镇安侯夫人带着礼物来亲自感谢咱们夫人的,因为夫人给她出了个好主意来教儿子。” 洛长青听了,顿时感兴趣了,问:“继夫人出了什么主意?镇安侯夫人的儿子出了什么事?” 大管家道:“之前镇安侯的大儿子因为一个江湖女子闹出了不少事情,想要违背父母之命迎娶那来历不明的江湖女子,几乎与家人反目成仇。 镇安侯一家投鼠忌器,束手无策,李夫人把兄嫂的烦恼跟咱们夫人说了,夫人就给他们出了个主意,让镇安侯把大儿子扔到贫穷偏僻的山村里当山野农夫,亲身切实体验了一下无权无势之人是怎么艰难种田养活自己的。 那大公子受了不少罪,于是彻底认清了现实,乖乖回家,再也不说娶那江湖女子,更不说脱离家族了。” 洛长青听了轻笑一声,他那继夫人倒是心思玲珑,这种主意也只有真正吃过苦头的人才能提出来了。 洛长青想起许时初从七八岁就开始挨饿受冻,等再大了一点,就要跟着奶娘绣些物件去换钱养活自己,活得还不如她继母身边的三等丫鬟…… 以前他知道许时初未嫁时饱受苛待的事也并无太大的感觉,纯粹是旁观者与己无关的想法,只有同情没有心疼;但现在他想起这些,心脏却隐隐烦闷憋屈,很是不适。 想到这里,他挥了挥手,又让大管家去库房里挑了些东西给许时初送去,就像是他在补偿小时候受罪的许时初一样。 许时初收到那些东西的时候,莫名其妙,于是问大管家:“无缘无故的,你老爷为什么送东西给我?” 大管家想起老爷吩咐给夫人送东西前,他正说到夫人给镇安侯夫人出主意的事,于是觉得自己领悟了老爷的想法,说: “许是奖励夫人今天招待好了镇安侯夫人吧。” 于是许时初顿时也想歪了,觉得洛长青是看她与镇安侯夫人打好了关系,于相府有利,因此才拿东西奖励的她。 她立刻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另一边,带着一篮子许时初送的香波果回来的镇安侯夫人回到了府中,刚从外院进入长廊,便看见自己的大儿子迎面走来。 “母亲这是从外面访友回来了?”大儿子恭敬地朝侯夫人行礼问安。 侯夫人心情复杂地看着自己的大儿子,神情淡然地点了点头,大儿子见状,顿时不安起来,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又在那方面惹恼了她。 侯夫人看着他掩饰不住的惶恐担忧模样,更加心塞了,摆了摆手道:“你自忙去吧,不用管我。” 这个大儿子自从回来之后,就跟换了个人一样,完全没有以前不可一世的狂傲,反而变得有些怯弱起来。 他本来是个白皙如玉、文质彬彬的典型大家公子的模样,在山村吃了一番苦头后,就变成了一个脸色粗黑、身材健壮的大汉,再也看不到从前的斯文气质了。 侯夫人看到儿子浪子回头后虽然高兴,但看见他变成了这个样子,就又开心不起来了,毕竟是曾经寄予厚望的长子,现在却暴露了更多的不堪造就之处,饶是心大如侯夫人,内心也不会开心。 “唉!”侯夫人叹着气进了自己的主院。 “你叹什么气?”镇安侯恰好来找她,便问道。 侯夫人翻了个白眼,说:“还不是你那大儿子,我现在看见他就会怀疑自己是不是没教好他,让他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你瞧他是能担当起大事、撑得起侯府的人吗?” 镇安侯却无所谓地说:“他不能的话,不是还有小儿子吗?” “我就怕要是立了幼子为继承人,他们兄弟会因此反目成仇啊!”侯夫人担忧地说道。 “夫人真是多心了,有我们在,他们敢兄弟阖墙?要是惹怒了我,这爵位我就请陛下收回去,谁也不给了!”镇安侯非常冷静地说道。 侯夫人震惊了:“你舍得?” “有什么不舍得的?有本事的子孙自己可以安身立命、成家立业,没本事的就算继承了爵位能守成还好,最怕的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没了爵位反而说不定可以保住他们的命。”镇安侯看得很开。 看见丈夫这么开明,侯夫人也放下了一点心。 “这是什么果子?能吃吗?”镇安侯好奇地扒拉着篮子里的水果,他没见过这果子。 “能吃,是洛相的夫人送我的新奇水果,说是从番邦移植回来的,香甜可口,味道有些像芒果和南蛮之地产的椰子。”侯夫人回答道。 镇安侯立刻剥了一个来吃,尝了一口后,眼睛一亮,吃起来的速度就加快了,显然这口味很合他的胃口。 这一篮子的香波果倒是有大半篮子被他吃掉了。 “额——”打了一个嗝之后,镇安侯闻了闻,开玩笑似的说:“吃了这果子打嗝都香了,下次再让洛夫人多送些!” 他说完之后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却没想到因着这果子,反而让他被人嘲笑了一番。 51、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1) 镇安侯第二天跟往常一样去军营里训兵,他是个武将,亲自上过战场打过仗,练兵时他自己也会跟着做,与士兵们相处毫无长官的架子。 这天他也照旧穿着单衣跟士兵们一起练拳,一双拳头武得虎虎生威,非常卖力,练了没多久,就出了满身汗水。 在他附近跟着练的副将和士兵们突然闻到一股特别的香味,甜甜的,若隐若现,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非常吸引人的味道,在这满场男人的臭汗之中格外突出,就跟粪坑边长了一朵摇曳怒放的兰花似的。 “这是什么味道?谁身上的熏香味?不,不是熏香的味道……” “是哪家娘儿们爱吃的甜糕点味吧?” “不,是谁偷偷买了花要送小娘们才对!一股花香味儿!” “是果味儿吧?” …… 一群兵汉子边练拳边交头接耳地议论,他们这种日常训练并不禁止说话,因此闻到了香味的士兵们立马好奇心就起来了,七嘴八舌地,还左右环顾,试图找出身上有香的人来。 离镇安侯最近的副将跟只大狗似的东闻闻、西嗅嗅,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发现这香味是从镇安侯身上散发出来的了。 “侯爷,原来是你!你一个臭汉子,身上为什么这么香?昨晚是去找花娘了吗?这可不行啊,万一让嫂子发现了还不得打断你的腿?” 副将震惊地发问,满脸都是“你对不起嫂子”的神情。 镇安侯听了他的质问,立马脱口而出地反驳:“怎么可能是我?我一个大老爷们身上能有什么香味?你小子别冤枉我!我昨天晚上好好地在府里陪夫人,我看是你才对吧?贼喊捉贼……” 镇安侯对副将怒目而视,他自然也闻到那若隐若现的香味儿了,但他根本没意识到是从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因此反驳得理直气壮。 副将却因一言难尽的眼神看着他,说:“侯爷您还是先闻闻自己身上吧?我鼻子灵敏着呢,不会认错的。” 镇安侯气得虎目圆瞪:“闻就闻!”说着他抬起自己的胳膊往鼻子下一放,深嗅了一口气,顿时就傻眼了,他还以为自己只会闻到跟往常一样的臭汗味,却没想到闻到了细腻的香味,那甜香味儿还真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 副将看见他目瞪口呆的模样,立刻幸灾乐祸地问: “怎么样,侯爷?这香味儿是从您身上散发出来的,我没说错吧?没想到侯爷您也跟那些弱唧唧、附庸风雅的文官小白脸一样,把身上弄得香喷喷的,真是没想到呀没想到……” “你闭嘴吧!”镇安侯恼羞成怒地对副将斥道,他自己稀里糊涂的,根本不知道自己身上这香味到底是怎么染上的,他抬着胳膊嗅了又嗅,脑子里想了又想,试图想起自己今早是不是把夫人的哪个香囊弄破了,把香粉撒在了身上。 他想了半天,突然觉得这香味有点儿熟悉,仔细地一回忆,便恍然大悟,一拍大腿,这不是昨天夫人带回府的,说是洛相夫人送的那新奇果子的味道吗? 可算是破案了! 镇安侯立马恢复了威严的表情,对副将道:“这是一种叫香波果的香味,甜酸甜酸的,我昨天吃了不少,想来是这果香不小心让我蹭在身上了。” 副将似笑非笑,也不说信不信,只挑眉道:“这香波果的香味能持续这么久啊?我可真想尝尝味道了。” “那可真不巧,我吃的那果子都是别人送给我夫人的,你想吃也吃不到了。”镇安侯说道,他有些嫌弃地拍拍自己身上,想把这香味儿拍散掉。 但这香味儿根本不是被蹭在身上的果汁香,而是他汗水里带着的香味,因此不可能拍得掉。 镇安侯拍了半天却觉得那香味越发浓郁起来,弄得他一个大老爷们跟穿上了姑娘的大花衣裳似的,满身不自在,因此他对副将纷纷道: “你看着他们训练,我先回营洗个澡!”说完就飞也似地跑了,不知怎么的,那健壮的背影愣是让人看出了落荒而逃的意味。 “原来那香味儿居然是将军身上散发出来的啊?真是人不可貌相……” “你懂什么?说不定是将军夫人让将军擦的香粉呢?” “那将军也太宠媳妇了吧?哈哈,将军是个耙耳朵……” “大老爷们擦香粉,这也太娘们唧唧了吧?” “什么香粉,将军说那是身上蹭的果子香!” “果子香?哈哈,你信吗?什么果子香这么浓郁啊?” “嘻嘻,将军肯定是不好意思了,才找借口的。” …… 一众士兵带着调笑意味的议论在镇安侯耳边一一响起,让他黝黑俊朗的脸都红烫起来,恼羞不已,暗恨自己昨天不该吃那么多果子。 镇安侯把自己浑身上下都狠狠洗刷了一遍,才罢休,不过他也没有再回到校场上去,而是骑着马就一溜儿地跑回城找夫人去了。 到府门口他翻身下巴就大步流星地往夫人院子走去,因为他走得快,身上又出了汗,不知道是他心理作用还是怎么的?他觉得自己似乎又闻到了那果香味,他顿时打了个寒颤,断定是自己的错觉。 没多久他就到了侯夫人的院子,刚进屋,一个惊叫声就把侥幸心理打碎了。 “你身上怎么这么香?干嘛去了?”侯夫人看着自己人高马大的丈夫一进门就带着一股香风,顿时惊愕地问道。 镇安侯一听,心中一惊,慌慌地连忙闻了闻自己身上,果然又闻到了那熟悉的香味,他顿时眼前一黑,恨不得自己晕过去了 “我、我也不知道啊!我回来之前还洗了澡,确认过没味道了的,却不知怎么的,现在又突然冒出香味来了!夫人你得救救我啊,我堂堂男子汉大丈夫可不能顶着一股香风出门……” 镇安侯慌里慌张地说着,侯夫人本来闻到他身上的香味儿还以为是丈夫背叛了自己,找了别的女人,但如今看到他比自己还慌的模样,便顿时噗嗤一声笑出来。 52、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2) “夫人你先别笑啊,先帮我找找原因。我是不是病了啊?”镇安侯一脸郁闷地说道,想起昨天那果子的事,立刻又道, “肯定是昨天我吃了太多那什么香波果!我身上这香味儿跟那果子的味道很相似!” “是吗?”侯夫人听到他这话,顿时眼睛一亮,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立刻凑到丈夫旁边,仔细闻起他身上的味道来。 “真的像啊!”侯夫人惊讶极了,又吩咐丫鬟,“把昨天剩下的那两个香波果拿过来给我。” 香波果拿过来了,她认真地闻了闻果子的香味,又往镇安侯身上闻一闻,越闻她脸上的笑容就越大:“我想我是知道你身上这香味是怎么回事了……” “肯定是吃了这香波果你身上才有了这果香啊!它这名字不就明晃晃地告诉你了吗?真棒啊……只是吃果子,身上就有天然的体香,这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想得到的……” 侯夫人喜笑颜开,看着手中的果子就跟看什么珍宝似的,宝贝得不得了。 镇安侯却郁闷不已:“夫人,你们女人是梦寐以求了,但对于我这大男人来说却是噩梦啊,我是威武雄壮的武将,又不是涂脂抹粉的小白脸,这身上有香味儿就跟嘴上涂了胭脂似的,不男不女,弄得我浑身不自在,你快帮我想想办法去了这香味吧。” “你急什么,这是吃了果子才有的香味,又不是毒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香味总比臭味好吧?”侯夫人朝丈夫翻了个白眼。 然后她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激动地说:“吃了果子才有?我昨天也吃了不少这果子啊!” 说完她仔细往自己身上嗅嗅,奈何她身上并没有出汗,还带了香囊,根本就闻不出果香,只等她贴着自己手背上的皮肤嗅了又嗅,才隐约闻到一点。 她把手掌捂在自己嘴巴上,朝掌心哈了一口气,然后一闻,果然便发现自己呼出来的口气居然都是果香味儿的! 侯夫人激动得满脸通红,拉过丈夫,往他脸上呼了一口气,然后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问:“怎么样?我呼出来的口气是不是香的?” 镇安侯并不嫌弃夫人这举动,还真的听话闻了,点着头道:“还真是香的,就是香波果的味道。” “这就是名副其实的‘吐气如兰’吧?没想到这传说还有成真的一天……”侯夫人高兴得跟什么一样,顾不得丈夫了,兴冲冲地对丫环吩咐: “快去给洛夫人递帖子,我要问问她有关这果子的事。” 镇安侯一听,连忙说道:“夫人你帮我问问洛夫人,这香味有没有办法去掉,我可不想一辈子都带着这娘儿们的香味啊。” “行了行了!我会帮你问的。”侯夫人心思早就飞到相府去了,只随口答应着丈夫,便又兴致勃勃地让人准备礼物,好张口跟许时初再要些香波果了。 许时初接到镇安侯夫人的帖子,不知道她怎么突然又来找自己,但看在上次和她相处得不错的份上,便答应了她下午的来访。 镇安侯夫人得到回复,连午膳都没吃多少,便满心兴奋地去相府找许时初了。 刚落座,侯夫人就凑近许时初,神神秘秘地问:“洛夫人,你知不知道香波果的秘密?” 许时初一听她这话,眼神闪了闪,忽而一笑,说:“什么秘密?” 侯夫人仔细看她的表情,见她并没有不渝,眼神中也没有警惕和戒备,便松了口气坦然道:“就是吃了香波果后呼气、出汗都冒着香味的秘密啊。” 许时初朝她眨了眨眼,满脸无辜地说:“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呀,只是一点香味儿,对人身体没害处的,夫人你不必担心。” “哎呀,我有什么好担心的?我巴不得这天然的香味能持续一辈子呢……洛夫人你可别告诉我不知道这到底意味着什么——这样能让人产生天然体香的果子,是多少女子梦寐以求的宝物啊? 想想看,你呼出来的气、打的嗝、出的汗都是香香的,令人一下子就风雅高贵起来,神仙也不过如此了!” 镇安侯夫人赞不绝口地夸赞道,“这样的好物,不知道多少女子想要呢,不,连那些注重个人仪容风采的男子都会想要,当然,除了我那五大三粗的侯爷!” 许时初听到侯夫人后面一脸嫌弃丈夫的表情,忍不住笑起来,戏谑地问道:“侯爷不喜欢这香味?” 侯夫人脸色一僵,然后跟豁出去了一样揭了丈夫的短:“我就老实跟夫人你说吧,这香味儿若是出现在别人身上,那他应该不讨厌的,但问题是这香味儿出现在他自己身上了,他便嫌弃这香味太娘们,有损他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概,绞尽脑汁要去掉呢。” “出现在侯爷身上了?”许时初用手帕捂着嘴,不让自己笑得太大声,。 侯夫人见状,也忍不住笑起来,想到丈夫的“惨状”,便哈哈笑道:“可不是?还是他在军营里和士兵们一起训练出了汗,让大家闻到了,他才发现的,他都没脸再去军营了……就在家琢磨着怎么去掉这香味呢。” 许时初笑得眉眼弯弯,想象了一下镇安侯被士兵们发现身上冒香汗时错愕的状况,便乐得不行,她笑够了,才对侯夫人道:“让侯爷别担心,这香味最多就持续两三天,之后只要他不再吃这果子,香味自然就消失了。” “那就好。”侯夫人松了口气道,她也同情丈夫被别人笑话的。 “对了,这香波果是产自哪里的?我也想自己种几棵,不知道行不行?”侯夫人不太好意思地问道。 许时初倒不在意透露这个,便回答道:“这果树原产于一个叫爪哇国的番邦小国,离咱们这里挺远的,两国之间一来一回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 我的商队花费了许多功夫才得到五棵,可惜由于水土不服的原因,路上折损了好几棵,我院子里这棵是唯一种活的,还费了我许多精力和时间,今年才第一次结果。” “那可真是够珍贵的啊。”侯夫人感叹道。 53、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3) 许时初点点头:“是的,我好不容易才种活的呢。侯夫人你要是也想种,最好自己派人去爪哇国找,不过我听说这香波果在爪哇国也是十分珍贵稀有的果树,想得到并不太容易。” 侯夫人顿时失落了:“这么艰难才得到的啊?果然好东西都是来之不易的。我并没有走长途的商队,怕是没法去那什么爪哇国找树了。” 突然她脑子一转,冒出个想法来,期待地问许时初:“你这不是结果子了吗?那咱们用果子的种子来种的话?能不能养活啊?” 许时初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呢。” 其实要是在许时初伴生空间的地里,香波果的种子倒是能发芽成长的,她空间里长的许多香波果树就是这么来的,但要是在本朝本土上种,那她就不知道这种子能不能活了,毕竟她自己移出来的这棵果树都花费了她许多心思才活的。 侯夫人听了虽然失落但也在预料之中了:“毕竟不是本土的果树,水土不服也是有的。哎,看来想吃的话,就只能靠你这一棵了。” 许时初大方地说道:“我这棵结的果子很是不少,你想吃我送你一些就是了。” “这么奇妙的水果,要是能一年四季都吃到就好了,我就不需要擦香粉带香囊了,天天身上香喷喷的。”侯夫人一脸憧憬地说道。 许时初点点头:“确实,要是香波果一年四季都结果,那我的熏香都能省下来了。那爪哇国的王室和贵胄们都把这水果当咱们的熏香用的,还是天然的芬芳香气,走到哪里就香到哪里,简直是人人都想要的、最好的天然移动增香体。” “唉,为什么这树不长在我们本土这里啊?”侯夫人惋惜不已。 许时初笑着道:“世上好东西那么多,不可能都在咱们这里吧?当然咱们这里也有其他异邦所没有的好东西啊,这样一想,你是不是就觉得公平多了?” “这倒也是。”侯夫人道,然后她又兴致勃勃地问,“你这香波果树种在哪儿?我想去看看。” “就在我院子后面,我带你去看吧,其实长得跟其他果树差不多,没什么稀奇的。”许时初道。 “姑姑,我也去!”本来在一旁玩着许时初给他捣鼓出来的积木的小昭昭,也凑着热闹说道,还立马腾腾腾地跑过来拉住许时初的手。 “就你对吃的最积极了,小吃货。”许时初戳戳他的小脑袋说道。 小昭昭笑嘻嘻的躲着,侯夫人看着三头身玉雪可爱的小胖墩看得眼热极了,忍不住道:“你这小侄子长得可真招人疼。” “懂事听话的时候招人疼,但调皮捣蛋的时候就招人头疼了,我院子里的花招了他不少毒手,有时候我真是恨不得打他几板子。”许时初揉着小胖墩的肉嘟嘟脸蛋说道。 “小孩子不都是这样?”很有育儿经验的侯夫人笑眯眯地说道。 两人说笑间就来到了那棵香波果树前。 果树大而笔直,对着天空矗立,足有三丈高,枝叶繁茂,生机勃勃,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棵非常健康的树。 “长得真高啊!”第一次见这么高大树木的侯夫人脑袋抬得高高的,惊叹道。 “还没长到它最高的时候呢,我听说这树最高有六七丈的。”许时初道。 小昭昭这时候已经甩开了许时初的手,迈着小短腿走到果树前,踮着脚尖高举着手想要摘下树干上挂着的香波果了。 可惜他人小身矮,即使踮着脚也够不着那并不高的果子,他急得小脸蛋红通通的,却吭哧吭哧地试着,并不肯放弃。 镇安侯脑袋都仰得酸痛了,才低下头来揉揉自己的脖子,还看到了小昭昭伸手想摘果子的急切模样。 “哎呀小家伙,让丫鬟姐姐帮你摘就好了……天哪,洛夫人,这果子怎么是长在树干上而不是树枝上的啊?” 侯夫人看清了香波果所长的位置后,震惊地问道。 “这就是它的习性特点之一吧。”许时初道。 侯夫人立马理解了:“我明白,毕竟它的果汁都能够让人散发芳香了,果子长在树干又有什么不可能的?” 许时初让仆妇搬了木梯来摘果子,侯夫人自己倒是想亲自体验一番采摘的乐趣,但许时初说她不懂得如何判断果子成没成熟,所以拒绝她了。 仆妇摘了两三个篮子的香波果,许时初把一篮子送给了侯夫人,侯夫人喜得眉开眼笑,但也没有占许时初的便宜,回赠了好些珠宝给她。 许时初本来想拒绝的,毕竟这果子对她而言并不算多稀奇,她伴生空间里一大堆没人吃的都掉地下烂掉了,而她院子里种的这唯一一棵又让她种得太好,果子一茬茬地长,多得她连自己院里的丫鬟仆妇都送过尝鲜了。 侯夫人得知她的仆从都有得吃之后,心疼得跟什么似的:“你怎么就傻大方,为什么不跟你那些奇珍异草一样拿去拍卖?我敢肯定有的是人趋之若鹜!多少人想求都求不到,偏你跟派大饼似的到处分!” 许时初被她这么一说,连忙道:“我就只有这种来自己打打牙祭的一棵,虽然结果多,但拿去卖却是远远不够的,只够分给下人们尝尝鲜,毕竟我这满院子的花果草树都是他们在辛苦忙碌打理的。” 侯夫人眼神复杂地看着她:“你倒是个厚道的主子。” 侯夫人心满意足地带着一篮子果子离开了相府。 许时初也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毕竟这只是件小事,送些新奇果子给朋友尝鲜而已。 却没想到镇安侯夫妻没有把香波果的稀罕之处说出去,亲眼见证过镇安侯冒香汗这事的士兵们却把这事当件稀奇事说出去了,之后就引起了有心人的关注。 当然,那些士兵们的疑惑也从镇安侯为什么身上冒香汗到他吃的那种让人身上生香的果子到底是什么一路发散开去了。 在各种八卦、好奇、疑惑、震惊或者怀疑的议论中,香波果的存在便被扒了出来——即使在这个消息传递并不够快速和准确的时代,镇安侯当天的异常原因因为目睹的人太多而被查探了出来。 54、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4) 给许时初递请帖的人又多了起来,她起初不知道原因还纳闷了,但等几个丫鬟听外出采买的仆妇说起香波果与镇安侯的传闻来,才明白自己夫人又出了一次风头。 许时初已经能想象到香波果闹出的动静肯定比之前的奇花异草大了,她待在府里的话,会更不得安宁。 于是她一拍脑袋,说:“刚好已经开春了,天气渐渐暖和,咱们去其他地方玩玩吧?” “好呀好呀!”小昭昭立刻拍着小手笑眯眯地给姑姑捧场,“想去玩!” “我说什么你都说好,臭小子,去外面天天都要坐马车,风餐露宿的,肯定没有在家里舒服,不怕吃苦吗?”许时初捏着小胖墩的小鼻子,说道。 “我才不怕吃苦呢,武师傅说我是男子汉,男子汉就不怕吃苦的!”小昭昭挺着小胸膛骄傲地说道。 武师傅是专门请来教杜昭武术的,为人较真,可是好好把当初娇生惯养的小昭昭收拾了几次,小昭昭一开始跟他练武时,几乎都是哭着结束的。 不过后来小家伙习惯了,就没有再哭了,反而天天说要当个流血不流泪的男子汉。 “那你可得记住自己说的话了,要是在路上哭的话,我下次就不带你出去玩了。”许时初意味深长地对他说道。 说出去玩就出去玩,还没等那些贵夫人们反应过来,许时初就带着自己院里的人低调地离开了京城。 她这次出京并没有目的地,只是想到处玩玩罢了,顺便巡视一下自己在各地的产业以及——慈善事业。 许时初倒不是个圣母大善人,毕竟她根本就不是人,做善事只是为了收集功德,让她的灵魂在穿越各个世界的时候能安然无恙罢了,说到底为的是自己。 她并不是什么好事都做的,她只做帮助妇女和儿童的善事,开了个“妇好堂”,培训医女,让医女给乡下贫苦的妇人儿童免费看诊、传授育儿知识;培训合格的接生婆、降低产妇死亡率;给贫苦妇人免费发月事带…… 许时初只有一个人,虽然生意做得不错,但她也没有能力和足够的财力去拯救一整个国家的贫民,只能拯救贫民中的最底层——妇女和儿童。 要是她真的不遗余力地拯救整个国家的贫民,不论男女老少,那皇帝还会怀疑她居心不良,是不是想营造名声、收买民心来造反了。 “妇好”是古时一位女将军的名字,许时初以她的名字来命名她的慈善事业,便是想让其他女人也能过得好,就算当不成女将军,也能当个有尊严的女人。 而且只有母亲好了,孩子才能好,有句俗语叫“宁跟讨饭的娘,不跟当官的爹”,母亲对于孩子的重要性,“妇好”了,才有“儿好”。 许时初的妇好堂主要设在贫困的县乡,她目的是出来玩的,因此当然不会一直往那些地方去。 杜昭是第一次出远门,当然,他在襁褓中跟着父母来京城那一次并不算在内,毕竟他那时候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婴孩,现在他已经是个活蹦乱跳到处跑的顽童了,因此这一路坐马车上就没停过往车外看去,看见什么都大惊小怪地惊呼。 许时初出了京城就跟逃出笼子的鸟一样,再也不是那个肯安分下来的丞相夫人了,她并不跟小昭昭一起坐马车,而是潇洒地骑在马上,别提多威风了,看得小昭昭眼热不已。 “姑姑,我也想骑马……”小胖墩一脸羡慕地说道。 “你腿太短了,骑不了吗。”许时初嫌弃地说道。 小胖墩看着自己短短胖胖的腿,顿时伤心了,叹着气问:“那我的腿还要多久才能长长成姑姑你这样的啊?我很想骑马马……” “那你可有得等了,小短腿。”许时初在马背上晃悠悠地说道,即使二月的天还很冷,但她有内力护体,穿得也不少,根本不怕冷。 小昭昭乌溜溜的眼珠子转了转,突然眼睛一亮,说:“姑姑,你能不能带着我骑啊?你来驾马,我就坐在你面前。” 许时初无情地摇头:“不行,马背风大,你要是被吹生病了,我可就把你扔在驿站了,所以你还是乖乖地坐马车吧。” 小昭昭见怎么都无法说服姑姑让他体会骑马的乐趣,只得怏怏地罢休,幸好照顾他的仆妇丫鬟们讲起各种游玩的传闻来,转移了他的注意力。 许时初问领头的护卫:“离下一个驿站还有多远?” 护卫头领回答道:“回夫人,大概还有三四公里的路。” “那倒是很近,我骑马先去驿站了,你就带着人护着小少爷他们慢慢走吧。”许时初说着便一夹马腹,驾地一声,骑着马飞快地往前跑了。 护卫头领吓得连忙喊道:“夫人,让两个护卫跟着去保护您!” 许时初潇洒地往后摆摆手:“不用了,我有自保能力!” 护卫头领却不敢冒险的,他喊了两个机灵的护卫:“你们快跟上夫人,千万不能让夫人出事!” 而这时许时初已经跑得影都没了。 许时初骑的马是匹骏马,没用多久,驿站就在眼前了。 此时才是开春,官道都没什么人走,驿站就更是冷清了。 不过等许时初拴好马走进去,才发现已经住进了几个人。 一个役使见有个独身的貌美年轻夫人走进来,吓了一跳,毕竟这驿站虽然不算太偏僻,但到底也是在野外,貌美的年轻夫人独自出现在这里,能是正常的事么? “这位夫人……”役使刚开口,驿站前就又响起了马蹄声,两个护卫已经跟上来了。 许时初不耐烦处理这些琐事,于是直接说道:“先给我找个房间,其他事你便问我的护卫吧。” 役使顿时明白,很识时务地带着许时初到了一个空的房间。 驿站的房间自然不可能像客栈一样方便舒服,但许时初什么苦没吃过,房间只是简陋一点,她根本不在意。 毕竟出门在外,不露宿在野外已经很好了。 许时初进了房间,突然便闻到一股若隐若现的血腥味。 55、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5) 许时初想了一会儿,并没有继续探究下去,毕竟这里不是京城,出门在外,她虽然不怕事,但麻烦能避免最好就避免掉。 不过她虽然没有去探究,受伤的人却自己就出现了。 彼时坐马车的杜昭等人已经到达了驿站,仆从们正借着驿站的厨房来生火做饭,许时初在驿站厅堂里听着小昭昭兴奋得手舞足蹈地说起自己在路上的见闻。 西边的房间里就走出了三个年轻男子来,当头一个身材高大,面容俊朗却脸色苍白,另外两个男子看着像是他的手下,因为对他显得很恭敬。 许时初一下子就发现了受伤的是那个领头的男人,巧了,这男人许时初还认识。 他是原主那辈子中洛长青千挑万选给女儿找的原配丈夫——纠察在京刑狱司钟栩然,专门掌管和审查京城刑事案件的,前途无量。 可惜这辈子没有许时初的干涉,洛雅清自己看上了徒有其表的周文存,钟栩然便没有成为洛长青的女婿。 办案的官员大多数性格都比较耿直,各种案件、各种罪犯见得多了,性情也会变得渐渐冷肃起来,钟栩然正是如此,他身形高大健壮、面容棱角分明,再加上个性严肃板正,不善言辞,因此很容易让人产生威胁感,就是传说中那种能吓哭小孩的男人。 这样的男人,无论性情样貌都不符合洛雅清的审美,因此在原主那辈子中,洛雅清身在福中不知福,整天在家里闹腾不休,嫌弃钟栩然不会说甜言蜜语,没有生活情趣,不会哄她,整个人都古板无趣极了,根本不待见这个丈夫。 然而钟栩然却是个专一负责的好男人,即使妻子心有所属却依旧对妻子一心一意,就算后来身居高位,身边也只有洛雅清一个女人,并没有纳妾。 京城里不知多少女人羡慕嫉妒洛雅清的幸运,但洛雅清却惦记着得不到的周文存,丝毫不给丈夫留面子,成了有夫之妇依旧和周文存牵扯不清,让钟栩然成了京城里的笑话。 严格说起来,钟栩然上辈子娶了洛雅清绝对算是他倒霉的事。 幸好这辈子许时初没有理会洛雅清,让钟栩然逃过一劫。 钟栩然如今也已经娶了妻,去年还生了长子,妻子是个对他一心一意的名门闺秀,性格温柔和善,是那种典型的非常安分守已、一心只在相夫教子上面的贤妻。 许时初对他比较关注,因此对他的情况比较了解。 “洛夫人?您怎么会在这儿?丞相大人也在这里吗?”钟栩然是见过许时初的,因此认出她的时候,就惊讶地问道,还往四周看去,显然在找洛长青,看他是不是在这儿。 许时初笑了笑,说:“我带着侄儿出来游玩的,我家老爷并没有和我们一起。” 京官无诏是不能出京,更何况是作为百官头头的丞相,钟栩然也是说完之后才想起这点来,冷肃的脸上罕见地浮上些不好意思。 “钟大人是奉旨出京办案?”许时初问道,有些同情地看了他一眼,才刚开春就从外地办案回来了,可想而知他是刚过完年没多久就冒着严寒出差的,更何况他还受了伤。 钟栩然点点头,然后说道:“因为案件需要保密,所以不能告知夫人,抱歉。” “没关系,我明白的。”许时初理解,不过钟栩然身上的血腥味实在有些重。 想了想,她又说道:“要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钟大人尽管开口。” 毕竟原主那辈子间接害他娶了个让他家宅不宁的妻子,因此许时初对他格外友善。 钟栩然摇摇头,说:“钟某的事情已经办完了,只需要回京结案就行,没什么需要夫人帮忙的,多谢夫人的好意,我还是不打扰夫人雅兴了。” 说完他朝许时初拱了拱手,便要告辞。 而跟在他身后的其中一个手下却看着许时初欲言又止,神情纠结。 许时初见状,问他:“你有事?” “夫人,我家大人身上受了重伤,如今伤药已经用完了,可最少还要骑两天的马才能回到京城,下官担心大人身体受不了,有损根基寿命!”那个手下焦急地一溜烟把话说了出来,根本不顾同伴的阻拦。 许时初本来就有心要帮钟栩然,只是他刚刚自己拒绝了才作罢,但现在他的手下都把困难说出来了,许时初便没有袖手旁观的道理。 于是她纷纷知春:“去把我们带的最好的伤药拿出来,还有些防止伤口感染、风寒发烧的药也一并拿来给钟大人。” 钟栩然还想要拒绝的,但知春已经领命去拿药了,他只得改为感谢许时初:“那我就却之不恭了,多谢夫人的赠药之恩,以后夫人要是有什么需要钟某帮忙的,尽管开口。” “不用这么客气,我这些药并不是多么珍贵,而且钟大人是忠于职守、秉公办案才受伤的,就算是旁人也会为钟大人尽力帮忙的。”许时初摆摆手说道。 对于这种性格一板一眼的人,许时初这种懒散无状的人在他面前总觉得不太自在,大概就是属性不和吧。 因此知春把药拿给钟栩然之后,许时初就不再留他们了。 钟栩然回了房,才板着脸教训那个自作主张的下属:“以后不要随便把我的身体状况透露出去,这也是属于案件机密的一部分。万一有遗漏的案犯得知我受伤了,定会阻拦我们、销毁证据,甚至灭我们的口! 你别以为案件告一段落就能高枕无忧了,只要我们一天没回到京城,没结案,就得保持谨慎小心,否则将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你记住了吗?” 那个跟许时初寻求帮助的手下低着头低声回答:“记住了。” 却还有些不服气地争辩道:“我这不是见洛夫人是丞相夫人,值得信任,才跟她求助的吗?她难道还能害我们不成?” “正因此这次是洛夫人,我才没有罚你,否则你要是跟别人求助,我回京第一时间就降你的职,将功赎罪!”钟栩然教训道。 56、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6) 钟栩然第二天离开驿站时还特意前来告别了,许时初无意与官员结交,因此仅当与他萍水相逢,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 她却不知道等钟栩然回京处理完案件之后,便带着礼物上丞相府道谢去了。 恰好在这天,洛雅清因为跟周文存吵了架也回了娘家,便与钟栩然在门口相遇了。 刚下马车的洛雅清看见一个身材挺拔颀长、容貌俊朗的高大男子被管家恭恭敬敬地迎进了府里,便问门房:“刚刚进去的那人是谁?” 她莫名地有些在意。 门房回答道:“那位是纠察在京刑狱司钟大人,今天特意前来拜访老爷的。” “钟大人?”洛雅清低声念着这三个字,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升起一股憋屈烦躁,带着不知名的火气,她皱着眉头,“他来拜访我爹有什么事?” “小的不知道。”门房回答。 洛雅清便理也不理他抬脚进府去了。 “下官冒昧上门,还请洛相谅解。”钟栩然对洛长青拱手道,“下官前些日子到外地办案受了伤,恰好在驿站遇到了洛夫人,洛夫人赠了伤药给下官,令下官能安然无恙回到京城,于情于理,下官都应该上门拜访道谢一番。” 钟栩然为人耿直,向来不耐烦那些弯弯绕绕,因此直接把上门的原因跟洛长青说了个一清二楚。 洛长青有些惊讶,许时初出京之后就跟失踪了一样,根本没想过要往相府捎信回来,因此他完全不知道许时初还跟钟栩然在驿站有过相遇。 “举手之劳而已,想必内子也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钟大人不必这么隆重地专门前来道谢。”洛长青不动声色地说道。 “洛夫人是好心,但下官却不能把她的好心当做理所当然,毕竟要是没有洛夫人的伤药,下官说不定回到京也少了半条命、甚至留下隐患,哪里能像现在这样健康? 要是洛夫人回来了,下官想当面再跟她道谢,上次在驿站下官想回报也没条件,如今回了京才能送上些小小的谢礼,不知道下官方不方便当面送与洛夫人?” 钟栩然大大方方地说道。 洛长青却愣了一下,才回答道:“内子还在外地游玩,并没有回京。” 钟栩然没想到许时初居然没回来,不过他也没想太多,只是对洛长青道:“这可真是不巧了,那等洛夫人回来了,请洛相跟她转达下官的谢意以及这些谢仪。” 谢礼是送给许时初的,洛长青没法帮她拒绝,于是点头同意了。 洛长青见钟栩然长得一表人才,话语间也表现出了成熟与稳重,便对这个年轻的官员有了些许好感。 说完许时初的事之后,他便与钟栩然说起了刑狱司里的那些案件,审案查案是钟栩然的强项,而洛长青又是个通达明理之人,因此两人意外地聊得很是投机,说起某些观点来居然格外一致。 洛长青就更加欣赏钟栩然了,内心不由地感叹要是自己还有一个女儿,招他为婿岂不是翁婿相得? 他并不知道前辈子他可是梦想成真了,钟栩然真的成了他的女婿,只是这辈子错过了而已。 因为聊得来,等钟栩然告辞的时候,他还很惜才地把人送到了书房门口。 洛雅清刚好从嫂子那边过来找父亲,便与出来的钟栩然打了个照脸,她看到钟栩然的样貌后便莫名地觉得在哪儿见过,于是便盯着他来看。 而钟栩然一看见来人是个年轻妇人,便连忙低头敛目,守礼地没有再看她,然后与洛长青道别离开了。 “父亲,那人就是那个什么钟大人?他是什么官儿啊?倒是架子大,劳您亲自送他!”洛雅清见那男子居然看也不看自己,还避得远远的,像是嫌弃自己一样,内心就非常不舒适了。 她堂堂丞相的掌上明珠,长得又年轻貌美,那个姓钟的是不是眼瞎啊,居然对自己没有一点兴趣! 洛雅清刚和丈夫吵了一架,心情不爽,正是怀疑自己魅力的时候,恰好又遇到了对她“避之唯恐不及”的钟栩然,便更加恼火了。 可她又找不到发火的理由,她总不能说人家不搭理她就不对吧?因此便借故发火。 洛长青叹了一声,说:“年纪轻轻就是手握实权的刑狱司了,以后前途可期,是个可造之材,为人还沉稳大气……你要是没出嫁的话,他倒是个不可多得的良人,可惜了!” 说完之后他便发现自己的话不太妥当,于是连忙转移话题,问女儿:“你回来了,去见过你哥哥嫂子了没有?” 洛雅清心不在焉地回答道:“见过了。” 她这会儿还在想她父亲说的那句话,要是她嫁的是刚刚那个钟大人,一切会不会就不一样了? 她内心开始波澜起伏,有了这个念头之后便再也按捺不住了,父亲都夸那个钟大人好,而且他见了自己这个异性也目不斜视,不多看一眼,肯定是个守礼、不好色的人,这样的男人才能洁身自好吧? 洛雅清越想便越无法平静了,她这次为什么和周文存吵架?就是因为知道了他偷偷和自己的陪嫁丫鬟有染了,瞒着她还口口声声说是因为她善妒,要不是她善妒,不为丈夫安排通房,他用得着收用个女人都偷偷摸摸的吗? 可洛雅清分明还记得当初他求娶自己时亲口答应的,只会有她一个女人,可现在他却反悔了,仿佛当初那不纳二色的誓言从来没说过一样。 即使不愿意承认,洛雅清内心其实也隐隐后悔了,当初被周文存甜言蜜语哄了去,不听父亲哥哥的话,生生让自己陷入了顺义王府这个泥坑里。 自从嫁入王府,她才体会到在娘家未出阁时的生活有多美好,可嫁了人被婆母不喜,被妯娌针对算计、被丈夫说小气善妒……她一天比一天憔悴,像朵被****摧折过的娇花,毫无反抗之力。 “脸色怎么这么难看?在顺义王府过得不好吗?周文存没好好照顾你?”洛长青见女儿憔悴苍白的脸色,忍不住皱眉问道。 “不……”洛雅清还想要否认,就看见父亲了然的目光,便眼眶一酸,险些掉下泪来,“周文存说过只有我一个女人,可他却与我的丫鬟暗度陈仓,爹,我不服……” 57、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7) “什么?他居然敢?他当初是怎么在我面前保证的?”洛长青听到女儿的话,非常生气。 “爹,他还说是我善妒不贤惠,自己无所出就算了,却霸道地独占他,连通房都不肯给他准备,他只好自己找了……”洛雅清委屈得眼泪都掉下来了,抽噎着说出周文存指责她的话。 洛长青气得脸色一沉,对洛雅清说道:“周文存作为一个男人,言而无信,品行不足。清儿,你这次一定不能轻易原谅他,这些天你就不要回去了,就在家里好好住着,爹一定会为你讨回个公道。” 洛雅清这才放下心来,感激地对洛长青道:“爹,还是你疼我。要是没有你为我撑腰,那我可怎么办啊?” “清儿,我虽然能为你撑腰,但你在顺义王府里也要强硬些才行,不要任人揉捏。”洛长青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无奈地说道。 “我才没有任人揉捏,我这不是跟夫君大吵了一架还跑回相府来了吗?他要是不想着怎么哄好我,我就不会回去。”洛雅清嘟着嘴争辩道。 洛长青听着女儿说的这番话,叹了口气,说:“清儿,你这事处理得不太妥当。和周文存暗度陈仓那丫鬟是你的陪嫁,她与周文存有私情就已经是背叛你这个主子了,你其实完全可以把她处理掉,不管是把她赶去庄子上还是卖掉。” 洛雅清一听她爹说的话,顿时瞪圆了眼睛,她完全没想到还有这种处理方法,惊愕地问:“可、可夫君对那贱丫环还挺喜欢的,我要是把她卖掉夫君会发火的……” “这就是你该强硬起来的地方了。你只是处理背主的丫头,就算你丈夫再喜欢,那又怎么样?他本来就理亏。为了一个丫环跟你这个正妻翻脸,他是不是想和相府为敌?”洛长青耐心地解释道。 洛雅清这才恍然大悟:“对啊,爹爹你说得对,他肯定不敢和你翻脸的,那我要不要现在回去把那丫环卖掉?” “你已经错过最好的时机了,要是你一开始发现他们有私情的时候当机立断就处理掉那丫环的话,不但周文存不敢翻脸,你还可以趁机杀鸡儆猴,一石二鸟,可惜你错过了这个机会。”洛长青摇摇头说道。 他第一次觉得把女儿保护得太好其实并不是一件好事,只是木已成舟,他只能一次次地帮女儿收拾烂摊子了。 洛雅清听到她爹的话满脸失望,又懊悔不已:“那、那女儿难道就拿那丫环没办法了吗?” “也不是,等你这次回去之后一样可以处理掉她,只是效果没那么好而已。”洛长青道。 洛雅清顿时眼睛一亮,心中那点憋屈荡然无存了。 洛长青却并不觉得没了那个丫环,周文存就能和女儿一心一意地过下去。 男人这个物种,因为生物本能,大多数都是花心多情的,只是有些男人因此各种主观、客观的原因能忍住,而有些忍不住,或者说不想忍。 很显然,周文存曾经因为洛雅清的身份地位而承诺成为专一的男人,忍住本性。只可惜他没能保持多久就破功了,这破例过一次了,下一次还会远吗?降低了的道德标准,想要重新提升回去,可能吗? 洛长青为了女儿,不得不出面把周文存找出来狠狠地斥责了一顿,还在官场上给他找了不少麻烦,让他叫苦不迭。 被整治了一番的周文存终于重新认识到洛雅清不是他能随便对待的人,便只得咬牙到相府去跟洛雅清负荆请罪,痛哭流涕地道歉反省,保证自己以后不会再犯好色的毛病,还承诺与那丫环断绝关系……许了许多条件才把洛雅清重新哄回来。 而洛雅清是个脑子不清醒的,在周文存承诺和有染那丫环断绝关系之后就高兴地原谅了他,还又一次相信了他的保证,然后被哄得眉开眼笑地和周文存“夫妻双双把家还”去了。 洛长青看着女儿那幅被周文存哄得团团转的模样,心塞又心累,只觉得自己以后为女儿出头的事情肯定少不了了。 洛长青正在为女儿的事烦恼的时候,许时初已经和小侄子到了江南,三月初的江南桃花盛开,道路两旁、山坡上都是一片片红粉的颜色,烂漫极了,让人一眼看去就觉得心花怒放、心情开阔。 “姑姑!花花呀!”小昭昭在许时初的花园子里就见惯了百花盛开的景象,而这漫山遍野开得灿烂的桃花让他觉得分外眼熟,于是兴奋地跟许时初分享着。 “是桃花,小昭昭你喜欢吗?”许时初说着,把小胖子签下了马车,然后吩咐护卫去找客栈,她则带着小昭昭走路去赏花逛街。 “喜欢,漂亮!姑姑可以做香香……”小昭昭耳濡目染之下,自然知道许多花可以做香料的。 “姑姑是出来玩的,才不想做香呢,倒是可以摘一朵插在头上。”许时初说着,便笑眯眯地伸手摘下了一朵开得正盛的桃花,插在小昭昭头顶的小髻上。 小昭昭长得粉雕玉琢的,唇红齿白,脸蛋圆嘟嘟,可爱又漂亮,头上簪了一朵桃花之后,更显得他玉雪可爱了。 “哎呀,小昭昭真是好看,跟个小仙童一样。”许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小昭昭顿时被夸得美滋滋,抬起小短手摸摸自己头上的花,笑得眉眼弯弯:“真的好看吗?谢谢姑姑……” “不用谢,我也要簪花才行……”许时初说着,又挑了一枝开着两朵的并蒂花摘了,插在自己耳鬓旁,问小胖子:“姑姑好看吗?” “好看好看!”小昭昭非常捧场,拍着小手欢呼道,“姑姑天下第一好看!” “姑姑也这么觉得呢。”许时初得意地笑着,她自从出了京城便开始跳脱起来,什么庄重沉稳的伪装一早就甩掉了。 她此时二十多岁,犹如开得最盛、最艳的鲜花,正处于最美好的时候。 她站在桃树下,耳鬓旁一朵红艳的并蒂桃花,腮凝新荔,笑若春桃,鼻腻鹅脂,顾盼生辉,路过的人看到她,都忍不住驻足停留,看得迷了眼、愣了神。 58、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8) “哟,这是哪里来的漂亮小夫人?以前没见过啊。”一个摇着扇子穿得富贵奢华的纨绔公子看见桃花树下的许时初,便忍不住走了过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许时初看。 才刚靠近许时初一丈的地方,许时初周围就刷刷地出现了好几个身材魁梧的护卫,虎视眈眈的拿剑对着正要上前来逗弄许时初的纨绔子。 纨绔公子见状吓了一跳,先前被许时初的美貌糊住的脑子终于清醒了点,讪讪地举起手来:“本公子没其他意思,只是见夫人眼生,想来并不是本地人,本公子恰好对此地知之甚多,若是夫人需要,本公子可尽些地主之谊,给夫人介绍一下本城好玩好去之处。” 许时初见他虽然一副纨绔的模样,浪荡不羁,但眼神清明,被护卫拦下也只是尴尬,并没有恼羞成怒以及仗势欺人之举,可见他不是个轻浮邪恶之人,想来只是个颜控罢了。 “你是本地人?”许时初问他,“那你一定知道哪家酒楼的东西最好吃了?” 见美人居然问自己了,纨绔公子顿时精神一震,拍着胸膛道:“当然知道!珍味楼的东西最好吃,城里的老饕们最爱去那里,听我的介绍准没错!” “那能否请这位公子带路?”许时初笑意盈盈地问。 “当然可以!本公子姓胡,名允之,夫人直接喊我名字就行,不必这么客气。”胡允之见许时初一笑,比她头顶上那一树的桃花还灿烂,顿时小心脏又是一跳。 “那就请胡公子带路了。”许时初拉上小昭昭,示意胡允之在前面带路。 胡允之立刻狗腿地一边带着人往珍味楼去,一边跟许时初介绍本城:“咱们这城里景色最美、最出名的就是那佛圣山的樱花林,恰好这三月正是赏樱的好时候,夫人来得正好,可以欣赏一下咱们这里的盛景。 我见夫人刚才还赏了桃花,可见也是爱花之人。我敢保证,等夫人见过佛圣山的樱花林之后,肯定不枉此行……” 胡允之是个话痨,又很自来熟,在许时初面前恨不得把自己脑袋里那点存货都掏出来,不遗余力地跟许时初介绍这城里的地方,生怕没能把她吸引住留下来。 许时初本来就想在这里游玩一番,这会儿有胡允之自告奋勇送上门来当导游,她自然不会拒绝,因此还时不时地跟他询问一番,显然对他介绍的地方很感兴趣,胡允之就说得更加起劲了。 珍味楼很快就到了,胡允之带着许时初一行人走进去,立马就有眼尖的小二迎上来:“胡公子您来了,今儿几位?想坐在什么位置?” “本公子今天要请贵客,找个清静些的包厢,至于几位?你不会看啊?对了,招牌的那几道大菜都给我上了……”胡允之显然是来惯了这里的,边往前走就边吩咐了下去。 不过等他说上招牌菜,才想起今天是要让贵客点菜的,于是不好意思地对许时初道:“待会儿夫人可以点些爱吃的菜,珍味楼的招牌菜做得还是挺地道的,夫人不妨试试。当然,要是都不喜欢,可以报菜名让大厨做……” 看到胡允之对这位眼生的美貌夫人这么殷勤,小二都忍不住有些惊诧,这位胡公子可是个极其自我任性的公子哥儿啊,往日里只有别人给他献殷勤,哪有他讨好别人的? 可今天还真的有了!不过当小二看见许时初的模样时,心中就了然了,谁不知道胡公子最喜欢美人呢? 这并不是说他好色,而是他对长得好看的人都格外宽容,不论男女老少,只要恰好长在他的审美点上,他就喜欢凑到别人面前。 知道他这个怪癖的小二把人带到了一间雅致的厢房,手脚利索地倒茶,然后非常有眼色地把菜单放到许时初面前。 许时初也不客气,点了几道想吃的菜,然后念了菜名,让杜昭选——谁让杜昭还不认得几个字,连菜名都看不懂呢。 点完菜之后,小二便去准备了。 “不知道夫人是从何地而来?又是何身份?当然,要是不方便说的话,夫人可以不说。我只是见夫人样貌不俗,身边又有护卫,才有些好奇。”胡允之直率地问道。 “这没什么不方便的,我从京城来的,夫家是官身,不能出京,我便带着侄子来江南游玩了。都说什么烟雨江南、烟花三月下扬州、拂堤杨柳醉春烟的,诗词里把江南形容得那么美,我想亲眼看看。”许时初丝毫不隐瞒。 胡允之顿时眼睛更亮了,夸赞道:“原来如此,夫人倒是个洒脱之人,想赏美景便立刻出发,不受身边事物拖累,真是率性自在,世间少有的奇女子!” “过奖过奖了!”许时初意思意思地谦虚一下,看这位胡公子更顺眼了。 “姑姑,菜什么时候能上啊?”等饿了的小昭昭打断两人的热聊,眼巴巴地问道。 “很快了,小公子要是饿的话可以用些点心垫垫肚子。”胡公子忙把一碟餐前小点心移到矮墩墩的杜昭面前。 “谢谢胡哥哥。”小昭昭很有礼貌地道谢,然后便吃起了小点心。 胡允之夸奖道:“夫人真是教导有方,小公子小小年纪就举止得体,不像我家的那几个侄子,个个都跟泼猴似的,跟小公子一比就更上不得台面了。” “胡公子不必如此自谦,孩子年纪还小,各有各的特点,有些好静,有些好动,都很正常。”许时初谦虚地说道。 她对杜昭的教养其实也挺自豪的,毕竟小家伙只有在家里才偶尔调皮捣蛋,但到了外人面前却是很有风范教养的,进退有度,聪慧有礼,这可都是她教出来的! 小昭昭听见大人在说他自己,便不由地睁大两只乌溜溜的眼睛,悄悄地瞄着大人们,边吃小点心边偷听,像只机灵的小松鼠似的,又乖又萌。 看见他这幅模样,许时初忍不住伸手摸摸他的小脑袋,小家伙这一路上没有哭闹、没有喊辛苦,也没有生病,是个很棒的小孩了,这样省心又可爱的孩子,谁会不越来越喜欢呢? 59、丞相的工具人继妻(59) “胡允之!听说你带了个美貌小娘子来吃饭,你可真是有闲情逸致啊!让我看看小娘子有多漂亮……” “砰”地一声,包厢的门被突兀地打开了,一个穿得五颜六色、花枝招展的公子哥儿从门外闯进来,身后还跟了好几个人。 “姓温的!你干什么?我正招待从京城来的贵客,你别吓着了人!”胡允之一看见自己这个死对头,便脸色一黑,沉声警告道。 温姓公子此时已经完全没注意到胡允之说了什么了,他两眼怔怔地看着许时初,刚刚还嚣张跋扈的神情一下子就变成了羞涩乖巧,跟大变活人似的。 “这……这位小娘子,我、我……失礼了……”温公子结结巴巴地说道,想要跟许时初自我介绍。 胡允之就瞪着眼打断他:“你确实很失礼,还有别叫人什么小娘子,这位夫人夫家姓洛,你叫她洛夫人就好了。没事的话你们别打扰我们吃饭!” 温公子终于从失态中清醒过来,红着脸对许时初道:“洛、洛夫人,真是对不起,我刚刚和胡允之开玩笑的,要不这样吧,这顿饭我请了,就当做是赔礼……” “用得着你请吗?本公子没钱?你赶紧地带着你的跟班离开这里。”胡允之不耐烦地说道,他根本不想这群不请自来的人打扰自己和洛夫人吃饭。 “胡兄,你别这么说嘛,洛夫人是从京城来的?那肯定对咱们这里不是很了解了,我们可以尽地主之谊,给洛夫人当个向导。”另一个跟着进来的年轻公子温和地说道。 “对对,这城里我们很熟,哪里有好玩的、好吃的,就没有我们不知道的,洛夫人尽管放心,我们不会坑你的。”温公子连忙补充道。 他们倒是没有起什么坏心思,只不过是在漂亮的异性面前都忍不住想表现表现自己而已,尽管这个异性已经嫁了人了。 许时初看这群年轻公子就跟看晚辈一样,即使她这幅身体的年龄也不过才双十年纪,但谁让她如今在辈分上已经当了人婆母了呢? 因此她笑眯眯地说道:“我倒是没什么问题,只要胡公子没意见。恰好胡公子说你们这里有一片樱花林很有名,我就想去看看。” “对对,佛圣山的樱花林现在正是开得盛的时候,夫人你可算是来对了!”温公子附和道,“樱花林在咋那么这儿可出名了,每年周围其他城的人都会特意赶来赏花,有些文人墨客还会来吟诗作画呢。” 这时候小二终于带着人前来上菜了,香气扑鼻的佳肴摆上了桌子,温公子那一帮人更加不愿意离开了,愣是厚着脸皮吩咐小二加桌椅,赖在这儿了。 胡允之气得头顶冒烟,但也拿他们没办法。 许时初吃起了江南的美食,享受地眯起了眼,不愧是富裕丰饶的江南,对食物的味道追求到了极致,许时初觉得自己真是有口福,来江南来对了。 连小昭昭都吃得跟只小猪仔一样,胃口极好,小嘴巴几乎没停下来过。 吃了大半个时辰的饭,几个公子就开始和许时初聊起来,拐弯抹角地想打听她出自京城的什么人家,家里还有没有未出嫁的姐妹。 ……许时初有些无语,这些公子哥儿心思浅得都写在脸上了,她装作遗憾地说自己没有姐妹,令一群人失落不已。 许时初当然有姐妹,但宁远伯府的姐妹跟她的美貌根本不在一个水平,而她跟她们的关系又不好,何必自找麻烦跟这些公子们说起。 至于打探自己身份的那些话,许时初四两拔千斤就绕开了,反而还不着痕迹地把这群公子哥的背景打听得七七八八了。 胡允之是文安府刺史的大公子,而温公子是文安府通判家的公子,两人家境相当,父辈又在同一处为官,按理说关系不错才是,可惜他们脾气不合,两人见了面就要杠上,你骂我一声,我揍你一拳,久而久之就成了死对头了。 这次温公子也是听说了胡允之带着一个陌生的美貌女子来珍味楼吃饭,他才想来把胡允之的风流韵事捉个正着,让胡允之丢脸,谁知道见了许时初之后,他自己也沦落了,破天荒地跟死对头都和平相处起来。 许时初跟这些公子哥儿打听了好玩的地方,见小昭昭小脑袋跟小鸡啄米一样一点一点的,知道他是困了。 于是她道:“多谢诸位公子今天的盛情款待了,今天已经不早了,我打算明天一早再去你们说的樱花林赏花,如果诸位公子也有兴趣,明天可以带上你们的夫人或者姐妹一起来,人多赏景也更有乐趣。” “好好!我明天带上我妹妹一起!”胡允之第一个就响应道。 “我也是,我不但带我妹妹,我还把我娘、嫂子都带来!”温公子也不甘落后。 其他人也纷纷表态一定带上自家姐姐妹妹。 许时初满意了,她倒是不在意名声敢和这些公子们出游,但她也不能太过放肆了,得给远在京城的洛长青一点面子,毕竟丞相夫人在江南携众年轻男子同游赏花这个传闻要是传回京城,洛长青得被同僚、下属们怎么看待? 许时初得承认,洛长青与她的目前利益一致,两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做事之前她都得考虑洛长青的处境。 因此明天赏樱花她才会让这些公子哥们带上他们的女眷,这样她就没那么显眼了。 许时初与他们约好了时间在城门口汇合,大家到时候一起去樱花林,才告别离开了。 坐上马车之后,知春把早已睡得打呼呼的杜昭放在毯子上,盖上被子,才犹豫着对许时初道:“夫人,咱们离家已经这么久了,是不是应该给府里捎封信回去报平安?免得相爷担心。” 虽然许时初觉得洛长青根本不会担心自己,但见知春似乎把这事看得很重要,便点点头道:“也行,那我就写封信回去吧。” 于是她真的给洛长青写了信,信写得非常简短: “相爷:见信如晤,我已到了江南文安府,平安,勿念。” 说是报平安就真的报平安,一点都不含糊,只是等洛长青收到她这封信后是什么心情就不知道了。 60、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0) “娘,那位夫人举止文雅、形容高贵,看着就不像普通人家出身,绝对是京城大户人家的夫人,你去见了就知道了,绝对不是儿子我见色起意!我只是单纯欣赏她而已,绝对没有其他心思! 娘,反正你明天闲着也是闲着,且今年还没有出去游玩过,这次带着妹妹去樱花林看看不好吗?” 胡允之拉着他娘的手乞求道,那么大个人了,还像个孩子一样和母亲撒娇。 也幸好胡母不嫌弃自己的儿子,但儿子是个什么性格她却是知道的,因此听到他忽悠自己去樱花林的时候,胡母就敏锐地感觉到了这小子在打什么鬼主意,一问就问出事情来了。 “京城哪个大户人家出身的贵夫人会无缘无故来江南玩的?她们哪个不是要操持家事,管理一大家子?怎么可能抛下丈夫孩子自己任性地跑出来玩?你可不要被人骗了。”胡母瞪着眼说道。 “哎呀,怎么就不可能了?说不定家里有长辈妯娌,轮不到她管理家事呢?夫君孩子什么的不是有下人伺候吗?”胡允之不在意地说道,“那位洛夫人是个洒脱的,怎么可能跟那些眼界狭窄的妇人一样甘于困在后宅那一亩三分地?” 胡母顿时气得骂道:“那你就是说你娘我是眼界狭窄的妇人了?” 胡允之被他娘骂得傻了眼,这才知道自己嘴瓢把他娘也给嫌弃了,连忙道歉:“哪里哪里?娘您怎么拿自己和那些庸脂俗粉的妇人相比?您当年可是能和我爹一起在边关打仗的巾帼英雄啊!谁眼界狭窄您都不可能狭窄!” 胡允之又说了许多好话,胡母才撇了撇嘴,说:“行了行了,你就别在我这儿耍猴了,我答应你了,我倒要看看那位夫人是不是真像你说的那样不凡。” “谢谢娘!娘一定不会失望的,那夫人肯定和娘说得来。”胡允之喜滋滋地说道。 第二天一大早,许时初果然就准时在城门口与胡允之他们汇合了,几家人简单地寒暄了几句,就直接去往佛圣山了。 “娘,怎么样?我就说洛夫人不是凡夫俗子吧。”胡允之得意洋洋地说道。 胡母掀起马车的布帘,看着前面一辆气派的马车以及马车两边气势不凡的护卫,满心纳闷,又听见儿子的话,顿时瞪了他一眼: “你就没打听出那位洛夫人是哪家的?我看她的马车和护卫都不像是普通的官宦人家所能拥有的。 咱们虽然这些年都不在京城,但你爹回京述职的时候我也跟着见了不少大户人家的夫人,如今这位洛夫人我倒是没什么印象……这按理来说不该啊……” 胡母是真的疑惑,她夫家也是京城人士,只不过她丈夫都是在外地做官,很少回京而已,但京城里的名门贵族她都是认识的,这会儿却硬是没想起来许时初的身份。 “娘,您跟我爹都是几年才回京一次,一次又待不了多久,有不认识的夫人不是很正常吗?况且那位洛夫人年纪轻轻的,跟您都不是一个年龄段的,您没印象不是正常吗?”胡允之把嘚吧嘚地说道。 “闭嘴!你是嫌你娘我年纪大了?”胡母狠狠地瞪着他。 胡允之见自己又踩了老娘的痛脚,终于闭嘴了。 佛圣山没多久就到了,许时初下了马车,果然就看到前面满山坡都是粉红色的樱花林,漫山遍野,一眼看去,一层层如同粉霞铺地,绚烂缤纷,纷纷扬扬的花瓣从枝头落下,非要铺得泥土成粉,非要染得游人青丝变白头。 “哇哦——”即使见过许时初花园里繁花盛开的盛状,杜昭看到如此壮观的景色,也忍不住惊叹起来,两只眼睛瞪得乌溜溜的,“姑姑,花花好多、好漂亮啊。” “我就说这樱花林好看吧?”胡允之嘚瑟地说道,凑上来就炫耀,“瞧来这儿赏景的人有多少!比咱们还早呢。” “确实是一大盛景。”许时初拉着小昭昭的手就往樱花林走去了。 “洛夫人是第一次来文安府吧?”胡母跟着旁边问道。 “是的,不过我对江南慕名已久了。”许时初笑笑道。 胡母还想打探许时初的出身,但许时初很快找了借口跟她们分开,独自赏景去了,她要胡允之他们带家里女眷来只是为了避嫌,可并不是来交际的。 “这人怎么这么没礼貌啊?撇下咱们就自己离开了!”温公子的母亲看着许时初离开的背影,不满地跟胡母说道。 “人家和我们又不熟悉,分开赏景不是很正常吗?”胡母倒是不觉得许时初傲慢无礼。 “可咱们好歹也是这文安府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她一个京城来的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夫人,居然敢这么不给我们面子……我看她就不是什么正经夫人,而是哪家的外室吧?瞧她那狐狸精的样子,不安于室的!”另一个夫人鄙夷地说道,她自己长得不好看,就最讨厌长得漂亮的女人,这会儿看到许时初,就更眼热嫉妒了,开始口不择言。 胡母瞧着她们越说越不像话了,连忙斥道:“别胡说!她身边那些护卫就不像是普通的,你们别胡乱猜测人了。” 许时初带着小昭昭和一众丫鬟护卫走得远了,胡母看着许时初的背影,突然眼睛猛地睁大了,喊住快跑远的儿子,呼吸都急促起来:“你、你叫她洛夫人……她夫家姓洛?” 胡母满眼紧张地盯着胡允之,等待他回答的时间里呼吸都屏住了,其他人见她这么凝重的表情,也跟着紧张起来。 胡允之摸不着头脑,说:“对呀,她说她夫家姓洛,在京城当着官。” 胡母继续追问:“她带着的那个是她侄子,她自己并没有儿女,是不是?” 胡允之莫名其妙地回答:“对啊,她要是有孩子,能不带着自己的孩子来?” “那就对了!她肯定是那个洛家的!”胡母松开了儿子的手,长舒了口气说道。 “哪个洛家?”胡允之疑惑地问。 “还有哪个洛家?京城最有名的那个洛家!”胡母瞪着他道。 61、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1) “胡夫人您说的是洛丞相的洛家?”温公子的母亲惊愕地问道。 胡母点头:“就是那家。我早就听说洛相的继夫人长得花容月貌,京城里未婚的姑娘们都比不上她,她又无儿无女,只收养了远房亲戚家的孩子,这不就正对上了吗?” 周围一众人深吸了口气,都震惊不已,而之前还说许时初不是正经人的那个夫人脸上更是一阵青一阵白,又慌又急。 不过更多的人则是庆幸自己并没有得罪许时初,也许是——还来不及得罪? “胡夫人,洛相的夫人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啊?”温公子的母亲忐忑地问道,“她是不是有什么隐藏的目的?” 胡母摇摇头道:“这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前几年回京时听说过这位夫人的传闻,说她是个恩怨分明的人,行事爽利洒脱,想来自己出京游玩也不是她做不出来的。” “那就好,那咱们现在要不要邀请她到家里做客啊?”温夫人又问,洛丞相可是百官之首,能影响她丈夫的官职任免的,她现在遇上了洛夫人,能不想着讨个好吗? “待会儿等洛夫人玩够了,我再去问问她吧,要是她拒绝了,咱们也不能勉强。”胡母叮嘱道。 而一旁的胡允之以及温公子等年轻公子哥听到胡母和温夫人的话,已经目瞪口呆了,他们只不过是认识了一个聊得来的夫人,结果这个夫人居然是丞相的当家夫人? “娘!你们说的是真的?那位洛夫人真的是洛丞相的夫人?您该不会认错了吧?”胡允之不敢置信地问。 胡母瞄了他一眼,冷笑道:“你娘我的火眼金睛,认错你都不可能认错洛夫人。” 胡允之被她的话一噎,低声不服气地喃喃道:“那您之前还不是没认出她来?过了这许久才认出……” “既然是丞相的夫人,那你们可千万不能在她面前放肆了,知道吗?”胡母看着周围的小辈,语气郑重地警告道。 之前还对许时初的美貌有所顾忌和嫉妒的夫人小姐们立刻收敛了自己的小心思,那些想找茬的念头更是连想都不敢想了,许时初可不是能任由她们欺负的人了。 迅速把许时初列为不可得罪对象的在场人员立马打着小主意,转而想方设法去讨好许时初。 “儿子,你们昨天跟洛夫人吃过饭了,知不知道她的喜好?我们得送些见面礼才好。”温夫人问自己的儿子。 温公子哪里知道许时初的喜好?他摇着头一脸茫然:“娘,我没留意啊。” 温夫人顿时用恨铁不成钢的眼光看他:“真是不中用!” 胡母劝道:“温少爷一个男子,自然不如咱们女人细心的,不知道洛夫人的喜好很正常。洛夫人在京城开有一家非常闻名的‘醉香阁’香料铺,里面很多香料据说都是她自己研制出来的方子,她应该对香料很感兴趣。” 温夫人顿时眼睛一亮:“原来醉香阁是洛夫人的店铺啊?我最喜欢它卖的香料了,我每年都要让人从京城买回许多喜欢的调香,要是洛夫人能在咱们这里开一家醉香阁的分店就好了。” 她已经忘了要送什么礼物给许时初了。 一群人没有分开去赏花,女人们互相讨论着许时初那几家出名的店铺,而公子哥们则面面相觑,他们对香料和花卉还没什么大的兴趣,只是好奇一下许时初的身份而已。 “洛夫人的来头居然这么大吗?”胡允之悄悄离开了越说越兴奋的夫人小姐们,低声问温公子。 温公子白了他一眼:“我哪知道?洛夫人还是你在街上遇到的!” “哎,不知道她的身份还好,我还能和她一起在文安府好好玩一遍,但知道了她的身份后,我就不是那么自在了……”胡允之叹了口气说道,他还以为能遇到一个志同道合,能一起吃喝玩乐的同道中人呢,谁知道这梦想破灭得这么快,他娘肯定不会让他带着洛夫人胡来的。 …… 不管这些人内心是怎么翻天覆地的,许时初带着小昭昭倒是玩得很开心,小昭昭玩得兴起,还在落满了樱花花瓣的树底下滚了起来,像只圆滚滚的小猪崽一样,一边滚一边哈哈乐道: “姑姑!好好玩呀!软软的……” 花瓣落得厚厚的一层,像粉色的雪一样,滚在上面完全不会疼,小昭昭滚够了就躺着,两只手抓起身旁的花瓣,用力地抛上天,于是花瓣纷纷扬扬地落下来,洒了他一身。 “姑姑!姑姑快看,下雪啦!哈哈……”小昭昭乐此不彼地往天上撒花瓣,兴奋地说道,小脸蛋笑得红扑扑,跟落在他身上的樱花一个颜色了。 周围的人看到他满是童稚的举动,都忍不住会心一笑,小孩子纯真简单的快乐总是轻易就能感染人。 而有些跟着父母来的小孩子,看到小昭昭的玩闹举动,也忍不住跟着学,一个个都在花瓣上滚起来,抓着花瓣撒,玩着玩着就凑到一起互相朝对方撒花瓣了,就跟打雪仗一样,嘻嘻哈哈地闹着。 许时初也没阻止小昭昭,小孩子么,玩就要玩得痛快些,要是什么都约束他,岂不是很败兴? 于是小昭昭就玩疯了,到最后他身上的衣服都染满了花汁,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 等到许时初把玩得乐不思蜀的皮猴子拎回到樱花林出口处的时候,候在那里的胡夫人等都一脸错愕:“小公子怎么这幅模样?可是出了什么事?” 杜昭此时已经完全不是早上刚出门时那幅干净富贵小公子的模样了,他身上的衣服乱七八糟,染上了各种颜色,头发也乱糟糟,夹着一些樱花瓣,肉嘟嘟的小脸蛋上还染着红红的花汁,别人乍一看,还会以为他是从哪个乞丐窝里出来的,也怪不得胡夫人这么震惊了。 “没事,他只是玩疯了,在樱花树底下滚了几遍,还和其他小孩子用樱花瓣打了一场仗。”许时初轻描淡写地说道。 小昭昭此时倒是知道自己浑身脏兮兮的,失礼于人前了,因此不好意思地抱住了许时初的腿,企图用她来藏住自己的小身子。 62、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2) “原来是这样,小公子真是活泼可爱。”胡夫人夸了一句,然后建议道,“既然小公子身上脏了,不如到我府上休整一番?还可以请府医给小公子诊断一番,以防小公子玩得太过生病了。” 许时初原本还要拒绝的,但听到她后面一句,便有些犹豫了,小昭昭毕竟还是个孩子,今天玩得太疯,身上出了汗又没能及时换衣服,还真的有可能生病。 小孩子生病并不是小事,在客栈里住着就不太方便了,于是她想了想,同意了胡夫人的热情邀请。 往山下走的时候,温夫人终于忍不住问道: “洛夫人,您怎么没有在江南开一家醉香阁的分店?咱们这里有钱人多,醉香阁开在这里生意肯定好!” “是啊是啊,我们平时想要醉香阁的香不是得从走商那里买高价的,就是得派人千里迢迢从京城买,可不方便了,洛夫人就在这里开一家分店吧?”其他夫人纷纷请求道。 许时初有些意外,看来这些人是认出自己的身份了,怪不得之前还高高在上,对自己隐隐不屑的夫人小姐们现在对自己热情极了。 “暂时没有这个打算,毕竟醉香阁的香都是精品,原料都是精心挑选过的,产量一直上不去,光是在京城就供不应求了,所以没货在外地开分店了。”许时初笑了笑说道。 …… 因为已经被认出了丞相夫人,许时初在文安府受到了很热烈的欢迎,各家官夫人或富商夫人纷纷给她下帖子,要不就想方设法来拜访她。 许时初被闹得有些烦了,便离开了文安府。 妇好堂的慈善依旧在做着,虽然各种琐事不少,但她请来帮忙做事的人都是比较有手段、知世故的,因此总能把实惠落实到妇人和孩子身上,没有被男人抢走。 许时初巡视了一番分散在各地的妇好堂,又针对性地提出了几条建议,让农村的妇人们做针线活赚钱,以此来补贴生活、提高在家里的地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真理,她们能自己挣钱,那就保证了最少能活下去。 当她和杜昭乐不思蜀的时候,洛长青在京城里却越发想念起她来。 先不说她出门了那么久,就说她当初种的那香波果被镇安侯弄得名声大盛,让京城里的各方人马惦记、好奇不已,她自己倒是聪明,干脆离京躲了个干净。 可洛长青躲不了,于是他就成了那个被骚扰的人,不光是同僚下属来找他打探果子的详情,甚至就连宫里的太后妃嫔都对此好奇不已,皇帝受不了女人们的耳边风,就特意让洛长青进宫解释了一番。 洛长青躲不过去,只得开了许时初的院门,摘了一篮子香波果送进宫里。 至于其他人?洛长青并没有理会,毕竟许时初的香波果并没有多少,他总不能有人相求就送出去吧?他私自摘了送进宫里已经是侵犯了许时初的权益了,要是全摘完了,许时初回来还不得跟他闹? 他还不得不为此专门写信跟许时初解释并道歉了一番,就连女儿上门想要一些,他都拒绝了。 许时初从信中得知这事后并没有怪罪洛长青,毕竟她都出京了,果子再多她也吃不了,她都是让留在京城护理花草树木的仆从自己处理成熟的果子的。 不过洛长青能为此专门跟她解释,她还是受用的,毕竟她感受到了尊重。 有些大男子主义太重的男人,把妻子都视作自己的财物,妻子的东西自然也觉得是他所有的,他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私自用了之后别说跟妻子解释、道歉了,反而还会觉得自己用了是妻子的荣幸。 因此洛长青这样做已经算是个好男人了,许时初对他的印象都好了不少——当然,这大概也有一点点当时把烂摊子扔给他处理后的心虚吧。 比起洛长青,许时初离开许久都没一封信回来,就显得她有些没心肝了。 这回她又接到了洛长青的来信,不出她所料,依旧是催她回京的,说是快到端午了,要她回来主持府里的各种事务。 许时初在外放肆玩了几个月,想到端午过后就入夏了,天气太热,在外奔波劳碌太受罪,在家乖乖地歇夏纳凉才更适合她,于是她就给洛长青回信说会在端午前回京了。 洛长青接到回信后,不知怎么的,心中居然有种喜极而泣的感动,充满了期待,觉得去宫中处理各种繁杂烦人的事情都活力满满,连走路都生风了,精气神都不太一样了。 “洛相今天这么高兴,是遇到什么喜事了吗?”镇安侯看到洛长青风度翩翩、玉树临风,年轻得如同二十多岁的青年,与之前面色沉重的模样截然不同,都忍不住有些嫉妒地问道。 洛长青微微一笑道:“不算什么喜事,只是内子要回京了而已。” 说起洛夫人,镇安侯顿时想起自己年初那一件“冒香汗”的传得满京城都是的轶事,额头的青筋都忍不住抽搐了几下,看洛长青更不顺眼了: “是吗?我瞧你得知洛夫人要回来,走路都生风了,肯定是很想洛夫人了吧?哎,洛夫人也是的,一走就这么久,留你一个人在京城,多孤单啊。不像我夫人,整天就待在府里,粘我粘得不得了,别说离开我几个月了,她一天见不到我都不行的……” 洛长青斜眼瞟了他一眼,轻飘飘地说:“怪不得呢,侯爷你脖子上的几道指甲划痕都是新的。” 镇安侯一听,立刻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脖颈,又往四周看了看,欲盖弥彰地说道:“那什么,你别乱想,我这新伤是猫给挠的。” 洛长青见他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模样,轻笑了几声,说:“那你这猫可真稀奇,长的不是爪子,而是人的手指头——我刚才说错了,你脖子上的伤不是指甲划痕,是手指印。” 镇安侯顿时虎目一瞪,知道自己被洛长青耍了,怒道:“你这狡猾奸诈的黑心东西,怪不得你夫人都不要你了,几个月都不回来,活该你孤零零一个人没老婆疼!” 63、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3) 洛长青云淡风轻地看了镇安侯一眼,转身走了,留下镇安侯在那气得头顶冒烟。 只是等他回了府,好心情就被破坏了。 “秦氏!你别发疯了,我说了没有看上你的丫环!你能不能别无理取闹?”洛睿气冲冲地从厅堂里冲出来,冷着脸对跟在他身后的秦梅说道。 而秦梅也横眉竖目,头发凌乱,愤恨不已:“没有的话你为什么要帮那贱人说话?我一问你就这么生气,难道不是因为心虚吗?” 洛睿停下脚步,用无法理喻的目光看着她,说: “不是!我只是看不惯你对自己的丫环那么残忍!她要是犯错了你惩罚她也好,赶出府也好,我都不会有二话,但她只是捡到了我的玉佩还给我,你就要把她的手指剁掉,你是疯了吧?我洛家从来没有用过这样的酷刑,你怎么这么狠毒?” “她根本就是在勾引你!捡到你的玉佩她不会交给我,让我还给你吗?她就是故意借着这事勾搭你的,你是不是看出了她的心思,所以欣然接受了?对!你肯定是看上她了!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才是你的嫡妻,难道还比不上那个贱蹄子吗?”秦梅满眼愤恨。 洛睿被她这番强词夺理的话气得脑袋生疼,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你、你简直不可理喻!” 秦梅更加怨愤了,以为说中了丈夫的心思:“你不能对不起我!我是绝对不会放过那些敢勾搭你的贱人!这次剁她的手指只不过是杀鸡儆猴而已%当初你答应过我哥会好好待我的,但你现在是怎么做的?你是不是后悔娶了我?” 听着她的声声质问,此时的洛睿心中是真的生出了后悔娶她的心思,他余光一瞄,突然发现一个身影在门边站了有段时间了。 洛睿一惊,往那一看,发现是自己父亲,已经站在那里,脸色冰冷地看了许久自己与妻子吵架的场景。 “父亲!”洛睿羞愧得不敢对上洛长青的眼神,他和秦梅吵架都吵到厅堂里来了,这成何体统,父亲肯定会对他失望的。 秦梅看见板着脸的洛长青,也吓了一跳,她敢跟自己丈夫吵架,却是一点都不敢在洛长青面前放肆的,因此这会儿也吓得跟只鹌鹑似的,一点也没有刚刚与洛睿吵架时的刁蛮跋扈了。 “你们两个,有事就不能在自己院子里解决,非要出来吵架,贻笑大方吗?”洛长青有些疲惫地问道。 他不明白,明明自己这一对儿女在成亲前都是聪慧拔萃之人,为人处世都大方得体,可不知道为什么,成了亲之后就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再也不得安生,和自己的伴侣没法好好相处就算了,还常常闹到自己面前来,要自己为他们收拾烂摊子。 洛长青都忍不住怀疑起自己对他们的教育来,难道其实他以前对儿女的教导都是错误的,才让他们学不会如何处理自己与伴侣的关系? “父亲,是我错了,我不该和秦氏不管不顾地吵架。”洛睿低着头说道。 洛长青从反思中清醒过来,说:“你确实是错了,你只有一个妻子,却都管不好,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睿儿,不要让我失望。我说过的,你做出任何一个决定,都要接受这么做之后造成的后果。” 听了洛长青的话,洛睿脸皮发烫,他明白父亲说的话,当初是他一意孤行要娶秦梅的,所以他现在就要面对娶了她之后的后果。 洛长青没有管洛睿的反省,他又面无表情地看向秦梅,说:“我们洛家没有私底下对奴仆用酷刑的先例,你如今已经是洛家妇,就要遵守洛家的规矩。要是闹得太过了,洛家并不介意休妻。” 这话已经是说得很重了,秦梅吓得脸色发白,出了一身冷汗,牙齿咯咯地打颤,结结巴巴地说道:“儿、儿媳下、下次不、不会了……” 洛长青冷冷地说道:“没有下次。” 秦梅大气都不敢喘了。 解决掉儿子儿媳的破事之后,洛长青回了自己的书房,却怎么都静不下心来,他非常烦躁,心中窝着一把火一样,他慢慢地意识到自己的儿女其实并不如他想象中那么优秀。 这对于一个父亲来说,是很不愿意承认的一件事。哪个为人父母的,会愿意接受自己的儿女其实只是个普通人呢? 更何况洛长青自己是个出类拔萃、才华横溢的天才?他也一直以为对儿女的教育都是成功的,并以此为豪,可惜事实一遍遍地告诉他:你感觉错了,你的儿女并没有遗传你的优秀。 这对于自命不凡的他来说不亚于一个打击。 于是他这会儿开始自闭了。 书齐有些担忧地看着洛长青,不知道该怎么开解他。 过了一会儿,他像是不经意般提起:“夫人花园子里的花这会儿应该开得很繁艳了,老爷要不要去那里看看?夫人没有回来,她应该不会介意您去赏赏花的。” 洛长青这才从惆怅与失意中走出来,想到许时初那四季不同的百花盛开的美景,终于有了些兴趣,说:“也好。” 这会儿他倒是不担心未经同意就去许时初的花园会不会让她不高兴了。 洛长青让人打开了通往许时初园子的门,留守的仆从看见他走进来,并不敢阻拦,连忙迎了上去。 “不用管我,我只是来看看,不会对你们夫人的花做什么的。”洛长青说了这么一句话,就把人打发走了。 正当他沉浸在花园的美景中时,突然发现西边临街的侧门吵吵嚷嚷起来。 洛长青眉头一皱,刚要让人去打发吵闹的人,却不想一抬眼,就看到从侧门进来的居然是许时初一行人! 此时正是夕阳西下,漫天云霞的时候,金黄的夕阳之光从天边照射而下,刚下了马车的许时初迎面而来,金光直射在她身上,雪肤花貌、云堆翠髻、衣袂飘飘,仿佛一个刚从天上飘然下凡的仙女,缓缓走来。 洛长青满眼惊艳,心脏像是漏跳了一拍,又像是有一台小鼓擂擂,咚咚作响。 64、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4) 洛长青一直都知道自己续娶的夫人长得很美,可他还是第一次被她的美狠狠冲击了一遍,让他的灵魂都仿佛为她颤栗了起来。 他掩藏在袖子里的手紧紧握成了拳头,极力掩盖住自己险些失态的模样,目不转睛地盯着如同天人一般的人向他走来,心如擂鼓。 许时初走到了凉亭两三丈处才发现洛长青的,她挑了挑眉,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洛长青此时已经从对许时初的惊艳中恢复了往日的不动声色,他回答道:“我来你这里散散心。” “哦,那你继续散吧,我刚从外面回来,有些累了,要梳洗休息一番,先告退了。”许时初也并不跟他客气。 洛长青看着许时初粉面生霞、光彩照人的模样,丝毫看不出她刚远门而归的劳累与疲惫,但他没有办法揭穿许时初的话,于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领着一群人离开了。 之前还一片寂静的院子一下子就因为主人的归来变得鲜活起来,仿佛一汪死潭注入了活水,有了灵魂的生动。 而先前留守在院子里没有跟许时初一起出门的仆从们更是像被吹了一口仙气似的,脸上不由自主就露出了真实的笑容,连走路都步步生风,干起活来都格外利索。 可见许时初这个主子是被他们真诚地敬爱着、喜欢着的,而不不仅仅是对主子的敬畏。 许时初就是他们的主心骨,他们对她的归来而高兴。 洛长青跟个局外人一样看着这个场面,哦不,他就是个局外人,跟这里格格不入。 他也一直都知道自己是许时初名副其实的“外人”,一直都没有被她真正地接纳过,但他还是第一次如此深切地感受到这点:他是相府说一不二的主人,但在这里,他只是个客人,许时初才是主人,这院子里的人都围绕着她而转。 洛长青却是第一次对此感到不甘甚至委屈,于是冲动之下,他花也不赏了,直冲冲地往许时初的房屋走去。 “哎呀相爷!咱们夫人现在还在梳洗,并不方便见人,请相爷留步!”守在门帘边的丫环看见他,脸色一变,慌忙阻拦道。 “怎么,我又不是外人,连自己夫人的房间都不能进去吗?”洛长青板着脸迁怒道,他现在不想讲理,只想照着自己的心意做事,于是就破天荒地有些不管不顾起来。 守门的丫环哪里见过他这幅模样,吓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但她还是尽忠职守地拦着:“可、可夫人没同意让您进去。” 她不明白,相爷不是一直都与夫人“相敬如冰”,很注意与夫人的关系,守着疏离、客气的边界从来没有过界的么?为什么这次却不一样了呢? 洛长青朝书齐使了个眼色,书齐立刻会意,拉着小丫鬟走到了边上,说:“你说的这是什么傻话?老爷与夫人是夫妻,哪里是他不能进去的?” 于是洛长青就长驱直入,进了许时初的房间。 然而他刚进去掀开帘子,就感觉到一股带着香味的热气扑面而来,他愣了一下,心中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抬眼一看,果然正对上浴桶中对他怒目而视的许时初。 只是瞄了一眼,洛长青脑袋就轰地一声,仿佛有什么东西炸裂开来。 其实他只看到她如同雪一样白皙晶莹的肩膀…… 许时初洗的是花瓣澡,肩膀之下都被花瓣遮盖着,只露出个脖子和脑袋。 “把他给我赶出去!登徒子!”许时初娇颜一沉,冷冰冰地说道。 此时伺候许时初洗澡的丫鬟们才反应过来,惊呼一声,慌忙七手八脚地把洛长青从浴室里推了出来。 “相、相爷,您、您不能进入这儿,夫人在洗澡!” 而洛长青刚“叛逆”冲动了一次,就闯进了许时初洗澡的地方,令他面红耳赤又心虚懊悔,觉得许时初这会儿肯定误会他是个色胆包天之徒了。 向来风度翩翩,从没有失礼过的洛长青脸上又红又白,但他到底是经历过许多场面的人,老谋深算又脸皮奇厚,没过多久就恢复了淡定的表情。 还在外面跟许时初道起歉来:“抱歉,夫人,我不是故意的,是我唐突了,我去前室等夫人洗完澡出来。” “滚!”许时初朝他吼道。 而洛长青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翘起了嘴角,心情舒畅起来,之前那些莫名的气闷不甘都消失无踪了。 他又恢复成那个长身玉立的俊美相爷了。 而内室里泡澡的许时初也并没有她所表现出来的那样生气,她又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代女子,别人看了胳膊都羞愤欲死。 她在别的世界里连比基尼都穿过,露胳膊根本不算事,当然,就算洛长青真的把她全身都看光了,她也不会多在意。 许时初灵魂里就是一只兽,难道还指望她会在意什么贞节牌坊? 倒是洛长青刚刚那看自己看呆了的脸红模样有点可爱,秀色可餐。 明明平时那么稳重可靠的一个男人,天塌下来都不会变脸色的,可只是看见她洗澡就变得跟没见过女人的青涩少年似的,格外地让人生出想糟蹋、蹂躏他的心思…… 只是可惜了,他只能看不能用。 ——许时初在心中惋惜了一下下。 洛长青坐在桌子旁,不停地喝着茶,表面上依旧是那幅不动声色的稳重模样,可要是仔细地看他,就会发现他的目光没有焦点,显然他在走神。 那他此时在想些什么呢?不是朝堂上的大事,也不是儿女的繁琐事,而是他刚刚不小心瞄到的许时初泡澡的那幅场景。 难道他真的是清心寡欲太久了,所以才见到这点场面就受不了了? 洛长青轻咳了一声,终于发现自己那不妥的想法,连忙收敛了心神。 此时门外响起一阵脚步声,洛长青眼里带着自己都不知道的期待看去,然而等他看清了,就不由地失望了。 “昭昭,是你啊。”洛长青说道。 杜昭也刚洗完澡过来,整个人都圆嘟嘟红扑扑的,像只看到他,连忙乖乖地问好:“老爷。 洛长青皱了眉:“叫什么老爷,叫姑父。” “姑父?”杜昭疑惑地叫了一声,以前他都是喊他老爷的,不知道这回却为什么要他改口。 65、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5) 洛长青这才满意地点点头,杜昭仰着小脑袋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姑、姑父,很晚了,您不回去吃晚膳了吗?” 其实他在暗示洛长青应该离开了,因此很快就是自己和姑姑吃饭的时间。 小机灵鬼杜昭虽然年纪小不太明白大人的事情,但自己姑姑很少和姑父吃饭这件事他却是知道得很清楚的,就算在一起吃,也是逢年过节那种大日子才聚在一起意思意思。 洛长青被他这么一问有些尴尬,但很快就脸色如常了,板着脸问他:“这几个月你跟着你姑姑到外面玩了那么久,功课学业有没有落下?你以后是要撑起一个家的,不能荒废了学业,玩物丧志。” 小昭昭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服气地说道:“我才没有荒废学业,走之前姑姑就交代夫子给我布置了许多功课,我都是一边玩一边学习的。” “那姑父要考考你。”洛长青说道,“先把你的书本和做好的功课拿来给我看看。” 哪个小孩子喜欢被人检查功课的?即使学习并不觉得艰难的杜昭也一样不喜欢被人突击考试,但他到底是个懂事的孩子,只能苦着一张圆鼓鼓的小脸去把自己的小书包拿过来,交给洛长青。 洛长青把几本书拿出来,翻开最上面一本,却发现这并不是幼童用来读书识字的普通书本,而是一本自制的……画本子? 之所以不确定,是因为这画本比较粗糙,上面有画又有字,而那字是写在画出来的圆框里面的,古里古怪的,跟如今市面上流行的画本并不一样。 如果洛长青穿越过现代,那他一定能认出这是古代版的“漫画”,但他只是个本土古代人,便只觉得这画本古怪了。 然而等他看清了画本里的字以及画之后,脸上的神情就变了。 画本右侧的标题用黑色大一号的字体写着:“美人计以及两桃杀三士”,然后标题旁边便画着几幅小人画。 第一幅画画着两个年轻女子,其中一个是穿着鲜艳裳裙、头戴金钗的富贵女子,另一个则是荆钗布裙比较朴素的丫环。两个人物脑袋旁边写着一行字:某天,陶丽娘带着丫环出门游玩。 第二幅画则变成了五个人,其中两个明显是第一幅画中的陶丽娘主仆两人,她们两人抱在一起面露惊恐、瑟瑟发抖,而她们对面则是三个身穿黑衣、蒙着面,举着大刀,一看就不是好人的彪形大汉。 领头的彪形大汉脑袋旁的圆框里冒着一行字: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另一个蒙面强盗脑袋旁还有一行字:嘿嘿……这俩女的长得比李老财那闺女还美貌,人也得留下给咱们当压寨夫人! 第三幅画依旧是五个人,陶丽娘依旧和丫环抱在一起,惊慌但坚强地抬起头来,眼泪汪汪地问:可是你们有三个人,而我们只有两个,那我们到底要做哪两位好汉的夫人呢? 那三蒙面强盗互相对视着,他们脑袋的中间冒着一行字:当然是我了!显然这话是三人同时说出来的。 然后第四幅画则变成了三个强盗起了内讧、互相对骂、残杀:我是老大!夫人得有我一个!另一个则说:今天是我提议出来办事才遇到她们,有功的是我,得分我一个!最后那个则说:我最厉害,你们谁不同意给我一个我就砍谁! 第五幅画中三个强盗手握大刀,全都倒在了血染的地上,他们显然因为互相残杀,伤重而亡,同归于尽了。 第六幅画则是劫后余生的陶丽娘主仆惊慌地逃回城里报官了,后来还因此得了悬赏强盗的赏银。 洛长青看着这笔触简单但却格外传神的小人画,配着寥寥几行字就讲好了一个故事,把美人计和两桃杀三士的典故解释得浅显易懂,有趣却并不晦涩,不管是几幅小画还是小故事,都是很容易吸引小孩子,很讨小孩子喜欢的类型。 这才是真正的“寓教于乐”吧!洛长青有些震撼以及敬佩,不知道是哪个教学大家做出的这本书? 他飞快地翻到画本的封面,没看到著者或者编者,翻到前页和后页,全都没有写明这画本到底是谁编写的。 洛长青没办法,只能把这画本递给杜昭看,按捺住心中的激动,问:“昭儿,这本画本是谁编写的?” 杜昭瞄了瞄,说:“是姑姑弄的。” 洛长青一愣,仿佛没听清他的话,又问了一遍:“你说是谁?” 杜昭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说:“是姑姑啊!我们在外地玩的那段时间,有时候会下雨,不能出去游玩,姑姑无聊,就画了这些画来给我看,编了些小故事,说是顺便教教我什么是‘三十六计’,省得我以后被人骗了。” 洛长青终于知道自己并没有听错,这画本真的是许时初编写出来的,他怔怔地出了会儿神,他以为许时初只是有些经商才能,为人也算聪慧,但却完全没想到她还有文才,会画画,会写趣致的小故事来教侄子。 洛长青仿佛重新认识了一遍许时初,她果然不是寻常女子,当你以为你认清了她的本事,却会在不久之后又会再次被她新冒出来的本事所震惊,她就如同一个宝藏,不断地挖掘,总有惊喜。 他又翻起了手中那画本,第一个美人计以及两桃杀三士的故事已经看完了,他翻开另一页。 标题写着“调虎离山”四个大字,显然这个小故事是写这个计谋的了。 几幅小画依旧画得可爱趣致又简单明了,写的小故事是邻居小胖和岚岚都想和小狗狗玩耍,小胖仗着自己身强体壮霸占小狗不让岚岚靠近,岚岚眼珠一转说东街那家最好吃的糕点店老板今天家有喜事,正当街派发点心呢,去得迟了就没有了。 小胖一听,顿时抛下小狗狗,留着口水往东街跑去了,而岚岚则心满意足地和小狗狗玩了起来。 66、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6) 画本里的三十六计的小故事很简单,洛长青没用多长时间就看完了,每个故事都很有趣,对三十六计的诠释也都是正确合理的,因此许时初自己弄的这本画本其实比起市面上那些一板一眼介绍三十六计的书籍要浅显易懂许多,起码给刚识字的幼童当启蒙书本来看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因此当许时初洗漱打扮好进来的时候,洛长青便拿着这画本,有些兴奋地对她说道:“你有没有想过把这本画本出版?应该会有不少家长买来给幼童做故事启蒙。” 许时初接过这画本,发现是自己无聊时随便画来给小昭昭看的,便说道:“这只是我随便画的,小故事也是我按照自己的理解编的,万一跟你们那种正经的书本解释不一样,岂不是误人子弟?且我这画也有些粗糙。” 洛长青却道:“我刚刚把这本都看完了,并没有发现错误的地方,这些画虽然有些瑕疵,但并不影响理解,甚至因为色彩搭配的鲜艳出色、以及把人物神情都得一清二楚的画技更容易获得幼童的喜欢。” “真的有这么好吗?”许时初都有些怀疑洛长青是不是在恭维自己了。 “自然,书本毕竟是传递知识的东西,我也是一介文人,明白这到底有多重要,所以你尽管放心,我并不会为了讨好你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夸赞你。所以你编写的这本书真的很不错,出版出来应该会卖得很好。”洛长青真心实意地说道。 “这样啊,那我会考虑考虑的,真的出版的话也会重新检查校正,争取不误人子弟。”许时初说道,她自己就有个厚积书屋,先出版个一两百本放在书屋卖,然后看看情况,卖得好就加版,卖得不好也亏不了多少。 想到这里,许时初便觉得出版这“漫画”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了,于是她看洛长青都格外顺眼了些。 而洛长青则用一种分外复杂的眼神看着她,感叹道:“你真是个令人刮目相看的女子,在受尽苛待的时期,都能努力习得一身才华,可惜你要韬光养晦,无法发挥自己的才华……要不是宁远伯府耽搁了你二十年,想必你早已才名满京城了。” 不不,许时初心想,我这一身才华可不是在宁远伯府学到的,你可太高看我了,在宁远伯府那样的人间地狱里,只会养出原主那样懦弱无能、连自救都不知如何自救的可怜之人。 不过这些话也不必说给洛长青听了,如果她还是原主那副烂泥扶不上墙的模样,洛长青连句话都不会跟她多说,原主那辈子不就是么? 想起这点,许时初看着洛长青又不太顺眼了,说:“相爷,天色快黑了,你怎么不回去?我刚从外地奔波回来,有些累,就不留你吃饭了。” 洛长青张了张嘴,看着面前一脸等着送他离开的许时初和杜昭,最终咽下了没出口的话,沉默地离开了这里。 许时初没理会他复杂的心思,立马吩咐下人摆膳。 她虽然习武,精力充沛,但毕竟不是铁人,坐了一整天的马车,不累才奇怪,她要好好吃了饭,早早睡觉,明天才能有精神啊。 休息了几天,彻底恢复精神之后,许时初便开始过问几个店铺里的生意,又忙碌了大半个月,她才忙完了生意上的事,有了空闲的时间。 洛长青之前建议她出版的那本画本是最初版,比较粗糙,许时初决定要出版,便只能重新编写了一遍,改掉了一些瑕疵,对那些画更加精益求精起来,毕竟是要面对大众出版的,就要负责,不能像之前只给小昭昭看的那样随便了。 这一忙活又是一个月,许时初好不容易交付书稿给书店出版,便得知了洛雅清哭哭啼啼地跑回娘家来诉苦,说是之前与周文存暗度陈仓的那个丫鬟有了好几个月的身孕,偏偏瞒着所有人,等肚子都大了,才说出来。 于是顺义王妃就以洛雅清入门好几年都没有身孕为由,做主要留下那丫鬟的孩子,不准许洛雅清对那丫头动手了。 洛雅清哪里受得住这个打击,便又只能回娘家找爹帮忙了。 洛长青能怎么办呢?他之前就建议女儿找个合适的时机打发掉那丫鬟,可惜女儿被周文存三两句甜言蜜语一哄就晕了脑袋,居然把那丫鬟留下来了,于是如今养虎为患,后悔也晚了。 洛长青如今已经对女儿无话可说了,他身为堂堂一国丞相,操,心的本该是天下苍生、国家大事;然而他现在对面女儿的眼泪,只能忍耐着处理她那些蝇营狗苟的后宅之事,这令他烦躁不已。 俗话说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洛长青算是体会到这话的意思了。 为了躲避这些糟心事,他又一次来到了许时初的院子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里似乎成了他的桃花源、避风巷一样,像是在这里,那些烦恼才不会跟着他来——当然,他一出去,自然又得面对糟心事了。 “你怎么又来了?”许时初也有些烦了,洛长青来得越来越频繁,她可不会感到荣幸,只会觉得麻烦。 嫌弃他打扰了自己的清静,但人在屋檐下,这块地儿是相府的,许时初只能忍了。 不过洛长青要是再这样下去,她就要考虑一下自己买间宅子搬出去了。 “你难道就这么不想看见我?”洛长青脸色不太好看地问道。 许时初瞄了他一眼:“我以为你知道。” 洛长青一噎,只能转移话题:“清儿如今和她夫君因为个丫鬟的事,快反目成仇了,你有没有什么办法?” 许时初听了,诧异地看着他:“你在问我?” 洛长青点点头:“你是女子,也许对这种事有解决的办法?” 许时初嗤笑道:“对于丈夫让别的女人怀孕了这种事,我可没有办法,毕竟我没有遇到过。你来问我是问错人了。” “还有,你该不会是忘了吧?你当初专门和我说过,让我不要插手你儿子、女儿的事情,现在你却来找我?” 洛长青显然也想起了自己曾经对许时初的警告,脸色便又青又白了。 67、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7) “我现在知道你不是那种对继子继女怀有坏心思的继母,根本不会害他们,所以我来问问你的建议,你应该也不会给我出坏主意,这点我还是知道的。”洛长青到底是政客,脸皮厚,没过一会儿就又恢复正常了。 许时初冷笑道:“你觉得我没坏心思就可以找上我了?可是我却不想往自己身上揽事啊。” “你该不会以为你这么一说我就会心甘情愿帮你女儿吧?你是不是有点天真了?”许时初嘲讽地说道。 “我为什么要理会你女儿的事?我袖手旁观、不理会她,她就当没我这个人,咱们井水不犯河水;可我要是真的给她出主意了,她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还好,可要是没有达到,那她就该恨上我了,觉得我是故意害她的。 丞相大人,你说我何必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我干嘛要自讨苦吃,混入她那一摊浑水里,平白沾上一身污水?” 洛长青听了她这些话,哑口无言,他沉着脸,想要反驳,可理智告诉他,许时初说的话都是合乎常理的,如果她真的插手了女儿的事情,要是能完美解决还好,但要是不能,不说他女儿,就连他自己都会怀疑许时初是不是故意使坏。 正因为想明白了这一点,洛长青才无法面对许时初清凌凌的眼睛,他叹了口气,说道:“是我想得太简单了,你说得对,我不该让你趟这潭浑水。” 毕竟就连他自己这个亲爹都对女儿这些事感到无奈烦厌了,他又怎么有脸来找许时初这个与女儿关系疏远的继母来为她出主意呢? 许时初点点头,她最满意的就是洛长青会顾及面子名声了,他毕竟是个丞相,还有文人清高自傲所谓的骨气,就算为了名声,也不会勉强许时初、或者对她用上阴谋诡计。 虽然许时初并不害怕他恼羞成怒的报复,但起码他自诩“正人君子”,就不会这么做。 于是洛长青不但没能从许时初这里得到建议,反而又带了一肚子的烦闷不甘离开。 洛雅清并没有理解她爹的为难和憋屈,反而更加着急地催促她爹为她做主。 之后他们是怎么处理周文存那怀孕的丫鬟的,许时初没有在意,不过不管怎么处理,洛雅清肯定都讨不了好。 虽然许时初并不想幸灾乐祸,但只要一想起原主那辈子从洛雅清那儿受的罪,她就觉得洛雅清罪有应得。 洛雅清离开娘家回顺义王府之后,紧接着秦梅就查出了身怀有孕,洛家父子俩一扫之前的烦闷与晦气,变得喜气洋洋起来,洛家后继有人了,他们家里总算有了件喜事。 洛睿虽然渐渐看清了妻子任性蛮愚的真实面目,但因为她怀着自己的孩子,于是对她又恢复了一点当初的亲密。 “你才刚刚怀孕,又是第一胎,没有什么经验,可以让岳母来陪陪你。”洛睿难得和气地对秦梅道。 秦梅一听能见到母亲,自然高兴极了,连忙答应道:“正好我也想我娘了,我娘来还可以教我怎么养胎……” 她得意洋洋地摸着自己那才一个月根本看不出弧度的肚子,再次扬眉吐气起来,觉得自己肚子里这个孩子来得真是时候,一下子就让公公和丈夫之前对自己的冷漠态度都改变了,真是她的小福星! 她对自己的肚子宝贝得不得了,查出怀孕的第二天便让她的亲娘来相府照顾她了。 “我的女儿,你可算是怀上了!”秦母一进门,看到正懒洋洋地躺在床上的女儿,便惊喜地说道。 “怎么躺在床上?是身上哪里不舒服吗?怎么不请个大夫来看看?”秦母见她躺在床上,又担忧地一叠声地问,“娘的乖外孙可千万不能出事了,他可是你下半辈子的依靠啊!” “娘,我没事,我只是不想出门走路,万一不小心摔倒流产了怎么办?”秦梅万分认真地说道,“还是在床上躺着比较安全。” 秦母一听,顿时用手指头戳了戳女儿的额头,说:“你是不是傻?才一个月就不出门光躺床上了?你是想把自己养成一只猪吗?太胖了很容易难产的,不出门运动运动,到时候怎么有力气生孩子?” 秦梅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她是秦母最后一个孩子,她出嫁时家里还没有嫂子,因此根本不知道孕妇该怎么度过孕期,这会儿闹出个大笑话来也不出奇。 “你赶紧没事就起床。”秦母扯着女儿的胳膊道,“要是我没来,还不知道你这么会折腾自己呢!” 秦梅这才慢悠悠地从床上爬起来,不太乐意地道:“还要怎么运动啊?肚子大了的话不会很辛苦吗?” “你以为怀孩子是容易的事啊?等到肚子大了你受的罪就更多了,你现在还是最轻松的。”秦母瞪着女儿道。 她仔细看着秦梅,发现她气色不太好,便皱着眉问道:“你脸色怎么这样?是不是洛家没照顾好你?让你操、心了?” 秦梅立刻摇头道:“没有没有,我只是知道怀孕后太高兴,昨天晚上没睡好。” 秦母紧紧地盯着她,说:“别瞒着我,我知道不是这个原因。” 秦梅只得叹了口气,不再隐瞒:“我只是在担心我现在怀孕了,夫君会不会纳妾。之前女儿和他的关系就不太好,还吵了好几架,他会不会趁着这个机会找其他女人啊?娘,我不想他有其他女人!” 秦母听到她这话,顿时也不太敢肯定了,却还是安慰道:“应该不会吧?洛家看着没纳妾的传统啊,你看相爷现在都没有一个侍妾,洛睿是他儿子,应该也不太在乎女色的。” 秦梅却依旧不怎么高兴,说:“就算他自己不纳妾,可我怕我婆婆她给夫君送丫头啊!” “怎么回事?不是说你那个继婆婆不会管你们的事吗?”秦母立时问道。 “我之前得罪了她,谁知道她会不会趁机给我使绊子啊?在我怀孕时送个通房丫头给夫君,这不是名正言顺让我不好过的借口吗?”秦梅越说越忧心忡忡了。 68、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8) “我那继婆婆一看就是个记仇的,偏偏我还得罪了她,她肯定会报复我的。不行,娘,你得帮我想想办法拒绝她啊!” 秦梅振振有词、煞有介事地说着,仿佛许时初真的已经往她房里送了通房丫头一样,都快急得团团转了。 如果许时初知道秦梅这会儿的担忧,肯定会翻个白眼,认为她是被害妄想症犯了,自己才没那个闲功夫去给她丈夫送女人,真是瞎操、心。 可惜许时初并不知道,于是秦梅母女俩已经把她当成大敌一样防范着了。 “你那继婆婆现在在不在府里?娘要亲自去找她打探打探,让她不要给洛睿送女人。”秦母眉头紧着说道, “她是个继母,想要让继子纳妾虽然说天经地义,但总是没有亲生娘亲那样名正言顺的,会顾及跟继子的关系,所以娘想着,要是跟她说是洛睿不想要纳妾,那她总不能强求吧?” 秦梅不太乐观:“可夫君并没有说不想纳妾啊!” 秦母白了她一眼:“我跟她先斩后奏不行吗?” “等不了了,我现在就得去探探她的口风!”秦母说着,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去拜访许时初了。 然而她来得不巧,许时初并不在府里,她外出巡店去了,秦母只得无功而返。 许时初还不知道自己有个莫须有的锅等着背。 秦母本来还想着留下来多陪女儿几天的,却没想到她自己家里有急事找她出去处理,于是只得来看了女儿后便回去了。 回了家自然要提及女儿的现状,秦母就把女儿的担忧跟家里人说了。 秦志兴是伟光正的男主,对家人都极其护短,这会儿听到妹妹说她继婆婆可能会趁着她怀孕,给她丈夫送女人,顿时便愤怒了,找上了洛睿。 洛睿和他是好友又同是年轻官、员,虽然不在一个地方办差,但秦志兴想要找到他是很容易的,于是洛睿才刚从办差处出来,便被秦志兴拦住了。 “大哥!”洛睿看到秦志兴很高兴,以为是来找他分享妻子怀孕的喜悦心情,“大哥,娘子怀孕这事你都知道了吧?我终于要当爹了,你也要当舅舅了呢。” 秦志兴冷着脸点点头,并没有像洛睿那样高兴,洛睿这才觉得有些不对劲:“大哥这是怎么了?不为我和娘子高兴吗?” 秦志兴摇了摇头,拉着他往偏僻处走,开门见山地问道:“你是不是有纳妾的想法?你那继母是不是连女人都给你选好了?” 人与人之间传的话很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造成误差,明明秦梅只是怀疑许时初可能会给她丈夫送通房丫头,可通过秦母的传话,到了秦志兴耳中,就变成了许时初已经把要送的通房丫头人选都选好了。 谣言就是这么产生的。 洛睿听到大舅子这话吓了一跳,连忙否认道:“我没有!我根本没想过要纳妾!还有——” 他莫名其妙地看着秦志兴:“谁跟你说我继母给我选好女人了?我那继母才不会多管闲事,她都巴不得住到天边去,离我们远远的才好,又怎么可能插手我的事?” 洛睿想起许时初那唯恐对自己避之不及的模样,怎么想都觉得她不可能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真的?可我妹妹说你继母很记仇,妹妹之前得罪了她,她会抓住这个机会报复妹妹。”秦志兴不太肯定地说道,他这会儿不知道该相信妹妹还是妹夫了。 洛睿哭笑不得地说道:“我继母确实黑白分明、记仇,但她一般有仇当场就报了,不会等到以后的。你妹妹之前得罪了她,她也是让我和父亲处罚你妹妹,根本不肯沾手我们的事,现在就更不可能了,她不会做损人不利己的事。” 他说得这么信誓旦旦,秦志兴又想起自己妹妹的德行,于是心中的天平便偏向妹夫了。 “梅梅还小,性子跳脱不懂事,她现在又怀孕了,容易胡思乱想,妹夫你多担待一下。”秦志兴语气诚恳地说道。 “她是我的妻子,我自然会好好待她,大哥不必担心。”洛睿保证道,他虽然经常后悔娶了秦梅,但如今生米已经煮熟得透透的了,连孩子都有了,后悔也没用,他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了。 自己妹妹真实性格是怎么样的,当大哥的一清二楚,秦志兴知道自己的妹妹并不是一个合格的贤妻良母,可人有远近亲疏,妹妹总是比妹夫亲的,他只能委屈妹夫了。 也正是因为对洛睿心里有愧,秦志兴对洛睿就更用心了,不但经常劝妹妹好善解人意体谅妹夫,还在公事上更卖力地为妹夫出谋策划,就是想着用恩情来替妹妹拴住妹夫的心。 这倒是歪打正着地达成了洛睿当初想要和秦志兴互相扶持的目的,这个投资算是成功的,只是各种滋味只有他自己忍受了。 不过俗话说吃得咸鱼抵得渴,洛睿想必能承受的。 秦志兴和洛睿说了这事后便骑马离开了。 却不想在大街上,他就遇上了妹妹的继婆婆。 偌大华丽的马车,轮子跟街上其他马车都不同,秦志兴一眼就认出了这正是自己妹夫那位继母的马车。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秦志兴骑着马挡住了许时初的马车。 “洛夫人,秦某有事求见。”秦志兴在马背上拱手说道。 许时初掀开马车帘子,看到来人,柳眉一挑,心说:这不是咱们的男主角吗,怎么有空跑到自己面前来了?自己好像没得罪他吧? “秦大人,找我有事?”许时初笑着问。 秦志兴神情一恍,被许时初的笑容晃了一下眼,他知道她貌美非凡,也见过几次,但总是不能习惯,每次都会被她的美貌所冲击。 这会儿许时初抬着肤如凝脂的巴掌小脸,笑如春桃,恍若谪仙,这热闹的大街都因她而不凡起来。 秦志新捏紧了自己的拳头,按捺住心中的不平静,才勉强道:“是有事,请随我到僻静处相谈。” 许时初没有拒绝,让马车跟着他骑马到了人少的地方,便走了出来。 69、丞相的工具人继妻(69) “我妹妹怀孕了,洛夫人知道吗?”秦志兴直接开口道。 许时初脱口而出:“孩子可不是我的!”说完才知道自己嘴快了,唉,都怪她脑子里奇奇怪怪的东西太多。 秦志兴听见她这话果然脸都黑了,说:“我没说是夫人的,只是想跟洛夫人您提一提,看在妹妹怀的是洛家下一代的份上,能对她多担待一下。” “哦,你放心,只要她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根本想不起她来。”许时初很坦荡。 秦志兴脸色更沉了,他听得出来这话可不是夸奖她妹妹的意思,但他只能装没听到,道:“那夫人想必也不会插手她房里的事,给妹夫送通房丫头了?” 许时初漂亮的眼睛都瞪圆了:“你怎么会觉得我闲到会去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 秦志兴一噎,许时初那一副嫌弃的模样,想必根本就没把自己妹妹放在眼里,既然是这样,又何谈要报复妹妹呢? 看见她这幅模样,秦志兴虽然放下了心来,但心中始终憋了一口气,总觉得许时初这是看不起他妹妹的意思。 “你找我就这件事吗?”许时初没兴趣陪他在这儿浪费时间。 秦志兴见她一脸不耐烦的模样,点点头。 “我对她的事没兴趣,你只要管好你妹妹,别让她到我面前找麻烦。再见!”许时初说着,转身回到自己的马车,毫不犹豫就离开了。 秦志兴想了想,觉得自己还是亲自去找妹妹说一说不要惹她继婆婆才好,便又跟着许时初往丞相府去了。 秦家兄妹俩见面说了些什么,许时初不知道,她打算在京城另找一块地建房子。 随着洛家下一代的出生,相府会越来越热闹,人多了,麻烦也会跟着多起来,更何况洛家下一代主母看不惯她,那主母生出来的孩子自然也看她不会顺眼,只会认为她是个鸠占鹊巢的外人罢了。 为了避免自己以后被人从相府赶出来——当然,这个可能性很小,除非洛长青和洛睿不在人世,洛家由他们的子孙辈掌管。 但人总得有危机意识,而且杜昭还有十多年就要长大成人,他不是洛家人,长大之后就不方便还在相府里生活,等他成家就更不可能在相府了,因此,就算是为了让杜昭有个名正言顺的家,许时初也得建一间属于自己的宅子。 自己的房子,想建成什么样子的就能建成什么样,许时初可不打算将就,毕竟是她下半辈子要住的地方呢。 许时初决定把房子建在京城内,当然,并不靠近内城达官贵人住的地方,那些地方没权势是住不起的,许时初只是个名不副实的相府夫人,以后要是搬离了相府,那就真的只剩个名头了,后续还要看杜昭争不争气,他争气的话,内城不是住不起,要是不争气,那就没资格在那儿住了。 因此许时初觉得在富商和小官们聚集的地方建她的宅子比较合适,毕竟那里地价不会太贵,她买得起,治安也比贫民窟强得多,环境比较适宜。 …… 时间一晃而过,眨眼间五年就过去了,许时初自己的宅子大体已经修好了,更确切地来说,那房子不像宅子,更像庄园,许时初干脆把它称为“许园”了。 许园占地广阔——毕竟里面要种各种花草树木;富丽堂皇——雕梁画栋、亭台楼阁、假山池水一样不缺。 许时初是个爱好享受的,她自己挣的钱建自己的园林,当然要建得符合自己的要求了。许园建造之后许时初只带了杜昭来看过,相府那些人虽然知道她一直在建自己的房子,但建了这么多年都没听说建成,就渐渐地忘了。 “姑姑,咱们要把相府里的花草树木移植到许园来吗?”已经十二周岁,长成小小少年的杜昭看着眼前虽然精致秀美却到处光秃秃的庄园,问道。 许时初满意地看着自己一手建出来的宅子,虽然还是空荡荡的,但她依旧非常高兴,说:“那是当然了!不过这并不着急,相府里的花草太多了,得一点一点来。当然,这还要看你的本事,你什么时候考上进士能离开相府独立了,那我的花草也什么时候移植完。” 杜昭点点头,稚气未脱但已经非常俊秀的脸上是郑重的神情:“我知道了,姑姑,我今年开始就可以考秀才了,等三年后还可以考进士,到时候我十五岁,可以离开相府独立了。” 许时初见他一本正经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说:“倒也不必那么急,慢慢来,毕竟相府的人又没有赶我们离开。” 杜昭却神情失落,摇头说道:“姑姑,虽然相爷和洛表哥都从来没有赶我们离开的意思,但是洛严和他娘却不是这么想的。” 洛严是洛睿的儿子,洛长青的长孙,如今已经五岁了,只是他丝毫没有继承到祖父和父亲的聪慧机敏,性格反而更像秦梅,任性蛮愚,狂傲自大,不管怎么教都死性不改。 许时初和杜昭很少见到他,不过他小时候偶尔会被洛长青带着到许时初的花园子里玩,相处过几次,但那时候有洛长青看着,许时初就没看出他的本性,还以为他挺乖的。 可惜等他能走会跑,开始在相府到处跑了,许时初就知道他是个混世魔王了。 三天前他想要闯进许时初的花园子完,许时初见他身边没有大人带着,就拒绝放他进来,谁知道洛严就闹腾起来了。 不但吩咐奴仆撞门,他自己还叉着腰仰着头嚣张地对着门骂许时初,骂她是个狐狸精,是个占着茅坑不拉屎的贱人,还说她的花园子是相府的,根本不是她的,她没资格霸占着……说等他长大了一定要把她这个不知廉耻的女人赶走…… 才五岁大的小孩,骂起人来的话就这么不堪入目,不光是许时初了,就连洛严自己身边的仆妇丫环都听得目瞪口呆,完全没想到他们的小主子居然会骂出这样粗鄙的话来。 70、丞相的工具人继妻(完) 他一个小小的孩子,又长在相府这样往来都是文雅人的环境里,怎么会知道这些污言秽语的? 那只有一个可能——从他娘那里学到的,秦梅可不是斯文人,她出身乡野,小时候不知道听过多少村里的泼妇骂街,自然耳濡目染。 这些年许时初也没惹过她,根本就把她当透明人,更没有损害过她的利益,不明白她为什么对许时初有这么大的恶意,都怨恨得在儿子面前骂人了。 许时初并不知道,有些人的恨意并不一定是来源于利益被损,还有可能来源于嫉妒。 秦梅确实是嫉妒许时初,即使许时初是个只有名头的相府夫人,可她有自己的产业,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自己想要怎么享受就怎么享受,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同意;在外面也受人尊重敬佩,夫人小姐们恭维她、赞美她,她有身份有钱财,还有美貌!日子过得如鱼得水、无忧无虑,这叫秦梅怎么不嫉妒? 特别是在她过得这么舒适的时候,秦梅自己的日子却越过越憋屈虽然有了儿子,但儿子天性驽钝、很难管教,不得公公和丈夫喜欢;而丈夫又与她越走越远,甚至还真的纳了妾。 她想把精力放在管理家事上,却偏偏没这个才能,被奴仆糊弄,把相府弄得乌烟瘴气,甚至连府里的产业都差点被她弄垮了,于是她的管家权被收走,自然地花钱就不能随心所欲了。 没钱没权,儿子不争气,还不得丈夫喜爱,这样的人生,还有一个处处如意的许时初在一旁杵着,就更显得她的悲惨了。 外人都会拿她和许时初婆媳俩来对比,这一对比,全都是夸许时初、贬低她的,秦梅不怨自己没本事,反而恨上许时初比她出色,这一怨恨就不免在儿子面前表现出来,她不敢在其他人面前骂许时初,但在她儿子面前却是敢的。 但她却不知道她骂许时初的那些话都被她儿子记住了,还在相府里,大庭广众之下骂了出来,这下子把她暴露得透透的。 许时初不是玻璃心的人,被个五岁的孩子骂了也不会痛苦难过,但她也不是个以德报怨的人,她当时就开门出来,亲自问洛严,这些话是谁教他的。 洛严毕竟还是个小孩,以为许时初是被骂怕了,于是得意洋洋地说是他娘教的。 有了口供,许时初没有和小孩子计较,她直接带着人去找了洛长青和洛睿,让人把洛严骂她的话活灵活现地学了一遍,然后就劝他们好好教导孩子,否则洛家后继无人。 至于之后洛严的祖父和父亲是怎么惊愕、怎么暴怒、怎么教训他的,许时初并不清楚,不过她倒是听到了洛严那天晚上响震相府的大哭声。 这事杜昭从学院里回来后便知道了,他默默地在花园子里坐了许久,然后便对许时初说他打算提前下场考秀才。 许时初见他现在提起洛严和秦梅一直都有把他们赶出相府的事,便知道他到底是把洛严那天骂她的事放在心上了,也想着早些脱离相府。 插一句,真心不错,值得装个,竟然安卓苹果手机都支持! “洛严和秦梅又做不了主,等洛严长大能做主了,还要十多年呢。你慢慢来也不急。我们又不是离了相府就活不下去的人。”许时初不是很在意地说道。 其实事到如今,许时初这个“相府夫人”的挡箭牌和工具人作用已经发挥完了,毕竟洛雅清和洛睿都早已经成亲生子,而新一代皇权的争霸也落幕了,洛长青没有了被皇子们算计的风险,相府夫人存不存在就无关紧要了。 几年前新皇继位后,许时初还问过洛长青,要不要与自己和离,洛长青不知出于什么考虑,并没有同意。 而许时初对丞相夫人的名头可有可无,不过有这个名头到底还是对她更有利些,于是既然洛长青不想与她和离,她就没有再提起了。 而另一边,知道许时初带着杜昭又去看他们的新家之后,洛长青待在书房里,许久都没有出来。 洛长青一直都知道许时初的新家没有他这个名义上的丈夫的位置,可每次一想起这事,心脏就仿佛有细细密密的针扎着,一阵绵密的闷痛。 他不是没有后悔过当年与许时初成亲时自己对她的冷漠与忽视,但后悔也没有用,许时初并不是一个会沉溺于情爱之中的人,更何况他们之间并没有情与爱,有的只是利益交易、客气疏离。 他也曾经和许时初提过,要不要当他名副其实的妻子。 洛长青还能想起许时初听到他那句话时脸上惊愕的表情,以及那句脱口而出的“你当我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 其实他心里早就有预感,许时初不会答应他的,因为他从来没从她脸上看见过对自己有羞涩或不自然的反应,这代表着她对他没有男女之情。 只是他不甘心,于是就要直接问她,可结果让他失望了。 他当初警告许时初要安分守己,不要越雷池一步,许时初做到了,可他自己却没能管住自己的心。 谁能不被许时初吸引呢?即使是在官场中勾心斗角了大半辈子、经历过许多事的他,也会被许时初的美貌、聪慧和洒脱迷住,并沉沦下去。 可惜他一开始没有把人放在眼里,于是他就永远失去了她。 事到如今,洛长青已经不指望能和许时初当真夫妻了,他只希望能和她当个偶尔来往的朋友就好,这样起码能有机会见她。 …… 杜昭果然十二岁中了秀才,十七岁就成了前途无限的状元,但他没有步入官场,而是和他姑姑一起游历天下了。 他在旅途中写下了许多诗篇文章,包括沿途的风土人情、风景游记,跟各地百姓学到的水利和耕种知识以及天文地理的哲学思考…… 涉猎广泛、知识渊博,渐渐地就成为了一个博学大家,声名远扬。 三十多岁后,他便带着许时初以及妻子儿女回了京,建了一所学院,开始教书育人。 千百年后,洛家早已在历史的潮流中烟消云散,而许时初却因为本不被她放在心上的“妇好堂”以及一座富丽堂皇的许园被后人熟知。 当然,这也获益于她那写下许多文章,造就了未来许多学子们噩梦的一代教育家、文学家、哲学家的大侄子杜昭。 在历史书里,收养了杜昭,并把他养育成才的许时初,可是位睿智不亚于“孟母三迁”中的孟母的奇女子,她的生平事迹都被杜昭记载了下来,成为了无数家长的典范。 ——虽然其实许时初并没有怎么严格管教过杜昭。 不过历史嘛,总有些装饰过的地方。 (); 71、七零后妈让你当(1) 时初刚从昏眩中清醒过来,就看到一个五十多岁,身形矮胖的妇女正张着嘴巴口水四溅地说着 “我知道你爹刚去了你没心情想这些,可现在就这个机会,你要是没抓住别人可就抢走了!周卫国家里那么多孩子,个个哇哇哭闹的,正需要找个婆娘回去带孩子呢。 你别以为他有四个孩子就不好娶了,我告诉你,他可抢手了,毕竟人家是在县城里头当工人的,每个月都有稳定工资拿,这一点就比咱们村里种地的汉子强! 你想想,要是嫁给他,你就不用下地干活了,只需要照顾好几个孩子,做做家务,这不是比下地轻松多了吗? 咱们村里村外可多闺女盯着他了,你要是答应得迟了,后悔就来不及了,我告诉你……” 时初一边分心听着这女人说话,一边看了原主的记忆,很快就明白这正是媒婆周大婶上门来介绍她去周卫国家里当后妈的时候。 周大婶把周卫国的条件说得天花乱坠,似乎他是天下第一好的男人,极力劝说时初答应这门亲事 “我跟你说,要是错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你还矜持什么啊?难道你想嫁给村里这些整天在地里扒土的男人?然后你自己也得累死累活地下地干活,没过几年就累成个黄脸婆……” 时初按了按太阳穴,对周大婶道“周婶,你就别再说了,我对当人后妈没兴趣,你还是找别人去吧。” “什、什么?”周大婶显然没想到时初居然拒绝了她,震惊得豆大的小眼睛都瞪圆了,神情一下子就不悦起来, “连周卫国你都看不上?你还想看上谁?当后妈怎么了?那几个小孩都长大了,也不用你怎么看管,你还嫌弃上了?人家周卫国还没嫌弃你没爹没妈晦气呢!” “既然他条件那么好,那周婶你怎么不把你女儿嫁给他啊?我记得你还有个小女儿没出嫁吧?”时初也冷了脸,这个周媒婆嘴里可是能把牛皮吹上天的,为了钱财能黑着心肝隐瞒说亲人的缺陷,害苦了不少人。 “我女儿怎么能嫁给一个鳏夫?!”周大婶脱口而出,等看见时初黑沉的脸色,才讪讪道,“我的意思是,我女儿娇生惯养,被我养得很娇气,只适合找个家庭关系简单些的……” 插一句,真心不错,值得装个,竟然安卓苹果手机都支持! “周卫国家庭关系也不复杂啊,不就多了几个孩子嘛?再说了男人年纪大些会疼人,你女儿又娇生惯养,这不正合适吗?”时初似笑非笑道。 周大婶脸一下子就拉了下来,显然明白她不是那么好忽悠的了,立刻阴阳怪气地说道“我女儿就不用你管了,她注定是要嫁到城里去的。倒是你,家里穷得响叮当,连贼都懒得来光顾,现在你爹也死了,就没一个亲人给你张罗亲事,我看你能找到什么好人家!” “我就算嫁不出去,当个老姑婆我也乐意!”时初冷哼一声。 周大婶眼见这门亲事不可能成功了,便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时初扫了周围一眼,果然看见这泥房阴暗破败,还家徒四壁,穷得很。 她找到厨房,没发现有水壶之类的茶具,只得拿了个碗从水里舀了碗水来喝。 解了渴,她才有心思来了解原主的现状。 原主叫顾时初,十八岁,亲爹半个月前因为上山想打些野物填肚子摔断了腿,恰巧那天下了大雨,他断了腿没法下山在山里淋了一夜的雨,等第二天原主召集村里人去找的时候,他已经发烧病得糊涂了,被抬回家里后没挺过三天就去世了。 而原主的亲娘则在她十岁时就病死了,之后她与父亲相依为命,可惜父亲也没能陪她多久,让她十八岁就成了孤女。 她在村里倒是有几家亲戚,可惜她家太穷,亲戚们早就跟她家疏远了,就连现在她成了孤女,其他亲戚都不稀罕来霸占她的家产——当然,她家也没家产,唯一值点钱的就剩个破房子了,别人都看不上眼的那种。 这倒是省了时初许多事,否则她来到这里还要跟极品亲戚扯皮的话,她会炸了的。 可惜原主并没有时初这么坚强,唯一的亲人刚去世,她孤苦无依,整天惶恐无助,于是等周大婶把亲事一说,她立刻就答应了嫁给周卫国。 其实她对周卫国本人或者他那令人羡慕的城里工作都没有丝毫兴趣,她只是不想孤零零一个人,只想有个家,恰好这门亲事送上门来,她就跟无根的浮萍一样,立马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 嫁入周家远远没有周媒婆说的那么美好,她要照顾四个年幼的继子女,两个七岁和五岁的已经半大不大,知道后妈是怎么回事了,因此对她很抵触,跟她对着干,闹了不少事。 而两个才两岁的双胞胎虽然不懂事,却正是时时刻刻都要人照看的年纪,一点神都不能分,洗尿布、喂饭、哄睡……全都是活,累得她站着都能睡着,可怜她自己才十八岁。 时初想到这里,忍不住打了个冷颤,原主记忆中小孩子吵翻天的哭闹声,还有那满盆待洗的脏衣服、脏尿布……都让她不寒而栗、望而生畏,原主能坚持下去,是真的够坚韧了。 幸好她刚刚拒绝了周大婶,时初暗自庆幸,要是真的让她当伺候四个孩子吃喝拉撒的后妈,她绝对会去死一死,逃离这个世界的。 上个世界中,她虽然是人后妈,但她只是担个名,其他的事烦不着她。就算她后来收养了杜昭,那也有丫环婆子专门照顾,根本不用她动手,而且杜昭是很好照顾的乖孩子,她完全没感受到养孩子的辛苦劳累。 但这个世界可不是啊,当后妈就要扎扎实实地当的,得给人做饭、给人洗澡穿衣、给人洗衣服换尿布、得做家务……样样都是要用她的双手来做的啊,这让她怎么受得了? 时初一想到这点,就后悔刚刚跟周媒婆太客气了,只是怼了她几句,没把她一脚踹出去。就凭她给原主介绍了这么一门坑人的亲事,她就很欠揍。 (); 72、七零后妈让你当(2) 正在床上午睡的李丹阳突然眉头紧皱、大叫一声,然后从梦中惊醒了,她捂着胸口不停地猛喘气,还残留着刚才梦中的痛苦和难过。 等她稍微清醒了一点,就发现她并没有在城中村儿子租住的狭小房子里,而是在一间简陋的泥土房里,她看着眼前贴着陈旧报纸的房间,觉得有点眼熟,却有点想不起来了。 忽然她从窗口望出去,看到院子里一棵大概三米高的茂盛槐树,便一下子惊愕地瞪大了眼睛,这不是自己没出嫁时的娘家吗? 窗外那棵槐树她记得是在她出嫁那年,砍了做成了桌椅箱匮当她的嫁妆陪她出嫁了。 如今那棵槐树还在,那她是还没出嫁吗?李丹阳想到这里,立刻激动得呼吸都急促起来,她慌忙打量了自己正身处的房间,又仔细看了看自己仍然光滑年轻的皮肤,像是明白了什么,双手捂着嘴巴,又哭又笑,激动得像个疯子。 她这是回到年轻的时候了吗?回到她还没嫁给魏少成,还没生下他的孩子,还没有被他抛弃在乡下的,那个一切都没发生的时候吗? 李丹阳哭得满脸泪水,她使劲地掐了掐自己的胳膊,很疼,这疼痛却反而让她安下心来,她这是真的回来了! 老天真的听到了她的请求,让她回到了没有做出最错的选择的时候,让她能重新活一次! 她跑到她父亲的房间里,找到了被小心翼翼收起来的日历,发现此时才是七零年的夏天,她只是跟魏少成谈着对象,还并没有嫁给他,一切都还来得及,一切都还没有发生…… 李丹阳无比感激老天爷让她重生回到了这个时候,因为这个秋天,她就会暗示魏少成来家里提亲,家里就算反对她也义无反顾地嫁了,然后开始她悲惨的一生。 上一辈子的七零年,她嫁给了以为是良人的魏少成,第二年就生下了孩子。 可惜好景不长,孩子五岁的时候,国家恢复了高考,魏少成花言巧语地让家里人同意他去高考,结果考上之后就一去不复返、毫无音讯了,留下被抛弃的她和儿子被村里的冷嘲热讽和流言蜚语所淹没。 她以为魏少成会回来接她们母子去城里享福,可惜她一等就是几十年,含辛茹苦地带大了儿子,魏少成依旧没有回来。 儿子长大后去了城里打工,却因为没有文化只能打苦工,挣些微薄的血汗钱,又娶了一个同样出身贫苦的妻子,等孙子出生后,为了省钱,李丹阳便跟着进城去照顾孙子。 可惜她与儿媳妇不和,两人整天吵架,日子过得苦不堪言,她便是在和儿媳妇因为孙子的事大吵了一架后晕了过去,没想到一醒来就回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 她现在还没有被生活的苦难蹉跎得满脸皱纹……李丹阳高兴地跑出了院子里,觉得猛烈的太阳都格外可爱,燥热的空气都格外清新。 正当她在感受自己年轻而轻敏的身体时,忽然看到从自家门口经过的周大婶,周大婶这时候还年轻能干活,还没有被她那两个不孝的儿女赶出家门躺在路边等死…… 李丹阳想到这里,突然一激灵,想起周大婶年轻时还是个媒婆,她生平最得意的便是促成了顾时初和周卫国的亲事,因为他们以后将会是周家村最令人羡慕的一对夫妻,养出来的儿女个个都有大出息,个个功成名就,还十分孝顺。 李丹阳猛地瞪大了眼睛,心脏激动得快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一样,想到那个可能,她便忍不住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但她勉强按捺住了,装作平静的样子,像是无意般问周大婶“周婶子,这大热天的,你这是到哪儿去了?” 周大婶没什么好语气地说道“能到哪里去?不过是去看看村尾顾家那丫头罢了!她爹刚没了,我去看看她,生怕她想不开出事。没想到人家好着呢。” 插一句,我最近在用的app,安卓苹果手机都支持! 李丹阳心猛地一跳,周大婶果然是去找顾时初的!不过她见周大婶脸色不太好,显然这次去找顾时初没遇到什么高兴的事。 “怎么个好法?现在她家就剩她一个人了,她可怎么办啊?”李丹阳作出一副担心的模样来,像是很为顾时初着想似的,试探道,“要是她成了家就好,还能有个照顾她的人。” 说完,她小心地盯着周大婶的神色。 周大婶听到她这话,冷哼道“可惜人家主意大着呢,介绍好人家给她她都不要!” 李丹阳顿时屏住呼吸,不经意般问道“你介绍哪家给她了?” “不就是村头那周卫国吗?周卫国年初他那婆娘就死了,留下四个孩子,那个可怜哦,啧啧……”周大婶在顾时初那儿憋了一肚子气,见李丹阳问,她就一股脑地说出来了,也不管李丹阳还是个未嫁的女儿家,跟她说这些话不妥当。 “人家周卫国在城里当鞭炮厂的工人,个个月有工资拿,养家足够了,况且周卫国人长得也不错,高大健壮,真不知道顾家丫头是哪里看不上他…… 至于有四个孩子,一嫁过去就当后娘?这算什么,咱们村里的孩子都是放养的,见风就长,能辛苦她到哪里去? 她也不想想,要是没有四个孩子,周卫国那么好的条件,能看上她一个连嫁妆都没有的孤女?” 周大婶避重就轻地说道,站着说话不腰疼,尽是说顾时初眼光高、架子大,没福气嫁到周家享福,却把要当四个孩子后妈这最重要的一点轻飘飘地带过。 李丹阳高兴得险些跳起来,顾时初没看上周卫国好啊,要是她看上了,自己哪里还有机会? 没错,李丹阳想代替顾时初,自己嫁给周卫国,当那四个以后会功成名就的孩子的后妈,等着享清福,她再也不要像前辈子那样辛苦劳碌,一个人养家糊口,到老都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至于原本会嫁给周卫国的顾时初,这辈子却为什么没同意这门亲事?李丹阳没想太多,她以为上辈子的顾时初一开始也是拒绝的,最后考虑了许久才答应嫁给周卫国。 (); 73、七零后妈让你当(3) 这辈子,既然顾时初没及时抓住这机会,那她就不客气了,李丹阳野心勃勃地想道,她也会做个好后妈,好好把那四个注定有大出息的孩子养大的。 “周婶子,都说强扭的瓜不甜,既然顾时初看不上这门亲事,就算她最后答应了嫁给周卫国,也可能是不甘心的,这样的话,她又怎么会对那四个孩子好呢?所以周婶子,你得好好给周大哥选个贤惠的妻子。”李丹阳不动声色地说道。 “那是当然,周卫国还是我男人本家的侄子,我这个当婶娘的怎么会不为他着想?这次去跟顾丫头探口风也是因为周卫国见她长得好,才托我去问问的罢!否则我怎么会看中她这个丧父丧母的丧门星?”周大婶拍着胸口说道。 李丹阳眼眸一暗,原来顾时初是周卫国自己看中的么?不过不要紧,顾时初看不上他。 李丹阳很有信心,虽然她长得不如顾时初好看,但她毕竟年轻,只要在周卫国面前表现表现,周卫国想必不会拒绝的,自己可是个黄花大闺女,而他已经三十多岁,是四个孩子的父亲了,自己都不嫌弃他这个二婚的,他有什么资格嫌弃自己? 她打定了主意要把周卫国从顾时初手中抢过来,于是对周大婶就更尽心了,不着痕迹地打听着周卫国的喜好,想着投其所好。 周大婶不知道李丹阳的心思,就被她套了不少话。 时初可不知道当后妈这种她避之唯恐不及的事,还有人上赶着抢的呢,她如今成了顾时初,就得面对现实了。 等她看完了顾家的破房子,就忍不住唉声叹气起来,她在上个世界是贵夫人,住着宽阔的庄园豪宅,锦衣玉食、仆从环绕,小日子过得美美的。 可现在她成了乡下穷得没有余粮的贫农,家徒四壁、衣衫褴褛……果然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顾时初摸了摸自己饿得扁扁的肚子,叹了口气,捡起灶上一个缺口的瓦罐,仔细刷干净,才从自己空间里取了大米来做饭。 幸好她有伴生空间,否则这时候就得饿着肚子上山找吃的了。 这年代的农村,基本上人人都吃不饱,山上的野菜、野果子都不知道被人捋过多少遍了,野鸡野兔这种小型的猎物更是快被人抓得绝种了,只在深山中才有可能找到。 原主的爹就是为了找点肉吃跑到了深山中才摔断了腿的。 时初潦草地填饱了肚子,就听到村里的广播响了,那是上工的信号,如今正是夏收的时候,忙得很,人人都被安排了活。 她如今成了顾时初,自然就得上工去了。 她带上草帽,沿着记忆往田里走去。 “顾时初,还磨蹭什么呢?快点干活!”大队长见时初慢悠悠地走着,跟旁边那些急匆匆的下田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忍不住催促了。 “大队长,我只是有些头晕才走得慢了。”顾时初作出虚弱的模样说道。 大队长见她脸色果然白得没有丝毫血色,便相信了,还叮嘱道“那你还能干活吗?不能的话就回去歇歇也行。” 大队长周达鸿四十多岁,以为顾时初是因为她父亲刚去世伤心过度,因此就有些可怜她。 顾时初摇头,露出个虚弱的微笑,道“不用,我现在不晕了,慢慢地做工还是可以的。” “那好吧。”大队长见她要坚持也没多说什么。 顾时初拿着镰刀下了田,她分的工作是割稻子,这可不是个轻松的活,如果力度掌控不好,会很难割断禾杆,力度太大,又得担心会割伤自己。 而且握着禾杆,镰刀一动的时候,禾杆上各种飞虫就会扑腾着到处乱飞出来,飞到人脸上、脖子上,弄得人又痒又疼,别提多难受了。 更何况如今正是盛夏,太阳猛烈得跟火炉一样,人干了一会儿活,就能流了满身汗。 这种苦差事,顾时初花了挺长时间才适应过来了,她如今可没有挑剔的底气,就只能既来之则安之了。 幸好她不是娇生惯养的人类,不担心承受不了从贵夫人到乡下丫头的落差。说起来她连茹毛饮血的原始世界都去过,如今只需要干点农活,虽然说辛苦,但再辛苦也没有性命之忧,不用吃生肉喝生血。 顾时初虽然好享受,但她是个识时务的人,如果这会儿不是七十年代,管制最严格的时代,说不定她就跑到城市里,随便干点什么工作都能好好养活自己了。 可惜现在是个出村子都要村长打条子、去城里住个宾馆都要介绍信的年代,她就只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身本事都没法使出来啊。 顾时初默默地叹了口气,化悲愤为力量,埋头就卖力割起稻子来。 大队长偶尔看见她这么卖力,满意地点点头,心里想着顾家这丫头虽然没了爹娘,但干活这么利索,也能养活她自己了。 等到终于结束干活,下工的时候,顾时初已经跟从水里冒出来的一样,身上的衣服都被流出来的汗水湿透了,浑身狼狈。 不过大家都一样,谁也不嫌弃谁。 “快看!地主家那小子挑着稻子过来了……啧啧,瞧瞧他那鼓鼓的手臂,有力的腰,嘿嘿,多有劲啊……”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嫂挤眉弄眼地跟旁边的妇人说道。 “嘻嘻,那破衫都挡不住他身上那肌肉啊,也不知道将来会便宜哪个女娃子……”另一个妇人也两眼放光的看着前面。 “呸!你们两个不要脸的,要是身上痒了,晚上让你们汉子好好使劲就是,在这胡说什么呢!”另一个年长些的婶子没好气地笑骂道。 顾时初听着前面一堆妇女嬉笑着点评挑稻子的男人们,说着如狼似虎的话,也忍不住好奇地往前看去。 她一抬头一眼就看到了在一群黝黑男人中显得格外不同的年轻男子,他长得比别的男人高一截,身形颀长挺拔,宽肩窄腰,浑身裹着恰到好处的肌肉,跟周围灰扑扑的男人们截然不同,跟鹤立鸡群似的,格外出众。 (); 74、七零后妈让你当(4) 顾时初想了想,从原主的记忆中扒拉出他的身份来——计明涛,出身地主家,成分不好,家里只剩他一个,父母亲人不是被批斗死了,就是自杀死了,身世凄惨。 他当年因为年纪太小,又被父母逼着写了与家里断绝关系的信,才活了下来。 这些年他渐渐长大,能干活,又舍得出力气挣满工分,日子才慢慢好过起来。 顾时初看着他劲瘦的腰身和修长结实的双腿,眸色忍不住暗了暗,这些婶子们没说错,这男人是个有劲的,就算破布烂衫都盖不住他散发出来的浓浓的荷尔蒙气息。 上个世界素了几十年的时初觉得口有点渴,又忍不住多打量了一下计明涛。 计明涛正满身大汗地挑着稻子往村里走,突然感觉到自己像是被什么东西盯住了一样,毛毛的,他忍不住往那方向一看,便对上了一双黑白分明的、直勾勾盯着他的眼睛…… 顾时初见他看见了自己,便忍不住对他露出个友好的笑容,这男人长得真够带劲的! 眉眼深邃、鼻梁高挺,脸上轮廓分明,长得俊逸非凡,加上身高腿长,活脱脱就是后世时尚杂志的封面男模,带着亦正亦邪的迷死女人的魅力,他挑着稻子走在田埂上都像在世界舞台上走秀,愣是带着格外吸引人的魅力。 可惜他早出生了三四十年,这年代受人追捧的男人是浓眉大眼、国字脸,仿佛把忠肝义胆、忠厚老实几个字刻在脸上的类型,而不是他这种俊眉修目、唇红齿白,有些男生女相的类型。 不过计明涛这类型正好戳中了顾时初的审美点啊,她就喜欢这种长得精致好看、身材也好的男人。 计明涛不知道顾时初为什么对着自己笑,但他知道自己因为成分的缘故并不受待见,因此只面无表情地移开了目光,没有再搭理顾时初。 顾时初现在也没有起什么坏心思,只是跟在后面纯粹欣赏他的身材罢了。 把镰刀交回村里仓库,又听了大队长分配的明天活之后,顾时初便回了自己的家。 广个告,真心不错,值得装个,毕竟可以缓存看书,离线朗读! 她走得不快,没走多久,就听到身后有其他人的脚步声。 如今如今是夜幕降临的时候了,村里人都忙着做晚饭、歇凉,顾时初的家比较偏僻,坐落在村尾,周围很少人家,所以她这时候听见有人跟在自己身后,就想歪了,以为是不是有混混恶棍之类的想打她的主意。 她从地上捡了块石头,便警惕地转身,想狠狠教训一下这不长眼敢招惹到自己头上的人。 可等她看清了跟在自己身后的人后,便知道自己误会了,因为这人的家恰好真的跟自己家一个方向,离得不远,人家也是回家。 “计明涛。”顾时初看着汗湿的背心紧紧贴在身上的男人,微笑着说道,“原来是你啊,我还以为有坏人跟着我呢,我都做好打架的准备了。” 说完她扔掉了那块石头。 计明涛看着那块被她扔掉的石头,没有说话,面无表情地从顾时初身边走过,像是没听见她的话一样。 “你怎么不理我?”顾时初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抬头不乐意地盯着他问。 计明涛抿着薄唇,漂亮的眼睛黑沉沉地看着顾时初,然后一言不发地掰开她的手指。 顾时初是个什么人啊,她好不容易看到个合心意的男人,就想要逗逗他,于是手上更加用力,害得计明涛一时之间根本没法把她的手指掰开。 “放手!”他终于开口道,声音低沉,带着大提琴般优雅沉稳的气息,是后世那种追星女孩所说的,会令人耳朵怀孕的声音。 顾时初更加满意了,一双眼睛都忍不住笑得弯了,这个男人真的不是老天特意照着她的喜好来专门为她打造的吗?作为她上个世界素了一辈子的补偿? 可惜现在不是个好时候啊,否则她想要和他搞搞“不纯洁”的男女关系。 顾时初遗憾地叹了口气,放开了计明涛的手腕,计明涛一得了自由,便像身后有鬼在追一样,长腿一迈,没几下就走得远远的了。 计明涛的房子就在顾时初家左侧二十米远的地方,这当然不是他的祖宅,他的祖宅在村子正中,当初他的地主爷爷被打倒后,就被归入公家,做了放粮食的库房。 而他现在住的房子是当初一个没有后代的老人的,村里收了他的祖宅,就把这破房子分给了他住。 顾时初看着那破房子,忍不住感叹一句老天果然是厚待她的,不负她上个世界做了一辈子的好事,这会儿好报不就来了吗? 计明涛住得离她这么近,不正是让她好近水楼台先得月吗? 顾时初这天晚上孤零零地躺在硬邦邦的床板上,被热得浑身汗都觉得神清气爽,大概是因为有了目标吧。 而另一边,计明涛则想着顾时初莫名其妙的举动,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了一晚上,都没想明白这个跟自己向来生疏的邻居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难道是捉弄自己? 顾时初本来还想和计明涛培养培养“感情”的,谁知道农忙时节忙起来连喝水吃饭的时间都没有,就更别提找人培养感情了,她连计明涛都见得很少了,也不知道计明涛是不是故意躲着她。 好不容易抢收完了稻子,又得重新犁田放水,准备好八月的下一季插秧,顾时初又只能把自己的花花肠子先放在一边,等有空了再好好计划。 李丹阳可不想顾时初那样不在意,她还想着嫁给周卫国呢,生怕下手晚了,于是就旁敲侧击地跟她妈妈说起周卫国想续娶的事来 “妈,我听周家婶子说,周卫国想再娶了,不知道这回想娶个什么样的?”李丹阳像是不经意般说道。 李母并没有多想,只以为女儿是纯粹的好奇,便回答道“能是怎么样的?他还有四个孩子呢,现在的大姑娘,有哪个愿意当那么多孩子的后妈的?大概就是娶个没法生孩子的寡妇之类的吧。” 李丹阳猛地摇头“不可能吧,他是城里的工人呢,就算有孩子,也能娶个不错的吧?” (); 75、七零后妈让你当(5) 李母啧啧道“你还是太天真,要是他只有一个或两个孩子还好说,能娶个黄花大闺女,可他是有四个啊!就算他是工人,要养四个孩子,还能剩下几个钱?” “怎么能光想着钱呢?那几个孩子还小,好好地养着,以后有了出息,不也能孝敬自己?”李丹阳一听她妈妈的话不太对劲,连忙争辩道。 李母用看傻子的眼神看她“不是自己亲生的怎么可能跟亲生的一样孝顺?不说远的,就说你舅舅家那个邻居石大娘,你知道吧? 她年轻时就嫁了个带孩子的男人,她老老实实地把前头孩子带大了,当牛做马给他们建了房子娶了媳妇,结果等石大娘老了干不动活了,就被他们赶出家门了,连口水都不让喝,最后还是石大娘的娘家侄子把她带回去了。 你说石大娘辛苦了一辈子,得到了什么?不是从自己肚子出来的根本就不能指望,就算是从自己肚子出来的,也有可能不孝顺。 所以啊,你不要想得太天真了,要是有的选,哪个姑娘愿意去当人后娘?” 李丹阳被李母说得哑口无言,她想说周卫国那几个孩子不一样啊,他们以后会出人头地,个个功成名就,有钱有权,对后妈也是孝顺有加的,要是能嫁过去,她的后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可是她不能说出来,说了也没有人会相信,毕竟一切都还没有发生。 李丹阳不甘心,却又没有办法说服家人,急得嘴角都起泡了,她还担心顾时初什么时候想通了会同意嫁给周卫国,就更加着急了。 从自己没法下手,她只得想办法从周卫国那里下手了,李丹阳当下就决定先把周卫国拿下,到时候她娘就算不愿意也不行了。 地里的活忙了一阵子以后,顾时初便请了假,她要把自己的破房子修好,院子里的围墙也得重新建起来,毕竟她以后还要在院子里种些菜,不好让外人看见。 顾时初在自己屋后的山地里挖了山泥,开始做泥砖。 如果不是原主家里穷得叮当响,她其实想请村里人来帮忙的,可原主的家庭村里人一清二楚,她要是突然有了钱或者粮食来请人修补房子,那摆明了有鬼,因此顾时初只能什么都自己来了。 幸好她在以前穿越过的世界里,什么都做过,泥瓦工也不在话下。 正当她搅着泥浆的时候,忽然看到计明涛下工回来了,她立马惊喜地喊他“喂!计明涛,你下工啦!” 计明涛抬起头,看见顾时初浑身脏兮兮的,正拿着一个铲子在拌泥浆,对自己笑得傻乎乎,他眼眸沉了沉,只微微朝她点了点头。 顾时初本来想喊他来帮忙的,但一想到他才刚下工回来,肯定很累了,自己这点小事就不要麻烦他了,于是便改了口,说“那你赶紧回去歇歇吧。” 计明涛没有回答,顾时初也没在意他对自己的冷漠态度,这男人因为身份的缘故,在村里不受待见,人缘很差,对谁都淡淡的,顾时初很能理解他,毕竟遭遇了那么多悲惨的事,他还能好好活着,没有报复社会就已经很好了,难道还要强求他对谁都笑脸相迎吗?就是圣人也做不到啊。 顾时初手脚麻利地糊好了几块泥砖在砖模里,让它们在阳光下暴晒,便拎着铲子回家,她想起自家昨晚吃剩的半只鸡,想着给计明涛送去,套套关系再说。 她洗了手找出那半只鸡,从中间剁了一半,拿了带着鸡腿的那一半放到盘子了,便哼着歌往计明涛家走去了。 计明涛正在家热着早上没吃完的红薯饭,就听见院门被人“砰砰”地敲着,他俊俏的脸上浮现一丝怒气,但很快就消散了,恢复了平静,然后大步走去开门。 “终于给我开门了,来,这盘子鸡肉给你。”顾时初把盘子递到计明涛跟前。 计明涛没有接过盘子,他冷着脸问“无缘无故,为什么送我鸡肉?” 顾时初眨了眨眼,说“这只鸡太大了,我一个人吃不完,天气又热,吃不完放着会坏掉,很可惜。” 计明涛显然根本不信她说的这个借口,他虽然与顾家住得近,但一向没什么往来,可现在顾时初却突然这么热情地送他肉吃,无事献殷勤,计明涛早早就明白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个道理。 因此他不耐烦地板着俊脸道“那就送给别人。”说着他就要关上院门。 顾时初哪里肯这么放弃啊,她不但没后退,反而一脚踏进去,让他的院门没法关上,才笑眯眯地说道“好吧,其实我有事想请你帮忙。” “我那房子和院墙都太破了,需要好好修补,我现在在抽空晒砖,想着你力气大,能不能帮帮我?当然,我不是让你白帮的,我可以给你吃的东西。” 顾时初睁着清凌凌的眼睛,一片真诚地说道。 计明涛听了她这个理由,果然没有再怀疑她居心不良,毕竟他之前才看见她在后山挖泥捣浆。 不过他还是没有接受顾时初的鸡,说“你可以找其他人帮忙,有吃的东西想必有很多人都会愿意帮你。” “可是我和其他人都不熟啊,只有你离我家最近,我就想找你帮忙。”顾时初连忙说道,她没想到计明涛这么难接近。 计明涛依旧强硬地拒绝“我不想帮你,你可以离开了。” 顾时初倔劲上来了,她使劲地推开眼前的男人,冲进他的厨房里,找出一个盘子,把鸡肉倒进去,才对追着回来的计明涛说“鸡都放进你家的盘子里了,你不收也得收了,我是不会拿回去的。” 广个告,我最近在用的追书app,缓存看书,离线朗读! 说着她一溜烟跑走了,哎,她也没想到送人东西都送得跟强买强卖一样,看来她还是不太擅长讨好男人啊。 顾时初烦恼极了,计明涛要是连肉都不馋了,那她该怎么攻略他啊?男人真是难搞! 而被人强送了鸡的计明涛就更莫名其妙了,他看着盘子里那肥得流油的黄澄澄的,一看就很诱人的鸡肉,清亮的眼里闪过疑惑迷茫,不过他很快就没有再纠结下去了,既然都送来给自己了,那他就帮她修修房子好了,免得说自己占她便宜。 (); 76、七零后妈让你当(6) 第二天,计明涛下工回来后,便默默找到顾时初,帮她做起泥砖来。 他从顾时初手里拿过铲子,说“我来搅拌泥浆,你来加水加泥。”他身高力壮,干起活来利落干脆,铲子底下的泥浆被他搅弄起来就跟搅弄棉花一样,似乎毫不费力。 顾时初顿时精神一震,身上的疲累都不翼而飞了,她乖乖地听着计明涛的吩咐,他说加水就加水,他说加泥就加泥,配合得不得了。 计明涛力气大,泥浆搅和得就快,他啪啪地三两下就把搅好泥浆铲到泥砖模具里,熨平,移到阳光下暴晒,就能等着出砖了。 顾时初见他干得满头大汗,连忙拿起自己的毛巾给他擦汗,计明涛被她突然的举动一碰,立刻浑身的肌肉都僵硬了,一动都不敢动。 “你手没空,我就帮你擦擦汗。”顾时初连忙说道,她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在偷偷揩他的油。 见他依旧浑身不自在,顾时初只得遗憾地瞄了瞄他线条流畅的手臂肌肉,把手里的毛巾搭到他肩膀上,说“那你自己擦吧。” 欲速则不达,顾时初暗暗在心里告诫自己,千万不能太过心急,把人吓跑了。 计明涛这才空出一只手来给自己擦汗,松了口气,顾时初毛手毛脚的,要不是她是个女的,他都要怀疑她是故意的了。 一招不成还有一招,顾时初掏出一个水壶,倒了一碗黑乎乎的水出来,端给计明涛,说“计哥,你出了那么多汗,肯定渴了,喝碗酸梅汤吧。” 计明涛怀疑地看着那碗黑得跟毒、药似的汤水,并不太想喝,顾时初看出了他的怀疑,说“你别担心,这真的是酸梅汤,不会喝坏人的,我刚刚都喝了好几碗了,什么事都没有。” 计明涛见她一脸的坦荡,只得接过碗,一口气喝下去。 刚喝了一口,清凉酸甜的汤水就顺着口腔从喉咙顺滑而下,瞬间就缓解了他身上的暑热,令他立马精神一震,他喝的速度立刻就快了许多,一碗酸梅汤很快就喝完了。 顾时初见状,马上又给他倒了一碗,说“你喜欢这个酸梅汤吗?我家里还有,等会儿我再倒一壶给你拿回去晚上喝。” “那就多谢了。”计明涛没有拒绝。 因为计明涛是下工之后才来帮忙的,顾时初没让他干多久,免得累坏了他。 “计哥哥,你今天又要上工,又帮了我这么久,肯定累坏了,要不你晚上就别做饭了吧,我多做一些给你送过去就行了,省得你费功夫。”顾时初眼睛一转,顿时有了个主意,试探着对计明涛说道。 “不用,我自己做。”计明涛却拒绝了。 “要的要的,村里人去别人家帮忙干活,主人家也要管饭的,我多做你的一份饭菜不算什么,你这么累就不要动手了,多歇歇才是!就这么说定了,我做好饭就给你送去,你千万不要做了啊。”顾时初自顾自地说完,便一溜烟地跑了,根本不给计明涛说话的机会。 计明涛站在那里,盯着顾时初的背影看了半天,才离开了。 他虽然不知道顾时初为什么一反常态讨好自己,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孤身一人,还有什么东西是她能图谋的?难道——她想吊着自己给她干活? 计明涛眼神一冷,想到这个可能,先前喝下的酸梅汤都觉得不是那么可口了,哼,敢算计他?他可不是什么好人,顾时初算盘可是打错了。 顾时初可不知道自己看中的男人把她的谋算猜了个天差地别,不,也不算猜得太错,毕竟她确实是想让他给自己卖力干活啊,不过这活不在地里干,得在床上干…… 一脑子黄色废料的顾时初哼着歌开始做饭,她蒸了白米饭,炒了腊肉蒜苗,热了午餐剩下的麻辣兔肉,又炒了个青菜,这一桌子可算是非常丰盛了,许多人连过年都不见得能吃这么好。 顾时初不太担心计明涛会生疑,白米饭虽然珍贵,但她可以说是她爹病重那会儿换回来没吃完的,腊肉可以说是过年时做的,兔肉则是她上山时运气好捉到的…… 这勉强就能糊弄过去了,当然,为了以后能继续吃肉,她还得渐渐地把自己能打猎的本事显露出来才行,否则天天让她有肉都没法光明正大吃,她会憋坏的。 而且,她能打猎,计明涛才更容易被她打动啊,毕竟跟着她有肉吃! 顾时初美滋滋地把一切都想好了,她做好了饭菜之后,想拿出空盘子把一半菜分开,给计明涛送去。 插一句,真心不错,值得装个,竟然安卓苹果手机都支持! 忽然她眼珠子一转,计上心头,心想,还分什么菜啊,她可以把饭菜全都拿到计明涛那里,和他一起吃啊!这种天时地利的机会,她傻了才不抓住! 于是笑得跟偷了鸡的狐狸一样的顾时初,把所有的饭菜都装好了,还把酸梅汤也倒了一壶,便满脸笑容地往计明涛家走去了。 “计哥快开门啊,我给你送饭来了!”顾时初敲门喊道。 没过一会儿,已经换了一身衣服,发尾上还沾着水汽的计明涛就出来了,顾时初看到此时洗完澡后格外清爽俊美的男人,眼睛更亮了,这男人果然是不可多得的极品啊,瞧他带着水雾湿润的眼睛,抿着的菱形薄唇,如画般深邃好看的眉眼…… “看够了吗?”计明涛看着一双眼睛毫不掩饰地盯着自己的女人,忍不住黑着脸,沉声问道。 “哈哈,看够了看够了……我饭做好了,快来咱们一起吃吧!”顾时初连忙从他身边绕过,熟门熟路地走到他家客厅,把饭菜从篮子里端出来,盛好了两碗饭,然后招呼计明涛,“快来吃,菜冷了就不好吃了。” 她那熟络的模样,好像她才是这个家的主人一样,计明涛面无表情地坐到了饭桌旁,看见桌上摆着两碗饭,便冷冷地问“你怎么也在这里吃?” 顾时初没有丝毫尴尬,笑眯眯地说“两个人一起吃热闹些嘛,反正我家是我自己一个人,你也自己一个,我就想着干脆一起吃算了,有人陪着吃饭,胃口都会更好。” 计明涛看着脸皮厚成墙的顾时初,莫名地有种引狼入室的感觉。 (); 77、七零后妈让你当(7) 李丹阳趁着大家都上工的时候,偷偷拿了好几颗她娘当宝贝似的收在抽屉里的花生糖,便往村里小孩儿经常玩闹的地方去了。 她这些天一直想着要怎么接近周卫国,但可惜他还在城里上班,饶是她有满脑子计划都无法实施。 不过见不到周卫国,周卫国的孩子却是可以见到的。 李丹阳想着先从孩子身上下手也好,于是她就把她娘珍藏的花生糖都拿出来了,这好东西只有她大侄子才有口福吃,其他人只能眼馋。 到了地方,果然有好多个半大不大的小孩子在玩闹,嘻嘻哈哈地追逐打闹,你来我往。只不过这些孩子个个身上都不怎么好看,毕竟大人要忙着上工没空管他们,而这年代又缺吃喝,个个饿得瘦猴似的,还因为在外面疯玩被晒得黝黑。 李丹阳向来不喜欢这些鸡嫌狗厌的小孩,因此找了好一会儿才认出周卫国家那两个比较大的孩子。 三四十年后的服装制造业的大亨、省内首富周建鸿如今才不过是个七岁的孩子,黝黑干廋,穿着一身打着补丁的脏兮兮的衣服,正拿着一坨干牛粪和小伙伴对打…… 李丹阳都险些以为自己认错人了,但她仔细辨别了好几遍,才确定自己并没有认错,如今这个跟普通孩子没有一点区别,完全看不出特别之处的邋遢小男孩,真的会是未来的千万富翁。 但这小孩脸部轮廓虽然还满是稚气,但跟李丹阳前辈子在电视上看到的富商周建鸿的模样却很相似,跟他父亲周卫国更是相像,因此李丹阳就算想说服自己认错人了也没办法。 而那个未来会成为著名医学专家的周建英,此时还拖着两坨鼻涕,头发因为很久没洗过而变成一缕一缕地黏在头顶……看起来比她大哥还邋遢。 李丹阳看见这两个脏小孩,根本不想走过去,但为了以后的生活,她还是拼了!忍着厌恶和恶心朝他们招了招手“周建鸿、周建英!过来,我有事找你们!” 周建鸿和周建英满脸疑惑地看着她,不明白这个以前看到他们就会一脸嫌弃躲开的姐姐为什么叫住自己。 但她毕竟是大人,周建鸿和周建英只得跑过去,问“丹阳姐,你找我们干嘛?我们还要和石头他们玩呢!” 李丹阳看着时不时瞄着小伙伴,一脸“你有事赶紧说”神情的周建鸿,只得露出个和蔼的笑容,掏出两颗花生糖,说“别人送了我几颗糖,很甜的,你们要不要尝尝?” “要!要!”周建鸿两兄妹听见有糖吃,眼睛顿时亮得惊人,忙不迭地回答道,甚至还不等李丹阳把糖给他们,就迫不及待地自己上手抢了,立刻塞进自己嘴巴里。 李丹阳忍着恶心把自己手指上被两人沾上的脏污在旁边的树干上擦了擦,才低声神秘地对他们说“你们不能把我给你们糖吃的事说出去,知道吗?你们要是和其他小孩说了,那下次我就不会给你们糖了……不过,跟你们家里的人还是可以说的……” 她耍了个心眼。 周家兄妹俩根本不知道她那些小心思,只要有糖吃就什么都答应了,脑袋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答应道“丹阳姐,我们不会跟别人说的!你以后有糖也要分给我啊!” “丹阳姐你真好!要是你能天天给我糖吃就好了!”周建鸿含着糖含糊不清地说道。 李丹阳眼珠子一转,笑得更温柔了,说“我又不是你们家什么人,只能偶尔给你们糖吃,不过要是我家的人,我能天天给他糖吃,我小侄子就是,吃糖吃得都蛀牙了。” 李丹阳仗着小孩子不懂,吹嘘道。 周建鸿听见她这话,果然更羡慕,说“是你家的人就能天天吃糖吗?那我能不能也当你家的人啊?” “可是我现在不是你家的人啊。”李丹阳叹了口气说道,“我也很喜欢你和你妹妹,要是我们是一家人就好了,可惜不是啊。” 李丹阳不敢直接说我想当你们后妈,只得这么旁敲侧击地给两个小孩暗示。 未免过之不及,她咽下了想继续说下去的话,闭了闭眼睛,摸上周建英油乎乎的头发,对兄妹俩道“好了,你们吃完糖就去玩吧!” 转身走了之后她死命把自己摸过周建英头发的手往裤腿上擦,拼命说服自己,周家兄妹俩的邋遢只是一时的,他们没了娘才没人管,只要自己嫁了过去,他们自然就能变成干净乖巧的好孩子了…… 在外面疯玩了一天的周建鸿和周建英,回到家之后早就把李丹阳忘了,后来还是半夜的时候周建鸿捂着牙呜咽着说疼,吵醒了周卫国的母亲,被周母问起他是不是白天吃错了什么东西时,周建鸿才想起说是丹阳姐给了他和妹妹一块花生糖。 周母认识李丹阳,但他们家与李丹阳家只是普通同村的关系,有人情往来会走走,但要说关系有多好也不可能。 李丹阳更是个气性小的,爱斤斤计较,这回怎么会大方地给自己孙子糖吃?要知道这年头糖可是很宝贵的,普通人家有糖都得藏着掖着,一点点地吃,谁会大方地把两块糖给别人家的孩子啊? 周母纳闷疑惑了好一会,但一想到总归是自己家孩子占了便宜,便不再探究了。 她倒是完全没想过李丹阳是打她儿子的主意,于是李丹阳的用心良苦就毫无作用了。 “李丹阳你又跑到哪里去了?这么大个人在家白吃白喝什么都不干!懒得你成什么样了?”李丹阳刚回到家里,就被刚下工回来的大嫂翻着白眼骂道。 “我怎么就白吃白喝了?家里的衣服不是我吃的?你那儿子换下的衣服跟从泥浆里滚过一样,有多难洗你自己不清楚吗?”李丹阳针锋相对地骂回去,面目狰狞。 她对这个大嫂积怨已久,上辈子魏少成抛下她们母子俩回城之后,李大嫂就骂她赔钱货,连男人都留不住,窝囊废,留在娘家吃白饭,不知给了她多少气受。 这会儿听见她又来骂自己,李丹阳顿时就忍不住了,眼神恶毒愤恨地盯着李大嫂,吓了李大嫂一跳。 (); 78、七零后妈让你当(8) “你这是什么眼神?我还说错你了?在家洗衣服算什么活?你看看你哪家和你一样年纪的大姑娘会不出工干活的?就是你懒,被家里惯坏了!”李大嫂不甘示弱地反击道。 李丹阳是家里唯一的女儿,出生时又和她娘是同一天生辰,因此她娘很宠爱她,很少让她下地干活,只让她在家做些家务,她这样的待遇不知道让村里多少女孩羡慕,也养得她性格张扬人性,即使上辈子境遇凄惨,但她脾气可从来没好过。 这段时间只是刚重生回来、又想着装装温柔贤惠好嫁给周卫国她才收敛了脾气,但现在李大嫂对她发火,就把她的气性惹起来了,姑嫂俩狠狠吵了一架。 顾时初可不知道李丹阳日子过得这么精彩,她忙着勾搭计明涛呢。 自从上次她登堂入室和计明涛吃过一顿饭之后,她又见缝插针地找了许多机会想和他一起吃,但计明涛却学聪明了,刀枪不入、软硬不吃,硬是把她的万般手段都挡了回去,甚至加快速度给她做够了泥砖之后,就忙不迭地避着她了。 顾时初叹息不已,不明白她勾搭个男人怎么这么难,为什么其他女人却这么容易?她在地里上工的时候都听到几个大嫂子在说村头的李寡妇和谁谁家的男人有染,又被谁家的婆娘打上门之类的,听得她对李寡妇的手段敬佩不已。 虽然说李寡妇做得不对,但她这对男人一勾一个准的手段却让顾时初十分眼馋,要是她也有这本事,计明涛又怎么现在还对她跟对洪水猛兽似的? 不行,顾时初暗暗想着,不能再让他这么躲着自己了。 下定了决心的顾时初,晚上把自己好好搓洗干净之后,就拿着一只刚从自己伴生空间里抓到的野鸡,翻了计明涛家的院墙。 为什么要翻墙进去?因为计明涛学聪明了,要是敲门的话,他根本不会给顾时初开门。 顾时初只得“不走寻常路”了,幸好他院门锁着,家门却开着。 天色已经黑下来,计明涛家里点了煤油灯,顾时初一眼就看到桌子旁正一个人默默吃着晚饭的英挺男人。 “计明涛!我打了一只野鸡,还活蹦乱跳的,给你明天加餐,补补身体……”顾时初提着咯咯乱叫的野鸡刚走进去,就看到了他饭桌上摆着的几盘子菜。 顾时初眼神好得很,她绝对不会看错桌上是什么菜的,一碟子猪肉炒木耳、吃了一半的鲫鱼、一盘青菜…… 这可绝对不是差的饭菜了,顾时初没想到他吃得这么好,看着计明涛还沾着油光显得格外诱人的薄唇,愣了一下。 而计明涛看见不请自来的人,脸上毫无表情,一双黝黑的眼睛定定地盯着顾时初,他此时像一只在黑暗中等待猎物,随时准备着择人而嘶的野兽。 顾时初仿佛根本没感受到他的排斥和戒备,只是恍然大悟地说道“原来你也能吃得这么好啊,怪不得我拿好吃的东西来讨好你都不成功。” 她看见这几个菜的时候,立刻就明白计明涛为什么对自己的讨好无动于衷了,因为他自己的日常饮食就很好,根本不缺肉吃,又怎么会看得上顾时初摆明别有所图的小恩小惠? 果然不愧是她看上的男人,真有本事,比村里九成九的人都过得好。 顾时初不由地为自己看男人的眼光自豪了一下,只是她很快就沮丧起来,计明涛自己有本事,这不就说明她要搞定他就更难了吗?想到这里,顾时初就更泄气了。 “你不缺吃的,那你缺什么啊?”顾时初抓着野鸡,都不知道还该不该继续送了。 “从我家里滚出去。”计明涛根本没回答她,眼睛黑沉沉的,声音压得低低的,目不转睛地盯着顾时初,警告道,“别想着告发我……你吃得比我更好。” 他说着,意有所指地看了看顾时初手上的野鸡。 顾时初是个聪明人,一下子就明白了,他这是在威胁自己呢,不过顾时初没有生气,甚至很是理解他的防备。 毕竟他一个坏成分的人,要是被人知道他不但没有像别人以为的那样过得凄惨,反而吃得比其他人好太多了,那他现在平静的生活就没法维持了。 “你别担心,我什么都不会说的,你不是有我的把柄吗?”顾时初柔和了声音说道,想让计明涛放下对她的戒备,“呃,咱们现在是一条船上的人,咱们大哥不说二哥,都是乌鸦落在猪身上,一样黑的人,告发你不就是告发我自己吗?” 顾时初越说越不像话,计明涛低喝一声“闭嘴!”说完还揉了揉自己的眉间,显然很烦躁。 “你继续吃饭吧,菜都要凉了。”顾时初提醒他,看这菜还剩不少,就说明他还没吃饱,顾时初可心疼他了。 计明涛狠狠地瞪了顾时初一眼,拿她毫无办法,她就跟个铜豌豆似的,让计明涛无处下手应付,只得当她不存在一样,居然真的捡起筷子,重新吃起饭来。 顾时初用手托着下巴撑在桌子上,目不转睛地看着计明涛吃饭,看他骨节分明的手指修长好看、油亮发光的粉色嘴唇好看、笔直陡峭的鼻梁也好看…… 如果是普通的男人,被顾时初这么专注地盯着看,一定会做什么都很不自在。 但计明涛不是普通男人,他心理素质很强,虽然长得面如冠玉,但内心里却是那种泰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的狠角色,因此顶着顾时初火热的目光,也能视若无睹,一派自然地举筷吃自己的饭。 顾时初真是越看他越满意。 计明涛吃完了饭,把她当透明的,自顾自地收拾碗筷,拿到院子里的水井边去洗。 顾时初屁颠屁颠地跟着去了,她觉得美男子就算刷碗都是帅气的,好看的人做什么都让人赏心悦目啊,一举一动就跟一幅画似的。 顾时初跟屁虫似的跟着计明涛进进出出,等计明涛拿好了衣服和肥皂到了井边,她都没反应过来。 计明涛脱了身上的破背心,她甚至还看他的腹肌看得津津有味。 (); 79、七零后妈让你当(9) 计明涛却再也忍不下去了,本来他以为顾时初看到他要脱衣服洗澡会害羞躲开,谁知道她却看得两眼放光,甚至还想继续看下去呢? 败给她了,计明涛的脸皮终究没有顾时初厚,他冷着脸,一把抓住顾时初的胳膊,毫不客气地把她拉出了院子,然后又一言不发地把那只野鸡也扔了出来,最后砰地一声关紧了院门。 顾时初震惊地站在院门外,不敢置信计明涛就这么把她赶出来了,他还以为他会继续把自己当透明人,她好一饱眼福呢,没想到他脸皮还是太薄…… 顾时初遗憾地叹了口气,捡起同样被赶出来的野鸡,万分可惜地回自己家了,她不能太急,机会总是有的…… 正当顾时初在绞尽脑汁攻略计明涛的时候,魏少成也终于发现李丹阳这阵子居然没来找过他了,他这段时间忙着在好几个村里姑娘之间周旋着,就想好好挑选一下能供养自己的家庭。 他长得瘦瘦高高的,一派斯文的模样,要是在城里还能凭着脑子工作养活自己,但他现在下乡了,就只能凭体力来干活。 可惜他手不能提、肩不能抗,下地干起活来连乡下十二三岁的男孩子都比不上,挣得工分根本养不活自己,于是他就想着找个家里劳动力多的人家的姑娘,想着让人家来供养他。 他凭着自己斯文的白脸皮私下里和村里好几个姑娘有了暧昧,就想着挑着家庭条件最好的娶了。 李丹阳有两个年轻力壮的哥哥,两个嫂子也十分难过,她父母也还年轻,都是壮劳力,家里有六个人干活,足够让他们家过得比村里大多数人都好,特别是之前的李丹阳对魏少成还很大方,时不时地拿个鸡蛋给他改善伙食,魏少成就她就格外看重了。 可谁知他这段日子忙着和其他姑娘“联络感情”,就把李丹阳忘了,等他想起来的时候,才发现经常缠着他的人已经很久没来了。 池塘里的鱼要跑了,这怎么能忍?魏少成顿时有了危机感,几个姑娘里,李丹阳对他最痴心,她的家庭条件最好,要不是他还想着吊着其他姑娘,从她们手里得些东西,他早就暗示娶李丹阳了。 于是趁着大家都下工休息的时候,魏少成找到李丹阳,一脸深情地对她道“丹阳,你怎么这么久都没来找我,我好想你啊。” 李丹阳看见魏少成,才突然想起自己还没跟这个渣男分手呢,这会儿瞧他对自己露出深情款款的表情,就觉得满心愤恨,上辈子被他抛弃的怨恨一下子就涌上心头,但她勉强还保留着理智,只咬着牙说 “魏知青你在胡说什么?你别败坏我的声誉,我和你可没有关系,你再胡说八道小心我告你耍流氓!” 魏少成看见李丹阳对自己的态度突然大变,还说出这样的话来,大惊失色“丹阳,你在说什么?我们、我们之前不是好好的吗?你还说要和我携手一起建设美好新生活的,你都忘了吗?” “呸!我从来没说过这些话!你要是再缠着我,我就不客气了……”李丹阳对他怒目而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不就是你自己窝囊废、不中用,想找人养活你吗?呸!真不要脸,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了?” 李丹阳十分恶毒地说着这些话,魏少成因着皮相的缘故,向来很受姑娘们追捧,加上读了些书,自诩是文化人,自尊心又高,他哪里听过这样恶意十足的骂法? 因此这会儿被人这么羞辱,又被戳中了他心中真实的目的,立马就恼羞成怒,脸色都狰狞起来,但他还想着自己的目的,所以强忍了这口气,但还是露出了一个扭曲的神情来,装作被伤了心的模样,说 “丹阳,你就是这样想我的?我是真的喜欢你……没想到你居然误会我,你那么活泼可爱,身上有着与城里姑娘截然不同的淳朴天真,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是不是有谁跟你说了我的坏话?你千万不要相信其他人,我对你的心是真的,其他人都是嫉妒我……” 魏少成说着说着,还真的觉得是有人看不惯他有好几个姑娘追求,于是在李丹阳面前说了他的坏话,于是急着解释。 但李丹阳早就把他的真面目看得一清二楚了,又怎么还会被他的花言巧语所欺骗,于是满脸厌恶地说道“你别狡辩了,我不会相信你的,快滚,我不可能和你在一起,识相点就离我远点!否则我让我两个大哥打断你的腿!” 说完她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留下魏少成“悲伤”地在后面呼唤她的名字。 广个告,我最近在用的app,安卓苹果手机都支持! 等看不到人影之后,魏少成脸色就阴沉起来,他完全没想到之前对自己一片痴心的李丹阳居然一反常态,不但不喜欢他了,反而还十分厌恶的样子,他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想要继续把李丹阳追回来,但又顾忌着她刚刚的威胁,生怕自己找上她会真的被打。 但要让他真的放弃她这个条件最好的,他又不甘心,于是他想着是不是有办法能挽回…… 李丹阳正式踹了魏少成之后,终于等到周卫国周末休息,从城里回来了。 她挑了个周卫国落单的时候,装作偶遇的样子“卫国哥,你从城里回来啦?在城里工作辛不辛苦啊?” 周卫国见是一个对自己笑得一脸灿烂的姑娘,脸色也不由地温和起来,说道“是丹阳啊?我刚回来,工作哪有什么辛不辛苦的,都是为国家、为社会做贡献。” “卫国哥说得对,我最敬佩你这样的工人了,努力又有本事,你是咱们村里少有的几个工人,村里的年轻人有哪个比你厉害啊?”李丹阳脸红红地说着,眼睛仿佛含着一汪水,看着周卫国的时候含情带羞。 周卫国心脏猛地一跳,他是个成过亲还有了四个孩子的男人,早就明白男女间那点半露不露的暗示,因此看见李丹阳这样,心中就不由地一热,试探着说道 “丹阳你真的这么觉得?我还以为我这样年纪的男人已经老了呢。你这样的小姑娘都喜欢城里来的那些知青那种模样的吧?斯斯文文的,又断文识字,跟我这样的大老粗完全不一样。” (); 80、七零后妈让你当(10) 李丹阳听他这么“妄自菲薄”,立刻急了,心疼地说道 “怎么会呢?卫国哥才不是大老粗呢,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艰苦奋斗的光荣工人!那些知青长得斯文又怎么样,个个虚弱得很,连下地干活都比不上咱们村里人,更别说比得上你这个工人了。 而且、而且你才三十多岁,正是年轻力壮的时候,怎么算得上老呢。我娘说,年纪大些的男人才更会疼人,我、我就想找个会疼我的……” 李丹阳说着说着就羞答答起来,含羞带怯地看了周卫国一眼,就低下了头。 周卫国这会儿立刻就确定了,眼前这个姑娘是真的对自己有意思! 他完全没想到自己一个三十多岁还有四个孩子的鳏夫,居然能吸引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对自己情根深种。 是的,他一点都没有怀疑李丹阳对他的情意,是真的觉得自己有这个魅力,能让李丹阳看上他。 “丹阳你年轻漂亮,会干活又温柔贤惠,肯定能找到一个疼你的人……哎,我就说像你这样懂事可爱的小姑娘,哪个男人娶了你回去,都肯定舍不得你受一点委屈的,就是不知道谁有这个福气了。” 周卫国感慨道,一双眼睛还时不时瞄着耳朵发红的李丹阳,心中火热更甚。 李丹阳闻言,飞快地抬头看了他一眼,便又羞怯地低低地说道“我、我谁也不喜欢……我只喜欢那个伟岸高大、努力拼搏的男人……就、就是不知道他会不会接受我的心意……” 周卫国顿时呼吸一窒,心中的自得和骄傲满的得简直要溢出来,他立刻就意识到李丹阳话里说的那个男人指的就是他自己,于是他着急忙慌地说道“他肯定会接受,谁能拒绝你啊,能得到你的喜欢就是他的荣幸。” 李丹阳瞬间露出个得偿所愿的笑来,极力压抑着心中的喜悦,她完全没想到周卫国居然这么容易上手,才试探着就立马答应了,这样迫不及待,让她简直心里都开心得开花了。 “那、那既然他接受了,就得光明正大地上门提亲才好,你说是不是啊,卫国哥?” 李丹阳说着,充满暗示地看着周卫国。 “当然,好姑娘就得先下手为强预定了,否则要是迟了被人抢走了怎么办?”周卫国立刻回答道。 这两人都不是什么单纯无辜的,男的见识过男女之间的风情暗示,女的上辈子也有过风花雪月,这么你来我往地试探下来,立刻就勾搭上了,都觉得自己魅力无限,对方成功被自己迷住了。 于是周卫国立刻就回家,想让母亲找人去跟李丹阳家说亲事。 他之前被顾时初拒绝的时候,才恼羞成怒觉得顾时初不识好歹,但现在他却庆幸顾时初没同意这门亲事了,否则他还怎么遇到比顾时初更好的李丹阳? 在他这种经历过生活艰难的中年男人眼中,确实觉得顾时初比李丹阳是更合适的成亲人选,毕竟顾时初家中只剩下她自己一个人,没有娘家人帮衬,还很穷,对他是没有一点助益的。 但李丹阳就不一样了,她家中人丁兴旺,家境又比村里八成人好,以后可以帮衬自己,因此周卫国心中的天平立马就偏向李丹阳了。 之前没得选,才选了只有容貌的顾时初,谁知还被拒绝了,可现在有一个比她好几倍的黄花大闺女主动送上门来,周卫国傻了才会拒绝,他巴不得今天就提亲,明天就洞房,第一时间把李丹阳娶回自己家,免得她后悔。 “妈,你赶紧让媒婆去李丹阳家提亲,要快!”周卫国急冲冲地对自己老娘说道。 周母惊讶地问“你说谁?李丹阳?是不是搞错了,她家里人看得上你吗?” 周卫国得意洋洋地说道“李丹阳看上我了,她家里人不同意还能拗得过她吗?总之,娘找人去提亲就行了!” 周母却不怎么相信,她儿子虽然是个工人,但却有四个孩子呢,李丹阳是个被家人宠得娇生惯养的,能看上儿子一个鳏夫? “李丹阳怎么会看上你?儿子你真的没弄错?要是弄错了就丢脸了,李家可不是好欺负的啊。”周母提醒道。 周卫国被年轻小姑娘青睐,心中正得意,便狂傲地说道 “娘!难道你儿子不够优秀出色?有孩子又怎么样,还不照样有黄花大闺女看上我?李丹阳是慧眼识珠,难道我堂堂一个吃公粮、拿工资的工人还配不上她吗?娘你别瞧不起你儿子,去提亲就是了,我保证你很快就会又有儿媳妇……” 周母见他这么强调,很快就放下心中那点疑惑,相信李丹阳真的看上自己儿子了,于是立马张罗着去李家提亲。 先不说后面李家听到媒婆给李丹阳提亲的男人是周卫国时有多惊愕和暴怒,就说这会儿李丹阳得到周卫国会来提亲的暗示之后有多兴奋。 她心中激动得不得了,觉得自己是板上钉钉要嫁给周卫国了,那她绝对不可能再过上上辈子那样穷困潦倒的悲惨生活,她后半辈子的幸福都有着落了。 之后李家为李丹阳的亲事吵得天翻地覆,家里人除了李丹阳自己,就没有一个人是同意她嫁给周卫国当后妈的,个个苦口婆心地想要劝她迷途知返,不要被周卫国花言巧语欺骗了,可惜李丹阳就是执迷不悟,认为家里人都是阻挡她嫁入未来首富之家的拦路石,反而恨上了他们。 顾时初隐约听到一点李丹阳吵着要嫁给周卫国的事,心中惊讶她速度够快的,这么快就到了谈亲论嫁的步骤,进展比她快多了,她这会儿还没能让计明涛接受她千方百计找来的各种小礼物呢。 不过李丹阳虽然进展快,但要想成功嫁去周家还有得磨,村里的人得知她是非常愿意嫁给周卫国的,都非常惊讶,毕竟她和周卫国并不相配,李丹阳要是真的嫁给周卫国,那就妥妥是下嫁了。 大家都不理解她为什么上赶着要去给人当后妈,有些好心的大婶大娘还劝她,跟她说当后妈有多不容易,让她不要想不开…… 但李丹阳心心念念着周家未来的辉煌,又怎么听得进去别人的劝说呢?反而还责怪别人是看不得她好,是嫉妒她,于是这么一来,就谁也不劝她了。 (); 81、七零后妈让你当(11) “哎,我今天又看见李丹阳和她妈妈在吵架了,吵得那个厉害哟,我都以为她们要打起来了……”一个拔着草的大婶对旁边一个妇人说道。 “又是为李丹阳和周卫国的事吵?李丹阳到底看上周卫国哪里啊?我真是想不明白……”吴大嫂子八卦地跟应大婶说道。 应大婶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说“周卫国起码是个身强力壮的大男人啊,李丹阳看上他也不是不可能……” 吴大嫂子看见她充满暗示的笑,瞬间领会了,但她还是不太相信 “李丹阳有那么大的胆子?咱们村里比周卫国还强壮的年轻小伙子不是没有,她之前眼光不是挺高的嘛?只跟城里来的那些男知青有好脸色,周卫国这五大三粗的真的能迷住她?” “啧啧,男人嘛,在炕上把女人治服了不就行了?你没见过李丹阳那说起周卫国就面红耳赤的样子!我看早就成人家的人了!”应大婶啧啧地撇着嘴说道。 “你别胡诌!”吴大嫂子骂她道,“小心被李丹阳家的人听见了,她家人可不是好惹的。” “哼,李丹阳作出那样不要脸的事来都不怕,难道我说错了吗?她不是上赶着要嫁给一个带着四个孩子的鳏夫?真是自甘下贱的!”应大婶翻了个白眼。 “那是别人家的事,李丹阳自己愿意你管得着吗?我看李丹阳她娘过不了多久就得同意了,否则要是真闹出丑事来就丢脸丢大了,李丹阳可不会善罢甘休的。”另一个在附近干活的嫂子悄悄靠近来,也八卦道。 顾时初竖着耳朵听着几个妇人议论李丹阳的事,她们已经自顾自地猜测李丹阳和周卫国暗地里有私情,说不定李丹阳肚子里已经踹了崽子,所以李丹阳才这么死心塌地要嫁给周卫国…… 她们说得头头是道,就跟亲眼看见李丹阳和周卫国偷情似的,你一言我一语就把他们之间的事编排得有模有样,似假还真,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她们是编造出来的,很轻易就会相信她们嘴里的话。 顾时初目瞪口呆地目睹了一桩乡村绯闻逸事的产生,生产者就是村里几个嘴碎的三姑六婆。 几个妇人说着说着就说到了周卫国的“办事能力”上来,感慨他厉害,几年功夫让头一个婆娘生下了四个孩子,婆娘死了后还能迷上一个黄花大闺女非他不嫁,说他那话儿是不是跟驴一样,能让女人快活得似神仙,说不定他头一个婆娘就是因为承受不住他的糟蹋才没了的…… 顾时初听着这几个女人带颜色的猥琐的话,简直想要把自己的耳朵洗洗,这些人也太奔放了,真不知道该说她们保守,还是开放。 保守的是她们成亲生子都跟古代似的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一旦结了婚生了子,就开始放飞自我了,床头上、裤裆里那点子事都能拿出来讨论,即使在这人性最受压抑的年代,这些村妇们依旧时不时地探讨人类最原始的活动。 幸亏顾时初并不是真正的十八岁小姑娘,否则听到她们这些话岂不是会羞死?不过也有可能是听不懂——这也是这些大妈大婶们能这么放肆地在这里说的原因吧。 她们津津有味地说了许久李丹阳和周卫国的事,才转移到下一个话题。 忽然吴大嫂子看见默默无闻地拔着花生草的顾时初,问旁边的刘二婶“顾时初几年也有十八岁了吧?她现在家里没人给她说亲了吧?” 刘二婶看了眼干活干得挺利索的顾时初,说“没有听说她跟谁定亲,看她干活干得挺好的,娶回去当媳妇也不错。” 吴大嫂子点点头“就是不知道别人会不会嫌她六亲不在,晦气。我说她也是倒霉,怎么她爹就不多撑几年,起码等到她出嫁后才死也不会让她这么可怜。” 刘二婶道“生死有命,他还能决定自己什么时候死不成?顾家这丫头虽然嫁不了好人家,但一般的或者条件没那么好的家庭还是能嫁的,你没瞧她长得那幅水灵灵的模样,招人!” 吴大嫂子看了看同样是几乎每天要下地干活的顾时初的脸,白皙水灵,根本就不像一个村姑,说她是城里姑娘都有人信,可惜就是命不好,村里人都觉得她是丧门星,克父克母,因此即使有不少小伙子看上她,可上门跟她提亲的却几乎没有。 “真是可怜,哎,刘二婶你不是有个娘家侄子死了媳妇,想新娶有个吗?看看顾时初怎么样?”吴大嫂子突然说道。 刘二婶摇头道“我侄子他娘不会同意的,她还想找个六角俱全的儿媳妇呢,不可能看中全家死得只剩一个人的顾时初。” “不过我邻居有个男人,三十多岁了,前妻难产死了,留下个三岁的女儿,不知道看不看得上顾时初?”刘二婶说道。 “又是带孩子的鳏夫?顾时初好好一个水灵灵的大闺女,还落不到嫁这种人的地步吧?”吴大嫂子皱着眉头说道。 “谁知道呢?先问问又没有损失。”刘二婶说道,“那家男人家里还不错,会木工活,平时跟人挣些吃食,下地干活也卖力,挣的工分不少呢,不会委屈顾时初的。” 她说着,便迫不及待地挪到顾时初身边,真的问起她来“顾家丫头,婶子给你说门亲事,你看成不成?” 顾时初耳聪目明,早就听见她之前说的话了,因此对她的来意心知肚明,但还是说道“什么亲事?” “就是我娘家邻居,带着一个三岁的小女儿,想找一个贤惠能干的媳妇。放心,他是个能干的,家里条件比一般人家好,时不时还能吃上白米饭呢!他脾气虽然不太好,但也不大女人,很顾家,你觉得怎么样?”刘二婶极力推荐道。 顾时初摇着头道“不怎么样,我不当人后妈的,我这个人不够贤惠,不可能把别人的孩子视为己出。所以婶子你还是介绍别人吧。” 刘二婶一听,顿时拉下了脸“人家那样的你都看不上,你还想看上哪样的?不当后妈?那你就嫁个五六十岁的糟老头子或者好吃懒做的二流子混混好了!真是给脸不要脸,看谁敢娶你这个克死全家的孤星……” (); 82、七零后妈让你当(12) “这就不劳你费心了,我嫁给谁关你什么事?你管好你自己吧,我听说你女儿被你女婿打得肋骨都断了三根,你怎么不给你女儿出头,让她离婚啊,她好歹是你亲生的,你当初怎么让她嫁给那种会打女人的畜生?” 顾时初淡淡地说道,说话直戳刘二婶的痛点,她平时耳听八方听来的消息可不是没用的,之前不就正巧听到刘二婶家的事了吗?现在拿出来回怼刘二婶正好。 果不其然刘二婶听到顾时初这话,脸色气得都红了,憋得跟猪肝一样,她颤抖着嘴唇道:“你、你……这关你什么事?” “本来是不关我的事,但你刚刚不是关心我的亲事吗?我就礼尚往来一下,关心关心你女儿的亲事,你气什么?你刚刚骂我我都没骂回去……”顾时初扬了扬眉毛,笑着说道,眼里满是嘲讽。 刘二婶被噎得哑口无言,只得色厉内荏地说道:“好啊!把人的好心当驴肝肺!够牙尖嘴利,我看你以后能有什么好下场!” 说完怒气冲冲地走了,离得顾时初远远的。 顾时初无聊地叹了口气,这人战斗力太差,吵架都吵不起来。 下工的时间到了,顾时初跟着众人离开,刘二婶在地头遇到她,就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显然还记恨上了。 顾时初回到家里,歇够了,便继续自己修房子的事,她之前把计明涛惹恼了,于是计明涛就没再来帮她,她只能自己一个人慢慢来了。 幸好这破房子不大,顾时初自己一个人修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她嫌屋子太暗,便拆了狭小的窗户,重新改成了大的,又在另一面多开了一扇窗,这才有足够的光线射进来,屋里亮堂了许多,看着都没有之前那么阴暗压抑了。 正当顾时初把墙上被雨水浸烂的泥砖换成新的时候,一个不速之客找上门来了。 “顾侄女!你果然在家呢,看来我来得正好……”一个腰身圆滚的中年女人走进来,笑眯眯地对顾时初说道,“你这是在做什么?修墙?哟,你连修墙都会呢,可真能干!” 顾时初放下手中的活,走到院子里舀水洗干净了手,才问道:“喜婶娘,你来找我有什么事?进屋里来坐坐吧。” 她把人迎进屋里,到了一碗凉开水给她:“抱歉,家里没有茶叶,只有白开水,你将就将就吧。” 她自然是有茶叶的,各种极品的好茶都有,只是出产自她的伴生空间,现在不能让人看见的,否则解释不了来源——她一个孤女,哪里来的好茶? 所以只能招待这位喜婶娘一碗白开水了。 喜婶娘倒也没在意,毕竟现在这条件,村里其他人家招待客人同样是白水,招待贵客才可能有点白糖泡水。 “顾侄女啊,现在过得怎么样啊?自己一个人住着会不会太孤单?”喜婶娘满是怜惜地问道,她看了看顾家的厅堂,果然很穷,只摆着一张瘸腿的八仙桌以及三四张破旧的小凳子,都不知道用了多久的,都看不出桌椅的本来面目了。 顾时初客气地笑笑,说:“还好,我下地干活挣工分能养活自己,还不错。一个人住我也习惯了,不觉得孤单。喜婶娘来找我有什么事?” 她其实知道这位婶娘的来意,自己现在除了亲事能被人谋算的,其他的能有什么利用价值? 今天也不知道是什么日子,这么多人管起自己的亲事来了? 喜婶娘喝了一口水,才开门见山道:“既然你家里现在只有你一个人了,那我就直接和你说了。你不要太害羞,我今儿来是跟你提亲的。” 她小心地看着顾时初的脸色,没看见她有不悦的迹象,便松了口气,又露出个可亲的笑容来,说: “托我来说亲的是村头的周石头,周石头你也认识吧,就是那个周寡妇的儿子,长得高高瘦瘦的,虽然身体不太强壮,但脾气够好,听话老实!是周寡妇先看中你的,她觉得你勤快能干,跟她儿子正好相配!你觉得怎么样?” 听到喜婶娘的话,顾时初顿时笑了,那个周石头她确实认识,长得跟竹竿似的,身上没几两肉,听说是从出生时就体弱多病,所以取了个石头的名字,希望他安安稳稳,命够硬不被阎王勾了去。 周石头确实脾气好,够听话,不过那是被周寡妇管成这样的,周寡妇把他当成命根子,管他管得很严,听说连吃多少饭、睡几个时辰、每天喝多少水都得听她的吩咐。 所以其实有个更现代的词能形容周石头和他娘的关系:妈宝男。 周石头的脾气好、听话,其实是懦弱、没有主见,什么都听他娘的,这样的人家嫁进去不可能会有好日子过。 周寡妇对儿子的占有欲和保护欲太强,对儿媳妇不可能看得惯,就算是她自己选的儿媳妇也一样,会忍不住插手夫妻俩的事,于是家庭矛盾不可避免。 况且周石头身体还不好,谁知道他什么时候死了,那不是害人吗? 周寡妇说看中了自己的勤快能干,很显然就是想找个免费保姆,让自己干活养她儿子呢,如意算盘打得倒是很好。 可惜也得看自己配不配合啊,顾时初想道。 “婶娘,我要是嫁人那肯定是为了有好日子,总不能嫁了人过得比我现在还差吧?要是我嫁给周石头,他身体弱不能干活,那岂不是得我养他?等过了几年有了孩子,周寡妇又老了,于是我就还得一个人养孩子养婆婆,全家都靠我养。 婶娘,你觉得那样的生活好吗?不嫁人的时候我只需要养活我自己,但要是嫁给了他,那我得养两个人、三个人、四个、五个、六个……啧啧,那我不得累死?” 顾时初似笑非笑地对喜婶娘说道。 喜婶娘听到顾时初这番话,惊得瞠目结舌,显然没想到顾时初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但她说得很有条理,也很符合现实,就是太现实太有根据了,让喜婶娘想反驳都反驳不了。 83、七零后妈让你当(13) “这、这也不能这么算……”喜婶娘绞尽脑汁挤出这几句话来,脸上的笑容都快维持不住了。 “哦,那要怎么算?难道他家有家财万贯?那也不可能啊,要是有钱,那周寡妇怎么不给她儿子治好身体?他们家也不至于这么穷?”顾时初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喜婶娘,你给我介绍这门亲事是帮我还是害我啊?”顾时初收敛了表情,冷漠地看着喜婶娘道,“我现在虽然是孤女,但也不是谁想来算计就能算计的。” 喜婶娘瞳孔一缩,不知怎么地感觉她格外令人恐惧,但眨眼一看,顾时初又恢复了平和温柔的模样,似乎她刚才那害怕的感觉是错觉。 但即使这样,喜婶娘也不敢再跟她说周石头的事了,于是讪讪地说道:“既然这样,那我就回去跟周寡妇说这亲事你不同意了?” 顾时初点头,说:“是的,就说我不想去当人家的免费保姆。” 喜婶娘回去之后便老老实实地跟周寡妇说顾时初不同意亲事,当然那句免费保姆的话她是不敢说出来的。 周寡妇便以为顾时初看不上他们家,顿时翻脸咒骂她不识好歹,居然看不上她儿子,给脸不要脸,看她以后能找到什么好亲事! 顾时初连续被两个不靠谱的亲事找上门来,烦心极了,这年头的三姑六婆就看不得年轻姑娘不成亲,非要拉着人家陷入婚姻这个泥坑里跟她们共沉沦才甘心! 有些暴躁的顾时初连家里的破墙都不修了,跑去计明涛家里,计明涛正在院子缝衣裳,修长好看的手指捏着一根细细的针,一双浓墨般的剑眉紧紧皱着,正一脸郑重地缝着衣服上的破洞。 还别说,动作听熟练的,美男子绣花都好看,不过顾时初看着就觉得有点心疼了,没爹没娘的孩子就是惨啊,堂堂一个男子汉却要自己给衣服打补丁,手艺都练出来了。 计明涛觉察到有人来了,抬头瞄了顾时初一眼,便接着绣花,哦不,缝衣裳了。 他脸上没有丝毫意外的神情,显然是被顾时初打扰惯了,这会儿连生气都生不起来了,毕竟对上这么一个脸皮厚的姑娘,他束手无策,于是当做便当她不存在。 “你可真厉害,居然还会缝衣裳!除了生孩子你还有什么不会的啊?”顾时初捧着脸看着计明涛英俊的脸,感叹道。 计明涛面无表情地说:“有,我就不会躲开你的办法。” 顾时初听到他这么不给面子的话,丝毫没有难为情和尴尬,笑眯眯地说道:“那就不躲了呗,既然无法反抗,就好好接受啊。” 计明涛当做没听见,修长的手指捏着细针在补丁上翻飞,动作利索又好看,顾时初难得生了点贤妻良母的心,说:“幸好你住得比较偏,要不然你一个大男人自己缝衣裳,被人看见了会笑话你的,不如以后你的衣服由我来帮你缝吧?” 计明涛冷着脸道:“用不着,谁爱笑就笑。”他小小年纪就自己生活,衣服破了不自己缝难道等着光屁股吗?为了生存下去,再多的苦难他都坚持下来了,缝衣裳算什么?别人嘲笑算什么?不痛不痒的。 顾时初从自己遥远的记忆中扒拉了一下,确定自己以前确实会做针线活的,似乎手艺还不错,等她试试之后找到手感,那技术就回来了。 于是她特别自信地说道:“你不用跟我客气,我缝衣裳的手艺可好了,缝的针脚细密整齐,就算打补丁都比一般人打得好看,要不你让我试试?” 计明涛扫了眼她身上穿的那件衣服,冷笑了下。 顾时初往自己身上看去,她穿的这件上衣是原主留下来的,补丁最少,只在肩膀上以及右手肘上各打了一个,但说实话,两个补丁边缘上的针脚都算不上好看,有些歪扭,针脚还有点大,这对她刚刚说的自己手艺好的话实在是一个明晃晃的嘲讽。 这补丁是原主打的,顾时初被当场打脸,感觉脸有点疼,但一想这事原主的手艺,又不是她的,她有什么好尴尬的?于是立刻又理直气壮了。 “我这衣服是我爹帮我补的,我爹一个大男人能帮我补成这个样子已经算很好了,又不是每个男人的针线活都像你这么好的,做什么都出色。”顾时初睁着眼睛说瞎话,把原主的活安到了原主爹头上,还顺便吹捧了一把计明涛。 计明涛也不知道信没信,他缝好了补丁,洁白的牙齿一咬,就把线咬断了。 顾时初看着眉目清冷的年轻男人明明做着女人的针线活,却依旧优雅专注,没有丝毫难为情或者遮遮掩掩的神情,坦荡自如,实在有魅力极了。 她又不死心地问他:“计明涛,你真的不想跟我好吗?我也不差啊,跟我好了之后,我什么都不用你干,不用你养活我,我也不会缠着你,甚至我有时候还能帮你的忙……这样的好事你为什么不答应?” 顾时初这番话在这年代是很大胆出格的了,但说和听的这两人都不是什么普通人,一个色胆包天,令一个性情冷漠。 计明涛蹙了蹙眉头,这才拿正眼瞧着顾时初,神情淡漠地说:“我这辈子都不会娶妻生子,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跟你好,你找别人去吧。” 顾时初听了他的话不但没有被拒绝的难过,反而松了口气,更开心了,眼睛都越发亮了,说: “那正好!我也不想成亲生子,我就想好好享受一番男女间纯粹的欢愉,不被什么家庭、孩子、责任所束缚,就轻轻松松的、简单的男欢女爱一场,等烦腻了之后便好聚好散,互不相干……怎么样?” 计明涛听到她这话,才在他那常年没什么情绪动荡的脸上显出些惊讶来和疑惑来,他仿佛重新认识了一遍顾时初一样,黝黑深沉的双眸仔细盯着顾时初的脸,终于发现她说的话是真的。 这样惊世骇俗,堪称放,浪的一番话,她说得坦坦荡荡、光明正大,还没有一丝羞怯,就这么摊开了跟他商量。 这种话要是被其他人听见,都能告她作风败坏、耍流氓了。 84、七零后妈让你当(14) “你说这些话,难道不会脸红害羞?”计明涛看着自己眼前这个他重新认识了一遍的邻居,问道。 “这有什么好脸红的?情和欲不就跟食欲一样吗?都是人之常情,我想要有什么不妥吗?没有损人利益,也没有违反法律,当然,虽然跟当下的道德要求不太符合,没有婚姻这层冠冕堂皇的皮披着就行使交、配权,被人发现了可能会身败名裂,但这点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让人发现的。” 顾时初振振有词地说道,还下了个保证。 计明涛抬手揉了揉眉间,然后看着眼睛亮晶晶看着自己,还一脸期待的顾时初,头有点疼。 不知道顾时初看上自己什么了,难道自己这幅皮囊还能让她忽视自己的坏成分? 感觉她自从她父亲去世之后就开始放飞自我,从一个普通内向的小姑娘突飞猛进变成了胆大包天、惊世骇俗的猛女——虽然她在外人面前还装得跟以前一样。 “你不怕被抓去游街批’斗?会死人的。”计明涛定定地看着顾时初,声音低哑地说道,黑色暗沉的眼眸仿佛快要喷发的火山,压抑着一股冲破天的力量。 “死人?你未婚我未嫁,我们顶多算风流韵事,上升不到死人的地步。而且我不会让你沦落到这种地步,不,我根本不会让别人发现。”顾时初认真自信地看着计明涛的眼睛,极力说服他相信自己。 她确实有这个自信,能保证计明涛和自己的人身安全,她做事都会准备好后路。 计明涛一个地主崽子能平安活下来,还长了这么大,时不时还能吃上肉,日子比村子里贫农成分的那些村民过得还好,就说明他本身就不是什么老实憨厚、安于现状的人,反而比一般人心思更深沉,更有心计,内心也更愤世嫉俗。 顾时初正是看中了他这点,才有信心他会被自己说服,毕竟他们都不是什么安分守已的人,更不是什么好人,所以做一些惊世骇俗的事又算得了什么呢? “答应我,对你不但没有损失,反而还能得到好处,为什么不同意呢?”顾时初带着蛊惑地说道,靠近计明涛,伸手抚上他清冷的脸。 计明涛没有跟往常一样躲开,他突然露出一个真实的笑容来,眉眼飞扬,嘴角勾起,如同枝头春花绽放,瞬间点亮了简陋的院子,这个罕见的笑容里还带着罕见的一丝丝邪气,令他刚刚还清冷的脸一下子变得生动邪魅起来,像是打开了什么封印一样,放出了恶魔。 顾时初猛地瞪大了眼睛,她没见过这样表情生动的计明涛,但是这样带着邪气的笑的计明涛比之前冷峻的他更令人沉迷,顾时初的心脏都砰砰砰地猛跳起来,仿佛要跳出胸膛一样。 糟了,她控制不住自己了!顾时初愣愣地看着他。 计明涛狭长深邃的眼斜斜扬起,看到被自己迷得呆愣住的顾时初,忍不住笑容更大了,他说:“你说得对,我是男人,会有什么损失呢?既然你自己送上门来,以后就不要后悔。” 说完他猛地按住顾时初的后颈,把她朝自己按来,低头亲了亲她的嘴唇。 顾时初瞳孔一缩,这才清醒过来,然后便是心花怒放了! “你同意了是不是?”她高兴得眉开眼笑说道,“我不会后悔!” 计明涛放开她,收敛了笑容,带着意味深长的语气说道:“希望你记得自己说过的话,我不会对你负责。” “当然当然!我也不用你负责!”顾时初忙不迭地回答,还想和计明涛再亲亲。 计明涛推开她,用一根手指抵着她的额头,似笑非笑地说道:“你急什么?光天化日的。” 顾时初能不急吗?她好不容易才勾搭上了人,不过现在时机不对,她只得忍耐住了,笑嘻嘻的说道:“那不是光天化日就行了吗?那我今天晚上夜黑风高再来找你?” 计明涛看着眼前直白又坦荡的女人,顿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他虽然见识过了她的奔放,但没想到她还能更奔放直接,无所顾忌,坦坦荡荡,偏偏她说着邪恶的话,神情眼睛却纯真干净极了,带着超脱世俗的坦然。 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计明涛垂下眼眸,手上抚着顾时初的柔软温暖的脸,想道。 他反正是个在世上无牵无挂的人,生活如同死水般平静,既然有个与众不同、仿佛带着许多秘密的人非要走进他的生命,那他就要好好探究一番了。 “乖,你先回家去。”计明涛按捺住心中阴暗压抑的各种想法,轻轻地对顾时初说道。 顾时初此时已经被他迷得晕头转向,自然是他说什么就听什么,乖乖地点头:“好,那我晚上再来找你。” 说着便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除了院门她便一蹦三尺高,高兴得简直要长啸一声以示庆贺,但好歹还有理智,便只蹦蹦跳跳,乐得见牙不见眼地往自己家里走。 她心愿得偿,眼看就能成功把计明涛吃掉了,能不激动吗?多日来的努力有了成果,她又对自己泡男人的本事自信满满了,瞧,计明涛这样难搞的男人都被她搞定了! 顾时初回去之后就高兴得一整天都轻飘飘的,脚都不沾地一样,乐得能飞上天了。她好不容易熬到傍晚,早早地吃过了晚饭,又好好把自己搓洗了一遍,洗得干干净净、香喷喷的,天一黑,就出门往计明涛家去了。 这地方只有他们两户人家,离得又近,倒是不担心会被人瞧见。 计明涛的院门没有锁,顾时初悄悄打开走了进去,然后就把门栓牢牢拴上了。 “计明涛!”顾时初刚进大门,就看到计明涛正坐在油灯旁便,昏黄的灯光把他骨感分明的俊脸映照得如同一座雕塑,带着震撼人心的艺术感。 “你来了。”这时候的计明涛仿佛又变回了之前那个清冷淡漠的人,白天那充满邪气的笑容仿佛是顾时初想象出来的一样,丝毫看不见了。 不过不管他清冷还是邪魅,都是俊俏极了的,顾时初立刻就扑了上去,抬起头问他:“你在等我吗?” 计明涛没有推开她,反而顺势搂住了她。 85、七零后妈让你当(15) “我不是什么好人,如果你现在反悔还来得及。”计明涛目光沉沉地看着顾时初,低沉而充满磁性的声音在她耳边说道。 顾时初朝他露出个灿烂的笑容,眉眼一弯,说:“巧了!我也不是什么好人呢,这不正好?反悔是不可能反悔的,难道你要退缩了吗?” 计明涛听了她这话,眼眸一沉,没有再出声,而是起身打横把她一抱,坚定而不容置疑地往自己房间走去。 月光从窗外照进来,把计明涛的房间照得朦朦胧胧,屋里安静极了,只能听到两人的呼吸声。 计明涛把顾时初放到床上,随后附身压了上去,带着强烈的侵入感的气息瞬间笼罩住了顾时初。 顾时初一把拉下计明涛,把自己的唇凑了上去,行动如行云流水般,丝毫不带扭捏。 于是不知道谁把谁的衣裳扯掉了,谁把谁搂在怀里,谁的呼吸互相交融…… 温柔的月光笼罩在大地上,带着来自远古的属于生命的气息。 第二天,天还没亮,顾时初睁开眼睛,抬头看见白色的蚊帐——不是她熟悉的地方! 她瞬间清醒,猛地坐了起来,却触碰到身旁温热的物体,她低头一看,眼睛瞬间瞪圆了!昨晚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她昨晚成功吃掉计明涛了。 顾时初顿时心花怒放、神清气爽了,即使身体上还残留着一丝丝不适,但她内心的满足感已经完全可以掩盖住这点了,果然生理上的需求被满足了有利于身心健康啊。 计明涛在顾时初坐起身的时候就跟着清醒了,他看见顾时初不掩玲珑的身段,上面还带着他昨晚留下的点点痕迹。 瞬间他脸上犹如火烧般发起烫来,低头找到顾时初的衣服,扔到她面前,说:“把衣服穿上。” 刚开口他就被自己沙哑低沉的嗓音惊了一下,回想起什么后,耳朵尖便发红了,但他还是强装淡定的模样,转头寻找自己的衣服。 顾时初则一边穿衣服一边欣赏他的身材,他身上的肌肉很完美,带着浅浅的小麦色,那是被晒黑的,但他的皮肤其实天生是偏白的,咳咳,这顾时初可以从他那整天被衣物掩盖的、结实的白白的臀部看出来。 穿好衣服后,顾时初拉下计明涛的脖子,亲上他的薄唇,说:“你果然很棒。”然后便带着餍足的笑容轻盈地离开了。 计明涛看着她跟往常一样敏捷清灵的背影,眼眸暗了暗,摸上自己的嘴唇,忍不住怀疑自己的能力,难道自己昨晚不够卖力?为什么她今天完全像个没事人一样? 下定了决心下次要更卖力的计明涛内心五味杂陈,他完全没想到自己真的跟顾时初搞上了。 他昨天听到顾时初的提议时,不知道怎么了,脑袋一热,居然同意了,什么道德伦理、身份顾虑全都被他抛到了脑后。 等到真的和顾时初搞完了的现在,发泄完了精力,脑袋终于清楚了的计明涛才完全冷静下来,思考自己到底是为什么突然答应她的。 虽然他平时表现得很正常,但他知道自己的内心其实很疯狂,会突然涌现一些阴暗的、毁灭性的、压抑的想法,想要带着全世界一起毁灭的愿望。 他以为自己够疯了,万万没想到顾时初比他还疯,虽然两人的疯狂不一样,但他的疯只存在那些黑暗的念头里,但顾时初的疯却是要拉着他一起来实现的。 计明涛想着,顾时初是不是因为失去了最后一个亲人,所以破罐子破摔,什么也不在乎了,才想随心所欲地疯狂一把。 他可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到她对世界的不在意,似乎随时都可以抽身离去,就跟自己一样无牵无挂——所以才无法无天吗? 计明涛想不明白她为什么愿意和自己无媒苟合,但送上门来的肉,不吃白不吃,他垂下眼帘想着,他只是和所有男人一样,拥有天生的劣根性,所以他接受了。 这么想着的计明涛,完全没想起以前村里不是没有看上他长相身材,想找他一度春风的浪荡妇人,但对于那些女人,他都是不庸置疑地一口拒绝,可这次顾时初找上他,他却没怎么思考就同意了,完全没有挣扎。 顾时初不知道计明涛还有这么多复杂的心绪,她没心没肺的,和计明涛睡了,她觉得身体和心理都享受到了,于是她很开心,完全没有一点心理负担,甚至还期待着下一次。 刚开荤的男女是完全没有节制的,当然,顾时初也没想过要节制,她就顺着自己的心意,每天晚上都美滋滋地去找计明涛,然后和他开展一段男女大和谐的晚间运动。 吃饱喝足后,第二天两人就跟毫无关系一样,各自上工去了,即使偶尔在干活的地方遇上了也目不斜视,连话都不讲一句,像是根本不认识,完全看不出他们每天夜里的亲密交缠。 日子就这么慢慢过去,顾时初现在吃喝不愁,生理需求也有人满足,于是每天干起活来都格外卖力,弄得记工分的队员都对她惊奇不已,以为她是不是因为没了亲人,就开始奋发向上、艰苦奋斗起来。 “顾时初,你今天又是十个工分,厉害啊,跟那些壮劳力一样了。”记分员感叹地对前来还劳动工具的顾时初说道。 “是啊,最近能吃饱饭,力气大了,干起活来就更有劲了。”顾时初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 “那继续保持啊,等年底就能分到不少东西,够你一个人好好过个年了。”记分员说道。 “我会的,用最充沛的精力为社会主义劳动!”顾时初挥了挥胳膊,喊了句口号,便忙不迭地离开了,省得还得听记分员的唠叨。 自从她干活不偷懒之后,她发现跟她搭话的人都开始多起来,这年头人们真是淳朴,居然会因为别人干活卖力就对人热情。 顾时初走了之后,那些排队等着记工分的人便开始议论起她来。 “说起来顾时初是不是跟之前长得不一样了,脸色好看了,身上长肉了,也更勤快能干了。”一个大嫂子说道。 86、七零后妈让你当(16) “是啊,我看到她以前带着午饭上工,吃的居然是大米饭!她怎么有本事吃这么好的?”另一个妇人也疑惑地说道。 “我看她过得比她爹死之前还好了……” “你说是不是她爹给她留下了什么好东西啊?” “顾老头能有什么好东西留下?要是真的有,他受伤那时候怎么不拿出来,而是在家等死?”另一人反驳道。 “说的也是……那顾时初到底有什么本事吃上大米饭?她是不是做了什么不该做的?” “瞎说什么呢!我之前有次看到她从山上拎了两只野鸡回来,大概是自己饿极了上山打猎了吧。” “她一个小姑娘也敢上山打猎?真是不怕死啊,她爹还是因为上山才摔死的……” “逼急了有什么不敢的?都快饿死了上山碰碰运气也比在家等死好吧?” …… “对了,她还没有说人家吧?”王大娘问,“她现在这么能干,应该有不少人家会看上她啊。” 周大婶却说道:“不是说她是天煞孤星,克父克母吗?哪个不怕死的敢娶她啊?” “快闭嘴!什么天煞孤星,你想搞封建迷信被抓走吗?”王大娘瞪她一眼,骂道。 周大婶也吓了一跳,拍了拍自己的嘴,忙说道:“呸呸!我说错了。”然后却嘀嘀咕咕地说道,“可别人家虽然不说,心里却是这样想的。” 刘二婶点头附和:“就是,她家死得就剩她一个了,不嫌不吉利啊。” “什么吉利不吉利的,人家能干活,娶回去就多一个壮劳力,你瞧会不会有人去跟顾时初提亲!”王大娘不服气地反驳道,比起那些什么虚无缥缈的天煞孤星,顾时初勤快能干却是实实在在能挣回粮食的,那些吃不饱的人家肯定会盯上她了。 果然如王大娘所想,自从顾时初“努力上进”,能和大男人一样挣满十个工分之后,打听她亲事的人就多起来。 “……顾姑娘啊,你好好考虑一下,那户人家虽然儿子多了些,但能干活的人也多啊,等你嫁过去之后,立马就有了许多依靠,不用再孤零零自己一个人了,有男人撑腰,以后也会有孩子,热热闹闹的一大家人,多好!”邻村的媒婆李三婶极力推荐道,恨不得立马说成这门亲事。 顾时初被这些上门说亲的人烦得恨不得在大门口立上“媒婆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这会儿她便很不耐烦了,说: “李三婶啊,你介绍的这门亲事不是坑我吗?能干活的人多但是吃饭就吃得更多啊,大家庭里人多口杂,整天为鸡毛蒜皮吵得翻天覆地,我可不想要这些热闹,我就喜欢安静的,你不用多说了,我不会同意的。” 李三婶不肯放弃,继续劝说:“不要人口多的,那家里简单,是独生子的,你想不想要?” “不要不要!我就老实说了吧,李三婶,普通人家我是看不上的,要嫁我就得嫁最好的,总不能我现在能吃上大米饭,嫁人之后却只能吃糠咽菜吧?这到底是嫁人还是扶贫呢?对吧?”顾时初心思一转,打算以毒攻毒。 “你、你说得也对,嫁人都是为了过上好日子。”李三婶符合道,“那你说的最好的人家是指什么样的?能吃上大米饭?” 顾时初点点头,滔滔不绝道:“对,要每天能吃上白米饭,每三天还要吃一顿肉,穿的衣服也要没有补丁。聘礼要五百块钱,三转一响不能少,手表、缝纫机、自行车和收音机都要全新的,不能买二手的,家里最少三室一厅,当然最好和老人分开住,但老人要补贴我们…… 男方要长得俊,不能太黑,身高不能低于一米八,年纪不能大于二十五岁。身份要是工人,每月工资最少二十块;要是农民,肯定得是每天能挣十公分的壮劳力……” 李三婶听见她这些条件,震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提的这、这些条件都、都是真的?” “那当然,这还有假的?我嫁人可是为了过上好日子,而不是倒贴,陪人过苦日子的,提这些条件已经是最轻的了,要是连这些条件都满足不了,那怎么配得上我?”顾时初理直气壮地说道,抬着下巴,一脸高傲地看着李三婶。 “有这样的条件人家都能娶天仙了!还会娶你?”李三婶憋得满脸通红,瞪大了眼睛看顾时初,像是完全没想到她是这么一个没有自知之明、厚颜无耻的人。 “我就是天仙啊!”顾时初大言不惭地说道,“我年轻漂亮、聪明能干,娶我这样的妻子,能保他三代子孙飞黄腾达!” 李三婶的眼珠子简直都要掉到地上了,看顾时初跟看怪物一样:“这种话你真是说得出口啊?你这是想高攀想疯了吧?” 顾时初哼了一声,说:“怎么就是高攀了,我就这点要求而已,要是达不到的,李三婶你就不用说了。” 李三婶此时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她开始认真地打量顾时初,思考她是不是真的精神出了问题,否则怎么会提出这样的说亲条件? 顾时初却在心中沾沾自喜,不愧她以前穿越到现代时在网上看过那么多奇葩相亲贴,她把条件改一改就能拿来自己用了,就不信她不能成功把媒婆和男方吓跑! 果然要以毒攻毒才行啊,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只有把自己变成个极品,才能吓退前来的提亲的人,她都提出这样的条件了,看谁还敢来觊觎她! 为了清静一点,顾时初都只能自污了,幸好她不在乎名声这种玩意儿,嫁不出去正和她心意呢。 没过多久,顾时初的极品相亲条件就传遍了整个周家村,她每天出去干活,都有人来问她是不是真的要五百块聘礼和三转一响才能嫁。 顾时初都承认了,还跟他们补充完其他的条件,说是少一条不满足的都不行。 于是其他人便都觉得她真的疯了,还拿她这些条件来嘲讽她,说她脸皮厚、眼光高到天上了,说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顾时初完全不在意他们的冷嘲热讽,一样吃得好睡得香,什么事都没有,想上门说亲的人果然销声匿迹了,还了她一片清净。 87、七零后妈让你当(17) 这天难得不用上工,休息一天,计明涛不见踪影不知道干什么去了,顾时初找不着他,便去了小河边,准备摸些石螺回来炒,这点小肉炒好了味道可是香喷喷的。 河边里已经聚集了很多妇人小孩,妇人聚在一起洗衣服,说东家长道西家短的,小孩们则在河边玩水捉鱼,倒是很热闹。 顾时初一边摸着石螺,一边听着妇人们说话,便听到李丹阳要和周卫国成亲了。 顾时初挑了挑眉,李丹阳果然达到自己目的了。 “周建鸿啊,你爹要给你娶后妈了,啧啧,以后你们可就惨了,后妈会骂你打你!”一个嘴碎的女人看到在河里蹦跶得正欢的周建鸿,便故意对他说这话。 周建鸿一听,顿时生气了,拧着眉头说道:“才不会呢!我爹说有了新娘,家里地里的活都有人干了,我奶奶也能歇歇,我弟弟妹妹也有人带!后妈可不敢不对我们好!” “啧啧,周卫国真不是个东西,新娘子还没进门就惦记着要人家干活了,这可不厚道。”另一个婶子听见周建鸿的话,忍不住撇了撇嘴道。 “那还不是李丹阳自找的,明知道嫁过去就要当后妈伺候前面留下的孩子,还巴巴地非要嫁,看她能得什么好。” “这也没什么不好的吧?起码周卫国每月有工资拿,不愁日子过不下去啊。”有不赞同的就说道。 “那点子公子要养一大家人,还不如咱们村里儿子多的人家过得宽裕呢。” …… 顾时初慢慢地摸着石螺离那些妇人越来越远,等到了小河上游的榕树林边上时,便看见两个眼熟的男女正在吵架。 这可真巧了,女的不正是就要嫁给周卫国的李丹阳吗?她面前的正是魏少成,原来魏少成听到她真的要跟别人成亲了,不死心地非要找她出来再对质。 李丹阳被他烦得不行,害怕他再纠缠下去会被人发现,于是只得约他到这榕树林说清楚。 这会儿李丹阳正对魏少成破口大骂,魏少成苦苦哀求她不要嫁给周卫国,还是等他以后回城了肯定能带她去城里好好过日子。 李丹阳早就知道他是个什么东西,自然一点儿都不信他的话,狠狠地把他骂了一顿。 魏少成恳求不成,居然豁出去了拉住李丹阳的胳膊,低头就想亲她。 如果顾时初不是知道这两人的前情后事,都会以为这两人是你追我跑、强取豪夺、虐恋情深之类的狗血剧男女主了,瞧这还强吻起来了…… 顾时初看真人版的戏看得津津有味,刚转头看向别处想洗洗自己的眼睛,就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不远处的草丛里,定定地看着自己。 ……这可真是太巧了,不正是一大早就不见人影的计明涛么?他眼神复杂地看着自己,又看看那边还在纠缠的男女。 顾时初不知道怎么的有些心虚,明明她没做亏心事,只是躲在一边看戏而已。 她悄无声息地从河里爬出来,提着小桶乖乖地朝计明涛那里走去。 “你怎么在这里?”顾时初压低声音问他。 计明涛提了提自己手中的东西,黑沉沉的眼睛定定地看着顾时初,像是在等她解释。 顾时初若无其事地笑笑,装作自己并没有偷窥时被捉个正着,露出惊喜的笑容说道:“原来你来捉竹鼠啊,真厉害,这竹鼠真肥!” 计明涛看她这幅躲避话题的模样,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他本来想问她为什么要躲在河里看人家谈情说爱,想知道她是不是看上了魏少成,毕竟魏少成长得也不错,顾时初从来没掩饰过她喜欢好看的男人……她是不是要移情别恋了? 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的计明涛,看着顾时初此时脸上的笑容就忍不住憋了一团火,她既然能看上自己,那是不是也能看上魏少成?她是不是腻了自己了? “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顾时初敏锐地感受到了计明涛心情不好了,看着她的眼神都锐利了许多,便问道。 计明涛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拉得远离了小河和榕树林,才冷冷地问她:“你是不是看上魏少成了?” 顾时初震惊地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说:“你怎么会这么认为?我眼光有这么差?” 计明涛听到她这么说,刚刚升起的怒火瞬间灭了,眼神都柔和了不少:“那你干嘛偷看他?” “我没有偷看他,你没看见他旁边还有个李丹阳吗?我是凑巧罢了,摸石螺摸到那里就发现他们两个在摊牌。”顾时初解释道,然后又八卦地对他道,“李丹阳和魏少成之前在谈对象呢,现在李丹阳要嫁给周卫国了,魏少成当然要找李丹阳问她为什么要答应和别人成亲啊。” 计明涛对别人的桃色绯闻没有兴趣,他知道顾时初只是八卦,并没看上魏少成就安心了不少。 “别人的事你少掺和,免得沾上一身是非。”计明涛告诫她。 “好了好了,我也没掺和,这不是凑巧撞到了吗?”顾时初笑嘻嘻地说道,然后像是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地问他, “你是不是以为我看上魏少成了偷偷跟着他到这儿的?哈哈……你是吃醋了吗?” “没有,你想太多了。”计明涛冷着脸否认,眼神游移,两只耳朵尖却红透了。 顾时初爱死了他这幅口是心非的模样,她把手中的小桶往旁边一撇,飞扑到计明涛身上,两条腿都缠到他腰上去了,整个人像个树袋熊一样挂在他身上,嘴巴凑到计明涛脸上就是一顿乱亲。 “你放心,我最喜欢你了,除了你我谁都看不上!我的眼光可是很高的……”顾时初把人亲得满脸通红,便毫不吝啬地说了一通甜言蜜语。 计明涛一只手上还提着竹鼠,只能用剩下那只手托在她臀部,生怕她从自己身上掉下来,可他嘴里却不跟身体那样诚实,顶着一张红透的俊脸说她:“你赶紧下来,小心被人看见!” 顾时初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不会有人看见的,我刚才查看过了。” 88、七零后妈让你当(18) 计明涛一边托着她,一边跟做贼似地看向四周,生怕有人突然出现。 顾时初看见他这模样,笑得直颤抖,这人平时一向面无表情,一脸淡漠,现在却完全没有以往的镇定,紧张得不行,这反差让顾时初乐得不行。 计明涛恼羞成怒,低头也啃上了顾时初的嘴唇,激烈地亲着她,丝毫不给她喘气的机会,把她亲得气喘吁吁,再也没精力张嘴叭叭叭了。 顾时初被放开之后,心跳激烈得要从胸腔跳出来一样,太刺激了,没想到计明涛这次反应这么大,比在家里时强势多了。 顾时初眼睛越发亮了,她抱着计明涛的脖子,一脸促狭地说:“现在我们是野鸳鸯了?” 计明涛俊脸一黑,刚升起的遐思一下子就没了,说:“你能不能说点正经的?” “说得那么正经干嘛?我们现在干的就不是正经事啊。”顾时初理直气壮地说道。 计明涛:…… 这倒也是,不,险些让她带跑了,计明涛冷着脸用手把她从自己身上扒拉下来。 顾时初只得遗憾地收了手,再逗下去,这男人就要生气了。 “咱们现在就回去吗?”顾时初看了看自己的小桶,说,“我这石螺也够炒一盘子了,等晚上我炒了和你一起慢慢挑着吃,我做的辣炒石螺可有味了。” 计明涛点点头,跟她说:“你先回去,我还要再上次山。” 顾时初没有多问,便说:“那好吧,注意安全,别把自己弄伤了。” “我知道。”计明涛说着,把手中的竹鼠递给她:“竹鼠你先拿回去。” 顾时初没有跟他客气,一手拎着自己的小水桶,一手拎着竹鼠回家去了。 路过榕树林的时候,发现李丹阳和魏少成都不见了,应该是吵完就回家了。顾时初也没在意,李丹阳都要出嫁了,想必魏少成算计不成应该偃旗息鼓了。 回到村里的时候恰好遇到李丹阳的母亲,李母看见她拎着竹鼠,羡慕地感叹道:“哟,顾丫头你捉了这么肥一只竹鼠!能吃好几顿了!是在哪儿捉的啊?我让我当家的也去碰碰运气。” 这年头虽然什么都属于公家,但一般人自己私底下寻摸到的小猎物却是属于他们私人的,除非捉到的是大野猪、大狍子之类的大东西,才不能自己独享,要会分给村里人。 所以李母看见顾时初捉到那么肥大一直竹鼠就很眼热了,毕竟现在谁家都很少能吃上肉,顾时初这只竹鼠看着就有七八斤重,能吃好多顿了,李母能不羡慕吗? 顾时初笑着回答道:“就在后山那竹林捉的,它藏得严实,我也是花了好大功夫才捉到。”她睁着眼睛说瞎话,反正除了计明涛,谁也不知道这竹鼠根本不是她捉的。 “这样啊,你也太好运了。”李母眼馋地盯着竹鼠道。 顾时初只是笑笑,走得远了,李母才记起来喊她:“顾丫头啊,这个月初八我那女儿就要出嫁了,你来吃喜宴啊。” “好的,李婶子,我到时候会准时去的。”顾时初一口答应了,倒不是因为她与李丹阳家有多亲近,而是周家村人口没多少,家家都沾亲带戚的,一家办喜事,基本上全村都能去喝喜酒。 顾时初跟李家没有什么恩怨,不去喝喜酒就不太妥当了。 初八那天,顾时初看着时间,带了几个鸡蛋当贺礼,便去了李家。 李家嫁女儿自然很热闹,顾时初送上贺礼后便跟着众人去了李丹阳的房间里,看新娘子。 这年头的婚礼都很朴素,但李丹阳却打扮得很喜庆,上身穿着一件红格子的上衣,虽然不是大红的,但却是新衣裳,衬得她红光满面。 周围的婶婶嫂嫂都在打趣李丹阳,李丹阳羞红着脸坐在床上,被人打趣着,含羞带怯,满脸都是得偿所愿的兴奋。 顾时初走上前,对她说道:“李丹阳,恭喜你啊,祝你新婚快乐,生活如意。” 李丹阳听见顾时初的声音,猛地抬头,看见果然是她,脸上的羞红瞬间变白了,刚刚羞涩甜蜜的笑容也变得僵硬起来,她不知是心虚还是尴尬,好一会儿才结结巴巴地说:“谢、谢谢你的祝、祝福。” 说完便再也不敢看顾时初了,她显然对上顾时初是心虚的,大概觉得自己抢了她的如意郎君,以后那几个大有出息的继子女也抢走了,说起来就等于抢走了顾时初命里该有的荣华富贵啊。 要是顾时初知道了,还不得找她拼命?李丹阳能不心中有鬼才怪。 顾时初瞧见李丹阳不自在的脸色,便心知肚明她的想法了,其实她大可不必觉得心虚,因为就算她不把周卫国抢走,顾时初自己也不会要他。 一个死了老婆、带着孩子的老男人,哪里比得上青春年少、俊美可爱的计明涛?顾时初就是瞎了眼也只会选择计明涛。 李丹阳只想着抱上周家人的大腿之后尽享荣华富贵,却不想想在荣华富贵之前,还要熬好长一段时间啊,那段时间里她作为一个继妻、后娘,可不是那么好过的。 起码在原主的记忆中,在周卫国辞职下海、四个继子女成才之前,原主都像个老妈子一样,要伺候一家人的吃喝拉撒,每天忙得脚不沾地,生生把自己累成了黄脸婆。 而等周卫国发达,四个孩子也长大成才了,原主早就累出了一身病痛,每天忙着吃药上医院,哪有好心情、好身体来享受? 周卫国看她这个黄脸婆也看腻了,偷偷在外面养了好几个年轻貌美的女人。 几个继子女忙着工作,且对任劳任怨的原主并没有多深的感情,毕竟享受惯了她单方面的付出,只觉得她为他们做什么都理所当然,自然对她没多少感激。 等她老了只是给她钱财让她有钱看病吃药就行了,至于她一个人孤零零没人陪伴、不能享受天伦之乐? 别想了,没把她赶出家门,还养着她,就已经是他们几个当继子女的心地善良了。 就这样,外人都还说他们孝顺,有感恩之心呢,对待一个继母都做得这么厚道。 因此,李丹阳上辈子看到的他们母慈子孝、原主跟着飞黄腾达之类的新闻都是表面做出来让人看的,根本不是真实情况,李丹阳却把那当成真的了。 89、七零后妈让你当(19) 顾时初有些烦恼地看着自己那被撕破的上衣,瞪了计明涛一眼,说:“你把我衣服撕坏了,这可是我仅剩的三件薄衣服!现在好了,我只有两件上衣换着穿了。我都让你动作轻点了,你还那么激烈!” 计明涛有些脸热地看着那被他昨晚上不小心撕破的上衣,摸了摸笔挺的鼻子,有些心虚地说:“我会赔你。” “那我现在穿什么?总不能穿你的吧?”顾时初用被子裹着自己的身体,怒视他道。 计明涛从床头那个古老破旧的箱子里找出他的针线,飞快地扫了一眼床上的顾时初,自知理亏:“那我帮你缝好了再穿。” 说完他很自觉地捡起顾时初的破上衣,坐在椅子上就低头缝起来。 顾时初看到他那么贤惠的模样,像个乖巧地给丈夫缝衣服的小妻子,心中忍不住发笑,衣服破了的气闷都消失了。 幸好上衣只是被撕裂了,只要缝合起来就好,所以计明涛没用多长时间就补好了,只是上面缝好的几条缝跟蚯蚓一样,十分难看,显然这衣服是毁了。 计明涛看见之后越发心虚了,他脸上虽然依旧没什么表情,但却再次保证道:“我会买几件回来赔给你。” 顾时初接过衣服穿上,翻了个白眼,说:“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我没有布票,有钱也买不到,你买回来的话,我给你钱,你给我出布票就行了。” 计明涛闻言,又从柜子里掏出几张票子递给顾时初:“给你。” 顾时初接过来一看,有肉票、油票、布票,甚至还有一张收音机票,她有些吃惊,问:“你怎么有那么多票?自己没用吗?” 计明涛黝黑清亮的眼睛看着她,毫不在乎地说道:“挣来的,合法。” 顾时初拿了那张布票,然后把其他票还给他,说:“那我拿布票就行了,衣服我会自己买,你不用给我买了,其他票你自己收着吧,我不需要。” 计明涛定定地看了她一眼,说:“给你的,我还有。” “不用了,无功不受禄。”顾时初坚决地把票塞到他手上,还给了他,她并不缺吃穿,也不想多拿计明涛的东西。 计明涛见她非常坚定,只好把票收了回来。 “喔,对了,明天是城里赶集的日子,我要去一趟,正好把衣服买了,我就不来你这儿了。”顾时初想起这事,便跟计明涛说道。 计明涛想了想,点头:“我也有点事要做。” 顾时初回到自己家之后,打算盘点一下明天要带去城里换东西的物资,她的半生空间里之前的东西很多,各种粮食猎物也有,只可惜在这个年代她并不能随心所欲地使用,连食物都得偷偷摸摸自己一个人吃,不敢让人知道。 至于那些珍贵的古董珠宝更是不能拿出去,少量的金银倒是可以拿去黑市换钱,只不过她现在连黑市在哪儿都没找到,金银自然就暂时毫无用处了,要是她明天找到了黑市,倒是可以看情况兑换一点钱。 还有布料之类的,顾时初半生空间里存放着的都是她在以前的世界里收集到的各种珍贵布料,比如绫罗绸缎,不珍贵她还不稀罕收藏,她哪里知道自己突然会穿到这物质极度短缺的七十年代来? 害得她根本不敢穿那些一看就价值不菲的布料做的衣裳,而收集到的成衣跟七十年代也格格不入,她更不可能穿出去。 于是这就造就了她穿越到这里快一年了,依旧没什么衣服穿的原因,还得她自己想办法换布票去城里买衣服或者布料。 为了不引人怀疑,她得找些适合的东西去黑市换其他的物资。 顾时初在伴生空间的山林里找到野鸡的鸡窝,淘了好几窝的野鸡蛋,又去河里捉了四五条鱼,打算明天拿去集市看能换回什么东西来。 第二天一早,她就跟着村里赶集的人一起走路去城里了。 周家村离县城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这条路没有公共交通,大家只能靠自己走路去,幸好顾时初早早养好了身体,还练了一身武,走这点路并不算累。 其他赶集的村民也带了自己家的东西去换物质,是换,并不是卖,这年头做买卖是搞资本主义,哪个不怕死的敢做? 因此大家就恢复了古时候的以物换物,这便没那么敏感了,但其实也涉及一点小钱,不过大家心照不宣,并不说出来而已。 顾时初瞄了瞄其他村民带的东西,果然大多数都是自己养的鸡下的蛋,还有些从山上找的木耳干、蘑菇干之类的山货。 知青们一无所有,都是两手空空的,根本不会带东西去赶集。 顾时初注意到这次有好几个眼生的知青,大概是刚来不久的,还没有被现实打击得浑浑噩噩,所以一路上叽叽喳喳的倒是很多话讲。 “哇,这几条鱼好肥啊,你自己捉的吗?”一个梳着两条辫子的年轻女知青看到顾时初水桶里的鱼,惊讶地问道。 “是的,打算拿去看看能换点什么东西。”顾时初笑着回答道,“你是刚来的知青?叫什么名字?” “我叫张伟红,从青城来的。”女知青脸红红地回答道,她眼睛还看着顾时初的鱼,有些遗憾地说道,“要是我早知道你有鱼,我就拿东西跟你换两条了,也省得你大老远地提去县城卖。唉,我都好久没吃过肉了。” “你要的话我过几天再去河里捉,到时候告诉你。”顾时初无所谓地说道,她伴生空间那条河里鱼多得很,长得又肥又大,顾时初拿出来的这几条都是特意找的比较小的了,否则要是把大的捉出来,肯定会把人吓死,让人以为鱼成精了。 “好啊,就这么说定了!”张伟红高兴地说道,她一看就是家里条件比较好的,家人对她也疼爱,所以才能毫不犹豫就预定顾时初的鱼。 顾时初看着她迫不及待的模样,仿佛看见了一条待宰的大肥鱼,她立刻眼睛一亮,盯着张伟红,压低声音,说:“我还能捉到野鸡野兔之类的,你要吗?” 张伟红也激动了,立刻回答:“要!你要钱还是票?” 90、七零后妈让你当(20) “嘘,这些事我们回去再说好吗?”顾时初连忙阻止她,做这种事得低调点,否则要是被人告发了那就不死也脱层皮了。 张伟红露出个了然的表情,神色一凛,便没有再提起这事,不过她们心里已经有谱了。 顾时初突然想起现在已经是七一年,还有五年就恢复高考,于是她问张伟红:“你现在几岁了?读完初中还是高中?” 张伟红说起自己的学历就一脸自豪:“我十八岁,高中毕业了!我在学校时的成绩可是数一数二的!” 顾时初捧场地露出个羡慕惊叹的表情,说:“哇!你也太厉害了,那你肯定很喜欢读书了,下乡的时候有没有带了书本来继续学习啊?” “当然有,我把我高中的课本都带来了,想有空的时候看看,复习复习,我爸要我在干活的时候表现积极些,这样就能被推荐去上工农兵大学了,我可从来没放下过学习。”张伟红自豪地说道,现在高中学历已经很高了,但她是有追求的人,还想上大学呢,自然要时不时复习一下知识,免得真的上了大学后落后于人。 顾时初心中一喜,立刻道:“你果然是勤奋好学的人,肯定能成功上大学的。对了,我能不能借你的书来看看啊?” 她一脸不好意思地对张伟红说道:“我上了一年初中就没钱继续上了,很羡慕你能上到高中,高中的知识肯定跟初中不一样,高深很多吧?可惜我没有这个福气继续学习,所以想着能看一眼高中的课本也好,这样我也能算是跟高中沾点边的人了……” 顾时初说得这样诚恳,张伟红瞬间就被她对学习和知识的“诚恳和认真”所打动,立马拍着胸口豪爽地说道:“你能有追求知识、不断学习的精神,我当然会把课本借给你看了!你要是看不懂,我还可以教你。” 她这么热情淳朴地要帮自己,顾时初都有点内疚自己的目的并不是她想象中那么单纯了。 “谢谢你,我一定会好好爱护你的书本,有不会的也会跟你请教。”顾时初感动地对她说道,想着张伟红对自己这么真诚,那等高考快恢复时她就提前提醒张伟红,让她能有更多的时间复习,这样她考上大学的可能也能更大些。 顾时初自然也要考大学的,她不可能一辈子留在周家村当村姑,而考大学是这个时代最方便、最靠谱的进入城里的方法。 只有在大城市里,顾时初才能过得如鱼得水,自由自在,没有那么多束缚。 原主虽然没能读高中,但小学学完了,初中也读了一年,她再找张伟红补补课,那考上大学虽然会令人震惊,但也不会那么引人怀疑。 本来顾时初还担心没办法找到高中的课本,没想到张伟红就有,倒是省下她许多事。 计划好了未来几年的学习任务,顾时初心情很愉悦,走路都格外有劲。 一个多小时后,他们就到了县城,顾时初跟同样带着鸡蛋的大婶到了供销社里,把鸡蛋还给供销社,然后便分道扬镳了。 她找了个偏僻无人的地方,进入伴生空间把自己伪装成了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瘦削中年男子。 以前追踪打探的本事还没有忘记,顾时初很快便顺着痕迹找到了隐秘的黑市。 黑市里的人都很警惕,讨价还价的声音都压得很低,大家都是随时防备的状态。 顾时初提着水桶里的鱼站在路边上,等待有意向的客人来问价。 很快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女人看到她水桶里活蹦乱跑的鱼,低声问道:“这鱼怎么卖?” 顾时初在供销社里就了解过物价了,于是回答道:“八毛一斤。” “这么贵?供销社里卖的才五六毛一斤!”中年女人惊讶地说道。 “供销社要肉票,我这不用啊,当然要贵些,况且我这鱼长得多好,肉肥骨少!营养价值又高,最适合家里老人小孩吃了。”顾时初推销道。 中年女人有些犹豫,喃喃道:“这也太贵了……能不能便宜点?七毛一斤?” 顾时初断然拒绝:“不行!我这鱼不愁卖。” 中年女人见她拒绝得这么坚定,只得咬了咬牙,说:“那给我称条小的。” 顾时初便找隔壁卖菜的借了称来称了一条鱼给她:“五斤三两,给我四块两毛就行了。”中年女人肉疼地付了钱,提着鱼快步离开了。 剩下的几条鱼顾时初也没用多久就卖掉了,她还从伴生空间里拿了之前她采摘的木耳、香菇等山货出来卖,这些东西都是耐放的,因此也很受欢迎,没过多久,顾时初就挣了快一百块。 有了钱,她立刻就从卖家变为买家了,这黑市里卖的东西还挺多挺杂的,顾时初一个摊子一个摊子地看过去,看到想买的就买,出手干脆豪爽,于是一时间大家就开始跟她推销自己的东西。 “有瑕疵的布,大兄弟要不?”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拉住顾时初的胳膊,低声问道,“只是颜色染得不好,不妨碍用的,还是蓝色的,做衣服很耐脏、耐穿。” 顾时初停住脚步:“拿来看看?” 年轻男人便把她拉到一个隐秘的角落里,给她看布。 顾时初看了看,这些布果然染色染得不好,图案都晕染了,不过使用是完全没问题的。 顾时初虽然想穿得好些,但她空间里的不用能,而她只有计明涛给的那张布票,完全没办法买到足够的衣服或布料,因此她不得不入乡随俗,买这些瑕疵布自己做衣服。 “怎么卖?”顾时初问。 “两块一尺!”年轻男人说道。 “这也太贵了!还是瑕疵布呢,又不是正常完好的,就不能便宜些吗?”这回讨价的轮到顾时初了。 年轻男人翻了个白眼:“兄弟,这不要布票啊,你还想怎么便宜?我拿出来卖可是冒了很大风险的。” 顾时初无语,只觉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回轮到别人拿这话来怼她了,讲价无果,她只得按两块一尺的价钱买了四尺的布。 91、七零后妈让你当(21) 正当顾时初要满载而归的时候,忽然看见一个有些眼熟的身影,她定睛一看,那人的长相也有点眼熟,只是她一时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突然她猛地瞪大了眼睛,惊愕不已,这身高、这脸部轮廓、这眉骨和鼻梁!不正和自己那“蓝颜知己”计明涛一模一样么? 计明涛虽然做了伪装,把本来英俊的样貌丑化了七分,肤色也涂黑了,变成了个面目平凡的男人,但他的身高、脸部轮廓和骨骼却是怎么也改变不了的,顾时初自己就是个伪装高手,仔细一辨认就认出了他。 伪装的手法很巧妙,真不愧是她的枕边人,顾时初对他的满意度又上升了。 顾时初很早就发现计明涛私底下的生活挺滋润,就猜到他肯定有另外的挣钱的方法,这会儿看见他出现在黑市,便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了。 遇到了熟悉的人,顾时初就没有急着走了,她想要看看计明涛是卖东西还是买东西。 伪装后的计明涛从带着的包里拿出几只手电筒,摆在摊子上,然后又掏出几只手表,便等着人上前来询问。 顾时初看见他拿出来的东西后,忍不住有些震惊,她因为计明涛就算是卖东西也应该是卖些猎物之类的,却没想到他居然卖的是这些! 手电筒和手表在当下可是十分稀缺且珍贵的东西,算得上奢侈品了,也不知道计明涛是从哪里弄来的,甚至还不只是一只两只。 计明涛这次刷新了顾时初对他的认知,这男人果然不是个简单的。 知道他要卖什么之后,顾时初便没有兴趣再待下去了,她提着自己的东西离开了黑市,回到偏僻无人的小巷卸了妆,又变回了“淳朴的农村姑娘”。 顾时初还特意去逛了逛这会儿的百货中心,因为这天是赶集的日子,附近几个村庄的村民都出城了,因此这个百货中心还挺热闹的,不过大家这会儿都穷,手上没什么钱,因此大多数都是来看看、长长见识的,真正花钱买的却比较少。 顾时初本来想看看有没有卫生巾卖的,然而一问售货员,态度傲慢的售货员瞪着眼睛不悦地问:“卫生巾?什么卫生巾?我们这儿只有卫生纸,没有什么卫生巾!” 顾时初愣住了,难道这时候还没有卫生巾卖么?那她以后可怎么办?她之前来了月事都是用伴生空间里以前某个世界存下来的卫生巾,但现在那些卫生巾都被她用完了,她这才想着要来买,但她万万没想到,这会儿种花国居然还没有引进卫生巾这种东西! “那女人每个月来了那个之后用什么东西啊?”顾时初连忙问售货员,该不会还得跟古代一样用月事带吧? “你是说月事带吧?月事带就说月事带呗!说什么卫生巾啊!”售货员翻了个白眼,找出角落里几条黑色的条状布袋,“你要几条?!” 顾时初一脸哀戚地挑了三条,说:“就这三条吧。再要几斤卫生纸。” 售货员见她真的要买,脸色才好看了些,又找出卫生纸给她。 顾时初脸色沉重地提着这些卫生用品离开,她以前在古代是迫不得已才用月事带,而现在她到了现代,却没想到依旧要用。 但她在古代就算不是出身富裕,也能自己挣钱,所以她的月事带都用干净棉花来填,用完就丢,而不是跟贫民家的女儿一样用草木灰。 可是现在这个年代,棉花并不是随便就能买到的,顾时初有些发愁,她开始后悔以前没有在伴生空间里种过棉花了,否则她就能自给自足。 到了下午四点多的时候,同村的人都在约定好的地方聚集了,顾时初便跟着一起回家。 她手上提了不少东西,背上还背着一个袋子,张伟红凑过来一脸惊叹地问她:“时初,你买了什么东西啊,这么多!” 顾时初笑了笑,说:“都是生活必需品,油烟粮食之类的,我难得来县城一次,当然把要的东西都买了,不知不觉就买了这么多。” 张伟红问:“要不要我帮你提一些?回村要走这么远,你会很累。” “不用不用,我力气很大,平时下地干活跟壮劳力一样能挣十个工分,拿这些东西走路对我而言并不累,我就不劳烦你了。”顾时初连忙拒绝道。 张伟红见她真的没有吃力的感觉,便没有再说了,不过她又看上了顾时初背着的背包。 “你这个背包真好看啊,还方便,用两根带子背在身上肯定比一根要好背吧?哎,我怎么没想到背包还可以做成这个样子呢?”张伟红惊奇地说道。 “这叫双肩包。我自己胡乱做的。”顾时初说道,这年头大家的包大多是手提或者单肩的,双肩包比较少见,张伟红才觉得新奇。 “这样背在背上,不用手拿,还能腾出两只手做别的事,时初,我也想要一个这样的背包,我能不能学着做一个?”张伟红恳求地看着顾时初。 顾时初点头:“当然可以,我可以教你。哎,你教我学习高中知识,我教你做双肩包,咱们这是互帮互助呢。” 张伟红一听高兴极了:“对啊,我一定会好好教你的!” 因为有张伟红这个叽叽喳喳活泼的女孩子在,顾时初没觉得多累就回到了村里,约定好张伟红上门拜访的时间,顾时初便回自己家了。 晚上的时候她没有去找计明涛,计明涛却自己过来找顾时初了,手上还拿着什么东西。 “给你买的衣服。”计明涛从布包里拿出两件上衣,一件是棉布的蓝色女式中山装上衣,另一件是灰色的确良断袖衬衫,这两件衣服在这时候的人看来已经很时髦了。 然而以顾时初的眼光,怎么也看不上这样的衣服,但这是计明涛给她买的,别人的好心她不能嫌弃,于是只得作出惊喜的样子,拿过来,说:“真好看,我很喜欢,谢谢你啊。” 计明涛见她这么欢喜,也忍不住微微勾起了嘴角,心里想着百货中心的售货员果然没说错,只要是姑娘家,就很难不喜欢这样的衣服。 92、七零后妈让你当(22) “我试试看合不合身吧。”顾时初说着就脱掉身上的睡衣,要换上那间的确良衬衣。 计明涛没想到她直接在自己面前就要脱衣服,脸上发热,他们虽然早已经坦诚相见不知道多少次了,但猛然间看到顾时初这么不见外的举动,他还是有些不自在。 然而他没有脸红多久,目光飞快扫过顾时初玲珑的上身时,就敏锐地发现她白皙的肩膀上那突兀的红肿。 “你肩膀是怎么回事?受伤了?”计明涛顾不上羞涩,按住顾时初的身子,盯着她肩膀上的红痕,语气低沉地问。 顾时初瞄了瞄自己肩膀上红肿的痕迹,毫不在意地说道:“今天去县城赶集买了不少东西,我背着回来,可能是有点重,背得久了肩膀就变成这样了,很快会好的,不用管它。” 计明涛两道剑眉的皱了起来,见她这么不在乎自己的身体,便有些生气:“都伤成这样了还不管,等着它发炎吗?把衣服穿好,去找村医看看。” 顾时初只觉得他大惊小怪,摇着头道:“不用这么麻烦,我只是皮肤细嫩,伤到一点点就红肿,其实并没有看起来那么严重,等过两天就消肿了。” 计明涛满脸不认同地拿他那双黑黝黝的眼睛看她:“你这样不痛吗?万一留疤了怎么办?” 顾时初见他比自己还要在意,忍不住笑眯眯地说:“不怎么痛,忍忍就好了,留疤也没关系,难道我肩膀上留疤你就嫌弃我了?” 计明涛一脸凝重,拧着眉说:“不要说这些嬉皮笑脸的话,身体是你自己的,你自己都不保重,还有谁在意?” “你不就很在意?”顾时初笑嘻嘻的,说:“没想到计哥哥还是这么怜香惜玉的人呢,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肯定不能放任这些伤不管了。不过计哥哥,我家里没有伤药怎么办啊?” 计明涛听着她娇滴滴地故意喊他“计哥哥”,就心中忍不住一热,耳朵就红起来,他移开自己的眼睛,说:“我家里还有些伤药,不过你最好去村医那里,让他给你看看。” “不用了,计哥哥的伤药肯定比村医那里的好,我就要用计哥哥你的!”顾时初故意这么说道。 计明涛却点点头,一本正经地说道:“我的伤药是用家里祖传的药方,我自己配制的,效果确实比较好,我现在回去拿给你,你就在这里等着,不要乱动。” 说完他就回去拿药去了。 顾时初低头看了看自己肩膀上红肿突起的伤痕,忍不住叹了口气,这个床伴这么贴心温柔,等以后她要离开了,那得多舍不得啊! 不过能有这几年的同床共枕已经是她离经叛道偷来的了,不要强求太多,尽情享受就好。 顾时初这么一想,便很快就把这点感慨抛到脑后了,继续没心没肺地拿起新衣服来试,这会儿不试,等待会儿计明涛给她上药之后就不能试了。 计明涛不愧是丈量过她浑身上下的男人,给她买的衣服十分合身。 听到计明涛的脚步声后,她连忙脱掉新衣服,计明涛果然很快就进来了。 他只盯着顾时初的肩膀,目光丝毫也没有下移一点,就跟个不近女色的正人君子似的,目不斜视,只专心致志地帮顾时初上药。 顾时初歪着脑袋看着计明涛,他那浓密修长的睫毛垂下来,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他格外秀气精致,高挺的鼻梁和优越的眉骨让他的脸部轮廓显得分外立体好看。 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这个正认真地给她上药的男人,真是该死的诱人! 顾时初很想直接把人按倒在自己床上,但她这会儿才觉得身体疲累,肩膀上的伤口也隐隐作痛,寻欢作乐的心思就熄灭了大半,只得就着灯光欣赏欣赏美男子。 “好了。”美男子如大提琴般充满磁性的嗓音在顾时初耳边响起,顾时初才从他的美、色、中清醒过来。 计明涛又叮嘱道:“这两天伤口注意不要碰水……要是上工的话就做些轻松些的活,不要挑挑担担,免得伤口发炎,更加严重。” “好的,谢谢计哥哥,那计哥哥要不要留下来监督我啊?”顾时初笑眯眯地说道,计明涛瞄了她一眼,没再理会她的调侃。 而是拿起她的睡衣,轻手轻脚地给她穿上,像给小孩子穿衣服一样。 顾时初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你笑什么?”计明涛不知道她又古灵精怪地想到哪里去了,无缘无故就发笑。 “我笑你进步很多了,你现在不但帮我脱衣服越来越熟练,连帮我穿衣服都熟练了,以前你脱我的衣服都是笨手笨脚的,我还记得你第一次……” “闭嘴!”计明涛瞪着顾时初,额角的青筋都要爆出来了,他就不明白顾时初脸皮怎么这么厚,连两人房里的这点私人事情都能拿出来讲。 他顺着顾时初的话就想到两人第一次肌肤相亲时,他表面上很镇定,一副“一切都在他掌握中”的模样,然而真正做起来却慌里慌张的,还一味地要解顾时初上衣的扣子,摸黑找了半天都没找到扣子,直到顾时初自己脱了,才发现她的上衣并没有扣子…… 顾时初当时就乐得哈哈大笑,事情险些没能继续下去。 计明涛想起这件事就觉得尴尬羞耻,然而他又要装作毫不在意顾时初的取笑,这就装得很辛苦了。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计哥哥不要害羞。”顾时初见他要恼羞成怒了,连忙安抚道。 计明涛红着一张俊脸,冷冷瞪了她一眼,才拿过他刚才从家里拿来的手电筒,说:“这个留给你用,电池用完了就找我要。” 顾时初看见手电筒,有些惊讶,她白天才看见计明涛在黑市卖手电筒呢,晚上他就拿来给自己了。 “这很贵吧?咱们村里都没几家有手电筒,你真的舍得给我啊?”顾时初问他,有些微感动,一只手电筒在黑市能卖不少钱,可计明涛却留了一只给她。 计明涛淡淡地说:“给你就用,免得你晚上来找我,天太黑摔了。”说完耳尖都红了。 顾时初顿时明白了,原来这是方便她晚上去找他啊,啧啧,男人! 93、七零后妈让你当(23) “李丹阳!我要吃糖!给我糖!”周建鸿扯着嗓子在院子里大声喊道,李丹阳背上背着一个孩子,旁边的小椅子上还躺着一个孩子,而她自己则正低头搓洗着一大盆脏衣服,她的双手被水冻得通红,肿得跟一只只小萝卜似的。 听到继子这么叫,她露出一个苦笑,说:“建鸿啊,我真的没有糖给你。” “我不管!我就要糖!你以前不是说只要是你家的人,就每天都有糖吃吗?你难道是骗我的吗?”周建鸿不依不饶地说道。 李丹阳讪讪地讨好地说道:“没有,我没有骗你,只是糖吃完了,我还没来得及重新买。” 她现在是懊悔不已了,她没嫁给周卫国之前,为了讨好周建鸿,就拿糖来骗他,谁知道他的记性那么好,当初她说的话都记得一清二楚,于是她嫁进周家之后,就得面对周建鸿每天伸手要糖的状况,不给他就要闹,弄得李丹阳头疼不已。 “你就是骗我!奶奶果然没说错,后妈就是狠毒狡诈,面甜心黑!果然你现在就露出真面目了吧?”周建鸿愤愤地指责道,“你不给糖我就去告诉奶奶,说你打我!” 李丹阳哪里敢让他真的这么去跟婆婆告状?虽然她嫁过来才一个多月,可是已经了解到她婆婆不是个好相处的了,因此她慌忙跟继子哀求道:“不,建鸿,我没有打你,你不能去告状,我只是现在没有糖,我保证等买了糖就都给你,你再等几天好不好?” 周建鸿这才哼了一声,勉为其难地说:“那我就再信你一次,要是等明天我还没有吃到糖,那我肯定告诉奶奶,说你虐待我弟弟妹妹……” 李丹阳急忙答应,正当她安抚完继子,让他答应不再闹事,但很快她背上那个孩子就哇地一声大哭起来,还不断地在她背上挣扎着,孩子已经两岁多快三岁了,两条腿发育得很有劲,在李丹阳背上挣扎的时候,闹腾得她险些站都站不稳,还被他两条有力的腿踢得她背上、胳膊生疼。 “怎么了?芳芳?你不舒服吗?”李丹阳连忙把背上的继女放下来,检查她的情况,发现她果然拉在裤子里了。 她刚解开周建芳的裤子,一股恶臭就迎面而来,熏得她干呕了几声,险些吐出来。 “拉臭臭!拉臭臭……”三岁的周建芳哭闹着,因为她的动作太大,她裤子里那一包屎就被弄得到处都是了。 李丹阳看见这状况,眼前一黑,恨不得自己晕死过去,就不用你面对现在的状况了。 “芳芳别动,妈妈帮你换裤子。”说着李丹阳就按住周建芳的两条小短腿,想把脏裤子换下来,谁知周建芳因为腿不能随便动了,于是哭得更大声了,连她的双胞胎兄弟周建展也被引得放声大哭。 于是一时间,周家就被两个孩子洪亮的哭声震满了,李丹阳被吵得头晕脑胀,耳朵都嗡嗡嗡地响起来,她自己都想哭了。 “李丹阳!你对三丫和小四做了什么?是不是打他们了?我就说后妈没一个好东西……”周卫国的母亲骂骂咧咧地从外面回来了,还没进院门就听到宝贝孙子孙女的哭声,腾地一下,心中的怒火就升起来了。 李丹阳哭丧着脸,无力地为自己辩解:“骂,我没有……芳芳只是拉在裤子里才哭的,我正要给她换裤子……” “没用的东西!你就不会提前问她要不要拉屎吗?非要等到她拉在裤子里,怎么当人家娘的?”周母怒瞪着李丹阳,像个监工一样看着她干活, “你动作快点!给孩子换个裤子都磨磨蹭蹭,要是把我孙女冻坏了怎么办?我看你就是故意的,当后妈的就是心肠黑,我告诉你,想欺负我孙女我饶不了你……” 李丹阳在周母的斥骂声以及孩子的哭闹声中,含着眼泪给周建芳换了干净的裤子,然后才拎着脏裤子出去了。 她眼眶都红了,豆大的泪珠一滴滴地滴在地上,她觉得很难受很痛苦,她每天都要伺候两个不懂事的孩子,还要做许多家务活,很累很疲惫,可是还要承受周母和两个大点的继子女的斥责辱骂…… 李丹阳觉得自己就跟旧时代的奴隶似的,活着的目的就是伺候周家人,吃得比鸡少,起得比狗早,她从来没想到嫁进周家之后是这样的,跟她的想象天差地别,怎么会这么苦啊?即使有周家以后的荣华富贵在前面吊着,她都感觉快过不下去了…… 李丹阳想起顾时初,忍不住想,上辈子顾时初嫁入周家的时候,也是这样辛苦的吗? “李丹阳!你又死哪儿去了?是不是跑去偷懒了?真是个贱货,还不滚回来看孩子……”周母的怒骂声又响起来了,李丹阳浑身瑟缩了一下,浑浑噩噩地回去了。 她已经嫁给了周卫国,后悔也晚了,她只能坚持下去,等熬到周家发达以后就好了,就像上辈子的顾时初一样…… 李丹阳只能掩耳盗铃地这么想着,要是不这么想,她怕自己坚持不下去。 周卫国和她刚结婚,就去城里工作了,每周只有周末回来,根本不可能帮她分担多少活,甚至他回来之后李丹阳干的活还要更多,因为做饭、洗衣都要多做他那一份,晚上也根本无法休息好。 她跟周卫国诉苦,周卫国不但不安慰她,反而还指责她娇生惯养,说别人家的媳妇都是这么过来的,怎么就她觉得辛苦?还不是太娇气了! 李丹阳有苦说不出,又不敢得罪丈夫和婆婆,甚至她连继子女都不敢得罪,于是就被欺压得更厉害了,短短时间就因为辛苦劳累而憔悴得不行,明明才结婚不久,应该是满面红光的,可她却因为休息不够而脸部虚肿,还长了黑眼圈,模样生生老了几岁。 顾时初路过周家看见她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李丹阳?” 她迟疑地叫道,以前的李丹阳青春可爱,活力满满,可她现在就是个仿佛被生活的重压压得弯了腰的沉重妇女,死气沉沉。 94、七零后妈让你当(24) 周家难道是龙潭虎穴吗?段段时间就把一个新媳妇折腾成这样。顾时初虽然预料到李丹阳婚后的日子不会好过,但她也没想到会不好过成这样子啊,李丹阳到底受了多少折磨?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顾时初五味杂陈地问道,虽然李丹阳是自己心甘情愿地跳进周家这个火坑的,但她如今这幅模样,让顾时初都忍不住对她心生怜悯。 ——大概是物伤其类吧,上辈子的原主也是这幅模样。 不,甚至因为她没有娘家,毫无依靠,周家特别是周母欺压她欺压得更肆无忌惮,而这辈子,李丹阳有得力的娘家,周家还不太敢放肆。 李丹阳看见是顾时初,立刻羞愧得脸都红了,倒是让她本来苍白的脸色好看了些。她对上顾时初总是心虚的,而现在让顾时初看到了她狼狈的模样,心虚就变成了恼怒和羞耻,她就算在全村人面前丢脸,也不愿意在顾时初面前丢脸。 因此她露出个虚假的笑容来,故作轻松地说道:“我变成哪样了?家里孩子多,我忙了点就没时间和精力来打扮自己了……幸好我的努力没白费,孩子们都懂事听话……” “李丹阳我要吃烤红薯,快来给我剥皮!”李丹阳的话还没说完,周建鸿夺命似的催促就从后面传来了,李丹阳瞬间脑袋都快冒烟了,恨不得自己没说过刚刚那句话。 顾时初轻笑了一声,收回了自己刚刚那点同情,看样子李丹阳是乐在其中的,她又何必多此一举去同情? 周家的飞黄腾达就像一根吊在驴子前头的胡萝卜,能让驴不遗余力地拉磨,而李丹阳就是那只拉磨的驴,为了前面的好处,她可以忍受现在的辛苦。 彼之砒霜,吾之蜜糖,顾时初和李丹阳的追求都是不一样的,看待周家的事自然看法就不同。 就在李丹阳兢兢业业地当个好后妈的时候,顾时初已经开始跟张伟红学习起初中和高中的知识。 顾时初经历过许多次高考,许多知识存储在她的深度意识里,想要记起来就需要引导,因此张伟红与其说是在教她知识,不如说是引导她回忆起知识。 在这种情况下,顾时初学习起来自然进展飞速,张伟红经常称赞她天资聪颖、脑袋灵活,能举一反三,是个学习的天才,什么知识都能轻易理解运用,张伟红当她的小老师当得很有成就感。 顾时初跟张伟红的关系越来越好,时不时地拿些粮食接济一下她,张伟红也投桃报李,她家人寄了东西来给她,她也会和顾时初分享。 顾时初要学习,自然和计明涛相处的时间就短了,计明涛刚开始时装得无所谓,到后面就装不下去了,每次等张伟红给顾时初补完课离开后,他就冷着张脸来到顾时初家里,无声地抗议她的忽视。 “好了好了,初高中的知识我都学会了,现在不需要张伟红经常来给我上课了,我们重新商量过了,以后只在不上工的节假日补课,我以后不会跟之前那样忙,更不会忽略你了。”顾时初连忙安抚计明涛。 计明涛非常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重视这些知识:“你现在学了有什么用?不能考大学,平常又用不上,不是白费功夫吗?” 顾时初神秘一笑,意味深长地说:“知识怎么会嫌多呢?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这些知识平常时候可能用不上,但一旦用上,那肯定是非常重要的时候,说不定具有关键性、决定性的作用。” 计明涛听了,若有所思,他了解顾时初,她并不是无的放矢的人,做了什么事必定是深思熟虑过的,不会毫无目的。 “你想当村里的老师?”计明涛暂时只想到这点。 顾时初笑眯眯地摇了摇头:“不是哦,你为什么不想得更远、更深一点?” 计明涛皱着好看的眉毛,沉默地看着顾时初,顾时初凑上前亲了亲他的薄唇,说:“好了,你别胡乱猜测了,总之多学一些东西肯定不会是坏事。我们不要说那些乏味的事情了,先来做点快乐的事……” 周家村的冬天很冷,经常大雪纷飞,大家都窝在家里不想出门,顾时初和计明涛便像两只猫冬的动物,除了解决必要的吃喝拉撒,其他时间基本不下床,反正不会有人发现。 第二年就是七二年,顾时初掰着手指头算还有几年才高考,发现还要五年之后,便叹了口气,觉得有些难熬,没有自由、物质又短缺,这对于爱享受的顾时初来说,就是煎熬。 计明涛听见她的叹气声,疑惑地看着她,伸出手拉过她,把她按在自己的怀里,问:“你叹什么气?” “你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哪里?”顾时初问他,她想起计明涛之前还在黑市卖过手表和手电筒,显然这些东西的来历很可疑。 计明涛顿了顿,才声音低沉地说道:“是市里,从咱们县城坐车去要三个小时。” 顾时初挑了挑眉,心想果然,又问道:“市里是不是很繁华很热闹?” “比县城热闹些,楼房也多些,其他的差不多。”计明涛搂着顾时初,淡淡地说道。 顾时初艳羡地感叹:“要是我也能去市里看看就好了……天天都待在村里,感觉外面的世界都跟自己无关一样,要是有机会,还是去大城市比较好。” 她就在等高考这个机会,可惜还要等。 “你很想去城里?你想当城里人?”计明涛沉默了一会儿,才问。 顾时初很坦诚:“我当然想去城里当城里人,难道你想一辈子都留在周家村吗?外面的世界才更精彩,留在闭塞的农村并不是好选择,不管是生活水准还是孩子的教育条件,追求更好的生活又什么错?” 计明涛听了她的话,眼里的光明明灭灭,最后归于一片沉寂。 他是地主崽子,本来就被看管得很严,还是这两年才宽松了些,他以前去一趟市里都是想了许多办法才成功的,而要定居在城里的话,简直难于上青天,成分清白的贫农都很难,更别提他成分并不清白了。 95、七零后妈让你当(25) “明天村里要算工分发粮食发钱了,时初你这么勤劳能干,今年肯定能分很多粮食和钱吧?”张伟红给顾时初补完课,坐在炕上一边吃烤红薯,一边问顾时初。 顾时初想了想,她因为练武力气越来越大,干起农活来很轻松,自然比刚来时挣的工分多,于是点头回答道:“应该能分不少,粮食应该够我吃一年了。” 张伟红一脸羡慕地说:“真是羡慕你啊,我就不行了,分的粮食不知道能不能撑过半年,我爸妈得给我不少补贴,否则我得饿死。” 顾时初说:“你羡慕我公分多,那我还羡慕你有爸妈补贴呢。” 张伟红一听,笑了,说:“这倒也是。我们都算能过得不错的。”但她想到知青院那些跟自己一样并不习惯劳作的同伴,心情就有些低落了,叹了口气,说, “知青院里那些同志就有得熬了,他们没做过农活,挣的工分肯定养不活自己……越吃不饱身体越不好,身体越不好挣的工分越少,然后工分少分的粮食就少……这是个死循环啊。” 顾时初听同情那些下乡来的青年的,他们怀着满腔热情想来建设农村,可理想一下子就被现实打碎了,还会狠狠地抽他们一巴掌,让他们认清生活的真相。 坚强的知青见识了艰难的现实还能坚持下来,但有些脆弱的则无法坚持了,不是想方设法要回城,就是熬不住自杀了,当然,还有另一条出路——找个村里人嫁了或者娶了,就能借助婆家或者岳家的能力过得不那么艰难。 顾时初说:“那也没办法,不过他们可以自己去找些野菜野果填填肚子,聊胜于无。” 张伟红愁眉苦脸地说:“有野菜野果他们也抢不过村里人啊,唉!” 顾时初见她这么愁,就说:“抢不过也得抢,想要不饿肚子难道还要讲什么礼仪谦让吗?山上的野菜又不是集体利益,谁摘了就是谁的,就算抢不过村里人那也得努力一下啊,努力一下可能有收获,但不努力一定没有收获。” 张伟红听着她的话,愣了一下,有些明白,又有点不明白,但她自顾不暇,就算想要帮其他人也有心无力,于是只得说说就作罢。 “明天咱们一起去晒谷场排队吧。”张伟红说道,“要分粮食了,肯定很热闹,不知道今天能分多少肉?” 顾时初瞄了她一眼,说:“行,到时候我去知青院喊你。” 第二天一大早,村长就用村里的大喇叭开始广播了,要每家每户必须派一个代表到晒谷场上领分到的粮食和钱。 顾时初去知青院喊上了张伟红,和她一起去。 知青院里其他人看着她们走远的背影,开始议论纷纷。 “张伟红怎么跟那个姓顾的那么熟悉?”一个叫李青的女知青梳着头发问旁边的人。 “谁知道?不过我看到过她拿着课本去找顾时初。”知青温可宜一边用香膏擦脸一边说道。 “啧啧,难道她还想和一个村姑一起学习不成?这也太自甘堕落了。”另一个女知青叫林胜男的,撇撇嘴不屑地说道。 “你怎么可以瞧不起别人?难道村姑就没有学习的资格吗?”李青翻着白眼说道。 “一个村姑,光有一身蛮力,肯定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蠢货,还想学习?斗大的字都不识一个吧,别侮辱了我们读书人!”林胜男冷哼道。 她上工的时候见过顾时初干活,明明没见她比别人高壮,但干起活来却虎虎生威,速度快活计又做得好,大队长就喜欢称赞她,林胜男听了许多次,就不由地嫉妒起她来。 她名字叫林胜男,本身的就喜欢争强好胜,下了乡只能干农活也想当最顶尖的那个,可惜她心有余而力不足,能力跟不上野心,别说跟顾时初比了,就是跟同样是城里来的女知青 一比,她都只算是中等。 这会儿眼看今天顾时初就能大出风头,分到许多粮食和钱,她能不眼红吗?自然要说些酸话,干农活她比不上顾时初,那也就只能鄙视鄙视她的出身,说她是野蛮粗鄙的村姑了。 其他人见她越说越阴阳怪气,都忍不住离她远了些,她们虽然也羡慕顾时初,但她们有自知之明,顾时初挣得多自然分的东西也多,她们干得少自然东西也少,这很公平,有什么好酸的? 于是她们并没有附和林胜男的话,而是转移话题,说:“我们赶紧收拾好吧,要是去得迟了,连位置都占不上了,万一站在外面听不清大队长的话怎么办?” 听到同伴这么一说,她们立刻加快了速度,生怕真的去迟了。 因为是分粮分钱的大好事,村民们自然个个都迫不及待要去领,恨不得立刻就把自己该得的拿到手,因此个个都非常积极地到晒谷场排队去了,都不要人催的。 顾时初和张伟红一边排着队,一边跟周围人一样迫切又激动地等着大队长等人上台公布每家的收获。 人齐了之后,大队长总结了一下去年的经验教训和收成,说了一顿鼓励奋斗的话,就开始公布所有人关心的事了。 “李大富家,一年所挣工分一万一千三百二十六个工分,可分得大米六百八十七斤、玉米八百九十斤……” “周石头家,一年所挣工分三千七百三十个工分,可分得大米一百九十六斤、玉米……” “陈二牛家,一年所挣工分九千五百六十二个工分,可分得大米四百八十五斤、玉米……” …… 一家家念到自家的时候,都喜气洋洋地上台去确认、签名,拿了钱,再领着家人去村里的粮库搬自己分到的粮食,个个都眉开眼笑。 “顾时初家,一年所挣工分六千五百五十七个工分,可分得大米三百四十九斤,玉米……钱九十八块七毛六分……” 顾时初一听到自己的名字,顿时精神一震,开心地上台去签字确认了。 “顾丫头今年收获不少啊!比人家七八个壮劳力的都强!”大队长看到顾时初,忍不住称赞道,他就喜欢能干的人,顾时初干活利落从不拖沓,只要是分到她头上的活,都能干得完美无缺,他不喜欢才怪。 96、七零后妈让你当(26) “大队长过奖了,我只是天生力气大、身体强壮罢了,只会干死活,出死力气。”顾时初客气谦虚地跟大队长说道。 大队长又鼓励她再接再厉,顾时初应了便领着自己的条子打算去粮库搬自己的粮食了。 却不知她的收获引起了多少人的注意。 “顾时初怎么有这么多工分?她一个人比人家三四个壮劳力挣的都多!大队长该不会是给她算错账了?”有那酸溜溜的人就问。 “怎么可能算错?每天下工都要核对的,你以为计分员傻啊?顾时初这两年确实越来越能干,每天干的活都是满工分的,她又不怎么请假,一年下来攒的工分能不多吗?”另外脑子清醒的就给顾时初解释了。 “啧啧,她一个女娃,分了那么多钱和粮食,肯定顿顿都能吃饱饭吧?真是幸福!”有家里人多吃得也多的人就羡慕地说道。 “这倒是啊,她分的那些东西够她活得很滋润了……她爹死了以后她就跟脱胎换骨一样,精明能干起来,过得比她爹没死时富裕多了,莫不是她爹的死刺激了她,让她变强了?”有那脑洞发达的人就好奇了。 “怎么?羡慕了?要是确定她是因为她爹的死才开始奋发向上,那你要不要先死个爹?”另外的人就嗤笑。 那好奇的人听到他这么一说,顿时怒了,骂道:“好你个烂柱子!你咒我爹早死?看我不揍死你!” …… 顾时初很快就把自己分到的粮食搬回了自己家,但她分了很多粮食和钱的事却传出去了,立刻就有不少人开始打上了她的主意。 一波人依旧是想给她做媒的,不但想得到她的钱和粮食,甚至连她这个人都想抢回自己家去,毕竟有了她就有了一个强劳动力,能源源不断的给他们家挣钱粮,不亚于一个下金蛋的母鸡。 虽然顾时初之前提出的极品奇葩相亲条件把人都吓退了,但那事不是过了许久了?大家也就有了侥幸心理,以为她会退让,能降低要求,他们就想试一试。 但顾时初怎么可能退让,她不但没降低要求,甚至还提高了,理由就是她去年挣的工分,足以证明她的精明能干,因此条件要提高才配得上她。 计不怕老,有用就行,这招格外有用,于是那些想提亲的人又被这些苛刻的条件吓跑了。 而另一波盯上顾时初的,则是村里那些游手好闲、心术不正的恶棍混混,他们本身好吃懒做,自己挣不了几个工分,又眼红别人家的收获,整天就想着不劳而获。 于是势单力薄、无依无靠又分得了许多钱和粮食的顾时初就被欺软怕硬的他们当成了肥羊,想去宰一宰。 尖嘴猴腮的李二狗就找上了满脸横肉的崔胖子,他们一个是三十多岁都娶不上老婆的混混,一个是自己整天不干活,压榨父母兄嫂的恶棍,正好就凑到一起打上了顾时初的主意,想捞一把大的。 “就我们两个能行吗?要不要多叫几个人?”李二狗醒了一把鼻涕,甩到地上,迟疑地问道。 崔胖子看见他这举动,一脸恶心地转开了目光,轻蔑地说:“我们两个大男人还对付不了一个小丫头?李二狗你这么虚?再说了多叫几个人就要把东西多分几份,你舍得?” 李二狗听到要多分给别人,顿时改主意了,连连应和道:“你说得对!我们两个就够了,那些东西要分给别人我可舍不得。那咱们合计合计怎么去劫了那丫头……” 两个想着不劳而获的恶棍就开始商量怎么把顾时初的钱和粮食据为己有了。 “嘿嘿,那丫头水灵灵又能干,不如我连她人一起收了吧?我还缺个媳妇呢!”说完了正事,李二狗就开始想入非非了。 崔胖子也不是个好的,想起顾时初去分粮那天白生生的脸蛋和厚厚的棉袄都掩盖不住的玲珑身材,顿时浑身一热,说:“娘的!那小娘们看着就带劲!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我也想尝尝……” 李二狗顿时不悦了,他还想霸占了顾时初当自己的媳妇呢,于是不高兴地说道:“是我先看上她了,你不能跟我抢!” 崔胖子本来就是个惯爱欺男霸女的,嚣张又霸道,哪里听得李二狗这么反驳他,发火道:“你看上又怎么样?我也看上了!我还真就要尝尝她的滋味,你能拿我怎么办?” “我都三十多岁了,好不容易有希望讨个媳妇,崔胖子就真的要跟我抢……” “抢就抢了,难道我还抢不起……” 两个人说着说着就怒从心头起,越说越愤怒,都开始打起来了。 他们言谈间都把顾时初当做了自己的囊中之物,仿佛他们已经得到了顾时初的所有权,想怎么处置她就能怎么处置一样,根本没想过顾时初还不是他们的。 两人打了一顿,双方都揍得鼻青脸肿,但到底是利益动人,他们最终各退一步,约定好李二狗愿意让崔胖子尝尝顾时初的滋味,而崔胖子为此得少分一些钱和粮食,他们俩四六分,李二狗得六,崔胖子得四。 两个心生歹计的恶棍商量好了去劫顾时初的时间,便开始做事前准备。 顾时初并不知道有人盯上了自己,她依旧按照之前的规律过日子,按时和张伟红学习,晚上和计明涛耳鬓厮磨,日子过得美滋滋的,轻松又自在。 大冬天的大家都不怎么出门,顾时初家又在偏僻的村尾,远离村中心,自然就让李二狗和崔胖子更加有信心了,认为是天时地利人和,老天注定他们要捞到一笔大的。 这天,顾时初正窝在计明涛的怀里,舒舒服服地睡着。 自从顾时初嫌弃大冬天晚上出门太冷,从而不怎么主动去找计明涛了之后,计明涛就自己送上门来了,完事儿之后也不肯立刻离开,就留宿到天亮,甚至有时候他们什么都不做,他也要来找顾时初,盖着被子纯睡觉。 有美男主动送上门,顾时初自然不会拒绝,当然,还是因为寒冷的冬天有人暖被窝会更舒服,她就对计明涛越来越赖在她家里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97、七零后妈让你当(27) 李二狗和崔胖子专门等到了凌晨十二点的时候,才打算去顾时初家,为了御寒以及壮壮胆子,他们出门之前还喝了不少酒。 这个时候天寒地冻的,所有人都早早进入了梦乡,全村万籁俱静,连狗都早早蜷缩在窝里睡着了,于是连狗叫声都没有了。 李二狗和崔胖子鬼鬼祟祟地各自拿着一把镰刀往顾时初走去,他们并没有拿什么迷药去把顾时初迷倒,当然他们也找不到迷药,于是就拿镰刀当武器,想着随便威胁恐吓一番顾时初,顾时初就能乖乖地拿钱出来,然后任他们为所欲为了。 至于顾时初平时表现出来的比一般人力气更大这一点,两人根本没在意,他们只以为顾时初的力气再大也大不到哪里去,难道他们两个大男人还撂不到她一个小丫头? 况且她又是一个年轻不经事的女子,看到有人闯进家里打劫,肯定吓都吓死了,哪里还敢反抗?因此李二狗和崔胖子觉得这件事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成功是板上钉钉的了。 这样情敌的两个人,自然不可能事先来顾时初家踩点和监视,于是他们就这么傻愣愣地找来了。 此时他们站在顾时初家差不多两米高的院墙外,傻眼了。 “他娘的,这院墙怎么这么高?”崔胖子抬着头看着比他高一头多的院墙,气得骂道。 “咱们找找看有没有哪里破损了,挖个墙洞进去。”李二狗四处张望着说道。 崔胖子使劲儿地踮着脚尖,高举的手指也还差一点才能够到墙头,气得他又骂了一句娘,才不得不同意李二狗的建议,于是两人分头找院墙有没有哪里破损了。 可惜不管他们多努力去找,事实就是要让他们失望了。 顾时初刚穿越成原主的时候,就开始修房子修院墙,不但把倒塌了不少处的院墙都修补好了,甚至还加高了五十公分,墙头还参考后世的做法,插上了不少捡来的碎玻璃和荆棘刺,要是谁敢来爬墙,准保刺得他鲜血淋漓。 找了十几分钟,李二狗和崔胖子绕着院墙转了一圈,终于碰头了。 “你有没有找到?”崔胖子哆哆嗦嗦地问李二狗,这天气冻得他一说话就从嘴里冒出白汽,一开始就不顺利,让本来就因为冷而心情不爽的他更烦躁了。 “没、没有,这院墙是重新修过了吧?我以前路过的时候看过一眼,明明没现在这样新的……”李二狗一脸迷茫地说道。 “顾家穷得要死,还有钱来修墙?”崔胖子嘲讽地说道。 “可是……人家今年不就挺富裕的?”李二狗弱弱地说道。 崔胖子被他的话噎得无言以对,他们此时不正是因为顾时初有钱有粮才想着来抢的吗? “你会不会开锁?”崔胖子恶声恶气地问,“翻墙是翻不了,只能撬锁了!” 李二狗有些为难,他平时就是在村里偷鸡摸狗,没学过开锁这门本事啊,毕竟村里的人家白天大多数都不锁门,最多虚掩一下,而李二狗就是趁着人家全家去上工的时候,偷溜进去偷东西,这根本不用他去开锁或者撬锁。 “我不会……”李二狗苦着一张尖嘴猴腮的脸说道。 “你这不会那不会,什么都不会,要你有什么用?”崔胖子恨铁不成钢,指望不上李二狗,只好自己上前去研究顾时初院门的那把锁了。 顾时初这把锁外表看着是普普通通,但其实构造复杂曲折,是她以前的世界收集到的,不用钥匙休想打得开,再精通开锁的锁匠都不可能成功打开,除非是用威力大的炸、弹把锁炸掉,当然,能炸掉这把锁的炸、弹,自然也能炸开门,所以还不如直接炸门呢。 “他娘的!这到底是什么鬼锁?”崔胖子拿着一根细小的树枝插进锁眼盲撬,然而他毫无章法,稍一用力,小树枝就断在里头了,气得崔胖子简直想破口大骂。 他使劲地扯了扯那把锁,那锁弹回去碰到了门,砰地一声,吓了两人一跳。 李二狗连忙喊住他:“嘘!这动静太大了,咱们别撬锁了,还是爬围墙吧。” “那么高怎么爬?”崔胖子瞪着牛眼般的眼睛问。 “你先蹲在地上,我踩着你的肩膀就能够着墙头爬上去了,等我上了墙头,再伸手下来拉你上去。”李二狗用他许久不转的脑子终于想出了一条“锦囊妙计”。 崔胖子自己想不出办法来,乍一听李二狗这方法还挺好,能实施,成功的可能性还很大,于是他立刻就同意了,但他什么都不肯屈与人下,谁第一个爬都要争一争:“凭什么你先上去,要我蹲下去让你踩?我要第一个上!” 李二狗看着崔胖子膘肥体壮的身材,又看了看自己病痨鬼似的竹竿身材,很想说他怕崔胖子一身肉,能把自己骨头都踩断,但此时不是与崔胖子争吵的时候,且他更急着进去找到钱财,于是便冒着被踩断骨头的风险同意让崔胖子第一个上去了。 崔胖子见他妥协地靠着院墙蹲下了,这才得意洋洋地过去,二话不说就踩着李二狗的肩膀,手往上一攀就要爬上去。 李二狗的小身板顶着崔胖子两百多斤的体重,忍耐得面目狰狞,浑身都颤抖起来了。 还不等他适应,头上的崔胖子就忽然发出一声惨叫,然后浑圆的身体往后一倒,摔倒地上弓着腰背,举着两只手哀嚎不已。 李二狗吓了一跳,慌忙扑过去捂住崔胖子的嘴巴:“嘘!嘘!别叫!会被人听见!” 崔胖子唔唔地晃着头想要甩开李二狗的手,李二狗愣是因为害怕使了吃奶的劲捂着,居然没让崔胖子甩开。 李二狗又警告地在崔胖子耳边骂他,崔胖子才想起他此时身在何处,因此只得咬了牙忍住痛呼声。 “咱们走吧!里面的人肯定听见了。”李二狗心虚又害怕地想撤了。 然而来不及了。 顾时初听到了崔胖子那声惨叫,虽然离得远不太大声且很快就没了,但她还是立刻就睁开了眼,警惕地推开了计明涛,披衣起床。计明涛睡得迷迷糊糊的,问她:“怎么起来了?” 98、七零后妈让你当(28) 顾时初一边侧耳听着外面的声响,一边安抚不太清醒的计明涛:“没什么事,我要起夜,你继续睡吧。” 外面大概率是贼,顾时初不想让人发现计明涛在自己家,所以决定自己去处理,并不让计明涛出现。 计明涛听了她的话,果然又闭上眼睛了。 顾时初出了房间,拿起一根扁担,悄无声息地走了出去。 她来到院门前,听到外面有人在低声快速地说话。 她这院门的锁比较特别,一旦关上,人从外面开只能用钥匙开锁,人在里面的话,只要按下门栓的开关就可以了。 顾时初按了门栓开关,挂在门外面的锁就轻轻地啪地一声开了。 李二狗和崔胖子本来就紧张又警惕,对什么声响都格外在意,这会儿听见细响,一看门锁居然打开,立刻吓得又要惊叫以来,以为遇到了什么神秘莫测的事。 然后顾时初就提着扁担从里面出来了,她因为睡觉,一头长发披散了下来,身上穿的还是白色的棉睡衣,乍一看就像个女鬼。 李二狗和崔胖子吓得魂都快掉了,纷纷惊叫起来,大叫:“有鬼啊!”边喊边转身想跑。 顾时初哪里会让他们就这么跑了?立刻举起扁担,一扁担一个抽到两人的腿上,一下子就把他们抽倒了。 这下子他们是抱着腿哀嚎了。 顾时初一脸煞气,一脚踩在崔胖子的脖子上,杀气腾腾地问:“说!你们三更半夜跑来我家想干嘛?不说就揍死你们!”这种时候最适合窝在床上睡觉,可她偏偏被人打扰了,顾时初能不发火吗?这一发火,下手自然就重了些。 崔胖子本身双手就被墙头的碎玻璃和荆棘刺插伤了,腿又被顾时初打得不是骨折就是骨裂了,疼得他痛不欲生,被顾时初这么一问,立刻就投降了:“我们、我们只是想来跟你借点粮食!并没有其他想法!” “当我是三岁小孩吗?借粮食?这个时候?其实你们是想来偷、不,是抢我的粮食吧?”顾时初脚上一使劲,按住了崔胖子的颈部动脉,崔胖子立刻就浑身无力,连呼吸都困难起来了。 另一旁的李二狗还想着逃跑,拖着半残的双腿想往外爬去,顾时初眼睛一凛,又一扁担下去,他立刻就趴下了。 “你来说!还不老实我就把你全身的骨头都打碎,我说到做到!”顾时初盯着李二狗,让他说。 李二狗本来就欺软怕硬,被揍了两下,吓得胆子都裂了,哪里还敢说谎?于是一遍痛哭流涕一边招供:“我、我们见你之前分了不少粮食和钱,就心生歹意,想来抢。是我们错了,你饶了我吧!以后再也不敢了……” 顾时初没想到自己得的这点东西都被人盯上了,不就是看她孤单一人,无依无靠吗?她心中怒极,想着该怎么处理这两个主意敢打到自己头上的混账。 直接抓到大队长面前,让他处理?可一个村里有人犯罪的话,全村人都会丢脸,大队长肯定不想声张出去,让他的政绩受损,所以他极大可能会劝说顾时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然而李二狗和崔胖子虽然有入室抢劫的意图,但还未遂,要是私了,就算处罚他们也处罚不了什么,最多让他们赔点钱或粮食,再关几天派去干点重体力活。 要是公了,城里的公安来了,倒是能让他们罪有应得,可惜他们还有家人,特别是崔胖子的家人,虽然他们一家人都被崔胖子压榨,但也不代表他们是好人,要是因为顾时初抓了崔胖子,让崔胖子坐牢的话,那他们肯定会来找顾时初麻烦。 毕竟这年头,家里有人坐牢的话,全家人都会被人看不起,变成村里最底层人员,干最累的活,得最少的工分,崔家人肯定会为此迁怒到顾时初身上,他们才不会管崔胖子才是罪魁祸首。 顾时初脑袋有点疼,她不甘心放过这两人,但又不想让这两人的家人找她麻烦,这就令她不知该如何处理才合适了。 最后,顾时初决定把他们放了,当然,放之前要狠揍一顿,再威胁一下,再放点让他们疼得怀疑人生的东西…… 顾时初打得人倒地不起了,才转身回了院子里,假装从墙角摘下一片树叶——其实她是从空间里摘的。 她摘的是一种叫金皮树的树叶,长得像心形,浑身长满细小的毛刺,接触到人的皮肤,会让人疼得生不如死。 就算顾时初艺高人胆大,摘它也要戴着手套,小心翼翼。 顾时初捏着金皮树叶走到李二狗和崔胖子跟前,说:“接下来,我会让你们碰一碰这片叶子,这叶子会让人过敏,痛疼,但没有生命危险,等你们熬过了这阵疼痛,我和你们的恩怨就一笔勾销,怎么样?你们要是不同意,那我就见你们一次揍你们一次了。” “我同意!就碰叶子!”李二狗和崔胖子异口同声,都选择了触碰会让人过敏的树叶,他们以为这叶子能有多大的威力?只会让他们疼一疼,疼过了就行了,他们很耐疼! 然而他们还是太天真了,顾时初刚把叶子放到他们手上,他们离开就觉得被火烧一样,剧痛起来,仿佛同时有三四只大黄蜂叮了那处地方,又像被浓硫酸泡着,痛得他们痛不欲生,浑身翻滚起来。 要不是顾时初家在村尾,而是在村子中央,那全村人都能被他们的惨叫声吵醒。 “对了,这痛可能持续几天、几周、几个月甚至几年,都说不定,看各人体质,你们最好祈祷自己运气好哦。”顾时初语气凉凉地说道,敢对她起坏心思,就要有赎罪的准备啊。 顾时初任由他们哀嚎,她找了个角落,挖了个快一米的深坑,把金皮树的叶子深埋下去,才松了口气,她可不敢随便处理这树叶,万一她放在哪里后忘了,之后不小心碰到,那就惨了,她不能冒这个风险。 这种金皮树她的伴生空间里只种了一棵,这一棵都是种在最偏僻的角落里,那角落她不到迫不得已根本不会去,离得远远的,就怕不小心碰到这树,可想而知它杀伤力多大了。 虽然这树让人心惊胆战,但顾时初还是留了一棵当杀手锏,这让人痛不欲生却又不会伤人命的树,用到合适的地方那就比毒药还好用了。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无错章节将持续在新书海阁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推荐新书海阁! 喜欢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请大家收藏:()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新书海阁更新速度最快。 99、七零后妈让你当(29) 顾时初处理完李二狗和崔胖子,重新锁了院门,刚转身就看到计明涛正站在阴影处,只隐隐看到他颀长的身影。 顾时初吓了一跳,嗔怪道:“你怎么站在这里?吓到我了。我处理好事情了,咱们回去睡觉吧。”心里默默回想自己刚刚那些举动有没有太出格,会不会让计明涛生疑。 计明涛听着外面那两人的哀嚎,说:“这也算处理好了?留他们在这里,明天会被人发现。我把他们扔到村里去。” “那随你吧。”顾时初摆摆手,打了个哈欠说道,忽然想起什么,连忙拉住他道,“不,不,你不能从我家走出去,让他们看见了不安全,咱们孤男寡女的,他们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万一他们用这事来威胁报复我们呢?” 计明涛定定地看着她,听到她似乎巴不得和自己撇清关系的话,心中不太舒服,但最后还是妥协了:“那我先把他们揍晕了再拖走,他们就不知道了。” “也行。”顾时初点头,这种重体力活他自愿去做那她也不会反对。 计明涛便走了出去,那两人还在哀嚎着,根本没有精力注意其他事情,计明涛还不等他们看到他的模样,便闪到两人身后,一人敲了一棍子,很快两人就晕了过去。 他把李二狗和崔胖子分别拖回村子里,扔到了村路边的草垛中,不让他们冻死就行了,至于明天他们清醒之后会不会攀咬顾时初? 计明涛想着他们要是聪明的话,自然不会这么做,不过就算他们愚蠢地攀咬了顾时初,那也没关系,没凭没据,顾时初也可以反驳是他们见她无依无靠想算计她…… 李二狗和崔胖子大概也没想到他们的计划一开始就出师不利,不但连顾时初的院门都没进去,还偷鸡不成蚀把米,挨了一顿胖揍,还得承受一番生不如死的剧痛。 把两人拉走了,计明涛回到顾时初家里,顾时初迷迷糊糊地问了一句:“回来了?” “嗯。”计明涛把人抱进自己怀里,却十分清醒,没有一点睡意,他想起今晚这事儿,知道顾时初分到的钱和粮引起了别人的眼热,偏偏她又没有一个家人,所以李二狗和崔胖子才会想拿她下手。 他现在最担心的是盯上顾时初的人也许不仅仅只有李二狗和崔胖子,可能还有其他人,只是还没来得及出手。 他要怎么帮顾时初吓退那些心怀不轨的人?计明涛皱着俊美烦恼地思考着,要不然,他就一直住在这里,守着她? 计明涛想到这里,心中一热,然而又想起之前顾时初不让他出现在人前的事,刚升起那点火热便一下子又凉了。 顾时初并不知道身旁男人的各种复杂心思,她睡得香甜极了,就算今晚有人想爬墙进来对她不轨都没能阻挡她的好睡眠,心够大。 第二天一大早,村子中央的人家就被草垛里传出来的哀嚎呻、吟声吵醒了,等过去一看,发现李二狗和崔胖子正蜷着身子在草垛上翻滚着,这大冷的天愣是出了一身冷汗,还沾了不少草屑,浑身狼狈。 “哎呀!你们两个这是干嘛?”第一个发现两人的关五嫂目瞪口呆地问两人。 李二狗和崔胖子被剧痛折磨得痛不欲生,哪里听得进关五嫂的问话?自然就没有回答。 其他村民这时候也围了过来,看到这两人这模样,如果不是看他们身上衣服都穿得好好的,村民们还会以为他们钻草垛是为了干那种“伤风败俗”的事呢。 其他人又问了两人几句,但他们都没有回答,有人便提议让人去把他们的家人找来,不过李二狗没家人,大队长问询赶来,只能让几个年轻人把他抬回他家里,而崔胖子,则由他们家人抬回去了。 村医急急忙忙地被人请了去给两人看病,然而,除了崔胖子两只手掌上被扎了玻璃碎,他们身上就只有胳膊上有一小片红色,其他地方都是好好的,他们却一个劲儿地说痛,是被一片叶子碰过了才会这么痛,让村医赶紧给他们开药止痛。 村医问他们到底是那种叶子这么厉害,他们形容了半天,听着相似的就有好几种,但那几种叶子碰了根本没事,于是村医就怒了,以为他们胡说八道,哪里有碰了一下就痛成这样子的叶子?要是真的有,怎么村里没有其他人遇到过? 两人又不敢说出那叶子是顾时初找来的,只得一味地哀求村医给他们止痛药。这时候的药品都很稀缺珍贵,特别是西药,而他们的病又莫名其妙地,村医也不敢随便给他们开药,就只给他们开了些中药试试,至于有没有效那就听天由命。 当然是没效,金皮树的叶子引起的剧痛,就算四十年后也没什么特效药治愈,只能让人生生熬过去,熬过去就好了。 顾时初和计明涛稍微留意了一下李二狗和崔胖子的后续,没听到两人攀扯顾时初,便松了口气,看来这两人还是知道轻重的,宁愿承受疼痛,也不想去吃牢饭。 因为这两人诡异的疼痛,还引起了村里的议论纷纷。这大冬天的,大家都比较闲,就时不时地拿李二狗和崔胖子这两人的事当茶余饭后的消遣了: “听说了没有,李二狗和崔胖子得了怪病,说是身上疼,吃什么药都不管用,疼得他们嘭嘭地用脑袋撞墙。” “不是说碰了一种树叶,过敏了才疼的吗?” “碰了什么树叶才疼得这么厉害啊?问他们他们又说不出来!要是真有那种树叶,我们村子里这么多人怎么从来没碰过?肯定是他们撒谎了!不知道干了什么亏心事才这样的!”大婶信誓旦旦地说道。 “该不会是中邪了吧?他们被发现时不是在草垛上吗?肯定是三更半夜出来干坏事撞上什么不该惹的东西了……”有人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 “呸!什么中邪?你不怕死想搞封建迷信啊?”另一人连忙拦住她。 100、七零后妈让你当(30) “可他们那样,不是中邪难道是精神失常,疯了?”那人不服气地说道。 “精神失常?那会两个人都同时精神失常吗?这也太巧了吧?”其他人的纳闷道。 “谁知道呢?也许就是他们自己作的孽,两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这次得了这种怪病也是活该!”有被李二狗或者崔胖子欺负过的人就对这两人的现状乐见其成、幸灾乐祸了。 …… 李二狗和崔胖子身上的疼痛直到三个月后、春天都来了才开始缓解,但那时候他们已经被折磨得浑身骨瘦如柴,跟以往判若两人了,特别是崔胖子,瘦下来之后居然破天荒地改了性子,再也不敢那么嚣张了。 李二狗和崔胖子好了之后,对顾时初就更忌惮了,不但再也不敢提起之前的事,连平时在上工的时候看见了顾时初,都避之唯恐不及,躲得远远的,根本不敢出现在她面前。 顾时初对此感到很满意,对于这种欺软怕硬的烂人,就是要教训得他们看见自己就害怕才好,她只是让他们承受了几个月的痛苦,并没有揭发他们,让他们去坐牢,或者要他们的命已经是她仁慈了。 要知道,顾时初可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类。 到了这一年,顾时初和计明涛搞在一起已经快两年了,他们不是普通的情侣,不会谈情说爱,更多的是探索双方的身体,只走肾不走心,不过却也越来越默契,慢慢地有了老夫老妻的感觉,只除了他们是不能见光的。 这两人的亲密关系,即使是经常来顾时初家里的张伟红都没有觉察,也许有她粗心大意的原因在,但更多的是因为他们足够谨慎和隐秘。 天气暖和,山上的雪也化了,野猪黑熊等猛兽从冬眠中醒来,又在山上找不到足够的食物,于是开始下山,还跑到了村里来。 有村民在自家的自留地里看见一头熊瞎子的时候,吓得连滚带爬地回来告诉村长。 村长就组织了村里年轻力壮的男人们,拿了村里唯一的一把木仓,带上锄头、镰刀等武器去对付熊瞎子了。 熊瞎子是极其危险的猛兽,一般生活在深山里,可如今它下山了,肯定会与村民发生冲突,因此村长只能防范于未然,在黑熊咬死人之前先杀了它。 这次参与捕杀熊瞎子的全都是男人,顾时初就算想自荐,也被村长拒绝了,不过计明涛被叫去了。 顾时初只能从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找一些草药,配了一种强效的迷药,让计明涛在黑熊受伤时抹在它的伤口上,这样能最快发挥药效。 计明涛看着顾时初递给他的一瓶子绿色的药渣糊糊,没说什么,直接收下了,跟顾时初接触这么久,他知道她有些神神秘秘的手段,但既然她从来没说过,那他就当做不知道,并不探究她的秘密。 等顾时初自己想要和他说时,她自然会说,计明涛并不急。 顾时初见他问也没问就收下了草药糊,便挑了挑眉,问:“你就这么相信我,问都不问一下?” “问了你会说吗?”计明涛无奈地看着她,反问道。 “不会。”顾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计明涛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神情,了然地看着她。 顾时初见没有逗到他,无趣地捏了捏他的脸,说:“你怎么这么不配合我啊?” 叹了口气,还得提醒他:“注意你自己不要沾到一点这种草药,一丁点药汁都不行,否则我不知道你能晕多少天。毕竟这是给猛兽配的迷药,人用了后果会很严重。” 计明涛点头,专注地看着顾时初,说:“你这两天待在家里,不要到处乱跑,熊瞎子没有离开,不知道会出现在哪里,你不要冒险。” 顾时初虽然有把握遇到黑熊也能逃命,但她不会拒绝计明涛一片好心,于是连连点头答应:“当然,我很爱惜自己的生命,你也要注意安全,给黑熊下药时更要小心,要是能远距离把药扔到熊嘴里也行,但要是没扔成功那这宝贵的迷药也就没了,你自己谨慎决定吧。” “我会见机行事。”计明涛答应道。 身强力壮的男人们去猎熊了,留在村里的人都很担心他们,村里的气氛都没往常那样轻松了,有些紧张、压抑,小孩们玩闹都不敢太大声,生怕惹了焦虑的大人们生气。 两天之后,随着一阵惊呼和哗啦啦的脚步声,去猎熊的人终于回来了,熊瞎子成功被捕杀了,但去的人也重伤了两个,其他人身上也多多少少带了伤。 重伤那两个是被抬回来的,浑身血淋淋,家属们一看就哭得死去活来,这样的重伤,村医肯定没法治了,村长只得吩咐人送去城里的医院。 至于轻伤的,则抹点药就了事,毕竟去一趟医院花费可不小。 虽然有人受了伤,但大部分人都活着回来了,没缺胳膊少腿,还带了一头三四百斤重的大熊回来,这可都是肉啊,三四百斤的肉,够一家分好几斤的了,他们能不高兴吗? 于是大家开始处理黑熊尸体,分肉。 顾时初没有留下来看热闹,她跟着计明涛回来了,计明涛左腰侧的衣服被撕破了,染了血。 “你怎么受伤了?”顾时初皱着眉问道,她可是知道计明涛身手很利落,按理说这次的黑熊有这么多人一起对付,根本伤不到他才是。 “为了救一个吓呆的人,不小心被熊爪子抓了一下。”计明涛淡淡地回答道,“伤得不是很深,上点药就行了。” 顾时初听了他这话,冷笑道:“伤得不深?那怎么有这么大的血腥味?”说着她一把拉开他的衣衫下摆,果然看见他腰上几道深深的伤口,血肉模糊的,伤口上的肉都狰狞地往外翻着,显然是被熊的指甲抓的。 “这还叫伤得不深?只有连肾都被熊掏出来你才觉得叫深吗?”顾时初冷冷地盯着他。 计明涛听见她这话,忽然轻笑了一声,往四周看了看,见没有人,便握住了她掀着自己衣裳的那只手,轻轻地说:“这样的伤我都习惯了,不算什么。” 一听他云淡风轻的话,顾时初顿时就对他生不起气了,反而有些为他心疼,问:“那肯定很疼吧?” 计明涛垂下眼帘,轻轻地点点头,心里却想着:示弱果然很有用啊。 101、七零后妈让你当(31) “去我家处理伤口吧,我家里有热水,你先好好洗个澡,我再帮你上药包扎。”顾时初说着,就把人拉回自己家了。 计明涛家里冷锅冷灶的,什么都没有,想要喝口水还得自己现烧,他刚带着伤从外面回来,要是还得自己带上烧水、做饭,那也太可怜了。 顾时初心中对计明涛生起了一点点罕见的怜爱,看在他是为村里除害才受伤的份上,她就当做是同情他了。 顾时初还思考着待会儿做点什么吃的给计明涛填填肚子,根本不知道计明涛此时嘴角翘起,带着“计谋得逞”的微笑。 计明涛确实觉得这次受伤伤得很值,能让顾时初心甘情愿、任劳任怨地伺候他一回。 顾时初到了热水让计明涛去洗澡,她则准备烧几个菜。 菜烧好了,计明涛出来时只穿着一条长裤,上身因为还要伤药,所以光着。 顾时初把人按到椅子上,拿起药膏,涂到他伤口上,伤口上皮肉外翻,又因为洗澡时沾了水,所以有些泛白,看着有些恐怖,然而顾时初面不改色,该上药就上药,下手也并不轻省。 “嘶——”地一声,计明涛皱着眉头轻呼。 “疼吗?疼才好,免得你这么伟大,整天想着舍己救人。”顾时初冷笑道。 计明涛抿着嘴没有说话,他直觉现在的顾时初心情不好,不敢惹她。 给人上了药,又包扎好之后,顾时初连计明涛的劲腰腹肌都没有欣赏,就冷着一张脸让他吃饭然后去睡觉休息。 “我去把分到的熊肉拿回来,你的那份我也会帮你拿,你好好待着吧。”顾时初说完,就提着篮子出去了。 去到晒谷场上的时候,野熊已经被宰杀得七七八八了,几个妇女正在收拾内脏,不用等多久就能分肉了。 “村长,计明涛那份肉也给我吧,我帮他拿回去,他受伤了在家休息。”顾时初拿了自己那份肉,又对村长说道。 她说得大大方方、光明磊落,反倒没有人怀疑她和计明涛有什么暧昧关系,只以为是邻居间的帮忙。 “也行,他是出去帮忙狩猎的人,又受了伤,分到的肉多了几斤。”村长说着,把那份大些的肉递给了顾时初。 这点倒是没有人有异议,毕竟人家是冒着生命危险去猎熊的,还为此受伤了,多分一些是应该的,其他跟着去狩猎的人都多分了一些,受重伤的那两个人家里分到的更多,但也没有人嚷嚷着不公平。 顾时初提着一篮子肉走回家,迎面就看到李丹阳身前绑着一个孩子,背后还背着一个孩子,手中提着一个篮子朝她走来。 “你……不累吗?”顾时初突然出声问李丹阳,“这两个孩子都三岁了,自己能走路了吧?两个你都背在身上,自己不累吗?” 李丹阳本来正低头专心走着路,听见有人这么问,吓了一跳,看见是顾时初,便下意识地揽住身前的孩子,眼神躲闪着说道:“不累,习惯了。” 见李丹阳这么回答,顾时初便无言以对了,她总不能说不能太惯着孩子,会惯坏他们的吧?要是她真的这么说,也许李丹阳会觉得她是故意想挑拨他们的母子关系呢。 “你这个坏蛋!我才不要自己走路!”李丹阳背后那个男孩子突然指着顾时初大声说道,还伸长了手想来打顾时初。 顾时初一愣,没想到这孩子会这么说,她看了看李丹阳,发现她听见小孩子这么说,居然没什么反应。 而李丹阳身前用布绑着的那个小女孩也怒瞪着顾时初,凶狠地说:“坏女人!我就是要李丹阳背!就是要李丹阳背……” 顾时初有些错愕了,这两个孩子显然对李丹阳没有一点尊重,连她的姓名都是直呼,根本不喊她妈妈,也不喊她阿姨,这么大了还非要她背着,看他们的表情神态,显然已经很习惯使唤李丹阳了。 眼看李丹阳快要被这两个小孩子的乱动弄得差点站不稳,顾时初忙扶了她一下,问她:“你不好好教一下他们吗?看起来他们问题有点大。” 李丹阳苦笑了一下:“教不了,对他们说话说大声一点,婆婆都会骂我。” 顾时初这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涉及到继子女和继母以及婆媳之间的复杂关系,顾时初并不擅长处理这样的关系,她也帮不了李丹阳,只好与她寒暄了几声,就离开了。 李丹阳看着顾时初脚步轻盈地提着一篮子肉离开,从后面看,她的身形修长苗条、玲珑有致,一看就是年轻女孩子的身形,脸色也红润丰盈、眼睛清亮有神,谁都看得出她是个生活过得很如意的人。 李丹阳有些羡慕,又有些复杂,总是忍不住想,要是顾时初像上辈子那样嫁给了周卫国,那她还能保持现在这样轻松如意的状态吗? 她使劲地想,想要回忆起上辈子顾时初嫁入周家后的状态,是不是像现在的自己一样苦不堪言,被折磨得一脸麻木沧桑?可是她已经想不起来了。 她如今说不清自己到底有没有后悔过这门从顾时初手中千方百计抢回来的亲事,也许有,但她不敢承认。 “李丹阳!快走啊,你又偷懒,我要告诉奶奶!”背后的小男孩一拍李丹阳的肩膀,斥责道。 李丹阳这才回了神,转身佝偻着腰往晒谷场走去,她身上背着两个三岁的孩子,实在太累了,都直不起腰。 她都不明白,明明未来是那么出色的四个孩子,为什么小时候却这么刁蛮凶残、难应付呢?短短的时间,她就被折磨得快精神失常了,这时候她倒是佩服起上辈子的顾时初来,不知道她当初是怎么熬下来的。 熬吧,熬吧,熬到他们长大就好了……她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周卫国家里有好几口人,分到的肉就比较多,李丹阳提了提,便好声好气地对周建英说道:“我要提着肉,就不能背着你了,你自己走路回家,好不好?” 周建英使劲地摇着头,立马说道:“不好!我就要你背,就要你背我……”一边说还一边拿脚踢她。 102、七零后妈让你当(32) “我背着你就没办法提肉回去了,我力气没那么大,你自己走回去也没有多远……”李丹阳继续低声下气地和周建芳商量。 “我就不走路!你别想扔下我,我告诉我奶奶,说你欺负我……”周建芳抬着小下巴,叉着腰凶巴巴地对李丹阳说道。 “后妈你又要偷懒了吗?你不肯背妹妹,我回去跟奶奶说,让她打死你!”周建展在一旁用稚气的语气说着恶毒的话。 兄妹俩说话已经很有逻辑性了,想要跟他们奶奶告状,那是一告一个准。 李丹阳试了试把周建芳背起来,又提了提那篮子肉,确定自己真的没办法背着两个总共快七十斤孩子的,还要提着一篮子有七八斤的肉。 她跟兄妹俩解释了一遍又一遍,然而根本没有用,兄妹俩不但不听她的,还对她拳打脚踢起来。 别以为三岁大的小孩子没力气,打人不疼,但其实农村里的三岁小孩都能上山下河到处跑了,手脚可有劲儿了,打起人来生疼,更何况还有一句话叫“乱拳打死老师傅”呢,李丹阳被他们兄妹俩打着,又不敢打回去,只是躲闪着,身上不知道挨了多少手脚。 旁边看不过眼的大娘对两个孩子说道:“快住手!你们两个也太嚣张了,她虽然只是你们后妈,但也是长辈,怎么能对她动手呢?” “关你什么事?死老太婆!后妈就是欠打,我不打她,她就要打我了……”周建展对大娘龇了龇牙,振振有词地骂道。 那大娘被他一说,气得脸色都青了:“小小年纪就这么恶毒,果然是有娘生没娘养的崽子!我看以后也是个偷鸡摸狗的料!”说完气冲冲地走了。 其他一个周家本家的嫂子看到兄妹俩嚣张的样子,便忍不住对被继子女打都不吭声的李丹阳说道:“你虽然是后妈,但到底也是妈,怎么能随着他们的性子来呢,要下手管教他们啊。哪家的小孩子敢这么打亲妈,亲妈不打得他们屁股开花才怪!你怎么连两个三岁的小孩子都管不住,这也太没用了些!” 李丹阳只能咬着牙,忍住眼眶里的泪不掉下来,说:“我不能管,一管他们就在婆婆面前大哭大闹,说我打他们,婆婆就不分青红皂白骂我歹毒心狠,想磋磨死孩子。” 周家嫂子闻言,顿时同情起李丹阳来,她可太知道周母的性格了,可不是个好惹的,于是她也只好讪讪地说一句:“那你也不能任由他们打你啊,哎,小孩子不管教就要废了。” “妹妹!你这是怎么回事?!”李丹阳的大哥才刚来,就看到自己妹妹被周卫国那两个孩子拳打脚踢,她只一味狼狈地躲避,而周围人都在看热闹。 李大哥怒气冲冲地把两个小孩一把提起,扔到一旁,凶神恶煞地对他们说:“你们两个小杂种!敢打我妹妹,想找死是吧?” 说完还一人拍了几巴掌到他们屁股上:“敢揍我妹妹,我就揍你们!” 两个孩子都是欺软怕硬的,他们敢嚣张地打李丹阳,是知道李丹阳不敢对他们怎么样,而且家里还有奶奶会给他们撑腰,但现在他们是对上人高马大、一脸凶相的李大哥,顿时就气馁了,还挨了打,也不敢反打回去,只好立刻就开始哭起来了。 李大哥不管两个哭闹的熊孩子,只一脸恨铁不成钢地对李丹阳说道:“你是怎么回事?怎么任由两个娃娃打骂?你以前在娘家时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吗?怎么现在对上两个小孩子都忍气吞声了?” 李丹阳被她大哥问得哑口无言,她对周家有所求,又把自己放得低低的,对上周家人都自觉比他们低一等。 况且她的内心早已经不是曾经那个深受家人宠爱的十八岁年轻姑娘,而是来自四五十年后那个被生活折磨得面目全非、麻木卑微的老妇人。 她想要沾周家人的光,对上周家人又怎么硬气得起来呢? “大哥!你怎么能打他们?”李丹阳对她大哥的质问丝毫不在意,只关心周建展和周建芳被打了,还哭了,她就反而质问起她大哥来,“他们还是孩子,你是大人,怎么能跟他们计较呢?现在好了,他们一哭,我回去又要被婆婆骂了!” 李大哥不敢置信地看着她,简直不敢相信妹妹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来,他打两个熊孩子也是为了她啊,她反倒怪起自己来了。 但到底是自己的妹妹,他忍着气说道:“这事根本就是两个孩子不对,你婆婆敢骂你这不是蛮不讲理吗?我得帮你问问,她到底是怎么教孩子的!你嫁进去可不是受罪的……” “哥!算了吧,只是小孩子不懂事……”李丹阳只想息事宁人。 “看看刚才他们对你这么嚣张,平时肯定更过分吧?不行,我不能让他们这么折磨你,要是实在不行,这日子不过就算了,反正你还没有孩子,二嫁也能嫁个好的……”李大哥却不想就这么算了。 李丹阳听他说什么二嫁,吓得立刻劝说李大哥,想打消他去找周母算账的念头,但李大哥以前就很疼爱她,怎么舍得自己的妹妹在周家受委屈?于是铁了心回家要带上一家人去周家,找周家人算账。 李丹阳阻止不了,只得先回周家想办法,幸好两个熊孩子被李大哥揍了一顿后,没敢再坚持要她背着,三人才慢慢走路回去了。 李大哥回家后果然带着一家人去了周家,要给妹妹讨个公道,李母从儿子口中得知女儿在周家还被继子女欺负的事后,气得狠狠地跟周母撕了一场。 李大哥、李二哥也分别揍了周卫国的大哥和小弟一顿,可惜周卫国还在城里上班没回家,否则他们最先揍的就是他。 最后李家和周家谈好了条件,让周家人不得打骂李丹阳,特别是四个继子女以及周母,而李丹阳也不能虐待孩子(当然她之前也没有虐待过)。 之后李丹阳在周家的处境果然好了些,起码几个孩子和周母不敢随随便便对她动手了,虽然还会骂骂咧咧,但李丹阳已经很满足了,却又有些担心四个孩子会跟她不亲。 那以后她还能沾他们的光吗?李丹阳左右为难。 103、七零后妈让你当(33) 宋大妞端起煮好的草药,走到床前,扶起脸色苍白的宋母:“娘,该喝药了。” 宋母颤抖着手接过药碗,闭上眼睛一口气就把药汁给喝光了。 宋大妞帮她擦干净嘴巴,把她重新放倒在床上,安慰她道:“娘,喝了药你就好好睡一觉,等明天起来你就好了。”说完,她端起药碗就要离开。 宋母拉住女儿的手,颤巍巍地说道:“大妞,娘可能好不了了,要是我也跟着你爹走了,只剩下你们姐妹几个那可怎么办啊……” 宋大妞看着哭得满脸泪水的母亲,心中一酸,眼中立刻就蓄满了泪水,她强忍着悲痛道:“娘,你胡说什么呢?只不过是小小的感冒罢了,你喝了药躺几天怎么都能好了,干嘛说这些丧气话?” 宋母确实得的不是什么重病,只是因为丈夫过世伤心过度才病倒的,这是心病,更何况丈夫死了而她依旧还没能生下一个儿子,这让她觉得无脸面对宋家列祖列宗……双重打击下,她哀莫大于心死,便这点小病也病得奄奄一息了一样。 “娘对不起你爹啊!到你爹死都没能给他生下儿子!都是我的错,我是你们宋家的罪人……”宋母边哭边说道,“我没能给你爹传宗接代,我对不起宋家的列祖列宗……” 宋大妞忍着心酸安慰她道:“娘,没有儿子,你不是还有我和三个妹妹吗?我们会给你养老送终的……现在不是说男女平等么?生男生女都一样,娘,你就不要再惦记着儿子了,儿子能做的,女儿也能做……” “不一样的!女儿怎么能和儿子一样呢?你们以后都是要嫁出去,都是外人……没了儿子就断了根了,宋家要断送在我手里了,我对不起宋家啊……”宋母依旧哀嚎着,她没读过书,不懂什么道理,只知道世世代代女人都要生下儿子,给夫家传宗接代,否则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女人,就对不起夫家。 宋大妞听到母亲这么说,又伤心又愤怒,忍不住大声质问道:“儿子就这么重要吗?让你要死要活的!你还记不记得你还有三个年幼的女儿要养?” “都是赔钱货!养什么养?养了以后也是别人家的人……”宋母也怒了,说话急了突然咳嗽起来,吓得宋大妞慌忙帮她拍着背,让她顺顺气。 “娘,你别气,是我说错话了,我以后再也不说这些话了。”宋大妞生怕母亲气急加重病情,只得妥协了。 宋母咳得满脸通红,好一会儿才停了咳嗽,顺过气来。 “你也别怪娘,娘也是为了咱们宋家着想啊,家里没一个男人,村里的人都会瞧不起我们,个个都能踩我们一脚,抓着咱们一家来欺负,谁让咱们家没男人呢?”宋母低低地说道,眼眶红肿。 她叹了口气,对大女儿说:“咱们还是答应你堂伯,把他家的小儿子过继来咱们家吧,好歹也姓宋。” 宋大妞一听,想起堂伯家那个小儿子,小小年纪就学会了横行霸道,在村里欺男霸女,抢别的小孩的糖、时不时就拎起拳头揍人,嚣张又任性。 宋大妞顿时急了,说:“娘,堂伯家的那个小儿子,都十一二岁了啊,性格还蛮横霸道,一点都不好,过继到怎么家也养不熟啊。” 宋母叹了口气说:“只有他最合适了,你堂伯只肯过继他,其他的儿子他却是不肯的。” “你瞧他亲爹都嫌弃他,我们就更不能要了,他平时连自己爹娘都顶撞,过继来了之后肯定更嚣张……万一他以后不孝顺娘,也不为咱们姐妹撑腰,那不是白养了吗?”事关自己家人以后的利益,宋大妞也会考虑。 宋大妞绞尽脑汁想打消母亲过继堂弟的想法,忽然她亮光一闪,眼睛一亮,说:“娘,咱们可以不过继,我以后不出嫁了,找个男人来入赘,生了孩子就姓宋,这不是也能给宋家传宗接代吗?” 宋母一听,顿时也激动了,越想越觉得大女儿的主意更好,她两眼发光地捉住女儿的手:“大妞,你真的不想嫁人?要找人入赘?” 宋大妞看着母亲一下子仿佛就有了生机的脸,狠下心一点头,咬牙道:“对!我找个男人入赘,撑起咱们家,就不用过继别人的儿子了。” “好好!娘立刻就找人去打听打听,看看哪里有适合入赘的男人。”宋母兴奋地说道,本来苍白的脸色都变红了,生机勃**来,跟之前那个奄奄一息、仿佛下一刻就要撒手人寰的病人并不是她一样,判若两人。 宋要招夫入赘的事比吃药还管用,宋母没一天就能从卧病在床到生龙活虎了,她又有了活下去的希望,再也不说那些要死要活的话了,整天琢磨着自己村或者邻村有哪个小伙子适合入赘自己家。 然而入赘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要不是家里穷得吃不饭的男人,很少有男人愿意离开自己家,“嫁入”妻子家里的,因为这会让人瞧不起,觉得他窝囊没用,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甚至连以后的儿女都可能看不起他。 还有些愿意入赘的,则是断胳膊断腿等残疾的或者二流子混混等没女人肯嫁的,残疾男人做不了重体力活,宋母也看不上;二流子混混品性有问题,宋母怕自己家压制不了,反而引狼入室……于是这又排除了一部分男人。 剩下的就根本没几个可供挑选的了,宋母急得不行,之前的兴奋激动早就消失了,她没想到就算自己女儿想招夫入赘,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正当她急得嘴角都气泡的时候,忽然在地里看到弯着腰挖红薯的计明涛,计明涛人长得高高大大的,长相周正,干活也卖力不偷懒,自己每天挣得工分都是满工分,家里还只剩自己一个,没有其他亲人了! 宋母立马眼睛一亮,这不就是最好的入赘人选吗?计明涛既不残疾,品性也没问题,肃然寡言少语,但平时遇到别人有难处也会出手帮助,村里人虽然因为他成分问题疏远他,但也都知道他是个靠谱的,大队长去城里买肥料、买种子、交公粮都会带上他,因为知道带上他就吃不了亏,这说明他精明能干呢! 104、七零后妈让你当(34) 宋母顿时喜不自胜,越想越觉得计明涛合适:他因为成分问题,二十几岁了都还没有成亲,村里其他人都不敢把女儿嫁给他,生怕被他的出身连累了,但他们家不怕啊,他们宋家祖上八代都是贫农,根正苗红着呢, 而且要是计明涛入赘他们家,那成分自然也随着他们家来了,那不就能摆脱他地主崽子的身份了吗? 估计计明涛知道有这种办法能摆脱出身,自己也愿意吧?毕竟就因为这个成分问题,他连媳妇都娶不了,要是入赘了,那岂不是改变成分和娶上媳妇一举两得? 宋母信心满满起来,不觉得计明涛会拒绝她,要是得知自己家看上他了,说不定还会感激涕零,迫不及待就要入赘呢。 宋母马上就决定今天下工后带上媒婆去计明涛家提亲,这看上了就要订下才行,否则别人也想到这个主意怎么办? 于是宋母恨不得现在就下工回家去,可惜这会儿才刚下午,离下工还远着呢,她只能先急着了。 但急虽然急,并不妨碍宋母观察计明涛,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宋母这会儿也是这样,越看计明涛就越觉得满意,暗喜自己一下子就发现了这颗蒙灰的珍珠,要知道计明涛除了成分这一点不好,其他地方可是样样都好。 宋母都庆幸他的出身不好,让他无人问津了,否则以他的样貌能力,要是没问题,怎么都不可能便宜她家大妞,说不定有多少人家抢着要他当女婿呢。 计明涛汗流浃背地挖着红薯,莫名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盯着他一样,让他如芒在背,他皱起了眉头,警惕地、装作不经意般往四周看去,却错愕地发现盯着自己的是宋辉子的老婆。 宋辉子的老婆上个月刚死了丈夫,难道她对自己有什么邪恶阴暗的想法?计明涛忍着恶心又小心地观察了一会儿,发现宋母看着他的眼里并没有淫、邪贪婪的意思,却像是带着审视、打量,还带着一点点的满意和慈爱? 计明涛百思不得其解,他和宋辉子家平时没什么来往,不知道宋母这样看着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但看她对自己并没有恶意,计明涛只好压下心底的疑惑,不去理会了。 宋母看着计明涛挥着锄头的那结实有力的胳膊,满意地点点头,身体健康有力气,是把干活的好手,入赘之后家里又能多个壮劳力,宋母看他能不满意吗? 确定了人选之后,宋母凑近跟她一起拔着红薯苗的女儿,压低声音,喜笑颜开地对大女儿说道:“大妞,我看中了一个入赘的好人选,计明涛,怎么样?” “计明涛?娘,他家只剩他一个人了,他会愿意入赘吗?”宋大妞问道。 “那有什么不愿意的?难道他还想把他那地主身份传下去?就算他想也没人肯嫁进他家这个火坑啊。咱们家愿意让他入赘,那是看得起他,他还能拒绝?”宋母自信满满地说道。 然后她碰碰大女儿的肩膀,悄悄说:“计明涛就在你身后侧边的地方挖红薯,你看看他喜不喜欢?” 宋大妞闻言,扭头看向身后,看见戴着草帽的高挑劲瘦的计明涛,一道道汗水从他形状完美的下巴流下,又流淌到他修长的脖子和嶙峋的锁骨处…… 宋大妞立刻像是眼睛被烫了一样,羞红着脸说道:“什么喜不喜欢的,娘你不要胡说八道。” 宋母看见女儿这个反应,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立马笑呵呵地说:“你看中了就好,计明涛除了出身,没有哪里不好的,等他入赘了咱们家,咱们就不用那么辛苦了,也能轻松轻松……” 宋大妞听着母亲话语里的憧憬,心中也忍不住满怀期望起来,她以前没有注意过计明涛,可今天一注意到,就一下子动了心,他长得俊又能干,比起村里那些粗鲁黝黑的男孩子好看斯文多了,而且家里也没有其他人,她以后就不用面对婆婆…… 宋大妞的心脏砰砰砰地猛跳,脸上发烫,也不知道是太阳太猛,还是其他原因。 宋母看着女儿神思不属、含羞带怯的模样,顿时乐了,更是等不及要跟计明涛提亲。 于是等下工之后,宋母就一溜烟地走了,宋大妞看着母亲的背影,又忍不住看了看扛着锄头离开的计明涛,嘴角忍不住往上扬。 计明涛回到家刚用水冲掉一身汗水,就看到宋母带着村里的媒婆上了门。 他眼里闪过不耐和烦躁,但很快有压了下来,恢复了之前的平静。 “两位婶子今天怎么有空来找我?”计明涛把人迎进来,倒了水,问道。 “哎呀,我们上门,当然是有大喜事来找你啊!”媒婆笑眯眯地说道,打量了一会儿计明涛,称赞道, “大侄子果然一表人才、相貌堂堂,怪不得宋辉子家的一下子就看中了你当他们家的女婿!” 计明涛垂下眼帘,心中了然,怪不得之前宋母那样看他,原来是想要她当女婿。 宋母看着计明涛,笑眯眯地夸她的大女儿: “咱们家大妞是家中长女,最懂事能干了,家中里里外外都被她打理得整整齐齐、清清楚楚,半点儿都不用我操、心,底下妹妹们的事也都是她照看着,这以后成了家也肯定是个贤妻良母,把家里打理得妥妥帖帖…… 计家小子,我也不跟你含糊了,我是想你入赘到我们家里来。我们家只有四个女儿,没有儿子,就想招个女婿支撑起家里,不让家里的孤儿寡母受人欺负。 你放心,等你入赘之后,家里的事就都是你和大妞说了算,以后大妞的三个妹妹都是要嫁出去的,所以碍不着你们什么。 当然,生下的孩子要姓宋,毕竟大妞是长女,有责任为宋家传宗接代,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不怎么样。宋婶子,我没有入赘别人家的想法,你找错人了。”计明涛面无表情地说道。 看见他这脸色,宋母心中咯噔一声,忙说:“你先别急着拒绝,还可以再谈谈嘛。” 105、七零后妈让你当(35) 计明涛的神色一下子就冷漠起来,不再是装出来那种温和无害,他一双淡漠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宋母,再次强调:“我想得很清楚,我不会做上门女婿,宋婶子你找别人去吧。” “为什么?上门女婿就是名声不好听一点,但实际上你并没有什么损失不是吗?还能跟别的男人一样老婆孩子热炕头。村里跟你同一个年龄的那些小伙子,如今孩子都能打酱油了,你却连一个媳妇都没有,难道你不羡慕吗?”宋母很不理解,有些不满计明涛的不识抬举。 计明涛面无表情地回答:“不羡慕。” 宋母被他的话噎住了,一时有些气愤,理智便开始离家出走了,说:“不羡慕?我看你是死鸭子嘴硬吧?我就不信你一个二十多岁活力旺盛的大男人会不想女人!可惜没有女人看上你吧?我现在替我家大妞来跟你提亲,是看得起你,你不要给脸不要脸……” 计明涛听着她滔滔不绝说得唾沫飞溅的模样,心中十分不耐,于是他就不忍了,冷冷地对宋母说道: “我实话跟宋婶你说了吧,我其实是看不上你家大妞,我就喜欢长得漂亮的,可你家大妞长得五大三粗、面目平平,我实在看不上,更别提入赘了!” 宋母听到他这话,惊愕地张大了嘴巴,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顿时尖叫一声,说:“你说什么?你还看不上我家大妞?你有什么资格看不上她?我还没嫌弃你这个地主崽子,你还敢看不起我女儿?还喜欢长得漂亮的?可惜长得漂亮的看不上你!臭小子我看你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宋母气得血气直往脑袋上涌,计明涛居然敢说她大女儿长得不好看!虽然自己女儿确实不怎么好看,但娶妻怎么能光看外表?不都得看女方勤不勤快、能不能干吗?自己女儿吃苦耐劳,哪里配不上他了? “哎,宋大姐你快消消气,小伙子是火气大,说胡话呢!”媒婆一看场面要失控了,连忙和稀泥,“计家小子,你快跟你宋婶子说声对不起,你这么说一个女孩子,宋婶子作为她娘,当然要生气了,你快道歉。” 计明涛却岿然不动,说:“我不觉得我有什么好道歉的,我只是实话实说,她之前说的话已经算是侮辱我了,我没有回骂已经是我有涵养了。” “呸!小贱种!我再问你一次,你真的不肯入赘我家是吗?”宋婶子看到计明涛对她的态度,已经明白计明涛的坚定了,顿时怒不可遏, “你这么有骨气,我看你以后能娶到什么天仙!照你这幅贱样,我看你不但娶不到天仙,还连母猪都娶不到,这辈子都是断子绝孙的命!” 她最后那句已经算得上是诅咒了,要不是计明涛还有理智,他那拳头早就揍到她脸上了,可惜他不打妇孺弱小,于是只脸色冰冷,目光冷厉地盯着宋母,反击道:“我会不会断子绝孙我不知道,但你们宋家现在不就已经断子绝孙了吗?这是你的报应吧?罪魁祸首就是你啊,你是你们宋家的罪人……” 计明涛本来就不是什么良善的人,他经历过最残忍的黑暗,他聪明狠戾,别人不惹他,他就是无害的羊,别人一惹他,他立马就掀了身上那层羊皮,露出属于狼的尖利的牙。 他一眼看穿了宋母的软肋,于是毫不留情地一刀戳上去,残酷利落。 果然宋母听到他这番话后,顿时脸色煞白,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颓下去,计明涛狠狠地戳中了她心中那最不能脆弱的角落。 宋母张着嘴巴却说不出话来,颤抖着手指指着计明涛,媒婆看她这幅模样,生怕她气出病来或者和计明涛打起来,于是急急忙忙拉着她离开了。 计明涛眼神冷厉地看着两人的背景,过了好一会儿才让眼中翻滚的各种情绪一一收敛好,恢复平静。 顾时初刚从外面回来,就看到媒婆扶着宋母从计明涛家中出来,她有些疑惑,计明涛家几乎没有客人,平时除了她,基本不会有外人踏足他家,那这两个人突然来找计明涛,到底是有什么事呢? 顾时初有些好奇,脑中灵光一闪,突然想起扶着宋母从计明涛家离开那个中年女人不是附近有名的媒婆吗? 她眼睛瞬间瞪大了,难道那媒婆是来给计明涛说媒的吗?说的是谁?宋母的女儿吗?顾时初顿时想到了许多。 于是等到晚上,顾时初溜进计明涛家,一番男女和合之后,顾时初窝在计明涛怀里,打了个哈欠,问他:“我今天看见媒婆从你家出来了,有人找你提亲了吗?” 计明涛本来正在享受情、事余韵,慵懒而昏昏欲睡,听见顾时初这问话,瞬间就精神了,他小心地觑着顾时初的脸色,没看见她脸上有质问或者发怒之类的迹象,但也回答得很谨慎,说: “是要让我当宋大妞的上门女婿,我拒绝了。” 顾时初一听,惊讶得立刻从计明涛怀里爬起来,兴致勃勃地问:“居然要让你入赘?宋婶子也太有想法了吧?不过她家大妞长得好看不怎么样啊……” 顾时初努力回想起宋大妞的样貌,记得她长得高高壮壮的,是个干活的好手,可惜这样的身材不符合当下男子的审美,再加上她干农活多了,皮肤比较粗糙和黑,脸盘子还大,偏偏眼睛又小,五官平平并不精致,这一组合起来,整个人就很普通了,并不好看,外表上是配不上计明涛这身材样貌的。 计明涛见她满脸好奇,没有一点吃醋或者嫉妒、愤怒,心中顿时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个女人就真的对自己一点都不上心吗?否则为什么有人跟自己提亲,她却表现得跟她没有一点关系一样? “入赘不是一个好选择,你要是想娶妻,那还是光明正大娶一个回来吧,这年头当上门女婿会被人看不起,别人异样的眼光可不好受,你没必要这么委屈自己。”顾时初还颇为计明涛着想,温和认真地提议道。 106、七零后妈让你当(36) “够了,我娶不娶妻关你什么事?”计明涛见她说起让自己娶妻的事说得那样云淡风轻和无所谓,心中无端端地就生气一股无名之火,让他立马打断了顾时初的话。 顾时初看见他这死死盯着自己,想要狠狠一口咬上自己的模样,错愕地说:“你这是怎么了?干嘛这么生气?你娶妻怎么就不关我的事了?你有娶妻的打算,那我就得断了和你现在的关系啊,否则怎么对得起你未来的妻子?我不当别人感情的第三者,这是我的底线。我们一开始不就已经说好了吗?” 计明涛见她还是一副仿佛随时都可以抽身而去,跟自己结束的模样,心中就有种压抑不住的黑暗和狠厉,想把这个女人囚禁在一个只有自己能进入的地方,让她永远只能属于自己、永远都离不开自己…… 他闭了闭眼,不让自己眼中的险些失控的阴暗被顾时初看见,良久后她才咬牙切齿地对顾时初说道:“你这个冷心冷肺的女人,永远也养不暖!比我还要冷漠无情,我真是小看你了……” 顾时初听见他这话,有些惊讶,说:“你现在怎么说这种话?我一直都认为你和我是同类人,同样的凉薄淡漠,不是吗?说好了我们之间只是单纯的满足双方生理需求的关系,以舒适自由为目的,并不求其他,你难道要反悔吗?” 计明涛看着她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里面是坦坦荡荡、干干净净,她正一脸认真地看着自己,仿佛只要自己一说反悔了,她就要立刻跟自己彻底了结关系一样。 于是计明涛只能有一个回答:“我没有反悔。” 顾时初这才松了口气,重新窝进他怀里,说:“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要和我认真谈感情了呢,幸好不是。我跟你说实在的,以后要是有机会,我会离开周家村,不会回来了。所以啊,咱们的关系也长久不了,也就这几年了。” 计明涛一听,脑袋嗡地一声响,他瞬间有些慌张起来,急忙问:“你、你以后会离开这里,不再回来?” “对啊,等政策开放一些,能去城里了,我就要离开了。”顾时初点点头说道,“我不想一辈子在这村里当个村姑,从土里刨食吃。” 计明涛此时已经听不见她说什么了,他脑中一遍遍地响着顾时初说的“我会离开”这句话,只觉得心中一片惊慌迷茫,顾时初要离开,那他要怎么办? 他很清楚自己并不想和顾时初分开,他想和她一直在一起,可是他不敢直接说,因为她并不想嫁给自己,只想有一段毫无负担的、不需要负责任的亲密关系,他要是说开了,说不定顾时初立马就被吓跑了,直接和自己结束。 计明涛开始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答应当她的情、人,让他们之间有了这个并不美好的开始。 “你以后要是想娶妻,就慢慢找个合适的吧,不过宋大妞不太配得上你,你找个漂亮些的,以后生个漂亮的孩子。”顾时初无所谓地说道。 “娶什么妻,生什么孩子?我只要你一个……”计明涛并不想听她说这些话,便把顾时初按倒在自己身下,低头咬上她的红唇,堵住她这张只会说出那些他不喜欢的话的嘴巴。 顾时初立刻搂住他的脖子,回应起来,又是一场风花雪月。 那天晚上的话不了了之,计明涛却上了心,当然并不是对娶妻这事上心,而是对在离开村子之后如何继续和顾时初保持关系这事上心。 他日思夜想,也只有跟着顾时初一起离开,继续黏在她身边这一条路可选了。 既然只有这个选择,那他就要开始做许多准备工作了,于是他开始忙碌起来,跟顾时初见面的时间都少了。 顾时初不知道他在忙什么,但应该是有些危险的,因为他有时候会带伤回来,也带一些并不常见的物品回来送给顾时初。 顾时初没有过多地询问,只是在他受伤回来后给他疗伤,又送他一些保命的药,让他外出要注意安全。 她还是很喜欢计明涛的,不想失去他这个完美的小伙伴,毕竟这年头想要有个这么合拍又识时务、不会多事的男伴,可遇而不可求,她当然要珍惜一点。 宋母自从跟计明涛提亲、想让他入赘她们家的计划失败之后,就想放弃的,宋母还让媒婆给她提了其他人选,然而等相看的时候,宋母和宋大妞一个都没看上,因为肯入赘她们家的全是些歪瓜裂枣,别说跟相貌堂堂的计明涛比了,就算跟普通村里的男人比起来都差远了。 宋大妞简直要哭晕过去了,她都开始后悔跟自己母亲提出入赘的事了,但她不敢。 跟那些歪瓜裂枣相了几次之后,她终于爆发了,跟宋母说她死也不要嫁那些男人,她最起码也得嫁个正常的普通男人啊。 宋母也愁得头发都差点掉光了,都想托人到其他偏远村子找人了。 最后还是宋大妞别别扭扭地跟宋母说,想再试试看能不能说服计明涛,她就最中意计明涛但她的上门丈夫。 宋母之前跟计明涛可以说已经是撕破脸了,但为了女儿,她只得又厚着脸皮上门找计明涛,但这次计明涛连门都没让她进去,拒绝的意思表达得很清楚了。 宋大妞得知之后,哭得死去活来。 要是一开始,并没有计明涛这个完美人选的话,可能她还不会那么不甘心,会安分地从一堆歪瓜裂枣里挑一个勉勉强强的男人成亲;但她偏偏见过了计明涛这么一个才貌双全、满足她对丈夫的一切幻想的男人,于是她的底线就拔高了,再也看不上那些次等的了,不肯认命去娶那些样样不如计明涛的男人了。 宋大妞闹了一场,于是全村人都知道宋家想要让计明涛但上门女婿,而计明涛拒绝的消息了。 这自然引起了大家的议论,但很快这件事也启发了那些家中只生了女儿,或者家中唯一的儿子不中用的家庭,他们灵光一闪,发现计明涛真的是个当上门女婿的好人选啊!要是把女儿嫁给计明涛,他们不愿意,但要是计明涛入赘到他们家,那他们就很乐意了。 于是计明涛又迎来了一个个要他入赘的提亲要求。 107、七零后妈让你当(37) “时初,村里今年推荐去上工农兵大学的名单又没有我。你说我还要坚持下去吗?”张伟红眼神迷茫地看着门外,失落地问顾时初。 顾时初看着这个当初满怀理想地来到农村的年轻姑娘,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茫然,忍不住安慰道: “难道你甘心现在就放弃吗?从此忘记你那些学识,变成村里一个平平无奇的农民?你真的甘心吗?” “坚持下去你需要花时间巩固复习知识,但到底还有希望;可是如果你放弃了,那就真的一点机会都没有了,所以为什么不继续呢?你要忘记你当初跟我说过的话吗?” 顾时初劝解道,而她之所以让张伟红继续坚持,当然是因为她知道几个月后高考就会恢复,如果她不知道高考会恢复,那她也不敢这么劝她。 张伟红听了顾时初的话,眼里浮现出一点波澜,她用手捂了捂自己的眼睛,叹了口气,苦笑着说: “幸好你提醒我了,否则我真的可能会忘记自己曾经的梦想。 可是我今年已经二十三四岁了,年纪已经不小,跟我一样年纪的女知青们不是嫁给了村里人,就是嫁给了同村的男知青,我坚持到现在都不谈对象、不结婚,实在是很难啊。” 顾时初这才想起这点来,这时候的女孩子确实大多数都早婚,二十多岁不出嫁就会有闲言碎语传出来,即使是城里来的女知青也一样。 张伟红现在说出这些话来,显然已经对此有了担忧和顾虑。 “不是才二十出头吗?还年轻着呢,怕什么?我还比你大两岁,一样没嫁出去,听到的风言风语不知道多少,你看我在乎过吗?你只要对得起自己的心就行了,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看法,否则会很累。”顾时初语重心长地说道。 张伟红刚开始是个多么活波可爱、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啊,才过了几年就开始患得患失起来。 听见顾时初这么说,张伟红心情果然好了些,说:“还是你够豁达,是我想错了。” 过了一会儿后,她又有些羞涩地压低声音跟顾时初说道: “其实现在有两个男人在追求我,我这次报名工农兵大学又失败后,想过认命了,从此后放弃上大学的想法,从这两个男人中挑一个嫁了。 幸好你劝说了我,我还是拒绝他们吧。” 顾时初一听她这话,顿时精神了,问:“是哪两个男的?说出来让我过过眼,看配不配得上你?” 张伟红脸红地嗔怪道:“什么配不配得上?我都说不考虑了!” “说说看嘛,又不是让你真的选一个。”顾时初看热闹不嫌事大地说道。 张伟红长得清丽可爱,又断文识字,家里还是城里的,家境不错,家人宠爱,没有男人喜欢才怪。 事实上张伟红来了之后,不管是村里那些小伙子,还是同样城里来的男知青,都很喜欢她,对她有意思的不少,只不过她不把心思放在谈对象上面而已。 “一个是村支书家的小儿子周满仓,另一个是青豫城来的知青董志才。”张伟红在顾时初的一再追问下,还是羞答答地说了出来。 顾时初想着这两个人选,周满仓他爹是村支书,自然家境在村里数一数二,而且他本人也高大健壮,看着没什么问题,是十里八乡小姑娘想嫁的好对象。但他没读过几年书,跟追求上进、追求知识的张伟红不会有什么共同话题,因此他跟张伟红不太合适。 而董志才,戴着一副眼镜,斯斯文文,干起活来马马虎虎,勉强能养活自己,总爱在村里人和其他知青年前展现他的才华学识。 但就算是顾时初,也能看出他是半瓶子水乱晃荡,没多少真材实料,却自命不凡,觉得自己以后肯定能出人头地。 总的来说,是个志大才疏的人,配不上张伟红。 “你没看上他们吧?”顾时初连忙问她。 张伟红摇了摇头:“没有。” “那就好。”顾时初放下了心。 “不过我爸妈也写信来让我可以考虑一下人生大事了,要是我在村里有了对象,那他们就要请假过来帮我考察一下;如果没有,他们就想办法把我弄回城,他们再给我介绍。”张伟红又羞答答地说道。 顾时初感叹:“你爸妈真是天下第一好父母了。” “那当然。”张伟红非常骄傲地说道。 “不过你爸妈可以先不要那么担心,我上次去县城,听到两个高中老师说今年年底可能就要恢复高考了。”顾时初悄悄地对张伟红岁说道。 “你说的是真的吗?没骗我?”张伟红听到顾时初这话,顿时震惊地问,手不由地紧紧抓住了顾时初的胳膊。 她死死地盯着顾时初的眼睛,呼吸都屏住了,显然很紧张,生怕自己听错了。 顾时初也不吊她胃口,直接点头道:“九成是真的,不过这消息现在只在有门路的人之间流传,国家还没有正式公布,再等等就会公布了。” 张伟红此时眼眶已经红了,她捂着嘴巴不让自己哭出来:“真是太好了!我还以为我等不到这天了……谢谢你,时初,谢谢你告诉我这个好消息。” 张伟红确实很感激她,要是顾时初自私一点,她完全可以不告诉她这个消息,那她就可以减少一个竞争对手。 断了快十年才恢复的第一次高考,可想而知有多难,要考上显然是要跟百万、千万的考生竞争,其中包括张伟红。 少一个强劲的对手,顾时初考上的可能就多一份。 可她却毫不犹豫就告诉自己了,让自己能比许多人提前复习。张伟红想到这些,能不被顾时初感动吗? 张伟红立马激动地抱住了顾时初,默默地哭了。 顾时初理解她的心情,拍拍她的背,说: “不用谢,何况你不是帮我补习了很多课程吗?我是投桃报李。不过这消息还没正式公布,我们不能大张旗鼓说出去,但悄悄地在村里传些流言却是可以的——这样咱们村里想要参加高考的就能早些开始准备了。” “好!”张伟红带着喜极而泣的泪水道。 108、七零后妈让你当(38) 村里果然很快便悄悄地传起了高考很快就要恢复的消息。 当然,这都是暗地里传的,只有知青以及村里小部分读书比较多的年轻人感兴趣。 这消息一传出来,知青们就都沸腾了,不管结没结婚的,都开始打听更多的高考的消息,写信给家里人询问的、到书店或者邮局里找报纸杂志看有没有公布的…… 大家越打听越确信这个消息是真的,于是便开始找书本、找复习资料,连上工都心不在焉了。 张伟红带来的初、高中课本就成了抢手饽饽,个个都找她借,她是个大方的,就让他们都抄写下来。 等到高考恢复的消息正式公布那一天,所有知青都热泪盈眶,互相拥抱着,哭着、笑着、大喊着,甚至有人趴在地上,用手捶着大地,想要把这些年心中隐藏着的茫然、痛苦、绝望都发、泄出来…… 他们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张伟红跑到顾时初家里,死死地抱住她,一言不发,却微微颤抖着,显然是哭了。 等她哭够了,顾时初才推开她。 张伟红有些不好意思地擦了擦眼泪,说:“对不起,我只是太激动了。” “我理解。”顾时初笑着说道,她也等这一天等了很久了。 “你也是要参加这次的高考吧?我和你一起复习吧。”张伟红建议道。 “好啊。”顾时初同意了。 之后,张伟红就每天到顾时初家里一起复习了,因为她家比知青院里安静。 其他知青也开始紧张地复习,减少了上工的时间,大队长没有阻止,还把一些轻省的活分给他们,以防他们累着了。 要是村里考上大学的知青多了,大队长的政绩就更好,村里人脸上也有光,因此大队长才这么配合。 计明涛眼看顾时初越来越忙,整天忙着学习,又想起她前几年就跟着张伟红补习初中、高中的课程,一点都没放松,再加上她曾说过有机会就会离开村子。 于是计明涛便忍不住想,难道顾时初早就知道高考会恢复,所以她才要靠高考离开这里? 然而他很快又自己否决了,除非顾时初有未仆先知的能力,否则她不可能知道,他觉得自己是想多了。 他不知道顾时初清楚历史的发展顺序。 这会儿他搂着顾时初,问她:“你说的要离开村子的机会,就是指高考吧?” 顾时初慵懒地点点头:“没错。所以我们很快就要结束了。” 她抬起半个身子,趴到计明涛胸膛上,双手抚上他轮廓分明的俊脸,手指一点一点地顺着他的眼睛、鼻子、嘴唇、下巴,一一拂过。 “真舍不得你啊。”她感叹道,这么一个符合她审美和口味的男人,她很快就要失去了。 真是太可惜了,知情识趣又不多事,安安分分跟自己搞地下情的男伴可不好找。 计明涛眼神一暗,一把握住顾时初在他身上捣乱的手,声音低沉地问: “你想考去哪个城市、哪所大学?” 顾时初轻笑了一声,挑了挑眉:“怎么,你就这么肯定我会考上?都直接问我要去哪儿了。” “你会考不上?”计明涛目光沉沉地反问,定定地看着她。 “当然不会!”顾时初自信满满地说,没有跟他保密的意思, “我要去自然就去最好的城市,读最好的大学啊。所以我看京城的京华大学。” 计明涛点点头,若有所思:“知道了。” 顾时初以为他只是随口问问,也就没太在意。 等到高考那天,顾时初和张伟红以及村里其他参加考试的人一起去城里的考场考试。 其他知青看到顾时初都有些惊讶,显然没想到她一个出乎意料的人居然也去高考。 不过大家这时候都很紧张,忙着背知识考点,根本没心思关注顾时初。 看到试卷的题目之后,顾时初便觉得自己去京城是去定了,这些题目对她而言难度算是很小,她一点都不担心考不上。 不过同考场的其他人并不是个个都和她一样成竹在胸,有些人因为答不上来甚至都哭了。 顾时初心无旁骛地考完了几场考试,刚结束,同村子的人集合到一起,便互相对起答案来。 听到大家和自己的答案相同,便喜不自胜;等听到跟自己答案不同的,便脸色煞白,惶恐不安。 “时初你不担心自己的答案吗?”张伟红和其他人对完了答案,看见顾时初优哉游哉地走着,脸上没有丝毫担心的模样,便忍不住问道。 “不对了,都考完了,一切都尘埃落定,再对答案除了让自己更惶恐不安和紧张,并不会让我的成绩多加几分。”顾时初无所谓地说道。 “你倒是豁达,我就不行,就算不安,我也得和大家对对答案。”张伟红感叹道,又和大家讨论去了。 等大家回到村里的时候,看到他们回来的村民便问他们考得怎么样,有没有信心。 等看到顾时初也在他们之中,顿时便震惊了: “顾时初?你怎么也跟他们一起回来?你也去高考了?” 顾时初看着那位大惊小怪的大婶,点头回答道:“对,我也去高考了。” 大婶说:“你也去?你读过几年书?不会交白卷了吧?” “我好歹读过初中,又请张伟红帮我补习了高中的知识,去考考又怎么了?这恢复第一年的高考,肯定不会很难,万一我运气好考上了呢?”顾时初说道。 “对哦!今年第一年恢复高考,难度不会大,哎呀,早知道我也让我家的两个小子去考了,万一真考上了,我也能当当大学生的娘啊!真是可惜了!”大婶一拍自己的大腿感叹道。 顾时初微微一笑,她可不会告诉大婶,这第一年的难度不会太大,但架不住参加考试的考生太多啊! 十年累积下来的要考试的人数,那是多大一个数目,竞争对手这么多,大婶的儿子想要考上也很难。 其他人就笑大婶:“李四家的,你那两个儿子连小学二年级都没上完,也想学人家去高考?这不是说笑吗?难度再低也轮不到他们当大学生啊!” 大婶反驳道:“怎么就不能了?我儿子可聪明了!上次大队长算公分给我们家少算了三分,大娃都知道!” 众人听了瞬间笑起来。 109、七零后妈让你当(39) “顾时初!顾时初!有你的信件!” 邮递员进了周家村便开始大声喊着。 “哪位是顾时初?这里有你的信件!还是京城寄过来的……” 邮递员到处张望着,村里其他人纷纷围绕过来。 “顾家那丫头还有京城的亲戚啊?以前怎么没听她说过?”一个大婶纳闷地说道。 顾时初从来没收到过信件,因为她没有外地的亲戚或朋友,所以邮递员并不认识她。 “大娘,顾时初家在哪儿?您能带我去吗?”邮递员问刚刚说话的大婶。 大婶立马拍着胸膛道:“当然可以,她家在村尾,你跟我来!” 说完,真的带着邮递员往顾时初家里去了。 顾时初恰好在院子里和张伟红整理她的小菜园。 “顾家丫头!有你的信!快开门!”大婶拍着院门喊到。 张伟红立马眼睛一亮,便往门口跑,便对顾时初道:“肯定是你的录取通知书到了!” 她打开门,一眼就看到了邮递员手中那封信,还不等邮递员开口就一把抢了过来,然后跑到顾时初面前: “快拆开来看看!” 顾时初接过信,拆开一看,果然是京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通知她已经被京华大学录取,请她于某年某月某日去报道等等。 “是不是录取通知书?”张伟红一脸紧张地盯着她问。 顾时初点点头,把通知书递给她,张伟红接过来一看,顿时高兴得蹦了起来:“你真的被京华大学录取了!真是太好了!” 邮递员听到她们的话,也忍不住高兴地说:“原来是大学寄来的通知书啊?顾时初同志,这可是件大喜事啊,恭喜你了。” “谢谢,进来喝杯水吧!”顾时初笑着道。 邮递员便进来了,其他跟着来看热闹的村民听到说顾时初被大学录取了,都震惊不已,跟着进去,纷纷追问这到底是不是真的。 “录取通知书都到了,这还有假的?”邮递员听见他们的质疑,便忍不住开口帮顾时初解释了。 “我们这不是想不到吗?以前也没听说顾家丫头读书这么厉害啊。”发出疑问的大婶讪讪地说道。 “是啊是啊,这不是太出乎咱们意料了吗?我们是太惊奇了,说起来这还是咱们村里第一个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人呢。”另一个村民说道。 “这有什么好惊奇的,时初本来就很聪明,学习又努力,考上大学不是很正常吗?”张伟红毫不吝啬地帮顾时初说好话。 “对对,我老早以前就觉得她聪明能干了,年纪轻轻的一个小姑娘就能撑起一个家!”往日里偷偷骂过顾时初是天煞孤星,说她浑身晦气的李二嫂现在也不嫌顾时初倒霉了,反而笑眯眯地夸奖道。 “对对!我也觉得时初这丫头从小就比常人优秀!上工的时候都比别人挣的公分多!现在考大学也比别人考得好!我果然没看错她!”另一个时常和别人嚼顾时初舌根,说她心比天高,命比草贱的大娘此时和蔼可亲地说道。 “顾丫头啊,你以后出息了,可不要忘了咱们这些乡亲父老啊……”有人心思就活络了。 “对对,那有句什么话来着?狗狗什么富贵,不要相忘什么的……”又有人附和道。 “什么狗不狗的?那句话是:苟富贵,勿相忘!你没文化就别丢人现眼了。”另一人提醒道。 顾时初自从收到通知书后,愣是听了一大通众人的夸赞和吹捧,她以前可从来没感受过周家村村民们这样大的热情。 怪不得古人都说“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顾时初还没开始富贵呢,这些人就开始明里暗里地跟自己拉近关系,恨不得立马就能从她身上占到便宜。 这可丝毫看不见以前他们嫌弃顾时初克父克母时撇嘴翻白眼的模样了。 大概是明白顾时初从收到大学通知书的那一刻起,命运就已经跟他们不一样了吧。 从此后她将彻底改写自己的命运,而他们却依旧是一辈子在地里刨食的泥腿子。 那些知青们得知顾时初第一个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都上门来打听消息,虽然对顾时初羡慕极了,但没到最后,他们还有希望,于是个个心急如焚地等待属于自己的那封。 没多久后,又有人收到了录取通知书,张伟红也收到了,又跑来抱着顾时初哭了一场,感谢顾时初一直鼓励她,让她不要放弃。 张伟红没有考京城的大学,而是考了她家所在的城市,因为她不想再和父母分离了。 她果然考上她家所在城市最好的那所大学,得偿所愿,高兴得不得了。 “我以后就要跟你分开了,真舍不得你啊。”张伟红眼睛红通通地对顾时初道。 “你可以写信给我,放假时也可以来京城找我玩啊。”顾时初安慰她。 “也只能这样了。”张伟红恋恋不舍地说道,这几年她因为顾时初时不时的接济和宽慰,才能在这村里过得不错,已经对顾时初有了珍贵的革命友谊,所以她很不想和她分开。 顾时初只能拍拍她的背,再多的伤感最后都会在时间的抚慰下平复。 知道顾时初考上大学,还有一个最震惊的人,那就是李丹阳。 李丹阳得知顾时初被大学录取的消息后,就变得魂不守舍了,失魂般追问: “顾时初怎么可能考上大学?她根本没去考过啊!她不可能上大学的……” 她恍惚间都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是不是出错了,顾时初怎么会去考大学呢?她上辈子明明一直都在周家村,从来没考过大学啊! 这辈子为什么会不一样?哦,是了!是了!这辈子唯一的不一样不就是自己抢了她的亲事,代替她嫁给了周卫国吗? 可为什么只是这一点,就让顾时初发生了那么多改变? 她怎么能去考大学呢?她怎么还考上了呢?这不应该啊?她被自己抢了有出息的丈夫和继子女,就应该跟自己上辈子一样,一辈子孤苦伶仃、穷困潦倒,她怎么能考上大学? 李丹阳很惶恐,为什么这一切都跟自己想象中的不一样? 110、七零后妈让你当(40) 李丹阳自己抢来的亲事并没有如她想象那样美好,反而折磨得她疲惫不堪,甚至常常开始后悔。 但当她正被家庭生活所磋磨的时候,她以前隐隐看不起的顾时初却春风得意,一举考上了大学! 这让李丹阳怎么能甘心?仿佛她费尽心思抢来的东西却被顾时初不屑一顾一样,她重生之后对顾时初的优越感被打击得粉碎。 为什么顾时初被自己抢了亲事后却过得更好了呢? 李丹阳浑浑噩噩,上辈子的记忆和这辈子的记忆交错在一起,让她有时候都分不清现实和记忆。 她总觉得这辈子不应该是这样发展的。 她应该嫁给周卫国后,就和周卫国甜甜蜜蜜,四个继子女也应该听话懂事、对她尊敬有加,他们一家人和和乐乐,温馨美满。 而顾时初则因为没嫁给周卫国,然后嫁给邻村一个混混,一辈子奔波劳碌,吃不饱穿不暖,还被爱家暴的丈夫拳打脚踢,最后不到四十岁就被打死…… 原本的命运里,确实是这样发展的,原主被抢了亲事后命运悲惨,抢了她亲事的李丹阳却一生如意。 但时初来了啊,她变成了顾时初,于是命运便开始朝着无法预测的方向发展了。 李丹阳终日被家务琐事以及婆婆、孩子的斥责辱骂所充斥着的大脑,终于在记忆的角落里发现了顾时初这辈子所展现出来的性格和为人处世都跟上辈子不一样! 顾时初到底发生了什么改变?李丹阳后背一凉,想到一个可能:难道顾时初也和自己一样?重生了? 可这又说不通,她要是重生了怎么不死死抓住和周卫国的亲事?难道她舍得放弃以后的荣华富贵? 要是她在自己和周卫国结婚后才重生的话,那怎么不来报复自己?毕竟自己抢了她的亲事啊。 李丹阳百思不得其解,但她心虚,不敢去问顾时初,只得把这个疑问死死压在心底,还不能表现出任何不妥,这令她更是身心疲惫。 对比,顾时初毫无所知,她已经开始准备离开村子去京城的事。 她很大可能以后都不会回来了,因此家里自留地里种的东西都要收回来了,养的鸡鸭也要宰了做成腊鸡腊鸭,可以带去学校吃。 计明涛来找她的次数频繁了很多,顾时初看在他们很快就要好聚好散的份上,都由着他来,并不反对。 “你什么时候离开?”计明涛亲了亲她的额头,沉声问道。 “七天后。”顾时初说道,她把脸贴在他温热的胸膛上,感受着他的温度。 计明涛听了之后没在说话,只是把顾时初搂得更紧了些。 顾时初以为他是因为很快要和自己分开而不舍,便抬起手碰了碰他的脸,安抚他。 过了一会儿后,计明涛才又问道:“你就对我没有一点不舍得?” 顾时初反问道:“怎么可能?我当然舍不得你了,你这么好,我想到以后都看不见你了,就觉得伤心,连考上大学都不觉得高兴了……” 说完还亲了计明涛的下巴一下,以示她说的话是真的。 计明涛此时很想掐住她的脖子骂她“骗子”,她明明没心没肺,根本就没有不舍得自己,可对自己说甜言蜜语却说得那么溜。 计明涛深恨顾时初对自己的冷漠无情,又恨自己做不到像她这么洒脱,能说分开就分开,对这段感情一点都不留恋。 计明涛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中显出一种惊心动魄的幽光来,像一匹盯住了猎物的狠戾凶猛的野狼。 她以为真的可以这么轻易就抛弃自己么?她想得太理所当然了,已经走进他陷阱里的猎物,此时想跑?太晚了,她一辈子都不可能逃离自己…… 计明涛无声地冷笑,而顾时初却毫无所觉,她已经昏昏沉沉地想要陷入沉睡之中,丝毫不知道她所以为的很快就要分开的小狼狗,根本没有放开她的打算。 在顾时初离开的那天,计明涛还特意帮她提着行李,送她到火车站,一直等她上了火车,看了许久,才离开。 他送走顾时初后并没有回村,而是离开火车站,到了市里的一个银行,取了钱,直接又上了另一列火车,往南方去了。 顾时初到了京城的时候还没有开学,她找了个招待所住下,便打算在京华大学周围买间房子,作为自己未来四年的住所。 她不缺钱,伴生空间里存放的金条能堆成小山,她拿几根出来就能兑换出足够的钱买房子了。 京华大学虽然是国内一流的大学,但宿舍却跟其他学校一样简陋,而且是八个人住在一起,人多口杂,顾时初不打算委屈自己,自然不可能住宿舍。 她在大学附近找房子,此时还不是房地产行业飞升的时代,房价很便宜,而且大学附近住的多数都是教师以及他们的家属。 但大学教师因为之前众所周知的那场运动,死的死,下放农场的下放农场,就算平反了,他们也心有余悸,不想再当老师了,他们的房子也放出去卖了。 这就便宜了顾时初,她再三比较过后,买下了京华大学附近三所房子,一间留着自己住,另外两间可以租给别人,以后房价会不断上升,她留着不管是出租还是卖掉,都能赚。 买好房子之后她并没有第一时间搬进去,毕竟是要住四年或者更久的房子,她当然要装饰成自己最喜欢也最舒适的样子。 于是她找人重新装修了房子,改造了最先进?最舒适的洗手间和浴室,又去友谊商城买了从国外进口的柔软沙发和两米大床。 比起传统的各种木制家具,顾时初更喜欢西式的家具,因为适合她这种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不坐着的懒人。 装饰房子并不比她买一套房子便宜,顾时初是一有条件就要尽情享受的人,也许是为了弥补之前在周家村只能过将就简陋的生活,她到了京城后就变本加厉地买买买,愣是把她那房子弄得比富贵之家还要奢华舒适。 111、七零后妈让你当(41) 顾时初的大学生活很快就开始了,她选的是经济学专业,每天上课、下课,很快就适应了这个新身份。 这天她正在教室整理学习笔记的时候,忽然有同班同学跑来告诉她: “顾时初,校门外有位男同志找你!他是你的什么人啊?” 顾时初有些茫然:“什么人?我自己也不知道啊。” 她才来学校没多久,根本不认识校外的什么男同志,甚至连自己班上的男同志她都还没完全认清,因此这会儿说有男同志来找她,她完全想不到是谁。 “是个长得很俊的男同志啊,个子高高的,气质很冷,不太平易近人的样子。他该不会是你对象吧?”前来给顾时初报信的那位女同学说道。 顾时初皱着眉头,听到女同学这么一形容,她第一时间想起的就是计明涛。 可真的会是计明涛吗?他不是一直在村子里,怎么会突然出现在京城? “什么对象?我没有对象。”顾时初一边这么澄清着,一边往校门外走去。 等到了校门口,顾时初一眼就看到了鹤立鸡群的计明涛,没办法,他实在是太显眼了,光是个子就比旁人高半个头,更何况他还长得格外好看。 “你怎么会在这里?”顾时初是真的惊奇了,她跑到计明涛跟前惊讶地问。 计明涛目光贪婪地盯着她看,她才来了京城不到三个月,就已经像是变了个人一样。 她头发没有再编成两个麻花辫,而是剪成了及肩的中长发,披散着,乌黑柔顺,衬得她眉目如画,肤色如雪。 身上穿着的也不再是颜色暗沉的朴素旧衣,而是白色整洁干净的衬衣以及浅蓝的卡其布长裤,让她看起来清纯而有气质。 这样的她身上已经看不出丝毫乡下姑娘的痕迹了,加上她自信大方,没有一点乡下地方来的其他人那样自卑畏缩的模样,不知道她来历的人看了,肯定会以为她是城里的姑娘。 计明涛就算知道她一直是个等待机会就会快速兑变、一飞冲天的人,看见此时的她,也还是觉得自己并没有完全了解她。 “我来看看你。”计明涛垂下眼眸,轻声回答她,“你过得还好吗?到了学校适不适应?” 顾时初拉着他的胳膊走到旁边,说:“我过得很好啊,也很适应这样的生活。 既然你来了,我就请你吃饭吧,这里附近就有一家国营饭店,饭菜做得还挺好吃的。” 顾时初虽然自认为已经和计明涛分了手,但他们是好聚好散的,又没有闹翻,因此计明涛来了京城,她还是要尽点地主之谊的。 两人没多久就到了国营饭店,点完菜之后,计明涛问她: “你现在是住在学校宿舍吗?” 顾时初毫无戒心地回答道:“没有啊,我申请住在外面了,宿舍人太多,每个人的生活习惯都不同,很容易产生矛盾,我就租了个房子自己住了。” 她还算有心机,跟计明涛都没有说自己那房子是买的,而说是租的。 计明涛不经意般说道:“那你是住在哪里?租的房子安全吗?最好要先了解一下周围邻居都是些什么人,免得住得不安生。” “这个倒不必太担心,我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了,所以我租的房子就在京华大学附近,周围住的大多都是学校的老师,安全还是有保障的。”顾时初有些得意地说道。 计明涛目光一闪,就在大学附近,周围邻居大多都是老师——好了,他已经知道大概范围了。 并不知道计明涛内心打着小九九的顾时初,兴致勃勃地跟他说起自己到了京城后的新生活。 计明涛安静地听着她讲,时不时地给她剥剥虾壳、挑挑鱼刺,跟以前在村里他们的任何一次吃饭时一样。 顾时初早就习惯了计明涛细心伺候她吃饭,因此此时也完全没觉察到他们这样亲密的举动有什么不妥。 计明涛则是故意的,却根本没有提醒她的意思,反而还变本加厉,替顾时初擦起嘴来,弄得周围的食客都以为他们是一对恩爱的小夫妻或热恋的小对象。 吃过这一顿饭之后,计明涛没有纠缠顾时初,而是很有分寸感。 第二天他带了个小收音机来给她:“我听人说上了大学都要学习英语的,我给你带了几盘磁带,你跟着收音机一起学会更容易些。” 顾时初并不想收他的收音机和磁带,毕竟她的英语经过不知道几辈子的历练,早就熟练得如同母语了,根本不需要跟着收音机练。 因此她拒绝道:“不用了,这收音机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你拿回去自己用吧。” “不贵重,我是用成本价买的,你尽管收下,就当是你考上大学我送你的礼物了。”计明涛很快又找到了理由来说服顾时初。 顾时初没能拒绝掉,只能收下了,但她说道:“要不然我把钱还给你吧,毕竟这礼物太贵了,不好让你破费。” 然而不管她怎么说,计明涛都拒绝收她的钱,还很快就离开了,根本不给她劝说的机会。 之后他就没再来找过顾时初了,顾时初以为他已经回村了,不料一个月后他又突然出现在顾时初面前。 “我要回去了,你放寒假会回村里吗?”计明涛问她。 “不回去了,反正我回去也只有有我自己一个人。”果不其然,顾时初这么回答。 计明涛也已经预料到了,对此并不感到意外。 他定定地看了顾时初许久,仿佛要把她的模样都刻在心里一样。 最后他突然冒出一句话来:“你、还没有跟别人谈恋爱吧?” 顾时初一听他这个问题,顿时震惊了,不过她没有多想,自以为他只是好奇,于是回答道: “没有,唉,我就算想谈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谈的啊。我都没有看上的,不是长得不够好看,就是人品不好……都达不到我的标准。” 计明涛顿时微微扬起了嘴角,漆黑的眼眸都亮起来,眉眼一下子就松开了,眼角眉梢都带着一股喜意。 “没有就好,你千万不要降低要求,让自己将就。”他假惺惺地说道。 112、七零后妈让你当(42) 顾时初不知道他的险恶心思,连连点头道:“当然,我才不愿意将就,我要谈恋爱,当然要挑一个哪里都能让我满意的人。” 计明涛这才放心了,看来他暂时不用担心有人趁着他不在,把人抢走了。 不过他也不能太拖拉了,得抓紧时间在京城站稳脚,这样,她才再也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计明涛下定了决心,又明里暗里地劝说顾时初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不要被男同志的甜言蜜语骗了。 顾时初在学校里确实有不少男同学追求,毕竟她有才有貌,性格也不讨人厌,因此有不少人给她写情信、跟她告白。 但顾时初都没有接受,自然是因为他们没达到她的要求,她并不介意跟其他人谈谈恋爱,但问题是她之前的对象是计明涛这种水准的,她见惯了高标准,又怎么会看得上哪里都比不上计明涛的男同学呢? 要不是计明涛不在京城,她都不介意跟计明涛再续前缘了。 寒假的时候,顾时初果然没有回村里,她一个人在哪儿过年都无所谓,她还趁着过年到处去玩了,还乐不思蜀,根本没有一点孤单寂寞的想法。 玩了一圈后,很快又开学了,顾时初一边上学,一边琢磨着怎么挣钱。 她总不能靠着伴生空间里的金条过日子,这样坐吃山空迟早会让她变成个穷光蛋。 因此她只能自己挣钱。 这时候做生意虽然管得没以前那么严了,但顾时初平时还要上课,并没有时间用来做生意,她只得打消了这个念头。 既然没有时间做生意,那她只能用专业知识来赚钱了。 可她是经济学专业的,她大一还没读完,且这第一年学的大多课程都是理论性的,根本无法在现实中使用。 不过她很快就想到了一点,她英语不是很好吗?那干脆用英语来赚钱好了。 说干就干,顾时初是个很有行动力的人,她第一时间想的是翻译,给外国游客当导游翻译、给外资企业翻译资料、翻译国外文学…… 虽然外国游客和外资企业都没有多少,但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顾时初早早打下了基础,在客人中留下好口碑,慢慢地就累积了好名声,渐渐地就有越来越多的客人主动找她翻译了。 到后来,随着时代越来越开放,顾时初顺势开了第一家翻译公司,自己当了老板,手下带着一群外语流利的员工,而这些员工许多还是她学校里的同学以及学弟学妹,为此还带动了母校学生的就业,倒是意外之喜了。 当然,这都是以后的事了,现在顾时初的事业还在起步阶段。 等到她升上大二的时候,翻译事业渐渐步入正轨,而她又遇上了计明涛。 那时候她正去一家公司给外商当翻译,一出来就看到计明涛正在一家新开的商场外面对着一群人再说什么。 顾时初有些惊奇他怎么又来了京城,还没等她走近,计明涛就也发现了她。 然后计明涛飞快地和那群人说了什么,便走到顾时初面前,目光炯炯地看着她,露出个微笑来。 顾时初看着他,也不由自主地跟着笑起来,两人就这么对着笑,傻兮兮的。 最后还是顾时初先开口:“你又来京城啦?刚刚跟那些人在干什么呢?” “在说些工作上的事。”计明涛云淡风轻地说道。 “你现在在这里工作了?那你还挺厉害的。”顾时初发自内心地说道,因为现在那些知青都不一定能回城里找到工作,但计明涛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却在京城有了工作,这就很了不起了。 谁知道他还能更了不起,计明涛淡淡地说:“这个商场是我开的。” 顾时初顿时惊讶得瞪大了眼睛:“你说的是真的?”难道她还是小看他了? 计明涛轻轻地点头,看到顾时初震惊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说: “我曾经想过你说的话,你说你不可能一辈子待在村里,你想看看外面更大的世界。后来我也想清楚了,我也不甘心一辈子待在一个小山村,所以我也出来了。” 他说得轻描淡写,仿佛“出来”是件很容易的事,但顾时初知道,他肯定在别人不知道的时候,为此做出了许多努力,流了许多血汗。 “那你真的很厉害啊。”顾时初再次称赞道。 计明涛的笑容微微一敛,带着些彷徨和茫然的意味说道: “其实我也没那么厉害。我把所有的资金都投入到这个商场了,孤注一掷,要是这个商场能成功,那我就没事;但要是商场搞砸了,那我就又变成个穷光蛋了,不,我还会背上一身债…我跟人借了不少钱……” 顾时初一听,也不由地为他担心,做生意不可能一帆风顺,计明涛这次肯定一步升天,也可能一败涂地。 想着两人总是有点情谊的,她便关心地问道: “那你的压力肯定很大吧?要是有什么是我可以帮忙的,你尽管说,我会尽我所能帮你。” 计明涛听她这么一说,顿时眼睛一亮,也不跟她客气了: “那我就直接说了?我把所有钱都投入了商场,现在没有钱租房、吃饭了。” “那我借你一点钱?你要借多少?”顾时初以为他要借钱,便立马问道。 计明涛一噎,连忙道:“不不,我是想问问你,你租的房子有没有空房间?我整天都待在商场里,没时间另外去找房子。” 顾时初一愣,问:“那你这段时间都住在哪里?” “就住在商场的办公室,,凑合着。”计明涛回答。 顾时初顿时用怜悯的眼神看着他,想起自己住的房子确实有空房间,便说道: “你也太拼了。那我发发善心就收留你吧。” 计明涛听了,使劲儿才努力压住自己想翘起来的嘴角,忍住得逞的笑意,换成对顾时初的感激: “那我就大恩不言谢了,以后你来我的商场消费,一律五折。” “折扣这么低,你不会亏本吗?”顾时初问他。 “不会的,只有你一个人五折,亏不了。”计明涛回答道,心中还想着,等你成了老板娘,那就完全免费了。 113、七零后妈让你当(43) 顾时初一个单身女子收留一个单身男人,当然会让人说闲话,她也是答应了计明涛之后才想起如今的社会风气并没有几十年后那么开放,而且邻居的大爷大妈都有一双火眼金睛,别说带一个大男人回家了,就算带一只公猫回家,都能给你说出一朵花来。 “我突然想起来我家的空房间已经改造成书房了,要不然我问问房东吧,他上次好像说还有一套房没租出去,我帮你问问,看能不能租那一间。”顾时初讪笑着对计明涛说道,幸好她买的房子还有一套没租出去,可以借给他租。 计明涛看了一眼她,没有揭破她拙劣的借口,点点头道:“那就拜托你了。” 顾时初松了口气,说:“那我问好了再来找你?” “好,尽量快点。”计明涛说道。 顾时初连忙答应了。 一天之后,顾时初便告诉计明涛有已经空房可以租给他,计明涛动作非常快就搬了进去,顾时初只以为他在自己的办公室住得烦了才急着搬。 之后计明涛送了她一套护肤品,说是感谢她帮忙找房子,顾时初没有拒绝,毕竟她确实出了力的。 自从计明涛在京城有了事业之后,顾时初便时不时地能看见他,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他们出门的时候在路上遇到的,因为他们俩住的房子只隔着一条街,顾时初早上去学校、计明涛上班,就有可能见得着。 就在顾时初以为他们就这样会慢慢成为普通的在京城漂着的老乡时,计明涛却突然因为一次醉酒又找上了她。 那天晚上,顾时初正在自己家中翻译一份资料,就被敲门声打断了思路。 她开门一看,居然是一身正装的计明涛,计明涛各自高挑、肩宽腿长,是标准的衣架子,穿起正装来格外好看,跟画报上的模特一样。 他浑身沾着酒气,倚靠在门框上,眼神水润迷茫,显然喝得迷迷糊糊了。 “顾时初……你这个狠心的女人……”他一看见开门的顾时初,就立刻红了眼睛,带着满含委屈的语气低低地说着狠话,踉跄着要伸手抓住顾时初。 眼看他走路都摇摇晃晃的,顾时初只得伸手扶住他,他猛地靠在顾时初身上,压得顾时初险些没扶稳他。 “你好狠……抛弃我……顾时初……你没有心……”计明涛一边用他那双带着红血丝的眼睛恨恨地瞪着顾时初,一边喃喃地说着话。 顾时初把这个醉鬼扶进客厅,把他扔到沙发上,说:“你倒是厉害,喝醉了也找到我家来发酒疯!” 计明涛根本没听进她的话,自顾自地眼红红地盯着顾时初,说着醉话:“绝情的女人……我不会放过你的……” 顾时初翻了个白眼,她没想到计明涛表面上对自己离开他的行为没什么意见,私底下却这么多怨言,看,都不想放过自己了。 “那你要怎么不放过我?”顾时初一边倒了杯水,一边问他,扶着他的脑袋,喂他喝水。 计明涛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她灌了一杯水,但水并不是解酒药,显然没能让他清醒,他抓住了顾时初的手,就不让她离开了,把她搂得紧紧的。 “别想再离开我,我不会让你再有机会扔掉我……”计明涛按住顾时初,脑袋低下来,凑近顾时初的脖颈,咬着牙低低地威胁道。 他此时的表情恶狠狠的,顾时初瞬间以为他根本没喝醉,但他的下一个动作立马打消了她这个想法,因为计明涛咬住了她的脖子。 顾时初发出一声惊叫,连忙扯住他的头发往外拉开他,计明涛却死不松口,硬是叼着顾时初脖子的那块肉磨了几下,幸好他还记得不太用力,否则顾时初能被他咬掉一块肉。 过了一会儿他才松口,顾时初气得脑袋一发昏,就冲动地一张嘴咬住了他的喉结,这是真的“以牙还牙”了。 她可能没料到这个时候的男人是经不起撩拨的,她这个举动就是撩拔他,喝醉酒的男人可不跟她讲道理,计明涛本来红着的眼瞬间就绿了,之前的怨气和委屈一下子就变成了另一种冲动。 “宝贝儿,这可是你先招惹我的。”说着,计明涛立刻就翻身做主,把顾时初压倒在了沙发上,然后往下亲。 干柴遇上烈火,本来就是无比契合的男女,而且他们还有过几年无比亲密默契的时间,计明涛的吻瞬间就点燃了他们身体的记忆…… 他们从沙发折腾到浴室,再到卧房,直到半夜才恢复平静。 等到结束之后,顾时初很快就沉沉睡去了,而计明涛搂着怀里的女人,微微勾起了唇角。 第二天直到快中午了,顾时初才醒过来,她感觉到身体的异样,想起昨晚发生了什么,便默默地抚上自己的额头,叹了口气,她果然是色、迷心窍,居然着了计明涛的道! 没错,她已经知道计明涛昨晚特意喝醉了来找她,摆明了就是居心不良,存心找她来“酒后乱、性”了,偏偏她定性不足,中了计明涛的美人计。 “你起来了?我刚做好了鸡肉蘑菇粥,洗漱好就来喝吧。”计明涛围着围裙,微微笑着,一脸良家妇男的模样,对顾时初说道。 “你倒是很自在,都在我家煮起粥来了。”顾时初嘲讽地说道。 “你昨晚太累了,我自然不能让你起来还饿肚子。”计明涛丝毫不脸红。 顾时初翻了个白眼,木已成舟,她又不能让时间倒流,只得默许了他在这屋里的举动,省得又被他当成狠心无情抛弃他的女人,然后再来一次“酒后吐真话”的算账。 “昨晚你是故意的吧?”顾时初一边喝着鸡肉蘑菇粥,一边问计明涛。 计明涛斜斜地看她:“故意不故意有什么关系?难道你昨晚没享受到吗?享受到了就不要追究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想要和我恢复之前的关系吗?”顾时初顿了顿,有些明了他的打算。 计明涛定定地看她:“不好吗?你我都是单身,而且也不存在异地的问题了。” 顾时初听了,还真地仔细思考起来。 114、七零后妈让你当(44) 他们之前并不存在什么问题,之所以要分开,是因为顾时初要离开村子去京城上大学,之后两人不会在同一个地方,但现在计明涛也来了京城,那这个问题就不再是问题了,他们还有必要分开吗? “我难道做得不够好吗?”计明涛凑到顾时初面前,很认真地问她。 顾时初莫名地想到昨晚他的酒后“真话”,眼红红地说她狠心、抛弃他,不知道那些话是不是他的真心话?但想来自己毫不留恋就抛下他来了京城,这事一定让他非常在意。 顾时初本来不觉得自己考上大学就和他分开有什么不对,但现在他出现了,还当面控诉她抛弃他,这就显得顾时初确实有点渣了,于是对上计明涛,她就有点心虚。 “倒也没有什么不好……”顾时初踌躇着说道,“可是如今我的身份不同了,不太方便有个地下情人……” “哪里不方便了?之前你在村里都不觉得不方便,怎么在城里就觉得不方便了?我看你是找借口吧?你果然喜新厌旧,肯定是腻了我了……”计明涛幽幽地说道。 顾时初立刻有点被戳中心思的感觉,觉得自己真的成了个渣女——可自己明明没有欺骗他的感情啊。 但这样一个英俊的男子用含怨带恨的眼神看着自己,顾时初很难拒绝他,况且她是真的很喜欢他,毕竟他知情识趣、颜好、身材又棒。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顾时初上了大学想好好谈个恋爱了,却找不到看得上眼的对象,这时候计明涛这个优秀的旧情人找上门来,她就很难抵挡得住。 想了想,没什么不适合的,顾时初又是个很干脆的人,于是便很光棍地说道:“行行行,咱们就重续前缘吧。” 计明涛顿时露出个真心实意的笑容来,捧过顾时初的脸,便狠狠地亲了一下。 如果不是生怕吓退她,计明涛都想直接让她和自己领结婚证了,可是顾时初似乎只想这么继续下去,并不想正儿八经地和他过日子,计明涛只得慢慢打算了。 但他并不着急,已经成功重续前缘了,以后结婚生子还远吗?只需要他一步步筹谋而已。 煮熟的鸭子不可能再让它飞了,有过一次教训的计明涛内心已经有了计划。 顾时初和计明涛就这样又继续勾搭在一起了,不过他们平时也忙,并不能天天见面。 为了有个正当的名头来往,顾时初终于给了计明涛一个名分,说他们在正在搞对象,于是计明涛出入顾时初的家就不奇怪了。 眨眼间顾时初已经大三第二学期了,她的翻译事业越来越红火,计明涛的商场生意也走上了正轨,他的商场是综合性的,什么都卖。 因为服务好、商品品种多、价格适中,计明涛的商场比国营商场更有优势,生意当然没有失败,不过计明涛既要管进货渠道,又要管日常经营和人员培训,忙得不得了。 等计明涛终于培训好管理人员,才从一堆事务中脱身出来,有时间陪陪顾时初,这一陪就陪出事来了。 顾时初第一次在早晨干呕的时候,她以为是晚上着凉了肠胃有点不适,并没有放在心上,但她很快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早晨干呕,甚至发展到闻了鱼腥味或者油烟都开始呕吐。 这么反常,她立马就发现了不妥,黑着脸去医院检查,果然医生看了检查报告就笑着对她说恭喜。 顾时初干笑着离开医院,找到计明涛的商场办公室,对着他就一拳揍了上去,然后把检查报告扔到他脸上:“你干的好事!” 计明涛挨了一拳,也不敢还手,连忙捡起那张报告,等看清了之后,立刻就狂喜,不敢置信地看着顾时初:“你、你真的怀孕了?” “都说让你戴套!让你戴套!你偏不听!你是不是故意的?”顾时初气急败坏地说道。 计明涛扑过去就抱住顾时初转了几圈,激动地喊道:“太好了!初初,我要当爸爸了……”他一反平时的冷峻淡漠模样,整个人都喜气洋洋,脸上是灿烂的笑容,不住地亲着顾时初的脸。 顾时初见他这幅喜不自胜的模样,心中的气也消了许多,她虽然本来不打算成亲生子,但谁让她有了这个意外的小生命呢? “你够了,有这么高兴吗?”顾时初扯住计明涛的耳朵,让他冷静下来。 计明涛眼角眉梢都是笑意,他眼睛里的情意满得都快溢出来,看着顾时初,说:“初初,咱们去领结婚证吧?以后我们再也不会孤单了,以后我、你和我们的孩子一定会组成一个充满爱的家。” “不结婚还能怎么样呢?总不能让孩子当私生子吧?”顾时初叹了口气,捏着计明涛的俊脸,妥协了。 “谢谢你,宝贝儿。”计明涛眼眶都红了,他虽然一直都想着不能再让顾时初离开,但当她真的心甘情愿和自己结婚的时候,他就有一种“上天终于怜惜了我一回”的心酸和激动。 在他经历过那么多苦难之后,幸福终于肯光顾他了吗? 他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妻儿,心中全是满足。 孩子既然已经到来,顾时初就不会放弃,她找了个时间和计明涛去领了证,成了正正经经的夫妻。 虽然还有一年才毕业,但大四本身就没什么课了,顾时初怀着孕也能顺利完成课程和论文,甚至还能继续她的翻译,一点都不碍事。 计明涛满心满眼都是怀孕的妻子,幸好商场已经步入正轨,不需要他整天忙了,他就有时间买菜给顾时初做营养餐、饭后陪顾时初散步,甚至还给顾时初肚子里的孩子念故事书做胎教。 顾时初毕业时,她的孩子也出生了,是个一出生就有一头浓密漆黑头发的小女孩,肉呼呼的,强壮极了,一脚能蹬得她爹鼻头发红。 计明涛看到刚出生的女儿时,都激动得哭了,从此之后就成了个女儿控奶爸,喂奶、换尿布、哄睡……全是他亲自来,并不用麻烦顾时初一点。 顾时初乐见其成,她辛苦了十个月才生下女儿,他这个当父亲的也得有一点付出吧?所以生下来之后的活就是他的了,这样才公平,不是吗? 115、七零后妈让你当(45) 顾时初早上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身侧贴着个热热的、软软的小东西,她睁开眼睛一看,正是她那肉呼呼的女儿小如星,小如星已经醒了,但却不吵不闹的,正捉住自己一只小肉腿,往自己嘴里塞呢。 见顾时初看她,她便把自己的小肉腿一扔,朝她妈妈露出一个无齿的笑容来,乖得不得了,顾时初忍不住亲了亲她带着奶香的小脸蛋。 计明涛从厨房里泡好了奶粉出来,把小如星从床上抱起来,便一手拿着奶瓶,一手抱着女儿,给她喂奶。 小如星才三个月,两只小肉手就把奶瓶抓得稳稳的了,大口大口地喝着奶,胃口很好——当然,这一点,她身上那浑身的小肉肉已经证明了。 “你还可以再睡一会儿,现在还早。”计明涛解决了女儿的口粮,才有心思对顾时初道。 “不睡了。”顾时初见他一副心思都放到了女儿身上,忍不住有些吃味地说道,“你以前全副心神都在我身上,恨不得每时每刻都粘着我,但现在有了孩子,你就看不见我了,哼。” 计明涛听见她这么说,忍不住笑了,连忙凑过来亲了亲顾时初的脸,柔声说:“是我疏忽你了,只是小如星还小,我不得不多花些心思在她身上,你当妈妈的,难道还喝女儿的醋啊?” 顾时初轻哼了声:“我只不过觉得有些落差罢了……算了算了,你还是继续忽视我吧,看在你带孩子的份上。” 计明涛自从有了女儿,整个人就都变了,以前对什么都一脸漠然,冷嗖嗖的,只有对顾时初有些热情,但小如星出生后,他就成了个有女万事足的女儿奴,从前那张冷峻脸对着女儿就满脸温柔,笑容更是从没缺少过,整个人都散发着奶爸的温和气息。 他甚至每天只用两三个小时来处理工作,其余时间则都围着女儿转,幸好他那商场早已经不需要他整天盯着,否则他很可能把它弄倒闭了。 小如星刚喝完了奶,计明涛轻轻拍着她的后背,给她拍奶嗝,忽然床头的电话就响了,顾时初接起电话:“你好,哪位?请问找谁?” “计夫人您好,我是计总的秘书小陈,我现在有点急事想找计总,能请计总接电话吗?”电话那头的声音说道。 “好的,稍等。”顾时初回答道,然后对计明涛道,“找你的。” 计明涛把打完了奶嗝的小如星放到顾时初怀里,才接起电话。 因为计明涛和顾时初的事业都少不得要及时沟通和交流,因此即使此时安装电话很贵,他们俩还是在家装了,免得耽误工作,这正好方便了有了女儿后就时常想偷懒的计明涛。 “我得去一趟商场,中午才能回来。”计明涛接完电话,便对顾时初说道,他一边换衣服,一边不忘叮嘱:“如星就交给你了,记得两小时喂一次奶,别忘了。” “知道了,难道我还能饿着她?你还是赶紧去干活吧,工作再不努力,把商场弄倒闭了,你难道要回家吃软饭,让我养着你吗?”顾时初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你放心,我心里有数,我都有小如星了,肯定得努力给她攒点家底啊。”计明涛胸有成竹,斗志昂扬。 顾时初却忽然灵光一闪,笑得不怀好意地说:“不,你要是真的失业了也好,反正我养得起你,你乖乖在家带孩子,当个贤夫良父就行了,还能满足你一刻都舍不得离开女儿的心思……” 计明涛听了,也忍不住笑了,说:“这话你要是两三年前和我说,那我就不开这什么商场了,肯定老老实实给你当家庭主夫,但现在这商场都开起来了,我总不能故意弄倒闭了吧?” 他赶时间,也不跟顾时初多说了,飞快地亲了一下女儿肉嘟嘟的小脸颊,就离开了,留下小如星看着他的背影,啊啊地叫着。 “小星星,你爸爸去工作了,早上就和妈妈一起在家里吧。”顾时初托起小如星的小肉屁屁,低着头对她说道。 “啊啊……”小如星睁着她那黑葡萄似的眼睛看着顾时初,咧着小嘴笑着,四肢胡乱挥舞,十分有精力,顾时初都险些抱不住她。 这小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娘胎里营养太好了,出生后就带着一头乌黑浓密的小头发,等到现在三个月了,长得长了些,就整个脑袋的头发都支棱起来,像触电了一样竖起来,又像是天然的小爆炸头,可爱又趣致,特别是睡醒后,完全就变成了鸡窝头。 顾时初这个不靠谱的妈,每次看见她睡醒后的爆炸头,都忍不住笑个不停。 计明涛倒是很尽职,每天兢兢业业地给女儿梳炸起来的头发,还给她扎小辫,从刚开始的笨手笨脚到后来熟练至极,一段时间过后,他的手指就都灵活得能给小如星在脑袋上编出花来了。 这次计明涛走得急,没来得及给女儿扎小辫,于是面对女儿爆炸头的就是顾时初了。 “小宝贝儿,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你以后会秃头了,瞧你现在这一脑袋的头发,又浓又密,啧啧,得羡慕死多少英年早秃的叔叔阿姨啊。”顾时初把女儿放到自己腿上躺着,看着她那像是被电的竖起来的头发,感叹道。 小如星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她妈妈的话,乐得粉粉的小牙床都露了出来,两只有力的小肉腿不断扑腾着,手舞足蹈,也不知道整天傻乐些什么,天生的乐天派,跟计明涛和顾时初都不一样,性格像是突变了一样。 不过她的长相倒是集合了顾时初和计明涛的优点,这么小就已经看得出是个小美人胚子了,皮肤白得晶莹剔透,两只又圆又大的眼睛乌溜溜的,睫毛浓密又卷翘,嘴巴小小的,像柔嫩的花瓣,脸颊两边的肉嘟嘟的,四肢藕节似的,真个人真的像个洋娃娃一样好看。 这么漂亮好看,又是自己百般筹谋才得来的女儿,计明涛自然是爱她爱得跟什么似的,说是心肝宝贝那是一点都不掺假的,疼爱得不得了。 116、七零后妈让你当(完) “卫国啊,你真的不出去做生意吗?咱们村里都有不少人到城里做小生意去了,听说挣了不少钱,比在工厂里当工人的工资还多……”李丹阳旁敲侧击地说道。 她此时已经有点心急了,她不知道为什么周卫国始终没有一点出去做生意的意思,明明上辈子的这个时候,他工厂里的工作已经办了留职停薪,开始做他的转卖衣服的小生意。 但这辈子,周卫国却老老实实地当他的工人,根本没想过留职停薪,甚至听到李丹阳劝说他的这话,还斥责她: “做什么生意?我看你是疯了,我好好的工人不做,去投机倒把当被人看不起的小摊小贩?” “不是,现在已经没有投机倒把这个说法了,国家不是已经逐渐放宽做生意的限制了吗?城里有不少人已经开始卖菜、卖衣服、卖吃食了,也根本没人管啊。而且现在做生意的话竞争没那么大,等过两年大家都反应过来后,竞争就大了,生意就没那么好做……”李丹阳不肯死心,滔滔不绝地就想要说服周卫国。 然而周卫国根本没心思听她说这些话,他只觉得李丹阳是不是嫌弃他没别人赚的多了,所以才鼓动他去做生意,李丹阳是不是瞧不起他,于是他自尊心就被伤害了,就开始恼羞成怒: “你老是要我出去做生意,你是不是眼红别人家做生意挣钱多了?你是不是嫌弃我工资低?你羡慕别人挣钱多,那你自己去做啊,我又没有拦着你!你是不是后悔嫁给我了?可惜你现在后悔也迟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嫁给了我就别想着别人家怎么、怎么样,反正我家就是这样了……” 周卫国大发雷霆之后,李丹阳就不敢再鼓动他了,只得偃旗息鼓,可却心急如焚,可惜她自己急得团团转,却根本没办法。 她上辈子也是后来等周建鸿、周建英他们都长大了,周家成了一省首富,周卫国接受电视台采访,才得知他们家大概是哪一年、通过做什么生意获得第一桶金,然后一发不可收拾,渐渐做大了生意的。 但李丹阳并不知道,其实上辈子一开始是顾时初做的生意,她最开始是去卖自己种出来的菜,然后看见别人卖其他东西生意都很好,便起了心思,把心一横,自己一个人往南下去运了一批衣服回来卖,狠赚了一笔。 之后把挣来的钱全都投入进去,贩了一批数量更多的衣服回来卖,又大赚,如此几次之后,周卫国看到了做生意的巨大利润,才办了留职停薪,开始跟着顾时初做卖衣服的生意。 只是生意做大之后,周卫国就过河拆桥,让顾时初回归家庭,当家庭主妇去了。 李丹阳并不清楚这些内情,还以为周家的生意是周卫国开的头呢。可惜她想错了,周卫国根本没有这个魄力,她想指望周卫国发家致富,看来注定是要失望了。 而且不但周家的生意八字没一撇,就连她以为注定会有大出息的四个继子女,也似乎一点都没有“有出息”的迹象,因为周建鸿并不爱学习,经常逃课,不做作业、违反纪律是常事,成绩自然很差,他还开了个坏头,带着下面的三个弟弟妹妹都不爱学习了,几兄妹一起逃课去玩,学习一塌糊涂,还不服管教,是令人头疼的坏学生。 李丹阳完全没想到他们会是这样的,她还以为他们从小就认真好学才有出息,可惜她这辈子看到的完全不一样,他们连小学的成绩都一塌糊涂,以后初中、高中的成绩又能好到哪里去?大学那是肯定考不上了…… 可是考不上大学,那周建鸿还能当首富吗?周建英还能当医学专家吗?周建展还能当科学家吗?周建芳还能当大明星吗? 李丹阳意识到这四兄妹“长歪”了之后,简直如同五雷轰顶,险些令她精神崩溃,让她再次怀疑自己的记忆。 但她已经没有后悔的余地了,只能咬着牙督促继子女努力上进,盯着他们的学习,可惜她之前完全是以讨好的姿态对待继子女的,这就养大了他们的脾气,于是她稍微一管教,就引起了他们的强烈反弹,反倒让他们更加叛逆,变本加厉地逃学、弄巧成拙。 要培养一个孩子成才,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是缺一不可的,两者相辅相成,但周家的家庭教育糟糕至极,周母极度宠爱四个孩子,李丹阳之前是不敢管教,如今是想管教也管教不了了,周卫国一个月都没几天能回家,根本没时间和精力教育孩子,因此,周建鸿他们几乎是由着他们的性子来成长的。 没有家人管教和约束他们,他们自己也没有自律的能力,便一路放纵下去,把学习抛到脑后了。 逃学便伴随着不服从师长管教,于是这学校教育也没有什么用。 这样的情况下,周建鸿他们想要成才,那比登天还难。 上辈子的顾时初可没有像李丹阳这样,嫁过来之后只一味地顺从、讨好这四个继子女,而是用打一棍子给一个甜枣的方式来教育他们,虽然每天为家务活、地里的活忙个不停,但也根本没对他们的学习放松过,一直督促着他们上进。 可以说,原主上辈子真的是个好后妈,一心一意地把继子女教育成才,可惜她自己的结局却并不那么如人意。 她真的是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为周家奉献了一辈子。 李丹阳并没有如原主那样管教孩子,自然不可能获得同样的成果。 顾时初和计明涛带着女儿回乡给父母扫墓的时候,李丹阳看着男俊女美的夫妻俩,以及如同小公主一样的小如星,再看看自己那四个如同泥猴般顽劣的继子女,不敢置信地喃喃道: “怎么会这样呢?为什么周家没有发达,顾时初和计明涛却过得这么好?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我又选错了吗……” 这辈子换了个后妈,周建鸿没能当上首富,成了个混混,整天游手好闲偷鸡摸狗,三十不到就被人打断了腿;而周建英也没能成为医学专家,勉强读完了小学,就到南方打工去了,后来嫁了工友,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计较。 周建展倒是没成混混,接了他爸爸的班当了工人,成了千千万万平凡的工人之一;而周建芳也不可能当上大明星了,她去市里跟人学习美发,后来喜欢上一个小混混,跟人私奔了,之后就不知所踪了。 顾时初和计明涛却在京城里发展各自的事业,跟他们的女儿组成了温馨有爱的三口之家,后来是有了弟弟的四口之家…… 117、丈夫重生了(1) 崔安华用力地举起大刀砍向敌人,他此时身上已经受了很多伤,浑身剧痛,额头上不知道是血还是汗水流下来,糊住了他的眼睛,让他眼前都模糊一片,看不清眼前人是敌是友,只凭着一口气撑着,机械性地挥动手中的长刀。 忽然胸口一凉,他怔愣了一下,下一刻便天旋地转,直挺挺地从马背上摔下来……他知道自己就要死了,死在这个战场上。 作为一个武将,死在战场上也算是死得其所了,然而崔安华却迟迟不肯咽下那口气,他眼睛睁得大大的,怎么也没有闭上。 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刻,他想到的并不是这场战事是胜利还是失败,也不是家中的母亲或妻儿,而是心中那个带着遗憾的美好身影…… 他到了生命的尽头,才终于知道自己这一生最大的遗憾到底是什么——是当年错过了自己最爱的女子。他后悔了,后悔当年没有坚持迎娶她。 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不会再错过她,无论如何都要与她两厢厮守,再不留遗憾!崔安华心中升起最后一个念头,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 “呼呼……”崔安华猛地从床上起来,拍着胸口平息自己的心跳,他不是已经死了么?怎么现在还有心跳? 他意识到这点,瞳孔瞬间张大了,连忙摸索着起身,点起蜡烛,发现眼前的一切如此熟悉,这不正是他在凉州城的住所吗? 这是怎么回事?崔安华惊诧极了,四处张望着,又摸了摸自己全身上下,他身上并没有伤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也许是崔安华的动静大了些,守夜的护卫听见了,连忙进来查看,看见崔安华起身,急忙询问缘由。 “只是做了个噩梦,不必担心。”崔安华胡乱找了个借口说道,他忽然想起什么,问护卫,“我脑子有些糊涂了,今天是哪月哪日来着?” 护卫不做他想,恭恭敬敬地回答了他。 崔安华听见之后,茫然地让护卫下去了,他便披起衣服,走到自己床前的桌子旁,桌上放着一些邸报,邸报上有皇帝颁发的政令、诏书以及各种朝廷大事,当然还有日期。 崔安华看到这些邸报,才彻底相信自己是真的回到三年前了,并不是变成鬼魂回来,所以他现在是个活人。 是个活人……崔安华这么想着,心中就激动起来,浑身的血液放佛都沸腾了,他忍不住捂住自己的眼睛,呜呜地哭起来。 果然老天还是厚待他的,看在他上辈子死不瞑目的份上,让他有了这个运气回到三年前,让他还有机会弥补那个最大的遗憾,让他不再与最爱的女人错过…… 崔安华此时的脑海里已经完完全全是自己心中年轻时错过的那个心爱的女子了,心心念念都是他当年迫不得已与她分开时,她脸上晶莹剔透的泪珠。 “问月,我今生一定不会再错过你!”崔安华默默地说道,同时在心中下定了决心。 一个月后,崔安华作为游击将军,要回京述职。 他心急如焚地带着手下就连夜赶回京城,根本连一天都等不下去了。事实上要不是武将无诏不得离开驻守之地,他重生回来的那天就恨不得赶回京城里。 连赶了几天几夜的路之后,崔安华终于风尘仆仆地回到京城,他马不停蹄地回府换了衣裳,来不及看看自己的母亲与妻儿,也没有留在家中休息,就火急火燎地赶到某间巷子的某户人家门前,定定地朝人家家里望去。 他很想立刻就见到自己心爱的女子,然而他近乡情怯,面前就是心爱之人的家了,他却迟迟不敢上前敲门进去。 他心爱的女子早些年已独自在此孀居,可他之前却因为种种原因,特意避着她,并不敢与她联系。 可他死过一次之后才真正认清了谁才是自己最爱的人,那些什么世俗礼教就再也不在乎了,他只想和心爱的人相守,再也不被世俗眼光所束缚。 崔安华在江问月门前停留了很久,最终还是敲了门,等了一会儿,才有下人来开门:“这位官爷您找谁?” 下人看到崔安华身上的衣服,诧异地问道。 “这里是江府?你家女主人可在家?”崔安华有些紧张地问道,他已经许久不曾和问月见面了,这次相见他就又期待又忐忑。 “这里确实是江府,只是我家主人孀居在此,不便见外男。”下人虽然恭敬却还是把拒绝的话说了出来。 “你!我与你家主人是旧识,坦坦荡荡上门拜访,有何不妥?你自去禀告你家主人,她自然会见我。”崔安华满怀自信地说道,“我姓崔名安华,为征西将军。” 那位下人顿时惊讶地把崔安华上下打量了一番,知道没有人敢冒认朝廷命官,所以这人说的话肯定是真的,他确实是征西将军。 “那将军请稍等。”下人说道,便掩了门进去禀告主人了。 过了一会儿,才有人出来领他进去:“将军请跟小的进来,我家主人有情。” 崔安华一听,心跳漏了几拍,还没见人他就开始激动了,走进去的脚步都轻飘飘的,仿佛走在云端一样。 那下人把他带进了一间屋子里,他一眼便瞧见了,正背对着他的一个窈窕的身影。 “问月?真的是你吗?”崔安华顿时双手握成拳头,紧张地屏住了呼吸,生怕惊扰了什么似的,轻轻地问道。 那道窈窕的身影慢慢地转过身,一张娇美动人的脸便露了出来,美人的双眼红通通的,满眶热泪,欲言又止地看着崔安华。 “问月!”崔安华看见心爱的女人那张仿佛被岁月遗忘的脸,便也鼻子一酸,眼睛都红了,立马就冲上前去,狠狠地把人抱进怀里,“我终于见到你了!” 江问月把脸埋进男人的怀里,无声地哭起来,热烫的泪水浸透男人的衣服,仿佛又无尽的委屈要向他倾诉。 崔安华被她的眼泪一烫,顿时心中升起对她的无限怜惜和心疼:“对不起,让你受苦了这么多年……” 118、丈夫重生了(2) 这个场景很美,有情人久别重逢,执手相看泪眼,真是令人感动! 然而这久别诉衷情的两个旧情人,彼此却都是另有家室的人了,都是其他人的丈夫或妻子。 江问月的丈夫虽然已经去世了,可崔安华的妻子却还活生生的呢,这两人却似乎都把她忘掉了一样,“情不自禁”就要旧情重燃了。 “安华,你终于来看我了,我还以为你都把我忘了……”江问月哭得如梨花带雨,泪眼盈盈,含怨带情,脉脉地看着他。 崔安华瞬间就被她看得心中一热了,脱口而出道:“问月,都是我不好。不过你放心,我这次回来就再也不会与你分开了。” 江问月顿时一愣,满眼疑惑地问:“你是什么意思?”忽而她一惊,不敢置信地说道,“难道你是要我当你的外室或者小妾?!” “怎么可能?我不会这么侮辱你的,我要让你堂堂正正地当我的妻子,与我白头到老。”崔安华连忙摇头否认道。 “可是,你不是还有夫人吗?”江问月问道,语气小心翼翼,带着忐忑和迟疑,看得崔安华心中又一疼,他以后再也不会让她如此委屈了! “我会和她和离,然后堂堂正正地迎娶你,让你当我名正言顺的妻子。”崔安华立刻掷地有声地保证道,“我不可能再让你受委屈。” 江问月立马感动得又是鼻子一酸,晶莹的泪水夺眶而出,却又露出个美丽的笑容来,越发楚楚动人了:“安华,谢谢你,我就知道这世界上只有你最可靠、最能保护我……” 两个有情人诉了许久旧情,说好了,崔安华回去就和妻子和离,然后马上迎娶她,才依依不舍地分开了。 崔安华回去之后,连一个晚上都等不及了,立刻就找到了自己的妻子柳时初,劈头盖脸就说道:“柳氏,我要跟你和离。” 他显然对妻子没有一点情意,连点铺垫都不做,刚从外面回来才见面就丢下这么个炸弹,丝毫不在乎妻子能不能接受,会不会痛苦崩溃……真够绝情的。 如果柳时初还是原主,那崔安华的这句话对于她来说,自然是晴天霹雳、五雷轰顶,令她无法接受。 但她已经不是原主了,因此她撩起眼皮,淡淡地说道:“可以,但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崔安华不耐烦地问道,“只要不太过分,我都会答应你,但你别想提些异想天开的条件来妄想打消我的想法。” 柳时初冷笑道:“你放心,不是什么异想天开的条件,你很容易就做到的,那就是和离之前,先分个家。” “分什么家?我们家不是早就分过了吗?”崔安华莫名其妙地说道,他早在父亲刚去世时,就和他那些庶兄弟们分家了,而柳时初此时又提分家,他自然疑惑了。 柳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我的意思是,让你的儿子们分家,当然,要是你的其他儿子不愿意分家,我儿子一个人分出去也是可以的。” “你什么意思?我还没死呢!”崔安华一听就怒了,“哪有老子还没死,儿子就分家的?这不可能,我不同意!” “不同意,那我就不跟你和离啊。”柳时初冷笑道,“看谁撑得过谁,反正我不着急。而且我身为你的妻子,为你父亲守丧了三年,又兢兢业业为你侍奉长辈、操持家务、生儿育女、管理后院,让你毫无后顾之忧,我有功于这个家,而毫无过错,你却毫无理由就要跟我和离,看到底是谁理亏!” 崔安华顿时一噎,他虽然厚颜无耻,但也明明白白地知道,他在妻子毫无过错的情况下无缘无故就要跟她和离,是不在理的,要是柳时初闹出去,那他肯定得不到什么好名声,说不定还得被御史参一笔,让他偷鸡不成蚀把米,严重点的还得降职罚俸,这就得不偿失了。 于是他只得忍着怒气,说道:“你!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嫁进我家之后,家里的事都是你做主,难道委屈你了吗?你现在要和我扯功劳? 而且你我成亲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本来就没什么感情,这些年又聚少离多,貌合神离,你为什么不大度一点,成全我,让我们好聚好散?” “我没有不成全你啊,只是你连一个小小的条件都不肯答应我,那我就有些怀疑你要和我和离的诚意了。”柳时初翻了个白眼,说道, “而且你和崔英也没什么父子之情,为什么不肯分家?难道还要他和你表演一下父子情深的假象?” “崔英是我的嫡长子,他要跟我分家像什么样子?不是让人笑话吗?”崔安华还是不肯,他虽然对妻子无情无义,说抛弃就抛弃,但崔英到底是他的嫡子,即使他和崔英父子之情浅淡,也还是把崔英当成家族的继承人的,自然不肯分家。 “别说你在意别人的眼光,你要是在意就不会跟我和离了,总之,你一天不答应分家,我就一天不跟你和离。”柳时初笃定地说道。 崔安华又劝说了好些话,但柳时初都没有同意,认定了他和崔英分家才会和离。 崔安华没办法,到底是急着和真爱终成眷属,他最终答应了柳时初的条件。 “既然这样,那具体怎么分,等明天再说吧,今天太晚了。”柳时初打了个哈欠说道,说实在的,她都有些佩服崔安华,赶了几天几夜的路回京没有休息过一会,又去和真爱诉了衷情,回来又找她商量离婚的事,可崔安华居然还站得稳,真是厉害。 难道真爱的力量果然是无穷的吗? 柳时初是凡人,理解不了,便把崔安华赶走了。 第二天恰好是休沐日,崔英不用去翰林院,于是柳时初把他找来,跟他说了崔安华要和她和离,以及要分家的事。 崔英听见母亲说的话,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明白为什么突然之间父母就要和离了,他惊愕地问道:“娘,您说的是真的?您和父亲为什么无端端的就要和离?” “因为你父亲要找回他的真爱,嫌我占了位置啊。”柳时初坦白地说道,她可不会为崔安华掩饰他的过错。 崔英听见他母亲的话,张了张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119、丈夫重生了(3) 柳时初15岁嫁给崔安华,17岁就生下崔英,如今她三十七岁,已经有了孙子,却依旧貌美年轻,带着成熟女人的美艳风情。 只是她眉眼坚定、不屈,腰背挺直,无论面对谁,都抬头挺胸,仿佛永远不会畏惧。 这样的美貌带着攻击力,是很锐利的、带着冲击性的美,这种美往往会让男人觉得太强势,太锋利,不如小家碧玉菟丝花般的温柔和小鸟依人。 所以即使柳时初长得很美,也并不是崔安华喜欢的类型,两人就算当了二十年的夫妻,也依旧没什么感情,所以崔安华能毫无负担地说要和她和离就跟她和离,也许他早就嫌弃妻子不够温柔体贴、善解人意了。 “我和你父亲,与其说是夫妻,不如说是互相合作的伙伴关系,他在外面当他的将军,保家卫国;而我就在家里照顾一大家人,有时候一年都见不了一次,聚少离多,所以他要和离,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就像是商业合作的伙伴有了更好的选择所以要分道扬镳,都很正常。”柳时初对崔英说道。 “娘,你就不会觉得不甘和怨恨吗?明明你为这个家付出了大半辈子的时间和精力,可父亲不但忽略了你的付出,甚至还要抛弃你,你难道不怨恨他吗?”崔英脸色冰冷地问道,尽管柳时初的脸色很平静,但他也替自己的母亲感到不平。 “怨恨有什么用呢?除了浪费自己的感情,根本不会对你父亲有任何影响。我要是死占着这个位置不放手,信不信你父亲能为了心爱的女人而休了我?现在趁着他还要点脸,我不如识时务一点,趁机多要点好处。”柳时初淡淡地说道。 “你如今也是不如官场的人了,知道任何事都有利有弊,我和你父亲和离之后,虽然会遭受不少流言蜚语,但从此后我也自由了啊,再也不用被束缚在一个男人的后宅中,跟妾室庶子为一些蝇头小利争抢……我以后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根本不用顾忌你父亲的身份,所以你不用为我打抱不平。”柳时初循循善诱地开解儿子,就怕他钻了牛角尖。 崔英听见目前都这样说了,不得不忍下了对崔安华的一丝丝怨恨,他本来就跟这个一年也见不了一两次的父亲没什么父子之情,更亲近母亲,因此他是站在柳时初这边的。 “母亲,既然你也愿意和父亲和离,那我不会反对,只是你和离之后怎么打算?”崔英担心的是母亲和离之后的生活。 “我自己找个好地方,建个小庄园来住,到时候一切都是按照我自己的喜好来设计的,再舒适自在不过了,你以后还可以带着妻儿来度假。”柳时初笑眯眯地说道,语气里满是期待,仿佛已经瞧见了之后无忧无虑的舒坦日子。 崔英见她笑了,心中的郁气也稍微少了些,说道:“那就一切都随母亲你的意愿来。” 柳时初点头,随后提醒他:“我还会趁此机会跟崔安华提出把你分出去的事,你父亲他现在只有那个心心念念的旧爱了,万一他与旧爱有了孩子,你以后肯定得不到什么,所以还不如趁那个女人没入门,我就把你分出去,免得受人牵掣。” “母亲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儿子没有意见。”崔英脸色平静的说道,对此完全没有异议。 他与崔安华之间的感情还比不上崔安华与那些庶子之间的,因为他走的是文官的路子,一路从秀才考到进士,走的是最典型的文人读书入仕之路,跟他父亲崔安华的武将之路完全不同,因此崔安华就觉得他没有子承父业,是背叛了家族,所以并不看重他,即使他是唯一的嫡子。 原主是个有远见的女人,知道武官不但地位比不上同等级的文官,而且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兵权小了,无权无势;兵权大了,还会受皇帝猜忌,一不小心就被安个莫须有的罪名灭了九族。 因此原主从小就让儿子读书,让他做文官,不要跟他父亲一样做个危险性不可预测的武将。 但崔安华那些庶子们不知道这一点,为了讨好父亲,自然个个都以接替崔安华的职位为目标,早早就想走武职之路了,也是因为这样,崔安华更喜欢能继承他事业的庶子,不喜欢整天读书的崔英,还说他根本不像崔家人,是个书呆子。 柳时初跟崔英说好了之后,便把家里的账册、地契、店铺商契等东西找出来,一一统计登记好,准备跟崔安华分家。 崔安华比她还急,早早就把一大家人召集在一起,公布了要和夫人和离的事。 他刚一宣布完,一大家子人顿时就被这个消息震晕了,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立刻七嘴八舌地问起来。 崔安华的母亲,扶着她那精美的拐杖,不敢置信地问她儿子:“你说什么?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和你夫人和离?” 崔安华当然不会在众人面前说他要娶旧情人所以要让原配下堂,于是找了个借口,说:“也没什么,只是我和柳氏之间没什么感情,互相将就着过了二十年,现在孩子都大了,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所以打算好聚好散。” 崔母虽然平时性子很软,但此时听到儿子儿媳要和离,也忍不住急道: “你都说是过了二十年了,既然二十年都能将就下来了,那再将就之后的二十年、四十年又何妨?别说些有的没的来糊弄我,貌合神离的夫妻多得是,能有几个是真的情投意合、恩爱情深的?多少夫妻都是同床异梦,但这又不妨碍他们生儿育女、延续家族,怎么你们偏偏就要为此和离了呢?” 崔安华摸摸鼻子,他知道自己不在理,又找不到其他理由说服母亲,只能不管不顾地道:“娘,您就别管了,我和柳氏都是愿意和离的,没必要非要让我们两个继续将就在一起,您只要知道这事就行了,其他的不需要担心。” “我怎么能不担心?是不是你有了什么花花肠子?我告诉你,你可不能当个无情无义的男人!我虽然不太喜欢柳氏,但也不得不说一句,她是个好女人,这些年都是她一个人辛辛苦苦地撑着这个家,才让你没有后顾之忧,一心放在事业上,你可不能辜负她。”崔母严肃着脸说道。 120、丈夫重生了(4) 崔安华实在没辙,只好看向柳时初,柳时初冷笑,才不会出头去说服崔母,是他自己急着和离,而且她很快就不再是崔家人了,为什么还要替他解围? 崔安华没办法,只好说道:“娘,我没有辜负柳氏,这是我们都商量好了的。” 然后一锤定音地说道:“就这么说定了,我和柳氏是一定要和离的,你们只要知道这件事就行了。” 他的那几位小妾和庶子庶女们都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劝说他们不要和离?可小妾、庶子女以及正妻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天然对立的,柳时初要和崔安华和离,他们只会幸灾乐祸,因此不可能劝解。 可要是同意他们和离,万一柳时初走了之后,崔安华新娶的继妻比柳时初坏呢?起码柳时初不会故意苛待他们,而续娶的就不一定了,因此小妾和庶子女们又很忐忑,一时之间都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此时的场面。 然而柳时初根本不用他们应对,直接对崔安华道:“写和离书之前,咱们先分个家吧。你不会反悔吧?你反悔的话那我也会反悔。” 崔安华确实想反悔,然而听她这么一说,只好把心中那点想法按捺住了,问道:“那你想怎么分?” 柳时初转向那群小妾和庶子女,坦坦荡荡地说:“我和崔安华要和离,他很快就会娶新夫人,为了保障我儿子的切身利益,所以我要求他现在就把家业分了,省得以后争抢。你们是愿意跟着一起分出去呢,还是不分?” 小妾和庶子女们一听,顿时沸腾了,这可是事关他们的利益啊,他们立马就淡定不了了。 周姨娘急忙问:“怎么分?” 柳时初说:“就按照正常人家一样分啊,嫡子占六成,其他庶子分四成,当然,庶女的嫁妆要先预留出来。可又因为长辈还在,所以也要预留一份给他们。 另外,我自认为在崔家的这二十年,兢兢业业做好了一个主母的职责,侍奉婆婆、养育儿女、经营家业,有功无过,在这种情况下,崔安华执意要和我和离,所以我要求有赔偿,以补偿我这二十年付出的时间和精力。” “这怎么可以?”陈姨娘听到柳时初要赔偿,脱口而出道,“你既然当了崔家的主母,做那些事不是应该的吗?凭什么还要补偿?” 柳时初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说:“崔家主母做这些事确实是应该的,但我马上就不是了,那我自然要他赔偿我这白白付出的二十年。” 然后她盯着崔安华,说:“难道你也觉得我不应该讨要赔偿。” 柳时初紧紧盯着他,暗含威胁,只要他一否认,她就立马不和离,死拖着他,让他不能把旧爱娶回来。 崔安华看懂了她眼神里的意思,连忙点头道:“不不,你说得对,给你补偿是应该的,我不反对。” 男主人都这么发话了,小妾和庶子女们即使有意见,也不敢再提了。 “那我要求分两成崔家的家业给我做补偿。崔家的家业这二十年都是我在管,家产在这期间增加了一倍,我要求分两成不过分吧?”柳时初看着崔安华道。 崔安华对家中产业一无所知,自然柳时初说什么他就信什么:“不过分。” “那好,现在,我要把崔家家产平均分成十四份,其中两份是我的赔偿,两份留给娘和崔安华日常生活所需,六份给嫡子崔英、一份给庶长子崔武、一份给庶三子崔云、一份给庶四子崔乐,剩下的一份留给庶女当嫁妆。就这样,你们觉得怎么样?”柳时初说出自己的安排,问其他人。 崔安华立马就不满地说道:“崔英怎么占六份,我和娘却只占其中两份?这也太少了吧?不公平!” 柳时初道:“崔英是崔家嫡子嫡孙,是要把你们崔家传承下去的人,以后他就是崔家的嫡支主系,他占六份怎么就不行了?我甚至还觉得分得少了呢。嫡庶不分是家族大忌,崔安华你不会这么糊涂,想宠庶灭嫡吧?” 崔安华被她的话噎得哑口无言,她都这么说了,他还怎么辩驳?再辩驳下去岂不是就证实了他真的想祸乱家族,嫡庶不分? 因此他只得闭嘴了。 柳时初见他没有再说话,这才满意了,这时代的家族宗法有一点好处,就是能保证嫡系的地位,因此即使崔安华再不喜欢崔英,他也不能明目张胆地反对祖宗规矩定下来的分家制度。 其他小妾不太服气,周姨娘试探着道:“娘和老爷才占两份,确实有些少了吧?” 柳时初斜睨她一眼:“那要不然把你儿子那份让给他们?就当是你儿子孝顺他们的。” 周姨娘一听,顿时脸色涨得通红,顾不得什么了,慌忙摇头道:“不不……夫人说笑了,我儿子没什么本事,要是连一份家业都没了,让他喝西北风去吗?他会饿死的……” 柳时初嗤笑,见再也没有人提出异议了,便对崔安华道:“既然大家都同意了,那就按照这个分法来分吧。你签了分家的契书,可以把和离书给我签了。” 说完,柳时初把分家的契书递给他,是一式三份的,一份交给族长保管,一份给崔英留着,另一份柳时初自己留着以防万一。 崔安华接过契书,扫了一眼,看见都是柳时初所说的,便一一签了。 柳时初也爽快地签了和离书,至此之后,她便不再是崔家人了。 崔英有些担忧地看着她,柳时初无所谓地摆摆手,说:“别担心,我很好,你以后好好和你妻儿过日子就是了,你父亲的事就不要管了。” “噢,对了,还有一件事。”柳时初突然想起什么,对崔安华道,“既然分家了,那就分得彻底一点,崔英以后就自己另开炉灶,自己管自己院子里的事,东边他现在住着的院子以及我的正院都分给他,你没意见吧?” 崔安华和离成功,喜气洋洋,这点小事自然无所谓,便回答道:“没意见,以后他就另立一家,当然,崔武、崔云他们也一样,都自己开伙!” 他当然乐得和江问月以后过甜蜜的二人世界,没有其他人在面前碍眼,儿子、小妾什么的,离得越远越好。 121、丈夫重生了(5) 崔安华和柳时初和离的事在京城掀起了轩然大波,毕竟以前完全没有听说过他们感情不好的传言,而柳时初又是个非常合格的主母,在京城的女眷中名声很好,因此大家都很疑惑他们为什么和离。 柳时初早早就搬离了崔府,住进了她以前置过的宅子里,避开了那些千方百计想跟她打听内情的人。 不过总有人她是无法躲避的,那就是娘家。 柳时初答应跟崔安华和离这事事先没有和娘家通过气,和离之后柳家才得知,自然是震惊至极,急忙把柳时初叫回来,问问是怎么回事。 柳时初父母早已过世,柳家现在主事的人是她的嫡长兄柳涧,她虽然是庶女,但和柳涧的感情还不错,年节都有来往,因此柳时初先斩后奏和离之后,确实要回去跟她大哥说清楚情况。 柳时初刚回了柳家,柳涧和他妻子王氏就专门等着她了,见她进来,柳涧便迫不及待地问道:“你是怎么回事?怎么好端端就和崔安华和离了?是不是崔安华逼你的?” “大哥,他没有逼我,虽然和离确实是他提出来的,但我也不想和他继续过下去了,这不正好吗?”柳时初连忙答道。 “好什么好?和离是小事吗?你知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在看你的笑话啊?你说你都嫁给崔安华二十年了,连孙子都有了,临老了崔安华却要抛弃你,他这是丧了良心了!”嫂子王氏愤愤不平地说道。 柳时初摸摸自己光滑细腻的脸蛋,说:“嫂子,我哪里老了,还年轻着呢。” 王氏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她:“你能不能听重点?重点不是你老不老,而是你毫无过错他就抛弃你,是他忘恩负义、无情无义啊!” 见嫂子是真心为她着想,柳时初抱住她的胳膊,温声劝慰道:“大嫂,你不用为我打抱不平,我看着崔安华就烦,平时恨不得他留在凉州不回来,这次他回来要和我和离,我反而松了口气,觉得终于解脱了,不用再面对他了。” 柳涧看着她此时容光焕发的模样,没有丝毫普通妇人和离后的伤心和怨恨,便不由地相信了些她的话,但他还是要追究一下的:“你真的对他没有任何感情了?和离是心甘情愿的?” “那是当然!绝对心甘情愿!”柳时初忙不迭地点头,“我早就不耐烦管着他那一大群的小妾和庶子女了。” “而且我还趁机要了他家不少补偿……”柳时初笑眯眯地眨眨眼睛说道。 “你要补偿那是应该的,为他崔家当牛做马二十年,再多的补偿都不够。”王氏撇撇嘴说道,然后有些担忧,“就算有了补偿,那你以后也得面对外面那些难听的流言蜚语,我是怕你接受不了啊。” 柳时初嗤之以鼻:“我怕什么流言蜚语?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脸皮早就厚了许多了,内心的承受能力更是强韧——要知道,我可是当了二十年武将的夫人,这二十年来我都有着随时成为寡妇的心理准备,如今这点流言蜚语算什么?” 王氏和柳涧看见她想得这么开,倒是放了点心,但转而又担心起外甥来:“那崔英父子怎么办?” “崔英连儿子都有了,又步入了官场,父母和离能影响他什么?最多就是听点难听的话,碍不着他什么。况且我这次还趁机让崔安华分家了,把家产都分了,他以后拿着分到的家产,小日子能过得自由自在,不知道多舒坦呢。哪里用得着咱们担心?”柳时初无所谓地说道。 柳涧和王氏听了,神情复杂,王氏张了张嘴,终于憋出一句话:“你倒是想得很周到,提前分家是件好事,省得崔安华以后娶了新妻子生了新孩子还要争家产。” “对对,我就是想到这点,才一劳永逸让崔安华分家的。”柳时初笑眯眯地说道,为自己的未雨绸缪沾沾自喜。 “那你搬回家里住吧,你以前住的那院子还留着,我让人给你打扫打扫。”王氏了解了事情前因后果,便开始操、心她以后的生活了。 柳涧和柳时初的年龄差距有点大,柳涧十七八岁了,柳时初才出生,而柳时初的姨娘还是柳涧的母亲的心腹,因此兄妹俩并不存在普通人家的嫡庶矛盾。 甚至等王氏嫁入柳家时,因为柳时初的姨娘身体虚弱无法照顾孩子,柳时初就被王氏接手,因此王氏基本上把这个小姑子当成女儿来疼的,姑嫂的感情很不错。 “大嫂,不用麻烦了,我在桂花巷置有一间宅子,我住在那儿挺好的。”柳时初连忙说道,回娘家住哪里有自己一个人住自在? “不行!你和离之后一个人住在外面,别人肯定会以为是娘家嫌弃你,你得回来住着,让别人知道你还有娘家为你撑腰。”柳涧拧着眉头,语重心长地对柳时初说道。 柳时初都有些感动了,这个大哥确实对她很好,她先斩后奏、大逆不道地和离之后,不但不怪罪她,反而为她撑腰,处处为她着想,真是好兄长的典范了。 面对这样的好意,柳时初拒绝的话就再也无法说出口了,只得说道:“那我就先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吧,不过我不会住太久,以后还是要搬出去自己一个人住的。” 王氏恼她:“搬什么搬?这是你娘家你爱住多久就住多久!难道还有人撵你不成?” 柳时初连忙给她捶肩膀,说好话哄她,姑嫂俩才又和和乐乐起来。 就这样,本来一般家族中能闹得翻天覆地的和离这样的大事,在柳家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去了。 柳时初搬回柳家住一段时间,柳家比崔家清静多了,跟柳涧一辈的早就分出去了,如今还住在柳家的,就只有柳涧的子孙。 柳涧跟王氏的感情很好,因此柳涧没有小妾庶子女,只有王氏所出的二子二女,两个女儿早已出嫁,两个儿子都已经各自娶妻生子。 柳家的家庭关系没有崔家复杂,单纯多了,所以柳时初住得还是很自在的。 崔英来看过她几次,见她过得比在崔家时快活多了,甚至整个人都容光焕发,比以前年轻了好几岁似的,便彻底放心了。 122、丈夫重生了(6) 和离之后,崔安华就跟刚从鸡笼里被放出来的公鸡似的,迫不及待地去找他的母鸡,哦,不,是去找他的真爱、他前辈子临死都放不下的女人。 “问月,我终于和离了,很快就能把你光明正大迎娶回去了,你高兴吗?”崔安华紧紧抱住江问月,激动地问她。 “崔郎,我当然高兴了,你能为我这么做,证明你对我是真心的,这让我怎么不感动呢?我们终于能长相厮守了,崔郎,我做梦都没想到会有这一天,是你让我美梦成真了……”江问月仰着脸,情意绵绵地对崔安华柔声说道,开心得热泪满眶。 “问月!能和你在一起,这也是我的梦。”崔安华亲了亲心爱的女人的额头,心中火热,他重生一回,终于圆了前世的遗憾,他感觉自己的人生是真正的圆满了! “问月、问月。”崔安华叫一声江问月的名字就亲一下她,后来就越亲越往下了。 “崔郎……不……我们还没有成亲……”江问月惊呼一声,羞红了脸,欲拒还迎地轻推渐渐不安分的崔安华。 崔安华刚从凉州回来,许久没沾过女人的身了,况且他现在抱着的还是惦记了一辈子的最爱的女人,因此憋红了眼睛,嘶哑着声音乞求道:“问月、问月,我实在是太想你了,我受不住了,我一定会娶你的,你就应了我吧……” 江问月早早就守寡,此时闻到崔安华身上浓烈的男人气息,也早就承受不了了,于是半推半就地和崔安华成就了好事。 只是她才刚刚有了趣味,崔安华就一泻千里了。 “……”江问月惊愕不已,她可不是未经人事的少女,知道崔安华这种情况可太快了。 崔安华自己也没想到会这样,涨红了脸给自己找借口:“问月,我是太激动了才这样的。” 江问月羞红着脸把头埋在他胸膛,并不作答。 崔安华又重振旗鼓,结果又是“半途而废”,这下子崔安华可尴尬了,又找了借口:“我这是太累了。” …… 正在私会的这两人,可不会知道崔安华这情况是柳时初下的手。 柳时初虽然乐得和崔安华和离,但他完全无视原主对崔家的付出,丝毫不顾二十年夫妻的情面,在和离前就找到江问月,和她搞在一起,柳时初就不痛快了,她不痛快,自然也要让罪魁祸首不那么痛快。 于是她在崔安华的衣服鞋袜中做了些手脚,给他下了名为“银样镴枪头”的药,顾名思义,中了这药的就成了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了。 当然,柳时初没那么狠让他萎了,只是让他速度稍微快了那么一点点而已,不知道江问月面对这样的崔安华,还能不能继续情有所钟、死心塌地了? 对这两人,柳时初也不能厚此薄彼,因此她没有忽略江问月,悄悄把江问月熏衣服的香料换成了她特意调制的“百子千孙”。 这“百子千孙”,顾名思义,就是保证她子孙满堂的,促进她排卵、增加怀孕的几率,让她一年抱俩、两年抱四、三年抱六……以后定能百子千孙! 柳时初自认为这算是帮助了江问月吧,毕竟她以后嫁给崔安华了,也要生了孩子才能彻底在崔家站稳脚跟啊,否则她怎么跟生下了孩子的妾室们斗? 柳时初感叹一声,自己真是太善良了,居然以德报怨,特意把江问月的身体调成易孕的,感动天下的好前妻就是她这样的了。 不过她做好事不留名,就不告诉他们了,嘻嘻。 柳时初安心地在柳家住下了,不过她也并没有闲下来,而是开始研究起酿酒。 如今的天下承平已久,算得上是国泰民安了,因此民间的百姓就有余力稍微享受一下,吃喝玩乐就开始讲究起来了。 酒作为一种上到达官贵人,下到贩夫走卒都喜欢的饮品,自然有人精益求精,酿的酒好了,也是能传世的。 柳时初在各个世界收集过不少酒类的秘方,而她和离后有钱有闲,便对酿酒有了兴趣,反正她有的是时间和精力来研究,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她采购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回来,有各种粮食,也有各种水果、花卉、甚至虫蚁。 但柳涧得知她买这些东西回来是为了酿酒,便忍不住语重心长地劝她: “初儿啊,你想研究酿酒,那也不用一下子就酿这么多种类啊?做的事情多了、杂了,那花费的精力和时间就多了,很容易弄混乱了,这不是浪费东西吗?你还不如一样一样地试呢。” “大哥,我心中有数,不会弄混的,我都一一标记过的,每一种都详细记载过程,杂而不乱,同时试酿,能省不少时间呢。”柳时初解释道,还拿出了记录的本子给柳涧看。 柳涧看了,见她果然把试验的各个种类都井井有条地记录下来,清晰明了,顿时不再说什么了。 “那等你酿好了,给大哥尝尝,大哥帮你试出哪类酿得最好。”柳涧兴致勃勃地说道。 “可以,到时候大哥可不要说喝不下了才好,我这酿的可不少啊。”柳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因为酿酒的原料不同,酒成的时间长短就不同,因此柳时初酿的酒不可能是同时酿好的。最先酿好的是果酒。 柳时初用了杨梅、蜜桃和葡萄这三种水果来酿酒,杨梅果酒酿好了是深红色的,顾时初年把它过滤之后,颜色就变得清凉透明起来,没有丝毫沉淀物,看着就让人喜欢。 而蜜桃果酒是浅粉色的,更有少女感,清浅可爱。 葡萄酒是紫色的,颜色比杨梅果酒厚重。 柳时初把这三种果酒各自倒了一杯,想要品尝它们各自的风味。 她纤手拿着酒杯,清亮的酒液倒入口中,酸甜醇美的味道便充斥了她的口腔细胞,令她精神一震。 柳时初眼睛一亮,这杨梅果酒居然酿得不错,带着杨梅的甜酸味道,又有清醇沁人的淡淡酒香,是很适合女子喝的酒,要是拿出来卖,肯定很受欢迎。 喝着喝着,柳时初就忍不住打起了生意经,似乎酿酒、卖酒也是一件风雅事呢,她可以开一家随自己安排的酒铺嘛。 123、丈夫重生了(7) “初儿啊,上次你让我试的那什么南柯酒,还有没有?咳咳……我想多要几坛。”柳涧压低声音问柳时初,眼神还时不时地往四处看,鬼鬼祟祟的。 柳时初忍不住笑道:“大哥,大嫂都不让你多喝酒了,你还偷偷摸摸地来找我要酒,你可不要害我被嫂子骂。” 柳涧轻咳一声,一本正经地说道:“我要的酒又不是自己喝,我是要来招待客人的。上次你给我的那坛子南柯酒,李老头来找我,喝过一次之后就念念不忘,找我要了很多次了,我这不是拒绝不了吗?初儿你就李老头的份上,分几坛南柯酒给我吧……” 他话中的李老头是他的好友礼部尚书李瑜,李瑜确实来找过柳涧,不过他喝没喝过南柯酒,柳时初就不知道了,毕竟她大哥为了有酒喝,可是绞尽脑汁想辙的。 “大哥,我可不想被大嫂骂我助纣为虐,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不过我可以偷偷地给你一小坛子,你得藏好了,不能被嫂子发现,否则我下次再也不给你了,我说到做到的啊。”柳时初严肃着脸提醒道。 “好好,我一定收好,不让你大嫂发现。不过一坛子太少了,初儿多给几坛吧?”柳涧可怜兮兮地乞求道,年纪一大把了还跟妹妹撒娇,被人看见得说他为老不尊的,不过幸好他虽然五十岁了,但身材颀长、面容清隽,仍旧是个老帅哥,倒不会辣眼睛。 起码柳时初还挺受用的,于是她脑子一热,真的多给了柳涧一坛子:“真的不能多给了……” 柳涧顿时眉开眼笑,连忙抱了两坛子酒就走,一边鬼鬼祟祟地离开,一边对柳时初道:“大哥果然没白疼你。” 柳时初翻了个白眼,不过为了以防被大嫂发现了挨骂,她便给大嫂也送了两坛子葡萄酒。 酿了一段时间酒之后,柳时初开酒水铺的自信心大涨,立刻把自己陪嫁的一间生意萧条的茶铺改为了酒铺,提前装修改造好,势必要让她的酒铺打造成京城第一。 正当柳时初忙着事业的时候,江问月便开始发现自己身体的不对劲了。 “呕——”江问月刚闻到早膳的味道,就忍不住呕吐起来,身边的嬷嬷连忙把痰盂拿过来,满脸担忧地说:“夫人,您这是怎么了?是不是昨晚上受凉了?待会儿请个大夫回来看看吧?” 江问月好不容易吐完,已经难受得浑身无力了,她点点头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就是想吐,那就让大夫来看看吧。” 嬷嬷于是一边端水给江问月漱口,一边吩咐小丫鬟去请大夫。 “夫人,您除了想吐还有哪里不舒服吗?肚子疼不疼?”奶嬷嬷关心地问她。 江问月摇了摇头:“没有,吐过之后我就觉得好受多了,真是奇怪,也许并不是什么大病。把早膳端给我吧,我饿了。” 丫鬟把一碗鱼茸馄饨端到她面前,不想也许是厨子没把这馄饨做好,江问月敏锐地闻到了一点鱼腥味,她立刻就又恶心起来,忍不住干呕了几下,急忙挥着手道:“快把这馄饨端走!” 丫鬟见状慌忙把鱼茸馄饨端走,江问月却已经恶心得眼含泪花了,好不容易缓过气来她就生气地说道:“刚刚的那碗馄饨是谁做的?鱼腥味都没有去掉,罚他半个月的月俸!” 奶嬷嬷听她这么一说,又想起崔安华三不五时地找上自家夫人,关在房里大半天才出来的事,心中咯噔一声,忍不住有了个坏的猜测。 她急忙把其他人都赶出去,便忧心忡忡地低声对江问月道:“夫人,您这个月好像没有换洗?迟了好几天了吧?” 奶嬷嬷说得隐晦了些,江问月一时之间没听明白她的暗示,便有些不太在意地说道:“可能是吧?我这月事迟几天早几天都是有的,这不是很正常吗?” “哎呀,夫人您想想您怀大小姐时的状况!”奶嬷嬷终于戳破了来说。 “那时候有什么状况?奶嬷嬷!你是说……我怀孕了?”江问月终于反应过来,惊愕地说道。 她有些恍惚地摸上自己的腹部,喃喃道:“我这是又怀孕了?是崔朗的孩子……” “夫人!您现在应该想想要是真的怀孕了,该拿这孩子怎么办。”奶嬷嬷提醒她。 “怎么办?当然是生下来啊。崔郎说过一定会娶我的,现在我又有了孩子,难道他还能反悔不成?”江问月脱口而出道,崔安华对她有多迷恋她都是知道的,现在她有了崔郎的孩子,崔郎不狂喜才怪,等他知道后肯定第一时间就会给自己下聘! “既然是这样,那夫人要早些告诉崔将军才好,否则等到成亲的时候,肚子都要大起来里。”奶嬷嬷立马想到了要让崔安华早些和夫人成亲,毕竟夫人未婚先孕这事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否则自家夫人的名声就毁了,就算以后成功嫁入崔家,也会成为她和未出生的小主子一生的污点。 江问月听到这里,也知道自己和崔安华的亲事不能再拖下去了,于是点头说道:“我会和崔郎说的。” 不久后大夫来了,果然诊出了江问月的身孕,江问月让大夫保密之后,便派人去把崔安华找来了。 崔安华得知江问月怀了孕,顿时狂喜,抱住江问月,激动地说道:“月儿,你肚子里真的有了我的骨肉了……真好,这是你和我共同的孩子,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培养他,把他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江问月也柔情似水地轻锤他的胸口,娇嗔道:“你怎么知道是男子汉?万一是个女儿呢?” “女儿也是我的心肝宝贝!不管儿子还是女儿,只要是你为我生下的,那就是我最珍爱的孩子,我以后会把我所有的一切都留给他。”崔安华信誓旦旦地说道,丝毫不记得和离之后,他现在所有的一切已经缩水了许多,仅有崔家原先家产的两成。 “崔郎,你真好,遇到你是我一辈子的福气……现在我有了你的孩子,这是上天赏赐给我的珍宝,是我们爱的结晶。”江问月满怀母性的光辉,温柔地抚摸着自己的肚子。 124、丈夫重生了(8) “崔郎,你能快点来提亲吗?我怕肚子大了掩盖不住。”江问月跟崔安华诉了一番衷情之后,便忧心忡忡地说道。 “是我不好,让你担心了,我这就回家禀告母亲,然后请媒人来跟你提亲。”崔安华终于想起自己做得不妥的地方,连忙安抚江问月,然后喜气洋洋地开始准备起婚事来。 崔安华回家跟崔母说了自己要娶江问月之后,崔母有些迟疑地问道:“江问月?是以前住在咱们老宅附近的江安大人的那位女儿吗?你怎么看上她了?不是说她克夫?” “克什么夫?明明是因为她前夫是个病秧子,从小病到大的,他死不是迟早的事吗?怎么能怪月儿呢?月儿这些年都不知道为此受了多少委屈。娘,您可不能对她有偏见,她是个好女人,善解人意又温柔体贴。”崔安华连忙解释道。 崔母有些不乐意:“温柔体贴的女子多得很,江氏年纪都多大了?你明明可以娶黄花大闺女,何必娶一个寡妇?” “娘,儿子就喜欢她,二十多年前就喜欢了,只是因为她家非要让她联姻,我们才各自成亲生子的,可如今她没了丈夫,我也和离了,这不正是老天都要成全我们吗?”崔安华含情脉脉地对着母亲表白自己对江问月的感情,“儿子这辈子都非她不娶了,娶她是我年少时的梦。娘,您就让我圆了这个梦吧。” 他都这么说了,崔母还能怎么办呢?她本身就是个没什么主见的柔弱女人,年轻时听丈夫的,丈夫死了就听儿子的,儿子去了边疆那就听儿媳妇的,因此没能坚持多久,她就同意了儿子和江问月的亲事。 “谢谢您!娘,您一定会喜欢月儿的,她和您的性格很像,你们以后肯定合得来。”崔安华喜滋滋地说道。 确实,江问月和崔母都是柔弱的女子,又爱伤春悲秋,动不动就对月伤怀落泪,她们聚在一起,肯定有共同语言。 于是崔家就开始吹吹打打、热热闹闹地办起喜事来,这喜事一办,大家也就明白崔安华之前为什么要和柳时初和离了。 这两人才和离没多久,崔安华就大张旗鼓地迎娶江问月,他们之间没猫腻才奇怪。 一时之间,大家就都把八卦好奇的目光对准了崔安华和江问月,群众对感兴趣的事情的探究能力那是杠杠的,崔安华和江问月二十多年前的事情就被人挖了出来。 原来两人还是邻居,一同长大,青梅竹马,据说江家和崔家还曾经想议亲的呢,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亲事突然没议成,江问月嫁了别人,崔安华也另娶了妻。 二十年过去了,江问月死了丈夫,而崔安华也突然和妻子和离,孤男寡女,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重燃旧情搞到一起去了,只是可惜了柳时初这个原配了,为夫家当牛做马二十年,最终落得个和离的下场。 大家都同情起她来,于是等柳时初的酒水铺开张的时候,同情她的、看她笑话的、想打探八卦的……这些人都不约而同地进了她的酒铺。 这一进来,自然有口齿伶俐的伙计招待他们,于是酒水也就顺其自然地推销出去了。 柳时初作为东家,自然要来看看,有那好事的人看到她了,便不怀好意地跟她说起崔安华和江问月的亲事,企图想看见她不甘、怨恨的怨妇嘴脸,可惜柳时初落落大方地对前夫成亲的事送上了祝福,她人又神采飞扬,根本看不出丝毫憔悴落寞的影子,倒是让那些想看好戏的人失望了。 如果一个和离的女人整天以泪洗面,跟人诉说自己的不幸、埋怨前夫,虽然能引来别人的同情和劝慰,但也肯定会被人看轻、瞧不起;但要是那和离的女人不但不伤心,反而变得容光焕发、神采飞扬起来,说起前夫也丝毫不见怨恨,反而大方祝福,那别人想看她的笑话也不可能。 柳时初就是和离之后活得更精彩的那种女人,她本来就不是那种容易怨天尤人的性格,和离之后不知道过得多开心自在。 崔英在他父亲成亲之后来看她,问她:“娘,父亲有了新妻子,那你以后也会成亲吗?”他虽然脸色很平静地看着柳时初,但眼里的忐忑却很明显。 才二十岁呢,要是在后世,还是个在上大学的大学生,突然之间父母离婚,父亲又迫不及待另娶,那他肯定内心充满了彷徨和茫然,毫无安全感。 柳时初忍不住对这个便宜儿子心生怜惜,安慰他道: “别担心,我肯定不会再成亲了,我这前半生嫁人生子,独自一个人撑起一个家,太累了。我以后再也不会过那种忙忙碌碌的日子,只想过得舒坦、悠闲又自在,所以我绝对不会再重复一次成亲生子的过程。” 崔英听见她的话,虽然心中有些高兴,但又开始为她忧心起来:“可是,要是娘你以后不再嫁人,那老了以后会不会太孤单?” 柳时初笑道:“怎么会孤单?有趣的事情太多了,我不会无聊的,而且不是还有你和你的孩子吗?要是怕我孤单,以后让你的孩子来陪陪我。” “好,我一定让文氏带着锦荣多多来看你。”崔英连忙说道,文氏是他妻子,锦荣是他儿子,才十个月大,正是可爱萌萌的时候。 柳时初想起肉呼呼的小团子,忍不住露出个笑容来,说:“行,我也想我的大孙子了。” 柳时初虽然对于自己才三十多岁就有孙子这事感到有点别扭,但这事从另一方面来想挺好的,毕竟她年纪轻轻就完成了成亲生子的大事,那以后就都是优哉游哉的退休生活了,还不好吗? “对了,你爹成亲之后,新夫人没有为难你吧?”柳时初突然想到这事,虽然她未雨绸缪把儿子分出去了,但万一崔安华脑子抽了,想要让新夫人拿儿子来立威呢?按照崔安华的恋爱脑,这也不是不可能。 “没有,只是在婚后第二天见过一面,之后就没见过了。”崔英回答道,他对亲爹都没什么感情,对新夫人就更陌生了,巴不得以后都不跟他们打交道。 125、丈夫重生了(9) 柳时初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一排五个酒坛子,酒坛的盖子都是打开的,她从每个酒坛里各自舀出一小勺酒,倒入一个大玻璃杯里,五种不同颜色的酒就相互融合在一起,红色、淡粉色、浅黄、淡蓝、透明色,鲜明而漂亮的颜色掺杂在一起,幻化出梦幻般的色彩。 柳时初轻轻地晃了晃玻璃杯,然后拿起半个切开的柠檬,挤了汁水混入酒中。 “柳夫人,你这是在干嘛呢?倒了那么多酒在一起,这得是什么滋味啊?”一个顾客看见柳时初的举动,忍不住凑进来,好奇地问道。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就试试混合一下,说不定是种非常刺激的味道呢。”柳时初笑了笑,端起酒杯,轻轻饮了一口,顿时她口中如同进了一团火,刺激直冲她的脑袋,然后便仿佛有万千小精灵在自己舌头上蹦跳,带着些微刺啦的辣味,接着才是如同薄荷般清亮,里面还带着柠檬的酸味和清香。 “还不错。”柳时初满意地说道,她特意调制的鸡尾酒,真是够刺激的,想必会有不少爱好稀奇的少爷公子们喜欢。 “真的好喝吗?要不,倒一杯给我尝尝?”那位客人看见柳时初喝酒时闭着眼品味的模样,也跃跃欲试了。 柳时初便让伙计另拿了一个玻璃杯,她又照着刚刚的顺序,给客人调了一杯酒。 那位客人迫不及待地端起来,喝了一口,立刻便打了个激灵,接着他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了。 “爽!太痛快了!”客人咽下酒液之后,立刻大声称赞道,然后便一口接着一口地喝起那杯酒来。 “哎呀,老吴,你手上那杯是什么酒啊?瞧你喝得一脸陶醉,有这么好喝吗?”门口进来一位摇着扇子的年轻男子,面带揶揄之色问那位客人。 那位名叫老吴的客人一口气喝了大半杯酒,听到老友的调侃,才停下来细细地品味酒的余韵,然后回答道:“你自己试试就知道了,不是我夸,杨胜,这酒真的很够味,刺激、有冲劲!” 杨胜见他这么推崇,便也忍不住了,对柳时初道:“老板娘,那我也要跟老吴那样的一坛酒。” 柳时初摇摇头,说:“他喝的并不是一种酒,而是好几种混合调制而成的,只有在店铺里现调的才有,你要先试试吗?” “几种混合起来的酒?这能喝吗?”杨胜有些迟疑,“不会难喝得想吐吧?” “不难喝,我跟你说,喝了绝对是种新奇的体验,我从来没喝过这样的酒,但却很喜欢,你试了不会后悔的。”老吴不等柳时初回答,就自己来说服杨胜了。 “既然你这么推崇,那我就试试吧。”杨胜最终抵不过自己的好奇心。 柳时初便又给他调了一杯古代版的鸡尾酒。 杨胜喝过一口之后,果然便被那新奇刺激的味道所迷倒,顾不得跟朋友闲聊,就一声不吭开始自己品起酒来。 柳时初见这两人都对这鸡尾酒很喜欢,便把自己刚刚调配这款酒的顺序、用量等都记录下来,当做这款鸡尾酒的调制秘方。 “这款酒就叫‘五彩缤纷’吧。”柳时初看着杯中酒液的漂亮颜色,再加上这款就是五种酒调配而成的,便定下了这个名字。 “五彩缤纷?好!这名字这是恰如其分。”杨胜听见柳时初的话,便忍不住夸赞道,“老板娘,再给我来一杯!” 店里其他客人见他们俩围在吧台上一杯接一杯地喝着老板娘调出来的酒,都开始好奇起来,纷纷凑过来也要柳时初给他们调。 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很容易受到其他人的影响,因此但杨胜和老吴对“五彩缤纷”显露出非凡的喜欢之后,其他酒客也都追随他们的脚步,要尝试这种新鲜的混合酒了。 柳时初本来就想打造自己独一无二的酒类品牌,自然会满足酒客们的要求,毕竟她的鸡尾酒还想要他们口口流传出去的。 “好酒!”喝过酒的客人赞叹道,“我怎么以前没想过用好几种酒混合起来呢?” “没想到真的别有一番风味啊。”另外一人端着杯子也忍不住感慨。 “醇、辣、清凉、柠檬香……真是绝了!老夫从来没喝过这样的酒!”以为胡子花白的老夫子眯着眼说道。 柳时初满意地看着客人们被自己新调制的酒所迷倒,更加坚定自己研制鸡尾酒的决心了。 那天之后,“五彩缤纷”的名声就渐渐在酒客之中流传开来,有不少人慕名而来,把柳时初这酒铺挤得满满的。 幸好柳时初有先见之明,安排了好几个伙计学会调这款酒,才满足了酒客的需求。 “初儿,你的脑袋到底是怎么想的?居然能想出调制混合酒的方法?关键是调配出来的味道还很棒!”柳涧一下值就兴冲冲地跑到柳时初的院子,要她给自己调“五彩缤纷”。 柳时初无情地拒绝了他:“哥,你别想着吹捧我,我就会给你酒喝。别想了,这种混合调配的酒比一般的酒更烈,更容易喝醉,我不会给你调的。” 柳涧见自己的小心机被她无情地揭破了,顿时失落不已:“我只是偶尔喝一杯罢了,你这都不满足我。” “哥,别装傻了,我听我酒铺的伙计说,这半个月来你已经去光顾七八次了,每次都带着一大堆同僚,别以为我不知道。”柳时初没好气地说道。 柳涧摸了摸自己的鼻子,重重地叹了一声,哀怨地看着柳时初:“你那些伙计眼神都是很利。” “过奖、过奖。”柳时初似笑非笑地说道。 她酒铺的生意彻底起来了,鸡尾酒还成了京城里的一大新奇事,有酒瘾的人恨不得天天住到她酒铺里,没酒瘾的,也忍不住想品尝一番新鲜的酒。 于是京城里的酒鬼多了不少,闹得巡街的捕快都得多往她酒铺门口去巡逻。 幸好柳时初也预料到开酒铺容易出现喝醉的客人,所以请了不少护卫在铺子里,保证能把醉酒闹事的人治服得妥妥帖帖。 126、丈夫重生了(10) 柳时初鸡尾酒生意的火爆让许多卖酒的人看到了商机,纷纷开始山寨起她的鸡尾酒来,一时之间,京城里冒出了不少打着混合酒、鸡尾酒名号的酒铺。 有些客人不明真相或者为了省点酒钱,便到那些山寨的酒铺里喝“五彩缤纷”,结果可想而知了,不是味道诡异难喝就是味道平淡普通,根本没有传说中那么神奇。 于是他们纷纷以为这什么鸡尾酒名不符其实,但有那资深的酒客就笑话他们喝的不是正宗的鸡尾酒,要喝正宗的得到柳夫人的“醉心”酒铺,那才是鸡尾酒的开山之祖。 柳时初的酒铺出了名,渐渐盖过了她和离的名声,大家说起她来,不再是被某某将军抛弃的前妻,而是研究出一种特别的混合酒的懂酒之人,倒是歪打正着让她的名声好起来。 柳时初趁热打铁,又研究出了不少其他鸡尾酒,她不仅仅是把某几种酒混合调配,还把酒以及果汁、牛奶、甚至糖等东西混合在一起,调配出不同的口味。 不用说,这种新奇独特的鸡尾酒自然很受欢迎,甚至连不少闺中的夫人、少女都因为好奇慕名而来,要喝这些新奇的酒。 柳时初趁机又扩大了酒铺,隔出三分之一的位置专门用来招待女客人,这让女客人们少了后顾之忧,于是慢慢地就有越来越多的女客人上门来了。 崔府后院。 崔安华几个妾室聚在花园里喝茶聊天。 “你们听说了没有?咱们夫人、不,是前夫人,开了一家酒铺,卖的什么鸡尾酒,很是火爆呢!不知道这鸡尾酒是什么酒,好不好喝……”周姨娘挤眉弄眼地跟其他姨娘们说道。 “什么鸡尾酒?这名字古古怪怪的,能是什么好酒?夫人,不,那柳氏现在真是彻底堕落了,就算和咱们老爷和离了,但她也依旧是官家的小姐啊,怎么能自甘堕落去卖酒呢?也不怕让人笑话!” 另一个小妾陈姨娘阴阳怪气地说道,她以前和柳时初有旧怨,知道柳时初和崔安华和离时不知道多高兴,现在自然也是能踩上柳时初一脚就踩一脚。 “人家那卖酒又不是普普通通的卖酒,听说一小杯酒就买几两、十几两银子呢,真是奸商,肯定赚了不少,也不知道那些人怎么愿意当冤大头的,不过都是酒而已,难道几种酒混合起来就真的那么好喝?”王姨娘百思不得其解地说道,她最关心银子的事情,知道柳时初的酒铺生意火爆,心中不知道多眼热。 “谁知道到底喝的是不是酒啊?毕竟咱们那位前夫人可是国色天香的啊,只有咱们老爷眼瞎不喜欢,其他男人见了她,能不被迷住?听说她老往酒铺里去,那些酒客们,说是去喝酒,说不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呢。”陈姨娘嗤笑道。 “你们在说什么?”正当姨娘们阴阳怪气地说起柳时初的时候,忽然一声熟悉的男声从他们身后响起。 几个妾室往那一看,看见居然是崔安华以及挺着肚子的江问月,便慌忙起身,给两人问好。 “你们刚刚在说谁?”崔安华冷着脸问几个女人。 “没、没说谁……”周姨娘慌慌张张地回答道,知道老爷和新夫人肯定不想听到前夫人的事。 然而崔安华早知道她们议论的是谁了,这会儿只不过是在明知故问而已:“没说谁?给我老老实实回话!你来说!” 他一指陈姨娘,陈姨娘见自己躲不过了,便含含糊糊地低声回答:“在、在说前夫人柳氏……” “说她什么了?”崔安华沉声问道,他虽然与柳时初和离了,但也不希望她过得太落魄,毕竟是自己的原配,因此他听到这些妾室们说她卖酒,便忍不住过问了。 “说柳氏开的酒铺很受欢迎。”陈姨娘心虚地回答。 “柳姐姐怎么去开酒铺了?真是可怜……难道她娘家人没接纳她回去吗?要她一个女人出来抛头露脸?”江问月满怀关心地询问道,她柳眉微蹙,像是十分担忧丈夫前妻的处境。 “这个,我们就不知道了。”周姨娘低着头说道,暗地里翻了个白眼,这位新夫人可真会做戏,前夫人会去卖酒还不是她这贱人害得?现在却来演什么戏? “她不是带了嫁妆还有咱们家两成家产回去吗?怎么还需要自己出去做生意?”崔安华疑惑地问道。 “两成家产?!”江问月听到他这话,脸上的表情险些裂了,但她很快掩饰住了,却在心里暗暗肉疼与她擦身而过的两成家产。 “也许她并不是缺钱,只是想做些事来打发时间?听说她酒铺里的鸡尾酒全是她研究出来的,那她肯定是对酒很有兴趣,才有耐心和闲情去研究这些……”另一个向来沉默寡言的文姨娘突然出声道。 崔安华听到她这话,心中说不清楚是失落还是高兴,柳时初要是因为兴趣才把精力投入到酒铺里,那她过得想必不是如他所想那样落魄。 “那柳姐姐还真是有闲情逸致……只是她到底是个女子,怎么能把精力放在做生意上呢?依我看,她还是要这个疼惜她的男人才好,就跟我现在一样……希望她也能有自己的新生活。”江问月善良地说道。 “月儿,你真是善良,还担心别人的事。你现在只要好好养胎,把咱们的孩子平平安安生下来就行了,外人的事不用管。”崔安华温柔地对心爱的女人说道。 在场的妾室们听了他的话,都忍不住低下头翻白眼,这两人真是够了,男的女的都一样不要脸。 崔安华这些小妾们对他的感情也没多少,毕竟他常年不在家,他又不是什么俊美如天人的男人,只是一个糙汉,她们只不过是为了荣华富贵才做了他的小妾而已。 就是因为对他没什么感情,此时才能看清楚他们两个的真面目,看看江问月那肚子的大小,想必是在刚和前夫人和离、甚至是还没和离时这两人就珠胎暗结了吧? 现在却在大家面前假惺惺地来关心前夫人呢,能骗得了谁?要是真的觉得对不起前夫人,当初就不会搞在一起了。 127、丈夫重生了(11) 崔安华亲亲热热地搂着江问月继续散步去了,几个妾室们看着两人的背影,面面相觑。 “新夫人这肚子大得有些不正常吧?”周姨娘打破了沉默悄声说道。 “看着有五六个月大了,可她嫁入崔家还不到三个月吧?”陈姨娘鄙夷地说道,“肯定成亲之前就和老爷有染了,还在咱们面前装得跟个什么天真善良的少女一样!” 她们不知道江问月肚子里装了好几个崽子才这么大的,只以为她怀孕的月份大了。 几个姨娘为此都十分鄙夷江问月,尽管她是正室夫人,但她不守妇道,还没成亲就勾搭上了崔安华,珠胎暗结,这不就活该让人瞧不起吗? “唉,现在日子过得没劲透了,以前前夫人在的时候还会和我们一起去城外上上香或者去逛逛庙会、踏踏青,现在江氏进了门,却只顾着和老爷勾勾搭搭,其他事儿一概不管,我们都多久没出过门了啊?” 陈姨娘不痛快地说道,柳时初是个大度的正室,又和妾室们没什么深仇大恨,因此无聊的时候也会一起找找乐子,但现在江问月进了崔家门,恨不得这些妾室全没了,哪里会想到让她们出去玩? 因此其他妾室自然看不惯江问月,越发怀念起柳时初在的时候来,可惜人家不是崔家的人了,跟她们也没有了任何关系。 “真想去前夫人的酒铺看看啊,听说她那里也接待女客的……”文姨娘满怀憧憬地说道,可惜她们不能随便出门。 其他姨娘也纷纷叹气,发了几句牢骚,便分开各自回自己院子了。 丈夫梅开二度宠爱新婚妻子去了,幸好她们还有儿孙,不必跟年轻时一样,为了他的一点青睐而争得跟个斗鸡似的。 柳时初为了保证自己酿的葡萄酒的品质,得亲自去京城附近一个小县城里查看一个葡萄庄子的情况。 柳涧听说她要独自离开京城,顿时便不乐意了,说:“你何必自己亲自去呢?派一个懂行的下人去就行了,你从来没出去院门,万一出点什么事可怎么办?” “大哥,我又不是孤身一个人去的,会带上护卫,而且那个葡萄庄子离京城也没多远,哪里会有坏事发生呢?”柳时初不以为然地说道,就算真的有坏事发生,柳时初自然也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你怎么会知道没有?万一呢?你一个独身女子,路上要是遇到点意外,那就毁了。不行,我不同意你去!”柳涧还是否定道。 “大哥,我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又不是十几岁的小姑娘,你难道还担心我被人拐了?”柳时初头疼地说道,“你要是担心,就多派些人跟着我嘛,总之,我是一定要去的。” 柳涧没有拗过妹妹的主意,只得把府中最精锐的护卫都派给她了。 柳时初于是就出了城,其实视察葡萄庄子并不是她的最主要目的,她其实是想出来玩。在京城里来来去去几乎都是一成不变的环境,她都看腻了,便想出来透透气。 路过一条比较偏僻的山路时,柳时初的马车突然停了下来,一个护卫上前来跟她禀告道:“夫人,前方路上躺着两个人,生死不知,这事该怎么处理?” 柳时初一听,脑子里顿时冒出了十种八种阴谋诡计来,然而她转念一想,自己不过是一个和离的妇人,普普通通,有什么好被人算计的? 于是她甩掉脑子里的阴谋诡计,吩咐道:“看看他们是怎么回事,要是能弄清醒的话就问问情况;弄不清醒就把他们带着,等到了前面的城里就把他们放下;要是死了,就报官。” 护卫领命而去了,马车过了一会儿就又开始前进,显然那路上的两人已经安置好了。 等到了前面城里的时候,柳时初便让护卫们把那两人扔到一个医馆里,却不巧护卫回来禀告道:“夫人,那两人中的一个醒过来了,知道是咱们救了他后,他就闹着说要亲自跟夫人见一面,以表示感谢。” “不必了,举手之劳。咱们走吧。”柳时初可不是什么好心的人,把那两人带到城里,也不过是省得他们死在路上沾上嫌疑而已,因此她知道人没事了,自然不会再管。 马车继续前行,柳时初却听见有人跟在后面喊着:“那位好心的夫人,请等等!” 柳时初充耳不闻,并没有停下来。 她要去的葡萄庄子并不是很大,只不过因为个头大、核小且甜味足在附近都出了名,能卖到京城里去。 柳时初当初酿葡萄酒的时候用了好几种产地的葡萄,最终这个葡萄庄子出产的“黑美人”酿出来的葡萄酒味道最好,柳时初便跟庄子的主人定了好几笔生意。 “我这里的黑美人可是最甜最好吃的葡萄,成熟之后拿去卖常常供不应求,柳夫人您是慧眼识珠,知道咱们黑美人的不凡。”葡萄庄子主人滔滔不绝地说道,“我这庄子在山脚下,平时浇水都用的是从山上流下来的山泉水,可清甜了,所以用这山泉水浇出来的葡萄才格外好吃……” 柳时初在葡萄架子下自习看着葡萄藤和叶子,发现居然没什么虫眼,便忍不住好奇道:“你这里的葡萄居然不长虫?这是怎么做到的?” 这时候又不是杀虫剂等农药到处都是的现代,古代农作物有了虫子就是一个大问题,但柳时初却发现这庄子里的葡萄长相很好,没什么虫害。 “这个啊,用草木灰或者辣椒水之类的方法来除虫啊。”庄子主人笑笑,说道,“我这庄子种的葡萄可不少,要是人工捉可捉不完。” “草木灰和辣椒水可以杀虫?”柳时初惊讶地说道,果然古代人的智慧也不能小看,即使不能研究出现代化学农药,他们也能想出各种纯天然、无污染的方法来防虫害。 “这是当然了,这都是一代代人传下来的方法了,只不过草木灰容易得,杀虫的效果却没有辣椒水明显,不过每户人家自己配制的辣椒水都不一样,有经验的人配制出来的辣椒水更有用,我家里的辣椒水都是祖上传下来的配方呢,所以才能把这葡萄种得这么好。”庄子主人骄傲地说道。 128、丈夫重生了(12) 柳时初学到了一点新知识,顿时想着要不要运用到自己的伴生空间里,她空间里种有各种各样的植物,她基本上都是任它们自生自灭的,不过因为她伴生空间里有灵气,因此它们虽然免不了有虫害,但是都活得好好的,不需要她特意照顾。 而她现在酿酒又研究各种鸡尾酒,空间里的植物就能排上用场了,需要好好种植。 但柳时初是个懒散的,即使想发展自己的事业,但大多数时候并不需要她亲自动手,可她要把庄子主人的防虫害方法运用到空间里的植物上时,她就不是那么乐意了。 于是只想当条咸鱼的柳时初,很快把这个念头丢掉了,不过可以把这个方法记下来,万一她以后穿越到哪个农业社会,当了农民呢?总会有用到的一天。 柳时初在葡萄庄子上视察了几天,还带走了好几株庄子主人送她的“黑美人”的葡萄幼苗,遇到好吃的水果,她当然要收集一些在伴生空间里种着啦。 借着办正事的借口出来玩了好几天之后,柳时初就回京城去了。 崔英一知道她回来,就带着儿子上门找她来了。 “幸好娘你没事,这几天听舅舅说你要去那么偏僻的一个地方看什么葡萄,我都要担心死了。”崔英仔细打量了一下柳时初,发现她没事,才松了口气,然后把怀里的小团子一把塞到她怀里。 “担心什么?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柳时初不甚在意地说道,抱着小肉团子晃了晃,“小宝贝儿,这么久没见,有没有想祖母啊?” 柳时初口中说着祖母两个字,心中有些别扭,她明明年轻漂亮,却早早当了人祖母,都把她叫老了,要是她白发苍苍了,那倒是不介意当祖母。 崔锦荣还不到一岁,眼睛圆圆、脸蛋圆圆、胳膊小腿儿也圆圆胖胖,跟年画里的小金童一样,长得可爱极了。 看见柳时初笑眯眯地跟他讲话,他就伸着小胖手想要碰人家的脸,一边蹦一边啊啊地叫着,很有活力。 “娘,锦荣就放在你这里养几天吧,王氏最近要回娘家帮忙,顾不上他了。”崔英拍着儿子的小屁股说道,“我平时也顾不上他,就麻烦娘了。” “好啊,正好我最近不忙,带他玩玩也好。”柳时初说道,她并没有询问儿媳妇回娘家要帮什么忙,这又不关她的事,身为婆婆,插手儿子儿媳的事只会弄巧成拙,而且柳时初对崔英没有什么控制欲和独占欲。 崔英把儿子送到柳时初面前,便又忙他的事去了,柳时初要带孙子玩,便没有再去酒铺里。 不过这天酒铺的掌柜却派了一个小伙计来柳府找她,说是有人到了酒铺里,闹着要见她。 柳时初本来并不打算去的,但小伙计说找上门的那人自称是来报恩的,她便起了兴趣,这年头居然还有人用这种借口来赖上自己?也是稀奇。 这么一想,她便带着孙子一起去看个究竟了。 到了酒铺门口,有一个背着包裹,身穿青色长袍的男人正低眉顺眼地站在一旁,他身材修长、玉树临风,站得像根标杆一样,引得出入酒铺的酒客纷纷盯着他看。 “就是这个人了。”小伙计悄悄对柳时初说道。 “柳夫人!我终于见到你了!”那个长身玉立的男人看见柳时初,立刻冲上前来,一脸惊喜地对柳时初说道。 “你是谁?”柳时初皱着眉问道,这男人看着二十多岁的模样,长得面如冠玉,挺英俊的,柳时初要是见过他,肯定会记得。 可她现在对这人完全没有印象,但这人却认识她,这就很奇怪了。 “你忘记了吗?大概十天前,在去往青松县的山路上,你救了两个晕倒在路上的人……”男人眼睛亮亮地说道,“我就是被你救的人啊,你还让特地把我们送到医馆,真是有善心。” 听他这么一说,柳时初终于想起来了,她当初救了人转头就忘了,而且她虽然让护卫救了人,可从头到尾都没见过那被救的两人,因此自然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模样,怪不得她对这男人没印象。 “原来是你,不过这只是件小事,你不用放在心上,更别提什么报恩了。”柳时初摆摆手说道,她怀里的小锦荣见状,也笑嘻嘻地跟着摆摆自己的小胖手,有样学样。 “不不,虽然你觉得这只是举手之劳,却是救了我和我家老仆一命,你可以不把这事放在心上,但我却不能不铭记,否则这不是成了忘恩负义之徒了吗?”那男人连忙说道,“我这次来就是为了给夫人报恩的。” “那你想怎么报恩?”柳时初看着眼前这男人左边脸颊上若隐若现的酒窝,很想伸只手指去戳戳,本来想要继续拒绝的话也咽了下去,转了口风。 “我、我也不知道怎么报恩,夫人好像什么都不缺……”男人抓了抓背囊的带子,有些烦恼地说道,两道长眉蹙了蹙,脸颊上的酒窝都看不见了。 “你会些什么本事?”柳时初问他,把自己蠢蠢欲动想要抠出他酒窝的手指压住,对于好看的人,她都格外有耐心。 “我识字、会数术,记账还不错……”男人把自己的长处一一说出来,边说边眼巴巴地看着柳时初,生怕柳时初不收留他,“不只算账,我还勤快能干活,在酒馆里当个跑堂伙计也行。” 柳时初当然不会让来历不明的人来算账,即使这人说是来报恩的,长得也顺眼,但柳时初不是昏君,虽然对好看的人格外宽容,但也有自己的原则,因此她只让这人留下来当个伙计。 齐之溪就这样留在了柳时初的酒馆里,他说他父亲是个秀才,但因为屡试不中败光了家产,他便沦落为一个出卖字画的落魄书生了,但他没有读书人的清高,当了个跑堂不自怨自艾,也不觉得是自甘堕落,反而整天露着个笑脸,干活很卖力,手脚也利索,跟其他伙计相处得很好,慢慢地就彻底融入酒馆里了。 129、丈夫重生了(13) 柳时初带着崔锦荣玩了好几天,文如敏才从娘家回来,到柳家接她儿子。 “你娘家的事都忙完了?”柳时初看着儿媳妇似乎有些憔悴的脸色,问道。 “忙完了,是我娘病了好些天,我回去看看她。”文如敏笑了笑,回答道,接着伸出双手举到崔锦荣面前,想要抱他。 见到亲娘,小锦荣乐得手舞足蹈,迫不及待地把身子歪过去要亲娘抱。 “那她现在病好些了吗?要是没好全,你可以在娘家多住几天,陪陪你娘也好。”柳时初说道,这年代的女子出嫁后可不能随便回娘家,因此一年到头见不了几次娘家人。 “我娘好多了,大夫说只要好好休养就能养回来。我都在娘家住了很久了,也该回来了,而且我不太放心相公一个大男人照顾锦荣。”文如敏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倒是没想到他聪明了,居然把锦荣带过来让您照顾,让您受累了。” “受什么累?我又不是七老八十,带个孩子轻而易举。”柳时初一边说,一边捏捏崔锦荣的肉脸蛋,这小东西一看见亲娘就把她忘了。 小锦荣嘻嘻哈哈地躲着她的手,活泼得文如敏差点抱不住他。 “对了,娘,父亲前些日子回边关去了,祖母突然说要我管家——就是管她和新夫人她们那里,我拒绝了。”文如敏有些小心地看了看柳时初的脸上,见她逗着自己儿子,听到新夫人这三个字也没什么反应,便松了口气,继续说道, “祖母说新夫人怀孕辛苦,没有精力管理家事,而她又年纪大了,且从来没管过家,所以她们要找个人帮她们管。” 柳时初嗤笑道:“你拒绝得好,可不能傻乎乎地掺和到新夫人的事情中,你们现在都分家了,再是再插手她们的事,那之前的分家就白分了,不知道会平添多少乱子。我和离之前千方百计让你们分家,自己当家做主,就是为了避免麻烦事。” 文如敏连忙摇头:“我知道娘您的苦心,自然不会掺和到她们的事里,新夫人和祖母就算不能自己管家,那她们也有心腹管事可以帮着管。” 然后她忽然苦笑了下,说:“我推辞了之后,祖母还有些生气,说我们不孝顺,长辈吩咐点事都不答应,说我眼睁睁看着她们两个柔弱女人无人可依靠也不帮忙,是无情无义,还把相公训了一顿……” 柳时初一听,顿时怒了:“她居然还敢教训你们?我看她们是日子过得太顺了,居然敢教训你们?看我不亲自上门去臭骂她们一顿,我可不怕什么名声。” 文如敏见她这么生气,连忙劝她道:“娘您也不用太担心,祖母教训我们时周围也没有人,她的话也传不到外面去,碍不着咱们的名声,您要是亲自上门去骂她们,倒是显得我们小心眼找您告状了。” “你们是我儿子儿媳,找我告状不是很正常吗?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可不是让她们教训和使唤的。”柳时初冷着脸说道。 “可是,我怕新夫人会跟父亲写信提到这事,父亲很宠爱新夫人,您要是上门去斥骂她,父亲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文如敏有些担心地说道。 柳时初想到崔安华那个恋爱脑,心中的怒火熄灭了些,她不怕对上聪明人,但就怕对上脑回路跟别人不一样的人,因为这样的人做出来的事不可预测,能冷不丁地在意想不到的地方给你爆出个雷来,打你个措手不及。 崔安华就是这么一个脑子不清楚的人,一遇上他的真爱江问月,谁知道他能做出什么事来? 柳时初虽然不怕事,但也不想自找麻烦,因此上门亲自骂人的念头熄灭了,但:“我给崔英他祖母写信骂吧,给她们留点面子。” 文如敏见她眼中的坚定,咽下了继续劝说的话。 送走儿媳孙子之后,柳时初果真回房给崔母写了信,骂她脑子糊涂,说崔英都分出去了,她还让文氏管她们的事,那是唯恐天下不乱。还让崔母注意点,别动不动迁怒崔英和文氏,他们可是崔家的下一代,不能任由她斥责。 崔母看着这信有什么反应柳时初不知道,但她知道崔母是个性子柔弱、没有主见、胆子还小的女人,看见她这封信,肯定再不敢骂崔英他们不孝顺、无情无义了。 崔母听到柳时初给她写了信后,还以为柳时初是后悔和离了,写信来给她是诉苦之类的 “柳氏那么大年纪了,和离之后还能有什么好日子过?居然还给我写信,肯定是后悔了,可惜这会儿后悔也迟了,谁让她当初那么强势,还把一个好好的家硬生生拆散了,非要分家,我看她能得什么好……” 崔母有些得意地对她的心腹嬷嬷说道,柳时初是崔家主母时,家里的事全都是她做主,强势得不得了,连她这个当婆婆的在柳时初面前都得乖乖听话。 因此这会儿崔母想到柳时初可能会后悔,从而写信跟她低头认错,就觉得高兴。 “老夫人说得对,柳氏肯定是后悔了才想到跟您求情呢,这些这会儿什么都晚了。”心腹嬷嬷笑眯眯地附和自己的主子。 崔母迫不及待地拆了信来看,看着看着,脸色就开始难看起来,一阵青一阵白的,看到最后,信纸都被她抓皱了。 “这个柳氏!气死我了,居然还敢骂我老糊涂……”崔母气得脸色紫胀,“她还有没有把我这个长辈放在眼里?” 崔母虽然性格柔弱,但看到柳时初这信信也忍不住恼羞成怒。 “什么?柳氏居然敢责骂您?她怎么这样胆大包天了?虽然她和老爷和离了,但也是英少爷的母亲啊,您又是英少爷的亲祖母,不看僧面看佛面,她怎么能不敬您这个长辈?”心腹默默立刻跟着崔母生起起来,义愤填膺地和崔母一起指责柳时初。 “她还敢警告我,让我不要管崔英他们的事……”崔母捂着胸口说道,“崔英是我的孙子,我管他怎么了?我不该管他吗?只不过是让他媳妇帮点忙,柳氏就这样来打我的脸,真是一点都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130、丈夫重生了(14) 崔母收到柳时初的来信之后生气了许久,但她也只敢自己生生气,并不敢再折腾崔英夫妻俩了。 至于她和江问月婆媳俩都管不了家?那还能怎么办?当然只好让管事嬷嬷来管了。 然而她们两个都不是精明的人,也不耐烦看账、查账,什么一只鸡蛋两文钱、一把青菜一文钱之类的,江问月根本不想知道,这种柴米油盐夹杂着油烟味的账本她看一眼都嫌弃,她要看也只看些阳春白雪的诗词歌赋。 她虽然年轻时嫁过一次,但那时候她还是个刚进门的小媳妇,管家大权在她婆婆手里紧紧握着呢,根本轮不到她来管家。 等死了丈夫孀居之后,又有忠心的陪嫁丫鬟管着家事,根本不用她操劳,然而她嫁给桂安华之后,说自己耽误了忠心丫鬟十几年,再不能继续耽误下去了,于是她把忠心丫鬟嫁了出去,因此这会儿忠心又精明能干的丫鬟根本不在她跟前,她只能让其中一个陪嫁嬷嬷管家事。 陪嫁嬷嬷可不像忠心丫鬟那样忠心耿耿,处处为主子着想,相反,陪嫁嬷嬷有家有室,自然有自己的私心,这会儿有了管家大权,主母和老主母都是不管事的,甚至连账本都不耐烦看,她说米粮是什么价格就是什么价格,这其中不知道有多少油水可捞,她就跟老鼠进了米缸似的,什么都随她吃、随她要,乐得她走路都开始飘了。 于是崔家的家用银子开始跟流水似的往外撒,消耗得飞快,明明只有江问月和崔母两个正经的主子和几十个下人,然而每个月消耗的银子却跟没分家之前一大家子所用的银子差不多了,甚至偶尔还更多。 陪嫁嬷嬷暗中抽油水的手段并不怎么高明,特别是厨房里的帮工以及针线房里的绣娘们没用多久就知道了陪嫁嬷嬷私下中饱私囊的事,过了一段时间后,她们见江问月根本什么都没发现,于是胆子也大起来,开始跟陪嫁嬷嬷同流合污、一起贪了起来。 管束下人也是需要手段的,江问月把管家权交给了陪嫁嬷嬷,陪嫁嬷嬷又不是个靠谱的,于是崔家的下人们慢慢地开始偷懒,对差事敷衍了事,甚至阳奉阴违起来。 一个精明能干的主母,能把家中下人管得服服帖帖,大家各司其职;然而无能的主母,只会被奸猾的下人耍得团团转,连家底都能被人骗完。 柳时初和江问月就是能干主母与无能主母的典型区别。 柳时初还在崔家的时候,崔家的下人们哪里敢偷懒耍滑、甚至欺上瞒下、贪污主子的钱财?个个都只能兢兢业业做好自己的分内事,丝毫不敢有所懈怠,生怕出了差错被赶走。 而江问月呢?本来好好的下人都能被纵容得越来越坏,真是一把好牌都能打得稀烂。 当然,也许江问月是真的没有精力关心其他事,因为她的肚子越来越大,大得都有些不正常了,她为此担惊受怕,而崔安华又不在身边,不能宽慰她、陪着她,因此她委屈不已,整天以泪洗脸,除了担心孩子以及想念丈夫,根本想不到其他事。 柳时初可不知道江问月这么惨,她倒是过得很欢乐。 自从齐之溪来了酒馆当伙计之后,酒馆的生意都好了很多,特别是女客,居然比之前多了三分之一,多的还是年轻的姑娘们。 这些姑娘们醉翁之意不在酒,只在齐之溪身上呢。 齐之溪虽然只是个跑堂伙计,但他长得实在好看,身材修长,俊眉修目,甚至笑起来还有个小酒窝,又俊又可爱,一身斯文俊秀的气质,完全不像个伙计,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哪家的公子呢。 年少的姑娘们虽然知道齐之溪身份低微,不在她们的夫婿考虑范围之内,但她们又不是想要招他为婿,只是想多看看他而已,毕竟他养眼、性格也风趣和善,给她们上酒的时候介绍词说得头头是道,说起酒的典故总是妙语连珠,能逗得姑娘们掩嘴偷笑。 因此齐之溪很受欢迎,姑娘们总是特意招他来跟前伺候,久而久之,他就莫名地成了“少女之友”了,引得店里其他伙计羡慕嫉妒恨。 柳时初来店里的时候,就正好看到齐之溪在女宾间里,边给女客人倒酒,边笑着说话,女客人们笑得花枝乱颤、俏脸飞红霞。 柳时初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齐之溪服务完那桌客人,刚出来就看到了柳时初,他立刻露出个灿烂的笑容来,左脸的酒窝深深的,格外好看。 “柳夫人,你来啦?”他走到柳时初面前笑着说道,丝毫没有一个雇员看到老板时的紧张拘束,反而十分自在,似乎根本没意识到他们之间分身地位的差别一样。 柳时初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因为他之前是读书人,也并没有卖身给自己,所以他面对自己时才不卑不亢? 不仅是面对柳时初时如此自在,就算是面对其他地位身份都很高的客人,齐之溪也一直都相处得十分自如,甚至有几个来喝酒的客人是朝中官至一品的大员,然而齐之溪却能神奇地投其所好、和他们聊到一起去,甚至连官场政事他都能说出一些有亮点的观点来。 这样的伙计,真是雇得很值了,不但女客们喜欢他,连男客也能忽略地位的区别,跟他很聊得来,甚至还有几个客人很赏识他,想让他做他们的幕僚,不要再在这酒馆当个伙计,埋没了他的才华。 可出乎意料的是,齐之溪居然拒绝了他们的招揽,甘愿继续留在这里当个伙计。 齐之溪的这些事,柳时初都是从掌柜以及其他伙计嘴里知道的,虽然柳时初一直知道他不像个普通人,但知道他拒绝了相当于一步登天的机会之后,还是十分惊讶。 “我听说有赏识你的大官想招揽你去当幕僚,你怎么不答应啊?拒绝了这样的机会不可惜吗?”柳时初问他。 齐之溪水润润的桃花眼弯了弯,说:“东家啊,我就喜欢过平淡自在的生活,可要是当了人幕僚,那就身不由己了,甚至要是知道的秘密多了,死于非命都有可能,我可是很怕死的……而且官场上那些弯弯绕绕的东西太难搞了,我怕麻烦。” 131、丈夫重生了(15) 没想到齐之溪还是个甘于平淡、不慕富贵的人,柳时初都对他刮目相看了,能拒绝诱惑的人,自制力和内心肯定都很强大。 人各有志,柳时初不是会随便干涉别人的人,况且齐之溪没有被人挖走而是留在她店里干活,得益的可是她,她就更没理由非要人离开了。 “我给你加工资吧,因为你工作做得很好,客人们都很喜欢你。”柳时初大方地说道。 齐之溪顿时眼睛一亮,左脸的酒窝更深了,他非常开心地说:“那就谢谢东家了!我一定会在这里好好干的!” 他拍着胸口保证道,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东家,我想学调酒,可以吗?你放心,我一定会对调酒的方子守口如瓶,绝对不会泄露出去,你要是不放心,我还可以签契约,要是我泄密了,你可以随便处罚我!” 柳时初有些惊讶,不过转念一想,店里的跑堂伙计就没有不想学调酒的,毕竟调酒师工资和地位都提升了,比伙计的身份光鲜多了。 但因为调酒师设计各款鸡尾酒的调配方法,所以柳时初自然要找自己信得过的人来做了,所以店里现在的调酒师都是她的下人,签了卖身契的。 可现在齐之溪却突然说想学调酒,柳时初就不由地想多了些,认真地看着他,说道:“你知道的,调酒师都是我信任的人才有资格担任,但你又没有卖身给我,不是我的下人,我对你还不太信任。” 齐之溪一听,顿时有些失望,但他还是说道:“那是我强人所难了……我虽然不介意当个伙计,但卖身为奴却是不能的,不然我那秀才爹棺材板都压不住了。” 他那双向来明亮好看的眼睛立马就黯淡下来,脸颊的酒窝也不见了,俊美的脸上满是失落,这幅模样格外惹人怜爱。 柳时初这个颜控也立马就对他升起了怜惜之情,脑子一糊涂,脱口而出道:“你想要学调酒也不是不行,就按你说的签契约吧,不能泄露酒方,否则要赔巨款。还有,你学会了后得在我这酒馆里干五年,满五年之后随便你去哪里。” 齐之溪的眼睛瞬间爆发了强烈的亮光,他激动地问:“真的吗?签契约没问题!做五年也没问题,我一定不会泄密的……” 柳时初见他这么激动,整个人都熠熠生辉,仿佛在发光,刚刚被色迷心窍而做出那样一个决定的她立刻就不再反悔了,写了契约让齐之溪签名。 调酒的方子其实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柳时初酒馆里调出来的鸡尾酒用了什么酒或者其他配料那都是很容易看出来的,就算看不出来的,也能一一试出来,配方的剂量也是一样,所以想要模仿她的鸡尾酒并不是一件非常难的事。 虽然那样山寨出来的鸡尾酒口味比不上柳时初的正宗鸡尾酒的口味,但也能模仿个七八成,有些不太挑剔或者图便宜的酒客不太会在意这点口味的差别,所以其他人山寨出来的鸡尾酒也是有市场的,甚至市场还不小,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钱去柳时初的酒馆喝正宗的鸡尾酒。 柳时初也是知道这一点,所以对齐之溪要学调酒这事比较宽容,不介意成全他一次,因为她有承受被他背叛的能力,最多就是酒方被泄露而已,她能承受这个结果。 于是齐之溪就这样从跑堂伙计升级成调酒学徒了,其他伙计羡慕不已,但他之前的能干有目共睹,因此大家也只是羡慕羡慕,并没有做其他事。 齐之溪当了调酒学徒之后,好学得不得了,整天追在几个调酒师身后学习,一点时间都不放过。 没过过久他就学得有模有样了,长身玉立的俊美男子聚精会神地把各种酒液和配料混合在一起,每个动作都优美利索,显得他潇洒又帅气,不少姑娘都假装不经意地路过吧台,就是想看他调酒时的认真模样。 柳时初每次看到那种场景,都会忍不住感慨一番美色果然能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 凉州将军府里。 崔安华捏着手中的信件,眉间皱成了个“川”字,暴躁地在屋里走来走去,脸色着急又无奈。 原来他手中拿着的正是江问月的来信,信中说她快到预产期了,肚子大得出奇,而他又不在身边,她心中慌张又惶恐,很希望他能回到京城陪她待产。 然而崔安华之前回京述职就在京城赖了几个月,他实在没有借口再回京了,他没有皇帝的诏令,是不能私自回京的,否则皇帝不得怀疑他想造反? 崔安华即使很想陪在心爱的女人身边,等待她生下两人爱的结晶,但他不得不考虑现实,而现实是不允许他回去的,因此他焦急又无奈,虽然内心对孩子的诞生期待又喜悦,但他又担忧江问月的身体。 江问月那么柔弱,却要一个人生孩子,那得多无助可怜啊?崔安华一想到这里,就觉得心里揪得疼,觉得愧对心爱的女子。 然而他也不想想,当初他的原配以及每一个侍妾生孩子的时候,他都同样没有在京城,不能陪产,而他对此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问题,更别提觉得愧对她们了。 现在到了他的真爱生孩子,他就突然知道生孩子是件艰难又危险的事了,开始担心了,内疚了……这可真是讽刺。 男人只有真正把一个女人放在心上了,才会关心她生孩子时的困难和无助,才会痛她所痛;然而要是不上心的女人,要是敢抱怨一声生孩子痛苦,他肯定会冷笑着说小题大作,哪个女人不生孩子?就是矫情! 但是不管崔安华怎么担心,他依旧只能在凉州城里干着急,最多往京城里写信宽慰心爱的女人,其他的却是一点都帮不了了。 柳时初也是等文如敏带着小锦荣来看她的时候,才知道江问月生下了三个孩子,两儿一女,只是生得很艰难,痛了一天一夜才把孩子生下,据说江问月阵痛时的惨叫全崔府都听得见,吓到了不少未婚的姑娘。 “我去看了一眼,生下来的孩子小的跟猫儿似的,哭都不怎么哭,看着很弱。”文如敏感慨地说道,“新夫人这次也伤了身体了,三胞胎,虽然福气大,但也不是所有人都受得住。” 132、丈夫重生了(16) “得恭喜人家了,一胎就儿女双全还不止了。”柳时初笑眯眯地说道,“崔英他祖母肯定乐坏了吧?” “乐坏到不见得,倒是吓坏了,您不知道新夫人生产那天多吓人,祖母她去产房看了,都吓晕过去了,之后还得喝安神药。” 文如敏神色复杂地说道,虽然她早就知道崔母担不了什么大事,但这次儿媳妇生孩子她都能吓晕,不但不能照顾产妇,甚至还拖了后腿,自己都要别人照顾,这也太离谱了些。 “噗嗤……”柳时初听了文如敏的话,忍不住笑出声来,说:“她自己生过孩子,我和崔府其他姨娘也生了快十个了,她居然还能被吓晕?这也太夸张了。” 文如敏看着她脸上那收都收不住的笑意,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说: “也许是因为新夫人叫得太惨了吧?而且其他人都生的是一个,新夫人一生就是三个,不一样的……更何况其他姨娘生孩子时不是有您在一旁照看吗?祖母都不用管。” “看来她还得多经历一些啊。”以前崔母就是过得太安逸了,家里处处都有柳时初管着,丝毫不用她操、心,她无忧无虑地过了几十年,这回儿媳妇生孩子惨了些她就受不了。 柳时初想着,崔母以后多经历一些,承受能力就能变强了。以崔安华对江问月的宠爱,以后崔家还会有更多的孩子出生,到那时候崔母就能历练出来了,不会再吓晕。 女人生孩子从来都是从鬼门关过一遭,更别提生多胞胎了,不难产也能去掉半条命。 柳时初对江问月这遭遇丝毫都不同情,抢了别人丈夫,是要受报应的。 柳时初嫌弃崔安华,对和离能甘之如饴,但原主可不是啊,她只是一个传统的女人,安安分分地为丈夫守好一个家,管理家事、侍奉公婆、生养孩子……即使跟丈夫没什么感情,但也丝毫没想过要和他和离,因此当崔安华决意要抛弃她娶其他的女人时,她心中有多绝望和不甘。 原本的轨迹里,原主不愿意和崔安华和离,崔安华就对她威逼利诱,对她冷暴力、羞辱打击她,说她贪权贪财、性格强硬、丝毫没有女人味。 原主心灰意冷,但为了儿子,依旧不肯和离,死死地拖着,但崔安华急着跟真爱团圆,见原主死活不肯退位,便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非要迎娶江问月为平妻。 江问月进门之后,原主就成了摆设,崔安华丝毫不给她脸面,甚至连管家权都夺去给江问月了。 那时候的原主虽然能干,但到底从小就被教导以夫为天,被丈夫抛弃、嫌弃,还冷漠以待,甚至连管家权都没有了,崔安华和江问月还天天秀恩爱刺激她,她就生生被气出了病,很快成了别人真爱里的炮灰,早早死了。 正是因为知道原主的下场,时初成了原主后,才会想着让崔安华和江问月也不好过。 普通的女人生一个孩子都会落下后遗症,甚至终生不能治愈,更何况江问月生的是三胞胎? 所以肚子被撑出来的妊娠纹肯定是少不了了,腹肌分离、耻骨分离、子宫脱垂、漏尿等后遗症更是一个接一个,江问月有的是罪受了,就是不知道她会不会甘之如饴,觉得为崔安华生孩子是几辈子积攒的福气了。 “幸好锦荣没有双胞胎兄弟姐妹。”文如敏心有余悸地说道,“新夫人元气大伤,大夫说她本来身体就柔弱,这回又生了三个孩子,雪上加霜,得在床上躺几个月了,要完全调理身体,没有两三年是不可能的。” “所以说,多也不一定是好事啊。”柳时初淡淡地说道,“幸好我要崔安华先分家了,要不然崔英分到的家产能缩水好几倍,以崔安华对江问月的宠爱,肯定偏心她的孩子,要是没分家,说不定崔英三瓜两枣都分不到。” 文如敏没想到柳时初说起这事来,但她听了之后也一脸庆幸:“娘,还是您有先见之明。”文如敏可不是什么天真少女,认为钱财乃身外之物,不在意有多少钱,事实上,她非常在意,因此对柳时初的未雨绸缪感激不已。 而此时,在聚在一起聊天的崔家侍妾们,也说起了新夫人生下的三胞胎。 “新夫人可真是好命,居然一胎就能生三个,其中两个还是儿子。”周姨娘语气酸得不得了。 “这算什么好命啊?也不怕一尸三命!不过她命也真大,三个都能成功生下来,还母子均安,不知道烧了多少香吧?”陈姨娘也有些眼红。 “生几个又有什么用?家产早就分了,新夫人生得再多也碍不着咱们什么事。”文姨娘无所谓地说道。 其他姨娘顿时恍然大悟:“对啊!咱们的孩子该得的早就分到手了,新夫人生几个都只是分老爷剩下的那一份,关我们什么事啊?” “前夫人真是英明啊,早早让咱们分了家……幸好我当初听了她的话分了出去,要不然现在就得脑袋疼了。”陈姨娘庆幸地说道。 “对、对,得感谢前夫人,她肯定早早想到老爷续娶之后会有孩子了,真是走一步看三步……人家和离了之后也过得有滋有味,甚至没了咱们一大家子的拖累,更自在了。”文姨娘羡慕极了柳时初。 众姨娘又纷纷夸起柳时初来,柳时初要是知道和离之后,那些侍妾们反而真心实意地感激起她来,肯定会哭笑不得。 “说起来,新夫人那三个孩子弱唧唧的,还不知道能不能养得活呢。”刘姨娘忽然说道。 “那咱们可要躲得远些,否则她的孩子要是有什么事,新夫人怪罪到咱们头上来可怎么办?”陈姨娘心中立马升起了警惕。 “谁没事去看她呀?嫌日子过得太安生了?正房的事咱们都要避开,避嫌呢。”周姨娘翻了个白眼说道。 她们对新夫人可没什么好影响,这次她因为生孩子伤了身体,她们不幸灾乐祸就算了,哪里主动去帮忙? 就是不知道崔母靠不靠得住了,毕竟儿媳妇要养身体,三个孩子处处都要人照看,即使有下人,崔母也不可能一点都不关心吧? 133、丈夫重生了(17) 半年之后,江问月身体终于养好了些,只是脸色更苍白了,身姿也更柔弱,整个人看着就是弱不胜衣的模样,越发地楚楚可怜了。 可惜唯一会欣赏她的柔弱美的男人还远在他方。 远在他方的崔安华脸色难看至极,皱着眉问手下:“京里的军资还没运过来吗?这都快十二月了,再不来士兵都撑不了多久。” 手下小心翼翼地回答道:“还没有,属下派人前行二十多公里想接军资运送队伍,但等了好几天了,都没见到有队伍。” “真是太可恨了!京里那些人到底在干什么?不知道我们正在对付北戎那些凶残的匪军吗?军资迟一天,咱们的士兵就多受一天罪!粮食是不是也不多了?”崔安华恼怒急了,恨不得回京去把那些尸位素餐、拖着军资不肯送来的官、员都拖来,让他们亲自对付北戎人。 “粮食还有一些,但也最多只能支撑五天了,要是军资再不来,士兵们真的会饿得连长枪都举不起……要不将军您再派人去催一催?”一旁的手下建议道,然后还疑惑地嘀咕,“真是奇了怪了,往年京里却从来没有拖延过咱们这里的军资,怎么今年就拖了这么久?难道朝中出了什么事,有人故意这样做的?” 手下说着话是不经意的,但崔安华听了却如同菩提灌顶,他猛然记起他的前大舅子、柳时初的大哥柳涧是户部侍郎,专门管朝廷的钱财,而军资都是要用到钱财的,以前他的征西军从来不缺钱粮,朝中发来的军资更是从来没拖延过,比起其他驻边的军队来幸福多了。 要知道,其他驻边的军队收到的物资不少都是拖拖拉拉的,甚至还有克扣、短缺的现象,但因为朝中没人,即使想上报都没路子,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在这样的情况下,从来不用为军资担心的崔安华不知道多令他的那些同僚羡慕。 但现在,他往年两人羡慕的这一点没有了,因为柳涧已经不是他的大舅子了,自然不可能为了他徇私。 往年柳时初还是崔家主母的时候,柳涧可是很对得起崔安华了,每次派送军资,他的征西军都是排在第一位,而且物质从来没短缺或者被人克扣过,让他能毫无后顾之忧地对付戎人,因此他才能在凉州混得这么自在。 现在他不是柳涧的妹婿了,柳涧自然不会再给他行方便,于是他的征西军要和边疆其他军队一样排着队等着户部和兵部安排,这一安排,时间就开始拖延了,物质也不知不觉就少了。 崔安华没了柳涧为他操、劳,自然只能老老实实地受着了,事实上,柳涧没有落井下石,故意在派送给他的军资中耍手段,已经是柳涧心胸宽广、道德水准高了。 崔安华明显也想起柳涧在这其中的作用了,然而他跟柳时初已经和离,柳涧不报复他就算了,怎么可能还为他行方便? 崔安华此时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以前他受惯了这样的方便,并不觉得有什么,军中事事顺利也只觉得是自己本事大,但现在自己的特权待遇没有了,成千上万的士兵嗷嗷待哺,等待军粮和棉袄,他急得头发都白了,却只能干着急。 “我再派人去催一催,粮食先省点煮,因为不知道军资什么时候到,万一五天之后还没到,士兵断粮就不好了。”崔安华抓着自己的头发,心急如焚地对手下说道。 手下出去了,崔安华立刻坐下来写急信递回京城,他不知道军资什么时候到,心中没底,做什么事都底气不足,偏偏在他的记忆中,再过不久,戎人的匪军就要开始侵入边关附近的村子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如同蝗虫一般,所过之处,粮食一粒都不可能剩下。 崔安华前世因为军资及时到了,士兵们吃饱穿暖,精力十足,对上戎人也士气奋发,没用多久就把戎人赶走来了,百姓的损失并不大。 但这次,粮食快吃完了,棉袄还没送到,士兵们饥寒交迫,还能对上凶猛的戎人吗? 崔安华仿佛都能预见自己队伍被打得落花流水的惨状了。 现在他的官职甚至生命都有可能受影响,他心中便开始隐隐有些悔意了,他执意要和柳时初和离、迎娶江问月,是不是做错了?他明明可以不跟柳时初和离,而把江问月纳为鬼妾的。 柳时初是个贤惠大度的主母,对妾室并不苛待,想必就算江问月成了他的妾室,柳时初也能接受,而他又能和心爱的女人在一起,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所以当初,他为什么一定要娶江问月为正妻呢? 此时的崔安华开始怀疑起自己当初是不是因为刚重生,脑袋还不太清醒,冲动之下才非要弃柳时初娶江问月。 他确实有点后悔了,柳时初作为主母还是合格的,既能为他支撑起一个家,又能让她大哥在官场上帮助自己,而江问月却与娘家关系不好,根本无法在仕途上帮助他,他确实考虑不周了,否则他现在根本不用面对军资短缺的难题。 他现在可是一点都不记得刚重生时对江问月的深情厚意了,当初只想着不能让心爱的女人受委屈,所以一定要娶她为正妻,还想着从此把她护在羽翼下…… 可是稍微遇到一点困难,他就退缩了,就后悔了,可见他对江问月的“爱情”终究是敌不过自己的切身利益的。 幸好朝廷还不是那么不靠谱,就在崔安华焦虑得头发都抓掉一大半的时候,军资终于姗姗来迟了,赶在戎人匪军侵边之前。 崔安华看到运送物质的队伍时,激动得简直热泪盈眶了,心中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在这种紧张焦虑的情况下,他是完全不记得江问月已经过了产期,肯定生下了他的孩子了,因此他当然就不记得写信回去关怀关怀真爱,问问她生下的是儿子还是女儿了。 江问月本来就因为生了三个孩子身体虚弱至极,又久久等不到丈夫的来信关怀,只觉得委屈又伤心,更加无法安心养身体了。 134、丈夫重生了(18) “东家,试试我调的这杯酒,帮我看看水平如何?”齐之溪调了一杯鸡尾酒,端到柳时初面前,便满脸期待地看着她。 柳时初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入口第一感觉便是酸甜辛辣,辣过之后便是香醇至极的酒味,到了最后酒味过去了便是清爽可口。 “很不错,味道出来了。”柳时初如实地夸赞道,“看来你调酒还挺有天赋的。” 齐之溪脸上的期待瞬间就化为喜悦了,他笑得眼睛都弯了,脸颊的酒窝深深地露了出来:“真的吗?能得到你的认可,我太开心了。” 柳时初笑了笑,说:“调的颜色也很好看,大家都会喜欢的。” 柳时初没说错,齐之溪调的这杯酒,上层是沁人心脾的天蓝色,清爽又明媚,中层却是橘黄色的,那是甜橘酒的颜色,明亮又温暖,与最上面的蓝色这种冷色形成鲜明的对比;而最下层是白色透明的,晶莹剔透,看着就喜人。 这三种颜色并不是死板地、痕迹分明地分为三层,而是互相交错成不规则的形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漂亮又可爱,举起来晃一晃,似乎还能看到彩虹。 为了让鸡尾酒更有情调,柳时初可是特意采买了此时还很珍贵的玻璃杯来装的,因为透明的玻璃杯才能让人能清楚地欣赏到鸡尾酒的色彩。 许多来了酒馆的客人,就算不喝酒,光是看着调出来的具有梦幻色彩的酒液,就觉得不枉此行了,这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酒了,而是已经成为了一种艺术,酒的艺术。 “我这是特意摇了许久才摇成这样的,才只有三种颜色,还是太少了,要是能加入更多的色彩,会更漂亮。”齐之溪看着那杯酒,有些遗憾地说道,“我的技术还是不太行,得继续努力练习才行。” 员工这么自觉,柳时初此时已经不需要她多说了,只好鼓励道:“那你好好努力。”她放下酒杯,忽然看到前面的酒坛底下压着一张纸,似乎是写着字的。 她好奇地抽出那张纸来看,发现上面写的是一款鸡尾酒的调法。 “这纸上的字是谁写的?这字写得可真好!”柳时初感叹道,这些字写得飘逸冷峻,如行云流水、笔走龙蛇,带着飘然闲逸的意味,仿佛拥有了主人潇洒的风度,已经是自成一家的好字了。 齐之溪听见她这话,顿时笑得更灿烂了,说:“是我写的,你觉得我的字写得很好?” 柳时初点点头:“当然,想必你是练过的,怪不得你之前说以卖字画为生,原来你的字这么好,怪不得能靠字画养活自己——那想来,你的画也很好了?能在艰苦的环境中练就一手好字画,肯定下了很大的苦工吧?” 齐之溪眼神一闪,掠过一丝心虚,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说道:“还行、还行,毕竟我爹是个秀才,很小就教我写字画画了,写得不好的话他可不吝啬下力气揍我。” “他也是为你了好,瞧你不就能靠卖字画活下去了,说起来他还挺有先见之明呢。”柳时初打趣道。 忽然她灵光一闪,说:“既然你的字这么好,不如店里的酒名、酒单就让你来写吧?闲了你还可以写几张大字挂在墙上,肯定会有很多人欣赏。” 齐之溪笑着道:“好啊,那我就献丑了。”他一口答应下来。 柳时初于是说到做到,立马让人拿来纸笔,把酒单、酒名拿出来让齐之溪抄写。 齐之溪坐在椅子上,腰背挺立,低头拿着笔,开始在纸上写字。 他一拿上笔,身上的气势就仿佛变了,脸上的笑容收敛了,平时盛满笑意的眼睛也严肃起来,他正襟危坐地低头写字,笔尖划在纸上,如同龙飞凤舞般,一个个飘逸灵动的字便行云流水般从笔尖流出。 齐之溪的动作潇洒又飘逸,仿佛毫不费劲就能写下这么好的字,此时的他,已经完全成了个气质高雅斯文公子。 有些人就是在做他最擅长的、最胸有成竹的事情时能爆发出令人炫目的魅力,齐之溪就是这样的,柳时初于是一下子就知道了,即使他做了跑堂伙计、又做了调酒学徒,可他骨子里,依旧是个读书人,舞文弄墨才是他的本质。 虽然他说是为了跟自己报恩才来酒馆里干活的,但柳时初这会儿便意识到,自己的酒馆不可能一直留得住这个人,即使他说他乐意在这里工作,但金子注定会发光。 “给我写一副字吧,写‘诗酒趁年华’这几个大字,我用来挂在大堂上,让大家都能欣赏。”柳时初笑眯眯地说道,趁着齐之溪这里,趁着他还没有发迹,得多多留下他的墨宝呀,说不定以后就很值钱了,柳时初暗戳戳地想。 “诗酒趁年华?”齐之溪听到这句话,停了笔,忍不住怔怔地想了想,过了一会儿才感叹道:“这句话说得真好?是出自哪里的?谁写的?” “出自苏轼的词啊,怎么?你没听过吗?”柳时初纳闷地问道,苏轼这么有名,齐之溪是读书人,怎么可能不知道? “苏轼是谁?他作过什么词?我从来没看过他的大作,难道是我孤陋寡闻了?”齐之溪顿时怀疑起自己的学识来。 柳时初却猛然想起这个朝代的历史没有唐诗宋词,也没有唐宗宋祖,历史不一样的,显然这个时代并不存在苏轼这个人了。 “苏轼是个写词的,可能不太出名,我也是机缘巧合下看过他写的词,记住了一些,你不知道他也很正常。”柳时初连忙找个借口说道,哎,差点露陷了。 齐之溪顿时很感兴趣地问道:“你从那本书上看到他的词?我也想看看。他这首词的全部是怎么样的?你还记不记得?” 柳时初顿时头都大了,连忙说道:“那本书我很久之前看的,早就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也不记得书名是什么了,你要是想知道整首词,那我倒还记得。” “那你赶紧念给我听。”齐之溪眼睛亮晶晶地期待道。 柳时初只好把苏轼的《望江南、超然台作》念了一遍,齐之溪的眼睛更亮了,喃喃地把这首词又念了几遍,才感叹道:“这位苏轼真是位有才华之人啊,可惜我之前竟然未曾拜读过他的大作!” 柳时初摸了摸鼻子,非常心虚。 135、丈夫重生了(19) 齐之溪满怀敬重地把“诗酒趁年华”写了出来,交给柳时初之后,又缠着她,要她回忆苏轼的其他诗词,还惦记着要去找苏轼的作品。 柳时初顿时后悔自己多嘴了,为什么非要把“诗酒趁年华”念出来,她只不过是想念了一下下某个后世的文艺小清新们都快说烂了的话而已,没想到就引出了齐之溪对苏轼的执念,她可真是造孽啊,因为不管齐之溪怎么寻找,他注定找不到苏轼的作品啊。 心虚的柳时初赶紧离开了酒馆,回到柳家之后,她想着要不要把苏轼的一些诗词默写出来,送给齐之溪。 自从酒馆里有了齐之溪之后,掌柜都在柳时初面前夸奖了他好几次,说他为人处世很有一套,就算酒馆里有喝醉的客人想闹事,他都能处理得妥妥帖帖。 柳时初想到这里,便决定把苏轼的诗词默写出来给他当奖励。 她刚写下一句词,突然就感觉到自己脚下的地面在动,她还没反应过来,桌子上摆着的账本和纸张都摇晃起来,然后晃动越来越大,桌子都明显动了。 柳时初一惊,意识到是地震了,便急忙站起来,对丫鬟嬷嬷们大喊:“地震了!快跑出门外!不要躲在屋里!”说着她自己也往外跑了。 她边跑,屋子的簌簌地往下掉瓦片,砸在慌乱中逃跑的下人身上,瞬间大家就开始尖叫大哭起来。 柳时初皱着眉拉住一个摔倒在地的小丫鬟,边拖着她往外跑边大声喊道:“别慌、别停!什么都不要管,就往外跑……” 她拖着一个半大的小丫鬟,也救不了其他人,她住的院子屋子比较多,她从长廊跑出来,屋顶、墙面就开始倒塌。 要不是她身手灵活,险些就被倒下的墙压住了。 等跑出屋子到了外面的花园时,地震的程度已经非常严重了,站着就能感觉到地动山摇,其他跟着跑出来的下人们吓得鬼哭狼嚎,柳时初拖出来的那个小丫鬟也哭得涕泪横流,瘫倒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你们就在这外面的空地里小心躲着,别靠近房子,没受伤的人帮受伤的包扎伤口,别乱跑,我现在要去找嫂子!”柳时初大声吩咐着依旧慌张的下人们,就想离开。 “夫人!现在很危险!你乱跑会受伤的……”柳时初的心腹丫环柳春急忙拉住她,担忧地说道。 “别担心,我能躲开危险的,你忘了我练过武吗?别怕,你就留在这里帮忙安置这些人,我要去找嫂子。”柳时初说完,扯开柳春的手,便飞快地往嫂子王氏的正院跑去。 一路上她看到家里的下人横冲直撞地往外跑,慌乱得不行,柳时初顾不上他们,一路狂奔着,等到了王氏的院子,最先看到的同样是那些争先恐后逃生的仆从。 “我大嫂呢?她在哪儿?”柳时初扯住一个比较眼熟的仆妇,厉声问道。 那仆妇被她拉住,哭得涕泪横流,摇着头疯狂地喊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别拉着我……” 柳时初只得放了她,又抓住一个从她身边跑走的丫鬟:“我大嫂、老夫人现在在哪?!” 幸好那丫鬟虽然慌张,但还有些理智,急忙回答道:“在、在她卧室里啊,老夫人刚刚在午休,还没起床……” 柳时初一听,心里顿时升起不好的预感,她不得不边躲避着四周往她身上砸过来的东西,一边往王氏的卧室找去。 可惜王氏的卧室在院子最深处,重重屋子围着她的正房,平时这样的房屋设计能显出她柳家主母的威严,但在这个大地震的时候,就成了要命的缺陷了。 柳时初既要躲避路上的危险,又要抵抗地面的晃动好让自己别失去平衡不摔倒,因此这一路上那真的是千辛万苦,等她找到王氏的卧室处时,她已经出了一身汗。 王氏的卧房已经倒了一半,柳时初一眼看到她嫂子被一根房梁木压在腿上,正咬着牙往外扒拉自己的腿,可惜她年纪大了,力气又小,根本无法把自己的腿从那根粗大的房梁横木底下拖出来。 而王氏的身边还有一位满头血的老嬷嬷也在奋力地推着横梁木,想帮王氏逃离。 “王嬷嬷,你自己赶紧跑吧,别管我了……”王氏满身狼狈地对那位老嬷嬷说道。 “奴婢怎么能抛下主子一个人逃跑?主子您再坚持、坚持,要跑咱们也一起跑!”那位老嬷嬷坚定地回答。 “嫂子!”柳时初连忙从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中踏过去。 那位老嬷嬷看见她,顿时激动地喊道,“姑奶奶快帮忙抬起这根横梁木,老夫人的腿被压住了!” 柳时初抱起那根横梁木,咬着牙,使出最大的力气,一鼓作气地把木头从王氏腿上移开,老嬷嬷立刻把王氏的腿抱开,然后想扶起王氏。 然而王氏的腿被压上了,痛苦极了,根本使不上力,她急得流着泪说道:“别管我了,你和初儿一起跑吧!” 地面又是一晃,本来就半倒的屋顶上的瓦片哗啦啦地掉下来,恰好砸向柳时初。 王氏急得大喊:“初儿躲开!”幸好柳时初身手敏捷,听见声音就往旁边一躲,然而旁边又有倒塌的柜子碍着,柳时初还得避开它,因此没完全躲过砸下来的瓦片,肩上和背上被砸了几片。 不过这点伤她根本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因此只甩了甩自己身上沾到的灰尘,灵活地走到王氏跟前,把她往自己背上一拉,然后对那位忠心的老嬷嬷说道:“你跟着我走!” “初儿……我很重,太危险了,赶紧把我放下……”王氏急得只掉眼泪,既想从柳时初背上下来,又怕自己动作大了妨碍她的行动,让她更危险。 “嫂子,你安心待着,我一定会好好地把你带出去的。”说着柳时初背起王氏,又艰难地往外逃了。 好不容易逃到屋外,突然一块洗脸盆大的砖块迎面朝柳时初砸来,眼看就要砸到她身上了。 王氏急得大喊:“初儿小心!” 柳时初的手要环住背后的王氏,于是她飞快地抬起右腿,砰地一声,一脚把那块砖踹到一旁去了。 136、丈夫重生了(20) 柳家只有前院和后院中间隔着的花园是没有建筑物的,只有几座假山和花草树木,只要离假山的大树远一点,就不需要担心被砸,于是柳时初把王氏背去了花园里。 此时花园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柳时初找到几位同样慌乱着的侄媳,对大侄媳道:“嫂子的腿被砸伤了,你们注意点照顾她。对了,家里有谁没逃出来的吗?” 狼狈不已的大侄媳看到她和王氏,顿时松了口气,抹了抹脸上的泪水,说:“大家都逃出来了,只是二弟妹和几个侄子侄女身上都受了伤,至于下人,有些受伤的,但不知道有没有人被埋在地下了……幸好你和母亲都出来了……” “等地震停了之后,你们也不要急着跑回屋里,因为说不定还有余震,所以这几天,最好搭几个帐篷住在平地里,受伤的人也要安置好……”柳时初把一些需要注意的事情一一交代好大侄媳,便说道, “你安置好家里,我要去崔家看看,也不知道文氏和锦荣有没有逃出来。”柳时初眉头紧皱地说道。 死里逃生正平复着心情的王氏听了,连忙道:“你现在去万一路上遇到危险呢?而且现在外面都乱糟糟的,马车都走不了,你走着去崔家也要花很长时间,他们母子要是有什么事也来不及了,当然,他们肯定会平安无事的,你还是等地动停了再去吧?” 柳时初苦笑一下,说:“大嫂,我还是不太放心他们,崔英还在当值不在家,只剩下文氏一个弱女子,锦荣又那么小,走路都不会,我实在很担心……我之前在崔家的时候练过武,现在震感没那么强了,我肯定不会有危险。” 王氏和大侄媳还要再劝,但柳时初知道现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时间就是生命,不能再拖延下去了,于是她不管她们的挽留,一个人又往外跑去了。 到了街上果然一片狼藉,不少房屋都倒塌了,街上摊贩们的货物扔得到处都是,受伤或者受惊的百姓惊慌失措地乱成一团,仿佛无头苍蝇一样,绝望仓皇。 满目狼藉,哀鸿遍野,然而柳时初没有闲心同情别人,她只埋头往崔家跑去,丝毫不敢耽搁时间。 幸好柳时初到了这个世界后,再次把武功内力练了起来,所以这会儿才能坚持住跑去崔家。 不知道过了多久,跑到柳时初肺都像着了火一样的时候,崔家终于到了。 崔家比柳家更乱,一些下人早就扔下主人跑到街上去了,柳时初一路毫无阻拦地从崔家大门进去,她路过从前的院子时,听到有尖利的女声在凄厉地哭嚎:“我的孩子!你们快去把我的孩子找出来……” 柳时初脚顿了下,然后仿佛没听见一样,毫不犹豫地往自己儿子的院子跑去了。 崔英的院子在崔家东侧,因为他只有一个妻子、分家时分到的下人也没多少,因此他院子里的房子并不密集,这倒是方便了此时的柳时初。 她轻易地找到了文如敏所在的院子,惊慌失措的下人们乱成一团,柳时初扒拉开他们,一个个地看过去,最后在一个角落里看到被几个丫鬟仆妇围着的文如敏。 文如敏额头上、半边脸上都是血,一个丫鬟正拿着手帕替她擦着,而她则紧紧地抱着怀中的孩子,蜷缩在地上,不知所措。 柳时初见到他们,顿时松了口气,幸好他们足够幸运。 “如敏!”柳时初对着她喊了一声,文如敏愣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抬起头看向柳时初,看见果然是她,顿时眼眶一热,泪如雨下,仿佛离巢的幼鸟看见归来的母亲,又惊又喜地喊道:“娘!” 柳时初看了看她额头上的伤,问:“怎么伤到的?严重吗?” 文如敏摇着摇头,扯到了伤口,嘶地申吟一声,才回答道:“被一个瓶子砸到了,只是流了点血,不严重。” “流了这么多血,怎么会不严重?”柳时初叹了一声,待丫环擦干净了她脸上的血后,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条干净的手帕,给她包扎好。 “锦荣怎么样?他没伤到吧?”柳时初问道,文如敏抱得太紧,她看不清小锦荣的情况。 文如敏这才松了手臂,把怀中儿子的脸露出来,说:“锦荣没受伤,只是吓到了,正哭着呢。” 小锦荣果然正抽抽噎噎地哭着,哭得眼睛都红肿了,两只小胖手紧紧地抓住他母亲的衣服,依赖地紧紧地窝在母亲的怀里。 柳时初见状,这才完全放下心来,终于有心情想起崔英:“不知道崔英在衙门里有没有受伤?” 文如敏也忧心忡忡:“希望他没事才好,早些回家来吧。” 柳时初见此时地震已经停了,余震的强度应该也不会太大,于是对文如敏道:“现在震感没那么强了,你是主子,要让下人们有个主心骨,所以你自己要镇定起来。 先把下人们都集合起来,看看没有逃出来的都有哪些人,然后分成几队,一队身强体壮的去找失踪的下人;一队老弱的去照顾受伤的;剩下的一队搭帐篷、一队从废墟里把米粮找出来…… 现在京城一片混乱,粮食肯定会短缺,还有,有些混混恶棍之类的人会浑水摸鱼、趁火打劫,很可能来高门大户偷抢,所以你还要安排好护卫巡逻,保障一家子的安全。” 文如敏经历了一场大地震,本来就惊魂未定,柳时初又说了一长段话,她有些记不住,便试探着说道:“要不,干脆母亲您来安排吧,我什么都不懂。” 柳时初拒绝了:“不行,你才是这个家里的主母,你要承担起你该承担的责任。锦荣我帮你带着,你快去处理事情,别耽搁时间。” 文如敏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赶鸭子上架了,还不忘恳求柳时初:“那娘,我要是有哪里处置不妥的,您得提醒我。” “行。”这回柳时初答应得很痛快。 小锦荣现在已经不哭了,柳时初抱着他软软的、暖暖的小身子,心软成一片,幸好这个小东西没事。 文如敏有柳时初在一旁看着,最终还是有条不紊地把事情安排了下去,下人们见柳时初和她都一脸镇定,如同两根定海神针一样,于是也安心下来做事了,各司其职,第一时间就稳定了地震后慌乱的场面。 137、丈夫重生了(21) 柳时初见文如敏已经完全稳定住了场面,再次叮嘱她注意家中安全以及储存粮食,之后便离开崔家了。 亲自瞧见了两家的家人都没事,她才完全放下心来,然后终于记起自己还有一家酒馆,地震时酒馆还是营业时间,虽然因为今天不是休沐日子,酒客不是太多,但酒馆里到处放着酒,酒坛和酒杯都不是结实的容器,这次地震肯定会砸坏了许多,总之情况不会太好。 有了看到一堆酒客以及伙计受伤的心理准备,柳时初到了酒馆前,却忍不住震惊地瞪大了眼睛! 并不是因为情况比她想象中的要严重,恰恰相反,这情况比她想象的要好多了。 “东家,你终于来了?你没事吧?”正跟着一个伙计从倒了一半的酒馆中抬出一坛幸存的酒的齐之溪,看到柳时初,立刻惊喜地说道,还把她上下打量了一番,发现她身上的衣裳明显带着脏污的痕迹,甚至还有通红的一片,便又担心起来。 柳时初摇头道:“我没事,咱们店里的情况怎么样?有人伤亡吗?” 齐之溪放下酒坛,擦了擦手,说: “有三个客人和两个伙计受伤了,不过情况不太严重,其他人则是受到了惊吓,现在还惊魂未定。咱们店里的损失比较大,你也看到了,房子都倒了一半,不过咱们酒馆的房子建得比较结实,这一半还是地震快结束时才倒的,那时候店里的人几乎全都逃出来了,所以才没有砸死人。” 齐之溪说到这里有些庆幸,果酒馆跟旁边这些店铺一样建得不够结实的话,倒塌的时候肯定会压死不少人。 “那就好,只要人没事,店里的其他损失都没关系。”柳时初松了口气说道,无论是酒客还是伙计,要是他们地震时在酒馆里死了,那她作为老板肯定有逃不掉的责任的,不过幸好她当初建的这酒馆够结实。 “对了,地震停了之后,在店里受伤的客人和伙计,我都请了隔壁一个大夫帮他们上药、包扎了,刚刚还让几个没受伤的伙计把他们一一送回家了。”齐之溪微笑着说道, “咱们的酒馆都倒了一半,也没地方安置他们,所以把他们送回家,由家人照顾最好了,当然,我还每人给了他们十两银子当医药费。” 齐之溪看了看柳时初,有些琢磨不定她的意思,问道:“你不会怪我自作主张吧?我只是生怕他们的家人会闹事,而且要是他们也在这场地震中遭了灾的话,有了这些银子也可以暂时宽裕些……” “你这样做得很对,及时安抚他们很有必要。”柳时初说道,她有些意外地看着齐之溪,没想到他挺有远见的,虽然地震是天灾,她完全没必要的责任去赔偿受伤的客人和伙计医药费,但主动赔付了却能省却许多后续的麻烦。 齐之溪听见柳时初的夸张,忍不住笑了笑,但一看到周围的惨状,想起现在不是开心的时候,又立刻收敛了笑容,说:“里面还有些没被砸坏的酒和酒杯以及桌椅之类的,我刚刚在和两个伙计在找这些东西。” 柳时初看着酒馆的狼藉模样,有些头疼,这废墟里头还有没坏的一些东西,不及时捡出来的话肯定会被其他人捡走,但要是捡回来,又费时间费力气。 但一想想酒馆肯定要重新建的,而且这时间还不会很快,毕竟京城经过这次地震,倒塌的房屋到处都是,百姓流离失所,需要重新建房子的人多得很,那些建房子的匠人肯定忙得不得了,柳时初不会那么没心肝和急着建安身之所的百姓抢工人。 而且她的酒馆卖酒,又不是百姓的必需品,经过这次的天灾之后,生意肯定需要很久才能恢复过来,所以根本不必急着重建。 不急着重建,那废墟里捡回来的东西就得找地方放了。 “那你们先把没坏的东西找出来吧,我再找人搬去我京外的庄子里,那里的情况应该不会太坏。”柳时初说道。 她这里有些酒和酒器挺贵重的,能找回来的话损失就能少一点。 齐之溪便又和两个伙计回去重新找东西了,柳时初重新回了柳家,大小几个侄媳分工合作,不仅搭好了几个大帐篷,还找回了不少米粮,除了受伤的,其他仆从们已经恢复了各自的工作,一切都井井有条起来。 虽然气氛还是比较低沉,但柳家除了几个不幸没来得及逃跑的下人,其他人都存活下来了,比起其他人家,伤亡不算太重,因此柳家并没有出现奴仆趁着主人死伤惨重便偷窃争抢主家财物的情况。 “嫂子,家里的情况都安定下来了吧?”柳时初问王氏。 王氏已经换下了之前那被血弄脏的衣服,正一脸平静地喝水,如果不看她的双腿,还以为她此时不是在简陋的帐篷里,而是在她华丽的厅堂里喝茶。 这么快就恢复了淡定,果然姜还是老的辣,经历的事多了,遇到什么情况都能很快镇定下来。 王氏见她好好地回来了,没缺胳膊断腿的,瞬间脸上的平静就被打破了,她瞪了柳时初一眼,才说:“幸好你没出事!之前那地龙翻身还没结束,你就着急忙慌地往外跑,我都怕你出事了,你胆子也是大,一把年纪了还这么冲动,你要是出事了让我怎么跟你大哥交代……” 劈头盖脸就被说了一顿,柳时初苦着脸道:“大嫂,我这不是没出事吗?我好好地回来了,你的担心都是多余的,还是好好养伤吧。” 王氏还是骂了她好一会儿,才想起问文如敏他们的情况:“文氏和锦荣他们没事吧?” “没事,都好好的,我叮嘱文氏最近要特别注意府里的安全,小心外面那些人浑水摸鱼、趁机打砸抢。” “没事就好,你叮嘱的也对,大灾过后必定有大乱,这次地龙翻身的动静这么大,外面不知道死了多少人,可得乱好一阵子了。”王氏想起这场天灾的严重程度,脸色不由地沉重起来。 “是的,我看到外面的情况很惨,到处都是废墟,死伤惨重。不知道朝廷会有安抚措施,京城总不能乱下去的。”柳时初说道,这样的灾难发生了,要是处理得不好,很容易引起民乱的。 138、丈夫重生了(22) 之后的几天,官员们都忙着灾后的事情,柳涧和崔英都只是匆匆回家看了一眼,便又回衙门忙碌去了。 柳时初做不了其他事情,便捐献了不少钱财米粮给朝廷,她不缺这些东西,能用这些东西来帮其他人,她也是愿意的。 事实上,要是她提前知道会地震,肯定早就告诉柳涧,让他想办法做一些预防措施,免得老百姓伤亡太惨重。 但柳时初并没有提前知道,因为在原本的世界轨迹中(也就是崔安华重生的这辈子,而崔安华的上辈子,原主是经历过这场地震的,只是时初接收的原主的记忆是崔安华重生之后的),原主在这场地震之前就死掉了,根本不知道会发生地震,所以她的记忆中没有这场地震,时初自然也就不会知道。 如果谁能提前预知,那只有一个人,就是重生的崔安华,崔安华已经活过一辈子了,应该是知道这场地震的,可惜他似乎并没有给谁预警。 凉州城里,刚派了一队人马去对付那些侵边的戎人的崔安华,听到刚从京城来报信的信使的话,忍不住震惊地问道:“地龙翻身?你说京城前几天地龙翻身,死伤了很多人?” 他抓住一身狼藉的信使,不敢置信,然而他忽然想到上辈子确实是听到过京城发生地动的事的,可惜他根本没怎么放在心上,一是因为京城离凉州太远,就算地龙翻身这种大事发生了也不会在凉州引起大讨论;二是此时戎人匪军时常侵边,他正忙着这事,根本没心思关心京城的事。 然而因为他的不关注、不重视,现在他受到教训了。 信使以为他是担心京城里的家人才这样失态,便又回答了一次:“是的,地龙翻身,死了很多人。” “那家里怎么样?老夫人和夫人他们她们有没有事?还有新生下来的几个小主子呢?”崔安华急忙问道,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信使,生怕从他口中听到噩耗。 信使被他这么看着,压力很大,结结巴巴地回答道:“属下、属下不太清楚,不、不过老夫人、夫人应该没大碍,要是出了事,肯定府里会有人来找将军的,现在没有人来找,那就一定没什么大事……” 崔安华放开他,不知道是自我安慰还是真的相信了信使的话,口中喃喃道:“你说得对,她们肯定没事的……” 他想起上辈子他死的时候,他娘和江问月都还活得好好的呢,于是顿时放下心来,既然上辈子她们都没事,那这辈子肯定也没事。 他这口气一松,顿时觉得背心都凉了,原来他刚刚因为紧张和担心,出了一身冷汗。他挥挥手让信使下去休息,便自己一个人定定地坐着回忆起上辈子的事情来。 上辈子,他是在许久之后,才从柳时初的来信中得知有过一场地震的,只是柳时初信中并没有描述这场地震的严重程度,只是淡淡地述说,说虽然家中倒塌了一些旧屋、伤了一些人,还有几个下人不小心被砸死了,但其他人都平安,让他不要担心,说是只要她在,就一定会好好护着一家人,让他没有后顾之忧。 正是因为柳时初的轻描淡写,以及上辈子他再一次回京城时京中倒塌的房屋都重建起来了,地震留下的旧迹并不多,因此崔安华才以为这场地震并不严重,所以这辈子即使他重生了,也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于是也就没提前告知崔母和江问月,让她们提前做好防备。 想到这些,崔安华心中百味掺杂,不可否认,柳时初真的算得上一个贤妻良母了,只要她在,家中的一切事情就都不需要他担心,他在外面丝毫不用为家人分心,才能心无旁骛地建功立业。 上辈子柳时初把这场地震的严重程度淡化了,肯定是不想让他担心家里,可正是因为她的好意,才让他忽略了这场地震,导致他这辈子没能给母亲和江问月提醒,所以他又有些怨怪柳时初的“懂事”。 要是柳时初知道他是这么想的,肯定会觉得上辈子的原主真是好心当了驴肝肺,崔安华这种人就不应该对他太好,否则他不知道因为一件什么事就怨怪上你。 而现在,崔家的当家主母是江问月了,不知道她能不能和上辈子的柳时初一样,坚强地支撑起一家人了。 当然是不能的,地震到来的时候,江问月就吓坏了,她当时正在丫鬟的环绕下试穿新衣裳,正高兴着呢,就地震了,江问月当时就吓瘫在地上,两只脚软得动都动不了了,脸色更是煞白。 正地动山摇的时候,还是她的奶嬷嬷使了吃奶的力气才把她从房里拖出来,幸好她的房间里门外并不远,奶嬷嬷才能把她及时拖出来。 只是她是逃出来了,可她的三个孩子还在屋子里睡觉呢。 那几个奶娘一看到地震,就只顾着自己逃跑了,根本没想到抱着孩子一起逃,于是等江问月逃出来想起孩子的时候,大家都傻眼了,因为孩子一个都没带回来…… “你们快去把孩子抱出来!孩子要是出事了,那你们也要跟着陪葬!”又惊慌又愤怒的江问月也顾不得柔弱了,气急败坏地对逃出来的下人们喊道。 起初下人们怕死,自然你推我、我推你,谁都不肯进去救小主子,但一听江问月说要人陪葬,他们便只得硬着头皮进去了。 江问月自己却是不敢进去的,只一味地趴在地上呜呜地哭,哭得肝肠寸断一样。 即使下人们又跑进去救三个孩子了,但因为救得迟了,三个孩子中的两个都受了伤,一个小少爷被砸伤了手掌,鲜血淋漓;而唯一的一个小小姐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划伤了小脸,伤口很深,三个孩子哭得撕心裂肺的。 江问月见孩子受了伤,顿时眼前一黑,险些昏过去了,好一会儿缓过来后,便扑了上去,泪眼婆娑地看着受伤的两个孩子,痛苦地喊道:“怎么会这样?孩子受伤了……呜呜……我该怎么办?崔郎,你为什么不在我身边?我和孩子都需要你呀……” 江问月只会哭,小孩子哭,她也跟着哭,地震停了后也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组织下人们处理后续事情,下人们魂魄未定,见主母这副模样,也忍不住跟着哀哀戚戚地哭,于是一时间,这崔家正房就哭丧一样只顾着哭了。 139、丈夫重生了(23) “夫、夫人,现在怎么办?”刚死里逃生的大丫鬟焦急地询问江问月,地震终于停了,可现在家里的下人伤亡的伤亡、逃跑的逃跑,留下来的人也跟无头苍蝇似的,一片混乱,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做,就只好询问女主子了。 可惜江问月这个女主子抱着孩子梨花带雨地哭着呢,听见大丫鬟的问话,只无措地摇头:“怎么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的孩子都受伤了……” “夫人,先找个大夫回来给小主子们看伤啊。”最后还是一旁伤了腿的奶嬷嬷咬着牙提醒江问月。 “对、对……要先找大夫给宝宝们看伤……”毫无头绪的江问月听到奶娘的话,只会跟只应声虫一样把奶娘的话复述一遍。 “可、可外面现在肯定很乱,能找得到大夫吗?或者连大夫也受伤了呢?”大丫鬟担心还会有余震,她自己出去后会更危险,因此就不太肯出去了。 “现在大家都惊魂未定,庆幸死里逃生还来不及呢,乱什么乱?你赶紧去,小主子们的伤可等不及了!”奶娘皱着眉头道,其实她也是有点小私心的,毕竟她的伤腿也需要大夫来治。 “就是!秋月,你赶紧去,不要再拖下去了,府里受伤的人还有很多,无论如何都是要请一个大夫的。”江问月泪眼朦胧地对大丫鬟说道,一脸乞求,“就当是我求你了,秋月……” 秋月终究是个奴婢,虽然平时江问月对她很好很温柔,也说和她情如姐妹,但她却时刻记得自己只是个下人罢了,哪里能听得主子一声“求”?因此她不敢不听话,只得咬着牙去找大夫了。 秋月离开之后,就没有人再说话了,只听得见此起彼伏的申吟声和凄惨的哀嚎声,令人毛骨悚然,江问月听着听着,心中更觉恐慌,她抱着孩子哭,把脸埋在孩子身上,根本不敢往周围看去,就怕看见那被压倒在废墟下鲜血淋漓的伤患。 江问月心中怕得不得了,她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而周围又没有人能帮她,她顿觉无依无靠,十分凄凉,因此分外想念远在凉州的丈夫。 “崔郎!你现在为什么不在我身边?我想你了……”江问月无助地哭出声来,希望崔安华能下一刻便出现在她面前,为她处理好眼前的一切,给她依靠,让她不用面对这些残酷的现实。 奶嬷嬷看见她只一味地抱着孩子哭,其他的什么事都不做,还指望远在天边的丈夫,顿时脸色扭曲了一阵,她虽然知道自己这个主子性格柔弱,活了大半辈子只在乎情情爱爱,其他家事一概不管,但现在事情都这么紧急了,她依旧还是那副等着什么都靠别人来帮她做的模样,奶嬷嬷就不由地有些埋怨上她了,真是烂泥扶不上墙。 “夫人,您不要哭了,要趁着现在地龙不翻身了,咱们得赶紧救人啊。”奶嬷嬷着急地说道,她一家人都跟着江问月进了崔家,成了崔家的下人,因此现在压在废墟下的就有可能是她的子孙,她能不着急吗? “救、救人?我、我不会救啊。”哭得两眼红肿的江问月茫然又无辜地对奶嬷嬷说道。 奶嬷嬷险些被她的话气得心脏疼:“夫人,老奴不是让您亲自去救,是想让您吩咐那些没受伤的人去救,要是救得迟了,有些伤得严重的可能就没命了,所以夫人您赶紧吩咐下去吧。”奶嬷嬷咬着牙解释道。 “哦、哦……”江问月听到她的话,才楚楚可怜地发现自己想错了,便讪讪地吩咐其他没事的下人去救人了。 然而她这个主母在这些下人们心中根本没有威信,因此就算她吩咐了,他们也拖拖拉拉的,哭丧着脸装可怜,说:“夫人,我们也刚死里逃生,脚软得很,根本没力气去救人啊。” “是啊,而且万一我们救着人的时候地龙又翻身了呢?那不是不但救不了人,咱们也搭进去了吗?”有那贪生怕死的下人说道。 “那、那这怎么办?”没有丝毫主张的江问月听到下人们的拖延借口,又犹豫了,她可是很心善的人,下人也是人啊,总不能让他们去救别人就丢了自己的命吧? 于是她十分迟疑地看向奶嬷嬷,希望她给自己出个主意。 奶嬷嬷看见她的眼神,心里都快气死了,可她没有其他办法,只得憋着气冷着脸对那些偷奸耍滑的下人们厉声道:“怎么?你们是连主子的话都不听了吗?我看你们就是贪生怕死想偷懒!你们要是再不去救人,我就把这事告诉老夫人和将军,看看他们的话你们会不会听!” 那些下人们一听,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拖拖拉拉地去救人了,他们虽然敢不把江问月放在眼里,但老夫人和将军却是不敢的。 “老夫人?老夫人!”江问月惊恐地看向奶嬷嬷,说,“嬷嬷,老夫人呢?她现在怎么样了?” 奶嬷嬷也浑身一震,终于想起来府里还有位老夫人呢,可老夫人现在如何了?她们丝毫不知道! “坏了坏了!夫人,快让人先去老夫人那里看看!”奶嬷嬷也慌了,其他下人死就算了,可老夫人不能出事啊!一百个下人也顶不上一个老夫人的性命。 “嬷嬷,要是老夫人出事了怎么办?夫君会不会怪我没有保护好她?”江问月内心本来就脆弱,这会儿突然想起自己居然把婆婆给疏忽了,如今婆婆不知生死,顿时就崩溃地哭了起来。 “别哭了!快让人去找老夫人啊!”奶嬷嬷终于顾不上会以下犯上了,对江问月厉声喝道。 江问月就跟作坊里的石磨一样,推一下才会动一下,于是才慌里慌张地让人去看崔母的情况了。 而此时崔母已经快要受惊过度晕过去了,地震时她的下人们都顾着自己逃命去了,只剩下两个忠心的丫鬟来救她,结果也许是她住的房屋建好的年岁长了,因此倒塌得很快,比较不幸的是,房屋一倒塌,崔母和两个丫鬟都被压在下面了,一个丫鬟当场就扑到崔母身上死了,另一个没死,但跟崔母一样,伤得很重。 140、丈夫重生了(24) 江问月派去的人去到的时候,崔母院子里之前只顾着自己逃跑的下人们已经从惊慌中恢复了理智,又跑回来救主子了,正七手八脚地扒拉倒塌的东西,想把崔母从废墟里挖出来。 两批人挖了半刻钟时间,才终于把崔母救了出来,只是她已经因为受惊过度而浑浑噩噩,眼神都快涣散了,一副命不久矣的模样,吓得一众下人急忙呼喊她,想把她的魂喊回来,生怕她真的死了,他们也要陪葬。 如果不是崔英带着大夫回来得及时,崔母可能就真的活不下来了,但也许她命不该绝,崔英回来之后发现妻儿都没事,受伤的下人都安排得妥妥帖帖,其他事也井井有条,便想起了自己的祖母和继母,才带着大夫过来看看。 一来崔母的院子就发现她情况危急,大夫来得正好,崔英心急如焚地让大夫好不容易才把崔母抢救回来,见崔母的院子已经倒得差不多,完全不能住人了,便决定先把祖母带回自己的院子照顾。 眼看崔英带着崔母就要离开了,江问月派来的下人急忙喊住他:“英少爷!咱们夫人和几个小主子也受了伤,能不能让大夫先去给他们看看?” 崔英问过了大夫,知道崔母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了,才同意让大夫去治江问月母子。 这并不是崔英对继母有什么意见,只是祖母跟继母比较起来,自然是有二十年感情的祖母比那个跟陌生人差不多的继母重要多了,如果崔母还没脱离生命危险,崔英是绝对不可能让大夫去救江问月他们的。 崔英把崔母带回来让妻子照顾后,他又急着要回衙门了,毕竟这天灾过后,大大小小的官员们必定忙得团团转,他也不例外,能抽出这点时间回家里看看情况,已经是他跟上官请求了许久的结果,因此他就没时间去继母那儿看看。 他想着继母都是快四十的人了,又嫁过一次,应该有阅历、经历了,能自己处理好自己院子里的事,所以便没怎么在意。 他哪里知道有些女人即使年纪再大,也只是株攀附在大树上的菟丝花呢?中看不中用,离开了大树的依附,便一无是处、毫无作用,一遇到点风吹雨打,没了依附的菟丝花便能被打击得枝叶凋零、昏头转向了。 崔英以为所有女人都跟他母亲一样,坚强柔韧,仿佛天塌下来都能面不改色地撑起来,这次不就是了吗?他都听妻子说了,地震还没停,母亲就亲自跑来看他妻儿的情况,直到确认他们没事,又教导妻子怎么处置后续的事之后,才离开 崔英为此很感激柳时初,对她的敬重和爱戴又深了一层,在他看来,娶妻就要娶母亲这样的女人,即使出了天大的事,即使丈夫不在身边,也能一手支撑起一个家,护住自己的孩子。 所以他想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能舍弃坚强独立的母亲,而要一个柔弱可怜的江问月。 不过这不关他什么事,毕竟母亲也不在意,而他的妻子也在母亲的教导下日渐成熟,让他不用为家里的事分心,能把所有精力都用在仕途上。 瞧,这次的天灾重建,他不就能把全部精力都用来建功立业,而不用操、心家里的事了吗? 只是崔英的心情不太好,因为等到天黑之后他终于从衙门回来时,江问月就派了下人来找他,说她院子里的事还没处理好,让他来处理。 崔英脑袋顿时就疼了,他皱着眉问那下人:“还有什么没处理好非要我过去?大夫不是让给她了吗?她院子里不是还有没受伤的下人?有事吩咐下人就是了,我过去又有什么用?” 他在衙门里忙了一整天,累得精疲力尽,只想好好洗个澡吃个饭,然后睡一觉,哪有什么心情去管继母的事?更何况这个他跟这个继母又没什么感情,之前把大夫让给她,已经是他好心了。 “是、是三个小主子他们,夫人说他们今天受了惊都发烧了,其中两个还受了伤,正闹腾着呢,而且有些房屋倒塌了住不了人,没受伤的下人能随便找个地方熬一晚,但受了伤的总得有张被子盖……”那个下人说着说着,看到崔英脸上阴沉的神情,顿时吓得住了口。 一旁的文如敏一脸嘲讽地说道:“下午你回衙门之后,我也去看了她的情况,她只会抱着孩子哭,什么事都干不了。 问她被压在废墟下的人全都救出来了吗?她说不知道,再问米粮蔬菜还有没有,够不够做今晚和明天的吃食?她也说不知道,再问下去,她就哭哭啼啼,说自己多么多么无助可怜、没有人依靠。 我气得都想不管她了,只是可怜那三个孩子,才忍着气帮她。” “今天辛苦你了。”崔英拍拍妻子的肩膀,柔声说道,他知道妻子今天忙了一整天,事事都要她处理,肯定跟他一样累,可江问月一个长辈不但帮不了忙,还要别人反过来帮她,那就令人很厌烦了,何况大家又没有什么感情。 崔英非常想要不管江问月的事,让这个下人滚,但他是崔家的嫡子,而且他父亲如今又不在家,况且还有三个有血缘关系的弟弟妹妹,他是不可能不管的,因此即使他已经疲惫至极,也得打起精神去处理江问月的事。 文如敏非常心疼自己的丈夫,但又无可奈何,因为这是他的责任,文如敏只得咬着牙怨恨上了江问月,谁让她这么没用! 而柳时初丝毫不知道自己儿子儿媳的苦逼之处,她的酒馆不能营业,也暂时不能重建,便让伙计们去她京郊外的庄子上干活去了。 她那个庄子是建来自己住的,大体的房屋建造已经完成,只有精巧些的东西比如门窗亭台之类的还没有完成,当然花草之类的也没种上。 柳时初便是让伙计们来给她种花草的,毕竟门窗亭台也需要专业的匠人来做的,他们可没这个本事。 齐之溪看着这个只是建了主体建筑就显露出了精美豪华的庄园,感慨道:“东家,你这个庄园真是别致啊,我看其他的达官贵族的庄园都没有你这个好看。” 柳时初忍不住笑道:“你说得这么肯定,难道看过达官贵族的庄园?” 齐之溪听了她这话,眼中闪过些心虚,连忙把话题转移了。 141、丈夫重生了(25) 几个月之后,酒馆终于重新建好了,开始继续营业。 齐之溪努力了半年,终于成了正式的调酒师,帅帅地往那儿一站,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既然是风景,自然会有欣赏的人,这天不巧,欣赏的人中多了一张熟悉的脸孔。 “齐溪!”一个温和儒雅的中年男子看到正在吧台里俊脸带笑调酒的齐之溪,惊愕地脱口而出喊道。 齐之溪下意识抬起头,就看到自家大哥黑着的脸,顿时吓了一跳,飞快地往四周看了看,没发现柳时初的身影,这才松了口气,压低声音对齐大哥道:“大哥,你怎么来京城了?” 齐大哥脸色黑沉,瞪着他道:“回京自然是有事要办!倒是你,在这酒馆里给人倒酒?你倒是出息了!” 齐之溪一本正经地回答道:“大哥,我这不是给人倒酒,是给人调酒,这不一样的,你不要误会了。” “倒酒和调酒有什么不一样?不都是伺候别人的?你堂堂一个大家公子,既不成家立业,又不走仕途经济之路,反而跑到京城当伺候人的下人?你这是破罐子破摔了?”齐大哥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大哥,我不是下人,没卖身,正正经经地当调酒师赚钱养活自己,大哥你怎么能瞧不起我呢?”齐之溪有些不满地说道。 “你做的这事是让人瞧得起的吗?”齐大哥气得大声骂道。 齐之溪急忙阻止他:“大哥你小声点,这里的人都不知道我的身份,只以为我是个落魄读书人呢。” 旁边都有人开始注意起他们来了,为了不露陷,齐之溪暂停了工作,把齐大哥拉出酒馆,找了个僻静点的角落,才停下跟他说话。 “你鬼鬼祟祟地拉我来这里干什么?做贼心虚吗?”齐大哥看到他这模样,又气不打一处来。 “东家不知道我的身份,看到我跟你说话会怀疑我的,本来她收我当调酒师已经是破例了,要是她知道被我骗了,说不定会开除我,我现在还不想走呢,大哥别害我露陷。”齐之溪理直气壮地说道。 “你怎么就非要当什么调酒师?就算要当调酒师,难道不能直接用自己本来的身份吗?要是你老板知道你是大名鼎鼎的西洲先生,自降身份来当调酒师,她会不荣幸至极地欢迎你?你却非要多此一举!”齐大哥怒瞪弟弟。 齐之溪连忙摇头,说:“大哥,你觉得我要是用本来身份来这里当调酒师,东家会收我?就算收,那也是把我当吉祥物供着,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毫无保留地教我,我是要来学真本事,又不是来这里当大老爷的,当然是从伙计做起更能了解这调酒的本质啊……” 齐之溪喋喋不休地说了一大堆,齐大哥听得耳朵嗡嗡嗡地响,皱着眉道:“你要是对这种新奇的事情感兴趣,自己找人来研究不也一样?说什么学真本事,我看你就是馋酒!看你都干出啥事来了?简直越来越无所顾忌了,不行,等我办完事了,你还是随我回江北吧。” “这可不行,我还没学完呢,不想离开。”齐之溪斩钉截铁地说道。 “你、你简直不可理喻!你看看跟你一起长大的那些公子哥儿,哪个跟你一样是跑来酒馆伺候人的?也不嫌丢人,要是让人知道西洲先生这么自甘堕落,让世人怎么看你?”齐大哥气得心脏都疼了。 “怎么看我?觉得我是离经叛道、随心所欲之人?都无所谓了。大哥你也太大惊小怪了,当调酒师算什么啊?我还曾经为了得到一匹好马,跑到草原的马场当马夫去了,学了一手养马、相马、跳马的本事,甚至连兽医知识也学了不少,大哥你要是想买马,可以找我啊,我保证给你挑一匹好马!”齐之溪说着说着就眉飞色舞起来,拍着他大哥的肩膀一脸“弟弟罩你”的表情。 齐大哥看了额头的青筋都快爆出来了,最后还是拿他这个从小就特别有主见,还离经叛道却偏偏天资聪慧的弟弟毫无办法。 他叹了口气道:“你一走就是两三年,都跑到京城来了也不回江北看看,祖母和母亲、父亲他们都很想你,就算不回去你也多给他们写信啊。” 齐之溪听了这话,乖乖地点头:“我最近是没法回去的,不过我会常常写信回家。” 齐大哥看着眼前明明英俊潇洒却快三十了还没成亲的弟弟,苦口婆心地劝道:“就算不回家,那你也要考虑考虑人生大事啊,你年纪都不小了,同龄的人都快有孙子了,可你妻子都没娶,老了以后怎么办?你就不能听祖母和母亲的话,回家娶妻生子吗?非要天南地北地跑?” 齐之溪又嬉皮笑脸道:“大哥啊,我虽然没妻子孩子,但我也还不到三十岁,怎么就总是想到我老了?再说了就算我真的这辈子都没孩子,但不是还有侄子吗?侄子难道能不管我?” “侄子当然会管你!但你明明知道自己亲生的孩子跟侄子是不一样的,让你娶妻生子,又不是让你上刀山、下火海,你怎么就是不愿意呢?”跟父辈一样循规蹈矩的齐大哥死活都理解不了弟弟的想法。 “大哥,咱们都好久没见了,刚一见面你就非要拿这事来扫我的兴吗?既然到了酒馆,大哥你就尝尝我调酒的手艺,看是不是很棒!”齐之溪明目张胆地转移话题道。 齐大哥见他这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只得又跟着他进了酒馆,齐之溪果然跟开屏的孔雀似的,给齐大哥炫技调了好几杯拿手的鸡尾酒,还十分豪爽地说道:“大哥你这桌酒弟弟我请了,你们尽情喝!” 齐大哥今天是和官场的朋友们一起来这里喝酒的,没想到突然就看见了自己这个离家出走很长时间的弟弟,跟他聊得久了些,这会儿齐之溪又说了要请客,他的朋友们就诧异了: “齐兄,你还认识齐小哥?你不是才来京城,今儿是第一次来这酒馆吗?” 142、丈夫重生了(26) 齐大哥讪讪一笑,含糊地说道:“啊,看他眼熟,没想到一问果然是同乡,他离家久了,家中长辈想他,都盼他回去,我就去劝劝他了。” “原来是这回事,怪不得你们两个都姓齐呢,他乡遇故知,可真是巧了,齐小哥还请客了,咱们今天可得把握住机会,不醉不归啊……” 朋友们说着说着话题就歪了,齐大哥松了口气,险些让大家知道自己的家丑了,唉,有个不省心的弟弟真是让人头大,齐大哥心塞地想道。 齐之溪可不知道自家大哥这么嫌弃他,他今天见到了大哥,正乐滋滋地调酒呢,让他大哥看看他学的真本事,好歹让大哥对自己少些忧心。 这会儿齐之溪还庆幸今天柳时初没来酒馆,以为自己马甲捂得牢牢的呢,却丝毫不知道他刚刚跟齐大哥鬼鬼祟祟在角落里会面的事情恰好落到柳时初眼里了。 柳时初本来见齐之溪在酒馆里做了这么久都老老实实,而且地震的时候他还表现得非常出色,镇定急智地带着大家逃生,让店里的损失少了许多,所以柳时初都对他放下戒备了,没想到这会儿就突然做出这令她怀疑的事来了。 柳时初没太靠近他们俩,因此没听见他们说了什么,但她视力好啊,一下子就看出齐之溪跟那个斯文儒雅的中年男子长得很像,肯定有血缘关系。 可当初齐之溪刚来的时候,可是说了他的秀才爹早死了,又只有他一个儿子,还没有亲近的亲戚,所以,这个长得跟他很像的男人又是谁呢? 柳时初顿时眼神一冷,跟身边的护卫说了一声,让他悄悄地跟踪那个跟齐之溪很像的男人,然后打听一下他的身份和背景,那齐之溪的真实身份应该也能知道了。 吩咐人去做了这件事后,柳时初没有再去酒馆,径直回家了。 等回了家,又一眼看见挂在墙上的齐之溪给她写的那幅字,龙飞凤舞、恣意风流,能写出这样的字来,怎么可能真的是个普通人呢? 柳时初知道自己当初还是想得太简单了,不说齐之溪写得很好的字,光说齐之溪的长相气质、谈吐处事,明明就不可能是普通人家培养得出来的,她当初怎么就信了他的鬼话呢? 难道果然是色令智昏吗?柳时初想起齐之溪俊脸上的酒窝,捂住眼睛叹了口气,原来不单单长得漂亮的女人最会骗人,长得好看的男人嘴巴也不老实啊,是她天真了。 第二天,护卫就把打听到的那个中年男子的信息都交上来给柳时初了。 柳时初看着纸上写的信息,眼中的疑惑越来越深。 原来那个跟齐之溪长得很像的中年男子果然跟齐之溪有血缘关系,亲大哥呢,能长得不像吗? 齐之溪的真名是齐溪,少了中间一个字,可齐溪这个名字却大名鼎鼎,因为是西洲先生的真名,而西洲先生,是年少成才,十五岁就考上状元的天才,西洲是他的字,后来他的闻名天下,世人就尊称他为西洲先生了。 这位天才不走仕途之路,考了功名对家里有了交代,就离家出走到处游学去了,这二十年来在游学途中写了不少诗词文章、杂学游记,流传出来后折服了不少文学大家,文坛巨匠都夸他惊才绝艳,于是渐渐地他就成了文采斐然的大师。 而且他不但文章写得好,字画也是双绝,流传出来的字画都价值千金,可惜还一字、一画难求。 因为这位天才很早就离家,还天南地北地乱跑,并不长居在一处地方,而且还时常是隐姓埋名的,因此除了家人,并没有多少人知道西洲先生的真面目,只是据人说他长得一表人才、俊逸风流,是个少见的美男子。 柳时初看到这里,心想怪不得他能伪造身份跑来自己酒馆当伙计呢,只是为什么他要大费周章地给自己制造个报恩的名头,跑来自己酒馆当伙计?他总不能是体察民情吧?要体察民情哪里不能体察,非要到她这里? 柳时初怎么都没想明白齐之溪找上自己这里来的目的,她当然想不到了,谁能想到大名鼎鼎的西洲先生心甘情愿地当伺候人的伙计,就是为了学会自己调酒呢? 也许普通人跟天才的脑回路差距就是这么大吧? 齐之溪算得上是个世家公子了,他家是江北传承了几百年的世家大族,家里出了许多有名的官员,他大哥就是江南总督,叔伯父亲都在江北有官职,可想而知这是个多么显赫的家族。 然而他却能踏踏实实地当个伙计和调酒师,根本没有世家公子和文学巨匠的高傲和清高,跟三教九流之人都能称兄道弟。 这就很神奇了,明明他从小也是锦衣玉食、奴仆环绕地长大的,离家之后却能安贫乐道、自力更生。 柳时初都有点佩服他了,有这样的韧劲和性格,怪不得人家能闻名于世。 柳时初知道了齐之溪的真实身份,倒是不用担心他泄露自己的鸡尾酒秘方了,但却有些拿不定注意要不要让他继续干下去,毕竟以前不知道还无所谓,可现在知道了他的身份,再看见他扮成个伙计也活灵活现,心里就觉得有些奇妙了。 而且人家位高权重的亲大哥都知道了他在自己酒馆当个伺候人的伙计,会不会因此迁怒到自己酒馆来啊?柳时初有些担心,她虽然也有个当官的大哥,但也不想无端端地牵连到自家大哥身上。 唉,不管怎么样,齐之溪会不会离开,柳时初都觉得自己只有接受这一条路,不过,趁齐之溪还没有离开,自己还“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前,多要些他的字画才是生财之道啊。 柳时初顿时精神一震,看着自己墙上那幅齐之溪写的字,忍不住自豪于自己的先见之明,看看,果然她之前的打算就没有白费呢,齐之溪的字画果然奇货可居,她还是很有眼光的。 柳时初想到自己能从齐之溪身上多撸些羊毛,就连他欺骗了自己的事都可以选择原谅了——毕竟她也没什么损失。 143、丈夫重生了(27) “小齐,你在和谁说话呢?”柳时初又看到齐之溪和他大哥在小巷的角落里说话了,不过这次她没有跟上次一样悄悄地离开,而是毫不犹豫地走上前去,装作好奇地问道。 “东家?”齐之溪被突然出现的柳时初吓了一跳,听到她的问话,心虚的神情一闪而过,才佯装淡定地回答道:“这是我老家的一个亲戚,恰好碰见了就说说话。” “哦?原来是亲戚呀?”柳时初眨眨眼,看向齐大哥齐涛,“只是我好像记得你说过家里没什么亲戚了,所以你父亲死后你才不得不靠卖字画为生的。” 齐之溪顿时露出个迷茫的神色,说:“是吗?我还说过这些话?我不记得了。不过这位确实是我的亲戚,知道我在这里干活,特意来看我。” 柳时初似笑非笑地说道:“远离你还有亲戚,而且似乎关系还不错?只是当初我在路上遇到你和一个老仆的时候,是晕倒在地的,那时候你怎么不找这个亲戚帮忙啊?” 齐之溪一噎,眼珠子飞快地转了转,才回答道:“那个时候我这位兄长恰好举家在外地做官,我没法去找他,才会累晕的。”他说完悄悄松了口气,擦擦额头上的细汗,庆幸自己机灵找到了借口。 齐大哥听到柳时初说他弟弟曾经晕倒在地上时,已经又着急又恼火,想要揪着这个不省心的弟弟好好教训一顿了,可现在柳时初还在,他只得忍住,不过还是忍不住用冷厉的目光瞪着齐之溪。 “原来是这样啊……”柳时初见他紧张似乎连呼吸都慢了几拍,才好心放过他,说,“既然是你亲戚来找你了,那你可以带你亲戚去咱们酒馆坐坐啊,做什么偷偷摸摸地在这里见面?我又并不是黑心苛刻的老板,这点见面的时间还是会给你的。” “不,不用了,我们很快就说完了。”齐之溪连忙说道,他可不想自己大哥和柳时初出现在同一个地方,否则他得时刻担心自己的身份会暴露。 “那好吧,随便你了。”柳时初说着,朝齐大哥点点头,便回酒馆去了。 “你给我说说,晕倒在路上是怎么回事?”齐大哥揪住弟弟的一脸,冷着脸问道。 齐之溪连忙扯开他的手,悄悄往后看,看见柳时初果然进了酒馆的大门,才笑嘻嘻地说:“没什么事,我那时候是装的,根本没晕。” “没晕为什么要装?你想干什么?”齐大哥简直被这个永远也猜不出他想做什么的弟弟气得脑袋要炸了。 “大哥,你别这样看我,我又不是为了做坏事。”齐之溪见齐涛又等他,连忙解释道, “我就是听说东家开了间十分稀奇的酒馆,我好奇,又想了解了解,这不就装晕在东家一定会经过的路上,好让东家‘救’我嘛?有了这救命之恩,我就能顺势留在酒馆干活,一般人都容易对自己救过的人更有信任感,所以我就想出了这个办法。” 齐大哥听了他这话都不知道该和他说些什么了,良久,才问道:“我见你这东家衣着气质也不像没名没姓的人,她是哪家的夫人?” 既然弟弟在人家手底下工作,齐大哥就得劳心劳力地去了解一下弟弟的老板了。 齐之溪听了他这个问题,皱了皱好看的眉,才不悦地说:“她才不是哪家的夫人,她和她丈夫两三年前就和离了。她前夫是驻守凉州的征西将军崔安华,兄长是户部侍郎柳涧。” “和离了?为什么会和离?”齐大哥听了他的话,拧着眉疑惑地问,按理说崔安华常年驻守在外,妻子肯定得常年和丈夫分离,留在京里守着一大家子,莫非这位前将军夫人是忍受不了寂寞? 齐大哥想起刚刚看到的柳时初张扬明媚的容貌,就忍不住怀疑了,这样一个娇媚漂亮的女子,应该希望丈夫能时时陪在自己身边,而不是受着活寡常年见不到丈夫的吧? 谁知道齐之溪不屑地撇了撇嘴,给了他一个出乎意料的答案:“还不是那位崔将军喜新厌旧,跟青梅破镜重圆,所以就抛弃为他支撑家里二十年的糟糠之妻,真是无情无义,为他生儿育女、守家多年的妻子都能轻易舍弃……” 齐大哥顿时惊讶极了,脱口而出道:“那位崔将军的青梅得长成什么样的国色天香,崔将军才会舍得抛弃年轻貌美的原配啊?” 说完他又有些后悔,觉得自己不应该随便评论一个女子的容貌,这样显得不尊重别人,但话都出口了,他也没法咽回去,只得轻咳一声以作掩饰。 齐之溪没看出他大哥的尴尬,依旧为柳时初打抱不平: “我听人说那位新的将军夫人长得还远远没有咱们东家这么好看,只不过咱们东家性格坚强爽利,不是那种只会哭哭啼啼依附男人的柔弱女人,而崔将军偏偏只喜欢性格柔弱、事事都要他做主的,东家这样从来不会跟人示弱的性格自然就不受待见了。 而且大哥,你也得承认,男人最容易被小意温柔又柔弱可怜的女人吸引,最爱女人以他为天,处处唯他是从,咱们东家可不是这样的女人,她最有主见了,比普通男人都能干。 我觉得那位崔将军这是丢了西瓜拣芝麻了,错把鱼目当珍珠,却眼瞎对真珍珠视而不见,不过那也是他没福气,没瞧见上次地龙翻身后咱们东家一下子就稳住了家中的情况,而那位新将军夫人听说只会哭哭啼啼,其他的什么都没干,最后还得东家的儿子帮她收拾烂摊子……” 齐之溪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堆柳时初的事,毫不掩饰地夸了一通柳时初,而齐大哥看着他说起柳时初眉飞色舞的表情,心咯噔地一声,突然睁大了眼睛,有了一个不太好的预感:自家小弟该不会看上这位和离的夫人了吧? “大哥,怎么了?怎么用这种眼神看我?我脸上有脏东西?”齐之溪终于停下来,看到了齐大哥脸色怪异地看着他,便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疑惑地询问。 “没什么。”齐大哥连忙收敛了神色,压下自己心中这个荒谬的猜想。 144、丈夫重生了(28) 齐之溪送走了对他忧心忡忡的大哥,回到了酒馆之后就开始干活了,柳时初没过多关注他,只是想起自己之前下的决定,要从齐之溪手中多薅一些字画出来。 于是酒馆打烊之后,齐之溪就被笑意盈盈的柳时初喊住了: “之溪,我记得你的字画很不错,我京郊外的那庄子建好了,需要一些字画做装饰,你能不能帮我写几幅字,画几张画?当然,我会用钱买的,不白白占你的便宜,对了,你以前卖字画的价格是多少?我出三倍买你的字画。” 柳时初脸上笑得很真诚,心里在偷笑,齐之溪不是说他在街上卖字画为生吗?既然是街上卖的,那肯定不可能是高价,否则没人买得起,齐之溪还得捂住自己的马甲,当然也不能报他作为西洲先生时作的字画的价格,所以即使柳时初说要以三倍的价格买他的字画,也是她占了大便宜。 齐之溪听了她的话,果然脸色僵了一下,才回答道:“也不用三倍那么多,你照市价给钱就是了,不过我还得工作,可能没那么多时间放在写字作画上,你要是急着要,那不如找其他人?” “不,我就喜欢你的字画,不要其他人的。”柳时初斩钉截铁地摇头,说,“你放心,慢慢来就是了,我不着急的。” “那好,我尽力。”齐之溪只得答应了,说起来他最近都忙着当调酒师,确实很久没练字作画了,他不能荒废了,所以对柳时初送上门的生意也欣然接受了。 “你的字画说不定能升值呢,我得好好装裱、保存。”柳时初意味深长地看着齐之溪说到。 齐之溪闻言,不自在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似乎,他的自己确实挺值钱的? 柳时初狠狠地敲了齐之溪一把,心情愉悦极了,眉眼都是笑意,明亮的眼睛里仿佛有星光绽放,齐之溪不小心看进去,突然心跳就漏了一拍。 不过他没有多想,只以为自己不小心被东家的美貌迷住了一下,就跟普通男人看见漂亮的女人一样,会忍不住想多看几眼,不过那是人之常情,情有可原,就算是矜持的女子,看到俊美的男人,不也会羞涩地偷看吗?因此齐之溪立刻就把自己心中那点异常归为了常情。 柳时初并不知道齐之溪的思绪,她见齐之溪痛快地答应了她的请求,便从酒柜里拿出一坛她亲自酿的珍贵的咏仙酒,递给他,说:“这坛咏仙酒就送给你了,毕竟钱财对于你的字画而言有些俗了,配上酒却很好,而且我看你很喜欢酒,那就送你一坛。” 齐之溪顿时惊喜地接过酒,说:“谢谢东家!有你这坛酒,钱财就不用给我了。” “不行,钱还是得给的,酒只是答谢礼物罢了。”柳时初说道,这咏仙酒虽然珍贵,但那只是相对于酒客来说的,与她而言却不算珍贵,毕竟她想要的话,多酿些就行了。 齐之溪见推辞不过,就欢欢喜喜地收下了,他虽然每天都在这酒馆里接触各种酒,有些珍贵的酒他也能尝几杯,但想要喝个痛快却是不可能的,因此这会儿柳时初大方地送了他一坛咏仙酒,他都不知道有多高兴,之前他可是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的,可现在他却有一整坛酒随便自己喝。 咏仙酒,顾名思义,自然喝了能飘飘欲仙,如入仙境,当然,这个入是入梦,梦中的仙境,喝醉了能在梦中心想事成,令人舍不得酒醒。 齐之溪眼馋这种酒很久了,之前他想要用工资买一坛,却买不起,当然,他要是不怕露陷,自然是买得起的,只是他怕,所以只能眼馋,不能买来解馋,现在柳时初却送了一坛给他,他能不高兴? 对于他现在的兴奋心情,也许柳时初很能理解,因为齐之溪的字画,就相当于柳时初的咏仙酒,在他们各自的心里都不觉得怎么稀罕,但到了对方心里,就觉得价值千金了。 双方都能得到自己千方百计想要的东西,顿时两相欢喜,柳时初和齐之溪都很开心,觉得很值。 齐之溪喜滋滋地带着咏仙酒回到他大哥在京城里的住所,兴高采烈地对他大哥道:“大哥,今天我让你尝尝这咏仙酒,很珍贵的,我东家好不容易才送我一坛,你要不是我大哥,我都舍不得给你喝。” 齐大哥看见这糟心弟弟,没好气地说:“什么咏仙酒,我怎么没听过?我看你再在那酒馆干下去,够快成酒鬼了!” 齐之溪不管他大哥的挖苦,笑嘻嘻地拆开泥封,打开盖子,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酒香,顿时惊喜地感叹道:“果然不愧是咏仙酒,这酒香就与众不同,格外诱人。” 沉醉了一会儿酒香之后,他才施施然到了两杯酒,迫不及待地喝下这晶莹剔透的酒水,眯着眼细细品尝。 齐大哥见他喝了一杯酒就跟吸了猫薄荷的猫似的,一副要升天的模样,俊脸上缓缓显出一片红粉,忍不住好奇道:“这什么咏仙酒,真的有那么好喝?” 说完端起自己面前那杯,喝了以后,带着浓烈醇香的酒液一入口中,一股痛快刺激的感觉就直往脑门上冲,然后便是绵绵密密的美妙的爽感…… 即使齐大哥并不是好酒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这咏仙酒确实是与众不同的好酒,跟普通的酒完全不一样的口感、味道。 “怎么样?好喝吧?”齐之溪看见他大哥脸上的惊奇,一脸自豪地问道。 “还不错,是那位柳夫人自己酿的?”齐大哥问。 “当然是了,咱们东家什么酒都会酿,别人不会的她也会,这鸡尾酒不就是她独创出来的吗?可算是开拓了酒类的范围了。”齐之溪更加骄傲地说道。 “也算是个奇女子了。”齐大哥感慨道,“和离之后还能自己做出一份事业,而不是自此躲在家里怨天尤人、自艾自怜。” 齐之溪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那是当然,咱们东家可不是普通女子!” 齐大哥看着他左一句右一句,三句不离“咱们东家”,脑袋更疼了。 145、丈夫重生了(29) “夫人,将军回来了!”大丫鬟秋月一脸激动地走到江问月床前,说道。 “你说什么?将军回来了?”江问月瞬间坐起身,抓住秋月的手臂不敢置信地问道。 秋月连连点头:“是的,奴婢没骗您,将军现在去宫中了,但他派了人回来先告诉您这个消息了。” 江问月的泪水瞬间夺眶而出,又是惊喜又是委屈:“夫君终于回来了,我等得他好苦啊……” 她扑进秋月怀里,哭得泪如雨下,单薄的身子微微颤抖着,秋月见主子哭得这么厉害,也忍不住鼻子一酸,她每天都陪在主子身边,可太知道主子的不容易了! “夫人,您快别哭了,眼睛哭肿了怎么办?想必将军肯定不想看到您这么难过的。而且现在将军不是回来了吗?从此之后您再也不用自己一个人强自支撑着这个家了……”秋月心疼地劝慰自己柔弱的主子。 江问月一听,连忙从丫鬟怀中抬起头来,擦了擦自己的泪水,眼巴巴地问道:“我眼睛现在肿了吗?快拿个鸡蛋给我滚一滚,你说得对,我不能让夫君看到我这幅样子……” “没有肿,只是红了,夫人您缓一缓就能恢复了。对了,我给您上妆吧,夫人您一定要以最美好的形象出现在将军面前才是。”秋月提议道。 “对对……”江问月满心沉浸在丈夫要回来的喜悦中,听到秋月的话,立刻点头答应了。 于是秋月给江问月化了个美美的妆容,令她显得更柔弱无依、楚楚动人,崔安华最喜欢她这幅模样了,因为这样最能激起他心中的保护欲。 化好妆换好衣服之后,江问月就焦急地坐在厅堂里,眼巴巴地看向门口,简直望穿秋水了。 “怎么还没有回来?”她时不时地喃喃道,一遍又一遍地吩咐下人,“快去外面看看将军回来了没有!” 终于,江问月等得脖子都伸长了的时候,一阵哒哒的马蹄声由远而近,下人满脸喜气地跑回来说道:“将军回府了!” 他话音刚落,一个高大的身影便从外面冲进来,江问月瞬间起身,眼泪不听话地掉下来,喜极而泣道:“夫君!” “月儿!”崔安华一把把江问月抱进怀里,不住地亲她的头顶,“我终于回来了!” “夫君、崔郎……”江问月如同离家的孩子见到父母,“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我好想你……” 她满心委屈、满心哀怨却又带着全身心的信任,一句话的功夫就让崔安华心脏都揪紧了似的疼。 夫妻俩继续抱着旁若无人地诉说了一遍离情别苦,身边的下人们眼观鼻、鼻观心,个个垂头把自己当透明的,即使心中腹诽江问月毫无女主人的端庄贤惠,像个以色侍人的妾室,但脸上丝毫没有表现出来。 两人好不容易说了一段落,崔安华才抬头四处看看,问道:“月儿,你不是说我给生了三个孩子吗?孩子呢?” 江问月浑身一僵,她根本没想起孩子来,自然就忘了让下人抱出来第一时间见他这个父亲。 她虽然生了这三个孩子,但其实心中对他们并没有太深的感情,因为她生产时受了太多罪,身体还因此更病弱了,所以每次她病倒在床的时候都会忍不住怪罪在孩子身上,另外,因为身体不好的缘故,她又很少见孩子,三个孩子都是让仆从们照顾的,久而久之,即使是母子,内心有了隔阂又没有花费精力亲自照顾,她自然容易把他们忽略。 但江问月不可能把这个阴暗见不得人的原因说出来了,于是她只得找个借口,说:“孩子们还小,我怕把他们抱出来会不小心吹到风,要是生病了就不好了,你要是想见他们,可以去他们的房里见。” 江问月说完,突然想起其中两个孩子在地震时受伤了,如今还没好呢!她想到这点,脸色瞬间煞白,幸好她上了脂粉,崔安华看不出她难看的脸色。 她任由崔安华牵着她的手去孩子们的房里,心中却焦急又担忧,她有些担心崔安华看到孩子受过伤,会怪罪她照顾不好孩子…… 可是这怎么能怪她呢?都是地龙翻身才害得两个孩子受伤的啊,她只是一个柔弱的女子,哪里有本事在可怕的天灾中保护好孩子? 对,这并不是自己的过错,夫君不会怪自己的……江问月在想心中安慰自己。 崔安华看到三个在奶娘的照看下蹒跚学步的孩子,顿时放开了江问月的手,惊喜地走到孩子们面前,抱起其中的小姑娘,放柔了语气轻声哄道:“我的小明珠,我是你爹爹啊。” 可惜小姑娘第一次见他,突然被他这个“陌生人”一抱,顿时吓得哇哇大哭了,用小手使劲地推开崔安华。 崔安华还想再哄,忽然就看见了小姑娘脸颊上一道深深的伤疤。 “这是怎么回事?我女儿脸上怎么会有这种伤疤?”崔安华顿时暴怒,压低声音询问旁边的奶娘。 奶娘吓得立马跪倒在地,浑身颤抖,结结巴巴地说:“小、小的不、不知道啊,小的刚、刚来,小主子就、就有这道疤了……” 奶娘是地震之后才请来的,自然什么都不知道,之前的奶娘是因为地震时没能保护主子被赶出府去了。 江问月拿着手帕擦了擦眼角,满心愧疚和悔恨,对崔安华道:“夫君,这都是我的错!我没能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让她小小年纪脸上就有了这个难看的伤疤,是我这个当娘的没用……” 秋月立马跳出来为自己的女主子口齿清晰地辩解: “将军,这也不能怪咱们夫人啊,当时地动时,主子还卧病在床,都是奴婢们齐心协力才在房屋倒塌前把她救出来的,她自顾不暇,又哪里能去护住小主子们呢? 您要怪罪就怪罪照顾小主子们的奶娘和下人吧!都是他们保护不力,只顾着自己逃生,却抛下小主子们留在屋内,这才让小主子受伤的。” 江问月本来低着头默默流泪的,听到自己忠心的丫鬟这么说,立刻摇着头泪水涟涟地说道:“你不用为我脱罪了,我作为他们的亲娘,不管发生了什么都是要保护他们的,可我却失职了,让我的小宝贝留下这样的伤,我不配成为他们的母亲……” 146、丈夫重生了(30) 江问月哭得那么愧疚、那么悲痛、那么可怜,崔安华本来还有些怪罪她的心思瞬间就消失了,转而十分心疼地上前给她小心翼翼地擦眼泪,安慰她道: “这怎么能怪罪你呢?天灾面前就算是我也无能为力,你一个弱女子自己都需要别人帮忙逃生,所以这不是你的错,你不要太愧疚了,看到你这样难过,咱们的孩子也会心疼你这个娘亲的……” 崔安华安慰了她许久,她才终于不再继续流泪了,小心翼翼地看着他,说:“真的不怪我吗?可是、可是……” 崔安华见她这样自责,心中更疼,安慰她还来不及,哪里还会怪她?因此他斩钉截铁地说道:“对,这不能怪你,你不要自责难过。” 江问月见他真的不怪他,才完全放下心来,终于过了这关,她庆幸崔安华对自己的感情够深。 然后她趁热打铁,又把其中一个男孩子抱起来,走到崔安华面前,拿出儿子的一只小手,对崔安华轻声道:“夫君,瑜儿的手掌在地动中也受了伤,大拇指骨头断了,后来伤好了,就变成这样了。” 崔安华一看,便看见崔瑜的大拇指果然明显畸形了,有些可怕有些丑陋,崔安华看见的那一瞬间,脸颊两边的肌肉不由自主地抽搐了几下,闭了闭眼睛,过了一会儿才声音沙哑地问:“大夫怎么说?不能治好吗?” “不、不能治好了,英少爷专门请了宫里的太医来看,也说治不好……”江问月低声回答道。 崔安华听见她这么说,瞬间只觉得心中疼痛极了,崔瑾、崔瑜和崔明珠这三个孩子是他心爱的女人为他生下来的,是他们爱情的结晶,从他们的名字中就可以看出来崔安华有多看重他们,这三个名字都是他千挑万选才选出来的,不像他的其他儿女的名字都是随便找的。 他对其他儿女没什么感情,但对这三个却期待、重视至极,其中崔瑾、崔瑜是他心目中自己未来的继承人,他对他们寄予很大的期望,期待他们给崔家光宗耀祖。 可是现在,崔瑜右手的手指头毁了,大拇指没力气,那么许多精细的手部动作就没法完成,因此,崔瑜以后不管是写字还是练武,注定不可能有出息了,崔安华得知之后,能不心痛吗? 而且不仅是崔瑜,就连他的掌上明珠,脸上也多了一条丑陋的伤疤,女孩子脸上有疤,那就是毁容了,女子毁容,以后还怎么可能嫁入一个好人家呢? 崔安华为自己真心疼爱的儿子和女儿感到悲痛。 “不管怎么样,我们一定要把瑜儿和明珠的伤治好,宫里的太医治不好,那就从民间找,天下那么多大夫,不可能没有医术高明的大夫能治好他们。”崔安华悲痛过后,便眼神坚定起来,下定了决心要从民间寻找神医治好自己的孩子。 “好、好,咱们花大价钱去悬赏,一定能找到神医的!”江问月连连点头应和道。 说开之后,夫妻俩陪三个孩子玩了半天,联络了感情,等他们要喝奶了,才离开。 和心爱的女人诉说完了真情、又和儿女们享了天伦之乐,闲下来的崔安华才终于想起自己的亲娘,于是摸了摸鼻子,掩饰了自己的心虚和内疚,对江问月道:“时间也不早了,想必母亲也歇过午觉了,我现在去看看她。” 江问月愣了一会儿,才想起崔安华口中的母亲是谁,见他要往崔母原先院子的方向去了,才连忙拉住他,说道:“自从地动之后,崔英就把母亲接到他的院子里照顾了,一直没送回来。” 崔安华有些意外,不过一想又觉得正常,月儿和孩子,以及自己母亲全是老弱病残,地动之后,月儿要照顾三个孩子,肯定顾不过来母亲,崔英把母亲接过去照顾,算他还有良心,否则他要是不管自己年迈的祖母,那就是狼心狗肺了。 崔安华去了崔英的院子,崔英此时也已经从衙门回来了,见崔安华回来,也只是淡淡地交谈了几句,便把他带到崔母的房间,让他们母子见面了。 崔母看见他,立刻大哭起来,崔安华看到自己的母亲躺在床上,头发花白,脸上皱纹丛生,仿佛老了十岁一样,顿时悲恸至极,震惊地问:“母亲,才不过一年多,您怎么就变成这幅憔悴的样子了?是不是崔英没照顾好你?” 崔英在一旁听见他这句话,脸色一冷,转身离开了这里。 崔家母子抱头痛哭了一场,崔母才把他离开之后的事情一一说出来,其中说道自己被压在倒塌的房屋下面,江问月许久都没派人来找她,便满心愤恨: “要不是崔英带着大夫来找我,我肯定当时就死了,哪里能活着等到你回来?江氏那个卑鄙的女人,地动之后久久不派人来救我,肯定是不想让我活下来,否则,怎么崔英比她的距离远多了,都来找到我了,她却没个人影?她肯定是巴不得我死了……” 崔母这倒是错怪江问月了,江问月只是懦弱无能,又忘了她,并不是想她死,才迟了些时候派人去救她,可崔母当时浑浑噩噩,根本不记得了,才怨恨上了江问月。 “娘,您肯定是误会了,月儿不是那样的人,她当时也无能为力,孩子们还受伤了,顾不上你也情有可原。”崔安华听了他娘的话,当然不可能认为自己的真爱是这样的女人,因此第一时间就为她辩驳。 崔母听了却气极了,怒道:“果然是娶了媳妇忘了娘!你不信我这个娘的话却那么信那个姓江的?我就说江氏不是个好的!缠着你,让你抛弃了自己的发妻、抛弃了其他儿女,自己霸占着你,真真是个自私自利、恶毒无耻之人!” “都是你这个不孝子!娶的江氏是个什么东西,懦弱无能,遇到事情只会哭哭啼啼,毫无作为,不是个能当家做主的。就只会使些下作的手段勾着你,偏偏你被她迷了心窍,只觉得她千好万好…… 地动之后要是没有崔英两口子去帮她,她都能活活把自己和孩子饿死!真是个废物,一点都比不上能干的柳氏,都是你眼盲心瞎娶了这么个没用的人……” 崔母把崔安华臭骂了一顿。 147、丈夫重生了(31) 崔安华跟崔母因为江问月的事不欢而散,从崔母房中出来之后,他满心的郁气无法发泄,便找到崔英,丝毫不客气地骂道: “你堂堂一个大男人,都没法保护好自己的祖母、母亲和弟妹,让他们受了无法治愈的伤,你还脸当崔家的继承人?!” “母亲?我的母亲只有一个,江氏可不是我母亲。”崔英冷笑道,听到他话里的那句“母亲”,觉得格外刺耳。 “地动停了之后我才从衙门回来,第一时间就带着大夫去找祖母和他们了,要是我不管,您那位娇弱的新夫人和新孩子,说不定得流落街头讨饭呢!”崔英嘲讽地说道,“孩子受伤了还怪我没保护他们?我怎么保护?当时从衙门飞回来救他们吗?抱歉,我没有这个本事,您要是有这个本事,怎么没从凉州飞回来救他们?” “你、你这个不孝子!怎么对我说话的?”崔安华被他的话一噎,自知理亏,无法硬把妻儿受伤的事栽在崔英头上,便从他的态度上吹毛求疵。 “父慈子孝,父慈、子才会孝,父亲您觉得您对咱们这些儿女慈爱吗?没有吧?”崔英面无表情地说道,丝毫不怕与他的父亲撕破脸,在他心中,自从这个父亲硬要和母亲和离,又飞速娶妻生子之后,便已经不是他的父亲了。 崔英对这个父亲就没什么感情,对此并没有感受到什么难过悲伤,反而更多的是憋屈以及不甘,可这会儿这个父亲却居然责怪自己没保护好他的娇妻幼子,那他就没法再忍下去了。 崔安华被他的话气得头顶冒烟,指着他怒目圆瞪:“你居然敢顶撞我?好、好,你有种!不知道我要是出去说一声你忤逆长辈、不孝不悌,你还能不能当你的官了?!” 崔英听见他的威胁,嗤笑一声,轻飘飘地说道:“不知道我那三胞胎弟妹是奸生子的事情传出去,不知道父亲您还能不能好好地当你的大将军?那两个弟弟长大以后会不会别人瞧不起、欺辱?” 崔安华听到崔英这番话,瞳孔猛地一缩,刚刚还嚣张的气焰立马疲软下来,那根指着崔英的手指头也无力地垂下了。 他这番模样摆明着就是被戳中了心事,心虚。 “你、你胡说!三胞胎并不是奸生子,你不要污蔑我们!”崔安华色厉内荏地反驳道。 崔英看着他这幅理不直、气也不壮辩解的模样,讥讽地说道:“到底是不是,你知道、我也知道,哦,对了,你那个新夫人心中最清楚,别以为你们隐瞒得很好。莫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么浅显的道理,您应该明白的吧?” 崔安华看着儿子脸上那不屑、鄙夷的神情,心中突然像被针扎了一下,他这个儿子为什么似乎很怨恨自己?难道他还怪罪自己跟他母亲和离,所以才非要和自己作对? 崔安华以为自己想清楚了事情缘由,自知理亏,更何况又被儿子拿住了把柄,只得憋屈地说道:“我不会对你做什么,你最好也不要做出什么毁坏三胞胎名誉的事,否则我决不罢休……” 说完便灰溜溜地离开了。 崔英看着他的背影冷笑了一下,虽然他知道这个父亲除了对他那娇妻幼儿之外,对哪个亲人都很凉薄,但看到他刚刚不但不感谢自己在地震后帮了他的娇妻幼子,反而还找自己来问罪,这样倒打一耙的行为真令他大开眼界了。 也许在他看来,自己这个当儿子的就该保护他的妻儿吧?可他怎么不站在自己的位置想想,他现在的妻儿严格来说,与他是对立的啊。 他大度,没有对他们落井下石,甚至还以德报怨、帮了他们,但这并不代表他就忘记他们母子与自己敌对的立场了,造成这种局面的就是崔安华这个父亲啊,所以他这个喜新厌旧的父亲哪里来的脸责怪自己没护住他的娇妻幼子? 崔安华在崔英和崔母哪里憋了一肚子气回来,看到了正满怀柔情等着他回来的江问月,脸上愤怒的神情才缓和下来,忙走过去扶住她的胳膊,说:“怎么站在外面等我?你身子骨弱,小心吹了风又病了。” “我这不是好不容易等到你回家,就没法压抑住对你的思念了吗?”江问月羞答答地说道。 两人入座,又谈了一会儿女的事情,江问月忽然露出个欲言又止的表情,似乎很纠结的模样。 崔安华见了,忙细心地问道:“你怎么了?是有什么事要对我说吗?” 江问月点了点头,为难地看着他,说:“是有,但我不知道这事该不该对你说……” “说出来让我看看,你放心,我就在这里,你有什么事都可以跟我说,不管有多困难,我都会帮你处理好。”崔安华立刻豪情万丈地保证道。 “那、那我就说了。”江问月听到他的保证,忽然眼眶就红了,泫然欲泣道:“我想,你能不能不要再离开我们,去凉州当守边主将了?” 崔安华的脸色顿时就一僵,江问月觑见他的脸色,连忙道:“要是你不愿意,那就算了,我和孩子们在家也能好好的……” 她虽然是这么说的,但已经眼泪汪汪起来。 崔安华看见她这幅惹人怜爱的样子,忍不住把她搂进怀里,叹了口气说道:“我知道,我一直离家在外,不能陪着你和孩子,是委屈你们了。” “不、不委屈……我只是太害怕了……”江问月泪眼朦胧地望着他,说道,“上次的地龙翻身太可怕了,那阵子我几乎没法入睡,就算睡着了也会梦见孩子们一脸一身的血,毫无声息地躺在废墟里,我痛不欲生地抱着他们的尸体哭,然后就从梦中哭醒过来,我永远也忘不了梦中的场景……” 崔安华听见她这话,更加心疼了,说:“是我没用,你们受了这么大的惊吓都不能陪在你们身边,现在好了,我回来了,你别再怕……” 江问月哭得可怜极了,满怀期望地看着他道:“所以,夫君,你回来当个军官吧!不用多大的官、多大的荣耀,只要你能每天晚上都能回家就行了,其他的我都不在乎了……” 崔安华顿时感动极了,一冲动就脱口而出道:“好,我答应你,回来当京官,陪着你和孩子,再也不让你们孤苦伶仃、无人依靠了。” 要是崔英听到他这话,定会为自己的母亲感到不值。 148、丈夫重生了(32) 崔安华说出那句话之后,像是尘埃落定,终于解脱了一样,松了口气, 对啊,自己怎么能舍本逐末呢?当初重生回来的时候不是觉得只要能和心爱的女人在一起,无论要放弃什么都是值得的吗? 那他现在为什么还要去凉州当守将,却留下自己真心疼宠的妻子和孩子孤苦无依地在京城里度过漫长的等待时间呢? 明明他上辈子临死前最希望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珍惜每一分一秒,再也不要分开。他怎么就忘了这个初衷,让心爱的女人忍受寂寞和漫长的等待呢? 想通了的崔安华,立刻觉得事不宜迟,他要回京当官,再也不要和娇妻幼子两地分离! 江问月得到丈夫肯定的回答,顿时喜极而泣,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来,那梨花带雨却笑着的模样,瞬间就迷住了崔安华的眼。 他忍不住低下头和江问月缠绵起来…… 没过多久,帐中突然传来男人的低吼声,随后便是一阵尴尬的静寂。 “崔郎?你这是怎么了?”江问月柔柔的声音问道,然后恍然大悟:“都怪我太情不自禁了,忘了你今天才回京,又没有怎么休息,肯定是疲累得很了。” 江问月完美的当了一次贤妻,给又一次“太快”的崔安华找到了理由。 “对对,我就是太累了……”崔安华连忙给自己盖上江问月找来的遮羞布。 夫妻俩偃旗息鼓了,然而却不约而同地觉得这个场面有点熟悉。 可不是熟悉吗?之后还会更熟悉的,反正崔安华这辈子都只能快了,除非他还能死了再重生一次。 之后的时间里,崔安华果然在京城里活动起来,想要留在京城里,不要再回凉州当官了。 皇帝知道他不想当凉州守将之后,顿时只觉得惊喜来得太快,毕竟没有哪个皇帝会不猜忌手握兵权的将领。 只是皇帝之前还没想到要怎么收拢崔安华手上的兵权,他自己就主动交出来了,真是识时务,皇帝看见上朝的崔安华都觉得顺眼了许多。 然而调职并不是崔安华想调就调的,特别还是从外官武职调成京中武官,毕竟如今京中的武官都已经固定了,一个萝卜一个坑,要是没有意外,人家不可能会挪位置,除非升职。 崔安华要回来,京中根本没有合适的职位安排给他,如果他是小官还容易安排,但他在外是驻守一方的大将,总不能回京了却降职了吧?这会让其他驻边将领寒心的,皇帝不会干这种事。 因此他回来只能抢别人的位置或者坐冷板凳了,想找得个合适的官职很难,崔安华自己也清楚,但再难也得做,谁让他答应了江问月呢? “月儿,我要是回来当京官了,可能权势就没那么大了,也可能没有以前的风光荣耀,你……会介意这点吗?”崔安华有些艰难地问江问月。 江问月立刻善解人意地说道:“我怎么会介意这些?我只会在意你在外面打仗会不会有危险,只在意我们一家五口能不能团圆,其他的我丝毫不在意,荣华富贵又怎么比得上你陪在我和孩子身边呢?” 见她这么说,崔安华感动不已,只觉得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事办妥了,不能让月儿失望。 于是之后的崔安华又精神十足地为这事而忙了。 他请了京中一些武官同僚喝酒,约定在京城最好的酒馆——“醉心酒馆”聚一聚。崔安华不是和其他人一起去酒馆的,他有事忙了些,让其他人先去,他晚一点再过去。 崔安华并不知道醉心酒馆是他前妻柳时初开的,只以为是这两年京城的富商新开的,因此毫无所觉。 毫无所觉的后果,便是在酒馆门口毫无心理准备地看到了自己的前妻。 看到肤如雪、发如墨,仿佛年轻了十岁的前妻,崔安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看柳时初和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就要上马车离开了,他不由自主地喊了一声:“柳氏!” 柳时初本来没觉得这句“柳氏”是喊她,但只怪她眼神太好,一下子认出了崔安华,不过她心情毫无波动,只淡淡地朝他点了点头,疏离冷淡。 “别叫我柳氏,我有名有姓。”柳时初说完就想让车夫赶车。 但崔安华立刻上前来拦住马车了,他看看和自己和离后越活越年轻越漂亮的前妻,心中滋味复杂,并不想那么轻易让她离开,但又找不到什么借口。 “崔将军要是没事的话,麻烦让让路。”柳时初淡淡地说道。 “你就这么不想看到我吗?是不是还在怨恨我?”崔安华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这么问道。 “我已经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也并不想和你有关系,怨恨这种情绪太强烈了,我并不想浪费一丝一毫的情绪在你身上。”柳时初不耐烦地说道,“你要是再不让开,那就试试马蹄的滋味吧!” “你!你怎么变得这么冷漠绝情了?”崔安华见前妻居然这么对自己,心中冒出些不甘来,他虽然和她和离了,但之前度过了二十年,总是有点感情的吧? 但柳时初却像是完全把这点感情抛弃了,和离之后不但没有失魂落魄,反而看样子过得很不错,年轻又漂亮,仿佛比自己的月儿年轻了好几岁一样。 崔安华看到这样的她,那点子不甘就越多了,在他心里,即使他和柳时初和离了,但柳时初也应该是想着自己这个前夫的,然后怀着对自己又爱又恨的感情独自过完下半辈子才是。 但柳时初此时根本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样哀怨,和离之后越发光彩照人了,身姿窈窕、雪肤花貌,仿佛未嫁的少女,哪里像是已经做了祖母的人?崔安华站在她身边,像是父母,丝毫看不出他们做过夫妻。 要是柳时初能知道他心中那点龌蹉的想法,肯定恨不得甩他两巴掌,让他清醒清醒,省得老做梦。 自己抛弃了原配,另娶新欢,却希望前妻为他守身如玉,继续念着他?呸!真是厚颜无耻的贱男人! 柳时初要是知道他的想法,都能恶心得吐出来。 149、丈夫重生了(33) “怪不得你这么绝情,对我不理不睬,原来是找了个小白脸?!”崔安华看到一旁长身玉立、气质高贵优雅的齐之溪,自以为知道了柳时初对自己绝情的缘由,立马质问道,仿佛一个捉到妻子红杏出墙的丈夫。 但他和柳时初没有丝毫关系了,还做出这幅样子,柳时初就觉得很厌恶了,她蹙着柳眉冷了脸道“你自己内心龌蹉,就看谁都龌蹉!就算我真的找了小白脸,又关你什么事?你管得着吗?” “那你是承认了?好啊,是我看错你了,以为你是个好女人,没想到跟我和离之后,你就自甘堕落了,找个小白脸,还明目张胆地走在街上,坐同一辆马车,真是不知廉耻。”崔安华一副“看错你了”的表情,愤愤不平地说道。 “能有你不要脸?江问月那三个孩子是奸生子吧?”柳时初冷不丁地说道。 崔安华顿时瞳孔一缩,咬牙切齿地否认“你闭嘴!这是污蔑!” “到底是不是污蔑,你自己心知肚明。”柳时初厌恶地看着他,说道, “自己底子都不干净,是谁给你的勇气来找我的茬?真是毫无自知之明!我再说一次,别到我面前来碍我的眼,否则我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事来。” 崔安华气得胸口剧烈起伏,死死地盯着柳时初,眼睛都瞪红了,恼羞成怒地压低声音说“你们母子俩果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只会拿这件事来威胁我,我恨不得从来没娶过你。” “我也恨不得没嫁过你,浪费我二十年青春!”柳时初翻了个白眼道。 崔安华看了看她,又看了看站在一旁把自己当个透明人的齐之溪,恨恨地说道“你和这个小白脸小心点,别让我捉到你的把柄。” 柳时初嗤笑一声,把齐之溪拉到马车旁边,阻挡了别人的视线,便飞快地踮脚在“小白脸”嘴唇上一亲,然后看着目瞪口呆的崔安华,挑眉笑道“我亲都亲了,你想怎么捉我的把柄呢?” 崔安华惊愕过后,气得骂道“你、你不知廉耻!” “过奖过奖!还比不上你,毕竟你还没和离呢就找了外室,后来还把外室扶正了,论不知廉耻,我哪里比得过你啊。”柳时初丝毫不让地说道,最后警告崔安华,“离我远点!” 然后拉着齐之溪就上了马车,不想再和他多费口舌,浪费时间。 而被她拉上了马车的齐之溪,刚刚飘了出去的灵魂终于回到了身体里,理智回来了,瞬间俊脸就红得涂了脂粉一样,他错愕又震惊,话都说不利索了“你你你怎么能亲我呢?” “抱歉啊,我就是想气死我那个前夫,所以利用你了,我再赔你一坛好酒吧。”柳时初面带歉意地说道,这事确实是她自己做得不厚道,不过她也是知道齐之溪没有妻子才这么做的。 齐之溪听到她这个解释,心中不知道是愤怒还是高兴,或许还带了些许失望?他脱口而出道“被你一亲,我的清白都没有了,这是一坛酒能赔偿得了的吗?” “清白?你还在意这个吗?也许咱们之间早就没有清白了,你别忘了,你现在还跟我同坐一辆马车呢,咱们孤男寡女同坐马车,谁看了不得起疑啊?”柳时初好笑地说道。 不久前齐之溪画好了几幅画,说想拿去挂在柳时初庄园里的效果怎么样,合不合适,当时天色不早了,柳时初只有一辆马车,便干脆让齐之溪跟她一起坐着去园子里了。 齐之溪这人生性洒脱,不拘小节,又因为常年各地到处跑,有时候条件所限,根本没法注意什么男女之防,于是久而久之,他也就忽略了,更何况柳时初跟他很熟悉,相处起来他有时候根本就没意识到她是个女的。 “啊?原来我早就没清白了?”齐之溪顿时睁大了眼睛,不过他自己不是太在意世俗规矩的人本身就离经叛道,对这事根本没什么概念,但他知道有一个人会比他本人还在意,那就是他大哥。 柳时初见他仿佛天塌下来的模样,忍不住笑道“怎么,你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不,他没有接受不了,但他大哥肯定接受不了,他大哥可还在京城里呢,万一被他看见自己和东家逾越了,大哥会不会气晕过去啊?齐之溪有点烦恼。 “我只是担心东家你的名声会因此毁了而已。我一个大男人倒是没关系,但你不同。”齐之溪揉着额头说道,但他话虽然是这么说的,但却丝毫没有让马车停下,他出去的意思。 柳时初笑着问他“你觉得我是在意这个的女人?要是在意,我早就死拖着崔安华不和离了。” 齐之溪点点头,立马明白了她的意思,显然他这个东家比他还看得开。 “我其实还想去看看别的不同的地方,到处走走,尝尝其他地方的酒,世界那么大,好酒肯定也很多,我就想去品尝一下。”柳时初说道,眼里含着憧憬和期待。 齐之溪一听,顿时笑了,脸颊的酒窝又跑出来了,他说“其他地方的酒确实与京城的有很多不同,比如我在一处地方见过当地人酿酒时是用牛粪来封口的,就叫牛屎酒。” 柳时初脸上顿时出现个不可思议的表情,震惊地问“这样酿出来的酒不会臭吗?喝得下?” “不会,反倒会有一种很特别的风味。”齐之溪笑得不怀好意地说道,“当地人还把这种酒当成款待客人的好酒,不是客人,还舍不得给你喝。” 柳时初难以言喻地说道“这可真的太奇特了,发明这种酒的人到底经历了什么啊?” 齐之溪听了她的话噗嗤一笑,她的思维倒是发散得够远的,不过等他自己想想她这个问题,便也有些不太好的联想。 他连忙转移话题“还有一种据说是最为原始的酿酒方式,就是酿酒的人把要酿的谷物放进嘴里咀嚼,然后吐出来酿成酒……” 饶是柳时初见多识广,听到他的话也觉得自己孤陋寡闻,便津津有味地听着齐之溪说各种神奇的酿酒故事。 齐之溪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他博闻强记又幽默风趣,讲起故事来生动有趣,柳时初听了之后更加迫不及待想去他故事里的地方见识一番了。 (); 150、丈夫重生了(完) 崔安华终于心想事成留在京里,不用再去凉州当苦哈哈的驻将,他之所以轻易就同意了江问月的请求,除了确实想要陪在她和孩子身边外,还有另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原因,那就是他生怕自己不回来,明年的命运会跟上辈子一样,死在战场上。 上辈子他死就死了,可这辈子他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又有了爱情的结晶,心满意足,自然不愿意拿自己的命去冒险,所以干脆一劳永逸,回京了,那他上辈子的死劫自然不可能再发生。 这个原因不好诉之于口,因此当同僚们好奇问他为什么好好的一方大将不当,跑回来当个没什么实权的京官,崔安华就一脸愧疚地说是为了多陪陪家中妻儿。 同僚们当面笑他,说果然温柔乡、英雄冢,老崔对娇妻幼子真够疼宠的,铁汉柔情;但背过身来,便嘲笑他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如果真的担心妻儿,那怎么前二十几年不担心,等娶了新欢就说担心了?还不是被美色迷了心窍,不知道他和离的原配听了他这话会不会心寒…… 外人的议论,崔安华是不知道的,他兴高采烈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江问月,江问月瞬间眼眶就红了,泪眼朦胧地扑在他怀里,说他真是顶天立地的好男人…… 崔安华看见她这柔情蜜意的模样,更觉得留在京城这事真的太值了。 既然崔安华不会再离京了,那崔母自然还得他这个儿子来管,而崔母也不乐意江问月过得太惬意,于是答应回来,不过要儿媳妇伺候她。 崔母的脊梁骨在地震时被砸断了,就算看了太医也没法完全治好,基本上瘫痪在床了,可想而知,江问月好伺候瘫痪的病人会有多艰难,更何况崔母还故意折腾她。 崔安华这个粗心大意的糙男人不可能知道婆媳之间关系不好,会有什么后果,因此当他听到母亲说要儿媳妇来伺候她的时候,并没有多想,反而还高兴地以为崔母不再怪罪妻子了,这样做是想弥补两人的关系。 于是他兴冲冲地告诉江问月,让她去照顾母亲,说这是能让母亲看到她贤惠懂事的一面,江问月听了他的话之后却险些脸上的笑容都维持不住了,她早就知道崔母瘫痪之后就怨恨上她了,觉得都是自己拖延了时间才会害她成这个样子,这会儿却让自己去照顾她,那肯定没好事啊。 但她作为儿媳,并不能拒绝,只得强颜欢笑地去了,果然等她一到,崔母就开始折腾她了,一会儿要喝水,一会儿要更衣(上厕所),然后又说双脚太僵了,让她给自己按摩…… 江问月本来就身娇体弱,被崔母这么一折腾,自然累得不行,她动作稍微有一点慢,崔母都会骂她是不是嫌弃自己,是不是巴不得自己这个老太婆去死…… 江问月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只得含泪继续听她折腾。 不过崔母也没能折腾几天,因为第四天,江问月在帮崔母端水过来的时候,突然晕倒,啪地一声重重倒在地上,吓了崔母一跳。 听到屋里动静的下人们连忙进来,便看见夫人倒在地上了,吓得慌忙抬她出去,又让人去找大夫了。 崔母惊过之后,却立马又愤怒了,因为她觉得江问月是故意装晕的,肯定是不想照顾自己,才想出了这个办法来逃避。 崔母很了解自己的儿子,知道江问月“累晕”了,那自然不会再同意让她过来伺候自己了,崔母气得只骂江问月是个搅家精、狐狸精。 崔安华恰好回家,得知江问月在伺候母亲的时候晕过去了,急忙把大夫找来,大夫一把脉,却露出个笑容来,说:“恭喜将军了,夫人这是怀孕了。” “什么?怀孕?”崔安华有些担忧地问,“我夫人她身体不太好,这次又怀孕了,身体能承受得了吗?” 大夫询问过详细的信息之后,也觉得不太好,说:“将军夫人要是才生下三胞胎不久,那确实不太合适怀孕,寻常妇人生一个孩子都得休养一两年,更何况将军夫人一下子生了三个?那得格外注意才行……” 正说着,江问月就醒了,得知自己又怀孕了,顿时脸色煞白:“不是说我生三胞胎伤了身子,很难再怀孕了吗?怎么这么快又怀了?” “按理说确实很难怀,但大概您这是意外?”大夫说道。 江问月想起生三胞胎的情况,满心恐惧,顾不得维持在崔安华面前的善良了,哀求地问大夫:“我能不能流掉这胎?” “你的身体不好,就算流产也很伤身体。”大夫摇头说道。 江问月顿时心如死灰,崔安华连忙安慰她。 江问月怀孕之后,果然不去照顾崔母,崔母对她一见更大了,得知她怀孕,也认为是她太有心机,肯定早就知道自己怀孕了,却在照顾她的时候装晕,绝对是为了败坏自己在儿子心中的好感,于是崔母找到机会就跟崔安华说儿媳的坏话,久而久之,婆媳关系更差了,崔安华夹在两个女人之间,心力交瘁。 最终这胎还是留下来了,因为大夫说江问月堕胎可能比生下孩子更伤身,怀孕好好养的话,说不定还能养好身体。 崔安华之后便既要照顾妻子和母亲,还得教导三个年幼的孩子,再加上还有公事,那是忙得晕头转向。 此外,他还得悬赏民间的神医,但神医没找到,倒是有许多庸医前来碰运气,崔安华被骗了许多钱财。 本来他之前和柳时初和离之后分了家,生下两分家业,但这家业这两三年间被江问月败了不少,这会儿又被人骗走了许多,于是崔安华便觉得手头拮据起来。 家里两个女主人都没法管家,他只好自己来,一回到家下人就来找他,事事要他处理,处处找他要钱,他整天被这些家务琐事缠着,只觉得焦头烂额,比在凉州还辛苦艰难,一时之间,他都有些恍惚,现在这样的生活,怎么就不如他想象中那样美好呢?这根本不是他想要的生活啊。 但不管他如何心力交瘁,他都无法再从这种生活中解脱出来了,他不再是掌管一方兵权、威风凛凛的大将军,而成了一个琐事缠身、焦头烂额的平庸肥胖中年男人。 他虽然重生了一次,但却过成了这一地鸡毛的样子,不知道有没有后悔过。 至于柳时初,她后来离开京城去外面寻找民间的各种奇酒了,齐之溪自荐说要为她带路,两人便一路潇洒同行了,以后他们的关系会有什么变化?这谁知道呢。 151、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 “容时初!我早就跟你分手了,不要再来纠缠我,你听不懂吗?”一个面容俊朗的男人正满眼怒意地抓住一个年轻女人的胳膊,压低了声音恼怒地说道。 “天朗,我爱你啊,我舍不得你,你不要跟我分手……只要你愿意和我在一起,我什么都愿意。天朗,你不要对我这么狠心……”那个年轻的女人卑微地哀求道。 “你爱我关我什么事?我不爱你了!要是早知道你这么玩不起,我当初就不会要你,快滚,别让我厌恶你!”那个俊朗的男人似乎是不耐烦了,便不惜用最恶毒的话语来刺伤年轻女人。 年轻女人听到他的话之后,果然脸上瞬间血色全无,伤心欲绝地想要死死抓住他:“不,天朗,不要对我这么狠,你明明知道我爱你啊……” “我不需要你的爱,我只想你别来缠着我!”说完他一使劲,把年轻女人甩开了,年轻女人猝不及防被他甩到地上,砰地一声撞到了额头。 年轻女人本来伤心不已的眼神瞬间一变,变成了平静无波,时初刚进入这个身体,转眼间就明白了此时的情况。 是容时初跑到谢天朗公司楼下,死抓着他要复合的时候。 “我最看不惯你这样的女人,明明都已经落魄了却依旧不思进取,坐吃山空,简直是人类之耻!我再说一遍,我和你已经彻底分手了,我不可能再和你复合,这辈子都不可能!”谢天朗脸色冰冷,冷酷绝情地说道。 容时初擦了擦眼角的泪水,从地上爬起来,面无表情地说道:“那真是太好了,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后悔。” “就算全世界死得只剩你一个女人,我也不可能后悔。”谢天朗冷笑着给了这个经典的回答。 容时初回到自己的飞车上,开了自动驾驶回家。 这个世界是星际世界,人类的科技已经极度发达,地球自然也关不住人类的脚步了,于是人类往外星系开拓,又与其他星系的文明互相融合,几万年过去,人类文明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只不过有得便有失,在人类探索宇宙的过程中,从地球带出去的植物越来越难适应在其他星系的环境,变得越来越稀少,由此人类中还催生了一个特殊的职业——种植师。 种植师顾名思义就是专门催生、种植植物的,是人类精神力发展的其中一个分支,非常珍贵,毕竟人类的生活离不开植物。 要成为种植师就得有天赋,但种植天赋十万人里都不一定有一个,幸好如今的人类数目巨大,每个星系都有百亿千亿的人口,所以种植师的总数加起来也不算太少。 只不过种植师在总人口的比例太小,那绿色植物自然就很珍贵了,毕竟种植师的能力有限,不可能供应出足够的植物。 容时初拥有种植天赋,但她的天赋不高,每个月只能催生一棵普普通通的萝卜,也只能同时维持五棵萝卜的成长,再多就不行了。 她出身于首都星系的贵族容家,然而容家早在几百年前就开始败落,等到原身出生的那一年,她父亲连贵族的头衔都丢掉了。 当然,这是被人设计的,毕竟贵族头衔是固定的数量,但每年都有很多有权有势的人想谋夺一个贵族的名号,让家族更上一层楼,于是败落了的容家就被人盯上了,毕竟是软柿子,好捏。 容父被设计得丢了祖宗留下来的贵族头衔,悔恨又痛苦,但他无能,没法夺回来,很快就郁郁而终了。 容父是独子,传到他这一代,容家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因此他一死,就只剩下原身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原主的母亲觉得容家已经彻底败落,不可能崛起,于是很快就改嫁到其他星系去了,只给原身留了一个育儿机器人。 所以原身是自己一个人长大的,身边除了机器人保姆之外,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幸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她父亲还给她留下了祖宅和一点钱,才让她成功活到长大。 谢天朗是原身上大学时的学长,长得英俊潇洒,又才华横溢,不知道迷住了多少人,但他却偏偏看上了默默无闻的原主,对她发起了强烈的攻势。 本来就缺爱的原主怎么能逃得出他的攻势?所以很快两人就成了男女朋友。 然而谢天朗追求她并不是真的爱她,只是看她长得漂亮,又没有家世背景,追上之后就算腻味甩了也没有后顾之忧,才选择了她的。 但原主并不知道,她只一心一意地沉浸在恋爱之中,全心全意地为男朋友付出,每个月艰难催生出来的植物也全都送给谢天朗,自己一棵都没有留下来。 天然植物是很珍贵的,可以买上好价钱,就算不卖,也能自己使用,毕竟星际时代的人虽然有了精神力,但精神力需要柔和的植物气息安抚,精神力越高,需要的植物越多,否则精神力会失控,影响身心的健康。 因此可以说,原主是真的很爱谢天朗。 只不过因为原主胆子小,恋爱谈了两年都不肯跟谢天朗有亲密关系,而谢天朗大学毕业之后又进入了一家著名的金融公司,被上司的女儿看上了,所以权衡之下,谢天朗干脆甩了保守古板的原主,跟热情开朗的上司女儿搞到一起了。 刚刚的情景便是原主跑去找谢天朗,哀求他和自己复合。 谢天朗自然不可能同意,原主于是一次次地纠缠,送上自己催生的植物、家里剩下的一些珠宝,最后连自家的祖宅都卖了,要挽回谢天朗。 谢天朗每次都义正言辞地拒绝原主,但原主送上来的礼物他倒是每次都“不小心收下了”、“忘了还给她”…… 而等原主连祖宅都卖了,彻底一无所有之后,他就终于“下定了决心”和原主彻底一刀两断,再也不见原主了。 原主沦落到身无分文的地步,被谢天朗派人来毫不留情地驱赶殴打,恋爱脑终于清醒了一点点,但那时候她挽回爱人无望、身边没有亲人朋友,连最后的立身之所都被她卖掉了,已经一无所有,便心如死灰,自尽了。 152、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 当时初成为原主的那一刻,悲惨的命运自然不会再重演。送走原主的灵魂之后,容时初回到了原主的祖宅。 容家到底是显赫过的,显赫时建造的祖宅就很宏伟壮观,但这几十年因为没钱修缮,再辉煌的建筑都会变得破败不堪,而又因为恢弘过,破败的建筑就一般的建筑更显得阴森可怕。 其实就算没钱修缮,只要有人住着,有兴旺的人气养着,那也不会太破败,但可惜容家只剩下容时初一个人了,想要多找几个人来住都不可能,就只能任它这么破败下去了。 容时初绕着容家祖宅看了一遍,花了半个多小时才看完。祖宅除了建筑群之外,还有外面的几亩空地,都是属于容家私有的财产,只要容时初不卖掉,那谁也不能霸占。 容时初此时很是庆幸自己来得及时,否则要是等原主卖了祖宅再来,那她就无处落脚了。 祖宅外面的空地没有人打理过,一直光秃秃的,非常难看,其实要是有钱的人家,肯定会种上些易活的天然植物;就算没钱的人家,也会买些假的植物来点缀一下院子,省得太难看。 只不过原主没钱又没把心思放在这里,便任由它空荡荡的。 容时初这会儿来了,自然不可能再任由它光秃秃地难看下去,她别的东西或许没有,但植物那可是要多少有多少啊,她伴生空间里什么都不多,就是各种植物多。 不过她不会贸贸然就把那么多植物拿出来,毕竟她现在势单力薄,要是突然多了许多珍稀的植物,岂不是跟三岁小儿闹市抱金一样,等着人来抢? 因此容时初并不急着装点院子。 “姑姑,我现在账户里还有多少钱?”容时初问自己的保姆机器人容姑。 容姑眼睛闪烁一下,然后用带着金属质感的女声回答道:“小姐,您账户里还有五百二十一星币。” 容时初顿时惊愕地说道:“怎么只剩这么点了?” “小姐,我今天刚刚续交了电费和水费,交完之后就剩下这么多了。不过下个月的生活费还没有下落,小姐您得想办法挣钱了。”容姑很人性化地建议道,“要不然您把我租给别人照顾孩子吧?” 容时初连忙摇头,说:“不用,你好好地待在家里就好,生活费我自己会想办法挣的。”这机器人保姆也太尽职尽责了,居然想把自己租出去挣钱,跟古时候的忠仆都差不了多少了。 不过其实容时初这个机器人保姆已经是很过时的一款了,毕竟是二十多年前发行的,如今的育儿机器人功能更健全,就算容姑想出租自己,应该也没什么人愿意要它,当然了容时初不可能说穿这令人伤心的一点,毕竟容姑是把原主从小照顾大的机器人,在原主心里就跟真正的亲人一样。 “姑姑,把我如今所拥有的全部植物种子都拿出来吧。”容时初说道。 容姑很快把种子都找出来了,容时初看了看,并没有多少,都是些萝卜、白菜之类比较容易种植的植物种子,毕竟就算有等级高的,原主也催生不了,因此买的当然是这些普通的了。 容时初仔细看了看,发现几颗认不出来的种子,问容姑:“容姑,这几种是什么植物的种子?” 容姑拿过来用眼睛扫描了一下,得出了结论:“是一种叫草莓的种子,不过这几颗种子已经放置二十多年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催生出来。” 这些草莓种子不可能是原主买的,又放了二十多年,容时初一下子就想到了原主的父亲,也许是容父当初遗留下来的种子。 容家人种植师的天赋是遗传的,所以容父也有种植的天赋,只是跟原主一样平庸而已。 容时初拿过几颗草莓种子,看了看,对容姑道:“给我找几个装了土的花盆过来,我想试试能不能催生这几颗。” 容姑担心地看了她一眼,说:“可是小姐,您这个月已经催生过一棵紫甘蓝了啊,还能再催生其他的吗?” 容时初一噎,果然想起了原主几天前才把那一棵紫甘蓝送给了谢天朗,她顿时后悔之前太容易就放过了谢天朗,没有结结实实地揍他一顿,不过不着急,她总能找到机会的。 “我就试试,要是不成功就算了。”容时初只好这么说道,当然她不可能不成功的,她又不是天赋平平的原主。 容姑见她这么执着,只得去找花盆了。 没过多久,容姑就找来了合适的花盆。容时初把一粒草莓种子放到土里,然后按照原主的记忆使出植物异能,充满生机的灵力渗入种子种,瞬间,草莓种子就破壳而出,长出了小小的芽,芽儿又慢慢长大,变成叶子…… “小姐,您真的催生成功了!”容姑高兴地说道。 容时初放下双手,停止了异能输出,看到生机勃勃长成一棵草莓幼苗的种子,她也开心地说道:“放了二十多年的种子居然还没坏,真是厉害。” 容姑想到她这次居然一次性就把种子催生了,顿时担心地上前扫描她的身体,忧心忡忡地说道:“小姐您这个月已经催生了两棵植物,精神力都快枯竭了吧?要是头疼了可怎么好?” “姑姑别担心,我没事,可能是异能升级了。”容时初找了个借口说道,其实如果不是怕太夸张,她能一直把这草莓幼苗催生到长果成熟。 但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就算是在自家忠心耿耿的育儿保姆面前,她也不想露出太多破绽,毕竟现在的机器人的智商跟真人的智商比起来也差不了多少。 容姑扫描了一遍容时初的身体,发现她确实没有不舒服的地方,这才放下心来,然后就是真心地为她高兴了:“小姐,这棵草莓你不会再拿去送给谢先生了吧?不如咱们再养养就把它卖了挣钱吧?” 容时初连忙答应道:“好好,不会送给谢天朗了,以后也不会送,这棵草莓等结果了就卖掉,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容时初叹了口气,她现在只能这么做了,幸好原主有祖宅,不用付房租,否则就算这盆草莓再值钱,也支撑不了多久。 不过这草莓肯定能卖上个好价钱,毕竟是好吃的水果,属于有价无市的一类植物。 现在人类的食物大多数只有营养剂一种,只有少数有钱有权的富贵之家,才吃得起天然植物中的蔬菜水果,但那也很可能是偶尔吃一顿,不可能顿顿吃到饱。 153、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 “我饿了,家里还有什么吃的?”容时初问容姑。 “还有几支一级营养剂,小姐,您不能再喝这些一级的营养剂了,再喝下去您会营养不良的,我们还是存点钱买二级的营养剂吧?”容姑迟疑了一会儿,小心地提议道。 之前原主这个恋爱脑为了省钱买礼物给谢天朗,喝得都是一级的营养剂,只要维持最基本的日常生活所需的营养就满足了,但其实像她这种有种植天赋的人,最好是喝二级、三级的营养剂,这样在保证身体所需的营养的同时,还能在使用种植异能的时候更加容易,能力升级也更快。 原主种植能力一直没长进,营养不良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好,我以后都会买二级的。”容时初看着自己手中那支小巧的营养剂,有些不想喝,这种东西一看就不可能有什么好味道。 “家里还有其他吃的吗?没有蔬菜,那肉呢?”容时初怀着微弱的期待问容姑,肉是动物身上来的,总有不吃草的杂食性动物吧? 谁知道容姑摇了摇头,说:“小姐,虽然肉比较便宜,但价格比起营养剂来说还是高了,所以您为了省钱,从来没买过肉回家啊。” “哦哦。”容时初听了,简直想要长叹一声,原主这个恋爱脑真的没救了。 容时初飞快地把营养剂挤进自己嘴里,果然是意料之中毫无特色的味道,平淡如水,喝了之后除了有饱腹感,便没有其他感觉了。 容时初默默叹了口气,对容姑道:“容姑,我想以后自己种些菜来吃,不想再喝营养剂了。” 容姑眼睛闪了闪,问道:“可是小姐您的种植能力不足以自己种菜吧?当然,要是您以前没有把催生出来的萝卜白菜等送给谢天朗,那还有可能在咱们的院子里种几棵,但您这不是已经送给别人了吗?” 容时初一扶额头,说来说去都怪原主恋爱脑、谢天朗贪婪无耻。 “我再去把先祖们留下来的种植笔记看一看,说不定能学到点东西,让我能把菜园子成功弄出来。”容时初无奈地说道。 但她这话并不是推脱,而是真的想找容家祖宗的种植笔记找来看看,毕竟容家的第一个祖宗容世亭,在几千年前是惊才绝艳的种植大师,催生过许多高等级的植物,听说曾经种过的一棵巨大的红豆杉所散发出来的安抚之力,能同时抚慰几百个精神力s级的处于暴动状态的士兵。 这样强大的人已经不止是大师了,都算得上是种植宗师了,一直到现在,他在种植这一领域里都是后人高山仰止的存在,无数的种植师都想达到他那样的境界。 也正因为他能力太强,种植出来的植物挽救了许多人,于是就给容家赢得了贵族的头衔。但因为后世的不肖子孙,传承了几千年的贵族头衔愣是弄没了,要是容世亭泉下有知,肯定能气得活过来。 容时初既然已经在这个世界了,自然要学会这个世界的知识,更何况是原主原本就有的种植能力,她必定要全部掌握,并且出于蓝而胜于蓝,那么容世亭留下来的知识笔记就对她很重要了。 幸好原主只顾着和谢天朗谈恋爱,没来得及把这些珍贵的、无数人都想得到的种植笔记卖掉,否则容时初要心疼死了。 说起来原主那辈子把祖宅都卖了,放在宅子里的这些知识笔记自然也随着卖了,买主得到这些,不知道得多激动。 容时初想了一会儿,便来到家主的书房里,容家每一个种植师都会留下自己的种植笔记,留给后世子孙学习,容家几千年来出了不少种植师,虽然天赋不如容世亭,但留下来的肯定是经过自己验证的宝贵知识,因此容时初决定不仅仅是容世亭的笔记,容家其他种植师的笔迹她也要一一看遍。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满满一书房放的都是这些笔记,容时初顿时有些头疼,但幸好她经历了那么多世界,学习能力已经非常强大,所以倒不用学个十几年。 尽管原主的记忆中有基础的种植知识,但容时初还是决定自己学一遍,所以她拿出的就是容家的基础种植知识。 一页页纸飞快地从容时初眼前翻过,她眼睛很久才眨一次,眨了三四次眼睛,一本笔记就被她翻完了。 别误会,她并没有开小差,笔记里的每个字她都看过了,也记了下来,同时还跟原主记忆里的知识以及经验融会贯通,所以等一本书看完,这本书的知识她也已经完全掌握了。 当然,因为是基础知识,她才那么快速掌握,中高级的,她就要花费一些时间了。 翻完了容家留下来的所有基础种植知识之后,容时初便停了下来,恰好容姑也来提醒她该入睡了。 容时初回了卧室,并没有睡觉,而是打开了星网,搜索如何在网上买卖植物。 买卖植物有很多方法,容时初看上了拍卖的方式,因为拍卖能卖到更多的钱,如果只是平平常常把植物挂在网上卖,等着买家点进来看的话,那价钱只在均价徘徊,还要花费更多精力在回答客人的问题上,容时初就不太喜欢了。 她点进待拍卖的植物的页面,发现上面有许许多多千奇百怪的植物,有些容时初能认出来,但有些她就不能了,比如一棵挂着足球大的褐色圆形物体的植物,底下写着的名字是“彩椒”,旁边是简介:一种蔬菜,微甜不辣,含有多种人体必需维生素。 彩椒?星际人管这大泥球一样的东西叫彩椒?容时初忍不住要风中凌乱了,这个灰扑扑的圆球跟她印象中那些红彤彤、黄澄澄、青青的漂亮极了的彩椒哪里像了?根本就不像同一个物种好吗! 这完全不是容时初概念里的彩椒,她只能说不愧是跟着人类迁移到了外星的彩椒,都变异成这个模样了,幸好还能吃,只是形象有碍观瞻,要是不处理得完全看不出本来面目的话,那也许吃客就没有胃口了。 154、恋爱脑落魄大小姐(4) 容时初又把页面往下拉了拉,发现一棵长得很像玉米的植物,她看向它的名字,果然是玉米,只是这株玉米长得很矮,大概一米高,玉米棒子也只有十公分左右,不管是植株还是棒子,都比容时初印象里的玉米缩小了一半,这又是变异了。 她津津有味地继续往下看,有不少植物跟几万年前几乎一样,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异;但还有不少植物已经变异的得妈都不认识了,跟他们几万年前的老祖宗没有一丝一毫的相像,如果不是还有名字和简介,容时初根本认不出来。 真是长见识了,容时初感慨道,幸好她之前催生的那株草莓幼苗跟几万年前差不多,否则她肯定不信容姑的话。 看完千奇百怪的各种植物后,容时初找到首都星最有信誉的一家拍卖行,填写了网上拍卖植物的申请表,打算等明天把草莓幼苗催生长大,结上几个生机勃勃的草莓,卖相好了再拿去拍卖,到时候肯定能卖上个高价。 忙完了这件大事的容时初洗洗便睡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喝了一管营养剂当早餐,她便兴冲冲地催生草莓去了。 她昨晚上把容家祖先们留下来的基础知识融会贯通之后,使用出来的种植异能瞬间顺畅又绵绵不绝,轻松极了,一点都不如原主记忆中那么艰难,也不想她昨晚那样窒涩不顺,异能如流水般从她指尖流向草莓的根部,草莓幼苗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长大。 没过一会儿便开了好几朵白色的花,花飞快地谢了,小草莓从顶端长出来,一个、两个、三个…… 等到其中两个草莓长大、变红,容时初便停止了异能的输出,此时这盆草莓正是长得最旺盛的时候,花繁叶茂,结的果子有生的有熟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生机勃勃,看着就惹人喜爱。 容时初十分满意,她用星脑给这盆草莓从各个角度拍了美照,便兴冲冲地登录拍卖网站,上传草莓的照片。 “小姐!这盆草莓怎么长这么快?您又用异能了吗?精神力有没有枯竭?您可千万不能舍本逐末啊。”容姑看到容时初端回来的那盆草莓,顿时吓得连忙又把她全身扫描了一遍,然后絮絮叨叨地说她胡闹,一点都不顾及自己的精神力…… 容时初急忙安抚好她,又跟她说了拍卖草莓的事。 “小姐您自己决定就好,我也觉得拍卖能多卖点钱,我们现在正缺钱呢。”容姑没什么脾气地说道,然后便看着容时初跟拍卖公司的客服商量各种事情,感叹道,“小姐真是长大懂事了,能自己处理这些事情。” 一副老怀甚慰的语气,听得容时初满头黑线,这机器人保姆也太像个真人了,都有人的感情了。 叫了个快递机器人上门,把草莓包装好送到拍卖公司,容时初便闲了下来。 “我到院子里的空地看看,看看种些什么蔬菜比较合适。”容时初边说边往院子里走。 容姑跟在她身后,一路喋喋不休,跟做学术报告似的跟容时初报告院子里的空地一共多少面积、土壤是什么类型、里面有什么营养物质、适合哪些植物种植…… 容时初非常惊讶,问道:“容姑,你不是个育儿机器人吗?怎么连咱们家院子的土壤分析都有?” 容姑十分人性化地翻了个白眼,说:“育儿保姆也需要教导孩子知识的啊,虽然这些土壤分析的知识深了些,但您是种植师世家出身,自己院子的土壤总不能不了解吧? 说起来这些知识其实我应该在您十八岁的时候就告诉您了,但您那时候心思根本没放在种植上,更没想过了解院子这些空地,所以我就没说…… 幸好现在您对这里有兴趣了,那我总算能把先生留下来的这些资料交给您了。” “先生留下来的资料?什么先生?”容时初听到她最后的一句话,疑惑地询问道。 “先生就是您父亲,他临终之前在我的芯片里留下了这些资料。”容姑回答道。 容时初忍不住愣住了,原来原主还是有一个爱着她、期待她出生、长大的亲人的,只是这个亲人去世得太早,才让她孤苦伶仃地长大,最后又因一个渣男而死。 这份容父留在容姑芯片里的资料,在原主那辈子,大概是不会重见天日了。 容时初觉得有些可惜,她对容姑道:“这些资料发一份到我星脑里吧。” “好的,小姐。”容姑立刻答应道。 容时初蹲在空地上,使劲从脑海里扒拉自己对蔬菜的喜好,西蓝花、胡萝卜、莴苣、西红柿、青菜心、黄瓜、南瓜、冬瓜、西瓜…… 哦不,西瓜不是蔬菜,容时初咽了咽口水,她现在很想吃西瓜啊,又甜又大的西瓜,切成两半,用勺子挖着吃最畅快了。 “容姑,我想在院子里种西瓜!”她想到就要做到,立刻就想买西瓜种子。 “可是小姐,您要是种了西瓜,那就只能种少量的蔬菜了,否则你顾不过来。”容姑提醒她道。 “少就少吧,大不了我继续喝营养剂嘛!”容时初毫不在意地说道。 “那小姐想种就种吧。”容姑无奈。 容时初立刻打开自己的星脑,在星网上买了西瓜的种子,然而等她付钱的时候,却冒出一句提示:“您余额不足,无法付款”,容时初顿时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她这时候才想起容姑昨晚跟她说的,家里只剩下最后的五百二十一星币,而西瓜种子一粒就要一千星币,容时初那点钱只够买半颗…… 容时初刚刚升起的种西瓜的热情立刻就被冷酷的现实泼了一盆冷水,没想到有朝一日,她连一粒西瓜种子都买不起,真是虎落平阳,她什么时候缺过钱? 不知道她伴生空间里那些金银珠宝、古董书籍在星际时代还有没有市场?她伴生空间里有许多值钱的植物,但她不能光明正大地拿出来啊,真是守着金山讨饭吃,真是惨。 “小姐,别伤心,等草莓卖掉了就有钱买西瓜种子了。”容姑安慰她。 “我没伤心,就是有点惊讶而已。”容时初心不在焉地回答,脑子里却在飞快地思考,到底她空间里哪种植物适合悄无声息地拿出来。 155、恋爱脑落魄大小姐(5) 拍卖行的李经理打电话给容时初,想请她亲自去拍卖现场,但容时初现在身上没钱,去了也买不到好东西,便拒绝了。 李经理只得遗憾地说“那容小姐您可以在咱们拍卖行的官方网站上观看现场直播,这样的话您不来现场也可以及时了解情况。” “好,我会看的。”容时初一口答应了,她想多了解了解行情。 “那我就不打扰您了,您以后要是还有植物要拍卖,可以直接联系我,我会全程为您服务,省下那些不必要的环节。”李经理谦卑地说道,他看到容时初那盆生机勃勃的草莓,就知道这位顾客背后肯定有一位出色的种植师,或者她本人就是,因此他想提前和尊贵的种植师搞好关系。 容时初答应了,毕竟这是首都星信誉最好的拍卖行,她以后继续拍卖植物的话肯定还选择它。 晚上八点,容时初准时打开拍卖行的直播间,主持人已经开始介绍第一件拍卖品了,那是一件华丽非常的裙子,上面不知道粘了什么珠宝,亮得能闪瞎人眼。 容时初对裙子没什么兴趣,便把注意力放到了直播间刷屏的发言上。 “哇,是服装设计大师柳映的作品,这裙子好漂亮啊!我想要!” “别想了,没看见裙摆镶满了广寒星的月钻吗?月钻多贵啊,更何况还镶了这么多,不是普通人能买得起的……” “闪闪发光啊,是女孩子都希望自己能拥有这样一条裙子吧?” “八百六十万星币!天啊,还有人喊价……厉害了,柳映果然不愧是咱们星际集才华与美貌于一身的服装设计大师,只有她设计出来的衣服能拍卖出千万的价格了……” 容时初看到这里,顿时羡慕了,千万星币啊,她要是有这么多钱,早就能把自家祖宅到处找种满各种植物了。 月钻裙最终被一个贵族夫人拍卖下了,听说是要送给自己女儿十八岁的成人礼。 之后又接连拍卖了好几件物品,都拍出了很不错的价格,容时初顿时对自己的草莓满怀信心了。 “这是一位尊敬的种植师委托咱们拍卖行拍卖的草莓盆栽,这盆草莓长势旺盛,绿叶斐然,繁花盛开,还长了好几个长势喜人的草莓,其中两个正在成熟,客人拍买回去后立即就可以摘了吃,保证是最新鲜、安抚力最完美的;还有三个没成熟的,但只要回去让自家的种植师每天护理好,就能继续长大、成熟…… 如果只是草莓,那大家可能不觉得珍贵,毕竟想要买几个草莓并不太难,但咱们这可不是仅仅有草莓,而是连带着草莓的植株一起卖啊,这意味着客人买回去之后还可以源源不断地得到新鲜的草莓水果,甚至之后的几年都能继续拥有,这个吸引力难道不大吗……” 拍卖师的语言很有煽动里,把那盆草莓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听得观众们恨不得立马拍下。 而直播里的观众们也被这盆新鲜的草莓震住了 “嗷嗷!居然是完整的一株草莓苗,还是结着果子的!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草莓苗长什么样的,现在可算是开眼界了。” “我也是啊,我以前还以为草莓是长在树上的呢!就跟苹果一样,谁知道原来长这样啊,可太小巧可爱啊……” “好新鲜的草莓啊,我以前买的都是摘下来的一只只,这多漂亮的草莓啊,又大又红,跟红宝石一样,安抚精神力的效果肯定很好吧?” “楼上的还买过整只的啊?羡慕得我眼泪从嘴角留下来了,我买草莓都是一片片买的……太穷,一只买都不起,别说一整棵了。” “贫民窟女孩,从来没吃过草莓呢……只能买一片片的菜叶吃……” “菜叶那么难吃,还不如买水果呢,虽然比蔬菜叶子贵了些些,但味道好,效果又强啊。” “哎,我就是不想吃菜叶子,就买水果片来吃,虽然量少了点,但好歹能尝尝味道。” …… 直播间的观众们还在讨论整个的水果有多难买,而容时初看着他们的话都愣住了,原主的记忆里虽然有“水果非常珍贵”这个概念,但容时初也没想到居然珍贵到这个地步了,普通人买草莓是买被切开的一片片,还按每片的大小来规定价格…… 真是长见识了,容时初默默地同情了一下下这个时代的普通人。 “22号客人出价一千零一十万星币……3号客人出价一千一百万星币……15号客人一千三百万…… 3号客人出价两千七百万!还有没有人继续加价?两千七百万!好,还有1号客人出价两千八百万…… 两千八百万一次!两千八百万两次!两千八百万三次!成交!恭喜1号客人成功拍下草莓盆栽!” 随着拍卖师的锤子一敲下,容时初的草莓盆栽就成功被买走了,她高兴极了,一下子就从家徒四壁变成千万富翁,看好的西瓜种子、西红柿种子等植物种子都能买了。 没想到这小小的一盆草莓都能卖出这么高的价格,容时初顿时对这个世界的植物价值有了真切的理解,也更确切地知道了种植师的珍贵。 原来以原主这种每个月能种出一棵萝卜或者一棵白菜的能力来看,她的种植天赋其实还算不错了,如果不是恋爱脑,把自己种出来的所有植物都送给了渣男,那她肯定能过得很好,毕竟种植师就没有穷的。 草莓盆栽的拍卖价扣完锐以及给拍卖行的手续费后,还剩两千五百多万,容时初收到钱后,飞快地买下了自己看中的那些种子。 趁着种子还没送到,她又买了一个专门种植的机器人,价格两百万,但很全能,能把除催生、种植之外的所有工作都包了,包括松土、浇水、捉虫、收获之类的劳作。 贵是贵了点,但容时初不想自己一个人种地太累,所以还是咬咬牙买了一个,这样之后她就轻松多了。 种植机器人送到了之后,容时初立刻让它干活了,把院子里空地的土翻一翻,晒晒太阳,毕竟这里的土地几十年没有种植过,重新种植,是需要重新开垦的。 (); 156、恋爱脑落魄大小姐(6) 正当容时初在自己祖宅的院子里忙活的时候,她那盆被拍卖的草莓已经被送到了买主手里。 柯听帆仔细看着自己面前这盆草莓,叶子翠绿欲滴、正当成熟的两个草莓红艳剔透,没成熟的几个也满是生机,这整盆植物给人的感觉,就是枝繁叶茂、生机勃勃。 “你盯着盆草莓看什么呢?”柯母一拍儿子的肩膀问道,等她看清那盆草莓,便忍不住惊讶,“哎呀,这盆草莓长得可真好!是农科院哪个老头子种出来的?或者是星际哪个种植大师?” 柯听帆摇了摇头,面无表情地说:“不知道,是从拍卖会买回来的。” “那你可是捡到宝了!我帮你日常照料,不过草莓熟了得给我一半。”柯母跟儿子讨价还价。 柯听帆右眉一挑,似笑非笑地说:“不用,我自己有植物营养补充剂。” 柯母顿时恼了,一拍儿子,说:“怎么,你为了不分几颗草莓给你老娘,你居然舍得只给这盆草莓用植物营养补充剂?也不怕养死了,让你亏死!” 植物营养补充剂是科学院研究出来的专门给植物补充营养的,防止植物得不到种植物的异能输送而枯萎。 “妈,我的植物营养补充剂经过改良,已经可以维持植物日常所需,不会让植物枯死了。”柯听帆无奈地对柯母说道。 柯母呵呵冷笑:“要是植物营养剂真的有这么好,那为什么种植还是要靠种植师?而且这什么营养补充剂种棵白菜就得倒一吨!你这盆草莓岂不得倒半条河的补充剂才够?” 柯听帆听到他母亲这话,忍不住翘了翘嘴角,说:“哪有这么夸张?我以后争取把这营养补充剂研究出浓缩精华版的,那你们种植师也能轻松一些。” 柯听帆摘了一颗熟了的草莓递给柯母,柯母刚要出口的挖苦顿时就咽回去了,喜滋滋地飞快接过了草莓。 “鲜艳欲滴,长得多好啊,我以前也种过草莓,但都没有这盆长得好。”柯母赞叹道。 柯听帆把另一个成熟的草莓也摘了,洗了洗,便放进嘴里,咬了一口,甜蜜而多汁的果肉在口腔里散开,一股细细的清爽的能量瞬间流入他的精神海里,仿佛清凉的溪水流入沸腾的火山,令他心神一清。 只是这溪流太小了,远远不能抵抗住火山的喷发,柯听帆立刻把剩下的一半草莓吃了,闹腾的精神力终于恢复了些许宁静。 柯听帆若有所思,这盆草莓似乎对安抚他的精神力格外有效,要知道,他因为精神力太高,普通的植物对他并没有安抚作用,就算是高等级的植物对他精神力的安抚作用也很微小。 但他今天吃的这个草莓,得到的安抚的能量比他以前使用或食用过的任何一种植物都多,效果很明显,他轻易就发现了。 柯听帆很惊喜,立刻就让拍卖行的经理关注拍卖这盆草莓的种植师,如果那位种植师还要拍卖植物的话要及时通知他。 他把那盆草莓搬回了自己的研究室,在不破坏植株的情况下,把草莓茎、叶、果都研究了一遍,连花盆里的土都没放过。 容时初可不知道自己卖出去的草莓被人细细地研究,她正当着快乐的农夫,有了种植机器人就是方便,容时初只需要动动手指把种子埋进土里,施展种植异能让它生根发芽,其他的事情就可以全都让种植机器人做。 一个星际之后,祖宅院子的空地就被容时初全种上了各种植物,幼苗嫩绿地铺了一地,生机勃勃,别提多喜人了。 就连容姑都一边担忧容时初的精神力枯竭,一边对着绿油油的幼苗喜笑颜开。 容时初安抚它,说是她从祖宗们留下的笔记中得到启发,种植天赋开了窍,能力比之前提升了好几级,催生这些种子不是难事,好不容易才安抚好容姑这个事事劳心的好机器人保姆。 容家的祖宅比较偏僻,当然,在几千年前祖宅刚健的时候,这一带还是比较繁华的地区,只是后来慢慢败落了,周围的人家搬走的搬走,死绝的死绝,最后这附近居然就剩容家祖宅这里还有人住了。 原主小时候都会害怕住在这里,方圆十里地只有她一个人类,等她上了学,能办住宿的就全都住宿了,因为她太孤单了,住在热闹的学校里让她有安全感。 不过原主避之不及的地方,容时初却觉得很满意,毕竟她可不怕孤单,而她必然要种很多植物,偏僻的地方容易保密,所以祖宅远离闹市倒是正合她意。 不过等地里的幼苗都长得有一尺高的时候,居然有几个十几岁学生模样的男女,居然游荡到了容家祖宅附近。 “哇!瞧瞧这破宅子!千百年前肯定是富丽堂皇的建筑吧?不知道是哪家的,现在却变成这幅样子,阴森森的,你们说里面会不会有鬼啊?”一个嬉皮笑脸的男声说道。 “什么鬼不鬼的,枉费你还是星际人类,不知道鬼只是一种能量表现形式吗?有什么好怕的?”另一个高傲的女声不屑地说道。 “我就随便说说而已!刚刚看了一部远古时代的鬼神传说,又看到这栋‘鬼宅’,才突然想到的。”先前那个男生不忿地说道。 “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宝贝?我们要不要进去探险?说不定能找到什么宝贝哦!”说话的是一个调皮的男声。 “好啊,反正我们来这里也是无聊,倒不如进去看看!”甜美娇俏的女声附和道。 “哇!这里居然还有人配置仿生植物幼苗呢!好多啊,绿油油到处都是……” “这些仿生植物幼苗真逼真啊,跟真正的植物一样,要是没有人的话,咱们偷偷挖一些回家吧?” 容时初耳朵一动,瞬间从屋里冲到几人面前,冷着脸说道:“你们来这里干什么?这里是私人领域!” 她出现得太突然,如鬼魅般瞬间就在几人面前冒出来,吓了他们一跳,听到她的话,其中一个染着蓝色头发的男孩子才震惊地说:“这破房子居然还有人住啊?美女你一个人住在这里不害怕吗?” 157、恋爱脑落魄大小姐(7) “这里是我家,我有什么好怕的?”容时初不悦地说道,然后冷着脸警告他们,“我没有同意你们进入我这里,所以请你们马上离开!” “离开就离开,只是我能不能问问,你院子里这些仿生植物幼苗是在哪里买的啊?看起来质量非常好,我想让家里人改为买你家的这种,似乎还能闻到植物清新的味道呢。”蓝发男孩又厚着脸皮笑嘻嘻地问容时初。 仿生植物幼苗?容时初眼神闪了闪,看见自己院子里的真植物幼苗,顿时明白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原来以为她这些都是假植物幼苗呢。 “这是别人送给我的,我也不知道他从哪里买,你上网多找找说不定就找到了。”容时初一边说,一边示意他们离开。 “这位小姐姐,你家里就你一个人吗?”另一个高瘦的男孩子突然问容时初。 容时初顿时便警惕起来:“不是,我当然有家人。” “那肯定混得不怎么好吧?有钱的话怎么不修修房子?弄得我们都以为是鬼屋。”那个抬着下巴看人的女生不屑地说道,看到容时初漂亮的脸蛋,眼中的不屑就变成了嫉妒。 “我混得好不好关你什么事?劝你还是赶快点离开我这里!”容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都不知道落魄成什么样子了,让我来我还嫌弃呢。”高傲的女生撇撇嘴。 蓝发少年看见了容时初变得冰冷的眼神,连忙拉住自己的同伴,边往外离开边道歉:“对不起,我们现在就离开。” 容时初见几人走得远了,脸色才好看了一点。 不过她并没有彻底放心,因为这次虽然是虚惊一场,几个误闯入的少男少女并没有认出容时初种的真植物,他们只以为是仿生的,毕竟普通人不可能同时种植这么多生机旺盛的植物,能种这么多的基本上都是种植大师了,而能成为种植大师的人不可能住在这样破败的房子里,所以他们才没起疑。 但这件事给了容时初一个警示,自家有可能被擅自闯入一次,那么就有第二次、第三次,这对于她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反而意味着许多麻烦。 因此她决定要在自家祖宅周围建好围墙防护,防止再有人误闯她家,毕竟不可能每次都那么幸运,遇到年纪小、见识少的学生,认不出这满院子植物的真假。 如果有眼尖的人闯入,发现了这里有那么多珍贵植物,能没有贪婪之心,能不想着把这些植物据为己有吗?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容时初决定防范于未然。 她上网查询该怎么圈住自己的私人地盘,不许外人擅入。 有人的建议是建造围墙或者栏杆,而有的人则建议装监控以及警示器,有外人进入就警示主人…… 而令容时初最惊奇、最感兴趣的是一种叫“防护罩”的东西,据说防护罩发明出来的最初目的是为了隔绝外面有害的空气进入家里,但后来渐渐发展为拥有隔绝有害空气与保护私人地方、不让外人窥探的功能,于是许多注重隐私的人家就会特意买回来。 而且这玩意儿还用于其他需要保护以及防止泄密的场所,比如种植场、研究院、私人公司等地方。 容时初越看眼睛越亮,防护罩这种东西可真是太适合她家了! 于是她立马就决定买防护罩了,兴冲冲地去购物网站搜防护罩,然而等搜出来一看,容时初兴奋的心情立刻就消失了。 无他,只是因为她看到了防护罩的图片下的价格,全都是六位数以上的,好多个零,面积越大价格越高,十平米的面积就需要一百万星币,一百平米面积需要一千多万,当然质量也影响价格。 容时初想起自家祖宅连着外面刚种了植物的地盘,据容姑的交给她的那份资料的记录,有一万三千多平米…… 而一平米面积的防护罩至少要十万星币,一万三千多平米就是一亿三千多万星币,容时初计算出这个价格的时候,险些眼睛都要瞪出来了,得,就算她是挣钱很容易的种植师,想要挣够买防护罩的钱也得很努力啊。 不过这个数目虽然大,但努努力还是能达到的,就是没有防护罩的这段时间得多注意一些。 容时初瞬间觉得时间又紧迫起来,赶紧让种植机器人给小苗苗们浇水,这可是她挣钱买防护罩的希望啊。 “容姑,帮我做饭吧!”容时初拎着刚催生长大的一棵西蓝花回来,对容姑说道,“我还买了一块鸡胸肉,足足有三斤重的,容姑你给我做西蓝花炒鸡胸肉吧。唉,现在条件艰苦,只能吃一个菜了。” 容姑接过她手里的菜,笑眯眯地说:“好,我这还是第一次给小姐您做菜呢,不过我保证能做得跟我芯片里保存的容家菜谱里的菜一样好。” “那就好,我非常期待。”容时初眼睛亮晶晶地说道,她这几天除了偷偷吃自己伴生空间里的食物,便是吃这个世界的营养剂,好久没光明正大地吃热饭菜了。 没过多久,容姑就做好了西蓝花炒鸡胸肉,香喷喷地端上来:“小姐您吃吧!只是不能配着先祖的菜谱里说的大米饭一起吃了,不过这样吃也应该味道很好。” 容时初一听它的话,仿佛晴天霹雳!对啊,她光是记得种菜种水果,却不记得种主粮,现在菜都做好了,却没有米饭吃,她茫然地看着眼前热腾腾的西蓝花炒鸡胸肉,又看看容姑。 容姑以为她想吃米饭,便说:“小姐您要是想吃的话,得先等明天我把米买回来了才行。” “那你明天记得买啊。”容时初叮嘱它,然后便吃起了没有米饭配的菜,西蓝花甜脆爽口,鸡胸肉细腻爽滑,味道都非常好,容姑即使是第一次做菜都能准确地做出这样的好味道,容家虽然落魄了,但果然还是有些底蕴在的……容时初吃得一脸满足。 “小姐,您看您想吃那种米?”容姑调出星际购物网站的页面投影在墙壁上,找出十几种大米,问容时初。 158、恋爱脑落魄大小姐(8) 容时初第一眼注意到的是大米的价格,这一看便心中一喜,一千多星币?! 按照如今农作物的价格,大米居然会这么便宜? 她立刻睁大了眼睛仔细看,便看到原来是十克大米一千星币,她瞳孔猛缩,大米居然是按一克一克的重量来卖的吗?等她想起网友们说的水果是一片一片卖的,便顿悟了。 “容姑,主粮都这么贵吗?”容时初叹着气说道,“我一顿饭得吃一百多克米,就是一万多星币啊,真的吃不起……我还得省钱买防护罩呢。” 她空间里也有一些大米之类的主粮,但关键是不同世界的大米长得也不一样啊,如果没有容姑和种植机器人,她倒是能拿出来吃,可惜有它们在,容时初只得乖乖地吃买来的大米了,毕竟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会不会有人突发奇想侵入两个机器人的芯片,知道她的秘密,虽然这个可能很小,但容时初不想冒险。 “那不如小姐您先买几百克尝尝,以后自己种主粮?”容姑看见小主子焉巴巴的模样,便提议道。 “也只能是这样了。”容时初选了一种大米,买了一斤,花了十多万,她付钱的时候心疼极了。 买完了米,她不知道该种什么主粮,大米、小麦、玉米她都很喜欢,可是全都要种的话,那就太费时间精力了,即使她杂活有种植机器人帮忙,但幼苗可是得她一棵一棵地种啊,想想一亩地需要种的水稻或者小麦的数量,她就眼前一黑,那么多,她得种到什么时候? 更何况就算她真的咬着牙种了,可买种子的钱也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啊,大米十克都要一千多星币,那种子更珍贵,肯定更贵,买种子的钱都够呛。 容时初顿时打消了自己种植水稻或者小麦的想法,要不然她多吃点西餐? 满心失落的容时初捂着眼睛摊在沙发上,想着她空间里到底有什么植物是适合拿出来种,作为自己的主粮的。 她脑子转得飞快,意识在自己的伴生空间里细细地扫描…… 等她看到一棵长得十分高大、树冠像一把遮天蔽日的巨伞的大树,立马眼睛一亮:这不是面包树吗?她记得第一次知道这种树的时候非常惊奇,还特意去它的原产地看过,尝过了它结出来的面包果的味道后,觉得很喜欢,于是专门移植了好几棵到自己的空间里。 没想到居然长得这么大了啊,一个个椭圆形大如篮球的面包果翠绿可人地挂在树上,又多又大。 容时初心中的惊喜如同火山爆发,这不正是自己此时梦寐以求的主粮吗?她现在非常感谢当初有收集癖的,移植面包树到空间里的自己,瞧,这不就派上用场了吗? 虽然这个星际世界暂时没有类似于面包树的植物,她突然种出这样的植物来会惹人生疑,但她可以说是从自己的先祖容世亭的遗物里找到的种子,突发奇想种种,没想到居然真的种出来了! 至于容世亭离世都几千年了,这种子也几千年了,到底怎么还能种活的?容时初就只能说是这种子生命力太顽强了,也许这就是它的奇特之处吧。 反正不管怎么样,把事情往老祖宗头上推就是了,谁让曾经的容世亭多么惊才绝艳,他有一两种神奇的种子遗传下来也是可能的啊,至于他当初为什么没种出来?那也许是他把这种子忘了,又或者来不及种。 总之,死人是不会开口的,容时初也不怕自己的谎言被戳破。 她于是立刻拿了几粒面包树的种子,兴冲冲地找到容姑,兴奋地说道:“容姑,你看,这是我从老祖宗的遗物里找到的几粒种子,不知道这是什么植物的种子?” 容姑过来扫描了一下,疑惑地摇了摇头,说:“我的知识库里居然没有这种种子的资料,难道我的知识库太小了?” 容时初连忙安慰她:“不不,你的知识一向很齐全,可能这种子太少见了吧,不过不管是什么种子,我试着种种,要是种出来了自然会知道;要是种不出来,那不知道它的种类也罢。” 说着她雀跃地往门外去了,面包树喜阳,耐热、耐湿又耐旱,很好种。 容时初把种子埋在了适合的空地里,立刻就开始用植物异能催生,当然,她只打算种一棵面包树,所以其他几粒种子她并没有催生,只催生了最强壮的那一粒。 漂亮的绿芽儿很快就从泥土里冒出头来,然后嫩嫩的芽儿长高、开枝、散叶……没过过久,就成了一棵生机勃勃的幼苗,直到它长了一尺高的时候,容时初才停下来。 她趴在地面,看着这棵喜人的幼苗,心中满怀期待,她很快就能吃到面包果了。 面包果淀粉含量非常高,用火烤过之后,果肉的味道就跟真的面包一样,松软可口,清甜里带着微酸。 出了烘烤,果实还能用来煮或者炸,吃起来跟土豆的味道差不多,总之,面包果是一种实惠好吃的主粮,而且产量也很高,一棵中等的面包树一年能长三百多颗面包果,足够容时初自己一个人吃了。 面包果简直就是为这个世界的容时初量身定做的主粮啊,容时初再一次感谢当初未雨绸缪的自己。 此后,容时初除了把必要的精力放在各种蔬菜水果上之外,剩余的精力就全都用在了面包树上,于是短短的一个星期里,面包树就长到了七八米高,再过一个星期,就能结果了。 容时初晚上更加用功了,容家先祖留下的那些笔记都快被她翻烂了,如同一张不断吸水的海绵一样吸收着先祖的各种经验和知识。 幸好她够聪明,又有足够的植物让她进行实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融会贯通之后,她的种植水平就以一种飞快的速度进步着,院子里的植物便也随之快速生长起来。 看着绿油油的菜地,容时初决定留下自己吃的外,其他的就拿去卖了。 这回可不能拿去拍卖行拍卖了,她势单力薄,不能让人知道她能种出这么多植物,因此她决定自己在网上开个卖植物的店铺,匿名卖,先低调一点。 159、恋爱脑落魄大小姐(9) 开网店之前,容时初需要先去种植师行业协会办个等级证,只有经过了行业协会认证过的种植师,才能开卖植物的网店,毕竟要注明你卖的植物是几级的种植师种植出来的,等级越高的种植师种出来的植物,自然价格越高。 原主在大学的时候去办过证,但她只是二级种植师,一级种植师是刚入门的种植学徒,二级种植师能完整独立地种出一种安抚能量一级的植物,以此类推。 容时初自认为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之后,等级肯定升上去了,就去换个高级种植师的证。 她从车库里开出自己那辆祖传的飞车,飞车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款式了,没错,是容父留下来的。 这款过时的飞车质量还不错,虽然因为许久没有送去保养,外表已经灰暗破败了,但这并不有碍使用。 容时初找到离自家最近的种植师行业协会办事处的地址,设置为最终目的地,便让飞车自动驾驶了。 她这是甩了谢天朗之后第一次出门,整天不是对着泥土和植物,就是拿着容家祖先留下来的笔记学习,容时初这次出门,都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了。 飞车在空中航道里行驶,容时初新奇地看着四周来来往往的各式飞车,忍不住羡慕了一下下,瞧瞧别人的那充满科幻感的飞车,华丽又炫目,这才是星际世界的交通工具嘛,不像她自己这辆,又老又旧。 “哟!这年头还有这样的飞车呢?”一个嚣张的声音从容时初耳边传来,容时初一看,是行驶在自己旁边航道上的飞车司机,他正调整成跟容时初的飞车相同的速度,两辆飞车便并肩而行了。 “嘻嘻,这样的飞车,我太爷爷倒是有一辆,堆在自家车库里生灰呢!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看到一辆……”副驾上坐着的另一个男人阴阳怪气地说道,“哎,我说这位小姐,这飞车你开起来那些零件不会叮叮当当地往下掉吧?要是砸到人那就不好了。” “哈哈,徐云你胡说什么呢?会掉零件的飞车根本就没法上航道好不好?你说话也太损了!”后座上的一个漂亮的女人一边说着,一边盯着容时初线条优美的侧脸。 容时初朝这几个无聊的人翻了个白眼:“我开什么飞车关你们什么事?我这车是复古风,你们这种肤浅的人知道什么,只知道买最贵、最新潮的飞车来炫耀,却不知道那些有品位的人一看你们这花里花哨的飞车,只会觉得你们毫无自己的个性与品味,只会一味随大流,庸俗而不自知,背地里不知道别人怎么嘲笑你们呢。” 也许是容时初说话的态度太自然了,这几个男女居然真的被她的话唬住了,顿时面面相觑起来。 这几人坐的飞车正好是目前飞车公司最新款最昂贵的一款,外表装饰得花里胡哨,能闪瞎人眼,容时初的话正好说中了车子主人周少的心思。 周少和他这几个狐朋狗友家里都是新兴的富豪家族,富起来只是这几十年时间,还没来得及积累自家的底蕴,偏偏又急着要融入上流社会,为了不让上流社会的人看轻自己以及展示自家的财力,他们便买什么东西都只挑贵的、外表奢华的,于是不论衣物首饰还是豪宅豪车,他们都挑一眼就能看出来烧了许多钱的。 “你说的是真的?你这车真的是复古款?”周少半信半疑地看了看容时初灰扑扑的飞车,他早就知道那些贵族少爷小姐们常常在背后嘲笑他们果然是暴发户,没有品位,所以容时初的话一下子就说中了他的心病。 容时初脸不改色,非常从容地点头:“那当然!我这辆车带着历史的厚重感,你瞧瞧我这车的外表,斑驳的灰色表面上的星星点点,那不是瑕疵,是岁月留下来的痕迹,见证了时光,是带着故事的,有故事的车子,才是最值得收藏的。” 容时初这番话听得几个土豪少爷小姐一愣一愣的,愣是看不出她到底是认真的,还是胡说八道的。 徐少爷看了看容时初那灰不溜秋的飞车,有些茫然地说道:“你没说这话之前,我只觉得你这车破败老旧,是上世纪的老古董,应该报废了;但你说了那番话之后,我突然就觉得你这辆飞车真的似乎带着莫名的韵味,像是什么低调的奢华?” 容时初听了,急忙一掐自己的手指,忍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好不容易忍住了笑意,她立马点头肯定他:“没错,你已经有点开窍了,有品位的人喜欢什么样的物品?一是带着故事的,二是低调的奢华,要在不经意间显露出与众不同……知道了这两点,那你就离高雅的品味不远了。” “那你说的故事感之类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啊?”周少摸不着头脑地问道,他现在真的被容时初说服了,认真地请教起来。 “所谓的故事感呢,其实也有两种,一种是品牌自带的,比如贵族餐厅一种叫小笼包的天然食物,传说是上古时期的一个皇帝潜龙,微服私访时候最喜欢吃的,这个故事流传到现在,就成了小笼包独特的记忆点了,即使吃不起小笼包的人,都因为这个故事记住了这种天然食物。”容时初翻了翻原主的记忆,说得像模像样道。 周少几个听了,恍然大悟地说道:“原来这就是故事感啊?我懂了!那另一种是什么?”徐少和那位小姐也目不转睛地盯着容时初,等她的回答。 容时初清了清嗓子,说:“另一种就是自己编出来的,比如像咱们首都星那个最出名的服装设计师,柳映老师,你们知道吧?她每次设计出来的衣服,都要讲一个故事,什么裙子的月钻是远古时代神话传说中月神的眼泪,寄托着月神对爱人的思念,这个传说不知道让多少女人流泪……”容时初面不改色地说道,幸好她上次看拍卖会的时候多了解了一下柳映,这会儿才有素材来举例。 “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柳映上次的那条月钻裙那么贵,我都买不到,被别人抢走了……”李小姐惊叹道,顿时对容时初更敬佩了,“还是你厉害,居然看出了柳映编造这个故事的目的。” 160、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0) 容时初没想到这几个少爷小姐这么傻白甜,自己说什么他们就信什么,这都让她有些些内疚这么骗他们了。 “那……这、这位小姐,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最好买东西就买故事讲得好的,或者买回来之后自己编个故事吗?”周少爷虚心地跟容时初讨教。 容时初立时把脑子里那点微不足道的内疚感丢掉,十分肯定地说:“对,就是这样。对了,我姓容。” “容小姐,对不起,刚刚是我们冒犯了,我跟你道歉。”徐少爷不好意思地说道,刚刚日天日地的纨绔少爷瞬间变成了乖巧小弟,“那现在如果我要换一辆飞车,你觉得买哪个品牌的哪个款式好呢?” “为什么要挑款式?直接按自己的意思定制不就好了?”容时初虽然现在很穷,但她曾经经历过的其他世界可不穷啊,论奢侈享受,她最会了。 只不过她没想到这会儿自己没法装逼,却糊里糊涂就要开始教别人装了。 “你们别光学会了衣服鞋子私人定制,车子也可以啊。”容时初循循善诱,“你们看上流社会那些贵族们不就什么都讲究个私人订制吗?你们要学他们就学全面一点,别学只学些表皮,那只会画虎不成反类犬。” 周少他们用闪闪发光的、看着人生导师的眼神看容时初,容时初顿时心中生出一股豪气,决定一定要教他们学会装逼的最高境界! “你们要是不知道该怎么定制,那就从历史书里找!衣食住行,那方面不是从历史里发展过来的?历史里既自带古韵意味,又自带故事,最适合你们了。你们不懂,那就干脆只专注复古这一方面,这肯定能令人耳目一新,又高大上。”容时初忽悠道。 徐少脸红地说:“可是、可是我们历史学得不好啊……万一知道个皮毛,不是更惹人嘲笑?” 容时初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瞄了他一眼,叹了口气,说:“你们不是有钱吗?那就找一个专门研究这方面历史的专家来,给你们当顾问不就行了?不懂的就问他!” 几个人顿时又懂了,容时初接下来又从各方面给他们支招,听得他们恨不得录下来当个人品味圣经听。 不过没过过久,容时初的目的地就到了,她摆摆手对几个小弟说道:“好了,我到地方了,再见!” “哎,先别急啊,要不咱们留个联系方式吧?以后我们要是有什么不懂的,想要请教你,当然,我们会付咨询费的……”周少活学活用,举一反三说道。 “对对,我们这是不打不相识,很有缘分,就交个朋友呗!”徐少也连连劝道。 “不必了,萍水相逢,如果以后有缘分,我们自然会再见面。”容时初说了一句满是神棍意味的话,便忙不迭地跑了。 她才不会留下联系方式呢,否则等他们以后会意过来被自己忽悠瘸了,顺着联系方式找自己算账怎么办?她才没那么蠢。 容时初留下几个意犹未尽的少爷小姐,飞快地溜了,希望他们与自己后会无期吧。 容时初知道自己是一派胡言,但周少他们却把她的话当成了金科律例,果真回去之后就按照她的忽悠,找了专门研究历史车辆的历史学家来当顾问,又找了个飞车制造公司定制了自己的个人飞车。 飞车制造好之后,果然因为独一无二的设计,以及自带历史故事感的时光滤镜,让周少他们在那些看不起他们的上流贵族们大出了一回风头,甚至之后还有几个贵族询问能不能按照他们的飞车的模样来仿造几辆…… 就这样歪打正着,周少他们顺利融入了上流社会的子弟这种,容时初就成了他们非常感激的人。 容时初可不知道以后的事,她此时站在宏伟华丽的种植师行业协会的大楼前,感叹种植师协会果然财大气粗,独占一栋富丽堂皇的大厦,让人望而生畏。 当然,这也体现了种植师贵重的身份。 容时初是来检测自己的种植能力等级,顺便办个证明,便在大厅的自助种植师等级检测机器上填写了资料,申请检测。 没过多久,容时初手腕上的星脑就收到了测试资格证明以及测试时间、地点的通知。 也许是来检测种植能力等级的人太多了,容时初的测试时间在两天后,也就是说,她今天没办法测试。 不过既然来了这里,容时初便不打算立刻离开了,毕竟是种植师行业协会,这里有许多有关种植师这一行业的资料。 除了一些浅显的种植知识之外,容时初甚至还在大厅看到各种种植任务的悬赏,比如某某公爵夫人想要一株花开得很多的凤仙花,她想要用凤仙花的花瓣来染她那很宝贝的指甲;还有某某小姐心爱的宠物猫最近很没有精神,连玩具都不玩了,所以她想要一盆猫薄荷来取悦猫主子;更有某某财阀大亨从纪录片里知道古时有一种用天然烟草做成的烟,听说很过瘾,他想请人种植一些烟草,尝尝天然植物做成的真烟…… 容时初看得津津有味,这些悬赏任务真是五花八门,有些是可以做到的,比如某公爵夫人的指甲花和某小姐的猫薄荷;但有些就像是开玩笑一样,没法做到,比如某财阀大亨想要的烟草,因为古时候的烟草做的卷烟容易致癌,于是烟草慢慢就消失在历史里了,星际时代的人想要抽烟,抽的都是无害的烟,既能享受到精神上的刺激,又不会伤害身体,不过那也失去了抽天然烟草的乐趣。 某财阀大亨想要的烟草都灭绝了,因此这个任务在这里挂了好十几年都没有人能完成。 不过,容时初要是想接这个悬赏任务的话,倒是能完成,因为她的伴生空间里就有烟草。但她不打算冒这个险,因此只能肉疼地看着那个数额巨大的悬赏金额,自我安慰:虽然自己不能得到这些钱,但也没有别人能得到啊。 于是她心里果然好受了些。 她对这里的悬赏任务也很有兴趣,便请教了工作人员,在种植师行业协会网站上注册了一下,打算以后偶尔接个任务来赚钱。 161、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1) 容时初两天之后顺利测了种植能力等级,成了高级种植师,能光明正大地开网店卖自己种的植物了。 她在任务大厅里看到屏幕上依旧有各种千奇百怪的种植要求,其实这跟私人订制也差不多了,只不过别人的衣服鞋袜是私人订制,而这里的植物是私人订制而已。 容时初看了一会儿便打算离开了,忽然门口传来一阵不小的动静,似乎还有女生惊喜尖叫的声音。 “是柯先生啊!” 柯先生是谁?容时初好奇地往那儿一看,便看见一个足足有一米九高的男人在一群人的簇拥下走了进来。 容时初一看清他的容貌,就被惊艳了,这个男人身高腿长,穿着一身黑色的西服,剪裁合身的衣服包裹着他宽肩细腰的倒三角身材,仿佛一个行走的荷尔蒙制造器。 他的脸更令人惊叹,像是上帝精心打造过的,眉眼深邃,鼻梁高挺,殷红的薄唇更是色气满满,他头发半长,在脑后扎着一个小楸,后脑勺是完美的圆弧形…… 这个男人身上简直没有一处是不完美的,怪不得大厅里的人一看见他进来,眼神就全都粘到他身上去了,即使是男人,也会看愣了眼,更别提女人了。 “他是明星吗?”容时初转身低低地问一脸羞红地看着那个男人的女工作人员。 女工作人员一时之间没有从男人的魅力中清醒过来,知道容时初戳了戳她的胳膊,才心不在焉地问:“你、你刚才问我什么?” 容时初无奈地说:“我在问你那个男人是不是明星。” “才不是!柯先生那么聪明的一个人,去当明星不是太可惜了吗?”女工作人员瞬间摇头否认道,“他就该用他那颗聪明的脑袋为人类造福。” 容时初有些意外:“原来他是科学家?美貌与才智双全,上帝在造他的时候肯定偏心了吧?” “对对!我也觉得!柯先生就是真正的上帝的宠儿,大学时就发明了植物营养补充剂,帮了种植师不少的忙,这些年来还一直改进;另外他还在研究如何从植物中提取安抚精神力的物质,想要发明出能替代植物这种安抚物质的替代物来,这样大家也就不必眼巴巴地去买珍稀昂贵的植物了,底层人士也能控制住精神力……”女工作人员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通柯先生的事。 容时初却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位柯先生的胆大包天:“那他这样肯定得罪了许多种植师以及其他既得利益者吧?”想发明取代植物的替代物,那肯定会损害种植师以及其他以植物形成的利益链。 女工作人员怔了怔,然后不屑地说:“得罪了又怎样?柯先生父亲是财政大部长,母亲是高级种植师,大哥是营养剂公司的董事长,姐姐是少将……他就算得罪完了种植师,也没人敢动他。” 容时初目瞪口呆地听着女工作人员的话,惊讶地说:“这位柯先生真是大有来头啊。” “那是当然!既然才华美貌,又家世不凡……他就是全星际少女的梦中情人!”女工作人员一脸梦幻地说道。 柯先生很快带着一群人进入了电梯往上面去了,大厅里的人顿时发出失望的叹息声。 “唉,柯先生又去找咱们协会会长了。”女工作人员像垂头丧气地说道。 容时初一边在自己的星脑上搜索“柯先生”,一边问她:“这位先生经常来协会吗?” “是啊,他每个月都会来两次,是来取会长给他准备的各种植物的。”女工作人员说道,这已经是公开的消息了,她也不算是泄露柯先生的私人行程,“你看看门外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全都是来这里守株待兔,等着柯先生来的时候看上一眼的。” 容时初看向门外,果然那些站着好些年纪才十多岁的女孩们,她们还在兴奋地叽叽喳喳地跟同伴谈论刚刚的柯先生有多帅多酷,一边说一边捂着脸尖叫。 “这是不是太夸张了?都跟追星一样了。”容时初震惊道。 “就是追星啊,只不过我们不追娱乐圈的明星,就追科研圈的柯先生而已。”女工作人员红着脸自豪地说道,“柯先生长得这么帅又高智商,谁不喜欢啊!” 哦,看来这位女士也是柯先生的迷妹。 容时初的星脑已经搜出了“柯先生”的资料,柯先生只是大家给他的尊称,其实他真名叫柯听帆,十几岁就发明了一些小东西,大学之后名声渐起,致力于精神力的安抚和重建的研究,研究植物安抚物质的替代物就是其中一项。 据说他的精神力很高,再加上高智商,做起研究来比别人厉害多了,怪不得他只是个不常抛头露面的研究员也这么受追捧。 容时初只是抱着八卦的心思了解了一下柯听帆的事情,她倒不是对他不感兴趣,只是现在她还没挣够钱买防护罩,自身安全都无法保障,所以对于男色的心就淡了。 事情的轻重缓急她很清楚。 有了高级种植师的证明之后,容时初的网店很快就开始上架产品了,蔬菜是其中最多的一类,西红柿、南瓜则比较少,而水果就更少了。 除了这些能吃的,容时初还上架了一些不能吃的植物,比如薄荷、青草、含羞草之类的装饰性花草。 容时初的网店是新开的,没有名气,不过幸好植物是供不应求的商品,因此根本不用打广告、刷人气,就开张了。 “你好,你这店里的西瓜真的能整个买吗?”一个网名为“一叶障目”的人问道。 容时初想起传说中一片片卖的草莓,有些疑惑地问:“怎么?你想买一片片的?” 一叶障目:“不不,我想买整个的,我这是看到你居然没切成一片片,就好奇问问。” 其实容时初是忘了,毕竟她以前买水果从来不按一片片买的,自然这会儿没改过来。 容时初委婉地提醒一叶障目:“整个买会比较贵,你可以买半个或者十分之一个。” “不,我买两个!我家什么时候都不差钱!”一叶障目十分豪气地回道。 容时初顿时慕了,她也想这么豪气地说出这句话,可惜目前只能想想。 一叶障目果然不缺钱,容时初店里唯二的两个西瓜都被他买下了。 162、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2) 一叶障目叶睦是首都星首富叶家的幼子,才十八岁,是个吃货,最爱在星网上买各种新奇的吃食,当然,他最爱的还是天然食品,天然食品中他又最爱各种水果。 可惜即使他家有钱,水果也不是想吃就能吃到的,毕竟有钱有势的人很多,他们家的亲属中又没有种植师,只能在供不应求的市场中跟人抢了。 “爸妈,我在网上买了两个西瓜!”叶睦激动地抱着两个篮球大的西瓜,气喘吁吁地跑进来,兴奋地说道。 房里瞬间跑出几个人来,叶父叶母以及叶大哥叶大姐一听到有好吃的,不管手头上正在做着什么,都扔了就跑出来。 “真的是两个啊,小弟你是好样的,居然能买到整个的!”叶父伸手抱过叶睦怀里的一个西瓜,笑得见牙不见眼地说道。 “瑶儿,快去拿刀出来切瓜。”叶母也高兴地吩咐女儿。 叶瑶立马飞快地跑去厨房找刀了,连家中有随时听候吩咐的机器人仆人都忘了。 没过一会儿,叶瑶就拿了刀出来,一家之主叶父拿着刀兴奋地在西瓜上比划着,叶母见他迟迟不动手,忍不住说道:“你还不动手要等到什么时候?” “我这是在计算怎么切才不浪费,你别打扰我!”叶父一本正经地说道。 “怎么切不都是一刀切吗?还能怎么浪费?”叶睦不解地问。 “你懂什么?万一没切好,西瓜汁流得多了那就不是浪费了吗?”叶父振振有词。 一家人瞬间闭嘴了,想起甜甜的西瓜汁,顿时纷纷咽起了口水。 叶父终于经过“精密”的计算,把西瓜平均切成了六份。 其他几人:…… 虽然看不出这种切法需不需要精密计算,但切了之后他们就顾不上这个了,每个人都飞快地挑了一份,迫不及待地吃起来。 叶睦咬了一口,清甜多汁的瓜嚢瞬间充满他的口腔,他满足地眯了眯眼,感叹道:“大口大口地吃西瓜,真是过瘾啊……” 其他人都埋头努力啃瓜,听到他这话,都忍不住纷纷点头。 叶大哥感受着自己精神海里久违了的舒适,忍不住怔了怔,他的精神力等级一出生很不错,只是后来精神力越来越高,就开始隐隐暴动了。 平时一家人都在找各种植物来帮他安抚精神力,他现在一日三餐都吃的是天然植物菜肴,就连卧室里都摆满了各种花草,才勉强压制住他精神海里的风暴。 但现在,他只是吃了几口西瓜,精神力就像是久旱逢甘霖,瞬间就从隐隐作痛变成了仿佛漂浮在云中的舒适,令他心神一清。 “小弟,你这西瓜是在哪个网店买的?我的精神力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平静过了,我现在感觉很好。”叶大哥有些激动地说道。 “真的吗?这个西瓜的安抚力居然这么强?”叶母连西瓜也顾不上吃了,急忙问道,她可是最清楚大儿子精神力暴动到底有多严重的人。 “是真的,我的精神力就像回到了还没成年的时候,听话又顺遂。”叶大哥点头肯定道。 叶父眼睛一红,一挥手,对叶睦道:“剩下这个西瓜咱们就不吃了,留着给你大哥吃。” 叶睦虽然对此有些不高兴,但他大哥到底很宠很疼他,他不想大哥被失控的精神力折磨,便答应了。 “儿子,快看看你买这两个西瓜的网店上还有什么,我们全都买回来!”叶母财大气粗地说道。 “对对,那个网店的西瓜安抚力对你大哥这么有效,说不定其他植物也一样。小子,快把网店地址给我们,我们一起来抢。”叶父也反应过来了。 叶睦也知道这事对大哥的重要性,因此很快把网店地址分享给了家人。 容时初于是很快就发现了自己网店上的产品没多久就被人抢完了,然后她交货给快递机器人的时候,发现抢购自己这些植物的人都是同一个地址。 容时初震惊地查了查,发现这些收获地址跟那个一叶障目的地址一模一样,心中酸了,原来一叶障目说的他家不缺钱是真的,怪不得能把她的植物都包揽了。 不过酸归酸,她这些植物这么快就能买完她还是很高兴的,于是高兴之下,就给一叶障目另外赠送了一株含羞草。 容时初此时的存款已经有三千多万星币,然而这只是她想要买的防护罩价格的零头…… 不过她好事很高兴,因为她的面包树终于结果了,翠绿椭圆的面包果一个个像绿色的灯笼一样挂在树上,很是喜人。 容时初天天不遗余力地给面包树输送植物异能,就想果子们快快长大成熟。 然而在面包树成熟之前,她先遭遇到了一件很不爽的事。 那天她正在菜园里收菜,忽然听到一阵微不可闻的声响,然后她还闻到了若隐若现的血腥味。 她顿时就寒毛直竖了,浑身都紧绷起来,这附近来了不速之客,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意味着危险因素。 容时初立刻回家拿出买来防身的激光剑,悄无声息地往发出动静的地方走去,边走边警觉地查探。 血腥味越来越浓,除了那个流血的不知名生物,容时初并没有发现其他动静,这表明没有其他人,她的紧张感稍微减轻了些。 她刚把激光剑对准地上的物体,便发现那两块石头之间蜷缩着的是一个捂着腹部的男人,还是一个她认识的、有过一面之缘的男人——柯听帆。 柯听帆本来也是非常警惕的,对上激光剑还想反抗,但一看见容时初是个年轻的女人,并不是那些来追杀他的人,便松了口气,用他那双深邃迷人的双眼看着容时初,犹如大提琴般好听的声音说道:“有人在追杀我,我需要你的帮忙。” 容时初脑海里顿时出现了各种霸道总裁的甜虐文,霸道总裁虎落平阳被人追杀,受伤之后遇到善良的女主,女主把他捡了回去悉心照顾,霸总因此对她日久生情,之后便是强取豪夺、你追我赶、阴差阳错的甜文or虐文走向。 容时初浑身的鸡皮疙瘩瞬间起立,她连忙甩掉脑海里各种不靠谱的猜想,意识到柯听帆没有伤害她的能力,便想装作什么都没发现,转身就要离开。 呵,她可不是纯真善良的女主,会把一个来及不明的受伤男人捡回家照顾,事实上,她此时没有选择杀人灭口、就地埋尸就已经很有良心了。 163、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3) “等等!我不是坏人……”柯听帆没想到容时初居然想见死不救,连忙开口叫住她,“如果你救了我,我以后一定会回报你。” “哦,我不需要你的回报。”比起他惹来的麻烦,容时初并不想要他那虚无缥缈的回报,即使他是少见的美男子也不行,她可不是什么好人。 “不管你是什么人,总有一些得不到的东西,我可以帮你,只要你救我这一回。”柯听帆面无血色,不得不放下架子说服容时初。 他此时因为失血过多,本来殷红的嘴唇都变得苍白,半扎着的头发也已经完全披散下来,但乱糟糟的头发非但没有损害他的美貌,反而更令他增添了落拓不羁的俊美,又因为受了重伤,带着一种脆弱的美感,他这幅模样要是让其他女人看见,肯定心疼不已,二话不说就答应救他。 然而容时初并不是一般的女人,她铁石心肠,所以即使依旧很喜欢他的美貌,却还是摇头拒绝了。 她大概能猜到柯听帆会遇到现在这种境况的原因,肯定是因为他的研究项目,触动了别人的利益,因此被人追杀了。 按理来说,容时初作为一个种植师,柯听帆的研究成果其实也会损害她的利益,因此容时初完全有理由为了切身利益趁这个机会偷偷杀了他。 但她不想被赶出这个世界,而且她也知道这种研究是大势所趋,因为全星际所有种植师即使废寝忘食、一辈子争分夺秒地种植植物,也没办法满足整个星际世界人类的精神力安抚需求。 人类要是不想灭绝,就不得不研究出植物的替代物或者大量使用植物营养补充剂,让植物能被寻常百姓人家所使用,而不是现在这样成为有权有势之人才能拥有的奢侈品。 这样的世界是不正常的,等到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一定会爆发出来,到那个时候就迟了,因此柯听帆这种居安思危的举动才是最有远见的。 这个注定会改变星际种植历史的人,容时初只要是不想成为千古罪人,就不会杀他。 “一千万星币!”柯听帆见她丝毫没有动容的神情,立马说出了自己的筹码,“给我一个自动治疗仪。” “为这一千万星币介入你们这些大人物之间的争斗,太不值了,抱歉。”容时初停下了脚步,眨了眨眼道。 柯听帆是个多聪明的人啊,岂能看不出容时初的心动?于是他加了筹码:“一个亿。” “干了!”容时初立刻眼睛一亮,兴奋地一拍手,瞬间改了主意,只是给柯听帆一个自动治疗仪就能赚一个亿的星币,她是傻了才不干! 帮了他会得罪来追杀他的那些幕后之人?容时初此时脑子里都被一个亿所占据了,哪里还在意会不会得罪幕后之人? 而且之前一千万确实不值得她自找麻烦,但一个亿那就不同了,人类因为利益的驱动做出什么事情都不出奇,要是不做,说明所得的利益达不到自己的理想要求,那是得不偿失;但要是利益够大,那么杀人放火也有人自愿。 容时初虽然不会为了钱去杀人放火、违法犯罪,但为了钱去冒未来未知的险,那她倒是可以接受的,况且柯听帆还足够财大气粗,她要是得了一个亿的星币,那想买的保护罩就马上买得起了,之后家里会安全很多,也不必再担心像柯听帆这样的不速之客闯进来。 “你现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回家拿自动治疗仪给你。”容时初对柯听帆道。 柯听帆一听她这话,连忙提起精神问:“你不把我带回你家?万一在你没带着自动治疗仪回来之前,我就因为失血过多死在这里,或者那些追杀的人找到这里来了呢?你要清楚,我要是死在这里,我家人不会善罢甘休的,你作为这里的主人,肯定会被迁怒。” 他说这番话时有气无力,但最后一句话里隐含的威胁却让容时初听懂了,容时初听了差点想反悔不救他了。 然而想想那一个亿,以及柯听帆身后那几个位高权重的家人,她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谁让她现在确实势不如人呢?只能憋屈地忍了。 容时初面无表情地打开星脑,联系容姑:“容姑,你让容容(种植机器人)到这里来接我。”她说完,给容姑发了个定位。 容时初关了手腕上的星脑,这才想起什么,问柯听帆:“你怎么不用星脑联系人来救你?”星脑可是每个星际人类一出生就配备的。 柯听帆动了动自己的左手腕,语气沉沉:“坏了。” 容时初看向他左手腕,果然他左手腕都被打穿了一个血淋淋的洞,正是星脑所在的地方,他的私人星脑早就不见了。 容容是个十分靠谱的机器人,过了两三分钟,就来到了容时初和柯听帆面前。 “容容,把这人带回家里。”容时初指了指强撑着没晕过去的柯听帆。 “好的,小姐。”容容边说边把柯听帆收进自己的“肚子”里,它是种植机器人,自然体积不小,容纳一个男人还是可以的。 只是柯听帆却眉头皱得死紧,显然很不想进入机器人的肚子,毕竟容容之前收割好的蔬菜瓜果都放在那里面,虽然会清洁,但柯听帆有洁癖又龟毛,肯定不想进去。 容时初看出了他的抵抗,连忙道:“你要是不让它把你运回去,我可不会背你,你就在这里等死吧。”于是柯听帆便眼睛一闭,乖乖听话了。 五六分钟后,三人就回到了容家,容容把柯听帆放在沙发上,容时初便打开星脑的账户,说:“把你带回来了,先给一半定金,五千万。” 柯听帆面色冰冷地看着自己面前这个爱财如命的女人,慢慢地在容时初星脑上登录了自己的财产账户,给容时初转了一个亿星币,然后消除所有痕迹。 容时初看着一字后面跟着的很多个零,顿时心花怒放,拿起容姑手里的自动治疗仪递给柯听帆。 柯听帆默默地接过来便开始给自己疗伤。 164、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4) 自动治疗仪不愧是星际时代的伟大发明,柯听帆身上受伤的部位很快就止了血、结了疤,连左手腕那个被打穿的洞都愈合了。 不过身体的伤口是愈合了,可流失的血液却暂时没法补回来,更何况柯听帆的精神海也被攻击了,精神力那是各种暴动,所以他这会儿依旧脸色苍白。 柯听帆强忍着脑海里仿佛千刀万剐般的剧痛,对容时初道:“我想借你的星脑联系人来接我。” 容时初这回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她都得了一个亿了,自然不能再贪心,就当是售后服务了,而且她也急着把这个烫手山芋从自己手里甩开,所以她立马找了家里备用的星脑给柯听帆用。 柯听帆联系了信任的人,这才有心思去想其他事情,他回忆了一下自己被追杀后逃走的路线,整个首都星的地图在他脑中一一清晰地展现出来,很快,他就知道自己现在是在哪里了。 容时初此时正跟容姑讨论着到底买哪款防护罩性价比比较高,她有了柯听帆的一个亿星币,买防护罩的钱就够了。 “小姐,我觉得这款防护罩还不错,销量有几千万呢!那么多人买,肯定质量比较好。”容姑说道,一万多平米的防护罩很贵,买得起的人很少,可这款却居然有几千万人买,可想而知多畅销了。 “可是简介里说这款比较适合小型的私人种植场、工厂、公司使用,但咱们是用在家里以及周围的地啊,可能不太合适……”容时初反驳道。 “那小姐看看这款,专门用于家宅的……”容姑又看上了另一款。 一个真人一个机器人旁若无人地讨论着,柯听帆听了大半天,她们都还没讨论出结果,就忍无可忍地说道:“买柯尔公司生产的防护罩,质量最好,售后期也长。” “柯尔公司?”容时初很快从原主的记忆力找出这家公司的资料,柯尔公司大名鼎鼎,不管是人类的营养剂还是植物的营养补充剂,还是各种日用品、防护品,它都涉及了,营业范围极广,星际的人没有哪个是没有买过柯尔公司的产品的。 “我家的公司。”柯听帆云淡风轻地说道。 “柯家的公司?那肯定不错啊,小姐,咱们就买他家的防护罩吧!”容姑立马倒戈了。 容时初把柯尔公司的防护罩与其他公司的比较了一番,发现确实是他家的实惠一些,便肉疼地买了一个。 好了,她刚得到的一个亿还热乎乎的呢,立刻又还给柯家了,她心中暗暗腹诽柯听帆可真精明。 她把之前卖植物的几千万也全搭上了才买了一个满意的防护罩,现在她又成了穷光蛋。 穷光蛋容时初立马把绿油油的目光看向柯听帆,这不是还有个肥羊等着她薅吗? “柯先生,你饿了吗?精神力还好吗?要不要买些植物?我是个高级种植师,种有不少珍贵的植物,你要不要买些?”容时初像变了个人似的,笑得温柔又可亲的模样,对柯听帆说道。 柯听帆一听,立马意识到他鼻子里闻到的气息似乎非常清新舒适,而刚刚还剧烈痛疼的精神海已经渐渐开始恢复平静了,疼痛的程度慢慢减轻,这种情况,唯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此时处于一个植物丰富的环境里,精神力才会被不知不觉地安抚了。 他往门外一看,瞳孔便猛地一缩,因为门外的空地里种满了各种绿油油的植物,平整的地面上是各种蔬菜,路边两旁是鲜花盛开的花草,而更远处还有一棵十多米高挂着许多古怪果实的高大树木。 这是一个规划得很好的庭院,各类植物相辅相成、相互交错、相互映衬,高矮不同、错落有致,就像有一个极其优秀的庭院规划师设计过一样,把这斑驳破败的建筑都衬得神秘高贵起来。 柯听帆脑子里第一时间闪过“不愧是容世亭的后代”的念头,对爱财如命的容时初看法都改变了。 他定定地看着容时初,问道:“你是容家的人?容家原来还在首都星,没有迁离?” 容时初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我确实是容家的人,容家的确是败落了,但我留在首都星有什么问题?” 柯听帆用意味不明的眼神看着她,他只是没想到容家居然还有人,居然还没有被人当块肉吞了,不,也许是已经吞过了……他看着斑驳的房子外墙想道。 “没什么问题,容家其他人呢?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在家?”柯听帆又问。 “没有其他人了,我是最后一个容家人。”容时初有些不耐烦地说道,“你到底要不要买植物?难道买之前还要先调查我的祖宗十八代吗?” “买,能入口的植物最好。”柯听帆见状,只得无奈地回答道。 容时初立马喜笑颜开,吩咐容容道:“容容,看看果瓜蔬菜有哪些该摘了的,都摘回来,咱们的柯先生需要呢。” 柯听帆看见她这见钱眼开的市侩模样,之前听到她说容家只剩她一个人的怜惜之意顿时就消失了,这个女人根本用不着他来可怜,瞧她这生财有道的手段,想必是之前他在她星脑上转账的时候被她看见账户里的余额了,所以这会儿使劲地想薅他羊毛。 不过他也确实需要植物,柯听帆便由着她薅了,反正他有钱。 在这里等着容容采摘蔬果的时候,柯听帆看着远处那从来没见过的挂着椭圆形果实的大树,问容时初:“那棵是什么树?星际有这种植物吗?”柯听帆的记忆力很好,他基本上把星际植物大全给记住了,但他记忆力没有这棵树的资料。 容时初一惊,暗道自己大意了,不知道她这时候说那是新款的仿生植物还来不来得及?于是她试探着说道:“啊,那是我无意中买到的一种仿生植物……” 柯听帆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你觉得我是傻子吗?连仿生植物和真正的植物都认不出来?” 忽悠失败,容时初只得把提前想好的借口说出来:“我从我先祖留下的遗物中找到的不知名种子,想试着种种,看还能不能种出来,没想到种出来是这样的,不过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植物。” 她语气诚恳、表情自然,丝毫看不出说谎的痕迹,而且这理由合情合理,柯听帆想到了她那个种植大师老祖宗容世亭,便选择了相信她。 165、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5) “那些挂着的果能吃吗?”柯听帆问道。 “我不知道啊,也许可以吧。”容时初眨了眨眼,无辜地说道。 “这果子成熟的时候,我想买一个,可以吗?”柯听帆又问,漆黑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容时初,面对那样一张脸,谁忍心拒绝他呢? 容时初想了想自己已经买下的防护罩,最后答应了:“可以,不过很贵。” 柯听帆淡淡地说道:“我不缺钱。” 容时初被他这话一噎,愤愤地瞪了他一眼,这些有钱人能不能顾及一下贫穷少女的自尊心? 既然他这只大肥羊都这么说了,那容时初就放心宰了:“你看那些果子个头这么大,而且你说你也从没见过,说明这是非常珍稀的,物以稀为贵,一个果实一千万不算贵吧?” “不算。”柯听帆果然回答得十分淡定。 也是,一个亿都给得出的人,又怎么会吝啬一千万。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容容就带着肚子里采摘好的瓜果蔬菜回来了,容姑把这些植物一一分类好,蔬菜类的包装好准备让柯听帆带回去,水果类的则拿去洗了,现在就让他吃。 橙黄香甜的芒果被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诱人的香味源源不断地传入柯听帆的鼻子里,他拿起叉子,叉了一块放入口中,香浓的芒果味立刻霸占了他的味觉。 他眯了眯狭长的双眼,眼里的浮现出惬意和满足,别看他平时性格淡漠,但其实他很喜欢吃甜的,特别是水果。 这芒果一入口,柯听帆就感受到了清爽流畅的安抚力顺着精神丝传入自己的精神海里,让他忍不住想要长舒一口气。 这些水果的安抚能力实在太强了,这种轻而易举能安抚住自己暴动的精神力的水果,他曾经在从拍卖会买回来的那盆草莓上遇到过。 精神力极高又敏锐的他一下子就明白了,那盆草莓也是出于容时初之手。 他吃过那种草莓之后又试了很多其他种植师种出来的植物,但对他的精神力的安抚效果都没有容时初种出来的好,于是他一直关注着那个拍卖行的消息,要是那个种植师又去拍卖植物了,他就想拍回来研究一下。 容时初种出来的植物安抚效果很强,他想找出这个原因,他有预感,也许等他找到了这个原因,那就是他突破瓶颈,成功研究出植物安抚物质替代物的时候…… 动作优雅又不失速度地解决完一叠芒果块之后,柯听帆放下手中的叉子,修长的手指抽出一张面巾纸,优雅地擦了擦嘴角。 “不知道容小姐有没有兴趣跟我做一笔生意?”柯听帆精神力恢复了不少,脑海里的剧痛早就消失了,取而代之是无比的轻松和舒适,因此他又恢复了平时的淡定冷静。 “什么生意?”容时初好奇地问道。 “我想每个月定时跟容小姐定一批植物,要容小姐亲手种出来的,怎么样?”柯听帆问道。 “可以,跟谁做生意不是做?我相信出身显赫又身份不凡的柯先生,做生意一定公平公正,不会使什么坏手段的,对吧?”容时初笑眯眯地说道,话里意味不明。 柯听帆点点头,漂亮的眼睛认真地看着他,语气里带着骄傲和自矜,说:“那是当然,我柯家人从来不屑于欺负弱小。” 弱小?容时初眨了眨眼,没想到这个词有一天还能别人用在她身上,真是一个新奇的体验。 她如今一边修炼种植能力,一边修炼内力练武防身,虽然这两个修炼方式不同,但她修炼时并没有障碍,都十分顺利。 如果不用星际时代的热武器,容时初敢保证,眼前这个男人也打不过她。 不过他认为自己弱小就弱小呗,这样在做生意时也有利于多谈点利润。 两人很快就商量好了容时初每月要交付的植物的数量与种类,以及柯听帆要付的价钱。 商量完生意之后,柯听帆暂时用着的那台备用星脑便收到了信息,是柯听帆的手下发来的,说是马上就要到容家了。 “接我的人到了。”柯听帆起身说道,高大的身体站起来立刻把容时初整个人都笼罩进他的影子里了。 容时初蹙了蹙眉,立刻离他远了些,这男人的身高太有威胁力了。 “你让他们不要直接到我这里来,我不想让更多的人看到我这一院子的‘仿生植物’……”容时初意有所指地说道。 柯听帆瞬间就明白了她的顾虑,于是很爽快地给他的手下发信息,让他们在离容家一公里外的路口等着。 “容小姐这里的天然植物太多了,要是被外面的有心人知道了,会引来许多不怀好意的觊觎,容小姐你要做好防范。”柯听帆把备用星脑还给容时初的时候,忽然好心地提醒道。 他可不想哪一天容时初成了某个大人物的私人种植师:“要是有什么困难,可以联系我。” 他说完又在备用星脑上写上了自己的联系方式,他这么做丝毫没有犹豫,要是他的家人或同事看见了,肯定会怀疑他是不是本人,毕竟他并不喜欢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告诉不熟悉的人,以前有不少贵族小姐仗着长辈间的交情,找他要联系方式,他都能毫不留情地拒绝。 可这会儿他却主动地要给人家留联系方式,这不是破天荒了吗? 不过柯听帆却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有什么不正常的,他只不过是不想失去容时初种出来的安抚力特别强的植物罢了。 容时初并不知道自己手里的联系方式是星际中多少少女梦寐以求的珍贵东西,她一脸平淡地记下了柯听帆的联系方式,客客气气地对柯听帆道:“那就先谢谢柯先生了。” 容时初带着肚子里装了一大堆蔬果的容容,跟在柯听帆身后,很快就看见了两辆飞车以及几个一身煞气的高大男人。 “少爷!”领头的男人看见他,立刻迎上来惊喜地说道,“你身上有没有受伤?” “没事,用治疗仪治好了。”柯听帆说道,让出身后的容时初和容容,“这位小姐救了我。” “客气、客气,我收了报酬的。”容时初摆摆手,笑眯眯地说道。 166、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6) “秦明生、张宇,你们去把我买的植物搬上飞车。”柯听帆吩咐道。 容容立刻听话地打开了自己的肚腹,露出一大堆包装好的各种蔬果。 秦明生几个人见了那满满的植物,震惊地说:“少爷,你从哪里买到那么多高品质的植物?!” 柯听帆淡淡地扫了他一眼,秦明生顿时明白这不是自己该知道的,于是把嘴一闭,乖乖地搬植物去了。 容时初见容容肚子里了的植物已经搬完了,便敷衍地对柯听帆摆摆手,说:“那咱们就再见了……” 柯听帆转头一看,容时初人已经走了好几步远了,这女人到底是有多迫不及待赶他走啊? 忽然眼前那个窈窕的身影停了下来,容时初转身郑重其事地对他说道:“柯先生虽然是平安回去了,但我希望你能早些把今天追杀你的人处置了,不要让他们打扰到我的生活,可以吗?我一个弱女子势单力薄,是没办法跟他们相斗的。” 她只差明着说让柯听帆早些把他带来的麻烦解决掉,不要拖累她。 柯听帆虽然也有这个打算,但她这摆明了嫌弃他的话还是令他有些不悦,但一想到容家只剩下她这个小丫头了,便又对她宽容了些。 “我会好好解决,不会让人来找上你。”柯听帆抿了抿薄唇,有些赌气地说道,“我看你还是早些把防护罩用上吧!” 说完一双长腿一迈,动作潇洒地上了飞车,容时初撇撇嘴,不想走路,便让容容抱她回去了,当然,她可不会钻进容容肚子里。 柯听帆看见这个唯利是图、爱财如命的小女人被高大粗犷的种植机器人双手抱着,像被一只猛虎小心翼翼托着的小猫咪,向来淡漠的俊脸忍不住露出一丝丝笑意,容家的这位落魄小姐,倒是格外有意思,跟首都星里那些处处端着架子、自诩高贵优雅的千金小姐们完全不同,带着一种难言的野性。 秦明生看着自家少爷扬起的嘴角,忍不住擦了擦自己的眼睛,差点以为自己看错了,少爷今天都被人追杀了,怎么还一副心情很好的样子? 柯听帆意识到他的视线,带着笑意的俊脸立刻恢复了冷漠,一双狭长眼睛犀利地看向秦明生:“这么迟才找到我,你们几天失职了,回去之后自己去领罚。” 秦明生脸色一肃,羞愧地回答道:“是!” 如果少爷没有遇上容小姐,那今天肯定不是也受重伤,他们作为少爷的保镖,居然没能保护他,自然要受罚。 柯听帆回家之后,立刻得到了一家人的担忧关爱,等家里的医疗机器人给他全身心检查完一遍,确认他确实完好之后,大家才放下心来。 “追杀你的那些人是谁?查得出来吗?”一脸严肃的柯父眉头皱成个“川”字,威严地问问道。 “我大概知道谁是幕后主使,父亲放心,我不会白白受这番罪的。”柯听帆回答道。 柯父点点头,他相信自己儿子的本事,不过作为一个父亲,他绝不会只看着别人伤害自己的儿子而不还手:“要是有搞不定的,就告诉我。” “好。”柯听帆也没有推辞。 柯母一脸心有余悸的表情,上手摸了摸自己儿子的俊脸,心疼地说:“哪个天杀的混蛋!居然敢对我儿子下手,我绝对不会放过他们……对了,听秦明生说是一个容小姐救下你的,是哪位容小姐?咱们得好好谢谢人家,否则你都说不定没命回来见我们了……” “姓容的?首都星有哪家大族姓容?”柯姐姐好奇地问。 “容世亭的容,已经不是大族了,现在全族只剩下她一个人。”柯听帆淡淡地说道。 “什么?是容世亭的子孙后辈?”柯母震惊地说道,“容世亭居然还有后辈活着吗?我还以为没有了。” “容家前几代就败落得不行了,早就在首都星的贵族圈里销声匿迹,据说早几十年连最后的贵族名头都没保住,现在没人知道容家也正常。”柯父回忆了一下,说道。 “只剩下一个人了?那容小姐岂不是很可怜?”柯姐姐同情心比较旺盛,已经开始可怜起从未谋面的容时初了。 柯听帆想起容时初那满院子的各种植物,还有她敲自己竹杠时眉飞色舞的小表情,看不出她到底哪里可怜了。 “那咱们请她来家里做客吧,可怜年纪轻轻的一个女孩子,无依无靠的,我们得帮帮她。”柯母已经开始母爱泛滥了。 “妈,容小姐一点都不可怜,她是个高级种植师,你瞧,这些植物我都是从她那里买回来的,以后我每个月还会从她那里买一批植物。”柯听帆打断母亲和姐姐的各种不靠谱联想。 柯母几个这才注意到秦明生他们刚刚搬进来的一大堆植物,顿时震惊了。 “你说这么多植物都是那位容小姐种出来的?她多大年纪了?”柯母一脸惊愕地问道,她自己现在这个年纪都还没能同一时间种植出这么多种类的植物,难道这位容小姐的年纪已经不轻了? 柯听帆一眼看出了他母亲在想什么,只得无奈地抚着额头,说:“妈,你别多想,容小姐才二十多岁,非常年轻,只是可能种植天赋比较高,又有家传渊源,才能种出这么多植物。” “哦,对对,她可是出自容家,容世亭可是她老祖宗。”柯母恍然大悟道,“真不愧是天赋异禀的容家人。” “要是这样,咱们就更得请她上门做客了,就算不说她对你的救命之恩,就说你需要那么多植物,也要跟她这个高级种植师打好交道,就这么决定了!”柯母一锤定音道。 柯听帆默默地想着那个救命之恩,他可是付出了一个亿星币的,容时初也恨不得忘了这事,才能杜绝麻烦。 他刚要开口拒绝,看到柯母脸上好奇又期待的神情,到底没有再出声。 “对了,儿子你有没有她的联系方式,现在就邀请她啊。”柯母兴致勃勃地说道。 柯听帆眼见无法阻止她了,只得把容时初的联系方式告诉她。 167、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7) 容时初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来电,对方感谢她对自己儿子的救命之恩,邀请她上门做客,容时初万万没想到星际时代都有电信诈骗这种事,谁知道她这一上门会不会就从此“查无此人”了啊。 因此她毫不客气地说道“救命之恩?我最近连个人形生物都没见过,什么时候救过人了?你要诈骗也好歹挑选一下下手对象啊!” 说完之后立马挂了星脑,她此时已经完全把柯听帆的事忘在脑后了,毕竟她自认为救了柯听帆的事已经被他用钱还了恩,之后两人就没有任何拖欠了。 柯母的星脑联系容时初的时候是公放状态,因此容时初那句话被柯家人听得一清二楚,听到她这话,大家都震惊得目瞪口呆。 “容家小姑娘原来是这样的性子吗?”柯母十分意外地说道。 “看来人家根本没把救了小弟这事放在心上呢,这倒是让我有些意外……”柯姐姐托着下巴说道,然后转头看向她那依旧姿容绮丽、俊逸超凡的弟弟,“小弟,难道你的魅力下降了?居然还有不被你迷得神魂颠倒的女孩子?” 柯听帆淡淡地瞄了他那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姐姐一眼,说“我没有那么大的脸觉得所有人都会喜欢自己。”姓容的那女人眼里只看得见钱,没有钱,她都能真的见死不救。 “切,魅力失效就失效呗,看来你还想得挺开,现在我是真的对这个免疫你魅力的容小姐感兴趣了,肯定是个可爱的女孩子。”是军人的柯姐姐更欣赏有主见、有坚定意志的女孩子。 容时初能小小年纪就自己撑起一个家,还能不把她这个魅力非凡的弟弟放在眼里,在她看来,那就是意志力格外坚定,还特别有主见了。 柯听帆没有再理会她,而是对柯母道“妈,你刚才都没有自我介绍,她都不知道你是谁,自然以为你是骗子。” “对对,看来我是糊涂了,还以为自己是宇宙中心,谁都认识自己呢。”柯母反省道,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太唐突了,素未谋面又从不认识,她不适合开口邀请容小姐,小儿子这个被人救了的更适合开口。 于是她对柯听帆道“来,乖儿子,你去邀请容小姐。” 柯听帆只好联系上容时初,一开口就先自报身份,省得她又把自己当骗子“容小姐,你好,我是柯听帆,是前段时间被人追杀重伤后被你救的人,我父母想邀请你到家里做客,亲自跟你道谢。” 容时初这才想起这个冤大头,哦不,是大肥羊,想起他每个月都会跟自己定一批价值千金的植物,才把那句“道谢怎么不亲自上恩人家道,却让恩人上门”的话咽了下去,转而说道“道谢就不必了,你不是用钱还了吗?咱们钱货两清,我虽然爱财了些,但也不是贪得无厌之人,我只想得到我应得的报酬,多的我也不要,就这样吧,再见!” 说完她切断了联系,柯家人听见她这话,又觉得她恩怨分明、洒脱磊落,颇有股侠义豪气,不是那些贪心不足、挟恩图报之人。 柯母对她称赞不已“这小姑娘倒是颇有其先祖的遗风,真不愧是容家人。”说得她好像清楚容家祖先是什么人一样。 “妈,既然她不想来我们家就算了,何必强求?而且我每个月还要在她家定一批植物,要是想报恩,只要多看顾她一下,别让那些居心不良的人盯上她就是了。”柯听帆劝说道。 “也只好这样了,不过现在邀请不了,等儿子你跟她熟悉了,再邀请一下,说不定就行了!”柯母依旧不死心地说道。 这些年她的小儿子从来不近女色,这让她都有些担心他是不是有些毛病了,还找人介绍了不少女孩子给他认识,但他对那些女孩子的态度还没有对待他手里的土豆、白菜的态度好,久而久之就没有女孩子能再靠近他了,这回好不容易有个容小姐,不但是名门之后,对他还有救命之恩,柯母还不得为亲儿子抓紧点? 柯听帆只敷衍地应付了一下母亲,想着不久之后母亲就能把这事忘了,他也就顺理成章“不记得这事”了。 容时初可不知道柯家人想见她,她此时看着自家网店上不停闪烁着的客服信息,漂亮的柳眉皱得死紧。 “你们这家店是不是在网购论坛上买了广告啊?这广告买得也太明显了,上来就是一通夸,这样谁还会信啊?” “你家就是‘榕树下’小店啊?卖的植物真的比其他家好吗?” “听说你家的植物安抚能力比别人家的强,是不是真的?要是假的,会赔不?” “真是臭不要脸哦,现在还敢拿安抚力比别人强这点来搞噱头,不知道搞这个的容易糊吗?之前某某家也这么宣传过,最后还不是被人戳破开不下去了?” “呸!臭不要脸的,居然搞出这招来抢生意,我一定去举报你搞不正当竞争!” “我买了你家的草莓,要是吃起来安抚力没想象中好的话,你就等着这店倒闭吧!” …… 容时初莫名其妙地看着这些一窝蜂涌进来的信息,掺杂着各种好奇、恶意、嫉妒、阴阳怪气的询问,令她有种不好的预感。 她顺着信息里提到的网购论坛上的地址,找到了那篇被认为是自己找人写的软文广告贴。 《榕树下这家植物网店!强烈推荐!这里卖的植物安抚能力特别强!》 可别说,看到这个题目,容时初要不是自己是店主,都会以为这帖子真的是自己请人写的了,这题目就开门见山夸了一通自己的店。 正文内容就更夸张了,愣是给容时初的植物网店拍了一个大大的彩虹屁,说帖子的主人只是在这家店里买了半个西瓜和一盆薰衣草,他暴动了二十多年的精神力就意外地安静了下来,从前的剧痛也减轻了很多,伴随着的失眠更是消失了,让他睡了二十多年来的第一个完整的、舒舒服服的觉,他已经很久没体会过这样神清气爽、舒适的感觉了,因此很感激“榕树下”这家植物网店,然后还号召那些精神力暴动的人买来试试,真的有奇迹出现。 (); 168、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8) 容时初有些为难,因为这个发帖的人是好意,为了感谢自己的植物让他精神力恢复平静,才给自己做了宣传,但这个宣传夸得太直白了,弄得跟广告贴似的,显得有点假,反倒弄巧成拙,让大家误会了。 要不是发帖人的id跟在容时初网店的一个买主相符,容时初都会以为这人是个黑粉了,搞这种“粉到深处自然黑”的把戏。 但不管怎么样,宣传的目的倒是达成了,容时初刚上架的商品已经全部售出,就连预售的都卖完了,大概是因为精神力暴动的人太多了,他们连一点希望都不想放过,即使这家店很有可能是虚假宣传,但万一呢?万一是真的呢? 于是那些经受了太多痛苦的精神力受损者,抱着一丝丝希望在容时初的网店下了单。 容时初见自家生意不但没有受到影响,反倒更好了,便不在意那些千奇百怪的信息了,她根本连看都懒得看,就删掉了。 不过大概是她网店的状况太异常,就连购物网站的店小二都给她发了信息来,让她注意一点,别做虚假宣传,否则会封禁这个网店。 “亲爱的榕树下店主,请您专注在商品的质量上面,不要做虚假宣传,夸大商品的实质效用,否则一经查实,根据《星际网购消费者权利法案》第三千六百七十一条规定,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容时初:…… 万万没想到,她这个寂寂无名的小店居然引来了店小二的特别提醒,她应该搞到荣幸么? 不过不管怎么样,她的网店经过这一遭,到底是出名了,成了小有名气的店。 其实她并不知道,这场风波背后是有人故意闹出来的,这仅仅是因为她的网店抢了一个高级种植师的生意。 那位高级种植师刘培是首都星首富叶家的植物供应商之一,但自从叶家幼子叶睦在容时初的“榕树下”网店买过植物之后,惊为天人,从此成了“榕树下”的忠实顾客,每次都在“榕树下”订购了一批植物,于是叶家就停止了与种植师刘培的生意。 刘培本来就对与首富家的这门生意看得十分重要,却突然没了,他怎么能甘心?自然想要知道原因,于是这一打听之下,才知道是“榕树下”这家小小的植物网店抢了他的生意,让他不能再和首富家继续打交道。 于是刘培就恨上了抢他生意的“榕树下”,想要想办法把“榕树下”搞臭,重新夺回生意,恰好他在网上看到那个语气夸张,满满广告味的宣传贴子,自以为是“榕树下”的软文广告贴,于是花了大价钱把这帖子弄得火了起来。 一边用捧杀的方法,大吹特吹“榕树下”的植物安抚能力多么强,引起大众的反感以及逆反之心;一边想把这事闹大了,给“榕树下”弄个虚假宣传之类的罪名,最好让它被封禁。 刘培根本不相信“榕树下”卖的植物安抚力真的有帖子里说的那么好,他连买一些来试试看都不屑,就以为这帖子是假的,因此花了大力气来搞臭它。 然而真金不怕火炼,榕树下卖的植物的安抚能力确实比其他店里的好,他偷鸡不成蚀把米,花了大价钱不但没搞臭竞争对手,反而还给对方大大扬了名。 容时初要是知道这刘培在背后出的力气,肯定要好好感谢他的慷慨。 叶睦本来就是“榕树下”的忠实顾客,得知“榕树下”这场褒贬不一的风波,立马亲身下阵给“榕树下”打广告。 他唰唰唰地给自己从“榕树下”买来的植物一一拍照,上传到星网社交网站自己的个人空间里,毫不吝啬地夸奖道: “榕树下”的植物就是好,我和我的家人一直都在这家店里买!我哥哥的精神力已经恢复过来了,整个人精神得不得了!“榕树下”的植物安抚能力强那都是真的,丝毫没有夸张。 叶睦作为首富家的幼子,在社交网络里很活跃,粉丝超多,因此他的这条发言立马引起了粉丝们的注意。 “木木你怎么沦落到给一个网站打广告了?首富爸爸破产了吗?” “有生之年,财大气粗的叶小少爷居然给一家植物网店打广告?!小少爷,你堕落了……” “榕树下?这家店很出名吗?我没听过啊?” “小少爷,这家网店是你家开的吗?是的话一定捧场哦……” “上面真是好笑,首富家要开网店也不会开个这么小的啊,我去看了,这店规模不大,像是私人经营的。” “小哥哥喜欢的网店,我一定会支持……” “卖植物的?对不起,贫民窟少年打扰了,买不起……” “上面的,买个一两片还是可以的啊。” …… 经过叶睦这一宣传,容时初的网店这下子就爆火了,本来就供不应求的商品更是还没上架就被订完了,然后还有人不停地催上架。 容时初本来还以为那帖子的宣传效应也太强了,却在星网上逛的时候,看到一条娱乐新闻,说是首富家的小公子亲自下场给一个名不经传的小网店打广告,据传这小网店后台强大…… 容时初点进去一看,看到那“名不经传”的小网店居然就是自己那家,顿时惊了,再看看首富家小公子晒出来的那些照片里的植物,确实是自己种植出来的,于是顿时相信了这个小少爷确实是自己店里的忠实粉丝。 不过看到传闻里说这小店后台强大,她就哭笑不得,她哪里有后台了,有后台的话她哪里还会事事亲力亲为? 容时初感慨了一番传闻的不靠谱,又想到看新闻看到自己的头上来,就感觉有点奇妙,幸好她注册网店时是匿名的,星际时代又注重隐私,所以她暂时不用担心有麻烦找上来。 她想了想,也在社交网站上注册了名为“榕树下”的id,感谢了叶睦小少爷为自己小店做的宣传,等他再在自己店里购物时,会送上一个小小的礼物作为报答。 叶小少爷大概是个网虫,容时初才注册了网名回复了他,他就立刻立马喜滋滋地转发了这条发言,说:“不管是什么礼物我都很喜欢,期待~期待~” 169、恋爱脑落魄大小姐(19) 容时初特意把叶小少爷设置为了“榕树下”的vip客户,毕竟一开始网店里的生意就是他撑起来,他一批一批地买,出手大方,让容时初在开店最初那段时间轻松不少,况且他这次还为自己的店免费宣传了,她得投桃报李。 面包树的果实已经成熟,可以摘下来吃了,容时初想起柯听帆之前跟她说要预定一个,便快递了一个给他,然后给他发了一条信息告诉他。 之后叶睦又在她的店里买了不少水果,她便送了一个面包果给他,说是一种稀有珍贵的果实,还把几种吃法都一齐交给他,让他试试。 容时初这时候已经把防护罩买回来了,还买了不少防身的武器,自己本身也练得强大,就再也不必跟刚来的时候一样,处处小心。 因此,现在她可以大胆地让面包果现世。 叶睦收到一棵圆滚滚的绿色果实,外表长得像刺小而平的榴莲,但又不太像。 “这个是榴莲还是菠萝蜜?这么珍贵的水果那位店主都愿意送给你,真是太大方了。”叶姐姐惊讶地说道,凑上前来仔细打量弟弟手上的果实。 叶睦也十分好奇,把面包果转着圈看了又看,才说:“这不是榴莲或者菠萝蜜,叫面包果……店主还给我附上了吃法。” 叶母把卡片上的面包果吃法看了看,兴致勃勃地说:“这些吃法都很方便容易,咱们试试看好不好吃吧。” “店主送给我的,肯定好吃啊。”叶睦信心十足地说道。 于是几个叶家人决定用最简单的吃法,烤熟了掰开来吃。 机器人厨师按照容时初寄来的说明书用火来烤面包果,时不时地翻转果实,均匀烤好,四十分钟之后,面包果的外皮已经被烤得漆黑了, “终于烤熟了!”叶睦眼巴巴地看着那颗黑乎乎的面包果,十分期待地想尝试这种新奇的果实。 面包果被机器人厨师分开成好几块,叶睦迫不及待地拿了一块,也不顾烫嘴,立马就吃了一口。 “妈妈!好好吃啊……”他一边烫得往嘴里扇风,一边惊喜地喊道。 叶妈妈看见他这幅表情,原先的迟疑也一下子消失了,拿起一块面包果,面包果肉是粉黄细腻的,跟榴莲也很想,只不过没有榴莲那独特的香味,可取而代之的,却是混合了香蕉、芒果以及百香果的一种味道,闻着就觉得是香甜软糯的,叶妈妈迫不及待地开始尝试。 叶姐姐见这两人都已经顾不得说话而是一直在吃了,顿时明白这果实不可能不好吃,但等到她真的尝到了味道,才知道什么叫惊为天人! 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果子呢?简直是味蕾的超级享受,是味觉和嗅觉的双重洗礼,叶姐姐也跟妈妈小弟一起埋头默默地只顾吃了。 容时初自己也在家烤了一个,她有些惊奇地发现,面包果在这星际时代种出来,似乎发生了某些变化,让果实变得比原产地的更美味,这大概是一种进化?容时初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惊喜,她顿时决定把这种进化过的更完美的面包树收集回自己的伴生空间里。 于是她摘了一个面包果扔进空间里就不管了,等它腐烂在地里,种子自然会生根发芽,根本不需要她多理会。 “店主店主!你今天送的那个面包果真的太好吃了!我家里人都抢着吃,一个真的不够分啊,呜呜……你还有没有啊?我想跟你买……” 星脑上蹦出叶小少爷的信息,容时初看了看,发现这首富家不但小少爷是个吃货,其他人也同样是呢,瞧瞧叶睦发来的几张叶家人埋头啃面包果的照片,根本看不出首富家人的优雅高贵。 容时初笑了笑,回复道:“我只有一棵面包树,结得果子不算多,你要是要的话,可以卖你几个。” “要啊要啊!我能买几个?”叶睦的新信息几乎是瞬间就飞来了,他身旁在虎视眈眈地站着他爹、他妈妈、他姐姐,他大哥倒是出差了不在家。 几人都满怀期待地盯着叶睦的星脑,一看见容时初的回复,立马七嘴八舌地说道: “儿子,你应该说她有多少咱们就买多少。”财大气粗的叶爸爸豪气地说道。 “对对!咱们还得预定下一批成熟的!”叶妈妈极有远见地说道。 “要是有这种面包果树的树苗的话,咱们也可以花大价钱买一棵!”叶姐姐不但想要金蛋,还想要能生金蛋的母鸡。 叶爸爸和叶妈妈听见女儿的话,纷纷露出个恍然大悟的神情,立马一拍叶睦的肩膀,说:“你姐姐说得对,要是店主有面包树树苗的话,咱们买!” 叶睦只得又问容时初。 容时初看到他这话,挑了挑眉,心想果然不愧是首富家的人,小算盘打得就是精。 不过这也没什么,容时初并不打算把面包果树垄断成自己的产业,毕竟她既没有这个胃口,也不想为此成为众矢之的,所以面包果树她肯定会扩散出去的。 于是容时初回复道:“抱歉,我只有一棵树,所以没有幼苗卖啊,你们要是想要自己种的话,就试试看能不能催生一下种子吧。面包果果实里有很多种子,你们可以尽情尝试。” 其实面包果树可以用枝条扦插成新株,想要多少幼苗都可以,但容时初懒啊,她是那种会辛辛苦苦折枝条扦插成苗的人吗? 不可能的,所以其他想要种植面包果树的种植师,只能从她这里买一颗果实,才能得到种子,尝试催生种子发芽了。 叶家人得到这个回复,立马给容时初打了一大笔钱,容时初毫不客气地收下了,叶家人这么识趣,她便又多加了一句:“看在你们这么大方的份上,要是你们不能成功催生种子的话,我可以提供免费咨询。” “可惜咱们刚刚都忘了收集种子了!”叶妈妈一脸惋惜地说道,面包果的种子太小,几乎可以跟着果肉一起吃,他们刚刚一不留神就全吃进肚子里了。 “啧啧,咱们刚刚应该早点问问店家的,否则也不会白白浪费一个果实的种子。”叶姐姐也有点心疼那些种子。 叶睦却一挥手道:“可惜什么啊,店主不是同意卖给咱们五颗面包果了吗?那种子够妈妈您挥霍了!” “什么挥霍?我那是艰苦地试验!损失是不可避免的。”叶妈妈不高兴地拍了儿子一掌。 170、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0) 容时初卖给叶家五颗面包果,卖了个天价,她美滋滋地看着账户里一连串的零,再次感慨首富家果然出手大方。 她这辈子不知道怎么了,对钱特别在意,大概是被原主“轻钱财、重感情”的恋爱脑以及那穷困而死的下场刺激到了,所以才对钱财特别在意了吧? 不过这不是什么大事情,毕竟她自己能挣钱,又不是从别人身上吸血或者偷蒙拐骗来的不义之财,所以她爱财又会碍着别人什么事呢?她爱财,但她取之有道。 容时初瞬间说服了自己。 叶家对面包果的反馈非常棒,而柯听帆那里却暂时没有反馈,容时初也不太在意,没有反馈就没有呗,她知道自己种出来的改良版、进化版面包果很好吃就行了。 而柯听帆,此时却盯着自己面前这颗浅黄圆溜的面包果,露出深思的表情。 “教授,您这榴莲的外表怎么跟普通榴莲的长得不一样啊?这么小这么平,是新品种吗?好不好吃?”一个研究员凑过来,好奇地看着面包果,问道。 柯听帆伸手推开他的大脑袋,沉声道:“这不是榴莲。” “不是榴莲?那是什么?”研究员疑惑了,“有什么水果是长这个样子的?” 柯听帆没有回答,他也不知道这种果实到底是什么品种,能不能吃,好不好吃。 容时初寄给柯听帆的这个面包果,可没有跟寄给叶家的那样,附上一张吃法、做法说明书,毕竟柯听帆在容家看到面包树的时候,容时初说她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果实的,她怕说多错多,万一露陷了,所以干脆不说了,让柯听帆自己研究。 所以此时柯听帆就算有了一个面包果,也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下手,但他到底是个资深的研究员,于是把这颗果实按照一般流程来处理,量了大小、称了重量、记录外表特征、切下组织检验…… 忙完了这些大体的工作之后,柯听帆就把这个面包果切开了。 一个研究员拿着一份资料激动地走过来,说:“教授!这颗果实可以吃!您看看它的营养成分,它里面的安抚物质比同类体型的榴莲多了好几倍!而且也没有检查出对人类有害的成分……教授,这意味着这种果实是优质的精神力安抚来源。” 柯听帆听了,有些意外,接过研究员手中的资料,用他那过目不忘的本事飞快地看完了这颗果实的成分分析,心中有了打算。 “教授,这颗果子是从哪里得到的?能告诉我吗?我想买一颗回来给我爸……”研究员满含期待地问道。 柯听帆顿了顿,说:“我是机缘巧合得到的一颗。”他想起容时初那破败的家,下意识地为她隐瞒了下来。 研究员听了顿时失望极了,柯听帆不再理会他,而是进了自己办公室,联系了容时初。 柯听帆穿着白大褂的颀长俊逸身姿出现在容时初面前,他开得是视频通话,容时初看着眼前这个男人,穿着研究服显得更加禁欲高冷了,冷白的肤色、殷红的形状完美的薄唇,以及那笔直挺拔的鼻梁,无一不在显示着这个男人极有吸引力的外表。 星际时代的全息投影技术太强大,即使面前这个男人只是个投影,但他跟真人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柯听帆的投影一出现在容时初面前的时候,她看得愣了一下。 “容小姐,我想问问你,你知道你送给我的那颗果实的具体情况吗?”柯听帆狭长好看的双眼近距离地看着容时初,容时初这个颜控险些迷失在他幽深的眼眸里,没听清他的话。 但她好歹定力够,才勉强听清了他的话,她定了定心,抵抗住这个男人无意中散发的魅力,回答道:“大概有些了解。” “那容小姐可以跟我说说吗?”柯听帆很有礼貌地询问。 容时初此时也没必要维持自己对面包果一无所知的假象了,便回答道:“当然可以,这果实是可以吃的,生吃的话味道不太好,但烤熟了吃却有一种板栗和面包的味道淀粉含量很多,容易饱腹,所以我称之为面包果。” “当然,煮着吃、蒸着吃也行,有百香果和芒果的香味呢,很好吃,你可以试试。” 容时初笑眯眯地提议道,只要他尝试过了,说不定又能跟自己续订面包果了。 柯听帆没想到容时初给出的答案挺具体的,她这么配合,柯听帆面色柔和了许多,觉得这爱财如命的女人还有些可取之处的。 于是他温和地说道:“谢谢容小姐告诉我的这些资料,不知道这种面包果容小姐能不能再出手几颗给我?我要研究得仔细些,面包果也许对我现在项目研究很有用。” 容时初顿时眼睛一亮,瞬间眉开眼笑起来:“当然可以了!面包果能对你的研究事业有用,那真的太好了,我当然也愿意为此献一点微薄之力。” 柯听帆看见她这幅财迷却偏偏还要扯大旗来掩盖的模样,嘴角忍不住轻轻扬了扬,忽然说道:“既然容小姐有心要帮助我的研究,那不如降低一点面包果的价格?” 容时初一听他这话,脸上灿烂的笑容差点都维持不住了,她刚要咬牙拒绝,就看到此时的柯听帆面带笑意地看着她,明亮的眼眸仿佛自带脉脉含情,明明只是普通的笑,偏偏不自觉就像是多情温柔地看着你。 这样迷人的眼神,谁顶得住啊?容时初瞬间就被男、色所俘获了,不知不觉就点了头:“那、那就打个八折?” “好,就打八折,说定了,我谢谢容小姐的慷慨大方。”柯听帆眼里笑意更甚,看到眼前这个见钱眼开的女人被自己迷住了,居然在金钱上让了步,他的成就感十足,心情格外愉悦。 明明他不是付不起买面包果的钱,但他从爱财如命的容时初手里占到了便宜,他就觉得高兴。 容时初本来还因为打了八折有些心疼,但看到柯听帆这个极品的男人对她笑了,她就又觉得值了。 这个时候,她终于明白了古时候那个为搏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的昏君,面对美人时的感受了,见了美、色果然就容易昏头,古人诚不欺我呀。 昏君能为美人丢了江山,我只是为了美人价格打了八折,不亏、不亏。 容时初安慰自己。 171、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1) 柯听帆又从容时初手里订了好几个面包果,晚上从研究所回来,他带了两个回去,打算让家人尝尝味道。 柯妈妈看见他一手拿着一个大大的果子,惊讶地问道:“这是什么水果,我以前好像没见过?” “面包果,从容小姐那里得到的,能吃。”柯听帆说着,就让家务机器人去处理两颗面包果了。 柯妈妈听见他提起容时初,顿时眼睛一亮:“是容小姐啊,你最近和她联系了?” 柯听帆点点头:“问了她有关面包果的事情。” “那你有没有再跟她见面啊?”柯妈妈盯着他问道。 “没有,问些事情又不用见面才能问。”柯听帆不甚在意地回答道。 柯妈妈恨铁不成钢,忽然想起一件事,又兴冲冲地说:“下个月八号是我和你父亲结婚六十周年的纪念日,到时候会举办宴会,要不然你邀请容小姐来参加吧?好歹你从她手里得到了不少植物……” 柯听帆微微皱了皱眉,说:“她适合出现在那样的场合吗?妈,你别忘了,容家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了,那些捧高踩低的人很可能额瞧不起她,甚至欺辱她。” “你护着她不就好了?当然我也会让人照顾好她的,让她来参加一下,多认识一些人也好。”柯妈妈脱口而出道。 “说不定容小姐来参加之后,高级种植师的名头能打出来,这不是又能让容家重新立起来了吗?”柯妈妈越说越觉得是这样。 “妈,容小姐可能并不适应咱们这个圈子……”柯听帆委婉地提醒她,容时初从小没有父母,根本没参加过上流人士的宴会,虽然她看着无法无天、胆大妄为的,但柯听帆知道上流人士的复杂,容时初不一定能适应。 “多参加参加不就适应了?”柯妈妈不高兴地拍了拍柯听帆的背,说道,“你赶紧联系她,人家卖给你这么多植物,让你精神力都恢复了不少,你难道不应该报答一下?” 柯听帆无法,值得又联系容时初。 容时初见是他这个大客户,便第一时间接通了,柯听帆俊美脱俗的脸孔很快出现在她面前。 “怎么了?面包果有什么问题吗?”容时初问道。 “没有。”柯听帆摇摇头,他两边耳垂的头发随着晃了晃,“下个月八号是我爸妈六十周年的结婚纪念日,会举办宴会,我妈妈想邀请你参加,你那天有空吗?” 容时初有些莫名其妙:“你父母结婚纪念日的宴会邀请我这个无关人员干嘛?” “不是无关人员,说起来你们容家祖上和咱们柯家几代都有过交情,后来才慢慢淡了的,但现在我儿子有缘被你救了,正好可以续上两家的交情往来啊……”柯妈妈忽然出现在柯听帆旁边。 容时初看到一个大概三十多岁的美貌女人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一脸和蔼可亲的模样,她说完刚刚那番话,才有些懊恼地说道: “我又忘了自我介绍了,希望容小姐不要介意,我是柯听帆的妈妈,知道你上次救了我儿子,又把那么多珍贵的植物卖给他,我很感激,所以我是真诚地邀请你来参加我的结婚纪念日宴会的。” 容时初听了,心中却并不怎么感兴趣,什么柯家,再显赫又关她何事呢?所以她刚想开口拒绝。 但柯妈妈显然看出了她的打算,立马说道:“容小姐先别急着拒绝我,听说你是高级种植师,那肯定对植物很感兴趣吧?恰巧我有一棵极其珍贵稀少的雪魅珍兰,雪魅珍兰全星际现存的不超过一掌之数,许多高级、特技种植师一辈子都不一定见过,难道你不想来见识一下吗?” 容时初立马被她的话吸引了,雪魅珍兰?她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字?是怎么植物?兰花吗? 她的好奇心瞬间就被柯夫人的话点燃了,于是马上答应了:“好,我那天一定会准时参加,顺便见识一下您的雪魅珍兰。” “好,就这么说定了。”柯夫人高兴地说道。 挂断联系之后,柯夫人这才用得意的语气跟自己儿子说道:“瞧瞧,我一出马立刻就把人请来了,你这个说话直来直的呆头鹅显然是被这个本事了。” 柯听帆面无表情地从母亲手里抢回自己的星脑。 容时初既然已经接受了柯夫人的邀请,那自然不会敷衍了事,柯家那样显赫的人家举办的宴会,来赴宴的肯定全都是有名有姓的大人物,所以容时初也得严阵以待。 她虽然不虚荣,但也不想被人当做土包子、丑小鸭,因此她特意定制了一条比较正式的晚宴群,花了大价钱,让她又肉疼了一下下。 到了柯夫人结婚纪念日,柯听帆联系她:“你的礼服妆容都准备好了吗?我派造型设计师去帮你?” 容时初摇头拒绝了:“不用,我自己就准备好了,而且我家也不适合有陌生人进来。” 柯听帆顿时想起她那满院子的植物,便没有再劝了,而是说道:“那五点的时候我去接你。” 容时初还想拒绝的,但她想起自己那辆外表斑驳破旧的飞车,肯定不适合停在柯家光鲜亮丽的停车场,于是答应了。 柯听帆五点准时到了容家,容时初打开防护罩的门,让他进来。 “你快来帮我选选,什么植物当做礼物送给你父母比较好?”一身盛装打扮的容时初烦恼地朝缓步而来的柯听帆问道。 她此时站在庭院的小道上,路两旁全是盛开的艳红蔷薇,灿烂如火,而容时初穿着一袭一字肩的鹅黄波点礼服,精致小巧的锁骨以及莹白如玉的皮肤露在外面,还有那容色绝美的巴掌大的小脸…… 这个场景生动地给柯听帆展现了一下什么叫做“人比花娇”,他墨色的眼眸瞬间幽深暗沉了许多,喉结突然滚动了几下。 “只要是植物,我爸妈都会高兴,你虽然选一种就行了。”柯听帆话一说出口,才发觉自己的声音比平时嘶哑低沉了一些,他不自在地轻咳了一下。 172、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2) “不行,得有意义,造型好看才能当礼物。”容时初摇着头,一脸郑重地说道。 她耳朵上两只耀眼的黄宝石耳环随着晃了晃,柯听帆的视线不由自主地就看向了她的耳环,还有那白皙可爱的小耳垂。 想捏一捏……柯听帆动了动自己的手指。 “你在发什么愣啊?没听到我的话吗?”容时初见他一脸心不在焉发呆的模样,便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柯听帆这才从某些遐思中回过神来,揉了揉自己发烫的耳尖,随手往旁边一个开着花的小盆栽一指,说:“那盆花就挺好的,开得正盛。” 容时初往哪儿一看,见是一盆开着橘黄色花朵的君子兰,立刻眼前一亮,觉得柯听帆的眼光不错,说:“君子兰不错,瞧瞧这整齐排列的叶片,漂亮有序,造型好看,送礼也拿得出手。” 说着,她就要上手去搬那盆君子兰,柯听帆一见她这举动,连忙拉住她的手,说:“你是不是忘了你现在的造型了?搬什么花?我来搬。” 容时初这才记起自己现在的模样不适合搬花,连忙笑了笑,让柯听帆帮忙。 都怪她平时太女汉子了,什么都习惯自己动手做,居然就忘了她现在盛装打扮,得保持淑女的优雅高贵,不能再大大咧咧地上手干活了。 柯听帆其实也已经换上了奢华华丽的礼服,但他的男装干脆利落,搬搬花倒是不碍着什么,因此粗活就他干了。 “容姑,你和容容在家要好好看家,有什么事记得联系我。”容时初叮嘱了容姑,便跟在柯听帆身后往他的飞车方向去了。 “少爷,我来搬。”飞车司机看到柯听帆亲自搬着一盆花,立刻走上前接过去,放在飞车后备箱里。 柯听帆拿着手帕擦了擦自己的手,容时初见状,漂亮的眼睛转了转,说:“柯听帆,你居然还在用手帕啊?不如我送你些香料来熏手帕吧,我做的香料那可是一绝,跟现在流行的香水味道都不一样,你肯定会喜欢。” 柯听帆擦手的动作停住了,听到容时初的话,居然毫不推辞地接受了:“好,那就谢谢你了。” 容时初上了柯听帆的飞车,坐在他身边,飞车的空间面积并不算大,两人挨得很近。 柯听帆能闻到从她身上传来的带着神秘清爽的香味,若隐若现,似有似无,勾人心魄,与现在流行的香水相比,确实更好闻,令人越闻越想闻。 难道她说要送我的香料味道和她身上的香味一样吗?柯听帆的思绪又开始放飞。 “你家里都有什么人啊?先给我介绍一下吧。”容时初一边看着车窗外飞逝而过的街景,一边问道。 柯听帆一边嗅着她身上那清甜的香味,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道:“我家就只有我父母、我大哥大嫂和姐姐。” “居然这么少人吗?其他的呢?柯家不是一个大家族?”容时初有些诧异地问。 柯听帆顿时恢复了高深莫测的神情,说:“现在我父亲是家主,其他柯家人分出去了,大家联系并不紧密。” “我还以为像你们这样的大家族都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然后为各自的利益斗得你死我活呢。”容时初说道,“就像古时候的世家一样。” 柯听帆听得想笑:“哪里有这么多争斗?大家各自的利益早就分得一清二楚了,家主的权力也没有那么大,除非到了倾家灭族的危机关头,家主才会把所有人集合在一起谋生路。但现在是和平时期,大家各过各的,聚在一起谁都不自在,还不如分开。” “哦,原来是这样。”容时初不太了解现在首都星的上流人士们家族情况,还以为跟古时代差不多呢。 “不过也有些比较迂腐顽固的家族,会把一大家子都集合在一起,权力集中在家主手上,家族里的人都要听他的吩咐做事,而能分出去的只有外嫁女或者被驱逐的废子。”柯听帆又说道。 容时初顿时精神了,这才像发生各种阴谋诡计的世家大族嘛! 柯听帆见她听得津津有味,便继续说了:“不过这种情况下,家族虽然能快速发展、保持千百年不变,但内斗是很严重的,毕竟人多了摩擦就多,各自的小心思也多,人心就慢慢涣散了,发展到一定程度,肯定会因为顽固不化而败落。” 容时初刚想让他举个例子,就听见司机恭敬地说道:“少爷、容小姐,到了,请下车。” 柯听帆长腿一迈就下了车,然后绕道容时初那边,伸出手牵她出来。 此时宴会已经快开始了,柯家门前有不少来宾,大家互相寒暄着,忽然就看到宴会的主人之一、柯家的小少爷站在一辆飞车旁边,伸着手像是要牵某位小姐下车。 看到这一幕的人顿时好奇心爆发,是哪家的小姐,居然能得到不近女色的柯家小少爷的青睐,让他这个仿佛跟女人绝缘了的人破天荒地作出了绅士举动? 大家纷纷装作不在意却又时不时地瞄向柯听帆,屏住了呼吸想看看到底是哪个女人这么幸运。 然后,一只莹白如玉的手臂伸了出来,手指芊长完美,仿佛带着光,接着便是一具穿着鹅黄波点礼服,纤秾合度的身体露了出来,最后,是一张令人见之忘俗的花容月貌的脸。 “这个女人是谁?哪家的小姐?怎么以前没见过?”一个三十多岁的夫人好奇地问道。 “长得这么漂亮,难道是哪家娇养着故意不让见人,直到现在才放出来一鸣惊人?”另一个脑洞比较大的贵夫人瞪大了眼睛说道。 “怪不得连高岭之花柯小少爷都被她迷住了,啧啧,有这张祸水的脸,其他喜欢柯少爷的姑娘们就希望破灭了……” “哈哈,那些暗恋柯少爷的姑娘们这下子可得伤心透了,人家柯少爷以前不近女色是没有喜欢的人,看看人家现在,就牵着最美那个了,真不愧是他,连女人也要最漂亮的……” 173、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3) 容时初落落大方地被柯听帆牵了出来,各种各样的目光凝聚在她身上,她本身五感就敏锐,被那么多人盯着,自然第一时间就知道了,即使那些身份高贵的宾客们目光够隐晦了。 但容时初是什么人啊,根本不会在意别人的目光,所以即使面对那么多陌生的、高高在上的客人,她也十分自在。 “柯少爷,这位漂亮的小姐是谁?不跟我们介绍一下?”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公子走上前来,一脸惊艳地看着容时初。 周围的人早早把耳朵竖起来了,听柯听帆怎么回答。 “她是容家的大小姐,容时初。”柯听帆没有吊人胃口,直接就说出了容时初名字。 那位年轻公子听了却一脸茫然“哪个容家的大小姐?” 其他偷听到了的人也面面相觑,使劲想着到底圈子里哪家是姓容的。 “不是什么大家族,我就是一个平民百姓,这位先生不知道我很正常。”容时初微笑着说道。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位年轻公子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地说道,然后跟柯听帆说了一声,便逃也似的离开了。 容时初看到他那跟逃跑似的举动,忍不住笑了,问柯听帆“我出身平凡有那么吓人吗?他都吓跑了。” 柯听帆心知肚明刚刚那人是为什么跑的,但他看容时初丝毫没放在心上的模样,便随口说道“大概他没见过像你这么自在坦然的平民吧。” 正说着,两人已经进了柯家,柯听帆把她带到柯妈妈柯爸爸面前,说“爸妈,这位就是高级种植师容小姐。” 容时初微微笑着道“柯先生、柯夫人,纪念日快乐!” “哎呀,你就是咱们听帆老是提起的容小姐啊?容小姐果然美貌绝伦、气质出众,还天赋异禀,真是才貌双全。”柯妈妈很是自来熟地挽住容时初的胳膊,笑眯眯地说道,看着容时初,满眼惊叹。 其实柯妈妈自己就是个难得的大美人,大概三十岁的模样,丝毫看不出已经有柯听帆这么大的儿子了,两人要是站在一起,别人肯定会以为他们是姐弟俩,而不是母子俩。 星际时代的人类寿命已经大大延长,活到一百岁是英年早逝,活到两百岁才算平均寿命,但还有不少人能活到两百二三十岁,甚至三百岁。 寿命这么长,自然就很难再从容貌上判断一个人的年龄了。 因此此时柯妈妈看着才三十多岁的模样,但其实很可能已经一百多岁了,毕竟柯听帆上面还有哥哥姐姐呢。 “柯夫人过奖了,您才是真正的才貌双全,跟柯老先生站在一起男才女貌,天生一对,羡煞旁人。”容时初嘴甜甜地夸奖道,她向来爱礼尚往来,柯妈妈夸她漂亮,她自然得回夸柯妈妈年轻貌美、婚姻幸福了。 果然柯妈妈听了笑得合不拢嘴“你这孩子嘴巴真甜,还喊什么柯夫人?直接喊伯母伯父就是了。” 两个女人聊得很投契,柯爸爸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容时初的儿子拉到一旁,意味深长地说道“这位容小姐长得很漂亮,又是个高级种植师,你妈妈看来很喜欢她,你呢?” 柯听帆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为老不尊的爸爸,说“我怎么了?” 柯爸爸看着不开窍的小儿子,恨铁不成钢“你怎么了?你就不能先下手为强、近水楼台先得月,先把容小姐追回来当女朋友吗?” “爸爸,你误会我和她的关系了,我们只不过是比较友好的生意伙伴罢了,最多算是朋友?”柯听帆说到最后不太确定,他们大概算是朋友吧?最起码容时初卖他面包果的时候肯打八折了。 “你真是个榆木疙瘩!”柯爸爸简直想拿把锤子撬开小儿子的脑袋,在他脑子里植入“恋爱启动”这个指令。 他这个做老子的难道不了解自己的亲儿子?什么时候他这个对女人冷冰冰的儿子会对自己的女性生意伙伴这么体贴周到了? 不但过问人家的衣服妆容,还亲自去接人家,亲自带到自己和妻子面前,这些难道都不足以证明他对这个女孩的在意和不同吗? 柯爸爸看得很清楚,瞧瞧现在他这个儿子目光还不由自主地跟着那位容小姐呢。 “真是口是心非。”向来斯文俊逸的柯爸爸不雅地朝儿子翻了个白眼,最终却还是好心地再次提醒自己的朽木儿子 “你要是对容小姐没意思,那就离人家远点,省得耽搁容小姐认识其他优秀男人的机会,她长得这么好看,说不定能在这次宴会上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子。” 柯爸爸的这番话让柯听帆心中立马不舒服起来,像是有一粒沙子梗在心脏里,让他极其不适,他想象了一下容时初拉着其他男人的手,对其他男人露出灿烂的笑容,甚至会和其他男人拥抱、亲吻…… 这怎么可以?!柯听帆确定自己不想看到她那样,但自己对她真的有男女之思吗?他不能确定,他虽然活了快三十岁,但从前心思全在研究上,对女人根本不感兴趣。 以前有喜欢他的女人对他自荐枕席,他不但不觉得高兴,反而很厌恶。 打他主意的女人太多了,久而久之,他就对女人厌而远之了。 但容时初也是女人啊,他却从来没厌恶过她,甚至当初容时初狮子大开口跟他要一个亿才肯救他的时候,他也并不讨厌她,后来反而还觉得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挺自在舒适的。 难道是因为这个女人对他本人没有丝毫兴趣,只对他的钱有兴趣?所以他才对她格外不同?柯听帆又迷茫了。 容时初可不知道柯听帆心里想了那么多,她现在跟柯夫人聊得正开心呢。 “伯母,这是我种的君子兰,真好开花了,所以就拿来送给您了,希望您喜欢。”容时初让人把君子兰拿进来。 柯妈妈一看见这盆君子兰,立刻高兴得眼睛闪闪发亮,激动地拉着容时初的手说道“喜欢!我很喜欢!这么珍贵好看的植物,我怎么会不喜欢呢?只是这也太珍贵了。” “不算珍贵,我自己就是种植师,想要可以再种。”容时初笑着说道,“伯母喜欢那这盆花就实现它的价值了。” 。 174、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4) 柯妈妈小心翼翼地看着那优美的叶子和花瓣,惊叹不已,她也是种植师,知道要种出这种品质的植物需要多精细复杂的异能操作才能完成,因此她对容时初种植天赋的评价又高了一层。 “伯母,我记得你说你有一株雪魅珍兰,我没见过这种植物,可以见识一番吗?”容时初趁机提起自己最关心的事情。 “对对!”柯妈妈终于从君子兰的魅力中清醒过来,然后抱歉地对容时初道,“是我疏忽了,不过我还想多看看这盆兰花,雪魅珍兰我让其他人带你去看吧。” 说完她对柯听帆道“儿子,带时初去花房看看我的那株雪魅珍兰。” 柯听帆便听话地过来把容时初带走。 经过大厅的时候,两人又成了人群的焦点,只是这回看容时初的目光更多的是敌视的、不屑的、鄙夷的,显然她在上层社会没名没姓,只是个平民百姓的事已经传透了,所以这些高高在上的宾客开始看不起她了。 不过容时初又不打算在他们的圈子里混,他们看不看得起自己又碍得着她什么呢?因此她十分淡定地跟着柯听帆去花房。 见她依旧落落大方、不卑不亢的模样,丝毫没有自卑瑟缩和紧张慌乱,那些想看她笑话的人顿时不满了,窃窃私语更多了。 “这个女人脸皮真厚,也不知道用了什么肮脏的手段才攀上柯少爷!”嫉妒不甘的大小姐愤愤地说道。 “肯定是凭着她那张漂亮的脸啊!哼,空有美貌,没有家世实力,柯家肯定不会让她进门的,柯少爷最多是玩玩她而已,等玩腻了她就惨了……”这是酸溜溜的女人之一。 …… 容时初摇了摇头把这些话甩掉,跟在柯听帆身后愣是走出了走红毯的气势,她容貌美得超凡脱俗,但性格跟这空灵清丽的容貌可丝毫不同,火爆霸气着呢,这点柯听帆最清楚了。 但只要他们不说到自己面前来,容时初还是比较大度的,她只当她们是嫉妒自己的美貌了。 “妈妈的花房摆的全是她从星际各地收集到的珍稀植物,她爱若珍宝,一般人都是不让看的,我想进入看一遍都得跟她申请。”柯听帆有些怨念地说道,他没想到自己母亲为了成功邀请到容时初,居然舍得让她到自己的花房欣赏雪魅珍兰。 容时初听了他的话,顿时对柯妈妈的印象更好了,有些得意地说道“我跟她同为种植师,交流了很多种植的经验,都快成为知己,知己当然是不同的,你虽然是她儿子,却不是种植师,当然不能随便进入。” 柯听帆见她得意洋洋的,带着粉霞的俏丽脸蛋鼓了鼓,十分可爱,柯听帆很想上手却捏一捏她的脸颊,应该很柔滑好捏吧? “到底那株是雪魅珍兰啊?”容时初扫了一眼花房里的植物,虽然这些植物很珍稀,但她认得出来,她伴生空间里都有,就不太在意了,一心想看到雪魅珍兰。 柯听帆把她带到一盆挂在墙上的花面前“这就是雪魅珍兰。” 容时初一看,这雪魅珍兰叶子细长窄小,垂挂下来,一朵朵洁白如玉的花点缀在绿叶之中,仙灵动人,如同楚楚美人…… 怪不得叫“雪魅”,莹白如雪,娇媚可人,而被成为“珍兰”,大概也是因为跟某种兰花相似,所以星际的人就认为它也是兰花的一种了吧? 但其实这不是兰花,而是昙花,容时初一看到它,就认出来了,这雪魅珍兰其实是小叶昙花。 小叶昙花确实很美,开满花时如同春末的绿草地,雪化了之后留下一朵朵未完全融化的雪花,点缀在绿草之中,翠绿与雪白,相互映衬成鲜明夺目的美。 又像是月色朦胧下蒙着白纱的美人,神秘绝艳,所以小叶昙花又被称为“月下美人”。 “确实是难得一见的植物……”容时初说道,“它很不容易种活吧?伯母真是太厉害了。”柯听帆听着她对这株雪魅珍兰的各种夸赞,却并没有跟着欣赏花,反而把自己的目光放在了赏花的人身上。 容时初也是一株容色惊人的花啊,只是她这种花并不像雪魅珍兰一样难养,反而像草一样顽强不屈,野性十足——是的,即使在植物如此珍贵的时代,各种草依旧是种植师最容易种出来的植物,所以数量最多,普通人买回去之后用植物营养补充剂也能养活,不需要种植师专门用种植异能维持。 “小弟!妈妈说你带着容小姐来花房了!”一个清脆响亮的女声从外面传来,不一会儿一个英姿飒爽的年轻女人便走了进来。 她一看见容时初,便眼睛一亮,伸出手说道“你好,我是柯听帆的姐姐柯听雨,很高兴见到你,我一直想见见能种出那么多好吃的面包果的种植师,没想到今天就见到了。” 容时初回握了她的手,也笑着说道“我也想见见英气逼人的女将呢,今天一见果然巾帼不让须眉,你肯定是个好军人。” 柯听雨是个率直豪爽的女人,并没有因为容时初落魄的身世而瞧不起她,反而对她刮目相看,觉得她没有家族的支持却年纪轻轻就能成为种植师是很值得敬重的。 两个女人又热络地聊了起来,把柯听帆丢在一旁不管。 柯听帆已经习惯了,也没有在意,而是站在一旁耐心地一边听她们说话,一边欣赏各种植物。 “大姐,宴会就要开始了,我们下去吧。”眼看两人就要聊得忘乎所以了,柯听帆看了看时间,连忙提醒道。 两人只得遗憾地停了下来,柯听雨叮嘱弟弟“小弟你今晚一定要好好照顾时初,不要让那些不长眼的欺负了她,否则我可饶不了你。” “她是我带来的,我自然会照顾她,不用你废话。”柯听帆淡淡地说道。 “最好是这样!我先下去了,时初你和小弟慢慢下去也不迟。”柯听雨刚说完便又风风火火地离开了,行动力十足。 “你妈妈和姐姐都很有意思啊。”容时初忍不住笑道。 柯听帆顿了顿,抬起眼帘问她“那我呢?我没有意思?” “你?”容时初拉长了声音,故意道“确实是没有她们有趣。” 柯听帆便用他那双狭长漂亮的眼睛瞪了她一眼,容时初顿时哈哈大笑起来,白瞎了她身上穿着的淑女礼服裙。 。 175、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5) 下去之后柯爸爸果然和柯妈妈牵着手上台宣布宴会正式开始,他们带头跳起了舞。 容时初惊讶地对柯听帆说“你没告诉我还要跳舞的啊?我不会跳怎么办?” 柯听帆搂住她的腰,把她拉到自己面前,低头说道“我教你。” 说着双手牵住了容时初的手,认真地慢慢地教她跳舞。 幸好开场舞节奏比较慢,动作也比较简单,容时初边听着柯听帆的教导,边看着旁人的动作,很快就学得七七八八了,跳得像模像样。 柯听帆大概比容时初高了一个头左右,他身形又高大,因此就衬得容时初格外娇小,被他搂着就仿佛整个人都笼罩在他的气息之下。 英俊男人浓烈的荷尔蒙气息让容时初忍不住心跳得稍微快了点,即使他并不是故意散发出来的,但就是这样无意识地散发出来的魅力才格外迷人啊。 更何况容时初还是个好男、色的,面对这样的极品男人,她自己都没法保证自己能不能把持住。 瞧她的手现在已经蠢蠢欲动,想要上手摸摸他的腰是不是劲瘦有力…… 想入非非的结果就是舞跳得心不在焉,踩了柯听帆一脚。 “抱歉啊!”容时初顿时有些心虚,抬起头来讨好地道歉。 柯听帆看着她那张粉红扑扑的俏脸,笑得弯弯的眉眼,眸色暗沉了一些,他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才声音低沉暗哑地说道“没关系。” 容时初却被他那个精致小巧的喉结吸引住了视线,忍不住一直盯着,柯听帆看到她这样,浑身微微一僵“你看什么?” “啊,没有什么,就发现你脖子修长挺直,挺好看的。”容时初随口说道,要是说喉结的话会不会显得她太不矜持了? 柯听帆觉得握住容时初那纤细腰肢的手仿佛都发烫了,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不该撤回来。 容时初幸好记得现在的场合,因此没有继续调戏这位大少爷。 跳完舞之后,柯听帆就被人喊走了,他有些担心地看着容时初,说“那你就先在这里吃些东西,我过一会儿就回来找你。” “好的,不用管我,我会安排好自己的。”容时初说道,她也确实是饿了,毕竟从家里出来她就没吃晚饭,现在过了那么久,又跳了舞,肚子里那点东西早就消化完了。 所以她也没有矜持,去到食物区,便去挑选食物。 虽然现在的蔬菜水果很珍贵,但对于显赫的柯家来说,却并不算什么,凑够一次宴会的菜品和水果还是够的,因此食物区里有蔬菜做成的菜品、点心,也有昂贵的水果。 容时初本来就因为是柯听帆亲自带来的女客而格外瞩目,现在一直跟在她身边影形不离的护花使者柯听帆终于离开了,于是那些对她虎视眈眈的人就跟鲨鱼闻见了血腥味,立马上前来示威了。 “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下贱货色,攀上了柯二少爷就以为能一步登天了,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一个衣着华丽容貌娇美的年轻女人站在离容时初一米远的地方故意说道。 “果然是没见过世面的,一进来就跟饿死鬼投胎一样,尽捡最贵的食物吃,小家子气!”另一个女子也阴阳怪气地说道。 “可怜的灰姑娘,大概连天然植物都没见过吧,现在有机会来参加这样的宴会,还不得抓紧机会多吃一点,否则以后就吃不到了……”高傲千金之一也开始冷嘲热讽。 她们都是自诩高贵优雅的人,自然不会跟泼妇骂街一样用肮脏污秽的语言来骂格格不入的容时初,只会用各种阴阳怪气、贬低人的话来羞辱她,想让她羞愧而逃。 以前她们对付自己看不顺眼的人也是这样做的,故意说指桑骂槐的话来打击别人、羞辱别人,好让别人不战而逃。 但容时初是谁啊,她脸皮厚着呢,区区这点语言攻击力压根儿伤不着她,因此她即使知道这些女人是在说她,也依旧自在地挑选着心仪的食物,烦恼着这个点心是甜的还是咸的,又或者是酸的…… 可那些希望看到她因此而自卑伤心、惶恐不安的大小姐们看见她这幅毫不在意的模样,差点气死了,这招怎么就不管用了?难道是她根本没注意到? 于是她们又加大了声音在容时初附近讥讽她。 然而容时初依旧充耳不闻,这下子她们也顾不得自己的优雅体面了,直接拦在容时初面前,趾高气扬地说道“我们说的是你呢,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心机贱货?你是怎么好意思出现在这里的?要是识相的就赶紧离开!” 容时初这才把她上下打量了一下,说“请问你是柯家哪位?” 那位高傲小姐冷笑道“你连我都不认识?果然是身份低贱的平民!我可不是柯家人……” “哦,既然你不是柯家人,那你有什么资格让我离开?我可是柯夫人亲自邀请来的。”容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 “什么?你是柯夫人亲自邀请的?我不信!”高傲大小姐愤怒地尖声说道,“肯定是你说谎了,柯夫人才不是你这种人能攀上的,你说谎好歹也弄清楚情况。” “如果不是她亲自邀请的,那柯听帆怎么会带我来?”容时初不耐烦地说道,“你能离我远点吗?我没兴趣跟你争风吃醋,你要是喜欢柯听帆就直接去找他,找我有什么用?” “你、你……怎么敢这样跟我说话?你知道我是谁吗?”高傲大小姐气得直跺脚,要是找上柯听帆有用,她现在还会来嫉妒这样一个身份卑微的女人吗?她早就找上去了!这不是没用,只好来打击疑似情敌了吗? “你是谁跟我有什么关系?”容时初绕过她,又自顾自去挑选其他点心去了,她虽说现在比较有钱了,吃得起正常的饭菜,但柯家这里的点心却跟容姑会做的不一样,她很感兴趣,都想试一试,试过觉得好吃了,就让容姑学。 “柳柳,你跟这样毫无见识、目光短浅的女人争吵是不得体的,咱们要收拾她,只要吩咐下去就行了,何必现在拦她?”另一个鄙夷地看着容时初的女人对折戟而归的高傲女人说道。 (); 176、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6) “我警告你,柯二少可不是你这样的女人能肖想的,你连跟他共同呼吸一片空气都不配!要是识相的,就离柯少爷远一点,别让你身上的穷贱味污染了他。”那个目光鄙夷的女人抬着下巴,对容时初说道,眼里的不屑都几乎化作实质侧向容时初了。 “穷贱味?”容时初被这个词激怒了,说她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说她穷! 容时初见她口口声声警告自己不能肖想柯听帆,显然也是个对柯听帆有心思的人,那她就偏偏要抢走她喜欢的人,本来她对柯听帆的兴趣只在心里想想,并没有升级为现实的意思。 但这个女人成功地激起了她的逆反之心,这女人这么怕自己与柯听帆扯上关系,那她就不能白白遭受她这番侮辱,挨骂也得真的吃上了肉才值,因此容时初干脆决心落实了与柯听帆的关系,偏偏要抢了她们心心念念的男人,气死她们! “好了,现在你们成功激怒我了,我不但不会知难而退,反而要主动向柯听帆进攻,抢走这个你们眼巴巴都得不到的男人!”容时初眼睛一眯,啪地一声,拍在桌子上,宣布道。 她这话令几个女人目瞪口呆,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的意思,于是她们顿时气得火冒三丈,其中一个甚至还想上手扇她巴掌。 容时初瞬间抓住她的手,下了大力气捏着她的手骨,那女人疼得一下子眼泪都出来了,要不是还顾忌着场合,立马就能哭出声来。 “痛!痛!快放开我!”女人涕泪横流地哀求道,精致的妆容已经变得一塌糊涂。 容时初一脸嫌弃地甩开她的手,冷冷地警告道“打架我最不怕了,敢打我就等着我的反击,我可不管你们是谁!” 那几个女人见状,吓得立马后退几步,离她远了些。 容时初冷哼一声,端着自己盘子里的食物找地方享受去了。 “果然是野蛮粗鲁的下等人!”高傲女人见容时初走得远了,才敢低声嘟囔。 “我、我一定不会放过她的,我要让我爸爸弄死她!”那个被容时初捏得手骨险些碎了的女人恨恨地说道。 不管她们在背后想着怎么报复、打击容时初,总之她们是不敢当面挑衅她了。 容时初很快就那这点闹剧抛之脑后,专心享受起食物来。 柯夫人却找上了她,笑眯眯地说“时初,我带你去认识一些人,他们都是我比较说得上话的朋友,脾气很好的,你不用怕。” “伯母,这没必要吧?我就是个普通人,跟非富即贵的他们没什么共同话题,认识他们也没用啊。”容时初拒绝道,“伯母不用担心我无聊,我很自在的。” “你这孩子,我不是担心你无聊,只是给你多介绍些人脉罢了,他们说不定也能成为你的顾客呢?”柯夫人继续劝说道,“他们个个都很有钱,你种出来的珍贵植物尽管卖给他们,价钱提高些也无妨。” 柯夫人说完,还调皮地对容时初眨眨眼。 她说的这番话算是对容时初掏心掏肺了,如果不是真的为她着想,柯夫人是不会这么“坑”好朋友的。 果然一说到自己的生意,容时初顿时就来了精神,答应了柯夫人的好意。 柯夫人带着她去认识她的朋友,介绍她是个高级种植师,出自容家,是容世亭的直系后代,家族天赋异禀。 那几个朋友本来对容时初是淡淡的,虽然认识了却只当是个普通小辈,但一听柯夫人说她是容世亭的后人,立刻就来了兴趣。 一个和蔼和亲的阿姨震惊地问道“容世亭真的是你先祖?!我还以为容家没有人了……” “容世亭确实是我先祖,容家人还是有的。”容时初回答道,没想到她有朝一日还得拼祖宗,这可真是个新奇的体验。 得到了肯定的回复,其他人这才重新打量起容时初来,像是欣赏什么古董一样把她全身上下打量了一番。 “真不愧是容大师的后人,果然年少英才,不但容貌出色,天赋也惊人,年纪轻轻就成为高级种植师了。”一个中年伯伯感叹道。 “这就是家学渊源啊,底蕴深厚的家族就算暂时没落了,也总有一天能重铸辉煌。”另一个清隽帅气的伯伯也感慨。 “好孩子,以后要是遇到什么困难了,可以跟伯伯阿姨们说,我们以前是不知道你的存在才忽略了,但现在知道了就不会袖手旁观。”另一个气质高雅的阿姨柔声对容时初说道,“这些年吃了不少苦了吧?可怜的孩子。” 容时初见他们居然因为自己是容世亭的后代就这么重视自己,一时之间有些感慨老祖宗的名头太好使,容世亭在星际人心目中的地位居然比她想象中还高,即使去世几千年了,也依旧能庇护子孙后代。 容时初此时都有些好奇老祖宗活着时候的风采了,能被人捧上了神坛的人,应该是举世无双的吧? 认识过之后,这些阿姨伯伯们就开始给她送见面礼,容时初得到那么多珍贵的礼物,乐得像掉进了米缸的老鼠,喜不自胜。 等柯听帆送她回家的时候,她还喜滋滋的,脸上的笑容就从没停下过。 “你今晚遇到什么好事了,这么高兴?”开着飞车的柯听帆有些好笑地看着乐得跟偷了油的小老鼠一样的容时初,问道。 “收到了好多大佬的见面礼,很贵重的,得了一笔意外之财,我能不高兴吗?”容时初一边笑眯眯地回答,一边在后座上一一欣赏那些礼物。 柯听帆顿时无语了,他就知道,这个爱财如命的女人发财的时候才会开心。 “瞧瞧这只晶莹耀眼的月钻手镯,一整块月钻雕出来的,价值千金!还有这只奶白莹润的戒指,据说是一个几千年的古董,可值钱了,还有这个……这个……”容时初乐此不彼地一一给柯听帆介绍自己收到的见面礼。 柯听帆见她说得眉飞色舞,漂亮的小脸熠熠生辉,光彩照人,便忍不住笑了,真是个小财迷。。 177、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7) 等快到容家了,容时初才恋恋不舍地把礼物重新收拾好。 下飞车的时候,容时初突然想起自己想要勾搭柯听帆的决定,立马回头问他:“今天太晚了,你要不要留下来过夜?” 柯听帆听到她这话,只以为她是正常询问,因此摇头拒绝了:“不用,我开飞车回去很快的。” 容时初决定要勾搭他,哪里会让他就这么离开?因此转身回去拉住他的胳膊:“我不想让你回去。” 柯听帆顿住了,一时没明白她的意思,那双漂亮的眼睛疑惑地看她。 容时初见他这么不开窍,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踮着脚尖,就凑上他面前,亲了他一口。 柯听帆瞳孔瞬间猛缩,惊住了,浑身的血液瞬间涌上他脑袋,他涨红着一张俊脸,完全没有了往常的冷静淡定,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想干嘛?” 虽然容时初很想说出那个霸道总裁的经典回答,但她怕自己的孟浪会吓坏了柯听帆,她只得一边不容分说地把她往自己家拉,一边说道:“就是今晚麻烦你送我回来,我不能不表示一番感谢啊。” 柯听帆稀里糊涂地就被她这么拉到家里了,他嘴唇仿佛还能感受到她凑上来时的馨香亲密,可此时看她,却已经恢复了正常,像是刚刚并没有亲过自己一样。 于是他立刻就被容时初这欲擒故纵的举动勾得神思不属、心尖发痒,不知道该拿她如何是好。 “小姐,你终于回来了!”容姑见她回来了,非常高兴地迎上来,嘘寒问暖道,“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吃些东西?” 容时初才在柯家吃了不少东西呢,这会儿一点都不饿,于是她拒绝了容姑:“容姑,不用了,我在柯家吃过了,你去休息吧,不用管我了。” 容姑看了看跟着自家小姐一起进来的男人,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回了自己房间。 容时初把柯听帆拉到了自己的房间,柯听帆还是第一次进年轻异性的房间,更何况这个年轻异性刚刚还对他做出了那样亲密的举动,此时他进了人家的私人空间,就不由自主地想入非非起来了。 容时初的房间其实不奢华,但也不简陋,床是祖上传下来的圆形雕花大床,白色的床幔从床顶垂下来,飘逸旖旎,床边的梳妆台和椅子也是那种古老的中式风格,也就是说,这些家具全是木制的。 天然植物在星际是珍稀植物,但容时初房里的家具却是天然木头做成的,可想而知,兴盛时的容家到底有多显赫。 柯家都没有木制的家具呢,当然,他们想要也不是买不起,只是他们觉得没必要,也不值得而已。 由此也可见容家即使败落了,也是有底蕴的,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容家的状况就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 “我的房间好看吗?”容时初赤着脚缓缓走向柯听帆,伸手搂住他劲瘦的腰,吐气如兰地问道。 柯听帆俊脸一红,连忙垂下眼帘,他刚刚随便打量姑娘家的房间,实在太失礼了。 容时初也不要他回答,伸手抚上他那仿佛被艺术大师精雕细琢过的脸庞,感叹地说道:“你这张脸真是造物主最精美的杰作。” 说完,她还毫不矜持地凑上去亲亲他的鼻尖、嘴唇,然后是他的喉结,喉结上下滚动了几下,容时初便轻轻地咬住了它。 “嘶——”柯听帆发出一声低哑的声响,双手不由自主地握住了容时初纤细柔韧的腰肢,用力地握了握,不知道是想把她往外推,还是拥进自己怀里。 容时初轻笑一声,松了口,而柯听帆喉结周围已经印了一圈牙印,她调皮地伸手去模。 柯听帆眼疾手快地握住她那只不安分的手,漆黑的眼眸沉沉地望着她:“你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我做得这么明显了,你还不明白?”容时初歪着头看他,“我就是想勾搭你啊。” “这不是可以开玩笑的事情。”柯听帆艰难地把自己的目光从她娇俏的脸上移开,拼命想压制住自己疯狂跳动的心脏,然而心脏跳动是他想控制就能控制的?要是能,那就不会有情不自禁这个成语了。 “谁跟你开玩笑了?”容时初不高兴地说道,“我喜欢你的容貌、你的身材、你的大脑,想和你来一场你情我愿的男欢女爱,我自认为自己长得也不错、性格独立又不粘人,难道你不喜欢我这样的吗?” 她说得这样直接,柯听帆想要装傻都不行了,但他感受着自己胸腔里那颗听到容时初的话后跳得更欢了的心脏,想骗自己都不行了,他是个很坦诚的人,于是把眼睛一闭,红着脸回答道:“不是不喜欢的……” “你放心,我没有想缠着你、攀附你的意思,只是眼馋你的身材罢了,我的身材也不错,你不如也馋馋我?咱们互相满足一下……”容时初轻柔的声音仿佛海妖的歌声般,充满诱、惑。 柯听帆此时的耳朵尖都已经红得滴血了,浑身的血液沸腾了一般,听到容时初的话,内心升起一股欣喜、激动之情,于是他不由自主就回答道:“好!” “我也不需要负责,大家你情我愿的,没必要再遵循那些腐朽没落的古老规矩,对不对?你长得这样好,却没有尝试过男女之情,你难道不觉得太亏了吗……你说什么?!你答应了?!”容时初还在滔滔不绝地想说服这个男人,突然就意识到他说了“好”。 “你居然这么快就答应了?我以为我还得继续说服你呢,毕竟你之前都很洁身自好,不太可能为我破例。”容时初惊讶地说道。 柯听帆紧紧地盯着这个撩拨了自己的心,让自己情不自禁的女人,良久才声音沙哑地说道:“我是正常的男人,有正常的生理需求,正如你所说的,你长得很漂亮,性格也不粘人,符合我的审美,我会答应你的亲密邀请很奇怪吗?” 容时初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坦荡,对上他变得火热的目光,她脱口而出道:“我还以为你没有那种世俗的欲、望呢!” 178、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8) 容时初把勾搭柯听帆的想法付诸行动,还是因为被宴会上那些女人一刺激,激起了她的好胜心,想着赌一口气呢,才这么不遗余力。 她以为勾搭上这个高岭之花肯定很不容易,她都做好了长期攻略的准备了,但万万没想到,根本不用她打持久、战,稍稍一勾搭,柯听帆就迫不及待上钩了。 原来他这么好勾搭的吗?容时初都有些怀疑那些人口中不近女色的柯先生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了。 不过不管怎么样,柯听帆虽然对外高冷了些,但在自己面前却很正常,还轻易就答应自己了,那么显然他是个正常的男人。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不是禁欲主义者,家中父母也很恩爱和睦,有世俗的欲、望不是很正常?”柯听帆有些哭笑不得,不知道眼前这个女人的小脑袋里到底想的是什么。 容时初回想了一下下别人都是怎么评价他的,便说:“我听说以前也有很多女人想要勾搭你,但你全都没兴趣,连女性生物都离得远远的,我便以为你对情爱不感兴趣。” 柯听帆低下头,薄唇嗅向容时初纤细柔美的脖子,声音低沉暗哑,仿佛压抑着滔天的火焰:“我现在很感兴趣了。” 说完他没有继续听容时初说话,瞬间噙住她的红唇,点燃了一场欲、火。 容时初紧紧地抱着他的腰,终于把自己垂涎已久的男人叼进自己碗里,她可不会错过这个机会,于是瞬间势均力敌地反击起来。 灯光不知道什么时候熄灭了,温柔的月光从窗外照进来,圆形的雕花大床上动静响彻一夜…… 第二天早上,容时初起身,揉了揉自己酸痛的腰,看着凌乱的大床和地上乱扔的衣服,立马就响起自己昨晚居然把星际少女的梦中情人吃干抹净了! 她往自己旁边一看,果然,柯听帆那张仿佛被造物主亲吻过的俊脸出现在自己眼前。 她俯身下去,用手抚了抚男人浓密卷翘的睫毛,很快,那睫毛如同蝶翼般扇了扇,柯听帆便睁开了眼,那双带着水润黑亮的眼睛先是迷茫了一下,很快就清醒过来了。 “时、时初?”柯听帆像是想起昨晚发生了什么事,看到容时初的那一刻,俊脸就飞起了红霞,向来冷静自持的神情也带上了丝丝羞涩。 这样的反差萌,让容时初心软成一团,这个男人真是与他成熟高大的外表截然不容的青涩啊。 容时初爱恋地亲了亲他,说:“该起来了,容姑做好早餐了。” “好。”柯听帆起身,抱着容时初,回吻了她一下,接着下床,捡起自己的衣服。 容时初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瞧瞧那线条流畅、肌肉匀称的背部、那劲瘦精壮的细腰、挺、翘的臀以及那长长的双腿…… 果然是个绝品的男人,容时初回味了一下下自己昨晚亲自体会过的这具身体的力量,满意地弯了弯眼睛,丝毫没注意到柯听帆浑身都紧张了,穿衣的动作也僵硬起来。 好不容易把自己的身体遮住了,柯听帆才默默松了口气,知道容时初对自己的身材很满意,他内心有一点点骄傲、一点点开心。 他竭力想伪装成平时冷静淡定的自己,淡淡地问容时初:“要让我帮你穿衣服吗?” 容时初摇头拒绝道:“不用,你快去洗漱!” 两刻钟之后,两人就都洗漱好,下楼去吃早餐了。 “我这里没有男人的衣服,你下次记得自己带衣服来呀。”容时初忽然说道。 “咳咳……”正吃着包子的柯听帆一听她这劲爆的话,就咳得满脸通红了。 见容时初一脸正常,仿佛说着“今天天气很好”一样淡定的表情,柯听帆都有些怀疑自己和容时初的表现是不是弄反了,为什么她一个女人比自己这个男人还要淡定冷静? 柯听帆感觉有损自己的男子汉尊严,于是恢复成平时的面无表情,说:“我下次不但会带衣服来,洗漱用品也同样会带来。” 他像是不服输一样,忽然关心起容时初的身体:“你身体还好吗?要是不行,吃过早餐后就回房继续休息,其他事情可以暂时不做。” “不行啊,我想请设计师来帮我重新设计修整一下祖宅,你也看得见,容家祖宅太破败了,再不修会彻底倒塌。”容时初说道。 “我来帮你找。”柯听帆脱口而出道,“我认识古建筑修复师,你的祖宅历史很长了,应该让专家来修复才行,其他外行不能完美修整。” “好啊,那摆脱你了。”容时初一下子就答应了,柯听帆这种人应该不会介绍不靠谱的人给她的,居然他自告奋勇,那她当然就欣然接受了。 吃过早饭之后,柯听帆对容时初道:“我要先回一趟家。晚些再来找你。”他现在穿的还是昨天的衣服,虽然不脏,但心里洁癖还在,穿着吃早餐已经让他浑身不自在了,这会儿自然想回家换。 “好啊,再见!”容时初说道,丝毫不留恋走完与她耳鬓厮磨的男人,柯听帆顿时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比他还洒脱干脆。 柯听帆怀着不知道什么心情回家了。 “你昨晚没回来?跑去干嘛了?”柯夫人正好在客厅里,看见从外面回来的小儿子,顿时扬眉问道。 她这个儿子很少夜不归宿,就算有事不回来也会通知家里,但昨晚他却没有。 “你昨晚不是送时初回家吗?怎么现在才回来了?你是不是干坏事了?!”柯夫人猛然看见自家儿子身上穿的那身衣服正是昨晚那套,还皱巴巴的,这可不像她那一丝不苟的小儿子。 她立刻就敏锐地意识到了什么,不怀好意地笑着问道。 柯听帆浑身僵了僵,才装作若无其事地说:“没什么,是时初家里有些急事,我忙着帮她,忙了通知家里了。” 柯夫人看着儿子说话时飘忽不定的眼神和不自在的神情,立刻就知道他说谎了,便意味深长地问道:“那是什么急事,能让你一整夜都忙着,还忘了联系家里?我可没想到我儿子还是个热心肠的好人呢。” 听到母亲这么调侃,柯听帆装作没听明白她的话,逃也似地离开了:“妈,我还有事,先回房了。” 179、恋爱脑落魄大小姐(29) 柯听帆和容时初便这么交往了起来,谁也不知道他们的真实关系,毕竟一个整天宅在家里,一个不是在研究院就是在家,抽空来了容时初这里,研究院的人会以为他回家了,而家里的人又会以为他去了研究院,这么下来,居然无人发现,还跟搞地下情一样了。 不过这两人都不是会沉溺于男女情、爱的人,容时初忙着修缮自己的祖宅,柯听帆也忙着研究院的工作,所以其实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 经过柯家的那次宴会之后,容时初的身份也传了出去,大家都知道她是容世亭的后代,属于没落的容家人了。 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后,对她的态度就因为各自的立场、身份等原因,大概分成了两种,一种是对她充满期待、善意的,来源于他们对千年前的种植大师容世亭的敬仰。 而另一种则对她是不屑的、鄙夷的,认为她家已经彻底没落,就算有个再有本事的祖宗那也无济于事,毕竟辉煌只属于过去。 甚至这些人还能在她身上得到高高在上的优越感,毕竟曾经显赫一时的容家的后代,如今却沦落成了无依无靠的平民百姓,比他们远远不如,这满足了多少人内心的优越感啊。 而还有另一种人,则恨容时初恨得咬牙切齿,那就是爱慕柯听帆的那些女人了,特别是在宴会里被容时初反击过的那几个,得知容时初的身份后,便开始调查,打算报复她。 其中那个想扇容时初巴掌,却反而被容时初差点捏碎了手腕骨的女人,是伯爵王家的千金王夭夭,王家主要做的是营养剂的生意,他家营养剂所占的市场份额几乎有一半,可想而知家中有多豪富了。 王夭夭作为家主十分宠爱的女儿,长得漂亮优秀,从小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想要什么,几乎没有得不到的。 她第一次见柯听帆就对他一见钟情了,从此追着他到处跑,找各种机会纠缠。 她认为自己无论是家世背景还是容貌身材,都与柯听帆十分相配,她的丈夫就应该是柯听帆那样的才行,因此追逐了柯听帆很多年了,曾经甚至还想着让家里长辈撮合他们两人。 王家哪里有不同意的,于是真的去询问柯家的意思了,但柯家可不兴包办婚姻这一套,而柯听帆又对王夭夭十分反感,因此拒绝了这门亲事。 但王夭夭并没有死心,依旧找到机会就跟柯听帆示爱,觉得自己的坚持能打动他,但柯听帆反而更厌恶她了,甚至还为此请了保镖,就是为了隔绝她。 这样一个把柯听帆视为己有的女人,看到柯听帆居然对容时初这么体贴周到,她怎么会甘心、怎么会不嫉妒? 所以她就想当场给容时初难看,她这样做过很多次了,以前在其他场合,也有很多女孩子对柯听帆心存爱慕,幻想自己成为被柯听帆另眼相看的那个人,王夭夭知道之后,就不管不顾地辱骂、殴打这些女孩子,让她们再也升不起对柯听帆的觊觎之心。 那些女孩子都是家世背景比不过王夭夭的人,受了欺辱也只能忍气吞声,王夭夭的气焰便越发嚣张起来了,于是在宴会上遇到容时初,她也以为容时初是那些可以随意欺辱的人,就想对她动手。 但她这回是失算了,容时初就算没有家世背景,也不是个人人欺辱的人啊,于是王夭夭踢到了铁板,反而被容时初收拾了一顿,不仅手上剧痛了一回,还被同伴背地里耻笑,大大丢了一回脸。 可想而知,她有多恨容时初了。 “小姐,容时初的资料只查到这些了,她一般都在家里不出门的,采买生活物资都是机器人,而且她家还安装了家用防护罩,我们根本潜不进她家。”一个面容平凡至极的男人恭敬地对王夭夭说道。 王夭夭翻了翻手上的资料,发现容时初居然真的是个宅女,整天窝在家里,她想找她麻烦都没处下手。 “啪!”王夭夭气呼呼地把资料往桌子上一扔,对那男人道“难道你就不能想办法把她引出来?!” “这个……我们试过装作偶尔路过的人,不小心触碰她家的防护罩,然后说想赔礼道歉,但她水滴不漏,只派了个机器人出来,本人根本不露面。”男人为难地说道。 “她是个人,总会有弱点的吧?对了,她家都落魄得只剩她一个人了,大概是没有钱的吧?她没钱怎么生活?还是她挣钱也不用出门?”王夭夭难得聪明了一回,斥责道,“你再去查得仔细些!这些表面的资料查来有什么用?别想着敷衍我!” 男人只得再去详细调查容时初了。 王夭夭死死地盯着资料上容时初那张即使不施脂粉也俏丽非凡的脸,忍不住用指甲狠狠地在她的脸庞上划了一下,照片上容时初的脸便被划成了两半。 “容时初!我不会放过你的,想跟我抢男人?你还不配!”王夭夭阴狠地说道。 于是容时初便突然发现误闯自己家的路人多了起来,走错地方的快递机器人也有两个,但这些容时初都没有亲自出面,而是让容姑去处理。 这让幕后的人气得恨不能亲自把她从容家扯出来,但他们要是有这个本事就不用各种碰瓷了。 容时初就跟在家里生了根一样,守了这么久,居然没有一次出门的,就跟个带壳乌龟一样,让人无从下手。 不过第二次的调查,终于查出了她有个前男友。 于是容时初很快就收到了“前男友”浪子回头的信息。 【时初,你……现在过得还好吗?我……我很想你……”】 瞧这欲言又止,充满浓浓渣男式试探的信息,就是容时初也一时被成功骗住了,还真的以为是谢天朗。 她二话不说,把这个号码拉黑了,渣男这种生物,容时初跟他多说一句话都觉得脏了自己的星脑。 冒充谢天朗的人迟迟等不到容时初的回复,又小心翼翼地发了一条信息继续试探。 然后星脑提示他被容时初拉黑了。 王夭夭的手下…… 这女人这么绝情的吗?可资料显示她很爱这个男人,曾经还纠缠不休想挽回呢。 。 (); 180、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0) 王夭夭的手下并不死心,又换了个号码继续冒充谢天朗。 【时初,我后悔了,我发现我还是最爱你的……我想再见你一面,好吗?】 容时初见是个陌生号码,扫了一眼信息,以为是谢天朗换了个号码给她发的信息,又不耐烦地拉黑了这个号。 于是王夭夭的手下又发现这个号码无法给容时初发信息了。 真是日了狗了,女人都是这么善变的吗?曾经爱得死去活来,这才多久就这么绝情了?对前男人真的是毫无情意! 王夭夭的手下气得险些把自己的星脑摔了。 而容时初并不知道自己无意中避开了一个算计,看来宅也宅的好处啊。 王夭夭的手下没有办法,只得从另外的事情下手。 因为容时初的网店是匿名开的,所以没被他们查到,每天有来来往往的快递机器人到容家,他们也以为是容时初在网购,还鄙夷了一下她家都落魄成这样了,居然还天天网购,真是败家子! 即使他们查到容时初是个高级种植师的事,也以为她空有个名头,种植师协会那些人是看在她祖先的份上才给她放松了测试标准,让她考了高级种植师。 得知容时初是个种植师,王夭夭的手下便又冒充种植师协会,给容时初发了信息,让她某个时间准时到协会大楼报道。 容时初看到这条信息,有些疑惑,种植师协会其实是个非常高冷的组织,基本很少联系种植师个人,要是有通知或者任务,都是在种植师总网站上发布信息的,几乎不会与种植师私自联系。 但她现在收到的这条信息,开头却是:容时初小姐,这就显得很不正常了。 容时初多了个心眼,于是联系上了种植师协会,询问工作人员,是否有这么一件事情需要她去做。 接到容时初询问的工作人员非常惊讶,说协会根本没有给她发过信息,她肯定是被骗了,还让她把发信息给她的那个号码发过去,之后便斩钉截铁地说这个号码不是种植师协会的,建议她报警,这肯定是有人冒充种植师协会欺骗她,让她不要上当。 容时初大惊失色,没想到星际时代还有这种电信诈骗,于是她毫不犹豫地报了网警,至于之后那个假冒种植师协会的人会有什么下场,她就不知道了。 几天之后,她接到敬察的消息,说那些冒充种植师协会的骗子已经伏法了,甚至还给她赔了精神损失费。 而被抓了的王夭夭的那个手下,被气急败坏的王夭夭赎了回去,之后忙不迭地跟王夭夭辞职了,要回乡下当他的土财主,他再也不想再首都星混了,首都星果然藏龙卧虎,他差点栽在一个小丫头手里,于是彻底熄灭了攀附权贵的想法。 容时初可不知道自己只是警惕心强了一点点,就拯救了一个险些成为王家爪牙的人,不过能让人迷途知返,也算是功德无量了。 功德无量的容时初此时看着面前只穿了浴袍的男人,咽了咽口水,觉得自己先下手为强,成功勾搭上了这个男人,真是再明智不过了。 这样绝色的美人,即使是在星际时代,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看够了吗?”早已经身经百战,不再青涩紧张的柯听帆嘴角翘了翘,眼里的笑意溢出来,故意压低了声音,充满魅惑地问道。 容时初欢呼一声扑上去紧紧地抱住他,说:“不够不够!看再多我也看不够……男人,你就是专门来勾、引我的男狐狸精吧?” 柯听帆顿时轻笑出声来,双手托住了她的臀部,让她紧紧地贴在自己身上,密不可分,才说道:“我不是男狐狸精,你才是,你是一只贪财又好、色的女狐狸精。” 容时初听了,嗷呜一声咬上他的薄唇,于是也不再争执到底谁才是狐狸精了,也许两个都是,否则怎么抱着抱着就开始妖精打架了呢? 两个小时之后,终于风平浪静。 柯听帆搂住怀里的女人,餍足地抚着她的脊背,俊逸的脸上慵懒而迷人。 “有人跟我妈打听你的事,要请你赴宴,你想去吗?”柯听帆漫不经心地问她。 “不去,都拒了吧。”容时初毫不犹豫地说道,“我这些日子也收了不少请帖,那些人我都不认识,去了干嘛呀?顶着祖宗的名头去丢脸么?” “你不想去那就不去,随你喜欢。”柯听帆自己就不是个喜欢热闹的,自然也由着容时初性子来了。 “不过我这次来的时候发现通往你家的路上有飞车停着,还有一些人……是有人买下了你附近的地吗?”柯听帆突然想到这事,便问道。 “也许吧?不过这里这么偏僻,谁会到这里买地建房啊?我这是祖宅才不得不住在这里,别人却特意选这里,难道是因为地价便宜?”容时初猜测道。 “也可能并不是要在这里定居,而是来这里建个度假庄园之类的。”柯听帆说道,但想起那些飞车和人,他又觉得有些不对劲,到底不对劲在哪,他一时之间又不清楚。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我不太放心,要不要我派几个人来守着?”柯听帆爱怜地摸摸容时初的脸颊,有些担忧地问。 “不用了,我不是有防护罩吗?没有我的允许,没有人可以进来,我很安全,而且我一个人住惯了,不习惯有陌生人在身边。”容时初拒绝了,她不想家里多几个陌生人,毕竟她家到处是秘密。 “那不如我送你几个保镖机器人吧,它们跟你的容姑和容容一样,不是人类,但专业能力却很强。”柯听帆有些得意地说道,“那是我改造过的,武力很强大。” 容时初听到他这话,顿时便有些兴趣了,问道:“也就是说是独一无二的了?那只会听我一个人的话吧?” 柯听帆理所当然地说道:“当然,等你成了它们的主人,自然只听你的吩咐。” “真的?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啊。”容时初高高兴兴地说道。 “不用客气,因为我最想你平平安安。”柯听帆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容时初的心脏猛地漏跳了一拍。 她捧住他的俊脸,狠狠地亲下去,这个男人,怎么就这么会戳中她的心呢? 181、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1) 之后柯听帆又忙了起来,从容时初这里买了许多植物做实验。 容时初此时的网店榕树下已经成了当红网店,每天的销售额非常可观,毕竟星际上的富人还是很多的,幸好她的种植能力也随之提升了,才能勉强供应上需求。 她现在已经不缺钱了,用在修缮祖宅上的材料就更好了,还自己买了建筑机器人慢慢地修,务必把容家祖宅恢复成当初的模样。 她倒不是虚荣或者打肿脸充盘子,只剩自己一个人也要修好那么宏伟的祖宅,她只是不想容家祖宅彻底败落而已,毕竟这些建筑要是还不修缮,任由它自生自灭的话,那很快就会倒塌了,容家就真的没了。 容时初虽然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但既然接收了原主的身体,那就得尽尽自己的义务,还了这个因果。 当然了,如果容时初不是种植师,很穷困的话,那她就算欠了原主的因果,也不会盲目自大地去重修祖宅。 但她现在不是有钱了吗?自然就得履行自己的义务了,原身死的时候,除了后悔爱上一个渣男,致使自己潦倒而亡之外,就是悔恨把祖宅卖了,彻底让容家消失在星际中。 所以得了原主的身体,容时初就得完成她的遗愿。 幸好原主临终最后一刻没有执迷不悟地想要得到渣男,否则容时初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不管不顾地灭了他。 榕树下的忠实顾客叶睦又给她网店发信息了:【店主店主,上次我晒了从你这里买的面包果,很多粉丝也想买,但网店上却没有,你要不要上架让他们买啊?】 容时初想了想,回复道:【暂时没办法大批量地上架售卖,因为我只有一棵面包果树,供应不了其他人,除了卖一些给vip客人之外,剩下的都是要满足我自己的需求。】 叶睦:【这样啊,那真是太可惜,他们也想尝尝味道呢……对了!你可以不用整个卖啊,切成一小块一小块,让他们尝过味道就可以了,这样就不用你供应太多了。】 容时初这才想起这个星际世界的骚操作,她一不小心又忘了可以这么做了,被叶睦一提醒,便觉得这个建议似乎可行。 可面包果毕竟只有她才有,要是完全被大众所知悉,她还能靠着匿名在星网上开店吗?身份会不会跟着暴露?然后被各种算计? 她不是怕被算计,只是怕麻烦,这就有点让她烦恼了。 容时初叹了口气,说:【我还是再考虑考虑吧,毕竟你也知道这种果实珍贵稀少。】 叶睦回复道:【那你好好考虑吧。】 容时初现在已经不缺钱了,根本不需要靠卖面包果敛财,但面包果毕竟是对安抚精神力非常有效的植物果实,要是她敝帚自珍,不分享给其他人,似乎也无可厚非。 但别忘了,她在各个世界之中穿越,功德越多,穿越就越轻松、过得就越如意,所以她是需要攒功德的。 把面包果推广出去,抚慰众多精神力失控的人,是功德无量的事。 容时初想到这里,就已经有了决定。 她叹了口气,心想,自己果然是个劳碌命呢,没钱的时候要想方设法挣钱,有钱了还得想方设法挣功德。 容时初默默地走到那棵高大挺拔的面包果树身边,向它的根须输送植物异能,面包果树瞬间又结出了许多果实。 然后她又让容容、容姑和她一起剪树枝,她要把树枝扦插成苗,准备卖面包果树的小树苗。 不过这事不是一蹴而就的,还需要一步步来。 容时初把树枝修剪好之后,放入清水中开始浸泡,这样容易发芽,筛选出合格的枝条。 做完这些之后,容时初才停下来休息。 不知道怎么的,她突然想看看柯听帆。 于是她联系柯听帆,然而柯听帆并没有通过她的视频通话,意料之中了,毕竟他总是很忙,做研究时不可能随时随地接通她的通话要求。 不过晚上的时候,他就打回来给容时初了。 “初初,找我有事?”柯听帆身上还穿着白色研究服,显然刚从研究室里出来,他一边摘下护目镜,一边问容时初。 “你今晚来我家吗?”看到他的宽肩细腰长腿,容时初忽然就忘了自己想找他干嘛了,向他发出了邀请。 柯听帆见她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心中欣喜,薄唇微翘,但他很快就遗憾地摇头道:“抱歉,我今晚没空,还有研究要抓紧时间做,你是想我了吗?等过两天实验告一段落,我再去找你?” 容时初一听,顿时有些失望,不过还是能理解的,点点头道:“那行吧,我等你。” “那我现在去忙了?”柯听帆问道。 “哦哦……”容时初刚要答应,突然想起自己白天做的决定,立刻喊道,“先别跑!我还有事要跟你说。” “什么事?”柯听帆边问,边打开冰柜从里面拿出一支营养液,开盖,倒入自己口中,随着他吞咽的动作,他那颗性感精致的喉结上下滑动着,莫名地带着一种撩人的诱、惑。 容时初艰难地把自己的目光从他的喉结移开,才说道:“我打算把面包果上架到我的网店里出售,还有面包果树苗,你觉得怎么样?” 柯听帆喝营养液的动作立刻就停下了,他知道容时初的面包果的价值有多高,一旦现世会面临着什么样的滔天巨浪,因此但容时初说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他英挺的眉毛都微微皱了起来,有些担心。 “初初,你要知道,一种前所未有的、而使用、食用价值又非常高的植物现世,会引起多大的风波、引来多大的危险,你能承受接踵而来的麻烦吗?” 容时初点点头,说:“我大概知道会面临什么样的困难,但我不能因为有困难就不去做吧?而且我又不是打算垄断面包果树,而是分享出去,让有条件的都能种植,这样别人的觊觎之心就能少一些吧?等过一段时间,其他种植师也能种植出面包果树了,那我面临的危险就更少了。” 182、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2) 柯听帆听了容时初的话,想了想,她不打算垄断面包果树以获取巨额利润,而是把蛋糕分了出去,那危险确实少了很多。 但是—— “初初,面包果树一旦现世,那你的身份背景就很难瞒得住了,你作为容世亭的后代,能成功种植出面包果树这样一种星际人类以前从未出现过的植物,那么不可避免地,会有人觉得,你手上可能不止有面包果树这一种前所未有的植物,还可能有其他的,毕竟你的祖先是容世亭。 为了利益,某些利欲熏心的人会想方设法地从你手中得到‘其余’的、前所未有的珍稀植物的种子,那你就再也没法过安宁日子了。 毕竟你无法证明你手上真的只有面包果树,而没有其他的植物种子,总有人不肯相信这个事实的,那你就会陷入永无止境的被觊觎、被算计之中。” 柯听帆说得郑重其事,神情也很严肃。 容时初听到他的话,也想到了很多,意识到面包果一旦现世,很可能事情就会如同他所预料的那般发展。 不可避免会惹来更多觊觎和算计,但容家只剩下她一个人,她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别人还能怎么算计她? 要是真的中招了,她可以把容家献出去当容家种植师的博物馆,毕竟有容世亭这个名头撑着,又有其他容家种植师的各种种植经验和教训的资料,要建立一个博物馆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样的话,即使她没了,容家也能被人铭记、流传下去,就不算彻底消失。 然后她再拉着仇人同归于尽,也不会太亏了。 想到了最坏的结果是她能承受的,容时初立刻就有了决断,她毫不迟疑地说:“没关系,这些麻烦我都想过了,可以承受。” 柯听帆见她一脸坚决,便没有再继续说服她,而是微微笑了笑,安抚她道:“你也不用这么悲观,我会永远在你身后,不让那些肮脏事沾染到你身上。” 不管他这话是真是假,永远有多远,但他现在能这么说,容时初都是高兴的,虽然她有自保之力,但有人愿意把她纳入保护圈之内,她都开心,没有人规定大魔王不能被人保护吧?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当真啦。”容时初笑眯眯地说道,“有你在我身边,想必会减少很多麻烦,那我就送你几棵面包果树的幼苗吧,也许从面包果树发芽、抽枝、开花、结果的整个过程开始研究,才更有利于你的研究设想呢?” 投桃报李又不缺钱了的容时初对自己喜欢的男人还是很大方的。 “好。”柯听帆见她又恢复了没心没肺的模样,神情也忍不住柔和起来,他继续说道,“我这里就有面包果的完整资料分析,我直接发给你,你拿着这些资料去种植师协会登记面包果的面世就可以了。通过种植师协会的审查之后,你就可以再网店上售卖了。” 之前容时初卖给柯听帆和叶家的面包果,严格来说属于“三无产品”,是不能售卖的,但柯听帆和叶家信任容时初,所以即使这是新植物种类的果实,没有经过种植师协会的专门认证,他们也毫不迟疑地接受了。 但要公开售卖就得到种植师协会认证这是对人类无害而有益的植物才行。 柯听帆十分耐心地教她怎么去认证、登记,容时初一一记住了。 正当她再次催长面包果树的时候,却不知道叶睦在社交网站上晒的面包果又把她的网店推上了风口浪尖。 因为终于有粉丝发现叶睦说的这种面包果并不存在。 “木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到其他植物网店搜索,全都没有这种什么面包果啊?问了客服,客服也说从来没听说过有这样一种果实,你是不是被骗了啊?” “对啊,我也查了植物百科,上面根本没有面包果这一个品种!” “在哪里可以买到这种面包果?求一个链接……” “求链接!” “同求!” “别求了,我查过了,全网没有一家店卖这个面包果的。” “木木,你是不是在跟我们开玩笑啊?这个面包果跟榴莲有些相似,是不是榴莲的新品种啊?” “木木真调皮,原来是骗我们的啊,亏你还想出了‘面包果’这个名字!” “不会吧,不会吧,你们不会真的被叶少爷这个幼稚的玩笑骗倒了吧?” “怎么能肯定是叶少爷骗了我们?说不定是‘榕树下’这网店店主骗了叶少爷呢?叶少爷人傻钱多,网店店主拿个少见的榴莲来骗他说是面包果,他这个傻白甜也会相信吧?” “对啊!肯定是叶少爷被店主骗了!” “可恶!居然敢骗我们木木,不怕首富爸爸把他那个小破网店弄破产吗?!” “唏嘘……叶小少爷居然被人骗了,我当初就觉得那个‘榕树下’不是什么好货色,明明店里卖的那些植物跟其他网店卖的也没多大差别,偏偏还吹嘘他家的植物安抚能力比其他店卖的高,这样拉踩别人,真是垃圾!” “叶小少爷当初还给‘榕树下’做过宣传呢!现在被人骗了,也是讽刺!” “那‘榕树下’到底是什么背景啊?难道比首富家后台还大吗?居然连叶小少爷也敢骗?” “肯定是飘了呗!” “堂堂叶家少爷也被骗,真是活久见啊活久见!” …… 于是评论在短时间内飞速增加,就火出了一个热搜:“叶少爷被‘榕树下’网店所骗,拿榴莲当面包果”。 有那些好奇的网友点进去,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相,嘻嘻哈哈地嘲了一把叶少爷的人傻钱多,又义正言辞地顺手举报了‘榕树下’网店诈骗。 于是再一次遭受无妄之灾的‘榕树下’因为被举报的人太多,暂停了网店的交易资格,同时通知容时初这个店主,让她解决这件事情。 迎面而来一口大锅的容时初:……心累! 叶睦得知自己这条内容引发的后果,慌慌张张地给容时初发消息:【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弄巧成拙了!我没想到会变成这样,害你的网店都被封了!】 容时初揉了揉额头,回复道:【只是暂时封了,叶少爷要是感到抱歉,那就把我今天网店剩下的植物都包圆了吧,也没剩多少了。】 【好!】叶少爷都没犹豫一下就答应了,只想着将功赎罪。 183、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3) “初初,你要抓紧时间去种植师协会认证面包果,我看现在星网上有很多人在怀疑你弄虚作假。”柯听帆也知道了星网上的事,便联系容时初,提醒她尽快落实面包果的事情。 “我今天就去办,就是不知道等协会审核通过要多久,要是太久的话那我的网店就没法开了。”容时初有些苦恼地说道。 星网上的热搜其实对她影响并不太大,但对她的网店影响很大。 柯听帆看着视频里蹙着一双月牙儿眉的容时初,想起星网上对她的各种恶意,心中就更加担心了些,他想了想,对容时初道:“我下午有时间,和你一起去种植师协会吧,我是专业的研究员,有我为你作保证,协会的审核能在更短时间内通过。” “真的吗?那我就等着和你一起去了!”容时初听了他的话,眼睛一亮,顿时高兴起来。 柯听帆见她这么快就恢复了心情,也忍不住心软了些。 结束了与容时初的视频通话,柯听帆又拔打了另一个星脑号码。 “哟!难得你小子也会主动找我,说吧,无事不登三宝殿,找我有什么事?”全息投影中一个身材瘦削、头发花白的老头出现在柯听帆面前。 “周爷爷,好久不见,您最近还在首都星种植师协会吗?”柯听帆对着老头微微笑问。 “你这小子果然是找我有事吧?在在在!又是找我要各种植物的?你这个月不是已经让人来拿了吗?”周老头问道。 “我这次找您并不是要找植物,而是想带一个朋友去认证一个新品种的植物种类,想省事一些,减少那些不必要的步骤,直接进入流程,需要周爷爷您的帮忙。”柯听帆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新品种植物?!”周老头的神情一下子就严肃起来,“柯小子,你说的是真的?你要知道星际已经有几千年没出现过新品种植物了,你现在却说有,这可不是能拿来开玩笑的。” 柯听帆线条分明的俊脸也很郑重,他认真地与周老对视,说:“周爷爷,我没有开玩笑,这是真的,我已经事先研究过那个新品种的植物了,确实跟星际现有的植物种类完全不一样,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 周老头半信半疑,他是星际中现存的大师级的种植师,年轻时也曾想过要找到一种全新的、前所未有的植物,于是踏遍了宇宙各处,但都一无所获。 而不只是他,其他种植师也一样,除了追求种植能力的突破,就是梦寐以求找到一种新植物,成为名流千古的种植师,让自己的名字随着发现的新植物永远流传下去。 但从来没有种植师成功过,可现在柯听帆却对他说,真的有人找到了新植物,周老头第一反应当然是不相信。 因此即使听到柯听帆这样说了,他也不怎么相信。 像是看出了他的怀疑,柯听帆淡淡地说出了容时初的身份:“周老,发现新品种植物的人叫容时初,容世亭的后世子孙。” 周老头的瞳孔瞬间瞪大了,不敢置信地问道:“你说是谁?容世亭的后代?容家还有人?” “有的,而且这个新品种植物也是容时初从容世亭的遗物中找到的种子,试着种了,没想到几千年过去,这种子居然还有生机,让容时初成功种出来了。”柯听帆把容时初编出来额那个故事告诉周老。 周老此时脸色激动得通红,已经信了一大半,容世亭在种植师心里的地位是无人可比拟的,他曾经创造了很多奇迹,开创了植物安抚精神力的先河,那么,他能拥有一种新植物的种子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虽然不知道容世亭为什么活着的时候没有把新植物种出来,但周老自己就能找到好几种理由来说服自己,现在他一心只想看看新植物。 “那你赶紧带着你那朋友过来啊!还等什么?我都迫不及待要见识一番了!快带过来!”周老激动得不能自已地催促道。 柯听帆毫不意外地预料到了他的反应,答应他很快就会过去。 周老头结束了与柯听帆的通话,立刻喊住自己的助手:“小刘,快去帮我查查容家,看看现在容家还有哪些人!” 小刘助手一脸迷茫地问:“周老,要查哪个容家?” “还有哪个容家?当然是容世亭那个容家啊!”周老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容世亭容大师居然还有后人吗?”小刘助手震惊了,他以为容家已经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中了,没想到现在自己导师却让自己去查容家。 “当然有,你快去查。”周老催促道。 小刘只得急匆匆地去查资料了。 没多久,容家的资料就到了周老手上。 “这么少?”周老看着薄薄的几页纸,皱着眉头说道。 小刘小心翼翼地回答道:“老师,容家现在只剩下一个后人了,而且她人际关系又简单,人生经历一目了然,没什么可查的。” 周老快速地浏览这些资料,没过一会儿就知道容家大概的事情了。 “只剩下一个二十多岁的孤女了?从小是机器人保姆带大的?”周老的眉头已经皱得死紧,“容家已经落魄到这种程度了吗?” 周老怅然又惋惜地叹了口气,突然想到什么:“咱们首都星的孤儿未成年时不都是由联邦政府抚养的吗?怎么容时初小小年纪却是在家由机器人保姆照顾的?这是孤儿院失职了?” 小刘助手也觉得不可思议,猜测道:“按理说是容小姐应该由政府抚养的,但可能是因为她母亲还建在的缘故,她没有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孤儿的原因吧。” “可她母亲不是早就改嫁了吗?她改嫁不带上女儿就算了,就连送去孤儿院也不愿意?任由一个机器人保姆来照顾?她就没想过万一机器人保姆出问题了呢?那女人可真是狠心!”周老气得恨不得把容时初的母亲拉到面前臭骂一顿。 这样的母亲根本不及格,不但自私自利,还凉薄心狠,她改嫁时容时初才三四岁,她却只留了一个机器人保姆照顾,这得多狠心呐?怕是根本不想女儿活下来吧? 184、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4) 周老看到资料上写的容时初的遭遇,就为她心痛,好好的孩子,却因为没有家人,变得胆小怕生、怯懦内向,学生时代因为性格原因饱受欺凌,就更加沉默了。 即使有机器人保姆照顾,她并没有夭折,但再优秀的机器人保姆也无法替代亲人给予她情感上慰藉,所以她缺爱,被男朋友欺骗、抛弃,之后又封闭了自我,几乎不再出门…… 周老脑补了容时初可怜兮兮的人生遭遇,再次为容世亭这个唯一的后人而痛心。 其实他也没痛心错,毕竟原主那一辈子真的凄惨可怜,但再可怜又如何,如果不是空间兽时初来了,原主依旧只会默默无闻地死去。 小刘助手却完全没有周老的痛心疾首,他只感慨道:“真不愧是容大师的后人,容小姐也遗传了容家种植师的天赋,年纪轻轻就成为了高级种植师,真厉害啊……” 高级种植师并不是随处可见的,反而很少,千万人里也不一定能出一个,可想而知有多难得,即使是家世背景深厚的大家族,倾尽全族之力也可能只能培养出一个高级种植师,但容时初呢,却仅仅凭着自己的努力,小小年纪就成了高级种植师。 要是那些世家大族知道,得羡慕死吧?小刘想道,当然,他现在也很羡慕这位容小姐,即使容家以前再显赫,但传到她这一代已经没落得不能再没落了,所以小刘认为容家没法给她提供资源,让她升级。 然而她却已经成了高级种植师,那只能是她天赋异禀以及不懈的努力了。 “高级种植师……要是她从小有人教导,有家族提供资源帮助修炼,那等级肯定不止现在这样了,说不定已经是特级种植师了。”周老感叹道。 小刘听了,嘴角不由地抽了抽,难道高级种植师已经满大街了吗?怎么导师却把它说得毫不费力一样,虽然容小姐的天赋惊人,但即使从小能得到精心培育也不太可能这个年纪就成为特级种植师吧? 从低级种植师升级为中级种植师比较容易,从中级种植师升级为高级种植师却很难,大多数种植师终其一生都无法摸到高级种植师的边缘,只能成为中级种植师,可想而知升为高级种植师的难度有多大。 而要从高级种植师升为特级种植师,那就是地狱级别的难度了,这不仅仅需要努力和天赋就可以的,还需要机遇和运气,所以小刘觉得周老的话也太夸张了些。 “小刘,你去准备一下认证新品种植物的步骤流程,下午柯听帆会和容时初来认证一种新植物,我们要先做好准备!”周老雷厉风行地吩咐道。 “什、什么?认证新植物?”小刘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眼珠子都快瞪出眼眶了,“老师您是说真的吗?” “是真的!等下午你就知道了,快去做准备,别在这儿废话了!”周老不耐烦地赶他离开。 小刘已经晕乎乎的了,他跟游魂似的出了周老的办公室,不小心踢到桌子脚,脚趾的剧痛才让他从震撼中清醒过来。 “啊!!”他发出一声大喊,不只是因为剧痛,还因为心中极度的震惊和激动,不喊出来他怕自己能憋死! 有生之年,他居然能亲眼见证一种新植物的出现吗? 内心澎湃不已的小刘满怀激动地去做准备工作了,而他的准备工作不可避免地要告诉其他同事,于是没一会儿,容世亭后人要来认证一种新品种植物的事就传遍了种植师协会。 这个消息如同一滴水掉到油锅里,瞬间沸腾起来,工作人员好奇又激动,兴奋不已,而协会里的会长、副会长、长老之类的高级别人物已经火烧火燎地找上了周老。 “周茂森!小刘说的是真的?容家后人真的种出了一种新植物?”协会会长一脚踹开周来办公室的大门,人还没进去,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发问了。 周老被他的动静吓得差点心梗,气得故意否认道:“假的!赶紧给我滚出去!” 会长却根本不信,抓住周老的衣领激动得眼睛都红了,盯着他的眼睛问:“要是假的,那你怎么会让小刘提前准备?” 其他人也跟在后面进来,七嘴八舌地说道:“就是,周茂森,你要是得了消息就不要再遮遮掩掩了,早些告诉我们也好让我们有个准备啊。” “你给我们详细点说说,容家那后人是谁,新植物是什么植物?” “你从哪来得到这个消息的,可靠吗?不会最后空忙一场吧?” …… 大家叽叽喳喳的话吵得周老脑袋都大了,他大喊一声:“停!” 然后把容时初的资料扔给会长,说:“种出新植物的是容时初,容家人,应该是可靠的,柯听帆这小子已经研究分析过了,确实是新植物,他这个人还是靠谱的。” 会长等人已经在看容时初资料了,资料不多,他们很快就看完了。 “没想到这孩子这么可怜,不过她在那样的环境中依旧长得这么优秀,并没有堕了她祖先的名声。”会长感叹道。 “容家这是又要起来了,后继有人啊。”另一个长老也感慨不已。 “小姑娘什么时候来?我都等不及了,要不然我们不等了,直接上门去找她吧?”副会长急性子,火急火燎地说道。 其他人听了眼睛一亮,知道有新植物出现,他们本就心急如焚了,恨不得一睹为快,但容时初还要下午才来,他们根本等不及,听到副会长这话,就有些蠢蠢欲动了。 但会长显然还有些理智,连忙阻止这帮为老不尊的同事,说:“咱们这一大帮人贸贸然就跑去,会吓到人家小姑娘的,再说去了也没有仪器检查分析新植物的成分,那不是白白打扰人家吗?你们耐心些,不就是再等几个小时吗?很快就到中午了……” 其他人只得按捺住自己的小心思,个个等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根本静不下心来。 废话,得知了这样一个消息,谁能精心啊?新品种植物,那可是所有种植师梦寐以求的东西,而他们马上就会看到了,能不激动、紧张、心急如焚吗? 185、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5) 柯听帆中午下班之后就去了容家接容时初,容时初带了两个面包果和一盆面包果树幼苗去种植师协会。 相比于上两次她孤身一人默默无闻地来种植师协会,这一次她刚下了柯听帆的飞车,就看到种植师协会门口多了好些探头探脑、满脸急色的人。 容时初和柯听帆都是容颜出色,出类拔萃之人,所以他们刚出现,那些焦急地等待着他们的人就发现了,看到他们就如同看到肉的狼一样,眼睛都快发绿光了。 “是容小姐吗?”协会会长激动地疾步上前,走到容时初面前,强自镇定地问道,他们刚刚已经在资料上见过容时初的照片,因此轻易就认出了她。 “是我。”容时初点点头,然后让柯听帆的保镖帮忙把车上的面包果和幼苗搬出来。 这两样东西一出现,所有人的目光立刻就黏在了上面,如同嗅到血腥味的鲨鱼,恨不得立马就涌上来强抢。 但幸好他们还有理智,会长艰难地把自己的眼珠子从面包果和幼苗上移回来,伸出手自我介绍道:“容小姐你好,我是种植师协会的会长张长峰,知道你要来咱们协会认证一种新植物,我们都感到非常荣幸,也非常激动。” 容时初看出来了,这位会长看到面包树的时候眼睛迸射出来的光芒能闪瞎她的眼,她伸手跟他握手:“张会长你好,我是容时初,待会儿就要麻烦你帮忙认证新植物了。” “不麻烦,不麻烦!”张会长连忙说道,“那咱们现在就上去做检测吧?” 说着便迫不及待地带着容时初去楼上的植物检测室。 容时初自然不会推辞。 几个长老围在抱着面包果和幼苗的保镖旁边,跟着他们往上走,连路都顾不得看了,恨不得立刻就上手摸一摸那两颗又圆又大的面包果。 好不容易到了检测室,容时初拿出各种资料,又填了一些表,便把面包果和幼苗交给这些早就垂涎不已的长老们检测了。 得到了心心念念的新植物,容时初和柯听帆这两个人就被立马他们抛在脑后了,不过容时初和柯听帆也明白这些人的激动心情,并不因为被暂时忽略了而不高兴。 “这就是新植物吗?叫面包果?长得真漂亮!”周老激动得眼眶通红地说道,手颤抖着摸上面包果凹凸不平的外表,如同摸着最珍爱的宝贝。 “老夫真是死而无憾了!有生之年居然能看到一种新植物的出现!”副会长眼含热泪,“朝闻道夕死可矣,我终于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了……” 张会长也满心都是喜悦和激荡,他小心翼翼地抚着面包果,根本不想用手中的刀子把它切开,反而想把它放在博物馆里好好供奉着。 但是不行,他得尽快给这种植物果实做检测,因此他强忍着激动的心情,说:“嘿,老家伙们,别磨磨蹭蹭下去了,容小姐还等着咱们给这植物认证呢,认证出来之后,咱们可以向容小姐买一颗回来,到时候你们想怎么研究就怎么研究……” 张会长的话很有诱、惑力,于是即使这些长老们依旧对面包果和幼苗珍惜不已,也开始动起手来。 因为柯听帆早早就对面包果做了方方面面的研究分析,详尽无比,所以会长他们这次的检测就只需要按部就班跟着柯听帆的那些资料来做,就可以把面包果研究得透彻无比了。 周老和张会长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种植师,对各种植物都熟悉无比,即使面包果是新出现的植物,但万变不离其宗,所以检测很顺利就进行下去了。 容时初和柯听帆坐在会长的办公室里,百无聊赖地喝着茶,茶虽然也是珍贵植物,但在种植师协会这个植物最多的地方,就不如外面那么珍稀了,所以他们喝到的是真的茶。 周老的助手小刘有些尴尬地来给两人添茶,一边倒茶,一边给自己的老师和会长他们做解释:“非常抱歉,容小姐和柯先生,是咱们招待不周,老师他们对新植物太在乎了,新植物到手之后激动过头,忽略了两位,真是抱歉,不过他们不是故意的,还请两位不要怪罪。” 小刘作为周老的得意门生,自然知道容时初和柯听帆这两人无论哪一个都是天才般的人物,不是能轻易得罪的,因此只好小心翼翼地帮长老们描补。 容时初倒不是在意这些的人,只要她的托付的事能成功做好,她就不在意自己有没有得到体贴周到的对待。 “没关系,他们都是为了我的新植物而忙活,我又怎么会这点小事呢?”容时初笑笑说道。 小刘见她确实没有生气,才松了口气,他把一些种植师协会的内部资料拿出来,说:“容小姐也是种植师,咱们协会的内部书刊有一些种植师会分享他们的种植经验,容小姐你可以看看。” “那真是太感谢了!”荣时初听了,顿时精神一震,真诚地道谢,她确实需要这些资料,毕竟种植师也不能闭门造车,而需要博采众长,了解其他人的经验和教训对自己的能力提升也很重要。 柯听帆没有打扰容时初,而是打开自己的星脑上了星网,星网上那条说‘榕树下’的店主欺骗了叶睦的热搜还在上面挂着,咒骂榕树下的人越来越多。 虽然叶睦连发了好几条言论来辟谣,说榕树下并没有欺骗他,面包果是真的存在,店主已经去种植师协会认证了,等结果出来之后会第一时间宣告。 但并没有多少人相信他的话,大家都以为他是被榕树下的店主灌了迷魂汤,让他执迷不悟,死鸭子嘴硬,纷纷讥讽他没脑子,空有钱的草包。 大众总是相信那些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不愿意相信的,那就根本连看都不屑于看一眼。 叶睦作为首都家的小少爷,从小含着金汤匙出生,家财万贯,无忧无虑,不知道被多少人羡慕嫉妒恨着,以前叶睦只是炫炫富,晒晒各种奢侈品,许多人自己看着,只能说些酸话。 186、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6) 但这次不同了,叶睦居然晒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新植物,却又无法立刻证明这新植物的真实性,于是那些仇富的人立刻就如同闻到腥臭味的苍蝇,一拥而上,疯狂地嘲讽、讥笑叶睦,说他有钱无脑,被人骗了还帮人数钱,真是愚蠢。 能把以前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人踩在脚底下嘲讽,那些人哪里还有理智?不管叶睦怎么解释,他们都只觉得他是在无力地狡辩,于是他们立马有了“自己比首富家小少爷更聪明睿智”的优越感,终于能在智商上、道德上鄙视叶睦,扬眉吐气。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叶睦的解释是无力的,他的社交平台下的评论不堪入目。 柯听帆看了几条,都有些同情这位单纯的小少爷了,不过想起容时初对他的宽待,柯听帆顿时心情就不那么好了。 他可是知道面包果成熟后,容时初第一个送的人是叶睦,第二个才轮到他,不,送给叶睦那个还不收钱,而他收到的那个却是自己付了钱的! 柯听帆想到这里,立马就没了对这位叶少爷的同情,他感觉容时初对叶少爷比对自己好多了。 不太高兴的柯听帆有些幽怨地看着埋头看资料的容时初。 容时初五感多敏锐的一人啊,柯听帆那“热烈”的目光一下子就被她觉察到了,容时初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看着自己的眼神似乎有些委屈,容时初便问道:“你怎么了?” 柯听帆语气有些哀怨,问道:“你是不是很喜欢叶睦?他只是个小屁孩,有不合时宜的天真,要是没有家人护着,还不知道被人怎么吞了。” 容时初不明白他干嘛说这些,但既然他说了,容时初就回答了:“我是挺喜欢他的,我刚开网店的时候,店铺没有名气,生意平平,是他每次都在我店里下大订单,让我平安地度过了那段缺钱的时间,而且他之后还给我的网店做了宣传,我挺感谢他的。” 柯听帆听了,心中突然像被针刺了一下,是啊,容时初最艰难那段时间,是叶睦帮了她,所以他现在有什么资格去埋怨叶睦在容时初这里得到的优待呢? 他只恨自己没有早点遇到她,让她独自度过那样落魄无助的时光。 “不过我对他的喜欢只是像姐姐对弟弟的喜欢,没有掺杂其他的,所以你不用那么酸。”容时初意味深长地对柯听帆说道,她这才想明白了他刚刚那酸溜溜的话是因为吃醋了。 柯听帆一听她这话,耳朵尖都红了,但还是傲娇地否认:“我才没有吃醋,只是看到他在星网上一直帮你解释,虽然没什么作用,但精神可嘉罢了。” “行行,你没吃醋。”容时初笑眯眯地凑过去,亲了一口柯听帆,在他耳边低声哄道,“你放心,我只喜欢你这样成熟帅气、才貌双全的男人,叶睦太小了,我不感兴趣。” 柯听帆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往上扬了扬,眼里的温柔和笑意都快溢出来了,心里仿佛有无尽的蜂蜜涌出来,甜蜜极了。 正当两人柔情蜜意的时候,张会长他们兴奋又激动地带着一对东西出来了,一看见容时初,便迫不及待地说道:“容小姐,我们已经完全研究过了你送来的面包果和幼苗,确认这是一种新品种的植物,认证书我们已经给你做出来了。” 容时初接过来一看,上面写着面包果的各种数据分析,资料非常详细精确。 容时初这才松了口气,那接下来她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把面包果推广出去了。 “容小姐,我能不能从你手上买一颗面包果?”张会长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容时初,“我实在很喜欢这种新植物,很希望拥有……” “我也想要!”周老见张会长先下手为强了,也连忙说道,眼巴巴地看着容时初。 “我!我也想要……”其他人也纷纷喊道,“容小姐,不管要多少钱,即使倾家荡产我也舍得,希望容小姐不要拒绝我们……” 容时初看着面前这些满含期待看着她的眼神,像是孩童无比渴望自己喜欢的玩具,便忍不住想笑。 协会里这些长老也算是有赤子之心了,没有想着动用手上的权势来强迫容时初交出其他面包果,反而安安分分地想用钱来买,真是老实得让容时初有些意外。 面对这样的一帮人,她当然不会拒绝,于是说道:“不用你们倾家荡产,我本来也打算把面包果推广出去,所以价格也不会很贵,只是我现在的面包果已经不多了,你们私人想要的话,得先等等,因为我还要在自己的网店上售卖,破除那些说我弄虚作假的谣言,不过我可以捐两颗给协会。” 张会长听了,顿时高兴得握住容时初的手,不住地道谢:“谢谢!我没想到你愿意把面包果推广出去,真是大公无私,不愧是容家的人!” 不,我才不是大公无私,我想得到功德啊……容时初心里想道。 周老也有些感动,看着容时初,动容地说:“是我们狭隘了,还以为你会牢牢把面包果握在自己手中,创造巨额财富,没想到你却愿意贡献出来造福所有人,这样宽阔广博的胸怀,真是让我自愧不如。” “过奖了……”容时初被他们这么真诚地夸奖,都有些心虚了,连忙转移话题道,“对了,我想请你们协会发一条声明,证明我确实种出了一种新植物,因为最近网上有各种关于我的网店的造谣,我希望你们协会帮忙辟一下谣。” “可以,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义不容辞!”张会长一口答应了。 容时初顿时笑得更灿烂了,说:“我带来那盆幼苗没事吧?送给你们协会了,你们可以自己催生,这样更方便了解面包果树的生长过程。” 张会长听了,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眼里已经带上了泪花:“好好,你真是个好孩子,这么宝贵的植物都愿意送给我们……” 容时初眼看这些人又要真情实意地感谢她一番了,她受不了那么多煽情的场面,连忙拉着柯听帆离开了种植师协会。 187、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7) 种植师协会果然发表了一篇声明,证明容时初确实种出了一种新品种植物,新植物被命名为面包果树,果实为圆形球状,饱腹强,精神安抚成分高,还夸赞了这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感谢了容时初为植物界做出的伟大贡献…… 这份声明的出现犹如一滴水滴进油锅里,瞬间炸裂开来,不仅仅是星网上沸腾起来,就连现实里都有许多人在讨论这件事。 容时初知道这件事会引发多大的震荡,所以她又恢复了足不出户的状况,根本不出门。 她在自己的网店上传了种植师协会给她的认证证明,重新把面包果以及面包树种子、幼苗上架出售,只不过价格定得很便宜,普通人也买得起,为了防止有人大量购买当二道贩子,容时初还规定了限量购买,一个身份证明只能买一份。 她这次的目的不是为了挣钱,只是为了尽快把面包树推广出去,所以价格定得很低。 有了种植师协会为她做的证明,网店自然被解禁了,容时初上社交论坛上宣告了一下: “榕树下”植物网店已经重新开张,新植物的果实、种子和幼苗正式上架售卖,欢迎有意向的顾客前来购买。 后面还上传了几张照片,是成熟圆球状的面包果以及翠绿可爱的幼苗。 容时初还特意圈了一下叶睦最新一条为她的网店解释的发言,这个少爷内疚于为她招来无妄之灾,这几天一直在星网上为她辟谣。 她又刷新了一下页面,她那条发言下面已经出现了许多评论,全是前来询问新植物的。 容时初扫了几眼就不再看了,她直接转了种植师协会发的那条声明,声明里还带上了面包果的各种成分分析,详细彻底,完全可以满足大众的好奇心。 即使容时初已经有意识地隔绝了自己与外界的交集,但种植师协会那条声明一发,她的星脑上还是被许多未知的来电快打爆了,见容时初不接,那些人就开始给她发信息,没一会儿功夫,她的星脑上就收到了上百条来历不明的信息。 “尊敬的容小姐,我是鸿运集团的董事长李佳明,不知道您这周六晚有没有空?鄙人诚邀您参加鸿运集团的商业晚宴……” “尊敬的容小姐,您真是太厉害了,听说您是容世亭大师的后代,容大师在世的时候与我祖父是好友……” “容时初小姐,我对你种出的新植物非常有兴趣,不知道本人是否有幸上门拜访?” …… 一系列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不知道从哪里得到容时初的号码,就开始来拉关系、吹捧她、追求她甚至说是她失去联系的亲人…… 容时初算是见识了一番何为“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了,她大开眼界,重新认识了人类的脸皮到底有多厚这个问题。 容时初烦不胜烦,干脆设置了拒收未知来电的信息和联系。 星脑终于清静了些,但还是逃不过星网自动推送的头条重磅新闻: 《时隔四千六百年!重新发现一种新植物!》 《种植师协会宣告新植物的诞生,功臣为容世亭大师后人》 《容家谷底飞升!发现新植物面包树,气数未断》 《容时初——面包树的催生种植者,时代的功臣》 …… 这些是比较正式的新闻媒体发的文稿标题,但还有些八卦娱乐的,则是专注于挖掘容时初的生平轶事,于是容时初上学时的各种事都被挖了出来,连谢天朗这个快被她忘到九霄云外的前男友都被查得一清二楚了。 《容时初情场失意、事业得意,发现新植物名垂千史;谢天朗有眼无珠、丢西瓜捡芝麻,劈腿女朋友遗臭万年!》 得了,这个不知道出不出名的娱乐媒体真行,不但把谢天朗当初一脚踏两船、喜新厌旧、贪慕虚荣的事调查得明明白白,连个标题都起得对仗工整,可真有才。 可容时初看着那个长长的标题,尴尬得脚趾都快抠出三室两厅来了,虽然这让渣男彻底暴露于人前了,但她并不想和他的名字放在一起,他不配。 容时初把星脑摘下,往沙发上一扔就不管了。 可没一会儿星脑又有了动静,这是她特意为柯听帆设置的铃声,她最终还是懒洋洋地又把星脑捡起来了,接通了柯听帆的全息通话。 “你没事吧?是不是有很多人来打扰你了?”柯听帆俊美的面容立马出现在容时初面前,担忧地问道。 “确实很多,但我都屏蔽掉了不认识的人,所以暂时没什么麻烦。”容时初叹了口气说道,“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事才能平静下来。” 柯听帆看着她有些疲倦的脸色,心疼地说道:“要不然我让人压一压这些新闻?” “你能压得住?”容时初有些意外地问。 “不能完全压得住,但那些太离谱的八卦小道消息却是能压下去的。”柯听帆定定地看着容时初,“比如,你那什么前男友……” 听到他这句话,容时初顿时笑了,这个男人,说了那么多,最终目的就是这个吧?真是难为他了,吃个醋还要绕个弯来表达。 柯听帆听见她的轻笑声,神情有些不自在,但他很快就理直气壮起来,直接问她:“那个谢天朗真的是你的前男友,还抛弃你了?” 容时初点点头,说:“是的,他那个时候嫌弃我没权没势,不能帮他,所以他找了个能让他少奋斗几十年的女朋友。” “真是有眼无珠,不过也幸好他没眼光,否则你怎么会和我在一起?”柯听帆顿时有些庆幸了,然后有些别扭地问,“那你……现在还在意他吗?” 容时初斜睨他一眼,用不可思议的语气说道:“你怎么会问出这个问题来?我现在有了你这样完美的男人,哪里还看得上他?甚至要是没有八卦小报把他挖出来,我都快忘了他长什么样了!” 容时初这番话顿时让柯听帆刚刚心里的那些不舒服瞬间消失了,转而是从心底蔓延出来的喜悦和甜蜜,他向来冷峻的脸上露出个一个真心而耀眼的笑容来,容时初见了,目光都痴迷起来。 188、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8) 柯听帆见她一脸着迷地看着自己,嘴角扬起来的弧度压都压不住,眼里的温柔和笑意满得仿佛要溢出来。 他喜欢容时初这样看自己,他知道自己的皮囊很招她喜欢,从前他讨厌自己的容貌,因为这样的容貌让他备受困扰,但现在他因为这样的容貌吸引了容时初,他就不觉得讨厌了,反而很庆幸。 “咳咳……”柯听帆轻咳几声,容时初终于从美、色中清醒过来,看着眼前这个看得见摸不着也吃不到的美男子,容时初挑了挑眉,露出个意有所指的暧昧笑容,说:“帆帆,今晚上来我这里好不好?我想你了……” 她拉长了声音,尾音仿佛带着钩子,勾得柯听帆心里酥酥痒痒的,那含情脉脉的柔媚眼神带着欲露不露的,属于成年人的暗示。 柯听帆俊脸上微微一红,哪里还不明白容时初的暗示,但他甘之如饴,于是毫不迟疑就答应了:“好,你等着我。” 明明都已经坦诚相待过很多次了,柯听帆还是那么容易害羞,容时初有时候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于主动直接了,才让他总是这么纯情,当然,听的时候他纯情,但做的时候就不纯了,反而像只凶猛的野兽。 但这反差不小的猛兽偏偏就完美符合了容时初的审美,让她爱得不行。 成功邀约到美男子晚上约会的容时初,把外界沸沸扬扬的一滩事都抛到脑后了,喜滋滋地哼着歌让容姑帮着自己准备晚餐。 她愣是在成为重磅新闻当事人之后成功隐身了,但八卦媒体的另一个主角——谢天朗却没办法像他一样与世隔绝。 谢天朗还在公司上着班,突然就感觉到同事们对他隐晦的打量,甚至他还敏锐地感觉到其他人对他的指指点点,像是在对他议论纷纷,但等他一看过去,那些人就闭口不言,装作没事发生一样。 他感到莫名其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毕竟他平时与同事们的关系都不错,甚至因为伪装得好,长得也不差,好些同事都对他有好感。 但这次他们的目光却明显有些异样,而且并非是善意的。 他装作什么也没发现的模样,往洗手间走去。 谢天朗一离开办公室,同事们顿时憋不住了,开始八卦: “谢天朗真的是容时初的前男友吗?这也太意外了,啧啧,没想到我们身边居然有人离名人这么近!” “他现在应该悔不当初了吧?谁知道被他抛弃的前女友是容世亭大师的后人,还种出了新植物,注定名留千古,可惜这和谢天朗没有任何关系呢!” “也是他活该,有眼无珠,听说当初容小姐还来公司挽留过他,但他毫不犹豫拒绝了,啧啧,有些人真的是珍宝主动飞到他手里了,他都能丢了!” …… 谢天朗在外面听着同事们八卦的话,顿时像是有一把重锤重重地砸在他心上,让他险些喘不过气来。 他听到了什么?为什么大家都知道他是容时初的前男友?什么新植物?容时初种出了新植物? 谢天朗仿佛被这些消息砸晕了,脚步踉跄了一些,险些站不稳了。 他强忍着心中如同火烧般的焦急惊惧,飞快地跑到洗手间关了门,坐在马桶上在星脑上搜索起来。 其实不用他搜索,星脑已经主动跳出了最火爆的新闻给他,谢天朗一样就看到了容时初的名字。 等看完了种植师协会发的那篇声明,他瞳孔一缩,浑身冷汗涔涔,意识到自己此时的处境有多不妙。 因为种出了新植物,作为喜新厌旧、嫌贫爱富的容时初的前男友,他也跟着出名了,但出的是烂名、臭名。 不用特意去看,他就知道那些新闻下面骂他的人有多少,骂得有多难听。 但他此时已经管不了这些了,他脑子里装的一直是:容时初种出了新植物,这代表着她会名利双收,但这些都跟他这个前男友毫无关系了…… 如果、如果当初他并没有和容时初分手,那他现在是不是跟着她一起享受这盛名荣耀? 谢天朗越是这样想,心中就越是悔恨,早知道容时初有这样的运道,那他当初为什么要捡了西瓜捡芝麻啊?他牢牢抓住容时初不就行了? 当初容时初多爱他啊,对他事事顺从,全心全意地付出,要是他现在还和她在一起,那根本不用他开口,容时初都会把新植物主动送给他,那他就可以宣称自己才是发现新植物的人,那容时初现在的所有荣耀利益都只属于他…… 谢天朗后悔了,恨不得时光能够倒流,让他回到还没和容时初分手的时候。 但任是他如何后悔,也无济于事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容时初名利双收,而与他毫无关系。 这种让他心脏都揪着疼的悔恨,就像他无意中买了一张彩票,却认为它不会中奖,于是随手乱丢了,但过了一段时间后他突然被告知,那张彩票中了巨额奖金,可是不管他怎么找都找不到那张彩票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彩票过期而无法领奖。 如果他从来不曾得到过,他也许只会跟其他人一样艳羡一下就抛到脑后了,但偏偏他曾经触手可及、得到过可他毫不珍惜,这种得而复失才是最折磨人的,因为他会因此耿耿于怀,再也放不下,时刻悔恨着无法解脱。 而谢天朗得到的并不仅仅是后悔,他还被费尽心思才勾搭上的女朋友甩了。 “谢天朗!我们分手了!以后别再来找我,我不想和你扯上关系,你好自为之吧!”女朋友联系上谢天朗之后,怒气冲冲地说了这一番话,不等他回答就又挂断了。 然而被女友甩掉并不是唯一的坏事,等他从洗手间出来,他就被上司请去,委婉地暗示他的事对公司造成了坏影响,希望他主动离职——于是他工作也没了。 浑浑噩噩的谢天朗离开了公司,回到家,突然猛地想起当初容时初千方百计挽回他的举动,心中有了个侥幸的想法:万一她还爱着我呢?我跟她认错了她会不会迫不及待和自己复合? 有了这个想法的谢天朗瞬间看到了希望,打开星脑就想联系容时初,然而他当初生怕被新女友发现,早就把容时初的号码删掉了,现在想找她都没办法了。 谢天朗顿时如同困兽一般把家里都砸了个遍,那抹希望还来不及发光就立刻又被黑暗摧毁了。 189、恋爱脑落魄大小姐(39) “这辆飞车是谁的?够豪的啊!”一个光明正大地守在容家外面的记者低声对同行说道,一脸羡慕地看着停在容家外面的炫迈飞车。 “好像有点眼熟……”同行有些疑惑地说道,“像是在哪儿见过……” “哎,不管了,现在看看到底是谁从飞车里出来才最重要吧?这容家的安全防护也做得太好了,连防护罩都设置了,真是让咱们无从下手……”那个记者不爽地嘀咕道。 自从种植师协会的那条声明出来之后,容时初就成了最炙手可热的人,人人都想从她身上得到自己想要的,于是容家外面就聚集了上门来拉近关系的各界人士、想来亲自看一眼面包树的大小种植师以及各种媒体的记者…… “出来了!出来了!”那个记者激动地说道,目光像饿狼看到了肉,双眼放着光地看着打开的飞车门。 一只穿着光亮皮鞋的长腿从飞车里迈了出来,接着是一具健美修长的男性身躯,等到那张如同被艺术家精心雕琢过的俊美的脸出现的时候,周围守着的记者忍不住发出各种惊呼声。 “卧槽!居然是柯听帆!” “柯听帆跟容时初是什么关系?他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还愣着干什么?这是个爆炸性大新闻啊!” …… 震惊过后的记者们立刻就激动得血液沸腾了!柯听帆和容时初这两个中的一个,无论在哪儿、做什么,都是一件值得众人追逐的新闻,更别提现在这两个热门话题人物居然聚在一起了,这分明是要炸裂了啊! 于是还没等柯听帆走进容家的客厅,星网上有关他来了容家的新闻便如同星星之火,瞬间就在星网上撩起了一片大火。 “柯听帆进入容家,两人到底是何关系?” “柯听帆夜访容时初,是否好事将近?” “不近女色柯听帆,为何独独对容时初另眼相看?” …… 配图就是英俊挺拔的柯听帆从飞车上下来,神情自若地走进容家的照片,星际时代的照相技术已经能把人拍得跟真人一模一样了,因此柯听帆脸上那与以往截然不同的,带着柔和与期待的表情,格外明显,想让人否认他与容时初关系不好都很难。 再加上各种带着煽动性的标题,星网上那些对柯听帆怀着爱慕之心的女网友们,心碎了一地,根本不想承认柯听帆真的对容时初格外不同。 “不!我不信!我男神怎么可以爱上别人?!” “容时初有什么好的?不过是运气好些有个厉害的祖宗,才让她种出了新植物而已,我家男神怎么能被她骗了啊……” “这能说明什么啊?说不定柯少爷只是上门来研究新植物的呢,根本不是因为私事,你们想得也太多了吧?” …… 星网上一片哀嚎声,但身为话题中心的柯听帆和容时初,却完全不知道自己在星网上引起的腥风血雨。 “我来的时候看到有很多人在你家门口盯着,不知道是些什么人,你不要给他们开门,现在你正是风头正盛的时候,这个时候不邀自来的人大概都不安好心。”柯听帆提醒容时初道。 “我知道,幸好我有防护罩,倒是不用太担心,等过几天,他们没等到结果,自然就散了。”容时初点头说道,然后把一块藕夹肉喂给柯听帆。 这个时候她不想浪费时间在外人身上,只想好好享受与美男子在一起约会的美好时光。 但美男子显然比她本人还要担心她的安全,把藕夹肉吃掉后,才继续说道:“万一有些人比较极端,可能会采取非法的手段闯进来,要不然你最近还是到我家住一段时间?” 容时初有些意外:“你居然要我去你家住?这方便吗?你自己不都是常常住在研究院里?” 柯听帆轻轻地揉了揉她娇软而滑嫩的脸颊,幽深的目光定定地看着她,说:“这段时间我没那么忙了,可以回家住。我爸妈他们都很喜欢你,肯定会欢迎你的。” 他语气淡淡,似乎只是提一个寻常的建议,但那双眼睛里隐含的一丝丝紧张和期待,却并没有瞒过容时初的眼。 这男人是要带自己见家长的意思了?容时初有些错愕,他这么认真的吗?那她要是只当与他是逢场作戏,岂不是显得太渣? 有些心虚的容时初立刻凑上前亲了亲他的眼睛,双手挂在他的脖子上,说:“可是我就这么贸然去你家住,不会显得太不矜持、太不自重了吗?哦对了,咱们的关系你家人还不知道吧?” 柯听帆听到她这话,眼神飘忽了一会儿,连忙把容时初拥进怀里,不让她对上自己的眼睛。 他刚刚来的时候,就发现容家外面守着的人中有不少记者,想必现在他成功进了容家的事已经变成新闻,被广而告之了吧? 那自家父母肯定也知道自己与初初的关系不同凡响了……虽然上次在自家办宴会时就有了端倪,但现在这新闻一出,那不就更证明他们的关系已经更进一步了? 确实如同柯听帆所想,新闻一出来,柯妈妈立马就看到自己小儿子熟门熟路地进容家的照片了,瞧他这畅通无阻的样子,要是说他跟容时初关系泛泛,谁信?! 柯妈妈看着照片上小儿子格外明亮的眼睛以及那显然心情很好的神情,还能不明白这儿子已经被容小姐虏获了吗? “老柯!你快来看看,柯听帆居然不声不响就搞定了一个厉害的女朋友!你猜会是谁?!”柯妈妈兴奋又八卦地往书房喊道。 柯爸爸听到老婆召唤,立马放下工作走了出来。 柯妈妈拉住他,把星网上的新闻放出来,柯爸爸一眼就看到了那浮夸的标题:《容时初或成柯家儿媳?门当户对、强强联合》 “是容家那小姑娘?”柯爸爸惊讶地说道,“没想到这小子眼光不错!” “我就说他对容家姑娘很不一样嘛!上次咱们家宴会,他还巴巴地接送人家来回,甚至还在那过夜了,我那时候就知道他们关系不一般了!”柯妈妈笑得见牙不见眼地说道。 “好家伙,倒是有他老子年轻时候的能耐。”柯爸爸难得地夸了一回柯听帆。 190、恋爱脑落魄大小姐(完) “我要打个电话问问他……”柯妈妈兴致勃勃地说着,就要联系柯听帆。 柯爸爸连忙阻止她,说:“你这个时候打扰儿子干什么?人家正和容家姑娘甜甜蜜蜜地约会,你现在找他,不是坏他事吗?” “哦对对!现在不能打扰他们……”柯妈妈顿时明白过来,然后想到了什么,笑得一脸憧憬地说道, “说不定今晚过后,我就要有孙子了,不,也许是孙女,咱们儿子和时初都长得好看,他们的孩子肯定也粉雕玉琢……” 柯爸爸听了,也激动又期待,恨不得儿子明天就能把孙子孙女制造出来,想到白白、嫩嫩,会奶声奶气地喊自己“爷爷”的孙子孙女,他的心都软成一滩水了。 没办法,柯家大儿子、大女儿都主张晚婚晚育,整天忙着事业,根本无心恋爱,就更不可能有孙子孙女了,原本柯父柯母以为柯听帆也会跟他哥哥姐姐一样,伴侣是没影儿的事。 但万万没想到,就是这个最不抱希望的小儿子给了他们巨大的惊喜,自己不声不响地就把女朋友勾搭到手了,都登堂入室了,孙子孙女还会远吗? 被爸妈寄以厚望的柯听帆,果然不负重望,围了一条浴巾就从浴室里出来,他跟容时初有了这么多的坦诚相待,早就了解自己什么模样最让这个女人着迷。 他赤着上半身,线条流畅、肌肉结实的胸肌、腹肌一样不缺,紧致劲瘦的腰上两条人鱼线若隐若现地潜入浴巾之中,令人浮想联翩。 柯听帆缓步走到容时初面前,果然看到她眼神已经有些迷离,痴迷地看着他,还时不时地吞咽一下口水。 柯听帆轻笑一声,对自己能轻易用美、色、诱、惑到她感到非常满意,他们在床上一直很契合,而他相信身体与心灵的双重契合才是能把一对男女绑在一起的最重要因素,所以他从来不会因为容时初迷恋他的容貌、身材而不安。 浓郁的雄性荷尔蒙气息把容时初牢牢笼罩住,柯听帆捧起她的粉脸,满是侵占欲地吻了下去。 夜色茫茫,有情人做快乐事,情意绵绵。 柯听帆第二天直到中午才从容家出来,那些记者依旧守在外面,看到他,就像闻到血腥味的鬣狗,一拥而上。 “柯先生,您和容小姐是什么关系?你们是情侣吗?” “柯先生您满面春风从容家出来,是不是和容小姐好事将近? “柯先生,您和容小姐是自由恋爱还是家族联姻需要?” “柯先生您夜宿深闺,跟容小姐关系匪浅吧?” …… 柯先生、柯先生……喊得柯听帆险些不认得自己的姓了,这些记者迫不及待地想从他口中得到三言两语,但柯听帆并不想现在谈论自己和容时初的事,因此他只面无表情地说道:“我和时初的事会专门发一条通告,现在就不多说了,还有,你们也不要再守在这里,会打扰到她。” 说完,他不顾这些人的追问,长腿一迈,上了自己的飞车,很开就离开了,谁也不敢拦。 柯听帆回到柯家,和柯父柯母商量过后,又经过容时初的同意,发了一条通告,说两人是以结婚为前提的正式交往,彼此情投意合,并不是家族联姻或者某种算计。 这条通告又引发了一阵哀嚎,其中有容时初的粉丝,也有柯听帆的,他们两人在一起的消息太突然,粉丝们唉声叹气,但人家情投意合又门当户对,外人有什么资格去反对?于是只得祝福了。 容时初没有理会这些,她跟柯听帆的关系正式公开之后,生活似乎也没有什么改变,最多就是外出的时候围观的人多了些。 她一边恋爱,一边忙着把容世亭以及容家其他种植师的私人种植笔记都收集整理了出来,出了一本《容家种植文集》,让其他人也能从这本书中学到容家种植师的各种宝贵种植知识。 有容世亭的名头,加上她如今又因为种出新植物的事正是风头正盛的时候,这本文集一经问世,便销售一空,出版商加印了一遍又一遍。 从此之后,即使千年后容家再一次败落、后继无人,也不必再担心容家的一切会彻底消失在时代的洪流之中,因为容家还有这本书流传下来,那世人就会记得容家。 因为这本书的出版以及发现、推广新植物的功劳,容时初一年之后被联邦授予时代最佳贡献奖,以表彰她在种植领域的杰出贡献。 而在那之后,二十多年前抢了容家公爵爵位的那个家族,因为各种违法犯罪事实的暴露,很快就分崩离析,一败涂地了。 这当然是因为容时初在背后的努力,当她站到了别人达不到的高度、足够强大了,那她的敌人就会如同一只脆弱的纸老虎,只需要轻轻一推,就会被推到,报仇这件事自然轻而易举。 容时初的崛起,有利也有弊,利是名利双收、大仇得报。 但随之而来的弊,就是她那个早早抛弃她的亲生母亲找上门来了。 “你说你想我了,想回来照顾我?”容时初似笑非笑地看着眼前这个风韵犹存的女人,问道。 “是啊,初儿,这些年我虽然不在你身边,但没有一天不想你的,现在我终于有时间回来弥补你了,让我好好尽一个母亲的职责,回来照顾你,好吗?”女人眼含泪水,一脸期待地对容时初说道。 “不必了,话说得这么好听,但其实你我都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过是现在看我有利可图了,就想回来分一杯羹,不是吗?”容时初讥讽地说道。 “不,初儿,你怎么能把我想得这么贪婪?我只是想好好补偿你,我知道你肯定会怪我,但我当初也是迫不得已才离开你的啊,我不是故意的,我一直都很愧疚……”女人眼泪汪汪地解释。 容时初冷眼看着她拙劣的表演,对她回来的原因心知肚明,她已经不耐烦和她说下去了,直接吩咐安保机器人把她赶出去,还警告她:“你要是再继续纠缠我,那我就要告你弃养了。” 这话一出,女人的哭声顿时戛然而止,这年代弃养可是个十分严重的罪名,她并不敢冒险。 容时初这才摆脱了她。 十年之后,容时初和柯听帆依旧在一起,他们共同孕育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继承了容家,让容家的传承不再断绝。 191、大郎,该喝药了(1) “大郎,该喝药了!”一个苍老的女声在远处响起,传进时初的耳朵里,随之而来的是一阵缓慢沉重的脚步声。 时初猛地睁开眼睛,坐了起来,目之所及是简陋破旧的泥房,散发着一股潮湿发霉的气味,而她刚才躺着的是一张又破又烂的草席…… 这次穿越的家境似乎很差啊,时初忍不住揉上自己的额头,却摸到了一手黏糊糊的草药泥,她这才迟钝地感觉到额头上一抽一抽的疼痛,显然原主受伤了。 既然是伤患,那时初就不急着起来了,她又躺了下去,闭上眼睛接收原主的记忆。 原主叫霍时初,出身于一个小地主的家庭,家里有几十亩地,衣食无忧,偶尔还能吃上一顿肉,比一般庄户人家过得好多了。 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一年家乡突发大洪水,淹没了附近好几个村庄,原主家也不例外,几十亩地庄稼连同自家房屋,全被洪水吞没了。 洪水来临时,原主父亲想带上贵重财物出逃,耽误了一会儿工夫,就被洪水冲走了,而原主和原主母亲以及弟弟比较幸运,跟着村里人逃到了山顶,没被淹死。 等洪水稍退了些,村长就带着幸存下来的人逃难,原主一家三口也跟着一起,但他们身无分文,一路上啃树皮、吃野草终于艰难地逃到了百岁村附近。 恰恰这时候,原主弟弟因为年龄小受了惊吓,又没东西吃还天天跟着赶路,就病倒了,原主母亲走投无路之下,强忍悲痛用原主换了几包草药和一小袋粟米。 买下原主的是百岁村的一户卫姓人家,他们家的大儿子在战场上受了伤,家里没有人愿意照顾,恰巧他又没娶妻,于是他后娘用几包草药和一小袋粟米换回了原主,说是给大儿子娶的妻。 原主看到躺在床上腥臭难闻、双腿血肉模糊的“丈夫”,死活不愿意留下,甚至以死相逼,想让她母亲反悔,但原主母亲心中儿子才是最重要的,因此心一横还是把她抛弃在了卫家。 原主看到母亲离开,非常绝望,想一死了之,便撞了墙,但没死成,只是撞伤晕过去了。 时初刚刚摸到的伤就是撞墙撞出来的。 此时已经是她被母亲卖掉的第二天,她母亲早就带着儿子跟着逃难的乡邻离开了,即使原主想追也追不上了。 当然,现在换成了时初,就更不会想去追了。 “大郎啊,你那个婆娘还没清醒啊?伤到了脑袋可是大事,要不要找老齐大夫再来看看?”那个苍老的女声有些迟疑地询问。 “不用,再等等。”一个浑厚低沉的男声回答道,“这两天要麻烦周婶了。” “不用这么客气……唉,你爹也是心狠,你都伤成这样了,还非要把你赶出来,这是巴不得你死啊!”周婶叹息着说道。 两人又说了几句,周婶便离开了,屋里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霍时初知道,刚刚说话的那个男人,就是原主的“丈夫”卫起卫大郎,卫大郎也挺可怜的,刚在战场上受了重伤,好不容易托了同是退役的同乡把他送回来,却还没等伤好,家里就闹着要分家。 当然,分家只是把他一个人分出来,显然这是见他废了,再也不能当兵拿俸禄回来养他们,反而受了伤还得别人照顾他,于是就开始过河拆桥,连掩饰都懒得掩饰一下,把成了废物的他扫地出门。 卫大郎十四五岁就去当了兵,每年的俸禄都寄回来,他当了快十年的兵,卫家就建起了五间宽敞的青砖大瓦房,买了好几亩田地,家里接连娶媳嫁女,日子过得不知道多快活。 但并没有人念他的恩,等他不能再拿钱出来供他们吸血了,就该“成家立业”、“另立门户”了。 卫大郎的亲娘早早死了,后娘刚过门就接连生了好几个儿子,有了后娘就有后爹,卫老头也渐渐地不待见大儿子,等到了十四五岁该娶亲了,他不想给大儿子出钱成亲,就把卫大郎赶去当兵了,还逼他把俸禄寄回来。 但没想到卫老头还能做得更狠,把身受重伤的大儿子扫地出门,为了堵人口舌,就拿一袋粮食随便换了个姑娘回来,美其名曰给他娶亲。 这摆明了是榨干了卫大郎的价值之后,就任由他自生自灭了。 现在霍时初躺着的这屋子是村里没人住的荒屋,卫家的大瓦房是不可能分给卫大郎的,即使那是用他的俸禄建成的。 这荒屋要什么没什么,所以卫大郎才让隔壁的周婶帮忙给送送饭、烧烧热水。 霍时初了解了大体的情况,便起身了,她身上这套衣服穿了好几天,又脏又臭,她有些受不了了,得起来洗一洗。 她出了房门,转弯进了狭小昏暗的堂屋,空荡荡的,是真的家徒四壁。 她朝卫大郎的屋里走去,刚进去就被一双犀利的带着煞气的眼睛吓了一跳。 “卫大郎……”霍时初看清楚那是卫大郎的眼睛,才松了口气,心想这人不愧是上过战场的,警觉性就是强,一双眼睛跟野狼似的。 霍时初的眼睛适应了灰暗的光线,才看清卫起的模样,他脸色苍白,瘦得两颊都凹了进去,高眉深目,脸部骨骼却很端正,因此即使瘦得只剩脸皮,也不太难看。 他两条腿已经清理并且包扎过了,带着浓浓的药味,血腥味倒是不太闻见了,但重伤瘦弱的男人躺在床上无法动弹,总是令人不免心生怜悯。 霍时初想着自己现在该怎么办,是扔下这个男人一走了之,还是留下来照顾他?她不是圣母心泛滥的人,即使卫大郎很可怜,但他的艰难处境又不是她霍时初造成的,所以她自觉没有义务伺候他。 但好歹他的存在让原主的母亲和弟弟能得到草药和粮食,能活下去,这倒是让原主还了生养之恩,而时初成了原主,也就担上原主的因果,与卫大郎的命运纠缠在了一起。 算了,她现在就算想离开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倒不如留下来看看,要是以后有了目标,再走也不迟。 192、大郎,该喝药了(2) 下定了决心的霍时初,就得面对现实了,她开门见山地对卫大郎道 “虽然你家是用了草药和粮食换了我回来,但我并没有打算和你成为名副其实的夫妻,不过在你养伤的这期间,我会照顾好你,等到你痊愈之后,我会想办法把草药和粮食还给你,换回我的自由身,你觉得怎么样?” 霍时初并不认为卫大郎会拒绝,因为他是个老实憨厚的人,很难拒绝别人,要不然也不会当了快十年兵都乖乖地把自己的俸禄寄回家,被过河拆桥也毫无办法,要是有点儿心眼的,都不可能这么老实。 果然,卫大郎只是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就同意了“可以。” 霍时初顿时笑了,她说道“那我先打扫打扫屋子,再去隔壁借些米粮回来做饭,总不能老是麻烦别人——不过不知道别人肯不肯借?” 她又有些烦恼了,毕竟她才刚到这儿,根本不认识别人,而且她伴生空间里就算有银子米粮也无法光明正大拿出来用。 唉,难道又得重、操旧业,上山打猎去吗? “去前面周婶家,我给了她一些银子,让她这几天照顾我的伙食,她会给你米粮。”卫大郎说道。 “好的……”霍时初应了一声,就出门了,幸好这荒屋虽然荒了,但周围并不是没人住,霍时初走了没多远,就看到前面有一户人家。 她走上前去敲了敲门“是周婶子家吗?” “奶!有人找你!”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在院子里玩泥巴,看到霍时初,就一边好奇地看着她,一边大声喊道。 很快一阵快速的脚步声响起,有点熟悉的声音问道“是谁啊?” 话才落下,一个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老妇人就出现在霍时初面前,霍时初连忙问道“请问,您就是周婶?我是卫、卫大郎家的,想跟你借些东西……” “卫大郎家的?哦哦,你就是那个大郎他后娘用一袋子粟米换回来的媳妇……”周婶恍然大悟,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霍时初瞧,她虽然见过霍时初,还给她上过药,但那时候是在昏暗的条件下见的,根本没法把她瞧清楚。 所以这会儿霍时初大白天的站在外面,周婶就眯着眼睛把人上下仔细打量了一遍,终于看清了她的模样“是个俊闺女……” 她喃喃说了一句,又抬高声音问“大郎家的,你要借什么?” “水桶、米粮、锅碗之类的都要,您要是能借就借,没法借的那我再到其他人家问问。”霍时初也没跟她客气。 “米粮倒是有,大郎他给了些钱让我买的,水桶的话能匀一个让你用几天,但锅就没办法了,我家也只有一个。”周婶一一说道,边说边给霍时初装米粮,又拿了一个水桶出来,说,“你将就着用吧,我再去别人家帮你问问谁有空闲的锅或者瓦罐。” “那就麻烦周婶了。”霍时初道了声谢,拿了东西先回去了。 “奶奶,那个姐姐是谁啊?我以前怎么没见过?”小男孩好奇地问他奶奶,周婶压低了声音说道 “叫什么姐姐?叫婶婶,那是你卫大叔昨儿换回来的媳妇……” “那怎么没喝喜酒啊?娶新娘子不都是要吃宴席的吗?有肉肉吃的啊。”小男孩又天真无邪地询问。 霍时初走得远了,就听不到周婶是怎么回答她孙子的了,原主和卫大郎这敷衍又儿戏般的亲事,卫家肯出一袋粮食已经肉疼得不得了了,怎么可能还出钱办宴席? 幸好卫家还没有厚颜无耻到连破碗筷都不分给卫大郎,霍时初在厨房里看到了几个缺了口的碗和两双发黑的筷子,还有一个盖子缺了一块的瓦罐。 霍时初把那两双乌黑脏污的筷子扔了,去屋子附近折了几根树枝,又找卫大郎拿了他从战场上带回来的一把匕首,把树枝削成了筷子。 要是有结实点的刀,她还能挖几个木碗,可惜卫大郎这把匕首非常普通,根本没法砍树,她只得把那几个缺口的碗用泥土和草木灰狠狠刷了又刷。 家里两人都是伤患,霍时初便没有做什么复杂的饭菜,当然,她就算想做也没食材给她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只得熬粥了事了。 熬着粥的时候,霍时初也没有闲下来,她从河边打了一桶水回来,从屋里找到个破木盆,还能用,就开始收拾屋子。 卫起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听着外面的动静,脚步声、水声、擦东西的声音,即使并不吵,但卫起也听得一清二楚。 他没有想到这个被换回来当自己妻子的年轻姑娘,今天会变得这么平静,仿佛昨天的哭闹绝望都是他的错觉一样,明明昨天见了自己的模样就宁死也不肯留下,但今天却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还真的打算照顾自己,跟自己谈条件也聪明理智。 短短一天时间,一个人的思想就能改变得这么彻底吗?卫起疑惑不已,但她说要留下来,那他也不会赶她走,起码她留下了,自己也能方便一些。 想到这里,卫起看向自己的双腿,这两条腿伤得确实很严重,粉碎性骨折,基本上治不好了,就算治好了也只会成为跛子,恢复得好点的话能走路,却无法用力;恢复得差了,就只能拄拐了。 腿脚不便,在这个只能靠卖力种地的村子里,基本上算是废了,怪不得卫家连面子情都不做了把他赶出家门了。 不过卫起却并不担心,他有信心可以完全治好自己的腿,没有后遗症的那种痊愈,所以他即使现在境况狼狈,但内心却并不惶恐,因为他知道现在的艰难处境只是暂时的,等到他恢复了,那就一切都不是问题,也可以有仇报仇了。 “大郎,喝粥吧?”霍时初把熬出米油的粥端到卫大郎床前,把他扶了起来,摸到他瘦骨嶙峋的身体,忍不住有些可怜他。 唉,受了重伤,又被家人抛弃,内心肯定很绝望,已经心如死灰了吧?身体心灵的双重打击,没崩溃已经算他坚强了,瘦成这样也很正常…… 完全不知道卫大郎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痛苦,反而还想着伤好后磨刀霍霍去报仇。 。 (); 193、大郎,该喝药了(3) 霍时初跟着周婶一起上山了,因为家里什么都没有,上山还能摘些野菜野果,采些蘑菇木耳回来,霍时初想了想,还跟周婶借了个斧头,准备砍几棵树做木碗、木盘子之类的小厨具,她受不了卫家分的那些破烂。 周婶一边跟霍时初说着村子里的情况,一边带她往山上走。 “周婶,你身后跟着的这个姑娘是谁啊?怎么以前没见过?”一个提着一篮子青菜的中年妇人好奇地看着霍时初,问周婶。 周婶回答道:“这是卫大郎家的,她刚来,什么都不了解,我带她熟悉熟悉。” “卫大郎家的?”那个中年妇人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然后声音更大了,“是昨天卫家那老婆娘用一袋子粟米换回来的那个姑娘?” 听到她这么大咧咧地说这话,周婶有些尴尬,生怕霍时初听了不高兴,小心翼翼地看了她一眼,却发现她根本跟没听见一样,四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压根儿没有丝毫伤心或者难堪的模样。 周婶松了口气,对那位妇人点了点头,含糊道:“是她,时间不早了,我们要早点上山,就不跟你聊了……” 她说完示意霍时初快步跟上她,但刚刚那位妇人的大嗓门已经让周围的人都知道了霍时初就是卫大郎换回来的媳妇了。 “啧啧,真是可怜,卫大郎两条腿都断了,以后注定是个废人,这位小娘子还这么年轻就要伺候一个废人,真是造孽啊……” “要不是没活路怎么会愿意跟一个废人?听说她是逃难来到这里的,为了给亲娘和弟弟换点粮食,一辈子就这么交代了……” “听说她本人也不愿意的,还想着寻死呢,没想到这会儿还跟着周婶上山了,看起来还是认命了。” “卫大郎倒是有福气,人都废了还得了这么个漂亮媳妇……” “这种福气给你要不要啊……” “呸!你可别咒我!” 后面那些人的窃窃私语,霍时初一个不落地听见了,她是以那样难堪的方式成为卫大郎的“媳妇”,自然就成为了娱乐匮乏的小山村三姑六婆茶余饭后的闲谈材料,大家跟看戏似的看着事情的发展,免不了指指点点。 “大郎家的啊,那些人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日子都是人过出来的,虽然大郎现在的腿伤了,但养好之后拄着拐也能走路,就算做不了重活,做其他事却是行的,大郎是个脾气温和的人,肯定会好好待你。 你想想,他行动不便,但总比那些喝醉了酒就打老婆的人强吧?比那些卖儿卖女、输光家产的赌鬼好吧?你只要勤快能干,日子总是能过得下去的……” 周婶喋喋不休地劝慰霍时初,生怕她嫌弃卫大郎。 霍时初有些感慨,周婶这个邻居做得比卫大郎的那些家人好多了,作为邻居都能真心地为卫大郎着想,但卫家人却冷血得很不得他去死。 “周婶,你放心,我没有嫌弃他的意思,在这里我好歹有个落脚的地方,也有吃的,要是我跟着乡邻们继续逃难,说不定就饿死了,我没有什么不甘和怨恨。”霍时初说得很真诚。 周婶诧异地看着霍时初,她可还没忘记前天霍时初撞墙寻死的事,怎么今天她就想通了,接受了事实?难道还真的是认命了? 周婶想不明白她为什么变得这么快,但既然这种改变是好的,那她就不必追究了,因此她欣慰地说道:“你能这么想就太好了。” 霍时初笑了笑,说:“对了,周婶,你以后还是叫我时初吧,叫小霍也行,这名字是我爹给我起的,要是没有人喊的话,那我连娘家最后一点值得留恋的东西都没有了……” 她说到最后,神情哀伤起来,仿佛因为被抛弃而难过。 周婶听了她的话,也有些可怜她,便点头答应了:“行,那我就叫你小霍吧。” 霍时初满意地笑了,她并不喜欢什么“某某家的”、“某某娘”、“某某氏”之类的称呼。 女人嫁了人后,基本上没有人会再喊她的名字,好像女人成亲生子就变成了别人的附庸,不是谁谁谁的婆娘,就是谁谁谁的娘,而自己的真名就消失了,就算死了也只能在墓碑上刻着“某某氏”。 “小霍在家读过书?”周婶问道,“听你说话都跟咱们这些粗鲁野蛮的人不一样,名字也起得好听。” 霍时初想了想,原主并没有读过书,但她弟弟上过私塾,家里也有书本。 为了以后不当文盲,霍时初扯谎道:“弟弟读书的时候我也跟着学过,识得一些字。” 霍父已经死了,霍母和霍弟弟也不知道逃难会逃到哪里去,在这种交通不便、通讯落后的时代,大概一辈子都不可能再相见了,因此霍时初撒的这个慌也没人会揭穿。 “原来你真的会认字啊,这可真是不得了!”周婶很惊讶,因为这时代男人都没几个识字,更别提女人了,但谁都知道会读书认识是难得的本事,所以周婶才会对霍时初刮目相看。 “还行,看看书信还是可以的。”霍时初说道。 两人聊着聊着,已经到了山上,因为最近才下过雨,木耳和蘑菇都冒了出来,周婶叮嘱了霍时初别走太远,就分开行动了。 霍时初走得远了,找了个隐秘的山洞,便进了自己的伴生空间,好好地洗了个澡,填饱了肚子,又拿了些碎银,这才从里面出来。 她虽然愿意留下来,但不意味着要苛待自己。 霍时初吃饱喝足,就开始干活了,砍了一棵成人脑袋大的木头,挖了做成一个个木碗,做这种碗不需要什么技巧,纯粹靠力气。 而霍时初最不缺的就是力气了,没多久她就挖了五个又深又宽的大木碗,既可以盛饭又可以盛菜那种。 做好这些,她就想去找周婶汇合,不过她回程时看到了几种眼熟的草药,想到腿受伤的卫大郎,就决定采回去,好歹能让他省些药钱,不用想都知道卫大郎现在身上没多少钱。 194、大郎,该喝药了(4) 霍时初和周婶回到山下的时候,看到一个眼皮下垂半遮着三角眼,唇鼻两边刻着两道深深的法令纹的老女人正在一块菜地里目无表情地看着她。 这是卫大郎的后娘,就是那个心狠地把受了重伤的继子赶出家门的卫家老太婆,怪不得长着一副刻薄不好惹的相貌,毕竟相由心生。 霍时初也面无表情地扫了她一眼就当没看见,这是卫大郎的后娘,跟她可没什么关系。 “小霍,不用理她,大郎都跟他家分家了,还签过契书,说好以后不用大郎给他们养老的,都断亲了,你以后遇到他们也不用客气。”周婶也看到了面色不善的卫老太婆,便低声对霍时初道。 霍时初眼睛一亮“卫大郎和他们家断亲了?”不用跟那些极品有交集,她还是很高兴的。 “对,因为他们闹着分家,又不肯给大郎分房子和钱,大郎就干脆把村长族老他们喊来,说是要断亲,以后再也不是卫老头的儿子,也不会给他们养老。卫老头觉得大郎肯定好不了了,成了废人,自然想把这个累赘丢掉,他们还害怕大郎要麻烦他们呢,哪知道大郎主动要与他们断亲,他们巴不得,立刻就签了那契书。” 周婶给霍时初解释道,“大郎也硬气,让族老找了一户没子孙的族人,把自己过继出去了,所以现在大郎跟他们已经毫无关系,生老病死都与他们无关,当然,卫老头他们的生老病死也与大郎无关。” 两人说着就走得远了,卫婆子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霍时初的身影,不知道在想什么,她的大儿媳问道“娘,你刚才看见没?大郎家换来的那个媳妇摘了不少木耳蘑菇……够咱们家吃好几顿的了。” 她边说边觑着婆婆的脸色,她已经暗示得这么明显了,婆婆应该会想方设法把那女人摘的木耳蘑菇抢回来吧? 卫婆子的神情果然变了变,但她到底已经和卫大郎撕破脸了,不好再找上门去,便只沉默不语。 大儿媳一看,连忙煽风点火“娘,老大家的好歹是你用一袋子粟米换回来的,要是没有你的好心,她现在说不定在哪里饿死了,哪里还能上山?要我说,她就是忘恩负义,刚刚她明明看见你了,却装没看见,不但不主动把那些山货送给娘尝尝,甚至连个招呼都不和你打,显然是记恨上咱们家了吧?” 卫婆子听了,凶神恶煞道“她敢?!果然年纪小没人教就是不懂事,连孝敬长辈都不知道……” 她这时候倒是忘了卫大郎跟他们家断亲了,还妄想在霍时初面前端着长辈的架子呢。 “所以这不就需要娘你来教教她了吗?”大儿媳油嘴滑舌道,然后她眼珠子一转,叹了一声,“石头昨天还说想吃小鸡炖蘑菇了,可咱们家哪里有蘑菇啊……” 卫婆子眼神顿时坚定起来,扔下手里的瓜瓢,说“你继续浇菜,我有事。”说着就迈着小步飞快地追着霍时初去了。 卫二郎的媳妇张喜高兴地露出个得逞的笑,卫大郎压榨不出东西了有什么关系,他媳妇还能压榨啊! 论起占便宜,卫婆子果然脚步生风,比年轻人还利索,她很快就追上了霍时初。 “老大家的!我叫你!耳朵聋了吗?”卫老婆子不悦地喊着。 刚开始霍时初还没意识到是喊自己,依旧和周婶走着,但身后那喊声越来越近越来越急,她一时好奇便往后看了去。 结果便看到瞪着眼睛凶狠地看着她的卫婆子。 “卫家的,你想干什么?”周婶也看到了她,顿时如临大敌,生怕霍时初面嫩被卫老婆子欺负了。 “关你什么事?我找老大家的!”卫老婆子朝周婶翻了个白眼,说道。 “老大家的,你这是怎么回事?手里有好东西也不会孝顺孝顺长辈?亏我还好心救了你回来,没想到你是个忘恩负义的……懂事的就快点把你篮子里的东西给我!”卫老婆子噼里啪啦地责怪了霍时初,就理直气壮地找她要东西了。 霍时初冷笑道“长辈?你是谁的长辈?你该不会老糊涂了吧?才前两天发生的事就忘了?忘了也没关系,我可以提醒提醒你卫大郎已经过继给别人了,还跟你们签了断亲书,你有什么资格来找我要东西?” 卫老婆子没想到她说出这样一番话来,橘子皮似的老脸气得满脸通红,她气急败坏地厉声骂道“什么过继、断亲书的!只要我家老头一天没死,他就得孝敬一天,血缘关系是过继了就能抹掉的吗?你这个贱丫头!我说要你的东西是抬举你了,快给我!” 说着,她还冲上来抢霍时初的篮子,霍时初哪里会被她抢走东西?她灵活地闪过身,卫老婆子就因为冲过来的力气太大,又没能撞到霍时初身上,没有缓冲物给她挡着,她的身体一下子就失去了控制,把自己摔到了地上,啃了一嘴巴泥。 “哎,你可别碰瓷啊,我连你的边儿都没沾到,可不是我害你摔倒的。”霍时初说着,连忙跳到一边,生怕被她赖上。 “周婶你可得给我作证啊。”她还不忘跟周婶求助。 “当然!我都看清楚了,她是自己摔倒的,赖不到你身上!哼,真是活该!”周婶幸灾乐祸地看着老半天起不来的卫老婆子,说道。 此时她们已经进入村子的范围,又因为霍时初是近日村子的八卦话题人物,所以周围那些人家都有意无意地盯着她们这边瞧。 “卫老大家的,我也看到了你没碰到她,她可没法赖上你!”这不,目睹了一切的附近一户人家的老婶子就开口了。 “那就谢谢大娘给我作证了。”霍时初落落大方地对她笑了笑,说道。 “这也没啥,都是她太过分了!卫老大都过继了她哪来的脸找你要东西?真不要脸。”老婶子鄙夷地看着卫老婆子说道,能踩卫婆子一脚,她高兴着呢。 卫老婆子性格尖酸刻薄又爱占便宜,村里的人就没几个是她没得罪过的,所以这会儿大家只会帮霍时初不会帮她。 “你要是再想抢我的东西,那我要问问族老过继、断亲的事还算不算数了,要是不算,那你家的房子就得分给我两间……”霍时初说道。 卫婆子一听她这话,像被掐住脖子的鸭子,要害被人捏着,立马偃旗息鼓了。 (); 195、大郎,该喝药了(5) 卫老婆子无功而返,霍时初跟那位帮她说话的大娘道了谢便离开了,而其他看热闹的人却并不都是站在她这一边的。 有那见不得人好的就咕哝道:“我看卫大郎家这个也不是什么好人,瞧瞧她那牙尖嘴利的样子,厉害着呢。” “你就别替人家操、心了,人家厉不厉害关你什么事?她要是不厉害点以后怎么当家?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那个帮霍时初说话的大娘翻了个白眼说道。 其他人顿时不吱声了,也是,卫大郎都成废人了,他媳妇要是不再厉害点,日子可怎么过啊?这么一想,大家也就稍微能理解了。 霍时初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她,她回了家,把东西都收整好了,才来到卫大郎的房间,问他:“我听周婶说你跟你生父家断亲了,还被过继出去,不再是他们家的人了,对吧?” 卫大郎有些意外她会问起这个,不过这不是什么需要保密的事,于是点头道:“对,所以以后那家人跟我们没关系,他们要是做了过分的事不用忍着,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霍时初听了很满意,说“那就好,刚刚你那个继母还想来抢我的东西,被我骂回去了。” 卫大郎脸色顿时阴沉起来,薄唇抿得紧紧的,过了一会儿才说道:“骂得好,他们要是再敢来纠缠你,你就去找村长。” “好的。”有了他这话,霍时初自然知道该怎么办了,看来经过这一次之后,他终于看清了卫家人的凉薄无情的本性,不再愚孝下去了。 “要我帮你换药吗?”霍时初端着捣碎了的草药,意思意思地问了问。 果然不出她所料,卫大郎拒绝了:“不用,我腿伤了,但双手还好,可以自己换。”说着,他掀开了身上的薄被,双手撑在床沿上起身。 霍时初把清水和草药端到他床边的破桌子上,说:“那你换吧,要帮忙就喊我。” 这人自尊心强,大概不会乐意她在一旁看到他换药时的狼狈模样的,所以霍时初自觉地离开了他房间。 两刻钟之后,霍时初终于听到卫起有些沙哑的声音喊她。 她进去一看,那盆清水已经变得浑浊不堪,新捣碎的草药已经被敷到他腿上了,新换下来的绷带扔在盆边上。 而卫起脸色有些苍白,额头上还出了不少汗,显然换药这举动对他而言并不轻松。 “麻烦你了。”他很客气地对霍时初道。 “既然觉得麻烦了我,那你就安心养伤,快点把腿养好,别把病情耽搁了。”霍时初却毫不客气地说道,抬起头瞄了他一眼,“我在家乡的时候听大夫说过,病人的心情也是对病情有很大影响的。” 卫起听到她这话,有些意外,他以为自己这个名义上的妻子是个没什么见识、目光也短浅的村姑,但没想到她还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对此他点头道:“放心,我比任何人都想腿伤痊愈。” 霍时初看了他那瘦削的脸庞一眼,皱了皱眉,这男人吃得不好,营养跟不上,伤口能好得快才奇怪,但她该找什么理由去找肉吃呢?她就算能避着人躲到空间里吃喝,但一日三餐却躲不开卫起的眼睛,照样吃得简陋,时间断她还能忍受,但时间一长,她就受不了了…… 卫起看着她一脸凝重地收拾自己的药渣和绷带,眼眸暗沉了一下,若有所思,以为她是在担心自己没钱买药请大夫。 于是等霍时初再一次进来的时候,卫起拿出一块碎银子,大概有二两的样子,递给她,说:“你看看家里还缺些什么,明天去镇上买回来吧。” 霍时初一见这碎银子,顿时眼睛一亮,毫不客气地拿了过来,她正愁着自己从空间里拿出来的碎银子怎么光明正大地拿出来用呢,恰好卫起就帮她解决了这个问题。 卫起看见她雀跃的模样,以为她刚刚果然是为了钱发愁,现在有了钱,就开心了,说:“你不用担心,我养伤这段时间家里的钱财还是勉强够用的,等我养好了伤就又能干活了,所以我以后养家还是没有问题的。” 霍时初闻言,意外地看着他,发现卫大郎并不是她想象中那个老实憨厚到愚孝、木讷,直到最近被打击得狠了才清醒过来的男人,相反,他还是有点小心机的,否则不会在分家之后还藏了银子——而且分家也不算太亏,毕竟甩掉了那家子吸血鬼。 “怎么了?我脸上有脏东西?”卫大郎见霍时初看着他的眼神有些异样,便忍不住问道。 “没有,我只是没想到你心里还是有些成算的,身上的银子没有都被你后娘搜刮完。”霍时初直白地说道。 卫起听到她这话,嘴角弯了弯,说:“大概是因为她看到我躺着回家,双腿都断了,生怕被拖累,恨不得立马甩掉我这个累赘,急得都忘了搜刮我的银子了。” “原来是这样啊?”霍时初不甚在意地说道,不管他是怎么留下这点银子的,总归没真的变成穷光蛋要她养就行,即使她有能力养他。 “那我明天跟村里人一起到镇上赶集吧,我听周婶说明天正好是赶集日。”霍时初说道,“家里的锅、刀、油盐酱醋都要买,咱们两人的衣服、鞋子也要买几身,这些东西是省不了的……” 卫起静静地听着霍时初一脸认真地跟他说家里要置些什么东西,就跟寻常百姓家的娘子和当家人商量一家人的吃穿用度一样,平淡安宁,即使贫穷,但也让人觉得是充满期待的,这种平静安详,是多少人梦寐以求都求不到的…… 卫起想到这里,眼神就黯淡下来了,从前他在战场上厮杀时,眼前铺天盖地是鲜血、是支离破碎的断腿残肢、是凄厉尖锐的哀嚎,不知道哪一天就丧命了,朝不保夕的绝望会让人发疯。 所以经历过那样惨烈残酷状况的卫起,如今即使双腿伤得很重,被赶出家门、家徒四壁,也觉得很欣喜,并且甘之如饴。 196、大郎,该喝药了(6) 第二天一大早,周婶就敲开了霍时初家的大门:“小霍,快起来了,大家都到村口集合了。” “起了起了,我把早餐端给卫起就可以离开了。”霍时初一边开门,一边说道。 “大郎吃的什么早饭?”周婶好奇地问道。 “就是馒头罢了,其他的就算他想吃也没有啊。”霍时初笑笑道。 “馒头已经很好了,咱们家都是吃地瓜粥,还有些人家连地瓜粥都吃不上的。”周婶说道。 “那不是因为大郎要养伤,得吃点好的吗?我今天去赶集看看能不能买些骨头回来给他熬汤喝,补补身体,他现在太虚脱了。”霍时初解释道。 周婶点点头附和道:“大郎确实需要好好补补,他都瘦得不成人样了。” 卫起睁着眼睛,听着外面两人说话,并没有起身,没一会儿他就听见霍时初的脚步声进来了,他不知道怎么想的,立刻又闭上了眼睛,装作没醒的模样。 霍时初果然只是嘀咕了一声“没醒”,就把馒头和水放到桌子上,等他醒来后能自己吃,就跟着周婶离开了。 村口果然已经等了不少要赶集的人,他们本来还在热闹地说笑,但一看见霍时初,就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个个都瞪大了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她瞧,那些直白的、毫不掩饰的眼神直勾勾的,看人仿佛能穿透别人的衣服一样,要是脸皮薄一些的小年轻,能被这样的眼神看得面红耳赤、浑身不自在。 但霍时初是谁啊,这些人的目光再犀利也对她起不了作用,她熟视无睹、神情自若地走上前去,大方得很,甚至有些人目光看得太过分了,她还能直直地看过去,跟人对视,看得那人顶不住了移开视线才罢休。 于是这样一来,大家也就知道她不是个好惹的人了。 “这位就是卫大郎的媳妇吧?长得是真不错,性格也大方利落。”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娘拉住霍时初的胳膊,笑眯眯地看着她道,“这村里的村长胡百贵是我当家的,你喊我胡婶就行。” “胡婶好,我叫霍时初,你喊我小霍吧。”霍时初也笑着自我介绍。 “小霍,你的名字真好听……去镇上打算买些什么?”胡婶又问。 “家里什么东西都没有,样样都要重新置办,唉,大郎还要请大夫买药,日子难过啊。”霍时初露出个发愁的模样,叹道。 听见她这话,周围竖着耳朵偷听的人立刻就参与进来了。 “卫老头也是绝情,儿子伤成那样了都要把人赶出门去,还什么东西都不给人留一点,这不是要把人活活逼死么?” “就是啊,有了后娘就有后爹,但卫婆子这后娘做到这份上,也不怕别人戳着脊梁骨骂?!” “她怕什么啊?反正占了便宜,挨骂也值了!” “就是可怜卫大郎,年纪轻轻就废了,以后可怎么办呐?” “卫老头也不算太狠毒,这不是换了个小媳妇回来照顾大郎吗?” …… 那些人打开了话匣子,即使没有霍时初这个话题中心的人物参与,也能滔滔不绝地说上大半天,说着说着就差把卫家的祖宗十八代都交代出来了。 说起来卫家并不是百岁村的本地人,而是百年前因为战乱举族搬迁过来的,那时候因为战乱,百岁村死了很多人,卫氏一族搬来倒是弥补了人口的缺失,等到新朝建立的时候,卫氏一族也在百岁村站稳脚跟了。 到如今,一百多年过去了,卫氏一族已经完全融合到本地人之中了,跟本地人基本没什么区别。 不过据说卫氏一族祖上曾经出过大官,所以他们比较注重后代的培养,重视读书,村里还建了一所私塾,出过几个童生、秀才,读书氛围算是比其他村子浓厚的。 卫大郎在他亲娘还没死的时候还上过两年私塾,听说还挺聪慧,是个读书苗子。 但可惜他命运不太好,亲娘没等他长大就早早死了,后娘一进门,他自然不可能再继续读书,于是耽搁了下来,之后长到十四五岁,就到边疆当兵拿命换钱去了。 其实现在卫婆子最小的儿子卫四郎还在读书,只不过他似乎没什么读书的天赋,如今十七八岁了,也没考上童生,成绩也平平,没有丝毫出色。 但卫家人都认为他只是大器晚成,而且他才十七八岁还非常年轻,以后他肯定会出人头地,平步青云,带着一家人飞黄腾达。 卫家人抱着这样的期待,对卫四郎自然很好,处处以他为先,这也就养成了卫四郎自视甚高、目下无尘的性格。 因此即使他读书用的是卫大郎出的钱,也依旧瞧不起卫大郎这个他眼中粗野不堪的武夫,这次见卫大郎被抬着回家,伤得血肉模糊,去了半条命,不但没有同情、担忧,反而只是厌恶地捂着鼻子,说卫大郎身上的血腥味熏着他了,让爹娘赶紧把人赶远点…… 可见这人有多凉薄无情了。 霍时初知道之后都目瞪口呆了,问那个说得头头是道的大婶:“他说出这样的话不怕毁了名声吗?大郎好歹是他大哥,还是在战场受的伤,他这不是苛待兄长?读书人不是最重名声?” 那大婶撇撇嘴,说: “坏了名声算什么?要是他考不上秀才、进士,那名声毁了有多大的关系?要是他真的考上了秀才、进士,村里、县里为了多个秀才的功绩,也会帮他压下这些坏名声。 ——毕竟,你家大郎不是成了半个废人?想拿捏他,办法多得很,到时候让他这个兄长出面亲自解释说是误会,他们兄弟关系好得很,你看哪里还有什么坏名声……” 霍时初顿时瞪大了眼睛,这大婶想得够透彻的啊,怪不得卫家人这么有恃无恐,一个秀才给村里、县里带来的好处是很多的,到时候自然有人会替卫四郎处理名声的事,所以只能“委屈”卫大郎了。 看来卫家人也不是真蠢,人家精明着呢,知道欺辱一个卫大郎有利无弊,那自然是有恃无恐了。 197、大郎,该喝药了(7) 霍时初赶集时买了不少东西回来,还带上了镇上的大夫,给卫起的伤腿复诊。 “大夫,他的腿情况怎么样了?”霍时初问。 刘大夫一边给卫起伤药,一边欣慰地说道:“恢复得很不错,我还以为大郎的腿好了也没法走路,却不想这几天断骨都开始愈合了,要是好好养的话,说不定能恢复正常。” 卫起心中对自己的伤腿情况一清二楚,因此听到刘大夫的话也没什么意外,但他还是微微笑了起来,惊喜地说:“大夫你说的是真的?我的腿真的能恢复如初?” “精心养着的话,是可以的,你的恢复能力很强,恢复的速度比一般人的速度快多了,所以你不用太担心,好好养着就是了。”刘大夫很理解他的惊喜,因此耐心地跟他解释道。 霍时初对此并没有觉得异常,因为她自己受了伤恢复得也很快,说不定卫大郎也是这种体质呢,人类的体质千奇百怪,个体差异也很大,恢复能力强一点并不算什么,更何况世上还有奇迹一说,因此她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 卫起却从这天刘大夫给他复诊之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肉眼可见地鲜活起来,再也不想之前那么沉默了,还指挥着村里的木匠给他自己造了个带着轮子的椅子,让霍时初推他出来晒太阳。 霍时初看到他这简陋版的轮椅,一时间有些怀疑卫大郎的身份,便不由地问道:“大郎啊,你是怎么想到在椅子脚下装轮子的啊?真的太聪明了。” 卫大郎抬起他那恢复了不少血色的脸庞,笑了笑,毫无异样地说道:“我是在军营里知道这个的,两年前有一个小将军伤了腿,就做了一张轮椅用,我被派去照顾他,给他推轮椅推了几个月,就记得了。我听小将军说过,这叫轮椅的东西在京城里也是有的,但很少人用。” “原来是这样啊。”霍时初“恍然大悟”,不管这卫大郎说的话到底是真是假,也碍不着她什么事。 “对了,你前两天买了那么多东西回来,手里还有钱吗?不够用的话就跟我要。”卫大郎突然语气轻柔地问她。 霍时初还神游天外着,听到他这话,脱口而出道:“不用了,我还有钱。” 卫大郎听了,垂下了眼帘,他看见过霍时初买回来的那些东西,有他们两个的新衣服,每人三套,都是成衣,不是布料,这年代,成衣比布料贵得多,更何况她还一口气买了总共六套,按如今成衣的市价,这都得快一两银子了。 然后她还买了各种做菜的调料,油盐酱醋都有,甚至还有八角、桂皮等普通农家人不会买的香料,这些香料价格并不便宜,但霍时初买得并不少…… 还有一个铁锅、两个瓦罐以及一把菜刀、一把镰刀,这些东西,价格就更贵了,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给的那二两银子的价格。 所以,霍时初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呢?她自己本身就有的?要是本身就有,怎么会沦落到被人用一袋粟米就换了回来? 卫起眼睛眨了眨,看来这个女子身上的秘密也不少啊,他们半斤八两,倒是有趣。 “可我见你买了那么多东西,我给的二两银子似乎不够用啊。”卫起抬起眼定定地看着霍时初,说道。 霍时初听见他这话,愣了一下,才发现自己不小心露陷了,只是这男人不是都双腿不用走路,只能窝在他那房里的吗?怎么看见自己买的东西了? 霍时初脑袋里闪过这些疑问,不过当下之急是解释自己银子的来源,她那双明亮的眼睛眨了眨,带着些小俏皮,说:“好吧,我本来还想瞒着你的,但既然你都发现了,那我就不瞒你了。” 卫起双眼顿时闪过一抹精光,以为霍时初会说她是逼不得已留在他身边,她真实身份是哪家大小姐,被人陷害,才需要他妻子这个身份做掩护;或者说是跟谁借了钱、用什么挣了钱之类的理由。 但万万没想到,霍时初口中的事实会这么……令人意外。 “大郎啊,我前几天不是打扫了这件老屋吗?就在旁边那猪圈的一角土坑里挖到了一个小坛子,我还以为是以前的屋主埋下的酒坛呢,没想到打开一看,居然是好几块银子!我就说嘛,谁家埋酒会埋在猪圈里……不过把银子埋在猪圈里确实是没人会想到的,也不知道是谁藏得,便宜了咱们。” 霍时初说得一脸真诚,最后还感慨地了一声。 卫起盯着她毫无说谎痕迹的神情,顿时沉默了,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不该信她,良久,他才问道:“那坛子里一共藏了多少银子?” “有二十多两呢!足够咱们吃上一两年了!”霍时初笑眯眯地说道,“说起来还是你运气好,挑中了这家荒屋,要不然我就找不到这坛银子了。” “该说是你运气好才对,要不是你打扫了屋子,连猪圈都打扫到了,这坛银子也不会被发现。”卫起似笑非笑地说道,然后又像是不经意般好奇地问,“对了,在发现那坛银子之前,咱们也没钱买猪来养,你是怎么想到去扫猪圈的?” 霍时初心中一跳,连忙说道:“我这不是有备无患吗?没猪养也可以存放柴草啊。” 卫起闻言,笑了笑,没有再追问她。 霍时初擦了擦汗,暗自庆幸自己反应快,但也对卫大郎这追根问底的性格不爽起来,她出了银子养他,还要被他追三问四,真是便宜他了! 霍时初瞪了他的背影一眼,而卫起自己用手转着轮椅往院子里去了,敏锐地觉察到背后的目光,也只是微微一笑。 真是有趣的世界,有趣的人。 他转着轮椅到了有太阳晒着的地方,眯着眼睛,想道。 包扎着的双腿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十分舒服,他默默地运起体内的异能,异能所到之处,各处受损的地方缓缓地修复着,到了受伤的双腿,异能流转就滞缓下来。 即使一阵阵刺痛传来,他也没有丝毫退缩,面无异色地让异能一遍遍修复受损的双腿。 198、大郎,该喝药了(8) 自从银子有了个名正言顺的来由,霍时初就不再委屈自己了,每日的伙食非常不错,有荤有素,再加上她舍得放调料,因此味道很好,卫起每次都很捧场。 他是个大胃王,吃的是霍时初的两倍,霍时初刚开始得知他的真实饭量的时候还震惊了一下下,反应过来他之前吃得和自己差不多,大概是从来没吃饱过吧? 知道霍时初“挖到”银子之后,就放开肚皮了,不过吃了那么多东西进去,他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起来,脸颊也不再瘦得凹陷下去了,有了肉充盈的脸意外地长得还不错,眉眼深邃、轮廓分明。 霍时初看见他的模样,伺候他的时候都心甘情愿了不少,起码照顾一个好看的人比照顾一个丑的人,让人心情好多了,不是吗? “我到河里捉些鱼回来,今天没买肉,不能只吃菜啊,你养伤要吃得好点。”霍时初义正言辞地说道,提着一个小水桶。 卫起嘴角翘了翘,说:“拿上我编的那个竹筐吧,用它捞鱼也方便点。” 霍时初没拒绝,把那竹筐拿上了,竹筐编很好,没想到卫大郎还有这个手艺,不过一想他多年在外,也许是跟着战友学的呢? 霍时初没一会热就到了村外那条小河,小河两三米宽,不算深,村里的女人们洗衣服会到这里洗,夏天时,小孩子甚至男人们都会来这里洗澡,所以没什么危险。 “小霍,你提着水桶、竹筐来干嘛?”一个大娘看到霍时初,疑惑地问道,她没看到霍时初带了衣服,那肯定不是来洗衣服的了,但要是来提水的话,也用不上竹筐啊。 “我想来河里捉些鱼回去给大郎补补身体。”霍时初笑着道。 “来这里捉鱼?这里哪还有什么鱼啊?那些小娃子们整天来这里玩水,要是有鱼也早就被他们抓完了!”大娘提醒她道,“你要不就往上流去,要不就往下流人少的河段去找找,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捉到一两条毛毛鱼。” “那好的,我上前面去捉。”霍时初当然知道这个道理,就一直往河流上边去了。 村里的其他孩子爱凑热闹,见霍时初说要去捉鱼,也跟着来了,但因为霍时初才来这村里不久,脸生,他们不好意思跟霍时初说话,就不远不近地跟着。 霍时初也由着他们,找了个河边水草比较多的地方,就拿着竹筐下了河,她把竹筐放到河边,然后用脚踩了踩水草,把藏在水草里的鱼虾赶出来,那竹筐就是等着它们“自投罗网”的。 没一会儿,霍时初捞起来竹筐,刚出水面,她就被水溅了一脸。 “真的捞到鱼了!”一个稚气的童生激动地喊道。 霍时初一看,果然是自己竹筐里的鱼虾在乱蹦呢,她连忙上了岸,把活碰乱跳的几条小鱼倒进水桶里。 几个孩子顿时围上来,叽叽喳喳地说:“原来鱼这么好捉的吗?我爹爹以前捉过,半天也没捉到一条!” “这条好大啊!” “你真厉害……” 霍时初听着这些小屁孩的话,忍不住笑了笑,说:“我厉害是因为我动作快、眼又尖。” 想要跟小孩子熟悉起来,那实在是太容易了,只要跟他们一起玩就行了,而在他们看来,捉鱼就是很有趣的一种游戏,他们看霍时初这么快就捉了好几条,以为自己也有这本事,顿时就蠢蠢欲动,也想下水了。 霍时初连忙阻止他们道:“哎!你们可不能下水啊,这里你们来得少,都不知道水有多深,很危险的!” “那你怎么下了?”一个反应迅速的小男孩不服气地说道。 “我是大人,个子高腿长,对你们来说很深的水却淹不到我大腿,你们下了就危险,但我下了却很安全。”霍时初斩钉截铁地说道。 好说歹说,她才阻止了这帮胆大包天的小孩。 之后,霍时初犹如天助,每次捞都能捞出东西来,不是鱼就是虾,没有一次是落空的,还跌霍时初都有些怀疑自己了,难道自己在这个世界是条锦鲤?否则怎么捉鱼捉得这么顺利?好像这些鱼虾是自动跳进自己竹筐似的。 不过她很快就否定了这个想法,毕竟如果她是锦鲤,那就真的应该挖土能挖出金银,上山能找到人参,下河能捞到珍珠…… 可她都没有!只是这回运气好点,捉住了不少鱼而已。 眼看得小水桶都转了大半桶了,霍时初才心满意足地结束了这次的捉鱼行动,而一群小屁孩已经从刚开始的惊讶到现在的无动于衷了,觉得她捞到鱼才是正常的,捞不到那才反常。 “霍姐姐,你真会捉鱼啊!我娘就不会,她连自己鱼塘里的鱼都抓不住,上次还被鱼甩到鱼塘里,全身都湿了。”一个缺着门牙的小姑娘嘟嚷着说道。 “周小丫,你娘哪能跟霍姐姐比啊,霍姐姐厉害着呢。”另一个七八岁的小男童说道,“就连我爹也从来没捉到过这么多鱼,霍姐姐是全村最厉害的!” “倒也不用这么夸我……”霍时初有些脸红,全村最会捉鱼的人,这个名头也太挫了些。 她被这群小屁孩一人一顿彩虹屁夸得心虚,连忙一人给了他们一条两三指宽的鱼,让他们拿回家吃,才把他们都打发走了。 小屁孩们没想到还有这个惊喜,个个乐得连蹦带跳,纷纷要认霍时初当他们的老大,霍时初连忙拒绝了,说她没法胜任这么重要的位置,让他们重新选一个。 好不容易摆脱了小屁孩,霍时初连忙提着鱼回家去了。 那些小孩们拿着鱼回到家,好好地夸了一顿霍时初有多厉害,多会捉鱼,于是那些得了实惠的妇人们对霍时初的印象立马好了许多,觉得她是个大方的,好几个小孩一人分一条鱼,这村里谁能有这么大方啊? 要知道这年头想吃上肉可不容易,有些人家几个月都不见荤腥,霍时初送的鱼虽然不算大,但多少也是肉,跟豆腐或者青菜熬个烫,家里每人都能喝上一碗,美滋滋的,大家别提多感激霍时初了。 199、大郎,该喝药了(9) 霍时初满载而归的时候,卫起正在院子里和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人说着话,看见她回来,便朝她招招手,示意她过去。 “这是村长,我这次受伤回来后,帮了我不少忙。”卫起介绍道。 “村长好,多亏你之前对大郎的关照了,要是没有你,说不定大郎命都没了,咱们家穷,没什么好东西来感谢你,今儿我捉了不少鱼,就送你两条当谢礼吧?”霍时初笑着说道。 还真的捉了两条鱼,用稻草绑了递给村长。 村长连忙推辞道:“跟我客气什么?大郎是我从小看到大的侄儿,难道我还能真的看着他被赶出家门送死?这鱼你们就留着自己吃吧,本身你们情况也不太好……” 卫起扫了一眼霍时初,十分认真地对村长道:“村长,你就收下吧,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你不收下我们的良心会不安……或者你是嫌弃这两条鱼作谢礼太轻了?” 村长一听他这话,哪里还敢拒绝,这一拒绝不就是真的嫌礼轻了? “哎,你们就是太客气,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收下了,以后你有什么困难,可以来找叔说,我能帮的都会帮的。”村长脸上的笑容更真诚了些,他之前帮卫起也是因为卫老头他们做得太过分,生怕卫起真的出事,才施了缓手,没想到卫起还是个感恩的,这么会做人,村长顿时觉得自己没帮错人。 村长盛情难却地提着两条鱼回家了,胡婶正好准备要做晚饭了,看见他手上的鱼,还惊讶地问道:“老头子你到镇上买鱼去了?” 村长得意地摇摇头,笑眯眯地说道:“不是我买的,是卫大郎家的硬要送给我的,说是谢谢我帮他的忙,他那媳妇是个大方爽朗的,性格也好,看来大郎是讨对媳妇了,以后两个人好好过,未必会比其他人差。” 村长对霍时初的印象很好,胡婶听了,也赞同道:“那孩子确实是个好的,也不嫌弃大郎,出去赶集都还惦记着要买肉给大郎补身体……” “都是苦命人,既然有缘分成为咱们村里的人了,老头子你以后就多照顾他们一下,也不枉他家送的这两条鱼……” 村长点头应道:“那是自然。” 霍时初不知道因为送了两条鱼就在村长夫妻间刷了好感度,虽然村长不是什么大官,但在村子里的地位、权势却很大,从田地的买卖到房屋地契的选址之类的事都要经过他的手,要是他为难你,那你就只能头疼了;但要是有他帮忙,这些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肯定能顺顺利利地办好。 送走村长后,霍时初看着水桶里的鱼还有不少,便对卫起道:“周婶最近也帮了我不少忙,我捉了鱼也得给她送几条。” 卫起没有异议,霍时初便捉了几条鱼送去给周婶,周婶一开始不同意收下,但最后还是被霍时初说服了,霍时初说以后还要麻烦她帮忙,要是周婶不收下,那霍时初以后也没脸麻烦她了,周婶这才收下了。 “卫起,你双手可以用吧?帮忙杀鱼?”霍时初看了看无所事事的卫起,问道。她忙了一整天,总不能事事都自己包圆了吧?她又不是丫鬟,卫起想当坐着等吃的大爷,她可不同意。 卫起见她目光炯炯地看着自己,仿佛一旦自己拒绝就要滔滔不绝地列出诸多理由的模样,便妥协了,挽起自己的袖子,说:“好。” 霍时初顿时飞快地把他的那把匕首拿来给他杀鱼了,这些鱼儿最大的还不到三斤重,用匕首杀完全可以。 趁着他杀鱼的时候,霍时初去洗了姜、葱、蘑菇等配料,又开始煮饭。 等卫起把鱼杀好,饭也熟了,就开始煎起鱼来。 “刷啦——”,鱼放下油锅时发出不小的声响,卫起仿佛能看到那冒着烟的锅,和卷起来的雪白的鱼肉,还有那微焦的鱼皮以及扑鼻而来的香味…… 霍时初炖了蘑菇鱼汤,炸了小鱼,又做了一个青菜,便是两人的晚饭了。 村里人为了省点钱,都是赶在点油灯之前吃晚饭的,霍时初也没有例外,她还干脆把桌子都摆到了院子里,这样光线还更亮一点。 虽然只有一素两荤的菜,但因为量很大,所以即使卫起饭量大,也是足够吃的。 每次看见卫起吃饭,霍时初都有种似乎他非常饿,是抢着吃的感觉,因为他吃饭的速度非常快且猛,虽然动作并不粗野惹人厌,甚至还不失优雅,但他却把吃饭吃出了打仗的感觉,急、快、狠、猛。 “你以前在军营里都是抢着吃饭的吗?”霍时初好奇地问,“是不是吃得迟了就没饭吃了?” 卫起夹菜的手一顿,双眼闪过一道莫名的光芒,很快就恢复如常了,他点点头,神情自然地说道:“是的,军营里做的饭菜都是定量的,但有些人吃得快吃得多,占了别人的份,那手慢的自然就吃不饱,我参军多年,都被训练得成习惯了。” 他对霍时初笑了笑,似乎有些不自在的样子,说:“我的吃相是不是吓到你了?” “这倒没有,不过现在你不在军营而是在家里了,吃饭没人会跟你抢,你以后可以吃得慢点,吃快了消化不良容易肚子痛的。”霍时初好心提醒他,“时间长了会得胃病。” “那我以后会慢慢改正这个毛病的。”卫起说道,吃饭的速度果然慢了下来。 霍时初顿时眼睛弯了弯,心中满意了,她才不在乎卫大郎得不得胃病呢,她只是不想吃个饭跟打仗一样紧张罢了,她吃饭的时候容易受人影响,卫大郎吃得这么快猛,她也会不由自主地被感染得快起来,这样哪里还能好好享受美食啊,囫囵吞枣、牛嚼牡丹,白瞎了她的好厨艺了。 却不知卫起心中也想起他那些朝不保夕、饿一顿饱一顿的日子,那时候他们是没有时间享受食物的,都得用最短的时间填饱肚子,否则下一秒你的食物就被人抢了,甚至你自己都成了其他生物的口粮,食物只有吃进肚子里才真正属于你,怎么可能有时间、有心情慢悠悠地享受? 200、大郎,该喝药了(10) 日子不紧不慢地过着,一个多月后,卫大郎的双腿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不用拄拐也能走路,并没有变瘸,这让以为他废了了的人大吃一惊,毕竟他被送回来的时候,说是两条腿都断了,他们都见过那血肉模糊的模样。 但仅仅只是过了一个月,他的腿伤居然就好了,甚至还能下地走路了,这能不让人吃惊吗? 卫起自己走到山脚下接霍时初的时候,惊得村里的人下巴都快掉了。 “我没看错的话,那个是卫大郎吧?他腿好了?能走路了?!”一个大娘惊讶地看着卫大郎,问旁边的同伴。 “你没看错,那确实是卫大郎,没想到他居然真的能好,莫非真的是老天开眼了,见他太惨就开恩让他好了?”那个同伴喃喃道。 “老天有眼啊!你说要是卫老头知道卫大郎腿好了会不会后悔跟他分家了?”那个大娘挤眉弄眼地说道。 “肯定后悔啊!卫大郎身高体壮,好歹是个壮劳力,勤快能干着呢,可惜卫老头把人分出去了。”那个同伴也幸灾乐祸地说道,“他当初做得那么绝,卫大郎肯定不会回去了。” “真是傻话,卫大郎现在跟卫老头也没关系了吧?他不是被过继出去了?还断了亲,卫老头后悔也没用!”那位大娘撇撇嘴说道。 卫起不知道别人的闲话,他接过霍时初手上的篮子,说:“我帮你拿这个吧。” 霍时初擦了擦汗,没有拒绝,说:“那你拿着吧,要是腿酸了就给我,别把好不容易养好的腿又弄伤了。” “不会,我的腿真的好了,不碍事。”卫起笑了笑,说道。 他手中的篮子重量并不轻,上面装着野菜野果之类的,但他眼尖,看见了一些灰色的鸡毛从野菜中露了出来。 原来还有一只野鸡,卫起挑眉,他和霍时初也一起生活一个多月了,知道她并不像她外表那样柔弱,相反,还很凶残,光是靠着自己,就能时不时地捉到一些野物,小到河里的鱼虾,大到山里的野兔野鸡,因此他们这段时间伙食可不算差。 只是为了不招人眼,就只能掩人耳目了。 卫大郎忽然有些心虚,他这个月都在靠霍时初养着啊,不过现在他好了,该是他这个大男人养家的时候了。 “下次你不要上山了,要是遇到野猪野狼那就太危险了,我会挣钱养家的。”卫起说道。 “好啊,那我就靠你养啦。”霍时初一口答应了,有人主动要当挣钱养家,她哪里会不同意?轮也轮到他了! “大郎,你的腿真的好啦?这可真是大奇迹啊,你怎么做到的?”一个姓王的婶子拦下了夫妻俩,问卫起,还上下打量着他那双长腿,像是要盯出个什么东西似的。 卫起点点头:“王婶,我的腿是好了,大夫说我的恢复能力比常人强一些,受伤了也恢复得比较快。” “就只有这个?”王婶顿时失望了,但还是追问道,“那你请的是哪个大夫?用了什么药?我儿子王铁牛你还记得吧?他八岁的时候一条腿骨折了,好了后就瘸了,我想找你请的那个大夫看看,说不定还能治好……” 卫起回想了一下王铁牛是谁,想起来后就有些哭笑不得了,说:“王婶,铁牛的腿是八岁的时候伤的,可他现在都快二十了吧?这伤太久远了,骨头早早就长好了,哪里还能重新治?” “怎么就不能了呢?他的伤也你的伤那么严重啊?试一试说不定真的能好呢?”王婶焦急地说道,“你就告诉我你请的大夫是谁吧!” 卫起知道她是爱子心切,不亲自尝试一下是不肯放弃的,只得告诉她:“我请的是镇上的刘大夫,他是专治铁打损伤的,我这腿伤也是他的专长,你要找他,就到镇上的回春堂找就行了。” “回春堂的刘大夫……好,我记住了,铁牛要是真的治好了腿,那我肯定会记得你的好……”王婶说着就迫不及待地离开了。 卫起知道她很大概率会失望,但人都是不试试就不肯死心的,他这双腿能好,完全是因为他自己用了异能来修复伤口。 他并不是原来的卫大郎,而是来自某个末世时空的卫起,末世来临的时候他才二十岁,刚刚接手了家里的公司,意气风发正要大干一场,但不等他一展宏图,世界就突然变了。 丧尸、变异植物、变异动物、异能者……这才是他生活的世界里每天都要面对的,他有了雷电、治愈双重异能,成立了一个小队,抱团在末世里挣扎生存,甚至还建立起一个生存基地,庇护普通百姓。 但他最终还是死在了与丧尸王的搏斗之中,为了不让基地被丧尸攻破,他与丧尸王同归于尽了。 他的灵魂不知道怎么的穿越了时空,变成了双腿受重伤、回到家还被家人抛弃的卫大郎,卫大郎大概是身心都受了重创,打击太大,精神崩溃后死了,卫起才能占据他的身躯,成为他。 来自末世心黑手狠的卫起可不是老实愚孝的卫大郎,卫老头一家要把他这个累赘赶出家门,他干脆顺水推舟,还请了族老和村长作证,把自个儿过继出去、与卫家彻底断了亲。 他不想与这些吸血鬼一样的家人继续纠缠,也怕自己哪天就不小心露了馅,所以才想着一个人生活,自由自在。 但他没想到还会收获一个“小媳妇”,而这个小媳妇似乎也有些秘密,不过都无所谓了,她再大的秘密能大得过自己? 卫起想着自己在黑暗绝望的末世都混得风生水起了,难道还能在这落后愚昧的古代被一个小女人算计到? 他现在这个身份有钱没钱、要权没权,一穷二白的,有什么能被骗的?说白了就是他没东西可被人算计,所以就对霍时初的隐瞒无所谓了。 更何况她做的饭还很好吃,卫起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还能维持得更久一些,他在末世吃了那么多黑暗料理,如今能吃到美味的食物,实在不想再失去——他可不会做饭。 201、大郎,该喝药了(11) 卫起远远地看了一眼卫家的青砖大瓦房,眼睛眯了眯,神情晦涩不明,霍时初以为他是触景生情,又想起家人对他冷漠绝情的事,便安慰他道:“你也不用太伤心,有些人天生凉薄,是捂不暖的,你现在脚都好起来了,以后的日子差不了。” 卫起见她一脸认真地安慰自己,忍不住弯了弯嘴角,没有跟她解释自己并不伤心,只是低低地回答道:“我明白。” 他才不会为卫家人无情而难过,他只是为卫大郎不平,觉得那用卫大郎用命在战场上挣的钱建起来的青砖大瓦房很碍眼,既然功臣都不能住在那里,那它就没有必要存在了。 卫起是从末世的尸山血海中走过来的,见识过各种人心险恶,内心早就被锻炼得坚硬无比,用卫大郎的血汗建起来的房子,怎么能让他的仇人住进去呢? 卫起心里转过许多想法,面上却一点都不显,跟在霍时初身后回了家,对那些村里人说他们夫妻很般配的话听而不闻。 “从今天起,你要跟着我学做菜了。”霍时初叉着腰十分认真地对卫起说道,“这一个多月,因为你腿伤没好的原因,我包揽了各种家务,但现在你既然好了,那就应该分担一半,你觉得呢?” 卫起还能说什么,当然只能答应了,他又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土著,做不来全部家事都推给女人这种事,于是他很干脆地说道:“应该的,我会好好学。” 霍时初见他接受得这么快,态度也很好,没有一点大男子主义,便意外地看了他一眼,正好看到他一双清凌凌的眼睛十分认真地看着她,眼里没有不悦,也没有勉强,反而似乎很期待? 卫起当然会期待了,他在末世里吃的东西只能填填肚子,根本不可能追求味道,末世刚开始时,还能找到各种速食或者保质期长的食品,味道还不错;但等末世三四年后,末世前的食品没了,他们只能吃变异动植物。 变异动植物的肉根本没有味道可言,而人类又忙着逃命求生,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来开发菜品,能把变异动植物弄熟吃掉已经很不错了,因此卫起在末世最后那几年的伙食简直一言难尽。 而末世之前他又是大家公子,十指不沾阳春水,更不可能做过菜了,因此他不会厨艺。 这会儿霍时初主动提出要他学,他是巴不得的,毕竟谁会都不如自己会,他依旧即使再一个人过活,也不用继续委屈自己的味蕾了。 霍时初于是开始教卫起做菜,两人一个教一个学,都很认真,也都很聪明,因此卫起的厨艺那是突飞猛进。 有次被周婶看到卫起在下厨,惊愕得她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对霍时初说道: “小霍?你怎么能让大郎下厨呢?他一个大男人要是被人知道做这些事,会被人瞧不起的,你也会被人说是懒婆娘,正经人家的婆娘哪里会让自己的男人做饭?别人舌根都要嚼烂的!” 霍时初摆摆手,说:“周婶,我最近手掌被切了一个大口子,不能干活了,一用力就痛得我冒冷汗啊,所以就只能让卫起自己做饭了,他要是不做,那咱们就连饭也吃不上了。”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拿了之前卫起包扎腿伤的绷带缠到了自己右手上,煞有介事地对周婶诉苦:“都是我笨手笨脚,砍柴砍到自己手掌了,唉!” 周婶看到她那被包扎得结结实实的手掌,大惊失色:“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大郎好不容易伤好了,你又受了伤,要不你们找个时间去庙里拜拜吧,你们两个也太倒霉了些。” 霍时初这么一打岔,周婶就忘了卫起下厨的事了,卫起默默地抬起眼,跟装模作样的霍时初对视了一下,又默默转移了视线,继续当他的“家庭煮夫”去了。 等周婶走了之后,卫起就问她:“你怎么不直接跟周婶说是我自己要下厨的?反而折腾起自己的手掌来?” 霍时初瞟了他一眼,说: “她的思想早已经根深蒂固地认为男人不应该做饭,否则不是家里的女人懒就是男人没出息、窝囊,何必跟她多费口舌,要说服她可不容易,话说得太硬又会伤了她,她这个邻居对你很不错,不想让你下厨也是自认为为你好,难道你要明晃晃地反对她?还不如我找个借口更省事。” 卫起被她的一番话说服了,便没有再说什么,反正周婶又不会一日三餐来看他家厨房到底是谁下厨,就这样吧。 又一个月之后,卫起的腿彻底好全了,他就跟放飞了的鸟一样,整天不是到山上打猎,就是去镇上办事,村里人见他来来往往、风风火火,都纷纷惊叹他的腿恢复得真好,一点都看不出来两个月前还伤得不能下床。 有那些好事的人就跑去卫家问卫老头卫婆子有没有后悔赶走了卫大郎,失了一个好使能干的壮劳力。 卫老头、卫婆子即使心中有点悔意,面上也不可能承认啊,少了卫大郎这样一个能当老黄牛用的身强力壮的大男人,他们怎么会不扼腕痛惜?毕竟有了卫大郎,那他们的那几个儿子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只是后悔也没用,家都分了,还断了亲,卫大郎恢复得再好也不可能回来,卫老头和卫婆子就只能冷着脸听别人说卫大郎今天又捉了一只野猪,明天又捉了几只野鸡,能卖多少多少钱…… 每次听到,他们都会忍不住想卖了野猪野鸡的钱要是在他们手上该多好啊。 卫老头不是没想过和卫大郎缓和关系,但卫起每次一遇到他都当没看见,根本不理会他的欲言又止,如此几次下来,他就没脸再去“偶遇”卫起了,因为他的小心思别人看出来了,别人背后都说他这老头脸皮厚,见人家受伤了就嫌人家是累赘,立马甩开;见人家痊愈能干活了就又凑上来……他怎么有脸啊? 听人说了几次后,卫老头就觉得羞耻了,再也没脸往卫起面前凑了。 202、大郎,该喝药了(12) “大郎啊,你又捉了一头野猪啊?你打猎怎么这么厉害?每次都不会空手?”邻居周大虎一脸羡慕地看着卫起扛着一头两三百斤重的野猪回来,艳羡地问道。 卫起笑了笑:“都是在战场上拿命拼出来的。” 周大虎一听,这才想起卫起当了快十年的兵,不知受了多少伤才换回这样的本事,心中那点羡慕顿时去了不少,讪讪地说:“那大郎你也还是很厉害的,当兵回来还学会了打猎的本事,以后就不愁吃穿了。” 确实,这年头打猎也是技术活,野兽那可是真的会吃人的,所以一般人上了山都不敢太过深入山林,只敢在外围砍点柴、摘点野菜野果,要是能捉到一两只野鸡、野兔什么的,那已经是走大运了。 要是遇上野狼、野猪,那不好意思,人类才是它们的猎物,所以遇到这些猛兽,能保命就很好了,别想着捉到它们。 只有有经验的、又年富力强的猎人,才能偶尔猎到这种猛兽,但还是拼了命受了伤才能猎到的,并不像卫起这样,毫发无伤,轻轻松松就捉到了。 因此卫起就成了村里最厉害的人之一,不知道多少人羡慕他每次上山都满载而归。 “我这不是想建自己的房子吗?现在住的那老房子实在太破旧了,下雨的时候满屋都漏雨,再住下去不知道哪天就倒了,所以我现在得靠打猎攒点钱。”卫起把自己想建新房的事透露了出去。 “建新房啊?”周大虎这才想起卫大郎被赶出家门,现在还住在别人的老破房里,于是恍然大悟道,“怪不得你这么拼命,房子确实是要建的,毕竟你媳妇儿也有了,过几年孩子一个个地往外蹦,可不能再住在破房里头。” “对,就是这个理,趁着现在我多辛苦点攒钱建好房子,以后养孩子就能轻松些了。”卫起脸不红心不跳地附和道,生孩子的事影儿都没有,霍时初也不像想跟他生儿育女的模样,大家只是凑合着在一起过活而已,就跟后世的同租人差不多。 但就算是合租,那也得住在一个舒适点的房子吧?虽然卫起在末世那几年多差的环境都住过,但到底是他是大家公子出身,从小过得是高床软枕、锦衣玉食的生活,所以只要一有条件,他当然更想住得舒适一点。 这不就得攒钱建房子了吗? 卫起施施然地扛着野猪回家了,周大虎于是带着这个新鲜出炉的消息跟别人聊天去了,男人八卦起来也不比女人差。 恰好正是傍晚,村里的男人们从田地里干活回来了,在村头的大榕树下乘凉,吹牛皮打屁聊天。 周大虎走过去,一屁股坐下,对几个男人挤眉弄眼,说:“你们猜猜,我刚刚遇到谁了?” “谁啊?”刘石头问道,大着嗓门促狭道,“嘿嘿,难道是村里哪个小寡妇?” “呸!你脑子里除了小寡妇就想不到其他的了?”周大虎翻了个白眼说道,也不卖关子了,说,“我遇到卫大郎了!” “切!遇到他有什么好说的?”刘二锅不屑道,“没点子烈性,窝囊得像个男人,要是我被人这么赶出家门,伤好之后早就打上门去,砸了那一大家子!” 周大虎一噎,没想到刘二狗会这么说,他替卫大郎说话道:“那老头好歹是他亲爹,他打上去别人只会说他不孝!” 然后话音一转,又说:“不过人家卫大郎现在也很不错啊,他今天又打了一头野猪,啧啧,足足两三百斤重呢,肯定能卖不少钱……卫大郎说要攒钱建新房子了。” “两三百斤重的大野猪?那得卖多少钱啊?卫大郎运气真好!”刘二锅酸溜溜地说道。 “也不只是运气好,人家也有本事啊,没有本事遇到野猪不死也伤,换了你去,你遇到野猪能逃命就不错了!”周大虎说道。 “人家大概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吧,瞧瞧,卫大郎现在不但伤好了,还得了个水灵灵的小媳妇,现在又打算建新房子了,真是羡慕死人啊。”刘石头感慨道。 “喂!卫二郎,你大哥要建新房了,你会不会去帮忙啊?”刘二锅看向人群外一个阴郁着脸的男人,问道。 那男人正是卫二郎,卫二郎听到周大虎说卫大郎又猎到了一头野猪,还打算建新房子,心中就又酸又妒,暗恨这人命硬,当初伤成那样都没死成,现在就出来碍自己的眼了。 他虽然是卫大郎只隔五六岁的弟弟,但从小在卫婆子的耳濡目染下,可从来都没把卫大郎当成是大哥,他只把跟自己同一个娘生出来的弟妹当家人,他巴不得卫大郎不好,哪里会对他有感情? 这会儿被刘二锅一问,就翻着个白眼道:“他可不是我大哥,早过继出去了,我帮什么帮?!” 刘二锅见他这样,嗤笑一声,没再说什么,他虽然也看不惯卫大郎愚孝,但他更瞧不起卫二郎这人,典型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周大虎连忙缓和气氛,可他们还没聊过过久,突然一声惊天的炸雷声,纷纷扬扬的雨滴劈头盖脸就落下来了。 “下雨了!快回家!”大家也顾不得乘凉聊天了,一哄而散了。 众人回家躲雨之后,没过多久,突然就听见一阵凄厉尖锐的哭喊声:“被雷劈了!着火了!” 听到这嚎叫声的人心惊肉跳,不知道是谁家被雷劈了,他们想出去看看,但外面正雷声轰轰,闪电狰狞,铺天盖地像一张网把所有人都网住劈死一样,吓人得很,哪里还有人敢出门去看? 于是不管谁人的喊叫,大家只窝在自己家里瑟缩着。 而被雷劈了的正是卫老头家,他家的青砖大瓦房被一道大雷劈得不成模样了,雷劈过后,不知怎么的,居然还着起火来,那大火蹊跷极了,即使下着大雨也愣是没被浇灭,反而把卫家烧得片瓦不剩,成了一片废墟。 幸好卫家人逃得快,并没有被雷劈死、被火烧死,但卫老头和卫老婆子肉疼自己藏起来的家底,跑回去抢救,结果就被烧伤了,卫婆子烧得头发眉毛都没了,脸也被烧了一半;而卫老头则烧伤了两条胳膊。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无错章节将持续在新书海阁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推荐新书海阁! 喜欢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请大家收藏:()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新书海阁更新速度最快。 203、大郎,该喝药了(13) 但即使卫老头两个要财不要命,最终也没能找回自己的家底,被儿子儿媳拖了出来。 出来之后卫老婆子就开始哭天抢地了,他们的家没了,现在还下着大雨,天也快黑了,这一大家子可怎么办啊? 淋得落汤鸡一样的卫家人心中惶恐又绝望,卫二郎不知怎么的,突然想起了卫大郎,卫大郎被赶出家门的那天,也像这天一样,下着大雨,可卫老婆子连一天都不肯让他在家里待,就急着让人把他抬去了那间荒屋里。 那天的卫大郎心情是不是也跟他现在一样绝望惶恐?不,也许更绝望吧?毕竟他双腿还受了重伤,根本不能动弹…… 卫二郎心中一突,难道真的会有报应吗?他们在这样的下雨天把卫大郎赶走了,于是老天也在这样的下雨天毁了他们的家?让他们流离失所? “爹,咱们现在怎么办?”卫二郎迷茫地问卫老头。 卫老头失魂落魄,听到儿子这么问了,才回过神来,说:“找、找个避雨的地方。” “哪里还能避雨?”卫二郎满脸沮丧,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 卫老头的几个儿媳妇已经抱着几个孩子在嚎哭了,卫老头看着一家子在大雨中狼狈不堪的模样,咬了咬牙,说:“去邻居几家问问,看能不能让咱们借住一晚上。” 卫二郎和卫三郎几个男人便分头去敲几个邻居家的门了。 幸好邻居们虽然平时看不惯卫老头一家的无情做派,但看见他们遇上这种被雷劈得连房子都没了的大事,一家子老的老、小的小,外面还下着大雨,要是真的不管可能会出人命,因此几户邻居就收留了他们一家。 卫起从外面回来,身上的衣服湿了一半,霍时初疑惑地问他:“下这么大的雨你去哪儿了?衣服都湿了,不怕生病?” 卫起笑了笑,忙说:“我去看柴房有没有漏雨,柴草有没有淋湿了,幸好没有……我现在就去换衣服。” 关上房门,卫起脸上的笑意就消失了,他举起自己的双手,细微的蓝色闪电在他修长的手指上缠绕闪烁,像雀跃的小蛇,他双手一握拳,闪电就消失了。 外面的雷声依旧很响,闪电划过漆黑的天空,照亮了大半个村子…… 卫起愉悦地看着窗外熟悉无比的电闪雷鸣,卫大郎的仇,他现在总算是报了。 “你衣服换好了没有?饭菜都快凉了!”霍时初清脆悦耳的声音打断了卫起的思绪,卫起幽深晦涩的眼神顿时变得清凉透彻起来。 他回应了一声:“就快好了,你不用等我,先吃着吧!” 大雨下了整整一晚上,到早上才停了下来,村子里的人都开始忙活起来了,于是卫家的大房子被雷劈成了废墟的事一下子就被发现了,转眼间就传遍了村子。 许多人还特意跑去看热闹。 “啧啧,被雷劈成这样,得做了多少亏心事啊。”一个嘴碎的婆子啧啧说道。 “老天都看不过眼了,这就是报应啊,谁让他们家不积德,活该!”另一个跟卫老婆子不对付的婶子幸灾乐祸地说道。 “听说这青砖大瓦房是用卫大郎上战场的俸禄建起来的,他们还不让卫大郎住,自己一家霸占了去,真是活该啊,果然什么事都被老天爷看在眼里,瞧老天爷不就为卫大郎讨回公道了?”其他老人也低声跟同伴说道。 “天打雷劈啊!这卫家人是干了多少缺德事啊?!” “就算被雷劈也劈不成这个样子吧?看着黑乎乎的,像是被大火烧过……” “昨晚还下着大雨,怎么会着火呢?就算起了火也应该很快就被雨水浇灭了吧?” “可那场大火就是很蹊跷,我都亲眼看见了,大雨都浇不灭!” “那看来真的是天意了……我就说做人不要做得太绝了,万事留一步,否则会遭报应的,瞧瞧卫家的报应不就来了……” “卫家造大孽了!老天就要收回他们的福运了,以后他们还有得受呢……”有那相信因果报应的老人就说道。 “我的老天啊!家都没了!一大家子可怎么活啊……”卫老婆子终于从邻居家里出来,扑到废墟里大声嚎哭起来,其他卫家人也绝望茫然地看着废墟,不知如何是好了。 房子是农家人一辈子最重要的财产,是立足之根,但现在卫家曾经人人艳羡的大房子没了。 卫老头老泪纵横,失魂落魄,看着真可怜,但大家都清楚他的为人,想起他对自己的亲生儿子都能落井下石,恨不得逼死的事,就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如今落得这个下场,都是活该。 卫起在人群中看了那一家子如丧考妣的模样,面无表情地扛起野猪,往镇上去了,他忙着挣钱建新房子呢,可没有时间来看热闹。 最后倒霉的卫家人也被村长安排住进了村子里的荒屋,只可惜那间荒屋可比现在卫起和霍时初住的那间荒废破落多了,房顶缺了一个大口,屋墙东倒西歪,还因为昨夜下了一场大雨屋内都泡满了水…… “这样的房子怎么能住人?”卫二郎一看见这荒屋的模样,就脱口而出质问道。 胡村长没好气地说:“就这间荒屋看着还像个样子了,剩下都快荒废成废墟了,你们不想住在这里就自己去找住的地方吧,我可没那么大的本事找好房子给你们住。” 卫三郎城府深一些,看到村长不高兴了,连忙赔笑道:“村长别见怪,我二哥是因为房子没了受的打击太大,才说错话的,我们一家都很感激你的帮忙。” 胡村长听他这么一说,脸色才没那么难看了,说:“这房子虽然破了点,但修补一下还是能住的,你们哥儿三个把屋顶和墙补补,能遮风挡雨就行了。要是实在住不惯,你们还可以自己再建新房子嘛!” 胡村长说是这么说的,但他心中却并不认为卫家还能再建一间新房子,他们之前从卫大郎身上压榨出来的钱财应该早就花得差不多了,否则卫老头和卫婆子现在不会失魂落魄成这样子,房子被雷劈了之后仿佛命也没了半条。 他们要是还有家底,能被打击得一副快崩溃的模样? 204、大郎,该喝药了(14) “卫大郎啊,你能不能捉到鹿啊?最好是能捉到一头公鹿。”福祥楼的掌柜压低了声音问卫起,然后挤眉弄眼地露出一个“你懂得”的笑容,说, “咱们这县里有不少有钱有闲的老爷、少爷们,最喜欢补身子的野物了,鹿浑身上下都是宝啊,鹿茸、鹿血都是供不应求的好东西……你只要能猎到,根本不用担心销路,我全给你包了!这个数!” 说完,掌柜伸出一个巴掌,上下转了转,说:“金的!”意思是五十两金子都可以。 卫起狭长好看的凤眼微微眯了眯,男人为了壮阳最舍得花钱了,还甘之如饴。 看到这么大的金额,卫起也没有昏了头,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一定会猎到一头鹿,而是摇着头老实说道:“野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不是我想去猎就能猎到,所以我不能保证能猎到。” 掌柜连忙说道:“那不急,我也不是非要这几天就要,你要是遇到能猎就猎回来,不能的话虽然很遗憾,但那不是没办法吗?我不强求的。” “那好,我就碰碰运气吧。”卫起答应道,五十两金子不但能建一间宽敞明亮的大瓦房,还可以置办不少田产,足够他和霍时初在乡间当上吃喝不愁的小地主了。 “那我就等着卫兄你的好消息了!”掌柜见他答应了会留意,非常高兴,他对卫起寄以厚望,如果卫起都没法猎到野鹿的话,也其他猎人也不可能猎到了,毕竟卫起这个月以来狩猎到的野物都有目共睹,全是其他猎人没法独自猎到的。 而这个卫大郎不但自己一个人就猎到了,还毫发无伤,有这样的本事,猎一头野鹿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吧? 卫起可不知道掌柜对他这么有信心,他用野猪换了一笔不少的钱,就到猪肉摊去了。 卖猪肉的老板已经认识他了,这个大方的男人每次买肉都买很多,因此老板见他过来就笑得见牙不见眼,老远就大声招呼道:“卫兄!今天要买什么肉?还有一只肘子,你要不要?” “要!还有没有排骨?有的话我都包了!”卫起果然很豪爽,自从他跟霍时初学会了下厨之后,就开始暴、露他肉食者的真面目了,每餐都无肉不欢,食量还很大,幸好他能干,否则可能连自己都养不活。 “有有!还有半扇呢,那我就全给你称啦?”肉摊老板笑眯眯地问道。 “称吧,五花肉也来五斤。”卫起想了想,他还想吃红烧肉,就又说道。 老板笑得更灿烂了,卫大郎一来就买了他一大半的猪肉,他能不高兴吗?要是像卫大郎这样的主顾多来几个就好了…… “分量不少啊,不好拿,卫兄我给你个竹筐装吧,你哪天来了再还给我就是了。”老板十分大方地说道,这样豪爽的顾客,他也乐得服务周到些。 “行。”卫起没有拒绝,等老板把所有肉都放进去,筐子居然快装满了,其他人看着都咂舌,这人买那么多肉是要办宴席吗? 等卫起走远了之后,其他买肉的就问了:“刚刚那小伙子买那么多肉,家里有事要办席吗?” “没有酒席办,人家是自己吃的!”肉摊老板摇摇头说道,他之前问过卫大郎这个问题,谁知道人家说不是。 “自己能吃这么多肉?家里多少口人啊?不怕肉坏了?年轻人就是不会过日子。”一个大娘摇着头说道。 “人家有钱,吃多少不行啊?看看人长得人高马大的,肉吃得多不是很正常吗?人家又不是吃不起!”老板不高兴了,皱着眉说道,“你们还买不买了?” 其他人这才住了口,但有些人就对卫起留意上了,就比如刚刚说年轻人不会过日子的那位大娘,她家里还有个最小的女儿,十六岁,还没定亲。 偏偏小女儿是个心高气傲的,家穷的不嫁、长得难看的不嫁、身体不好的也不嫁,可他们家也不是什么富裕人家,她也不是什么绝色大美人,她这么挑挑拣拣下来,就耽搁亲事。 大娘这不就急了吗?看到卫起买了那么多肉,肯定家境不差,人又长得高高大大,眉眼清正,是个精神极了的小伙子,她就起了招为女婿的心思。 买了一斤肉,大娘就开始跟老板套话了:“刚刚那个买很多肉的小伙子,是哪里的人啊?几岁了?他经常来买肉吗?” 肉摊老板看在她买了肉的份上,就回答了:“我哪儿知道他是哪里人?更不知道他几岁了,只知道他隔三差五就能猎到野物卖给福祥楼,再来我这儿买猪肉,是个大方爽快的!” 大娘又问了问,确定问不出其他了,就记住了他会隔三差五来这儿买肉,打算以后再多观察观察,没问题就给自己女儿定下来。 她完全没想到卫起会不会已经成亲了,就一厢情愿地看中了人家。 不过卫起可不知道这些,他买了肉之后又买了其他调料,最后不知道怎么的,走到一家卖胭脂水粉和首饰的铺子,给霍时初买了一份口脂,他不太懂这些女人的东西,只大概知道口脂是古代版的口红,他那母胎单身的前辈子,末世没来临前各种口红的营销广告做得太成功,他都被洗脑了,知道女人很喜欢口红。 所以他就很直男地买了口脂,想送给霍时初,就当做是感谢她教自己厨艺的礼物吧。 卫起满载而归,回到家的时候,霍时初正好在院子里缝衣服,她这做衣服的手艺不知道哪辈子就已经会了。 这会儿她不像刚来那时候什么都要事事亲为,没时间自己做衣裳,如今卫起承担了一大半的家事,她就有时间和精神给自己做漂漂亮亮的衣裳了。 “给你。”卫起把一个小巧的红粉的小盒子递给霍时初。 “是什么?”霍时初放下手中的针线,好奇地接过来问道。 “是口脂,老板娘说这个颜色适合年轻的姑娘。”卫起瞄了一眼霍时初,回答道。 霍时初一听,开开心心地打开了盒子,果然是细腻嫣红的口脂,她用手指拈了一点抹在自己的唇上,细细地抹开,问卫起:“好看吗?” 卫起一看她双眼笑得弯弯,皮肤玉白,双唇红艳欲滴,像是雪地里点缀了红梅,惊艳极了,顿时心跳漏了几拍,不由自主道:“好看。” 205、大郎,该喝药了(15) 霍时初美滋滋地跑回房间照起镜子来,她自从来了这个世界之后,基本上就没怎么打扮过自己了。 原主并不是什么天香国色的大美人,毕竟她的父母双亲都只是普通人,虽然颜值不丑,但也只是中等,原主集合了他们长相的优点,才长成了小家碧玉的小美人。 霍时初来了之后,比较注重皮肤的美白保养,现在已经把原主本来不够白皙的皮肤调养得水灵灵的了,俗话说一白遮百丑,原主五官长得不差,这一变白了,自然就显得出众起来。 卫起看着霍时初开开心心地回房打扮去了,便忍不住轻笑起来,他还以为霍时初是不爱打扮的小姑娘呢,毕竟她平时大大咧咧的,从来没有涂脂抹粉。 没想到自己送的一盒口脂,倒像是让她开窍了一样。 卫起正回到厨房,打算处理他买回来的猪肉,忽然就听见门外有人喊他:“大郎!快出来!爹娘都来了,你还不赶紧出来迎接……” 卫起顿时脸色一沉,眼神瞬间变得犀利冰冷起来。 他紧抿着薄唇,出去一看,果然是那跟吸血鬼似的一大家子。 “你们来干什么?我爹娘早就死了。”卫起阴沉着脸说道。 “你怎么能咒爹娘死呢?真是不孝!现在爹娘有难了,你得好好孝敬……”卫二郎趾高气昂地说道,他早就习惯这个大哥的愚孝,只要爹娘发话了,就怎么都会照做的,因此厚颜无耻地找上门来了。 “大郎,家里的房子倒了,我看你这里收拾得还挺利索,够咱们一家人住的了,你安排一下,家里的孩子还小,不能受委屈了……”卫老头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就开始滔滔不绝地吩咐卫起了,根本没想过他会不会愿意这个问题,可想而知有多不把卫起放在眼里了。 卫起简直都要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他还以为这些人会有自知之明,没想到有些人根本不用用常理来推测。 他冷笑道:“你该不会忘了我已经跟你断亲,还过继出去了吧?我现在跟你有什么关系?” 卫老头一听,顿时沉下了脸,斥骂道:“我是你亲老子!血缘关系是说断就能断的吗?只要我一天不死,你就得听我的,你这个白眼狼不肖子!连亲爹都不管不顾,老天都会劈了你……” “老天劈不劈我,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们一家确确实实是被劈了!天打雷劈造了大孽的缺德事做太多了,老天都看不过去了,你们怎么还有脸活在这世上?还想继续来压榨我?不怕死了之后下地狱继续被雷劈吗?”卫起语气阴沉,一下子就戳中了卫老头的死穴。 果然卫老头听到天打雷劈这些话,瞳孔就猛缩,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没有见识还很信因果报应的老头,自家被雷劈成了废墟,心中受了很大的惊吓,还很心虚,本来他身为一家之主,为了家人,还能强撑着不去想这事,但现在被卫起明明白白地说出来,他就无法再掩饰心中的惶恐了。 卫老头熄了火,卫老婆子可没有,她就是个愚昧无知的泼妇,就算害怕天打雷劈,但那不是已经被劈过了吗?危险已经过去了,现在还青天白日,她就又恢复了勇气,叉着腰理直气壮地骂道: “卫老大!你别想拿这些胡话来吓唬我!我告诉你,你今天不同意也得同意!反正我们是要住进来的,你识相的就好好给我们准备被褥、衣裳和吃食,否则别怪我们对你不客气……” “你想怎么对我们不客气?”霍时初从房里出来,俏脸冷冰冰地盯着卫老婆子,阴森森地问。 “臭女表子!小贱人!这里哪有你开口说话的份?”卫老婆子看见霍时初,以为看见了软柿子,就捡着她来捏了,“要不是我用一袋粟米换回了你,你早就跟着你那死鬼娘当了饿死鬼了!现在还不过来好好伺候你的救命恩人……” 卫老婆子气势汹汹地就要上前来揪霍时初的手臂,霍时初一脚踹上她的膝盖,这又矮又胖的老婆子就跟个矮冬瓜一样滚了出去。 卫二郎和卫三郎顿时炸了,冲上来就想打霍时初,骂道:“臭女表子!敢打我娘,找死!” 卫起哪里会眼睁睁地看着霍时初被打,他立马挡在霍时初面前,一手接住了卫二郎揍过来的拳头,一手往卫三郎鼻梁打过去,脚下也没闲着,一脚扫过卫二郎的膝盖,再给卫三郎胸口一脚。 于是兄弟俩谁也没落下,一个被卫起的扫堂腿扫得扑倒在地,啃了一嘴泥;另一个被踢出去老远,甩在地上。 “二郎!” “三郎!” 两人的婆娘一看见自己男人被打得趴地不起,顿时气急败坏,冲上来就要找霍时初拼命:“我跟你们拼了!” 说来可笑,明明卫起才是打她们丈夫的人,但她们欺软怕硬,根本不敢找上卫起这个大男人,于是软柿子捡软的捏,就扑上来打霍时初了。 人都打到自己面前来了,霍时初可不会客气,有自动送上门的沙包让她揍,她乐意着呢,许久没有好好放松一下手脚,现在机会来了,她不就得抓住了吗? 两个女人打架的方式就是抓头发用指甲挠,霍时初眼疾手快地一手抓住一个女人的脑袋,然后把两个脑袋面对面狠狠一撞,瞬间一声凄厉的哀嚎就响起来了,然后肉眼可见地,两人的鼻子缓缓地流出了鼻血。 霍时初没有停手,她继续捡着这两人身上的软肉来揍,专挑不会打死人却又痛觉最发达的部位来打,打得她们哭爹喊娘,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而另一边,卫起则一对五打起来了,卫老婆子夫妻以及他们的三个儿子对上卫起,全都不是对手。 卫起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的,对付这几个毫无打架技巧的人,简直就跟大象打蚂蚁一样,不费吹灰之力,相反,他还得收敛着、注意别把他们打死了。 边上的卫二娘带着她的几个侄子侄女,看着家人被一面倒地揍着,只会于事无补、哀哀地哭泣,徒劳地喊着“别打了,别打了”,却根本不敢上前去帮忙。 206、大郎,该喝药了(16) 卫起和霍时初狠狠地揍了一顿卫家人,把他们打得再也不敢叫嚣收留他们了,这才住了手,果然人就是会趋利避害,之前卫起没有正面报复他们,他们就以为他还是那个任由他们欺负压榨的卫大郎。 等现在卫起不留任何情面揍了他们,他们才认清现实,不敢继续在卫起面前嚣张。 卫家人互相搀扶着离开了,卫起和霍时初看着双方打架打得热气腾腾的模样,都忍不住笑了。 “身上有没有受伤?”卫起过来问俏脸红扑扑的霍时初,上上下下地把她全身打量了一遍。 “没有,她们那三脚功夫怎么可能伤到我?反倒是我把她们打得哭爹喊娘的。”霍时初骄傲地说道,摇了摇自己的小拳头,“我打架厉害着呢。” 卫起握住她的小拳头捏了捏,又看了看,发现并没有红肿破皮,才放了点心,说:“那家人心狠记仇,你以后还是离他们远点。” “放心,我有自保能力,他们奈何不了我的。”霍时初不太在意地说道,要是她能被这些愚蠢的人算计到,那她就不用当个时空流浪者了,直接回自己的伴生空间躺着去吧。 “我都帮你打架了,你打算怎么报答我啊?”霍时初忽然问道,一双水灵灵的杏眼满是期待地看着卫起。 卫起轻笑一声,说:“我给你做红烧肉和酸醋排骨,可以了吧?” “那还差不多!”霍时初也是个肉食者,自然对卫起的这份报答很是满意了。 卫起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才回去做饭了,丝毫没发觉他越来越有家庭煮夫的自觉了。 而另一边,被揍得浑身痛的卫家人回到自己那破屋子,才开始诅咒控诉起卫起和霍时初来。 “爹,咱们现在怎么办?卫大郎那个杂种根本不肯帮我们!”卫二郎阴狠着脸说道,话音刚落就嘶嘶地申吟起来。 “能怎么办?你打得过他?打不过就闭嘴!”卫老头气急败坏地说道。 他并没有被卫起例外对待,身上挨了不少打,只不过卫起顾忌着他老胳膊老腿,不想弄出人命,才打得轻些,但即使这样,也够他受的了,更何况他被火烧过的伤口还没好,又因为没上药,都红肿发脓了,更是痛得厉害。 “那杂种是靠不住了,老头子,咱们得先解决一家人的吃住问题,这破房子哪里是住人的地方?万一哪天又下雨就糟糕了……”卫老婆子捂着嘴角含含糊糊地说道。 “我也知道要解决,但怎么解决?!我也不知道!你们这些吃干饭的,现在赶紧想个办法出来!”卫老头痛得没了耐性,面目狰狞地骂道,“要你们有什么用,关键时候一点都派不上用场!真是废物!” 卫二郎几个听了,都脸色阴沉起来,一声不吭,心中也十分恼怒。 要知道,平时卫老头可不会这样斥骂他们,毕竟他们是卫老头心爱的儿子,一向都是父慈子孝的,而被骂废物的从来只有卫大郎一个人,但现在却是轮到他们挨骂了,他们能不恼火委屈吗? “老头子,二郎他们也不想的,都是卫大郎害得!他懂事点把房子让出来给我们住不就什么事都没了?都是他狠心绝情,一家子血亲骨肉都不顾……”卫老婆子愤愤不平地骂道,这会儿她倒是忘了是谁把重伤不能下地的卫大郎赶出家门的了,她那时候怎么没有顾着血亲骨肉?怎么不认为自己狠心绝情? 有些人就是自私又自我,道德标准都是用来要求别人的,从来不会用来束缚自己, “娘,我饿了。”卫四郎低低地说道,他从小就最受宠,从来没下过地,一心读圣贤书,但现在他的书被烧光了,家里什么都没了,他又饿又痛,却什么解决的办法都没有,只会开口找父母。 “唉哟,娘的乖儿子,你今天受委屈了!”卫老婆子一把搂过卫四郎,心疼地嚷道。 卫家的几个孙子孙女也纷纷嚷着饿了渴了,但嚷又有什么用呢?他们现在连个生火的灶都没有。 “二郎、三郎,你们带着孩子去岳家住几天吧,不能让孩子跟着咱们住在这样的地方。”卫老头终于开口道,他平时还觉得儿子们孝顺能干,但现在遇到大事了,却发现他们没一个靠得住的,就有些灰了心。 卫二郎和卫三郎一听,顿时眼睛一亮,是啊,他们还能去投奔一下岳父岳母家啊! “可爹,咱们怎么办?”卫四郎急了,他还没有岳家,但他一个小叔子,跟着哥嫂去住嫂子的娘家,那也不像话。 卫老头叹了一口气,对两个成了家的儿子道:“你们跟岳家借些钱吧,咱们得把房子建起来。” 卫二郎和卫三郎听到他这话,脸上的喜色顿时就没了,卫二郎吞吞吐吐地问:“我们去向岳家借钱,建房子一家子住?那我不是亏了吗?老四没有岳家……” 他的小心思卫老头哪里不明白?就是太明白了,卫老头的心脏一痛,差点喘不过气来,他没想到儿子现在就开始算计了。 为了不让兄弟阋墙,他只得瞪了卫二郎一眼,沉着脸道:“你弟弟以后出息当官了,你难道不会沾他的光?” 有了这个大饼,卫二郎和卫三郎顿时不吭声了。 卫老头闭了闭眼,继续说道:“我和你娘的那点家底都被烧没了,现在想建新房,还得卖掉几亩地才够。” “什么?卖地?这不行!”卫老婆子一听要卖地建房,就反对了。 “不卖地哪里有钱?二郎三郎的岳家也不富,能借几个钱给我们?”卫老头没好气的说道,“你是想住茅草房还是住这破屋子?” 住惯了青砖大瓦房的卫老婆子哪里肯委屈自己?于是闭嘴了,卖地的事就这么决定了。 卫二郎和卫三郎带着老婆孩子去岳家借宿了,卫四郎和卫老头夫妻俩只得住在破房子里。 卫老婆子好说歹说,才跟村里人借了米粮来做饭,勉强填饱了肚子。 等到晚上的时候,三人睡在堂屋的破席子上,抬头就能从破洞的屋顶看见漫天星空,闻见粘腻潮湿的泥土味。 过惯了好日子的三人辗转反侧,根本睡不着,难熬极了。 但此时的他们不知道,这只是他们家败落的开端而已。 207、大郎,该喝药了(17) 卫二娘垂头丧气地跟着村里的姑娘往山上走,她之前跟着二哥二嫂去二嫂的娘家住了两天,就被阴阳怪气地嘲讽了好几次,还被当成小丫头使劲使唤,她实在受不了了,就跑回来,宁愿跟着爹娘住在破屋子里了。 现在她得跟着大家去山上捡柴草,否则晚上做饭都没法点火,可在以前,这些粗活都是她两个嫂子做的,她只需要在家里做做家务、带带侄子侄女,并不用那么辛苦。 但当她家的大房子烧掉之后,她幸福的少女生涯就结束了。 “二娘,你自己在这儿捡吧,我们去其他地方。”同村的四丫对卫二娘道。 卫二娘看着几个以前很羡慕她的姑娘,如今巴不得离她十里远,心中就很不是滋味,她知道那是因为她家被雷劈了之后,村里人看她家里人的眼神就都变了,不自觉就排斥、孤立他们。 卫二娘见人家都不想带她了,只得忍着心中的酸涩点头说道:“好的。” 其他姑娘于是丢下她飞快地跑了,偶尔还有些低语传进卫二娘的耳朵里:“咱们别离她太近了,万一以后又被雷劈了会连累咱们的……” “对对,她家可不是什么好人,我娘都叫我不要和她玩!” 卫二娘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她虽然知道自家被雷劈了之后名声可能会很坏,但等她真的要面对名声没了的现实时,才知道有多痛苦,但她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只是一个柔弱无助的小女子,什么坏事都没做过的啊…… 卫二娘伤心极了,抹着眼泪,躲在茂密的一个草丛里哭泣。 等她哭了两刻钟,好不容易停下来,忽然就听见有隐隐约约的男人的申吟声,似乎还嗅到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 她顿时吓了一跳,脸色煞白,浑身发起抖来,她只是一个没什么力气的弱女子,万一遇上了歹徒可怎么办? 吓得六神无主的卫二娘牙齿都咯咯颤抖起来,她胆子很小,两只脚都软了,想逃跑都逃不了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好不容易恢复了一下力气,才拖着依旧发软的脚想离开这里,但她才走了没几步,就看到了一个血糊糊的男人倒在地上,但他显然还没有死,因为他还会动。 卫二娘吓得尖叫起来,但她很快又捂住了自己的嘴,泪流满面,一屁股摔倒在地上,以为自己这回在劫难逃,肯定会被这人或者这人的同伙杀掉了。 然而她等了好一会儿,也没有人来杀她,她这才小心翼翼地观察起倒在地上的那男人。等看清男人的脸的时候,她怔了怔,忽然脸红起来,有些羞涩地移开了眼,但似乎有些舍不得不看,于是又转了回来。 这男人长得实在是好看了些,即使脸上被糊了不少血迹,但依旧能看出他轮廓分明、俊朗出色的脸庞。 卫二娘不知怎么的,忽然觉得长着这样好看的脸的男人,应该不会是坏人吧?他现在这样,肯定是被别人害的! 颜即正义的卫二郎立刻就为这男人开脱起来,还鼓起勇气挪过去,小心翼翼地把手放到他鼻子下,看他还有没有呼吸。 却不想她的手立马被那男人抓住了,男人睁开眼凌厉地看了她一眼,什么话都来不及说,就眼睛一闭,彻底晕过去了。 卫二娘吓了一跳,以为他死了,等感受到指尖他呼出的气流,才知道他没死,只是晕过去了。 晕过去的男人就更加没有威胁了,卫二娘这会儿就有心思观察起他来,他身上的衣袍显然做工完美、布料昂贵,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能穿的,更何况他脚上穿的事一双笔挺有型的靴子,这种靴子一般人根本穿不起。 还有他腰带上挂着的玉佩……卫二娘鬼使神差地把那玉佩从男人腰带上拿了下来,着迷地看了又看,然后揣进了自己的荷包里。 知道这男人的身份不平凡,卫二娘心里就转过了许多念头,成为这个人的救命恩人的话,那既能表现一番自己的善良,洗刷一下被家中雷劈的坏名声,又能得到贵人的青睐,何愁日后没有靠山? 想到了这些的卫二娘,就顾不上捡柴草了,她一个没什么力气的弱女子,硬是拖着这个受了重伤还昏迷的男人悄悄拖回了自家的破房子里。 卫老头和卫老婆子看见她带回一个来历不明还受伤的男人,顿时火冒三丈,险些要把卫二娘揍死,但卫二娘十分伶俐地跟他们透露了一下这男人的高贵身份,以及救了他之后带来的回报,卫老头夫妻俩就没有意见了。 霍时初是在之后才听说卫家人救了一个受伤的贵人回来,只是贵人失忆了,暂时不记得自己的来历,卫家只好继续收留他。 “……”霍时初立马明白,这个受伤的贵人就是原主让卫大郎喝了毒药的导火索了。 这人的真实身份是京城定安侯世子楚然,暗中为二皇子效力,来隔壁的县府查政敌的暗底,结果不知道怎么走漏了消息,被人追杀逃到了百岁村的后山,被卫二娘救了回来。 只可惜他脑袋受伤失了忆,不记得自己的身份了,只好在卫家住下来,在这期间,与卫二娘日久生情,暗生情愫。 而原主这个被逼嫁给一个双腿残废的卫大郎的可怜女子,对伤好后的楚然一见钟情,又隐隐听说他身份不凡,于是立刻生出了不轨心思,开始想方设法勾搭起楚然来。 甚至为了解决后顾之后,跟潘金莲一样,用一碗毒药毒死了丈夫。 在原主的那个世界,卫大郎的双腿可没有好,成了废人,心高气傲又命比纸薄的原主自然是看不上他的,还愚蠢地以为害死了卫大郎这个阻碍她追求幸福的“丈夫”,她就能跟楚然毫无障碍地在一起。 可她丝毫没想过楚然到底喜不喜欢她,有没有可能跟他在一起,就自断后路、一意孤行地害死卫大郎,她的做法并不高明,被人看出了端倪,最后自然是东窗事发,给卫大郎偿命了,只留下个蛇蝎心肠的骂名,烘托楚然的魅力。 208、大郎,该喝药了(18) 霍时初想起这些就一言难尽,这种古早真爱风,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村姑,居然能和一个富贵人家的世子成为一对,跨越了阶层、地位和贫富的差距,果然只有真爱才能出现这样的奇迹了。 只不过原主的那个世界里,卫家并没有跟现在一样发生了大变故,还有不少家底,才能养得起一个身娇肉贵的侯爷世子,但现在,卫家大房子没了、卫老头夫妻的家底也没了,一家人窝在一个破房子里,不知道世子还能不能适应? 霍时初有些幸灾乐祸,不过也不是很在意,她又不是原主,对楚然没什么意图,既不想讨好他、嫁给他,也不想破坏他与卫二娘的感情,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 卫起忙着寻找野鹿的踪迹,他想早点挣到福祥楼掌柜许诺的金子,于是每天早出晚归,非常勤快。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背着干粮在山上待了三天,就带回了一头野鹿,而这野鹿只是受了伤,并没有死,活的价钱更高。 “大郎!你居然猎了一头野鹿?”周大虎震惊地看着卫起赶着野鹿往镇上走,迷茫地问,“咱们这山上有野鹿吗?” “我是带着干粮跑了好几座山,几天几夜没休息才找到一头的,很危险也很难熬,险些没法回来了。”卫起一脸严肃地说道,他是自己有不凡的本事才艺高人胆大地进入深山打猎,但普通人没有他的本事,进了无人的深山,很可能就出不来了。 所以卫起不想让别人以为猎到野鹿很容易而跑去冒险,白白丢了性命。 “哦哦,我想也是,以前山上都没见过鹿的影子,你肯定是到别的山上打到的,我们想找也找不到啊……”周大虎感慨。 卫起赶着野鹿前往福祥楼,一路上吸引了不少人围观。 有那钱财宽裕的,就跟在卫起后面问了:“唉,大兄弟,这鹿是卖的吧?具体怎么卖啊?我想买些鹿血……” 然后大家就嘿嘿嘿地心照不宣,七嘴八舌地说起荤话来。 卫起连忙解释道:“不好意思啊,这头鹿已经预定给福祥楼的掌柜了。” “福祥楼?哎,那咱们可得赶紧去站好位置了!”那些人一听,立马就赶去福祥楼了。 卫起想起福祥楼掌柜说是有些有钱的老少爷们私底下悄悄要的鹿,知道这些人可能要失望了,毕竟掌柜可没打算卖给普通人,他想奇货可居呢。 不过不管怎么样,卫起的银钱都少不了。 果然,掌柜早早得了消息就在福祥楼后门等着卫起了,一看见那头不耐烦地撂着蹄子的威武野鹿,顿时笑得见牙不见眼,迎上前就夸赞道: “果然不愧是卫兄!居然真的被你猎到一头公鹿,还是活的!这就更珍贵了……” 掌柜把野鹿全身检查了一遍,确定是健康强壮的,便非常豪爽地付了金子,还不忘叮嘱卫起:“卫兄啊,以后要是再猎到这些好东西,可别忘了我啊,我一定会给你找好主顾!亏不了你的……” “好好好……”卫起敷衍道,但他这回得了丰厚的银钱,就不会再特意花几天功夫去猎这些珍贵的野物了,即使他有异能在身,安全可以保证,但他这辈子并不想再辛苦拼命,只想在乡间当个安贫乐道的富家翁,自由自在。 卖掉了野鹿,卫起又去打听了哪里的青砖实惠耐用,他挣得钱足够建一间宽敞舒适的大房子了,自然不想委屈自己用泥砖建。 最后还是卖猪肉的老板帮了他的忙,告诉他哪家砖窑的青砖最好。 “哟,大兄弟这是要建青砖大瓦房了?那真是厉害啊,家境不错吧?”旁边一个大娘突然开口问道。 卫起一看,见是个不认识的大娘,便只冷淡地点了点头。 但那位大娘并没有被他冷淡的态度所吓退,反而兴致勃勃地打听起来:“大兄弟急着建房子,这是准备娶媳妇了吧?哎呦,有了大房子,媳妇那就好娶了,小伙子说说你想娶个什么样的媳妇?说不定我还能给你介绍介绍……” 这位出声的就是之前看中了卫起,想让他当自己女婿的大娘,她现在听说卫起要建青砖大瓦房,自然就对卫起更上心了,顿时越看他越喜欢,已经自我代入了卫起丈母娘这个角色,对他的条件再满意不过了。 然而,等她刚想隐晦地介绍自己的女儿,就听到卫起道:“我已经有媳妇了,以前我媳妇跟着我吃苦受罪,现在家里条件好了,我自然要建个大房子给她住。” “什么?你已经娶了媳妇?!”大娘立马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不敢置信地问卫起。 卫起点点头,让大娘彻底没了侥幸的心思:“是的,我媳妇是跟我共过患难的,我一辈子都不会抛弃她。” “那你怎么不早说?害我……”白白浪费精力在你身上!大娘总算没有彻底失去理智,没说出最后那半句话。 但周围人都不是傻子,哪里还看不出她的用意? 肉摊老板就看不过眼她的蛮横霸道,说:“人家跟你有什么关系?用得着跟你说娶没娶妻?” 大娘被老板的话一噎,恨不得有个洞让她钻进去,实在太尴尬了,她满脸通红地落荒而逃了。 肉摊老板朝她的背影翻了个白眼,对卫起道:“大兄弟不用理会她!她都为她家那个小闺女选婿选得快疯魔了!挑来挑去都没看上眼,没想到她居然看中你了……” 肉摊老板把卫起上下打量了一番,有些惊奇地说道:“哎,怪不得那婆娘看中你当她女婿呢,你这小子长得还挺俊嘛!我之前都没好好打量过你,这会儿仔细一看,跟富贵人家的公子还有气质!” 卫起对他笑了笑,说:“你过奖了,我就是一个泥腿子。” “你可不是普通的泥腿子,是有大本事的啊。哈哈!”肉摊老板爽朗地大笑道,卫起在他这儿买了这么多肉,他能看不出卫起的不简单?有些金子,即使藏在沙砾之中,也会发光的。 卫起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厉害,这个世界很太平,不需要他拼命也能安安生生地活下去,他就只想过自己平凡安定的小日子。 209、大郎,该喝药了(19) “爹,娘,他还在发烧啊,现在怎么办?要不咱们还是请个大夫吧?万一他烧傻了怎么办?”卫二娘一边焦急地为楚然换掉被捂得热热的破布,一边对卫老头卫老婆子道。 “请什么大夫?咱们家现在是什么情况你不知道吗?饭都吃不上了,哪里还有钱请大夫?”卫老婆子板着一张脸说道,即使女儿说这男人是什么贵人,但现在这贵人不知道还有没有命在,要是死了,那她岂不是连药费都亏了? “可他伤得这么重,不找大夫不伤药,真的会死的啊!”卫二娘急得眼泪都出来了,她有种预感,这个男人对她很重要,她不能让他出事。 “爹、娘,万一他在咱们家死了,以后他的家人找来,能不怪罪咱们吗?相反,咱们要是救活了他,那他肯定得报答咱们啊,就不说钱财了,就说以后四哥考了进士去当官,那不也得有后台吗?”卫二娘毕竟是女主,脑子还是有的,而且也非常了解自己爹娘的性格,立刻用未来的利益当大饼诱、惑他们了。 果然,卫老头和卫老婆子本来还不肯的,但听卫二娘说救了这个贵人能帮到自己心爱的四儿子,立马就积极了,手里没钱不要紧,再多卖几亩田地就行了,等这贵人救回来,获得的收益可是千百倍的。 “老头子,把家里剩下的田地再多卖几亩吧!”卫老婆子当机立断地说道,她就拼一把了。 卫老头点点头,同意了,卫二娘松了口气,她就怕爹娘还会固执,没想到这次这么容易就说服了。 卫老头果然很快就找上村长,说要卖掉自己家十亩田。 胡村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卖掉多少?” “十亩。”卫老头说道,叹着气,诉苦道,“你也知道,我那房子都没了,一家子老的老、小的小,总不能住在屋顶都破了洞的破屋子里吧?大人没什么关系,但小孩却受不了啊……” 胡村长一听,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但是卖十亩的话会不会太多了?建新房也只要十几两银子吧?现在上好的水田一亩都七八两,你们卖两三亩不就够建新房的了?” 这家败得未免也太快了些,要知道,卫家的房子没有被雷劈之前,可是在村里数一数二富裕的,家里足足有十五亩田地,可这次卫老头居然要卖掉十亩,这也太舍得了。 卫老头磕了磕手上的烟筒,才像是不经意般说道:“唉,这不是二娘前两天从山里救了一个贵人么?贵人现在身体还没有,又发了烧,得请大夫、得买药啊,我手上没钱,不就得继续卖田了?” 胡村长用怀疑的眼神看着卫老头,他年纪跟卫老头差不多,大家又是同村的邻里,卫老头是个什么人,他一清二楚,这人无利不起早,利欲熏心,又狠心绝情,不能给他带来利益的话,连亲儿子都能抛弃。 这回怎么会这么大公无私、善良大方地卖自家的地也要去给贵人请大夫?这很反常。 除非——这样做之后得到的利益会远远大于他所付出的…… 胡村长想起村里人说的卫二娘救得是个富贵人家的人,便自认为知道了卫老头是想以小博大,既然人家都有这样大的魄力,那他也不会阻拦别人。 于是他没有再劝,说:“行,我会替你打听打听买家。” 卫老头连忙道:“最好快些出手,毕竟贵人还等着请大夫买药呢!要是耽搁了那就不好了。” “行行行!”胡村长只得跟他保证会尽快。 卫老头回了破屋子,就听到屋里吵闹的孩子的哭嚎声,吵得人脑袋疼。 “你们怎么回来了?田地还没卖,新房子都还没影,回来干嘛?”卫老头皱着眉头看着捂着脑袋坐在破门槛上的卫二郎,问。 卫二郎抬起脑袋,难堪地回答道:“被岳母赶回来了,嫌我们一家吃闲饭,还说我们是被雷劈过的人,晦气,在他们家住着会克他们家的人……” “什么?他们居然敢这么说?!你婆娘呢?你婆娘不帮忙说话?她以前偷偷帮衬娘家的时候还少吗?现在轮到她娘家帮帮忙就变脸了?”卫老头气得脸色涨得通红。 “她也被赶出来了,说是要跟她断绝关系,以后也不让她回去了。”卫二郎垂头丧气地说道。 “欺人太甚!这是看咱们暂时倒霉了就翻脸不认人!”卫老头气得在门口咒骂了亲家一顿,但于事无补,于是一大家子又得挤在破屋子里过活了。 偏偏卫二娘救回来的楚然还霸占了被当成床的、相对完好的一扇门,于是卫家其他人就不太乐意了。 卫三郎狠狠踢了一下楚然躺着的门板,说:“这个是哪里来的野男人?!我们自己都没床睡了好,还要让给他?” 卫二娘吓得急忙冲过去,拉住卫三郎的胳膊,说:“三哥,这个人的身份不凡,咱们家救了他,他还能不好好报答咱们?咱们不能亏待了他啊……” 卫二娘好说歹说,才为昏迷不醒的楚然挣得了继续躺在门板上的福利,说起来也令人心酸,好好的一个安定侯世子,从小睡的都是高床软卧,可现在他连张像样的床都睡不上了,险些连破门板都保不住。 要知道,在原主的那辈子,卫家的大房子没有被雷劈掉,所以楚然被救回去之后,睡的床铺那都是干净整洁的,并没有委屈了他,但现在就不一样了。 楚然浑浑噩噩地躺着,意识模模糊糊,恍惚之间,听到孩童尖锐的嚎哭声、妇人的尖叫咒骂声,还有什么“贵人、报答”之类的话,他想要睁开眼睛,但眼皮太沉重了,他最终体力不支,根本睁不开眼睛,就又昏睡了过去。 因为卫老头急着卖田地,胡村长只得折了些价才把那十亩田地卖掉,卫老头本来是不愿意的,但贵人等着请大夫、家人整天窝在破屋子里争吵不休,各种事情烦得他焦头烂额,他再也等不及了,就不得不肉疼地贱卖掉了田地。 210、大郎,该喝药了(20) 卫起的新房子已经开建了,他在村尾僻静的地方选了一块地,面积很大,他是打算按照乡间别墅的规格来建自己的房子的,反正他的钱足够。 房子是他自己设计的,分为上下两层,一楼是客厅、厨房以及两间客房,客房又有各自的卫生间;二楼则是他自己和霍时初两人的卧房以及他的书房、霍时初的绣房。 除了房子之外,院子圈的地也很大,卫起打算在房子左侧挖一个养鱼的池塘,他闲暇时可以钓钓鱼;右侧则是菜地,可以种些瓜果蔬菜。 等建成之后,他都可以想象到那静谧悠闲的别墅小景了。 卫起出得起钱,便请了村里很多壮劳力来做工,钱给得多,大家自然就更卖力,因此建新房子的速度是肉眼可见地快,等建到一半的时候,大家已经能看出这房子的规模了。 周婶啧啧地跟霍时初称赞道:“你家这新房子建得倒是大,看样子光是一楼都有四五间房,你又说会建二楼,是不是把以后生孩子、娶儿媳妇的房间都预留出来了?想得够长远的啊……” 霍时初没想到她都想到生孩子娶儿媳的事去了,惊愕得嘴巴都合不上了,连忙解释道:“我们没想这么多,只是觉得房子大点住得就舒服些。” 周婶附和道:“这倒也是……”然后又把霍时初上下打量了一下,感叹道,“你是个旺夫有福的,瞧瞧你来了之后,大郎的腿伤得那么重都恢复好了,还有了打猎的手艺,挣了不少钱,都能建这么好的房子了。” 霍时初哪里敢把这些功劳都安在自己头上,连忙摇头否认了:“周婶你真是想多了,什么旺夫不旺夫的?大郎的腿能好,那是他恢复能力强,大夫医术厉害,他打猎的手艺是他本来就有的,这里面没我什么功劳。” “怎么就没你的功劳了?要是没有你的悉心照顾,大郎的伤也好不了那么快啊。”周婶辩驳道,“你不用这么贬低自己,咱们女人有个好名声才能过得更好啊。” 周婶这是掏心掏肺、设身处地地给霍时初传授“为妻之道”了:“咱们当妻子的,虽然说要任劳任怨地照顾丈夫,贤惠能干,但这不代表对自己的付出闷声不吭啊!咱们做了多少,就得说出来,男人才会知道咱们的不易,否则他们还以为咱们是吃白饭的,自然而然就轻视咱们了……自己的付出被忽视了,你心里能舒服吗?当然不舒服!不舒服就要改变……” 周婶喋喋不休地说了一大通,像是要把所有“为妻之道”都灌输进霍时初的脑子里,霍时初听得头昏脑涨,虽然她不太同意她的观点,但她是好意,霍时初也就只得耐着性子听听了。 卫起的新房子建得热火朝天,村里这些天都在议论他的新房子建得多大多漂亮,窝在破房子里的卫家人自然也知道卫起都能建新房了。 “卫大郎哪来的钱建新房?”卫四郎厌恶地咽着卡嗓子的粗糠米野菜面糊,问卫老头。 卫老头并没有回答卫四郎,他心中滋味很复杂,那个被他赶出家门的大儿子,并没有如他的想象成了废人,反而过得风生水起,都开始建起新房子了。 而他们却依旧还得窝在破房子里,与卫大郎的境遇颠倒了起来。 都说风水轮流转,又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他们家与卫大郎可正是验证了这些话?卫老头其实有些后悔把卫大郎赶出去的,特别是自家的青砖大瓦房被雷劈了,而卫大郎却能建得起新房子的现在。 他总是会忍不住冒出一个想法:如果卫大郎没有被他赶出去,那他现在是不是又有宽敞明亮的大房子住了? 但不管卫老头如何懊恼后悔,他都只能看着卫大郎的风光,而他一点儿都沾不上光。 “还不是有一身蛮力,猎了些野物去卖才建得起房子的!”卫三郎不屑地说道,“拿命拼来的钱就这么花光在建房子上了,虚荣愚蠢,我看他以后怎么过活!” “以后他也可以再去打猎啊……”卫三嫂忍不住开口道,她实在是听不过她丈夫的话了,“人家能猎几次以后就能继续猎下去,倒是你呢?一次都猎不到!废物!” “你骂我是废物?!你又好到哪里去?你那势利贪婪的爹娘,看到我现在暂时落魄了就落井下石,又狠又毒!我真是后悔娶了你这个没用的女人……”卫三郎气得和妻子互相对骂起来。 然后男女的对骂声、孩子的哭喊声以及老人的斥责声又在破屋子里响了起来,倒是非常热闹。 卫起可不知道自己又成为了卫家人吵架的导火索,他正和霍时初讨论着等新房子建好之后,在院子里种些什么才好。 “我想种些葡萄!夏天傍晚的时候在葡萄架子下乘凉,喝着酒吹着凉风,多惬意啊!”霍时初雀跃地说道,仿佛已经感受到了夏日的凉风吹拂在脸上。 卫起很赞同,说:“那葡萄就种在池塘边上吧,你喝酒我钓鱼。” “好啊好啊。”霍时初连连点头,“钓上来后可以炸成小鱼干下酒!” “还可以在葡萄架下搭个烧烤架子,摘些咱们院子里种的茄子、玉米、韭菜,宰些鸡鸭,一起烧烤……”卫起越说越向往,越说越兴奋,恨不得房子马上就建好了。 霍时初也仿佛预见了夏天葡萄架下其乐融融的烧烤场景,吃吃喝喝,多惬意啊,她也恨不得葡萄架子已经搭好。 两人在追求享受这点上还是很有共同话题的,他们都追求吃喝玩乐,也不吝啬于花钱在这上面,真的是趣味相投了。 如果卫起遇到的是一个省吃俭用,肉多做了些就觉得浪费、衣服买多几套就认为奢侈的“妻子”,肯定会十分不自在,自然不可能相处得融洽。 而他足够幸运,遇到了更加“不拘小节”,花费得比他还爽快的霍时初,两人乌鸦说不得猪黑,难得的臭味相投,已经是吃喝上的知己了。 本来霍时初还有等卫起伤好之后就离开的想法,但之后卫起跟她十分投契,离开的念头就丢到角落里生灰了,她觉得这样和卫起过下去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211、大郎,该喝药了(21) 楚然清醒的时候,睁开眼就看到墙壁和屋顶挂了一大片惨白的蜘蛛网,他惊愕地猛地起身,却忽然头晕了一下,同时感觉到身上各处的剧痛。 好不容易歇过了一会儿,他才没那么晕了,等看清自己身上那套灰扑扑还打着很多补丁的衣服,他就呆住了,冷冷地看了许久。 他有些嫌弃地用手指扯了扯衣服,有种感觉,他似乎从来没穿过布料这么差的衣服,那他是谁?他为什么会突然冒出这个想法? 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是谁的楚然,心中一慌,四处打量起周围来,等他看清屋内破败陈腐的墙壁时,就更加不安了,也顾不得身上的伤痛,撑起身子,慢慢地起来,扶着墙往外走。 好不容易走出房门,就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清秀姑娘,正端着一个碗向他这边走过来。 卫二娘正想着去喂楚然喝药呢,就看到楚然脸色苍白地出来了,立刻惊喜地快步走过去,高兴地说道:“你终于醒啦?真是太好了!不过你身上有不少伤,又刚刚发过烧,还是继续在床上休息才好……我、我扶你回去吧?” 卫二娘有些脸红地说道,但她手里还有药,便连忙把药端进刚刚楚然出来的破房里,再飞快地出来,想把楚然扶回去。 楚然身体虚弱,也站得累了,便由她扶着回去了。 “你、你是我妹妹?”楚然有些疑惑地问道,但却感觉对这姑娘十分陌生,并没有亲人间的熟悉。 卫二娘羞涩地摇摇头,说:“这位公子,我不是你的妹妹,我几天前在山上看到了受伤晕迷的你,就把你救回来了,现在你才清醒过来,事实上我并不知道你的身份。” 楚然心中更加茫然了,原来这里并不是自己家,怪不得他总有种怪异的感觉,觉得他家不应该这样家徒四壁才对。 “那这位姑娘,最近有人来找过我吗?我似乎也想不起自己到底是谁了……”楚然有些期待地问卫二娘。 “什么?你想不起自己的身份了?!”卫二娘一听见他这话,顿时震惊得说话的声音都大了起来,显得有些尖锐,像是质问和不满。 楚然被她这突然爆发的模样吓了一跳,卫二娘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语气有些不妥,连忙弥补,说:“对不起,我也只是有些震惊,没想到你伤得挺重的,连记忆都丢失了……你要是一直想不起自己的身份,那你家里人也会担心的吧?” 楚然皱着眉头点了点头,但他现在真的对以前的事一无所知,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又为什么会受伤。 卫二娘见他心情十分不好的模样,连忙端起那碗药,说:“先别急,也许你过几天就能想起来了呢?现在先喝药吧,你身上的伤不能耽搁了。” 楚然没有拒绝,端过药一口气喝完了,卫二娘有些遗憾不能亲手喂他。 “多谢姑娘的救命之恩了,不知道这里是哪里?”楚然跟卫二娘打听消息。 卫二娘本来就存着攀附贵人的心思,自然把楚然想问的情况都一一说出来了,还不着痕迹地表明了自己一家为了给他请医买药,还卖了自家赖以为生的十亩田地。 楚然听了之后果然非常感动,觉得卫家人真的善良仁义,为了救自己一个陌生人,居然舍得卖田地,这可是亲人才有的待遇啊! 楚然对卫家的印象立马就好了起来,也不觉得自己住的这破屋子太破旧了,明明自家十分贫穷,却还肯为了他卖田地,就显得卫家人的道德品行更可贵啊,他要是嫌弃自己住得不舒服,那不是厚颜无耻了吗? 于是,失了忆的楚然被卫二娘和其他卫家人忽悠得团团转,即使每天吃得很差,住得更是非常不舒服,也没有抱怨过。 不过条件再差,过了几天之后,楚然身上的伤也好了许多,可以拄着拐杖出门散散步了。也许因为他是卫二娘救回来的,所以他一般出门都是卫二娘陪着,他习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是卫二娘温柔体贴。 “那边怎么了?这么吵闹?”楚然远远地看到一户人家院子外围了许多人,说说笑笑的,显得十分热闹。 卫二娘往那一看,立马就认出来那是她的便宜大哥卫大郎新建起来的房子,今天正是办乔迁宴的日子,村里人正去那儿吃席呢。 “是村里的一户人家办乔迁宴。”卫二娘轻描淡写地说道,她不想让这位贵公子与卫大郎扯上任何关系。她总觉得她那位便宜大哥自从因伤重被赶出家门之后,就变得深不可测起来,像是能看穿人心似的。 “乔迁宴?那咱们也去看看?那房子似乎建得还挺雅致的。”楚然说道,他虽然失忆了,但常识还是有的,知道办乔迁宴都是客人来得越多,主人家就越开心,毕竟人气代表着人丁兴旺,新房子就想要旺盛的人气。 卫二娘一噎,没想到楚然居然会有这个想法,连忙说道:“那户人家跟我们家不太对付,脾气也大,更何况他们家也没邀请我们,我怕去了尴尬……” 楚然一听,只得打消了念头,既然是自家恩人的对头,那他肯定不能去了,只得遗憾地问道:“那你们两家怎么结怨的?他们家嫌贫爱富?” 他远远地看着那崭新漂亮的新房子,想起卫家四处漏风的破房,便猜测道。 卫二娘顿时神情一僵,她虽然不喜欢卫大郎,也不能昧着良心说他嫌贫爱富,毕竟他被赶出家门的时候,自家才是富的那个呢,要说嫌贫爱富也是他们家…… 她支支吾吾地说道:“不是……那家人是我同父异母的大哥大嫂,分家过继出去了……跟家里人关系不太好,可能对爹娘兄弟有些误会……” 她只字不提是什么误会,关系为什么不好,果然听她这么含糊地一说,楚然就根据自己的脑补自以为知道了真相,为自家恩人不平,说:“那肯定是你那大哥大嫂觉得爹娘偏心下面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了,就怨恨上了,闹着出去另立门户了,对不对?” 卫二娘眼神躲闪含糊不清地点头,非常希望别再说这个话题,她怕说得越多露陷越多,到时候不好收场。 212、大郎,该喝药了(22) 霍时初和卫起可不知道自己被人误会了,他们正忙着招待客人,他们这次请了不少客,幸好有几个手脚利索的女客并没有客气,十分自觉主动地帮霍时初准备饭菜。 “小霍啊,你们这次准备的饭菜也太好了,猪肉、排骨、鸡肉都有,一般人哪里吃得上这么丰盛的?花了不少钱吗?”周婶一边斩着鸡,一边问霍时初。 “也没花多少,鸡鸭是家里养的,青菜也是自家种的,只有猪肉和排骨是大郎买回来的。”霍时初一边利索地翻炒锅中的菜,一边回答道。 “啧啧,这还不多?你们也太大方了,这么多好肉都舍得拿出来给大家吃……”另一个帮忙的大娘说道,“之前村头周家的添丁喜宴,我也去吃了,你猜他们家的菜有什么?” “有什么啊?”霍时初十分捧场地问她。 大娘撇撇嘴道:“只有一道菜是荤的!说是鸡肉炖土豆,可一盘子里光是土豆,根本没几块鸡肉,下手慢了连根鸡毛都吃不着……” 霍时初忍不住发笑,鸡毛当然吃不着了,难道吃鸡不用拔毛吗? “你别笑,这是真的,我看他家坐了快十桌客人,但可能做的那道荤菜还用不完两只鸡。”那位大娘又说道。 周婶笑骂道:“人家给你吃了还赌不上你这张嘴!又是人人都像大郎和小霍这么能干的,段段时间就把家撑起来了。” “这倒也是……”大娘感慨地对霍时初道,“小霍啊,我是真没想到你和大郎还有这样的运道,日子眼看就要红火起来了,比村里绝大多数人都强,算是争了一口气,大郎他爹那一家子肯定得眼红死了。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老天爷不会看错人的……” 霍时初脸色平静地说道:“婶子,我和大郎都是从苦日子过来的,知道只有靠自己的双手挣回来的才能永远属于自己,那些靠压榨别人得来的,总归是要还回去的。” “就是这个理!你说得对!”那位大娘立马附和道。 霍时初把做好的菜端出去了,见她的身影看不见了,那位大娘就跟周婶说道:“谁能想到小霍还有今日这福分啊,她刚来时咱们都以为她这辈子完了,要守着一个废人过一生了,没有什么指望的,谁知道人家说翻身就翻身了,还越过越好……这人的命运还真的神奇……” “有什么神奇不神奇的?人家两口子能吃苦又肯干,小霍还贤惠大方,大郎又是个要强好胜的,这日子才过起来了,人家都说大难之后必有后福,人家受了这么多罪,轮也轮到他有福了。”周婶生怕这些人眼红,连忙帮霍时初和卫起说话。 “这倒也是,先苦后甜嘛!大郎还能摆脱掉那吸血虫的一家,也是因祸得福了,毕竟受了那样的大罪,一不小心没撑过来,那就惨了。”另一位大娘也感慨。 卫起在外面招待男客,谈天说地,但村里的汉子自然更关心田里的庄稼以及他打猎的事,庄稼看不出卫起的特殊,但打猎的事却是人人都看在眼里的。 于是周大虎又眼巴巴地问他:“大郎啊,你教教咱们,到底怎么才能打到猎物啊,我们天天看你提着野物回来,眼馋得很。” 卫起笑了笑,说:“首先要有一个好身手,毕竟打猎要力气、身手也要敏捷,否则你没力气没身手的,连只野鸡都跑不过,要是遇到野狼,也只有被咬死的下场了。然后要了解猎物的行为轨迹,要知道如何追踪猎物,分辨出各种动物的粪便、脚印以及踪迹……” 卫起并没有遮遮掩掩,而是十分认真地说起了自己的经验。 大家听到他真的毫无保留地教导他们,第一反应是惊讶,第二反应则是头疼了,听着似乎要学很多东西啊。 周大虎首先就哀嚎道:“兄弟啊,打猎要学这么多东西啊?这也太难了吧?我这个年纪还能练身手吗?骨头都又硬又脆了!” 卫起点头道:“确实,人过了二十再练身手,就练不到厉害的程度了,我也是年纪小的时候就去了当兵,在军营里学到的武术,那时候还不太晚,学得还行。” 事实上才不是呢,原主卫大郎并没有学武的资质,他还是来了这个世界之后有了异能滋养,才把体术练回来的。 “那你也是吃了好大的苦头才练成现在这样厉害的吧?”周大虎一脸敬佩地问道。 “是啊,练武练得常常胳膊腿不是青的就是肿的,没有什么本领是轻易就能学会的。”卫起坦诚地说道。 周围人听到他们的话,纷纷敬叹他的拼劲,对他打猎的本事也不那么眼红了,毕竟人家是用命拼出来的,你眼红又有什么用? 卫起又和他们说了玉溪市,不着痕迹地打听各种事情,比如到外面走商、押镖方不方便,县里的父母官品性好不好,有那些地头蛇之类的事。 这些信息虽然不一定正确,但了解得越多就越有助于他了解事情的全面,所以卫起对这些人非常有耐心,他虽然安于村里的平静生活,但也不希望对外面一无所知,来自末世的人,在生死之间挣扎求生过,最明白居安思危、防范于未然的重要性了。 卫起和霍时初的乔迁宴办得很成功,之后他们就离开住了好几个月的荒屋,住进了自己新建的房子里。 霍时初躺在自己铺了厚厚床垫的,柔软又舒适的床上,忍不住喟叹一声,真是不容易啊,她来了这个世界这么久,终于有了一张舒适的床,不用再住在破房子里和蜘蛛、蚊虫作伴。 卫起的房间在另一头,他们都非常注重个人空间,霍时初就不说了,她的小秘密很多,离得远了才不会被卫起抓到小辫子;而卫起也不逞多让,他每天都是要锻炼自己的异能的,要是被霍时初看见他手里噼里啪啦的的闪电那就不妥了。 而且他在末世里警觉惯了,稍微有一点动静都会被惊醒,不适合与人住得太近,否则不知道哪次被惊醒就把人误杀了,之前是他们没条件,但现在有条件了,自然怎么舒适怎么来。 213、大郎,该喝药了(23) 霍时初挎着菜篮子从村头走过,一群小孩子跟在她身后叽叽喳喳地跟她说话。 “霍姐姐,你什么时候再去捉鱼啊,你都很久没捉了……” “对啊对啊,过了这么久肯定又会有很多鱼了,再不去捉那就浪费了。” “是啊,鱼长大了会跑的,那不是太可惜了吗?” 几个小孩七嘴八舌地说着,就是想鼓动霍时初去捉鱼。 霍时初一样看穿了他们的目的,笑着说道: “哎哟,臭小子们,我看你们是馋鱼吃了吧?放心,鱼是跑不了的,等我有空了再带你们去捉。” 她笑得眉眼弯弯,从篮子里拿出几根水灵灵的黄瓜,分给他们,说:“今天鱼是没有了,有黄瓜,给你们解解馋吧。” “谢谢姐姐!” 几个小孩子欢呼一声,拿了黄瓜就开开心心地分来啃了。 楚然拄着拐杖也正散步到村头,看见霍时初跟一群小孩相处的场面,很显然这些小孩子都很喜欢她,爱凑在她身边,而她看起来也完全没有卫家人所说的刻薄小气、虚荣贪婪。 霍时初注意到了他的视线,扫了他一眼便不再看了,这男人长得是个聪明的模样,但能看上卫二娘,想来也只有这片皮囊,却没什么脑子的了。 霍时初经过他身边的时候,目不斜视的,楚然却不知道怎么想的,喊住了她:“等等!” 霍时初冷漠地看他:“有何贵干?” 她态度太冷淡,似乎对他很排斥,楚然意识到这点,心中有点不舒服,他醒过来之后,即使没有想起自己的身份,但从卫家人到村里其他人,看到他都是带着小心翼翼的讨好甚至是谄媚的,然而卫二娘这大嫂对他的态度却截然相反。 楚然皱着眉头说道:“听说你是二娘的大嫂?” “二娘?哪个二娘?你没头没脑的想跟我说什么?”霍时初面无表情地问道,她当然知道是哪个二娘,但她偏要装不知道,楚然能拿她怎么办?他就算是男主,也只是条被困浅滩的地龙,还奈何不了她这条地头蛇,所以怕他什么? “我说的二娘是卫二娘,你丈夫的妹妹。”楚然见她一脸不悦的表情,心中也十分不渝,但他想为自己的救命恩人讨个公道,就耐着性子回答道。 “我丈夫可没有什么妹妹,他过继出去了,家人早早死掉了,这是有村长和族老们证明的,你现在又想给大郎塞什么乱七八糟的亲戚过来?想恶心死我们吗?”霍时初冷哼着说道,最烦这种装逼的人了,明明什么都不知道,听了一面之辞就要打抱不平,只以为自己最公平,能替天行道,真是可笑至极。 楚然听了她这话,俊脸涨得通红,他没想到霍时初会这么不给他面子,于是他也沉了脸色,说:“怪不得能做出自己享福,却让家里父母弟妹受罪的不孝不悌之事来,连亲人长辈都翻脸不认了,真是狼心狗肺、忘恩负义!” “我们狼心狗肺、忘恩负义,还抛下父母只顾自己享福?”霍时初都快气笑了,她问,“是谁这么说我们的?是卫家人吧?” 见楚然还要辩驳,霍时初就不耐烦地摆了摆手,说:“我看你还是去问问村里其他人吧!别傻乎乎地听到一面之辞就以为自己全面了解了,大郎和卫家人的恩怨并不是什么秘密,村里人都知道,你但凡问过一两个不是卫家的人,都能知道大郎为什么会和卫家人闹翻,而不是现在厚颜无耻地跑到我面前来指责我! 要是你知道了事情的全部,却依旧觉得大郎和我做得不对,那我无话可说!” 楚然见她说得这么肯定,顿时心中有了些许不好的预感,他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是个傻叉!”霍时初冷笑道。 “大山哥哥!原来你在这里啊,我在家到处都找不到你,都快吓死了……”卫二娘娇柔中带着担忧的声音由远而近,很快就到了楚然面前,扶住了他的胳膊。 “对了大山哥哥,你怎么跑到这么远地方来了,你身上的伤还没好全呢。”卫二娘一叠声地说道。 因为楚然失忆了,卫二娘便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大山”,因为他是在大山里被卫二娘发现并且救回来的。 楚然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居然没有反对叫这个充满了乡土气息的名字,于是大家就都喊他大山了。 “没关系,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楚然安慰她道。 “哪里好了?你要是想散步也可以叫上我啊,你一个人乱走,万一出了什么危险呢……”卫二娘说着这话,忽然就看清了旁边的人是谁,立马惊愕地闭嘴了,眼神带着慌张和心虚,抓着楚然胳膊的手都用力了许多,楚然都感受到了痛疼。 “你怎么了?”楚然问反常的卫二娘。 霍时初看着卫二娘心虚的视线,心中顿时了然是谁在楚然面前黑白颠倒,污蔑了卫起。 于是她眼珠子一转,脸上露出个笑容来,对楚然道:“这位爱打抱不平的大侠,趁着你这位卫二娘在这里,不如我来跟你说说大郎和卫家人的恩怨?” “不行!”卫二娘脱口而出道,话一说出口,她就知道要糟了,这不明摆着她心虚吗?她急忙弥补道,“呵呵……我的意思是大山出来得挺久了,他身体还没好全,应该早点回去休息,大嫂的话留着以后再说吧。” 霍时初意味深长地说道:“你可别喊我大嫂,我承受不起。这位大山兄弟想必不会吝啬一点时间听说我几句话的,对不对?”说到最后她看向楚然。 楚然点点头,他的好奇心已经被霍时初挑起了,因此顾不得卫二娘难看的脸色,说:“我洗耳恭听。” 这么配合,霍时初当然不会卖关子了,于是笑眯眯地说道: “大郎和卫家人的恩怨非常简单,几个月前大郎从战场上受了重伤回来,双腿都快废了,动弹不得,正是需要家人照顾的时候,卫家人嫌弃他废了以后不中用,不想要这个累赘,于是大郎才回来的第一天,就要跟大郎分家,其实就是把他净身出户了,把双腿重伤、生活无法自理的他赶到一间荒屋里——对了,荒屋就是村里许久没人住的破房子,跟现在卫家人住的差不多。” 霍时初还特意跟他解释了一下荒屋的意思。 214、大郎,该喝药了(24) 霍时初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对了,卫家人虽然做得很绝情,但脸面还是要的,于是为了堵住别人的嘴,他们用几包草药和一袋粟米从逃难的我亲娘手里换回了我,说是给卫大郎娶得媳妇,让我照顾他。” 楚然听到她的这些话已经惊得目瞪口呆了,只是寥寥几语,他就能想象得出当时身受重伤还被家人抛弃的卫大郎会有多绝望,扪心自问,换成是他,能对卫家人毫不怨恨? 霍时初没等他消化掉这些与他认知完全不同的话,就接着说道:“你猜猜当时被亲娘抛弃的惶恐无助的我,遇上一个双腿重伤、无法自理的绝望的卫大郎,住在四处漏风的破屋子里,是什么心情?” 楚然怔怔地看着笑意盈盈的霍时初,心中说不清到底是什么滋味,原来这对如今过得很好的夫妻,曾经那么彷徨无助、绝望凄惨吗? 卫二娘看见楚然的脸色,心中暗道不好,但她又无法说霍时初说得不对,因为她这些话全是事实,村里人都知道的,她想否认都不可能,因此只能心急如焚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霍时初可不管她有多难熬,她就想给楚然这个被卫家人忽悠得快瘸了的“贵公子”一个教训,狠狠打击他一次,让他打抱不平! 于是她继续说道:“卫家人把人赶出来,就分了点破烂给咱们呢,钱财那是一点都没有的。大郎大概是被伤得狠了,干脆找了村长和族老来,把自己过继了出去,还跟卫家人断了亲,就是不想跟他们有任何一点关系。 但现在,他们见我们过得好了,就开始说我们狼心狗肺、不孝不悌了?他们配吗?大郎被赶到荒屋的时候,荒屋到处漏雨,他那破床上都是湿,雪上加霜,差点都活不下来了,还是邻居周婶帮了忙,我们才渐渐缓过来的。” “幸好老天没瞎,大郎的伤还是能养好的,伤好之后他就上山打猎,还了欠债,又挣了些钱,才能建起属于自己的房子,不用再窝在那到处漏雨的破房子了!你知道我们走到这一步,受了多少罪、吃了多少苦、拼了多少血泪吗?!” 霍时初语气愤恨,声声质问如同一把把刀刺向楚然,刺得他面红耳赤、羞愧不已。 他很想不去相信霍时初的话,但他内心知道,霍时初的话是真的,这才是卫大郎与卫家人恩断义绝的真相,跟卫家人口中完全不同的真相。 “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问问村里其他人。”霍时初恢复了平静,然后又讥讽地问旁边呆立着的卫二娘,“卫二娘,你觉得我哪句话说得不对吗?有的话就提出来。” “没、没有!”卫二娘泫然欲泣地急忙摇头摆手否认,她已经完全无法想象楚然听到这些话会有什么想法了,她很慌张惶恐,想要挽回,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霍时初见这两人被自己打击得快崩溃了的模样,这才满意了,拍了拍衣摆,神清气爽地离开了,卫家人想颠倒黑白、倒打一耙,那她就把脸皮都剥下来,底裤都趴下来! 霍时初走了老远了,消化完了她那番话的楚然才愣愣地问卫二娘:“她刚刚说的是真的,对吗?” “这、这……我爹娘他们不是故意的……”卫二娘支支吾吾地说着,完全不知道该怎么为自己家人当初绝情冷漠的行为辩解,她家人趁人之危、落井下石地把重伤的兄长连夜赶出家门,是铁板钉钉的事实,她无论如何都无法抹去的。 这个时候,卫二娘就开始怨恨霍时初为什么要跟楚然说这些话了,他们现在不是已经过得很好了吗?为什么不能忘掉过去?为什么不能闭嘴?非要说出来,肯定是见不得他们好…… 埋怨了霍时初之后,她又恨上了爹娘兄长,为什么当初要急着把卫大郎赶出去,落下了话柄,让她在大山面前的好印象都没了…… 卫二娘谁都怨恨了一遍,就是不觉得自己有错,她好不容易找到了稍微挽回自己形象的办法,急忙道:“我爹娘是做得不对,当初其实我是不同意把大哥分出去的,也劝说过家人,但奈何家里并不是我做主,我阻止不了家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家人做了错事……呜呜,我当初应该再勇敢一些、劝说父母的……” 她说着说着还掉起了眼泪,一副“自己没用”、“不能阻止家人做错事”的愧疚模样,不愧是女主,还是有点急智的,就是把爹娘兄嫂卖了当自己的踏脚石而已。 她当初可并不觉得自己爹娘把卫大郎赶出去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还挺好的,因为她并不想照顾一个重伤的人,要知道,卫大郎要是留在家里,那照顾他的活儿非常可能就是落在她头上的,毕竟她娘才不会管这个继子,而两个大嫂又要避嫌,几个侄子侄女又小,可不就是她这个妹妹最适合照顾卫大郎吗? 所以知道卫大郎会被赶出去,她是松了口气的,心中不但没有愧疚,反而还乐见其成,至于什么劝说、阻止父母就更是没有的事了。 楚然看到卫二娘拼尽全力洗白自己的模样,心中失望不已,卫二娘的话说得没什么底气,还眼神闪烁,一看就是在说谎。 楚然叹了口气,开始怀疑起自己看人的本事来,他这个“救命恩人”真的有她表现出来的那样善良无辜吗? 于是本来在原主的那个世界中从来没怀疑过卫二娘的楚然,对卫二娘的认识起了变化,生出了芥蒂,那点还没出土的情根还不知道能不能继续发芽。 霍时初可不知道自己把真相说出去就险些把男女主的红线给烧断了,她在楚然面前掀了卫家人伪善的脸皮,正高兴着呢,看看这回楚然知道卫家人的真面目后,还能不能心安理得地和卫二娘在一起。 要是还能的话,那她就很佩服他的胆大了,被卫家人这种狗皮膏药黏上,他不死也得脱层皮啊。 卫起在院子里摆弄他心心念念的池塘,看见霍时初一脸雀跃哼着歌地回来,忍不住轻笑了几声,觉得他这个名义上的妻子跟没长大的孩子似的,有点可爱。 215、大郎,该喝药了(25) “时初,你想去外面看看吗?”卫起躺在院子的竹椅上,跟他旁边同样躺在竹椅上的霍时初问道。 霍时初手上拿着一个小酒杯,眼中波光流转,显然已经喝过不少酒了,听到卫起这么问,便回头看向他:“外面?外面有什么好玩的吗?” 卫起拿起石桌上的小酒壶,倒了一杯进自己的酒杯里,拿起小酒杯,轻轻地晃了晃,动作优雅矜贵,他仿佛现在并不是在乡间的小院子里,而是在华丽宫殿之中,蓬荜生辉应该差不多就是他如今这个样子了。 “我也不清楚,不过会比村子里精彩一些吧。”卫起淡淡地说道。 “那你想出去吗?”霍时初有些无所谓地问道,卫起这个人让她看不太清,当她以为他只是个出色点的农村汉子时,他偏偏表现得聪明又能干;可当霍时初以为他真的并非凡夫俗子,他偏偏又似乎对现状很满意,每天不是想着上山打猎就是去镇上买肉吃,看起来胸无大志。 最近的生活实在是太平静了,卫起早早实现了上辈子的终极梦想,不用担心哪天就被丧尸吃了、或者被同伴背叛了,更不会挨饿受冻,但平静的日子过得久了,就不免会嫌弃无聊,卫起有时候都想唾弃一下自己。 “我很小就去了边疆跟戎人打仗,没有去过中原繁华富裕的京都,也没有去过富裕美丽的江南,我听战友们说过,京都和江南都是特别让人向往的地方,现在我衣食不愁了,就想去看看了。”卫起说道。 “那就去啊,反正你现在身体都好了,身手也有,安全不用担心,钱财也足够。”霍时初说道,之前卫起给了她不少钱,说是当家用的,足足快有一百两了,要知道他们才刚建了新房子,可他依然还能拿出这么多钱来,这还不足以说明他的能力吗? 卫起听她并不反对,眼睛一亮,充满期待地说:“这么说,你是同意和我一起出游了?” “等等,你想带上我一起出游?”霍时初有些震惊,没想到这人居然还把自己都算上了。 “当然啊,难道我要留你一个人在村里?”卫起理所当然地说道,还安慰她,“你放心,我可以保证咱们的安全,就算遇到山贼土匪,也能护你周全。” 霍时初因为喝了酒而显得湿漉漉的眼睛,迟钝地转了转,听到卫起这话,立刻就脑袋一热,脱口而出道:“好!我也想看看外面有多繁华!” “肯定比百岁村好啊,我们在外面慢慢游玩,反正家里也没什么事要忙活的……”卫起听到霍时初的回答,心中高兴,就下了决定,“那我明天就好好地制定一下出游行程,保证不会让你在路上受罪。” 卫起喝得也有点多了,这酒是霍时初酿的,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手法酿的,愣是让他这个在末世前尝过了各种价格昂贵的美酒的公子哥儿,都觉得这酒美味异常,甘醇热辣。 他眼睛也迷蒙起来,像是蒙了一层水雾似的,定定地看着霍时初,而霍时初也成了个醉鬼,她俏脸生霞,嘴唇因为沾了酒液而格外嫣红,又亮又圆的两只杏眼眼波流转,不自觉地带出来一种媚色,像带着钩子似的。 卫起忽然觉得她像自己末世前吃过的樱桃小蛋糕,粉粉嫩嫩的,还很可爱,霍时初那嫣红的唇瓣就像一只格外诱、人的小樱桃,卫起看得有些眼馋。 他脑子不知道怎么想的,忽然挪着自己的身子往霍时初竹椅靠去,修长的脖子伸得长长的,凑了过去就咬上那颗令他垂涎欲滴的“樱桃”。 真甜……他尝到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软软的,甜甜的,他不由地继续沉迷下去。 霍时初被他亲得喘不过气来,才气喘吁吁地推开他的脑袋,卫起依依不舍地还想亲过去,但霍时初躲开了,并没有让他得逞。 卫起只好把脑袋埋在她脖子里,嘴里还不满地嘀咕:“为什么不让我亲……” 霍时初脑袋本来有些不清醒,但被卫起亲得缺了会儿痒,就清醒了一些,知道这个男人现在正在占自己便宜呢。 她想要推开埋在自己脖子里的热烘烘的大脑袋,但卫起即使醉了,力气也还是在的,像个狗皮膏药似的,就是要黏着霍时初,霍时初推都推不动他。 “不要推我嘛……”卫起那双平时理智而黝黑的眼睛此时像只乞求主人抚摸的大狗狗,还撒着娇的。 霍时初本来就是个好、色的,卫起虽然不是什么美男子,但也长得俊朗英气,更别提他那胸肌鼓鼓的好身材了,她之前见过他那恢复成宽肩窄腰、拥有八块腹肌的充满荷尔蒙气息的身材。 这会儿见他推都推不开,还主动往她面前凑,那她就不客气了……被酒精糊住了理智的霍时初立马就放弃了自己的原则,半推半就地和卫起又亲到一起去了。 “回房里……”霍时初拉住粘着她不放的卫起,跌跌撞撞地回家里去了,卫起醉得不轻,只知道随着自己的本能来,其他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男人就是男人,本能的侵略性让他对某些事无师自通,愣是折腾了霍时初大半个晚上。 等到第二天他醒过来,看到沉沉地睡在自己身边的霍时初,立刻就呆住了,昨晚的记忆一拥而入,冲进他脑子里,他才捂着自己的眼睛,低低地骂了一声“醉酒误事”。 不过对于昨晚发生的事,他不但没有后悔,反而还有点窃喜,这酒醉得倒是恰到好处…… 卫起又轻轻地躺了下去,然后目不转睛地看着霍时初,眼里满是温柔,脑子里已经开始想着该送些什么给自己的妻子、要不要重新办一次婚礼、以后生几个孩子、孩子的名字怎么起、读书要不要请夫子…… 有些人明明才开荤,却已经想到子孙满堂的场景了,霍时初一醒过来,看到的就是脸上带着迷之微笑的卫起,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显得傻乎乎的。 “初儿,你醒了?”卫起终于注意到霍时初的眼神,立马欣喜而殷勤地问道,“你想吃什么早饭?我给你煮。” “都可以,你看着做吧。”霍时初见他恢复了正常,就随口说道,这男人的厨艺已经被她教出来了,倒是不用担心。 216、大郎,该喝药了(26) 卫起乐滋滋地去给自己媳妇儿做早饭去了,说起来他也是可怜,两辈子活了三十多岁的人了,之前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呢。 末世前他是有洁癖,又没遇到喜欢的女人;而末世后,他的洁癖不得不好了,女人也分成了两种极端,一种是彻底的菟丝花,依靠出卖身体而活,另一种则彻底的自立自强,整天只忙着提升战斗力,根本不想谈恋爱,更何况在那样的高压环境中挣扎求生,卫起也没心思谈恋爱,自然就耽误了。 所以直到现在,他才真的告别了童子鸡生涯,成了开过荤的男人。 卫起连走路的时候都觉得轻飘飘的,看什么都觉得顺眼,连窗外飞进来的蜜蜂缠着他嗡嗡嗡,他都只是笑吟吟地、温柔地把蜜蜂赶出去,浑身都诠释着何谓“春风得意”。 在这之后,两个人就仿佛有了共识,彻底成为真正的夫妻了,刚开荤的两人恨不得一整天十二个时辰都黏在一起,成了连体婴似的,卫起连打猎都不去了,每天美滋滋地当他的家庭煮夫,伺候下不了床的霍时初,不过他甘之如饴就是了。 整整荒唐了半个月的两人,终于在计划好出游,又处理好了家里的事情之后,真的打算去外面看看了。 楚然也听闻了卫起夫妻俩要外出的消息,顾不得之前得罪过霍时初,立马找上门来,他想请卫起打听一下他的身世。 卫起并没有包揽下这个麻烦事,而是直接道:“我们夫妻出行到哪里都是不固定的,所以你的这个委托我没法做到,更何况我们又不了解你的情况,打探你的身世,难度不亚于大海捞针。” 楚然苦笑着说道:“我知道这个道理,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只能厚着脸皮麻烦你,当然,我不会要求你特意去帮我打听,我只希望你能在方便的情况下沿路打听一下,我并不强求……” 卫起见他并没有仗着自己那个未定的“贵人”身份来强人所难,才点了点头,说:“那好吧,在我力所范围之内,我会帮忙打听打听的,不过你也别抱太大希望了,我还是觉得你自己出去打探自己的身世才是最好的。” 楚然点点头:“我知道,只是我现在身无分文的,想外出打听都没本钱,只能先麻烦你,之后等我有能力了,我自然会自己去查探。” 卫起又问了他一些能证明他身份的情况,楚然只得绞尽脑汁地把卫二娘告诉他的那些事说给卫起听,他被卫二娘救回来之后,全身的衣服都换了,具体有什么能证明他的身份,全都是听卫二娘说的,他并不知道真假。 但毕竟还抱着希望,所以楚然事无巨细地跟卫起说了,眼巴巴地盼着卫起会带给他好消息。 “他倒是挺有脸来麻烦咱们的,之前他还在我面前指责你狼心狗肺、不孝不悌呢。”霍时初撇了撇嘴,不高兴地说道。 卫起摸了摸她的脑袋,说道:“别气了,我们帮他又不是免费的,更何况是在不碍咱们的事情的情况下帮他打听一下,又不是专门帮他。” 霍时初好奇地问:“不是免费的?他不是说身无分文吗?” “傻姑娘,他现在付不出代价,不意味着以后也付不出啊。”卫起刮了刮她的小翘鼻子,笑着道。 “咱们要是成功帮他查出身世了,以他的身世,即使为了名声,也不得不报答一下我们;当然了,我们更大的可能是不能打探到他的身世,不过这样他不就只能继续待在村里吗?他又是住在那卫家,我想要报复一下卫家,借借他的手不就行了?”卫起又云淡风轻地说道。 霍时初却立马对他刮目相看了,惊讶地看着他道:“没想到你居然连这些都考虑到了,挺有心机的啊。” 卫起扬了扬嘴角,面带戏谑地说:“这不是吃一垫长一智了吗?没有一点打算只会吃大亏,更何况我现在不是一个人了,还有媳妇要养,不就得斤斤计较一些了?” “计较些好啊,我什么都喜欢吃,就是不喜欢吃亏,你要是个不求回报的老好人,那我肯定会踹了你……”霍时初轻飘飘地说道。 “我当然不是老好人了!”卫起急忙否认,之前那个卫大郎原主大概是,但他从末世走过来的,肯定不会是老好人啊,手上的鲜血不知道染了多少了。 两人说笑着,就到了镇上了,他们租了一辆马车去县里,想在县里找个商队一起上路,毕竟商队对路况最熟悉,对各地情况也很了解,他们跟着商队走,方便了解事情。 到了县里,卫起先找了个客栈,安置好之后,就到镖局打听情况去了,多数商队都会请镖师帮忙护送,这样安全才有保障。 卫起果然打听到了消息,镖局的伙计告诉他,明天就有一个商队会出发去京城,说是跟皇商李家有些关系,所以格外大气地请了他们镖局一大半的镖师护送,卫起夫妻俩只要交点小钱就可以跟在他们身后一起走。 卫起立刻就同意了,于是约好了时间就等着一起出发了。 “卫起,这个商队人真多啊,不知道是运什么货物?你看看他们的马车车辙印这么深。”霍时初从马车里探出头来,凑到赶车的卫起耳边,低声说道。 他们是自己驾着马车跟着商队后面的,像他们夫妻一样跟随者大商队一起出发的普通人还有不少,商队的人对此并不反对,毕竟要是真的遇上劫匪了,普通人还能给他们当当炮灰,所以他们也算是各取所需。 卫起当然也看到了这些情况,他低声对霍时初道:“听说是米粮布匹之类的,但米粮就算了,布匹根本不可能压出这么深的车轮印,所以商队的人应该没说真话,不过这不管咱们的事,要是真的遇到劫匪,我能护住你。” “没事,我自己也能保护自己。”霍时初不在意地摆摆手,接着又眼睛亮晶晶地说,“会不会是金子、银子啊?” 卫起忍不住轻笑:“你是不是话本看多了?哪里有那多金子银子?说是石头更有可能。” “石头从这么大老远地运去京城,挣得了钱吗?”霍时初不怎么相信。 “那看看是运什么石头了,大理石、翡翠原石之类的不就很值钱了?”卫起说道。 “这倒也是。”霍时初说道,想着这个小小的县城有什么出名的石头值得运去京城。 217、大郎,该喝药了(27) 显然不止霍时初一个人觉得这商队车轮印这么深是在运金子银子,就连土匪也这么觉得,因此当商队走到一个偏僻的山谷的时候,就遇到了一群装备齐全的劫匪。 “要命的就把货物都留下!否则别怪我们手下无情!”领头的一个蒙面的五大三粗的土匪骑在马上,提高了声音拦在商队面前,大声起喝道。 商队的老板先是惊慌了一会儿,但到底阅历丰富,勉强压制住内心的恐惧之后,还能保持冷静地跟土匪讨价还价,企图让出一办货物换平安,总不至于血本无归。 但劫匪可不会跟他讲什么道义,有好处自然要搜刮得一滴不剩,哪里会肯留下一半给苦主?于是谈判破裂,商队带上的镖师们就排上了用场。 其他一些跟在商队后面走的普通人早就吓得屁滚尿流地四处逃命了,幸好那些土匪的目的是商队,而不是他们,所以他们倒是趁着镖师与劫匪们对上的时候,成功逃离了战场。 卫起和霍时初也没有逞强留在商队,毕竟他们是交了份子钱请镖师保命的,现在镖师以第一主顾为主,并不理会他们这些小客、散客的安危,那卫起这个散客也不可能反客为主地跑去帮镖师吧?他可不是那么圣母的人,在末世挣扎过的人,心硬着冷着呢。 所以卫起驾着马车想要驶离商队,奈何他买的马车太好太舒适,让劫匪以为他们跟商队是一伙的,因此有几个劫匪就跑上前来想拦住他们了。 卫起停了马,长腿一踢,踹开了举刀朝他砍来的土匪,又驾了一会儿马,另一个劫匪又大喝一声,气势汹汹地冲上来,卫起脚尖一挑,挑起车座旁的长剑,手一伸就握住了剑,转手和那劫匪动起手来。 那劫匪显然并不是他的对手,还没几招,就被逼退了,但又有另两个劫匪不怕死地冲上来,他们算是看出来了,卫起是个硬茬,自然集中兵力来对付他,一个两个无法战胜他,那就干脆搞起多对一的团体战。 卫起为了不让那些人伤到自己的马,就特意和几个劫匪走远了打,霍时初在马车上拿着自己的剑,这剑是卫起给她找来的,因为霍时初说她会一些武艺,卫起没有怀疑什么,二话不说给她弄了这样一把长剑。 现在可不就派上用场了吗?这些土匪可不是吃素的,卫起跟他们纠缠了好一会儿才把他们解决了,回到马车上。 “他们的身手很强,看着不像一般的劫匪,更像是训练有素的。”卫起见暂时没有劫匪理会他们了,便低声对霍时初说道。 霍时初闻言,皱着眉头看着远处与商队护卫以及镖师们动手的土匪,看了一会儿,发现他们的招式果然并不像“自学成才”的杂牌土匪,反而更像被严格训练过的士兵或者暗卫一类人物。 “你是说他们是假土匪?”霍时初瞪大了眼睛问,这回他们不会这么倒霉,一头闯进麻烦事里去了吧? “十有八、九。”卫起淡淡地说道,两人还待继续说,但又有其他土匪发现他们两个落网之鱼,冲了上来。 卫起一手一个,凶狠利落地解决了他们,恰好与他有过一点点交情的那个胡镖师看见他啊利落又漂亮的身手,立刻惊喜地跟他求救:“卫兄!卫大兄弟!快来帮帮忙啊!” 卫起往他那儿看了一眼,见他能对付敌人,便扬声道:“对不住了,胡兄,我妻子柔弱无助,我得保护她。” 听到他这冠冕堂皇的话,霍时初忍不住瞟了他一眼,这人可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不过她也没有揭穿他,毕竟他们才是一家人。 卫起似乎是觉察到了她的眼神,便对他笑了笑。 胡镖师是商队里战斗力最强的几个人之一,其他的镖师可没有他这样好的身手,伤亡了不少,他急得不行,偏偏又被面前的几个劫匪缠住,没法去救自己的兄弟,听到卫起的婉拒,也只能继续硬着头皮乞求: “卫兄!大兄弟!求求你帮忙!以后必有重谢!” 大概是胡镖师的话启发了商队老板,他这才意识到自己队伍里有卫起这么一个厉害的人,也急忙许以重利:“这位兄弟!我出五十金求你出手!只要你能把这些人赶走!” “哼!我怕有些人有命赚钱没命花啊!”纠缠着商队老板的土匪首领冷笑着道,杀气更重了,围着商队老板的几个护卫抵抗得更加艰难,一个个地倒下。 商队老板吓得再次大叫:“一百金!壮士快帮我!你要多少都行!” 卫起撩了撩耳垂,并没有接话,然而即使他没有上前去帮忙的意思,被胡镖师和商队老板这么一嚷,劫匪们也知道卫起是个硬茬了,于是又集合了几人前来对付他。 卫起满身煞气地拎剑下去,手起剑落,手动脚踢,动作凌厉、速度非常,杀人如砍瓜切菜似的,把土匪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远处注意着这边情况的镖师以及其他劫匪都震惊地看着这一幕。 他们听说了卫起很强,但没想到他能强到这个地步!这人不出,那这次的任务就要失败了…… 于是暴露了真实实力的卫起顿时成了劫匪的首要围攻目标,他们前仆后继地冲上来,杀了一个又一个,像永远杀不完似的。 永远杀不完只是个错觉,劫匪虽然人多,奈何与卫起的战斗力不是一个层次的,于是到了最后,那些幸存下来的镖师和商队的人就目瞪口呆地看着卫起像个杀神似的,眼也不眨就一手解决掉一个劫匪,干净利落,像是在拿着剑起舞,动作优雅利落,杀人都像艺术。 “还愣着干什么?快趁着卫兄发力的时候,咱们快些解决其他劫匪!”胡镖师反应过来之后便喊醒那些看愣了的同伴,同伴们经他这么一提醒,连忙同心协力去解决其他匪人。 没过多久,围攻卫起的土匪就有来无回了,卫起甩了甩剑身的血迹,皱着眉头往自己的马车走去,他的剑和身上的衣服都被血浸湿了,他要处理干净。 218、大郎,该喝药了(28) 胡镖师让手下们收拾战场,他自己则立马来找卫起了,但卫起已经进了马车换衣服,只有霍时初守在外面。 “弟妹,卫兄是不是受伤了?我们带了不少伤药……”胡镖师问霍时初。 霍时初摇头:“不是,他在换衣服,他的衣服被血弄脏了。” 胡镖师顿时被她的话一噎,只好讪讪地说:“那我等卫兄出来,有些情况想问问他。” “那你等吧。”霍时初点头。 胡镖师看到她抱着的那把剑,好奇问道:“弟妹也会武?” “会一点。”霍时初淡淡地说道,没有自夸,胡镖师便以为她只是跟着卫起学的花拳绣腿,便只客气地夸赞了一声:“弟妹真是巾帼英雄,卫兄真有福气!” 卫起这时候终于换好衣服出来了,胡镖师眼睛一亮,忙说道:“卫兄!今天真是多亏你了,要不然我们这些人即使惨胜了,也肯定会死伤不少,哪里会像现在这样只伤了皮毛?” “我只是自卫罢了,那些人不长眼偏要找上我,只能怪他们运气不好了。”卫起十分坦诚,他实话实说,如果那些劫匪不是想着先来杀他,那他肯定不会插手的。 “不管怎么说,我们这些人的命都是卫兄你救回来的,说来也惭愧,我之前还收了你们的钱,以为自己保护了你们,但却没想到遇到了危险,却是你保护了我们……”胡镖师一脸羞愧地说道, “卫兄,我这就让人把你们先前交的钱还给你们,同时我们镖局也会送上一些小小的谢礼,希望卫兄不要嫌弃。” 卫起本来想拒绝的,但胡镖师真的似乎十分羞愧,又很感谢他,卫起只得收回了自己的钱,又得了不少镖师们送来的谢礼,谢礼是些特产之类的,不贵重,但也挺用心了。 卫起在他们之前的名声一下子就响亮了,人人都知道他身手了得,是个以一敌百的好手,胡镖师甚至还想邀请他加入他们镖局,但卫起拒绝了,他不想过四处漂泊、奔波劳碌的生活,胡镖师只得遗憾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商队老板姓李,三十多岁,长得儒雅温和,比起商人,倒更像是读书人。 为了表达对卫起的感谢,等商队到了城里安全繁华的地方落了脚,李老板立马就宴请卫起夫妻了。 “卫兄啊,你这身手可不像普通人出身,不知道师从哪家?”李老板明里暗里地打探,心中有着自己的小心思。 卫起饮了一口酒,尝到那远远比不上自己媳妇儿酿的酒的味道,微微皱了眉,放下酒杯,才回答道:“要说师从,我并不是师从一家,我之前是个十多年的军士,在战场上受了重伤才退伍回来,武艺就是在军营里跟着将军、前辈们学的,学得很杂,大概是我还有点天赋,所以倒是练得还不错。” 李老板听到他这话,是真的很惊讶了:“原来卫兄还是个保家卫国的英雄?!真是失敬,失敬!怪不得你身手这么好,原来是在战场上练出来的,听说生死之间能激发潜力,没想到今天真的见到这样的成果了……” 李老板又继续恭维了几句,最后邀请他为自己效力:“不知道卫兄有没有兴趣当我的护卫?放心,卫兄这样的人才,我必定不会亏待你的,你要是肯为我效力,那我的护卫队长就是你了!你的家人我也会一一安置妥当,必定不会让你有任何后顾之忧……” “多谢李老板的赏识,只不过我是个胸无大志的,喜欢平静安逸的生活,不想再过那种时刻提心吊胆的日子了,而且我在战场上受的伤其实留下了后遗症,还是有隐患的,李老板还是另请高明吧!”卫起拒绝道。 李老板不肯罢休,遇到这样一个以一敌百的彪悍壮士,像他这样经常周游各地的商人,自然不想错过了,毕竟有了他就等于有了好几条命啊,因此他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好说歹说,想要说服卫起。 然而卫起心肠硬的很,愣是拒绝了。 李老板只得遗憾地说道:“我听胡镖师说卫兄也是去京城的,对吧?卫兄不肯留下来当我的护卫,那能不能在去京城的这段路上暂时充当一下商队的护卫?当然,平时没事的话卫兄做自己的事就好,我不会麻烦你的,只有在像遇到劫匪之类的重大事情上帮帮忙就行了……” “这倒是可以。”卫起这次答应了,反正他和霍时初也是去京城的,这商队虽然有些不可言说的地方,但毕竟人多势众,总体上要比他们两个人上路更安全。 李老板见他答应了,立马惊喜地连连跟卫起敬酒。 宴散之后,醉醺醺的李老板回了自己房间,看到桌边坐着的一个年轻男人,顿时就酒醒了,他恭敬地走过来,对年轻男人道:“主子,卫起拒绝了我的招揽,不过他答应在去京城的路上会照看商队。” 原来年轻男人才是商队的所有人,李老板只是明面上的,年轻男人隐藏了自己的身份,伪装成商队的一个小管事,果然今天遇到了劫匪藏得好了并没有危险,李老板这个明面上的靶子吸引了大部分火力,而年轻男人这个小管事根本不被劫匪放在眼里,倒是逃过一劫。 “这样的人才真的不能为我所用吗?真是可惜了,这样以一敌百的壮士,我身边都没有几个。”年轻男人叹息道。 “人各有志,卫起毕竟受过重伤,差点连命都没了,身体还留下了不小的隐患,而且他娇妻在旁,肯定没那么多雄心壮志,不想再过提着脑袋的日子也正常。”李老板挺能理解卫起的。 年轻男人听了也没说什么,只提醒道:“那你跟他打好交道,这种人能交好就交好,不能交好也别结仇。” “是。”李老板回答道。 “今天的劫匪到底是什么来路的人?审问过活口没有?”年轻男人说起了正事,“这些劫匪很蹊跷,以前这条路上根本就没听说有土匪,偏偏我们路过的时候就有了,这事怎么看都不正常,难道是有人知道了咱们运的是什么……” 两人还在讨论着,而卫起和霍时初已经事不关己地进入了香甜的梦乡。 219、大郎,该喝药了(29) 卫起和霍时初再次跟着商队起出发,刚开始几天还是很平静的,然而好景不长,每每到了偏僻无人的地方就会遇到劫匪。 这个遇劫的频率,就是傻子都能发现不正常了,更何况卫起和霍时初这两个人尖子?到后来霍时初也不能再留在马车上作壁上观了,也要提着剑上场杀敌。 几乎每次都是霍时初夫妻俩力挽狂澜的,卫起都有些不耐烦了,他直接跟李老板提出要离开。 李老板吓得急忙留下他,用了大价钱,好说歹说,才把两人留下来。 于是等到了京城的时候,霍时初和卫起已经挣了巨额的钱财,当然,这也是他们值得的,毕竟这一路上冒了多少生命危险?救了他们多少人?命能用钱买回来,说起来还是他们更幸运啊。 李老板看见卫起迫不及待地带着霍时初驾马车离开,叹了口气,回到客栈房里,对自家主人说道:“主子,卫起夫妻俩离开了。” “这一路上也多亏有了他们,否则你我都不一定有命回来……”年轻男子苦笑着说道,他也没想到这次会这么凶险,那些人到了最后居然连掩饰都不屑于掩饰了,明目张胆就来劫杀,幸好他们有卫起夫妻俩,才没有命丧黄泉。 “可惜他们都不愿意留下来给主子效力。”李老板非常可惜。 “高人的性格脾气都很怪异,不是咱们能理解的,他们看着都不像在乎功名利禄的人,世俗的名利是诱、惑不了他们的,可真是让人羡慕啊……”年轻男子感叹。 已经走远了的霍时初和卫起可不知道别人的感慨,霍时初正在马车里快乐地数金子:“卫起,咱们这一趟出来是赚大发了,李老板真大方。” 卫起慢悠悠地赶着老马,听见她的话,忍不住笑道:“他能不大方吗?不大方留着金子去阎王殿花?” “你说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啊?这么多人来劫杀他们,真是大场面啊。”霍时初又说道。 “你觉得呢?”卫起反问她。 “啧啧,看到那些来劫杀的人的身手,还有遮遮掩掩的李老板,肯定跟朝廷官场脱不了关系,我都发现李老板常常跟一个小管事见面,那小管事身份肯定不简单。” “不是说李老板跟皇商李家有关系吗?那个小管事就是皇商李家的小少爷,李老板是他的手下。”卫起直接揭了谜底。 霍时初眼睛一亮,问他:“你怎么知道那小管事是皇商李家的小少爷?” “不下心偷听到的。”卫起嘴角一扬,说道。 “那他们也太不小心了,这个都被你听到。”霍时初撇了撇嘴,又说,“怪不得一路上总是被人劫杀,原来他们本来就不太靠谱。” 卫起却说道:“我是在半夜起夜的时候听到的,要不是我耳力强那还听不到,他们已经很小心了,但你夫君我可不是普通人。” “是是是,你最厉害了!”数完了金子,霍时初把它们往旁边一推,便扑到卫起身后,搂着他的脖子,狠狠地亲了他一口。 卫起被她搂得脖子耳朵立刻就红了,嘴巴却说她:“咱们现在还在街市上,别胡闹被人看到就不好了。” “那不在街市,在房里就可以这么亲你、搂你了?”霍时初故意逗他。 他们这一路上惊险刺激,很久没亲热过了,这会儿卫起被霍时初这么充满暗示地一问,立刻就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燥热骚动,毕竟正是血气旺盛的年轻人,哪里有不精力旺盛的。 卫起声音都沙哑了,低沉地哄她:“乖乖,你现在老实点,我晚上任你处置,好不好?” “这可是你说的啊!”霍时初立马眉飞色舞起来,双手不老实地摸了一把他结实劲瘦又块垒分明的腹肌一把,像个登徒子似的占够了便宜,才乖乖地回到马车里了。 卫起被她这么一摸,浑身的肌肉立刻就熟练地严阵以待,准备等待女主人继续的抚慰,然而它们现在注定等不到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放松下来,卫起哭笑不得,他的身体可比他的嘴巴老实多了,早早就做出了反应。 于是等到晚上,他们找到了一家隔音好、舒适感强的客栈,立刻就开始互相抱着啃,那热烈的架势,仿佛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房间的木床响了大半夜。 到了京城之后,卫起和霍时初就到各处逛了逛,虽然是一国之都,最繁华热闹的地方,但远远没有后世的二三线小城市有趣好玩,卫起和霍时初两人都是见识过后世繁华的人,自然对这个京城不怎么期待,见识过了也就过了,并没有多大感触。 因为答应了楚然会帮他打听一下身世,卫起和霍时初一路上跟着商队在各个城里停靠住宿的时候,会去热闹的酒楼打听一下本地的富贵人家有没有失踪过自家子弟,自然是打听不到的。 毕竟楚然是京城人,霍时初早早知道这一点,但她并没有直接告诉卫起,也不打算跑去安定侯府说自己知道他们世子的下落。 这种复杂的人家可不相信你真的单纯是得到了楚然的消息来卖好,他们只会怀疑你哪个对头的人,是不是害楚然失踪的幕后凶手?是不是想借此挟恩图报…… 霍时初才不想自找麻烦呢,楚然是她什么人啊?值得她为此冒险?因此她就当做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事,随着卫起打听去了,要是卫起真的打听到了,那是楚然运气好;要是没打听到,那楚然最多不过是在百岁村过点山野生活,吃点苦头,又不会有生命危险,等到时机,他恢复了记忆,自然会回来了。 卫起果然没有打听到哪家的大家子弟失踪了,这也并不奇怪,毕竟达官贵人要顾虑的事情很多,也许觉得走漏消息会让事情更糟,于是把人失踪的事瞒了下来,只是私底下找。 看来楚然没这个运气了,只能等着自己恢复记忆了。 在京城里游玩了一个月后,卫起和霍时初就离开,往南而去了,一路上走走停停,看到有趣的地方就留下来玩个十天半个月,无趣的就只是停靠一两天,补充一下干粮就又走了。 等到他们再次回到百岁村的时候,已经快小一年过去了。 220、大郎,该喝药了(完) 听到卫起回来的消息,楚然第一时间就跑来了,他的样子跟一年前的模样仿佛变了个人似的,以前身娇肉贵的贵公子模样没了,皮肤变得黑黄粗糙,身形也瘦了不少,已经跟周围的农村汉子没太大区别了。 霍时初看见他这个模样,都大吃一惊,男主怎么变成这幅鬼样子了?不是应该有主角光环笼罩,即使在条件不好的百岁村,依旧能保持他俊逸高贵的容貌气质吗? 楚然可不知道自己的模样给霍时初带来了这么大的震撼,他心急如焚地问卫起: “怎么样?卫兄,有没有打听到我有关我身世的消息?” 他又期待又紧张,双手握拳,屏住呼吸盯着卫起,等着他的回答。 卫起摇了摇头,十分遗憾地说:“抱歉,我们沿途打听过了,并没有打听到符合你身份的消息,有些失踪的人不是年纪比你小就是性别是女的,又或者是精神不正常自己走失的,但这些都与你的情况不相府。” 楚然听了,失望极了,沮丧着脸,蹲下去捂住了自己的眼睛,显然这个坏消息给他的打击有点大。 卫起和霍时初没有打扰他释放自己的难过之情,等过了好一会儿,他平复了心情站了起来。 霍时初才好奇地问他:“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顾及他的自尊心,霍时初没有直接说他变成了农民。 但楚然显然清楚自己的状况,一年之前他还天真地以为只要耐心等待,就能找回自己的身份,但一年之后他就认清楚了现实。 他苦笑着说道:“我在这里无亲无故、无依无靠的,自然也要干活才能养活自己。” “卫家人不是说你是贵人么?怎么还让你下地干活?不怕你恢复记忆之后会记恨?”霍时初十分坦率地询问道。 楚然听到她这么问,嘲讽地笑了笑,说: “什么贵人?即使是亲爹亲娘都久病床前都无孝子了,更何况我这个虚无缥缈的‘贵人’?卫家人头几个月碍着我的‘贵人’身份,倒是捧着我,什么活都不让我干。 后来见总是没有人来找我,我又迟迟恢复不了记忆,不能让他们得到回报,他们就原形毕露了,认为我是被大家族放弃的弃子,于是态度立刻就变了,说是不能养着我这个吃白饭的,还要我把伙食费和药钱诊金还给他们。 我身无分文,只能给他们干活抵债……” 霍时初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毕竟在原主那个世界,楚然从始至终都被卫家人当贵宾对待,别说让他干活了,连他的日常生活都让卫二娘当丫鬟来伺候他。 可卫家人这会儿却变得这么彻底,居然没有耐心等上两年让楚然恢复记忆,就急着让他干活抵债了? 不过霍时初转念一想,就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了,因为卫二娘捡回楚然的时候,卫家的境遇改变了啊! 在原主的那辈子,卫家的房子好好的,没有被雷劈,卫老头卫老婆子的厚实家底也还在,自然能宽裕地等待楚然恢复记忆,好吃好喝地伺候他,当做长远的投资。 但这辈子不一样了,卫家的一切被雷劈得荡然无存,一下子就家道中落,住在破房子里,还卖掉了一大半的田地,身家一下子缩水了一大半。 日子过得拮据,卫家人又人多嘴杂,肯定会为了点蝇头小利吵闹不休,而楚然这个吃白饭的也就变得十分碍眼了,投入的成本迟迟得不到回报,没了耐心的卫家人可不得急吗?一急就容易昏头,做出短视的事来。 于是楚然这个失忆了的落难贵公子,自然也“贵”不下去了。 啧啧,霍时初幸灾乐祸地可怜了一下下他,虽然他并不是造成原主前辈子悲剧下场的罪魁祸首,但他是导火索,引出了原主心中的恶念,所以霍时初并不会他这时候受的苦难,他确实欠了卫家人钱,干活抵债不是应该的么?再怎么怪也怪不到霍时初头上来,因此她看楚然的笑话看得很理直气壮。 只是不知道这辈子的楚然和卫二娘还能不能走到一起?要是还能的话,那霍时初就真的要对他刮目相看了,这样都能走到一起,真不愧是真爱了。 听完了楚然喋喋不休的诉苦,等他离开之后,霍时初就乐得笑弯了眼。 卫起见她这傻乐的模样,也忍不住笑,问她:“你这么幸灾乐祸的,在看大山的好戏?”对的,楚然还叫“大山”这个名字,谁让他记忆没恢复呢?不过也快了。 霍时初笑眯眯地点头:“对啊,他现在总算能体会一番卫家人的翻脸无情和凉薄自私了吧?以前他还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过你对卫家人不好,现在他脸都被打肿了吧。” “你啊你,别人家的事少理会,不关咱们的事,小心你的身子才是,大夫说两个月大了,你的肚子怎么像三个多月了,都鼓起来了?”卫起满脸柔情地上前,揉了揉霍时初的肚子,惊奇地问道。 “因为里面有两个小崽子啊。”霍时初笑眯眯地扔下这个大火乍弹。 “两个?真的吗?是双胞胎?”看到霍时初点头,卫起立刻激动得双眼发亮,紧紧地搂住霍时初,把她亲了又亲,说,“谢谢你,谢谢……” 霍时初在养胎的时候就知道卫家这一年多来的消息了,他们家起了新房子,但新房子远远没有以前的青砖大瓦房宽敞舒适,而是泥砖房,低矮狭窄,卫家十多口人住在一起,整天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吵闹闹,没有一天平静过。 又因为卖掉了一大半的田地,生活质量肉眼可见地下降,别说跟以前比了,就连以前的一半水平都没有达到,以前一个月能吃上几顿肉,但现在半年都吃不上,一家子节衣缩食,苦不堪言。 卫四郎的读书之路更是彻底断了,因为出不了学费,本来卫老头、卫老婆子想从手头上硬挤出卫四郎读书的钱的,但卫二郎、卫三郎他们不同意啊,他们有了自己的儿女,家底又没了一大半,小心思自然多了起来,就紧盯着剩下的一点家产,生怕被其他兄弟占了便宜,自己吃了亏。 卫老头在家里这么穷的情况下还要让卫四郎读书,这怎么行?卫四郎多花了钱,那分给他们的不就少了吗?于是卫二郎、卫三郎愣是又吵又闹地反对,把事情搅和了。 于是卫四郎的仕途之路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半年过后,霍时初的龙凤胎出生了,苦逼的楚然也终于恢复了记忆,想起自己真实身份的他并没有声张,而是悄悄地联系了家里人来接。 他留下了一笔钱,是卫家人花在他身上的钱的两倍,就不告而别了,根本没告诉卫家人他的真实身份,更别提带走卫二娘,娶她为妻了。 大概他是记恨卫家人的,毕竟本来高高在上的安定侯世子,偏偏被他们当成农民磋磨,那点救命之恩的恩情早就在冷嘲热讽中消磨完了。 卫家人看到楚然留下的银子,自然知道他恢复记忆回家了,顿时后悔不已,还想找到他,接上这段恩情,然而他们根本找不到楚然,只能白白错过了跟着贵人鸡犬升天的机会。 卫二娘更是怅然若失,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但再如何,她也不可能成为楚然的妻子了。 霍时初和卫起安安生生地在百岁村过他们的平凡小日子,顺便培养龙凤胎。 龙凤胎中的儿子是个读书的料子,早早中了进士,实现他的青云志去了,到后来真的让他把家族发扬光大了。 女儿则是个离经叛道的,机灵鬼精,从不肯吃亏,可想而知一辈子都能过得潇潇洒洒,快快活活。 221、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 时初刚一进入这个世界,就感受到了命运的恶意,她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在剧痛,仿佛千万把刀子在狠狠地刮着她的骨头,痛入骨髓、痛不欲生,即使灵魂强大如她,都要紧了牙关才能忍受。 “臭女表子!敬酒不吃吃罚酒,早点乖乖地让我爽不就行了,非要挨一顿打才肯老实……”一个充满恶意的声音在时初头上响起,她艰难地抬起眼皮一看,一个巨大的黑影从上而下朝她扑来,很明显是个猥琐的男人。 时初这时候才发现自己是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已经开始粗鲁地撕扯她身上的衣裳,她瞬间就明白了他想干什么。 带着恶臭的嘴巴毫无章法地啃着她的脖子,承受着浑身剧痛的时初无法忍受被这种人侮辱,但她没有冲动地反抗,而是积蓄了一点力气,然后趁着他把精力放在撕咬她的时候,本来放在身侧的双手,突然飞快地揪住男人上衣的下摆,要紧了牙关,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用力往上一扯! 因为她的动作太突然又太快了,歹徒以为她早早失了力气,可以任他为所欲为,就没太在意防备她,这就给了时初机会。 时初使劲地掀起歹徒衣服的下摆,蒙住了他的脑袋,趁着他忙着扯开蒙头的衣服的时候,时初抬起痛得发抖的右腿,用膝盖以最大力气狠狠地一击歹徒的下面最脆弱的要害。 那男人哀嚎一声,也顾不得扯掉头上的衣服了,双手捂住要害之处,腰身躬成个虾米在地上翻滚。 时初知道,等这男人这波剧痛忍受过后,等待她下场绝对是最坏的,先下手为强,她现在伤得很严重,周围又没有人来帮忙,一切只能靠自己了。 她努力地睁大被血糊住的眼睛,在朦胧的灯光中看到身侧有一把染血的刀,是这个歹徒带来的。 她艰难地捡起那把刀,然后硬是撑着不肯倒下,用尽之后的力气狠狠地朝哀嚎着的歹徒身上刺了几下,保证他失去了行动的能力之后,才浑身颤抖着停下来。 “贱人!我要弄……死你……”脑袋还被他自己的衣服蒙着的歹徒,气息奄奄也不忘继续威胁时初,还想挣扎着要杀她。 时初趴在地上喘着大气,她需要恢复点力气,才能爬离这个歹徒身边。 她现在不能进入自己的伴生空间,因为这是个到处是监控的现代世界,要是她突然消失了,肯定会引起轩然大波,以后不好解释。 时初只能小心翼翼地从空间里顺出止痛药丸和补血药丸,硬咽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之后,她身上没那么痛了,也恢复了一些力气,就想起身离开,然而她刚一用力,胸腔就一痛,双腿也软绵绵的,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肋骨可能骨折了,腿也受了伤,不可能站起来走了。 时初在心底咒骂一声,下定了决心要是这男人侥幸不死,那她也要弄得他下半辈子生不如死。 她已经很久没遇到过这样狼狈的时候了,她记住了这个罪魁祸首! 时初抹了一把眼皮的血,才看清她现在在一条偏僻的小巷子里,大概是深夜的缘故,路上已经没有人了,而前方一百米处的地方才是大路的岔道口,于是她准备爬出岔道口,要是幸运的话大概能遇到晚归的车子。 如果她有手机倒是不用那么麻烦,但问题是她看过了,原主的手机早早被歹徒砸成了快片,而歹徒本身并没有带手机。 时初只能咬着牙,用两条细瘦的胳膊一点一点地爬向前面的路口,她从来没感受过人的身体居然会这么沉重,她双手没爬多久就已经累得发抖了,腰部以及双腿沉重得仿佛压了好几吨的石头。 她只能爬一会儿,停下来歇一会儿,等恢复了些力气,才继续向前。 短短百多米长的路,时初愣是用了二十多分钟才爬到路口,她身后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血迹,在橙黄的路灯灯光下,令人毛骨悚然。 幸亏出了路口就是四通八达的大马路,时初等了不知道多久,等到她险些昏迷过去了,才等到一辆车飞驰而来,她虚弱地张口求救,然而也许是她声音太小,而她整个人又是趴在地上、路灯不够亮的原因,那辆车的人并没有发现她,眨眼就离开了。 时初气得喷出了一口血,是真的吐血了,大概内脏受了伤的缘故。她没想到自己运气居然这么坏,求救都无门。 她死撑着一口气不肯晕过去,生怕晕过去后会遭受更惨的状况。 终于,也许老天爷觉得她今天受的折磨够了,有一对半夜不睡觉出来压马路的情侣终于看到了血肉模糊的她。 “啊!杀人了!”情侣中的女孩看见鲜血淋漓的时初,吓得尖叫起来。 时初艰难地朝他们抬起手,求救:“救、救我……” “还会动,没死……”男孩子惊慌失措地说道,然后抖着手拿手机打电话,“要、要找救护车……” “还、还要报、报、警……”女孩子死死地抓住男友的胳膊,提醒道。 时初听到这两人的话,才放心地晕了过去。 朦朦胧胧中,她听到有人在说话: “肋骨断了三根” “左腿被刺了两刀” “左下腹被刺一刀” …… 等时初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已经是第三天了,她昏迷了两天一夜,可见伤得多重了。 “终于醒了?”一个年轻的护士看见她睁开眼睛,连忙过来用棉签沾了些水抹在她嘴唇上,“你现在已经在医院里了,很安全,别害怕。” 护士温柔地安慰她,小心翼翼地对待她,就像对待易碎的玻璃,时初现在全身都包着绷带,确实像碎掉又重新粘合起来的玻璃瓶。 “歹、歹徒……抓、抓到没有……”时初一开口就是问那个害她成这幅惨样的歹徒,她一天没确定那人被抓住,就一天不安心,虽然她刺伤了那人,但祸害遗千年,穷凶极恶之徒的挣扎逃生能力远比一般人强,万一他愣是被刺了几刀也逃跑了呢? 护士听她问这个问题,愣了一下,才连忙回答道:“你别担心,那歹徒被敬察抓住了,不会让他逃掉的,你就安心养伤吧。” 时初听到她的回答,才满意了。 222、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 “那个被劫杀的女孩子终于醒过来了吗?” “醒了醒了,真是命大,伤得这么严重都活下来了,生命力真顽强。” “听说她是在断肋骨、断腿,身上还有其他伤的情况下,用手爬出来求救的……” “是啊,那天随救护车出车的医生说她身后都爬出了一条长长的血道,吓人极了,加上她全身血肉模糊,活生生的惊悚命案现场啊。” “她在受伤的情况下还反伤了歹徒,愣是自救成功了,真是厉害啊。” …… 时初隐隐约约地听着病房外护士们的议论声,知道自己这次的遭遇肯定很轰动了。 能不轰动吗?都险些出了命案了,“独行女子深夜被袭,勇敢反杀歹徒,伤重垂危”这种带着惊悚意味的大案子,绝对会成为这段时间的社会热点话题,时初都能猜出那些媒体会怎么写这件事了。 不过她受着重伤,外面的纷纷扰扰打扰不到她,别人议论就议论了。 敬察知道她醒过来之后,来跟她录了笔录,不过这个案子因为凶手已经落网,所以十分简单,凶手、受害者都明了,只需要查出凶手作案的动机以及给他判刑就行了,之后时初就能安心养伤了。 这个身体的原主叫林时初,是一家家居公司的总裁,之所以会遇到这次的意外,是因为她加班到了深夜,车子没油了不能开,而最后一班地铁又停运了,她只能边在路上走,边想着能不能幸运地等到一辆出租车。 但她实在倒霉,出租车没等到,等到了随机作案的歹徒,歹徒捂着她的嘴巴把她拖进小巷子里,想干什么不言而喻,原主挣扎得太厉害,歹徒就对她痛下毒手了。 在原主的世界里,她的确在这次的事件中死掉了,被先女干后杀,尸体在第二天早晨才被清洁工发现,死状凄惨,还成了一个告诫女孩子不要深夜外出的反面例子,死都死得不安宁。 林时初生命的前二十二年其实过得非常幸福,家里有一对十分恩爱的父母,还有一个妹控的哥哥,她被一家人宠爱着,无忧无虑地长大。 但二十二岁成了她命运的分界点,之后她的命运就如同降落的火箭,急速坠落,根本没有给她一点缓冲的时间,就让她这个本来饱受宠爱的娇娇女独自面对外面的狂风暴雨。 二十二岁这一年,她的妈妈和大哥同坐一辆车外出,出了重大车祸,林母被当场撞死,而林大哥身受重伤,成了植物人,林父知道这个噩耗后,受了太大的刺激,中风瘫痪在床了。 因此作为家里唯一一个还有自主能力的人,林时初一夜之间就长大了,她强忍悲痛给母亲办丧事,给父亲找医生、安抚他的情绪、叮嘱他复健,还要时不时探望成了植物人的哥哥,如果不是惦记着生活都不能自理的父亲和大哥,她可能会崩溃得自杀,但她到底撑过来了。 因为家里的两个顶梁柱都倒下了,公司的事没有人管,刚大学毕业的原主只能赶鸭子上架,硬着头皮接管公司,可惜她大学的专业是艺术,跟商业毫不相关,而她本人又不是多惊才绝艳的经商天才,因此即使进了公司,也仅仅只能在公司元老的帮助下维持住公司不破产,就别提开疆扩土了,能维持现状已经非常吃力。 就在她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她在一次商宴上遇到了叶从简,叶从简是首都豪门叶家的人,家世不凡,他本人又风姿卓绝,经商手段十分了得,年纪轻轻就是叶家的掌门人。 这样出色的叶从简,一眼看上了仿佛一只在狼群中战战兢兢的羊的林时初,当然,叶从简并不是对她一见倾心、一见钟情,而是见色起意,看中了她的美貌。 林时初长得很美,柳眉琼鼻,又纯又欲,而她因为家里遭受重大打击,又带着忧郁和脆弱,就形成了一股楚楚可怜、非常惹人怜爱的气质,其实这次商宴上已经有不少男人看上了她,只是还没来得及下手,就被叶从简抢了先。 叶从简只是看上了她的容貌气质,并不打算与她谈恋爱,只是想和她成为单纯的钱财两清的情人,也就是包、养。 林时初本来就在人生的低谷中,突然遇到一个出色的男人来拯救她——虽然并不是真的谈恋爱,但也给了她情感的慰藉,更何况叶从简还会在商场上给她行方便,让她摆脱公司不保的危机。 林时初自然而然就爱上了他,想要变得更优秀,成为配得上叶从简的人,于是便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 她不聪明,没有天赋便用努力来弥补,于是常常加班到深夜,想要把公司经营好,缩短与叶从简的差距。 但她还没有实现这个目标,就先死在了歹徒的手里。 而在她死后几天,回到首都的叶从简就发来信息要结束与她的关系,当然,远在首都的他并不知道那时候的林时初已经死于非命了。 他只是遇到了一个让他感到心动的女人,想要好好追求她,就下定决心要结束掉与林时初的关系。 那个女人就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而叶从简并不是男主,因为他身体“不洁”了,没有资格成为男主,于是只能成为默默守护女主的忠犬男配。 而林时初只不过是他“年少轻狂”时留下的污点,是他不能和女主在一起的最大原因,他在后来的回忆中,最后悔的就是和原主的这一段关系,让他在女主追求者的角逐中彻底出局。 林时初死后,公司自然就垮了,而得知女儿惨死的林父再次中风,没能抢救回来;没了家人又成为植物人的林哥哥,会有什么下场,可想而知。 可以说,这家子是真的惨,最后都团灭了。 这一次时初成为了“林时初”,那林家这个悲惨的结局注定会改变。 那么现在,远在首都的叶从简,应该遇到他心动的女人了,很快就会发信息来通知她关系结束。 结束就结束吧,林时初无所谓地想着,现在她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养伤,然后是交代助理,让他暂时管理公司。 文助理在警方的通知下,终于知道了自家总裁的悲惨遭遇,急忙来医院看她,在病房里看到包得像个木乃伊的总裁,人高马大的男人愣是红了眼睛。 223、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3) “林总,你怎么伤得这么重?”文助理看着鼻青脸肿,眼睛肿成一条缝的林时初,难过得眼眶都红了,然后又恨恨地骂道,“那个凶手真该死!下手这么重,就该天打雷劈下地狱!” “林总,公司现在已经安稳了很多,暂时没什么大事需要费心的,你就安心养伤吧。”文助理安慰她。 林时初点点头,然后艰难地说道:“我、我受伤的事别、别告诉我、我父亲……” “好好,不告诉,我嘱咐过警方那边别通知老林总的了,他不能再受刺激,你就放心吧,他会好起来的,你也是。”文助理是个细心的,早早想到了这点。 林时初用感激的眼神看着他,要是林父得知自己女儿险些被杀死,病情一定会受影响,所以她得瞒着他这件事。 文助理又跟林时初说了一些事,见她仿佛有些疲惫了,给她留下了一个新手机,就离开了。 林时初虽然现在惨不忍睹,但却并不太痛苦,因为她吃过自己空间里从某个星际时代收集到的强效止痛剂,所以她虽然伤得很重,但却感觉不到疼痛,所以就不太难熬。 其实她还有星际版的强效恢复药剂、断胳膊断腿都能躺着就复原的治疗仓,但她却并不能用,否则无法解释清楚她的伤这么快就好的原因,便只能慢吞吞地按照这个世界的规则来养伤了。 幸好她的手并没有骨折,只是受了外伤,所以玩玩手机还是可以的。 她艰难地用手指打字,搜自己这个案件的新闻,新闻配图有一张是长长的、蜿蜒可怖的血路,还时不时有血掌印——她爬出来的,她是第一次从上帝视角看见自己遗留下的痕迹,很是新奇。 当然,其他人看见这张照片就只会产生恐怖、惊悚或者不安的感觉了,新闻底下的评论就在说看到这张照片会让人做噩梦,又说像是惊悚电影里的场景,还有本地人说再也不敢走那条路了…… 林时初看得津津有味,她心脏承受力强大,并没有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综合症,她只在意自己的真实身份有没有暴露。 幸好现在的警方注意保护受害者的隐、私,新闻中并没有出现林时初的个人照片和身份信息,只有一个深夜加班遇袭的女子“林某某”。 正当她看得入神的时候,她的主治医师就来查房了,看到她在玩手机,就皱着眉头说:“你都伤成这个样子了,还有精力玩手机?身体不想要了?” 林时初心虚地按熄了手机。 周医生看着手中的病历单,跟林时初说了一遍她身上都有那些伤,让她注意什么事项,说完这些后,他就看着林时初,表情有些严肃,欲言又止。 “医生,怎么了?我还有哪些伤?”林时初问他。 周医生摇了摇头,最后才有些不忍地说道:“不是伤,你……知道你之前怀孕了吗?” “怀孕?!”眼睛肿成两条缝的林时初瞬间使劲地睁大眼睛,惊愕地说道,“你是说我怀孕了吗?” 周医生点点头,又带着惋惜的表情对她说:“是的,但现在已经流产了。” 林时初震惊得话都说不出来了,她完全没想到原主居然还怀孕了,可惜在原主的那个世界,这个孩子还不被人所知就和母亲一起死掉了,他的到来和消失都悄无声息。 林时初现在心情复杂难言,怪不得她成为这个世界的林时初时,腹部是最痛的,像是被刀子挖着肉,她还以为是被刀刺伤的缘故,却没想到是有一个胎儿正在离开这个世界。 看见林时初愣着一言不发的模样,周医生以为她是太难过了,便安慰她:“别太伤心,孩子以后还会有的,说不定他会回来再次成为你的孩子。” 林时初轻轻地摇了摇头,她并没有太难过,只是有些替原主和这个胎儿感到遗憾罢了。 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却只摸到绑得紧紧的绷带。 周医生又安慰了她几句,叮嘱她别再玩手机,好好休息,才离开了。 林时初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她做了一个梦,梦中原主抱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团子,笑得一脸温柔地跟她告别,说她和孩子要重新进入轮回了,希望她能代替自己照顾父亲和哥哥。 林时初瞬间就醒了,她捂着胸口,低声说道:“你放心,我会照顾好他们的。”说完这句话,她就浑身一轻,仿佛甩掉了枷锁,浑身轻松了不少,这大概是原主的执念吧,她离开了,最放心不下的就是父亲和哥哥,所以才会叮嘱时初好好对待他们。 林时初好好休养了几天,脸上的青肿才消失了,虽然还有淤青,但总算恢复了五成容貌,身上其他伤也好得很快,医生都对她的恢复速度啧啧称奇,但也没快到离谱的地步,所以医生虽然惊奇,但也没觉得她非人类。 这天林时初终于收到了叶从简的结束短信,短信里的话是冷冰冰的,带着他一惯的命令式的强势,收信的人没有置疑的资格,只能接受。 “我与你的所有关系从今天起正式结束,以后不得与我扯上任何关系。”瞧瞧这没有丝毫感情的话语,如果原主没死,看到他这句话,肯定会崩溃的吧?毕竟她把叶从简当成自己的救命稻草。 随后林时初又收到了银、行信息,原来是收到叶从简发来的分手费了,出手真是大方,足足有一千万呢,不愧是豪门贵公子。 林时初嘲讽地一笑,幸好她不是原主,否则收到这样的消息得多绝望? 她把叶从简抛到脑后,便在手机上处理文助理发给她的文件,看到一份投资计划的时候,她就有些兴趣了。 这个投资项目是有关智能家居的,是一个名为“佳沃”的不知名团队投来请求合作的,但这个项目更像是科研项目而不像寻常的商业项目,因为要投入的钱财多、时间还长,收益却不能确定,毕竟现在市场上还有许多团队同样在研究智能家居,要是其他团队的成果比“佳沃”的成果出来得更快、更好,那投资者就会血本无归,风险太大。 之前原主还召开过会议跟公司其他人商议,但被否决了,没想到文助理又把这份资料发给她。 224、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4) “林总,你再考虑一下佳沃的这个项目呗!我觉得这团队挺靠谱的,而且研究进程完成一大半了,要是资金充足,不到一年就能看到成果了,投资这个不会亏的。”文助理又发来微信信息。 “这么不遗余力地跟我推荐这个项目,难道你认识佳沃团队的人?”林时初问他。 “嘿嘿,这都被你知道了,我确实有个高中同学是佳沃的研究员,他们团队的人都是普通家庭出身,好不容易凑了一笔钱来研究智能家居,但远远不够,只能继续向外找投资了,不过智能家居现在算比较热门的投资项目,他们虽然功底扎实,但在投资者眼里竞争力不够强,他们的团队又都是埋头搞研究的,不善言辞,跟其他能言善辩的竞争者比起来就不够看了…… 但林总我可以跟你保证,他们的项目是真材实料的,我同学以前就是学霸,他现在团队里的成员是比他还厉害的大学霸,绝对不是巧立名目骗投资的人!”文助理连忙跟林时初保证。 “可是我之前不是跟公司的股东商议过了吗,被否决了啊。”林时初提醒他。 “那林总,你能不能以个人的身份投资,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啊?”文助理小心翼翼地询问。 “个人?”林时初有些惊讶,“你怎么觉得我有那么多钱去投资你同学?” “那个……林总怎么会没有钱呢?你之前戴过的一条蓝宝石项链都价值千万,而佳沃的投资也只需要四五千万而已,这点钱对林总来说不算什么吧?”文助理回复道。 价值千万的蓝宝石项链?林时初想了想,发现这是叶从简送给她的最贵重的一件礼物了,文助理在某个商宴上见她戴过,怪不得以为她很有钱呢,一套房子戴在身上。 但其实原主真的没多少钱,林父和林大哥的医疗费用很高,毕竟住的是私人医院,每个月请来照顾林父和林大哥的三个护工,工资就每人高达十万,父子俩吃的药都是最贵最好的,每个月的药费也快百万,还要加上请来的名医的看诊费…… 因此,即使原主拥有一个公司,家里的变故发生了几个月后,存款就用掉三分之二了,如果不是有叶从简之前给的包、养费,那存款肯定见底了,说起来,叶从简确实在某种程度上算是帮过原主的。 林家的家居公司这几个月因为主心骨不在,根本没赚多少钱,所以严格说起来,原主在坐吃山空。 以她现在的存款来看,支撑不了几个月林家父子的医药费了,不过林时初来了,那就不用担心这点了,她大不了卖点自己空间里的金银珠宝。 这些事,林时初并没有跟文助理说,只给他回了一句:“文助理你居然对我这么有信心啊。” 其实林时初现在之所以还花费这么多时间来跟文助理讨论这个项目,就是因为她知道佳沃这个团队成功了,以后会成为闻名全球的智能家居第一大品牌。 不过那是原主去世快七年之后的事了,那时候女主终于与男主心意相通,两人买了爱巢一起同居,男主就为爱巢配置了最先进的智能家居,就是佳沃这个品牌的。 女主还非常惊喜地说她最想要的就是佳沃的这套智能家居,感谢男主送她这个礼物。 女主最喜欢的就是佳沃研发的智能电子门和智能电冰箱。 智能电子门能识别所有有过案底的犯罪者,一发现门外出现有入室盗窃、抢劫、强女干等犯罪案底的面孔,会第一时间把信息发送给主人以及最近的敬察系统,看情况自动报警。其他没有犯罪案底的陌生面孔出现,则会发送给主人,询问是否认识,是需要请客人入内还是驱逐不速之客,既能保障安全又十分方便。 而智能冰箱,会在门面屏幕自动记录放入的各种物品,显示什么菜是哪天放入冰箱的、最佳食用日期以及最终食用日期,再也不怕出现把猪肉忘了,放在冰箱一两年变成僵尸肉的情况,能让主人对冰箱的内容物了如指掌,不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佳沃的这两款智能家居用品也是最受欢迎的,不知道给团队创造了多少利润,叶从简还曾经遗憾过错过了这个投资,毕竟佳沃的大本营是在禹城——也就是原主所在的城市,他们的发家是从禹城开始,团队建立的时间是在叶从简在禹城的时候,也就是说,叶从简与佳沃擦肩而过。 佳沃出名之后它的成长轨迹就众所周知了,大家都知道这个团队曾经因为缺少投资而迟迟无法研发成功,一直拖了四五年后才有一个伯乐愿意给他们投钱,研究才能继续下去。 而现在就处在佳沃缺投资的时候,恰好佳沃还把投资计划投到她手上了,这可不是巧了吗?送上门来的肥肉,她自然不可能放弃啊。 “林总,我对你有信心,对我同学的团队也有信心,如果他们能自己凑到钱,根本不愿意让外人分了蛋糕,但凑不够,只得到处求人了,我同学知道我在家居公司上班,就求到我头上来了,林总就当是给我同学个面子,好好考虑一下吧?”文助理很是诚恳。 林时初回复他:“我想先实地考察一下佳沃这个项目的研发,当然,只是了解一下大概的情况,不会打探他们的机密。” “那我问问我同学。”文助理回复道,过了一会儿,他兴冲冲地说,“可以!佳沃答应让你去他们公司亲自考察一趟了。” 林时初这才满意地笑了,她决定年底给文助理发一个大红包,奖励他把这个项目带到她手上来。 她现在有一些存款,但那是要给林父和林大哥交医药费的,不能动用,还有叶从简给的一千万分手费,这倒是可以用,不过还远远不够投资给佳沃的,所以她最终还是得变卖自己空间里的珠宝古董。 还是变卖珠宝吧,可以推到去世的林母头上,说是她以前买回来想要当传家宝的收藏,但家中出了变故,林时初“只能遗憾地”卖掉了。 这是短时间内筹集大量金钱的最好的合法途径了,如果时间不急,林时初还可以靠经营公司挣钱,但现在佳沃不是急吗?以防夜长梦多,她就不能拖下去了。 225、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5) 一个月过后,林时初的伤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刀伤已经愈合只剩下新鲜的伤疤,肋骨和腿骨也初步愈合,虽然不能用力,但坐在轮椅上小心点就能行动自如了。 林时初已经一个月没见过林父了,生怕他担心,便决定去看看他,轮椅的问题就说自己不小心摔断了腿,真实情况那是不可能告诉他的,即使林时初现在已经恢复过来了,但经受过太大刺激的老人家,情绪不能激动,就不用让他为女儿担心了。 林时初被护工送到林父的病房,林父一看见她,十分惊喜,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听着似乎在喊林时初的名字。 因为林时初来之前就打电话告诉他,自己摔了一跤摔骨折了一条腿,所以林父看见她坐着轮椅的时候就没有太担心。 林父头发白了一大半,躺在床上盖着被子,身躯几乎没有起伏,可见他有多瘦了。 他面容清瘦苍白,左侧脸隐隐有些僵硬不自然,这是中风留下来的后遗症,他左侧身体最开始是一动也不能动的,但经过几个月的复健,现在终于能动了,只是还很僵硬。 “爸爸,你最近复健得怎么样?吃不吃得消?”林时初握上林父的手腕,悄悄地给他把脉,果然发现他身体经脉里的堵塞与萎缩,这是中风之后血液不能流通的缘故,如果不能锻炼下去,那情况会越来越严重。 “好、好……”林父含糊地回答道,满眼慈爱地看着林时初,然后又看看她的腿,叮嘱她,“好……好……养……伤……” “爸,我的骨折都快好了,石膏都拆了,只是不能用力罢了,你就别担心了。你好好吃饭、好好复健才是,我等着你恢复好了回家呢。”林时初笑着跟他撒娇,不让他沉溺在沉重的往事之中。 林父用比较灵活的右手摸了摸林时初的头发,断断续续地说:“辛……辛苦……你……了……你、你哥……” “爸爸你在问大哥的情况吗?”林时初见他提起林大哥,便安慰他道,“爸爸你别担心,医生说哥哥的情况保持得很好,说不定过几个月就能清醒过来了。我待会儿就会去看看他,陪他说说话,他那么孝顺,就算是为了爸爸,也会努力清醒的。” 林父眼眶红了,颤抖着手轻轻拍着林时初的手背,即使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说出口。 林时初明白他的心情,又逗着他说了好久的话,让他恢复了心情,才离开了。 林大哥和林父是在同一家私人医院,只是在不同楼层罢了,林父行动不便,医生又担心看到大儿子的现状后会刺激到他,因此不准推他去见林大哥。 林时初来到了林大哥林时遇的病房,护工正在给他用鼻饲管给他打流质食物。 “小姐,您来看林先生了?”护工看到她,招呼了一声。 林时初连忙说道:“不用管我,你继续喂我大哥。”护工于是专心地给林时遇灌食。 林时初看着那根鼻饲管,心想这得多遭罪啊,硬生生地从鼻子里插一根管子到胃里。 林时遇躺在床上,瘦得脸颊都凹陷进去,闭着眼睛的脸上是毫无生机的灰白,如果不是心电图还在跳着,乍一看还以为他是具尸体。 他原本也是个英俊高大的男子,但现在成了植物人的他,头发剃的只剩发根儿,头皮上还有明显的开颅的伤疤,再加上他瘦得不成样子的脸,已经丝毫看不出以往能迷倒不少少女的风采了,他仿佛一个病入膏肓的病人,看着都令人心酸。 等护工出去处理喂食工具的时候,林时初装作抚摸哥哥的样子,从空间里拿了星际版的强效恢复药剂给他用,当然,是稀释过的效果差了几百倍的药剂,毕竟林时遇要是突然就从植物人恢复成了身强体壮的大男人,那就成了惊悚片或者科幻片了。 因此林时初只能给他用稀释过的恢复药剂,循序渐进地让他的身体好转,才能顺理成章地让他清醒过来,这样医生就不会发现异常了,最后林时遇清醒了,也只会以为又是一桩植物人苏醒的“爱的奇迹”。 昨晚这些之后,林时初又叮嘱护工好好照顾林时遇,这才离开了。 从医院回到家,林时初就从伴生空间里挑了一整套鸽血红宝石首饰,有项链、耳饰、手链、戒指,镶嵌好的红宝石颜色浓艳、晶体明亮、耀眼夺目,技艺精湛,造型精巧,整套鸽血红宝石首饰摆在一起,生动地诠释了什么叫奢华大气。 这套首饰似乎是她穿越成古代某个皇后时戴过的,既然是皇室出品,那价值就更上一层楼了,这样的首饰林时初有很多,所以出掉了也不可惜。 林时初又把万能助理文助理找来了,把鸽血红宝石首饰交给他:“找个拍卖行帮我卖了。” 文助理看见这套首饰,立马被惊艳了,他恍惚着问:“真的要卖掉吗?这么好看,卖了多可惜啊。” “不卖了哪里有钱投给你同学的项目?”林时初说道。 “啊,原来林总你说缺钱真的不是骗我啊?”文助理回过神来,便脱口而出。 “谁骗你?你这么多废话,还想不想帮你同学了?”林时初淡淡地扫了一眼这胆大包天的助理。 “帮!帮!我现在立刻就把这套首饰带去做鉴定!”文助理小心翼翼地合上盖子,嘴里喃喃道,“这套珠宝都不知道多昂贵,我都有点不敢一个人拿走了……林总,咱们要不然请几个保镖护送吧?” 林时初翻了个白眼,说:“你能不能有点出息?只是一套首饰罢了,你就当拿着一包不值钱的文件就行了,别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模样,反而惹人注意,这不明摆着告诉坏人:我这里有贵重物品吗? 放轻松点,你是我的助理,怎么能表现得这么小家子气呢?拿出你的豪气来!这本质不过是好看点的石头罢了!” 林时初鼓励他,文助理苦笑着道:“林总你可真是高看我了,我从来没拿过这么贵重的物品啊。” 好说歹说,文助理总算把首饰带走了。 226、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6) 等腿彻底好了之后,林时初就回到公司上班了,她整天忙忙碌碌的,不是开会就是出差,毕竟是积攒了一个多月的工作,虽然养伤期间她还处理了不少工作,但有些无法处理的就累积下来了,她忙得几乎一天有十二个小时是在公司里的,到后来她干脆睡在办公室里了。 半个多月后,她终于忙完了积攒的工作,可以喘一口气了,文助理又来催她去佳沃考察项目,于是她只得又忙起来了。 幸好佳沃是在本城,不用她出差。 佳沃的团队只有十二个人,个个都很年轻,据说不是同学就是同学的同学或者师兄姐,大家志同道合,都对智能家居有兴趣,就凑了一笔钱组起了这个研发团队,只是没想到做研发烧钱的程度超过了他们的想象,他们凑的那点钱根本不够花,只好往外找投资。 佳沃的老大叫屈远山,是个身材瘦长,带着厚厚眼镜的其貌不扬的男人,寡言少语的,只有在说起他们研究的项目时才会滔滔不绝。 屈远山把能介绍的东西都给林时初介绍了一遍,还把做出来的半成品家用电器拿出来演示给她看,诚意很足了。 之后他就笨拙地夸赞自己这个项目的前景有多好多好,然后就眼巴巴地问林时初:“林总,您觉得怎么样?资金什么时候能入账?我们这里急着呢,早一点有资金,研究就早一天能完成,相信林总也想早点见到成品的吧?” 他都问得这么明白了,林时初也没有吊他的胃口,直接答应道:“一周之后资金就会投给你,资金多少以及股份分成的事我的律师会跟你们商量。” 屈远山见她答应得这么爽快,顿时激动得脖子都红了,抬手扶了扶眼镜,就兴奋地握住林时初的手,连连说道:“谢谢林总能这么相信我们,我们一定不会辜负林总的信任……” 得知林总同意注资,其他成员也激动地欢呼起来,七嘴八舌地感谢林时初,看她的眼神就跟看财神爷一样,当然,她现在确实是他们的财神。 一周之后,林时初的那套鸽血红宝石首饰在拍卖会上拍出了一亿多的天价,林时初交了拍卖行的佣金和各种税之后,还剩一亿,足够她投给佳沃了,她十分痛快地给佳沃打了五千万,还告诉屈远山,不够用再跟她说。 喜得屈远山恨不得以身相许,吓得林时初连忙婉谢了,她对佳沃的研发成果感兴趣,对佳沃的人可没有兴趣。 而这个时候,那个重伤了她的凶手终于要判刑了,林时初去看了庭审,因为当场抓住了凶手,案情清晰明了,因此法官很容易就给那个凶手判了刑,判了入狱二十年。 才二十年,说实话,林时初内心觉得这并不够,毕竟原主是真的被他杀死了,一尸两命,只是她来了才没有出现这个悲剧,凶手应该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才对。 但他现在成了谋杀未遂,林时初没死,所以这个凶手也就不需要一命偿一命,林时初有些无奈。 不过让她有些安慰的是,这个凶手被她干掉了一个肾,当初她拿刀捅他,恰好其中一刀就刺中了他的左肾,现在他只剩下一个肾了,相信他的余生都会不得不清心寡欲了。 林时初还有些可惜当初那一脚没能成功废掉他的“作案工具”,那她要不要找个机会探监把他弄个半残呢? 算了,毕竟现在到处是监控,她不好作案。 林时初眼珠子一转,顿时有了个主意,于是等到法官宣布庭审结束,法警正要带走凶手的时候,林时初立刻带上墨镜,露出悲痛欲绝的神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凶手面前,趁机对他拳打脚踢,嘴里还不停地咒骂他:“你这个杀人凶手!你杀了我的孩子!你怎么不给他偿命!你该死!该下地狱!人渣……” 法警知道她是受害者,并不敢太过强硬地阻拦她,于是林时初飞快地狠狠按了凶手身上几个穴位,让他以后无法人道,又废了他半个右肾的经脉,确定他即使活下来也生不如死,才假装没了力气,被女警扶到一边安慰去了。 “林小姐,你也别太难过了,凶手会在牢里为他的过错赎罪的,你以后要往前看,不要想着那些伤心的事,好日子还在后面呢。”女警十分同情她,温柔地安慰她。 “呜呜……他算什么赎罪!我的孩子没了,他还活得好好的!他就该给我的孩子偿命……”林时初歇斯底里地哭喊,泪流满面,活脱脱一个因为失去孩子而痛苦万分的母亲。 哭了足足十多分钟,林时初才结束了对女警小姐姐的哭声摧残,她在心里默默跟小姐姐道歉,才离开了。 凶手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林时初就开始给林父制造对症的药了,林父的情况跟林时遇不一样,用星际时代的强效恢复药剂并不妥当,而且林父意识清醒,她也没法给他喂药剂。 林时初的药都是从空间里采的,在某个世界她穿越成了神医,所以对于中风后遗症的治疗,她很有经验。 她制成的药亲自做成药膳,一周给林父送两次,林父吃了之后,果然复健的速度就快了很多,痛苦也减轻了,心情随着身体的恢复越来越好,这样的好循环持续了一段时间,林父就发现自己的左侧身体灵活了许多,左腿居然慢慢地能走动了,左手也能做出不少动作,甚至还能用筷子了。 看到这样大的进步,林父复健的动力越来越足,因为吃得好、心情好,消瘦苍白的脸也慢慢变得充盈红润起来,又仿佛能看到出事前的样子了。 一切都在好转,林时遇已经慢慢地开始恢复意识了,从手指头开始会动,再到能睁开眼睛,虽然只是这样的小动作,但这从无到有的进步却意味着他的病情在不断好转,彻底清醒过来指日可待。 “爸爸,哥哥的手会动了!医生说他正在好转,很快就能完全清醒了,到时候你也恢复了健康,那该多好啊。”林时初十分高兴地告诉林父这个好消息。 227、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7) “好!好!”林父激动得热泪盈眶,自从妻子离世、儿子成了植物人、他又中风偏瘫之后,这是他最高兴的时刻,儿子的病情在慢慢好转,而他自己的身体也一天天在恢复,这怎么能不让他高兴呢? “初儿,推我去看看你哥哥吧,我很久没见过他了,你要忙公司的事,我多去陪你哥哥说话,说不定他能恢复得更快。”林父眼眶通红地说道,他身体恢复了不少,说话也就更流畅清晰了。 “好的,爸爸,我现在就推你去看哥哥。”林时初答应了,林父现在的身体情况已经恢复得不错,即使看到林时遇的模样,也能承受得住,那她就没必要继续阻拦他去见儿子了。 果然,等林时初把林父推进林时遇的病房,他看到人事不知、几乎认不出原来模样的儿子时,即使心酸难过,倒也没有太激动。 林父握住林时遇的手,哽咽着说道:“儿子啊,爸爸来看你了,你不要怪爸爸这么迟才来看你,爸爸身体现在才好了些,要是早些时候用那幅惨状来见你,说不定你都要嫌弃爸爸了……” 林时初悄悄走出病房,关上门,让一个饱受磨难的老父亲能尽情地跟儿子倾泻他压抑了那么久的情感,憋了那么久,总得发、泄出来才能彻底走出过往。 她在走廊里往外看去,今天的天气很好,晚霞铺满天空,徇烂多姿,美丽得惊人,看一眼都会令人忍不住想沉迷在这夺目的光彩之间。 天气很好,她很好,爸爸也快康复了,哥哥的情况也开始好转……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希望是看得见的,有了希望,就有了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真好啊。 等到晚霞快消失的时候,林时初才回到哥哥的病房,林父的情绪此时已经恢复平静了,看见她,就高兴得跟个孩子一样,像是炫耀般说道:“初儿,你哥哥的手刚刚真的动了!他肯定是听到我的话了,也想早点醒过来见我呢。” “那是肯定的,爸爸来了,哥哥要是没点表示,那能像样吗?”林时初很捧场地说道,“爸爸,你以后每天上来给哥哥按按摩吧,这样的话,哥哥的身体肌肉不会萎缩,你的手指也能得到锻炼,你们一起康复,一举两得,多好啊。” “你这个主意不错!”林父听了立刻高兴地同意了这个建议。 “说不定哥哥不忍心见你太累,一激动就恢复得更快了呢?”林时初笑着道。 “哈哈,你这丫头真会说话,就会哄我!”林父爽朗的笑声仿佛一阵清风,把病房里的阴霾全都吹散了。 之后,林父果然早上做好自己的复健运动,下午就上去给林时遇按摩,即使护工每天都会给林时遇按摩,但他那是一片慈父之心,所以也就由着他来了。 按摩完之后,林父就会打电话给林时初汇报情况: 今天你哥哥的手指又多了一只能动了! 今天你哥哥睁眼的时间比昨天长了! 你哥哥在我按他小腿的时候,脚趾也有动静了! …… 他像个发现新玩具玩法的孩子,兴致勃勃地跟女儿分享儿子每一天的进步,乐此不彼。 “林总,老林总恢复得这么好了吗?真好啊!大林总怎么样了?听老林总的意思应该也恢复得很不错了吧?”文助理听到过林父给林时初打电话之后,就激动地问她。 文助理本来是林时遇的心腹,他刚进入公司当实习生的时候,林父还没退休,等林时遇接了班,他就被林时遇提拔了,林时遇成了植物人,他就兢兢业业地帮林时初在公司里站稳脚跟。 可以说,林父和林时遇的好转,除了林时初之外,他是最高兴的那个。 “我爸爸恢复得有六七成了吧,能自己慢慢地走路了,他还能给哥哥按摩呢,灵活了不少。”林时初笑着说道,“至于哥哥,他也开始慢慢有小动作了,手指脚趾时不时就能动,还能睁开眼睛,医生说他不久就能彻底恢复了。” “那真是太好了!”文助理高兴极了,当初林时遇出事、林父中风住院,他还帮着忙里忙外安置他们两个,最能理解林时初当时的心情了,此时知道他们都逐渐恢复,他就为林时初高兴。 “我下班之后去探望探望他们吧?”文助理询问林时初。 林时初毫不犹豫地点头:“可以啊,爸爸和哥哥看到你应该也会很高兴。” 自从家里出事之后,那些亲戚除了落井下石,想来分林家一杯羹的;就是老早就疏远八百年不来往的。 落井下石的亲戚希望落空之后就再也不来看林父和林时遇了,而公司里的人在最初的时候去探望过,之后就不去了,毕竟关系平平,所以除了林时初,已经很久没有外人去探望过林父和林时遇了。 林父看到文助理,果然十分高兴,把他夸了又夸,文助理除了在工作上比较严谨,其他时间就跟个傻白甜一样,整天乐呵呵的,在林父面前也完全没有拘谨,时不时地说些话逗得林父哈哈大笑。 林时初又默默地决定月底给文助理发个大红包。 正当病房里其乐融融的时候,林时初就接到公关经理的电话:“林总不好了!咱们城北的家居旗舰店突然来了许多顾客退货,说是咱们店里的商品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要求咱们给他们退款退货,还得赔偿……现在事情闹得很大了。” 林时初立刻皱起了眉头,这种事情一听就知道不是寻常的消费者退货问题啊,很有可能是有组织的,专门针对他们公司。 “我马上去城北旗舰店,你也带着人过去!”林时初吩咐道,然后看了一眼病房内的人,进去之后神情就恢复了正常,她对林父说道:“爸爸,公司里还有些事,我和文助理要回去加班了。” “什么事啊,很着急吗?”林父问道。 “不是很着急,不过我过两天要出差,工作只能加快处理,就得加班了。”林时初耸耸肩无奈地说道,“爸爸和哥哥以前不也经常加班吗?” “行行,那你们就去忙吧!”林父催促道。 228、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8) “林总,加什么班啊?”文助理一脸纳闷地问,明明他们下班之前就完成了今天的工作,并不需要加班。 “城北旗舰店有人闹事,咱们得过去处理。”林时初告诉他。 “什么?居然有人闹事?”文助理立马就生气了,“偏偏挑下班的时间闹事,是不想让咱们好过是吧?” “挑下班时间,大概以为公司员工都下班了,他们的风波能持续更久吧。”林时初也十分讨厌加班。 等他们到了城北家居旗舰店的时候,果然看到自家店门口围了许多人,甚至还能听到女儿刺耳的叫骂声,愣是把一家装饰得时尚高雅的家具店变成了吵吵闹闹的菜市场。 店里的一个员工小李在门外焦急地等着,一看见林时初,顿时松了口气,连忙跑上前跟林时初道:“林总您终于来了!这几个人已经闹了很久了,经理一直劝说让他们进办公室解决问题,但他们就是不愿意,非要在店中间大吵大闹……” 林时初点了点头,一进门就看到几个中年男女围着满头大汗的经理破口大骂。 “林总!您终于来了!”经理看到林时初就像看到救命稻草一样,顿时眼睛一亮,不知道怎么的,虽然林总年纪清轻轻,但他就是觉得她能解决掉这件事。 “什么林总?你是这家店的老板?好啊,现在终于来了!我在你们家买的床头柜,还没用一个月就掉漆了!你们这些黑心的女干商,这样的破烂货也敢拿出来卖?!你要是不给我一个说法,我绝对不会放过你们……”一个烫着黄色短卷发的中年女人插着腰对林时初道。 “还有我的!我在你这里买的床单,才洗了几次就褪色了,一块块颜色斑驳,跟垃圾堆里捡回来的一样!亏你们还卖得这么贵,心肝都是黑的吧?也不怕天打雷劈!”另一个戴着眼镜的女人也挤上前怒气冲冲地对林时初道。 剩下几个人也七嘴八舌地说起自己在这里买到的商品质量有多差、骂这个店是黑店,他们口齿伶俐,声音响亮,把事情说得清清楚楚,即使表现得怒气冲冲,也无法掩盖他们行动的一致性。 经理大概是没反应过来,才这么着急莽荒。 “你们确定这些商品是在我们这个店买的?收据发票之类的证据带过来了吗?”林时初面无表情地问道,在一群怒气腾腾的人中间显得格外平静。 那几个闹事的见她这个模样,顿时更愤怒了,黄卷发女人火冒三丈地指着手指骂林时初:“你是什么意思?难道敢做不敢认,自己店里卖出去的东西出了问题就忙着甩锅了?!” “你要是没有这些证据,那我确实可以认为你们是故意用劣质假冒商品来讹诈我们店。”林时初淡淡地扫了他们一眼。 戴眼镜的女人立马从包里拿出几张票据:“证据我都带来了!现在看你还能怎么抵赖!” “就是!你们要是敢不认!那我就找记者曝光你这家黑店!看谁还敢在这里买东西……”另外的人也出声威胁了。 林时初接过那个女人的票据,仔细看了一遍,又递给店面经理:“你看看这些票据是不是咱们店里的?” 经理仔细看了又看,额头上渗出细汗,脸色难看极了,低声回答道:“是咱们店里的……” “看!你们的经理都说是真的,看你还能怎么狡辩!”戴眼镜的女人听到经理的话,气焰更高了。 林时初也想到票据应该就是真的,毕竟幕后想搞事的人,在店里买了商品就能得到票据,但票据是真的,商品就不一定了。 林时初对自己公司的操守还是很信任的,林父和林时遇掌权时都很注重商品的品质,不可能做出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这种短视又缺德的事。 而林家出事、原主掌权的那几个月确实有可能因为疏忽而被下面的人愚弄,做出以次充好的事,但时初一穿越过来,就飞快地整肃了一遍公司员工的风气和纪律,严格把控产品的质量,消除隐患。 林时初弯着腰去检查那个黄卷发女人口中那个掉漆的床头柜,这个床头柜外表看起来确实跟店里卖的床头柜一模一样,只出了因为掉漆而显得格外斑驳难看的几个角落。 “还想怎么狡辩?这明明就是从你们店里买的!你再看也看不出花来……”黄卷发女人看到林时初的举动,以为她想找茬,她一点儿都不担心会被她看出破绽,那个找她来闹事的人说了,这个床头柜绝对是一比一复制他们店的,除了内里的木材换成了质量差的。 林时初没有理会她,她把床头柜的倒过来,看向四个角柱底,拿出自己的指甲刀,轻轻刮了刮,立刻笑了,说:“这张床头柜确实不是我们店的商品。文助理,报警吧!有人来咱们店里讹诈。” “不可能!”黄卷发女人立刻反驳,脸色涨得通红,“还敢报警!看看敬察来了会帮谁!”她话说得很大声,但林时初却看出了她的色厉内荏。 “我们店里的商品,为了防止有人假冒,都有防伪标识的,每种商品的防伪标识都藏得十分严实,藏得位置也各不相同,只有内部员工才会知道这个标识在哪里,就为了防小人不防君子。你们该不会以为我们店里的商品只简简单单在表面印上品牌的logo就是防伪标识了吧?”林时初似笑非笑地说道,眼神一一扫过几个闹事的人。 果然他们听到她的话,脸色都变了,显然他们对此并不知道,因此很震惊,但还是要强装镇定。 有几个都开始悄悄后退了几步,想找退路了。 “文助理,还愣着干什么?快打电话!”林时初根本不理会她,只提醒文助理。 “我立刻打!”文助理果然报警了。 “经理,让员工把这几个人抓起来,别让他们趁乱跑了。”林时初又压低声音对店面经理说道。 经理这个时候机灵了,很快就跟几个店员把闹事的几个人围住了。 “你们想干什么?”那几个人见状,虚张声势地质问。 229、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9) “谁知道你刚刚说的话到底是不是真的?万一是糊弄我们的呢?”其中一个说是买了假茶几的男人强词夺理地争辩。 林时初冷笑一声,找了自家店里一张跟这男人带来假茶几一模一样的新茶几,把新茶几倒过来,在新茶几底部左上角的地方,用指甲刀轻轻刮了几下,就出现了一个清晰的防伪标识。 “真的是在不同地方藏着防伪标识的啊,藏得这么严实,除了他们店里的人,谁找得到啊?”店里围观热闹的人开始议论纷纷,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可以明白老板说的话是真的了。 “你刚刚没听这个女老板说吗?这是防小人不防君子的,明面上的防伪标识印在商品表面上呢,这个是以防万一,防着像现在这样的几个小人的啊。啧啧,这倒是令人耳目一新的做法……”另外的吃瓜群众回答道。 “弄得跟搞地下情报似的,有必要吗?” “怎么就没必要,像今天这个情况不就十分有必要了吗?瞧瞧这几个闹事的人脸色都变了,他们肯定没想到人家还有这个底牌吧?” “活该!谁让他们跑来讹诈人家店的?幸好人家小老板聪明,否则有嘴都说不清,黄泥掉到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林时初此时已经把那个男人带来退货的假茶几底部四个角落都擦了一遍,都找不到防伪标识,意味深长地对男人道:“你带来这个假茶几可没有我们店里的防伪标识啊。” 那个男人内心已经十分惊慌,没想到会有这个发展,但他还得硬着头皮狡辩:“那是你没找对位置!” “哦?那要不要我把整个底部都刮掉一层皮啊?”林时初嘲讽地问。 几个闹事的人已经知道现在不是他们不肯放过林时初,而是林时初不肯放过他们了,他们以为这只是很简单的一场讹诈罢了,这种事他们以前也做过好几次,每次都成功地弄得那些商家认栽,白白得了赔偿。 但这次他们踢到铁板了。 “想跑?!”经理见有人想逃跑,立刻和几个员工按住了他们,有一个人趁着混乱逃脱了员工的包围圈,林时初一脚就把他踹回去了:“好好等着敬察来吧!” 敬察很快就来了,林时初一一跟他们交代情况,还特意指出他们很可能是受人指使的,希望敬察帮忙找到幕后之人。 今天这场闹剧其实漏洞很多,幕后之人大概是对林时初比较轻视,所以并没有花费大功夫去完善这个局。 林家的这个家具品牌在禹城是数一数二的,甚至在全国都很有名,林家出事之后,竞争对手们就想趁机把这块肥肉吞了,但他们还没来得及布局,接手的林时初就傍上了首都来的叶从简。 有叶从简在,他们不敢对林家公司下手,但这几个月他们大概也知道叶从简是和林时初了断了,所以才忍不住出手要对付“无依无靠”又“能力平庸”的林时初了。 但他们哪里知道林时初换了魂,从软绵绵的羊进化成凶残的大灰狼了?就只能怪他们太贪心,设局设到林时初身上,注定要翻车了。 今天过后,公司产品的另一套防伪标识就会传出去了,为了不让幕后之人有时间完善这个算计,那就得用最快的时间找到幕后指使者了。 林时初雷厉风行地处理完了这桩闹剧,就让文助理下班回家了,但她自己回到家却并不能休息,还得兢兢业业地去查这事是哪个对手弄出来的。 她的手指在电脑键盘上快速敲击着,都舞出了残影,她找的是十分隐秘的信息,那几个闹事的人的资料被她一一找了出来,他们这一年来见过的人、打过的电话、发过的信息,银、行账户,甚至社交媒体匿名的发言,都没有错过。 林时初目不转睛地看了许多资料,终于在三个多小时后,找到了疑似幕后之人的信息。 果然就是竞争对手干的,禹城另一个比较有名的家居品牌“舒家宝”的总经理梁世飞,是个做事不择手段、心狠手黑的人,用过不少下作的手段挤倒了不少小公司,砸了大钱把舒家宝营销成名,就盯上了林家。 之前林家公司由林父和林时遇掌控,他找不到机会,直到现在,换成了涉世不深的林时初,那他就不客气了,用他一惯的肮脏手段来对付林时初。 林时初可不是个以德报怨的人,梁世飞想搞她的公司,那她自然要搞回去了,当然,她不会用非法手段对付舒家宝,她只对付梁世飞。 梁世飞不但在商业竞争上手段下作,在生活中也是个人渣,骚扰、强迫女下属、脚踏几条船,还出轨,强迫情人打胎…… 林时初于是把他猥亵、强女干的证据以及他贪污受贿、以公谋私、偷税漏税的证据都收集起来,准备过两天匿名举报。 等林时初完成这些工作的时候,天都快亮了,她勉强睡了两个小时,就又得起床上班,幸好她身体强悍、精力充沛,才不觉得疲累。 两天之后,她果然要出差了,要去首都参加每年一届的全球家居产业博览会,这种事关行业发展趋势的重要大事,林时初无论如何也不能缺席的,因此她告别了林父和林时遇,就离开了禹城。 到了首都,下了飞机走出机场大厅,文助理忽然碰了碰她的胳膊,往一个方向使眼色,低声说道:“那个不是叶从简吗?真是阴魂不散,到哪儿都能看见他。” 文助理作为林时初身边最亲近的下属,自然知道原主和叶从简的事情,他之前还觉得林时初说不定能和叶从简真正走到一起,毕竟两人郎才女貌,十分相配,但他没想到叶从简回了首都就一去不复返,毫不留情把林时初甩了,气得他还骂过叶从简是渣男。 没想到在机场又看见这个渣男了。 林时初往那个方向一看,不用寻找,立刻就看见了仿佛鹤立鸡群的叶从简。 叶从简身高腿长,一米八几快一米九的大高个,比旁边的人高出大半个头,加上他出色的外表,在人群之中就十分显眼了。 230、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0) 确实长得人模狗样的——林时初打量了他一会儿,可惜再出色也得不到心爱的女人,只能默默地当个男配去成全别人的爱情,真可怜啊。 心有所属的男人,林时初就不惦记了,她转回了眼神,瞪着文助理道:“你能不能有点出息?我和他现在都已经结束了,看见了也当没看见就行了。” “我就是气愤他在你身受重伤的时候甩了你啊,够绝情的。”文助理愤愤不平地说道,“你还半死不活地躺在病床上,他就迫不及待地跟你分手!落井下石都没这么过分,都说一夜夫妻百夜恩了,他对你没恩没情,反倒跟有仇似的。” “哎哎,咱们讲点理,他并不知道那时候的我遇到那种事情啊。”林时初安抚他,把他拉走了,“都已经是陌路人了,我知道你是在为我打抱不平,但我都不在意这个,你也别在意了。” 文助理见过林时初那个时候的惨状,但心中还是不能释怀叶从简在她最艰难的时候离开,人都有个亲疏远近,即使叶从简身份、地位、权势都跟他们两个不在同一个层次,文助理还是会为林时初不值。 而另一边,跟下属说着话的叶从简,忽然心中一动,不知道怎么的,抬眼往前看去,就看到了一个很眼熟的身影,那是——林时初? 她怎么会在首都?她来这里想干什么?叶从简两道浓墨似的眉皱了起来,他跟林时初的关系已经结束了好几个月,她就算想挽回自己那也不该过了几个月才来挽回吧?叶从简心里很清楚,林时初喜欢他,看见他,眼睛都能发光。 但这样带着爱慕的眼神他见得太多了,从小到大他就从来没缺少过女人的爱慕,所以即使他清楚林时初对他的感情,也丝毫没有放在心上,因为他们的身份地位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在一起。 而且他现在又有了心动的女人,他不想节外生枝,出现妨碍他追求喜欢女人的情况,那么林时初此时就不应该出现在首都了。 叶从简转眼间就想到了这些,对林时初升起了些许不悦,希望她识趣点别来纠缠自己,否则别怪他不留情面了。 林时初可不知道叶从简这么会自作多情,她根本没想过纠缠他,叶从简就已经想到摆脱她的好几种方法了。 林时初和文助理去预定好的酒店休息了一个晚上,趁着展会还没正式开始,在首都的大商城里逛逛,考察一下这里的家居用品市场。 林家家居公司只是在禹城以及其周边几个城市比较有名,但在首都这样汇聚了世界各地有名家居品牌的地方,就不算什么了,但首都又偏偏是个大市场,想要把自家公司打造成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有名品牌,那就不能不挤进首都了。 林时初正在某个北欧有名的家居用品专卖店里试用床垫,不经意间看到一对看着十分亮眼的男女走了进来,她定睛一看,这不是叶从简和他的女主温初语吗? 温初语长得娇俏可爱,唇红齿白的,眼睛又黑又亮,透着清澈和无辜,很招人喜欢的模样。 原来叶从简喜欢的是这个款,林时初得出这个结论,就收回了自己的眼神,人家男才女貌、波澜壮阔、荡气回肠的爱情大戏,她这个炮灰就不参与了。 于是她真的把叶从简当成陌生人,没有多看一眼,她试了试躺着的床垫的弹性,对文助理道:“这床垫弹性很好啊。” 文助理整个人都摊在床垫上,像只青蛙一样四肢在床垫上滑动,还一蹦一蹦的,说:“舒适度也不错,这样趴着也不会不舒服。” 林时初也动了动身体,这里挪挪,那里挪挪,不停地试着床垫各个部位的情况。 她猛地一抬头刚想开口和文助理继续讨论的时候,就看到了叶从简正面无表情、眼神凌厉地看着她,似乎十分嫌弃的样子。 林时初目光扫过他,平淡至极,跟看其他陌生人没什么区别,她根本没兴趣去探究叶从简警告似的眼神,管他脸色难不难看呢。 然后继续笑声跟文助理说起话来。 而被林时初忽视的叶从简心里就不那么舒服了,他确实希望林时初识趣点不要在温初语面前表现出认识他的意思,但当林时初真的这么做了,他不知道怎么的,心里就又不舒服了,有些憋屈、有些烦闷,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 林时初从头到尾都没有对他多一个眼神,而文助理又因为是趴着的,根本没看到叶从简,因此直到温初语和叶从简从他们身旁路过,两方人马也如同街上陌生的人一样,不经意间就错开了。 “叶哥哥,你觉得这个抱枕怎么样嘛?是不是很可爱?”温初语抱着一个鸭子形状的抱枕问叶从简。 但她过了好一会儿都没听到叶从简的回答,便又十分奇怪地叫到:“叶哥哥!叶哥哥!你刚刚没听见我的话吗?都不回答我!” “你说了什么?”叶从简终于回过神来,带着歉意问道。 “我在问你这个抱枕好不好看,你都不理我!你走神是不是在想工作的事啊?我都说让你不要翘班陪我逛街了,你偏要,来了之后又老走神,真是的……”温初语噘着嘴似嗔似怨地说道。 “抱歉,我刚刚是在想公司的一些事,是我不对,初语能原谅我这一次吗?我保证不会再走神了。”叶从简带着歉意地说道,又连连夸赞她挑选的抱枕,“初语的眼光很好,这个抱枕可爱,跟你的气质很相称。” 他忙不迭地转移话题,是因为他有些心虚,因为他说谎了,刚刚他不是在想公司的事,而是在想林时初为什么会这么反常,是不是在欲擒故纵,想出另类的方式来吸引他的注意。 叶从简心不在焉地附和着温初语说话,趁着她挑其他抱枕的时候,眼神却不由自主地看向了林时初。 林时初这会儿正和文助理说话,侧身躺着,不知道说了什么开心的事,笑颜如花,仿佛整个人都在散发着温暖愉悦的气息,让人见了也会忍不住跟着她一起笑。 叶从简眉头都快拧成结了,她怎么能在其他男人面前笑得这么灿烂?她还和一个男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同一张床就算了,还离得这么近,真是不检点,男女授受不亲,不知道要保持距离吗? 231、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1) 叶从简看着林时初的眼神都快瞪出火来了,然而就算他再怎么恼火,林时初也不知道,甚至跟文助理凑得更近了,叶从简要不是还有理智在,都能冲上前去拉开林时初了。 他自己说过跟林时初结束了,以后再无关系,那他又以什么立场、有什么资格去管林时初跟哪个男人亲近呢? 叶从简自己也想起了这点,心中的那点烦躁的火苗就更大了,幸好温初语及时开口的话把他的注意力拉回去了。 林时初可不知道他内心这么龌蹉,她和文助理是患难见真情的关系,就算有情,那也是亲情,而不是男女之情,文助理把她当妹妹看待,林时初也把他当兄弟看。 林时初和文助理试用过床垫之后就离开了这家店,而叶从简应付好温初语再回头看的时候,早已看不见林时初了。 晚上回到酒店里,林时初还要继续网上工作,她现在管着一个公司,想偷懒都不行啊,每到这种时候,她就格外希望林时遇能早点苏醒,恢复健康,然后接管公司,那她就能当个安乐的咸鱼了。 但林时遇现在还是半个植物人,林时初只能苦哈哈地工作到深夜了。 她忙了一段落后,从书房出来找水喝,忽然耳尖地听到门外似乎有吵闹声,这大半夜的,她住的还是高级酒店顶层的套房,按理说不会出现这种吵闹的现象才对。 林时初疑惑地打开自己的房门,想出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她门才刚打开,一个身上带着一股好闻的冷香的高大男人就到了她面前,一手推开她的房门,压低声音对她说道:“对不起,请让我进去躲躲……” 他一说完,还不等林时初回应,就一个闪身进了房里,并且立刻把房门关上了。 林时初没有防备就被这人得逞,私自闯进了自己的房间,心中生恼,她刚想要把这个自作主张的男人赶出去,并且好好教训一下他,让他意识到好男人不应该半夜闯进一个女人的房间…… 但等她一看见这个男人的脸,她立刻就抛弃了自己刚刚那个想法,脸上恼怒的神情立刻变得愉悦起来,这样的极品男人,半夜闯进她的房间算什么?就算爬上她的床,她也愿意啊! “这位小姐,很抱歉打扰了你。我是赵一程,我的私生饭得知了我的行踪,提前躲藏在我的房间里,我只能躲出来……”那个男人声音嘶哑地跟林时初解释。 “私生饭?你是个明星?”林时初听到这个娱乐圈的专有名词,惊讶地问道,怪不得这男人长得这么好,原来是个明星。 赵一程顿了顿,显然没想到林时初的重点是这个,不过他还是回答道:“我是个演员。” “哦哦,怪不得你瞧着就比普通人更有气质。”林时初有些尴尬地说道,她不太关注娱乐圈的事,所以根本不认识赵一程。 赵一程见她态度还好,并没有因为自己闯入她房间而生气的样子,于是就请求道:“那些私生饭还没走,我能不能在你这里留得久一点?” “可以啊,反正我也还没有睡。”林时初同意了,她忙活了大半个晚上的工作,这会儿休息的时候能看看帅哥来洗洗自己被各种文件摧残的眼睛,她乐意着呢。 “你要喝什么水?有咖啡、红茶、纯净水。”林时初把他带进客厅里,问道。 “纯净水就好。”赵一程回答。 林时初于是拿了两瓶纯净水出来,递给赵一程一瓶。 客厅的灯光更明亮,赵一程的模样显露无遗,身高腿长,典型的模特身材,黑色的衬衣裹着他宽阔完美的上身,即使没有透视眼,林时初也能看出那绝对是一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好身材。 还有他那双被修身的黑色西裤包裹着大长腿,比例简直逆天,再配上他那张无可挑剔的英俊的脸,随便往哪儿一站,都是一个行走的荷尔蒙自动发散机,女人看一眼都能脸红心跳的那种。 现在林时初就看着面前这个自动送上门来的男人,就很眼馋——哎,这种情况有点眼熟啊! 她现在不是一个总裁么?而这个赵一程是大明星,因为私生饭的缘故闯进了自己这个“霸道总裁”的房间,按照一样的霸总文发展规律,这个大明星应该就在这个晚上,不小心和自己这个霸总有了迷乱一夜,然后第二天不等霸总醒过来就逃走了,却不知道这个迷乱之夜后,他肚子里有了霸总的孩子…… 哦,错了,赵一程是个男人,不会怀孕,那就没法带球跑了。 林时初轻咳一声,好不容易才把自己的思绪从这个性转版的“霸道总裁的落跑大明星”故事中拉出来。 “你随便坐,无聊的话还可以看看电视。”林时初帮他打开了电视,然后把遥控器递到他面前。 “谢谢,你要是有事就先忙着去吧,不用理会我。”赵一程对林时初说道。 “那你自便,我确实还有些工作要忙。”林时初也不跟他客气,回书房继续熬夜去了,哎,霸总也不是那么好当的,有美男子在侧都没办法尽情看,她这算不算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啊? 林时初再次祈祷林时遇赶紧恢复身体,她要把这些枯燥无味有繁多的工作还给他! 赵一程见林时初离开了,拧开纯净水瓶狠狠地灌了一大半,才打电话沉着脸联系他的经纪人:“那些人走了没有?” “没有,她们就跟疯了一样,不管我和那些保安怎么劝都不听,还到处乱跑想找到你,都打扰到其他房客了,还被投诉…… 你现在在哪儿?可千万得藏好了别让她们发现,这些人简直不可理喻,是疯子!也不知道是在怎么潜入你的房间的,这酒店的安保这么差,下次不住了……” 经纪人怨气冲天,跟赵一程喋喋不休地抱怨了许多,赵一程听得头更疼了,连忙打断他:“我现在还算安全,那些私生饭要是还闹事,就报警吧。我明天再联系你。” “好好,那你好好睡一觉,可别再失眠了,再不睡觉,你就得崩溃了。”经纪人提醒他,赵一程脸色难看挂断了电话。 232、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2) 赵一程把手机扔到一边,就躺倒在了沙发上,可他长得太高了,一双修长的腿在沙发上无处安放,只能不舒服地蜷缩着,看着委屈极了。 这非常不舒服的姿势再加上电视里传来的声音太吵闹,让他本来就烦躁的心情更不好了,他干脆关掉了电视,于是客厅里一下子就安静下来。 可这样的静寂并没有给他带来一丝睡意,他常年失眠,入睡艰难,又很容易被惊醒,常常一个人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到凌晨三四点才能睡着,但也只能睡三四个小时很快就清醒。 常年的睡眠不足,让他心情和精神都很不好,他的经纪人经常担心他会猝死,找了很多办法想解决他的失眠问题,但全都没有用。 蜷在沙发上的赵一程用右手盖在了自己的眼皮上,闭着眼睛,等着自己如同之前的每一个晚上一样,熬过想睡偏偏无法入睡的艰难时段,他以为今晚会继续这样的日程。 但十多分钟之后,他的意识渐渐地模糊了,鼻尖仿佛闻到某种淡淡的清香,他如同坠入绵软的白云之中,柔和温暖的云丝紧紧地包裹着他,让他仿佛变成了被温暖的羊水泡着的胎儿,精神松懈,惬意而无比舒适……他彻底地陷入黑甜的梦乡之中。 于是林时初从书房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个高大的男人委委屈屈地蜷缩在沙发上,睡得跟个孩子似的。 林时初都忍不住怀疑他到底是不是明星了,哪个明星会这么没有戒备心,在陌生人的房间里就睡得一塌糊涂的?也不怕被人拍了黑照或者床照来威胁他。 当然,林时初是不会干这种没品的事的,她上前去想叫醒赵一程,但一想这人的职业,有私生饭的演员,应该很红,红就意味着工作忙,工作忙就意味着睡眠不足。 于是同样经常睡眠不足的林时初对赵一程就感同身受了,不再叫醒他,但他这样睡在沙发上,明天醒来之后肯定会全身都不舒服吧? 看在他身上每一处都长在自己审美极点的份上,林时初决定自己辛苦一点,把他抱进客房里睡。 赵一程睡得实在太沉,林时初抱起他的时候他居然都没醒,要知道林时初现在的身高大约一米六五,跟快一米九的赵一程比起来,那是十分娇小,如此娇小的她抱着一个比她高二十多公分、比她重七八十斤的大男人,肯定无法保持他身体的平衡,他那双长得逆天的腿几乎要拖到地上了,然而赵一程还是无知无觉的。 林时初是真的羡慕他的睡眠状况了。 当然,她并不知道赵一程现在的睡眠状况“很反常”,还以为他是明星中的例外呢。 林时初给他脱了皮鞋,把被子往他身上一盖,就不管了。 第二天一大早,赵一程是被窗外的阳光照醒的,昨晚林时初忘了拉窗帘。赵一程刚醒过来的时候有些迷茫,被早晨柔和的阳光照着,有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 但他很快就清醒了,想起了自己的情况,他立刻起床,同一时间,他马上就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比任何时候都要轻松,精神也恢复到了最舒适的时候,不再有紧绷着的感觉,仿佛泡过温泉,又像做过一场完美的按摩,他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浑身轻松舒适的感觉了。 这是身体得到了充足的睡眠,被彻底地修复过后的状态,赵一程很快就意识到这点,只是,他昨晚不是睡在客厅的沙发上的吗?怎么现在却在客房里醒过来? 他有些疑惑,但心情的愉悦和身体难得的轻松让他很快就忽略了这点,只想着找到自己昨晚没有失眠的原因。 赵一程走出客房,出到客厅,找到自己的手机,看到手机上的时间,发现现在才七点,还早,而主卧的房门还关着,说明主人还在睡。 赵一程便没有做其他事情,他坐在沙发上,努力寻找自己昨晚睡得好的原因。 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他睡在了这里,一个陌生女人的房间,但陌生人又会对他的睡眠有什么影响呢? 赵一程想不出来,但他知道,影响一个人睡眠的重要原因,除了精神上的压力、遗传因素之外,还有最基础的入睡环境,包括声音、光线、气味。 他昨晚睡在这里,其他因素都一样,不是声音,毕竟他之前每天都睡在安静的环境中;也不是光线,因为早上阳光都从窗外照进来了。 那么,是气味吗?赵一程忽然想起,昨晚他半梦半醒之间,似乎闻到了一种从来没闻到过的安宁祥和的淡香…… 淡香!赵一程狭长的凤眼立刻就犀利起来,他心中有些微微的激动,他努力地在客厅里寻找着昨晚那股让他精神不由自主就会放松的清香。 这样的总统套房都会喷上各种淡雅清新的名牌香水,赵一程不是第一次睡在这个酒店的总统套房了,但以前睡在这里时,睡眠跟平常并没有什么不同,同样失眠,那说明不是酒店的香水的原因。 林时初这里的香水味儿不是酒店自己喷上的,赵一程立刻就意识到了这点,他有种感觉,这种香味才是他睡眠好的关键。 他立马坐不住了,要不是理智还在,都想摇醒林时初,问问她房间里用的是什么香水了。 但他很快恢复了平静,既然人还在这里,那他迟早都能得到答案,不需要着急。淡定下来的赵一程,回到客房里,开始梳洗。 梳洗过后,他就打电话给经纪人:“醒了没有?帮我拿一套干净的衣服到3009房间。” 经纪人一听到他的声音,立刻就清醒了:“3009房?那不是在你的房间隔壁吗?原来你昨晚躲到3009房了,怪不得找不到你。” “别啰嗦了,赶紧过来。”赵一程打断他的话。 “很快很快!”经纪人连忙道。 十分钟之后,经纪人就带着赵一程的衣服到了3009房。 “这房间也是你开的?狡兔三窟,够聪明啊,我都没想到用其他人的身份给你多定几间……”经纪人赞叹道,虽然要多花一点钱,但赵一程缺什么都不缺钱,多花的那点房费对于他来说就是九牛一毛。 233、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3) “别胡说,这不是我定的房。”赵一程接过经纪人带来的衣服,还不忘提醒他,“这房里的主人还在睡,你小声点,别吵醒人家。我先去换衣服。” “啊?要不然咱们回你自己订的房里换?那些私生饭昨晚被带走了,不用担心还有人藏在那里。”经纪人建议道,“在别人这里总归不太方便吧?” 赵一程想了想,摇头拒绝了:“就在这里换,我还有事要话要和这里的主人说。” “还说什么?说谢谢吗?我留下来跟他说就行了,或者咱们留下联系方式感谢一番。”经纪人又提议道。 “不行,我有事需要当面跟她说。”赵一程担心自己回自己房里后林时初会离开,为了他的睡眠,他不想担任何不必要的风险了,就想守着林时初醒来,询问她房间里用的什么香水。 经纪人见他怎么也不肯离开,只得无奈地留下来等他。 赵一程换好衣服出来,林时初也终于醒过来了,她一时之间忘了昨晚收留过一个男人,只穿着睡衣就出来了。 等看见客厅里坐着两个陌生男人的时候,瞬间精神一震,再多的睡意都消失了,还险些从空间里掏出木仓支或者大刀来,但幸好她很快就认出了赵一程那张带着攻击性的令人着迷的俊脸。 她看了看自己的睡意,见是正经的保守款式,才松了一口气,她不介意让赵一程看,但她介意赵一程旁边那个胖胖的其貌不扬的男人啊。 “早啊,怎么起得这么早?”林时初跟他们打了个招呼。 赵一程也对她点了点头:“早,我也才刚醒不久。” 而旁边的经纪人看见林时初,已经震惊得下巴的肉都颤抖起来了,脱口而出就说道:“怎么是个女人?” 他又飞快地转头死死地盯着赵一程:“你们昨晚没发生什么事吧?怪不得你昨晚能住在她这里!说,你们是不是有什么私底下的关系?” 林时初眯着眼睛说:“私底下的什么关系?你倒是说说看。” 赵一程眼神冰冷地警告了一下经纪人,才对林时初说:“我经纪人想多了乱说的,很抱歉冒犯了你。” 然后他才沉着脸对经纪人说:“我和这位女士没有任何关系,是昨晚才认识的,她好心收留了我,你别胡思乱想。” 经纪人见他神情很认真,才知道自己误会了,讪讪地说道:“那个,我这不是太震惊了吗?毕竟她是女的,被粉丝知道你和她在同一个房间住了一晚上,不知道会编造些什么出来……” “他们不会知道的。”赵一程眼里闪过晦涩的暗光,昨晚被私生饭潜入房间,已经是个意外,要是今天这事还被泄露出去,那他就不用再当什么公众人物了。 “为了表达我们的谢意,不如今天的早餐,就我们请了吧?”经纪人这会儿理智回归,终于像个正常人了。 林时初想了想,看到赵一程那双漂亮的眼睛正带着浅浅的期待看着自己,便笑着回答道:“好啊,那我就不客气了。” “不用客气,应该的、应该的!”经纪人连忙说道,然后就打电话吩咐酒店的人准备一桌丰盛的早餐了。 “那要不然你们在餐厅等我?梳洗一番就下去。”林时初虽然垂涎赵一程,但也并不想一大早刚起床就披头散发地面对两个陌生男人。 “好啊。”经纪人立刻说道,他们现在其实已经很冒昧了。 赵一程却怕自己在餐厅没有在这里问香水的事方便,于是直接问道:“我昨晚闻到你客厅里的香味似乎不是酒店常用的,更像是你自带的,不知道能不能告诉我是哪个牌子的香水?我很喜欢,想自己买来用。” 林时初听他这么问,挑了挑眉,有些惊讶:“你鼻子倒是很灵敏,客厅确实不是酒店的香水,不过不是香水,是我自己做的熏香,没有卖的。” 赵一程没想到会是这样的问答,连忙问道:“那我能不能跟你买一些?我就实话实说了,你的熏香对治疗我的失眠很有效果,我很需要它。” 他说得很诚恳,黝黑清亮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林时初,让人不忍心拒绝他的请求。 林时初果然无法拒绝他,点头道:“可以。” “那真是太好了!不管是什么价格,我都能答应。”赵一程迫不及待地说道,英俊的脸上露出一个真心的笑容来,他被失眠折磨得太久,现在有了失望,那肯定很高兴。 “给我留下手机号码,我之后再跟你具体聊聊。”林时初视线扫过他扬起的嘴角,柔和了的神情,说道。 “好。”赵一程立马就答应了,经纪人在一旁欲言又止,他不太赞同赵一程把自己的私人号码留给一个陌生女人,但他又知道失眠对他的折磨,所以就无法阻止他的做法。 赵一程给林时初留了联系方式,就带着经纪人离开了。 林时初看着手机里赵一程的名字,眉开眼笑地亲了一下,真是没想到,老天爷主动就把机会放到她面前了,赵一程因为失眠不得不跟自己买安神香。 她担心出差太忙睡得不好,就把自己以前制的安神香带来用了,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钓到了一条失眠的美男鱼呢。 八点的时候,文助理终于来联系林时初了:“林总,要不要帮你订早餐?” “不用,今天有人请,你吃了没?没吃的话可以跟我一起去吃。”林时初说道。 “还没有,是谁请你吃早餐啊?哪家公司的同行?”文助理问道。 “不是,是赵一程,我昨晚帮了他一个忙,他就请我吃早餐。”林时初回答道。 “赵一程?!是我知道的那个赵一程吗?”文助理顿时激动起来。 “你认识的赵一程是谁我不知道,我说的赵一程据说是个演员。”林时初边收拾文件边回复文助理。 “对!就是演员,影帝赵一程!我很喜欢他,我爸我妈也很喜欢他……天啊,他是我的偶像啊,我真的要和他一起吃早餐了吗?我该不会是在做梦吧?”文助理已经高兴得语无伦次了,显然是赵一程的真爱男粉了。 234、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4) “行了行了!用得着这么激动吗?我待会儿就带你去见他。”林时初满头黑线,她怎么不知道自己这个能干的助理还追星呢。 “等等!我今天穿的衣服妥不妥当?发型会不会太乱了?脸色不太好,要不要化点妆……”文助理已经听不进林时初的话,自己在那儿紧张起来了。 “你这是不是太夸张了?”林时初无语了。 “哪里夸张了?我可不能在偶像面前丢脸,得给他留个好印象……”文助理反驳道。 林时初翻了个白眼,挂了他的电话。 几分钟之后,林时初是拖着文助理离开房间的,因为他还在紧张又纠结自己的外表,林时初看他折腾了许久都不满意,终于没了耐心把他拖走了。 等到了餐厅,文助理已经紧张得同手同脚走路了,还不停地问林时初,他偶像在哪里。 幸好餐厅里没多少人,林时初很快就找到了赵一程和他的经纪人。 “这是我的助理文彦。”林时初介绍道,忽然想起她自己一直没跟赵一程介绍自己,又补充了一句,“我叫林时初,双木林,时间的时,当初的初。” “赵、赵影帝,我、我是你的粉丝,很喜欢你的电影,你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啊?”文助理结结巴巴地问。 赵一程点头:“当然可以。” “太好了!”文助理立刻飞快地找出纸和笔,赵一程笔走龙蛇地签下了他的名字。 “谢谢!”文助理小心翼翼地收好,当宝贝似的,还说道:“我爸妈知道我有你的签名,肯定会羡慕我的,我们一家都是你的影迷呢。” “那要不要合影?”赵一程看在林时初的份上,很有耐心地问。 “要!”文助理没想到还有这个福利,当然不可能拒绝了,他还拉上了林时初一起,“林总,你也来。” 于是林时初和文助理就一左一右地站在赵一程身边,合了个影。 这顿早餐吃得还是不错的,赵一程要讨好一个人的话,根本不用说什么甜言蜜语或者卑躬屈膝,只要他态度不那么冷漠,往那儿一坐,对人笑笑,那基本上是无往不利的。 赵一程毕竟是大忙人,吃过早餐很快就离开了,文助理在去家居展会的路上还在不停地给林时初安利赵一程的电影,口若悬河地夸奖他的演技有多出神入化。 林时初对他的电影和演技没什么兴趣,对他的容貌和身材倒是很感兴趣,但她又不能跟文助理讨论这个,否则文助理得跟她翻脸,骂她亵渎他的偶像了。 于是她一边心不在焉地听着文助理的话,一边拿手机搜赵一程的视频,网上有很多赵一程的影视片段集锦,有高贵淡漠的世家贵公子、豪迈威武的大将军、风流恣意的江湖侠士、阴沉瘦削的宦官……一个个精彩绝伦的形象都被他演绎得栩栩如生。 演技确实是登峰造极的地步了,林时初看见其中一个视频里,赵一程演一个杀人狂魔,那眼神和神态,如果不说是他,根本没人能认得出来。 到了家居产业展会之后,文助理终于从追星状态脱离出去,恢复成了稳重能干的助理,林时初带着他很快就进入了工作状态,他们要做的事情可不少,了解同行的产品、收集行业领头羊的情报、调查市场…… 等到他们忙完了整个展会,已经快累趴了,回到酒店之后,林时初就给文助理放了一天假,她自己也要休息一天,整理一下这些天的思绪。 那天之后就没了联系的赵一程终于主动给林时初发了微信:林小姐,不知道你手里有没有多余出来的安神香,我想尽快要一些。 林时初这才想起还答应了他这事,安神香她空间里多得是,于是就回复道:有,可以给你寄,发地址过来。 赵一程二话不说给她发来了地址,然后又发了一个红包给她,林时初收下了,居然是十万块,出手真大方。 赵一程:不知道市价是多少,如果给得少了,林小姐尽管说,我再补交。 林时初:不是少,是多了。 赵一程:那就当做是我预存在你那里的费用吧。 林时初看到他这话,眯着眼笑了,他都是挺会算计的,都给她整出预算来了,吃定她收了钱以后就不好意思不卖熏香给他了。 林时初:你最近在忙着拍戏吗? 赵一程:是的,不过已经杀青了。 不杀青的话他肯定早就找她要安神香了,不会等到那么多天之后才跟她要,毕竟拍戏的时间比较紧张,他失眠反而能加快进程。 林时初:杀青了啊?说起来我还没看过人现场是怎么拍戏的,有机会挺想看看。 赵一程:我拍下部戏的时候你可以来看,如果你有空的话。 林时初:好啊,就这么说定了。 林时初一边给赵一程回话,一边想着怎么跟他骗一些私人照片来看看,总是聊天的话,她比较没动力啊。 她忽然眼珠子一转,想起自己忠心耿耿的文助理,瞬间有了个好主意。 于是她对赵一程说:你还记得我那个助理吗?一家三口都是你粉丝的那个啊,他是你的死忠粉,很想要一些你的私人照片来收藏,不知道你能不能发些给我?我想送给他当生日礼物。 她可真是太聪明了,居然会想到这个借口! 赵一程果然没怀疑什么,十分正直地回复:我手上没有自己的照片,不过我的经纪人有,我可以叫他发给你。 林时初顿时激动了,他经纪人那肯定什么照片都有的啊,于是她立马催促赵一程给她推经纪人的名片过来,她要加经纪人的微信,到时候就可以忽悠他经纪人了。 没一会儿,她就加上了经纪人的微信,立马把赵一程撇在一旁,跟经纪人聊起来。 经纪人也丝毫没发觉她的真实意图,真的发了很多赵一程的私人照片过来,都是没有发表在网上,很日常的生活照,有在沙发上看书的,在喝水的,还有带着眼镜看电影的,甚至还有一张是在泳池里游泳的! 游泳!游泳能穿多少布料?林时初看着照片上赵一程起身,水流顺着他光着的上身滴落时的性、感模样,眼睛瞬间就亮了。 235、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5) “今天有没有我的快递送来?”赵一程刚进门就问经纪人,他边走进去边解开了衣领的扣子。 经纪人把放在桌子上的一个快递盒子递给他:“有一个,你买了什么?” “安神香,林小姐的手工熏香。”赵一程边拆快递边说道。 经纪人一听手工熏香,脸色就有点怪异,通常这种号称“纯天然、无污染”、“不含化学物质”的手工造物,都是不太靠谱的,比如近些年流行的那些网红手工香皂、手工胭脂、手工自酿葡萄酒之类的东西,虽然纯手工制造,不含防腐剂了,但却无法保证卫生和安全,堪称细菌培养皿。 经纪人虽然之前听赵一程说过林时初自己做的安神香对他的失眠很有效,但他到底没有亲眼见过,所以对此持怀疑态度。 “一程,你真的觉得这什么安神香有用?我以前不也给你找过各种助眠的香料吗?那些都是经过科学验证过的,可依旧没用,林小姐自己做的熏香难道还能比那些大牌的好?你该不会是心理作用,对她有好感,才在她房里睡了一个好觉吧?”经纪人问道。 到底有没有用,赵一程心里很清楚,他已经拆开了包装盒,就看见里面有五个一尺长的古朴雅致的纸盒,赵一程开了一个,十根褐色的线香整齐地排列着,他拿起一支放在鼻子下嗅着。 果然闻到了那股令他精神松懈、心灵安宁下来的淡雅香味。 经纪人凑过来一看,惊讶地说道:“居然是这种线香,这也太古老了吧?我还以为是那种香薰蜡烛!林小姐的审美不太跟得上潮流啊。” 赵一程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她是做来自己用的,做成什么造型都是看她的喜好。” “行吧,我发现你一遇到林小姐的事就不太理智,根本不像平时的你。”经纪人吐槽道。 然后他又突然对赵一程挤眉弄眼,说:“那位林小姐肯定是你的忠实粉丝,她总是让我给她发你的私人照片,啧啧,她怪不会对你有什么想法吧?我说你可得把持住了,跟粉丝可不能走得太近了,否则你就从神坛上跌下来了。” 赵一程冷冷地说道:“我没有你想得那么龌蹉,赶紧滚吧。” “真是用完就丢……”经纪人抱怨了一句,才离开了。 赵一程拿出手机,给那几盒线香拍了照,发给林时初:收到你的熏香了,很实用,谢谢。 林时初立刻回复:对你有用就好,不必客气…… 赵一程难得找她一回,林时初还想撩撩他的,但林父给她打来了电话,非常激动:“初儿,你哥哥清醒了!听得懂我说的话,也会回应我了……” 林时初顿时把赵一程抛到脑后了,听到这个好消息,也不由自主地高兴起来:“真的吗?医生怎么说?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医生说他清醒过来后,只要坚持复健就能恢复正常了,记忆和智力都还在……”林父有些哽咽地说道,植物人能清醒过来已经是一个奇迹,而清醒之后,智力和记忆都没有缺失,那就更是天大的奇迹了,林家的厄运仿佛已经过去了,林时遇成为了少数极为幸运的植物人。 “爸爸,我马上就回去!”林时初立马下了决定,林时遇可是她寄以厚望的人啊,她就等着他接手公司,挣钱养自己呢。 “你的工作完成了?没完成的话不用着急,反正你哥哥已经清醒过来,只需要进行复健就行了,你吃一些回来也没关系。”林父问道。 “不用,我在首都的工作正好结束了,立马就可以回去。我想在第一时间看到清醒的哥哥。”林时初说道。 听到她这话,林父就没有再说其他的了。 很快,林时初就和文助理坐飞机回了禹城,还来不及回公司,就直接从机场去了医院。 文助理看着比林时初还要激动,一路上已经问了林时初好几遍林时遇是不是真的醒了,林时初看在他焦急又期待的份上,一一耐心地回答了他。 “哥哥!”林时初推开门,就看到被几个医生围着的半倚在病床上的林时遇。林时遇看到她,消瘦的脸上艰难地扬起一个笑容,嘴唇微微动着,似乎想说些什么,但他才刚醒不久,说话功能还没有恢复,因此只能眼眶微红地看着林时初,却无法对她说话。 “哥哥,你醒过来了,真好。”林时初扔掉手上的文件包,轻轻地把林时遇抱了抱。 林时遇的手缓慢却又极其坚定地搂住了自己的妹妹,这一个简单的动作就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回抱住林时初没一会儿,他的双手就无力地垂了下来。 林时初握住他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手,笑了笑,说:“哥哥,别着急,等你恢复好了,你想抱多久就抱多久!” “对对,你妹妹又不会跑,你年轻,恢复力强,复健很快的。”林父在一旁看着两个孩子的举动,热泪盈眶地说道,“爸爸陪着你一起复健。” 复健这事林父最有经验了,他的身体现在已经基本恢复出事之前的九成状态了,慢慢走的话,根本没人看得出他曾经偏瘫得起不了床,所以他在指导和陪伴儿子复健的时候,是最完美的病友。 林时遇一天天地好起来,公司也蒸蒸日上,林时初不再像之前那样忙碌,于是就有更多的时间去和赵一程培养感情了。 “你的失眠好转了没有?不用安神香的话,能睡得好吗?”林时初跟赵一程视频的时候问他,赵一程不愧是色艺双绝的演员,手机镜头正正地对着他的脸,没有调整角度也没有美颜,但颜值依旧这么能打,所谓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脸大概就是他这样子的了。 “还不行,不过我都是一周用两三回安神香,并不会很频繁使用。”赵一程是个自律性很强的人,即使有了安神香,也不会毫无节制地每天都使用。 “你这样做是对的,安神香虽然好用,但毕竟治标不治本,如果你想彻底治好失眠,需要更专业的治疗才行。”林时初虽然知道自己的东西好用,但也不会无脑吹。 236、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6) “找过很多医生,但没有用。”赵一程皱着眉头,说到一直失败的失眠治疗,就带上了一股阴郁压抑的气息,有些不耐烦似的,看得林时初很想用手抚平他眉间的褶皱,美男子怎么能被失眠困扰呢? “如果我有办法能治好你的失眠,你信吗?”林时初问他。 赵一程揉了揉眉头,疑惑地看着她,那双好看的眼睛明明只是带着好奇和期待,却愣是仿佛自带柔情光芒,被他的眼睛看着的人,最容易被迷惑。 “你……是医生吗?心理专家?”赵一程问道。 “不是哦,不过我以前学过制香,有一点医学知识,也会一点心理学知识,也许几方面一结合,对你的失眠就有效果呢?你愿不愿意让我试一试啊?”林时初十分诚恳地问道,不知道这算不算无证行医? “当然,你放心,我不会把有害的东西用在你身上的,也不会给你开药,最多让你吃吃药膳,怎么样?”林时初又继续解释。 她其实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毕竟她自己说着说着都觉得自己这些话很有神棍骗人的意味了,赵一程这样谨慎又聪敏的人应该不会信她的话…… 林时初叹了口气,都要放弃这条接近赵一程的方法了。 “好啊。”赵一程低声带着磁性的声音却回答道。 “什么?你同意了?”林时初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没想到赵一程居然会同意她这个听起来不太靠谱的提议,真是太出乎她的意料了。 赵一程见她这么惊奇,像是不敢置信的模样,忍不住弯了弯嘴角,有些好笑:“怎么,难道你对自己没有信心?” “当然有!只不过我没想到你也这么相信我而已。”林时初老实说道。 “我只是试过了太多办法都失败了,所以想着死马当活马医,反正你不会害我的,是不是?”赵一程双眼很认真的看着她。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林时初真的能治好他的失眠症,没来由地相信。他以前失望过太多次了,之后的治疗也大多数消极对待,根本没抱有希望,但这次,他却直觉林时初真的是能把他从失眠的折磨中拯救出来的人。 “当然,我怎么可能害你?我还怕你那近亿的粉丝会活撕了我呢。”林时初连忙回答道,然后又有些烦恼了,“我最近没在首都,没法开始给你治疗啊。” “我接了一部在禹城拍摄的戏。”赵一程立刻说道。 “那真是太好了,我等你来禹城!”林时初笑得眉眼弯弯的,只要他到了禹城,那还能逃得出她的手掌心吗?近水楼台先得月呢。 结束与赵一程的视频通话,林时初去医院看林时遇时都是哼着歌的。 “妹妹这么高兴,发生了什么好事?”林时遇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问道,看着林时初的眼神很是温柔。 他现在已经可以扶着辅助器站立好几分钟了,头发也长长了不少,盖住了头皮上的伤疤,脸色也逐渐红润起来,恢复了好几分帅气。 “有个朋友最近会来禹城找我玩。”林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什么朋友?男的女的?”在一旁的林父立刻敏锐地问道。 “男的。”林时初并没有隐瞒这点。 林父和林时遇一听,立刻精神一震,对视了一眼之后,由林父开口:“男的?是谁?叫什么名字?多大了?家里是做什么的?他本人职业是什么?你们认识多久了?” 林时初抚了抚额头,无奈地说:“爸爸,你不用这么敏感,跟查户口一样查他吧?” “怎么不用?万一他是个骗子骗了你呢?爸爸得为你把关。”林父振振有词。 “把什么关啊?爸爸你是不是忘了我现在不是三岁,也不是十三岁,而是二十四岁了,还管着一家公司,别人想骗我没那么容易,我自己有辨别能力……”林时初哭笑不得地说道。 “你再大在爸爸眼里也是孩子,了解自己孩子的交友情况不是很正常?你不要顾左右而言他,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刚刚那些问题。”林父并没有让步。 林时初只得无奈地回答:“他叫赵一程,是个演员,挺出名的,他家里是做什么的?我不清楚,他多大了?大概二十七八吧?我们认识有几个月了,上次在首都出差时认识的。” “赵一程?这个名字有点耳熟……”林父嘀咕道,然后恍然大悟,“赵一程,不就是那个曹文瑞少将吗?你妈妈以前很喜欢他,他还演过很多电影,没想到女儿你还认识他!” 林父想起亡妻对赵一程的推崇,心中的排斥和担忧立刻消失了不少,转而变得高兴起来:“赵一程是你的朋友?那你找他找一张签名吧,我烧给你妈妈,你妈妈会很开心的……” “好啊。”林时初一口答应了。 林时遇却没有林父那么好对付了,他皱着眉头慢吞吞地说:“演员……很多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骗小姑娘,一骗一个准!” “哥,他能骗我什么啊?骗色?他那个万里挑一的样貌,我和他还说不准谁吃亏呢;骗财?他自己就是著名演员,一部戏几千万,而我辛辛苦苦经营公司一年的利润可能都没他一部戏的报酬多;骗感情?哥哥你放心,我只是看上了他的身材容貌,他长得很符合我的审美要求,当然,我说的是他现在,以后他要是长残了,那我肯定不要他了。”林时初说得十分坦荡。 林父和林哥哥听她这么一说,顿时不知道该担心自己的女儿|妹妹好,还是同情那个赵一程了,赵一程渣不渣还不知道,但自己女儿|妹妹现在却明显有点渣女倾向了。 林父艰难地劝她:“乖女儿,咱们也不能太渣,玩弄感情不太好……而且容貌身材不是最重要的,一个人的品行才是,你关注的重点是不是错了?” “没有错,爸爸。品行重要,但身材容貌也缺一不可啊,光有品行没有样貌,我喜欢不了啊,我没办法控制自己的心……”林时初叹着气说道。 林父:…… 237、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7) 厨房里正熬着两煲药膳,一锅是给林时初她大哥的,一锅是给赵一程的。 她要泡男人但也不能见、色忘义,忘了自家大哥的份,所以林时初在给赵一程熬药膳的时候,也给林时遇熬一份了,毕竟是针对他们两个完全不一样的身体状况,不能放在一起熬。 诱、人的、带着淡淡药香味的香味从锅里传过来,林时初最后放了适量的盐,便倒入准备好的保温饭盒里。 她先给林时遇送了药膳过去,见他恢复得很好,就直接往赵一程的酒店去了。 赵一程前几天就到了禹城,林时初跟他见了一面,给他把过脉,就决定好了给他做哪种药膳,她用的药材都是从自己空间里拿的,效果拔群。 “一程,林小姐已经在酒店里等你了。”经纪人走到正在换戏服的赵一程面前,往四周看了看,确定没人,才低声地说道。 赵一程点了点头,经纪人又忍不住开始唠叨了:“那个林小姐真的靠谱吗?她真的能治好你的失眠?我怎么觉得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她是不是用这个借口来接近你啊?” 接近自己?赵一程想了想,林时初确实一开始对他的态度就似乎有些过于热情了,但这种热情又不像粉丝的狂热和仰慕,反而更像是……宠爱?纵容? 赵一程想到这两个词忽然浑身打了个冷颤,他一个快一米九的堂堂大男人,怎么会有被一个小女人宠溺的感觉?不不,这肯定是他的错觉! 赵一程立马否认了,这种诡异的感觉肯定是他感受错了! “她能制作出对我有用的安神香,那给我熬得药膳说不定也有用,我就试试。”赵一程解释道,“你别总是把人想得那么复杂。” “我把人想得复杂了?”经纪人都气笑了,“还不知道是谁,小助理拍了他卧室的照片晒到网上就把人家开除了,非说人家是对头派来的卧底……” 赵一程听了,冷着一张俊脸说道:“我明明跟他说过我比较注重隐私,书房和卧室未经允许不能进,他不但进去了,还拍照放到公众平台,这样没有职业道德的助理,留下来也是祸患,以后说不定被人收买就能出卖我的事情。” “行行行!我说不过你!你赶紧回酒店吧,小心点别让记者发现了,要是真的忍不住和林小姐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定要及时跟我报备,让我有时间做突发事件的公关处理准备,知道吗?”经纪人苦口婆心地叮嘱他。 “知道了。”赵一程心不在焉地回答,换好了衣服,就匆匆地离开片场往外走去了,周围还有些没下班的剧组成员看到他,纷纷跟他打招呼,他点点头回应几下。 “赵影帝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下戏了?”道具组的一个小员工看着赵一程离开的背影,疑惑地问。 “听说他跟导演商量好了尽量把他的戏份都集中在白天,说是晚上有要事要忙。”旁边的同伴回答道。 “他这么要求导演也同意了?不怕被人说他耍大牌吗?”那人又继续问。 “怕什么啊?赵影帝有演技有流量,拍戏通常一条就过了,导演不知道多喜欢他,他提的这点小要求又不会耽搁剧组的戏,干嘛不同意?”同伴又说道。 “还是实力强才有话语权啊!”那人感叹。 “这是自然!哪个行业不这样?不过不知道赵影帝晚上有什么重要的事要做?莫非是要陪女朋友?嘿嘿……” 赵一程并不知道剧组的人如何讨论他,他此时已经回到了酒店房里,林时初正把食盒里的药膳拿出来晾凉,看见他回来,便笑着说:“回来得恰好,药膳刚好可以吃了。” 赵一程问她:“你吃过晚饭了吗?” 林时初又拿出另一个食盒,说:“没有,这是我今天的晚饭,我想和你一起吃。” “帮我熬药膳是不是太浪费你的时间了?你可以把材料交给我,我让助理来熬。”赵一程见她还没吃晚饭,就以为她是为了帮自己熬药膳才没时间吃的。 “不行啊,这些药膳我要看着时间来熬的,放多少水、放药材的时间、次序和分量都要很精准,才能保证最大的效用,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熬的。”林时初摇头说道,她为了赵一程可真是付出了许多精力了。 赵一程听见熬个药膳还要这么复杂,心中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了,林时初似乎对他也太好了点,他有点茫然,难道真的被他的经纪人说中了,林时初看上了他,借着借口来接近自己? 赵一程一边喝着药膳,一边眼睛不住地往林时初身上看去。 林时初今天穿的是一套职业装,上身是裸色真丝半袖衬衣,下半身穿着一条黑色的垂坠感很强的伞裙,裙摆长及小腿,露出一双精致白皙的脚踝,这身时尚简洁的打扮显得她优雅甜美,又带着一丝温柔。 原来她长得还挺好看,这身衣服很适合她……赵一程忽然冒出这个想法来,意识到自己正对着一个女孩子的外表评头论足,他吓了一跳。 这几年他一直专注于事业,根本没有考虑过私人感情,虽然他并不是需要用单身人设来维持粉丝的流量明星,但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一直洁身自好,不炒绯闻和cp,不跟女明星谈恋爱,简直比寺庙里的师父还清心寡欲。 当然,他并不是不打算谈恋爱,只是身在娱乐圈,看到的各种男男女女混乱、复杂的关系多了,他对谈恋爱的心就淡了许多。 此外,没有遇到心动的人也是一个原因,他就这么一直单着。 林时初不是娱乐圈的人,长得不输女明星,却不像那些光鲜亮丽的女明星,需要时时刻刻端着架子维持形象,也没有她们眼里的野心和贪婪,她工作时认真严谨,独立坚强,生活里又温柔可人,相处起来让人很舒服。 赵一程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林时初似乎是个很适合跟他谈恋爱的人。 238、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8) 两人吃过晚饭后,赵一程就去厨房里洗饭盒,高大健壮的身躯站在洗碗池旁边,把厨房都衬得狭小起来。 他垂着眼低头洗着饭盒,水流从他修长漂亮的手指穿过,偶尔溅到结实的小手臂上,衬衫的衣袖已经被挽起来了,倒不会弄湿衣服。 洗碗都洗得一丝不苟,都说认真工作的男人最帅,认真洗碗的男人也很帅啊,林时初看着围着围裙的赵一程,心中感慨地想道。 赵一程洗好了饭盒出来,林时初就对他说道:“吃过药膳之后,其实最好还加以针灸以及按摩头部穴位的方法,这样效果会更好。但我怕你担心我的针灸技术,所以针灸就免了。” “你还会针灸?”赵一程有些惊讶,“药膳、针灸、按摩……难道你学过中医?” 林时初大言不惭地点头回答:“学过,不过不是在学校里学的,而是跟私人老师学的,只会对家人用,毕竟家里人信任我。” “那你也对我用针灸吧。”赵一程听她这么一说,立刻就说道。 这回轮到林时初惊讶了:“你就不怕我技术不好,不小心扎到哪个重要穴位,把你扎坏了?” 赵一程轻笑一声,说:“不怕,既然你都敢用在家人身上,那我还担心什么?你总不会害你的家人。” “那是当然!我大哥刚从植物人状态清醒过来,除了医院安排的常规复健活动,都是我给他熬药膳、针灸的,他现在恢复得很好。”林时初挑眉有些得意有些骄傲地说道。 “那就请林小姐给我针灸吧!”赵一程知道自己同意让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给自己针灸,是一件很不靠谱、很疯狂的事,但向来谨慎的他偏偏就答应了,而他完全没有抵抗之心。 林时初似乎预料到他会同意让她针灸,于是从包里掏出一包长短各异的银针出来,银光闪闪,细如牛毛。 针灸是要扎全身各处的穴道,林时初眼睛亮闪闪地看着赵一程:“为了方便我认穴位,你需要脱掉多余的衣服。” 赵一程一僵,看到她亮得惊人的双眼以及满是期待的神情,终于确定这个女人真的对他很有兴趣。 能没有兴趣吗?她的眼神都快把他的衣服烧穿了,这算不算假公济私? 赵一程心中怀疑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自然了,他是个演员,脱掉衣服演戏都演过,这会儿只在一个人面前光着,这根本算不了什么。 于是他一粒一粒地解开自己衬衫上的扣子,很快线条完美的胸肌就露了出来,接着是排列整齐的腹肌…… 衬衫被扔到了沙发上,赵一程的双手放在了皮带上,就在林时初充满期待的眼神中停了下来。 林时初抬头看他,神情直白地把“怎么不继续脱了”这句话表示了出来。 “裤子也要脱?”赵一程嘴角抽抽,问道。 “当然要脱!”林时初小脑袋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迫不及待地回答。 于是“咔哒”一声,皮带的扣子被打开了,合身的西裤很轻易就被赵一程脱掉了,一双修长有力的长腿就显露了出来,隐隐的肌肉线条流畅又完美。 林时初险些口水都流出来了,但她还记得不能太过急色,会吓到赵一程的,吓到了他,那这种好福利就不会再有了……为了以后的幸福,他也得掩饰好自己的色、心啊。 “你看是要躺在沙发上还是床上针灸?看你喜欢。”林时初轻咳了一声,表现得十分正经又专业的样子,说道。 “床上吧,空间比较大。”赵一程说道,往自己的卧室里走去,他全身上下只穿着一条底裤,倒三角的完美身材显露无疑。 没了衣服的遮掩,他身上那些结实紧致的肌肉就彰显着强烈的存在感,它们形状漂亮而完整,不会太过夸张,也不会太单薄,是恰到好处的,流畅紧实。 赵一程的眉眼是刚毅锐利型的,五官仿佛艺术家精心雕琢过,立体而无可挑剔,这样的浓颜容貌,加上一身精悍紧实的肌肉,让他平时掩盖起来的气势锋芒毕露,带着强烈的侵略感,仿佛一头蛰伏的猛兽。 林时初很想摸一摸这头猛兽……但为了以后的幸福,她只能努力按住自己蠢蠢欲动的手。 “开始吧。”赵一程神情莫测地看了一眼林时初,就躺在了床上,张开四肢,一副任林时初为所欲为的模样。 林时初在心里念了一遍大悲经,才让自己沸腾的血液冷却下来,不至于让她做出什么不道德的事。 赵一程闭上眼睛,只觉得身上各处穴位有轻微的刺疼以及蚂蚁爬过的酥痒,然后是皮肤上被人温热的呼吸拂过,在他心中荡起一点涟漪。 “好了,保持不动的状态,二十分钟后就结束了。”林时初说道,赵一程漂亮的身体上扎满了银针,跟刺猬似的。 不能上手,林时初只能解解眼馋,她觉得自己不能再矜持下去了,过两天熟悉程度更深了,她就要对赵一程发起攻势了,不能浪费这难得的机遇。 赵一程可不知道林时初内心的想法,他闭着眼睛被针扎了之后,就有了困意,虽然他想一直保持清醒状态,但睡意来得太凶,他最终还是睡过去了,完全没有一点戒心。 二十分钟之后,林时初把银针拔掉了,轻轻地喊了几声赵一程的名字,赵一程都没有反应,她就知道赵一程睡着了。 欣赏了一会儿睡美男,林时初还没有丧心病狂到染指一个没有意识的人,于是只能给他盖上被子,默默离开了。 林时初提着饭盒回到自己的别墅小区,边在路上走着,边回味赵一程的身材,忽然就听到一阵软软的细微的猫叫声。 她顿了顿,听见猫叫声越来越凄厉、越来越低,最终还是顺着叫声走了过去。 幸好别墅区的路灯够亮,林时初从草丛里掏出了一只小小的猫来,小猫受了伤,本来黄白色的毛被血染得通红,怪不得叫得那么凄惨,不知道是被人虐待的还是被其他流浪动物伤害的,它小小的身子趴在林时初手掌上,发着抖。 如果不管的话,它大概就没命了。 再小也是一条生命,林时初认命地把手上的小猫带回了自己家里。 239、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9) 回到家之后,林时初用清水沾了纸巾,把小猫身上各种脏东西擦掉,才发现是它的后腿断了,此外身上还有一些小伤口。 在家里没法处理它的伤,林时初只得大晚上地开车出去找宠物医院。 幸好她家附近就有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宠物医院。 “麻烦帮我看看这只小猫,我在外面捡到的。”林时初连忙对迎上来的护士说道。 护士接过小猫,看到它被血糊住的猫猫和断了的腿,顿时心疼地说道:“这么小就伤得这么重,真是造孽,不知道是什么人干的,小可怜……” 小护士一边说了一大通虐猫事件,一边给小猫登记造册。 “腿断了,还有其他伤口,得住院做手术才行。”小护士说。 “那就做吧。”林时初现在不缺这点钱,自然答应了。 既然小猫要留下来住院做手术,那林时初交了费用之后就可以离开了,等过几天再来接它就行了。 赵一程睡到了凌晨三点才醒过来,清醒之后,发现自己依旧只穿着底裤躺在床上,而林时初早已经不见了踪影,想必是离开这里回家了。 他对此感到有些抱歉,毕竟他居然在针灸的时候睡着了,这很不礼貌。 但这次入睡,他并没有吃安眠药,也没有点安神香,他只是吃了顿药膳、接受了一次针灸,居然就真的毫无障碍地睡着了,林时初果然没有欺骗他,她是真的有本事。 赵一程不禁庆幸自己相信了林时初,今晚的事让他对治好失眠多了许多信心。 醒过来之后浑身轻松的他给林时初发了一条微信信息:谢谢你的药膳和针灸,很有效。 然后他又给林时初发了一个大红包。 林时初这个时候早就睡着了,她这一天又是忙着帮他熬药膳、做针灸,又是忙着救小猫,早就很累了,因此从宠物医院一回来,她就洗洗睡下了,赵一程信息发过来的时候,她睡得正香,自然不会回复他。 不过赵一程也想到了这个情况,所以林时初没回复他,他也不着急。 睡了一个好觉之后,他现在已经完全不困了,于是起床洗了一个澡,开始处理工作上的事情。 拍戏是他的本职工作,不过他还有一个副职,那就是做投资。 这几年他在娱乐圈混得很好,收入不菲,他就把大部分收入用来投资。大概他在这方面比较有天赋,几年下来,他的财产涨了好几倍,投资副业做得风生水起,甚至就连他现在所在的娱乐公司,都被他得了不少份额的股份,所以他实际上是自己公司的老板之一。 成了老板,自然就有了话语权,他这些年来接戏都只接自己喜欢的,他不喜欢的,别人可逼迫不了他,这样翻身做主的他,自然就成为了公司其他小明星想要抱的大金腿。 无论男的女的,投怀送抱的那是络绎不绝,防不胜防,如果他是来者不拒、男女通吃的人,那自然皆大欢喜;但奈何他是个有洁癖又不肯降低标准的,于是就对这种事很烦躁了。 如果有了名正言顺的女朋友,那会不会这种事就能杜绝了?赵一程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了。 这大概是昨晚上林时初那双亮晶晶的眼睛让他萌发了这个念头,而一觉之后,这个念头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加强烈了。 赵一程双眼放空地想了一会儿,立刻决定抓住这个机会脱单,他不小了,为了身心健康,应该有一个女朋友了。 而此时睡得正香的林时初,可不知道一晚上过去之后,自己垂涎的目标就开始主动跳进她碗里来了,根本不用她努力,这真是心有灵犀啊。 于是下了决定的赵一程,第二天就跟自己的经纪人坦白了:“我打算跟林小姐告白,让她当我的女朋友。” 经纪人眼睛都快从眼眶里掉出来了,他惊愕地喊道:“你说什么?才一个晚上你就想和林小姐当男女朋友了?你之前不是还跟我说是我想多了?!” 赵一程对经纪人的控诉毫不心虚:“你没有想多,是我昨晚上才想通了,我对林小姐是有好感的,她也符合我对女朋友的要求。” 经纪人把他上下打量了一遍,看到他说起林时初的神情跟说起公司其他同事的神情没有丝毫不同,根本没有说起喜欢之人的羞涩、期待、开心等感情,顿时就怀疑了:“你该不会是因为林小姐能治好你的失眠症才想跟人家在一起的吧?” 赵一程一怔,才摇头,说:“这只是很小部分的原因,最大的原因还是我对她有好感。” 经纪人却不太相信他,以为他是在掩饰,便用看渣男的眼神看他,说:“你不能因为人家能治你的失眠,就把人家拴在你身边啊。你真是太渣了,居然想到这个办法,和林小姐在一起,你不但不用失眠了,还能白得一个女朋友,真是精明啊!可这对林小姐来说不太公平吧,你把人家当安眠药……” 赵一程冷冷地看着他:“我没有把她当安眠药!她不当我的女朋友也可以帮我治失眠,我还没有到为了治疗失眠而卖身的地步,你这样说,即使对我的不信任,也是对林小姐的侮辱。” 经纪人听他这么一说,才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知道自己大概真的误会他了,毕竟赵一程虽然平时脾气因为失眠而不太好,但品性却是信得过的,他确实不是为了利用林小姐就和她在一起的人,否则他以前为了工作就能和其他女艺人逢场作戏了,何必像个和尚似的清心寡欲?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也不能反对,我会留意网上的风向,但你自己也要注意啊,最好不要被记者拍到。”经纪人提醒他。 “拍到了我就公开。”赵一程说得很认真,看着经纪人,“我又不是流量明星,年纪也不小了,难道还不能恋爱?” “行行行!公开就公开吧!”经纪人拿他没办法,只是他忽然笑道,“我们在这里说了那么多,连公开的事都考虑了,可你还没有跟林小姐表白吧?哈哈哈,要是林小姐对你没意思,那你不是白考虑了?” 240、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0) “她不会不同意的。”赵一程信心满满地说道,想起昨晚他脱掉衣服之后,林时初看着他的身材双眼闪闪发光的模样,她的眼神都恨不得把他吃掉了,怎么可能会不同意当他的女朋友? 于是林时初再一次来找赵一程的时候,发现他的态度变了,不再像之前那么客气疏离,看着林时初的眼神都温柔了许多。 “林小姐,我有一件事要和你说。”赵一程拉着林时初的手,让她坐下来,然后双眼十分认真地看着她,说,“我认真考虑过了,我是喜欢你的,希望你能成为我的女朋友,你愿意吗?” 林时初顿时震惊地睁大了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说什么了?他说想自己当他的女朋友? “你说你希望我成为你的女朋友?我没听错吧?”林时初不敢置信地问。 赵一程轻笑了一声,点点头,笃定地回答:“对,你没听错,那你会答应我吗?” 林时初得到他的肯定,顿时心花怒放:“答应!怎么会不答应!我喜欢都来不及呢!” 见她答应得这么爽快,赵一程顿时也扬起了一个难得的微笑,他好像自从遇到林时初之后,失眠的问题就得到解决了,心情也轻松了起来,事情全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林时初没想到根本不用她努力,就美梦成功了,现在这个极品的男人是属于她的了!她笑得眉眼弯弯地一把搂住赵一程,爪子悄悄伸入他的衣衫下摆,垂涎已久的漂亮腹肌,她来了! 温热滑腻的肌肤让林时初满足地喟叹了一声,她还想继续摸,忽然就被赵一程按住了。 赵一程眼眸变得幽深起来,仿佛带着危险的气息,他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嗓音嘶哑地对林时初说道:“不要随便动,现在还不是时候。” “那什么才是时候?”林时初脱口而出问道。 看见她这幅迫不及待的模样,赵一程都忍不住笑了,无可奈何地说道:“等到我们熟悉了,已经有了更进一步的心理准备的时候。” “可我早就有了更进一步的心理准备了啊。”林时初凑近他,双眼明明无辜又清澈,却偏偏嘴巴里说出的话却这么直白坦荡。 赵一程叹了一声,说:“可我还没有。” 林时初失望地松开手,叮嘱他:“那你得赶紧做好准备啊,不要让我等太久了。”她可装不来矜持。 幸好赵一程也不觉得她这样直白有什么不好,亲了亲林时初的额头,说:“我们又不是约、炮,是正经的谈恋爱,所以要一步一步来,你不要着急。” 哎,我能不着急吗?成了男盆友了还要等……林时初叹气。 不过不能吃肉,但吃点豆腐却是可以了,毕竟成了自己名正言顺的男朋友了,林时初就能光明正大地耍流氓了。 于是再一次被针灸的赵一程,遇到了人生以来最大的危机。 林时初可不会像昨晚那样压抑自己了,她光明正大地借着针灸的机会,明目张胆地上手触碰自己垂涎已久的腹肌和胸肌,只把赵一程惹得血热沸腾、头顶冒烟,偏偏他还不能乱动,这可真是太惨了。 他失策了,万万没想到林时初成了他的女朋友之后,就彻底放飞自我,再也不掩饰她色、女的本色了。 于是这场针灸就在赵一程饱受煎熬,林时初享受不已中开始又结束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刺激的原因,赵一程这回并没有睡着,林时初收拾银针的时候,他就飞快地把衣服穿上了,生怕又被林时初上下其手,他可没办法保证自己的自制力能不能保留。 看得着摸不着更用不上,失望的林时初只好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方面,她拿出自己的手机,对赵一程道:“我昨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在路上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小猫,我跟你看看照片。” 说完就把照片给他看,说实在的,小猫受了伤,浑身脏兮兮的,还带着血迹,可怜巴巴的,一点都不好看。 但赵一程很给面子,说:“看样子是只可爱的加菲猫,它遇到了你,足够幸运了,以后肯定能健健康康。” 林时初听得很开心,笑眯眯地点头:“我也这么觉得,我会收养它的。” “有名字了吗?”赵一程问。 林时初脑袋靠在他肩膀上,说:“还没有,你觉得叫什么名字好呢?咪咪、妮妮……” 赵一程按了按她的脑袋,说:“叫‘初一’吧。” “初一?”林时初想了想,然后恍然大悟,挑着眉笑道:“林时初的初,和赵一程的一,是咱们两个名字的组合啊,你真是太会起名字了,就叫这个吧。” “好了,初一以后就是咱们的女儿了,等它伤好之后,我就会把它接回家……”林时初津津有味地和赵一程商量起怎么抚养初一,两个初谈恋爱的人,成为男女朋友的第一天晚上,并没有什么浪漫的举动,但却过得很温馨。 有了名分之后,林时初就光明正大地跟林父和林时遇宣布,自己有男朋友了。 “赵一程真的被你搞定了?”林父震惊地问道,他没想到自己女儿的行动力居然这么强。 “是他先跟我表白,让我做他女朋友的,可不是我算计他的。”林时初连忙给自己正名。 “看来我女儿魅力还是很大的。”林父松了口气,只要不是女儿主动的就好,毕竟她之前的“渣言渣语”还犹言在耳呢。 “这是当然。”林时初点点头,十分自信。 其实她不是没想过赵一程想让她当女朋友,是为了利用她来治疗他的失眠症,但就算真的是因为这个,那她也不亏啊,毕竟她自己也只是垂涎人家的身材容貌,大家各取所需,不是皆大欢喜吗?何必那么斤斤计较? 林时初想得很开,像赵一程这样优质的男人,就算只有短短的一段恋爱期,那也是赚了,何必执着去计较他到底是喜欢你这个人,还是喜欢你的手艺?纠结不必要的事情,只会自寻苦恼而已。 241、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1) 赵一程皱着眉头看着手机,脸色十分凝重。 经纪人凑过来问:“怎么了?是发生什么不好的事了?代言被抢还是电影票房不好?” 赵一程摇了摇头:“不是,我在烦别的事。” “别的什么事?说出来让我听听,说不定我能给你提些建议。” 赵一程想到自己这个经纪人似乎已经有女朋友了,于是选择暂时相信他,便问道:“你平时怎么和女朋友约会?” “约会?”经纪人一听他这话,瞬间震惊得声音都变尖了,“你动作这么快,真的把林小姐变成女朋友了?!” “这还有假的?”赵一程眼神鄙视地看着经纪人,“你是不是对我的魅力有什么误会?” 经纪人一言难尽地看着自恋的赵一程,虽然他确实魅力大了这么一点点,但也不用在他这个胖子面前炫耀吧? “你还想不想知道怎么和女朋友约会了?”经纪人不爽地问道,心里想着你再帅还不是得跟我讨经验? 赵一程立刻收敛了自己的眼神,诚恳地说:“想。” 经纪人顿时觉得自己扳回了一城,清了清嗓子,说:“跟女朋友约会嘛,就是逛街吃饭看电影,要不就去游乐园或者迪士尼乐园、水上乐园这些地方,有利于促进感情发展。”他说得头头是道。 赵一程瞄了一眼自己的手机,发现经纪人说的这些话跟他搜出来的答案大同小异,顿时相信了几分。 不过经纪人说完之后又看了看赵一程那张在人群中闪闪发光的俊脸,摇着头道:“这些是我们普通人约会要做的事情,但你是公众人物,要是出现在那些公众地方,被人认出来,那可就糟了。” 赵一程刚放松的脸色又恢复了几分冷意,这种时候公众人物的身份对他而言就是束缚了。 他皱了皱眉,掏出自己的墨镜戴上,说:“那我打扮得低调些,戴上口罩和墨镜。” 经纪人看了看他即使戴上眼镜也依旧掩盖不住英俊的脸庞,说:“你戴墨镜不是想低调,是想更显眼吧?” 赵一程脸色拿下墨镜,脸色不太好地瞪了一眼老说实话的经纪人:“难道我谈个恋爱也只能偷偷摸摸了?” 经纪人十分同情他,跟他提了个不太靠谱的建议:“那要不然你们晚上戴上口罩和墨镜去约会?晚上逛逛夜市和电影院或许能藏得住。” 赵一程决定采纳他这个建议,于是晚上的时候,他约了林时初到他拍戏片场附近的一条十分热闹的步行街约会。 林时初站在灯火通明的步行街头,有些茫然,赵一程是不是很久没晚上出来逛过街了?这种时代的夜市,怎么可能跟十几年前一样黑乎乎的?现在不仅是路灯,就算只是街边店铺透出来的灯光以及霓虹灯,都足以让步行街亮如白昼了! 不过晚上的步行街非常热闹,人头攒动,大家都只关注自己想关注的东西,所以倒是不必太过于担心赵一程身份会暴露,毕竟隐藏一滴水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就是把它滴入大海啊!所以赵一程想要不被发现,那就好好融入群众之中就行了。 林时初想得很好,然而赵一程一出现,她就觉得想让他彻底融入人民群众之中似乎是不太可能了…… 原因就是他长得实在太高了,个子平均比周围的人高上大半个头,优越的身高再加上他宛如模特般出色的好身材,让他往那儿一站,就十分引人注目。 起码赵一程刚出现,就已经有那几个女孩子回过头来看他了,幸好他脸上还戴着口罩和墨镜,一时半会儿还没有人认出他来。 “你终于来了!”林时初立刻上前挽住这个太过于出色的男人的胳膊,周围打量的目光顿时少了些,林时初都仿佛能听见她们的惋惜声了:居然有女朋友了! 赵一程看见她,便对她笑了笑,但口罩和墨镜完美地遮盖住了他的表情,所以林时初根本没看见他的笑。 “咱们还是低调些,找个隐秘点的餐厅吃饭吧?”林时初建议道,她实在不放心这个家伙在大街上乱逛,万一被人认出来,那真的会出大乱子的。 “好。”赵一程对她的提议毫无异议,他自从出了名之后,就几乎没有再出现在这种热闹的地方了,这会儿来一遍,他就觉得分外新奇,仿佛周围的喧闹声都格外有烟火气,特别是他身边还带着自己的女朋友的时候。 他觉得自己感受到了和女朋友约会逛街的乐趣——经纪人和网友果然没推荐错。 “情侣冰淇淋,第二份半价。”赵一程念着前面一家冰淇淋店里的广告词,念完之后低下头问林时初,“时初,你想不想吃冰淇淋?” 林时初刚想说不要,但看到赵一程脑袋不住地往店里看去,即使看不到他的眼神,从他的小动作也能看出他自己是想吃的。 作为一个善解人意的女朋友,林时初当然会迁就自己的男朋友了,于是她点点头,一脸兴奋地说道:“想!第二份半价呢,咱们去试试吧!” “你要什么味道?”赵一程大长腿一迈就进了冰淇淋店,看着琳琅满目的冰淇淋目录表,问林时初。 林时初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口味,说:“抹茶口味的吧。” “好,我要巧克力口味的。”赵一程便去排队买冰淇淋了。 “你好,我要一份抹茶口味和一份巧克力口味的冰淇淋。”他带着口罩,充满磁性的声音显得比平时更低沉好听,店员是个小姐姐,一听见他的声音,再抬头看到他即使戴上口罩和墨镜也掩盖不住的优越的长相,立刻脸就红了。 慌慌张张地把他要的冰淇淋做好,递给他,便结结巴巴地问道:“小哥哥可以给我留一个微信吗?” 赵一程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不信,我女朋友会吃醋的。”说完长腿一迈就出去了,留下店员小姐姐怅然若失地看着他的背影。 林时初接过赵一程递过来的冰淇淋,开开心心地舔了一口:“味道不错啊!” 赵一程顿时也忍不住了,把冰淇淋递到自己嘴边,才发现自己戴着口罩。 林时初看见他这呆住的模样,顿时乐得哈哈大笑:“怎么办呢,你戴着口罩吃不了冰淇淋啊!” 242、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2) 赵一程郁闷地看着林时初嘲笑他,看了看周围,见没有人注意他,便飞快地摘下口罩,舔了一口冰淇淋,然后又飞快地戴上,动作十分迅速,干净利索,丝毫看不出他以前的沉稳冷静模样。 林时初见了他这些动作之后,笑得更大声了,赵一程一脸无奈,虽然受到了女朋友的嘲笑,但冰淇淋还是要吃的,于是他继续重复摘口罩、舔冰淇淋、再戴上的动作,在林时初的笑声中淡定极了。 终于他吃完了冰淇淋,把擦了擦手之后,赵一程低下头,摘下口罩,飞快地亲了一下林时初的嘴,然后点点头,评价道:“果然是抹茶口味的。” 林时初被他这么一亲,都惊呆了,万万没想到他还有这个骚操作,她还以为他会很冷静自持呢,都打算他淡定的话,那她就自己主动出击。 赵一程见她惊住了傻乎乎的模样,顿时露出个报复成功的笑容,揉了揉林时初的脑袋,说:“谁让你刚刚嘲笑我呢?我得讨回些补偿。” 听到他这话,林时初才回魂了,她丝毫不害臊地凑近他面前,一把扯下他的口罩,凑上去就亲了他的嘴巴,毫不客气地在他嘴里扫荡了一圈,说:“巧克力味的,我也尝到了。” 这回轮到赵一程傻眼了,但他到底经受过大风大浪的男人,很快就反应过来了,一把搂住林时初的细腰,低头就报复回去了。 良久之后两人才气喘吁吁地分开,林时初双眼都蒙上了一层水雾,湿漉漉的,所谓媚眼如丝,这就是了。 赵一程喉结滑动了一下,用修长的食指按了按她被亲过之后红润润格外诱、人的嘴唇,声音沙哑地说:“现在先放过你。” 搂在林时初腰上的手却并没有放开,两人就维持着这幅亲密的模样,到了一个高级餐厅吃饭。 进了包厢没人了,赵一程才拿下口罩。 他之前跟经纪人学了不少讨好女朋友的方法,于是上了菜之后,他就十分自觉地给林时初剥虾。 他带着一次性手套,垂下眼帘,神情严肃又认真,仿佛他现在不是在剥虾,而是在搞生物研究似的,薄唇抿得紧紧的,坚毅完美的下巴都紧绷着,仿佛剥虾是什么大工程一样。 林时初夹起一只他已经剥好的虾,放到他嘴边,说:“别忙着剥,你也吃啊。” 赵一程看了她一眼,张嘴吃掉了。 林时初这才满意地凑上去亲了亲他的嘴角。 一顿饭吃得甜甜蜜蜜,吃过饭之后还不是太晚,赵一程就提议道:“去看电影?” 林时初自然是宠着他啊,毕竟他们难得出来一趟,男朋友想看电影她怎么会不奉陪呢。 于是两人又去了电影院,电影院里的人不是很多,恰好他们座位旁边是空的,电影开始放映,灯也关掉了,林时初就蠢蠢欲动了。 她悄悄地拉住了赵一程放在腿上的手,赵一程觉察到了她的动作,立刻反手握住了她的手,还捏了捏。 黑暗能引发人心中的欲、望,特别是正处在热恋期的男女。 赵一程选的这部电影是爱情片,放了没几分钟,男女主角就亲上了,林时初耳朵敏锐,没一会儿就听见周围有好几对情侣被这电影的氛围一影响,也情不自禁地亲上了,还时不时发出啧啧的声音,令人面红耳赤。 林时初会是那个面红耳赤的人吗?当然不是?她也想趁机跟赵一程亲亲。 巧了,赵一程也有这个念头,于是不知道是谁最先开始的,反正两个人的脑袋越凑越近,没一会儿就成了一对接吻鱼。 一场电影下来,林时初的嘴巴都被亲得微微红肿起来了,要不是周围够暗,谁都看得出他们做了什么好事。 赵一程握住女朋友柔软可爱的手,一边脸红心跳地回忆甜蜜的亲吻,一边想着看电影果然是促进情侣间感情发展的好方法,他以后还要和林时初多多出来看电影。 有了这次成功的约会,赵一程果然在百忙的拍戏间隙之中,抽出了不少时间和林时初到处约会,他每次出去都很低调,倒是没有被人发现过,倒是享受了一段寻常情侣的相处时光。 虽然还是没能把赵一程拆吃入腹,但林时初耐心十足,好饭不怕晚,赵一程都是她的男朋友了,难道还怕他跑了吗?等待得越久,果实吃到嘴里的味道才最美啊。 初一这只小猫终于在宠物医院治好了伤口,还是被医院的护士打了电话给林时初,这个不靠谱的铲屎官才想起自己还有只猫儿。 初一是只黄白色的加菲猫,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就吃得浑身圆滚滚的了,十分娇憨可爱,还很亲人,林时初抱着它的时候,它既不反抗也不挣扎,乖乖地窝着,小尾巴一甩一甩的,悠闲自在得很。 林时初拍了初一的视频发给赵一程:看!咱们的女儿长得漂亮吧? 视频里的初一摊在地上滚了几圈,然后又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四只毛茸茸的jiojio像骑自行车一样在空中轮踩着。 赵一程看着娇憨可爱的小奶猫,嘴角忍不住轻轻扬了扬,回复道:漂亮,跟它妈妈一样漂亮。 林时初挑了挑眉,这男人居然这么会夸人了,值得奖励:要不要来看看咱女儿啊?我和初一都很想你了…… 这带着暗示的话让赵一程眼眸暗了暗,这个时候林时初又给他发了一个视频。 视频里林时初穿着一条丝绸的吊带裙,右手托着初一放到她的肩窝里,小奶猫琥铂色的眼睛又圆又大,喵喵地对着摄像头叫着。 而林时初也微微眯了眯眼,亲了亲旁边的小奶猫,又嘟起嘴冲着屏幕亲了一下,抛了一个媚眼,才用魅惑的声音说:“我和初一在家等着你来哦……” 赵一程顿时忍不住了,他把手上的剧本往旁边一扔,就给林时初发了一条语音信息:把你家的地址给我! 林时初轻笑一声,把自己家的地址给他发过去了。 赵一程边往外走,边给经纪人打电话:“我今晚不在酒店住,没事不要找我!” 经纪人莫名其妙,刚要询问他干嘛去了,就听见电话被他挂了…… 243、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3) 赵一程按照地址全副武装地找到了林时初的家,按响门铃之后,披散着一头绸缎般黑发的林时初就打开了门,她一只手还托着一只软绵绵的小猫咪,看到他的时候,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仿佛一个刚从森林中出来的不谙世事的精灵。 “你来啦!”林时初高兴地拉着赵一程的手就走了进去,初一从她的手上轻盈地跳跃到地上,然后跑到赵一程脚边,小心翼翼地嗅了嗅,像是在确认他到底危不危险。 “初一,这是你爸爸哦。”林时初笑眯眯地蹲下神,把初一抱起来,放进赵一程怀里。 温热而又软绵绵的一团小东西突然被放进自己的怀里,赵一程愣了一下,陌生而柔软的触感让他心中升起一股莫名的心绪。 他用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抚了抚初一的背,初一似乎看出了他对自己并不具有危险性,于是很乖地任他抱着,并没有挣扎,还喵喵地叫了几声。 林时初坐到赵一程身边,脑袋靠在他肩膀上,用手指轻轻地卷了卷初一时不时甩一甩的小尾巴。 “你看初一多乖啊,它喜欢你。”林时初笑着说道。 赵一程歪过头亲了亲她的额头,林时初的手从初一的尾巴上撤了回来,悄悄地探入赵一程的腹部,摸到他排列整齐、壁垒分明的腹肌。 赵一程浑身一僵,只感觉到腹部被她轻软的手抚过,像是被羽毛轻轻扫了扫,浑身仿佛有电窜过,引起一片颤栗。 “时初……”赵一程低沉的声音变得沙哑而格外磁性,一双黑沉漂亮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林时初,仿佛带着火、带着电,带着隐藏在平静之下的危险。 “别乱摸。”他像是在警告又像是在欲拒还迎。 林时初不服气地说道:“我男朋友的腹肌我不能摸吗?”她说着还把赵一程压倒在沙发上,更加明目张胆地对他的腹部上下其手了。 赵一程又要护着怀里的初一不让它掉下来,又要挣扎着躲开林时初的咸猪手,实在有点狼狈,轮廓分明的脸上出现了罕见的羞赧。 初一也许是感觉到了亲爸亲妈的不靠谱,敏捷地从赵一程怀里跳了出来,飞快地跑到其他地方去了。 这会儿赵一程的双手得到了自由,便按住了林时初作乱的双手,反身把她按了下去,现在轮到他在上,林时初在下了。 “老实点!”赵一程红着一张俊脸,没有丝毫威慑力地威胁道。 林时初此时穿的是吊带裙,性感又滑溜,被赵一程按在沙发上,裙子就歪了,还格外服帖地裹在林时初身上,把她玲珑有致的身躯展现得淋漓尽致。 赵一程意识到了这点,立刻眼睛就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了,双手也忍不住松开了对她的辖制,这下子林时初找到了机会,趁着他走神又找回了主导权。 林时初跨坐在赵一程两条长腿上,像个女王一样居高临下地睥睨他:“我老实不了了,你自投罗网,我不会放过你了。” 说完,她就扯着赵一程的衣领,使劲儿地往下一扯,几个纽扣就崩掉了,若隐若现的冷白胸肌出现在林时初面前,让她忍不住生出一种想要蹂躏他的冲动。 既然是冲动,那她就不忍了,低下头就啃到了她垂涎已久的胸肌,嗯,结实又富有弹性…… 已经被人“欺”到这个份上了,更何况这人还是自己心心念念的女朋友,赵一程要是再没有行动,那他就不是男人了。 他终于男人了一回,反客为主让林时初成为了风浪中飘荡的一条鱼,任他为所欲为。 等待了许久的肉吃到嘴里,果然显得格外美味。 林时初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赵一程还在睡,他纤长浓密的睫毛垂下来形成了一片阴影,平时冷峻的脸变得柔和起来,弧度完美的薄唇微微往上扬着,似乎显示着主人的好梦。 赵一程现在失眠症已经痊愈了,林时初的药膳和针灸双管齐下,还有熏香配合着一起,几个疗程过后,他就已经恢复了正常的睡眠,因此他这会儿睡得很香。 “瞄——瞄……”初一奶呼呼的叫声在床下响起来,林时初起身一看,它正仰着小脑袋,一脸期待地看着她呢,似乎在喊她起来给它添粮了。 林时初抱起初一,揉了揉毛茸茸的它,轻声说道:“初一小宝贝儿,别吵醒爸爸哦。”初一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了舔林时初的手背,仿佛能听懂她的话似的,果然不叫嚷了。 林时初给它填了猫粮和清水,又回到了卧室里。 忽然床头柜上响起手机的铃声,赵一程被吵醒了,意识到是自己手机在响,便伸出手摸到床头柜上,找到自己的手机,就接通了。 “一程!你和林小姐的约会的事被爆料出来了!你现在是和林小姐在一起吗?我们要商量一下怎么回应这个爆料……”经纪人急切的声音从手机中传出来。 赵一程本来还模模糊糊的意识瞬间就清醒了,他立刻起身,问道:“具体爆料的是什么?有没有把时初的身份泄露出去?粉丝的评论是正面还是负面的多?” 他冷静地询问了一系列的问题,并没有着急忙慌,事实上刚和林时初在一起时,他就做好了会暴露的准备,只不过希望暴露的时间越晚越好而已。 “就是有人拍到你和林小姐一起逛街的照片,亲密地同吃一份小吃,一看就是情侣的关系……林小姐的身份信息暂时还没有泄露出去,粉丝现在多是震惊和不敢置信,有祝福也有脱粉回踩的,你们现在打算怎么办?”经纪人飞快地说了一大通话。 “那就公开吧,我和时初男未婚女未嫁,是正经地谈恋爱,没有什么不能公布的。”赵一程很平静地说道。 “……也行!不过咱们得想好怎么公开才能更容易被你的粉丝接受。”经纪人提醒道。 林时初听着赵一程的回话,便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拿出自己的手机,在网上搜索了一下,果然一大堆赵一程神秘女友的新闻就出来了。 244、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4) “呜呜,我房子塌了!最后一个男神都有女朋友了!” “我不信!照片这个男人带着墨镜和口罩,遮得严严实实的,哪里像是赵一程了?肯定是无良媒体的杜撰!” “为什么我冷漠禁欲的哥哥也会做出这种有点幼稚的恋爱浪漫小举动啊?我现在都无法正视他的脸了。” “有一说一,他女朋友长得很漂亮啊,这侧脸线条多优越啊,正面肯定也是个大美女!” “是哪个小妖精拿下了我的男神?我不同意!” “老公!你为什么要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我才是你亲亲老婆啊……” “你们这些人也别太过分了,赵影帝都快三十了,有女朋友不是很正常吗?干嘛不能接受?他又不是流量明星!” “我要跳楼了!老公谈恋爱了对象不是我!” …… 林时初看着新闻下血雨腥风的评论区,已经可以预见赵一程有女朋友的事会在娱乐圈引发多大的震荡了,他毕竟是超一线正当红的影帝,粉丝遍布全国,囊括下至六岁、上至六十岁年纪的粉丝,知名度极高。 果不其然社交媒体平台的热搜第一个就是“赵一程密会神秘女友”,后面跟着一个惊心怵目的“爆”字。 林时初再刷了一下,社交平台突然崩掉了,根本没法进去……这热度高得把平台都炸掉了,真是厉害。 赵一程终于和经纪人商量好了对策,顾不得穿上衣服,便光着上半身走到林时初面前,有些忐忑地对她说道:“我们的事被发现了,我想干脆公开出去,要是藏着掖着的话,对你不公平,你觉得呢?” 林时初看着小心翼翼的男人,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双手抚上他身上一个个她弄出来的红印子,说:“我觉得没关系,你想公布就公布吧,不过我的身份需要保密,我不想没有一点隐、私。” “好,我不会让你的身份信息泄露出去的。”赵一程见她同意了,真心地笑了,按住林时初在他身上乱动的手,把她一把抱进了怀里,拥抱了好一会儿,才松开,说,“对不起,我现在不能陪着你了,得回去和经纪人处理一下这件事,我晚上再过来陪你,好吗?” “好。”林时初不是那种离开了男人就不能活的菟丝花型的女人,她满足了身体需求,正处于贤者时间,男朋友陪不陪在身边就不太重要了。 “我今天也要工作,你忙去吧。”林时初善解人意地说道。 倒是赵一程十分不舍地和她依依惜别了好一会儿,直到经纪人打电话来催了,才离开。 林时初打开自己的电脑,把自己的身份信息都隐藏起来,确保网上的照片没有她正面的,不熟悉的人根本认不出她,而熟悉的人,认出她来也没关系,毕竟她和赵一程谈恋爱又不是见不得人的事,如果不是怕被打扰,她才不怕公布与赵一程的关系呢。 赵一程回到酒店的时候,经纪人已经等得团团转了,公司里的公关部门员工也都远程在线跟他联系着,密切地关注网上的舆论动向。 “祖宗!你可总算回来了!”经纪人看到他,忙把他拉到电脑前,说,“这是公关部给你拟定的稿子,你看看有没有问题。” “本人赵一程,确实与圈外女友交往中,希望得到大家的祝福。请大家多关注本人的电影作品,少关注私人生活,给我们一些私人空间。谢谢!” 赵一程看了一遍,点点头,说:“没有问题,就这样发吧。” “会不会太过于冷硬,不近人情?”经纪人有些担忧地问道,“本来你谈恋爱就让粉丝不高兴了,现在公开恋爱消息的文案态度又这么冷冰冰的,会让粉丝心寒的吧?” 赵一程淡淡地看了一眼经纪人,说:“我的定位是什么?是演员,演员的本职工作是用出色的演技演好每一部戏,而不是用私人生活来吸引流量。” 经纪人见他说得这么坚定,又想起他确实靠作品来说话而不是靠粉丝和流量,这才放下了心来。 于是官宣的稿子就这么发了,果然这冷冰冰的,既不卖萌也不低姿态恳求粉丝体谅的文案,让他的粉丝并不是很舒服,有不少粉丝脱粉了,还回踩骂赵一程根本不把粉丝放在心里,不配当个偶像。 不过这些粉转黑、脱粉回踩的粉丝并不是大多数,毕竟赵一程的粉丝大多数是事业粉,比较理智,能理解他在这个年龄想要谈一场正常的恋爱。 再加上还有公关部门不着痕迹的引导,所以赵一程宣布恋爱的消息并没有引起太多的负面舆论,反而有不少人祝福他。 赵一程一个白天基本上就在处理这件事了,导演也知道他的情况,还大方地放了他一天假。 而林时初也并没有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她还跟往常一样去公司上班,开开会、骂骂下属,工作游刃有余。 中午休息的时候,林时初经过秘书室,还听到几个秘书在讨论赵一程谈恋爱的事。 “我男神居然真的有女朋友了!我太难过了,他的女朋友不是我……”王秘书伤心地看着赵一程工作室发出来的官宣稿,哀嚎道。 “赵影帝怎么能谈恋爱啊?他应该是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啊!不行了!我一想到他会和另一个女人接吻、拥抱,我就无法呼吸了……”刚毕业没多久的实习秘书小宋也眼泪汪汪地哀叹。 “什么样的女人才配得上我的男神啊?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人配得上他!那个走了狗屎运的女人到底上辈子做了什么?才能得到赵一程这种极品男人?为什么我得不到?!!”已婚已育的、平时老成持重的陈秘书酸溜溜地说道。 “赵影帝的女朋友到底是谁啊?有没有人扒出她的身份了?”另一个脑袋比较清醒的男秘书则问道。 “还没有,根本没人知道她是谁!”小宋秘书咬牙切齿地说道,“要是她的身份被扒出了,肯定会被疯狂的情敌弄死。” “话说,你们觉不觉得男神女朋友的侧脸有点像咱们小林总啊?”王秘书忽然说道。 “哪里像了?肯定不是小林总,小林总哪里有时间谈恋爱,她下班了还得回去照顾老林总和林总呢。”陈秘书斩钉截铁地说道。 “也是,小林总真辛苦啊……” 听到这些话的林时初五味杂陈,她不但不辛苦,反而很快活啊。 245、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5) 林时初照旧来给林时遇送药膳,他现在已经能自己拄着拐杖练习走路了,身形也不像之前在植物人状态时那样消瘦,恢复成了高大俊朗的模样,不知道迷住了多少小护士。 这回林时初来的时候,林父在一旁看着她,欲言又止,林时初见他一副纠结得不行的模样,便自己开口了:“爸爸,你是要和我说什么吗?直接说就是了。” 听她这么说,林父于是就不再纠结了,直接问道:“你和赵一程的恋情曝光了,对你没什么影响吧?我听说明星都有什么粉丝,万一赵一程的粉丝有极端些的,找到你伤害了你怎么办?” 林时遇也有些担心地看着妹妹,说:“找个明星当男朋友风险太大了,他的粉丝个个都是会挑剔你为人处世的婆家人,要不,初儿,咱们就甩了赵一程吧,找个踏踏实实、安安分分的男人……” 看着这两人忧心忡忡的模样,林时初既好笑又有些感动,她摇摇头说道:“爸爸、大哥,你们放心,我的身份信息不会泄露出去的,我专门找人屏蔽了我的信息,赵一程的粉丝想找我都找不到,又哪里能伤害到我? 至于换一个男朋友,这倒不必,赵一程这样有才有貌的男人不是随便能碰到的,我不能因噎废食啊。” 林父和林大哥见状,也不好继续再说什么了,毕竟林时初看着真的很喜欢这个赵一程。 “爸爸,你现在身体都好了,要不要回家里来住啊?大哥每天的复健活动也不用你每天看着了吧。”林时初突然说道,“我平时都住在公司附近的房子里,家里很少回去,爸爸回去的话,可以好好整理一番,到时候大哥也能回家休养了。” 林父听了,脸上的神情一下子就失落下来,眼神里浮现出隐隐的哀伤,显然,他想起了去世的妻子。 当初林母去世之后,那个家里就跟着失去了主心骨,他和林时遇两个大男人全都倒在了医院里,只剩下女儿一个弱女子,用柔弱的肩膀扛起沉重的责任,既要照顾他们俩,又要操、心公司的事,没有崩溃已经是她足够坚强了。 林时初当时也许是为了不在路上浪费时间,也许是不想触景生情,所以一个人搬到了公司附近的小公寓里住,林家大宅就空下来了。 “再过半个月吧,等你大哥恢复得再好些,我就回家安排好。”为了不让儿女担心,林父恢复了带笑的神色,对林时初说道。 “也好,不差这半个月。”林时初答应道。 赵一程恋情公布的消息还在发酵着,有狗仔又爆出一个夺人眼球的香艳消息,依旧是赵一程的。 林时初瞄了两眼,这标题就够耸动勾人的:“赵影帝私会神秘长发美女,共渡春宵十二小时!” 好家伙,这是她成了赵一程女朋友之后,再一次给他送药膳,就留了下来,不必再避嫌什么的。 没想到那个时候就有狗仔拍下来了,还等到这个时候才爆出料来。 什么共渡春宵十二小时,林时初那时候倒是想和赵一程共渡,但赵一程不肯啊,所以他们真的是清清白白地躺在一张床上睡了一晚上,根本没有狗仔形容的那样香艳勾人。 照片上拍到的是她的背影,身材窈窕,凹凸有致,长发飘飘,一看就是美女的背影,林时初很满意,这个狗仔的拍照技术还是很强的。 下面的评论一溜都是求正面图以及女主身份信息的,林时初心想,这个你们就没法知道了,神秘女友就得一直神秘下去啊。 林时初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但远在首都的另一个人,却对这事如鲠在喉了。 叶从简本来并不关注娱乐圈的事,毕竟他一个大家族的继承人,每天都在忙工作的事,连追求心仪的女人都只能在忙碌的工作之余才挤出一点时间。 奈何温初语就是娱乐圈的人,她现在正是展露头角的时候,有了他和男主燕和泽的力捧,成了某部大投资女主戏的女主。 叶从简好不容易抽出半天的时间去片场探班,就听到剧组的一些小演员围在一起津津有味地讨论赵一程恋情公布的事,叶从简本来没怎么注意的,但温初语偏偏也对赵影帝的恋情很感兴趣。 看到叶从简来了,就拉着他一起看狗仔的爆料,好奇又天真地问道:“赵影帝的女朋友到底是谁啊,看背影的话像是个大美人呢!” “简哥哥,你看是不是?这个背影好不好看?”温初语把手机递到叶从简面前,歪着脑袋指着照片上林时初的背影,问叶从简。 叶从简扫了一眼,刚想说“这个女人哪里有你好看?”,忽然眼睛就定住了,一把抢过温初语的手机,抿着嘴,死死地盯着那张照片上的背影,那张背影他觉得非常眼熟!那个女人身上穿的裙子他也看见过…… 叶从简把那几张照片翻来覆去地看,想要确认某件事情,但始终没法确认。 “没有正面照吗?”他忽然问道。 “什么?哦,赵影帝的女朋友吗?说来也奇怪,确实没有人拍到她的正面照,大家都好奇她到底是谁呢,但赵影帝把她的身份隐瞒得很好。”温初语连忙回答道,她敏锐地觉得叶从简现在的状况似乎不太正常。 “简哥哥,你认识赵影帝的女朋友吗?”她觑了一眼叶从简有些难看的脸色,低声问道。 “不认识!”叶从简否认得斩钉截铁,但他嘴里是这么回答的,心中却已经有七八分确定照片中的女人就是他所想的那个了。 他用温初语的手机搜起赵一程恋情的其他报道来,果然搜到了其他照片,看着照片中他非常熟悉的那个女人的侧脸,心中的猜测得到了证实,叶从简的心情立刻变得酸涩又隐隐带着某种憋屈,总之,就是十分不顺心。 这种不顺心让他都忽略了在温初语面前的伪装,显露出了他内里强势独、裁,唯我独尊的强硬和偏执。 明明林时初是被他甩掉的女人,他现在为什么还要在意?她交没交男朋友已经不关他的事了,不是吗? 246、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6) 但不管他怎么排解,叶从简心里就是不舒服,林时初怎么能这么快就忘掉了他,还交了新的男朋友? 他下意识地忽略了林时初并不是“那么快”就忘了他,要知道,离他付了分手费给林时初到现在都已经快一年了,林时初交新的男朋友不是很正常吗?难道他还要求分开之后别人还要对他念念不忘、死心塌地、为他守身如玉一辈子? 呸!真够不要脸的,有些男人就是这样,女人对他恋恋不忘、穷追不舍、纠缠不休,他们就觉得女人下贱,烦不胜烦;但当女人当机立断,分手之后就一去不复返,丝毫不留恋,比他还潇洒,那些男人就又会心里不舒服了,觉得女人变心变得真快,冷漠无情。 叶从简就是这样的人,他是天之骄子,爱慕他的女人多如过江之鲫,从来只有他潇洒地甩掉女人,而没有女人潇洒地忘掉他,根本丝毫不留恋的。 偏偏林时初就是这样的女人,本来嘛,分开了之后叶从简早早就把人忘了,但谁让林时初回来首都,还出现在他面前,就勾起了叶从简过去与她的那点少有的回忆。 如果林时初在首都遇到叶从简的时候,对他旧情难忘,又纠缠不休,那叶从简可能就会厌烦了她,恨不得与她后会无期;但偏偏林时初对他视而不见,这不就勾起了叶从简的逆反之心吗? 我这么优秀出色,你凭什么不留恋我?在情场上从来都是一帆风顺,没有遇到过挫折的叶从简,就对林时初伤了心,用霸道总裁的经典话语就是:女人,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种注意要是在那次的相遇之后再无其他相见的机会,那叶从简就会慢慢地把她忘掉;然而,谁让林时初成了赵一程的女朋友呢? 赵一程是名声斐然的演员,他的女朋友就跟着出了名,叶从简冷不丁地看到自己昔日的女人离了他,不但没有郁郁寡欢,反而过得很好,还找了一个同样优秀的男朋友,心中就别提是什么滋味了。 “简哥哥,你到底怎么了?”叶从简的脸色实在难看,温初语都意识到了,蹙着两道秀气的眉毛,担心地问道。 “没事,我想起公司还有些事,我要回去了,哥哥下次再来看你。”叶从简现在没有心情哄温初语,便找了个借口,说完就要起身离开,他这样从小就是上位者的人,就算是追求心仪的人,也带着不由自主的强势态度。 “简哥哥!手机……是我的……”温初语眼看叶从简要把她的手机拿走了,连忙弱弱地开口说道。 叶从简这才发现自己居然忘了把温初语的手机还给她。 从片场出来,叶从简回到自己的车里,对司机道:“回公司。” 说完他就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从通讯录里找到了林时初的联系方式,当初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没有删掉她的电话号码。 他手指一动,拨通了林时初的电话,但手机里传来的声音是:“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叶从简顿时暴躁地把手机扔到了旁边的座椅上,这时候的他完全没反应过来其实是林时初把他的电话拉黑了,只以为林时初真的关了手机。 过了十几分钟之后,他又拨打林时初的手机,依旧是关机的提示声,叶从简更加烦躁了,但也没办法,他只有林时初这个号码,林时初公司、家里的电话或者其他家人朋友的手机号码,他一个都不知道。 憋着一股气无法发、泄出来的叶从简,只好上网搜赵一程的恋情新闻,但他看得越多,就越憋屈,看着林时初跟别的男人亲亲密密的,甜蜜的氛围从照片上看都显露无疑,他胸口就仿佛闷着一口气,挤得他心脏非常不舒服,但咽又咽不下去,吐又吐不出来,梗得难受。 但他就是这么贱,即使看得难受,也要继续看。 林时初可不知道原主这个前“金主”还会对她的恋情这么关注,恋情曝光之后,赵一程不方便来找她,那她就伪装了一下,去酒店找赵一程。 赵一程结束了一天的戏份回来,就听到房门被打开的声音,他正好刚洗完澡从浴室出来,只围着一条浴巾。 他只把房卡给了林时初,因此以为是林时初来了,便也没回去穿衣服,就这么围着浴巾出来了:“时初,你来……” 话还没说完,他就脸色一变,拧眉怒斥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能进我的房间?!” 伪装成了一个中年发福的普通大妈的林时初噗嗤一笑,用自己真实的声音带着笑意道:“是我啊!你的亲亲女朋友!” 林时初飞快地跑上前去,扑到赵一程身上,用她那张被高超的伪装技术化成了松松垮垮、还带着黄褐斑的中年妇女的脸故意凑近赵一程:“怎么,连你也忍不住我来了吗?” 赵一程听到她的声音,才发现这人是林时初,他震惊地说道:“你怎么会化妆成这样?这伪装技术很不错啊,我刚刚真的都没认出来。” 林时初笑嘻嘻地摸了一把他温热滑溜、弹性十足的腹肌,才得意地说:“那当然,我的伪装技术是最强的,我想要变成另一个人,不主动暴露就没人会发现。” 说完,她声音一变,从年轻女子的清澈悦耳变成中年妇女的沉重疲惫:“老赵!这个月的房贷又要交了,你赶紧把钱发给我,还有女儿的补习费,再不交老师就不让她去了……” 活脱脱成了一个为一大家子劳心劳力的家庭妇女。 赵一程惊艳地看着她,对自己的女朋友这个技能意外极了,他自己是个演员,知道有些技术精湛的化妆师真的能靠化妆就把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但要是动作一多,还是会暴露出一些别扭的地方。 可林时初却不会,她伪装之后,不但动作、容貌、微表情改变了,跟真实身份截然不同,甚至连声音、走路的姿势和眼神,都跟伪装后的身份毫无违和之处! “这难道就是失传已久的易容术?”赵一程一边低着头仔细地观察林时初脸上的妆容,一边感慨地问她。 “是啊,这就是江湖中人改头换面的易容术。”林时初挑着眉说道,这么多个世界下来,易容术早就被她练得炉火纯青、出神入化了,现在想瞒过那些肉眼凡胎的狗仔,那真是易如反掌。 247、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7) 因为职业病,赵一程花了大半个晚上来和林时初探讨这神奇的易容术。 林时初还当场给赵一程化了一个中年普通男人的妆,硬生生地把他从一个玉树临风的年轻男人变成了沧桑的中年男人,他是个专业优秀的演员,演一个中年男人能演得活灵活现。 赵一程一边熟悉自己将要扮演的人设、性格,一边看着林时初收拾她带来的那些易容用品,还好奇地问她:“你这些用来易容的东西似乎不是化妆品,是自己做的吗?” 林时初点点头:“是的,市面上那些化妆品化出来的效果没有我自己做的这些好,化妆品在皮肤上维持的时间很短,遇水又容易花掉,很容易出岔子。 我自己用的这些东西,大多数加入了一些药材和植物染料,维持的时间长,遇水也不会溶掉,要卸掉妆还得用我自己调配的药水,所以基本上不用担心穿帮。” “如果用在拍戏上,那岂不是更好?”赵一程职业病又犯了,拿起一个小瓶子的药水,闻了闻,说道。 林时初听了,柳眉一挑,说:“你该不会以为我这些东西很容易就能制造出来吧?那你想错了,我调配的这些用品价值可是很高的,使用的原材料的价钱能买好几吨的各种化妆品了,哪个剧组出手能这么大方啊?而且调配这些东西也是一门技术活,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我现在能调配出这些来可不容易。” 赵一程顿时意识到自己太想当然了,有些郝然地说道:“原来这里面还有这么多道道,倒是我想得太容易了。” “没关系,你这不是不了解吗?”林时初大度地说道。 “我们出去玩吧!”她收拾好了自己的易容品,便拉着“中年平庸版”的赵一程,兴冲冲地说道,“现在肯定没有人能认出我们来了!” “好。”赵一程答应道,摸了摸自己变得粗糙黝黑的脸庞,便牵起了林时初那双肥短粗糙的手,意识到跟之前截然不同的触感,他好奇地把林时初那双经过易容之后的胖手牵到眼前,看了又看,惊叹道,“居然一点都看不出来是假的……” “要是能看出来,那就不叫易容术了。”林时初骄傲地说道。 出了房门,赵一程和林时初就立马从两个年轻男女,变成了一对面容普通的中年夫妇,他们乘坐电梯下到酒店大厅。 大厅里明里暗里有许多狗仔记者伪装成的客人,他们正虎视眈眈地盯着酒店的每个电梯和楼梯出口,就想盯到赵一程和他的神秘女朋友。 但他们万万不会想到,他们千方百计想要等到的人正大摇大摆地当着他们的面从电梯走了出去,而他们只是抬起眼皮瞄了一眼,只看到一对面容普通到掉进人群里都找不到的中年夫妻,便不耐烦地移开了视线。 “赵影帝都不用离开酒店出门的吗?怎么还不下来?”一个年轻些的狗仔低声对同伴抱怨道,他们守在这里好几天了,可连赵影帝的影儿都没见到,更别提他的神秘女朋友了。 “耐心点,不耐心是等不到大新闻的。”他的同伴安慰他道,“现在才等了几天你就不耐烦了?我以前盯着一个出轨的大明星盯了一个多月,才拍到独家的清晰视频和照片,咱们做这一行的,就得有耐心,毕竟要是拍到了独家新闻,那真的是不开张则罢,一开张能吃三年。” “前辈说得是,要是我们能拍到赵影帝女朋友的正面照,找出她的身份,那肯定发了!”年轻狗仔想到了那美好前景,顿时恢复了信心。 赵一程和林时初从他们俩人旁边经过,听到他们的谈话,对视了一眼,眼中立马盛满了笑意,真是可惜,这两个狗仔的如意算盘怕是要落空了。 要是他们易容成这个样子了都能被认出来,那林时初这个易容大师就白活了这么多世界了。 两人去了市中心最热闹的购物中心,这回赵一程可不用像之前那样憋屈地带着墨镜和口罩,还得跟做贼似的留意周围的人群,玩都玩得不痛快。 现在他坦荡荡地、毫无遮掩地置身于热闹的人群之中,不用担心有人冲上前包围他,也不用担心造成人群的拥挤踩踏,能和林时初享受最平凡、最普通的逛街乐趣。 “老婆,这条项链很漂亮,我送给你吧。”赵一程让店员把一条珍珠项链拿出来,给林时初试戴。 此时林时初易容成一个中年发福的女人,身材臃肿,脖子也肥短粗大,带上珍珠项链其实并不太好看,女店员看到赵一程把珍珠项链给林时初试戴,颗颗圆滚晶莹的珍珠衬得她粗大的脖子更肥更圆了,反而显得她更难看,都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虽然因为职业道德没有阻止,但也没有昧着良心上前说这项链很适合她。 不过赵一程和林时初丝毫没觉得难为情,反而试戴得兴致勃勃,林时初还特意在镜子前看了又看,臭美了好一会儿。 “老婆,你喜欢就买吧,老公有钱!”赵一程戏瘾发作了,大手一挥,像个暴发户的煤老板一样豪爽地说道。 “喜欢!老公你对我真好!”林时初顿时眉开眼笑,矫揉造作地撒着娇说道,只是以她现在这幅尊荣来撒娇,杀伤力实在有点大,起码店里的销售员小姐姐们听见她的声音,都忍不住浑身打了个哆嗦,受不了似的。 恶作剧成功的林时初哈哈大笑,没有再荼毒她们的耳朵和眼睛,让赵一程付了钱,就离开了。 赵一程也恶趣味一起,还没出店门,就搂住林时初臃肿的腰身,低头狠狠地亲了下去。 瞬间店员小姐们眼睛像是被烫到了一样,不约而同地移开了自己的视线,再也不敢看辣眼睛的他们两个。 “什么时候中年男女也这么热情如火了?”其中一个店员小姐姐感慨道,“比咱们年轻人还腻歪。” “关键是那位大妈长成那幅尊荣,她老公也亲得下去,真的是真爱了。”另一个小姐姐也感叹,“我又相信爱情了——虽然他们长得没那么美观。” 248、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8) 赵一程和林时初可不知道自己被店员们议论了,他们正为自己的恶作剧成功而乐着呢。 “老公,你有没有看到那些店员的眼神,哈哈!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大概从来没看见过我们这么恩爱的中年夫妻吧?”林时初拉着赵一程的手,乐得东倒西歪的。 赵一程护着她,生怕旁人撞到她,那张带着衰老状态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个真心的笑容来,宠溺地看着林时初,丝毫不在意她此时难看的外貌。 “调皮!”赵一程捏了捏她的脸,说道。 “你也很调皮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刚刚亲我也是故意的。”林时初带着笑意朝他翻了个白眼。 赵一程手一用力,把她拉进了自己的怀里,拥着她走路,十分亲密,引得周围的人纷纷偷看他们,大概是没想到这样的中年夫妻也敢在大众面前大大方方地秀恩爱,虽然大部分人的目光都是不忍直视的,但也有不少人是带着祝福和羡慕的。 特别是那些同样是中老年的夫妇,一些带着孩子的妻子还拉着丈夫,示意他看赵一程他们,嫌弃道:“看看人家,这把年纪了还这么恩爱……” 做丈夫的则不耐烦地说道:“有什么好看的?!一把年纪了还这么腻歪,为老不尊!” 于是一场夫妻战争又爆发了。 不过这一切都不关林时初他们的事了。 叶从简打了林时初的电话没有一百个也有几十个了,但依旧是关机的提示声,此时他也知道这并不正常了,跟秘书问了一下,才知道林时初很可能是把他拉黑了。 意识到这个可能,叶从简的脸色更难看了,他冷着脸问自己的秘书:“最近禹城的分公司有没有什么事情需要总公司处理的?” 秘书莫名其妙,不明白他怎么忽然问这个问题,但良好的职业素养还是让他飞快地从自己知道的消息中过滤了一遍,然后才回答道:“并没有,分公司有陈经理坐镇,一切事务都在计划之中。” 叶从简听了,脸色更黑了,看了一眼秘书,秘书打了个冷颤,忽然灵光一闪,试探着说:“不过分公司的一个项目是新接的,陈经理之前也没有过经验,可能需要叶总的指导。” 叶从简立刻点点头,说:“那你安排一下,我明天就去一趟禹城。” “好的!”秘书习惯性地应下了,叶从简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才皱着眉离开了,留下一头雾水的秘书还在想老板为什么要找借口去禹城。 叶从简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又在电脑上搜出了赵一程恋情的新闻来看,盯着照片中林时初的侧脸,心中五味杂陈。 明明是他自己甩了林时初,还特意警告她不许纠缠,以后就当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但偏偏是他自己现在有了不甘心。 此时他的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温初语,他一看见就心动的女孩子,以前他看到温初语的来电,不管在做什么、是什么场合,都是第一时间就接通电话,好声好气地询问她有什么事的。 但现在,他看着那响个不停的手机,却丝毫没有接通的想法,之前的那些心动似乎也消失了不少,但到底是他现在正在追去的人,所以他还是接通了电话。 “简哥哥,你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啊?”温初语带着抱怨地嗔怪道。 “刚刚在忙。”叶从简淡淡地说道,“你有什么事找我?” “没有事就不能找你了吗?我想简哥哥了不行啊?”温初语撒娇,然后又像是不经意般询问,“简哥哥,你公司的事都忙完了没有?” “还没有。”叶从简回答道。 “那真是可惜,我还想和简哥哥一起吃晚饭呢。”温初语叹了口气说道。 叶从简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温初语才急急忙忙地说道:“那简哥哥你继续忙吧,导演叫我了!你要注意身体啊,忙工作也不要忘了吃饭,否则我会担心的……” 温柔体贴地叮嘱了一大通话,温初语才挂了电话。 如果是之前,叶从简听见她这些带着关切的话语,会觉得很窝心,觉得温初语善良体贴,会关心人。 但现在他听到这些话,内心却毫无波动,甚至还冒出了一个想法,觉得温初语只是口头上说这些话来关心他,但实际行动却根本没有,就显得有些虚伪了。 好像以前温初语也只会对人说些好听的话,让别人以为她热心善良,但其实她除了说这些好话,根本没做过任何温柔体贴的举动啊,比如她会提醒叶从简准时吃饭,注意身体,但她来找叶从简,却从来没带过什么好吃的、养胃的食物来看他,跟别提她亲手做的点心或者饭菜了。 好像她的关怀只是例行公事而已,只存在于口头上。 如果是林时初……叶从简不由自主地想起他和林时初在一起的那一段时间。 林时初即使每天都要忙着公司的事,也会抽时间亲手给他做饭,给他熬养胃汤,只是他那时候只觉得林时初的做法毫无必要,因为他们有家政佣人,而林时初做的饭、熬的汤根本没有帮佣做的好吃,他当初只觉得不耐烦,还很嫌弃。 可把她的表现和温初语的做法比起来,似乎林时初的更真心…… 叶从简想到这里,内心就更憋屈了,当然,他可以给温初语找借口,比如说他还没有追求到温初语,温初语根本没有这个义务为他做饭,而林时初当初是被他用金钱包、养的,做饭、熬汤不过是讨好自己…… 但即使给温初语找了再多借口,叶从简内心不可避免地还是对温初语生出了些微的不满。 林时初可不知道早就抛到脑后的原主前任还想到了这些,她和赵一程尽兴地逛了一遍购物中心之后,就回了她在公司附近的公寓。 一开门,初一就喵喵喵地叫起来。 赵一程弯下腰,把初一抱起来,初一看到陌生的他,琥珀色的眼睛瞪得圆圆的,猫脸上还露出了人性化的惊疑来,小爪子抗拒地推着赵一程,像是在仔细辨认这个陌生的人。 但幸好它是只小猫咪,用小鼻子闻了闻赵一程的胳膊之后,终于认出了这人是自己的铲屎官之一。 249、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9) 初一认出了自己的铲屎官爸爸,就黏在人家身上不肯走了,用毛茸茸的小脑袋不住地蹭赵一程的胸口,还喵喵喵地撒娇。 “哦哦,初一也是只小色猫呀。”林时初取笑道,用手指戳了戳初一的小扁脸,初一嫌弃地用爪子推开她的手。 “小白眼狼!”林时初笑骂道。 赵一程亲了亲初一,初一眯起眼睛主动地蹭上去,愣是没辜负林时初给她起的“小色猫”的称号。 林时初没再理会这一人一猫的互动,回了房间,拿出自己特制的药水,一点点卸掉脸上的妆容,又拆开了身上的伪装材料,就恢复成了漂漂亮亮的年轻美人。 “赵一程,快进来,我帮你卸妆!”林时初给自己的脸上涂上护肤液,就喊还在跟初一玩的赵一程。 赵一程顶着一张平平无奇的中年男人的面容进来了,林时初把他按到椅子上,拿了卸妆棉沾上药水,轻轻地擦拭他的脸,英俊优越的脸孔慢慢地露了出来。 没一会儿,他脸上的伪装就擦掉了。 赵一程看着镜子中垂着眼帘认真地帮他卸妆的林时初,忍不住伸手把她往自己怀中一拉,按住了,低头就亲上了那张他觊觎了很久的红唇。 灵活的舌尖自然而然地伸了进入,唇舌相缠,你追我赶…… 仿佛有微弱的电流窜入林时初的脊髓,引得她颤栗不已,刺激又令人着迷。 许久之后,赵一程才放过她。 看着她仿佛被清水浸润过的双眼,赵一程喉结上下滑动了几下,才嘶哑着声音道:“今天晚上太晚了,先放过你。” 林时初咬了一下他那格外精致的喉结,引得他发出一声闷哼,这才心满意足地从他怀里钻出来了。 “我去洗澡。”林时初说道。 赵一程目光定定地跟着她的身影,从卧室到浴室,直到她关上了门,看不见了,才罢休。 初一钻到他脚边,喵喵地叫着,用小脑袋不住地蹭他的脚。 赵一程把它抱起来,问:“初一想找爸爸玩吗?妈妈去洗澡了,爸爸就先跟你玩玩吧。” 说着就把它抱出了客厅,拿了逗猫棒来逗它。 初一瞬间精神起来,蹦着四只小短腿,傻乎乎地跟着逗猫棒转,时不时地还会被自己的腿绊倒,软乎乎地摔倒在地上,憨傻憨傻的。 赵一程拿出手机,一连给它拍了十几张照片。 身为一个合格的铲屎官,怎么可能不晒自己的猫主子呢? 赵一程也不能免俗,他难得地上了社交平台自己的账号里,挑了九张最满意的初一的照片,一口气传了上去。 还配上文字:傻女儿初一。 他的粉丝立刻就发现他的这条发言了,立马来打卡报到: “赵影帝终于冒泡了,八百年不上一次的账号,我还以为他密码都忘记了呢!” “哇哇!男神也当上铲屎官爸爸了吗?猫猫好可爱啊!” “小猫咪叫初一吗?名字真好听,初一,我是你妈妈哟……” “呸!楼上的,我才是初一的妈妈……” “好巧!我家里也有同款猫咪,男神咱们这么有缘,不如结个亲家?” “初一小猫咪好萌好可爱啊,想吸!” “男神居然养猫了!我有个不好的想法……这猫不会是他女朋友的吧?” …… 赵一程瞄了一眼评论,大多数是夸初一可爱的,还有少数继续追问他女朋友是谁的。 他当然不会回答,晒了一波初一的美照之后,就把手机扔到一旁,继续玩初一了。 第二天,赵一程还要回剧组拍戏,就早早起来了,林时初被他起床的动静吵醒了,赵一程连忙安抚她:“还早,你继续睡。” 林时初便又沉沉地睡过去了。 快到八点的时候,林时初才终于睡醒了,她起床之后,便发现赵一程还给她做了早餐,她热了热,吃了之后就上班去了。 上完一整天的班,林时初打算去医院接林父回林家,刚出了公司门口,忽然就被一个有点眼熟的男人拦住了。 “林小姐,我们叶总有请。”那个眼熟的男人彬彬有礼地说道。 林时初莫名其妙,问道:“你是谁?” 那个男人明显有些惊讶,似乎没想到林时初居然不记得他了,但很快他就恢复成了面带笑容的模样,说道:“林小姐,我是鼎盛集团总裁叶从简叶总的秘书,跟您之前有过几面之缘。” “原来是你啊!”林时初终于想起这个男人的身份了,只是她仍然很疑惑,“你们叶总找我有什么事?我们公司跟你们公司没有合作了吧?” “这……林小姐还是跟叶总说吧,叶总就在面前的车上。”秘书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林时初,只好催她去见叶从简了。 林时初并不觉得自己有必要去见叶从简,而且既然他们早早就结束了,也说过以后要形同陌路,那说到就要做到,她不想跟他扯上一丁点儿的关系。 于是她脸色平静地说:“我想我和你们叶总没有什么交集,我就不过去见他了。”说完就要绕过秘书,离开。 秘书显然没想到她居然会拒绝叶从简要求见面的机会,愣了一下,见她都要走远了,才急忙跟上去,说:“林小姐不用太过紧张,叶总没有恶意,只是想和您叙叙旧罢了。” “我和他有什么旧好叙的?徐秘书说笑了。”林时初脚步依旧没有停下。 徐秘书急得都想上手拦住她了。 “林时初。”一个低沉如大提琴般的声音从林时初身后响起,原来是叶从简见徐秘书久久没把林时初带过来,便自己下车来找她了。 看来这两人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了,林时初不耐烦地转过身,看着叶从简:“叶总找我到底有什么事?我实在想不出我们还有什么交集。” 叶从简见她看着自己的眼神中,完全没有了之前的爱恋和激动,又听见她很不耐烦的话,顿时心中一梗,沉着脸道:“怎么?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咱们好歹相处来了一场,总有些情谊,难道吃个饭说说话都不行?” “停!别跟我提什么情谊,我们有这些东西吗?不是你情我愿、钱财两清的交易?”林时初冷着脸反问。 250、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30) 叶从简被林时初说得哑口无言,确实当初是他做得很绝,但谁能想到他偏偏会对林时初不一样呢? “你别这样,我只是有些事想问问你,不如你到我车上去说吧?”叶从简妥协道。 “免了,就在这里说吧,你赶紧的,我赶时间。”林时初不想跟他浪费时间。 叶从简听了,顿时脸色更冷了,气势徒然凌厉起来,死死地盯着林时初:“你赶时间?赶时间去干什么?去见那个姓赵的?” 林时初眼睛一眯,头一次认真地打量起叶从简来,见他脸色难看极了,林时初便讥讽地冷笑道:“我去见自己的男朋友有什么问题?跟叶总有关系?” “你!”叶从简心中憋了一把火,想要发怒,但林时初那双冰冷的眼睛告诉他,他根本没有资格、没有立场发怒,于是他只得压抑住怒火,沉声道: “我只是觉得赵一程并不适合你,他是娱乐圈的人,娱乐圈的人有多乱你不会不知道吧?他们那种人没有真心的,谈恋爱不是为了刺激就是为了利益,你和他在一起最后只会弄得一身伤。” “你闭嘴吧!赵一程是什么样的人,我比你清楚,不用你来告诉我。更何况像你这样用钱来买女伴的男人,有什么资格说别人乱?”林时初嘲讽地说道,“如果你只是来跟我说这些话的,那就可以离开了,我的感情不用你来指指点点。” 叶从简被她的话气得头顶都快冒烟了,然而林时初说得很对,他这个用钱来包、养过林时初的人,根本没资格说别人乱,毕竟他自己就很渣,林时初现在要正正经经地和人谈恋爱,他哪来的脸面去说人家找的对象不好? 眼看林时初说完那些话就要转身离开了,叶从简一急,便顾不得其他了,脱口而出道:“他连你的身份都不肯公开,遮遮掩掩,对你肯定不是认真的!” “你说错了,不想公开身份的是我自己,因为我不想在现实生活中别人打扰,但我又宣示了对赵一程的所有权,而赵一程完全尊重我的意愿,他对我不认真谁认真?”林时初冷笑。 叶从简见她居然这么信任并且维护赵一程,心中憋屈又难受,又酸又妒,一时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一把拉住林时初,口不择言道:“如果我说我想和你复合呢?” 她以前那么喜欢我,肯定会巴不得的吧?叶从简不太肯定地想道。 然而林时初听到他这话,俏脸一冷,飞快地甩开他的手,像是甩掉什么让她厌恶的脏东西一样,说:“免了!我配不上叶总,叶总找其他人去吧!我有喜欢的男朋友了。” “我有哪里比不上赵一程?你以前不是很喜欢我?赶都赶不走,巴不得立刻上位成为叶夫人。”叶从简被林时初毫不犹豫的拒绝刺痛了心脏,说的话就格外刺耳了。 “那是我年幼无知,痴心妄想,现在我清醒过来了,知道什么人才是适合自己的,叶总以前不也是对我的纠缠很不耐烦,恨不得早早甩掉我这个麻烦吗?现在怎么还想吃回头草了?”林时初嘲讽道。 这个又渣又贱的男人,之前不是还在大张旗鼓地追求温初语吗?怎么现在又回头来找旧情人了?想要脚踏两条船?真够渣的。 林时初脸上讥讽的神情刺激到了叶从简,叶从简上前一步,想要捉住林时初的胳膊,这首突然从斜地里冲出一个人来,挡在林时初面前,大声质问道:“叶总您想干什么?想动手吗?” 林时初一看,原来是文助理,文助理怒气冲冲地瞪着叶从简,挡在林时初面前,一副老母鸡护崽子的模样。 “叶总怎么还有脸来找林总?林总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幸福,叶总难道还要来搞破坏吗?林总可从来没有对不起您,您就不能高抬贵手放过她?”文助理质问道,他似乎比林时初这个正主还要生气。 叶从简怔了怔,认出他是林时初的助理,刚要开口让自己的秘书把人拉开,文助理就转过头对林时初道:“林总,你有事就先离开吧,我帮你拦住他。” 林时初问他:“你能行?” “能行!”文助理很讲义气,“叶总堂堂一个大企业的总裁,总不会对付我一个小小的助理。” 林时初看了看表,发现时间已经不早了,林父在医院可能都等急了,便也没有跟文助理客气,说:“那我先走了,要是有什么事就打电话给我。” 说完她理也不理叶从简,找到自己的车,立刻离开了。 叶从简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对拦住他的文助理就迁怒了:“一个小小的助理,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跟我作对?不想在禹城待下去了吧?” “我能不能在禹城待下去,你叶总可管不着。”文助理丝毫不怵他,首都才是叶家的大本营,而在禹城,叶家还没能到一手遮天的地步。 文助理清楚当初林时初和叶从简那点事,就更为林时初感到不值了,他嘲讽道: “不知道你哪来的脸还来纠缠林总?当初林总躺在医院里昏迷了三天,没了半条命的时候,你却落井下石,迫不及待地跟她分开,连句问候都没有,冷酷绝情,比陌生人都不如!陌生人看见林总当初的惨状,都会忍不住同情地安慰一两句。 林总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吃了那么多苦,现在好不容易好过一点了,你却还想来破坏她的幸福?你有什么资格?!你的心真是黑的吗?就见不得林总好?” 叶从简听见他这番话,愣了一下,才问道:“你的话是什么意思?林时初当初住院了?生了什么病?很严重?” 文助理听见他的问话,嗤笑一声,说:“你居然不知道?哈哈……真是好笑!小林总在一只脚踏进鬼门关的时候,你什么都不知道?算了,既然当初不知道,那现在也没必要知道了。” 他说完,满脸嘲讽地看了叶从简一眼,就要离开。 “你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当初发生了什么事?”叶从简揪住了他的衣领,双眼血红地问道。 文助理面无表情地扯开他的手,说:“你自己去查不就知道了?免得以为我是为林总博同情。” 251、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31) 叶从简还想从文助理口中询问到真相,但文助理根本不想和他多说,直接离开了。 “去查林时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尽快!”叶从简脸色难看地对徐秘书说道,不知道为什么,文助理的话让他十分在意,甚至令他生出不好的预感。 “是!”徐秘书立刻回答道,然后到一旁打电话找人调查林时初的事去了。 有钱有权,想要调查一件事就很快,徐秘书没用多长时间就收到了手下发来的林时初的调查报告,他没敢打开来看,直接发给了叶从简。 叶从简手有些颤抖地点开了文件夹,林时初这一两年的资料就都在他眼前了。 林时初的母亲和大哥发成车祸,一死一伤,父亲因此中风瘫痪,公司飘摇欲倒,这些事情叶从简当初决定要林时初当情人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现在重看一遍,不知道怎么的,心情却比第一次看的时候感触更深。 第一次看的时候,他只觉得林时初一家也太倒霉了,林时初很可怜,他包、养她是在帮她,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了。 现在又看了一遍,心情却沉重起来,闷痛闷痛的,不由地为林时初感到难过,大概这就是有感情和没有感情的缘故吧。 接下来就是他和林时初在一起的那段时间,他给林时初介绍了一些挣钱的项目,让她在公司站稳脚跟。 之后他很快就腻了林时初的处处讨好,趁着禹城分公司的事情处理完了,就回首都了。 而就在他回首都不久,林时初在一个加班到深夜的晚上,出了意外,她险些被人劫杀了。 叶从简看到这里,瞳孔一缩,心脏像是被人用手紧紧攥住一样,甚至升起了恐慌。 资料里还附上了一个视频。 叶从简点开视频,便看到路灯下一条偏僻无人的小巷中,一个凶狠的男人对着一个柔弱的女人拳打脚踢,甚至还用刀刺了好几下,那个女人很快就无力地倒下了,没有丝毫还手之力。 叶从简瞬间仿佛喘不过气来,他看见了,被打倒在地上的那个女人就是林时初!快住手啊!有没有人路过来帮忙?! 叶从简内心无力地呐喊着,他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他猜到了接下里会发生什么。 果然,那个穷凶极恶的男人扑倒在林时初身上,开始肆无忌惮地撕扯起她的衣裳来。 叶从简恨得牙齿都把嘴唇咬出血来了,两只眼睛布满了血丝,死死地盯着视频里的人。正当他无法面对接下来的画面,想要快进略过的时候。 忽然本来没了动静的林时初动了,她急智掀起歹徒的衣摆把他蒙头勒住,往上一翻,用尽力气踹了他的下面要害,又趁着歹徒哀嚎无法反抗的时候,捡起刀子捅了歹徒几下,自卫成功了。 叶从简看到这里,终于松了口气,仿佛被攥住的心脏又重新恢复了跳动,他就知道,林时初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打倒的,她表面上看着很柔弱,内力却很有韧性,否则不会 家里发生重大事故之后,还能坚强地支撑着家里和公司。 他并不知道,他所认识的那个林时初真的死在了歹徒手上,而这个成功反击歹徒的林时初已经不是原来的人了。 视频里的林时初肋骨和腿骨都被打断了,无法站起来走路,她血肉模糊,已经不成人样了,但她依旧没有放弃,走不了,便用手艰难地往外爬出去,一点一点地挪动,像垂死的天鹅,挣扎着向生的方向爬去。 她爬了很久,身后用血染出了一条鲜红、蜿蜒而扭曲的痕迹,刺眼又令人莫名地感动。 叶从简忍不住用手按住自己的心脏,他另一只手已经握成拳头,把掌心掐出了血迹,他头一次感觉到什么叫心如刀割,内心汹涌而澎湃的剧烈情感仿佛要把他淹没了,他恨不得冲进视频里把林时初抱起来送去医院,而不是让她毫无尊严艰难地在地上爬…… 他以为看到这些就是让他最难受的了,但看到后面林时初的就诊报告的时候,他脸上瞬间没了血色,眼睛变得血红一片,死死地盯着报告上的“流产”两个字,“遭受外力重击导致流产”…… 叶从简突然用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透明的眼泪从他手指缝里流出来,无声无息的。 原来他曾经和林时初有过一个孩子,可是还不等他知道,这个孩子就又离开了。 那个时候他没有陪在林时初身边,而是在首都大张旗鼓地追求另一个女人,丝毫不知道为自己孕育过一个孩子的女人正在生死之间挣扎着。 他甚至还在她刚从鬼门关出来的时候,迫不及待地,在她伤痕累累的身上踩下最后一脚,他毫不犹豫地抛弃了她,在她失去半条命和一个孩子,最需要帮助的时候。 林时初当时会有多绝望?叶从简都不敢去想,她现在能恢复成这个模样,还能相信爱情和男人,已经是个奇迹了。 叶从简知道,在那样艰难时刻落井下石的自己,即使是无意中的落井下石,但也永远不会得到林时初的原谅了。 他没有资格获得她的原谅,更没有资格阻扰好不容易才从以往悲惨的经历走出来的她追求幸福。 知道林时初发生过什么事情的叶从简,终于低下了他那自大、高傲的头颅,巨大的打击,让他仿佛一下子沧桑了十岁。 他从小顺风顺水,家世显赫、相貌英俊、才干出色,几乎没有遇到过什么挫折,但这一次,他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心如刀割、撕心裂肺。 林时初当时躺在病床上,知道自己失去了孩子的时候,大概也是这种心情吧?不,她会更绝望。 叶从简像是要惩罚自己一样,一遍遍地看着林时初出事的那个视频,一遍遍地感受着心脏像是被刀一片片切割的疼痛,好像他这样痛着,就能减轻一点内心的罪恶感以及愧疚,就能赎罪…… 之后,他又去找了林时初,这回他没有再说林时初和赵一程的恋情,而是痛苦地跟林时初道歉:“对不起。” “为什么要跟我说对不起?”林时初面无表情地问他。 252、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32) “因为在你最艰难的时候,我没有陪在你身边,甚至还抛弃了你。”叶从简声音沙哑地回答,通红的双眼紧紧地看着林时初。 林时初想了想,终于明白他指的是自己刚穿越过来险些被歹徒杀了的事,便摇摇头说:“没有必要道歉,因为你没有义务陪在我身边。” 林时初虽然对叶从简没什么好感,甚至挺讨厌,但叶从简又不是原主的家属,那点子亲密关系还是钱财两清的,所以叶从简真的没有义务陪她,虽然说他后面断绝关系的时候做得挺绝的。 “不,那个时候你还怀着我的孩子……”叶从简神情痛苦地说着。 林时初看见他这幅模样,惊讶极了,毕竟他看起来不像是喜欢孩子的男人啊,特别是当时原身和他的关系还不正当,就算有了孩子,他也会以为原主是故意算计的,想要母凭子贵,然后会强硬地要求人去打掉的吧?只是孩子还没被发现就出了意外离开了,才没了接下来的事情。 “你在意那个孩子?”林时初问道,“可我流产不是遭受了意外事故吗?只能说孩子与我们有缘无分,他又回到天上等待新的父母了。你也不用太在意,你以后会与自己的妻子有名正言顺的孩子的。” “不,这不一样……”叶从简说道,“你流产的时候我什么都不知道,甚至还用钱了断了与你的关系……” “所以你在愧疚?”林时初像是意识到了他反常的原因,诧异地问道,她还以为叶从简是个冷漠无情的人呢,毕竟作为男二,他所有的感情都给了女主温初语才对啊。 叶从简点了点头,说:“我很抱歉,在你躺在病床的时候抛弃了你,不亚于落井下石。我想要给你一点补偿,不知道你想要什么?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愿意尽力满足你。” “不用了,我现在过得很好。”林时初拒绝了,她现在不缺钱,公司也步入正轨,与赵一程的感情又水到渠成,事事如意,哪里需要他的补偿? 叶从简好说歹说,最后林时初收下了他打给她的一笔钱,用作了断。 叶从简当天就离开了禹城,他没有脸再出现在林时初面前,更没有脸去打扰她和赵一程。 坐在飞机上,他仿佛感觉到生命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永远地失去了,他怅然若失。 下了飞机,他的手机就不停地响起来,他看了一眼,是温初语打来的。 如果是平时,他肯定二话不说就接了,但现在,他默默地拒接了温初语的电话,甚至还把她的号码拉黑了。 不知道怎么的,从禹城回来,他仿佛失去了生命的某一个部分,连同对温初语的感情,莫名其妙地产生,又莫名其妙地消失,他再也感受不到一点儿对温初语的心动了。 徐秘书走上前来,把自己的手机递给叶从简,说:“叶总,是温小姐的电话,找您的。” 叶从简神情漠然地说:“她的电话以后不用再接了,她不会和我有什么关系。” 徐秘书听见他这话,愕然地抬眼看他,只见他神情冷峻淡漠,是认真的的。 向来很有职业操守的徐秘书立马拒绝了温初语的电话,然后也拉黑了她。 林时初可不知道叶从简和温初语的感情被她的意外事故弄没了,她得了叶从简的一大笔赔偿款,正考虑着怎么使用呢。 最后她决定捐出来给儿童公益基金会,用于帮助孤贫儿童的疾病治疗,就当作是给原主和那个未能出生的孩子积福了。 “时初,你今天心情不好吗?”赵一程捧着她的脸,有些担心地问道。 “没有,只是遇到了一个故人,想起了一些不太好的事罢了。”林时初摇摇头说道。 “需要人倾听吗?”赵一程善解人意地问。 “不用,我都释怀了,别担心。”林时初笑了笑,说道。 她当然释怀了,毕竟她又不是原主,对叶从简没有任何感情,也就不会感伤,而原主和她的孩子早就投胎去了。 赵一程亲了亲她的眉心。 初一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从沙发另一头走来,很快就到了赵一程腿上,冲着林时初喵喵地叫着,跟她抢夺赵一程的怀抱。 “初一,这是我的男人,不是你的哦。”林时初用一根手指头按在初一的脑门,阻止它蹭赵一程的动作。 “喵!”初一身躯小小,脾气却大大的,伸出毛茸茸的小爪子就拍了林时初一下,赵一程连忙捏住它的小爪子,亲了亲,才低着头教训它:“不可以挠妈妈,要不然禁罐头一星期!” 初一一听,不敢置信地用圆溜溜的眼睛瞪着赵一程,仿佛在质问他:“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地对待我这只可爱的小猫咪?爸爸你不痛我了吗?” 林时初噗嗤一声笑出来:“这小东西快成精了吧?” “好了好了,爸爸爱初一,也爱妈妈。”赵一程一手抱着初一小猫咪,另一只手拥住林时初,亲了一口猫咪,又亲了一下女朋友,一视同仁地说道。 “哎哟,我都沦落到跟小猫咪一个待遇的地步了?”林时初故意找茬道,手指不安分地搅着赵一程家居服上的一个纽扣。 “不,你比小猫咪更宝贝。”赵一程把初一小猫咪的眼睛一捂,就亲上了林时初的嘴唇,毫不客气地攻城略地一番,才停下来。 他的吻技已经很熟练了,常常亲得林时初热血沸腾,浑身像过电一样颤栗。 林时初刚想要继续跟他亲亲,刚要搂住他的脖子抱紧,忽然腹部就挤进了一个软绵绵、毛茸茸的小东西。 她低头一看,果不其然,是不满自己的被遗忘的初一小猫咪,它正光明正大地挤进赵一程和林时初之间,用自己小小的身躯反抗他们的忽视。 “喵喵……”初一抬起扁扁的小脑袋不满地叫道。 赵一程手撑住额头,轻笑出声来,说:“初一别捣蛋,爸爸妈妈忙着呢。” 林时初看着尾巴竖得高高的、夹在两人中间的初一,莫名地提前感受到了想要亲热的父母被熊孩子不识趣打断的憋屈。 有了孩子,果然就不能随心所欲地过二人世界了。 253、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33) 林父和林时遇已经回到林家休养了,林时初便再也不用去医院看他们,直接回家就行了。 “大哥,你快点好起来回公司吧,你妹妹我实在不想再上班了。”林时初懒洋洋地瘫倒在沙发上,对正在看新闻的林时遇说道。 林时遇现在除了走路还不太利索,其他的已经跟正常人差不多了,所以林时初才会催他去上班。 林时遇抬眼看了一眼林时初,说:“你不是做得好好的?而且我看你这些天,天天都能准时下班,根本不用加班,说明你管理起公司来已经游刃有余了,怎么能浪费自己的才能呢?” 林时初叹了一口气,说:“哥啊,我这都是被逼出来的啊,管理公司实在不是我的兴趣所在,之前只不过因为你和爸爸都在医院里,我就只好硬着头皮赶鸭子上架,现在虽然看起来做得有模有样的,但其实我内心里还是虚的。” 为了名正言顺地当条咸鱼,林时初毫不客气地把自己的能力评低了。 说着她还眼巴巴,一副很可怜的模样看着林时遇:“而且,这两年我真的很累啊,几乎没有休息过,刚接手公司的时候每天都忙到半夜,节假期更是没有,哥哥就当是可怜我吧,赶紧接手公司,让我能好好地休息一下……” 她说得那样可怜,林时遇心中不忍,想到当初自己和父亲都只能躺在医院里,帮不上忙不说,反而成了拖累,妹妹一个弱女子只能咬着牙、含着泪努力撑起公司,那个时候的她,想也知道会有多无助、绝望。 林时遇想到这里,内心就生出了满满的愧疚,于是他脱口而出道:“好,哥哥答应你接管公司,让你好好休息。” 林时初顿时喜笑颜开,立刻坐了起来,说:“那就一言为定了!哥哥你可不能反悔。” 林时遇看见她变脸变得这么快的模样,哪里还不知道自己被妹妹刚刚的装出来的可怜模样骗了?但虽然被骗了,可妹妹说的话却是真的。 他作为林家的长子,妹妹的哥哥,自然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能再理所当然地把压力压在妹妹柔弱的肩上。 因此林时遇也只是哭笑不得地回答道:“别担心,哥哥不会反悔的。” 林时初是个执行力很强的人,说要让林时遇接管公司,那她下午就让文助理到林家来,打算渐渐地把公司的事交给林时遇来处理。 文助理带着文件再一次走进林家,颇有点物是人非的感觉。 他对林家很熟悉,林家出事之前,他先后作为林父、林时遇的助理,经常出入这里。林家出事之后,因为林时初搬去了公司附近的公寓住,他才许久没有来过这里了,没想到今天又故地重游。 想起这一两年来林家的境况,他都忍不住想叹息一声,不过现在好了很多,起码林父和林时遇都已经恢复得很好,林家又慢慢恢复生机了。 “老林总、林总、小林总。”客厅里坐了三个林总,文助理只得按着年龄叫着这三个称呼。 林父看见他,高兴地说道:“小文!好久不见,长得更俊了,这两 年你的个人感情解决了没有啊?” 文助理:……老林总还是这么爱开玩笑。 “老林总说笑了,我都快三十了,哪里还俊?个人感情……这可是我的痛脚啊,女朋友前阵子跟我分手了。”文助理叹了口气说道。 “那小伙子可得加油啊,工作重要,生活也很重要嘛!”林父笑呵呵地说道。 “爸爸,文助理可没闲着啊,他这两年都换了几个女朋友了,想要解决个人感情还不容易?”林时初拆穿了文助理装可怜的小伎俩。 “啧啧,看来小文还挺招姑娘喜欢……不如给我儿子传授点经验?他再打光棍下去,我这辈子就别想见到孙子了。”林父突发奇想道。 “爸,你就别捣乱了。”林时遇警告地看了一眼林父,说道,“文助理是来找时初的吧,你们有工作就先去忙。” “哥,不是我和文助理,你也有工作啊,别忘了你答应要接管公司的,现在不就得跟着咱们接触工作吗?”林时初提醒他。 林时遇没想到她这么急,但他既然都答应妹妹了,也不差这点时间,就不拖延了,于是跟着两人去了书房。 林时遇的工作能力还是很强的,出事之前就已经接了林父的班,而且做得还很不错,是个青年才俊,这会儿他身体也恢复得差不多了,工作上的事陌生了些,但接触得多了,感觉就回来了。 因此有了林时遇的加入,林时初工作起来轻松了许多,起码去找赵一程的空闲时间增多了。 赵一程的戏也拍到了尾声,有更多时间和林时初待在一起,林时初有易容的这门技术,因此他们俩要出门那是完全不用担心被认出来,易容成各种各样的人之后,他们混入人群之中如鱼得水,到处游玩,真正地享受了一把谈恋爱的乐趣。 林时遇终于彻底扔掉了拐杖,能自己行走了,行动自如。林时初知道之后,更是迫不及待地要他去公司上班。 于是,时隔两年,据说成了植物人、苏醒可能性极小的昔日青年才俊林时遇,再一次出现在了林氏集团,而且是用他自己的双腿,行动自如地走了进去,就像两年前他还没出世之前。 公司的员工看到他,都有些恍然,仿佛时光回到了两年之前一样,但他们很快就清醒过来,这不是他们的错觉,而是林时遇真的恢复了,还重新回来上班了! 不敢置信的那些员工震惊地看着林时遇从公司大厅走进去,上了总裁专用的电梯,看不见他的身影了,便迫不及待地跟周围的同事议论起来。 “天啊,这真的是咱们的大公子林总吗?他不是成了植物人,怎么好了?” “对啊!当初他出事的时候,咱们公司都有同事代表专门去看望过,是真的成了植物人,据说苏醒过来的可能性极小,那时候大家还感到很可惜,觉得天妒英才,没想到现在真的有奇迹发生,他居然好了!” “真好啊,他看起来都没什么后遗症,真是太幸运了!” …… 254、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34) 林时遇的回归在公司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不过都是正面的,毕竟自从林家出事之后,林氏集团就一大半时间都处在风雨飘摇之中,还是林时初来了之后才彻底稳定下来的,林时遇的回归有助于公司人心稳定。 虽然有些心思深沉些的员工认为他的回归会和林时初发生冲突,毕竟现在林时初才是公司的掌权人,而林时遇远离权利中心已经很久,才刚刚回来,但偏偏出事前他又在公司有了基础,因此有人猜测他们会因为公司的权力而反目成仇,演一出兄妹夺权的戏码。 然而让这些想看好戏的人失望了,林时遇和林时初根本没有发生什么夺权的冲突,相反,林时初还恨不得立刻就把所有工作都交给林时遇,好自己离开工作岗位去潇洒。 外人的看法并不重要,林时初兄妹俩自己知道事情的真相就行了,总之,林氏集团的权力过渡十分顺利,林时初很快就如愿成为了混吃等死的咸鱼一条,再也不用早出晚归去公司当社畜了。 赵一程的戏也拍完了,就从酒店搬了出来,直接住到林时初的公寓里去了,经纪人为此捶胸顿足,觉得赵一程堕落了,陷在温柔乡里,连事业也不搞了。 赵一程却丝毫不觉得自己堕落,他是这么对经纪人说的: “我都快三十了,人生前三十年都在为事业拼搏,甚至还牺牲了自己的私人生活,如今事业算是有了点小小的成就,不是一事无成了,难道还不能追求私人生活了吗?我又不是机器人,加点油就能持续不停工作,我也需要感情的抚慰啊。” 他说得那样情真意切,仿佛不让他去谈恋爱就是冷酷无情,经纪人哪里还能再说什么?只能替他推掉那些源源不断的工作邀约,给他留出一段充足的时间,让他好好享受私人生活了。 于是两个不用工作的恋人,就开始到处浪了,禹城已经装不下他们了,他们自己开着车全国到处跑,毕竟还要带上初一这只小猫咪,只能自驾游了。 没到一处旅游景点,林时初就给赵一程和她自己易容,抱上初一痛痛快快地玩,大概水过得太轻松了,赵一程愣是从一个高冷影帝变成了爱晒女朋友和猫崽的接地气的普通男人。 当然,他镜头里的林时初出境是没有正脸的,因此即使粉丝们撒泼打滚哀求要看她的真容,赵一程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所以林时初的身份依旧被瞒得很紧。 赵一程经常晒风景照片,有些眼尖的粉丝认出了地点,想要跑去个他偶遇,然而偶遇了个寂寞,根本没人能认出他来,赵一程为此得意不已,搂着林时初亲了又亲。 这天晚上,他在社交平台上晒出了一条视频,视频里,林时初正在用手提电脑,而初一这只小猫咪则躺在她右手边。 刚开始,初一是安静地躺在旁边,默默地看着林时初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击,眼神随着她的手不停地左右移动。 但看着看着,它就突然扑上去,用两只小短腿紧紧地抱住了林时初的右手,一边抱一边喵喵地叫着。 林时初正忙着呢,初一抱住她手的动作妨碍了她右手的灵活,让她只能拖着初一敲键盘,因此她只得把初一扒拉下来,让它别抱住她的手。 但初一哪里是这么容易就放弃的猫咪?它一边凶巴巴地喵喵骂着,一边不依不饶地就要抱她的右手,一遍遍被扒开,它就一遍遍又抱回去,不依不饶,执着得很,还骂骂咧咧的,脾气大着呢。 到最后林时初都被它气笑了,用左手食指戳了戳它的脑门,笑骂道:“你是牛皮糖吗?就这么爱粘着我?妈妈现在正忙着,等会儿再让你抱行吗?” 可初一才不理会她说什么,只不依不饶用两只短短的前爪紧紧抱住她的右手,两只琥珀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喵喵地叫着,像是在理直气壮地反驳:“我不!我就要现在抱你的手!” 赵一程是觉得这个场景很好笑,才录了下来发到平台上,还配了一句:“粘人精本精”。 粉丝们看到这个视频,果不其然个个嚷着:“初一好可爱,好想rua!” 要不然就是:“嫂子声音真好听,对小猫咪好温柔。” “这个时候真不知道该羡慕嫂子还是羡慕初一了,我也好想有只粘人猫粘着我啊!有嫂子这么温柔美丽的铲屎官,初一也是令人羡慕了!” “前面的!当然是羡慕赵影帝啊!因为女朋友是他的,初一也是他的啊,女人和猫咪,他全都有!” “卧槽!你说得好对,赵影帝才是让咱们羡慕嫉妒恨的那个人啊。” …… 赵一程看到这里,俊美的脸上情不自禁地露出了温柔的笑容,林时初是自己的,初一也是自己的,确实他才是那个最令人羡慕的人,他忍不住给那条评论点了个赞。 于是大家就都知道他暗戳戳的炫耀之心了。 这个又萌又可爱的视频当天晚上还上了热搜,有些人眼热赵一程有那么可爱粘人的小猫咪,有些人则恨不得自己是被初一黏住的林时初,个个被萌得发出尖叫。 连经纪人都给赵一程打电话:“一程!你什么时候回首都啊?要带着你的宝贝女儿初一啊,嘿嘿,我很喜欢它,好想rua它啊。你一定得满足我这个愿望!” 赵一程嘴角吟着一抹得意的笑,挑眉故作矜持地说:“我和时初还要在这边玩呢,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去首都,想rua初一啊,你还是等着吧!” “赵一程!你还记得你是个演员吗?你想想你自己多少天没开工了?还想玩多久?再不回来你就过气了!”经纪人见来软的不行,就来石更的了,反正不管怎么样,威逼利诱都要让赵一程把初一小猫咪带到首都来,让他好好过一把撸猫的瘾! “过气就过气,我现在又不是只能演戏才有饭吃。”赵一程十分有底气地说道。 经纪人被他这话噎得哑口无声,赵一程是个有远见的人,前些年挣了钱就开始搞副业,因为商业天赋不错,早早就实现了财富自由,成了资本家。 “好了,我不用多久就能回去了。”赵一程怕经纪人气坏了,便安抚他。 255、反派工具人姑姑(1) 赵一程安抚好了经纪人之后,过了半个月,就真的带着林时初和初一去了首都,喜得经纪人连赵一程这个正经的老板都不要了,屁颠屁颠地追着初一撸,甚至还给赵一程接了一部宠物综艺,把初一也捧成了明星猫咪,吸引了成千上万的猫奴嗷嗷地在赵一程社交平台下求初一的照片和视频。 林时初彻底堕落成了咸鱼,林时遇怜惜她前几年辛苦支撑家里和公司的遭遇,无怨无悔地当她的后盾,挣钱给她花,像是要彻底补偿她一样。 当然,她自己其实也很有钱,佳沃公司的智能家居用品研发出来了,她作为投资人,一跃成了亿万富婆,躺着就有钱收了,日常不是吃喝玩乐,就是和赵一程腻腻歪歪。 而赵一程更是减少了拍戏的工作来陪林时初,他一年大概都拍不了一部戏,只有确实喜欢的剧本,足够精益求精,才会拍,因此即使拍戏的频率减少,他在电影圈依旧常青不倒,成了传说,不知道多少后辈想成为下一个他。 大家都有美好而充满希望的未来,至于叶从简、温初语这些主角们?那与林时初都毫无关系了。 “乖女儿啊,你就答应妈妈,跟那个周文也结婚吧。现在公司真的不能再发生动荡了,就当是为了让你爸爸得到安息,好吗?”一个有些苍老的女声在时初耳边响起。 时初睁眼一看,面前是一个衣着富贵,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老太太,正眼带哀求地看着自己。 时初眼睛眨了眨,瞬间,原主的记忆就涌入了她的脑海,她立刻就了解了眼前的情况,于是她摇了摇头,坚决地对老太太说:“妈,抱歉,我不会跟周文也结婚的,公司动荡就动荡呗,反正又不是我的。” “你!”老太太瞬间面色狰狞了一下,显然没想到女儿居然会拒绝她这个要求,要知道,她这个女儿最孝顺她了,基本上她说什么女儿都会听,就想着做个听话懂事的女儿来讨好自己。 但现在,她居然敢这么理直气壮地拒绝自己?霍老太太脸色都变了,愤怒地瞪着霍时初,说:“公司是你爸爸一辈子的心血,你难道就忍心眼睁睁地看着它倒闭?我不过是让你和周文也结婚,稳住公司,你怎么就不愿意?你就是这样孝顺我的吗?” “妈,别避重就轻,公司里我只有百分之五的股份,你却要我为了这个注定不属于自己的公司,牺牲我一辈子的婚姻?爸爸的心血要是这么容易就倒闭,那就让它倒闭吧,就算没了公司,咱们家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省点过,虽然不能保证荣华富贵,但也能平平安安过一辈子了,做人还是不要太贪心。”霍时初面容平静地看着霍老太太,语气平淡地说道。 “姑姑,你怎么能这么说呢,奶奶也是为了你好,周叔叔长得一表人才,又才华横溢,实在是难得的青年才俊,跟你十分般配,你怎么能误会奶奶的好心呢。”一个带着少年气的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扶住霍老太太,一脸不赞同地对霍时初说道。 霍时初眯了眯眼,这个男孩子就是原主的侄子霍铮了,年纪小小,却已经如同挺拔的青松,长成了清俊出色的少年,怪不得会是这个世界的男主角。 “侄子啊,别拿这些话来糊弄我了,咱们彼此都心知肚明,你和妈不过是想用我的婚姻来拴住周文也,好让他和我在你长大之前,给公司卖命罢了。你倒是出息了,小小年纪就会算计长辈了。”霍时初嘲讽地看着霍铮说道。 “不!我没有,姑姑你怎么能这么想我?”霍铮到底还没有长大,被霍时初揭穿了他这些见不得人的心思,就羞耻得脸都红了,连辩解的话都没什么底气,摆明了心虚。 霍老太太可不像他这么面嫩,即使被女儿揭穿了真相,也依旧面不改色,冷冷地看着霍时初,干脆连遮羞布也不要了,说:“既然你都知道了,那就更应该理解我的苦心,你要是还当我是你的母亲,就乖乖地听我的话,跟周文也结婚,否则……你就不是我霍家的女儿!” 她撕破脸开始威胁霍时初了。 霍时初是会被她威胁的人吗?当然不是,因此她点点头,说:“既然不结婚就不是你女儿,那好吧,我从今天起,就不是你霍家的女儿了,再见!” 说完,她就转身离开了,身后霍老太太不敢置信地看着她的背影,气急败坏地说道:“你今天敢走出家门,以后就不要后悔!死在外面都不要回来!” “你放心,我不会回来的。”霍时初转头轻轻对她说道。 没过多久,霍时初就找出了自己的各种证件照,只带上了几套寻常的衣服,就下了楼。 客厅里,霍老太太盯着她的眼神像是恨不得咬死她一样,阴辣凶狠,而霍铮则一脸担忧地对她道:“姑姑,你赶紧跟奶奶道个歉吧!怎么能一走了之呢?” 霍时初拍了拍他的脸,说:“好侄子,少了姑姑跟你争家产,你该感到高兴才是啊。对了,这回姑姑可不会傻傻地牺牲婚姻来守住你的公司了,你要靠自己了啊……” 说完,她嘻嘻一笑,就走出了霍家的大门,留下神情变得僵硬的霍铮。 霍时初找了个酒店住下了,她现在离开了霍家,需要为以后好好打算一下了。 说起来,原主前辈子挺惨的,刚大学毕业,父亲就突发重病离世了,家里除了她,就只剩下年幼的侄子和年老的母亲,而她大哥大嫂早几年就飞机失事去世了。 公司掌权人突然离世,没有留下可靠的接班人,其他董事就开始搞事情了,想要把霍家的公司改名换姓。 霍老太太哪里肯眼睁睁地看着自家的公司变成别人的?那是要留给自己的宝贝大孙子的! 无奈之下,她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就是让自己的小女儿嫁给丈夫的心腹手下周文也,同时小女儿也入驻公司,周文也成了霍家的人,自然会忠心耿耿地辅助小女儿稳住公司,这样,公司就不会被心怀不轨的其他董事抢走了。 等过了几年,孙子霍铮长大了,那女儿和周文也就可以“功成身退”,把公司还给孙子了。 霍老太太想得很美好,但现实却不可能事事都如她的愿。 256、反派工具人姑姑(2) 原主当初愿意跟周文也结婚,确实是因为霍老太太的哀求,霍老太太很擅长用苦肉计来煽情,而向来缺爱又渴望母爱的原主被她这么一求,心一软,就答应了嫁给周文也。 原主和周文也在此之前没有丝毫交集,更没有感情,只是因为霍老太太的哀求就结了婚成为夫妻,婚后生活可想而知了。 不过周文也是个野心家,他觊觎霍家的公司,自然乐意娶原主。 结婚之后,周文也果然全心全意地辅助原主在公司站稳了脚跟,但他在背地里却不遗余力地给原主灌输“母亲只是利用你帮她孙子守公司,等霍铮长大就会过河拆桥把你赶出公司”以及“母亲重男轻女,公司本来就应该是你的,凭什么你付出那么多,公司最后却要留给你侄子继承”……这些观念。 夜以继日地挑拨洗脑之下,原主心里果然生出了不甘和野心,再也不肯乖乖地当个工具人帮霍铮守着公司,等他长大接手了。 于是在霍铮成长起来之前,原主和周文也就想方设法地增加自己手中的股份和筹码,想要彻底把霍家公司变成自己的。 但很可惜他们只是反派罢了,怎么可能抢得了作为男主角的霍铮的公司?所以最后在与霍铮争权的过程中一败涂地,周文也被送进监狱,原主则被送进精神病院,自杀身亡。 而霍铮只觉得姑姑贪心不足蛇吞象,明明只是代自己保管公司,最后却想把公司据为己有,鸠占鹊巢,真是厚颜无耻。 那么站在原主的位置来看呢?她明明为了公司牺牲了自己的婚姻,还任劳任怨地管理公司,即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可母亲和侄子却只把她当成个管账的丫头,等时间到了就要无怨无悔地把公司交出去,这让她怎么能甘心呢?更何况她也是霍老的女儿,也有公司的继承权,为什么她不能名正言顺地拥有公司? 矛盾就是这样产生的,归根到底不过是因为利益罢了。 但一开始原主明明对公司根本没有野心,甚至理所当然地觉得公司就应该给侄子继承。 然而霍母为了孙子而选择牺牲她,周文也又点燃了她的不甘和野心,那么她就不甘心只当个工具人了,于是她成了跟侄子抢公司的恶人反派。 现在,时初成了原主,自然不可能再按照原主上辈子的人生轨迹再走一遍,霍家的公司就让霍母和霍铮他们自己折腾吧,这次没有她这个工具人掺和,不知道霍铮还能不能在长大之后顺顺利利地接手霍家的公司? 公司里的那些豺狼虎豹可不是那么容易就摆平的,上辈子原主跟周文也是头发都掉了大半,用尽招数,才勉强稳住他们。 不知道这回没了自己,年老体弱的霍母和年幼的霍铮,该用什么办法保住公司呢? 这个世界跟上个世界可不一样,上个世界,原主的家人都很爱她,没出事前把原主如珠如宝地疼爱,所以时初成了原主之后,会心甘情愿地接管公司、照顾原主的父亲和哥哥。 但在这个世界,霍母根本不喜欢原主这个老来女,因为她是高龄产妇,生原主的时候难产,险些没了命,而且她还重男轻女,有了优秀的长子,自然更不可能喜欢原主了,因此她对原主只有表面情,要不然也不会公司一出问题,就想牺牲她。 而霍铮这个侄子,小小年纪就心机深沉,对原主这个姑姑更是只有利用,所以时初是傻了才会为了他们牺牲自己的利益。 “时初!听说你离家出走了?”一条微信突然冒出来,霍时初打开一看,是个叫“张婷”的人发来的,张婷是原主的好朋友,也是个富二代,只是家世没原主好,所以跟原主来往就有点跟班的意味。 没想到她消息还这么灵通,霍时初才离开了多久啊,张婷居然就知道了。 霍时初回复道:是啊,离家出走了,你要资助一下我吗? 原主在成为野心家跟侄子争公司之前,是个单纯天真的傻白甜,否则也不会傻乎乎被母亲一求,就嫁给一个没有感情的陌生男人。 她对朋友也很大方,一起出去玩通常是买单交钱的那个,所以塑料姐妹还是有一些的。 张婷:呵呵,时初开玩笑呢,霍大小姐怎么可能需要我资助啊? 霍时初隔着手机都看出了张婷的虚伪,果然一说钱的事就伤感情,不过霍时初也不是真的要张婷资助她,她只是耍耍她而已。 霍时初:我离家出走了,卡被家里停了啊,我是说真的,你赶紧资助一下好姐妹! 张婷:这个……可真不巧,我这个月的零花钱刚买了一个包,妈妈又骂我奢侈,就扣了我一半零花钱,所以我这会儿也没钱啊,心有余力不足,没法帮你了。 霍时初嘴角扯起一个假笑,张婷这个借口可真够敷衍的。 张婷:我妈又喊我了,先不聊了,拜拜…… 啧啧,跑得这么快,果然够塑料的。 霍时初也料到了,内心没什么波澜,毕竟家人都可以对你翻脸无情了,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又有什么义务去帮你? 不过这个塑料朋友也不用联系了,霍时初拉黑了张婷。 她离开了霍家,就得自力更生了,幸好原主已经大学毕业,可以找工作了。只是原主是舞蹈专业的,时初就有些头疼,要她用跳舞这个技能来赚钱,还不如让她开个武馆教人练武呢。 上辈子当了大半辈子咸鱼的霍时初就有些烦恼了,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果然是这样,她享受了那么久,这辈子要让她一下子进入工作拼搏的状态,就很难。 不过还有比她更烦的人,那就是霍老太太和霍铮。 “张建国这个老头真的要召开董事会?想推他自己的人上位当总裁?这怎么行?”霍老太太怒气腾腾地说道,即使年纪不轻了,却还中气十足。 “不行!我不同意!我手里的股份对多,我说不同意就不能开!”她胡搅蛮缠。 对面的人不知道又说了什么,气得霍老太太把手机都砸了,才结束了这次通话。 “奶奶,要不然咱们也找盟友吧?”霍铮一边给霍老太太顺气,一边建议道。 “找盟友?我倒是想过,要不是霍时初这个该死的丫头不同意,周文也怎么会袖手旁观?都是那个不孝女的错!”霍老太太气急败坏地骂道。 257、反派工具人姑姑(3 ) 霍老太太把霍时初骂了一顿,最后实在气不过,就又让佣人给她找了个新手机,开始打霍时初的电话了,想当面骂她一顿,毕竟背地里骂,霍时初又听不见。 霍时初正在酒店里检查自己的财产,就听见手机响了,正是霍母的来电,用脚后跟想都知道她现在打电话来找她是怎么回事,霍时初毫不犹豫地拒接了,霍母打一次她就挂断一次。 霍母气得头顶都快冒烟了,不住地骂霍时初,然而她骂得再狠,霍时初也不知道,于是气坏的只有霍母自己。 霍铮眼看着霍母的电话打不通,心思转了转,犹犹豫豫地像是不经意般说道:“姑姑怎么能在这个紧要关头离家出走呢?这会让外人怎么看待咱们家?还有啊,她这么离开,别人会不会趁火打劫啊,毕竟姑姑这么单纯,别人要是想骗她,一骗一个准,钱财没了倒是小事,就怕别人骗她的感情……” 他说得忧心忡忡的,似乎真的担心自己的姑姑,霍母就更愤怒了,当然,她并不是担心自己的女儿被人骗感情,而是怕她被人骗完了财产。 于是她立刻打电话给自己的财务经理,让人停了霍时初的卡,然后恶狠狠地骂道:“看她没了钱,能在外面待几天?我要让她灰溜溜地回来跪着求我!” 霍铮听见了霍母的话,眼神闪了闪,既然姑姑这么自私,不肯为公司出一点力,那就不要用家里的财产了。 霍铮的父亲和霍时初年龄相差有点大,而且霍时初因为不被霍母喜欢,小小年纪上的就是寄宿学校,一年在家里的时间都不超过三个月,想要跟家里人联络感情都没时间,所以霍铮对这个姑姑其实没什么感情。 霍时初很快就收到了自己的银、行卡被停的消息,不但如此,就连她名下的房子、店铺等不动产都被霍母冻结了,她无权使用。 “动作挺快的啊。”霍时初无所谓地笑了笑,她既然选择离开霍家,那霍家的财产她也不会贪,霍母要收回就收回好了。 她掏出了另外一张很普通的卡,这是原主自己办的,霍母根本不知道,所以就没有停掉这张。 她拿出手机查了一下,发现里面只有四万多块,这是原主上大学时被同学邀去剧场参加舞蹈表演得到的报酬,她一个大小姐去做舞蹈表演,当然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锻炼自己以及觉得好玩。 幸好原主还要这张卡,否则她又得卖首饰去了。 住酒店太费钱了,她现在不是千金大小姐了,钱得省着点用,于是霍时初在网上开始找房子。 而另一边,霍家大宅的某个佣人房里,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妇人偷偷摸摸地打电话给周文也:“周先生,今天霍家没什么大事发生,不过大小姐离家出走了,似乎是跟霍老太太大吵了一架。” “她们因为什么吵的架?”周文也敏锐地抓住了重点。 “好像是什么结不结婚的事?霍老太太似乎想要大小姐嫁给什么人 ,大小姐不肯,就吵了一架,离家出走了。”女佣人回忆着回答道。 “结婚?”周文也听到这里,眉头一皱,问,“是联姻吗?霍老走了之后公司不稳了,霍老太太就想让女儿跟人联姻?” 女佣人讪笑道:“这个……我文化低,也不懂……” 周文也又问了几句,女佣人没能再给他提供有用的消息,他只得叮嘱道:“你机灵点,多打听点霍家的消息,消息越多,费用越高,别让人发现了。” 女佣人连忙答应了。 周文也挂了电话,才脸色凝重地思考起来,他是个从小山村考出来的金凤凰,聪明谨慎,心思深沉,一毕业就进了霍家集团,从当小助理开始,一步步地走入权力中心,成为霍老先生的心腹大将。 他早早就把霍家的家庭成员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了,知道霍家有一个大小姐,比他小几岁。他从一个贫困小山村出来,小时候连饭都吃不饱,上学还是靠社会资助和奖学金,早就知道了金钱的重要性,因此名利心特别重,进入霍家集团后,便一心一意地钻营,终于入了霍老先生的眼,成为他的心腹。 原本他是想着借助这层关系,接近霍大小姐,从而一步步地夺得她的芳心,娶了她,这样就能少奋斗二十年,摆脱出身,跨越阶级,成功跻身上层社会。 但他这个计划还没来得及实施,霍老先生就突然死了,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让他之前的万般打算都落了空,但他不是那么容易认输的人,于是趁着霍老先生去世,霍家正乱的时候,收买了霍家的佣人给他传消息,好让他在之后的公司内部势力重新洗牌时占据先机。 果然他这一步棋没有白费,这不就知道了霍老太太想让霍大小姐联姻的事? 霍时初母女争吵时是在客厅,那个女佣人的工作范围在后院,所以不敢靠得太近,自然没偷听清楚霍老夫人到底想让霍时初跟谁联姻。 周文也于是也就不知道他自己正是那个被霍老太太选中跟霍时初结婚的人。 然而他虽然不知道这个消息,脑回路却神奇地跟霍老太太的脑回路重合了,现在霍家老的老、小的小,只有霍大小姐年轻力壮,适合进入公司,但她偏偏是个女人,要掌握公司非常困难——除非,有人帮忙。 联想起霍老太太想让她联姻的原因,不就是想要找盟友帮霍家稳住在公司的话语权吗?那自己为什么不可以?他是霍老先生的心腹,在公司的也有很大的话语权,他难道不能成为霍小姐联姻的选择吗? 周文也想到这个可能,呼吸都急促起来,心脏激动得快要蹦出胸膛了,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很有道理,也有很大的可能性。 谋划许久的事以为没希望了,却突然猛地有了实现的机会,比他之前谋划的还要好得多,所谓柳暗花明,不正是如此吗? 周文也是个野心十足又爱走捷径的人,想到了这个可能,自然就迫不及待去实现了。 258、反派工具人姑姑(4) 霍时初可不知道周文也跟霍老太太一样打上了她的主意,正谋划着把她当踏脚石呢。 她在网上看中了几个房子,打算去看看,就选一个合适的租了,没办法,她现在只剩下那四万块了,买不起房。 她如今没什么紧急的事要用上大钱,就不至于用到自己伴生空间里金银珠宝了。 霍时初跟着房产中介把那几套房子都看了一遍,最后选中一个月租八千、两室一厅的房子,又因为押一付三,于是付完房租,她手里只剩下几千块钱了,连一万都不到……有点穷。 看完房子回酒店的时候,她都舍不得打车,只能挤地铁了。 刚出了地铁口不远,就突然从斜地里冲突一个男人,猛地把她肩上的包包抢走了。 霍时初顿时怒了,她没想到这不长眼的小贼都抢到她头上来了,于是大喊一声:“有人抢劫!帮忙报警!” 就追着那抢劫犯跑了,她为了方便出来看房,穿的是一双小白鞋,倒是很方便跑步,霍时初憋着一口气,紧追着那男人不放,一边跑还不忘大声地喊:“麻烦帮忙拦下那个抢劫犯!” 路过的人听见她的呼喊,又看见果然有一个男人拿着一个一看就是女士的包包在前面跑,于是一些热心的人就帮忙追人了。 跑了两条街了,霍时初还死死追在那个男人身后,那个抢劫犯根本没法甩掉她,见她追着自己的距离还越来越近,顿时心有些慌了,显然没想到霍时初这么难缠。 最终,他还是没能跑赢霍时初,霍时初追到他身后两三米处,就飞起一脚,精准地把他踹到在地上了,动作帅气极了。 “姑娘,你最后那一脚可真厉害啊!”帮忙追赶的大叔一边帮霍时初按住摔倒在地的男人,一边惊叹地问,“力道不小,你还跑了这么远,练过吗?” 霍时初又重重地踢了那男人一脚,才笑着说道:“没怎么练过,不过我是舞蹈专业的,练舞也要体力。” “难怪呢。”大叔感叹。 最后霍时初跟着敬察去录了口供,回到酒店都快天黑了。 而她根本不知道,那个来抢她包包的男人是周文也派来的,周文也想博得她的好感,于是请人来想演一出“英雄救美”。 但他错估了霍时初的运动能力,还没等他“见义勇为”,霍时初就追着抢劫犯跑得没影了,他这个坐惯了办公室的人,追都追不上去,只得放弃了。 至于被抓的那个人会不会供出他这个幕后之人,那就看他能不能封住那人的口了,不过即使能封住,也要大出血了吧? 霍时初不知道自己出色的运动能力让她躲过了一场算计。 她很快就从酒店搬到了自己租的房子里,有了安全稳定的住所,她就要开始挣钱养活自己了。 她不准备当个舞蹈演员,就只能从事其他行业了。 恰好她在朋友圈看到一个朋友挂出了星悦娱乐公司招编剧、导演和演员的招聘启事,她打算当个编剧。 当然,她是个自由惯了的人,并不想进入公司,受人管制,所以她只打算当个野生的编剧,写了剧本就卖给别人。 霍时初是个做事很认真的人,既然选择了职业,就会好好地做下去。 她以前没做过编剧,但只要肯学习,没有哪个职业是不能精通的,就算不能精通,那霍时初还有一个金手指,那就是她穿越过那么多个世界,只要把她穿越过的某个世界的人生写出来,就已经十分精彩了。 编剧想要写出一个剧本,是十分耗费时间的,而霍时初现在身上已经没有多少钱了,她只能先当个翻译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在网上找了翻译的兼职工作,她会好几门外语,都是有真材实料的,翻译的文稿无论是哪方面的、用词多生僻艰涩,都能翻译得通畅流利又不失专业性,所以很快就打出了名声,甚至还有人想高薪请她当专职翻译,但她都拒绝了。 霍时初就这样一边当翻译,一边学习编剧,成了个宅女。 这可急坏了想要虏获她芳心的周文也,不管他有多少手段,但人家霍时初根本不出门,那他就无计可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更何况他还为了封住那个被霍时初送进警察局的男人的口,损失了一大笔钱,他就更急着要得到霍时初了。 幸好功夫不负有心人,霍时初这天终于出门了,她是去小区附近的超市采购生活用品的,超市并不远,而且霍时初也没有车,所以她是走路去的。 周文也等了那么多天,终于等到一个机会,自然不可能错过,于是他开着自己的车,装作不小心,就要往霍时初身上撞过去! 当然,他自认为有分寸,并不是真的想要撞伤霍时初,而是想伪装出“不小心”险些撞上她的场景,最好霍时初有点轻伤,比如擦伤或者骨裂之类的,那他就有借口送她去医院,然后借着说内疚,要照顾她的机会,跟她“顺其自然”地发展感情。 心术不正的人,就想靠歪门邪道来达到目的,从来不想着光明正大走正路。 周文也想和霍时初发展感情,用什么方法不好?非要用这种上不得台面的阴暗手段,似乎不用手段就做不成事一样。 霍时初敏锐地听到身后异样的风声以及刹车风,瞬间还来不及思考,经过千锤百炼的灵魂就控制着身体灵活地躲闪过了朝她撞过来的车子。 等她几个轻跃闪到了一旁,那辆车子就直直地撞向了路边的铁栏杆,把栏杆都撞断了好几根才停下来,吓得周围的人惊魂未定。 霍时初本来还以为这只是个意外事故,这辆车的司机可能是技术不够熟练,太慌张或者是刹车失灵,但等到司机从车里走出来,霍时初立刻就不觉得这是个意外了。 因为这个司机就是周文也,怎么可能这么巧?霍老太太千方百计逼自己嫁的男人,恰好就是险些撞上自己的人,霍时初可不觉得这只是个巧合。 “对不起!对不起!这位小姐,你没有受伤吧?”周文也装出惊魂未定的模样,走到霍时初面前,紧张又担心地询问。 259、反派工具人姑姑(5) 周文也长得文质彬彬,又戴着眼镜,看着就是个斯文人,还穿着西装,一副社会精英的模样,很容易博得别人的好感,起码刚刚被他吓到的那些路人,看到他,本来生起的怒火不知不觉就熄灭了。 皮相好的人做了错事,别人都会不由自主地给他找借口,更何况周文也还是个非常会装的人。 “没事没事,幸好你动作快,没有伤到人,你又不是故意的。”霍时初还没开口,旁边的人就替她原谅周文也了。 霍时初没有跟他多说废话,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 周文也看见她的举动,脸上伪装出来的愧疚神情险些维持不住了,不过幸好他很快就恢复了自然,作为一个险些发生了车祸的人,他不能阻止霍时初报警,否则不摆明了他心中有鬼么? 他现在只能祈祷敬察看见这只是个无人伤忙的小车祸,调解一番就不仔细调查了,否则让敬察调查出他是故意弄出这车祸的话,那他就麻烦大了。 毕竟是个心思深沉的人,周文也很快就镇定下来了,还有心思继续博得霍时初的好感。 “要不,我还是送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吧?”周文也担忧地建议道。 霍时初连个擦伤都没有,周文也有些失望,但依旧不想放弃,没机会那就创造机会跟她相处,他想得很周到。 但霍时初可不想配合他,能想到用这种缺德的方法来偶遇她,周文也一看就不安好心,她傻了才会跟他扯到一起去。 “不好意思啊,我没受伤,但我希望你配合敬察的调查,因为我认为这不是一件意外的事故,而是你有心为之的,你想撞的是我,只是我身手比较敏捷,及时地逃开了,但我不会放弃追求这件事。” 霍时初的话让周围的人听了都一愣,看着周文也的眼神顿时就变了,窃窃私语道:“难道这个男人真的是故意撞上人家小姑娘的?天啊,这也太丧心病狂了,他还装得这么愧疚!” “谁知道是不是变态杀手啊?人家小姑娘碍着他什么了?” “可他们看样子不像是认识的啊?能有什么仇?” “非得要有仇才会故意撞人吗?万一是报复社会呢?” “说不定是追求小姑娘不成因爱生恨呢?现在有些男人不就是这样的吗?得不到就要毁了人家!” “真可怕……” “咱们还是离远点吧,小心被牵连了。” “对对!” …… 眼看着周围的人立马远离了周文也,看他就跟看杀人狂魔似的,一脸防备。 周文也顿时额头的汗都快掉下来了,他连忙做出惊愕的样子对霍时初道:“这位小姐!你误会我了,我真的没有故意要撞你,只是我刚刚开车的时候恰好有一只飞虫撞进了眼睛里,才会不小心出了车祸,你相信我,我有什么理由要害你呢?” 霍时初看着他着急的模样,冷笑了一声:“谁知道呢?这得问你自己了,这些话你跟敬察说去吧,反正我不会信的。” 周文也计划这件事的时候,什么情况都算到了:如果霍时初受伤了被他送去医院,那就可以走“日久生情”的关怀、陪伴路线;如果霍时初没受伤,但对他很愤怒,那他可以追着去道歉,直到用“诚意”打动她,或者他还可以走“不打不相识”的欢喜冤家路线…… 但万万没想到,霍时初哪一条路线都不想陪他走,而是走了出乎他意料的那一条:报警。 心中有鬼的人最怕面对公权力,更何况他真的是做了,而且还被霍时初抓住了把柄,明明白白地告诉他,怀疑他想故意伤害。 周文也心中有点慌,但脸上还是那幅“被误会了很委屈”的模样,对霍时初道: “这位小姐,你真的是误会我了,我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不会做违法的事。而且我已经说过了想送你去医院检查,我会负责你的检查费、医疗费和误工费,绝对不会逃避责任,咱们就没必要让敬察白白浪费警力在这种小事上……” 霍时初冷眼看着他巧舌如簧想劝自己打消让敬察介入的想法,像看小丑似的看他心急如焚偏偏连表现都不能表现出来的模样。 敬察很快就到了,霍时初如实地跟他们说怀疑周文也是对她谋杀未遂,希望敬察仔细调查,还她一个公道。 于是周文也偷鸡不成蚀把米,被敬察带走了。 他敢用车来撞她,那就要承受后果啊,别说什么会把握好尺度,不会真的撞伤她,谁能百分百地保证他的车子不会失控?要是有个万一,难道霍时初就只能无辜地承受他的伤害吗? 这种一肚子坏水的渣渣,送去敬察局最适合了。 被周文也膈应了一下,霍时初去超市采购的时间都缩短了许多,早早就买好了生活用品回到家里了。 最近娱乐圈的几家公司联合搞了一个剧本大赛,霍时初对这个有兴趣,想写一篇来投稿,看会不会被专业评委认可。 于是她就闭关尝试着写剧本了,期间有不少以前的“朋友”打电话来找她聚会或者逛街,她都拒绝了,甚至连霍老太太和霍铮都给她打了电话,明里暗里地要她回家。 要她回家干嘛?霍时初不用想都知道,还是不死心想要利用她呗! 大概霍母没想到停了霍时初的经济来源之后,她还能在外面过下去,根本没有混不下去回家跪求她的意思,但公司却不能等下去了,因此她只得“纡尊降贵”地亲自打电话给霍时初,话里话外地暗示要是霍时初肯回家,那她就原谅她这次的离家出走。 明明是她有求于霍时初,却偏偏依旧用高高在上的姿态,装出一副“我原谅你了”、“联姻都是为了你好”、“一家人要互相扶持”的假慈悲模样,企图让霍时初回去接受她的安排,乖乖地被她利用。 如果是原主那个从小就渴求母爱而不得的人,那霍母这一套可能能蒙骗到她,但换成是对霍母没有丝毫感情的时初,霍母这点做法,就毫无意义,甚至惹人生厌了。 260、反派工具人姑姑(6) “奶奶,你知道姑姑她搬去哪儿了吗?她一个人,身上又没有钱,在外面怎么生活啊?”霍铮忧心忡忡地问霍母。 “哼!肯定是找她那些狐朋狗友去了,要不然她一个窝囊废,没人接济,早就流落街头了!”霍母板着脸,刻薄地说道。 “奶奶,要不我还是去把姑姑找回来吧,她也不能总是住在别人家里啊。”霍铮试探着说道,其实他才不在乎霍时初在别人家住多久,只是霍时初不回来的话,那霍母就没法逼她嫁给周文也了,周文也不跟霍家站在一起,那等他长大,公司还能是霍家的吗? 他还不知道周文也已经被抓进局子里了。 “接什么接?我看她能在别人家里住多久,等我放出风声不认她了,看她会不会被人赶出来!以为离开霍家还能当她的大小姐?哼,就是要她吃过苦头,才知道家族背景的厉害!”霍母怒气冲冲地说道,对霍时初这个不听她话的女儿十分不满。 霍铮心中其实对霍母也有了不满,觉得霍母没有安抚好霍时初,不能让她乖乖地听话回来主动跟周文也联合,掌控好自家的公司。 但他年纪还小,不得不依仗霍母,因此对霍母的不满是不敢表现出来的,只能忍在心里,等着长大后秋后算账,他可能还觉得自己现在是“忍辱负重”了。 “唉,姑姑也是的,怎么能那么不懂事,惹奶奶生气呢?”霍铮又暗戳戳地给霍母上了眼药,霍母对霍时初越不满,才会越看重他啊。 虽然霍母表示不用去找霍时初,要让她在外面好好受一番罪当做不听话的惩罚,但霍铮担心时间拖得太久,会丧失对公司的主动权,因此便私底下想去找霍时初,劝她回来。 霍铮去找了霍时初以前相熟的那些小姐妹,但那些小姐妹没有一个知道她的下落,而城里的各个大酒店也没有她住宿的记录,现在还只是个初中学生的霍铮顿时便没有办法了。 他想过给霍时初打电话,但霍时初已经拉黑了他,他还想过找侦探,但他根本没有人脉,连侦探在哪儿都不知道,还被骗子骗了一笔钱——毕竟他还不是那个成年后牛逼轰轰的男主角,被骗了就只能认栽了。 霍时初可不知道她的好侄子心心念念要把她找回去当工具人,她正埋头沉迷于剧本创作之中,她以前从来没想到过写作是这么一件煎熬的事,明明脑子里有许多想法,故事的脉络骨骼也都一清二楚,但一写下来,就总觉得别扭,有种词不达意的感觉。 她绞尽脑汁地去修改,一段时间下来,感觉身体都被掏空了,头发都掉了不少,才把剧本雕琢得差强人意,勉强能看。 她还特意去网上报了一个编剧班,一对一辅导的那种,霍时初生怕找到的是骗子,还特意黑进了导师的电脑,确认他确实是某所高校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老师,曾经创作出好几部经典的好剧,是有真材实料的,才放心地请教他。 霍时初把自己修改过的剧 本发给老师,请求指点。 但老师可能有点忙,没时间看霍时初的剧本,霍时初没等到他的反馈,便自己又琢磨去了。 又揪着头发修改了一遍剧本之后,霍时初终于忍不住了,她想清空一下被各种文字塞满了的脑子,出门去透透气,也许出去放松一下就能有灵感了呢? 于是宅了许久的霍时初,终于出门了,她许久不见阳光,皮肤白得跟雪一样,在阳光下都快变成透明的了,晶莹剔透的,倒是很好看。 起码她在路上走的时候,都有好几个人特意回头看她了,回头率不低啊。 她百无聊赖地喝着奶茶,坐在公园内的长椅上,双眼放空地看着天空。 忽然一个身穿五颜六色,头发也染得奇奇怪怪的年轻男人走到她旁边坐下,二话不说先给她递出一张名片:“小姐,有兴趣进娱乐圈吗?想不想当明星?我是星悦娱乐公司的经纪人金明,看你条件很出色,想跟你聊聊。” 霍时初看了打扮得跟花孔雀一样的金明,并没有接他的名片,说:“抱歉,我不想当明星,你找错人了。” 金明并没有生气,把名片塞回自己口袋,又两眼放光地看着霍时初,嘴里啧啧称赞:“小姐,你长得这幅绝色的模样,不当明星不是太可惜了吗?当了明星有名又有利,多少人争破头皮都想当,偏偏你有这个条件却不愿意,这不是暴殄天物吗?长成这个样子,不造福大众,都对不起老天给你的这幅容貌啊。” 金明滔滔不绝地说着,赞美霍时初美貌的同时,还不忘各种劝说她入圈,苦口婆心,口水都废了一大堆,依旧没能让霍时初点头。 金明并没有气馁,他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好苗子,长得美、身材棒、气质独特,是很有个人特色的美人,即使在娱乐圈,她的资质也是数一数二的,即使没有其他技能,光是靠脸、靠身材,都能红。 有些人天生就是个明星,金明以前觉得明星虽然比常人长得好一些,但大多数还是靠装扮才能显出与普通人的区别。 可霍时初不用,她只需要不施脂粉地往人群中一站,不需要华丽的服装装饰,也不需要耀眼夺目的珠宝点缀,她懒洋洋地一抬眼皮,就能夺走所有人的注意力。 这样的极品美人,金明既然遇到了,就不可能错过。 “这位小姐姐啊,我真的不是骗子……你这么好的资质,怎么能浪费呢?你为什么不愿意进娱乐圈呢?是家里人不同意、还是害怕被公司压榨没有自由?别担心,星悦娱乐公司是个正经的公司,没有那些乌烟瘴气的道道,咱们老板是个好人,不会让手下的明星去做那些龌蹉的事,只需要扎扎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除了本职工作,公司不会安排你做其他事,什么陪酒、陪聊啊,都是没有的……” 金明喋喋不休地说了一大通,就是想说服霍时初,也算是十分卖力了。 261、反派工具人姑姑(7) “你们公司有没有编剧啊?”霍时初见金明说了半天,耐心可嘉,便问道。 金明一愣,没想到她什么都不问,就问这个问题,但他很快就高兴起来,不怕她乱问,就怕她不问啊,于是他回答道: “有!还有好几个呢!像是获得过白玉兰最佳编剧的陈玉竹陈老师、舟山海舟老师……都在咱们公司呢。你喜欢他们的剧?那不正好吗?只要进了咱们公司,那你就是他们的同事了,想要签名就要签名,想要合影就合影……” 金明以为霍时初是编剧粉,立马用名编剧的名头来哄她了。 霍时初笑了笑,说:“他们现在还在写剧啊?似乎这几年都没见过他们的作品了,我还以为他们退休或者去教书育人了。” 她之前为了编剧大赛的事稍微查了一下几个有名的编剧,所以这会儿能跟金明聊一聊。 “没有!他们正潜心创作呢。好作品都是要长时间雕琢出来的,几年才出一部剧也很正常。”金明连忙为几个编剧老师解释。 “哦,原来是这样。”霍时初说完这句之后又像是没了谈话的兴致,她现在才刚入编剧门,离这些名编剧太远了,而且创作是非常私人的事情,比较注重灵感,别人的经验只能作为参考,所以霍时初对他们也只是有些好奇,还不到追逐偶像的地步。 金明见她这幅不感兴趣的模样,立刻牙一咬,直接说:“现在这个时候,陈老师、舟老师他们应该还在咱们公司,你想去看看吗?咱们公司有时候会有开放日,我今天带你进去也是可以的……” 金明所在的公司确实是处于娱乐圈数一数二的地位,肯定辉煌宏大,能唬住不少人,说不定这位小姐去了也能被唬住,然后就答应自己、跟自己签约呢? 他想得很好,但霍时初却根本没有丝毫想去参观他公司的意思,摇头坚决拒绝了:“不了,我是真的不会去当明星的,你不用在我这里白费力气了。” 金明拿她的固执毫无办法,最后只得硬是给她留下了他自己的名片,嘱咐她什么时候改变主意了,就给他打电话。 霍时初无可无不可地拿了名片,回到家之后就不知道扔哪个角落里去了。 就在她宅着忙剧本的时候,霍家的公司已经不是由霍家人掌控了,虽然霍家依旧是股份最多的人,但因为霍家没有人能出来撑起公司,于是其他股东就联合一起,推了他们的人上位。 也就是说霍母和霍铮的打算是彻底落空了,他们老的老、小的小,从来没在公司待过,根本连一点儿公司的事务都不清楚,因此即使手里的股份最多,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外人坐在了霍父以前坐的座位上。 虽然霍时初离家出走,让霍母想让她嫁给周文也的算计落空了,但她依旧想拉拢周文也,她想得很好,不能用女儿的婚姻来拉拢他,那就用利益,但当她想去找周文也的时候,却发现他居然进了局子里! 甚至还是霍时初送他进去的,霍母本来还以为是霍时初不想嫁给他,所以故意设计陷害他的,为此还大发雷霆,想把霍时初找出来,抓回去。 但还没等她有所行动,公司篡权的人就出手了,让她根本没时间、精力去管霍时初和周文也了。 最后夺权的剧目尘埃落定,霍母和霍铮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外人把持了霍家的公司,即使他们股份最多,但也没法完全掌控公司了。 等到霍铮长大把公司夺回来,那又是另一番的腥风血雨了,而在他长大之前,那些老谋深算的其他股东,有许多办法稀释他的股份、降低他的股权占比……最后慢慢地把霍家的公司变成其他家的。 这就要看霍铮以后的手段了。 霍母知道这个结果之后,又把霍时初臭骂了一顿,说她是霍家的罪人,霍铮表面上虽然没说什么,但内心里也对霍时初极度不满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后想要夺回公司的难度已经提升了许多倍,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姑姑不肯嫁给周文也,才害得他以后更艰难,他怎么会不记恨霍时初? 但霍时初可不在乎这两人的记恨,被他们记恨总比被他们利用完了之后就一脚踹开,还踢上两脚的好,忘恩负义的白眼狼不会记得别人对他的好,只会记得别人对他的坏。 星悦公司总部。 金明风一般地刮进总裁办公室,对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年轻男人惊呼道:“柏涧!我今天遇到了一个极品的好苗子!长得那叫一个绝色,光是靠脸都能红透娱乐圈,是真的,我绝对没骗你……” 金明咋咋呼呼地走进来就说了一大通,佛柏涧抬起幽深的双眼,淡淡地瞄了他一眼,说:“你每次都是这么说的,但带来公司一测试,根本没几个人的素质是合格的。” 金明一听他这话,顿时讪讪地摸了摸鼻子,辩解道:“我那不也是被他们骗了吗?但这次真的不一样,我今天遇到的那个是大美女,绝对的天使脸孔、魔鬼身材,光是素颜就吊打现在的几个当红花旦!” 他说得信誓旦旦的,但佛柏涧还是不怎么相信,毕竟他的前科太多了,狼来了的故事说得太多。 金明见他丝毫不关注,急了,忽然想起自己趁着霍时初不在意的时候偷拍了她的照片,虽然没拍到正脸,但只是侧脸也能证明她长相上的优越了! 于是他连忙掏出自己的手机,找到最新的那张照片,怼到佛柏涧面前,说:“看看,就是她!怎么样?长得美吧?” 佛柏涧垂下眼,看向那张照片,然后就怔住了,虽然只是侧脸,但他还是认出了照片上的人是谁,是霍时初。 佛家和霍家是同一个圈子的人,虽然没什么来往、商业上也没有合作,但同在上流社会,圈子都是交错的,所以他和霍时初在宴会上见过,不过也仅仅只是见过了,点头之交。 没想到她竟然还被自己公司里的经纪人看上了,佛柏涧有些哭笑不得。 金明却见他盯着霍时初的照片发愣,就以为他是被霍时初迷住了,于是得意洋洋地说:“怎么样?我没说错吧?你自己都看愣了,可想而知她的美貌有多吸引人了。” 262、反派工具人姑姑(8) “别想了,她不会进娱乐圈的。”佛柏涧把霍时初的照片放到桌上,淡淡地说道。 “为什么?她确实说不想当明星,但只要我多劝她几次,她说不定就能改变主意了,这样的容貌,不仅娱乐圈多浪费啊。”金明感叹道。 “因为她是霍家的大小姐,就算最近霍老去世了,她也没落魄到要进娱乐圈卖脸、卖艺的地步。”佛柏涧面色平静地说道。 “你、你说她是谁?!”金明惊愕地问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是霍家的大小姐?霍氏集团的那个霍家?” 金明很希望佛柏涧否认,但他偏偏点头了:“没错。” 霍时初离家出走的消息并没有广为流传,所以与霍家交集不多的佛柏涧并不知道她已经基本上跟霍家断绝关系了。 “原来是霍家的大小姐!我就说怪不得她身上还有种很特别的气质呢,这大概就是用金钱和富贵捧出来的吧,普通人不可能有的……”金明一脸感慨。 不过他很快又自豪起来:“我就说我的眼光很好吧!你看我在大街上一眼就看中了霍家的大小姐,火眼金睛啊……不过霍小姐确实不可能进娱乐圈,唉!” 他说到最后又叹息起来了:“我还以为这次真的能捧出一个超级女明星了呢,没想到还是空欢喜一场。” “说完了吗?说完了就滚出去,顺便帮我把门关上。”佛柏涧轻飘飘地瞟了他一眼,说道,金明是他的同学,两人的关系更像朋友而不是上司、下属,所以说起话来就没那么多禁忌。 “行行行,我滚……”金明垂头丧气地离开了。 等他关上了门,佛柏涧这才放下了手中的笔,重新拿起金明给他的那张霍时初的照片。 照片上的霍时初穿着一件浅蓝色的中袖v领短装上衣,淡淡的蓝色衬得她的皮肤莹白如玉,光洁细腻,仿佛在发光。 细细的腰肢仿佛不经意般露出一小截羊脂玉似的皮肤,仿佛一只手掌就能握住,格外惹人注目。 两条笔直修长、形状完美的长腿被笔挺的深蓝色牛仔裤包裹着,显得她有种英姿飒爽的美感。 侧脸线条完美,鼻梁高挺,红润的唇饱、满又漂亮,小巧可爱的耳垂上蓝色的圆形耳坠更显她的冰肌玉骨。 这确实是一个很美的女子,佛柏涧像是第一次意识到霍时初的美,拿着这张照片看了许久。 他以前虽然见过霍时初,对她的印象并不深,知道她年轻漂亮、优雅高贵,但也仅此而已了,跟其他千金大小姐像是被同一家新娘学校培训出来的一样,没有个人特色,千篇一律,连微笑的弧度都一模一样。 然而这回只是在照片上看见的霍时初,却给了他不一样的感觉,好像一只家养的金丝雀突然变异了,变成了一只黑翅鸢,凶猛、漂亮又充满野性,一飞能冲天,是不能被人所掌控的。 又像是一张苍白的人物画像染上了色彩、注入了灵魂,变得明亮夺目起来,佛柏涧被这样的霍时初迷了一瞬。 当然,也许是不止一瞬。 佛柏涧把照片收进了自己的抽屉里,丝毫没有还给金明或者霍时初的意思。 下班之后,他不知道怎么想的,突然回了跟霍家同一个区的宅子里住。 毕竟都是同一个阶层的人家,在同一个区有房子很正常,只是佛柏涧并不经常回这里来住,这会儿突然回来了,管家都惊喜极了,好好地嘘寒问暖了一番。 佛柏涧坐在自家二楼的阳台上,喝着茶,看着不远处霍家的大宅,像是无意般问管家:“对了,前不久霍家的老先生去世了,他们家里似乎不剩下几个人了?” 管家见他对霍家有兴趣,立刻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说来霍家这几年也是可怜,先是大儿子夫妻飞机失事,双双身亡,留下一个十岁的孩子。接着没过几年,霍老爷子就突然去世了,他去得太突然,公司和家里的事都没有安排好,听说公司还乱了一阵子,直到现在才安定下来……” “他们家现在只剩下三个正经的主子了,老的老,小的小,唯一年轻的又离家出走了,实在是时运不济……” 佛柏涧心中一突,连忙问道:“离家出走?谁离家出走了?” “还有谁?不就是霍家大小姐霍时初?不知道怎么的,在父亲刚离世不久就离家出走,不顾家里没了父母的侄子和没了丈夫的老母亲,实在有点不孝顺……”管家似乎对霍时初有些不喜。 确实,在他这样年纪的老人看来,女儿在父亲尸骨未寒之际就抛下唯二的亲人不管不顾,实在冷漠无情。 他不知道霍时初离家出走的真正原因,只看到了她抛弃孤儿寡母,所以对霍时初不喜。 佛柏涧想起照片中霍时初淡漠的眼神,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觉得她不是这样的人,但又不知道她为何离家出走,只得继续问管家:“知道是什么原因吗?她离家出走总有个缘故吧?” “家里的一个阿姨跟霍家的一个佣人关系比较好,听到一个传闻,说是因为霍老太太想要让霍小姐联姻,保住公司的话语权什么的,但霍小姐不同意,就离家出走了。”管家回答道。 霍时初离家出走的事霍家人不会大事宣扬,但也没有封口,因此还是有些人知道的。 “联姻?跟哪家联姻?”佛柏涧以为霍母是想让霍时初跟圈子里同阶层的人家联姻,根本没想到霍母的人选是毫无背景的周文也。 “这个就不清楚了,似乎也没听到哪家传出消息要和霍家联姻。”管家说道。 佛柏涧仔细地把周围一圈适龄未婚的男性都考虑了一遍,根本没听到哪个跟霍时初扯上关系,又转念一想霍时初都离家出走了,那说明联姻肯定失败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自主地松了口气,然而松了气之后,他很快就脸色一僵,意识到自己对霍时初格外不同,说到底霍时初联不联姻跟他有什么关系?他用得着为此松一口气? 他连忙摇了摇脑袋,把脑子里那点不明显的想法甩掉,告诫自己:所有被诱、惑的都是冲动的、不理智的。 263、反派工具人姑姑(9) 霍时初把自己的作品给编剧大赛的组委会投去了,结果还要一两个月之后才知道,所以她继续一边充实自己,一边挣点小钱钱维持生活。 这天她正在自己家里翻译稿子的时候,忽然闻到楼下传来一股浓郁的菜香味,直诱得人不停地分泌唾液。 霍时初也不能免俗,她擦了一把嘴角,悄悄地走到阳台,伸出脑袋,使劲儿地往楼下看,鼻子不停地嗅着那能让僧人还俗的香味。 不知道是什么人,做菜的手艺这么好,真是引人犯罪啊,霍时初感叹地想着,非常好奇楼下做饭的是谁,她想认识一下。 当然,她并不是想蹭饭,只是想交流一下做菜的经验罢了,真的! 霍时初一边咽口水,一边唾弃自己嘴馋。 正当她毫无影响地吸着鼻子的时候,忽然楼下阳台上出现了一个穿着灰色金边家居服的高大男人,男人正面无表情地抬头看着她。 霍时初:…… 霍时初老脸一红,她现在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做“社死现场”了,这么丢脸的样子被人看到了…… 不过幸好她脸皮厚,尴尬了一会儿就恢复过来了,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对男人摆摆手,说:“嗨!你好啊,是你家在做饭吗?真香啊。” 男人淡淡地扫了她一眼,点点头:“嗯。” “是你做的吗?你手艺真好啊!我最羡慕做饭好吃的人了!”霍时初眼睛一亮,一连串赞美之词已经滔滔不绝地说出口了。 她这样殷勤,谁还不知道她醉翁之意不在酒,只想着蹭饭吃啊? 男人虽然面冷,但似乎是个热心肠的人,说:“我做得有点多了,你想吃吗?” “想!”霍时初脱口而出,笑得眼睛都弯成月牙了,不住地点头,“我刚好还没吃饭,正饿着呢,谢谢你啊。” “那下来吧。”男人说道。 霍时初于是喜滋滋地去换衣服就想下楼了,但刚走到门口,她忽然想到自己不能空手去蹭饭,这多没礼数啊。 可是家里似乎没什么东西能当做礼物送出去的,采购回来的水果早早就被她吃完了…… 霍时初有些发愁。 最后她从自己的空间里扒拉出了一篮子水果,有芒果、菠萝、面包果以及荔枝,都是现在当季的水果,楼下的那位邻居总有一样会喜欢的吧? 霍时初找出个小篮子,把各种水果装上,便乐滋滋地到楼下去了。 佛柏涧把厨房里的菜都端到了客厅里,门铃就响起来了,他过去看门,霍时初明艳漂亮的脸就出现在他眼前。 “我是你楼上的邻居,叫霍时初,这是我买的一点水果,希望你喜欢。” 霍时初一边把一篮子水果递给他,一边笑眯眯地说道。 佛柏涧接过那篮子水果,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语气似乎有些不悦地说道:“我是佛柏涧,你不记得我了?” “佛柏涧?”霍时初用她那灵活的脑子一想,终于记起来这位佛柏涧跟原主是认识的,毕竟都在同一个圈子,偶尔会在宴会上遇到。 br/>“原来是你啊!没想到堂堂佛家的大少爷,居然还会做饭,真是让人惊讶。”霍时初惊叹道。 “有什么好惊讶的?”佛柏涧淡淡地说道,“我有好几年在国外上学,吃不惯那里的食物,不自己学会做饭那就只能饿着。” 霍时初十分意外地问:“像你们这样的家庭,即使到国外留学,不都带着自己家的保姆、司机和厨师吗?还要你自己做法?” “我们家没有这样的优待,到了国外就要自己独立,不能什么都靠家里。”佛柏涧摇头说道。 霍时初眨了眨眼,没想到佛家还挺注重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的,不过大概正是因为不娇惯孩子,才能让家族延续了这么久吧。 说话间,霍时初就跟着佛柏涧到了餐桌前,她一眼就看到了摆在桌子上的红烧鱼、红酒炖牛肉、广式蒸排骨、油焖大虾和芥蓝炒牛肉…… 快摆满一桌子了,做得不是一点点的多。 “你是要请客吗?”霍时初不由地问道。 佛柏涧顿了顿,过了一会儿才说:“是的,不过我朋友突然有事来不了了,我自己做了那么多菜也吃不完,就只能拜托你帮忙了。” “别客气!别客气!我就喜欢帮这种忙……”霍时初忙不迭地跟佛柏涧表忠心,希望他下次菜又做多了,记得还来找她。 佛柏涧见她眼珠子都快粘到盘子里了,嘴角忍不住微微往上扬了扬,说:“开始吃吧,放凉了味道就不好了。” 霍时初得到准许,立刻坐下了,等他动了一筷子之后,果然没有跟佛柏涧客气,吃得十分豪迈,虽然动作不失优雅,但明显像是饿了好几顿一样,速度可快了。 佛柏涧想起自己助手调查到的有关霍时初的信息,有说过这段时间她很少出门,基本上宅在家里,吃饭也是叫外卖。 看来她吃得不好啊,否则这会儿在自己面前不会连形象都懒得维持了。 佛柏涧之前就想过要怎么才能引起霍时初的注意,毕竟他没有霍时初的联系方式,平时她又不出门,想偶遇都没办法。 因此他才突发奇想,住进了霍时初的楼下,用美食的香味把她引、诱出来。 其实他对这个想法并没有抱多大的希望,但没想到却给了他意外的惊喜,霍时初居然真的被他的手艺吸引下来了! 不过他做饭的手艺在国外时就曾引得一栋楼的同学都跑来蹭饭,似乎这会儿能引出霍时初也没什么奇怪的? “喜欢吃虾?”佛柏涧见霍时初夹了好几次油焖大虾,便开口问道。 “喜欢啊。”霍时初点头回答道,“我不挑食,什么都吃,不过海鲜、河鲜类的最喜欢。” 佛柏涧点点头,暗暗记下了她的话,又夹了几个大虾,带上一次性手套,动作熟练地剥虾,然后把剥好的虾装到碗里,递给霍时初。 他的动作很自然,似乎丝毫没觉得以他们之间不太熟悉的关系,给霍时初剥虾有什么不妥。 霍时初这个享受惯了别人伺候的人,也根本没觉得别扭,利利索索地吃掉了佛柏涧给她剥的虾。 佛柏涧见状,轻轻地扬了扬唇,真好投喂。 264、反派工具人姑姑(10) 吃完之后,霍时初揉揉自己膨胀了不少的肚子,痛并快乐着,享受美食谁不快乐啊?只是享受过后又要担心会发胖,唉! 为什么不能两全其美呢?霍时初烦恼地想着,瞄了一眼佛柏涧,佛柏涧对上她的视线,眼睛弯了弯,问她:“吃得满意吗?” “满意、满意!”霍时初点头如捣蒜地说道,“五星级酒店的大厨都比不上你的手艺,你以后不当老大了还可以去当名厨,绝对不用愁生意不好。” 佛柏涧本来冷峻的脸色更加柔和了,说:“其实我以前的理想是做个厨师。” 霍时初瞪大了眼睛:“你爱做菜?”如果是普通人家的孩子,理想是做厨师那挺正常,但作为佛家的孩子,佛柏涧可没有选择当厨师的权利。 佛柏涧点头,霍时初顿时理解地说道:“也是,如果只是被生活所迫,而不是真心喜欢的话,做出的菜也不会那么好吃。” “看到别人很捧场地吃完自己做的食物,内心会得到满足感和成就感,所以,要是我以后做了菜,可以请你来品尝吗?” “可以啊,我很期待。”霍时初眼睛更亮了。 佛柏涧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并没有继续下去,毕竟欲速则不达,他还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地织一张网,让霍时初再也逃不出去。 一肚子坏水,表面却显得十分可靠的佛柏涧起身收拾碗筷,霍时初刚刚吃完了别人的食物,哪里能当个大爷似的让主人家收拾? 于是她也起来帮忙,还说:“饭是你做的,那碗筷就应该我来洗,要不然我下次都不好意思来蹭饭了。” 她都这么说了,佛柏涧只好让她收拾了。 看到霍时初带来的那篮子水果,佛柏涧说道:“我去削几个芒果当饭后水果吧?” “好啊,我这些水果绝对好吃,你要是喜欢,我以后还可以送给你,就当是蹭饭的还礼了。”霍时初说道。 佛柏涧没有拒绝,有来有往,才能更近一步啊。 他拿了几个巴掌大的金黄的芒果来削皮。 世界上各种名贵的水果他吃过不少,但霍时初带来的芒果却比他吃过的品种最好的芒果还要香甜。 因为还没削皮,只是拿在手上,佛柏涧就已经闻到了浓浓的芒果清香味。 分享完饭后水果之后,霍时初就回到自己家里继续熬工作了。 佛柏涧则要回他平时住的,位于公司附近的那间住宅,这里只是他为了接近霍时初而临时买的房子,他工作很忙,不会常住在这里,毕竟离他的公司太远,他只能抽时间一周来个两三次。 出门的时候他看到霍时初带来的那篮子水果,他之后几天不回来,会腐烂的吧?顿了顿之后,他又回来把那篮子水果带走了。 “王叔,帮我把这篮子水果带回给老宅吧,我妈爱吃榴莲。”佛柏涧坐车回到了公司附近的住宅楼下,就对司机王叔说道,他把霍时初送的那颗面包果看成了小榴莲。 王叔也没注意,就答应了。 回到老宅之后,王叔没见到佛老太太,便对家里的佣人说了一声,说那篮子水果是大少爷送回来给 老太太的。 佣人记下来了,等佛老太太从外面回来,便兴冲冲地跟她夸起佛柏涧来了:“老太太,瞧瞧大少爷多有孝心!知道您爱吃榴莲,还特意给您送了过来。” “是吗?那小子,要是真的有孝心,怎么不自己回来看我?”佛老太太笑骂道,话虽然是这么说,但她已经往那篮子水果走去了。 摸上那颗圆滚滚的、跟足球一样大的水果时,脸上的笑容忽然抽了抽,问佣人道:“大少爷说这是颗榴莲,送我的?” “是啊,大少爷特意嘱托王叔送回来的。”佣人信誓旦旦地说道。 “那他该去医院检查视力了,这可不是榴莲。”佛老太太翻了个白眼说道,她爱吃榴莲,吃了一辈子,世界上哪个品种的榴莲没吃过?可却从来没见过这样子的榴莲,要是拿颗菠萝蜜来伪装榴莲,她还可能会认错,但是拿这样一颗“大球”来伪装,这不是开玩笑吗? “什么?这不是榴莲?那是什么东西?”佣人震惊地问道。 “不知道。问问大少爷,他是在哪里买的,该不会是被人骗了吧?”佛老太太说道,她这个儿子在工作上挺精明睿智,但在生活中就不是那么靠谱了。 佛老太太拿着自己的手机,给那颗“大球”拍了一张照,发给佛柏涧,问他:“你送回来的是什么东西?根本不是榴莲,是不是被人骗了?” 佛柏涧看到自己妈妈发来的信息,沉默了一会儿,又把照片转发给了霍时初,问她这是什么水果。 霍时初一拍额头,面包果不是什么大众水果,很多人从来没听说过,更没见过,佛柏涧不认识很正常,她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摘了这个水果送给他。 但送都送了,也没什么不能说的,虽然这种面包果可能跟这个世界的本土面包果不太一样,毕竟这是她以前在某个星际世界特意培育、改造过的品种,比现在的本土品种优越许多,但毕竟是小众水果,大家都不认识,就不怕别人发现异常了。 “是面包果,可以烤着、煮着、蒸着吃,试试吧,味道还不错。”霍时初給佛柏涧回了消息。 佛柏涧又把霍时初的信息转发给佛老太太,作为体贴母亲的大孝子,他还特意上网搜了面包果的资料,发给佛老太太,让她参考怎么吃。 佛老太太看着他发来的资料,感慨道:“这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的水果,我真是孤陋寡闻了。” 然后吩咐佣人按照资料中的方法,给她处理面包果。 烤过之后端上来的面包果,清香四溢,带着芒果、百香果以及面包的香味,浓郁、诱人。 佛老太太吃了一口,顿时眼睛都亮了,没一会儿就吃到了大半个。 然后兴冲冲地打电话给佛柏涧:“乖儿子!那个面包果你在哪里买的,我很喜欢!” 佛柏涧:“妈,不是我买的,是朋友送的。” “那就问你朋友啊!”佛老太太催促道。 佛柏涧只得又去问霍时初。 霍时初没想到还会被追问这个问题,只得扯谎说是找代购买的,毕竟这面包果原产地并不在这里,忽悠了好久,才把这事糊弄过去,霍时初擦了把汗,有些后悔不该把面包果拿出来。 265、反派工具人姑姑(11) 霍时初收到了自己的剧本进入决赛的通知,不过她很平静,并没有觉得是多大的惊喜,如果没有进入决赛,她才会以为这场比赛有黑幕。 这段时间,她又去楼下蹭了几顿佛柏涧的饭,佛柏涧说他挺喜欢做饭的,而且做饭是他用来放松精神的一种方法,霍时初对此感到有些惊奇,毕竟很少男人会喜欢做饭,但他这个爱好惠及的是她自己,因此她就很欣赏了。 霍时初这段时间并没有停止编剧的创作,她有时候会上论坛去跟同好交流一下经验,其中有一个叫“徐徐图之”的网友给了她很多建议,都挺有用的,霍时初每次上论坛便会找他聊聊。 这次也一样,不过这次“徐徐图之”的兴致似乎并不高。 【嚯嚯嚯】:怎么了?不开心吗?不是说你的剧本已经要开拍了? 【徐徐图之】:唉,别提了,投资商破产了,剧组才刚组建好,就又要解散了。 【嚯嚯嚯】:去找别的投资商不可以吗? 【徐徐图之】:我们试过了,但现在的商人都精明,我们都是无名小卒,谁肯把钱投给我们啊?做这行没有名气就是没办法,跪下来求,人家都懒得看你一眼。 【嚯嚯嚯】:还差多少钱? 【徐徐图之】:差得多了,好几百万啊,我和老查把家里的房子都卖了也不够,现在不上不下的,房子没了,剧组又没能组建起来,老查家里都喊他回老家考公务员,别再折腾了。 【嚯嚯嚯】:剧本能发给我看看吗? 【徐徐图之】:怎么?你有兴趣?不是我说,这个剧本是我用了整整三年,精雕细琢写出来的,虽然不敢自夸是绝世佳作,但也算是精品,拍出来的电视剧肯定好看。 “徐徐图之”迫不及待地把剧本发给了霍时初,大概现在是走投无路,死马当活马医,霍时初流露出一点感兴趣想投资的苗头,他就一点都不想错过了。 【嚯嚯嚯】:我需要花点时间看。 【徐徐图之】:看吧看吧! 霍时初便看起了“徐徐图之”给她发来的剧本。 剧本名字叫《逐鹿》,讲得果不其然是争夺天下的故事,不过不是群雄逐鹿天下,而是两个国家之间争夺天下。 西朝和东朝是位于大路一东一西两端的大国,周围都被一些附属小国包围着,平时大家井水不犯河水,虽然偶尔有摩擦,但并不会发生大战争,总体来说还是平和的。 但一场瘟疫的降临改变了一种局面,瘟疫首先发生在西朝,西朝的百姓很多都死于瘟疫,没死的也日益惶恐,生怕哪天就轮到自己染病身亡,在这种惶恐不安的状况下,一些西朝的百姓就开始逃往东朝,想要躲避瘟疫。 但东朝为了自己的百姓,采取了措施,严格禁止西朝百姓进入,西朝百姓就在边境里与东朝发生了许多冲突。 西朝的瘟疫过了两年才渐渐消息,但那个时候西朝因为死亡的百姓太多,元气大伤,两个国家的国力已经拉开了距离,又因为边境上两国百姓因为躲避瘟疫的事发生了冲突从而加剧了两 国的矛盾,于是两国开始发动大战。 当然,东朝是主动方,想趁着西朝还没恢复的时候趁火打劫,灭了它。 西朝果然抵挡不住东朝的侵入,丢了好几座城,但东朝也没能讨到好,因为西城的百姓在灭国危机中,彪悍不畏死,杀了东朝许多士兵,东朝可以说是杀敌一千,自伤八百。 局面僵持住了,这时候西朝最年轻的丞相李衡水提议派公主和亲,结束战争。 两败俱伤的东、西朝很快就答应了,西朝派去和亲的是最受宠的嫡公主温雅,她母亲虽然是皇后,但并不受皇帝喜欢,还早早死了,温雅公主从小由侍从带大,明明是嫡公主,却还会被宫女侍卫欺辱,如果不是这次和亲,皇帝根本不会想起她来。 温雅公主于是去东朝和亲,但她嫁的不是皇帝也不是皇子,而是这次带兵入侵西朝的大将军赵谦,可以说是仇人了。 东朝皇帝既忌惮赵谦,又不得不重用他,便故意让他娶西朝公主。 赵谦与温雅成亲之后,果然生疏淡漠,两人除了会一同出席宫宴,其他时间根本不碰面,如同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 几年之后,东、西两朝又恢复了元气,兵肥马壮,可以开战了。 温雅作为和亲东朝的西朝公主,果然成了最尴尬的人,赵谦被派去攻打西朝,夫妻两个虽然众所周知的感情不和,但也因为有一层婚姻的关系,处境艰难。 赵谦被皇帝猜疑,故意克扣军粮,还派人想趁乱杀了他,他死里逃生之后得知皇帝的暗算,一怒之下反了,先灭了西朝,又回过头来灭了东朝,自己当上了统一天下的皇帝。 而温雅作为西朝的亡国公主,虽然逃过了东朝皇帝的暗杀,但因为自己的国家被赵谦所灭,所以也无法与赵谦走到一起,最后黯然不知去向了。 但其实赵谦是喜欢她的,只是因为东朝皇帝忌惮他,他不敢暴露出自己喜欢她的事实,生怕她成为弱点被皇帝所知,因此故意疏远她。 后来他又灭了温雅的母国,真的成了仇人,就更无法面对她了,只得与她遗憾错过。 “徐徐图之”把东、西两朝的家国大事写得气势滂沱,把战争场面也描绘的激昂澎湃,就连赵谦与温雅之间似有若无的感情都写得缠绵哀婉,令人忍不住为他们惋惜。 写作的功底确实很强,起码霍时初这个感情淡薄的人看了,心情都久久不能平复。 她立马就知道,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投资的剧本。 【嚯嚯嚯】:这个剧本写得很好啊,还差多少投资? 【徐徐图之】:差五百万!没有五百万的话,三百万也可以…… 真是卑微的请求,一下子就减少了两百万。 霍时初想了想自己现在的身家,顿时沉默了,她现在虽然做翻译挣了些钱,又把这些钱投入股市,现在已经攒到一百多万了,但这离“徐徐图之”想要的最低额度三百万还差两百万啊! 卑微的不是“徐徐图之”,是她自己啊。 266、反派工具人姑姑(12) 霍时初揉了揉额头,忽然想起楼下的佛柏涧,这位才是财神爷啊,她眼睛一亮,心里有了主意。 【嚯嚯嚯】:我现在只有一百万左右,但我有一个有钱朋友,如果你这剧本能征服他,他来投资的话,那不止五百万,五千万都是有可能的。 【徐徐图之】:真的吗?天啊!快!快把剧本给你的有钱朋友看看!呜呜……嚯嚯,你很是我的幸运星…… 【嚯嚯嚯】:那我就把剧本拿给他看了,你安心等消息吧。 【徐徐图之】:拜托,拜托……谢谢你了! 霍时初于是给佛柏涧发了一条微信:今天回来吗? 佛柏涧正在办公室里看文件,听见手机响了,拿过来一看,就看见霍时初问他回不回去了。 他唇角扬了扬,升起一个微不可察的笑,想要驯养的小狐狸终于会惦记投喂人回不回去了,这真是一个可喜的进步。 他手指一动:回。 霍时初:那真好!我等你,有事找你。 佛柏涧:嗯。你晚上想吃什么? 还能点餐?霍时初顿时对佛柏涧的印象更好了,于是也没有客气,说了好几个自己想吃的菜。 发完之后,她才感觉到自己是不是有些过分了?毕竟佛柏涧白天在公司忙了一天,晚上又要回来给自己做饭,虽然做饭是他的爱好,但也会累的吧?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 更何况她还想忽悠佛柏涧投资“徐徐图之”的《逐鹿》,这就更过分了。 有些心虚的霍时初连忙给佛柏涧发微信:你上了一天班,肯定很累了,还是不要做我刚刚点的菜了,随便做点易做的炒菜就行了。 佛柏涧轻笑了一下,回复道:没关系,你点的菜也并没有多耗精力,我能处理,我做好了你只要好好品尝,就是对我的奖赏了。 霍时初看见他的这话,忍不住感叹了一下,这男人可真会说话啊,于是她没有再拒绝佛柏涧的好意。 晚上霍时初十分捧场地吃完了佛柏涧做的菜,又真心实意地拍了好一顿彩虹屁,才拿出《逐鹿》的剧本给佛柏涧。 “这是我朋友写的一个剧本,我看过了,写得还挺好的,要是资金充足、演员演技也在线的话,拍出来肯定是精品,爆火也很有可能,你不是有家娱乐公司?要不要考虑投资一下?”霍时初开门见山说道。 佛柏涧接过剧本,翻了一下,看了前面的剧本梗概,然后点点头,说:“这梗概写得不错,要是剧本跟大纲没有差别,确实是很好的投资项目,不过具体要不要投资,我得仔细看过一遍完整的剧本才行。” 霍时初见他没有一口拒绝,顿时喜笑颜开,说:“这是当然,毕竟你也不能光是听我说,就冲动地去投资。” 佛柏涧见她没有不悦,才松了口气,可见她是个明事理的人。 他之前听朋友说过,朋友的女朋友工作上也有项目需要投资,就去找朋友帮忙,但朋友看过之后认为那个项目不妥,拒绝了,他女朋友就觉得他利益至上,毫无感情,根本不爱她,跟自己都分那么清,以后肯定也会为了利益舍弃她……于是大吵一顿,分手了。 而他朋友还觉得女朋友不可理喻,本来生意上的事就不便跟私人感情掺和在一起,否则会公私不分,容易影响工作;当然,如果她女朋友那个项目可投,他也不会拒绝,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但那个项目真的不行,他拒绝不是很正常吗? 两个人就因为这事掰了。 现在,佛柏涧面临的是跟自己那个朋友一样的处境了,但幸好霍时初还是讲理的。 霍时初也没有指望他一下子就决定要不要投资,于是她只请他谨慎地考虑一下,因为她觉得这是个不错的项目,而她自己都打算投入全副身家一百万了。 “你全副身家只有一百万?”佛柏涧关注的重点却歪了。 霍时初没想到他会问这个问题,见他一副震惊的模样,忍不住笑出声来,说: “是啊,我全副身家只有一百万,全投进去了,剩下一点小钱维持生活。你干嘛这么震惊?我离开霍家之后,霍家就停了我的卡,刚开始我只剩下四万块的,现在有一百万,已经是我生财有道了。” “我有钱。”佛柏涧说道,“你有需要的话可以跟我说。” “不用,我现在钱够用。”霍时初毫不犹豫就拒绝了,老是来他这里蹭饭已经过分了,哪里还能用他的钱? 佛柏涧的嘴张了张,似乎还想要继续劝说霍时初,霍时初盯着他,神情严肃地说:“佛柏涧,你该不会是可怜我吧?觉得我太穷了需要你救济?” 佛柏涧连忙摇头,生怕自己无意中伤了她的自尊心:“我没有,你既然能短时间内挣到一百万,那就不需要别人可怜,毕竟很多人一辈子都挣不了一百万。” 霍时初见他否认得那么迅速,忍不住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你说得很对,我能挣这一百万,那就能挣下一个一百万,你不需要同情我,要是实在过意不去,那就让我三头两天下来蹭蹭饭吧。” 佛柏涧毫不迟疑地点头:“好。” 霍时初有时候都怀疑佛柏涧倒是是不是真的佛家人了。 “我还以为你们佛家的人都很高冷,根本不理人呢,没想到你这么和善,跟传说中的高高在上根本不一样,看来别人的误会很大啊。”霍时初感慨道。 老是被朋友、下属评价为面瘫、冷面神、高岭之花的佛柏涧:……我也只是在你面前“平易近人”。 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佛柏涧,自然知道该用什么面孔去对待什么样的人,其他人他可以面无表情,严肃冰冷,但对上霍时初,他要是再冷峻下去,那可能一辈子都跟她毫无交集了。 “都是外人的误解,其实我家里人跟普通人差不多,高冷都是装出来给别人看的,可以隔绝很多不必要的交际,省事。”佛柏涧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好像对手喊他“冷面狐”都是假的,其他佛家人听见他这话,大概也要骂他不要脸,明明回家也自带冷气场。 267、反派工具人姑姑(13) 佛柏涧很快就看完了《逐鹿》,并且对这个剧本很感兴趣。 “我需要和《逐鹿》的编剧本人以及导演聊一聊,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有时间?”佛柏涧打电话问霍时初。 霍时初听他这么一说,顿时精神一震,高兴地说:“我先得问问他们,不过我听说他们这阵子都被家人催着回老家了,大概都挺有空的吧。” “那就好,我后天中午有一个小时的空闲时间,你可以让他们来星悦。”佛柏涧说道。 “行。”霍时初一口答应了。 挂断了佛柏涧的电话后,霍时初就迫不及待地找“徐徐图之”了,“徐徐图之”本名叫徐图,是个三十岁的普通白领,但大学时的专业就是中文,喜欢自己写写,《逐鹿》是他用了好几年才创作出来的剧本。 【嚯嚯嚯】:老徐,你和老查后天中午有没有空,我那个有钱朋友对你这个剧本挺感兴趣的,想和你们谈谈。 【徐徐图之】:真的吗?真是太感谢你了!嚯嚯你就是我的恩人!有空,当然有空!我和老查现在都是无业青年,你的朋友什么时候想见我们都行! 【嚯嚯嚯】:那就说好了,后天中午一点去星悦娱乐公司见他们的总裁佛柏涧。 【徐徐图之】:佛柏涧?!嚯嚯,你真的没说错吗?你那个朋友是佛柏涧? 【嚯嚯嚯】:是啊,星悦就是他家的企业,也管各种影视投资,你去见他不是很正常? 【徐徐图之】:不正常啊!嚯嚯,他来头这么大,我有些怕…… 徐徐图之有点怂。 【嚯嚯嚯】:那你还想不想把《逐鹿》拍出来了?想拍的话还怕什么?现在人家主动要见你,你还矜持上了。我要是你们的话,就赶紧做好准备,争取一次性说服佛柏涧投资。 【徐徐图之】:你说得对,我不该这么怂,机会送到面前了,不能错过,否则都对不起你帮的忙了。 【嚯嚯嚯】:你知道就好,佛柏涧有钱,你们准备充分一点,说不定佛柏涧心情一好,不但投钱,还连剧组其他工作人员都包了。 【徐徐图之】:承您贵言! 霍时初給徐图牵了线,便觉得没她什么事了。 几天之后徐图就激动地给她打了电话:“霍小姐!佛先生真的愿意投资我们这个剧本了!还包了后期!谢谢你啊,要是没有你,《逐鹿》可能就没法拍了,是你让佛先生愿意看我这个剧本,才有后来的机会……我真是太高兴了,之前和老查求爷爷告奶奶都没有人肯投资,没想到现在却被娱乐圈巨头的佛先生看中了……” 他说着说着还哽咽起来了,显然真的十分激动了,毕竟都快心灰意冷,他们自己都毫无信心,想放弃的时候,霍时初却帮他们找来了佛柏涧这棵救命稻草。 “好了,既然佛柏涧给你们投资了,那你们就不要让他失望,一定得好好把 《逐鹿》拍出来,保质保量,千万别偷工减料。”霍时初叮嘱道。 “这是当然!能把这剧本拍出来我们激动都来不及,怎么可能敷衍了事?自然要用十二分努力拍出好剧啊。”徐图连忙拍着胸口保证道。 霍时初意味深长地说:“你们这部戏拍好了,那下部戏的投资还会缺吗?” 徐图的呼吸声顿时就明显起来,显然也想到了以后的美好前景,只要这一次的《逐鹿》不辜负佛柏涧的期望……那他们就等于是有了一个可持续的投资人啊! “霍小姐,真的谢谢你,等剧组筹备好了,你来探班啊。”徐图真的很感激霍时初,提议道。 “行,不过我那一百万你们还要不要啊?有了佛柏涧的投资,会不会嫌我的一百万太少了?”霍时初开着玩笑问。 “当然不会!霍小姐的一百万很珍贵,我们怎么可能会嫌少?霍小姐肯投资是我们的荣幸……”徐图急忙说道。 霍时初很看好《逐鹿》这个剧本,又比较相信佛柏涧的眼光,便打算用那一百万来赌一把,以小博大,毕竟她现在可是很穷的,饭都要去佛柏涧那里蹭。 半个月之后,徐图就告诉霍时初,剧组筹备好了,请她开拍那天去探班。 霍时初欣然同意了,果真去了《逐鹿》的剧组,因为《逐鹿》是古装剧,所以多数场景都是在影视城拍,开机仪式也是在那里举行。 “你来了!”徐图整个人都变得意气风发起来,走路都带风,他带着霍时初走到一个胡子邋遢、形容落拓的中年男子面前,对那男子说道:“老查!这位就是我跟你说过的,咱们剧组的恩人霍小姐,就是她把《逐鹿》介绍给佛总,才有机会让佛总给咱们投资的。” 听到徐图的话,老查顿时从不苟言笑变得和蔼可亲起来,一边跟霍时初握手,一边不住地感谢她:“真的是多亏你了,之前那个投资人破产之后,本来我都打算放弃了,乖乖回老家考公务员,没想到老徐找到了你,我们的事业就起死回生了……” “客气了,我也只是看老徐的剧本不错,才投资的,只是我自己没钱,就只好拉上朋友了,这也是因为你们的剧本足够好,才能说服佛总啊。”霍时初微笑着说道,“要是你们的剧本不好,那我就算再想帮你们,也是有心无力的。” 三人又互相吹捧了一番,老查才忙活去了。 只剩下徐图带着霍时初参观剧组的第一场拍摄。 “其实老查七年前得过新锐导演的奖,那时候人人都以为他是下一个国师级的导演,但他签约了一个垃圾公司,之后就一直拍些不入流的电影,扑街扑得一塌糊涂,从未来可期的青年导演沦落成“昙花一现”、“江郎才尽”的烂片导演,挨了不少骂。”徐图看着场中认真严肃地工作的老查,轻轻地说道。 “好不容易五年合约期满,离开了垃圾公司,他的口碑却败坏了,没有人肯再请他导戏,他只能拍拍不入流的广告勉强糊口。他是我大学时的同寝好友,我知道他有才华,只是这些年他身不由己才被埋没,所以我拿出了我最得意的作品,想和他合作,没想到好不容易拉到投资,投资人却破产了。”徐图自嘲着说道。 268、反派工具人姑姑(14) 霍时初听着徐图说的话,沉默了一会,说:“那说明你们都是先苦后甜?好事多磨?” 徐图听了,忍不住笑出声来,刚刚的惆怅情绪一下子就没了,说:“你说得对,咱们这是好事多磨,老查也终于熬到头了,这不就苦尽甘来了吗?终于等到你和佛总这两个贵人。之前那么多磨难都是用来锻炼我们的。” 徐图很会自我开解,不等霍时初安慰,他自己就满血复活了,兴致勃勃地跟霍时初介绍那些演员。 “你别看这些演员都不出名,但演技、颜值都在线,只是不会营销,又不肯同流合污,就只能在十八线混着了,这回遇到了老查,是他们的运气。” “老查之前几年虽然在拍烂片,但还是注意年轻有演技的演员的,这次他终于有机会当导演了,就把这些他看中的好苗子找来了。” “那个女主角,你看见了没?跟现在的大花演过同一部大热的宫斗剧,她还是女三号,但不肯卖身给投资人,就越来越糊了。” “还有那个男二号,他之前是选秀出身,唱歌、跳舞都比成团的那几个成员优秀,但没有后台,就只能当个炮灰陪跑了。” …… 徐图喋喋不休地跟霍时初一一介绍了那些演员,滔滔不绝,似乎每个演员的经历他都一清二楚。 霍时初忍不住侧目,说:“你对他们的情况这么了解?你们这剧组叫“难兄难弟同盟”吧?可巧把一群怀才不遇的人集合到一起来了。” 徐图听见霍时初的话,先是愣了一会儿,接着就哈哈大笑了,笑得腰都直不起来,说:“难兄难弟同盟?哎呀,这个名字好!你不说我不觉得,你一说这个名字,我就不得不认同了……” “难兄难弟同盟”之前都是光有才华却得不到发挥的,这回有了《逐鹿》这个让他们尽情发挥的地方,自然个个都不遗余力地用上了自己最好的演技,甚至还不满足,有时候导演都让他们过了,他们却自己要求重拍,一个比一个追求精益求精。 在这种氛围下工作,《逐鹿》剧组的工作人员个个都被感染得像打了鸡血一样,认真努力得不行。 特别是老查这个导演,《逐鹿》是他孤注一掷的一部剧,他用上了全副心血去拍,因为他知道,要是这部剧没拍好,那他就不会有下一个机会了。 但如果拍好了,那这部剧就是他导演事业新的起点,是他爬出低谷的开端,所以他不得不认真,不得不全力以赴。 霍时初很满意他们这种工作状态,虽然她只投资了一百万,但也不希望自己亏本啊。 佛柏涧对这个剧组没那么重视,毕竟他手里经过的剧本千千万万,比《逐鹿》优秀的不少,他看好《逐鹿》,但仅仅是看好而已。 只是《逐鹿》是霍时初给他牵的线,而且霍时初自己也投了钱,这就不一样了。 日理万机的佛总,第一次假公济私,约了霍时初去《逐鹿》剧组探班。 霍时初想着这好歹是她介绍给佛柏涧的剧,于是就答应了。 《逐鹿》已经拍了一半,毕竟剧组成员每一个都很努力,工作起来十分顺利,因此进展喜人。 徐图看见西装革履的佛柏涧和一身休闲装的霍时初时,吓了一跳,连忙来迎接:“佛总,霍小姐,你们来了怎么不先告诉我们一声?我们好迎接一番。” “不必,我们只是来看看进度。最近拍得怎么样?还顺利吗?预算够吗?”佛柏涧询问道。 “拍得很顺利,预算也够!都是多亏了佛总和霍小姐的大方,让我们能心无旁骛地拍戏,其他的什么都不用担心,全部精力都放在拍戏上了,自然什么都顺利……”徐图并不是拍马屁,而是真心实意这么认为的。 佛柏涧大手笔的投资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才能让他们精心投入到拍戏之中。 “佛总和霍小姐要过来看拍戏吗?”徐图问道。 “那就看看吧,不用打扰导演他们,我们在旁边看就行了。”霍时初说道。 佛柏涧也没有意见,徐图只好让人搬了两把椅子,又拿了两瓶饮料过来给他们,然后陪在他们身边,轻声地汇报剧组各种事情。 霍时初对这些没什么兴趣,看人拍戏看得津津有味,佛柏涧一心二用,一边听着徐图的话,一边看人。 不过他看的不是拍戏的演员,而是霍时初。 霍时初漂亮的脸上带着天然的红晕,粉扑扑的,好看迷人,佛柏涧很想上手去捏一捏,看是不是跟自己想象中那样又滑又嫩。 她比女主角还要漂亮几倍,甚至老查还曾经想让她来演《逐鹿》的女主角,说她一出场,不用什么演技,就能演绎出“公主”这个身份,才能说服观众,男主角赵谦对她一片情深。 但霍时初拒绝了,任老查说破了嘴都不肯去演女主角,老查还为此遗憾了好久。 徐图说着说着,终于发现了佛柏涧的心不在焉,他一注意,便注意到佛总是在看霍小姐!他心中一惊:难道佛总喜欢霍小姐? 徐图为自己发现了这个秘密而心脏狂跳,佛柏涧在这时候似乎意识到了什么,黝黑的双眸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带着隐晦的警告,徐图狂跳不止的心脏立刻就像是被冰块冻住了一样,冷静得再也不能冷静了。 “那个……佛总、霍小姐,我还有事要忙,你们自便,有事再找我……”徐图连忙识趣地找了个借口溜了。 跑了老远,看不到佛柏涧了,才拍着胸口松了一口气,随后他又自嘲地笑了,就算佛总喜欢霍小姐,那有什么可紧张的?他们男才女貌,那么相配,要是在一起也算一段佳话吧?轮不到他来担心。 他这么一想,果然轻松了许多。 霍时初可不知道佛总对她有心思,她虽然经常去佛柏涧家蹭饭,但是真的事以为他喜欢做饭,还喜欢让别人品尝他的劳动成果,才蹭得这么安心的。 要是她知道佛柏涧对她有心思,大概……会避嫌?不,避嫌是不可能的,有心思就有心思呗,佛柏涧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男人,相反,他极优秀、出色,说不定哪天霍时初就会为了美食赖上他这张长期饭票呢? 269、反派工具人姑姑(15) “今天大家都辛苦了,晚上我请客,去风味楼吃海鲜。”佛柏涧见大家收工了,便开口道。 “哇!佛总万岁!” “吃大餐啦!” …… 一群人听说有大餐吃,个个都兴奋得不得了,要不是佛柏涧太有威严,他们都想把他抬起来抛几下以表激动了。 霍时初也高兴极了,眼睛都亮晶晶的,佛柏涧看着她,心中好笑,这么容易就满足,真可爱。他是故意请吃海鲜大餐的,因为霍时初喜欢。 风味楼就在影视城附近,以做海鲜出名,经常会有拍戏的剧组来这儿聚餐。 霍时初跟着佛柏涧进门的时候,就已经遇到三个明星、一个导演跟佛柏涧打招呼了。 “佛总?真的是您?没想到您也在这里吃饭,您是跟哪个剧组一起来的?要不要到我们那个包间去坐坐?李导他们都在……”一个长得十分娇艳的女明星看见佛柏涧,立刻眼睛一亮,走了上来,一脸惊喜地跟佛柏涧打招呼。 佛柏涧对她点了点头,说:“还是不了,你们尽兴,我还有事。”说着就拉着霍时初往自己订的包间走去。 那个长相娇艳的女明星失望极了,还想要继续劝说,但佛柏涧走得太快,她仿佛这时候才看见走在佛柏涧身旁的霍时初似的,以为她是哪个剧组的小明星,不知道用什么手段勾搭上了佛柏涧,难道是那张狐狸精般的脸? 于是女明星心中又酸又妒,恶狠狠地瞪了霍时初的背影一眼,霍时初像是觉察到了什么,猛地回头一看,就整对上她的眼神,把她吓了一跳。 霍时初倒是没怎么放在心上,作为星悦娱乐公司的掌门人,佛柏涧对于女明星来说,就是一块大肥肉,做梦都想拿下他,毕竟只要拿下他,想要什么资源没有?要是走了狗屎运嫁入豪门,就更是一辈子都不用愁了。 妄想一下又不犯法,霍时初也管不了人家。 佛柏涧订的是一个大包间,剧组人不少,分了两桌,霍时初被佛柏涧拉着,就坐在他身边。 她算是个小小的投资商,而且剧组的风气也还好,所以并没有人非要灌她酒,倒是她自己想喝,便喝了几杯,直喝得俏脸红扑扑的,明艳诱人。 已经有好几个男人偷偷地看了她好几遍,偏偏她自己不知道,专心致志地吃着海鲜,用一双葱白漂亮的手细细地剥着蟹壳,低垂着浓密的睫毛,显得她乖巧又漂亮可人。 佛柏涧悄悄地用自己高大的身躯帮她挡住了其他人投过来的视线,拿了一只海蟹,说:“我帮你剥壳。” 也不知道是不是做饭做多了,他剥蟹壳的技术也很出色,没一会儿就把一整只蟹都拆开了,只留下可食用的部分,干净又完整,如果有一个剥蟹壳、虾壳的比赛,那他肯定是其中的佼佼者。 “吃我剥好的这些。”佛柏涧把放在小碟子上的蟹肉递给霍时初,低声说道。 “你真好……”霍时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了几杯酒的缘故,思维有些迟钝,看见佛柏涧给她剥蟹壳,她也不觉得丝毫不妥,毕竟之前在佛柏涧家里蹭饭的时候,他不也是常常给自己剥虾的么? 她忘了,那时候只有他们两个,地点还是私人空间,想怎么剥都没关系;但现在是在餐厅里,剧组的许多成员面前,他还给她剥蟹,就显得太过亲近了些。 起码徐图的嘴巴都震惊得长大了,久久都忘了合上,最后还是佛柏涧冷冷地扫了他一眼,才把他的魂送回去。 “佛总和霍小姐的关系真好啊,佛总居然还会给霍小姐剥虾,真绅士。” “因为他们是朋友啊,我听霍小姐说过,他们还是邻居,从小就认识的,大概是发小吧?” “对对,咱们剧组能建立,还是霍小姐的功劳,听说是她把咱们的剧本给佛总看了,才把佛总拉来投资的……” “他们两个男的俊女的美,长得多相配啊,怎么就没在一起呢?简直是颜狗的一大损失……” …… 一群人窃窃私语,还以为自己多小声,两个当事人听不见呢,却不知道人家都听见了。 佛柏涧置之不理,是因为他巴不得所有人都误会他和霍时初的关系,好“歪打正着”;而霍时初不理会,是因为她正忙着享受佛柏涧给她剥的蟹,根本没功夫理会他们的胡言乱语,毕竟这只是小八卦而已,碍不着他们什么。 这一餐,霍时初吃得非常尽兴,大概是身旁有一个伺候得十分精心的佛柏涧的缘故? 她一高兴,又多喝了几杯酒,等聚餐结束的时候,她已经脸颊泛红,眼神迷离,反应迟钝,谁都看得出来她喝多了。 “佛总,霍小姐就麻烦您送回去了,毕竟咱们不清楚她的住址。”老查对佛柏涧说道,然后又迟疑着补充了一句,“当然,如果佛总没有时间,那咱们就在酒店给霍小姐订一间房……” “不用了,我有时间,还顺路,可以送她回去。”佛柏涧还没等老查说完,就直接说道。开什么玩笑,他怎么可能把霍时初一个人扔在酒店客房里? 既然佛柏涧肯送她回去,那别人自然没意见了,况且谁都知道他们两个是很熟悉的朋友,也不怕霍时初会有危险。 于是佛柏涧心满意足地半扶半抱着把霍时初带走了,坐到车上的时候,霍时初还迷迷糊糊的,让做什么就做什么,乖巧得很,看得佛柏涧心软得一塌糊涂。 佛柏涧把霍时初送回了她家,幸好她家大门是指纹锁,所以不用担心进不去。 霍时初这个家跟佛柏涧楼下的家里格局都是一样的,所以他很顺利地就把人带回了卧室,霍时初的卧室温馨淡雅,还有一种淡淡的、沁人心脾的清香,佛柏涧忍不住深深地嗅了几下,等反应过来之后,就不由地不自在了一下,感觉自己像个变态。 霍时初被他安放在床上,眯着眼睛,但她并没有睡着,泛着微红的眼皮时不时张开,但神志大概不是很清醒,毕竟眼神迷离着,像泛着一汪水,湿漉漉的,完全没有平时的理智和清明。 270、反派工具人姑姑(16) 佛柏涧帮霍时初脱了鞋,又去卫生间里拿了毛巾,沾湿了水来给她擦脸。 霍时初被凉凉的毛巾一碰,残存的酒意就消失了不少,但因为佛柏涧的手法很轻柔,凉凉的毛巾也很柔软,她热烫的脸被凉毛巾擦得很舒适,于是就没有起来,而是继续闭着眼睛享受佛柏涧的服侍。 佛柏涧很有耐心地用凉毛巾给她擦了好几遍脸,最后一次回来的时候,霍时初已经完全清醒了。 事实上,如果不是觉得跟剧组的人聚餐很安全,她根本就不会任由自己喝醉,本来她的酒意就很浅,这会儿被佛柏涧一折腾,就清醒过来了,还是佛柏涧伺候哦得她很舒服,所以她就没有出声。 过了一会儿,佛柏涧已经把毛巾拿回卫生间,又出来了,霍时初没听见他离开的脚步声,正想睁开眼睛看看的时候,就感受到了一股热烈的视线正炯炯地盯着她瞧。 是佛柏涧。 霍时初想知道他要干嘛,就装作没清醒的样子,依旧闭着眼睛。 然后,一股带着清冽的气息的热度在她脑袋上方出现,霍时初愣了一下,她都能感受到佛柏涧的呼吸了。 佛柏涧似乎俯身在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还没等霍时初意识到什么,突然她的额头就被一个柔软、温热的物体轻轻地触碰了一下,接着是她的鼻尖、嘴唇。 刹那间,霍时初瞬间明白了佛柏涧对她的心思,就在她以为佛柏涧还想继续做些什么的时候,他却居然停了下来,呼吸声也悄然远离,显然他就只是做了这些举动,就没下文了。 霍时初猛地睁开了眼睛,佛柏涧一怔,见她怔怔地看着自己,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清醒,于是低声问道:“时初,你怎么了?酒醒了吗?” 霍时初没有理会他的询问,而是定定地看着他,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佛柏涧长得英俊出色,但之前并没有打过他的主意,只想着蹭蹭饭,没想到她不去染指这男人,这男人反而想打她的主意了。 要是没有今天这一回,霍时初可能还要迟钝许久才能反应过来。 现在想想佛柏涧在自己面前的举动,任劳任怨地让她蹭饭,做的菜偏偏几乎都是她爱吃的,还经常很绅士地给她剥虾、剥蟹,遇到要投资的项目他也很捧场…… 这些明明就是隐晦的追求啊,她怎么就瞎了眼,这么迟钝呢? 佛柏涧明明是佛家的大少爷,哪里用得着住在这样的公寓楼里?这公寓楼虽然算得上中高档,但对于佛柏涧这样的天之骄子来说,还是太简陋了,可他却三不五时就来住。 还有,就算他喜欢做饭,那怎么不回家做给自己家人吃,反而做给她这个无亲无故的外人吃呢? 平时不显眼的蛛丝马迹现在被霍时初想起来了,便全都成了佛柏涧对她居心不良的证据。 不过——这种居心不良,不是不可以接受。 “你喜欢我?”霍时初是个很坦荡的人,既然发现了佛柏涧的心思,就开门见山直接跟他开口了。 佛柏涧显然没想到她居然发现了自己的心思,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了,毕竟是见多识广又大权在握的人,佛柏涧并没有尴尬,也没有觉得不好意思,而是勾了勾嘴角,直接承认了:“是啊,我喜欢你。” 霍时初蹙了蹙眉,似乎有些烦恼的样子,佛柏涧心中顿时一揪,生怕她反感自己,连忙说道:“我并不是在强迫你,而是希望你能给我一个追求的机会,不要轻易判我死刑,我自认为不是那么差,有能力,能挣钱,长得也还行,身材也不错,没有不良习惯……” “停!”霍时初忍不住打断他,在让他说下去就成了相亲问答了。 见他的拳头都紧握了起来,显然是有些紧张的,霍时初就忍不住轻笑了一下,说:“你怎么会觉得以你这样的条件,我会看不上你呢?” 佛柏涧听见她这话,意识到什么意思之后,立刻嘴角都往上扬了起来,眼角眉梢都带着明显的笑意,说:“那你就是看上我了?” “你过来,我要先检查一下。”霍时初对他勾了勾手,佛柏涧立刻走到了她面前。 霍时初微凉的手如同一条灵活的小鱼,钻进了他的衬衫里,从他肌理分明的腹肌划过。 佛柏涧立刻一僵,浑身的血液都瞬间分成了两股,一股一拥而上,冲到了脑袋里,让他脑袋嗡嗡嗡地响,脑子里一片空白。 而另一股则朝下,涌到了他那个不可言说的部位,让他立马血液沸腾,精神奕奕。 佛柏涧艰难地咽了一下唾液,急忙按住她在自己身上乱来的手,黝黑暗沉的双眸仿佛有暗流涌动,声音都变得嘶哑、危险起来,警告道:“不要乱动,否则我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 霍时初却不但没有害怕,反而变本加厉了,那只被他按住的手不能动了,她就用另一只手搂住了他的脖颈,仰头一口叼住他性、感的喉结,轻轻地啃了啃,觉察到他身上的热度,才松开自己的牙齿,他喉结周边的皮肤立刻显出一个清晰的牙印。 “我说了要先检查,看你能不能让我满意,你不做什么的话,那我怎么知道你到底中不中用?”霍时初嗅着他的脖颈,带着暧昧的暗示说道,“万一你是个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呢?” 她都这么说了,佛柏涧要是还能忍住,那他就不是男人了,因此他双手搂上霍时初的细腰,猛地把她扑倒在床上,眼底仿佛是快要爆发的火山,危险而压抑,声音低沉暗哑:“我这就让你看看,我到底是不是银样镴枪头……” 说完就不再客气,仿佛一头叼住自己雌性的雄兽,不容分说地尽情展现自己的雄风。 霍时初沉沦于他所赋予的快乐之中,一晚上沉沉浮浮,痴痴缠缠,直到月过中天,才停息下来。 有了一夜迷、情之后,佛柏涧就光明正大地往霍时初家里跑了,正式成了霍时初的私厨兼男友,两人对此都乐在其中。 271、反派工具人姑姑(17) 霍时初投去参加编剧大赛的那个剧本拿了二等奖,她高兴极了,毕竟是第一次正式写的作品,就得到了专业人士的肯定,虽然奖金只有十万,并不多,但她也开心极了,还特别大方地请佛柏涧去吃了一顿大餐。 佛柏涧这才知道她的兴趣是编剧,于是便提议让她去跟自己公司的专业编剧学习一下,有这种好事,霍时初自然是欣然接受了。 在这种情况下,霍时初便会偶尔和佛柏涧一起去星悦,佛柏涧是去上班的,霍时初则去找老编剧请教。 这天霍时初跟佛柏涧结伴而行,刚下了车进入公司,就看见一个优雅得体,气质很好的年轻女子在前台询问。 “你好,我姓白,想找佛柏涧佛总,不知道他现在是否有空?”年轻女子轻声细语地问前台小姐。 前台小姐礼貌地问道:“请问您跟佛总有预约吗?” 年轻女子迟疑了一下,才摇了摇头,说:“没有。但我跟他是朋友,家里都认识的,你打电话跟他秘书说一声,他肯定会见我的。” “白小姐,那请您稍等一下。”前台小姐便打电话去问佛柏涧的秘书了。 还没等他们结束通话,年轻女子就一眼看见了从门外进来的佛柏涧,顿时眼睛一亮,快步走到佛柏涧面前,笑得十分明媚地喊道:“佛柏涧!我是白苏呀,我刚从国外回来,路过你公司,就想顺路来看看你,没想到这么巧,咱们在门口就遇见了。” “白苏,你回国几天了?怎么没听见消息?”佛柏涧看见她,似乎十分熟稔,跟她说起话来没有丝毫陌生的感觉,让人一看就知道他们关系不错。 “才回来没几天,你这么一个大忙人,不知道也正常啊,听伯母说你最近都很少回家,肯定是工作太忙吧?”白苏笑着说道。 佛柏涧摸了摸鼻子,他最近没有回家,并不是因为工作太多,而是刚与霍时初开荤,一时之间就沉溺在情、爱中了。 “还好,工作也不是太忙。”佛柏涧心中不自然了一点,然后把霍时初拉到自己身边,介绍道:“这位是我的女朋友,叫霍时初,你们可能也认识?”他不太确定地说道。 白苏是与佛家不相上下的豪门白家的大小姐,自然跟原主有过几面之缘的,只是并不熟悉罢了,这会儿见了,也要仔细看了,才能认得出来。 “是城南霍家的霍小姐?”白苏看着霍时初,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地问道。 霍时初不置可否地说道:“算是吧,不过我现在跟霍家断了联系,算不得霍家的人了。” “为什么会断了联系?”白苏脱口而出地询问,等问完了才发觉她不应该问这个问题,既不礼貌又显得她不够稳重,她便有些懊恼了。 “是家里发生了一些变故,跟家里人有了分歧。”霍时初轻描淡写地说道。 “好了,白苏,你找我有事吗?不如去我办公室说?”佛柏涧看出霍时初不想和白苏说自己家的事,便开口问道。 “好。”白苏没有异议。 霍时初被佛柏涧牵着手坐电梯到了十八楼,又被他送去编剧的办公室安置好,佛柏涧这才带着白苏往23楼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你跟霍小姐的感情还挺好……谈恋爱多久了?伯母伯父他们知道吗?”白苏看见佛柏涧在霍时初面前所显示出来的温柔和关心,忍不住心中的酸涩问道。 佛柏涧丝毫不知道白苏话里的酸意,反而眉眼含笑,说:“时初是个和有意思的人,跟她在一起我觉得很舒服,虽然我们才谈了没几个月的恋爱,但我觉得一辈子跟她在一起都不会觉得无聊。爸妈他们现在暂时不知道我谈恋爱了,但我会找机会跟他们说的。” 白苏听见他这番话,心中更是又酸又妒,她这次从国外回来,其实就是想和佛柏涧发展感情的,毕竟只有佛柏涧在家世、才华以及样貌上都配得上她,而其他豪门公子,综合素质上没有一个比得上佛柏涧的,所以白苏只看得上佛柏涧。 而他们白家和佛家门当户对,他们又算得上青梅竹马,所以其实两家人都有想把他们撮合在一起的想法,如今他们的年纪都大了,长辈们的这个想法就更强烈了,白苏的父母就是生怕佛柏涧这个如意女婿被人抢走了,才让白苏回来的。 但白苏最终还是迟了一步,佛柏涧果然被人抢走了,而抢走他的还是一个家世不如她,甚至已经没有家世的女人——毕竟霍时初不是说跟家里断了关系? 这让白苏怎么甘心呢?她是天之骄女,从小想要什么就没有得不到的,如今年纪渐长,她想要回来跟心仪的男性组建一个家,却万万没想到开局就不利了。 “霍小姐怎么会跟家里断绝关系了?这不太好吧?似乎她父亲才过世不久,家里只剩下一个老母亲和一个幼小的小侄子,她离了家,家里的一老一小可怎么办?”白苏蹙着眉,似乎对霍家老小十分担忧。 佛柏涧没听出她暗戳戳地给霍时初上眼药,便说道:“我相信时初不会无缘无故地跟他们断绝关系,肯定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才会让离开霍家。而且霍老太太才六十几岁,身体还很健康,时初的侄子也十五六岁了,已经是个半大小子,算不得年幼,他们都过得不错——我之前去查过,他们的生活跟以前没什么区别。” 白苏愣了一下,没想到他对霍时初用心到这个地步,居然为了她特意去查霍家老小的情况,确定他们过得好不好。 如果对霍时初的感情很浅,只是玩玩,那他肯定不会这么用心,根本不会去管霍家老小过得如何,而他都做到这个地步了,显然对霍时初用情至深。 意识到这一点,白苏脸上温柔的表情顿时维持不住了,但她还不死心,依旧说道:“就算家里人有什么不对的,霍小姐也不该说断绝关系就断绝吧?应该多努力一下化解矛盾,这才是正确的做法啊。就算霍老太太做得再不对,也把霍小姐养得这么大,她怎么能这么绝情呢?” 272、反派工具人姑姑(18) 佛柏涧听见白苏这么说霍时初,就不太乐意了,脸色都冷了一些,说:“这是时初的私事,不需要外人置喙,白小姐这么在背后道人长短,似乎不妥吧?” 他知道霍时初离开霍家的原因,是因为霍老太太想牺牲她的婚姻和下半辈子的幸福,来保住霍家在公司的主导地位,然后等着霍铮长大继承公司,一点都没有为霍时初着想,反而还理所当然地利用她。 佛柏涧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他也没有无耻到利用人还早早就想着过河拆桥,把亲人当踏脚石。 白苏脸色瞬间就失去了血色,听见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叫了,而是喊着疏离的“白小姐”,就知道佛柏涧有些生气了,但她自己惊慌过后也很生气,腹诽着霍时初不知道是怎么跟佛柏涧解释的,让他对与家人断绝关系这种事情都能容忍。 “对不起,我不该在背后这么说霍小姐的,是我的错。”白苏连忙道歉,想挽回一点自己的形象,她是优雅温和的白家大小姐,怎么能像八卦的三姑六婆一样论人是非呢? 即使知道佛柏涧有了女朋友,她依旧是不肯死心的,想着他们只是谈恋爱,又没有结婚,说不定哪天就分手了,她就可以趁虚而入了。 办公室到了,佛柏涧让秘书送两杯咖啡来,便问起了白苏来找自己的原因,至于她之前说的逛街顺路到了他公司就想来看看这一套,佛柏涧是不相信的,谁一大早就出门逛街啊? 果然白苏重新说起了自己的来意:“下个月五号是我爸爸的生日,到时候会大办,你一定要参加啊。” 佛柏涧这才想起这事,点头答应了,毕竟白家家主的寿宴,跟商宴也差不多了,各行业的大佬都会去,佛柏涧也免不了俗要去跟人应酬,说不定能谈成几笔生意。 “你放心,我会准时参加的。”佛柏涧说道。 “那就恭候你大驾了。”白苏开玩笑似的说道,又不经意般问,“到时候你会带着霍小姐一起的吧?” 霍时初既然跟霍家断绝关系了,那就不要怪她落井下石了,当然这种不体面的事她不会亲自去做,她只要隐晦地表达对霍时初的不喜,自然就会有急着讨好她的塑料姐妹们去做。 她到时候只需要欣赏霍时初的狼狈模样就行了。 这样一个没有家世,又没有什么出息,只有一张漂亮脸蛋的女人,怎么配得上佛家的天之骄子?只有她——白苏,才是与佛柏涧天生般配的一对。 白苏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佛柏涧,看见他很快就忙起来了,便识趣地离开了。 虽然佛柏涧跟霍时初谈恋爱这件事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但她还有耐心,就等着他们分手了。 霍时初可不知道别人正对佛柏涧虎视眈眈,想着抢走,她正忙着跟老编剧学习,老编剧还给她布置了作业,让她最近这段时间都有些忙,连跟佛柏涧的夜间运动都减少了,弄得佛柏涧都对老编剧有意见了。 因为被霍时初嫌弃他缠人,佛柏涧这才终于有时间回家看父母了。 谁知道这回回家,他就面临了一场审问,审问官是他爸妈。 佛老夫人和佛老先生坐在书房两张高椅,而佛柏涧坐在矮他们一头的沙发上,这气势一开场就落了下乘,姜不愧是老的辣。 “说!你是不是谈恋爱了?!”佛老夫人板着脸,拿着书桌上的镇纸重重地一拍,问道。 佛柏涧面无表情地看着佛老夫人因为用力太过忍不住揉手的动作,忍住了想上扬的嘴角,回答得很坦荡:“是,我有女朋友了。” “女朋友是谁?”这回问话的是冷着脸的佛老先生。 “是霍时初,我的邻居。”佛柏涧没胡说,霍时初之前可不就是他邻居吗?后来蹭饭蹭着蹭着才蹭到了床上的。 佛老太太冷笑一声:“邻居?我怎么不知道我还和霍家是邻居了?” 佛柏涧轻咳了一下,说:“我指的是我在外面的房子,跟霍时初是上下楼。” 佛老太太见他还是避重就轻,便忍不住嘲讽道:“别想着糊弄我,我既然知道你谈恋爱了,那就不可能不知道你女朋友是谁。” “霍家的小丫头,听说是离家出走,还跟霍家断绝关系了,这性子够冷够硬的啊。”佛老先生淡淡地说道。 显然霍时初跟霍家断绝关系这点是最让人腹诽的,佛柏涧的父母也不例外,最关心霍时初为什么要这么做了。 佛柏涧只得又把霍时初的理由说了一遍。 佛老太太听了之后,沉默了一会儿,才叹了口气,说:“霍家小丫头是个命苦的,幸好她自己拎得清,没有任由她妈妈做主牺牲自己的婚姻,霍老夫人真是糊涂了,怎么能为了点利益就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利用呢?” “既然不是她本人品性的问题,那我就不会不同意你跟她谈恋爱。”佛老先生依旧板着脸说道,“你既然跟人家好了,就不要辜负她,她已经够不幸了。” “我不会辜负她的,爸妈,你们放心。”佛柏涧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过关了,立刻迫不及待地保证道。 “那什么时候带她回家见我们?”佛老夫人冷不丁地问道。 佛柏涧显然还没想过这个问题,这会儿听见她这么一问,就愣住了,眼见佛老太太要不高兴了,才连忙回答道:“这得看时初的意思,她什么时候同意来见你们,那我就带她来。不过你们也不要太心急,毕竟我们才谈了没多久的恋爱,这么快就让她见家长,会吓到她的。” 佛老夫人听他这么一说,顿时就失望了,但还是不忘叮嘱他:“要是认定了她,就没有什么快不快的,早些带她来见我们,她也就能早些安心,你们的关系也能更稳定……” 总之,就是让他快些带霍时初回家。 佛柏涧心说我也想啊,但霍时初看着可不像想被家庭束缚住的样子,他就没办法催她,他怕物极必反,催得她不耐烦了,反而让她腻了自己,说不定哪天就甩了他了。 273、反派工具人姑姑(19) 佛柏涧好不容易打消了父母见霍时初的心思,白苏父亲的寿宴就要开始了。 “你真的不陪我一起去吗?”佛柏涧一边整理自己的西装,一边不死心地问霍时初,“你不是喜欢吃海鲜?白家有一个厨师做海鲜最拿手,你这次去的话可以好好品尝。” 佛柏涧不忘诱、惑她。 霍时初摇了摇头,很坚决地拒绝了:“不去,海鲜哪里不能吃啊?但白家的寿宴跟我毫无关系,我要是跟着你去了,肯定惹了不少人的人,你明知道自己是多炙手可热的人!” 霍时初说到后面都忍不住瞪了佛柏涧一眼:“你那些仰慕者看到我,还不得把我撕了啊?” 就像这次寿宴的主家白家的大小姐白苏,别以为霍时初上次看不出她对佛柏涧有意思,只是霍时初知道佛柏涧心思都在自己身上,对白苏没男女之情,她才懒得搭理的。 但要是这次她和佛柏涧主动送上门去,白苏肯定不会放过能折辱她的机会,所以霍时初才没那么傻,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她虽然不怕白苏,但也不想有那么多狗屁倒灶的麻烦。 “哪里有这么夸张?”佛柏涧轻笑道,忍不住用手抚了抚霍时初的头发,压低了充满磁性的声音,说,“我心中只有你,其他女人我一个都看不上,所以你别担心……” “我才没有担心!你要是有外心,大不了我换一个男人就是了。”霍时初把他的手拉下来,翻了个不雅的白眼道,“我并不是非你不可。” 佛柏涧听见她这话,顿时脸色都黑了,俊脸一沉,轻轻捏住了霍时初的脸颊,咬牙切齿的说道:“你这个冷漠无情的女人!这么轻易就说不要我,你还有心吗?我以前做了那么多饭都没能喂熟你吗?” 佛柏涧气急,偏偏又拿霍时初无可奈何,听见她说了这么不讨喜的话,也只能嘴里不甘地说一两声。 霍时初见他真的生气了,又想起自己确实蹭了他许多顿饭,这么轻易就把不要他说出口,确实像个白眼狼。 于是她连忙抱住佛柏涧劲瘦的腰,讨好地说道:“我错了,我刚刚说的话不是真心的,我只是怕你真的被别人挖走了,移情别恋……我为了不伤自尊,才故意说得这么洒脱的,其实我爱你爱得不得了,哪里舍得不要你?” 她说着还一脸恳切地看着他,眨巴着眼睛,可怜巴巴的,佛柏涧见她这幅模样,怒意早就消失无踪了,听见她说爱自己爱得不得了,心中更是生出无数甜蜜的喜悦。 “你总是有本事用一两句话就触动我的喜怒。”佛柏涧叹息了一声,然后低下头亲上了霍时初的嘴,狠狠地扫荡了一番,才停下来。 霍时初歪靠在他的肩膀上喘着气,俏脸红扑扑的,刚刚被亲过的嘴唇更是红润诱人,漂亮的眼睛雾蒙蒙地看着佛柏涧,带着浓浓的情意。 佛柏涧被她看得心软成了一滩水,对她又怜又爱,恨不得把她整个人都揉进自己的身体里,省得她总是捉摸不定,让他不能安心。 佛柏涧又掐着她的细腰狠狠地亲了她几遍,才恋恋不舍地把她放开,他怕自己再不把她放开,那他今天就出不了门了,霍时初就是个会勾人心魄的妖、精。 白苏在自家院子里迎客,看见佛柏涧是一个人来的,根本没有带上霍时初,便心中一喜,走了上去,笑意盈盈地说道:“柏涧,你来了?自己一个人来的?怎么不带上霍小姐啊?” 她没有沉住气,居然亲自问起霍时初来了。 佛柏涧对她点点头,说:“时初今天不肯出门,我只能由着她了。”他说起霍时初的时候神情带着无奈,还有不由自主的宠溺以及……柔情。 白苏见了,心中一沉,刚刚的喜悦一下子就没了,心中憋屈、烦闷不已,她就不明白佛柏涧怎么偏偏被霍时初迷住了,难道拥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就真的无往而不利?佛柏涧也跟那些看重、色相的男人一样,不能免俗? 自己这样有才有貌的名门淑女难道不好吗?为什么佛柏涧就看不见自己的好?白苏心中不甘极了。 但她再不甘心,脸上也不能显露出一点来,毕竟她是众所周知的“温柔娴雅”、“知书达理”的白家大小姐,可不能像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女人一样为了个男人就争风吃醋,丑态百出。 “你继续忙吧,我先进去了。”佛柏涧可不知道白苏心中的想法,跟她说了一声,就进了宴会大厅,留下白苏不甘地看着他不解风情的背影。 “哟!佛家大少爷终于出现了!我还以为你这段时间真的要成佛了呢?喊你出来玩都不出,下了班就跟失踪了一样,怎么,是干什么大事去了?”一个身材高大,十分俊朗的年轻男子看见佛柏涧,就揽上了他的肩膀,打趣道。 这是李砚,佛柏涧从小到大的好朋友,个性爽朗爱玩,这会儿看见佛柏涧了,自然忙不迭地抓住了他,生怕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不见了。 佛柏涧不耐烦地把李砚的胳膊从自己肩膀上拿下来,轻轻地瞄了他一眼,微微扬了扬唇,带着不太明显的得意,说:“当然是有更重要的事了,谁要和你这个单身狗一起玩?” “哎哟!佛少这是脱单了?!”李砚一下子就听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立刻震惊地喊了出来,“你这个工作狂居然也会谈恋爱?开窍了?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灭情绝欲了!没想到铁树居然开花了!” 佛柏涧听了,冷冷地看着他,然后毫不客气地用手肘一撞,正中李砚的肋骨,痛得李砚哎哎地叫唤:“卧槽!你要不要下手这么狠?想谋杀兄弟吗?” 等他好不容易缓过来,才又凑近了佛柏涧身边,这回他不敢明晃晃地调侃佛柏涧了,而是好声好气地问:“柏涧,你真的有女朋友了啊?是谁?我认识吗?” 佛柏涧还是很乐意炫耀自己的女朋友的,见他问了,便说道:“是霍时初,你可能有些印象,之前也是咱们这圈子的,只是很少交集。” 274、反派工具人姑姑(20) “霍时初?”李砚想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想起来,说,“原来是霍家的小姐啊,只是我听说霍家现在可不怎么好,当家人去世了,只剩下老弱妇孺,公司都快保不住了……” 说到这里,李砚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脸色有些不太好,说道:“她该不会是见家里公司不好了,就故意找上你,想找个靠山吧?” 佛柏涧听见他这么说,脸色一沉,冷冷地说:“别把时初想得这么势利,她现在跟霍家没有关系,霍家公司的死活就更不关她的事。” “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李砚挠了挠头,听见好友说霍时初不是因为自家公司才跟他在一起的,便松了口气,然后又好奇起霍时初为什么跟霍家闹掰了。 只是这是霍时初的私人事情,佛柏涧没有经过她的同意,不能随便往外说,即使李砚是他的好朋友也不行,因此他只淡淡地说了一句:“是霍家对不起她,不是她对不起霍家。” “那就好,我就说嘛,你看上的人不至于人品有问题。”李砚听他这么一说,很容易就相信了,因为他相信自己好友的眼光。 “什么时候带她来跟我们这些朋友见见?”李砚又问。 “看她的意愿吧。”佛柏涧想到霍时初那不喜欢别人替她做主的性子,便说道。 “啧啧,我发现佛柏涧你谈恋爱之后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平时不是说一不二,事事都是自己说了算?怎么现在让你带女朋友出来,你都做不了主了?”李砚摇头摆脑故意说道。 佛柏涧轻哼一声,说:“我这是尊重她,你这种没有女朋友的人懂什么?” 瞧他这幅得意的模样,李砚气得牙痒痒:“有女朋友了不起啊?你等着,不用多久,我也能找到一个!” 佛柏涧轻蔑了看了他一眼,说:“就算找得到也比不上我家的时初。” 李砚女朋友谈了不少,不过大多数都是娱乐圈的女明星,换女朋友跟换衣服一样,走肾不走心,自然比不上霍时初。 李砚没想到佛柏涧谈个恋爱就开启了炫妻狂魔的一面,时不时就跟他炫耀:霍时初心疼他做饭辛苦给他按摩了;霍时初见他喜欢吃西柚,不知道从哪里特意给他买了珍品西柚;霍时初给他买了衣服、霍时初夸他发型好看…… 李砚被他强行喂过来的狗粮噎得慌,差点把他的微信拉黑了。 霍时初可不知道佛柏涧还是个爱秀恩爱的闷骚,她这几天觉得身体不太正常,胸口时不时地就有些闷,腹部甚至时不时就有东西动一动,吓得她都以为自己肚子里时不时有寄生虫或者肿瘤了。 这个世界没有灵气,所以她练得是武,能练出内力,但无法透视自己的身体,所以她只能用最古老的把脉来诊断了。 然而等她把上自己的脉,立刻震惊得眼睛都猛地张大了,这……这分明是滑脉啊!她不敢置信,又把了一次脉,然而不管她把了几次,脉象都显示她真的怀孕了。 霍时初顿时不知道该惊还是该喜。 她跟佛柏涧做夜间运动都是带了套的,只是万万没想到低得可怜的避孕失败率在她身上出现了。 这段时间她吃得好、睡得好,根本没有一丁点儿怀孕的迹象,甚至连每个月的大姨妈都准时来临,只是量少了些,但也正常,所以她才不会想到自己怀孕了。 虽然还有了小肚子,但她以为只是最近佛柏涧的厨艺越发精湛了,她管不住嘴又少运动,才长了肉肉,万万没想到这并不是脂肪,而是一个小豆丁。 如果不是这几天她有些不舒服,肚子还有东西动了,她是不可能会想到检查自己的身体的,毕竟谁身体好好的,会无缘无故去检查啊? 霍时初长叹了一声,都有胎动了,她这个粗心的妈妈才发现孩子的存在……不,她刚刚还以为是肿瘤或者生了寄生虫。 想到这里,她有些心虚,希望肚子的孩子以后千万不要知道自己还有过这样的想法。 会胎动,说明胎儿都有四五个月大了,既然都来了,霍时初不会狠心打掉它,况且她也养得起一个孩子,所以只是纠结了一会儿,她就愉快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不过她还得去医院做产检,这事可不能再懒。 去产检之前,得先告知佛柏涧这个生父一声,于是吃过晚饭之后,霍时初就把佛柏涧拉到自己身边,拿起他的手,放在她肚子上。 “怎么?想要了?”佛柏涧立刻就误会了,挑了挑眉,意味深长地说道,手已经滑溜地往霍时初衣服里钻了。 霍时初瞪了他一眼,按住他乱动的手,说:“别动,乖乖地把手放在我肚子上,我不让你动就别动!” 佛柏涧见状,只好乖乖不动了,还主动帮霍时初找了个理由:“是大姨妈来了,让我帮你暖肚子?” 霍时初没出声,就让他现在这么误会吧,等过一会儿,肚子里的孩子动了,他就自然知道原因了。 说来也巧,她是孕相很不显的人,怀孕五个月了肚子都只有一点点,丝毫看不出有个孩子。 佛柏涧捂着霍时初的肚子捂了十几分钟之后,忽然感觉到手掌下有什么东西在动,他顿时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向来泰山崩于前都面不改色的脸色都变了,难得失态地问:“你、你肚子有什么东西动了?!” 他说着又急忙把霍时初的肚子都摸了个遍,果然又感受到了一次掌心的动静。 “时初,咱们现在就去医院,现在医术发展得很快,你的病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说不定是长了个良心肿瘤……”他虽然嘴里是这么说的,但脸色却格外难看,眉头都皱得紧紧的,神情完全不像他的话语那么轻松,手都有些抖了。 霍时初见他一脸紧张,根本没往她怀孕的方面想,只以为她生病了,便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说:“别担心,我长的不是肿瘤,是个孩子。” “什、什么?”佛柏涧像是没听懂她的话,无意识地问,然后忽然瞳孔紧缩,抓住霍时初的肩膀,激动地问,“你怀孕了?!” 见他终于反应过来了,霍时初就点点头,说:“是的,所以刚刚那是胎动,不是什么肿瘤。” 佛柏涧像是飘在云上,整个人都晕乎乎的,又惊又喜,只牢牢地用一只手搂住霍时初,另一只则放在她肚子上,带着满腔激动和喜悦。 275、反派工具人姑姑(21) 佛柏涧知道霍时初怀孕后,激动得一个晚上都没睡着,拿手不住地往霍时初肚子上摸,根本没个安静的时候,闹腾得霍时初都时不时被他闹醒,气得霍时初最后忍不住用脚把他踹到了床底下。 “你用得着这么这样激动吗?”霍时初瞪着被她踹下了床,也依旧眉眼带笑的佛柏涧,说道。 “怎么能不激动?我一想到我和你的孩子就在你肚子里,我就根本睡不着……恨不得它立刻就出来了。”佛柏涧被踹下了床也根本没生气,他已经彻底变成傻爸爸了。 霍时初十分无语,一点都没想到他知道自己要当爸爸之后就再也没了平时的稳重,反而幼稚得年轻了十几岁一样。 佛柏涧拍了拍身上的衣服,自己爬回床上,又重新楼上霍时初,说:“你动作别这么大,万一伤着了孩子怎么办?要踹我的话也等孩子出生了在踹。” 霍时初朝他翻了个白眼,一拍他还想摸上来的手,咬着牙道:“你要是还打扰我睡觉,别说踹你了,我还能把你赶出家门,你自己回楼下睡去吧!” 被霍时初这么一要挟,佛柏涧只得遗憾地收回了自己蠢蠢欲动的手,他可不想回自己那冷冷清清的楼下,现在老婆孩子热炕头才是他的追求。 少了佛柏涧的闹腾,霍时初终于能睡着了。 等她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佛柏涧已经做好了早餐,见她起床,还服务非常到位,抱着她去了卫生间洗漱,根本不用她自己走。 事实上,要不是霍时初坚持自己刷牙,佛柏涧都想把这事代劳了。 “用得着这么夸张吗?”霍时初看着把自己当成了个瓷娃娃的男人,问道。 “哪里夸张了?前几个月我都忽略了你们,现在不得补回来?”佛柏涧理直气壮地说道。 “那也不用这样补吧?这么殷勤,我都以为自己是个残废了。”霍时初拍开他还想把自己抱到餐厅的手。 “别说那两个字!会有晦气的,孩子听见了不好。”佛柏涧一脸严肃地对霍时初说道。 霍时初忍不住哀叹一声,捂住了自己的眼睛,觉得佛柏涧真的是要走火入魔了,好好的一个青年才俊,现在都搞起迷信来了。 吃过早餐之后,佛柏涧就打电话跟他助理说今天早上他不去上班了,工作推到下午。 霍时初一点也不意外,因为她要去产检,佛柏涧不可能会错过的。 佛柏涧去的是私人医院,巧了,正是他那个发小李砚家里的产业,因此霍时初刚进去,就被一群医护人员围住了,场面十分夸张,要不是霍时初知道自己是来产检的,都会以为是要做什么事关人命的大手术了。 “孩子非常健康,看看,两只小脚多有劲儿啊,还踹妈妈肚皮呢。”和善的产科医生用b超探头在霍时初肚子上移动着,看着电脑上小家伙的图像,忍不住笑道。 霍时初也忍不住伸长了脖子往那儿看,果然看见一个大脑袋小胎儿正用小脚一下一下地揣着,即使长得不怎么好看,但在她眼里,却只觉得十分可爱有趣。 而佛柏涧这个准爸爸就更是了,眼珠子一眨也不眨地盯着屏幕,嘴角毫无意识地往上扬着,激动得都手足无措起来了。 “这、这就是我们的孩子……”他干涩的声音从喉咙里挤出来,心脏狂跳着,盯着屏幕上那个大头胎儿根本舍不得眨眼睛。 “是啊,很活泼好动呢,就是妈妈会辛苦一些了。”产科医生见惯了准爸爸们第一次看见胎儿时的激动,温柔地解释道,“孩子已经五个月了,进入胎动频繁期,爸爸要体谅妈妈怀孕时的艰难,好好对待她,让她保持良好的心情,这样,孩子和妈妈都才能过得更好。” “我会好好对待他们的……”佛柏涧郑重地保证道。 最后他盯着那活泼的小胎儿盯着十几分钟,要不是医生喊停,他能盯着看一整天。 最后还是医生安慰他,说会打印胎儿影像给他,到时候他想看多久都行,佛柏涧才依依不舍地结束了他与孩子的第一次单方面会面。 “时初,咱们结婚吧,孩子不能没名没分地生下来,它是我佛柏涧名正言顺的下一代,我不舍得让它的出生有一点儿瑕疵,你觉得呢?”在医院的停车场上,佛柏涧坐在驾驶座上,有些紧张地问。 霍时初淡淡地扫了他一眼,说:“你只是为了孩子有一个名正言顺的出生才想和我结婚的?” 佛柏涧听见她这个问话,瞬间瞪大了眼睛,饶是情商不太高,也知道这是个死亡问题啊!于是他非常又求生欲地摇头道:“当然不只是这点!我想跟你结婚最重要的原因,是我爱你,想和你过一辈子;其次才是因为孩子,如果仅仅是因为孩子,而我对你没有感情或者感情不深的话,我根本不可能和你结婚……” 佛柏涧说到这里,神情都紧张起来,明显焦急又担忧,生怕霍时初真的误会他是因为孩子才想和她结婚。 幸好霍时初不是喜欢钻牛角尖的人,所以她只是叹了口气,说:“其实结不结婚我倒是无所谓,如果没有孩子,我真的可能一辈子都不结婚,但可惜,肚子里有了孩子,我就不能这么任性了。 其实如果孩子的父亲只是个普通男人的话,那我还是可以不结婚只生孩子的,但谁让你不是普通男人呢?我要是不跟你结婚就生了孩子,那个孩子肯定会小小年纪就受尽屈辱,被人骂是私生子、野种……我不想它遭受这些,所以拒绝跟你结婚,给孩子一个名正言顺的出生。” 佛柏涧听到她说“私生子”、“野种”的时候,脸色瞬间就阴沉下来,他知道霍时初的担心都是对的,他的家世背景注定了他的孩子不可能平平静静地像普通人一样生活,而是注定活在别人的目光里,不停地被人审视,要是父母真的不结婚,肯定会饱受折辱。 他怎么舍得自己的孩子承受这样的委屈?佛柏涧紧紧地握住了霍时初的手,幸好,孩子的妈妈跟他一样,不忍心孩子经历不必要的磨难,愿意做任何事来好好地保护它。 276、反派工具人姑姑(22) 既然决定要结婚,那见家长就进入日程了。 佛家的长辈霍时初是见过的,虽然没什么交集,但也没听说过佛家长辈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们家的人都比较低调。 霍时初和佛柏涧刚到佛家老宅的门口,从车上下来,就被迎上前来满面笑容的佛老夫人拉住了手。 佛老夫人虽然被称为老夫人,但其实六十岁左右,因为保养得好,看起来才四十岁左右,老夫人这个名称倒是把她喊老了。 “这就是时初吧?哎,长得真俊,看着就讨人喜欢!柏涧这个愣呼呼的小子也不早点把你带回来……” 佛老夫人笑眯眯地对霍时初说道,热情又和善,看起来真的很喜欢霍时初的样子。 而佛老先生不好上前来接触儿媳妇,便只得跟在妻子身后,也一脸笑容地看着霍时初,满脸喜意,显然是对霍时初很满意的。 “妈,先让时初进了家里再说吧,她还怀着孩子,不能久站。”佛柏涧开口说道。 “什么?时初怀着孩子?!”佛老夫人敏锐地抓住了重点,不敢置信地看着霍时初,问道,然后小心翼翼地看向她的肚子,强忍着激动低声问,“这是真的吗?”生怕声音大一点,就会把这个好消息吓跑了一样。 “是真的。”霍时初笑了笑,给了个肯定的回答。 顿时佛老夫人就猛地睁大了眼睛,像个小孩儿似的捂着自己的嘴巴,在原地转了几圈。 佛老先生连忙揽住她,生怕她转晕过去,但他也一样激动得脸都通红了,还不忘对霍时初道:“她只是太高兴了,让你见笑了,你身子重,快进家里歇着……” 佛老夫人终于从狂喜中平静下来,小心翼翼地想扶着霍时初进去,霍时初有些无奈:“老夫人,您别担心,我身体很好,不用扶的。” “啊,我这是太紧张了……”佛老夫人不好意思地说道。 几人说着话,终于进了客厅。 佛家这老宅是好几代之前就建起来的,是中式庭院风格,木制的家具古朴雅致,各种摆设更是精致珍贵又不失厚重,处处彰显着家族的底蕴。 佛老夫人即使年纪不小了,但依旧很有风情和气质,显然年轻时一定是个大美人。 而佛老先生,则身材高大,面容俊朗,年纪的增长不但无损他的英俊,反而增加了他岁月带来的成熟魅力。 不论是身形容貌,还是气质,他都跟佛柏涧长得非常相似,霍时初看到他,就像看到了三十年后的佛柏涧一样,感觉有点微妙。 “快坐、快坐,别累着了。”佛老夫人叮嘱道,还不忘斥责儿子,“你这小子也不早点把时初怀孕的事告诉我们,我好让佣人准备孕妇的吃食和用品,你看现在都来不及了……” 佛柏涧忍不住摸了摸鼻子,说:“我这不是想当面告诉你们,让你们有个惊喜吗?” “确实是惊喜,还是双喜临门,时初要用的东西现在让人准备也不迟,千万不能让人委屈了。”佛老先生喜气洋洋地说道,看着霍时初的眼神都格外慈祥。 然后他还不忘给佛柏涧一个“做得好”的眼神,夸他动作快,媳妇、孩子说有就有了,不愧是他执行力很强的儿子! 佛老夫人不停地对霍时初嘘寒问暖,生怕委屈了她,但并没有提起霍家其他人,显然是提前跟佛柏涧打听过霍时初的事情,避开了会让她感觉不痛快的话题,显然很体贴了。 霍时初心里暗暗松了口气,本来她来之前,以为佛老夫妇俩就算不是那种会对儿媳妇尖酸刻薄的人,也应该是带着豪门特有的冷淡疏离的,但万万没想到他们居然是这么和蔼可亲,不但没有刁难她,反而对她十分和善。 知道她未婚先孕也没有鄙夷她,更不觉得她是想母凭子贵,用怀孕来设计佛柏涧嫁入豪门,而是对她怀孕的事情非常高兴,毫不犹豫地接纳了,没有丝毫的猜疑。 霍时初虽然不太在乎佛柏涧的父母是怎么想的,之前也只想着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但现在他们对她这么好,她就有些受宠若惊了,毕竟感受到别人对她的善意和喜欢,即使是凉薄冷漠如她,也会不由地高兴起来。 于是心情很好的霍时初看佛柏涧的眼神都忍不住温柔了许多,佛老夫人看在眼里,那就是小两口感情很好,这点时间都忍不住眉眼传情、柔情蜜意了。 儿子小两口恩爱甜蜜,又即将有新的家庭成员,作为母亲的她怎么会不高兴呢?佛老夫人高兴得都恨不得用大喇叭宣告天下,她有儿媳妇了,还即将有孙子、孙女! “既然决定要结婚,那婚礼就要筹备起来了,时初啊,你有什么想法?不管你想要什么样的婚礼,我们都会满足你,绝不让你留下一点遗憾!”佛老夫人非常霸气的保证道。 霍时初忍不住笑起来,说:“婚礼先不急,我打算等孩子出生了再办,现在先领证吧。” “好好!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婚礼以后再办那就有更多的时间筹备,不用赶时间了,戒指、婚纱都可以慢慢设计,到时候你就是最美的新娘了,孩子也能见证父母的婚礼,这多有意义啊。”佛老夫人已经幻想到胖乎乎的小婴孩笑得口水滴答地参加爸妈婚礼的可爱场面了。 霍时初见她这么重视这个婚礼,便很配合地说出了自己对婚礼的喜好,并不敷衍,用什么酒水、什么鲜花都说到了,佛老夫人不但不觉得麻烦,反而非常满意,还让佣人记下了她的所有要求。 这次见家长,双方都对彼此很满意,霍时初和佛柏涧在老宅里住了几天,才回到她那小房子里。 其实佛老先生送了她一套雅阁园的大别墅,想让他们搬进去住,霍时初同意了,毕竟住在高层公寓楼里,空间不如别墅大,以后孩子出生了当然是住别墅更好。 只是别墅还要重新置办家具,所以得过一段时间才能住进去。 霍时初和佛柏涧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去了民政局领结婚证,终于成了名正言顺的夫妻。 277、反派工具人姑姑(23) 霍时初和佛柏涧结婚的事情没过多久就传了出去,毕竟有时候佛老夫人会跟霍时初一起去逛街或者做美容,很容易就会遇到圈子里的贵夫人,那些人好奇佛老夫人为什么会跟霍时初关系很好的样子,佛老夫人丝毫没有隐瞒,喜滋滋地宣布了霍时初是她的儿媳妇。 那些人怎么也没想到佛柏涧居然会和霍时初结了婚,震惊不已,佛柏涧作为有名的年轻俊才,是圈子里许多人家看好的金龟婿人选,明示暗示都想和他联姻,但从来没有成功的。 万万没想到,这个难搞又令人垂涎的男人被霍时初得了手,而这之前,根本没有人知道他们谈恋爱。 但事已至此,她们懊恼也没办法了,只好恭喜佛老夫人,又询问什么时候办婚礼。佛老夫人告诉她们,婚礼正在筹办,到时候会宴请各位。 这些贵夫人个个都是人精,看见佛老太太这么喜欢霍时初,对她的态度也都很好,没有任何刁难或者讥讽,或许心里有点不舒服,但人家都已经生米煮成熟饭,还能怎么办呢?只能可惜自家女儿没本事搞定佛柏涧了。 霍家到底还没有彻底败落,因此霍老太太很快就听闻了霍时初嫁给佛柏涧的事。 刚从私人秘书口中听到这事的时候,她是不信的,耸拉着眼皮,面无表情地一口否认了:“怎么可能!佛家人怎么可能看上那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肯定是别人认错人了。” “老夫人,没有认错,佛老夫人的确亲口承认她的儿媳妇就是霍时初小姐。”私人秘书从文件包里拿出一小袋文件,递给霍老太太,说,“这些是霍时初小姐和佛老夫人一起逛街吃饭的照片,都是真实的。” 霍老太太带上老花眼镜,一眼就看到了照片中的霍时初,霍时初不知道和佛老夫人在说些什么,两人脸上都带着灿烂的笑容,脸上的喜悦一看就是发自内心的,让人看了会不由自主就被她们脸上的笑容所感染,情不自禁地也笑起来。 霍老夫人紧紧地抿着唇,一双浑浊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霍时初,胸口像是被什么哽住了一样,憋屈又烦闷,喘气都不顺畅。 她从来没喜欢过霍时初这个女儿,因为生她的时候自己差点没了命,看到她就心情不好,因此在霍时初的成长过程中,她参与得很少,把责任推给了育儿保姆、家庭教师、学校,而她自己则把重心都放在大儿子一家身上,对小女儿几乎是视而不见。 也正是因为对霍时初没什么感情,所以在丈夫死了后,她才那么轻易就想把霍时初推出来,牺牲她,换取自家在集团的话语权,可惜啊,这个打算没能成功,自家公司的话语权被夺走了,她知道结果的时候,真的恨不得霍时初死在外面。 可惜,霍时初就是命好,离家出走之后居然还能傍上佛柏涧……霍老太太微眯着眼睛,在最初的震惊、愤恨过后,心里已经在飞快地盘算霍时初嫁入佛家后,自家能从中得到什么利益了。 “把我的手机拿来。”霍老太太不愧是当了一辈子豪门主母的人,因为有利可图,她这个当母亲的,不是不能主动放下身段去跟离家出走的女儿和好。 因此,即使心中对霍时初再不喜,霍母也是准备要跟霍时初和好的,霍时初现在已经不是那个被她赶出家门、身无分文的人了,而是佛家的大少夫人,这个身份可不一般,代表的是顶级豪门的下一代贵夫人名衔。 霍家虽然也算是豪门,但现在已经开始败落,顶多算个三流豪门,但佛家可不一样,佛家从来都是一流豪门,即使霍家在最鼎盛的时期,也挨不着佛家。 因此霍老太太才会知道霍时初嫁入佛家之后,不惜“纡尊降贵”、“忍辱负重”地打算跟霍时初和解——毕竟她还给为自己的宝贝孙子打算啊。 霍母又拨打了霍时初的电话,清了清嗓子,都想好怎么示弱、怎么和霍时初怀念往日的“母女之情”了。 但她的满腹算计都死在了手机里传出的“你所拨打的号码已关机”这句提示音上。 霍时初早就把她和霍铮的电话号码都拉黑了,霍母忘了这点,但霍时初可没忘。 霍母不敢置信地又拔打了几遍,才不得不死心,她气得胸口不停地喘粗气,忍了又忍,最终还是没能忍住,骂道:“真是狼心狗肺的白眼狼,冷漠绝情,我当初就应该掐死她!” 私人秘书只当自己是个木头人,恨不得自己是隐身的,就怕霍母把火气发、泄在她身上。 幸好这个时候霍铮放学回来了,这才让私人秘书躲过一劫。 “奶奶,谁惹你生气了?”霍铮是个心思灵敏的,一下子就看出了霍母正在发火,便问道。 霍母虽然对霍时初十分苛刻,但对霍铮这个孙子是真的没话说,什么都为他打算到了,当眼珠子一样护着、宠着。 “还不是霍时初那个不孝女!”霍母见心爱的孙子回来了,火气消了些,但依旧一提起霍时初就厌恶。 霍铮听到霍时初的名字,眼神闪了闪,然后惊喜地问:“奶奶,姑姑终于有消息了吗?她在外面过得还好吗?是不是要回来了?” 霍母冷哼一声,阴阳怪气地说道:“人家好着呢,都傍上佛家了,能不好吗?回来?人家现在攀上了高枝,哪里还看得上败落的霍家?” 霍铮听到霍母的话,脸上的期待和惊喜神情险些都维持不住了,不过霍母正恨着霍时初,就没在意霍铮的表情,所以没觉察出什么来。 “奶奶,您的话是什么意思?姑姑和佛家……是我想的那个佛家吗?姑姑她跟佛家有什么关系?”霍铮不愧是霍母的孙子,一听到霍时初跟佛家有了关系,马上想到的也是自己可以从中得到什么利益,所以他格外关心霍时初跟佛家到底关系如何。 “你姑姑她好本事啊,我都没想到她能勾搭上佛柏涧!真是小看她了,还能让佛老夫人都承认她是儿媳妇了……”霍母嘲讽地说道,心中暗恨霍时初明明有这个本事,为什么当初丈夫刚死时没展现出来,否则自己怎么会让她嫁给周文也那个没用的,直接跟佛柏涧联姻不是更好?! 278、反派工具人姑姑(24) 霍铮听到霍时初居然成了佛家被承认的儿媳妇,眼里飞快地闪过一丝暗光,然后一副天真单纯的模样,像是没意识到霍母对霍时初的不喜,高兴地说道:“哇!姑姑居然找到想要共渡一生的人了,真好啊,那我们要不要恭喜她啊?毕竟她再怎么说也是咱们霍家的人……” 霍母以为霍铮只是单纯地为自己的姑姑结婚了感到高兴,根本没想到他话里的重点是不让霍时初跟霍家分割出去,要跟她保持住家人这个身份共同体,毕竟这样才有利可图啊。 霍铮年纪虽然小,心机可不少,只有霍母这个戴了八百层滤镜的人才会以为她的孙子是天真单纯的小白兔。 “人家都不认我们了,离家出走那么久连一个电话都不打回来,显然恨不得跟我们断绝关系,连我的电话都拉黑了,真是没良心……”霍母絮絮叨叨地又骂了起来。 而霍铮脸上飞快地闪过不耐烦的神情,等霍母骂了好一会儿,才打断她的话,说:“那我们试试用别人的手机打姑姑的电话吧。” “王姐姐,我能不能借您的手机打个电话给姑姑啊?”霍铮腼腆地对站在角落里的霍母的私人秘书说道。 “可以可以,小少爷尽管打。”王秘书连忙把自己的手机递给霍铮,还用指纹解了锁。 霍铮便用王秘书的手机打霍时初的电话了,果然,王秘书的手机是能打通的,手机那头传过来一声清澈慵懒的女声:“你好,请问是哪位?” 霍铮乍一听到霍时初的声音,险些没听出来,因为似乎她说话的语调、尾音都改变了,只有音色跟以前相像,霍铮才勉强认出这是她的声音。 “……姑姑,我是霍铮……”霍铮用雀跃的声音说道,似乎霍时初以前跟他们发生的冲突和矛盾从来没发生过一样,“姑姑,听说你结婚了,恭喜啊!什么时候办婚礼啊?我想亲自给您送上祝福,祝您和姑父白头偕老、子孙满堂。” 霍铮似乎天生就有哄人的本事,仿佛不记得霍时初离家出走好几个月都快一年了,跟霍时初说起话来还像是和和睦睦的家人一样。 说实在的,他小小年纪就这么厚脸皮,怪不得长大之后能把原主和周文也弄死,把公司抢回去还发扬光大,毕竟人家不要脸的天赋是与生俱来的,普通人道德感太强就容易羞愧,做起亏心事来就会心虚,哪里比得过人家心狠手黑的人? 霍时初嗤笑一声,说:“不必了,我办婚礼也没想过邀请你啊,可别口口声声姑姑、姑父的喊得这么亲热,我怕哪天又被你们利用了,当你的踏脚石呢。” 说完她立马挂了电话,顺手还把这个号码也拉黑了,霍铮这种时候打电话来给她,肚子里想的是什么,她一清二楚,不过就是看她嫁给了佛柏涧,又有了利用价值,就想把她拉拢回去了,这种趋炎附势、唯利是图的人,她是傻了才会想认回来。 霍铮听到霍时初讥讽的话,还带着稚气的脸上有一瞬间变得狰狞扭曲起来,他还没能做到喜怒不形于色的程度,不过他很快就恢复正常了,还露出苦涩、难过的表情。 “怎么了?那个白眼狼跟你说什么了?”霍母紧紧盯着他问道。 霍铮摇了摇头,垂下头伤心地说:“姑姑似乎对我们的误会有些深,说是办婚礼也不会邀请我们……” “什么?她居然还给脸不要脸了?敢不邀请我们?婚礼娘家人都不出面,不怕被人戳脊梁骨吗?”霍母显然没想到霍时初居然这么刚,还以为自己这边稍微主动一点,她就会忙不迭地滚回来。 霍铮低着头,没让霍母看到他的神情,霍时初那些毫不留情的话让他恼羞成怒,因为她真的戳中了他的心中所想,可是她是霍家的人,为霍家付出不是天经地义的吗?她有什么资格拒绝? 霍铮恼怒极了,却根本拿霍时初毫无办法,明明她应该老老实实地被自己利用,而不是离经叛道地跟家里断绝关系,害得家里的公司话语权都旁落了,她就是家族的罪人…… 霍铮这么想了一通,才勉强让心情舒服了一点,否则看见霍时初离家出走后不但没他想象中的落魄,反而更风光荣耀了,他就忍不住心中的暴戾。 然而不管霍铮和霍母怎么怨恨霍时初不肯和他们和好、为霍家利益当踏脚石,霍时初都根本没把他们放在心上。 她一边安安心心地在家养胎,一边准备自己的另一部剧本,她之前在编剧大赛获奖的那部作品被佛柏涧公司的一个导演看中了,买了版权去拍,她就又有一大笔的收入了。 她把版权费扔进股市里,几番操作之后,成功地翻了好几倍,已经是个小富婆了。当然,她这点资产跟佛柏涧的资产比起来,简直就是大象和蚂蚁的区别,但这是她自己努力挣到的,就格外有意义。 虽然结婚之后,不,是谈恋爱之后,佛柏涧就把自己的副卡给了她,让她随便花,但霍时初没有挥霍的习惯,对奢侈品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因此基本没怎么动用副卡里的钱,佛柏涧还为此低落了许久,以为霍时初不用他的钱是想和他区分清楚,不把他当坐在自己人。 霍时初哭笑不得,还不得不跟他解释了一遍,安慰他,最后知道有了孩子,霍时初就干脆用他的钱给孩子买东西了,佛柏涧这才高兴起来。 毕竟胎儿五个月了霍时初才发现自己怀孕,因此她整个孕期都快速又顺利地度过了,孩子如期出生,是个很可爱的女儿,眼大鼻挺,长手长脚,一看就继承了父母的优秀基因。 佛老夫人和老先生高兴坏了,每日例行看望过霍时初之后,剩下的时间就都围着新生儿转了,还跟护士和保姆学了不少照顾孩子的手段,毕竟二十多年前他们照顾佛柏涧的经验都忘得差不多了,现在要照顾娇娇、嫩嫩的小孙女,自然要更小心、更仔细才行。 279、反派工具人姑姑(25) 一个月之后,佛家给新生儿办满月酒,霍时初的身体早就恢复好了,酒宴当天精神奕奕地抱着佛明愿出现,吸够了眼球。 她本来长得就角色,如今又生下了孩子,就更添了一些成熟的风情,像一朵盛开不败的鲜花,看得来参加酒宴的年轻女人们又酸又妒。 “这个霍时初是怎么回事?生了孩子不应该臃肿肥胖,变成黄脸婆的吗?怎么她反倒是像是修为更深的狐狸精似的,她不会真的吸了佛柏涧的精气吧?”白苏的好姐妹周小姐端着酒杯,看着言笑晏晏的霍时初,语带嫉妒地说道。 白苏现在都快绝望了,之前她还想着霍时初和佛柏涧的婚姻不会长久的,自己还有机会……但现在,看着目不转睛、满眼柔情地注视着霍时初和孩子的佛柏涧,他眼里的爱意那么明显,白苏实在无法说服自己了。 但她依旧不甘又嫉妒啊,听到好姐妹的话,更是忍不住尖酸地说道:“人家道行高深,又有手段,早早就用孩子把佛柏涧拴住了,可惜啊,只生下一个女儿!” 周小姐嗤笑道:“听说她跟娘家闹翻了,还不得赶紧抓住佛柏涧,今天办了满月酒,等明年,咱们又能参加她二胎的满月酒了吧?”这是讽刺霍时初只能靠生孩子稳住地位呢。 “明明出身也不差,非要跟那些下层女人一样当个生育机器,真是丢尽了我们女人的脸,怪不得她嫁进佛家了,霍家都跟不知道似的,显然知道她未孕先孕,丢祖宗的脸呢。”白苏嘲讽地说道,恶狠狠地瞪了远处笑容满面的霍时初一眼,自从她在佛柏涧身上失利之后,她的性格就越来越刻薄了,在相熟的姐妹面前,就懒得掩饰本性了。 霍时初觉察到一股对自己满怀恶意的视线,瞬间抬头往那儿一看,发现是白苏,便忍不住皱了皱眉头,这个大小姐对佛柏涧还不死心?要是她敢做什么出格的事,那自己就得好好给她一个教训才行,觊觎她的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白苏冷不丁地对上了霍时初的视线,吓了一跳,显然没想到会正和她对视,便不由地心虚,慌忙转移了视线。 霍时初轻笑了一声,这个白小姐真是有贼心没贼胆。 佛老先生抱着佛明愿,在台上宣布她是佛家的第三代子孙,将会得到佛氏集团的百分之五的股份。 这个决定瞬间震惊了全场人,大家都被佛老的大手笔而感到惊讶,别看百分之五的股份似乎很少,但佛氏集团是个巨无霸,即使只有千分之一的股份,每年的分红都是以八位数计算的,更别提是百分之五了,这说明即使佛明愿小朋友现在连翻身都不会,但她的身价已经超过九位数了。 台下的人议论纷纷,有人羡慕这个才刚满月的婴儿太会投胎,小小年纪就已经走在别人的终点上;也有人觉得佛老先生太傻,这个孩子只是个孙女罢了,迟早是别人家的人,给她股份不是亏死了么?还有的就是眼红霍时初的,她生下的孩子这么受重视,那她肯定能母凭子贵啊,不知道多少贵夫人嫉妒她。 但这些霍时初都不知道,对于女儿获赠佛氏集团的股份,她并不觉得是件多大的事,佛明愿即使没有这些股份,以后也能继承她的财产,注定一辈子衣食无忧。 正当屏幕上播放佛明愿的照片的时候,一个服务生忽然走进来,焦急地往四周张望,直到看见霍时初,才急忙走过来,低声地对霍时初道:“大少夫人,酒店外有一位老夫人和一位小公子,说是您的母亲和侄子,想进来参加令嫒的满月酒,但是他们手上没有请柬,您看要不要请他们进来?” 霍时初一听,脸色一冷,说:“不用,没有请柬就说明不是我的宾客,我拒绝让他进来,你出去让他们离开,要是他们不肯,就让保安上来把他们拉走,他们爱面子,肯定不敢丢脸地被保安丢出去的。” 服务生得到她这番回复,自然知道怎么对待霍母婆孙了,虽然他们也算是有点地位,但谁让他们现在开始没落了呢?而且这酒店还是佛氏旗下的,可不怕他们霍家。 “霍老夫人、霍小少爷,不好意思啊,我们少夫人说你们不是她邀请来的宾客,所以不能让你们进去,请你们离开吧。”服务生彬彬有礼地说道。 “你说什么?那个不孝女居然真的敢这么对我?”霍母面容都狰狞起来了,咬牙切齿地说道,她和霍铮选择佛家办满月酒这个时候不请自来,就是想逼霍时初不得不在众人面前跟她和好,这样,她过后就能“顺其自然”地跟霍时初修复关系,从而搭上佛家…… 但万万没想到,她又一次打错算盘了,霍时初居然真的这么绝情,自己都来到门口了,她居然真的敢不让自己进去!难道她一点儿不怕别人说她冷漠绝情、不孝不悌吗? “先生,我和奶奶是听说小表妹在这里办满月酒才想来看看的,奶奶也很想她的外孙女,只是我姑姑和奶奶有些误会,现在还没消气才这么说的,但母女之间哪有隔夜仇,以后总会和好如初的,现在说不定姑姑只是嘴硬心软呢,只需要给一个台阶让她下,她肯定能原谅我们了……所以,你能不能悄悄地让我们进去啊?不用告诉姑姑……”霍铮不愧是一肚子墨汁的未来男主,鬼话连篇,谎话说得跟真的似的。 奈何服务生是个原则性很强的人,霍时初不愿意让这两人进来的态度很强硬,他可不觉得少夫人跟着两位仅仅是误会,而且他只不过是按吩咐做事罢了,所以即使霍铮再如何舌灿莲花,他都没信,依旧很坚决地请霍母和霍铮离开。 霍母气得火冒三丈,刚要开骂,就有几个高大健壮的保安走上前来,虎视眈眈地看着她,似乎等着她做出什么不妥的事,就立刻把她拖走。 霍母被那样的目光盯着,哪里还待得住?她一辈子养尊处优,偏偏每次遇到霍时初就一身狼狈,霍时初就是她的克星! 霍母为了维持自己的颜面,也做不出在酒店门口耍泼的事来,只得恨恨地跟霍铮回到自己车上。 280、反派工具人姑姑(26) “这个霍时初命可真好啊,生个女儿也这么受宠爱。”满月酒结束后,离开的宾客议论道。 “谁让佛家两老不重男轻女呢?集团股份都说送就送了。”生了好几个女儿,好不容易才生下一个儿子的贵妇羡慕地说道。 “佛家也太由着儿女来了,你看他们那个大女儿,结婚多少年了,还没有生孩子呢,说是要忙着研究什么项目,没空生孩子、养孩子……听听这是什么话?咱们这样的人家,除了怀胎十月辛苦了点,生下来就有保姆、护士,哪里用得着自己带?这不是借口么?佛夫人、佛老都不管管……”另一个贵妇则不赞同地说道。 佛柏涧确实有一个姐姐,是个科研狂魔,整天待在研究院里,研究的还是需要保密的项目,所以一年都回不来一次,侄女的出生和满月都无法回来,只托人带了礼物,可想而知有多忙了。 不过她和姐夫志同道合,倒是很相配,霍时初只在视频中见过这两位科研狂魔。 而佛姐姐因为露面得很少,不少外人都不认识她,以为霍时初是独生子,只有年纪大些的人,才知道佛家还有一个大女儿。 佛老夫人和佛老先生的确是十分开明的长辈了,女儿不继承家业,而是投身科研;自结婚不生子也并不干涉;唯一的儿子娶的儿媳妇并不是他们选中的,他们也同样喜欢,只是多少豪门无法做到的,所以霍时初觉得自己的孩子有这样的长辈,实在是一件幸运的事。 一家人送走了最后的宾客,便也离开酒店了,只是刚出了大门,霍时初就听到有人在喊自己。 她一看,见是霍母和霍铮,便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他们两个都不请自来了,没达到目的又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放弃呢? “时初,你结婚生孩子了怎么都不跟家里说?”霍母装出一副和蔼的模样,带着熟稔的责怪对霍时初说道。 霍时初眯了眯眼,她想在佛家人面前掩饰跟自己不合的事实?这她可没同意呢。 “霍老夫人,你不用这么虚伪,强忍着对我的做出这幅慈爱的模样,你我都心知肚明,我和你的关系可没有这么好。”霍时初讽刺地说道。 霍母面色一僵,但很快就恢复过来,没有理会她,而是开始攻略佛家两老:“这两位就是亲家公、亲家母吧?让你们见笑了,时初是个小孩子脾气的,跟家里人有些误会,但一家人哪里有隔夜仇?她结婚生子了,家里人也得过问一下吧?你们说是不是?” 霍母听了霍铮的话,见霍时初无法打动,就想从佛家两老入手。 只要是有些脸面的人家,都不会想跟亲家闹得太难看吧?即使内心再不耐,表面也得维持住双方的脸面,更何况佛家还是那样大的家族,就更注重颜面了。 霍母和霍铮想得很清楚,就算不能真的跟佛家交好,那也得维持住表面上的关系,因为即使只有表面的这层关系,那其他人都会看在佛家的份上给霍家脸面。 然而他们估计错了佛家两老的态度,他们跟普通豪门的老人可不一样,更何况霍时初曾经跟他们解释过跟霍家断绝关系的原因,他们就更看不起这两人了,因此听见霍母跟他们拉关系的话,也只是疏离、客气地笑笑。 佛老夫人还说道:“我们只认时初的话,时初认为你们是家人,那你们就是佛家的亲戚;但如果她不认为你们是她的家人,那你们跟佛家就毫无关系了。” 霍母听了她的话一噎,显然没想到她会这么不客气地说这些话,惊愕得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 霍时初没有兴趣再听她说下去,直接对佛老夫人道:“我跟霍家没有任何关系了,妈、爸,你们把他们当陌生人就行了。” 然后又转头对霍母和霍铮道:“我知道你们觉得我嫁入佛家有利可图了才又凑上来,如果我贫困潦倒,你们估计都懒得多看我一眼。要是想利用我,那我就让佛家对付你们,让你们偷鸡不成蚀把米!” 说完,霍时初就抱着佛明愿上了车,佛柏涧和两老也不再管霍母和霍铮,直接离开了。 这回,不仅是霍母了,就连霍铮,都维持不住和善的神情了,脸色都扭曲起来,霍时初说的话把他们的脸皮都揭下来了,毫无保留地在佛家人面前揭露了他们的阴暗算计,这怎么不让他们恼羞成怒? 但他们再愤怒也拿霍时初毫无办法,只能无能狂怒了。 就在霍时初养娃的时候,《逐鹿》终于做完了后期,能成功在电视上播出了,虽然导演和编剧都不是什么大神,但因为有佛柏涧这个金主,所以播放权卖得不错,好几家收视率高的电视台都买下了这部剧。 因为不缺钱,《逐鹿》的特效和后期都做得很好,再加上智商、逻辑都在线的剧情,一开播就吸引了许多观众,收视率从刚开始的不到1.0升到1.5,从剧情中期甚至升到了2.0,等到结局的时候一举飙到3.0! 《逐鹿》果不其然成了爆款剧,后续的广告收入更是一个巨额数字,就连霍时初这个只是投资了一百万的人,都分了几千万,就更别提佛柏涧这个大金主了,他的这次投资绝对赚翻了,不知道多少人咬碎了牙,骂他狗屎运,捡到这部好剧。 “嚯嚯!呜呜……我真的是太感激你了,我虽然知道自己这剧本写得不错,但也没想过会这么爆火啊!我这阵子都想活在梦中一样,生怕哪天醒过来发现这真的只是一场梦……”徐图喝醉了酒就打电话给霍时初,语无伦次地跟她倾诉各种感慨。 他和老查现在已经不再默默无闻、怀才不遇,《逐鹿》爆火了之后,他们两个作为这部剧的灵魂人物,立刻成了娱乐圈炙手可热的大红人,不知道多少投资商、明星找上他们想合作,跟一年前他们求奶奶告爷爷都没人鸟的状况,那是天差地别。 徐图和老查感慨不已,刚飘了一点的心一想起之前饱受奚落、侮辱的事,就沉了下来,娱乐圈不就是这样捧高踩低的地方吗?他们下一部剧要是扑了,这些扑上来的人就又会消失无踪了。 所以,还是雪中送炭的霍时初小两口靠谱啊!徐图和老查都决定把他们两人列为最优投资人。 281、反派工具人姑姑(27) 转眼间佛明愿小朋友就六个月大了,她长得胖嘟嘟的,一身奶膘,粉雕玉琢,又十分爱笑,招人喜欢得很,佛老夫人爱得不行,整天就喜欢抱着她到处玩,跟自己的老姐妹们炫耀,非要引得她们羡慕嫉妒恨,并且乐此不彼。 佛老先生也没有闲着,他现在已经开始渐渐地把集团的事务交给佛柏涧了,美其名曰他已经结婚生子,现在是时候承担起佛家的重任了。 佛柏涧还能怎么办呢,只能苦逼地忙工作了,每天早起晚睡,就连女儿都难得见一面,可怜极了,还是有时候霍时初见他实在没法多与女儿相处,才会在中午的时候抱着女儿去公司找他吃一顿午饭,让女儿见见他,要不然不用过久,女儿就该不认识他这个爸爸了。 “哇,少夫人和小公主都长得好漂亮啊,大少爷真的是人生赢家了。” “小公主长得好萌好可爱啊,瞧那小肉胳膊,莲藕似的胖乎乎,好想咬一口……” “辣妈抱着小萌娃!这场面就是老娘梦寐以求的啊,我以后结婚生孩子了,也要当这样的辣妈!” “骗我生女儿系列……” …… 霍时初抱着扑腾个不停的佛明愿来到佛家的集团公司,前台当然认识她了,不可能出现什么受前台小姐刁难,然后佛柏涧下来打脸之类的事情,前台小姐还没等她进门,就不卑不亢地上前来询问是否需要给小小姐准备婴儿车——霍时初出门的时候没带上婴儿车。 霍时初摇头拒绝了,佛明愿小朋友虽然身上肉很多,吨位十足,但霍时初这个当娘从来没停下过锻炼,所以抱着这胖小孩还是能抱挺久的。 佛明愿小胖孩正是看什么都好奇的时候,见前台小姐上前来跟自家妈妈说话,便目不转睛地盯着人家瞧,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里满是好奇。 前台小姐装作不经意地看向她,不想正对上佛明愿小胖孩的眼睛,于是小胖孩立刻对她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小胖手还朝着她的方向伸出来。 此时正是盛夏,佛明愿小公主穿的是无袖的蓬蓬裙,一双小胖手又白又胖,藕节似的,前台小姐看直了眼,心里蠢蠢欲动,差点忍不住伸出自己罪恶的手想捏一捏,幸好勉强剩下的一点理智阻止了她这个举动。 “啊!啊!”佛明愿小朋友见她居然没有回应自己,顿时不肯罢休地喊了出来。 霍时初这才按住她往外伸的小胖手,低头对怀里的小家伙说:“姐姐在上班,可没有时间和你玩。” 幸好小家伙是个心大的,既然不能和小姐姐玩,那她就继续东张西望了,来来往往的员工看见她的模样,都忍不住露出如出一辙的姨母笑,这样萌哒哒的小公主,谁会不喜欢啊? 霍时初进了电梯上佛柏涧的办公楼,佛明愿见自己的妈妈用手指按墙上的数字,也有样学样,伸出一根、肉呼呼的小手指,往那个发着光的数字按去,那个数字就是霍时初按的想上去的楼层,发着绿色的光,最容易吸引住小孩子的目光。 霍时初无奈地捉住她的小肉指,用自己的额头抵住她的小额头,对她说:“小坏蛋,这可不能随便乱按啊。” “咯咯……”佛明愿小朋友被妈妈捉住了小手指,小额头又被抵住,还以为妈妈是在跟她做游戏呢,便乐得咯咯自笑,露出粉红的、只冒出两个小米粒尖尖乳牙的牙床来,两边脸颊上的肉肉被挤成一个小团团,小脸红红的像只红苹果,又萌又可爱。 佛柏涧的办公楼很快就到了,佛柏涧还沉浸在工作中,忽然就听到一阵耳熟的、奶呼呼的咯咯笑声,本来冷肃的俊脸立刻就柔和下来,掩饰不住的笑意就从眼角眉梢露了出来。 他立马把电脑一关,迫不及待就迎上了母女俩,他把笑得正欢的女儿抱进怀里,然后低下头亲了亲霍时初的唇,说:“你们来了。” 霍时初回吻了他一下,说:“来和你吃午饭啊,佛明愿再看不到你,就能把你忘了。” 佛柏涧轻笑了一声,低头对正抬头好奇看他的佛明愿小朋友道:“乖宝贝,听妈妈说你快要忘记我这个爸爸了,是吗?” 佛明愿小朋友可听不懂他的这句话,佛柏涧这段时间早出晚归的,她小孩子一个,睡觉时间又长,自然很少见佛柏涧,于是自然就跟他有些陌生了,这会儿正好奇他呢。 佛柏涧看见她那双水灵灵的眼睛,忍不住心软成了一滩水,低头就亲了亲她肉呼呼的小脸蛋,亲完之后说:“小家伙似乎真的忘了我了……爸爸真伤心……”他装作难过的样子,用自己的脸不住地蹭小家伙的肉脸,蹭得小家伙忍不住又哈哈大笑了。 既然笑了,那佛明愿小朋友对爸爸的那点子陌生立刻就消失了,毫不客气地在爸爸怀里手舞足蹈。 佛柏涧抱住肉肉的她,掂了掂她很有份量的小身体,对霍时初道:“老婆你手累不累?咱们女儿这体重这是辛苦你了。” 霍时初忍不住笑了,说:“还好,她这点体重还比不上我平时举的杠铃。” 佛柏涧:……打扰了,忘了自己老婆力气可不小。 佛明愿小朋友不乐意爸爸妈妈忽视自己了,于是一边用小胳膊扯住佛柏涧的两只耳朵,一边低头用小嘴巴啃上他的俊脸,啃得佛柏涧一脸的口水。 霍时初看得哈哈大笑,连忙上前去把小胖孩从佛柏涧身上扯下来,还不忘说她:“你怎么能啃爸爸的脸呢?” 佛柏涧听她这么说,还以为霍时初是心疼他呢,感动得正想说没关系,小孩儿没牙,根本咬不疼他。 谁知道霍时初后面还来了一句:“多脏啊!爸爸脸上那么多细菌,你用嘴啃会生病的。” 佛柏涧:……白感动了。 佛明愿小朋友人虽然小,力气可不小,一身奶膘可不是光用来看的,还储存着能量呢,这会儿咬她爸爸的脸,虽然牙都没张全,但别忘了她还有两颗小米粒牙尖尖,于是佛柏涧左脸颊就十分搞笑地出现了两颗小小的牙印。 霍时初看见之后,抱着罪魁祸首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282、反派工具人姑姑(完) 佛明愿小朋友见妈妈在大笑,她也裂开无齿的小嘴咯咯笑起来,一边笑还一边拍着手,乐得不行。 母女俩笑得佛柏涧莫名其妙,忍不住问:“有这么好笑?” 霍时初单手抱着女儿,用另一只手擦了擦眼角的眼泪,又揉了揉自己笑得生疼的肚子,好不容易才忍住笑意,点点头说:“真的很好笑……” 她一见他俊脸上那两只迷你的牙印,就又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明明他此时西装革履,一副社会精英的模样,好像随时都能上台演讲商业案例的样子,偏偏脸上却印着两只破坏了他形象的米粒牙痕,这反差又好笑的模样,真是令人忍俊不禁。 “看看你的脸吧。”霍时初终于停住了大笑,对佛柏涧说道。 佛柏涧立刻有种不好的预感,连忙打开手机的镜子,往自己脸上一照,便看见自己白皙的脸上两只虽然小却极有存在感的小牙印…… 他忍不住摸了摸那两只牙印,哀怨地看着霍时初一眼,又看向罪魁祸首小胖孩,谁知道小胖孩毫无所觉,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小米牙破坏爸爸的印象了,还对爸爸笑得一派天真无邪呢。 佛柏涧收起手机,忍不住用手轻轻地捏了捏小胖孩的肉脸颊,说:“小坏蛋,爸爸要被人笑话了。” 小坏蛋笑得更欢了,抓住爸爸的手就不放了。 “这可是女儿送给你的爱的印记,你该高兴才是啊。”霍时初幸灾乐祸地说道,“幸好佛明愿牙齿小,要不然别人看了还以为是我咬的呢!” “那还不如真的是你咬的呢。”起码你咬的大家见了只会露出心照不宣的笑容,是喂别人狗粮;但女儿咬的,那就是真的让大家发笑的欢乐源泉了——佛柏涧心说。 “好了、好了,大不了我用粉底帮你遮盖一下了。”霍时初见他这么在意,便提议道。 佛柏涧一听,立马摇头说:“不用了,大家很少会仔细看我,小家伙的牙印又小,离得远了就看不见了。” 相比起扑粉,他还不如直接顶着宝贝女儿的小牙印呢。 霍时初顿时有些遗憾,佛柏涧连忙把小胖孩从她怀里抱过来,说:“我让人在旁边的餐厅订了位置,现在赶紧去吃饭吧,宝贝愿愿肯定也饿了。” 一家三口于是就出了公司,去旁边的餐厅就餐了。 这个时候这好是大家午休吃饭的时间,餐厅很热闹,佛柏涧订了包间,所以他们倒是不用排队等。 霍时初路过一个包间的时候,忽然看到了霍铮,他正面带笑容地跟着一个年轻男人说话,霍时初看了一眼那个男人,觉得有些眼熟,想了一会儿,便想起了那个年轻男人的身份——正是霍氏集团其中一个股东的儿子,那个股东手上握有第三多的股份,在公司的立场偏向于中立。 霍时初立马明白了,霍铮这是在拉拢第三股东呢,没法直接从第三股东下手,就找上别人的儿子,真够迂回的。 霍铮这时候还不满十七岁吧,就要开始勾心斗角,跟集团那些老狐狸明争暗斗了,真是辛苦啊。 这辈子可没有得力的姑姑、姑父身先士卒地冲在前面帮他扫除接位的障碍,一切就都要靠他自己亲自来了,小小年纪就得游走在老狐狸之中,真可怜呢。 霍时初在心里嗤笑了一下,这辈子没有人“贪心不足”、“鸠占鹊巢”地跟他抢公司了,多省事啊,就是不知道他现在会觉得很高兴,还是觉得心力交瘁?小小年纪就殚精竭虑,会早衰的啊!霍时初幸灾乐祸地想道。 霍时初淡淡地扫了霍铮一眼,就头也不回地跟着自家男人和孩子进了自己的包间。 霍铮像是感觉到什么,朝门外看去,却什么也没看到,心中纳闷了一会儿,但他面前的人就拉着他说话了,他很快就把刚刚的那点感觉忘了,专心地拉拢起面前的人来。 好不容易熬完了这顿午餐,霍铮把年轻男人送上了车,看着车子离开,脸上的笑容立刻就消失了,变得面无表情。 他现在并不是呼风唤雨的霍家继承人,年纪又小,花了很多功夫才不着痕迹跟刚刚那位少爷交好,即使他天生就心思深沉、八面玲珑,但依旧会觉得累。 “小少爷,咱们现在是回家吗?”司机低声询问道。 霍铮点了点头,上了车,正当车子驶离的时候,他忽然看见他那个跟家里断绝了关系的姑姑,正挽着佛大少爷的胳膊,笑眯眯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而怀里抱着一个胖娃娃的佛少爷也侧着头一脸微笑地看着她,显然,这是十分幸福的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霍铮顿时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为什么霍时初离开了霍家,却能过得这么好,而自己却只能艰难地拉拢其他势力,拼命才能勉强保住自家的地位? 当天晚上,霍铮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里,奶奶让霍时初嫁给周文也,霍时初很轻易就答应了,根本没有反抗,更没有离家出走、跟家里断绝关系。 嫁给了周文也的姑姑进入集团,在周文也的辅助下,保住了霍家在集团公司的话语权,之后又逐渐把其他股东的势力都稳稳地压制住了,霍氏集团是名副其实的霍氏集团。 梦中的他大学毕业了,奶奶想让姑姑退出,让他这个正式的继承人接班,但霍时初却在周文也的教唆下,认为她才是保住公司的最大功臣,她凭什么不能继承公司?于是心生不甘,不肯把权利归还给他。 这样的情况下,他就在奶奶的帮助下强势地进、入公司,跟霍时初和周文也打起了擂台。 他在梦里做什么都很顺利,明明霍时初和周文也不论是经验还是心机都比他强,但不知道怎么的,偏偏总是在临门一脚败给他,他的运气很好,每次都是他赢了,于是渐渐地他在公司的地位越来越高。 直到最后,周文也不甘失败,想鱼死网破,开车撞死他,但他躲过了这场祸事,反手把周文也送进了监狱。 而看在霍时初是他姑姑的份上,他没有把是同谋的她也送进去监狱,而是网开一面送进了精神病院。 没了绊脚石的他,很快就掌控了集团,并且把公司发扬光大,最后成了呼风唤雨的霍家掌门人…… 梦醒之后的霍铮怅然若失,梦中的一切多么美好啊,他只需要等到长大就能在奶奶的帮助下战胜霍时初和周文也,成功继承公司。 但现在,没有霍时初和和周文也,他只能艰难地自己争抢,无力又茫然,为什么霍时初不像梦中那样嫁给周文也,保住公司? 霍铮怨恨极了霍时初,但他也不想想,谁愿意当个注定会被过河拆桥的踏脚石? 283、我只把你当妹妹(1) “哎呦……哎哟……求求你们扶我起来……”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摔倒在地上,捂着自己的腰,神情痛苦,边申吟边哀求旁边的人扶她起来。 但周围的人站了一圈,却没有一个肯靠近她、扶她起来的。 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男子一边拿着手机对着老太太拍,,一边说道:“大娘,不是我不想扶你起来,我是不敢,因为我怕你讹上我啊。你也知道这些年不少老人自己摔伤了,却诬陷是扶他起来的那人撞伤他的,恩将仇报,硬要讹人家的钱……我胆子小,不敢冒险,你放心,我已经给120打过电话了,救护车很快就会过来救你。” “我、我不是坏人啊,我不会这么做的,是我自己摔的,怎么会讹你……”老太太脸色痛苦地说着,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意识到年轻男子说他喊了救护车,立刻就更急了,“小伙子!别喊救护车,我没钱交不起费用……你快让救护车开回去……” “这老太婆还让人家把救护车开回去,该不会是真的想碰瓷、讹人吧?”一个围观的中年女人低声跟旁边的朋友说道。 “有这个可能……这小伙子倒是聪明,不扶她只给她喊救护车,还拿手机录了像,这种事,最好还是录个像,毕竟谁知道这里的监控会不会恰好坏了啊,所以还是自己录像求个心安。”那个朋友点头说道。 “这年头做好事都要这么防备,社会风气都被那些坏人败坏了!”中年女人气愤地说道。 “坏人变老了呗,几个老鼠屎就坏了一锅粥,让社会风气和道德标准硬生生倒退了几十年,家里没个几百万哪里敢扶什么老人啊?” …… 围观的人都看着老太太在那儿时不时地因为疼痛而哀嚎、时不时地哀求那个年轻小伙子把救护车退回去,大家都没有理会她,而是对她指指点点,脸上有鄙夷,有嘲讽,有不屑,甚至还有幸灾乐祸以及看好戏的,就是没有可怜她、同情她的,就连那个给她打了急救电话的小伙子,脸上也十分平静,大概他只是尽公民责任。 救护车很快就来了,医护人员看到老太太一个人躺在地上,周围围了一圈人,却离得远远的,没有一个人扶她起来,甚至连走过去安慰她的都没有,立刻气愤地说道:“你们这些人真是够冷漠的!” “你这么热心,你整天在大街上扶老人啊?我没有亿万身家,我可不敢扶!”一个满脸肥肉的男人讥讽地反呛道。 “就是啊,这年头做好事也得有底气啊,没钱、没底气谁敢随便做好事?就怕别人不但不感激你,还恩将仇报!”另一个二十多岁的时尚女子冷笑道。 那个开口的医护人员被两人的话气得脸颊都红了,却不知道该怎么反驳过去,因为她自己也知道好心扶老人反被讹诈的著名事件,说实在的,要是她现在不是医护人员,她也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扶起地上这位老太太,因为她每个月工资只有几千块。 几个工作人员终于把老太太抬上了救护车,打救护车电话 的年轻男子松了口气,有专业人士来了,别人也不能说他见死不救、冷血了。 围观的人看到救护车离开了,也一一散去。 林时初背着书包,看着人群离开,自己也往家里去了。 那个被救护车拉走的老太太就是这个世界男主角孟施洋的亲奶奶,她平时是来这条街捡垃圾挣点钱的,这次不小心摔倒了,伤了腰,自己爬不起来,就有了刚刚那个场景。 在原来那个世界里,是原主上前扶起了她,并且把她带到医院,给她垫了医药费,又一直等到孟施洋来医院才离开的。 但这次林时初没有上前去扶她,于是她就被救护车拉走了。 原主上辈子之所以主动上前帮忙,是因为她暗恋孟施洋,看见喜欢的人的奶奶摔伤了,自然不会不帮。 原主和孟施洋是同班同学,只不过并不熟悉,因为孟施洋是高冷学霸,在学校里一门心思学习,跟谁都不熟悉,而放学后他又急着离开去做兼职,跟没闲暇时间和同学玩了,所以即使原主跟他从上高中起一直到现在高三都在同一个班,依旧没讲过几句话。 孟施洋是典型美强惨型的男主,他很小就父母离异,父母后来又各自结婚生子,他就成了两方都嫌弃的拖油瓶,谁都不想要他,最后他只得跟着奶奶生活,父母每年只给他一点微薄的抚养费,因此他在上学之余就得做兼职挣钱。 在上个世界,原主因为救了孟奶奶,从而跟孟施洋有了交集,孟施洋与奶奶相依为命,感情很深,因此很感谢原主。 孟奶奶这次摔倒伤的很严重,颈部脊髓受损又腰椎骨折,因此瘫痪在床了,生活不能自理,这对于孟施洋来说是惊天噩耗,因为他平时要上学,还要做兼职,根本没办法照顾瘫痪的奶奶。 眼看喜欢的人遇到了这么大的苦难,原主就以为跟孟施洋培养感情的机会来了,于是她自告奋勇要帮孟施洋,不但把自己所有的零用钱都给了他,还主动来医院照顾孟奶奶,让孟施洋能照旧去做兼职。 她的这些举动无疑是雪中送炭,孟施洋果然非常感激她,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日益亲近起来,原主处处为孟施洋着想,生怕伤害他的自尊,根本没在同学或外人面前提起他奶奶瘫痪的事,而是自愿默默无闻地当个免费护工去照顾孟奶奶,无怨无悔。 甚至为了不耽误孟施洋做兼职的时间,她连节假日和周末都找了借口出来无微不至地照顾孟奶奶,孟奶奶感激不已,说她是最孝顺的好孩子,以后一定会让孟施洋用一辈子来好好报答她的恩情。 这话在原主看来,就是孟奶奶默认她和孟施洋以后会一辈子在一起的意思了,这就更让她高兴了,伺候起孟奶奶来越发不遗余力,完全做到了让孟施洋毫无后顾之忧的程度。 也正是因此,孟施洋不但学习没落下,就连兼职工作都兼顾好了,甚至还因为不用担心孟奶奶,全力工作,兼职的工资都提高了。 284、我只把你当妹妹(2) 然而原主却因为把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了照顾孟奶奶身上,放在学习上的精力就少了,于是本来还名列前茅的成绩一落千丈,但她一点都不后悔,每天关心的都是照顾好孟奶奶、给孟施洋减少负担,让他好好学习、安心工作。 在她这样尽心尽责的照顾下,孟奶奶终于好了一些,可以不用住院,回家休养了,但依旧是卧床状态,没法自理。 原主又圣母心泛滥,提出继续去孟家照顾孟奶奶,孟奶奶那个感动啊,直接就要孟施洋以身相许了,是的,人老成精的孟奶奶,怎么会看不出原主喜欢她的孙子呢?为了得到原主更好、更尽心的照顾,她毫不犹豫就利用了原主的恋爱脑,暗示孟施洋会跟她在一起。 而孟施洋在他奶奶说要他对原主以身相许的时候,并没有出声反对,反而面带笑意、情意满满地看着原主,这在原主看来,就是默认他们在一起的意思了。 于是这个傻姑娘,就更加毫无保留地为孟家婆孙付出自己的一切了,不但每天无怨无悔地给孟奶奶端屎端尿,甚至连孟施洋的生活都一手包办了,给他做饭洗衣,还甘之如饴,觉得自己这是真的成了孟家的一份子,毕竟,这些活,只有孟家的媳妇才能做的啊。 天真愚蠢的原主给孟家做了一年免费,不,是倒贴的保姆,果不其然高考考砸了,而孟施洋毫无意外地考上了名校。 考砸了的原主不但没有想着复读再考,反而彻底放弃了读书,气得家里人跟她断绝了关系。 她就干脆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待在孟家,后来还跟着孟施洋到了他读大学的城市,成了孟家的住家保姆,专职照顾孟家婆孙的生活。 她以为自己已经是孟施洋心照不宣的未过门的妻子了,却不想,就在她任劳任怨地当孟家保姆的时候,孟施洋却在大学里遇到了他的女主角钟情。 钟情连名字都这么诗情画意,也是个名副其实会让男人一见钟情的白富美,出身高贵、漂亮完美还优秀极了,是所有男生的梦中情人。 这样的她却偏偏看上了孟施洋这个穷小子,觉得他高冷不做作,对自己毫不谄媚,甚至嗤之以鼻,于是钟情就觉得他与众不同,十分独特,就对他感兴趣了,还心血来潮地追求他。 孟施洋却根本不理会她,反而觉得她很烦,打扰他做兼职,就对她没个好脸色,但偏偏钟情就喜欢他对自己的毫不客气,对他的追求攻势更强了,从一开始的玩玩心态变成了真的喜欢上了他。 真心起来的白富美让孟施洋渐渐地对她有了异样的感情。 都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更何况钟情还是那样出色的千金大小姐?她那样高高在上的人却愿意放下身段来追求孟施洋,孟施洋能抵抗她多久呢? 于是很快孟施洋对钟情的态度就柔和下来,钟情再接再厉,两人终于开始恋爱。 正在这个时候,忽然心血来潮想去看看孟施洋就读大学的林时初,独自来了孟施洋的大学,就得知了孟施洋和大小姐钟情在谈恋爱的消息。 这个消息对原主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于是她去质问孟施洋,为什么要劈腿,为什么要辜负她?在大学闹了一场。 孟施洋第一次对她生气了,说他对原主根本不是男女之情,对她只是对妹妹的感情罢了,没什么所谓的劈腿、辜负,是她自作多情了。 林时初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否认两人的关系,更加闹得不可开交,还拿照顾孟奶奶的事来要挟他。 但这个时候的孟施洋会怕这事吗?他只是在钟情面前露出担忧、无奈的神情,再不小心透露一下收留的离家出走的同学要拿照顾奶奶的事来要挟自己跟她交往…… 于是钟情瞬间怒了,不但立刻给孟奶奶找了两个专业的护理人员,还邀请了一个全世界闻名的医学专家团队来专门医治孟奶奶。 还把“厚颜无耻”、“赖在孟家”的林时初赶了出来,原主根本不知道孟施洋是怎么在钟情面前造谣的,她不甘、怨愤,硬是闯进孟家,问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她不是孟家的恩人吗? 但恩人只是她自己的说法,在孟施洋和孟奶奶的口中,她只是个高考考砸了,不肯复读离家出走后,被孟家好心收留却看上了孟施洋,被拒绝后就反咬一口、恩将仇报的无耻之徒…… 孟家婆孙俩颠倒黑白是非,恩将仇报诬陷原主,让原主大受打击,却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这么诬陷她。 其实这有什么不明白的?还不是因为他们能从钟情身上得到更多,而原主却用了被用过的抹布,没有利用价值了。 一个家世、容貌、才华样样出色的千金大小姐,一个是高中毕业、没有家世背景,容貌也平平的只会做家务的普通女人,要选哪个?还用说吗? 之前口口声声感激她的孟奶奶,怒斥她是不知廉耻的贱人,丝毫没有之前需要她照顾时的慈祥和善。 而孟施洋更是连多看她一眼都觉得厌恶,原主不知道为什么一夜之间就变了天,浑浑噩噩地精神都失常了,被最爱的人背叛和诬陷的打击令年轻的她崩溃了,最后悄无声息地死在了野外。 而孟施洋却靠着钟情成了青年俊才,开公司创业,成就了自己的一番大事业;孟奶奶也因为有了技术精湛的医学专家的医治,渐渐恢复了健康,安享无忧无虑的晚年。 只有最无辜的原主,得到了最悲惨的下场。 林时初眨了眨眼,把原主的记忆压回最深处,忘恩负义的孟施洋和孟老太婆,这回没了她来当免费的保姆、护工,不知道还能不能得到上辈子的好结果? 孟施洋明明是用了感情当钓饵来利用她当保姆,却在后面她质问时说是只把她当妹妹,还反咬她一口,说她恩将仇报,这样忘恩负义、颠倒黑白还唯利是图的男人,居然能当上男主角,也太荒谬了。 林时初忍不住对着老天竖了一根中指。 285、我只把你当妹妹(3) 林时初一大早就去了学校,她现在是个高三的学生,学习压力可非常重,她也不能逃,只得咬牙慢慢渡过这一年了。 正当她拿着英语书早读的时候,孟施洋才气喘吁吁地从外面跑进了教室。 “孟施洋今天居然迟到了?!”林时初的同桌一脸震惊地说道,教室里其他同学也都纷纷看向孟施洋。 孟施洋以前可从来没迟到过,又因为学习好、长得不错,是老师的宠儿,同学眼里敬佩的学霸,但他今天破天荒地迟到了,同学们早读的声音都顿了一下。 孟施洋脸色难看极了,面无表情地拿出课本,同桌提醒他:“今天早读是英语,你拿错书了。” 他一看,果然拿了一本物理出来,连忙拿回去,把英语书找出来。 “你今天怎么迟到了?”同桌好奇地低声问他。 孟施洋摇了摇头,说:“路上公交车坏了,换了一辆坐就迟了。” 其实并不是这个原因,而是因为他昨晚要去医院照顾他奶奶,忙了一个晚上,累得他睡过头了,这才迟到的,但他并不想告诉同桌奶奶的事,这才撒了谎。 “原来是这样啊,你也太倒霉了。不过班主任还没过来巡逻,你逃过一劫了。”同桌没有任何怀疑,笑嘻嘻地说道。 孟施洋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嘴里念着英语单词,脑子里却在为他奶奶住院的事发愁。 他奶奶这回摔得不轻,都瘫痪在床了,很难治得好,生活不能自理,得有人照顾,这个噩耗对于孟施洋婆孙俩来说是雪上加霜,本来他们的生活就已经够艰难的了,可现在还有更难的等着他们,孟施洋够感觉自己快被这些压力压得透不过气来了。 对了,因为奶奶住院的事,他还交了不少医药费,几乎把他这几年来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钱用光了,这些钱本来是他攒着想着以后上大学用的,但万万没想到奶奶这一摔,就把他的钱摔没了。 “这么就不是别人撞倒她的呢?”孟施洋昨天交往了那让他十分肉疼的医药费的时候,还非常惋惜地想道,如果是别人撞的孟奶奶,那就有赔偿了,可惜偏偏不是别人撞的,而是他奶奶自己摔的,这让他心中对孟奶奶突然升起了一点怨怼。 施洋轻松了不少,可现在她摔瘫痪了,不但要花费大量的医药费,还要人专门照顾她,就不但帮不上忙,还成了个累赘,孟施洋能高兴才怪。 没了林时初这个冤大头、傻圣母,孟家的矛盾就开始显露出来了,不知道孟施洋能孝顺多久? 林时初懒洋洋地瞄了一眼脸上挂着两只很明显的黑眼圈的孟施洋,意味不明地笑了笑,放心,这才是孟施洋苦难的最开头呢,他以后会更惨的。 当然,孟老太婆也不能放过。 当天上课的时候,从来都没有让老师担心过的学霸孟施洋,居然在数学课上睡着了!数学老师叫醒他的时候,脸上的神情都是惊愕而不敢置信的,而孟施洋则难堪 又羞耻,同学们看着他如同看猴子般的眼神令他格外烦躁、难受。 放学了,孟施洋这回不能去做兼职了,他得去医院照顾他的奶奶。 林时初跟在他身后,也往医院走去。 别误会,她并不是去看孟老太婆的惨状的,而是去跟孟老太婆算算账的,毕竟上辈子原主对她可谓是尽心尽力,亲爹娘都没照顾得那么妥当,可她却因为利益颠倒黑白,恩将仇报,那这一次,林时初就找她报点仇,这不过分吧? “小孟啊,你奶奶摔得有点严重啊,你还是个学生,白天也不能来照顾她,不如请个护工吧,这样你就不用那么累。”医生好心地给孟施洋建议道。 孟施洋抿了抿嘴,才回答道:“不用了,谢谢医生,我能照顾好奶奶,奶奶大概什么时候能出院?”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家里很窘迫。 医生皱着眉道:“出院?这可不能确定,得看你奶奶恢复的情况,不过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毕竟她年纪大了,摔得瘫痪了就基本上绝了能站起来的可能了。” 孟施洋听见医生这话,眉头都快打结了,过了一会儿才又问了其他一些事项。 林时初则趁着孟施洋在医生办公室的时候,去了孟老太婆的病房,病房里住着好几个病人,病人又各自有好几个家属,因此房间里里闹哄哄的,林时初趁乱进去也根本没人注意,都以为她是其他病人的家属。 孟老太婆这会儿脸色憔悴得很,脸上的皱纹都明显了许多,显然这一摔让她元气大伤。 林时初靠进去一点,把自己所有的内劲集中在右手食指,然后一使劲,那股内劲就冲进了孟老太婆的脊椎里,狠狠地把她的第五和第六截脊椎骨碾碎了,确保它彻底无法恢复,孟老太婆也会一直到死都只能躺在床上,林时初这才罢休。 林时初要让她时时刻刻忍受脊椎骨粉碎的剧痛,让她永远瘫痪在床,这才能解了原主的一点恨意。 林时初昨天才修炼出的一点内劲,全都用来做这事了,真是便宜孟老太婆了。 做完这一切,孟老太婆就杀猪一样的哀嚎出声,一直嚷着“疼!疼!”,吓了病房的其他人一大跳,其他人看见她这幅痛苦的模样,急忙帮她把医生喊来了。 医生给她一检查,惊愕地发现她昨晚还只是骨折的脊椎骨现在居然粉碎性彻底碎了!怎么会有这么离奇的事?可事情偏偏就是发生了,孟老太婆发出惨叫的时候根本没人碰到她,那她只能是自身原因了。 医生们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只能把原因归咎于孟老太婆是个老人,骨质疏松了,脊髓骨粉碎只是昨天摔倒的后遗症,只是在今天才爆发出来。 于是孟施洋得到了医生遗憾的答复,说是他奶奶彻底不可能站起来了。 林时初从医院出来,一边走着,一边买了路边的小吃慢慢吃着,一路吃一路走,等到了家,肚子已经快饱了,幸好林父、林母下班晚,还没回家,所以晚饭会吃得迟一些,她还能消化消化再吃晚饭。 286、我只把你当妹妹(4) 晚饭是林时初做的,林父林母下班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她不做晚饭要等父母回来做的话,那就不是晚饭,而是宵夜了。 “初初,今天上课怎么样?知识点都掌握了吗?”林母扔下手里的包包,问把晚饭端出来的林时初。 林时初点点头:“还行,能掌握。” “那就好。”林母无所谓地说道,她其实并不是真的关心女儿的学习,只是例行公事地询问一句罢了。 林父林母都是普通的上班族,有房有车,但买房的钱是贷款,所以每个月要还不少钱,压力不小,下班回来就累得连话都不想说了。 除了林时初一个女儿,他们还有一个六岁的儿子林聪,不过这回儿林聪不在家,前两天回了乡下老家,说是生病的爷爷想他想得不得了,让他回去陪陪爷爷。 林父林母倒不是那种很明显重男轻女的人,相反,他们嘴里还常常说要富养女儿、穷养儿子,要把女儿当小公主宠,儿子就随便养养行了这种话。 但实际上呢,光是看林时初这会儿快十八岁了,却有一个六岁的弟弟就知道他们内心真正的想法了,林聪并不是意外有的,而是林父林母特意去了医院做的试管婴儿。 他们就是那种嘴里说着女儿、儿子一视同仁,甚至在日常生活中还常常说最疼女儿了,但在说到以后房子的归属时,却一点也没犹豫就说房子要留给儿子,还说是因为相信女儿能凭自己的努力买房,但儿子没本事,只能继承父母的了…… 这种父母不能说不爱女儿,但比起儿子来,只是不那么爱罢了,如果没什么巨大的利益纠纷,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暴露这一点,但一旦有利益冲突了,那他们绝对是站在儿子这一边的。 林父林母爱林时初吗?大概爱吧,毕竟是养了十几年的孩子,就算养条狗都有感情了;但也没他们口里说得那么爱,毕竟上辈子,原主一放学就跑去照顾别人家的老人,节假日和周末都一样,可林父林母却从来没发现过原主的异常,如果是真正关心孩子的父母,会是这样的吗? 而且原主高考考砸了不肯复读的时候,林父林母可是直接把她赶出家门,要跟她断绝关系的……当然这大部分的原因在于原主脑子进水,太过愚蠢下贱,但如果林父林母能真的关心她,采取措施纠正她的做法,或者直接把她送去严格的不能随便离校的寄宿学校,说不定能拯救原主,改变她的命运。 但林父林母选择了最简单粗暴的方式,直接放弃了她,大概是看见这个女儿彻底废了,没用了,所以抛弃了也无所谓。 当然,这并不能太过责怪他们,毕竟他们都把原主养到十八岁成年了,原主非要一条路走到黑不听劝告,那林父林母放弃她也无可厚非,只是在外人看来,太过冷漠无情罢了。 林时初对林父林母的做法没什么太大的异议,事实上,如果她是林父林母,有原主这样一个女儿,很可能也会把她赶出家门,可时初本来只是一只兽啊,兽就是兽性多于人性,对儿女这么冷漠是符合本性的,但林父林母……可是人类。 当然林时初并不会因为林父林母对原主并不真正疼爱就报复他们,毕竟人家还把原主养大了,尽了父母的责任了,但要让林时初多尊敬、爱戴他们,那也是没有的,最多就当做是有血缘关系的同居人罢了,等她以后考上大学,那就一年也见不了几次了,实在无关紧要。 “聪聪回老家也这么久了,该接回来了吧?幼儿园请太久的假也不好。”林母吃着饭,忽然说道。 林父点点头:“这周末我就把他接回来。” “那我周末去买几条海鱼回来,聪聪爱吃鱼,小孩子多吃海鱼人也聪明……”林母兴致勃勃地说道,余光看到默不作声的女儿,愣了一下,又说,“当然,初初读着高三,正是学习压力大的时候,也要补充补充营养,海鱼正好营养价值高!” “谢谢妈妈。”林时初很识趣地感谢了一番林母。 林母果然心满意足,疼爱地给林时初夹了一块茄子,说:“初初懂事又孝顺,妈妈花高价给你买海鱼吃都是值得的。” 明明是买给林聪吃的,这会儿倒是说成专门花高价买给自己吃的了,林母倒是会趁机表功劳。 林时初无所谓地笑了笑。 “对了初初,你弟弟周末要回来,你明天放学了先帮他把床单被套之类的洗了吧?”林母说道,“我明天还得加班,所以就靠你了。” “抱歉啊,妈妈,我明天下课后老师说要开动员大会,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呢。”林时初面带歉意地对林母说道,“家里没有其他干净的被套床单了吗?” “有是有,既然你明天没空那就用其他的吧。”林母微微皱了皱眉头,不太高兴地说道。 林时初可不管她高不高兴,林聪又不是她儿子,她每天下午放学回家要买菜做晚饭都很累很花时间了,吃过晚饭还要做各科作业,根本没有空闲的时间洗弟弟的被单、被套。 林母吃完饭之后就对林时初道:“把碗洗了吧,我去倒垃圾。” “妈妈,我还有很多作业要做,再不做就两三点都做不完了,你这么疼爱我,肯定舍不得我做作业做得这么晚的,对不对?”林时初眨着无辜清澈的眼,对林母说道。 林母被她的话噎得心口气闷,但又无法反驳,难道她能说她其实也没那么疼爱女儿,让她洗完碗再做作业? 于是林母只得自己洗碗去了。 林时初拿着衣服洗澡去了。 林母每天晚上都会用扔垃圾的借口下楼,然后一扔就扔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其实她是散步或者看别人跳广场舞去了,等原主洗完碗、拖完地再回来,就是想逃避洗碗、拖地。 她上了一天班很累没错,但林时初也上了一天课,回来还做了饭啊,难道林时初就不累吗?既然说疼爱女儿,那就要付出实际行动啊。 287、我只把你当妹妹(5) 到了周末,林父果然早早回老家把林聪接回来了,林母则一大早去菜市场买了几条大海鱼,说是中午有同事会带孩子来做客。 “乖女儿,你去把鱼杀了吧?我上次看见你杀鱼还挺利索的,妈妈都比不上你呢。”林母笑眯眯地对林时初说道,似乎真的只是在夸林时初杀鱼技术好。 要是林时初傻一点,听到妈妈这么夸她,为了表现肯定就自告奋勇了,但现在的林时初可不是什么单纯天真好女儿,所以她也笑得一脸纯真地说道:“妈妈,既然你杀鱼的技术还比不上我,那就得抓紧机会多练练啊,要是一直不动手,又怎么能好得了呢?” 林母听了,脸上的笑容都僵硬了一下,才继续乐呵呵地说:“你这孩子,歪理就是多。”说完,到底不敢再使唤林时初了。 “妈妈,我就等着吃您做的大餐啦!毕竟我每天都要做晚饭,好不容易才能吃上一顿妈妈亲手做的饭呢!”林时初十分有先见之明地把林母之后的打算都堵了,还补充了一句,“我不是不想帮妈妈,只是我作业太多了,做不完会唉骂的,妈妈你这么疼爱我,肯定不舍得我让老师骂的,对不对?” 林时初眨着她的卡姿兰大眼睛说道。 林母听见她这话,胸口憋了一股闷气,却无法发、泄出来,盯着林时初,脸色都快掩饰不住了。 林时初转过身回到自己的房间,像是看不见林母那难看的脸色一样,毫不犹豫地把门关上了。 其实,做家务不是不行,作为十几岁的孩子,为父母分担一些家务是应该的,但林父林母却偏偏不光明正大对林时初提出希望她帮忙做家务,而是每次都拐弯抹角地,连自己的女儿都要用上心机,实在有点虚伪,嘴里一套,做的却是另一套。 林时初才不管他们用什么心机呢,她想做的时候就做,不想做就不做。 “妈妈!我回来啦!”林聪的声音从门外响起,接着便是踢踢踏踏的一连串脚步声,然后是“砰”地一声巨响。 林时初被这些声音烦得找到耳塞塞住了耳朵。 林聪是个熊孩子,小小年纪就被家里老人宠得无法无天,林父林母虽然口口声声说爱女儿胜过爱儿子,但却任由儿子穿着鞋踩上她的被褥,撕掉她的课本或者作用,打碎她桌面上的台灯…… 而每次林聪做了这些,林母都会跟林时初说什么“弟弟还小,不懂事”、“弟弟不是故意的”、“你当姐姐的要多包容一下弟弟”。 而林父则佯装生气地对林聪扬起手掌,却轻飘飘地连跟林聪屁股上的汗毛都没挨上,就说是为了女儿教训了儿子了,然后骂几声“你怎么能破坏姐姐的东西?”、“姐姐那么乖,就你熊!爸爸只爱姐姐,不爱你了!” 然后林聪再滚地哭闹几声,这事就过去了,林父林母就会夸东西被毁了也不哭不闹的原主懂事听话,对弟弟那么宽容。 其实哪里来的宽容呢?只不过是以前不高兴过也根本于事无补,林聪对她的东西依旧想毁就毁,因为毁了也不会有得到惩罚,自然是想做就做了。 因此林聪就被他们宠得越来越不知天高地厚了。 林时初对此没什么看法,只要熊孩子不惹到她头上来,但事与愿违,她的房门很快就被砰砰砰地砸得巨响了,即使她带着耳塞都能听到那震耳欲聋的声音,那根本不是很结实的门被林聪砸得快散架了。 “姐姐!出来跟我玩!出来出来出来……”林聪一边砸门,一边扯着嗓子喊。 林时初深深地呼吸了几下,才忍下心中想要暴打他一顿的冲动,摘下耳塞,猛地打开了门。 林聪显然没想到她突然就开门了,还维持着砸门的动作,于是用力过猛又没有着力点,他立刻就扑倒在地了。 “啊!好痛啊!”林聪爆发出一阵大哭声,林父林母立马从各自待着的地方跑了出来,林母手上还拿着一根葱,看到心爱的儿子扑倒在地哭闹,立刻把葱一扔,心疼地冲过去把林聪抱起来,问“哎呦我的乖儿子,你怎么摔倒了啊,伤着哪里了,快让妈妈看看!” 林父也立刻围了上去,跟林聪检查起来。 林聪一边抽噎一边告状:“都是姐姐害我摔倒的!” “时初,你怎么回事?怎么能让弟弟摔倒呢?”林父不悦地看着林时初,说道。 林时初冷眼看着他不分青红皂白,只听林聪的一面之辞就认定了是她害得他儿子摔倒,不明白林父林母这明晃晃偏心的表现,怎么在原主的记忆中,却认为他们是真的很疼爱她的? 难道是因为被他们那些话洗脑洗得太过彻底,连在生活中辨别分析都不会?关键时刻看林父林母的表现,不就知道他们真正爱的人是谁了?说到底还是原主太天真了,真的相信了父母的话。 不过也有可能原主其实意识到自己并不是被偏爱的那个,但为了不撕破脸被父母彻底、抛弃、放弃,即使是只得到口头上的爱也满足了吧?她也努力说服自己相信父母的话,因为不相信的话,她可能会心理崩溃。 “他跑过来砸我的门,我一开门他就摔倒了,我又不知道用这么大的力砸我的门啊,这怎么能怪我呢?”林时初一脸无辜地说道。 然后还提醒林父:“爸爸,弟弟的礼仪该教教了,他这种砸门的方式太多粗暴无礼了吧?难道他以后长大了出门做客、或者上班敲上司的门,也是用砸的么?这会让人觉得他没家教的吧?” “爸爸,趁着弟弟现在还小,要赶紧把他这些坏习惯改正过来啊,要不然以后就该不了了。”林时初苦口婆心地说道。 “胡说!你弟弟只是还小,不懂事罢了,他这么点人,能有多大的力气?等他长大,他自然就知道该怎么敲门了,不用你担心。”林母压着火气说道,她觉得这个女儿说话越来越让她不顺耳了,总是能引起她的怒火,偏偏她还没有发火的理由,这让她十分憋屈。 288、我只把你当妹妹(6) “时初,他是你弟弟,你怎么能这样说他呢?他会难过的,而且他刚刚只是找你玩,你不要太过于敏感,怎么就牵扯到有没有家教上了?爸爸的小公主,可不能随便说别人没家教的话,就算说的是弟弟也不好。”林父严肃着脸说道,仿佛对女儿循循教导的慈祥父亲,但眼镜片下的目光看着林时初,却并不是很友好。 林时初一听这夫妻俩说的话,就知道自己指望他们教导熊孩子是不可能了,算了,她又不是林聪的爸妈,只是姐姐罢了,她要是去教育林聪,林父林母反而还会嫌她多事,那她干嘛要自找麻烦呢? “爸爸妈妈你们说得对,弟弟确实太小懂事,我也只是担心楼下的邻居又来投诉我们罢了,楼下从乡下来伺候儿媳妇做月子的那个老太太嘴巴臭的很,我有些担心她等会儿又会上来找爸爸妈妈的麻烦……”林时初叹了口气说道。 听到林时初这番话,林父林母脸上的表情立马变得僵硬起来,显然想起了楼下老太太之前的彪悍事迹,心有余悸了。 其实说起来也怪不了人家老太太,毕竟人家的儿媳妇刚生了孩子,大人、小孩都需要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偏偏林聪这个熊孩子,却整天在家里不是拍他的玩具拍得砰砰砰响,就是时不时踢一下桌子、椅子,要知道,桌椅移动时的那种刺耳的声音很容易让人烦躁。 林聪一个人就能闹出几十个人的大动静,闹得楼下的儿媳妇和小孩都不得安生,心疼家人的老太太提醒了两三次,林聪都不改,直到楼下的新生儿被吓得丢了魂发了烧,一听到楼上的声响就吓醒,老太太就受不了了,跑上来臭骂了林父林母和林聪一顿,还说要是有下一次,就把林家砸了。 林聪会被送回乡下,除了爷爷想他,其实也有这个原因,想让他避开一段时间,别踩着楼下的人的底线,真的把人惹火了,闹出事来。 所以这会儿林时初一提到楼下老太太,林父林母的脸色才会在这么难看。 果然,林时初话音落了没多久,林家的大门就被砸响了,跟刚刚林聪砸林时初的房门有得一比,人家连门铃都不按,而是改为砸门,可想而知有多愤怒。 “爸爸妈妈,赶紧去安抚人家吧?乡下的老太太据说没什么文化,我怕她会对弟弟做出什么事来。不久前不是有个新闻说有一个老太太嫉妒邻居有三个孙子,自家却没有,就把人家的三个孙子全杀了吗?楼下那个新生儿是个男孩,弟弟吵得人家都丢了魂,那老太太会不会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来啊?”林时初忧心忡忡地对林父林母说道。 林母林父听到她这番话,眼睛都瞪大了,他们脸上隐隐浮现一些恐慌和担忧,连哭闹的林聪都顾不上了,而门外的门还被人打砸着,其中夹杂着楼下老太太的叫骂:“小畜生!你出来,我不弄死你你就是我爹!” 这声响配着林时初刚刚的话,让林父林母更惊悚了,但外面的老太太砸门的动静太大了,要是再继续下去,说不定其他邻居都要来投诉了,林父林母只得硬着头皮去开门。 林时初见状,愉快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又把门关上了。 她还只是个孩子罢了,家里有爸爸妈妈,自然轮不到她去解决麻烦,所以她心安理得地把自己锁在了房里。 之后果不其然老太太又叉腰臭骂了一顿林父林母和林聪,还把林聪的玩具都砸了,林父林母不敢阻拦她,毕竟她是个老太太,万一在阻拦的时候她受伤了,那就惨了。 于是等林时初再一次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就看到林父林母在收拾林聪的玩具残骸,而林聪则哭闹着要新玩具,林父一叠声地答应给他买,他才停下来。 这时候,门铃声响了,林父林母不约而同地吓了一跳,发现是门铃声而不是砸门声,才反应过来。 林时初看着他们的动作,都忍不住笑了,看来楼下老太太给他们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啊。 这回来的就是林母的同事以及她的孩子了,林母刚刚经受了一番楼下老太太狂风暴雨的打击,这会儿也不得不强打精神来接待客人。 “快进来坐,小熙想喝什么?果汁好不好?”林母和蔼地问同事的孩子。 得到小朋友的回答之后,林母便去冰箱拿果汁了,进了厨房才发现自己饭菜还没开始做! 她连忙出来,看到林时初,顿时松了一口气,说:“初初,妈妈的客人来了,现在没时间,你去做饭好不好?” 林时初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点了点头,她饿了,还是自己动手吧,况且她也不想当个尴尬的陪聊,做饭比陪客人好多了,起码不用忍耐。 “果然是妈妈的乖女儿,听话又懂事!妈妈最爱你了!”林母熟练又快速地夸了林时初一句,过嘴不过心的,只有听她的话才是乖女儿,不听她的话就是不懂事了。 林时初进了厨房,她的厨艺比起林母来好得不是一点半点,厨房里很快就传出了一股极其诱、人的香味。 林母的同事陈晓红使劲儿地嗅了嗅这香味,十分羡慕地说:“赵姐,你家初初做菜可真香啊!你真有福气……” 林母听到同事的夸奖,笑呵呵地说道:“一般一般,这孩子从小就跟着我做菜,如今做得有我七八分的真传了。” “赵姐,你也太谦虚了,初初得了你七八分手艺做出来的菜就这么香,那要是你亲自做出来的菜,得是什么绝世美味啊?”陈晓红吹捧道。 “哪里有你说的这么厉害?只是比普通家常菜好吃一点罢了。”林母摆着手谦虚地说道。 “那赵姐,这香味到底是什么菜的香味啊?我闻着像是从前没闻过一样……”陈晓霞好奇地问。 林母脸上的表情一僵,其实她自己也闻不出来,哪里知道这香味是哪道菜的?但她一想起自己买的海鱼,就自信满满地说:“其实你没闻过也不奇怪,毕竟我今儿买了一条比较稀有的海鱼,你算是有口福了。” “真的吗?太好了!我今天一定要好好尝尝才行。”陈晓霞高兴极了。 289、我只把你当妹妹(7) 因为林时初的好厨艺,林母在同事面前大大地露了一回脸,让她高兴极了,就连之前被楼下老太太责骂的憋屈愤怒都消失了不少。 高中生的生活枯燥又无味,林时初每天的日程就是去学校读书、回家做晚饭,幸亏她是耐得住性子的人,否则要是普通早已经远离高中生涯几十年的成年人,迟早得被这种日子憋疯了。 孟施洋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憔悴下去,学习也退不了,课堂上老师的提问偶尔也没法回答出来,这跟他从前的状态可谓天差地别,就连普通的同学都看出了他的不对劲,大家都猜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林时初的同桌拉住她的手八卦:“时初,你说孟施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连学习都退步了,该不会父母离婚了吧?” 林时初瞄了一眼正趴在桌子上补眠的孟施洋一眼,说:“谁知道呢?” 因为孟施洋的父母早在他还没上学时就离了婚,他从来没跟别人说过这事,所以根本没有同学知道他的家庭状况——除了老师。 “孟施洋!班主任喊你去办公室找他!”一个同学从教室外跑进来,也不管他在睡觉,就一手拍在孟施洋肩膀上,说道。 孟施洋面无表情地站起来,往办公室走去。 “施洋啊,快过来。”班主任是个脾气很好的中年妇女,对孟施洋这个心腹爱将更是和蔼和亲,重视极了。 “老师你找我?”孟施洋走过去,轻声问道。 班主任点点头,看着他脸上十分明显的黑眼圈以及难看了不止一半的脸色,皱着眉头说道:“施洋啊,你这段时间学习退步了不少啊,还有几个科任老师跟我说你上课不太认真了,作业做得也有些敷衍……你是家里发生了什么事吗?” 班主任最后那句话问得小心翼翼,她是知道孟施洋家庭情况的,知道他和自己的奶奶相依为命。 孟施洋垂下眼,过了一会儿才低声回答道:“老师,对不起,我奶奶最近生病住院了,我放学后要去照顾她,就顾不上做作业了……我以后会会努力找时间做作业的……” 他的话立刻博得了班主任的同情,班主任担忧地说:“怪不得呢,我就说你是个自觉的好学生,不会无缘无故就退步的,原来是为了照顾生病的奶奶……真是难为你了。不过,你现在还只是一个要上学的孩子罢了,照顾病人这种事应该让家里的大人来……你奶奶生病了,你爸爸不去照顾吗?” 孟施洋听到班主任的话,抿了抿唇,才声音艰涩地说道:“他不肯管奶奶,连医药费都不肯帮奶奶交!” “怎么能这样?这是他身为人子的义务和责任啊,他怎么能把这样的重任推给你一个孩子来承担?”班主任气愤极了,为孟施洋感到不平。 孟施洋默默地听着班主任指责他爸爸的不负责任,然后又问他:“你去找过他了吗?能不能用法律手段强制他出医药费?” “没用的,他是个无赖。”孟施洋终于抬起了头,面无表情地对班主任说道。 班主任顿时一噎,她半辈子都在学校里生活,周围的环境都比较单纯,这就不知道该怎么对付无赖了。 过了一会儿她才问孟施洋:“不如在学校募捐一下你奶奶的医药费吧?这样能减轻你的一点负担,现在你的重要任务是学习,不应该被这种重任毁了。” 孟施洋的脸上瞬间闪过难堪的神色,咬了咬唇,才摇摇头拒绝道:“不用了,我能撑住……” “怎么不用?!”班主任严肃地说道,“你不要觉得募捐丢脸,大家并不会因此而看不起你,反而会更加钦佩你,因为你在这样的重压下都能继续学习,这是非常了不起的。” 孟施洋一想到自己的家庭情况会详细准确地介绍出来,用以博取同学的同情心来捐款,就有一种在大家面前被人把自己身上的衣服都剥光了一样的感觉,难堪极了,这让向来自尊心极其强烈的他怎么能忍受这种同情和可怜? 他一向是别人爱慕和敬佩的对象,一朝沦落为被所有人同情的对象,落差这么大,他想想都觉得喘不过气来。 因此他还是摇头拒绝了班主任的建议,坚决不肯募捐,班主任没办法,只得说道:“那我看看能不能说服校长,让他同意给你一笔助学金吧!” “不过你不要抱太大的希望,毕竟很难申请成功。另外,你也不要太担心你奶奶的病,把精神多放在学习上,不能再退步下去了,知道吗?” 孟施洋点头答应了。 出了教师办公室之后,孟施洋仿佛全身都阴郁起来,跟之前高冷的学霸状态已经完全不同了,大家现在看见他,只会觉得阴森森的,有点可怕,都不太敢靠近他。 放学之后,他又去了医院看孟奶奶,他的兼职工作早就辞掉了,因为他请不起护工,放学之后就要去照顾他奶奶。 孟老太婆这回可是彻底无法站立起来了,事事都要孟施洋帮她做,就算孟施洋之前一直把奶奶视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现在经历了这么久的,令人精疲力尽像是永远看不到头的照护工作之后,他内心对奶奶的感情都快被埋没完了。 毕竟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孟施洋是比一般人更自私自利的人,现在孟奶奶让他的生活和学习都陷入了困境,一塌糊涂,他自然就无法对她保留多少感情了。 “施洋啊,快让医生给我打止痛针啊,奶奶的腰真的很痛……”像是老了十多岁的孟老太婆拉着孟施洋的手,哀求道,她的腰背无时不刻不在痛,这折磨令她生不如死,经常哀求医生给她打止痛针。 “奶奶,止痛针不能打得太频繁,要听医生的话,你忍忍吧。”孟施洋安慰她。 “忍什么忍?我忍不了了,施洋,你就答应奶奶了吧?”孟老太太涕泪横流地哀求,弄得周围的病友看见了,都不忍极了,纷纷劝孟施洋去求医生给她打止疼针。 290、我只把你当妹妹(8) 孟施洋只得去找了医生,医生见孟老太太实在太痛,便同意了给她一针,打过针之后,孟来太太没过多久就睡着了,而孟施洋则目光沉沉地看着垃圾桶里的针头,这一针止痛针又让他欠的债增加了。 他把视线从垃圾桶转移到孟老太太脸上,孟老太太因为这段时间的疼痛折磨,头发已经全白了,面容枯槁、皱纹丛生,可孟施洋知道她其实并没有生命危险,只要护理得好,她还能活得很久。 有时候孟施洋伺候她伺候得太累了,都会忍不住有一个恶毒的想法,为什么她摔倒的那天不直接摔死了呢?这样就不用拖累得他这么惨…… 当然,有过这个想法之后,他都有些心虚和后悔,毕竟他从小跟孟老太太相依为命,感情还是有的,他虽然本性自私,但也不能想让她死。 林时初看不知道他这么惨,要是知道了,她会很高兴,毕竟看见仇人过得惨,谁会不高兴啊? 她被同桌邀请回家做作业了,同桌钱青青是个比较活泼的女孩子,成绩中等,喜欢八卦,常常跟林时初聊八卦,就算林时初不吭声,她自己都能说上大半天。 “时初,你最近进步了很多呢,班主任都夸你了……你有什么好的学习方法,也教教我呗!唉,学习可真难啊。”钱青青拉着林时初的手感叹道。 “学习能有什么好方法?还不是多做题、多做题?”林时初听着小姑奶嘀嘀咕咕的抱怨,回答道,“我这是厚积薄发才有点进步的,你也每科都多做几张卷子吧。” “天啊!每科都多做几张卷子?你听听,你说的这是什么话?本来在学校里老师布置的作业就够多的了,你还叫去额外去做其他的?你还是不是人啊?”钱青青哀叹道,用控诉、哀怨的目光盯着林时初。 “我不是人,我是个做题机器。”林时初故意说道。 “噗嗤!对对,你就是个刷题机器,我有时候看见你做题那速度,我连题目都还没看懂呢,你就已经刷刷地把答案写出来了,真是气死我了……”钱青青想起林时初最近的做题速度,就叹为观止。 林时初微微一笑,现在高中的知识对于她来说,早已经掌握了,她做题只是在刷手感和熟练度,自然要速度了。 钱青青家境不错,住在一个别墅小区里,家里还有佣人,钱母知道女儿会带学霸同桌来做客,早早就在客厅里等着了,看见她们进来,立刻上前来对林时初说道:“这位就是林同学吧?精气神真好!怪不得学习这么优秀呢,果然有了好身体才能有好精神去学习啊,看来咱们家青青要跟林同学好好学习一下才行……” “行了,妈妈,你再说下去,我同桌都要被你吓跑了,你现在忙你的去吧,我和时初会回我房间好好写作业的,你就别来打扰我们了……”钱青青毫不客气地拉着林时初的手,对她妈妈说道。 钱母气得牙痒痒,很想揍这个总是拆自己台的女儿,但看在小同学的份上,到底忍住了,只对林时初道:“那林同学你就当是在自己家里吧,不要拘谨,有什么事就出来找我们。” 于是钱青青成功把林时初拉到了自己房间里,兴致勃勃地从房间角落里拿出一个纸箱,说:“时初,快过来,给你看些好东西!” 林时初好奇地走过去,花花绿绿的,一看,原来是琳琅满目的漫画书。 钱青青便炫耀似的摆出一本本漫画,骄傲又猥琐地说:“这些可都是我的珍藏啊!里面的内容……嘿嘿,你会喜欢的……” 林时初定睛一看,发现全都是耽、美漫画,封面上各种各色的男人衣衫半掩,充满暧昧的暗示。 林时初随便翻开一本,便看见满页的肉色以及需要放在网上会被禁的各种大尺、度画面和言语…… “怎么样?这些可都是我好不容易才买到的,看在你是我同桌的份上,我借给你看!”钱青青十分豪迈。 “这些漫画你都看完了?”林时初看着眼前这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子,有些无语地问道。 “嘿嘿……里面的内容十分精彩哦,保准你看了会打开新世界的大门……”钱青青挤眉弄眼地说道。 林时初忍不住轻笑出声,这些小儿科的黄漫算什么啊,她连劲爆的现场真人版都见过,但她见钱青青一副要和她分享好宝贝的模样,便意思意思地选了两本。 “好眼光!这两本最劲爆了!”钱青青看清楚林时初选的是哪两本之后,便一拍她的肩膀,夸赞道。 她还要一一给林时初介绍她的宝贝,忽然门就被敲响了,同时钱母的声音也传了进来:“林同学、青青,我给你们切了些水果,你们学习累了就吃点吧?” 钱青青吓得立马飞快地收拾好她那些漫画书,然后一把把纸箱推到床底下藏好,这一系列动作快速又熟练,显然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 藏好不该出现的东西之后,她才脸不红心不跳地回答钱母:“好的,谢谢妈妈!妈妈辛苦了!”然后走去开门。 钱母进来看了一圈,见桌面上已经摆好了她们的课本和试卷,显然真的在学习,便满意地离开了。 钱青青见门关上了,这才拍了拍胸口,心有余悸地说:“妈妈神出鬼没的,我都练出跟城管玩捉迷藏的小贩一样的身手了。” 林时初忍不住笑了,这母女俩不也是在玩捉迷藏吗? 钱青青在家长走了之后,又拉着林时初不务正业了,幸好林时初还记得来这里的初衷,无情地让她和自己一起做作业。 钱青青埋怨了一番林时初不会偷懒,最后还是乖乖地写她的作业去了,抓耳挠腮的,像个猴子一样。 林时初做完之后就给她讲解,就当做是借她两本漫画的回报了。 “时初,你讲的我都听得懂啊,真神奇!你比老师还厉害……”钱青青一脸敬佩地说道,“有时候老师在课堂上讲题,我觉得很复杂、很难懂,但你讲就不一样了,明明是很难的题目,你一分析,我居然有种‘这么容易啊’的感觉……你说我是不是飘了?” 林时初一拍她的脑袋,说:“你是飘了!这才听我讲了几道题,你就觉得很容易了?” 291、我只把你当妹妹(9) 做完作业之后,林时初给林母打了个电话:“妈,我晚上在同桌家住,今晚不回家了,晚饭你们自己解决吧。” 林母立刻敏感地问:“你同桌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 “女的,你不信的话,我待会儿给你开个视频?”林时初说道。 既然她都这么说了,林母自然要检查,于是顺理成章道:“行,你开视频吧。” 林时初挂了电话,重新给她打了个视频电话,然后把摄像头对准钱青青:“看见没,我今晚就住在这个女同学家里,你放心吧。” “同学你好啊,时初今晚就打扰你们了。”林母对外表现得还是非常明理的,跟钱青青客气地打了个招呼。 “阿姨你好,时初是我的好朋友,她住在我这儿,您就放心吧!”钱青青丝毫不见外地说道。 林时初又和林母说了几句,才挂了电话。 “时初,你妈妈管你管得很严吗?都要你开视频来证明,她是不是怕你谈恋爱啊?”钱青青笑嘻嘻是问道。 “可能有这个担心吧,她看见你是个女的,应该安心了。”林时初耸耸肩说道,把手机扔到桌上。 “时初,我邻居家的牧羊犬刚生了小狗狗,小狗狗常常在院子里玩,咱们去看看吧?”钱青青兴致勃勃地说道,“那几只小狗宝宝圆滚滚胖乎乎的,很萌很可爱,跑起来小短腿能把自己绊倒,好好,蠢萌蠢萌的……” 钱青青就拉着林时初下楼,去她邻居家看小狗狗去了。 她家住在别墅小区,邻居自然也是家境很好的人,只是钱青青似乎跟人家不熟,因为她是拉着林时初偷偷去人家后院看小狗的。 “看看!我没说错吧,狗妈妈每天都会带着小狗宝宝在院子里玩的,狗狗多可爱啊,跑起来小圆肚子一颤一颤的,啊!我要被萌死了!”钱青青兴奋得不得了抓住林时初的胳膊,压低了声音喊着。 林时初像她一样,趴在地上,眼睛通过花栅栏看向人家的后院,院子里果然有五六只圆滚滚的小狗狗在嬉戏打闹,才一两个月大的模样,确实很可爱。 “我好想要一只啊,可惜妈妈不让我养,说是快高考了,养宠物会让我分心。唉!”钱青青叹着气说道,看着小奶狗的眼睛里满是渴望。 “那你等高考结束后再养不就行了?”林时初说道,“反正离得这么近。” “等我们高考后都是快一年之后了,这几只小狗都长大了,它们的主人肯定早就把它们送走了啊。”钱青青一脸痛惜地说道。 “你说得也是哦。”林时初想了想,确实,如果狗主人不想养那么多,那肯定要把小狗送走的,如果狗主人愿意养那么多,那又很可能不同意送一只给钱青青养。 “那你只能等狗妈妈下一胎生的了。”林时初也没办法,只好这么对她说了。 “下一胎就不是这几只了啊。”钱青青还挺文艺,“它们是不一样的……” “少爷,要把那两位客人请走吗?”二楼阳台上,站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以及一个头发半白的老人,老人低声地问少年。 少年摇了摇头,说:“不用。” “那……要把她们请进来吗?”老人又问。 “不必管她们。”少年只这么回答,他看着栅栏外鬼鬼祟祟地偷看小奶狗的两个女孩,苍白的脸上浮现了一丝名为“兴趣”的神情,老人看了,愣了一下,意识到什么之后,便没有再说什么,悄悄地退下了。 林时初和钱青青可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看见了,还以为自己藏得多好呢,林时初还拔了一束狗尾巴草,伸进栅栏里,使劲地挥了挥,想吸引小奶狗的注意。 “还是你聪明!”钱青青见了,眼睛顿时一亮,也在周围拔了一束狗尾巴草,像林时初一样,就想把小奶狗们引、诱过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小奶狗们到处玩闹,很快就被狗尾巴草弄出来的动静吸引了,立马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就想咬住这两束狗尾巴草,两只前爪还忍不住伸去抓,只用两只后腿站着,可惜没能站多久,就没力气了,滚到了地上。 林时初趁着它们忙着捕捉狗尾巴草的时候,胳膊一伸,就抓住了一只肉呼呼的小狗崽。 “抓到你了!”林时初高兴极了,小家伙根本不怕生,被林时初抱在了怀里,也没怎么挣扎,只是用小鼻子嗅了嗅她,就摇着小尾巴扒拉着她的胳膊,还不放弃要够到那把狗尾巴草,也是很执着了。 “我总算得偿所愿了!”钱青青激动地低声尖叫了一下,就闭着眼睛把自己的脸贴到了小狗狗的身上,不停地吸,是真的很爱吸狗狗了。 除了被林时初和钱青青诱捕的两只小奶狗,其他小奶狗见狗尾巴草停住了晃动,便急得奶声奶气地汪汪了几声,自己从篱笆间隔里钻了出来,围在林时初和钱青青周围,哼哼唧唧地扒拉着两人。 “我死而无憾了!”被小奶狗围着蹭的钱青青幸福得满脸都是梦幻的笑容,撸撸这只,又摸摸那只,十分博爱。 林时初干脆躺倒在草地上,几只小奶狗立马跳到她身上蹦起来,不停地舔着她的脸,闹得林时初忍不住笑出声来。 钱青青见状,忍不住羡慕地叫:“卧槽!时初还是你厉害,我也躺下,要小狗狗亲亲!” 于是两个人便不顾地上脏不脏,像三岁小孩一样,躺在地上,被几只小奶狗围攻了。 楼上的少年看着下面两个女孩毫无形象地和小狗狗们玩在一起的场景,忍不住露出个微笑来,似乎第一次知道养宠物真的是一件治愈的事。 终于,等狗妈妈在里面汪汪地冲小狗狗们喊叫了,林时初和钱青青生怕被狗主人发现了,才连忙把小狗狗送回了栅栏内,然后还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地离开。 少年下了楼,走到院子里,院子里,狗妈妈正卧在草地上,几只小狗狗饿虎扑食般吃奶,显然刚刚玩累了,饿了,现在吃奶吃得正猛。 292、我只把你当妹妹(10) 少年,也就是连上瑞伸出一只手指,轻轻地抚上离他最近的那只小狗崽,小狗崽忙着吃奶,根本没意识到自己背上被人碰了。 连上瑞感受着手指下小狗狗的触感,热乎乎的,软软的,还会随着喝奶的动作一颤一颤地动……这种新奇的感觉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一只手指就变成了五只手指。 狗妈妈懒洋洋地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就没有其他举动了。 连上瑞抚摸的动作逐渐大起来,把小奶狗从头撸到了尾巴,小奶狗感觉到了他的触摸,哼唧两声,小尾巴甩了甩,就又埋头喝奶去了。 从屋里出来的老管家看到自己那娇贵的小少爷,居然破天荒地触碰了家里的狗,还十分有兴致地一边摸一边看着它们喝奶的模样,便一脸愕然了,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场景一样。 “少爷?你终于肯理会狗狗们了?我都说小狗很可爱的,你多和它们玩玩,肯定会开心很多。”老管家一脸欣慰地说道,还举了例子,“之前那两个偷偷跑来看狗狗的小姑娘,就算只能和小狗们玩很短的时间,不也很开心吗?” 连上瑞听到老管家的话,手中的动作顿了顿,然后又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一样,轻轻地捏了捏小狗狗的尾巴,弄得小狗狗抬起后退蹬他。 “管家,那两个女孩是谁?”连上瑞忽然开口问道,他似乎很少说话,因此声音有些嘶哑艰涩。 管家听到他这话,高兴极了,连上瑞搬到这里都快三年了,还是第一次表现出对其他人或者事的兴趣,不再像之前那么死气沉沉。 “其中矮个子的那个小姑娘是隔壁钱家的小姐,高个子那个就不太清楚了,不过她穿着和钱小姐一样的校服,应该是钱小姐的同学,少爷,要查查她们的信息吗?”老管家说道。 连上瑞想起那个苗条的身影毫不在意地躺在草地上和小奶狗嬉戏的场景,不由自主就回答了:“查吧。” 老管家立刻开心地领命而去了。 此时小奶狗们已经喝饱了奶,又开始嬉戏玩闹起来了,连上瑞抱起一只小狗狗,手指顺着狗狗的脖子往下滑,小狗狗立马用四只小短腿抱住他的手指,还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不住地舔他的手指,小尾巴还不停地甩着,活泼好动极了。 连上瑞的手指被它舔得痒痒的,忍不住轻笑,这些小东西,似乎真的挺有趣的……他忍不住想道。 第二天是周末不用上课,林时初和钱青青又鬼鬼祟祟地跑到了连家,谁知她们刚刚凑近了栅栏,往里看了没一会儿,就看到一个人走了过来,她们俩吓了一跳,刚想逃跑,就听到那人说道:“两位同学,请等等!” 林时初和钱青青见被人喊住了,只得尴尬地停下来。 “你们好,我没有其他意思,我看你们似乎很喜欢我们家耳朵狗,就只是想邀请你们进来玩,如果你们愿意的话。”老管家一脸慈祥地看着她们,说道。 “愿意愿意!”林时初和钱青青立马喜不自胜地回答道,没想到居然峰回路转,主人家不是来赶她们的,反而是来邀请她们的。 没一会儿,林时初和钱青青就进了连家的院子,老管家送上小点心和茶水、果汁,让她们随便在这里玩,说是他们家的狗狗也很喜欢和人玩。 林时初虽然觉得这个老管家笑得奇奇怪怪的,但能和小奶狗玩,自己又有能力自保,不怕被人暗算,便留下了。 老管家让招待完她们之后,就上了二楼书房,问正临窗作画的连上瑞:“少爷,你真的不下去和她们玩吗?她们跟你一样的年龄,肯定有很多共同话题,交个朋友也好啊。” 连上瑞摇了摇头,并不愿意下去,老管家叹了一声,还以为少爷愿意让外人进自己的院子是有了想跟外人交流的想法呢,没想到并不是,不过,相比于谁都不准进来的状况,这会儿他肯让两个陌生小姑娘来到家里院子,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 老管家安慰自己不要心急,然而等他看向连上瑞的画架,看清楚了他画的是什么后,瞬间就瞪大了眼睛,惊愕极了。 因为连上瑞正勾勒出了一个很眼熟的小姑娘的画像,苗条细瘦的身材,高高的、极有辨识力马尾辫,以及富有感染力的笑容——不正是那位钱小姐的同学吗? 连上瑞之前可从来没有画过人像,可现在他却破例了!老管家震惊了一瞬,就热泪盈眶了,少爷的脸盲症终于有救了!他居然看得清那个小姑娘的脸,连人家左脸颊的酒窝都画出来了,五官容貌丝毫没出错。 “少爷,你的脸盲症好了?!”老管家忍不住红着眼眶问道。 连上瑞细细地修饰着画中人的额发,听见老管家的问话,只简单地回答道:“没有,她是例外。” “你的意思是只认得出那位钱小姐同学的脸吗?”老管家惊奇又疑惑,“怎么会只认得出一个人呢?这可真奇怪……” 连上瑞没再管他,依旧专注地画着林时初。 林时初可不知道自己成了别人眼中的例外,她陪着钱青青在院子里带着小奶狗们疯跑,小奶狗们正是活力十足的时候,她们俩跑得气喘吁吁,弯着腰大喘气了,小奶狗们还是活蹦乱跳地,追着两人,蹭着她们的腿,等她们坐下来之后,就不停地用舌头舔她们的脸,高兴疯了,小尾巴甩得跟风火轮似的,都舞出残影了。 玩了一个上午,林时初和钱青青才从连家出来,老管家送她们出门口时,连上瑞却忽然出现了,他拿着一副画,走到林时初面前,说:“送给你。” 林时初莫名其妙,接过那幅画,问道:“画的是什么?我能打开来看看吗?” 连上瑞点点头:“可以。” 林时初便打开了,一看便愣住了,因为画上的人正是她自己,她躺在草地上,有几只小奶狗在她身上嬉闹着,她跟它们玩闹,眼睛笑得成了月牙,左脸颊的酒窝清晰可见,画面温馨有趣,让人看了都忍不住发笑。 293、我只把你当妹妹(11) “画得很好,谢谢。”林时初跟连上瑞道了谢,这幅画挺可爱,还画的是昨天和狗狗玩的她,她很喜欢。 连上瑞点点头,并没有说话,一双漂亮的眼睛紧紧地盯在她脸上,一眨不眨地看着,但眼神清亮透彻,显然并没有什么龌蹉的念头,更像是在欣赏林时初的脸。 老管家看见他这样子,连忙拉了拉他,提醒他不能这么看一个女孩子,不礼貌。 林时初对此有些莫名其妙,但也没多想,跟他们告别,便抱着画离开了。 “他为什么要送你画啊?还画的是你!该不会是对你有什么心思吧?”离开连家之后,钱青青就迫不及待地问林时初了。 林时初朝她翻了个白眼:“要是对我有意思,刚才怎么不趁机跟我邀功?你想得也太多了,他可能是因为没有经过我同意就画了我,才把这画送给我当歉礼。” “这样啊?”钱青青一听林时初这个猜测,就撇了撇嘴,“这一点都不浪漫,我还以为你和他能发展出什么浪漫故事呢。” “都叫你少看点黄漫啦!脑子里整天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林时初瞪了她一眼,钱青青笑嘻嘻地说,“不看小黄漫,那少了多少乐趣啊,咱们高三就够苦逼的了,看小黄漫减压啊。” ……两人嘻嘻哈哈地说着话回家去了。 连上瑞回到自己的画室,又画了一幅林时初的画像,这回画上只有她的面容,画得栩栩如生,纤毫毕现,像是用照相机照出来的一样,连她脸上细小的绒毛都看得一清二楚,睫毛更是根根分明,眼睛清凉如水,淡淡地看着人。 连上瑞给画像上完了最后一点色彩,便扔掉画笔,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幅画瞧。 高三的周末只有一天半,林时初在钱青青家过了一天,周六晚上就得回家了。 林母看到她回来,脸色不太好看:“终于舍得回来了?该不会不是和同学做作业,而是跑去玩了吧?我看你都快乐不思蜀了。你现在都高三了,这么紧要的关头,浪费时间去玩那简直就是在犯罪……” 她喋喋不休地说了一大通,苦口婆心的,林时初连忙把林聪拉出来,说:“妈妈,你这么有空,不如管管弟弟吧,据我说着,他快幼儿园毕业了,可连二十六个英文字母还记不全呢,你不教教他,不怕他上小学跟不上啊?” 林聪果然不愧是林母的命根子,说道他,林母的注意力立刻就转移了,当然,林聪可不是个能乖乖听她教训的孩子,乒乒乓乓地折腾着他那些玩具,林母拿他毫无办法。 林时初对于自己的祸水东引好不愧疚,毕竟林聪真的比她更需要林母的教育。 日子平淡如常地过,下一次月考的时候,林时初破天荒考了个第一,虽然很让同学们和老师惊奇,但也没人觉得她是作弊,因为她的进步是有目共睹的,是一点点进步,而不是一蹴而就,况且她的成绩本来就很不错,这次考了第一,大家也有了心理预期。 而本来的年级第一是孟施洋,但他现在正被孟老太太的病折腾得焦头烂额呢 ,精力都用来照顾病人了,精神不济,上课就无法集中精神,成绩一步步退,自然不可能保住第一的位置了。 他这回考了个第五,被班主任叫去关心了半天,但他出来时脸色更阴沉了,大家都不敢靠近他,离他远远。 林时初瞄了他一眼,精神萎靡、面容瘦削,目光阴沉,跟之前的高冷学霸、天之骄子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林时初看过之后就没再注意他了,孟老太婆注定只能瘫痪在床,成为拖累他一辈子的累赘,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当个孝孙。 连家,连上瑞的画室里,老管家把钱青青和林时初的调查报告递给他,说:“少爷,这是你要的钱小姐和她同学的资料。” 连上瑞接过来,把写着钱青青名字的那一份文件随手扔到桌面上,拿起林时初的那份,仔细地看了起来。 老管家露出一副“果不其然”的表情,就默默地退下了。 钱青青回到家,就被她妈妈喊住了:“青青,你之前是不是去过连家?他们家的管家还特意拿了一些水果点心过来,说是送给我们尝尝……这可真是奇了怪了,连家人从前向来不和咱们这些邻居来往的,这回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还主动上门来和我们家联系了……” 钱青青想了想,有些疑惑:“连家是哪家?”这不怪她忘了连家,毕竟才进去过一次,又没有跟主人家打过交道,都是跟狗狗们玩的。 “就是有小奶狗的那家啊,人家还说上次你和你同学去他们家和狗狗玩了大半天,你这就忘了?”钱母一脸不赞同地说道。 “小奶狗那家?!”钱青青顿时眼睛一亮,激动得满脸红扑扑,说,“他们家的人还挺友好,知道我们喜欢小狗,还特意让我们进去和小狗玩!对了,他们家的小少爷画画也很好,还送了时初一副她的画像……” 钱青青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通连家的狗狗多可爱以及连家少爷画的画多好,钱母听了一脸的意外,问她:“你和时初还和他们家的少爷交上朋友了啊?” “算是吧。”钱青青回答道,眼珠子一转,试探着问她妈妈:“妈,你看他们家养了那么多狗狗,要是我问他们要一只,他们会不会答应送我一只啊?” 钱母顿时冷眼看她,绝情地摇头道:“你死心吧!高考之前你别想在家里看到任何有毛的宠物!” 钱青青一脸哀怨地看着她,依旧无法让钱母松口。 林时初这天来到学校,班主任带着一个高高瘦瘦的少年进了教室,拍了拍手掌,把同学们的注意力吸引住了,这才说道:“我们班今天来了一个新同学,大家欢迎一下!” 大家便都好奇地看着新同学,意思意思地鼓了掌欢迎他。 “那么,请这位新同学自我介绍一下吧!”班主任笑眯眯地对新同学说道。 “大家好,我叫连上瑞。”新同学话少高冷,自我介绍短的不能再短,说了一句就再也不开口了,班主任只好让他找了个空座位坐下。 294、我只把你当妹妹(12) “时初,居然是连家那个小少爷!原来他叫连上瑞啊,这名字真特别。”钱青青认出了新同学就是连家的少爷,立刻震惊地抓住了林时初的胳膊,不可思议地说道。 林时初点点头,有些奇怪:“不过他怎么这个时候转学啊?高三上学期都快结束了他才来,不会耽误学习吗?” 钱青青这会听到林时初的话,也意识到了这事的不同寻常,不过她很快就找到了个合适的理由,说:“这些有钱人家的小少爷,根本不需要在乎学习成绩,反正高中毕业后也会去国外留学,当然没有我们这些普通学生的烦恼啦!” 钱青青家虽然和连上瑞住同一个富人别墅区,但钱家只是在钱爸爸这一代趁着时代改革的东风发了财,所以最多算个暴发户,对孩子的学习还是很上心的,平常的生活做派也跟普通家庭差不多,还没有跟上流社会的富贵人家靠拢。 所以钱青青并不认为自己跟连上瑞是同一类人。 “你说得也对。”林时初附和道,“大概小少爷想体验一下普通高中生的学习生涯。” 连上瑞长得高高瘦瘦,皮肤很白,俊秀白净,穿着白衬衫和黑裤子,很很受女学生欢迎的那种长相,只是他脸色冷淡,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让大家都不敢和他对视,更别提说话了。 林时初看着他往教室最后那个空座位走去,他似乎有洁癖,从书包里拿了一盒抽纸出来,用修长漂亮的手指仔仔细细地擦过了桌椅一遍,才蹙着眉头坐下了。 坐下之后,连上瑞扫视了一遍教室的人,目光不带丝毫感情,但等他看到林时初的时候,眼睛顿时像是被点亮了一样,炯炯地盯着林时初瞧。 林时初怔了怔,想起他送给自己的那幅画,便对他笑了笑。 连上瑞似乎被她的笑容吸引住了,更加光明正大地看着她,过了没多久,他甚至还扯了扯自己的嘴角,露出一个僵硬无比的“笑”来,与其说是笑,还不如说是模仿林时初“笑”的动作,只是这模仿非常不成功,就显得生硬诡异了。 林时初连忙转回头来,不再看他了。 钱青青也看到他那个诡异的神情,打了个寒颤,不可思议地说:“他刚刚那个是笑吗?居然有人连怎么笑都不会?他难道从小到大都没笑过吗?” “我听说有些人天生是面瘫的,就是面部神经失调,无法做出正常普通的动作,他大概就是这样。”林时初一本正经地说道,她这回可猜错了,连上瑞可没有面部神经失调,他只是脸盲罢了,连自己的父母都认不出来,记人都是记住别人的特征,比如这人左脸上有颗黑痣,他只能通过这颗黑痣认出这人的身份,但要是这人哪天把黑痣去掉了,那他下次就无法认出他来了。 脸盲的连上瑞,自然很难识别别人脸上的神情,笑容虽然是天生的,但基于他所成长的环境,笑是一种很稀缺的奢侈品,久而久之,缺少练习的机会,他就不会笑了。 钱青青听林时初说得头头是道,一脸敬佩地说:“没想到时初你还懂这么多,世界上居然有这种稀奇古怪的病,唉,连小少爷也太可怜了,居然是个面瘫!” 连上瑞就这么在林时初的班上留下来了,不过他很少出现在教室里,班主任说他经常生病,大多数时候在家学习,因此大家渐渐地也就见怪不怪了。 老管家似乎跟钱家熟了一些,钱青青有一次放学之后遇到他又来给钱家送糕点,他还很热情地邀请钱青青去连家和狗狗玩:“家里的狗狗都很想你们,常常在栅栏边上挖洞,大概是想逃出来玩了。你什么时候再和你的那位同学一起来玩啊?” 钱青青没有体会到老管家的重点,听到小狗狗,立刻心思就飞到连家去了:“是真的吗?小狗狗们真的在栅栏边上挖洞了?肯定很有趣吧!可惜我不做完作业我妈就不让我去找它们玩!每天作业那么多,我哪里做得完嘛?” “跟你之前那位同学一起做,会不会更快一点?”老管家不着痕迹地暗示。 “你说得对!和时初一起做作业会更快,她可是个学霸,我这周五再喊她来我家里……”钱青青立刻顺着老管家的暗示走了。 老管家听到她这话,终于心满意足地回家了,高兴地去画室找连上瑞:“少爷!钱小姐说这周五她会邀请时初同学到她家过周末,到时候她们肯定会来找我们家的狗狗玩的,你就能见到时初小姐啦。” 连上瑞本来平淡无波的眼神顿时闪过一阵波澜,还拿出了手机来看日历,看到今天才是周二,便皱起了好看的眉毛。 老管家看着他长大的,怎么会不知道他此时在想什么?于是熟门熟路地安慰他:“少爷,今天都周二了,离周五下午还有不到三天的时间,很快的!我看时初同学很喜欢咱们家的狗狗,你可以在这三天里,画几幅狗狗们玩耍的场景,她见了肯定会很喜欢。” 连上瑞听了,脸色顿时好了不少,说:“好。” 老管家顿时松了口气。 林时初可不知道自己被人惦记上了,她这会儿在放学路上看到了孟施洋,发现他居然在一家咖啡店里做兼职! 怎么回事?他怎么会有时间和精力来做兼职?他不需要照顾他的奶奶吗? 林时初顿了顿,在咖啡店外站着,观察了孟施洋好一会儿,发现他的脸色好看了许多,黑眼圈没有了,也不再那么憔悴,似乎又恢复到了孟老太婆没出事之前的模样。 这十分不正常,林时初眯了眯眼,往记忆中孟施洋的家走去。 这个时间,孟老太太应该出院,在家里休养着了,只是这回没了她,不知道又有哪个脑子拎不清的女孩子填了进来当免费保姆。 林时初走到孟施洋家的楼下,他家住在一个老旧小区里,没有什么正规的门卫,她轻易就进来了,当然,她进不去孟家,她也不会进去。 不需要进去,楼下坐着的这些无所事事的大爷大妈们就会告诉她,有关孟家的事。 295、我只把你当妹妹(13) 孙丽娜怀着雀跃的心情背着书包,去了孟施洋家里。 孟施洋的家虽然狭小还破旧,但她却觉得在里面待得很幸福,内心总是充溢着甜蜜。 即使照顾一个瘫痪在床的老人吃力又辛苦,是她从来没体会过的艰难,但她只要一想起孟施洋会对她露出的感激和温柔的眼神,就觉得一切都很值了。 她从初中开始就开始暗恋孟施洋了,只是她自己长得普普通通,学习成绩又一般般,所以从来没有勇气跟他表白,只想默默地用校友的身份陪他走过中学这段时间。 但她没想到,孟施洋的奶奶生病了会成为她能够接近孟施洋的契机。 孙丽娜直到现在都还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和男神有了交集。 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那天她生病了,去医院输液看到孟施洋的这件事上。 她在医院里遇到憔悴不堪的孟施洋时,心疼又震惊,便偷偷跟在他身后,打听到了他奶奶的事。 知道他过得这么艰难,孙丽娜哪里还忍得住?她心疼这个坚强不屈的少年,于是第一次鼓起勇气安慰了他。 孟施洋大概是因为奶奶生病的事,本来就饱受煎熬,见有人怜惜自己,于是情不自禁地跟她倾诉了自己的艰难和痛苦。 孙丽娜顿时怜悯之心大发,对孟施洋生出了无限的怜爱和同情,便不由自主地想当个圣女,自告奋勇地要帮助孟施洋,帮他照顾卧病在床的奶奶,还把自己的零花钱都给了他…一切就如同上辈子的林时初做的那样,成了主动送上门的倒贴保姆。 不过她家里父母是真的疼爱她、重视她,并不想像原主父母那样只是嘴巴上的疼爱,因此孙丽娜是不敢逃学出来照顾孟老太婆的,所以她只能放学了再来孟家,等晚上孟施洋做完兼职回来再离开。 即使是这样,孙丽娜的帮助对孟施洋的影响都是很大的,起码她的帮忙让孟施洋的生活恢复了正常,还能抽出时间去打工,还不影响学习。 林时初稍微伪装了一下,出现在孟施洋家楼下的时候,已经认不出她是个高中生了,反而像是一个丝毫不起眼的中年女人。 这样的她自然没有引起在楼下乘凉聊天的大爷大妈们的注意,所以她把事情都了解得七七八八了。 “孟家那小子就是厉害,居然有小姑娘主动上门来帮他照顾孟老太婆,啧啧!”一个摇着扇子的大妈撇撇嘴说道。 “可不是嘛,看他平时冷冷淡淡的,看到我们都没个好脸色,没想到哄小姑娘倒是有一手,哄的人家巴巴地上门来当个免费保姆!”另一个大妈也意味深长地说道。 “人家小孟长得那样好看,有小姑娘巴巴上门有什么奇怪的?你们这是眼红人家了吧?”又有大爷翻着白眼说道。 “就是就是!要是你家那孙子,给钱请人家小姑娘都没人会上门吧?” “哎哟!女孩子果然就是赔钱货!小小年纪就胳膊肘往外拐,去别人家帮人干活,真是白养她了!要是我是她爹妈,得把她腿打断了,省得她出来丢人现眼!” br/> “就是呢!我瞧那小姑娘伺候那孟老太婆伺候得比自己爹娘尽心多了,给老太婆翻身翻得满头大汗,还给人倒屎倒尿的…” “啧啧,孟施洋这是给人家小姑娘喝迷魂汤了吧?” … 林时初听了好半天孟家的八卦,基本上知道即使没了她这个免费保姆,依旧还有一个无怨无悔的田螺姑娘帮他照顾老人,处理家事,真是厉害了。 林时初立马决定做件好事,把那小姑娘的举动告诉她父母。 只要是正常的父母,都不会同意自己还在上学的女儿去别人家当免费保姆的,所以他们一旦知道了,就一定会阻止。 孟施洋就别想像上辈子那样心安理得地利用爱慕他的小姑娘的好心了,林时初不会让他再当个趴在女人身上吸血的水蛭。 孙丽娜涉世不深,出入孟家基本没有遮掩过痕迹,因此林时初很容易就查出了她的真实身份和父母以及家庭住址。 林时初只需要给她家塞一封信,把孙丽娜和孟施洋的事告诉孙父孙母,就能毫不费力地废掉孟施洋的助力了。 孙父孙母本来就觉察到了女儿最近的异常,毕竟她一放学就没了影,还每天都天黑很久了才回家,回了家还一副精疲力尽的模样,这怎么可能不引起父母的注意? 正当他们要审问女儿的时候,就收到了写封信。 看完信上的内容之后,孙父孙母都惊呆了,万万没想到自己千娇百宠,重来不让她干辛苦活的宝贝女儿,这段时间居然跑去当别人的免费保姆去了! 当然,一开始孙父孙母并不会看到信的内容就相信了,所以他们跟踪了孙丽娜。 从下午放学从学校出来,跟到孟家楼下、孟家门外…透过隔音不好的墙,听到女儿温声细语,无比细心体贴地去伺候一个很自己家无亲无故的瘫痪在床的老人,孙父孙母都仿佛惊天霹雳! 自己的宝贝女儿在家都是小公主,却去别人家当仆从!还是自愿的!孙父孙母会有什么想法? 当然是惊愕又愤怒了。 孙父孙母确定匿名信说的是事实后,立马当机立断地把孙丽娜拖回了家,即使孙丽娜不愿回去,口口声声说自己只是在做好人好事,帮助同学… 但多了几十年生活阅历的孙父孙母怎么可能看不出这是她的借口?因此无论她如何找借口、掩饰,孙父孙母都不相信。 之后孙丽娜就没了人身自由,她每天上学、放学开始由家里人接送,一离开学校就直接回到家里,其余时间并不准她单独出门,即使出门也一定会有人陪着。 就这样,孙家愣是让孙丽娜找不到一点方法再跑去孟家。 孟施洋本来第二天知道孙丽娜没去他家照顾他奶奶后,还特地放学时去找过孙丽娜,想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恰好遇到来接女儿的孙父,于是被孙父狠狠地警告了一番,直接掀翻了他的如意算盘。 296、我只把你当妹妹(14) 林时初再次看到孟施洋的时候,他不但面容憔悴,还雪上加霜,连衣服的整洁干净度都无法保持了。 林时初用她良好的视力,隔着老远就看到了孟施洋衣领上的黄色的汗迹以及皱巴巴的衬衫。 “孟施洋怎么最近好像没那么帅了啊?怪怪的。”大大咧咧的钱青青都发现了孟施洋的不妥,“他之前两周不是已经恢复以往的精神了吗?怎么又成了这个样子?” 怎么成了这个样子?自然是因为任劳任怨的田螺姑娘被她爹妈接走了,孟施洋没了免费保姆的帮忙啊。 林时初之所以不急着找孟施洋报仇,就是因为如今他的境况才是最折磨人的,既要因为经济窘迫而放下强烈的自尊接受救济,又要每天照顾生活无法自理还因此变得脾气古怪的奶奶,还得保持紧张的学业…可想而知他的精神压力有多大了。 这样的煎熬才是钝刀子磨人,林时初觉得要是一下子把他解决了,那不是找他报仇,而是帮他解脱了,她才不干这种事。 孟施洋得好好体会一下原主的痛苦才行。 “对了时初,放学去我家啊,在我家过周末。还记得连家的小奶狗不?他家的管家让我们去和狗狗们玩呢!”钱青青很快把孟施洋的事抛到了脑后,兴致勃勃地邀请林时初。 林时初无所谓地说:“好啊。”她去钱家和钱青青一起做功课,钱母不知道多欢迎她。 林父林母本来对林时初周末老是跑去钱家过很有怨言,毕竟林时初周末不回家,就没办法帮他们看管林聪,也没法给家里做饭、打扫卫生。 但钱青青的妈妈很会做人,亲自打电话给林时初的母亲,大夸特夸了一顿林时初,说她长得漂亮,学习成绩又好,人聪明又懂事,一定是家长教育得好!又跟林母请教了怎么把孩子培养得那么优秀的。 林母被钱妈妈的一顿吹捧吹得晕乎乎的,得意又骄傲地给钱妈妈传授了许多教孩子的秘籍,还一不留神就答应了让林时初周末都到钱家去,因为钱母说两个孩子一起学习,比较有氛围,能学得更好… 被钱妈妈忽悠得忘了最初目的的林母挂了电话之后都飘乎乎的,直到林父问她女儿什么时候才回家,她才懊恼地发现,自己不但没把女儿喊回来,反而把她以后的周末都许出去了,她又不能反悔,只好捏着鼻子认了。 只是家里少了林时初这个劳动力,林母做什么都得自己来,享受惯了女儿付出的她,没过多久就觉得无法忍受了,林聪的玩具到处扔,零食包装,纸片永远不会丢进垃圾桶;而林父回到家就把脏袜子、外套一脱,扔在沙发上,永远不会丢进洗衣篮;家里的脏碗筷、厨具堆在洗手槽里,没有人会悄悄洗干净了… 林母快被家务活折磨疯了,但家里一大一小两个宝贝男人可不会帮她分担。 林时初可不知道这点,她在钱青青家里都混熟了,当然在连家也混得不错。 她和钱青青每次去连家,快离开的时候都能见到连上瑞,连上瑞每次都雷打不动送她一幅画,其中大多数画上画的是她的画像,少数是小狗狗的嬉闹图或者后院的风景图。 林时初有时候觉得收了他太多画不太好,就不想收了,但每次连上瑞都非要她收下,非常执着,林时初不收下的话,他就定定地看着她,手上维持着把画递给她的动作,倔强极了。 每到这时候老管家就一脸哀求地劝她收下,林时初不忍看着一个老人这么哀求自己,因此总是一次次妥协。 “时初啊,不知道连上瑞这次你的是什么画?该不会又是你的画像吧?”钱青青吸了几口饮料,问林时初,“真不知道连少爷对你有什么执念,虽然你长得挺好看的,但咱们班里比你漂亮的也不是没有啊,他怎么不画其他人,就盯着你来画呢?” 钱青青不知道连上瑞是个脸盲症患者,只认得林时初的脸,因此百思不得其解。 截止到现在为止,连上瑞已经送了林时初七八张她的画像了,而以后还依旧有继续画下去的迹象。 “唉,他该不会真的看上你了吧?可这也不太像啊?看上你的话,怎么态度这么冷淡,也不找你约会…”钱青青又自己打消了这个猜想。 林时初吹着凉风,说:“大概我的脸长得比较有艺术感吧!搞艺术的不都是神神叨叨,讲究什么眼缘、灵感之类的?我的脸给了他画画的灵感呗!” “那也只有这个可能了!”钱青青恍然大悟,对林时初举起了自己的大拇指,然后又凑过去仔细盯着林时初的脸瞧。 林时初这辈子的长相并不是国色天香或者魅惑妖艳的大美人类型,而是比较清淡悠长,带着点距离感的长相,属于那种乍一看并不惊艳,但越看越有韵味的类型,像那个比较有名的国模杜鹃,化淡妆时清雅,化浓妆时美艳,所谓“浓妆淡抹总相宜”说的就是她。 “啧啧,以前觉得你就是个长得比较端庄清秀的女孩子,不觉得你是什么漂亮的人,但现在却越来越觉得你气质和长相都出众,你好像变得越来越好看了…难道这是因为我对你有了滤镜?”钱青青自我怀疑道。 林时初朝她翻了个白眼,什么滤镜,明明是因为她来了之后,灵魂慢慢影响到了容貌,又因为练了内力,调养好了身体,才会有姿态和气质上的提升,她和原主比,就是个高配版,钱青青的感觉并没有出错,她真的是越来越好看,只是这是潜移默化的,所以不会让人觉得异常,只会以为林时初是慢慢改变的。 “女大十八变!古人没骗我,我在你身上看到了。”钱青青感叹。 然后又摸了摸自己的脸,掏出手机用镜子照了照,就哀嚎道:“为什么我就不会变了?这该死的痘印!该死的黑头!该死的黑眼圈!” 其实钱青青也是个小美人,只是青春期的缘故,皮肤不太好,跟林时初吹弹可破的皮肤比起来有点差距,才这么哀嚎。 297、我只把你当妹妹(15) “别嚎了!我自己做了些护肤品,你要是信得过我,我就送你几罐,你要不要?”林时初见她十分在意,便问道。 “要!要!”钱青青听到她的话,顿时点头如捣蒜,忙不迭地答应了,生怕晚一秒,林时初就不给她了。 “我当然相信你啊!你脸上那滑嫩嫩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的皮肤,多有说服力啊!我的皮肤要是能有你的八成好,我就心满意足了…”钱青青趁机飞快地摸了一把林时初的脸,还感叹道。 林时初拍掉她的咸猪手:“你再摸,我的护肤品就不给你了!” “嘿嘿…我不摸了,你别生气。”钱青青连忙收回自己的手,嬉皮笑脸地说道。 等到周一回校的时候,林时初果然带了两罐护肤品给钱青青。 罐子不大,只能装个一百毫升的护肤品,但这小罐子做得小巧精致,玉白纯色的,似玉又似玻璃,很有质感,让里面装的护肤品都显得格外贵重起来。 “钱青青,你手上的是什么啊?”前桌的女孩子转过头来,就看到钱青青正打开一个看起来就很贵的小罐子,便问道。 “是时初自己做的护肤品,她就是用了这些,皮肤才这么好的。”钱青青一边回答,一边嗅着罐子里透明的膏状液体。 “有这么厉害吗?”前桌女孩本来半信半疑,但盯着林时初的脸瞧了瞧后,立马说服力暴涨,问林时初,“能不能给我一瓶啊?我也想试试!给钱也行!” 林时初看了看她毛孔粗大,比较粗糙的脸部皮肤,点点头,说:“可以,但我现在手上没有了,得过一段时间做了才能给你。” “什么时候?能不能快点啊?我想放假之后回来就惊艳大家!”前桌女孩眼睛闪闪发光,兴奋地说道。 林时初忍不住笑了,说:“我尽快!等着让你惊艳大家。” 钱青青没注意到她们说什么,注意力都被罐子里的护肤品吸引住了。 “时初,你自己做的这护肤品用了什么材料啊?香味真好闻,我喜欢!”钱青青闭着眼闻着护肤品的香味,一脸陶醉地说道。 “真的很好闻吗?让我也闻闻!”前桌女孩向钱青青讨要小罐子。 钱青青把小罐子递给她,前桌女孩一闻,立马惊喜地叫道:“好闻!比我姐姐从国外带回来的名牌香水更好闻!就算不当护肤品,都能当香水用了,青青,你有两罐子,这罐不如就先给我吧…” “不行,我脸大,护肤品用得很快,而且这罐子这么小,两罐子都不够我自己用。”钱青青立马从前桌女孩手里抢回自己的小罐子,护得紧紧的。 前桌女孩不肯死心,威逼利诱了一番,最后终于得偿所愿,硬是从钱青青手里夺得了一罐。 林时初看见她们为这两罐子都快打起来了,才挑眉笑道:“不用抢,做这些并不难,下周我就能再做几罐出来了。” “那好!我要预定三罐哦!我要送一罐给我姐姐,她送的昂贵香水还没有我同学自己做的护肤品好闻,看她以后还怎么吹嘘…”前桌女孩果真打算把这护肤品当香水用了。 林时初并不阻拦她,当香水用也无妨,就是浪费了它的护肤功能,有点可惜。 她做得这些护肤品都是用自己伴生空间里的植物药材,天然、药效好,温和无刺激,用的还是不知道哪辈子得来的宫廷御用护肤秘方,效果自然拔群。 而且她这个调香大师,还把一些香料用了进去,兼顾了效用和香味,她可以毫不谦虚地说,她的这个作品,比这世界上所有护肤品都好。 前桌女孩叫范美菱,她姐姐范美英在跨国企业上班,经常世界各地飞,送给自己妹妹的香水自然是大品牌。 这天,范美英下班之后,就被妹妹拉到她房间里。 范美菱拿出了一个小罐子,炫耀般说道:“姐姐,这是我同学做的护肤品,香味可比你送给我的名牌香水还好闻,不信你就闻闻看。” 范美英自然是不信的,妹妹的同学,不是才刚成年?还自己做的护肤品,大概是从网上学到了点技术,就拿出来跟同学炫耀,偏偏妹妹还信了。 “你们这些小同学,自己做的护肤品怎么能用呢?网上那些自制护肤品的教程都是骗点击的,实际上做了根本不能用,毕竟没有经过消毒杀菌,用了会烂脸,你可别傻乎乎地用在自己脸上啊…” “哎呀,先不说用不用,你就来闻闻嘛!”范美菱把小罐子抵到姐姐面前,撒娇道。 “傻孩子,肯定是心理作用吧!我送你的香水可是好几千块的,怎么可能比不过你同学这自制的三无产品?我才不信…”范美英话还没说完,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仿佛春天风吹过桃花带来的清香,又像是秋天挂在枝头熟透的苹果,被鸟啄过后的天然果香,更像是冬日里蒙在草叶子上玲珑剔透的冰草香… 说不出到底是什么香味,但却能沁人心脾,仿佛一只温柔的手,能把人脑海里所有的负面杂质都清除掉,这香不仅能征服人的嗅觉,还能抚慰人的精神。 “妹妹,我相信你的话了,你同学做的这罐子护肤品确实比我几千块的香水更好…”范美英仿佛梦幻一般说道。 “我就说嘛!不过这不是香水,是护肤品,虽然不知道它的护肤效果有没有它的气味好,但我同学自己都用,应该不会烂脸的吧。”范美菱蠢蠢欲动了,想起林时初那毫无瑕疵的脸,就更有用的冲动了。 而范美英毕竟年长几岁,可不像她这么单纯,更有理智,因此抢过了妹妹手中的小罐子,说:“等我拿去化验一下,看看里面有没有有害成分,没有的话再给你用。” 范美菱只好不情愿地催促她:“那你快些化验好!” 跟谨慎的范家姐妹相比,钱青青就是个心大的人了,她很相信林时初,所以拿到了林时初的自制护肤品就用上了,丝毫不担心会烂脸。 林时初可不知道自己的护肤品引起了范家姐妹俩的争端,她正想着要不要给连上瑞回礼,毕竟他送了自己那么多质量不错的画,她要是不回礼,就不太好。 298、我只把你当妹妹(16) 林时初从自己的空间里找了一块玉石,切割雕刻成了一只幼儿巴掌大的小狐狸,打算送给连上瑞,毕竟老管家说过他身体不是很好,她的这块玉是暖玉,可以让他的身体舒服些。 就当作是他送给自己那么多画的报答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惦记了他,连上瑞这周三居然来学校了。 林时初打算放学后没人时,再把小狐狸送给他,现在在班上送的话,很容易让人误会。 放学后,林时初跟上了连上瑞,他的司机开着车在学校侧门外等着,他并不是一个爱炫耀的人,即使有司机接送,也很低调。 林时初跟着他到了侧门,他家那辆眼熟的黑色车子就停在路边,连上瑞的手刚,拉上门把手,拉了拉,却没拉开车门。 连上瑞顿了顿,往车里看去,可惜他的车窗只能从里往外看,而从外往里看却是什么都看不见的。 他从书包里拿出手机,想要打电话给司机。 林时初刚想要喊住他。突然从巷子里钻出好几个带着帽子、口罩,看不清人脸的黑衣人来。 那几个黑衣人目标非常明确,一出来就对上了连上瑞。 他们手里拿着帕子和电棍,显然有备而来。 连上瑞看到他们,只一会儿就反应了过来,把书包往车顶一扔,就和来捉他的人打了起来。 别看他高高瘦瘦的,却意外地挺能打,几个人高马大的黑衣人,还带着工具,愣是没法靠近连上瑞,把他迷晕。 只可惜连上瑞的身手虽然很好,但他身体不好,跟几个亡命之徒纠缠了好一会儿之后,就渐渐地体力不支,出手的动作迟滞无力起来。 林时初只是刚开始被他们突然打起来的举动惊了一下,但很快就意识到这是有人想来绑架连上瑞了。 学校的侧门开在并不热闹的一条街上,所以这会儿他们打了好一会,也没什么人经过—除了林时初。 林时初是高三生,林父林母以此为借口,没有给她买手机,所以这会她就没办法报警。 “警察来了!我报警了!”林时初大声喊到,没手机也不妨碍她说这两句话,毕竟兵不厌诈。 果然那几个围攻连上瑞的黑衣人愣了一下,被连上瑞抓住时机狠揍了几下,才咒骂一声,对连上瑞的攻势更紧了。 甚至还有一个人往林时初这边过来,想抓住她这个目击者,当个人质。 “臭表子!敢坏我好事,那就一起和他一起倒霉吧!”那人咒骂道,便恶狠狠地伸手想抓林时初。 在他眼里,林时初这样的小姑娘,就跟脆弱的小羊羔一样,被吓到了,就只会任人宰割。 然而他眼里的小羊羔突然变成了狼。 林时初一掰,再顺势狠狠地往他膝盖一踹,只听见一声“咔擦”的声响,那人就痛苦地哀嚎一声,摔倒在了地上,抱着膝盖翻滚。 林时初趁机把他另一条腿也踹断了。 正在这时,连上瑞彻底扛不住了,没能躲过背后敲过来的一根电棍,后腰上狠狠地挨了一棍,立刻失去了反抗能力,往地上倒去。 林时初一看不好,连忙冲过去,飞起一脚,把电过连上瑞的那根电棍踹掉,又狠狠地揍了几拳头那人,长腿把另一个偷袭她的男人踹飞,折断另外想用沾了迷药的手帕迷晕她的那人的手臂… 林时初像是被打开了封印的恶魔一样,打起架来比这些来绑架人的歹徒还孟,愣是一个人就单挑了他们四人,直把他们打得是失去了行动力,才过去扶起被电得倒地的连上瑞。 “这是怎么回事?聚众斗殴?!”这时候终于有个路人经过了,看见这一地倒地哀嚎的黑衣人,便惊愕地喊道。 “叔叔,快帮忙报警!这些人是来绑架我同学的…”林时初看见来人,大喜,连忙喊道。 那个大叔一听,震惊得瞳孔都紧缩了,普通人哪里见过这种现实生活中真实的绑架现场? 幸好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还行,听到林时初的话,又看见她和连上瑞都穿着中学校服,跟地上躺着的全副武装,一看就不是好人的人截然不同,于是立刻信了林时初的话,报了警。 那几个绑架犯眼看这任务没法完成了,便想逃离。 但林时初眼尖,料到了他们逃跑的意图,立马放下连上瑞,捡起地上的电棍,给了他们一人两电棍,于是他们废了。 看到林时初这彪悍又杀气腾腾的举动,那个帮忙报警的路人大叔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一脸惊叹地问她:“你是深藏不露的高手?还是隐姓埋名的特殊从业者,比如警方卧底…” 没想到大叔年纪不轻了,脑洞还这么大。 “不是,我就是普普通通的高中生。”林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掀起了连上瑞的上衣,检查他的伤势。 连上瑞被电了一下,并没有晕过去,只是浑身软塌塌的,没了行动力而已,被林时初掀开衣衫,本来苍白如雪的脸上都染了薄薄一层红晕,让他本来就漂亮的脸更好看了。 林时初看到他白皙的腰上印了一道红肿狰狞的伤痕,他皮肤很白,这道伤痕就被衬得格外恐怖,让人见了格外不忍。 “痛么?”林时初轻轻地用指尖碰了碰,问连上瑞。 连上瑞被她的指尖一碰,猛地颤动了一下,吓得林时初连忙收回自己的手,道歉:“对不起啊,没想到你这么疼。” 连上瑞垂下的眼睫毛轻轻颤了颤,才低声说:“不疼…” 林时初才不信他了,刚刚反应这么大,不疼才奇怪,肯定是自尊心发作才这么否认的。 林时初没有揭穿他,检查完他的身体,见没什么大碍,才放了心。 警车很快就来了,把地上跟死鱼似的几个歹徒抓了起来,再顺便送连上瑞去医院,因为他脸色实在很难看,还被电了一把,不知道有没有后遗症。 林时初跟着去了医院,并且拿连上瑞的手机告诉了老管家这事。 老管家急得不行,拜托林时初先照顾一下小少爷,他马上就去医院。 林时初自然是答应了,毕竟她吃了不少老管家做得小点心和饮料。 299、我只把你当妹妹(17) 林时初陪着连上瑞做了全身检查,又给他办理了住院手续,因为医生说他要住院观察。 办完这些后,还得录口供,不过因为行凶的歹徒当场抓住了,所以其他的暂时不用那么急,连上瑞和林时初才得以休息。 趁着老管家还没到,林时初掏出自己做的那只小狐狸玉雕,递给连上瑞,说: “这是一块我自己雕刻的小狐狸玉雕,技术不太好,你将就着用吧,是块暖玉,贴身戴着对身体有好处的。” 连上瑞没有拒绝,接过了那块小狐狸玉雕,然后定定地看着林时初,用他那很少用的有些沙哑的声音问:“为什么送给我?” 林时初回答道:“因为你送了我好几幅画呀,我也得回送你点什么,想来想去,只有这个适合了。” “我会戴的。”连上瑞黑色的眼眸幽深透亮,仿佛能看透人心里似的。 他郑重其事地把小狐狸玉佩戴在了脖子上。 林时初一看,有些懊恼,说道:“哎,我应该把这玉雕做得小些的,这个大了,不适合戴在脖子上,要不你别戴了?” 连上瑞却坚决地说道:“很适合。” 见他没有嫌弃,还很喜欢的样子,林时初便没有再说什么了。 老管家终于来了,对着救了他家小少爷的林时初便感激涕零。 林时初受不了,连忙跑了。 之后的两天,连上瑞自然没去学校,等到周末的时候,老管家却直接派车来,把她和钱青青直接接去了连家。 钱青青这才得知了林时初和连上瑞前两天的惊险刺激遭遇。 “天哪!我以为绑架这种事只能在电视上看到,没想到我身边的同学就亲身遇到了。时初,你们没事吧?有没有吓着了?”钱青青震惊过后,有些后怕地问林时初。 “没事,没吓着,是虚惊一场。”林时初没想把钱青青牵扯进来,便安慰她。 钱青青又叽叽喳喳地问了许多有关那场绑架的详情,林时初把能说的都说了,需要保密的自然就没说。 这已经够钱青青听得一惊一乍的了。 “时初,原来你还是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啊,居然能把几个人高马大的歹徒制服!真厉害!我都怀疑你是不是我认识的时初了…”钱青青用惊奇又新鲜的眼神看着林时初,好像她是第一次认识自己这个同学一样。 “不是啊,我是穿越过来的,怕不怕?”林时初故意说道。 “哈哈!你是穿越的,我还是重生的呢!没想到时初你这么幽默,还穿越呢,我刚上三年级的表妹都不这么幼稚了!”钱青青哈哈大笑,根本没把林时初的话当真,觉得她在开玩笑。 林时初给了她一个白眼,她说的是真话的啊,可以没人信。 钱青青又嘻嘻哈哈地给林时初介绍了她那些宝贝小黄漫中那些是穿越题材的,还说借给她看。 连家的新司机把钱青青放到了钱家门口,然后载着林时初去了连家。 “林同学,你终于来了。少爷在楼上等你呢,我去给你们端水果点心…”老管家乐呵呵地说道,已经把林时初当成了自己人,不像以前那么客气了。 林时初也没客气,直接上楼了。 连家这栋别墅并不很大,但布置得温馨舒适,显然是老管家的功劳,因为林时初总觉得,如果让连上瑞自己来布置,肯定会是冷淡极简风格。 林时初敲了敲书房的门,很快门就开了,连上瑞伸出手把她拉进来。 他的手凉凉的,并不暖,触碰到林时初的皮肤上,让她像是被一股诡异的电流闪过。 “你拉我进去干什么?又是送我画吗?”林时初没有睁开他的手,问道。 连上瑞摇摇头:“不是。” 他把林时初一直拉到书桌旁,才放开了她,然后拿出一只陶瓷小狗来,递给林时初:“送给你。” 陶瓷小狗只有拳头大,是一只短腿柯基,翻着圆滚滚的小肚子,眯着一只眼,咧着嘴,伸着小舌头,笑得可可爱爱,趣致极了,林时初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只陶瓷小狗。 “谢谢你啊,我很喜欢。”林时初笑容满面地说道,不停地摩挲着陶瓷小狗,爱不释手。 连上瑞露出一个很生硬的微笑,虽然依旧还不太会笑,但已经比以前好多了。 林时初以为他有轻微的自闭症,才这么不爱跟人打交道,不过她不太在意这点,只是他才经历过了一场绑架,虽然未遂,但家里还是这么清净,像是根本没人来关心、探望过他。 林时初有些疑惑,但她想到连上瑞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出身的,大概是豪门事多吧。 连上瑞把她请来,似乎只是为了送她这只陶瓷小狗,便没有其他事了。 老管家见怪不怪,还对林时初说:“林同学,你是小少爷承认的第一个好朋友呢,真不容易啊,我还以为他永远都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没想到你成了例外…” 老管家说着说着,眼眶都红了,林时初低声问:“连上瑞是有点轻微自闭症吗?还是只是社交恐惧症?” “都有点吧,但这是后天形成的,以前小少爷不是这样的,后来发生了一些事,他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但其实他是个好孩子,虽然看着很冷漠,但只要走进了他心里,他就会真诚地待你…”老管家像是终于找到了可以倾听他述说的人,为连上瑞说了不少话,看得出,他极力想为连上瑞留住林时初这个好朋友。 林时初没能忍住她的好奇心:“连上瑞被人意图绑架,家里人不来看他吗?” 老管家听见她这话,一顿,过了一会儿才叹了口气,说:“少爷的家人都很忙碌,又觉得这次绑架没成功,绑匪还当场被抓住了,不会再有危险,所以不需要太大惊小怪,他们就不浪费时间来看他了。” 林时初听到这里,震惊得眼睛都瞪大了,连上瑞的家人也太冷漠无情了吧?居然认为看望自己受惊吓的家人是浪费时间? 连上瑞才十几岁而已啊,都不算个大人! “他们不担心有幕后主使吗,这次没成功,万一还有下次呢?”林时初问。 老管家只是摇头,说:“老爷夫人说他们会调查,让少爷不要出门。” 300、我只把你当妹妹(18) 林时初跟老管家聊了许久,知道连上瑞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顿时对他起了些怜惜之心,怪不得小小年纪就自己一个人和管家住在这里。 于是连上瑞便觉得林时初看他的眼神充满了同情和慈爱,让他向来不怎么在意旁人眼光的心都为此有些纳闷,但他是个不爱说话的,即使心中纳闷,也没有问林时初。 之后又过了一个多星期,林时初刚出了校门,忽然就有一个气质干练,一副社会精英模样的女人上前拦住她。 “请问是林时初林同学吧?你好,我是连上瑞母亲赵总的助理,赵总有事想要找你,请跟我走吧。” 精英女子一副冷冰冰的模样,看着林时初的眼神高高在上,说话的语气也盛气凌人,带着命令的口吻。 实在不讨人喜欢,林时初皱了皱眉,很想反问她一句“赵总又怎么了?跟我有什么关系?她想找我我就一定要去见她吗?”然后干脆利索地走人。 但一想到连上瑞可怜兮兮地躺在医院病床上的苍白模样,她又对连上瑞那个心硬凉薄的母亲起了兴趣,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女人,能对自己的亲生骨肉这么冷漠,连差点被绑架了都能若无其事,看都不来看一眼。 那么时隔两三个星期她却突然来了,到底有什么目的? 林时初跟着那个高傲的女助理去了学校附近一家咖啡馆里。 女助理把她带到一个打扮奢华富贵,一看就和这普通的咖啡馆格格不入的中年女人面前。 “赵总,我把人请来了。”女助理说完,便到一旁去了。 “坐吧!”连上瑞的母亲用下巴点了点她面前的座位,对林时初说道。 林时初没有客气,直接坐下了。 见她落落大方,丝毫没有畏畏缩缩,小家子气的模样,连上瑞的母亲意外地挑了挑长眉。 林时初仔细打量这位赵总,只见她大概三十多岁的模样,保养得很好,容貌娇艳,身形苗条,气质高华,完全看不出有个快成年的儿子。 “你就是那个从绑匪手里救下我儿子的林时初?”连上瑞的母亲用她那双锐利狭长的眼睛仔细看了看林时初,问道。 林时初点了点头:“是我。” 赵总又用下巴冲一旁的女助理示意了一下:“把早上准备好的那张支票给林同学。” 女助理立刻从包里拿出一张已经填写好的支票,放到林时初面前。 “这是你救了我儿子的报酬,希望你收下。”连上瑞的母亲说道。 林时初拿起那张支票一看,五十万,真大方。 “好的,我会收下。”林时初十分爽快地收下了,连意思意思地推辞都没有。 女助理很明显地露出了个鄙夷的眼神。 连上瑞的母亲却并没有轻视她,反而露出个十分意外的神情,说: “我还以为你会一脸气愤地把我的支票撕了,然后怒斥我不是个合格的母亲,只会用钱来打发人,你不稀罕这些钱之类的…” 林时初面无表情地说:“我稀罕这些钱,而且你也说了,这是我救了你儿子的报酬,合情合理合法,我为什么不收?至于你是不是合格的母亲,该让连上瑞自己来评论,我只是个外人。”最多在暗地里骂骂。 连上瑞的母亲一听,立马噗嗤一声笑出来,说:“你真是个有趣的小姑娘,怪不得我儿子那么闷的人都能和你交上朋友。” 林时初点点头:“他是个还不错的朋友,聪明,大方还话少。” 连上瑞的母亲顿时笑得更开心了,本来有些冷艳高傲的气质一下子就接地气起来,说:“没想到他那个闷油瓶在你眼里还有这些优点呢?” 这回林时初没接她的话,虽然这位赵总跟她想象中的连上瑞那冷漠无情的母亲似乎不太一样,但也没多大差别,如果真的关心儿子,就不会这么久才来看他了。 连上瑞的母亲似乎看出了林时初对她印象不太好,便收了笑容,叹了口气,说: “可能你觉得我不够爱连上瑞,对他太凉薄无情。但有些事并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瑞儿的父亲和我是二婚,本身就有两个比瑞儿大了快十岁的儿女,对瑞儿很敌视,经常欺压他,瑞儿的性格便越来越内向,再加上他本身有些毛病,为了他好,我才把送出来自己住的…” 连上瑞像是要跟林时初解释什么一样,?说得头头是道,情深意切,要是林时初感情丰富点,都能听哭了,还会觉得她很不容易,让连上瑞离家自己住是用心良苦。 但林时初是个理智又通透聪明的人,一眼看穿了这位赵总的言不由衷。 她再如何解释,也解释不通她让未成年的儿子离家独居,还在儿子遭遇了绑架之后迟迟不现身的做法。 如果真正爱连上瑞,那她为什么不会带着儿子一起住?为什么没有在儿子遭遇了绑架后及时出现安抚? 林时初看了看她手上价值连城的玉镯子,还有脖子上精美的项链,手指上偌大的钻戒,大概这就是她不离开连上瑞的父亲的缘故吧。 毕竟连上瑞是个性格有问题的孩子,可能无法讨好他父亲,那这位母亲就干脆把他远远送走,既能免除他和继子女的冲突矛盾,又能让连父忽略掉这个不完美的孩子,从而不迁怒到她身上… 当然,这一切都只是林时初的猜想,但她确实对这位赵总没什么好印象,自然不会把她往好处想。 “不管怎么样,我希望林同学你能多多和瑞儿来往,陪陪他也好,他是个孤独的孩子。”赵总一副慈母的模样,一脸殷切地看着林时初。 林时初点了点头:“我会的。” 赵总和林时初又寒暄了好一会儿,才离开了。 林时初早早就知道,不是所有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的,有些人生下孩子,并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他们需要一个工具人。 大概连上瑞不是个合格的工具人孩子,所以他被自己的母亲放弃了,早早发配出去。 林时初拿到连上瑞母亲给的支票,立刻就找了时间去银,行兑换出来,存入自己的账户里。 她可没那么清高,况且这是她应得的,不要白不要。 301、我只把你当妹妹(19) 之后连上瑞有没有见到他母亲,林时初不知道。 绑架的事最后也只处罚了那几个绑匪,幕后之人根本没查出来就不了了之了。 不过连上瑞似乎也没放在心上,他依旧隔三差五地来学校上课,依旧痴迷画画,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不过他的画被管家送去参加了一个国家级的美术大赛,意外地获得了一等奖,成了什么天才小画家,还在学校里轰动了一段时间,只不过因为他太过于低调,所以这些热闹很快就过去了。 但连上瑞喜欢送林时初画像的热情却依旧没消失,他不知道对林时初有什么执念,反正就是盯着她的脸来画,画了整个人的像,就画局部的,比如林时初的双眼、嘴巴、上半身、左侧脸…虽然画得很有意象之美,但总是让人感觉有些诡异的,幸好林时初心大,不嫌弃,连上瑞送,她就照收。 “时初,你那个护肤品做好了没有啊?我姐姐也想要呢!”范美菱凑到林时初面前,一脸期待地问道。 她自从拿了一瓶林时初自制的护肤品回家,被她姐姐拿去化验完,发现值得信赖之后,就瞄上了林时初,市面上其他护肤品都不用了,只要林时初的。 她还不但自己用,她姐姐也成了林时初的忠实顾客。 “做好了。”林时初回答道,然后从书包里掏出一个小袋子递给范美菱。 范美菱立马眼睛一亮,迫不及待地接了过去,低头掀开袋子一看,里面放了整整齐齐四个小罐子,立刻喜笑颜开:“谢谢时初!你真是我哆啦a梦!” “美菱啊,你怎么用得这么快啊,好像你上两个星期才跟时初买了两罐,现在又要了?”钱青青一脸疑惑地问。 “嘿嘿,我不只是自己一个人用啊,我姐姐、我妈妈、我姐姐的同事,她们都要呢!”范美菱笑眯眯地说道,连忙把手里的四罐十分宝贝地藏到了自己书包里。 “那你不是在当二道贩吗?”钱青青立马嘴快地说道,说完了才觉得不妥,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范美菱小心翼翼地看了看林时初,生怕她生气,说:“时初,我没有赚差价,都是原价卖给她们的!你要是不喜欢,那我下次就不给她们买了…” 林时初无所谓地说:“没关系,其实赚差价也没问题,只要差价别太大,让我感觉吃亏了就行。” 范美菱听到她这么说,顿时松了口气,又高兴起来,甚至兴致勃勃地说:“时初,要不然我给你找客户,你只要专心做成品就行了,我们可以把这生意做大做强!” 范美菱野心勃勃,林时初非常坚决地摇头:“不,我不想把自己变成工作坊女工,别忘了我们现在还是高三,要是因为这点生意耽误了学习,那不是因小失大,舍本逐末吗?” 范美菱立马失望地叹道:“你说得对,是我想得太理所当然了。” “还有,严格来说,其实我这自制护肤品还真是三无产品,没有办过正规的合法生产手续,私底下小范围地做可以,但要是闹大了,我会被抓的。”林时初给她们俩普法。 范美菱和钱青青果然震惊地瞪大了眼睛:“还会被抓吗?那现在怎么办,我要把这些还给你吗?” 范美菱紧张地问,显然林时初的话吓了她一跳,毕竟还是没出社会的单纯学生,一听不合法就慌了。 林时初笑了,说:“倒不用那么紧张,这么少的销量,利润没到一定数额,人家都懒得看你一眼,但我这生意真的不能再扩大了,美菱你不用给我找客户。” 范美菱听完以后松了口气,又有些遗憾,像是壮志未酬,又像是怀才不遇,不,是时初怀才不遇… “那我们自己用就好啦!”钱青青高兴地说道,她是个十分想得开的人,摸着自己光滑了许多的脸,根本没想过什么生意不生意的。 一学期很快就结束了,林时初没有丝毫意外考了年级第一,而连上瑞这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家伙,居然是年级第二,这就惊呆了大家的眼球了。 不过也没人怀疑他作弊,毕竟考场上的监控并不是摆设,况且他也没这个必要作弊。 因为成绩大幅度的进步,林时初过年的时候被父母拉着,享受了不少同龄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她就是那个让表姐妹、堂兄弟们咬牙切齿的“别人家的孩子”。 回到老家,即使是向来重男轻女丝毫不掩饰的爷爷奶奶,都对她格外和蔼,待遇几乎能比上林聪了。 过完年之后,林时初很快又要去上课了,毕竟是高中最后一学期,肯定要抓紧时间学习。 去了学校之后,上了快一星期的课了,林时初才忽然发现,孟施洋似乎根本没出现过! “青青,孟施洋是不是没来上课啊?”林时初问八卦通钱青青。 “是啊,他过完年还没来过学校呢。你这个时候才发现啊?”钱青青给了林时初一个“你真迟钝”的眼神。 “我忙着学习呢,现在发现已经不错了。”林时初说道,“那你知道他为什么没来吗?” “我当然知道了!”钱青青眼睛闪闪发光的,压低声音说, “我偷偷听到班主任和教导主任说的,说是孟施洋奶奶的病更严重了,离不了人,孟施洋要留在家里照顾她。还有,班主任说,咱们这学期主要也是复习,把内容大纲发给孟施洋,他可以在家里自己复习。” 林时初顿时明白了,孟施洋虽然是个人渣,但对他奶奶来说还算是个好孙子,所以这个好孙子,没能诱使到其他纯情小姑娘当免费保姆,就只能自己亲自上了。 “孟施洋也太可怜了,他爸爸还在呢,也不管管,够冷漠无情的。”钱青青为孟施洋打抱不平。 林时初心想,冷漠无情这不是他们家传的么? 孟父遗传了孟老太婆的绝情,所以能对亲妈亲儿子置之不理;而孟施洋也遗传了他,才能眼也不眨地和孟老太婆一起,污蔑上辈子的原主,颠倒黑白、忘恩负义。 302、我只把你当妹妹(20) 林时初躺在摇椅上,怀里抱着一只圆滚滚的小奶狗,小奶狗活蹦乱跳的,摇着小尾巴伸出小舌头不停地舔林时初的脸。 林时初只得跟它斗智斗勇,努力按住不安分的它。 连上瑞终于从他的画室或者书房里出来了,坐在林时初旁边,一双黑色沉默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她和小狗的嬉戏。 “你要抱抱它吗?”林时初问连上瑞,还把小奶狗举起来,递到他面前。 连上瑞立刻身子往后仰,远离小狗。 “你不喜欢它吗?”林时初问,可他要是不喜欢,老管家应该也不会在院子里养一窝狗狗吧? 并不知道老管家养狗只是希望家里多些生机的林时初这么想道。 连上瑞两道修长好看的眉毛皱得死死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那只小奶狗。 小奶狗被林时初举起来,四只小爪子就都缩了起来,乌溜溜的眼睛湿润润地看着连上瑞,可怜可爱,小尾巴还时不时地晃一晃。 “汪!汪汪!”小奶狗奶声奶气地叫了几声。林时初忍不住用脸颊蹭了蹭它毛茸茸的小身子。 连上瑞看见她脸上柔和的笑容,愣了愣,迟疑了一会儿回,便伸出手,把小奶狗接了过去,接的时候,他的手指不小心触碰到了林时初温热的脸颊。 他顿时像触了电似的,接过小奶狗飞快地缩了回去。 林时初见他动作这么大,忍不住问他:“怎么了?” 连上瑞目光炯炯地看着她,摇了摇头。 他似乎没有抱过狗狗,那只小奶狗被他抱得很不舒服,挣扎个不停,可怜兮兮地朝林时初汪汪叫着,显然很嫌弃它真正的主人,想让林时初把它抱回去。 连上瑞的动作都僵硬起来,仿佛怀里抱着的不是一只无害的,柔软弱小的动物,而是抱了一个炸、弹一样,让他浑身都不敢动弹,清俊的脸上罕见地露出少许惊慌无措,本来不食人间烟火,高岭之花般的气质瞬间变得可爱又惹人怜惜起来。 林时初看见他这个模样,忍不住轻笑出声,说:“小狗狗不是这样抱的,你抱得它不舒服,它都抗议了。我来教你抱吧。” 说着,她就凑到连上瑞身旁,伸出手把连上瑞的两只手调整了一下位置,给小狗狗在他怀里找到一个合适的姿势,又对他说:“你身体别这么僵硬,软一些,肌肉太硬也会让狗狗不舒服的。” 连上瑞此时已经像只木偶了,完全不听自己大脑的使唤,只任由林时初摆布,乖得不行。 他的两只耳朵尖已经完全红透了,鼻尖还能嗅到林时初身上传过来的淡淡的清雅香味。 林时初离得他很近,他抬眼就能看清她脸上浅浅的绒毛。 连上瑞因为脸盲症的缘故,基本上没看清过别人的脸,只除了林时初。 而现在,他唯一能认得清的一张脸,那么近地在他面前,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充满惊奇和热情地去观察。 林时初的脸部皮肤是毫无瑕疵的,细腻极了,白雪一样晶莹剔透,连上瑞第一次体会到了“肤如凝脂”这个词的含义。 她的鼻尖有一颗淡淡的美人痣,这美人痣不但没有影响她的容貌,反而更为她增添了独特的、更有辨识度的魅力。 林时初平时脸部表情十分丰富,嬉笑怒骂,她一动,鼻尖的痣也随着一动,让人不由自主地就被它吸引了注意力。 连上瑞就被那颗俏皮的小痣吸引了目光。 他忍不住伸手轻轻触碰了林时初鼻尖的那颗痣。 林时初没想到他会突然对自己做出这个动作,并没有防备,所以被他的手碰了个正着。 “怎么了?我鼻子上有脏东西吗?”林时初愣了一下,问他。 连上瑞抬起他漂亮幽深的眼睛,说:“痣。” 林时初顿时明白了,笑着道:“啊,是的,我鼻尖上有颗痣,你觉得不好看吗?” “好看。”连上瑞毫不迟疑地回答。 “我还以为像你这样搞艺术的,都是完美主义者,强迫症一样看不得瑕疵呢。”林时初调侃道。 “不是瑕疵,是点睛之笔。”连上瑞说得一本正经,十分严肃,显然是说真的。 “点睛之笔?没想到你还会说甜言蜜语,我这颗小痣都能被你说得那么不凡。”林时初笑得眉眼弯弯的。 连上瑞很认真地看着林时初的笑脸,然后又突然伸出一只手指,轻轻地戳了戳她的嘴角。 “又怎么了?”林时初停止了笑,纳闷地问他,这家伙对她越来越放肆了,以前生人勿近的高冷在她这里就不翼而飞了。 连上瑞没理会她,继续戳着她的嘴角,见她不笑了,就皱起了眉,说:“笑,快笑一笑。” 林时初莫名其妙,并不惯着他,说:“为什么要笑,你不说清楚我就不笑了。” 连上瑞像是十分烦恼,抿了抿薄唇,才说:“这里,有窝窝。” “窝窝?”林时初想了一会儿,终于恍然大悟:“你说的是我的梨涡吧?” 林时初忍不住笑出声来,嘴边的梨涡果然露了出来,连上瑞本来拧着的眉眼一下子就放松了,嘴角眼尾都微微往上扬起来,显然看到了心心念念的梨涡,心情很愉悦。 林时初的笑容就没停下来,还趁机握住了他还不安分地戳着她脸的手指:“怪不得你让我笑呢!我还以为是什么原因,没想到你只是想看我的梨涡……” “你怎么对我的脸这么感兴趣啊?”林时初是真的好奇,连上瑞平时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只除了画画,但他唯独对自己的脸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兴趣。 连上瑞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说:“好看。” “就只是好看?比我好看的人还有很多啊,你要是想要人像模特的话,可以找到各种各样脸部独特的人吧?怎么就专门盯着我了?”林时初不太相信他这个答案。 连上瑞从她的手里抽出自己的手,继续不声不响地抚摸着她的脸部轮廓,眼睛还一眨不眨地盯着,很是专注,像是考古学家痴迷地观察刚出土的宝贵文物一样,带着异样的热情和探究。 303、我只把你当妹妹(21) 林时初忍不住道:“喂,你一个男孩子,无缘无故就摸我的脸,这不太合适吧?小心我把你当小流氓啊。” 连上瑞顿了顿,手上的动作也暂时停住了,他仔细地观察林时初的表情,似乎想要确定她说的话是不是认真的。 观察了一会后,不知道他得出了什么结论,突然把他自己的脸往林时初面前一伸,说:“我的脸,给你摸。” 林时初瞬间瞪大了眼睛,没想到他还有这个操作,所以他把自己的脸贡献出来给她,就觉得是公平交易了吗? 林时初顿时被他这举动弄得哭笑不得,不过既然他自己主动把脸伸过来让她碰,那她就不客气了。 连上瑞的脸长得很漂亮,眉眼精致,鼻梁高挺,脸部线条流畅完美,虽然因为年龄的原因,还没有成年男人坚硬分明的轮廓,但已经有了男孩子的清俊,可以想象到,等他成年了,肯定会长成很有魅力的模样。 林时初伸手捏了捏他的脸颊,凉凉的,并没有多少肉,但手感很好,林时初跟个登徒子一样多摸了他好几下,只摸得他本家冷白的脸颊都变红了,才放开。 她又继续捏他笔挺的鼻梁,鼻骨坚硬,让他的脸显得非常立体。 连上瑞见林时初也对他的脸动了手,于是就没有其他顾忌了,大胆地用手触摸着林时初的脸,从她的眉毛仔细地拂过,再到她的眼睛、鼻子,甚至是嘴唇,下巴、耳朵…哪里都没有放过。 林时初都有些怀疑,如果现在他面前有一把手术刀,会不会把她的脸解剖了,了解个彻底。 他们这互相触摸对方脸的模样,诡异又带着别样的暧昧,做好了糕点出来的老管家,看到他们的举动,震惊得手上端着的碟子都险些掉到地上了。 “小少爷,林同学,你们…在干什么?”老管家有一瞬间以为自己的小少爷是不是开窍了,喜欢上了林同学。 但等他看清他们脸上的神情之后,这个猜测立刻就被他自己否决了,这两人虽然都捧着对方的脸,凑得很近,但神情没有一点男女之间的暧昧和羞涩等痕迹,反而全是纯粹的欣赏和探究,就像是…研究什么艺术品似的。 这个时候,理智回归的老管家终于记起自家小少爷的毛病,林同学是他唯一能看清脸,又认得出来的人,可不就是逮到机会就想“仔细研究”? 老管家一出声,林时初就放开了连上瑞的脸,同时还把自己的脸从连上瑞手里解救出来。 连上瑞有些不情愿,好看的眉头都拧住了,但林时初不让他继续研究,他也没有任何办法。 “我们在闹着玩呢。”林时初笑眯眯地说道,从连上瑞怀里抱回了那只小狗狗。 小狗狗也够乖,刚刚林时初和连上瑞都只忙着“研究”彼此的脸,都忘了这只小家伙了,可它却没有趁机逃跑或者捣乱,而是乖乖地窝在连上瑞怀里。 老管家乐呵呵地说:“没想到小少爷和林同学这么投缘,都愿意下楼来和林同学一起玩了…玩累了吧,这是我刚做好的小点心,你们尝尝。” 林时初顿时毫不客气地接受了,她来了连家这么多次,早就不知道吃过多少老管家做得小点心了,这会儿再客气也客气不起来。 “谢谢管家爷爷,你做的每样点心都很好吃。”林时初好不吝啬地把老管家夸了又夸。 顺便还给连上瑞嘴里塞了一块,连上瑞依旧皱着眉头,脸色冷凝,但却没有把小点心吐出来,皱着眉也把它吃下去了。 老管家笑呵呵地看着林时初的动作,没有丝毫阻拦的意思,反倒是乐见其成。 见连上瑞吃完了一块,林时初又想故技重施,又喂他一块,但连上瑞这次学聪明了,不等她把小点心塞过来,便把头一转,拒绝了她的投喂。 林时初也没有多失望,转手就把小点心塞自己嘴里了。 她可是发现了,连上瑞不喜欢太甜的小点心,每次吃都一脸不开心的模样。 老管家不可能不知道他这个喜好,但林时初每次来连家,吃的点心都是甜口的,显然,这是老管家特意为她做的吧? 他为了让连上瑞有个正常的朋友,也算是煞费苦心了,比起他那些冷漠的家人来说,好太多了。 老管家送上了小点心,又自动神隐了,不打扰他们俩的交往。 林时初毫不客气地把整盘的小点心都解决掉了,还不小心打了个嗝。 连上瑞在她吃东西期间,依旧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林时初被他的目光看得习惯了,干脆不理会他,又跑去院子里和小狗崽们玩闹起来。 正当她玩得开心的时候,突然连家的客厅就闯进来了几个人。 “不是说你被绑架了吗?怎么还是好好的,不缺胳膊不缺腿,什么绑架该不会是撒谎来骗人的吧?”一个穿着西装,却脸色暗沉、举止轻挑,神情一看就让人不喜的男人站在连上瑞面前,目光鄙夷地上下打量着连上瑞。 “大少爷,小少爷没有骗人,他确实被人绑架,但幸好遇到了好人帮忙,才没有让坏人得逞。”老管家连忙上前来,挡在连上瑞面前,跟那个男人解释道。 “你这个老东西滚开!我没问你,我问得是我的好弟弟…”那脸色不善的男人一把推开老管家,说道。 老管家年纪大了,被他推得一趔趄,差点摔倒,幸好连上瑞及时扶住了他。 林时初连忙走进去,站到连上瑞旁边,以防动起手来,她好帮连上瑞。 “哟!我这个脑子有病、连个人都认不全的弟弟,居然开窍了,学会金屋藏娇了?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啊!小女朋友长得不错嘛?可惜没什么眼光,居然看得上我这个哑巴傻子弟弟…”思想龌龊的男人目光猥琐地看着林时初,说道。 “喂,小美女,要不要甩掉我这个窝囊废弟弟,跟我啊?跟着我,穿金戴银,吃香的喝辣的都不是问题,比跟着我这个话都说不出几句的弟弟好多了,妹妹考虑考虑?”那男人恬不知耻地蛊惑林时初。 304、我只把你当妹妹(22) 显然,这男人把林时初当做是连上瑞的女朋友了,还明目张胆地想撬他的墙角。 自然,他并不是真的看上了林时初,而只是想用林时初来侮辱连上瑞罢了。 “不用考虑了,你长得太丑,我看不上你。”林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 “臭表子,你说什么?”那男人听见林时初这话,顿时怒了,“知道我是谁吗?敢这么跟我说话,活腻了是吧?别以为连上瑞护得住你,他自己都是个窝囊废,信不信我把你抢走了,他连句话都不敢跟我说?” 连上瑞把林时初拉到自己身后,脸色冰冷地看着那个男人,他的便宜大哥连成泽,说:“滚!” “你一个野种也敢跟我说滚?!”连成泽见连上瑞居然没有跟以往一样,任他怎么欺负都无动于衷,这回反而破天荒地开始反抗了,还有胆子喊他滚。 “我看你是欠教训了!作为你的大哥,你这么目无尊长,别人会说咱们连家没家教的,所以我只好亲自教训教训你了……”连成泽露出一个充满恶意的笑容,抬起手就想狠狠地扇上连上瑞的脸。 连上瑞在他挥手的时候就抓住了他那胳膊,连成泽本身就比连上瑞还矮上半个头,又因为纵、欲过度,身体很虚因此打人都色厉内荏的,连上瑞很容易就挡住了他的攻势,甚至不用还手,只是抓住他的胳膊一推,连成泽就整个人都被推得连连后退了好几步,还差点真不稳摔倒了。 幸好他还带了两个狗腿子来,狗腿子很有眼色,立刻扶住了他,才没有让他丢脸。 “居然敢还手?!”连成泽气坏了,立马吩咐两个狗腿子:“你们两个,给我好好地教训教训连上瑞!就算揍死了我也给你们担着!” 两个狗腿子很早就跟在连成泽身边了,自然是知道连上瑞这个连家并不看重的小少爷,还知道他是个针都戳不动,被人欺负都懒得反抗的人,以前他们跟着连成泽捉弄过很多次连上瑞,但都没有任何惩罚,甚至连成泽还会根据他们卖力的程度给他们奖励。 因此他们以为这回也是一样,连上瑞只能任由他们欺负了,但万万没想到,连上瑞这回不当包子了。 两个狗腿子冲上来动手的时候,连上瑞抿着薄唇,双眼带着压抑的愤怒,毫不客气地开始反击。 他是个疑似自闭症加社交恐惧症患者,身体也不太好,但并不代表他没有反击的能力,更何况为了维持身体的健康,老管家愣是盯着他每天都锻炼身体,所以他打起架来丝毫不逊色于一个成年男人,上次那次绑架未遂就证明了这点。 两个狗腿子的攻势都被连上瑞一一破解了,还受到了刁钻的反击,身上挨了好几拳,这激起了他们的火气,以前任由他们欺压的小绵羊居然奋起了,这怎么能行?于是顶着身上的痛楚,下起手来更阴狠了。 林时初在一旁看着,眼睛一眯,见连上瑞雪白的俊脸上挨了一拳头,立马不悦地上前帮忙了,那么漂亮的脸上出现了淤青,多可惜啊,这些毁坏了美的人就该好好被揍一顿。 于是她憋着一股气,气势汹汹地追着两个狗腿子揍了,连连上瑞都没她打得凌厉。 “臭娘们!找死是吧!”连成泽眼见他的人落了下风,便不甘示弱,自己也加入了,可惜他就是个废物点心,说他打架的功夫是花拳绣腿都侮辱了花拳绣腿,本来他要是在外头袖手旁观,还能落个完好无损,偏偏他自己不自量力非要掺和进来,于是就成了林时初的沙包。 嘭嘭几声,连成泽的两只眼睛就青黑了,活脱脱成了熊猫眼。 “啊!我不会放过你们的!”被揍成了猪头的连成泽捂着眼睛放狠话。 可惜他被林时初再多揍几下,就嘴巴都不行了,连连求饶:“别打了!别打了!我认输……”连成泽连同他的两个狗腿子,被揍成了一摊烂泥躺在地上。 “小少爷,我们把大少爷打成这样,老爷会不会生气啊?”老管家有些担忧地说道,他是知道连上瑞的父亲有多偏心的,他只疼爱前妻生的大少爷,即使大少爷蠢笨如猪,也对他如珠如宝。 但是对小少爷,他就冷漠得如同对待街上的陌生人,连多说几句话都不想,好像小少爷是捡来的一样,但偏偏,小少爷真的是他的亲生儿子,那老管家就只能把原因归咎于小少爷的病了。 连上瑞淡漠地看着地上躺着的三个人,说:“生气了又如何?” 老管家听见他这话,一怔,叹了口气,说:“我就怕老爷把你送出国去,他狠得下这个心的。” 连上瑞顿时一顿,脸色越发难看:“我不想出国,他强迫不了我。” 林时初有些疑惑,问连上瑞:“你成年了没有?” 连上瑞不知道她为什么问这个问题,但还是回答了:“下个月成年。” 林时初松了口气:“那你成年了就不需要监护人了,不想出国就不出呗。” 老管家却没有她那么乐观:“林同学,你不知道老爷有多固执,他要是决定了的事,很少有没办成功的,更何况小少爷还是这个情况,他想要让小少爷妥协,手段多得很。” “唉,你们豪门就是麻烦多啊。”林时初同情地拍了拍连上瑞的肩膀。 连成泽和他的两个狗腿子被扔出了连家,还白白挨了一顿打,不但没有成功欺辱到连上瑞,反而偷鸡不成蚀把米被连上瑞狠狠地打击了一次。 连成泽本来就心胸狭窄还睚眦必报,受了这么大的罪,还是因为那个他从来看不起的便宜弟弟,就更对连上瑞恨之入骨了。 他立马打了电话给连父告状:“爸!弟弟真是出息了,我知道他差点被人绑架了之后,就好心好意来探望他,想安慰安慰他,没想到他不识好人心,居然把前来安慰他的我打了一顿,还赶出了家门,我脸都丢尽了!爸,弟弟这么不懂事,你一定要好好教教他啊,咱们连家的人怎么能这么目无尊长呢……” 305、我只把你当妹妹(23) 连成泽火上加油、添油加醋地狠狠告了连上瑞一状,丝毫不觉得自己大了连上瑞快十岁还跟爸爸告状有什么不妥,显然这种事他做得驾轻就熟,丝毫不觉得廉耻,还反以为荣,当然这都是因为告状有用,他才会一直这么做啊。 连父果然怒不可遏,立刻就信了连成泽的话,连查都没有调查过,就立刻断了连上瑞的经济来源,还打电话去把他狠狠地臭骂了一顿,让他好好地、安安分分地待着,别出来丢人现眼! 显然这位爸爸的重点是让连上瑞别出来丢人现眼,大儿子告状大概只是给了他一个训斥连上瑞的借口。 连上瑞听到连父骂他的话,立刻把手机扔到一间空房里,然后他自己则去了画室,沉浸在话里了,而连父丝毫不知道这些,他以为连上瑞虽然不出声,都一直都是听着的,哪里知道连上瑞是让他对着空气大骂呢。 老管家听到了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从手机里传出的连父的怒骂声,他在门外站着听了一会儿,就当做不知道地离开了。 连父断了连上瑞的经济支持,不过连上瑞并不缺钱,他上次参加了一次国内很有名气的美术大赛之后,得了奖,又被邀请参加了几次画展,就渐渐打出了名气,成了少年天才画家,他的画就能卖出不低的价钱了。 当然这些都是老管家帮他处理的,他自己并不出面,所以外面的人只知道他的年龄和名字,并不知道他长得如何,来历是什么,就显得很神秘了。 在这艺术圈子里,越神秘反而越容易引起别人的兴趣,被人追捧,加上连上瑞的画现世很少,就更珍稀了。 所以即使连父断了连上瑞的生活费,连上瑞却根本不受影响。 日子过得飞快,很快,高考的时间就到了,林时初没有丝毫紧张地进了考场,跟平时一样轻而易举就做出了试题,两天之后,她终于结束了这次高考。 考完之后就是估分和填志愿的事情了,林父林母终于把注意力放在林时初身上了,连连询问林时初靠得如何,大概有多少分,又要求她填什么志愿。 “乖女儿,你就听爸爸的,填个医学专业吧,毕业以后好找工作,而且当医生还能方便家里人看病,多好啊。”林父提议道。 “不,要我说,女孩子还是当个老师就好,铁饭碗,工作轻松,只需要管管小孩子,还有寒暑假,以后还能辅导聪聪做作业,能省不少补课费呢。而且找对象也容易,不知道多少男人找老婆就找当老师的……”林母却觉得报师范专业吃香。 他们争论得面红耳赤,都认为自己的提议是最好的,却没有一个人询问林时初自己的意愿,理所当然又理直气壮地认为他们作为父母,就可以决定子女的未来。 林时初敷衍地听着他们的话,心中却早就决定了不可能听从他们的建议,医学专业,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她早就精通了,所以这辈子不想再重复学;至于报师范专业当个老师?不巧,她脾气不太好,对上熊孩子,很可能会变成忍不住体罚他们的凶恶老师,误人子弟,毁了祖国的花朵,那就不好了,她很有自知之明的。 “唉,爸爸妈妈,你们一个想让我学医,一个想让我当老师,可我只能报一个专业,到底哪个最好啊?你们好好商量一下,等有了结果再告诉我,怎么样?”林时初为了不让他们再来烦她,趁机让他们两个之间先吵出个结果。 果然这夫妻俩就中计了,他们都觉得自己的建议才是最正确的,因此不肯罢休摆出了一堆堆的道理来,想说服对方,结果越说越火大,越说越不服气,最后话题已经从林时初志愿该填什么,变成了夫妻俩互相攻击对方,翻旧账、咒骂……早就忘了初衷了。 林时初趁机脱了身,她就跑去找钱青青玩了,顺便问问她想填什么专业。 “时初,我想当个律师,我觉得女律师很酷啊,伸张正义、惩恶扬善,所以我一定填法学专业。”钱青青的目标十分明确,而且她家里人都很支持她的选择,并不干涉她。 “你呢?时初,你未来想做什么?”钱青青意气风发地说完自己的理想,便问林时初了。 林时初说:“我报地质工程专业,当个地质学家也不错。” 钱青青听了她的回答,一头雾水:“地质工程专业,这种专业很冷门吧?是做什么的?找石油?挖矿?” 林时初忍不住笑了,说:“跟找石油、挖矿有关系,毕竟是研究人类工程活动与地质环境之间的关系,这个范围很大的。” 钱青青的眼睛一片迷茫,显然半懂不懂的,但还是一脸敬佩地看着林时初,说:“哇,时初,你这个专业听起来很厉害啊,要是学精通了,岂不是真的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哈哈,没那么夸张。”林时初忍俊不禁。 “对了,我听说孟施洋考得不好呢,听跟他同一个考场的同学说,孟施洋考完出来的时候,脸色非常难看,在校门口被班主任遇到,问了他几句,他都理也不理班主任就离开了,跟落荒而逃一样。”钱青青忽然提起了孟施洋。 林时初都快把他忘了,毕竟孟施洋最后这学期基本没怎么在学校出现过,班主任说他是在家里复习,但用脚后跟想都知道,在家里复习的效果会怎么样,更何况他家里还有一个生活不能自理,处处需要他照顾的卧床病人,他能安心学习才怪。 所以孟施洋考砸的话,她一点都不奇怪,人的一生际遇,只要拐了一点点小弯,有了那么一点不同,那之后的命运就再也不同了,随时都可能与原本的命运背道而驰。 孟施洋就是这样,没了原主这个让他没有后顾之忧的傻瓜免费保姆,他的成绩就退步了,高考就考不好,肯定也无法再考上他原本命运中那所著名高校,跟不可能跟他的真命天女、豪门千金钟情相遇了。 可他还不够惨,不够偿还欠下的原主的债呢。 如果林时初不是不想弄脏自己的手,她还能让孟施洋手断了,连高考都参加不了,但她不能这么做,只好让孟施洋苟延残喘多些时间了。 306、我只把你当妹妹(24) “哦,那真是挺可惜的。”林时初敷衍着说道,其实内心里根本对此无动于衷。 “是啊,本来班主任都把他当做是为校争光的种子选手了,没想到他自己拉跨了。”钱青青叹息着说道。 “你怎么对他这么关注?”林时初有些怀疑地看着她,“别告诉我你对他有意思。” 钱青青一听,吓得连忙摇头否认:“我没有!我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不可能有交集的,又怎么会自讨苦吃去喜欢他?我只是恰好考完试那天看到他了才知道他的事而已!” 林时初意味深长地说:“你最好不要喜欢他。” “为什么?”钱青青好奇地问。 “以为他没有表面上那么风光霁月啊。”林时初说道,“人家可不像你这么傻白甜。” “我才不是傻白甜。”钱青青不忿地说道。 “对了,你知道连上瑞会报考哪里的学校吗?”钱青青又问。 “不知道,你是他的邻居,你都不知道我哪里会知道?”林时初好笑地看着她。 “那可不一定,我老是觉得他对你很不一样,你对他也不一样,你们两个是不是瞒着我有什么秘密啊?”钱青青虽然是个傻白甜,但还是挺敏锐的。 “什么秘密?你想太多了。”林时初翻了个白眼。 “那不如我们现在去找他问问情况?”钱青青提议道。 林时初点头答应了,两人便去了连。 平时很安静、根本没什么人的连家,这天却非常热闹,来来往往都是高壮的大汉,而且别墅门口还停了一辆货车。 “怎么回事?连上瑞要搬家了吗?”钱青青连忙拉着林时初走进去。 老管家看见她们,很高兴地说:“两位同学是来找小少爷的吗?小少爷在楼上书房,你们今天来得正好,这样就不需要特意找时间跟你们告别了。” “告别?管家,你们真的要搬走了啊?”钱青青问道。 “对啊,小少爷都高考完了,以后也不会在这个城市上大学,当然要搬走了。”老管家很坦荡。 钱青青顿时有些怅然,不过很快又恢复过来了:“原来连同学不会在这里上大学吗?也对,咱们这里的大学并不是太好,连同学大学肯定是学美术专业的吧?那还是京城的大学更好了。” 老管家笑了笑,说:“小少爷自己会考虑清楚,我还有事要忙,你们自己上去找小少爷玩吧。” “好的,你忙。”钱青青脸上说道。 林时初早在他们还说话的时候就上楼了,连上瑞正在书房里收拾他的书,林时初看了看书名和封面,发现大多数是有关美术以及金融的,还有少数的历史和建筑类书籍。 “喂,你大学是出国读还是去首都读?”林时初走过去,一边帮他把书收进纸箱里,一边问他。 连上瑞一双漆黑的眼眸淡淡地扫了她一眼,说:“首都。” 林时初顿时笑了,说:“真巧啊,我也打算报首都的大学,以后我们还可以在同一个城市团聚了。” 连上瑞嘴角微微勾了勾,带出一点笑意,说:“不巧。” 林时初一时之间没领会到他的意思,眼神茫然地看着他。 连上瑞郑重地说:“我知道你会去首都。” 林时初眨了眨眼,愣了一会儿,才明白他这没头没脑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原来他的意思是他是知道自己会去首都,所以才跟着选择了首都,这不是巧合,是他特意为之的,所以他说“不巧”。 “那你还挺有义气的嘛。”林时初笑了笑,以为他是想离自己和钱青青这两小伙伴近一点。 连上瑞忽然走近她,凉凉的双手捧住了林时初的脸,说:“不是因为义气。” “那是因为什么?”林时初因为脸被他捧着,说话都不太清晰了。 连上瑞没有回答,修长完美的手指轻轻地抚了抚她光滑的脸蛋,说:“因为你。” 林时初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是她想的那个意思吗?可他不是疑似自闭症吗?怎么会突然对自己有不同寻常的感情? 林时初刚想开口继续问,忽然钱青青活泼的声音就传进来了:“时初、连同学!你们在哪个房间啊?” 连上瑞立马放开了林时初的脸。 钱青青终于找到这里来了,一进门就说:“原来你们在这里,让我好找!” 然后又叽叽喳喳地问连上瑞:“连同学你是不是报美术专业啊?我猜你是报这个的,毕竟你画画这么有天赋,不学这个太可惜了。” 连上瑞点了点头:“对。” “那真是太好了!等你以后成了著名画家,可别忘了我和时初啊,不行,我得把你送我的那几幅画好好保存,说不定以后升值了,那我就发财了!”钱青青雀跃地说道,好像笃定了连上瑞以后会成为大画家。 林时初顿时笑了,也凑热闹说:“那我也得把你送的画好好装裱了,以后要是升值了,那我凭着那批画,就算什么都不做,都能过好下半辈子了。” “你要的话,我再送你。”连上瑞见林时初这么说,立刻非常大方地说道。 “哇哇,连同学你有点偏心啊,怎么不说再送给我,只送给时初?”钱青青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在林时初和连上瑞身上瞄来瞄去,不知道在想什么。 连上瑞只淡淡地扫了她一眼,连反驳都懒得反驳一下,明晃晃就把偏心偏到底了。 林时初一拍钱青青的脑袋,没好气地说:“眼珠子乱转什么呢?别想些有的没的,连同学的画当然送给会欣赏的人啊,可惜你不是那个会欣赏的人。” “那你就是那个会欣赏的人喽?”钱青青这回反应很快,立马问道。 “那当然,要我给你讲讲现代美术的流派和风格吗?”林时初说道。 “别了别了!我对这个没兴趣!好了,我承认你是那个会欣赏他画的人了,我不嫉妒他偏心你了。”钱青青连忙摇头拒绝了,她没什么艺术细胞,对连上瑞的画,只会评价“好看”和“不好看”,其他的就没了,哪里像林时初,看连上瑞的一副画能看半小时。 307、我只把你当妹妹(25) 钱青青得知连上瑞也会去首都读大学之后,更加高兴了,像个小孩子一样恨不得蹦得三丈高,明明连上瑞平时都不怎么理会她,对她这个邻居兼同学跟对其他同班同学也没多大差别,但她知道连上瑞会去首都之后,就是很开心。 “时初,大概我是爱屋及乌了吧。”钱青青是这么说的,“你跟连同学关系好,我又跟你关系好,四舍五入,不就是我和连同学的关系也很好么?” 她说得那么有道理,林时初都无言以对了。 帮连上瑞收拾完书籍之后,钱青青忽然想起了她最初偷偷跑到连家这里来的目的,瞪大了眼睛问连上瑞:“连同学,你们要搬走了,那你家的狗狗怎么办啊?” 连上瑞说:“带走。” 钱青青顿时松了口气:“会带走就好,我就怕你不要它们,那就太可怜了,现在有不少人养了宠物之后,搬家的话嫌累赘,就会把它们扔了,幸好你不是这样的人。” 其实连上瑞家里的那一窝小狗让管家送了几只给别人养,现在只剩下一只长大不小的狗弟弟跟着狗妈妈了。 “青青,你当初不是说高考完之后就要让妈妈收养连上瑞家的狗狗吗?那你现在高考完了,还养不养?”林时初听她说起狗狗,就想起她当初的话了。 钱青青叹了口气,说:“是我当初想得太简单了,我上大学根本不会在家里住啊,想养也没办法养,要是把它留在家里,只是放假回来看它的话,那有什么意义呢?还不如让连同学把它带到首都去,说不定我还能多去看它几遍。” 林时初点点头:“你说得也对。”便不再提养狗的事了。 看完了连上瑞,临走的时候,连上瑞忽然塞给了林时初一张卡片,林时初拿过来一看,发现上面写着一个地址,便一头雾水地问:“这是什么?” “我在首都的住址。”连上瑞说道,“你可以去找我。” 林时初点点头,把卡片收好。 钱青青顿时惊叹一声:“连同学,你在首都居然已经有自己的住宅了?” 林时初斜睨她一眼:“说不定你自己也有啊,你爸爸妈妈那么疼你,可能在首都也给你买了房子呢?” 林时初觉得钱青青挺神奇的,明明她自己也是一个富二代,偏偏总是忘了这回事,以她家现在的财富,在首都就算买不了大别墅豪宅,但普通的房子还是买得起的,她哪里需要羡慕连上瑞? “对哦!嘿嘿,那要是我爸妈给我买了房子,时初你就跟我一起住呗!”钱青青大大咧咧地说道,热情地邀请林时初,“反正我这回高考考得这么好都是你的功劳,我爸妈肯定巴不得你跟我一起住的。” 林时初摇头,说:“还是免了吧,万一你上大学交了男朋友,我要是和你一起住,那不是当电灯泡了吗?” “什么男朋友啊,你都没脱单,我哪有这么容易脱?”钱青青羞红了脸追打着林时初,离开了连家。 连上瑞静静地看着林时初离开的背影,过了好一会儿才继续做自己的事。 查完高考分数之后,林时初立马填写了自己看好的学校以及专业,根本没给林父林母一点发挥的余地,为了避免他们偷偷修改她的志愿,她还把密码设置成只有她自己知道的。 知道林时初根本没听从他们任何一人的建议,而是填报了一个冷门的地质工程专业之后,林父林母怒不可遏,把林时初里里外外地批了一顿,骂她不懂事、愚蠢,不听他们的话以后肯定会后悔等等。 那几天,林父林母看见林时初都没有好脸色,要不是自恃是知识分子,他们说不定都会用暴力来威胁林时初改报志愿了,不过没有用暴力,他们就用上了语言暴力。 “你怎么这么不懂事?非要跟父母作对是不是?填个什么地质工程专业,听都没听过的,你是打算毕业了去挖煤吗?”林母气愤地指责林时初。 “翅膀硬了能自己飞了是吧?你要是不听我的话,那学费生活费就自己挣吧!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看你是不是真的那么厉害!愚蠢又固执,非要跟父母作对,看你以后能混成什么样。”林父冷着脸说。 “白养你十几年了,忘恩负义的白眼狼,父母的话都不听,以后肯定也是不孝不悌的了,指望不了,我就当没你这个女儿了。”以前口口声声最爱女儿的林母用仇恨的目光看着林时初,仿佛一旦不听话了,那林时初就不是她的女儿了。 林时初倒是没什么感觉,看清了他们的真面目,她就对这辈子的亲情没什么期待了,有的人父母亲缘很浅,这是不可强求的,林时初也没什么遗憾。 林父林母养了原主和她十八年,那她也会履行赡养他们的义务,除此之外就没有了,他们想干涉自己的人生,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林时初不肯听从他们的话填报志愿,林父林母干脆把林时初赶出家门了,这倒是和原主上辈子的命运轨迹重合了,只是被赶出来的原因不一样,但结果却是一样的。 林时初不是真的十八岁刚毕业的女学生,所以她对被赶出家门没什么负面情绪,接受得很好。 她只带了自己的证件以及一些衣服,就去了首都,她的录取通知书委托班主任帮忙收了,打算以后再回来拿,或者让班主任给她寄过去。 林时初并不缺钱,她手里有连上瑞的母亲给的五十万块,自己的伴生空间里还有各种珍宝,随便拿出一件来卖,都足够她过很久了。 不过她没有拿东西出来卖,而是用连上瑞母亲给的钱,投入了股市,几个月时间就挣了几倍,之后就做了些小投资,确保以后能钱生钱,就不怎么关注钱这事了。 她打算在自己报的大学附近买间房子,以后就不必住集体宿舍了,要是毕业了,还可以卖掉或者租给别人,总之,买大学附近的房子不可能亏本,反而是不错的投资,林时初既然有钱,就不会委屈自己。 308、我只把你当妹妹(26) 林时初在大学附近买了一间两室一厅的小房子,虽然不是很大,但装修得很温馨,原房主是一对老教授,他们的女儿嫁去了国外,如今他们要去投奔女儿,于是把房子卖了。 林时初对这房子十分满意,她自己的地盘,现在,谁都没资格把她赶出家门了。 她把地址发给了高三的班主任,班主任便把她的率取通知书寄来给她了。林父林母把她赶出家门之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她了,丝毫不担心刚成年的女儿独自在外,又没有什么钱,会不会出意外。 他们之前口口声声最疼爱女儿的谎言,已经在林时初不肯听从他们的话填写志愿的时候不攻自破了。 林时初安置好之后,还自己到处去旅游了一番,等她游玩半个国家回来,就开学了。 她的专业实在不怎么热门,全班四十五个人,只有十个是女生,林时初在这里面就显得格外出众了,因为她不但以这个班里的最高分入学,还长得美。 “林同学,明天是周末,你有空吗?附近新开了一间西餐厅,要不要一起去试试?”一个身材高大,长得有几分俊朗的男生喊住拿了书本就要离开的林时初,脸色微红地问。 林时初认出了他是班上的一个男同学,但她对他没有兴趣,于是拒绝了这明显的搭讪:“不好意思啊,我明天有其他安排,你找其他人去试吃吧。” 那个男生顿时脸色更红了,听见她的回答,十分失望:“那好吧,下周再见。” 林时初对他点点头,便转身离开了,但她还能听见其他男生跟刚刚搭讪她的那个男生的对话。 “唉,别灰心,说不定林同学明天真的有事呢,你可以下次再约她。” “对对,女孩子总是比较矜持,你才第一次约她,她肯定不会答应,多约几次肯定能答应一次的,追女孩要有耐心……” “可是,她看起来对我并没有其他感觉,刚刚对我的态度很冷淡……” “人家本来就是高冷美人这个类型的啊,跟你还不熟,态度冷一点很正常。” “你要是喜欢热情或者活泼的,那就不必不追着林同学了,让给我吧,我喜欢高冷的,嘿嘿……” “不行!你别跟我抢!” …… 林时初面无表情地听着那些精力过剩的男生的话,内心毫无波动,她对男人很挑剔的,要足够养眼,身上有闪光点打动她,而学校里的这些男同学,还没有优秀到能吸引她的地步,所以她心如止水。 “这位同学,你有没有兴趣参加咱们学校的模特社团啊?咱们的学团每个学期都会联合服装设计专业的同学举办时尚模特大赛,要是表现出色,说不定有经济公司会看上你,捧你做专业模特……同学你身材条件这么好,一看就适合当模特,千万不要埋没了自己的天赋。来来,这是报名表,填一张吧?” 林时初还没走出校门口,就被路边摆摊招生的模特社团的人拉住了,那个拉住她的女同学眼睛闪闪发光地看着她,像是盯上了肉的饿狼一样,舌灿莲花,死活要让林时初加入她的社团。 “不了,我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参加这些活动,你还是去找别人吧。”林时初把自己的胳膊从热情的女同学手中夺回来,连忙摇头拒绝。 “哎呀,美人同学,别急着拒绝我嘛,来,看看咱们社团的简介,绝对不是什么挂羊头卖狗肉的社团,咱们是专业的,你可以到咱们社团的网站上看看往年的比赛,多了解一下,说不定你就改变主意要加入了呢?”那位女同学根本不听林时初的拒绝,愣是塞了她一张社团的海报简介,还十分机灵地看到了林时初手上的几本书。 立马惊喜地说:“原来你也是地质工程专业的啊?是我的直系师妹呢,我也是这个专业的,只不过比你大一届,对了,我叫赵出云,师妹你叫什么名字?我们专业的女生少,以后可以一起聚会、一起去玩啊。” 林时初听见她这话,态度就软化了一些,毕竟是同专业的师姐,她不能不给面子,于是回答道:“我叫林时初,很高兴认识赵师姐。” 赵出云眼睛一眨,立刻就决定要用这层关系磨得她同意加入自己的社团,于是她笑眯眯地掏出手机,说:“既然咱们这么有缘,不如先加个微信吧?以后师妹在学业上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虽然我也不一定懂,但能帮你问问咱们教授啊。” 林时初点点头,跟赵出云加了微信,这才从她热情的魔爪中逃出来。 赵出云大概真的瞄准了她,专业上的事情没说多少,反倒是社团上的事跟她说了不少,似乎想潜移默化地熏陶她对模特事业的兴趣,然而林时初心如磐石,任她如何巧舌如簧,就是不答应加入。 正当她被赵出云骚扰得想把她拉黑一星期的时候,忽然她就收到了一条微信。 l:【你新房子的住址在哪里?】 是连上瑞,林时初之前跟他说过,她在学校附近买了房子。 林时初把地址发给了他,问他:【你要来看我吗?】 l:【是的。】 林时初:【什么时候?】 l:【下周周末,方便吗?】 林时初想了想,回复道:【可以。】 说完之后,连上瑞就没消息了,林时初也不在意,毕竟连上瑞就不是个会跟别人闲聊的人,从来都是有事说事,绝不多废话一句。 而另一边,连上瑞却并没有像林时初想的那样关注其他事情去了,而是久久地盯着林时初的微信页面,根本没有离开,不知道是在等待什么,还是在在思考什么。 连上瑞盯着林时初发过来的信息看了许久,确定她不会再发信息给自己了,才点开林时初的头像,盯着她的头像看。 林时初的头像是一只圆滚滚的,正咧着嘴傻笑着仰躺在草地上,露着小肚皮的小狗崽,这只小狗崽就是连上瑞家里养的那只,林时初最喜欢它,所以当管家把其他小狗送别人养的时候,连上瑞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让管家把这只小狗留下了,现在这只狗他还养着。 309、我只把你当妹妹(27) 连上瑞起身,去了后院的狗狗屋,正好看见那只已经长大了的狗正躺在草地上晒太阳。 “年糕,过来。”连上瑞朝那只狗狗招招手,那只狗狗立刻一跃而起,伸着舌头,高高兴兴地跑过来,摇着尾巴就用大脑袋去蹭连上瑞的手。 年糕是林时初给它起的名字,因为它实在太粘人了,小的时候一身白毛,软软糯糯的,又萌又可爱,叫“年糕”名副其实。 连上瑞蹲下身子,学着以前林时初的模样,用手给年糕撸毛,从大脑袋一直撸到尾巴尖,他手法生疏,撸得并不顺畅,不过年糕是个乖巧贴心的好狗狗,即使被主人撸得不太舒服,也没有躲开,依旧坐下来甩着尾巴,抬着脑袋,用湿漉漉的大眼睛看着他,一脸信任地任他撸毛。 “小少爷,年糕最近要换毛了,你不如给它梳梳毛吧,省得它把毛掉的满屋里都是。”老管家见连上瑞居然有兴致跟年糕玩了,便开口提议道,还真的给他找了一把梳子过来。 连上瑞沉默着接过大梳子,动作笨拙地给年糕梳毛,年糕顺势趴在他的腿上,甩着尾巴,哼哼地享受着。 老管家在一旁看着连上瑞面色一片严肃,像是在做什么重大事情一样,郑重地给狗狗梳毛,便笑呵呵,一脸欣慰的样子。 他的小少爷以前对画画和看书之外的事情丝毫不感兴趣,但想现在他却主动学着去给狗狗梳毛了,心甘情愿地去做这种在他以前看来毫无意义的事情,这个改变,老管家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小少爷终于多了些属于人的生气和活力,不像以往那样死气沉沉,这怎么能不让人高兴呢? 他知道导致小少爷发生这种改变的,是那个很喜欢狗狗的女孩子,也许小少爷还没有意识到这到底意味着什么,但他已经不自觉地开始学着培养跟她一样的兴趣爱好了。 青春啊,真是美好!老管家在心中感叹一声,便背着手笑眯眯地走了。 连上瑞给年糕梳了好一会儿的毛,被梳掉的毛一斤能团成一个婴儿拳头大的小毛球了,连上瑞看着那团毛球顿了顿,想起钱青青最喜欢疯狂在朋友圈刷屏,而每次林时初都会点赞或者评论。 于是连上瑞便给懒洋洋地躺在他腿上等着梳毛的年糕,以及它掉的那一团毛拍了好几张照。 年糕见主人停止了梳毛,便抬起脑袋疑惑地看着他,连上瑞趁机把这画面拍了下来,回看的时候,发现这张照片拍得格外好,于是很满意地第一次发了朋友圈。 “给年糕梳毛。”配上四张年糕的照片。 连上瑞把自己的发的内容看了又看,觉得配的话太平淡,但他又不知道改成什么样子,想了想,最终还是没有改,直接发出去了。 发完之后,他便放下手机,继续给年糕梳毛了,只是这回他有些心不在焉,梳着梳着,便时不时地把目光落在自己一旁的手机上,最后手中不注意,不小心给年糕逆着毛来梳了,年糕的毛被揪着,生疼,都忍不住抬起前爪提醒起连上瑞来。 连上瑞这才发现自己的失误,俊逸的脸上现出一层薄薄的红晕来,摸了摸年糕身上那被他逆梳的毛毛,说:“抱歉,我走神了。” 说完便老老实实地继续给年糕梳毛了,年糕大度地原谅了他。 半个小时之后,连上瑞终于把年糕全身梳了一遍,才结束了这场苦战。 揉了揉发酸的手腕,连上瑞把梳子往旁边一扔,便拿起来自己的手机,迫不及待地打开自己的朋友圈,果然看到有红点点的提示。 他心中仿佛有甜甜的清流淌过,是情不自禁地喜悦。 他一眼就看到了自己那条唯一的朋友圈下面,林时初的回复:年糕又掉了这么多毛呀,又长大一圈了,好想它了。 连上瑞抿了抿薄唇,回复她:你可以来看它。 林时初大概此时并没有看朋友圈,所以他的回复迟迟得不到回应。有些失落的连上瑞只好看向其他的回复。 钱青青:哈哈,年糕的毛毛再掉下去,就成秃头狗狗了吧? 老管家:小少爷辛苦了! 还有有些他在美术上认识的人,也点赞说了一些话。 但他全都没有在意,只在意林时初的那一条,可惜让他失望的是,直到晚上了,林时初依旧没有回复他那句话。 林时初可不知道连上瑞这些思绪,她这个专业并不轻松,功课还是很多的,需要好好预习,否则可能跟不上教授讲课的速度,林时初虽然觉得自己足够聪明,但她也不会骄傲自大,觉得这样就不用认真努力去学了。 她不知道自己以后还会穿越到什么样的世界,但能多学一门知识,以后在其他世界就能多一种生存的手段,所以她很认真,并不敷衍。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又是一个星期,就在林时初沉迷于学习之中,都快忘了连上瑞之前跟她约好的事情时,连上瑞就自己到了她的学校来找她。 “林时初!外面有一个很帅的男生来找你哦!”一个同班同学跑进来,对林时初挤眉弄眼地说道。 林时初立刻皱起了眉头,以为又是那些精力过剩的想追求她的男生。 她有些不耐烦地出去了,但等她一出去,一眼就看见了长身玉立的连上瑞,他依旧是那幅容貌,可是仅仅只是两个月没见,林时初就突然觉得他似乎长大了许多,变得成熟了。 脸上的轮廓更偏向了成年男人的有棱有角,身形也没有以前那样单薄了,肩膀变得厚实了一些,让他的气质形态终于从少年迈入了青年状态。 “连上瑞!”林时初惊喜地喊了一声,本来不耐烦的神情一下子就变成了喜悦,连上瑞听见她的喊声,也微微勾了勾唇。 然而还不等林时初冲到他面前,就有一只狗冲了出来,直往林时初身上扑。 “年糕!”林时初一眼就认出了这只白色的大狗正是自己念念不忘的年糕,立马心花怒放地接住了朝她扑过来的狗狗。 一人一狗抱在一起,高兴极了,然而被忘在一旁的连上瑞,脸色都黑了,后悔自己把年糕带来了。 310、我只把你当妹妹(28) 年糕高兴地伸出舌头狂舔林时初,以表达它对看见林时初的激动心情,林时初触不及防被它添了几下,才反应过来推开它的大狗头,但依旧抱着它。 “你都快长得和我一样高了!”林时初摸着长成了强壮大狗狗的年糕,笑眯眯地说道。 连上瑞走上前来,拉住年糕脖子上的狗绳,才把它从林时初身上扯下来。 “你居然把年糕带来了,我太高兴了。”林时初仰着头对连上瑞说道,“你怎么现在就来找我了?不是说去我家的吗?” 连上瑞抿了抿嘴,说:“我没有你家的钥匙。” “哦,对对,是我没想到这点!”林时初一拍自己的额头,不好意思地说道,“那我们现在就回去吧,我今天的课已经上完了。” 连上瑞点点头,便跟在林时初身后离开。 “时初,这位男同学是谁啊?哪个专业的?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一个同伴的女同学走过来,像是不经意地问道,不过她那双紧盯着连上瑞的眼睛出卖了她的真实目的。 时初看了看扯着狗绳,像是没听见女同学问话的连上瑞,他现在是个美男子了,怪不得能吸引住女孩子的目光,即使他态度冷淡,也一样凑近来。 “他不是我们学校的,你没见过很正常。”林时初回答道。 “那是哪个学校的啊?”女同学红着脸,虽然有些羞涩,但却又很坦荡,干脆直接问连上瑞了,“同学,你叫什么名字?不如我们交个朋友吧?” 这是明晃晃的搭讪了,不知怎么的,林时初心中升起一股莫名的郁气,刚刚见到连上瑞和年糕的喜悦之前都消失得七七八八了。 连上瑞却像是根本没听到那个女同学的话一样,连看都不看她一眼,那个女同学没等到他的回答,站在一旁就十分尴尬了,但还是不死心:“同学,咱们加个微信吧。” 连上瑞却很不耐烦,皱着一双剑眉,冷冰冰地说了一句:“不加。” 他拒绝得那样毫不留情,那个女同学立刻眼睛就红了,连上瑞却已经不耐烦应付她了,走过去,对林时初道:“快走,年糕饿了。” 说着还拉一拉在一旁吐舌傻笑的年糕,年糕不愧是一只合格的工具狗,听见主人的话还汪地叫了几声。 林时初顿时连上瑞的桃花了,接过他手里的狗绳,自己牵着年糕,说:“那咱们快回去吧。” 那个女同学看见两人离开时分外和谐的背影,恼羞成怒地跺了跺脚! 她的一个好朋友在一旁啧啧地说道:“果然,好看的人都和好看的人一起玩。” “那你的意思是说我丑吗?”那女同学气得瞪了朋友一眼,不服气地说道。 “你不丑,但也仅仅是不丑而已,比不上林时初的啦,那个男生长得那么帅,咱们这些普通人可望不可及的,就不要肖想了,想了也白想,毕竟注定得不到。”好朋友给她灌了一口毒鸡汤。 林时初可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她和连上瑞的,她看见了年糕,兴奋着呢,先是带着年糕去狗狗公园玩了许久,又给它买了许多玩具和好吃的狗粮、罐头,才终于想起旁边默不作声的连上瑞了。 连上瑞现在虽然不那么自闭了,但依旧寡言少语,即使跟林时初和年糕是一起的,但就是很容易让人忽略掉他的存在,幸好他习惯了,也并不在意这点,甚至他还是很享受和林时初在一起的时光,即使林时初更关注的是他的狗。 “原来这么晚了,我不回去做饭了,咱们找个地方吃饭吧。”林时初看到天色黑了,便对连上瑞说道。 连上瑞自然是没有异议的,于是两人去了一个商场,把年糕寄存在宠物店里,便去附近的一家粤菜馆吃饭了。 连上瑞是个很挑食的人,偏爱清淡口味,林时初就迁就了一下他的喜好,毕竟她自己是什么样的美食都爱吃的。 吃晚饭之后,林时初问连上瑞:“你今晚还回去吗?还是订好了酒店?” 连上瑞摇了摇头,眼睛巴巴地看着她,黑亮极了,说:“我没有订酒店。” 林时初顿时揉了揉额头,想起这位小少爷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大概从来没有自己订过酒店。 “我家附近好像没什么高档的酒店,你住得惯吗?”林时初问他。 连上瑞黑色的眼眸里带着一点期待,问:“我能住你家吗?” 林时初一顿,看见他眼睛清亮,不带一丝暧昧和淫、邪,知道他不是那个意思,便点头了,说道:“可以,不过我家很小,你可能住不习惯。” “习惯的!”连上瑞立马说道,在外人面前的冷淡早就没了,化身成乖巧听话的好孩子,像是第一次在好朋友家过夜的小学生一样,充满期待和兴奋。 要是老管家看见了,又得喜极而泣,感叹一番小少爷终于有了值得期待的事情了。 林时初听他这么说,自然没有拒绝,于是带着他回了自己家。 连上瑞确实没有住过这么小的房子,但他却一点儿都不觉得不自在,反而兴致勃勃地跟着逛新地盘的年糕,一个角落一个角落地去参观,林时初看得哭笑不得,这对主宠可真是活宝。 “连上瑞,你想现在洗澡还是睡前再洗?”林时初问他。 连上瑞听见她的问话,俊脸微微红了,说:“睡前洗。” “那我先现在洗了,免得后面跟你抢卫生间,毕竟我家只有一个卫生间。”林时初说,“你可以看电视或者去我书房里看书,自己打发时间。” 连上瑞连连点头,几乎没听清林时初在说什么,他在听到林时初说她先要洗澡的时候,就已经心绪繁乱了,他从来没有跟一个女孩子这么亲密过,林时初是第一个,他自己对林时初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听到她说洗澡这样的话题,自然想入非非,虽然林时初说的时候正正经经的。 但连上瑞虽然自闭,到底是一个正常的男孩子,又面对的是自己不自觉就心动了的女孩,肯定情不自禁会冒出一些不该有的想法来。 311、我只把你当妹妹(29) 林时初并没有想那么多,她会带连上瑞回来,自然不担心他会对自己做出什么事情,不过相比于连上瑞,林时初觉得她自己反而更有可能是做出什么事来的那个人。 事实证明,他们两人都没有做出“什么事”,林时初洗完澡之后,看见连上瑞正抱着年糕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美男子抱着大狗,很温馨的场面,特别是当林时初出来的时候,美男子和大狗狗都不约而同地看向她,两双同样黑色的眼睛莫名地有种分外相似的感觉。 林时初忍不住笑了,走了过去,把年糕狠狠地揉了一把,看见连上瑞还看着她,林时初突然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把他的脑袋也揉了揉。 揉完之后才反应过来不妥,但都已经揉完了,林时初只好心虚地对连上瑞笑,说:“我手滑,手滑……” 连上瑞并没有怪她,反而也伸出了自己的手,往林时初的脑袋上揉了揉,还用他那双格外明亮的眼睛看着她,带着些微笑意,说:“扯平了。” 林时初拉下他的手,说:“我头发还湿着呢,你倒是摸得下去。” 连上瑞拿起林时初肩上的毛巾,十分自觉地给她擦起了头发,虽然手法很生疏,时不时就把林时初的头皮扯得生疼,但这种主动为人服务的精神,却值得鼓励,所以林时初很享受地歪靠在他身上,偶尔指点一下他如何擦才不会扯她的头发。 连上瑞的脾气倒是很好,林时初教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抿着薄唇,给她擦头发擦得一脸严肃的模样,莫名地与之前给年糕梳毛的神情有几份相似——幸好林时初不知道这点。 “没想到你还挺有伺候人的天赋。”林时初被他轻柔的动作弄得舒服极了,差点闭上眼睛睡着,便忍不住夸赞他的手法学得很快、很好。 连上瑞脸上浮现得意的神色,带着点点骄傲,说:“那我以后再给你擦。” “好啊,求之不得呢。”林时初笑眯眯地说道,有人主动伺候自己,她才不会拒绝呢。 这两人一个享受着服务,一个给予服务,都十分满意此时的状态,也很享受,巴不得一晚上都这么擦头发擦过去,连电视里演得什么,早就不注意了,而年糕大狗狗也很自己地趴在沙发上睡了,并没有打扰两人的相处。 最后实在是林时初的头发被擦得干得不能再干,再擦下去就会掉光了的情况下,两人的温馨相处时光终于结束了,林时初和连上瑞说了一些各自专业上的事情,就已经很晚了,是睡觉的时间了。 林时初给连上瑞布置了客房,便回自己房间睡觉去了,只是睡之前,毫不例外要玩玩手机的,这一玩就是半个多小时,林时初记得自己要睡美容觉,才不得不放下了手机。 临睡之前她要去卫生间,本来她就很困了,又因为玩了手机,就模模糊糊的,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摸到卫生间,看到卫生间开着灯、关着门,也没意识到什么不对,手一推,卫生间的门就被她推开了。 然后映入她眼帘的,是一个光着的,身上没有任何遮挡物的男人的身躯……那男人看见她进来,吓了一跳,飞快地拿起浴巾想要围住自己的下半身,但他太慌张了,越是慌张动作就越笨拙,愣是手足无措忙了好一会儿,才遮住了自己的要害之处,其他地方就顾不上了。 林时初被这极富刺激力的场景一冲击,终于彻底清醒过来了,意识到自己家里还有个男人,而这男人不巧,此时刚洗完澡还没来得及穿上衣服,她就闯进来了。 “对不起!我忘了你在这里!我不是故意的,我什么都没看到……”林时初急忙推出来,跟连上瑞道歉。 但其实以她敏锐的视力,她什么都看见了——不得不说,连上瑞的身体本钱还挺足的,宽肩窄腰,还有薄薄的胸肌和腹肌呢,线条流畅又完美,手感肯定很好…… 林时初一边道歉,一边回想着他的身材,唉,谁让她不但视力好,记忆力更好,她一时半会儿没办法把连上瑞光着身子的模样忘掉,真是罪过! 林时初念了一声佛,连忙退回了自己的房间。 而在卫生间里的连上瑞,已经脸红得像着了火一样了,甚至连身上的皮肤都红了起来,像只蒸熟了的虾一样,他羞涩得耳朵尖红得快滴血。 本来清冷的脸带着明显的红晕,无法维持他高冷的神情了,他这幅模样要是被林时初看见了,肯定又会被这个颜控色、女暗叹:秀色可餐! 连上瑞手忙脚乱地用浴巾把他自己包了起来之后,过了好一会儿,才从卫生间里出来,而他之所以在卫生间里耽误了这么久,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忘了带其他衣服,而他又不能穿脏了的那一套,纠结着纠结着,就等到了林时初的误闯。 这时候他就没法再纠结了,只得裹着浴巾就出去了。 但他没衣服穿的窘境依旧还在,他总不能一晚上围着一张小小的浴巾吧?万一林时初误会他耍流氓怎么办? 苦恼的连上瑞纠结了许久,终于按捺住自己心中的羞涩和不自在,给一房之隔的林时初发微信。 l:【我洗完澡没有衣服穿了,怎么办?】 林时初刚看完美男子的果体,心中正振奋着呢,根本没法入睡,这会儿手机一响,立马拿来看了。 看见连上瑞这话,林时初脑子里又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他没穿衣服的模样,差点鼻血都流出来了,她连忙收敛自己的心神,不能玷污人家纯洁的男孩子。 于是她很严肃正经地提供建议:【找个跑腿小哥,让他给你买衣服。】 连上瑞迷茫地看着林时初的话,他根本没弄明白这话,因为他日常生活,一切事情都被老管家包办了,从来没自己解决过这些事,他就是个典型的生活白痴,根本不知道现在还有跑腿小哥这个职业。 l:【跑腿小哥是谁?】 林时初叹了口气,这真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少爷,老妈子林时初只得自己在网上帮他找跑腿小哥了。 312、我只把你当妹妹(30) 连上瑞因为被林时初看光了的缘故,第二天不自在了许久,幸好他本身是个面瘫,就算害羞也看不太出来。 不过他倒是因此而开窍了,看出了林时初似乎挺喜欢他的身材,便时不时地衬衫“忘了”系扣子,露出修长性、感的脖子和精致的锁骨,当然,腹肌他也是想露一露的,只是碍于条件所限,没办法自如地露,否则会显得太故意。 林时初虽然对他蠢蠢欲动,但并不怎么心急,她如今还在上大学,谈恋爱虽然没有问题,只是不在同一个学校,就相当于“异地恋”了,跟没谈恋爱没什么区别,所以她就很淡定了。 “要不要去看画展?”连上瑞掏出两张门票问林时初。 林时初接过来一看,是个比较出名的画家,便回答道:“好。” 画展离林时初家并不远,所以很快就到了,大概是周末的原因,看展的人并不少,连上瑞带着林时初刚进去,就被一个年轻的男子看见了。 “师弟!你终于来了?我还以为你这次不会来呢,老师都说你实在太低调了,也不出来露露面,你现在终于想通啦?”那个年轻男子特别高兴地走上前来就对连上瑞说了一通话。 林时初有些好奇,这人难道是连上瑞的在学校的学长?没想到连上瑞一个闷油瓶,上了大学居然都能交上朋友了。 “老师也在?”连上瑞问他的师兄。 “在,老师自己的画展,当然要来的,就在二楼西北角,你去找他就行了。”那位师兄说道,然后看到站在连上瑞身边,气质明艳的林时初,顿时眼睛一亮,问,“师弟,这位小姐是谁?” 连上瑞看见他闪闪发光的眼睛,忍不住皱了皱眉,用自己的身体挡了挡林时初,说:“是我的好朋友,林时初。时初,这位是我的师兄,周至。” 林时初朝周至笑了笑:“周先生,你好。” 周至立刻被她的笑容迷得脑袋晕乎乎,伸出手想和她握手,还说:“时初?我能这么喊你吗?你的名字真好听,时光之初的意思吗?你既然是连师弟的朋友,那也是我的朋友了,直接喊我周至就行,喊周先生太生疏了。” 连上瑞见他一副殷勤至极的模样,脸色越发冷了,还迅速地握住了周至的手,根本不让他和林时初接触。 “好的,周至,周大哥。”林时初笑了笑,从善如流地喊道。 “不错,我没想到以我师弟这样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性格,居然还有你这样的朋友,实在让我很惊讶,老师本来都有些担心他太过于孤僻了……”周至是个很善于言谈的人,有点自来,很快就跟林时初聊起来了。 林时初听见他话里透露出来的意思,有些惊讶:“我听你之前的意思,这办这画展的主人是你和连上瑞的老师?” “对啊,连师弟没跟你说吗?他刚开学就被我的老师温凌大师看中,收为小徒弟了,老师还总夸他天赋高,有灵气,是个天才……对了,连师弟有几幅画也在这个画展上展出,老师可喜欢他的作品了,你可以去欣赏一下。”周至滔滔不绝地把连上瑞的事都说了。 林时初这回是真的震惊了,温凌大师是现在国内首屈一指的大画家,一幅画能拍出好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高价,他的作品是能进入教科书的级别,没想到这样的大师,居然是连上瑞的老师。 “这些事你一点都没跟我说过……”林时初看着连上瑞,说道。 连上瑞低头看她,脸上毫无波澜,仿佛不是拜了一个人人趋之若鹜的名师为老师,而是在大街随便一家美术培训机构找了个老师一样,看不出半点荣幸来。 “没什么好说的。”他十分淡定地说道,他自己确实是这么觉得的,从来不认为拜了个名师有多了不起。 “天啊,连师弟,你这算不算凡尔赛啊?多少人争破头都想拜咱们老师为师,偏偏你身在福中不知福,还说没什么好说的,要是让那些想拜师的人听了,能嫉妒得把你生吞活剥了。”周至夸张地说道。 林时初忍不住笑了起来,周至还有其他事情要做,就不能陪连上瑞去找老师了,所以连上瑞带着林时初自己看画去了,也没说去找他的老师。 温凌大师的大名,即使是林时初这样的外行都知道,可想而知他在画坛的地位有多高了,这样的大佬,几乎都不怎么开画展了,这回却突然开办了,于是吸引了许多人,那些附庸风雅的人就不说了,就连不少社会名流都来了,怪不得周至作为温凌大师的大弟子,要到门口迎接客人。 而连上瑞这个小弟子却不必,大概温凌大师也知道以他的性格,是不可能像周至那样长袖善舞的,所以干脆就不需要他出力,只要求他出席。 画展里人多,不知道什么时候,连上瑞就拉住了林时初的手,比林时初高了大半个头的身躯把她护得紧紧的,虽然眼睛在欣赏画作,但手心却发着烫,林时初只觉得他握住自己的手越来越热,忍不住晃了晃。 “怎么了?”连上瑞低头问她。 “要不你松开我的手吧。放心,我不会走丢的。”林时初说道。 连上瑞却并没有松开,当做没听到她这句话,转头又盯着墙上的画去了,好像那画有多吸引他一样。 林时初没想到他还能来这招耍赖,眼睛都震惊地睁大了,这家伙有出息了! 看着看着,两人就来到了比较偏僻的角落,这边人比较少,林时初愣是挣脱了连上瑞的手。 连上瑞刚要不满地看向林时初,忽然身后就传来一声促狭的笑声。 林时初往后一看,只见是一个满头白发,大概六十多岁却精神矍铄的老头,那老头正面带笑容地看着他们,还特意仔细看了看林时初。 “老师。”连上瑞却突然出声喊了一句。 林时初顿时瞪大了眼睛,这位就是连上瑞的老师,大名鼎鼎的温凌大画家? 313、我只把你当妹妹(完) “你这小子,我还真以为今天不会出现了,没想到你不但出现了,还带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一起来。”温凌大师笑呵呵地打趣道,又问,“这小姑娘是谁?小瑞不跟我介绍一下?” “她是我的好朋友,林时初。”连上瑞又是那句万年不变的话,刚刚他就是这么跟周至介绍林时初的。 “噢噢,好朋友啊——”温凌大师拉长了尾音,戏谑地说道,脸上写满了“我不信”三个大字,然后又对小徒儿挤眉弄眼,“老师也是从年轻的时候过来的,我都懂、都懂!” 林时初:……这个老师好像有点不太稳重啊,一点都没有大师的范儿。 “老师,你不用去忙吗?今天来了很多贵客。”连上瑞对老师的打趣无动于衷,面无表情地说道,表明了嫌弃他来打扰自己和林时初相处的时间。 “这些事情交给你师兄就行了,我这办的是画展,又不是什么交际酒会。”温凌大师无所谓地摆摆手,然后又笑眯眯地看向林时初,说,“小姑娘,你也是学画画的吗?怎么认识小瑞的啊?他这个孤拐的性子,你居然能成为他的朋友,也是厉害了!” 林时初忍不住笑,说:“我不是画画的,不过我和他是高中同学,以前经常去他家玩,就熟悉了。” “原来还是青梅竹马的感情啊,不错!不错!难得你不嫌弃他。”温凌大师笑得更欢了,作为过来人,他怎么会不了解年轻人之间情窦初开的暧昧情意呢?而作为连上瑞的老师,即使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也足够他了解自己这个小徒弟的性格了。 如果不是真的喜欢这个小姑娘,又怎么可能会带她来看画展呢?甚至还主动拉人家小姑娘的手,不让他拉他还不满…… 啧啧,不管多消极被动的性格,遇到了喜欢的人,都会开启求偶的攻势。 温凌大师是个很平易近人的人,虽然名气大,但对连上瑞这个小弟子却十分真心,短短时间内就已经和林时初推心置腹地交谈了一番,交谈的内容就是连上瑞的画画天赋以及如何培养他等,温凌大师甚至还特意暗示了一下连上瑞肯定是个专一又有责任感的人,隐晦地希望林时初不要嫌弃他冷淡和不浪漫的性格。 林时初:…… 没想到他这个老师,比连上瑞真正的父母还更关心他,不但是事业,甚至连感情都关心上了,显然是真的十分看重连上瑞这个小弟子了。 温凌大师说到后面,甚至还邀请了林时初去他家拜访,如果不是后来有工作人员来找他了,他都可能直接跟林时初约定好时间了。 “没想到你这么得你老师的欢心啊。”林时初在温凌大师走后,忍不住把连上瑞上下打量了一番,感叹道。 连上瑞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说:“老师喜欢有天分的弟子。” 林时初被他的话一噎,这家伙,总是不经意间就来一句凡尔赛之语,更气人的是他说这话真的不是故意的,只是在说事实,这就更让凡人生气了。 林时初没好气地瞪了这个凡而不自知家伙一眼,连上瑞却一脸的莫名其妙,不知道自己又是怎么惹了她。 连上瑞因为蹭了他老师的画展,立刻就从一个小有名气的天才型小画家,变成了炙手可热的名师的高徒,有了温凌大师弟子这个名头,他的名声立刻就在画坛上打响了,之前他只是个因为参加了大赛而得奖的野生小画家,但现在,他是出自画坛温氏一派的名家子弟了,身份立马提升了一大截。 要知道,单打独斗的野生画家,总是比不上出自名门的名师之徒,总之,连上瑞成了画坛上闪闪发光的未来之徒。 就连他那个对他没有什么父子之情的父亲,知道他成了温凌大师的徒弟,居然破天荒地对他和气了许多,甚至还想把他接回家里住,要和他修复感情。 但迟来的关爱比草贱,连上瑞虽然感情淡薄,但也看得清楚什么是虚情假意、什么是真情实意,因此根本没理会连父迟来的“父爱”,更没有回到连家。 连父气得暴跳如雷,连上瑞搭上了温凌大师,跟许多社会名流就有了来往,这些都是人脉,连家即使也是豪门的一员,但并不是跟所有名流之间的关系都很好,这就需要连上瑞作为一个棋子完美地交好其他名流了。 但连上瑞居然不配合他这个父亲,明明有能力,却偏偏不肯利用温凌大师的人脉关系帮助连家更上一层楼,这怎么能不让连父气急败坏? 连父没办法,就派连上瑞的母亲来打感情牌了,但连母跟连上瑞也没什么母子之情啊,他们这算盘是打错了,连上瑞早就对自己的父母没了期待,自然不可能听从他们的话,用自己的画画天赋为连家牟利。 他现在不是那个还未成年、还需要依靠连家抚养、无依无靠的小孩了,他有了会真心疼爱他的师长、朋友,也不缺钱财,连家再也要挟不了他,他成了能自由挥翅,翱翔于天空的雄鹰。 林时初和他同病相怜,在大三的时候终于捅破了薄薄的窗户纸,成了正式的男女朋友,虽然在大家的眼里,他们早就已经是一对了,但到底没正式说开,还是不同的。 连上瑞依旧在外人面前高冷,疑似自闭,但在自己人面前,却变得逐渐开朗起来,虽然寡言少语,却不会吝啬于表达自己的感情了,起码林时初就对他很满意,有身材容貌,还有才华能力,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丈夫人选。 因为被连上瑞宠爱着,林时初几乎想不起那些让她不喜的人物了。 但她在某次高中同学聚会的时候,还是听说了孟施洋的事。孟施洋因为高考考砸了,只上了一个本地的二流大学,在大学里,他凭借着自己的心机手段,成功吸引了一个富二代女孩,当然,这个女孩并不是他命中注定的女主角钟情,但也是个低配版的钟情了。 孟施洋凭借着这个女孩的金钱家世,请了护工照顾孟老太,还请了名医给她诊治,但孟老太早就被林时初动了手脚,所以再多的名医也没法治好她。 孟施洋只好努力抓住低配版白富美,但小白富美是个傻白甜,她爹可不是,她爹是个黑白两道都涉及的灰色人物,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被个穷小子迷住了,立马出手对付了孟施洋。 也没做什么,只是让一些地痞流氓教训了孟施洋一顿,让他瘸了腿、毁了容。 毁容瘸腿的他自然没了吸引小白富美的优点,很快就被分手了,再加上他学历不行,还成了残疾,以后的日子可想而知了,落魄成了底层的小人物,只是熬着日子浑浑噩噩地活着,天之骄子终于成了一团烂泥,受尽了生活的苦难。 314、听说我是极品(1) “你身为李蔚的妻子,怎么能不分青红皂白、听到点流言蜚语就去找别人的麻烦呢?李蔚整天忙着训兵打仗的事,根本没时间、也没有精力去找李嫂子,这次真的只是凑巧了,李蔚从军营回来,在牛尾巷遇到一个地痞正在调戏李嫂子,李嫂子是他的邻居,他不能见死不救,这才出手帮了李嫂子的忙,把地痞赶走了……他们之前清清白白,你却偏偏因为这点就闹出事来,不是给李蔚和李嫂子的名声抹黑吗?就算他们本来没什么,这次被你一闹,说不定就真的闹出事来了,到时候你后悔就都迟了……” 一个温柔清悦的女声在时初耳边不停地说着话,时初睁开眼一看,是一个容貌清丽、神情温柔的年轻女子,看穿着打扮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夫人,这位夫人正一脸不赞同地劝说着自己。 时初一心二用,一边听着她的话,一边翻看原主的记忆,很快就了解此时是什么情况了。 她现在是周时初,一个名为李蔚的校尉的妻子,原主发现自己许久未回家的丈夫居然和邻居的寡妇李嫂子走在一起,甚至还笨拙地安慰貌似在哭泣的李寡妇,还把李寡妇亲自送回了家。 她脑子里那根敏感的线立马就断了,认为丈夫出轨了李寡妇,于是怒不可遏地跑到李寡妇家,把这对“女干夫***”臭骂了一顿,使出了撒泼打滚的手段,誓要把这两人的女干情闹得人尽皆知,让大家都知道李蔚有多对不起自己。 李蔚跟原主解释,说是误会,但原主根本不信,果真把这事闹得很大,最后还是李蔚带回来的人跑去告诉了李蔚上司,想让上司来调解、澄清这个误会。 刚刚那个年轻的夫人,李蔚主公的正妻柳氏,恰好拜探访李蔚上司的夫人,知道了这事,于是自告奋勇要来好好劝说一下李蔚这位“名声在外”的妻子——当然,并不是什么好名声。 这就是时初来的时候所面临的场景了,此时李蔚正满脸通红、怒火冲天地瞪着她,而李寡妇则带着脸上的抓痕,正蜷缩在墙角哀哀地哭泣,让人看见了谁不觉得她可怜,遇到了原主这个疯子。 柳夫人还在苦口婆心地劝说周时初:“周夫人,你应该比我更清楚李校尉的为人,他怎么可能会做出对不起你的事?你要是再这样无理取闹下去,等他再也忍不了你了,那你可怎么办?别忘了,你还有一个妹妹要养……别把好好的夫妻情义都折腾没了,到时候吃亏的还是你。” 柳夫人的话软硬兼施,说得头头是道,处处都在表明周时初是不在理的那一方,但周时初看向李寡妇,这位可怜的被“冤枉”的女人,哭得满眼通红,又委屈又脆弱,拿着手帕时不时地抹眼泪。 但周时初却注意到她另一只手还有心思悄悄地整理她身上的衣服,而且还在不停地调整自己的身体姿态,让她自己显得更柔弱无助。 这并不是一个被误会的受害者,周时初一下子就看穿了李寡妇的伪装。 柳夫人还在喋喋不休地劝说着周时初,周时初打断她的话,说:“那要是以后李寡妇真的和李蔚有了牵扯呢?” “不可能!我都说了你是误会了,你到底想要怎么才肯相信李校尉啊?”柳夫人饶是脾气再好,听到周时初这话,都忍不住蹙起好看的眉了。 “要我相信他,很简单,让他发誓,他要是以后有任何一点牵扯,那他就断子绝孙、九族皆灭,死无葬身之地!”周时初慢慢地说道,眼睛紧紧地盯着李寡妇。 李寡妇听见她这话,瞳孔猛地一缩,不可置信地看向周时初,脱口而出道:“不行!” 顿时大家的目光都被她吸引住了,李寡妇这时候反应过来自己太着急了,居然表现得李蔚还着急,显然很不正常。 但她到底有点急智,于是挤出点眼泪,一脸为李蔚感到不平的模样,对周时初道:“李夫人!你怎么能说出那么恶毒的誓言来呢?你难道就对李校尉没有一点感情吗?我和李校尉本来就是清清白白的,根本没有你所想的那样龌蹉……” “既然清清白白,那他发这个毒誓就不可能会实现,所以为什么不发呢?不是说想要让我相信你们吗?他发誓一辈子都不会跟你有牵扯,那我就信你们之前是清白的,否则,我就认定你们之间有女干情。”周时初一点儿都不让步,还对李寡妇笑了笑, “怎么?你这么怕他发这个毒誓,怕不是其实你真的想和他有点什么,所以怕他发了这个毒誓,就真的断了你和他的未来了,你是不是心虚啊?” 李寡妇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因为周时初真的说中了她的心思。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结结巴巴地说:“不……不,我和李校尉没什么……” “够了!发誓就发誓!周氏,我发誓之后你就不能再找李嫂子的麻烦了,否则我不介意换个妻子!”在一旁看了半天的主角之一李蔚,终于开口了,眼神恶狠狠地盯着周时初。 周时初却一点都不怕他,听见他这话,立刻说道:“可以,你发吧,一个字都不能少,即使我以后死了,或者和你和离了,李寡妇也不能成为你的女人,不能和你有任何一点牵扯。” 李寡妇眼看自己筹谋了多时的计划就要彻底失败了,十分不甘心,忍不住朝李蔚哀哀地喊道:“李校尉……” 李蔚却根本没看她,直接举起了右手,竖起手指,咬牙切齿,一字一顿地说:“我李蔚,今日在此发誓:以后不会跟李氏李嫂子有任何牵扯,若违了此誓,则断子绝孙、九族皆灭,死无葬身之地!” 周时初满意地点点头,这时代的人对誓言还是很看重的,也大多都相信鬼神之说,发了的誓就不大可能违背,当然,还有一小部分不相信这些,也不怕违背誓言。 不过李蔚现在发的这个毒誓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特别还有他主公的妻子在场,他就不得不考虑到自己的名誉和前途,可信度一下子就飙升了,所以周时初并不怕他出尔反尔,除非他为了李寡妇能对抗悠悠众口,还不惜自毁前途。 315、听说我是极品(2) 周时初才不信李蔚是这样的男人,而李寡妇也不是能迷得他神魂颠倒到不顾一切的女人。 李蔚发完誓之后,这场闹剧终于结束了,只是出了周时初,其他人的心情都不怎么好,李寡妇就不说了,她的希望都破灭了,而柳夫人也心情负责,毕竟她不是个蠢货,看不见李寡妇在李蔚发毒誓之前的露陷表现。 倒是围观的其他人,觉得看了一场意外好看的戏,于是离开之后就津津有味地和其他人谈论去了,还有人说周时初这回倒是聪明了,没有跟个泼妇一样和李蔚闹,而是让他发誓,真的断绝了李蔚和李寡妇的以后往来,这一招不能说不绝。 周时初施施然地跟在李蔚身后回了家,毕竟跟李寡妇是邻居,所以他们家很近,没几步就到了。 李蔚回去之后就一言不发,当做没看到周时初一样,直接问家里的仆妇:“李继呢?” 李继是李蔚的亲儿子,周时初的继子,已经八岁了,却很调皮捣蛋,不爱读书,也不爱习武,整天跟着其他孩子到处玩闹,很不成器。 仆妇回答道:“少爷跟前面陈家的几个孩子玩去了,还没回来。” 李蔚顿时气得一拍桌子,吩咐跟他一起回家的手下,恨铁不成钢:“去把李继给我抓回来!我看他是无法无天了,不好好管管以后就废了!” 周时初视若无睹地吩咐仆妇:“晚食准备好了吗?再多做一些,怕不够吃。”李蔚带着几个手下回来了,这几个男人个个都人高马大的,饭量极大,不多做点那绝对只会人人都挨饿。 仆妇领命下去了。 李蔚虽然是个校尉,但出身不显,只是个农家子,后来跟着现在的主公开始打天下,因为有点军事才能,于是慢慢升到了校尉,虽然有俸禄,立了军功也能得到赏赐,但依旧不是大户人家,所以家里只有两个下人,一个仆妇、一个门房兼护卫。 如今正处于朝廷分崩离析,各方势力割据、改朝换代的乱世,李蔚的主公穆云超本来是周朝的一个将军,只是周朝皇帝觉得穆家功高盖主,肯定有造反之心,于是先下手为强,借外敌之手灭了穆云超的叔伯兄弟,又把京城中的穆家女眷抓住了,想逼死穆云超这个最后的男丁。 谁知道穆家女眷很有骨气,知道自己成了皇帝用来要挟穆云超的人质,为了不拖累他,干脆自尽了,于是周朝皇帝成功逼反了穆云超。 李蔚本来就是穆云超手下的兵,就跟着他反了,一步步混成了校尉。 他参军之前就和表妹成亲了,成亲不久就被贪官酷吏欺压得卖了田地,主动参军,才给家人博了一条生路。 参军不久他表妹就给他生了个儿子,只是她自己不幸难产而亡,留下两个老人照顾孙子,只是一年多前,两老也死了,孙子无人照看,只得托人把李继送去李蔚身边。 李蔚不会养孩子,于是听从其他人的劝告,续娶一个妻子来替他照顾孩子。不幸的是,他托的媒婆不靠谱,给他介绍了原主。 原主刚刚父母双亡,带着一个年幼的妹妹,在这样的乱世根本没办法活下去,于是就嫁了李蔚,他们两个之前没有感情,只是因为迫不得已、各取所需,才成了亲。 成亲之后,原主就原形毕露了,她是个好吃懒做,脾气坏,自私愚蠢的女人,不但没有照顾好李继这个继子,甚至连自己的亲妹妹都不怎么管,整天只管着自己,家里的钱都用来买自己的衣裳首饰了,大手大脚的,也不会管理家事,很快就把钱用光了。 钱用完了,当然就找李蔚要啊,李蔚不给,她就一哭二闹三上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还克扣李继的伙食,李蔚只得给她钱。 另外,她对李蔚看得也很紧,生怕他被其他女人勾、引了去,会抛弃他,那她就没靠山了,所以这次她看到李蔚跟李寡妇走在一起,还送了她回家,就暴怒了,大发雷霆,这才闹出了这场闹剧。 李继这个继子也是个被家里老人宠坏了的,来到这里跟亲爹没什么感情,更别提后妈了,更何况原主还是个自私而且好吃懒做的,买了东西都是自己的,除了必要的三餐,根本不管李继,李继自然跟她关系不好,不,都不是不好了,简直是势同水火,不可相容,一见面就吵架,闹得家里鸡飞狗跳,不得安生。 李蔚没办法,才请了仆妇和门房,儿子这才有人照顾了。 可以说,原主确实是个极品,明知道李蔚是她的靠山,她都不讨好一下,反而作天作地,闹得李蔚和李继都对她很有意见,也不怕李蔚哪天不想忍她了,就把她休了,一点忧患意识都没有,更何况她的亲妹妹还要人家养着呢。 说到妹妹,周时初这才发现周时晚还不见人影。 她便去周时晚的房间找她,果然看到她在床上玩着一个小小的木制老虎,这只木老虎是姐妹俩的亲爹做的,原主带着周时晚嫁给李蔚之后,只带了这只木老虎玩具过来,其他的玩具早就丢掉了。 周时晚才六岁,整个人木木呆呆,看着就不太机灵的样子,当然,父母没了,唯一的姐姐又是自私自利的,根本不怎么管她,她一个小孩子孤零零地待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不变成这幅麻木呆滞的模样才怪。 真是造孽,周时初不免骂了一声原主。 “晚晚,咱们出去吧,很快就能吃饭了。”周时初伸出手,想把周时晚抱出去。 周时晚并没有拒绝,闷不吭声地任由她抱着走了出去。 李蔚看了一眼姐妹俩,就转移了视线,他现在跟周时初的关系已经形同陌路了。 说起来原主也是厉害,明明成亲还不到一年,就原形毕露,把夫妻关系闹得这样僵。 不过周时初并没有和李蔚缓和关系的想法,他们像现在这样相敬如宾也很好。 如果不是因为正处于乱世,而她妹妹又很小的缘故,她自己都想提出和离了。 316、听说我是极品(3) “爹!你回来啦?”天色快黑的时候,李继终于从外面回来了,他今天玩疯了,浑身上下都脏兮兮的,头发上还沾着草叶,活蹦乱跳地从外面跑了回来,但一进门看见坐在厅堂的李蔚,立刻一瑟缩,从耀武扬威的螃蟹变成了垂头丧气的蠢狗。 他虽然是李蔚唯一的儿子,但却很怕李蔚,因为他小时候一直在老家长大,直到六岁多才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亲爹。 而且这个亲爹还长得人高马大,也不像祖父母那样宠着他,反而对他非常严格,平时看见他玩得太过了,都会把他狠狠揍一顿,所以他还挺怵这个亲爹的,这会儿看见许久不在家的父亲回来了,他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害怕。 “你又跑去哪里疯了?玩得这么晚才回家!我不是让你去学堂上学的吗?你又逃学了?我饶不了你……”李蔚一看见李继,果然火冒三丈,拎起李继的衣领,把他拖到院子里,捡起地上一根细细的竹枝,就往李继身上抽。 “你已经不小了,还这么不懂事!天天跑出去疯玩,以后是要当个不学无术、玩物丧志的纨绔吗?看我不抽死你!”李蔚一边骂,一边把李继揍了个半死,他是个武夫,不知道怎么教孩子,只知道棍棒底下出孝子,孩子不听话,揍一顿就是了,还是不听话,那就揍两顿。 “爹!爹!我不敢了!我错了……不要打我……”李继鬼哭狼嚎地求饶。 最后还是仆妇把晚膳端上来了,李蔚才结束揍儿子的行为,李继被他放下来的时候,屁股都被打肿了,走起路来都一瘸一拐的,脸上还哭得一片狼藉,一边抽抽噎噎地哭着,一边拖拖拉拉地往案几上爬。 “先去洗手!”李蔚见他居然还想用他那双脏兮兮,指甲里还沾着泥巴的手摸上碗筷,额头的青筋都蹦了蹦,瞪着眼骂道,“你是邋遢鬼吗?” 李继只得不情不愿地去洗手了。 周时初抱着妹妹坐到了案几另一边,周时晚看到凶神恶煞的李蔚,胆怯地贴紧了周时初,小小的身子可怜巴巴的,连大气都不敢喘。 虽然李蔚从来没骂过她,更没打过她,但周时晚就是很怕他,大概因为李蔚长得比较凶的缘故。 其实李蔚长得不难看,反倒有点俊,只是这种俊是凶悍的、充满野性的,他的五官长得很凌厉,高鼻深目,立体得如同刀削斧凿的一般,看起来攻击性有点强,再加上他身材十分高大健壮,便是不做什么,光是站在那里,就挺能吓唬人的了,所以周时晚这个小可怜往往看到他这个便宜姐夫就想躲。 李蔚觉察了周时晚对他的恐惧,便只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并没有过多关注她,他怕自己多看她几眼,能把她吓哭。 他又往那个令自己头疼的妻子看去,这个女人倒是不怕他,但做出来的事却让他厌恶极了,还不如怕他呢,起码要是怕他,他还能管得住她,可惜她就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又像是蠢而不自知,所以往往总是挑战他的耐心。 就像今天这事一样,明明自己和李寡妇毫无交集,只是路过帮了她一把,可这个女人却认为自己和李寡妇有了女干情,还大闹一场,让他颜面尽失。 为了安抚好这个疯女人,他还不得不发了那样的毒誓——虽然他跟李寡妇清清白白,但被人逼着发那样狠毒的誓言,谁能不对始作俑者心生厌恶? 李蔚早就后悔自己当初没有好好调查一下,就娶了这样的搅家精,不但不能照顾儿子,管理家事,反而给他惹了不少麻烦,还不如不娶呢。 只是她嫁给自己还没一年,要是太早把她休了,并不太妥当,而且以她难缠的程度,肯定会维持跟他闹个天翻地覆,他可没有时间和精力陪他闹……所以李蔚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就把这疯女人休了。 周时初并不知道她的便宜丈夫正琢磨着什么时候休她合适,当然,她就算知道了也不在乎,可能还会挺高兴。 “你多吃些肉啊,不吃肉怎么长身体。看你长得这么瘦,干巴巴的只剩下骨头了。”周时初把一块羊肉夹到周时晚碗里,又倒了些羊肉汤给她泡饭。 周时晚低着小脑袋,捧着碗默默吃着,闷不吭声,看到姐姐居然给她夹肉,还让她多吃,便忍不住抬起头,惊讶地看着周时初,黑白分明的眼睛满是疑惑,像是不明白姐姐怎么变了一个人一样。 周时初看到她的神情,才想起原主一向只有抢别人肉吃的,从来没给别人夹过肉,甚至还会对周时晚说她还小,小孩子不需要吃肉,大人才吃肉,然后就理直气壮地自己吃肉,妹妹吃青菜。 周时初记起这些,都有些愕然了,原主可真是个奇葩,说她是极品还真没说错她。 “吃吧,你现在是到吃肉的年龄了。”周时初面不改色地忽悠道,既然是极品,那三头两天改变主意也很正常吧? 当极品就是好,只需要随着自己的心意来做事就行了。 “哼!这是我的肉!你们有什么资格吃!”李继哼了一声说道,周时晚立刻吓得瑟缩了一下,果然不敢再动她碗里的肉了。 “李继!你说的是什么话?有没有教养?还你的肉?这肉是老子的钱买的,老子想让谁吃就让谁吃,你有什么资格胡咧咧?再说混蛋话我就让你滚出去喝西北风!”李蔚一听他说的话,立刻就火了,眼神凶狠地瞪着李继。 李继立马成了小绵羊,不敢再叽叽歪歪了。 周时初看了一眼李蔚,没想到这人还挺正直,居然没站在亲儿子那边。 “吃肉!”李蔚夹了满满一筷子肉到周时晚碗里,粗生粗气地说道,虽然周时初令人生厌,但李蔚却并不讨厌周时晚,因为她实在乖巧得可怜,李蔚再生周时初的气,也不会迁怒到才几岁的孩子身上。 周时晚怯怯地看了李蔚一眼,又看向周时初,像是小心翼翼地征求她的意见。 “给你吃的,你就吃吧。”周时初说道。 317、听说我是极品(4) 吃过晚膳之后,周时初便给周时晚洗澡,周时晚才六岁不到,经历过父母过世,跟着姐姐寄人篱下,原主又对她疏于照顾,就变得胆小怯懦起来,平时跟个隐形人一样,缩在一个角落自己玩自己的,根本不用大人管。 周时初摸着小孩儿瘦得根根肋骨分明的身体,叹了口气,外面街上的乞儿大概才会有她这样瘦弱的身体吧?可她分明有亲姐姐,却成了这幅模样,实在可怜。 周时初虽然对人类幼崽没什么特别的感情,但到底这身体是人家亲姐姐,那她就不能不管这个小可怜。 周时晚不知道多久没洗过澡了,小小的身子还脏兮兮的,一直换了两桶水,周时初才把她彻底搓干净了。 因为跟李蔚感情不好,夫妻两人是分房睡的,李蔚带着他儿子睡,原主带着妹妹睡。 只是——原主到底有多懒啊,床上的被子都黏糊糊的了,不知道多久没洗过,还散发出一种怪味,亏她睡得下去! 就算她自己不洗,那吩咐仆妇洗也是可以的吧?可她偏偏连吩咐一声都不干,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周时初把床上的被褥草席全都扔到了地上,然后从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找了赶紧的草席和被子,拿出来盖。 周时晚在刚洗完澡的时候就睡着了,所以倒是不用担心她发现周时初的秘密。 一夜好眠,周时初起床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吩咐仆妇把她的脏被褥洗了。 “钱婶,你去把我房间地上扔着的草席和被褥都洗了吧,太脏了。”周时初吩咐道。 “可是夫人,奴婢今天还有很多活要做,而且老爷他们也起床了,奴婢得先给老爷准备些吃食,恐怕没时间帮您洗被褥了。”钱婶小心翼翼地回答道,觑着周时初的脸色,生怕她一不高兴又把她大骂一顿。 之前原主这个作精,见家里居然买了仆妇来伺候,便发了好一顿主子的瘾,吩咐钱婶做这个、做那个的,把她吩咐得团团转,累得她差点口吐白沫,最后还是原主过完了主子的瘾,才饶过了钱婶。 所以这会儿钱婶还以为周时初是故意让她洗被褥的,毕竟不年不节的,谁家无端端会洗被褥啊?至于脏不脏的?别说笑了,普通人家一年到头都不洗一次被褥,因为生怕被褥洗得多了破得快。 当然,李家因为李蔚当了个小武官的缘故,不会那么邋遢抠搜,但也不到奢侈的地步,最多比普通人家好一点儿,所以无缘无故就洗被褥,这真的像是周时初故意折腾人的做法。 周时初可不考虑这么多,她现在是极品,自然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当然,她也不会故意折腾钱婶,于是说道:“那明天洗、后天洗都行,你有空就洗吧!” 钱婶意外她没发脾气,喏喏地应了。 周时初拎着周时晚到院子里洗漱,幸好这院子里有一口井,倒是不用去外边挑水。 “好了,学着我怎么刷牙,不要把青盐咽下去了,用牙刷沾着青盐刷牙,慢慢刷……”周时初一边刷牙,一边给周时晚示范。 没办法,周时晚居然从来没刷过牙,之前是家里条件不好,周时晚年纪又小,所以周家父母就没来得及教她,后来周家父母没了,原主又对这个妹妹不上心,自然不会教她刷牙,所以周时晚就一直脏兮兮的。 但周时初来了,可不能由着她当个脏孩子了。 周时晚笨拙地拿着她的小牙刷,学着周时初的动作刷牙,但她到底没有经验,不由自主地就把青盐和水吞下去了,还忍不住咳嗽起来。 周时初连忙让她喝几口水:“别把水咽了,在嘴里冲冲就吐出来。” 周时晚照做了,好一会才停止了咳嗽,一张瘦瘦的小脸因为咳嗽,倒是有了点血色,眼睛又湿漉漉的,抬起来看周时初的时候,总算有点小孩子的可爱了。 “继续吧,多试几次就会了。”周时初又给她示范起了刷牙的动作。 李蔚在屋里,听见周时初的声音,忍不住从窗外看去,就看见她居然耐心地教自己的妹妹刷牙,顿时抬头往西边天空望去,看是不是今天的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周时初这个好吃懒做,从不管别人只管自己的女人,居然会把精力分到自己妹妹身上了?! 这破天荒的一幕让李蔚都怀疑周时初是不是换了个人做了。 钱婶很快就把早饭做好了,其实这会儿的早饭没什么好吃的,不是高粱粟米粥,就是用面粉做的胡饼,种类少,味道也一般般。 这时候的餐饮文化还没有经过太多发展,后世的什么煎烹炒炸、八大菜系就别想了,这时候的烹饪方式大多都是煮和烝,少量的做汤、烤肉,调味料种类也少,所以味道实在不咋样。 周时初喝着味道寡淡的粟米粥,就着咸菜,终于填了填肚子。 她觉得自己要是一直都只能吃这样的饭菜,会抑郁的,因此决定自食其力。 她带着周时晚上街去了,周时晚自从父母没了之后,还是第一次上街,因此即使性格怯懦,但看到街上热闹的场景,还是忍不住眼睛发光,好奇又新鲜地到处看起来。 周时初想着这好歹是自己的便宜妹妹,不能太亏待了,于是给小家伙买了肉包子和糖葫芦。 周时晚得知这两样吃食是给自己的买的时候,两只眼睛发出来的光简直能闪瞎周时初的眼,她这样高兴,居然都不怕自己这个坏脾气的姐姐了,小小声地跟周时初说:“姐姐也吃……” “姐姐当然会吃,这是给你买的,你吃吧。”周时初说道,又跟小贩买了两只肉包子,这会儿的肉包子给料都很实在,皮薄肉多,香喷喷的,吃起来让人十分满足。 周时晚捧着快比她脸大的肉包子啃着,吃得满嘴是油,脸上少有地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毕竟是小孩子,只要家人一靠近,就能轻易地被哄好,根本不会记仇。 周时晚心思单纯,只知道平时一向不理会自己的姐姐,带她出来逛街,又给她买了肉包子吃,她就很高兴了。 318、听说我是极品(5) 因为是朝代末期,正逢乱世,民不聊生是常态,但翠城是男主穆云超的大本营,所以这里的百姓生活还算可以,不像外面战乱区的百姓流离失所、尸横遍野。 周时初牵着妹妹逛了半天的街,大概了解了这里的经济发展状况,毕竟男主有主角光环,他的大本营自然是比较和平安乐的,街上有店铺摊贩,百姓脸上也有笑容,小孩们能打打闹闹,看起来生活得不错。 周时初想了想,觉得自己还是继续在这里苟着好了,外面太乱了,她虽然能自保,但要是带着一个才几岁的小孩子,那就太不方便了。 她想事情想得入迷,牵着周时晚的手就走得快了些,一不小心,周时晚就啪地一声摔到了地上,这才把周时初惊醒了。 周时初刚要把她从地上抱起来,忽然从旁边冲出来一个年轻的姑娘,飞快地把周时晚抱起来,然后一脸不悦地对周时初道:“你怎么当人姐姐的?没看到你妹妹腿短吗?还故意拉着她走得那么快,害得她摔倒受伤……” 周时初看清了这女人的脸,顿时挑了挑眉,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来,这不正巧了吗,这女子正是她刚穿越来的时候,那个苦口婆心劝说自己的柳夫人的大丫鬟——清月。 果然,清月刚说完这句话,身后就传来一个柔柔的女声:“李夫人,你也来逛街吗?只是怎么没照顾好你妹妹?你妹妹那么小,带上街的话最好还是抱着,比较安全,只是牵着手的话,很容易摔倒或者被拐子拐走的。” 柔弱美丽的柳夫人温柔善良地对周时初提议道,还抽出手帕擦了擦周时晚的嘴角,说:“小姑娘,嘴角都脏了呢。” “柳夫人,您这是微服私访啊?怎么不多带点人,万一宋阀、袁阀的人潜进翠城,把您绑走了威胁咱们主公,那可怎么办?”周时初眨了眨眼,一脸担忧地对柳夫人道,这位柳夫人正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角柳嫣,穆云超的妻子。 柳夫人顿时脸色微顿,显然没想到周时初说出这样有深度的话来,还有些诧异地看了几眼周时初,在她印象里,周时初就是个野蛮愚蠢,毫无见识的村姑,即使走了狗屎运嫁给李蔚,也上不得台面。 “李夫人您别危言耸听,咱们夫人带着人呢,有阿大、阿二他们两人就足够了,咱们翠城在主公的治理下,不可能有其他势力的人潜进来,您这是白担心了。”清月快言快语地说道,比柳夫人这个主人还有派头。 “哦,那就当我是多心了吧。”周时初敷衍道,也不知道这主仆俩是怎么回事,干嘛对她一个校尉的妻子这么关注。 “那你们继续逛吧,我和妹妹就先告辞了。”周时初牵过周时晚的手,对柳夫人摆了摆手,说完就要离开。 “哎,李夫人,您别走得太快啊,你妹妹腿短步伐太小,很容易摔倒的。”清月连忙又提醒了周时初一遍。 周时初干脆把周时晚抱了起来,柳夫人和清月就皱着眉看着她离开的背影。 “这个李夫人真是不靠谱,不知道李校尉怎么受得了她的……”清月在一旁嘀咕道。 “李校尉一个月都没几天回家的,相处时间段,自然能受得了。”柳夫人说道,然后又蹙了蹙她好看的眉,“只是要是李夫人不改改她的性子,迟早会跟李校尉分开的。” “她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走了运嫁给李校尉不好好珍惜就算了,还做出那么多出格的事来,一点儿都没有做人、妻子该有的贤淑能干、勤俭持家!”清月愤愤不平地说道,她是见过来跟穆云超议事的李蔚的,觉得李蔚一表人才,在打仗上又有天分,粗俗不堪的周时初一点都配不上他。 “好了,这是人家的事,咱们再着急也没用。”柳夫人柔柔说道,她作为穆云超的妻子,早就把自己当成是丈夫下属的主母,很想当个贤内助,帮丈夫管理好他下属的后院,让他们能毫无后顾之忧地为穆云超出力,她做这些的时候很顺利,直到周时初横空出世。 周时初不贤惠、不勤俭,更不持家,不教导继子,只在乎自己,关键她还做得毫不掩饰,明显会影响到李蔚,让他无法安心为穆云超做事。 所以自诩为主母的柳夫人,就把掰正周时初、教导她当做自己的分内之事,这也是为什么昨天她会出现在李寡妇家,劝说周时初的原因,她要当个贤内助呢,连丈夫下属的后宅之事都要处理。 只可惜周时初是个主意大,根本不用她来处理,自己就把李寡妇觊觎丈夫的事情解决了。 周时初一边抱着妹妹,一边想着柳夫人的事。 柳夫人本命柳嫣,是个重生的,她上辈子并没有嫁给穆云超,而是嫁给另一个割据势力宋家的大公子宋居,只是宋居并不是争夺天下的胜利者,她作为战败者的女眷,丈夫被杀,她就被其他人抢了去做妾,悲惨地过儿一生。 而穆云超才是那个夺得了天下的人,所以这辈子重生后,她就说服父亲投资穆云超,带着厚厚的嫁妆嫁给了穆云超,等着以后母仪天下,当开国皇后。 周时初笑了笑,柳嫣这做法很正常,人之本性,想抱个大腿被带飞,又肯付出努力,已经算很不错的主角了。 只是这个女主有点——多事,她觉得原主是个极品,不适合当李蔚的妻子,会给李蔚拖后腿,便一心想教导原主当个贤妻,要求原主这不能做、那不能做,自以为是好心好意,但原主本身就不是个喜欢被人管束的人,自私惯了,突然被要求当个大公无私的贤内助,她可不就很憋屈吗? 可惜柳夫人地位比她高,她反抗不了,憋屈着憋屈着就变态了,不敢反抗柳夫人,便把火气对内发、泄,发、泄到李继和周时晚身上,只是李继是个滑溜得,被她一打骂就逃跑、反抗,还会跟李蔚告状,原主只好瞅准了自己的妹妹当情绪垃圾桶和沙包。 319、听说我是极品(6) 终于,在周时晚快要被原主虐死的时候,穆云超终于攻下了三分之二的天下,于是他们搬迁到了另一个城,可是在搬迁的路途中,有之前被穆云超灭掉的势力的余孽报复,趁着众人搬迁之际,大肆屠杀,原主就在这场屠杀中死掉了。 原主死了,柳夫人松了一口气,觉得李蔚终于不用被妻子拖后腿了,为了拉拢李蔚,她还把清月介绍给李蔚当第三任妻子…… 是的,就是她的大丫鬟清月,把一个丫鬟嫁给丈夫的得力属下,不知道柳夫人是怎么想的,大概她觉得清月性格比原主好多了,肯定能当好李蔚的贤内助,李蔚娶了她是占了大便宜。 不知道李蔚是碍于她的地位才把人娶了,还是真的不在意娶一个丫鬟,总之,柳嫣做的这个媒是成功了,她还很得意,觉得把自己的心腹手下嫁给丈夫的心腹手下,是一段佳话…… 周时初想到这里,都有些想笑,柳嫣不知道是不是太——不食人间烟火了,她的心腹手下是个丫鬟,可李蔚是个官,两人之间的地位云泥之别,她到底是怎么好意思做这个媒的?也许觉得只要有真爱,就不必在意地位身份之别? 周时初默默地在心里为李蔚点了根蜡。 “大娘,卖菜的地方在哪儿啊?”周时初拉住一个路过的大娘,问道,她不清楚这个时代有没有菜市场。 “往前走拐个弯,就有卖菜卖肉的摊子了,只是你这个时候才去的话,就不生什么好菜好肉了。”大娘好心地说道。 “没关系,我就去看看,有好的就买,不好的就不买。”周时初回答道。 她走了没一会儿,果然就看到了卖菜的摊贩,她上前去挑了好一会儿,找到了姜葱蒜这三样基本的调味料,又到肉摊上买了两斤五花肉,才回家。 李蔚这个时候在家,看见她回来,只是淡淡地瞄了一眼,就继续做手里的活儿了。 周时初把周时晚放到地上,说:“你去玩吧,姐姐去做好吃的。” 周时晚看了看她,却根本没离开,跟在她身后像条小尾巴一样,进了厨房。 “夫人您买了猪肉?哎呀,猪肉不怎么好吃,咱们还是吃羊肉吧,老爷喜欢吃羊肉。”钱婶看见周时初拿进来的猪肉,便皱了皱眉,说道。 这时候的人大多喜欢吃羊肉,觉得猪肉是底层的贱民吃的,上不得台面,所以除非买不起羊肉,又想沾些荤腥,才会吃猪肉。 而李家是吃得起羊肉的,所以钱婶才会对周时初买猪肉并不认同。 “我喜欢吃猪肉,你给老爷做羊肉吧,猪肉我自己来做。”周时初淡淡地看了钱婶一眼,钱婶见她脸上没什么表情,立马想起她是个坏脾气,可不能容忍别人对她指手画脚,顿时把劝说的话咽了回去,不敢再多说什么了。 周时初找了个大萝卜,又看到有一块水豆腐,于是决定做个豆腐肉丸和萝卜丸子,她挽起衣袖,拿起菜刀,就把猪肉剁成了肉沫,又把萝卜切成细丝,豆腐捣碎,分别装入两个大碗里,各自加入一些肉沫和面粉以及调味料,便拌成糊状,捏成一个个婴儿拳头大的丸子,放入油锅里炸。 没过一会儿,一股诱、人的香味便窜了出来,直往人的鼻子里钻,让人口水直流,周时晚在一旁馋得直咽口水。 周时初动作很利索,没用多少时间,就炸了两大碗满满的豆腐肉丸子和萝卜丸子,香喷喷,黄澄澄的丸子看着就很有食欲。 周时初夹起一个豆腐肉丸,吹了吹,递到周时晚嘴边,周时晚顿时惊喜地瞪大了眼睛,迫不及待地把丸子叼住了。 “小心些,有点烫。”周时初拿了只小碗,各自夹了两个萝卜丸子和豆腐肉丸子,让周时晚端着吃。 她自己也夹起一个豆腐肉丸,放入嘴里,一咬,鲜香甜美,好吃极了,她忍不住眯着眼享受起来,这时代的豆腐都是手工做的,格外鲜甜,猪肉也是纯天然饲养,只要除掉腥味,那怎么做都不会难吃。 “钱婶!你做了什么好吃的?好香啊!”李继的声音从外面传来,人未到、声先至,没一会儿就听到快速的脚步声。 李继像只小牛犊一样从外面跑了进来,凑到钱婶身边就到处找吃的。 “小少爷,香的是夫人做的肉丸子。”钱婶连忙说道,她也没想到夫人居然真的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丸子来。 李继这才发现案几旁站着的周时初和周时晚,她们姐妹俩正一人一个丸子吃着,李继立马跑过去嚷道:“我也要吃!” 说着还用手直接往大碗里拿丸子,周时初见了,眉头皱得死紧,立马拍了一下李继的手,说:“手都不洗,居然用手拿?找死是不是?” 李继立马横眉竖目地说道:“我就用手拿!就用手拿!你管得着吗?”说着还要伸手。 周时初顿时火了,她不是不让李继吃,只是不许他用手拿而已,这么脏,他拿过了别人还怎么吃?膈应死了。 见他还这么作死地故意挑衅自己,周时初立马把手中的筷子往案几一方,一手飞快地抓起李继,另一只手啪啪地往李继屁股揍,连连打了他好几下。 李继没想到她居然真的出手打自己,立刻炸了,挣扎道:“臭女人!你居然敢打我!后娘果然是坏人,我要跟我爹告状!爹!你的亲儿子快要被后娘打死了!后娘自己吃好吃的,不让你儿子吃,还要打死你儿子啊……” 李继嚎得震天响,还不甘示弱地挣扎,想跟周时初对打。 周时初一只手就把李继的两只手按得紧紧的,让他徒劳无功像条翻肚皮的鱼一样挣扎,然后面无表情地捡起一根干树枝,狠狠地往他屁股上揍,李继被揍得鬼哭狼嚎的。 钱婶连忙劝道:“夫人,快别打了,万一把小少爷打坏了怎么办?” “不会打坏的,他皮糙肉厚,很经打。”周时初可不是好人,熊孩子既然欠揍,那她就不客气了。 她都是极品了,当然是想打孩子就打孩子了,干嘛在乎那么多? “这是在干什么?”李蔚忽然出现在厨房门口,一双浓眉皱得紧紧地看着周时初和李继。 320、听说我是极品(7) “爹!这坏女人打我!”李继看见李蔚的身影,立马开口告状了,“我就说她狠毒了吧!快来救我……” 周时初松开手,把李继放开,李继立马像条泥鳅一样飞快地滑向他爹身后,即使带了顿打也丝毫没影响他的速度。 李蔚定定地看向周时初,等待她的解释。 “你这儿子想偷东西吃,却连手都不洗就直接用脏手拿,我劝不听,只好上手打了。”周时初抱着胳膊冷声说道。 李蔚扫了一眼放在案几上的两大碗香喷喷的丸子,低头问李继:“她说的是真的吗?” 李继当然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于是脑袋摇得像只拨浪鼓,连连否认说:“不是!他污蔑我,她就是想打我,想欺负我!” 周时初轻蔑地看着他:“你说谎之前,好歹把你那双脏手藏一藏,又把钱婶收买一下。” 李继一听,顿时做贼心虚地把自己的双手藏在了身后。 好了,现在他是不打自招了,李蔚看出来了他的把戏,但也没有立刻下结论,毕竟周时初在他这里也没什么信用,所以他询问在场的钱婶:“钱婶,这事是夫人说的那样吗?” 钱婶瞧了瞧周时初,连忙点了点头:“是的,少爷确实想吃丸子,但不肯洗手,夫人才阻止他。” 李蔚于是揪着李继的衣领出去了,李继吓得挣扎求饶:“爹!我错了,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碍眼的人离开了,周时初问钱婶:“你做完羊肉汤之后还有其他羊肉剩下吗?” 钱婶说:“还有一块羊里脊肉。” “留给我吧,我炸几块羊排。” 钱婶虽然有些疑惑,但按照吩咐,把那块里脊肉留给了周时初。 周时初把那块里脊肉切成巴掌大的块状,用擀面杖把肉砸了几遍,砸碎羊肉的筋膜,让肉质更嫩,再用各种调味料腌制这些砸好的小羊排。 可惜这会儿没有面包糠……不过有面粉和鸡蛋调成的糊糊裹着羊排来炸,也算不错了。 一块块羊排下了油锅,浓烈的肉香味顿时飘了出来,被炸成金黄油亮的肉排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 钱婶刚刚在一旁看着周时初的一系列动作,还以为她是拿着羊肉胡闹,没想到这会儿居然看到她真的做出了很诱、人的成品,就十分惊奇了。 “夫人,您真的做出这什么炸羊排了?!”钱婶凑上来,好奇地看着。 “你认真看我的做法,记住了,下次要学会。”周时初对她说道,总不能每次自己想吃炸羊排了都得自己动手做吧?所以培养一个人就很有必要了,钱婶正好合适。 “夫人,您是说我可以学这个烹饪方法?可这不是您的秘方吗?我哪里有资格学?”钱婶一副内心很挣扎的模样,这时候私人的做菜方法确实算得上是一种秘方了,许多人家里都只是传给自己的子孙,绝不可能传给别人的,而钱婶只不过是一个下人,周时初就说让她学,这怎么会不让钱婶震惊。 钱婶确实想学,但她又怕周时初以后会后悔,所以才一再地询问她。 周时初没有把这点小事看在眼里,点头道:“我说你有资格学就有资格。难道我以后想吃这道菜了还得自己做?” “不不!当然是奴婢做!”钱婶激动地说道,“夫人请放心,奴婢一定会对这道秘方保密!谁也不可能从手中知道这羊排的做法……” 周时初无所谓地点了点头。 李蔚在自己的书房里和几个手下说事,忽然就闻到一股钻心的香味儿,极其诱、人,仿佛带着钩子,勾着人心中的馋欲。 “老大,你家里今儿做了什么菜?这么香!”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大汉使劲儿地吸着鼻子,询问道。 “对啊老大,这香味太勾人了,老子口水都流出来了。”另一个消瘦些的男人也笑眯眯地说道。 “嘿嘿,老大,咱们今儿能不能在你家蹭顿饭啊?”剩下那个矮胖矮胖的黑盘子眨着小眼睛,奸诈地问道。 “对对!这天色也不早了,咱们家里肯定都吃过饭了,我早上出来的时候特意叮嘱过家里人不用给我留饭,唉!看来要饿肚子了。”络腮胡子一边说还一边用眼睛偷偷看李蔚。 李蔚哪里看不出自己这三个手下的把戏,瞪了他们一眼,便说:“行了、行了,你们说了这么多,还不是想留在我家吃饭?我又不是不让你们留!” “谢谢老大!老大真好!”络腮胡子大喜,连忙道谢。 “老大这可是你自己答应的啊,可不能反悔!”矮胖子嘿嘿地提醒道。 “闭嘴吧!我还没有那么扣,连顿饭都不肯让你们吃。”李蔚看着这三个手下,糟心地说道,“你们三个用得着吗?不过是一顿饭。” “饭是饭,但菜不一样啊,不知道你家里做了什么菜,居然有这样的香味,我肚子里的馋虫都被勾醒了,受不了了……”络腮胡子摸着肚子说道,还不停地咽着口水,馋得那个样子,李蔚看一眼都觉得眼疼。 没过多久,钱婶果然来请他们出去吃饭了。 “嫂子,嘿嘿,真是不好意思,要蹭你家一顿饭了。”络腮胡子,也就是王山笑得一脸憨厚地对周时初说道。 周时初看了一眼李蔚,见他没说什么,顿时明白这是他同意的了,于是便回答道:“欢迎,不必客气,随便吃就是了。” “多谢嫂夫人了。”那个矮胖的洪盛客气地说道,心里却想着自己老大这个传说中的泼妇妻子,看起来并不泼妇啊,不知道怎么传出来的名声这么坏。 不过他很快就没功夫想东想西了,因为桌子上的几盘子菜牢牢地吸引住了他的目光。 李蔚是行伍出身的大老粗,他的手下自然也是,没有什么食不言寝不语以及男女分席 的规矩,所以这一餐周时初姐妹和李蔚他们是在同一桌吃的,大家都是粗人,不在意什么规矩礼仪,自然也不拘谨,于是吃得十分热闹。 “哎呀,我老王还没吃过这样的丸子,这是什么肉做的,味道这么鲜美?”王山吃了一个豆腐肉丸子,立刻惊喜地询问。 321、听说我是极品(8) “是猪肉和豆腐做的。”周时初说道,王山夹的是豆腐肉丸子。 “是嫂夫人做的吗?嫂夫人厨艺真好。”王山吹捧道,他又吃了两个肉丸子,这肉丸实在太符合他的口味了,他忍不住要吃,李蔚都瞪了他好几眼了。 “算不上好,这肉丸子做法很简单。”周时初说道,“你可以试试萝卜丸子,也别有一番风味。” “好!”王山果然吃了另一种丸子,顿时眼睛便亮了,“萝卜还有这么好吃的吗?嫂子,你这萝卜是不是很特别的品种啊,怎么吃起来跟我们平常的不一样?” 周时初忍不住笑了,说:“不是特别的品种,就是普通的萝卜。” “那肯定是嫂子的巧手让这萝卜都变得高贵起来,味道也更好了,要是用萝卜做的丸子全是这样的味道,那我可以天天吃萝卜!”王山说得信誓旦旦。 “对对,我也可以……”洪盛也连忙附和,他确实从来没吃过萝卜丸子,味道新奇鲜美,他觉得自己每天都可以吃。 “好吃就多吃点。”周时初笑眯眯地说道,客人喜欢自己的手艺,是做菜人最高兴的事了。 “还有这一块块金黄的是什么肉啊?外脆里嫩,酥香爽口,我从来没吃过。”洪盛问道。 周时初道:“是羊肉啊,用面粉和鸡蛋糊裹了放油锅里炸。” “真的是羊肉吗?我居然没吃出来,嫂子的手艺真是绝了!”王山这个捧场王又喋喋不休地把周时初的厨艺赞美了一遍,吃东西的速度居然也没落下,真是厉害。 李蔚倒是一言不发,但他那双不停地往豆腐丸子和炸羊排上夹的筷子却足以说明他的喜好了。 只是这三样菜量都不大,更别提这会儿有四个饭量很大的男人在座了,肉丸子和萝卜丸子以及炸羊排很快就吃完了,王山意犹未尽地对周时初道:“嫂子,你做的这些菜真好吃,就是太少了些,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多做一些?” “对对!我们都还没吃过瘾呢,唉,本来要是从来没吃过的话,咱们还不会想,但吃到了却又没法吃够,这就很熬人了,嫂子就当行行好,可怜可怜咱们,满足一下咱们的胃口吧……”洪盛也厚着脸皮恳求周时初。 周时初看在他们这么捧场的份上,很爽快地说道:“你们明天还可以来,但食材要自带。” “好!我明天就抗一头羊来!”王山立马说道,生怕晚一些答应,周时初就会反悔。 洪盛也连连点头:“嫂子还需要什么?我们可以一起带过来。” 周时初也没跟他们客气,说:“看你们想吃什么了,打猎猎到的野兔野鸡,上山采到的菌菇木耳都可以。” “这些我们都可以搞到,到时候就麻烦嫂夫人了。”王山眼睛一亮,立刻机灵地说道,野鸡野兔他们自己可以猎到,菌菇木耳等山货可以找村民买啊。 李蔚见三个手下兴致勃勃地跟自己那个便宜妻子商量好了明天的吃食,说得热火朝天,可偏偏像是把他忘了似的,根本没询问过他的意见——虽然他并没有什么意见,反而很期待明天的吃食,但他总是这一家之主和王山他们的老大,怎么就不找他说说呢? 心中像有只猫爪在挠的李蔚莫名地觉得有些些委屈和憋闷。 “老大!我以前真是误会嫂子了,还以为她真的像其他人说的那样不堪呢,没想到完全不一样,嫂子爽快又好客,厨艺也好,果然传言不可信啊。”王山搭着李蔚的肩膀,感叹道。 “就是,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缺德,把嫂子的名声传得那么坏!肯定是那些嫉妒嫂子的人。”洪盛愤愤不平地说道。 李蔚沉默了,这三个手下以前并没有来过李家,不知道周时初的德行,才会以为传言是假的,但李蔚自己很清楚,之前的周时初真的就是传言中那样,虚荣自私又愚蠢自大。 甚至昨天回来周时初还跟泼妇一样跟他闹了一场,今天才消停了些,还有模有样地做了好吃的菜,热情大方地招待了自己的手下。 李蔚有些茫然,周时初变得似乎也太快了些,怎么昨天跟今天像是两个人一样,为人处世完全不同,但他又想不通到底是怎么回事,毕竟周时初还是那个人,不是别人假扮的,他作为一个观察力很强的人,这点还是可以肯定的。 “老大你怎么不说话啊?是不是这顿吃得太撑了容易走神?”王山挤眉弄眼地说道。 李蔚一巴掌把他的大脑袋拍到一边,冷漠地说“滚你的,你才吃得太撑!” “哈哈老大你别说,我还真的吃撑了,没办法,谁让嫂子的手艺好呢,我实在是忍不住,就吃多了。”王山哈哈笑着说道。 “老大,你可真有口福啊……”洪盛一脸羡慕,“不像我,家里那婆娘做的菜就跟猪食一样,勉强吃不死人,想好吃却是不可能的。” 王山和洪盛都对李蔚羡慕嫉妒极了,李蔚却没办法说出自己也是第一次吃周时初做的菜,只得闭着眼听他们羡慕自己。 周时初可不知道自己才露的一点点厨艺就把李蔚的手下征服了,她正拿着一块布,准备给自己和便宜妹妹做衣服。 原主倒是有不少衣服,但都是花里胡哨的,穿着像是山鸡,又像是花枝招展的老鸨或者媒婆,她年纪轻轻的,愣是把自己往俗气里穿,白费了一张还算不错的脸。 原主长得不算什么大美人,毕竟以前不是大小姐,是要下地干活的农家女,皮肤黑还粗糙,虽然五官端正,脸型不错,但不会穿衣打扮,还穿得花里胡哨,衣服都喧宾夺主了,谁还记得她长什么样啊,都只记得她不是省油的灯,作天作地,令人生厌。 所以周时初不会重蹈覆辙,她买了布料自己做衣服。 “哼!又拿我爹的钱来挥霍了,真不要脸……”李继看见周时初手上那块布,便阴阳怪气地说道。 周时初眯了眯眼,故意气他:“就挥霍了怎么了?谁让他是我男人呢,我挥霍他的钱天经地义,你再嫉妒也没用!” 李继果然气得跳脚大骂:“你、你太坏了!我让我爹不给你钱!” “那也得你爹同意啊。”周时初满不在乎地说道,她又不是原主,李蔚不给钱,她也能养活自己和便宜妹妹。 322、听说我是极品(9) 周时初给自己和周时晚各做了两套衣裙,周时晚收到衣服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抱着衣裙小心翼翼地问:“真的是给我的?” “是给你的,要不然这么小的衣服,咱们家里谁穿得下呀?李继是男孩子,又不穿裙子。”周时初点头回答道。 周时晚顿时高兴得眼睛一亮,像对宝贝一样对这两套新衣裙,她现在穿的衣裙全是父母在世的时候做的,因为她长了一岁,衣服都变小了,衣袖和裙子短了不少,但之前原主不管她,她只能这么穿。 现在周时初居然真的给她做了漂漂亮亮的新衣裙,她一下子就觉得姐姐不像之前那么可怕了,现在都敢凑上前去跟姐姐说话了。 周时初从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拿了些银子出来用,李蔚给原主的家用早就被原主挥霍掉了,所以她只得用自己的。 她打算去街上买些食材,明天开始做包子卖,她现在不是原主,不能理直气壮地用李蔚的钱财,所以只能自力更生了,而卖吃食是最简单方便的挣钱方法。 周时初买了面粉、猪肉、羊肉以及一些白菜、酸菜回来,几乎把本来就狭窄的厨房堆满了。 钱婶震惊地问道:“夫人,您买这么多食材回来做什么?最近食材要涨价了?还买这么多肉,放着会变坏的吧?” 周时初道:“我是买回来明天做包子用的。” “夫人,您打算做多少包子?吃得完吗?”钱婶看着那一堆食材,有些不敢相信,以为周时初又要胡闹了。 “不是咱们自己吃,我打算明天卖包子。”周时初直接说道。 “卖包子?可是夫人,您怎么能去卖包子呢?老爷知道了不会同意的……”钱婶很笃定地说道,虽然家里还是没什么钱,但李蔚做到了校尉这个职位,虽然还不算什么大官,但以后肯定还会继续升上去的,要是周时初这个当家主母却卖包子,会让人耻笑的。 “他为什么不同意?我卖包子是用自己的双手挣钱,又不是去偷去抢,哪里见不得人了?难道他才做了个芝麻大点的官儿,就忘了自己曾经也是个泥腿子?”周时初翻了个白眼道。 钱婶还想继续劝说,但周时初已经决定了的事就不可能改变:“钱婶,你不用多说了,你家老爷的俸禄能有多少?养活咱们一家勉强够了,但我想要的不仅仅是活着,还想要活得更好,他不能满足我这个要求,那我自己出来挣钱难道也不行吗?” “钱婶,现在是什么世道,说不定咱们哪天就命都没了,所以何必在乎那么多呢?卖包子并不丢人,没钱才丢人呢。”周时初一大堆话成功把钱婶说服了。 其实这也是因为现在是王朝末期、乱世初现,百姓民不聊生,大家没有多余的精力关注在除了保命、生存之外的方面的原因,活下去已经拼尽了全力,那所谓的世俗礼仪规矩就会越发松散,所以周时初这个校尉夫人当街卖包子算什么,当日卓文君都能当街卖酒了。 当然,在盛世太平时期,以周时初的身份是不合适去卖包子的,否则她一家能被大家的唾沫星子淹死,但现在是乱世啊,所以大家都很宽容,周时初出格一些算不了什么。 周时初尝过街上土著居民卖的包子,味道确实有不错的,但周时初穿越过了那么世界,吃过不知道多少种包子,所以想要做出比土著居民更好的包子,那是轻而易举的。 她细细地调好各种馅料,又和钱婶一起揉了面团做包子皮,两个人早早起来,就开市包包子,一个多时辰后,已经包完了所有的馅料,总共做出了三百多个包子。 蒸包子的时候,本来还没睡醒的李继和周时晚活生生地被包子的香味熏醒了,李继迷迷糊糊地光着脚走到厨房,说:“钱婶,你做了什么好吃的,我要吃!” “要吃就刷牙洗脸,否则不给你吃。”周时初嫌弃地看着眼角还带着眼屎的李继,说道。 李继听见她的声音,顿时清醒了不少,还想要和她吵几句,奈何包子的香味不断地往他鼻子里钻,让他抓心挠肺地恨不得立马用手抓了吃。 但他已经被周时初和他爹教训过了,便只好妥协了,飞快地跑出院子去洗漱了。 还没半盏茶的时间,李继就洗漱好跑进来了,周时初没有为难他,给他各拿了几个馅料不同的包子,让他端出去吃了。 这时候李蔚也锻炼好回来了,看见他碗里做得格外漂亮、香味又极诱、人的包子,立马说道:“给爹拿一个。” “这是给我的,爹你要吃自己去厨房里拿。”李继跟只护食的狗狗一样,护着自己的包子。 李蔚瞪了他一眼:“白养你了。” 他难道不想自己去拿吗?这不是不好意思吗?他之前起床的时候就听到周时初和钱婶做包子的动静了,得知这是周时初做来卖的包子,他就忽然不太好意思大咧咧地去拿来吃了。 他自己不想,但奈何包子的香味太浓了,让他的口水不由自主就直流,偏偏李继这个不肖子还在他面前大口大口地吃着,那极其勾人的香味像是带着钩子,把他的肠胃翻得咕咕乱响,实在受不了了! 李蔚把心一横!虽然他很不喜欢周时初这个女人,但她现在还是自己名正言顺的妻子,自己吃她做的东西不是天经地义吗? 于是给自己加厚了脸皮的李蔚径直往厨房里去了。 “咳咳。”李蔚站在厨房门口轻咳了几声,但没人理会他,钱婶正顾着烧火,没注意到他,而周时初倒是看见他了,却只是扫了他一眼就不理了。 “这包子做得挺香的啊。”李蔚见实在没人管他,他只好自己找台阶下了,边说边走了进去。 “没想到你还有这个手艺。”李蔚没话找话地说道,显然这话是对着周时初说的。 “我手艺还多着呢,你以后会知道的。”周时初点头,毫不谦虚。 李蔚被她的话一噎,没想到她不按常理出牌,自己夸了她的手艺,接下来不应该顺理成章邀请自己品尝包子吗? 323、听说我是极品(10) 正当李蔚想着要不要直接说想吃包子的时候,钱婶终于注意到了他的存在,立刻很贴心地问道:“老爷要吃包子吗?有羊肉包、猪肉包还有青菜包等各种不同馅的包子,少爷想吃哪种,或者是各种馅的都要?” “都要。”李蔚立马说道,心里还想着要不要给钱婶加点月俸。 钱婶利索地给李蔚夹了好几个包子,把大盘子装得满满的,周时初在一旁看着,并没有阻拦,毕竟原主之前花了李蔚不少钱,李蔚吃点她的包子并不过分,这点她还是清楚的。 周时晚这时候也起来了,偷偷摸摸地缩在厨房门外,探着个小脑袋往里看,见大人们发现她了,又吓得缩回了脑袋。 “周时晚,赶紧去洗漱了再来吃包子,不洗漱不给吃。”周时初直接说道。 “好!”周时晚听了立马应道,小奶音虽然还是小小声,但回答得很迅速,回答完还真一溜烟往外跑去洗漱了。 终于,好不容易把三百多个包子都蒸好了,周时初便和周婶运去街上卖了,幸好家里虽然没有什么钱,却依旧有一头驴和驴车,周时初自己琢磨了一会儿,就很顺利地学会了赶驴车,成功把包子运走了,都不用麻烦其他人。 周时初做的包子香味非常霸道,因为有碳火热着,包子的香味便随着驴车经过的地方飘了一路,于是还没到热闹的大街上,就被包子香味吸引住了的路人喊停了。 “夫人,没想到咱们的包子这么受欢迎,咱们才走了一半路就卖掉十多个了!”钱婶数着收到的铜板,高高兴兴地对周时初道。 “这是肯定的,咱们的包子多香啊,一闻就能闻出来肯定好吃。”周时初得意地说道,她的手艺可不是假的。 周时初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也没有卸下家伙,直接放在驴车上就开始卖了。 “哎呦,这位娘子你们卖得是什么包子啊,这么香!”一个大娘还没等周时初的驴车挺好,就凑上前来询问。 周时初打开蒸笼的盖子,瞬间一股白雾腾升而起,浓烈又霸道的香味不容分说地钻进路人的鼻子,立马迎来了许多好奇的人。 “卖什么吃食的,这么香?” “哎,别挤!别挤!这是卖包子的。” “包子?刚好我还没吃早膳,就在这里卖了!” …… 钱婶虽然预料到了包子肯定好卖,但她万万没想到会这么畅销,驴车前挤满了闻香而来的人,个个挤上前来要买,幸好她手脚利索,才能动作迅速地按照客人的要求给他们拿包子。 周时初则是算账收钱的人,她心酸速度快,谁买了几个包子,要多少钱,或者找多少钱,她都能算得一分不错,算账的动作快得让人眼花缭乱。 在这样的情况下,周时初这三百多个包子才一个多时辰就卖完了,钱婶累得腰都有些酸痛了,却高兴得见牙不见眼,说:“夫人,咱们的包子做少了,太早就卖完了,咱们明天多做点吧!这早早就卖完了多可惜啊。” “不要太贪心,咱们只有两个人,做不了太多的,最多明天做到五百个,已经顶天了。”周时初很有自知之明,翠城虽然在穆云超的治理下,在这乱世中是一股清流,几乎是世外桃源,但百姓舍得拿出来花的闲余的钱注定不会太多,毕竟这乱世大家都缺乏安全感,花钱倾向于保守。 她赚点小钱已经很知足了。 周时初数了三十文钱递给钱婶,说:“这是你今天的工钱。” “我、我还有工钱拿?不、不,我是李家下人,已经拿了俸禄,哪里还能再拿一份工钱呢?”钱婶震惊得瞪大了眼睛,连忙拒绝道,“这不符合规矩。” “我让你拿你就拿,你的工作是料理李家的家务事,帮我做包子卖已经属于你工作外的事情来,我当然要给你付工钱。”周时初不容分说的把钱塞给了她,她不是压榨下人的人,做包子可不是轻松的活,她自己这大半天忙活下来都觉得有些疲惫了,更何况钱婶? 而且给她发一份工钱,她会更卖力,工作的积极性上来了,效率就更高。 钱婶推辞不过,只得收下了拿份工资,坐在驴车上回家的时候,脸上的笑容都停不下来,虽然她是李家的下人,但下人也喜欢钱啊,钱婶这会儿觉得周时初这个往日很不靠谱的夫人,特别会做人。 就这样,周时初开始和钱婶每天到街上卖包子,她做的包子好吃,皮薄馅大,物美价廉,每次都是被人抢着买,供不应求,短短半个月下来,已经赚了不少钱。 有时候周时晚也会跟着去卖包子,钱婶和周时初太忙的时候,她也要帮忙打打下手,于是渐渐地就开始敢跟其他人交流了,胆子也慢慢大了起来。 李蔚回家大半个月了,见周时初跟变了个人一样,整天只关心卖包子挣钱,不再跟以前一样到处闹事耍泼、拿钱乱挥霍,像变了个人一样,但她这样的改变无疑是往好的地方变,是他乐于见到的,便只觉得松了口气,希望她永远这样下去,千万不要变回以前那个样子。 他的假期快结束了,明天就要回军营复命,这半个多月在家天天吃好睡好,周时初不跟他闹腾,儿子也不敢淘气,日子过得太舒畅,他居然有些乐不思蜀了,但他不能不回去。 李蔚敲了敲周时初的房门,周时晚已经快入睡了,听到敲门的声音又清醒了,周时初安抚她道:“你继续睡,别怕。” 然后便去开了门,居然是李蔚。 “找我什么事?”周时初抱着胳膊在房门口问道,李蔚回来这些天,除了最开始那天她去李寡妇家大闹了一场,其他时间都相安无事,所以周时初不知道李蔚这回找她有什么事。 “我明天要回营里去了,这些是你接下来的家用,你——好好地管着家,别再像以前那样胡闹了。”李蔚把一个荷包递给周时初,说道。 原来是要离开了,怪不得…… 周时初了然,也没有跟他客气,接过了那个荷包,说:“你放心,我现在还是李家的主母,就不会不管李家。”等她以后哪天不是李家的主母,那自然就不会管了。 324、听说我是极品(11) 李蔚离开之后,周时初的日子跟之前没什么差别,依旧是每天和钱婶以及周时晚卖包子挣钱,而李继就不一样了,没了会严格管束他的亲爹,他就想飞出笼的鸟,每天玩得都快忘乎所以了,学堂自然不可能去的,每天的打拳锻炼也停止了,只会和一群狐朋狗友到处惹是生非、招鸡逗狗,附近的邻居都讨厌死他们了。 只是因为李蔚不在家,而周时初又不是个省油的灯,这才没投诉到家里来,周时初本来还因为李蔚的话,警告了一次李继让他上学去的,但李继性子早就固定了,不可能听她的话,所以只把她的警告当耳边风,每天依旧玩物丧志。 周时初见状立马歇了心思,她可不是来当好后妈的,李继又不是她儿子,他非要堕落,周时初可没那心思掰正他。 如今周时初的包子已经打出了名头,每天早早就有不少老顾客等在她固定摆摊的地方排队,根本不不用吆喝就能卖完,惹得周围的摊贩艳羡不已。 这天正当周时初忙着结账找钱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娇柔震惊的声音喊道:“李夫人!你居然在这里卖包子?” 周时初本来没意识到这声“李夫人”喊得是自己,后面那个女声又喊了几声,加上有“卖包子”这三个子,周时初才意识到那人喊的是她。 她闻声望去,顿时挑了挑眉,这带着好几个下人,衣着不凡,容貌娇美的女人,不正是穆云超的夫人柳嫣吗? “穆夫人你又出来微服私访啊?要不要尝尝我卖的包子?皮薄馅多,汤汁鲜美咸香,绝对好吃,你试过了不会后悔……”周时初仿佛没看到她那不敢置信的神情,热情地招呼道。 “不、不了,妾身吃过了早膳才出来的。李夫人,你怎么在这里卖包子?这不太符合你的身份吧?”柳嫣脸上震惊、不可思议以及不赞同等神色轮换上阵,让周时初看得一阵好笑,这位夫人就是太在乎身份地位了。 “怎么就不符合了,我农家女出身,又嫁了个粗野武夫,在街上卖卖包子不是很正常?”周时初故意这么说道,果然柳嫣脸色顿时变换莫测,蹙着一双柳眉,满是不赞同地说道: “李夫人,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李蔚李大人已经是校尉,算是官身了,你身为他的夫人,也应该维护他的体面,不要做出让他丢了脸面的事才是。” 言外之意,就是周时初卖包子丢了李蔚的脸。 周时初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柳嫣这样的人最是伪善,人家当事人李蔚都对周时初卖包子的事毫无异议,偏偏她一个外人跑来指手划脚,李蔚是她丈夫的下属,但她周时初可不是柳嫣的奴才啊,她有什么资格来指点周时初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于是周时初冷了脸,说:“穆夫人你的意思是我卖包子就是丢了李蔚的脸了?李蔚在家的时候我就开始卖了,他都没有反对,现在穆夫人你一个外人,却来跟我说不能卖包子?我又不是你家的奴仆,李蔚也只是你丈夫的手下,并不是你的手下吧?你有什么资格跑来我面前指责我?是因为你能在李蔚主公身边吹枕头风的原因吗?” “你、你这个粗俗的女人!”柳嫣听到周时初的话,顿时又羞又气,周时初这话可一点儿面子都没给她,最后那句还不亚于是羞辱她一顿了,所以柳嫣羞恼得脸上都快冒烟了,恨不得地上有条缝让她钻进去,她就不用面对此时的场景了。 周围来排队买包子的顾客都听见了她们说的话,听到柳嫣说周时初卖包子是丢人的事,顿时不乐意了: “这位夫人,您管得也太多了吧?周娘子做的包子这么美味,不拿出来卖岂不是很可惜,你可不要害得我们失去这个口福啊!” “就是!看你长得娇娇弱弱的,没想到跟个好管闲事的八婆一样,管到别人头上来了,你这也太霸道了吧!” “你这女人快滚吧,别害得我们没包子吃!” “听着似乎是周娘子上司的女眷?周娘子怼了她,她该不会给周娘子的丈夫小鞋穿吧?” “难说,她这么爱面子的人,被扫了面子,能不报复回来?” “啧啧,这年头当官也没什么前程啊,说不定哪天乱军就打来了,到时候当官的是最先死的……喂,周娘子,要不你干脆让你丈夫辞了官吧!跟着你卖包子好歹也能好好活着啊。” “就是啊,看这女人这么爱管闲事,当她丈夫的下属想必也很辛苦!” …… 柳嫣听着周围人对她的议论,个个言辞都犀利如刀,狠狠地刺向她的心,险些让她羞愤得晕倒过去了。 但她到底经受住了,被丫环扶着,眼眶里含着泪水,愤愤不平地对周时初道:“我只是好心劝告你多为李校尉想想罢了,没想到你却把我的好心当驴肝肺,你不领情就算了,还煽动那么多人来指责我,你、你果然是朽木不可雕!李校尉娶了你真是倒了大霉。” 这种打着“为你好”的名头强迫别人按照她的意愿来做事的人,只不过是虚伪的善良罢了,要是真正为别人好的话,难道不是尊重别人的意愿吗? 所以周时初嘲讽地说道:“穆夫人真的是为了我好,为了李蔚好吗?” “那是当然!如果你不是李蔚的夫人,本夫人才懒得管你卖不卖包子。”柳嫣立马说道,眼神坚定,以显示自己毫无私心。 “唉!”周时初立马戏精上身,演上了,“穆夫人你是不知道,其实我也不想每天辛辛苦苦来卖包子,你以为卖包子很容易吗?不,其实很苦的,每天揉面揉得手都快肿了,做包子皮累得腰都直不起来,蒸的时候又熏得人满身大汗……如果不是为了补贴家用,谁想这么辛苦呢?” “对啊,对啊,做包子很辛苦啊。”另一个排队买包子的大娘点头附和道。 “穆夫人,你觉得我这举动是给李蔚丢脸,这我自己其实也知道的,可是我却不能不这样做啊,不做的话,单靠李蔚那点月俸,根本养活不了咱们一家人啊。” 325、听说我是极品(12) “我听说穆夫人您最善良大度,平时看见个乞丐都要布施几两银子的。现在我要靠卖包子补贴家用,穆夫人您觉得我不该这么做,要是有其他办法,我也不想这么辛苦的……要不,穆夫人您每个月接济一下我家?这样我就不用出来卖包子,您也就不用为我们家操、心了,只是用一点点钱,就能挽救我们家了呢,您觉得怎么样?” 周时初笑眯眯地说道,满脸期待地看着柳嫣,柳嫣听见她这番话,却惊愕得眼睛都瞪大了,显然她没想周时初还能这么不要脸,就差明晃晃地跟她说,让她出钱养周时初一家,那周时初就答应不卖包子。 这世间竟然有如此不要脸之人!柳嫣脸色五彩缤纷,精彩极了,她显然忘了周时初是个不按常理来,还丝毫不在乎名声的泼妇,跟其他一心为夫为子的女人丝毫不同。 周时初看她被自己的一番话噎得哑口无声,心中暗笑,她就是要恶心一下这个“何不食肉糜”的女人。 “穆夫人怎么不说话了?是答应了每个月接济咱们家吗?您这么善良大方,肯定不会拒绝的吧?”周时初满怀期待地问她,不得到她的回答就不罢休。 柳嫣眼神飘忽,心虚慌张,这让她怎么回答?她不能答应,毕竟她又不是傻子,白白拿钱养着外人,就算她有钱也不是这个花法的,更何况她跟周时初的关系还没好到这个地步;但她也不能直接拒绝,毕竟周时初都重点说了她是个“善良大方”的人,她要是不肯接济周时初,岂不是否定了这个说法,表明自己其实并不“善良大方”? 柳嫣左右为难,急得眼眶通红,这会儿是真的快急得哭出来了。 幸好,她还有一个忠心耿耿的丫鬟清风,也就是那个未来会嫁给李蔚的丫鬟,清风轻轻一掐柳嫣的胳膊,像是想起了什么大事一样,大声说道:“哎呀夫人!时候不早了,将军今早说想吃满福楼的驴肉烧麦,咱们出来这么久了还没买呢,要是去得迟了,驴肉烧麦就卖完了,咱们赶紧走吧!” 说着就拉着柳嫣离开人群了,柳嫣喏喏点头,说道:“你提醒得对,咱们不能再耽搁下去了!” 主仆几人就逃也似地离开了,周时初哪里看不出她们的把戏?不过她也没有揭穿,毕竟她并不是真的想让柳嫣接济她。 说来也好笑,柳嫣口口声声“为你好”,就要干涉别人的事,可一旦涉及到她自己本身的利益了,她立马就退缩了,实在虚伪极了。 周时初才没心思去理会她的伪善。 她想多攒点钱买个小铺子,请几个人,那她就能当个幕后掌柜,其他事情就交给别人来做了。 其实她想要开包子铺很容易,但就是银子的来源不好解释,毕竟每天卖包子的收入都是有目共睹的,大家能猜出她挣了多少钱,她要是花得太过,肯定会让人发现异样,所以她只好慢慢来。 李继和一群同龄的小孩在树林里玩弹弓,打打小鸟,捉捉虫子,疯玩一通,浑身弄得脏兮兮的。 一个叫大虎的孩子问李继:“李继,听说你后娘在卖包子,生意很好,肯定挣了很多钱吧?” 李继正盯着树上停着的一只麻雀,瞄准了就想用弹弓打,听到大虎的话,毫不在乎地说:“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呢?她每天做的包子都卖光了吧?我娘说卖光了那就说明挣了钱!她挣的钱给不给你用?我娘说你那个后娘是个厉害的,肯定不会管你,更不可能给你钱……”大虎还喋喋不休地说着。 李继松开弹弓,充当弹药的小石子嗖地飞了出去,可惜李继的技术不好,连那只麻雀的毛都没擦到,更别提击中它了,但麻雀受了惊吓,一下子飞跑了。 李继啧了一声,可惜地说:“又没射中!” “李继!你有没有听到我说的话?”大虎不满地问道。 “你说什么了?”李继确实没注意大虎说了什么。 “我说!你那个后娘卖包子挣了很多钱,肯定不会给你用,你甘心吗?”大虎说道。 李继撇了撇嘴,嚣张道:“我跟她要钱她敢不给?我揍死她!揍不了她就揍她妹妹!我爹给了她钱的,别以为我不知道,她要是敢克扣我的钱,我绝不会让她好过。” “你说是这么说,可她真的不给你,难道你还能抢?”大虎翻了个白眼说道。 “怎么不能抢?她的钱就是我的!我是我爹唯一的儿子,我真的抢她的钱,她也没办法,我爹才不会站在她那边。”李继理所当然地说道。 “我不信!除非你明天能拿出五十文、不,一贯钱出来,让我们看看,要不然我才不信你真的能从你后娘手里拿到钱。”大虎刺激他。 “拿就拿!我要是真的拿到了一贯钱,那你就要认我当老大,我拿不到那我就认你当老大!怎么样?”李继眼睛一转,立马想到借此事来确定自己老大的位置。 大虎一听,立刻就答应了:“行!就这么说定了!记住了,是一贯钱,要是少了一文钱,那就都算你输!” 李继大言不惭:“绝对不会少!你就等着认我当老大吧。” 周时初可不知道自己的辛苦钱被李继盯上了,她早上卖了包子,下午就要整理院子的菜地,她空间里那么多植物,肯定要移植一些当用的出来,比如辣椒、西红柿之类的蔬菜瓜果,这时候已经有辣椒和西红柿的存在了,只是大家只把它们当做观赏的植物,并不食用,还因为它们的果实颜色鲜艳,就以为它们有毒。 周时初没有这个顾虑,自然会把这两种菜加入自己的食谱里。 原主之前好吃懒做,钱婶又忙于家务事,所以院子里的菜地只松松地开垦了一半,种了点儿青菜,还不够供应自家吃的。 周时初来了,就不会浪费这么近的土地,没用几天,院子里的菜地就被她们开垦好了,只需要再整理一遍,就能播种种菜了。 326、听说我是极品(13) “喂!周氏,给我一贯钱!”李继从外面疯玩回来,便跑来找周时初,毫无礼貌地开口找她要钱。 周时初眯了眯眼,问:“你要这么多钱干嘛?” “不用你管这么多!总之给我钱就是了。”李继非常不耐烦地说道。 “做梦,给你一贯钱?你想得倒美,你爹一个月给我的全家人的花用也才一贯钱,你倒好,一开口就要一贯钱,你这么厉害,怎么不自己挣这一贯钱?”周时初听见他的狮子大开口,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一贯钱很多吗?你不是卖包子赚了很多钱,再加上我爹给你的,区区一贯钱难道拿不出来?你只是不肯给我,对不对?果然后娘就没一个好的,自己吃好穿好,却虐待继子……”李继瞪大了那双牛眼,愤愤地对周时初说道。 “对,我这个后娘就不是好的,既然你都知道我不是个好人,那你怎么有脸找我要钱啊?甚至还把注意打到我卖包子的钱上来,谁给你的胆子?我挣的钱,宁愿送给街上的乞丐,都不可能给你一文!”周时初冷哼道。 李继气得胸口不断起伏,眼神像是要把周时初吃了一样,凶狠极了,他指着周时初道:“你是我后娘,那你挣的钱就该给我用!你要是不给我钱,那等我长大了,我肯定不会管你,让你孤苦伶仃,收尸都没人帮你收……” “开什么玩笑?我跟你,说不定谁先死呢!还有,我死了也不用你管,更不会指望你给我养老收尸,我还怕你玷污了我的尸体呢。”周时初气死人不偿命地说道。 说真的,其实她确实很可能比李继死得晚,毕竟女人天生比男人长寿,更何况这兵荒马乱的时代,男人更容易出意外哦,虽然李继是李蔚的儿子,但要是子承父业,那李继这个鲁莽无脑的性子,肯定死在战场上。 “你、你这个恶毒狠心的女人!你不给我钱就别怪我不客气……”李继气得火冒三丈,可惜他骂又骂不过周时初,打就更打不过了,便只能这么撂狠话。 “哦?你能怎么对我不客气?”周时初毫不掩饰地鄙夷地看了李继一眼,李继恶狠狠地瞪了她,转身出去了。 周时初想了想,李继在她这里占不了上风,那很可能就会找自己的便宜妹妹报复了,于是她找到在菜园子里玩泥巴的周时晚,说:“你最近不要往李继跟前去,离他远一点,要是他欺负你了,就告诉我,别理会他。” 周时晚连忙点了点头,她本来就跟李继没什么交集,关系陌生又疏离,李继一向看不上她这个木讷又年纪比他还小的便宜小姨,都懒得多看她一眼,所以周时晚自然是听姐姐的话,姐姐让她怎么做她就怎么做了。 “姐姐,你看我捏的小狗。”周时晚兴致勃勃地把手上那只泥捏的小东西递给周时初看。 周时初看了一眼,那团小泥团看不出一点小狗的模样,不过她说是小狗那就是小狗吧,周时初对小孩还是很宽容的,于是点点头说道:“捏得不错,继续玩吧。” 于是周时晚开开心心地又低头捏泥球去了,一边捏还一边说道:“现在我要捏一个姐姐。” 周时初:……还是别捏了吧? 周时初看了看她小手上那团黑乎乎的泥巴,以她捏小狗的手艺,真不知道她捏的这个“姐姐”最后会捏成什么模样。 周时初眼不见心不烦,转身走了。 因为有李继找她要钱不成的事情在,周时初心思一转,便未雨绸缪地把自己赚的钱都放进了空间里,只留下李蔚交给她做家用的那两贯钱。 周时初并没有骗李继,李蔚确实只留了两贯钱,两贯钱是要用两个月的,所以她说李蔚给她的家用一个月一贯钱这是真的。 现在这个时代一贯钱就是一千文,也就是一千个铜板,换成银子,就是一两银子,但一文钱可以买一个馒头,周时初做的各种好吃的皮薄馅多的包子才两文钱一个,所以可想而知,李继才几岁的孩子,张口就跟周时初要一贯钱有多过分了。 平常百姓人家,一个月很可能都用不了一贯钱,李蔚给的这一贯钱,除了家用,其实还包括了周时初挥霍用的零花钱,毕竟之前原主可是闹腾着跟他要钱用的。 当然,换成了周时初,自然就不会挥霍他这点钱了。 李继现在性子已经歪了,跟她要钱不成,很可能就想些歪魔邪道的方法来对付她,所以她不可能不防着点,毕竟她还有个便宜妹妹。 晚饭的时候李继回来了,他因为钱的事跟周时初冷战,当然,平时他们俩也没有话说,是再塑料不过的继母子情,不过那时候他们最多是当对方不存在,但现在,李继依旧不和周时初说话,却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地对周时初,还时不时地对她冷哼一声,翻个白眼,摆明了表示跟周时初翻了脸。 周时初却根本没把他这些小动作放在眼里,对他视若无睹,李继见无法惹怒她,就更生气了,对手根本对他的挑衅毫不在意,他不气死才奇怪! 周时初跟平时一样,洗漱完就和周时晚睡下了。 正当她睡得迷迷糊糊,意识就要陷入香甜的梦想之中时,突然她就听见自己的房间门被轻轻地推开了,她顿时精神一震,瞬间清醒过来,睡意消失无踪。 窗外有月光洒进来,所以房间里其实并不算黑,可以朦朦胧胧地看见人影,再加上周时初来了之后练起了内力,五感更敏锐,所以她一眼就看到了偷偷推开门进来的人正是李继。 李继的动作很轻,如果不是周时初警醒,根本不会知道他的动静,他显然是有备而来的,一进来就往床尾那张充当周时初梳妆柜的储物柜走去。 那个储物柜装的其实是姐妹俩的衣服以及少量便宜的首饰,钱根本不放在那里,但李继并不知道,所以他就在那里翻找。 周时初看见他把自己那些衣服都乱扔在地上,顿时心里的火就上来了,偷钱就偷钱,还要弄脏她的衣服,那就不可饶恕了! 327、听说我是极品(14) “有贼啊!快来捉贼!”周时初大喊一声,立刻飞身起床,她尖锐的声音在静寂的深夜成功惊醒了家里其他两个大人:钱婶和李叔。 当然,更吓到了那个贼——李继,李继显然没想到自己会被周时初发现,吓得也顾不上寻找钱了,只想抱头鼠窜,赶紧逃跑才是。 可惜他对上的是周时初,周时初想要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就不可能让他逃了。 周时初长腿一跨,几步就追上了李继,伸手就把他抓住了,然后拿起自己的拖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劈头盖脸就开始揍李继。 别以为用拖鞋打人杀伤力不大,但——要知道,这个时代老百姓穿的拖鞋,可是木屐,鞋底用厚厚的木板做成的啊,打起人来可疼了。 李继被打得嗷嗷惨叫,连忙求饶:“别打了别打了!我是李继!” 可惜周时初根本当做没听到他的话,依旧下手又狠又快,还不忘找了一块破布塞进他的嘴,周时初没打够之前,他还是乖乖地“不说话”才好。 钱婶和李叔听见动静,慌里慌张地赶来了,钱婶吓得喊道:“夫人!发生什么事了?” 李叔带了一根扁担过来,冲进门看见一个高挑些的人影在打一个矮些的人影,因为他眼睛老花眼了,看得不太清楚,不知道哪个才是女主人,便急得问:“夫人,哪个是贼人?!” “这个就是,被我捉住了,快帮忙揍他一顿,等打得他没力气了,天亮就送他见官!”周时初把李继往李叔面前一推,李叔认出她的声音,于是便毫不客气地揍起那个呜呜地哭都哭不出来的贼人了。 钱婶见是自家人占了上风,于是找到油灯,点亮了房间,想看看到底是哪里来的毛贼,居然偷到他们家里来了。 她本来还以为这个毛贼个子比较瘦小,才会轻易就被自家夫人捉住了,但等她定睛一看,便大惊失色,因为她终于认出来了这个毛贼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小主子李继。 她吓得大叫道:“别打了!别打了是小少爷啊!夫人、李大哥快停手!” 周时初最后狠狠地揍了一下李继的屁股,才意犹未尽地停了手。 李叔听到钱婶的话,也吓了一跳,连忙停了手,把扁担扔到一旁,凑近去仔细把李继打量了一遍,才发现钱婶说得没错,这确实是李继,便疑惑地问道:“小少爷,怎么会是你?” 周时初也装作才发现是他的样子,拧眉质问道:“李继,你大晚上的不睡觉,跑来我房间做什么?我还以为是哪里来的贼呢,偷偷摸摸就开了我的柜子,把我柜子里的东西扔得乱七八糟的……” 钱婶已经猜测出了结果,她不敢置信地看着李继,说:“小少爷,你真的大半夜跑来夫人房里偷东西?你怎么这么糊涂啊?” 李继这时候已经被打得七荤八素的了,浑身的骨头都像是被拆掉又安装好了一样,没有坏掉,但就是痛得让人怀疑人生。 他连站都站不稳了,躺在地上像条死狗,呼呼地大喘气,连抬手扯掉嘴里的破布都没力气了。 还是钱婶看到他被嘟着嘴,才帮他扯掉了破布。 “我记起来,李继白天的时候找我要一贯钱,一贯钱太多了,我就没给他,没想到他并没有死心,趁着晚上跑到我房里来偷了!”周时初装作恍然大悟地说道,直接把李继的动机点了出来。 钱婶顿时又气又心疼,更多的还是恨铁不成钢:“小少爷!你怎么能做这样的事?一贯钱那么多,你要来买什么?就算是老爷在家,也肯定不会给你的,你真是……唉!小小年纪就学会偷钱,以后可怎么办啊……” 周时初对钱婶道:“钱婶,我不知道这贼是李继,下手就重了点,得请个大夫回来给他看看,别真的伤了身体才好。” “对对!得请个大夫看看!”钱婶附和道,然后想把李继抱回他的房里,但李继已经八岁多快九岁了,又因为吃得好身体强壮,就比一般孩子重得多,因此钱婶根本搬不动他,还险些把他扔了下来,造成第二次伤害。 周时初可不会帮忙去抱他,但不妨碍她表现一下自己的“好心”,于是她对李叔道:“李叔,你力气大一些,你把他抱回他房里去吧。” “好。”李叔说着,果然把李继抱起来了,离开了周时初的房间。 周时初刚想跟上,忽然就听见周时晚弱弱的声音:“姐姐,你别离开,我害怕……” 原来她早醒了,也是,刚刚捉贼打贼的动静这么大,她不醒才怪。 “那你也起来吧,刚刚那个是李继,他想来咱们房里偷东西,被我捉住打了一顿,现在要请大夫来给他看伤,我不好不在场,你要怕,就起来跟着我。”周时初没有隐瞒,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跟周时晚直接说了。 周时晚被惊醒之后也没了睡意,又害怕自己一个人待在房间,果真起来和周时初看热闹了。 李叔把李继搬回他房里之后,就连夜去找附近的大夫了。 一刻钟之后,大夫就来了,李继身上的伤说重也重,说轻也轻,说重,是因为浑身打得皮开肉绽,青肿紫淤,看着有些可怕;说轻,是因为这就是棍棒伤,上了药,好好养着,结疤就能好了,不会伤了身体根基。 周时初虽然想给李继一个深刻的教训,但也不会狠毒到想毁了他的身体,只是想让他体会一下什么叫刻骨铭心的痛罢了,省得他越来越无法无天,变得更烂。 大夫给李继清理伤口,李继又痛得哀嚎了半天,等大夫给他上完药了,他还抽抽噎噎地哭着,但周时初可不会可怜他,自作自受罢了,做了坏事就要承担后果。 “我明天会把这事写信告诉李蔚,让他知道他儿子到底是个什么品性。”周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原主母亲以前在大户人家做过丫鬟,所以会认字,原主跟她学过,写封简单的信还是可以的。 “这、这会不会太打扰老爷了?老爷事务繁忙,不如等他回来再说?”钱婶不太忍心地说道,她虽然才来了李家一年多,但她没有儿女,把李继当自己孙子疼,就忍不住开口为他说话了。 328、听说我是极品(15) “钱婶,偷钱,这是一件十分严重的事,证明李继的品行出了大问题,要是不告诉李蔚,万一李继以后越来越堕落了呢?到时候李蔚肯定会怪罪我们没教好他,让他变成这个样子。”周时初脸色严肃地说道。 “以前李继只是顽劣一点,喜欢调皮捣蛋,不爱读书,这些都可以说是他天性好玩。但现在他开始做贼偷钱,那就不能姑息了,很多孩子变坏都是从小事开始的,现在是偷家里的钱,以后肯定就偷别人的钱了,咱们会顾着他是家人不会把他打死,但别人可不会,别人只会恨不得打死他,而且就算打死了也没有责任,谁让他去别人家当贼呢?” 周时初说得条有理,钱婶听到她郑重的语气,也明白了这事的严重性,就没有再拦住周时初跟李蔚告状了。 李蔚却大叫起来:“不许告诉我爹!我不是坏孩子!” “不是坏孩子,你为什么要去我房里偷钱?”周时初问。 “你要是直接把钱给我了我还会去偷吗?都是你的错!谁让你不给我钱!我变成这样都是你害的,你还把我打成这样……”李继理直气壮觉得自己丝毫没有错的话,让钱婶听了目瞪口呆,终于意识到李继真的有问题了。 周时初于是写了一封信好好地把李继的“光辉事迹”告诉了李蔚。 之所以告诉他,只不过因为周时初并不想李蔚以后把李继不成才的原因归咎于她而已,他自己的亲儿子就自己教育,别想着把责任甩给她,她可没那么善良去教育一个跟她处处作对的继子。 不知道身在军营的李蔚收到周时初的信会是什么感觉,但李继在家里就真的十分煎熬了,他身上的伤可不轻,需要躺在床上休养,不能下床,在这个没有手机、没有电视的古代,他可谓无聊透顶,更何况他还不爱读书,事实上以他经常逃课的情况来看,能不能认全启蒙课本上的字还不知道。 周时初卖了几个月的包子,终于赚够了买铺子的钱,便直接找了中介让他帮忙寻找一个合适的铺子了。 中介很卖力,没几天就帮周时初在吉祥大街找到了一间二三十平米左右的铺子,吉祥大街是翠城最热闹的主干道,相当于后世的商业街了,所以能在这条人、流量最大的大街上开一间铺子,可想而知,生意肯定差不了。 只是位置好的店铺,自然价格也更高,周时初这段时间卖包子的钱都不够买下这间下铺子的,她还得用自己伴生空间里以前存下的银子,才买得起。 铺子虽然不是在大街正中间最热闹的地方,但是在靠近结尾的地方,也很不错了,周时初很满意,找人修缮、改装了一下,就挂上了“金玉包子”的牌匾。 以后她和钱婶就不需要辛辛苦苦地在大街上摆摊子,饱受风吹雨打了。 因为她的包子这几个月积累了好口碑,所以老顾客们得知她开了店铺,都很给脸直接到店里买了,所以周时初的包子铺开张的时候,生意居然一点儿也没落下,当然,这更是因为她的包子真材实料,又鲜香诱、人。 周时初的事业终于步入正轨,她非常高兴,当天就做了一锅的卤肉当做庆祝。 这时代的伙食实在不够精细美味,周时初吃得久了就腻了,很是惦念口味重的卤味,于是买了一只鸡、一只鸭,还有两只猪蹄以及鸡爪鸭爪等零碎的各种肉,放了一堆卤料,便一锅炖了。 凡事卤味,就没有不香的,周时初做这锅卤味的时候,香味都飘到邻居家去了,要不是顾忌着周时初是个混不吝的女人,那些邻居早就上门来探究一番了。 周时初的坏名声阻挡了他们打探的冲动,但却一点都没办法阻止他们不停分泌的口水。 李家左边的邻居是一个姓陈的游商的家,陈游商经常全天下到处跑,虽然现在天下大乱,因为安全的原因他已经很少出门做生意了,但这也丝毫没影响到他是个见多识广的人。 然而他就算再见多识广,也从来没闻到过像今天这样香得能勾人魂魄的味道。 “爹,李家到底做的是什么吃食啊?这么香……我实在忍不住,爹你能不能去李家看看,跟他们买一点回来?”一个圆滚滚的少年站在那堵李家和他家的院墙下,贴着院墙一边一脸迷醉地嗅着空气中传过来的浓香,一边悄悄地问跟他同样姿势贴墙闻香的亲爹。 陈老爷闭着眼说道:“我也想去,但你娘说李家那个婆娘是个混不吝的,咱们最好不要惹上她,更何况我还是个英俊潇洒的大男人,万一那疯婆娘看上我了怎么办?” 陈少爷看了看自己老爹那高胖的身躯,那黑乎乎看不清五官的胖脸,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她娘太看得起他爹,还是该说他爹太自恋了?这幅尊荣叫英俊潇洒?即使他是亲爹,自己也不能昧着良心认为他英俊啊。 “那……让娘去?”趁少爷眼睛一眨,说道。 “对!让你娘去!”陈老爷立刻睁开了眼睛,“你娘是女人,李家那婆娘再疯也看不上她吧!” 于是陈老爷快步跑回家找他夫人去了。 陈夫人听到丈夫要他去李家买吃食回来,顿时柳眉倒竖:“你说什么?让我去李家买吃食?你是不是馋疯了?李家那女人是能打交道的么?” “哎呀,夫人,咱们只是跟她买些吃食,又不是要和她来往,不惹她不就行了?你闻闻她家传过来的香味儿……你能受得了?我肚子里的馋虫都被勾起来了,不吃到这些吃食,我今晚肯定都睡不着觉了!夫人,你就当作是可怜可怜我和你儿子吧!”陈老爷求了又求,陈夫人才不情不愿地敲开了李家的门。 钱婶打开了院门,就看见了陈夫人,便问道:“陈夫人?您有何贵干?” 陈夫人被这打开门之后扑鼻而来的浓香诱得险些口水直接从嘴角流出来了,她狼狈地咽了咽口腔里急速分泌出来的口水,才讪讪地对钱婶笑道: “钱婶,不知道你家做了什么好吃的?在我家都能闻到香味了,我家老爷馋这味道,不知道你肯不肯把这吃食卖一些给我?” 329、听说我是极品(16) 钱婶没想到陈夫人找上门居然是这个原因,但她只是个下人,做不了主,只好说道:“这是我家夫人做的吃食,卖不卖的,我做不了主,您自己去问夫人吧。” 陈夫人实在没法抵挡这勾魂夺魄的香味,只好硬着头皮去见周时初。 “你想买我的卤肉?”周时初眼神诡异地问,她记得这个陈夫人,原主曾经和她吵过架,因为陈家的一只鸡跑到了李家来,原主看见了就想把它据为己有。 陈夫人来找鸡,恰好看见她抓着那只鸡往自家屋里走,哪里还不明白她想偷自己的鸡?于是不容分说跟原主吵起来,两个人都是强硬的性格,吵得不可开交,甚至还上手打了,最后还是陈老爷听见了动静跑过来劝架,又花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那只鸡拿回去。 自此之后,原主就和陈夫人成了对头,见面都要翻个白眼的那种,所以今儿陈夫人上门来讨要吃食,才会这么尴尬。 但为了那点肉香,陈夫人拼了! “对对,不知道你做的卤肉是什么样的吃食?实在太香了,我家老爷非要让我来跟你买,说是今儿吃不到这吃食,就觉都睡不着了。”陈夫人讪笑着说道,浑身不自在,脚底像是有钉子一样,让她站立不安,恨不得立刻从周时初面前消失。 但她不能,家里的大小两个男人还眼巴巴地等着她买吃食回去呢。 “我知道我这举动很冒昧,但看在咱们是邻居的份上,能不能分些给我们家?我们愿意多给钱!”陈夫人不得不向周时初低头,谁让她有求于人呢。 周时初想起原主曾经想偷人家鸡的举动,对上陈夫人就有些心虚,于是答应了,说:“可以,不过我做的不多,只能卖给你两斤。因为用了很多香料的原因,价格会有点贵。” 陈夫人听见她肯卖就已经很惊喜了,听到说会有点贵也不觉得有什么,毕竟她家是商人,之前攒了不少家底,这点钱还是拿得出的,于是连连点头道:“没关系没关系!贵点就贵点,只要你肯卖给我们!” 周时初于是从锅里拿了一只猪蹄和几只鸡爪以及半只鸡,称好了,端出来给陈夫人。 而陈夫人从她打开锅盖那一刻起,视线就没法从那些卤肉上移开了,眼珠子都恨不得黏在上面,嘴里的口水“咕咚”、“咕咚”地咽了又咽,不由自主就露出了丑态。 幸好也没谁嘲笑她,毕竟在场的钱婶和周时晚也都眼睛发光地盯着那锅卤肉,大家都一昂。 “好了,一共两斤三两,给一两银子吧。”周时初毫无压力地说道,物以稀为贵,更何况味道还这么好,用了不少价格昂贵的调味料,所以她做的卤肉值这个价。 “好!好!”陈夫人毫无异议就付了钱,接过那盘子卤肉,就激动地回家要跟家里人分享去了。 “卖得这么贵?夫人,不如咱们把这卤肉也放在包子店里卖吧?肯定卖得比包子还好!”钱婶因为跟着她卖包子,也有了生意头脑,立刻提议道。 周时初道:“可以是可以,但你也看见我做这锅卤肉用了多少调味料了,这些调味料价格贵就不说了,有些还很稀少,想要都没有,所以我要是做卤肉卖的话,肯定没办法做大量,价格也不会低,买得起的人不会多。” “那咱们干脆每天做少量就好了,能卖得出去就卖,卖不掉咱们就自己吃。”周时初很快就下了决定。 钱婶信心满满地说:“不会卖不出去的,咱们翠城里有钱的人家不少,肯定舍得买这么香的肉。” “那就试试吧。”周时初没想到自己还是走上了卖卤肉这条道路。 “但有些调料咱们得自己种了,现在天下乱着,西域的商人都不来了,香料都买不着。”周时初说道,她要把空间里香料植物拿出来种,才能持续供给自家做卤菜用。 于是没过多久,李家的菜园子除了各种瓜果蔬菜,还种上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香料植物,比如香叶、香草、八角、桂树之类的,都是做卤味必不可少的。 这天之后,周时初的“金玉包子店”就开始卖卤菜了,刚开始大家都不知道卤菜是什么菜,还以为是酱菜、腌菜之类的,但等他们闻到那股极其霸道浓烈的香味之后,立刻就知道这所谓的卤味绝对是美味了。 虽然卖得很贵,但周时初的卤菜从来都不愁卖,不那么有钱的人会几家合起来买一斤,或者买几两;而有钱的人家,则几斤几斤地买,恨不得把周时初店里的卤菜全包了,还是周时初不肯,才罢休的。 饶是这样,短短半个月都不到,她的卤菜就已经在翠城出了名,每天都有人争着来买,因为来得迟了就买不到了。 无意之中就形成了后世饥饿销售的效果,算是意外之喜了。 穆府,穆云超从外面回来,带回了一食盒的吃食,刚好是午膳的时候,穆云超兴致勃勃地吩咐道:“把我从外面买回来的金玉卤味端出来,我要和夫人好好品尝。” 柳嫣本来正笑吟吟地伺候着穆云超洗手,一听见他这话,顿时脸色一僵,她知道这金玉卤味是周时初折腾出来的,听说短短时间就虏获了翠城百姓的胃,每天都供不应求,成了最抢手的吃食。 但柳嫣只觉得这是周时初故意给自己的吃食造的势,这卤味根本没有传闻中说的那么好吃——当然,她并没有吃过周时初做的吃食,但以她对周时初的了解,这些传闻肯定是弄虚作假、名不副实的,现在之所以这么热闹,是因为大家的好奇还没过,等大家没了好奇心,那周时初做的吃食肯定就会暴露出真实情况了。 卤味被丫环端了出来,扑鼻的香味顿时把桌上所有菜肴的味道都掩盖住了,连柳嫣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穆云超就更加丝毫不掩饰了,得意地对柳嫣道:“夫人,怎么样,这卤味香吧?我都是好不容易才抢到这些,要是去得迟了,肯定就没了。” “快尝尝!我最爱这卤猪蹄了。”穆云超给柳嫣夹了一块卤肉,又立马把卤猪蹄夹到自己碗里,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 330、听说我是极品(17) 柳嫣看见穆云超啃着那只猪蹄,大惊失色,险些晕过去了,她不敢置信地对穆云超道:“相公,这、这是猪蹄?天啊!你怎么能吃这么不雅的吃食?都是周时初那个女人掇撮你的对不对?果然不愧是那混不吝的女人,专门做这些低贱粗俗的东西来吃……” 柳嫣从小就是那种“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追求清高优雅的人,最受不了粗俗野蛮的东西,现在她的丈夫却居然啃着一只猪蹄,还啃得津津有味,这让她怎么受得了?!她不晕过去已经算她坚强了。 穆云超看见她大惊小怪的模样,笑着安慰她道:“夫人,吃食分什么粗俗不粗俗、低贱不低贱的?好吃不就行了?我以前带兵上战场的时候,没有粮食肚子饿得发慌,连草根老鼠都吃过,要是能吃上猪蹄,那简直太奢侈了。” “可、可你现在不用吃那些东西了呀!”柳嫣还是没办法理解穆云超的心理,她从小就是大家小姐,锦衣玉食,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猪蹄这种东西根本不可能出现在她面前,让她接受吃这种东西,真的事为难她了。 穆云超放下手中的猪蹄,拿起帕子擦了擦沾上油的嘴,脸色严肃地对柳嫣道: “夫人,我知道你从来没吃过这样的东西,但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味道真的很好。我现在虽然不用啃树根草皮了,但饥饿的滋味却从来没忘过。 况且现在正是天下大乱的时候,许多百姓食不果腹,别说猪蹄了,可能连充饥的杂面馒头都吃不上,所以跟他们对比,我能吃上猪蹄已经很幸福。 当然,你从来没吃过苦,我也不能要求你一下子接受这么平民的吃食,算了,你不想吃的话,我自己吃。” 穆云超说道最后,神情有些失望,他对自己这个善解人意、温柔体贴的妻子真的很满意,所以才会想着和她分享自己喜欢的吃食,只是他忘了,他喜欢的,妻子不一定喜欢,所以穆云超对自己的一腔心意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感到有些失望。 柳嫣听见他这些话,心里顿时警觉起来,意识到自己可能让丈夫不高兴了,于是她连忙艰难地用筷子夹起一块猪蹄,强颜欢笑道:“夫君,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试试好了。” 穆云超却看出了她的勉强,摇摇头说道:“你不要勉强自己,我带这些卤味回来本来是想和你一起分享美味的,但要是让你觉得不高兴了,那就没有意义了。” 柳嫣听了他的话却越发着急了,她意识到自己这次的表现并不好,越发想弥补,可是她越急就越是出错,她本来就没夹过猪蹄,这一着急,筷子就没法夹稳猪蹄,黄澄澄、油光透亮,让人很有食欲的猪蹄一下子就掉到了桌子,又从桌子滚到了地上。 柳嫣又羞愧又尴尬,眼里一下子就充盈了泪水,都快哭出来了。 穆云超这次却并没有第一时间觉察到自己娇妻的情绪,他看见那块猪蹄滚到了地上,立马十分可惜地脱口而出道:“哎呀!猪蹄掉了!” 他决定争天下之前就是个带兵打仗的糙汉子,最喜欢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卤猪蹄味道重又香,恰好很符合他的口味,而他这次买来的卤味并不多,这掉了一块,他不心疼才怪。 而柳嫣,看见自己的丈夫居然最关心的不是自己,而是那块猪蹄,顿时又难过又羞恼,还有些不知所措,她似乎都能看见自己和丈夫因为这次的卤味而产生的感情裂缝了! 都怪那个周时初!柳嫣心中立马就恼起了周时初,认为不过不是周时初搞出这些低贱不堪的吃食来,怎么会让自己在夫君心中的形象有了瑕疵?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实真的有些奇妙,有些人第一次见面就会对彼此有好感,有一见如故、兴趣相投的感觉;但相反的,另一些人一见面就能感觉到彼此都不喜欢对方,看见了就生厌,仿佛宿敌一般。 恰巧,柳嫣和周时初就是那互相不喜欢对方的人,特别是柳嫣对周时初,简直是厌恶之极,本来她讨厌周时初,只是因为周时初是个拖李蔚后腿的不合格妻子,让她处处看不顺眼;但现在,周时初做的卤味都影响到她和丈夫的感情了,柳嫣就更是怨恨上周时初了。 周时初可不知道自己只是卖了些卤味,就惹得柳嫣恨上她了,她要是知道了,也只会觉得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柳嫣和穆云超因为自小生活的环境不同,生活习惯自然也不可能一样,肯定会有冲突的地方,但柳嫣把这种冲突怪罪到周时初头上,那就显得十分没道理了。 即使他们夫妻俩这种生活习性的冲突在这次的吃食中没表现出来,那下一次说不定就会在其他方面表现出来了,柳嫣不想明白这点,就一味地怪罪周时初,那就很有些“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意思了。 周时初有了吃食铺子之后,就一心忙着赚钱了,周围的人都以为她改邪归正了,毕竟她许久没有做出像以往那样出格的事来,生意还做得有模有样,简直像变了个人似的,让人啧啧称奇。 周时初可不理会别人怎么想,这年代兵荒马乱,说不定哪天仗就打到自己头上来了,所以大家对别人的事情其实没那么在乎,更多的只想着怎么在乱世中活下来,别死了。 所以大家虽然对周时初的变化感到好奇,但也没谁盯着她,非要寻根问底。 这就方便了周时初从自己的空间里拿些必需的、不显眼的植物出来种,比如香菜、南瓜之类的。 其实周时初更想拿出来种的是土豆和红薯,这两样才是产量高、饱腹感强的食物,但这个年代这两种农作物还没有从海外传回来,她不能随随便便拿出来种。 而且以她现在的身份,就算拿出来了也很容易会被别人据为己有,她可不想为他人作嫁衣,白白地被人占了功劳。 所以这事需要从长计议,首先,她需要一个安全隐秘的田庄,有对她忠心耿耿又种田技艺高超的农户,这样,她才能把土豆和红薯拿出来,先让他们试种。 331、听说我是极品(18) 等到合适的时机,周时初就可以把这两种农作物拿出来。 她是个俗人,拿出这两种产量高的农作物不可能合适无私的,自然是为了名和利,在这种人治的时代,她需要一个足够高的地位来保证自己不用向任何人卑躬屈膝,她要活得自由自在,所以土豆和红薯就是她拿出来跟当权者做交易的物品。 当然,现在说这些都还为此过早,毕竟当今的朝廷早就有名无实,而其他争夺天下的诸侯又没有分出胜负,即使周时初早就知道穆云超是最后那个胜利者,但他现在还只是一个优势并不明显的小诸侯而已,离胜利还早得很,还给不了周时初想要的身份和地位。 李继浑身的伤终于在一个月之后完全痊愈了,因为休养得好,并没有留下什么后患,他恢复得活蹦乱跳,上山打虎都有劲,甚至还因为吃得好睡得好又缺乏运动,都胖了好几斤,脸色红润,健康得不得了。 身在军营的李蔚接到周时初那封告状的信,自然是又惊又怒,痛恨儿子越来越不像话,如今还做出偷自家人东西的事来,要是他在家,他也会把李继揍得半死不活。 但他偏偏不在家,即使心急儿子的教育问题,也丝毫没办法,而周时初是指望不上的,之前的她不带坏李继就好了,如今看着是变好了的她却又明明白白地说不会接受李继的教育问题。 李继没人管束,变坏的程度只会越来越严重,李蔚很想自己教,但他没有时间,只能干着急。 这么一着急,就不由地有些埋怨起周时初来,他本来会续娶,就是想找个妻子来照顾和教导李继,但万万没想到娶回家才发现新妻子不会负起这个责任,可娶都娶了,他后悔也没用,只得捏着鼻子认了。 但现在李继偷东西这事又让他想起了续娶的初衷,这不就怨怪上周时初了吗! 最后李蔚还是没忍住,写了信回去软硬兼施,让周时初担负起后娘的责任,好好教导李继。 偏偏周时初是个软硬不吃的,她只随着自己喜欢的来,要是她愿意,她当然可以负起教导李继的责任,但她不愿意呀!所以即使李蔚要求她,她反而逆反之心一上来,就更不喜李继了,更不肯掰正他的性格。 李蔚还是不够了解周时初,本来周时初对和离这事是无所谓的,但现在李蔚这封质问和带着强硬要求的信一来,她立刻就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跟李蔚和离。 她不想教导越长越歪的继子,更不想当这个后娘,所以她会很识趣地让位,把李蔚妻子的位置让出来,让李蔚重新娶一个愿意任劳任怨地相夫教子的继妻,这样就皆大欢喜了,周时初能解脱了,李蔚也能得到会教孩子的完美夫人。 比如说柳嫣身边那个大丫鬟清月,在原世界轨迹里,原主死了,她不就上位嫁给李蔚了么?现在只不过是提前几年,想必柳嫣也不会放过这个拉拢李蔚的机会吧? 就是不知道跟在柳嫣身边十几年,被柳嫣言传身教得贤良淑德的清月,能不能把如今这个顽劣不堪的李继教导好了。 周时初既然下了决心,就不会拖拖拉拉,于是没多久,李蔚就收到了周时初的再次来信。 等他看完信中的内容,就震惊了,没想到他只是要求妻子管教好儿子,妻子居然就提出了跟他和离的要求! 这年头,很少有人会和离,更别提是女方提出和离了,有些女子就算嫁了六亲不认的赌徒,被逼卖身还债,都不会想和丈夫和离,死也要留在恶棍丈夫身边。 可周时初倒好,自己不过是希望她履行起妻子的责任,就要跟自己和离了……李蔚怎么也想不明白,周时初到底为什么会这么有恃无恐。 她要是真的和自己和离了,那以后要怎么生活?别忘了她之前嫁给自己,就是为了有个人养她和妹妹,怎么现在她却敢跟自己和离了?难道是找到了下一春? 并不知道周时初有了自己生意、能挣钱养活自己和妹妹的李蔚,还以为周时初看上了其他男人,不想继续跟他过聚少离多的日子了。 李蔚对此有些自己被戴了绿帽的憋屈,但却并不算太愤怒,毕竟之前周时初很不靠谱的时候,他已经对她完全没了要求,只希望她不要惹出太大的事拖他后腿就好,现在她只是想和他和离、疑似给他戴绿帽,已经不会让他太震惊了。 毕竟还没有和周时初培养出感情,李蔚对和离的事没什么所谓,娶妻对他而言并不是难事,只要他一和离,不需要他自己去找,都会有媒人主动给他找黄花大闺女,任他挑选。 因为他现在是未来可期的校尉了,以后官职还会升得更高,多少少女就盼着嫁给他呢,就算当后娘也无所谓,哪里会像周时初这样身在福中不知福? 李蔚有些赌气地想道,既然周时初不想给他管教儿子,那他就找一个愿意帮他管教的人好了。 和离这种事,一旦双方都有了这个心思,那就根本不需要多费事,只要签下和离书,去官登记一下,再搬离丈夫的家,那就成了! 于是好不容易有了几天假的李蔚就很顺利地和周时初和离了。 钱婶摸着眼泪看着收拾东西的周时初和周时晚,说:“怎么就闹到和离这地步了呢?不是没什么大矛盾吗?就真的不能互相迁就一下?” 周时初还是很喜欢做事勤劳肯干,又话少不多事的钱婶的,见她问了,就回答道: “钱婶啊,我和李蔚不是做夫妻的合适人选,他希望妻子能管教好他儿子,显然适合他的应该是能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但我就不是这个类型的,我嚣张霸道、自私任性,只想自己过得自在,可没有什么三从四德、以夫、以子为天的美好品德,跟李蔚在一起,只会闹得天翻地覆,这对大家都不好,所以和离是最好的选择。” “可、可我真的舍不得你和晚小姐。”钱婶跟周时初姐妹俩做生意做了这么久,早就生出感情了。 “你要是想我们了,可以直接去我的吃食铺找我们啊。”周时初说道,“我那铺子你熟得很,难道不认路了?” “自然是认得的。”钱婶哭笑不得地说道,知道她是铁了心要离开,虽然遗憾却也只能接受了。 332、听说我是极品(19) 周时初带着行李和周时晚离开李家的时候,看见李家菜园子里葱葱郁郁、长势喜人的各种蔬菜瓜果,顿时十分心疼,要是她早知道这么快就会和李蔚和离,肯定不会种那么多菜,留给李蔚和李继,那真是不如给狗吃了! 而且她做的卤菜和包子也没法少了必需的香料,这些香料都在这菜园子里呢,于是周时初立马对钱婶道:“这菜园子里的菜,有些我要移走的,毕竟之前的种子和秧苗都是我收集回来的,我要移走不过分吧?” “不过分、不过分!”钱婶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毕竟她只是出了些力气帮忙种菜,但其中的种子和秧苗确实都是周时初提供的,怎么种、怎么施肥、怎么防虫害也都是她教的,钱婶可没底气不许她移走。 “我不许!这些都是我家的菜!你这个坏女人都没人要了,怎么还有脸要我家的东西?”李继一听,立刻不依地大声嚷嚷道。 “你家的东西?你才是不要脸吧?”周时初轻哼一声,翻了个白眼道:“这菜园子是我和钱婶一点一点弄出来的,你可从来没动过一跟手指头,你有脸说是你家的?” “我就是毁了它,也不会留给你这个白眼狼吃!”周时初扫了一眼气得跳脚的李继,说道。 这时候李蔚终于出声了:“李继!你闭嘴!” 然后又对周时初道:“既然是你中的,你当然可以带走,不会有人拦着你。” 周时初点点头:“等我把我那宅子的后院整理好了,我就会来带走,希望到时候别再有人说我是占你的便宜才好。” 说完,周时初把周时晚抱上驴车,便赶着车离开了。 李蔚脸色十分复杂地看着她们两人离去,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如果是之前的周时初,能和离,他自然是巴不得的,但现在这个周时初变了很多,不但会赶驴车,连吃食铺都会开了,还做得一手好吃食,他从来不知道周时初还有做生意和下厨的天赋。 不过和离都和离了,再纠结已经没有意义,李蔚更头疼的是李继的教育问题,现在李继已经有了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的模样了,虽然才九岁,但这时候九岁的孩子,已经算是个小大人了,更何况李继因为营养充分的缘故,长得快有周时初高了。 再不教育,他就真的毁了,李蔚自己就是个大老粗,学会写字都是当了兵才跟军师学的,所以对教导孩子一窍不通。 难道真的得再找个知书达理、善于相夫教子的女子当妻子?李蔚揉了揉发胀的额头,想道,可是那样的女子又怎么会看得上他? 周时初可不知道李蔚的纠结,她离开李家,就是一个新的开始,高兴着呢。 她和周时晚暂时住在金玉吃食铺里,想好当初这铺子就是前铺后宅的设计,前面卖货,后面住人,周时初之前把后面的宅子用来让店里的员工当工作坊,现在隔一个小间来给姐妹俩住还是可以的。 只是买房子的事也得提上日程了,毕竟这小宅子太小,周时初住得不舒服,她享受惯了,而且现在自己又能光明正大地挣钱,就不想委屈自己。 这铺子是周时初自己的钱买的,所以不可能留给李家,李继倒是十分眼馋周时初这个铺子,不是没想过厚颜无耻地和周时初争夺,但他再眼馋也没用,毕竟能做主的是他爹李蔚,李蔚还没有那么不要脸,自然是斥责了李继一番。 周时初第二天一大早吩咐雇工跟平时一样工作,就出去找当初那个牙人帮忙找要卖的宅子去了。 那个牙人人脉广,周时初又很大方,所以很快就找到了一间不错的宅子,两进的宅子,够姐妹俩住的了,而最让周时初喜欢的,便是小宅子的后院很大,也就是能用来种菜的地方更多,比李家的还要大,周时初一看见这后院,就二话不说,拍板要了这房子,喜得牙人见牙不见眼,遇到这么爽快的客人,谁不高兴啊。 有了立足之地,周时初带着周时晚收拾了一遍新买的宅子,又买了些家具,就搬进去住了。 “姐姐,这就是我们以后住的地方吗?”周时晚看着被她们自己收拾得宽敞明亮的宅子,眼睛亮晶晶地问道,眼神里带着小心翼翼和期待。 周时初怔了怔,想起这个妹妹自从父母去世之后,就跟着原主在李家,成了个隐形人一样的存在,寄人篱下。 时不时还会被李继欺负,她一个小小的孩子,连她的亲姐姐都不管她,她能不整天胆战心惊、惶恐不安吗? 还是她成了原主之后,才事事都把她带在身边,让她慢慢地开朗起来。 而她这次跟李蔚和离,从李家搬了出来,想必她心里肯定又会惶恐不安了,但她很懂事地没有说出来,惹姐姐担心,只在知道姐姐买下了独属于她们自己的房子时,才不敢置信般小心翼翼地问上一句。 周时初看着她那双带着忐忑意味的眼睛,点了点头,说:“是的,这是你姐姐我自己挣的钱买的宅子,只属于我们姐妹的,谁也不能把我们从这里赶出来。” 周时晚的眼睛顿时爆发出耀眼的光芒来,仿佛夏天暴雨后挣脱乌云束缚的太阳,瞬间爆发出令人不敢直视的光,她高兴地说:“那真是太好了!这里是我和姐姐的房子,那我再也不是拖油瓶了对不对?” “谁说你是拖油瓶?你是我妹妹,是这个家的主人。”周时初郑重其事地对她说道。 周时晚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来:“我就知道,我是主人,李继说我是拖油瓶,我才不是呢。” 又是李继!周时初真是太讨厌他了,“别管李继,等他亲爹又娶了新妻子,他就会知道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拖油瓶了。” “嗯嗯!”周时晚也不知道听没听懂姐姐的话,她已经高兴地在宅子里转来转去了。 周时初跟在她身后,说:“现在这家里只有咱们姐妹俩,你可以挑一个自己喜欢的房间住了,房里的布置也随你喜欢的来。” 333、听说我是极品(20) “姐姐!你不跟我住在一起吗?”周时晚顿时紧张地问。 “是住在一起啊,只不过不住同一个房间罢了,现在你也七岁多了,是大姑娘了,要有属于自己的房间,可以放满你喜欢的衣服首饰以及摆设,难道你不想要吗?”周时初循循善诱道。 周时晚一想到自己会有一间房来放满喜欢的漂漂亮亮的衣裳和各种玩具摆设,顿时眼睛一亮,也没了害怕的心思了,反而还迫不及待起来,连连点头道:“想要!” “想要就好,咱们家现在很宽敞,不用像在李家一样两个人睡一个房间,咱们想把房间弄成什么样子都不会有人怪谁,多好啊。”周时初又说道,现在离了李家,新宅子又不缺房间,她可不想和便宜妹妹睡在一张床了,既然有了好条件,就不要各自委屈了。 之后周时初果然带着周时晚到街上买各种东西来装饰自己的房子,都是按照自己的心意来的,周时初没有管束她的喜好,即使她买了浮夸鲜艳的床幔、华而不实的衣裙,各种粗糙劣质的玩具,也任由她来。 当然,周时初自己的房子可不会这么乱来,她把自己空间里的好货偷偷拿出来用,被子是丝绸的,床幔是后世防蚊虫的,梳妆台是某个世界的古董…… 终于把自己的安身之所整理好了,后院的菜地也翻松后,周时初果然便去了李家,把李家菜园子里自己需要的那些瓜果蔬菜移植到自己的新宅子这边来了。 别说她和离了还跑到前夫菜园子里扒菜的举动很low,她本来就不是什么高雅大方的人,而是人人皆知的混不吝极品,做出这样的举动不是很正常? 因此周时初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拔菜苗的时候,钱婶一边帮忙,一边看了好几遍周时初,欲言又止。 周时初问她:“钱婶你有话要对我说?” 钱婶见她都问了,便只好照实说:“那个……周、周娘子啊,我以后能不能做你之前做过的那些吃食啊?老爷少爷他们喜欢吃……” 钱婶说道后面,脸色都羞愧得红了,这时代的私人菜谱都是保密的,厉害些的甚至可以当传家宝,而周时初的那些就属于能当传家宝的那种,所以钱婶想做周时初的菜,在时人看来,就跟窃取别人秘方一样。 不过周时初没把这些菜谱放在眼里,毕竟她穿越过后世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什么珍贵菜谱都见过,更何况那些菜虽然谁都能做,但想要做得好吃,却得看做菜人的手艺以及各种调味料。 之前周时初在李家做的那些菜,核心步骤以及调味的关键都是她亲自来的,钱婶只是帮忙打下手,并不了解其中的详细之处,所以即使她想做,也不可能做得跟周时初做的那样好吃。 “你想做就做呗,只是只能做来自己吃,不能用来做生意。”周时初笑了笑,说道,“毕竟要是用我的菜谱来跟我当对手,那就太不厚道了。” “不会的不会的!我怎么可能拿去做生意呢?我只是做出来自家人吃的,周娘子你一定要相信我。”钱婶急忙说道。 “我当然信你。”毕竟钱婶只会些皮毛,不可能复制自己的菜品,她大概连有些调味料都没办法找齐。 这也是周时初为什么不怕跟李蔚离婚之后,包子和卤味的秘方会泄露的原因,这两样是她挣钱养活自己和妹妹的法宝,她会不留后手? 正是因此,即使店里的雇工知道她跟李蔚和离了,也只是诧异了一下,并没有生出异心,因为这些吃食的秘方核心只掌握在她手中,其他人根本不知道。 因为和离买了新宅的原因,周时初最近赚的银子一下子又花完了,她向来是不肯委屈自己的,离开李家没有外人之后就更是带着周时晚放飞自我了,一不小心钱就花多了些,想要在最近买庄子是不可能了。 周时初叹了口气,她不想动作太大,又买新宅子又买田庄,这样别人会以为她真的发财了,家里没有男人,只有两个“柔弱”女子,她在有心人眼里可不就成了大肥羊? 所以她不能把空间里的金银拿出来用,那太扎眼了,虽然她对自己的自保能力很自信,但有些麻烦能避免就避免,毕竟她只想在这不安稳的世道里平平静静地活着,何必去招惹麻烦?更何况田庄又不是晚点买就会死。 自我开解完毕的周时初,顿时就把心中那点点因为大手大脚花光了钱的心虚丢掉了。 她把精力重新放在店里的生意上,各种买一送一、老顾客优惠打折的手段一上来,店里的生意立马又火上了另一个高度,她每天和妹妹数着铜板,高兴得不得了。 穆云超治理自己大本营的本事是不错的,所以周时初的店铺开得安安稳稳,小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却津津有味。 不过,不属于穆云超领地的其他百姓,就没有她那么好运了。 周时初敏锐地发觉最近街上多了一些陌生的面孔,很多都是神情或麻木或哀伤的衣衫褴褛的外乡人。 “最近怎么那么多外乡人来咱们翠城?又打仗了吗?”周时初站在店门外,旁边开着杂货铺的老板娘就皱着眉问她。 周时初摇摇头:“不清楚,不过城里一时间涌来这么多外乡人,外面不是打仗了就是遭了其他灾难,我看他们拖家带口的,肯定是逃难来的。” “也是可怜!这天下什么时候才太平啊?幸好咱们翠城有穆将军在,我们才能好好地过安生日子,不用像他们一样背井离乡地逃难。”杂货铺的老板娘感慨道。 因为穆云超曾经当过将军,所以即使他如今反了、盘踞一方,老百姓也还是习惯喊他穆将军。 “对啊,穆将军确实是一个好人。”周时初不否认穆云超的人品,虽然有些世界的主角可能是人渣,但大多数主角是正面的,穆云超就是正面的主角,他正直勇敢、仁慈和善、爱民如子,作为开国皇帝,是个有雄才大略的人。 如今作为受他庇护的一员,周时初不会睁着眼睛说瞎话。 “我听说南边那些带兵造、反的人,都不把百姓当人,夺了一座城首先就烧杀抢掠一番,能活下来的人十不存一,多可怕啊。”杂货铺老板娘压低了声音跟周时初说道。 334、听说我是极品(21) 穆府,书房。 穆云超跟一群手下在商量最近难民涌入翠城的事。 “大家觉得该怎么处理这些难民?最近几天难民越来越多,翠城的百姓都开始不安起来了,要是不把这些难民处理好,会闹出大事的。”穆云超苦恼地按揉着眉间,低声询问自己的手下。 其中一个中年白面书生样的幕僚拧着眉道:“主公,据咱们的派出去的探子回报,历城的的暴雨已经持续下了大半个月,许多村庄都被淹没了,死了很多人。现在暴雨还没有结束的预兆,洪水越来越肆虐,逃难的百姓以后肯定还会更多,要是都涌入咱们这里,那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属下的建议是封城!” “什么?封城?!你疯了,那么多难民流离失所,九死一生才逃到咱们这里,我们却要封城,不准许他们进入?这难道不是见死不救?老刘,你也太心狠了!”另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却非常不赞同地说道。 中年幕僚不悦地说:“我心狠?你有没有想过,短时间内大量难民涌入咱们城里,会造成什么后果?那些难民需要吃食、需要住所,要是还能有点家底的,能勉强解决吃住问题,但更多的难民都是分无分文逃到这里,那他们要怎么解决吃穿住的问题?饿极了会不会去偷、去抢?偷抢的时候和本地人发生冲突了会怎么办?会不会杀人?到时候本地百姓肯定会和难民发生更大的冲突,甚至互相敌视……到时候又要怎么解决?!” 那个人高马大的汉子一听他这话,挺在理的,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了,只急得梗着脖子嚷道:“可要是把他们留在城外,不是眼睁睁看着他们去死吗?进了城的话,到时候总会有其他办法的吧?” “哼!到时候会有什么办法?我难道不想救更多的人吗?可是咱们现在没有余力救他们,别忘了,咱们自己的士兵都还缺衣少粮,根本没法管其他人……你说我心狠,我也只能认了,谁让咱们现在只能管好自己的百姓呢?”中年幕僚深深地叹了口气,说道。 “老刘说得有道理,不是咱们见死不救,而是实在没有余力,咱们最多只能让他们在城外搭建难民营,再募捐些钱粮救济一下,等到洪水退了,再让他们返乡。”另一个年轻些的斯文书生说道,他也是穆云超的谋士,只是年纪比刘幕僚小,智谋却并不比他差。 穆云超看着年轻谋士,叹了一声,问道:“那你觉得我们募捐回来的钱粮够养越来越多的难民吗?要是救济了他们几天,募捐的钱粮用完了,咱们结束了救济,让他们在外面自生自灭,他们会不会因此反倒埋怨上我们,然后强行攻破城门进来?” 几个人听了,都脸色一怔,显然没想到这个可能,年轻谋士有些脸红地说道:“是我想得太理所当然了,没有考虑周全。” 刘幕僚轻咳了一声,说道:“还是主公深谋远虑。”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到底该怎么办?”人高马大的汉子抓挠着自己的脑袋,十分苦恼地说道,“难道要派人把他们驱赶走,不让他们聚集在咱们城外?不,不,这更不行……” 穆云超一时之间也没想出什么合适的办法处置那些远奔而来的难民,但他知道自己不能放任他们无序地涌入翠城,得像个周全的办法安置好,否则容易闹出乱子。 “你们回去好好想想办法,密切关注城外难民的情况,要是再有大波难民来了,我再处理。”穆云超见大家都没想出好办法,只好先搁置这个问题,转而商讨其他事情了,作为主公,他每天都有无数重要的事情要亲自处理,不能把时间和精力全部放在一件事上。 他暂时腾不出精力来处理那些难民,但他的夫人柳嫣,自认为是贤内助,便要主动帮自己的丈夫解决烦恼。 作为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柳嫣当然是接受过贵夫人教育的,比如要如何跟丈夫的上司、同僚或者下属的夫人打好交道、怎么教育儿女、如何管理家务事、做哪些事能给自己或者丈夫增添好名声…… 如今翠城涌入了大量难民,不正是她给自己和丈夫树立好名声的好时机吗?她立刻就想到了该怎么跟城里的贵妇人、大商人募捐抢粮来救济灾民。 作为穆云超的夫人,她当仁不让是要当那个发起募捐的领头人的,于是她兴致勃勃,跟手底下的丫鬟们商量该怎么从城里的那些富户手里募得更多的钱粮。 很快,穆夫人要开一个赏花会的消息便传了出来,听说邀请了城里许多人,不仅是官府之人,就连城中有名些的酒楼、米粮老板已经布行老板都收到了邀请。 外人不知道的,还说穆夫人真平易近人,跟商人都放下身段结交,但那些接到了邀请,心思灵敏些的人,就咯噔一声,知道这事肯定有蹊跷,说不定是鸿门宴。 但发出邀请的是城主的夫人,他们心里再不安,也只能赴宴。 当然,除了周时初。 周时初万万没想到,她也会受到柳嫣的赏花会邀请,她还以为跟李蔚和离之后,柳嫣就不会把她这个李蔚的前妻放在眼里了,没想到她居然还邀请自己去赴宴? 周时初第一反应就是柳嫣对自己不安好心,说不定这什么赏花会是算计她的,谁让柳嫣喜欢为别人好的名头强迫别人按照她的想法做事呢?万一柳嫣觉得她跟李蔚和离了实在太可怜,突发奇想要给她指婚呢? 别以为这是不可能的事,以柳嫣那种脑回路,这是很可能发生的事,虽然周时初不可能答应,但她不想跟柳嫣碰面,所以什么赏花会就没必要去了。 周时初这回却真的猜错了柳嫣邀请她的原因,柳嫣这次不想给她做媒,只想从她手里拿钱呢! 作为十分关注李家情况的柳嫣,周时初和李蔚和离的事,她很快就知道了,也知道周时初的吃食店并没有因为没了李蔚当靠山而生意败落,反而因为少了家事烦扰,把更多精力放在店铺里,从而赚得更多了。 335、听说我是极品(22) 柳嫣心里还为此不舒服了几天,觉得周时初离开了李蔚之后,怎么能过得比之前更好呢?一个和离过的女人,难道不应该从此之后没脸见人、只会在家哀怨痛苦吗?为什么周时初丝毫不见痛苦,反而更生机勃勃了? 甚至柳嫣还曾想立刻就给李蔚介绍一个合适的女人,让周时初彻底断绝跟李蔚复合的可能,她的合适人选就是自己的心腹手下清月。 清月成了李蔚的妻子,那李蔚就自然成了自己这边的人,以后自己生下的孩子,有成为开国功臣李蔚的支持,肯定能登上大位,继承丈夫的帝国。 但还没等柳嫣开始行动,就先出现了灾民的事,所以她想先解决这当务之急的事,再考虑李蔚的亲事。 而周时初的吃食铺子生意火爆,柳嫣可不能忘了她,这次为灾民募捐,自然会把她算在内,好名正言顺让她大出血一次。 谁知道周时初根本不接招呢? 赏花会当天,柳嫣长袖善舞地跟许多人都打好了交道,说服他们发善心捐出钱粮来救济难民,赴宴的客人们全都很上道,当场就捐出了不少钱粮。 不过柳嫣不知道,虽然客人们捐钱时都高高兴兴,似乎十分捧场,但宴会结束之后各自回到家里,却个个都脸色难看。 柳嫣在城中达官贵人之中的好感度一下子就降低了许多。 也是,强迫别人捐钱,别人能真的高兴才怪。 别说这些客人是自愿的,作为城主夫人的柳嫣都亲自出面劝说他们了,他们敢不“自愿”吗?毕竟还要在翠城立足的,要是“不自愿”,万一哪天就不知不觉没命了呢? 这可是乱世,他们不敢随便离开,还得靠穆云超庇护呢,因此只能捏着鼻子捐了钱,就当是交保护费了。 柳嫣可不知道别人的真实心思,她正为募捐这事的顺利完成感到高兴呢! “清月,今天得了多少钱粮?”柳嫣卸了妆换了衣裳,就笑容满面地问道。 “夫人,今天的客人们出手真大方,光是米粮就筹集到了八千七百二十五石!足够几百人吃半个月了……还要钱,筹集了一万多两银子,咱们翠城的富贵人家真多啊。”清月一边说结果,一边激动地说道。 柳嫣听到这些数目,也忍不住瞪大了一双楚楚的美目,说:“真看出来今天的客人这么有钱,是我小看他们了。对了,把账目给我看看。” 清月就把账本交给她,这账本记录的就是今儿捐钱粮的情况,谁捐了什么、捐了多少,都记下来了的,还有个人的签名,以防他们承诺了却不认账。 柳嫣扫了一遍账本,没看到自己关注的那人,立马脸色一变,仿佛不敢相信似的,重新又检查了一遍,还是没看到那个名字。 她拧着一双柳眉问清月:“清月,今儿周时初是不是没来赴宴?” “周时初?”清月想了一会儿,才想起周时初是谁,立刻摇了摇头道:“没来,奴婢没看见她,怎么,她居然连夫人您的宴会都敢拒绝?”她不敢置信地问。 毕竟在她看来,跟李蔚和离了的周时初就是寻常百姓,跟自家夫人的地位已经天差地别,夫人看她可怜邀请她来赏花会,她居然不领情,这就很不可思议了。 “看来人家似乎不稀罕咱们的好意。”柳嫣轻嘲道,“只是,我办这次赏花会,是为了救济城中的灾民,周、周夫人开了城里最火的吃食铺子,肯定赚了不少钱,怎么能不为那些难民出些力呢?” “就是!她该不会知道了夫人的本意,不想出钱,才不来的吧?她怎么能这样?这不是为富不仁吗?!”清月顿时不高兴地说道。 “唉,清月,你要知道,周夫人以前就是个混不吝的人,拿了钱就大手大脚花掉,只顾自己快活,其他一概不管的……”柳嫣像是不经意般提起过去的周时初的本性,虽然如今的周时初似乎改了许多,但现在让她捐钱了,不就本性暴露了?柳嫣嘲讽地想道。 “不行,她不来,那我就亲自去找她!”柳嫣下定了决心,一脸坚定地说道,“她既然有能力,就要出力帮帮那些难民,行善积德是好事,我不能落下她!”她说得大义凛然,仿佛真的那么无私。 清月听了主子的话却感动得一塌糊涂:“夫人真好心,明明是最应该养尊处优的夫人,却还要为这些琐事奔波劳碌,周夫人她何德何能?” 于是周时初某天在自己的店铺里忙着的时候,就迎来了又“微服私访”的柳嫣。 “周娘子,咱们夫人找你有事说,你方便找个清静的地方见夫人吗?”清月走到正算账的周时初面前,出声问道,她看见周时初拿着笔扫了一眼当前的账目,就飞快地写下一串串数字,仿佛根本不用思考一样,顿时震惊地瞪大了眼睛。 她作为柳嫣的左膀右臂,自然知道算账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需要耐心、细心、缜密的逻辑能力以及准确的计算能力,所以算清、算准一个账目的速度往往很慢,还需要检查好几遍。 但周时初算账却快得跟胡乱涂鸦一样,快得让人眼花缭乱,这让清月怎么不惊愕呢?可没听说过周时初还有这样的本事啊?她不该是粗通文墨却粗俗无知的妇人才对么? 但清月转念一想,也许她就是在乱写乱画呢?天底下哪里有算账算得这么快的人?就连自己主子的母亲,曾经柳家最精明能干、精通算数的主母,算起账来都没这么快,周时初怎么可能比柳家父母厉害? 这么想着的清月,立马就不把周时初这点事放在心上了。 周时初听见她的话,透过她的身后看到站在店铺门外显得与周围人格格不入的柳嫣,顿时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来,爽快地放下了毛笔,说:“‘可以,就去隔壁的福满楼吧,那里有清静的包间。” 她没有去赴柳嫣的什么赏花宴,柳嫣就亲自来找她了,这事怎么看怎么不同寻常,既然她都找上门了,周时初也不怕见她。 周时初跟店里的人交代了几句,就和柳嫣去了福满楼。 336、听说我是极品(23) “穆夫人这么屈尊降贵地来找我,到底有什么事?”周时初喝了一口茶水,便问道,福满楼不愧是翠城最大的酒楼,茶泡得不错。 “我不是邀请你来参加赏花宴,你怎么不来?我在府里等了你许久,都不见你来,害我还以为是不是哪里得罪你了……”柳嫣似嗔非嗔,似真似假地对周时初说道,那模样,就跟痴心女怨怪负心郎似的。 周时初忍不住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连忙道:“穆夫人说笑了,你怎么会得罪我这个小小的平民百姓?反倒是我,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你才对……难道你给我的邀请是强制性的?我不能拒绝?” 周时初说到后面,已经脸色一凛,双眼锐利地盯着柳嫣。 柳嫣自己心里有鬼,怎么抵挡得过周时初的利眼?因此被她那么一盯,立刻就心虚了,转移了眼神。 她向来以温柔和善的面目示人,怎么能承认自己的邀请是强制性的?这不是说自己以权压人吗?因此柳嫣心虚完了之后连忙补救道:“周夫人说笑了,怎么能误会我强迫你来赴约呢?我只是好奇你没来的原因而已。” “原因?很简单啊,我已经不是李蔚的妻子了,只是一个平民百姓,再跟你们这些达官贵人来往,身份地位都不平等,不是自取其辱吗?我很有自知之明的。”周时初十分坦荡地说道,然后又眯起眼故意问道,“穆夫人想必能理解我的顾虑,不会因此怪罪我的吧?” “怎么会?当然不会了!”柳嫣连连摇头道,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她自己才是那个身份地位都能碾压周时初的人,偏偏面对周时初,她的气势就莫名地弱下去,根本摆不出一城主母的架子,更没办法压制住周时初。 “那就好……”周时初笑着说道,“对了,穆夫人你还没说你找我有什么事呢。” 柳嫣顿时精神一震,直接说道:“其实我前两天办的赏花宴,邀请了城中那么多富贵人家,是为了给城里越来越多的难民募捐的,不知道周夫人能不能对这些可怜的灾民伸出援手,捐献些财物或者米粮?” “当然可以!”周时初听到她办赏花宴是这个原因,便回答得很痛快,立刻就答应了。 “那天赴宴的贵客都很心善,还慷慨大方,捐了不少米粮,周夫人要是也能出一份力,那些难民肯定会十分感激你们的大恩大德的……你说什么?你、你答应了?”柳嫣本来还在极力说服周时初,却突然听见她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便有些错愕了。 周时初笑着道:“我说我答应了捐献些财物救济难民。” “你为什么这么痛快就答应了?”柳嫣惊愕地问道,她还以为要劝说周时初好几次,她才会答应呢,没想到完全出乎了她的意料,周时初根本没有拒绝的意思。 “我为什么不答应?这是行善积德的好事,捐些身外之物就能救人性命,不是很值吗?”周时初反问道。 “值、值……”柳嫣有些恍惚地说道。 “不过我有个要求。”周时初突然又开口了。 柳嫣的心立刻就提了出来,有了种“果然来了”的感觉,还为此松了口气,她就说嘛,周时初怎么会这么配合她,原来就在这里等着她呢,不知道她要提出什么要求,要是太过分的话,自己要怎么劝说? 周时初可不知道她心里转过了那么多念头,直接说道: “我希望你在使用我捐出的钱财的时候,能详细地记录下账目,比如我捐了多少钱,用在哪个方面,是给难民买衣、买粮还是屋子? 买衣的话买了多少件,买给大人的还是小孩的,男的、还是女的,每件多少钱,总共花了多少钱;买粮的话,买了多少斤粮、熬的粥发放了几碗、救济了几个难民;建难民棚的话,买的什么材料,请了多少工人、人工每天多少钱…… 等等,这些情况都要一一记录,不能有丝毫模糊不清的地方,否则我有理由怀疑你并没有把善款全用在难民身上,而是私下贪污了,中饱私囊。 你也不要觉得我太多事了,因为我要确保自己捐的每一个铜板都真真正正用在了该用的地方,想必你能理解的吧?” 周时初眼睛定定地看着柳嫣,反问道。 柳嫣还没开口,她身边的十分护主的丫鬟清月立刻就气炸了,为自己的主子愤愤不平:“你别胡说!夫人才不会贪你那点钱,别污蔑咱们夫人。谁不知道夫人向来最是单纯善良、体恤穷苦百姓?她连在街上看到一个乞儿,都要好心送上吃食和钱财的,你却说她会贪污你那点银子?你这是侮辱主子的品德!” 柳嫣听到周时初刚刚的话,也都起得脸都红了,觉得周时初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明晃晃的不信任,是羞辱她,因此气得浑身都颤抖了,说:“没想到周夫人是这么想我的!我堂堂将军夫人,还没有沦落到要贪污善款的地步!我既然会筹集这些善款,就肯定会充分利用好每一分!” 周时初对她们主仆俩的愤怒不在意,她作为捐钱的人,难道还不能要求她公开账目,接受监督? 但看见她们俩依旧很生气,便好心好意地继续劝说道:“我要求你公开账目,这也是为了你好啊。 你想想,你要是不公开账目,那其他捐了钱的人,会不会在私底下认为你只是借着难民之事来沽名钓誉,并不是真正关心难民,甚至会怀疑你假公济私,挪用了善款,中饱私囊…… 但你要是把每一笔善款的用途都标出来了,记录得详详细细的,没有丝毫差错,那别人不就都觉得你是真的品行高洁又聪明能干?而且他们肯定会更信任你,认为你是个真正办实事的人,捐的钱交给你使用,再正确不过了。 还有啊,你能保证自己清正廉洁,不贪污善款,但底下的那些人呢?那些你派去采买、赈灾的雇工,你能保证他们也不会贪污一个铜板吗?” 周时初用她那三寸不烂之舌成功地把柳嫣主仆俩的火气灭得差不多了。 337、听说我是极品(24) 柳嫣脸上露出了所有所思的神情,但还是有些迟疑,问:“要真的把每一笔善款的使用过程都详细记录的话,这个工作量很大,也很麻烦吧?” “穆夫人啊,当你成为募捐的领头人的时候,你就要意识到,这事本身就很麻烦,但你既然开始做了,就要有始有终,别嫌麻烦啊。”周时初喝了一口茶,瞄了一眼开始蹙眉的柳嫣,凉凉地说道。 柳嫣听了,知道这是自己自找的,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能咬牙撑下去了。她既然决定要为丈夫分担解忧,再难也要坚持,怎么能一有困难就想放弃呢?这么想着,柳嫣就又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谢谢周夫人提醒,我会好好做下去的,这些难民既然来到了咱们翠城,那我就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自生自灭。”柳嫣说道。 周时初倒是对她有点刮目相看的意思了,看来柳嫣虽然满脑子要当贤妻良母、贤内助的想法,但也不是没有优点的。 于是她说道:“那我就捐五百两银子吧,这几个月我新买了宅子,没什么存款,只能捐这么多了。” “五百两不算少了。”柳嫣这么说道,虽然那天赏花会的贵客都是一捐就几千两,但周时初怎么能跟那些家大业大的人比呢?事实上她能捐五百两,柳嫣都觉得出乎意料了。 “穆夫人不嫌少就好。”周时初说道,像是又想到了什么,问,“穆夫人打算怎么救济这些难民?只是布衣施粥吗?” “赈灾不都是布衣施粥吗?难道还有其他办法?”柳嫣纳闷地问。 “一味地施粥布衣,不让难民有事可做,这不是好事,容易把人养懒了,况且吃饱喝足没事可做,精力无处发、泄,也容易滋生事端,引发冲突。”周时初道。 “那你有什么好办法?自古以来赈灾不都是这样?你这是过虑了,要是这种方法真的有问题,以前那些有识之士怎么不提出来,找到解决办法?”柳嫣这回又觉得周时初是想乱出风头,胡闹了。 周时初见她满脸不以为然的模样,顿时想着别多管闲事了瞎操、心了,但一想到柳嫣好歹是做得好事,自己又在翠城里待着,这些灾民还是妥善处理才不会影响自己的平静生活,于是多嘴提醒了一句:“穆夫人不妨采取‘以工代赈’的方法,让难民干活来挣钱挣吃食,而不是白白地供养他们……” “好的,周夫人我们会考虑好的,这事就不劳你操、心了。”已经成功从周时初手里撬出了五百两银子的柳嫣,顿时没耐心再跟她斡旋下去了,跟周时初告别,就离开了。 周时初见她根本没把自己的提醒放在心上,笑了笑,也没在意,自己尽了提醒之力,如果还是没用,那就不能怪她了,想必穆云超会有其他办法解决这个问题的,毕竟是个不错的管理人才。 周时初施施然地回家了。 柳嫣回府,从仆人口里得知穆云超在书房之后,便兴冲冲地带着账本去找他了。 “相公!你还是在担心难民涌入翠城的事吗?”柳嫣笑颜如花地走到穆云超面前,打断了他沉思,问道。 穆云超揉了揉自己额头,见她来了,便扯了扯嘴角,问道:“是啊,难民越来越多,我怕会出事啊。” “相公,这事你不用担心了,我前两天不是办了个赏花会吗?跟那些客人说了难民之事后,他们都很在乎咱们翠城,也个个都仁善大方,纷纷慷慨解囊,捐了许多钱财来救济难民,要为你分忧解难呢!”柳嫣笑意盈盈地说道,还把手里的账册递给穆云超。 “你瞧,这是他们捐献的钱粮。咱们接济难民就不用愁了。”柳嫣带这些得意的神色说道,她觉得自己这为丈夫解决了一件难题。 穆云超翻看着那本账册,看到募捐到这么多钱粮,果然心花怒放,高兴地对柳嫣道:“夫人果然是我的贤内助!我娶了你真是三生有幸。” 柳嫣听到他这么夸奖,激动得俏脸生霞,继续说道:“相公过奖了,妾身能嫁给相公才是三生有幸呢。对了,既然城里的灾民越来越多,那赈灾之事就不能再拖下去了,我明儿就开始搭粥棚给灾民施粥。” “好,夫人办事我放心,这事就交给你了,想必以夫人的本事,肯定不会让我失望的。”穆云超笃定地说道,柳嫣未出嫁前就是大家闺秀,做事肯定有条理,而且这回的募捐不是做得很好吗?所以穆云超就很信任地把赈灾这事也交给她去办了。 柳嫣被穆云超一肯定,顿时自信心爆棚,不小心就把周时初最后提醒她的话当做笑话一样说给穆云超听了。 “相公,你说好不好笑?周夫人说咱们给那些灾民布衣施粥,并不是好事,说那些灾民吃饱喝足就会有精力闹事,说我不能免费给他们施粥,要让他们干活才行,还说什么‘以工代赈’才是最好的办法……她怎么能把人想得那么卑劣啊,那些难民好不容易才逃到咱们这里,难道不能好好歇一歇吗,养养身体吗?要真的强迫他们干活了,他们才会闹事吧?” 穆云超一听见她的这些话,顿时愣住了,脸上的笑意慢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严肃,越想越觉得柳嫣嘴里那个周夫人说的话有道理。 于是他拉住柳嫣的胳膊,着急地追问道:“那个周夫人说的‘以工代赈’是什么意思?能不能详细些跟我说说,周夫人到底是怎么说的?” 柳嫣没想到穆云超居然对这个有兴趣,连忙摇头道:“我只是听她提了一两句,具体怎么做的我也不知道……” 穆云超敏锐地感觉到那个周夫人嘴里的“以工代赈”可以真正解决难民的问题,于是他又问柳嫣:“周夫人是哪个周夫人?她丈夫是谁?” “周夫人,是校尉李蔚的前妻,但她跟李蔚和离了,现在带着妹妹,开了一家吃食铺,就是你最喜欢的那家卤味的老板娘啊。”柳嫣连忙回答道,她还不明白穆云超为什么只是听了几句话,就对周时初起了兴趣,但她立刻就紧张起来,生怕丈夫不仅仅是对周时初的话感兴趣,还对她的人感兴趣。 338、听说我是极品(25) “李蔚的前妻?”穆云超努力地回想了一下,终于想起自己有个十分擅长打仗布局的手下,曾经他有一场仗打得很艰难,差点被人包饺子一锅端了,还是李蔚带着小队把他救出来的。 “李蔚怎么跟周、周夫人和离了?”穆云超好奇地询问,这时候的夫妻可不兴和离,许多夫妻就算斗成个仇人似的都不会分开,但李蔚和这位周夫人却和离了,这就让人好奇了。 柳嫣哪里知道人家为什么会和离?但她以自己的认知,觉得肯定是周时初让李蔚受不了了,才会被李蔚抛弃的,只不过李蔚厚道,才只是跟她和离,而不是休了她。 于是她说道:“周夫人的脾气不太好,也比较任性,大概跟李蔚过不到一起去吧。” 穆云超点点头,不再继续追问人家和离的原因了,而是说道:“按照你刚刚的说话,那位周夫人还挺有见识的,而且她还有一手好厨艺,应该是个难得的妙人……她似乎对赈灾的事另有一番见解,我得请教一下……” “请教?”柳嫣听见他说出这个词,震惊得说话的声音都猛地大了起来,周时初何德何能,能让自己视之为天的丈夫跟她请教?柳嫣这时候的心情难受极了,深恨自己为什么要说起周时初,她明明是把周时初当做个笑话拿出来跟丈夫说的,但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而引起了丈夫的注意。 “对,请教,有时候果然民间也有见识深远的有识之士,我们不应该轻视他们,而应该礼贤下士、虚心请教。”穆云超说得很坦荡,他胸怀宽广,而且愿意听从别人的意见。 “可、可周时初不是什么有识之士,她只是个普通的女人啊,还是个被丈夫抛弃的女人!整天抛头露面地做生意,满身铜臭味!”柳嫣口不择言地说道,她是真的被穆云超夸奖周时初的话惊到了,瞬间便忘了自己的形象,暴露了她一直看不起周时初的事实。 她自己都没有得到过穆云超这么高的评价,凭什么周时初这个女人凭着三言两语就被自己的丈夫所欣赏?柳嫣内心不由自主就对周时初生出了嫉妒之心。 “夫人!你失态了。”穆云超见柳嫣这么贬低周时初,顿时露出失望的神色,说,“别忘了,你筹集到的那些钱粮,大部分都是你口中那些抛头露面、满身铜臭味的人捐出来的,别人可以这么说他们,但你不可以!” 柳嫣看到穆云超满脸失望的神情,心里顿时咯噔一声,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心中一慌,双眼立马变得楚楚可怜,盈满了泪水,低头道歉道:“对、对不起,相公,是我错了,我不该说这些话……我、我只是有点嫉妒你对周夫人的欣赏……” 柳嫣最擅长示弱,果然她这么快就承认了错误,还坦诚自己吃醋,立刻就让穆云超忘了她的失态,轻易地原谅她了。 “夫人不必嫉妒,我只是觉得周夫人有些见解罢了,对她并没有一丁点的男女之心,你可以放心。”穆云超保证道,柳嫣这个妻子他还是比较满意的,毕竟温柔体贴,事事以他为先,还帮了他不少忙,简直就是完美的贤内助。 夫妻俩和好之后,便没有再说周时初的事,但穆云超却已经记住她了。 第二天一大早,穆云超询问手下:“李校尉现在在军营还是休假在城里?” 手下回想了一会儿,才回答道:“回主公,李校尉现在在军营。” 如今虽然天下大乱,各方势力都在争天下,但也不是天天都打仗的,起码如今穆云超的兵力暂时处在停战的状态,李蔚就在军营训兵。 军营在郊外,离翠城三十多公里,说远不远,说近不近,要是骑马的话,一个时辰左右就能回到城里。 因此穆云超吩咐道:“让李蔚回来见我。” 李蔚得到命令的时候,一头雾水,不知道穆云超为什么突然找他,但他还是第一时间就赶回翠城见穆云超了。 “主公,您找我?”李蔚拱手行了一礼,便直来直往地问道。 穆云超点点头,看门见山地问:“听说你和离了,你对你前妻了解吗?” 李蔚听了他这话,顿时惊愕地抬起了头,有些着急地问:“怎么?周时初又闹出什么事了?”他以为周时初又旧疾复发,变回原来那个混不吝的极品,闹出大事了,才会惊动自己的主公亲自过问。 穆云超看见他这反应,顿时觉得奇怪:“听你这语气,你那前妻经常闹事?” 李蔚一噎,过了一会儿才道:“也不是,这一年多没闹事了,以前闹事,不过闹的都是小事。” “小事?比如呢?”穆云超现在是真的周时初起了些好奇心,怎么看李蔚说起自己的前妻就一言难尽的模样? “比如她怀疑我跟其他女人有染,就去别人家闹了一通,还让我发毒誓;还比如她爱花钱,欠了账不还,掌柜来找我补账;还有跟邻居打架,扯掉别人一撮头发……”李蔚老老实实地说道。 穆云超瞬间瞪大了眼睛,显然没想到周时初还有过这样的“精彩”往事,这跟他印象里聪慧明智还厨艺高超的女子根本不一样啊! 但他到底是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听见周时初做过的这些事,脸上也很平静,反而问李蔚:“难道周夫人就没有优点了吗?比如她对某些事有卓越的见解,比较聪明?” 李蔚摇了摇头,虽然在和离前几个月周时初确实表现得很不一样,但他在家的时间太断了,除了知道她厨艺好,其他的,李蔚就不清楚了,因此他很诚实地摇头:“主公,属下很少在家,对她不太了解,之后和离了,就再也没有过来往了。” 穆云超叹了口气,本来他还想着先从周时初的前夫身上了解一下周时初的为人,没想到李蔚只记得她那些不好的事,其他的根本不了解。 穆云超只好让李蔚回去了,他决定亲自去接触一下周时初,毕竟眼见为实,亲自去见过周时初,他才能确定她是不是真的富有见识,能为赈灾事件出谋策划。 339、听说我是极品(26) 周时初又迎来了一个不邀自来的客人,而且这客人她之前从来没打过交道,也非常出乎她的意料,因为她确实一点儿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做了什么,让穆云超亲自来见她。 难道是因为自己对他的妻子不够客气,他是来给柳嫣出气的?但这样会不会显得他心胸太狭窄,他会是这样为爱痴狂的人吗? 很难说啊,毕竟男主角总是对女主角的一切事都放在心上,谁敢对他的心肝宝贝不客气,那他就一定会让那人付出代价!在现在这种行为叫“天凉王破”,所以,她现在接下来就要遭遇古代版的“天凉王破”了吗? 周时初内心十分复杂,要是穆云超不分青红皂白就维护柳嫣、惩处她,那她只能带着周时晚离开翠城,到其他地方去了,总之她不会束手就擒,而且走之前,她还要报复回来。 “你的主公到底找我什么事?我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有什么事情值得大人亲自派人来找我?”周时初明里暗里地跟来找她的护卫打探消息。 但这个护卫嘴巴十分紧,愣是一声不吭,根本不回答周时初的打探,只一眼一板地把她带走福满楼,巧了,穆云超不愧跟柳嫣是夫妻,找人见面都选在福满楼这个酒楼,默契就是好。 周时初进了包厢,视线立刻就被桌子前一个身形高大挺拔的男人吸引住了,这个男人面容俊朗白皙,既带着贵公子般的翩翩风度,又带着些许武将的冷硬,这两种气质虽然有些矛盾,但在他身上却奇迹般地融合得很好,让人一看见他,就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文武双全”这个成语。 “周夫人,贸然相邀,是穆某形式不妥,希望周夫人能谅解某的唐突。”穆云超居然首先就跟周时初表达了歉意,看着还很真诚,还自罚了三杯。 周时初仔细观察了一遍他的神情,见他对自己这么客气,似乎根本没有找她算账,为柳嫣出头的意思,顿时松了口气。 要是可以,她还是不想搬家的,毕竟翠城算是难得安稳安全的地方了,她还在这里有了自己的事业,要是能不放弃她自然不想放弃的。 “不知道穆将军找我一个平民女子有什么事?”周时初直接问道,她看出了穆云超确实是个心胸宽广的人,就不怕得罪他了。 “内子昨日从周夫人这里幕得了大笔银子,穆某就在这里代这些灾民谢过周夫人了。”穆云超说道,不着痕迹地把周时初夸了一遍。 周时初没有被他隐晦的夸赞迷晕了脑袋,说道:“穆将军过奖了,我只是个普通人,帮不了什么忙,只能捐些钱给灾民,而且都是为了城里的安稳,也是为了自己,穆将军不必这么客气。” “周夫人有这个觉悟,实在让某惊讶,毕竟许多人捐了钱粮,大多都会认为自己只是单纯帮助了难民,而不会想到这其实也间接帮了自己,毕竟把难民处置妥当了,自己的安身之处才能保持安稳,自身安全才有保障。”穆云超淡淡地说道。 周时初听到他这话,终于认真观察起了他,果然不愧是以后的开国皇帝吗,见识深远,睿智有才。 “周夫人不必这么看我,我也是从你这里得到启发,才想到这些的。”穆云超笑了笑,说道。 周时初这会儿是真的惊讶了:“从我这里得到启发?什么意思?”她这回真的摸不着头脑了。 “你不是和内子说过,难民的处理方式,不能一味地布衣施粥,要安排好事情给他们做,最好“以工代赈”的吗?内子回去之后就跟我说了你的高见,让我深有体悟,不知道周夫人能不能跟我详细说一下,到底什么叫‘以工代赈’?”穆云超十分认真地问道,真心实意地跟周时初请教。 周时初愣了一下,从穆云超口中听到“以工代赈”这个词,让她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但还是很惊讶于穆云超的敏锐,果然不愧是天生的政治家吗?听到这个词就关注上了。 “以工代赈,简单来说,就是官府出资建设各种基础设施工程,比如建水库、造水坝、开路、开荒之类的,让受难的百姓这些工程建设获得报酬来养活自己,而不是直接布衣施粥救济难民。 这样可以调起难民的积极性,免得他们太过于依赖官府的救济、养出好吃懒做的习惯,而且也能减轻官府的负担,建设好基础设施,给百姓生活带来便利。” 穆云超听完了周时初这番话,顿时陷入了沉思,越想他便越觉得这个“以工代赈”的主意很妙!这不是一举两得吗?募捐来的钱粮就能成为雇佣难民的报酬,不会让他们生出不劳而获的想法,还能更好地修建自己的城府。 建水库、修堤坝、开荒、开路……那个工程做好了不会百世流芳?这都是实实在在的功绩啊!作为一个统治者,穆云超会不知道这其中的好处吗? 因此他知道这个“以工代赈”的主意到底有多高超,聪明的人是可以举一反三的,穆云超已经可以预见到,难民建水库、修堤坝之后,就能让百姓不必再遭受洪水的侵害,也有利于当地农田的耕种,粮食增多,人口就增加,城市就越繁荣。 开荒之后,可耕种土地增加,愿意留下来的难民就更多,他们在此繁衍生息,就是他治下的子民了,如今正是乱世,因为打仗,死了很多人,各个地方势力,哪个不想要人口的增补?人越多,打仗就越有利,而开荒,可不就是留人的最好办法吗? 穆云超越想越激动,忍不住站起身来,十分诚恳地朝周时初鞠了一躬,说:“多谢周夫人给我出的这个主意!穆某在此替城内百姓以及难民们感谢你的恩德。” 周时初连忙起身,避开了他的礼,她可不敢揽这个功,连忙说道:“穆将军过奖了,这个好主意不是我出的,这是其他有识之士提出来的,我只是学人口舌而已,当不得别人的感谢。” 穆云超却以为她只是在谦虚,毕竟这是后世的赈灾方法,他并不知道,才会在听到周时初说的时候,大受震动。 340、听说我是极品(27) 穆云超又跟周时初详细地商讨了以工代赈的具体内容,之后就没再出现了。 官府很快就出了公告要召集逃难而来的百姓做工,做工内容有建难民棚、修水渠筑堤坝、开垦荒地等内容,告示上说做工期间,官府会负责他们的吃食,还有少量工银拿。 “公告上真的说咱们逃难来的人可以去给官府做工挣钱?”一个衣衫褴褛抱着孩子的妇眼巴巴地拉住周围人,紧张无比地询问。 “真的真的!这公告是衙门的人贴的,难道还有假?盖着公章呢!”另一个面黄肌瘦但腰背挺直的年轻男子激动地回答道。 “太好了!我要去报名!”听见告示内容的另外之人立马激动得满脸通红,便要跑着去官府报名了。 “我也去!” “还有我!” …… 街上那些无家可归的难民,很快就知道了这个消息,纷纷往官府跑去,个个热泪盈眶,他们本来以为就算成功逃到了这里,但自己身无分文,也很难存活性下去,但没想到翠城的统治者穆将军居然这么仁善,肯在这种时候招他们做工,这怎么不让他们感激涕零呢? 于是,穆云超的名声很快就在难民之间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赚足了民心,这可是意外之喜了,穆云超从手下这里得知那些难民对他交口称赞之后,便沉默了。 争天下除了争地盘之外,更重要的是什么?是争得民心啊!那句有名的“民可载舟、亦可覆舟”说的不正是这个道理吗?穆云超没想到自己还没有当上君王,就先体验了一番被百姓爱戴尊敬的感受,这让他十分着迷,对以工代赈事就上心了许多。 而柳嫣没想到自己丈夫真的采用了周时初的建议,搞什么以工代赈,为此,她在赈灾这件事上的重要性一下子就降低了,影响力更是小了,除了前期募捐的时候她除了大力之外,其他的过程,她就没办法更多地参与进去了,因为穆云超派了他的幕僚去做。 刘幕僚得知穆云超采用“以工代赈”的方法来处理越来越多的难民问题的时候,简直惊为天人,认为他提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伟大建议,激动得连连称赞他必定是明主。 幸好穆云超是个比较正直的人,并没有吞下周时初的功劳,直接告诉了刘幕僚,这个方法是他从周时初那里得到的。 刘幕僚知道之后,大大地赞周时初是巾帼英雄,日后必定要找她这个“民间奇女子”交流一番——毕竟他现在要忙着赈灾的事,暂时没时间去认识他单方面认为是民间高人的周时初。 周时初要是知道自己莫名成了高人,肯定会翻个白眼,觉得那些文士书生就是想得太多,她可不想和别人当什么未见面的知己…… 逃亡而来的难民都有了妥当的安排之后,翠城又恢复了平静,周时初就又变回了那个懒洋洋的本性,她被柳嫣要走了五百两银子,买庄子的事就又遥遥无期了,又得攒钱。 周时晚在后院里吭哧吭哧地给蔬菜瓜果浇水,她现在七八岁大了,因为营养充足的缘故,身子长高了不少,小脸红润,皮肤白皙,再也不见周时初刚来时犹如个小难民的模样了,成了个小美人胚子。 她可比自己的姐姐勤快多了,不需要催促,自己就会给菜除草、浇水、补种还有采摘,虽然年纪小,干起活来却麻利极了,比周时初还主动。 周时初见她实在勤快,不好太压榨她,就请了个婆子来家里做杂事,但周时晚依旧没闲下来,周时初见她自己乐意做,便给她开了一份工资。 周时晚拿到自己的第一份工资时,高兴得绕着菜园子跑了好几圈。 “姐姐!我有钱了!”她举着小荷包,把同伴摇得哗啦啦地响,双眼亮极了。 周时初躺在廊下的美人榻上,敷衍地点点头:“厉害厉害!存着买糖啊。” “我不买糖!”周时晚使劲儿地摇着头,说道,“我要攒着,给姐姐买庄子。” 周时初听到她这句话,有些意外地看向她,问:“怎么想着给我买庄子?” “姐姐不是说买庄子的钱捐出去赈灾了吗?咱们的庄子又得以后再买,我就帮姐姐攒钱啊。”周时晚理所当然地说道,仿佛她一个小孩子攒钱帮家里买庄子是天经地义的事。 周时初看着这个便宜妹妹,颇有种欣慰的感觉,不容易啊,居然想着为姐姐分忧了,可她那孝顺的小脑袋瓜子怎么没想到,她这几个钱都是从自己姐姐手里得到的啊,她要攒着给姐姐买庄子,那这些钱不就是相当于从左手到右手转了一遭吗? 不过为了不打击小朋友的好意,周时初柔声道:“不用你攒钱,小孩子只需要高高兴兴地花你的零用钱就是了,买庄子的钱姐姐会赚,你乖,去买漂亮的头花和想吃的零食去吧。” 好不容易才打消周时晚给她攒钱的打算。 本来周时初还以为她要买下庄子还得再过一段时间,但没想到穆云超主动送了她一个占地面积有一百多亩的田庄,说是给她提出“以工代赈”这个创造性赈灾方法的报答。 周时初万万没想到她只是随随便便跟穆云超提了个建议,就得到了这样的意外之喜,果然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她才把买庄子的钱捐了出去,穆云超转手就送了她一个田庄。 她当然不会以为穆云超送庄子是巧合,作为一个要争天下的枭雄,自然有渠道知道周时初心心念念想买庄子的事,所以穆云超这是投人所好了。 不过这投的好、投的妙啊,这报答直接投到周时初心坎里了,周时初便大大方方地收下了,她可不会自认清高不收,这可是她的报酬。 况且穆云超这份谢礼还有千金买马骨的意思,他对一个提出有用建议的普通离异女子都以重利报答,也就是在告诉那些正在观望局势,还没有做出选择的有识之士:快快来投奔我吧!我肯定会是赏识你才华的那个伯乐…… 341、听说我是极品(28) 穆云超的这份报酬一箭双雕,既是对周时初提出好建议的报答,又能侧面表明他知人善用,双赢。 周时初虽然觉察到了他的小心思,但并没有在意,毕竟她得到了实惠,还赞叹了一番穆云超果然不愧是搞政治的,心思就是复杂。 不过再复杂也复杂不到她头上,她得了田庄,立马就包袱款款带着周时晚去巡视了。 穆云超既然会拿来当谢礼的庄子,情况自然不可能差,因此这一百多亩的庄子,除了主人的大宅子以及农户的住所,剩下七八十亩土地都是可以耕种的,地里的上一轮庄稼已经收割完毕被上一任主子,也就是穆云超收走了,而下一轮还没有开始栽种,周时初便吩咐农户暂时按照旧例栽种下一季,留下十亩空地,她另有用途。 是时候拿出她的土豆和红薯了,幸好她只有一个年纪小不谙世事的妹妹,就没有其他亲人了,所以周时初随便找了个理由,说是从外域商人手中得到种子,就把土豆和红薯的来历解释清楚了,毕竟这会儿兵荒马乱的,谁知道她到底有没有从外域商人手里得到这些东西啊? 于是周时初把红薯和土豆种运到了庄子里,吩咐农户们把那十亩地栽满。 “夫人,这些圆滚滚、规模怪样的是什么东西?种出来能吃吗?”年长些的农户疑惑地问周时初。 “听把这些种子卖给我的外商说,能吃,而且很好吃,咱们尽管种就是了。”周时初自信慢慢地说道。 但其他农户可没有她这么乐观,那个开口问老农又拧紧了眉头,担忧地说:“夫人,您该不会是被那些狡猾的外域商人骗了吧?这东西咱们都没见过啊,哪里知道能不能吃?万一有毒呢?” “不会的!我试过了,很好吃,没有毒,死不了人的,等种出来之后,你们试试不就知道了?”周时初解释道,她当然知道在大家没有亲自尝试过之前,她的话可信性不高,但她是庄子的主人,她说要种什么就得种什么,他们担心也没用。 于是这些人愁眉苦脸地把种子种下去了。 种完之后,周时初心情很好,农户们则担忧极了,认为周时初种这些来历、用途不明的东西是浪费土地,为此可惜不已,对周时初这个新主人的印象就没那么好了,都觉得她是个败家女,不食人间烟火,好好的地粮食不种,拿来胡闹,真是造孽。 周时初可不知道她的农户对她颇有意见,当然就算知道了,她也不在意,她只需要吩咐他们干活就行了。 她从自己空间里拿出来的土豆和红薯都是经过后世多代改良过的优良品种,产量高、淀粉含量高、味道也好,只是这些优良品种在周时初的伴生空间里长得好,不代表在这个时空的土地也能长好。 肯定会受到气候、土质乃至于肥料、农药的影响,这些土豆和红薯很可能长不成预期的优质,甚至还会水土不服、出现返祖的现象。 所以周时初才需要在自己的庄子上先划一片试验田来种,看看是否能种出合适的土豆和红薯,还要多栽种几次,才能稳定种子的性能,传播开来。 周时初既然想要用这两种农作物来获得身份地位,就得把它们传遍天下才行,自然要培育出适合普遍栽种的品种。 而这些试验,需要时间来研究和证明。 周时初并不着急,这件事没有几年是没办法成功的,她只需要在合适的时机让穆云超知道就行了。 当然,在没有完成之前,这件事都得保密,否则要是泄露出去了,那她就为他人做嫁衣,白白浪费精力了,所以她催眠了庄子里的所有人,保证他们对自己忠心耿耿,不会把庄子里有新粮种的事说出去。 穆云超的赈灾事业搞得红红火火,许多基础建设工程一一开始进行,难民们干得热火朝天又雄心壮志,他们已经有了在翠城安家立业的打算。 而穆云超的敌人之一,也就是这些难民本来的故乡、正在发洪水的那块地方的老大——宋阀,得知那些涌入翠城的难民不但没有被赶走,反而被一一收容、召集起来干活之后,就震惊了。 “穆云超到底是怎么回事?家底这么厚吗?连那么多难民都能收容,还雇他们干活?!不怕被那些难民压垮?”宋老大收到探子传回来的消息,一脸不可思议地说道。 “打肿脸充胖子呗!”宋老二嗤笑道,“穆云超不就是个道貌岸然的家伙?等那些难民吃光他的米粮,就会把累赘赶走了。” “那可不见得,我听说那些难民都很感激他,想要留在翠城生根发芽,不回历城了。”宋老三却皱紧了眉头,说道,“穆云超是个不容小觑的家伙,他这样做肯定是因为利大于弊!” 宋老大不屑地说:“什么利与弊?不过就是沽名钓誉,收买民心而已!幸好他把那些难民都收了,否则这乱摊子还得咱们来收拾,不过这回嘛,哈哈,麻烦就是穆云超的了!” 宋老大说到最后骄傲极了,这些难民本来是他们宋家治下的,但难民们的家乡被洪水摧毁了,他们无家可归就成了一股乱民,很容易引发乱象,要是因此造反了那他们还得镇压,损失会很大,于是他们就很聪明地把这些难民赶去了翠城,让穆云超发愁去了。 他们宋家当然不是犯蠢了,不知道人口的重要性,白白给穆云超送去许多人。 而是因为在他们这个阶段,把难民们赶走是最方便最省事的做法,而且,等洪水退去后,那些故土难离的难民,说不定就又回来了,那他们还担心啥? 只是委屈了穆云超白白浪费精力和钱粮来安排他们了。 宋家人设想得很美,只是穆云超并不按他们预想的那样来做,反而搞起了什么“以工代赈”,赢得了难民的民心,勾得他们要在翠城安家落户了! 宋家人见这些难民不但没有成为穆云超的拖累,反而成了他的助力,就很不高兴了,此消彼长,敌人的力量增强,那他们这一方不就变弱了吗?更何况这助力还是他们自己送给穆云超的。 当然,宋老大想不到这么深的地步,这是宋老三接到探子信息之后,深思了一番,才明白穆云超这一招的高妙之处,才懊悔当初不该把难民赶走。 342、听说我是极品(29) 不提宋家人对穆云超的算计,这些都是穆云超该担心的事情,并不关周时初的事。 她在跟李蔚和离好几个月之后,终于又跟他见面了。 当然,这并不是李蔚和离几个月之后才突然“发觉”自己喜欢周时初这个前妻,他们俩又不是什么追妻火葬场的男女主角,自然没有这种“浪漫待遇”。 原因很简单,不过是因为口腹之欲罢了。 钱婶虽然跟着周时初学了几手下厨的本事,但毕竟调料和个人厨艺的区别,她做出来的菜就是没有周时初做的好吃,虽然比起其他人做的已经很好了,但李蔚和李继都是尝过周时初做过的最高等级的美味,又怎么会满足于一般的美味呢? 因此李继总是在家闹腾不休,非要让周时初回去给他做饭,这怎么可能?也只有李继这个宠坏了的孩子才会这么“天真无邪”地要前继母回去给他做菜,李蔚最后揍了他好几顿,他才不提了。 但这阵子也没少要钱婶来周时初的吃食店里买吃食,钱婶刚来的时候还有些尴尬,但周时初见了她都是笑脸以待,她慢慢地就恢复如常了,甚至借着来买菜的机会还能跟周时初聊聊天。 周时初当然不会对她这个李家的仆妇有什么不喜的情感,人家是客人,来关顾自己生意的,她看见钱婶开心还来不及,哪里会因为李继而迁怒她? “要两只卤猪肘,一只烧鸡。”李蔚边吩咐伙计,边掏出钱来。 周时初在柜台后算账,听见他这个尚算熟悉的声音,才意外地抬起头看了一眼。李蔚也是说完了才发现她,神情顿时就僵了一下,不过他本来就冷着一张脸,僵不僵的也没什么差别。 李蔚朝周时初点了点头,没话找话地寒暄一句:“你在店里啊?” “是啊。”周时初点点头,他们虽然是因为李继的教育问题和离的,但彼此之间没有深仇大恨,算得上和平分手,所以见了面能心平气和地说话。 “李校尉要不要买点香肠吃吃?”周时初指了指店里挂着的一串风干的香肠,问道,“这是我新做的吃食,里面是猪肉和各种调味料捣碎了,灌入肠衣晾干而成的,味道很好,保存时间可以很长,切成片蒸一蒸就可以直接吃了,加上竹笋、蒜苗等配菜来炒着吃也很香……李校尉不如买回去尝尝?” 周时初笑眯眯地说道,对李蔚推销起自己的香肠来,这是新吃食,翠城的老百姓没见过,有好奇,却不太敢尝先,所以周时初不免就开始推销。 李蔚点了点,十分痛快地答应了:“好,那我就要三根。”他以为是一根根卖,而不是论斤卖。 “那小崔,快给李校尉拿三根最大最好的香肠。”周时初立刻眉开眼笑地吩咐道。 小崔伙计果然利索地拿了三根足有幼儿手臂粗一尺半长的香肠称了给李蔚。 “终于卖出去一些了!”李蔚走了之后,小崔伙计感叹道,没办法,周时初这些香肠拿出来挂了好几天了,只卖出去了几根,询问的人倒是很多,只是大家没尝过味道,便不敢买,毕竟这价格可不低。 “别急,好东西只要打出了名头,以后就不愁卖了。”周时初可不怎么担心香肠的销量,即使翠城的百姓真的不喜欢,那她可以留着自己吃,反正香肠的保质期长着呢。 这香肠是周时初买了好几头猪,拿到庄子上做的,毕竟这量可不少,能挂满好几间屋子,只有在庄子上有足够的空间做好。 “小崔,明天咱们就在店里蒸一条香肠,切成一小片一小片的,让客人免费尝,我就不信他们尝过之后会不喜欢!”周时初想到了这个主意,便说道,蒸香肠的味道也足够霸道勾人,就不信吸引不了人。 果然第二天,随着蒸香肠的香味传出去,店里那挂了好几天都无人问津的香肠,还没到一天就卖完了,其他没买到的顾客还叮嘱店里记得及时补货。 周时初喜滋滋地数着银子,大手一挥,又让人去收购几头猪来做香肠,不光是香肠,熏肠也可以做一些,有些人就爱烟熏这一口味。 而李蔚把香肠带回家之后,就吩咐钱婶按照周时初说的方法把香肠做了,果然只需要简单地炒一炒,香肠就很好吃了,李继吃得满嘴流油,直嚷嚷着以后还要去买。 李蔚第二天回军营的时候,鬼使神差就回厨房拿了一根香肠,准备带回军营改善伙食。军营里的伙食只能填饱肚子,味道却是让人不敢恭维的,李蔚虽然吃草根树皮都吃过,但要是能吃得好,他也不想虐待自己,因此带上了那根香肠,他才吃了一次,就念念不忘了,下次回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所以带上一根解解馋也好。 他准备过半个月一个月再吃那根香肠的,毕竟香肠放着也不会坏,但不想有天晚上不用值班,同僚来找他喝酒,喝了半天就说有酒无菜,嘴里寡淡得很,要是有点下酒菜,比如花生米、毛豆之类的解解馋就好了。 李蔚顿时就想到了自己藏起来的那根香肠。 但他又不太舍得,毕竟他自己也只有一根,而且这里四五个大男人,一根香肠怎么够分?于是他默默地把自己喉咙里的话咽下去了。 奈何来找他喝酒的几个同僚就不是安分的,喝了几杯酒就发起酒疯来,非要拉着李蔚切磋切磋。 不等他们出了帐篷,就在里面打起来了,打着打着,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根香肠就飞了出来,掉到旁边看热闹、吆喝的几个同僚脚边。 “这是什么东西?硬邦邦、干巴巴的!”一个姓赵的百夫长捡起脚边的香肠,看了又看,没看出是个什么东西,便纳闷地问。 “我看看!”另一个刘姓汉子一把抢过那根香肠,瞄了几眼,又拿到鼻子下闻了闻,嚷道,“李蔚,你这是什么东西的肠子吧?猪肠、羊肠还是牛肠?都风干成这个样子了,你留着干嘛?” 343、听说我是极品(30) 李蔚一听,自己的宝贝香肠被人发现了,立刻顾不得跟酒鬼打架了,边忙一把抢回自己的香肠。 赵百夫长见状,忍不住调侃道:“李校尉这么着急,该不会这东西是你的什么心上人送的吧?” “不会吧?哪个女人这么彪悍给人送风干的肠子啊!卧槽!这该不会是人肠吧?”那刘姓汉子说着说着,把自己吓到了,惊悚地看着李蔚手里那根香肠。 李蔚没想到这些人想象力这么丰富,黑着脸说道:“别胡说,什么人肠、羊肠?这是香肠,猪肉捣碎了灌入肠衣做成的。” 刘老杆听到是吃的,立刻眼睛一亮:“能吃?那还等什么?咱们不是缺了下酒菜,快快做来吃啊!” 赵百夫长听了也高兴起来:“对对!李校尉藏着吃的也不跟咱们说,也太小气了,幸好咱们发现了。不过,这什么香肠到底要怎么做啊?” 李蔚知道自己这根香肠被他们发现了,就不可能幸存下来了,因此只得让人拿水来洗了洗,便用匕首切成小薄片,切成薄片的香肠晶莹剔透,看着就诱人,还没有吃了,几个大老爷们光是看着就开始咽起了口水。 “他娘的!没想到那干巴巴的肠子切出来还怪好看的!”刘老杆盯着那盘子香肠片,一脸垂涎地说道。 其他人也连连点头,连酒都不喝了,就盯着李蔚干活。 一根香肠就算再怎么切,也很快就切完了。 李蔚直接在帐篷门口的火堆架起个小锅,什么东西都没放,就直接把香肠片倒在锅里炒了。 很快,香肠片就被炒出了油,一股极其鲜香诱人的香味就飘了出来。 李蔚炒了十多下就把腊肠片装出来了,刘老杆立马不等他把盘子放好,就上手飞快地拿了一片塞进嘴里,顾不得烫,嚼了几下,就含含糊糊地夸:“好、好吃!这、这是什么美味!” 其他人顿时也顾不得流口水了,个个直接就上手抢起来。 李蔚也不逞多让,再不抢他就一片也吃不上了。 只需要随便炒一炒,熟透后的香肠就风味鲜美、味道醇厚浓郁,肉质紧密,瘦肉不柴、肥肉不腻,吃起来回味悠长,越嚼越香,是味蕾的绝美享受。 “怎么这么快就没了!你们几个禽兽,也不给我多留点……”刘老杆还想吃呢,就看到盘子里只剩下点油迹,香肠片早就没了,便气急了嚷道。 “李校尉,你还有没有香肠啊?有的话就赶紧拿出来,这点都不够我一个人塞牙缝的,偏偏还要几个大老爷们分,刚尝了点味就没了!”赵老大也馋极了,盯着李蔚,希望他还能变出一些香肠来。 但注定要让他们失望了,李蔚冷哼道:“我就只有这根了,本来想留着自己解馋,却被你们抢了,我哪里还有?!” 其他人顿时失望不已,刘老杆馋得不停地用鼻子嗅着空气中还没散去的香味,过了一会儿,他砸吧砸吧嘴,问李蔚:“李校尉,你这香肠是自己家做的还是买的啊?” “买的,翠城有家‘金玉吃食铺’,我就是在那儿买的。”李蔚没有隐瞒。 “金玉吃食铺?我知道,我家婆娘和几个孩子都说那铺子卖各种馋得让人走不动道的吃食,我也吃过那儿卖的卤味,那滋味,真是绝了!没想到这香肠也是它那儿卖的,等我回去一定要买回来吃个够!”赵老大说道。 “我也要买,买得多多的,攒着吃……这军营里的伙食没点油水,我买些来解解馋。”刘老杆立马说道,然后还叹道,“要是咱们上了战场打仗的干粮也有这香肠就好了,吃了之后我能杀他几十个敌人都不带累的!” “对对,这香肠要是咱们的军粮就好了,说起来这东西耐放,做法也简单,还好吃,当军粮多棒啊,说不定敌军闻到香肠的香味,就不战自败了!哈哈……”赵百夫长满怀憧憬地说道。 “别做梦了,这香肠很贵,不可能拿来当军粮。”李蔚见他们越说越起劲,忍不住给他们泼了一盆冷水。 “咱们就说说,过过嘴瘾嘛!又不当真。”赵老大说道,“打仗的日子这么苦,不做做美梦怎么坚持下去?我就直说了,我以后要是升官发财了,就天天都吃香肠,吃个够!” 几个人喝了酒,说得越来越起劲了,李蔚见他们只是发、泄发、泄情绪,便也不管了。 按理说军营是不准饮酒的,但他们几个明天不当值,又因为时常打仗说不定哪天就没命了,所以上头的将军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底下的人不误事就当不知道了。 他们几个说得天花乱坠的人并不知道就在不远处,隐在另一张帐篷的阴影中的,是穆云超和几个手下。 刘老杆他们的话都被听得一清二楚,当然,那香肠的香味,他们也闻到了。 穆云超这会儿都能闻到空气中那极其馋人的香味。 “那什么香肠的,你们吃过吗?”穆云超问手下。 几个手下都摇头。 “闻到那香味儿,我也馋了,等回了翠城也得买些来解解馋才行。”穆云超笑着道,又是周时初的吃食铺的新吃食,穆云超都忍不住赞叹,为什么她总有这些奇妙心思,做出让人欲罢不能的美食。 至于拿香肠来做军粮,穆云超也很希望,但现实就是李蔚说得,他没有那么多钱买。 要知道,这会儿士兵的军粮都是粗粮,能填肚子就不错了,吃饱都很少,有些缺德的势力,给士兵们吃的都是掺着沙子、石子、或者发霉变烂的粮食,至于肉,那是不可能的,除非士兵能自己捉到老鼠、野兔解馋。 穆云超自己是将领出身,跟底层士兵同甘共苦过,又还有点良心,因此他手下的士兵吃得还可以,但这不意味着他买得起香肠当军粮。 不过……穆云超眼里精光一闪,金玉吃食铺里买的那种全是肉的香肠吃不起,可要不全是肉的呢? 穆云超觉得他可以跟周时初讨教一下做低配版的香肠,可以拿来给士兵改善伙食,虽然不能尽情吃肉,但可以尝尝肉味啊,这也是鼓励士气的一种方式嘛。 如果周时初知道了他的打算,会夸他无师自通了后世那种淀粉肠,成本降低了,味道还不错,也有肉味,但更多的填充物是面粉,可不就完美符合他的要求吗? 344、听说我是极品(31) 穆云超真的跟周时初做了一笔生意,就是让她研究低配版的淀粉香肠秘方,这对于周时初来说没有什么难度,她没用几天就把穆云超需要的秘方研究出来了,直接卖给了他。 几个月过去,翠城里那些灾民几乎都参加了“以工代赈”的基础工程建设,不但能养活自己,还攒了些钱,等到这些工程结束,历城的洪水早就退去了,但这些灾民并没有回去的打算,真的大多数都留在了翠城。 穆云超得到了大量的人口,新开垦的田地也足够给这些灾民耕种,于是翠城越发繁华起来。 就在周时初慢慢地把她的吃食铺扩张的时候,穆云超也在慢慢扩展自己的地盘,他既是将才,又有君王之能,还知人善用,手下网罗了不少能人干将,因此在争地盘的时候总是输少赢多,他所占的版图也就越来越大了。 李蔚的官职也一直在提升,他现在早就不是个小校尉了,成了宣威将军,战功赫赫,打起仗来不要命,自然官就升得快。 不过虽然官场得意,李蔚的家事却依旧一塌糊涂,儿子越来越纨绔,想要找个贤淑的女子但继妻管教儿子,却不是忙着打仗就是没找到合适的,总之,他依旧是个单身汉。 随着穆云超的地盘越来越大,周时初的吃食铺分店也越来越多,几乎是穆云超每占下一个城池,她就去那座城里开店,愣是靠着开连锁店赚了不少钱。 还有她的土豆和红薯经过一遍遍试种改良之后,终于成功地种出了适合这个时空耕种的类型,周时初已经慢慢地把这些新粮种让庄子里得农户栽种了。 那些农户从一开始的怀疑到亲眼看到土豆和红薯的丰收,又亲自吃过了,确定这真的是比水稻和小麦产量还高、饱腹感更强的新粮种之后,便不用周时初逼迫,他们自己就迫不及待地该种土豆和红薯了。 这几年周时初赚来的钱都用在了买田庄上,这回土豆和红薯本土化培育成功之后,她就把自己所有田庄的地都种上了这两种农作物,因为她记得愿世界中,似乎是明年,全天下整个西北和东北地区都会发生严重的旱灾,粮食无法种活,继而发生饥荒,许多人饿死渴死,是真正的饿殍千里、横尸遍野。 而穆云超的地盘也在旱灾严重的地区之内,穆云超为此元气大伤,旱灾饥荒之后,整整修整了五年才缓过气来。 可以说,这场旱灾和饥荒造成的影响很大,让穆云超统一天下的时间延后了好几年。 当然,穆云超争天下花多长时间跟周时初关系不大,她在乎的是自己的新粮种能救许多人,挣到足够多的功德。 也真是因此,她花了很大的劲,才让土豆和红薯本土化的培育赶在旱灾和饥荒来临前一年,好让更多的百姓能有所准备,存下更多口粮。 既然新粮种已经培育成功,周时初就没有故弄玄虚,而是直接找上了穆云超,跟他说自己有产量高、口感好的新粮种,希望穆云超能推广出去。 穆云超肯定不会轻易就相信她,毕竟是这事关天下百姓的口粮,他是万万不敢拿来开玩笑的,万一出了什么差错,他好不容易打下的半壁江山,就会又丢了,前功尽弃。 但他又是个胆大心细、还胸有沟壑之人,听到周时初的禀告,就亲自带着人去她的田庄,打算亲眼看看,是否真的是有新粮种。 如果是假的,周时初自然得不了好;但万一是真的呢?新粮种,这可是能名流千古的好事啊,那他争天下的成功率就又高了几成。 所以穆云超才会这么重视周时初的话。 周时初带着一群人到了自己的田庄,他们来得正巧,这个时候正是收获土豆的时候,一群群干得热火朝天的农民在地里挖着土豆,那些土豆个个有成人拳头般大,圆溜溜,拔起一棵苗,就带起一窝七八个土豆,收获极其喜人,那些农民们个个喜气洋洋,收起土豆来不遗余力,就是因为丰收的感觉足以让他们忘掉身体的疲累。 “这些就是新粮种?产量很不错啊!”穆云超蹲下身子,学着旁边的农人拔起土豆苗,不需要太用力,就一下子拔起一窝土豆来,穆云超都隐藏不住自己的激动了。 “是的,这叫土豆,吃法很简单,水煮熟后直接剥皮沾盐吃或者切成片、切成条炒着吃都行。”周时初介绍道。 其他幕僚看到这一片大丰收的景象,也都惊呆了,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样,专门盯着那些收土豆的农民看,害得那些农民拘谨极了,干起活来都没那么利索了。 “这一亩地的产量是多少,称量过了吗?”穆云超满怀期待地问周时初,事实上他光是看着这收获,就知道这产量不可能比种水稻和小麦的产量低,但他更想知道这产量到底能高到哪里去。 周时初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说:“亩产三千斤到四千斤。” “什么?三千斤到四千斤?你没骗我?”穆云超听到这个数字,连呼吸都快屏住了,他来之前就了解过普通田地水稻的产量是亩产五百斤,上好的良田才产六百斤,而这什么土豆,却亩产三千斤到四千斤!足足是水稻的六、七、八倍的产量! 穆云超听到这个,能不激动吗?这意味着以前只能养活一家三口的土地,要是种下新粮种的话,就能养活十八到二十四个人! 这些年因为打仗,他们的口粮本来就很缺,士兵们即使上战场都要勒紧腰带,但如今周时初为他带来了这些新粮种,恰好能解决缺粮的问题,如同雪中送炭,穆云超几乎要对周时初感激涕零了。 “没有骗你,事实上,要是再伺候得精心些,土地再肥沃些,产量还能更高,只是我这庄子的地只是一般的土质,所以只有这个产量。”周时初很坦诚地说道。 “如果你不相信,可以直接让你的人来收一亩地的土豆,亲自称量,就知道我没有夸大产量了。”周时初怕他不信,就开口直接让他找人来收了。 345、听说我是极品(完) 穆云超果然派了他自己的人去收土豆,就为了称量准确些的产量。 “你想要什么?”穆云超看着眼前丰收的一片,突然问周时初。 周时初可没有跟他客气,直接说:“我想要名、想要利,想要以后不被任何人欺辱的身份地位。” 穆云超闻言笑了,说:“没想到你这么坦荡,我还以为你会说什么都不想要,只是不忍心天下百姓忍饥挨饿,才献出这些新粮种。” 周时初翻了个白眼,说:“我又不是圣人,没有那么伟大的想法,你高看我了。我就是个俗人,贪财好、色,又不想屈于人下、被人压迫,就只好自己挣个身份,当人上人了。” 穆云超依旧笑着,说:“我现在还只是个穷将军,险些连自己的士兵都养不起,你怎么觉得我能给你名利和身份地位?不怕我最后输了,你赔个血本无归吗?” 周时初道:“我又不是让你现在就兑现这些报酬,我等着你完成统一霸业之后再给我呢。至于你会不会输?难道穆将军你对自己这么没信心?觉得以后没办法兑现这些承诺?” 周时初叹了口气,说道:“那我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穆云超听了她这话,顿时哈哈大笑起来,说:“那看来,为了不让周夫人你投资失败,我也不能不赢了!” 周时初点点头:“希望你到时候别翻脸不认账,或者来个什么狡兔死、走狗烹的,把我一个普通女子的功劳抹去,自己霸占了。” 穆云超顿时脸色一肃,郑重其事地对周时初道:“周夫人请放心,穆某并不是这样狼心狗肺的人,周夫人把这么重要的新粮种都献出来了,我怎么能抹去你的功劳?我又以何面目去面对这天下的百姓?” “希望你成了开国皇帝,也能记住现在的话才好。”周时初淡淡地说道,她刚刚那话其实也带上了试探的心思,虽然穆云超是人品不错的男主,但万一他想用新粮种来塑造、以及神话他是“天选之子”的形象呢?那就说不定真的能把这功劳安在自己头上,抹掉周时初这个人的存在。 幸好他似乎没有想到这个选择,那周时初就拭目以待了。 有了穆云超这个统治者的推广,土豆种和红薯种很快就发放到农民的手上,开始种下一季了。 刚开始的时候,农民自然对这两个新粮种满心怀疑,根本不敢种,但官府承诺要是这新粮种的产量比以往种水稻的产量还低,官府就会补偿农民的损失;要是这新粮种的产量太高,农户自己吃不完,官府还承诺会以成本价回收新粮。 这样一来,农民们没了后顾之忧,就都很听话地种下了新粮种。 周时初派出自己田庄里那些有经验的农户去教导百姓们栽种新粮,教导他们如何施肥、什么时候该拔草捉虫,什么时候收获…… 因为这不是那些农户的分内工作,因此穆云超还给了当上“农业指导员”的农户们一份工资,这就让那些农户积极性更高了,恨不得天天都有这种好事落到头上。 穆云超果然是个信守承诺的,利和身份地位他暂时给不了周时初,但名还是可以给的,所以他一开始就宣扬这是周时初发现并培育出来的新粮种,于是周时初的名字就飞速流传在百姓之间,知名度一跃而起,就连她的吃食铺生意都比之前更火了。 周时初即使在这个没有任何灵力的世界里,都能感觉到自己灵魂里的功德在噌噌噌地高涨,让她的魂体仿佛沉浸在温水之中,舒服得她整个灵魂都颤栗起来。 果然这种培育新粮种,拯救天下苍生的功绩赚得就是多,周时初十分满意,这个世界之后,她的伴生空间想必又能有很大的扩展了。 几个月之后,新粮种大获丰收,周时初立马就被百姓们供上了神坛,给她立生祠,称她为粮母娘娘。 周时初从自己的便宜妹妹口中得知自己被赋予这个诡异的名称之后,便立马炸了:粮母娘娘?这是什么鬼?还有比这个名称更难听的吗? 周时初后悔了,她就不应该这么好名声,让穆云超把自己是献出新粮种的人说出去,让她有了这么一个称号。 但后悔也没用,为时已晚,百姓早就把这粮母娘娘喊得无比溜了。 柳嫣自从得知周时初是献出新粮种的人之后,内心的忐忑和不安就再也无法压制下去了,她记得上辈子明明就没有什么新粮种的事啊,要是有的话,不可能不传到她耳里,而穆云超成了开国皇帝之后,也没有推广什么新粮种,可见上辈子就没有新粮种的出现。 但现在,却有了常量极高的新粮种,还是周时初献出来的,柳嫣知道新粮种的重要性,因为不仅是周时初记得明年的旱灾和饥荒,她也记得。 为此,她甚至还在私底下像蚂蚁搬家一样,慢慢地买回一批一批粮食,准备明年旱灾来临的时候给丈夫分忧解难。 但是没想到周时初直接献出了两种高产新粮种,这比她那笨拙的买粮的举动高明有效多了,这让柳嫣感到很挫败,周时初为什么处处都比她强?赈灾这事是,这回旱灾来临之前的准备也是!难道她也有什么非凡的际遇? 柳嫣想到这里,悚然一惊,明明周时初的脾性跟寻常妇人一点都不同,没有女子的贤淑矜持和温柔善良就算了,她还刁蛮任性,丝毫不顾及世人的眼光,偏偏又泼辣犀利,让人不敢欺辱……这样的人,会是普通人? 柳嫣此时都恨不得直接问周时初,她到底是什么人了,但她知道自己不能慌,便死命地让自己冷静下来。 冷静了之后,柳嫣脑子果然清醒了些,不再想着去质问周时初了,而是想到了另一方面,那就是,周时初有了这么大的功劳,还被民间百姓称为粮母娘娘,那自己的丈夫以后会怎么对待她? 柳嫣脑子里第一个浮现出来的想法,就是穆云超夺了天下后,会把周时初收入自己的后宫,毕竟收了这么大盛名的女人,对穆云超的形象有很大的正面影响,是利大于弊的。 柳嫣顿时错愕又慌张起来,周时初绝对不能成为她的情敌! 却不知道,周时初根本没这个想法,她不稀罕去抢别的女人的男人。 346、玛丽苏文大姑子(1) “你说什么?”穆云超听到柳嫣说的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要我把周夫人纳为妾?你疯了吗?!” 柳嫣自从得知周时初是献出新粮种的有功之人后,心中就一直纠结着这事,再加上一年前旱灾的降临,因为新粮种的存在,穆云超治下的地方并没有如她记忆中那样爆发大饥荒,周时初的名声再一次达到顶峰,柳嫣再也没法装聋作哑了。 她一直把自己定位为穆云超的贤内助,自然要大度贤淑,主动为丈夫纳妾,于是她只得压下心中的酸涩和嫉妒,主动提起这事。 但没想到穆云超的反应似乎跟她的猜想不一样? “相公,周夫人现在的名声极好,您要是纳了她,对您在民间百姓的名声也有好处,还能栓牢周夫人,不让其他势力的人打她的主意,这是有利无弊的事,为什么不做呢?”柳嫣自以为大度地说道,做足了贤妻的模样。 穆云超惊愕地看着她:“因为我和周夫人都没有这个想法啊!她是个极有主见的女子,不可能同意委身为妾,而且你不觉得让她为妾,并不是对她的赏赐,而是折辱了她吗?以她的功劳,足以流传后世,怎么能让她为妾?” 柳嫣顿时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问:“难道相公您想让我腾出正妻的位置给她?!” 穆云超被她的话噎住了,他第一次感觉到妻子也许并没有他想象中那样聪慧体贴,否则他刚刚说了那么多,妻子居然误解他的意思至此。 过了一会儿,穆云超才头疼地说道:“不,我的意思是,我不会纳周夫人为妾,因为这不是对她的奖赏,而是折辱。更不会让你腾出正妻的位置给她,因为周夫人不会稀罕这样的奖赏,而我对她也没有男女之情。如果我以后大业既成,自然会对她另有奖励,这就不需要夫人你操、心了。” 他说了那么多,柳嫣却只听到他说不会纳周时初为妾,也不会让她腾出正妻位置,柳嫣顿时就感动得泪眼汪汪了:“相公,您真好!” 穆云超无奈地叹了口气,这个妻子哪里都好,就是似乎对做贤内助这件事走火入魔了。 周时初可不知道居然有人想要让她委身当妾,要是她知道了,会拧掉柳嫣的脑袋,她现在有钱有名,好好的人上人不当,跑去当人后院的金丝雀,跟一群女人争宠?脑子是浆糊做的都不会贱到这地步啊。 五年之后,穆云超就统一了天下,正式登基为帝,分封完那些跟他打天下的有功之臣后,就立刻封了周时初为开国公主,有封地,位同列侯的那种。 至此,他总算是实现了当初对周时初的承诺,让她有了安稳立身的身份地位。 又因为周时初的功劳大、名声盛,还不会威胁他的统治,穆云超乐得让她当个吉祥物来体现他的宽容博大,所以对她一直都很关照。 周时初自然不会辜负他的好意,就当个自由自在的大公主,谁都不敢欺辱她,反而谁都想讨好她、拉拢她。 就连当初把她视为情敌的柳嫣,因为生了儿子,要跟其他妃嫔争宠、要为儿子保住太子的地位,都得放下身段拉拢她。 当然,周时初可不会傻到去掺和这种事,她潇潇洒洒当她的大公主,什么事都不参与,只在乎吃喝玩乐,甚至后来还找了个年轻的小鲜肉书生,生了对龙凤胎,日子过得可不要太快活,足足活到九十八岁,熬死了三任皇帝才意犹未尽地闭眼。 时初从沉睡中清醒过来,就听见一个哭哭啼啼的声音说着:“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会赔你衣服的钱,求求你千万不要投诉我,我需要这份工作……” 她睁开眼一看,一个哭得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穿着一身服务生服装的年轻女孩子正苦苦向她面前的男人道歉。 “说对不起有什么用?你眼睛瞎了吗?我这么大一个人你都看不见?还赔钱,你赔得起吗?我一件衣服都顶得上你十年的工资了,你拿什么钱来赔我……”那个被泼了一身酒的年轻男人气急败坏地嚷道。 “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能不能分期还钱……” 时初在两人循环往复的指责与道歉声中接收了原主的记忆。 原来她面前这对男女正是这个世界剧情中的男女主角,其中男的是她的弟弟豪门少爷宁知翼,女的是灰姑娘兼职服务生常嘉儿,现在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常嘉儿在一场酒会中不小心泼了宁知羽一身酒,两人就开始了他们虐恋情深的恋爱史。 而原身宁时初,是宁知翼的姐姐,大学一毕业就跟门当户对的席家大少爷席辞明结了婚,席辞明是典型的工作狂,没情趣不浪漫,娶妻只是为了完成人生任务,个性冷酷,只讲利益不讲情义。 原主自然跟这样的丈夫没什么感情,又因为没有孩子,感情空虚的她,自然就把注意力放到娘家上,也正是因此,后来她弟弟跟一个灰姑娘谈了恋爱,她立刻就炸了,仗着是宁知翼姐姐的身份,做了不少棒打鸳鸯的事,把自己弄成了个反派。 男主女自然不是她这个反派能拆散的,于是到最后,她这个多管闲事、作恶多端的大姑子,就被自己的弟弟报复了,被宁家断绝关系,被冷酷无情的丈夫抛弃,娘家、婆家都没有她的立身之处,最后郁郁寡欢,孤独地死在家里半个月都没人知道。 时初想到原身的下场,浑身抖了抖,立刻对眼前这个场景敬而远之了。 人家这是不打不相识,偏偏原身当了真,还上前去帮帮弟弟把常嘉儿骂得狗血淋头,可人家终成眷属之后,常嘉儿不会怪罪宁知翼,只会记得原主的嚣张跋扈以及她带给常嘉儿的屈辱,之后在宁知翼耳边吹吹枕头风,那原主身上就又多了一个欺辱常嘉儿的证据,宁知翼就又有理由“大义灭亲”了。 所以说,原身错就错在太把自己的身份当回事了,宁知翼这种男主角,只有女主角才是被他放在心上的人,其他的,即使是父母亲人,都是无关紧要的。 347、玛丽苏文大姑子(2) 宁时初跟酒会的主人说了一声,便离开了。 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便宜丈夫意料之中不见人影,不用说,肯定是在公司里加班了。 宁时初躺在沙发上,喝着冰凉的碳酸饮料,顿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爽啊!好不容易才回到现在社会,她可太想念空调wifi西瓜和肥宅快乐水了。 上辈子即使她是金尊玉贵的大公主,可生活依旧没有现代社会便利舒适,冬天太冷、夏天太热,不能上网,没有电子游戏,生活乐趣都少了许多,这会儿好不容易穿越回了现代,她得好好享受一番才行,谁在乎丈夫在不在家、弟弟爱不爱灰姑娘啊? 宁时初喝完了肥宅快乐水,又让佣人切了大半个西瓜,抱着盘子就摊在沙发上看肥皂剧。 “你以为你有钱就很了不起吗?你只不过投了个好胎,才能当你高高在上的大少爷,要是你处在我这样的地位,说不定你过得比街边的混混还落魄……你们这些社会的寄生虫,只会仗着有钱人的身份来压迫普通人……” 电视里,勇敢的女主角指着豪门出身的男主角鼻子骂,她那坚强不息、与众不同的坚韧形象顿时引起了男主角的注意:她跟那些处处讨好自己的妖艳贱货好不一样啊! 宁时初心想,这女主角到最后还不是沦为了跟男主角一样的人?灰姑娘嫁入豪门之后,过上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丝毫不记得她曾经是怎么批判这种生活的了,屠龙者最后成了新的恶龙,可真讽刺。 宁时初作为这既得利益者,可没有资格去批判这种有钱的生活,事实上,作为好逸恶劳又爱好享受的人,她就喜欢这种生活。 看完了肥皂剧,宁时初在她那宽阔奢侈的浴缸泡了一个享受的澡,抹了一脸昂贵的护肤品,这才在她那五六个人都躺得下的豪华大床上美美地睡了一觉。 一觉醒来,要不是旁边另一个枕头有人躺过的痕迹,宁时初都会以为便宜丈夫昨晚没回来了。 啧啧,这一大早席辞明就又上班去了,真是够拼的,不过宁时初很满意,毕竟席辞明挣的钱是供她挥霍的啊,席辞明挣得越多,她能挥霍的就越多,所以时初很乐意见到他是个工作狂。 不搞外遇、只爱工作,基本见不了面的丈夫,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好丈夫啊,宁时初也很满意,她又不是感情空虚,希望丈夫浪漫又温柔、不爱工作只爱和她谈情说爱的原主,可以说,席辞明这样省事还不会限制她花钱的丈夫,简直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 宁时初优哉游哉地吃完佣人做得营养早晨,化了个美美的妆,便出去买买买了。 正当她在奢侈品店里看包包的时候,宁母就打电话来了: “初儿,你今天怎么不回家了?妈妈还想着和你一起去医院看看李阿姨呢,她家的大儿子最近谈了个女朋友,听说是个高中都没毕业的夜总会服务员,你李阿姨知道后气得要死,逼他分手,但她大儿子是个僵的,不但不肯分手,还说要娶那个女服务员,活生生地把你李阿姨气病了……幸好你弟弟争气,没有跟什么乱七八糟的女孩子谈恋爱……” 宁时初心想:别说得太早了,你儿子以后也会跟李家的大儿子一样,为了个灰姑娘把你气病的。 原主就是看宁母气得病了,才会越发怨恨常嘉儿,更加不遗余力地拆散宁知翼和常嘉儿,吸足了两人的仇恨。 但到最后,原主被娘家和婆家抛弃了,可宁母这个原本同样对常嘉儿不满意的人,最后居然和常嘉儿和好了,甚至跟常嘉儿的孩子的关系都很不错,得以含饴弄孙、晚年幸福。 身在其中的原主看不清,可在局外的时初却知道这是为什么。 因为宁母聪明着呢,她是很不满意儿子喜欢一个灰姑娘,但她从来不出头亲自去打击、拆散他们,而是掇撮着原主这个女儿当前锋,坏事都让原主做完了,而宁母最多只是口头上说说常嘉儿不适合当宁家儿媳妇,行动上却从来没有。 因此,在明白常嘉儿是板上钉钉会嫁给儿子之后,宁母自然是识时务地承认个错误,顺理成章就能和常嘉儿放下芥蒂,当上和乐融融的婆媳。 至于原主这个被亲妈推出来当王母娘娘的冲动恶毒的大姑子怎么样了,谁在乎呢。 “妈,我最近回娘家回得太频繁了,席辞明有意见了,所以我不能和你一起去看李阿姨了,你自己去吧。”宁时初毫不心虚地把席辞明拿来当借口。 果然,宁母听到女婿有意见了,顿时就打消了继续抱怨的心思,转而说道:“那你就在家好好陪陪女婿吧。还有啊,孩子的事你也要提上日程了,席家家大业大,肯定是需要继承人的,你和辞明都结婚一年多了,该要孩子了,省得被你婆婆亲自催生,万一女婿在外面先生了私生子那就不好了……” 宁时初对她催生的话左耳进右耳出,根本没在意,至于私生子?席辞明这种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放在工作上的男人,哪里有时间去找其他女人,他连自己的妻子都懒得应付的,他要是这样都能搞出私生子来,那宁时初就对他刮目相看了。 “好好好,我知道了。”宁时初敷衍道,宁母又说了好一会儿才结束通话。 宁母之所以担心席辞明会搞出私生子,是因为宁父就搞出了私生子,只不过私生子太小,还不到十岁,跟宁时初和宁知翼这两个早已经成年的婚生子年纪相差太大,所以宁母倒不担心家产会旁落,只是依旧对丈夫有私生子这事耿耿于怀而已。 宁家跟其他豪门一样,男主人有权有势,自然就缺不了女人,即使家中的妻子也美丽大方、出身不俗,但外面的野花更善解人意、温柔体贴,自然就舍不得放弃了。 原主知道父亲有了私生子之后,还大闹了一场,为自己的母亲不值,但她不知道宁母早就知道了,她不出头,只让女儿为她出头去吵闹,到最后宁父讨厌的就是原主这个女儿,而不是背后掇撮的宁母了,甚至还因为宁母“知情识趣”,对她反倒多了一份愧疚,更怜惜她了。 348、玛丽苏文大姑子(3) 说曹操曹操就到,宁时初才刚想起宁父的私生子,这会儿在高奢店门口就遇到了带着情妇、私生子来逛街的宁父,这可太巧了。 “振东哥,比起买名贵包包,人家更珍惜跟你在一起的时间嘛……”漂亮又会撒娇的情人挽着宁振东的胳膊,嘟着嘴撒娇道,而宁振东另一只手则牵着他们的私生子宁泽林。 宁时初脸上露出个微妙的表情,目不转睛地看着刚进来的“一家三口。” 高奢店里现在恰巧没几个客人,宁振东一下子就看到了宁时初,脸上的神情一下子就变了,还飞快地甩掉了小情人挽着他胳膊的手,讪讪地对宁时初道:“初儿,你一个人在逛街啊?” 虽然家里人早就知道他出轨还有了私生子,但知道归知道,只要大家不碰面,那就还可以当做不存在,然而现在他带着情人和私生子逛街,被自己的女儿撞个正着,即使他脸皮再厚,也会觉得不自在。 宁振东甚至都等着宁时初歇斯底里地对他大吵大闹了,厮打他心爱的女人和孩子了。 但他这次可猜错了,宁时初并没有吵闹,她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宁振东,说:“是啊,我没父亲有福气,陪着娇妻幼子逛街、其乐融融。” 宁振东听到女儿这讽刺的话,脸上觉得烧得慌,但到底姜还是老的辣,只是不自在了一会儿,他就镇定下来了,当做若无其事地说道:“初儿胡说什么呢!爸爸只是工作累了,出来消遣消遣罢了。” 然后他见女儿破天荒地没有当街跟他闹,还以为她是接受有同父异母弟弟的事了,于是有些高兴,掏出一张银、行卡就递给宁时初,十分大方地说:“爸爸好久没给乖女儿发零花钱了,这卡你拿着,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今天爸爸买单!” 宁时初没想到还有零花钱拿,也没有清高到不要,毕竟她要是不要,那这些钱不就给小情人和私生子花了吗?那还不如她自己花掉呢。 于是她痛快地接过卡,说:“谢谢爸爸,那爸爸忙去吧,我就不打扰你了。” 宁振东见她这么识趣,顿时露出个和蔼的笑容,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初儿真是长大了……那爸爸就先走了,你慢慢逛。”说着带着身边的两人就离开了高奢店,什么都没买。 宁时初挑了挑眉,把卡扔进自己包里,宁振东没说出口的意思她懂,不就是封口费的意思吗? 如果宁母真的对原主很好的话,那宁时初说不定还不会接受这封口费,反而把小三和渣男虐一遍,但宁母拿原主当刀使,对她只有塑料母女情,那宁时初才不费这事来替宁母不平呢! 宁母又不是不知道宁振东在外面有其他女人、其他儿子,但她都忍了,既没有指责宁振东,也没有跟他离婚,反而还跟从前一样跟他过日子,这不就是默认了宁振东在外面的家吗? 因此宁时初就当做今儿没看到宁振东,不多管闲事了。 于是宁时初心安理得地拿着宁父给得零花钱,买了一堆奢侈品。 宁母本来是不知道宁时初在外面逛街遇到宁振东带着小三和私生子的事,但她有一个交好的朋友王夫人,恰好也在附近逛街,就看见了宁时初和宁振东他们会面的场景。 而宁时初看到自己的父亲带着小三和私生子堂而皇之地出来逛街,居然还很平静,一点儿都没有生气,王夫人就觉得十分不可思议,宁时初怎么会这么冷静呢?难道她看见这种事不会替自己的母亲感到不值吗?不会替母亲出气,骂渣男和小三吗? 之后王夫人又看见宁时初从宁振东手里接过了一张银、行卡,便恍然大悟了,原来宁时初被宁振东收买了! 王夫人顿时替宁母感到不值,这个女儿真的是白眼狼,为了钱居然替自己的父亲隐瞒私情! 王夫人气坏了,立马打电话给宁母:“楚馨,你猜我刚刚看见谁了?” 宁母疑惑地问:“你看见谁了?” “我看见宁振东和他的小三以及私生子逛街,还有你女儿宁时初也在场!”王夫人咬牙切齿地说道,“宁振东是彻底不把你放在眼里了,居然光明正大地带着小三和私生子就出来了,真够狂妄的啊!” “还有啊,你那个女儿也是白眼狼,宁振东给了她一张卡,她就笑嘻嘻地接受了,丝毫不在意小三和私生子,你是白养她了!”王夫人气冲冲地说道。 宁母听见她这话,怀疑自己听错了,不由地追问:“你说时初看到她父亲带着小三和私生子逛街,不但没生气,反而接受了她父亲给的钱当做没事发生?!” “对啊!我看她就是狼心狗肺,你把她养得这么大,这种事她都能替她父亲瞒着你,不把渣男贱女撕一番就算了,还笑嘻嘻地接受了,她还是人吗……”王夫人喋喋不休地把宁时初骂了一顿。 “要是我女儿替她父亲隐瞒这种事,那我能把她的腿都打断了!”王夫人最后说道,“楚馨啊,你可不能让渣男贱女骑到头上,得狠狠地把他们收拾一遍,否则他们不知道多嚣张……” 宁母苦笑着说道:“唉,我没想到初儿居然……她之前不是这样的,知道她父亲出轨有了私生子,还跟她父亲大吵了一架,没想到现在却……王宁,我是没有你这样的魄力了,我们又不能离婚,不忍着还能怎么样呢?” “忍什么忍?你儿女都大了,还怕丈夫和你离婚啊?就算真的离婚也不怕啊,你儿子不是都进公司集团了?到时候你儿子成功继承了公司,你丈夫在外面养再多女人和私生子又有什么关系?家产在你儿子手里!”王夫人听见宁母的话,恨铁不成钢,又劝导了她一番。 宁时初可不知道自己撞见父亲私、情的事被人告诉给了宁母,她花光了宁父给的那张卡,就找了间餐厅,慢慢地享受下午茶。 不过她没能享受多久,宁母的电话就来了。 349、玛丽苏文大姑子(4) “初儿啊,你今天出去逛街了?”宁母似乎什么也不知道,声音温柔地问宁时初,她一直都这么和声细语,从来不会生气一样,永远都优雅高贵,谁不夸她是最完美的贵夫人? 宁时初还不知道她遇到宁振东的事已经被宁母知道了,因此有些意外宁母一天给她打两个电话,但还是很诚实地回答道:“是啊,很久没逛街,今天出来一逛,浑身都精神了,果然逛街是女人永远的精神动力。” 宁母又轻轻柔柔地问:“逛街的时候没遇到什么意外的事吗?”她旁敲侧击地打听,想要宁时初主动跟她说起宁父的事。 但宁时初却让她失望了,一个字都没提到宁父,而是如数家珍般跟她说自己今天买了几个包、买了几条裙子,包包是什么牌子的,适合什么场合背……总之,说的都是买买买的事,而宁母希望听到的却一个字都没提。 最后,宁母终于忍不住了,主动开口道:“我听你王阿姨说,在齐家高奢店外看见你了,你就没什么事要和妈妈说的吗?” 宁时初顿时明白了,怪不得她打电话来给自己,明示暗示呢,原来是想问宁父的事,于是她立刻戏精上身,说:“有什么事啊?王阿姨看见我了,我没看见她啊,真是失礼了……对了,妈妈你想知道什么事?” 宁母被她的话一噎,没想到女儿居然都学会跟她耍心眼了,难道真的是被她爸爸的钱收买了? 她心中立马涌上一股火气,想要大声骂宁时初是不是真的是个白眼狼,帮着她的人渣爸爸隐瞒小三的事,但她不能对宁时初发火,因为她在所有人眼里,都是脾气温柔,优雅高贵的人设,从来不会生气的,因此她即使知道宁时初是糊弄自己,也无法责骂。 但她终究不能忍自己的女儿背叛了她,因此压制着怒气,说:“你王阿姨说,看见你和你父亲的小三和私生子相处得不错。” 这话就纯粹是胡说了,宁时初根本没把宁父的小三和私生子放在眼里,连眼神都不多看他们一眼,又是哪里来的和他们“相处得不错”? 宁母为了追究女儿的过错,就连谎话都张口就来了。 宁时初拧着眉说:“妈,我连话都没和那两个人说一句,都是无视他们的,怎么就和他们相处不错了?我只是和爸爸说了几句话而已。王阿姨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吧?这不是挑拨我和妈妈你的关系吗?” 宁时初毫无心理压力地就给王夫人扣上了这个帽子,谁让宁母把她牵扯进来了? 宁母听见宁时初这话,胸口气得不停地起伏,她是想问女儿为什么不狠狠地收拾一顿小三和私生子,而不是想听女儿把重点放在王夫人挑拨她们母女关系上!宁母有一瞬间觉得自己的女儿怎么这么愚蠢? 却不知道宁时初这是故意的,宁母自己非要拐弯抹角,那又怎么能怪宁时初不按照她的想法说话呢? “初儿别胡说,你王阿姨也是不忍心瞒着我才说的……你的脾气最近好了很多吧,看见那两个人居然都不跟你爸爸闹了?”宁母就是在隐晦地责怪宁时初不帮自己收拾小三和私生子。 但她不直接说,宁时初就装聋作哑呀,理直气壮地说道:“这跟我的脾气有什么关系?我只是见妈妈都接受了爸爸在外面有另一个家的事实,所以我也就不多管闲事了,毕竟我都出嫁了,爸妈的事不好多管。” 宁母听见她这话,气得快炸了,顾不得维护她的形象,大声问道:“我什么时候接受你爸爸有另一个家的事了?!” “没接受吗?可你知道爸爸出轨有私生子的事之后,不是安安静静的,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不离婚,还依旧跟爸爸扮演恩爱夫妻吗?这不就是说明你默认了?”宁时初反问道。 宁母顿时哑口无言了,她难道能说她不能破坏自己的美好形象,成为一个发现丈夫出轨就变得歇斯底里的泼妇吗?她能说她指望着女儿当她的车前卒,为她讨伐丈夫出轨有私生子的罪过,然后她还能不破坏跟丈夫的感情,在后面捡现成的便宜吗? 她不能这么说,因此面对宁时初的反问,就无法反驳了。 见宁母很久都没出声,宁时初就笑了,说:“我就知道妈妈是个大度的人,既然你作为爸爸的妻子,都能容忍他在外面的小三和私生子,那我作为女儿,又有什么立场反对呢?” “不、不是这样的……”宁母无力地反驳,但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借口,便显得反驳都苍白无力了。 宁时初挂断了电话,原主有什么过错呢,她只是太容易和母亲共情了,所以才会处处为母亲出头,却不知道她母亲并没有那么爱她,更多的是利用她,在丈夫出轨的事是这样,在儿子爱上灰姑娘的事上也这样,到后来见她没用了,就像丢垃圾一样把她丢了。 如果她光明正大地对女儿说,想女儿帮她跟丈夫讨要公道,那宁时初没什么好说的,但宁母不是啊,她想要女儿帮她,却不开口,只在背后暗示、掇撮女儿,自己最后得了便宜还卖乖。 宁母的事并没有带给宁时初任何烦恼,她很快就把他们的事抛之脑后了。 回到自己的豪宅后,她还去游泳池游了半个小时的泳,之后又让理疗师来给她按摩,这样的生活,她十分享受。 晚餐依旧是她一个人吃的,工作狂便宜丈夫还在公司里不见人影。 直到她快入睡了,才听见席辞明回房的声音。 身边的床瞬间下陷了,一个温热而存在感十足的高大身躯在她身旁躺下,淡淡的柠檬香传入宁时初鼻子里。 宁时初忍不住靠近去闻了闻,这柠檬香还挺好闻的。 “你还没睡?”席辞明声音低沉,带着淡淡的沙哑,磁性十足,听得宁时初耳朵都酥麻了。 “睡了,别说话。”宁时初抱着他劲瘦的腰,喃喃地说道,男人最好能闭嘴,让她安安静静地在柠檬香中入睡。 幸好席辞明这个工作狂把精力都放在工作上了,没余力再对宁时初做其他事,于是两人都闭嘴睡觉了。 350、玛丽苏文大姑子(5) 宁时初和席辞明去席家老宅参加一个月一次的家庭聚会,席辞明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弟弟爱好自由,生性潇洒不羁,并没有进入席家的公司工作,而是满世界跑当自由摄影师,妹妹则在国外留学,这两人每月一次的家庭聚会自然不可能参加了,因此其实只有席辞明和宁时初是每个月都要去老宅见一次席父和席母的。 “你们回来了?”席母看见两人挽着手进来,便微笑着说道,她是个典型的豪门贵妇人,一举一动优雅高贵,容貌身材都保养得很好,六十岁的人看着像四十岁左右。 因为宁时初跟席辞明是家族联姻,两家门当户对,因此她对这个儿媳妇还是比较满意的,唯一不满意的就是宁时初结婚一年了还没有怀孕的迹象。 在他们这样的豪门,生孩子永远是一个女人最重要的任务,但席母自认为是个有修养的人,不会明晃晃地催儿子儿媳生孩子,只会旁敲侧击地暗示。 但这些暗示宁时初都当做没听出来,她又不是生子机器,下一个生孩子的指令就会毫不迟疑地执行,孩子她想生了,才会生,她不想生,那就不可能生。 “辞明,最近工作忙不忙?哎,我问你这话是白问了,应该问你最近有没有按时休息,你别仗着年轻身体好就使劲儿地糟蹋,工作是忙不完的,你要学会合理安排时间,别把自己逼得太紧了……”席父显然知道自己大儿子是个工作狂,便忍不住劝说道。 “就是啊,别一心把精力放在事业上,家庭也要兼顾的嘛!留些时间出来陪陪你妻子,你愣是把妻子撇在一旁不理会,这像什么样子?”席母也忍不住说道,她不在乎儿子陪不陪儿媳,她只在乎儿子不跟儿媳在一起的话,那她的孙子就遥遥无期了。 宁时初像个局外人一样,坐着喝茶,听着席父席母对席辞明的轮番教训。 席辞明被父母的话烦得脑袋都大了,偏偏还无法抗拒,毕竟都是为了自己好,他不能不不识好歹。 本来以为自己听训,妻子也会陪着,肯定不耐烦,但没想到他往宁时初那儿一看,就看到她双眼没有焦距、眼神迷离,瞬间气笑了,原来这女人在发呆走神呢。 正当席辞明想把宁时初拉进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时候,宁时初的手机就忽然响了。 “爸妈,我先去接个电话。”宁时初拿起手机,对席父席母说道。 “去吧。”席母点点头。 宁时初便接通了电话,走到花园里去了。 “时初!你有没有看到热搜?那个江凌凌和席辞明约会的事是不是真的啊?”打电话给宁时初的是原主的塑料姐妹洪芸芸。 “江凌凌和席辞明约会?”宁时初莫名其妙,“他们什么时候约会了?”难道席辞明出轨了?那正好,她可以狠狠地要一笔离婚费,当个逍遥自在的富婆。 “啊,你不知道啊?”洪芸芸说话的语气里带着怜悯和同情,“那你赶紧去围脖热搜上看看吧,高清照片都出来了,你老公还给江凌凌披外套呢,看着可亲密了……唉,你也别想太多,也许是误会呢。”最后那句话她自己都不信。 宁时初心里倒是没有什么老公出轨晴天霹雳的不敢置信,毕竟她对席辞明没什么感情,因此她很冷静,对洪芸芸道:“那我先去看看,就不跟你说了。” “好,你去看吧,想开点。”洪芸芸安慰道。 宁时初挂掉电话,上了围脖,果然就看到热搜上的“爆”——江凌凌神秘男友,疑似豪门某公子。 宁时初点进去一看,果然有高清照片,那豪门某公子的双眼虽然打了马赛克,但认识他的人却很容易就能认出他来,宁时初自然看出了这真的是席辞明本人。 照片里两人似乎是在某一个高档餐厅里,江凌凌穿着一条清凉无比的吊带长裙,抬起头笑意盈盈地对席辞明说着什么,而席辞明手上则拿着一件西装外套,真要披在江凌凌身上。 啧啧,这情景可真是够怜香惜玉的啊,还互相对视着,光是从照片里都能看出他们的浓情蜜意,宁时初挑了挑眉,她以为席辞明是个古板无趣的男人,没想到人家的浪漫和怜惜用在了其他女人身上,根本不屑于用在自己身上。 江凌凌是这两年风头正盛的实力派女明星,漂亮聪慧,演过的电视剧部部爆火,拍了许多广告,是无数少男心中的梦中情人,围脖热搜像是她家的一样,一周总要上个两三次。 而此前她还说暂时不考虑恋爱的事,但这次却被人拍到跟英俊豪门公子约会,自然是爆热搜了。 宁时初看了个大概,新闻里把江凌凌和席辞明说成是女明星和豪门公子的浪漫情缘,还用上了甜蜜互动、男才女貌、十分登对等充满祝福的正面词汇,显然对他们俩的恋情十分看好,都在猜测江凌凌什么时候会嫁入豪门了。 因为原主和席辞明结婚结得很低调,除了商圈里的人,外人并不知道,因此爆出这个新闻的作者才以为席辞明还是单身。 宁时初拿着手机重新回了客厅,席父已经不见了,大概回了书房,而席母还在和席辞明说话。 宁时初走过去,把手机递到席辞明面前,让他看清手机界面里的热搜内容,说:“虽然现在的娱乐新闻不太可信,但我还是想听听你的解释。” “什么娱乐新闻?”席母听见宁时初的话,莫名其妙地问道,而席辞明则皱着一双浓眉,拿过手机,一脸严肃地看热搜。 宁时初对席母道:“娱乐新闻上说辞明和一个女明星约会了,还有高清照片,确实挺暧昧的,所以我想要问问他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席母顿时脸色一冷,不悦地说:“娱乐圈那些女明星就是爱搞这些绯闻,整天传跟这个男人吃饭、和那个男人逛街,都是假的!时初你可别误会辞明,他是什么样的人你难道会不知道吗?他不可能和女明星约会!” 351、玛丽苏文大姑子(6) 宁时初听了席母的话,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矜持地笑了笑,她才认识席辞明多久,怎么可能了解他?万一人家真的结了婚之后才发现江凌凌是真爱呢? 更何况知人知面不知心,即使是结了婚几十年的老夫老妻,都未必真的了解对方的品性,更何况席辞明这样心机深沉的男人,他要是想隐瞒自己的本性,简直轻而易举。 席母见宁时初居然不附和自己的话,顿时不满了,但到底知道这事是她亲儿子和其他女人闹绯闻,儿媳心里不高兴很正常,才没有开口说宁时初。 席辞明终于看完了热搜内容,把手机扔回给宁时初,冷冷地说了一句:“这是胡说八道,我跟江凌凌不是这种关系。” 说完就没其他话了,宁时初还等着他继续解释呢,谁知道他就停了,感情只有这一句话吗?宁时初顿时不高兴了,这算什么解释? “那这些照片当时是在什么情况下拍的?你为什么会和江凌凌在那个餐厅见面,见面的原因是什么?现场只有你和她两个人吗?你拿自己的西转外套给她披上了这种关系还不够亲密吗?”宁时初一叠声地询问,神情严肃,并不打算让席辞明混过去。 席辞明听她问了一大堆问题,眉头皱得死紧,一双黑沉沉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宁时初,见她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才冷着脸说道:“这些都是无稽之谈,难道你相信了?我还以为你会聪明一点。” 宁时初胸口腾地升起了一把火,席辞明这是什么话,还倒打一耙说她无理取闹了? “我信不信不重要,重要的是难道你不应该交代清楚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吗?如果是我和一个陌生男人约会,还亲密地给他披衣服,你会觉得我不需要跟你解释吗?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以后就不需要和其他男人保持距离了,毕竟你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对不对?”宁时初咬牙切齿地说道,觉得简直无法跟这个男人交流。 倒是同是女人的席母知道宁时初在乎什么,连忙对席辞明道: “辞明,既然这事无稽之谈,那你为什么不跟时初解释清楚?你这样什么都不说,事情难道就解决了吗?时初该误会的照样还会误会,难道你想和自己的妻子生出隔阂吗?” 席辞明这才不耐烦地解释道:“这个什么江凌凌是公司一个品牌的代言人,那天出现在餐厅里,说的就是代言的事,在场的还有她的经纪人、助理以及公司的品牌经理、我的秘书!” “一个品牌的代言人,需要你亲自出面去谈?”宁时初十分怀疑。 “因为江凌凌托了谢楚的关系找上我,这其中又有一些利益交换,我不能不出席。”谢楚是席母的娘家侄子、席辞明的表弟,关系还是很近的,要是谢楚找上他,那席辞明倒是真的得给江凌凌一点面子。 席母一听这里还有谢楚的事在,顿时不悦地说道:“谢楚这小子真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跟个女明星有什么交情,害得你被传绯闻。” 宁时初半信半疑,继续追问:“那给她披外套的事是板上钉钉的吧?照片上拍得一清二楚。” 席辞明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说:“我不是给她披外套,而且那件西装外套也不是我的,是我特助的,他脱掉外套去了洗手间,离开的时候我帮他拿了,那个动作并不是给江凌凌披外套,这是借位拍摄造成的假象,你要是不信,可以找那个餐厅要监控录像。” 宁时初震惊地瞪大了眼睛,连忙打开手机,找出那张高清大图,放大后看了又看,这才看出照片中席辞明的动作果然有些违和,不太像是给人披衣服的,但拍这张照片的人摄影技术实在厉害,愣是能拍出席辞明温情脉脉地给江凌凌披衣服的效果。 “这次勉强算你过关了,只是希望你以后要注意和异性的距离,我不想整天被人同情老公出轨。”宁时初十分坦率地说道。 “但凡你有一点脑子,都知道我根本没时间出轨。”席辞明冷冷地说道。 宁时初想了想他那密集的工作行程,倒是对他这句话很认同,道:“那希望你以后继续保持,我宁愿有一个工作狂老公,也不想有一个出轨的老公,当然了,如果你真的出轨了,希望你坦诚地跟我说,我不会勉强你继续维持和我的婚姻。” 席辞明听见她最后那句话俊脸都黑成碳了,咬牙切齿地说:“我不会出轨!” 宁时初笑了笑,相信男人的承诺,还不如相信世上有鬼。席辞明要是出轨了,那她也出轨就行了,大家可以可凭本事出轨,当然,席辞明现在还是对婚姻忠诚的,那她也会忠诚。 “时初说什么傻话呢!婚姻的事是说分开就分开的吗?这些话不要再说了,辞明不是那样的人,你是他愿意娶回来的妻子,怎么可能会伤你的心?时初你要多一些信心……”席母见两人都谈到出轨离婚的事了,连忙劝导宁时初。 要是可能,席母还是不希望儿子的婚姻失败,宁时初这个儿媳她还不想换。 从席家老宅回去的时候,江凌凌和豪门某公子的约会热搜已经被撤掉了,撤得十分彻底,江凌凌的粉丝还想着继续讨论这事,但一旦涉及豪门、少爷、约会这类的词语,就都被删掉了,十分霸道,那些粉丝维持还十分不爽,跑到江凌凌围脖下面继续追问这事。 江凌凌早就被席家的律师严厉地警告过了,哪里还敢回应这事?删掉那些评论还来不及。 “我不是早说了不许你弄出跟席辞明的绯闻通稿吗?!席辞明你都敢招惹,是不是不想活了?你自己不想活了也不要拉上我,我还想活着!你以为席辞明是那些纨绔富二代,随便你蹭热度?我看你是飘了,最近就停工休息吧,省得你到处惹事……”江凌凌的经纪人把她臭骂了一通,就让她停工了。 江凌凌顿时仿佛晴天霹雳,她不过是想蹭点席辞明的名气提高身价,谁知道惹祸上身了,偷鸡不成蚀把米,她急得连忙拨打经纪人的电话,想补救一下,但经纪人已经把她拉黑了。 352、玛丽苏文大姑子(7) 宁时初名下有一家影视文化公司,是出嫁时宁家给的嫁妆,公司很小,最出名的明星还是个三线的,其他的则是四五线、七八线以及十八线的小明星了,就是经常给人作配,属于看着很眼熟,但却叫不出名字来的那种艺人。 戏是不缺的,但没什么名气,混口饭吃,久而久之,就大家都比较佛系了,不会像其他大公司,同公司的艺人之间为了各自利益也互相捅刀子。 公司虽然没没什么出名的艺人,挣的钱也不多,但总算是原主的事业,所以宁时初便打算把这公司发展一下,好歹别这么“与世无争。” “公司里的艺人都在这儿了吗?”宁时初问总裁孙禹。 孙禹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身材保持得还不错,长得慈眉善目的,看起来就是个好脾气的人,事实上他确实没什么脾气,但也没什么大本事,否则公司这些年也不会一直都这么默默无闻,不过守成的能力还是有的,看这些年公司没有亏本还赚了点钱就知道了。 宁时初没有换掉他的想法,毕竟他够听话。 孙禹连忙回答道:“除了去拍戏或者参加综艺演出的,公司其他艺人就都在这儿了。”随后他就对站成一排的艺人们说道:“这位女士是咱们公司唯一的董事宁时初宁董事长,大家欢迎宁董!” “欢迎宁董、宁董好!”一排男俊女美的艺人像小学生一样乖乖地跟宁时初问好,还满脸好奇地看着她。 宁时初看着他们脸上掩饰不住的好奇和打量神情,忍不住抚了抚额头,这么“单纯”的艺人,居然还在娱乐圈里发展,没有被人吃了,真的托了他们不红的福啊。 “你们好,我还不太熟悉你们,你们先自我介绍一下,把你们参演过什么剧、特长是什么等等都介绍一遍,好让我对你们有个印象。”宁时初直接说道。 艺人们便一一自我介绍了一番,宁时初记下几个有辨识力、长得也不错的艺人,打算重点把他们往演员的方向栽培,剩下几个特长是唱歌跳舞的,则往选秀方面培养,最后既没什么特长,长得普通,还算努力的艺人,那就往金牌绿叶配角的方向培养也不错。 宁时初在心里给他们做了初步计划,便让他们离开了,然后把几个经纪人以及刘禹叫到办公室,商量公司艺人的培养计划。 几个经纪人面面相觑,还不知道宁时初要做什么,毕竟宁时初很少来公司,他们对她的印象就是个万事不管的撒手老板,在这样的老板手下工作,对于没什么野心的人来说,最好不过了,毕竟压力不大,还安安稳稳,不用担心老板瞎指挥。 但万万没想到,他们逍遥了几年,现在大老板却突然心血来潮,亲自过问公司的事了。 宁时初先是询问了他们对手下艺人的培养计划,结果他们支支吾吾地说都是按照往年的计划来,给艺人接戏,没戏接就先接商演、接综艺,总之不会没活干,但就是活儿十分“接地气”,弄得艺人越来越没有逼格,自然也就越来越接不了好角色。 宁时初了解这些情况过后,深呼吸了几口气,她虽然预料到他们没什么大本事,但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这么不争气,是把公司当养老院了吧? “我不管你们之前是怎么做的,但之后要是不能完成我给你们的任务,那你们就自觉点另谋高就吧。”宁时初面无表情的看了胸无大志的他们一眼,把手中的一叠文件发下去,这些都是她接下来对公司的改革,包含了业务的调整和增减。 几个人慌忙接过文件,跟宁时初表示会坚决完成任务,但出了办公室门便愁眉苦脸了。 宁时初可不管这么多,她吩咐下去了,他们完成不了任务,那就换人来做,总之还想像以前那样混日子是不行了。 宁时初其实也没什么大野心,只是她现在是个豪门贵妇,要是没有点自己的事业,整天吃喝玩乐,那也太空虚无聊了,而且等她的叉烧弟弟跟灰姑娘谈恋爱之后,那她跟宁家基本上就没什么关系了,所以最好还是自己本身有事业,才有足够的底气在席家立足,就算席辞明真的出轨了,那她也能离婚,而不是当个死不肯放手的怨妇。 “芸芸,你出来逛街吗?我上次看到宏桥新开了一家首饰店,看着那设计还挺别致的,要不要去看看?”宁时初给塑料小姐妹打电话。 洪芸芸也是个千金大小姐,吃喝玩乐都很在行,也喜欢买买买,她家就有娱乐传媒公司,主营经济业务、影视、唱片发行以及选秀,占了娱乐圈的半壁江山,宁时初要跟她打探打探消息呢。 “好啊好啊,我正无聊着呢,那我们就直接约在宏桥见了!”洪芸芸立刻兴致勃勃地答应下来。 宁时初半个小时后就到了宏桥,但洪芸芸比她到得更快,宁时初刚下车,就看到宏桥气派的大门口,一个穿着露背大红裙,戴着一副墨镜的高挑美女正四处张望着,十分张扬,丝毫不管周围人看向她的目光。 “芸芸!”宁时初喊了她一声,大美人立马摘下墨镜,居高临下地瞧了宁时初一眼,说:“终于来了,我等你好久了!” “那真是抱歉了,不过等久的话怎么不去咖啡店坐着等,站在门口多累啊。”宁时初说道。 “我这不是以为你很快就会到吗?”洪芸芸翻了个白眼说道,然后又立马八卦兮兮地问宁时初,“对了,上次你老公和那个江凌凌约会的事到底是怎么回事,赶紧给我说说!” 宁时初看着她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模样,淡淡地回答道:“有什么好说的?席辞明公司不是给出了公告函说明事情真相了吗?你没看?” 洪芸芸却大大咧咧地说道:“看了,但公告函这种东西,别人不知道,你我还不知道吗?这玩意儿还不是随你怎么写?席辞明这回动作很快啊,这么快就把那绯闻给封了,啧啧,这行动力……” 353、玛丽苏文大姑子(8) 洪芸芸对宁时初挤眉弄眼:“你老公是不是心虚才封得这么快啊?他到底和江凌凌有没有约会?” 宁时初冷笑道:“你这么感兴趣,不如我打电话给席辞明,你亲自问问他啊。” “不不,我可不敢问他,他冷冰冰的,看着比我爸还可怕,只有你这种强悍的女人才受得了他了。”洪芸芸一下子就怂了,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生怕宁时初真的给席辞明打了电话。 “不过像他那种严肃古板的男人,似乎不太可能出轨啊……”洪芸芸又不太敢肯定了,“难道真的是江凌凌故意搞出来的?” 宁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怎么比我这个席辞明的老婆还在乎他出不出轨啊?你是不是对他有什么心思?” “什么?宁时初你可别胡说!我对你老公绝对没有不轨心思!”洪芸芸急忙举起双手给自己辩解,“我只会好奇而已!毕竟你老公难得跟女明星传一回绯闻。” 明明外表一副御姐女王的模样,偏偏内里就跟八卦狗仔一样,就爱打听这些绯闻,也不知道洪芸芸到底有什么毛病,要不是找她有正事,宁时初都想甩开她了。 “席辞明跟江凌凌没有约会,他是和江凌凌谈品牌代言的事,在场的有好几个人呢,记者想搞事才故意拍成只有他们两人的,那个披衣服的动作,是借位拍摄。”宁时初没好气地解释了一遍,知道不满足洪芸芸的好奇心,她就不会罢休的,说不定这一整天她都能缠着问这个问题。 “原来真的是假的啊?唉!亏我还以为是真的呢,刚知道就通知你了。”洪芸芸叹着气说。 “怎么?席辞明没出轨女明星,你很失望?”宁时初眼带杀气地问。 “不不,我没有。”洪芸芸连忙严肃了态度,否认。 宁时初拉着她到了新开的首饰店,这个品牌比较小众,但设计很别致,所以价格高,也很受追捧,洪芸芸刚进来看了几眼,就立马被迷住了。 “看看这对玲珑球的耳坠,很漂亮啊,我要试试!”洪芸芸看上了那对耳坠,迫不及待就要试。 宁时初帮她戴上另一只,精致耀眼的耳坠衬着洪芸芸雪白的肌肤,显得格外晶莹剔透。 “很适合你。”宁时初夸赞道。 “我也这么觉得!”洪芸芸在镜子面前照了又照,美滋滋地说道。 两人又挑了另外的项链、手链之类的几样首饰,才意犹未尽地从店里出来。 恰好快到午饭时间了,宁时初和洪芸芸就干脆找了间餐厅吃饭。 “芸芸,你家的星宇娱乐传媒公司是不是又要开始办选秀节目了?”宁时初终于把今天的来意问了出来。 洪芸芸想了想,才回答道:“好像是有吧,不过这些事是我哥负责的,我不太清楚。你怎么对这个感兴趣了?” “唉,还不是因为我也有个小影视文化公司,公司里的年轻艺人一个比一个佛系,我得让他们出来见见世面,起码有点竞争意识吧。”宁时初叹着气说道。 洪芸芸立马闻弦知雅意,点点头说:“我明白了,你是想让你公司的艺人参加选秀。这还不好办?我直接跟我大哥说一声就是了,反正那个选秀节目的名额那么多,我们家的公司没那么多练习生去参加,剩下的名额也是要送给其他公司的,那给你几个又有什么关心?” 宁时初没想到她居然这么爽快,便立马掏出个可爱趣致的香熏球来,说:“既然你这么痛快,那我也不跟你客气了,这个香熏球是谢礼,我不好白占你便宜。” “客气什么呀!好姐妹这点小事难道我还能不帮?”洪芸芸大大咧咧地说道,然后目光立马被宁时初拿出来的香熏球吸引住了,“这什么香熏球真好看,像古董,哎,这香味真好闻……” 洪芸芸拿着香熏球就爱不释手了,看了又看,摸了又摸,比她刚刚买的那些首饰还要喜欢。 宁时初并不奇怪,毕竟这个香熏球真的算得上是古董了,她上个世界当公主时留下来的小东西,拿来熏衣被的,公主用的东西,能不精致漂亮吗?洪芸芸喜欢并不奇怪。 “你可以拿来熏衣服,当香水用。”宁时初给她介绍道。 洪芸芸虽然是大家小姐,见识过许多好东西,但香熏球却真的很少见,毕竟现在并不流行这种古董熏香器皿,大家更爱香薰蜡烛、香水之类更现代化的熏香工具。 但这并不代表洪芸芸没有眼光,感受不到宁时初送给她的这个香熏球的珍贵,正是因为她见识过好东西,所以她一眼就看出来这个香熏球的珍稀和宝贵。 “时初,你真的把这个香熏球送给我?”洪芸芸不敢相信地问道,然后又牢牢地握住香熏球,一副护食的模样,“你不能反悔!就算反悔了我也不会把它还给你的……” 宁时初见她这模样,忍不住笑了,说:“不会反悔,说送给你的就送给你了。”这种小东西她伴生空间里多得是,根本不稀罕。 洪芸芸喜滋滋地把香熏球又欣赏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收好,然后郑重其事地对宁时初道:“你放心,既然收了你的香熏球,那我一定能帮你要到几个参加选秀的名额,要是我大哥不愿意,我就去求我爸!” 宁时初笑了:“那就一言为定!” 其实就算她没有送这个香熏球,洪芸芸的大哥应该也不会不给她这个面子,毕竟她还是席家的儿媳妇、宁家的女儿,两家跟洪家都没有什么仇怨,所以只是给几个选秀名额这种小事,为什么不做呢? 不过宁时初不想白白占便宜,才给洪芸芸送小礼物。 “孙禹,请几个声乐、舞蹈和台词老师,让温迪他们几个好好提升各项素质,准备参加星宇娱乐传媒的下一期选秀。”宁时初打电话叮嘱孙禹道。 “星宇娱乐传媒的下一期选秀?!咱们的人能去参加?”孙禹听到这个消息,震惊地追问。 “对,你告诉他们好好练习,别丢我的脸,这次是难得的机会,要是不好好珍惜,那就没有下次了。”宁时初说道。 “我会好好盯着他们练习的!宁董放心!”孙禹激动地保证。 354、玛丽苏文大姑子(9) 宁时初给手下的人争取了几个选秀的名额,这是给他们上进的一个机会,如果他们依旧不知道努力争取的话,那宁时初只能当个冷酷的老板了。 席辞明自从和江凌凌闹了一次绯闻之后,回家的频率就高了一些,当然,依旧是早出晚归,想见个面还得提前约,宁时初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只是席辞明的室友,而不是妻子,夫妻能做到这个地步,也是厉害了。 不过她和席辞明的感情不咸不淡,但她便宜弟弟宁知翼和常嘉儿的感情那可是一日千里,本来宁时初是不知道的,但宁母不知道怎么回事,对宁知翼和灰姑娘的感情发展十分了解,时常跟宁时初报告,报告完之后还要哀叹几声,担忧单纯的儿子会被爱慕虚荣、心机深沉的灰姑娘骗了。 宁时初:…… “妈,你不用太担心弟弟,弟弟都二十多岁,不是三岁小孩了,还帮爸爸管着那么大一个公司,聪明能干着呢,你怎么会担心他被女孩子欺骗?他欺骗女孩子还差不多吧?” 宁时初忍不住这么说了,作为父母,看自己的孩子总有一种滤镜,觉得自己的孩子就是最单纯最美好最容易被人骗的,宁母就是这样,明明是自己儿子缠上了人家贫穷不屈的女孩子,却偏偏说是贫家女孩贪慕虚荣缠上了她儿子。 “你当姐姐的怎么能这么想你弟弟?你弟弟长这么大连一个女朋友都没有交过,他没有见识过其他女孩,就很容易被有心计的女孩子迷住,这回不就被一个服务生迷花了眼吗?为了那个服务生,居然迟到早退了!”宁母向来温温柔柔的声音,说起常嘉儿的时候都忍不住尖锐了起来。 宁时初提醒她:“妈妈,你别气,那个女孩子当服务生只是兼职,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还有,你现在担心弟弟被她迷住了也担心得太早了吧,说不定弟弟很快就厌倦了她呢?现在的年轻人谈恋爱谈个几次很正常,这个女朋友说不定不用多久就自动分开了。” 其实才不会,宁知翼注定和常嘉儿纠缠在一起的,但这并不妨碍宁时初用这些话来糊弄宁母。 “我看你弟弟对那个常嘉儿很上心,黏糊着呢,不太可能分手。我就怕你弟弟脑子一热,跟那个女人结婚了。”宁母说道。 宁时初说:“不会的,常嘉儿不是还没大学毕业,不可能这么快结婚的。” 宁母又抱怨了几句,才说出了她的目的:“要不你去劝劝你弟弟吧,他说不定会听你的劝。” 宁时初听了她这话,在心中冷笑,来了,又开始拿她当刀使了,但她可不是原主那个被亲情糊住双眼的女儿,宁知翼跟谁谈恋爱都碍不着她的事,她为什么要去管?明明是宁母自己在意,非要推别人出来给她打头阵,自己隐在身后。 “妈,我不想劝他,弟弟是个成年人了,想和谁谈恋爱都是他的自由,我有什么理由去劝他? 别跟我说什么门当户对的事了,我现在嫁的人就是和咱们家门当户对的,但现在丈夫整天早出晚归,一天都说不上一句话,感情淡薄,有丈夫跟没有差不多,我自己忍受了这门当户对的没有感情的联姻就算了,但我绝对不会劝弟弟也去受这种罪的。 妈,难道你想看到弟弟以后娶一个没有感情的妻子,做怨偶吗?弟弟以后会怨恨你的,我不想当最后被他怨恨的人。”宁时初十分直白地说道。 宁母顿时哑然了,她自然知道女儿和席辞明没有感情,两人见了几面就因为家族利益联姻,现在结婚一年多了,夫妻俩比普通朋友感情还淡薄,所以宁时初跟她说了这些话,她就不能再让宁时初去拆散宁知翼和常嘉儿了。 但她很快就恢复了平常的理智,对宁时初道:“我也不是非要知翼娶什么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只是那个常嘉儿家世也太差了,听说她父亲是个赌鬼,欠了很多钱,母亲早跑了,弟弟又病恹恹的,常年住院,你说说,这样的家庭,跟个火坑有什么区别?知翼要是真的和她成了,那以后不但没有岳家但助力,反倒多了一群拖后腿的,这像什么话?” 啧啧,不愧是玛丽苏女主的待遇,身世悲惨是标准配置,不过都没关系,这一切最后都会有宁知翼这个从天而降的男主角为她解决,所以宁时初这个炮灰才不瞎为主角操、心呢。 “妈妈,如果知翼真的喜欢那个常嘉儿,那这些都不是问题,他能解决的,而且咱们家现在有我去联姻了,弟弟就不需要了吧?”宁时初说道,反正说来说去,她是不可能帮宁母去劝宁知翼的,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就留给她自己干吧。 宁母显然也明白她的意思了,叹了口气,说:“初儿,你最近好像变了许多,以前不是经常跟我说以后弟弟找女朋友的话,一定要你喜欢才行吗?现在你倒不关心你弟弟的女朋友是谁了。” “妈妈,因为我现在才明白,我出嫁之后,弟弟的女朋友我喜不喜欢不重要,重要的是弟弟喜不喜欢,毕竟弟妹是跟弟弟过一辈子的,而不是跟我这个大姑子。”宁时初笑着说道,“妈,都说儿孙自有儿孙福,咱们当长辈的,就别操、心那么多了,好吗?” 宁时初打发了想拿她当刀使的宁母,心中庆幸席辞明的弟妹不在国内,席父席母都通情达理,不像其他豪门,人际关系复杂。 席辞明这天居然破天荒地在天还没黑的时候就下班了,宁时初头一次在白天看见他,都震惊了:“你怎么这个时候回家?公司倒闭了?” 席辞明听见她这话,脸色一下子就黑了,边扯着脖子上的领带,边对她说:“别胡说,今天是你的排卵期。” 宁时初顿时眼睛都瞪大了,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听见的话,不免确认地询问:“你刚刚说什么?排卵期?是我听错了吗?” “没听错,结婚一年了,现在是时候要个孩子了。”席辞明说这句话的时候就像在说今天吃了什么一样,一脸淡定。 355、玛丽苏文大姑子(10) 宁时初简直不敢相信,世上居然有席辞明这样的男人,平时把妻子当摆设,自己当个工作狂就算了,而不加班的唯一理由,居然是妻子排卵期,他要抓紧时间回来造人! 真不愧是把娶妻生子当成人生任务来完成的男人,有没有感情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按照计划来完成,连造人这种事都要排个规划表…… 宁时初自己都不记得排卵期,他却记得一清二楚,厉害!宁时初怀疑他到时候没有兴致的话,可能还会吃药也得完成任务…… “我拒绝!我现在还不想生孩子。”宁时初冷肃着脸,定定地看着席辞明说道。 席辞明拧着眉疑惑地问:“为什么?我今天二十七,你二十四岁,身体处在最健康的巅峰时期,这个时候生孩子肯定最合适,你为什么不愿意?” 宁时初看着他,发现他脸上的疑惑表情是真的,语气里的不解也是真的,他不是反问、不是质问,而是真的不能理解妻子为什么不想生孩子。 但宁时初都快要被他气炸了,说:“你把我当什么了?生子机器吗?你想什么时候生就什么时候生,不需要问过我的意见?” 席辞明愣了一下,显然他是真的没考虑过宁时初会不愿意这个问题,因此他这会儿才说道:“我以为你也愿意。” “你以为、你以为!那是你以为,不是我的意愿!我才是作为怀孕生子的主体,你只是辅助的,怀孕生子的所有苦难都是我在承受,可你居然不问问我有没有做好心理、生理准备就直接要付之于行动,你觉得这尊重我了吗?”宁时初简直想把眼前这个男人的脑袋拧下来。 席辞明显然被宁时初的话镇住了,皱着眉头过了好一会儿,才道歉,说:“对不起,是我想得太理所当然了。你说得对,怀孕期间的困难都是你在承受,所以我应该尊重你的意愿。” 宁时初见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才没那么生气了,好在他不是脑子里只有繁殖欲、把女人当生育机器的恶臭沙文猪,否则宁时初不介意换个老公。 “那么,能说说你不想生孩子的原因吗?”席辞明坐到宁时初身边,虚心请教。 宁时初见他愿意询问原因,觉得他还有得救,就直接说了:“因为我觉得我们的婚姻还不够牢靠,我不能随便生孩子,否则孩子生下来,没过几年我们却要离婚了,那孩子就得承受不属于他的、我们强加给他的悲剧命运,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席辞明点点头:“所以你其实是对我们的婚姻没有足够的信心。”他仿佛明白了宁时初额症结所在。 “我说过了,我不会出轨,这辈子只打算结一次婚,娶一个妻子,所以你不用担心我会和你离婚。”席辞明又郑重地说了一遍,“我的兴趣和精力所在都在事业上,而不是女人,我承诺会给这段婚姻以忠诚和责任。” 他说得像在婚礼上宣誓一样,英俊的脸上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宁时初,迷人极了,如果宁时初是单纯的小女孩,肯定会被他迷得连连答应立马就跟他生孩子。 但宁时初不是涉世未深的小姑娘,男人这些言语上的承诺有个屁用,说出来好听,可要是以后违背了也不会有任何惩罚,更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他以后要是反悔了,完全可以当做没说过,还反咬宁时初一口,说她生了孩子后就不修边幅、变成了黄脸婆,变得无理取闹、不可理喻,所以他出轨是情有可原、是迫不得已…… 这种套路宁时初见多了,她一点都不想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男人的诺言上,即使要生孩子,也得她自己心甘情愿想生。 “可是我不知道你说的这些话可信度到底多高啊。”宁时初笑着说道,“我们才结婚一年,你当然可以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不会出轨,但等到三年、七年、十年之后呢,你还能这么保证吗?这些话到底可不可信,只有到我们婚姻或者生命的最后才知道。” 席辞明简直眉头都要打结了,一双漂亮的眼睛变得无奈,问道:“那你到底要怎么才能相信我?我们总不能到七老八十了才生孩子吧?那时候也生不出来了。” 宁时初说道:“其实有一个条件,你如果答应了那我挺愿意和你生孩子的,毕竟你的基因很不错。” 确实很不错,席辞明的基因可以说得上是顶级了,相貌英俊、身材高大挺拔,没有家族遗传病,还很聪明睿智,处处拔尖,这样的男人是生孩子的最好基因来源啊。 宁时初如果想要孩子,并不介意孩子的另一半基因来自于他。 “什么条件?”席辞明问。 “如果我们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交给我。”宁时初说道,“我只有确定即使离婚了,孩子依旧属于我,那我才能安心地和你生孩子,否则我不会生的。” 席辞明听见她这个条件,脸上神色十分复杂,显然没想到宁时初把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都考虑到了,但他知道自己不会和宁时初离婚,所以这个条件其实可有可无,因此他很痛快地答应了:“可以,我答应你的这个条件。” 宁时初惊讶地看着他,她还以为他不会这么快答应呢,毕竟大多数男人即使对妻子可以很冷酷无情,但都很在乎自己的子嗣,特别席家还是豪门,就更注重子孙了,要是家族子弟离婚了,不可能同意让离异的女子带走孩子。 但席辞明却毫不迟疑就答应了,这让宁时初有些意外,当然,这是因为她不知道席辞明根本没想过离婚这事。 “那我要找律师起个合同让你签,希望你说话算话。”宁时初说道,他既然愿意,当然最好了。 “我从不失信于人。”席辞明冷冷地说道。 宁时初笑了笑,并不在意他这话,其实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最好在结婚前就签了协议,但奈何结婚时原主还在,宁时初只能现在弥补一下了,即使现在签的这个协议不一定有效,但起码算作席辞明的表态了,之后即使真的离婚争抚养权也有利于她。 356、玛丽苏文大姑子(11) 席辞明跟宁时初说完生孩子的事之后,便又进书房忙他的工作了,毕竟宁时初暂时还不想和他生孩子,那他除了工作还能干啥呢? 宁时初:…… 宁时初已经彻底领会到他到底是何种丧心病狂的工作狂了。 不过工作狂归工作狂,为人丈夫的义务还是要尽的,宁时初作为一个成年的女性,身体是有需求的,她和席辞明虽然是联姻,但是有名有实,并不是假结婚,因此宁时初有需求了,不找他解决找谁? 当然,要是席辞明够宽容,宁时初不介意找其他小鲜肉…… 于是等到晚上洗完澡,快十点的时候,宁时初就到书房里找人了。 席辞明因为在家办公,衣着倒是没有在公司那般一丝不苟,身上的衬衣解开了两个扣子,露出性、感的喉结,两只袖子挽了起来,露着结实有力的小臂。 宁时初走到他身后,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喉结,席辞明顿时像被人摸了要害的猛兽,瞬间炸毛了,飞快地按住宁时初的手,抬起头,黑沉沉的双眼看着她,说:“你干什么?” “我来找我的丈夫履行夫妻义务。”宁时初直言不讳地说道。 席辞明一噎,显然没想到她说出这样的话来,过了一会儿才问道:“不是说你还不想生孩子?”言外之意就是:不想生孩子还来找我? 宁时初点点头,说:“我确实不想,但除了生孩子可以做那种事,解决生理需求也可以,你作为我的丈夫,我找你解决我的需求不是天经地义的吗?难道你想我去找其他男人?” 席辞明听见她这番话,脸上的神色十分复杂,张开嘴巴想说什么,但却没有说出来,妻子要求他履行夫妻义务确实是天经地义的,更何况他一直忙于工作,这种事少得可怜,因此他没有理由拒绝宁时初。 但宁时初这么直白粗暴地提出要他帮忙解决生理需求,这让他诡异地产生了一种他是个工具人的错觉。 “你不愿意?那我希望你可以同意我去找其他男人,毕竟你无法满足我。”宁时初故意这么说道,这是光明正大地给席辞明使激将法,当然,要是他真的这么心胸宽广,愿意让妻子去找其他人,那宁时初岂不是赚了?要是不同意,宁时初也没损失。 事实证明,席辞明再是个工作狂,在这件事上跟普通男人也一样,听见宁时初的话,脸色黑得简直能滴墨了,咬牙切齿地说:“我愿意!今晚肯定可以好好满足你。” “希望你说到做到。”宁时初说道,扫了一眼他高大的身板,又有些担心,“你整天忙着工作,都没有时间锻炼,身体该不会外强中干吧?” “你放心,我会让你好好看看,我到底是不是外强中干……”席辞明再心如止水,都要被宁时初气坏了,他冷冷地瞪了宁时初一眼,就边解衬衫上的扣子,边起身回房:“我去洗澡,你等着!” 说的话还带着火、药味,宁时初朝他抛了个媚眼:“那我就等你了,别让我失望啊。” 席辞明砰地一声,狠狠地把书房的门关上了,看来火气确实很大呢。 宁时初回了自己房里,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看起了手机,翻了翻自己公司的围脖,都是给公司艺人的宣传,下面的转发和评论少得可怜,简直是娱乐圈的小透明公司了。 逛着逛着,她就看热搜上的大瓜去了,看得入迷,忘了时间,直到席辞明洗完澡,突然把手机从她手中抽出,才惊醒了她。 席辞明没有换上睡衣,而是穿着白色的浴袍,头发还滴着水,刚出浴的男人脸庞俊美,发型凌乱,脸颊染上淡淡的红晕,显得他格外好看、格外可口。 都说美人出浴如同出水芙蓉,最是好看,宁时初这会儿亲身感受到了,席辞明这朵芙蓉可不就是又欲又美的吗? 只穿着浴袍的他,胸膛微微敞着,欲露不露,高大漂亮的身体如同行走的荷尔蒙喷射机,多看一眼就能让人脸红心跳,啧啧,真不知道满脑子只有工作的人是怎么保持住这么好的身材。 宁时初承认自己被诱、惑住了,她一把拉住席辞明浴袍的腰带,把他拉倒在床上,送上自己的香唇。 毕竟已经当了一年的夫妻,这种事上有了不小的默契了,两人开始互相撕扯着对方身上的衣服,攻城略地…… “席辞明,我觉得你需要学习一下技术。”运动着运动着,宁时初忽然开口道。 席辞明顿了顿,停下了动作,声音暗哑地问:“什么技术?” “你觉得呢?”宁时初反问,“白瞎了你的好身材好容貌,唉!” 席辞明终于明白了,脸上一阵青一阵红,又羞又恼,没有任何男人被人说技术不行会高兴,他也不例外。 “我……我的技术真的这么差?”他有些不自信地问。 “真的。”宁时初毫不迟疑地回答,“所以你需要学习,而不是我一味地迁就你。” “你迁就我?你以前都是……装的?!”席辞明瞬间心中羞耻难当,这让他一个大男人的自尊心怎么受得了? 但宁时初可不会那么为了照顾男人的自尊心就委屈自己的人,立刻回答道:“是的,这么久了,我以为你熟练之后就会变好,没想到你没有一点进步,那我只好诚实地告诉你了,毕竟这种事总不能只有你一个人享受,而我却在忍受吧?” 席辞明再也做不下去了,他今晚受到的打击太大,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在工作上无往而不利,在这种事上却被妻子质疑技术不好。 宁时初叹了口气,起身裹住自己的身体,看来今晚是没法继续下去了,她只好对席辞明道:“你要不找点资料学习一下吧,这次就算了。” 她理解地看了床上大受打击的男人一眼,转身去卫生间了。 席辞明脸色凝重地起身,去了书房,愣愣地坐了好一会儿,才打开电脑,但这次他不是为了工作,而是为了……学习。 357、玛丽苏文大姑子(12) 宁时初去给自家公司的艺人探班,就是那个唯一的三线艺人许青竹,她现在在一部宫斗剧里演女四,算是不错的资源了,毕竟镜头不少,活了全剧的三分之二,是个小反派,演得好的话,知名度更上一层楼。 许青竹是个没什么心机的女孩子,长得清纯漂亮,因为在宁时初的公司,有席家和宁家罩着,娱乐圈里那些什么肮脏的事倒没有找上她,但这也让她成功地游离在娱乐圈的中心之外,所以才一直不愠不火的。 “老板,你来看我演戏啊,我真高兴!”许青竹这会儿没有戏,便屁颠屁颠地跑到宁时初身边来了,自来熟地跟她说起剧组的八卦。 “林雅姐就是我们这部剧的女主角,你瞧她演得不错吧?哭起来我见犹怜,好看极了,我什么时候哭得有她好看就好了……”她一脸羡慕地看着场中演着戏的女一,说道。 宁时初往那看去,那位女一穿着大红的衣裳,明明很张扬的衣着,哭起来却真的跟许青竹说的那样楚楚可怜宁时初挑了挑眉,这女主果然有些本事。 “她演的是皇后?”宁时初问。 “不是,现在演的是贵妃啊,只有等到最后一集,她才被封为皇后。”许青竹摇头说道。 “那她怎么穿着大红的衣服?这不是僭越吗?不怕被皇后弄死?还是故意的,恃宠而骄?”宁时初又问,她不知道这部剧的剧情是什么,因此有些好奇。 许青竹瞪大了眼睛说道:“对哦,她现在是贵妃,穿红衣有点不妥吧?她在这部剧里的人设也不是那种刁蛮任性、持宠而娇的贵妃啊,而是温柔体贴、楚楚可怜的,这样的装扮不合适吧?” 宁时初见她也迷迷糊糊的,根本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便说道:“也许导演让她这样穿有其他原因,这不关你的事,你只要演好你的角色就可以了。” “我会努力演好,不让老板你担心的!”许青竹立马表白道。 宁时初叫了饮料点心来,说:“给剧组的人分了吧,这是给你做脸的,咱们公司虽然小,但也不是吃素的,别让人欺负了。” 许青竹顿时感动得眼泪汪汪:“谢谢老板,老板你对我真好……”说着还要一把抱住宁时初的腰。 宁时初按住她的额头,说:“知道我好,那你就争气点。” 许青竹连连点头。 宁时初告别许青竹之后,就从影视城出来了,开车经过影视城附近的那座跨江大桥,就看家一个胡子邋遢的男人正爬上桥杆,站了起来,在上面被风催得摇摇欲坠,像是要跳桥一样。 宁时初眯了眯眼,车子都已经开过去了,但最后叹了口气,认命地掉头回来,在那男人旁边停了车。 她刚下车,那男人就张开双手,往江里跳去。 宁时初瞬间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飞快地跑到了那男人身后,拉住他的一只脚,猛地往后一拉,硬是把男人拉了回去,拖回了桥上。 那男人被拖回桥面上的时候,还歇斯底里地哭嚎:“别拉我!让我跳!让我去死!我不想活了,救我做什么?让我死吧……” 他崩溃地扑在地上痛哭,哭着哭着又要爬起来跳江。 宁时初一脚把他踹倒到地上,他又爬,宁时初又踹,总之,他一爬,她就踹,循环往复几次之后,那男人自杀的冲动终于被她踹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对宁时初的怒火。 “你为什么要阻止我?!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痛苦!你有什么资格阻止我活得解脱?你为什么要多管闲事?”男人冲宁时初大喊,涕泪横流,又吵又闹,跟个疯子一样。 “你以为我想管你吗?谁让你找死都不找个隐秘点的地方,偏偏让我看见了?要怪只能怪你自己!”宁时初是什么人啊,无力也要闹散发,更何况她这次还是有理的,救人一命呢,虽然被救的人不领情。 宁时初没好气地说:“我还没有怪你浪费我时间呢,你还有脸怪我不该救你?” 那男人又呜呜呜地哭,听见宁时初居然不是劝慰他,而是冷眼看他,没有丝毫同情心,顿时更悲愤了:“你怎么不劝我珍惜生命、别自杀?你救人就是这样救的吗?” “这些大道理你自己不是都懂吗?难道我说说你就能想通了,你就算想去死也不能无理取闹吧?”宁时初抱着胳膊冷冷地说道。 “呜呜,你这个魔鬼,就不能好好安慰安慰我,对我说说好话?”那男人嚷嚷道,“你这个女人,真是铁石心肠……” “哭够了吗?哭够了就滚蛋吧,别妨碍交通了,看看这大桥上因为你都堵成什么样了?你还有没有一点公德心了?”铁石心肠的宁时初责骂道。 旁边被堵的车主都围上来了,见那男人狼狈的模样,纷纷劝慰他:“困难只是一时的,有什么事想不开的非要走绝路?只要撑过这段时间就好了,别做傻事……” “对对,想想你的亲朋友好,你要是出事了,他们得多伤心啊。” “这世上美好的事这么多,怎么能轻易放弃生命……” 这些才是正常的劝慰别人别自杀的话啊,闹自杀的那男人听到这些话,顿时热泪盈眶了,世上还是好人多啊,像那个女人那样冷心冷肺的还是少的。 被众人七嘴八舌地劝慰了一通的男人,也没了继续自杀的冲动,其实只要过了那个冲动的时机,他也终于有点后怕了,他遇到的事情虽然很痛苦,但也没到去死的地步? 李杰文拍了拍身上沾上的灰尘,跟好心的各位司机道谢,保证自己不会再自杀了,送走他们,才对在一旁看戏似的宁时初别别扭扭的说道:“谢谢你救了我。我刚刚不应该迁怒你……” 宁时初翻了个白眼:“现在理智回来了倒是知道好歹了,你自便吧,我也该走了。” 说着就要上车离开,谁知道李杰文也眼疾手快,拉开了后车门就自发地坐上了车。 “我好像没说要载你吧?”宁时初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说道。 摆脱自杀状态的李杰文脸皮厚的很,说:“哎呀,你做好事就做到底,送佛送到西,送送我不行吗?” 358、玛丽苏文大姑子(13) 宁时初把李杰文送回了市区,在一家酒店门口停了车,对他说:“好了,你现在该下车了。” 李杰文却像是赖上了她,根本不肯下车,说:“这位女士,你怎么这么没有同情心啊,我才刚刚自杀过一遍,你对我这么冷漠无情,万一我又觉得人生无望了想继续自杀呢?” 宁时初转过头冷冷地盯着他:“是吗?既然你这么容易有自杀的冲动,不如临死前当当我的沙包,让我好好练练拳脚?我恰好觉得买来的沙包不够结实,三两下就被打破了,你这个人肉沙包来得刚好,不如离开这个世界前先报答报答我?” 李杰文立马打了个寒颤,讪笑道:“不了,不了,我不适合当沙包……” 不知道李杰文是不是对救了他的宁时初有种“雏鸟情节”,总之,不管宁时初怎么对他冷嘲热讽,他都忍下来了,颇有点死皮赖脸的感觉。 “你赖着不走到底想怎么样?”宁时初不耐烦地询问,要是救人还救出个狗皮膏药的话,那她就恨不得时光倒流,她再也不多管闲事了。 “那个……我看你挺有钱的,你有没有兴趣投资一下我的电影啊?”李杰文终于期期艾艾地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宁时初:…… 她脸色诡异地看了一眼李杰文,李杰文立马挺起胸膛,说:“你放心,我不是什么野鸡导演,我曾经获得过全国最佳新锐导演大奖,五年前那部《重茧》就是我拍的,你看过不?还得了个金梅导演奖、最佳剧本……” 宁时初回想了一下,确实想起了他说的那部《重茧》电影,这部小成本的电影确实是当年最大的黑马,虽然没有夺得票房冠军,但也是前五了,演了这部电影的主角本来只是十八线小透明,但因为这部电影就一炮而红了,现在他们已经成了圈中一线、二线的大明星了。 而作为这部电影的导演,李杰文应该也一飞冲天了才对,但宁时初没想到他居然混成了现在这样,不过才五年的时间,就从风头正盛的新锐导演落魄到要自杀了。 想到这里,宁时初不由地用怀疑的眼神看向李杰文。 李杰文一看到她的眼神,顿时着急地说道:“我真的是《重茧》的导演啊,没骗你!” “那你是怎么混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宁时初好奇地问。 “……”李杰文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幽幽地回答: “当时年纪轻,取得了一点点成就就昏了头,被人一吹捧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签了厚德娱乐公司,谁知道人家只是看中了我的名气,其实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逼我拍烂剧捧流量明星,把我自己写的剧本据为已有…… 你说好不好笑,当初我太相信厚德的名声,根本没怎么看合同就签了,直到自己剧本的版权成了公司的,我才知道自己是个傻子。 这也就罢了,吃一堑长一智,那个剧本被人占了就占了,最多在合同期内我再也不写就是了,可没想到厚德见我不肯续签,居然要把我斩草除根、赶尽杀绝,合同到期后就在业内封杀我了。 我找不到人投资、找不到演员肯演我的戏、连影视城的场地都不肯租给我,走投无路之下,我一时冲动就不想活了。” 宁时初顿时有些无话可说了,李杰文的遭遇确实令人同情,她问道:“厚德这么对你,你没留下证据吗?” “没用的,厚德这样干不知道多久了,那些合同陷阱多得不得了,要是我告了他们,吃亏的只会是我。”李杰文苦笑着说道,“资本的力量太大了,我以前以为自己有能力、有天赋就能抵抗,没想到现实教我做人。” “我也是资本的一员,你怎么就相信我了?不怕我也想厚德那样把你的成果据为己有?”宁时初问。 李杰文自嘲地说道:“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就认命了,毕竟一次眼瞎还好说,要是每次都眼瞎看错人,那我太蠢了,以后在娱乐圈也混不下去,不如早点退圈好,总不会比现在更惨。” 宁时初点点头,说:“那你这次运气还挺好的,遇到了我。”她说着,重新启动了车子,往自己的公司开去。 “你要带我去哪里?”李杰文问。 “到了地方你自然就知道了。”宁时初说。 宁时初的公司并不远,很快就到了,她把李杰文带到自己的公司,孙禹正在和几个经纪人说事,见她进来,便结束了谈话,让几个经纪人离开了。 “宁总,您来了,这位是?”孙禹看见宁时初带着一个眼生的男人进来,便问道。 “这位是李杰文,《重茧》的导演,现在手头上有剧本想拍,你找人评估一下值不值得投资。”宁时初开门见山。 “《重茧》的导演?”孙禹是圈中人,《重茧》是几年前的热映电影,他自然记得的,因此一听到李杰文是《重茧》的导演,立刻就精神一震,伸出手和他握手:“幸会、幸会!久仰大名了。” 李杰文在厚德娱乐处处受人欺压,已经很久没被人用这么敬仰的目光看过了,这会儿被孙禹这么敬重地对待,就很有些受宠若惊了,他连忙和孙禹握手,说:“孙总过奖了,我那点小成就不值得你这么客气……” 两人又互相吹捧了一番,宁时初终于受了不了,说:“好了,你们就别吹了,早点说正事不行吗?” 孙禹和李杰文这才讪讪地停下来,宁时初叮嘱孙禹好好跟李杰文说他新剧本的事,孙禹自然连连答应,毕竟他对李杰文的印象还停留在《重茧》上,根本不知道李杰文这些年拍了不少烂戏,大家已经说他江郎才尽了。 而厚德娱乐又想把他赶尽杀绝,为此捏造了不少李杰文的黑料,往他身上泼了不少脏水,说他潜规则女明星、脾气臭、架子大,在剧组打人、涉嫌抄袭、侵占他人剧本…… 总之,怎么毁人名声怎么来,李杰文这段时间在网上确实是臭不可闻的状态,许多人嚷着让他滚出娱乐圈,说他不配当导演。 359、玛丽苏文大姑子(14) 李杰文之所以一时冲动跑去自杀,除了厚德娱乐对他赶尽杀绝、让他事业前途尽毁之外,还因为网络暴力。 李杰文这会儿听到宁时初和孙禹居然真的愿意给他机会,甚至肯投资他,十分激动,但激动过后,他又不由地担心了:“宁总、孙总,厚德娱乐说过要在圈中封杀我的,你们公司要是帮我的话,会不会被厚德娱乐针对?” 宁时初想了想,厚德娱乐确实是现在娱乐圈的三大传媒公司之一,旗下不但有三位影帝、影后,一二线的当红流量小花、小鲜肉也好几个,三四线的中小明星更多,几乎囊垮了圈中各个等级的演员、艺人,这样重磅的大公司,自然是宁时初只有小猫两三只的小公司无法对抗的。 但这并不代表宁时初就要怕了厚德娱乐啊,毕竟她也是有背景的人,厚德娱乐幕后的几个股东可还强不过宁、席两家,所以宁时初即使对上厚德娱乐也有恃无恐。 “别担心,厚德娱乐虽然厉害,但在娱乐圈也不是能一手遮天的,你这次的新电影要是真的值得投资,那对上厚德娱乐我也不怕。”宁时初说道。 “对对,咱们老板背景厉害着呢。”孙禹点头如捣蒜地说道,丝毫不觉得依仗老板的背景有什么不妥,又吐槽道,“厚德娱乐这么无耻地对你,还厚德呢,我看是缺德才对吧!” “谢谢!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李杰文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忙下保证。 宁时初摆摆手,让孙禹跟他商量具体事项,自己则溜了,她已经把人才带回来了,其他的自然是下属来做了,否则事事都要她关注,那她还能有空闲时间? 宁时初之所以把李杰文拐了回来,是因为她终于想起来,李杰文在她便宜弟弟与灰姑娘的恋情里还有点戏份呢。 剧情中,救下李杰文的是常嘉儿,常嘉儿的一番好心劝慰让李杰文又重新鼓起了活着的勇气,两人还因此发展出了一段纯纯的友谊。 李杰文在常嘉儿的鼓励下渡过了事业的低谷期,终于凭着新电影重新崛起,因此他对陪自己度过低谷期的常嘉儿有了好感,处处维护她、帮助她,成了忠犬男二,宁知翼还因为他吃了不少醋。 宁时初是在李杰文说自己被厚德娱乐封杀的时候才想起他是男二的,但她当时都把人救了,总不能又让他去死,只好把他带回公司了。 只是不知道常嘉儿这回没了李杰文这个忠心耿耿为她付出一切的工具人男二,会不会因此跟宁知翼的恋情有了不可预知的波折? 不过即使有,宁时初也不在意,没了男二,不是还有男三、男四么?总有一款男配会顶上李杰文这个缺的,否则怎么体现常嘉儿的玛丽苏人生? 只是李杰文没能遇上他命中注定的美丽温柔的女神,不知道会不会有遗憾? 宁时初甩了甩脑袋,李杰文在剧情中为了常嘉儿是终身不娶、孤独终老的结局,她这回代替常嘉儿救了他,那应该能改变他这个不算太好的结局吧?说不定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这辈子能找到自己情投意合的伴侣,白头到老呢? 宁时初只是思考了一会儿李杰文的事,就抛到脑后了,那是他自己的人生,她只是出手改变了一点点,之后就不关她的事了。 宁时初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席辞明也已经回来了。 宁时初挑了挑眉,问:“这回又是因为什么事不加班了?” 席辞明摸了摸鼻子,有些不自在地说:“为了实践我的理论知识,让你看看我到底有没有进步。” 宁时初闻言意外极了,似笑非笑地说:“你倒是很有执行力,知道自己不足马上就去弥补了。” 席辞明俊脸上已经显出了薄薄的红晕,宁时初舔了舔自己的唇瓣,觉得面前这男人意外地秀色可餐。 于是她走过去,双手挽上席辞明的脖子,把他脑袋拉下来,送上自己的香吻,说:“那就让我好好检查一下你到底有没有进步吧。” 席辞明虽然是个工作狂,但到底是个正常男人,这会儿都有佳人主动投怀送抱了,他就不可能还不解风情了,于是心神一动,把宁时初拦腰一抱,就回了房。 之后的两三个小时里,宁时初确实好好地检查了一下席辞明的学习进度,事实证明,他确实很有学习天赋,不管学什么都很容易就学会了,甚至还会举一反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总之,宁时初对他的学习成果十分满意,席辞明也在双方都享受到的欢愉中心满意足。 席辞明似乎终于开了窍,不那么古板严肃了,学会主动询问宁时初的感受,并及时改进,常常让宁时初欲罢不能。 因为生活愉悦,宁时初这段时间都觉得自己格外容光焕发,跟洪芸芸去逛街,都被她取笑是不是跟席辞明的小日子过得分外滋润,才让她艳光四射。 对此,宁时初只是神秘一笑,对她说道:“你羡慕啊,自己谈个恋爱啊。” “我哪天没有恋爱啊?怎么就没有你这样的效果?难道恋情有助于美容这事还分人的?”洪芸芸不忿地嚷道。 宁时初笑着道:“说不定啊,可能就是因为你恋爱太频繁了,才没了效果呢,毕竟药吃多了还有耐药性呢,你恋爱多了悸动不就越来越缺了?” 洪芸芸恍然大悟:“你说的似乎有点道理啊。那我要不要先暂停一下恋爱?” “恋爱还能暂停的?能暂停的就不是什么正经恋爱了吧?”宁时初翻了个白眼,洪芸芸这个女人可不是什么纯情少女,她谈过的男朋友多了去了,没有几次恋爱能维持三个月的。 这样短暂的恋爱,就是一时的激、情,荷尔蒙的迸发,过了那段时间,没了激、情,自然也就散了,根本不是普通的、正常的恋情,洪芸芸怪不得能说暂停。 “恋爱还分什么正经不正经?”洪芸芸满脸疑惑,“大家看对眼不就行了,最后还不是混到床上去?既然都到床上了,那就算不上正经了吧?” 她说得似乎有点道理,宁时初都差点被她的歪理绕进去了。 360、玛丽苏文大姑子(15) 跟洪芸芸说了一肚子的情情爱爱之事,手上的收获也不少了,两人便打算离开购物中心,忽然洪芸芸碰了碰宁时初的胳膊,努了努嘴,:“你看看那个是不是你弟弟?” 宁时初往她示意的方向一看,果然看到了宁知翼,宁知翼正一脸霸道地把一条裙子往他身边的女孩儿怀里塞。 那女孩儿不正是一脸倔强的常嘉儿吗?看来现在他们俩正处于前期甜蜜的热恋期,不然宁知翼不会带着常嘉儿来买名牌衣服。 “你弟弟交女朋友了?那个女孩子就是他女朋友了吧?啧啧,真没想到,还带着女朋友出来逛街呢。”洪芸芸啧啧地说道。 “要不要上前去打个招呼?”她看热闹不嫌事大地掇撮宁时初。 宁时初翻了个白眼,说:“你甜腻腻地和男朋友逛街的时候,会高兴多出一个明晃晃的大电灯泡吗?我们这还不止一个,而是两个。” “嘿嘿!你说得对,要是谁敢跑来打扰我和小鲜肉谈情说爱,我能拧掉他的脑袋!”洪芸芸意识到自己的做法不妥,便笑嘻嘻地说道。 虽然不能上前去打招呼,光明正大地认识宁知翼的女朋友,但这不代表洪芸芸的八卦之心消失了,她好奇地问宁时初:“你弟弟这位女朋友是谁啊?哪家的千金?看着有点眼生。” 洪芸芸是城中社交名媛,上流社会的男男女女就没有她不认识的,这会儿她都说看常嘉儿眼生,那她就对常嘉儿的身世有些猜测了。 “不是哪家的千金,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子,弟弟不在乎身世背景,只在乎真情。”宁时初淡淡地说道。 洪芸芸听见她这话,顿时瞪大了眼睛,她自然不可能不明白宁时初话里的意思,通常他们这样的人家,娶媳嫁女都讲究门当户对,很少有往底下找的。 当然,也有极少数少爷小姐自诩找到了真爱,会为了地位不平等的心上人跟家里抗争,闹出大大小小的事来,洪芸芸立马就把宁知翼代入了这种豪门公子爱上灰姑娘的故事。 而她也没想错,宁知翼跟常嘉儿的爱情确实是这些故事模板之一。 “这……你们家同意吗?”洪芸芸迟疑地问宁时初。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这是他自己亲自找到的爱人,只要他坚持,爸妈大概是拗不过他的,毕竟从来没有父母拗得过子女,只不过开始的时候可能要受点挫折。”宁时初说道。 她可没说错啊,宁知翼和常嘉儿可不就是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获得宁父宁母的认可了吗?而在这过程中因为家世地位以及各种误会所造成的虐恋,只是一些挫折而已,他们无论如何都能顺利度过的,根本不需要外人担心。 “说得也是……”洪芸芸点点头,但心里其实对宁知翼两人的恋情并不看好,圈里有好几对也是门不当户不对的夫妻,男的年轻时各种抗争,闹死闹活硬是让父母妥协,把真爱娶回家了,但等过了几年、十几年,真爱年老色衰了,男的就“犯了全天下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寻找其他年轻漂亮的“真爱”去了,私生子一个个往外蹦,闹得家里鸡飞狗跳。 真正能白头偕老、和睦美满的,不超过三对,宁知翼和常嘉儿这对,会成为美满的眷侣还是怨偶?洪芸芸对此并不抱太大的希望,灰姑娘的故事只在通话中结局美好,而在现实中却往往悲剧下场。 “好了,不用多想,这不是我该担心的事。”宁时初耸耸肩膀说道,拉着洪芸芸往另一个方向离开,并不想和宁知翼碰面。 “你怎么好像对你弟弟的恋爱毫不关心?不怕他找的妻子跟你不对付吗?”洪芸芸有些纳闷宁时初的态度,她这表现得也太事不关己了吧? 宁时初嗤笑道:“不对付就少碰面,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宁知翼又不会根据我的喜好来找妻子,你这不是杞人忧天吗?” “行吧、行吧,你自己想得开就好,省得跟我妈妈一样,每次从娘家回来都要数落一番我舅妈,说舅妈怎么、怎么故意跟她这个大姑子对着干,我这都被我妈闹出心理阴影来了,唉!”洪芸芸叹着气说道, “现在害得我弟弟找个女朋友首先就带来给我看,生怕我和他未来的妻子变成下一个我妈和舅妈!” 宁时初听了她这话,忍不住笑了,同情地说:“看来你们姐弟俩的心理阴影真的很大啊。” 洪芸芸撇撇嘴点头:“差不多跟婆媳关系一样,其实最惨的还是我舅舅,一个是他姐姐,一个是他妻子,两边闹起来,你说他该帮谁?而不管帮谁,他最后还是会闹得两边都不是人。” “所以初初,你不要以为弟弟找什么样的妻子都和你无关,其实是息息相关的,除非你能不回娘家。”洪芸芸下了结论道。 “一年才回几次,能忍的。”宁时初很有自信地说道。 “一年回几次?你不是一个月里有一大半的时间待在娘家?这还不得和弟妹搞好关系啊?”洪芸芸根本不信,以前宁时初真的是时不时就往宁家跑,巴不得搬回娘家去住,现在她说她一年回几次娘家,洪芸芸能信才怪。 宁时初笑着道:“我那不是刚结婚不习惯,才整天往娘家跑吗?现在都结婚一年多了,渐渐习惯了,而且老往娘家跑,席家也会有意见,我自然不能不顾忌一下婆家。” 宁时初找了个完美的借口,洪芸芸果然没有怀疑,还用同情的眼光看她:“果然结了婚的女人就是没有自由,连什么时候回娘家都要顾三顾四。幸好我还没有步入婚姻这个坟墓。” 洪芸芸不知道宁时初要是还和原主一样老往宁家跑,就会被宁母当刀使来拆散宁知翼和常嘉儿,最后落得个悲剧收场,所以她以为宁时初在娘家和婆家之间左右为难。 但其实宁时初根本不为难,她和席辞明一结婚就搬出来两个人住,不用跟公婆住在一起,又不用回宁家,不知道多自由自在。 361、玛丽苏文大姑子(16) 宁时初原本以为只要她不自己往宁家跑,那宁知翼和常嘉儿的事就跟她无关了,但万万没想到,即使她不主动出现在那两人面前,那两人也可能出现在她面前啊。 这天是叶家一个长辈的生日,宁时初和席辞明一起出席了,因为叶家长辈辈分高,子孙又有出息,在商圈、政圈都很有些关系,因此这次的生日宴就邀请了不少政商名流参加。 宁家和席家都是有名的大家族,自然不可能不被邀请。 而宁时初跟席辞明来了之后,跟寿星公贺过寿,正要分开各自交际,忽然就听到正厅的一个角落里有些吵闹。 那吵闹声有些大了,引得好些人都忍不住往那儿看,看看到底是哪家的人这么不懂事,居然在叶老的寿宴上也敢闹事,这是胆大包天了! 宁时初有种不好的预感,往那儿一看,果然一眼就看见了身穿一袭流苏吊带白裙、模样清秀的常嘉儿。 宁时初:我恨我眼神怎么那么好! 常嘉儿正被几个千金小姐围在一起嘲讽,宁时初不用想都知道是嘲笑她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乡巴佬,用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勾搭上宁知翼,混进这宴会来,还会警告常嘉儿有自知之明,识相的就不要缠着宁知翼。 常嘉儿肯定是“坚强又惹人怜爱”、“勇敢又不屈”地反驳千金大小姐们的话,辩解自己和宁知翼是真爱,其他人无权干涉他们谈恋爱……等等这些反抗和勇敢护爱的举动。 吵着吵着,有脾气暴躁的大小姐就朝常嘉儿身上泼了香槟酒,让她一声狼狈,然后这个时候,宁时初那个便宜弟弟就会十分及时地出现,“实力护妻”,怒骂那个泼酒的大小姐本性恶毒,非要她给常嘉儿道歉,然后那个大小姐就会一脸伤心地质问他居然为了一个低贱的女人来为难她…… 宁时初不用多想都知道接下来的情况,她默默地拉着席辞明远离事发之地,这种热闹就交给她的弟弟发挥吧,她就不掺和了。 席辞明莫名其妙地被妻子拉走了,疑惑地问:“怎么?哪里的人跟你不对付?” 宁时初点点头:“是的,我和她们气场不和,凑到一起不好。” 席辞明听了,便想仔细看看,到底是哪些人跟自己妻子不对付,他以后好避开些,没想到他一看,就看到宁知翼拉着一个女孩儿的手,正一脸狰狞地朝那个女孩儿吼着什么,而他身后还有个愤愤不平的女孩。 “那不是你弟弟吗?他在干什么?”席辞明惊愕地问,他对宁知翼这个小舅子没什么深刻的印象,但凭着仅见过的几面,以为他是个稳重机敏的男人,可现在一看,他居然这么冲动暴躁,还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朝着一个女孩子咆哮,这可不是有好教养的体现。 宁时初像看下一样看得津津有味,回答道:“哦,他在为爱而战。” “什么?”席辞明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向来泰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的他,此时都有种呆愣的神情了。 宁时初满眼怜爱地看着他,知道他这种古板严肃的大直男不会理解便宜弟弟为爱冲动的行为,便解释道:“我是说,我弟弟在给心爱的人讨个公道呢,那几个大小姐欺负了他喜欢的人,他不就得给自己女朋友出头吗?” 席辞明这才明白了,但依旧有些不可思议地说:“你弟弟以前看着挺稳重的,怎么现在一副失了理智的模样?这是叶老的生日宴会,闹出事来不太好。” 不管多么霸道稳重的男主,遇到了有关女主的事,那就不可能理智得了,而是全凭着情感来,要是事事都理智,那就不是男主角了,但这种事情,理智过头的席辞明是不懂的。 宁时初叹了口气,颇有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我们要不要过去劝劝他?”席辞明问道,宁知翼到底是他的小舅子,要是在叶老的宴会上闹得不好看了,会影响别人对他、对宁家的看法。 “不用,劝不了的,你要是过去劝了,他反倒会觉得你是帮着那些千金大小姐息事宁人,来委屈他的女朋友的,说不定就怨上你了。”宁时初摇头拒绝道。 席辞明像是被宁时初的话惊住了,良久才恢复了他的面无表情,说:“你似乎不担心他?” 宁时初很坦荡:“确实不担心,他是个成年人了,做什么事会有什么结果,他肯定都知道,我又何必去做恶人?” 席辞明有些意外地看着她,虽然他是个工作狂,一天三分之二的时间在公司,但宁时初以前十分重视自己的父母和弟弟这件事,他是知道的,然而现在,宁时初却表现得对弟弟的事漠不关心,这就有些奇怪了。 宁时初任由席辞明用若有所思的眼神打量她,根本不怕,他能看出什么呢?难道真的能看出妻子换了个灵魂? 果然,席辞明只是探究地看了她一会儿,就放下了心中那点疑惑,说:“既然你说不管那就不管吧。对了,岳父岳母也来了的吧,他们现在在哪儿?咱们去打个招呼?” 宁时初点头:“好。” 不过不用他们去找了,因为她话音刚落,宁母就出现了,正好看到宁知翼和那几个大小姐的争执。 宁母连忙上前劝架:“知翼,你在做什么?这是叶老的寿宴,你有什么事不能离开再说吗?” 宁知翼怒气冲冲,眼睛都红了,说:“不能!她们嚣张跋扈,欺负嘉儿,我只不过是让她们给嘉儿道歉罢了,她们都不肯,还想让我息事宁人,不可能!” 宁母一噎,看着脸色恐怖的宁知翼,几乎不敢相信这是自己那个文质彬彬的儿子,她着急又担忧,见无法说服他,立刻把主意放到了常嘉儿身上,做出满脸歉意的模样,对常嘉儿道: “常小姐,我知道是委屈你了,但她们几位小姐的身份都不凡,知翼要是得罪了她们,也会有不少麻烦的,你这么善良体贴,肯定会体谅知翼的不易,不忍心看他为了你的事惹上麻烦的,对不对?” 362、玛丽苏文大姑子(17) 宁母作为宁知翼的母亲,都放下身段,语带恳求地看着她了,话里话外又都说她善良识大体,常嘉儿哪里还能看着宁知翼继续为了她而得罪这些大小姐? 因此她只得忍下心里的委屈,拉了拉宁知翼的衣袖,低声劝道:“知翼,算了,我们就不跟她们计较了吧。伯母说得对,她们这样高贵的人,跟我是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现在不都人人平等了吗?难道她们出身好点就能高高在上践踏别人的尊严了?她们不跟你道歉那我就不可能放过她们!”宁知翼一听常嘉儿那些话,反而更生气了,眼珠子都快瞪出来,硬生生把一张英俊帅气的脸扭曲了。 宁母听见他的话,眼前一黑,恨不得自己昏死过去了,听听他说的是什么话?他们宁家虽然是豪门,但比他们家更强的家族并不是没有,更何况宁知翼不是只对一个家族的大小姐放了狠话,而是一下子得罪那么多家族的大小姐,这不是处处与人为敌吗? 还是为了那么一个处处不出众的普通女人!宁母简直要呕死了。 “宁知翼!你想怎么不放过我?没想到你居然跟那些色令智昏的纨绔公子哥根本没两样,亏我还因为你是不同的,是我看错你了……”那个被宁知翼抓住胳膊要求道歉的大小姐恨恨地说道。 宁知翼作为男主,自然有许多大家小姐喜欢他,个个都想当他心中最爱的女人,为此这些小姐还会时不时地明争暗斗。 可是这回宁知翼居然带着这么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女人出席这么重要的宴会,摆明了他对这个女人是不一样的,这可不就让这些千娇百宠的大小姐们气红了眼吗?常嘉儿之所以会被刁难也是因此。 可现在宁知翼居然为了常嘉儿对她们不假辞色,这些大小姐们即使爱慕他,但经过了这次之后,想必对他的印象坏了不少,甚至还有可能因爱生恨。 而这一点,宁知翼还并没有意识到,或者说他并不在乎。 但宁母知道啊,因此她急得不得了,最终还是她放下身段,在儿子和那些大小姐们之间两头劝说,才让他们停止了争执。 宁母活了这么久,出席宴会从来都是光鲜亮丽、优雅从容的,但这次为了儿子,却不得不给小辈们道歉,这让她十分狼狈,可宁知翼是她心爱的儿子,她这个当母亲的不为他着想,难道就任由他到处得罪人吗? 宁母从来没有感觉过这么累,她化着精致妆容的脸上隐隐显出了疲惫,无奈地对还脸上愤愤的宁知翼道:“知翼,你难道忘了今晚来参加叶老宴会的目的吗?我希望你还记得自己是宁家的继承人,不要意气用事。还有,这位常小姐,以后就不要带她来这种场合了吧,她适应不了。” 宁知翼本来听到母亲提起他来这个宴会的目的,还挺愧疚的,毕竟他这天晚上光忙着维护常嘉儿了,根本没有来得及结交人脉。 但一听到母亲让他不要带常嘉儿出席这种场合,他一下子就忘了心中那点微不足道的愧疚,不悦地对宁母道:“妈,难道你也看不起嘉儿?你以前不是常说家世背景并不能作为判断一个人值不值得结交的决定要素,道德品行才是吗?嘉儿是个好女孩,坚强善良、自强不息,比刚刚那些只会在父辈荫蔽下过活的大小姐好多了……” 宁知翼把常嘉儿好好夸奖了一顿,值夸得常嘉儿粉脸生晕,还理直气壮地说道:“我并不认为自己比那些大小姐差,她们能出席这种场合,我为什么不能?” 宁母脸色难看极了,她头疼地捂住自己的脑袋,觉得自己的这个儿子已经深深地被常嘉儿迷住了,失了智,她张了张嘴,却无法再说出什么话来劝他。 宁知翼跟她打了声招呼就带着宁嘉儿到别处去了。 宁时初挽着席辞明的胳膊,感慨道:“幸好宁知翼不是我儿子,否则我能气死。” 席辞明断断续续地听到了宁知翼和宁母的对话,大概明白这对母子之间发生了什么,听见宁时初的感慨,点了点头,评价道:“你弟弟今晚上的表现确实不够成熟,太感情用事了。” “岳母的脸色看着不太好,我们过去看看吧。”席辞明说道。 宁时初见麻烦源头宁知翼和常嘉儿已经离开了,不会把她拖进坑里,于是答应了。 宁母看到女儿跟女婿,立刻像见到了救星,说:“时初、辞明,你们两个怎么现在才来?刚刚你弟弟遇到了麻烦,都没有人来帮忙!” 宁时初心想,我就是特意见他走了才来的,否则她还能继续在一旁看戏,但开口的时候她却一脸着急地问:“我们来迟了?弟弟遇到了什么麻烦?” 席辞明意外地看了她一眼,像是重新认识了一遍自己的妻子,如果他不是从头到尾都和宁时初在一旁看完了戏的话,以宁时初现在精湛得丝毫看不出破绽的样子,那他肯定会以为妻子真的很担心这个弟弟。 但他完全知道宁时初刚刚对宁知翼的情况是袖手旁观的,因此现在他开始思考妻子是不是和小舅子不和。 宁母可不知道这夫妻俩把事情了解得一清二楚,只抱怨地跟他们说了宁知翼今晚带来的女伴跟好几个大小姐起了争执,而宁知翼又为了女伴得罪了那几个大小姐的事。 “那个常嘉儿真是个祸害,不但不能帮知翼的忙,还害得他处处树敌,偏偏知翼鬼迷心窍看中她,怎么劝都不肯跟她分手,真是气死我了。”宁母再也维持不了她的优雅高贵了,开口就是抱怨。 “你们是知翼的姐姐姐夫,得帮我好好劝劝他啊。特别是辞明,你同是男人,跟知翼会比较有共同语言,好好跟他说一说咱们这样的家族,婚姻是不能随便的,就像你,为了家族长远发展,不也跟咱们门当户对的时初结婚了吗?”宁母走投无路,把主意打到了席辞明头上。 363、玛丽苏文大姑子(18) 席辞明怔了一会儿,没想到丈母娘还会拜托他来劝说小舅子,只是他虽然是宁知翼的姐夫,但其实关系并不密切,之前宁知翼少有的几次跟他见面,都会用隐晦的同情和些许鄙视的眼神看他。 当时他想不明白宁知翼为什么这么看他,但现在见过了宁知翼今晚的事之后,席辞明有些明白了。 宁知翼可能是同情自己要跟不爱的女人联姻,即使这个女人是他的姐姐;然后又鄙视自己婚姻也拿来交易,不敢为了真爱抗争。 想明白了这点的席辞明:…… 这个脑子里只有工作的男人,当然不可能理解宁知翼这种真爱至上的人的想法,他们是两个不同极端的男人,一个可以为了事业家族心甘情愿联姻,把结婚生子当成纯粹的人生任务来完成。 而另一个则可以为了爱情而牺牲事业,比如因为和两人吵架而耽误开会、因为要追回逃跑的恋人,耽搁了和大公司的项目签约,损失一个大客户…… 席辞明觉得自己可能无法帮岳母劝说小舅子了,因此对宁母道:“妈,知翼和我是不一样的人,我愿意联姻,但他不愿意,这不是我劝一劝就能改变他的想法的,他是个有自己主意的成年人。” 宁母听他这么说,很是失望,但也知道他说得在理,宁知翼是什么性格,她当母亲的不可能不知道,他一向是认定了什么主意就要一条道走到头的,即使撞得头破血流也不会回头,又怎么可能轻易听人劝? 宁时初和席辞明好好地安慰了她一番,才跟她告别了。 席辞明问宁时初:“你和弟弟的关系不好?” 宁时初歪了歪脑袋,说: “算不上不好,但也算不上好,小时候我和他的培养方向是不同的,他是家族继承人,从小接受严格的精英教育,而我则往受宠大小姐以及未来贤妻良母的方向培养,自然不可能玩到一起去。 他有他的圈子,我有我的,久而久之,姐弟感情就没法培养多少了,只有血缘关系当纽带。 宁家从来没有把我当成继承人,给了嫁妆就把我嫁出去给家族联姻换利益了,但如果我也有可能继承公司的话,我这个弟弟肯定会把我视为敌人,不遗余力地打压——但我嫁出去了,不会跟他争继承权,所以现在他能把我当姐姐。” 原主确实跟宁知翼的姐弟情确实没那么深厚,当然,跟宁父宁母的感情也没多少,否则下场不会这么惨。 席辞明点了点头,作为豪门中的一员,他当然知道豪门中的兄弟姐妹为了利益,会做出什么事来,感情淡薄很正常,闹得你死我活也不出奇,宁时初和宁知翼因为早早确定了继承人选,没了利益之争,自然能维持表面上的平和,但内里的感情有多少,就见仁见智了。 席辞明想到这里,庆幸他们席家并没有闹出兄弟阋墙的事来。 “啊,对了,席家和宁家要是还有什么利益合作的项目,你就自己看着办吧,不用看在我的份上给宁家让利,我为了宁家联姻就已经报答了他们的生养之恩了。”宁时初又提醒席辞明。 她就是个自私又小心眼的人,还记仇,宁知翼这个叉烧弟弟对她可没什么姐弟之情,那她又何必让席辞给宁家让利呢?大家各凭本事争取利益不好吗? 宁时初此时提醒席辞明,并不是毫无来由的,她是提前给席辞明打个预防针,因为她记得好像不久之后,宁知翼就会因为常嘉儿闹着要分手忙着去挽留她,而耽搁了跟一个合作公司签约手续,让那个公司的经理等了他整整一天时间,最后都没等来他。 那个公司的老板认为宁知翼没有合作的意向,把他们耍得团团转,因此十分生气,一怒之下不但取消了合作,还在业内放话永远不可能跟宁知翼的公司合作。 偏偏那个公司是行业的龙头老大,它的老板放出了这样的风声,那行业内其他公司对跟宁知翼的合作也谨慎了许多,甚至为了避免风险,也跟着拒绝跟宁知翼合作。 因而宁氏集团一下子就损失了一大笔收益,还搞砸了跟其他合作公司的合作意愿,后果很严重。 上辈子遇到这个危机的时候,不用宁知翼跟席家求助,原主这个姐姐就主动回席家求席辞明帮宁知翼了。 席辞明虽然是个利益为上、恩怨分明的人,但妻子苦苦哀求他,用了各种手段,更何况虽然他看重利益,但也不是冷酷无情之人,因此还是看在妻子的份上,对宁氏伸出了援助之手,不但帮宁氏担保成功争取到一家愿意合作的公司,还给了宁氏一大笔钱来渡过难关。 这种帮忙,对于席家来说,完全是弊大于利,甚至根本没有利的,纯粹是根本没有好处就出了大力帮助宁家。 而这,是席辞明看在原主的份上。 可惜等到宁家度过了难关,就再也不记得到底是因为谁才获得席家的援助了。 宁时初知道这辈子,这件事也会如期发生,因此早早就提醒席辞明了,既然联姻是为了利益,那就别讲慈善了。 看看到时候没有原主回来求席辞明伸出援手,宁知翼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宁时初在心里冷笑,有些人就容易把别人的付出当做理所当然,继而视而不见。 席辞明听见宁时初的话,自然明白宁家在她心中的地位了,这次,席家可不会那么大方了。 这个话题有些凝重,宁时初叮嘱完席辞明之后,就对他笑了笑,说:“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人凉薄无情,对自己的家人都这么冷漠?” 席辞明摇摇头:“你这么做肯定有你的原因。而且你跟宁家感情淡薄,那就会更偏向于席家。”不愧是理智过头的席辞明,话说得这么明白。 宁时初轻哼一声,说:“这可说不定,说不定我对席家也凉薄呢?我就只爱我自己。” “那也行。”席辞明忽然笑了,说:“毕竟我对宁家也很淡漠,我们扯平了。” 宁时初听见他的话,愣了一下,也笑了:“这样很好,对大家都好。” 364、玛丽苏文大姑子(19) 在宁时初几乎把李杰文忘掉了的时候,孙禹忽然就告诉她,李杰文已经跟公司签约,成为公司旗下的导演了,新剧也已经开始筹备,只是不太顺利。 因为厚德娱乐的人知道李杰文不但没有如他们所愿离开娱乐圈,还有公司敢不听他们下的封杀令签下他,立马气坏了,不断地给李杰文的新剧下绊子,因此李杰文居然连副导演、灯光师、道具师和摄影师都没办法招聘到,因为那些人不敢得罪厚德娱乐。 李杰文虽然已经试过一次被封杀的滋味了,但他没想到换了一个公司,还是被厚德捏在手心里,又急又怒,却无可奈何,因为厚德娱乐就是这么没法没天,而宁时初的公司在业内平平无奇,杠上厚德娱乐,在其他人看来,就是以卵击石了。 “宁总,厚德娱乐真的太嚣张了,居然光明正大地打电话来警告我,让我雪藏李杰文!这是把我们公司当他们的附属了吗?咱们公司雪藏谁不雪藏谁都要听他们的?真是自大!害得李杰文最近都快崩溃了,妈的,真的欺人太甚!”脾气一向很好的孙禹都气得破口大骂,可想而知厚德娱乐做得多过分了。 孙禹骂完之后,又开始担忧:“宁总,厚德娱乐发话要封杀李杰文,业内其他剧组人员就都不敢跟李杰文合作,这很耽搁咱们的工作内容啊。但我听说厚德娱乐背后有人,得罪了他们的都会被整得很惨,咱们公司会不会也被他们报复啊?” “别担心,新剧组暂时没法组建,那就让李杰文修改剧本或者准备下一个剧本,等过段时间,我会彻底解决厚德娱乐的事,到时候,他想怎么拍就怎么拍。”宁时初淡淡地说道。 孙禹听见她这话,心中一喜,虽然厚德娱乐在娱乐圈中是个庞然大物,但他有种莫名的感觉,那就是宁时初真的能解决它,于是他高高兴兴地说道:“那我就等宁总的好消息了!” 宁时初挂掉了孙禹的电话,就开始调查厚德娱乐。 厚德娱乐果然背后的水挺深的,曾经出现过旗下的明星吸、毒、出轨等大丑闻,但都被厚德的人压下来了,那几个闹出丑闻的明星被洗得清清白白,现在依旧是当红的大明星,屹立不倒地当厚德娱乐的摇钱树。 这种行事不清白、到处都是小辫子的公司,如果没有背后给它撑腰的人,搞下去应该不难,但就是因为它有保护伞,因此想搞它就很难了。 当然,这很难是对于普通人来说的,对于宁时初来说,则并没有什么难度。 她甚至不需要动用席家的势力,自己就能解决。 厚德娱乐屹立不倒是因为背后的保护伞,那她就把保护伞拆了,树倒猢狲散,到时候厚德娱乐就只能任人鱼肉了,特别是这些年它不择手段结了不少仇,想必会有很多人巴不得落井下石报复回去的。 宁时初捡起了好久不用的黑科技能,把厚德娱乐背后那几个当官的保护伞找出来,开始收集他们违法犯罪的资料。 这种人能维护厚德娱乐这样时常游走在违法犯罪边缘的公司,自然不可能是清白的好人,因此宁时初找他们犯罪的资料,那是一找一个准,什么行贿受贿,那都是基本的,而不普通的是,这几人还涉及了贩毒、逼迫妇女卖、淫这两个罪大极恶的罪行,可谓是胆大包天、欲壑难填。 毕竟是职位不低的要员,宁时初把这几人的犯罪资料分成好几分寄了出去,一份举报给监察机关、一份寄给媒体,剩下的则寄给那几人的政敌,这样就不容担心他们收买了其中哪一方来掩盖罪行了。 果然很快那几个保护伞就被调查了,而有了宁时初找的那么多证据,定罪和判刑是板上钉钉的事,而厚德娱乐因为和那几人牵涉太深,也被调查了,更何况它本身底子就不清白,被整顿是肯定的,甚至还可能因此破产。 自顾不暇的厚德娱乐自然就没法继续封杀李杰文了,宁时初满意地给孙禹打电话,让他告诉李杰文可以开始筹备他的新剧了。 孙禹激动得无法自已,压低了声音问:“宁总,厚德娱乐被查的事是不是你做的?” 宁时初笑了笑,说:“怎么可能?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哪有这么大的能耐?”她边否认,边动动鼠标,把厚德娱乐偷税漏税和阴阳合同的事举报给了调查组,哎,她只能帮到这里了。 “哦哦,是不是不能说?那我懂了,我会当做什么都不知道的。”孙禹立刻机灵地说道,果然把话题岔到李杰文的新剧去了。 宁时初虽然否认了,但孙禹其实就认定是她做的,确切地说,是认定了是她背后的席家或者宁家出手帮忙的,他知道宁时初的背后的两大靠山,所以这么猜想。 宁时初可不知道下属一下子就把自己的功劳归功于宁家或者席家了,要是知道,她可得朝孙禹翻白眼,明明这事是她自己做的,根本没让宁家或者席家知道。 厚德娱乐倒霉了,宁时初的小公司却发展得很好,送去选秀的几个练习生在节目中表现不错,其中两个进入前十,有望争得六个出道位之一,而没进入前十的练习生,也有了名气,淘汰之后就可以由公司给他们安排一些不错的工作了。 其中温迪和邹宁就是进入前十的练习生,他们两个长得各有特色,温迪是冷峻帅气的大男生,会好几种乐器,嗓子条件好,唱起歌来迷倒一大片迷妹,实力与才华兼备,是可以争夺c位出道位的种子选手。 而周宁则是爱笑爱跳的阳光大男孩,街舞跳得好,人气高,眼睛深邃迷人,经常给小迷妹们放电,迷得她们死去活来,因此也是出道位的有力竞争选手。 孙禹就把主要精力都放在这两个选手身上,不遗余力地为他们造势宣传,誓要捧出两个顶级流量明星来。 365、玛丽苏文大姑子(20) “这两人是谁?”席辞明一回到家,就看到客厅上摆放着两个陌生男人的人形立牌,而宁时初跟几个女帮佣还围在一起欢喜地叽叽喳喳,便立刻皱着眉头问。 他一出声,立马吓得追星追得上头的几个女佣闭上了嘴,然后鹌鹑似的偷偷退下了,留下宁时初一个人面对席辞明的质问。 啧啧,这些女人真不够义气!宁时初在心里暗骂了一声,才笑眯眯地回答席辞明:“这是我公司的练习生,最近参加了一个选秀节目,进入了十强,人气很高,正在竞争出道位呢。家里的帮佣都很喜欢他们,所以我就从公司拿了些物料回来。” 席辞明想了想,不太确定地问:“你还有娱乐公司?” 宁时初早就知道他对自己工作意外的事情不会上心,因此并不意外他不知道自己有公司,说:“有啊,虽然不算大,但公司里的人都不错,这两个好苗子不就被我捧出来了?多亏了我当初眼光好啊,这俩男孩子一看就是会发光的明珠。” 宁时初有些骄傲地说道,现在温迪和邹宁虽然还没有正式出道,但可以说已经算是流量偶像了,他们的人气比得上二三线的明星,只不过因为没有作品,这人气就有些虚,但后续给力的话,这流量就稳了。 席辞明听到她眉眼灵动地夸赞这两个莫名其妙的男人,胸口不知道怎么的,莫名地觉得有些憋气,因此看着人形立像就语气不顺地说:“这两人头发半长不长的,男不男、女不女;穿的衣服也吊儿郎当半露不露,一点都不正经,这样的人哪里出色了?” 宁时初顿时拧紧了眉头,自己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被否定了,她很不高兴:“你在开玩笑?他们出不出色难道观众不知道?你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就乱批一通,有点过分了吧? 他们的头发怎么就不男不女了?男人不能留长发吗?你醒醒,大清都亡了一百多年了,男人留什么发型都是个人自由!还有,他们的衣服怎么就吊儿郎当不正经了?那叫个性、潮流!你这么看不惯,该不会是年纪大了,跟不上时代的潮流,和年轻人有代沟了?” 宁时初一叠声地质问席辞明,愣是用各种道理把席辞明挑的刺都一一驳斥了,还说他年纪大了和年轻人有代沟。 席辞明听到她这么说,内心更不舒服了,如果刚刚只是憋气,现在他就开始憋屈又气愤,还带着些愕然了。 “你说我和年轻人有代沟?”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今年才二十七岁,三十岁都不到,怎么就和年轻人有代沟了?他自己就是年轻人啊!即时他是男人,也在意别人说他老的。 宁时初没好气地说道:“怎么没代沟?看看你,整天梳着大背头、穿着西装、系着领带拿着公文包,一板一眼,做什么都冷着脸,严肃又古板,走出去跟你爸这代人有什么区别?” 其实宁时初说得有些夸张了,席辞明跟他爸那代人肯定有区别的,区别就是他年轻俊朗,穿正装梳大背头显得矜贵优雅,气场十足,而他爸那代人则大多都因为上了年纪长了将军肚或者成了地中海,即使穿着正装也只有气势高人一等,并没有其他出色之处。 宁时初只是生气席辞明把她手下的人说得那么不堪,才故意气他的。 席辞明果然被她的话打击得有些颓败,他紧抿了薄唇,那双黑沉深邃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她,说:“你觉得我古板严肃还显老?” 席辞明脸色不太好看,盯着宁时初,要她回答,宁时初对上他那双没了冷静还带着些微迷茫的眼睛,心中叹了口气,忍不住有些心软,算了算了,她其实还挺喜欢这古板男人穿正装梳大背头的模样,又何必为了一时之气来打击他呢? 被男人的美、色迷了头的宁时初立刻利索地否认了自己刚刚的说法:“不不,我刚刚是胡说的,你哪里显老了?这么英俊帅气!跟温迪和邹宁相比也差不到哪里去,不不,应该说,其实你长得比他们还俊美,只是你气场太强大,平时大家都因此忽略了你的容貌。” “温迪和邹宁是谁?”席辞明抓住了重点,问。 “就是这两个练习生。”宁时初指了指那两个人形立牌。 席辞明的眉头这才舒展了,胸口憋的那口不上不下的气也消失无踪,他觉得神清气爽,从来没有这么舒服过,宁时初说他比这两个当明星的男人还好看,席辞明一下子就气顺了,看来自己在妻子心中的魅力还是很大的。 他自诩为绅士,听到妻子夸他,也就忘了刚刚她说他跟不上年轻人时尚的话了,只记得宁时初温柔地夸赞他的神情,便也忍不住柔和了神色,说:“你也长得很美。” 这话没头没脑、没前没后,说得莫名其妙的,宁时初都愣了一下会儿,才摸到席辞明的脑回路,顿时大笑起来,这男人果真的一板一眼的,自己夸了他长得好,那他也要夸回自己长得美,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席辞明还以为是因为他夸了宁时初长得美,她太开心了才哈哈大笑,便也忍不住嘴角轻扬,跟着笑起来。 只是他眼角余光扫到那两个人形立牌之后,就觉得有些碍眼,忍不住说:“这两个人形立牌放在客厅太占位置了,出入和不方便,不如把它们搬走吧。” “不搬,我好不容易才拿回来的,而且家里的帮工都很喜欢,我想留着给大家看呢。”宁时初拒绝道。 席辞明有些不乐意,只得退一步:“那搬到后院总可以吧?她们想看就去后院看,在客厅摆着确实不适合。” 宁时初眨了眨眼,这回同意了,吩咐人来把这两个人形立牌搬到后院。 席辞明立马松了口气,放两个年轻帅气的男明星的人像在自己家中客厅,妻子还很喜欢,他就觉得脑袋有点发绿,起码放到后院,眼不见心不烦,他还能自我安慰一下。 严肃古板的工作狂席辞明,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吃两个人形立牌的干醋。 366、玛丽苏文大姑子(21) 宁时初所知道的那个宁氏集团公司的危机如期到来了,起因还是因为宁知翼满脑子情爱,所造成的的后果十分严重。 而等宁父知道他是因为一个女人才造成公司那么大的损失后,顿时暴跳如雷,把宁知翼骂了个狗血淋头。 “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难道不知道这个合作对公司有多重要吗?你居然为了一个女人就扔下雷曼公司派来的人,连合同都顾不上签,还让人家等了你这么久!你到底知不知道你这样做的后果有多严重?是咱们公司求着跟雷曼公司合作的!不是他们上赶着求我们!你居然还不把人家放在眼里,宁知翼,你这个脑子被狗吃了的东西,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是个情圣?真是气死我了!” 宁知翼脸色也十分难看,听见宁父的怒骂声,却并不觉得都是自己的错,难道自己追求爱情错了吗?他忍不住辩解道:“我后来不是跟他们道歉了吗?不过只是让他们多等了几个小时,他们就忍不了了,这也太傲慢了!” “蠢货!你到底知不知道求人合作的是咱们?!”宁父听见他的辩解,气得额头的青筋都快爆出来了,他之前以为自己这个儿子培养得很不错,年少有为,继承了自己的商业天赋,是个出色的继承人,但没想到,这次就出事了,而且还是因为这么个可笑的理由! 偏偏他还不觉得自己有多大的错,还说是雷曼公司的人傲慢……宁父简直想拧开他的头骨,看看里面装的是不是浆糊而不是脑子。 “父亲,就算没了雷曼公司,咱们还可以找其他公司合作,其实我们也不是非他不可。”宁知翼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就这么说道。 “你以为雷曼公司真的只是公司大点,名气大点吗?蠢货?人家为什么成为行业龙头,还不是因为手握的专利多,产品等级比其他高!你现在得罪了人家,还想拿公司的利益来为你闯的祸买单,转而去跟那些不如雷曼的公司合作?你是不是疯了?一个女人就把你迷得理智都丢光了吗?”宁父怒不可遏地说道,第一次对自己这个抱以厚望的儿子感到极度失望。 宁知翼这回低着头没有再吭声了,他当然知道跟雷曼公司合作才是最好的选择,但他这不是得罪了人家,道歉都不被接受吗?他是个天之骄子,从小顺风顺水,从来都是别人讨好他、迁就他,除了常嘉儿,还没有他去讨好别人、迁就别人的。 他都亲自打电话去跟雷曼公司的人解释和道歉了,可那些人就是不肯原谅他,还把他狠狠地羞辱了一遍,他是有自尊的,既然道歉不成,那就干脆放弃了,想要他继续低声下气地赔礼道歉,那是不可能的。 宁知翼的后背挺得直直的,只觉得雷曼公司的人太小题大作,他都道歉了还不接受,分明是故意的。 “你明天再去雷曼公司道歉!不管怎么样都得挽回这个合作,你知道要是挽不回,咱们公司的损失有多大,董事会那群人能把你生啃了!”宁父瞪着满是红血丝的眼睛,盯着宁知翼道。 “我已经道过谦了,但人家不肯接受。”宁知翼说。 “那就继续去,天天去!做出够诚意的样子,我不管你是背着鞭子去负荆请罪,还是跪下去求人家,总之,你闯的祸,你得负责解决。”宁父冷冷地说道。 宁知翼抿紧了嘴,最终没有多说什么,只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但在心里却把雷曼公司的老板记恨上了,想着等自己以后把宁氏发展得比雷曼强了,就要狠狠地报复这一次雷曼对他的羞辱。 他这个想法,要是让宁时初知道了,肯定会目瞪口呆,到底是多自我为中心的人,才会有这种想法啊? 明明是他自己放了人家鸽子,让人家白白等了好几个小时,别说人家是甲方,而你是求着人合作的乙方了,就算是普通的地位不如你的合作者,一个理由都不给还打不通电话找不到负责人,白白地等了你好几个小时,内心都得怨气满满了,更何况雷曼公司还是你自己上赶着合作的,人家被你这么不重视,能不愤怒? 至于什么羞辱,你自己把人得罪了,还十分不在理,去道个歉不是应该的吗?人家不接受就是对他的羞辱了?难道谁还规定受害者必须接受过错方的道歉,不接受就是羞辱?他脸怎么这么大啊? 这么唯我独尊,他怎么没当皇帝呢? 总之宁知翼因为个人的过错,害得跟雷曼公司的合作机会黄了,董事会的人得知之后,就个个都打电话来质问他了,宁知翼本身脾气也不小,被人质问了,自然就跟那些长辈狠狠吵起来了,丝毫不觉得自己有愧。 宁时初还是宁母打电话给她的时候知道这件事的,宁母旁敲侧击想让她求求席家,让席辞明帮忙想想办法弥补,宁时初自然拒绝了,她又不是原主,不可能为了一个和自己关系平平的便宜弟弟,把席家拉进泥坑,做吃力不讨好的事。 宁母十分失望,挂掉电话之前,叹着气说:“时初,你似乎变了很多,对家里的事都不关心了。” 宁时初翻了个白眼:“妈妈,我嫁出去了,当初婚礼的时候,你不是亲自对我说过,说我现在是席家的人了吗?宁家是我弟弟的,如果我多关心了,我怕弟弟以为我要和他抢公司呢。” 宁母被她的话说得一噎,但很快回过神来,语气难过地说:“时初,你这是怪爸爸妈妈了吗?可无论如何,你都是爸爸妈妈的亲生女儿啊,知翼也是和你最亲近的弟弟,我们又怎么会真的把你当外人呢?爸爸妈妈对你从小的疼爱和培养,你都忘了吗?” 开始给宁时初打感情牌了,宁时初叹了口气,说:“妈妈,不用和我说这么多,真正的疼爱和当宠物的疼爱是不一样的,区别就是我和弟弟。你说了那么多,就是想让我求席家帮忙,但妈妈,这麻烦是弟弟惹出来的,就该他自己负责解决啊,即使要求人,也该他来求,怎么能让你一个当母亲的来给他求人、擦屁股呢?妈,我是心疼你啊。” 宁时初揉了揉胳膊的鸡皮疙瘩,忍着恶心说道。 367、玛丽苏文大姑子(22) “初儿,你弟弟他忙着想办法解决这个麻烦,暂时顾不上这些小事,所以妈妈只是做点力所能及的事罢了,也帮不上他什么忙。你别误会,你弟弟还是很好的。”宁母连忙帮宁知翼解释。 “血浓于水,初儿,你和知翼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弟,一辈子都要互相扶持的,可不能见外了啊。”宁母觉得女儿似乎跟娘家父母和弟弟离心了,便连忙弥补。 但宁时初知道宁家人的真面目,都是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的人,感情十分淡薄,说什么血浓于水都是假话。 因此宁时初只是敷衍宁母的话,无论她怎么说,就是不应下帮宁知翼的话。 宁父见宁母挂掉了电话,便急忙问道:“怎么样,女儿答应让席家帮忙了吗?” 宁母哀愁地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 “什么?那个不孝女居然不肯求席家帮忙?白养她了!”宁父见状气得大骂宁时初,“她这是嫁出去了,就觉得翅膀硬了,不管娘家了是吧?” “她好像越来越疏远娘家了?难道女儿嫁出去了就真的成了泼出去的水了吗?娘家有难都不肯帮忙。”宁母叹气说道。 “这个白眼狼!老子把她养这么大,还让她嫁了个好人家,她不感恩就算了,还忘恩负义,果然不是好东西,我不让她沾公司的事是对的,要不然她得把娘家都挖空了去倒贴婆家!”宁父怒气冲冲地说道,十分不满宁时初不肯帮忙的事。 夫妻俩在背后把宁时初狠狠地说了一顿。 宁时初则吩咐家里的佣人帮忙收拾行李。 “你要外出?”席辞明下班回来,看到宁时初指挥佣人把家里的东西弄得乱七八糟,地上还放着四五个行李箱,便问道。 宁时初点点头:“出国玩一段时间。对了,我爸妈可能会上门去找你帮忙解决和雷曼公司的合作问题,我出国就是为了避开他们,他们要是找上你,你也不用客气,该怎么做就怎么做,都按照各自利益来,不用看在我的面上迁就他们。” 席辞明顿时了然,之前宁时初就给他打过预防针,因此这回宁家的事他就不用因为感情而吃亏了,毕竟宁时初都不希望他这么做,那他当然乐得不自找麻烦。 “那你玩得开心些。”席辞明说道,还掏出一张卡给她,“看上什么就买,不用给我省钱。” 宁时初看见他给的卡,立刻眼睛一亮,笑得眉飞色舞,接过卡,凑近席辞明,拉下他的脖子,就送上自己的香唇,重重地亲了他一下,说:“谢谢老公的慷慨大方!” 席辞明没想到她会做出这个举动,触不及防嘴上就触碰到了香香软软的东西,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什么,心脏便猛地漏跳了几拍,脸上也发起烫来,虽然他们早就亲过无数遍了,但在还有外人的情况下,却是第一次亲吻,因此他有些不自在、不自然,但却意外地并不觉得难堪,反而还有些享受。 当然,作为一个古板威严的男人,他轻咳了一声,拉下宁时初挂在他脖子上的胳膊,假装不赞同地说道:“光天化日的,在公开场合不适合做这种事。” “那不在公开场合就适合了?”宁时初又把自己的胳膊挂了上去,凑近席辞明的耳边,挑眉戏谑地问道。 她说话时带出的热气吹到席辞明的耳垂上,让他的耳朵一下子就被染红了,他是真的不习惯在外人面前和妻子做这么亲热的举动,向来面无表情的俊脸上险些无法维持他的淡定了,只得轻斥一声:“别闹!” 宁时初觉得有趣,这男人就是假正经,明明更亲密的事都做过无数遍了,他偏偏在外人面前还要维持自己的冷淡神情,似乎跟妻子亲近一点都会有损他的威严,让他在下属的威信受损。 可宁时初偏偏就是个妖孽啊,越是不让她做的事,她就越想做,于是她更加放肆了,凑上前,猛地叼住席辞明脖子上那颗精致可爱的喉结,轻轻地咬了几下。 席辞明瞬间浑身都僵硬了,像个雕像一样一动也不敢动,被咬之后还忍不住轻轻申吟了一声,带着莫名的色气。 宁时初见自己成功捉弄了他,忍不住抱着他的脖子噗嗤噗嗤地笑出声来。 席辞明到底是个厉害的,最初的无措、羞涩过去之后,立刻就行动起来了,一把把还笑个不停的宁时初揽腰一抱,抱进了书房,毕竟卧房里有佣人在收拾,只有书房是没人的。 而那几个还在收拾东西的佣人偷偷望着两个主人的背影,面面相觑之后,便挤眉弄眼地笑了起来,她们觉得现在的男主人是越来越有活人气了,都会和妻子打情骂俏了,要知道以前,他可是个堪比冷冰块,根本没有私人感情的男人啊。 但这一切,在女主人出现一年多之后,就变得越来越少了。 被抱进了书房的宁时初,就被席辞明收拾了,席辞明不但床上的技术突飞猛进,接吻的技术也一日千里,亲着宁时初的时候,已经让她只能被动接受,无法反抗了。 席辞明把宁时初亲得双颊通红,嘴唇也嫣红发肿,才停了下来,哑着声音低声问她:“还敢再来撩拨我了吗?” 宁时初用泛着潋滟水光的双眼瞪了他一眼,以为自己很凶,但其实她被亲得眼尾带红,媚眼如丝,这瞪眼反而像抛媚眼,越发令人难以自持。 席辞明眼眸越发暗沉,恨不得立刻狠狠地收拾她一番,把她征服,但他不能,毕竟佣人们还没有离开,因此他只能小小地惩罚她一番。 “我撩拨自己的老公不是天经地义吗?”宁时初懒洋洋地窝在席辞明的怀里,理直气壮地说道。 席辞明闻言,忍不住轻笑起来,他这个妻子似乎越来越暴露本性了,明明以前跟其他大家千金没什么两样,在内在外都表现得优雅高贵、端庄得体,一看就教养良好,但现在她学会使小性子了,在自己面前也越来越任性,偏偏他自己还觉得这样很好,很可爱,还很喜欢她这样的改变。 368、玛丽苏文大姑子(23) 宁时初跟着洪芸芸出国浪去了,洪芸芸全世界到处乱窜,世界每个角落都有她的前男朋友,瞧,两人刚下飞机,洪芸芸的某个前男友就来接机了。 “嘿!杰夫,好久不见,今天一见就觉得你又帅了呢。”洪芸芸对身材高大的金发男人说道,还十分热情地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才介绍宁时初,“这位是我的好朋友,你叫她时就好。” 杰夫看见宁时初,蓝色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笑着伸出手跟宁时初打招呼:“你好,时,我是杰夫,很高兴认识你,这几天我都有空,你和洪需要帮忙的话可以找我。” 宁时初握住了他伸出来的手,说:“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杰夫。” 杰夫直接载着两人到了一个漂亮的城堡里,闲谈间,宁时初才知道这城堡居然就是杰夫家族的,现在正好借给洪芸芸和宁时初两人住。 宁时初下车之后,看见城堡前面的花园里种着满目琳琅的花,徇烂又美丽,顿时喜欢极了,她觉得她可以在这里住上半年才回去。 刚到住处,自然要先修整一下,宁时初跟洪芸芸和杰夫说了一声,就回自己房间去了。 杰夫盯着她曼妙的背影,然后猛地拉住洪芸芸的胳膊,问她:“这位时有没有男朋友?我很喜欢她,她太可爱了!” 洪芸芸翻了个白眼,扯掉他的手,警告他说:“别想了,人家都有丈夫了,你可别跑去当祸害别人的婚姻。” 杰夫一听,顿时失望不已:“真可惜啊,我还想追求她呢,她怎么就结婚这么早呢?” 洪芸芸冷笑:“就算不结婚,她也看不上你。” “为什么看不上我?我难道长得不够高大英俊吗?其他女孩都说我是最棒的男人,不仅是身材容貌的,还是那方面的。”杰夫挺了挺他那健硕的胸肌,有些不服气地说道。 洪芸芸忍不住又翻了个白眼,心中庆幸这男人已经成为前男友了,否则这自恋的模样能让她性致大减。 “时就喜欢黑眼睛黑头发的东方男人,不喜欢你们这种金发蓝眼的。”洪芸芸说道。 “我的金发蓝眼哪里比不上黑发黑眼了?我这模样最受女孩子欢迎,你这位朋友怎么就不一样呢?”杰夫瞪大了眼睛,受了不小的打击。 “行了,别到处乱发、情了,我警告你别把主意打到她身上去啊,她丈夫可不是好惹的。”洪芸芸又警告了他一遍。 杰夫虽然遗憾不能跟宁时初发展感情,但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了。 晚上,宁时初和洪芸芸以及主人家杰夫坐在常常的餐桌旁吃西餐。 “吃之前先拍照发个朋友圈!”洪芸芸兴致勃勃地说道。 宁时初也无可无不可地拍了几张照发到朋友圈上,就不管了,安心享受起晚饭来。 杰夫则兴致勃勃地和她们说起这儿的旅游景点和美食地图,滔滔不绝地跟她们介绍哪里的酒吧最多帅哥…… 宁时初的心可耻地动了一下,别误会,她并不是想出轨,只是想去看看帅哥、饱饱眼福,毕竟这个国家可是出了名的帅哥多,男人们的颜值和身高都比普通国家的男人高出一截,打篮球、踢足球的各种运动员帅哥一出场,能引发女人们尖叫不休。 “酒吧里都有什么节目?”宁时初兴致勃勃地问杰夫。 洪芸芸看见她好奇又蠢蠢欲动的模样,不得不提醒她:“宁时初,你别忘了你现在是个有夫之妇,敢跑去酒吧看帅哥,席总知道了会不收拾你?” 宁时初轻咳了一声,正义凛然地说:“我只是看看而已,又不做什么,席辞明不会这么小气的,难道我欣赏美也是一种罪过吗?” 洪芸芸听见她的话,目瞪口呆,然后才一脸敬佩地说:“失敬失敬,没想到你连这种不要脸、糊弄人的话都说得出来,是我太小看你了。” “不敢当不敢当,我只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宁时初脸不红心不跳,继续催促杰夫给她介绍酒吧的节目。 杰夫刚刚听着她们两个塑料姐妹用他听不懂的语言你来我往地交锋了一遍,听得一头雾水,直到宁时初用英语问他,他才回过神来,连忙回答道: “这你算是问对人了,我最了解这里的酒吧,想要看帅哥的节目,那蓝天酒吧是最好的,有肌肉猛男们跳舞呢,那些男人们肌肉结实优美,跳起舞来又撩人又火辣,女人们看得都舍不得移开眼神的,围着他们又叫又跳,不知道多疯狂……” 杰夫滔滔不绝地跟她们俩说起了猛男们跳舞的事,把那热闹火辣的场面描述德十分诱、人,洪芸芸听得脸颊发烫,忍不住捂着脸,羞涩地问杰夫:“那些猛男们跳舞……穿衣服吗?” “咳咳!”宁时初刚喝了一口酒,就听见她这句生猛的问话,顿时惊得岔了气,咳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 “洪芸芸,矜持一点,口水快流出来了!”宁时初提醒她。 杰夫却对洪芸芸挤眉弄眼,调笑道:“哦哦……你很懂哦,那些猛男们跳舞确实不怎么穿衣服,全身上下只在下面裹着薄薄的一条短裤,很性、感……” 洪芸芸立马双眼放光:“杰夫!我们今晚就去这个酒吧吧!” 宁时初也在一旁如同小鸡啄米般点头,一脸期待地看着杰夫。 “哈哈哈……既然你们这么期待,那我就带你们去见识见识吧。”杰夫大笑着说道。 于是晚饭过后,换上了酒吧专用的清亮热辣服装,三人就兴致勃勃地往蓝天酒吧去了。 排队进了酒吧,迎面而来就是一阵热浪,震耳欲聋的音乐声瞬间冲击人的头脑,光怪陆离中都是密密麻麻疯狂扭动身体跳舞的人,果然十分热闹。 “杰夫,猛男舞什么时候开场?”洪芸芸满怀激动地问杰夫。 杰夫艰难地在拥挤的人群中举起手臂,看了看自己的手表,说:“快了,大概还有十五分钟左右。” 宁时初立马迫不及待地拉住洪芸芸的胳膊,大声在她耳边喊道:“我们赶紧去前台占一个最方便欣赏的位置!” 369、玛丽苏文大姑子(24) 三人拼尽全力地往舞台中央走去,十分钟之后,终于挤到了舞台边最前方的位置,要是幸运的话,说不定可以被舞蹈演员拉上台互动。 万众瞩目中,宁时初和洪芸芸千盼万盼的猛男舞终于来了! 刚出场的猛男当然还穿着衣服,上身穿着衬衫,下面穿着短裤,脚踏皮鞋,一出场就踩着劲爆的音乐舞动出来,动作干脆利落有力又刚健,带着力量和野性,与女性的柔美细致截然不同。 才刚开场,酒吧里男人、女人的尖叫声就再也没停下来过了,舞台上的猛男们已经牢牢地抓住了大家的眼神,明明身上衣服不少,偏偏跳起舞来带着光明正大地勾、引,瞧瞧那些不停朝大家放电的蓝眼睛、绿眼睛、灰眼睛,还有勾着嘴角邪魅勾人的笑容、仿佛永动机般的挺胯抖动……样样都勾得人脸红耳赤、心脏乱跳。 洪芸芸在宁时初旁边,发出的尖叫声已经快把宁时初的耳膜震聋了,而宁时初心中的狂野躁动再也禁锢不住了,跟着洪芸芸一起尖叫起来,边叫还一边举起手蹦着,等到猛男们跳舞跳到舞台边、她身边的时候,还激动不已地伸出手去够人家,活脱脱失去理智的追星族。 即使是杰夫这个只爱女人的直男,也兴奋地跟着猛男们一起跳起舞来。 台上的舞男们跳了一两分钟之后,激动人心的时候就来了!他们整齐划一地伸出手,猛地一扯自己身上的衬衫,衬衣立刻就敞开了,再抬起手一个漂亮的动作,衬衣就被脱掉了,漂亮又完美的胸肌和腹肌立刻就暴露无遗! 台下女人们的尖叫顿时又升了好几度,天花板都快被震破了。 台上美好的肉、体太多,宁时初觉得自己的眼睛都不够用了,看了这个猛男哥哥鼓鼓的胸肌,又得看旁边那个八块整齐的腹肌,哦,前面这个猛男更劲爆,两块健硕的胸肌居然还会一抖一抖地动!众多各型各色的美男,令人眼花缭乱,看都看不过来。 多么美好的一幕啊,古铜色宽肩窄腰、肌肉完美的男人们使出了浑身的劲儿来散发自己的魅力,身上闪着光的不知道是涂上的油还是汗水,满身的荷尔蒙不要钱一样毫无顾忌地朝着众人发射,空气中仿佛燃着火,所有人都在疯狂地和台上的猛男们一起尖叫、舞动。 宁时初仿佛被解开了封印,歇斯底里地叫着、挑着,永不疲倦。 猛男们又一次舞动到了舞台边上,很快,他们就开始了最激动人心的互动。 宁时初只觉得自己不停挥动的手被一只灼热、宽大的手一拉,她整个人便被拉上了舞台,那个把她拉上去的猛男对她露出灿烂地一笑,然后一扯她的手,就把她扯到身前,揽住了她的腰身,开始揽着她一起舞动。 洪芸芸在台下已经疯了:“啊啊!宁时初!怎么不是我上去!” 宁时初才不理会她的喊叫,她被身后的猛男揽着,与他靠得十分近,听见他温柔地说:“别紧张,跟着我的动作一起跳。” 揽在一起的男女跳得自然是撩人极了的性、感舞蹈,猛男的一只手扶在她腰上,另一只则带着满满地色、气从她的肩膀抚到前胸,再到小腹、大腿,热辣至极,让人看一眼就能流鼻血的那种。 不过猛男还是很绅士的,并没有真的碰到女客的身体,只是做出来的假动作,让人丝毫看不出破绽,于是大家看得血液沸腾、鼻血纷飞,嗷嗷地尖叫。 宁时初作为被拉上台互动的人之一,更是兴奋得疯了,脸上的笑就没停下来过,跟猛男舞伴跳得默契无比,动作谷欠又色,撩人至极,台下的观众嗓子都喊哑了。 再美好的舞蹈都会有结束的时候,猛男舞和观众互动了几分钟之后就结束了,宁时初从台上跳下来,因为疯狂地跳了一场舞,便满身都是汗了,但她却浑身都舒畅无比,整个人精神得不得了。 洪芸芸拉住她,又酸又妒地喊道:“宁时初,你怎么这么幸运,还跟猛男们近距离跳了一场!” 宁时初朝她一笑,把她拉出了人群,找了个安静点的角落坐下,狠狠地喝完了一瓶纯净水,才长吁了一口气,说:“啊!太爽了!” 洪芸芸也吨吨吨地灌完了一瓶水,毕竟这晚上她的嗓子都喊哑了,再不喝水嗓子就要废了。 “宁时初,你和猛男热舞的场面被我拍下来了!”洪芸芸扬了扬自己的手机,得意洋洋地说道。 宁时初顿时眼睛一亮,说:“快给我看看!” 洪芸芸便点开了视频给她看,宁时初看去,果然是她和猛男舞伴跳舞的场景,啧啧,自己这细腰、这长腿,配上男舞伴的高大健美的身躯,实在太相配了,完全是力量和柔美的代表……虽然她也有跳得很飒爽的一面。 “把视频发给我。”宁时初对洪芸芸道,“我要收藏起来,多难得啊。” 洪芸芸翻了个白眼说:“不怕被你老公看见?你和别的男人这么亲密地跳舞,席总还不得吃醋?” 说是这么说,但她还是把视频放给了宁时初,不但发了宁时初与猛男跳舞互动的那个视频,还有其他的几个猛男跳舞视频也一起发给了她。 宁时初一边一一点开了看,一边夸她:“还是你有先见之明,记得把这场面拍下来,这么美好的画面不收藏就太可惜了。” 忽然又很惊讶地问洪芸芸:“你当时不是忙着尖叫舞动吗?哪里有时间拍视频的?” 洪芸芸呵呵地笑了一声,说:“想我这样优秀的人才,自然是懂得如何见缝插针地拍视频了!” “厉害厉害!”宁时初朝她拱了拱手,佩服地道,她在激动的时候就没想起拍视频来。 “对了,杰夫呢?”宁时初终于想起自己这方漏了一个人,便问洪芸芸。 洪芸芸摆了摆手,不在意地说:“不用管他,那家伙肯定泡妞去了。” 于是宁时初便也不管了,杰夫是这里的地头蛇,蓝天酒吧来了无数次,不会出事的。 370、玛丽苏文大姑子(25) 席辞明下班回到家,梳洗过后躺下睡觉,但不知道怎么的,身边少了宁时初,房间就显得格外空荡荡,他破天荒地生出些许孤单的感觉来。 他习惯了每天晚上回来都会看到宁时初,即使有时候宁时初自顾自地玩手机、敷面膜或者做其他事,并不陪在他身边,但只要她在家里,席辞明内心就觉得很安宁、很舒适。 然而这回宁时初出国去了,家里只是少了一个她,席辞明忽然就觉得这个家太安静了,安静得他几乎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他在床上躺了快半个小时都睡不着,一个劲儿地想着你宁时初这时候在国外做什么,想得没有一丝睡意。 最终,席辞明叹了口气,从床上起身,去了书房,想把注意力转移到工作上,或许忘了宁时初,他很快就能有睡意了。 但事与愿违,他盯着电脑上的文件看了好几分钟居然都没看进去,他的精力很不集中,根本无法处理工作上的事。 这是第一次,他这个工作狂,居然因为其他事而耽误工作,席辞明虽然没什么情情爱爱的心思,但作为一个聪明成熟的男人,自然意识到自己这种情况是怎么回事。 他是对自己的妻子上心了,如果不上心,他就根本不会在意宁时初在不在家,更加不会想她想得无法入睡。就像刚结婚时那样,他就算到国外出差几个月,也根本不会想起自己的新婚妻子,甚至还会把她忘在九霄云外,一心投入工作中。 但现在,他没办法像以前那样潇洒了,席辞明揉了揉自己的额头,轻叹了一声,总归是自己的妻子,他想自己的妻子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想明白了的席辞明,找到自己的手机,给宁时初打去了电话。 此时宁时初还在睡觉呢,毕竟她昨天在蓝天酒吧玩到凌晨,快天亮了才回到住处睡觉,自然睡得天昏地暗了。 宁时初被手机的铃声吵醒,有些暴躁,但看到来电显示是席辞明打电话给她,便没有发火,马上接通了电话,毕竟以席辞明的处事风格,如果没有重要事情,根本不会找她,难道是宁父宁母真的上门去找她了? “席辞明,你找我有什么事?”她刚醒过来,而且昨晚又因为猛男舞尖叫了一晚上,所以嗓子嘶哑得不行。 席辞明听到她那明显比平常沙哑的声音,担忧地问她:“你嗓子怎么了?感冒了?” 宁时初这才发现自己的喉咙很干,还有些微的痛感,想来是昨晚的尖叫太过伤了嗓子了,她一边起身找水喝滋润嗓子,一边回答席辞明:“没感冒,只是昨天去玩的时候太尽兴,嗓子喊哑了而已。” 席辞明听着手机那端传来的清晰的喝水声,心里好奇她到底玩了什么玩得这么尽兴,能把嗓子喊哑,于是他直接问了出来:“你玩了什么?很有趣吗?” “很有趣啊,洪芸芸的朋友带我们去酒吧看了一场特别有意思的舞蹈表演,我们都激动得跟着大家一起尖叫,可兴奋了。”宁时初想起昨晚的劲爆场面,忍不住面带笑意说道。 “去了酒吧?安全吗?”可惜席辞明是个爸爸型老公,一听到她去了酒吧,第一个反应就是安不安全。 “那么多人呢,而且杰夫是本地人,对了,杰夫就是洪芸芸的前男友,他是地头蛇,带我们去玩的酒吧安全肯定有保证的。”宁时初说道,就算不安全,宁时初也有把握能自保,所以她根本不担心。 席辞明却依旧皱起了眉头,总感觉这个杰夫不太靠谱,便又继续追问:“舞蹈表演是关于什么的?能让你们这么激动?” 他想了想,酒吧,还能让人尖叫……他猛地瞪大了眼睛,他在国外留过学,被同学带去过酒吧见识过各种劲爆的场面,因此这会儿一联想起来,立刻就意识到宁时初去的酒吧看的舞蹈表演是什么类型的了! “是不是那种不正经的舞蹈表演?!”席辞明脸都黑了,暗恨那个杰夫带坏了自己的妻子。 宁时初顿时一噎,眼睛飞快地眨了几下,但很快又理直气壮起来,辩解道:“什么不正经的舞蹈?你别乱想,就是普通的有些性、感的舞蹈罢了,就像热情奔放的桑巴一样,在酒吧那种场合自然能引起人尖叫了。” 可席辞明听到她说到性、感,热情奔放的时候,就反而更肯定自己的猜想了:“你跑去看脱、衣舞了?” 宁时初听到他这话,瞬间被自己的口水噎得不停地咳嗽起来,咳得她满脸通红,过了好一会儿,咳嗽终于停止了,她才连忙反驳:“不是脱、衣舞,人家穿着衣服的,你别把人想得这么龌蹉!”虽然中途猛男们确实脱了上衣,但人家的裤子不是没脱么?那就算不得脱、衣舞,最多算半个…… 席辞明却半信半疑,他觉得自己说中了事实,否则宁时初的反应不会这么大,都快把心虚写在反应中了:“我不信,除非你把那舞蹈表演的视频发给我。” 宁时初眼珠子转了转,想起昨晚洪芸芸发给她的几段视频中有一段是前半场没脱上衣的,于是她立马答应了:“好,我待会儿就把视频发给你。好了,咱们说正事吧,你找我有什么事?” 席辞明被她问住了,因为他找她并没有什么事,只不过想她了而已,但他向来内敛矜持惯了,根本不可能直接坦荡地跟宁时初说自己想她。 但到底是心思灵泛的人,席辞明说:“没什么重要的事,我只是想问问你到了之后有没有水土不服、倒时差辛不辛苦、住处住得惯不惯。” 宁时初意外他居然会关心自己,但到底是人家的好意,于是她就乖乖回答道:“我没有水土不服,这里的天气还挺舒服的,倒时差现在不正在倒着呢,还行,至于住处,这是杰夫家的城堡,佣人一堆,没有不妥当的。” “对了,我爸妈有没有去找你?”宁时初忽然问道。 371、玛丽苏文大姑子(26) “没有。”席辞明说道,“大概还没来得及找。” “也对,三天前才找了我。”宁时初了然,不过还是要提醒一下席辞明,“记得我说过的话啊,不用看在我的份上特意照顾宁家,按照你的意愿来。” “好。”席辞明答应道。 “那、还有什么事吗?”宁时初捂住嘴打了个哈欠,又问道,“要是没事,我就要继续睡了,我还没睡饱呢。” “那你继续睡吧,不也不要睡太久,记得吃饭。”席辞明连忙说道。 “我知道。”宁时初说完,便挂了电话。 她重重地躺回床上,刚想把手机扔到床头柜上,忽然想起自己答应了要发昨晚的酒吧舞蹈表演视频给席辞明,便连忙找出那个视频,发给了席辞明。 发完之后,她便把手机一扔,闭了眼很快又睡得不省人事了。 席辞明收到宁时初发来的视频,点开来看了之后,血压立马就飙升了,英俊的脸上阴沉一片,握着手机的修长手指用力得快把手机捏碎了。 他为什么这么大的反应?因为宁时初发错了视频,把那段她和半果猛男亲密舞蹈的视频错当成是猛男舞衣衫完好的前半部分发给了席辞明。 那段视频里宁时初和猛男的互动亲密又撩人,热辣又性感,看得人脸红耳赤、鼻血喷发, 那猛男是半果的,毫无遮掩的、鼓囊囊的胸肌和腹肌大喇喇地几乎贴到宁时初身上了,而宁时初身上也穿着清凉,上身是露腰小吊带,下面穿着小短裙,白生生的细腰和大长腿露在外面,跟她面前古铜色肌肤的猛男形成鲜明的对比,十分吸引人眼球,席辞明一看,眼睛都快喷出火来了。 他没想到宁时初居然还跑去跟陌生男人热舞去了,亏她还说不是什么不正经的表演,这样都不算不正经,那什么才是不正经的?席辞明都快气坏了。 良家妇男会不穿上衣跳舞吗?席辞明气得想把宁时初抓回起来,好好地问问她,她的意识里到底什么是正经、什么不是正经,这种脱、衣舞是她能看的吗?她可是有夫之妇啊! 幸好他理智还在,记得宁时初说她要继续睡觉,才强忍了立刻质问她的打算,没有打电话吵醒她,但他心中憋着一团火,生气自己的妻子和一个陌生男人这么亲近,又有些委屈和酸涩,她怎么能和别的男人这么亲近?难道她不在意我的感受吗? 席辞明在国内患得患失,睡意是彻底没有了,他躺回床上,把宁时初发的那段视频看了又看,即使看的时候心里不舒服也逼着自己看。 他说服自己,宁时初有权利和其他男人跳舞,毕竟这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的,虽然动作亲密了些,但还算正常,又不是出轨,而且那些跳探戈和桑巴的男女舞伴动作也很亲密,不也很普通、常见吗?难道因为动作亲密,已婚的男女就不能再跳探戈、桑巴了?所以这根本不算什么,只是兴之所起,跳个舞罢了……席辞明极力这么自我安慰。 可理智是这么想,感情上他却无法阻止自己吃醋的心情,席辞明叹了口气,他觉得自己对宁时初的占有欲越来越强了。 毫无睡意的他在床上躺了几个小时,第二天一大早就带着两个黑眼睛,精神萎靡地上班去了,来接他的司机第一次发现自己这个从来都精神奕奕的工作狂老板,今天居然一反常态,精神不振起来,甚至连往常挺拔强势的背影都莫名地有些萧瑟失落。 司机摇了摇自己的脑袋,觉得自己看错了,这么强大老板,怎么可能萧瑟失落啊! 席辞明上车之后,给宁时初发了信息:我认为你作为已婚的人,不适合和其他男人跳这么亲密的舞。 他看着自己写的这句话,觉得语气不太好,似乎有些强硬质问的意思,不知道宁时初会不会觉得自己是限制她的自由? 席辞明抿了抿薄唇,有些为难,他删了这句话,又写道:你和其他男人跳这么亲密的舞,我不太高兴。 这句话是不是有点太大男子主义了,似乎是个控制狂一样。 席辞明又把这句话删了,想了又想,快把脑细胞都掏空了,最终他还是用了最初那句话,改了一个词,加了一句话,变成:我觉得你作为已婚的人,不适合和其他男人跳这么亲密的舞,因为我会吃醋。 最后那句话有些示弱的意思,席辞明从来都是最强势的那个人,还没有跟谁示弱过,但他现在跟自己的妻子示弱了。 为了不让自己后悔说这句话,席辞明心一横,飞快地按了发送键发给了宁时初,还按着自己的手指,不让自己反悔撤回。 信息发出去之后,宁时初并没有立马回复,席辞明觉得她可能又出去玩了,没看手机。 等了一会儿,他便闭了闭眼,觉得先不管宁时初会怎么回复了,他要把精神都放在工作上…… 但想是这么想的,可他的眼神却时不时地往自己的手机看去,就想看宁时初有没有回复他,直到到了公司,宁时初都没有回复,席辞明只好把心思收回来,老老实实地工作。 而宁时初其实在一开始就看到了席辞明发给她的这条信息,但她不知道该怎么回,这实在太尴尬了,因为她发现自己发错了视频,把自己跟猛男热舞的视频发给了席辞明。 她一瞬间有种社死的感觉,还是在席辞明面前社死,虽然她没有其他心思,但把这种和其他男人跳舞的视频发给丈夫,这问题就很严重了,心胸狭窄些的男人肯定会怒不可遏,觉得妻子给自己戴了绿帽。 席辞明不是心胸小的男人,因为他没有质问宁时初,而是直接说不希望妻子和其他男人跳这种舞,因为他会吃醋。 宁时初自己设身处地地想了想,如果是席辞明和其他陌生女人跳这么亲密的贴身舞蹈,那她心里肯定也会不舒服、也会吃醋,于是她瞬间理解了席辞明。 她乖乖地承认了错误,并且保证不会再犯,写完了信息,她却不太好意思发给席辞明了,但不发也不行,于是她最终还是发了,只是刚好席辞明那会儿把手机收回抽屉了,便没看到她的回复。 372、玛丽苏文大姑子(27) 席辞明工作了一个多小时,起身喝完水才拿起手机,果然看到了宁时初的回复。 “亲亲老公!对不起,是我错了,我那天晚上玩疯了没有考虑到你的感受,十分抱歉,以后再也不会了,你能原谅我吗?” 席辞明看到妻子这个回复,有些意外,他还以为宁时初会觉得他小题大作,太小气了才这么限制他,却没想到她这么干脆就认错而且还保证不会再犯。 心中那点不舒服终于消失了,席辞明本身并不是太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对于妻子跟其他男人跳热舞的举动更多的是吃醋,而不是感觉被戴绿帽的侮辱,因此宁时初的认错,让他心中那点芥蒂很快就没了。 “好,我原谅你了。”他回复道。 宁时初看见他的回复,立刻给他打了电话,又甜言蜜语地安抚了他,席辞明很快就忘了这点不愉快了。 挂掉电话之后,宁时初松了口气,她和席辞明虽然是联姻的夫妻,没什么浪漫爱情,但彼此之间还是要保持忠诚的,席辞明没有做出对不起她的事,那她就不能当先背叛的那个人,她还是有原则的。 洪芸芸在一旁听到宁时初和席辞明的对话,在一旁噗噗地偷笑,等她挂掉了电话,便幸灾乐祸地说:“活该!跟其他男人跳热舞被老公发现了吧?还不是得低声下气跟老公道歉认错?” 宁时初轻哼一声,说:“我老公宽容大度,我解释道歉他就原谅我了,夫妻之间还是需要点信任的。” 洪芸芸翻了个白眼,说:“别说得这么道貌岸然,要是席辞明跟一个身材火辣的美女跳热舞,你心里能不膈应,能轻易原谅他?席辞明说不定面上说原谅你了,但心里还记着呢。” “记着就记着呗,要是他抓住我这个把柄出轨了,那我跟他离婚不就得了?男人又不是不可以换一个。”宁时初说得十分潇洒,还很没心没肺,瞧她刚刚在电话里还跟席辞明说了那么多甜言蜜语,现在却这么轻易就把离婚说出口,真是没心的女人啊。 洪芸芸听见她这话,震惊看着宁时初,说:“没想到你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实在很出乎我的意料,我还以为你很爱席辞明。还有,你们不是联姻的吗?难道想离婚就能离,席家和宁家不会同意的吧?” 宁时初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说:“他们同不同意有什么用?只要我想离,那就有千百种方法离……对了,你到底是怎么觉得我很爱席辞明的啊?我只是尊重我和他的这段婚姻而已。” 洪芸芸有些愣,但又觉得宁时初说得有些道理,她确实从来没表现得多爱席辞明啊,那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个错觉? 宁时初可不知道洪芸芸怎么猜测他们的夫妻关系,她对席辞明的感情很简单,就是在合法婚姻之内见色起意而已,感情有一点,但不多,宁时初最爱的还是她自己,但她不介意跟席辞明这个优质的男人一起过日子。 当然,如果哪一天这个优质男人喜欢其他女人了,那她绝对潇洒放手。 远在国内的席辞明可不知道自己老婆这么无情,他在自己公司等到了宁父和宁母,因为他们俩是直接找到公司来的,席辞明便不能不见他们。 宁父宁母其实并不想自己找上门去求席辞明这个女婿,他们其实是想让宁时初出头的,但宁时初出国之后就把父母的手机号码暂时拉黑了,他们没办法联系到宁时初,而宁知翼闹出的麻烦又等不及了,因此不得不放下身段找上席辞明。 “爸妈,你们怎么找到公司来了?有什么事可以打电话给我,我下班了就去家里拜访。”席辞明说道。 宁父臭着一张脸,不怎么客气地说:“你工作这么忙,哪里能让你去找我们?我们自己来就行了。对了,宁时初去哪儿了,我打她电话打不通。” 席辞明轻咳了一声,说:“她和朋友跑国外玩去了,可能嫌弃我整天打电话烦她,就把手机关机了吧。”其实他知道宁时初是特意躲开父母的,但他不能这么说,便只好自己背下这个锅了。 “这种时候她居然跑去国外玩了?还关机,真不懂事!”宁父更加生气了,觉得宁时初这个女儿就是不靠谱,家里的公司发生了这么大一个危机,她不寻思着让婆家帮忙就算了,还跑到国外玩了,真是离谱! “呵呵,女婿啊,时初虽然不在,但我们找你也是差不多的。”宁母连忙拉住发脾气的丈夫,笑呵呵地对席辞明说道,提醒丈夫说正事才最重要,讨伐女儿反而是小事。 于是宁父的注意力终于回到正题了,他果然开口跟席辞明说了自家公司得罪了雷曼公司,导致损失严重的事,但前因后果美化了很多,把宁知翼的责任都弱化了不少——毕竟宁知翼是宁家的继承人,宁父不想让席辞明知道他为了个女人办砸了公事。 最后宁父就把来意说出口了,果不其然是找席辞明出资给宁氏集团填补损失的资金缺口以及当个担保人化解和雷曼公司的矛盾,要是化解不了,就希望席家能帮忙另寻条出路给宁家…… 席辞明因为有了宁时初的提前预警,自然没被宁父的话所迷惑,反而对事实真相了解得一清二楚,他想过宁父会让自己帮忙,但他没想到宁父居然想把所有的危机都让他来解决。 这个就有点过分了,他只是宁家的女婿,却要为小舅子见、色忘义所惹出的麻烦兜底,还是自己大出血为宁氏解决麻烦……这就很过分了,凭什么要求席家舍己为人帮宁家啊?席辞明又不是大傻子,这种挖自己血肉补贴宁家的事,宁父到底是怎么理直气壮说出口的? 席辞明仿佛第一次认识自己这个岳父,怪不得宁时初早就提醒他不要顾及两家的情谊而无底线地帮宁家,原来是因为预料到了宁父的厚颜。 作为一个上市企业的掌舵人,席辞明不但不傻,反而十分精明,因此他听到宁父的要求,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十分耐心地和他说起话来,宁父宁母被他套了不少话,最后他便说这次恐怕无法帮到宁氏了。 373、玛丽苏文大姑子(28) “你说什么?什么叫无法帮到宁氏?!”宁父听到席辞明这句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便忍不住提高了声音质问道。 “爸,我确实没办法帮到宁氏,毕竟这次知翼得罪的是雷曼公司,他们公司是行业大龙头,我们席家都不敢得罪,知翼最好还是求得雷曼公司的谅解才好,如果继续这样僵持下去,那宁氏以后也别想再和雷曼合作了,这点想必岳父也明白。 所以我的意见就是,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是知翼能化解跟雷曼公司的误会,事情就简单多了,解决的方法关键在于知翼,岳父还是回去劝劝知翼吧,一味地不肯认输,有时候并不是有骨气的表现,反而是钻了牛角尖,把自己逼入死胡同了。”席辞明慢条斯理地说道。 宁父听了却气得胸口不停地起伏,显然气狠了,他难道不知道问题关键在于儿子跟雷曼的和解吗?但儿子就是死也不肯低头,他又不能逼他去跪求雷曼的原谅,所以只有找姻亲帮忙了。 到底还要求人,即使再气氛,宁父还是压抑住了怒火,再次对席辞明道: “我也知道关键在于知翼能不能获得雷曼公司的谅解,但他去了好几次想解决这个问题,雷曼公司都不肯通融,知翼又是年轻气盛,就不肯再去道歉了。 你是他的姐夫,时初和知翼一向感情很好,难道就不能看在时初的份上,帮帮忙吗?” 宁父和宁母开始打起了感情牌。 可惜,这也让宁时初打过预防针了,席辞明毫无触动,照旧拒绝了。 宁父和宁母本来就满肚子气,这会儿又不能说服席辞明出手帮忙,便只觉得席辞明冷酷无情,对姻亲都这么绝情,便忍不住了,气急败坏地骂他利益至上、落井下石、刻薄寡恩、绝情冷漠…… 见席辞明无动于衷,又开始骂起了宁时初这个女儿,说她嫁出去就不管娘家了,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早知道还不如一出生就掐死她。 宁父骂得极其难听,而宁母则在一旁抹着眼泪哭,时不时还用谴责和失望的眼神看一下席辞明,仿佛他拒绝帮忙宁氏,是多罪大恶极的举动。 席辞明并没有被两人的态度所刺激,他感情很淡漠到,除了父母家人,当然,现在还有一个宁时初,能让他在乎,其他人在他心里其实没什么地位,宁父宁母这种一年见两三次的亲戚,就更加没什么感情了。 偏偏他们俩还想仗着自己是他岳父母的身份来提过分的要求,席辞明又怎么可能会被他们所要挟到呢? 见他们俩骂得起劲,还不想离开,席辞明便让人把他们拉出去了,两人毕竟也是有头有脸的人,被人拖出去实在太丢脸,便只得罢休,愤愤地离开了。 宁时初可不知道宁父宁母真的找上席辞明闹了一场,被拒绝后,就撕破了脸,她跟洪芸芸去了海边玩。 她们去的是度假海滩,海水清澈透亮,沙子细腻柔软,海风轻柔舒适,让人流连忘返。 宁时初捧着一个椰子吸着,看洪芸芸在海边玩水。 “嗨,美丽的小姐,我有荣幸知道你的名字吗?我想你肯定有一个可爱的名字,就像你的人一样可爱美丽。”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走到宁时初面前,微笑着对她说道,浅灰的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她,话还说得那么甜,搭讪得这么有艺术感。 “抱歉,妈妈告诉我,不能把自己的名字告诉陌生人。”宁时初无情地说道,移开视线,不去看帅哥受伤的表情,虽然是装出来的,但一个长得那么帅气的男人做出这种表情,总是让人忍不住去怜惜他,不由自主就想答应他的请求。 可宁时初记得自己是个有夫之妇,还答应了席辞明不乱撩拨人,所以她只好狠心地拒绝这位帅哥的搭讪了,唉,谁让她是个言而有信的人呢,如果她还是单身,那倒是不介意来一段艳、遇。 帅哥听到她这话,就知道自己被拒绝了,只好失望地说:“好吧,美丽的小姐,不能知道您的名字,是我的遗憾。” 说完朝她摆了摆手,遗憾地离开了。 洪芸芸从海边跑回来,水也不玩了,盯着离开的帅哥的背影,感叹道:“这帅哥长得很极品啊,身材样貌都一流,你拒绝他真是太可惜了!他怎么就没搭讪我呢?” 宁时初朝她翻了个白眼:“别掇撮我犯错误,你喜欢他就自己去勾搭!” “嘻嘻,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不客气啦!姐妹,我先去了……”洪芸芸笑嘻嘻地一拍宁时初的肩膀,便乐滋滋地冲帅哥那儿去了。 宁时初无语地摇了摇头,洪芸芸果然是个花心大萝卜,见一个爱一个,也不怕哪天翻了车。 “爸妈,怎么样?席辞明答应帮忙了吗?”宁知翼看到回家的宁父宁母,便忍不住眼含期待地问道。 宁母眼带热泪地摇了摇头,宁父则气愤地说:“别提了!席辞明就是个唯利是图的小人!我都求到他面前了,他一个小辈不但不肯帮忙,还把我们奚落了一通,说是你闯出来的祸,就要让你去收拾……” 宁父把席辞明的话添油加醋修改了一番,就成功让宁知翼以为席辞明是瞧不起他,不想给他擦屁股,于是一张脸涨得通红,又气又恼,说:“爸妈,咱们别求他了,人家才不想沾上咱们的事,何必送上门去让他打脸?” 宁知翼果然不愧是宁父宁母的亲儿子,他自己需要人帮忙,却不肯低头去求,仰着脖子想让人主动送上门来毫无保留地帮他,人家不帮,他就觉得人家无情无义、落井下石,对不起他。 却没有反省过他们家提出的要求有多过分,在商言商,即使是亲家,也得分清楚各自的利益,只有在不过分的情况下才会伸出援手,可宁家倒好,一出手就想让人把他们闯的祸全盘接过去,舍己为人帮他们毫无后患地解决问题…… 这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即使是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更何况宁家和席家还只是姻亲。 374、玛丽苏文大姑子(29) 宁时初在国外玩了三个月才回来,席辞明跟她分开了好几个月,便整天都催促她早些回来,但宁时初不想掺和进宁家的事,便硬生生地在国外过了三个月。 “席辞明,我回来了!”宁时初戴着大大的墨镜,穿着一袭草绿吊带长裙,曼妙苗条的身材显露无疑,红唇雪肤,活脱脱一个美丽张扬的大美女,她从机场出来的时候,男男女女的目光都盯在她身上,那样夺目耀眼。 席辞明一把抱住扑倒他怀中的人,感受到怀里温软的身躯,他才感觉到缺憾了三个月的心终于圆满了。 “你有没有想我啊?”宁时初笑嘻嘻地问他,还在他脑门猛地亲了一下,席辞明勾起嘴角,按住女人的后脑勺,狠狠地亲住了那张花瓣似的唇,用行动来表明他到底有没有想这个女人。 “好了好了,再亲下去就有警察来提醒了!”宁时初气喘吁吁地推开他,说道。 席辞明这才一边牵着她的手,一边拉着她的一个行李箱往车上走去,其他行李则被目不斜视的司机搬走了。 坐上车之后,席辞明便捏住宁时初的脸,有些咬牙切齿地问她:“终于舍得回来了?再不回来,我还以为自己的妻子是幻想出来的!” 宁时初理亏,笑眯眯地握住他捏自己脸的手,说:“才三个月,时间并不长啊,以前你到国外出差也有几个月甚至半年的,我都没有怪你,而且你不是整天加班加班的,忙着呢,哪里有时间想我?” 这回轮到席辞明理亏了,但他到国外出差半年是刚结婚,他们还没什么感情的时候,自然就不怎么惦记妻子了,可现在情况不一样,他们的感情不是渐入佳境了吗?当然就觉得三个月时间太长了。 “你这个小没良心的,我下班回来后几乎每天晚上都和你视频,要是不想你,我会这样做?”自从这次小别过后,席辞明就想打通了任督二脉似的,以前对宁时初的冷若冰霜、漠不关心、矜持内敛全都不见了,变得很缠人,还学会了不少情话,无师自通就会哄宁时初了。 这大概就是不上心与上心的区别吧。 “那需要我奖励奖励你吗?”宁时初好笑道。 “需要!”席辞明斩钉截铁地回答。 “好吧。”宁时初说完,主动亲上了席辞明的薄唇,席辞明立刻抓住机会享受自己的福利,车后座立马变得激、情四射起来,连空气都变得火热,前头的司机把自己当成个没有感情的工具人,专心致志地开车。 回到家之后,席辞明立刻就把宁时初拦腰抱起,往卧房去了。 房门被他火急火燎地踹开,又砰地一声关上,接着便是宁时初忍俊不禁的笑声:“席辞明,你这也太急、色了吧?” “我都三个月没吃过肉了,快饿坏了,怎么怪得了我?”席辞明即使说着骚话也一本正经。 宁时初草绿的吊带长裙被乱扔在地上,浴室里传来哗啦啦的水声,接着是各种暧昧的声响。 都是年轻气盛的年轻人,又分离了三个月,自然是小别胜新婚,迫不及待解决双方最渴望的事情了。 宁时初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成了破布娃娃,禁、欲了三个月的男人真是惹不起啊,狼一样,好不容易吃上一顿肉,就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的胃口。 “你这只禽兽!我说了要你结束你还不肯结束!永动机吗?”宁时初软绵绵地捏着席辞明腰间的肉,却气急败坏地发现根本捏不动,这人的肉太紧实了,真是气死她了!宁时初忍不住气得干脆用拍的,拍了一下他的后腰。 席辞明抱着她,却满脸都是餍足的神色,嘴唇还不住地往上扬,掩饰不住的好心情,即使被宁时初恼羞成怒地又拍又打,也浑身都散发着愉悦的气息。 这边夫妻俩甜甜蜜蜜,而宁家就不是那么好了,宁知翼把常嘉儿带回了宁家,宁母一见常嘉儿,立马就炸了:“儿子,你把这个女人带回来干什么?忘了她害得你得罪雷曼公司,让公司损失惨重吗?我们家不欢迎她来!” 宁知翼脸色难看了一瞬,但他到底是喜欢常嘉儿的,虽然因为她让自己的工作失误承受了很大的损失,但他认为损失的以后都可以挣回来,而嘉儿可是他最爱的女人,怎么能因此就不带她回来见家长呢? 是的,这两人吵吵闹闹,误会狗血一大通,但到底是虐恋情深,感情好误会又解除了的时候,宁知翼自然就要带心爱的女孩回家见父母了。 原主那辈子,见家长这个场景,原主也出席了的,她见自己的弟弟居然带着常嘉儿这个全家都不喜欢的女人回来,自然是十分气愤,不用宁母出头,自己就叭叭叭地把常嘉儿狠狠地贬斥了一顿,骂她是祸害,是贪慕虚荣的狐狸精,是专门勾、引男人的捞女,是拼命往上爬的底层猪…… 骂得太难听了,硬生生把常嘉儿这个“坚强而坚韧”的女孩子都气哭了,还来不及正式跟宁父宁母介绍,就气得冲出了宁家,而宁知翼就急得追她去了,这次的见家长也就不了了之,而原主在宁知翼和常嘉儿心目中的印象就更恶毒、败坏了。 这次没有原主身先士卒当拆散男女主的头号炮灰了,宁母就不得不自己上了。 宁知翼听到宁母的话,很不耐烦地说:“妈,嘉儿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你怎么能这么说她呢?而且雷曼公司的事也怪不了她,她并不知道我当时有这么重要的事,后来知道了,还很自责……妈,她是那么善良的一个女孩子,你就不能好好对她吗?” 宁母看见自己最爱的儿子居然这么维护常嘉儿,顿时气坏了,只觉得自从认识了常嘉儿之后,儿子就不再是自己的儿子了,反而常常忤逆自己,她伤心又失望地对宁知翼道: “知翼,你真的是被她迷得毫无理智了,她一个从城中村出来的村姑,还当过夜总会的服务员,能是个什么单纯的女孩?心机还不知多深,要不然怎么会把你吃得死死的?” 375、玛丽苏文大姑子(完) “你居然为了这样一个女人忤逆我和你的父亲,妈妈觉得很伤心……”宁母忍不住眼含热泪地看着宁知翼,她知道自己的儿子吃软不吃硬,“难道你要为了一个认识还不到一年的女人,就不要抚养你二十多年,给了你毫无保留的爱的妈妈吗?” 听到她这话,宁知翼的表情果然出现了挣扎的痕迹,他虽然很爱常嘉儿,但也很尊敬爱戴自己的母亲,因为宁母对他这二十多年真的很好,几乎是无微不至地照顾、任劳任怨地问他付出。 可他却因为女朋友的事就让她这么伤心……宁知翼觉得自己有些不孝。 眼看男朋友就要被他妈妈拉回去了,常嘉儿立刻就急了,拉住他的胳膊,说:“知翼,我以后一定会好好代你孝顺妈妈的。” 宁知翼还来不及说话,宁母突然就炸了:“谁是你妈妈?谁准你喊我‘妈妈’了?你还要不要脸,还没嫁给我儿子就喊我妈妈了?你死了这条心吧,我不会让你进宁家的门的!” 宁母自从知道宁知翼交了常嘉儿这么一个女朋友之后,脾气就越来越不好了,再加上更年期的原因,很容易冲动生气,因此听到常嘉儿喊她妈妈,一下子就引爆了她的脾气。 本来宁知翼对宁母还有一点愧疚的,但此时一听到她这些话,那点儿愧疚立刻就消失无踪了,还很不耐烦地对宁母道:“妈,你能不能别这么无理取闹?这辈子我除了嘉儿,其他女人一个也不会娶!妈妈你要是不让她进门,那你这辈子就不可能有儿媳妇了……” 他说得那样毫不客气,宁母又气又恨,看到旁边对着宁知翼含情脉脉笑的常嘉儿,立刻理智就消失了,她冲上去就对常嘉儿扇了一巴掌,骂道:“都是你这个贱女人,害我和儿子离心!” 常嘉儿没想到宁母居然会打人,因此根本没来得及反抗就被重重地扇了一巴掌,脸颊立刻就红肿起来,她捂住被打的脸,眼泪汪汪,柔弱的身躯在微微颤抖,楚楚可怜。 宁知翼看见心爱的女儿这幅可怜的模样,心疼极了,忍不住朝宁母吼道:“妈!你冷静点!怎么能随便打人!” 说完他着急地给常嘉儿看被打肿了的脸颊,也顾不得要留在家里等宁父回来了,拉着常嘉儿出了门,还转过头来带着怨气地对宁母道: “本来我们是高高兴兴地想来给你们惊喜的,但你让我很失望,我那个温柔可亲的妈妈不见了,变成了暴躁易怒的你……什么时候嘉儿原谅了你,我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宁母又气又失望:“知翼,你居然为了这么个女人就连妈妈都不要了?你回来!不许走!要走也是那个女人走!儿子你回来……” 宁母追出去,但宁知翼担心常嘉儿脸上的伤,早就干脆抱着她上了车,开走了,宁母根本追不上。 于是这回的见家长事件也不了了之了,只是这次当坏人的不是宁时初,而是成了宁母,就是不知道宁知翼会不会连自己的亲生母亲都记恨了。 宁时初可不知道自己便宜弟弟的爱恨情仇和夹在婆媳间的痛苦,她出去玩了三个月,回来公司就累积了不少工作,虽然她平时把事情都交给孙禹,但偶尔一些事也是要她拿主意的,这三个月下来,她桌面上就堆满了需要她签字的文件。 温迪和邹宁成功地在那场选秀中出道了,因为英俊帅气,长相和性格都很有辨识度,因此一炮而红,成了这几个月最红的新生偶像。 而李杰文的新剧也早早就准备好了,开拍之后一切都很顺利,都快拍完了,只要做好后期就能顺利上映。 还有其他一些艺人,宁时初按照每个人的资质和特点,给他们制定了专门的路线,嗓子好、声音资质好的,则给他们写歌做专辑,让他们当歌手;身材条件好的,则去当模特、拍时尚照片、幽默有梗的,则去当谐星…… 当然,宁时初还想把公司的业务发展得完善些,就签了好几个有潜力的新编剧,从文学网站里买下有爆火可能的ip作品充实剧本库,她打算让自己的公司拍戏捧自己的演员,反正她不差钱,有资本这么做。 席辞明对宁时初的事业也很支持,虽然他有些不满妻子公司有太多俊美帅气的小哥哥,生怕她会被小哥哥勾走,但到底理智没有出走,再不情不愿也得给老婆出资拍戏。 当然,宁时初也会投桃报李,每次他投资了宁时初公司的剧,她都会好好地犒劳一番他,至于怎么犒劳?那就是人家夫妻之间的秘密了……反正不管怎么样,席辞明被犒劳之后都是神清气爽、愉悦非常的。 不过宁家就没这么好过了,自从的得罪了雷曼公司之后,席家又没有帮上大忙,宁氏集团就损失惨重、大伤元气,开始走下坡路,宁知翼差点连总裁的位置都保不住,最后还是因为宁家的股份占最多,才勉强保住了,可公司的那些元老是彻底看不惯宁知翼了,常常跟他作对,让他的工作越来越难进行。 但这些都是他该受的,谁让他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罪魁祸首呢?还是因为自己的私事导致的,这就不可原谅了。 宁知翼即使勉强保住了总裁的位置,也没办法像之前那样自由了,他立下了军令状,下次要是还出错,就得下台,一旦他下台,再想起来就难了。 为了赶紧弥补损失,宁知翼不得不把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之中,就很难顾及恋情了,要想像之前那样为了和常嘉儿谈恋爱,说迟到就迟到、说早退就早退、说推辞会议就推迟会议……那是不可能了,公司里的元老都火眼金睛地盯着他呢,他再嚣张也不敢这么做了,除非他想不干了。 常嘉儿不知道其中原因,只知道宁知翼越来越少陪她,每次跟她打电话都很急,甚至对她的态度越来越不耐烦、越来越敷衍,常嘉儿以为他不爱她了,因此难过极了,便又开始和宁知翼冷战、吵闹、误会等一条龙的虐恋路线。 但这回宁知翼就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找她解释、去给她解开误会,于是两人的芥蒂越来越深、感情越吵越浅,宁知翼本来就被工作搞得焦头烂额,还要为恋情烦心,顿时烦不胜烦、苦不堪言,觉得和常嘉儿恋爱也没那么美好了。 376、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 宁知翼和常嘉儿的感情出了问题,但是他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解决,于是两人误会越来越深,常嘉儿认为宁知翼是喜新厌旧,不喜欢她开始敷衍她了;而宁知翼则觉得她无理取闹,根本不为自己着想,自私自利。 但神奇的是,不管这两人怎么埋怨对方,就是不肯彻底分手,即使吵吵闹闹也依旧在一起,这让宁母宁父气坏了,宁母还做了许多事想拆散他们,让儿子找一个家世背景强硬的大家千金来联姻,毕竟现在宁家可不像从前,经过那一次雷曼公司的事后已经元气大伤,身家缩水了三分之一,这就需要宁知翼找个强有力的岳家帮扶了。 可宁知翼已经为了常嘉儿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要是真的放弃了那以前的付出不是都白费了吗?沉没成本太大,宁知翼已经很不甘心,如果真的放弃了常嘉儿,不就代表父母说的话是对的,而自己真的做错了?自尊心强烈的他自然不肯承认这点的。 这段感情成了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鸡肋,可惜他们注定要在一起,所以最终,两人纠缠了很多年,还是结婚了,只是这回结婚可没有上辈子那么风光了,毕竟宁氏集团已经因为宁知翼的任性高傲搞得从一流企业跌入了二流,而且宁父宁母依旧十分厌恶常嘉儿,肯让他们结婚已经是退一步了,还想花大钱来风光大办婚礼?那是做梦! 嫁入宁家的常嘉儿以后的日子可想而知,公婆厌恶、丈夫对她的感情又被消磨得差不多了,她在宁家就像被困在了黑暗狭窄的笼子里,每天都过得无比压抑痛苦,可她又不甘心离开,毕竟宁家虽然落魄了,但还供得起她锦衣玉食的生活,她不想过回贫民窟的生活了。 而宁知翼,终究要为年少轻狂时犯的错付出代价,每天的时间都被忙碌枯燥的工作所占据,而下班回到家,又得面对妻子和母亲之间的矛盾冲突,他作为儿子和丈夫,左右为难,帮谁都是错,不帮也是错,他简直快被这种婆媳间的矛盾逼疯了,还不到三十,就被折磨得苦大仇深的模样。 不过这些都是他自找的,作为他的便宜姐姐,宁时初的日子过得美滋滋,不掺和娘家的事之后,她和席辞明的感情越来越好,过了几年甜甜蜜蜜的二人世界,席辞明从一个工作狂变成每天朝九晚五、注重劳逸结合的顾家好男人,宁时初见他没有变坏的迹象,便终于愿意生孩子了。 孩子生了两个,长大后分别继承席家和宁时初自己的产业,平安喜乐,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时初刚清醒过来,第一感觉就是沉重,脑袋昏昏沉沉的,身体也沉重酸痛,还闻到了浓郁的药味,显然,这是一具久病在床的身体。 “知春,小姐醒了没有?药熬好了。”一个轻柔的女声轻轻地询问。 另一个清脆的女声也压低了嗓子回答:“还没有,药熬好了就先放凉吧,等小姐醒了刚好入口。” 这是原主的两个大丫鬟,时初从身体记忆中得到这个结论。 看来是在家中,那就很安全,不需要担心其他事了,时初于是很放心地开始接收原主的全部记忆。 原主叫束时初,父亲束贤是正四品的左佥都御史,家中还有两个哥哥,她是家中最小的女儿,又自小身娇体弱,因此全家都很疼爱她,还早早给她定了一个门当户对的未婚夫——大理寺卿季运的次子季非白。 季运和束贤是同一届进士,当官之后又成了同僚好友,等束时初出生之后,两人就干脆要当亲家,给儿女定了娃娃亲。 所以其实原主和未婚夫季非白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如果没有意外,两人肯定会按部就班地成亲生子。 但偏偏就出了意外。 这个世界朝廷和官府的势弱,江湖的势力就此消彼长地强硬起来,许多百姓与其说是在官府的治理之下,不如说是江湖势力的范围之内生活,甚至有些地方江湖势力太强了,就连官府都得避让。 原主的未婚夫季非白从小就不喜欢读书,反而喜欢使枪弄棒、向往江湖,而他也有点练武的天分,因此习得一声不错的武艺,等到了十五岁,就偷偷离家出走闯江湖去了。 闯着闯着就遇上了江湖第一美人乐婉柔,并且对她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可惜人家美人除了他还有许多追求者,他在其中并不算最出色,更何况他身上还有婚约,根本没有一点优势。 为了能心无旁骛、毫无顾忌地追求心中的美人,季非白就跑回家来跟束家退婚了,他是先斩后奏的,才刚从江湖回来,还没有进自己家门,就先去了束家,直接地跟束贤说要跟束时初退婚,原因是他喜欢上了其他女子。 他觉得自己喜欢上了其他女人就马上上门退婚,是光明磊落的做法,江湖上的大侠们不就这样直率潇洒的吗?所以他根本没跟家里打一声招呼,就来找束家退婚了。 可他却没考虑一下,他自己家和束家并不是江湖中人,而是官场中人,为人处世并不遵循江湖那一套。 束时初是官家小姐,即使是退婚,也应该按照规矩礼仪来,他应该先禀告了家里人,取得家里人的同意,再让家人陪他一起到束家谢罪赔礼,找个妥当的理由,才能退婚。 但他却一个人大大咧咧地上门,开口就要求退婚,既没有长辈在旁,也没有拿上定亲的信物,这就显得他很不尊重束家和束时初,是把束家人的尊严和脸面生生往地上踩的意思。 束贤因此怒不可遏,把季非白赶出了家门,还放话要跟季运绝交,而束时初得知从小青梅竹马的未婚夫喜欢上了别人,要和她退婚,于是悲痛之下病倒了。 其实,即使在江湖上,要退婚也不是这么来的,如果季非白稍稍了解一点,他就不会这么鲁莽冲动,但他被对乐婉柔的爱慕之心冲昏了脑子,一心只想退婚后无牵无挂地去追求美人,根本没心思去了解,才做出这种事情来。 377、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2) 季运得知季非白居然先斩后奏跑去束家退婚了,气得狠狠把他揍了一顿,但季非白内功在身,即使被打了一顿,也丝毫不影响行动,他自认为这次回来后成功退了婚,又接受了家里给予的惩罚,于是就心安理得了,又不顾身上的伤,再次偷跑了——他急着追去乐婉柔呢,去的晚了要是心上人爱上了别人怎么办?他就扔下一副烂摊子,不负责任地跑了。 最后季家人不得不上门跟束家赔礼道歉,但束家见他们来了,连门都没开,还丢出一句话,说要跟季家绝交。 原主本身就是个身娇体弱的,时不时就要病上一场,更别提这次被刺激、打击得狠了,就病得更严重了。 先不说青梅竹马的未婚夫跟别人跑了,就说这时候的女子被退婚就是一件大事,要是江湖中人可能还会不太在意这点,但束家是官场中人啊,原主是大家闺秀,被退亲就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以后名声就受影响了,即使再议亲也只能往次一等的人家议,正是因为知道这点,原主才这大受打击。 束时初了解了前因后果,便安心了,不过是退婚而已,最多以后再找季非白报复回来就是了,至于名声?她不是原主,当然不在意。 这个世界的女主角,自然是季非白一见钟情的对象,江湖第一美女乐婉柔了,乐婉柔是顺剑山庄的大小姐,长得国色天香,家世了得,毕竟顺剑山庄在江湖上是鼎鼎有名的门派,门下弟子众多,出色者还不少。 而乐婉柔的爹乐封是江湖上一流的使剑高手、有名的大侠,高风亮节、侠肝义胆,很受人敬佩爱戴,乐婉柔作为他唯一的掌上明珠,又长得那么漂亮,自然是人人追捧了。 原主跟乐婉柔没什么仇怨,虽然季非白是因为她才跟原主退婚的,但这是季非白自己的一厢情愿,并不是乐婉柔故意勾、引他,所以束时初不会怪到乐婉柔头上来。 原主最直接当了被炮灰的原因,是因为不甘心被季非白退婚,等养好身体之后,就带了几个人偷偷跑到江湖上去找季非白要个说法,结果才出发了几天,就不巧遇上了采花贼,被掳去玷污折磨死了。 根本没找到季非白,就这么憋屈地死了,死的时候,季非白还跟在乐婉柔身后当舔狗呢。 束时初忍不住揉了揉额头,原主这也太倒霉了,一偷跑出去就遇上采花贼被害死了,当然,这也是她太单纯天真,根本不了解江湖的险恶,只带了几个身手平平的护卫就敢偷跑,这不就倒霉丢掉小命了吗? 束时初睁开眼睛,床前守着的大丫鬟知春立刻就看见了,惊喜地上前,说:“小姐,您终于醒了,身体怎么样?难不难受?要不要请大夫?” “不用,身体还行。”束时初声音沙哑地说道,她喉咙干哑,险些说不出话来,机灵的知春立马小心翼翼地扶她起来,又给她喂了一杯温水。 束时初这才感觉舒服了些,原主这身体也确实太差了,亏她还敢拖着这样的身体偷跑,果然不作就不会死,无知者无畏。 身体状况差成这样,即使不被采花贼害死,赶路赶多了也得累死吧。 “小姐,先喝药吧?已经晾凉了。”知夏听见内室的声响,知道束时初已经醒了,便连忙把熬好的药端了进来。 束时初嗅了嗅鼻端的药味,觉得大夫开的药还算对症,便就着知夏的手一口气喝完了这碗药。 知夏和知春见她这回喝药居然不喊苦,还一口气喝完了,跟平时拖拖拉拉或者干脆不肯喝的模样截然不同,顿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小姐怎么不抱怨药苦了,喝药喝得这么痛快? “把蜜饯给我。”束时初提醒道,知春这才连忙喂了一粒蜜饯给束时初。 甜甜的蜜饯冲刷掉了口中的苦涩味道,束时初紧拧的眉这才舒展开来。 “把窗户开了吧,通通风,这里的药味太浓了,熏得我头晕。”束时初吩咐道。 “可是小姐你还病着,开窗的话风会吹进来,万一加重了您的病情怎么办?”知春连忙劝说道,在她的认知里,病人是不能吹风的,自然不可以开窗。 “开小点儿就行了,有点点风散散味,屋内的空气太不清新了,憋着我养病也养不好。”束时初说道,“要不然你就把屏风放到窗边,把风向转到另一边不就行了?” 知春这才应下了,没一会儿,清新的空气终于进来了,束时初松了口气,感觉昏沉沉的脑袋都舒服了许多。 她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养好身体,然后练武,这种主武侠的世界,她自己不会舞就没有安全感,她还想找季非白和采花贼报仇的,自然得把自己练成高手。 而且她也想到江湖上玩玩,否则在家里当一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她会憋疯的。 她空间里收集了穿越过的各个世界的书籍手札,武侠世界的高深武功秘籍自然也是有的,束时初只需要选择适合这句身体修炼的功法,就能练了,不需要去找个大侠拜师。 这时候的师傅可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那种,她也不想给自己找个爹,所以自学空间里的武功秘籍最好了。 不过,这都需要慢慢来,一口吃不成大胖子,她目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调养身体。原主生下来身体就不太好,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毛病,所以要想彻底养好,得花费很大的精力,不仅要有医术高明的大夫,还得找许多珍稀药材。 但束时初自己在某个世界就穿越成了神医,所以想彻底治好自己这幅身体,那并不难。 束时初这之后,便开始了养身体的日子,她很受家人宠爱,手上有不少钱,珍贵药材当然也有,没有的话,束时初自己的伴生空间里也有,她只需要掩人耳目地拿出来,装作是从外面买的,就能给自己用了。 没过多久,她身体就轻松了不少,恢复了少女的轻灵清爽,还能到花园里散步摘花了,束母见她好得这么快,脸色渐渐红润,身上也长了不少肉,都快喜极而泣了。 378、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3) 束时初养好了身体,就对束贤说:“爹,我想练武,你能帮我请个武夫子回来吗?” 束父听到她的话,顿时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练武?”他震惊得胡子都荡起来了。 “是的,爹,我想练武,我身体这么差就是缺少了锻炼,练武之后说不定我的身体就能和寻常人一样了,爹,你就答应我吧!”束时初跟束父撒娇。 “可是闺女啊,练武很辛苦的,你从小就被我和你娘养得娇滴滴的,什么苦都没受过,能吃得了练武的苦吗?”束父皱着眉头问女儿。 “能的,爹,练武再苦也比吃药和病倒在床上好啊,我上次病倒之后还以为自己撑不过去了,幸好我命不该绝,好起来了……但我再也不想体会那种濒临死亡的感觉了,所以爹,你就答应我吧,请人教我练武。”束时初恳求道,那张巴掌大的小脸仰着,可怜兮兮的。 束父一见她都这么请求了,哪里还顶得住?而且束时初说得也对,他也担心自己这个宝贝女儿哪天又病倒了,甚至直接让他白发人送黑发人,于是他答应了,但叮嘱道: “爹答应你了,但你得听大夫和武夫子的话,千万不要急于求成,慢慢来,循序渐进为好……当然,你要是吃不了练武的苦,爹也不会再惯着你了,因为这是你自己要求的。” “我不会退缩的!谢谢爹!”束时初高兴地保证道,她其实要武夫子只是想光明正大地给自己以后会武找个缘由,并不指望从武夫子身上学到什么高深的武功。 束父果然给束时初找了个武夫子,是个女的,三十多岁,面容严肃,身形干练,即使来教束时初一个娇滴滴的大家闺秀也面色如常,并不因此而对束时初降低要求,于是束时初就此走上了勤学苦练的道路。 女夫子叫王瑛,身手很好,以前是个镖师,但在一次护镖途中右手受了重伤,即使治好了也无法再提重物了,自然不能再当镖师,于是来当了束时初的武夫子。 王瑛以为束时初只是个对江湖感兴趣的天真闺阁少女,想练武只是心血来潮,等她意识到练武十分辛苦之后可能就要放弃了。 但当王瑛真的上手教束时初的时候,才发现束时初真的很认真,每次她吩咐要做的基础练习都认认真真地完成了,甚至在她的要求之外,束时初自己还多做了几组动作。 连续半个多月都是如此,不管是练柔韧性的压腿、下腰、压肩、开胸等基础动作,还是练稳定性和力量的站桩、行桩、扎马步,她都一丝不苟地完成了,而且做得十分标准,学得也很快。 王瑛抱胸站在一旁看着在梅花桩上仿佛一只灵活的猴子般跳跃的束时初,神情十分复杂,她现在已经看出来了,这位束小姐在练武上有很高的天赋,她仿佛就是为练武而生的,有些动作要素她只需要听自己讲过一遍、看自己做过一遍,就能完美地复制出来。 而更可怕的是,她不但有天赋,还认真又努力,这样的人,如果没有意外,肯定能成为武林中一流的高手,当然,这得她找到适合她的功法,还得她肯出去闯荡江湖。 等束时初额上冒着细汗跑回王瑛面前的时候,王瑛眼神复杂地看着她,说:“苏小姐,我现在已经没什么好教你的了,这些练武的基本功你已经做得很完美,只需要继续坚持练习,就能练成扎实的基础,以后不管练什么武功,都能事半功倍。 本来我还想教你练我的拳法的,但看到你这么好的武学天赋,我这些粗浅的拳法就不适合你了,要是真的让你练,反而是害了你。 所以束小姐,你现在最好是找到一门适合你的高深功法来练,或者去那些有名的门派拜个名师,才不会埋没了你的天赋。” “谢谢王师傅的提议,我会好好考虑的。”束时初接过丫鬟递来的手帕,边擦汗边笑着对王瑛说道,她当然知道自己这具身体的练武天赋有多高,也不意外王瑛能发现这点。 “我会让我爹帮我找到适合我的功法,至于拜师那就算了,毕竟我家不适合。”束时初说。 王瑛点点头,束家是当官的,自然跟江湖中人不一样,所以她就没多说什么。 王瑛收了束家厚厚的谢礼,便离开了,束时初却并没有找其他师傅,而是对束家人说,她找到了适合自己练的功法,可以自己练武。 束家人都是文人,对练武之事一窍不通,自然是束时初怎么说,他们就信什么,而且他们还时不时地看见束时初在练武场练武,动作越来越潇洒、招式越来越凌厉,就真的以为她不需要师父也能练成高手了。 芯子里是个老妖怪的束时初当然不需要师父,她选择的《易水柔功》是最适合她这具身体的功法,再加上有以前穿越过的武侠世界的练武经验在,练起《易水柔功》来事半功倍,进步神速。 因为束时初没有出去过,周围也没有武林中人,所以她并不知道自己的水平在江湖中属于哪个段位的,到底是不入流的,还是三流、二流的高手。 为了出去闯江湖的时候有自保之力,不被人当成肥羊,束时初只得把易水柔功练到第五层。 易水柔功一共有九层,练成第一层,是束家护卫的水准;练到第二层,在江湖上闯的话能打退抢劫的路匪,小门派中的弟子;练到第三层,是大门派中上层核心弟子的水平了;练到第四层,在江湖上已经算是二流高手了;练到第五层,自然是快一流的高手了。 当然,这个划分是以束时初在以前穿越的那些武侠世界的武林中人的水平来判定的,不是以现在这个世界,毕竟束时初对现在的武林中人的武功水平一无所知,她只能猜个大概。 束时初可没忘记,原主偷跑出去闯江湖的时候,可是遇到了采花贼的,那采花贼大概是二流的高手,轻功是一流,所以就算为了不被采花贼抓住,她也得练成一流高手才能离家,这样才能顺便找采花贼报个仇。 379、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4) 一年之后,束时初已经练成了易水柔功的第五层,又给自己做了许多各种各样的药丸子,什么迷药、毒药、神志不清药都配了一堆堆,便自觉可以去江湖上浪了。 当然,出发之前还得跟家里人说一声,她不会跟原主一样只是带了几个护卫就偷跑出去,这不是让家里人担心吗? 于是她大大方方地跟家里人说了:“爹娘、大哥大嫂、二哥,我决定出去闯闯江湖。” 她话音一落,束家顿时像一滴水掉进了油锅,炸开了。 束父:“什么?闯江湖?女儿你没说错吧?” 束母:“不行!我不许,你一个娇滴滴的女儿家,怎么能去闯江湖?万一被那些鲁莽野蛮的江湖中人冲撞了怎么办?” 束大哥:“初儿别胡闹,江湖很危险的。” 束大嫂:“初儿,江湖险恶,你一个弱女子去了不是羊入虎口吗?” 束二哥:“妹妹,你对江湖好奇的话,哥哥以后陪你去,你现在先等等。” …… 束家人叽叽喳喳的吵疯了,束时初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耳朵,深吸了口气,大声喊道:“停!爹娘,大哥大嫂、二哥,你们听我说,我并不是胡闹,也不会不知道天高地厚。这一年多快两年,我每天都努力练武,自认为算是个高手了,已经有了自保能力,一般的男人十个加起来都打不过我,你们要是不信的话,可以找你们认识的高手来跟我打。” 听见她这话,束家人沉默了一会儿,束父才说道:“初儿啊,虽然你练武是有了一点成果,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江湖那些人的身手可比你厉害多了,你这点三脚猫功夫出去只有被人打的份。” 他以为束时初练武只是小打小闹的,并不信她真的成了高手。 “你爹说得对,娘听说那些江湖人要成为高手,都是要练十几年、几十年的,哪里是一两年就能练成的?即使是那些天赋出众的少年英才,从三四岁开始练武,也要练到快二十岁才能成为高手,可你才练了不到两年,根本没跟别人比过,怎么就觉得自己是个高手了呢?”束母一脸担忧地看着她,言语委婉,但就差没直说她对自己的武功水平自我认知有误了。 束大哥也劝她:“初儿,你别淘气,你这点花拳绣腿能对付得了几个江湖人?更何况你才十几岁,又长得貌美,家里人怎么会舍得让你去险恶万分的江湖闯?万一遇到些不怀好意的人怎么办?你这不是让咱们担心吗?” 束大嫂连连点头,附和自己的丈夫:“是啊,妹妹,江湖哪里是咱们这样的人去闯的?我听说武林中人动不动就是灭人全家、杀人劫宝之类的,可血腥恐怖了,你一个连杀鸡都没见过的小姑娘,怎么受得了这些事啊? 所以你还是在家里,跟闺中好友绣绣花、玩玩诗词、参加一下宴会就好,省得去江湖受罪。” 束时初有点头疼,觉得太受家人疼爱也不好,这样对她的保护欲就太过旺盛,她想做点冒险的事就立马遭到反对了,真是甜蜜的烦恼。 “爹娘,大哥大嫂、二哥,还是用事实说话吧。你们找人来和我过招,要是你们找来的人有一个是我打不过的,那我就不去闯江湖了,留在家里乖乖嫁人。但要是我打赢了所有人,那你们就得答应我出去闯的要求,怎么样?”束时初问道。 束父束母他们面面相觑,最终还是同意了束时初的要求,束父道:“时间就定在下个月初吧,我得先写信请我认识的江湖高手来。” 束二哥也眼睛一亮:“对对,我认识的江湖好友也要点时间才能过来。”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下来,束时初要打赢他们请来的江湖人士,证明自己在江湖上有自保之力,他们才会同意她离家。 下个月初很快就到了,这段时间束家来了不少人,热热闹闹的,束时初大大方方地跟家人请来的这些江湖人士来往,还虚心地跟人家请教武术问题,当然,切磋则要等到规定的那天,但只是听他们说起江湖的事,束时初都十分感兴趣,并且听得津津有味。 不用两天时间,她就从这些江湖人口中把江湖上的事都打探得七七八八了。 到了正式比武那天,束家的练武场上就热闹了起来,除了被束家人请来的高手,还有束家不当值的下人来看热闹,幸好束家算得上富足之家,练武场够大,才装得下那么多人,还留下了比武的场地。 “初儿,你真的要打吗?”束父叹了口气,最后问了一次束时初,希望她能改变主意。 “当然是真的,爹,你别担心,待会儿看我的表现,你就知道我不是吹牛了。”束时初说道。 “好吧,那就开始。”束父拿她没辙,只得宣布开始比武。 第一个上场的是束家武功最高的护卫,他手脚功夫利索,但内功不深,束时初只用了三招就扼住了他的脖子。 “是我输了。”护卫涨红了脸从地上爬起来,认输后就忙不迭地离开了。 束时初笑眯眯地看向边上坐着的家人,而束家人已经惊呆了,显然没想到自家女儿妹妹真的能打败府中最厉害的护卫。 但想了想,府中的护卫防得是普通百姓和劫匪盗贼,算不上厉害人物,初儿能打败他虽然意外,但不算真的厉害,于是束父轻咳了一声,说:“继续!” 接着陆续上场的是从外面请回来的武馆师傅、镖师以及赏金侠士,束时初都毫无意外一一打败了他们,而束家人已经从一开始的震惊渐渐到见惯不怪,再到习以为常了。 只剩下束父写信请回来的江湖高手朋友以及束二哥认识的江湖侠士没上场了。 束二哥认识的那位江湖侠士柳晏之看着场中打得脸颊红通通的束时初,惊叹地对束二哥道:“束兄,你这位妹妹身手了得啊,这水平在江湖里已经算得上三流的高手了。” 束时初对上之前那些对手都没有用尽全力,柳晏之却误以为这就是她的真实实力,所以才会说她是三流的高手。 但等他正式和束时初交手之后,他才会知道,束时初的武功水准可不止三流。 380、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5) 柳晏之上场就对束时初拱了拱手,说:“柳某不才,向束姑娘讨教。” “客气,请指教。”束时初并没有多说,直接摆出了应敌的姿势。 柳晏之见状,也没有再耽搁下去,在他的预料中,他应该在五十招内可以打败束时初,然而他失算了。 在他第一次出手对上束时初的攻击时,他就意识到了这点,于是他很快收敛了刚刚的轻视态度,对束时初郑重以待。 柳晏之练的是剑,出手迅捷如风,凌厉的剑锋闪过一道光芒,瞬间朝束时初迎面刺去。束时初如同一只清灵的纸鹞,轻而易举就避开了他的攻势,还反手一掌拍向他的肩膀。 明明她的手掌纤巧可爱,白白嫩嫩,跟其他大家闺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掌并无不同,没有丝毫杀伤力的样子。 但束时初这个手掌看似轻飘飘,但只有直面她的柳晏之知道,这手掌的速度到底有多快,明明他已经看到了那只精致的手掌,还想要避开,但偏偏不知怎么的,就是无法避开,那只轻巧的手掌看似轻轻往他肩膀上一拍,他的肩膀就如同被从天而降的巨石砸中了一样,瞬间剧痛不已,连他的动作都滞缓下来。 他的动作是慢了,可束时初的动作毫无障碍啊,她接连出手,把柳晏之逼得连连后退。 幸好柳晏之并不是浪得虚名之徒,实力还是有的,等他镇定下来之后,就用他习得的高深剑法,与束时初对抗起来。 两人的动作迅捷如风,普通人以肉眼根本看不清,练武场上观战的束家人都看呆了,他们以为束时初刚刚打败了那么多人已经很不错了,但万万没想到对上真正的江湖中人,她还可以更强。 这会儿他们也看出来了,刚才她并没有出全力,现在跟柳晏之的这种打法才使出了真正的实力。 “束大人,令嫒的武功已经远在我等之上了,即使在江湖中也排得上名号,果真是英雄出少年啊。”其中一个被请来的镖师十分感慨地对束父说道。 “初儿的武功真的这么高?”束父即使亲眼看到女儿能吊打这些人了,也还是不太敢相信,毕竟养了十多年的娇滴滴的女儿,忽然有朝一日成了武林高手,这能不让人感觉到虚幻吗? “真的,她现在的身手,去闯江湖也有自保之力了,束大人不必如此担心。”另一个被请来的某门派的外围弟子如此说道。 几人正说话间,束时初和柳晏之的打斗已经进入了最激烈的时候,束时初不知道什么时候拿了一把长剑,仿佛雷霆万钧的万剑之花,无数光影在柳晏之身边周围闪现,令他防不胜防。 束时初挥剑之间,处处隐藏着杀机,柳晏之虽然还能躲闪,但已经肉眼可见越来越吃力了,最终,咻地一声,闪着寒光的犀利长剑抵在他脖子上,只要他有些微的动作,就会割破他要害处的皮肤。 “我输了。”柳晏之苦笑着说道,然后神情十分复杂地看着束时初,“长江后浪推前浪,果然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这世界上确实是有练武奇才的。束小姐,我认输。” “承让了,我不过是侥幸而已。”人家这么给面子,束时初也不会硬要为难他,因此很客气地对柳晏之道,“我是取巧了,如果是扎扎实实地跟柳大侠比内力武功,我大概是打不赢的。” 柳晏之却摇摇头,说:“不管如何,这都证明了你的实力,而且取巧也不是人人都能取的,束小姐诶的天赋实在让人惊讶,假以时日,江湖上应该会有你的美名。” “那就承您贵言了。”束时初笑了,美名不美名,她不在意,她只知道江湖比高门大户要自由潇洒,不会束缚住她,那她就很高兴了。 柳晏之退下了,束父只好看向自己请来的那位江湖大侠:“江大侠,不知道你有没有意向跟小女切磋切磋?”他还是不死心,把最后的希望放在了江大侠身上。 但江大侠却摇头,严肃正经的脸上显出一种无奈、叹息等复杂的神色,说:“没有必要了,束小姐此时的身手已经不亚于我,甚至可能比我还好一点,因为我要是和柳兄打起来,柳兄胜我的可能更高。” 束家人没想到江大侠没打就直接认输了,个个惊愕不已。 束大哥脱口而出问道:“也就是说妹妹和你打起来,你打不赢她?” 束父连忙瞪了大儿子一眼,跟江大侠道歉:“抱歉,犬子不会说话,冒犯大侠了。” 束大哥此时也意识到自己的话不妥了,连忙跟江大侠道歉。 江大侠却丝毫没有在意,反而十分坦荡地承认了:“你说的话没错,我跟你妹妹打起来,大概是要输的,这没什么不能说的,在练武这一途上,达者为师,我不会因为令妹武功比我高就拿年龄或者资历来压制她。” 见他这么豪爽大度,束家人都挺不好意思的,见他确实不会跟束时初比武了,便又好好地招待了这些人,就把他们送走了。 这些人离开之后,束时初就美滋滋地找上束父了:“爹,我把他们都打败了,你得说话算数啊,同意我去闯荡江湖。” 束父苦着脸问她:“难道你真的就这么想离开爹娘,去拿乱糟糟的江湖受苦受累吗?” 束时初知道他是担心自己,但她不想当一个循规蹈矩的千金小姐,因此对束父直白地说道: “爹,我不想留在家里当毫无自由的大家闺秀,跟其他姑娘一样到了年龄就成亲生子,困在小小的内宅里,帮婆家管理繁杂的家务事,跟妯娌蝇营狗苟狗争斗,还要跟丈夫的小妾争风吃醋……这些压抑痛苦的生活,我光是想想都觉得痛苦,我不要过那样暗无天日、无法解脱的生活。 爹,我听说江湖里的女子可以和男人一样,自由自在地行走出游,可以快意恩仇,只要武功够高,那做什么都无人敢质疑……那样的潇洒豪迈,才是我想过的生活。” 381、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6) 束父听到女儿这么说,沉默了起来,他当然知道闺中女子被各种礼仪规矩束缚着,有多不自由,他是疼爱女儿的,所以希望她能真正过得快乐,因此听到束时初这么说的时候,他的内心已经开始动摇了。 “爹,你不让我离家,可我已经证明我的武功够高,有自保之力了啊。”束时初拉着束父的胳膊说道。 “初儿啊,江湖险恶,光是有武功也不能保证你的安全,万一你要是遇到了些惯会耍阴谋诡计的人怎么办?比如住客栈遇到黑店给你下迷药,在路上遇到劫匪直接劫杀你,或者被欺骗拐卖了……你从小到大都没出过远门,这让爹怎么放心得下?”束父依旧很担忧。 束时初想了想,立马吩咐知春回自己房里把一个墨绿的木匣子拿来。 知春很快就领命而去了,没多久,就捧了一个二十公分左右的木匣子回来。 束时初接过那个木匣子,打开,指着里面小巧精致的瓶瓶罐罐说道:“爹,这些是我为出江湖准备的各种药物,迷药、毒药都有,很齐全的。” 束贤听见她的话,惊愕地上前,拿起一只两只宽的小瓶子,只见瓶身上写着“见血封喉”四个字,束贤眼睛都瞪大了,问束时初:“这是真的‘见血封喉’?” “真的。”束时初点头,“还有鹤顶红、迷魂药……你要看看吗?”边说着边一一拿起来给束父看。 束父见她的这一整个木匣子装的都是这种药物,都有些木然了,女儿准备的远比他想象的还要充分。 “这些毒药你是从哪儿得来的?”他疑惑地问,束时初从小就是典型的大家闺秀,也只有这一两年才变了些,按理说她没有渠道得知这些各种各样的药物。 “我有次在旧街的二手书摊上找到的一本《万药经》,里面有各种药的配制方法,我就自己学着配药了。”束时初张着眼睛说瞎话,其实《万药经》是她以前某个世界的收藏,怎么可能随便在二手书摊就买到? “什么?你还自己配药?有没有中毒?这么危险的事你怎么能做呢?”束父一听,吓坏了,急忙问束时初,把她上下打量了一遍,生怕她制药药倒了自己。 “别担心,爹,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束时初无奈地说道,尽力打消他的担忧,“我在配药这方面还有点天赋,自己捣鼓着也捣鼓出来了,我用兔子、猴子试过了,很有效。” 束时初花了一番口舌,才说服束父勉强同意她离家闯江湖。 一家之主同意后,想要说服其他家人就没那么难了,于是几天之后,束时初终于取得了其他家人的同意,可以好好准备一番,就离家了。 等她真正离家的那一天,束家人依依不舍地把她送到了城门外的折柳亭,束母眼含热泪地拉着她的手,说:“真的不要带上几个护卫和丫鬟吗?你一个从来没出过远门的小姑娘,我总是不放心,总得有人照顾你才好。” “娘,我真的没必要带护卫和丫鬟,我又不是出去享受的,而且这些护卫和丫鬟武功都比不上我,要是真的遇上危险了,他们不但保护不了我,还得拖累我去保护他们,这不是成了累赘吗?还不如我自己一个人呢。” 束母被她的话说得一噎,确实是这样,但到底是自己的女儿自己疼,她孤身一人去闯江湖,谁能放心啊。 “那你到了哪个地方都得第一时间写信回来报平安,别让娘担心你,知道吗?”束母只好这样叮嘱她。 “知道了,我会的。”束时初连连点头。 束父和束大哥束大嫂束二哥他们又一一叮嘱了束时初一番话,眼看时间拖得越来越久了,束时初不得不说道:“好了,别担心我,我不会让自己有危险的。倒是爹娘,我给你们留的补药要好好吃,你们可得养好身体等我回来呢。” “好好,爹娘会好好吃的。”束母眼泪汪汪地说道。 束时初又对束大哥道:“大哥,我留下那些毒药,咳咳,小心点用哦。” 束大哥点头,想起妹妹交给他的那些名字稀奇古怪的毒药,心情十分复杂,说:“我会用在该用的地方。” 这次终于是真的告别家人了,束时初一跃飞身上马,一甩鞭子,骏马就往远方奔腾而去了。 她特意挑这个日子出门,就是为了不脱离原主上辈子的命运。 因为原主那辈子离家出走正是这一天,束时初还打算住进原主住的客栈,为的就是按照原主的命运轨迹来一个守株待兔,等那个采花贼来自投罗网。 采花贼就是她的报仇对象,不宰了他,不知道还有多少无辜的女子被伤害。 周新郎是个采花贼,他自诩风流倜傥、武功高强,长得也不差,按理说想要找红颜知己并不难,但他却偏偏不走正道,跑去当采花贼,觉得这样比上花楼寻花问柳刺激多了。 他享受良家少女的惊恐尖叫和痛苦眼泪,“新郎”这个名字就是他自己取的,意思就是时时换新娘,夜夜当新郎,从不跟同一个女子过两夜。 前两天,他刚采完了一个员外家如花似玉的小姐,还在第二天装成普通人去茶楼喝茶,听那些客人议论员外家的小姐被采花贼采了,哭得多么凄惨,家人多么伤心之类的话,每当这时候他内心就有种隐晦的得意和骄傲,仿佛这些人说的不是采花贼的恶行,而是他的得意勋章。 采完了一个纯洁少女,周新郎本来想过一个月离了这个城再作案的,毕竟他还是挺谨慎,从不在同一个地方作案两次。 但这回他看见了一个长得格外符合他品味的美丽少女,这个少女独身一人骑着马进城,穿着一身漂亮利落的骑装,宽大的腰封把她纤细的腰束得紧紧的,一双夹着马腹的长腿修长有力……光是看身形,就知道这是个英姿飒爽的姑娘。 而看到她的脸,就会让人忍不住屏住呼吸,原来所谓的沉鱼落雁、倾国倾城并不是传说,而是真的。 周新郎觉得自己对一个姑娘一见钟情了,于是他迈向城外的脚步转了回来,尾随着那位姑娘回了城里。 382、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7) 束时初在原主当初住的那家客栈门口停下,跑堂立刻跑出来,殷勤地问:“这位姑娘,请问是要吃饭还是住宿?您的马小的帮您安排……”他还没说完话,抬眼看见了束时初的容貌,立刻就呆愣了一下,黑黄的脸浮现不明显的红来。 “住宿,要一个上等房。”束时初把马绳递给他,久久不见他接,只得又说了一遍,小二这才惊醒过来,结结巴巴地问:“客、客官您说什么?” 束时初皱着眉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要求,小二这才羞愧地牵着她的马去了后院,另一个跑堂则来迎接她。 她走进客栈的时候,大厅里无论坐着还是站着的人,看见她的容貌,都忍不住惊艳了一把,甚至还有些隐晦的淫、邪目光。 束时初目光冷冷地看向那个不怀好意的男人,直直地把他看得心虚了转移了视线才罢休。 跑堂把她领到三楼的上等房里,又询问:“请问客官还需要什么?可以吩咐小的去做。” “给我上一桌吃食,菜要你们店里最好的几个。”束时初说道,她赶了那么久的路,早就饿了,想吃些热饭。 “好勒!客官请稍等。”跑堂立刻高兴地回答,利索地吩咐厨房做菜去了。 周新郎伪装成一个三十多岁的普通汉子,在人群中看着束时初进了一家客栈,记住了那家客栈的位置,又悄悄跟上楼去,知道了束时初的房间是哪一间。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得到这位美人了,这种等级的美人,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独身一人就出门行走了,看着没有丝毫防备心的模样,一般这种美人,不是从小活在安全无忧的环境里,导致她没有防备心;就是本身的能力强大,足够她在险恶的江湖自由行走。 但这样的美人,如果真的能力强大,又怎么没有丝毫名声传出来呢?要知道,在江湖中,即使是长得好看的魔教妖女,武功平平,也能传出各种名声,大家基本上都能认出来。 可自诩对江湖事十分了解的周新郎却对这位漂亮得令人过目不忘的美人并不认识,所以周新郎自然而然就认为她是从家里偷偷跑出来的某位大家小姐,不了解江湖险恶,才会这么毫无防备之心,大大咧咧地就独身一人就出门,还丝毫不掩饰她有钱,有才有貌,不就是明晃晃地让人去抢她么? 这会儿光是他看到的,就已经有好几个目光不善的男人盯上她了。 “唉,这位美人,看来还得是我周新郎去解救你啊,瞧你这招蜂引蝶的,吸引了多少苍蝇。”周新郎在心里说道,已经把束时初看成了囊中之物,打算晚上就把美人掳走,这样国色天香的美人,他可以破了不跟同一个女子过第二夜的例,留下她,让她当自己的侍。 束时初吃饱喝足,趁着还没天黑,就好好地洗了个澡,还睡了两个时辰,毕竟晚上就要守株待兔,抓住害死原主的那个采花贼。 她并不担心采花贼不来,她白天的时候那么张扬,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容貌,那个色、欲熏心的采花贼肯定注意到她了,她这幅身体的容貌长得美丽耀眼至极,采花贼要是能抵挡得住她的魅力,那就不会当采花贼了。 到了晚上的时候,束时初在黑暗中闭着眼睛,耳朵却十分机谨地竖着,听着外面的各种声响。 她以为采花贼得等到下半夜大家都睡死了才会来,却没想到他这么着急,才刚到凌晨,他就迫不及待地来了。 束时初住在客栈的三楼,普通人是不可能爬窗爬上来的,但采花贼并不是普通人,他是武功高强的江湖中人,轻功了得,区区三楼,想上去还不是轻而易举? 他这不就来了吗?束时初入睡前关好的窗户悄悄地打开了,一根小小的竹管伸了进来,然后从竹管里冒出丝丝黑烟。 束时初俏鼻微动,就闻到了这黑烟是迷药的味道,作为弄毒的祖师爷,这点迷药在她面前根本不够看,她都不需要专门服下解药,只需要闻闻自己做的解毒丸,就解了这迷药的药性。 过了一刻钟左右,采花贼大概觉得束时初已经被迷药迷晕了,于是从窗户里光明正大地进来了,直往束时初的床前扑去:“嘿嘿……大美人,我来了,哥哥今晚就带你回去好好尝尝做女人的滋味……” 束时初听着他那油腻又恶心的话,本来想立马解决他的,但一想到这里是客栈,杀人善后很麻烦,倒不如先装作昏迷,让采花贼掳走,到了采花贼的地盘杀了他,那就省事多了。 采花贼虽然很急色,但还有理智在,没有在客栈里就直接作案,而是想把束时初带回他的隐秘地盘,才好好地品尝欣赏。 束时初被周新郎扛了起来,又从窗户里飞身而下,在周围房顶上几个跳跃,就远遁而去了。 过了不知道多久,终于到了地方,周新郎把束时初从肩上放下,改为抱着,进了一家寂静无声的宅子。 束时初被他扛在肩上的时候睁开过眼睛,知道他这宅子位于城西贫民窟里,这里住的人都是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这里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死人也很正常,根本不会有人来管,最适合某些亡命之徒居住。 “嘿嘿,大美人,今儿你就是我的新娘了,来来,让夫君好好疼疼你……”周新郎把束时初放到床上,就凑上去想亲她的脸。 束时初刚睁开眼睛想给他点穴再好好收拾他,忽然一个高大的身影就破门而入,剑指床边的周新郎。 周新郎瞬间防备起来,做出了对抗来人的动作,让束时初点穴的意图落了空,束时初气得咬牙,这不速之客什么时候来不好,偏偏这个时候来,眼看她就能擒住这采花贼了,偏偏这人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让采花贼警觉了,束时初气得要死。 周新郎已经和那个闯进来的人打了起来,双方在屋内打得噼里啪啦,许多摆设都被打碎了,幸好他们还知道避开束时初躺着的床,要是他们打扰了她,束时初不介意来个诈尸,吓死他们。 383、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8) “何方宵小?敢来我这里撒野?不想死的就赶紧离去!否则我会把你做成人彘!”周新郎跟来人交手了几下,就感觉到自己明显不是这人的对手,只好色厉内荏地斥责、恐吓,希望这人不知道他的真实水平,能识相离去。 但显然他的打算没能奏效,这不速之客听见他的话,轻笑一声,说:“好啊,那我就看看你能不能真的把我做成人彘。”说完他下手就更狠厉起来,周新郎抵挡不住,身上已经受了伤。 束时初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显然是周新郎的,既然伤的是他,那她就不急着出手了。 “这位大侠,不知道周某哪里得罪了你?要不然咱们化干戈为玉帛?周某只是喜好美人,行为风流了些,可从来没做过杀人放火这种罪大恶极的事啊……大侠要是不喜我做这种事,那我从此就新盆洗手、改过从新,怎么样?大侠就留我一命,给我个改过的机会吧?”周新郎知道自己打不过来人,就很识时务地开始求饶了。 “留你一命?给你改过的机会?可被你玷污的那些女子,却没有任何机会了,她们不是自尽了就是只能青灯古佛凄惨地过一世,你害了那么多女子,有什么资格活命?”那人说着,攻势越发凌厉,束时初明显感觉到周新郎呼吸都急促起来,显然伤得不轻了。 “大侠!大侠!有话好好说啊,我知道我错了,我罪大恶极,我死不足惜!我想下半生出家为僧,吃斋念佛,为那些被我害死的女子赎罪……求求大侠高抬贵手就饶了我这次吧!”周新郎已经无法抵抗那人的攻势,刚一口气说完这些求饶的话,就被他一剑刺穿了胸口。 可他还没有死,那人似乎没有一下子杀死他的打算,反而像是要慢慢折磨他一样。 “大侠,放、放过我……”周新郎死到临头,才知道恐惧的滋味,他脑海中忽然浮现以前他玷污的那些女子惊慌求饶、涕泪横流的画面,那时候的他只觉得她们的惊惧让他感觉很刺激,可现在,他自己的惊惧却让他只会尿失禁了。 “床、床的女子,是、是国、国色天香的大、大美人……我、我送给大、大侠,求大侠饶、饶我一命……”周新郎终于想起床上长得美丽非凡的束时初,居然还想用她来换自己一命。 束时初双眼一眯,右手一动,几根细如牛毛的银针便出现在她手里,轻轻一甩,银针就飞向周新郎。 打伤新郎的那人身形微微一动,黑暗中的人影看向束时初的方向,似乎知道了她的动作,但意识到她对付的只是周新郎,便没有再动,于是周新郎闷哼一声,就倒在了地上,死得不能再死了。 了结了采花贼的性命,束时初又警惕地防备起那人来,那人虽然是采花贼的敌人,但这并不代表他是个好人,更何况采花贼临死前还说了自己长得很美,要是这人道德低下,对自己见色起意,起了见不得人的龌蹉心思,那束时初就得对上他了。 刚刚这人和采花贼打斗的时候,束时初仔细观察过,知道这人的武功很强,十分强,甚至比自己还强。 她看得出来,这人和采花贼对打时并没有出全力,可能连三分力都没出,显然并不想让采花贼死得太痛快,而是想像猫捉老鼠一样戏耍采花贼。 如果他出了全力,束时初不知道采花贼能不能在他手下过上十招。 束时初本来以为自己把易水柔功练到了第五层,就是江湖上的一流高手了,却没想到她刚出江湖,就遇到了比她厉害许多的人。 难道这个世界的武林人士练武资质比自己以前穿越过的那些世界都高,才会随随便便就让她遇到一个武功在她之上的高手?这让束时初一直以来的自信都被打击得摇摇欲坠了,难道真的是自己太自视甚高了吗?她不由地反省了一下。 那位高手朝束时初走来,束时初手上握住了一粒毒药,打算要是这人敢对她起歹心,那她就多解决一个恶人,即使她武功没他高,但用上了毒药,束时初觉得还是能自保的,因此并不太担心。 高手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火折子,点燃了桌上的油灯。 束时初第一次看清这人的脸,出乎意料的是,这人不像束时初想的那样,是个满脸横肉的恶人,他反而长得十分俊美,脸庞在油灯的照映下,显得如同雕塑般立体完美,是个很有魅力的美男子。 束时初被他的容貌晃了一下眼,但很快又警惕起来,这人长得俊又怎么样?现在还敌我不分呢,她可不能被迷了眼。 “你是谁?”束时初开口问。 “穆长卿。”那人微微笑了一下,回答道,看见束时初的美貌也并没有惊艳,定力十足。 束时初想了想,记起自己在家里时从家人请回来的那些江湖人士口里知道的江湖事迹,便知道穆长卿是谁了。 这人行事亦正亦邪,也不知道师从何人、是何门派,他仿佛是突然就出现在武林中的,因为他武功高强,跟武林中许多成名的大侠挑战后都赢了,因此几战成名,成了崭露头角的大侠。 又因为他长得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江湖的许多女侠都喜欢他,他也怜香惜玉,于是到处都有红颜知己。 束时初想到这里,便更防备了,显然这男人也是个好、色的,只是没有采花贼那么龌蹉,他比较讲究你情我愿罢了,但其实内里都一样。 束时初并不想和他有什么交集,于是说道:“多谢穆大侠出手相助,既然采花贼已经死了,那我就不多留了,先行一步。”说完她就从床上一跃而起,就想从窗外离开。 但穆长卿显然并不想让她这么快就离开:“等等!姑娘既然说我帮了你,那你打算怎么报答我?” 如果不是束时初猜测自己轻功跑不过他,她都想装作没听到就离开了,但奈何形势比人强,她只能停下来敷衍一下。 “我还以为卿大侠高风亮节,不求回报,而且我什么都没有,可能报答不了你了,要不然先记着,等我有能力了再报答你?”束时初呵呵地假笑道。 384、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9) 穆长卿轻笑了一声,修长浓密的剑眉往上一扬,戏谑地说:“没想到姑娘还是个知恩图报的,我还以为刚刚姑娘就那么走了,连个名字都不留下,是怕我挟恩求报呢,看来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饶是束时初脸皮够厚,听到他这话也觉得脸皮有点发烫了,不过她很快就恢复了,她确实是不准备报什么恩,因为即使没有穆长卿,她自己也能解决掉采花贼,谁知道穆长卿自己是不是跟采花贼有私仇,却把这报复之举说成是对束时初的恩情? “哪里哪里?穆大侠侠肝义胆,肯定是看不惯这采花贼,才杀了他,免得他继续害人。至于我急着走,是因为现在夜黑风高,咱们孤男寡女在一个屋子里,不太适合……”束时初好声好气地解释道,心中却暗恨自己练武还是不够勤快,否则她现在的武功要是比这穆长卿强的话,她完全没必要跟穆长卿在这儿多费口舌,直接离开就是了。 穆长卿看着面前的漂亮姑娘,嘴里说着要避嫌,但神情却丝毫没有见了陌生男人的羞涩、不安或者躲闪,反而十分镇定,他可没有忘记这姑娘是被采花贼捉回来的,而之前她还用趁机用暗器对付采花贼,这胆子可不小,穆长卿并不信她在乎什么男女之防。 “姑娘是何方人士?家住哪里?怎么会被采花贼捉回来的?”穆长卿问眼珠子灵活地转个不停的束时初。 束时初想了想,觉得自己不能用真名来混江湖,否则被人知道自己是束家人,哪天惹了仇家家人被牵连怎么办?于是她立刻就瞎编了一个假名:“我叫展初。”展是束母的姓,随母姓很正常吧。 “我本来是来这里投奔亲戚的,今晚正在客栈睡着呢,就被这人捉来了,刚刚才清醒过来,幸好遇到了穆大侠,否则接下来我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事。”束时初抚了抚胸口,十分庆幸地说道,还一脸感激地看着穆长卿。 穆长卿也不知道信没信,总之并没有多问,还好心地说:“天这么黑,展姑娘住在哪个客栈?穆某送佛送到西、帮人帮到底,就把你送回客栈去吧。” 束时初内心并不想他多管闲事,因此摇头拒绝了:“不用不用,穆大侠帮我杀了这贼人,我已经很感激了,怎么还能麻烦你送我回去呢?我自己可以回去。” “你知道这儿是什么地方吗?这大半夜的,你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走在路上,不用多久就能被人拖走糟蹋了,我刚把你从一个坏人手下救出来,可不想看着你又被另外的坏人抓走了。我听说这儿前两天就有一个姑娘被人抓走,她家人去找只找到了支离破碎的肢体,人都拼不完整了。”穆长卿淡淡地微笑道,说的话却十分惊悚,显然有吓唬束时初的意思在,这是打定主意要送她回客栈了。 束时初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掉,只好答应了:“那就麻烦穆大侠了。”她朝穆长卿弯腰行了一礼。 穆长卿一笑,正要请她走在前面,他在后面护送,却不想他忽然脑袋一晕,天旋地转间就倒在了地上,不省人事了。 束时初踢了踢这位大侠,见他确实晕过去了,这才轻笑出声,说:“我是傻了才让你送我回去,引狼入室这事我才不做!打不过你,我还药不晕你了?” 说完,她轻身一跃,就出了宅子,眨眼之间,就已经在百米之外了。她在黑暗中如同清灵的燕子,呼啸而过,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没过多久,她就回到了自己住的客栈。 此时天色还未亮,束时初却已经没有继续睡的打算了,采花贼已经解决,那她就不能再继续张扬下去,光是惹上那些浪荡子弟也是麻烦事,她可不想被狂蜂浪蝶缠上。 打定主意要低调的束时初,拿出自己的伪装工具,把自己易容成了一个面容清丽,但却并不十分引人注目的女子,这样的女子在江湖上很多,那就不怕引起别人的主意了。 现在她只是刚出江湖的女子展初,而不是束家的束时初了。 易容完的束时初并没有留在客栈里,她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就趁夜骑上自己的骏马,离开了内城,去了城门处等着。 城门附近其实也有一些百姓搭建的窝棚房子,都是贫苦人住的,束时初此时到了这里,找了个无人的角落,打算等天亮城门开了之后就离开这里。 而被她药晕过去的穆长卿,失去意识半个时辰之后,终于清醒了,他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还在地上躺着,而不远处就是死不瞑目的采花贼的尸体。 他顿时脸色一黑,飞快地起身,拍了拍自己的衣裳,恨恨地骂束时初:“这女人真是狠心,我明明帮了她,她还恩将仇报把我迷晕了,就不怕这期间采花贼有同伙回来,趁机把我杀了?” 等恼过之后又觉得好笑:“这丫头的警戒心还挺强的,居然给我下药了!我也是大意了,要是她真的对我有歹心,那就真的小命不保。” 穆长卿瞄了一眼采花贼的尸体,割掉了他的脑袋,打算天亮之后去官府领悬赏金。 这采花贼作恶多端,偏偏逃生能力十分了得,导致官府根本捉不到他,只好重金悬赏,希望有江湖人士出手解决他,但许多江湖人士也拿他无可奈何,毕竟除了逃跑,他易容的功力也很厉害,这就更难捉住他了。 穆长卿这回能杀他,也是巧合,白天的时候他就留意到了他,觉得他的身形动作跟采花大盗周新郎十分相似,他就尾随了他。 谁知道尾随着,就发现他也是尾随着一个女子打算暗行歹事,这就让穆长卿越发确定他是采花贼的身份了,于是等他半夜掳走了束时初,穆长卿就出手了。 只是穆长卿没想到,采花贼盯上的这女子也不是省油的灯,居然能成功迷晕自己,要知道他内功深厚,普通的迷药是迷不倒他的,这叫展初的女子算有点本事了。 385、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0) 险些阴沟里翻船的穆长卿这回把束时初牢牢记住了,还决定以后要是遇到她,得好好回报一番才行。 束时初可不知道穆长卿惦记上她了,她天刚亮城门一开,就立马出了城,反正她来这里只是为了找采花贼报仇,如今采花贼死了,她当然可以随处浪了。 一路上倒是平安无事,虽然遇到了一些看见她独身女子上路就想劫个色、劫个财的歹人,但束时初都轻松解决了,而且还解决得很轻松,这让被她那被穆长卿打击得摇摇欲坠的自信又顽强地屹立不倒了,显然江湖上并不是人人都像他那么变态的,很多人都只有点不入流的武功,根本打不过她。 天黑之后,束时初没能到达下一个城池,就好找了个破庙住一晚。 她刚打扫了一下破庙的地,捡了一堆枯枝,升起火开始烤捉到的几只野鸡,就听到有人朝她这地方来了。 “妙姑,这里有个破庙!还有人!太好了。”一个清亮年轻的男声惊喜地说道,束时初往外一看,就看到几个身上带上的男女出现在破庙门口。 “这位姑娘,我们几个错过了宿头没法进城,不知道能不能在破庙里留宿一晚?”领头一个清秀斯文的男子彬彬有礼地询问束时初。 “师兄,这破庙又不是她的,人人都可以住,何必问她?难道她还能不让咱们住不成?”一个十六七岁长着一双吊销眼的年轻女子不满地说道,还狠狠地瞪了束时初一眼。 束时初:这人有毛病?自己是第一次见她,根本没得罪她吧?莫名其妙就瞪人。 束时初本来就不是什么逆来顺受的人,因此冷着脸道:“除了我打扫好的这片地方,其他地方随便你们。”要是他们好声好气的,说不定她还能允许他们用自己打扫干净的地盘。 “凭什么?!我们就要用!”那吊梢眼的女子抬着下巴不服气地说道,还真的跑到束时初打扫干净的地盘,挑衅般地看了她一眼,坐下了。 束时初身份不耐烦,她就想好好地度过这个晚上,奈何就有不长眼的人来招惹她,于是她右手一甩,几根银针悄无声息地就扎在里吊梢眼女子的各个穴道,让她呆立不能动了。 “你对我做了什么?!”那女子又惊又怒,质问束时初。 “对不起对不起!我师妹年幼无知,得罪女侠了,还请女侠高抬贵手,饶了我师妹,我这就带她远离女侠的地方!”那个斯文的年轻男子连忙过来跟束时初道歉。 “师兄!你干嘛跟她道歉?她受得起吗?”吊梢眼即使被封了穴道不能动了,也十分嚣张,根本不怕束时初,还怒瞪束时初,说,“你知道我是谁吗?还不把我放开,我回去就告诉我爹,让我爹杀了你!听到没有,快放开我!” “师妹,你就别闹了,快给这位女侠道歉!”年轻男子皱着眉斥责吊梢眼女子。 其他几个人也跟着劝那吊梢眼跟束时初服软道歉,但那女子就是不服气,骂骂咧咧的,后面还侮辱起束时初的家人来,束时初忍无可忍,直接把她的嘴巴也封了,于是耳边顿时清静了。 刁蛮的师妹骂着骂着突然就没声音了,几人一看就发现她被封了嘴,顿时惊讶地看向束时初,他们全都没看到束时初是如何出手的,但确实在他们毫无所知的情况下就封住了他们师妹的穴,可见这眼生的女子武功在他们之上。 意识到这一点的几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儿,心中一凛,知道这人不是自己这些人能惹得起的,因此态度就更和善了,那位领头的年轻男子恭敬地走到束时初面前,说:“是我们打扰女侠了,师妹出言不逊在先,女侠惩罚她也无可厚非,只是希望女侠看在问剑山庄的面子上,明天离开之前能给师妹解了穴,我们就感激不尽了。” 束时初听到问剑山庄,顿时起了兴趣,问:“你们是问剑山庄的人?” 那年轻男子回答道:“让女侠见笑了,我们是问剑山庄第八代弟子,我是大弟子闻越山,这位是我二师弟岳光,那位是三师弟金飞,被女侠封穴的是小师妹周明月。” 束时初对他的印象好了那么一点点,总算有个脑子清醒点的正常人了。 “你们这个时候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束时初好奇地问,问剑山庄在江湖上是有名的大门派,据说前前任的武林盟主就出自问剑山庄,不过这十几年却似乎在走下坡路,名声没有之前那么显了。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问剑山庄再没落在江湖上也很有威名,报出问剑山庄的名头,外人也得给几分面子,怪不得之前那周明月敢这么对束时初呢,不就是仗着问剑山庄的势吗? “师门派我们师兄弟几个出门做事,没想到那事麻烦了些,拖延了时间,我们就错过宿头了,不得已打扰了女侠,要在这里过夜。”闻越山避重就轻地说道。 束时初点点头,并没有追问他们做的是什么事,毕竟这是人家的隐私,而且看他们身上都有伤的情况,很可能办的不是什么好事,知道得越多,死得越早,束时初很明白这点,因此巴不得他们不说。 “你们自己找个角落安置,不要打扰我就行。你师妹我明天会解了她的穴。”束时初说道,闻越山会做人,那她也不是非要咄咄逼人,如果不是周明月非要挑衅她,她还懒得动手呢。 闻越山他们听束时初没有故意为难他们的打算,便都松了口气,毕竟他们今天和人打斗了一天,十分疲惫,而且身上还有伤,实在不想节外生枝,只想有个落脚之处,处理好伤口,再好好休息一晚上。 至于小师妹周明月?这就管不了这么多了,谁让她太过任性刁蛮,得罪了武功比他们高强的人呢?他们即使想救她也无能为力啊,而且她身上又没有伤,只是被封了穴呆站一晚上而已,并没有危险,忍忍就过了。 就这样,闻越山他们忽略了自作自受的周明月,各自为今晚的落脚之处做准备。 386、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1) 束时初转着自己火堆山的烤鸡烤兔,撒上孜然葱粉,浓烈诱人的香味便传了出来,闻越山几个饥肠辘辘的人当场就肚子咕咕叫起来,听见这声响,他们羞愧地捂住了自己的肚子,连忙转移了视线,再不敢看向束时初满前的烧烤摊。 然而,不是他们不去看,香味就能消失的,他们越不看,那香味就越嚣张,仿佛有了意识似的,非要钻到他们鼻孔里,撩拨得他们不停地咽口水,越咽越饿。 闻越山掏出自己的水囊,狠狠地喝了几口,就把水囊递给了二师弟:“喝点水润润喉咙。” 岳光有气无力地接过水囊,灌了自己一肚子水,但依旧没用,满肚子的水空荡荡晃悠,弄得他更饿了。 “大师兄,咱们包袱里还有没有干粮?”岳光满怀期待地看着闻越山,他们这次出门以为晚上之前可以到达下一座城,不需要准备干粮,却不想出了意外,只能在这荒无人烟的破庙里留宿,饿得肚皮都瘪了。 小师弟金飞也目光炯炯地盯着他,闻越山不忍见他们失望,便开始搜寻包袱,大概是天无绝人之路,居然真的被他们翻出了几个干巴巴的豆饼。 “只有几个豆饼了,暂时填填肚子吧,等明天天亮了,咱们再早些赶路京城。”闻越山把几个豆饼分给两个师弟,自己留了一个,又把另一个拿到僵立不能动的周明月面前,想喂给她吃。 但周明月目光怨愤地看着他,根本不想吃,闻越山无奈地劝她:“师妹,你要是不吃的话,今晚就只能饿着肚子了。” 说完,闻越山掰碎豆饼,把碎块塞进周明月的嘴里,却不想,周明月眼神里面是屈辱,异常怨恨地盯着闻越山,显然恨上这师兄了。 闻越山看见她这满怀恶意的眼神,忍不住手一抖,那点碎豆饼立马就掉到了地上,闻越山没想到自己只是想喂她吃点东西,她却这么怨恨上自己了,心中愕然又不解,难道师妹是恨自己没有从女侠手中解救下她吗? 可他虽然身为问剑山庄的大弟子,却根本打不过这位女侠,也得罪不起她,况且是师妹首先得罪了人家,人家为此惩罚她,那又有什么错呢?技不如人就要认怂啊? 被师妹伤透了心的闻越山默默地收起了手中的豆饼,不再喂她了,师妹就是太任性了,在山庄里人人都宠她、忍她、让她,把她纵得不知道天高地厚了,不知道出了山庄,外人可不会跟山庄的人一样纵她。 趁着她还没有犯下大错,现在吃点苦头也好,这样她就能吸取教训,以后就能收敛一下自己的脾气。 闻越山边这样想着,边回到了角落的位置,挨着其他两个师弟坐了下来。 “师妹不肯吃豆饼吗?也是,这豆饼硬邦邦、干巴巴的,跟啃石头差不多,师妹从来没吃过这样的东西,怪不得她不肯吃。”岳光一边细细地用门牙磨着豆饼,一边对闻越山说道。 “唉,那位女侠烤的野鸡和野兔好香啊,我闻着就不挺地留口水……你说咱们师妹要是没得罪她,我们去跟她买两只烤鸡,她肯不肯卖啊?”金飞两眼发光地盯着远处束时初的烧烤摊子,垂涎地问。 闻越山沉默了一下,回答道:“我不知道。” 岳光却说:“我知道!她应该肯卖的,我觉得她不是那些杀人如麻的坏人,师妹对她不敬,她只是点了师妹的穴,并没有伤她,说明她不滥杀无辜,咱们要是好声好气地请求她卖两只烤鸡,她应该不会为难咱们。” “唉!现在说什么都迟了,谁让师妹把人得罪了呢?咱们只能啃这石头豆饼了。”金飞一脸哀怨地说道,忽然又一脸坚定地说,“我明天到了下一个城,一定要狠狠地吃上两只烤鸡才行!” “我也是!”岳光立马附和道。 闻越山咽了一下口水,也觉得要吃上两只烤鸡才能解解今晚的馋。 束时初可不知道自己的烤鸡被人垂涎了,她给烤鸡烤兔上完调料,又烤了好一会儿,把表皮都烤得滋滋作响,橙黄油亮之后,才开吃。 烤得酥脆的鸡皮喷香极了,入口一咬就发出清脆的响声,光是听着,就让人知道有多好吃,闻越山他们几个都是练武之人,耳聪目明,自然能把这脆响声听得一清二楚,还有那飘散在空气中的极度诱人的香味,把他们肚子里的馋虫都勾起来了,可他们只能啃着干巴无味的豆饼,这一对比,他们都有流泪的冲动了,要不是还顾忌着自己不能给问剑山庄丢脸,他们都想豁出脸面去求束时初了。 束时初美滋滋地吃着自己烤好的野鸡,她知道出门在外可少不得要自己做吃的,因此早在家里时就准备了不少调味料,现在露宿在外不久正好用上了? 她这些天忙着赶路,体力消耗不少,饭量就不小了,因此愣是吃完了一只烤鸡和烤兔,还剩下另一个烤鸡,她就不打算吃了,留着明天当早晨,于是她把那只烤鸡收了起来。 闻越山他们眼巴巴地看着她收起那只烤鸡,非常想开口跟她说:“既然这只烤鸡你吃不完,那就不如卖给我们吧?” 但他们到底还有点自尊,放不下身段去跟人乞食,因此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烤鸡被收好了。 束时初把被自己啃光的骨头收拾好,埋在了破庙旁边,又漱了漱口,才回去,打算睡觉。 一夜无话,束时初很早就醒了,闻越山几人还在睡着,束时初见火堆还有些火苗,便又加了些柴草进去,重新生起了火,再把昨晚那只烤鸡拿出来,热了热,强烈的浓香瞬间就飘散出去了。 闻越山和岳光、金飞是被这浓香熏醒的,但他们醒了还不如没醒,因为醒了之后他们的肚子叫得更响了,连束时初都听见了,错愕地看了他们一眼,让他们羞耻得想挖个洞钻进去。 幸好束时初只是看了那一眼,并没有取笑他们,这才让闻越山他们脸上不那么烫了。 387、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2) 束时初吃过早饭,就给周明月解了穴,周明月僵立一晚上,早就浑身都麻了,这会儿穴道一解开,瞬间就噗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好了,穴道已经给她解开了,等浑身的麻劲过了之后,她就又活蹦乱跳了。”束时初淡淡地说道,“我希望她下次见到我的时候,能识相些,否则就不是点穴让她站一晚上那么简单了。” “是、是,师妹她肯定已经得了教训,再也不敢得罪您了,多谢女侠高抬贵手。”闻越山连忙对束时初说道。 束时初点点头,没再理会他们,骑上自己的马就离开了破庙。 “师兄!你们为什么不给我报仇?眼睁睁地看着那个贱女人离开?!”束时初离开之后,周明月终于恢复过来,可她刚一恢复,就咬牙切齿地埋怨几个师兄没能帮她报复束时初。 闻越山叹了口气,无奈地说:“师妹,我们几个加起来都打不过她的,你没意识到她点你穴的时候我们根本没反应过来吗?她有这样的身手,我们找她报仇那不是不自量力吗?” “我不管!你们就是不肯帮我报仇才这么说的,我一定会回去告诉我爹,让爹帮我报仇!你们这些窝囊废没保护好我,就等着被爹惩罚吧!”周明月满怀恶意地对三个师兄说道,凭什么自己受了一晚上的罪,可他们却能舒舒服服地过一晚上? “周明月,你能不能别这么刁蛮任性?你得罪了人家才被人教训了,这不是应该的吗?无理的人是你,你哪来的脸要我们帮你报复?”金飞到底年轻气盛,本来就又饿又累,山上的伤口还很痛,这会儿被周明月这么一威胁,脾气就上来了,他是问剑山庄的名门弟子,也是有自尊的,哪里能忍受得了被周明月这么踩着脸欺辱? 岳光虽然没说什么,但脸色也十分难看,显然对周明月也很不满了,闻越山看到这里,头更疼了,几个师兄妹难道要开始内讧了吗? 束时初可不知道几个师兄弟开始和山庄里饱受宠爱的周明月有了隔阂,她骑着骏马走了半个时辰左右,就到了一个还算繁华的城镇。 “这位大嫂,请问这城里最好的客栈是哪家啊?”束时初下了马,就问一个路过的大娘。 大娘见她风尘仆仆的,知道是赶路的人,于是很热情地说道:“咱们这洪城最好的客栈就是顺安客栈了,里面什么样的房间都有,价格公道,饭菜也很不错,据说主厨祖上曾经是御厨,做得一手好菜,你去那儿住肯定不会失望的。” “谢谢大嫂告知了。”束时初告别了大娘,便往顺安客栈去了。 顺安客栈果然不愧是最好的客栈,束时初还没走到那里,就远远地看见一栋三层的高大雄伟的建筑矗立,比旁边只有一层、二层的宅子商铺高了一大截,气派得多,顶层还插着一杆旗,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就是“顺安客栈”,旗帜迎风飘扬,十分惹人注目。 束时初微微一笑,牵着马就走了过去。 刚把缰绳交给小二,就听见从客栈大堂里传来的鼎沸人生,似乎还有说书人。 束时初走进去,点了几个菜和一壶茶,便坐在角落里,听着大堂上的人闲聊了。 原来刚刚说书人说的是江湖第一美人乐婉柔的事,说是她爹想给她比武招亲,广而告之江湖上的年少英才,让有意者就去顺剑山庄报名。 可乐婉柔并不想用比武来挑选丈夫,因为比起武功高强的武林英才,她更喜欢风度翩翩的斯文君子,可她爹不同意她找读书人,认为读书人跟他们武林中人合不来,因此她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了。 束时初从周围客人嘴里听到这事的时候,怎么觉得这顺剑山庄庄主和乐婉柔都不太靠谱呢?比武招亲,招到的是武功高强的人,但谁能保证武功高就一定品性好呢?要是招到个道德败坏偏偏身手了得的人,那不是亲手把自己的女儿推进狼窝吗? 还有乐婉柔大小姐,离家出走就离家出走呗,为什么闹得动静这么大啊?这下好了,全江湖都知道她离家出走了,她人在外面,顺剑山庄就无法把她护得处处周全,那有心之人难道就不会特意伪装成她喜欢的样子去骗她吗?毕竟全江湖人都知道她喜欢斯文俊秀的读书人了。 哦对了,顺剑山庄和问剑山庄的名字十分相像,这并不代表他们有什么亲近的关系,恰好相反,这两个山庄关系还和不好,毕竟同是练剑的门派,又同样在江湖上名声显赫,这不就让人拿来对比吗? 偏偏问剑山庄这十几年来有些没落了,没什么天赋出众的弟子,眼看就要后继无人;可顺剑山庄却蒸蒸日上,门下弟子优秀出色,已经在江湖上崭露头角,又有个江湖第一美人乐婉柔来提升名声,于是两个山庄差距越来越大,问剑山庄就越来越看不顺眼顺剑山庄,顺剑山庄也越来越瞧不起问剑山庄,其中又有些利益纠纷,恩怨情仇就更深了。 不过这些都跟束时初毫无关系,她现在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吃瓜人,毕竟江湖第一美人这名头总是很容易引起人的好奇心,束时初也不例外,要是有可能,她还想亲眼看看乐婉柔,看她是不是长得真的那么美。 “乐姑娘怎么就不喜欢江湖豪杰呢?咱们这些江湖儿郎多豪迈大气啊,个个孔武有力、英姿飒爽,那些整天念着之乎者也的书呆子,身无二两肉,手无缚鸡之力,连保护妻子都不行,怎么配得上咱们的第一美人?那不是糟蹋了吗?”一个下巴蓄着山羊胡的佩刀男子说道。 “书呆子有书呆子的好处啊,要是乐姑娘被欺负了,自己就能打回去,根本不怕被磋磨;可要是找个武林英才,乐姑娘都打不过人家,被人欺负了都没办法给自己讨回公道。”另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反驳道。 “呸!乐姑娘长得那样美,谁要是娶了她,怜爱都还来不及,谁舍得欺负她?你这不是杞人忧天吗?”又有另一个年轻的男子不赞同地说道。 “就是就是,我要是娶了乐姑娘,肯定把她当宝贝……”有那不自量力地人嬉笑道。 “呸,你长成这个熊样,还想娶乐姑娘,想得倒美!”其他人纷纷骂他没有自知之明。 388、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3) 束时初边吃饭边听着耳边有关乐婉柔的闲闻轶事,听得津津有味,正当她吃饱喝足,又听了一脑子江湖第一美人的传闻,想要离开之时,忽然听见外面传来几声女子尖利的叫喊,然后便看见闻越山和周明月几个走了进来。 周明月怒气冲冲的,满脸怒容,闻越山几个则一脸无奈地跟在她身后。 束时初顿时挑了挑眉,又遇到他们几个了,真巧,不过在这儿遇到也不稀奇,毕竟这是最大的客栈,闻越山他们几个是跟自己的心迹一样,当然会不约而同选择这个最好的客栈停留了。 他们几个没有看见束时初,周明月很任性地把一桌靠窗的客人赶走了,自己占了那位置,就大大咧咧地坐下了。 那桌客人看衣着打扮就是寻常百姓,哪里敢跟带着佩剑的问剑山庄弟子对抗?就只好敢怒不敢言地让出了自己的位置。 闻越山到底比周明月会做人些,知道强抢别人的位置十分不在理,但他无法阻拦师妹,只好不住地跟被赶走的客人赔礼道歉,好好一个名门正派的大弟子,却活成了专门给周明月收拾烂摊子的侍从,真是可怜。 束时初冷眼看着那几人,并没有上前去搭讪的意思,她又不指望从人家那里获得好处,更何况还得罪了周明月,自然不想去碍着人的眼了。 “这问剑山庄的人越来越不讲理了,到处仗势欺人,也不知道他们师门是怎么教导的?”束时初耳尖,听到左侧不远处有一个压低了的声音在不满地评论周明月的所作所为。 “怪不得问剑山庄越来越没落了,连门中核心弟子都是这种模样的,他们门派还有未来吗?”另一人也悄声说道。 束时初装作不经意般看向那儿,只见是两个年轻的男子在说话,看着像是江湖人士,都带着武器呢。 周明月他们已经点了一桌子菜,周明月还在喋喋不休地抱怨这个抱怨那个,连一桌子的美食都堵不住她的嘴。 周围的人现在已经不谈论乐婉柔了,而是时不时地偷偷打探几眼闻越山他们,显然周明月自报了身份之后,客人们就开始好奇起他们来了。 束时初对他们没什么兴趣,正想着离开的时候,忽然看见又有一个有些眼熟的人走了进来。 不好!居然是穆长卿! 束时初心中一凛,立马就想离开这里,免得被穆长卿发现,毕竟她之前可算是坑了他一把的,万一穆长卿想报复她怎么办?现在的她暂时还打不过这人啊。 束时初都观察好了大堂内的各处角落,预想了好几条绕开穆长卿的逃跑之路,正待实施的时候,忽然脑袋一清,想起自己现在是易容后的状态,穆长卿可没见过她现在这张脸! 哎,真是虚惊一场,束时初忍不住轻吁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冷汗,心想自己果真是做贼心虚了,居然没想起自己还有这个底牌。 于是自觉易容技术十分高超,穆长卿不可能认出她的束时初,顿时没了逃跑的心思,打算等穆长卿入座之后,自己就当做普通客人离开。 却不想穆长卿往大堂里四处扫视了一遍,就忽然往她这个方向走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束时初心中有些紧张起来,难道穆长卿的眼力这么厉害,自己都易容成这样了,就算亲娘来了,都不可能认得出来,可他却认出自己了吗? 正当束时初心脏跳得有些乱的时候,穆长卿已经走到了她面前,微微一笑,彬彬有礼地询问她:“这位姑娘,冒昧打扰了,不知道穆某能否和你拼个桌?毕竟这大堂里没有空余的桌子了,唯有你这一桌只坐了一个人,要是姑娘愿意的话,穆某定然感激不尽。” 束时初一愣,乱跳的心脏顿时恢复了正常,原来穆长卿并没有认出她,只是想和她拼个桌而已,是她想多了。 “可以,穆大侠请便。”束时初没了被识破真面目的担忧,立刻又变成那个淡定的女侠了,还笑着道,“我刚好吃完了正要离开,穆大侠尽管坐下来就是了,就是桌上这些残羹剩饭还得等小二来收拾一番。” “没关系,我可以等。”穆长卿这么说着,朝束时初温柔一笑,那样俊逸温和,轻而易举就能迷住姑娘的眼。 “姑娘有些眼熟,不知道穆某是否曾见过姑娘?”穆长卿忽然又冒出这句话来,束时初这回却并不认为他认出自己了,只是觉得他不愧是迷倒江湖万千少女、红颜知己遍天下的穆大侠,连跟人搭讪都这么熟练。 普通男子搭讪女子的技巧之一,不就是说那女子眼熟,仿佛前世见过吗?想不到堂堂穆大侠,也用这种手段泡妞,难道真的是桥段不怕老,有用就好? 束时初心里吐槽了几句,看着穆长卿的眼神就带上了些了然于心的意思,低声对他道:“穆大侠,你这招搭讪姑娘的招式有些老了吧?” 穆长卿一愣,意识到她话里的意思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说:“原来姑娘以为我在搭讪你?” “难道不是吗?”束时初反问道。 “你说是就是吧。”穆长卿意味深长地说道,忽然又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姑娘身上用的是什么香料?穆某从来没闻过这种味道,至雅至清,令人耳目一新,我很喜欢,姑娘是从哪里得到的?” 他这话有些逾越了,毕竟束时初只是跟他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可他却这样不避讳地询问女子用的香料,有些不妥。 但束时初却并不是那么敏感的人,更何况穆长卿提起的还是她擅长的香料,束时初就很有兴趣了,眉飞色舞地说道:“是我自己调配的香料,其他地方都没有的,你想要那是不可能了,而且这香料是我自己用的,独一无二,所以我也不能卖些给你。” 穆长卿顿时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来,眉目如画的脸在束时初面前那么一绽放,让束时初忍不住看迷了一会儿。 也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笑得这么勾人!束时初想着。 389、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4) 其实穆长卿本来并没有怎么注意到眼前这位独身一人的姑娘,还只是因为没座想要和她拼个桌才跟她说起了话。 却没想到他成功坐到她对面之后,就闻到了一种有些陌生又有些熟悉的香味,这香味十分特别,幽而不俗,雅而不腻,清而不浓,分外符合他的品味,而他对这香刻骨铭心,毕竟他混迹江湖这么久,可就是在这香味主人手里翻了船,差点毁了自己一世英名——幸好没人知道。 于是穆长卿出言试探,没想到这女人居然光明正大地承认这香是她自己调配的,是这世上独一无二,除了她就没人会有的,这不正好不打自招了吗? 原来那天晚上迷晕了自己的那个恩将仇报的女人就是眼前这个!穆长卿顿时又好笑又好气,这女人倒是滑不溜秋的,得罪了自己,还知道要外头换面易容,而自己也差点让她蒙混过关了。 可惜啊,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饶是她再小心,还是在香味上露了陷,让自己认出来了,偏偏她自己没意识到这点,真不知道她是心细还是心粗了。 穆长卿并没有揭穿束时初,他没再江湖上见过这女子,而这女子身上也有些古怪,配的迷药居然能迷晕他,再加上她自己配的香料,显然在制药上是有些才华的。 穆长卿整天在江湖里混,出现了能克制他的迷药,自然要多了解一下,否则哪天又被药倒了,那他就没脸出现在江湖当他的大侠了。 打定主意要把束时初了解个透彻的穆长卿,顿时心里就有了主意,问她:“姑娘是孤身一人出门吗?打算去哪里?江湖险恶,穆某跟姑娘有缘,不如一起结伴出行?也好有个照应。” 束时初一听,脑袋摇得跟破浪鼓似的,拒绝了,说:“不用了,虽然穆大侠为人君子坦荡,但我并不喜和不熟的人一起出行,恐怕要负了你的好意了。” 笑话,穆长卿这种到处是红颜知己的男人,跟他一起出行,她是生怕自己名声太清白,非要沾上点污泥吗? 穆长卿见状,并没有继续劝说,而是轻笑一声,说:“是我太唐突了,姑娘和我不过一面之缘,你不信任我是正常的,只是我以为江湖儿女,不必太在意小节,这江湖上多得是只见了一面就一见如故、志同道合之人,我以为姑娘和穆某是一样的……” 什么什么?束时初听着他这话,怎么觉得有点儿绿茶的味道呢?这是内涵我不和他同行就是不知好歹吗? 束时初蹙了蹙眉头,她跟穆长卿可没什么交情,干嘛要在意他的看法?于是她拿起自己放在一边的包袱,说:“穆大侠以后肯定会遇到和你志同道合、一见如故的同道中人,只是那人不是我,我也没有这个荣幸,我这就告辞了,穆大侠请自便!” “我认识一个香料高手,他调制出来的香能放倒江湖上一流的高手,还能以一敌千,要是用在两军对敌上,一人就抵得上万千人,他还曾制出过一种让人变成蓝色的香,闻到这种香的人皮肤和血肉都会变成蓝色——你知道要怎么样才能解了这种香,重新把血肉恢复成正常吗?”穆长卿浅笑着说出了一番话来。 束时初立马就被他的话吸引住了,顿时把要离开的念头抛到了九霄云外,抓住穆长卿的衣袖,双眼发亮地盯着他,十分激动地问:“要怎么解?” 穆长卿扫了一眼她揪住自己衣袖的手指,轻笑着说出了有些惊悚的答案:“放在火上烤,烤久了,血肉颜色就恢复过来了。” 束时初一怔,这个解法有点渗人啊,她忍不住看向穆长卿,却见他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像是在观察自己的神情,她不自在地放开他的衣袖,若无其事地说:“你认识的这个香料高手有点邪性啊,把人放在火上烤,那人还能活下来吗?” “只要手艺好,能活。”穆长卿云淡风轻的说道,“手艺不好,当然就死了。” 束时初一噎,哦,忘了面前这人也是个亦正亦邪的了。 不过到底是什么香料能让人的血肉变成蓝色啊?束时初好奇得挠心挠肺,心里像是有只小猫在挠,恨不得立马就知道那香料。 她有些哀怨地看着穆长卿,不得不承认,他抓住了自己的弱点,只好无奈地妥协了:“那个香料高手是谁?住在哪儿?我想去认识一下,不知道穆大侠可不可以为我引见一下?当然,我不会亏待穆大侠的,我可以送你一些不错的药。” 淘气的小猫猫终于钻进自己的笼子里了,穆长卿顿时露出个颇有深意的笑容来,对正眼巴巴地等着他答案的束时初道:“那人脾气有些古怪,躲在一处偏僻之处,从不与外人来往。如果我不是无意中救过他一命,他都不耐烦和我来往,你想找他是找不到的,除非我亲自带你去。” 束时初顿时失望极了,这种脾气古怪的高手果然不好轻易见到,要是不答应和穆长卿同行的话,那他摆明不会带自己去找那高人了。 束时初心中纠结不已,她想去找那位制香高手,不想和穆长卿同行,可不和他同行,那她就找不到那位高手。 最终,束时初叹了口气,说:“那能不能麻烦穆大侠一次,请穆大侠带我去找那位高手前辈?” “姑娘都开口求我了,我岂有不应之理?姑娘放心吧,我会带你去找到那位高手的。”穆长卿很快就答应了。 “不知道姑娘贵姓?我老是姑娘姑娘地叫,也显得太陌生了些,要是姑娘不嫌,叫我一声穆大哥、或者长卿哥哥也行。”穆长卿含笑说道。 束时初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还长卿哥哥?她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连忙说道:“那我就喊你穆大哥吧,我姓展。” “原来是展姑娘,真是巧了,我前两天刚认识一个姑娘,她也姓巧。”穆长卿像是不经意般提起道。 束时初浑身一僵,想起自己跟穆长卿提过“展初”这个名字,大意了,差点露陷!她忍不住捂了捂胸口。 “呵呵,那可真是巧了,大概姓展的人挺多吧。”束时初心虚地说。 390、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5) 束时初只对穆长卿话里那个制香高手感兴趣,缠着他问了许多那高手的事,穆长卿本身就是用那人来当鱼饵钓住束时初的,自然很配合地说了那位高手的趣闻,把束时初的好奇心吊得高高的。 正当两人说得起劲的时候,忽然一个满是激动的声音尖叫着喊了起来:“郎玉公子穆长卿?!” 束时初忍不住朝那喊出声的人看去,那人已经涨红着脸走了上来,紧张又激动地再次确认了一遍:“阁下就是穆长卿穆大侠吧?” 穆长卿脸上的笑险些维持不住,他这时候和束时初聊得正起劲,并不想跟莫名其妙的陌生人寒暄,但奈何他就是这么一个风度翩翩的君子人设,否则也不会有个“郎玉公子”的雅号,便只得耐着性子对那人点了点头:“是我。” “真的是穆大侠!”得到穆长卿肯定的回答,其他竖着耳朵听着的客人便也激动起来,个个双眼发亮地看着穆长卿,像是看到什么传说中的人物一样。 穆长卿也确实是武林中的传说人物,天赋出众、武功一流的青年才俊,年轻俊美,不仅是江湖上的姑娘倾慕他,连其他少侠公子也对他的本事很钦羡。 “穆大侠居然出现在这里?跟我在同一家客栈吃过饭,我可以说出去吹一整年的牛了!” “穆大侠果真如同传言中那般温润如玉、俊逸非凡啊,怪不得能迷住那么多人!” “听说有很多女侠经常追着他满江湖跑呢!” “那现在他面前那位姑娘就是他的某个红颜知己了?” …… 束时初本来正津津有味地听着众人对穆长卿的议论,但没想到就听见了自己被人编排成了穆长卿的红颜知己,这就令她很不爽了,于是她美目一冷,瞪着那个说她是穆长卿红颜知己的人,眼神凶狠地警告他:“我跟穆大侠也是第一次见,别胡乱编造谣言!” 那人被束时初的眼神吓得瑟缩了一下,慌忙低下头去当个鹌鹑了。 被束时初那么凶狠的眼神瞪了一遍,那些人才不敢编排她和穆长卿的绯闻了。 “抱歉,是我给展姑娘你造成了困扰。”穆长卿认错认得很利索。 束时初本来之前因为他说了那位调香高手的事,对他印象好了不少的,但现在被人看见自己和他坐在一起,就被编排上了,心情一下子就被败坏了,因此对上罪魁祸首,她没好气地说:“你确实是给我造成了困扰,不知道你得多风流多情,才会给别人留下个只要跟你靠的近的女子,就是跟你有一腿的错觉。” 听见束时初这么不客气地一说,穆长卿自己也心虚,摸了摸笔挺的鼻梁,才说道:“其实我也不是很风流多情,大概是因为脾气比较好,那些姑娘才更愿意和我相处吧。” “那就是招蜂引蝶了,不是多情就是滥情。”束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其实她对穆长卿风不风流不在乎,毕竟他和别人都是你情我愿,外人没有资格质问,但要是这火烧到无辜的自己身上,那就不一样了。 穆长卿更尴尬了,他不想因为自己身上这点绯闻就把人吓跑了,便试探着问束时初:“要不然咱们现在就离开这里?” 束时初看了眼才刚上桌的饭菜,说:“这桌菜不能浪费了,你还是吃了再走吧,我先去楼上找间房休息一下,等明天咱们再出发去找那位制香高手吧。” “也行。”穆长卿答应了,他可不能再惹恼束时初了。 束时初离开之后,那些人立刻就主动上前来找穆长卿说话了:“穆大侠,刚刚那位姑娘是谁啊?可真凶。”一个自来熟的江湖男子问道。 其他人也都好奇地看着穆长卿,穆长卿摇摇头说:“不清楚,我也是今天才跟她第一次见面,还是因为没桌了要和她拼桌才搭上话的。” “哦哦,原来是这样的。”江湖男子点头应和。 “穆大侠,我是铁守门的蒋狩,我对你慕名已久,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能和您切磋一下武功?”另一个佩刀的少侠出声问道。 “抱歉,我现在还没吃上饭,已经饥肠辘辘的,不知道大家能不能先让我用了饭再说?”穆长卿淡笑着说道,虽然语气客气,但大家对上他没什么笑意的眼神,莫名地感觉到了他的不悦,顿时心中一凛,这才退下了,让穆长卿得以安静地吃饭。 这就是名气太大所带来的麻烦了,穆长卿只要外出被人认出来了,就免不了会被人当成什么珍稀物品一样围观。 束时初这种初出江湖的人就没这些烦恼了,她回房睡了美美的一觉,才到下午,于是就离了客栈,打算去外面逛逛街,女侠也是爱逛街买东西的。 她在一个小摊上买了糖炒栗子,边走边吃,看着喧闹的人群,熙熙攘攘的烟火之气,觉得分外惬意。 不过这惬意很快就被打破了,因为遇上了一桩经典的“卖身葬父”,披麻戴孝的那姑娘跪在被破草席卷着着的“她爹”身边,哭得哀哀戚戚的,十分可怜,周围围了一圈的在看热闹。 “真可怜啊,爹死了都没钱买棺材,听说家里被洪水淹没了,他们是逃荒逃出来的……” “这姑娘也太孝顺了,肯卖身葬父,是少有的孝女啊。” ……周围人议论纷纷,但并没有人想要买下这姑娘。 并不是大家嫌弃她身上带孝,买回去晦气,而是因为这姑娘的卖身钱一般人出不起。 “姑娘,你这卖身钱定低一点吧,这么高,哪有人出得起价啊?”一个好心的大娘劝道,“要是耽搁太久,你爹身上都不好闻了。” 那披麻戴孝的姑娘抬起哭得双眼红肿的小脸,边哭边说:“并不是小女子想要把卖身钱定这么高,而是我不想委屈我爹啊。他临走之前已经三天水米不进了,我不能让他当个饿死鬼,就需要钱置办一桌酒席祭奠他,他现在已经走了,还背井离乡,死了都无法回到老家……我没办法带他回去,那总得给爹置办一副好棺木入土吧?” 391、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6) “还有,我爹他一辈子没穿过一身好衣服,到临终了穿的还是破破烂烂的,衣不蔽体,作为女儿,我总不能让他这样不体面地离开,否则去到地下都会被其他鬼欺负的……所以我还得给他准备好体面的寿衣、寿鞋……大娘,您说,我要让爹爹体面地离开,不就得花多些钱吗?我身无分文,只有我自己了,卖身钱定高了我也是无奈之举啊!” 那孝女哭得更惨了,其他人听见她说的这番话,心中那点疑虑立刻就消失了,人家都解释得这么清楚了,卖身钱要得那么高,全是为了爹啊,这是多好的孩子啊! 那位劝说她的大娘听了,忍不住感叹道:“还是你考虑得周到,处处都为你爹打算好了。” “是啊,真是世间少有的孝顺女子!” 其他人也纷纷赞叹道。 束时初在一旁看了,只觉得十分荒谬,现在的百姓这么好骗的吗?他们真的相信了这姑娘的话,看不出这姑娘的不妥? 她震惊地观察了围观的人群,发现他们是真的认为这姑娘是孝顺女儿,还感慨不已,说她虽然可怜,但即使卖身也要好好安葬父亲,很值得人敬佩。 束时初:……这时候的人真是单纯啊。 她倒是不知道应不应该戳穿她了。 束时初想看看会不会真的有人出钱买她,便在一旁等下去了。 “展姑娘。”正当她吃糖栗子吃得专心致志的时候,忽然肩上被人拍了一下,就听见身后的声音。 一个高大的身影便走到了她身旁,“展姑娘,你在这儿看什么呢?看杂耍吗?” 束时初看着忽然冒出来的穆长卿,意味深长地说:“是啊,看杂耍。” 穆长卿这会儿看见了卖身葬父的那姑娘,听见束时初意有所指的话,便忍不住轻笑道:“展姑娘觉得卖身葬身是杂耍?会不会有点冷血了?” 束时初用探究的目光把他看了一遍,挑眉问道:“难道你不觉得这是杂耍?” 穆长卿看了一眼那姑娘,听着周围人的议论就明白了情况,喉咙里溢出充满磁性的笑声,说:“我倒觉得更像一出精心排练好的戏剧。” 束时初讶然地看向他,穆长卿好笑地说:“在展姑娘眼里,我就是这么愚蠢的人?” 束时初摇头:“我以为你怜香惜玉惯了,见到可怜的小美人怜惜还来不及,哪里会怀疑她呢?” 穆长卿无奈地叹了口气:“看来展姑娘对我的误解还挺深的。” 束时初轻咳了一声,没有再继续说这个话题,而是问道:“你觉得会有人买下这姑娘吗?” “肯定会有。”穆长卿说得很笃定。 “为什么?”束时初好奇地问,“她定的卖身价可不低,普通人买不起吧,五十两银子足够五口之家过一两年了。” “所以她的目标就不是普通人啊。”穆长卿微笑道。 束时初想了想,便了然了:“你说得对。” 穆长卿又继续说道: “能随手出得起五十两银子买一个丫鬟的人,家中肯定是豪富之家,不在乎这点钱。而舍得出五十两银子钱买她,那人肯定出手大方,不是个小气的,说不定还有点善心,那她成了那人的人,待遇不会太差;如果那人纯粹是为了她的姿色买她,以那姑娘的心机,更能利用好自己的姿色往上爬……怎么算,她都是利大于弊。” 穆长卿正跟着束时初说这些话的时候,就有一个带着几个仆从,衣着富贵华丽,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出身的年轻男子走到了卖身葬父那姑娘面前,开始问起话来。 “哦哦,真的有傻子上钩了呢。”束时初幸灾乐祸地说道。 “那位公子会买下她吗?”束时初问穆长卿。 “大概会吧,这个年纪的男子正容易有拯救天下苍生的伟大梦想,现在正好遇到身世悲惨的姑娘,不就得出手相助了吗?”穆长卿笑眯眯地说道。 懂了,就是中二病犯了,十七八岁的男子喜欢怜贫惜弱,正好那个“弱”还长得楚楚可怜,仿佛他不救就不能活了,哪个年少慕艾的男子能拒绝得了成为一个弱女子的拯救神明? “要被人当成肥羊宰了。”束时初没什么同情心地说道,说不定那位公子还觉得自己十分伟大呢。 “唉!难道他们看不见那姑娘脚上那双干干净净的绣鞋吗?还有麻衣下露出来的衣袖虽然不是什么好料子,但却洁净完整,这些人难道不会怀疑一下,一个父亲死了都没钱下葬的姑娘、说是从家乡逃难出来身无分文的姑娘,身上穿的衣服、脚上的鞋为什么完好无缺还干干净净吗?”穆长卿十分疑惑地说道。 “是啊,就算没看见她的鞋和衣服,但身上披着的麻衣总是看得见的吧?她不是身无分文,父亲死前都衣不蔽体吗?那她披的麻衣哪里来的?”束时初也觉得神奇,为什么大家都对这些很明显的破绽视而不见。 “咱们要去揭穿她吗?”束时初问穆长卿。 穆长卿却忽然脸色一凝,说:“不用咱们揭穿了。” 他话音刚落,围观的人群忽然惊慌失措地往四周逃散,边逃还边尖叫:“杀人了!杀人了!” 束时初精神一震,看向事发之处,就见那位卖身葬父的姑娘正举刀去刺那位富贵男子,那富贵男子吓得屁滚尿流,边捂着伤口边求饶:“别杀我,别杀我……我给你钱!” 富贵男子带来的几个仆从想上前救人,但却被另一个人拦住了,那人就是之前被破草席卷着的“死人”,没想到人家活着,还能跑回来杀人。 “害死我姐姐的狗贼!我要让你给姐姐偿命!”卖身葬父的姑娘一边凶狠地刺富贵男子,一边仇恨地说道,手下的动作犀利又迅速,没几下,被她抓住的富贵男子就浑身冒血,双目圆睁,瘫软倒地了。 而他的那几个狗腿子也被扮作死尸的老人杀了。 束时初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切的发展,没想到这不是杂耍也不是戏剧,更不是心机女攀附权贵,而是一出复仇记啊! 392、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7) 富贵男子已死,卖身葬父的姑娘和那位扮作死尸的老人很快就趁乱离开了,等到官府的人到来,凶手早就没影了,只留下几具鲜血淋漓的尸体。 束时初和穆长卿也早在那两人作案后离开了,免得卷入这桩杀人事件里。 因为作案的那两位并没有掩饰自己的容貌,因此官府很快就张贴了画像要通缉两人,这事因为是在闹市发生的,引得全城的人都议论纷纷。 被杀死的那个富贵公子是刺史的儿子,只是这人小小年纪就是个惯会仗势欺人的,又好色,经常寻花问柳,甚至有时候还强抢良家妇女,作恶多端,不知道害了多少人,城里的人对他向来都是敢怒不敢言的,如今听说他被人杀了,明面上不敢说什么,但私底下不知道多少人高兴地说杀得好。 唯一的儿子被杀了,刺史大人气得封了城来搜寻罪犯,根本不管有没有引起众怒。 束时初和穆长卿本来打算出发去找那位制香高手的,但这回城门封了,他们只好暂时留在客栈里了。 “展姑娘在做什么?”穆长卿来找束时初,就看到她在房间里摆弄那些瓶瓶罐罐,神情十分专注,而随着她的动作,沁人心脾的香味就飘了出来,穆长卿忍不住多闻了几下。 “在调配一些香水。”束时初回答道,用特制的银针管吸出一个瓶子里的液体,挤到另一个瓶子里,又用另外的银针管吸取另外的液体,滴入同一个瓶子里,然后轻轻摇晃,使两者相融,又过了一会儿,她又重复了以上的动作,加入另外两种香液。 穆长卿看着她认真严肃工作的样子,莫名地不敢打扰她,只好在一旁安静地看着,并没有开口。 知道束时初调配好了她想要的那种香味,摘下手套,才开口道:“你这调香的方法倒是和我那位会制香的朋友不一样,他用的是各种原料的细粉,而你用的却是融成精华的水,真是新奇又有趣,我那位朋友看见你这样制香,肯定恨不得研究透彻。” 束时初把调配好的香水放到鼻子下闻了闻,又滴出两滴在手指上,往自己的耳后、锁骨处抹了抹,才说:“比起熏香,我更喜欢香水,用着方便。你闻闻看我这新配的香水好不好?” 她说着凑过来,把手上那个小瓶子递给他。 穆长卿却愣了一会儿,见她靠近,便不由自主地把视线放在了她刚刚抹了香水的几个部位,见她小巧精致的耳垂如同白玉般晶莹剔透,玉雕似的锁骨玲珑…… 等他意识到自己看得是什么地方的时候,顿觉自己唐突了,便忍不住有些心虚,他看向束时初,见她毫无所觉,顿时松了口气,但不知为何又觉得有些心塞。 他接过那个小瓶子,用手在瓶口处扬了扬,淡雅清新的香味儿就飘了出来,既不会浓郁过头,也不会太淡了闻不见,而是恰恰正合适,他真心实意地称赞道:“展姑娘新配置的这香水很好,香气怡人,令人闻之忘俗。” 束时初一听,顿时心花怒放了,眉开眼笑地说道:“我也觉得还不错,既然你喜欢,那我送你半瓶吧。” “好啊,那我就却之不恭了。”穆长卿笑着道,其实他这种经常在江湖漂的人,根本不喜欢用香料或香水,毕竟少不了打打杀杀,弄得浑身香喷喷地跑去杀人,这不是嫌自己命太长了,故意要留破绽给别人吗? 但这香水是束时初送的,穆长卿就不想拒绝了。 他如今越发觉得束时初的身份来历扑朔迷离,喜欢制香,技术还很高,十分注重生活的舒适和享受,追求精致完美——谁家出门在外还带着几十个瓶瓶罐罐制香啊? 哪家的江湖儿女像她这样精致?即使是江湖第一美人乐婉柔出行,也不会像她一样,衣裙虽然低调朴素,但裙边绣的花用的线都是珍贵稀有的,布料就更是了,而她还一天换一身,每一身都是外人看不出的奢华,还有耳坠子,穆长卿眼力很好,不会认错那些红宝石、绿宝石是真的。 她天天换着不同的珍贵首饰戴,也不知道她那不大的包袱是怎么装得下那么多东西的,穆长卿有时候都想问问她到底是怎么收拾的行李。 束时初可不知道有个男人会这么留意自己的衣裳首饰,她这些衣服首饰都是在家里的时候准备的,早早就放在伴生空间里了,想换就直接换,根本不用放在包袱里。 束家本身就豪富,家里人又宠她,她当然穿戴的都不是便宜货,为了不引人注意,她还特意往低调里做了呢,只是没料到有个对她起了很大兴趣的人会盯着她罢了。 束时初把香水分了穆长卿一半,就把他赶走了,毕竟这是她的房间,他留得太久了不好。 城门封了好几日,两个通缉犯都没有捉住,但百姓们的怨气和怒火越来越大了,刺史在爱子死后被气昏了的脑袋终于恢复了冷静,知道自己不能封城太久,否则引起民乱,那他头顶的乌纱帽就戴不稳了,于是承诺第二天就开城门。 此时已经是封城的第三天了,也就是说,第四天城门才会打开,于是开城门最后的这一天,官府搜寻罪犯的举动就越来越急了,毕竟要是不抓紧这最后一天捉人,那等城门开了,通缉犯岂不是能趁机逃了? 束时初在客栈里都明显感觉到气氛的压抑和紧张,不过她的身份和路引以及长相都和犯人毫无相似之处,因此捕快们询问了几句,就取消了对她的怀疑。 这天晚上,束时初早早睡下了,因为明天要早起,和穆长卿约好了要出发去找他的制香朋友。 但似乎事情总是来寻找她,她只是在自己房里睡着,忽然就听到门外有两个轻不可闻的脚步声,正是朝着她的房间走来的。 束时初顿时从床上起来,在黑暗中看向自己紧关着的房门,难道这是又来了两个采花贼? 393、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8) 束时初所在的房门只是有个门栓拴着,其实并不太稳当,防君子不防小人,但现在,束时初听到那个门栓被人轻轻地移开了。 她手里捏着沾了迷药的银针,打算等人一进来,就先下手为强,干了他们。 门栓被人从外面移开后,房门就悄无声息地打开了,进来两个身形瘦小的人,看不清男女,束时初眯了眯眼,手上轻轻一动,十几根银针就飞速地射向那两人。 那两人浑身一僵,很快就噗通噗通地相继倒在了地上,连个防备或者抵抗的动作都没有,显然武功并不高,连束时初飞暗器的举动都没意识到,就中了招。 束时初点亮了油灯,便看见两个浑身脏兮兮,看不清面目的人倒在地上,她举着油灯往前仔细看了看,拂开他们脸上的头发,便眯了眯眼,有些惊讶,因为这两人并不是偷东西的小贼或者来采花的采花贼,而是那两个杀了刺史儿子的通缉犯。 那位姑娘换了一身男人穿的灰黑色短打,脸上还抹了灰,掩盖住了容貌,头发也散乱地披下来,显然是打算女扮男装逃脱追捕,只是不知道怎么逃到客栈里来,还非常不幸地找到了束时初的房间。 而那位老人,则只是粗粗用灰掩盖了一下样貌,其他的并没有多大改变,要是巡捕来了,肯定一下子就能认出他来。 束时初看着晕倒的两人,发起愁来,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他们两个。 如果他们是十恶不赦的罪人,那束时初肯定二话不说直接把他们交到官府领赏金,但他们并不是啊,他们只是为了被害死的姐姐女儿报仇才杀死刺史儿子的,束时初在这两天里也从其他人口中知道了刺史儿子才是个无恶不作的坏人,这两人杀了他都算得上是为民除害了。 如果她把这两人交给官府,那不是为虎作伥了吗?而且束时初自己也并不是什么嫉恶如仇的正直之人,在她看来,设下圈套杀了仇人是很正常的事,所以她反而有些喜欢这两个敢于反抗和报仇的人的。 可是这两人偷偷摸摸地找到她房间里来不知道是想做什么,这让束时初有些不高兴,显然这两人不是想躲藏在她房间,就是想利用她,她讨厌这种自作主张就想利用她的人。 现在,这种矛盾的心态就让束时初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他们了。 但她还是拿了解药先弄醒了他们,当然,是半解药,让他们清醒了,但行动能力却并没有恢复。 那两人很快就清醒了,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地上就是一惊,就想马上逃离,但他们动不了,惊慌之下四处张望,便看到了端着油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的束时初。 “你想干什么?”那个老人慌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动不了,就知道自己栽了,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他又无能为力,便只好努力冷静下来,凶狠地问束时初。 “这话应该说我来问你们的吧?你还恶人先告状,问起我来了?”束时初嗤笑道,“这是我的房间,你们大半夜的偷偷摸摸进来,想做什么坏事?继续杀人?!” 束时初这话一出,两个人的脸色都很难看,显然意识到束时初认出他们两个就是刺史大人封城搜寻的人了。 “姑娘对不起,请原谅我们的冒犯,我们只是想找个躲藏的地方,并不想对姑娘做什么……”白秀秀立刻眼眶一红,泪珠滴答滴答地往下掉,可怜兮兮地对束时初说道,“我们杀了那恶人也是迫不得已,如果我们没有杀他,那就是他来杀我们了,我们现在走投无路了,那狗官搜查得越来越严,我们慌不择路才找到这里的,求求姑娘可怜可怜我们两个被恶人迫害的人吧……” 她边哭着边用哀求的眼神看向束时初,束时初挑了挑眉,这姑娘脑子还挺灵活,都会示弱来寻求同情和保护了。 “姑娘,那恶人要是不死,不知道多少如同我姐姐一样无辜可怜的女子会被他所害!特别是姑娘这样年轻貌美的独身女子,他要是遇见了,肯定会强取豪夺强纳了去……”白秀秀又继续哭诉,“光是咱们村里,短短半年时间,就有五个姑娘被他强抢进府,而其中三个已经被折磨死了,我姐姐就是其中一个!您说,他这样作恶多端的人难道不该杀吗?” 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口才很好,想要说服束时初帮助他们。 束时初确实对她的机灵刮目相看,但也不想让他们这么轻易就过关,于是她说道:“我可以帮你们,但你们拿什么当回报?我可不是什么好人,帮人是要报酬的。” 白秀秀听说她可以帮自己,顿时眼睛一亮,但听说她要报酬的时候,眼里的光就又黯淡下去了,因为他们现在是逃犯,身无分文。 “我、我身上没有银子……”她难过又失望地说,然后试探着问,“能不能以后还?” 束时初都被她的话气笑了:“那万一你们没有以后了,那我岂不是白费力气了?” 这时候,刚刚在一旁沉默了许久的白老头却出声了:“我身上有一块残缺的藏宝图,不知道能不能当报酬?” “藏宝图?”束时初眉头一抬,有些意外,但还是有些兴趣,便问,“这藏宝图你哪里得到的?该不会假的,拿来随便糊弄我吧?” 白老头说:“我年轻的时候太穷,跟人下过墓,这藏宝图就是在一个墓穴里找到的,不可能是假的。” “你年轻的时候找到的?那你这几十年都没有去找过吗?”束时初又问。 “找过,但没找到,这藏宝图太神秘,又是残缺的,我无法解密出来,根本找不到正确的位置。”白老头很诚实地回答。 束时初对宝藏的态度是可有可无,于是她顿时没了兴趣,说:“你这是给我开空头支票吧?你花了大半辈子都没找到宝藏,给我,我也找不到啊。” 白老头有些急:“我看姑娘不是寻常人,你的能力肯定比我一个普通老头强,我找不到,不意味着你找不到啊。” 394、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19) “可就算找得到,那也要花费我很多时间和精力,说不定最终所得还抵不上我为寻找这期间所花费的钱财。”束时初又说道。 “……”白老头顿时被她的话一噎,他这大半辈子都花在了寻找这宝藏上面,自然知道束时初说得很对,但此时除了这藏宝图,他就再也没其他可以拿来请求她帮忙得的了,因此他怀着最后的希望,说出了另一个重要的消息,“姑娘最近有没有发觉江湖上很热闹?不仅仅是那些大门派活跃了起来,就连许多已经退隐江湖的大侠都出来了。” 束时初听他这么一说,顿时来了精神,兴奋地问:“这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吗?” 白老头点点头:“是为了前朝的宝藏,传说前朝末代皇帝在国家彻底灭亡之前,就让人悄悄地把国库里的钱财都藏起来了,想留到以后复国使用,但后来那末代皇帝没能逃走,被杀了,那些被他运走的财宝就失去了下落,到现在都快两百年了,还没有人找到。 但最近两个月,江湖上就有了传闻,说是前朝皇室财宝的藏宝图流传出来了,于是大家都蠢蠢欲动,毕竟是那么大的一笔财富,谁得了那就是名副其实的富可敌国了,即使那些名门正派都无法抵抗这个诱、惑。” 束时初听完了这个十分经典的传说,那点兴奋就消失了,这个传闻怎么看怎么不靠谱,像个专门给江湖人设套的陷阱,说不定幕后散播这消息的人,就是要搅乱这江湖,把江湖上的势力一网打尽。 “你该不会想说,你得到的那张残缺的藏宝图有可能就是前朝皇室的藏宝图吧?”束时初直接问白老头,“可你这藏宝图不是在十几年前找到的吗?跟近两月江湖传说的藏宝图时间上相差很远了吧?还有,你当初盗的那墓难道是前朝的陵墓?” 白老头摇了摇头:“不是前朝陵墓,但是是前朝一个有名的太监的墓,那太监名为张英。”说完,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束时初。 束时初立马就明白了,张英是前朝末代皇帝身边最得用的太监首领,很得皇帝信任,权倾天下,据说甚至还可以替皇帝批奏折,如果说他有一张前朝皇室财宝的藏宝图,可信度是很高的。 “不是说他在前朝灭亡了之后就不知所踪了吗?不是没人知道他的下落?你怎么确定那是张英的墓?”束时初又问。 “我在他的棺木中找到了他的身份证明,还有很多前朝皇帝专门御赐给他的珍宝,这些是能与史料记载对上的,所以那肯定是张英的墓。”白老头很笃定地说。 束时初便暂时相信他了:“那好吧,你们可以用那张残缺的藏宝图换我的帮忙。” 白老头顿时喜出望外:“多谢姑娘了!我和小女感激不尽!” 白秀秀也十分高兴,说:“我们也不敢乞求太多,只希望姑娘明天城门开的时候,帮我们出城就可以了。” “可以。”束时初答应得很痛快,说着就把另一半解药喂给了他们,过了一会儿,这两人就彻底恢复了行动能力。 白老头从贴身的衣物中取出一个信封,拿出那张保存得很好的藏宝图,依依不舍地递给束时初,说:“这张藏宝图就送给姑娘了,希望姑娘能成功解密出来。” 束时初接过来一看,上面画了十分复杂抽象的图案,看着像杂乱无章的乱画的线条,根本不像地图,怪不得白老头花了大半辈子都无法找到这所在之地呢,束时初看了也一头雾水,但现在不是解密的时候,她就把藏宝图收了起来。 “我会给你们易容成另外的人,跟你们现在的样貌没有丝毫相似之处的那种,明天我也要离开,到时候你们跟着我一起出城就行了。”束时初很干脆地说道。 “你会易容?”白秀秀惊喜地问,她自己也想过要易容离开,但她不会这门手艺,因此只能粗陋地用泥灰抹脸,简单粗暴,但很不保险,只要用水一抹,就原形毕露了,这会儿听见束时初会易容,自然高兴得不得了。 束时初点头,看了她一眼,说:“放心,我易容的技术还是不错的,保证易容之后你亲爹都认不出你来。” “那可太好了!”白秀秀高兴极了,白老头也一脸激动地看着她。 束时初让他们在桌前坐下,找出自己的易容工具,便开始给两人易容起来。 因为白秀秀现在穿的是男装,束时初就干脆把她易容成一个惟妙惟肖的少年。 她先把白秀秀脸上的脏污擦干净了,然后拿出自己调配好的易容药水,给白秀秀脸上涂了一层白色微黄的伪装,之后便用一根古里古怪的笔,开始给她化妆,这化妆并不是普通少女为了好看的化妆,而是会改变眼睛形状、鼻梁高地、嘴唇大小等变化十分明显的改妆。 白老头在一旁看着束时初慢慢地帮女儿易容,看着女儿从一个脸色清丽、五官柔和的少女渐渐变成一个肤色微黄、五官偏硬朗的容貌平凡的少年,震惊得眼睛都瞪圆了,如果不是他亲眼看着女儿是怎么变化的,他真的不敢相信面前这不但改了容貌、甚至连性别都一并改了似的憨厚少年是自己的女儿! 束时初把仔细捏成的“喉结”粘在白秀秀的脖子中间,又用易容药水把喉结边缘细细地与周围的皮肤融合在一起,确定天衣无缝了,才满意地停了下来。 “这……这就易容好了?”白老头怔怔地问。 “还没有。”束时初说着,拉起白秀秀的双手,把她的手部皮肤涂成跟脸色一样的颜色,又特意把她的手指关节加粗,变成做惯了粗活的少年的手,才说:“现在易容了。” 白秀秀一听见她这么说,便连忙拿起铜镜仔细地看自己的面容,看着镜中陌生的少年,她震惊地脱口而出:“这是谁?!” 说完才反应过来,这不就是她自己吗?意识到这点,她眼睛放光地摸上自己的脸,说:“真的很像啊,没有丝毫破绽……” 395、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20) “只要你明天举止行动别像个姑娘一样就行了,要像个爽朗大方的男子,否则露馅了可别怪我。”束时初提醒她。 白秀秀脸色一肃,点头道:“我明白,我现在就好好练习男子走路的姿势!”说着,她便在一旁纠正自己的形态步伐。 束时初便开始给白老头易容了,既然女儿变成男子了,那他这个老头就变成老太婆吧!束时初询问了一下白老头的意见,白老头很爽快地同意了她的提议,毕竟改了性别才更容易迷惑住人,他又什么好不愿意的? 把老男人易容成老女人可比把少女易容成少男容易多了,毕竟年轻男女脸上光洁,神态面容能看得一清二楚,但老人的脸上皱纹丛生,许多老头老了长得像老妇人,而有些老妇人长得像老男人,这些都是很常见的,所以束时初要把白老头易容成白大娘,那可简单多了。 没用两刻钟,白老头就变成了一个头发花白、面容苍老、皱纹丛生的老妇人,发髻也挽成了妇人的发型,这会儿即使他站在他本人的通缉画像旁边,也没人能认出他就是通缉画像上的人。 白秀秀看着变了个人的爹,又惊讶得长大了嘴巴,然后就是惊喜了:“爹,你现在变成这个样子,我都险些认不出来了,官府的人就更别提了!” 变了个性别,白老头虽然有些不自在,但也很高兴,对束时初谢了又谢。 “别急着谢我,易容了样貌并不代表你们就安全无忧了,个人的行为举止才是最容易露陷的地方,你们抓紧时间熟练一下各自新身份的行为举止,还有声音和称呼等问题,别栽在了这些小细节上,功亏一篑。”束时初提醒他们。 “女侠说得对!”白秀秀已经把束时初当成了自己最敬佩的人,称呼都变得敬重起来,忙不迭地下保证,“我一定会努力熟练新身份的言行举止,保证不露陷!” “那你们练吧,我要睡了,今晚被你们一吵,觉都睡不了!”束时初嘀咕道,便打着哈欠往内室去了。 留下白秀秀和白老头心虚不已,毕竟是他们打扰了束时初的睡眠时间。 虽然睡得很晚,但束时初还是按时起来了,她换好衣服出去,白老头父女俩正趴在桌上睡着,束时初便喊醒了他们:“起床准备一下,我们吃过早饭就该走了。” 白秀秀和白老头一下子就惊醒了,刚醒的时候还很警觉,但一看到束时初,就恢复了昨晚的记忆,松了口气,白秀秀讪讪地说:“我们昨晚练了很久才不小心睡着的,并不是偷懒。” 束时初无所谓地说:“你们能不能成功骗过城门口的守卫,我个人是无所谓啊,如果你们露陷被发现了,那我自己逃走就行了,你们也连累不了我……” “那是,那是,如果我们自己露陷了,女侠不用管我们,我们不会埋怨你的。”白秀秀摸了摸鼻子说道。 束时初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便领着两人下楼了,正好在大堂里看到穆长卿已经吃起来早饭,束时初便走了过去。 穆长卿看到是她,便问道:“东西收拾完了?” “收拾完了。”束时初做到他面前,又让白家父女坐下,对穆长卿介绍道,“这两人是我的远房亲戚:苗大娘和她儿子苗石头。” 然后又对那两人道:“这位是穆长卿。” “穆长卿?”白秀秀震惊地低呼出声,“是那位郎玉公子穆大侠吗?”她眼睛都亮了。 束时初点了点头,好笑地对穆长卿道:“看来你的名声果然很响啊。” 穆长卿谦虚地笑了笑,说:“过奖了,只是虚名罢了。”然后又对白家父女道,“苗大娘、苗公子早饭想吃什么?穆某今天请客。” 白秀秀见到传说中的郎玉公子已经十分激动,这会儿听见他要请自己吃东西,就又惊喜又紧张了,涨红了脸结结巴巴道:“我、我都可、可以。” 束时初看了她通红的脸,感慨自己的易容技术高超,即使做出如此激动丰富的表情,她的脸丝毫看不出异样,十分正常。 白家父女俩大概真的很崇拜穆长卿,跟穆长卿说了许多话,束时初在一旁安静地吃着东西,并没有加入进去。 半个时辰之后,他们终于聊完了,束时初也早就吃饱,结账之后,四人就离开了客栈。 因为束时初和穆长卿自己是有马的,为了不拖累两人的行程,白家父女俩便去买了一辆破旧的二手驴车。 到了城门处,果然有许多出城的百姓在排队,还有好些官府的人在严密地检查他们的身份以及出城路引,显然刺史虽然答应了开城门,但依旧没放弃搜寻通缉犯,还聪明地把重点放在了出城的人身上,检查得非常严格。 白家父女既然想到了会逃亡,自然是各种身份证明和路引早早就准备好了的,并不需要太担心。 “不要慌张,越慌张越容易露陷。”束时初低声提醒他们。 穆长卿耳朵动了动,像是不经意般看向束时初,又重新打量了一番“苗大娘”和“苗石头”,这一回他虽然没看出他们身上有什么不妥,但也许是因为听到了束时初那句话,疑心生暗鬼,他现在就总觉得苗家两人有些别扭和违和之处,但到底违和在什么地方,他一时之间又找不出来。 ……当然找不出来了,否则束时初这个易容高手岂不是徒有虚名? “苗大娘”和“苗石头”经过一晚上的身份演练,早就把之前的言行举止改变得差不多了,一般人不可能识破他们,即使穆长卿眼力比普通人强多了,但在束时初强悍的易容能力下,也一时半会看不出异样。 很快就轮到他们四人了,束时初把各种证明交给士兵们检查,又回答了许多问题,才过了关,出了城门。 接着穆长卿也很容易就出来了,他的大名在这种时候还是很有用的,轻易就过了关。 最后便是白家父女俩了,束时初对他们倒不怎么担心,毕竟是敢在大街上谋杀刺史儿子,又有缜密出逃计划的人,不太可能栽在最后的时刻。 396、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21) “苗大娘”和“苗石头”果然没有辜负束时初的期望,成功地混过了关,出了城门之后,四人并没有立马就分开,而是若无其事般一直同行了许久,直到中午停下来歇息。 吃过干粮之后,束时初就打算和穆长卿离开了,刚要跟白家父女告别。 白秀秀却先出声了。 “展女侠、穆大侠,我、我们……能不能继续跟着你们走?”白秀秀鼓起勇气,期期艾艾地询问,满怀期望地看着束时初和穆长卿。 束时初似笑非笑,说:“得寸进尺可不是什么好习惯哦。我应承你们的已经完成了,成功带着你们出了城,现在我们可没有什么关系了。” 白秀秀顿时难堪得面红耳赤了,她也知道自己这个请求有些过分了,她又不是他们的什么人,有什么资格跟他们一起上路? 但她还是不死心,继续可怜地博取同情:“我知道你们送我们到这里已经情至意尽了,但我和父亲两人虽然有点身手,却并不够强,而且身上也没有银子了,现在在荒郊野外,很难生活下去……” “对啊对啊,老头子我行动都不利索了,这几天又忙着逃命,身子骨撑到现在已经是奇迹了,两位能不能行行好,把我们送到下一个城镇?”白老头也恳求道。 束时初叹了口气,跟已经没关系的人,就没有必要再说什么了,她飞身骑上自己的马,对穆长卿道:“我是没兴趣帮他们了,我不想带上两个得陇望蜀、贪心不足的人,当然,你要是善心十足,可以继续帮他们。我先行一步了!” 说完,她“驾”地一声,就骑马离开了,还不等穆长卿做出回应。 穆长卿有些哭笑不得,难道展姑娘真的以为自己是个好人?不,他可不是。 于是他也骑上自己的马,根本连看也没看白家父女两人一眼,就策马离开了,白秀秀根本来不及拦下,只得追在后面大喊:“穆大侠!穆大侠你们怎么真的不管我们了?等等我们啊……” 可惜,任她如何呼喊,穆长卿都没有停下,不过眨眼间就没了踪迹。 白秀秀气得一跺脚,嘟囔道:“什么大侠啊,一点助人之心都没有,真是铁石心肠!” 白老头对自己被他们抛下也很不悦,但他到底年岁较长,知道是自己和女儿强求了,便安慰白秀秀道:“算了,秀秀,他们不肯帮就不帮吧,咱们自己也能活下去。” “哼!亏我还以为那女人心肠软,求求她就会答应我们呢,没想到也是个冷漠的!”白秀秀愤愤不平地说道,但不管她如何抱怨,都不能抱上束时初的大腿了。 穆长卿很快就追上束时初了,束时初回头只看到他一人,便意外地挑了挑眉:“你没帮他们啊?” 穆长卿温润地笑,问:“是我给了你什么错觉?让你觉得我是个菩萨心肠的好人?” 束时初一愣,想起他在江湖上的评价是“亦正亦邪”,这才讶然一笑,看来是她自己这几天被他表现出来的温和举动骗了,忘了他的本性了,便笑着道:“我看你这几天对那些陌生的来找你说话的人都很和蔼和亲,就以为你个性纯良了呢。” “那真是让你失望了,我个性可不纯良。”穆长卿说道,“有不少人还说我过心狠手辣。” 他确实是心狠手辣的,在遇到一群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土匪时。 束时初还以为跟穆长卿同行的话安全性会高一些,毕竟他在江湖上的赫赫威名足以吓退一下宵小,但她却忘了,即使穆长卿的威名很响亮,可并不是人人都知道他长什么样啊!这时代又没有照相机,而画像都很容易失真。 土匪们一上来就要求两人交出身上的财物和马,毕竟他们两人男俊女美,身上还干干净净的,骑着的马也膘肥体壮,一看就是送上门来的大肥羊啊,土匪们看到两人的时候眼睛都放光了。 穆长卿和束时初对视了一眼,很快就达成了共识,根本没有理会土匪们的喊话,而是拿出身上的武器,对着土匪们就打了上去,现在,身份转换,土匪们才是被捕杀的猎物了。 这些土匪有些身手,但跟江湖一流和超一流的高手束时初和穆长卿一比,那就很不够看了。 束时初握着手中的长剑,对上只懂些粗略拳脚功夫的土匪,就如同砍瓜切菜一样,十分轻松。 穆长卿就更是了,他根本用不着刀剑,只用一根竹箫就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个个归西去了。 根本不用半刻钟的时间,这群土匪就被两人联手解决了。 束时初擦干净自己的长剑,收好,而穆长卿手上的竹箫却根本没有任何脏污,连点血迹都没沾上,可想而知他武功有多高了。 “这些人的尸体怎么办?”束时初问。 “怎么办?当然是不管了。”穆长卿十分光棍地说道,“他们当了土匪,应该早就有曝尸荒野的心理准备了。” 束时初也不是个正常人,听见他这话,还很赞同地点了点头:“你说得对。” 穆长卿便有些意外地看着她,这女人真的不像普通女人,看起来跟自己一样冷血,那么,她又为什么会帮助早上那对父女易容出城呢?是的,他终于从束时初对那父女俩的话里猜测到了他们的身份。 “你看起来并不是一个会滥发善心的人,那为什么帮那两人逃亡?”穆长卿好奇地问。 “因为他们给了我报酬。”束时初很坦然地回答。 穆长卿顿时了然。 “你那个制香高手在什么地方?还有多远才能到?”束时初问他。 “他在西域,离咱们这里很远,快的话都要走一个多月。”穆长卿没有隐瞒她,直接说道。 “那还不错,幸好没有在天竺或者锡兰之类的地方。”束时初松了口气,西域起码还在这块土地上,而不是外邦。 束时初以为这一路上跟穆长卿忙着赶路会很无聊,却不想穆长卿是个很博学多才的人,不论去到什么地方,他都能说出些当地的特色和典故来,知道束时初喜好美食后,还特意给她介绍了当地的特色美食,知道她不急,还带她一一去品尝过。 束时初不得不感慨,跟穆长卿相处真的很舒服,他似乎天生就知道怎么讨人欢心,跟什么人相处都能让人如沐春风,束时初跟他待了快一个月,对此感受颇深。 397、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22) 因为一路上吃吃喝喝还时不时停下来游玩一番,于是等到了西域,已经是三个月之后了,不过穆长卿似乎不着急,还乐在其中,束时初就乐得跟他一起吃喝玩乐了。 进了西域之后,高眉深目、容貌迥异于中原人的西域人就多了起来,个个长得牛高马大的,就连女人都十分彪悍,苗条的束时初站在那些粗壮的妇人身边,都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巨人国。 不过因为她在这里才是那个少数的外地女子,外貌看起来柔柔弱弱的,于是有那些喜欢中原女子的西域男子,看到她,就非常热情主动地带着珠宝礼物上前来跟她求爱,十分直接。 “漂亮又可爱的姑娘,你真是天上地上最耀眼的星星,不知道铎多木有没有荣幸得到您的爱情?即使只有一夜,我也很满足了!请答应我、手下我的礼物吧!”眼前快有两米高的高大男子,双手捧着一条镶满了宝石的粗狂项链,十分狂野直白地跟束时初告白,那双牛眼似的眼睛热辣辣地看着束时初。 束时初听到他的话,都快惊呆了,这就不是想和她约的意思吗?这时候的西域人这么直接的吗?在大街上就跟人求、欢?而其他人还见惯不怪,甚至有些人还在旁边起哄,让束时初答应他。 不过束时初很快就镇定下来了,如果她是真正的十几岁少女,听见这男人的话,也许还会羞涩慌张,但束时初都是老妖精,再赤果果的求爱都见过,便只是惊讶了一会儿就无动于衷了。 如果这男人长得符合她审美的话,她倒是不介意来一场露、水、情缘,可惜这男人满脸络腮胡子,肌肉太过于发达,长得跟头熊似的,面貌又不够英俊,束时初就对他没有性致了。 于是她摇摇头,拒绝了:“抱歉,我不能收下你的礼物,因为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铎多木顿时失望极了,但他是个豪爽之人,被拒绝了也没有恼羞成怒,而是十分遗憾地说:“你没有看上我,我真遗憾,那我还是祝福你找到自己喜欢的人吧。” “谢谢,我也祝福你早日找到心仪的姑娘。”束时初笑着说道。 铎多木离开了,另一个西域男子又满脸激动地上前来跟束时初表白了,束时初一连拒绝了好几个男子,最后还是穆长卿给她买了一顶唯帽带上,才让她恢复了安宁。 她这张脸虽然是易容过后的,比不上她本来绝色的美貌,但也清丽可人,明眸善睐,又身姿窈窕,在一众身材高大的西域女子中,显得格外出众,怪不得会被许多男人看上。 穆长卿见她带上唯帽之后大大地松了口气的模样,忍不住问道:“展姑娘不喜欢这些西域男子吗?” “倒不是不喜欢,他们都挺爽快的,被拒绝了也不会纠缠不休,更不会恼羞成怒、因爱生恨,还大方祝福,是很可爱了,只是他们不符合我的审美罢了。”束时初说道。 “那你的审美是怎么样的?”穆长卿脱口而出地问道。 束时初想了想,说:“起码要长得好看,身材也不能太差,单身,这是最基本要求了。” “那展姑娘看穆某怎么样?”穆长卿忽然眉眼带笑看着束时初,漂亮深邃的凤眼仿佛带着无限的柔情,怎么看都像在勾、引束时初。 束时初看了看他,说:“你长得俊眉修目,很好看,可惜就是风流了些,我不碰花花公子。” 穆长卿带笑的面容顿时僵了僵,立马否认道:“我不是花花公子。” “哦,那就是风流多情呗,明白明白,江湖人都爱说公子多情,红颜知己遍天下,但都差不多,只是说法不同罢了,本质一样的。”束时初耸耸肩说道。 穆长卿听见她这么说,内心里不知道是怎么感受,总之心情复杂,但他本能地给自己澄清:“我并没有风流多情,更没有红颜知己遍天下,那些事情都是别人乱编出来按在我头上的,你不能误会我……” 束时初扫了他一眼,叹了口气,说:“穆大侠,你其实不必跟我解释,男人风流不是罪过,只要你情我愿,不去祸害良家就行了……况且这跟我也没什么关系……” “我只是不想你误会我。”穆长卿淡淡地看着她,无力地说,他红颜知己遍天下的传闻是怎么传出来的? 他仔细回忆了一下,发现大概真的是自己自作孽不可活,他无奈地跟束时初解释道: “我前几年跟一个朋友去了醉花楼,那里的花魁不愿意卖身,就求我,能不能借用我的名头为她庇护,老鸨和其他客人知道她是我的情人,就不会强迫她卖身了,我见她可怜,就答应了。 后来不知道怎么的,这个办法大概被其他花娘知道了,于是她们觉得我是怜香惜玉的好人,便纷纷打造出跟我的二三事来,一来是借我的名头提升身价,二来也可以狐假虎威,避免一些太过分的事情。 我知道之后,同情她们,便没有澄清,毕竟我除了多个风流的名声之外,并没有其他坏处,甚至还因为这个情人到处都是的传闻,得以避开江湖上许多女侠的纠缠,这对我利大于弊,我就更加不想澄清了。 没想到几年之后,我想澄清,却没人愿意信我了。” 说着,他若有所指地看着束时初,还神情落寞。 束时初铁石心肠,可不是他装装可怜就会相信他的,而且他这解释并没有证据,谁还能考证他到底有没有跟人睡过?还不是任凭他一张嘴说? 反正束时初对男人没什么信任度,穆长卿风不风流与她何干?于是敷衍地说道:“好吧,我相信你是天下最冰清玉洁的穆大侠了。” 穆长卿看着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并不信自己了,但他已经解释过了,除此之外又没有其他办法证明自己真的清清白白,便只好懊恼自己当初是脑子进了水,才会给自己安上个风流的名声。 现在好了,自作孽不可活,成功坑到自己了,他恨不得能穿越回到几年前,拒绝那个花魁的请求,早早树立好自己洁身自好的清白形象。 398、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23) 穆长卿那个制香高手朋友果然是个奇葩,住在半山悬崖上,穆长卿带着束时初去到荒无人烟的山崖上的时候,简直无法想象到底要怎么在这种环境里生活下去。 “你的朋友是个野人?”她看着面前深不可测,底下蒙着一层白雾,根本看不见崖底有多深的深渊,问穆长卿。 “不是,但也差不多。”穆长卿摸了摸鼻子说道,他身上背着好几个包裹,都是给他那位朋友带的生活必需品,比如火折子、盐、衣服。 “那路在哪里?”束时初四处张望。 “没有路。”穆长卿露出个尴尬的笑容,然后掏出他那根竹箫,放在嘴边吹了起来。 吹了大概一刻钟左右,穆长卿就停下来了,束时初等了好一会儿,都没发现有什么动静,便好奇地看着他。 “这是我与香爷约定好的信号,他听见我吹这首曲子,就知道我来找他了。”穆长卿跟她解释道。 “然后呢?他就上来接你吗?”束时初问。 “不是,他不会来接我的。”穆长卿讪讪笑道。 “那他知道了又有什么用?”束时初没好气地说道。 “他知道我来了,就不会外出寻找材料,而是在家等我。”穆长卿有些无奈地说道。 “那现在咱们怎么去找他?”束时初只想尽快跟那位高手切磋一下,并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找人的路上。 “我大概还记得香爷住所的大概位置,你跟着我用轻功飞下去吧。”穆长卿好脾气地说道。 “可以,你带路吧。”束时初答应了。 于是两人便轻身一跃,跳下了悬崖,两人都是高手,轻功卓绝,即使是在这深不见底的悬崖上掠过,也迅捷如燕、轻盈如羽。 这悬崖不知道有多高,束时初跟在穆长卿身后,飞跃了好一会儿,大概在半山悬崖伸出来的一块巨石上,穆长卿就停了下来,说:“到了。” “到了?”束时初惊讶地说道,四处张望着,想要看看到底哪里是能住人的地方。 穆长卿用脚点了点脚下的巨石,说:“我们现在脚下的巨石就是香爷的屋顶。” 束时初顿时瞪大了眼睛,看着脚下的巨石,没想到那位香爷居然这么有创意,把这天然的巨石当自己的屋顶了。 穆长卿走到巨石边缘,朝下喊道:“香爷!香爷!我是穆长卿,我带个朋友来看你了……” 他刚说完,束时初就听见一个沙哑得像是很久没说过话的声音不耐烦地嚷道:“听见了、听见了!来了就滚下来,鬼嚎什么?难道要我拿鞭炮来欢迎你?” 穆长卿倒是不在意那位香爷丝毫不客气的话,对束时初道:“我们下去吧。”说着往下一跃,就进了巨石下的山洞。 是的,香爷的住所其实是一个天然的巨大山洞,里面蜿蜒曲折,大概是香爷后来又往里挖掘装饰过,就更像后世人住的窑洞了。 “香爷,这位是我的朋友展容展姑娘,她也很擅长调香,从我这里听说你之后,就想来拜访你了。展姑娘,这位就是我说的那位制香高手。”穆长卿给两人介绍道。 束时初看了看眼前的香爷,他头发胡子不知道多久没修剪过了,乱糟糟的,鸡窝似的头发盖住了额头眉眼,乱蓬蓬的大胡子则遮住了下半张脸,因此他整张脸几乎都被蒙住了,只有还算高挺的鼻梁和一半的眼睛露在外面,顽强地证明着他确实是个人而不是什么野兽的身份。 他身上穿着破破烂烂、已经看不出颜色的衣服,整个人说是叫花子都不为过,一点都没有世外高人的模样。 “你也会调香?”香爷果然不愧是连自己的名字都叫为“香”的人,立刻就抓住了自己最感兴趣的点。 “会,前辈要看看我调配出来的香吗?”束时初一边问,一边已经往自己的包袱里掏各种瓶瓶罐罐了。 香爷立刻眼睛一亮:“要看!”他迫不及待地就打开束时初的各种香料,先是深深地在瓶口闻了一下,接着便倒出一点到手指头上,细细地观察…… “香爷,这是我特意调配的迷魂香,跟江湖上一般的迷魂药可不一样,我这迷魂香能让人呈现活死人的状态,就是他表面上是闭上眼晕倒了,但其实脑子很清醒,外人说什么、做什么,他都知道,也能感觉身上的各种感受,可就是无法醒过来做出反应……”束时初跟香爷介绍起自己的得意作品。 香爷本来就痴迷于香料这一道,自然跟束时初聊得热火朝天,相当投机,已经完全把穆长卿这个人忘在脑后了。 穆长卿看着一老一少眉飞色舞又滔滔不绝地争论着某种香料配方是否合适、能否改进、是否有替代之物……有时候观点不一致,吵得面红耳赤几乎要打起来;但下一次他们又因某个话题聊得相见恨晚,互为知己,恨不得歃血为盟结拜…… 总之,在他们疯狂地就各自在制香这一道上的学识争辩论证的时候,对此插不上话的穆长卿已经沦为了他们的仆从,专门为他们准备一日三餐,还要在他们废寝忘食的时候强迫他们停止各种实验,按时吃饭、睡觉。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快一个月,久到穆长卿都快以为自己真的成了他们的管家时,他们俩才从这种疯魔的状态中走出来。 在那个时候,束时初因为一个月来的废寝忘食以及全身心、精力地投入,整个人都瘦了一圈,越发显得她柔弱起来,但她的眼睛亮得惊人。 看见穆长卿端着食盒进来,她还十分激动地对他表示感谢:“穆大侠,真的很感谢你为我引荐香爷香前辈,这段时间他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对制香有了新的方向和发展……这都是你的功劳啊!” 穆长卿看着她,摸了摸她那这一个月来都没空梳理的、毛茸茸的头发,说:“对你有帮助就好。” “有帮助,当然有!”束时初忙不迭地说道。 香爷也难得地对穆长卿露了笑脸,说:“展容这姑娘真不错,很有天赋,又有新奇的想法,我又有很多新香的灵感了,穆长卿,你这家伙倒是做了一回好事。” 399、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24) 穆长卿以为这两人结束了疯魔的争辩谈论期,应该就会差不多结束这次会面了,却没想到,他们还想着验证各自的想法,那就是大量地试验、制香。 但他们的原料不够,于是束时初就拖着穆长卿出山去城里买原料了。 穆长卿背着大大的包袱上山的时候,都没弄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从一个人人敬仰的穆大侠,变成香爷和束时初的管家,然后又继续堕落,成为现在帮他们运原料的苦力的…… “展姑娘,你觉不觉得你最近似乎对我越来越不客气了,使唤起我来越来越顺手,现在都能让我帮你运原料上山了。”穆长卿像是忽然意识到这并不是他的义务,便问束时初。 束时初对他眨了眨眼,说:“穆大侠,你可是侠肝义胆、热心善良的好大侠啊,帮我们运运原料想必穆大侠不会推辞的吧?像穆大侠这样重感情的人,帮朋友的忙应该很乐意吧?” 束时初用得上穆长卿的时候,不介意给他戴戴高帽,当然她也不会让他白干活的,得利诱嘛:“穆兄、穆大侠,其实我打算这次和香前辈调制好这批香料之后,就分一些给你,毕竟这都是不常见的香,效用跟江湖上各种毒药、良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很难得的,如果不是你这段时间照顾了我,帮了我不少忙,我还真的舍不得匀给你呢,这可是独一无二的,除了我和你以及香前辈,就没有其他人拥有了,很珍贵的……” 束时初像是个推销员一样,把自己的香说得跟天上有、地上无的珍宝,仿佛能拥有就是他的荣幸。 当然,她也确实没说错,她这次制好的香料,确实很珍贵,毒香能杀人于无形、救命香能跟阎王爷抢人,总之,无论是杀人放火,还是自救、救人,都是必不可少的利器! 看见她说起自己的香来就眉飞色舞,格外活泼的穆长卿,忍不住也笑了,说:“那我就等着你的好香了,希望效果确实有你说的那样好才行。” “效果那是不用说,杠杠的!不好用的话你可以来找我,我包售后!”束时初脱口而出道,质疑她调香的本事,这可不能忍了。 “包售后?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啊。”穆长卿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深深地看了束时初一眼,看得她浑身发毛,忍不住问,“干嘛这样看我?包售后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问题。”穆长卿摇摇头回答道。 “有没有一种香,让人闻了之后会对用香之人心生爱意至死不渝?或者闻了能让人两情相悦的?”穆长卿忽然冒出这句话来。 束时初听了一愣,然后没好气地说:“香料又不是蛊虫,还能有情蛊的作用?就算真的能配制出这样效果的香,我也不做这种缺德事,靠外力把两个人硬是撮合在一起,这不是祸害人吗?” 穆长卿一怔,他本来只是打趣,没想到束时初反应有点大,便说:“是我太想当然了,你说得对,感情不能用这样的旁门左道去算计。” 束时初这才用赞赏的眼神看着他,说:“孺子可教也。” 见她一本正经地说这话,穆长卿顿时忍俊不禁,说:“是是,多谢展先生的教导。” 两人说笑着,就爬上了悬崖之顶,一番跳跃之后,就回到了相爷的住所。 之后束时初又跟相爷废寝忘食地研究起制香来,穆长卿每天都能闻到各种奇奇怪怪的香味,身上还出现各种奇奇怪怪的反应,幸好他意志力够强、内力深厚,才能抵抗这些香料的药力,要是换一个普通人来,说不定就被他们制香溢出来的香味搞成神经病了。 终于,在穆长卿快受不来了,想着要不要躲避一阵子再回来的时候,两人终于结束了疯狂的制香行动。 束时初果然信守承诺,把自己这段时间做的香分了三分之一给穆长卿,她把那些标了名字的瓶瓶罐罐推到穆长卿面前,说:“答应给你的香料,你自己收好啊,这可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 香爷这次也格外大方,大概是因为穆长卿给他带回了一个难得的忘年交,也慷慨地分了一些他独家出品的香给穆长卿:“便宜你小子了,就这些,想多的就没了。” 穆长卿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们像是分赃一样给自己分各种香,有些感动,又有些好笑,不过他收起来的动作可不慢,生怕万一他们后悔了。 这回束时初的收获很大,不但结交了香爷这个拓展了她制香思维的良师益友,还成功配制出了从前没做出过的新香料,让她的香料库房又扩大了许多,她十分满意。 因此跟香爷告别的时候,她格外不舍:“香爷,我在江湖上会收集一下其他香料的方子,等下去来看你的时候,再一起探讨。” “好,我也会准备一些珍稀的制香原料等着你来!”香爷也很舍不得束时初这个格外跟他谈得来的小辈,如果不是束时初的制香之术跟他差不多,他都想收束时初为徒了。 穆长卿在一旁看着两人依依不舍地说着话,忍不住有些酸涩,一时不知道是为香爷把自己这个救命恩人撇在一旁而酸,还是为束时初对香爷这么不舍而吃醋。 好不容易他们终于分别了,穆长卿才松了口气。 束时初有些不解,问他:“你也和香爷待了这么久,难道就没有一点不舍的感觉吗?说不定下一次见面都是好几年之后了。” 穆长卿眼神复杂地看了她一眼,说:“我和香爷其实见不见都无所谓,我只是没想到你能和他短短时间就有这么深的感情了,他对你比对我这个救命恩人热情多了。” “那是当然了,因为我和他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我们是忘年知交,制香的时候默契十足,有时候我的想法根本不用说出来,他都能完美理解,简直就是世界的另一个我啊。”束时初感叹。 穆长卿酸溜溜地说:“看来我让你们认识还真是做对了。” “确实,你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就是把我们介绍给了对方。”束时初点头道。 穆长卿却想歪了,像是被雷劈了一样,说:“香爷都快七十了,能当你太爷爷了,你不能对他有其他想法啊!” 束时初一听,脸色顿时黑了,对他怒目而视:“你胡说什么?我可没有你脑子里想的那些龌蹉想法,我只把香爷当前辈!” 400、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25) 束时初恨不得唾穆长卿一口:“你玷污了我和香爷的纯洁感情!” 穆长卿立刻知道自己想错了,于是俊脸窘迫,恨不得有个地洞钻进去好让自己消失在束时初面前,但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因此他只好连连道歉:“是我的错,是我思想太龌蹉了……” 束时初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骑上自己好久没见,在山林中都快变成了野马的骏马,对穆长卿道:“你已经替我引荐了香爷,我也送了你一些香料作为报酬,现在咱们两不相欠,接下来可以分道扬镳了,再见了,穆大侠!” 束时初冷漠无情地跟穆长卿分别,没有丝毫不舍,她本身就是因为香爷的缘故,才一直和他同行,但现在这个目的已经完成了,下次她可以自己来找香爷,没了利用价值的穆长卿,自然是可以一脚踹掉了,束时初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人,做起过河拆桥的事来十分熟练,没有丝毫掩饰。 可听见她的话,对穆长卿而言,就如同晴天霹雳了,他万万没想到和香爷切磋完之后,束时初第一时间就是甩掉他,他还以为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束时初对他的防备心已经没有了,跟他算是十分要好的知己朋友了,可显然束时初不是这么想的。 “等等!你为什么要和我分开?咱们继续同行不好吗?你没什么江湖经验,恰好我在江湖混了很多年,可以帮助你……像咱们来西域之前那段时间,一路同行、一路游玩,潇潇遥遥的,多好啊……”穆长卿连忙骑上自己的马,追在束时初身后,还不忘劝说她。 束时初不想理会他,有穆长卿跟着同行,她确实方便很多,至少沿路的住宿和伙食方面根本不用她操、心,穆长卿第一时间就会为她安排好,让她舒舒服服地享受,丝毫没有风餐露宿的奔波劳碌。 但这些事情,束时初自己也可以完美处理,就算处理不好,她也能吃苦,所以穆长卿并不是不可或缺的。 相反,他一直留在束时初身边,会妨碍她的桃花运,因为人人都会以为她是穆长卿的情人,穆长卿那风流多情的名声不仅坑他自己,还坑束时初。 束时初要是不和他分开,就没办法撩武林里的俊才小哥哥了,那她出来浪迹江湖岂不是少了很大的乐趣? 所以束时初要和穆长卿分开,不仅是他没用了,还因为想要认识其他美男子。 穆长卿可不知道束时初心里的孟、浪想法,他只是不想和这个充满了迷、让他越来越感兴趣,还无法放手的女人分开,于是就遵循内心的意愿,追在束时初身后。 毕竟是个超一流的高手,束时初即使骑马跑得再快,也快不过穆长卿,因此一直没能成功甩掉他,幸好穆长卿只是跟在她后面,并不打扰她,她才能忍受。 这天,束时初路过一个小镇,本来想下马投宿的,但刚到了镇上唯一一家客栈旁边,就遇到了一群人在打斗。 “肖亦寒!识相的就赶紧把东西交出来!否则就把命留下来吧。”领头那个穿着黑衣,神情不善的男人跟另一个看着比较英俊的年轻男人激烈打斗着,边打还边喊话。 而旁边其他人也一一混战在一起,有男也有女,其中有三四个男的围绕在一个身穿白纱面容娇美异常的姑娘身边,以她为中心,对付进攻的敌人,显然那四个男人是在保护中间那姑娘。 “厚颜无耻,我肖亦寒的东西是谁想抢就抢得了的?看到底是谁会把命留下来!”肖亦寒冷漠霸道的声音随着激烈的交锋响起。 “肖亦寒,别再说那么多了,赶紧把那人解决掉,婉柔受伤了。”那保护着同一个姑娘的四个男子之一开口对肖亦寒道。 肖亦寒一听,顿时攻势越发凌厉了,很快就在打斗中占了上风,显然乐婉柔受伤的消息真的让他“奋发”了。 没过多久,肖亦寒就一剑刺中了他对手的胸口,那被刺中的黑衣男子口中流出鲜血,惊骇地看着他,不敢置信地说:“你、你为什么……变强了?” “变强不是正常的吗?”肖亦寒面无表情地说道,随后毫不留情地拔出剑,那黑衣男子的伤口顿时血流如注,没多久,就不甘心地毙命了。 头领死了之后,剩下的几个乌合之众就立马成了无头苍蝇,被那四个男子解决掉了。 “婉柔,你哪里受伤了?”肖亦寒见威胁解除了,连忙走到乐婉柔面前,担忧地询问。 “亦寒哥,我只是手臂划破了点皮,不碍事的。”乐婉柔坚强地回答道,声音轻柔悦耳,让人一听就很容易心生好感。 “让我看看。”肖亦寒却不放心,直接牵起乐婉柔的手,果然见她前小臂被划破了,衣裳上都染了血,虽然血不多,但他还是十分担忧,“得找个大夫来看看。” “亦寒哥,真的不用,这伤很轻,上点药就行了。”乐婉柔却拒绝了。 “婉柔,你就是太善良了,什么都不愿意麻烦大家,受了伤也不肯去看大夫。但我们都知道你受伤了,怎么能当看不到呢?你不要觉得肖兄是小题大作,万一你这伤留疤了怎么办?姑娘家身上可不能有伤疤,你就让大夫来看看吧。”另一个男子温柔地劝说。 “那、那好吧,随便请个大夫就行了。”乐婉柔听见说可能会留疤,终于答应请大夫了,几个男子顿时松了口气,分了两个人去找大夫了。 束时初在一旁看着,已经认出了这就是主角一行人,乐婉柔和她的真命天子以及痴情男配一二三四,其中一个男配正是她那消失已久的前未婚夫季非白呢。 被肖亦寒他们杀掉了的人的尸体已经被移走了,地上的血迹也被冲刷赶紧,其他百姓又慢慢恢复了正常活动,显然对江湖人士这种打打杀杀的行为已经见惯不怪了。 乐婉柔一行人进了那唯一的客栈,束时初有心想看看戏,便也进去了。 穆长卿也光明正大地跟着她进来了。 401、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26) 主角团此时已经围着一张桌坐了下来,正互相关心着,气氛十分和谐友爱。 束时初在他们左侧一张桌子坐下,穆长卿厚着脸皮在她面前坐下了,束时初瞪了他一眼,到底没把他赶走,穆长卿立刻就露出个得逞的笑容来。 “老板,你你们这里每个菜都上一遍!”穆长卿十分豪迈地喊道,还讨好地对束时初说道,“这个客栈这么小,就算全部菜都上一遍,肯定也没多少,咱们能吃完,不会浪费掉。” 他知道束时初虽然爱好美食,却不喜欢浪费,因此这么说道。 他吩咐老板的话并不小声,主角团自然听见了他那很有土财主色彩的话,便不由地惊讶地看过来,想看看这个土财主到底是谁,这一看,顿时就震惊了。 “穆大侠?你怎么也在这儿?”乐婉柔一下子就认出了穆长卿,惊愕得温柔的声音都变尖了。 “恰好路过,你们呢,怎么会在这里?”穆长卿点点头,问他们。 肖亦寒淡淡地说:“我们想要出海,要经过这里。” “原来是这样,能在这里遇到你们,真有缘。”穆长卿客气地寒暄道。 乐婉柔这时候终于注意到了他面前的束时初,顿时忍不住询问:“你面前那位姑娘是和你一起的吗?她是谁?看着很眼生,似乎以前没见过。” 穆长卿看了束时初一眼,见她没有不耐烦,便回答道:“这位是展姑娘,这几个月和我一起同行的好友。” 他这么暧昧地一说,顿时主角团几个人都想起了他的风流传说,顿时把束时初当成了他的那些红颜知己。 肖亦寒的态度顿时温和下来,大概觉得穆长卿带着情人出游,乐婉柔肯定是不可能再喜欢他了,他就不是自己的情敌,因此心情很好,还罕见地调侃道:“穆大侠真有艳福。” 束时初立马不乐意了,瞪着肖亦寒,皮笑肉不笑地先是瞄了乐婉柔一眼,才意有所指地说:“比不上肖大侠,能和江湖第一美人出行,谁的艳福比得过你?”这话里的狎昵意味是谁都听出来了。 肖亦寒立马怒了,但到底记得束时初是穆长卿的人,便冷着脸对穆长卿道:“穆大侠不觉得自己的女人说话很不妥吗?她这是在侮辱婉柔和我!” “是吗?说你有艳福就是侮辱你们了?那你说我有艳福,是不是也在侮辱我们?”穆长卿撩起眼皮,向来带笑的俊脸也冷了下来,面无表情地问肖亦寒。 肖亦寒顿时哑然,他想反驳,但按照他自己的逻辑,确实是他无礼,否则凭什么他说穆长卿有艳福就可以,束时初说他有艳福就是侮辱?他向来不善口舌之争,因此被穆长卿那话堵得哑口无言,脸色都涨红了。 “这不一样,婉柔是顺剑山庄的大小姐,身份高贵,跟你面前那位姑娘的身份可不同,你不能把他们相提并论,这是对婉柔的不尊重。”这时候,乐婉柔的另一个备胎宋义,开口道。 束时初顿时看向他,宋义这人长相斯文,却诡计多端,是个伪装成正人君子的反派,但因为爱上了乐婉柔,便改邪归正,放弃了灭杀武林正道、统一江湖的打算,是个狠人。 但再狠能狠得过束时初,他要是犯在了束时初手上,束时初不介意送他入轮回,因此当宋义暗指她的身份低贱,不能跟乐婉柔比较的时候,束时初就觉得很好笑了。 “是吗?乐婉柔大小姐的身份很高贵,我不配跟她相比?这位公子,你这话口气够大啊,你知道我是什么身份?就敢大嘴一张下了定论?难道你们这些大侠小姐都不用调查清楚事实,就直接凭感觉说话的吗?”束时初嘲讽道。 乐婉柔听见这带火花的话,立马善解人意地出声调和了,真挚诚恳地说:“对不起展姑娘,宋大哥说错话了,他的意思并不是说你不配我和相比,他只是太关心我,才贸然得罪了你,请你不要怪罪他好不好?我代他向你道歉了,你大人有打量,不要记恨宋大哥无心的这番话……” 束时初都快笑了,瞧这说话的艺术,直接把宋义冒犯的话定义为无心之失了,束时初要是不原谅他,不就不够宽容大度了吗? 但束时初可不是愿意委屈自己的人,她似笑非笑地对乐婉柔说:“乐姑娘说代替这位宋公子向我道歉,那我想问问,你是宋公子什么人?以什么身份来代表他?” 束时初这话一出,乐婉柔顿时红了一张小脸,羞涩地悄悄偷看了一眼宋义,宋义一见她这模样,顿时高兴极了,直接说道:“婉柔当然能代表我了,她是我心里面最特殊的人,婉柔显然也把我当心里最特别的人……”说完还含情脉脉地看着乐婉柔。 肖亦寒听见宋义这话,顿时不乐意了,他是婉柔心里最特别的人,那自己对于婉柔来说,又是她的什么人? 于是他严肃这一张脸道:“宋公子,你这话说得不妥,婉柔只是心地善良,看不得朋友委屈,才替你道歉而已,你别想太多了。” 束时初津津有味地看着肖亦寒和宋义为乐婉柔针尖对麦芒、争风吃醋,又看了一眼在他们之间左右逢源,把两人都收服得妥妥帖帖,没用几句话就熄灭了他们之间快要爆发的火花,佩服得五体投地。 “真是个端水大师啊。”束时初感叹道。 “什么端水大师?”穆长卿听见她这莫名其妙的话,便问道。 “没什么,就是指擅长平衡之道,不会翻船的那种人才。”束时初意味深长地说道。 穆长卿也不知道懂了没懂,但见束时初一直盯着旁边那几人争风吃醋,才说出这句话的,便恍然大悟了,领会了这句话的妙处,还举一反三地向她表真心:“容姑娘你放心,我不会当端水大师,我永远是三千溺水只取一瓢的专情之人。” 束时初朝他“呵呵”一声,说:“这谁知道呢?发发誓又不费什么力。” 402、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27) 正当束时初看两男争一女的戏码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出去请大夫的季非白以及乐婉柔的另一个裙下之臣韦涛震终于回来了,可怜那个胡子花白的老大夫被他们半拖办拉着过来,累得气喘吁吁的。 “柔儿,大夫来了,你快让大夫看看伤!”季非白一脸关怀地对乐婉柔说道,眼里仿佛只有她一个人,对其他人视而不见。 如果束时初不是亲眼看到乐婉柔胳膊上那伤到底是怎么回事,看见季非白这着急、担忧的模样,她还会以为乐婉柔是被人砍了半条胳膊。 乐婉柔却显然很想享受被人这么珍视的感觉,不知道是嗔怪还是撒娇地说:“季大哥,我都说了我的伤很轻,不用请大夫的,你这样不是大惊小怪的,让我怎么说你才好嘛?” 季非白一脸坚定:“柔儿身上的伤再轻在我心里都不能忽略,我会心疼。再说了,你这么怕疼,我让大夫来帮你看,帮你减轻点疼痛也好……” 看他深情款款一副舔狗的模样,束时初险些觉得自己眼瞎了,好好一个官家子弟,非要当别人的备胎舔狗,也不怕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他最后确实一无所有了,因为他并不是乐婉柔的官配,人家肖亦寒才是真正的男主角,他当了人家那么久的舔狗,最后还不是只得了乐婉柔一句“季大哥,在我心里你一直是我的兄长”,然后就心甘情愿继续当个痴情备胎,为男女主角奉献一切了。 韦涛震也跟着劝说乐婉柔:“婉柔,你就是喜欢隐藏自己的不适,不肯麻烦别人,但现在你都受伤了,怎么还这么倔强?” 被几个人这么劝说,乐婉柔最后还是不忍拒绝他们的好心,让老大夫看伤了。 因为是江湖女子,就不太拘泥于男女之防,况且老大夫头发胡子都花白了,足以当乐婉柔的爷爷,因此老大夫直接给乐婉柔看了小臂上的伤。 老大夫看到那浅浅的划伤,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生怕自己的老花眼看错了,还低着头又仔细看了好久,才确定自己并没有看错,他便忍不住错愕了:“就这点小伤?涂点伤药不就行了?找我找得这么急,我还以为伤得多重呢!” 老大夫这么一说,束时初情不自禁地噗嗤一声笑出来,越笑越忍不住,最后只得捂着自己的嘴,浑身颤抖着转移了视线,因为她生怕再看下去,肚子能笑破了。 穆长卿无奈地看着笑得趴到桌上的束时初,也跟着笑起来。 主角团那群人也听到了束时初的笑声了,脸色都有些尴尬,毕竟他们确实太小题大作了些,让人看了笑话。 肖亦寒轻咳了一声,对老大夫道:“乐姑娘怕痛,这伤虽然轻,但到底流了血,还请大夫给些止痛和能治愈伤疤的药。” 说着他拿了一块银子放到老大夫面前,老大夫一看,顿时把喉咙里那点牢骚咽下去了,人家有钱,小题大作又怎么了?就算没伤,他也愿意卖药啊!于是老大夫立马爽快地给了一瓶伤药,还说:“这是老夫研制的最好的伤药,不但能消肿止痛,还能不留疤痕,最适合姑娘了。” 又嘱咐了他们一日给伤口抹几次药,便拿了银子高高兴兴地离开了,恨不得每天都有几个人傻钱多的大傻子来找他看这种“伤”。 “乐姑娘,你今天辛苦了,今儿还是早些回房休息吧,咱们明天还要继续赶路。”肖亦寒说道。 “是啊,柔儿,你今天肯定受惊吓了,今晚点些安神助眠的香,好好睡一觉,等明天就什么都不怕了。”季非白也温柔地安慰乐婉柔。 “那肖大哥、季大哥、韦大哥,你们也早些休息吧,今天跟那些人交手,你们肯定累了,柔儿希望你们能好好的,平平安安,否则柔儿会很不安……”乐婉柔安抚了几个裙下之臣,又获得了他们更深的爱慕。 束时初本来以为他们与主角团的交集就是这些了,却忘了一个定律,那就是炮灰跟主角团碰上面,那肯定不会平平安安就过去。 这不,大半夜的,束时初还在客栈的房里睡得正香呢,就突然惊醒了,她明显地感觉到充满你杀气的一群人正毫无顾忌地冲进这家客栈,朝肖亦寒他们几个的房间杀去。 她意识到这些人是冲着主角团去的,顿时放了心,因为主角团是不可能出事的,这些杀手注定无功而返,而她又不属于主角团的人,那些杀手就没必要来杀她这么一个小喽啰了。 但她放心放得太早了些,也不知道肖亦寒他们惹上的是什么人,那群杀手居然没有不杀无辜之人的规矩,反而毫无顾忌地大杀四方,连无关之人都不放过。 束时初的房门被粗暴地一脚踹开了,束时初怒气腾腾起起身,飞快地穿好衣裳,便提剑迎敌。 她本来睡得好好的,却无端端地被人杀上门,起床气就很大了,闯进来的杀手就遭了秧。 即使这杀手已经是武功很高的人,但出于暴怒状态中的束时初比他武力更强,交手了十几招,杀进来的杀手就被她解决掉了。 大概是没把她放在眼里,来杀她的就一个杀手,所以束时初杀完这个之后就闲下来了。 但隔壁却打得十分热闹,轰轰烈烈,客栈都快被这些人拆了,束时初就开始为这客栈的老板担忧了,不知道肖亦寒这群人打完之后会不会赔钱给老板?要是不赔的话,老板得哭死。 当然,这得他能在这些滥杀无辜的杀手手里活下来,才有命去哭客栈的损失——客栈老板和伙计真的是被牵连的池鱼,人家本来平平静静地经营一家客栈,偏偏遇上主角团,于是祸从天降。 正当束时初把杀手的尸体扔出门外,纠结着要不要继续睡的时候,穆长卿就拿着滴血的竹箫找来了,先是把她仔细打量了一番,见她身上没有受伤,才松了口气,说:“你没事就好,我还怕你受伤了。” 403、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28) “我没事,你呢?”束时初看了他一眼,问。 穆长卿闻言,立马笑了:“容容,你是在担心我吗?” “我不担心你,我担心那些跑去杀你的杀手!”束时初翻了个白眼,这男人越来越得寸进尺了,从前叫她“展姑娘”,后来是“容姑娘”,现在都厚着脸皮喊“容容”了,不过束时初没有揭穿他,毕竟只是个称呼罢了。 穆长卿却依旧笑得魅力乱放,自顾自地说:“我知道容容是刀子嘴豆腐心,肯定关心我,只是别扭不直接说而已。” 束时初轻哼道:“别给自己脸上贴金,我问你,这些杀手是什么组织的人?为什么追着肖亦寒他们不放?肖亦寒他们得罪了哪方人马,让人不惜派这么多高手来杀他们?” 穆长卿笑道:“你倒是看得起我,问我这么多秘密之事。” “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今天都收了多少飞鸽传来的消息了!”束时初斜睨他一眼,这家伙根本没掩饰他接收手下送来消息的举动,不就等着她好奇发问吗? 穆长卿便没有再逗她,直接回答道:“这些杀手大概来自一个叫逆天教的教派,肖亦寒一方似乎从他们手里抢夺了什么很珍贵的东西,才引得逆天教追杀他们,白天那几个来杀他们的人也是逆天教的。” “逆天教?”束时初听到这个名字,顿时精神一震,这不就是与主角团对立的最大团体反派魔教逆天教吗?逆天,从名字就可以知道,这个门派就是打着逆天改命的名号在江湖上兴风作浪的。 这具身体的原主是个闺阁小姐,只知道自己的未婚夫为了江湖第一美人和自己退婚了,并不知道江湖上具体的事情,而在世界的剧情大纲里,只说了逆天教如何跟主角团作对,却并没详细说逆天教是因为什么原因跟主角团作对的,又是用什么方式跟他们作对,只说最后邪不胜正,逆天教被主角团成功灭掉了。 因此束时初一时也不知道肖亦寒他们到底抢了逆天教什么宝贝。 “逆天教的什么宝贝被肖亦寒他们抢了?”束时初眼睛亮晶晶地问穆长卿。 穆长卿忍不住伸出手触碰了一下她的眼睛,引得她不由自主地闭了闭眼,还一巴掌拍掉了他的手,怒气腾腾地瞪着他。 穆长卿见她气呼呼的可爱模样,心情更好了,但又不敢真的把她惹毛了,便连忙说道:“我也不知道,他们很注重保密,我的人一时之间很难查出来。” 束时初还想说什么,却忽然被一个惊慌又脆弱可怜的女声打断了:“穆大侠?穆大侠你在哪里?能不能出手帮帮我们?肖大哥他们快撑不住了……求求穆大侠伸出援手……” 是乐婉柔的声音,束时初顿时露出看好戏的表情,挑眉抱肩看着穆长卿,阴阳怪气地说:“哟,有美人喊你出去做英雄呢,快抓住时机来一次英雄救美,说不定美人一感动就以身相许了。” 穆长卿目光幽幽地看着她:“我现在已经是你这个美人的护花使者了,救不了其他美人。”说完,他居然真的仿佛没听到乐婉柔的呼救,就站在束时初面前,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好像他真的是束时初忠心耿耿的护花使者一样。 “谁要你护了?我自己能保护自己。”束时初轻嗤道 “我只想保护你,其他人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普度众生的佛子,谁都要去救,而且他们肯定会没事的。”穆长卿铁石心肠地说,束时初心想,怪不得江湖人评论他是亦正亦邪呢,虽然名声大,很受追捧,但似乎真的并不是圣父类型的江湖豪侠。 既然他不肯去救,束时初也不会逼他,毕竟她自己都没太高的道德标准,又怎么去要求别人呢? 于是两个人真的就对隔壁的打杀袖手旁观了,束时初是丝毫不担心的,毕竟主角光环肯定能发挥作用,他们一个都死不了。 可是事情不是他们想不管就不管的,因为乐婉柔没能把穆长卿喊出来帮忙,就开始一边艰难地对抗着杀手,一边在客栈里到处跑,就想找到穆长卿。 她的主角光环又生效了,因为她成功地找到了束时初的房间,透过没关好的房门,看到正闲得在喝茶的穆长卿和束时初,这两人悠闲得仿佛跟被追杀的他们是两个不同空间的人,乐婉柔一时都惊呆了。 “穆大侠、展姑娘,你、你们怎么在这里?没听到外面有人在杀人吗?为什么不出来帮忙?”乐婉柔被几个杀手追杀,要不是她的主角光环太强,不是恰好避开了杀手的剑,就是杀手不知怎么得失手了……她早就没命了,哪里还能凭着她的三脚猫功夫跟杀手纠缠? 她虽然能避开被杀死的命运,但这期中的惊险她却实实在在体会着,因此见到这两人一个比一个悠闲,疲于奔命的她险些就崩溃了,说话的语气就不免带上了些许质问。 “因为你们会解决掉这些杀手的,不需要我们帮忙。”束时初淡淡地说道。 乐婉柔听见她的话,顿时就忍不住气愤地说:“你、你哪里看出我们不需要帮忙?你就是想见死不救吧?你真狠心!” 她本来就对被穆长卿格外优待的束时初心生不喜,这会儿听到她这句话就对她敌意更重了,觉得束时初是嫉妒自己,想让自己被这些人杀死,心肠恶毒。 束时初根本没注意听她的斥责,而是看着那两个无论如何都杀不死她的杀手,对穆长卿道:“你觉得乐婉柔的身手如何?是那两个杀手的对手吗?” 穆长卿这会儿也意识到乐婉柔的运气似乎特别好了,因为明明那两个杀手武功比乐婉柔强多了,出招也很凌厉,但不知为什么,偏偏杀向乐婉柔的时候,不是剑斜了,就是杀手脚一滑,杀招无效,乐婉柔每次都能惊险地避开,正因她这个离奇的“好运气”,她才能在两个杀手的追杀下还有余力跟束时初说话。 “她身手不如何,那两个杀手比她强多了,却偏偏每次都能与危险擦身而过,她——运气太好了?”穆长卿百思不得其解。 “这就是天命之女的光环吧!”束时初意味深长地说道,“老天偏爱的人啊。” 穆长卿顿时眼睛一眯,收敛了内里的精光。 404、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29) 那两个杀手追着乐婉柔到了束时初的房间,听见乐婉柔请求穆长卿的帮忙,自然而然就把他们两个当成乐婉柔的同伙了,于是顿时也对他们动手了。 本来这两个杀手总是杀不死乐婉柔,就已经憋屈极了,这会儿见到乐婉柔的两个“同伙”,立刻就想把这口气发、泄在他们身上,朝他们冲了过去。 穆长卿神情一冷,拿起竹箫跟杀手打了起来,另一个杀手也对上了束时初,以为她是软柿子,便暂时放弃杀硬茬子乐婉柔,迎向束时初了。 于是这时候就出现了一个可笑的场面,明明乐婉柔才是那个被追杀的重点人物,可偏偏追着她来的两个杀手却对上了两个无关之人,乐婉柔反而成了事外之人,像个旁观者一样在一旁看着…… 对于这个神奇的发展,束时初都很无语了,但乐婉柔被人追杀了这么久,早就精疲力尽了,要不是还有意志力坚持着,她说不定就没了,现在两个杀手居然放弃杀她,跑去杀其他人了,她便有了喘息的时间,顿时喜出望外,心中忍不住闪过一丝阴暗的想法:刚刚你们想见死不救,现在被追杀的却成了你们,那也不能怪我见死不救了。 她甚至还有了恶毒的想法,希望束时初被成功杀掉!意识到自己居然有这么恶毒的心思的时候,乐婉柔脸色一白,不敢承认自己有这么丑陋的一面,她愣愣地看着房里杀得激烈的四人。 这两个杀手的武功并不弱,束时初和穆长卿花了点时间才把人杀死。 穆长卿把尸体拖出门外,对束时初道:“看来我们想躲个清静都不行了,待会儿说不定肖亦寒又带两个杀手过来,我还是出去帮帮忙吧,你要是累了,就先休息,我帮你留意一下,不让人闯进你这里。” 束时初扫了一眼蜷缩着身子,像个木偶般的乐婉柔,点点头,说:“好,谢谢你了,对了,离开的时候顺便把这位姑娘也带走吧,她似乎吓坏了。” “乐姑娘?乐姑娘?”穆长卿喊了好几声,乐婉柔才清醒过来,像是惊吓过后的后知后觉,看到穆长卿,立刻伸出手来想扑向他,但穆长卿身形一闪,就躲开了她。 “乐姑娘,我可以帮你们把来人杀了,但我们先离开这里,别打扰展姑娘了。”穆长卿对她露出个安抚的微笑,说道。 乐婉柔本来是想扑向穆长卿怀中寻求个安慰的,奈何穆长卿太过于直男,居然躲开了她,让她尴尬又难看,听见他这话,便连连点头答应了,生怕刚刚那一幕被束时初看在眼里而被耻笑,于是说:“好好!那、那我们走吧。” 穆长卿对束时初点了点头,便出门了,走时还贴心地帮她关好了房门。 束时初拿出一瓶香料,撒向地上的血迹,浓烈的血腥味很快被怡人的清香取代,她便继续躺回了床上,心大地补眠了,似乎很详细穆长卿能为她守好房门。 穆长卿确实为她守好了房门,因为束时初一觉睡到了天亮才醒,期间真的没人来打扰她。 她用昨晚剩下的清水洗漱了一番,便出门去找穆长卿问问昨晚的情况了。 她下楼的时候果然发现这家客栈已经变得面无全非了,墙壁、楼梯和扶手以及桌椅等东西不是散架了就是倒塌了,如果不是屋顶和柱墙没事,就真的像强地震过后倒塌的废墟了。 地板上和墙上都有大片大片的血迹,血腥味浓烈极了,衬得被毁坏的客栈惊悚又恐怖。 那些杀手的尸首已经被搬走了,不过令束时初高兴的是,客栈的老板和几个伙计居然没事,他们现在正愁眉苦脸地收拾着破破烂烂的客栈呢。 “客官,您醒了,今儿想吃什么?”老板一看见束时初,立刻敬业地迎上来问,好不容易有个没死又没伤的正常客人,他当然要服侍周到了,要不然万一这唯一一个正常客人都留不住怎么办?他的客栈都变成这个烂摊子了,能留一个顾客挣点银子也好弥补一下损失啊。 束时初被客栈老板强韧的心脏和强悍的恢复力震惊了,十分佩服,问道:“厨房没事吗?还能做饭?” “能的,那些人打斗的时候不在厨房,所以厨房是保存得最完好的地方。”客栈老板回答。 束时初哭笑不得,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便说:“那行吧,给我一笼羊肉包和一碗粟米粥。” “好嘞,客官请到那边稍坐一会儿!”客栈老板把束时初带走唯一一张完好的桌子旁边,用手上的毛巾使劲儿擦了擦,又给她搬了一张缺了一根横木的凳子让她坐下。 束时初便坐下等早餐了,看见那几个伙计利索地收拾残局,便问他们:“你们这客栈不需要休业几天重新装修好再开张吗?” 一个又高黝黑的伙计摇摇头道:“不用!咱们都习惯了,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情况,只要那些闹事的人离开了就没危险了,我们可以一边修整一边开业。” 束时初目瞪口呆:“居然还可以这样?我真是大开眼界了!” “不这样还能怎样啊?本身咱们老板这客栈开在小镇子上生意就平平,要是三不五时就停业装修,那还怎么开张挣钱?为了不倒闭,就只好一边修一边继续开业了。”另一个白净些的伙计心直口快地说道。 束时初想了想这镇子确实不大,看着就不会有多少外地人来,这唯一的客栈生意萧条就能理解了,事实上要不是这镇子是途径出海的必经之路,说不定这唯一的客栈还不能撑下来。 “那你们也挺辛苦。”束时初感慨道,“会经常遇到这种江湖上的械斗吗?” “偶尔吧,有时候两三个月会遇到因此,多的时候一个月有两三次。”白净伙计回答。 束时初忍不住睁大了眼睛,这么小的一个镇子的客栈,遇到江湖人士打斗的频率都这么高,那大城市的客栈得多倒霉啊?这也可以看出江湖人士对普通百姓的生活影响有多大了。 405、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30) 束时初顿时很同情他们了,忽然她又有了一个疑问:“你们的客栈时不时就被毁掉,那你们老板还有钱修整?” “动手的江湖人士会赔偿。”又高又黑的那个伙计开口道。 “江湖人士这么讲道理的吗?我还以为他们打完之后挥挥手就离开了,根本不管你们有没有损失呢。”束时初惊奇地说道。 “也不是所有江湖人都讲道理,实际上大多数江湖人都不会把我们这些普通人放在眼里,也根本没有损坏别人的东西要赔偿的意识,不过一小部分江湖人士还是有这个意识的,他们大多数是大门派的弟子,出手也大方,一次赔偿就够咱们重修好几次客栈了。”白净伙计补充道。 束时初恍然大悟,说:“看来还得靠那些江湖人的良知啊。” “对!靠他们的良知,因为他们不肯赔的话,我们也打不过,只能忍气吞声咽下这个亏了。” 束时初边和他们说话,边等老板的早餐,过了没多久,香气四溢的羊肉包子就端上来了,束时初顿时直咽唾沫,这家客栈老板的厨艺还是很不错的。 正当她大快朵颐的时候,穆长卿就从外面回来了,手里还提着几包点心。 “你去哪里了?”束时初吞下嘴里的包子,问他。 “去打探些消息,顺便给你买些吃的,没想到你已经吃上了。”穆长卿说道,把手里的点心放到桌子上,“我还以为客栈被毁得差不多了,没法做早餐,没想到居然可以。” 束时初笑了笑,没问他打探到了什么消息,毕竟这儿是客栈大堂,旁边还有外人在,于是她问起了其他:“肖亦寒和乐婉柔他们离开了吗?” 穆长卿摇了摇头:“没有,他们去医馆处理伤口了。” “他们哪个受伤了?”束时初好奇地问,谁这么倒霉? “全都伤了,不过除了季非白之外其他人都是轻伤,没什么大碍。季非白伤得最重,被刺中了腹部,所以他们都去医馆照看他了。”穆长卿用云淡风轻的口吻说道。 束时初瞬间同情了一下下她那个前未婚夫,他可真是倒霉啊,其他人都是轻伤,就他一个人重伤,太惨了! “他怎么会重伤?难道武功太弱了,连乐婉柔都比不过?”束时初又问。 穆长卿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他正是为了替乐婉柔挡刀才受这么重的伤,这才是真正的英雄救美。” 束时初:…… 顿时不知道说什么了,只能说季非白不愧是痴情男配,为女主以身挡剑是正常操作。 “那看来他们得在这里多留几天了。”束时初说。 “我决定和他们一起出海。”穆长卿忽然说出这个决定,还很郑重地看着她,“你呢?要不要跟我一起?” “出海做什么?”束时初忍不住问道。 “等你吃好了回房再说。”穆长卿没有直接回答道,束时初顿时明白了事情很重要,得防备隔墙有耳,于是她飞快地解决掉剩下的早餐,便带着穆长卿上楼去了。 “肖亦寒他们出海是要找一个叫流毓岛的海岛,说是流毓岛藏有一个很大的秘密,能在江湖上引起滔天巨浪,逆天教就是因为这个秘密才追杀他们的,还说谁能解开这个秘密,谁就能统一武林、乃至于统一天下……”穆长卿十分坦荡地跟束时初说出了这番话。 束时初顿时脸上不知是什么表情,十分诡异,这传闻听着很像她从白老头那里得到的藏宝图的秘密的,难道那流毓岛藏着的就是前朝皇室的宝藏?事情真的会有怎么巧吗? 束时初心中想了许多,但脸上并没有显露出来,而是对穆长卿道:“那肖亦寒他们想去流毓岛,是为了赶在逆天教之前解开那个秘密,统一武林或者统一天下吗?” 穆长卿波澜不惊地说:“不知道,但他们说是为了阻止逆天教得逞。” 束时初顿时噗嗤一声笑出来:“他们这个说法倒是站在了道德高地上,显得他们格外冰清玉洁。” 穆长卿也忍不住笑了,其实谁还不知道这只是他们扯来遮羞的旗帜啊?要是真的是为了阻止逆天教,那干脆釜底抽薪、直接灭了逆天教不就行了吗?哪里需要巴巴地去寻找流毓岛?可别说他们灭不了逆天教,在世界轨迹最后,他们不就成功灭掉逆天教了吗? “你为什么答应跟他们一起去找流毓岛?难道也想统一武林和天下?”束时初眯着眼突然问道。 穆长卿淡淡地说:“我没有这样的野心,而且也不信有什么秘密解开之后能统一天下的。我之所以答应和他们一起,是因为他们答应给我的实在太多了,大量的金钱、肖亦寒身后的肖家庄以及乐婉柔身后的顺剑山庄的人情……我干嘛不答应呢?而且我也对那个什么秘密有些兴趣。” 束时初听他这么一说,顿时十分理解他了,点头道:“明白了,他们出的价太高,要是我,我也可能答应他们。” “那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冒险吗?他们答应给我的报酬,我可以分你一半。”穆长卿诱、惑她,“难道你对那个所谓的解开之后,可以统一天下的秘密不感兴趣吗?” 束时初果然感兴趣了,见他狭长漂亮的眼睛期待地看着她,脑袋一热,便答应了:“好!我愿意和你一起去!” 穆长卿顿时露出个灿烂的笑容来,肆无忌惮地散发着他的魅力,似乎对骗到,不,成功说服束时初感到十分高兴。 束时初本来就不是个安分的家伙,况且肖亦寒他们口中的秘密很可能还跟她的藏宝图有关,那她为何不去呢?穆长卿的邀请正合她意。 只是……“肖亦寒他们会同意我一起去吗?”束时初问,她大概在他们眼里,就是个抱着穆长卿金大腿的、中看不中用的花瓶吧?他们能愿意她这个“累赘”一起去? 穆长卿信心十足地说:“他们会同意的。” 束时初立刻就不担心了,他既然这么说,那肯定能说服肖亦寒他们了。 406、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31) 七天之后,季非白的伤好得七七八八了,肖亦寒他们一行人便决定抓紧时间去找流毓岛,毕竟逆天教还在对他们虎视眈眈,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派人来追杀他们,他们不能再等下去了。 于是肖亦寒便找上穆长卿,跟他约好了出海的时间,他们说的时候束时初就在一旁听着,乐婉柔也在场,不过她看束时初就更不顺眼了,因为记恨束时初之前的见死不救。 本来穆长卿跟他们说要带束时初一起出海的时候,他们一致不同意的,但后来穆长卿不知道跟他们说了什么,他们居然同意了,虽然对束时初还是没有好脸色,但到底默许了她一起出行。 知道出海大概要一个多月的时间,束时初就抓紧时间到街上买了些生活用品,包括吃食之类的,她伴生空间里什么东西都有,但也不能无端端就拿出来,否则不是明晃晃地让人生疑吗? 所以她要提前在这里准备一些做烟雾弹,她看见街上有卖腊肉和大火腿的,喜出望外,立马把人家剩下的十几斤腊肉和七八根大火腿都买了,喜得老板大方地给她抹了零头,还让她下去再来买。 穆长卿皱着眉头替束时初提着这些干货,说:“出海的食物我准备得足够好几十人吃上两个月了,你实在没必要再自己买。” “我喜欢吃这些嘛,而且又不是带不上船,多买点又有什么关系呢?”束时初说道。 穆长卿劝不了她,就只能乖乖地当苦力帮她拿东西了。 于是第二天出发到码头的时候,肖亦寒一行人就目瞪口呆地看着穆长卿两只手都提满了东西,背后还背着一个大大的包袱,反倒是束时初,只是手里拿了两个包袱,轻轻松松的。 “上船吧,我已经安排最好的船长和船员了,你们上去之后把航向告诉他们,让他们专业的来找去流毓岛的航线就行了。”穆长卿对肖亦寒说道。 “好。”肖亦寒愣了一会儿才回答,他心目中对穆长卿江湖高手的高大形象已经完全破灭了,眼前全是穆长卿全身带满包袱的模样,大概是太震撼了,就连上船的时候都是恍恍惚惚的,如果不是乐婉柔一直在他身边带着他,他可能都能踩空了掉水里去。 “肖大哥,你怎么了?心不在焉的。”乐婉柔担心地问他。 “没什么,就是……穆大侠的真实品性让我有些吃惊而已,想不到他还挺怜香惜玉的。”肖亦寒说道。 “他不是一直都很怜香惜玉吗?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红颜知己?”脸色苍白的季非白嗤笑道,即使身上的伤还没好完全,但这并妨碍他鄙视穆长卿这样“风流多情”的男人。 说完之后,他还神情款款地跟乐婉柔表明自己的专一:“柔儿,像穆大侠这样的男人可不适合做丈夫,太多情了,容易招蜂引蝶。我就不一样了,我如果喜欢一个姑娘,肯定只喜欢她一个,只对她一个人好,其他人都不会放在眼里。” 那样充满暗示的话,在场的人谁听不出来?当然即使听出来了也只能当听不懂,否则说穿了自己还有什么机会?于是肖亦寒便也对乐婉柔道:“季兄说得有些道理,不过天底下像穆大侠那样多情的男子也不多,起码咱们就不是了。” 乐婉柔脸红红,羞涩地扭过了脸,说:“那以后谁要是嫁给了你们,就真是太幸运了。” …… 束时初并不知道人家正忙着表衷情,她拿出自己那几个栽着青菜和西红柿的花盆,拿到窗台上摆好,这在船上的一两个月新鲜维生素的补充就靠它们了。 穆长卿哭笑不得地帮她把这些东西摆弄好,虽然并不觉得她种的这些菜能在海上活下去,但还是任劳任怨地听她吩咐,做这些无用功。 忙活了大半个时辰,他们两人才终于把带上船的私人行李处理好,束时初拿出两个又圆又红的苹果,一个给了穆长卿,一个自己吃。 “这么好的苹果,又耐放,可以留着以后吃,刚上船就吃了,多浪费啊。”穆长卿看着手中水灵灵的苹果,说道。 束时初咔擦一声咬了一口,说:“那你就留着吧,我不勉强你现在就吃。”这些苹果她空间里多得吃不完都掉到地上了。 “不,我现在吃。”穆长卿不知道怎么的,改了主意,决定当场吃了。 一时间,这里就只剩下两人咔擦咔擦吃苹果的声音,但也不觉得无聊或者尴尬,因为他们是坐在门外的躺椅上,面朝辽阔的大海,光是看着蔚蓝的海水和天空,吃着甘甜的水果,就已经是一种享受了。 “这艘船是你的,对吗?”束时初忽然问道,她在上船前听到了穆长卿跟肖亦寒的话,既然船长和船员是他的,那肯定这大海船也八、九不离十是他的了。 “对。”穆长卿承认得很爽快,而且他并没有隐瞒束时初的意思。 束时初顿时十分惊奇了:“你居然还有海船!你不只是一个以武功高强而出名的江湖人士吗?怎么连海船这种东西都有?” 穆长卿听见她这话,顿时忍不住笑了,挑了挑俊眉,说:“江湖人士就不能有海船吗?” “也不是不能有……”束时初道,“难道你还真的有什么其他隐世的身份?” “算是吧?”穆长卿自己也不太确定的样子,“我有海船,是因为家里人有做海外生意的。” “你居然还有家里人?!”束时初这会儿是真的惊讶了,她以为穆长卿只有师门之类的,毕竟江湖传闻并没有说他有家人。 “没有家里人,难道我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穆长卿哭笑不得地说道,“我只是从不提及家人罢了,毕竟江湖并不太平,我虽然喜欢在江湖潇洒,却不想把家人牵扯进这些危险中来。” 束时初顿时了然,这不就跟她改名换姓甚至易容才出来混江湖一个目的吗?于是她立马识相地没有再询问下去,再问岂不是让人为难? 407、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32) 束时初不想追问下去,穆长卿却显然很有继续诉说的欲、望:“容容难道不好奇我家里是什么人、做什么的?你要是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 “不了,不了,我虽然有些好奇,但既然这是你的秘密,那我就不探究了,我尊重你家人的隐、私,呵呵……”束时初干笑着说道,她自认为跟穆长卿虽然算是朋友了,但要是提及他的家人,那就有些交浅言深了。 穆长卿哪里听不懂她的推托之词?心中有些失望,但知道束时初对自己防备心强,便也不强求了,只想着清水煮青蛙,以后慢慢软化她的态度。 因为流毓岛的具体位置,肖亦寒他们也并不清楚,只知道个大概,因此其实他们在大海上基本上是撞运气了。 有时候运气好,能找到有人住的小岛,便上去补充些淡水和吃食;有时候运气不好,好些天都找不到一个岛,或者找到的都是荒岛,那就毫无所获了。 幸好穆长卿早就在船上储存了足够的食物,才安然无事,但这么久都没能找到传说中的流毓岛,而且每天都是在船上,面对遥无天际的海水,大家就渐渐地越来越沉不住气了,变得冲动易怒,特别是意志力稍弱些的季非白、韦涛震和乐婉柔三人。 季非白和韦涛震忍不住总是跑去询问船长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流毓岛,船长回答不知道,他们就火冒三丈把人家骂一顿,最后还是肖亦寒黑着脸把他们两人拉回去的。 而乐婉柔本来是温温柔柔的美人,但在海上飘久了,就忍不住会暴露些本性,开始埋怨食物不好吃,不能每天洗澡…… 特别是看到束时初却每天都能优哉游哉的,自己开小灶吃着香喷喷的腊肉炒笋片、火腿炖海鸽蘑菇……甚至有时候还有水灵灵的果子吃…… 她眼睛都嫉妒得红了,对束时初越发敌视,但谁让束时初吃的都是自己出海前买的呢,她想大义凛然说束时初吃独食都没资格——毕竟船上又不是没提供食物给她,只是没那么好吃罢了,谁让她上船前没考虑周到要买吃食呢? “啊,这火腿肉炖海鸽以及蘑菇的汤真是绝了!好鲜啊。”束时初故意大声地说道,她瞧见乐婉柔瞪她了,便故意馋馋她。 穆长卿附和:“都是你买的火腿够好,早知道该买多一些的。”束时初当时买火腿,他还觉得她买多了,谁知道这时候又觉得买少了。 “那老板说这火腿是他娘自己做的,用的也是他们家自己养的猪的后腿,用了秘制的方子做的,果然够味!”束时初赞叹道,“等咱们回去了,再问问那个老板还有没有存货。” “好。”穆长卿立马答应了。 乐婉柔看着那旁若无人的两人,气呼呼地跺了跺脚,找肖亦寒去了。 束时初看着她的背影,忍不住发笑,这女主角就是别扭,她如果光明正大地跟自己说想吃,那束时初说不定真能分她一些;但她却偏偏不说,只是时不时地在束时初吃饭的时候出现,用控诉和不满的眼神瞪束时初,仿佛束时初应该不用她开口,就要主动向她献出吃食、乞求她吃…… 呸!她这是做梦呢!束时初又不是她那些裙下之臣,可不惯着她。她既想吃却还要摆架子、装矜持,等着别人送上去,又当又立的,谁耐烦忍受她的大小姐脾气啊? “肖大哥,你都没看见那个姓展的女人到底多嚣张!她就是故意的,故意用美食来拉拢穆大侠,故意在我们面前吃得香喷喷来磕碜咱们……”乐婉柔气冲冲地跟肖亦寒抱怨。 肖亦寒脑袋有点疼,他虽然也被束时初弄出来的香喷喷的美食折磨得不轻,但到底知道跟人家没交情,所以心里只是羡慕穆长卿能蹭吃的,其他的就没多想,但乐婉柔跟他这么抱怨,就让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那婉柔,你想我怎么做呢?”他只好直接问乐婉柔了,“是去问问展姑娘,请她送我们一些吃食?” “当然不是!”乐婉柔脱口而出就拒绝了,“我们巴巴地去求她要吃食,那不是送上门去让她嘲笑吗?” 肖亦寒这就没辙了,“那她吃饭的时候咱们就到船尾去,避着点?” “不行!凭什么要我们躲开啊?”乐婉柔又不肯。 肖亦寒叹了口气:“那你到底想怎么样?” 乐婉柔顿时了噎住了,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想怎么样,一时就被难住了,她自己觉得被束时初压了一头,心中就很不服气,像是堵了一口气在胸口,憋得她十分难受,非要发、泄出来才会舒服。 这点并不光明的心思,她是不能说出口的,她想像以前那样诉诉苦、旁敲侧击一下,让这些男人为她出力,但是因为局势、场地所限,以往这几个似乎无所不能的男人,像是被限制住了,居然拿嚣张的束时初毫无办法。 乐婉柔仰起头,想要继续煽点风点些火,但看见肖亦寒脸上居然出现了不耐烦和烦躁的神色,顿时仿佛一盆冷水当头泼下,让她浑身一凉,瞬间清醒了过来。 她似乎因为这段时间在海上飘得太久,就忘了掩饰本性了,脾气越来越大,跟以前善解人意和温柔体贴的模样大相径庭,这可不是好事,万一他们因此而不喜欢她了怎么办? 冷静下来的乐婉柔瞬间找回了自己的理智,再次变得体贴温柔起来,苦笑着对肖亦寒道:“对不起,肖大哥,我大概是在海上待久了,险些移了性情,是我太过偏执了,其实展姑娘并没有做错什么,她只不过是做了些太香的菜而已,我不能因为自己吃不到就怪她。” “肖大哥,你忘了我之前的话吧,不要和穆大侠展姑娘他们闹出矛盾,我们还得靠穆大侠的船才能在海上找流毓岛呢。 我们应该把精力都放在正事上才是。” 肖亦寒听见她居然自己就想清楚了,不执着去找束时初的麻烦,顿时意外地看了她一眼,发现她脸上是熟悉的温柔的神情,顿时松了口气,毕竟他更喜欢这个善良体贴的柔儿,不想面对之前那个脾气有点大、似乎变了性子的乐婉柔。 408、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33) “肖兄!你看那边有有个岛!”季非白站在船头,远远地看见前面出现了岛屿的影子,便忍不住惊喜地对肖亦寒道。 他们已经很多天没找到过岛了,这会儿能找到一座,自然激动不已。 “是真的!肖大哥、季大哥,这会不会就是我们想要找的流毓岛啊?”乐婉柔也满眼期盼地询问。 “如果上面没人,全是黑色礁石,还荒无人烟、寸草不生的,那就是传说中的流毓岛。”肖亦寒说出了流毓岛的特征。 束时初扫了一眼那遥远得只有个黑影的岛,心中有个极强的预感,觉得这应该就是他们要找的流毓岛了。 果然是流毓岛,三刻钟后,他们的海船终于行驶到了海岛附近,等肖亦寒他们看清海岛的面貌时,就连肖亦寒这个平时泰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的面瘫,都忍不住露出了激动的神情。 “肖大哥,这真的是流毓岛啊……”乐婉柔激动得眼含热泪地对肖亦寒说道,“我们终于找到它了!” “咱们先上岸吧。”肖亦寒激动过后,很快就恢复了过来,带着一群人下船到岛上去了。 流毓岛跟它的名字没有丝毫相似的地方,岛上果然寸草不生,连泥土都看不见多少,全是礁石砂砾,人走在上面很容易就会摔倒。 大概正是因为环境恶劣又远离大陆,所以这儿才没有人生存。 “肖大哥,这里什么都没有,我们到底要找什么啊?”乐婉柔激动过后,等双脚真的踏入流毓岛,立马就意识到了现实的艰难,他们根本对着流毓岛毫无所知。 肖亦寒从怀里拿出一份用布包裹得很好的东西,打开来一看,是一尺宽两尺长的一张泛黄的图纸,上面描着古怪的花纹。 “肖兄,你怎么把这东西都拿出来了?”季非白看见是这份地图,立马神情一凛,谨慎地看向束时初和穆长卿,还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他们转过来的视线,显然,他并不想让束时初和穆长卿知道他们的秘密。 肖亦寒却无奈地对他道:“季兄,我们现在是同一条船上的人,你以为我们的秘密真的能瞒得了他们吗?” 此时上岛的只有肖亦寒、季非白、韦涛震和乐婉柔他们四个以及束时初和穆长卿这两个外人,其他人则都留在船上了,为了保密,至于束时初,则是托了穆长卿的福才能上岛。 听见肖亦寒这么一说,季非白顿时意识到自己做了蠢事,便讪讪地转过了身,但还是嘀咕道:“谁知道他们两个可不可信啊?” “穆大侠的为人还是可信的。”韦涛震忽然出声道,他扫了一眼束时初,又补充,“至于展姑娘,那是穆大侠带来的人,穆大侠肯定会管好的。” 解决了信任的问题,肖亦寒他们自己无法琢磨透那张鬼画符似的“地图”,便干脆大方地让束时初和穆长卿也参与了进来。 束时初看着眼前这张很眼熟的羊皮纸,跟自己从白老头那里得到的藏宝图是一模一样的材质,甚至连上面画的线条图案都如出一辙,显然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只是不知为何被分为了两份,其中一份落到逆天教手里,被肖亦寒他们得到了;而另一份则落到了束时初手中。 束时初从自己的囊袋里找出白老头给的那张藏宝图,抖了抖,摊开来,说:“你们这地图跟我的藏宝图有点像啊。” 她这话一说,藏宝图一打开,立马就惊住了肖亦寒他们,季非白仿佛百日见鬼一样的表情,震惊又不敢置信地一把抢过她的藏宝图,看了又看,说:“你怎么也有这样的地图?!” “我这不是地图,是藏宝图哦。”束时初轻飘飘地说道,从他手里抢回那张图。 肖亦寒的神情也扭曲了一会儿,才对束时初道:“展姑娘的藏宝图可否借给我一观?我想看看你的这张藏宝图跟我们所得到的地图是否出自同一处。” “可以。”束时初说着就把藏宝图递给了他。 束时初并不担心把藏宝图拿出来后,这几人会贪了她的,毕竟他们虽然在感情上容易脑子发昏做出不理智的事,甚至时不时降降智商,但大体上人品是没什么大问题的,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抢她的藏宝图。 而且就算他们真的根据自己这张藏宝图找到了宝藏,那也不怕,毕竟他们只有几个人,就算任由他们抢那些宝藏,又能抢多少呢?他们难道还能抢得过束时初这个带有伴生空间、开了挂的人? 束时初完全可以趁他们沉迷在各种珍宝之时,悄悄地把宝藏转移一大部分到自己空间里。 肖亦寒和乐婉柔几个人凑到一起,围着束时初那张藏宝图讨论起来,试着解读图上的线条和图案,奈何那些线条图案实在太抽象了,他们一头雾水,讨论了好半天都没有一点头绪。 最后把穆长卿和束时初也拉进去探讨了,毕竟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人多力量大,说不定讨论着讨论着,就解读出来了呢? 然而,这两张图实在太难解了,一行人都快把天文地理、五行八卦的知识都联系上了,也没能解读出来。 这时候天色都快黑了,这流毓岛虽然荒无人烟,但不能保证没有毒蛇、毒虫,所以大家决定晚上回船上过夜,等第二天再继续探岛。 之后的几天,大家一边在岛上探索,一边结合地图猜测,想找到藏宝之地的入口。 是的,现在大家都从束时初口中知道肖亦寒他们所得的那张图其实并不是地图,而是藏宝图的一部分,束时初那张图则是另一部分,现在两部分藏宝图机缘巧合地相聚了,摆明了是他们跟宝藏有缘,可惜偏偏手上有图也无法找到正确的地势入口,几人就越来越着急了。 束时初挥剑砍掉面前一条三指粗的海蛇的脑袋,便看见这一处的礁石长得格外……别致,摆着的方向似乎有些规律…… “穆大侠,你过来一下。”束时初喊穆长卿。 409、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34) “你发现什么了?”穆长卿立刻就来到了束时初身边,边四处查看周围,边语气柔和地问她。 “你瞧瞧这些礁石的摆放是不是比其他地方的有规律性?其他地方的都杂乱无章,这里的却隐隐有种众星捧月的感觉……”束时初指着面前几个礁石说道,然后像是想起什么,立马打开自己那张藏宝图。 “我看明白了!”束时初兴奋地一拍藏宝图,惊喜地说道。 “你看明白什么了?”穆长卿好奇地问,其他人听见她的话,也都一一朝她围过来,这时候不管她是不是真的看明白了,大家都很高兴听见她这话,毕竟这代表了希望啊,即使是缥缈的希望那也能在一无所获的这些天里,让他们升起些信心来,否则他们都快要绝望了。 “你们看,这图上相邻的几个黑点,虽然看着杂乱无章,我们之前都以为它们是无关紧要的标注,但其实只要把它们用线连起来,不就是隐隐的以某个点为中心发散出来的吗?虽然不是那么标准的圆形,但大体上是的。”束时初这么一说,大家一看,立马就像是被打通了任督二脉,思维一下子就开了窍。 “你觉得图上这些点代表着这个地方众星捧月般的礁石?”穆长卿一下子就说出了重点,其他人听见他的话,立刻便打量起当前的地势来。 束时初往附近一处高高的大礁石走去,用轻功飞了上去,站在高处往下看,就更加明显了。 穆长卿和肖亦寒也轻轻一点,飞了上来,像束时初一样往他们刚刚站的地方看去,肖亦寒便眼睛一亮,说:“果然如同展姑娘说的,居然真的跟图上一样!看来入口处很可能就在礁石围绕的中心点了。” “这回真是多亏了展姑娘的细心和聪慧!”肖亦寒说着,十分感激地看向束时初,他之前觉得束时初还是个累赘,如果不是穆长卿坚持,他根本不会同意让束时初加入进来;到后面等束时初拿出了她的藏宝图,他立刻就很庆幸自己没有坚决拒绝她的加入了;但到了现在,束时初直接找到了他们所有人都没找到的很可能的藏宝地入口,肖亦寒对束时初的印象就已经变得好得不能再好了。 “过奖了,我只是运气好罢了。”束时初谦虚地说道。 束时初笑眯眯地说:“我们还是快点验证一下我的猜想吧,要是猜错了还得继续找呢,时间不能浪费了。”她刚说完,但视线不经意一扫,似乎就看到远处仿佛天际的海面上,有几个小黑点遥遥而来。 忽然,她猛地瞪大了眼睛,错愕地说:“那些黑点是船吗?咱们在这里遇到其他船的可能有多大?会不会是海盗?” 肖亦寒和穆长卿顿时神情一凛,往束时初所指的方向望去,他们都是习武之人,眼力强,很快就意识到那些船是冲他们这里来的。 “不好!大概是逆天教的人找来了!”肖亦寒神情冷冽地说道,“我们得赶紧找到入口,不能让逆天教比我们先行一步,他们来的船比我们多……我们这次不一定能赢过他们。” 穆长卿这时候神情也严肃起来,对束时初道:“事不宜迟,那些船不用一个时辰就能到我们这里了,我们不能让他们摘了果子,抓紧时间。” 束时初自然知道事情的紧急,于是二话不说,跳下了大礁石,来到那块中心点,果然找到一块看似普通,实则是人为雕刻成怪石的礁石。 “我们从这里找入口,逆天教的人要来了。”束时初对季非白他们说道。 “什么?逆天教的人要来了?!”乐婉柔尖叫道,脸色都变了。 束时初冷冷地看了她一眼:“闭嘴,快干活!” 季非白他们虽然也震惊,但到底知道事情轻重缓急,于是几人同心协力,果然在那块有人造痕迹的礁石下面,找到了明显是石门的东西。 “肖兄!果然这里是入口,这是石门!”季非白激动地喊道。 “自己注意安全,里面可能有暗器。”肖亦寒提醒了一声,便上前找起了机关,想开门。 这种用来藏宝的地方的门不可能是简单的门,肯定是机关门。 肖亦寒不愧是男主,到底是有些能力的,他很快就找到了机关所在,用力地一转那机关,底下的石门便缓缓地打开了,露出一个两尺宽的洞口来。 还不等几人惊喜,就嗖嗖地迎面射了一阵凌厉的箭雨,幸好几人的身手都足够好,才躲开了这阵的暗器。 束时初看着地上闪着寒光的箭,箭头上染着紫色的东西,她顿时了然,说:“箭上有毒,你们要小心些。” 箭雨虽然攻势凌厉,但到底箭支是有限的,因此等箭射完了,大家就从那个洞口钻了进去,前朝的藏宝地,显然过了几百年,深埋地下几百年没有开过的洞府,显然空气不会好闻,沉闷发愁,空气中还带着十分刺激的气味,大家都有些受不了,适应了好一会儿才能继续走下去,但这时候即使是最娇气的乐婉柔,都没有开口埋怨一声。 “不知道这么久没流通的空气会不会有毒,我有解毒丸,你们吃了,预防一下。”束时初这时候也不跟他们斤斤计较了,拿出自己做的解毒丸,一一分给了肖亦寒他们。 吃过了解毒丸,几人继续往前走,又经过好几处石门、机关和暗器,虽然危险,但都被他们一一解除了,又绕过了好几条迷惑性的通道,大概是主角团的光环作用,最后他们终于找到了正确的通道,有惊无险地到了真正的宝藏所在之处。 “好多珠宝啊……”乐婉柔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散发着耀眼光芒的珍宝,忍不住惊叹。 琳琅满目璀璨耀眼的各种宝石珠宝堆在一口口大箱子里,堆得太多了,甚至连盖子都没法盖住,还有许多猛兽的皮毛、各种玛瑙翡翠……当然,更多的是一箱箱的金子、银子,看得人简直眼花缭乱了。 410、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35) 正当大家沉迷于各种珍宝的时候,忽然听到“轰”的一声巨响,接着地面一震,晃得头顶的灰尘都簌簌直往下掉,几人也险些摔倒在地。 “发生什么事了?”乐婉柔吓得脸色煞白,顾不得矜持,双手紧紧地抓住肖亦寒的胳膊。 “地动?不,是海啸了吗?”季非白也有些慌了,流毓岛不算大,要是发生了这么大动静的海啸,海水倒灌入这里,那他们就九死一生了。 “不是海啸!是有人闯进来了!”肖亦寒侧着脑袋,仔细一听,便脸色极其难看地说道,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咬牙切齿地说,“是逆天教!” “他们干了什么,闹出这么大的动静?!”韦涛震惊愕又愤怒地问。 “大概是没找到咱们的入口,又看到咱们捷足先登了,太急,就用了霹雳雷。”穆长卿沉声说道。 “霹雳雷?!”乐婉柔惊呼出声,霹雳雷类似于后世的火乍弹,怪不得能搞得地动山摇,看来这逆天教的人果然来者不善,而且毫无顾忌。 束时初有些惊讶,逆天教能拿出霹雳雷来,倒是真有些底蕴,毕竟这时候的火乍弹可不好制造,原材料珍稀着呢。 “我们得赶紧出去,他们不择手段地用上了霹雳雷,显然没把我们放在眼里,万一他们把这地宫炸毁了,我们就出不去了。”束时初提醒道。 几人一听,立刻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但现在地宫里这么多珍宝,而他们各自只有一双手,能拿多少出去?拿不出去留给逆天教或者直接被埋了,他们都会心疼死的。 然而再心疼,他们也没办法,只得能拿多少就拿多少了。 “你们自己斟酌着拿什么、拿多少,不要太贪心了!”穆长卿提醒道,“逆天教那些人是疯子,我们动了这些宝藏,他们不会放过我们的,你们要有心理准备。” “逆天教这些厚颜无耻的人!”乐婉柔大骂道,但找珍宝的动作却更迅速了,其他人也纷纷收起自己认为最珍贵的宝物,他们来了一趟,总不能空着手回去,白白地寻了一次宝,却让逆天教半路摘了桃子吧? 逆天教果然十分嚣张,不管不顾的,这会儿已经动用了三颗霹雳雷,头顶的灰掉得更多了,甚至有石壁上的石头掉下来,险些砸到人。 束时初边躲闪着掉下来的东西,边趁着人不注意悄悄把一箱箱的珍宝往自己空间里转移,幸好现在大家的心思都放在防备逆天教以及选择珍宝上,根本没心思分给束时初。 “地宫快撑不住了,我们赶紧出去!”肖亦寒险险地避开一块大石头,大声地提醒大家。 然而他话音刚落,就有杂乱的脚步声和喧闹声传了进来。 “地道就在这里!” “快快进去!不能让宝藏被姓肖的抢走了!” “掉石头了,地宫会不会倒塌?” “瞎担心什么,里面藏着那么多珍宝,地宫肯定很牢固,咱们还是走快点……” …… 乌合之众的逆天教众人果然很快就出现在几人面前了,他们亢奋又激动,根本没把他们弄出来的摇摇欲倒的地宫放在心上,以为这很牢固。 但束时初却在心里暗骂了一番逆天教的人是蠢猪,居然用霹雳雷来炸路,脑子是进水了,不怕自己被埋在里面! “果然是你们!肖亦寒、韦涛震……”领头一个穿着怪里怪样的黑衣的山羊胡男子盯着肖亦寒他们说道。 “老胡!别管他们,咱们赶紧把这些宝藏搬出去!”另一个长得凶神恶煞的男人对山羊胡男子说道,“现在不是找他们报仇的时候!” 那些看到肖亦寒一行人之后蠢蠢欲动想动手的逆天教众人一听,果然跑去搬珍宝去了,暂时放过了他们,显然还有点脑子,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 束时初飞快地把后面被华丽皮毛挡住的珠宝首饰以及古书古画转移进空间,刚转移完了后面那些,忽然就感觉到地面一震剧烈的震动,周围的一切就都开始摇晃起来,大块大块的石头纷纷掉下来。 “地宫要塌了!快逃!”穆长卿大喊一声,朝束时初飞奔而来。 肖亦寒他们也急忙往来时的通道逃去,希望在地宫彻底塌陷之前逃出去。 逆天教那些人忙着搬运宝物,没来得及躲闪,被掉落的石头砸得头破血流,哀嚎不已。 眼见得震动越来也剧烈,灰尘杂物掉落扰乱视线的时候,束时初趁机把其中最珍贵的宝物都收进了自己的空间,便飞快地拉住穆长卿朝她伸来的手,用轻功往外逃。 地宫大概是年久失修,又是建在流毓岛这种常年被海水浸泡着的岛上,墙壁被海水腐蚀了不少,再加上没脑子的逆天教用霹雳雷开路,多重原因之下,地宫居然就塌陷了。 束时初和穆长卿轻功了得,终于赶在地宫彻底塌陷之前逃出了地面,肖亦寒他们比穆长卿两人逃得更早,因此都成功出来了,并没有伤亡,可逆天教那些人就没那么幸运了,一锅端地被埋在了地宫下,大概这辈子都没机会出来了。 “不好,流毓岛也要塌陷了?”季非白感觉到出了地面,震动依旧剧烈,而流毓岛铺满礁石的地面开始开裂、甚至一块块地沉入海底…… “快回船上!”几人于是没来得及喘口气,就又得往船上逃了。 幸好他们来时的船就停在流毓岛边上,逆天教的人来时也急着寻宝藏,并没有对他们的船动手脚,所以他们的船还好好的。 毕竟是在逃命,几人都用上了自己轻功的最快速度,总算赶在流毓岛彻底沉入海底之前逃回了船上。 心有余悸的几人在船上看着慢慢被海水淹没的流毓岛,纷纷陷入了沉默。 过了一会儿,季非白才恨恨地骂了一句:“逆天教那些傻叉!就没想过用霹雳雷开路会把地宫炸没了吗?现在好了,连流毓岛都没了,他们可以永远都跟那些宝藏埋在一起了。” “自作孽不可活!死得好!”韦涛震愤怒地骂道,那么多宝藏都没了,他心疼。 411、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36) 束时初是一行人中收获最多的,但她也没法把所有宝藏都收回空间,所以随着流毓岛沉入海底的珍宝还有不少,她也心疼得很,于是跟着加入了讨伐逆天教的行列:“逆天教这些人难道是故意来捣乱的?他们自己得不到这些宝藏,拼着死了也要让我们得不到?够缺德啊。” 不过想到逆天教的人不但没能得到宝藏,也没能找肖亦寒他们报仇,反而把自己坑死了,束时初就觉得好笑,他们是来专门来搞笑的吗?自己全军覆没了,仇人虽然没能得到宝藏,但毫发无伤,逆天教总部的人知道了,大概想把这些人的骨灰都扬了——哦,忘了,他们葬身海底了,没有骨灰…… 束时初逃忙时没忘了拿着一块兽皮包了一堆金银珠宝作伪装,其他人也或多或少都拿了些珍宝,来了这一趟倒也不算太亏。 穆长卿则十分干脆地摊开自己手里的包袱,说:“你看上什么了?自己挑。” 束时初看了看,全是些宝石翡翠已经宝贵首饰摆件之类的,虽然珍稀,但束时初自己也有,于是摇头拒绝道:“我自己也有,不用你给。”说着她还晃了晃自己的包裹。 乐婉柔拿到的东西最少,因为她武功最差,逃命的时候太慌,身上收好的东西丢了不少,等逃回船上,就只剩一些体积小的宝石和夜明珠之类的东西了,因此她看到穆长卿那堆金光璀璨的珠宝,就很眼红。 偏偏穆长卿只让束时初挑选,没让她选,她就对束时初心生嫉妒了,但东西是穆长卿的,她在嫉妒也没用。 不过她还有几个裙下之臣,季非白几人从痛失巨额宝藏的遗憾中恢复过来后,就纷纷用自己带出来的珍宝讨好她了: “柔儿,我带了只拳头大的夜明珠出来,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 束时初没有留在这里看他们如何讨好乐婉柔,她急着回房里检查自己到底收了些什么珍宝回来。 束时初关好房门,又在门边撒了些迷药,确定不会有人突然闯进来,便身形一闪,进了自己的伴生空间。 刚进去,她就看到自己一间别墅大厅里堆满了一箱箱的珍宝,有一块块桌子大用来做屏风的羊脂玉、紫金色两指粗的大珍珠、整块翡翠雕刻成的楼宇模型…… 当然,金灿灿的金锭更多,闪得束时初眼晕;还有各种华丽夺目、璀璨耀眼的珠宝首饰……全都是价值连城的好东西,随便拿出一个,都足以让人富贵一辈子。 饶是穿越了许多世界,累积了很多好东西,根本不差钱的束时初,看到这些东西,也忍不住激动得心跳都活跃了一些些,她这次收获真是值了! 束时初这一晚上都是躺在珠宝堆里睡觉的,好好地过足了数珍宝的瘾,她才神清气爽地从空间里出来。 穆长卿神出鬼没的,束时初刚从房里出来,他就出现了,还十分殷勤地拿出一只造型奇巧、精致华美的红玉香球,眼眸深幽,说:“你这么喜欢调香,大概也会喜欢这个香球的吧?只有这个红玉玲珑香球,才配得起你和你调制的那些香……” 束时初看见这个只有女子拳头大的精致香球,顿时眼睛一亮,这香球是用整块的极品红玉雕刻而成的,造型极致华丽精巧,玉石的材质又格外晶莹剔透、色泽艳丽,实在是让人一眼就惊艳,想要占为己有。 她于是不跟穆长卿客气了,开开心心地拿过红玉玲珑香球,说:“那我就不拒绝了,我确实很喜欢这个香球。” 穆长卿见她掩饰不住的喜爱,也忍不住笑了,他昨天在地宫塌陷的危急时刻,看见这只小香球,第一反应就是展姑娘会很喜欢,于是他当机立断选了这只小香球回来。 本来就是拿这个小玩意儿讨她欢心的,现在她真的很喜欢、很开心,那他的目的就达到了。 束时初把玩了好一会儿这只香球,才想起来问穆长卿:“那你喜欢什么?玉佩、镇纸、宝扇、书画、古董还是什么?我可以送你当还礼。” 穆长卿脸上的笑容一僵,叹了口气,幽怨地看了一眼束时初,才随口说:“就古书画吧,其他的我并不缺。” “那刚好,我昨儿带回来的就有前朝画圣的一副《明月江山图》,待会儿拿来给你。” 束时初高兴地说道,她并不想欠穆长卿的,能还他差不多价值的东西正好,实际上前朝画圣的真迹比她手上这只红玉香球的价值要高,穆长卿并不亏。 从流毓岛返回大陆的过程倒是一帆风顺,都不用十天就回到了陆地,一回来,肖亦寒他们就跟穆长卿和束时初告别了,他们本来就只是因为要去流毓岛才暂时同行的,现在目的已经达成,自然就要分开了,毕竟他们没什么交情。 束时初从头到尾都没有跟季非白相认,因为没有必要,束时初知道他会在追逐乐婉柔的过程中吃尽苦头,最后还得不到所爱之人,那样的煎熬无望最折磨人了,束时初就大方地不追究他跑去束家退婚,害得原主大病一场的责任了。 肖亦寒他们走了,束时初便也打算跟穆长卿告别,毕竟快到年底了,她要回家跟亲人过年,总不能还跟穆长卿同行,因此她直接对穆长卿道:“我要回家去了,看来要和你告别了,山长水短,咱们有缘再见吧。” 穆长卿听见她这话,惊得说话都结巴了:“怎、怎么这么突然就要回家?” “要过年了,我出来快一整年,家里人肯定想我了。”束时初道,束家人对她很好,她想早些回去看看,也好安安他们的心,想必他们这一整年都提心吊胆的,生怕女儿出事,但最终还是愿意给她自由,让她一个人出来闯江湖,束时初感念这点,自然要回去多跟他们相聚。 穆长卿听到这个原因,就不好阻拦了,但还是带着希望地问道:“那能不能告诉我,你是哪里人?” 束时初顿时笑而不语,这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她不可能把自己的真实身世告诉他的。 穆长卿顿时失望极了,但束时初不说,他也没办法,只好叮嘱她:“我过年这段时间会在江南武妄,你要是想找我,可以去那里……我希望你能去找我。” 他眼含深意地对束时初道。 “看情况吧。”束时初含糊地回答。 412、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37) 束时初跟穆长卿分开之后就回束家了,一家人见到她,激动得眼眶都红了,特别是束母,抱着束时初不停地用手拍打她的肩背,偏偏又心疼不舍得用力,只恨恨地骂道:“你这个狠心的!这么久了都不回来看看爹娘,我还以为你死在外面了,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 束时初连忙安抚她:“娘,我好好的呢,这不是回来了吗?” 束父也红着眼把她上下打量了一番,见她脸色红润,健健康康,这才放了心,对她说:“这回出门肯定受了很多苦吧?要是被人欺负了就告诉爹,爹帮你报仇!” 束时初哭笑不得:“爹,没人欺负我,反而是我欺负别人呢,我的身手这么厉害,哪个不长眼的敢惹我啊?” 两个哥哥也来关心了一番,大嫂抱着一个胖乎乎的小婴儿在一旁,束时初顿时意识到了什么,惊喜地看向那小团子,问:“这是我的小侄子吗?” 大嫂点点头,说:“是呢,他生下来都没见过姑姑。” 小侄子才两三个月大的样子,葡萄似的黑眼睛好奇地看着束时初,肉嘟嘟的小脸蛋动一动,肉肉就抖一抖,又萌又可爱。 “给我抱抱。”束时初看得眼馋不已,幸好小侄子是个不认生的,乖巧极了地让她抱着,还对她露出一个傻乎乎的笑容。 “看看,钰儿也喜欢小姑姑呢。”大嫂笑着说道。 束时初遮掩着从空间里取出一只漂亮的银手镯,按了一下暗处的小机关,小手镯便缩小了一圈,以适应小侄子的手腕。 众人看见这会缩小的手镯,都震惊了,束父问道:“这银手镯你从哪里得到的?还会随着手腕大小而改变?” 束时初笑着道:“爹放心,这绝对来历干净而且光明正大,我不会害我小侄子的。” “初儿,这银手镯太别致精美了,还是独一无二的手艺,钰哥儿只是个小孩子,这么宝贵的手镯给他戴不是可惜了吗?你还是收回去自己戴吧。”大嫂劝道。 “大嫂,这是我送给小侄子的见面礼,有什么可惜的?他可以从小戴到大,这样他就不会忘记我这个姑姑了……”束时初笑着道,“而且这样的珠宝首饰我还有不少,待会儿我拿出来给娘和你挑!” 束时初逗弄了好一会儿小侄子,便果真拿了一个装满了珠宝首饰的包袱来,打开,十分豪迈地对束母和大嫂道:“娘、嫂子,喜欢哪个你们自己挑吧。” 一家人看见这满桌子的耀眼珍宝,顿时惊得说不出话来,他们家虽然是富贵人家,不缺珠宝首饰,但束时初拿出来这些明显不是普通的珠宝,件件拿出来都可以和宫中御制的珠宝相比了。 束家人本身就是官宦人家,眼力自然不同寻常,看见这些极品珠宝,他们首先的反应并不是激动,而是担忧和着急。 束父胡子都快揪光了,着急地问束时初:“初儿,这些东西你从哪里得到的?” 束大哥也压低了声音,问她:“初儿,你要是做了什么错事就赶紧和我们说,我们好尽早帮你扫除痕迹!” “对对,你这孩子可别是被江湖上那些人带坏了……”束母也开始忧心忡忡。 束时初哭笑不得,连忙解释:“你们都想到哪里去了?我没有做错事,这些东西不是偷也不是抢的。” “唉,我就老实说了吧,这些是前朝皇室的珠宝,前两个月,我和江湖上几个朋友机缘巧合得到了前朝皇室遗留下来的藏宝图,还很幸运地找到了,这些都是我的战利品,其他几个朋友都有的……现在前朝都灭亡几百年了,难道他们还能来找我要回这些东西?”束时初干脆把这事跟他们明说了。 听到她这话,一家人震惊得瞠目结舌了,良久,几人才找回了自己的理智,束二哥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咽了咽口水,问束时初:“妹妹,你说这些是前朝皇室的珠宝?你们居然找到前朝的宝藏了?!” “是啊。”束时初点头道。 向来稳重的束大哥此时也仿佛像在做梦,他看了看自己漂漂亮亮、娇娇柔柔的可爱妹妹,怎么都没法把她和寻找前朝宝藏这些东西联系起来。 姜还是老的辣,束父一针见血地问:“除了你和你那几个江湖朋友,你们得到前朝宝藏的事还有其他人知道吗?” 束时初道:“爹,你的担心我明白,不过你不用担心了,因为即使有其他人知道前朝宝藏被发现了,也没办法找我们的麻烦。” 束时初想起那群没脑子作死的逆天教教徒,便忍不住嘲讽道: “前朝宝藏被藏在南海一个远离陆地的、名为流毓岛的小岛上,我们好不容易找到了这个小岛,还成功挖到了地宫,可惜逆天教的人为了抢先得到宝藏,居然拿霹雳雷开路,于是不单单是藏宝的地宫,就连整个流毓岛都被炸得沉入海底了,除了我和几个朋友千钧一发之际抢救出来的极少的珍宝,其他宝藏都随着流毓岛埋葬在大海里了。” 其他束家人听到束时初的话,脸上的表情顿时十分精彩,变来变去的,一时错愕,一时惋惜……总之,都是一言难尽的表情。 “……你说你们只来得及拿了一点点珍宝,其他的都被埋入大海了?”束父脸上的表情像是牙疼似的,问道。 “是啊,幸好我们轻功还可以,能幸运地逃出地宫和流毓岛,要不然,我们也得跟着逆天教那些人一起陪葬了。”束时初把当时的惊险轻描淡写地说了一遍。 束家人顿时不可惜那些宝藏了,分分心疼女儿妹妹受苦了,居然险些丧命在大海之中,于是对前朝的宝藏也没了兴趣。 只有束父叮嘱道:“初儿,虽然那些是前朝的宝藏,也沉入了海底,但这事最好还是永远不要提及了,毕竟人心难测,别人以为你得到了许多珍宝,那你就会成为众矢之的。你们几个,也记住了,什么前朝宝藏跟我们家都没关系!” 其他人也郑重地答应了,只有束时初有些可惜:“那我拿回来这些珠宝首饰,岂不是不能让娘和嫂子戴了?” 413、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38) “这倒不用太过避讳,毕竟前朝都亡了几百年,如今的御制珠宝跟前朝不一样,挑出一些不出格的,倒是可以佩戴出去。”束父沉吟道。 束时初顿时松了口气,又开开心心地和束母以及嫂子分首饰去了。 她也没忘了父兄,找了几幅前朝的古董字画出来,就够父子三人激动得废寝忘食地闭关鉴赏了。 束时初舒舒服服地在家里过了个年,如果不是束母开始担心她的亲事,总是想给她洗脑嫁人的话,她还能在家多待几个月,奈何束母催婚,于是她只能留书一封,就又离家出走跑江湖去了。 因为有了之前的经验,束家人知道她真的能自保,因此这回她逃家了他们也只是念叨了几句,就不怎么担心了。 束时初这次出来并没有易容,她如今的武功比前一年高了不少,毕竟之前她找了穆长卿当陪练,穆长卿是个超一流的高手,束时初跟他对打,每次都能被他指点、教导,又在战斗中突破自我极限,自然进展神速。 她的易水柔功已经练到了第七层,跟穆长卿打起来能打个平手了,江湖上可以说没几个人能打得过她,更何况她还有各种用途不一的药,所以她已经不需要再掩盖自己的美貌。 以本来面貌出行的她,自然一路上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平静,遇到了许多狂蜂浪蝶,可惜都是弱鸡,没几个能在她手下过完十招的,全都被她折腾得哭爹喊娘、屁滚尿流。 于是没几个月,江湖上就有了“美貌罗刹”的传闻,传闻一个美貌女子,貌如仙子、心如罗刹,最喜欢折磨男人。 在某个茶楼中听见说书人唾沫四飞地说着“美貌罗刹”故事的束时初,心中有了一个很不好的猜想,这“美貌罗刹”该不会说的是她吧? 束时初:…… 有些郁闷的束时初气得狠狠地灌了自己好几杯茶,又凶狠地瞪了一眼那些用或是惊艳、或是垂涎、或是迷恋、或是淫’邪目光看着自己的男人,骂道:“看什么看?想死吗?” 顿时吓退了一众有贼心没贼胆的男人。 不过不是所有男人都被她吓退了,这不就有一个男人还胆大包天地坐到她面前来了。 束时初刚要把他骂走,等看见了他的样貌,便瞳孔一缩,没出口的话就被噎住了,还十分倒霉地被自己的口水噎得咳嗽了起来。 因为在她面前坐下的男人是穆长卿,而束时初此时并不是和他相伴了一路的“展容”,而是和他因为采花贼才有一面之缘的“展初”。 束时初毫无防备之下看到他,吓了一跳,等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是“展初”,便立马用陌生又冷漠的眼神看着他,当做不认识,想让他识相地离开。 束时初并不知穆长卿早认出她来了,穆长卿因为在江南久久等不到她,才想出来撞撞运气看能不能遇到她,谁知道他确实遇到人了,可还不等他高兴,这女人就一脸冷漠地看着他,当做不认识。 穆长卿顿时又气又恼,想了一会儿,便也当做没认出她,露出个和善的笑容,说道:“这位姑娘好生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然后他又像是想起了什么,“恍然大悟”道:“我想起来了,我与姑娘有一面之缘,姑娘是展初对不对?” 束时初顿时浑身一僵,有点心虚,没想到穆长卿还记得自己当初的化名。 她瞒着穆长卿用另一个身份在他身边那么久,现在已经不敢再告诉他了,毕竟是她理亏,她只好讪讪地点头:“好巧,难得穆大侠还记得我。” “姑娘容貌出众,我自然记得。不知道姑娘认不认识另一个姓展的姑娘?她叫展容,跟姑娘的名字很是相像,你们是否我亲缘关系?不瞒姑娘,展容姑娘与我是好友,我有事找她,如果姑娘认识她,那就太好了。”穆长卿微笑着说道。 束时初抹了抹额头上不存在的汗,心虚地连连摇头,说:“不认识、不认识!呵呵……我们名字相像,大概是巧合吧,毕竟姓展的人还是很多的,我爹娘只有我一个女儿,那位展容姑娘与我们家没什么关系……” 穆长卿见她还不打算告诉自己真实身份,气得咬牙切齿地挤出几句话来:“是吗?我闻到你身上的香味,似乎跟我认识的那位展容姑娘身上的香味一模一样呢!” 束时初顿时惊得眼睛都瞪圆了,她怎么就忽略这点了呢?因为这香太淡了,又十分持久,只有她自己和极近距离的人才会闻得到,没想到穆长卿这狗鼻子居然能记得! 糟了,不知道这时候承认展容是自己妹妹还来不来得及?束时初脑子转得飞快。 “展容!”穆长卿见她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珠子不停地转动,肯定在想用什么借口来糊弄自己了,顿时气得直接大声喊出了她的名字。 束时初还想嘴硬,揣着明白装糊涂:“什么展容?展容姑娘也在这里吗?”说着她还到处张望。 “你还不肯承认自己的身份吗?”穆长卿没想到他都喊出她的名字了,她还能抵赖,死活不认。 “我早在当初和你去西域找香爷的时候就认出你来了,展容、或者说展初,你别想再骗我!”穆长卿终于说出了这句话,他本来想着如果束时初老实跟他承认了,那他并不会说出自己早就认出她的事实,但束时初死鸭子嘴硬,那他就顾不得其他了,也想要狠狠地挫一挫她的气焰。 “什么?你那时候就知道是我了?”束时初顿时柳眉横竖,之前的理亏立马就填平了,她可是双标的人,自己瞒着别人可以,可别人瞒着她,那就不行了。 “我见你想隐瞒身份和容貌,便没有揭穿你,没想到你现在连我都想装不认识了,那我就不能忍了!”穆长卿气急败坏地抓住了束时初的手,恨恨地骂道“你这个狠心的女人,偷了我的心还想一走了之?做梦!” 穆长卿觉得自己不能再拖下去了,什么温水煮青蛙?再拖延下去,这凉薄的女人能把他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414、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39) 束时初没想到穆长卿居然直接跟她表明心意了,刚升起的那点子火气便噗地一下子又灭了,一时有些结结巴巴地说:“你、你可别污、污蔑我,我跟你清清白白的,什么时候偷你的心了?” 穆长卿已经意识到想和眼前这女人日久生情是走不通的了,因此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带着些控诉的意味说:“可我陪你身边这么长时间,你就算对我暂时没事什么感情,也不能事事都把我蒙在鼓里……我以为我们至少算是志同道合的好友知交……” 听见他这么一说,俊美的脸上一双漆黑的眼睛似乎带着些许的委屈看着自己,束时初顿时心就有些软了,她本身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又是个颜控患者,于是对上这时候的穆长卿,就开始反省了一下,觉得自己对他是不是真的太过分了,毕竟穆长卿一直都很照顾她。 穆长卿见她脸色柔和了,立刻心中一喜,觉得自己终于有希望了,他以退为进,说:“算了,阿容,这些咱们都不说了……我和你好不容易才在这儿遇见了,不请我喝杯酒吗?” “你都坐下来了,要喝酒不会自己倒吗?”束时初松了口气,穆长卿没有抓着她的把柄不依不饶,只是让自己请他喝酒,这不就意味着不追究自己瞒着他身份、装不认识他的事了吗? 穆长卿见她漂亮的脸上露出“侥幸躲过一劫”的模样,忍不住轻笑了一声,果真不和她客气自己倒起酒来了,现在他都找到人了,难道还能让她再次跑了不成? “如今正是三月桃花盛开的时候,我在这城郊有座庄子,里面种了许多桃树,阿容要去赏花吗?”穆长卿问束时初。 束时初本来就没什么事要做,都是毫无目的到处游玩,听见穆长卿这话,自然不会拒绝了,因此她立马点头道:“好啊,我很喜欢赏花。” 喝完酒、听完书之后,束时初果然跟着穆长卿去了他城郊的山庄,山庄占地广阔,除了一大半田地是种粮食的,其他山地则种的全是果树,桃树、梨树都有,这会儿正是桃李鲜花盛开的时节,束时初刚进了庄子,一眼就看到了红红纷纷还有白白的桃花和梨花,浓艳纷扬,壮观极了。 穆长卿见她脸上露出欢喜极了的神色,顿时知道自己这次邀她来赏桃花是做对了,这么浪漫的地方,他再趁机多表明一下自己的心迹,说不定容容一高兴就答应他了呢! 穆长卿想得很好,就连晚食都让人摆在了桃林里,幸好这庄子修整得很完备,样样东西都有,穆长卿才真的让人在桃林下准备了一桌丰盛的吃食,而一路上的桃枝挂着一盏盏灯笼,在朦胧的灯光中,艳丽的桃花熠熠生辉,如同仙境般仙气飘飘。 夜色赏花,似乎比白天更令人惊艳,起码束时初就被穆长卿弄的这一手惊艳到了,这男人领先了后人几百年领会了“烛光晚餐”的美妙。 束时初有些可惜自己不能把空间里的好酒拿出来畅饮,在这样的环境里,就该喝酒才更有气氛呢。 大概穆长卿与她心有灵犀,因为他早早就让人准备了美酒。 有美人、美酒、美食,束时初觉得自己还没喝酒,就有些熏熏然的醉意了。 “你为什么会想到在桃林下设宴请我?”束时初吟着一口醇香的美酒,问穆长卿,“亏你想得出来。” “你不喜欢吗?”穆长卿目光炯炯地盯着她,问道,两只眼睛的光芒亮得惊人,束时初被他灼热的视线盯得脸上有些发烫,忍不住躲开了他的目光。 “喜欢的。”束时初点头,她承认自己很俗,确实像享受眼前这些美景与美食,还有美酒和美、色。 “喜欢就好,不枉费我的一番心思。”穆长卿就坐在她对面,那些下人准备好宴席,早早就避开了,所以这里只剩下他们两人。 三月还是早春,挺冷的,特别是在晚上的山林里,虽然旁边有火盆,但风吹着,依旧有些寒冷,只不过他们两人都是内力深厚的人,这些冷于他们而言不算什么。 纷纷扬扬随风飘落的花瓣像粉红的雪,落在束时初的头发上、肩膀上,甚至还有黏在她脸上的,穆长卿端着酒杯,目光迷恋地看着她,早就忘了喝酒,什么叫人比花娇,他如今真的领会到这个词的意思了。 束时初本来就容色惊人,雪肤花貌,如今朦胧的灯光中,飘扬的花瓣时不时落在她身上,让她真的如同仙子般,仿佛下一刻就会飞天而起一样。 穆长卿忍不住伸出手拂向束时初的脸。 “嗯?怎么了?”束时初喝了好几杯酒,风吹得她有些迷糊,见他要碰自己的脸,也没有躲开,而是睁着一双妩媚漂亮的眼睛问穆长卿。 “你……脸上沾了花瓣。”穆长卿说着,轻轻地把她脸上那片娇艳的花瓣取下来,手指碰到她有些微凉的皮肤,顿时有些担忧,“你冷不冷?” “不冷哦,我怎么可能冷?”束时初笑得有些娇憨,她是个贪心的,遇到了好酒就要喝个够,于是就喝多了,脑子稀里糊涂,笑嘻嘻地一把拉住了穆长卿没来得及收回的手,用力一扯,穆长卿就顺势倒在了她肩膀上。 当然,穆长卿这个心机男是故意的,否则以他的武功,要是自己不愿意,束时初根本拉不动他。 “你摸摸,我身上是热的。”束时初黑白分明的眼睛亮闪闪地对穆长卿说道,像是做了什么好事要家长夸奖的小孩一样,还骄傲地说,“你看,我就说我不冷吧?” 她是拉着穆长卿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脖子上,穆长卿目光幽深暗沉地看着她雪白修长的脖子,感受着手指温热细腻的触觉,声音立刻变得沙哑起来,带着危险的意味说:“阿容,你喝醉了……但我不是什么君子。” “什么君子、竹子?”束时初模模糊糊地说,穆长卿的手一扔,又灵活地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口气喝了。 穆长卿哭笑不得地看着这个小酒鬼,顿时不知道该做个正人君子还是干脆趁人之危了。 415、未婚夫跟江湖第一美女跑了(完) 穆长卿最终还是当了个正人君子,没有趁着束时初喝醉酒就占她便宜,而是把她抱回了房间里。 把她放倒在床上的时候,偏偏这个醉鬼还不肯放人,非要拉着人家要继续喝,漂亮的脸颊嫣红一片,双眼湿漉漉的,如同被雨水洗过一样清亮透彻,看着人的时候仿佛带着钩子似的,穆长卿就险些被勾住不想走了。 但最后他用强大的意志力制止了自己犯错误,用被子束时初卷好,就逃也似得跑了,不敢再继续停留在她的房间里。 他不想在她不清醒的时候对她做出不理智的事,这是对她的不尊重……毕竟他图谋的不是一时之欢,而是一辈子的幸福。 逃过一劫的束时初没人理她,很快就在酒意中沉睡了过去,根本不知道送她回来的那个男人在三月天里用冷水泡了半晚上的澡。 第二天束时初睡到快中午才醒过来,回忆起昨晚上自己喝醉后的举动,顿时哀叹一声,用被子蒙住了自己的脑袋,她可是酒后调戏了穆长卿,还主动让人家摸自己……这举动不就像个登徒子吗 而更可恶的是,即使她都这样了,穆长卿居然当起了柳下惠!难道她长得不漂亮吗?穆长卿居然对她这个大美人都无动于衷,还说喜欢自己呢,该不会是骗自己的吧? 开始怀疑起自己魅力的束时初,顿时有些气愤了,她此时早忘了自己当初说过不想和穆长卿发展什么关系的话,反而一心为他对自己魅力视而不见愤愤不平起来。 女人就是善变,跟猫一样,人家追着她跑,心心念念是她,她就摆着架子装不在意;可等别人真的不追着她了,她反而愤愤不平了,觉得委屈了,怪罪人家怎么真的不理会她了。 此时的束时初就是这个心理,于是脑子还不太清醒的她立刻就怒气冲冲地跑出去找穆长卿了。 “穆长卿呢?”束时初抓住路过的丫鬟问。 “三爷在书房里,奴婢带您过去吧?”丫鬟回答道。 “不用你带路,你给我指个方向就行。”束时初说。 于是丫鬟就给她指了路,束时初脚步生风地往书房去了,可还没等她找到书房,刚转了个弯,就一脑袋撞进了一个宽阔温热的胸膛里。 “哎哟!”束时初捂着额头喊了一声,她酒意还没完全过去,脑袋还有点晕呢,现在一撞,就晕得更厉害了,忍不住呻口今了一声。 “撞到哪了?疼不疼?”穆长卿见她俏脸皱成一团,还捂着额头,就有些慌了,连忙扶住了她的身子,问道。 “不疼,很晕!你干嘛走得这么急?害我撞得更晕了。”束时初不满地说道,还伸出葱白似的手指戳了戳他的胸肌,气恼地说,“还有你这肌肉怎么长的?硬得跟石头一样!” “都是我不好,我肌肉不该长得这么硬。”穆长卿立刻反省自己,还心疼地拉开她捂住额头的手,轻轻地揉了揉她被撞的地方,问,“还很晕吗?要不要我抱你回床上休息?” “那你抱吧。”束时初懒得走路了,干脆张开双手让他抱自己。 穆长卿顿时一愣,他没想到束时初居然真的答应让自己抱她,毕竟现在是白天,也没有喝酒,束时初平时根本不会让他做这么亲近的举动。 可愣过之后,便是欣喜了,这不是说明阿容接受自己的亲近了吗?穆长卿于是二话不说,立刻把束时初打横一抱,把她送回房间。 回到房间的时候,束时初已经缓过来了,于是就有心情计较穆长卿昨晚“无视”她魅力,对她无动于衷的事了。 束时初揪住了他的衣领,拉着他坐在了床沿上,杀气腾腾地说:“你之前说喜欢我是不是骗我的?” 穆长卿顿时一惊,连忙否认:“当然不是骗你,我真的心悦于你。” “那你昨晚为什么规规矩矩,跟个正人君子一样?难道喜欢我不是会情不自禁吗?”束时初直勾勾地盯着他,仿佛他回答错了,就别想从她手里活下来了。 穆长卿听见她这个问题,心脏猛地漏跳了一拍,阿容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她在责怪自己昨晚不该太、君子吗?意识到这其中的意味,穆长卿心脏砰砰砰地仿佛要从胸腔里跳出来……这是不是意味着,阿容也是喜欢自己的? 他是个聪明人,听见了束时初这个质问,并不回答,而是直接以行动来证明了。 他盯住了怀里女人那双红润漂亮的唇,像是盯住了猎物的猎手,猛地就冲向自己的目标,噙住了垂涎已久的双唇。 束时初没想到这狗男人脑子这么灵活,触不及防被他亲得失了主动权,但没关系,她可以以柔克刚。 随心而为的束时初,就在这天早上把昨晚没来得及吃下肚的穆长卿,吃干抹净了。 束时初并不是昨晚上那样醉酒不清醒的状态,已经错过一次机会的穆长卿,自然不会再放过这次的机会了,情至浓处,自然是先下手为强,早早把人吃掉才能心安。 两人都不是爱纠结的人,想这么做便做了,而且他们还有做了之后可以为自己负责的底气。 几番纠缠之后,两人终于结束了这场冲动,束时初把粘人得不行的穆长卿推开,穆长卿像是粘人精一样,又粘了过来,抱住人不撒手。 “你家在哪里?家里有什么人?我什么时候去提亲比较合适?”穆长卿轻轻地捏着束时初的手指,问道。 束时初顿时神志一清,她这会儿冲动过后,理智就回来了,成亲?她还不想这么早就失去自由的人生啊。 “成亲?不用这么急吧?我们才刚在一起。”束时初干笑着道。 “可是现在你已经是我的人了。”穆长卿神情温柔地看着她,还意有所指地瞄了一眼她的腹部,说,“要是运气好,说不定你肚子现在都有孩子了。” “不会这么容易有孩子的。”束时初连忙道,“成亲之后就没自由了,我想留在江湖上多玩几年,你陪着我,成亲不成亲不都一样吗?” 416、送财姑姑就是不死(1) 束时初不肯成亲,穆长卿还能怎么办?只能宠着她、让着她,等她什么时候想成亲再成亲了。 两人顺其自然成了一对江湖侠侣,时间长了,于是大家都知道郎玉公子和美貌罗刹是一对,这两人男俊女美,光是站在一起什么都不干,也让人看着都赏心悦目,况且还都有一身高深的武功,在江湖里混得如鱼得水,逍遥自在,羡煞旁人。 江湖上发生了许多事,比如逆天教被正道人士围攻、第一美人选婿、掏肠恶魔重出江湖…… 束时初和穆长卿都去凑了热闹,跑去当第一手的吃瓜群众,玩得乐不思蜀。 穆长卿刚和她在一起的头两年还经常想拐她回江南老家见家长顺便成个亲,奈何束时初太不羁,根本不想那么早成亲,穆长卿只得每次都苦哈哈地找借口跟家里人解释他不是找不到媳妇,而是找到的媳妇太有主见,只想潇洒,而不想对他负责…… 最后还是等到第五年,束时初见束母实在担忧她年老之后孤独无依,她才把穆长卿带回京城,准备成亲了。 然而等喊上双方家长谈成亲的事时,束父看着眼前的太仆寺卿傻眼了:“穆大人?您前来下官家是为何事?不……难道您是……” 穆大人讪笑着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说:“束大人不必客气,穆长卿是我那不争气的弟弟,我来并不是为公事,是给那小子提亲的。” 先不说束父知道女儿找的女婿突然从江湖人士变成了官宦人家子弟有多震惊,就说束时初知道了,也惊得眼睛都瞪圆了。 她揪住穆长卿的耳朵,说:“你家不是什么隐世门派之类的人家吗?怎么突然变成官宦之家了?!” 穆长卿心虚着说:“我……好像并没有说我家是隐世门派吧?”等看到束时初怒火腾腾的眼睛,他连忙改口,“你没想错,我家勉强也算隐世家族,除了我爹、我大哥他们寥寥几人为朝廷效力,家族的大多数人不是经商就是混江湖去了,大家都普普通通,算是大隐隐于市?” 束时初:…… 寥寥几人当官,都当到三品官了;一些人经商,经到有能出海的大商船;混江湖的,可不就是穆长卿吗?混成了超一流高手……这家伙,无师自通何为凡尔赛了呢。 “可是,阿容,你也没跟我说你本名并不叫展容啊,家里也是当官的。”穆长卿幽怨地看着她说道。 束时初顿时心虚地放开了他,装傻地笑:“呵呵……我这不是忘了吗?而且展容也不是假名啊,我跟我娘姓的另一个名字。” 穆长卿与她对视了一眼,忽然都笑起来了,大家都是一样的货色,大哥不说二哥。 束大人和穆大人看着对着笑的一对儿,也忍不住笑了。 时初刚穿进这具身体,就感觉到一阵令人头皮发麻、毛骨悚然的不祥预感,还来不及思考是怎么回事,她的身体就本能地迅速往旁边一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避开了呼啸而来的一辆大卡车。 那大卡车不知道是不是刹车失灵了,根本没有减速的意思,如果不是时初灵魂足够强悍,驱使这具身体躲开了迎面而来的大卡车,那她肯定就会被这庞然大物碾压成肉泥,性命不保。 大卡车直接撞到了路边一幢大楼才停下来,而时初因为用力过度、速度太快地躲闪,身体在柏油路上摩擦了好一阵,左侧身体已经血肉模糊了。 不过这点伤比起没了命来,还是很轻的。 这会儿虽然已经是深夜,但路上还有人,大卡车出了车祸撞上大楼之后,那些惊魂未定的目击者便立马打了报警电话以及救护车的电话。 时初并没有立刻起身,现在没了生命危险,她干脆躺在地上,接收起了原主的记忆。 只是刹那之间,原主的生平记忆便被时初接收完了。 如果时初没穿来,原主确实在今天晚上就死掉了,死因就是车祸,她死之后,身后所有财产因为没有伴侣儿女,便被老家的父母兄弟继承了。 如果原主跟父母兄弟的关系很好,那遗产被他们继承便无可厚非,可原主本身早早就跟父母兄弟断绝关系了,甚至因为早年间的事情,还反目成仇,如果她知道自己努力拼搏半生得来的全部财产,会被自己反目成仇的父母兄弟继承,能气得从骨灰盒里爬出来。 原因就是,原主是反抗成功的扶哥魔,她从小就聪明,学习成绩很好,如果能一直读到大学,肯定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可惜家里重男轻女,父母都只重视她的大哥周大虎,对周大虎如珠如宝,对她则如猪如狗。 原主刚完成义务教育,就被父母赶出家门进厂挣钱给大哥用了,她从小就被洗脑要为大哥付出一切,便也觉得自己辍学赚钱养大哥是天经地义的,毕竟村子里谁家的女孩都是这样,所以她兢兢业业地挣了好几年血汗钱供养大哥。 但等到他大哥考上大学,又找了个女朋友之后,开支就猛涨,原主的父母就压榨原主压榨得更厉害了,而那时候原主长大了一些,又在社会上接触到了更多耳朵信息,渐渐意识到自己这样无休止地供养大哥似乎是不对的,她没有这个义务供养自己的哥哥。 于是她尝试着提出要留一部分工资给自己存着,不想全部给家里,周父周母顿时炸了,轮番上阵辱骂打击她、给她洗脑,但原主那时候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么容易被忽悠了,渐渐有了反抗意识,也做出了行动。 恰好周大虎也大学毕业了,女朋友提出要三十万彩礼才肯结婚,而周父周母见原主反抗力度越来越大,生怕这个女儿真的要飞走了,于是打算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她卖了赚一笔大钱。 周父周母悄悄给原主找了个五十几岁、急着生儿子继承皇位的煤老板做“未婚夫”,要求一百万彩礼,原主那时候还不到二十岁,长得水灵灵,年轻貌美,煤老板十分满意,就同意了付一百万的彩礼,如果原主生下儿子,还可以继续给十万“售后费”。 417、送财姑姑就是不死(2) 幸好原主意识到不对,也够机灵,在煤老板来“相看”她的那天,偷听到了父母打算卖掉她赚彩礼钱给儿子娶媳妇的打算,顿时对父母大哥死了心,悄悄地拿着自己微薄的积蓄离开了家乡,远走高飞,跟家人断绝了联系。 跟家人断绝关系后,不用再辛辛苦苦赚钱供家人吸血,原主又足够努力聪明,便用赚来的钱继续上中专、大专,直到考上成人大学,有了学历又不缺能力,原主便用这二十年拼搏挣下了不菲的身家,只是因为对家庭的恐惧,她并没有结婚生子,一直以来都是单身一人。 也正是因为单身未婚,她死了之后,那不菲的身家就全都被父母和大哥继承了。 这可真是让原主死都不能瞑目啊,当初她不肯卖掉自己供家人吸血,可等她死了,依旧逃不过用她的血肉来喂养那不要脸的一家人,仿佛她的一生就是为了成全那家人。 原主一生的积蓄有一两千万,还有一些股票分红之类的,另有一间海城市中心价值两千万的公寓,而她是被大卡车撞死的,死之后有保险赔偿还有肇事司机的赔偿以及一些零零碎碎的奢侈品…… 这些她辛辛苦苦挣来的遗产,足足有五六千万,足够普通的五口之家富足地过一生了,可惜全便宜了周家人。 原主的侄子周势是这个世界的男主角,原主死的时候,他创业不久的公司出了纰漏,需要赔偿很大一笔钱给合作方,他本来只是普通家庭出身,刚创业的公司还来不及挣钱就开始赔钱,那笔欠债本来他是根本不可能还上的。 但这不正巧了吗?在事关公司生死存亡的时刻,原主刚好出车祸死了,又好巧原主没有配偶儿女,于是天降横财,这笔遗产及时地拯救了周势的公司,渡过了这一劫之后,周势的事业就开始一飞冲天,几年之后就成为行业领头羊,他也随之成为人人追捧的商业天才、商界传奇。 时初光是得知这世界轨迹的走向都想要骂娘了,原主上辈子是挖了这天道的老坟、扬了它的骨灰吗?要这么狠,小时候当牛做马供男主角的爹吸血就算了,二十年后还要为了让男主角有合理合法的钱度过难关,一卡车撞死她,用她一辈子赚的血汗钱给男主当踏脚石…… 时初从地上爬起来,朝老天竖了个中指,狠狠地呸了一声,光欺负老实人算什么?现在她来了,她就是不死,看你的天命之子没了这笔遗产要怎么力挽狂澜! 这时候救护车也来了,周时初半身血肉模糊的,立刻就被医护人员抬上了救护车,她干脆躺平了安安心心等救治。 身上的伤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皮肉都模糊了,不但疼还不能灵活走动,周时初干脆跟公司请了长假,公司老板本来不答应的,毕竟金融公司个个都是社畜,员工不能正常上班就有些麻烦。 但周时初表示她是昨晚加班太晚才会险些被大卡车撞的,如果老板不同意她请假,那她就要咨询一下律师,看下班路上出车祸是不是工伤,有没有赔偿了。 老板听她这么一说,立马大方地给了她半个月的假期,让她好好养伤,不用急着来公司。 周时初于是开始了混吃等死,不是,是好好养伤的生涯,她每天吃好喝好,比医生还要关注她的健康,毕竟她要是不幸死了,那她的遗产就要便宜仇人了。 不行,即使周时初过了原主那个死劫,不担心自己以后会突然死掉,但万一呢?于是得了被迫害妄想症的周时初,找了个律师,签了一份遗嘱,说明自己要是死了,所有遗产就都捐给国家,不留一份给血缘亲人。 写好之后,她还瘸着腿也要去公证处公证好,省得没公证就没有法律效力。 办完这件事后,她便大大地松了口气,脸上的笑容都更灿烂了些,为了以防万一,除了遗产,她还有一具身体啊,万一哪天她出了意外又死了,某些富人要器官找上周家人呢? 为了杜绝周家人沾到她一丝一毫的便宜,周时初还找医生要了份遗体捐献申请表,就算死了,遗体也不能留给周家人! “捐献遗体是好的,但我觉得你也没必要这么疑神疑鬼,整天担心自己会死掉,毕竟你才三十多岁,年轻着呢,而且车祸这些意外一般人一辈子只会遇到一次,你已经遇到过了,就不需要太担心了。”周时初的主治医生,一个带着眼镜、文质彬彬的男医生,苦口婆心地对她说道。 还怀疑她是不是换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要给她介绍自己的大学同学——一个心理医生:“我那同学真的是心理学博士,治疗过许多心理疾病的人,你要不要找她聊聊?就算没病,找她聊聊、放松心情也好。” 不但关注病人身体健康,连心理健康都关注上了的主治医生把他同学的名片找出来,郑重其事地交给了周时初。 周时初:…… 还能怎么办?只得收了呗,即使她自认自己并没有心理问题,心脏承受能力比这世上所有人都强悍,但毕竟这是医生的一片好意,不能辜负了。 幸好主治医生很忙,没有太多时间关注,于是周时初拿了名片也并没有去找他同学看病。 期间她没去上班,公司风平浪静,她决定伤好回去之后就辞职,毕竟原主的这份工作实在太忙了,整天忙得跟狗一样,一天里有二十个小时是在上班,原主就算没有出车祸,离猝死也没多远了,浑身都是亚健康的各种病,需要好好调理。 她可不想再跟原主一样拼命,就想过得轻松一点,要不然一辈子辛苦的成果最后都为他人做嫁衣了,还不如自己享受完了呢。 不知道周势这时候的公司到底怎么样了?没了原主的这笔遗产,能不能从其他地方凑到钱渡过这个难关?周时初想到他没了自己的遗产,就要焦头烂额,就觉得格外神清气爽! 418、送财姑姑就是不死(3) 半个月之后,周时初身上的伤已经好了,只剩下一些伤疤证明她那天半夜所遭遇的车祸。 她去了公司,第一件事就是地上了辞职信,老板非常惊讶,因为原主是个工作狂、拼命三娘,好像她活着就是为了工作一样,无论老板交给她多困难的工作,她都能完美地执行且完成,忠诚又能干,是所有老板都喜欢的那种下属。 但现在,这个完美的下属她要辞职了,老板震惊得下巴都快掉了:“时初,怎么突然要辞职?身体不是养好了吗?” 周时初笑了笑,说:“这次车祸我险些就没命了,当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时,才突然发现我这大半辈子的精力和时间都放在工作上了,玩乐自由的时间少得可怜。如果我真的在这场车祸中死去了,那我多可悲啊,辛辛苦苦工作这么久,却从来没享受过一天,死得多不值啊。 所以我想通了,我不能让自己这辈子白过,得好好地体会在世上活着的快乐,那我肯定就不能再向以前那样拼命工作了,辞职是最好的选择。” 老板听见她这么一说,还想劝她:“可那场车祸不是虚惊一场吗?而且工作也是实现生命价值的一种方式啊。等你真的辞职了,你大概又会觉得生活空虚无聊了,我了解咱们这种人,是闲不下来的,只有不断地寻求事业上的进步,才是咱们的乐趣,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 老板巧舌如簧,就是不想放这个得力手下离开,毕竟这样话少能干的员工太少了。 但周时初不是原主,原主可能会追寻什么事业的成功、把工作当成生活的乐趣和人生的价值,可时初这只灵魂为兽的家伙,吃喝玩乐的享受才是她的追求,所以老板注定要失望了。 “那你还得干到下个月,跟同事交接好工作才能离开。”老板叹了口气说道,最终还是同意了她的辞职,毕竟劝也劝了,根本劝不动,难道还能强迫她不成。 周时初顿时高兴地说:“那是当然,我保证把工作交接好。” “对了,你要是觉得辞职之后太空虚无聊,又想上班的话,可以再回咱们公司。”老板在她离开之前,连忙补充道,他这话倒是很真诚的,毕竟原主真的是个好员工,老板不介意她以后再回来工作。 周时初却笑着敷衍道:“好、好。”其实心里则丝毫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她才不会回来继续当个社畜呢。 周时初获得了原主的记忆,很快就上手了工作,把重要的工作一一跟同事交接好之后,剩下的半个月她就开始空闲下来,不用每天都加班到半夜,而是能准时下班了,这让她那些同是社畜的同事羡慕不已。 这段日子她不是叫外卖就是去外面的餐厅吃饭,吃得腻了,便想自己做饭,于是下班的时候就去了菜市场,打算自己买菜做饭。 她买了牛肉片、芥蓝和鸡胸肉以及排骨和菜心,打算做个芥蓝炒牛肉、清蒸排骨和凉拌鸡胸肉和清炒菜心,这几个菜够她自己吃的了。 原主才三十六岁,却因为工作太劳累,身体其实并不好,颈椎病、关节炎和胃病这些慢性疾病已经找上门来,如果原主没有在那场车祸中失去,那这些慢性病也能折磨得她痛苦不已。 现在时初来了,自然要先调养好自己的身体了,没有健康的身体,怎么去享受生活啊? 吃过晚饭之后,她到小区花园里散步,七八点的广场非常热闹,中老年人跳着广场舞,小孩子在嘻嘻哈哈玩闹,情侣们则你侬我侬地在角落里谈恋爱,平平淡淡,却又显得格外幸福。 周时初在一张长椅上坐下,看着大爷大妈们跳广场舞,忽然感觉到一阵凌厉的风声冲她而来,她神情一冷,伸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反击了那个冲她而来的暗器。 “呜啊!我的小皮球破了……”一个小孩子充满奶气的哭喊声忽然响起。 周时初往那一看,发现是个四五岁左右的小男孩,正往一个瘪了的小皮球跑去,捡起来后,哭得伤心欲绝,还不忘用控诉气愤的小眼神看向周时初。 周时初这才尴尬地发现自己刚刚击退的根本不是什么暗器,而是这个小男孩的小皮球…… 上个世界的后遗症……她以为自己还在那个江湖里当女侠呢,都忘了这个世界和平又现代,根本没有武功、也没有暗器。 她还把人家小孩子的玩具打得漏了气,周时初尴尬地轻咳了一声,对那小男孩说:“对不起啊,我没想到用力过头把你的小皮球弄坏了。” 小男孩抱着坏掉的小皮球哭得抽抽噎噎的,听见周时初的道歉,扁了扁嘴,不高兴地说:“这是我小舅舅送给我的皮球,我最喜欢了,呜呜,你把它打坏了!” “我赔你一个新的行不行?”周时初无奈地问。 小男孩不是熊孩子,还挺明事理的,听到周时初肯赔他一个新的,便答应了:“好吧。” “那我带你去买。对了,你家长呢?”周时初牵起他的手,往四周看了看,并没有看见像是家长模样的人。 小男孩也往周围看了看,便跺了跺脚,说:“小舅舅真不懂事,他又走丢了!” 周时初听见他这小大人一样的话,忍不住笑了,问他:“是你小舅舅带你出来的?他还经常会走丢?” “对啊,外婆让小舅舅带我下来玩,可是玩着玩着,他就不见了!”小男孩皱着小眉头说道,还叹了口气,接着老气横秋地继续道,“大姐姐,看来我不能跟你去买小皮球了,我得先去找我小舅舅,他要是迷路了就回不了家了。” 周时初顿时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智商低于常人的男子,看来小男孩的舅舅不是个正常人,经常会走丢。 可眼前这小家伙自己才四五岁呢,他怎么去找智商不正常的舅舅啊?万一他自己也走丢了怎么办? 唉,这孩子的家长心可真大,居然会放心一个不正常的家人带着小孩子出门,也不怕两个都丢了。 419、送财姑姑就是不死(4) 周时初不能让这么小的孩子自己去找人,于是打算亲自带他去找他的小舅舅,就当是日行一善了。 “我跟你一起去找吧,你小舅舅长什么模样?”周时初问。 “小舅舅戴眼镜,长得高高的,很好看!”小男孩立马骄傲地说道,“妈妈说小舅舅比电视上的明星还好看!” 得了,是个长得很好看的傻子,周时初心里有了个大概印象。 “小舅舅!小舅舅,你在哪里呀?”小男孩一边往四周张望着,一边大声地喊道。 “小家伙,你舅舅叫什么名字?喊你舅舅的名字啊。”周时初提醒他。 “我舅舅叫吴司言,吴司言、吴司言,你的大宝贝外甥在找你……”小男孩继续喊道,喊了好几声,有些累了,便对周时初道,“大姐姐,你也帮我喊吧?你喊得大声一点。” 周时初:…… 喊一个陌生男人的名字,有些喊不出口啊,而且扰民……小男孩一个孩子喊喊还能说是闹着玩,可她一个成年人喊,那就很容易讨人厌了。 正在周时初想着什么借口来推脱的时候,忽然她眼角余光似乎在一个昏暗些的大树下的座椅上看到一个戴着眼镜的高瘦男人正在发呆,便急中生智往那人一指,问小男孩:“你看,那边那个人是不是你舅舅?” 小男孩一看,顿时眼睛一亮,说:“是!他就是我小舅舅!”说着便激动地迈着小短腿往那边跑去了。 周时初连忙跟了上去。 “小舅舅你怎么在这里呀?你是不是又走丢了?害我找了你好久。”小男孩跑过去便控诉起那男人来,还往那男人腿上爬。 那男人怔愣了一下,似乎这才被小外甥的声音拉扯回了现实:“临临,你怎么在这?” “小舅舅,你忘了吗?是你带我下楼玩的呀!结果你又把我忘了,自己跑丢了……”小男孩气呼呼地说道。 周时初在一旁看了他一会儿,有些疑惑,感觉他不太像傻子,难道是罕见的得了老年痴呆症的年轻人?唉,不知道傻子跟老年痴呆比起来,哪个更惨些?周时初怜悯地看了一眼这长得好模好样的男人,可惜了他一副好容貌啊。 “对不起啊,临临,舅舅想事情想得太投入了,才把你忘了。”年轻男人好脾气地跟小外甥道歉,又看见周时初一直在一旁看着自己,便好奇地看了过去。 临临一看,连忙解释道:“舅舅,这个大姐姐是个好人,她帮我一起来找你的。” 周时初走了过来,试探着对临临的舅舅说道:“我弄害了他的小皮球,想赔他一个新的,却找不到他的家长,后来听说他小舅舅走丢了,才跟他找找的,没想到你在这里。” 没想到临临小舅舅现在似乎是正常状态,看不清他脸上的神情,但说起话来客气还带着歉意:“抱歉,让你费心了,我叫吴司言,是傅临的舅舅,很感谢你带着他来找我。” 周时初见他正常,便问了:“听你外甥的意思,你似乎经常走丢?还经常迷路?” 吴司言的脸似乎红了红,有些不好意思,说:“我方向感不太好,有时候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心不在焉,就很容易走丢。” 周时初见他腼腆的模样,忽然脑中灵光一闪,问他:“冒昧问一下,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在科学院工作,是个研究人员。”吴司言回答道。 周时初顿时了然,原来人家根本不是智商低容易走丢的傻子,正好相反,人家是个智商很高又心思单纯,经常因为沉思而忘记现实才会走丢的科研人员,就是那种典型高智商的生活白痴。 周时初忍不住轻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自己居然被个小孩子的语言误导了,真是丢人,幸好吴司言不知道自己误以为他是个傻子…… “原来是个科学家,真厉害啊。”周时初称赞道。 傅临听见周时初称赞他的小舅舅,也忍不住与有荣焉地挺了挺小胸膛,十分自豪地说:“小舅舅就是很厉害、很厉害的科学家,是造火箭飞上天的那种!我以后也要造火箭,和舅舅一起飞上天!” 吴司言听见小外甥天真的话,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跟他解释道:“临临,舅舅只是造火箭的其中一员,暂时可能没办法飞上天。” “那等我长大以后,肯定就能上天了,我还要带着爸爸妈妈和外公外婆一起飞上天。”傅临临小朋友豪气万丈地说道。 “噗嗤——”周时初听着他的童言童语,忍不住笑出声来,夸奖他道,“你志向真远大,是个好孩子,争取实现自己的理想啊。” “我肯定会的!”小孩子回答得斩钉截铁。 哪个小孩子小时候没有一个相当科学家的理想呢?只是慢慢长大,知道科学家不是那么容易做的,才渐渐改了其他理想,但每一个有当科学家梦想的孩子,都值得鼓励。 “那吴先生,我还没赔临临一个新的小皮球呢,我们现在一起去买吗?”周时初问,她还没忘了自己把人家小孩的皮球打破了。 “好啊好啊!”吴司言还没来得及说不用周时初赔,傅临小朋友就自己出声了,还兴致勃勃地说,“我想要一个七彩的,我幼儿园的小朋友朵朵就有一个七彩颜色的小皮球,可好看了!” 小朋友都这么期盼了,大人还能拒绝?吴司言只得答应了和周时初带着他去买七彩小皮球。 走出树林的时候,周时初忽然耳朵一动,她听到了从几个方向传来的极轻微的细响,她不动声色地往发出声响的方向一一看过去,发现正好对着他们三人形成一个包围圈,她瞬间就提起了戒备,十分警惕地注意起四周的动向来。 然而等她看见前面吴司言的背影,忽然就想起傅临说的小舅舅会造火箭,虽然小孩子可能说的话不严谨,吴司言不一定是研究火箭的,但也证明了他的身份贵重,应该是有人保护的,刚刚那些动静应该是派来保护他的人发出来的,是她太过风声鹤唳了。 周时初想明白之后,稍微放松了精神,这种带着隐约的军方印记的保护方式,明显就是官家派来的嘛,是她多心了。 420、送财姑姑就是不死(5) 周时初和吴司言带着傅临小朋友去小区外的超市买了新的小皮球,可把临临高兴坏了,还缠着周时初要和她踢小皮球,周时初和他踢了十多分钟,就有其他小朋友过来加入了,她才得以退出来。 吴司言作为临临小朋友的舅舅,却在一旁的椅子上坐得端端正正,周时初有些不忿地走了过去在他身旁坐下,说:“你不陪你小外甥玩吗?” 吴司言看着周时初,笑了笑,说:“我看你陪他玩得挺高兴的,都用不着我。” 周时初刚运动完,身上出了汗,脸颊也染上了一抹红色,显得她格外有活力,吴司言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一张手帕,递给她,说:“擦擦汗吧。” 周时初没有跟他客气,拿过来就擦了擦脸上、脖颈上的汗水。 “你是住在这小区里的吗?”吴司言看着自己的手帕在旁边女子芊长的天鹅颈上擦过,忽然感觉喉咙有点干渴。 周时初点点头,说:“我家就在这里。”擦完汗又凉快了一会儿,她就想回家了,但看着手中被自己擦过汗的手帕,就有些为难了,弄脏了不好还给人家,但不还好像也不行,毕竟这手帕精致,明显不是一次性用品。 吴司言仿佛看出了她的为难,很和善地说:“我家里还有很多手帕,这条就送给你了。” “那谢谢了,下次我做了点心请你吃啊,你住在哪层楼?”周时初顿时顺势问道。 “b栋4楼402,是我爸妈家,我很少回这里。”吴司言回答道。 周时初了然,他肯定是住在科研院分配的房子或者其他安保性更强的地方,于是就有些可惜地说道:“看来想和吴先生见一面还得碰运气了。” 吴司言却掏出自己的手机,说:“其实不用碰运气……我们加个微信吧,傅临似乎挺喜欢你的,以后可以一起下来玩。” 周时初没有多想,便跟他加了个微信,然后跟玩得满头大汗的傅临小朋友说一声,便回家去了。 吴司言则翻看起了周时初的朋友圈,最前面的几条,居然全是美食,不是点评某某餐厅的某道菜,就是晒自己做的,而最新的一条恰好是晒了她做的几道家常菜。 再前面的,则是转发一些金融行业的资讯,全是工作内容,生活内容的基本上没有。 吴司言看着前后两段截然不同的朋友圈内容,猜测周时初应该是最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变故,很大可能就是辞职了,否则不会一下子仿佛变了个人似的,感兴趣的内容天差地别。 他当然没想到周时初内里是真的变了个人。 周时初回到家里,顺手把吴司言给的那条手帕洗了晾好,打算哪天遇到傅临了就送还给他,毕竟是他小舅舅的东西。 半个月之后,周时初成功从公司离职,成了无业游民,在家里休养好了身体,便天南地北地游玩去了。 周时初拉着一个行李箱走在机场上,刚进去,就听见震耳欲聋的呼喊尖叫声:“林知越!林知越!我爱你……” “林知越,等等我们,别急着走啊!” “越越!笑一个,合影……” …… 激动狂热的粉丝如同刚出笼的丧尸一样,不顾保镖和安保人员的阻拦,朝人群中那个高挑帅气的男明星冲去。 周时初皱了皱眉,这些狂热粉丝太多了,横冲直撞的,挡住了她的路,她不耐烦地推开尖叫着的往她身上挤的追星女孩,脚上又冷不丁被不知道哪个踩了一脚,她气呼呼地从里面出来,瞪着那个还在给粉丝签名的林知越,抓住旁边一个工作人员问:“这明星什么时候离开?挡着路了也没人管吗?” 那工作人员忙得满身大汗,听到周时初不高兴的质问,只得苦笑着说道:“我也不知道,这些追星族太疯狂了,保镖和安保人员都挡不住啊,只能希望林知越早点结束签名了。” 周时初掏出手机看了看,发现自己订的是头等舱,于是让工作人员带她走vip通道了,这才没耽误了登机时间。 只是等她上了飞机,便看见一个有些眼熟的身影正站在自己前面,挡住了她走向自己座位的路。 周时初:她是跟这个林知越有仇吗?他专门挡自己路的? 周时初不耐烦地拍了拍林知越的肩膀:“喂!” 林知越比她更不耐烦,皱着眉转过身没好气地说:“干嘛?又是要签名?赶紧的把纸和笔拿出来,我没时间跟你多耽搁!” 周时初冷着脸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还不等出声,林知越就等不及了:“愣着干什么?都追到头等舱来了,你们这些粉丝能不能有些分寸啊?不知道给我一点私人空间吗?别得寸进尺,我能给你签名已经是看在你是我粉丝的份上了,别太贪心,还想着跟我合影……” “我不是你的粉丝。”周时初冷冷地看着他,“你挡住我的路了,我只是想让你让让路。” 林知越一听,见周时初果然对他毫无羞涩崇拜之意,显然真的不是他粉丝,于是自作多情的他顿时脸都羞耻得红了,还不忘恼羞成怒地说:“怎么不早说?!” 说完才给周时初让出了路,周时初翻了个白眼走了过去,根本不甩他。 林知越又羞又气,却拿周时初毫无办法,只得恨恨地踢了一脚旁边的座位,坐回了自己位置。 周时初才不理会这些被粉丝追捧得昏了头的明星,正经的作品没几部,其他乱七八糟的炒作倒是多如牛毛,虚高的人气犹如空中楼阁,这样的流量明星不出事则已,一出事连拯救的底气都没有。 这林知越说起来跟周时初有一点儿七拐八弯的关系,因为他是周势的大学好友,现在跟周势关系也很好。 在原主的原本命运中,周势得了原主的遗产,保住了公司,之后强势崛起,而林知越因为跟他关系好,便借着他的势,在娱乐圈混得如鱼得水,成功地从流量明星转型为实力男演员,最后还成了德高望重的影帝。 周时初现在看见他,能高兴得起来才怪,又是一个跟着周势鸡犬升天的人。 421、送财姑姑就是不死(6) 周时初从飞机上下来的时候,依旧听到有林知越的粉丝在通道里追着他、狂热地喊着他的名字,因为粉丝太多,还给其他正常的乘客造成了麻烦,周时初听到有人在低声骂着:“这哪里来的小明星,粉丝比影后影帝的还疯狂,这是邪、教吧?!” 但显然林知越可不这么想,他嘴里虽然喊着让粉丝们别挤、别阻碍其他人的同行,但其实十分享受粉丝们的追捧,十分“平易近人”地给他们签名、合影。 最终等到手机上出现“林知越机场宠爱粉丝”的新闻出来,才意犹未尽地跟着经纪人坐上了自己的保姆车。 “现在网上的热度怎么样?拍到的照片够帅吗?”林知越一边在手机上刷自己的名字,一边问助理。 “热搜上的热度正在上升,超话里已经出现了粉丝拍的高清照,你的粉丝数又增加了……”助理高兴地说道。 林知越志得意满地点点头,忽然手机响了,是周势的来电,他接通了电话:“周势,你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了?不是忙你那公司吗?” “知越,你认不认识文氏集团的董事长?我听说你们公司的股东之一就是他,能不能帮我引荐一下?”周势有些迟疑的话从手机里传出来。 林知越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但语气依旧很温和关切:“周势,是你公司发生什么事了吗?着不着急?” “确实有点事,需要你帮忙。”周势刚开口的时候还有点不好意思,但一旦说出来了,就没什么心理障碍了,他和林知越是好兄弟、是知交好友,自己有难,知越难道会不帮忙? 林知越脸上的神情已经不太好看了,他之所以和周势成了“好兄弟”,是看好他,想着等他以后飞黄腾达了,能沾光借势,但并不意味着他要给周势利用啊。 但他到底是在娱乐圈混过的人,知道不能跟人撕破脸,于是便为难地说:“周势啊,我只是公司里一个十八线小明星,在公司高层根本说不上话,别说文董事长了,连上头的艺人总监都没见过几次,我即使想帮你引荐文董,也找不到人啊。当然,我会努力找一下经纪人,看能不能偶遇文董……不过,你不要抱太大的希望啊……” “那就麻烦你了,知越,我就知道你是我的好兄弟!你放心,即使你没成功见到文董,我也不会怪你的。”周势感动地说道。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周势便挂断了电话。 助理是听着他们说话的,便问道:“知越,你真的要去找文董啊?我听说文董脾气很不好,最讨厌公司的人不努力工作,想走捷径……你要是真的见了他,也不会有好结果的吧?要是弄巧成拙就不好了。” 林知越瞄了他一眼,嗤笑道:“你以为我真的会去找文董?我又不傻,怎么可能为了一个交情平平的同学找上文董?如果我有能说服文董的本事,直接让文董捧我不好吗?” 助理顿时明白自己想多了。 周势可不知道他寄以厚望的好兄弟根本没想过要帮他,他还满怀期待林知越给他带来好消息呢。 可惜,他等了好几天,都没有林知越的消息,打电话去问,接电话的却是林知越的助理,助理说林知越去了深山老林拍戏,信号不好、人又格外忙碌,没时间接电话。 周势只好失望地挂掉了电话,转而寻找其他转机,但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林知越根本不是没时间接电话,而是想躲开他。 周势顿时勃然大怒,但再愤怒他也没办法,因为他此时焦头烂额,想办法得到足够的钱才能度过这个难关,可是那么一大笔钱从哪里来呢?他家里只是小康家庭,拿不出这么多钱,难道真的要转让原始股份吗、 可他不甘心啊,他知道自己这个公司以后会有多大的成就,现在的每一分原始股在未来都能给他赚回巨额的分红,这让他怎么舍得卖给外人?他只想牢牢把控自己公司的股份,以后等公司做大了,才不会被其他股东说辖制。 但现在他走投无路了,再不用股份换钱,他就得同意公司被收购,或者破产然后欠下一笔巨债…… 几天之后,毫无办法的周势最终同意了其他人的注资,缩减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从今以后,公司不会再是他的一言堂了,他不妥协不行,毕竟比起被收购和破产欠债,这个办法是最好的。 命运从这一刻开始改变,周势这个本来会一帆风顺的男主,以后就不可能再随心所欲地发展自己的公司了,他会受其他股东的辖制,本来他只需要专注公司业务的发展,但现在,他的心思和精力会被公司内部斗争所分散。 周时初可不知道她的大侄子这一妥协,未来就不再是那个霸气侧漏、在公司里唯我独尊的霸总了。 她现在被一个小姑娘缠上了。 “大姐姐,你不要把我送去敬察局嘛……”十岁的小姑娘拉着周时初的手撒娇道。 周时初本来是在一个旅游小镇里游玩的,见到走散的小姑娘,就想把人送去敬察局,奈何这小姑娘十分有主见,还说她并不是走丢了,是离家出走。 “为什么离家出走?”周时初买了两个冰淇淋,给了小姑娘一个。 “唉,因为我爸爸在外面有了小老婆,还有了其他孩子。”小姑娘老气横秋地说道,舔了一口冰淇淋。 “我妈妈跟爸爸大吵了一架,跑回外婆家去了。”小姑娘又说,“我爸爸也去了他小老婆家里。” “所以你就离家出走了?”周时初问,然后拍拍她的小肩膀,同情地说,“你爸妈都挺不靠谱的。” “那你离家出走之后要做什么?”周时晚有些好奇。 “我也不知道……”小姑娘眼神迷惘地回答。 “要是你爸妈离婚了呢?”周时初问,出轨离婚很正常,就是不知道小姑娘能不能接受得了父母离婚了。 “离就离吧,我班里的同学也有父母离婚的,他们都过得不错。”小姑娘心情低落地说道,“只是为什么男人可以在外面找小老婆,女人却不能在外面找小老公呢?” 周时初听到她这话,猛地呛了一下,咳了起来。 422、送财姑姑就是不死(7) 周时初很想对她说,其实她妈妈想在外面找小老公也是可以的,毕竟她爸爸总不能只许官兵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要出轨就大家一起出才公平嘛。 但周时初怕教坏了小孩,所以把这些话咽下去了。 “唉,大人的事真麻烦。”小姑娘叹了口气说道。 “悠悠!悠悠!你在哪里?”一个惊慌的喊叫声从远处传来,小姑娘顿时慌了,“是我妈妈!” “妈妈,我在这儿!”小姑娘看见妈妈惊慌失措的模样,早就忘了自己是离家出走了。 披头散发的女人听见她的声音,顿时像找到幼崽的母兽,用无法比拟的速度跑了过来,一把抱住了小姑娘:“悠悠,你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吓死妈妈了……” “妈妈,对不起。”母女俩抱头痛哭起来。 哭够之后,悠悠妈妈才恢复了冷静,擦了擦眼泪,不好意思地对周时初道:“对不起,让你见笑了,刚刚是你陪着我女儿吧?谢谢你了。” “不用客气,只是我多嘴说一句,你们夫妻之间的矛盾还是尽快解决吧,否则会对孩子造成很严重的影响,父母感情生变,伤害最大的是孩子,你要多注意一下她。”周时初提醒道。 悠悠妈妈一愣,立刻就明白女儿为什么会离家出走了,顿时羞愧地说:“都是我和她爸爸的错,让她一个小孩子为我们担心,我会努力保护她,给她一个完整的家……” “哈?”周时初仿佛听错了她的话,忍不住再次问道,“你说什么?给她一个完整的家?” “对啊,悠悠不就是怕爸爸不要我们,才会用离家出走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吗?”悠悠妈妈笃定地说道。 周时初忍不住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叹了口气,不理会她,直接问悠悠:“悠悠,你希望妈妈为了你有一个完整的家整天忍受痛苦、以泪洗脸,也不肯和出轨的爸爸离婚吗?你希望妈妈是这样的吗?” 悠悠立马把脑袋摇得跟破浪鼓一样:“不,我不想妈妈难过,如果妈妈不开心的话,我宁愿不要爸爸了。”她低着头却十分确定地说道。 周时初看向悠悠妈妈:“你看,你女儿并不需要你委屈自己不和出轨男离婚,只为了给她一个家。” 悠悠妈妈听了,心中酸涩又感动,紧紧地抱住懂事的女儿:“悠悠,是妈妈想错了,妈妈知道该怎么办了。” 悠悠妈妈一看就是个十分传统的温柔贤惠型妻子,如果不是丈夫太过分,一般会忍气吞声地过一辈子,周时初对于这种女人,一般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这会儿她脑子一转,想给悠悠妈来一个震撼冲击,让她明白女人不用在一棵树上吊死,她还有很多选择。 “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吧?”周时初对悠悠妈说道,“让你看看女人的另一种活法。” “女人还有什么样的话法?”悠悠妈一头雾水,但对上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女子,她却意外地信任。 “像男人一样的活法。”周时初意味深长地说道。 “妈妈,就去吧,我也想见识一下!”悠悠比她妈妈更感兴趣,兴致勃勃地掇撮她妈妈。 于是悠悠妈妈就稀里糊涂地带着女儿,跟着周时初去了一个格外金碧辉煌、纸醉金迷的地方。 “这、这是什么地方?要不,我还是回去吧?”悠悠妈妈看见周围一个个打扮得潇洒帅气的男人围在一些富贵女人身旁,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劲儿,但到底是什么不对劲,她又说不出来。 “这是白龙会所,放心,是正经场所,有些商界女精英经常会来这里谈生意之类的,就想男人们也会约着去一些会所谈天说地,十分正常。我包了个包厢,不会有人知道的,我们可以放松一晚上。”周时初笑眯眯地解释道。 悠悠妈妈半信半疑地跟着她,而悠悠已经瞪大了眼睛看得一眨也不眨了。 “把你们这里最温柔、最善解人意,又最能说会道的都叫进来。”周时初十分豪爽地对侍者说道。 侍者顿时精神一震:“是,客人请稍等。” 说完就十分讯速地离开,然后不到两分钟,就带着一队盘靓条顺的帅气男子进来了:“周小姐,这几个都是咱们这里最善解人意、最会开解人的少爷了。” “很好,都留下来,对了,除了酒水,给我这小妹妹拿一些果汁和牛奶。”周时初说道。 “周、周小姐,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悠悠妈妈看见这阵仗,终于意识到了什么,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地看向周时初,十分无措,显然她这种良家妇女,还没有见识过这样的场面。 “悠悠妈,你别担心,我只是叫他们来陪我们聊聊天而已,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的,悠悠还在这里,我有分寸,你尽管享受他们的殷勤讨好就是了。”周时初已经斜靠在了沙发上,示意一个长着酒窝的小哥哥给她喂葡萄。 悠悠妈妈坐立不安,眼睛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了,周时初便吩咐那几个男子:“你们今晚的任务就是哄这位女士开心,开始吧。” 几人得了吩咐,便在悠悠妈妈身边坐了下来,开始柔声细语地跟她说话,这些欢场里的男人都是人精,有一套察言观色的本事,又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对上悠悠妈妈这个纯良的良家妇女,根本不用使尽全力,只需要几分功底,很快就让她放下了戒备,投入地聊起天来,连自己的女儿都忘了。 周时初看着眼睛亮晶晶的悠悠,忽悠她说: “悠悠,这些大哥哥是专门来帮你妈妈缓解精神压力的,就跟心理医生差不多,你妈妈以前在家里忙着干家务,要工作,还要被你爸爸打压欺负,心里肯定积攒了很多委屈痛苦,所以需要跟人倾诉纾解一番,要是不把心里的痛苦和压力发、泄出去,你妈妈会崩溃的。” 悠悠听了,似懂非懂,周时初又补充道:“就像你去学校上学,要是一整天都在听老师讲课,没有课间休息的时间,你不能出去上厕所、透透气,也不能和同学嬉笑打闹,只能一直呆在教室里听课听好几个小时,你会觉得怎么样?” 423、送财姑姑就是不死(8) 悠悠一想,立马皱着眉道:“那也太惨了,我肯定受不了!” “对,你妈妈就像一直听课听好几个小时没有休息时间一样,快要承受不住了,所以现在就要缓解心理压力,就像弹簧,要是一直拉紧绷着不放松,总有一天会崩断的,但要是偶尔放松才拉紧,那就能维持很久。”周时初说道。 悠悠终于明白了,点点头,说:“我懂了,谢谢姐姐帮我妈妈来放松精神。” 周时初虽然忽悠住了小姑娘,但又想到万一她还真的以为这是心理诊所,来这儿被骗了怎么办?那就是她的罪过了。 于是她连忙描补:“对了,来这里有个规矩,那就是只能成年之后,最好二十岁步入社会开始工作以后才能来。” “为什么呀?”悠悠睁着纯真的大眼睛问。 “因为这里的收费很贵,比普通的心理诊所贵很多很多,如果你没长大、没自己的收入,是没办法进到这里的。”周时初又忽悠道,等到悠悠长大后能进这里,她就肯定已经明白这是什么地方了。 “哦哦,原来是这个原因。”她恍然大悟。 “对了,悠悠,你最近是不是因为爸爸有其他小孩的事也很不开心啊?那就让这些大哥哥来陪你玩游戏吧,做数独、猜字谜、下象棋都可以。”周时初说道。 “那我能玩手机游戏吗?妈妈都不肯让我玩个痛快!”悠悠立刻满怀期待地问。 “可以,但你只能在这个晚上玩个痛快,明天开始,就要节制了,知道吗?”周时初叮嘱道。 “知道了!”悠悠飞快地答应了,于是周时初就让两个小哥哥陪她玩游戏。 她自己则一边享受美男子的按摩放松,一边加入悠悠妈妈那边的闲聊。 这里的少爷果然是专业的,悠悠妈妈现在被哄得花枝招展,笑得嘴巴都合不拢,早把她那个出轨丈夫忘到九霄云外了。 悠悠玩游戏玩到十二点多就困了,周时初让她去床上睡了,可悠悠妈妈却依旧精神十足,仿佛将要枯萎的花一夜之间被浇了水,又恢复了生机。 胡闹了一晚上,第二天,悠悠妈妈牵着女儿的手出了会所,对周时初道:“周小姐,谢谢你,我已经决定跟悠悠爸爸离婚了。你说得对,女人不仅只有一种活法,自己过得开心才是最重要的,当然,对于我来说,女儿也是最重要的。” “你能想明白就好,没道理男人能在外面逍遥快活,女人却只能被淹没在家庭琐事里当黄脸婆。”周时初很欣慰,又一个女人摆脱了身上的枷锁。 “我们加个微信吧,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如果我昨晚没有遇到你,以后会过得很悲惨,但现在,我却有一种解脱了的轻松和自由。”悠悠妈妈说道。 其实她没有感觉错,在原本的世界轨迹里,悠悠妈妈的一生确实是个悲剧,她没遇到周时初,没有挣脱思想的枷锁,还一厢情愿地为了女儿有个完整的家而不同意和丈夫离婚,但她又想不开,于是过得十分压抑痛苦,渐渐地就得了抑郁症,最后跳楼自杀了,跳下来的时候恰好悠悠放学回家,她那支离破碎、面目全非的尸体就摔在悠悠面前。 悠悠被吓得精神失常了,小小年纪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可她的爸爸,却丝毫没有受影响,妻子自杀,于是他毫发无损就可以和小三、私生子团聚;悠悠被送进精神病院,那就更好了,没有拖油瓶在他们圆满的一家里碍眼。 当然,这些悠悠妈都不知道,她只知道决定离婚之后,她像是灵魂都轻松了起来,连空气都格外清新好闻,她便知道,自己这个决定是正确的。 “我帮你找个好律师吧,争取多要些财产,把悠悠的抚养权也争过来。”周时初和她加了微信,对于自强自立的女人,她不介意伸出援手。 之后,她果真帮悠悠妈请了个厉害的律师,不但把悠悠的抚养权抢到手,还狠狠地从出轨渣男身上薅了好大一笔财产,毕竟渣男是过错方,私生子这么大的把柄在那,他离婚就得大出血。 听说渣男不舍得财产,还不肯离婚,但悠悠妈十分坚决,渣男就毫无办法了。 悠悠的渣男爸爸陈世昌,以后的生意会做得很大,跟周势的公司有合作,双方共赢。在原本的世界轨迹里,周势听闻陈世昌妻子自杀、女儿精神失常之后,还很同情他,在合作上给了他一些优惠,让陈世昌的生意越发蒸蒸日上。 周时初只是了解到陈世昌和周势关系很好这一点,便决定帮悠悠和她妈妈改变命运了,这回悠悠妈妈狠狠地从陈世昌身上撕下了一块肉,陈世昌的公司都缩水了一大半,不知道他以后还能不能跟周势搭上关系? 顺手解决了一个渣男的周时初,心情十分愉悦,她又带着离婚的悠悠妈去见识了其他的娱乐场所,当然,去那些地方的时候,周时初并没有再带上悠悠,毕竟带一次她还能忽悠住小姑娘,但要是带她见得多了,那就瞒不住了,现在的小孩子可早熟了,周时初还是不要带坏小孩了。 “时初,我现在离婚,手里有一些钱了,可我不知道拿来做什么,你有什么建议吗?”悠悠妈,也就是何晚,烦恼地问周时初,“这些钱如果放在银行不用的话,肯定会贬值;投资我又不会,亏了就惨了。” “那就置办些不动产呗,比如铺子、房子,可以出租,你收房租就行了。”周时初道,“这是最稳定的办法,你要是敢冒险,也有一技之长,那做点小生意也可以的,比如开个零食铺、小吃店或者玩具店之类。” 何晚顿时眼睛一亮:“悠悠说我做饭很好吃,不知道能不能开个餐厅?剩下的钱我再买个铺子出租好了。” 周时初听她这么一说,就知道她已经有了决定了,于是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提醒她:“开小餐厅要做好市场调研之类的准备,不能脑子一热说开就开啊。” “我明白,我现在的工作就是市场部的,有些工作一通百通,我会提前准备好。谢谢你,时初,你总是能在我迷茫的时候,给我指出最合适的一条路。”何晚感激地说道。 424、送财姑姑就是不死(9) 周时初没有留下来帮何晚开小餐厅,只是在微信上给她提了些建议,毕竟她可没忘记自己出来是玩的,不是来工作的,能把何晚从婚姻的泥淖里拉出来,则是意外之喜。 吴司言拿了几本书和一些资料装进包里,旁边的同事看见了,忍不住揶揄道:“司言,你该不会下班回家之后还自觉加班吧?啧啧,幸好你也是个单身狗,要不然女朋友肯定会有意见。” 吴司言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你回家不加班,还不一样是单身狗?” 同事顿时像是被他插了一刀,猛地捂住胸口,浮夸地说:“吴司言,你的话如同刀刃,刺伤了我……好好一个大帅哥,嘴巴怎么这么毒?这大概就是你找不到女朋友的原因吧,白瞎了一张脸!唉,要是我有你这张脸,我肯定找七个八个女朋友……” “是想劈腿劈成八爪鱼吗?还七个八个女朋友。”吴司言鄙视地说道,“可惜了,你没我这张脸,连找一个都难。” 吴司言在同事的控诉和怒吼中迈着大长腿离开了,回到家中,看着空无一人的房子,他却忽然想起同事的话,就顺着想起了与自己有一面之缘的女人。 吴司言是个一心只有事业的人,他就连休假回家陪家人,都会忍不住经常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时不时就被人忽略,不过大家都知道他这个毛病,就不怎么在意。 但现在,脑子里一向只有各种研究资料的他,却意外地想起了唯一一个让他有冲动的女人。 于是他第一次没有立刻就去忙自己的工作,而是拿出了手机,找到那个不久前才添加的微信好友,微信是空白的,因为他们还从来都没有说过话。 只是萍水相识的邻居……吴司言迟疑了一会儿,不知道周时初会不会把他忘了,但思考了几分钟后,他开始学着跟人搭讪。 吴:【周小姐,最近还好吗?】 实在是无趣又无聊的开场白,但吴司言没有跟女孩子交往的经验,能想出这句话已经很不容易了。 虽然他平时呆呆的,但男人嘛,遇到自己感兴趣的女人,自然就激发了基因里流淌着的捕猎本能,开始想方设法靠近猎物。 周时初正在一座深山的寺庙里听和尚念经,这寺庙因为身处高山,信徒并不多,因此十分清静,这里的师傅也都很和气,周时初虽然不是佛教徒,但也挺喜欢这里。 她正坐在一棵大树底下听着念经声昏昏欲睡的时候,就听到了微信的提示声。 她看见是吴司言的信息,便有些疑惑,吴司言这么闲的吗?有空和自己聊天? 周公不催眠:【微信被盗了?不是本人?】 吴司言看见她的回复,薄唇微抿,清隽的脸上有些委屈。 吴:【没有,是我本人,我只是下班了,想和新朋友聊聊天。】 周时初看见他这回复,顿时挑了挑眉,回答他:【原来是这样啊……我最近挺好的,辞职之后就到处游玩放松了,毕竟之前工作太拼,压力过大,身体也不太好,需要休养。出来玩了一圈之后,果然开心多了。】 吴:【你去了哪里玩?】 周公不催眠:【去了很多地方啊,青城的海岛、海城的古建筑群、京城的皇宫、华城的高山……对了,我现在就在华城一座寺庙里听经呢,感觉内心都平静了。】 吴:【看来你真的玩得很高兴啊。】 周公不催眠:【当然了,我还拍了好多照片,你要不要看?】 吴:【要。】 于是周时初把自己拍的景点照发给了吴司言。 两人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莫名其妙地就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了起来,后面周时初还跟吴司言说了旅游时遇到的一些趣事,吴司言虽然寡言少语,却很捧场,是个擅长于倾听的人。 一直到周时初的手机快没电了,两人才结束了这次的谈话。 吴司言却依旧没把精力重新放在工作上,反而重新翻起了手机相册,他看的是周时初的照片。 看得出来,她玩得真的很开心,照片上的她一身飘逸的无袖v领长裙,衬得她身材窈窕芊长,巴掌大的小脸上戴着个大大的墨镜,越发显得她肌肤赛雪,脸颊丰润粉嫩,笑容灿烂明媚,整个人仿佛一朵沾着露珠马上就要盛放的花朵,如果不说她的真实年龄,任谁看见她,都会以为她才二十岁出头,正当年轻。 吴司言忍不住把周时初的个人照片看了又看,他虽然有点呆,但并不蠢,知道自己第一次对一个女人心动了。 可他的工作很忙,不能随便离开研究所,因此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追求周时初……吴司言皱紧了眉头,难道他只能靠着微信来维持他们之间的联系吗? 周时初可不知道吴司言的烦恼,太阳落山了,她也要下山了,毕竟寺庙里全是和尚,可不会留她一个女人住宿。 如今她的身体养好了,恢复到了最健康的时候,下山便轻而易举了。 回到市中心的酒店,周时初忽然接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电话。 “大妞!周大妞,是你吧?我是你娘!”一个苍老又粗哑的老年女性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到周时初耳朵里。 “我还是你祖宗呢!”周时初翻了个白眼,回了一句,便立马挂了电话,这不是打错电话了就是诈骗电话,广撒网都撒到她头上来了吗? 周时初没把这个电话放在心里,但对方却不依不饶,又给周时初打了好几次,周时初直接拒接了,还反手举报标注了一下这个诈骗号码。 “怎么样?大妞怎么不接电话?”周大虎盯着他老娘的手机,不悦地说道,“这死丫头真的连亲娘都不认?真是欠揍了!” 周母怒气冲冲,又继续拨打周时初的电话,说:“这小畜生翅膀硬了,想不管我们,休想!” 周大虎不高兴地说:“妹妹也太没良心了,亲娘的电话都不接,几十年都不联系,真是个白眼狼!要不是周势跟我们说找到了姑姑,我们现在根本没法找她……” 425、送财姑姑就是不死(10) 周母根本打不通周时初的电话,因为周时初把她拉黑了,她便气得把手机都摔了。 周大虎只好亲自出马了,这回他一打通周时初的电话,立马就报了自己的身份:“大妞,我是你大哥,周大虎啊,刚刚是娘打你的电话,你怎么不接?!” 周时初顿时一愣,周大虎这个名字有点耳熟,不正是原主那个啃老吸血的妈宝男大哥吗?之前那诈骗电话是她娘打来的? 周时初一拍自己的脑袋,终于从被深埋的记忆中找到“大妞”这个名字,大妞是原主还没离家出走时的名字,这个名字显然是随便取的,一个村子里,叫大妞的女孩没有十个也有八个,而原主在老家上学时用的就是这个名字,“周时初”则是原主离家出走,想要跟周家断绝联系,才自己起的,之后上中专、成人大学,直到工作,都用的这个名字。 因为尘封在记忆里太久,时初又不是原主本人,所以她才一时没想到“大妞”是喊她。 “周大虎?你怎么有我的电话?”周时初眯了眯眼,周家人一直都在老家,离原主工作的城市十万八千里远,原主离家这么久了,他们都没能找到她,可现在,他们怎么突然连她的手机号码都有了?这事十分可疑! 周大虎并不觉得这个问题有什么不能说的,就直接把自己儿子爆了出来:“是势儿跟我们说的,对了,势儿是我儿子,你侄子,他可出息了,现在在京城都开了大公司了,又聪明又孝顺,知道家里找你找了很久,就帮忙了,这不,一出手就真的把你找到了,厉害吧?” 艹你马的厉害!周时初都想骂娘了,不知道周势脑子哪根筋乱了,居然这么爱管闲事,原主躲得这么远,他都非要把人找出来! 不对!周势对原主这个未曾谋面的姑姑根本没有感情,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帮家里人找她?如果他真的孝顺想找人,那以前怎么不帮忙找? 一瞬间,周时初脑子里就转过了许多想法,其中最多的就是阴谋论,周势这人向来无利不起早,难道他这次出了事虽然没自己的遗产给他,却忽然想起自己这个姑姑可能有能力帮他,所以突发奇想想找她了? “大妞!你还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娘有事要跟你说。”周大虎在电话那边嚷道。 “什么事?”周时初没好气地问道,她知道周家人有了她的联系方式,那就不可能再让她逃脱了,肯定会想尽办法从她身上得到好处,否则不可能罢休。 “大妞!你这个死丫头,几十年了都不跟家里人联系,真是个白眼狼!你现在在海城哪里?做什么工作?家里有事要找你都找不到,白养你了……”周母一上来就喋喋不休地指责了周时初一通,接着便理直气壮地跟她提要求。 “你爹娘都老了,你该负起责任了,这么多年的养老钱,你可不能不给!一年十万,我跟你爹两个人一年就是二十万,算算你离开家里都快二十年了,所以你得给四百万才行!”周母终于把自己的意图说了出来,那就是要钱。 周时初气笑了,周母算账倒是算得够利索,周时初冷笑道:“呸!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别做梦了!” “你敢不给?不给,我就告你!哪个做人儿女的敢不养父母?你就不怕被人戳脊梁骨骂?小畜生,贱货……”周母骂道。 “我就不给,你告就告啊!就算法院真的判我要给你付赡养费,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你们的退休金之类的考虑,也不过是每个月给你几百块,一年才几千块,这几千块我给得起,就当是养条狗了……而且,就算我拖着不给,你也拿我没办法啊。”周时初嘲讽地说道。 周母果然气得血压都飙升了,周时初再接再厉:“你们该不会忘了我为什么要离家出走的吧?因为你们要卖了我给周大虎娶老婆啊!你们都想卖我了,还想我孝顺你们?想得倒是美!” 说完,她不等周母反应,就把电话挂了,又把周大虎的电话也拉黑了。 周时初恶心这一大家子,根本不想和他们沾上一丁点的关系,如果他们真的要告她,那就告好了。 她又不是公众人物,而且工作也早辞了,就算周家人想威胁她,都毫无办法。 不过,现在周时初最关心的,则是周势为什么好端端的,想起了她这个姑姑?难道老天见她不肯死,就想了其他办法,非要让周势得到她的财产不可? 周时初一想到这个可能,便气坏了,她自己不想死,就算阎罗王来了,她也要拉着他同归于尽,凭什么她就得付出生命去成全气运之子啊?呸! 幸好她已经公证过遗嘱,要是真死了,那自己的财产也不能便宜了周势。 她并不知道,远在京城的周势重生了。 周势其实上辈子已经功成名就,没有什么遗憾了,但奈何他贪心不足,当了全国首富,还想当世界首富,这不,他又重来了一回,这回的目标就是世界首富了。 当他刚重生回来的时候,欣喜若狂,觉得老天是让他再次圆梦,因此野心勃勃,就想着回来之后大展宏图,他觉得自己有了上辈子的经验在,肯定能比上辈子走得更顺更快。 然而等他一了解自己目前的事业状况,便傻眼了,他的公司怎么突然多了几个股东?自己所占的股权怎么那么少?他不应该对自己的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吗?但现在是怎么回事? 最后他终于找到了原因,那是因为他这辈子根本没得到原本应该有的属于他姑姑的那份遗产! 周势不明白为什么明明这笔意外之财应该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让自己度过了这个难关,但这辈子为什么不一样?他根本没能得到姑姑的遗产,难道爷爷奶奶和爸爸不肯把姑姑的遗产给自己?可上辈子他们都给了啊? 打电话回去询问的周势,终于搞清楚了状况,家里人根本没接到姑姑的死亡通知,自然不可能得到她的财产了。 426、送财姑姑就是不死(11) 周势震惊极了,这才找人调查了周时初的情况,上辈子因为有遗产的继承,所以他亲自去了海城处理周时初的后事,自然就清楚周时初的资料,知道她工作的公司、住的房子以及电话号码。 调查完了之后,周势这才知道周时初居然没有死,不知道怎么的,从那场致命车祸中幸存了下来,还辞了职,生龙活虎,于是他自然没了继承遗产的机会。 气急败坏的周势便满怀恶意地把周时初的资料发给了周家人,让周父周母找周时初,她害得自己没遗产继承,公司话语权大大缩减,自己不好过,那她凭什么好过? 有些人没能得到好处,就认为自己是吃亏了,根本没想过那好处本来就不属于他,周势就是这样的人,他怨怪周时初没死,于是重生回来的唯我独尊惯了的他就怨恨上了周时初。 周时初可不知道这些事都是周势给她闹出来的,不过她没有多在意,即使周家人想到海城来找她,那也得他们能见到她啊。 不过周时初虽然暂时没猜到周势重生,却记住了是周势把她的联系方式给周家人的,因此周势就是害她又被吸血鬼缠上的罪魁祸首。 对付罪魁祸首,周时初可不会手软,她反手就举报了周势的公司偷税漏税。。 周势并不是一个伟光正的男主角,他刚开始创业史也用了些灰色手段,又因为脑子太过于活络,因此在公司账目上做了不少手脚,就是为了少缴税。 毕竟是才创业不久,为了给公司留够充足的资金,他就动起了歪脑筋,这种事只要外人不举报、自己人不自首,大概率是出不了事的,很多开公司的人都这么干,当然,这并不是说这事就不犯法了,只是属于民不报官不究的类型。 可周时初小心眼,周势害得她的下落被周家人知道了,那就得承受她的报复了。 于是周势的公司才刚从低谷中恢复没多久,就又迎来了税务局的检查……周势知道这时事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知道自己做事并没有多清白,只要有人查,那是一查一个准,因此他少见地慌了起来。 他现在可不是日后那个成了全国首富的周势,到处都是四通八达的人脉可以利用;他只是一个稍微有点成绩的新起之秀,未来那些与他交情深厚的大人物他还没来得及搭上线呢,因此这会儿公司要是查出了事情,他作为负责人,很有可能要吃牢饭去了,他能不急吗? 于是周势再一次陷入了焦头烂额之中,这一回可不是筹钱就能解决的了。 周时初把周家人的电话都拉黑了之后,就没怎么关注他们了,可周家人不愿意放过这么一个金光闪闪的大腿啊,他们从周势调查到的资料里得知周时初有钱有房子,不把她的钱她的房子据为己有,他们都睡不着觉! 因此周家人商量了一番,就把行李一打包,到海城找周时初来了。 还在外面玩的周时初,某个中午便接到了小区保安的电话,说是有一对自称是她父母的人来了,吵着要见她。 “别管他们,我已经跟他们断绝关系了,他们要是继续吵闹,你们直接报警就行了,不必跟他们客气。”周时初说得很冷酷无情。 那边通话的保安都听得一愣,不过很快反应过来,说:“既然周小姐您都这么说了,那我们就按章办事了。” “行,你们公事公办就行。”周时初十分爽快。 “周大妞!贱货!连父母都不肯见的白眼狼!快来看看啊,不孝女……”周母的声音从手机里传过来,接着便是一些吵杂的人声,周时初冷笑着对保安说,“你们直接报警,就说有人寻衅滋事。” 保安得了她的首肯,自然乐得把这棘手的极品父母交给警察,于是周父周母根本连周时初面都没见到,就先进了警局。 “警察同志!我说了我女儿的房子就在那里!我是她亲娘,我为什么不能进去?”周母大嗓门喊着,不忿地对警察说。 “别瞎嚷嚷,你女儿说了已经跟你断绝关系,没有允许你进她的房子,你即使真是她亲妈,也不能擅闯。”敬察一边做记录,一边说道。 “怎么不能?我生了她、养了她!她的房子就是我的,我进的自己的房子有什么问题?!”周母歪理一大堆。 奈何她的歪理不是所有人都赞同,敬察听她嚷了那么多,已经理解她女儿为什么要跟家里断绝关系了。 不管周父周母怎么闹,法律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并不会因为他们是周时初的亲爹妈,就会在周时初不在家的情况下,让他们擅闯人家家里。 周父周母被警局拘留了两天,就被放了出来,毕竟他们只是闹一闹,没有真的伤害到其他人,只能教育几句就放出来了。 一出来,周父周母没法进周时初的小区,就把主意打到了周时初的前公司上,想去那公司闹一闹,说不定周时初就会从外地赶回来见他们了。 奈何人家公司比小区保安的态度强硬多了,直接报警了,于是周父周母二次进宫…… 周时初从前老板那里听到这事的时候,都乐得笑了,这两人真是无知者无畏,因为海城还是他们那村里呢,觉得闹一闹就会如愿以偿,可惜让他们失望了,海城的人可不会惯着他们,他们进局子多了解些法律知识也好,省得做事再无法无天。 周父周母闹了一通,连周时初的人影都没见到,更别说从她手里得到钱财了,甚至他们还亏了车费和伙食费……住宿费倒是省了,毕竟免费住局子里了。 闹到后面没辙了,手里的钱也用完了,家里儿子儿媳又不肯给他们寄钱,就只能灰头土脸、一无所获地回去了。 周时初知道这个结果的时候,幸灾乐祸得不行,周家人以后别想从她手里得到任何东西,即使是被法院强制她要求付的赡养费,她也能拖则拖,实在拖不了,那就换成米粮衣服,坚决不给他们现金让他们补贴儿子,看他们气不气。 427、送财姑姑就是不死(12) 周时初逛完了大半个国家,才终于回到海城,她如今有钱有闲,但这里的地址已经被周家人知道了,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她打算另外买个房子住。 毕竟不缺钱,她特意挑了安保更严格的别墅区住,清静又安全。 新买的小别墅是已经装修好的,她只需要配备些家具就能直接入住了,之前小区的那套房子,她也不打算买,留着出租。 搬了新家,她就不再是吴司言父母家的邻居了,不过吴司言却并没有跟她生疏,依旧跟她时不时地联系着,虽然有心思,但顾忌着自己不能经常外出,便没有跟周时初告白。 可周时初多机灵一个人啊,哪里看不出吴司言的心思?对于男人,她一向是宁缺毋滥的,毕竟她挑剔。 不过吴司言这人,周时初实在挑不出什么坏毛病,人家智商高、样貌好、身材棒,虽然有点呆,但呆得可爱,周时初作为熟女蠢蠢欲动的心思就越来越明显了。 “你什么时候休假?想不想来我家看看我新种的向日葵啊?不是用来观赏的那种向日葵花,而是种瓜子的向日葵,我种的向日葵花盘长得可好了,大得跟脸盆一样,你看中哪朵了,等熟了之后我就专给你留着……”周时初打算主动出击了,自己要是不主动,这呆子能跟她磨蹭到七老八十,总不能等他退休了直接当老伴吧? 呆子这时候就很聪明了,立刻就意识到了有机可乘:“我还有半个月的年假没休完,等我做完手头的工作,我就休假去看你种的向日葵,我还没见过向日葵是怎么长成瓜子的。” 于是两人就说好了,吴司言会在休假的时候来看周时初。 周时初这辈子鼓励宁一个人,有亲人却相当于没有,所以她根本没有结婚生子的打算,恰好吴司言的工作也不适合结婚生子,所以他们俩凑合一下过日子还是可以的,只是不知道吴司言愿不愿意这么过,当然,他要是不愿意,周时初也不勉强,她又不是非他不可,两腿脚的男人多好找啊。 吴司言却十分愿意,他本来这辈子就没想过结婚生子,他是想跟以前的革、命先辈一样,向心爱的科研事业奉献一辈子的,家里人也不会勉强他,否则不会任由他三十多岁都当一个光棍。 可他不幸遇到了周时初,第一次见面就心动了,开窍之后还笨拙又执着地跟人家打交道,最后总算是让他称心如意——当然,这得多亏了他的脸和身材,智商也是加分项。 “时初,你肯给我一个机会,我实在太高兴了。”吴司言把玩着周时初柔软细腻的手,感动又欣喜地说道。 此时他搂着周时初坐在院子里的长椅上,晚霞艳红如火,微风习习,院子里的向日葵花盘整整齐齐地朝着西方,风吹过,扇状的叶子便如同波浪一样起起伏伏,沙沙作响。 吴司言美人在怀,心情舒畅,看什么都是欢喜,便觉得周时初种的向日葵果然也特别可爱。 周时初转过脖子,亲了他一口,吴司言顿时脸红耳赤起来,实在纯情得很,周时初看得有趣,便挽上他的脖子,实实在在地跟他来了一次法式深吻。 吴司言刚开始还只会笨拙地迎合,但很快就无师自通,勇于尝试了,把周时初亲得气喘吁吁,两靥红粉,停下来的时候两人都如同死过一回一样。 “学得很快嘛。”周时初轻笑一声,抚着吴司言的嘴唇说道。 “是师傅教得好。”吴司言抬起眼看着她,说道,那双幽深的眼里仿佛有火在燃烧。 “那咱们再试试?”说着,两双嘴唇又黏在一起了。 暗处保护吴司言的人对视了一眼,眼神复杂:为什么吴司言这样内向老实的人,都有女朋友了? 别人的幽怨,沉浸在热恋之中的两人可不知道,中年男女的爱情,来势汹汹,如同老房子着火,虽然没有轰轰烈烈,但热烈那是肯定的了。 周时初是肉食动物,吴司言成了她的人,被她拆吃入腹那是自然而然的事,两人过了一顿昏天暗地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不可描述。 等吴司言休完假回到科研院,已经完成了男人的兑变,最明显的一个表现就是,一有时间就给周时初打电话秀恩爱,于是没两天,所有同事都知道他谈恋爱了。 得知他居然有了女朋友,其他人都惊呆了,这家伙怎么可能有女朋友呢?他看着就是个不解风情,脑子里只有研究的人啊,哪个女孩子眼瞎了看上他? 吴司言却得意极了,还把周时初的照片都晒出来了,这下子他就更招人恨了。 “吴司言,你从哪里骗来的漂亮姑娘?她怎么就看上你了呢?”同事小贾一脸羡慕嫉妒地问道。 吴司言嘴角翘得高高的,说:“她看上我不是很正常嘛?毕竟我长得好看!” 小贾听见他这话,顿时一噎,这家伙确实长得不错,但“你都没什么时间谈恋爱,她不嫌弃你吗?” “可她也不喜欢我整天缠着她,她说这样正好,大家都有私人空间,而且小别胜新婚,你不知道吗?”吴司言眉眼舒展地说。 “我怎么就没能遇到这么善解人意的好姑娘!”小贾嫉妒得瞪了吴司言一眼,摸了摸自己的脸,喃喃道,“难道还是因为我没长张好看的脸?” 吴司言可不管小贾怎么想的,他又给周时初打电话去了。 小贾看着他的背影,说:“唉,吴司言自从有了女朋友,加班都少了,果然女儿情长就英雄气短啊,谈恋爱耽误搞事业啊。” 另一个同事听见他这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我看你就是嫉妒人家,你没谈恋爱,事业也没发展得多好啊。” 小贾被同事的话插了一刀,怒道:“那你也是单身狗啊,你怎么没找到女朋友?” 两个单身狗开始互相伤害。 吴司言可不知道,他高高兴兴地和女朋友聊天呢,即使说些今天吃了什么,有几个菜,都说得津津有味。 428、送财姑姑就是不死(13) 周时初又被周家人缠上了,当然,他们是找不到她的,那怎么办呢?眼看着这么大一个金山却不能被他们所用,他们着急啊!于是被税务问题烦恼得焦头烂额的周势,本着我不好过,你也不能好过的原则,愣是掇撮着周父周母请律师告周时初不赡养老人了。 周时初早就有这个心理准备了,不过她不怕告,告了最多判她每月付个千儿八百的赡养费,又不会让她坐牢,她就乐意慢慢跟他们这么扯皮下去。 周势被查税,为了不坐牢肯定要把钱补上的,因此他绝对是盼着周父周母能成功从周时初那里撕下一大笔钱给他填空子的,所以他在帮周父周母要赡养费这事上十分上心,给两人出了不少主意。 周父周母的律师知道他们的目的是想要钱、尽可能多的钱,因此一直想找周时初,想要私下调解,毕竟只有周时初愿意和解,她才可能出更多的钱堵住周父周母的嘴;要是她不同意,根本不怕他们告,那周父周母就只能从她手里得到法庭判的那点儿小钱,根本不可能得到大笔的钱了。 可惜周时初早就知道周父周母是见钱眼开的人,这回她要是答应调解,给了他们满意的钱,那肯定会有下次,就等着他们得寸进尺,一次次地要挟逼迫吧,不把她榨干了补贴他们的儿子、孙子,那就是不肯罢休的。 因此周时初连见都不肯见一下周父周母,这年头,只要一个人有心躲开不想见的人,那即使他们同在一个城市,也不可能碰面,所以周父周母的事对周时初最大的影响,不过是请个律师花了点钱而已。 周父周母倒是想搞臭周时初,奈何周时初不是公众人物,又没有什么了不得的身份,人家记者、电视台根本不感兴趣,更何况还是这种控诉女儿不孝不赡养父母的事,都懒得多听,因此他们这一招是废了。 想要去周时初的单位或者家里闹?这招他们上次就试过了,最后的结果是被抓紧局子里,根本拿周时初毫无办法,因为她没有弱点,自然不怕被人拿捏。 “奶奶,姑姑答应给钱了没有?”周势揉了揉疼得厉害的脑袋,心情暴躁地问周母。 “没有啊,那个不孝女,根本连见都不肯见我们,只派了个律师跟我们联系,还说不怕我们去告她!”周母怒气冲冲地说道,跟孙子抱怨,“早知道她成了白眼狼,一出生就该把她掐死,省得现在活着来气我……” “行了,奶奶,我公司现在很需要钱,你得想办法赶紧找到我姑姑啊,见到她态度和善点,不要这样恶劣,最好是示示弱,说些这些年很后悔,也很想她,希望她看在你们年龄已大的份上,体谅一下你们……” “什么?我还要跟她说好话?我是她亲娘!打死她都是活该,凭什么跟她示弱?我有什么错?她作为一个家里的赔钱货,赚钱养哥哥不是天经地义吗?她有什么资格怨恨?咱们村里其他女孩比她惨多了,我起码没把她卖到深山老林里给光棍兄弟当共妻……”周母的话越说越不忿,她丝毫没觉得自己有错,就更不可能愿意跟周时初,这个她从来都看不起的女儿说软话示好了。 “奶奶!现在时代不一样了!姑姑她跟以前也不一样了,她现在有钱,得她愿意才能给你,她要是不愿意,即使你告她告赢了也没多少赡养费……您就当是为了我,服个软行吗?”周势叹了口气说道。 周母听着手机里孙子疲惫又心酸的语气,顿时心中一梗,她对女儿可以很冷酷无情,但是对于儿子、孙子,那就是她的命根子了,因此她心疼周势,心疼得愿意跟周时初低头了。 “好,奶奶就当是为了你,跟那不孝女服软!”周母最终为了自己心爱的孙子,愿意跟从来不放在眼里的女儿低头。 于是隔天,周时初就从律师口中知道周父周母想要见她,她拒绝了,便又听到律师复述的周父周母那些“忏悔、“示弱”的令人一听就充满同情的话。 周时初一听就知道他们想跟她打感情牌了,但她跟他们有感情吗?有仇倒是差不多?周时初直接吩咐律师不用理会他们,因为她不接受调解,就直接等待开庭好了。 于是周母的打算又落了空,打了电话跟孙子抱怨,说周时初铁石心肠,对她的示弱服软无动于衷。 周势强忍住心中的暴戾,他这段日子为了应付那些派来调查公司财务的工作人员已经绞尽脑汁了,可周母却连这点哄哄女儿回心转意的小事都没做好,他的耐心就用尽了,懒得跟周母多说一句话,直接把电话怪了。 愤怒地把办公室又砸了一次后,周势终于冷静了下来,自己找了周时初的电话,打了过去。 周时初正忙着敷面膜,一时没看清来电显示,还以为是吴司言打给她的,因此很快就接了电话:“喂,你下班了?” 周势愣了一下,才有些小心地开口:“姑姑吗?我是周势,你的侄子……” “周势?”周时初听到这个名字,惊讶地看了一下手机显示,才发现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不过,周势居然亲自给她打电话了,为什么? “我没有侄子,你怕是认错人了。”周时初冷漠地说道,当初原主离家出走的时候,周势还在他妈妈肚子里呢,根本不知道她这个“侄子”,周势脸皮倒是厚,一上来就说自己是她侄子,毫无感情、毫无交集的侄子?呵呵。 “没有认错,我爸爸是周大虎,你的哥哥,虽然我一出生,你就因为误会离开了家里,但家里爷爷奶奶和我爸爸都从来没忘记过姑姑……”周势怪不得是男主呢,说话的技术可算是十分高超了,人家装糊涂,不说是周父周母强迫女儿卖身养大哥,只说大家有误会,又说父母大哥都很想她,这话说得可真漂浪的,还想她,是想她的钱吧? “没忘记过我?应该是没忘了整天咒骂我不得好死吧?”周时初冷笑道。 429、送财姑姑就是不死(14) 周势听了被噎得哑口无言,确实周父周母以及他爸爸在家里,每次提起这个离家出走很久,早没了音讯的姑姑,就破口大骂,诅咒她不得好死。 “不是的,姑姑,奶奶他们其实是刀子嘴豆腐心,对你没有恶意。”周势干巴巴地说道,这话他自己都不信,但他为了帮周父周母得到周时初的钱,就得这么说。 周时初却没耐心陪他说下去了,翻了个白眼,说:“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我比你更清楚,好了,我跟你连见都没见过一面,你却突然找上门来,肯定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有求于我吧?可我跟你无亲无故,并不想跟你有任何交集,所以,你心里的那些算计最好不要用在我这里,我不受!” 说完,她直接挂掉了电话。 听着手机里传来的盲音,周势脸色极其难看,他没想到这个姑姑居然这么强势冷漠,真的对周家没有丝毫感情,也不肯认自己这个侄子,那自己要赔付的税款怎么办? 气急败坏的周势又砸了一个手机。 周时初可不管这点,她从前公司辞职出来,又玩了好几个月,现在终于安定下来,便开始在网上连载,她给自己找的新职业,她这人不想别人管,也不想跟原主似的当个996的社畜,所以干脆找了个自由度高的新工作。 写网文最适合她了,可以天马行空,别人爱看的就给几分钱看,不爱看就不看,大家都很自由,她不缺钱,所以慢悠悠地写,一天写个几千字,一个月下来也够伙食费了。 吴司言依旧很忙,假期很少,他们俩虽然在同一个城市,但看着就跟别人的异地恋差不多,一个月不一定见一面。 不过现实中无法见面,却可以视频,吴司言谈恋爱之后就成了粘人的小甜甜,每天下班回家之后必定要跟周时初视频的,说些日常的琐事,抱怨一下食堂的饭菜吃腻了之类的事。 国庆的时候,他终于能休假回来见周时初了。 周时初恰好从外面的超市采购日常物质,开车回到别墅门口,就看见从另一辆车里搬着一个纸箱出来的吴司言。 “时初!”吴司言也看见了她的车,顿时高兴地叫到,清俊的脸上是格外灿烂的笑容,明明他平时虽然温和有礼,却会给人一种客气疏离的感觉,容易让人不自觉地敬而生畏,但这会儿,细细的金色镜框压在他高挺的鼻梁上,冷淡的眼眸染上了欣喜和温柔,哪里还像之前那样疏离? 周时初看见他修长的身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问他:“你手上那是什么?” “是樱桃,我想着你爱吃,就把单位发下来当福利的樱桃给你送过来了。”吴司言举了举那箱樱桃,“这是农科院新研发的品种,很清甜,你肯定喜欢。” “这么想着我呀?”周时初凑过去,轻笑了一声,冷不丁地亲了一下他的脸颊。 吴司言顿时微红了脸,虽然已经有过许多更亲密的行为,但现在是大白天,还在外面,他依旧会对周时初这些亲昵的举动而不自知。 “好了,进去吧,我也买了不少东西回来,给你做你爱吃的红酒炖牛尾好不好?”周时初轻声细语地问他,像是在哄孩子一样。 吴司言耳朵红红地点头:“好。”周时初做什么他都爱吃,当然,红酒炖牛尾他更爱吃。 于是两人把东西都搬进家里,便开始做饭。 吴司言并不会做饭,他的手从小到大不是摸笔摸课本,就是做运动、做实验,却从来没下过厨,因此这会儿在周时初旁边,笨手笨脚的,周时初喊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虽然帮不上什么大忙,但胜在态度诚恳认真,而且两人在不大的厨房里一起做饭,就觉得格外温馨,毕竟有情饮水都能饱,那做饭还没吃上,也同样满足啊。 “我围裙系带好像松了,要掉下来了,司言,你快帮我重新绑好。”周时初忽然对吴司言说道,她双手还带着手套处理牛尾,不方便自己来,便让吴司言来帮她了。 吴司言在洗菜,闻言立刻放下那被他洗得叶子都快褪色的娃娃菜,用干净的毛巾擦了手,便走到周时初身后,果然看见系在她脖子后面的围裙的带子松开了。 吴司言的手刚洗完,有些凉,碰到周时初细嫩、白皙的天鹅颈,立刻让她条件反射地缩了一下。 “怎么了?我手太凉了吗?”吴司言立刻担心的问,仔细地看着周时初脸上的神情。 “是我太粗心了,对不起。”吴司言懊恼地说道,有些手足无措,连给周时初继续系带子都忘了。 周时初见他这么自责,便温柔地说道:“没关系,只是触不及防被你的手碰了一下,条件反射而已,没事的,你快帮我把围裙系好吧。” 吴司言这才手忙脚乱地帮周时初系好了围裙,周时初刚要告诉他,娃娃菜不需要过度清洗,话坏没来得及说出口,忽然就感觉到自己的后颈上贴上了一个特别柔软、温热的物体,这触觉格外美好,让她触不及防一哆嗦,仿佛有电流从脊椎尾爬上。 “吴司言,你在做什么?”周时初忍着那让她酥麻的痒意,问道。 “我的手让你受凉了,现在我得帮你暖回来。”吴司言低沉暗哑的声音说道,然后那温热柔软的物体又接连触碰了她的后脖颈。 再不意识到这是他的嘴唇周时初就是傻子了……没想到这呆子,还这么会撩人,周时初十分意外。 可他那嘴唇亲着亲着就听话了,从她的后脖颈亲到了前脖、锁骨,涉及的地盘还越来越广了…… “吴司言!你在趁机耍流氓吗?”周时初终于忍无可忍,转过头来瞪了他一眼,明知道他们现在不方便做点其他什么事,他还非要来撩拨她,这不是只管点火不管灭火吗? 吴司言看见她愤怒的小眼神,忍不住轻笑出声,搂住她的细腰,学会了睁着眼睛说瞎话:“没有,我在跟你赔礼道歉。” “你赔礼道歉的方式就是趁我不方便占我便宜?”周时初继续瞪他。 430、送财姑姑就是不死(15) “没有占你便宜,就是给你暖暖身子。”吴司言的嗓音越发低沉性、感了,明晃晃地就是在勾周时初呢。 “你这红酒炖牛尾还吃不吃了?”周时初都被他气笑了。 “可以晚一点再吃,我现在想先吃白天鹅……”说着,手就开始不老实起来,周时初的手套被他扯掉了,接着是身上的衣服…… 于是两人根本没来得及做饭,就胡闹了一通,直到晚上九点多了,两人饿得肚子咕咕叫,周时初才闭着眼,踹了一脚吴司言,说:“我饿了,快去给我拿点吃的来。” 同样饿着肚子的吴司言便抓住周时初那只白生生的脚,啃了一下,惹得周时初尖叫一声,这才从床上爬了起来,去厨房给周时初找吃的了。 幸好冰箱里有周时初买回来当早餐的小面包,吴司言拿了小面包和两盒牛奶,就回到了卧室。 周时初刚坐起来,牛奶吸管已经放到了她嘴边,周时初似笑非笑地看了格外殷勤的吴司言一眼,这家伙满足之后倒是知道乖巧了。 自知理亏的狗腿子又喂了周时初吃小面包,吃了两个,喝完一盒牛奶,周时初便立刻满血复活,生龙活虎了。 她找了件天蓝色的吊带睡裙穿上,肩膀上、胸口前星星点点的红痕便大喇喇地露了出来,衬着她欺霜赛雪的肌肤,格外显眼,吴司言的眼神又危险起来。 “禽兽!省点力气吧。”周时初看见他那狼似的眼神,气得要打他,吴司言一把抓住她伸过来的手,用力一拉,便把美人拉回了自己怀里,又狠狠地亲了她红润的唇,亲得她双眸潋滟,这才放过她。 “还不放我离开,想要*****是吗?”周时初恨恨地拧了一把他的腰,骂道。 “我积攒了很多,不会这么容易就尽和亡的……”吴司言磁性十足的嗓音凑在周时初耳边说道,瞧他斯斯文文、人模狗样的样子,谁会相信他说的是荤话呢?他积攒的是什么?男人果然兽性十足,很容易化身为狼。 “闭嘴吧你!再说下去我就斩草除根!”周时初恶狠狠地威胁他,吴司言果然僵了一下,惊恐地捂住自己的某处,问,“斩草可以,不能除根啊,否则我拿什么来保障你的幸福?” 周时初顿时震惊地看着他,这人怎么变得这么快?不是风光霁月的斯文君子吗?怎么连这些乌七八糟的话他都会说了?难道果真近墨者黑,自己把他教坏了吗? 周时初顿时有些心虚,总觉得自己带坏了一个好男人,于是脚步虚浮地出去了。 吴司言看着她那仿佛不敢相信自己耳朵的迷茫表情,忍不住笑出声来,好听低沉的男性嗓音性感得能让人怀孕。 他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女人可爱,吴司言觉得自己心中鼓胀胀的,仿佛被无限的满足和甜蜜所充满,跟周时初在一起的每一刻都那么幸福。 周时初可不知道这男人感慨还挺多,她这会儿出来是想把几个小时前的那顿晚餐继续做完的,当然,现在已经变成宵夜了,她刚刚吃得那点小面包可不填肚子。 吴司言又走了进来,问她:“需要我做什么?” 周时初给了他一个冷漠的眼神:“你别出现在这里,就已经是给我帮忙了。”显然生怕他又帮倒忙,还耽误她的时间。 吴司言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又低低地笑了起来,笑够之后才保证道:“别担心,我这次肯定安安分分地帮忙,绝对不做其他与做饭无关的事!” 周时初没好气地说:“既然你这么积极,那就跟我学做饭吧,以后你给我煮饭吃。” “好。”吴司言毫无异议地答应了,周时初这才吩咐他做事。 果然他这回没捣乱,一个小时左右,终于做好了他们的宵夜。 两人就着红酒吃着宵夜,看着窗外星空夜色,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你洗碗哦。”周时初吃完一抹嘴,便对吴司言说道。 吴司言当然是毫无异议地去洗碗,收拾厨房去了。 出来的时候,周时初在沙发里看一部青春偶像剧,女主角正在大雨里等着男主角,画面凄凉极了。 “这女人干嘛傻乎乎地在外面淋雨?不能到旁边的屋檐下躲躲吗?”吴司言在周时初身边坐下,把人捞进自己怀里,问道。 “不能啊,要是不淋着,怎么表现自己的情深,怎么博取男主角的同情啊?”周时初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便回答道。 吴司言听了她这话,蹙了蹙好看的眉头,又继续问:“她是为什么在这里淋雨?跟她男朋友吵架了?被赶出来了?那她男朋友不是很靠谱。” 周时初听见他的话,忍不住笑了,说:“她男朋友确实不怎么靠谱,应该说还有点渣,跟其他女人暧昧着呢,还倒打一耙说他女朋友跟其他男人走得近,这不女主角就跟他解释嘛,可他不听,还让女主角滚出去,正好这时候下大雨了,女主角被赶出家门,不就这样了。” 周时初给吴司言讲了一下这集的大概内容,吴司言听得眉头皱得紧紧的,过了一会儿才郑重其事地对周时初道:“初初,你别担心,我永远不会跟你吵架,把你赶出去淋雨的。” 周时初见他这么郑重其事,忍俊不禁,说:“那是当然,你敢赶我离开,我就先把你揍一顿。还淋雨呢,我淋之前,肯定先让你淋个狗血淋头。” 吴司言也意识到周时初可不是剧里忍气吞声的女主角,别人让她受委屈,她肯定先让别人委屈委屈,她就不是个能脾性软的人,于是吴司言便笑了:“是我多虑了,你不是会让自己受委屈的人。” “现在的偶像剧跟几十年前有什么区别啊,男女好像心中都只有爱情,为了爱情可以付出一切,做任何事。特别是女主角,唯爱至上,只要爱上了,即使对方是自己杀父杀母的仇人都能释怀在一起,如果我是她的父母,不知道会不会气得从坟墓里爬出来,恨不得回到生下她的那天,直接把她掐死。 这些动不动就为爱生、为爱死的偶像剧,误导了多少青春年少、天真无知的少女啊。”周时初感慨道。 431、送财姑姑就是不死(16) 吴司言接到了他母亲的电话,吴母在电话里有些迟疑地打探:“阿言,你是不是在你女朋友那里?” 吴司言点头:“是的,妈,你找我有事?”吴司言并没有隐瞒自己跟周时初交往的事实,但周时初表示两人只交往不结婚,也不想与他的家人有什么交集,她大概对于家人这种生物有点ptsd,吴司言理解她,所以并不勉强她,尊重她的选择。 “你们都交往那么长时间了,有没有结婚的打算?我们是不是该和你女朋友的家人见个面?”吴母问道,她是真的觉得儿子跟人交往了那么久却不提结婚,是没担当的行为。 吴司言听他妈妈这么说,连忙说道:“不用了,妈,我和时初感情很好,但没有结婚的打算,结婚对我们两个而言,只是不必要的一纸契书,如果我们以后会一直好下去,那有没有结婚有什么关系?如果我们以后哪天散了,就算有结婚证,那也得离婚,反而更麻烦。 而且,时初和她家里人的关系不好,很久以前就没联系了,因为她还没成年的时候,她父母就想把她嫁给有钱老男人换她哥娶媳妇的彩礼,所以她对婚姻和家庭有心结……” 周时初从来没隐瞒过自己与周家的关系,甚至为了防止万一,还一一跟他说过这些往事,吴司言当时听到这些,便十分心疼周时初小时候受的委屈,于是更迁就她了,她说不结婚就不结婚,根本不舍得让她有一丝丝为难。 “这姑娘也是可怜,遇上那样的父母。可是……老是不结婚,总觉得是你不肯对她负责任……”吴母有些纠结,她以为是自己儿子不想和女朋友结婚,却没想到不想结婚的是儿子的女朋友。 “妈,她是个心理很强大的人,根本不在意世俗的眼光,我能遇到她,是我的幸运,你还记得我曾经说过,这辈子都不会结婚生子,想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自己的理想上面吗?那时候你们老担心我孤独终老,只希望有个人能陪着我,现在这个人出现了,她理解我的追求,也不在意跟我聚少离多,你们以前的心愿达成了,应该感到高兴才是啊。”吴司言温声细语地跟自己的妈妈解释。 吴母没想到儿子说出这番话来,但仔细一想,她意识到是自己得寸进尺了,以前只想儿子有个可心人陪伴,现在有了,她又想儿子能结婚了,结婚之后呢,应该生孩子了……人总是这样,得到了一点,便又想再得到一点,于是想要的越来越多,完全忘了自己最开始只想达成的那个目的。 “儿子,你说得对,是妈妈想岔了,既然你们都达成一致了,那我就不勉强你们了,我只希望你们好好的。”吴母说道,她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吴司言对她解释过了,她便不再催儿子结婚了。 不过她知道儿子跟女朋友的情况,可别人不知道啊,于是等到吴司言结束跟周时初甜蜜蜜的两人世界时间,回家陪伴父母的时候,便见到了恰好上门来做客的父亲的老同事和他的女儿。 “这就是司言吧?哎,真是少有的青年才俊,一表人才,听说还在科研院工作?吴兄,真是虎父无犬子啊!”满脸带笑的吴父的老同事陈朝平笑呵呵地说道,还问吴司言,“还记得我吗?你爸爸的老同事啊,小时候我还经常来你家跟你爸喝酒。” “记得,您是陈伯父。”吴司言微笑着说道。 “来来,这位是我小女儿,陈琪,二十四岁,才刚从国外留学回来,听说你在研究员工作,十分敬佩。你们俩都是年轻人,有共同话题,你们自己聊去吧,不用跟我们这些老家伙说些老掉牙的事……”陈朝平笑呵呵地就把自己的女儿推向吴司言了。 吴司言后退了几步,跟陈琪保持了足够的社交距离,才跟她打了个招呼:“陈小姐。” 陈琪长得清秀苗条,化着精致的妆容,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她看见吴司言,有些腼腆,羞涩地说:“吴哥哥。” “直接叫我的名字就行,哥哥是我女朋友对我的专属称呼,她要是知道有其他女孩子这么叫我,肯定会生气的。”吴司言十分温和地说道,但话里的意思很明显了,他是有女朋友的。 果然,陈琪听到他这话,本来羞红着的脸瞬间变色了,神情有些僵硬,干巴巴地说:“原来吴哥、司言你有女朋友了啊?” 吴司言点点头,而在旁边一直竖着耳朵听着两人说话的陈朝平知道吴司言有女朋友之后,脸上的笑容也险些维持不住了,他猛地转过头来问:“小吴有女朋友了啊?什么时候交往的?女朋友是哪里人,家里都是做什么的……呵呵,司言不会怪伯父问太多了吧?我这也是担心你呢,毕竟你不知道现在的女孩子有多心机,为了攀上枝头,什么事都能做出来的,伯父是生怕你吃亏。” 吴司言听见他的话,好看的眉头都皱起来了,只觉得陈朝平的话十分刺耳,仿佛处处都在暗指他的女朋友是心机女孩,于是他十分认真地对陈朝平道:“陈伯父,我的女朋友我自然很了解她是什么样的人,就不用你担心了。伯父不如多担心担心陈小姐,她才刚才从国外回来,肯定需要爱人的关怀。” 吴司言看在父亲的面上,不想跟陈朝平撕破脸皮,但也不想跟他继续拉扯下去,于是对吴父道:“爸爸,我还有些事要处理,得回书房了,恐怕不能陪陈伯父和陈小姐了。” 然后又对陈家父女说失陪,吴父看出儿子对这陈小姐根本没兴趣,于是很配合儿子:“那你忙去吧,工作的事要紧。” 等到陈家父女离开之后,吴母就扯着吴父的耳朵骂了:“你是不是傻?不是早跟你说过儿子有女朋友了吗?你还让你同事带女儿来,打着什么主意以为我不知道?你想拆散儿子和他女朋友?” 432、送财姑姑就是不死(完) 吴父理亏,连忙解释:“我不是见儿子老不把女朋友带回来,就以为他们过不了多久嘛!这可不能怪我,哪有正经男女朋友不想见家长的?不想见的都是不想长久的……而且我不是故意让陈朝平把他女儿带来的,我根本不知道他还有个小女儿,是陈朝平打听到我儿子没结婚,就私自把女儿带过来了,连我都是他上门了才知道,我哪里知道他想让女儿嫁给儿子?” “我就说陈朝平不是个好的!以前他还出过轨闹过离婚,现在这个小女儿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说不定是外面的女人生的,这样的人他也好介绍给我儿子?当我儿子是捡垃圾的吗?”吴母快气死了,她一向对陈朝平没有好感,这回这人还想祸害自己儿子,她就受不了了,把吴父骂得狗血淋头, “我不是让你跟他疏远些吗?你现在是怎么回事?跟他臭味相投了?花花肠子长出来了?年轻的时候没来得及潇洒,现在临老了要抓紧时间了是吗?” “没有没有!我已经很久没跟他联系了,是他忽然就找到我,说要和我叙叙旧见见面,他都开口了,我又不好拒绝……”吴父急得满头大汗地解释,百口莫辩。 吴司言在自己的房间里都听到父母的争吵,便忍不住抚了抚额头,心里倒是很想吴母把吴父骂得更狠一些,这样他就不会坑自己这个儿子了。 吴司言虽然对其他女人都没有兴趣,但也不想让周时初听到他和其他女人有牵连的传闻,这可是事关他清白的大事。 于是他就拿了这事来跟周时初邀功:“我爸的老同事把他女儿带来,想跟我相亲,我吓得直接躲到书房里去了,我跟你保证,我跟她只说了两句话,其他的什么关系都没有,以后也不会有……我妈把我爸臭骂了一顿,说我爸老糊涂了,我明明有女朋友了,他还多事,是不是想让儿子不好过,我爸现在正写检讨书,深刻反省呢……你看,我和我妈妈都是很维护你的。” 周时初笑了,说:“看来你很乖,阿姨也很通情达理,你如果真的被人抢走了,那我会毫不犹豫就舍弃掉你,当然,要是你真的变心了,我也不会强留你。” “我永远不会变心!”吴司言连忙发誓,他跟周时初说起这事,其实也不过是想让她知道自己还是很受欢迎的,都有人想把女儿介绍给自己了,他是想让周时初对自己有点紧张感、引发她对自己的占有欲,以提升自己在她心中的地位。 但没想到什么紧张感、占有欲没引发,却引发了她这一番“豁达”的提醒,吴司言十分懊恼。 “爸妈,我不能再留在家里陪你们了,我得回去哄女朋友。”吴司言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对无父无母道。 两人一听,也顾不上其他了,连忙问:“怎么了?女朋友生气了?” 吴司言道:“她知道我险些就被相亲了。”他没想隐瞒。 吴母顿时又急又恼,气得狠狠地瞪了一眼吴父:“都是你这老头子的错!你要是害得儿子没了女朋友,看你怎么对得起全家人!” 吴父也终于知道错了,急忙问儿子:“你女朋友很生气?要不要我跟她解释一下,就说是个误会?” 吴司言摇头:“她没有生气,说我有选择的权利,只是我怕她真的太潇洒,不要我了,我得赶紧回去跟她加深感情。” 吴母听了一时无言,怎么也没想到儿子要去陪女朋友是这个原因,她惊奇地问:“难道你女朋友其实不怎么喜欢你?是你强求人家跟你在一起,所以她才不在乎你喜不喜欢别人?” “不,我没有,妈,我怎么可能强迫时初和我在一起?我们都是自愿的,是情投意合、是两情相悦,你们到底把我想成什么样了啊?强取豪夺?我有这个心也没这个力啊。”吴司言黑着脸道。 无父无母这才讪讪道:“那我怎么知道,你们谈个恋爱愣是与众不同,算了算了,我们来了,不了解你们年轻人在想什么,你们自己折腾去吧。” 于是吴司言就又回去找周时初了。 他们两人的感情是细水长流类型的,之后虽然也有过小波折,但都成功迈过去了,他们依旧是很合得来的情侣,虽然没有结婚,但跟真正的夫妻并没有两样。 后来周时初也同意跟吴司言回去见吴父吴母了,吴父吴母很喜欢她,也很感激她愿意跟空闲时间少得可怜的儿子在一起,因此对她很好。 他们跟重男轻女、恨不得把女儿敲骨吸髓让儿子吸血的周父周母完全不一样,他们爱屋及乌,对周时初跟对自己的女儿一样,吴司言的姐姐,也就是傅临的母亲为此还曾有些吃醋。 周时初虽然没办法把他们当自己的家人,但也看成是亲戚朋友般相处,所以他们之间关系一直都很和谐。 周时初过得顺心如意,不过周家人就没那么幸运了。 周父周母把周时初告上法庭,要求她付赡养费,周时初拿出了原主十五六岁时当童工给家里挣工资的证据,还有当初要把她卖给老男人生孩子的各种证明,要求降低赡养费的标准,法院采纳了这个提议,于是把赡养费的标准又降低了一等,最后只需要周时初每个月付八百块的赡养费给周父周母。 每个月八百!现在的八百块能买到什么?通货膨胀这么厉害,连买菜钱都不够,周父周母听到这个判决后,气得险些在法庭里晕倒了,还大吵大闹不服这判决,要求法官多判,但这种事怎么可能是他们耍泼打滚就能达成目的的?最后他们只得了法官的一顿训斥和警告,他们不想坐牢,只得认了,把周时初恨得咬牙切齿。 但他们的怨恨对周时初连根毫毛都伤不着,她每个月把这八百块老老实实地给了,但给完,周父周母的小区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保健品讲座,说是什么药吃了就百病全消、什么枕,枕着能延年益寿、什么床垫躺着能减缓衰老……听得周父周母心潮澎湃,心甘情愿就把钱付出去了,于是他们常常花了不止八百块买了一堆没用的东西…… 433、万人嫌婆婆(1) 没了周时初的遗产,周势这个男主角的事业一开始便有了很大的改变,之后又因为惹恼了周时初,被周时初举报了税务问题,于是刚有起色的事业又因此被重创,好不容易东拼西凑补上了税款,逃过了牢狱之灾,就又得面临公司情况更窘迫的境遇…… 周势重生回来之后以为自己有前世的经验,更能一飞冲天,却没想到开局不利,一步不慎,被分散了对公司的额掌控权,便步步走错,再也没法用前世的经验来指导这辈子的情况了。 毕竟在前世,他的公司很轻易就度过了难关,而且根本没有被查税务,发展得顺风顺水,但这辈子,他公司的规模还不到前世的一半大,面临的困难却多了许多,让他头疼不已,更让他有些心惊的是,似乎前世那种无论他做什么都一定会成功的运气并没有跟着他回来,也就是说,他这辈子没了气运的辅助,一切只能靠自己了。 朦朦胧胧意识到这点的周势试验过好几次,他去偶遇前世的贵人,却发现贵人根本没出现;去拯救他的某个红颜知己,却发现人家现在已经嫁人了;去找某个很赏识他的投资大佬,却被人赶了出来,根本不屑于多看他一眼…… 没了气运的周势,就不再是天之骄子了,偏偏他身上还带着上辈子养尊处优、位高权重时养成的唯我独尊的自大狂傲,很容易就得罪人,于是别人轻轻一推,他好不容易才稳定住的公司就出了问题,苦苦撑了两年,他的公司便倒闭了。 之后他又想重新创业,可惜没钱,于是卖家里的房、强迫家人把积蓄交给他,但没了气运的他,跟普通创业者没什么两样,那点钱折腾了一年多就败完了,血本无归,还欠了一屁股债。 本来他也是名牌大学毕业,创业失败了还能找份工作老老实实上班,可他好高骛远,当过挥斥方遒大老板的人怎么能忍受被别人指手画脚?因此不肯去找工作,执着要创业,但一次次的失败让他债台高筑,就算他爹妈爷奶全力帮忙都没法还清,于是一家子跟着喝西北风、穷困颠倒。 穷成这样,周家人肯定又会想起周时初来,但周时初老老实实给他们付赡养费了,他们再告也没办法从周时初那里多拿一分钱,至于周大虎两口子?那关周时初什么事? 法律要求赡养父母,可没要求赡养兄嫂啊!何况周大虎不是有周势这个儿子吗?无论怎么算,都不可能让周时初去养他们,所以周家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周时初吃香喝辣,而他们自己节衣缩食,连肉都吃不起…… 这个时候,周父周母终于开始后悔了,后悔当初怎么就不对女儿好一点呢?要是当初对她好些,不算计把她卖掉,那现在女儿也会好好地赡养他们,让他们过上富足悠闲、什么都不忧愁的日子了吧?哪里像现在这样,冬天冷夏天热,连肚子都填不饱,还得每天被催债得威胁恐吓? 可惜,他们后悔也晚了。 时初刚清醒,就发现自己怀里抱着个哇哇大哭的婴儿,接着便是一个不耐烦的年轻女声:“妈!赶紧哄哄宝宝啊,没听见他都哭了吗?” 时初下意识地摇了摇怀中的婴儿,又习惯性地去看他的纸尿布,看见不是尿了、拉了,这才松了口气。 松完气之后她便僵住了,原主这身体记忆可真强,被儿媳指使一声,就自动自发做出一系列举动,根本不用思考,跟个机器人似的。 但时初来了,她可不是原主,于是她把婴儿抱进儿媳的房间,把孩子往她怀里一放,说:“孩子你自己看,我累了。” 这儿媳已经出了月子,但还没上班,刚刚她自己在玩手机,却让婆婆带孩子,说是自己的身体还没恢复好,没办法照顾孩子,可她刷手机都能刷到三更半夜了,怎么就不能带孩子了? 原主这个婆婆从儿媳生了孩子,就既要照顾孩子,又要做家务,还得连带照顾儿媳,累得连腰都直不起来,孩子偶尔哭一声,还要被儿媳儿子指责带孩子都带不好。 可她明明没有带孙子的义务啊,她只是孩子的祖母,又不是父母,对孩子没有抚养的义务,原主愿意来照顾儿媳月子已经尽了自己的责任了,现在儿媳都出月子了,还要压榨婆婆,那就说不过去了。 “带个孩子有什么好累的?现在哪家当老人的不帮小辈带孩子啊?你怎么就累了?该不会是推脱吗?”儿媳的像探照灯似的,把时初上下照了个遍,似乎想找出她说谎的痕迹。 “既然带孩子不累,那你就自己带啊。”时初可不惯着她,“我照顾你出了月子,责任完成了,我明天就回乡下去了。” 原主本来就是农民,一直住在乡下,儿子刘宗强考上大学,毕业之后留在了城里,倾尽全家之力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只付了首付,每个月还得还贷款,不过幸好小两口都上班,还款压力不大。 但一年之前儿媳妇怀了孕就不同了,花钱的地方猛地多了起来,生完孩子压力就更大了,于是刘宗强把原主叫来了城里伺候儿媳月子,毕竟要是去住月子中心,他们可住不起。 原主勤劳能干,一来就把一家子伺候得妥妥当当的,无论是洗衣做饭还是照顾新生儿,她都一手包揽了,根本没让儿子、儿媳受一点苦累,却不想人家根本不感激她,反而理所当然地压榨她,要是她有哪点做得不妥当了,儿子儿媳就立刻变脸,指桑骂槐说她没用,连点小事都做不好…… 原主的丈夫一年前因为劳累过度死了,她就想来城里和儿子一家生活,于是不敢不讨好儿子儿媳,把什么都做到最好,希望儿子儿媳能看在她能干的份上,让她留在城里。 大概是看出了她的这个希望,刘宗强两口子就更加有恃无恐地指使原主干活了。 按照原本的命运轨迹,原主一直留在城里带孙子,带完大的带小的,把两个孙子从小带到大,让儿子、儿媳能心无旁骛地忙工作。 434、万人嫌婆婆(2) 然而等两个孩子都上了大学之后,刘宗强和赵淑文就变脸了,立马过河拆桥把原主赶回了乡下,美其名曰说是乡下适合养老。 原主含辛茹苦地带大两个孩子,想的不就是留在儿子身边养老吗?可惜两个孙子都长大了,她的利用价值已经没了,反而因为过度劳累身体的各种病痛找上门来,每个月看病吃药还要花不少钱,刘宗强和赵淑文哪里还能让她这个废物留在家里?自然是毫不犹豫把她赶出家门了。 原主回到乡下没过多久就死了,一是因为身体有病没钱治疗;二是因为儿子不孝,打击太大,她心如死灰,一心求死。 可讽刺的是,她才死不久,乡下的老房子就拆迁了,刘宗强得了一大笔钱,两个孙子结婚要买的房子立马就有了,人家一辈子过得轻轻松松,年轻时有父母倾尽全力给他买房;中年生孩子之后又有原主这个免费又好用的保姆婆婆全力照顾;等到老了要给儿子娶媳妇买房了,碍眼的婆婆就及时死了,继承的老房子拆迁,于是房子轻松到手。 只是可惜了原主,为了儿子、孙子累死累活一辈子,最后下场孤苦凄凉,真真正正的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蜡烛人啊。 儿子赵淑文听见时初说要回乡下,顿时眉毛一抬,嘲讽道:“你明天回乡下?你舍得回去?” “有什么舍不得的?回乡下我自在多了,无论做什么都比在这里伺候你们强。”时初冷漠地说道,赵淑文明显就是看出原主想留下来的心思,才有恃无恐。 赵淑文冷笑,以为时初实在拿乔,用回乡下、不帮忙照顾孩子来威胁自己,于是说道:“你想要回去也行,只是我告诉你,你现在不肯帮我带孩子,那等你老了,我可不会伺候你,到时候你可不要说我不孝无情。” 时初立马点头:“可以,我老了不要求你伺候我,只要你们付好赡养费,我就是死了也不会麻烦你们。” 赵淑文刚要说什么赡养费,就看见时初似笑非笑地说:“怎么,我对刘宗强尽了抚养的义务,给他交了上大学的费用,还把一辈子的积蓄给他付了买房的首付,你该不会说他没义务赡养我吧?” 赵淑文是刘宗强的大学同学,受过高等教育,自然知道法律常识,刘宗强当然要赡养尽了抚养义务的父母,于是她没话反驳,脸色难看极了,但还是强忍怒气说:“行,我们会付赡养费,但等到你老了瘫在床上,连口水都没得喝的时候,可不要后悔现在没给我们带孩子!” 时初嘲讽地看了她一眼,说:“以你现在的态度看,我不觉得我帮你带孩子,老了之后就会得到你的照顾。” 原主不就是吗?尽心尽力带大两个孩子,结果就被人赶回乡下了,死的时候身边没有一个子孙,还是发臭了才被村里人发现的。 赵淑文还想说什么,但怀里的刘子玄就哇哇大哭起来了,她刚想要开口喊婆婆,就立马想起自己刚刚的话,于是只能自己起来哄孩子。 但她自从孩子生下来,除了喂奶,其余时间根本没管过孩子,于是这会儿就有些手足无措了,刘子玄又中气十足,哭声嘹亮,吵得人很容易暴躁,这不,赵淑文才哄了一会儿,就被他的哭声吵得不耐烦地大吼了:“别哭了,闭嘴!” 时初仿佛没听见一样,回了自己的小房间收拾原主的东西,这小房间其实是杂物间,房间狭小暗沉,连窗户都没有,十分憋屈。 只摆得下一个架子床和一个小柜子,连衣柜都没法放下,当然,原主也没有衣柜,事实上,要不是还得她来照顾孩子,刘宗强甚至连架子床都不会给她买,一家就更别提了。 时初就在刘子玄的哭闹声中收拾东西,不管刘子玄的哭声和赵淑文的斥骂声有多大,时初都充耳不闻。 别以为刘子玄很可怜,其实他也是个没良心的白眼狼,他被刘宗强和赵淑文惯坏了,又耳濡目染地看着家人对原主不尊重,于是他有样学样,根本不把原主当奶奶,而是当成可以任意打骂的保姆和下人,等到他上了大学,知道原主被赶回老家也没有反对一句,甚至还很赞同父母把原主赶走的行为,因为原主老了,行动没以前灵便,不能利索地完成他的吩咐,于是他很嫌弃原主。 这样的白眼狼,还养什么啊?养块叉烧都好过养他,叉烧好歹还可以吃,这种狼心狗肺的人,养了却有害无益。 所以即使刘子玄现在哭得很惨,时初也能视若无睹,别洗白说他现在只是一个才满月的婴儿,什么都不懂,不应该把前世的罪放到今世的他身上…… 对于这种想法,时初只想说:“呸!”前世的他是他,今世的他就不是他了?前世罪今世赎,不是应该的吗?时初可没那么善良的圣母心,况且她什么都没对他做啊,只是不再照顾他而已,这难道还能怪罪她? 这时候,刘宗强终于下班回来了,刚进门就听见儿子的哭声和赵淑文的怒吼声,便皱起了眉头:“这是怎么回事?孩子哭得这么厉害?妈!赶紧让孩子别哭了,吃干饭的吗……” 瞧瞧,原主这地位还不如保姆呢,当保姆每个月能赚不少钱,主家生怕不尽心照顾还会很尊重,但在这里呢,原主没有工资就算了,还得受气。 “喊什么妈?这是我生的吗?人家亲妈不正哄着??别什么都喊我,你该独立自强了。”时初冷冷地对刘宗强道。 刘宗强猛地听见向来对自己言听计从的母亲突然变了脸,居然对自己不假辞色了,便有点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会儿。 但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听清了她话里的意思,便脸一沉,直直地盯着时初的眼睛,说:“妈,你这意思是不想帮我带孩子了?是想回乡下老家?”他的语气带着威胁,显然知道回乡下是原主的软肋。 果然这些人就是知道了她的弱点,所以才死命地利用这点来压榨原主。 但这是原主的弱点,可不是时初的。 435、万人嫌婆婆(3) “是啊,我打算明天就回乡下。伺候你媳妇满月子,我尽责了。”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这个叉烧儿子,果然是个狼心狗肺的。 刘宗强自诩是个斯文人,不会和母亲吵架,于是听见她这话,只是点点头:“那好吧,你愿意回去就回去,只是我和淑文都忙,又生了孩子,乡下那么远,可能好几年都没办法回去,不能就近照顾你。妈,你就好好照顾自己吧。” 这是暗示他不会管乡下的老母亲呢。 时初冷笑一声,说:“我当然可以照顾自己,你回不回来无所谓,但赡养费不能少了。” 刘宗强一噎,不明白母亲怎么突然态度就强硬起来,还知道赡养费了,难不成是有人跟她说了什么? 原主是个普通的农村妇人,读书只读了小学,认识字,却没多少文化,什么赡养费之类的她根本不会知道,所以刘宗强就以为她是听别人说的了。 刘宗强立马示弱了:“妈,我既要还房贷,又要养孩子,根本没钱,你现在还年轻,可以养活自己,还不需要我们赡养,你就当可怜可怜你儿子,别让我的负担更重了,好吗?” 说来说去就是不想付赡养费了。 时初扫了他一眼,说:“我听说可以打官司。” 刘宗强立马闭嘴了,只是眼神有点冷:“妈,你真的要做得这么绝?那除了付赡养费,以后我不会管你。” “巴不得。”时初淡淡地说道。 母子俩的谈话不欢而散。 赵淑文还是没能哄好她儿子,刘子玄哭得声嘶力竭,刘宗强不得不过去看看情况,毕竟他还是很爱自己儿子的。 “让我来试试吧。”刘宗强说着接过了刘子玄。 赵淑文松了口气,立马迫不及待地把孩子交给他了,就像扔掉一个火乍弹一样,她实在是烦躁小孩子的哭声。 “你做饭去吧。”刘宗强又吩咐道。 “妈不做?”赵淑文脱口而出。 刘宗强看了她一眼:“哄孩子和做饭,你选一个。” “我选做饭!”赵淑文立刻说道,她实在被儿子的哭声折磨怕了,就连往日根本不喜欢的下厨都心甘情愿了。 这下子轮到刘宗强感受他儿子哭声的嘹亮了,平时他回来听见刘子玄哭得大声,还会自豪儿子身体好够健康,但现在近距离又长时间地听着孩子的哭喊,他既没办法继续享受下去了,反而因为久久不能哄好他,而越来越不耐烦。 “别哭了,是不是饿了?还是想尿尿?”刘宗强根本没有带孩子的经验,以为孩子哭闹只有这两种原因,确实是这两种原因居多,这不,刘宗强刚揭开了刘子玄的纸尿裤,一股细小温热的水流便往他脸上直射而来,他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是他儿子的尿,他儿子尿他脸上了…… 刘宗强脸上顿时扭曲了一下,也不管孩子哭不哭了,把他往床上一放,便立刻跑进卫生间洗脸去了。 而刘子玄还没尿完呢,于是床上被他尿湿了一片,这下好了,本来刘宗强只需要洗脸,现在他还要洗床单和被子了。 赵淑文刚淘好米开始煮饭,就进来看看情况,却没想到儿子一个人躺在床上哇哇大哭,而丈夫却不见踪影,立刻倒数柳眉,骂道:“刘宗强你去哪了?儿子尿了你不会给他换尿片啊?啊,他还尿湿床了,刘宗强!” 刘宗强洗了好几遍脸,还是觉得脸上有尿味,虽然是他儿子的尿,但也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听见赵淑文喊他,便连忙出来。 “他刚尿我脸上了,我去洗脸。”他解释道。 “洗什么脸?你是怎么看孩子的?他都尿床上去了?你是专门添麻烦的吧?”赵淑文气得骂道。 “我哪里知道他会尿在床上?你这么有本事你怎么不自己看孩子?”刘宗强本来就心情不好,这会儿又被妻子骂,怒气就更大了,跟赵淑文吵了起来…… 时初听着那对平时感情很好的夫妻开始越吵越大声,便忍不住露出个嘲讽的笑,瞧瞧,没了原主这个万能保姆,恩爱甜蜜的小夫妻也开始因为孩子的事吵架了呢。 原主根本没多少东西,她没用多久就收拾完了,便拿起手机开始叫外卖,她这虽然是智能手机,但是是去世不久的原主丈夫用过的老年机,破旧又时不时卡顿,不过基础的软件还是有的,她就注册了一下点了几个外卖。 原主身上还有点钱,没来得及全倒贴给子孙,要是时初来得晚一些,等原主把钱都贴出去了,那她连顿外卖都吃不起了。 半个多小时后,外卖来了,时初出餐厅吃去了,赵淑文还没有做好饭,看见时初已经吃上了,便冷哼了一声。 时初只当没听见,她用自己的钱叫外卖,赵淑文就算有什么意见也只能憋着。 刘子玄这时候终于不哭了,也不知道是因为尿完了还是因为苦累了,总之算是消停了。 刘宗强抱着他出来,看见时初吃外卖,刚想说什么忽然又停住了,只抱着儿子转悠,没有理会时初。 时初吃过饭后便下了楼,毕竟是在城里,晚上的城市可比白天还热闹,她下去之后直接找了个理发店,要求发型师给她剪个时髦大方的发型。 “大姐要不要染个发?你这发质染发还挺好看的,我看棕栗色就很适合你。”理发师不遗余力地跟她推销。 “不用,我就简单地剪个头发。”时初拒绝了,原主才四十多岁,还没长白头发,只是平时太忙,疏于打理自己,所以头发有些干燥粗糙,发型更是没有,就有些显老。 时初可不打算这么年轻就当个老太太了,她要当个熟女御姐,四十多岁,要是保养得好,后面还有四十年好活呢,她可不是还年轻着吗? “那要不要焗个油护理一下呢?我看你的头发有些干枯。”理发师又提议。 “这个可以有。”时初同意了。 于是几个小时后,留着只到肩上下巴处中短发、发质变得黑亮柔顺的时初走出了理发店的门,仿佛年轻了十岁,有些黯淡消瘦的脸都焕发了新的光彩。 436、万人嫌婆婆(4) 离开理发店之后,时初又去了商场,她要买些新衣服,原主不爱打扮又节俭,因此穿得灰扑扑的,硬生生把自己穿老了十岁,爱漂亮又自恋的时初没法忍受原主的审美,自然不想继续穿她的衣服。 到了商场,她挑了几套大方简洁的衣服,衣服一上身,她立马就从中年大妈变成了有气质的成熟大姐姐,跟变了个人似的。 时初回到家的时候,刘宗强看到她,几乎认不出来了:“妈?你怎么变成这样了?”时初刚进门的时候,他看了一眼还以为是邻居走错了,却没想到是他亲妈。 “变成这样不好吗?”时初说道。 “你都这个年纪了还打扮什么啊?做头发、买衣服花了不少钱吧?怎么一点都不为家里考虑,我和你儿子还得还房贷养孩子呢。”赵淑文看见变了个模样的时初,又嫉妒又不满地说道。 时初轻飘飘地看她一眼,问:“我花你钱了?” 赵淑文顿时一噎,时初可不惯着她:“还房贷养孩子关我什么事?房子不是我的,孩子也不是我生的。”说完她嘲讽道,“你们该不会还想啃老吧?” 能啃老当然是想啃老的,但刘宗强和赵淑文要面子,他们心里想,嘴巴却不会说出来,说白了就是当了女表子还要立牌坊,这会儿时初明晃晃地问出来了,他们反倒不能承认了,所以他们自然没资格来质问时初花了多少钱。 “妈说笑了,淑文是想说你这头发做得好、衣服也买得好,漂亮又合身。”刘宗强敏感地感觉到时初似乎对他的不满,意识到自己在她心中的地位下降了。 可她打扮得这么漂亮,到底为了什么? “为什么?还能是为什么?能叫一个女人学会打扮、在乎外表的,当然是因为男人啊!”赵淑文在刘宗强纳闷亲妈的改变时,讽刺地说道。 刘宗强顿时恍然大悟,对啊,一个连孙子都有了的女人,突然变得爱打扮了,还能因为什么?最大的可能不就是看上哪个男人了吗? “你说妈是看上了哪个男人?”刘宗强问,“可她这个月都忙着在家带孩子做家务,也没时间出门跟人交往啊。” “说不定那男人在老家呢。”赵淑文翻了个白眼说道,“怪不得老东西不肯帮咱们带孩子要回老家了,原来是有老相好。” “有可能……”刘宗强有些信了,然后又愤愤不平起来,“我爸才刚去世一年,我妈就喜欢上别的男人了?!”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她不是才四十多岁?再找个老伴不是很正常?”赵淑文说道,“有些老头妻子还没死呢就先找好新老婆了。” 刘宗强心中憋屈又愤怒,腾地一下闯进时初的小房间,怒气冲冲地问:“你是不是在乡下有老相好了?” 时初冷漠地看着他:“有没有关你什么事?” “你、你不要脸!孙子都有了还想男人,对得起我爸吗?”刘宗强红着眼质问。 “当然对得起!婚姻存续期间我从来没有对不起他,难道他死了我还得为他守牌坊?你清朝的太爷爷都没你这么封建腐朽吧?”时初恶心极了,这儿子自己娇妻幼子在旁,老母亲孤身一人在乡下,他还不甘心老母亲找个伴,非得人守着亡夫牌位孤零零的,这是什么恶臭牌坊精? “我现在还没有相好,但我不介意以后找一个,你同不同意我不在乎,你也干涉不了我的决定,所以,闭上你的嘴,滚出我的房间!”时初气势一凛,冷冷地盯着刘宗强说道。 刘宗强已经意识到时初是有可能找老伴的,这会儿反应过来了,便又提起他最关心的利益了:“赡养你可以,但我不会给钱你养野男人。” “别想多了,赡养费你给不给得起还不一定呢,就算给了肯定只是小钱,还担心我会拿来养野男人?你在搞笑吗?”时初是真的笑了,刘宗强也太自以为是了,他现在只是普通公司职工,赵淑文也是,休完产假回去上班之后肯定薪水也不高,而他们还得养孩子、还房贷,时初是真的觉得他们可能根本没办法给她付赡养费。 “以后你好自为之,我不会管你!”刘宗强色厉内荏地留下这句话,便逃也似地离开了。 时初翻了个白眼,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 第二天一早,她早早便带着行李离开了,根本连跟他们告别都懒得说一声,刘宗强是起床之后,发现厨房很安静,平常早就做好放到桌上的早餐根本没见踪影,又看见时初住的那间小房子房门打开着,里面什么都没有,这才记起来时初离开了。 平时这个时候赵淑文还在睡着,而原主已经泡好了奶粉放凉就等着喂孩子,但今天早上,刘子玄醒了饿得哇哇大哭,可奶粉还没泡呢,赵淑文又没有奶,她刚被吵醒,烦躁地大喊:“刘宗强,快给你儿子泡奶粉!” 刘宗强听见儿子哭声立刻就皱起了眉头,十分不耐烦,他扫了一眼钟表,大声回答道:“我上班快迟到了,没时间泡奶粉,你自己起来给他泡吧!我先走了!” 说完他跟逃跑一样从家里逃了出来,把儿子的哭闹声关在家里,这才觉得松了口气。 楼上的邻居大哥刚好在电梯开的时候听到点刘子玄的哭闹声,便忍不住打趣道:“是被儿子的哭声吵怕了才早早逃出来躲清静?” 刘宗强被戳破了心思,干笑几声,说:“不是,是上班快迟到了才跑得快了些。” 邻居大哥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拍拍他的肩膀,说:“别急着否认,我也是从年轻走过来的,理解你现在的情况,孩子刚出生什么都不懂,可不就是烦人吗……” 刘宗强笑得更尴尬了,电梯到了一楼便忙不迭地逃了。 而留在家里的赵淑文可没有办法逃,她只得带着满肚子的起床气起来,暴躁地泡了奶粉,等着放凉,才回去哄儿子,可惜儿子饿得慌,她哄不了,哭个没完没了的。 她本身就不是多有耐心的人,又没睡饱,自然被烦死了,忍不住朝刘子玄怒吼:“别哭了,再哭就把你扔了!” 可惜小婴儿听不懂,被她一吼,哭得更大声了。 赵淑文烦躁得简直想死,可惜这次没有婆婆帮她了。 437、万人嫌婆婆(5) 时初带着自己的行李回到乡下老家,花了大半天时间。 “你是什么人?乱开别人家锁!”时初刚拿出钥匙开门,旁边一个粗嘎的声音便满是警惕地质问,时初转身一看,是邻居王大娘。 “大娘,是我,我回来了。”时初边说边打开了门。 王大娘听见熟悉的声音,瞪大了眼睛,震惊地把时初全身上下打量了好几遍,才不敢置信地说:“陈妹子,居然是你?你……你怎么变得这么年轻了?我都认不出来了!” 陈时初笑了笑,说:“没年轻,就是换了个发型、换了套衣服而已。” 王大娘像是看什么西洋景一样围着陈时初转了好几圈,一边转一边赞叹:“果然是城里的日子好过啊,瞧你才去了一个多月,就改头换面了,愣是年轻了十几岁。” “有什么好过?这个月我得照顾儿媳坐月子,还得照顾孙子,整天忙着做家务,忙都忙死了,好不容易出月子了,我就赶紧逃回家来了。”陈时初说道。 “你怎么就回来了呢?真是有福都不知道享!干脆留在城里帮儿子带孙子不好吗?非得回来苦哈哈地一个人,真傻!”王大娘是真心觉得陈时初不留在城里带孙子是傻透了的行为。 陈时初却露出个苦笑,说:“大娘,你不懂,我留在那里,什么都得做,从五点起床就没停下歇过,得先做儿子的早餐,做完早餐给孙子泡奶粉、喂奶、换尿片,然后还得给一家人洗衣服,儿媳起床了,又得做她的那份早餐,之后得去市场买菜回来做饭……孩子哭了又得哄孩子、喂奶、换尿片……做完午饭得收拾桌子、洗碗,下午要带孩子去遛弯,又得买菜做饭……一整天下来,我跟个陀螺一样转个不停,累得腰都直不起来,我在乡下种田都没这么累过,实在受不了啊。” 陈时初诉苦:“你瞧瞧我,这才一个月就瘦了十多斤,都是累的!”她毫无心理负担地说道,她也确实没说谎,原主真的累瘦了。 王大娘听她这么一说,顿时有些同情她了:“看来你也不容易啊。” “对啊,哪里有这么容易,你要是哄孩子哄得慢了些,让孩子哭了,儿媳还得骂你偷懒呢,你说说,我明明是去帮他们的,却他们不领情就算了,还给气我受,把我当免费保姆,我这怎么受得了?所以干脆回来了!” “那就算了,你现在还年轻,自己在村里住在着也自在。”王大娘说了几句,便会回自己家了。 陈时初把全面地打扫了一遍,把一些不需要的东西都扔了,只留下她看得上眼的,这么一整顿之后,两层的小楼房立刻就显得宽敞明亮起来。 原主这房子是十多年前起的,普普通通,跟其他村民的房子没什么两样,好在是建在村里的,冬暖夏凉,收拾一下,还可以当做是乡间的小别墅。 要知道这栋房子在二十年后拆迁,可换了很大一笔拆迁款。不过现在,这房子完完全全属于原主,因为刘宗强的户口早就在考上大学的时候迁到城里了,而原主丈夫又死了,户口本上就只有原主一个人的名字,所以只要陈时初二十年后不死,就算拆迁了,这房子跟刘宗强也没有任何关系。 毕竟是要自己住的,陈时初打算改装一下,把洗手间和浴室分开,又把二楼三个房间打通,整合成一个卧室一个书房,一楼则是客厅、厨房和一间客房。 乡下地方改修房子不需要什么繁琐的手续,只要找到人,给了图纸让人照改就行了。 不过在这之前,陈时初得先有足够的钱让她折腾。 于是没过几天,她就从山上挖到了一棵足有百年的野生人参,现在的人参不是什么稀罕物,但那是种植的,野生的照样稀罕,所以陈时初这棵老人参卖了个好价钱。 陈时初故意在下山的时候把挖到野生人参的事不小心“透露”给其他人知道了,于是第二天山上就多了许多去挖参的人。 钱财的来源过了明路,陈时初就不再往外拿东西了,一心折腾起她的房子来。 不像陈时初在老家的潇洒生活,城里的刘宗强和赵淑文在她走后可算是够煎熬了,他们虽然预料到陈时初离开后自己会有好一段时间的忙活,但他们万万没想到,这不适比他们想象中的要强烈多了。 首先,家里的家务活没人做了,赵淑文就不能像陈时初还在的时候那么悠闲了,她得起来打扫房子、洗衣做饭。 然后,孩子没人带了,她只能一边带孩子一边做家务,不做不行,因为刘宗强得去上班,她不做,家里就没人做了。 于是只是三天,赵淑文就已经觉得生不如死了,为什么天天要洗衣做饭?为什么孩子这么难带?!在月子里养得油光滑亮的赵淑文只是喂了三天夜奶、哄了三天孩子,做了三天家务,就脸色憔悴,黑眼圈和红血丝都出来了。 “刘宗强!我受不了了,请个保姆吧。”赵淑文终于忍不住了,对下班回家的刘宗强说道。 “请保姆?我们有钱吗?”刘宗强一听就毫不留情地反问。 “省省不就有了?我自己一个人在家,既要做家务又要带孩子,就没休息过,我受不了了!”赵淑文虽然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但从小没受过什么苦,最大的苦不过是读书时要早起上学,而她起不来,在没有亲生经历之前,她完全不知道生了孩子后会这么辛苦。 “我妈都受得了你为什么受不了?”刘宗强立马就问道,“你现在做的不就是我妈之前做的吗?我妈比你还辛苦,除了带孩子做家务之外,还得照顾你这个产妇,但我妈却从来没抱怨过。” 别误会,刘宗强这么说,并不是理解了自己母亲的辛苦,而是想用这些话来堵赵淑文的嘴罢了。 不过这也足够证明他的狼心狗肺了,明明知道自己母亲有多辛苦,可他只当做视而不见,原因只是因为他是受益的那一方而已,现在他母亲离开了,就又想用这事来道德绑架家里的另一个女人——他的妻子了。 438、万人嫌婆婆(6) 赵淑文果然被刘宗强的话噎得哑口无言,毕竟之前她也是认为婆婆只是带带孩子做做家务,没什么辛苦的,但只有等她自己亲自经历过了,才知道带孩子和做家务有多辛苦,那些琐事、杂事明明看起来都是些小事,好像很容易就能做好,但真的去做了,能烦躁的让人把家都拆了。 “你妈是厉害!我没有她那么厉害,行了吗?别想把家里的事都推给我,这个家、儿子也是你的!家里的事你也得分担,家务活也得干!”赵淑文可不是个逆来顺受的小媳妇,她有主见着呢,受了几天罪就不肯妥协了。 刘宗强不想拿钱出来请保姆,只得敷衍她:“行行,我下班回来就帮你做家务带孩子。” 他话音刚落,儿子刘子玄的哭声就响起来了,赵淑文立刻头疼地转身离开了,对刘宗强道:“你去哄他!” 刘宗强只得去了,然后是笨手笨脚地给儿子换掉脏了的纸尿片,又手忙脚乱地给儿子擦屁屁霜,做好之后已经是一头汗,他觉得在公司加班都比这轻松。 “把垃圾拿到楼下扔了吧,儿子的纸尿片太臭了,把家里都熏臭了。”赵淑文捏着鼻子指使道。 “我去扔?”刘宗强不敢置信地问。 “你不去扔谁去扔?你是他爸爸,给他扔纸尿片不是应该的吗?我还得给他喂奶,别磨蹭了,没闻到这臭味吗?”赵淑文不耐烦地说道。 之前陈时初在的时候,家里从来没闻到过儿子拉臭臭的味道,想来是早早就处理好了脏的纸尿片,才让家里保持清新的空气。 刘宗强是这会儿才知道,原来他妈妈为了给他一个舒适干净的家,真的做了很多,他良心发现地感慨了一下,便捏着鼻子下楼扔儿子的纸尿片去了。 而下去之后,看到标识齐全、分类不同的垃圾箱,他傻眼了:纸尿片属于什么垃圾? 刘宗强和赵淑文因为家里各种琐事焦头烂额的时候,陈时初已经改装好了房子,她现在每天早上饶村道跑一圈锻炼身体,那些路过的村民都笑她是在城里待了一个月,把城里人那些做派都学会了,还跑步锻炼身体呢,真是自找苦吃,有这力气还不如上山砍几担柴。 陈时初听到这些话都忍不住笑,不过也没往心里去,毕竟大家只是打趣,而且现在大家日子都过得不错,谁没个智能机啊,手机的视频里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都有,有些城里人的锻炼方式才千奇百怪呢,比如用绳子绑着下巴脖子,把自己整个人挂在树上;还有的是把自己的脚绑在单杠上,然后他三百六十度地绕着单杠转圈,能把看的人吓死;还有的人用自己的脑袋往树干上撞,说是大树有某种灵气,能通过脑袋传入身体,利于养生…… 相比之下,陈时初只是跑跑步,根本不起眼。 陈时初除了每天固定的锻炼,还在房子旁边的地上种了许多植物,除了自己要吃的青菜,还有她喜欢的花,反正没几个月,一个漂漂亮亮又生机勃勃的乡间小楼便出现了。 陈时初一边锻炼一边用药慢慢调理自己的身体,不但除去了原主遗留下来的各种慢性病,还把脸色调养得红润有光泽,整个人都容光焕发,现在只要她不说自己的年龄,人家根本不知道她已经当祖母了,只会以为她是三十多岁的御姐。 脱胎换骨的陈时初自然被大家看在眼里,于是便有媒婆上门来了,漂亮的寡妇从来不缺光棍喜欢。 “陈大妹子啊,想不想再找个男人啊?”李媒婆一进门就直接问道,大家都不是未经事的年轻人,自然有啥说啥了。 “不想,我不想当人后妈,不想去伺候臭男人,我就想一个人自由自在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就不干。”陈时初态度坚决地说道。 陈媒婆一噎,这个道理她也懂,甚至很赞同,奈何她现在是来劝人改嫁的,就不能这么附和了,她使出自己的本领,苦口婆心地劝道:“大妹子啊,你还这么年轻,难道就甘心自己一个人过了?夜里没个人暖被窝,家里冷冷清清的,吃饭连个搭桌说话的人都没有,不觉得凄凉孤单?” “不觉得啊。”陈时初很光棍,“我还很喜欢这种安静的生活。” “……你就别嘴硬了,看到别人家热热闹闹一大家子,你会不羡慕?”李媒婆一副为她着想的模样,“你儿子在城里也顾不上你,他肯定是顾着自己的小家,你在家里万一摔倒了连个扶的人都没有……就算是为了有个互相照顾的人,你也得另找有个啊,起码生病的时候有个人倒水,是不是?” “李大娘,你是想害我吗?我这个年纪,再找肯定只能找比我年纪大的了,可找比我年纪大的,到底是他照顾我还是我照顾他啊?绝对是我照顾他的吧?那我图什么啊?图去别人家当倒贴不要钱的保姆?你是看我过得太自在了,才非要把我踹进泥坑里吧?你怎么就不安好心呢?我好好的日子不过,去伺候臭男人?你是嫉妒我吧?”陈时初一叠声地把李媒婆说得脸色涨红,根本无法反驳。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怎么会害你呢?我给你介绍的这个人,是邻村的良大石啊,他今年才五十多岁,健康强壮得很,哪里需要你伺候了?他家里有三个儿子,又有儿媳,家务事都不用你做,你就当个清闲的婆婆就行,这亲事难道不好?”李媒婆连忙把自己的人选说了出来。 “呸!他家有三个儿子,还有三个儿媳,你这不就是真的想害死我吗?人家的儿子儿媳怎么可能对后娘好?要是年纪小不懂事还能养熟,可这些儿子都娶妻生子了,肯定仇视后娘,又年轻力壮的,要是想点什么法子来磋磨我,我连苦都说不出,小命都捏在人家手里……你这不是害我是什么?快给我滚吧,我不会再找,再不滚我就不客气,揍你一顿了……” 陈时初毫不留情地把李媒婆撵出去了,她得有多想不开、多傻,才会去另找一个男人,自找苦吃啊?又不是缺了男人就不能活。 439、万人嫌婆婆(7) 陈时初种的豆角太多了,她自己吃不完,便把豆角做成了豆角干,她做的时候拍了个视频,放到了某个很火的视频软件上,没想到还真的有人看了她拍的视频,甚至还有人问能不能买她做的豆角干。 陈时初看到视频下的某个评论:“姐姐做的豆角干真干净啊,卖不卖?我奶奶很喜欢吃豆角干炖猪头肉。” 陈时初想着豆角都是自己种的,并不值钱,于是回复那人道:“不用买,告诉我地址,我直接送给你了。” 那人居然很快就回复了:“不行,怎么能让你送呢,我有钱买,要是吃过之后奶奶喜欢,我还会回购,小姐姐总不能老送我吧?” 陈时初并没有入境,但她摘豆角、洗豆角、煮豆角都露了手和半个身子,所以这人就以为她是个年轻的小姐姐。 互相推辞了几番,陈时初没办法,只得定了个平均的价格,那位买家便十分爽快地把钱打过来了,还一买就是五斤,显然他奶奶真的很喜欢吃豆角干了。 陈时初做的豆角干自然干净又优质,她按照买家的地址发了货过去,没几天那个买家就激动地回来留言了: “小姐姐,你家的豆角干我奶奶很喜欢,她说吃着像她以前晒的那种味道,让她回忆起年轻时的岁月……她这几天天天都吃,还催我再跟你买呢,你赶紧把豆角干放到主页的橱窗上吧,我要去买!” 看见买家的好评,陈时初也有些高兴,自己做的东西能得到别人的真心喜欢,就是被人认可了啊。 不过——“主页的橱窗是什么意思?”陈时初只是刚开始玩这个视频软件,还没摸清所有的功能,便问那个买家。 幸好这买家很健谈,滔滔不绝地教陈时初怎么在这软件上卖货,陈时初本来就很聪明,买家一教,她很快就学会了,于是真的把自己还剩下许多的豆角干都拍了照片,写好描述等,放到橱窗上让人买了。 她现在个人主页上只有一个视频,粉丝只有三四个,其中一个还是刚刚那个买家,可以说十分冷清了,不过陈时初又不指望当网红赚钱吃饭,所以她很佛系,拍的视频有人看她很高兴,没人看她也无所谓,橱窗上的豆角卖不出去她就留着自己吃或者送给邻居都行,她不强求。 不过通过这事,她倒是对当个主播有些兴趣了,只是把日常拍个视频放到主页上,似乎很容易,她没做过这个职业,不如尝试一下? 于是说做就做,第二天,陈时初决定把自家菜园子里长得太旺的辣椒都摘了,她把手机用手机支架支起来,放在一旁,拍她摘辣椒的场面。 她种的辣椒长势很旺,一个个红的红,绿的绿,红的鲜艳如火,像一只只挂着的小灯笼,绿的则低调得多,苍翠欲滴。 她一边摘一边介绍这辣椒是什么品种,种了多久,辣味等级是多少,可以用来做哪些菜…… 拍完之后她就把这个视频放到了自己的主页上,想了想,还把摘下来的新鲜辣椒也放到橱窗上了,要是真的有人买,她就发货。 之后她又拍了其他视频,时不时还把一些能卖的东西都放上橱窗上摆着,十天半个月下来,居然真的卖了些货出去,挣得钱虽然不多,但陈时初却觉得很有趣,于是就继续做下去了。 邻居王大娘见这段时间老是有快递员往她家里来,问好奇地问她:“陈妹子啊,你给儿子寄什么东西?我都见了好几遍快递员来你家了。” 陈时初回答道:“不是寄给儿子的,我是寄给别人的,我在网上卖一些自己做的农产品,有人买我就发货了。” 王大娘眼睛都瞪大了:“在网上卖?怎么卖啊?” “网上很多网站都可以卖东西,你只要注册好,把东西拍照放上去,别人看见了,想要,付了钱,你就直接寄给客人就行了,很方便的。”陈时初给她科普了一下网上卖货。 “可是……会不会很难?网上的东西,我都不懂……”王大娘听得心动,但又迟疑,这几年乡村的快递业也快速发展,留守在村里的老人多多少少都收过快递,但那都是在外工作的亲人网购回来的,但他们自己可从来没试过卖货寄给别人。 “不难,学会了很简单的,只要有智能手机、能上网就行了。”陈时初笑着说。 “那个……你在网上卖什么东西?”王大娘又问,陈时初寄东西时都包装好的,所以她不清楚陈时初卖的是什么。 “豆角干、辣椒、生姜、红薯都卖。”陈时初没有隐瞒她,“只要东西没问题,卖什么都有人要。” “这些东西都有人要?不是家家都种有?谁稀罕吃这些东西啊?”王大娘听了惊呆了,这些东西就是他们村里最普通的东西啊,都是自己种着吃的,随手都能得到,只有少数人种多了会在赶集的时候拿些去卖,可是在网上卖这些东西,不会太上不得台面了? “城里那些人稀罕啊,他们自己没地,什么都要买,他们当然想要更新鲜更地道的了,辣椒红薯这些,超市里卖的哪里有农民自己种的好?所以他们更喜欢直接从农民手里买,物美价廉。”陈时初解释道。 “城里的人还看得上这些东西啊?可真稀奇了。”王大娘感慨,然后她又一脸期待地看向周时初:“陈妹子啊,你看,我家今年种的稻谷有点多,你觉得在网上卖,能卖出去吗?” “能吧?不过得别人看得到你卖的东西,才会有人买。”陈时初提醒她,“要是没有流量,流量就是有多少人看得见你摆出来卖的东西的意思,要是没有人知道你这里有东西买,那不就没人买吗?所以你家的稻谷能不能卖出去,不好说。” 王大娘听得稀里糊涂:“唉,什么看得见看不见?我不懂!就是我把稻谷给你,你帮我卖掉呗?” 陈时初可不想自找麻烦,连忙拒绝:“这个我帮不了你,毕竟这是卖给别人吃的,得对东西负责,要是你的东西除了问题,到时候买家要求赔偿,那到底是找我还是找你?” 440、万人嫌婆婆(8) “我的东西怎么会有问题呢?你是不是不想帮我卖?”王大娘有些不高兴了。 陈时初直接点头,承认了:“我确实不想帮你卖东西,因为负不了责,要是出事了警察肯定找的是我,我担不了这个责任。” 王大娘脸色立刻就不好看了,说:“说来说去,就是不肯帮忙,还是几十年的老邻居呢,连伸把手帮个忙都不行!” 她抱怨的声音故意让陈时初听见,以为自己这么说了,陈时初过意不去就会改变主意同意帮她卖东西。 可惜陈时初可从来不会过意不去,她就当没听到王大娘的话,转身回家去了。 王大娘气得狠狠地剁了几下脚,又想着陈时初到底在网上卖了多少货,挣了多少钱,想到自己菜园子里什么菜都多,陈时初能卖豆角干,那自己也可以卖菜干啊! 可是她根本不会用智能手机,更不会什么网上卖货了,但她也想挣点钱,蚊子再小也是肉啊,每个月挣几十块都够她买个油、买个盐的了。 心中越想越火热的王大娘越发对陈时初不肯帮忙的事怨愤起来。 等到晚上她儿子打电话回来的时候,她就问了:“儿子啊,你知不知道那个……什么网上卖货啊?” “网上卖货?我当然知道啊!”王大娘的儿子王喜是个普通公司职员每天下班回到租房就喜欢躺在床上刷手机,购物网站和短视频都是他最喜欢刷的,而这些都有卖货视频和直播,他还买过不少,所以十分了解。 王大娘听他这么一说,顿时眼睛一亮,连忙追问:“那怎么在网上卖货啊?咱们家邻居,就是你陈婶,她最近也在网上卖货,卖得还不错哩,我都看见快递员经常来她家收货了。卖的是辣椒菜干之类的东西,这些东西咱们家都有啊,儿子你说我也到网上卖货怎么样?” 王喜当然不会阻止王大娘,还很支持,说:“可以啊,反正都是家里的东西,你想卖就卖吧。” “但我不会啊,不知道怎么上网卖,你陈婶又不肯帮我卖!”王大娘抱怨道。 “妈,你不会就学啊,陈婶会,你就跟她学。”王喜提议道,“陈婶性子不错,她不会不教你的。” “她性子哪里好了,都不肯帮我卖东西,计较着呢!”王大娘不太愿意去求陈时初。 王喜却能理解陈时初,劝她道:“妈,她不帮你卖东西是对的,万一帮你卖的东西有问题,到时候她得帮你担责,更何况还有钱财的问题,万一她定的价你觉得比比人家低,自己亏了,那陈婶该怎么办?难道她要自己贴钱给你吗?这很容易闹翻的,所以最好还是你自己学会。” 王喜劝了好一顿,王大娘才终于释怀了,又要求王喜教她怎么在网上卖货。 但王喜在外地又不能回来,视频也教不了,就只能让王大娘去请教陈婶了。 王大娘到底是想卖货的心思占了上风,果真带上了自己种的一个西瓜,去陈时初家里请教网上卖货了。 “你要跟我学网上卖货?”陈时初有些惊讶地问,王大娘倒是很直接,“你又不肯帮我卖,那我不得自己学吗?” “这很好,自己学会之后更方便。”陈时初笑着说道,她果真开始教王大娘在某个短视频上注册成为了一名主播,又教她怎么拍视频、拍照片、剪辑,把商品放上橱窗…… 总之,把整个流程都跟王大娘说了一遍,但王大娘到底是年纪大了,并没有那么容易学会,光是拍视频她就学了好几天才勉强拍出清晰的视频来。 不过她满心都想着学会之后卖货挣钱的事,动力十足,因此即使学得慢,也并不灰心丧气,反而斗志满满。 因为王大娘跟陈时初学短视频卖货的事并没有瞒着村里人,于是村里很多人就知道她们居然搞起这个来了,刷过某个短视频的直播或者视频卖货之后,纷纷表示还有这种卖货的方式,他们是活久见了…… 而即使是老年人也逃不过短视频卖货的魅力,于是村里就多了一群刷视频刷上、瘾的中老年人,甚至还有些见王大娘跟陈时初网上卖货,自己也蠢蠢欲动起来,特别是知道陈时初真的把他们平时根本不看在眼里的辣椒、生姜甚至豆角干都卖出去之后,他们就更心动了。 于是陈时初平时很清静的家迎来了一波波找上门的来客。 “你们都想跟我学网上卖货?”陈时初都震惊了,她眼前的是七八个老人,周大爷、朱二婶、钱老幺……全是他们村里四五十岁的中老年人。 “对啊,陈妹儿啊,我都在网上看到你拍的视频啦,我也想学学,我家的石榴今年结了很多,自己吃不完,烂在地里很可惜啊,不如卖出去……”朱二婶大嗓门嚷嚷道。 “我家也是!我家也有菜干啊,酸菜也有,咸鸭蛋也做了很多,不知道有没有人会买?”孙五嫂也连忙说道。 …… 一时之间,七八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自己家有什么东西可卖,一群人叽叽喳喳,把陈时初吵得脑袋都大了,他们生怕陈时初不教他们,就个个争着喊话喊得最大声,似乎觉得谁声音大陈时初就听得见,就能教谁。 陈时初却根本一个都不想教,她后悔了,她连王大娘也不应该教的,现在她教了一个王大娘,那怎么能拒绝其他人?村里这些人哪个不是跟她沾亲带故的?就算真的不沾亲带故,但也在同一个村子住了几十年,难道连点面子情都没有? 她要是真的全都拒绝了,那肯定被人戳着脊梁骨骂,陈时初虽然不在乎自己的名声,但也不想出个门都被人吐口水。 看着这一群口若悬河的人,陈时初根本不想理会,但她忽然脑袋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可以合情合理摆脱这个困境的办法。 于是她问孙五嫂:“咱们村里除了你们几个想学网上卖货的,还有其他人也想学吗?” “有啊,大头他们也想学!” “石头也说过很感兴趣!” …… “太好了!”陈时初高兴地说,“既然咱们村里这么多人想学,那就直接办一个学习班好了。” 441、万人嫌婆婆(9) 其他人听陈时初这么一说,以为她同意教他们了,也十分高兴,纷纷称赞她果然是个热心肠的好人。 然而陈时初可没有他们想象的那样热心肠呢,她虽然想让他们组成一个学习班,可没说要自己亲自教他们啊。 这种事关村子经济发展的事,当然得找村干部啊,村干部有好几个年轻人,现在的年轻人哪个还不会网上购物了?所以陈时初打算让网络玩得很溜的年轻村干部来帮村里人培训,这不就把麻烦顺理成章地甩出去了吗? 而且这是振兴农村经济的大事,相信村干部们会十分乐意接手的,真是双赢,陈时初为自己能想出这个计划而骄傲。 于是送走几个村里人之后,陈时初就直接往村委去了,跟村干部一说这个主意,果然村书记的眼睛都亮了,立马就知道这个计划很实用,接着便让手底下的人马上干起活来。 陈时初见果然自己只需要把主意这么一说,事情就有人接手了,心中十分满意。 之后,村干部便一一到村民家里探访,让村民有兴趣学习电商——也就是网上卖货的,就报名参加学习班,他们会安排好时间统一进行培训。 得知这个消息后,村子里的人都沸腾了,自从知道陈时初真的能把自家的东西卖给天南地北的人,挣到钱之后,他们早就很眼热了,这这会儿村干部都很赞成他们学习,还主动提供渠道教他们,他们当然不可能放过这个机会了。 陈时初告诉那些上门来请教她的人,让他们去参加村里的培训班,毕竟村干部会考虑得更周到、培训他们也更用心。 成功把烫手山芋甩开的陈时初便又开开心心地忙起自己的事来,她现在当个主播当得越来越有模有样的了,她并不是单纯的卖货主播,因为她有时候也拍自己做饭、种地的视频,这些视频只是单纯的视频,时间长了,这些视频居然观看的人还不少,让陈时初成就感慢慢的。 村子里的电商培训班如火如荼地办起来了,培训老师就是村干部,不过村干部也邀请陈时初用一节课介绍自己网上卖货的成功经验,说是用具体的例子来做介绍,更容易让学员理解和学习。 陈时初同意了,毕竟这花不了她多少时间,而且能跟村干部打好交道,她一个人在村子也能过得更自在。 谁知道他们村家家都开始学电商的事传到邻村,邻村也有样学样,学他们办起了电商培训班,毕竟现在农村的日子虽然比起几十年前来好过多了,但能挣钱的办法却十分单一,能多一种方式挣钱就能让村民多挣一点钱。 陈时初是最早会网上卖货的人,这事不知道怎么的被邻村知道了,邻村的村干部居然也把陈时初请去上课介绍经验了。 陈时初本来懒得去的,但邻村的村干部跟她装可怜,说农民艰难,青壮年都出去打工了也只能勉强维持生活,剩下的老人和孩子留守在村里,贫穷又无所事事,还不如让他们学学电商至少是个挣钱的技能。 陈时初还能怎么办?只能答应了。 这一答应可不得了,不知道怎么的,她的名声就传到周围村镇去了,哪个村子办了电商培训班,都会来请她去介绍经验,于是她莫名其妙成了声名远扬的“陈老师”。 陈时初:…… 万万没想到事情还有这样的发展,她的职业居然一跃从农民变成了电商培训老师了! 卖农产品虽然是一种出路,但零散的农产品并不具有竞争力,不能形成强有力的经济发展手段,于是镇上开始考虑这块地区发展什么农产品最合适。 几番考察试验之后,发现这里的土质最适合种木薯,于是村干部开始让大家种植木薯作为经济农作物,几个村镇合起来便能形成商品优势…… 这些都是村干部需要发愁的事情,与陈时初并不想干,她并不缺钱,就不需要跟村民们抢生意了。 她把家里的地都租给别人种了,自己只留下一点,毕竟她不是真的想来当农民的。 陈时初的小日子过得很美,她儿子儿媳就过得不是那么美了,不但不美,反而很糟糕。 赵淑文和刘宗强因为家庭琐事整天吵个不停,房贷和育儿压力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他们倒是很想找个保姆带孩子,奈何没那么多钱。 刘宗强还曾经尝试着让赵淑文的妈妈来帮忙带孩子,可赵淑文一听就发火了,说是她妈妈没这个义务来帮她带孩子,儿子她妈妈还得帮她哥哥带孩子,让刘宗强别想着压榨她妈妈。 刘宗强也愤怒了,那之前他母亲来带孩子的时候,赵淑文怎么就理直气壮地压榨他母亲了呢?这算什么?我压榨你妈可以,但你不可以压榨我妈?双标双得这么坦然! 于是夫妻俩又大吵一架,最后还是对事情毫无帮助,他们依旧得自己做家务、自己带孩子。 “我产假快结束了。”赵淑文冷着脸对刘宗强说道,“下个星期我就得回去上班了。” “你回去上班,那孩子怎么办?”刘宗强立马问道。 “还能怎么办?你带啊!”赵淑文没好气地说。 “我难道就不用上班了吗?”刘宗强惊愕极了,“你什么意思?难道要我辞职在家带孩子?你疯了?” “你为什么不能在家带孩子?孩子不是你的吗?”赵淑文反问道,“难道就一定得当妈的在家带孩子?你想得美!我可不当丧偶式育儿的妈妈。”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去上班,你也要上班,那孩子怎么办?总不能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吧?”刘宗强不耐烦地说。 “那就找保姆啊,你又没钱!”赵淑文讥讽一声,轻蔑地看了刘宗强一眼,“真没用!” 刘宗强肺都气火乍了,冷笑道:“我一直都是这样的人,你之前怎么不嫌弃我没用,现在才来嫌弃了?” “我之前哪里知道你连请个保姆来带孩子都请不起?我真是瞎了眼才嫁给你!”赵淑文想到这个就很生气,觉得自己看走了眼,当初真的不应该选择中看不中用的刘宗强。 442、万人嫌婆婆(10) 刘宗强虽然是个狼心狗肺的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长得不好,相反,他长得高挑斯文,看着人模狗样的,所以才能娶到赵淑文这个城里人。 不过现在在重重生活压力之下,赵淑文就不觉得刘宗强顺眼了。 “你倒是想嫁给富二代有钱人,可惜人家看不上你啊,只有我没看清你的真面目才被你骗了!”刘宗强也不甘示弱,什么话最伤人他就怎么说,昔日的甜蜜小夫妻终于走到互相伤害这一步了。 “刘宗强!你找死是不是?”赵淑文尖叫地喊道,眼睛里满是红血丝,死死地等瞪着刘宗强,像是要把他活吃了似的。 刘宗强被她的尖叫声唤回了理智,知道吵架并不能解决问题,便揉了揉眉头,先低头了:“那你到底想怎么办?儿子的事情还没解决,我们能不吵了吗?” “是你先跟我吵的!”赵淑文得理不饶人。 “好好,是我错了行吗?”刘宗强眉头皱得更紧了,敷衍地说道,他现在白天在公司里上班就忙碌又紧张,回到家还得分担家务和带孩子,早就精疲力尽了,憔悴了不少,他只想尽快解决家里的问题。 “我们现在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你结束参加上班的话,儿子到底要由谁来带。”刘宗强直接指出他们争吵的关键。 孩子实在太小了,要是上了三岁,他们还能把他送去幼儿园,可现在他才三个月,连托儿所都不会收他。 “要不,送去你大哥家让你妈顺便带?毕竟你大哥家的两个孩子都大了,能去幼儿园了。”刘宗强试探着说。 “怎么不让你妈来带?我妈带两个侄子已经很辛苦了,每天都得接送他们上下学,还得买菜做饭,哪里有时间帮我们带孩子?而且我大哥大嫂也不可能同意的,你死了这条心吧!”赵淑文立马就反驳了。 “你不同意,那我们只能省几千块钱请保姆了,你每个月买衣服和化妆品的钱都得省下来,当然,我也得戒烟戒酒,同事的聚会也不能去了。”刘宗强忍着怒气说道。 赵淑文刚想说不行,但她要是不同意的话,刘宗强肯定又会骂她花钱大手大脚,不会过日子了。 刘宗强确实想着要是赵淑文不同意省钱请保姆,那他就会要求她辞职在家当全职妈妈,可惜赵淑文居然同意了,他只得遗憾地把这个提议咽了回去。 之后两人果然去找保姆了,可惜他们即使想省钱请保姆,却发现他们省的那点钱根本不够请一个合格的保姆,当然,是请不起正规中介公司的保姆,要是不正规的,他们又不敢请,毕竟是请到家里来照顾孩子的,万一那保姆虐待孩子,他们就后悔也来不及了。 最后他们咬咬牙请了个最便宜的保姆,然而保姆是请回来了,可人家只是来照顾孩子的,其他家务是一点都不做的,人家保姆说了,她就是育儿保姆,不是家务保姆,可不负责做家务…… 要是他们想请既要做家务又要照顾孩子的保姆,那价格就不可能这么便宜了。 于是刘宗强和赵淑文两人就都木了,他们两人平时去上班,中午那顿在公司吃了,可晚上那餐还得在家吃啊,于是赵淑文只得下班之后去买菜回来做饭,可笑的是,他们中午不在家吃,可也得解决保姆的午饭啊,所以他们每天都得叫个外卖给保姆吃。 然而即使是这样,那个保姆做完了一个月就不肯再做了,说是他们家太抠了,天天让保姆吃廉价外卖,保姆受不了了,离开之前还臭骂他们一句“没钱请什么保姆?!” 被骂了的赵淑文和刘宗强脸色难看极了,赵淑文抱着哇哇大哭的儿子,自己也想哭了,问刘宗强:“现在怎么办?” 刘宗强又气又恼,连保姆都看不起他,他脸皮都像是被人扯下来扔到地上踩,颜面无存。 这个时候,他终于想起自己的母亲了,他妈在这里的时候,他多舒心的,回到家里永远有热腾腾的饭菜等着,家里从来都是干干净净的,孩子也听话好玩…… 那个时候他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并不觉得是自己母亲的功劳,但经历过被家庭琐事和孩子的事折磨得焦头烂额的日子之后,他终于意识到那些顺心和睦的生活并不是大风刮来的,是需要有人付出了牺牲才能维持的。 他现在终于后悔让陈时初轻易离开了,他当初为什么不把人留下来呢?这样的免费保姆,不用他花费一分钱,就能把家里整理得妥妥帖帖,孩子也照顾得健康完美,根本不用担心她不尽力或者会伤害孩子,而且她是心甘情愿地付出,这不就是最完美的保姆吗? “要不,把你妈再叫来?”赵淑文迟疑地说道。 刘宗强和她对视了一眼,顿时领会了彼此的心思,果然他们经历过失去一个完美保姆的鸡飞狗跳的生活后,才终于明白,不是陈时初离开他们就不行,而是他们离开她就不行。 “叫吧。”刘宗强叹了口气说道,他觉得心里很憋屈,并不想跟自己的母亲低头,但这点憋屈跟他当前的境况比起来却不值一提,于是他便忍着那点不爽给陈时初打电话了。 “喂?妈,是我。”刘宗强轻咳了一声,矜持地说道,之前陈时初离开的时候跟他可是撕破了脸皮的,他现在却主动打电话来了,就不免有些尴尬。 “哦,是你啊,要付赡养费了吗?不是说会对我尽赡养义务吗?我怎么没收到你的赡养费?”陈时初故意这么说道,无事不登三宝殿,想也知道这个白眼狼儿子有好事不会找她,只有想从她这里得到什么,才会低头跟她服软。 刘宗强听到她这话被噎住了,忍不住恼羞成怒起来,他早就把赡养费的事忘到九霄云外了,可陈时初现在却故意跟他提起,不就是在责怪他吗? 但他有求于人,即使觉得羞窘难堪,也得忍下去:“妈,我最近手头有点紧,淑文和我都要上班,家里没人带孩子,我们得请保姆,花了不少钱,没办法给您付赡养费。” “哦,那你打电话来给我干什么?”陈时初冷漠地问。 刘宗强张了张嘴,好几次都没法说出来,他到底知道自己对亲妈很不厚道,不但尽不了赡养义务,还想忽悠人家来免费帮他带孩子做家务,他说出来都理亏。 443、万人嫌婆婆(11) “妈,您现在年纪大了,要不要来城里跟我们住?你一个人在老家我不放心。”刘宗强实在没脸直接说想让她来帮自己带孩子,便打算先把她从老家骗来再说,等她到了家里,就不信她看着没人带的孙子,忍心袖手旁观? 她肯定自己就心疼地自动自觉地帮忙带孩子、做家务了,还不用他开口,保全了他自己的体面…… “不放心的话请个保姆照顾我啊。”陈时初说的话气死人不偿命,刘宗强听到她这话噎得面红耳赤,羞耻的。 “保姆是外人,我同样不放心。”刘宗强强忍着火气说道,“妈,难道你就不想你孙子吗?子玄现在长大了些,可爱极了,你难道就不想看看他?”他开始打感情牌。 “不想。好了,没要是没其他事我就挂电话了。”陈时初懒得听他顾左右而言他,迟迟不说真话。 这时候刘宗强才急了,没有办法,他眼睛一闭,飞快地低声说道,“妈,现在我和淑文都要上班了,子玄没人带,我想着,你能不能来帮忙带一下?” 陈时初笑了,瞧瞧,真实意图终于暴露了吧? “不能,我不会再做吃力不讨好的事了,你之前不是还嫌我带不好孩子?还说不会管我的,你那时候翻脸无情的模样我还记得一清二楚。怎么,你现在怎么想起我这个老太婆来了?因为老太婆还有用处,能免费当你家的保姆,给你们省了许多事,所以你终于记起我这个老母亲了?”陈时初嘲讽地说道。 “不,妈,不是这样的……”刘宗强顿时感觉到不好,意识到陈时初记恨他上次的出言不逊,他便连忙补救,“妈,你说得对,你儿子我是个混蛋,对不起您老人家,让您伤心了,是我不好,等我自己当了爸爸,才知道抚养一个孩子要花费多大的心血,我之前那样对你,实在太不孝了,我现在只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挽回的机会,让我好好孝顺你……” 刘宗强终于低下了自己高贵的头颅,跟陈时初认错了,可却丝毫不提让陈时初回去是为了帮忙带孩子,只提他想孝顺母亲,这避轻就重的本事够厉害的,总之,就是想把陈时初忽悠回城里,只有她回了城,才能顺理成章让她料理家事、照顾孩子啊。 可惜陈时初就是不上当:“我刚刚说了啊,你要是真的孝顺,就直接请个保姆照顾我就行了,其他的就别提了,否则我有理由怀疑你是想骗我去城里帮你带孩子。” 刘宗强:…… 他还能说什么?见他久久没有说话,陈时初轻笑一声,知道自己戳中了他的死穴,便直接挂掉了手机。 这人就是典型的“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要用到你了就殷勤小意地来讨好你,但不需要用你了,便转眼翻脸无情,自私自利。 “怎么样?你妈什么时候来?让她尽快,我不能老是请假在家带孩子。”赵淑文心里就没有陈时初会不愿意来这个想法,她以为只要刘宗强一开口,陈时初肯定就屁颠屁颠自己麻利地收拾行李赶来。 刘宗强把手机狠狠地往沙发一摔,说:“别做梦了!老太婆不肯来!” “什么?她居然不肯来?”赵淑文震惊极了,“她不是很喜欢儿子吗?之前抱着孩子都不肯松手,现在让她来带她还不愿意了?” 赵淑文都气笑了:“如果不是实在找不到人来帮忙了,我根本看不上她。咱们儿子能让她带是她的荣幸,她居然还不乐意了?” “对啊,人家就是不乐意了,你怎么着?要不你干脆辞职自己带吧!”刘宗强说道。 “你疯了?咱们还得还房贷,还得给儿子买奶粉、买尿片,我要是不上班,你自己那点工资够用?”赵淑文肯定不同意了,全职妈妈可不是有地位的人,没了工作她就真的成黄脸婆了。 “那你说还能怎么办?儿子生了又不能塞回去!”刘宗强暴躁地抓着自己的头发嚷道。 赵淑文也气鼓鼓:“归根到底还不是你没用!我当初就不应该嫁给你,连自己的老婆孩子都养不了!” “我是养不了,那你赶紧滚啊,还在我家做什么?”刘宗强听到她那刺耳的话,终于爆发了,双眼睁得通红,脑门的青筋都爆了出来,面目狰狞地朝赵淑文怒吼道。 赵淑文吓了一跳,她怀里的孩子也被吓得大哭起来,一时间,家里又闹翻了天。 不过这些都跟陈时初没有任何关系,她买了台电动淀粉机回来,给自己家种的红薯做成淀粉,这机器比起人工磨浆要方便省力许多,还够快捷。 之后村里其他人见了,有几家也买了这个机器回来,但更多的是来找陈时初借用,陈时初不借只租,按照每人要做的各种薯的重量来收费,居然也是个不小的生意了。 等到后来政府倡议几个村镇种的经济作物木薯长成之后,陈时初这个生意就更好了,越来越多的人来她这里租用电动淀粉机,把木薯做成木薯粉,再做成各种木薯成品放到网上卖。 因为一台机器不够用,陈时初就又买了两台……之后是三台、十台……就这样,她莫名其妙地办成了当地第一家木薯粉加工厂,还是政府亲自给办的各种证件。 因为有政府的支持,而木薯来源又是在当地,直接省了运费和其他损耗,陈时初这个厂居然办得红红火火,她把村民们的木薯加工成木薯粉之后,有些村民会把木薯粉拿回去自己加工成各种商品拿到网上卖;而有些懒得自己折腾的,就直接把木薯粉卖给陈时初的厂,由陈时初雇人做成衍生产品卖。 别看这木薯厂不是什么高大上的产业,但其实钱并不少挣,其他的不说,光说木薯粉做成的珍珠圆子,这些珍珠圆子都是用来做奶茶的,而奶茶是这些年风靡于年轻人之中,爆火的饮料,即使是他们这个不到二十万人的镇上,都开有六七家奶茶店,可想而知,一个市、一个省该有多少家奶茶店了,所以陈时初的珍珠圆子从来都是供不应求的。 444、万人嫌婆婆(12) “真没想到陈时初现在都混成大老板了,我早上还看见她开车出去,说是要和人谈生意,哎呀,那个威风气派,跟城市那些年轻时髦的女老板一样一样的。”王大娘一脸感慨地跟陈大脚说道。 陈大脚也一脸羡慕:“谁能想到人家有这样的运道呢?都以为她一个寡妇只能跟着儿子在城里住,帮着带孙子了,没想到人家临老了还能办个厂当上大老板。” “我瞧她都年轻了快二十岁,跟她同样四十几岁的妇人现在站在她身边,就跟是她老妈一样,都不是一个辈分的了,果然钱是人的底气,有了钱就变得年轻、变得漂亮了。”王大娘天天跟陈时初见面,能不发现她如今过得风生水起还越来越有劲儿的模样? “人的命啊都是不一样的,咱们羡慕不来,人家跟政府干部那些人说话都很自在,跟城里那些老板谈生意也很镇定,我可不行,站在那些大人物面前我说话都发抖……”陈大脚硕道。 “她这生意都做得越来越大了,怎么不把她儿子喊回来帮忙?反正这些产业以后不都得传给儿孙?让她儿子回来帮忙,她就不需要自己那么劳累了。”陈大脚又说道,她比陈时初大三岁,也是有孙子孙女的人了,最看重一家人聚在一起,像是陈时初,自己一个人在老家,儿子却在外地,她其实内心隐隐觉得自己跟陈时初比起来,更有优越感。 “没听她提起这事,不过她刚回来时说过她儿子儿媳在城里都有工作,大概是不愿意回老家吧,毕竟年轻人哪里愿意离开城市回到农村来?只有咱们这些上了岁数的,才会想回来养老。”王大娘回答道。 “哎,不跟你说了,我得赶紧把家里的木薯都洗干净了,拿去厂里做成粉,耽搁久了品质就下降了。”陈大脚忽然想起自己家里的事,便连忙跟王大娘告别了。 王大娘也回了自己家,路过陈时初家门口的时候,发现她家的大门还是关着的,便知道陈时初还没有回来。 她摇了摇头,低声嘀咕道:“一个女人,整天忙着做生意,家里没个男人撑着,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陈时初跟秦老板签好了合同,便开车回家了,秦老板要的木薯粉量很大,她需要抓紧时间生产,不能耽搁了。 回到加工厂里看了看,见工人们都干得好好的,她便准备回家谢谢。 刚一打开门,她就敏锐地感觉到了屋子里的不妥,她往四周看去,沙发的垫子、桌上的摆设、电视下的柜子……虽然东西都放在原处,似乎没有丢失,也没有乱扔,但陈时初还是感觉到了异样。 她记忆力很好,自己摆放的东西自然记得具体的位置和方向,可她瞬间就能看出起码有五个东西摆放的位置有了细微的改变。 陈时初提起了警惕,这是有人私闯进她家了,不过她并不意外,这其实是迟早的事,毕竟她这一两年来白手起家办起了木薯加工厂,每天厂子的机器就没听过,进进出出的车辆并不少,谁都能看出她肯定没少挣钱。 而她又是个独居的寡妇,家里没有任何人,不正是盗贼们最好下手的目标吗? 可惜让他们失望了,陈时初从来不会把真正贵重的东西放在屋子里,她有伴生空间,直接放在伴生空间不是安全又方便? 不过她在家里放了些现金和常用的首饰,值个十万上下了,都是她这一两年慢慢置办的,毕竟出去谈生意也需要行头,不能让人小瞧了。 陈时初警惕地侧耳倾听了一下屋子的声音,发现并没有其他声响,便知道那闯进来的人已经离开了,于是她上了二楼自己的房间,拉开梳妆柜一看,果然那些首饰已经不见了,连盒子都没给她留下。 还有摆放在床头的古董灯,她很喜欢的,现在也没了踪影,这些财物加起来有五十万了,判刑能判很多年了。 陈时初可不会让自己的东西便宜了贼,于是她直接报警了。 警察来之前,她直接在手机上打开了自己家里的监控视频,非常轻易就找到了盗贼的踪影。 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身高一米八左右,精瘦精瘦的,脸上带着口罩,头上还戴着一顶帽子,显然做了伪装。 不过他大概并不知道陈时初在家里安装了监控,否则他不会在经过厨房的时候,打开冰箱找了瓶果汁,当场就摘下口罩喝了起来。 这下子他的真容便暴露在监控之中了,陈时初认出这人的时候,有些惊讶,因为这人正是之前李媒婆给她介绍过,想说给她的良大石,一个有三个儿子,连孙子都不少的鳏夫。 没想到说亲不成,他就跑到自己家里来当贼了!陈时初讥讽地笑了,她的便宜可不是那么好占的啊。 陈时初把这段良大石露脸的视频截了下来,打算直接交给警察。 而这时候的良大石,他在哪儿呢?他在陈时初家里偷了不少之前的好东西,高兴极了,连家里都没回,直接就往城里去了,打算找个远点的地方销赃。 “娘的!这陈寡妇真有钱!嘿嘿,老子又能赚一笔大的了……”良大石把偷到的那些亮晶晶的首饰看了又看,不是金的就是银的,还有珍珠和钻石,良大石是个识货的人,自然知道这些东西即使折价卖也能卖不少钱。 “让你不肯答应嫁给我!老子看中你是你的荣幸,你居然给脸不要脸,那就不要怪我拿你点东西用用了……”良大石冷哼一声,嘀咕道,他之前看中了陈时初休养好身体之后的美貌,才想娶她回来伺候自己,哪里想到陈时初居然拒绝他了,他就十分不满了。 他自认为家里条件很不错,房子是新盖不久的,家里吃穿不愁,有三个儿子时不时地孝敬一下,那小日子就过得美滋滋了,没想到陈时初居然还看不上他,这让他立马就对陈时初“因爱生恨”了。 更何况后来陈时初还做起了什么电商,又办起了木薯加工厂,赚的钱比他多多了,两人立马成了天和地的差别,良大石就更不忿了,要是陈时初当初答应了他的求亲,那这木薯厂不就是他的了吗? 445、万人嫌婆婆(13) 良大石一想到木薯加工厂差一点就是他的,就觉得肉疼得不得了,像是自己的钱被人硬生生从口袋里抢走了一样,看陈时初就更不顺眼了,决定给她点教训瞧瞧,所以他便去偷陈时初的东西,一是为了吓唬她,让她知道女人没有男人是不行的,二就纯粹是为了换点钱花花,一举两得。 陈时初可不知道良大石对她有这么复杂的心思,她只知道这人是个闯进她家的偷窃犯,应该罪有应得,否则要是她轻轻放过了,岂不是明着告诉旁人,她家里的东西随便偷,反正不用付出什么代价? 警察很快就来了,陈时初把截取到的良大石露脸的视频交给他们,他们又一一拍照取证,跟陈时初做了笔录,就抓紧时间找嫌疑犯去了,毕竟有视频这个铁板钉钉的证据在,就差抓住人了。 王大娘看见有警察来到陈时初家,等人走了之后便连忙问陈时初:“陈妹子,那些警察来找你干嘛?” “我家的东西被人偷了,我报了警。”陈时初直接说到,良大石犯到她手里,恰好给了她杀鸡儆猴的理由,免得附近的人见她发达了,就老想歪点子占她的便宜。 “什么?居然有人偷东西?这都多少年没有的事了?”王大娘震惊得瞪大了眼,他们村里的治安很好,平时最多就是大家吵吵架,连打架的人都很少,又不是几十年前大家都靠着种田才有饭吃,为了多霸占点水资源还会聚众械斗,现在村里大多只剩下老弱病残,又因为大家日子过得不错,自然没有必要去违法犯罪。 可就是这么治安良好的村子,现在居然出现了一起盗窃案件,连警察都招来了,可不就是掀起了轩然大波吗? “你家什么东西被偷了?损失严不严重?”王大娘又问。 “一些首饰被偷了,大概值个十多万吧。”陈时初回答道,“还有一盏古董台灯,这个比较值钱。” “哎哟,居然被偷了这么值钱的东西!警察找到那贼了吗?”王大娘忧心忡忡,“他这回偷了你家,下回会不会偷其他人家的啊?更何况我家里你家还这么近……” 陈时初:…… 她其实觉得良大石是揪准了她作为盗窃目标,但并没有大范围作案的打算,不过王大娘什么都不知道,只以为是普通的盗贼,有这个担心很正常。 “不跟你说了,我得回家把珍贵的东西好好藏起来,千万不能被人偷了,我会受不了的……”王大娘嚷嚷道,说着就真的转身回家藏自己的珍贵东西去了。 之后的两天时间里,王大娘这个称职的大喇叭已经把陈时初家遭窃的事传遍了整个村子,弄得人心惶惶,大家这些天都忙着藏自家宝贵的东西,还不忘来问问陈时初,警察有没有抓住那个贼。 等陈时初说还没有抓住的时候,他们便又开始同情起陈时初被偷了那么多值钱的东西。 “唉,要是你的那些东西被贼卖掉了也不要太难过,我看你大概也不是很在乎几十万的东西。”钱大婶酸溜溜说道,“你那木薯厂应该能挣不少了,那点东西分分钟就能买回来了。” 陈时初似笑非笑地说道:“钱婶啊,我可没有你这么大方,觉得几十万都不用在意。” “你都当大老板了,还在意这点小钱?”钱大婶撇撇嘴说道,现在陈时初发达了,跟以前差不多水平的同村人已经拉开了很大的距离,自然就容易招人眼,钱大婶不就是对她羡慕嫉妒恨吗?其他方面她拿陈时初没办法,但现在陈时初招贼了,她立马就心里好受多了,还自以为苦口婆心地劝她,“我说你也是太大意,在家里放这么值钱的东西,可不就遭贼惦记吗?” 陈时初:“值钱的东西不放家里那放哪里啊?而且都是平时要用的东西,难道要那保险箱供起来放银、行吗?那我还买什么首饰和台灯?还不如直接买金条存银、行……” 钱大婶一噎,陈时初话里又是首饰又是金条的,光是听着就很富贵,听在她耳里就让她很不爽了,陈时初这是在跟她炫耀,显示她很有钱吗? 其实陈时初还真没有这么想过,她拿几十万来跟人晒富,这不是贻笑大方吗? “钱婶不用担心我,那贼应该很快就能抓住了,他跑不了的。”陈时初又笑眯眯地说道,“毕竟我家里装了监控的。” “你家装了监控?那看到那贼的真实容貌了?”钱大婶立马就精神一震,着急地问道,眼睛都发光了,显然很好奇那贼是谁。 陈时初当然不会直接说是良大石,她只摇了摇头,说:“那贼有点小聪明,戴了口罩和帽子,把脸藏得严严实实的,警察说要对比过他的身高和其他特征才能找到他的真实身份。” 钱大婶顿时失望地哦了一声,没看清人脸,立马就没兴趣了。 陈时初把人送走了,回厂里忙去了,她虽然请了员工帮忙,但有些事她还得自己管着,不能全都依赖下属。 没过几天,警察就打电话让她去了警察局一趟,说是抓住了良大石,良大石是在销赃的现场被抓住的,当场人赃并获,赖无可赖,陈时初的东西一样都没少被找了回来,只不过她的那些东西要作为证据保存,暂时不能还给她。 陈时初倒是不怎么在意这点,暂时没法用这些,那她再买就是了,反正不缺钱,只要能把良大石锤进牢里就行了,数额巨大的东西,能让他被判好几年了。 “陈妹子,是那盗贼被抓住了吗?”王大娘两眼发光地在她门口问刚回来的陈时初,陈时初出门时告诉了她是去警察局的,她便一整天都盯着陈时初家的门口,就想着第一时间知道贼子被抓了没有。 “被抓了。”陈时初点点头。 “是谁?”王大娘屏住呼吸地问,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陈时初,紧张得好像失主是她一样。 “是良大石。”陈时初可没有替良大石瞒着的意思。 “良大石?!他怎么做贼去了?”王大娘惊愕地脱口而出问。 陈时初摇摇头:“这个我哪里知道?可能缺钱了?” 446、万人嫌婆婆(14) 王大娘万万没想到贼人居然是良大石,要不是知道陈时初不会在这种事上开玩笑,她都根本不会信的,但陈时初既然这么说了,那肯定真的是他了。 “良大石家里条件还不错啊,又不缺钱,怎么就沦落到做贼的地步了?”王大娘怎么也想不明白。 “我也不知道。”陈时初耸了耸肩膀回了自家,王大娘从她这里得了这个天大的消息,立马出去找人倾诉了。 很快大家就知道原来去陈时初家偷东西的是良大石了,良大石那几个儿子儿媳也都知道了。 良老大听到这个消息就马不停蹄地跑回家找两个弟弟来商量这事了:“老二、老三,他们说偷了陈时初家东西的人是咱爸!” 良老二和良老三听到这话,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 “怎么可能?咱爹以前从来不偷东西,怎么这次突然就成贼了?警察肯定抓错人了!”良老二斩钉截铁地说道。 “就是,咱们家又不缺钱,咱们兄弟三个每年都孝敬他一笔钱,够他过得滋润的了,他哪里需要去做贼?这肯定是搞错了,咱爹不会做这种事的。”良老三也十分肯定地说道。 “我也觉得不会是咱们爹,可村里那些人说得信誓旦旦,说是你陈时初从警察局回来后就这么说了,难道陈时初还能污蔑咱们爹?”良老大也不想相信自己亲爹成了贼,可人家陈时初也没道理非要污蔑他爹啊!这根本说不过去。 “咱们直接去问陈时初不就行了?”良老三说道。 “行,咱们就去问个清楚。”良老大狠狠地吸了口烟,说道,于是三兄弟便往陈时初家去了。 可去到的时候,陈时初家是锁着大门的,三人便又找去木薯加工厂找她。 陈时初果然在木薯加工厂,见到上门来找她的三兄弟,便让他们到办公室里说。 “我听说偷你东西的贼是我爹,我想问问这是不是真的。”良老大板着脸瓮声瓮气地说道。 “是真的,警察是在他销赃的现场抓到他的,人赃并获,证据确凿,你爹的确是闯进我家偷东西的贼。”陈时初坦荡地说道,话语没有一点委婉,她是苦主,她不迁怒就已经是大度了,难道还要她去体谅加害人家属的心情? “那也有可能是别人偷的东西,我爹只是帮人销赃的呢?”良老二怀着侥幸的心思说道。 陈时初淡淡地扫了他一眼,说:“我家的监控拍到你爹的正脸了,从头到尾,出现在我家偷了东西的人只有他。” 她这话一出,良家三兄弟的脸便立马涨得通红了,幸好他们长得黑,才没有那么明显。 过了一会儿之后,良老大才艰涩地问她:“我爹会被关在里面多久?” “大概会判个几年吧。”陈时初说道,“他偷的数额巨大,会判得重一些。”她没有瞒着他们。 “我们让他把东西还给你,你能不能不告他?”良老二试探着问。 “不行,他偷我的东西,要是我放过他,那岂不是以后谁都可以来我家偷?我一个人住可受不。”陈时初拒绝得很坚决。 良老三连忙着急地说:“除了把偷的东西还给你,我们还可以赔偿你的损失,给你赔礼道歉,我们私下和解,你撤案可以吗?我爹都这么大年纪了,要是还坐牢怎么受得了?” “他受不了那干嘛做贼呢?既然做了就要有坐牢的心理准备啊,一大把年纪了总不会觉得可以免受惩罚吧?你们把法律当做什么了?废纸一张?”陈时初冷笑道。 “咱们都是同村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你真的要这么不给面子?”良老二见陈时初没有丝毫妥协的模样,顿时怒了。 “你也知道咱们是同村人,关系近啊?那你爹偷我东西的时候怎么没看在同村人的份上不偷了?”陈时初也冷了脸,“还是说你们专门坑熟人?以为我好欺负是吗?” “不是,不是,你误会了,老三他没这个意思。”良老大一看陈时初火了,连忙劝说,“我家老三就是脾气冲动了些,太着急了,没有欺负你的意思……唉,陈婶啊,我知道我爹做了贼就应该受罚,可我不得不为我儿子、侄子们着想啊,要是他们有了当贼坐牢的爷爷,那在村里就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了,谁都可以看不起他们,他们最大的才十岁,小小年纪就被人歧视欺负,以后可怎么办?” 良老大开始装可怜,拿孩子来打感情牌,说来说去不就是想让陈时初撤诉,不告他爹吗? 可她为什么要为良家人着想啊,对不起他们的是良大石,可不是她陈时初。 “那就得怪你爹了,做什么不好?非要为老不尊去做贼,归根到底就是他的错,他是个贼已经是不能改变的事实了,无论他坐不坐牢,村里人都知道他就是个贼,你们家的孩子注定要受人歧视和嘲讽,这你们可怪不到我头上,谁让他们爷爷做贼了呢?”陈时初可不会被道德绑架。 陈时初一口一个“贼”字刺激到了冲动鲁莽的良老三,他砰地一声拍在桌上,怒目圆瞪道:“姓陈的,你说来说去就是不肯和解,非要我爹坐牢是不是?我饶不了了,你以后走夜路小心点……” 陈时初立马拿出手机点开了拍视频软件,把摄像头对准良老三:“你威胁恐吓我,我以后要是真的出了什么事,那就是你们家做的,理由就是打击报复。” “你、你!”良老三气得话都说不利索了,还怒气冲冲地伸出手想抢走陈时初的手机,“我让你拍!让你拍!” 陈时初不等他扑上来便一脚踹到他肚子上,把他踹得瞬间往后飞了好几米,然后重重地撞到墙壁上。 良老大和良老二连忙去扶他,陈时初继续举着手机,说:“你还想对我动手,我刚刚是正当防卫,现在我合理怀疑你还会继续伤害我,所以我要让你们离开我办公室,三位,如果不想被我把你们也送进监狱,就请离开吧。” 良老大和良老二听到她这话,气得咬了咬牙,却拿她毫无办法,只得扶着良老三离开了。 447、万人嫌婆婆(15) 陈时初拒绝了良家三兄弟的和解要求,之后良家人还不死心又上门了好几次想让她改变主意,但又怕陈时初真的告他们威逼恐吓,因此只能搞道德绑架以及以弱示人,企图营造陈时初欺压弱小的形象。 可惜良家人个个人高马大而且家族繁茂,光是良大石的亲兄弟都有五个,他自己又有三个儿子好几个孙子,他的其他兄弟又各自有好几个孩子,这么多人一起上陈时初来寻求“和解”,光是看他们的人数跟陈时初仅有她自己一个单薄“弱女子”的对比,就根本没人信陈时初会是以强权压迫他们的人,反倒是他们更像上门胁迫陈时初…… 陈时初软硬不吃,良家人的企图根本不可能实现,陈时初是个硬骨头,他们又不敢真的做出违法的事,否则又会被陈时初把他们送进监狱里去,闹腾过几次毫无结果后,他们自己就消停了,毕竟家里的事都不少,他们不能整天为了做贼的良大石抛下自己家里不管。 良大石的事果然让周围蠢蠢欲动想对付陈时初的人都歇了还心思,这杀鸡儆猴效果很好,陈时初感觉做起生意来格外顺利了。 陈时初的事业做得风生水起,木薯加工厂的利润不少,她赚了钱在县城买了一套房子和几个店铺租出去,其他的就都捐给了小学生的公益午餐。 而在城里的赵淑文和刘宗强就不是那么潇洒了,他们找不到人帮忙带孩子,最终还是赵淑文辞职回家做了全职主妇,但她心里有很多怨气,便都向刘宗强发、泄出来,每天喋喋不休地埋怨她在家带孩子做家务有多累,又讥讽刘宗强窝囊没用,挣不了钱…… 而刘宗强因为不想听妻子啰嗦,看她难看的脸脸色,也为了逃避家中的琐事,便每天都撒谎说要在公司里加班,其实是留在办公室里玩手机,跟人聊天或者玩游戏,逃避现实。 但就算夫妻俩生活很不如意,赵淑文还是在刘子玄两岁那年怀上了二胎,本来他们夫妻一致决定不要二胎,毕竟只有一个孩子都已经让他们焦头烂额了,要是再来一个,那他们肯定受不了。 可惜赵淑文的身体居然不适合流产,要是非要流产会有性命之忧,赵淑文怕死,于是第二个孩子就留下来了。 不同于原世界轨迹中被刘宗强和赵淑文欢欢喜喜迎接,这个世界里的二胎刘子轩成了父母嫌弃多余的累赘,在有原主兢兢业业当任劳任怨保姆的那个世界,刘子轩还没出生,赵淑文就早早准备好了小婴儿的新衣服、新奶瓶、新小床,都是全新的,根本不舍得他用刘子玄用过的;但在这个世界,赵淑文根本没想过要准备这些东西,或者她默认了要用刘子玄小时候用过的。 于是夫妻俩的宝贝疙瘩二胎,一开始得到的待遇跟上辈子相比有了天壤之别。 等到二胎出生,刘宗强家里的存款就见底了,本来按照上辈子的轨迹发展,他在刘子轩出生的时候刚好升职了,工资涨了许多,因此他把刘子轩视为幸运星,对他十分宠爱。 但这辈子,因为刘宗强在家里经常要帮赵淑文分担带孩子和做家务的责任,没办法集中精力在工作上,甚至有时间上班时间还会打盹偷懒,被上司见过好几次,于是他自然没了升职的机会。 这一次,上辈子的幸运星刘子玄这辈子成了扫把星,一回家只能穿哥哥的旧衣服、用哥哥的旧奶瓶,大哭的时候得到的不是父母疼爱的轻哄声,而是不耐烦又暴躁的怒吼声。 两个孩子搞得夫妻俩更加精疲力竭了,多了一个孩子的花销,可家里只有刘宗强一个人挣钱,收入没增加,支出却多了很多,刘宗强差点连房贷都还不起,还是借了同事的钱周转才把贷款按时交了。 刘子轩躺在小床上,感觉到自己屁股底下粘腻的东西,立马恶心地用哭声提醒大人,该给他换尿片了! 他嚎了许久都没有人来哄他,便忍不住纳闷了:这到底是怎么了?奶奶呢?她怎么不来帮我换尿片? 是的,此时躺在婴儿床里的刘子轩有自己的意识,他其实是从上辈子重生回来的,上辈子他顺风顺水生活了一辈子,他爸爸说他是幸运星,他就真的像是幸运星附体一样,中考的时候考砸了,可他考砸的那个分数恰好是重点高中的录取线,于是他上了重点高中;高考的前一天他临时抱佛脚,居然恰好复习到要默写的古诗文和阅读理解,于是考了个好分数,又上了重点大学;等到毕业要工作了,他去考公务员考了第二,而考第一的那位面试那天恰好生病了表现不佳,于是他成了第一被录取了…… 仿佛全天下的运气都集中在了他身上,他做什么事情都能事事如意,前半生过得十分顺利,但到生命后半段不知道怎么的,好运气仿佛一夜之间消失了,他被爆出贪腐问题,做了几年牢,出来之后又得了癌,一年不到就死了。 死了之后他没想到自己还能重新来一次,难道他上辈子后半生的倒霉就是为了这辈子的重生? 刘子轩顿时野心勃勃、踌躇满志起来,他决心这辈子再也不贪污腐败了,洗心革面做个好官,以他的实力和运气,肯定能飞黄腾达。 他坚决不能重蹈覆辙,还要注重体检,避免再次患上癌症,他这辈子既要官运亨通,也要长寿安康! 然而就算他再野心勃勃,此时的他也只是个刚出生的只能喝奶,连大小便都无法自理的小婴儿,空有满腔抱负却无法付诸于行动。 哎,他怎么就不干脆在考上公务员的时候重生呢?刘子轩惋惜地想道。 此时具有上辈子记忆的刘子轩终于感觉到了异样,他哭了这么久,怎么奶奶还不来照顾他呢?在他的记忆中,奶奶对他们两兄弟可谓是照顾得无微不至,有求必应,但现在是怎么回事?难道在他小时候,奶奶对他的照顾并不上心?刘子轩立刻就对陈时初不满起来。 448、万人嫌婆婆(16) 刘子轩气得又大声哭闹起来,想要引起大人的注意,毕竟他拉了屎,浑身不适。 哭了许久,终于砰地一声门响,赵淑文暴躁的声音传过来:“嚎什么嚎?你这个讨债鬼,整天哭闹不休,是专门来克我的吧?!你怎么不干脆死了呢?死了我倒是能歇一歇了!” 刘子轩听见他妈妈陌生的怒吼声,震惊得哭声都戛然而止了,他那记忆中优雅温和的母亲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粗鲁暴躁了?她不是从来都对自己温和又有耐心的吗? 不等他想明白,赵淑文就走到了婴儿床边,抱起刘子轩看了看,发现他拉屎了,便拉着一张脸,怒气冲冲地指责他:“又拉了,又拉了!整天拉屎,你怎么这么不省心?整天给我找麻烦,纸尿裤都用了不知道多少了,等用完这包之后没钱买了,你就光着屁股吧……” 边说着她边不耐烦地给刘子轩擦屁股、换尿片,她动作粗鲁,一点都不小心,弄得刘子轩的皮肤都红了起来,刘子轩只感觉到自己在她手里像个假娃娃一样被她摆弄着,身上很不舒服,便忍不住又哼哼了几声。 刚哼出声,赵淑文就朝他一吼:“敢哭就把你扔出去!” 刘子轩被她狰狞的表情吓住了,果然不敢出声了,赵淑文给他换好了纸尿片就随手把他扔回了婴儿床上,离开了。 刘子轩经过刚刚那一幕,心中的震惊已经无法掩饰了,他妈妈为什么会变成个泼妇?奶奶呢?不应该是奶奶来照顾他吗?他可是知道自己和大哥出生的时候都是由奶奶照顾的,爸爸妈妈则去上班赚钱,但现在他奶奶不见踪影,妈妈则成了在家照顾他的人…… 这一切都不同了,刘子轩在重生回来三天后都没见过奶奶之后,就意识到这辈子跟他的上辈子很不一样,起码上辈子他们家一直都是富足安乐的中产家庭,家里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一直都不缺钱;但现在他一眼就看出来家里很拮据,因为全职在家的妈妈不修边幅,穿的额衣服洗得发白,上辈子的日常美容更是没了,大哥也没多少玩具,自己就更惨了,穿的是大哥的旧衣服。 而爸爸还时不时就会跟妈妈吵架,可上辈子明明他们是和睦又恩爱的夫妻,从来没红过脸。 刘子轩刚意识到这些的时候是惊慌的,要是这辈子跟他上辈子并不一样,而他的好运气也没有跟着回来,那他该怎么办?他的预知和上辈子的经验就毫无用处了啊。 但再惊慌担心也没用,因为他现在是只是个生活都不能自理的婴儿,他焦虑又着急,这一心情不好,身体就容易出现问题,于是他很快就病倒了,这一病就又花了大笔钱,赵淑文对他态度就更恶劣了,连刘宗强对他也没个好脸色,常常骂他果然是个扫把星。 刘子轩已经不会再惊讶于爸爸与上辈子的截然不同了,他尝试着想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两辈子的不同,明明是一样的父母、一样的家庭成员,哦不,还是不一样的,因为奶奶不在这里,难道是奶奶的原因造成了不同? 刘子轩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奶奶这辈子没有来带他和大哥,所以妈妈要辞职在家带孩子,因此家里的收入减少了,只靠爸爸一个人挣钱,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爸爸妈妈才会变得暴躁易怒,对待他的态度就截然不同…… 刘子轩觉得自己找到了源头,他的一切不幸都来源于奶奶! 奶奶为什么不能好好地来带他和大哥?真是一点都不体谅爸爸妈妈的辛苦,明明上辈子她都愿意来照顾他们兄弟了,还说能来照顾他们让她觉得自己过得更有价值、活得更快乐,说是儿孙在身边就是享福……那她这辈子怎么就不来享福了? 刘子轩十分不满于陈时初的缺席,但他再不满都没法说出口,也没法当面指责陈时初,因此毫无作用,他只能憋屈地继续在赵淑文和刘宗强手下过日子。 终于,在他好不容易长到一岁的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起因是刘宗强某天在街上偶遇了从老家来的一个小学同学,那个小学同学上学只上到初中就出来打工了,跟上了大学的刘宗强找就不是一路人,但现在那个小学同学看见他,却十分热情。 “刘宗强!真的是你啊?我还以为自己认错人了呢!”那个小学同学认出他,十分高兴地说道,还拿出烟分给他。 “是你啊,李永胜。”刘宗强笑了笑,接过烟就点了火,他好久没抽烟了,因为要省钱给儿子买奶粉、买纸尿裤,现在有机会解解馋,自然是迫不及待。 “刘宗强,你怎么不回去帮你妈管理那个木薯厂啊?我过年的时候回去看见她忙得很呢,大年初二就开始去见客户了,说是人家要货要得急,要尽早开工,她忙得一个人当两个人用,你当儿子的就不回去帮帮忙吗?”李永胜问道,然后又压低了声音说, “我觉得你妈妈的那个木薯厂挣的钱比你在城里工作挣的钱还多,你干嘛不回去接班啊?反正等你妈妈老了这厂也是要传给你的,早点接班不好吗?自己当老板总比在外打工好吧?你也是傻……” 刘宗强听到李永胜这些话,心脏就砰砰砰地猛跳了起来,他很想问问李永胜,他妈妈的木薯厂是怎么回事?他妈妈真的办了个厂,生意还很好?挣了很多钱? 刘宗强激动得血液直往脑袋上涌,几乎要兴奋地在大街上吼叫出来,这几年他挣钱有多难,没钱有多难熬,他是经历过的,现在居然听到自己老妈居然有个厂,还很有钱,他能不激动吗? 但很快他又意识到,陈时初根本没跟他说过一声开厂的事……刘宗强兴奋的心情顿时又冷下来,难道她还在怪罪自己? “喂!你发什么呆?”李永胜扯了扯他。 “哦,没什么。”刘宗强掩饰道,他不能暴露自己根本不知道他母亲开厂的事,否则不是摆明了自己和母亲不和吗? 所以他含含糊糊地说:“我在想我妈,她太要强了,什么事都自己做,我也不好插手她的事……” 449、万人嫌婆婆(17) “怎么就不好插手了?你是她亲儿子,你去帮忙不是天经地义的吗?她都能请其他员工了,难道还能不信任自己的亲儿子?”李永胜疑惑地说道。 刘宗强做出苦笑的样子,说:“我妈跟我打电话从来都是报喜不报忧,我真的不太了解她的事,她的那个木薯厂现在招了多少人了?” “都有两三百人了,全是咱们村和周围村的人,咱们政府的人现在可喜欢她了,说是她拉动了村里的就业和经济发展,上次还给她发了个奖,可风光了,多少人羡慕她啊……她那厂子咱们的人都争着抢着想进去,如果我不是为了儿子上学,我都不想出来打工了,干脆进你家的厂,反正工资不低,福利也好。”李永胜滔滔不绝地说道。 刘宗强却被他口中的两三百人吸引住了,有两三百人规模的厂子,那就不是个小厂了,而是个大厂了,而且政府还十分支持,肯定还有其他扶持的政策,这岂不是说明发展得很好? 想到这里,他心中顿时火热起来,心里激荡无比,浑身像是一瞬间就充满了力量,不再觉得疲倦了,反而亢奋极了。 他之前对陈时初的不满早就消失无踪了,现在只想着怎么弥补跟陈时初的关系,哄好她,最好哄得她把厂过给自己…… 心里打着如意算盘,强忍着心中的焦急跟李永胜心不在焉地又聊了一会儿,两人才分开,他立刻就回家跟赵淑文说了这事。 “你说你妈在老家开了家木薯厂,还办得很成功,挣了很多钱?真的假的?”赵淑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说话的声音都不由自主地尖锐起来,并不是她大惊小怪,实在是她没办法想象自己从来都瞧不起的婆婆居然能办成这样的大事。 “是真的,我跟我那小学同学确认过好几遍了,而且我特意上老家的当地新闻查过了,真的有我妈厂子的报道。”刘宗强激动地说道,还打开手机找出那篇报道。 赵淑文看着那篇报道,都有些恍惚起来了,老家伙怎么突然就成了成功的乡镇企业家了?这还是她记忆中那个逆来顺受的婆婆吗?哦,婆婆照顾自己做完月子离开的时候,确实像是突然醒悟过来一样,原来是从那时候开始改变的吗? 赵淑文又重新看向那篇文章,《励志农妇兴建木薯厂,带领乡亲们共同致富》题目里的“励志农妇”就是指陈时初,报道里说了她只读过几年书,没什么文化知识,却自学了电商知识,还协助村干部办起学习班教大家一起学习做电商,后来为了乡亲们的方便,更是建起了唯一一家木薯加工厂……这文章把陈时初的形象塑造得伟大又励志,谁看了都会十分敬佩她。 报道里还有陈时初的照片,赵淑文看着照片中的陈时初,她穿着衬衫西裤,头发梳成马尾绑在脑后,身形高挑苗条,容貌清丽又年轻,非常有气质,丝毫看不出她的真实年龄,如果赵淑文不是十分清楚自己婆婆的长相,她都会以为这是哪家公司的高级白领,并不是她乡下那老土的婆婆。 怔怔地看着这张照片,赵淑文都有些怀疑自己记忆中婆婆那憔悴又苍老的模样是真实存在的吗?跟着照片中的婆婆是天与地的差别啊,难道事业真的能让人脱胎换骨,变了个人? “我们找个时间带着两个孩子回老家看看吧。”刘宗强狠狠地吸了口烟,说道。 赵淑文看了一眼满脸都是算计的丈夫,沉默了一会儿,她当然知道自己的丈夫在想什么,不就是要回去弥补跟婆婆的感情吗?毕竟婆婆有出息了,刘宗强作为儿子,沾点便宜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回去之后,我们要好好跟她道歉,不管她怎么怨怪我们,我们都不能有任何怨言!清楚吗?”刘宗强严肃着对赵淑文道,“咱们之前跟她算是撕破了一次脸,不跟她服软是不行了。” “明白。”赵淑文点了点头,虽然心中还是有点不舒服,但一想到陈时初如今的身价,这点不舒服就不算什么了,她到了现在才清楚地意识到,这报道上描述的成功乡镇企业家,是她的婆婆,也就是说,她的婆婆现在是一个有钱人了,只要能讨好她,那自己现在的困难不就能迎刃而解了吗? 赵淑文后知后觉地开始激动起来,态度立刻就变得主动了,问刘宗强:“你妈喜欢什么?咱们回去得给她带些礼物,好歹是咱们的心意……” “你说得对!”刘宗强十分赞同地对她说道,现在陈时初身份地位都不一样了,他们当然得郑重以待,但是,他很快就面露尴尬了,“我不知道她喜欢什么……” 刘宗强作为刘家唯一的孩子,虽然家庭不富裕,但父母即使再艰难都会满足他的要求,倾尽一生的存款给他买房就是例子,而他们的儿子喜欢什么,他们自然也一清二楚。 可是他们的儿子就不清楚他们到底有什么爱好、喜欢什么了。在刘宗强的记忆中,父母从来都是忙碌的,父亲不是要去外面打工挣钱,就是忙农活,根本没有自己的私人生活,更别提爱好了;母亲就更是如此了,做家务、忙农活,没有一刻停过,忙碌又沉默,以至于刘宗强现在完全想不起来她到底喜欢什么。 赵淑文嘲讽地说道:“看来你想当个孝子还得好好做功课呢。” “这怎么能怪我?我刚上初中就开始住宿了,除了放假就很少在家,哪里知道她的喜好?”刘宗强振振有词。 “指望不上你了,买些营养品补品,还有化妆品吧!”赵淑文提议道。 “营养品补品可以,但化妆品有必要吗?”刘宗强皱着眉头说,“我妈从来不化妆。” “你傻啊?看看这照片!你妈化妆的技术比我高明多了!女人就没有不爱美的,不管她多大的年纪。”赵淑文翻了个白眼说道,“更何况她现在有钱了,肯定更愿意打扮自己,她以前不化妆,是因为没钱啊。” 刘宗强觉得有些道理,于是夫妻俩商量好了要送的礼物。 没过几天,刘宗强就请了假,带着一家子回老家了。 450、万人嫌婆婆(18) 刘宗强带着一家子回来的时候,陈时初恰好在家没出门。 “妈!我回来了……”刘宗强认出了变得年轻时髦了许多的陈时初,立刻扬起了笑脸,热情地打招呼,还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妈,我带两个孩子回来看看您。”赵淑文也笑得灿烂极了,一手拉着一个儿子,还教他们喊奶奶,“快叫奶奶。” 刘子玄哼了一声,脑袋一扭,看也不看陈时初一眼,而刘子轩则十分听话地喊了奶奶,还专注地盯着陈时初看,他好不容易才掩饰住了心中的震撼。 奶奶这模样与上辈子有天壤之别,上辈子的奶奶整天忙忙碌碌、疲惫又苍老,可现在,她却年轻又漂亮,脸上白皙光滑,连一丝皱纹都没有。穿着时髦得体,比他妈妈的衣服还好,丝毫看不出是有孙子的人了。 陈时初看着对自己态度大变的便宜儿子儿媳,仿佛之前和她的不愉快根本不存在一样,这厚脸皮的程度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回来干什么?”陈时初似笑非笑地问,“我不用你们看,要是真这么孝顺,怎么之前对我不闻不问?” 刘宗强脸色一僵,连忙说道:“我们之前太忙了,我忙着上班,淑文又得带两个孩子,整天忙得晕头转向,有时候就实在没时间回来,妈,这是我们不对,不管多忙,我们都应该请假回来看看你才对。” “对对,不仅是您,就连同在一个城里的我爸妈,我也好久没时间去看他们了……这回宗强好不容易请了假,才想着不能不回来看看您的。”赵淑文是个能伸能缩的,现在有利可图,自然会好好哄着陈时初。 “对了,这些营养品之类的是咱们的一点心意,希望妈您能好好补补身体,毕竟您为宗强劳累了大半辈子。”赵淑文说着,把刘宗强手里的礼物递给陈时初。 陈时初并没有接,这夫妻俩无利不起早,现在给了她一点小恩小惠,可打算着从她这里得到更多呢。 她从看到他们出现在这里的时候,就知道这两人肯定是从哪个渠道知道自己现在的事业做得红红火火,他们想着有利可图才会回来;如果她还是那个一无所有的农妇,这两人肯定两根毛都不会出现在这里,更别提大包小包地带着孩子回来了。 赵淑文讪笑着把礼物放在了桌子上,陈时初冷眼看着他们,这老家连刘宗强都大学毕业之后就再也没回来过了,赵淑文更是从没踏足过这里,今天还是第一次来,因此他们两人对这里都很陌生,渐渐地被陈时初看着,就有些尴尬起来。 “对了,这个房子现在我是户主,家里重新装修过,我以为你们不可能回这里,所以没给你们留房间,你们要是今晚不回去,就自己找地方住吧,我就不留你们在这了。”陈时初看了看手表,等会儿她有事要去厂里,没功夫跟他们耽搁,便说道。 刘宗强一听她这话,脸色瞬间难看起来,刚要说些什么,赵淑文就立马掐住了他腰间的软肉,说:“好的,我们自己去镇上找旅馆住,我刚刚坐车回来的时候看见有旅馆,是我们回来得太唐突,妈您没准备咱们的房间很正常。” 陈时初意外地看着赵淑文,心中很感慨,果然是能伸能缩的赵淑文,瞧,只要自己身上有利可图,她就能什么难堪都忍下去,可刘宗强就不行了,他还习惯性地以为自己还是对他任劳任怨、百般顺从的母亲呢,刚有不顺就想发火,都险些忘了他回来是想讨好她的。 “那你们就去镇上吧,我现在要离开家里了,你们明天要是还不回城的话,就去祭拜一下你们亲爹,可怜你爹还没受过你这个亲儿子的祭祀呢。”陈时初冷嘲道。 刘宗强顿时像是被人当众扒光了衣服,羞耻极了,他确实从来没回来祭拜过他亲爹,这个事实被陈时初指出来他就觉得分外难堪。 有些人就是这样,他自己可以做出很多无耻的事情,好像别人不说,他就能当做自己没做过;然而别人要是说出来,那他又能表现出羞愧的模样,好像真的还有点良心,知道羞耻。 其实如果是地位不如他的人说出来,那他肯定是恼羞成怒,反而怨恨指出来事实的那个人,但陈时初现在是他需要讨好的对象,那他就只能忍了,还得做出羞愧知错的模样来挽回一点好感。 “我、我太忙了……”话说到最后就越来越小声了,显然连他自己都知道这个借口很差劲,真的忙的话,他就算自己不能回来祭拜,难道还不能付点钱买些祭品让母亲代他去祭拜?其实只是他并不在意罢了。 赵淑文也十分尴尬,没话可说了,这时候什么都不懂的刘子玄忽然嚷道:“妈妈,我饿了!要吃东西。” 赵淑文闻言就往陈时初看去,显然想让陈时初给他们安排吃的呢。 但陈时初会管他们吗?刘子玄跟他爹妈一样,都是狼心狗肺的白眼狼,不配她多费一点心思。 于是她说:“镇上有饭馆。”说着,她还做出了请他们离开的手势。 “奶奶,您就是我奶奶吗?”这时候,刘子轩忽然奶声奶气地抬起小脑袋看着陈时初,眼睛一眨一眨的,脸上是好奇和天真无邪的神情,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他是个可爱又惹人疼的小孩子。 刘子轩之前听见父母说过奶奶如今成了成功的乡镇企业家的事,自然也想讨好她,所以这会儿就扮演起天真可爱的小孩模样来了,想博得陈时初的好感,他与父母不一样,奶奶可能会不喜儿子儿媳,但对自己年幼的孙子,应该会格外心软,上辈子不就是这样吗?刘子轩很有信心。 然而他猜错了,陈时初铁石心肠,只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连话都懒得跟他说一声。 刘子轩看懂了她嘲讽不屑的眼神,脸上腾地发起烫来,脸红不已,显然没想到自己的讨好居然不见效。 “赶紧离开,我的时间很宝贵。”陈时初不耐烦地催促道。 刘宗强一家人便灰溜溜地被赶出了陈家,陈时初关好自己的家门后,连看都不看他们一眼,就脚步生风地去厂里了。 451、万人嫌婆婆(19) 刘宗强只得带着一家人镇上的旅馆入住,等到终于有空坐下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又累又饿,只好又叫了外卖。 而刘子玄也早早就嚷着想喝水了,赵淑文连忙拿了房间里的纯净水给他喝,还抱怨道:“我们回去之后都没来得及坐下来喝杯水,你妈真够狠心的,她肯定还怨怪我们呢。” 刘宗强难道自己不知道这事?他即使回来之前还心存侥幸,觉得母亲最终会原谅他,但通过刚刚陈时初一点不留情面的做法,他已经很清楚地意识到,陈时初是真的不在乎他这个儿子了。 这让刘宗强心里感到十分不是滋味,心中既悔恨自己当初跟母亲撕破了脸,导致母亲现在对他毫无感情;又在心里暗暗埋怨母亲记仇小心眼,自己不是她唯一的儿子吗?连儿子的仇都记,这算什么好妈妈? “刘宗强,我跟你说话呢!现在怎么办?你妈的根本没原谅咱们的意思啊,她今天那模样高高在上的,看都不看两个孙子一眼,她难道连你们老刘家的子孙都不管了?”赵淑文不高兴地冲刘宗强道。 “能怎么办?当然只能继续讨好她啊,除非你舍得她的木薯厂跟我们毫无关系!”刘宗强没好气地说道,今天虽然出师不利,但他只是气馁了一会儿,并没有放弃的意思。 今儿他进了许久没回来的老家的门,就已经发现老宅早就跟他记忆中完全不一样了,被改造得奢华又时髦,跟大城市里的时尚大别墅比起来丝毫不逊色,那些沙发、电器,还有摆设,全都是精致又昂贵的,可想而知,她赚了多少钱了,刘宗强能放弃才怪。 “我看你妈就是铁石心肠,我们去讨好她真的有用?”赵淑文有些怀疑,她今天看见的陈时初,真的变了个人一样,丝毫看不出几年前照顾她坐月子时的疲惫苍老模样,看着他们一家人的眼神也变得冷漠无情,完全没有对待自家子孙的疼爱和亲近之意。 反倒是她自己,因为这几年带孩子、养孩子劳累又忙碌,憔悴得不行,凭白老了十岁,现在她跟陈时初站在一起,看起来比陈时初还要老……一想到这里,赵淑文心中就不舒服极了。 “一次不行那就两次、三次……我们不能因为她态度不好就轻易放弃,要坚持,做出一副知错就改的模样,我就不信咱们天天回去跟她赔礼认错,她还能不软化?”刘宗强勉强找到点自信,“别忘了我是她唯一的儿子,她不可能真的不管我。”他唯一的指望也只有这点了。 “对了,你教教子玄和子轩两个,让他们多学点好话去讨好他们奶奶,他们这个年纪正是讨人喜欢的时候,我妈见他们见多了,就不信她还能拒绝这么可爱的孙子靠近。”刘宗强又补充道。 刘子轩听了,如有所思,其实他自己也打算好好讨得这个奶奶的欢心,毕竟在这辈子,她才是最值得讨好的人,他重生回来的这几年已经充分地体验过没有奶奶的家里,是贫穷而压抑的,他不想再整天过拮据的生活,不想穿大哥穿过的旧衣服,不想出去逛超市都不能买喜欢的玩具…… 他受够了那样难熬的生活!所以讨好奶奶就是能让他逃离这种生活的最好的途径了,要是能跟着奶奶一起生活,那就更好了…… 有着成年人市侩、自私又贪婪思维的刘子轩,已经在心中思考了好几种能讨好奶奶的方式,就差让他去实践一番了。 第二天,刘宗强果然又带着陈时初回了陈家,可这回就不没有昨天幸运了,因为陈时初不在家,她出去谈生意了,一家人吃了个闭门羹,只得恼火地回宾馆了。 第三天,刘家四口终于在木薯厂堵住了陈时初,可陈时初身后还跟着一群人,那些人全都恭敬地听着她说话,时不时还跟她讨论一番,根本没有他们一家人插嘴的地方。 刘宗强看着那个精明能干的母亲的背影,有些恍惚,他母亲原来还有这样强势能干的一面?她难道不是逆来顺受、唯唯诺诺、以夫、以子为天的传统女人吗? 陈时初其实看见了刘宗强他们,但她并没有停下来询问他们有什么事,而是视若无睹地继续跟下属们谈论工作上的事情。 她以为自己表现出无视的态度,他们就会有自知之明,不再打扰她,却没想到刘子轩突然大声地喊了她:“奶奶!” 陈时初不由自主地往他看去,刘子轩立马露出个天真无邪的笑容,甩开赵淑文的手,跑到陈时初面前,抬起小脑袋有些小委屈地继续说道:“奶奶,我也想和奶奶你说话,可是你只跟这些大哥哥、大姐姐们说话,奶奶不要不理我好不好?” 刘子轩虽然年纪小,却能说出这样讨喜可爱的话,更何况他长得也好看,因此立刻就博得了陈时初那些下属的欢心,他们见状,便很识趣地跟陈时初说了一声,让她跟自己的孙子说说话,他们就先下车间去了。 陈时初抱着胳膊看着自己面前还不到一米高的小孩,这是原主的二孙子,同样是个白眼狼,上辈子原主死了,刘宗强通知还在上大学的他的时候,他十分不耐烦地说了一句话:“死就死了,她这么大年纪了,死了不是很正常?我很忙,没事不要找我!” 明明把他从小带到大,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妥妥帖帖,可原主死的时候他居然能冷漠无情地说出这样的话来,不是狼心狗肺是什么? 因此,即使刘子轩现在表现得再如何可爱,陈时初都对他生不起一丁点的喜爱之情,只有厌恶。 “我不认识你,不是你奶奶。”陈时初挑了挑眉,说道,她回老家的时候,刘子轩才刚满月,刘子轩根本还没出生,他们俩连见都没见过一面,可现在刘子轩却能亲亲热热地喊她奶奶,还能做出撒娇的举动,这这里面要是没有刘宗强夫妻俩的教唆,她能把脑袋摘下来! “你就是我奶奶!爸爸说的,奶奶,我是您二孙子呀!您难道不喜欢我吗?”刘子轩僵了一下,又瞬间恢复了正常,作出天真的模样来。 452、万人嫌婆婆(20) 陈时初就不是个按常理出牌的人,她直接了当地说道:“不喜欢,你一看就是个跟你父亲一样唯利是图、忘恩负义的人。” 她这话一出,除了懵懵懂懂的真小孩刘子玄,其他三个刘家人全都变了脸色,刘子轩浑身一冷,心中更是如同有惊涛骇浪在翻涌,感觉到有什么事超出他的想象了,他忽然想到一个十分骇然的可能…… 如果、如果眼前的奶奶也是上辈子重生回来的呢?自己能重生回来,为什么奶奶不能?她这辈子并没有在城里照顾自己一家,而是回了老家办厂成了乡镇企业家,过得是截然相反的两个人生,性格和为人处世也都跟上辈子全然不同了,这不就是证明吗? 一想到这个可能,刘子轩就瞳孔猛缩,上辈子的奶奶在自己家里是什么处境,他即使昧着良心,也不能说是好。 上辈子的奶奶在他们家的地位,比保姆还不如,保姆起码有工资,也能得到主人家的尊重,各种福利待遇也有,甚至做得不爽了还能干脆炒雇主鱿鱼,可奶奶却连这些保姆的基本待遇都没有。 家里的水果好的都是爸爸妈妈和他们兄弟俩吃的,只有坏了或者品相不好他们嫌弃的,奶奶才能吃;而每年一两次的家庭旅行,奶奶是不在计划内的,他们自然而然地没把她算在内,所以常常是他们一家四口在外潇洒地游玩,奶奶则一个人孤独地守在家。 家里堆积如山的碗碟却得她来洗、弄脏的地板得她来跪着擦、一日三餐都是她来做,做的菜不好吃还会被嫌弃,说她老糊涂…… 刘子轩越回忆起上辈子奶奶的遭遇就越是惊恐,如果奶奶真是重生回来的,那她就不可能会原谅他们了,因为他们上辈子是把年老体衰的奶奶赶回乡下、连死了都不回来奔丧的不肖子孙啊。 刘子轩脑袋浑浑噩噩,根本不知道父母跟奶奶又说了什么,只一味地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眼前的情况。 即使他脸皮再厚,也知道自己一家上辈子对奶奶确实非常过分,而重生回来的奶奶,只是漠视他们,并没有报复回来,已经是她足够宽容和大度了。 可惜刘宗强他们并不知道这些,他们只想活得陈时初的原谅,跟她和好,然后顺理成章地接手她的事业。 然而不管他们怎么放下面子去求和讨好,陈时初都不为所动,之后被他们缠得烦了,就干脆出差去了,归期不定,摆明了是不肯和他们和好。 “她就真的这么狠?!我可是她唯一的儿子!等我以后得到她的财产,一定要把这口气报复回来!”刘宗强气急败坏地说道,他们已经在老家逗留了好几天,眼看他请的假期就要结束了,可他们的打算却根本没实现,他急得嘴角都起了几个燎泡。 赵淑文也已经从之前的美梦中清醒过来了,听见刘宗强这话,便冷笑一声,说:“那也得你继承了她的财产再说。” “等她老了干不动了,她所有的东西不就都是我的了吗?就不信到时候她不求着我继承!”刘宗强虽然怨恨陈时初不肯接受他的求和,但对继承陈时初的财产却很笃定,因为陈时初没有其他亲人了,除了他,根本没有其他人有资格继承她的东西,所以这才是刘宗强这时候还没绝望的原因,因为他笃信陈时初的一切最后都会成为他的。 “看她那风风火火的样子,还能再干二十年,你要等到那时候去?”赵淑文翻着白眼说道。 “那我有什么办法?她就是不肯原谅我们,难道我还能杀了她不成?”刘宗强说道。 夫妻俩又吵了起来,之后一直等到刘宗强假期结束,陈时初都不见踪影,刘宗强最终只得无功而返,又回城里当他普普通通的职工去了。 他不能不工作,不工作就没工资养活一家人,要是没了收入,他们一家人喝西北风去吗?本来他还想着跟母亲和好之后,接手她的事业,那他肯定就不缺钱了,到时候他就风风光光地回来辞职,再狠狠地打公司里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同事的脸。 可谁知他的打算一开始就没能实现,他的求和被拒绝,陈时初也根本没给他钱,所以他还是那个欠着房贷、劳碌无为的普通人,就只能灰溜溜地回来上班。 如果他之前不知道自己亲妈事业做得红红火火,赚了许多钱,他还能安心工作;但他已经知道了亲妈的日子过得多舒服奢华,再看看自己窘迫拮据的日子,就越发不能忍受了,心中的后悔和不甘天天都在折磨着他。 他虽然没能跟陈时初和好,但已经学会了时不时打电话回去嘘寒问暖,一家人轮流上阵讨好陈时初,就想多联络,加深一下感情,好重新唤回陈时初对他们一家的慈爱之心。 但让他失望了,陈时初不管他如何讨好,都铁石心肠,就是不肯让他占到一分便宜。 可对外人,她却十分慷慨,哪里发生了水灾、地震,她就几十万上百万地捐赠;哪里的孩子上不起学,她就建起一座座学校;贫困小孩没钱看病,她就给他们付医药费…… 她的捐赠不是保密的,在她那木薯厂——现在已经是农产品加工公司的网站上,都一一记录了她的每一次捐赠行为。 刘宗强一直关注着她的动向,自然知道她毫不心疼地把成百上千万的钱撒出去做公益,每次刘宗强看到这些信息,都肉疼得不得了,仿佛陈时初捐的是他的钱。 赵淑文就更生气了,每次陈时初把那么多钱捐出去,她都会恨得咬牙切齿地跟刘宗强大骂陈时初:“就是她傻大方,把钱都给外人了,却不想想作为她唯一的儿子,你过得还紧巴巴的,她怎么不给你献献爱心?!就知道沽名钓誉!等她要钱全都撒光了,那咱们儿子以后还能继承什么啊?” 刘宗强也恨啊,那么多钱,几千万上亿,都是他不敢想象的财富,可他亲妈就这么轻易地撒出去了,却连一分钱都不肯给他,他能不恨吗?他现在就盼着陈时初早点死,他才能继承她的公司,才能过上好日子。 453、万人嫌婆婆(完) 可惜,陈时初过得好好的,把公司发展得越来越好,现在他们村以及附近的几个村镇已经在她公司的带领下,发展成了著名的农产品加工厂聚集地,越来越繁华。 陈时初的身价更高了,她把大部分财富捐了出去,成了有名的大善人,谁不夸她心善慈悲? 可刘宗强一家却过得十分不如意,经济状况没改善就算了,还因为安静不下心思去好好工作,被调到了公司的边缘岗位,升职加薪是彻底没戏了。 刘子轩兄弟俩只能一直跟着父母过拮据憋屈的生活,这辈子的他们,可上不起国际学校,交不起补习班的学费,也没钱没时间每年出去旅游两三次,放假了他们还得找暑期工做,减轻生活负担。 有时候刘子轩都会恍惚,怀疑起他所想的上辈子真的存在吗?他上辈子真的有那么幸福?这辈子他的境况完全不一样了,他不再是聪明机灵、老师家长夸赞的学霸,而是最平平无奇,相貌和成绩都很平庸的学生。 可他恍惚过后,他又会清醒地意识到,上辈子是真实存在的,只是这辈子因为奶奶也重生了,所以他的境遇一落千丈,如果他知道奶奶才是他们一家能富足和顺生活的关键,那他上辈子肯定会好好对待她…… 如果他上辈子但凡对奶奶有一点好,奶奶都肯定不会不认他,可惜他上辈子不知道,于是这辈子他就得忍受贫寒的生活了。 刘子轩每天都在后悔和痛苦之中度过,如果从来没有得到过,那他还能忍受现在的窘迫,就像他大哥刘子玄一样,他没有前世的记忆,所以对现在的生活很习惯,虽然有时候会抱怨家里没钱给他买喜欢的球鞋,但却从来没有什么悔恨痛苦之情,有时候无知也是一种幸福。 只有重生的他,带着记忆的他,整天生活在自己的悔恨之中,大概,这才是奶奶对他的惩罚吧?明明亲祖母非常有钱,可他们作为她的亲人,却偏偏占不了丝毫好处,那些财富他们看得见却摸不着,还得眼睁睁地看着亲祖母毫不心疼地把这些钱捐给陌生人——不就更令他们抓心挠肺地不甘和愤恨吗? 他们一家四口只盼着陈时初快点死,他们好继承她的财富,可陈时初却偏偏不如他们的意,活得健康又长寿,一直活到了八十四岁,而这时候刘宗强都快六十了,白发苍苍,一辈子早已经过了一大半,继承陈时初的财富成了他的执念,他就像封建皇朝做了四五十年皇太子的人,一直盼着皇帝赶紧驾崩,他好继承皇位。 从年轻时开始盼着,一直盼到头发花白,盼啊盼啊,就在他盼得快要走火入魔,想弑亲上位的时候,老天爷终于对他大发慈悲了一次,陈时初终于死啦! 刘宗强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一开始都没反应过来,直到陈时初的律师对他又说了一遍,他才意识到他的母亲终于死了,他可以继承她的财产了! 意识到这点的刘宗强,脸上的表情因为狂喜都变得扭曲起来,他几乎掩饰不住自己的激动和喜悦,仿佛听到的不是亲妈的死讯,而是什么大喜事一样。 “我妈留了什么遗嘱?我是不是该回乡办理继承她遗产的手续了?”刘宗强满脸期盼地看着律师,问道。 律师把他的神情看在眼里,心中鄙夷他的凉薄无情,亲妈死了,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继承遗产,而不是伤心或者询问该怎么办丧事……但他到底是个很有职业道德的律师,便拿出一纸文件,对刘宗强道:“陈女士生前确实确立了遗嘱,现在我就是来给您宣布她的遗嘱。” “好好,你快宣!”刘宗强喜不自胜地说道,赵淑文和两个儿子也都纷纷激动异常地盯着律师,期盼从他嘴里听到他们心心念念的愿望。 律师用严肃而板正流利的话念了一遍陈时初的遗嘱,念完之后便把那份遗嘱递给刘宗强。 而刘宗强听完遗嘱都惊呆了,等看到手中的遗嘱确实写着他亲妈的所有遗产不是捐给了各个公益组织,就是赠送给了政府以及她的生前好友,而留给他的只有老家那间老宅子!其他的就与他毫无关系了。 “不可能!这份遗嘱不可能是真的,我是她唯一的儿子,她怎么可能只给我留一座老宅?这遗嘱肯定是伪造的!”刘宗强不敢置信地把手中的遗嘱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便怒不可遏地对律师喊道,他不愿意相信自己盼了大半辈子就盼来这点东西。 精英律师抚了抚眼睛,十分平静地对刘宗强说道:“这遗嘱是真的,去公证处公证过了,真实有效,你要是还不信,我还有陈女神志清醒时立遗嘱的视频录像,这些证据能证明这份遗嘱的有效性。” 说完,他真的掏出笔记本电脑,找到一份视频,打开给了刘宗强看。 刘宗强看着视频里目光澄亮、表情淡然地说着自己死后财产如何分配的事,她还是那么理智能干,可此时刘宗强只觉得心中一冷,仿佛心脏漏了个洞,有风一直往里吹,吹得他连骨头缝都觉得冷…… 他没有想到自己的母亲居然真的这么狠心,说不给他们留一点财产就是不留,而那所老宅还是他们刘家的老祖宗留下的,所以她把这老宅留给他这个刘家唯一的传人,可其他的,她自己赚回来的财富,她是真的一分钱都不肯给他,把所有的都捐出去了,宁愿送给外人,也不肯留给他这个唯一的儿子! 刘宗强心中说不清是什么心情,后悔、怨恨、不甘、绝望……大概都有。 “妈!你够狠!”他双眼长满了红血丝,满是不甘地抓着自己的头发喊道。 而赵淑文在一旁听着,知道自己婆婆除了个老破房子,其他的什么都不肯留给他们之后,便发疯了,抢过那份遗嘱撕了起来,好像撕掉就能否认这遗嘱的存在一样:“我不信!我不信!这不是真的……她的集团肯定是留给我们的,宗强,我们得赶紧回去继承公司……” 她已经魔怔了,受的刺激太大,精神都失常了。 454、嫌贫爱富前女友(1) 刘宗强一家不甘心只得到老房子,便想方设法想否认那份遗嘱的真实性,还打起了官司,可律师准备的证据太充分了,刘宗强毫无意外输了官司,陈时初那些遗产按照她的遗嘱一一分配掉了,连她的集团公司都捐给了国家。 因为她的公司带领了周围村镇致富,政府对土地的规划自然跟上辈子不一样了,所以老宅子根本没有拆迁,即使陈时初修建过,但四五十年过去,曾经时尚奢华的房子,早就变得破败起来——陈时初只在那里住了三四年,之后她便自己修建了新的别墅,老房子没人住,当然渐渐败落了。 刘宗强一家眼睁睁地看着巨额的财富跟自己擦肩而过,全都受不了这么大的打击,赵淑文疯了;刘宗强输了官司彻底绝望之后气得中风半瘫了;而刘子玄以为自己有遗产继承,根本不在乎学习,连大学都没考上,彻底流落为小混混;刘子轩则在上辈子的光鲜与这辈子的落魄中,越发悔恨不甘,最后为了“重回巅峰”,居然走上了歧路,与上辈子的命运殊途同归,再次坐牢去了。 某个高档餐厅里,窗外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左时初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神色淡漠地欣赏着窗外的小雨。 她穿着一条方领的淡黄束腰长裙,明亮的颜色衬得她的肌肤如同上好的羊脂白玉,她泼墨似的长发披在肩上,与脖颈和锁骨白如雪的肌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白的更白,黑的越黑,乌发雪肤,光是这两点,就已经让她比寻常女子美上许多了,跟何况她还有一张被上帝格外偏爱的脸蛋,精致完美,简直连脸上的任何一根绒毛都长得恰到好处。 这个模样的左时初,即使什么都不做,光是在那儿一动不动地赏雨,就已经吸引了许多在场男士的注意力。 而在这之前,她已经拒绝掉了四个男人不请自来的邀约以及索要联系方式的行为。 “十分抱歉,我迟到了,因为下雨,堵车严重,让你久等了……”这时候,左时初对面终于出现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他一来就态度谦和地跟左时初道歉,等看清左时初的容貌时,忍不住愣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没关系,我也是才来不久。”左时初淡淡地说道。 “想吃什么?左小姐尽管点,今天我请客,就当是迟到后的赔礼了。”石青松把菜单递给左时初,说道。 左时初并没有客气,点了几个自己想吃的菜。 现在她正在跟面前的陌生男人进行相亲,这男人是她公司里的同事介绍的,原主听说介绍来的男人长得很帅,便没有拒绝。 石青松确实长得很好,人如其名,身材高大挺拔,面容清俊出尘,轮廓分明,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 他是个大学老师,风度翩翩,很有学者气质,原主果然一眼看上了他,跟他谈起了恋爱。 只是原主毕竟长得貌美,从小学起就不缺少追求的人,昂贵稀少的礼物没少收,渐渐地就被追捧得有些虚荣起来。 刚开始她和石青松在一起是看上了他的容貌,完全没考虑到他的家世背景,可是等激情过去之后,发晕的脑袋冷静下来,她就开始不满意石青松了。 石青松只是一个大学老师,每个月的工资只有一万出头,连给她买一个包包都得攒半年才买得起,可她每个月还要卖昂贵的化妆品、漂亮的衣服首饰,而这些东西,石青松都给不了她。 于是想清楚自己要是真的跟石青松结婚,以后就只会沦落为普通黄脸婆的原主,很快就把石青松甩了,还直言不讳地告诉他,是因为他太穷了,完全养不起她这样的大美人,自己要是跟了他肯定会受委屈,所以他们不适合在一起,还建议石青松找一个甘于平凡的普通女孩子,那样的女孩子才适合他。 石青松被女友嫌弃穷而被甩,大受刺激,于是辞掉了大学老师的职位,开始创业经商,结果他真的有商业天赋,几年之后,就把公司发展得很好,成了年轻有为的商业奇才。 他在某个杂志的采访中说起自己创业的初衷,说是因为被初恋女友嫌弃穷,养不起她,他受了很大的刺激才开始发奋的,从而打拼出了这番事业。 因为他年轻又英俊,头上还有商业奇才的名头,吸引了许多年轻女粉丝,那些女粉丝知道他被嫌贫爱富的前女友伤害才开始创业的,便十分气愤,开始人肉起他的前女友。 网络时代想要找一个人的踪迹,那是十分容易的,嫌贫爱富的原主很快被找出来了,石青松的疯狂粉丝便开始网暴她,甚至找到她现实的公司地址和家庭地址,守在公司或者家门外,辱骂她,殴打她……她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原主本来已经有一个谈婚论嫁的有钱男朋友了,可惜男朋友得知她的过往,立马跟她分手了;而公司因为经常有疯狂粉丝来骚扰,只得把她开除了,她失恋又失业,生活工作都一团糟,可惜连报警都没办法帮她避开这些,她不堪忍受这些辱骂,便借酒忘愁,结果喝多了,酒精中毒,一命呜呼。 有了原主的这个悲剧下场,这会儿石青松长得再英俊,都没办法让左时初心动了,她现在只想着吃完这顿饭之后,就回去跟同事说,她没看上石青松。 可惜石青松可不是这么想的,他一眼就看上了左时初,人很容易受外貌吸引,左时初长得足够漂亮,没有哪个年轻男人看见她会不心动,除非那男人不喜欢女人。 石青松跟左时初聊了起来,他不愧是当老师得,说起话来如沐春风,让人很容易就被他的话题带进去,然后被他“不经意间”展现出来的博学多才所吸引。 所以这个男人,其实并不是没有心机的。 左时初没想着跟他翻脸,便有一句没一句地跟他聊,如果作为普通朋友的话,他大概很合适,可惜左时初连一点关系都不想跟他有,所以交朋友是不可能了。 455、嫌贫爱富前女友(2) 左时初第二天去到公司里,那个给她和石青松当介绍人的同事虹姐看见她来了,便眼睛一亮,拉着她就迫不及待地问:“怎么样?怎么样?昨晚的约会开不开心?介绍给你的那男人你看中了没?” 左时初便把自己包包放好,边摇头说:“那位石先生确实是很不错的男人,要才有才,要貌有貌,但就是和我不太合适。他是个阳春白雪的高级知识分子,但我就是个爱好吃喝玩乐的俗人,我们是聊不到一起去的,他肯定看不上我的不求上进,而我也受不了他的清高自律,所以我还是不耽搁人家了。” 虹姐显然没想到左时初居然没看上石青松,听见她的话,震惊得眼睛都瞪大了:“时初,你说的是真的?石青松你都看不上?” “不是看不上,是我配不上人家,我们不合适。”左时初无奈地说道。 “可人家看上你了呀!”虹姐脱口而出道,“石青松年纪轻轻就是副教授了,为人处世成熟稳重,长得又帅,很抢手的啊,不知道有多少女人盯着他,要不是我跟他姐姐相熟,我还没法给你介绍呢。” “你怎么知道他看上我了?”左时初问道,“他大该是见我长得还行,才看上我吧,但漂亮的女人多得是,他能看上我,也能看上其他漂亮女人,很容易就能把我忘掉了,所以你就帮我委婉地拒绝他吧。” 虹姐十分不理解,她叹了口气,说:“昨晚大半夜的,石青松她姐姐就兴奋地打电话给我,说她弟弟看上你了,想和你发展一下,谁知道你却没看上他,唉,帮你拒绝可以,但你以后可别后悔啊,那种优质男人可不是随便就能找到的。” “我不会后悔的,虹姐你放心。”左时初笑着说道,“我和石先生不是一路人,走不到一起去的,省得以后在一起又分手,那岂不是闹得你和他姐姐例外不是人?” 虹姐劝说无用,只好跟自己的好朋友,也就是石青松的姐姐直接把左时初的决定说了。 石青梅看见虹姐发来的微信消息,脸色一变,立马直接把电话打了过来。 虹姐连忙找个安静的角落接电话:“青梅,看到我微信了吧?我那同事说跟你弟弟没共同话题,不适合发展情侣关系啊。” 石青梅着急地说:“可昨晚青松回来的时候明明说他们聊天聊得很投入,相谈甚欢啊,怎么会没有共同话题呢?” “大概是客气话吧。时初说你弟弟是阳春白雪的优雅人,跟她这个庸俗之人合不来,他们俩个性差别太大,即使暂时在一起,以后矛盾冲突越来越大,注定会分手,所以就没必要发展了。”虹姐叹着气说道,“我听时初的语气,应该是下定决心了的,所以你就跟你弟弟说一声,把时初忘了吧,反正只见了一面,没大碍的。” “要不,还是劝劝你同事再给我弟弟一个机会?我弟弟也不算什么阳春白雪的人,他就是普通的男人……你让你同事再试几次,说不定他们多约会几次,深入了解一下彼此,就能情投意合了呢?”石青梅不太想这么轻易就放弃,便劝说道。 可惜虹姐知道左时初是个很有主见的人,她既然说不想和石青松发展,那就肯定仔细考虑好了,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因此婉拒了当说客的请求。 石青梅没办法,挂了虹姐的电话,便打给自己的弟弟了:“青松,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昨晚那位左小姐没看上你,虽然她话里说得很好,说什么是她自己这个俗人配不上你,但说到底就是没看上你罢了,所以你就当昨晚没见过她吧。” 石青松一听他姐这么说,心都凉了,不愿意想相信昨晚那个与他共进晚餐、相聊甚欢夫人女人,居然根本不喜欢他。 “她为什么没看上我?”石青松沙哑着嗓子问,因为长得俊朗出尘又聪明过人,他从来都是被人追逐的那个,从小情书不知道收了多少,只是他对感情有洁癖,所以没遇到心动的女人就不肯谈恋爱,却没想到他人生中遇到第一个让他动心的女人,刚想要和人家发展一下恋情,就被拒绝了,这不亚于一盆冷水当头浇下,他被打击得有点大。 石青梅听见弟弟明显低落、失望的话,心疼地说道:“她看不上你是她的损失,我弟弟这么好,想要什么女人要不到啊?我看她就是眼盲心瞎,看不到你的好……这是她不识相,既然她都拒绝你了,那你也不用把她放在心上,大男人何患无妻,姐姐再给你介绍比她更好的姑娘……” 到底是亲弟弟,石青梅为了不让弟弟难过,自然是没好气地把过错都推给“不识好歹”的左时初身上了。 “姐,不用介绍了,你让我好好安静一下吧,我要上课去了。”石青松挂掉了电话,却依旧坐在椅子上,根本没有去教室上课的意思,刚刚跟他姐姐说是要去上课,只是搪塞之语,他只是不想听姐姐贬斥左时初,也不想听她给她介绍哪个姑娘,他现在只想自己静静。 石青松其实是个隐形的颜控,左时初的容貌很符合他的审美,简直就是按照他心目中最喜欢的女子的容貌模板来长的,所以他第一眼就看上了她,而在之后的聊天中,左时初虽然话不多,但说出来的话都在点子上,常常一针见血、直戳要点,一听就知道她并不是徒有其表的花瓶美人,她是有内在的。 这样的她,就越发让石青松动心了,他昨晚和左时初告别回去之后,躺在床上都睡不着,兴奋地在心里打算着要怎么和她拉近距离、怎么和她邀约、什么时候表白交往……想到最后,他连什么时候求婚、婚礼在哪里举办、甚至连生几个孩子都想好了。 可今天却给了他这么一个打击,他以后的人生规划很好,可惜女主角不想配合,人家压根就不喜欢他。 石青松坐立不安,极力回想着自己昨晚到底是哪里做得不妥当,才让左时初看不上他,但他想了一遍又一遍,都没想明白自己哪里表现不佳。 456、嫌贫爱富前女友(3) 左时初以为跟虹姐说了之后,石青松以后就跟她没有任何交集了,却没想到中午刚下班,就接到了石青松的电话。 她看着手机屏幕上的名字,并不想接这个电话,于是她十分痛快地按了挂掉键,顺便把这个号码拉进黑名单。 然后她便开开心心地和同事一起到公司食堂吃饭去了。 原主是人事部的普通员工,工作不是很忙,基本上不用急加班,因为她本身就不是什么努力上进的人,所以对这份工作还是很满意的。 左时初也没有辞职的打算,她上辈子兢兢业业当了一辈子的企业家,忙得跟陀螺似的,太累了,这辈子她就想当条咸鱼,做份不忙的工作,挣份普通的工资就行了,她没有原主贪慕虚荣的毛病,所以甘于现状、享受安逸。 吃完午饭,同事跑去隔壁的商场逛街去了,左时初不想逛,便打算一个人回办公室眯个午觉。 刚回到办公室,便看见人事部经理的办公室里站了一个很有气势的男人,手上拿着一份文件在看。 左时初看到这个陌生男人,本来还很警惕,想问问他到底是谁,但她又看到了经理在里面,便松了口气,看来是经理认识的人。 于是她便心安理得地回到自己的工位,低头开始刷手机。 刷了十几分钟手机,左时初便打算去洗手间洗个脸,刚走到洗手间门口,便迎面看见之前在经理办公室的那个男人从里面走出来。 左时初这会儿看清了他的容貌,忍不住被他凌厉非常的长相所吸引,他其实长得很好看,只是脸部轮廓太锋利、眼神仿佛带着剑风,眉眼又深邃,薄唇还紧抿着,整个人长得非常高大,很有威慑感。 这肯定不是个普通的男人——左时初看到他的长相,便第一时间得到了这个结论。不过他再怎么不凡也跟她没关系,所以左时初只扫了他一眼,就不理会他了,径直走进了女卫生间。 而被她判定为不普通的那个男人,却忍不住回头看了她的背影一眼。 左时初回到工位趴着休息了半个小时,便又快到上班时间了,虹姐从她的办公室里跑过来,拉着她去了没人的楼梯过道,就问她:“石青松给你的打电话打不通,你怎么不接他电话?他都找来问我了。” “我把他拉黑了,既然不想和他发展,那就最好断了联系,省得以后别人说我吊着他当备胎。”左时初直言不讳地说道。 虹姐的听完她的话,眼神十分复杂:“你倒是够坦诚,不过你说得也对,既然都不打算发展了,那就别给别人希望,省得耽搁人家。” 左时初点头,很是赞同她的话:“那就拜托你跟他解释清楚了,要不你再给他介绍其他女孩子吧?” 虹姐翻了个白眼,说:“你还真以为我是职业红娘啊?我只不过偶尔兴起才给你牵线而已,其他人的我可不管。” “是是,我就知道虹姐对我最好!”左时初笑眯眯地拥着她的肩膀说道,“不过你以后不用给我介绍男朋友了,我还是自己找吧,相亲太下头了,让我对谈恋爱都兴趣都少了一大半,对未来伴侣的期待降到了最低点。” 虹姐没好气地说道:“行行行,我不管你了,省得好心没好报!” 左时初连忙又哄她,虹姐虽然热心给她找男朋友,但确实是对她真心好的同事了,所以她并不想把关系搞僵了。 之后大概是虹姐把左时初的真实态度告诉了石青松,石青松自尊心受损,便再也没找过她了。 左时初便以为这事彻底过去了,想着就算以后石青松又功成名就了,总不能还说是被贪慕虚荣、嫌贫爱富的前女友刺激的吧?这辈子,左时初和他可从来不是男女朋友关系。 经理吩咐左时初把几份文件交到总裁办公室去,左时初上到总裁办公室,把文件交给了总裁,出来的时候忽然小腹有点疼,便去了这层楼的洗手间。 “听说咱们总裁要去另一家公司了,以后会有另一个人来接手咱们公司。”两个女孩子走了进来,正在谈论总裁办公室的事。 左时初顿时竖起了耳朵,现在的总裁居然要调走了?这可是件大事啊! “是谁啊?难道是总部空降下来的大人物?”另一个女孩子好奇地问。 “不清楚,我也是隐约听到点风声,好像来接手的是个很厉害的人物。”那个女孩子神秘地说道,“在国外那些金融机构搞得风风雨雨还全身而退的那种厉害。” “哇!”另一个女孩子不明觉厉,很捧场地惊叹,“那肯定很年轻有为了!不知道结婚了没有?长得帅不帅?”女孩子总是容易想到风花雪月的事情来。 …… 左时初听了一会儿八卦,心满意足,等到两个女孩子厉害之后,她才从洗手间出来,忍不住好奇到底是什么厉害的大人物会空降到这里来。 不过她只是好奇了一会儿,就把这事抛到脑后去了,毕竟她现在只是个小职员,上头的总裁是谁都碍不了她什么事,她只需要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就行了。 很快就下班了,照例不用加班,左时初高高兴兴地拿着自己的包包出了公司大门,谁知道刚出,就听见一个人喊她:“时初!左时初!” 左时初闻声看去,居然是石青松! 她有些意外,石青松难道还没有放弃她? 左时初皱着眉走了过去,问:“你怎么在这里?” 石青松见她并不高兴的样子,连忙说道:“我是来找你的,我想和你谈谈,咱们能找个安静些的地方聊吗?” “聊什么?直接在这里说吧?”左时初并不想和他再有什么交集,便说道。 石青松苦笑了一下,只好妥协:“我想知道你到底是因为什么不想和我在一起,不必用你配不上我那套话来搪塞我,我知道其实就是你没看上我,但我想问问你,我真的那么差劲吗?就没有一个优点能吸引你?” 左时初铁石心肠,说:“你有很多优点,比如良好的修养、体面的职业和优秀的学识以及出色的外貌,但这些优点都不是我在乎的点,如果你非要一个理由,那就是你不合我的眼缘吧!” 石青松听到她这话,又见她表情认真,显然是真的觉得自己不合她的眼缘,而不是借口,他便有些气馁了,眼缘是个多唯心的词啊,他哪里知道什么样的长相才是合她眼缘的? 457、嫌贫爱富前女友(4) “就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吗?说不定你见我见得过多了,就觉得合眼缘了呢?”石青松实在不想放弃好不容易让他动心的女孩,便放下了身段请求给他一个机会。 左时初摇头:“不行,我的审美喜好很难改变,就不多耽搁你的时间了,抱歉。” 石青松看见她脸上坚决的表情,心中失落又难过,怀着最后的希望问她:“难道我们真的没有可能了吗?” “真的没有可能。”左时初回答得十分坚定,石青松见状,苦笑了一下,失魂落魄地离开了。 左时初拒绝石青松的场景落在不远处一辆低调豪车里的男人眼中,男人黑沉幽深的眼眸看了看左时初,便用低沉悦耳的声音吩咐司机:“开车吧。” 左时初敏锐地感觉到自己似乎在被窥视,她立马警觉地望向让自己起疑的方向,却根本没看见一个人,只有缓慢的车流在前行,而且那视线很快就消失了,她便没怎么放在心上。 这回石青松是真的放弃左时初了,毕竟是个清高的文人,被左时初这么毫不留情地拒绝,自尊心伤得有点深,他之后的一个多月都情绪低落得不行,他姐姐得知他是因为被左时初拒绝才变成这样的,便又骂了一顿左时初不识好歹。 不过这些都与左时初无关了,她公司里新总裁果真上任了,前任总裁被调走,新总裁刚上任,公司就开始分批组织各部门的员工出去旅游,左时初得知能公费出游之后,开心得不行,虽然她自己也可以旅游,但跟着团队出去玩也另有一番滋味。 他们人事部和市场部的同事一起,去的是一个海岛游玩,于是爱美的女同事们纷纷兴致勃勃地准备漂亮的泳衣和各种防晒霜以及防水化妆品,就想着好好浪一把。 左时初也塞了不少东西,她主要是想在大海里冲浪,够刺激。 几个小时的飞行之后,左时初便和同事们到了海岛的酒店,这时候正是晚上七八点,天色刚黑,大家可以到海滩玩,也可以直接吃饭后就休息睡觉,第二天再出去。 左时初倒是不急着去海滩,她吃过饭之后,就去了游泳池,游泳池虽然豪华,却十分冷清,根本没几个人,不过这也正常,毕竟酒店不远就是大海了,如果想要游泳,大家更愿意直接去海边游,更刺激和自在,所以这酒店里的游泳池被使用的频率并不高。 这会儿左时初来的时候,就只看到三个客人,其中两个是一对老夫妻,而另一个……左时初觉得有点眼熟,可不正是她在公司卫生间门口见过一面的那个冷面高大男子吗? 他难道也是自己公司的员工?左时初想到道,毕竟在这里又遇到他,很可能他也是跟着来旅游的。 似乎觉察到了左时初打量的目光,那男人便抬眼朝她看来,眼神犀利,然后还迈着一双健美的大长腿朝她走过来了。 左时初歪着脑袋有些疑惑,他是在走向自己?不过纳闷归纳闷,这丝毫不妨碍她欣赏这男人的美好肉、体。 男人只穿着一条紧身的四角泳裤,身形高大结实,身上各处的肌肉轮廓明显,线条流畅,八块腹肌整整齐齐地排列在腹部,让人很想上手去摸一摸…… 大长腿走到了她面前,左时初连忙收起了自己垂涎的目光,抬头看着他:“这位先生,你找我?” “是你找我。”低沉悦耳的男声传入左时初的耳朵,声音瞬间仿佛带着电流从她的耳朵往她的脊椎窜去,让她浑身都生起了颤栗 ……这声音能不能让人怀孕,她不知道,但她知道有的人的声音是带着电的,一不小心就能电得人晕头转向。 “我找你?我没有找你啊,你是不是误会了?”左时初好不容易抵挡着这男人放的电,连忙说道。 “没误会,你刚刚看着我,不就是让我过来的意思?”男人定定地看着左时初,这话说得理所当然又理直气壮。 但左时初却忍不住张大了嘴巴,不可思议地说:“哈?我只是看了你一眼,你就能看出我这个意思来了?” “不只一眼,你看了我好一会儿。”男人蹙了蹙眉头,一本正经地反驳她道。 左时初一时间不知道他到底是在胡说八道,还是真的看出了自己都没发现的意图,但这男人的神情十分严肃,根本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于是她只好解释道:“你肯定是误会了,我看你的时候只是纯粹欣赏你的身材,并没有让你过来的意思。” 男人听了,没有再跟她辩论,反而十分自然地对她说:“那你现在也可以继续欣赏。”说着他还站直了身体,好让左时初能完整地欣赏他的身体。 左时初没想到他居然是这个反应,不过帅哥主动让自己欣赏他的身体,她可不不会拒绝这自动送上来的福利,于是很开心地说:“那谢谢你啊。” 然后就真的毫不掩饰地往他身上看去,男人似乎很有耐心,让左时初欣赏他的同时,他的目光也在左时初身上,一对青年男女就莫名其妙地在游泳池边欣赏起彼此的身体来,这情况十分诡异,场面明明很纯洁,双方都没有肢体接触,可这两人男俊女美,身上又穿得少,就愣是让这泳池边色气满满起来。 “钟离惜墨,我的名字。”男人忽然开口说道。 “哦,我叫左时初。”左时初也跟着自我介绍,然后又对他说:“我要先去游一会儿了,你请自便吧。” 这男人虽然好看,但只能看不能摸,她欣赏了一会儿就没兴趣了,直接跳进来泳池里,像条灵活的鱼一样潜入了水中。 钟离惜墨在边上看着她,眼神变得暗沉起来,站了一会儿后,他也下了泳池游起来。 那对老夫妻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这里只剩下左时初和钟离惜墨。 两人之后各游各的,没有再说什么话,只不过似乎兴起了比赛的心思,便不约而同地开始比起赛来,默契十足。 458、嫌贫爱富前女友(5) 左时初的体力很好,但钟离惜墨也不差,居然跟左时初这个开挂的人比起来也能比个平手。 不间断地游了一个小时后,两人终于停了下来。 “不游了,我要回去了。”左时初上了岸,对钟离惜墨道:“你游得很不错!” “你也是。”钟离惜墨从水里出来,水流顺着他的身体轮廓流下,格外诱人,左时初忍不住舔了舔下唇,好不容易才把自己的目光移开,这男人真的是个极品,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主了,要是没有,她想勾搭一下。 不知道钟离惜墨是不是也有这个想法,总之,他拿着浴巾擦了擦身体之后,便对左时初道:“换好衣服之后,有兴趣去喝杯酒吗?” “行啊。”左时初惊讶地看着他,随即扬起一个了然的笑来,看来这位先生对她也有点意思呢。 酒店四楼有个小酒吧,里面的客人不少,左时初和钟离惜墨走了进去,顿时引起了里面的人的主意,因为这两人长得实在太出色了,于是有人忍不住上前来搭讪:“帅哥,有没有兴趣和我喝一杯呀?” 也有来勾搭左时初的:“美女,我请你喝酒啊。” 左时初看了一眼面前这油头肥脸,十分油腻的男人,挽上了钟离惜墨的胳膊,说:“不好意思,我有伴了。” 那男人还不死心,说:“我看你这男伴要忙着应付其他女人,没空陪你呢,哥哥我愿意陪你啊。” “不了,你长得有碍观瞻。”左时初见他毫无自知之明,便不打算婉转了,直接跟他坦诚地说道。 那油腻男人顿时脸色变了,语气不善地说:“贱货,你说什么?给脸不要脸,是不是?”说着还想凑近来。 左时初刚要出手,谁知身边男人动作比她快,一手就按在那油腻男人的肩膀上,声音带着莫名的威慑力,说:“我的女伴不想和你喝酒,请不要勉强她。” 钟离惜墨说的话客气有礼,可是油腻男却明显感觉到他按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仿佛有千斤重,捏得他骨头都快碎了,他那点火气立马就熄灭了,连忙道歉:“是我错了,我这就走,这就走!” 钟离惜墨这才放了他,那男人立刻逃也似地离开了。 而之前搭讪钟离惜墨的那个女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也离开了,这两人搭讪遇阻之后,其他人便知道左时初和钟离惜墨是一对儿了。 左时初和钟离惜墨找了一张空着的桌子坐下,又点了几杯酒。 “你也是永汇公司的员工吗?是哪个部门的?”左时初喝了一口缤纷多彩的鸡尾酒,便问钟离惜墨。 钟离惜墨点头,说:“是,总裁办的,刚入职。” “怪不得呢!是跟着新总裁来的把?你是总裁心腹?”左时初眼睛一亮,“新总裁是个什么样的人啊?好相处吗?” 钟离惜墨听见她这些问话,眼神顿时有些莫名起来,似乎想解释些什么,但最后却什么都没提到,只是附和说道:“算是心腹吧。新总裁好不好相处?我大概没法判断,不过他工作认真严谨,有责任心,不会辜负公司的员工。” “那就好,这样的新总裁大概能把咱们公司带领得更好吧,到时候我的每月奖金又能升一点了!”左时初高兴地说道,她现在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员工,可不就盼着工作挣钱多吗? “一定会的。”钟离惜墨回答得身份笃定,左时初顿时更有信心了,新总裁的心腹都说得这么肯定了,那新总裁肯定有真材实料。 两人又聊了几句,左时初喝的酒就多了起来,虽然还没有罪,但她双颊变得红粉诱、人,双眼仿佛含了一汪水,湿漉漉地带着不自觉的诱惑,还有那沾了酒液而变得格外嫣红的嘴唇,让钟离惜墨看得眼底的暗色更深了一些。 “钟离惜墨,你有没有女朋友啊?”左时初没有掩饰自己对他的兴趣,直接开口问道。 钟离惜墨一顿,然后摇了摇头,定定地看着她:“没有。” “啊,那真是太好了!”左时初雀跃地欢呼一声,然后触不及防就凑到钟离惜墨面前,一张白里透红的俏丽小脸离钟离惜墨的脸只有一个指节的距离,钟离惜墨连她脸上的小绒毛都看得一清二楚,不过这小绒毛衬得她更可爱了,还有那双红嘟嘟的湿润嘴唇,钟离惜墨的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 左时初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红唇微动,说:“那我可以亲一下你吗?” 说完,不等钟离惜墨回答,她就猛地亲上了钟离惜墨的薄唇,然后毫不客气地蹂躏起来。 钟离惜墨只是愣了一会儿,就开始反客为主,按着左时初的后脑勺,带着凶狠的气息吞噬她嘴里的一切。 仿佛有电流从她的脊椎窜过,左时初忍不住软了身子,被这刺激的亲吻吻得无力与钟离惜墨抗争。 亲了不知道多久,钟离惜墨终于放过了她,左时初脸上发烫,气喘吁吁,双眼眼尾媚红,仿佛带着勾。 钟离惜墨忍不住伸出手去抚了抚她的眼尾,然后又抚向她柔软的红唇,还按了按。 左时初忍不住拍掉他的手,朝他抛一个媚眼:“怎么,你还想亲?” “想。”钟离惜墨回答得毫不迟疑,还立刻就付之于行动,低头就亲上了左时初。 于是两人又亲了个翻天覆地,亲得那个激烈啊,旁边那些人看着都脸红,恨不得其中一个是自己。 终于,亲得两人的嘴唇都快红肿的时候,两人终于停下来了,亲过之后,这两人就好像有了默契,谁都没有觉得彼此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但却都心知肚明,他们此时没什么感情,却对彼此都有欲、望,而他们也不打算压制这欲。 都是成年男女,又没有男女朋友,那么,临时走到一起又有什么关系呢? 左时初看不上太文气的石青松,却很喜欢自带气场的钟离惜墨,这样英伟霸气的男人,吃起来才更有味道啊,有极品可以选择,那就不用将就了。 459、嫌贫爱富前女友(6) 左时初在度假这几天白天和同事玩得很疯,晚上则悄悄地去找钟离惜墨度过一个美好的晚上,于是等到度假回来之后,她便光彩照人起来,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越发亮眼了。 “时初,出来旅游这几天,我们都晒黑了,就你不但没晒黑,反倒像是越发漂亮了,艳光四射,说!你是怎么做到的?有什么秘诀?”虹姐回来的时候看见整个人白得发光的左时初,惊艳得不行,酸溜溜地问道。 左时初故意把下巴一台,骄傲地说:“没有秘诀,就是天生丽质!” 虹姐见她这欠揍的模样,顿时作出要打她的模样,笑骂道:“好啊,你这是到我面前得意来了!我看你是欠打了……” 左时初身形灵活地一闪,便躲开了她的手,笑嘻嘻地往远处走了。 “这妖精该不会是吸了精气才变成这样的吧?”虹姐在后面跟另一个女同事说道,“真是个祸水啊。” “唉,要是我有她那么好看就好了,自己看着也开心啊。”那个女同事羡慕地看着左时初的背影说道。 “别想了,这样的妖精那真是十万里挑一都不一定有一个的……以后也不知道哪个男人能有这个艳福,娶到她……”虹姐叹了口气说道,想起自己之前给她介绍的石青松,只是个大学老师,虽然条件不错,但大概也是降不住左时初这样的大美人,左时初没跟他好上也正常。 左时初可不知道虹姐想了那么多,她接到了家里妈妈打来的电话,左妈妈自己开了个舞蹈室教学生跳舞,这些年大家都注重对孩子的素质教育,要培养孩子的艺术特长,所以舞蹈课还是很吃香的,左妈妈的事业就发展得很不错。 而左爸爸是个公务员,做到了副处长的位置就到头了,毕竟他没什么政治天赋,既不长袖善舞也没什么大才干,能当上副处长都是他运气好了,而再过两三年,他就得退休了。 总的来说,原主的父母属于思想开明,不会给她压力的家长,而且给她提供的物质条件也不差,所以原主才会在跟石青松谈了一次恋爱后,觉察到自己不能适应清贫的生活,才当机立断和石青松分手。 左妈妈在电话里问左时初:“乖女啊,你去旅游回来了?玩得开心吗?” “开心啊,还有很多同事一起,大家说说笑笑,吃吃喝喝,可开心了。”左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是去海边玩吧?有没有做好防晒啊?我跟你说,女孩子的皮肤晒伤了就很难养好了,你可不能仗着年轻就对护肤松懈了,变成个黑丫头,那多难看啊!”左妈妈滔滔不绝地对左时初说起来护肤的重要性,她是教舞蹈的,爱美也注重保养,自然关心女儿的外貌问题。 “妈妈,你放心,我防晒做得很好,一点儿都没晒黑,你要是不信,我跟你视频啊,让你亲自看看,我可没骗你……”左时初十分自信地说道,看了一眼自己犹如凝脂般的手臂,满意极了,她的防晒霜都是自己做的,防晒效果一级棒。 左妈妈居然真的让左时初开视频给她看了,见她果然没晒黑,才满意地点头:“看来真没晒黑,那我就放心了。对了,你过年的时候公司什么时候放假啊?你秦阿姨说要给你介绍个男孩子,你早点回来看看啊。” 左时初没想到左妈妈居然提起相亲的事来,难道所有的中老年妇女,就看不得身边有一个未婚的女人吗?非得给人找到一个男人才行。 左时初不想回去相亲,便皱着眉头道:“我不知道公司什么时候放假,大概会很晚吧?毕竟咱们这公司挺忙的……你让秦阿姨不用给我介绍了,我不想相亲,妈妈,你不要逼我,我才二十四岁,年轻着呢。” 左妈妈却不太赞同:“二十四岁不小了,现在相亲正好,二十五岁结婚,二十六岁生孩子,正是身体最健康的时候,你还想拖延到什么时候?你要是争气,自己能找到男朋友,那我也懒得管你,可你不是找不到吗?我说你长得也漂漂亮亮的,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老是不走桃花运,居然连个男朋友都找不到……” 左妈妈说着说着就歪了话题,把左时初念叨得脑袋都大了,左时初敷衍地附和了她几句,终于听到空姐让关手机的话了,便终于找到借口跟左妈妈结束了通话。 听不见左妈妈的念叨声,她顿时松了一口气,仿佛劫后余生似的。 她现在已经有了个合心意的男伴了,根本不需要自找苦吃找个男人,所以左时初自然对左妈妈提起的相亲避之唯恐不及。 钟离惜墨并不是跟左时初他们几个部门坐同一架飞机回去的,左时初也不怎么在意,毕竟她来的时候就没看见他,那回去不见他也很正常,他作为新总裁的心腹,大概会有另外的行程吧。 而被左时初以为有另外行程的钟离惜墨,此时却在某家会所的包间里,身边坐了好几个男人。 “钟离,要不要叫几个女人进来玩玩啊,对了,你喜欢咱们这土生土长的姑娘,还是国外那金发碧眼的妞儿?”钟离惜墨的发小胡义笑嘻嘻地问他。 另一个朋友听了,也打趣道:“钟离在国外待了这么久,肯定更习惯洋妞了啊!胡义你这也需要问?” 胡义笑道:“我这不是怕他在国外见惯了洋妞,看腻了,看咱们黑发黑眼的国妞更有新鲜感吗?” “这倒也是。那钟离你说,想要什么样儿的?这里的妞什么样都有,保证不会让你失望!”秦守嚷道。 钟离惜墨看了这唯恐天下不乱的损友一眼,说:“我不需要人陪,你们自己想要就自己要,别拿我当借口。” “啧啧,钟离你怎么还是这么死心眼?出来玩不都是这样,就你洁身自好,衬托得我们多龌蹉一样!”胡义啧啧说道,然后忽然猥琐地压低了声音,问他,“你该不会还是个雏儿吧?” “什么?钟离你还是个雏儿?!”秦守听话只听半截,立马就嚷了出来,震惊地把钟离惜墨全身上下打量了一遍,脸上仿佛刻着几个大字:“兄弟你是不是不行?” 460、嫌贫爱富前女友(7) 其他人立马也用十分微妙的眼神去瞄钟离惜墨,钟离惜墨觉察到大家的眼光,顿时俊脸一黑,瞪了秦守一眼,说:“你闭嘴,我早就不是雏了,别小看我!” 秦守瞬间八卦起来:“真的?你不要为了撑面子就骗我,虽然你这个年纪还守身如玉确实有点丢脸,但咱们都几十年的老朋友了,谁会嘲笑你啊?大家都能理解你……” 说虽然是这么说的,但秦守脸上还带着意味不明的笑呢,想也知道他这话不可信。 如果是在五天之前,那钟离惜墨肯定会无话可反驳,只能黑着脸听他们调侃自己,毕竟他那时候真的还是个处、男,可现在他不是了啊,因此他长眉一挑,带着些许得意,说:“我只是比较挑剔罢了,之前刚找到一个很合心意的女人,那我就不可能还守身如玉了。” “什么?什么?钟离你这意思是你终于破戒了?”胡义惊讶地问,“是真的还是假的?” “怎么可能是假的?我有必要说谎?”钟离惜墨轻哼一声,不屑地说道,“以前我只是不喜欢庸脂俗粉。” “那你现在找到不是庸脂俗粉的女人了?天啊,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才能入你的眼?该不会是在国外找吧?”秦守好奇地问。 “不是,她是我回来才找的。”钟离惜墨说着,就想起了那几个晚上热情如火的左时初,脸上便忍不住带上了回味和愉悦的神色。 “啧啧,瞧钟离这猥琐的表情,该不会在想你的‘国色天香’了吧?”胡义嘿嘿地说道,他可是第一次看见钟离惜墨脸上露出这种表情,真是开眼了,这人怎么就画风突变,一个禁、欲保守变得浪、荡不羁起来了,这变得也太快了。 钟离惜墨立刻收敛了脸上的神情,淡淡地扫了胡义一眼,说:“我没有萎缩,你别冤枉我。” “好好,你没萎缩,那能不能让我们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大美人收服了你?”胡义心里痒痒的,询问道,钟离这人长得好、家世好,自己又有才华,不知道多少女人想要往他身边凑,可惜他愣是一个都没看上,这会儿他突然不声不响就自己找了一个,这怎么能不让人好奇呢? 钟离惜墨带着炫耀般的心态,拿出自己的手机,找到相册,把相册里唯一一张左时初的照片找出来,说:“自然是与众不同的大美人。” 这照片是他偷拍的,当时左时初正斜倚在他阳台的,手里端着一杯咖啡,垂着眼喝了一口,虽然看不见她的眼睛,但露在外面的玉葱似的手指以及精致挺、翘的鼻子和漂亮的脸蛋,却让人一眼就知道,这是个美人。 一帮男人立马围了上来,盯着左时初喝咖啡的照片看。 “果然是个大美人啊,皮肤白、脸蛋美。” “还很有气质啊,就这么斜靠着沙发喝咖啡,都仿佛像是旧时代的闺秀似的,很有那种神秘感。” “嘿嘿,身材也不错啊,窈窕有致,怪不得眼高于顶的钟离都被人拿下了。” …… “你们快闭嘴!不给你们看了。”钟离听到这些人议论左时初的身材,越说越过分,便气得立马收起了手机,不肯给他们看了,他现在有些后悔把左时初的照片拿出来让他们评头论足了,这是对她的不尊重。 意识到这点,钟离惜墨便抿紧了嘴唇,后悔中有些心虚,他虽然和左时初不是真正的男女朋友,但也不能让外人随便评价她。 “好了好了,咱们不说了,钟离你不要生气。”胡义见他脸色不好看,便连忙说道。 “这是你交的女朋友?是什么人?在咱们这圈子的吗?”秦守追问道,“不过这姑娘我好像没见过,那就不是哪家的千金了……” 钟离惜墨回答道:“她只是个普通人,还有,她不是我女朋友,我们只是……是……”他忽然说不出来了,他与左时初到底是个什么关系? “是火包友?还是你包养的金丝雀?”胡义嘴快心直地说道,“看不出来你这家伙还挺会玩的啊。” 听见他这话,钟离惜墨脸上顿时露出了不适又厌恶的表情,说:“不要用那两个词来形容我和她之间的关系。” “啧,你这家伙,既然不是男女朋友,那除了床伴和金丝雀,还能是什么?”秦守嘲笑道,“你该不会是骗人家姑娘上床的吧?衣冠禽兽啊你!” 钟离惜墨冷冷地看着他:“她比我还主动,我怎么骗她?” “哇哦!看不出来是个女中豪杰啊,居然能把钟离这清心寡欲的家伙拿下了!”胡义顿时敬佩地欢呼一声。 钟离惜墨没法回答他和左时初是什么关系,便不再理会损友们的提问了,其他人便识趣地岔开了话题。 从一帮损友的聚会中回来,钟离忍不住拨通了左时初的电话。 但左时初根本没接,钟离惜墨又打了几次,才接通了,左时初暴躁的声音便立马传了过来:“你最好是有什么重要事情找我,否则我会让你知道三更半夜给我打电话是什么后果!” 钟离惜墨这才想起来,这会儿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左时初早就睡了,他连忙抱歉地说道:“对不起,我忘了时间,打扰你睡觉了,你睡吧,我挂电话了!” 说完他飞快地按掉了电话,生怕左时初真的把他臭骂一顿。 从小就老成持重的他,很久没体会过这种做了坏事心虚的感觉了,他哀叹地把手机扔到一边,用手盖在自己眼睛上,祈祷着左时初比起骂他,更想要继续睡…… 老天还是站在他这边的,左时初虽然半夜被人吵醒了很愤怒,但这人识相主动挂掉了电话,她便懒得追究,又继续梦周公去了,事实上她接通电话的时候根本没看清来电的人是谁,还是钟离惜墨开口说话了,她才勉强从睡得迷迷糊糊的脑袋里得出这人是自己新找的男伴的结论。 钟离惜墨等了十几分钟,终于确定自己不会被骂了,顿时松了口气,但又睡不着了,老是想起左时初。 他第一次跟一个女人有亲密关系,便忍不住不去想她。 461、嫌贫爱富前女友(8) 左时初回去公司上班之后,便打算买一辆车,毕竟她的现在的住处离公司有点远,每天上下班坐地铁还挺麻烦的,所以干脆自己买车更方便。 左妈妈知道她要买车之后还赞助了她好几万块,左时初第一次体会“啃老”的感觉,十分新奇,接着便高高兴兴地收下了,反正是左妈妈主动给的,又不是她主动讨要,她当然不会拒绝啦。 “时初,我觉得这辆车子颜色不错,银色优雅。”虹姐对左时初说道,她对汽车没什么了解,选车只看颜色和款式。 左时初上去试驾,虹姐跟着上去,问她:“你买车打算全款还是贷款啊?” “全款吧,我又不买豪车,我妈支援了我好几万,我自己还有些积蓄,够买辆十几万的代步车了。”左时初回答道,她这辈子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中产家庭的孩子,开十几万的车已经很不错了。 虹姐点点头:“不错,十几万的车能选择的还挺多的,我家的那辆也是十几万。” 虹姐真看着左时初试驾,手机就响了,她接了起来:“喂,老公?” “你怎么还不回家?不是下班了吗?”一个男人带着怒火大声质问的声音从手机传了出来,都不用开免提,左时初就听见了。 虹姐有些尴尬,瞄了一眼左时初,见她似乎没听见,这才压低了声音说:“是下班了,但我在帮同事看车,很快就能回去了。” “帮同事看车?男的还是女的?”虹姐老公又问。 “当然是女的了!”虹姐尴尬地回答,脸上有些难堪,“你又胡思乱想什么了?” “要是你一下班就回家,我会怀疑你吗?还不是你自己的错?你开视频,让我看看到底是不是女同事。”虹姐老公显然并不相信妻子的话。 虹姐气得胸口不停地上下起伏,但因为不想跟丈夫吵起来,便忍着气,真的开了视频,把左时初试驾的场景照进去了。 “我都说是女同事了,没骗你!”虹姐气恼地说道。 虹姐老公看到左时初,这才没有继续发作,叮嘱虹姐早点回去,才挂了视频。 “我家那口子就老是疑神疑鬼,时初,你以后找男朋友可不能找个疑心重的,要不然活得累。”虹姐一脸疲惫地说道。 左时初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便只好说:“好,不找疑心重的,毕竟我长得这么漂亮,他要是想怀疑我,那日子就不得安宁了。” 虹姐被她的话噎住了,无语地看了她一眼,但也无法反驳,左时初确实长得好看,要是有了男朋友,男朋友可不得担心女朋友随时会被撬墙角吗? 左时初听到了虹姐的丈夫叫她早些回家,便没有看车看得太久,选了一辆性价比比较高,价格又合适的,便付了款。 送走虹姐后,左时初便回了自己的住处,钟离惜墨打了电话过来。 “想我了吗?”左时初漫不经心地问道。 “……想了。”钟离惜墨回答道。 “那你就过来吧。”左时初说着,把自己的地址告诉了他。 钟离惜墨找到左时初的住处,看着她这还不到自己家厨房大的房子,皱了皱眉,他从来没住过这么狭窄的地方,不过左时初家虽然小,但布置得舒适简洁,倒也能弥补不够宽阔这个缺点。 左时初今天没有叫外卖,而是简单地煎了两块牛排。 “要喝酒吗?”左时初问道。 “要。” 左时初便拿了一瓶红酒出来,又从厨房里拿了两个酒杯。 如果再点上蜡烛,那就是情侣约会的标准了,不过他们俩不是情侣,所以左时初随随便便倒了酒,就切了牛排,吃了起来,动作自如又潇洒,仿佛钟离惜墨不在一样。 钟离惜墨还是第一次跟左时初吃饭,还吃得是西餐,这跟约会可太像了,让他都有些不自在起来,但看到左时初吃牛排吃得旁若无人的模样,他顿时觉得自己自作多情了,便狠狠地把肥嫩多汁的牛排切成了小细粒。 “你吃得还挺精细啊。”左时初瞄到他的动作,有些惊讶地说道。 钟离惜墨看着被自己“碎尸万段”的牛排,沉默了,他想解释又不知道从和解释而起。 不过左时初也没在意这事,她吃牛排吃得很快,已经吃完了,便喝了一口酒,慢慢地品尝起来。 钟离惜墨吃了一口牛排,意外地发现这牛排煎得很不错,外焦里嫩,肉汁饱满、还带着迷迭香的味道,他没吃晚饭就过来了,本来就饿着肚子,现在吃到了合口味的牛排,便也顾不得什么,动作迅速地吃了起来。 左时初瞧见他吃了一粒肉之后,眼睛都微微发亮的模样,嘴角忍不住弯了弯,觉得这男人有点可爱。 可爱的男人是要被吃掉的,两人在浴室里开始折腾,回到卧室又折腾了许久,直到半夜才停下来,相拥着睡下了。 不过左时初没能睡多久,她的手机疯狂地响了起来,她闭着眼睛往床头柜上摸去,想找到手机关掉它,但摸了半天都没摸到手机。 钟离惜墨也被吵醒了,他睁开眼,发现左时初的手机根本不在床头柜上面,而在抽屉里面,便无奈地抬起身,帮左时初拿出了手机。 “是一个标注为‘虹姐’的人打来的,要接吗?”钟离惜墨嘶哑得格外有磁性的声音在左时初耳边响起。 左时初刚想说“不接”,但很快反应过来是虹姐打来的,虹姐对她多有照顾,她半夜打电话给自己,肯定有急事,于是她立刻就睁开了眼,说:“要接。” 钟离惜墨便把手机递给她。 “虹姐,是有什么事吗?”左时初问。 “时初,你能不能到我家的小区来接我?”虹姐的声音有些异常,沙哑,还带着鼻音,像是哭过一样,左时初立刻就清醒过来了,毫不迟疑地说:“好,我去接你。” “你现在要出去?”钟离惜墨有些惊讶地问。 “对,有个同事好像出事了,我要去看看。”左时初一边起身穿衣服,一边对他道。 “那我也去吧,你一个女孩子三更半夜出门不安全。”钟离惜墨说着也起身穿衣了。 462、嫌贫爱富前女友(9) 左时初没有拒绝,这种时候确实有个男人陪着会更安全,毕竟她和虹姐都是女人,虽然她武力值很高,但别人不知道啊。 两人很快换好了衣服出门了,钟离惜墨开车,带着左时初去虹姐家的小区。 “时初!我在这里。”车子在门卫处停下想登记的时候,虹姐的声音突然就从保安亭里传出来了。 左时初一眼看到了身上只穿着一身睡衣,还披头散发的虹姐。 “虹姐,你怎么不在家里等我?”左时初仔细地看着虹姐,发现她双眼红肿,脸颊上和脖子上都有些淤青,似乎是受了伤,左时初眼神顿时锐利起来。 “时初!”虹姐看见她便扑进了她怀里,带着无限的委屈哭了起来。 “没事了,别怕。”左时初虽然不知道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但还是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抚道。 这时候一旁的安保大叔叹了口气,对左时初和钟离惜墨道:“你们是李小姐的朋友吧?李小姐和家人发生了矛盾,躲到了这里来,这三更半夜的,你们赶紧把她带回去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解决也不迟。” 左时初便点头道:“好,谢谢你们之前陪着她了。” “不客气,应该的。”保安大叔摆摆手不在意地说道,然后叹了口气,“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虹姐这时候终于哭够了,擦了擦眼睛,对左时初道:“时初,能不能麻烦你,今晚收留我一晚?” “当然可以。”左时初毫不犹豫地点头说道。 虹姐勉强露出个笑来:“真是谢谢你了,这大晚上的你还来接我。”她说完,才看见等在一旁的钟离惜墨。 钟离惜墨的眼神光明正大地落在左时初身上,虹姐想明白了什么,不好意思地问左时初:“这位先生是你的男朋友?那我岂不是打扰你们了?要不然我还是去找个酒店住吧?” 左时初拉着她的手,说:“去什么酒店,我家难道还住不下一个你?赶紧地,别浪费时间了,我们走吧。” 虹姐便只好跟保安大叔道了谢,又跟钟离惜墨道了歉,这才上了车。 钟离惜墨开车,左时初坐在后座跟虹姐说话。 “你是怎么回事?跟丈夫吵架?被打了?”左时初没有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而是直接询问她。 虹姐脸上僵了一瞬,但终究还是选择说实话了,点头道:“我因为他只是疑心重一点,没想到他居然真的能对我动手……还大半夜把我赶出家门……” 虹姐说着说着,眼眶又红了起来。 左时初皱着眉又问:“是因为今天下班后你跟我一起去看车了,没及时回家的事?” 虹姐点头后又摇头:“有点关系,但不止这一件事。我坐电梯回家的时候是和一个男邻居一起的,被他看见了,他怀疑我和那个男邻居有一腿,回来后审问了我很久,我说了我们毫无关系,清清白白,但他不信。” 左时初震惊了,没想到虹姐丈夫多疑能多到这种程度,她忍不住开口问道:“你丈夫……心理真的健康吗?普通人不会对妻子这么疑神疑鬼的吧?” 虹姐低着头说道:“我不知道……他在外人面前很正常,真诚又和善,大家都说他老实忠厚,但在家里,他脾气就很大,我女儿很怕他。他还担心我出轨,每天都要查我的手机。” 左时初光是听着,就觉得这种生活无法喘气了,虹姐这丈夫还是个双面人啊,怪不得别人说他老实忠厚呢,这些老实人可不就大多数是窝里横吗?在外对谁都能和和气气,那是因为他的坏情绪都在家里人身上发、泄掉了啊。 “他变成这种状况多久了?是从结婚开始就一直这样吗?”左时初问。 “不是的,他刚结婚的时候很好,否则我也不会嫁给他,只是自从两年前他的生意失败后就开始变了,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找到工作,脾气就越来越差,最后虽然找到了现在这份工作,但对我的疑心却越来越重,老师怀疑我会出轨,找其他男人。”虹姐哽咽着说道。 “那你打算怎么办?继续跟他过下去吗?”如果是左时初自己,那她肯定会揍一顿渣男,然后再毫不犹豫地甩了他,但虹姐不是她,所以她不知道虹姐会不会选择忍受下去。 虹姐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我现在心情很乱,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些事我都不敢告诉我爸妈,我妈妈年前才做了心脏手术,不能受累担忧;我爸爸又有高血压,更不能被刺激了,我只能瞒着他们,所以半夜被赶出家门,我都不能回娘家,就是不想让他们看出来,担心我。” 左时初叹了口气,说:“可这样瞒下去最后也会露陷的吧?现在你丈夫的已经不仅是疑心重的问题了,还开始家暴,听说家暴一次就有以后的千百次……你要是继续忍下去,那就很可能继续遭遇他越来越严重的家暴,不仅是你,连你幼小的女儿也会遭受这些,你忍心让她小小年纪就面对这样的情况吗?” “我不知道……呜呜……”虹姐听见左时初的话,顿时捂住脸哭起来。 左时初抽了几张纸给她,没有继续说话,做决定的人是虹姐,她只能把她未来可能会遭遇的情况跟她分析一下,其他的就做不了多少了,除非她愿意果断地摆脱她丈夫。 “如果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寻找专业人士的帮忙,比如心理医生或者律师。”正在前面开车的钟离惜墨忽然冒出一句话来。 左时初一怔,没想到钟离惜墨居然还会管起她朋友的闲事来。 “……好、好的……我会好好考虑一下。”虹姐听见钟离惜墨的话诧异了一下,但很快就明白这是人家的好心,便回答道。 “如果需要律师,我可以提供几个厉害的人选。”钟离惜墨又说道。 “好,谢谢你,有需要的话,我会请你帮忙。”虹姐点头道。 半个多小时后,三人回到了左时初的小区,不过钟离惜墨并没有跟着回左时初家,毕竟虹姐要跟她一起住,那钟离惜墨作为一个大男人,就不适合留下了,而且左时初家还那么小,根本住不下三个人。 463、嫌贫爱富前女友(10) 虹姐在左时初家住了一晚,第二天就回家了,毕竟她家里还有个女儿,她担心自己不在家,丈夫会把火发在女儿身上。 左时初帮她请了一天假,让她好好处理家事。 然后回到公司上班,左时初自己也遇上事了。 事情是这样的,她和同事小尹去和市场部的同事沟通工作的时候,市场部的一个同事叫文瑶的,跟两人说完了工作的事之后,忽然就压低了声音,鬼鬼祟祟笑得一脸荡漾地对左时初和小尹道:“哎,你们知道新来的总裁长什么样吗?” 左时初和小尹都只是人事部普通的职工,而永汇公司是个足有一千多人的大公司,新总裁的办公室都在最高层,连电梯都有御用的,如果不是特意去查,大家还真的不会在意最顶头的大boss是谁。 因此小尹和左时初都摇着头十分直接地回答:“不知道?他才来了几天啊?难道你见过了?” 文瑶露出一个得意洋洋的表情,然后一脸花痴地说:“当然见过了!新总裁长得真的好帅啊,身材棒、脸蛋绝帅!关键是他还有一个极其苏的复姓:钟离!这不就是明晃晃的霸道总裁的标配吗?只不是不知道谁才是他的命中女主角……” 左时初一听到文瑶说新总裁姓钟离,心里就有了一个不太好的猜想,她连忙抢过文瑶桌子上的电脑,打开公司的网站主页,找到公司团队成员介绍的页面…… 果然,她在最开头一页的最上面一眼就看到了钟离惜墨那张俊美至极的脸。 “哎,时初你这行动力可真是杠杠的,居然直接到公司官网上去找帅总裁的照片,真是太聪明了。”文瑶看见左时初的举动,立刻兴奋地夸奖左时初脑子灵活。 小尹看见钟离惜墨那张即使是证件照,也能看出他帅气十足的照片,眼睛也立刻就亮了,激动地说:“总裁居然长得这么好看!我真是错过太多了,不行,这张照片我得下载到手机上当屏保……” “对对,我怎么就没想到还有这个做法呢?”文瑶听了小尹的话,笑得一脸花痴,一拍小尹的肩膀,说,“还是你有经验。” “那当然,以我多年追星的经验,新总裁可比娱乐圈那些小哥哥们帅多了,现在我洗心革面了,我爱上工作了,总裁就是我努力的方向……”小尹已经变成了新总裁的粉丝。 左时初脑袋却有点疼,她以为钟离惜墨是新总裁的心腹特助之类的,没想到他居然就是总裁本人,也怪她太自以为是了,之前没有询问清楚情况。 如果她搞了公司一个特助,那根本不算什么,但是跟一个总裁搞,那就是截然不同的事了,她预感到也许会有麻烦找上门来…… 小尹和文瑶还在叽叽喳喳地议论总裁,左时初冷着脸提醒正说得起劲的她们:“好了,现在是上班时间,你们收敛一点。” 两人这才结束了意犹未尽的八卦,左时初和小尹回到自己工位上,却没心思放在工作上了,幸好她手头上也没什么要紧的事,所以开开小差没什么大碍。 她拿出手机,看到钟离惜墨昨天晚上发给她的最后一条微信:【我回到家了,你早点休息。】 昨天晚上钟离惜墨把她和虹姐送回家之后,就回他自己家去了,回到家还不忘给左时初报告一声。 左时初一时觉得他做事妥当周到,一时又觉得他是不是仗着自己的身份有恃无恐才跟她做床伴的。 她有些纠结,想干脆跟钟离惜墨断了关系吧,可又舍不得,因为钟离惜墨除了身份之外,其他方面真的是极品,人帅话少活儿好,还知情识趣不多事,最重要的是有分寸不越界,他们俩就格外合拍。 可要是不断了关系,钟离惜墨的身份就是个大问题,左时初似乎记得之前听谁说过,新来的总裁是个家世很好的大少爷,这样的人家,一沾上了,麻烦就肯定很多啊。 左时初只是想找个让自己满意的男人解决生理需求,可不想被卷入豪门大戏之中。 所以她现在就有些头疼了,还有些对钟离惜墨的埋怨:他怎么就不是个出身简简单单的人呢?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左时初既然已经跟钟离惜墨有关系了,那就得先了解钟离惜墨的背景。 她纤细的十指飞快地在键盘上飞舞起来,没过多久,钟离家的大概情况就出现在电脑屏幕上,左时初讯速地浏览、了解…… 十几分钟后,钟离惜墨家的大体情况,左时初就已经了解得十分透彻了,甚至就连他父亲几个情人,情人的网络账号以及私生子们的照片都知道了。 钟离家果然是个十分复杂的典型豪门,最老的掌权者是钟离惜墨的爷爷,不过他年纪大了,这几年逐渐放权给了钟离惜墨的大伯,钟离大伯是他爷爷看好的接班人,但他爷爷还有其他不同母的子女,于是争权就不可避免了。 钟离惜墨的父亲排行三,能力平平,偏偏不甘寂寞,争权大戏也插了一脚,为了更大的胜算,就把自己在国外发展得好好的儿子,也就是钟离惜墨逼回国了,钟离惜墨其实并不想回来争钟离家的家产,毕竟他自己有能力,即使不继承钟离家也能混得风生水起。 但他妈妈不甘心让他父亲的私生子得利,便以死相逼他回来了。 左时初看到这些钟离家的现状之后,觉得脑袋更疼了,她该自豪自己眼光太好,一下子就把钟离家的这一代最出色的青年才俊搞了,还是该怪自己太粗心大意,一不小心就在浑水中了。 左时初想着该怎么办的时候,虹姐忽然给她打了电话:“时初,昨天晚上你男朋友说可以给我介绍几个厉害的律师,我那时候没多问他,但现在我想好了要离婚,你能不能问问你男朋友,要给我推荐的律师是哪些?” 左时初一怔,说:“行,我帮你问问。” 她并没有透露钟离惜墨是新总裁的事,虹姐现在正在为离婚的事焦头烂额,就不需要再把这些琐事拿来烦她了。 464、嫌贫爱富前女友(11) 这下子她再纠结也不能跟钟离惜墨算账了,毕竟还有求于人。 中午的时候,左时初就真的发了信息问钟离惜墨有关律师的事。 钟离惜墨很迅速地给她推了几张微信名片过来,都是律师的,显然是让她直接加人家律师的微信,要知道,普通人是没办法加上知名大律师的微信的,只能在律所网站上找到他们助理的电话,可想而知,钟离惜墨推过来的这几张名片有多大的分量了。 【是我昨晚的那个同事需要,直接让她加律师的微信,这样好吗?会不会影响你?】左时初问。 【不会,直接加就行,我跟他们说过了。】钟离惜墨回答道。 左时初惊讶了一下,没想到他还是个面冷心热的,居然连只是公司的一个普通职工需要律师,他都这么热心帮忙。 于是左时初没再说什么,直接让虹姐加律师微信,让他们自己谈了。 虹姐第二天就回来上班了,一来就直接感激地跟左时初道了谢,说是她男朋友介绍的律师很厉害,她选了一个最适合的,那个律师说她有很大的可能分到更多财产、争到女儿的抚养权,所以虹姐对左时初感激得不行,哟啊不是她的男朋友,她根本请不到那么厉害的离婚律师。 左时初却欲言又止,最终还是一咬牙,拉着虹姐到天台上,才跟她说:“虹姐,那天晚上和我去接你的那个男人不是我男朋友……” “那是……什么人?”虹姐看到左时初脸上十分明显的挣扎神情,便疑惑地问。 “是咱们公司新来的总裁,但我也是昨天才知道的。”左时初破罐子破摔了。 “什么?他是咱们公司的总裁?”虹姐眼睛都瞪圆了,不敢置信地说道,然后忽然眼睛直勾勾地看向左时初,“那他怎么会三更半夜地和你在一起?你们是什么关系?” 左时初叹了口气,说:“就是在上次去公费旅游的时候,我以为他是咱们新总裁的特助之类的人物,又见他长得好,就勾搭上他了,只是想缓解一下生活的寂寞……哎虹姐,你别这样看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我们你情我愿,又没有另一半,不会伤害到别人,勾搭一下也没大错吧? 我只是没想到他居然就是新总裁罢了!我怀疑他也在误导我,隐瞒了身份跟我来往的,大概怕我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后会有不符实际的野心,攀上他?” 左时初猜测道。 虹姐看着她,叹了口气,说:“时初,你还年轻,现在能多享受就多享受吧,只是不要投入真情实感,人家新总裁那样的人,即使没有那样的身份,也是不可多得的抢手男人,更何况人家还出身不凡……你要是爱上了那样的男人,很容易受伤的。” 作为婚姻失败的过来人,虹姐只能这么劝劝左时初,不要爱上新总裁,更何况他们的开始还并不太光彩。 左时初知道她的担心,便说道:“虹姐你放心,我很有自知之明的,我和他都只是走肾不走心,过了一段时间就腻了,腻了就自然而然分开了。” 虹姐点点头,说:“那最好你们的这种关系还是保密吧。” “当然,要是被人发现了,那我就在公司待不下去了,现在就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左时初笑着说道,虽然这份工作普普通通,不可能让她大富大贵,但她还不想失去。 “我会帮你们保密,但你们自己也要多注意才行。”虹姐提醒道。 然而并不是他们低调注意就行的,毕竟只要他们会在同一个地方出现,那有心之人一查,自然就能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了。 于是,在左时初装作没发现钟离惜墨的身份,又跟他偷偷摸摸地搞了两个月之后,她就被一个女人找上门来了。 房门被敲开的时候,左时初还以为是外卖小哥到了,兴奋地去开门,谁知道开门一看,门口站着的并不是外卖小哥,而是一个年轻漂亮,穿着一身名牌,带着一个一看就贵得不行的包包的女人,正高傲又带着隐隐不屑的眼神看着左时初。 “你就是那个勾、引了惜墨的女人?”那年轻大小姐抬着下巴,开口道。 左时初立刻就意识到,搞事的来了。 “你是谁?”左时初眯了眯眼,问,要是钟离惜墨有未婚妻却骗了自己的话,那她拼着没了工作也要把他揍成猪头! “我是谁?我是钟离哥哥的青梅竹马!钟离伯母很喜欢我,她说我是最适合做钟离哥哥妻子的人。”大小姐立刻就宣示自己的身份地位了。 “哦,那你和钟离惜墨订婚了吗?他亲口说你是他的未婚妻,他会娶你吗?”左时初直接问道,她不关心这女人是不是钟离惜墨的青梅竹马,她只关心钟离惜墨有没有骗自己。 “你别得意,钟离哥哥虽然还没跟我订婚,但我家和他家都已经心照不宣了,他最后肯定会跟我结婚,你别以为自己能抢走他!”大小姐像只愤怒的小母鸡。 “心照不宣?那就是没宣了。”左时初点点头,她就说嘛,她之前调查钟离家的情况时,根本没看到钟离惜墨跟谁订婚的传闻,看来这位大小姐暂时只能是“青梅竹马”,而不是女朋友或者未婚妻呢。 左时初便抬起了手机,说:“听到了吗?钟离惜墨,你的青梅竹马上门来找我了,你自己带来的麻烦,自己解决,别让她打扰到我。” 大小姐一看左时初的举动,脸色立刻就变了,惊慌地上来就想抢左时初的手机,还质问道:“你干什么了?你一直在给钟离哥哥打电话?快闭嘴!” 左时初轻飘飘就把大小姐推开了,然后把手机对着她,点了免提,钟离惜墨低沉而着急的声音便传了过来:“很抱歉,我现在就过去。” “左时初!你敢阴我!”那位大小姐听到钟离惜墨的话,脸上的神情都变得扭曲了,她万万没想到左时初居然这么绝,这么长时间跟钟离惜墨保持通话状态,让自己的那些心机手段全暴、露在了他眼里。 她眼睛都瞪红了,恨不得咬死左时初。 465、嫌贫爱富前女友(12) “谁耐烦阴你?我根本连认都不认识你,是你自己无端端地上我家来找茬,难道我还不能找罪魁祸首过来解决麻烦?”左时初不耐烦地说道,这些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就是容易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以为人人都知道她,都想害她,都想抢走她的如意郎君。 甄美竹急得团团转,她是瞒着钟离惜墨找上左时初的,就想着私底下解决这个情敌,却没想到这么情敌这么狡猾,直接把她的心机曝光给钟离惜墨了,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 “等钟离哥哥来了,你知道该怎么说吗?就说我跟你是在开玩笑,懂了吗?”甄美竹警告左时初道。 左时初翻了个白眼,说:“你觉得钟惜墨是个傻子?” “你!”甄美竹气得脸都涨红了,她们这些豪门出身的人,威胁恐吓人都是在私底下的,根本不会摆到明面上来,她以为左时初也是这样的人,即使被她找上门来威胁,也只会默默地忍受,却没想到她居然干脆掀了桌子,直接把中心人物喊来了。 甄美竹在钟离家的人面前都很注重保持优雅温柔的假象,就是想让钟离家的人对她有个印象,特别是钟离惜墨和他母亲,她装了这么久的温柔大方,不就是为了讨得他们的欢心,成为钟离惜墨的妻子吗?可现在,左时初不管不顾的举动,让她以前的心血化为乌有,甄美竹不恨她才怪。 “等钟离哥哥过来的时候,你最好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要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那就得小心你自己的工作,还有你家里人……”甄美竹眯着眼威胁道。 左时初顿时冷了一张漂亮的脸,她可以忍受甄美竹威胁她,却不能忍受她去算计自己这辈子的爸妈,左父和左母对她掏心掏肺,可甄美竹拿他们来威胁自己,那她就不能善了了。 “如果我爸妈出了什么事,我一定会让你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左时初双眼仿佛带着寒霜,冷漠地看着她。 甄美竹被她忽然变得凌厉起来的气势吓得瑟缩了一下,但很快就反应过来了,脸色便变得极其难看,刚要开口说什么话,钟离惜墨就赶到了。 “时初!你没事吧?”他冲到左时初面前,拉着她的胳膊把她全身上下打量了一遍。 “没事,她只是来威胁我的,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左时初甩开他的手,淡淡地说道。 钟离惜墨显然来得很急,现在还喘着大气,领带都被他扯开了,原本梳得整整齐齐的大背头都散了,额发散落下来,让他少了些威严气势,多了随和不羁,更有一番特别的帅气。 “钟离哥哥!”甄美竹见他一来就只关心左时初,却对自己视而不见,就很不高兴了,连忙喊了一声,打断他们的交流。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钟离惜墨看见她,就拧着眉头不悦地问道。 甄美竹被他的问话问得一噎,有些慌张地避开这个问题,转而说道:“钟离哥哥,我、我只是有些想你了,伯母也担心你在这里不习惯,就让我来看看。” 她倒是很聪明,知道把钟离惜墨的母亲拿出来说事。 可惜钟离惜墨不是那么容易就会被她岔开话题的人,他又问了一遍:“我问你,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还找到了时初!” 甄美竹这次就不能再装作没听见了,她只觉得难堪极了,难道钟离哥哥不知道自己对他的心意吗?自己当然是为了他才会出现在这里的啊! 因此她十分委屈地说:“我、我这不是怕你被人骗了吗?现在那些底层的女人可有心机了,很有勾搭男人的手段,我、不,是伯母怕你吃亏了,才让我过来看看的……” 左时初看着她在钟离惜墨面前就变了个人似的模样,忍不住冷笑,只对钟离惜墨道:“这是你打来的麻烦,请你自己解决好,不要把让这些麻烦牵扯到我头上,可以吗?” 她说着说着,语气就冷凝下来,显然十分生气钟离惜墨让她沾上了麻烦。 钟离惜墨看见她这样子,心中只觉得大事不好,甄美竹都到她面前来了,那自己的真实身份肯定也瞒不住了,这下子左时初还不得对他更有意见了? 但他现在得先解决掉甄美竹这个麻烦,接下来才能好好跟左时初解释,因此他带着歉意对左时初道:“抱歉,是我的错人,我先跟她说清楚,等回来再跟你解释,好吗?” 左时初对他冷冷地笑了一声,然后“砰”地一声,毫不留情地关上了自己家的大门。 “你看,这女人多没素质,居然敢这么对你!钟离哥哥,她这也太嚣张了,一点都不把你放在眼里。”甄美竹抓住时机就诋毁左时初。 钟离惜墨却很不耐烦地吼了她一声:“闭嘴!”要不是她贸贸然就找上门来,左时初会这么生气?他还烦恼着该怎么哄好她,根本不耐烦听甄美竹这点拙劣的挑拨。 “你跟我下去,我要跟你说清楚!”钟离惜墨脸色难看极了,冷漠地对她说道。 甄美竹被他吓人的脸色吓得不敢再说话,连忙乖乖地跟他下楼去了。 钟离惜墨连一点时间都不想跟她多待,下了楼之后,他就沉下了脸,说:“我记得我跟你除了从小就认识之外,根本没有其他关系,你为什么要在时初面前撒谎说我们以后肯定会订婚?!” 甄美竹被心仪的男人这么质问,只觉得又难堪又羞耻,简直无地自容,可惜钟离惜墨并不给她逃避的机会,紧紧地盯着她,她不给出答案就绝不罢休的模样。 “可、可是我们是最般配的啊,不管是家世还是容貌,我们都是最门当户对的,而且伯母也很喜欢我,她说我是她最喜欢的儿媳妇人选……”甄美竹豁出去了,到了这个地步,她即使狡辩也没有用,只能把真实想法都说了出来。 “我跟你绝对不可能!什么门当户对,我不在乎,我妈喜欢你,但我不喜欢你,她有什么想法跟我无关,你要是因此生出了其他心思,牵扯到了我身边的人,那我就不能容忍了。”钟离惜墨冷酷地说道,话中的意思十分明显。 466、嫌贫爱富前女友(13) “钟离哥哥!你怎么能这么对我说话?我哪里配不上你?”甄美竹听见钟离惜墨的话,既羞愤又伤心,“我哪里比不过左时初那个女人?她出了长了张好脸皮,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可我长得也不差啊,更何况我还有家世,能帮你在集团立足……” 钟离惜墨却越听脸色越难看,他闭了闭眼,说:“我要是想娶妻,只会娶自己喜欢的人,而不是看谁更合适,更能帮得了我!我钟离惜墨不需要借助女人才能成就事业,我最后再说一遍,我对你没有其他感情,希望你不要自作多情,否则别怪我不念旧情!” 他这话说得很重了,甄美竹不敢置信地看着他,没想到他居然会对自己这么绝情:“钟离哥哥!你、你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眼泪汪汪,楚楚可怜,格外动人,明明也是个小美人,可惜,在钟离惜墨眼里,她毫无吸引力。 “这次你找上时初,我可以不计较,但没有下一次了,明白吗?”钟离惜墨冷着脸警告她道,然后便不再理会她,长腿一迈,上楼去了,他还得抓紧时间跟左时初解释,没时间跟不想干的人浪费。 钟离惜墨站在左时初房门前的时候,却没了刚刚的勇气,反而踌躇起来,他实在有点心虚,因为自己的身份给左时初带来了麻烦。 但他不是会逃避事情的人,只是犹豫了一会儿,他就按了门铃。 左时初冷着一张脸来开门,钟离惜墨摸了摸鼻子,乖乖地换了鞋,跟在她身后进去。 “说吧。”左时初坐在沙发上,抱着胳膊,十分严肃地看着他,钟离惜墨顿时有了种被人审问的犯人的感觉。 他坐在左时初对面,说:“对不起,刚刚来找你麻烦的那个女人叫甄美竹,算是我的邻居,小时候的认识,但我大学之后就去了国外读,已经很久没跟她有联系了,我没想到她居然对我有那样的心思,还自作主张地跑来找你。” 左时初抬眼看他:“人家那么有底气来找我,警告我别痴心妄想,让我识相点离开你,难道不是因为你或者你家人给了她这份底气吗?” 钟离惜墨连忙摇头:“不,我没有!我真的跟她没有任何关系,更没有男女感情,什么订婚、联姻,都是她一厢情愿而已。” “可她说你妈妈很看好她成为儿媳妇。”左时初撩起眼皮说道,“如果我知道你有个早已预订好的未婚妻,我不会跟你搞在一起,这是我的原则。” “不,她不是我预定的未婚妻……”钟离惜墨觉得很心累,“我真的是单身,没有感情债。” “好的,那我希望以后不会又有什么奇奇怪怪的女人找上我,让我识相点离开你。”左时初点点头,“如果再有,我不知道还能不能继续忍受,跟你的关系只能遗憾地结束了。” “不,别!我保证不会有其他女人找你麻烦!”钟离惜墨连忙保证,左时初十分合他心意,他不想结束与她的关系。 “如果是你亲妈来找我呢?”左时初冷笑道,“要是她拿着支票来让我离开你,那我肯定会收下,然后顺理成章离开你。” 钟离惜墨嘴角抽动了一下,想到他母亲如果发现他和只是个普通人的左时初搞在一起,而拒绝了她看好的联姻人选,那真的很有可能拿支票来打发左时初。 “不用这么绝情吧?”钟离惜墨苦笑着说道,然后又开玩笑,“我给你两倍的数额,能不能留下你?” 左时初眼睛顿时亮了,翘着嘴角说:“那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钟离惜墨见她一脸小财迷的模样,忍不住笑了。 “好了,你现在应该跟我好好解释一下你的身份问题了。”左时初见他放松下来,便冷不丁地抛出了一个让钟离惜墨触不及防的话题来。 果然,听见左时初这话,他的脸一下子就僵住了,过了一会儿,才觑了左时初一眼,说:“我其实就是总裁,不是总裁的助理或者秘书……还有,我是钟离家的人,这个,你应该从甄美竹那里知道了?” 左时初皮笑肉不笑地看了他一眼,说:“想不到钟离家的大少爷,居然还会隐藏身份跟普通女孩子玩感情游戏呢?那我是不是应该感到十分荣幸啊?” 左时初有点阴阳怪气,但其实他们两个说得好听些是情人,不好听的,则是床伴、火包友,都是走肾不走心的,根本谈不上什么感情,即使钟离惜墨隐瞒了自己的身份,也无可厚非。 但钟离惜墨却居然没发现左时初的质问有些过界了,反而十分老实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心甘情愿被她冷嘲热讽…… 这其中的暧昧,两人身在局中,大约一时半会儿是意识不到的了。 总之,钟离惜墨放下身段,低声下气地道了歉,又绞尽脑汁地哄好了左时初,这才没让左时初甩了他。 从左时初家里离开的时候,他只觉得庆幸,成功哄住了人,没有让自己被扫地出门。 但等到上了自己的车,开着吹了好一会儿风,他脑子冷静了下来,才发现自己是不是太看重左时初了?明明自己和她说好的只是床伴,走肾不走心的啊,那为什么他还要花那么大的心思去哄回她?而知道甄美竹找上她的时候,就慌慌张张地上赶着去跟她解释了? 这是对只有身体交流而没有感情交集的床伴的态度?钟离惜墨觉得自己十分不对劲。 所以他打了电话给自己永不翻船的海王发小秦守:“禽兽,如果你的未婚妻找上了你那些小情儿,你会怎么做?” “未婚妻?我什么时候有未婚妻了,你可别吓我啊!”秦守慌忙说道。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有一个未婚妻,但她发现你在外面有小情人,她去找了你的小情人放狠话,那你会怎么做?”钟离惜墨说道。 “未婚妻?这得看我喜不喜欢她啊,要是喜欢她,那我当然是打发掉小情人了!不对,如果我喜欢她,那我根本不会有小情人,钟离,你这假设不对啊!”秦守说道,他虽然风流,但还是有点原则的。 467、嫌贫爱富前女友(14) 钟离惜墨听见秦守这话,就觉得自己是傻了,居然会问他这个问题,秦守没有未婚妻,而甄美竹也不是他的未婚妻啊,他问秦守的那个假设问题,前提根本就不存在。 “钟离,你是不是有情况了?怎么?你有未婚妻了?谁啊?”秦守不泡妞的时候,脑子还是很灵活的,一下子就从钟离惜墨这次语焉不详的话中猜到了什么,立刻两眼发光地追问,毕竟钟离的八卦感情事可太稀有了。 钟离惜墨抿了抿唇,最终决定跟这家伙直说了,毕竟这家伙虽然情史多,但嘴巴还是很紧的,说不定还能以他的经验给自己一点建议。 “我没有未婚妻。是甄美竹,她私底下找上了左时初,说我和她是家里人都心照不宣的未婚夫妻,让左时初识相些离开我。”钟离惜墨没有隐瞒,直接跟秦守说了。 “卧槽!甄美竹?没想到她居然真的敢这么干!厉害啊,是豪门狗血剧看太多了吗?但她难道不知道,她这种做法是恶毒女配才会做的吗?”秦守陪着许多任女朋友看了不少狗血肥皂剧,因此一听见钟离惜墨的话,顿时就把他的事跟狗血剧对号入座了。 “果然艺术来源于生活啊。”他还不忘感叹一句。 钟离惜墨脸都黑了,说:“你能不能说点靠谱的?” “能、肯定能啊!”秦守连忙说道,然后问,“那你那位左小姐,对此是什么反应?伤心欲绝地不敢置信,还是把你痛骂一顿?” “……都没有,她很冷静,甄美竹找上她的时候,她干脆打了电话给我,直接给我现场直播了。”钟离惜墨说道。 “啥?你这位左小姐真是出人意料啊,哈哈!有个性!”秦守听见钟离惜墨的话,惊讶极了,对左时初印象大好,“被疑似情敌的人找上门来,她居然能想出这种处理办法,直接把事情摆到你面前,这真的很直接坦诚。” “嗯,她让我自己回来处理惹出来的麻烦。”钟离惜墨揉了揉额头说道。 “那你是怎么处理甄美竹的?”秦守十分好奇,他既然跟钟离惜墨是发小,那自然也跟甄美竹从小认识,只是甄美竹是女孩子,他们虽然认识,但要说有什么深厚的感情却是假的,最多是熟悉一些。 不过甄美竹从小喜欢钟离惜墨却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只是钟离惜墨不喜欢她,上了高中就跟她疏远了,到了大学更是没了往来,没想到她这时候还没死心呢,居然自作主张跑去找钟离的床伴去了。 “我警告她不要去打扰左时初,以及我和她没有任何男女之情,让她认清楚这些事实。”钟离惜墨说道。 “啧啧,你这家伙也太无情了些,不过感情上的事情,既然对她没有感觉,那做得无情些最大家都好。”秦守说着,忽然幸灾乐祸地笑道,“那甄美竹肯定气死了吧?哈哈,活该,谁让她那么装?明明任性又刁蛮,偏偏在长辈面前装得温柔纯真,不知道坑了多少人。” 甄美竹从小就很会在大人面前装听话懂事,但在其他人面前,特别是家世背景不如她家的人面前,那叫一个刁蛮嚣张,秦守就很不喜欢她。 “她气不气我不知道,但我很生气,因为她找上了左时初。”钟离惜墨不高兴地说道。 秦守这才想起左时初来,连忙问他:“那你的左小姐对此是什么反应?是不是气坏了?要跟你秋后算账?” “没有……她根本没生气,只是让我处理好自己的事,不要给她找麻烦。”钟离惜墨想到左时初无所谓的模样,心中就觉得很不舒服,她怎么能这么冷静呢?难道她就对自己一点独占欲都没有吗? 秦守很意外,想了一会儿,问:“她是不是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 “她知道了,但她没有丝毫异样,反而对我有显赫身份这事有些不满,因为这意味着跟我在一起,可能会给她带来更多的麻烦,她觉得我身份普通更好。”钟离惜墨看得出来左时初对他真的没有攀附的想法。 秦守就啧啧地感叹:“那你这位左小姐倒是很特别啊,居然都不想方设法抓住你这个金龟婿吗?” “我觉得她更想把我甩了,如果我不是长得合她品味,让她舍不得的话。”钟离惜墨有些幽怨地说道,左时初在床上看着他的时候,是眼里有最大热情的时候,他看得出来,左时初真的对他的身材和容貌很满意。 “……”秦守顿住了,说,“兄弟,你找的这姑娘,跟我以前见过的都不一样啊,那你打算怎么办?” “能怎么办?只能让她更舍不得我了。”钟离惜墨苦笑了一下,说道。 秦守忽然觉得有些疑惑:“可是,我之前似乎听到你和她只是床伴,并不是男女朋友?既然只是走肾不走心,那就不需要考虑那么多吧?只要双方在床上合拍就行了啊,你是不是想太多了?” 钟离惜墨一愣,这才意识到,自己如果真的把左时初当做床伴,那他其实不需要为此解释太多,更不需要患得患失。 钟离惜墨沉默了好一会儿,秦守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说:“兄弟,我觉得你要沦陷了啊。” 钟离惜墨挂掉了秦守的电话,把手机一扔,觉得有些烦躁。 他现在在自己的宽敞舒适的大房子里,却莫名地觉得家里冷清了许多,当然,以前也不见得多热闹,毕竟除了家政人员,他这家里就没有其他人来过。 可是这段时间,他大多数时候都在左时初的小房子里留宿,已经很多天没在家里住过了,他对左时初的家越来越习惯,却对自己的家越来越陌生。 钟离惜墨捂住自己的双眼,原来自己比想象的沦陷得更早么?他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无知无觉地把自己主动融入左时初的生活里了,还甘之如饴、乐不思蜀。 他心里有些迷茫,他到底是真的喜欢左时初,还是只是因为越来越习惯她? 468、嫌贫爱富前女友(15) 左时初可没有钟离惜墨那么多愁善感,她忙着帮虹姐找房子,因为虹姐决定跟丈夫离婚,那么就不能住在家里了,毕竟她那个丈夫是个有暴力倾向的人,知道她要离婚,说不定会对虹姐母女做出什么事来。 左时初帮虹姐在网上找房子,又亲自去看了好几家,最终选了一套价格适合的房子,然后便是帮虹姐搬家。 “左阿姨——”虹姐的女儿小月亮才四岁,是个害羞腼腆的小姑娘,看见左时初来了,便在她妈妈的鼓励下,羞涩地跟左时初打了个招呼。 左时初摸了摸她的小脑袋,说:“你是小月亮吧?你妈妈跟我说过你呢,你真可爱。” 小月亮顿时害羞地抱住了虹姐的腿,把脑袋蒙住,然后又忍不住悄悄地露出只眼睛来偷看她。 “她胆子有点小,怕生,你别见怪。”虹姐疼爱地揉了揉女儿的脑袋,说,“她爸爸脾气暴躁,我和她爸爸吵架的时候,小月亮经常吓得躲进衣柜里躲起来……都是我的错……” 虹姐说着说着就哽咽起来,眼眶都红了。 左时初连忙安慰她:“现在你不是和她搬出来了吗?以后会好的,她年纪还小,过几年就忘了这些事了,别太担心。” 左时初看了看小月亮,其实年幼时见到父母争吵的场景,会在小孩子一生中都留下难以愈合的伤痕,小孩子会因此而缺少安全感,变得容易受惊吓。 不过,只要以后给予她足够的爱和安全感,这些伤痕是可以弥补的。 “小月亮,左阿姨是来帮我们搬家的,你要跟她说谢谢啊。”虹姐对小月亮说道。 小月亮抬起眼看了看左时初,细声细气地说道:“谢谢阿姨。” “不用谢,你妈妈以前也帮了我很多。”左时初笑着说道。 她便和虹姐整理了需要搬走的东西,喊了搬家工人,把东西搬到虹姐的新居去。 忙了大半天,她直到晚上十点多才忙完从虹姐家回来。 刚打开门,就发现自己家里有人。 毫不意外的,是钟离惜墨这家伙。 其实钟离惜墨已经有一周没出现了,虽然两人都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但永汇这么大的公司,要是不特意去找,两个人根本不可能见面,左时初又忙着帮虹姐搬家,就更想不起他来了。 钟离惜墨本来还想着这段时间就不要来找左时初了,他想冷静冷静,想清楚自己对左时初到底是什么感情,可惜他还没来得及想清楚,就已经受不了一周没见,自己主动来找左时初了。 他以为自己不主动联系左时初,左时初说不定就会主动来联系他,却没想到,都一周了,左时初愣是一个电话都没打给他,仿佛把他这个人都忘了似的。 那他就开始有些慌了,又有些担心是不是上次甄美竹来找她,让她余怒未消……钟离惜墨越想越左立难安,于是在周五的晚上,终于忍耐不住,自己跑来找左时初了。 可惜他一下班就来找她,而她却直到十点多才回来。 “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钟离惜墨闺中怨夫般询问左时初。 左时初看见他,有些惊喜,一周没见这男人,他没出现还好,她还不会想他;但他一互出现,左时初就忽然觉得自己特别想念他了。 于是左时初飞奔到钟离惜墨面前,搂住他的脖子,仰起头就亲了上去,钟离惜墨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按住她的脑袋,就反客为主,把她亲了个七荤八素。 两人互相把对方亲得气喘吁吁了,才放开彼此,左时初顺手捏了捏他英俊的脸,高兴地说:“一周没见,你更帅了啊。” 钟离惜墨一听,心里甜得跟蜂蜜似的,嘴角扬得高高的,偏偏脸上还装作毫不在意:“还行吧,不是一样帅吗?” 左时初只觉得他别扭得可爱,又狠狠地亲了他一下,说:“不一样,你更有魅力了,走在大街上,不知道得偷走多少少女的心呢!不行,我得多亲亲你,把这周缺了的都补上!” 说着就又搂着钟离惜墨亲了起来,亲着亲着,两人就开始火花四溅,行动升级了,从只是“嘴上运动”升级为全身运动,还一运动就是大半个晚上。 最后以左时初累趴在床上为终结。 “咕咕……”左时初的肚子发出了不雅的叫声,钟离惜墨正给她按摩,听见之后,忍不住轻笑出声,说:“饿了?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你还会做饭?”左时初捂着肚子,挑着眉意外地问他。 “当然会,我大学在国外读,国外的食物吃不惯,自己不学着做饭,能饿死。”钟离惜墨道。 “那给我煮完牛肉面吧,我记住冰箱里有牛肉。”既然他都自告奋勇了,左时初就没有跟他客气,直接吩咐道。 钟离惜墨便心甘情愿地给她煮面去了。 过了二十分钟,钟离惜墨便捧着一碗香喷喷的牛肉面进来了。 闻见食物的香味,左时初的肚子就叫得更欢了,她忙了一整天,晚饭都没有吃,回来之后又跟钟离惜墨运动了半晚上,这会儿她觉得自己饿得能吃下一整头牛。 钟离惜墨的厨艺还很不错,左时初满意地夸奖他:“你很有下厨的天分呀,这牛肉面吃起来比外面的大餐厅都不差。” 钟离惜墨听了,很开心,一激动就对左时初道:“那你以后想吃的话,我就给你做。” “好啊。”左时初一下子就应下了,有人愿意给自己做吃的,而且厨艺还不错,她为什么不答应呢? 左时初吃完了面,钟离惜墨又十分贤惠地把碗拿出去洗了,他这会儿完全没意识到已经是在做平时十分不愿意做的家务,相反,他做得还很开心。 左时初吃饱喝足,就去洗了个澡。 钟离惜墨换掉了他们刚刚弄脏的床单,便自发自觉地又留下来了,完全忘了不久前他才觉得自己家变陌生了。 左时初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头发湿漉漉的,只简单擦了擦,钟离惜墨已经找了吹风机出来,开始给她吹头发。 直到吹完了,他才发现,自己似乎伺候左时初伺候得也太理所当然了些,而左时初也接受他的伺候接受得仿佛天经地义。 这难道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469、嫌贫爱富前女友(16) 钟离惜墨正在左时初过着没羞没臊的小日子的时候,他的母亲,钟离夫人,终于从甄美竹嘴里知道了自己儿子看上了一个只有容貌的女人。 这可不得了了,钟离夫人一直希望自己儿子能娶一位家世背景强硬的千金大小姐,比如她看着长大的,门当户对的甄美竹,即使不是甄美竹,那也得是其他豪门家族的女儿,总之,不能是无名之辈的女儿。 于是钟离惜墨接到了他母亲打来的质问电话:“你找了个没有家世、没有背景的不入流女人?惜墨,你是不是忘了,你是钟离家的人?你不能随随便便找外面不三不四的女人!” 钟离惜墨一听他母亲这些来势汹汹的话,就觉得很头疼,他拧紧了俊眉,说:“妈,你话不要说得那么难听,时初也是清清白白的好人家的女孩,不要诋毁她。” “我看你是被那个狐狸精糊了眼了,现在你就被迷得跟我顶嘴了,翅膀硬了是吧?别忘了你还有好几个堂兄弟甚至同父异母的私生子,你要是没有娶一个能帮你的妻子,那你肯定争不过他们!我也是为了你好,你怎么就不能懂事些?”钟离夫人越说就越激动了。 她本身因为丈夫的花心滥情而过得十分压抑痛苦,连精神状态都有些不正常了,唯一的心愿就是不能输给丈夫外面的女人。 钟离惜墨就是她唯一能抓在手里的,踩在钟离家所有人头顶的希望,她是不会允许这个希望出一点差错的,因此当听到儿子居然找了一个什么都帮不上忙的女人之后,她才会这么愤怒。 “妈,我喜欢什么样的女人是我自己的事,你不要把自己的心愿绑架在我的身上,我是不会为了你的意愿来强迫自己的!回国来接手永汇已经是我最后一次跟你妥协了,难道这次你也要用自杀来逼我吗?” 钟离惜墨脸色冷凝着,胸口剧烈起伏,仿佛带着无尽的压抑和黑暗。 钟离夫人听见他这番话,顿时越发歇斯底里了:“我都是为了你好!为了你!你要不是我儿子,我管你死活……你必须跟那个女人断了关系,回家来跟我介绍的女孩相亲!听见没有,我不允许你跟那个花瓶在一起,她只会害了你……” 钟离夫人尖锐刺耳的声音在手机里传过来,钟离惜墨脸色难看极了,他的母亲抓不住自己的丈夫,留不住丈夫的心,就想把儿子牢牢握在手心里,不允许唯一的儿子忤逆她的心思。 钟离惜墨就是因为这点,大学才会跑去国外读,毕业也不打算回来,可惜钟离夫人还是以死相逼,把他逼回来了,这次她又变本加厉,干涉起钟离惜墨的感情和婚姻来。 钟离惜墨对母亲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他从高中时明白了父母真实的婚姻状况时,就曾经建议过母亲跟父亲离婚,可以母亲太偏执了,即使明明知道这婚姻就是个粪坑,她也不愿意爬出来,非要在里面熬着,自己痛苦,也让钟离惜墨痛苦。 钟离惜墨并不是妈宝男,他因为母亲的生命妥协了一次,但不会次次都妥协,因此这回他拒绝得十分坚决:“妈,你不能用自杀来逼我一次次妥协,我这次不会听你的了,希望你不要做出什么失去理智的事,否则我会送你去见心理医生。” “钟离惜墨!”钟离夫人尖锐地喊着儿子的名字,她其实心里问题已经很严重了,只是根本不肯去治,钟离惜墨带着心理医生去见她,她二话不说就把人赶出来,一来二次,钟离惜墨也拿她没办法。 钟离惜墨挂掉了他母亲的电话,揉了揉额头,他没有办法解开母亲的心结,可是更没有办法违背自己的意愿事事都听从于她,因此时常感到左右为难,他能感觉到这次母亲根本不会善罢甘休,她很有可能会找上左时初。 想到这里,他的脑袋就更疼了,上次甄美竹找上门的时候,他好不容易才求得左时初的原谅,这次他母亲又来找她,还是态度很不好,带着拆散他们的目的来的——左时初大概连见都不想见他,会直接跟他结束了吧? 毕竟她之前才警告自己,不要给她带来麻烦,可他食言了。 烦恼的钟离惜墨决定自己跟左时初打个预防针。 “什么?你说你妈妈很可能在最近找到我?”左时初听见他的话,都震惊了,“你是什么意思?没完没了了是吗?上次是什么青梅竹马来找茬,这回轮到你亲妈了!” 左时初神情十分不耐烦,很不客气地跟钟离惜墨道:“要不然我们还是结束掉这段关系吧?太麻烦了!” 钟离惜墨连忙道:“别!我不会听我母亲的,她要是真的找上你,你立刻打电话给我,我来跟她说。” 左时初是真的不想跟钟离惜墨继续在一起了,这男人虽然很棒,奈何他身上麻烦事太多,果然甘蔗没有两头甜吗?极品的男人虽然出色优秀,但不是那么容易能收罗入网的。 钟离惜墨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哄女孩子的一百八十种方法,终于哄得左时初暂时没有跟他结束,这时候他早就忘了当初只想着跟左时初玩玩,并不打算有后续的了。 在钟离夫人找上门之前,左时初却先一步遇上了明显是对着她来的一些算计。 “漂亮的小姐,我的车车胎爆了,不知道能不能坐你的车回市中心?”左时初刚从郊外采了草莓回来,开车开到半路,就遇到了一个车子爆胎,停在路边的车主。 左时初停了车,那车主便连忙上前来请求帮忙了。 左时初看了一眼那爆了的车胎,问他:“你不等拖车的人来?或者让你的朋友带新轮胎来换掉这爆了的轮胎?” 那车主一噎,没想到左时初还这么谨慎,想到这两个办法。 他倒是脑子灵活,一会儿后就想到了借口:“哎,我现在是周末,我那些朋友不是加班,就是要陪家人,我哪里好意思麻烦他们啊?” 470、嫌贫爱富前女友(17) “美女,我不是坏人,真的就想搭个便车,你要是不信,我把驾驶证、身份证抵押给你也行啊。”这位车主仿佛知道左时初的顾虑,便干脆坦诚地说道,还真的把几个重要证件交给了左时初。 左时初接过来看了看,见这证件上的照片跟这车主长得一模一样,应该就是本人。 不过——左时初看了一眼他那号称爆了胎没法开的车子,总觉得有些不对劲,那车里似乎隐隐约约有人影在晃动,左时初的视力非常好,但她这会儿?没办法确定,因为人家的车里也有可能放着大的玩具娃娃呢? 莫非是她太多疑了?左时初最终还是艺高人胆大,觉得自己不需要怕这一副小身板的车主,因此开了车门,说:“上车吧!” 车主顿时感激地连连道谢,上了驾驶座后座,左时初刚要开车,忽然身后就传来微不可察的声响,接着左时初脖子上就被抵了一把刀:“别动。” 那刚刚还和颜悦色对她连连道谢的车主立刻就变了一张脸,凶狠地威胁道:“乖乖地别动,我手上的刀子可不是假的。” 左时初脸色顿时冰冷下来,居然有人敢来挟持她,真是胆上长毛了,长出息了。左时初反省了一下自己是不是因为在这个世界太咸鱼了,导致她警备心都下降了许多。 她左手在腰间轻轻一动,从伴生空间里拿出一小瓶强力昏迷剂,飞快地往车主脸上一喷,那车主还没反应过来,瞬间就晕过去了,手上的刀子也哐当一声掉到了地上。 这可是星际世界出品的强力晕迷剂,体质为s级的星际人都扛不住的药剂,更何况撑死了体质只有b级的这歹徒? 左时初气得狠狠地踢了一脚这人事不省的家伙,刚想要报警来抓人,忽然自己的车门就被人从外面拉开了,几个凶神恶煞的人冲了上来。 显然这伙人是从昏迷那家伙的车上下来的,之前左时初的感觉没有错,那辆车上是真的不对劲,毕竟藏着好几个人呢。 这伙人明显是对着左时初来的,个个都人高马大,手上还带着刀子和铁棍,二话不说就朝着左时初招呼过来,显然并不因为她是个女人就怜香惜玉。 这些亡命之徒心狠手辣,对左时初毫不留情,幸好左时初的身手并没有落下,而且手上还有强力昏迷剂,因此这伙人虽然凶残,但左时初还是没用多长时间,就把他们都揍趴下了,一人喷了一头昏迷剂,就昏得跟头死猪一样了。 左时初这才打了电话报警,在等待警察到来的时候,她也没闲着,用手机在网上查这伙人的身份。 果不其然,这伙人是有案在身的在逃犯,网上还有着他们的通缉令,一人悬赏几万到十几万……左时初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能挣点赏银。 只是不知道这伙人犯案犯到自己头上来,到底是无意的,还是有意的了。 不怪左时初会这么想,因为她找了一个麻烦多多的床伴,她此时十分后悔自己色、迷心窍了。 如果这伙人真的跟钟离惜墨的家族争斗有关,那她即使再不舍,也要跟他结束了。 敬察半个多小时后就来了,一来就看到地上躺着五六个人事不省的彪形大汉,便震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这些人怎么了?”女警员惊愕地问左时初。 “被我打晕了。”左时初摸了摸鼻子,几个敬察瞪大了眼睛看了看她苗条纤细的身形,又看了看地上那即使昏迷着也看得出凶狠恶煞模样的男人们,脸上仿佛写着不敢相信四个大字。 敬察们检查了一遍这几个歹徒,发现他们真的只是晕迷了,并没有其他问题,这才放下心来,否则他们要是出了问题,这位漂亮的小姐姐也会有麻烦。 “你是怎么打晕他们的?练过?”女警员员又问左时初,脸上带着惊叹赞扬的目光。 左时初点点头:“练过,他们几个看我是个女人,轻敌了,我只是运气好。”她谦虚道。 “……”这种运气也不是人人都有的。 “对了,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他们是通缉犯,这可真巧了,那些悬赏金,我能拿到吧?”左时初笑眯眯地问。 “通缉犯?”敬察们顿时神情严肃了好几分,板着这些人的脸看了又看,发现还真是在逃的通缉犯,顿时乐了,对左时初道,“你可是立了大功了,放心,赏金不会缺了你的。” 左时初顿时心满意足了。 于是,这伙不知道有没有幕后指使者的亡命之徒,根本连左时初的一根手指头都没伤到,就出师不利,被她直接送到警局里去了。 左时初跟钟离惜墨提了一下这件事,让他去查查到底是不是他家里那些人把歪主意打到她身上来了。 钟离惜墨得知这事后,暴怒不已,回去把钟离家闹了一番,跟家里人都闹翻了,特别是他几个堂兄弟,被他狠狠地警告了一番,还特意指出要是被他抓到证据,那他不会手软,肯定会报复回去。 经过审问之后,左时初知道那伙通缉犯是想绑架她的,据说是想要点钱来逃亡,可惜遇到的是左时初这样扮猪吃老虎的角色,让他们折戟沉沙。 虽然他们口口声声说是他们自己的主意,并没有其他人的指使,但左时初却并不相信,因为她那天开的车才十几万,十分普通,并不是豪车,如果这伙人想要绑架人弄一笔钱,那去绑架那些富商或者豪门子弟才是最好的,绑架左时初这种普通人,很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难道这伙老奸巨猾的逃犯会不明白这点? 可惜这伙人嘴巴很硬,并不承认被人指使,左时初便没法继续追查下去了,但钟离惜墨却没有放弃,他有自己的渠道去查,既然左时初觉得是针对她而去的,那他就不可能不查个水落石出。 左时初可不管这些,即使没有证据证明她是遭了池鱼之殃,被卷入了他们钟离家的夺权之争,但左时初笃定了幕后是钟离家其中某个人,想把她绑架了来要挟钟离惜墨,所以她就干脆直接跟麻烦的源头——钟离惜墨说拜拜了,毫不客气地把他赶出了家门。 471、嫌贫爱富前女友(18) 不知道是不是流年不利,继遇到一群想绑架她的在逃犯后,左时初又遇到了另一个找她“报仇”的人。 而那人还是虹姐的前夫。 左时初那天向往常一样下班之后就到地下停车场找自己的车,打算开车回家,她才刚到停车场,忽然就从拐角处冲过来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人,那男人手上拿着一把四十厘米长的大砍刀,一边朝她冲过来,一边还咬牙切齿地喊她的名字:“左时初,去死吧!” 左时初在他冲过来的那瞬间,就抬起一脚把他踹了出去,这男人大概想杀左时初的决定很强烈,被踹到之后就飞快地爬了起来,继续举刀想要刺向左时初,一副不刺中她就誓不罢休的凶狠模样。 这男人并不是什么身手好或者身材健壮的人,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城里男人,因此对上武力值十分强大的左时初,根本不是她的对手,他举着的那把刀连左时初身上一根汗毛都没伤到,他自己就被左时初制服了。 左时初一拳揍向他的脸,又一脚踹向他的胸口,这回他的运气就没那么好了,左时初清楚地听见一声咔擦的声响,显然他肋骨都被左时初踹断了。 左时初没用几招就揍得他跪倒在了地上,刀也早被踢飞了。 此时正是下班的高峰时间段,停车场进了不少人,看见居然有人拿刀行凶,都吓了一跳,尖叫的尖叫、逃跑的逃跑,当然,也有想上前来帮忙的,但左时初太剽悍了,她不用别人帮忙,自己一个人就把行凶之人打趴下了,于是其他人只好找来绳子帮她绑好歹徒,再帮她报警。 “你是……虹姐的前夫?”左时初终于看清了想杀她的人,震惊地睁大了眼睛,她还以为这次来杀她的是被她送进监狱的那伙在逃犯的同伙来寻仇呢,没想到居然是虹姐的前夫,这实在出乎她的意料。 “你为什么要杀我?”左时初百思不得其解,她跟这男人好像连见都没怎么见过,他这么就对她有这么大的怨恨,都恨都要杀她了。 “为什么?因为你害得我妻离子散!”虹姐的前夫瞪着血红的眼睛,愤恨地说道,“如果不是你唆使李虹跟我离婚,那我怎么会没了老婆孩子?都是因为你!” 左时初一听,顿时明白这人找上自己的原因了,原来是觉得自己让他妻离子散了。 “如果你不是对妻儿家暴,虹姐又怎么会跟你离婚?你不反省一下自己的错误,反倒把离婚的原因怪罪在我头上,倒是有意思了,你这样的男人,心理脆弱又极端多疑自卑,根本就是个控制狂,把妻子和女儿控制得死死的,甚至还动粗,让妻儿都怕你、恨你,你不配为人父、为人夫!”左时初冷面如霜地说道。 “不是的,不是这个原因,明明是因为你!是你掇撮李虹离婚离开我,是你……”虹姐的前夫即使肋骨断了,手脚都被绑住,都想从地上爬起来扑向左时初,显然是真的很恨她了。 “时初!你没事吧?”这时候,虹姐得了消息,急冲冲地跑过来,冲到左时初面前,抓住她,把她全身检查了一遍,发现她没受伤,这才松了一口气。 然后她又红着眼眶,狠狠地踢了一脚地上的前夫,骂道:“肖飞,你这个偏执狂、疯子!我都说了离婚是因为我受不了你整天疑神疑鬼,还有家暴,跟时初根本没关系,你为什么要杀她?你这个疯子,我现在只庆幸跟你离婚了,否则我多看你一眼都觉得恶心……” 李虹的话让肖飞越发恼怒了:“李虹,别想摆脱我,我死都不会放过你们……” 左时初听他还要威胁恐吓,立马一脚踹到他嘴上,让他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虹姐崩溃地大哭出声,周围人大概了解了她的情况,便都纷纷安慰她,帮她怒骂这疯狂的前夫。 过了好一会儿,虹姐才停止了哭泣,拉着左时初的手不停地跟她道歉:“对不起,时初,我不知道他会恨上你,居然认为我们离婚是你害的,他这个神经病……都是我连累了你,你今天要是真的出了什么事,那我一辈子都不会安心了。” 左时初拍了拍她的后背,安慰她说:“没关系,这疯子又不是你,他发疯乱杀人跟你没有关系,我即使要怪也是怪他。这种人永远都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只会把所有都怪罪到别人身上,你应该庆幸跟他离了婚,否则不知道哪天就成了他的刀下亡魂了。” 虹姐听了,也感觉到十分后怕,对啊,这人能因为自己的臆想,就想杀掉只是给自己提供离婚建议的朋友;那要是她当初心软没有离婚,以后在什么事情上没有顺他的意,那他会不会把自己和女儿也杀了? 虹姐想到这里,就出了一声冷汗,感激地握着左时初的手,说:“我幸好听了你的话,早早跟他离了婚。” 肖飞怒目圆瞪地看着虹姐和左时初,但他都被绑住了,根本没有杀伤力,警察很快就来把人带走了,左时初又得去一趟警局做笔录。 因为地下停车场有监控,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都一清二楚,就是虹姐的前夫肖飞认为是左时初害得他妻离子散的,所以要杀左时初泄愤,但没想到左时初身手太好,直接把他撂倒了。 这人一个杀人未遂的罪名是跑不了了,虹姐松了口气,她巴不得肖飞的罪名越重越好,在牢里待得越久越好,最好一辈子都待在里面不出来,那她和女儿才会更安全。 左时初一个月内就成了两起案件的受害人,虽然她没有真的受到什么伤害,但到底遇到的都是刑事大案,要是心理脆弱的,很容易留下心理阴影。 公司知道后还特意给了她几天假,让她调整一下心理状况。 早就经历过比这些事血腥凶猛百万倍的左时初,不可能因为这点“小事”而有心理阴影,但既然有假期享受,那她自然是却之不恭了。 472、嫌贫爱富前女友(19) 钟离惜墨是事情发生第二天才知道左时初遇刺的事,因为他在外地出差,而他之前和左时初的来往又是地下的,公司里除了虹姐,根本没人知道他们俩的事,因此左时初的事没人跟他说,他还是回了公司,才不小心从秘书的议论中,知道自家公司有位叫左时初的同事因为劝朋友离婚,险些被朋友的前夫杀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钟离惜墨脑中一片空白,工作什么的早就被他的脑子排除在外了,他心慌地找到手机,给左时初打电话,但左时初因为恼了他老给她找麻烦,早就把他电话拉黑了,所以他根本没打通电话。 紧张又心慌的钟离惜墨第一次翘了班,直接从公司离开,自己开车前往左时初家了,连告诉助理一声都忘了,还是助理去办公室找他没找到人,打了电话才知道他居然不在公司。 车子开到最高时速,钟离惜墨平时要花二十分钟才能到达左时初家里的时间硬是被他缩短到了十分钟。 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了楼,走到左时初家门口的,只知道等他看到来开门的左时初的时候,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就狠狠地把左时初抱在了怀里,抱得紧紧的,似乎生怕她会突然不见了一样。 “幸好你没事。”钟离惜墨声音低低地说道,用力抱得左时初骨头都被他弄疼了。 “你抱得太紧了,放手。”左时初皱着眉在他怀里挣扎,钟离惜墨微微松了一点儿,但也只是松了一点点,让左时初没那么难受,但依旧抱着她不撒手。 左时初挣扎了许久都无果,只好无奈地任由他抱着,过了好一会儿后,钟离惜墨的情绪终于平静下来,她才从他怀里挣脱开了。 “我不是跟你说咱们结束了吗?你怎么又来找我了?没事你就离开吧。”左时初冷漠无情地说道,仿佛刚刚被人搂在怀里的人不是她一样。 钟离惜墨心中苦涩极了,对着无情的女人又爱又恨,恨她能抽身得如此潇洒,说放手就放手,又爱的正是她这种洒脱和自由。 “结束只是你单方面宣布的,我并没有同意。”钟离惜墨到底是个大boss,可不会这么容易就放弃自己看上的女人。 “在一起要两个人心甘情愿,但想分开,只需要一个人同意。钟离惜墨,我以为你也是乐意善始善终的人。”左时初挑了挑眉,说道。 钟离惜墨无赖的一面似乎被无情的左时初激发出来了,他说:“在我这里,分开和在一起都得双方都同意,否则我是不承认的。” 左时初都被他这无赖的话气笑了:“你好歹是一个大总裁,又是钟离家的大少爷,难道还会舍不得一个没多少感情的女人?你要是觉得我先甩了你,你没面子,那我把话收回来,你来甩我吧!” 钟离惜墨定定地看着她,好看的双眼深沉幽深,仿佛带着无限的情意,左时初看得愣了一下,钟离惜墨便抓住机会,又把她搂在了怀里,叹了口气,柔声道:“别对我这么无情,时初,我很担心你,担心你真的受了伤害,才会不管不顾就从公司里出来找你了,这是我成年之后第一次这么冲动,我已经意识到,你在我心里的地位有多重要了。” 钟离惜墨的话太温柔了,左时初听得心脏微微地颤动了一下,真是要命,这男人说起情话来,没有人抵抗得住的吧? 左时初觉得自己想要跟他彻底结束的决心开始摇摇欲坠了。 但一想到他麻烦的身世以及还在监狱里的那伙人,左时初快要出走的理智又回来了一些,她开口道:“你的身份太麻烦了,钟离惜墨,我不想卷入豪门争斗中,你知道的吧?你如果真的觉得我很重要,那不是应该主动远离我,让我避开你家的那些危险吗?” “对不起……”钟离惜墨的语气低落下来,带着压抑和阴郁,跟左时初道,“我这段时间都在查那伙在逃犯,确实查到了他们是我家中某些人指使的。我这回不会放过他们……我本来以为只要不加入家族争斗中,就能置身事外,却没想到身不由己,不是我说不想争,他们就会相信我真的不会去跟他们抢……既然他们都认为我不会真的放弃跟他们争夺,那我就如他们的愿,真的加入好了。” 左时初一听他这话,顿时心里就有些矛盾了,好歹是好过一场的人,钟离惜墨除了家世麻烦,其他方面还是很合她意的,所以她不想他成为家族斗争的牺牲品。 “那你保重?”她试探着说道。 钟离惜墨听了,忍不住轻笑一声,说:“如果我成功从这场斗争中胜出了,你能把分开的话收回去吗?” “那也得你真的胜出了才行啊!”左时初嘟囔道,“我可不想三不五时就有歹徒找上门要绑架我。” 钟离惜墨心中一揪,保证道:“以后不会有了。” 钟离惜墨这次来见过左时初之后,就从她生活中消失了,左时初大概知道他真的回钟离家争权去了。 她有时候会想一想他,但更多时候是根本没想起他,毕竟她自己的生活也是多姿多彩的,跟同事聚会、和网友打游戏、跟追星族一起追星,要不然就自己宅在家里吃吃喝喝睡睡,自在得很。 她甚至还遇见过石青松,不过那时候石青松已经有了女朋友,左时初看见他和女朋友在逛街,两人亲亲密密的贴在一起说悄悄话,看起来身份恩爱。 虹姐有一次提起过他,说他的女朋友是同事,就跟他同一个学校的大学老师,个性温柔体贴,很招男人喜欢的那种。 左时初想起他本该成为商业大佬的,于是问了一句:“他没有从大学辞职出来创业吗?” “辞职创业?他这份职业不好吗?体面又清闲,要是想赚钱,还可以去企业当顾问,为什么要辞职去创业?那多不安稳啊!”虹姐震惊地说道。 左时初于是便知道,没了她这个爱慕虚荣的拜金前女友的刺激,石青松居然没了上进拼搏的动力,居然安安稳稳地当他的教师了。 473、嫌贫爱富前女友(20) 钟离惜墨听着下属报告完了日常工作之后,便疲惫地揉了揉额头,这段时间,他都忙着跟本家那些人争斗,要从他们手里抢夺项目、要设计耗光他们手里的现金流,还要想方设法让他们不知不觉就陷入他提前挖的陷阱…… 这些事都太耗费心力了,即使是他,也不免因为思虑过多而疲惫起来,但他只要一想到如果不解决好家里这些麻烦,他就不能跟左时初在一起,他就立马恢复了动力,觉得还能再坚持下去。 此时已经是半夜一点多了,他还在办公室里,今天他解决了其中一个对手,他的堂兄,但他还有好几个竞争对手,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都想伺机把他踩到脚底下。 钟离家对他们之间的争斗是采取默认的方式,毕竟想要掌控一个庞大的家族,就得有足够的心机谋断,而这些心机谋断,就是在一次次地与竞争对手的争斗中磨砺得来的。 钟离惜墨之前以为他可以不参与进这种不近人情的冷漠争斗中,却没想到即使他不想争,也自会有人推着他去争…… 事到如今,他已经无法独善其身了。 左时初可不知道钟离惜墨正在水深火热之中拼搏,她过得可快活了,刚和一大群小姑娘一起去听了某个爱豆的演唱会,跟着大家一起挥着荧光棒大声呼喊,不知道多畅快淋漓,直到演唱会结束,从剧场里出来,她都觉得心情格外畅快。 跟小姑娘们告别之后,她想到停车场找自己的车,忽然感觉到有点不对劲。 她从包包里拿出自己的化妆小镜子,装作照镜子的模样,从镜子里观察自己身后的情况。 果不其然,她抓到了一个正暗自跟踪她的人,虽然那人跟踪的技术高超,如果不是左时初对这种事格外敏锐的话,就根本发现不了他。 可惜左时初不是普通人,所以那个跟踪的人即使假装路人装得再像,都瞒不过她的眼睛。 停车场里的车很多,她装作掉了钥匙的模样,弯腰下去捡,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周围的车子里穿梭游走,没过多久,就绕到了跟踪她的那人身后,还没等四处张望的那人发现她,就跃到他身后,迅速地朝他后膝弯踹了两脚,把他踹得跪倒在地,然后飞快地用手掐住他的脖子,让他毫无反抗之力。 “再找我吗?”左时初盯着他的眼睛,冷声问,“是谁派你来的?” 左时初以为又是钟离惜墨那些对手想来拿她要挟钟离惜墨,便忍不住动了火气,手上的力度加强,掐得那男人险些翻了白眼。 那男人被掐得憋红了脸,双手死命地掰着左时初的手,好容易让她松了些,才急忙艰难地回答道:“我、我没有找你……只是路过……” “我看着像傻子吗?”左时初一拳砸到他眼眶上,然后凶狠地威胁他,“再不说实话我就继续揍你。” 那男人被揍得眼眶立马就充血红肿起来了,连忙求饶:“我说!我说!别打我。” “说!”左时初盯着他道。 “是钟离少爷要我来跟着,不,是来保护你的……”男人连忙说道。 左时初忍不住嘲讽地扫了他一眼,说:“你这样的弱鸡,还敢说是来保护我的?说谎也不说得真些。钟离家好几个少爷呢,这回又是哪个想来绑架我了?你们消息有些滞后啊,我都跟钟离惜墨分开好几个月了,你们怎么还来捉我?” 那男人一听就知道她误会了,急忙解释:“不,左小姐,您误会了,派我来的就是钟离惜墨少爷,他担心家里其他人又打你的主意,才让我跟着你,好好保护你……” 左时初顿时愣了,这个答案很出乎她的意料,她以为钟离惜墨这回这么久都不出现,肯定是同意跟她分开了,却没想到还派个人来跟着她? 不,也许这男人再说谎? “别想骗我,以为打出钟离惜墨的名头我就会信你!”左时初又用力地掐了他一下,掐得他不住地咳嗽。 “算了,我还是把你交给警察吧。”她又说道,她到底是个秉公守法的好市民,抓到疑似威胁她人身安全的人,自然要交给专业人士了。 那男人一听她要把他交给警察,顿时更急了:“我、我有证据证明我是惜墨少爷的人……” “哦?什么证据?”左时初问。 “手机……手机有微信聊天记录……”那男人急忙回答。 左时初把手机从他口袋里拿出来,又用他的指纹开了锁,翻到他的微信,果然找到了钟离惜墨跟这人联系的微信。 她打开一看,全是有关她的日程记录:某月某日,左小姐8点15分钟出门,开车去永汇公司上班,12点去公司饭堂吃午饭,12点47分回办公室午休,下午2点上班,5点30分下班,开车去和园路粤菜馆吃晚饭,7点30分去大剧场听演唱会,与5个粉丝朋友一起…… 左时初看着这些她自己的详细的行程记录,目瞪口呆,忍不住咬牙切齿地问那男人:“你是变态吗?” 都怪她这段日子太安逸,居然连被这人跟踪了好几天都没发现,真是太堕落了,要不是她今晚察觉了,大概之后也会被他事无巨细地盯着…… “我、我这都是听从少爷的命令啊。”那男人连忙辩解。 左时初干脆用这人的微信给钟离惜墨发了个语音通话。 “喂?是时初出事了?”钟离惜墨低沉而富含磁性的声音着急地传了过来,“是不是时初又被人找上门了?” “是我!”左时初没好气地说道,“你什么时候多了个乱监视人的毛病?” “时初?”钟离惜墨那头响起了东西掉到地上的声音,他的声音有些慌乱,“我不是故意的,我怕又有人找你麻烦……” 左时初都气笑了:“所以你就找人来跟踪我?” 钟离惜墨连忙解释:“我现在和家里那些人斗得正凶,我怕他们慌不择路伤害到你,才让人去保护你,你别生气,好吗?” 他有些小心翼翼地说道。 474、嫌贫爱富前女友(完) “你派来的这人连我三招都撑不过,怎么保护我?你在开玩笑?”左时初冷笑道。 钟离惜墨一噎,他没想到自己派去的人这么弱,不过左时初的武力值他也是有所了解的,大概并不是他派去的人太弱,而是左时初太强了? 不过这话他不会说出来的,左时初再强,在他眼里也是需要保护的人。 “时初,别拒绝我的好意,好吗?我真的很担心你,我现在很忙,没办法时时注意你,只好用这种笨方法,如果你觉得这不好,那我直接找几个保镖去保护你,怎么样?”钟离惜墨觉得既然她都发现了,那干脆光明正大派保镖去保护她好了。 左时初都气笑了:“你别得寸进尺啊,我不需要你派人来保护,我自己能保护自己。” “即使你再强大,我也照样不会放心,你别拒绝我,让我无法安心工作,好吗?就当做是安我的心。”钟离惜墨暗哑的声音带着恳求的语气。 左时初愣了一下,如果钟离惜墨是用很强硬的语气仿佛是命令式地要求她接受他的安排,那她会十分反感并且坚定拒绝;可钟离惜墨却是用示弱和恳求的语气来希望她接受他的保护,这就让左时初有些犹豫了,她这人吃软不吃硬,钟离惜墨似乎抓住了她这个弱点,就已经无师自通地用这点来博取她的同情和怜惜了。 “好吧。”左时初不受控制地回答道,她对着男人总是格外心软,说出了这句话后她居然并不后悔,“保镖就算了,就这人继续跟着我吧,但得是暗地里的,我不想太特殊。” 钟离惜墨立刻就精神起来了府,飞快地说道:“好,就让方五跟着你,他虽然打不过你,但是很警觉,你要是有什么事也可以吩咐他去做。” 于是这被左时初揍了一顿的方五,就跟在了左时初身后当了影子。 左时初刚开始并不习惯,老想着把人找出来解决,但到底想到这是钟离惜墨的人,才勉强按捺住了自己的冲动。 方五白白被揍了一顿,只好自认倒霉,不过等左时初和钟离惜墨分别给他发了个大红包当赔偿之后,他就乐得恨不得左时初再揍他一顿了,被揍一次就能挣这么多钱,那他可以多挨几顿啊。 之后钟离惜墨又不再跟左时初联系了,但左时初知道方五会把她每天的行踪都事无巨细地报告给他,不过左时初这回默认了,因为她知道要是不让钟离惜墨知道她的日常行程,他就会打电话来缠着她。 钟离惜墨花了很大的功夫,才把他的竞争对手——也就是他的堂兄弟们一一打败,最后成为了钟离家的新一任掌权者,之前指使那伙在逃犯去绑架左时初的幕后之人,更是被他收拾得很惨,收集了许多违法犯罪的证据,直接送到牢里去了,没个二三十年出不来。 他掌了权,那他父母就不能逼迫他做任何他不想做的事了,钟离夫人倒是还想用以死相逼那招来逼他娶她看中的儿媳妇,但钟离惜墨已经不会再妥协了,钟离夫人因此气急败坏,倒真是用刀子把自己割伤了,钟离惜墨干脆把她送去了疗养院,给她请了心理医生治疗她,但不再让她出来闹事了。 钟离惜墨的父亲知道自己与这个儿子没什么感情,非常痛快地搬出了老宅,跟他那些私生子们过去了。 清理完了钟离家,把不相干的人全赶走之后,钟离惜墨就又回到了左时初所在的城市。 “时初,我回来了。”当左时初下班回到自己的小房子门前的时候,就看见钟离惜墨对她露出一个耀眼至极的笑容,张开双手,把她抱进了怀里,然后在她脖颈处深深地嗅了一下。 左时初推开他:“钟离家的事解决完了?” “解决完了,这次再也没有人能打扰我们谈恋爱了。”钟离惜墨仿佛变了一个人一样,以往的压抑冷漠都消失无踪了,整个人仿佛像是摆脱了什么枷锁一样,变得活力满满起来,看着左时初的眼神都是温暖绚烂的。 “谁要和你谈恋爱了?”左时初嗔怪道,欲拒还迎地白了他一眼,之前他们那段走肾不走心的关系早结束了,哪里就变成恋爱了?钟离惜墨倒是狡猾,想什么都不做就让感情前进一大步?想得倒是很美。 钟离惜墨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是一颗华丽的红宝石戒指。 “那你愿意跟我开始一段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关系吗?”钟离惜墨目光炯炯地盯着左时初,一脸郑重地问她。 左时初一点都不矫情,她拿起那个漂亮的红宝石戒指,说:“看在这戒指还不错的份上,那我就答应你吧。” 钟离惜墨瞬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来,抱住她就了亲了下去。 他们已经很久没见了,钟离惜墨把入骨的相思都融入这一个亲吻里,亲得凶猛又用力,像是要把她拆吃入腹,把她彻底融入自己一样。 这之后,两人就是一对情侣了,他们虽然早就不知道多亲密了,但按部就班地谈恋爱却是第一次,因此两人就按照谈恋爱的流程一个一个地去尝试,倒是多了几分新鲜的乐趣。 钟离惜墨谈起恋爱来就仿佛成了恋爱脑,除了工作之外的时间,都花在了陪左时初身上。 因为他们俩是在同一个公司工作的,久而久之,他们之间的关系就瞒不住了,大家就都知道人事部的一个美女拿下了大boss,本来还会有些人酸溜溜地说左时初是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灰姑娘,总裁肯定对她不是真心的,只是想和她玩玩,以后玩腻了就会把她甩了。 但一年、两年,三年、五年……直到十多年之后,左时初从钟离惜墨的女朋友,变成他的妻子,又变成他孩子的母亲,那些人眼巴巴期望她被甩的剧情都没有上演,于是大家不得不相信,他们之间真的有真情了。 这辈子的左父左母得以安享晚年,并不像前世那样爱女早逝、他们孤苦凄凉过完终生。 倒是石青松,没了左时初当刺激他上进的动力,他就自始至终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大学老师,婚后中年发福,变得油腻,连那本来算英俊的容貌都维持不住了。 475、宫女想退休(1) “闻司仪,皇后娘娘有事寻你,你快去拜见娘娘吧,别让娘娘等急了!”时初刚清醒过来,就听见一个清脆的嗓音在她耳边说话,她看过去,只见是一个身穿宫女装的女子,正满脸焦急地看着她。 “好,我马上就去。”时初连忙说道,她边快步往外走,边接收原主的记忆,原主叫闻时初,是皇后宫里的司仪女官,专门掌管礼仪教学的,今年刚好25岁,正好到了可以出宫的年龄,如果没有意外,她今年就应该能如愿以偿,离开皇宫,回到老家,和心心念念的表哥成亲生子了。 但是偏偏出了意外,她不但没能出宫,还把命都留在这宫里了。 闻时初很快就到了坤宁宫,求见了皇后。 皇后是个三十多岁的美貌妇人,闻时初飞快地瞄了一眼,发现她虽然长得美,但精神状况可不算好,又因为穿着暗淡庄重的皇后服装,更压得她整个人都老气了。 “参见皇后娘娘,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闻时初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 皇后摆了摆手,示意免礼,然后精神不太好地问道:“万寿节准备表演的舞姬和伶人都调、教好了吗?千万别出了什么岔子扰了皇帝的兴……” “回娘娘,都调、教好了。”闻时初回忆了一下原主的工作,把其中一些事拿出来详细说了一下,皇后耐心地听了,觉得没什么问题,便让闻时初下去了。 闻时初回到自己的住处,因为她是个有品级的尚仪女官,所以能独居一个小房子,这小房子被原主打理得整整齐齐的,还很干净。 原主早在两个月前就交了退役的申请,而为万寿节教导舞姬和伶人礼仪是她离宫前的最后一件差事,等到万寿节过后,她就可以和宫中其他退役的宫女一样,带着这些年攒下的银子出宫回家去了。 可惜原主没有这个福气等到离宫,因为万寿节那天,她教导过的一个舞姬居然是刺客,趁着跳舞的时候跑去杀皇帝,结果自然是不可能成功的,舞姬刺客当场被杀死,而与这舞姬有过交集的人就惨了,全都被抓了起来审问,原主曾经对那刺客舞姬有爱才之心,教导她的时候格外尽心尽力,于是这点例外就成了她被怀疑为刺客舞姬同伙的理由。 原主被严刑伺候,非要从她口中审问出幕后指使者,可她就是个无辜的人,根本不知道舞姬刺客的真实身份,哪里能交代什么幕后之人?可主审官只以为她嘴巴硬不肯交代,于是生生把她虐死了。 闻时初想到了原主的遭遇,顿时想立马就把那舞姬和幕后之人了结了,他们要跟皇帝报仇就报仇,可却不能连累无辜之人啊,原主以及其他同样被牵连进去的人何其无辜?他们只是和那舞姬因为种种事情有过一点交集,说过话,就被抓了起来,甚至连命都没了,这冤屈都没处说了。 当然,皇帝也是害死原主的凶手之一,闻时初可不管他查找幕后之人应不应该,她只知道以为是皇帝那宁可杀错一个,不可放过一人的命令,才会让原主丢了命。 晚上的时候,闻时初悄无声息地换上夜行衣,易容成了个瘦弱的男人,然后去到那个刺客舞姬的住处,伸出手就干脆利索地扼断了她的脖子,于是这个在万寿节闹出了轩然大波的刺客,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死了。 至少她这样死了,能不拖累其他无辜之人,至于指使她的幕后之人?闻时初迟早会知道的。 还有皇帝…… 闻时初想了想,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她如一条灵蛇一般,灵活地穿梭在宫殿之中,直接避开明面上的侍卫和私底下的暗卫,进入了皇帝的寝宫。 皇帝睡得跟死猪一样,还打着震天响的呼噜,闻时初嫌弃地瞄了一眼,只觉得这男人幸好是皇帝,如果是普通男人,不知道妻妾得多嫌弃他。 闻时初还没想到要怎么惩罚他,他是害死原主的人之一,但毕竟他还是皇帝,皇帝要是突然死了,那皇宫肯定要戒严,会影响她之后退役出宫的计划。 于是闻时初不打算杀他,但也不能轻易放过他,便从空间里拿出一颗药丸子,这药丸子叫清心寡欲丸,效用就跟它的名字一样,让人无欲无求的,俗称——硬不起来。 从此之后,皇帝就要洁身自好了,宠幸宫妃那是别想了,只能看不能用,不过皇帝都四十多岁了,孩子也有了几十个,即使不能用了,也没什么关系。 至于,会不会连累侍寝的妃子?这清心寡欲丸的药效是逐渐加深的,刚开始只是速度变快一些、再快一些……最后变得很快,服用之人只会以为自己是逐步“变快”的,是身体原因,这样循序渐进,有了心理准备,自然就不会迁怒到宫妃身上,毕竟他隐瞒自己的情况还来不及呢。 解决掉了两个仇人,闻时初便心满意足地回去睡觉了。 第二天,那个舞姬的死亡果然引起了震动,毕竟她是被人扼死的,太医能验出来,于是皇帝和皇后震怒,下令调查出舞姬死亡的原因,还要严查宫里的人,毕竟能在守卫森严的皇宫里悄无声息地杀死一个人,皇帝能不担心自己哪天也被人悄无声息地杀了吗? 闻时初都感觉到周围的守卫森严了许多,宫里的气氛都压抑起来,宫女太监来去匆匆,以前那种轻松闲适的氛围是不可能有了。 因为舞姬之死,皇宫戒严,她幕后之人自然没法再动什么手脚,万寿节的刺杀是无法进行了,万寿节顺顺利利就过去了。 闻时初办完了这桩大事,便可以慢慢把手头上的其他事交给接任者了。 舞姬的死依旧没有查出什么来,凶手做得太干净,一丝痕迹都没留下,即使是最会办案的官员,都没办法找出线索,于是只能不了了之。 皇后便借着让大龄宫女出宫这事,趁机清退了不少身份有疑的人,这事皇帝是默认的,所以闻时初顺顺利利地离开了皇宫,成了自由人。 476、宫女想退休(2) 离开皇宫后,闻时初可不打算回老家跟表哥成亲。 原主都二十五岁了,她的表哥只会比她更年长,这个时代的男人,二十五岁早就成亲生子了,再过几年都能当祖父了,不可能还等着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出宫的原主。 只有原主这个太天真单纯的人,才会以为她的表哥还一心一意地等着她。 原主父母兄弟都还在,只是这些家人也并不靠谱,原主没进宫之前,可是险些被父母卖进窑子里的,就为了多卖些钱给她弟弟读书,原主母亲还哭哭啼啼地要求她理解家里的困难,不要埋怨父母兄弟,说这都是她的命,等弟弟以后出息了,肯定会把她赎出来好好对待她…… 幸好原主虽然天真了些,却到底还没有傻到底,又恰逢到了宫里挑选宫女的时候,所以她唯一一次忤逆了父母,私自报名参加了宫选,又幸运地被选中了。 原主还因为这次的忤逆,对家人心怀愧疚,入了宫之后老老实实地把自己的所有俸禄都存了下来,寄回去给父母家用。 不过时初来了,她可不是心软善良的原主,那薄情寡义的家人,她是不认的。 她也没打算回老家,就在京城里落脚,她退役之前毕竟是皇后宫里的尚仪女官,有这名头在,还能去高门大院里当个礼仪老师,教教那些千金大小姐们规矩礼仪。 当然,她不当礼仪老师,也能自己找点其他事情做,总不会让自己饿死。 闻时初找了中介买了间二进的小宅子,宅子虽然小,但环境很好,周围住的大多数是五六品的小官人家,还有些是富商人家,所以治安很好,没有什么乌糟事,很适合闻时初一个单身女子住。 名门贵族的人鼻子都是很灵的,闻时初才在桂花胡同住了半个月,就有公侯家的管家上门请她去教导府中小姐们规矩礼仪了。 她是从皇后宫里出来的,虽然已经退役,但到底皇后的名头好使,所以那些上门邀请她的人对她的态度都很敬重,并没有什么轻蔑或瞧不起的意思。 闻时初在这几户人家中,挑中了家风评价比较好的武阳侯,武阳侯家里人丁兴旺,姑娘家都有四五个,而且武阳侯出手最大方,所以闻时初便决定去他家。 “闻姑姑,我家这几个姑娘就拜托你了,请务必好好教导她们规矩礼仪,要是她们有做得不好的,该惩罚就惩罚,我们不会干涉你。”武阳侯老夫人和蔼可亲地对闻时初道。 “老夫人请放心,既然您相信我,把她们交到我手里,那我自然会好好地教导她们,不辜负老夫人的信任。”闻时初说道。 闻时初上课的时间并不多,毕竟小姐们还要上其他课程,琴棋书画可都是大家闺秀们必修的,除此之外,还有女红,也是很重要的课程,所以闻时初教导的规矩礼仪课,只占了一天的一个时辰。 闻时初并不是很严苛的老师,武阳侯家的几个小姐,最大的十二岁,最小的才八岁,正是最天真活泼的时候,爱玩爱闹,而规矩礼仪课却是束缚她们、约束她们天性的课程,所以她们常常会坚持不了太长时间。 “闻姑姑,我能不能歇一歇呀,光是这么站着就很累啊。”武阳侯的三女儿李明安撒着娇问闻时初。 闻时初摇摇头:“不行,你站了都还没半柱香的时间,不能停下来。” “可、可我还小嘛,姐姐们比我大,所以要站得久,我小,就站得短一点时间嘛!”李明安眨着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说道。 “再短也不能短到半柱香都不到吧?快别说了,再说下去,我就让你站够两炷香时间了。”闻时初丝毫不怜惜地说道。 “就是啊,三妹妹,你别想耍赖,我要站两炷香时间都还没说什么呢!”二小姐李明秀撇撇嘴说道。 “二小姐,别做出这种不雅的动作!”闻时初看见她撇嘴的举动,忍不住提醒道,“还有,挺起你的胸膛,别软趴趴地耸拉这肩膀,这会让你仪态不好,时间长了,脊梁骨都能长歪了。” 李明秀一听,连忙挺起了胸膛,再也不敢乱瞄乱看了。 李明安幸灾乐祸地嘀咕道:“活该!”见闻时初神情淡漠地盯着她,立马神情一肃,闭上了嘴。 这三个姑娘中,最乖巧懂事的,则是大姑娘李明慧,虽然两个妹妹时不时就乱动一下,或者忍不住讲话,做些小动作,但她却像是根本没听见、看见一样,丝毫不动,闻时初让她保持什么动作她就保持什么动作,即使累得小脸都红了,也要咬牙坚持。 老师都爱听话懂事的孩子,闻时初也不例外,于是她夸了一句李明慧:“大小姐果然不愧是当长姐的,仪态做得最好,坚持的时间最长,又能保持安静,很有长姐风范。” 李明慧一听,顿时羞红了脸,又骄傲又羞涩,但还是依旧一动不动,丝毫没有影响她的站姿。 闻时初十分满意。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三个姑娘就结束了今天的规矩礼仪课,闻时初便施施然地下班了,她这份工作真是有钱又有闲,简直是宫女退休后最佳的生活状态选择。 只要不卷入主人家的家事中,她就是最自在悠闲的人了。 不过很不巧,闻时初撞见了她最省心的学生——李明慧,似乎在和一个族学历的贫寒学子偷偷来往。 前面说了,武阳侯家族人丁兴旺,这兴旺的可不仅仅是指武阳侯这一支,还有其他旁支的,人口多了,那就不是所有人都富足不愁吃穿的,有混得好的如武阳侯,混得不好的,那都跟普通的农民差不多了。 武阳侯到底是主支,不管是为了名声,还是家族的长远发展,那对家族其他子弟的培养都不能少了,所以武阳侯办了一个族学,收留家族中有读书天赋的子弟,请教书先生教他们读书,以求家族的长远发展。 不过,大家族人口多,亲戚自然也多,族学开办的时间长了,渐渐地就连亲戚家的孩子也都收进去了。 477、宫女想退休(3) 跟李明慧偷偷来往的这贫寒学子,就是武阳侯家一个远房亲戚的孩子。 闻时初看着李明慧把手里的一个荷包羞答答地塞给了周绍文,周绍文先是推辞了几番,推辞不过,便收下了,然后不知道说了什么,李明慧更是满眼星星地望着他,显然对周绍文好感极深了。 过了好一会儿,这对少年男女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闻时初并没有出去揭穿李明慧,这种事她不适合出面,而且李明慧一看就是被周绍文骗得团团转,没多少理智了,如果她忽然跑去和李明慧说周绍文对她别有用心,让她不要上当受骗,那李明慧肯定会觉得她是污蔑周绍文。 情窦初开的小姑娘,最容易对自己的初恋死心塌地了,闻时初才不去做这个坏人,如果要干涉,那也应该让李明慧的长辈家人来处理,轮不到她。 因此她暂时只当初丝毫不知道这件事,只是在平时上课的时候,说了一下姑娘家应该自尊自重之类的话,还说了几个大家闺秀被男人骗了之后的悲惨故事,其实这已经是隐晦地在提醒李明慧了,可惜李明慧并没有把闻时初的话放在心上,依旧跟周绍文偷偷来往。 李明慧作为武阳侯李越的长女,如今才十二岁,十二周岁的小姑娘,勉强有了少女的身形,但脸庞却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稚气,明眼人看着都知道她年纪小,如果不是有人故意引诱着,或许连情窦都未曾开启,可她如今已经跟周绍文发展到私相授受了。 周绍文今年已经十八岁了,这个年龄成亲早的,孩子都生出来了,对着比他小六岁的、稚气十足的小姑娘,他都能下得了手,可见心思龌龊和野心勃勃。 如果他是真心喜欢李明慧,那明明可以先努力读书,考取了功名,然后再光明正大地上侯府来求亲,毕竟李明慧还小,他还可以努力好几年;可他没有选择这条光明正大的路,而是花费心思私底下引、诱小姑娘和他生情,妄想生米煮成熟饭,这就是心术不正了。 闻时初其实可以当做没看见而不去理会这件事的,但李明慧太小了,个性温柔,又对她这个老师很尊重,另外,武阳侯老夫人和武阳侯夫人都对闻时初这个教养姑姑很好,平时瓜果点心从来不忘送她一份——光是这些善意,就不能让闻时初袖手旁观李明慧被一个心术不正的男人毁了。 “表哥,这些银子你拿回去用吧,你读书已经很辛苦了,怎么还能再抄书卖钱呢?这既耽搁你念书的时间,又挣不了几个钱,你如果手上不宽裕,直接跟我说就好了呀……难道,你还要跟我客气吗?”李明慧手里拿着一个鼓鼓囊囊额荷包,不容分说地塞给了周绍文。 她到底年纪小,不知道她说的话虽然是实话,但听起来却十分刺耳,特别是她说话的对象还是贫寒又自尊心极强的男人。 这种男人即使在微寒时期得到了女子的馈赠,也会十分不自在和不舒服,等到他以后出人头地了,那此时心里扎下的那根刺,就会变成他抛弃和对付这女子的借口。 但李明慧天真年少,她不知道这些人心的丑陋,不知道眼前口口声声爱她的情郎,只是想利用她,让她当他平步青云的踏脚石。 果然,周绍文听见李明慧这些话,脸上的笑容都僵硬了一下,眼神更是闪过一丝厌恶,不过他很快就掩饰好了,连连摇头推辞,义正言辞地说:“不行的,表妹,我不能收你的钱,我虽然贫寒,却有一身骨气,不需要你接济我,我能养活自己……” “表哥,我这不是接济你,只是帮你而已,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有出息的,到时候你再还给我不就行了?”李明慧娇嗔地说道,“你就当做是借了我的钱不就好了?你就收下吧,别为了抄书,耽搁了自己的学业——你是要考取功名的,你忘了?” 她说到最后,还娇羞地用眼神暗示了一下周绍文,周绍文立刻像是被她说服了,感动地说道:“表妹,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等我以后金榜题名,就来跟你提亲……” 闻时初隔着一堵墙,听着墙那边的一对儿“有情人”互诉衷肠,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李明慧太单纯太傻,周绍文就是纯粹的坏了。 这地方虽然偏僻,但依旧是武阳侯府的后院,不知道周绍文一个外男是怎么混进来的…… 这两人都不知道在这个地方见过多少次面了,看这两人熟悉的情况,大概这里是他们时常过来偷偷约会的地方。 闻时初便想着找到机会,就把这两人的事曝光给武阳侯夫人知道。 不过这事儿可真巧,她刚回到自己的小院子,就遇到了武阳侯夫人派来给她送水果的侍女,这侍女是武阳侯夫人跟前的大丫鬟,很有些地位。 “闻姑姑,您终于回来啦?咱们老爷得了几筐陛下赏赐的南边的水果,夫人让我来给您送一些,这些可是咱们北边很少见的水果,珍贵着呢,夫人说闻姑姑您要教导三位姑娘,太辛苦了,便送这些水果来让您尝尝。”武阳侯夫人的大丫鬟青杏笑眯眯地说道。 “教导三位姑娘是我的职责,侯夫人真是太客气了,居然还给我送这么珍贵的水果,我真是有口福了,替我谢谢侯夫人才行。”闻时初也客气地说道。 然后又像是不经意般对青杏说:“对了,青杏姑娘,我刚刚在西北处一个荒废了的小院子里发现了一棵长着许多石榴的果树,那石榴长得可好了,又大又红,现在都可以去摘了,想必味道很好,青杏姑娘不如现在就过去看看吧?” 青杏听见闻时初这摸不着头脑的话,有些疑惑,但闻时初一直在催促她,“青杏姑娘,你快些去吧,去得晚了,那些小鸟儿会把成熟的石榴啄坏的!你现在就去,快去吧……” 她一边说,还一边往外推着青杏,一幅很着急的模样,但等出了门,她却不跟着去了,青杏纳闷地问:“你不跟着去吗?我怕我找不到地方。” 478、宫女想退休(4) “不会找不到的,就在我这院子的西北处,不远,似乎以前是个老姨娘的住处,老姨娘不在了就荒废下来了,叫什么红梅苑的地方……”闻时初说道。 “红梅苑?这地方我倒是知道。”青杏一听到红梅苑,便知道是哪里了,那地方确实荒废了很久,闻时初能在那里发现一棵石榴树也正常。 “对了,你去的时候动静小些。”闻时初又神秘地一笑,提醒道。 青杏听得一头雾水,但她到底是把闻时初的话听进去了,去红梅苑的时候,果然十分小心和安静。 虽然不知道闻时初为什么非要她这个时候去找那棵石榴树,但青杏奉侯夫人的吩咐来给闻时初送水果,本来就是给她光明正大放风的机会,去红梅苑找石榴树能让她的闲暇时间延长得更久,所以她就顺水推舟了。 青杏到了红梅苑的时候,才发现这儿果然十分荒凉,又安静极了,让她开始有些害怕起来,但一想起还没找到的石榴树,她又鼓起了勇气,毕竟找到石榴树可以让她在侯夫人面前露脸…… 只是那棵石榴树也不知道长在了哪里,青杏找了好些地方都没找到,早知道就应该问闻时初问得详细些……青杏有些懊恼。 终于,她来到了红梅苑的后院墙角处,忽然她耳朵一动,似乎听到了有人说话的声音。 难道有其他下人也发现了那棵石榴树?青杏顿时有些急了,这石榴可是好兆头的水果,寓意着多子多福,要是把这发现禀告侯夫人,能得不少奖赏的,她可不能让别人抢了先! 于是她着急地往那有人说话的地方去了,然而等她看清了说话的人,便震惊得目瞪口呆了,那居然是大小姐和一个年轻的男人! 大小姐怎么会和一个外男在这偏僻的地方相会?青杏震惊过后,想到这点,便猛地意识到,大小姐这是跟男人有了私情啊!撞见这样能捅破天的事,青杏震惊又惶恐,这可是一件丑闻! 她这时候也反应过来闻时初为什么把她指使到这地方来了,什么石榴树?那肯定是个幌子,实际上闻时初是想让她来发现大小姐和外男私会的事吧? 青杏想到这里,便有些怨怪闻时初故意让她撞见大小姐的这桩丑闻了,这不是为难她一个奴婢吗?她该装作不知道,还是直接告诉夫人? 青杏慌乱极了,但到底知道不能现在直接出去揭破这丑事,所以她悄悄藏在一个草丛后面,躲着看李明慧和周绍文。 她认出来了,跟大小姐私会的那男人居然是武阳侯庶三弟媳的表姐的儿子,这关系是极其远的了,但三弟媳跟她表姐关系很好,她表姐一家都死掉了,只剩下周绍文,三弟媳便求了武阳侯,把她表姐这唯一的儿子接到侯府来,还让他入了族学读书。 没想到这反而是引狼入室了,这周绍文不但不感激侯府对他的培养,反而还生出了不轨之心,把人家的大小姐引、诱了。 青杏是侯夫人的大丫鬟,自然是认识周绍文的,这一看清了是他,青杏便不能装作不知道这事了,她气坏了,侯夫人和大小姐都是脾气好的人,对她们这些下人都很宽待,青杏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大小姐被这种男人欺骗。 气坏了的青杏于是顾不得其他了,急匆匆地就回了侯夫人的正院,脸色十分难看,然后严肃着脸对侯夫人道:“夫人,奴婢有要事要禀告。” “什么要事?对了,闻姑姑喜欢你送去的那些水果吗?”侯夫人问。 “喜欢……不过奴婢要说的不是这件事。”青杏连忙说,“是十分要紧的,奴婢只能禀告给您一个人听。” 侯夫人见青杏十分郑重,便知道她真的是有要事,便摆摆手,让身边其他丫鬟下去了。 青杏见人都离开了,这才走到侯夫人身边,压低了声音,语速飞快地对她说道:“夫人,奴婢刚刚发现大小姐和周绍文正在红梅苑私会!” “什么?!”侯夫人仿佛没听清她的话一样,又问了一句。 “奴婢发现大小姐和周绍文私相授受!”青杏咬着牙说道,后背汗水都湿透了衣服,她知道自己说出这件事也有丢命的危险,但她赌夫人的品性,赌夫人性情良善,不会杀她灭口,反而会对她这个提前发现了大小姐丑闻、让丑闻被掩盖的功臣加以奖赏。 青杏的话仿佛一个晴天霹雳劈在侯夫人的头上,让她脑袋嗡地一声,仿佛失去了对周围世界的感知,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恢复过来,脸色极其难看地盯着青杏,咬牙说道:“你要是敢污蔑大小姐,你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夫人!奴婢不敢,奴婢是真的亲眼看见大小姐和周绍文私会,就在红梅苑,说不定这会儿他们都还在那里!您要是不信,可以自己去看看……”青杏颤抖着声音,慌忙解释道。 其实侯夫人已经相信青杏的话了,青杏是她的大丫鬟,向来聪慧稳重,人也本分老实,如果不是事实,她不可能说出来的。 “你再仔细跟我说说……”侯夫人脸色铁青地对青杏道。 青杏便仔仔细细地把自己是怎么发现这事的经过跟侯夫人说了一遍,侯夫人虽然也着急女儿被人欺骗,但知道这事急不来,得好好调查清楚了,再想办法妥善处理,绝对不能泄露任何一点消息出去,否则武阳侯一家的姑娘,不管是出嫁还是没出嫁的,都得遭殃。 “你说,是闻姑姑告诉你红梅苑有一棵石榴树,还让你马上就去看看?”侯夫人敏锐地抓住了要点。 “对,奴婢怀疑闻姑姑也知道了大小姐和周绍文的事,才故意把奴婢支使去红梅苑,让奴婢亲自发现这事然后回来禀告夫人的。”青杏说出了自己的猜测,然后恍然大悟,“怪不得闻姑姑在我去之前还提醒我要安静地去找,不要弄出大动静,这不就是怕我惊动了大小姐他们吗?” 侯夫人听了,心中叹了口气,知道闻时初这是故意把女儿的事透露给自己的,她领了她的情,只能以后再回报她了。 479、宫女想退休(5) 在让青杏去红梅苑找石榴树之后的第二天,大小姐李明慧就请了假,说是病了,不能来上课,闻时初对此心知肚明,肯定是侯夫人发现自己女儿跟周绍文的私情了,为了避免节外生枝,才让李明慧“生病”的。 不过这些都跟闻时初没什么关系,她让青杏亲自去发现这件丑闻,已经是看在侯府的人对她不错的份上,仁至义尽了,其他的,她就帮不上什么忙了。 李明秀和李明安丝毫不知道自己的大姐发生了什么事,依旧活泼机灵,上课就只顾着跟闻时初斗智斗勇,想偷懒,一副无忧无虑的模样,根本不知道她们的名声甚至以后的婚姻幸福都险些毁在她们的大姐姐手中。 又过了几天,闻时初就被侯夫人召见了。 侯夫人把下人们都支了出去,只让青杏留下来。 “闻姑姑,我请你过来,是想跟你道谢的,因为你的提醒,明慧才没有铸成大错。可以说,咱们李家不管是出嫁还是未出嫁的姑娘,都得感激你的帮助和守口如瓶。”侯夫人直接而坦荡地开口说道。 她如今神情憔悴又疲惫,显然为了大女儿的事操、心了不少才变成这样,但她依旧是和蔼可亲的,并没有仗着自己的身份地位就高高在上地用权势来威逼闻时初对自己家的丑闻闭嘴,反而很真诚地用礼物来表示感谢。 “青杏,把我要送给闻姑姑的东西都拿出来。”侯夫人吩咐青杏。 “是。”青杏回答了一声,接着便捧出了一个精致又华丽的宝箱子,青杏一打开,里面立马迸发出了一阵耀眼的光芒,闻时初一看,都忍不住为这满盒子的珠光宝气惊了一下。 “小小礼物,不成敬意。”侯夫人把宝箱推到闻时初面前,苦笑道,“还请姑姑不要推辞,我知道姑姑道德高尚、慎行寡言,不会把我那不争气的女儿的丑事往外说,所以这些礼物并不是什么封口费,而是单纯对你的感谢,如果姑姑不收下,反倒会让我担忧不已。” 她都这么说了,闻时初难道还能反驳?就算为了安侯夫人的心,她也应该收下这些东西,毕竟虽然侯夫人说这些不是封口费,但大户人家,嘴里说的跟心里想的可能是两回事,这些礼物,即使谢礼,也是封口费。 所以闻时初就很识趣了:“那就多谢夫人的慷慨了,夫人放心,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每天除了给小姐们上上课,就是在自己的院子里种种花草,根本连院门都不出,耳目闭塞得很。” 侯夫人听她这么一说,心中就放松了不少,她曾经想过为了避免女儿的丑事泄露,就杀闻时初灭口的,但她到底不是心狠手辣的人,更何况人家还好心好意地提醒了她,难道她要当个忘恩负义的人? 所以侯夫人跟丈夫商量过后,就决定许以重礼,既是报答,又是封口,而闻时初也如她所料,是个聪慧识趣的,而且,从宫里出来的人,更明白谨言慎行和装聋作哑的重要性。 闻时初于是就收获了一个宝箱,她拿回自己的小院子里,打开来,好好地看了看侯夫人送的礼物。 这宝箱装的可不仅仅是名贵珠宝,还有一张地契以及几张大面额的银票。 地契居然是京郊外的一处温泉庄子的,温泉庄子这种珍惜品,如今有价无市,京城里不知道多少达官贵人都想得到一间,可惜几乎不会有人拿出来交易,可侯夫人居然就这么轻易地送给闻时初了! 这手笔可不小了,虽然这温泉庄子并不大,而且位置也偏僻,但并不妨碍它价值千金,侯夫人能把这庄子送她当谢礼,显然是真的很感激闻时初。 当然,这庄子再贵重,对于武阳侯家人而言,也贵重不过自家女眷的名声和未来,所以侯夫人大概明白这点,就大方地送给闻时初了。 除了温泉庄子的地契,那几张大面额银票加在一起,居然有两万两白银,闻时初再一次为侯夫人的大方而惊叹,显然他们家很在意自己的女儿,希望李明慧能明白自己爹娘的苦心吧。 除了地契和银票之外,那些珠宝首饰虽然也贵重,但闻时初自己的伴生空间里就收藏了不知道多少比这些珍贵稀有的极品珠宝,所以她对这些珠宝就没什么太大的感觉,便随手放在一旁,打算平时拿出来戴戴。 放假的时候,闻时初便立马去了侯夫人送给她的那个温泉庄子,她打算先去巡视一番,看看有没有需要改造的地方,毕竟她打算冬天的时候来这里泡温泉,好好地消遣消遣,可不能建得太随便了。 闻时初去到了庄子上,发现情况比她想的要好多了,大概武阳侯家里之前也有使用这温泉庄子,所以处处都打理得很妥当,有温泉的地方,见了好几个池子,显然一家人都可以来泡。 闻时初按照现代的温泉山庄的设计规模改造了一下,画了图纸,就找了人来改造庄子。 改造的事情急不来,她给庄子的管事留了足够的银子,便骑着马顺着山路下山去了。 她这温泉庄子有些偏僻,所以下山的路只有她一个人,骏马不紧不慢地往下走着,马蹄声哒哒,显得这山林越发僻静,连鸟叫声都没几声,闻时初忍不住觉得这山岭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钻出一伙山贼来…… 大概她是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就在她想着会有山贼的时候,居然真的就有了其他马蹄声从不远处传了过来,那些马是飞驰而来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几乎是眨眼间就出现在闻时初面前。 上下山的路只有一条,所以闻时初和来人狭路相逢了,甚至因为来人的马跑得太快,还险些撞上了她,幸好那飞马而来的人骑术高超,就在马匹马上撞上闻时初的那一瞬间,那人一拉自己那匹马的缰绳,硬生生让马嘶鸣一声,马蹄扬起,硬是停在了闻时初面前。 闻时初面无表情地看着面前骑马的高大男人,很想一脚把这人踹下马去,这家伙横冲直撞,就不怕纵马伤人吗?仗着这里地方偏僻就以为没人,能为所欲为了? 480、宫女想退休(6) “骑这么快,找死吗?”闻时初拧着眉不悦地看着马背上的男人,冷冷地说道。 施戾看着面前对自己怒目而视的女人,却只仿佛如同被一支箭直直地射入心脏,让他忍不住颤栗了一下,此时他什么也注意不到了,只看得见眼前穿着一身红色骑装的漂亮女子,一双清澈明媚的眼睛带着怒火,深刻地印在了他的心上。 闻时初见这男人只直愣愣地盯着她看,根本没其他反应,便忍不住蹙了蹙眉,难道这男人脑子有毛病,听不懂人话?这倒是不能怪人家骑马骑得太快了。 闻时初自认倒霉,让自己的马往旁边靠了些,对那男人说:“算了,你先过吧。” 施戾听见她这话,才回过神来,可那双幽暗的眼睛却依旧一眨也不眨地盯着她,并没有其他动作。 之后,又有好几个护卫打扮的男人骑马跑了过来。 “将军!您怎么跑这么快,也不等等属下!”当前一个年轻的护卫说道。 “将军,怎么在这里停了?出什么事了吗?”另一个斯文些的男子开口询问,看见闻时初,就更纳闷了。 “没事。”施戾开口道,他的声音带着些许暗哑,似乎很久没开口说话了,但音色却充满磁性,仿佛低沉悦耳的大提琴声,很有魅力,闻时初听见他的声音,便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发现这男人不仅是声音出色,连长相也非常英俊。 他长得跟时下的普通男人很不一样,因为他的眼睛是蓝色的,明显有外族血统,五官深刻立体,高眉深目,而且身材也高大挺拔,光是骑在马上就气势不凡,能看出他是典型的宽肩窄腰的模特身形。 闻时初没想到这时代还有混血儿,在这个愚昧而封建的时代,混血儿的身份可不如后世那么受追捧,相反,还会受到更多的歧视和压迫,甚至是奴仆都能踩他一脚,就因为他血统不纯,起个“杂种”之类的称呼更是最寻常的欺辱了。 可这人却被他身后的护卫恭敬地称为“将军”,闻时初回忆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当朝确实是有一个极其彪悍的将军,他最出名的不仅仅是赫赫军功,还有他那有异于常人的外貌。 闻时初想起他是谁了,他就是施戾,如今唯一一个带有异族血统的将军。 原主在宫中当尚仪时,隔着皇后出席过各种宴会,自然是见过施戾的,只是闻时初在这里遇到他,一时半会没想起来,直到后面来人喊他为将军,才记起来了。 不过记不记得也没关系,反正闻时初都离开皇宫了,施戾跟她八竿子打不着,毫无关系,因为她只是惊讶了一下,便恢复了正常,然后对施戾道:“施将军,我已经让了路,你急着赶路就先离开吧。” 她很识时务的,知道了对面的是位高权重的大将军,自然不会再跟他起争执,还不如干脆让人早走早好。 可施将军不是这么想的,他并没有急着离开,反而问道:“你认识我?” “认识,你是施戾施将军,收复了南疆五城的英雄。”闻时初回答道,施戾虽然从小饱受欺辱,可他长大之后参了军就一飞冲天,收复南疆五城就是他的成名之战。 施戾蔚蓝色的眼睛眨了眨,看向闻时初的时候有种令人沉溺的错觉,他又问:“你是谁?” 闻时初愣了一下,不明白他为什么问这个问题,难道是怀疑自己在这儿遇到他是个局?毕竟这位施戾将军身世复杂,有些人总想着从他身上下手,想到这里,闻时初就理解他了,便回答道: “施将军,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子,三个月前年龄到了,便从皇宫退役,目前在武阳侯的府里当小姐们的教养姑姑,这些经历你只要一查,就都知道。” 施戾听了,没什么反应,只是握住缰绳的手握得紧了些,他看着闻时初,过了好一会儿都没有离开的意思,闻时初忍不住满脸疑惑地看向他,摆明了是在问,你怎么还不走? 施戾抿了抿薄唇,终于用那双大长腿夹了夹马的肚腹,马儿立马动了起来,可速度却慢悠悠地,仿佛之前那跑得能飞上天的速度是闻时初的错局一样。 幸好这山路还没小到容不下两匹马,施戾很快就骑着马跟闻时初相并而行了,因为路不够大,他们两人只能挤着相向而行,在两匹马靠近的时候,施戾的腿不小心触碰到了闻时初的腿,即使只有短短的一瞬,但施戾却明显地感受到了与自己相触碰的那条腿的温热与柔软,令他心脏猛地漏跳了好几拍。 施戾很快就过去了,闻时初便松了口气,等施戾后面那几个部下也过去之后,便一扬鞭子,迫不及待地骑着马下山去了。 施戾却停下来了,转过头看着飞驰而去的闻时初,看着那团火红的身影越来越远,直到看不见了,才转过头去。 闻时初并没有把遇见施戾的事放在心上,她回到武阳侯府的小院子里,便好好地泡了个枣。 然而施戾却一改往常的作风,居然不在山上发疯了。 以前他也时常上山去打猎,每次都像是放出笼的猛兽,在山上疯了似的追着各种野兽撒野,好几个部下都追不上他,只有等他自己过足了瘾,发、泄完了多余的精力,才会自己出现在部下面前。 可这次,他上了山居然不是第一时间就跑了,而是下了马,坐在了一块大石头上,看着山下发呆,这一反常态的模样还让他几个属下发起愁来。 十二看着将军一动也不动的身影,忧心忡忡地说:“将军到底是怎么了?突然这么安静,不会哪里又要打仗了吧?” “看着不像,要是有仗打,将军才不会这个样子,他只会更兴奋。”十一说道。 “说得也是……那难道又是施家有人来打扰他了?施家那些不要脸的人怎么还敢来?!”十二想到这个可能,便气愤地说道。 施家那些人虽然跟将军有血缘关系,可在将军还没出人头地之前,他们个个都不把将军当人看,现在他们怎么还有脸找上来的?十二愤愤不平。 481、宫女想退休(7) “将军,你怎么不去打猎了?”老十是个直爽的脾气,懒得跟几个同僚在这儿猜猜猜,便直接跑去问施戾了,“在想什么大事?” 施戾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说:“滚一边儿去,别打扰我。” 老十可不会这么轻易就被赶跑,他厚着脸皮坐过去,笑嘻嘻地说:“老大,你就告诉我们嘛,要是在为什么事发愁,说出来给我们听听,说不定我们还能帮你想想办法呢?” 施戾听了,瞄了老十一眼,想起老话说一人计短,二人计长,想来是有些道理的,说不定这几个小兔崽子真的能给自己出些主意呢? 于是他招了招手,对老十道:“你说,我见到一个人就感觉心慌气短,紧张得根本做不出其他反应,这是为什么?” “将军你是见到陛下了?”老十脱口而出道,但他很快又反应过来,将军看见皇帝根本就不紧张啊,不但不紧张,还十分自在,根本没有丝毫惶恐,这些他以前陪将军上朝,都是见过的,所以这会儿将军到底在说谁? 施戾瞪了他一眼,说:“不是陛下。” 十二这时候也跑过来了,听了个一清二楚,便心直口快地说:“我知道!将军是不是见到自己亏欠或者对不起的人了?只有这样才会紧张啊。”十二很有经验,因为他几年前没跟爹娘说就一个人偷偷跑去参军了,几年时间不知生死,想也知道家里人会有多担心,所以他从战场上回家见父母的时候,就很胆怯、很紧张。 “也不是,我没有亏欠的人,只有别人亏欠我、对不起我!”施戾说到这里,脸上更难看了,显然想起了那些让他很不愉快的过往,十二一看,立马闭了嘴。 十一向来比其他两个同僚聪明,他仔细地看了看施戾的神情,想了想最近这段时间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发生,就忽然想起刚刚将军在路上遇到的那位漂亮姑娘,立马眼睛一亮! 难道是因为那位姑娘?十一恍然大悟,这很有可能啊,将军因为自己身世的问题,之前对女人向来都不屑一顾,根本连看都懒得看一眼,即使有投怀送抱的,也都是毫不留情地赶出去,仿佛一个不沾女、色的圣僧一样。 可刚刚跟那位姑娘在路上遇到的时候,他不仅停下马,没有跟人抢道,反而破天荒地跟人家说了几句话!这明显就很反常啊,将军什么时候主动跟一个女人心平气和地说过话了? 意识到这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十一立马两眼发光地试探施戾:“我知道还有另一种情况,见到一个人不但会紧张,还会心跳加速,会在意那个人,会对那个人充满好奇,想知道那个人的一切事情。” 施戾听了,一双蓝眼睛立刻就盯住了十一:“对,就是你说的这种感觉,这是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发生?” 十一此时心跳如雷股,他倒不是对施戾有什么奇怪的想法,而是对自己猜中了他的心思而激动罢了,他强忍着心中的惊呼,极力平静地回答道:“是在对一个人感兴趣、有好感的情况下发生,简单来说,就是对心上人会有这种感觉。” 施戾的双眼顿时睁大了,他从来没对其他人心动过,并不知道这是心动的感觉,因此听进十一的话,便震惊又错愕,他看上那个女人了?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 而在一旁听见两人说话的老十和十二,也都震惊得嘴巴都合不上了,天哪,他们听见什么了?将军居然有心动的人了?将军居然还会心动?他难道不是心中只有杀戮的打仗狂人吗?怎么会突然就变得有普通男人的感情了? 两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施戾此时的神情摆明了十一说中了他的心事啊! “将军,你是看上哪位姑娘了?看上了就赶紧下手,咱们这些粗人可不兴什么文绉绉的培养感情、日久生情,咱们只知道把人扒拉到自己窝里了才是属于自己的,看中了就得先下手为强,否则要是被人捷足先登,那就后悔也晚了!”十一虽然机灵,但到底是个在战场上混的武人,可不讲究什么循序渐进追求人。 “对对!将军,看中了就抢回去!”老十震惊过后,便连连附和十一的话,因为他就是这么做的,他在某次市集上对妻子一见钟情,第二天便派媒人上门提亲了,幸好他看上的是未婚的女子,那女子的家人对他也满意,这桩亲事就顺顺利利地办成了。 现在他以自身的经验来给施戾证明:“将军,你看我就是,看中我家那婆娘,立马就让人去说亲,不到一个月就把人娶进门了,这会儿也美美满满的,孩子都能上街打酱油了,不比其他人差,将军你是咱们头儿,应该行动比咱们更利索才是啊!” “将军你看中的是哪位姑娘?咱们现在就下山找媒人去提亲吧!”十二更是个见风就是雨的家伙,立马兴致勃勃地提议道。 施戾看见几个属下都建议自己先下手为强,毫无感情经验的他立刻就相信了他们的话,正要骑马下山找媒人,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他连心仪女人的性命都不知道,怎么去提亲啊? 难道要派没人去武阳侯府,说要给一个从宫里出来的、给府上小姐们教导礼仪规矩的教养姑姑提亲?这也太不像话了! 施戾立马垂头丧气起来,不过他到底是知道人在武阳侯府,又知道了她的身份差事,想要知道她是谁就能很快调查清楚了。 想到这里的施戾也顾不得失落了,没法马上去提亲,但他可以马上去调查心上人的身份啊! “咱们下山!”施戾翻身上马,对几个手下说了一声,便飞驰下山了。 “咱们将军这春、心萌动得也太快了!”老十感叹了一番,连忙骑上马追着施戾去了。 “是啊是啊,也不知道哪个姑娘这么幸运被咱们将军看上了。”十二脑子简单,根本没往闻时初身上想。 但十一就不同了,他猜到了是闻时初,便神秘地一笑,说:“肯定是个与众不同的姑娘,跟咱们将军脾气相投。” 自然是相投的,否则怎么会一个姑娘就敢独自骑马出行?光着从这点看,就知道那是个英姿飒爽、特立独行的女子。 482、宫女想退休(8) 施戾骑着马一溜烟地就跑回京城去了,他做什么事都风风火火,这回好不容易看上了一个女子,自然恨不得立马就能把人叼回自己窝里,但奈何他连人家名字都不知道,只得先回来查查清楚。 于是就在闻时初毫无所觉的时间里,她的小半个人生就被人调查了个底朝天,连几千里之外的老家父母兄弟都被调查得一清二楚,特别是曾经跟她有过婚约的表哥,更是调查的重点对象。 不过幸好这个表哥根本耐不住寂寞,早早就成亲生子了,根本等不及闻时初从宫里回来。否则施戾要是这会儿发现他依旧守身如玉地等着闻时初回去成亲,那会发生什么,就不好说了。 闻时初的资料并不难查,毕竟她有名有姓,连唯二做过的职业都说出来了,而且她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所以施戾都不用费太多功夫,就把她的情况都调查清楚了。 “去准备成亲的聘礼!”施戾吩咐管家,自己则长腿一迈,打算出门去了。 管家一听他这话,震惊过后就是狂喜,都顾不得询问将军看上的姑娘是谁了,就忙不迭地答应道:“是!将军,属下一定给您准备最珍贵的聘礼,未来的将军夫人一定会很满意……” 施戾摇了摇手,忽然想起他还没派人去提亲,便连忙提醒管家:“明天还要找个媒人,我亲自和媒人上门去提亲。” “好好!”管家就差喜极而泣了,连忙答应下来,生怕应得晚了,将军就又改变主意,不肯成亲了,要知道他都二十四五岁了,这个年纪没娶妻,身边也没有任何一个女人,管家都怕他是个断袖,根本不喜欢女人。 这会儿却听见他说要娶妻,管家能不激动吗?去库房准备聘礼的时候脚步都雀跃得快飘起来了。 这会儿天色早就黑了,寻常人家都吃过晚膳准备入睡了,施戾却还往外跑,他到底要跑去哪里呢? 他跑去了武阳侯府,这家伙仗着自己武功高强,愣是躲过了武阳侯府那些巡查的护卫,在人家府里逛了个遍——他倒不是变态,只是在找闻时初的院子罢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好歹让施戾在武阳侯府的护卫发现之前找到了闻时初的住处。 此时闻时初躺在床上,就快要睡着了。 她不是武阳侯府的正经主子,院子里便只有一个小丫鬟和一个老嬷嬷听候她的差遣,这会儿大晚上的,闻时初早就让老嬷嬷下去休息了,小丫鬟也去了外面的寝室守夜,说是守夜,其实跟睡觉也差不多,毕竟闻时初只是个教养姑姑,没什么可守的,她也不在意这个,毕竟要是真的有危险,手无缚鸡之力的小丫鬟也保护不了她。 于是在这万籁俱寂的夜晚,施戾像个夜探香闺的采花贼,偷偷摸摸地来到了闻时初的住处,他倒是很机灵,直接把在外面睡着的小丫鬟打晕了,确保她没四五个时辰醒不过来。 闻时初刚要睡着,忽然就一个激灵醒了,因为她敏锐地听到了一些不懂寻常的动静,她立马没了睡意,悄悄起了身,一双杏眼机警地盯着眼前的一片昏暗,耳朵听着外面的声响。 施戾即使已经很小心了,但打晕小丫鬟的力道可不小,这点动静便被闻时初听进了耳朵里,还有他那似乎悄无声息的脚步声,可惜听在闻时初耳朵里,却是微小但确实存在的,闻时初立马就意识到有人潜入了自己的寝室。 什么人会大半夜地闯进一个女人的寝室?总归不会是好人!闻时初心中立马升起了一股怒火,不管是她还是原主,可从来没有得罪过其他人——除了不知情的周绍文和大小姐李明慧,但他们一个被严令禁足在内院,一个早就被武阳侯赶走不知所踪了,所以来人不可能是她的仇人。 无冤无仇,那谁会大半夜来她的寝宫?只有一个可能了,那就是色胚、采花贼! 就是不知道这采花贼哪里来的胆子,居然敢跑进武阳侯府来找她,难道她的美貌已经那么出名了吗? 闻时初虽然有些自恋,可还没自恋到以为自己的美貌出众到能吸引采花贼不要命地闯进武阳侯府来。 不过她此时猜测也没用了,来人已经悄无声息地走到了她的床前,一只修长结实的手掀开了她的床幔。 闻时初立马从空间里掏出一把砍刀,就要朝那只手砍下去,她以为能听见这采花贼的惨叫了,却没想到这采花贼武功还挺高,居然躲开了她这一招,然后又迅速地跟她交手起来。 闻时初万万没想到这采花贼的身手这么厉害,她在这个世界里恢复了三成的功力都打不过他,显然来人是个高手,闻时初都有些后悔自己出宫之后太放松警惕了,居然没有抓紧时间恢复武功,害得现在她受制于人,果然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了。 而施戾,显然比闻时初更震惊,据他调查到的消息,宫中女官出身的闻时初,小心谨慎、温柔和善、知书达理,但并不会武功啊,可现在跟自己打成一团的,又是谁? 闻时初手上的刀都被施戾夺走了,她怒极反笑,刚要从空间里掏出一份高强度迷药来对付这男人,却触不及防就被这男人按住了双手,她的双腿刚要抬起,使出猴子偷桃的大招,却不想来人仿佛猜到了她的招式,她的腿还没来得及抬,就被那人健壮有力的长腿夹住了。 这下子她成了砧板上的肉,闻时初脑子飞快地转着,想着怎么摆平自己身上这人,却不想,这人迟疑着开口说话了:“闻时初?” “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闻时初听见这男人的声音,觉得有点熟悉,但一时半会没想起来,便忽略了,直接问道。 “我前两天见过你,在空兰山的山路上,骑着马跟你狭路相逢。”施戾声音低沉地回答道,他边说着边换了一下姿势,直接把人按在自己怀里了。 闻时初听见他的话,根本没注意到他的动作,只记得惊讶去了:“你是施戾?!” “是我。”施戾回答得坦荡极了。 483、宫女想退休(9) 可闻时初却气坏了,嘲讽道:“施将军大晚上地闯到我寝室来想干什么?是不想当将军,想改行当采花贼了?” 施戾顿了顿,很老实地回答:“没有当采花贼,我来看看我未来媳妇。” “……”神他、妈、的未来媳妇,闻时初有一瞬间怀疑自己的理解能力是不是出了问题,否则她怎么无法理解施戾这句话的意思? “谁是你未来媳妇?”闻时初脸色变幻莫测,根本不知道自己该摆出什么表情才好,这是第一次有人能把她噎得这么无言以对。 “你。”施戾理所当然地回答道,还握住了闻时初一只手把玩起来。 闻时初简直要气炸了,她趁着施戾现在放松了警惕,立马抓住了机会,反击回去,把施戾压在了底下,咬牙切齿地问道:“我什么时候成了你未来媳妇?” “前天下午。”施戾没在意闻时初的反击,反倒觉得她按着自己的模样可爱极了,于是他就懒得反抗了。 闻时初:……你他娘的是土匪吗?看中了哪个女人就抢回去直接成亲? 施戾这会儿的举动跟土匪强盗也没什么两样了,要是普通的大家闺秀,被男人闯进寝室来,说自己是他的未来媳妇,那肯定会羞愤而死了,即使不死也没了清白,大概会落得个青灯古佛的额下场。 闻时初当然不是普通的女子,但她也不能忽略了施戾这种行为的可恨,施戾这样做,只会害得他看中的女人去死,,如果她是普通女人的话。 “你是不是跟我有仇?想要害死我?”闻时初脸色冰冷地说道。 施戾疑惑地抬起眼睛,不太明白闻时初为什么这么说。 他小时候不招人待见,几乎是野蛮生长起来的,稍微长大一点儿就又去了军营,所以他根本没学过什么道德规矩,俗世礼教他更是一无所知,他只知道看上了什么就要去抢,抢回来了才属于自己,于男女之事上他也是这样认为的,当然,这也是受了一部分他那几个下属的误导,所以他根本不觉得自己大半夜跑来一个女子的闺房有什么不对,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他确实有土匪的作风。 “我没有想害死你,我只是看上你,想要你当我的夫人。”施戾再次说了一遍。 闻时初冷漠地说:“你想要我当你的夫人,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地派人来求亲?非要大晚上地闯入我的寝室?你这样不就是想毁了我的名声和清白,让我身败名裂,除了嫁给你就没有其他选择了吗?这还不是害我、逼我?” 施戾听着她这话的语气,敏锐地感觉到自己今晚的行为对她似乎很不好,他便有些心虚地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会害了你。” “不知道?你是活在真空里的吗?如果我是普普通通的女子,早在你闯进来的时候,就撞墙自杀了!”闻时初恨恨地说道,如果换成了是李明慧几个小姐,被陌生男人闯进自己的寝室,那真的会羞愧得没脸活在这世上的。 施戾这才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他手足无措地慌了:“那、那我马上离开?你不要自杀,我不来了,我明天让媒人来跟你提亲……” “不行!我不会答应你的提亲,你不能派媒人来,更何况这里是武阳侯府,我只是客居在这里,你上这么提亲算什么?”闻时初没好气地说道。 “那我该去哪里提亲?你家在哪里?”施戾不死心地问道 闻时初:…… 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夸他会抓重点,还是骂他没皮没脸了。 “闭嘴!我家在哪里你都不许来提亲!”闻时初暴躁地说道。 “为什么?”施戾问,“我喜欢你,想要娶你回去当夫人,不提亲,你就不会跟我成亲。” 他的感情坦坦荡荡,看中了就要抢回来,一时半刻都等不及。 “因为我对你没感觉!”闻时初都气急而笑了,“你看上我了,我就要嫁给你吗?想得倒是美。” “那你要如何才能嫁给我?”施戾像是个虚心好问的学子,追问道。 “当然是得我也看上你。”闻时初脱口而出道。 “你看不上我?为什么?我长得很健壮有力,一顿饭能吃一个大羊腿,不管是京城还是南疆,都有许多女子想要对我投怀送抱,想来我长得不差,你为什么不喜欢我?”施戾蔚蓝色的眼睛在昏暗中熠熠发光,仿佛宇宙中澄澈透亮的星空,魅惑人心。 闻时初不由地被他的眼睛迷了一瞬,她就是个十足的颜控加声控,毫无疑问,施戾这个带着异族血统的男人,身上无一处不符合闻时初的审美,可惜了,就是他追求自己的方式不正确,让她都快没了兴致。 算了,色、迷心窍的闻时初心中哀叹一声,知道自己被这个男人俘虏了,她低下脑袋,额头抵在施戾结实的胸膛上,说:“你这个男人,简直生来就是我的克星,我承认我喜欢你……” 施戾一听,喜得立马抓住了她的双手,眼睛亮得如同两颗最闪亮的星星,能闪瞎人眼:“你也喜欢我?那咱们赶紧成亲!” “这也太快了。”闻时初没想到他这么心急,挣脱开了他的手,说,“我现在暂时不能跟你成亲,因为我还是武阳侯府的教养姑姑,不能在这期间跟你有牵扯——而且,你也不想被怀疑跟武阳侯府来往过密吧?” 她现在是教养姑姑,可不能知法犯法,否则哪里来的脸去教其他人礼仪规矩?之前李明慧和周绍文的事她也没立场管了,毕竟她现在跟施戾的情况跟他们两个小年轻比起来,更加劲爆,一旦被人发现,那就呵呵了。 “那你辞了这差事吧,我养得起你。”施戾立马提议道。 “不行,我得有始有终,已经签了契书要教满半年的,我不能违背契约。”闻时初说道。 施戾急了:“那你还要留下来多长时间?” “还有一个月吧。”闻时初说道,“一个月后我就结束这差事,到时候你想继续跟我发展,那就没有其他障碍了。” “一个多月,很长时间啊。”施戾像是被晒焉了的茄子,都无精打采了,这一个月对他而言就跟一个世纪那么长。 484、宫女想退休(10) 闻时初把施戾赶走了,还警告他让他不能鲁莽地跑去武阳侯府来跟她提亲,否则她就不同意以后跟他发展了。 施戾没有办法,只得催促闻时初早些离开武阳侯府,便怏怏地回了自己的将军府,然后垂头丧气地跟管家说:“明天不用找媒人了。” 管家大惊失色:“为什么?将军你好不容易有了想娶的姑娘,怎么又不去提亲?” “唉,她让我再等等,说是现在不是适合跟她提亲的时候。”施戾叹着气说道,难道他不想早些把媳妇娶回来吗?只是媳妇不同意啊。 “那什么时候适合?我得早些准备提亲的礼物啊。”管家连忙问,他就怕煮熟的鸭子飞了,自家将军好不容易看上的姑娘跑了。 “一个月之后吧。”施戾说道,“对了,你去打听打听,姑娘家都喜欢什么?我好给她多准备一些……” 他之前嫌弃女人太矫情多事,还总对他痴心妄想,所以将军府根本没有女奴仆,这会儿想打听一下姑娘家喜欢的东西都没人打听了。 不过没人打听,他可以直接跟闻时初询问嘛!她不让自己晚上去找她,那白天总可以了吧?想到这里的施戾,眼睛一亮。 闻时初可不知道施戾心思这么多,还学会跟她玩字眼了,她现在遇到了武阳侯的三弟,一个一事无成、只靠着家里混着的纨绔公子。 她从来不知道自己居然这么受欢迎,除了施戾看上她之外,武阳侯的三弟李守阳居然也看上她了。 闻时初是在后院的荷花池边碰见李守阳的,李守阳三十多岁,吊儿郎当,不知道怎么的跑到了后院这里来,看见闻时初拿着几本书在池边的凉亭里坐着,便眯了眯眼,问身后的丫鬟:“亭子里坐着那位姑娘是谁?我怎么没见过?” 丫鬟闻言往凉亭里看去,认出了闻时初,便低声回答道:“回三爷,那是府上请来教导几位姑娘礼仪规矩的教导姑姑,姓闻。” “教导姑姑?看样子还是个姑娘?并没有成亲?”李守阳看见闻时初梳得是未婚姑娘的发髻,便问道。 丫鬟一听,心中顿时咯噔一声,自家这位三爷是个好美、色的,虽然上头有老夫人和大哥武阳侯压着,没让他闹出什么丑事来,但他后院里纳的美人可不少,他向来是喜新厌旧的,这会儿向来是看上闻姑姑了。 闻时初二十五岁,虽然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她已经不年轻了,但其实她此时正处于身体状况的巅峰期,足够成熟和美丽,举手投足都是青涩的小姑娘所没有的风情和韵味,阅过千帆的李三爷自然一眼看出了她是个极品的美人。 “三爷,闻姑姑前几个月才从宫里出来,大概没来得及解决终身大事吧。”丫鬟本来是好意想提及闻时初是宫里出来的,让李守阳有些顾忌,但她万万没想到李守阳听了她这话,反而更满意了,自信满满地说: “原来是宫里出来的,真是可怜,她一个人孤苦伶仃这么大年纪了终身都没个着落,幸好三爷我是个怜香惜玉的,我就把她纳了,让她有个安身立命之处吧!” 丫鬟听了,目瞪口呆,着急得不行,闻时初跟她们这些下人关系处得很好,并不把她们当奴仆对待,所以她不想看到闻时初落入李守阳之手,可惜她还来不及做什么,李守阳已经走到了闻时初面前。 “闻姑娘,你在这儿干什么呢?看书?姑娘真是秀外慧中。”李守阳摇着扇子,作出一副风流潇洒的模样,对闻时初说道。 闻时初皱了皱眉,她记忆力很好,认出了眼前这人是谁,便忍着心中的不耐,跟他行了一礼,说:“只是看些闲书消遣一下,三老爷要来荷花池赏景吗?那我先下去,不打扰三老爷的兴致了。” 说着她首饰自己的东西就要离开,跟这色胚多待一秒钟,她都怀疑自己清白不保。 “哎哎,你别急着走啊!这里景色这么好,你留下来陪着我一起赏嘛!”李守阳笑眯眯地说道,流里流气地挽留闻时初。 闻时初冷了脸,说:“三老爷说笑了,我怎么能留下来陪三老爷赏景?还请三老爷不要说些惹人误会的话,毁了我的名声不要紧,就怕传出武阳侯府的主子仗势欺人。” 她说的话很不客气了,但李守阳对美人发脾气十分宽容,还十分不以为意地说:“闻姑娘何必对我这么冷漠?我这不是怕自己来了这里就耽搁姑娘赏景,才邀请你留下来一道赏的吗?你这是误会我了……” “误不误会都要紧,我不适合单独和三老爷待在这里,告辞了!”闻时初没有跟他多辩,直接快步离开了,任由李守阳在身后呼喊追赶也不理会,她脚步快,岂是李守阳这个掏空了身子的纨绔子弟追得上的? 不过美人走了,李守阳却并没有打消得到闻时初的心思,他居然直接跑去跟自己的大嫂,也就是武阳侯夫人说了想纳闻时初为妾的事。 武阳侯夫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忍不住又问了一遍:“你说什么?” “嫂子,我想纳那位闻姑姑,你就成全了我吧!”李守阳笑嘻嘻地说道,毫无廉耻。 “那是你侄女们的教养姑姑!”武阳侯夫人额头的青筋不停地蹦跳着,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来。 “我知道啊,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她知书达理、规矩礼仪都是最好的,肯定很安分守己,不正适合纳入府中吗?还不用担心她野心大,把我后院闹得乌烟瘴气。”李守阳吊儿郎当地说,然后还恬不知耻地补充一句,“正好让她也教教我那些小妾们规矩,把人都给我教得服服帖贴、安安分分,这不正好一举多得吗?” “你想都不用想,闻姑姑是宫里出来的人,她要是想成亲,根本看不上你这样的,你还想让人家给你做妾?真是想得美!”侯夫人哼了一声说道,她虽然不知道闻时初为什么不想嫁人,但她知道那样的女子是不可能当妾的,就看她平时的为人,大方利落,通透明理,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甘心困于一隅跟人争风吃醋?更何况李守阳一无是处,闻时初瞎了眼才会看上他。 485、宫女想退休(11) “怎么就不能给我做妾了?她都这么大年纪了,除了我要她,谁还会要她?”李守阳不屑地说道,他虽然看上了闻时初的容貌,却不认为她有多了不起。 “大嫂,她就算是宫里出来的又怎么样?难道我堂堂侯府公子的身份还配不上她?我能看上她是她的荣幸,大嫂你只要跟她说一声,她肯定会迫不及待答应的!当我的侍妾锦衣玉食,难道不比她在外面抛头露面给人当教养姑姑好?” 李守阳自信满满地说道,自认为闻时初肯定会迫不及待答应他。 武阳侯夫人看见这自以为是的小叔,却十分糟心:“人家要是愿意当妾,早就去当其他位高权重的大人们的贵妾了,怎么可能看得上你?你除了有个不错的身份,还有什么优点能被她看上?你死了这条心吧!” 李守阳听她这么一说,顿时恼羞成怒,涨红了脸道:“我、我长得俊!身份高贵、有钱!怎么就看不上我了?” “哼,怎么不说你还好、色,后院一堆女人?人家闻姑姑凭什么自甘堕落去跟你一堆女人争风吃醋?你还不够格!”武阳侯夫人一点都没给这个纨绔小叔留面子。 “大嫂!你到底是我大嫂,还是闻姑娘的大嫂?我看上了她,你难道不应该帮我得到她吗?怎么一个劲儿地打击我?我不管!你得帮我,让她答应嫁给我!”李守阳说不过武阳侯夫人,就开始胡搅蛮缠了。 武阳侯夫人被他缠得头疼起来,又听他把自己的婆婆——府里的老夫人都搬出来了,只得答应会跟闻时初提一提这事,但她不敢打包票,让李守阳别抱什么希望。 李守阳听见她同意跟闻时初说这事,就已经高兴得不得了了,在他看来,这事是毫无意外会遂了他的意,他可不认为闻时初看不上他。 武阳侯夫人看着自视甚高的小叔终于走了,才松了口气,但一想到还要跟闻时初开口,她的脑袋就又疼了! 她该怎么跟闻时初开口?她可还是要脸的,人家不久前才帮自己解决了女儿的隐患,现在自己转头就要人家给自己的纨绔小叔当妾?这是恩将仇报了吧? 侯夫人恼恨得很想揍李守阳一顿,如果李守阳不是她小叔,而是她儿子,那现在早就被揍得躺在床上下不了地了。 奈何李守阳是她婆婆的心肝,老夫人很宠爱这个幼子,几乎对他有求必应,这种纳妾的事肯定会同意的,毕竟闻时初再厉害也只是一个退役的宫女,老夫人肯定认为一个大龄退役宫女给自己的儿子做妾,那是抬举那个宫女了。 所以侯夫人不能忤逆婆婆,只得硬着头皮找上了闻时初。 闻时初再一次被侯夫人召见的时候,心中也有些疑惑,毕竟侯夫人是当家主母,平时事情可多了,根本没空见她,可这会儿一反常态地找她,就很反常了…… 李明慧的事已经过去了,周绍文早就没了踪迹,按理说这事已经结束了,那侯夫人应该不会再因为这件事来找她? 闻时初边想着边来到了侯夫人跟前,她行了个礼,侯夫人温和地叫她起来,还让她喝茶,态度和蔼得不行,让闻时初心中更疑了,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侯夫人可不知道闻时初心中想了那么多,她看见闻时初进来,才仔细地打量了她一遍,这一打量,便只感叹李守阳的眼睛果然够尖,这样一个低调的美人,愣是被他挖掘出来了,自己之前就怎么没觉得闻时初长得确实可人呢? 虽然二十多岁了,却长得肤如凝脂,光是这身皮肤就已经足够惊艳了,更何况她长得还很美,杏眼桃腮,红唇如樱,身姿窈窕,凹凸有致,又因为是教礼仪的,盘靓条顺,举手投足都是风情,韵味十足。 这样一个美人到底是怎么在宫里活到出宫的年龄,还不被皇帝收用的?侯夫人脑子里一瞬间冒出了这个念头,长成这幅模样,还能在险恶的宫里平平安安地脱离出来,实在不可小觑啊! 侯夫人顿时对闻时初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其实是她想多了,闻时初如今这幅模样,是在她来了之后才慢慢变成的,原主之前可没这么出挑,只是稍微漂亮些,并没有到惊艳的地步,所以她才能在皇后宫里平平安安地当她的尚仪女官。 闻时初不知道侯夫人把她想成了心机深沉的人,当然,现在的她也确实挺有心机的。 侯夫人脸上的神情微妙,看着她的眼神还飘忽躲闪,一看就是心虚为难的模样。 “夫人找我来是有什么事吗?”闻时初干脆自己开口了。 “咳咳……”侯夫人握拳在自己嘴边轻咳了几声,才不得不说道:“其实,确实是有一件事。” 侯夫人闭了闭眼,终于艰难地开口了:“不知道闻姑姑你对自己的终身大事有什么规划?” 闻时初一怔,原来是问自己这个问题?可自己的终身大事跟侯夫人有什么关系?不过虽然纳闷,她并没有问出来,只是回答道:“有的,再过一个月,等我从贵府离职之后,就会开始处理自己的终身大事了。” 侯夫人一惊,没想到闻时初会这么说,连忙问道:“难道你的终身大事已经有着落了?是有了未婚夫?” 闻时初只是笑了笑,并不打算跟她说施戾的事,毕竟侯夫人只是她的雇主,她们之间的交情还没深到可以说她私事的地步,她稍微透露一点自己的事情可以,但交代自己跟施戾的事就没必要了。 侯夫人见状,也不好再追问下去了,可内心却着急得不行,闻时初这个表现,没有否认自己的话,表明就是默认了啊,那她还怎么提起小叔想纳她为妾的事? “哎,其实这事也不该我来问,只是我那不争气的小叔子都求到我面前了,我只得帮他问问了。”侯夫人为难地说道,看了一眼闻时初的神情,见她没有生气的迹象,便松了口气,然后一鼓作气,涨红了脸道,“我那小叔子看上你了,想要纳了你……你是怎么想的?” 486、宫女想退休(12) 闻时初一听,眼神顿时冷了下来,想起之前在荷花池边遇到李守阳的事,没想到李守阳居然看上她了,还想纳她为妾? 闻时初都气笑了,难道他还以为自己是个香饽饽不成?三十多岁了还一事无成,靠着大哥过日子的纨绔废物,居然还想让她做妾?谁给他的勇气? “夫人说笑了,我哪里配得上贵府三老爷,更何苦我并没有做妾的打算,夫人替我拒了吧。”闻时初直接拒绝了。 侯夫人其实早就知道她会是这个答案,但还是不死心地又问了一句:“你不多考虑一下?我那小叔子虽然没什么大出息,但也不是什么恶人,而且三弟妹是个脾气好的,不会磋磨人……嫁给他,起码你下半辈子就有着落了,不用自己出来抛头露面……” 侯夫人越说就越心虚,而且闻时初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她虽然是这么劝闻时初的,但到底知道自己这些话有多理亏,因此在闻时初的淡淡的目光中,她就再也说不下去了。 “一个月后,我在贵府的雇佣时间就到期了,到时候我会离开,夫人要是想让几位小姐继续学习,就要提前准备请其他老师了。”闻时初没有再对纳妾的事再说什么,而是转移了话题。 侯夫人一下子就懂了她的言外之意,想必是自己小叔子的非分之想让她下定了决心离开侯府了,侯夫人叹了口气,并没有挽留:“我那几个女儿让你费心了,闻姑姑你要是还想继续当教养姑姑,我倒是可以给你介绍去其他人家。” “不用了,我不打算继续做这行。”闻时初笑了笑,这种工作虽然不是卖身当奴仆,但到底是寄人篱下,处处都需要注意,有了这一次的经验就可以了,她是再也不想干了,万一再遇到像李守阳那样好、色的男人,她没耐心去一一解决,毕竟她现在这副皮囊很招人眼,这京城里有权有势的人那么多,谁知道会不会有男人给她来一招强取豪夺? 她虽然不怕事,但怕麻烦。 侯夫人对此没有再说什么,就让闻时初离开了,人家不愿意给李守阳当妾,她总不能强迫,因此只得告诉李守阳,闻时初不想嫁给他,让他不要再惦记这事了。 李守阳好不容易看中一个美人,却不能得手,会愿意放弃? 自然是不可能的,于是他开始花蝴蝶一样去追求闻时初,在闻时初常去的地方假装偶遇,把闻时初烦得不行,干脆在某个晚上使了点手脚,让他掉进荷花池里泡了半天,着了凉,躺床上养病去了,没法再来缠着闻时初,于是闻时初耳边终于清静了。 施戾既然看中了闻时初,那自然是不可能安安分分地等着她一个月后离开武阳侯府的,因此每次闻时初出府到外面逛街的时候,他都会第一时间就冒出来刷存在感。 闻时初倒是不反感他,就让他伪装了一下,装作她的下人陪她逛街,毕竟施戾这人在京城的名声还是很大的,要是有人认出了他,那闻时初就别想清静了。 施戾的眼睛最不好伪装,毕竟是独一无二的蓝色,在这京城就只有他的眼睛长这样,个人特色太突出了,不过这点对于闻时初来说不算什么,她直接从自己的空间里找出一副后世的美瞳就行了,包管让他的瞳色改变得天、衣无缝。 施戾好奇地看着小镜子中自己眼睛的颜色,问闻时初:“这是什么宝物?戴上之后我眼睛的颜色居然就变黑了。” 闻时初忽悠到:“是我从一个外语商人手里得到的东西,很稀少珍贵,我好不容易才得了一对,你珍惜点用。” 施戾立马就信了,连连点头:“媳妇第一次送给我的礼物,我当然要珍惜。” “别叫我媳妇!”闻时初揉着脑袋说道,“我现在跟你清清白白的,你别乱喊。” “反正你迟早是我的媳妇,早喊晚喊有什么关系?”施戾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亏他还长着一张贵气十足的脸,真是白瞎了。 他总能把闻时初惹得恨不得锤他几拳,闻时初瞪了他一眼:“你闭嘴,现在你是我的下人,乖乖地跟在我身后就行,那张嘴不许说话!” 施戾顿时露出一副委屈的模样,眼巴巴地看着闻时初,闻时初铁石心肠,根本不理会他控诉的眼神,径直往前走,施戾只得亦步亦趋地跟着。 闻时初来到春雨楼,春雨楼不是什么青楼楚馆,而是很正经的酒楼,菜式丰富、味道极好,是京城数一数二的大酒楼了。 闻时初带着施戾上了二楼的包间,点了几个菜,便让施戾也坐了下来。 施戾立马从严肃板正的家丁护卫变成了脱缰的哈士奇,眼巴巴地看着闻时初,高大的身子趴在桌上,像等着主人抚摸脑袋的大狗。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闻时初说道,“你整天守在武阳侯府门外,难道就没有其他事要做了吗?你不是大将军?” “我现在旧疾复发,正在修养,很有时间。”施戾理直气壮地说道。 “旧疾复发?”闻时初听了,把施戾全身上下打量了一遍,他活蹦乱跳的,不知道多健康,她可是一点都没看出来这男人哪里旧疾复发了。 施戾看懂了她的眼神,轻咳一声,说:“这旧疾我说有就有,说没就没,现在就处于有的状态。” 闻时初点头,懂了,不就是皇帝开始怕他功高盖主,他干脆自己找了个理由暂退,好让皇帝放心那一套? 自古以来武将能得善终的很少,施戾能在巅峰时刻明智地退下来,已经足够清醒和理智了,也正因为他这么识趣地放权,皇帝才会给他这么大的荣耀,不但封了他为镇国大将军,还单独赐了他一座将军府,这其实就是帮直接他从施家分家出来了,意味着施家那些人不能用血缘辈分来要挟逼迫他。 当然,施戾也根本不会被他们要挟逼迫,他出人头地之后,第一时间就闯进施家,把曾经欺辱过他的奴仆打杀了,其他兄弟姐妹也都揍了一遍,是断手断脚的那种揍法,从那之后,他心狠手辣的凶名传出来了,但施家欺辱过他的人却吓得连看见他都会脚发抖,特别是那几个被他打断过手脚的兄弟姐妹。 487、宫女想退休(13) 施戾本来就因为收复了南疆五城,屠杀了蛮敌万万人而被传为身高八尺、青面獠牙、杀人不眨眼的煞神,而打完胜仗回来又第一时间收拾了自己的亲人,虽然情有可原,但到底太过凶残,因此他的名声就更不堪了,特别是他还血统不纯,一双蓝色的眼睛更为他增添了各种凶恶的传闻。 不过这些施戾都全不放在心上,他本来就是野生野长的,没人教过他对错善恶,他只知道想活下去,就要去争去抢,五岁的时候他那个异族舞姬的亲娘死了,他饿得慌,还跟施家的狗抢过吃食呢,那时候他那些亲人可从来没可怜过他,不但不可怜,还拿他当玩物取乐……这样的亲人,还妄想施戾会跟他们和平相处?想得也太美了。 我行我素的施戾就是这样的人,什么事都随着自己的性子来,即使是皇帝,他都敢直接当面撅回去。 几年前他收复了南疆五城,正是风头正盛的时候,皇帝还想把九公主嫁给他,但施戾一口拒绝了,那嫌弃的表情和语气,丝毫不顾及皇帝和九公主得脸面,他看不上那娇滴滴的九公主,自然不可能考虑给她什么面子。 当然,人家九公主也看不上他这个血脉低贱的舞姬之子,即使他战功再多也看不上! 现在,施戾自己看上了闻时初,这一切事情就不同了,一见钟情之后偷偷摸摸跑去夜探香闺不说,还整天数着日子想去提亲……要是让皇帝知道他还有这幅模样,肯定不敢相信。 闻时初喝了一口热茶,红润的嘴唇被茶水润湿了,晶亮诱、人,施戾盯着看了一会儿,喉结忍不住上下滑动,感觉自己莫名地干渴,连忙喝了一口茶水,但那茶太烫了,他冷不丁一下子喝了进去,烫得他立马从凳子上跳起来,张着嘴不停地哈气,手在嘴边不停地扇风…… 闻时初看着他这模样,忍不住轻笑出声来:“真是个大傻子!” 施戾一张小麦色的俊脸已经涨红了,不知道是烫的还是羞的,却意外地好看极了,还有他那双狭长的眼睛,因为被烫,情不自禁地冒出了生理盐水,让他的双眼湿漉漉的,格外可怜。 至少闻时初就因为他那双眼睛情不自禁地怜惜起他来,这男人该死的很会勾人! “过来,让我看看你舌头是不是烫坏了。”闻时初朝他招了招手。 施戾顿时眼睛一亮,长腿一迈,就到了她面前,低下头,用那双即使戴着美瞳都十分清亮透彻的眼睛看着她。 “张嘴伸舌。”闻时初一只手托着他坚毅的下巴,另一只手放在他嘴边。 施戾的嘴巴张开了,一条粉色滑溜的舌头伸了出来,闻时初盯着舌头看了又看,发现整条舌面都是通红的,显然烫得不轻。 她掩饰了一下,从空间里拿出一盒子烫伤药,给施戾的舌头上药。 “别乱动!”闻时初小心地捏着施戾的舌头,用另一只手挖了些烫伤药,给他舌头涂了上去,不知道是不是碰疼了他,他的舌头就忍不住乱动。 好不容易给他上完药,闻时初都觉得自己汗都出来了。 “这是什么药?香香的,不过有点苦。”施戾舌头烫伤了都不老实,含含糊糊地问道。 闻时初冷冷地瞥他一眼,说:“快闭嘴吧,上了药话还这么多!这是烫伤药,你还嫌苦?谁让你这么鲁莽,茶这么烫还傻乎乎地喝下去。” 施戾立马闭了嘴乖乖地听训。 这时候闻时初点的菜上来了,春风楼的菜果然名不虚传,色香味俱全,闻时初很满意,动筷子之前,她还不忘警告施戾:“你还不能吃,得等两刻钟之后,药效发挥得差不多了才能吃。” 施戾顿时用哀怨的眼神眼巴巴地看着闻时初,闻时初一点都不同情他,自顾自地吃起来,吃得津津有味,品尝得很入神,光是看着她的神情,就知道她对这些菜有多满意。 施戾觉得自己的肚子更饿了,嘴里的唾液分泌得越来越快,他忍不住咕咚一声咽了一口唾沫,然而刚咽下去,他就感觉到一股苦涩至极的味道从自己嘴里生起,苦得他瞬间皱死了眉头,龇牙咧嘴起来,那模样怪诞又可笑。 闻时初见了,说了一声:“活该!” 施戾苦不堪言,不能喝茶除掉嘴里的苦味,又不能再咽口水,整张俊脸都皱成了一团,别提多可怜了。 直到两刻钟之后,嘴里的苦味才渐渐消失了,而他那杯茶也凉得差不多了,闻时初宣布他能吃东西了之后,他就立刻咕咚咕咚地喝了好几杯凉茶。 正当闻时初还要取笑他几句的时候,忽然从旁边的包厢里就传来了说话声。 春风楼的隔音不太好,只要说话声音大一点,那两旁的包厢是听得见的,因此闻时初这边的包厢一安静,隔壁包厢里说话的声音就听得很清楚了。 “……我娘看上了武阳侯府的大小姐,说她温柔贤惠,又有个位高权重的父亲,适合当妻子,可我不喜欢她,一个才十二岁的小丫头,毛都没长齐,我能看上她?”一个有些吊儿郎当的少年声音说道。 闻时初愣了一下,这些人提起了武阳侯府的大小姐,不就是李明慧吗?她才十二岁,就已经被人看中想娶回去当儿媳妇了? 不过这年代的人平均寿命才三十多岁,十二三岁定亲也很正常,闻时初心中感慨了一会儿,就没想太多。 现在因为有了她的插手,李明慧跟周绍文的私情并没有传出去,所以李明慧在外的名声还是很好的,小姑娘又长得清秀可爱,还有一个正当权的父亲,不正是世家大族娶媳的好人选吗? 只是刚刚说话那人听着就不像上进的好少年,大概不是好夫婿的人选,他看不上李明慧,李明慧更看不上他呢。 “你喜不喜欢她有什么关系?她家世背景够好就行了,实在不喜欢,也可以娶回来当个摆设啊,不是还可以纳自己喜欢的女子为妾吗?”另一个男子毫不在意地说道。 闻时初听了,拳头都硬了。 488、宫女想退休(14) 闻时初倒不是因为李明慧是她学生所以才生气,而是因为这些人一点儿都不尊重一个女子,根本没把女人当成是跟他们一样的人类去对待,话里话外都把女子当成是他们的附属品、私有物,这就让同是女子的闻时初很愤怒了。 “你生气了?我帮你教训他们一顿怎么样?”施戾看见闻时初脸色难看,便提议道。 “怎么教训?”闻时初抬眼问他。 “剥了衣服把他们从这里扔下去。”施戾笑得一脸邪气地说道。 闻时初想了想,然后说:“可以,但这光天化日的,不好行动吧?” “你太小看我了。”施戾挑眉一笑,“你看着吧。” “……”闻时初没来得及阻止他,他出了门,不一会儿隔壁那间包厢响起几声闷哼,然后便是窸窸窣窣的声响,接着便是楼下传来好几声砰砰的巨响。 “有人掉下来了!”大街上有人尖叫道。 “天啊,居然没穿衣服!真是有伤风化……”另外的声音接着惊呼道。 “太不要脸了!该不会是做了什么不知廉耻的事才不下心掉下来的吧……” 闻时初走到窗户边上,往下看去,便看到几个白花、花,跟白斩鸡似的人在地上哀嚎翻滚着。 “怎么样?这样的教训够不够?”施戾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还有些得意地跟闻时初邀功。 “你把他们打晕,剥掉衣服就丢下去了?不怕摔坏了,引来他们的老子?”闻时初微笑着说。 “这才是二楼,哪有这么容易摔坏?最多让他们疼一疼,再丢个脸罢了。”施戾满不在乎的说道。 底下现在已经喧闹起来了,几个纨绔子是带着手下来的,只是在春风楼包厢的时候,下人们在楼下等着,所以施戾才这么轻易就把他们暗算了。 这会儿他们的手下终于认出来出丑的是自家主子,便着急忙慌地帮主子遮掩身子、穿衣服了——施戾把他们扔下去的时候,没忘了把他们的衣服也扔下去了。 几个纨绔子弟出了大丑,忙不迭地躲回家去了,不过留下了几个手下来调查和捉拿对他们下黑手的人。 闻时初虽然在他们的包厢旁边,但因为是个女子,又只带了一个看起来没什么威胁的家丁,最重要的是她现在还是武阳侯府里的教养姑姑,跟几个纨绔子弟根本不认识,更别说有仇了,因此那些人并没有怀疑闻时初,而是继续去查其他人了。 那几个纨绔子弟因为家世的原因,在京城里得罪过的人不计其数,跟他们有仇的数都数不过来,因此这次的事他们笃定是哪个仇家干的,调查的重点也往这仇家方面来查,于是闻时初就更“清白”了。 施戾跟在闻时初身后,装得恭顺得不得了,跟哪家府上的下人一模一样,自带“被忽略”的光环,谁都没怀疑到他这个“深藏功与名”的正主身上。 纨绔子弟的狗腿子离开之后,闻时初并没有急着走,而是继续留下来,施戾见外人走了,便顿时大大咧咧地坐到了闻时初对面,毫不在意地夹起快要凉了的菜吃起来。 “之前那几个大少爷们说的,即使是不喜欢也可以娶回来当摆设,以后再纳喜欢的女子,你对这些话有什么感想?”闻时初神情严肃地问施戾。 “我有什么感想?我需要娶一个不喜欢的人回来当摆设吗?世界上能这样委屈我的人还没有出生。如果我是这样的人,早就娶了九公主了,哪里等得到现在才看中你?要娶我当然只娶自己喜欢的人了……”施戾连忙说道,生怕回答得迟了让闻时初不满意。 “那如果我跟你在一起了,你会要求我不能随便外出,不能有自己的爱好,不能穿哪些衣服吗?”闻时初继续问道,她可不希望施戾是个控制狂魔。 施戾脑袋摇得跟破浪鼓一样,一脸震惊地说:“当然不会!我为什么会对你有这样的要求?你想外出就外出啊,喜欢什么就喜欢,穿什么衣服当然也随你……我为什么要管你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 闻时初听见他的回答,满意了些,至少这男人不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 “如果我不想生孩子,不想侍奉你的父母家人呢?你会不会觉得我不孝?”闻时初又问。 “那真是太好了!我也不想生孩子,更不想孝顺父母家人。时初,我们果然是灵魂伴侣,连在这方面都这么默契……”施戾笑得脸上的假皮都皱了起来,美瞳都挡不住他眼睛的光芒。 闻时初听见他这话,便知道自己问了个傻问题了,施戾的出身注定了他对父母家人没什么亲情,他们更像仇人而不是亲人,所以她根本不需要担心自己跟他在一起后会被所谓的亲人道德绑架。 不过……“要是没有自己的孩子,你以后岂不是就断子绝孙了?你愿意?”闻时初问起了这个绝大多数男人都很在意的问题。 谁知道施戾不屑地嗤笑了一声,说:“我从小就被人喊‘杂种’、‘野种’,在我出人头地之前,施家人根本不承认我是他们家的孩子,我为什么要传他们的宗、接他们的代?断子绝孙最好了,我可不想让只是身上的施家人血脉有传承……” 很好,看来这家伙对施家人恨之入骨,恨不得施家人断子绝孙,这样自然就不存在生孩子的问题了。 闻时初十分满意,便做到施戾身边,捧着他的俊脸,亲了亲他的嘴角,像个允许骑士跟她效忠的女王,说:“那么,我允许一个月后,你成为我的男人。” 施戾顿时眼睛一亮,把手里的筷子一扔,按住闻时初的后脑勺,就抓住了机会反亲回来。 这家伙果然是带着土匪血统的吧,恨不得把闻时初吞下去一样,亲吻都像是攻城略地,来势汹汹。 好不容易放开了,闻时初几乎喘不过气来,一双唇都被亲得红肿了,嘴角还破了皮。 闻时初碰了碰自己的嘴角,疼得“嘶”地叫了一声,然后瞪了施戾一眼,说:“下次再这么粗鲁,就别亲了!” 489、宫女想退休(15) 施戾笑得一脸傻气,嘿嘿地笑着保证道:“不会了,不会了,我以后一定轻轻地亲。” “呵……”闻时初轻哼一声,男人的话听听就算了,不必当真。 施戾像是得到了允许亲近的指令,立马连饭也不吃了,抓住闻时初就亲了又亲,他好不容易能跟未来媳妇出来一趟,不好好亲亲以慰相思之情那怎么能行?肯定得先占够便宜啊。 于是这天闻时初回去的时候,嘴唇都是肿的,害得她半夜还得起床用冰敷。 之后的日子里,闻时初过得十分平静,李守阳大病一场,病虽然好了,但身体虚得太厉害,需要卧床好好休养一段时间,因此是没精力来骚扰闻时初了。 而李明秀和李明安姐妹俩又十分听话,闻时初的教学进行得十分顺利,所以还没到雇期结束,该教的课程就都教完了,闻时初跟武阳侯夫人提前辞职,武阳侯夫人因为小叔子想纳她为妾的事对她心虚又愧疚,因此二话不说就同意了她的请辞,还很大方地送了她不少礼物。 闻时初回了自己当初买得那间小宅子,施戾第一时间就得到了消息,立马跑去小宅子骚然闻时初了。 “初初,我们哪个日子成亲比较好?我觉得九月初三不错,宜嫁娶,就这天怎么样?”施戾兴冲冲地问。 今天已经八月二十了,离九月初三还不到半个月,闻时初便白了他一眼,说:“不怎么样,俗话说无媒不成亲,你打算跟我无媒苟合吗?” “当然不是!我怎么可能这么委屈你?”施戾连忙否认道,“我肯定要八抬大轿把你抬进门。” “那三媒六聘半个月的时间哪里够?”闻时初冷哼道。 “是我考虑不周,我马上就让管家按照三媒六聘的流程来,绝对不让你委屈。”施戾连忙认错,又说了好些话,才把闻时初哄了回来。 之后,他果然说到做到了,请了媒人亲自上门跟闻时初提亲,他们两人都没有长辈,自然什么事都亲自来,他们也不在意别人会不会笑话,他们自己高兴就行了。 求亲之后,各种成亲的步骤就喜气洋洋地进行下去了,于是全京城都知道,那个不近女色的杀神居然要娶亲了! 他要娶的是谁?什么样的女人胆子这么大,居然敢嫁给他? 好事的人一打听,立马就知道施戾要成亲的人是一个默默无闻的退役宫女了,听说这宫女是到了年纪才出宫的,天呐!岂不是年纪很大了? 于是八卦的人纷纷不解了,施戾虽然凶名在外,血统不纯,但到底是战功赫赫的大将军,自己又长得高大英挺,怎么就看上一个大龄出宫宫女了?这不应该啊? 该不会是他自己破罐子破摔了吧?但也不至于啊,虽然那些自诩名门正派的大家闺秀看不上他,但一些落魄的贵族和世家的庶女还是能娶的,他根本没必要沦落到去娶一个宫女啊。 大家对施戾的亲事好奇极了,施戾上朝的时候,都有好几个大人不怕他的冷脸,居然来跟他打听亲事了,还隐晦地表示他不需要如此委屈自己,他想成亲的话,他们家族里的一些旁支姑娘是愿意嫁给他的…… 施戾听到他们这些自以为是的话,怒了,这些人想要拉拢他,又不肯用自己家精心教导的姑娘,只想着用旁支,这不明摆着看不上施戾却又想利用他吗? 施戾又不是傻的,怎么可能看不出他们的打算?如果施戾真的是不择手段往上爬、想融入这些世家大族的男人,很可能就会如他们所愿了;但施戾根本不在乎什么仕途前程以及家族血脉,他就只在乎自己。 去参军打仗是为了活得更好,如今娶闻时初也是因为自己喜欢,他自己乐意就行了,其他的他可不在乎,他就是那种只在乎这辈子活得痛不痛快的人,至于他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 “你们那些好姑娘就留给自己吧!我可娶不起,快滚蛋,别在我面前碍眼!”施戾鄙夷地说了一句,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你、你们看他,多嚣张!”一个老大人气得胡子都翘、起来了,“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果然是低贱的狗崽子,真是给脸不要脸!他现在这么得意,还不知道以后什么下场呢,哼!”另一个中年男人冷笑道,自以为看到了狂妄的施戾以后被皇帝“走狗烹”的下场。 施戾可不知道那些人戏这么多,他回到自己的将军府,刚换了衣服想要去找闻时初,忽然就听到管家来报,说是施大人要见他。 施戾厌恶地说:“不见!把他赶走,别让他弄脏了府里的地。” “是!”管家立马毫无异议地应道,转头就去赶施大人离开了。 这位施大人正是施戾的亲生父亲——户部侍郎施英,施英以前根本就对施戾这个带着异族舞姬血脉的儿子视若无睹,任由他自生自灭,看他给施戾起名为“戾”就知道他对这个儿子有多不喜了,哪个当父亲的,会给自己儿子起个寓意这么不好的名字啊? 只是施戾十四岁忽然跑去参军了,还非常骁勇善战,一步一步爬到了领军位置,甚至收复了南疆五城,立下不世之功! 这下子,施英就再也不能当这个儿子是透明的了,相反,他还得把这个家族目前最有出息的子弟哄回来,最好哄得他心甘情愿回来给家族当牛做马,于是,施英一下子成了慈父,对施戾开始嘘寒问暖,还检讨自己以前因太忙疏忽了他,让他受了许多委屈,还允诺以后一定会好好待他…… 只可惜,施戾不是什么渴望父爱的天真少年了,他野生野长,对人性看得非常透彻,哪里看不出施英认回他是想要利用他? 因此施戾对施英的讨好根本不屑一顾,不管他是威逼利诱还是讨好恐吓,施戾都无动于衷,反而把施家欺辱过自己的人都狠狠教训了一顿。 施戾天不怕地不怕,根本不在乎施英说他不孝忤逆,而施英想讨好他讨好不了,想要挟他,可施戾根本无懈可击,于是拿施戾毫无办法,自己憋屈得不行。 490、宫女想退休(16) 施戾不想理会那些无关之人,只想着早些去和闻时初见面,他兴冲冲地从府里出去,可惜刚出门就听到了一个讨厌的声音: “施戾!你去哪?连我你都不见,你这个不肖子!你还记得我是你亲爹吗?”施英被一个管家赶出了门,正是又恼又气的时候,就看见自己那个忤逆子出来了,自然是气急败坏地喊住他了。 施戾只淡淡地扫了他一眼,连话都不屑于跟他说一句,在施戾心里,施英这个亲生父亲跟死了也差不多。 “我叫你呢!施戾,你站住!”施英见施戾居然理也不理他,更是恼羞成怒,都气坏了,忘了自己是个有身份的人士,居然追着他大声喊起来。 “你这个忤逆不孝的逆子,你想去哪儿?我问你,你要娶一个默默无闻的宫女是真的吗?我不同意!我不准你娶那种低贱的女人……”施英一边追着施戾,一边气喘吁吁地说道。 是的,不同意施戾自作主张给自己找的这门亲事才是施英这次来找施戾的原因。 施戾听见他说起自己的亲事,便冷了脸,转身眼神如刀似地看着施英,说:“我要娶谁不需要你同意。” “怎么就不需要我同意了?你是我儿子!我做父亲的脸自己儿子的亲事都不能管吗?施戾,你年纪还轻,不知道一门对自己有助力的亲事有多重要,现在你被那个宫女迷了眼,心甘情愿娶她,但等你以后在朝堂上需要助力了,你就知道有一个有权势的岳家多重要了……”施英自以为是为了施戾好,喋喋不休地劝说着。 而施戾的脸色已经极其难看了,他讥讽地说:“我跟施大人不一样,施大人你要靠着女人的裙带关系往上爬,而我不需要,我是靠着真刀实木仓,在战场上流血流汗拼出来的,我有足够的底气想娶谁就娶谁。” “你、你混账!”施英被施戾掀了老底,脸上涨得通红,不知道是气得还是羞耻的,“你再这样执迷不悟,跟我作对也要娶那个宫女,那等你成亲那天,就别想我会出面!” 施戾冷笑一声,说:“求之不得!就算你想来我也不可能让你来,我怕你玷污了我媳妇的眼。” “你!果然是血脉低贱的舞姬之子,你这样做不怕世人的悠悠之口?”施英也冷了脸,神情一下就变得阴鸷起来,改为威胁了,“要是陛下知道你连三纲五常都不放在眼里,连亲生父亲都忤逆不孝,不知道你的地位还能不能保持得住?” “刘邦连亲爹被敌人煮成肉汤都想喝上一碗,这样大的道德污点丝毫妨碍不了他成就大业,他日后照样是开国皇帝。我只不过是与冷血绝情的生父断绝往来,这程度算得了什么?陛下难道会因为这点就能抹杀我的所有功劳?你这是把陛下当做昏君?”施戾讥讽地说道。 施英被他的话一噎,顿时哑口无言了,施戾最后警告他一句:“别想着在我的亲事上搞什么小动作,否则我不介意给你和我的那些好亲人们找些事做做……” 施英顿时憋屈得脸红耳赤,手指指着施戾浑身都气得颤抖了,施戾翻了个白眼,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现在他有了能给施家找麻烦的能力,施英自然不敢把他这些话当做耳边风,因为这个儿子一旦疯起来,那真的是能六亲不认的,施英身后一大家子,就不得不受威胁了。 施戾转身离开之后,身上的怒火就都消得差不多了,他现在对施家毫不在意,施英虽然像个跳梁小丑一样惹恼了他,但小丑就是小丑,除了时不时跳出来膈应他,根本造不成什么伤害,所以他的时间不会浪费在与仇人生气上。 闻时初在自己的院子里给小西红柿浇水,西红柿是从她空间里拿出来的改良过的品种,一个个犹如指头大的黑珍珠,挂在树枝上,漂亮极了,味道清甜,当水果吃也可以,闻时初很喜欢。 “你来了?”闻时初头也不抬,就听出了施戾的脚步声,他人高马大,因为武功高深,走起路来却并不沉重缓滞,反而很有节奏。 施戾走过去,揪了一颗黑珍珠西红柿就扔进自己嘴里,然后从闻时初手里接过浇花壶,帮她把剩下的西红柿浇水。 “今天不高兴吗?”闻时初见他一言不发,就问道。 “没有。”施戾摇了摇头,然后说,“婚宴宾客我这边打算邀请我军中那些同僚好友,人不多,不过都是信得过的兄弟。” “施家人不请?”闻时初说道,“不请也行,毕竟我成亲也没告诉老家的人。” 施戾听了她这话,忽然轻笑了一声,说:“看来我们果然是天生一对,都没有父母亲缘,也不在意这些。” 闻时初翻了个白眼,说:“你这话说得,好像咱们是什么六亲不认的薄情寡义白眼狼,明明是他们不慈,我们才不孝的嘛!” “对对,你说得对。”施戾连忙附和,然后提起了施英,“我那亲生父亲倒是想起我是他儿子了,刚刚还来我府上不准许我娶你,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脸敢这么要求我?” 闻时初一听,顿时精神了,眼睛都亮了起来,问:“你爹跑来干涉咱们的亲事了?他难道不了解你是什么性格?以为你会听他的?” “人总会有侥幸心理的嘛,说不定他以为我这回会听他的话呢?”施戾嘲讽地说道。 “啧啧,有些人总是没有自知之明。”闻时初可看多了,有些为人父母的人,对孩子其实并没有任何疼爱之心,只有觉得孩子有利用价值了,才会千方百计凑上来用孝道去绑架孩子,图谋自己的利益。 可惜啊,施戾和她可都不是傻乎乎就会被道德绑架的人,施英可是打错算盘了。 院子里的这点西红柿植株很快就浇完水了,施戾把手里的浇花壶往旁边一放,就拉了闻时初过来,一用力,把她搂进了怀里,低着头,用自己的下巴抵着她的脑袋,静静地享受这样的闲适时光。 491、宫女想退休(17) 施戾在闻时初这里吃了晚膳才离开的,即使他们很快就要成亲,可他却不想错过一点儿跟未婚妻相处的时光,便赖在闻时初家里,硬是吃了饭,又赖了好一会儿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闻时初以为施家人找施戾反对亲事不成,应该会消停下去,却没想到,施英确实是出师不利,无法阻拦施戾,可却把主意打到了闻时初身上,想让她一个小小的宫女“知难而退”。 找上门的是施英的夫人,施戾名义上的嫡母,这位嫡母出身显赫,早些年是太傅的女儿,所以施英才会娶她,只是她长相平平,与施英生了两个儿子之后就身材走样,更是不得施英喜欢了,不过她娘家有出息,正妻的位置做得稳稳的,施英即使有再多的女人,也不敢对她如何。 “你就是施戾看上的退役宫女?长成这幅狐狸精的样子,怪不得能迷得他神魂颠倒,连王公贵族家的千金大小姐都看不上了……”一个长着三角吊梢眼,颧骨有些高的中年贵妇鄙夷地看了看闻时初,刻薄地说道。 闻时初平时不出门,这地方的住户都是有修养的人家,治安好,也清静,所以她家的院门都是虚掩着,并不上锁,这也就让施夫人一行人有了可趁之机,把门一推,就自顾自大摇大摆、目中无人地进来了。 施夫人带着人一进门,就看到了在廊上的美人榻上看书的闻时初,认出了人之后,施夫人便先给了闻时初一个下马威。 闻时初都快气笑了,这些人无缘无故就闯进她家来,看见她,一开口就是鄙薄不屑地教训她,谁给这些人的勇气? “哪里来的野狗?居然闯进我家来乱吠了!”闻时初眼神冷厉地盯着施夫人,讥讽地说道。 “放肆!你在说谁是野狗?!”施夫人还没出声,她旁边的丫鬟就先做了车前卒,替她来开口斥责闻时初了。 “谁应了我就是在说谁。”闻时初一把握住那丫鬟指着她的手指,用力一掰,那丫鬟就凄厉地尖叫起来,闻时初这才放开她的手指,冷哼道,“我最讨厌有人,不,有狗用手指指着我了。” 施夫人听见闻时初这些话,气得胸口都剧烈地起伏起来,脸色紫涨,差点就气晕过去了,但她到底够坚强,没晕过去,挺过来了。 看见闻时初这些应对,施夫人意识到闻时初并不是一个普通的、逆来顺受的女子,知道自己遇到硬茬子了,于是她好不容易冷静了下来,开始自我介绍。 “我是施戾的嫡母,施戾亲娘虽然早早去了,但他到底要叫我一声母亲,他的亲事我不能不管。” “哦?那你想怎么管?”闻时初挑眉问道,想知道这施夫人来找自己的目的。 “你一个二十多岁的大龄出宫宫女,配不上施戾,你要是有点自知之明,就不应该答应跟他成亲。”施夫人倒没有卖关子,而是直接很坦荡地说了。 “我二十五岁,施戾也二十四岁了啊,相差不到一岁,这算什么大龄?不是正好相配吗?民间都说女大三抱金砖了,我这还没大他三岁呢,哪里就配不上他了?”闻时初故意这么说道,然后又撩了撩自己泼墨似的长发,抚了抚自己光滑如玉的漂亮脸蛋,说, “更何况我还长得这么好看,是施戾走了大运才能娶我为妻,他应该感到荣幸才是。” “你、你简直不要脸!你光有一张脸,却身份低微,对他毫无帮助,只会成为他的拖累,你要是真的爱他,就应该为他着想,让他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而不是娶你一个毫无助力的宫女!你难道希望看到他因为娶了你而错失一辈子的机会吗?”施夫人不愧是宅斗中心的人,居然会“以理服人”了。 如果闻时初真的是爱施戾爱得不得了,又因为身份低微而自卑的女人,听见她这话,自然会心生愧疚,认为自己不能带给施戾助力,因此而退缩,不敢真的成为施戾的妻子。 但闻时初会是为了男人的前程仕途就勇于牺牲自己的女人吗?很明显,她不是啊!她可不是那些“伟大”的女人,所以施夫人这一招“攻心之计”对她毫无作用。 闻时初笑着对施夫人说:“他如果因为没有一个有力的妻族就无法提升前程,那说明他本人很无能,只能靠女人、靠岳丈,他该怪自己才对啊,我又有什么错呢?施夫人真是多虑了。 不过施夫人你不用担心,施戾不是那种无能的男人,他可不像施英施大人,只能靠着妻子的娘家平步青云,施戾自己有能力,他如今的地位都是用军功拼回来的,并不需要女人的裙带关系呢。” 施夫人听见她话里话外都暗示自己的丈夫是个窝囊废,只会靠自己的裙带关系往上爬,脸色都变得铁青了,虽然事实确实是这样,但闻时初一说出来,就戳中了人家最难堪的那点,够狠、够毒,施夫人盯着闻时初的眼神都快喷出火来了。 闻时初笑眯眯地看着施夫人脸色变了又变,却因为没能达成目的而不得不咽下了这个气,忍下这些憋屈,装作不尴尬、不难堪,继续劝说闻时初。 “闻姑娘,施戾现在是有点本事,但他……唉,说得难听点,他现在是有点功高盖主的意思了,陛下防着他呢!要是不想落得个走狗烹的下场,就得有人帮他,他现在想不到这点,但以后呢,等他以后遇到困难了却无人帮忙的时候,就会后悔没能和京里其他有权有势的人家联姻,反而娶了你一个无用之人,害得他悲剧收场了……你说到了那个时候,你还能落得什么好下场?” 施夫人到底是个有脑子的人,居然劝得有理有据,要是脑子单纯些,都会被她说服了,可闻时初是个比鬼都精的人,这些话哪里能糊弄得了她? “你还不如现在识相些,主动让位给其他世家小姐,自己做个宠妾,这样反而更能引起施戾的怜惜,让他更看重你,你觉得怎么样?”施夫人最后循循善诱道,颇有些对闻时初推心置腹的模样了。 492、宫女想退休(18) “我觉得不怎么样。能当正妻我不当,偏要当个妾?我是傻了吗?”闻时初似笑非笑地说,“施夫人倒是口齿伶俐,我要是个心志不坚定的,说不定都被你说服了。可惜啊,我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即使施戾最后的下场果真如同你所说,被‘走狗烹、飞鸟尽’,他会因为我不能带给他助力而被他记恨、伤害,那我也值了,大不了跟他同归于尽嘛!这也算是另一种圆满了。” 施夫人听见她这话,眼睛都错愕地瞪大了,显然没想到她会这么想。 她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呢?即使知道男人以后可能下场凄惨,也丝毫不愿意把男人让给其他女人,反而甘愿跟他一起沦陷,同归于尽……这到底是怎样疯狂的感情啊? 她为什么不会如同其他寻常的女人一样?委委屈屈地退后一步,牺牲自己以成全男人?为什么? 施夫人直勾勾地盯着闻时初,闻时初那些疯狂又大胆的话如同一声响雷劈在她头上,原来这世上还有另外一种女人,这种女人是丝毫不会妥协的,她们心思坚定,不肯委屈自己,她们会牢牢把握自己的利益,一定要跟丈夫平等相待。 这样的女人显然不是大家说的那种以夫为天的“贤妻良母”,因为她牺牲自己成全丈夫,可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处于什么境地都过得好,而不用委屈自己吧?这么自在洒脱……不像她,明明丈夫是个靠不住的男人,偏偏因为自己嫁给了他,就得咽下所有的委屈,还得心甘情愿让娘家帮衬他,可这些年来,自己心里从来就没有快乐过,只有委屈和不甘,这样的生活难道就是自己希望过的吗? 心灵受到极大震撼的施夫人不但没能说服闻时初退居妾位,反而被她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让她开始思考自己这些年让娘家不遗余力帮扶无能薄情的丈夫,到底值不值得…… 就这样,继施英在施戾那里出师不利之后,施夫人也在闻时初这里无功而返了,甚至她离开闻时初家的时候,脸上都带着迷茫和恍惚的神情,显然被闻时初那些话让她重新考虑起自己的事来。 没了讨厌的人来打扰,闻时初和施戾的婚事就顺顺利利地如期进行了,婚礼当天,闻时初被喜娘喊起来打扮好,到了时辰就坐上了喜轿,虽然他们的婚事没有大、操大办,但带有的程序都有,街上的孩子跟在喜轿后面讨喜糖、喜钱,嘻嘻哈哈地说着吉祥话,还有那些看热闹的百姓,知道这是施将军要娶的新娘子后,都满眼惊叹地围观起来。 施戾虽然因为身世血统的原因不受上层王公贵族的待见,名声不太好,但在民间,他却是收复边疆失地,打得蛮敌再也不敢来犯的战神和英雄,百姓对他还是很崇敬的,知道是他娶妻,都真心为他感到高兴。 施戾府上请的客人都是他那些有过命交情的战友和同僚,人数不多,却也十分热闹,闻时初和他拜过堂后,回了新房等候,施戾便出去招待客人了。 陪在新房里的是那些同僚的妻子,闻时初跟她们说了一会儿话,她们便很知趣地离开了。 等到送走了最后一批客人,已经是丑时了,施戾喝得醉醺醺地回来,闻时初嫌弃他身上的酒味,便说道:“快去洗澡,把你身上的味道洗干净。” “是!媳妇儿!”施戾醉得不轻,笑嘻嘻地答道,然后踉踉跄跄地去洗澡了。 大概是洗过澡后清醒了许多,施戾回来的时候已经看不出醉酒的痕迹了,他身上裹着一袭薄薄的睡袍,只有腰间一根腰带轻飘飘地系着,小麦色的胸膛露在外面,肌肉的轮廓若隐若现。 他长得高大,宽肩窄腰大长腿,身上松松垮垮的睡袍愣是让他穿出了后世名模的绝色风采,肆无忌惮地散发着满身的荷尔蒙气息。 闻时初不由地被这样的男、色迷住了,眼睛闪闪发亮地朝他招招手:“过来……” 施戾蔚蓝色的眼睛顿时猛地一缩,然后就迫不及待地扑上去了,媳妇都邀请了,他还矜持什么啊? 洞房花烛夜,总是最美妙的,一对红烛在桌上缓缓燃烧着,见证着新婚夫妻的甜蜜。 施戾有几天新婚假期,并不需要上朝,因此闻时初早上醒过来的时候,腰上还缠着一只修长结实的胳膊。 她动了动,便觉得浑身酸软,忍不住揪了一些腰间的手臂,施戾终于醒了过来,感觉到自己怀中的温香、软、玉,顿时记起自己昨晚大婚了,脑子里便不由自主地回忆起昨晚令人回味无穷的体验,然后就蠢蠢欲动了。 “初初……”他喊闻时初的名字时声音甜得仿佛沾了蜜,双手还乱动起来。 闻时初没好气地拍掉他的手,说:“叫什么叫,起来了,我要沐浴。” “先别起,咱们再来一次嘛……”施戾食髓知味,脸皮厚,极力诱、惑闻时初。 “要来你自己来,我全身就没个好皮,你想折腾死我吗?”闻时初说道,施戾这个武夫,碰起人来没轻没重的,害得闻时初浑身青青紫紫。 施戾听了她的话,掀起了一点点被子,果然看见自家夫人身上那如同白玉般的皮肤上满是淤痕,显然是他自己弄出来的,吓了一跳,说:“怎么这么严重?是我动作太重了,对不起,我给你上药。” “上什么药,我要先沐浴。”闻时初推开他,施戾立马把她抱起来,说:“我帮你洗。” 有人非要代劳,闻时初自然同意了,毕竟什么都做过了,帮自己洗个澡根本不算什么。 因着闻时初身上的伤,她早上和施戾就没有出门,当然,他们也不需要出门,毕竟上头没长辈,他们省了敬茶认亲这一步。 于是一早上,她和施戾都在房里补眠。 等到下午的时候,两人的精神就恢复得神采奕奕了。 施戾兴致勃勃地提议道:“初初,你身体还受得了吗?要是受得了,咱们就出去玩吧!” “玩什么?”闻时初好奇地问。 493、宫女想退休(19) “玩什么都可以,看耍猴、看戏、逛街……”施戾兴致勃勃地说道,“我们之前都不能光明正大地上街,现在好不容易是夫妻了,总得把眼前没体会过的补回来吧?” 闻时初看他一脸期待的模样,便点了点头:“好。” 施戾顿时高兴极了,情不自禁地亲了一口闻时初的脸颊:“夫人,你真好!” 闻时初身体素质很好,早就恢复正常了,因此见施戾对出去玩这么有兴趣,便和他一起出门逛街去了。 他们一路上光明正大地牵着手,丝毫不避讳旁人异样的眼神。 “哎呀,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一对男女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手牵手,成何体统?!”身后有那些思想保守又封建的人看见施戾和闻时初牵着的手,顿时如同看见什么不不堪入目的东西一样,皱着眉头批判。 “老头子你闭嘴吧!这是施将军,施将军昨天才成亲,今天牵着新娘子出门玩又怎么了?你看不过眼就别看啊!说什么酸话?”老头旁边的老大娘瞪着眼睛反驳道。 “施将军?施将军也不能这样做啊,即使是夫妻之间,在外面也应该谨守礼仪,怎么能做出这么惊世骇俗的举动?”老头子依旧喋喋不休。 老大娘翻了个白眼,说:“人家新婚小夫妻,刚结婚,牵个手怎么了?你当年刚和我成亲,在家里吃饭的时候,不也是偷偷摸摸地在桌子底下偷偷牵我的手?怎么现在看到年轻人这样做你就看不眼了?” 老头子顿时被她一番话说得面红耳赤:“那怎么能一样,我和你那是在家里,别人都不知道,可他们是在大街上,根本不一样!” “闭嘴吧你!”老大娘嗤笑道,“那是你没胆子!” 闻时初耳聪目明,自然听见了身后那对老夫妻的对话,便忍俊不禁了,施戾牵着她的手晃了晃,说:“羡慕吗?等我们到了他们这个年纪,也要到大街上看新婚小夫妻手牵手,好不好?” “好啊。”闻时初雪亮妩媚的眼眸看了他一眼,说道。 施戾心里顿时如同被蜜淌过,甜滋滋的。 身后那对欢喜冤家般的老夫妻已经走远了,施戾依旧牵着闻时初的手,旁若无人地走着,街上有些人认出了他,毕竟这满京城,眼睛是蓝色的,就只有施戾一个人,更何况他气势十足,即使对着闻时初的神情柔和,可浑身的威慑力却令人望而生畏。 大家并不敢靠近他,只敢在他走远了之后,窃窃私语地说着今天亲眼看到的新闻。 街边的一家酒楼上,礼部尚书看着施戾和闻时初,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说:“想不到施戾这个杀神,居然也有对女人这么温柔的一面,真是令人惊奇。” 大皇子靠在窗边,眼神复杂地看着他们的声音,说:“那也得是他自己看上的女人,之前那么多人想跟他联姻,大家闺秀小家碧玉,甚至我那父皇最疼爱的九公主,他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还以为他会找个什么天仙,却没想到他居然找了个大龄宫女!” 施戾现在虽然已经从战场的前线退下来了,兵权也交了出去,但就凭他之前立下的不世功勋,他第一武将的地位就无人能动摇。 更何况如今能用的武将寥寥,而北边的草原王又开始蠢蠢欲动,大概这个秋天又要犯边了,甚至还有可能不仅是犯边,而是入侵。 所以年轻又有能力的施戾,即使如今看似清闲,但大家都知道,要是草原王真的入侵边疆,那抵抗外敌的主力还会是他。 这样的人,大皇子即使看不上他低价的血脉,也是想要拉拢的,因此他曾经想把自己母族的表妹嫁给施戾,好把这个大将军拉上自己这条船,可施戾却一点儿面子都不给他,直接就说对他表妹没兴趣,让他别来烦他,害得他表妹羞的大半年没敢出门。 除了大皇子自己,还有他那些野心勃勃的弟弟,其他王公贵族,都想跟施戾联姻,不联姻也想给他送女人,可惜施戾从来不答应,连脱、光了爬上他床的女人,都能毫不犹豫地扔出大门。 于是久而久之,大家就以为他不近女色了,却没想到,他突然自己找了一个妻子,这妻子是谁也没想到的人物。 大皇子心情复杂,闻时初的身份他自然调查过了,她没出宫前是皇后宫里的司仪,默默无闻,十分普通,可出了宫之后却没想到就一鸣惊人,迷得施戾神魂颠倒,直接当上了将军夫人。 大皇子都忍不住赞叹她一声“好手段”!觉得她很有头脑,在宫里的时候不拔尖,不出众,大概就是为了顺利出宫吧。 人各有志,她这样的女人,目标明确,不想当妃子,毕竟她要是想的话,早在皇后宫里的时候就勾搭上皇帝了,可她没有。 直到出了宫,才一举拿下施戾,施戾纵使出身不好,可配她一个老宫女却是足够了。 大皇子自以为是地把闻时初想得十分有心机,却不直到闻时初其实只是见、色起意,只是看上了施戾长得好而已,哪有那么多复杂心思? “舅舅,既然施戾娶了妻,那我们就从他夫人身上入手吧,他夫人只是个宫女,应该没有施戾那么难以攻略。”大皇子对礼部尚书说道,礼部尚书就是他舅舅。 “行,我让你表姐们表嫂们跟她结交。”礼部尚书一口应下了,在他看来,闻时初虽然手段了得,让施戾迷上令她,但到底只是个女子,想来要拉拢她并不是太难的事。 闻时初可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当目标盯上了,还是想通过她,把施戾拉下水的不怀好意之人。 她现在跟施戾玩得十分尽兴,跟着百姓看杂耍,看得高兴了,就赏下一些银子;还去了茶楼听书先生说书,跟着客人喝彩…… 他们两人不会顾虑自己的身份地位,也不在乎什么俗世规矩,怎么舒服就怎么玩,玩得比普通百姓还要疯狂,银子更是撒了不少,不过他们乐意。 494、宫女想退休(20) “那个逆子还没有来吗?”施英一大早就等在正堂里,昨儿施戾成亲了,他为了表达自己度这桩亲事的不满,愣是没有上门,就想要让施戾低头,向他妥协,没想到施戾居然这么狠,真的不管不顾地跟那个宫女成亲了,即使没有长辈在场也毫不在意。 施英昨晚气得在书房里砸了不少东西,但今儿一大早,他却依旧心怀侥幸,觉得施戾会带着妻子来施家敬茶认亲,毕竟没有经过这一步骤的婚事,婚礼就是不圆满的,代表这亲事没有家族亲人的认同。 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施英居然还觉得施戾会被这些繁文缛节所辖制,不得不说,他还挺没有自知之明的。 施夫人则早就清楚施戾对施家是恨不得处之而后快的态度了,只有施英才会认为他还可能会回头,跟家人和好,真是痴心妄想。 “老爷,将军还没有来。”派出去查看的下人连忙回答道。 “这么晚了还没来,不知道要敬茶认亲吗?真是不懂礼节!”施英气得揪着胡子,不悦地说道,“再去看看!” “老爷,别看了,人家不会来的,你还没看明白吗?施戾连成亲这种人生大事都不邀请你去,敬茶这种小事又怎么可能会来?”施夫人阴阳怪气地说道。 “我是他爹!他不来是想我不认他这门亲事吗?”施英觉得被妻子的话打了脸,色厉内荏地一拍桌子。 不过这可吓不到施夫人,施夫人垂下眼看了看自己新做的指甲,嘲讽道:“人家稀罕你承认吗?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人家很不得没你这个爹。” “你给我闭嘴!”施英恼羞成怒,“你到底是站在哪边的?施戾不认我这个爹,难道是好事吗?我千方百计地把他拉拢回来,难道不是为了咱们这个家?” 施夫人却嗤笑道:“我可没这么大的脸,以前往死了里欺负人家,现在人家有出息了,却又厚着脸皮想沾光,老爷你自己厚颜无耻就厚颜无耻,别把话说得这么冠冕堂皇,还为了这个家?你难道不知道我两个儿子跟他早就不共戴天了?” 施夫人的两个儿子就是曾经欺负施戾欺负得最狠的人,后来被施戾打断了手脚,躺在床上好几个月才好,可留下的后遗症却如今都还有,施夫人那会儿都恨死施戾了,后悔没有在他幼小时掐死他。 但现在她也慢慢地回过神来了,特别是听了闻时初一番话之后,便知道自己以前把恶意都发、泄在一个无辜的孩子身上,其实是错误的,她不喜庶子,但庶子没有选择,他不会凭空出生,罪魁祸首难道不是施英吗?可她不敢对上施英,只敢对一个无辜的孩子下手,这不是欺软怕硬是什么? 当然,施夫人并不是现在就讨厌施戾了,她只是站在了施戾的立场上考虑过,对施戾的做法有了理解而已,所以这会儿,她就对施英的脸皮厚度感到十分惊讶了,他到底怎么还有这种奢望,觉得施戾会既往不咎,回归家族,为家族出力啊? “他到底流着我的血!他活着一天,就一天是施家人!”施英气急败坏地说道。 “哦,他还流着异族舞姬的血呢,你忘啦?你还骂过他是低贱的贱种。”施夫人吹了吹指甲,毫不留情地揭穿施英的假面目。 施英气得指着施夫人的手指都颤抖起来,却无法反驳,因为他确实这么说过,但他说的时候可不知道施戾以后居然会是他最有出息的儿子啊。 施家的其他人面面相觑,看着施英夫妻争吵,一言不发,这些人都是施家的小辈,其中施夫人的两个儿子,早就被施戾曾经的毒辣手段吓出了心理阴影,恨不得永远不见施戾,可施英给他们下了命令,他们今儿才不得不等在这里的。 其他也是,或多或少都经受过施戾的报复,所以其实除了施英,这里没有一个人是希望他回来的,只是一家之主的施英发话了,他们才不得不出现。 一直等到了中午,施英其实已经知道施戾不会来了,正要让众人离开的时候,那个出去等待的下人就急匆匆地跑回来了。 施英一见,顿时心中生出了些希望来:“是施戾终于来了?” “不是的,老爷,小的是出去打听了一下,打听到将军和他夫人一起出门逛街去了。”下人连忙说道。 “你说什么?出去逛街了?”施英不敢置信地大声问道。 “是的……路上有很多百姓都看见了,他们还说将军和夫人很恩爱,上街都牵着手……”下人吓了一跳,还是哆哆嗦嗦地把话说完了。 “逆子!逆子!宁愿上街去玩都不肯回家来敬茶!”施英气得脸色铁青。 施夫人对他的气急败坏视而不见,对其他人道:“看样子人家不会来了,你们可以回去了。” 其他人纷纷松了口气,迫不及待地离开了,只留下施英一个人不甘愤怒地咒骂声。 闻时初和施戾可不知道有人等了自己一个上午,他们一下午玩得很痛快,像是两个贪玩的孩子一样,看见什么都想去试一试,甚至施戾看见人家表演胸口砸大石,他也蠢蠢欲试,吓得表演的老板慌忙跟他解释,说自己是有窍门的,身体跟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要是跟着胸口砸大石,那肯定能伤得没了半条命,好说歹说才把施戾劝回去了。 闻时初笑得不行,拉着施戾的手,说:“你要是真的想表演这个,那回府之后只给我一个人表演啊。” 施戾顿时眼睛一亮:“好!我肯定不会受伤的,那个老板小看我,我知道这窍门是什么,不就是练了内力,还有多砸砸,熟能生巧吗?” 闻时初乐了,并不打击他的兴趣,说:“你说得对!要是你真的受伤了,只要有一口气在,我也能把你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所以你就放心去试吧。” 施戾顿时惊讶了:“难道夫人还会医术?” “多多少少学了点吧!我在宫里的时候,跟太医院的人关系不错。”闻时初含含糊糊地说道。 495、宫女想退休(21) 施戾回去之后,果然在花园里找了块石头,要学人家胸口砸大石,管家知道他要做这么危险的事,吓得连忙阻拦:“将军!怎么能拿石头砸自己的胸口呢?多危险啊,一不小心肋骨就断了,您不能觉得你身子骨硬就这么干啊,骨头还能硬得过石头吗?” 闻时初挑了挑眉,在一旁看着施戾说服管家让他去试,管家担心得不得了,根本不信他真的有把握不让自己受伤。 最后在管家的好说歹说之下,他只同意换了一块小些的石头,之前那块石头有脸盆大,换下的这块就只有小孩脑袋大了。 在施戾表演的时候,管家带着大夫在一旁严阵以待,眼睛紧紧地盯着他的动作,紧张得不得了。 施戾躺好,双手举着那块石头,对闻时初道:“夫人,你看好了啊。”说着,就猛地举着那块石头砸向自己的胸口,旁边看着的人都吓得惊呼起来,一副想看又害怕的模样。 只有闻时初十分淡定,微笑着看他开始动作,只听得砰地一声响,那是坚硬的石头和肉、体撞击的闷响声,听着都让人心慌胆颤。 “将军!你有没有受伤?”管家跑得比闻时初还快,慌慌张张地掀开他的衣服想看看他有没有受伤。 施戾却仿佛没事人一样,摸了摸自己的胸口,笑嘻嘻地说:“没事没事,根本不痛,我有内力护体啊。” 管家见他没事,松了口气,但还是不敢放心,让大夫好好地给他检查了一遍身体。 闻时初在一旁,握住施戾的手腕,给他探脉,脉搏强劲有力,壮得跟头熊一样,屁事没有,她便满是赞许地看着施戾,道:“你内力练得不错。” 施戾让大夫检查过之后,便把其他人都赶走了,听见闻时初的称赞,顿时露出骄傲的神色,说:“那是当然,你夫君可不是什么脆弱小白脸。” 闻时初瞧了瞧他那小麦色渐渐往奶白色发展得脸,心想:你变成小白脸也许更好看? 施戾炫耀完了,才突然灵机一动,捂着自己的胸口,皱着一双凌厉的剑眉,似乎有些难受地说:“糟了,胸口有点闷。” 闻时初一怔,一时关心则乱,没反应过来,以为他真的出现了自己没发现的内伤,连忙走过去焦急地一边掀开他的衣裳,一边问他:“是不是很难受?怎么个闷法?” “就是闷疼闷疼的……”施戾一双蔚蓝色的眼睛顿时雾蒙蒙起来,湿润又透亮地看着闻时初,让闻时初心中一颤,急忙扒开他的上衣,着急忙慌地轻轻按压他的胸口,“是不是伤了肺?” 感受到胸膛传来的轻柔而仿佛带着电流窜过的抚摸,施戾发出难受的闷哼声,猛地按住闻时初不停乱动的手。 “怎么了?还是很难受吗?”闻时初立马停了下来,以为自己压痛了施戾。 施戾的声音变得嘶哑起来:“难受……” 闻时初连忙低头把耳朵贴近他的胸膛,施戾瞬间浑身的肌肉都僵硬了,猛地一把抱住了闻时初,闻时初以为他疼得难受才抱住自己,便任由他抱着。 她耳朵听着他胸口的心跳声,发现这心跳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快,几乎要从胸口里跳出来了。 闻时初瞬间慌了一下,急忙抓起施戾的手,又给他把了一次脉,但不管她怎么看,他的脉搏都没有丝毫问题,不说壮得跟熊似的,壮得跟牛倒是不相上下,就是似乎有些上火的样子,火气翻涌……嗯?火气翻涌?! 闻时初顿时灵光一闪,明白了施戾这会儿在干什么! 他根本没事,就是装出来吓唬自己玩的!闻时初意识到这点,气得脑袋都冒烟了,她狠狠一拍施戾的胸口,既然他要装,那就干脆让他假戏真做好了,敢骗自己,就做好挨揍的准备吧。 “施戾,你找死是不是?敢骗我?”闻时初气呼呼地瞪着施戾,眼睛都冒火了。 施戾连忙抱住她,说“夫人,我这不是想让你心疼心疼我吗?” “你不知道我会担心吗?居然拿这种事来开玩笑?想要我心疼,那很容易,等我找根棍子来,打断你的腿,我就真的心疼了……”闻时初咬牙切齿地说道。 施戾一看不好,连忙低头用自己的嘴封住了闻时初的嘴,耍赖似的想让她沉迷在亲吻中,忘掉他刚刚脑子一糊想出来的馊主意。 闻时初挣扎了一会儿,施戾跟块石头似的抱得她紧紧的,根本挣脱不开…… 算了,这亲吻亲得她挺舒服的,就这么算了吧,闻时初色、迷心窍,干脆搂住施戾的脖子,好好地享受这亲密了。 夫妻俩这新婚过得甜甜蜜蜜的,施戾虽然不能离京,但还是趁着这机会带着闻时初把京郊的景点全都逛遍了,于是京城里大家就都知道施戾是个宠妻如命的,带着自己的夫人到处玩,不知羡煞了多少人。 婚期过后,施戾就又要上朝了,不过需要他处理的公务并不多,他还是有很长的时间陪着闻时初的。 这天,门房给闻时初送上了好几张请帖,闻时初看了看,问身后的人:“你跟礼部尚书关系怎么样?他的夫人怎么就给我下了请帖了?我要去吗?” “礼部尚书?”施戾脑子里立马出现了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男人,便摇着头回答,“不熟!他夫人给你下请贴?请你去干什么?” “说是什么赏花宴。”闻时初不太怎么感兴趣,哪里的花能比得过她伴生空间里的?她需要去别人府上赏花? “你想去吗?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施戾说。 “不想去,我都不认识人家。”闻时初顿时决定不去了,不过她还是多问了一句,“你官场上有什么抱负?需要我进行夫人外交给你做好交际、打探消息吗?” 施戾立马摇头,斩钉截铁地是:“不用!我不用你那么辛苦,我没什么雄心壮志,不需要你花费心力跟人打交道,你只需要开开心心地按照自己的心意来过就行了,不需要去讨好任何人。” 闻时初听了,十分满意,亲了一口施戾:“我果然没嫁错男人。” 施戾抓住机会加深这个吻,得意洋洋:“多谢夫人夸奖。” 496、宫女想退休(22) 礼部尚书的夫人看见丫鬟进来了,连忙问道:“有施将军夫人的回帖吗?” 丫鬟连忙拿出闻时初的那张回帖:“有。” 礼部尚书夫人拿起来一看,便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说:“这位将军夫人架子可真大,连我想请她都请不来,哼。” 等到礼部尚书大人从宫里回来的时候,尚书夫人把他喊了过去,拿出闻时初那张回帖,没好气地说:“你让我邀请施戾的夫人,我去邀请了,可人家根本没想和咱们打交道,这可怪不了我。” 尚书大人看了那封回帖,有些意外:“她居然不想赴邀?连我们府上的面子都不给?” “哼,咱们府上算什么?施戾就是个离经叛道的,没看他连自己的亲爹都不认吗?人家压根儿不想理会咱们。”尚书夫人说道。 礼部尚书把回帖扔到一旁,说:“这次就算了,你下次就再次邀请吧,再邀请不来,你就主动上门去做客。” 尚书夫人听了,顿时不高兴了,说:“我还得亲自上门去找她?凭什么啊?我能主动邀请她上门赴宴已经是折节下交了,你还要我主动上门去找她?我都一大把年纪了,还得为了你那个好外甥去讨好一个老宫女?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成是你的妻子?你那好外甥想要拉拢施戾,就让我这个当舅母给他当马前卒,我又不是他亲娘,凭什么为了他这么折辱自己?!” 礼部尚书大人见自己妻子都生气了,连忙安抚道:“咱们这也是为了子孙后代啊,大皇子要是登了大位,我们作为他的母族,难道还能少了荣耀?从龙之功不是那么好挣的啊,咱们几个儿子都没什么大出息,只能走这条道才能延续家族百年荣耀,否则,要是其他皇子登了位,咱们府上难道还有好日子过?不出三代就能落魄了……” 礼部尚书好说歹说,才劝解好了尚书夫人,让她愿意继续去跟闻时初交好。 不过闻时初不是他们想交好就能交好的,她比普通夫人难搞多了,人家邀请她去赴宴,她根本没兴趣;人家送了请帖来说想上门拜访,她回帖说家里不好招待客人;人家想在外面“偶遇”她,她经常说不了几句话就能噎得别人哑口无言,然后她就泰然自若地离开…… 她简直比施戾还难搞,愣是让那些想从她这里入手的各家女眷无计可施。 其他管家女眷的邀约都可以忽略,唯独有一家,即使是闻时初也无法拒绝的,那就是皇家,毕竟施戾不打算造反,闻时初就得给皇家一个面子。 皇后要举办赏花宴,邀请了各家女眷进宫参加,闻时初也在入宫之列,她接到宫里送来的请帖时,还觉得有些新奇,毕竟这会是她出宫后第一次回到皇宫,但这次回去之后,她的身份已经截然不同了,之前是一个只能低调安分的普通宫女,品级比她大的,都得毕恭毕敬;但这次回去,她已经是一品大将军的夫人,谁也不能小看她了。 “你尽管进宫,看在你夫君的份上,那些人也不敢对你怎么样,要是在里面受了委屈,你不必为了我而忍耐,尽管发、泄出来就是了,只要你夫君我一天不倒,他们就得敬你一天。”施戾叮嘱闻时初道。 “那如果是皇后、皇帝为难我呢?”闻时初故意问他。 “哼,他们要是还有点脑子,就不会为难你。”施戾虽然以善打仗出名,但不代表他脑子不行,政治嗅觉不灵敏,相反,他对朝堂上的事看得一清二楚,自然知道自己处于这个位置,只要不造反,即使是皇帝,也得一边忌惮他,一边忍耐他。 “那我就要借着你的势,来一次狐假虎威啦。”闻时初摸着施戾的下巴,笑眯眯地说道。 施戾被她摸得痒痒的,忍不住拉着她的手,然后亲了亲,说:“是我的荣幸。” 赏花宴那天,皇后在打扮,她看着镜子中红颜不再的自己,抚了抚鬓发,问侯在一旁的宫女:“青仪,我听说你以前跟闻时初的关系最好,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你跟我好好说一说。” 青仪是原主在宫里关系比较好的朋友,两人曾经还是小宫女的时候,住过同一间宿舍,后来两人渐渐做到了大宫女的位置,也没有断了联系,偶尔会在一起说说话,但要说关系十分好,对彼此很了解,那也说不上,毕竟都是要当差的人,可没什么空闲时间,而且两人上值的时间又不一样,做的事也不同,想要凑到同一个大家都有空的时间就很难。 青仪紧张地回答道:“回娘娘,奴婢跟闻尚仪,不,是施夫人认识的时间超过十年了,刚进宫的时候,奴婢和施夫人曾经住过同一件屋子,施夫人个性温柔和善,跟大家相处得不错,不会跟人吵架,做事也勤劳肯干……” 青仪把原主的事都一一说给皇后听,其中还加入了自己对原主性格的描述。 原主确实是个温和柔善的女子,不争强好胜,也不掐尖好强,为人处世都很得体否则也不会做到尚仪的位置,还能平平安安活到退役的年龄,只是她太倒霉,才死在了出宫的前夕。 不过作为空间兽的时初,跟原主的性格可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时初可不是什么温柔和善的女子,她心黑着呢,别人想算计她,那是不可能的,所以皇后的如意算盘那是打错了。 闻时初换上了礼服就带着人进了宫,其他官家女眷也都陆陆续续到了,闻时初跟她们不熟,但大多数都认识,毕竟原主在宫里当宫女的时候,见过这些女眷。 “施夫人,您也到啦?”一个二十多岁左右,长得清丽可人的夫人朝闻时初走过来,微笑着说道。 “王夫人,我也是刚到。”闻时初礼貌地回答,这位王夫人是王御史的第二任妻子,年轻貌美,听说把王御史迷得死死的,连亡妻留下的几个孩子都不在意了,就是俗称的“有了后娘就有后爹”。 497、宫女想退休(23) 闻时初以前的身份是退役宫女,大龄又身份低微,却忽然走了狗屎运,一步登天嫁给了施戾,实现了所有女人都有的“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梦想,还把自己丈夫迷得神魂颠倒,整天陪着她到处玩耍,活生生把一个冷酷将军变成了喜好享乐的纨绔。 而且闻时初还摆架子,连跟其他官家女眷打交道都不屑,把所有邀约都拒绝了,我行我素,根本不是个帮丈夫做好交际的贤内助,因此王夫人就觉得闻时初跟她似乎是同一种女人——“红颜祸水”那种。 当然,这是王夫人自己内心的想法,她可没那么傻乎乎地说出来,又不是不想活了。 王夫人觉得自己跟闻时初是“同道中人”,因此第一个上前来跟闻时初打招呼,她倒不是想拉拢闻时初,毕竟她根本没这个必要,她只是想和闻时初凑在一块儿,好不显得自己被人孤立罢了,她知道自己的名声不好。 闻时初并不知道王夫人内心戏这么多,她只是礼貌地回应一下别人的招呼而已。 “施夫人,我可真羡慕你啊。”王夫人压低了声音,眼睛亮亮地看着闻时初,说道。 闻时初有些好奇:“羡慕我什么?” “羡慕施将军那么宠你啊!他肯定很疼爱你,才会不顾世人眼光也陪你快快活活的到处玩。”王夫人艳羡地回答。 “王御史也很宠你吧?”闻时初想起王御史的宠妻事迹——听说王夫人怕热,一到夏天就苦夏,王御史于是每天冬天都会提前用好几间屋子建好冰窖,准备足够的冰块,好让王夫人夏天能过得凉快些。 王夫人嗤笑一声:“他那算什么宠?不过是把我当玩意儿,喜欢的时候捧一捧,不喜欢了谁知道我会有什么下场?只是我功夫了得,暂时还能讨得了他喜欢而已……” 闻时初一听,体内的八卦因子顿时就蠢蠢欲动了,这听起来像是有内幕啊,难道外面说得王御史被新夫人迷得死死的说法是假的? “可他不是为了你都不管亡妻的孩子了吗?”闻时初低声问道,她不知道王夫人为什么交浅言深,跟她说这些私、密话,但这不妨碍她的好奇心。 “你信?他把大儿子送到明理书院读书,说是因为大儿子得罪了我,才把他驱逐到外地,但其实是姓王的怕我害他儿子,才故意把人送走的,还有他女儿,怕我教坏她,特特送回前夫人的娘家,远离我这个后娘……呵呵,把我当猛虎恶狼呢!”王夫人讥讽地说道。 闻时初顿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没想到这里的内情是这样的,她顿时同情地看了王夫人一眼。 王夫人看到她的眼神,顿时笑了,说:“你也不必同情我,我仗着他要‘宠我’,从里面捞了不少好处,让我大哥、二哥升了官;让我几个侄子进入了太学读书;让我外家舅舅当了皇商,还把王家一大半的财产都搬回我娘家去了……” 闻时初瞬间瞪大了眼睛,王夫人见状,笑得不行,说:“没想到吧?我们之间没有感情,那就只剩下利益了,他想算计我,毁我名声,那我只好反击回去,给自己赚些好处了。” 闻时初立马竖起个大拇指:“干得不错!” “你不觉得我是蛇蝎心肠、贪婪妄为?”王夫人挑眉问道。 “这算什么蛇蝎心肠、贪婪妄为?不是合理获取自己的回报吗?”闻时初说道。 “对对,就是合理获取自己的回报……我太喜欢你的性格了,我以后可以上门找你玩吗?听说你从来不接别人的邀约,能不能为我破例一下?”王夫人问道。 “当然能了,你这么有趣,我觉得和你玩不会无聊。”闻时初立马答应了,“至于其他夫人小姐,她们哪里是单纯找我的啊?她们个个肚子里满满的算计,我都不耐烦应付她们,当然直接拒绝了。” 于是闻时初在皇后的赏花宴上交到了一个有趣又与众不同的朋友。 其他女眷看着她们两个说得起兴,觉得她们两个是一丘之貉,臭味相投,又了解闻时初谁的面子都不给的混不吝个性,便都没有上前去打扰她们。 好不容易皇后出来了,说了一番场面话,便让大家各自散开去交际,哦不,是赏花去了。 闻时初毫不意外地被皇后召见了。 皇后看着仿佛变了个人一样,整个人变得光彩照人,与从前那个普通不出众的宫女截然不同的闻时初,都有些恍然了,怀疑自己以前看见的并不是闻时初,而是另一个宫女,但即使她心里再否认,也无法改变闻时初就是她宫中那个曾经的尚仪女官。 “施夫人,本宫没想到你居然是个有后福的,出宫之后能与施将军成就一番良缘。可惜之前你跟施将军没什么交集,否则本宫还能提前给你们赐婚,免得你们耽搁了这么多年。”皇后惋惜地说道,仿佛真的为闻时初和施戾浪费了大好青春年华而可惜。 “皇后娘娘的好意我心领了,虽然我与将军的缘分来得晚,但来得巧而且适宜,恰好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遇到正确的彼此,才会有美妙的良缘,如果换了一个时间、换了一个地点,都有可能是不一样的结果,所以我们都不觉得有什么可惜的。”闻时初微笑着说道。 皇后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端起茶杯喝了以后茶,闻时初这话不就是在说不稀罕她的赐婚,更不在意他们成亲晚的事吗?这分明就是给她堂堂皇后的面子。 皇后心中有些不悦,觉得闻时初不识好歹,但如今她的身份已经不同以往了,皇后为了自己的儿子,都得忍下了这点,毕竟她儿子还并没有被封为太子,她得拉拢施戾,只有施戾站在她这一方,她儿子才最有把握登上大位,因此她不得不“忍辱负重”。 要是闻时初知道她是这么想的,肯定会给她翻一个白眼,有没有搞错啊,她自己想利用别人,别人不想给她利用,这就成了对她的侮辱了?脸真大! 498、宫女想退休(24) “施夫人以后要是有空,可以常来宫里跟本宫聊聊天、解解闷啊,本宫在宫里待着,身边又没个女儿,平时想找个人说说话都不行,现在好了,你以前也是宫里的人,我们应该会有好些话题可以聊……” 皇后跟闻时初打感情牌,毕竟想拉拢她得慢慢来,先拉近感情才行,等关系好了,感情就容易有偏颇了,还愁施戾不会被闻时初影响靠向自己这边?所以皇后走得是循序渐进的路线,并不着急着跟闻时初暴露自己的真实心思。 闻时初听见她皇后这么说,却只是客气地笑了笑,她跟皇后有什么好聊的?以前皇后是高高在上的一宫之主,原主这个普通低调的女官连见她一面都少,皇后可能连她的名字都不记得。 现在闻时初成了施戾的夫人了,皇后立刻就觉得跟她有共同话题聊了,这不明摆着醉翁之意不在酒吗?闻时初又不傻,因此不管皇后话说得多漂亮,她都没有答应经常进宫陪她。 皇后见她一副不置可否的模样,心中就有气,但她自己有求于人,那即使有气也得忍着了,见她油盐不进,最后只得放她离宫了。 当然,最后派去送闻时初的人是青仪,跟原主有一些交情的旧友。 “时初,你在宫外过得好吗?”青仪一边带闻时初离开坤宁宫,一边低声问闻时初,不过她话说完之后就又自嘲地补充道,“是我说傻话了,你都嫁给施将军了,恩爱的故事都传进了宫里,又怎么会过得不好?” 闻时初听着她这话,总感觉有点酸,便问她:“那你后悔不出宫了吗?”青仪跟原主的年龄相近,毕竟刚入宫受训时是住在一起的,所以也到了出宫的年龄,但她跟原主不一样,宫外的亲人早没了,所以根本不想出宫,求了上头,想一直伺候到老。 青仪被她的话一噎,过了一会儿才摇摇头:“不后悔,我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并不适合出宫讨生活,出宫之后除了嫁人,就只能给人当教养嬷嬷,等老了收养的孩子也不知道孝不孝顺,要是收养了个白眼狼,那下场会更惨。” 闻时初点点头,她这话说得不错,大部分退役出宫的宫女的出路不就是这些吗?要是有亲人在,可能会更惨,因此亲人很有可能会把宫女好不容易积攒下的养老银子骗光用光,再把她卖掉。 “我是真的没想到你出宫后还有这样的造化……”青仪十分感叹,“你的命跟我的命是不一样的,希望你以后跟施将军好好的,白头到老,生几个孩子,以后有儿孙绕膝,能享天伦之乐,不必跟我一样孤寡终老……” 闻时初看在她跟原主算是朋友的份上,问她:“如果以后还有出宫的机会,你愿意离开吗?其实出宫后不用伺候主子,活得小心翼翼,自己买个小宅子,再做些女工活,都能养活自己了,要是怕养孩子成白眼狼,那就多养几个,总不会所有孩子都是白眼狼吧?” 青仪听了,心中一动,但还是苦笑着摇了摇头,想起皇后今早特意把她叫过去,想让她从时初这儿打探消息的事,知道自己如今已经身不由己了。 闻时初见状,也没有继续劝她,只是说道:“如果你哪天在宫里过不下去了,可以传消息给我。”就当是给原主积福了,毕竟是原主的故人。 青仪感激地应了:“好,那就先多谢你了。” 两人很快就走出了坤宁宫,青仪就送她到这里了,等两人就要分开的时候,青仪忽然用低不可闻的声音急急地说了一句:“你要小心皇后。” 说完她并没有回头,便急冲冲地离开了。 闻时初没想到她居然会提醒自己,不过皇后的心思其实不用青仪提醒,她也了解得七七八八了。 除了皇宫,闻时初一眼就看见等候在宫门处的施戾了,他骑着高头大马,正着急地盯着宫道出口,等看见了闻时初的声音,那双蓝色的漂亮眼睛霎时间便如同烟花灿烂,爆发出耀眼的光芒:“初初!” 闻时初顿时笑了,笑容如同阳光破开乌云,光芒闪亮,她高兴地不顾自己的身份,朝施戾冲去:“施戾!” 施戾脸上是毫不掩饰的笑,守在宫门处的守卫看见他居然笑得这么灿烂,都愣住了,施戾以前人如其名,就是个戾气很重还整天脸色阴沉、凶神恶煞的人,可现在,他却笑得一脸阳光灿烂,可不就让人震惊吗? 施戾可不在乎别人怎么想的,他弯下腰,伸出一双长臂,猛地把朝他冲过来的闻时初揽腰抱起,稍微一用力,就把她抱上了马背,自己的身前。 闻时初没想到他有这个举动,先是惊呼了一声,接着便兴奋地坐在施戾身前,跟他共骑一马了。 施戾一夹马腹,马儿便扬蹄开始奔跑了,施戾紧紧地搂着身前娇软的身躯,满足得不得了。 被两个不靠谱的主子留下来的几个仆人,只好自己坐上马车回将军府了。 夫妻两个丝毫不顾别人的眼光,光明正大地同骑一匹马,十分张扬地在大道上奔跑起来了,经过那些比闻时初更早出宫的夫人小姐们的轿子或马车的时候,还能听见她们震惊的声音: “我是不是看错了?刚刚跑过去的那匹马上是不是坐着施戾和他夫人?” “男女居然同骑?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施夫人这种离经叛道的女人就该沉塘!” “施将军夫妻俩是疯了吗?居然敢光天化日之下同骑一马?” “他们两个真是不要脸!怎么敢这样做的?” …… 不管后面多少非议,闻时初和施戾都丝毫不知道,他们两个总之是玩得很开心,这两人哪个都不是省心的,一个比一个离经叛道,特别是闻时初,她本来就对这个时代没什么真情实感,如今施戾跟着她一起疯,便让她越发放飞自我了。 这两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之中共骑一马,自然引起了御史的注意,于是第二天,施戾就被参了,骂他嚣张跋扈、目无法纪的,还有说他放、浪形骸、无法无天的。 499、宫女想退休(完) 不过施戾也不是吃素的,他一个人就跟好几个御史掐了起来,丝毫不落下风,舌战群儒,气得那些老古董们头顶冒烟,脸色铁青,差点没中风了,最后还是皇帝活了稀泥,说施戾那只不过是夫妻间的情趣,不必大惊小怪,也不算违反律法,毕竟他又不是在闹市里横冲直撞。 施戾跟老头子们打嘴仗打赢了,神清气爽地出了宫。 而施戾被御史参了一笔的事也传了出去,那些男人们自然是鄙视施戾被个女人迷得神魂颠倒,居然做出这种大庭广众共骑一马的傻事,还觉得他堂堂一个大男人被女人拿捏住了,实在丢脸,即使这个女人漂亮了些,但——不也只是个女人么? 而那些女人们,特别是那天亲自目睹了夫妻俩嬉闹着,丝毫不在乎旁人眼光亲亲密密地骑着同一匹马的官家女眷和小姐们,心里则是又嫉妒又酸涩,嫉妒闻时初跟施戾感情好,酸涩则酸在她们自己没这个福气,跟丈夫的感情不是相敬如宾,就是互相仇视。 其中有不少未出嫁的少女们,则个个都梦想着自己将来也能嫁一个跟施将军一样宠爱妻子的丈夫。 闻时初可不知道自己跟施戾那点事还在那么多人心中掀起了波澜,她跟施戾在京城里玩够了,便去她那个温泉山庄里泡温泉去了,说起来,她还是因为个温泉庄子,才跟施戾结缘的,没想到第一次见面,施戾就对她上了心,还闹出啼笑皆非的夜闯香闺的事来。 因此他们两个对这温泉庄子格外有感情,两人在那里玩了大半个月,直到皇帝因为边关蛮族侵边的事派人来催施戾了,两人才回去。 草原蛮族今秋果然又跑到朝廷边城来打秋风了,抢了不少城镇的粮草,屠杀了好几个村镇的百姓,来势汹汹,显然这回不是抢几个村镇的粮草就满足了,而是要一直抢到城里,甚至想侵占几座城。 这样的做法,皇帝就不可能还坐得住了,他让驻守边关的守将出兵抗敌,誓要把蛮敌赶出去。 但敌军是有备而来的,边关守将李将军太大意,不但没能把敌军赶出去,反而丢了两座城,还赔进去好几万的士兵,这事就闹大了。 李将军如今已经六十多岁了,身体已经不太行,但他的子孙里没有能继承他衣钵的,只靠他一个老将苦苦支撑,这回撑不住了,只得跟皇帝请求援助。 皇帝其实并不想派施戾去的,但是如今朝廷的武将老的老、小的小,青黄不接,年轻力壮的中间一代居然只有施戾一个是能抗事的,其他年轻将领他还没来得及培养出来,因此皇帝即使再不想让施戾立功,也得捏着鼻子让他出场。 因为前方的战事每天都在变化,而朝廷这边收到的战报全是战败的,李将军连连败退,时间不等人,所以施戾回到京城没多久,就得领军离开了。 闻时初给他准备了许多伤药,还给他穿了一副刀木仓不入的软甲,确保他不会死在战场上,让自己成为寡妇。 施戾看着闻时初像只忙碌的蜜蜂一样,团团转地给他准备行李,心里软得一塌糊涂,又感动又不舍。 他搂过她就亲了下去:“在家好好等着我回来。” “你也要留着小命回来,否则我可不会乖乖地给你守节,我会带着你的家产找其他男人,气死你。”闻时初挑衅似的说道。 施戾立刻捏住了她的嘴巴,狠狠地亲了一口,咬牙切齿地说:“你死心吧,你不会有这个机会的,我一定会回来。” “最好是这样。”闻时初轻哼一声。 两天之后,施戾就带兵离开了,闻时初该给他准备的已经准备了,心中就没多少担心了,毕竟这男人可是连在瘴气横生的南疆都能平安活下来,还把城池夺回来的悍将,所以闻时初对他很有信心。 男人一离开,闻时初就低调了许多,虽然依旧有其他官家的女眷邀请她参加宴会或者拜访,但她只跟王夫人来往。 王夫人就是那个王御史的很有意思的后妻,说起来当初骂施戾没有礼义廉耻带着夫人大庭广众共骑的几个老大人中,就有王御史。 王御史四十多岁了,跟王夫人是老夫少妻,两人在外人看来是很恩爱的,但在知道内情的闻时初眼里,王御史就颇有些道貌岸然了。 王夫人莫名其妙地跟闻时初有了交情,两人内心里都是有种反叛因子的人,王夫人经过闻时初的指点,在王家就更是混得如鱼得水了,让王御史吃了许多苦头。 闻时初时常给王夫人支招,颇有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她确实也是无聊,毕竟施戾不在家,她出去玩也玩得不够痛快。 三个月之后,施戾去了边疆还没有回来,倒是打了不少意料之中的胜仗,于是将军府的大门又热闹起来,给闻时初递的请帖就更多了,如同雪花一样飘来,但闻时初丝毫不在意,愣是让那些人无处下手。 之后她在京城里待腻了,居然带着几个侍卫就跑边疆去了,她打算跟施戾同进退。 去了边疆之后,她培养军医,参与对伤残士兵的救助,于是渐渐被士兵们当成了最尊敬的将军夫人。 这场战事打了半年,施戾大胜之后就回京了,之后又是一通封赏,施戾直接交了兵符,并不要皇帝的其他奖赏,只想要一个赏赐,那就是让他有离京的自由。 本来他这样的武将是不能随便离京的,但他放弃兵权放得太利索了,连丝毫不舍都没有,甚至是恨不得立马把这烫手山芋扔出去的模样,让皇帝即使想猜忌他造反都猜忌不起来,而且他是真的不恋权,说交出去就交得很彻底,于是皇帝看在他这么识趣的份上,答应了他这个请求。 身上没了束缚的施戾,于是带着闻时初开始了满天下游玩的历程,他们行踪不定,但一路上却留下了许多有趣的事迹。 年老之后,他们才回京,因为没有孩子,施家还妄想过继孩子给他们,但他们拒绝了,等百年之后把一切都还给了朝廷,让朝廷拿出去赈灾救济百姓,愣是让施家的期望落了空。 500、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1) “辰辰,我特意做了你喜欢吃的松仁玉米和炸藕合,你多吃点!”花母疼爱地对明月臣说道,“看你都瘦了,哎呀,可心疼死舅妈了。” “谢谢舅妈,舅妈的手艺最好了,我最喜欢舅妈做的这两道菜了!” “就是啊辰辰,我上次听你妈妈说,你读书太用功了,每天都做作业做到很晚,这怎么行呢?得劳逸结合啊,太辛苦了可不行……”花父边用公筷给外甥女夹了一格菜,边劝说道。 “舅舅,你放心,我知道的,妈妈只是太担心我了,说得有些夸张,其实我哪里有这么用功啊?” “辰辰,我上周去海城出差给你带了礼物,待会儿我拿给你啊,放心,肯定是你最喜欢的。”花时理一向冷淡的脸上此时也带上了温柔的微笑。 “真的吗?谢谢表哥!果然表哥最疼我了!” …… 花家的餐厅里,正吃着饭的四个人其乐融融,如果不是他们说话时带上的称呼,别人都肯定会以为他们就是亲亲热热的一家人。 而花家亲生的女儿——花时初,却低着头一声不吭地吃着饭,仿佛身边几个亲亲热热说着话的人跟她毫无关系一样,她是格格不入的那个人。 花时初终于吃完了饭,不用听他们的聒噪声了,便对几人说:“我吃饱了,先回房了。” 说着也不管他们听没听见,直接起身离开了。 正说着的话四人声音一顿,饭桌上立马变得鸦雀无声起来,直到花时初已经离开了好远,进了自己的房间,几人才继续说起话来。 “时初这是怎么回事?连表妹来了也不陪陪,这么大了都不懂待客之道吗?”花时理没好气地说道。 “表哥,你别这么说,我又不是什么大人物,哪里需要表姐陪啊?”明月辰嗔怪地说道,“说不定是表姐有什么事呢。” “她有什么事?整天无所事事,连个朋友都没有,我看她就是沉闷孤僻,个性不好。”花时理对这个妹妹的感情一向很淡薄,甚至称得上是讨厌,他更喜欢明月辰这个讨喜的表妹。 “时理,别这么说你妹妹。”花父瞪了花时理一眼,说道,“你妹妹说不定只是性格内向了一点。” “好了,她都长这么大了,难道还要父母时时关注她?她现在是连陪客人的礼貌都没有了。算了,辰辰咱们不说她了,你来说说上次去海边旅游的事吧?”花母把话题绕了回来,于是四个人又兴致勃勃地说起了旅游的事。 花时初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上网,她现在还在上大三,跟明月辰是同一个大学但不同专业。 明月辰比原主小一岁,但明月辰从小就聪明机灵,学习成绩很好,是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原主倒霉,是她的亲戚,同一个年级,年龄又相近,自然就成了比较的对象,而原主成绩比不上她、长得不如她可爱、性格更是不如她讨喜,于是就成了处处不如她的对照组。 “辰辰又考了满分,是年纪第一名呢!对了,时初不是跟她同级吗?她多少分啊?总分才300多分?啧啧,怎么跟满分500多分差这么多?唉,果然比不上辰辰……” “辰辰今天练芭蕾舞的时候又被老师夸奖了,老师还劝我给辰辰找一个更专业的老师带,否则会耽搁她的成长……时初不是也报了一个舞蹈班吗?练得怎么样?啊?居然因为骨头太硬、身体不协调被退回来了?这……” “时初你怎么就这么爱斤斤计较?没有一点分享的精神!看看辰辰,人家小小年纪就知道把一个小蛋糕分成几份跟小朋友们一起分享了,你得学学人家……唉,三岁看老,时初就是有点自私,没有辰辰大方可爱。” …… 原主从小就听着这些话长大,夸奖明月辰聪明懂事、乖巧可爱的时候,总要踩一脚原主,好像不把她拖出来当众批判对比一下,就显不出明月辰的美好。 于是原主就在这些极度伤自尊的拉踩下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自卑、越来越孤僻了,偏偏这些人丝毫不觉得他们的做法有问题,只觉得原主越长大越不讨喜,阴沉沉的,像是有性格缺陷,然后得出结论,果然她比不上辰辰! 明月辰是传说中的团宠女主,她从生下来就被千宠百爱,因为她是家里唯一的一个女儿,她爷爷有四个儿子,每个儿子生下的都是儿子,明月辰的父母也生了三个儿子,所以他们家心心念念就想生一个女儿,本来他们都不抱希望了,谁知道明月辰的母亲突然高龄怀孕了,生下来一看,居然就是最期待的女儿…… 于是明月辰就成了明家最宠爱的唯一的女儿,明家人把她捧在手心里宠,伯父伯母、叔叔婶婶、堂哥亲哥、爷爷奶奶,几乎每天都为了能亲近她而“大打出手”,真的就是明家的小公主了。 她受宠还不仅仅是在明家,还包括亲戚家比如花家以及邻居家等等的人,反正只要见了她,就没有不喜欢她,想宠她的……当然,除了反派。 反派之一就是原主,原主因为从小被拿出来跟明月辰做对比,偏偏哪里都比不上她,于是就压抑嫉妒得变态了,开始处处跟明月辰作对:污蔑她考试作弊、模仿她的笔迹给混混写情书、在校内论坛上造谣她是外围、背后有金主……总之,就是想毁了她。 但反派就是反派,自然不可能真的能毁掉女主,所以最后的结局是恶有恶报,原主这个心思恶毒,居然连自己亲表妹都陷害的人,自然是身败名裂、众叛亲离了,花家把她赶出家门,说是没有她这个女儿,明家更是厌恶她,丝毫不留情地用各种手段报复她,让她流落街头、最后死在一场车祸里。 时初变成原主的时候,正是想上校内论坛污蔑明月辰考试作弊的时候,当然,原主来了自然就不会做这种事了。 幸好她来得及时,原主对明月辰的针对还没有付诸于行动。 501、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2) “花时初!你快点出来,不知道今天要去姑姑家吃饭吗?磨磨蹭蹭的在干什么?让一家人等你一个,你好意思吗……”花时理的声音一大早就传了进来,伴随着砰砰作响的砸门声。 花时初冷着脸,猛地打开了房门,花时理因为砸门的动作太过用力,一时刹车不住,于是因为惯性,差点扑倒在地上了。 “你开门怎么不说一声!”花时理好不容易稳住了脚步,便恼羞成怒地质问花时初。 花时初面无表情地说:“我以为你砸门砸得这么响,是很着急,所以慌乱之下就直接开门了。” “……”花时理顿时哑口无言,知道自己强词夺理,便又没好气地说,“快点出门,你一个人就耽搁我们多少时间了?” “你没有提前告诉我今天几点出门。”花时初十分冷漠地说道。 花时理顿时一噎,他昨晚确实忘了告诉她,但是:“你难道就不会推测一下吗?” 花时初不理会这个恶声恶气的大哥,直接下楼了,因为花父花母以及在这里住了一晚的明月辰已经去了停车场。 “怎么这么晚?”花母看见她,皱着眉头说道,“害得辰辰在这里等了那么久。” “抱歉。”花时初十分敷衍地说着,便坐进了车里。 “没关系,也不是等了很久。”明月辰对花时初露出个甜美的笑容,善解人意地说道。 接着便是昨晚晚餐时刻的场景重现,花父花母以及花时理跟明月辰聊天有说有笑,而花时初格格不入地坐着,一声不吭,大家都习惯了,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 当然不觉有不妥,就算是有不妥,那也是原主不妥,她自己不积极参与进大家的话题,关别人什么事?难道还要指责别人不照顾她、不主动跟她说话? 可其实原主小时候也有积极参与进去,想跟大家一起聊的时候,可惜只要她一开口,大家的口风就会突然变成对她说的话的批评和指责。 比如以前花父会问大家,周末想去哪里玩?花时理回答想去游泳,大家就会夸他爱运动;明月辰想去动物园,大家就夸她有爱心、喜欢小动物;但花时初回答想去游乐场,花父花母就会开始批评她整天只想着疯玩,没出息,玩物丧志。 又比如大家问几个孩子喜欢什么菜,花时理说喜欢卤牛肉,大家就说爱吃肉以后会长得高;明月辰说喜欢香菇菜心,大家就说她果然甜美可爱,连爱吃的菜都这么清雅;但花时初说她喜欢吃炸鸡腿,大家就会说她就喜欢吃这些垃圾食物,不知道炸鸡腿油多不健康吗? 可是卤牛肉也不健康啊,那么多香料、口味又重,也不是适合小孩子吃的食物,大家怎么就不说花时理爱吃垃圾食物了?香菇菜心虽然清淡健康,但也太清淡了,营养不够啊,他们怎么不教育明月辰要荤素合理,不只要吃菜,还得吃肉? 除此之外,还有买玩具、买衣服时的事,原主只要敢发表自己的意见,便几乎没有正面的、积极的回应,全是批评的、消极的,长此以往,谁还有说话的欲、望? 大家很容易忽略语言暴力,当然,也可能并不是忽略,而是不重视罢了,毕竟偏心。花父花母偏爱自己的大儿子,这正常,毕竟很多人还是重男轻女的,但他们还偏爱自己的外甥女,宠爱外甥女却对自己的亲女儿忽略,那就十分不正常了。 但也许团宠文里就是这样的,女主身边所有的人——除了反派和炮灰,全都会偏爱她、宠爱她,至于其他被忽略的同辈或者小辈?谁在乎! 车子行驶了二十分钟后到了一家十分豪华的酒店,毫无疑问,这是明月辰家的酒店,作为团宠文女主,她的身世自然要好,爷爷奶奶是参过军退下来的大人物,爸爸叔伯那辈从商的从商、从政的从政、从军的从军,个个都发展得很好,等到了女主同辈的堂哥亲哥们,那就更厉害了,大哥们有跟父辈一样从政、从商、从军的,还有从医、从文甚至从影视的,也个个都是领域内的青年才俊。 这么多大佬人物都只宠爱女主一个人,可想而知,明月辰简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如果是普通的人被这么宠溺着不被宠坏才怪,可人家是女主,自然不会被宠坏,人家依旧保留着纯真善良的天性,即使被恶意对待,也会宽容大度地原谅……当然,背后她那些家人们把人家报复个千百遍那就不关女主的事了,人家可是清清白白的,不知道这背后的肮脏阴暗呢。 花家虽然没有明家那么厉害,但也算书香世家,花父花母一个教授一个画家,都很文雅,只是花时理似乎基因突变了,居然不跟父辈一样当知识分子,而是跑去创业了。 花时初怀疑他创业是为了跟明家缩短差距,否则他要是个清贫的教授,那还怎么去宠爱表妹?要知道,宠爱一个人也是需要钱的,毕竟随便送个上得了台面的礼物,就得不少钱了,如果礼物不够格,怎么配送给亲亲表妹呢? 花时初跟着四人上了电梯,直接到了餐厅门口,果然门口等着好几个身材高大、样貌出众的年轻男人,他们看见电梯门打开了,立马露出宠溺的笑容,喊道:“辰辰!” 然后呼啦啦地迎上来,把明月辰围了起来,七嘴八舌地关心她:“辰辰昨晚睡得怎么样?” “辰辰有没有想五哥?五哥为了跟你吃这顿饭都推掉了一个重要的会议,不过这很值得……” “辰辰,我给你点了爱吃的菜……” 花时初看见这仿佛男妃争宠的场景,不由地打了个冷颤,连忙自己走进餐厅去了。 里面果然坐着一堆明家人,个个都伸长脖子看着门口,显然是在等着明月辰呢。 花时初跟他们打了个招呼,他们都心不在焉的,不过她也没在意,毕竟都习惯了,她一个外人非要跟明家的掌上明珠比地位,那不是自取其辱吗? 即使是在花家跟明月辰比地位,她也是输的那个,更别说明家了。 502、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3) 席上已经坐了一群明家人,都是明月辰的伯父伯母、叔父叔母以及哥哥们,花父花母进去的时候跟他们寒暄起来,这几年因为明月辰的缘故,花家跟明家就走得比较近,快二十年下来,已经足够两家人熟悉了。 “辰辰怎么还不进来?肯定是她几个哥哥拖住她了!”明母,也就是花时初的姑姑、明月辰的妈妈,嗔怪地说道,还一脸期待地往门口看去。 她这些年在明家养尊处优,保养得十分年轻,因为丈夫宠爱、孩子又争气,无忧无虑的,即使结婚几十年,孩子都四个了,也依旧带着少女般的神态。 其实如果说明月辰是年轻一代的女主角,那明母就是上一代的女主角了,类型就是霸总的小娇妻之类的。 花时初虽然脸上毫无表情,但内心活动却十分活跃。 好不容易,明月辰终于在几个风格各异的亲哥、大哥的围绕中众星捧月地进来了,花时初松了口气,终于可以开饭了,她肚子都饿了。 饭桌上依旧是老一套,大家除了说些日常事情,做得最多就是关爱明月辰。 花时初对周围的热闹充耳不闻,一心只吃她的饭,女主家的酒店的饭菜果然做得十分美味,花时初吃得十分满足,都希望明家多多请客,她好多蹭几次饭了。 花时初以为这饭桌上没她什么事了,正吃得欢呢,忽然就被花母冷不丁地掐了一下胳膊,恨铁不成钢地说:“花时初,你能不能别总低着头只顾着吃?家里缺了你吃的?跟大家说说话啊,你看你木讷又孤拐,一点都没有你表妹讨人喜欢,怎么就不学学她?” 花时初顿时怒了,花母掐她的时候,她正夹着一块排骨,被花母一掐,花时初的手就疼得哆嗦了一下,排骨就掉到桌面上了。 这排骨炖的又烂又入味,味道极美,花时初很喜欢,可现在,那块肉多的排骨就这么躺在桌面上,浪费了。 于是花时初气得拿着筷子猛地一拍桌子,这声响一下子就把大家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了,十几双眼睛都往她身上看过来,花时初即使没有回看过去,都能感受到那些目光是带着不喜、轻蔑、冷漠或者恼意的。 如果是原主,面对这些目光,肯定又会自卑、惶恐和不安了,但时初可不会,她视若无睹,盯着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的花母,说: “妈妈,你最近脾气怎么这么冲?你要多注意一下,看看是不是更年期的原因。你现在眼角都长皱纹了,脸上的黄褐斑也多了很多,我近视都看得见了。 你要跟姑姑学学啊,瞧瞧姑姑,人家脸上光滑如雪,比十八岁的姑娘都嫩,还有姑姑的身材,窈窕纤细,丝毫不像生了四个孩子的人,妈妈你其他方面比不上姑姑,这身材也比不上,就不应该了啊,毕竟身材是可以靠运动瘦下来的,可你现在的腰身却胖成了个水桶,哎,不太美观,跟姑姑一比,差远了……” 花时初的这番话听得大家懵了,特别是花母,脸上更是白了红、红了白,难堪又羞耻,花时初的话像是把她浑身的衣服都剥光了一样,给公众展示,她羞愧得恨不得地上有个洞,好让她钻进去,就不用面对现在的情况了。 “你、你……”花母羞愤地盯着花时初,却说不出什么话来否认她的话。 明月辰的妈妈自然能保养得年轻了,人家家里多有钱啊,丈夫儿子们又有出息,家事丝毫不用她操心,她只需要自由自在地过自己的生活,无忧无虑,能不年轻吗? 场面一时间鸦雀无声,谁都没有意料到一向沉默得如同透明人的花时初居然会把花母说得一无是处。 过了一会儿后,花父终于反应过来了,连忙斥责花时初:“你在胡说些什么?你妈妈也是你能侮辱的?快跟你妈妈道歉!” 花时初看见是他,顿时笑了,立马把炮轰对象换成了花父:“爸爸,我的都是实话啊,哪里侮辱妈妈了,是你太敏感了。 对了,除了妈妈,爸爸你现在也不年轻了,该保养保养,瞧瞧你现在,肚子大得跟九个月的孕妇似的,我都怕你下一秒就给我生个弟弟出来…… 你现在这样的形象,脑满肠肥的,看着不像教授,倒是像个伙夫啊!不信你去这酒店的后厨看看,人家那大厨的肚腩说不定还没有你的大呢。 看看人家姑父,姑父跟你年龄差不多,可现在跟你站在一起,愣是比你年轻十几岁!姑父身材多好啊,没有肚腩,没有驼背,也不秃头,一表人才,风度翩翩,哎,爸爸你怎么就不能跟姑父学学保养呢?” 花时初嘚吧嘚吧地把花父浑身的缺点都说了一遍,也不管花父脸上涨得通红的脸色以及飙升的血压。 她说得兴起了,连花时理也没有放过: “还有大哥……大哥,你现在创业创得怎么样了?开始盈利了吗?我听说大表哥在你这个年纪,已经让公司上市了,身价不知道涨了多少倍,可你怎么还没有闯出名头啊?大表哥以前可是早早就崭露头角,被商业杂志称为商界奇才的啊!你也不能落后太多了…… 对了,你那公司该不会还在亏本运营吧?我前些日子好像还听见你在电话里跟公司的合作伙伴说要压缩成本、裁员什么的……” 花时初这话立马让明家人的目光都看向花时理了,显然没想到他创业创成这个样子。 花时理觉察出大家对他审视的目光,羞愤欲死,气得胸口不停地起伏,他紧紧地盯着花时初,咬牙切齿地吼道:“你闭嘴!我公司的事你知道个屁!” “啧啧,大哥,你不用恼羞成怒,连粗话都说出来了。就算我说中了你的窘迫境况,也不用这么生气啊,现在这里那么多叔叔伯伯大哥们,他们个个都是成功人士,肯定能给你帮助,你不要太客气,直接求助他们不就行了?都是亲戚,他们肯定不会不帮啊……”花时初添油加醋地说道。 503、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4) 花时理已经羞愤得快要失去理智了,通红的眼睛盯着花时初,恨得像是要吃了她的肉一样。 如果现场不是有一大堆明家人,他肯定就扑上来掐死花时初了,谁让花时初直接揭穿了他极力掩盖住的不堪事实? 花时初把花家其他三口人直接揭了一遍短,还拿明家人跟他们作对比,把他们比得一文不值,便终于神清气爽了,花父花母以及花时初那么喜欢拿原主跟明月辰比较,还一次次地踩她不如明月辰,现在花时初就让他们也尝尝被人拉踩的滋味,不知道他们高不高兴、开不开心?会不会反省并改正? 毕竟他们以前拉踩了原主,原主心情低落难过,他们还说原主是玻璃心,他们只是指出了她的缺点她改正并跟着表妹多学学,都是为了她好,她怎么就一点都体会不到他们的一片苦心呢? 现在花时初也是为了他们好,指出他们的缺点并让他们跟着姑姑、姑父以及大表哥学学,他们应该不会像原主一样玻璃心吧?应该能体会她的一片好心吧? 显然他们并没有体会她的一片好心呢,瞧他们现在难看至极的脸色以及盯着她像盯着仇人的眼神,明显是记恨上她了……怎么他们也玻璃心了,不能虚心接受她指出来的缺点呢? 花时初心中讥讽地笑了,这些人明明是在对原主使用语言暴力,打击她的自尊心、欺辱她,却说是为了她好,是她不识好歹,还不肯跟别人学习。 轮到他们承受这些语言的侮辱和打击,他们就接受不了,要知道,他们现在是已经出了社会历练、足够成熟的成年人了,却都不能接受这种拉踩的对比和伤害,那年幼时的原主呢?他们只被说了一次就恼羞成怒成这样,可原主是十几年如一日地被他们语言暴力啊,他们今天听到的这些话,原主已经听了十几年! 就这样,他们还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真是刀不砍在他们身上,他们就不觉得痛。 花时初的这一次无预料的爆发,让在场的人都目瞪口呆了,第一次正眼看向了花时初。 这一看,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原本畏畏缩缩、沉默寡言,总是一脸阴郁,让人不喜的女孩子,已经像是挣脱了身上的枷锁,变了神态,开始抬头挺胸,跟人对视目光也不再闪烁,阴郁极端的神情全都不见了,仿佛变了一个人一样。 不过大家也只惊愕了一阵子,惊愕过后,大家就又恢复了之前的状态,而明父,也就是花时初的姑父,则开始皱着眉头教训花时初了: “时初,你不应该那样跟你爸爸妈妈说话,他们都是你的长辈,你刻薄地拿身材样貌来羞辱你的父母,那样不但不孝,还没有教养和礼貌。还有你哥哥,他现在虽然还没有闯出名头,但敢出来自己创业,就已经比其他年轻人有勇气、有冲劲了,你应该鼓励他而不是羞辱他。现在,你应该跟他们道歉了。” 明父位高权重,习惯了跟人直接下命令,根本没想到有人敢不听他的,现在跟花时初说话也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味道。 但花时初可不吃这一套,她轻蔑地一下,嘲讽地看着明父,说: “我哪里是羞辱他们了?我只是说出了实话而已啊,难道现在连说真话都不可以了?而且,这样的话,他们和你们不都跟我说过吗?我现在只是把他们跟我说过的话换了换,再对他们说回去而已,他们怎么就不能听了?我可是听了十几年啊……姑父,为人不能这么双标啊。 花时初,你怎么就不能学学辰辰,她考试考了满分,你却刚刚及格! 花时初,你怎么这么邋遢,居然玩泥巴,就不能学学辰辰吗?她那么爱干净,漂漂亮亮像个小公主,你却像街边的乞丐,丢尽了我和你妈妈的脸! 花时初,你体重超标了吧?怎么回事?你才十五岁就开始长胖发福了?看看辰辰,辰辰的身材多匀称苗条啊,跟你一比,简直是鲜花跟牛粪的对比,以后在学校,别说是我妹妹! 还有很多很多类似的话,我就不多说了。 爸妈、大哥,这些话耳熟吗?都是你们跟我说过的啊。” 花时初说话的时候是笑眯眯的,然而现场的人听了她的话,却鸦雀无声。他们以前听着花父花母他们这样对花时初说话,丝毫不觉得不妥,反而觉得很正确,可现在为什么相似的话换了个说的人,他们就觉得格外刺耳了呢? 在场的都是聪明人,他们难道不知道这样的语言其实对于孩子来说,是一种伤害吗?他们很有可能知道的,只是不在意罢了,花父、花母和花时理不在乎原主,只是亲戚的明家人就更不会在意了。 良久,明父才捡回了自己的声音,被花时初一个晚辈驳了面子,即使她的话并没有错,但明父也不想让花时初占了理,于是甩出天下父母常用的、理直气壮的话:“说这些话也是为了你好,你怎么能不是好歹?” “哦,那我刚刚说的话也是为了他们好啊。情有可原的吧?”花时初立马反问道。 明父顿时被噎住了,哑口无言,最后只冷着脸丢下一句“不可理喻”。 这一场大战,花时初大获全胜,觉得浑身一轻,像是有什么东西离开了她的身上,大概是原主的执念,那些不甘和怨恨吧。 花时初这回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魔法打败魔法,把花父、花母和花时理曾经对原主做过的事都还了回去,狠狠地出了一口恶气,让他们体验了一回原主的痛苦,所以原主的执念便释然且消散了。 明家人明里暗里对她不好她可以接受,毕竟明家人只是跟她有亲戚关系,没义务对她好,讨厌她也正常;可花父花母和花时理作为原主最亲近的家人,却为了一个表妹就这么亏待她,那她是无法理解的,她不知道为什么本应是她最亲近的家人,却永远偏心别人。 不过现在都无所谓了,原主的灵魂早就去投胎了,执念也已经消散,花家人再如何偏宠明月辰都跟她无关了。 504、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5) 花时初并没有继续留在包厢里,她早早就填饱了肚子,又胆大包天地把花家三口炮轰了一顿,现在这包厢里的人应该没有哪个是想她留下的,花家三口就更是如此了,肯定早就在心里想过回去之后要如何教训自己这个忤逆叛逆的人了,所以花时初才没有这么傻,留下来等着被人责罚。 她趁着去洗手间的机会溜了,然后给花母发了条信息:妈妈,我吃饱了,就先回学校了,不用太记挂我哦…… 这么绿茶的短信,想来花母看到的时候肯定会很生气,不过都无所谓了,花时初告诉她一声,只是为了避免她回家之后找不到自己出气而大发雷霆,瞧,自己这不是挺孝顺的吗? 现在是暑假的时候,还没有开学,不能住宿舍,花时初就找了家酒店暂时住下。 原主大一大二都在学校里申请了留宿,毕竟比起在家里饱受父母兄长的忽视和冷暴力,她更喜欢住在宿舍,虽然舍友跟她的关系也平平,但却不会对她如何。 花时初打算下个学期也住学校去,花家她是不会回去了,以后她跟花家人应该没什么关系了,当然,如果他们还非要找到她、管制她,那花时初也不会客气,她会直接报复回去。 在酒店住下之后,花家人和明家人的聚会应该结束了,因为花父打电话给花时初了,花时初没有接,他还是不死心地接连打了十几个,显然是不打通就不罢休的模样。 过了十分钟后,见花父还在打,花时初就接通了。 “你现在在哪里?马上回来!”花父一开口就怒气冲冲地喝问道。 “在酒店。我不会回去了。”花时初说道。 “不回来?你想干什么?离家出走吗?我看你是胆大包天了,觉得翅膀硬了,敢跟家里对着干了是吗?我告诉你,花时初,你离开家里就什么都不是!你要是真的这么有骨气,那就永远别回来!”花父气急败坏的声音从手机里传过来,花时初即使看不到他,都能想象得到他现在肯定是气得跳脚,肚腩则不停地颤抖,一副可笑的模样。 “你放心,我永远不会回去了,你以后就再也没有我这个丢人现眼的女儿了,高不高兴啊?”花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行!你要是敢回来,我就打断你的腿!”花父骂了一句,就猛地挂断了电话。 花时初耸了耸肩:“那你这辈子都没这个机会打断我的腿了。” 她现在已经成年了,不需要监护人,花家人拿她毫无办法。 原主的账户里有三万多块钱,都是过年的时候存下来的压岁钱。说实在的,以原主这个家境,活到二十岁,居然只有三万块的存款,实在太少了。 虽然花家没有明家那样豪奢,但也是中产阶级以上了,家里几套房子,祖上还留有一些古董和值钱的书画,身家也有个几亿。 然而原主作为花家唯二的孩子,这么多年的存款只有三万,这并不是原主有多大手大脚去花钱,生活有多么奢侈,而是花家根本没给她多少零花钱,花母以前每一月会给她五千块作为零花钱。 别以为这五千块很多,如果原主是普通人家的孩子,那这五千块确实可以过得挺滋润了,但原主不是啊,她家里算得上是小富,吃穿用度都是品牌,不可能用平价产品,所以买什么东西都不能省钱。 花母虽然每个月给了她零花钱,但其他的生活用品从来都不会为她准备,衣服鞋子都是花时初自己买的——从这五千块的零花钱里买,有名一点的衣服,一件都不止五千块了,所以原主还得省好几个月的生活费,才能买一件衣服。 也许有人会问了,那既然她没钱,怎么不买便宜些的衣服呢?干嘛要跟家里人攀比?原主买过便宜的啊,但穿出来被花父看见了,便骂她小家子气,专捡些便宜货买,上不得台面!让原主不要给他丢脸…… 然而原主问他要钱买,他又会骂原主什么用都没有,只会花钱,说她虚荣拜金……久而久之,原主就不敢再问了,只能省钱自己买。 如果花家的两个孩子都是被这样对待的,那原主可能就不会那么不甘,但花时理比她的待遇高多了,花时理想要一双限量版的球鞋,花母二话不说就给买了,而那双球鞋一万多。 说花家是重男轻女吧,也不见得,因为他们对明月辰很好,花母每年送给明月辰的生日礼物都是十几万的首饰,比对自己的女儿大方多了。 原主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这么区别对待,还曾经以为自己不是花母亲生的,是从外满收养的,为此她还收集了家人的头发,偷偷拿去鉴定机构做鉴定,然而结果让她失望了,她真的是花父花母亲生的孩子。 知道这个结果的原主就更不能理解了,性格渐渐变得极端敏感,内心极度压抑,跟花家人的相处更加别扭。 其实如果鉴定出她不是花父花母的亲生孩子,她或许就不会这么纠结,毕竟人都是自私的,在抱养的孩子和自己的亲生孩子之间,绝大多数人都肯定会偏心自己的亲生孩子,所以如果花时初不是花家的亲生孩子,她还能用这个理由来安慰自己:她不是亲生的,所以被忽略很正常,有着这个心理意识,那她就不会这么痛苦。 可是她就是亲生的啊,所以她就一直对父母兄长的态度无法释怀。 花父挂掉电话之后,过了二十分钟的时候,花母也打电话过来了,花时初用脚后跟想都知道她肯定也是打过来骂自己的,因此她根本没接。 接着微信响了,是花时理,他在微信里破口大骂花时初,说她心理阴暗,是阴沟里的老鼠,是疯狗,她自己是废物一个,就要把家里其他人都拉到泥淖里一起沉沦,其心可诛! 【花时理,你才是那个废物啊,家里的存款都被你祸害得差不多了吧?你那个创业公司亏了多少钱了?爸妈的养老钱还在吗?】花时初噼里啪啦地敲了一段话发过去,花时理看了肯定要气死。 505、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6) 花时理果然气炸了,发了语音电话过来,花时初明智地拒接了,她是傻了才会接通好方便让花时理骂她。 【爸妈就是给我钱了,你嫉妒也没用!】花时理气得口不择言了。 【我嫉妒什么呀?嫉妒你这个败家子败家败得够快?还是嫉妒你一把年纪了还啃老?关键是你啃就啃了,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确实挺嫉妒你的,嫉妒你脸皮够厚,够无耻啊,在这方面,我确实很不如你。】花时初说道。 花时理看见她这句话,气得脑袋都要爆了:【花时初!有种你永远不回来!我要杀了你!】 【威胁恐吓我,证据截图保留了,亲爱的大哥,以后我要是出了什么意外,那嫌疑人肯定就是你了。】花时初气死人不偿命地说道。 花时理这次只发了好几个又粗又黑又大的感叹号过来,不知道是气得没法用话来表达了,还是不敢写出来怕又让花时初截图留证据了,总之,花时理这回在花时初手里不但没能讨到好,还把自己气得更惨了。 解决了花家三口,花时初不想被这三个讨厌的人打扰,所以直接把他们的号码拉黑了,连微信也是。 花时初在酒店住了两天,就没有再住了,她打算去彩云省,到边境赌石,赚点钱。 彩云省的边境有很多玉石交易场所,赌石就更多了,花时初丝毫不费力就找到了当地最大的正规原石交易市场。 这个年头,只有赌石才是最好的获得巨额钱财而不会惹人怀疑的来源之一,当然如果赌石的技术不好,那也会是倾家荡产得最快的途径之一。 花时初的灵魂经历了不知道多少个世界的淬炼,也学过不知道多少种技术,区区赌石自然难不倒她。 因此,她在原石交易市场来回考察了一遍,就在一家档口上挑了一块碗口大的原石。 “就这块了,多少钱?”花时初问老板。 她是在档次最差的一堆原石里挑选的,老板根本不在意,便随口说道:“五千吧!” 花时初没有讨价还价,直接掏出手机扫码付了款,现在她的存款余额只剩下一千三百块了,之前在酒店吃住两天花了一万多,来彩云省的机票也花了一千多,还有其他一些消费,她那三万块存款消耗得飞快。 如果这块原石没有赌涨,那她只能把自己伴生空间里的东西拿出来卖了。 “麻烦帮我现场开一下。”花时初对老板说道。 老板喊了个工人给她切原石。 “怎么开?”工人问花时初,然后抛了抛手上那块原石,看了看,说,“姑娘,我看你买的这块原石赌涨的几率不大呀。” “没关系,我就是买来玩玩,反正只花了五千块,要是赌垮了亏得也不多,要是赌涨了那就是意外之喜了。”花时初说得财大气粗的,谁都看不出她现在是个只有一千块钱的穷鬼。 “既然你想得这么开,那我也不磨叽了。”工人拿出工具,比划着,又问花时初,想从哪里下手。 “从这里下刀。”花时初在原石边上比划了一下,对工人说道。 工人便按照她说的话下刀了,一会儿过后,一片透彻的碧绿便显露出来了。 “这绿漂亮!”工人惊呼道,“居然真的有绿,就是不知道只有这点绿,还是整块都是了。” “继续吧,慢慢磨,别用机器切了。”花时初说道。 工人便拿起工具慢慢沿着那块碧绿的边缘摩擦起来。 过了十几分钟,这绿依旧清亮透彻,丝毫不见学画棉絮,工人便喜气洋洋地说:“看来姑娘你这块石头赌涨是板上钉钉的了!” 这时候老板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走过来了,他抱着双手站在花时初身边,对她说:“小姑娘,你这玉石要不直接卖回来给我吧,我出二十万!” 花时初摇头:“不,我要全部开出来看看。” “你可要想好了啊,要是全部开出来的之后发现品质没这么好,那就不值钱了。”老板不死心地说道,他其实早就看出来这石头赌垮的概率已经很低了,但他还想着从花时初手里低价收购,所以不能说实话。 但是花时初是比他还眼尖的人,怎么可能被他这么简单一劝就动摇?所以她很坚定地说:“我觉得它肯定能涨。” “小姑娘别那么自信,一个月前有个客人也是开石的时候开出了绿色,开到一半的时候,有玉石商人就开价想买了,可那位客人贪心,非要全开了想要卖个高价,结果全开了之后,你猜怎么样?居然后面全是棉絮,白花花的!开完之后那块玉石的价值立马就掉了一大半,那客人后悔得不行,直说要是中途卖掉了就好了。所以说啊,小姑娘不要这么贪心,见好就收,才是最明智的做法。”老板喋喋不休地在花时初耳边劝说着,就是看她年轻,想忽悠她而已。 可惜花时初不是什么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她对老板的话视为耳边风,根本不搭理,终于,那个工人把整块玉石都解出来了,一整块碗口大翡翠,翠绿清澈,没有丝毫瑕疵。 “居然是帝王绿!”老板震惊地脱口而出,现在他心疼死了,他之前怎么就没看出这块普普通通的原石里面裹着帝王绿呢,反而把它当成大白菜五千块就便宜卖了,真是亏大了! 老板肉疼得心里都在滴血。 这时候店里已经围了好些人,看见花时初居然开除了一块帝王绿极品翡翠,顿时纷纷开起了价,想要买下来。 花时初本来就是想卖钱的,自然乐得省事,于是一群玉石商人现场就开始竞价起来了。 最后这块极品帝王绿翡翠是以八千多万的价格卖出去的,那商人当场就给花时初转了账,看到账户里一溜的零,花时初十分开心,这下子终于不用拿伴生空间里的东西出来卖了。 之后花时初又在其他原石铺子挑了几块原石,不过她没有当场解开,因为这些原石里面都是珍稀的极品翡翠,要是当场开了,她肯定会被人盯上,毕竟赌涨一块玉石正常,但要是百分百赌涨,那就太不同寻常了。 506、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7) 花时初回去之后不久就开学了,她直接搬回学校宿舍里住了。 原主的专业是计算机,因为原主觉得这个专业不太需要跟人打交道,正适合她,花时初是无所谓的,她的计算机知识比这个世界领先了不知道多少倍,这个专业对她而言,就想大学生去上幼儿园的课,没有一点难度,反而还时常要克制自己不要使用超出幼儿园范围的知识。 原主在学校的时候,跟同班同学以及舍友的关系都很平淡,所以花时初丝毫不担心自己的改变会让人生疑。 明月辰是在哪里都众星捧月的校花,自从开学之后,即使花时初根本没有特意去关注她,有关她的消息都会以各种方式传入她的耳中,果然不愧是天命之女。 “哎,你听说了没有?明月辰有男朋友了!”旁边的同学压低了声音跟小伙伴分享八卦道。 “真的吗?她男朋友是谁?是大四的纪津学长吗?之前纪津学长就很宠明月辰,听说他们还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另一个小伙伴说道。 “就是他啊!人家谈恋爱真是现实版的偶像剧啊,青梅竹马的校花校草,俊男美女,都没办法说人家不相配。我咱们就没有一个长得帅的竹马呢?”那个女同学羡慕地说道。 花时初听了一会儿,就知道男女主这是开始谈上恋爱了,纪津确实是明月辰的小竹马,家世显赫,跟明家门当户对,从小就喜欢明月辰,从来没掩饰过自己,大家也都乐见其成。 所以明月辰其实算是从小养成了一个男朋友,在团宠文里这很正常,否则怎么体现女主角和男主角的甜甜甜、宠宠宠呢? 原主也有些喜欢纪津,纪津长得帅又聪明,这样的男生最受女孩子的喜欢了了,原主也不例外,特别是她还亲眼目睹过纪津对明月辰温柔又宠溺的场景,仿佛他所有的温柔都是只给明月辰的,而对其他女孩子,则只有拒绝和疏离,这样全世界只独宠你一人的戳人性格,哪个怀、春少女不曾幻想过自己就是被人独宠的那个呢? 只可惜人家早就有了想要独宠的女孩子,而那个女孩子并不是原主,所以原主只能难过又自卑地躲在角落里看着人家甜甜蜜蜜。 花时初才想起明月辰,中午下了课去食堂的时候,她就遇到明月辰了,明月辰是和纪津一起来吃饭的,不得不说,备受上天宠爱的男女主角就是格外突出,两人的容貌都十分出色,跟一众普通学生站在一起,那就更明显了,他们俩仿佛是两盏闪亮的灯一样,牢牢地吸引别人的目光,让人不由自主就忽略了周围的事物。 不过那不包括花时初,花时初自顾自地打了几个菜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吃起来。 “表姐,我可以坐在你对面吗?”一个清澈悦耳的声音从花时初面前响起,花时初一看,居然是明月辰。 “随便。”花时初无所谓地说道,眼睛依旧盯着自己的手机,明月辰欲言又止地看着她,花时初只当没感觉到。 但最后明月辰还是先开口了,迟疑着问:“表姐,你是不是很久没有回家了?” 花时初终于扫了她一眼:“跟你有关系?” 明月辰居然点点头:“我不知道表姐是不是因为我才跟家里闹翻的,如果真的是,那我心里会很不安……” 花时初似笑非笑的看着她:“除了不安,你还会有什么办法吗?” 明月辰一噎,皱了皱眉,像是没预料到会听到她这么说,过了一会儿才说道:“我会找找原因然后解决问题。” “那确实是因为你我才跟家里闹翻的。”花时初于是毫不犹豫地说道,眼带笑意地看着明月辰,“这个就是原因,那你现在准备怎么解决问题呢?” 明月辰那双漂亮的眼睛猛地瞪大了,显然没想到花时初居然真的承认是因为她才跟家里闹翻了,她眼神飘忽了一会儿,其实心里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那天花时初狠狠地把花家三口人的脸面踩在脚下,已经让明月辰知道她心里藏了多少不满了。 明月辰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以前要是有什么问题,从来不用她出面,她身边的一众人就飞快地帮她解决了,根本不会让她烦恼,甚至在她还不知道的时候,那些宠着她的亲人们就把隐患解决了,所以,她就像是被人养在温室里的娇贵花草,从来遇不到风吹雨打。 “表、表姐,你、你不要生舅舅和舅妈的气,他们是爱你的,并不是有心说些让你难过的话,他们大概是……恨铁不成钢的心理吧?”明月辰绞尽脑汁,终于找到一些话来回答。 花时初讥讽地笑了,看着眼前这个被人保护得如同一朵娇花的女孩子,挑了挑眉,忽然说道:“明月辰,其实你真的长得很漂亮,性格也好,只不过大概因为你太天真了,什么坏事都没有遇到过,所以跟别人说起话来就很有些‘何不食肉糜’的感觉,特别不食人间烟火。比如你跟你的一个女同学建议过,让她不要再用那些杂牌的护肤品了,应该用海蓝之谜之类的名牌,品质才有保证。还说那些名牌护肤品其实并不贵,一顿饭钱都买得起了…… 你对人家说出这样的话,就显得你特别绿茶、特别凡尔赛,对了,你应该知道绿茶和凡尔赛的意思吧?人家难道不想用品牌护肤品吗?还不是因为买不起才不得不用杂牌的?你倒好,直接就在大庭广众之下跟人说了,害得人羞愧得无地自容。 不过你大概没什么感觉吧?也许还会觉得那女同学简直不知好歹,你只是想好意提醒她而已,并没有恶意,是她自己太自卑才会觉得你用心险恶。 但有些时候即使是你不自知的话、你不知情,但伤害了别人那就是真的伤害了。 所以你瞧,你其实并没有大家所说的那样善良美好。” 花时初这番话让明月辰脸色顿时煞白起来,她确实跟一个女同学说过这些话,但她在这之前并没有觉得不妥,直到花时初告诉了她。 507、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8) “我、我不知道那样说是错的……”明月辰慌张地给自己辩解,她之前还纳闷那个女同学为什么忽然跟她疏远了,原来是因为这件事么? 这个时候才找到原因的明月辰有些不知所措,她想找那个女同学道歉,说她不是故意让她难堪的,但她又急又慌地转了几圈,也还是没有去找那位女同学。 花时初心中嗤笑,继续对她说道:“还有啊明月辰,虽然你长得很美,但身高不太够,你看纪津都快一米九了,你才一米六,太矮了,跟他身高不相配啊,你要抓紧时间多吃些钙片或者跳跳绳,争取多长高几厘米,否则等过了时间,就来不及了。” 明月辰一听,更慌了,其实她看见了花时初脸上恶意的笑容,知道她是故意这么说的,可即使知道,明月辰也依旧对自己的身高有了不满意,花时初说得对啊,自己才一米六,跟一米九的纪津站在一起,头顶才刚到他肩膀,两人要接吻的话不是她努力地踮脚,就是纪津辛苦地弯下腰,需要互相迁就,这样的身高确实不相配啊! 人一旦对一件事有了怀疑,就会开始不停地找所谓的证据来说服自己,明月辰就是这样被花时初的话影响了,从而开始不满意自己的身高了。 其实她虽然才一米六,但身材匀称,比例很好,看起来就很和谐,跟一米九的纪津站在一起,大家还会夸他们俩是情侣“最萌身高差”,压根儿不需要觉得不配。 只是明月辰被花时初的话一说,就先入为主有了“自己身高不足”的意识,即使以后有人说她这身高足够了,她大概也不会相信,只以为别人是安慰她的。 “吃钙片和跳绳真的可以长高吗?”明月辰问花时初,她现在已经把要跟女同学道歉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只在乎自己的身高。 花时初毫不迟疑地忽悠她:“当然是了,不信你回家问问医生。” “辰辰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有人欺负你了?”纪津这时候已经打好饭回来了,看见明月辰煞白的脸色,便眼神冰冷地看着花时初,显然是以为花时初欺负了他心爱的辰辰。 “不,没有。”明月辰连忙说道,然后又带着些忐忑和期待问纪津,“纪哥哥,你觉不觉得我太矮了啊?” “你哪里矮了?这身高正好,小巧可爱,整个人都能窝在我怀里……”纪津说着说着脸上就露出了温柔的笑容,觉得女朋友问得这个问题真可爱。 本来明月辰听见他说自己身高正好的身手还很高兴的,但听到他后面还说自己小巧玲珑,那不就正好暗示了她的身高真的太矮了吗?否则怎么会“小巧玲珑”?于是明月辰顿时失落难过起来。 纪津根本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让明月辰这么难过,连忙安慰起她来。 花时初飞快地解决完了自己的饭菜,就立马离开了食堂,谁要看他们两个撒狗粮啊,又不是没饭吃。 这个时候明月辰应该也能体会一下原主被人说哪里哪里不够好的焦虑、难过之情了。 花时初就是故意的,她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虽然明月辰没有亲自对原主做错过什么,但也是因为她,原主才会从小被人冷暴力、被家人pua打击,而且她的存在,被动地让原主失去了家人的疼爱,所以能小小地报复一下,花时初又何乐而不为呢? 在这之后,花时初就不关注这两人了,只是听说明月辰爱上了跳绳这项运动,纪津宠爱她,便经常跟她在运动场跳绳,于是一众爱慕两人的男生、女生也“突然”爱上了运动,运动场突然就变得热闹起来了。 花时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啼笑皆非,同时也对明月辰和纪津的魅力有了更深的认识。 不过这都不关她的事,她现在忙着找中介买房子,毕竟那块帝王绿翡翠卖了高价,够她在学校附近买间小房子了。 她打算买了房子就搬出来住,毕竟住在宿舍没有隐私,也不舒服,花时初爱享受惯了,并不想委屈自己。 中介带她看了好几处房子,她最终选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这房子就在学校的附近,走路十几分钟就到了,很适合花时初,于是她毫不迟疑就付了款。 又花了一个月装修改造,花时初就搬了进去。 之后她就开始设计、开发一个小游戏,有关模拟育儿的,玩家可以选择孩子的性别,然后开始养育它,养它有很多种方式,有放养型的,就是让孩子自由自在地成长,不干涉它的教育;还有严格教育型的,就是从满几个月开始就让孩子上幼教课程,然后上幼儿园、小学也要上双语的学校,之后中学就更加严格教导;还有劳逸结合型的,采取一紧一松的教育策略,玩的时候带孩子尽情玩,学的时候就要求孩子专心努力,用最科学的办法来养孩子。 然后等孩子长大了,看它到底会走上什么样的道路,这时候,作为父母的玩家可以干涉孩子的事情,但不能强制要求孩子按他们的命令去做,所以到后期就有了开放性的发展,不到结局,玩家都不会知道自己养育的这个孩子到底成功还是失败。 这种育儿小游戏花时初觉得可能不会受多大的欢迎,毕竟游戏前期的主观性虽然强,但到了中期和后期,玩家的参与性就没那么强了,大多数都是角色的自主选择,结果很可能不如玩家的意,那就不会讨玩家喜欢。 但花时初不急着用开发游戏来赚钱,做这个游戏也只是对于原主的事情有点同情,希望这世界上的男女当父母之前,可以先有个心理准备,做做模拟育儿,知道生孩子养孩子的艰难,不要轻易就生孩子,这样也许能减少一些像原主那样不被爱的孩子的悲剧。 花时初给这个模拟育儿小游戏取名为“子不教”,毕竟“子不教、父之过”嘛,孩子以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最开头不都是从家长的言传身教开始? 508、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9) 花时初把小游戏放到网上让人试玩,之后就不怎么关注了,她忙着做功课,还要在股市上赚钱,毕竟买了房子之后,她剩下的钱不多了,为了不让生活质量下降,她不能坐吃山空。 说来也好笑,花家给她办的银、行卡居然被冻结了,不用说,肯定是花家人干的,想让她没钱之后乖乖地回家低头认错,但花时初是会被他们要挟的人吗?不可能的。 此时花家人也在说起花时初,花母问花父:“那个不孝女有没有打电话回来要钱?” “没有!要也不给她,既然她这么厉害,就自己养活自己,反正她都成年了,我们没义务再养她。”花父没好气地说道,他一想起花时初之前当众说他长得脑满肠肥就气得不得了,恨不得从来没生过这个逆女。 花母也冷笑道:“等她没钱的时候就知道错了,到时候只能灰溜溜地回来,我就看她还有什么脸。” 这对夫妻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像是对仇人一样,正常的父母即使再生孩子的气也会首先担心她没钱之后会不会挨饿受冻,而不是想着让她滚回来认错低头。 花时初可不知道居然还有人想让她低头认错,她自己在外面不知道多快活,学校里的课程对她而言基本没什么难度,所以她的精力主要花在其他地方。 现在她就花在了一个随手捡回来的男孩子身上,花时初看到这个男孩的时候,他正在捡垃圾桶里的饮料瓶,看样子是想捡来卖钱的。 男孩子脸上还长着一道长长的疤痕,从右上角的额头一直划到左下巴处,横贯了整张脸,让他本来很俊逸的脸变得狰狞恐怖起来。 更惨的是,他走路还瘸着腿,花时初忍不住喊住他,把手里喝完的纯净水瓶递给他。 那个男孩子一声不吭地接过来,然后又一瘸一拐地拉着蛇皮袋离开了,花时初慢慢地跟在他身后,跟了他大半条街。 男孩子不知道有没有觉察花时初的跟谁,也许觉察到了也并不在乎,总之他对花时初的举动毫无反应。 他走到了一个僻静些的小巷,然后就迎来了一个手持铁棍的混混。 “喂,瘸子!老子不是跟你说过不准到这边来捡垃圾吗?这里是我的地盘!”当头那个混混拦在男孩面前,凶神恶煞地说道。 花时初忍不住惊讶了一下,这年头的混混都开始包揽捡垃圾的业务了?这是赚钱渠道多样化? 男孩根本不理会那几人,想绕开他们离开,但那几个人本来就是特意来找他的茬,怎么可能会让他离开? 因此当头那个混混见他要走,立马用手一推他:“我跟你说话呢!你不但瘸还哑巴了吗?你跑到老子的地盘来捡垃圾,是不把我大龙哥放在眼里了吗?” 男孩子被他推得趔趄了一下,好不容易才站稳了,他依旧没说话,低着头就站在那儿,手里紧紧地抓住他的蛇皮袋。 双方对峙起来,当头那位大龙哥十分不耐烦:“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兄弟们,给我教训教训他,让他知道我大龙哥不是那么好惹的!” 说着几个混混就围着男孩,仿佛鬣狗看到了猎物般,兴奋地抬手对着男孩揍了起来。 那男孩子刚开始还奋力抵抗着,但他本来就势单力薄,而一只脚又不够灵活,于是很快就落了下风,被打得只能抱着自己的脑袋,同时用身体紧紧地护住他那袋饮料瓶。 “哈哈,果然是个孬种!快说,下次还敢不敢到大龙哥的地盘捡垃圾了?!” “不说是吧,大家再打得重些!” 然后那几人果然打得更疯狂了。 有个小混混看他挨打也要把蛇皮袋护得紧紧的,便坏心一起,猛地把蛇皮袋从他怀里一扯,硬生生地把那半袋子的塑料瓶抢走了。 这下子那男孩立马就发起狠来了,跟刚刚那个消极抵抗的模样截然不同,他瞪着一双红眼睛,像是饿狼盯住了唯一的猎物,猛地铺上那个抢走他蛇皮袋的小混混,把他压倒在地上,拳头像是不要命般砸到小混混头上,他就认准了那人来打,疯狂的劲头把那群混混都吓了一条。 被他打得小混混很快就鼻青脸肿地求饶了,但男孩仿佛没听见,一拳揍得比一拳狠,而刚刚被他的狠劲吓了一跳的其他混混这时候也反应过来了。 “你他妈的还敢反抗?被揍得不够狠是吧?”大龙哥气急败坏地说道,让其他人继续揍,铁棍打在人肉体上的声音闷闷的,带着渗人的气息。 花时初见再打下去,那个男孩就要被人打死了,于是终于出手了,她飞快地抢了其中一个混混的铁棍,然后对着几人就当头打下来,一人一棍,先是把他们打到头昏,然后又一人补了一棍,把他们拿铁棍的手打断了,这下子混混们就只顾着惨叫,再也没法打人了,就连被那男孩压着揍的那个小混混,都快晕死过去了。 “要报警吗?”花时初问跟个狼崽似的男孩。 男孩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有些沙哑的声音说道:“要。” 花时初顿时挑了挑眉,她还以为这个男孩子可能会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打算报警呢,没想到不是。 “你自己报吧,我不太清楚这里的地址。”花时初说着,把自己的手机递给他。 男孩刚想接过来,就看见自己的手全是脏污,有他自己的血,还有那小混混的,以及灰尘,看着脏兮兮的,而花时初的手机时尚又漂亮,所以他又把自己的手收了回去。 花时初从自己包包里拿出一包纸巾,抽出一张,拉住男孩的手,便给他慢慢地擦了起来,男孩子还想着反抗,但花时初力气大,他根本没法抽回自己的手,便只好认命地让她来擦了。 手擦干净之后,那男孩就开始报警了。 其他混混哀嚎过后,终于恢复了理智,又看见男孩要报警,顿时急了,大龙哥说:“我记住你们了!以后出门小心点!” 然后就想带着一群小弟离开,但花时初是会让他们离开的人吗?她不是,她拿着那根铁棍,像赶羊一样,把混混们圈定在了这个范围,根本不能离开。 509、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10) 警、察很快就来了,花时初跟那个男孩去做笔录,这才知道他叫宋至尧,16岁,父母双亡,相依为命的祖母也在上个月去世了。 怪不得沦落到要捡垃圾为生的地步了,这孩子惨得连派出所的叔叔阿姨都忍不住对他心生同情,甚至当场要给他捐款,送他去医院看伤。 宋至尧拒绝了,在做好笔录之后就又一瘸一拐地离开了,拖着他那个宝贝蛇皮袋。 花时初继续跟在他身后,宋至尧这次就不能当做没看到了,他目光淡漠地看着花时初,问她:“你跟着我干什么?” “不干什么,就想看看你住在哪里。”花时初很诚实地回答。 宋至尧眉头皱得紧紧的,无法理解她的脑回路:“知道我住在哪里之后有什么用?” “没什么用,就想知道而已,你就当我是无聊吧。”花时初说道。 宋至尧于是也不管她了,反正他一无所有,即使被她知道住址也无所谓。 花时初就真的跟着宋至尧去他家了,不过经过以及药店的时候,她进去买了一个家庭医药箱。 宋至尧的家在城中村一栋老旧的破楼房里,像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盖的那种楼,狭窄阴暗。 宋至尧爬上了三楼,还没到自己家门口,就听见一个惊喜的声音:“宋至尧,你终于回来啦?” 是一个戴着眼镜矮胖的中年男子,他看见宋至尧脸上的伤,顿时震惊地问道:“你怎么受伤了?谁打你了?告诉老师,老师帮你报警!” 花时初顿时了然,原来这男人是宋至尧的老师。 “我已经报了。”宋至尧一边摇头说道,一边拿出钥匙开了房门。 “至尧啊,你现在这样不行的,捡垃圾真的不是什么好的谋生方式,你还是回学校上学吧,我跟校长求过情了,他同意免除你的学费,至于生活费,老师可以先借给你,等你以后挣钱了再还给我。听老师的话,你现在的困难只是一时的,只好好好学习,以后就有好的前程,你千万不要放弃……”男老师喋喋不休地劝说着,苦口婆心,就希望能劝动这个绝强的学生。 宋至尧却丝毫没有被他的话打动,脸上面无表情,手里只做自己的活,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 老师说了那么多话却见他油盐不进,又急又气,看见提着医药箱的花时初进来了,便惊讶地问道:“你是哪位?是宋至尧的亲戚?” “不是,我是跟他共过患难的同伴。”花时初笑得十分和善地说道,一起跟混混打过架,算是共过患难了吧? 男老师却用怀疑的眼神看着花时初,花时初身上的衣服虽然没有标识,但光是看料子和款式就知道不是便宜货,而且花时初还长得唇红齿白,十分漂亮,一看就是那种富裕家庭娇养出来的女孩,他丝毫看不出宋至尧跟着女孩能共什么患难。 忽然男老师脑子里灵光一闪,震惊地问道:“难道至尧是因为你才被人打成这个样子的?” 他越想越觉得是这样,男孩子为漂亮女孩子逞英雄,这不是很正常吗?虽然宋至尧个性冷漠孤僻,但他也是个年轻的男孩,应该也会这样吧? 花时初听见他这话,本来对他上门劝说学生回去上学的好感一下子就跌到谷底了,她冷笑道:“别污蔑我,宋至尧是因为捡垃圾捡到了小混混的地盘,才被小混混带人打了的,我才是救他的那个。” 男老师听了她这话,连忙看了看宋至尧,见他没反驳,显然这话就是真的了,顿时讪笑一声,说:“对不起,是我说错了,我代宋至尧谢谢你救了他。” “不用。”花时初没好气地说道,然后一把拉起宋至尧,压着他去洗手,这才回到小小的客厅,开始给他上药。 男老师惊讶地看着丝毫不反抗,乖乖听话的宋至尧,嘴巴都快和不上了,他是宋至尧的高中老师,对宋至尧的性格很了解,宋至尧可不是一个听话乖巧的孩子,可这漂亮的年轻女孩却能把他训得服服帖贴的,男老师能不惊讶吗? 其实他想错了,宋至尧不是不想反抗,他反抗了,然而花时初有着一身怪力,不管宋至尧怎么反抗,花时初一双手就能把他按得死死的,反抗无效,宋至尧就学乖了,默默地任由花时初摆弄了。 “这位……姑娘,宋至尧这么听你的话,那你能不能劝劝他回去读书啊?他的学籍我帮他留着呢,只要他回来,就还能继续读书,不用担心其他的。”男老师脑子一转,便打起了花时初的主意。 花时初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不是他的监护人,找我没用。” “但他听你的话啊!姑娘,你一定要劝他,他很聪明,智商很高,以前去上课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他要忙着照顾家里的病人,作业都没办法,但他考试的成绩从来都是在前列的,这说明他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啊,这样聪明的孩子,要是辍学了那不是很可惜吗?而且他现在家里也没有病人需要照顾了,可以全心投入学习之中,那肯定学得更好了,小姑娘,你忍心他以后毫无出息吗?”男老师发挥他的特长,开始烦起了花时初。 花时初被他念叨得耳朵仿佛堵了个嗡嗡叫的苍蝇,便连忙打断他:“停!我会看着办要不要劝他回去读书,但你要是再这么烦我,那我就让他别回去了。” 她这么一说,男老师顿时闭嘴了,叹了口气,他知趣地离开了,只是离开之前又一次次地叮嘱花时初要劝宋至尧回去读书。 花时初帮宋至尧给脸上和脖子上的伤上了药,便要扯掉他的上衣,给他背后上药,花时初可是记得那些小混混的铁棍死命地往他背后揍的,他背上肯定伤得很重,亏他一声不吭忍了这么久。 宋至尧被花时初的举动吓了一跳,连忙拉住自己的衣裳,说:“身上的伤我自己会上药。” “哦?那你怎么给背后的伤上药?试一下给我看看?”花时初似笑非笑地说道。 宋至尧顿时窘迫得眼神都飘忽起来,抓住衣摆的手倒是松开了。 510、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11) 花时初掀开了宋至尧的衣服,只见他身上满是青紫红肿,显然被打得不轻,而且因为他本人就瘦得肋骨都根根可见的缘故,这些伤就显得更为恐怖了。 “要不还是上医院去吧?”花时初都怀疑他可能内出血了。 “不去。”宋至尧丝毫没把自己身上的伤放在心上,似乎这些伤是画出来的一样。 花时初见这个犟骨头薄唇抿得紧紧的,一张脸显得冷漠又倔强,便没有再劝他,直接拿起药膏给他伤药。 伤药的过程中,花时初发现他身上还有许多旧伤痕,深深浅浅,显然是饱受虐待的,她愣了一下,便知道这家伙身上一身伤为什么丝毫看不出疼痛了,原来是因为已经习惯了啊。 再结合宋至尧父母双亡的情况,花时初都几乎猜到他身上这些旧伤是怎么来的了,不过她没有开口询问。 上完前面的伤之后,花时初就给他处理背上的伤,因为他之前是蜷缩着用背来承受那些小混混的毒打,所以背上的伤比前面的严重得多,几乎没有好的地方。 花时初都不需要按伤口大小上药,而是直接用药膏把他整个背都抹匀了。 “好了,穿好衣服吧。”花时初说道,她想了想,还是拿起宋至尧的左手,给他把了把脉,发现他内伤并不严重,只需要好好休养就行了,大概他从小挨打都打出经验来了,知道怎么样才能让自己身体受到的伤害最小,所以这会儿宋至尧虽然身上的伤看着很严重,但其实只是皮肉伤。 宋至尧慢慢地穿好了衣服,一张还带着稚气的脸上依旧面无表情,花时初看着他那道横贯了大半张脸的狰狞伤疤,觉得十分不顺眼,如果没有脸上这道伤疤,宋至尧其实长得很俊秀,鼻梁高挺、剑眉星目,可惜了。 “喂,你想祛除脸上这道疤吗?”花时初问他,这个小可怜既然被她遇到了,她不忍心看着一个小帅哥毁容,所以才大发好心帮帮他。 宋至尧顿时眼睛一抬,一双清亮犀利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花时初,即使他依旧还是面无表情,但他的眼神已经出卖了他内心的不平静:“不可能除掉了。” “在我这里,没有不可能这个说法,你要是想祛除,我可以帮你。”花时初直接说道,宋至尧脸上这道疤虽然狰狞,但其实用现代医学美容手段也可以除掉,只是效果没那么好,还会遗留一些浅痕。 但如果是花时初用她自己调配的药物以及医治方式来去除,那便能恢复如初,保证跟没毁容之前一模一样了。 宋至尧变得微微急促的呼吸出卖了他的心情,但他依旧对花时初的话抱着怀疑,毕竟花时初只是一个陌生的漂亮女孩子,虽然身手很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对自己的伤痕有办法。 “我是看在你可怜的份上给你一个机会,现在就看你能不能抓住这个机会了。”花时初微笑着说道,带着诱哄的话仿佛一个蛊惑人心的骗子。 宋至尧明明知道自己不应该随便就相信陌生人,但现在面对花时初,他不知道怎么的,觉得她这些话说的是真的,如果自己错过了这次机会,那以后肯定会后悔。 于是他选择听从自己内心的预感,相信花时初看似不靠谱的话,眼神坚定地说:“我相信你,我想祛除这道疤。” 这道疤是他五岁的时候,他的酒鬼和赌鬼父亲用一根烧红的铁棍给他烫成这样的,到如今已经十几年了,增生的伤疤看着恐怖极了,小孩子看见都能吓哭,即使是大人看见他,也会像是看见了什么鬼怪一样,离他远远的;他去学校上学的时候,那些同学则欺凌他,骂他是丑八怪……宋至尧几乎每时每刻都希望脸上这道疤痕能消息,如今,他似乎看见希望了。 花时初听见他的回答,十分高兴:“好,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就答应帮你祛疤了,不过我现在手上没有药,得先查看一下你这道疤才行。” 宋至尧点点头,花时初便上手检查他脸上的疤痕了。 “是烧伤吗?”她问道。 “是烧红的铁棍烫伤的。”宋至尧十分平静地说道,他现在只感觉到花时初柔软温热的手轻轻地按压在自己的伤疤上,那道早就已经痊愈的伤疤似乎格外敏感起来,让他几乎都能感受到她指纹的走向了,他不自在地动了动。 “别乱动。”花时初说道,垂着眼非常认真地观察他的伤疤,宋至尧果然立刻就不敢动了,只能让自己极力不去在意她手的触感。 “好了。”花时初说道,宋至尧觉得似乎过了很长的时间,听见她这么一说,便忍不住松了口气。 花时初觉得好笑:“我只是给你检查一下,不用这么紧张。” “没有紧张。”宋至尧不自在地说道,“只是不习惯别人碰我。” “好了,大概情况我已经给你检查过了,之后我会拿到适合你的药,对了,我给治伤疤事用中医手段,你不抵抗中医吧?”花时初忽然问道,她知道这时代很多人不信中医,如果宋至尧也不信,那她不会勉强,反正伤疤又不在她脸上。 “不抵抗。”幸好宋至尧不是中医黑。 花时初听了点点头,就想要离开,她在这里已经待得够久了,只是正要出门的时候,忽然想起那位男老师拜托她的事,便对宋至尧道:“对了,你的老师希望你回去上学,我也觉得你最好是继续读书,当然,这只是我的建议,如果你不想,我不会勉强你,我只是以我自己的人生经验告诉你,不读书的人生会比读书的人生艰难千百倍,你自己考虑吧。” 她说完之后,不等宋至尧回答,就离开了。 宋至尧听了她的话,呆呆地静坐了许久,谁也不知道他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有没有听进去花时初的劝说。 花时初回去之后就花了两天时间配药,因为用的是她伴生空间里的草药,所以药材并不难凑齐,只是配药需要技术,花时初为了不出差错,花的时间就长了些。 511、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12) 宋至尧在家里第一天没等到花时初,心里虽然着急了些,但也知道花时初也许需要时间找到适合给自己用的药,所以虽然急,但他还能忍得住。 但是第二天,他依旧没能等到花时初,就有些沉不住气了,即使他平时再如何冷静沉着,可如今他才十六岁,又是事关他最关心的脸上那道骇人伤疤的事,所以他就免不了着急了,已经出门口看了几十遍了。 等到下午都没看见花时初人影时,他已经心灰意冷地认为花时初是个骗子了,是想拿他来取笑玩乐的坏人,说不定她在家里嘲笑自己被她骗得团团转呢。 宋至尧一想到这里,心中就生起了一阵戾气,他受人欺凌惯了,可是别人如何欺凌他,他都无所谓,而花时初欺骗他,他却无法接受,他在心里下定了决心,以后一定要把这个骗子找出来…… 花时初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宋至尧认为是骗子了,她配好适合宋至尧的药之后,便格外有满足感。 其实她并不是同情心泛滥的人,宋至尧虽然身世可怜,但世界上可怜人多了去了,比他还可怜的还有许多,花时初怎么不去帮那些人? 还不是因为宋至尧恰好让她遇到了,又恰好看到他面对那些混混还有一点反抗的勇气,当然,其实他原本的脸长得不错才是最重要的原因,她看不得一张完美的脸被一道伤疤毁了,她想复原那张漂亮的脸,这会让她很有成就感,毕竟毁掉一个珍贵漂亮的花瓶很容易,但想要修复它,那就十分困难了。 宋至尧现在对于花时初而言,就是被毁掉的那个花瓶,她期待这花瓶被自己修复的那个场面。 第二天,已经被心中的想象所激发了许多阴暗想法的宋至尧,忽然听到自己家那许久没响起过的门被人敲响了。 他内心生起一个微不可察的奢望,也许是自己等了两天的那个人?他抿了抿唇,走过去开门。 “哎呀,幸好你在家,要不然我就要空等了。”花时初笑眼弯弯地说道,她手里提着一个古朴的医药箱,走了进来,从宋至尧身边绕过,然后把药箱放到了桌子上。 宋至尧看见她,瞳孔猛地一缩,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有委屈、酸涩、喜悦……他以为她不会来了,在他都不抱任何希望的时候,她又突然出现了,宋至尧眨了眨酸酸的眼睛,默不作声地转身走到花时初面前。 “去洗脸,好好洗把你脸上的皮肤清洁一遍,特别是伤疤的部分。”花时初把一支洗面奶扔给宋至尧,嘱咐道。 宋至尧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又不知道说什么,便呆站在那儿。 “你还站着干什么?”花时初惊讶地看着他问道,然后从她的医药箱里拿出一件件东西。 “我这就去洗。”宋至尧连忙去了卫生间。 过了十多分钟,宋至尧终于出来了,花时初把他按坐在椅子上,用皮筋把他长得能遮住眼的刘海扎了起来,便打开一个长长的盒子,拿出一根银针。 “闭上眼睛,别动。”花时初说道,宋至尧果然乖乖地闭上了眼睛,花时初便开始给他的伤疤扎针了。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屋里安静极了,连钟表上秒针走动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滴答滴答的,仿佛敲在宋至尧的心里。 花时初手上的银针已经换了好几根,宋至尧只感觉到自己伤疤上有微微刺痛的感觉,仿佛蚂蚁在咬、在爬,痒痒的,又微痛,他想伸手挠一挠,但想起花时初的吩咐,只能强忍着这冲动。 忍到后面,他额头上都出了细细密密的汗水。 终于,不知道过了多久,刺痛和微痒的感觉消失,接着便是清清凉凉的液体被抹上脸,还带着一股沁人的药香,好闻极了,宋至尧忍不住深闻了几次。 花时初说了一声:“好了,可以睁开眼了。” 宋至尧这才睁开了眼,便猛然看见面前一张被放大的毫无瑕疵的芙蓉面,等看见那双带着些许疑惑的眼睛,才发现这是花时初,便有些不自在地移开自己的视线。 “第一次扎针结束了,药已经上好了,等到你脸上的药敷足四个小时后,就可以洗掉了,这药一天要上三遍的,你自己算好时间。”花时初叮嘱道。 “好。”宋至尧不方便点头,便郑重地回答道。 花时初递给他一根药膏,说:“你这伤疤太严重了,需要做好几次针灸疗法才能彻底祛除,所以我之后每隔三天要过来给你扎一次针,你按时在家等我就行了。” “你……为什么要这么帮我?”宋至尧终于问出了这个萦绕在心里许久的问题,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帮他有什么好处呢? 他并不相信这世上有不求回报的人,即使有,他也没有那个好运能遇上,就连周老师来劝他回去上学,也是因为他聪明,要是高考考了好成绩,周老师作为他的班主任会有奖励。 从小就经历了世态炎凉的宋至尧自诩把人心看得很透彻,但再透彻他也无法理解花时初帮他的原因。 花时初见他不求得一个答案就不肯罢休的模样,忍不住轻笑了一下,说:“我看少年你骨骼清奇,以后一定大有所为,所以我是提前投资你,你以后要报答我的。” 宋至尧面无表情,说:“你觉得我会信你这个理由?” “好吧!”花时初露出个无奈的表情,说,“其实我是个医学生,想拿你练手,试验我自己的医术水平和制药水平。” 这就是她胡说八道的了,她哪里是个医学生啊?跟医学生八竿子都打不着,但她要是不这样说,那防心重的宋至尧根本不会信。 果然她这话一说,宋至尧就信了。 花时初暗笑了一下,这小家伙还不是被她糊弄住了?她并不担心说谎会被揭穿,毕竟宋至尧连她是谁、住在哪儿、是什么身份都一无所知,又能去哪里知道她的真实情况呢? 而等他的脸治好后,花时初就跟他不会有交集了,以后更不可能遇到,所以她丝毫不怕被揭穿。 “知道我的身份了,怕不怕我学术不精,把你的脸毁得更严重啊?”花时初开玩笑道。 “再严重又如何?我选择赌一把。”宋至尧回答道。 花时初挑眉,没想到他还有豁出去赌一把的勇气。 512、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13) 花时初连续一个多月去给宋至尧做针灸,昨晚最后一次治疗的时候,花时初给他涂了药膏,说:“做完这次治疗之后,你的伤疤就能恢复好了,我不会再来了,你自己后续注意一下保养,避免在太阳下暴晒,毕竟你伤疤上的皮肤是新生的,比较娇嫩,要是被暴晒了,那很可能会跟周围的皮肤产生色差……” 花时初叮嘱了他很多医治后需要注意的地方,但宋至尧什么都听不进去了,只听见她说以后都不会来了的话,一向很淡定的脸便出现了些许惊慌,他眼睛飞快地眨了几下,开口问:“你……你还没有跟我介绍过你的身份?” 花时初闻言,有些惊讶地看着他,宋至尧是个很酷很沉默寡言的少年,花时初来了这么多次,每次除了必要的话,他几乎都不会主动说什么,可这回他居然问自己的来历身份了。 “我的身份……保密哦。”花时初微笑着说道,“我现在是在对你非法行医啊,要是被人知道了,我不但不能当医生,说不定还得吃牢饭,所以不能告诉你了。” 宋至尧抿了抿唇,最后小声地保证道:“我不会出卖你。” 花时初还是摇头,说:“为了以防万一嘛,你如果真的想知道我是谁,那你可以自己查出来啊。” 宋至尧听见她这话,果然不继续追问了,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语气十分坚定地说:“”“我一定会查出你是谁的。” “那我拭目以待了。”花时初笑眯眯地说道,然后收拾了医药箱,便跟他打了个招呼,就离开了。 宋至尧在楼上目送着她越走越远的背影,目光深沉,现在的他,脸上没了那道贯穿全脸狰狞碍眼的伤疤,出色的五官便显露了出来,加上他不爱说话又没什么表情的脸,是很受时下小女孩喜欢的酷帅男生。 现在他出门同样有很多人会不由自主地盯着他瞧,只是以前那些人的眼神是或惊吓或歧视或可怜的;但现在那些人的眼神,则带着惊艳以及痴迷。 花时初完成了对宋至尧的治疗之后,就把他抛到脑后了,毕竟她该做的已经完成,帮一个被毁容的小帅哥恢复了容貌,这种内心的成就感让她满足了,所以宋至尧的之后就跟她无关了。 她去查了一下自己之前做的那个“子不教”的小游戏,发现居然下载量不小,都达到七八万了,而且下面的评论正面、积极的居多,看起来居然还挺受欢迎。 花时初翻了翻评论,发现有不少玩家说了自己玩了之后的体验和感受。 席迪迪:“这个游戏真的很迷,我最开始以为是一个教新手父母怎么养孩子的游戏,没想到并不是,这游戏并不会提供几个选择来帮你教育出一个出色的孩子,一切都是你自己来做主,从一开始孩子出生,你就要选择给孩子穿什么衣服、用什么纸尿布以及喝什么奶……一直到你孩子拥有自主选择权之前,你都可以为你的孩子做主,但等到你的孩子有了自我意识,他就会开始跟你对着干了,就像真正的小孩一样,到时候就是你跟你孩子的掰头了。总之就是这个游戏做得真的跟现实生活中父母孩子的关系几乎一样,所以这游戏自己说是模拟育儿游戏也算没说错。” 咕咕鸡啊:“绝了!我在游戏里的身份是一个母亲,因为不想母乳,所以我给孩子选了一个平价的奶粉品牌,但你猜怎么着?那奶粉居然是伪劣假冒产品!我的孩子吃了那么长的时间,早就营养不良并且引发了脑水肿,甚至还影响了智商发育!我儿子的一生都毁了!他娘的,没想到玩个游戏都有假冒伪劣奶粉,还让不让人好好活了?” 巴巴拉尔:“这游戏到底怎么设计的啊?我明明从小就给孩子提供最优越的生活条件,衣食住行都是最好的,教育就更重视了,而孩子在上大学之前也都很优秀,就是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给我在其他家长面前挣了不少面子,我以为他一直会这么优秀下去,但万万没想到,他上了大学之后就堕落了,大概是离开了我的管束一下子自由了,自控力太差,居然沉迷于网络游戏之中,甚至连课都补上了,最后还被学校开除了……天啊!我完全没想到玩个游戏都这么不可预测,难道游戏不就是让我们爽的吗?但这个‘子不教’是怎么一回事啊,这么不稀罕玩家的吗?” …… 还有很多其他玩家的评论,花时初看得忍俊不禁,这些玩家养小孩养出了各式各样的类型,没有一个孩子的人生是雷同的,又因为这游戏玩家的主观能动性并不强,有许多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所以玩家们一边骂一边玩得不亦乐乎,就跟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似的,痛并快乐着,还催促花时初赶紧正式上架这款小游戏,毕竟只是试玩不太过瘾。 花时初以为这种不可预测性太强的游戏不会有多少人感兴趣,没想到猜错了,玩的人还不少,而且平分挺高的,她便打算继续完善一下“子不教”了,如果后续效果好的话,就可以上架让大家玩了,她也可以赚些小外快。 花时初忙着干自己的学业和事业,生活得十分充实,不过花家就没那么愉快了。 花时理的公司又陷入困境了,而这次,花父花母可没有闲钱继续帮他了。 “爸妈,你们快帮我想想办法,要是没有后续资金的支持,以前的投入就都打水漂了!爸妈你们也不忍心看着那么多钱白白没了吧?这其中还有不少是你们的积蓄,要是没了,你们可怎么办?所以公司真的不能倒下,你们再帮我最后一次!我保证,这真的是最后一次了!”花时理眼眶通红,面色憔悴,仿佛一个疯狂的赌徒,事实上现在他做的事跟赌徒也差不了多少了。 他那家创业公司就跟吞金兽似的,从来只有往里吞的,没有往外出的,即使家里有再多的钱,都经不住这么个吞法,更何况花家其实只是小富,远远达不到豪富的地步,所以根本撑不住让花时理这么往外撒钱。 513、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14) 花父的眉头皱得死紧,他看着这个一向让自己骄傲的儿子,叹了口气,说:“时理啊,不是爸妈不想帮你,而是我们帮不了啊,我们能拿出来的钱上次就拿出来给你了,现在是真的没有了。” 花母也眼眶通红,看着痛苦憔悴的儿子,心疼得不得了,她试探着对花时理说道:“儿子啊,不如你去跟你姑父、姑母借吧,他们家有钱,不过是从指缝里漏一点出来就够你用了……” “不行!”花母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花时理打断了,“妈,我不能跟姑姑他们借,特别是姑父,姑父以前也自己创过业,要是我现在创业都需要跟他借钱的话,他肯定会觉得我不堪大用。” 花时理有些难堪,其实他并不是不知道姑父家有钱可以借,但他好面子又自尊心强,他从前意气风发,觉得自己并不比姑姑家的表哥们差,所以表哥们事业成功,他也要成功,憋着一股劲跟人家比较呢,要是这次真的跟姑父姑姑借了钱,那岂不是就承认他真的比不上表哥们了?岂不是真的如花时初所说,自己真的是个废物? 花时理是永远不可能承认自己是个废物的,所以他愣是要紧了牙关,不肯让明家人看到他这么窘迫的一面。 “可是儿子啊,面子又不能当钱用,跟你姑父姑姑低头有什么关系呢?看在你一向疼爱辰辰的份上,你姑姑他们都不会见死不救啊。”花母苦口婆心地劝说道。 “别说了!我疼爱辰辰可不是为了利用她!”提起自己的疼爱的表妹,花时理立马炸了,怎么能用钱来玷污他们纯洁的兄妹之情呢?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到底想怎么办?”花父气道,看见花时理不但创业没成功,反而把家里的那点积蓄都用光了,现在又回来找他们要钱,虽然花父嘴里说着什么创业遇到困难很正常,他体谅儿子的压力,但其实内心里已经对花时理有些失望了。 不仅是花时理暗戳戳地跟表哥们较劲,其实花父也会忍不住拿明月辰的父亲跟自己做对比,这习惯就是被花时初在酒店里当众说他处处不如明月辰父亲的时候养成的,花时初成功地给他增添了一个心魔。 以前花父从来不会跟明月辰的父亲较劲儿,毕竟两人的事业在不同的领域,而他们又是亲戚,关系很好,可是被花时初那么一说之后,花父就会不由自主地、时不时地跟妹夫较劲,这一较劲,就发现自己果然如同花时初说的那样,没有一处是比得过妹夫的,这让他骄傲的内心出现了裂缝,开始不那么自信了。 花时理看见父亲生气了,便呐呐地垂下了头,过了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对花母说道:“妈,我虽然不能找姑父、姑母帮忙,但能找表妹啊,你能不能出面帮我跟辰辰借点钱?你让她放心,我一定会还她的!” 花母一愣,没想到他会想出这么个办法,纳闷地问道:“这跟你姑父他们借和跟辰辰借有什么不一样?” “跟辰辰借可以让她帮我保密啊,跟姑父借就不一定了。借钱又不是什么好事,要是被人知道了,我会被人嘲笑的,妈,你忍心看儿子被人看不起吗?”花时理对付花母格外有一手,花母果然被他的话说服了,同意跟明月辰借钱。 这会儿花时理倒是想不起他刚刚才说过不想利用明月辰,他们之间是纯洁不沾钱的兄妹关系的话了。 一家三口商量好了之后,他们就邀请明月辰到家里来吃饭了,以前花家也会经常让她来吃饭,所以明月辰根本不知道这顿饭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明月辰果然来了,跟花家人和和美美地吃了一顿饭,期间没有任何人提起过花时初,仿佛家里真的没有这个人一样。 吃完饭之后,花父和花时理找了借口避开了,花母则开始表演了,她欲言又止地看着明月辰,脸上的神情纠结又为难,好像有什么事情在困扰她一样。 善解人意的明月辰立刻就上套了,她担心地问花母:“舅妈,你脸色似乎不太好。发生什么事了让你这么担忧?” 花母叹了口气,说:“还不是你时理表哥的事?他那家公司正是到了关键时期,可资金又开始短缺了,他如今正为这件事为难呢,要是不继续投入资金,以前所有的投入就都白费了,你表哥为此急得都睡不着觉了……唉!” 明月辰顿时了然,不知怎么的,她脑子里忽然冒出花时初曾经说过的那些话,她说花时理就是个废物,创业老是失败,不知道亏了多少钱…… 眼前这情况不正跟花时初说得一样吗?原来表哥还真是这样……明月辰不由主动地想道,但她很快就羞愧地反省了自己的想法,她这么能赞同花时初的说法呢?表哥明明就很厉害,现在公司有困难肯定只是暂时的,等以后就能成功了。 于是善良又体贴的明月辰并没有让花母为难,她直接就问了:“舅妈,表哥公司还差多少钱?我可以先借给表哥啊!表哥一向疼我,他现在有困难了,我怎么能袖手旁观呢?肯定得帮忙啊,反正我现在什么都不多,就是钱多!” 她说得十分大气慷慨,花母顿时喜笑颜开,没想到跟明月辰借钱这么容易,她喜得立马抱住明月辰,说:“我就知道你是个好孩子!果然舅妈没白白疼爱你,你这么善解人意,谁会不喜欢你啊?” 花母对明月辰的疼爱值立马飙升了,真恨不得她就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才好,只觉得她哪儿哪儿都是完美的。 明月辰被她抱得有些不好意思,轻咳了一声,又问道:“舅妈,你还没跟我说,表哥到底缺多少钱呢。” 花母这才松开她,回答道:“不多,就差五千万了。” “五千万?”明月辰惊了一下,五千万几乎是她存款的一大半了,家里人都宠爱她,也有钱,个个都时不时给她塞钱,所以她存款都有九位数了,可即使是她这么有钱的人,一听说五千万,也不免觉得有点多了。 “对啊,就是五千万,这对于你来说应该不算多吧?”花母说道,她觉得明家人那么宠爱明月辰,明月辰手里应该有十几个亿,借个五千万给自己表哥根本不算什么。 514、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15) 明月辰还能说什么呢?花母刚刚口口声声都说表哥多疼她,她难道还真的能不借钱? 被道德绑架了的明月辰第一次感觉到原来在舅妈家也不会永远都像在自己家一样自由自在。 “辰辰,你放心,你帮了时理,他肯定会记住你的这个恩,以后等他的公司缓过来了,你想要什么礼物,就让他买!”花母高兴地说道。 “说什么礼物呀?时理表哥是我哥哥,我帮他不是应该的吗?”明月辰努力忽略掉心中的那点不舒服,笑着说道。 “辰辰你总是这么善良,果然不愧人人都喜欢你。”花母一扫之前的萎靡,又有心情疼爱外甥女了,说,“你这些天留在舅妈这里吧,舅妈给你做件裙子,全都是我自己亲手做的,你一定喜欢。” 设计衣服是花母的一个爱好,以前她也经常给明月辰做衣服,夸她气质好,穿上自己设计的衣服漂亮极了。 明月辰看着她这么高兴,也不好拒绝,其实她内心里已经不太喜欢花母设计出来的衣服了,因为花母毕竟年纪大了,跟现在的年轻人审美标准不太一致,她觉得好看的裙子,明月辰却不一定喜欢。 以前明月辰为了避免伤花母的心,都是高高兴兴地穿上,还夸花母手艺好,但其实那些裙子她都只穿了一两次就束之高阁了。 两人又开始亲亲热热地说起了其他事情,只是不知道怎么的,莫名地觉得气氛有些古怪。 明月辰在花家住了两天,临走前果然给花时理转账了五千万,花时理喜不自胜,立马就雄心勃勃地去折腾自己的公司了。 花时初可不知道花时理都废物到要找明月辰借钱了,她如今接到了不少游戏公司发来的邮件,都是想跟她买“子不教”这个小游戏的。 她很意外,“子不教”虽然没有大火,但确实玩得人不少,可以说是小火了,而且热度还在不停地上升,显然很有前景,怪不得有游戏公司看中了。 不过这个游戏公司大概以为她初出茅庐很好糊弄,所以愿意出的价格并不高,甚至有一家只肯出五十万,花时初看到这个价格都想笑了,这不是欺负人吗? 她弄出来的这个小游戏虽然不是近几年流行的类型,但其实它能自我完善、逐步提升,甚至个随机抓取社会新闻事件,加入到游戏的发展之中。 比如一个玩家中规中矩地养孩子,从小好好地对待他,努力赚钱让他上好学校,督促他努力读书,最终孩子也确实十分争气考上了数一数二的好大学,可是暑假的时候他去海边玩,遇到溺水的小孩,他奋不顾身去救人,结果被淹死了,于是玩家最后落得失去孩子的下场…… 又比如另外一个玩家是混不吝的家长,从小就不管孩子,丝毫不负责任,果然不其然,等孩子大了,特意考了一个离家最远的大学,临走时还要跟家长断绝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等孩子大学毕业后,没想到玩家的房子要拆迁了,因为面积够大,能换很多钱,于是那个扬言跟玩家断绝父子关系的孩子,就又巴巴地跑回来了,对玩家嘘寒问暖,贴心得不得了…… 游戏里的这些发展都有随机性和玩家主动性不强的特点,所以有时候这游戏被玩家骂惨了,但有时候又会被大夸特夸,最后发展到玩家们在论坛上炫耀谁是最成功的家长,谁是最幸运的,然后也有上去哀嚎谁是最倒霉、谁是最失败的…… 总之,虽然“子不教”并不是爽感特别强的游戏,但也吸引了不少头铁不信邪的玩家。 花时初知道自己这游戏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所以根本不可能贱卖出去,更何况她现在并不缺钱,大不了她自己办个游戏公司。 她完善了一下“子不教”的系统,修补了一下bug,就又把它抛到一边去了,她现在忙着给自己的房子设计一个安保系统。 “宋至尧!你在家吗?”周老师又一次来到宋至尧的家门口,敲着那扇破旧的房门。 他刚敲了几下,房门就开了,他松了口气,庆幸宋至尧在家。 “宋至尧,你考虑清楚了没有?让你回去读书你怎么就不听……”周老师苦口婆心地劝道,然等他看清眼前的少年,便目瞪口呆,说话都有些结结巴巴了。 “你、你是谁?你不是宋至尧!宋至尧呢?我找宋至尧。”周老师震惊地盯着眼前的少年看,少年的清冷的脸上毫无瑕疵,跟脸上一大道疤痕的宋至尧截然不同,可他偏偏又长得跟宋至尧有点像,所以周老师疑惑不已,宋至尧不是独生子吗?哪里来的一个跟他长得这么像的人? “我就是宋至尧。”宋至尧面无表情地说道。 “怎么可能?宋至尧脸上有疤!”周老师脱口而出道。 “疤治好了。”宋至尧冷着脸回答。 周老师并不想相信他,但他进了屋里喊了好几声宋至尧,都没看见人,又跑出来问少年:“你真的是宋至尧?没骗我?你的伤疤真的治好了?” 宋至尧轻飘飘地扫了他一眼,根本不屑于回答他这些废话,周老师在冷静下来之后,又盯着宋至尧观察了好一会儿,才终于相信眼前这个俊逸的清瘦少年真的是宋至尧了。 “你脸上的伤居然真的治好了!我真没想到……你别说,你长得还真的挺帅,真是太好了,你以后不会再因为脸上的伤疤被人歧视了。”周老师反应过来之后,便对宋至尧高兴不已了。 “既然伤疤没了,那你就更应该回来读书了……”周老师三句话不离读书,他还想绞尽脑汁地说服宋至尧,但没想到他刚说完了这句话,就突然听到一个极其意外的回答。 “好。”这是宋至尧说的。 “你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老师是真的为了你好,你不应该被埋没……等等!你刚刚说什么?”周老师不敢置信地问道。 宋至尧撩起眼皮,再次回答道:“好。” 周老师瞬间眼镜下那双豆大的眼睛都瞪大了,确定自己真的没听错,便惊喜地说道:“你答应回去上学了?” 515、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16) 宋至尧真的回去上学了,当他回到学校的时候,还是在周老师的班级,因为之前周老师就是他的班主任,回到学校之后,学校起初还担心他休学这么久,可能跟不上大家的学习进度了。 但等给宋至尧出了一套卷子做了之后,大家就再也没有这个担心了,因为他果然如同周老师说得那样,智商高、学习能力强,即使没怎么学校上过课,光是自学,居然考出来的成绩都几乎满分,这简直就是个学神啊,以前真的是被家里的破事耽搁了,其他老师都惋惜不已,唯有周老师是高兴的,这个好苗子终于被他带回来了…… 周老师把宋至尧带到他班级里的时候,并没有让他上去自我介绍,因为周老师也知道以前这班里的学生对宋至尧并不好,归其原因就是宋至尧家穷以及脸上狰狞的疤痕。 所以现在他就让宋至尧低调地回去了。 宋至尧的回归给这个班级的人带来了多大的震撼,花时初并不知道,她房子的安保系统终于做好了,启用的第三天,还真的抓到了一个入室盗窃的贼。 那小贼是凌晨三点的时候撬窗进来的,可惜他刚从窗口跳进房里,就被一个强烈的电流电倒了,都没来得及发出一点声响。 同时花时初放在床头柜的手机也响起了警报声,花时初被吵醒了,拿起来一看,手机屏幕里就出现了她家里的平面图,在平面图的其中一个角落有一个红点,显然就是擅闯进来的贼了。 “主人,书房有人未经许可,撬窗进入,是否报警?”一个清脆的机械电子女声响起来。 “抱吧。”花时初打了个哈欠说道。 于是那道电子女声就又响了起来:“开始搜索最近的警局电话,搜索完毕,开始拨打电话,电话接通……” “你好,这里是飞羽巷18号507的住户,有人在今天凌晨三点零九分的时候未经户主允许,违规撬窗进入住户家长,请求警方出警。”电子女声条理清晰地报了警。 那边的敬察听出了这是个电子声音,以为是有人恶作剧打来的,又询问了好几次,顺便把报假警的后果说了一遍。 “花花,我来说吧。”花时初没想到敬察居然不信电子系统报的警,只好自己拿起手机说话了。 “警官你好,我家里真的进了贼,不是假的,刚刚说话的是我家里的安保系统管家,她是个电子精灵,但她说的话是真的。”花时初解释了一遍,敬察才终于相信了。 过了十分钟后,果然有两个敬察上门来了,花时初给他们开门,带去了书房,那个被电倒的贼还晕着呢。 其中一个敬察见了,吓了一跳:“你对他做什么了?没把人打死吧?” 花时初诧异地看了他一眼,说:“当然没有,我怎么可能杀人?他没事,只是暂时被我的安保系统管家电晕过去了,很快就会醒,你要是不信的话……” 花时初看了一眼自己的书桌,发现桌上有半杯自己没喝完的水,于是拿起那半杯水朝那贼脸上倒了下去。 如今是三更半夜,气温才二十度,那半杯水又放了许久,早就冷了,所以泼到那贼脸上的时候,那贼打了个激灵,立马就睁开了眼睛,一副不知身在何处的茫然。 敬察见他醒了,立马掏出手铐,毫不留情地把他拷住了,那贼这才反应过来,可惜迟了,他连自己是怎么被抓的都不知道。 还一脸疑惑地问敬察:“我是怎么回事?才进来就被抓了,你们这么跑得比飞机还快?这房子有什么邪门?对!肯定有邪门,我刚从窗口进来就浑身一痛,像是有人用到割了我一样,但现在我怎么什么伤都没有?撞鬼了吗?” 那贼话还挺多,花时初冷笑一声,花花的声音就响了起来:“你没撞鬼,只是撞到了我。” “你是谁?!”那贼惊慌地抬头四处张望,花花的声音可以在房间里任何一个地方响起,那贼自然没法确定她的位置。 “安静点!那是户主的电子管家。”抓住他胳膊的敬察没好气地说道,这家伙跑来做贼,害得他三更半夜出警,他自己倒是很有精神瞎嚷嚷。 “什么电子管家?”贼见识少,根本不知道高科技电子管家。 花时初把人送出了家门,忽然其中一个敬察不好意思地问她:“请问花小姐,你家里这个电子管家在哪里买的?智能度高不高,遇到坏人真的能主动报警吗?要是家里老人晕倒了会不会也报警?我想给父母订一个,他们身体不好,我又经常值班,实在不放心。” 然后另一个敬察也点头道:“要是智能度高的话,我也想要!” 花时初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们一眼,没想到自己的花花似乎挺受人欢迎的,不过,很可惜,目前她的花花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她很遗憾地说道:“我这个系统管家是自己设计做出来的,世界上只有这一个,抱歉了。” “花小姐你是研究员?科学家?”敬察看着她的眼睛都亮了,一脸敬佩的模样。 “不是,我只是个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电子管家是自己做出来玩玩的。”花时初笑着说道。 “玩玩都这么厉害,花小姐真是太谦虚了。”另一个警察对花时初的印象立马又好了一层,“我最佩服你们这些智商高的人了。” 花时初又跟他们寒暄了几句,才把人送走了。 花花确实算是一个高科技产物,她把自己在以前世界学到的科技知识跟这个世界的科技融会贯通了一下,按没超出这个世界的科技发展给自己造出了一个电子精灵管家,这个电子精灵其实比当今所有的电子系统都先进。 那两个敬察其实很有眼光,而那个小贼就很惨了,成了第一个被花花解决的人。 “宋至尧!你今天放学之后可不可以别那么快就走啊?”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红着脸站在宋至尧面前,满怀期待地问他。 宋至尧却仿佛根本没听见她的话一样,绕过她就走了,把她当成了透明人。 那女孩一下子就羞耻得满脸通红,低着头飞快地跑走了。 516、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17) 宋至尧如今已经是高二的学生了,自从他回到学校之后,除了第一个月考没考到第一名,之后的月考就从来没掉出过第一名的名次,彻底把之前的第一死死地压在了下面。 之前的那个第一本来还很不服气,每次都铆足了劲跟他比较,结果就是每次都比不过他,成了万年老二,而更重要的是,宋至尧这个第一名的成绩每次都比他高十几二十分,已经不是他努力就能追上的了,这是属于智商和学习天赋的问题了。 宋至尧成绩这么好,周老师欣喜若狂,硬是拉着他参加了很多比赛,宋至尧也不负众望,每次都拿了奖,而他自己拿到的奖金已经足够生活费了,再也不需要去捡垃圾卖。 除了成绩,他外貌的改变也让同班的同学惊艳,以前因为脸上那道狰狞的伤疤,他都是被人欺凌的那个,但如今他伤疤没了,优越的俊脸显露无疑,一下子从丑八怪变成了校草,不知道惹得多少女同学心脏乱跳。 刚刚那个让他放学别那么快离开的女同学,就是想跟他表白的,却没想到宋至尧理都不理他,一下子伤了自尊心便受不了了。 “拽什么拽?还不是个捡垃圾的!叶倩跟他说话他居然还当没听到,一点礼貌都没有……”对那个女同学有好感的一个男生看见这一幕,便忍不住酸溜溜地说道。 “行了,别酸了,人家根本不想跟叶倩说话不行啊?”男生的同桌没好气地说道,“叶倩在高一的时候还骂过宋至尧,说他恶心呢,现在人家变了样,她就凑上来了,脸皮倒是厚!” “你胡说,叶倩才不是那样的人!”男生愤怒地反驳,根本不信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会是这样的人。 “我亲眼看见的难道会错?”同桌翻了白眼说道。 宋至尧可不知道有同学为他打抱不平,他根本没把同班的同学放在眼里,现在他的眼里只有学习,他抓住一切机会吸取知识,因为他想要找到那个改变了他命运的人。 他是个十分聪明的人,虽然花时初连个名字都没告诉他,也根本没说过自己的年龄、住址之类的个人信息,但有一天花时初在他家里的时候接了一个电话,他看见了那个打电话给她的人的名字和手机号码。 于是他开始在网上查这个名字和手机号码,很快就查出了这是华美大学大三计算机系的班长,然后他顺着这位班长的手机通讯录,找到了最符合花时初身份的信息。 “就是你了。”宋至尧看着电脑屏幕上那张非常清晰的学生照,脸上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 “华美大学2019届计算机系花时初。”宋至尧清越好听的声音缓缓地把照片下的那行字念出来。 然后他关上了电脑,起身离开网吧。 花时初觉得这两天好像有人在窥视自己,但这感觉很缥缈,其实平时也有不少人会偷偷看她,毕竟她在华美大学也算一个小名人——因为校园红人明月辰的缘故,她这个不受欢迎的便宜表姐也受到很多关注。 不过平时这种眼光经常是带着审视、讨厌、轻蔑的,但这两天偷开她的眼神却并不带着这些意味,而是带着喜悦、兴奋和激动? 花时初有些莫名其妙,她在学校里的人缘并不好,之前原主是因为个性孤僻,性格不讨喜,而她来了之后是因为冷漠,根本不在意社交。 所以,到底谁会用那种眼神看她?花时初自己都想不出来。 她干脆不想了,直接绕了几个弯,把偷窥自己的人抓住了。 “宋至尧?”花时初真的震惊了,“你居然真的找到我了?”这可不在她的预料之内啊。 宋至尧被花时初抓住的时候还紧张了一下,但看到花时初脸上的惊讶神情,便很快冷静了下来,还装出冷酷的模样点头回答道:“我找到你了。” “你小子有点本事啊?怎么找到我的?”花时初挑了挑眉,没想到这小家伙脑子果然好使,居然真的被他找到自己了。 “网上查的。”宋至尧简略地说道,并不想让花时初知道他成了个黑客在违法边缘到处查才查出她的身份信息。 “行吧,不错。”花时初不太在意地说道,然后打量了一遍宋至尧,发现几个月没见,他跟自己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有了天壤之别,以前他脸上带着可怖的伤疤,瘦骨嶙峋地在街上麻木地捡垃圾,整个人都看不到希望;但现在,他脸上毫无瑕疵,身形变壮了些,穿着的t恤和运动裤虽然旧了却很干净,终于有了少年的模样,浑身洋溢着少年气和朝气。 “这段时间过得不错啊,回去读书了吗?”花时初问他,瞧了一眼他背着的鼓鼓的书包,不用他回答也了然了。 宋至尧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抿着嘴点了点头。 “那好吧,为了庆祝你回去上学,我今天请你吃晚饭。”花时初说着,就拉着他的胳膊往食堂的方向走去。 并不是花时初吝啬,不舍得花钱请他吃饭,而是华美大学的食堂伙食也很好,比起外面那些餐馆,宋至尧大概觉得在食堂吃更自在。 花时初点了好几个菜,除了一个菜心之外全是肉的,对宋至尧说道:“多吃点肉,男孩子要长得高大才好看。” “谢谢姐姐。”宋至尧低低地说道,也没有跟花时初客气。 花时初听见他喊自己姐姐,都忍不住挑了挑眉,这小家伙还挺会拉关系的,这会儿就喊上姐姐了,小嘴儿挺甜,之前自己给他治伤疤的时候,他都没喊过呢。 “现在是上高二还是高三?学习怎么样?”花时初免不了俗地问他。 “上高二,成绩很好,我打算六月就参加高考。”宋至尧回答道。 “你想提前高考?”花时初有些吃惊,可这会儿都已经是三月了,离六月只有三个月了,来得及吗? “我想早点上大学。”宋至尧扫了一眼花时初,说道,而且是考华美大学,即使他一考上,花时初就大四了,但有一年是同校校友,那也足够了。 517、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18) “那想好要上什么大学了吗?”花时初问他。 宋至尧低声说:“华美大学。” 花时初诧异:“你要考我们学校啊?”不过她很快就想到华美大学确实是一流的大学,毕竟天命之子女主角读的大学,怎么可能不好?所以宋至尧想考这所大学很正常,在本地又足够好。 而原主之所以也上了这所大学,那是她拼尽了全力才好不容易压着分数线考上的,跟明月辰那种轻轻松松考上的根本不一样。 宋至尧点头,他低着头,不知道怎么的有些紧张,生怕花时初看出了自己的心思,却又担心她真的看不出,这种矛盾的心情让他根本不敢抬头看花时初。 花时初根本不知道眼前这少年心思还这么敏感,她之前虽然帮他治好了脸上的伤疤,但并不代表她觉得自己就对宋至尧的人生选择有决定权或者提议权,可以对他的生活指指点点,所以宋至尧上什么大学,她都只会尊重他的选择。 “看来你要当我学弟啦。”花时初笑着说道,宋至尧别别扭扭的,傲娇又腼腆,因为长得俊,花时初对他就格外宽容,有个花样少男时常出现在自己面前,那不是很好吗?所谓秀色可餐,看着他,饭都能多吃两碗。 所以花时初就吃撑了。 吃完饭之后已经天黑了,花时初问宋至尧:“我送你回家吧,现在天黑了不安全。” 宋至尧其实不太想这么快就跟花时初分开,但花时初都这么说了,他就没借口留下来了,只得答应回家。 之后宋至尧就更努力学习了,他之前就已经跟周老师说了想提前高考的事,周老师本来想劝他别那么急,但宋至尧铁了心,连名都报上了,周老师只好同意。 于是等到花时初临近期末考的时候,宋至尧已经出现在华美大学的某间咖啡厅里打工了。 “姐姐,你要喝什么咖啡?”宋至尧终于看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人,顿时眼睛一亮,连忙上前问道。 花时初惊讶地看着他:“你在这里打工吗?” “是的,我高考完了,想挣些生活费,顺便先熟悉一下大学。”宋至尧脸上带着笑容回答道,其实是他早就调查清楚了,这间咖啡厅是花时初经常来的,他才选择了这里打工,否则以他现在的容貌,在外面那些咖啡厅打工能赚的钱更多。 丝毫不知道他心思的花时初还为他感到哦高兴:“那很好啊,看来你很有信心能考上这里了。” 宋至尧:“都是托姐姐的福。”是说花时初治好了他脸上的伤疤,才让他有了勇气继续上学。 花时初道:“别这么说,都是你自己的努力。” 花时初点了单,宋至尧便兴冲冲地去给她准备了,他现在穿着咖啡厅的制服,白衬衣和西裤,围裙的带子绑着他的腰,越发显得他腿长腰细,是个帅气十足的小哥哥了,没看到这里坐着的都是女顾客最多吗?还暗戳戳地偷拍他的照片。 花时初这才意识到他真的是脱胎换骨了,高考完之后,他之前还稍显稚气的脸已经开始变得立体起来,轮廓分明,逐渐向成熟男人发展……怪不得华美大学的女同学都开始对着他发花痴了。 “姐姐,这个小蛋糕很好吃,我请你吃。”宋至尧端着花时初点的东西上来的时候,还拿了个精致的小蛋糕给她。 花时初说:“这次的我收下了,但下次不要再这样做了,要不然你上班的工钱还不够请几个小蛋糕的。” “够得。”宋至尧十分执着,还有些得意地低声跟花时初道,“老板说我来了之后给店里带了很多客流,他会给我奖金。” 花时初顿时忍俊不禁了,看来果然美貌是可以换钱的。 宋至尧毕竟要工作,所以只是和花时初说了几句话就忙去了。 花时初最近打算组建一家自己的科技公司,把自己那个“子不教”的小游戏做成正式的手游,所以现在正忙着在网上找员工。 “喂!花时初,你认识那个漂亮弟弟啊?”花时初的肩膀被拍了拍,是坐在她旁边的一个女同学。 她并不认识这个女同学,便皱了皱眉,说:“不认识。” “不认识?那他刚刚怎么会喊你姐姐,还请你吃小蛋糕?”那个女同学顿时不高兴了,带着质问的语气对花时初说道。 “关你什么事?”花时初翻了个白眼说道,最讨厌这种自来熟的人了,肯定又是因为明月辰才认识自己的。 “只是问问而已!这都不肯说,怪不得不讨人喜欢!”那个女同学见花时初居然这么不给面子,便低声咕嚷道。 “我再不讨人喜欢也不如你,你是什么人啊?你问我就要说吗?谁给你的脸?”花时初可不是甘愿受气的人,便没好气地说道。 “你、你……哼,我不跟你一般计较!”那个女同学被花时初噎得说不出话来,便只好说了这句话,好像这样就能掩住她的无理一样。 花时初冷哼一声,有些人就是太以自我为中心,好像她想要做什么,周围人就有义务帮她一样。 被下了面子的女同学很快离开了,不过另一对讨人厌的男女又来了。 “表姐?”明月辰看见花时初,震惊得眼睛都瞪得有铜铃大了,如果不是她颜值不低,能吓哭小孩。 “有必要这么震惊?这间咖啡厅没写着‘花时初不能进入’吧?”花时初似笑非笑地说。 “当然没有!”明月辰连忙摇头,干笑了一声,“我只是很久没见表姐,所以有些惊讶而已。” “辰辰,别跟不相干的人说那么多话,我们好不容易才有时间约会,你还要浪费时间在不值得的人身上?”纪津冷冷地瞪了花时初一眼,对自己的女朋友说道。 “纪哥哥,表姐才不是什么不相干的人!”明月辰带着恼意说道,好像不允许自己的男朋友不尊重花时初。 其实纪津这些话跟原主以前经受的语言暴力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可以前明月辰怎么就听着别人暴力花时初而不管,现在却来管了? 518、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19) “你们两个,能别站在我面前吗?碍眼!”花时初翻了个白眼说道,“每次看见你们我的好心情都被破坏了。” 明月辰一听,顿时难过了,眼眶通红地看向花时初,从来没有人会说她碍眼,花时初的话对她的打击实在不轻,毕竟以前她只听过别人对她说的各种好话,哪里听过这么不留情面的伤人之语。 “表姐,我不知道我哪里得罪了你,让你这么看我……”她伤心欲绝地说道,纪津看见她这幅模样,立马就心疼了,愤怒地对花时初道: “花时初,你有什么资格跟辰辰说这些话,辰辰从来没有对不起你,反而是你,一厢情愿地嫉妒她、怨恨她,你才是最碍眼,最不应该存在的那个!以后要是再让我听见你对她这么说话,那就别怪我不客气。” 花时初看着他,讥讽地嗤笑一声,然后拍了拍手,说:“哟,纪少爷冲冠一怒为红颜啊,不知道你打算怎么对我不客气?”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花时初现在可没有弱点让他抓住呢。 纪津用冰冷的眼神看着嚣张的花时初,冷冷地说:“我听说花时理最近的事业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不知道要是令兄失业了,会不会迁怒到你身上?” “哇!你在威胁我吗?我好怕怕呀,花时理要是失业了我肯定怕死了……呵呵,你是不是以为我会这么想啊?可惜,你想错了,我比你更希望他失业破产呢,你要是帮我做到了这些,我一定很感激你。”花时初笑眯眯地说道,气死人不偿命,拿花时理来威胁她,纪津这脑子没问题吧?难道不知道自己已经跟花家人决裂了? 纪津还没来得及回答,明月辰就先震惊地拉着他的手,摇头哀求道:“不,纪哥哥,你不能对付表哥的公司,表哥对我很好,而且、而且,我还借了五千万给他周转,你要是整垮了他的事业,那损失的是我的钱啊。” “噗嗤!”花时初这下子是真的笑出声来了,她万万没想到还有这个意外之喜,“明月辰你居然借钱给花时理那个废物?哈哈!真是乐死我了,希望他以后能有钱还给你了,当然,你跟他关系这么好,想必还不了的话也不会在意吧?哈哈……” 纪津听着她毫不掩饰的嘲笑声,脸色变得铁青,偏偏明月辰还在不停地求他不要对付花时理,他只能憋屈地把这股气咽了回去,咬牙切齿地对花时初道:“你别这么得意,等到时候走投无路了再来求辰辰。” “呵呵,放心,我就是死了也不会去求她。”花时初冷笑道。 明月辰见两人火气快要升级了,连忙把纪津拉出了咖啡厅,生怕他们俩当场打起来。 “纪哥哥,咱们还是别去招惹表姐了吧,她跟家里人都闹翻了,已经很久没回去了,我舅舅他们都说就当没有这个女儿了,所以你还是不要因为她迁怒到我表哥身上了。”明月辰连忙劝说道。 纪津倒是不知道花时初跟花家决裂了,听见她这话,只觉得没了花家当后盾的花时初更好对付,但他并没有说出来,毕竟他的辰辰可是不能知道这些阴暗的事情…… 花时初可不知道男主角暗戳戳地想对付她,她跟宋至尧说了一声就离开了。 暑假的时候,她就招到了几个员工,开始创建自己小小的科技公司。 有了专业人士之后,“子不教”的手机就开始大规模地上线,因为有了之前长期的玩家口碑宣传,游戏的下载量每天都在上升,从刚开始的几千到几万、十几万,最后就真的火起来了。 火起来之后自然有慧眼识珠的想要投资入股,但花时初都拒绝了,这个小游戏大部分的额工作都由她自己完成了,根本不需要投资,她不想招一些乱七八糟的人进来干扰自己的公司。 想分一杯羹的人打算落了空,合作不成当然就要开始打压、争抢了,于是开始了一贯地打压手段,想把这个游戏据为己有,各种手段都出来了,但花时初公司虽然小,却个个都是人才,而且她自己早早就防备着了,因此那些人的算计根本就没法成功。 花时初一整个暑假都忙得飞起,甚至连开学了都没能闲下来,不过她已经上了大四,基本上没什么课了,所以能把精力都放在公司上。 公司的业务除了游戏之外,还做些软件的设计和开发以及媒体广告的设计,业务范围很广,当然,因为公司小,工作内容就不怎么挑,毕竟要挣钱养员工的嘛。 花时初甚至还接了一部科幻电影的特效制作,那部科幻电影虽然是小成本制作,请不起大的科技公司做特效,而且演员和导演都没什么名气,但他们拍得很用心,花时初看过那部电影的原著《人类饲养场》,很是喜欢,所以她毫不犹豫就接下了这部电影的特效制作。 公司的程序员没几个人,“子不教”这个游戏又需要人维护,所以《人类饲养场》基本就是花时初一个人的炫技场。 等影片制作完成后,花时初因为长时间的熬夜接连工作变得脸色苍白,整个人都瘦了好几斤,导演看到她的时候都震惊了:“花老板,你也不用这么拼吧?我这电影上映的时间还没到,慢慢做也行的。” “不,我习惯一口气把工作完成,要是断断续续的话,那就很容易没有灵感和气氛。”花时初坚强地说,“你检查检查,要是有不满意的再告诉我。” “好好,那你赶紧回家好好休息吧。”导演连忙说道,他都怕花时初太劳累了,万一过劳死了,那他就造孽了。 花时初回去之后果然睡了两天一夜,才恢复了精神。 之后她就不再那么拼了,反正公司已经走上正规,每个月利润都在慢慢上涨,不需要她每天都盯着了。 但花时理就不像她那么幸运了,不知道他是真的没有创业的能力,还是太倒霉了,他那家公司到底是无力回天,彻底倒闭了。 519、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20) 花时理躲在家中不吃不喝地躺了三天,不管花父花母如何安慰劝说都不肯开门出来,显然在自我逃避,不肯面对现实。 以前向来宽敞明亮的房间拉上了厚厚的窗帘,什么光都无法透进来,屋里黑乎乎的,花时理在床上躺着,用被子蒙住了头,但其实他并没有睡着,而是一遍遍地回想着花时初当初对他的评价: “花时理,你就是个废物!” “花时理,家里的财产全都被你嚯嚯完了吧?” “花时理,别人创业都能成功,怎么你就一次次失败啊?你真的是废物啊!” …… “闭嘴!我不是废物!”花时理双眼通红,猛地从床上跳起来,朝天怒吼道,仿佛这样大吼,就能把耳边一声声的“废物”吓没了一样。 “儿子啊,你别吓唬妈妈啊,你快开门啊,千万不要想不开……”时刻注意着儿子动静的花母在门外听见了花时理的怒吼声,又急又慌地拍门喊道。 “我找到钥匙了,直接开门吧。”花父终于把花时理房间的钥匙找到了,着急忙慌地开起锁来,没一会儿花时理的房间门就被打开了。 “儿子你没事吧?”花母只朦胧看到了儿子的身影,便焦急地扑了过去。 花父则开了灯,花时理许久没见过光了,这会儿被灯光刺激得连忙蒙住了自己的眼睛。 “儿子啊,你千万不要想不开,公司倒闭就倒闭吧,只要你平平安安的,妈妈就什么都不在乎了。”花母双眼含泪地抱着儿子说道。 花时理终于在父母好言好语的安慰中缓了过来,不再那么痛苦自闭了。 花母见他终于肯走出来,便抹了抹眼泪端了饭菜出来让他吃。 花时理饿了三天,早就饥肠辘辘了,现在见了吃的顿时就忍不住狼吞虎咽起来,花母心疼得又开始抹眼泪了:“时理,你这次没成功只是因为经验不足而已,现在哪些成功的企业家不是经过许多失败才累积了经验走向成功的?你现在只不过是处在这个经验的累积时期,等你吸取了教训,累积的经验,以后肯定能厚积薄发的,所以你根本不需要现在就灰心丧气,爸妈永远都会支持你……” 花母劝说人还是很有一套的,起码花时理听了她这番话,心里果然就好受多了,觉得并不是他没用,只是他处在经验累积时期,失败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这次创业失败只是他人生路上的一个小坎而已,他一定能迈过去并且走向平坦大道…… 花时理在父母毫无保留的关爱中再次从创业失败中走了出来,是的,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创业失败了,但没关系,他失败再多,父母都永远是他的支撑,所以他又开始琢磨下一个创业项目了。 但是花母却悄悄地拉着花父开始清点自己的财产了,他们的积蓄早就被花时理亏完了,现在只有家里一些书画和古董以及珠宝首饰值钱了。 “他爸,真的要把这些首饰拿去拍卖吗?这可是祖婆婆留给我的珠宝啊,我以后还想留给时理的媳妇,当传家宝一代一代传下去。”花母看着首饰盒里那套流光溢彩的红宝石首饰,十分不舍地说道。 “不拍卖这些珠宝,我们哪里还有钱给时理当创业资金?”花父皱紧了眉头,叹着气说道,他也不想卖祖先留下来的东西,但现在家里的存款都没了,不卖这些东西就无法支持花时理创业,所以他不得不这样做。 “要不然,让时理暂时别创业了,先去找个公司上班吧,他可以先累积工作经验,再慢慢开始自己的事业啊,他现在不是还年轻吗?其实不用那么着急。”花母试探着说道。 “你还不知道你这儿子是什么脾气?他一向受不了气,更别提屈居人下被人指使着干活了,他受不了的。”花父脸色不太好看,虽然他很疼爱儿子,但也清楚花时理并不是好脾气的人,都被他们宠惯了,受不得气。 花母听他这么一说,顿时被噎住了,当然,她也舍不得自己心爱的儿子去别人公司受委屈,于是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败家子的败家之旅还在继续,而花时初制作特效的科幻电影《人类饲养场》终于上映了,这部电影投资小、主演导演都没名气,自然分配不了好场次,安排的场次也很少,但不管怎么说,总算是上映了。 花时初买了张票自己去看了午夜场,果然不愧是冷门小影片,她看的那个场次连一般人都没有坐满,十分冷清。 但出乎意料的是,《人类饲养场》虽然没名气,却拍得很不错,故事流畅、情节紧凑,演员演技也在线,当然,由花时初制作的特效也很逼真,出神入化,没有一丝让人出戏的地方,花时初十分满意。 这部电影讲的是地球被某一种外星生物发现了,外星生物发现人类是它们最佳的能量来源,于是便把人类圈养起来当自己的能量提供来源,就如同地球上的人类饲养鸡鸭猪牛羊一样。 外星生物随意地挑选自己看中的人类,然后经过宰杀处理,制成能量食用,人类自然是不甘沦落为食物,便奋起反抗,人类的反抗者偷偷地制作武器跟外星生物抗争,只是两者之间的科技发展相差太大了,人类在最开始在外星生物的高科技武器面前不堪一击。 但很快,男主角因为外形出众,被某一个外星生物看中,把他当成宠物带回了外星球养,就像人类有时候也会把鸡鸭猪牛羊当宠物养一样。 男主角在外星生物饲主身边,偷偷地学习它们的知识、研究它们的武器和科技,准备回到地球就研究对付外星生物的武器,之后便是人类的惨烈反抗。 这部科幻电影的看点,除了人类大战外星生物的故事情节之外,还有外星生物的各种绚烂科技成果,而花时初就是把这些科技制作出来,让大家一睹为快。 520、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21) “李导,《人类饲养场》的特效是哪个公司做的啊?看起来比我之前请的国外大公司还要好,给我介绍一下?”李导,也就是《人类饲养场》的导演接到了圈中一个大佬导演的电话。 李导顿时觉得十分荣幸,没想到这样的圈中大佬居然给他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导演打电话了,虽然问的是特效公司的事,并不是他的电影,但不管是什么,总之跟大佬导演拉上关系了,因此他再一次庆幸自己选择的是花时初的科技公司。 “哎呀,是陈大导演啊,没想到您还关注我那部小小的电影了,我真是很高兴。您想知道的那家特效公司叫时初科技,老板的名字就叫花时初,不过她的公司并不是单一做特效的,还包括其他一些诸如游戏、广告、软件设计和开发以及网络维护之类的业务,不过您放心,花老板自己就是技术人员出身,她的技术您都瞧见了,我这部《人类饲养场》就是她负责的……”李导喋喋不休地说了一大堆,最后把花时初的联系方式告诉了陈导演。 花时初可不知道自己即将有个大生意要送上门来,她忙着公司其他工作。 《人类饲养场》上映之后,虽然刚开始票房十分惨淡,上座率也不高,不过很正常,毕竟这小成本的电影没有大宣传,但是很快,这电影就开始低开高走了,票房一天比一天高,好评也越多越多,许多看过的观众开始自发在社交网站上夸这部电影是最近看过的最值得一看的。 《人类饲养场》是根本科幻改编的,本身就有书迷,而那些书迷看完电影之后,觉得完全没有辜负作者和书迷,居然原汁原味地把整本的故事脉络都拍出来了,成品比他们期待值还要高,于是喜出望外,不断地安利其他人去看。 大概是这部电影够幸运,因为跟它同期拍片的其他电影不是烂片就是非常平庸,观众们怨声载道,这时候故事情节紧凑、演员演技在线、特效高明的《人类饲养场》立马就成了最出众的那个,那句“全靠同行衬托”说得就是它,于是它火了。 社交媒体上全都是《人类饲养场》的夸赞之语,热搜都上了几个,李导自己是没钱作推广的,这些全都是观众的“自来水”。 等到电影上映结束的时候,票房已经一跃成了当年第三,相对于制作成本只有不到一千万的电影来说已经是大赚了,李导激动得连花时初都给了一个大红包,说是感谢她的特效够还原。 花时初的公司立马就迎来了许多影视圈的业务,不过她公司就那么几个人,根本忙不过来,所以只挑选了几个合适的影视剧来做。 宋至尧成功考上了华美大学,成了花时初的学弟,不过花时初已经大四了,很少回学校,宋至尧见不到她,便来公司找她。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就这么自然地融入了花时初的公司,甚至有时候公司的人忙不过来,他还会主动帮忙,花时初的员工都把他当成了自家公司的编外员工,还喊花时初给他开一份工资。 花时初:…… 居然真的给宋至尧开了工资,宋至尧高高兴兴地收下了,他如今虽然上了大学,奖学金、助学金一大堆,根本不用愁生活费和学费了,但能从花时初手里得到钱,他就很高兴。 不过他的专业也渐渐忙碌起来了,随着他在课堂上显露出更多的天赋,他便时常被爱才心切的教授抓着去帮忙做实验干活了,导致他能来找花时初的时间越来越少。 不过幸好他知道什么是轻重缓急,所以很珍惜教授对他的格外“关照”。 时间飞逝,转眼三年就过去了,花时初的“时初科技有限公司”经过这三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崭露头角的科技公司,员工也从原来的几个人发展到了几百人,不太需要花时初这个老板亲自出马干活了。 而宋至尧则早早修完了大学的学分,提前毕业了,如今在读研究生,跟着老师忙着实验,他成了华美大学鼎鼎有名的科研天才,如今他不过才20岁,就已经在世界著名的杂志上发表了好几篇论文,甚至有了两个专利在身上。 “姐姐,我在你公司的楼下等你。”宋至尧跟花时初打电话说道,他穿着白衬衣和黑西裤,十分简单的黑白搭配,却把他浑身的斯文俊秀气质展现的淋漓尽致,他如今的气质样貌跟四年前那个阴沉孤僻的少年是天壤之别,现在他光是站在那儿,就已经吸引了好几个路过的小姐姐的目光,这样挺拔俊逸又风度翩翩的男人,谁不喜欢呢? 此时正是上班族下班的时候,宋至尧站在门口就遇到了许多眼熟的人。 “小宋弟弟,你又在等大boss啊?”一个本来十分高冷的职场丽人看到他,立马笑眯眯地问道,她是花时初最早的员工,如今已经是时初科技的高管了,很早就认识宋至尧。 “对啊,花姐姐下来了没有?”宋至尧微笑着对她点头道。 “快了快了!大boss哪里舍得让你久等啊?我下来的时候看见她已经收拾东西了。”女高管打趣道。 宋至尧闻言顿时露出一个格外温柔的笑容来。 女高管见了,立马用手捂住自己的心脏,靠在身旁的女同事肩膀上,说:“完了完了!我又被小宋弟弟的笑容迷晕了!可是我不能,小宋弟弟是大boss的!” 女同事脸红红地回头看了一眼挺拔如松,正专注地看着公司大门的宋至尧,压低了声音问女高管:“小美姐,这个男生跟大boss是什么关系啊?他长得好帅啊……” “哎,你可不能对他发花痴啊,小宋弟弟心里、眼里都只有大boss一个人,你要是看上他了就尽快放弃吧,人家对大boss的感情坚定不移着呢……”女高管说道。 “唉,帅哥果然都是别人的,大boss真是有福气!”女同事酸溜溜地说。 “大boss跟小宋弟弟很早就认识了,你酸也没用啊,谁让你以前不自己培养一个?” …… 521、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22) 花时初终于从公司出来了,她穿着一身薄荷绿的职业裙装,发如泼墨,肤如凝脂,踏着一双足有十厘米的高跟鞋,走得健步如飞,一看就是美丽能干的女强人。 女强人看见小宋弟弟,顿时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招了招手:“过来!” 宋至尧像只听话的狗狗,朝花时初走了过去,还小心的扶住她的胳膊,让她靠在自己的身上,走路便不用那么费力了。 “今天要去哪里吃饭?”花时初问他。 “美珍楼。”宋至尧把花时初扶上车子的副驾驶座,便自己上了驾驶座开车。 “你发财啦?居然请我去美珍楼吃饭。”花时初惊讶地说道,美珍楼虽然名字平平无奇,确实一家十分奢侈的美食私房菜,据说里面的大厨都是做过国宴的,而想要在美珍楼吃上一顿饭,光是有钱还不行,还得提前好几天预约。 “最近跟着老师完成了实验,得了一笔奖金。”宋至尧虽然表情十分平静,但熟悉他的花时初却在他的语气里听到了那一丝丝的骄傲和得意。 花时初顿时觉得好笑,这家伙还是那么傲娇,想别人表扬他,他还得先凡尔赛一番:“恭喜啊,看来我今天就沾你的光能去美珍楼大吃一顿了。” “你要是想吃,我以后还带你来。”宋至尧大言不惭地说道。 “还是别了,这种大餐偶尔吃一顿还行,要是经常吃,那就没有期待了。”花时初连忙说道,然后又叮嘱他,“再说了,你有钱也别乱花啊,做实验的奖金能有多少?以后把这些钱存起来,别花在这些花里胡哨的地方。” 宋至尧听见她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忍不住弯了弯嘴角,她不知道自己说这些话的时候很像叮嘱丈夫不要乱花钱、要好好存钱养家的小媳妇。 “嗯嗯,我以后一定不会乱花钱。”宋至尧乖乖地点头,对花时初的劝说十分受用。 到了美珍楼之后,宋至尧点菜,他早就把花时初的口味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了,因此他点的菜只会是花时初喜欢的口味。 而花时初也早就习惯跟宋至尧出来吃饭什么都不用操、心,因为宋至尧什么事都会做得妥妥帖帖的,让花时初十分省心。 菜还没上来,宋至尧给花时初倒了花茶,端到她面前,说:“烫,等一会儿凉了再喝。” 花时初点点头,拿出手机查看消息,又回了几封邮件,菜就逐渐上来了。 宋至尧见她还低着头看手机,便把花茶送到她嘴边,说:“先喝茶润润嘴。” 花时初头也没抬,就着他的手喝了茶,她习惯吃饭之前先喝水或者茶润嘴醒胃。 两人这配合得天、衣无缝的模样,一看就知道这套举动没少做,默契十足。 “哟,花时初,真是出息了,居然养了个小白脸在身边啊?”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忽然在旁边响起。 花时初收起手机,往那一看,十分意外地发现,居然是花时理。 她自从大三跟花家人决裂之后,就再也没见过花家人了,没想到四年之后,居然在美珍楼遇上了。 花时初朝花时理那边看去,便看到一群很眼熟的人,这场景让她想起来四年前在酒店餐厅的那一幕。 没错,又是花家人跟明家人的聚餐,只不过跟四年前的光鲜亮丽想必,花父花母明显老了许多,脸色憔悴,头发都白了,特别是花母,脸上的皱纹多了许多。 明月辰眼神复杂地看了看花时初和宋至尧,没有说话,她知道宋至尧并不是什么小白脸,而是学校里有名的物理天才,特别在光学这个专业上更是拥有得天独厚的天赋,即使她这个早已经毕业的人都听过他的大名。 “怎么不说话了?我的好妹妹,见到爸妈和大哥都不打声招呼吗?”花时理自从事业失败了一次又一次,这几年把花家的财产败得十不存一之后,就已经破罐子破摔了,不再出去创业,更不愿意找工作,而是留在家里啃老,怪不得花父花母老得这么快,不就是因为儿子不成器吗? “你能离我远点吗?你嘴巴有点大。”花时初二两拨千金地说道,还用手扬了扬自己的鼻子前的空气,这动作已经把她对花时理的嘲讽和鄙夷展现得淋漓尽致了。 花时理果然想被激怒的豹子,暴跳如雷,就要冲过来揍花时初,但到底花父花母还有理智在,连忙拉住了他。 “好了,她跟我们家没有任何关系了,时理你别再理会她。”花父说道。 其他人也帮忙把花时理拉回了自己座位上坐着。 “辰辰,花时初不是跟家里决裂了,她怎么有钱来这里吃饭?”明父问明月辰。 明月辰垂下眼回答道:“她自己创建了一家科技公司,就叫‘时空科技有限公司’,去年被评为十佳科技创新企业之一,发展很好,她自己有钱……” 明父顿了顿,没想到花时初居然混得比花家人寄以厚望的花时理还好,心情十分复杂。 花父正好坐在明月辰对面,也听到了明月辰说的话,心情就更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了,这顿饭都吃得心不在焉。 “那个小白脸又是谁?”明月辰的二哥问,“真的是花时初包养的?她眼光倒是不错。” 明月辰摇头道:“二哥,人家不是小白脸,他叫宋至尧,是个很厉害的学霸,论文在国外很有影响力的杂志上发表了好几篇,学校很看好他……他跟表姐似乎认识很多年了……” 明二哥闻言挑了挑眉,不甚在意地说:“那花时初运气倒是好。”他自己事业成功,在艺术圈混成了有名的雕塑家,而明家也有钱有势,所以根本不在乎花时初那点小成绩,只觉得她是运气好。 可花母的心情就很不好了,她知道花时初创业成功的时候就仿佛晴天霹雳了,她一向不放在眼里的女儿创业成功了,根本不用家里人出一分力、一分钱;可她寄以厚望的、从小宠爱到大的宝贝儿子,却一次次创业失败,几乎把家产都败光了,这种残酷又鲜明的对比让她根本不能接受,为什么会这样? 522、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23) 说来也是好笑,明明花时初还在花家的时候丝毫看不出哪里有出息的地方,学业平平、相貌平平,平时仿佛跟个透明人一样,留给大家的印象就是阴沉孤僻,看着就不讨喜,所以人人都不喜欢她,漠视她。 但当她跟花家决裂之后,却仿佛脱胎换骨了,不但自信能干,还比他们精心培养得的儿子有出息多了,连开公司都是一次性成功。 花母最明白创业成功的概率多低了,可花时初依旧成功了,难道真的是自己不会教养孩子吗?花母都开始怀疑起自己和丈夫的教育方式了。 花时初可不知道花家人的心思,她跟宋至尧一心放在吃饭上,丝毫没把他们看在眼里。 花父虽然嘴里说着不要理会不孝女,但目光却时不时往花时初这儿扫来,就是想看花时初看到他们热热闹闹的两家人会不会黯然神伤,如果她知道错了,那他勉强可以给个机会她,让她回家。 但万万没想到,不管他看了几次,花时初根本就没往他们那看过一眼,反倒跟那个小白脸吃得甜甜蜜蜜,真是气死他了,他气不过,就想过去找花时初。 花母及时拉住了他:“你想去找她?难道你想在这里丢脸吗?那丫头说话毒着呢,可不会给我们留面子!” 花父想起当初花时初那些鄙夷嘲讽的话,那个难堪的场面他刻骨铭心,于是他顿时收回了自己刚迈出去的腿。 “辰辰,你说花时初那家科技公司叫时初科技有限公司?”明父忽然问道。 明月辰点点头:“对啊,就是那个很火的‘子不教’游戏的公司。” 明父的脸色顿时有些凝重了,又继续问:“花时初的男朋友叫宋至尧?” “是啊,爸爸,怎么了?你知道宋至尧?”明月辰有些疑惑地问道,难道宋至尧的名声已经这么大,日理万机的爸爸都听说了? “如果是我知道的那个宋至尧,那我大概知道上次公司参与的一个汽车导航系统专利技术拍卖为什么会失败了,原来他跟花时初有关系。”明父的脸色十分复杂,他之前听见明月辰说起时初科技和宋至尧的时候,只觉得有点耳熟,一时没想起这个,直到这时候才想起来,心情就不太好了。 “爸爸,那个专利技术很重要吗?”明月辰不太明白地询问,眨了眨她漂亮纯洁的大眼睛,她对家族的事业并不了解。 明父点头:“很重要,咱们家的公司需要利用到那个技术,如果能得到,那公司的汽车产业能更上一层楼,但这回没能得到,咱们的汽车产业肯定要慢慢落后于其他人的了,除非我们能在这一两年内研究出比他那个专利还好的技术来。” “那怎么办?爸爸,赶紧让我们公司的研究员开始研究啊。”明月辰着急地说道。 明父苦笑了一下:“哪里有这么容易,宋至尧那个技术涉及到了很深的光学知识,他的研究比目前市场上的技术先进几十年。” 明月辰顿时震惊了,不由自主地往宋至尧看去,宋至尧这会儿正低眉顺眼地给花时初剥虾壳,耐心又温和,丝毫看不出是个学术大佬。 明二哥轻咳了一声,对明父道:“爸,既然这位宋先生跟花表妹关系这么好,不如咱们找个时间请他们吃个饭?” 这会儿明二不叫宋至尧小白脸,而是称为“宋先生”了;也不直接喊花时初的名字,而是喊花表妹了,果然只有对有利用价值的人,明家人才会知道什么是有礼貌、什么叫尊重别人呢。 明父矜贵地点头:“好,时初是我侄女,她有了男朋友我这个当姑父的可不能什么都不管。” 明父心里想着,跟花时初的是花家人,他们明家人可没有啊,而且以前他们也没对花时初做过过分的事,她应该不会记恨他这个姑父吧? 这时候的明父倒是忘了之前他还觉得花时初不懂事、不孝顺呢。 而花父花母以及花时理听见明家父子俩的话,已经惊呆了,这算什么?他们花家人跟花时初断绝关系了,明家人反而要拉拢花时初了? 花家人顿时对明家人心中起了怨怼之心,只是他们现在还要仰仗明家,并不能直接表现出来,只好憋屈地当做没听见他们的话。 明家父子俩自顾自地决定找个时间请花时初和宋至尧吃饭,根本没想过人家愿不愿意的问题,说到底不过是当高高在上的人上人当得太久了,忘了别人还有拒绝他们的可能。 花时初可不知道明家人居然肯屈尊降贵和她打交道,她跟宋至尧吃完饭之后就直接离开了美珍楼。 宋至尧现在已经不缺买房子的钱了,但依旧喜欢跟花时初黏在一起,他的心思从来没掩饰过,刚从大一开始一有时间就来找花时初,一点一点地侵入花时初的生活,温水煮青蛙,几年过去了,终于把花时初这只青蛙煮熟了,两人不知道从哪天开始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老夫老妻的模式,宋至尧虽然年纪小,却是包容花时初的那个人。 公司里的人都知道花时初这个大boss有个比她小几岁的体贴温柔男朋友,而宋至尧的同学和老师也知道他是个宠妻狂魔,忙完学习和工作就一心想黏在女朋友身边,不管有多少漂亮可爱的学姐学妹跟他表白,他都毫不心动,一心只想买菜回家给女朋友做饭。 宋至尧研究出来的东西,除了军用级别的技术,能民用的,他都转给了花时初,随她处理,包括明父说的那个汽车导航系统的技术专利。 那天在美珍楼吃晚饭之后,花父就打电话给花时初了,想问她公司的事,如果可能,还想让花时初同意让花时理去公司帮她,毕竟是亲兄弟,总比外人好,但他想得很美,可惜连花时初的电话都打不通,花时初早就把他们的电话拉黑了,于是花父的算计不但没有说出口的机会,反倒把自己气得险些头顶冒烟,直骂花时初大逆不道,绝情冷血。 523、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24) 明父从明月辰那里得到了花时初的手机号码,便主动给她打电话了,说起来这还是明父第一次给这个侄女打电话,以前这位位高权重的姑父可从来没这么郑重地对待过花时初。 花时初看到是陌生的电话号码,并不想接,但她手一滑,点错了接通的那个绿色键,于是便接到了明父的电话。 “时初?我是你姑父啊,哈哈,我们姑侄俩都很久没见过面了吧?你最近怎么样?”明父和蔼可亲地问道,好像之前几年的断联不存在一样,仿佛真的是一个疼爱侄女的好姑父。 花时初诧异地挑了挑眉,听到是他的声音,十分意外,自己这个姑父向来无利不起早,现在居然屈尊降贵给自己打电话了,无事不登三宝殿,找到自己肯定是有利可图了。 “姑父?您这么屈尊降贵地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花时初直接问道,并不耐烦跟他寒暄。 “哎,这不是发现很久没见了吗?上次在美珍楼见面也不方便……对了,你姑姑和辰辰都很想你,你要不要来家里吃顿饭啊?”明父即使听见花时初带着嘲讽的话,也丝毫不生气,反而很和气地提出了邀请。 花时初听见他这话,就更好奇了,到底自己身上有什么值得明家图谋的?需要他这么郑重客气?花时初想了好一会儿,都没想明白,难道是因为上次在美珍楼遇到之后,调查了自己的情况,知道自己有了家发展前景不错的公司,想挽回一下关系?可明家那么有权有势,根本不用把自己的小公司放在眼里吧? 明父见花时初没回话也尴尬,继续说道:“之前我听辰辰说,你交了个男朋友,叫宋什么、宋至尧的,对吗?你来家里吃饭的时候,顺便把你男朋友也带上啊,让我和你姑姑一起考验考验他,看他配不配得上你……” 明父虽然说的时候是用轻描淡写的语气说的,但花时初是什么人呀?能抓不住这重点?于是她立马就知道明父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打着请她的名义,实际上是想跟宋至尧扯上关系呢。 花时初想到宋至尧最近拍卖的那个专利,又想起明家集团下有自己的汽车产业,宋至尧那个专利技术对所有汽车产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事情的真相水落石出了,原来是为着这个,听说明家没能拍买到这个专利的使用权,怪不得要迂回地从自己这里下手了。 花时初顿时笑了,明家的汽车产业不能用这个技术的话,那就注定要落后于人了,商场如战场,落后了一点以后想要追上来那就很难了,所以这件事对明家企业的影响是很大的,怪不得明父这么高高在上的人都要低下头来联系自己这个便宜侄女了。 “我的事就不需要麻烦姑父和姑姑了,宋至尧很好,我们是强强联合,说不上谁配不上谁,姑父还是关心关心自己的女儿吧,我的事就不需要你操、心了,再见!”说完,花时初不等明父回话,就直接挂掉了电话,还把他的号码拉黑了。 既然知道了他的意图,花时初可就不耐烦听他废话了。 “弟弟,你上次那个专利没有卖给明家使用,是故意的吧?”花时初扑到正在桌上忙工作的宋至尧背上,亲了他一口,笑眯眯的问道。 宋至尧转过身,反手把背后的女人拉到自己怀里,蹭了蹭她的脸,说:“是啊,谁让你不喜欢明家人呢?你不喜欢的人我也不喜欢。” “干得好!”花时初高兴得又连连亲了他好几下,“明家人和花家人我都不喜欢,能不跟他们沾上关系就不沾。” “好,都听你的。”宋至尧十分听话地说道,亲着花时初的脸,从鼻子亲到嘴唇,再到下巴,然后越亲越下…… 花时初这里是春、意融融,而明家那里就冷风阵阵了。 “怎么样?老公,花时初答应跟她男朋友来家里了吗?”明母见丈夫放下了手机,便问道。 “没有,她挂掉了我的电话!”明父压抑着胸口的怒火说道,已经很久没有人敢这么不给他面子,直接挂断他电话了,特别是一个晚辈,他非常不高兴。 “什么?她居然敢这么做?胆大包天了!”明母十分震惊,“她哪里来的胆子?你是她姑父啊。” “翅膀硬了,自然连长辈都不放在眼里了。”明父冷声说道,“她连亲生父母都不认,更何况我们只是姑父姑姑!” “那公司的事怎么办?还有那个什么专利?真的是她男朋友的发明?”明母不在乎花时初翅膀硬不要,只在乎自家的公司利益有没有受损。 “我查过了,确实是那个宋至尧的发明,花时初倒是运气好,抓住了这个潜力股。”明父冷笑道,“她要是没有这个男朋友,我管她是谁,真是给脸不要脸……” 明母心里忽然冒出个有些不妙的想法来:“老公,你说花时初是不是故意不让她男朋友把专利卖给我们的?她想报复我们?” 明父一顿,眯了眯眼:“报复我们?她有什么资格?我们对不起她了吗?她从前受了什么委屈,那也不是我们给的,而是她自己的父母亲人,关我们什么事?” 真的不关他们明家人的事吗?难道那些厌恶轻蔑的眼神不是他们给的?那些讥笑冷漠的语言不是他们说的?如果花家人是罪魁祸首,那他们明家人就是为虎作伥。 那花时初不想让他们使用宋至尧的专利技术,也不是报复啊,只是不想与他扯上关系而已。 “既然花时初那么绝情,那我们也不用对她留什么余地了。”明父眯了眯眼说道。 “老公,你想怎么做?”明母好奇地问,明父顿时露出一个笑容来,说,“宝贝儿,你不用管这些,你只需要好好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好。” 明母于是很快把这些不高兴的事情抛在脑后了,她对自己的丈夫很有信心,因为再大的困难他都能解决,相信这次也一样,所以她就又开开心心地去研究珠宝首饰去了。 524、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25) 明父没达到自己的目的,自然是不肯轻易放弃的,他拿了其他明家人的电话一个个打给花时初,花时初一听是他的声音,就把电话拉黑了,最后明父没有办法,只好到花时初的公司找人。 “你好,明先生,请问您之前跟花总预约时间了吗?”前台小姐露着八颗牙齿的笑容,十分客气地询问面前的男人,这男人虽然上了年纪,但一看就是久居上位、位高权重之人,所以她不得不郑重对待。 明父强忍着心中的不耐烦,说:“我是你们花总的姑父、明盛集团的董事长明长治,你们花总知道是我肯定会见我的,所以你直接把我带上去就行了!” 明父没想到自己这个身份地位了,来自己侄女的公司反而会被前台拦下,内心不可谓不憋屈。 前台小姐听到眼前这男人是明盛集团的董事长,还是自己老板的姑父,有些惊讶,但她有职业道德,并不因为这点就让人随便进入公司,所以她彬彬有礼道:“不好意思啊,明先生,即使您是我们花总的姑父,我也要先跟秘书室的人确认一下,您跟花总真的提前预约过来,才能让您上去,请见谅。” 前台小姐说完,就打了电话去秘书室,赵秘书接到这个有些莫名其妙的电话,不太明白情况,便敲了门进去问花时初。 “花总,楼下前台有个自称是您姑父的人想见您,要让他上来吗?” “不用,让保安把他赶出去,以后除了宋至尧,其他打着我的亲人旗号来找我的,都可以直接赶出去,不用再跟我说。”花时初直接对赵秘书道,丝毫没有给明父留脸面。 于是明父根本连花时初的面都没能见到,就被前台小姐委婉地请出门去了:“不好意思啊明先生,咱们花总说她没有什么亲戚,所以还是请您离开吧。” 说着,前台小姐还用怪异的眼神打量了他一番,显然是在感慨现在的骗子骗术越来越高了,长得人模人样不说,连气势都伪装得那么像,还骗到自己公司来了…… 明父看见前台的眼神,顿时难堪得脸上涨得通红,气呼呼地出来了,他没想到花时初居然真的做得这么绝。 “你不仁、我不义。”明父抬起头望向花时初公司所在的楼层,冷冷地说道,显然是见这条路行不通,就开始找其他方法了。 宋至尧最近很忙,他已经被导师关在实验室半个月了,愣是没找到一天有空的回去见花时初,气得他都想罢工了,幸好他导师承诺这个实验做完后可以给他十天的休假时间,这才让他肯安心留下来。 两个月之后,宋至尧终于成功从实验室出来了,他迫不及待地想回家,大概是走路的时候太急了,他在楼梯拐弯的地方不小心撞倒了一个女生。 “对不起,是我走得太急才撞了你,你受伤了没有?”宋至尧连忙把女生扶起来,问道。 “没有没有,说起来我也有错,不能只怪学长。”那个女生红着脸摇头说道,看见是宋至尧,便眼睛一亮,说,“原来是宋学长啊,宋学长,我、我刚进大学就听说过你的事迹了,我很敬佩你,你能给我留个联系方式吗?” 宋至尧皱了皱眉,拒绝了:“对不起,我的私人方式不能随便留给别人,你这次被我撞到要是身上受伤了,可以打电话到我的办公室,我可以赔你医药费。对了,我办公室的电话校网上有。现在我有急事赶着回家,不能多留了,再见!” 说完,他就一溜烟地下了楼梯,没一会儿就不见人影了,留下那位女生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离开的方向。 过了一会儿,她才低声说了一句:“果然不是那么容易撬的墙角。” 没错,这个女生就是明父收买的想撬花时初墙角的人,明父见花时初不肯帮忙,自然就找了另外的方法了,他是打算让宋至尧移情别恋,甩了花时初,那到时候再让那个女生吹吹枕头风,不就能把宋至尧拉拢过来了吗? 明父作为明盛集团的董事长,这些年经历过不知道多少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手段谋略自然不可能那么光明正大,虽然还不到违法犯罪的地步,但灰色阴暗的手段可没有少用。 宋至尧可不知道自己被人盯上了,他的生活只有三件事:学业、实验和花时初,其他的事情他根本就不会放在心上,那个被他撞到的女生早就被他忘掉了,连一秒钟都没有在他脑海里多待。 等他休完假回来,那个女生还想找机会来找他,明眼人都看出来她喜欢宋至尧了。 “小沈啊,宋学弟他有女朋友了,还很爱他女朋友,你是没有机会了,还是趁早放弃吧。”宋至尧的同门师姐好心地对那个女生说道。 沈容容低着头,有些伤心地回答道:“学姐,这些我都知道,我没有其他想法,也不想破坏他和他女朋友的关系,我只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想多看看他而已……” 她说得那么卑微,让人忍不住同情起她来,但再同情也没办法,因为她来迟了。其实喜欢宋至尧的女生很多,但大家知道他有女朋友之后,都只是在心里默默地喜欢一下,并不会打扰他的生活,可这位沈容容已经是付诸行动的人了。 “宋学长的女朋友是什么人啊?长得漂亮吗?学习好不好?”沈容容弱弱地询问,仿佛是一个暗恋者打探情敌的消息。 “也是咱们学校的人,不过已经毕业好几年了,现在自己开了家公司,听说很成功,而且才貌双全,跟宋学弟十分般配。”宋至尧的同门师姐称赞道,特别说了跟宋至尧很般配,想要打消沈容容的幻想。 却没想到沈容容说:“毕业好几年了?天呐,岂不是大了宋学长好几岁?”仿佛女人比男人大好几岁是什么恐怖的事一样,她说这句话的时候一副震惊的模样,说完还飞快地捂住自己的嘴。 “……”那位劝说她的师姐顿时像是吃了翔一样,顿时就明白这位学妹是个绿茶了,根本不需要自己的开导。 525、团宠文女主是我表妹(完) 她们正说着,宋至尧就回到办公室了,沈容容看见他,顿时眼睛一亮,带着羞涩的笑容对他道:“宋学长,你还记得我吗?我就是上次被你在楼梯角撞到过的那个女生啊。宋学长,我今天自己做了些小蛋糕,我拿了一些来给你,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 宋至尧面无表情地打了个电话,没过几分钟,一个身高一米八多、容貌平平的男人便走了进来,恭敬地问宋至尧:“宋同志,请问有什么事需要我处理?” 宋至尧指着沈容容道:“这个人我怀疑是哪里来的间谍,已经好几次遇到她打听我的事了,还不请自来到了办公室这里,我的办公室有许多需要保密的资料,不知道她有没有收集,你把她抓回去好好审一审。” 那个男人一听,眼神顿时犀利地看向沈容容,不容分说便把她的双手锁住了,说:“这位同学,请跟我走一趟。” “不,不!我不是什么间谍,我就是华美大学的学生啊,我喜欢宋学长才想来跟他拉近关系的,根本不是收集他的机密信息……”沈容容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慌忙解释。 但现在已经没有人会听她的了,宋至尧的同门师姐看到这一幕,也吃惊极了,不由地问宋至尧:“宋师弟,她真的是间谍?” 接着她便懊恼地一拍自己的脑袋:“我真是太傻了,怎么就相信她的鬼话了呢?宋师弟,你那些保密资料不会真的被她泄露了吧?” 宋至尧摇头道:“没有。我不会把需要保密的资料放在这里。” 师姐顿时大大地松了口气:“那就好,那就好。对了,宋师弟,你是怎么发现她是间谍的啊?”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间谍,只是觉得她行踪可疑才报告的,毕竟我的很多实验需要保密,不能不防范。”宋至尧说道。 他确实真的不知道沈容容是不是间谍,只是被她烦了,又总觉得她找上自己是不怀好意,便让人去查一查了。 宋至尧虽然年轻,却已经参与了许多国家级的实验项目,其中有几项都涉及到国防和军事的,所以他的重要性早被上面的人看在眼里,有了被秘密保护的资格,刚刚那个男人就是被派来保护他的人之一。 宋至尧这一招倒是歪打正着了,沈容容虽然不是什么间谍,但她接近宋至尧确实有其他目的,在专业人士的审问下,她吓得立马就把明父派她去勾、引宋至尧,让宋至尧给明盛集团谋利的事交代得一清二楚了。 于是明父就被秘密找上门的人带走了,明盛集团也被翻来覆去调查了许久,害得集团的人这段时间都人心惶惶,以为公司要出事了,明家其他人也都陆陆续续被带走调查了,其他没被带走的,也都夹着尾巴不敢嚣张了。 而其他人家虽然不知道明家具体出了什么事,但隐隐约约知道明家这道坎不好过,于是便个个都像闻到了血腥味的鲨鱼,凑上来就想要撕咬下明家的一块大肥肉。 明家厉害的人都被带走调查去了,只剩下不太厉害的人被赶鸭子上架支撑家业,于是果然护不住明家全部家业,连明盛集团都摇摇欲坠,利益受损、元气大伤。 幸好明家人虽然也做过灰色的擦边球事件,集团旗下的项目也有些小范围的违法犯案,但明家嫡系的人都没有违法犯罪,所以调查一番后,都被放了回来,只是被狠狠警告了一番,又被罚了不少钱,所以明家这回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损失严重。 花时初可不知道这是明父自己作死,自作聪明派人去勾、引宋至尧才引火烧身的,要是知道了,她肯定幸灾乐祸还来不及,活该他们的! 明家忙着挽回局势,是没空想起花时初了,但花家人没事啊,他们可没忘记从明月辰那里听到的,花时初发达了的事。 花父花母刚开始的时候还嘴硬不想认花时初,但等到明家都开始败落,而花时理又越来越颓废之后,花父花母就再也坚持不住了,不得不低头来找花时初。 但花时初是他们想找就能找到的吗?电话早就被拉黑了,想去公司找,却连公司大门都进不去,可花时初的住址他们根本不知道,所以花父花母连见花时初一面都见不到。 如果不是为了面子,他们都几乎想去警局报警了。 幸好他们死要面活受罪,生怕被外人知道想找女儿居然要去警察局,所以忍住了,但这一忍,他们想要找到花时初就更不可能了。 而且因为宋至尧在学术研究领域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他的人身安全升级为了需要保密和保护的级别,花时初作为他的女朋友,被连带上了,所以花时初搬到了宋至尧分配到的安保严格的别墅区去住,花父花母就更找不到她了。 家产被花时理败完了,花父花母只剩下自己的那点工资,等退休之后就更惨了,他们没了额外的收入来源,只有一点退休金,还要养着一个不工作只啃老的儿子,日子过得紧巴巴,跟以前是天壤之别。 经济不宽裕的花家人自然就拿不出钱来宠爱外甥女儿了,事实上,花家跟明家的关系这些年来也越来越疏远了,毕竟明家自顾不暇,忙着让明家回到以前的巅峰地位,可不知道是不是气运被用光了,总是不能顺利,甚至还有越来越衰败的迹象。 明月辰虽然顺利嫁给了纪津,但纪家因为与明家联系太紧密,之前公司的事牵扯得太多,被明家拖累得损失了不少利益,因此纪津的父母就对明月辰不太满意了,觉得她是带衰家族气运的人,纪母经常挑她的刺,让她受了许多委屈。 这样的她,跟命运中被公公婆婆和丈夫都捧在手心里宠着的宝贝有了天壤之别,而纪津因为工作太忙,经常忽略她,就更别提有多跟原本命运中的宠妻狂魔有多大的区别了。 这一切都让从小就饱受宠爱的明月辰无所适从,她受不了夫家人的轻视和忽略,便开始跟丈夫吵架,慢慢地就夫妻感情越来越不好,最终成了一对怨偶。 526、给残疾大佬冲喜(1) 莫时初看着眼前没有丝毫人气的房子,心中对自己那个名义上的丈夫的性格便有了个大概的了解,能把自己的家装修成这个比样板房还简单冰冷的样子,性格怎么都不可能是阳光温暖。 确实她那个便宜丈夫舒世欢因为两年前出车祸双腿瘫痪了之后,就变得脾气暴躁、戾气十足起来,不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自闭,就是见了人便对人大吼大叫。 其实也能理解,舒世欢没出车祸之前是要才有才、要貌有貌、要家世也有家世的青年才俊,年纪轻轻就接管了家族企业,并且把事业发展得风生水起,谁不夸他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但当他正意气风发,要继续大展宏图的时候,忽然就出了严重的车祸事故,双腿都被撞断了,成了个不能站起来的残废,这个打击对于一直都顺风顺水的舒世欢来说,太大了,大得都把他击倒了。 舒世欢自从知道自己成了残废之后就再也不肯出门见人了,事业自然也交给了别人,他每天只在家里自暴自弃,于是当初的青年才俊成了昙花一现的流星,之后大家聊起他,就都是摇摇头同情地直叹可惜。 舒母受不了自己优秀的儿子变成这个样子,想尽了办法想把舒世欢的腿治好,但请了世界上许多名医,都说他的腿治好的机会十分渺茫,几乎可以说是零,都全舒母接受这个事实。 但舒母不肯放弃,又找了许多方法,但都没有效果,最后走投无路,居然连神神道道的迷信都利用上了,想死马当活马医,于是找了“大师”给舒世欢算命,替他找一个八字旺他的妻子,想要用这个办法把舒世欢“旺”好。 原主莫时初就是因为八字很好,旺舒世欢,从而被舒母选中,荒唐地成为了舒世欢的冲喜妻子。 莫时初家境不太好,刚大学毕业找了个普通文案的工作,父亲就因为在工地上不小心掉下来摔伤瘫痪在床,那个包工头赔的钱根本不够医药费;而她母亲又只是个普通的家庭妇女,从来没工作过,软弱没有主见,出事后只会哭哭啼啼,于是原主一下子就被逼成了家里的新支柱。 舒母正是看中了她需要钱,所以直接跟她商议好,让她当舒世欢的名义上的妻子,原主父亲的巨额医药费还等着交,自然没办法拒绝,而且这个名义上的妻子不需要她履行夫妻义务,只需要她搬去跟舒世欢住在一起,所以她同意了。 如今正是莫时初搬去跟舒世欢住的时候,舒母看见她来了,便压低了声音对她说:“世欢正在他的房间里,他不喜欢别人吵闹,所以在这里就要安静。” 舒母带着她走到一楼左侧的一间客房,说:“这里就是你以后要住的房间,先把你的行李放进来吧。” 莫时初于是把自己那个行李箱拉了进来。 舒母等她放好行李后,又拉着她去参观房子里其他地方:“这里是世欢的复健室,他有时候会来这里做复健,他做复健的时候有专业人士辅助,所以不需要你的插手,当然,要是世欢不嫌弃你的话,他复健的时候,你可以陪他聊聊天。” 莫时初点点头,看了一眼宽阔的复健室,里面的复健器材应有尽有,显然舒家父母还是很在意这个儿子,希望他早早恢复好的。 之后舒母又带她去看了厨房、影音室等地方,还跟她说了许多舒世欢的喜好,让莫时初别惹到他。 “好了,我们现在可以去见世欢了。”舒母接到护工的电话,便对莫时初说道,显然现在是舒世欢可以见客的时间。 莫时初跟着舒母上了三楼的一个房间,护工正在门外等着她们:“夫人,您终于上来了。”她看见舒母就松了一口气,“少爷他不肯让我拉开窗帘,屋里黑乎乎的,容易让人心情不好。” 舒母顿时皱了皱眉头,然后进去,啪地一声,开了灯,屋里便瞬间亮了起来。 “世欢,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你拉开始窗帘晒晒太阳啊。”舒母柔和了声音,像哄着几岁的小孩子一样哄劝道。 莫时初在舒母身后,一眼便看见了坐在床头上那个脸色苍白、面容瘦削的男人,男人长得十分出色,骨相完美,只是太过瘦了,脸上没有肉,犀利的脸部轮廓就显得他格外凶狠,再加上他那双冷冰冰的狠戾眼睛,一看就知道这人脾气差,不好惹。 “出去!”舒世欢用有些沙哑的声音说道,眼神凶狠,像凶残的猛兽,不肯让人侵入他的地盘。 舒母看见这样的他,顿时有些受不了,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儿子!你到底还要这样自暴自弃多久?难道你就甘心一辈子这样吗?” 谁知道舒母这句话像是捅了马蜂窝,舒世欢更加暴躁了,他厉喝一声:“滚!滚出去……” 连亲妈的面都不给,看来双腿残疾给他的打击还真是够大。 舒母大概是见惯了儿子这幅模样,见他那么吼自己,也只是伤心了一会儿,就擦干了眼泪,不管舒世欢同不同意,就去窗边拉开了窗帘,唰地一声,厚重的窗帘被拉开,灿烂明媚的阳光顿时倾泻而入,屋里的黑暗压抑瞬间就被光亮替代了。 做完这一切之后,舒母又温和地问儿子:“儿子,这阳光多好,你真的不想晒晒太阳吗?” 舒世欢根本不理她,舒母也不失望,拉过莫时初,说:“儿子,这是我给你找的妻子,叫莫时初,八字很旺你,她以后就跟你住在这里了,有什么事可以找她。” 莫时初微笑着跟他打招呼:“你好,舒世欢,我现在暂时是你的妻子,给你冲喜的。” “冲喜?”舒世欢听到这个词,便抬起了头,看了一眼莫时初,嘲讽地说,“舒家给了你多少钱?让你愿意给一个残废冲喜?” 莫时初想了想,很坦诚地回答道:“给得不少,够我父亲的医药费了,说起来还得感谢你。” 527、给残疾大佬冲喜(2) “感谢我什么?感谢我残废了?”舒世欢讥讽地问。 “感谢你八字跟我相合。”莫时初知道不能真的戳人家的心窝子,便眨眨眼说道。 “连自己的终身大事都可以拿出来做交易,是不是钱足够多的话,你连死人都肯嫁?”舒世欢见不得莫时初脸上的笑,便又继续阴阳怪气地问。 莫时初思考了一会儿,觉得如果利益够大,又不伤害别人,嫁给死人也不是不行,反正她百无禁忌,于是点点头:“有这个可能。” 听到她这个出乎意料的回答,舒世欢都忍不住多看了莫时初一眼,冷笑道:“倒是够坦诚,果然利欲熏心。” “过奖过奖,我利欲熏心也没做什么坏事,你要是不同意这门亲事,可以跟你母亲说,只要你能说服她。”莫时初不甚在意地说道,她来得迟了些,如果早些来,那她根本不需要跟舒母做这场交易,只可惜原主并不是她,能找到许多挣钱的方式。 舒母一听她的话,连忙对舒世欢道:“儿子,莫小姐只是跟你登记结婚了,占了你名义上妻子的名分,并不是真的要嫁给你,你现在虽然腿脚不便,但妈妈也不会逼着你做不愿意的事,如果莫小姐的八字真的旺你,那等你好了,我会给莫小姐一笔钱,然后你跟她的婚姻关系就会结束,你以后想娶谁就娶谁。” 舒母的话说得十分无情冷漠,只把莫时初当个工具人,但莫时初脸上没有丝毫不悦的神情,因为这是舒母跟原主明明白白说过的,而且这交易她又不亏,所以就没有必要太过计较了。 舒世欢见莫时初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对舒母的话无动于衷,就觉得莫时初这个连婚姻都可以出卖的女人太过碍眼,于是也不跟舒母对着干了,冷笑了一声,说:“好,既然她是给我冲喜的,那她就得好好照顾我……” “照顾”这两个字他是咬着牙说出来的,显然这“照顾”肯定不是什么正常的“照顾”法,不过莫时初并不担心,而是直接问舒母:“舒夫人,我跟你协议的时候说得很清楚,这位舒先生是不需要我亲自照顾的,对吧?” “对,有专门的护工照顾他,你只需要跟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命格、气运与他相连就行了,毕竟我们需要的是你的八字和命格。”舒母说道,她不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 “那就好,要不然我都担心舒先生想故意折腾我了。”莫时初故意挑衅地瞄了一眼舒世欢,说道。 舒母看看被莫时初气得本来苍白的脸都带上了血色的儿子,见他比任何时候都有生机,顿时心中一定,觉得莫时初的八字果然旺儿子,瞧她才来了一会儿,儿子就精神多了。 “不会不会,他折腾不了你,你就当自己是监管他吃药、做复健的监工好了。”舒母给了莫时初这个建议。 莫时初顿时眼睛一亮:“好,我就当护工。舒先生你听见了吗?你以后要按时吃药做复健啊,要不然我可不会放过你的。” 舒世欢自从受伤双腿残疾之后,就再也没见过敢忤逆、威胁他的人了,之前不管是舒父、舒母还是那些医生、护工,全都对他小心翼翼,丝毫不敢刺激他,连劝他吃药、治疗都只敢用怀柔政策,但现在,莫时初却丝毫不怕他。 “好,我就等着看你怎么不放过我。”舒世欢冷哼道。 舒母见两人似乎“相谈甚欢”,心中欢喜,叮嘱了莫时初好些话,这才离开了。 “少爷,该吃药了。”护工端着水和药走进来,小心翼翼地说道。 “滚!我不吃!”舒世欢朝护工扔了一个枕头,大吼道,幸好护工动作灵敏,躲开了他的攻击,才没有让水和药掉了。 “少爷,这药是舒缓筋骨的,您要是不吃,晚上腿肯定又得痛了,还是吃吧?”护工好声好气地劝说。 莫时初新奇地看着眼前的一切,问护工:“你每次给他喂药之前都得这么劝吗?” 护工点点头,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 莫时初便像是用看见了什么神奇的事情一样看向舒世欢:“天呐!舒世欢你还是三岁的小孩子吗?喂药居然也要别人这么劝着、哄着?” 舒世欢听见她这话,顿时恼羞成怒:“关你什么事?你给我滚出去,这里是我的房间,我不准你进来,快滚出去……” “我就不滚,你有本事把我踹出去啊,没本事就闭嘴!”莫时初冷笑道。 “你、你没用了,我不用你冲喜,你现在可以滚了吗?”舒世欢气急败坏道。 “不可以,用不用我冲喜不是你说了算,是你妈说了算,因为她是给钱的那个。”莫时初气死人不偿命地说道。 而那个护工已经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了,过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的职责,连忙慌慌张张地打断两人的争执:“少爷,莫小姐,你们先别吵了,现在是少爷吃药的时间,不能耽搁了。” “滚蛋!我说了不吃!”舒世欢顿时暴躁地把木仓口对准了护工。 莫时初看着可怜的护工,好奇道:“要是他一直都不肯吃,那你会怎么办?” 护工可怜巴巴地说:“我就一直劝、一直劝,一直跟少爷念叨,直到他受不了了,嫌我烦就会吃了……” 莫时初顿时目瞪口呆,接着便哈哈大笑起来,眼泪都笑出来了,居然是用唐僧疗法吗?就跟唐僧念经一样在舒世欢耳朵边一直念叨,烦到他忍不了妥协,这可真是太好笑了。 “很好笑?”舒世欢凶狠地瞪着莫时初问。 “好笑。”莫时初点点头,抹掉自己的眼泪,然后又问那个护工,“那你一般都念叨多久他才会妥协?” 护工小心地觑了舒世欢一眼,低声说:“大概半个小时吧。” “那你现在要开始表演,哦不,要开始劝他了吗?”莫时初极力忍着笑意问道。 护工不好意思地点头,舒世欢看着莫时初的眼睛顿时仿佛要冒出火来了,她想看好戏?哼,自己就偏不让她看! 于是舒世欢把手一伸,对护工道:“把药和水给我!” “啊?哦哦!给!”护工没想到他这次这么配合,立马高兴地把水和药都端到他面前,舒世欢二话不说就张嘴把药片往嘴里一塞,然后皱着眉一口气喝掉了大半杯水,把药片都咽了下去。 然后他就对莫时初冷哼一声,似乎在说:我偏不让你看戏。 领会到他这个意思的莫时初瞬间又哈哈大笑起来,舒世欢顿时脸色都黑了。 528、给残疾大佬冲喜(3) 莫时初就这样住在了舒世欢的家里,家里厨师、护工、司机全都有,不过他们平时除了工作时间,并不会出现,因为舒世欢讨厌人多,特别是双腿残疾之后,就更不愿意见人了。 莫时初对这样的生活也十分满意,衣食住行都不用她操、心,她只需要住在这里当舒世欢名义上的妻子,还不用照顾他,这真是最舒服的工作了,当然,得忍受舒世欢的臭脾气。 这不,舒世欢又开始折磨护工了,他不肯吃饭,把护工端上来的一桌饭菜都掀翻了,地板上全是汤汤水水,一片狼藉。 莫时初见状,心疼极了,这一桌好菜就这么被浪费了,实在是造孽,于是她冲舒世欢说:“我看你不但躯体残废了,连脑袋都残废了是不是?连三岁小孩不想吃的东西都不会掀桌子,你多少岁了?居然还做出这种幼稚的事?难道脑子真的是退化了?” 舒世欢脸色顿时扭曲了一下,一旁正收拾地上饭菜的护工和保姆阿姨也吓得不行,因为在这个家里,“残废”是禁词,谁也不能说,要是谁说了还被舒世欢听到了,那肯定很惨。 可现在莫时初不但说了,还说了两次,说舒世欢不但躯体残废了,连脑袋都残废了,这不是在人家伤口上撒盐吗?还一撒就撒了两次,护工和保姆阿姨都开始为她默哀了。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舒世欢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几句话的,他眼神森冷地盯着莫时初,“这里是我家,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残废?我就算是残废也比你强,别忘了,你是被我妈买来给我冲喜的一个物件。” 莫时初听到他这些刺耳的话,挖了挖耳朵,摇摇头说:“不不,我觉得你有些误会,我虽然答应舒夫人当你的冲喜妻子,但我可不是她买回来的啊,她充其量只是买了我这一年的跟你同居一室的服务,也就是说,我除了住在这里,就对你没有其他责任了,所以我不是你的物件,你不要误会了。” 舒世欢气得额头的青筋都挑了挑,咬牙切齿地说:“这么说,我妈是倒贴钱让你来住我的房子?” 莫时初想了想:“可以这么说吧。” 见他更愤怒了,她又连忙解释了一下:“不过你也不要觉得亏了,毕竟舒夫人是想用我的命格和气运来旺你呢,命格和气运多珍贵的东西啊,我都愿意拿出来跟你共享了,所以其实你并没有做亏本生意。” 莫时初胡乱扯了一通话,她根本不信什么八字命格,但舒夫人信啊,所以她当然就投舒夫人所好,那这些东西跟她儿子解释了,反正舒夫人是付钱的那个,她觉得值就行了嘛。 舒世欢被莫时初这番胡说八道的话气急反笑了:“看来我还得感谢你……” 莫时初摆摆手:“不用感谢我,只要你珍惜粮食就行了,以后不要随便掀饭桌了,这么好的饭菜没吃就被浪费了,多可惜啊,不知道多少人想吃都吃不起。” 舒世欢嘲讽地说:“那就只能怪那些人没福气了,如果他们的祖宗够努力,怎么会吃不上饭?吃不上饭的都是又懒又蠢的人。” 莫时初顿时冷了脸,看着这个脸色苍白的男人,说:“何不食肉糜,说得就是你!不是所有人生下来就有你这样的条件,有些人不管怎么努力、挣扎也只能勉强活着,但那是条件所致,并不是他们的错,你这种因为身体残废了就自暴自弃的人,根本没资格说他们。他们再废能废得过现在的你?连面对现实都不敢,真是懦夫!” 舒世欢现在的脸色已经不仅仅是难看了,他眼神凶狠得仿佛要择人而噬,死死地盯着莫时初,然后他手猛地抓起一只碗,就朝着莫时初砸了过来,如果不是莫时初及时躲开了,那她就得被砸得头破血流了。 莫时初也怒了,这男人居然还敢对自己动手,她冷笑道:“怎么?被我说中了就恼羞成怒了?果然是懦夫!” 她捡起那只碗,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突然就朝着舒世欢扔了过去,那只碗从舒世欢脸颊擦过,撞到他身后的墙上,发出一声“砰”的巨响,就被砸得四分五裂,碎片往四周飞溅。 舒世欢瞬间瞳孔猛缩,他只感觉到一股劲风从耳边飞过,然后脸颊就是一阵刺痛,等那个碗的破碎声响起的时候,他的心脏就猛地跳得飞快起来,砰砰砰地挑着,仿佛要从他胸腔里跳出来一样,他一时说不出这是什么感受。 “你——疯——了?”舒世欢终于反应过来莫时初对自己做了什么后,便咬牙切齿一字一顿地问。 “要疯也是你先疯了,我只是学你而已,你能朝我扔碗,我为什么不能朝你扔?”莫时初嗤笑道,“如果我真的疯了,那就应该朝着你脸的正中扔,而不是手下留情朝着你耳边扔。” 舒世欢死死地盯着莫时初,他胸口剧烈起伏着,被莫时初气的,他万万没想到这女人居然胆子这么大,敢对他动手,但即使内心不肯承认,舒世欢确实被她这个举动所震慑住了,毕竟脸颊上还刺痛着,碗从耳边飞过的动静让他都忍不住紧张。 “以后还敢这么动手吗?你动手我就会还手哦,可别说我没提前告诉你。”莫时初露出个挑衅的笑容道,她可不会惯着舒世欢。 而这时候,被这两人刚刚的动静吓得目瞪口呆的护工和保姆终于恢复了过来,战战兢兢地默默离得两人远了些,毕竟这两人都是不按常理出牌的疯子,她们得小心些,要不然可能成为被殃及的池鱼。 而那位护工都在心里打算辞职了,她后悔自己不应该听说这家的工资高就来的,工资高肯定有内情啊,她怎么就不多打听一下呢? 莫时初可不知道自己吓到人了,她对保姆阿姨道:“王姨,收拾好地上之后,就让厨房给他做完面就行了,其他的菜就不用了。他今天浪费了食物,就应该受罚。” 保姆阿姨看了看莫时初,又看向舒世欢,一时不知道该听谁的。 莫时初知道她的为难,于是给舒夫人打了个电话。 529、给残疾大佬冲喜(4) 不知道莫时初跟舒夫人说了什么,舒夫人就直接把家里工人的管辖权给了她,让她来做安排,同时吩咐工人们,在舒世欢和莫时初两人之间,以莫时初的话为第一准则,也就是说,如果他们两人的要求有冲突了,就以莫时初的命令为准。 其实舒夫人也是死马当活马医了,舒世欢自从腿断了之后,生活就如同一潭死水,工人们战战兢兢地照顾他,丝毫不敢违抗他的话,这样的结果就是他越来越自暴自弃,越来越无法接受现实,不肯从残疾这个打击中走出来。 所以舒夫人豁出去了,把莫时初视为舒世欢的救星,想让她打破他的这种心态,再加上莫时初说话的高超技巧,就哄得舒夫人把舒世欢的事交到她手上了。 “听到了吗?夫人说让你们听我的。”莫时初笑得很得意地说道,特别挑衅地看了一眼舒世欢,舒世欢自然也听见了舒夫人刚刚通过手机外放说的话,脸色已经变得铁青了。 莫时初才不管他,王姨和护工利索地收拾完之后,就飞快地去厨房按她的话去让厨师煮面了。 “舒世欢每天什么时候会做复健?”莫时初问护工。 “早上十点开始,十一点结束,下午是四点到六点。”护工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那我今天下午怎么没看到他去做复健?”莫时初问,然后又自己想起来了,“肯定是他不肯做,对不对?” 护工小心翼翼地点头,莫时初便看向舒世欢:“看来你确实很喜欢当废物。” 舒世欢狠狠地瞪着她道:“这种复健做了根本没用,既然没用为什么还要做?” “我不管,反正医生交代了你要做你就得做,以前我就不追究了,但从明天开始我会盯着你做。”莫时初对他笑着说道,还大咧咧地扫视了一眼他毫无动静的两条腿。 她可不会把舒世欢当个易碎的玻璃,小心翼翼地保护他的自尊心,生怕不小心又触及了他的伤口。 莫时初不会走什么温柔的呵护路线,她只擅长以毒攻毒,毫不顾忌地说起他的伤腿,逼他去面对现实。 舒世欢听到她的话,冷笑了一声,根本没回答,心中却已经决定了明天就不去做复健,看她有什么办法,别以为能管几个工人,就能逼他做不想做的事了。 他果然想到就做到了,第二天一大早根本不肯起床,更别提去做复健了,护工在他门口已经敲了许久的门,但根本没丝毫动静。 “莫小姐,少爷还没起床……”护工看见莫时初,便连忙控诉道。 “他以前也经常赖床?”莫时初问。 “……没有,少爷他习惯早起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起晚了。”护工回答道。 莫时初顿时明白了,气笑了,舒世欢这是故意跟她作对呢,于是她便抬起腿,一脚踹开了舒世欢的房门,护工惊得瞠目结舌,都阻止她。 “舒世欢,你可真够离谱的啊,为了不去做复健,居然还赖起床来了?”莫时初进了他的房间,一把拉开窗帘,便看见舒世欢靠在床上冷冷地看着她。 “怎么?要我抱你起来去洗漱吗?”莫时初走到他面前,问。 舒世欢抱着胳膊,盯着她,一言不发,显然就要跟她作对到底了,也根本不信莫时初能抱得动他。 他想错了,莫时初真的抱得动他。 莫时初见他油盐不进之后,也不多跟他废物了,直接掀开他的被子,一只手从他膝弯穿过,另一只手揽住他的腰,一用力,便把他从床上抱了起来,放到床边的轮椅上。 舒世欢已经愣住了,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莫时初抱到轮椅上了,根本没来得及反抗,等他反应过来,便又羞又恼,脸气得通红:“莫时初!你还是不是女人了?有没有廉耻,谁让你抱我的?” 莫时初挑眉道:“我见你刚才没反应,以为你默认让我抱你下来呢,别害羞,你腿脚不便,我帮忙不是正常吗?” 舒世欢听见她这话,更气了:“谁害羞了?!” “我!我害羞还不行吗?”莫时初摆摆手说道,这男人就是矫情,做事就不能利索些吗? 她这仿佛哄孩子的话让舒世欢被噎得无话可说。 莫时初见他坐在轮椅上只瞪着自己,便又问道:“你怎么还不去洗漱?难道刷牙洗脸也想让别人帮你?” 舒世欢闻言立马自己转动了轮椅往洗手间去了,护工敬佩地看了一眼莫时初,便连忙跟上去了。 莫时初轻笑一声,就这样,舒世欢还想跟自己斗呢。 过了十多分钟,舒世欢终于洗漱好出来了,等换衣服的时候,他把莫时初赶了出去,自己换。 莫时初让人把早餐给他端上来,大概舒世欢知道莫时初不像别人,会惯着他,所以没有再说什么,乖乖地吃了早餐。 “把他推到楼下花园里去吧,让他晒二十分钟太阳。”莫时初对护工道。 “我不去!”舒世欢又不肯了,他自从腿伤了,就已经很久没出过门口了,更别提去花园晒太阳。 他已经不习惯把自己暴露在阳光之下了,因为阳光太亮了,会让他双腿的残疾一览无余,让他避无可避,所以他一直逃避出门。 “不去也得去!”莫时初说道,“你可没有自己决定的自由,小李,把他推下去!” 护工于是把舒世欢推向电梯,但舒世欢双手死死地按住了轮椅,不肯让护工推动他。 他的双眼已经满是红血丝了,凶狠地盯着莫时初:“我说了,不去!” 莫时初知道他无法突破自己的心理困境,如果让他自己想通,还不知道得等多久,说不定他一辈子都被困住了无法冲破,所以还不如外人来逼他一把。 于是莫时初掰开了舒世欢的双手,拿出绳子,把他的手绑住了,让他无法挣脱,舒世欢恨得不停地在轮椅上挣扎着、冲撞着,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差点连轮椅都被他带倒了。 “别乱动了,你想像只无法自由翻动的乌龟一样摔倒在地上,出丑吗?”莫时初问他,“那样很狼狈的。” 舒世欢听了,顿时停止了挣扎,他怨恨地盯着莫时初,像看着仇人,而莫时初根本不在意。 530、给残疾大佬冲喜(5) 舒世欢彻底没话了之后,莫时初就让小李把他推倒楼下花园了。 这天的阳光果然很好,因为是早上的缘故,不会太猛烈,正适合让病人多晒晒。 舒世欢已经很久没出过门了,更没见过阳光,脸色苍白得跟吸血鬼似的,加上他骨相好、脸又俊,因为生气神情还冰冷狠戾。真就像西方世界里的吸血鬼,只是这吸血鬼有点惨,得坐轮椅。 舒世欢被太阳晒得十分不自在,毕竟在阴暗压抑的环境中生活久了,会很不习惯处在明亮宽敞的环境中,所以他这会儿都顾不上盯莫时初了,而是忍不住抬起手挡在自己的眼睛上。 “小李,拿些点心和饮料出来吧。”莫时初自己也搬了张舒适的沙发出来,就放在舒世欢的轮椅旁边。 “你倒是自在,来这里当郊游了?”舒世欢阴阳怪气地说道,就是看不顺眼莫时初这么自在的样子,便忍不住要挑挑刺。 “是啊,当郊游又有什么问题?能享受为什么不享受?难道要像你一样整天躲在家里当见不得人的阴暗生物吗?”莫时初根本不惯他,立马刺了回去。 舒世欢被她一噎,脸色又难看了,对上莫时初,他没有一次是占上风的,却偏偏每次多想要招惹她,真是一点儿都没有吸取教训。 小李很快就把吃的喝的东西都端出来了,莫时初端起咖啡,惬意地舒了口气,便躺在沙发上当咸鱼了。 “我也要喝!”舒世欢见莫时初这幅惬意的模样,顿时不想落在下风,于是也跟小李说道。 这还是他第一跟人提出想喝东西的要求,小李十分惊喜:“少爷,您想喝什么?有咖啡、茶、果汁和牛奶。” “咖啡吧。”舒世欢看了一眼果汁,便忍住了心中最强烈的渴望,转而要了咖啡,喝了一口又浓又苦的咖啡后,他便皱着眉放到了小桌子。 他其实根本不喜欢这种很苦的饮料,但没办法,以前作为舒家万众瞩目的继承人,他有个人形象包袱,不想让人知道自己喜欢甜的,于是只好选择咖啡这种“成熟精英”才会喝的经典饮品,毕竟这才符合自己的形象。 这个习惯即使他现在早就没了形象也不得不延续了下来,天知道他多想喝一杯甜甜的果汁! “死要面子活受罪!”莫时初忽然嗤笑道,然后吩咐小李,“把他的咖啡端下去,他的腿上不适合喝咖啡,给他牛奶或者果汁吧。” 小李看了看两人,最终听了莫时初的,真的把咖啡端走了。 舒世欢听到莫时初那句话,先是高兴,但过了一会儿反应过来之后,便明白莫时初看穿了他的“爱面子活受罪”,于是恼羞成怒:“要你多管闲事!” 莫时初呵呵地笑道:“那我让小李把咖啡给你端来?然后午饭多做些苦瓜给你败败火?” 舒世欢立马识趣地闭了嘴。 他没有意识到跟莫时初待在一起,他都忘了自己无法治愈的伤腿,忘了怨恨命运对他的不公、忘了自暴自弃了。 小李给他换了果汁,久违的又香又甜的橙子滑入他的喉咙,仿佛春天的风唤醒冬眠的草,死沉沉的身躯一下子注入了满满的生机,让他的五脏六腑仿佛一下子从沉睡中清醒过来。 舒世欢忍不住又喝了好几口,每一口都让他的味蕾细胞兴奋地跳跃,他的喉咙、食道以及胃,都在为这甜醇的果汁欢呼雀跃。 他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身体的这种雀跃感了,自从腿伤了之后,他的身体最经常体会到的就是疼痛和煎熬,加上他没有斗志,整个人都暮气沉沉,仿佛行尸走肉一般。 原来只要体会了一些些美好,身体就能活过来,舒世欢不仅仅是感受到久违的身体的活力,他还感受到了阳光照在身上的温暖以及清风拂过脸上的轻柔……他忍不住闭上眼睛,细细地体会这些他以前从来没有留意过的美好感觉。 莫时初瞄了一眼舒世欢,看到他从逃避阳光到接纳阳光的这一个过程,在心中轻笑了一下,哼,果然有些人就是根木头,非要人在身后推一把才能动一动。 “小李,我记得厨房还有个榴莲的是不是?拿出来咱们吃了吧。”莫时初对小李说道,那个榴莲是她之前在网上买的,还没来得及吃。 小李立马回去拿榴莲了。 “莫时初,别把你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拿出来吃,臭死了!”舒世欢听见莫时初的话,又要开始找茬了。 莫时初会理会他吗?才不会! 小李很快就把开好的榴莲端了出来,莫时初让她一起吃,这榴莲成熟度刚好,吃起来又甜又糯,莫时初吃得开心极了。 舒世欢就看不得她开心,鄙夷地看着她道:“你在吃屎吗?这么臭,离我远点。” “我就在这儿吃了,你觉得臭自己不会离远点啊?你又不是没有手。”莫时初翻了个白眼道。 舒世欢气得半死:“这里是我家,要走也是你走!我凭什么把地方让给你?” “你不让就忍着啊,我没让你让。”莫时初道。 舒世欢手放在了放榴莲的盘子上,莫时初一眼看出他又想“旧病复发”,把盘子掀了,于是语气阴森森地提醒他:“舒世欢,如果你敢把我的榴莲扔了,我就捡起来塞到你嘴里,你想试试看吗?” 舒世欢一顿,把手缓缓地收了回来,恨恨地说:“莫时初你这个疯女人。” “过奖过奖,没有你疯。”莫时初气死人不偿命地说道。 被怼一顿的人终于偃旗息鼓了,自己用手推着轮椅到另一旁去了,小李看到他的动作,想上去帮忙,莫时初喊住她:“你别管,让他自己动动,要是什么都让你代劳,他都快退化成猪了。” “莫时初!你说话不阴阳怪气就会死是不是?”舒世欢转过头来气急败坏地朝莫时初吼道。 “呵呵,你要是没有一身的毛病,我就算想阴阳怪气也找不到你的把柄啊!”莫时初又身体力行地阴阳怪气了一把。 531、给残疾大佬冲喜(6) 舒世欢是真的被莫时初气死了,无论他说什么都能被莫时初噎得哑口无言,他的话不但丝毫没法伤到莫时初,反而总是让自己被埋进坑里去,说又说不过,只得把眼睛一闭,当做没听见了。 莫时初又笑了几声,舒世欢恨不得捂住自己的耳朵。 那个榴莲太大了,莫时初和小李两个人根本吃不完,莫时初便让小李拿回冰箱冻着了,冷冻过的榴莲更有一种风味,特别像冰淇淋,吃起来也好吃,莫时初跟小李兴致勃勃地说了好些榴莲能做的吃食。 舒世欢听着两个女人叽叽喳喳地说着话,心中烦得不行,但他又惹不起莫时初,便自己推着轮椅往外边去了。 因为他腿不好的缘故,家里很多地方都改建过,改成方便轮椅行走的样式,花园这里也是,只是以前舒世欢把自己封闭在屋里,没有出来过,所以一次都没用上,但这次他出来了,于是一个人也能到处溜达。 花园里种了许多花,园丁刘叔看到舒世欢自己推着轮椅过来,愣了一下,才想起跟他打招呼:“少爷,您出来啦?要不要我帮您推轮椅?” 舒世欢摇头:“不用管我,做你自己的事就行。” “好好。”刘叔说道,便又弯腰开始整理那块地了。 “这块地要干什么的?”舒世欢问道。 “莫小姐说咱们花园没有太阳花,让我种一些。”刘叔乐呵呵地说道,“莫小姐真接地气,太阳花这种随便扔都能活的花,很多人都嫌它不够高贵,但花草哪里有什么高贵低贱啊?还不是人为制定出来的三六九等……哟,对不起,我话说得太多了,少爷都不耐烦了吗?” 刘叔连忙说道。 “没事。”舒世欢说道,他很久没有跟人正常地交流过了,刘叔如同以前一样对他,并不用惋惜或者同情或者幸灾乐祸的眼神看他,他就没有再因为双腿残废的事而自怨自艾。 “太阳花是什么花?”十分不接地气的舒少爷好奇地问道,他从前走过的地方即使有花草,那也是名贵品种的花草,根本不会出现太阳花这种很不“高贵”的花。 “太阳花啊,出太阳的时候就盛开,太阳下去它就枯萎了,花期很短,但长得挺漂亮的,什么颜色都有,又容易长活,随随便便就能长满一地,等到花朵盛开的时候,都是五颜六色的花,开得热热闹闹的,让人看着就喜欢。”刘叔跟舒世欢说道。 舒世欢还是没什么印象,于是便对这莫时初指明要种的太阳花有了些许兴趣。 这花园里的花舒世欢从来没有其他要求,都是让刘叔看着种的,刘叔便种了几种玫瑰、郁金香以及其他一些比较受欢迎的花。 舒世欢转着轮椅到了玫瑰的那块花圃,沁人的玫瑰香扑了他一脑袋,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正当他要远离些的时候,忽然听见几声若有若无的猫叫声,他一愣,朝着猫叫的方向望去,只见不远处的玫瑰丛中,一直只有承认巴掌大的小奶猫正虚弱地叫着,被困在花丛中不能动弹。 舒世欢看了看小奶猫,想去救它,然而想起自己废了的双腿,顿时心中郁气顿生,之前已经忘掉的自厌情绪又不可抑制地生了出来,让他刚刚的好心情瞬间消失了。 他阴郁地看了看自己的腿,再也没有理会那只挣扎不出来的小奶猫,转动轮椅就要离开。 他连自己都救不了,又怎么去救一只猫? “你听见奶猫的叫声了吗?”莫时初的声音忽然出现在他身后,像是一股清风,吹进他阴霾重重的内心,让他被厌世自弃情绪所包裹的身躯有了些裂缝。 “我问你呢!”莫时初见他愣了好一会儿都没出声,便没好气地说道,“算了算了,根本指望不上你。” 她说着,便自己循声去找小奶猫了。 舒世欢看着她弯腰在地上到处查找的样子,抿了抿唇,并没有出声。 不过就算他不开口,莫时初也很快就找到了那只被困在玫瑰丛中的小奶猫。 “哎哟,小家伙居然跑到那里去了,这些玫瑰那么多刺,你到底是怎么钻进去的啊?”莫时初对着小奶猫说道,然后趴下身子,小心翼翼地钻进了玫瑰丛中。 舒世欢本来想喊住她,先让刘叔来把玫瑰剪了之后再进去,但到底记仇,便没有这么说,想要让她好好吃个苦头。 可是见她真的爬了进去,身上的衣服都被玫瑰刺勾破了,甚至听到她被刺痛的轻呼声,就开始后悔了,想着自己一个大男人跟一个女人计较,那不是太小心眼了? 于是舒世欢就喊了刘叔过来:“刘叔,麻烦你那把剪刀过来剪玫瑰!” 刘叔听见他的喊声,以为他真的想开了,都有心思侍弄花草了,便非常开心,应了一声之后就跑去拿剪刀了。 没过多久,刘叔就到了舒世欢跟前,不用舒世欢提醒,他就看到了被困在玫瑰丛中不得脱身的莫时初。 “莫小姐怎么钻进去了?这玫瑰刺很多的,万一伤着了怎么办?”刘叔着急地说道。 “把她周身那些玫瑰剪了吧。”舒世欢面无表情地说道,但心里其实对莫时初幸灾乐祸,他还特意让找来的小李给他一个手机,凑到动弹不得的莫时初身后,悄悄地把莫时初这幅窘迫的模样全都拍了下来。 小李在一旁看到舒世欢的举动,欲言又止地一番,最后只当做自己没看到了,然后在心中默默地跟莫时初道歉。 而莫时初呢,她现在尴尬又窘迫,她错估了玫瑰丛的威力,以为自己能成功脱身,却没预料到她不但没能救出小奶猫,还把自己困在这里了,还不知道舒世欢会怎么笑话她呢。 “刘叔,麻烦你了。”莫时初红着脸说道,她一个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老妖怪,居然败在了小小的玫瑰丛中,丢脸丢大了。 “莫小姐你千万不要动了,越动身上的刺就越多……”刘叔连忙一边安抚她,一边干活。 舒世欢此时嘴角已经扬得高高的了,眼里脸上都是笑意,莫时初骂自己的时候骂得那么狠,现在算是被他瞧了笑话吧?他决定把这片给他报了仇的玫瑰花好好留着做纪念。 532、给残疾大佬冲喜(7) 刘叔把莫时初周身的一圈玫瑰花都剪掉了,莫时初这才得以脱身,顺便把让她沦为这个境地的罪魁祸首——那只小奶猫抱了出来。 “莫小姐,你身上的衣服都被勾破了!”小李看到莫时初那一身狼狈的模样,连忙说,“你有没有受伤?我看那里面刺还挺多的……” 莫时初摸了摸自己手臂上被玫瑰刺刺伤的地方,有些尴尬地说:“被刺了几下,那我回去了,你把舒世欢带回来。” “好。那你快回去处理伤口吧。”小李答应道。 舒世欢在一旁老神在在地看着莫时初,轻哼了一声,说:“为了救你,我的玫瑰花埔都被毁了,你说该怎么赔我?” 莫时初闻言,看了一眼自己刚刚钻进去的玫瑰丛,果然发现被破坏了一道大大的口子,把本来漂漂亮亮的花圃都毁了。 刘叔连忙说:“其实这被剪掉的也不多,我再做几个造型把花圃修整一下就好了。” 舒世欢好不容易才在这里找回了场子,赢了一回莫时初,自然是不肯轻易放过她的,因此根本不想顺着刘叔的话放弃这个难得的机会:“不行,这是因为她才会被破坏的,就得让她负责。” 说完他还用一副高高在上的眼神看莫时初,摆明是找茬。 莫时初都气笑了,把怀中的小奶猫往他身上一扔,说:“我也是为了救它才钻进去的,罪魁祸首是它,你找它负责吧。” 舒世欢此时已经浑身都僵住了,小奶猫在他怀里,软绵绵暖呼呼,仿佛脆弱得不行,叫声也奶声奶气,粉红色的小鼻子不停地在他身上闻来闻去,身上的毛因为在玫瑰丛中待了很久,乱糟糟一团,就让这小奶猫显得可怜巴巴的。 “快把它拿走!”舒世欢声音有些慌地喊道。 “你怕猫?”莫时初睁大了眼睛,瞧了瞧即使坐着轮椅都能看出身材高大的舒世欢,又看了看他怀中那只还没有他巴掌大的小奶猫,“这么小的猫你居然都害怕?” “我才不怕!我只是嫌它身上脏,快把它拿走……”舒世欢脸色已经十分难看了。 “你不是要它负责你玫瑰花被毁的责任吗?”莫时初幸灾乐祸地说道。 “不用了,我不用它负责!”舒世欢极力地把自己的身躯往后仰,要远离怀中的小奶猫。 莫时初见他终于松口,不追究玫瑰花圃被毁的责任了,这才把小奶猫从他怀里抱走。 舒世欢顿时松了口气,然后不停地拍打自己身上的衣服,莫时初轻笑一声,便抱着小奶猫回去了。 之后小李也推着舒世欢回来了,第一次的晒太阳活动就这么结束了。 莫时初换了一声衣服,又给手上的伤上了药,就开始监督舒世欢做复健活动了。 舒家家大业大,舒世欢的复健自然有专业医生来指导的,所以莫时初在一旁根本排不上用场。 她还以为舒世欢不会愿意做复健,没想到不知道是他想通了,还是知道自己无法反抗莫时初,居然不用莫时初强迫,就主动跟着医生做复健活动了,这让莫时初省了不少心。 莫时初拍了他做复健的视频发给舒夫人,舒夫人收到之后几乎喜极而泣了,她高兴地对莫时初表达了感谢,还给她发了个大大的红包,让她继续监督舒世欢。 之后的日子里,舒世欢也不再抗拒晒太阳了,每天莫时初推他到花园里去,他都很顺从,仿佛之前的抵抗根本不存在一样。 大概是太阳晒得多了,复健活动又很正常,所以他的脸色渐渐地没那么苍白了,有了血色,眼神也灵动起来,特别是在跟莫时初吵架的时候,格外有活力,再也不见以往的阴郁。 舒世欢的情况肉眼可见地变好,发脾气的次数越来越少,家里的工人都松了口气,毕竟虽然他们的工资很高,但主人家的脾气好,他们也能做得更开心,不用像以前那样小心翼翼和压抑,生怕不小心就惹到了主人家。 特别是护工小李,她是最直接接触舒世欢的人,在莫时初来之前已经做了一个多月舒世欢的护工,她几乎撑不住想要辞职的时候,莫时初就来了,这一来就让她工作的难度直接断崖下降,让她惊喜不已,辞职的念头也没了,因此她是对莫时初最感激的那个人,毕竟舒家给的工资过,如果不是撑不下去,她是不想辞职的。 舒世欢脾气不对着大家发了,他现在只一心跟莫时初作对,但每次都被莫时初压得死死的,毫无反抗之力,偏偏他屡败屡战,根本不认输,就想要让莫时初输给他。 莫时初根本不怕他,还很享受每次气得他面红耳赤的模样。 那只被她救回来的小奶猫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她去问过周围的邻居了,大家都说不是他们家的,她便只好收养了这只小奶猫。 舒世欢当然是反对养猫的,勒令莫时初把小奶猫送走,但出了他,家里的所有人都喜欢这只猫,于是少数服从多数,他的反对无效,小奶猫就留下了。 当然,莫时初也不会故意去折腾他,便把小奶猫的窝安置在了后院,平时也不准它上三楼,三楼是舒世欢活动的地方,免得舒世欢看见猫就炸毛。 一个月很快就过去,莫时初跟舒世欢说:“我这两天要回去看看我爸妈,你可别想着我不在家就偷懒不做复健了,我会让小李给我直播你复健的过程。” 舒世欢冷哼道:“你可真是个控制狂。” “过奖,都是被你逼出来的。”莫时初淡淡地说道。 “哼,最好永远都别回来了,我这里不欢迎你。”舒世欢阴阳怪气地说。 “抱歉,你这个愿望不可能实现了,因为你妈很欢迎我。”莫时初嘲笑道,晃了晃自己的手机,舒夫人刚刚又给她发了个大红包,舒世欢一看,又气了。 小李远远地在一旁看着两人斗嘴,总觉得自己有些多余。 莫时初可不知道她怎么想的,她是真的回去看父母了。 莫父身体还没好,依旧在医院住着,莫母就在医院当陪护。 533、给残疾大佬冲喜(8) “小初,你来啦?”莫母看到带着保温盒的莫时初,惊喜地站了起来。 病床上的莫父也高兴极了,消瘦的脸上都放出了光芒:“怎么来了?工作忙不忙?” 莫时初放下保温盒,说:“工作还行,今天不是周末吗?我不用上班就来看看你们了。”原主跟舒夫人签冲喜结婚协议的事并没有告诉父母,所以莫时初也没打算告诉他们,毕竟就算他们知道了也帮不上忙,只会跟着担心。 “我带了鸽子汤过来,加了不少药材的,你们都喝一点吧。”莫时初说道,这两人都在医院里,想吃点好吃的可不容易,医院的饭菜虽然营养齐全,但在味道上总是差一点。 莫母连忙拿了他们的碗筷出来,莫时初便倒了两碗鸽子汤。 “你喝过了吗?”莫父问她。 “喝过了。”莫时初点点头,然后问他,“爸,你身体最近好些了没有?医生怎么说的?” “好些了,医生说慢慢来能恢复些活动能力,但只能自己走动一下,活是干不了了……”莫父有些失落地说道,“唉,我都成了废人了,医药费这么贵,女儿啊,要不然我就回家慢慢养着吧,不住医院了。” 他担心医药费的问题。 莫时初安抚他:“爸爸,医药费你别担心,我最近工资涨了些,项目完成后又会有一笔奖金,我再跟同事朋友借一些就够了,你安心养好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你跟别人借钱了?借了多少?”莫父顿时急了,“不行,我这破身体不能连累你年纪轻轻就欠了债,我还是出院吧。” “没多少,就两三万,这点钱我不用一年就能还完了,你就别白担心了,根本不碍事的。”莫时初胡扯道,要是莫父知道原主为了钱把自己的婚姻卖了,会更愧疚不安,所以她只能胡说八道了。 “真的?你没骗我?”莫父有些不信,才只欠了两三万吗?他的伤这么严重,不用想都知道医药费多贵。 “真的真的,我骗你有什么用?”莫时初说,“如果你真的担心医药费,那就保持好心态,听医生的话,好好吃药治疗,你的身体恢复得越快,不就越能省医药费吗?这就是帮我了。” 莫父一听这话,便下了决心一定要尽快恢复,不能让女儿欠更多的钱了。 莫母向来是没什么主见的人,见丈夫和女儿都这么说了,她当然听他们的。 莫时初跟莫夫莫母待了一天,就回来了,回的是莫家的小房子,她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并不想那么快就回去面对喜怒无常的舒世欢。 舒夫人给的钱虽然多,但几乎都填进医院那个大坑了,只剩下五万块,莫时初就把这笔钱投入了股市,几番上下,五万已经变成了二十万。 莫时初打了十万块给莫母,让她每天做些有营养的饭菜吃,别莫父的身体还没好,她就又累坏了。 两天之后,莫时初回到了舒世欢家。 “小玫瑰,你这么想我呀?”莫时初刚进门,小奶猫就屁颠颠地冲过来蹭她的脚,喵喵喵地朝她叫个不停了。 莫时初笑眯眯地把小奶猫抱起来,把脸埋在它的小肚皮,狠狠地吸了好几下。 因为小奶猫是在玫瑰花丛中被发现的,所以莫时初就干脆给它起名叫“小玫瑰”了,这名字还被舒世欢笑话了,说这猫丑得要死,哪里够资格叫“玫瑰”,要他说,应该叫“狗尾巴草”。 莫时初气得跟他吵了起来,说他也不应该叫“舒世欢”,应该叫“舒变态”。 小奶猫哪里就丑了?人家还是只金渐层,毛发金灿灿的,漂亮极了,舒世欢眼睛有毛病才会认为它丑。 “它当然想你了,你走了这么多天,都没有人给它铲屎了。”舒世欢在一旁阴阳怪气地说道。 “时初,你别信他,有人给它铲屎的……”小李偷偷地压低声音跟莫时初道。 莫时初才懒得跟他一般见识,揉了几把小玫瑰,就把它放了。 “莫、莫小姐?”这时候,一个系着围裙的陌生女孩从厨房里出来,微笑着跟莫时初打招呼道,“你就是莫小姐吧?我是新来的厨师林如意。” 莫时初惊讶地扬了扬眉,林如意,不就是舒世欢的官配女主吗?她什么时候变成厨师了?不是医护吗? 本来在原主的命运轨迹中,原主虽然也住进了舒世欢家里,但她很害怕舒世欢,每天都恨不得离舒世欢远远的,根本不想跟他打交道,所以小李依旧每天都要一个人承受舒世欢的坏脾气,她受不了,没过多久就辞职了,而接替她的护工,就是林如意。 没想到莫时初来了之后,改变了跟舒世欢的相处模式,小李工作压力大大降低了,没有辞职,莫时初还以为林如意就没有机会进入舒家了呢。 没想到命运就是命运,即使不能以护工的身份进入舒家,林如意还是以厨师的身份进来了。 “时初,如意是昨天夫人新招的厨师,因为王姨的儿媳妇生孩子了要回去照顾孙子就辞职了,夫人就招了如意。”小李对莫时初解释道,“你别看如意很年轻,但她做饭的手艺可好了,比王姨还厉害!” 显然这才一天,林如意就已经收服了小李,不愧是女主角。 莫时初对她点点头:“那我以后就有口福了。” 林如意顿时羞涩地笑了一下,连忙谦虚地说道:“没有没有,我的厨艺只是过得去,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行了,废话别这么多。”舒世欢忽然冒出声来,嘲讽地对莫时初道,“没想到你还会跟人说客气话的一天。” “你别没事找事。”莫时初翻了个白眼道。 林如意尴尬地看着两人,有些手足无措,小李拉了她一下,经验十足地说:“不用担心,时初经常这么跟少爷吵闹,他们就跟冤家一样,两句话说不到就吵起来了,不过吵不了多久,很快就结束了。” 果然,他们两个吵了一会儿就不吵了,最后以舒世欢被噎得哑口无言而结束。 534、给残疾大佬冲喜(9) 林如意的到来给舒家注入了新的活力,因为她真的是个很活泼热情的人,在原本的故事轨迹中,她成了舒世欢的护工,便整天像个小太阳一样,根本不把舒世欢的坏脾气放在心上,而是经常叽叽喳喳地跟他灌输要乐观积极的思想,不停地逗他开心,还把他的各种挑衅和故意找茬都忍下了……总之,就是一个乐观热情、还能任劳任怨地对待舒世欢的人。 舒世欢就是在她充满耐心和爱心的陪伴下,才渐渐走出之前的困境,开始面对现实并且积极复健治疗腿伤,两人的感情也在这样日复一日的相处中生根发芽,最后获得圆满的结局。 这次林如意虽然没能成为舒世欢的护工,但舒世欢做复健的时候她也跟着去围观了,还一边看一边给舒世欢加油:“少爷加油呀!少爷居然能站起来了,真是太棒了……” 莫时初看了两眼活力满满的林如意,觉得自己这个监工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林如意可比她称职多了,而且为了给两人留下发展的空间,她便悄悄地离开了。 小玫瑰看见她出来,立马喵喵喵地跑了过来,仰着小脑袋跟她撒娇,莫时初便把它抱起来,狠狠地撸了几下,说:“你可真是个撒娇精,这么会撒娇。” 小玫瑰闭着眼睛惬意地窝在她怀里,尾巴悠闲地一甩一甩,莫时初抱着它去了花园,太阳花已经被刘叔种下去了,翠绿色的茎叶生机勃勃地长着,虽然还很稀疏,但等过一段时间就能长满整块地了,到时候开起花来,那才叫漂亮呢。 莫时初看了一会儿太阳花,便又去了那块曾经困住她的玫瑰花圃,当初被刘叔剪得缺了一个口子的花圃果真已经被修整过了,刘叔巧妙地把玫瑰花圃修成了五角星的形状,鲜艳的玫瑰花开得整整齐齐,娇艳极了,莫时初摘了两朵,一朵插在自己耳鬓上,另一朵插在小玫瑰的耳朵上,但它耳朵太小根本插不住,而且小家伙又好奇,一爪子就把玫瑰花抢走了,莫时初只好给它玩了。 正当她抱着小玫瑰在花园里散步散得很享受的时候,小李忽然急冲冲地跑来,看见她便着急地喊道:“时初,少爷正找你呢,他发现你不在就生气了,不肯继续复健了,你赶紧回去看看吧!” 莫时初顿时愣了一下,忍不住问小李:“不是有如意在陪着他吗?” 小李欲言又止,过了一会儿才回答道:“少爷嫌她太吵了,把她赶出去了。” 莫时初顿时露出个十分微妙的神情,怎么回事?舒世欢不是应该被林如意热情乐观的态度所感染,从而更积极地进行复检活动吗? 现在他居然嫌人家太吵了?亏自己还主动离开,好让他们两个培养感情呢。 “时初咱们走快点,少爷发脾气太吓人了,你赶紧回去管管他!”小李擦了擦额头的汗说道,她现在已经把莫时初视为救星了。 莫时初没办法,只好快步回去了,都忘了把小玫瑰放下就抱进了康复室。 舒世欢果然在发脾气:“别碰我!离我远点!姓莫的那个女人呢?” “你找我干什么?自己就不能做复健吗?”莫时初没好气地说道。 舒世欢坐在轮椅上脸色阴沉地盯着她,看见她耳边那朵玫瑰花,还有她怀里那只猫都有一朵玫瑰花,顿时脸色更臭了:“莫时初,你倒是过得很潇洒啊,抱着猫出去玩,还把我的玫瑰花都摘了,你还记得你来这里是做什么的吗?” “做什么?难道你做复健还要我帮忙?这里医生护工都在,有这些专业人士在,你还发什么臭脾气?难道一家子都要围在这里看你复健?”莫时初冷笑道。 “你、你强词夺理!你不是说过要做监督,盯着我做复健的吗?怎么才盯了几天就不耐烦了?还让那些不三不四的人跑进来打扰我,你这是故意的吧?”舒世欢愤怒地说道。 “如意盯着你跟我盯着你有什么不一样?你平时不是最讨厌我盯着你做复健的吗?现在有一个活泼开朗的其他人来陪你、鼓励你,我以为你会比较喜欢这种。你这个混蛋,见谁都满身刺,谁陪着你,你就骂谁,你可真难伺候!”莫时初翻着白眼道。 “我不管,反正我做复健的时候,你必须在场陪着我,一分一秒都不能少,凭什么我复健这么辛苦,你却能跑去玩?”舒世欢带着恶意说道,摆明了就是见不得莫时初太开心。 莫时初气急反笑:“行!我就在这里盯着你,你开始吧!离结束还有半个多小时呢,你别想偷懒。” 舒世欢见她妥协了,这才重新开始复健。 因为他的腿被医生宣判能站起来的概率很小,所以所谓的复健活动,其实就是锻炼他腿部的肌肉,不让经脉血肉萎缩,同时在为一个渺茫的康复机会做提前的充足的准备,毕竟只有坚持复健,不让双腿萎缩,说不定以后还能通过做手术治愈。 舒世欢仅仅是站起来的动作,就需要用很大的力气,他的胳膊因为用力,肌肉都鼓起来了,细细的汗从脖子和额头渗出来,两条腿仿佛面条一样软,显然毫无知觉,但他得在机械的辅助下运动起来,没动一下,他都咬紧了牙关,身上家居服的衣领和后背都被汗水浸湿了。 莫时初盯着他的上半身,发现他居然还有胸肌,忍不住惊讶了一下,不是说他腿伤都两年了吗?怎么身上的肌肉还在? 正当她好奇的时候,就听到舒世欢带着些得意的语气的话了:“姓莫的,我的胸肌好看吗?” 莫时初白了他一眼:“谁看你的胸肌了?别太自恋。” “哼,敢看不敢承认?我还有腹肌,你要是看了还不得流口水?”舒世欢嗤笑道。 “腹肌?我看是肚腩吧?”莫时初呵呵一笑,说道。 舒世欢立马不服气地把自己的上衣一撩,肚子上果然有两排明显的腹肌,不服气地说:“这不是腹肌是什么?你的肚腩长这样啊?” 535、给残疾大佬冲喜(10) 结果舒世欢乐极生悲,嘚瑟完自己的腹肌之后,他就扑街了——因为他撩衣服的时候松开了一只手,而另一只手无法支撑他整个整体的重量,双腿又毫无知觉,不摔倒才怪。 吓得医生和小李慌忙地扶他起来,莫时初在一旁乐得哈哈大笑,舒世欢脸都黑了,他才刚得意完立马就出丑了,偏偏莫时初还笑得那么大声,他就恼羞成怒了:“闭嘴,你笑什么笑?有那么好笑?” “好笑啊,哈哈……”莫时初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见识了舒少爷的一番风采,让我大开眼界,哈哈……你怎么这么逗啊?” 舒世欢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你才逗,你全家都逗!” 医生和小李低着头咬着自己的唇,十分努力才压抑住自己的笑意,没笑出声来,但他们颤抖的手已经出卖了他们,舒世欢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只得假装自己没注意到。 好不容易复健活动终于结束了,小李推着舒世欢回去洗澡换衣服,莫时初则出来继续赏花,却不想看到林如意正蹲在玫瑰花丛旁边哭。 “你怎么了?”莫时初上前去问她,不会是因为舒世欢嫌她吵,她就跑来这里哭了吧? “莫小姐,少爷是不是很讨厌我啊?”林如意眼泪汪汪地问道。 莫时初摇头道:“怎么会?他那个人脾气很坏,见了谁都没说过好话,如果说会讨厌谁,那他肯定最讨厌我,每天都要和我吵几架,要不是我是他母亲请来的,他肯定不知道开除我多少次了。” 林如意还是抽抽噎噎:“可是,可是,他说我太聒噪了像老母鸡,呜呜……” 莫时初顿时瞠目结舌,舒世欢这也太毒舌了,居然把人家好好一个女孩子说成是聒噪的老母鸡,除了她这样心理承受能力十分强大的女人,谁受得了啊? 现在对人这么毒舌,也不怕以后追妻火葬场! “没关系,他还骂过我更毒的话,好了,别哭了,咱们回去吧,该吃饭了。”莫时初安慰了她两句,就没什么耐心再劝她了,现在都快中午了,吃饭才是大事啊。 “吃饭?啊!惨了,我还没有做饭!”林如意顿时惊慌地大喊道,“我被少爷骂了之后很伤心,就跑来这里哭了,都忘了做饭……” 莫时初:…… 女主角不是很乐观热情,又很任劳任怨,典型的那种“男主虐我千百遍,我待男主如初恋”吗?怎么这才被男主骂了一次就崩溃得忘了做午饭? “那你还不快回去做饭?”莫时初见她还在跺着脚懊悔哀嚎,便忍不住提醒道,难道光是站在这里哀叹午饭就自己能做好? 林如意这才如梦初醒,飞快地跑出去做饭了。 莫时初看了看手机,已经十一点半了,看来午饭要推辞了,她叹了一声,自己也回去了。 舒世欢已经洗过澡到书房不知道忙什么去了,莫时初便也打开手机看看自己买的股票,发现全是涨,顿时心满意足。 十二点,舒世欢准时下来吃饭,他现在已经不自闭了,不需要小李把饭菜端到他房间,他恢复了到餐厅吃饭的习惯。 这会儿见餐厅还没有上菜,便忍不住问在客厅沙发上一边撸猫一边玩手机,过得十分自在的莫时初:“怎么还不开饭?” 莫时初瞄了他一眼:“还不是因为你把如意骂哭了,她今天做饭就迟了些,你自作自受,等着吧!” 舒世欢听了她的话,顿时怔愣了一下,似乎很惊奇:“我只说了她一句,她就哭了?心理太脆弱了吧?”然后又看向莫时初,“我经常骂你,你怎么不哭?难道是因为你脸皮太厚?” 莫时初翻了个白眼:“是啊,我脸皮太厚,无论你怎么刻薄地骂我,我都无动于衷。倒是你,舒少爷,你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强不到哪里去吧?还好意思说人家如意?” “我心理承受能力哪里不强?被你毒舌骂了那么多次不也活得好好的?”舒世欢很不服气地说道,这少爷显然忘了他自己不久之前的自暴自弃了,只记得莫时初骂他的“深仇大恨”。 “哦?你心理承受能力强?那是谁因为车祸腿不能走路了,就无法接受现实,把自己封闭在房间里?是谁连走出家门晒太阳都不敢?是谁自暴自弃地活成了阴暗生物?”莫时初丝毫不客气的质问让舒世欢的脸色立马就变了。 舒世欢这段时间只顾着跟莫时初争斗,都忘了继续拒绝外界、自我封闭了,这会儿被莫时初提起他的黑历史,都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好像那段自暴自弃的日子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了,久到莫时初不提起来,他就要忘掉了。 他心情复杂地看着又恢复了慵懒的莫时初,这个女人身上仿佛有一种魔力,让人的注意力轻易就被她所吸引,被她带着走,忘了自己的初衷。 他最开始跟莫时初斗起来,明明是想把她赶走的,却没想到她不但没有被自己赶走,反而跟自己越吵越起劲,在自己家也待得越来越自在了,甚至连自己都没了把她赶走的意愿。反而想把她留下来…… 刚刚复健的时候不就是吗?发现她不见了,自己的第一反应就是把她找回来,得让她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待着。 舒世欢想到这些,心中就有点不舒服了,看不得莫时初太自在,又开始撩拨她:“你还记得这里是我家吗?” 莫时初撩起眼皮扫了他一眼:“记得,不用你时时提醒。你又想作什么妖?” “我胳膊有些酸痛,复健的时候太用力了,你帮我按按。”舒世欢十分不客气地说道。 莫时初便喊小李了:“小李!小李!你快来,你少爷胳膊酸了,要你帮忙按摩呢!” 小李正在收拾舒世欢的浴室,听到她的喊声,便连忙跑下来:“少爷要按摩吗?先等等,您的衣服还没放进洗衣机里,我忙完了再下来帮你按摩,行吗?” 舒世欢点头:“可以,你去忙吧。” 然后他就抬了抬下巴,对莫时初道:“小李很忙,只有你闲着,所以你来给我按摩。” 536、给残疾大佬冲喜(11) 莫时初冷笑了一声,抱着小玫瑰就离开了客厅,根本不可能给舒世欢按摩。 这天的午饭迟了快一个小时,莫时初饿得饥肠辘辘才吃到了饭,林如意一直在跟大家道歉,特别是对舒世欢,她道歉都小心翼翼,不知道是不是被他之前的毫不留情吓怕了。 之后林如意就再也没有去陪舒世欢复健了,莫时初想偷个懒都不行,不过奇迹居然真的出现了,医生给舒世欢复查的时候,说他的双腿似乎有了好转的迹象,如果这好转继续下去,说不定可以通过做手术,重新站起来。 舒世欢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有种十分恍惚的感觉,他之前看了那么多医生,世界上有名的外科医生都请来看过了,全都给他的双腿判了死刑,所以他才会那么自闭,想逃避现实,可是现在,他的双腿情况居然好转了,甚至还有站起来的可能,这让他怎么不震惊呢? 而莫时初听到医生检查之后得出的结论,只挑了挑眉,原故事轨迹里,舒世欢的腿最后就好了,所以她根本不意外,只是舒世欢这辈子腿伤好转的时间比原本的时间提前了好几个月,而这辈子的林如意也并没有兢兢业业地陪着舒世欢复健、鼓励他,却没想到似乎好转得更快? 舒夫人此时已经激动得热泪盈眶了,不停地追问医生:“王医生,你是说我儿子的腿在好转,有可能重新站起来,对不对?” “对!舒先生这种情况真的可以称之为奇迹了,如果他的腿部状态继续好转,站起来就不是问题了。”医生点点头说道。 “太好了!老天真是有眼,我就说我儿子不可能那么倒霉,他一定会好起来的……”舒夫人泣不成声地说道,这两年来,她为舒世欢的腿操、尽了心,不知道找了多少专家,想了多少办法,连给他找妻子冲喜的荒唐事都做出来了,就在她快绝望的时候,奇迹终于出现了,这让她怎么能不激动呢? “时初,谢谢你,自从你来了家里之后,世欢才开始面对现实,并且积极做复健,他的腿部情况能好转,都是你的功劳……”舒夫人想起儿子这段时间的改变,便立马把莫时初视为了儿子的大恩人。 莫时初却有些心虚,她根本没做什么,反而每天把舒世欢骂一骂,什么话能刺激他就说什么,每次都把他气得够呛,难道他吃激将法这一套? 莫时初偷偷地瞄了一眼舒世欢,却正对上他那双黑沉沉的眼睛,舒世欢见她看过来,便阴测测地看着她,莫时初立马转回了脑袋,不再看他了,这男人还是这么讨厌。 “夫人,这跟我关系不大,全靠舒世欢自己的功劳,他每天复健都很努力,我什么都没帮上他,你这样说岂不是忽略了他的付出?”莫时初连忙谦虚地对舒夫人说道,并且给舒世欢说了些好话。 但舒夫人就是笃定了莫时初的功劳最大,还给她发了个大红包,莫时初推辞不得,只好收下了。 之后医生调整了舒世欢的复健计划,重新给他安排了复健医生专门盯着他,所以莫时初就不需要再陪着他了。 而舒世欢知道自己的腿有了站起来的希望之后,脾气也好了很多,起码看见莫时初闲着也不会阴阳怪气地怼她了,这让莫时初都有些不习惯了。 林如意依旧在舒家当厨师,但她跟舒世欢并没有感情进展,直到现在都是纯洁的雇工和雇主的关系,莫时初有些意外,不过人家主角的感情不关她的事,她就不多管闲事了。 而原主在原故事轨迹中,就是个炮灰背景板,她跟舒世欢有了夫妻名义,但她害怕舒世欢,所以常常不住在舒家,这就给林如意和舒世欢的感情发展让出了空间。 一年之后,原主和舒世欢的夫妻关系结束,林如意就正式成为了舒世欢的女朋友,陪着他做手术、康复,直到他重新站起来。 原主离婚之后,舒夫人也没有亏待她,给了她一笔钱,但她并没有理财的本事,被一个心怀不轨的渣男骗走了这笔钱,最后依旧是贫穷落魄。 原主的生活并不好,但这不是舒世欢和林如意的错,更不是他们造成的,而且舒夫人对她还仁至义尽了,所以莫时初来了之后,对他们并没有不好的印象,更不会报复他们。 现在舒世欢的腿有重新站起来的希望了,但他的感情状况没有丝毫进展,莫时初就没办法了。 做了一段时间专门性的针对训练之后,舒夫人便在国外给儿子找到了做手术的专家,舒世欢于是很快就出国治腿去了。 莫时初本来不打算陪他去的,但舒夫人信誓旦旦地说她的八字真的很旺舒世欢,所以为了让舒世欢的手术能成功,舒夫人就恳求她跟着去了。 莫时初便只能跟着去当个吉祥物了。 这天,她正在削苹果,舒世欢盯着她削出来的那条长长的苹果皮,说:“我不爱吃苹果,你给我削个梨吧。” 莫时初翻着白眼道:“不爱吃就别吃,我削了自己吃!你想吃梨自己削。” “你不是来照顾我的吗?你就是这么照顾的?”舒世欢说道,“要是让我妈看到了,你的真面目就暴露了。” 舒世欢知道自己亲妈对莫时初的印象非常好,觉得她人美心善,对自己的儿子也照顾得很尽力,可要是他妈妈看到莫时初是这样冷漠地对待自己的,肯定会觉得自己以前看错了人,因此他就拿这点来威胁莫时初。 但莫时初是会害怕这个的人吗?她说:“暴露了正好,我就可以回国了。” 舒世欢一噎,莫时初回国了,那他多无聊啊。 正当两人怼得起劲的时候,忽然一个长发披肩,皮肤白皙的女孩子敲了敲病房的门,看见舒世欢,便眼睛一亮,说:“世欢,我从阿姨那里知道你在这里住院了,就来看看你。你最近还好吗?” 舒世欢看见她,刚刚因为跟莫时初斗嘴而变得有些孩子气的神情瞬间就冷漠正经起来,对那女孩子点点头,说:“云梦,原来是你。我最近挺好的。” 537、给残疾大佬冲喜(12) 云梦把手中的果篮放到桌子上,说:“我听阿姨说你结婚了,这位就是你妻子吧?” 然后她便笑意盈盈地跟莫时初打招呼:“你好,我叫云梦,是跟世欢从很小就认识的好朋友。很抱歉啊,你们结婚的时候我都不知道,不能回去喝杯喜酒,真是十分遗憾。” 莫时初跟她轻轻地握了一下手,很客气地说:“我叫莫时初,我们结婚的时候很低调,那时候舒世欢心情不太好,就没有办酒,所以你不用遗憾。” 莫时初没想到舒夫人连自己跟舒世欢冲喜假结婚的事都说出去了,现在还在协议期内,她只好帮着舒夫人圆谎。 “你找我有事?工作不是很忙吗?怎么有空来找我?”舒世欢问云梦。 云梦:“你要做手术这么重要的事,我再忙也要过来看看啊。怎么样,手术成功的可能性有几成?” “七八成吧。”舒世欢说道。 “那成功率很高了啊。”云梦有些惊讶,毕竟之前听说舒世欢的双腿是没救了的,没想到这次的手术成功率却这么高,怪不得舒夫人说这是奇迹呢。 莫时初见他们俩十分熟稔,自己在一旁跟他们没有共同话题,便跟他们打了声招呼,离开了病房。 “我没想到你居然结婚了,还是跟这么一个人。”云梦看着莫时初背影,感叹道。 “这样的人?她是怎么样的人?”舒世欢抬眼问道。 云梦想了想,说:“就是感觉她不像是你会喜欢的类型,她看起来不是咱们这个圈子的,身上仿佛带着一种无所谓的离经叛道?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总之就是很有主见,很有力量感,但神奇的是她却又有些慵懒无谓的感觉,这种矛盾又冲突的特点在她身上奇妙地融合在一起,令她有种让人忍不住想要探索她的冲动。” 云梦是个摄影师,这种搞艺术的人对美的存在是十分敏锐的,看到符合自己审美的事物就想要探索一番,显然,莫时初就是符合她审美的人。 舒世欢听见她说的一大堆话,忍不住勾了勾唇,莫时初有主见?有,如果没有,她也不敢堂而皇之地在自己的花园种上太阳花;有力量感?也有,毕竟是能毫不费力把他一个大男人抱起来的女人…… 慵懒无谓吗?抱着小玫瑰在花园里晒太阳的时候就是了。 舒世欢想起这些的时候,心脏就仿佛有一道清亮而沁人心脾的清溪淌过,欢畅愉悦。 “喂?你这是什么表情?”云梦在发呆的舒世欢眼前挥了挥,调侃道,“我在说你妻子呢,你就笑得这么勾人,完了完了,看来你真的陷下去喜欢上你这位妻子了……” 舒世欢一怔,收敛了脸上的表情,淡淡地扫了云梦一眼,说:“我怎么可能沦陷?她就是一个粗鲁野蛮的女人。” “啧啧,我才不信!”云梦摇着头道。 云梦跟舒世欢叙旧叙了一个多小时,她要离开的时候忽然跟莫时初道:“莫小姐,能送一下我吗?” 莫时初惊讶地看了她一眼,见她似乎有话对自己说,便点了点头:“好。” 莫时初把她送到了医院门口,说:“云小姐想和我说什么?” 云梦仔细地打量了她一遍,然后抬起下巴,露出一个高傲的表情,说:“你跟世欢肯定不是正常恋爱结的婚吧?” “那又怎么样?”莫时初见她一改在舒世欢面前的和善态度,变了脸,有些意外,但也根本不怵她的高傲。 “怎么样?现在世欢的腿有重新站起来的希望了,他肯定又能变回曾经那个意气风发、前途不可限量的舒家继承人,你这个在他落魄时候娶的妻子,就是他的耻辱,他怎么可能留下你这个见证过他不堪的人呢?所以等世欢好了,你就注定要被他抛弃了。”云梦讥讽地看着莫时初说道,神情高高在上。 她以为她说了这番话,莫时初肯定会惊慌失措,不肯相信,然后脸色苍白地反驳自己,但出乎她意料的是,莫时初根本不是她想象的那样,而是撩起眼皮,神情淡淡地看着她,连说话的语气都毫无波澜。 “哦?那又怎么样?”莫时初说,“他要抛弃我,那就抛弃啊,反正到时候他不抛弃我,我也要抛弃他的。”莫时初说道。 “什、什么?”云梦听见她的话,震惊得瞠目结舌。 “世欢痊愈了,你会甘心真的离开他?他可是舒家唯一的继承人啊!舒家是什么样的人家,你不会不知道吧?你要是被他抛弃了,会真的甘心?”云梦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再次问道。 “甘心,有什么不甘心的?毕竟舒夫人给得太多了,我不贪心,没想过赖在舒家一辈子。”莫时初对云梦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看着被惊得嘴巴都张得大大的云梦,故意说道。 云梦果然脑子都仿佛成了浆糊,似乎不会思考了,过了一会儿才理清了线索,问莫时初:“你难道根本不喜欢舒世欢?” 莫时初笑而不语,云梦顿时捂住自己的额头,良久,叹了一口气,说:“算了算了,我根本不知道你们两口子到底在干什么,我也不想管了。” 然后她就变回了之前在舒世欢面前的模样,对莫时初道:“不好意思啊,我刚刚那幅样子是装出来的,我其实就想探探你对世欢的态度,毕竟这家伙挺惨的,自从出车祸断了腿之后就自闭了,是你让他走出来,面对现实,我看他挺喜欢你的,但不知道你喜不喜欢他,所以才试探了你一下…… 这是我唐突了,希望你不要介意。本来我还想假装一下跟舒世欢有过一段旧情,想在他恢复健康后跟他重归于好,没想到你根本……唉!看来那家伙还有得熬啊。” 莫时初听了她这番话,顿时无语了,怪不得这人变脸变得这么快呢,试探自己?不知道她试探出来的结果满不满意? 莫时初心中觉得好笑,云梦是想看到自己爱舒世欢爱得要死要活,听到他有可能抛弃自己会崩溃的那种情景吧?可惜让她失望了,自己可不是那种恋爱脑的人。 538、给残疾大佬冲喜(13) 舒世欢从手术室出来后,麻醉药效还没有过,脸色苍白地躺在病床上,毫无知觉,这会儿倒是看着脆弱可怜极了,完全没有清醒时候跟莫时初斗嘴的尖锐凶狠。 毕竟是唯一的儿子做手术,舒父也来了,他长得跟舒世欢有五分相似,却比舒世欢和气多了,看见莫时初也和颜悦色,并不因为她是妻子荒唐地请回来的冲喜儿媳就漠视她。 舒父对儿子还是十分关心的,问了莫时初许多有关他生活上的事情,还解释了一下,说他很少去看儿子是因为工作很忙,而儿子又跟他关系不太好,不喜欢看到他。 莫时初虽然觉得他没必要跟自己解释这些,但看到他头上有不少白头发,脸色也有些憔悴,眼里都是对儿子的担忧,便没说其他,把舒世欢平时的生活琐事跟他说了。 舒父果然很忙,他还没等到舒世欢清醒,就又被工作上的电话喊走了。 剩下舒母跟莫时初抱怨:“你看他,连儿子做手术都不能陪陪,工作上的事就不能安排给手下吗?难道所有事情都需要他亲自出手?” 莫时初对此只是笑笑,舒家那么大的家业,就算舒父把工作都分配给手下了,可要他亲自拿主意的事肯定也很多吧? 舒世欢是第二天才清醒的,知道自己手术成功之后,虽然看着还是神情淡淡,但眼里的光彩却跟以前截然不同了,谁都可以看得出来他对双腿康复的期待,舒夫人高兴极了,背地里对莫时初说:“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他眼里有光了,之前医生都说他腿治不好之后,他的眼神就变得死气沉沉了,但现在,他的眼睛是亮的……” “这说明一切都在好转,他很快就能恢复成以前那样了。”莫时初安慰她道。 大概是年轻,舒世欢的腿做完手术之后就恢复得很快了,医生宣布他可以回国后,舒夫人就决定带他回国做复健了。 到了这个时候,莫时初就没有她的用武之地了,舒夫人每天会自己陪着儿子做复健,林如意依旧做厨师,给舒世欢做各种营养餐,小赵当护工也尽职尽责,唯有莫时初,她觉得自己待在舒世欢家里太无所事事了,再这样颓废下去,就轮到自己的腿萎缩了。 而且她来了这里快一年了,原主跟舒夫人的协议就是一年,一年到期后,不管舒世欢的情况有没有好转,舒夫人都同意解除她和舒世欢的婚姻,毕竟舒夫人当初是打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主意才找原主来冲喜的,有了这一年,冲喜到底有没有用就能得出结果了。 现在看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歪打正着,舒世欢居然真的好了,舒夫人就越发觉得是莫时初的八字真的旺舒世欢,所以看莫时初哪里都很顺眼,甚至还想着让两人假戏真做,把挂名夫妻变成真实夫妻,当然,这是她自己的想法,还没有跟两人说过。 因为这个“冲喜工作”快结束了,莫时初就打算找找下一份工作了,虽然舒夫人给的钱多,但莫父的医药费和生活费也多,莫时初可不能坐吃山空。 “你在看什么东西?招聘启事?”舒世欢不知道什么时候坐着轮椅走到了莫时初身旁,看见她面前平板电脑上的内容,便忍不住开口问了。 “你要找工作?”舒世欢瞧了一眼莫时初,“你是哪个大学毕业的?学什么专业?” “问得这么详细做什么?难道你有好工作可以介绍给我?”莫时初瞄了他一眼,随口反问道。 谁知道舒世欢却点点头:“只要你的专业不是很烂,那我确实可以给你介绍工作。” 莫时初听他这么说,这才开始认真地看向他,忽然想起他的身份,便忍不住开玩笑道:“难道你要开后门,把我塞进你家的公司?喂,你现在还没有回去上班吧,就想着以权谋私了,这不像你啊。” 舒世欢被她这话说得不太自在了,色厉内荏地说:“我只是见你找工作找得这么麻烦,才想着看在你这段时间表现不错的身份帮帮你而已,没想到你却是这么误会我的,真是好心没好报。” 莫时初这才没有继续调笑了,换了正经的口气,说:“不了,我不想去你家公司上班。” “为什么?”舒世欢显然没想到她居然会拒绝,“我家的公司给员工的福利很好,每年不知道多少高校毕业生挤破了脑袋进入,我主动邀请你了,你却不愿意?你是脑袋进水了,还是自视甚高,觉得自己可以找到比在舒氏集团更好的工作?” “我怕你故意把我招进去,是想对我搞职场霸凌啊,毕竟我,嗯,这段时间挺冒犯你的,你应该很讨厌我,想报复我吧?所以我才不会傻乎乎地掉进你的圈套呢。”莫时初很笃定地说道,她之前仗着舒世欢残疾,招惹他招惹得有些过分,难保舒世欢好了之后不记恨她。 舒世欢听见她这番话,气急反笑:“你也知道你冒犯我了?真是奇迹啊,你居然能意识到这点,怎么样,现在开始后悔了吗?那迟了,你现在后悔也没用了,你是怎么对待我的,我全都记得……” 莫时初立马起身,离他远远的坐到了另一边的沙发上,还撇撇嘴说:“那你真够小气的,这都记仇。” “那你怕了吗?”舒世欢冷笑。 “怕,怕死了!”莫时初先是作出可怜的模样点头说了这句话,然后就神情一变,似笑非笑地说,“你该不会是想听到我这样说吧?那得让你失望了,现在是法治社会,只要我没犯法,而你又不能犯法,那我即使被你记恨了,也不妨碍我活得好好的。” 舒世欢见她这幅模样,都气笑了,只觉得这女人果然油盐不进,是个硬茬子,自己想从她身上找回场子,得从长计议。 莫时初才不理会他是怎么想的,她直接找到了舒夫人:“夫人,一年就快到期了,舒世欢的腿也快好了,我们之前的协议你还记得的吧?” 舒夫人愣了一下,才想起她说的是什么事。 539、给残疾大佬冲喜(14) “时初啊,你真的要离开吗?”舒夫人有些失落地问,“我儿子现在腿也快好了,你不如考虑一下假戏真做?我很喜欢你,真的希望你是我的儿媳妇。我那儿子虽然脾气有点大,但长得高大英俊,智商也高,比起一般的男人还是有些优势的,你真的不考虑一下?” 舒夫人像是生怕儿子娶不到媳妇一样,迫不及待地想把他推销给莫时初。 莫时初婉拒了,笑着说:“夫人您别开玩笑了,我和舒世欢根本不来电,互相看不顺眼,之前能和平相处都多亏了他双腿不能走路,否则我都不敢保证会不会跟他打起来。而且他很快就能恢复正常了,到时候又是青年才俊一个,他家世好、才貌好,你难道还怕他找不到媳妇?我怕你到时候只会发愁要选哪个千金小姐当儿媳妇才好……” 舒夫人听到她后面这些话,虽然还是有些失望,但到底是高兴的,还对莫时初道:“那就承你吉言了,哎,其实我现在真的有些相信当初那个大师跟我说的话了,你的八字可能真的旺我儿子,否则他哪里会怎么快就好了?连医生都说他的腿能好都是奇迹,既然是奇迹,那肯定是你带来的,你都不知道我多感激你……” 舒夫人即使受过高等教育,但人的境遇有时候真的会改变人对事物的想法和看法,所以舒夫人经常会不由自主地认为确实是因为莫时初,她儿子的双腿才会恢复健康,因此她对莫时初便心生喜爱。 莫时初却并不觉得自己在舒世欢恢复健康这事上有什么功劳,毕竟在原世界轨迹中,原主经常躲着舒世欢走,可舒世欢也在林如意的陪伴和鼓励下恢复健康了啊,所以这事儿跟她的八字根本没关系。 “既然你不肯定当我儿媳妇,不如我直接认你当干女儿怎么样?”舒夫人突发奇想,拉着莫时初的手兴奋地说道,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主意很妙,“我只有世欢一个孩子,年轻的时候很想生一个女儿,但却不能如意,没想到现在遇到了你,我觉得这就是缘分,我们注定要当母女的……” 莫时初有些头疼,她不太想找个妈,虽然这个妈很有钱,可舒夫人实在太热情了,说起认干亲的事就兴奋得不得了,还迫不及待想立马就实施,莫时初连忙劝住了她:“夫人,认干亲这种事怎么能这么草率?您还是回去问问舒伯父和舒世欢吧,我也要跟我父母说说啊。” 舒夫人听了,懊恼地一拍自己的脑袋,说:“是我糊涂了,确实不能这么干,不过你放心,我儿子和丈夫肯定不会有问题的,就是你父母那边,我要是抢走他们那么孝顺懂事的女儿,心里肯定不会舒服的,要不然,我亲自上门去解释一下?” “不用不用,我先问问他们吧,要是他们同意了,您再上门。”莫时初连忙道,终于打消了舒夫人立马认亲的念头。 “什么?你要把莫时初认了当干女儿?我不同意!”舒世欢一听自己亲妈说要认莫时初当干女儿的话,就脱口而出拒绝了。 “为什么?时初她是个好孩子,要是没有她把你从封闭的世界拉出来、陪你做复健、让你振作起来,你现在说不定腿还残着呢,她就是咱们的恩人,我认她当女儿不是应该的吗?”舒夫人十分不解地说道。 “反正我就是不同意!”舒世欢咬死了不肯同意让莫时初变成自己的妹妹,他有种预感,总觉得自己同意了的话,以后会很后悔,所以他选择相信自己的直接,直接反对了。 “你为什么不同意?你得说个理由啊,难道你真的记恨时初跟你之前发生的一些不愉快?如果是这样,那你的心胸未免太过狭小了,我会对你很失望的,儿子。”舒夫人皱着眉不高兴地说道。 舒世欢噎了一下,过了一会儿,忽然脑中灵光一闪,说:“因为她现在是我的妻子啊,虽然有名无实,但到底是国家和法律都承认的,你要是认她当女儿了,那我们不是乱伦吗?” 舒夫人一听他这话,顿时笑了,说:“原来是这个原因,你不用担心,很快你们就不是夫妻了,我之前跟她说好了,她跟你冲喜结婚的时限是一年,这不是很快就到期限了吗?到时候你们就不是夫妻了,那就当兄妹,不也很好?” 舒世欢是第一次知道莫时初给自己冲喜居然还有期限的,他错愕地问舒夫人:“妈,你这是什么意思?是说我很快就要跟莫时初离婚了?” “对啊,我当初问你愿不愿意跟她结婚冲喜,你自己说无所谓,随我,那我也不能昧着良心让人家一个小姑娘年纪轻轻就把大好年华浪费在这有名无实的婚姻里吧?所以我就跟她协议好了,只跟你结婚一年。” 舒世欢的脸色顿时变化莫测起来,他可没想到自己跟莫时初的婚姻居然这么短暂。 他刚开始的时候确实很讨厌莫时初,但后来便不那么讨厌了,甚至最后还觉得跟她就这样过下去似乎也不错,反正他不可能喜欢上某个女人,有莫时初当挡箭牌,他能省下很多事。 毕竟如果没结婚,他的身边就会出现许多莫名其妙的女人,被她们缠上麻烦又碍事,而他又对结婚生子没有丝毫兴趣,所以就觉得跟莫时初继续当对挂名夫妻很好,不但没有丝毫坏处,反而还给他省了许多事。 却没想到他考虑了这么多,可莫时初却要跑了,这从冲喜开始的婚姻就要结束了。 “妈,我却跟莫时初说说,但你认她当女儿这事先放放吧。”舒世欢有些头疼地说道。 舒夫人见他这么请求了,只好暂时不提这事了。 舒世欢拄着拐杖找上了莫时初,他的双腿现在已经恢复得很好了,能拄着拐杖自己慢慢走路了。 “莫时初,我想和你谈谈。”他说。 “谈什么?”莫时初好奇地问。 “关于我们这段婚姻的事,我想,不如我们继续维持这样的婚姻关系?”舒世欢提议道。 540、给残疾大佬冲喜(15) “为什么?我还以为你会迫不及待结束这段荒唐的、不是自愿的婚姻。”莫时初挑眉说道。 “因为我需要这段婚姻,而且你也没有任何损失,不是吗?”舒世欢很正经地对莫时初说道。 莫时初想了想,这段荒唐的婚姻确实没有带给她任何损失,事实上,不仅没有损失,反而让她得到了不少好处,因此她点了点头:“的确,我从这段婚姻里得到的好处比坏处多多了。” “所以为什么不同意我的提议呢?我需要一个名义上的妻子帮我挡掉外面那些狂蜂浪蝶,而你——似乎家境不太好,比较需要钱?我会每个月付给你满意的报酬,就当做是我招聘了你当我的妻子。”舒世欢一本正经地跟莫时初解释道。 “你的意思是说,我跟你保持婚姻关系的目的从冲喜转为了帮你挡掉不喜欢的桃花?”莫时初闻言,顿时露出了一个笑容来,似乎舒世欢的话让她感觉很好笑。 “对,反正你也没有男朋友,保持这样不是很好吗?”舒世欢循循善诱地劝说道。 “行,我答应你了。”莫时初十分痛快地说道。 舒世欢听她这么快就答应了,脸上露出十分意外的神情:“我还以为你不会这么轻易就同意,需要我威逼利诱才肯答应。” “我都能为了钱答应你妈妈给你冲喜了,现在只不过是当你挡桃花的挡箭牌,我干嘛不答应?”莫时初轻哼道,“我不是什么清高的人,那你高估我的节操了。” 舒世欢微微勾了勾唇,说:“那就这么愉快地说好了,我们继续延续这场婚姻关系。” “行!”莫时初没有意见。 于是,一直等到舒世欢扔掉了拐杖,自己慢慢开始走路,又等到他走路都走得跟正常人一样毫无异样,任谁都看不出他曾经腿脚不便,莫时初和舒世欢依旧没有离婚,而这时候早就过了与舒夫人约好的一年之期。 舒夫人见他们没有离婚,还以为他们真的对彼此有意,开始假戏真做了,因此高兴得不得了,巴不得莫时初忘了这件事,她也几乎不出现在莫时初面前了,就生怕莫时初看见她就想起来要和舒世欢离婚的事。 莫时初可不知道舒夫人戏这么多,舒世欢腿好了之后,就开始回公司上班了,莫时初也并没有因为跟舒世欢没有离婚,就继续留在舒家吃喝玩乐,她给自己找了份工作。 她去医院看望莫父莫母的时候,在医院后面的一条街上看到一家卖绿植的小店要转让,小店里什么种类的绿植都有,比如薄荷、多肉、迷迭香、红掌、吊兰……各种各样,琳琅满目。 但不知道怎么的,偏偏店里却十分冷清,莫时初在门口观察了二十分钟,居然只有三个人走进了店里,而这三个人里只有一个人出钱买了一盆绿萝,其余两个人都是看看就走了,根本不买。 这客流量也太惨淡了些,可明明这条街上的人流量很多,热热闹闹的,按理说,客流量应该不会这么少才对。 虽然这家绿植店开在医院附近,没有花店受欢迎,但其实绿植跟鲜花的可替代性是很高的,毕竟比起鲜活几天就会枯萎的鲜花,大多数病人应该更喜欢看到一直都生机勃勃的绿植,所以卖绿植还真的就不一定输给卖鲜花的。 莫时初走进店里,找到了坐在收银台后垂头丧气的女老板:“你是店里的老板?想要把店转让出去?” 女老板一听她问的话,顿时精神一震:“对对,我就是店里的老板,确实想转让这店,这位小姐,你有兴趣吗?” “是连着这店里的绿植一起转让吗?”莫时初抚了抚边上的一棵九里香盆栽,问道。 女老板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她居然会这么问,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了,有些激动地问:“你对这些绿植有兴趣?如果你想要,我可以把它们一起转让给你!你放心,肯定会给你最优惠的价格,毕竟我都以为要把它们折价出售或者直接送给亲戚朋友了……” “我喜欢这些植物,而且这条街没有其他绿植店,竞争不大。”莫时初说。 女老板听了她的话,脸上的神情却有些纠结,过了一会儿,她才叹了口气,对莫时初道:“我跟你直说吧,虽然这条街上没有其他绿植店,但其实生意并不好,比起我店里这些小盆栽,大家更喜欢鲜花——大家去看望病人,大多数都是带鲜花,即使不带鲜花也会带果篮,很少带绿植的。 虽然我很想把自己的绿植都转让给你,挽回一点亏损,但我不能昧着良心骗你,所以就跟你说实话了,你自己考虑考虑吧,你要是不想要我这些东西,我也不会怪你,照样愿意把店转让给你。” 莫时初见她这么坦诚,笑了,说:“你都这么真诚了,我不会多计较,你这些绿植我要,你开个价吧,连这个店一起。” 女老板震惊了一下,没想到她这么痛快,又劝她再多考虑一下,但莫时初已经决定好的事情就不会再多纠结了,于是女老板只好同意把店连同店里的绿植一起转让给她。 女老板是个很厚道的人,并没有狮子大开口喊价,而是给了莫时初一个比较公道的价格,莫时初没有跟她讨价还价,直接付了钱。 于是等签了几份合同之后,这家绿植店就成了莫时初的了。 她没有急着开张,毕竟这绿植店客流量少是有原因的,因为这店里的空间不够大,而绿植又太多,之前那位老板大概是没学过店面陈设、商品美学之类的知识,所以摆放绿植的位置和造型都很随便,就是放几排架子,然后把一盆盆绿植摆上去,很没有美感,自然吸引不了客人的目光。 更何况这些植物都是绿油油的,室内放得多了,就会显得屋里阴森森,肯定会让不少人没有进来的冲动。 所以莫时初接受后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把这些绿植全都搬出来,然后重新装修这家小店,把外墙全部换成透明的玻璃墙,这样光线就能直接照射进来,室内一下子就亮堂起来。 541、给残疾大佬冲喜(16) 一个月之后,莫时初已经把自己的绿植店改造得焕然一新了,丝毫看不出之前狭窄阴暗的模样,等她把绿植都按照自己的美学规律摆放好之后,这家店已经成了这条街上最时髦漂亮的绿植店,就连那些小资的咖啡店、奶茶店都丝毫比不上的鲜活靓丽。 于是等她开业的那一天,那家绿植店就迎来了络绎不绝的客人。 莫时初请了两个店员,莫母知道她要开店也自告奋勇来帮忙,开张之前她还忧心忡忡,觉得绿植这种是小众的喜好,生意不会太好,一直担心莫时初会亏本。 但等她看到开张之后源源不绝的客人,她就立马忘了这些担心,喜笑颜开又兴致勃勃地帮客人打包去了。 莫时初也很高兴,因为这算是她的事业了,有了这家店,莫夫莫母就不会一直担心她收入的问题,而莫母也可以从照顾莫父的繁琐杂事中脱身出来,换个环境放松心情,这真是一举多得的事。 开张之后店里的生意虽然没有第一天那么好,但每天的营业额并不低,从店里每天都减少的绿植就可以看出来。 莫时初是老板,进货自然是她负责的,之前那个女老板给她提供了进货的渠道,她没想着换,毕竟那位供货商送来的绿植质量都很不错。 莫时初自己的伴生空间里也有各种各样的绿植,什么珍稀的品种都有,当然,太珍稀的她不会拿出来,只不过一些不那么珍稀的,她就会拿出来,放到店里当招牌,久而久之,大家就都知道她这家店的绿植品种更多、更珍稀了。 舒世欢知道莫时初在忙自己的事业,虽然不太看得上她这个绿植店,但他也没有说什么,毕竟莫时初可不是没有主见的女人,他说的话莫时初可不一定会听。 他双腿恢复好之后就回去上班了,震惊了整个集团的人,大家见他自从出车祸后就再也没露过面,又听说他双腿残疾了,于是都以为他废了,却没想到两年后,他又完好无损地回来了,又变回了那个雷厉风行的舒家继承人,一出手就把其他人压得死死的。 “后天周家老爷子生日,你替我去参加他的寿宴吧。”舒父对舒世欢说道。 “你自己为什么不去?”舒世欢不太乐意,他对这些宴会没有兴趣。 “我累了,不想去参加这些无聊的宴会不行吗?你颓废的这两年我每天忙得半死不活,命都快没了半条,现在你好不容易好了,还要让你的老父亲出席那些可有可无的宴会?你就不会可怜可怜你亲爹吗?”舒父不满地说道,哀怨地看着儿子,“我一把年纪了,你总该接班,让我歇歇了吧?” 舒世欢丝毫不被舒父装可怜的模样所迷惑,说:“你都说那是可有可无的宴会了,那不去也无所谓吧?” “不行!”舒父立马说道,等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快了,又连忙掩饰地轻咳了一声,解释道,“周家跟我们公司一直有合作,即使为了维护交情,也不能不去参加,反正这次你不能不去!” 舒世欢淡淡地看了他爸一眼,无所谓地说道:“那我去露个面就回来。” “没必要这么急,你这次去就相当于重新出现在社交圈里,让大家都知道你恢复好了,所以你不能太快就回来,得跟其他人多联络一下感情……”舒父苦口婆心地叮嘱儿子。 舒世欢却听得心不在焉,他的心思已经跑到莫时初那里去了,他想着莫时初的小店不知道开得怎么样了,生意好不好?自己要不要去看看,顺便买个盆栽照顾一下她的生意……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的话?!”舒父看见舒世欢走神的模样,顿时气得瞪着眼睛吼道。 “听了听了。”舒世欢敷衍道。 “你要是觉得无聊,也可以把你媳妇带去,她都跟你结婚了,总不能一直不露面,要不然别人会以为我们家对她不满意,这对小莫不好。你带她去认识一下其他人。”舒父说道。 舒世欢顿时精神了,立马点头:“行,我就带她去见识一下。” 舒世欢和莫时初决定继续延续婚姻关系的真实原因并没有跟舒父舒母说过,所以舒父舒母还以为他们俩的感情有进展了才不离婚的,自然也把莫时初当成了真的儿媳妇。 “臭小子,提到你媳妇就精神了,果然有了媳妇就忘了娘……不,忘了爹!”舒父见舒世欢忙着给莫时初打电话去了,便笑骂道。 “后天有个宴会,你跟我一起参加吧。”舒世欢对莫时初道。 莫时初一边忙着填写表格,一边跟舒世欢说话:“什么宴会?我必须出席的吗?” “是一个生意伙伴的生日宴会,你当然得跟我一起出席了,这种宴会的狂蜂浪蝶最多了,你要是不在场,那我岂不是被白骨精们盯上了?”舒世欢理所当然地说道。 “噗!”莫时初听见他的话忍不住笑出声来,“还白骨精呢,你以为你是唐僧啊,所有女人都会盯上你?” “我当然是唐僧了,毕竟我要家世有家世、要容貌有容貌、要才华有才华,又洁身自好,妥妥的青年才俊,比那些吃喝女票赌纨绔子弟优秀多了,女人们不盯上我才怪!所以你一定要帮我抵挡住那些妖魔鬼怪。”舒世欢大言不惭地说。 莫时初笑个不停:“你够自恋的啊,行行行,我会出席帮你挡桃花的。” 见她答应了,舒世欢顿时松了口气,十分大方地说:“我会帮你准备服装和化妆师。” “这些当然是你准备了,毕竟我是去给你打工的,战袍你还不得给我准备啊?”莫时初轻哼道。 到了宴会那天,莫时初提前了一个下午开始做造型,舒世欢请的造型师果然不错,莫时初整个人仿佛脱胎换骨一样,成了耀眼迷人的大美人。 原主算是一个天然的小美女,鹅蛋小脸,眉眼精致漂亮,只不过她之前并不打扮,穿的大多数是卫衣短裤,发型也没做过,都是天然的黑长直,所以就显得有些不修篇幅,美貌也遮掩了不少。 但这次经过造型师的手之后,莫时初的美被完全挖掘出来了,让她仿佛换了个人。 542、给残疾大佬冲喜(17) “这男人是谁?看着有点眼熟啊!”周家大宅门外,几个衣着华丽的男女看见牵着莫时初手的高大男人,疑惑地问道。 “是那个……舒家的继承人,舒世欢!”另一个男子认出了舒世欢,一脸震惊地说道。 “舒世欢?是他?他不是出了车祸腿断了成残废了吗?好几年都没露过面了……”其中一个年轻的小姐惊讶地开口道。 “就是他啊,我记得他几年前从国外念书回来,就是长这样子,错不了!”那个男子越来越肯定地说道。 “他的腿居然好了,我还以为他真的废了,没想到啊,果然舒世欢就是舒世欢……” …… 舒世欢可不知道自己的出现引起了多少人的瞩目,他现在带着莫时初去见周老。 “周伯父,许久不见了,祝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舒世欢跟寿星周老打招呼道。 周老看见他,惊讶极了:“多谢你的祝福。你是……舒家的孩子?你的腿治好了?真不错、不错!”说着目光在舒世欢笔直修长的腿上打量了一遍,“你这孩子是个有后福的,受了不少罪吧?现在好了,苦尽甘来了啊。” “托您的福,我确实好了。”舒世欢客气道。 周老这时候才注意到他身旁站着的莫时初,忍不住开口问道:“这姑娘长得真不错,是哪家的?我好像没见过?” “周伯父,她是我的妻子,莫时初,今天特意跟着来给您拜寿的。”舒世欢介绍道。 “哦,欢迎欢迎,没想到你都结婚了啊,怎么我似乎没听你爸提过?”周老有些疑惑地问。 “我跟时初结婚的时候我的腿还没有好,正是颓废的时候,根本没有心情办婚礼,所以我们就决定低调些只领了证。”舒世欢胡诌道,说完还深情款款地看了一眼莫时初,好像他们真的是什么低谷时期的爱侣一样。 果然周来被他骗住了,连连点头,夸赞莫时初:“原来还是陪着你从低谷期走出来的贤妻啊,那你可不能辜负人家啊,都说糟糠妻不可弃,能在你落魄的时候陪在你身边的人,才是最值得珍惜的,希望你好好待她。” “您说得对,我肯定会好好对待她。”舒世欢附和道。 寒暄了一会儿后,他们就跟周老分开了,毕竟周老是寿星公,很多人等着跟他说话,他们不能耽搁太多时间。 莫时初今晚就是跟着舒世欢来当花瓶的,她挽着舒世欢的手逛了一下宴会厅,吸引了一众人士的注意,果然替舒世欢狠狠地吸了一波注意力,于是没一会儿大家就都知道舒家那个传说中残废了的儿子居然能站起来了,而且还跟一个默默无闻的漂亮女人结了婚。 “你不去跟那些人交际吗?”莫时初问一脸认真地比较着两种小蛋糕的舒世欢,顺手把一个果盘端到了自己面前。 “没必要,我现在更想填填肚子。我下午一下班就回来换衣服到这里了,现在饿得不行,晚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开始。”舒世欢说道,他终于选择了那个芒果口味的小蛋糕。 这人喜欢甜食的事已经不在莫时初面前掩饰了,当然他掩饰了也没用,毕竟早在第一次被莫时初逼着去花园晒太阳的时候,就被她看穿了,所以他干脆破罐子破摔,直接选了自己喜欢的点心。 “吃那么多甜食,小心发福啊,你要是长成了个脑满肥肠的大胖子,就算你每个月给我发工资,我也要跟你离婚的,我不想整天对着个丑人。”莫时初提醒他道。 舒世欢一顿,又狠狠地啃了一口小蛋糕,说:“我身材好着呢,一周健身五次,胖不了!我还有六块腹肌,你信不信?” 莫时初闻言撩起眼皮看了一眼他的腹部,不屑地说:“才六块?我自己都有六块了。” 舒世欢被她的眼神看得腹部一紧,莫名地有些紧张,然而听到她这话,顿时就不服气了:“我不信,你怎么可能有腹肌,骗我的吧?除非我亲眼看见了。” “你想得倒是美!”莫时初冷笑道。 这时候,一个穿着一袭露背红裙的俏丽女子走了过来,看见舒世欢,一脸的惊喜:“你是世欢吧?真好,他们说你腿好了我还不敢相信,但现在亲眼看到了,才知道是真的,恭喜你啊。” 舒世欢愣了一下,眼神有些迷茫,说:“谢谢?但你是哪位?” 红裙女子脸上的笑容顿时一僵,显然没想到舒世欢居然根本记不得她!这就尴尬了,但幸好她反应很快,撩了一下耳边的头发,笑着说:“我是何玲珑啊,我哥哥是何少明,以前我跟哥哥见过你的。” “哦,原来你是何少明的妹妹,那你找我有什么事吗?”舒世欢倒是记得何少明,但何少明跟他只是交情泛泛的朋友罢了,没出车祸之前他倒是跟何少明来往过几次,这人还想把自己的妹妹,也就是这个何玲珑,介绍给他,但是等他出了车祸,何少明就再也没出现过了,可想而知这“朋友”的水分有多大了。 红裙女子红着脸摇摇头,说:“也没什么事情,就是看见你恢复了健康,很为你感到高兴……” 她说着,还欲语还休地飞快地偷看了舒世欢一眼,仿佛对舒世欢带着无限倾慕的心思。 可惜了,她的媚眼抛给了瞎子看,舒世欢丝毫没领会到她未说出口的情意,十分没情趣地说:“谢谢,心领了,不过我现在想和自己的妻子过温馨的两人世界,所以……” 他的意思很明显了,就是要何玲珑识趣点离开这里,别当电灯泡打扰他们。 但何玲珑却只听到了他说他有妻子,顿时大惊失色,脱口而出质问道:“妻子?你什么时候结婚了?” 她的声音因为震惊而变得尖锐刺耳,连周围其他人都听见了,忍不住用异样的眼神看向她,她这时候才意识到不妥,羞臊得脸更红了。 但她依旧不肯离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舒世欢,好像非要等到他的回答一样。 543、给残疾大佬冲喜(18) 舒世欢见她这么不识相,顿时不耐烦了,皱着眉头说:“我什么时候结婚跟你有什么关系?我们只是见过一两面的关系而已,连熟人都算不上,别一脸好像我对不起你的样子。” “不,不,你误会了,我只是太惊讶了,毕竟没有听到过你结婚的消息……”何玲珑面红耳赤地慌忙掩饰道。 她确实对舒世欢有好感,毕竟他家世显赫不说,又长相俊美,而且他本人也极为优秀,这样完美的男人,她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呢?所以当她知道自己哥哥跟舒世欢认识之后,便缠着哥哥介绍他们认识,想要成为舒家的下一任主母。 可惜啊,还没等她成功,舒世欢就先出了车祸,断了腿成了废人,再也不是那个前途无量的舒家继承人了,她当然不可能嫁给一个残废,于是自然而然地就把舒世欢抛在脑后,又去攻略其他的豪门子弟了。 这次她在周老的寿宴上看到舒世欢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治好了双腿,又恢复成了那个英俊耀眼的青年才俊,她以前的那点小心思就又冒出来了,蠢蠢欲动,于是她便走过来试探,想试试自己还有没有可能攻略成功舒世欢。 却万万没想到她出师不利,舒世欢根本连她是谁都忘了,还得提她哥哥的名字才认出她来,更让她绝望的是,舒世欢居然被人捷足先登,已经结婚了! 何玲珑看见莫时初正含笑看着她,眼神仿佛带着鄙夷和不屑,看她笑话一样,她顿时就连会不会引起舒世欢反感都不顾了,意有所指地对莫时初道:“想来你就是世欢娶的妻子吧?不知道你是哪家的小姐?我好像以前并没有见过你?” 她跟舒世欢这些人的家世圈子差不多,她说以前没见过莫时初,就是暗指莫时初不是他们这个圈子的,既然不是这个圈子的,那肯定家世不怎么好了,家世不好,怎么配得上舒世欢呢? “不用这么阴阳怪气地打探我的背景,你是想说我配不上舒世欢吗?我配不上,那谁配得上?你吗?”莫时初讥讽的笑着问。 何玲珑顿时一噎,她完全没想到莫时初居然不按常理出牌,直接就揭破了她见不得人的心思。 她恼羞成怒,自然不能承认,否则不成了自己觊觎有妇之夫了?她虽然确实觊觎,但却不能让人知道,于是她眼珠子一转,顿时露出泫然欲泣的模样,对莫时初说:“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误会我了,我只是好奇而已,你怎么能这么误会我呢?” “行了,我没心情听你在这儿演戏,你想怎么样都跟我们没关系,你可以离开了吗?你打扰到我和我妻子了。”舒世欢冷着脸跟何玲珑说,神情带着厌烦。 何玲珑看见他的神情,顿时仿佛万箭穿心,脸色煞白,她虽然确实爱慕虚荣还想找其他男人,但对于舒世欢,她是真心喜欢的,可她现在却被自己喜欢的男人嫌弃厌恶,于是受到了巨大的打击,立马捂着脸崩溃地逃离了现场。 “真是搞笑,何玲珑怎么有脸去找舒世欢的啊?她不是前两天还追着王家那小儿子跑吗?”不远处瞧见了这场闹剧的人凑在一处八卦道。 “见舒世欢康复了之后就又凑上去了呗!真是没有一点自知之明,舒世欢怎么可能看上她?”另外的人也低头跟人窃窃私语。 “人家落魄的时候避之不及,人家康复了就又巴巴地凑上来,脸皮真是够厚的,人家都有妻子了,她还想着撬人墙角呢。” “话说舒世欢这不知道什么时候娶的妻子长得还真漂亮,怪不得没家世舒世欢都肯娶了。” “不是说舒世欢落魄的时候陪在他身边,患难见真情两人才在一起的吗?” “谁知道呢?不过这位舒夫人真是走了狗屎运,在舒世欢落难的时候跟他在一起,看来地位很稳了。” …… 周围的人对舒世欢和莫时初的事议论纷纷,不过议论归议论,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不会当面说出不恰当的话让人下不了场,所以舒世欢和莫时初就当做并不知道自己成了八卦的热点。 有些以前认识的人来跟舒世欢打招呼,舒世欢就把莫时初介绍给了他们,表明他对这个妻子的重视和尊重。 莫时初虽然第一次用舒夫人的身份公开露面,但她丝毫没有露怯,反而落落大方,跟人交际起来恰到好处,让人如沐春风,舒世欢都不由地对她刮目相看了。 “你是不是在私底下做了很多功课?做的不错!一点都看不出来你是个新手。”舒世欢赞赏地对莫时初说道。 我当然不是社交新手,莫时初心想,这种宴会算什么?郑重严肃的国宴她都不知道参加过多少次了,这种小场合她纯粹是杀鸡用牛刀。 在周老爷子的寿宴上露面之后,莫时初这个新上任的舒家少夫人就开始在圈子里有了一席之地,逐渐有贵妇小姐邀请她出去喝茶逛街做美容。 舒世欢康复之后,就代表着他继承舒家是板上钉钉的事了,莫时初自然妻凭夫贵,成了炙手可热之人,不仅是贵妇小姐们的邀请,就连一些拍卖会、慈善会也开始给她发邀请函了。 不过莫时初对这些贵夫人的生活和交际没什么兴趣,她很少接受这些邀请,更多的时间都放在了自己的小绿植店和莫父身上。 莫父的伤势并不好恢复,如果在医院用常规手段治疗,三年五年都不一定能恢复,先不说医药费的问题,就是莫母,这么长时间在医院照顾行动不便的丈夫,肯定心理也会出现问题,莫时初不想让父母把时间都浪费在医院里,于是开始给莫父调配专属的药丸。 这药丸莫时初只说是从一个有名的中医专家那里求来的,千金难买,她花费了很多功夫才得到,莫父莫母都没什么见识,不知道她这些话到处是漏洞,自然莫时初说什么他们就信什么了,一点儿都不怀疑,莫时初让莫父吃这些药丸,他二话不说就照吃。 544、给残疾大佬冲喜(19) “小林,少夫人怎么不在家?又去她那店里了?”舒世欢从公司下班回来,并没有看见莫时初,便忍不住问林如意。 这辈子不知怎么的,也许是因为林如意没能当成护工任劳任怨地陪着舒世欢复健、治疗,鼓励他,陪他渡过人生低谷期,他们俩就没能发展出感情,所以直到舒世欢彻底康复之后,他们依旧是普通的雇佣关系,一丝暧昧都没有。 莫时初也正是因为看出他们俩没产生任何男女之情,才答应继续当舒世欢的挡箭牌妻子的,否则她肯定不会留下来。 林如意的厨艺很不错,舒家给的薪水又高,所以她就继续高高兴兴地留在舒家当她的厨娘了,甚至跟莫时初的关系都不错。 “少爷,你不知道吗?时初她跟朋友参加国外一个什么博物展去了。”林如意惊讶地说道,“我还以为你知道了呢。” “没有,她没告诉我。”舒世欢哀怨地说道,他在公司里忙得连饭都没时间吃,可莫时初却这么潇洒,满世界去玩,这让他心里很不平衡。 于是他打了电话给莫时初控诉:“你倒是潇洒,满世界逛,也不想想我这个可怜的加班人!你还有没有良心?” 莫时初正下了飞机在酒店里吃饭,接到他的电话,忍不住翻着白眼道:“是我让你当加班狂的吗?还不是你自己愿意,别把自己说得那么可怜,你要是想潇洒难道自己不会规划时间?” 舒世欢被她说得一噎,他就是想跟她搏个同情,偏偏莫时初就是个分分钟打碎任何暧昧气氛的人,舒世欢很多时候都不知道怎么反应。 恰好这时候小玫瑰从他脚边走过,舒世欢立马有了主意,他蹲下来,一手抓住了小玫瑰,小玫瑰吓得立马“喵”的一声,大叫起来。 舒世欢立马说:“莫时初你听听,你把小玫瑰丢在家里,它很不高兴,现在正愤怒地啃你的拖鞋呢。” 说着他还把小玫瑰提起来按在自己怀里,强硬地想要撸它,奈何小玫瑰一直都跟他很不对付,所以这会儿只想着往外逃,一边挣扎,一边对男主人骂骂咧咧。 莫时初听到小玫瑰的叫声,顿时急了:“它怎么叫得这么惨?你打它了?打它干什么?它想啃拖鞋就让它啃,你可不能吓坏它……” 舒世欢见她对一只猫都比对自己关心,顿时不悦了,说:“我没有打它,别冤枉我。它叫得哪里惨了,它是在骂我,小东西没大没小,忘了我给它买了多少鱼罐头,真是没良心,果然跟你一样,有其母必有其女。” 舒世欢愤愤不平,莫时初听见他说没打小猫咪,这才松了口气,转而说道:“你这么大一个人怎么好意思跟一只猫计较的?猫猫不懂事,难道你也不懂事?好了好了,我这次会给你带礼物,行了吧?记得好好对待小玫瑰,不许欺负它!” 莫时初叮嘱了又叮嘱,才挂断了电话。 而这边,舒世欢把手机往沙发上一扔,就双手抓住了小玫瑰,小玫瑰跟他真的相看两相厌,不停地用爪子试图抓他,还对他哈气,嘴里喵喵喵地嚷着,显然要跟他对骂又对打。 舒世欢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到底也不是变态虐待狂,只是跟小玫瑰玩闹几下,不服气地抓住它,跟它控诉莫时初抛下他们“父子”自己跑出去玩是多么不负责任的事…… 莫时初可不知道舒世欢戏这么多,她跟着两个朋友出国玩,却没想到来得不是时候,遇到f国人民又上街游行,游着游着就突然爆发了冲突,一时间什么防爆盾、催泪弹、甚至连真木仓都来了,打伤打死了好几个人。 莫时初和两个朋友正在街边的咖啡店喝咖啡,倒霉地被牵连进来了,子弹射穿咖啡店的窗户,玻璃爆裂,碎片四散,外面还有喧闹嘈杂的人声以及噼里啪啦的木仓声,吓得店里的人都尖叫着到处乱窜。 莫时初当机立断地抓住两个朋友往墙角里一躲,又飞快地掀倒了一张桌子,拖到墙角,挡在了她们三人面前,暂时形成了一个比较安全的三角躲雪区。 “时初,怎么办?那些人会不会闯进来?”莫时初的其中一个朋友蔺菲菲浑身颤抖地低声询问,手指紧紧地抓着莫时初的胳膊,恐慌不已。 “不会的,别怕,我们不是那些人的目标,他们没功夫理会我们的……”莫时初安慰蔺菲菲,但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闯进来,现在只能祈祷她们不会倒霉得太厉害。 另一个朋友陈华英倒是胆子比较大,虽然也惊慌,却能镇定下来,塞给莫时初和蔺菲菲一人一把叉子,说:“拿着防身!” 叉子是喝咖啡时拿来切点心的,自然没什么杀伤力,但到底也算是“利器”了,拿着总比手里空空的让人有底气。 莫时初没有拒绝,握住了刀叉,她慢慢地冒出头来,想看看有没有闯进来,不过并不需要她亲眼看了,因为店里那些没有逃出去而是躲在桌子底下的店员发出了惊恐的尖叫声,然后便是几声巨大的木仓声,惨叫声戛然而止。 莫时初顿时心中一凛,真的有歹徒闯进来了,还杀了人。 蔺菲菲吓得把指甲都狠狠地掐进了莫时初的胳膊肉里,眼睛里满是泪水,用手死死地捂住了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发出声响。 而陈华英也没好到哪里去,脸色煞白,握住刀叉的手都颤抖起来。 莫时初被蔺菲菲的指甲掐得生疼,这疼倒是让她脑子清醒了许多,也冷静了许多,她侧耳倾听着声响,有三个人的脚步声正往她们藏身的角落走来。 “嘿,让我猜猜,桌子后面有没有人?”一个带着恶意的调笑声传来,显然这三人肯定知道桌子后面藏着人了,但他们不打算立马放木仓解决她们,而是打算像猫捉老鼠一样玩弄她们一番…… 莫时初心中松了口气,她不怕来人捉弄她们,就怕他们二话不说就开木仓,毕竟被捉弄就代表着她能找到空子反杀,要是直接就开木仓,那她们就只能听天由命了,她能自保,可蔺菲菲和陈华英大概率就没命了。 545、给残疾大佬冲喜(完) “王经理,十分钟后来我的办公室,我有事跟你说。”舒世欢开完会之后,吩咐了王经理一声,王经理顿时紧张起来,飞快地回忆自己这段时间在工作上有没有出差错,生怕舒世欢找他是坏事。 舒世欢回到自己办公室之后,便看了下手机,想看看莫时初这个一跑到外面就忘了家里的无情女人有没有给他打电话。 未接来电没有,却有好几条各个app发来的新闻链接,他不在意地扫了一眼,却看到某条新闻标题时心中一突。 “f国艾丽斯大道工人游行发生剧烈冲突,目前已造成四死十八伤,其中死者有一位是亚裔女性……” 舒世欢只觉得手脚有些发软,他手指颤抖着,点了好几下才点中那条有关f国工人游行发生冲突的新闻。 他点进去一看,果然在这条新闻的图片中看到了很熟悉的场景——他开会前才在莫时初的朋友圈里看到的那条热闹的大街,以及那间咖啡馆…… 他浑身的血液仿佛都顿住了,眼睛死死地盯着报道中那几个字眼:“死者中有一位是亚裔女性”。 亚裔女性,舒世欢在心中极力说服自己:不会的,莫时初不会这么倒霉,她那么坏,都说祸害遗千年,她会比谁都活得长命。亚裔女性那么多,怎么可能偏偏就是她呢? 他急忙找到莫时初的手机号码,慌乱地给她打电话,然而她的电话根本打不通,他不死心地拼命拨打了好几次,但全都没有接通。 舒世欢忍不住用手捂住自己剧烈起伏的心跳,极力压抑住脑子里的坏念头,他没有再打电话,而是颤抖着手搜了好几条有关f国工人游行发生冲突的新闻,想要看看死掉的亚裔女性是谁,还有其他伤亡者…… 可惜这新闻是实时发出来的,因为时间太短,只知道死伤人数,并不知道具体死伤者的身份,所以舒世欢迅速地搜索了许多报道,都没找出死者、伤者中到底有没有他心中的那个人。 “小赵,现在立刻给我定最近一班去f国的机票,还有,把我后面三天的行程都推掉!”舒世欢给秘书打电话吩咐道,一边继续拨打莫时初的电话,但无论他如何心急如焚,莫时初的手机就是打不通。 “舒总,最近一班去f国的机票在四十分钟后,您要现在立即出发去机场才能按时登机。”秘书很快就给了舒世欢回复。 舒世欢立刻拿起车钥匙和钱包,急冲冲地离开了办公室。 王经理恰好从下面上来,遇到脸色极其难看的舒世欢,刚要开口跟他说话,可舒世欢却像是根本没看见他一样,急匆匆地从他身边离开了。 “赵秘书,舒总这么急是出了什么事?他刚刚才让我来找他……”王经理一脸疑惑地问赵秘书。 赵秘书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舒总刚让我定了去f国的机票,应该是f国那边出了什么事。” 王经理一听舒世欢去了f国,便松了口气,知道自己暂时逃过一劫了。 半个多小时前的f国艾丽斯大道的某间咖啡厅里。 莫时初听着越来越接近的脚步声,自己的心跳声也剧烈得仿佛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一样,捏着刀叉的手心也出了汗。 她不能坐以待毙,这些人都是丧心病狂的亡命之徒,把她们玩弄过后,最后肯定会杀掉她们的,所以她得自救。 等到脚步声在离她们不到一米远的时候,莫时初突然猛地把面前的桌子往前狠狠一推,那当前两个提木仓上前来的歹徒便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被桌子狠狠地砸到了身上,摔倒之后又被重量不轻的桌子压住了。 而另一个走在后面的歹徒幸运没被桌子撞倒,等反应过来后便想开木仓,但他的动作快不过莫时初。 莫时初趁着他没反应过来,就立马飞身而起,一脚狠狠地揣在了他的胸口,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过了他手中的木仓。 莫时初穿的是十公分的高跟鞋,她那用力一踹,就在那歹徒的胸口踹了个尖洞,即使他手里的木仓没有被莫时初抢走,也根本不可能再瞄准人开木仓了。 木仓到了莫时初手上之后,倒霉的就成了这三人了,莫时初一人赏了他们一木仓,全打在他们锁骨上,废了他们的行动力,同时飞快地把被桌子压在下面的那两人手上的木仓也抢了过来,扔给陈华英和蔺菲菲:“你们拿好木仓!” 蔺菲菲哆哆嗦嗦地拿起木仓,涕泪横流地说“我、我不会开木仓……” 陈华英却是个狠的,大概是被莫时初车成功的反杀鼓励了,接过木仓便学着莫时初的模样,又给三个歹徒一人补了一木仓,虽然工作笨拙,但到底都打中了三个歹徒的腿,打完还强颜欢笑地对莫时初道:“再补一木仓更安全。” 也行吧,莫时初点点头:“你们看着他们,他们要是不老实就继续开木仓,我看看外面。” 说着她就躲在墙后,小心翼翼地往窗外看出去,窗外大街上依旧是一片混乱,但看得出来官方的人占了上风,那些趁乱搞事的人在苟延残喘,撑不了多久了。 果然,在几人提心吊胆地等待了半个多小时后,外面的冲突终于结束了,救护车、警车开了进来开始收拾乱局,莫时初这才连忙出去让警方把那三个歹徒带走。 “终于没事了!”后怕的蔺菲菲一把抱住莫时初,嚎啕大哭起来,之前一直很冷静的陈华英也忍不住红了眼眶,紧紧地跟莫时初和蔺菲菲抱在了一起,庆祝自己大难不死。 “好了,我们先打个电话回家报平安吧。”莫时初拍拍她们的后背,说道。 然而她并没有摸到自己的手机,甚至连身上的包早就不见了,大概是之前躲藏逃命的时候丢掉了,于是她们三人又回到咖啡店里找自己的包包。 “我的手机摔坏了。”莫时初懊恼地说道,碎屏的手机已经开不了机了。 “没关系,我的手机还好着,我打完了就借给你打。”陈华英说道。 莫时初之后就借了陈华英的手机给家里报平安,但舒世欢的手机却没打通,莫时初以为他忙工作关机了,所以没打通也没在意。 然而,等到十几个小时候,她在自己的酒店房门外看到了风尘仆仆的舒世欢,她还没来得及问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就被他紧紧地搂进了怀里,听到他充满庆幸的话:“幸好你没事……” 直到体会过以为会失去莫时初的痛不欲生,舒世欢才知道自己已经对她情根深种了。 546、女儿重生了(1) “我不管,除了陈文亚我谁都不嫁!你要是非要逼我嫁给孙建设,那我就死给你看!”时初的意识刚进入这个世界,就听到一个尖利刺耳的女声在大声嚷嚷着,她忍不住皱了皱眉,捂了捂耳朵。 她睁开眼睛一看,只见面前站着一个不到二十岁,长得还不错的年轻女孩,可惜这女孩满脸带着怨恨的神情,眼神也十分凶狠,破坏了她的美貌,让她显得面目有些狰狞。 这女孩叫周丽质,原主崔时初的女儿,现在正在为自己的婚姻自由而抗争。 如今正是八十年代,整个社会虽然还是偏于保守,但也不严禁大家自由恋爱,只要婚前不做出格的事,双方条件没有太大的差距,大家对谈对象的事都是不反对的,毕竟有感情基础的婚姻才能幸福。 周丽质之前跟厂里一个坐办公室的叫陈文亚的男人谈起了对象,甚至还准备结婚,但原主知道陈文亚是个靠不住的男人,他跟厂里好几个年轻女工都有暧昧关系,原主甚至还亲眼见过他跟一个女孩在小巷子里抱在一起亲嘴,而隔了几天,又看见他跟另一个女孩子偷偷牵手去电影院。 这样一个花心滥情的男人,绝对不是一个结婚的好对象,原主听到女儿说跟他谈起了恋爱甚至还要结婚,自然斩钉截铁地反对了,还把之前看到他跟其他女孩子暧昧的事告诉了周丽质。 但周丽质却并不相信,觉得原主是不同意她嫁给陈文亚,才用这些事来污蔑陈文亚。 陈文亚油嘴滑舌又甜言蜜语,周丽质被他哄得死心塌地的,非他不嫁,这才根本不相信自己的母亲的话,死活闹着要跟他结婚。 而原主看中的女婿是孙建设,一个老实憨厚的车间工人,样貌端正,虽然沉默寡言不会讨女孩子欢心,但他勤劳肯干,有责任心,家里就他一个独子,父母都是明理和气的人,不是挑剔爱找事的。 更重要的是,其实是孙建设的父母知道了儿子喜欢周丽质,这才郑重地请了媒人上门提亲的,这代表着人家父母对这个未来儿媳的尊重和重视。 嫁入这样的人家,虽然不可能大富大贵,但平安和顺却是肯定的,原主作为含辛茹苦抚养他们姐弟两个长大的寡母,虽然见识有限,但在她能力范围内为女儿找到这样一个靠谱有责任心的男人,已经是尽力了。 可惜周丽质并不理解母亲的一片好心,她虽然从小没了父亲,但有父亲因公死亡后留下的赔偿款,又有原主这个有工作能挣钱的母亲,所以并没有吃过什么苦,一直顺风顺水地读到初中毕业,十六岁就当了工人,而且她本人遗传了原主的美貌,长得大眼睛小嘴巴,皮肤白皙,个子高挑苗条,很受未婚男孩的追捧,所以就养成了她心高气傲的性格,找对象就要找最好的——也就是同样饱受追捧的陈文亚,当然这个“最好”是有水分的。 陈文亚长得斯文白净,又是个高中毕业生,虽然没能考上大学,但这个学历在当今的社会已经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了,再加上他还是坐办公室拿笔杆子的文化人,这就一下子跟那些车间的工人区别开来了,哪个怀、春少女不希望把他拿下啊? 同样,他也是个心高气傲,虚荣心强的人,找对象就要找“最受欢迎”的女孩子,于是他跟周丽质就一拍即合了,谈起了恋爱。当然,在私底下,他可还有好几个“女朋友”。 这两个丝毫不靠谱的男女决定结婚了,除了他们这段时间确实柔情蜜意,还因为厂里很快又要分房,而只有结了婚的夫妻才有资格分房,所以他们两个就趁着这个机会干脆结婚了。 以上就是原主和周丽质争吵的原因,简而言之就是原主想让周丽质嫁给孙建设,而周丽质不愿意,她非要嫁给陈文亚。 在原世界轨迹中,母女俩同样因为这事起了争执,原主劝不了女儿,就悄悄地去找了陈文亚,要求他跟周丽质分手,否则就去揭发他乱搞男女关系,耍流氓。 在八十年代,这个罪名可是很严重的,程度轻的毁了名声丢了工作,重的还得坐牢甚至丢命,陈文亚就是个外强中干的草包,被原主一威胁,立马就甩了周丽质,转头找另一个女孩子结婚去了。 周丽质被甩,只好心如死灰地按照母亲的安排,嫁给了孙建设。 这是周丽质原本的命运,但她却重生了,有了上辈子的记忆,自然就不肯再嫁给孙建设了。 跟陈文亚比起来,孙建设毫无光彩,连好话都不会说,每个月只能挣点死工资,虽然都上交给她了,但那点钱紧巴巴的养一家人,根本没多余的,这让虚荣爱打扮的周丽质怎么受得了? 所以她怨恨了一辈子,怨恨母亲非要逼她嫁给孙建设,怨恨孙建设没有本事,不能挣大钱让她过上好日子,怨恨子女普通,不能让她当上老封君,临时的时候她都一直悔恨着,想着年轻时不嫁给孙建设,而是嫁给陈文亚就好了…… 然后她就真的重生了,一眨眼就回到了没结婚的时候,这让周丽质欣喜若狂。 于是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跟陈文亚的婚事定下来,以防日久生变,上辈子不就是因为什么原因,让陈文亚不要她了吗? 所以周丽质得趁着陈文亚没跟她分手之前,就把名分定下了。 时初看着周丽质脸上怨恨的神情,就知道这个女儿已经重生了,还把上辈子过得不如意的原因怪罪在了原主身上,觉得都是原主逼她嫁给了不喜欢的人,才让她一辈子都不幸福。 “你真的决定了要嫁给陈文亚,即使他花心又滥情?”崔时初看着周丽质,最后问了一遍。 “文亚才不花心滥情,你别以为这样污蔑他,我就会不嫁给他了,休想!”周丽质一脸看穿了崔时初险恶用心的表情,根本不信崔时初的话。 崔时初很想翻个白眼,这个草包女儿活了两辈子都没涨智商,居然还没看清陈文亚的为人,真是白瞎了活过的上一辈子。 547、女儿重生了(2) “如果你真的决定了,那我不会再阻拦你,但要是你以后后悔了,可别怪罪我,我尽责了。如果你嫁给陈文亚后过得不好,那就都是你自找的,我不会再管你,你能接受这个结果吗?”崔时初又问,她可不想等周丽质以后跟陈文亚过得不好了,又回头来怨恨她这个母亲没有坚定地阻止她。 周丽质听见她这话,不屑地嘲讽道:“我跟文亚怎么可能过得不好?嫁给孙建设这个没用的窝囊废才会倒霉呢,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让我嫁给孙建设是为了帮衬周致远!” 崔时初都惊呆了:“让你嫁给孙建设怎么就是为了帮衬你弟弟了?孙建设又不是什么大人物,没权又没钱,他能怎么帮衬你弟弟?” 周丽质一噎,这才想起周致远还没有出车祸被撞断腿,不需要找孙建设要钱治伤,但她很快就理直气壮起来,即使现在还没有这件事,但以后肯定也会有,上辈子不就是吗?整天上门来要她这个当姐姐的去补贴弟弟,说什么弟弟可怜,腿断了又找不到工作,她得接济一下…… 听听,这不就是重男轻女?这不就是后世人常说的,逼她当“扶弟魔”吗? 周丽质越想越气愤:“你就是重男轻女!眼里只有周致远这个儿子,觉得孙建设好拿捏能帮衬小舅子才让我嫁给他的,你别想故意掩盖这点!” 崔时初气笑了,最终还是没能忍住翻了个白眼,说:“如果这样,那我为什么不干脆把你嫁给哪个有权有势的男人,管他是鳏夫还是老头子,只要肯帮衬小舅子,这不更直接干脆吗?为什么要让你嫁给孙建设?” “我不管,你就是想控制我,想让我什么都听你的,凭什么啊?以后别想逼我当扶弟魔!”周丽质没法回答崔时初的质问,只好胡搅蛮缠地嚷道,反正就是要把重男轻女,逼女儿当扶弟魔的名头扣在自己亲妈头上。 “闭嘴吧你!我自认为对你对周致远两个都很公平公正,买衣服零食,你弟弟有的你绝对也有;上学读书,是你自己读完初中就不肯再读了,并不是我不肯供你;还有零花钱,每个月给你和你弟弟的都是同样的数目……这样你都认为我重男轻女,要逼你当扶弟魔? 好,既然你这么抗拒我们,不想跟我们扯上关系,那你出嫁之后就跟娘家断绝关系吧,不要来往了,省得说我逼你补贴娘家弟弟。反正我把你养到二十岁,已经仁至义尽了!”崔时初也怒了,冷着脸说道。 “不来往就不来往!我巴不得!”周丽质听到她这话,心中一喜,崔时初的话正合她心意,她早就对母亲和弟弟不满了,上辈子更是怨恨他们拖累了自己一辈子。 其实上辈子原主和周致远并不是真的粘在周丽质一家人身上吸血的无耻之徒,原主也没有逼她当扶弟魔。 上辈子周致远出车祸还是因为想去给周丽质撑腰,因为周丽质嫁给孙建设之后心中不甘,整天找茬吵架,周致远是听说姐姐姐夫吵架了,生怕姐姐吃亏所以走夜路想去给姐姐撑腰,但没想到在路上就出了车祸,伤得很严重。 原主花光了积蓄,周致远身上的伤都没能治好,实在没钱了,这才找上周丽质和孙建设,想跟女儿女婿借点钱给周致远交医药费的。 周丽质并不想借钱,觉得周致远是没法治好了,还想让原主放弃治疗,但原主不肯,孙建设却比周丽质这个亲姐姐心善,给周致远交了一些医药费,还不用原主还。 之后周致远的伤虽然勉强好了,却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脑子受损导致四肢不由自主地颤抖,甚至有一只腿还瘸了,因此生活很不便,也不可能工作,自然就得原主来养。 原主要照顾儿子上不了班,只好早早退休了,退休之后工资不高,生活日渐拮据,母子俩过得越来越艰难,原主有时候就不得不让周丽质来帮帮忙,但这种帮忙并不是经常的,而是实在没办法了,比如原主自己病得干不了活,这才会去找周丽质,可周丽质冷心冷肺,原主找她十次,她只有两次会不甘不愿地来。 原主还担心这样会导致女儿在夫家难做,所以很少去麻烦她,却不想这在周丽质心里,就是原主重男轻女,逼着她当扶弟魔了。 原主既没有逼她把工资给弟弟用,也没有逼她给弟弟买房,甚至就算是一时没钱用跟孙建设借了钱,之后也会想方设法还回去,这就算是逼她当扶弟魔了?扶弟魔这么好当的吗? 就算是毫无血缘关系的邻居,看见母子俩生活得这么困难,都会搭把手忙个忙的吧?更何况她还是亲生的女儿和姐姐。 典型的记仇不记恩,原主除了让她嫁给不喜欢的人,其他的可从来都没有亏待过她。说到底,周丽质就是自私自利和冷血凉薄罢了。 崔时初和周丽质吵到最后,最终自然是周丽质大获全胜了,她这辈子终于能嫁给自己心心念念的人了。 于是知道崔时初同意了她跟陈文亚的婚事后,周丽质就迫不及待地跑去找陈文亚了。 “文亚!我妈同意我和你的婚事了,你什么时候来我家提亲?”周丽质激动地问道,她看着眼前文质彬彬,上辈子惦念了一辈子的爱人,如今得偿所愿,便心潮澎湃,欣喜之情无法自抑了。 陈文亚闻言,顿时露出个邪魅狂狷的笑容,说:“那真是太好了,我后天就让我爸妈上门,可以吗?” “当然可以了,顺便可以跟我妈商量一下我们的婚期。”周丽质点头如捣蒜地说道,虽然她下定了决心以后不跟娘家来往了,但那得是结婚之后,毕竟结婚的时候,母亲弟弟还是有用的,而且他们婚礼不出现的话会有人碎嘴说闲话,不过,等结了婚再跟娘家疏远不就很自然吗? 周丽质心中小算盘打得很响,此时的她以为只要嫁给了陈文亚,以后就一定会很幸福,她可不想让母亲和弟弟沾到她身上一丝丝好处。 548、女儿重生了(3) 周丽质如愿以偿地和陈文亚结婚了,一出嫁之后就仿佛没有娘家人似的,再也没有回来过,从学校里回来的周致远还有些难过,但很快就被崔时初安排了其他事情忙过去了。 这回周丽质没有嫁给孙建设,周致远自然就不会再因为他们吵架而出门被车撞成重伤,毁了一辈子。 说起来周丽质还幸灾乐祸地等着周致远出车祸,等着崔时初可怜巴巴地上门来求她跟她借钱,她都想好了,到时候她肯定要好好地羞辱一番崔时初,拿以往崔时初口口声声断绝关系的话来堵她的嘴,狠狠地出一口恶气! 但周丽质等了又等,都没听说周致远被车撞,更没等到崔时初上门跪求她的帮忙,这让她不爽又失望。 不过她很快就没心思去想这些了,因为她跟陈文亚的想趁结婚分房的希望落空了。 陈文亚和周丽质都是机械厂的员工,可惜这回厂里分房的名额却没有他们的份,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工作的时间太短,不够资格分房,毕竟厂里参加工作十几、二十年了没分上房子的人都有,他们两个才工作了三五年的,就别想了。 分房的名额每年都被抢破头,没有关系、没有对工厂作出巨大贡献是不可能破例的,陈文亚虽然在厂里是个“有为青年”,前途远大,但毕竟没家世背景,自然得跟其他人一起等以后的分房名额了。 “这次的分房名额真的没有我们吗?”周丽质不敢置信地抓住陈文亚的胳膊问道。 陈文亚满脸郁闷地摇了摇头:“没有。” “为什么呀?我们都是双职工,凭什么不给我们分房?”周丽质很不服。 “双职工很厉害吗?咱们厂里那么多夫妻都是双职工,还不是有很多没能分上房?我们主任说分房肯定要先分给那些工作时间长的老员工,我们才参加工作几年,根本没资格分,先等着吧!”陈文亚不耐烦地扒开周丽质的手,说。 周丽质顿时慌了:“可是不分房的话,我们住在哪儿啊?” “住在哪儿?跟爸妈一起住!结婚这段时间你都住得好好的,以后继续住下去就是了。”陈文亚无所谓地说道,他虽然也希望自己能早些分到房,但分不到也不是太失望,毕竟他住在家里也不错。 但周丽质就不一样了,她嫁给陈文亚之后就想着厂里能分房,然后他们两个就可以过甜甜蜜蜜的二人世界,但现在她的梦想都泡汤了,她得继续在狭窄糟乱的陈家住下去,这让她怎么受得了? 之前住着她没意见,是因为有分房这个希望在前面吊着,所以她还能忍,可现在这个希望没了,她顿时就觉得无法忍受了。 “我们都结婚了,还跟爸妈弟弟们住在一起,不太合适吧?”周丽质拧着眉头不高兴地说。 “哪里不合适了?住在家里热热闹闹的,还不是一样过?难道你有其他办法?”陈文亚问。 “……没有。”周丽质被他的话堵得哑口无言。 于是没办法的周丽质只能继续跟陈文亚一大家子挤在一个只有五十多平米的房子里,陈文亚有一个三个姐姐,全都出嫁了,但还有两个弟弟,所以如今一家六口人住在一起,而他两个弟弟也都十七八岁了,过几年也要结婚,到时候要是他们还没能分到房子,那就会更拥挤。 即使两个弟弟不那么快结婚,可周丽质和陈文亚也会生孩子啊,所以同样会拥挤。 周丽质从来没住过条件这么差的房子,在娘家的时候,他们家只有三个人,分到的房子足够他们一人一个房间舒舒服服地住了,更何况崔时初每天都会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看着就宽敞明亮,让人舒心。 周丽质以前从来不觉得家里整洁干净有多重要,可是在人多的陈家住过之后,她很快就受不了了,因为陈母很邋遢,懒,家里乱糟糟的,加上四个大男人,天热时身上那味道,简直了! 她没想到自己跟陈文亚结婚后并不是所有事情都好的,光是住房问题就给了她当头一棒。 然后,她还得做家务,在娘家的时候,崔时初包揽了所有家务,周丽质跟个大小姐一样,连碗都不用洗,而上辈子嫁给孙建设,孙母也是个爱干净又勤劳的人,虽然会使唤周丽质干活,但周丽质不肯干,那孙母就没办法,只好自己干,等孙母没了,周丽质自己的女儿也长大了,就接过了做家务的班。 所以可以说,周丽质上辈子即使生活过得不如何富足,但却并没有受过多少生活的苦头,家务琐事不需要她负责,挣钱养家都是孙建设的工作,她只需要管好自己的事,即使是这样,她也依旧身在福中不知福,太过虚荣贪婪偏偏自己没本事去改变,才会不甘心平凡的生活,埋怨丈夫子女没用,觉得自己一辈子过得憋屈。 而如今嫁到了陈家,陈母就不会惯着她了,在陈母眼里,儿媳妇就是娶回来干活照顾家里的,她儿子这么出色,配什么大官千金都配得,周丽质只有一张脸却家世普通,根本配不上自己儿子,她有荣幸嫁进陈家,还不得任劳任怨地做家务? 于是周丽质过起了水深火热的生活,每天下班回家,陈母立马就开始指挥她了:“瞧瞧这地板多久没扫过了?周丽质你马上扫一下,别总是偷懒!” “周丽质,文亚的衣服你怎么没给他洗?自己男人的衣服不洗你想给谁洗?真是懒婆娘!” “周丽质!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起床做早餐?!” “周丽质,赶紧去厨房做饭!你不做饭难道还指望我这个老太婆做给你吃?!” …… 每当在厨房里忍受烟熏火燎的时候,周丽质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上辈子,她在孙家几乎从不用进厨房,家事都是孙母做的,她只需要每天上班,其实时候跟在娘家一样舒服。 原来那时候其实还是很幸福的吗?不不,我不能这么想,嫁给孙建设怎么可能比嫁给陈文亚好?孙建设只是个窝囊废,以后下岗了就连工人都不是,陈文亚可是青年才俊,以后肯定有出息,自己怎么能用孙建设跟陈文亚对比呢?这对陈文亚是侮辱! 她现在受苦都是为了以后的幸福,先苦后甜嘛!周丽质只能这么自我安慰。 549、女儿重生了(4) “郭姐,听说你外甥最近在找工作是不是?”崔时初下班的时候喊住了自己的一个同事。 郭姐见崔时初喊她,便转过了头问道:“是啊,怎么小崔,你有好工作介绍?”郭姐虽然是这么问的,但却只是开玩笑罢了,并没抱什么希望,只以为崔时初是随便问问。 谁知道崔时初却点了点头,说:“有啊。” “真的?那你得给我好好说说,我大姐都为外甥的工作烦透了,头发都不知道掉了多少,唉,可惜咱们厂今年都不招工,要不然让他考进咱们厂多好……”郭姐叭叭叭的就跟崔时初唠叨起来。 “咱们找个安静些的地方说吧。”崔时初拉着郭姐的说说道。 两人便来到附近一个公园的长椅上。 “郭姐,我最近不想在厂里上班了,不知道你外甥对我这份工作感不感兴趣?”崔时初也不卖关子,直接就跟郭姐说了。 郭姐顿时惊讶了,连忙问道:“你怎么突然就不想上班了?不上班你以后怎么办?听姐一句话,你可不要一时想岔了把工作弄没了,要不然以后后悔都没用了。” 见她第一时间担心的是自己以后的生活而不是高兴外甥的工作有着落,崔时初便对郭姐多了一份好感,觉得把自己的工作卖给她外甥也值了。 “郭姐,你别担心,我不是一时冲动,我想了很久了,现在我女儿出嫁了,家里只剩一下儿子,很快他就要考大学,等他大学毕业之后就不需要我操、心了。这些年我一个寡妇当娘又当爹地拉扯他们姐弟俩长大,实在累得很了。周丽质出嫁之后,我就觉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每天上晚班之后都腰酸背痛,回家之后有时候甚至连腰都直不起来,我怕哪天就累死了……”崔时初惆怅地跟郭姐诉苦,把自己的艰辛说了一遍,果然郭姐看着她的眼神都带上了满满的同情。 “这些年你确实辛苦了,只是你没了这份工作之后,以后怎么生活?致远大学毕业也要好几年之后了……”郭姐问。 崔时初笑着道:“我工作这么多年还是有些积蓄的,而且虽然我不在机械厂上班了,但不代表我就不继续挣钱啊。我都想好了,我可以在街上摆个摊子卖些小东西或者小吃之类的,总能赚些钱的。” 这几年街上的商贩越来越多,已经有不少嗅觉灵敏的人嗅到了政策的改变,开始做起生意来,发财的人也越来越多,弄得城里有铁饭碗的人都忍不住停薪留职下海捞钱,郭姐以为崔时初也是这样,顿时对她的担心就减轻了些,不过还是劝她: “那你要好好考虑一下,别以为其他人做生意赚了钱,就你也能赚,但其实咱们做了几十年的工人,又没什么见识智慧,一下子要转行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我知道,郭姐你跟我说这些,都是为了我好,但我已经决定好了,而且我的身体确实不支持我继续在机械厂上班,所以你不用再劝我。”崔时初说道,“你还是跟你大姐商量一下,要不要买我的工作吧,要是不要,我就再去问问其他人。” “要要!我当然要了,小崔你别找其他人了,我这就回去打电话跟我姐商量……”郭姐迫不及待地说道。 于是三天之后,崔时初就把机械厂的工作卖给了郭姐的外甥,成了无业游民,厂里不知道多少人说她糊涂,觉得她一个中年妇女,把一个铁饭碗的工作卖掉,去学别人下海做生意简直就是毫无自知之明,以后肯定血本无归,大家都等着看她的笑话。 不过崔时初可不觉得自己糊涂,她又不是原主,能在喧闹的车间几十年如一日地做着枯燥无味的工作,而且原主只是个普普通通的车间女工,没有任何升职可能,那她还留下来做什么? “丽质,你妈把工作卖掉了?”陈文亚从其他人那里听说崔时初把工作卖掉的消息之后,立马就找到了周丽质,询问一番。 周丽质比他还茫然:“什么?我妈把工作卖掉了?我不知道啊。”她出嫁之后都没回去过了,哪里知道崔时初在干什么? “那你赶紧回去问问她,工作都卖掉到底想干什么?这么突然,都不跟我们说一声。”陈文亚有些不满地说道。 周丽质却有些迟疑,她结婚前跟崔时初撂过狠话,说出嫁后就断绝关系不来往的,现在她要是就这么回去了,不是自打嘴巴吗? 于是她便装作无所谓地说:“工作是她的,卖不卖都是她自己的事,关我们什么事啊?” 陈文亚跟她可不同,精明又市侩,哄着周丽质道:“我这不是担心岳母没了工作,就没了收入来源,以后小舅子的生活会受影响吗?” 周丽质听了他的话顿时恍然大悟:对啊,她没了工资收入,以后岂不是又会赖上自己,让自己当扶弟魔?! 自以为猜到了崔时初险恶心思的周丽质立马愤愤不平地说:“我现在就回去问她!” 于是在家里正悠闲地喝着茶的崔时初,就迎来了白眼狼女儿的质问:“你把工作卖掉了?你是不是傻?简直愚蠢透顶!你没了工作以后怎么办?别想让我给你养老,我告诉你,这不可能!” 崔时初顿时后悔自己给她开了门,如果早知道门外面是这个白眼狼,她都懒得开门。 见她的手指都快指到自己脸上来了,崔时初立马火了,她冷着脸一把抓住了周丽质的那根手指,用力往下一掰,然后周丽质就凄厉地惨叫起来。 “我最讨厌别人用手指指着我。”崔时初面无表情地说,“你哪里的脸面来质问我?我自己的工作想卖就卖,跟你有关系吗?我让你给我养老了吗?不对,我养你到成年,那你就有义务给我养老,就算断绝关系了,你该给我的养老费就得给,不给我就告你!” 崔时初本来不想跟这个白眼狼继续纠缠,也根本不指望她养老,但后来转念一想,原主辛辛苦苦把她抚养长大,她凭什么不给这个身体养老?崔时初还就偏偏要她出钱给养老费,不能便宜了她,就算崔时初自己不用,那捐给公益机构也好。 550、女儿重生了(5) “快……快放开我……”周丽质涕泪横流地喊道,她指着崔时初的那根手指已经被拗断了,十指连心,痛得她浑身都颤抖起来,哪里还记得要质问崔时初卖工作的事 崔时初嗤笑一声松开了手,周丽质这人说到底就是欠教训,原主以前对她太好了,让她敢这么不把亲妈放在眼里。 “滚蛋吧,在上门来我还能打断你的腿!”崔时初警告她道,周丽质手指痛得厉害,只恶狠狠地瞪了崔时初一眼,就忙不迭地离开要去找医生了。 陈文亚得知周丽质不但没有问出什么结果,反而还被拗断了一只手指之后,便忍不住脸色难看地说周丽质真是没用,周丽质自己有苦说不出,这回不但没能从崔时初哪里得到好,甚至还白受了一回断指之痛,而自己的丈夫还指责她,她难过死了。 崔时初要是知道了,只会冷笑一声说她活该。 机械厂的工作卖掉了,崔时初打算在街上买个小铺子卖包子,这是最容易成功的小生意了,而且崔时初伴生空间里有在以前世界里收集到的做包子的机器,她只需要把原材料放到机器中,便能方便高效地得到做好的包子了,能大大减轻她的劳动强度。 当然,这种机器在这个世界还没有出现,她需要小心地掩盖一下,不过问题不大,毕竟她不打算请其他员工,自己一个人就包揽所有工作,而且周致远又忙着上学,根本没时间去包子铺,所有不用担心会被人看穿。 于是,崔时初的包子店没过多久就低调地开张了,她的包子自动机在空间里忙活,包好的成品包子则在店里的后厨蒸着,顾客可以看见后厨,虽然崔时初没有亲自现场动手包,但大家只会以为她提前几个小时包完了所有的包子。 包子店的生意从第一天开始就很红火,毕竟蒸包子时的香味浓郁又诱、人,这就是最好的广告了,崔时初即使只需要收钱找钱,都险些忙不过来。 后来她就学精了,每天只限量卖,卖完就关店,绝对不会多卖,这样一来,她的包子就更受欢迎了,每天一开门就有许多人排队买,供不应求,从开店到卖完只需要两个小时左右。 于是崔时初每天只需要工作三四个小时,就卖中午那一餐,下午就闲着了。 恰好崔时初也没什么雄心壮志,没想过要把自己的包子店扩张或者开分店,毕竟她又不是没钱,只不过以她现在这个身份和社会地位,要是她没有经济来源却又手头宽松,那就会引起别人怀疑,所以为了避免麻烦,她只好勉为其难地开个包子店,但要她为了包子店而辛苦劳累,那却是不可能的。 “丽质啊,我听说你妈在隔壁街开了家包子店,每天生意都很好,很多人都排着队去买,你妈妈有这个手艺,你怎么也不说啊?”陈母在饭桌上忽然对周丽质说道。 周丽质愣了一下,这才想起崔时初的包子店,最近她车间里有不少同事也跟她说起过她妈妈卖的包子很好吃,还明里暗里地跟她打听是不是她家卖的包子有什么秘方,周丽质跟亲妈的关系早闹翻了,崔时初开包子店的事根本没跟她说过,她哪里知道包子馅有什么秘方?因此只能推说自己也不清楚,那些同事却根本不信,私底下说她小气。 “我妈的手艺也就那样,比普通人好一点点罢了,外面那些人说得太夸张了,我在家吃了那么多年,难道还不清楚?”周丽质干笑着解释道,她确实不觉得崔时初做的包子有多好吃,但她这话听在陈母耳朵里,就觉得她是在推脱了。 因此陈母有些不悦地说:“行了,你妈手艺再好,我也没想过去占便宜,你不用这么着急着否认。对了,你嫁过来也有三个多月了,怎么肚子还没有动静?” 周丽质顿时脸色一红,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她也想早些给陈文亚生孩子,但这不是她想就能如愿的,更何况他们结婚才三个月,时间太短了。 “好了,妈,我们结婚才三个月,你想抱孙子也太快了些,我还想跟丽质多过些二人世界呢,你别老催我们。”陈文亚见状,连忙劝道,他现在跟周丽质新婚燕尔,虽然有些小摩擦,但总体来说是很甜蜜的,毕竟周丽质温柔体贴,对他百依百顺,他还没享受够,不想那么快就生个孩子出来。 “过什么二人世界?你都二十五六了,你爸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大姐都七岁了,三姐都出生了,你现在却才刚结婚,我能不着急吗?”陈母不高兴儿子帮儿媳说话,便皱着眉反驳道。 “妈,我会好好努力,早些给您生个大胖孙子。”周丽质连忙保证道,生怕陈母又斥责她,她不担心自己生不出来,毕竟上辈子嫁给孙建设之后,她不到半年就怀孕了,一年后就生下了个大胖儿子,儿子才三个月,她就又怀孕了,隔年生下大女儿,可以说是典型的三年抱两的易孕体质,所以这次得偿所愿嫁给陈文亚,她肯定比上辈子更快生下孩子。 她自信满满,对未来抱着无限美好的想象,但很快现实就打破了她的想象。 “快把碗筷拿回去洗了,还发什么愣?等着我这个婆婆去洗吗?”陈母吃饱喝足之后抹了一把嘴边的油水,瞪着眼睛命令周丽质。 周丽质看着满桌子的狼藉油腻,只好忍着恶心低头慢吞吞地收拾起来。 “这么慢,是乌龟吗?”陈母又斥责道,十分看不惯她收拾的速度。 周丽质烦躁又憋屈,很想把桌上的碗筷盘碟都砸了,但她不敢,只好忍气吞声乖乖地当个保姆。 陈母站在崔时初的包子店不远处,看着包子店门前排得长长的队伍,忍不住嫉妒地想:有这么好吃吗?这么多人排队。 但闻着从那里飘过来的香味儿,她的肚子不由地咕咕地叫起来,忍不住咽了几下口水,虽然嘴巴很硬,但她身体很诚实,使劲儿地闻了好几下空气的香味。 551、女儿重生了(6) 陈母吸了吸口水,很想也去买两个尝尝味,但又不想见到崔时初这个她以前根本瞧不起的亲家,是的,她觉得自己的儿子哪哪都好,娶个天仙都不为过,自然就看不上周丽质这个寡妇的女儿了,更看不起崔时初,所以自从儿子跟周丽质结婚之后,她就跟崔时初没有任何来往了,这个时候又怎么有脸去崔时初的店买包子? 可从那包子店里飘过来的香味实在太诱、人了啊,陈家虽然六个人中有四个领工资的工人,但三个是普通工人,工资并不高,陈文亚虽然工资高一些,但他自己花用更多,况且家里有四个是人高马大的男人,每次吃饭都得煮一大锅,所以说,陈家虽然不缺吃穿,但想要吃得好,那是不可能的,每个月吃肉只吃得起两三次,其余都是白菜豆腐。 因此陈母这会儿闻见肉包子的味道,就走不动道了,想着就算吃不到嘴里,但待在这儿多闻闻味儿也好。 “哎哟,老陈家的,你怎么站在这儿不动啊?”一个熟悉的邻居大娘看到她站在这儿好久了都没挪地方,便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陈母看见是熟人,顿时有些尴尬,只好干笑着说:“我等人呢。” “等谁啊?”邻居大娘又问。 “哎,一个亲戚,你不认识的。”陈母胡诌道。 “原来是这样,那我不跟你说了,我去排队买几个包子,去得晚了就卖完了……”邻居大娘说道,连忙踮着小脚往崔时初的店里跑去了。 走了几步,却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转回头来对陈母道:“哎,陈家的,卖包子的崔时初不是你亲家吗?你要等人,怎么不去她那店里等?” “呵呵,不好耽搁人家做生意,我在这里等就行了。”陈母尴尬地回答道,心里却在嫌这邻居多事,自己想在哪里等就在哪里等,偏她要多嘴问! “都是亲戚,说什么耽搁不耽搁啊?”邻居大娘根本不知道陈母跟崔时初的亲戚关系比陌生人还不如,因此十分热情地拉上陈母的胳膊,就往崔时初店里去了。 陈母挣扎着想拒绝都拒绝不了,又不肯在外人面前显露出与亲家不和的事实,因此只得半推半就着被拉去了崔时初店里。 “崔家的!你瞧,你亲家母来了,看在你亲家母的份上,我就不用排队了吧?”邻居大娘拉着陈母的胳膊朝忙碌的崔时初嚷道。 崔时初百忙中瞄了一眼,就看到一脸尴尬和不自在的陈母站在外面,眼神躲闪着,根本不敢对上她的眼睛。 “不行,天王老子来了都得排队。”崔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 邻居大娘顿时不高兴了,她还以为把崔时初的亲家拉来就能占便宜呢,谁知道崔时初根本不讲情面,她不依不饶地嚷道:“这是你女儿的婆婆,你都不能开个例?你女儿还在人家手底下过活呢,不怕你女儿在婆家受气?” “不怕。”崔时初立马用一句话噎住了大娘,顺便还挑拨了一句,“大娘,你怎么说得我这位亲家是蛮横无理,整天想着磋磨儿媳妇的那种恶婆婆?” “不是,我没有这个意思……”邻居大娘连忙解释,陈母却瞪了她一眼,挣脱开了她拉着自己的手,不过陈母对崔时初也没什么好感,谁让崔时初一点情面都不讲,居然真的不肯给她破例?这让她觉得十分丢人。 崔时初可没那个闲工夫理会陈母丢不丢人,她忙得团团转,什么亲家?真是开玩笑,她可是连周丽质这个女儿都不认的人。 陈母自觉十分丢脸,很快就离开了,留下邻居大娘骂骂咧咧地在后面排队。 不过回去之后,陈母就把在这里受的憋屈狠狠地发泄在了周丽质身上,还觉得周丽质母债女偿天经地义,唯有周丽质受了一肚子气却不知道是受了牵连。 周末的时候,周致远从学校里回来了,他如今读高二,成绩在全校三百多高二生中排名前五十,算是很不错了,努努力可以考京城的大学。 “妈,你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这么香?”周致远冲进厨房,兴高采烈地问崔时初,等看到锅里的排骨之后就更惊喜了,“居然是红烧排骨!” “还有西红柿牛腩。”崔时初说,“给你补补身体。” “妈,你真是太好了!”周致远一把抱住崔时初,感动地说道。 崔时初嫌弃地说:“赶紧拿碗筷出去准备吃饭,别在厨房碍事。” 周致远如今才十七岁,长得高高瘦瘦,俊俏斯文,正是少年意气风发的时候,加上他读书成绩很好,可以说前途一片光明。 可这个未来有无限可能的少年,在上辈子却因为一次车祸而彻底毁了,成了需要人照顾的废人,而他的亲生姐姐,那个他一心想要保护的人,却嫌弃他没用、嫌弃他活着要她补贴,恨不得他早早死了。 凉薄无情的周丽质却根本不会在意,周致远之所以会出车祸,是因为听到她跟丈夫吵架了,想去给她撑腰才会被车撞的,即使她不是罪魁祸首,但她是导火索。 不过幸好这辈子周致远不会再因为周丽质而出车祸了,崔时初可不会让这个无辜的少年因为一个冷血的姐姐被毁掉一生。 “唉,如果姐姐在就好了,姐姐也很喜欢吃排骨。”周致远看着桌上丰盛的晚餐,忽然感慨道。 崔时初一顿,周致远并不知道自己跟周丽质闹翻的事,他对周丽质的感情很深,虽然周丽质做事喜欢掐尖、争强好胜,以前还经常欺负弟弟,但周致远是个善良和宽容的孩子,对周丽质这个姐姐有着厚厚的滤镜。 崔时初有些为难,周丽质可对这个弟弟一点好感都没有啊,恨不得离他远远的,就怕他黏上来逼她当扶弟魔。 周丽质要是知道了自己姐姐是这么看他的,肯定会很伤心,但伤心也没有办法,崔时初觉得长痛不如短痛,他是时候看清周丽质的真面目了。 于是她对周致远说:“快吃饭,吃完饭我有事要跟你说,有关你姐姐的。” 周致远看见她郑重的表情,不由地点了点头,总觉得有什么他不愿意看见的事情发生了。 552、女儿重生了(7) 周致远有些紧张,他敏锐地感觉到接下来他妈妈说的话并不是他想听的。 崔时初见这个脸上还带着些许稚气的少年一脸郑重地看着自己,便忍不住笑了起来,说:“不用这么紧张,我要说的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你姐姐因为结婚的事和我闹翻了,要跟我们断绝来往关系。” “什、什么?”周致远听见她这话,觉得自己是不是听错了,有些恍惚地追问道。 “我不同意周丽质嫁给陈文亚,她觉得我是想拿她的婚事做交易,想找一个容易拿捏的女婿,以后好让他们贴补你,哦对了,她还认为我偏心,重男轻女,心里只有你这个儿子,没有她这个女儿。事情就是这样。”崔时初直接把事情都告诉了周致远,并没有把他当成不懂事的孩子瞒着他。 “姐姐怎么会觉得你重男轻女?”周致远十分震惊,因为在他看来,原主这个母亲其实更“重女轻男”,以前他和周丽质吵架,不管谁对谁错,妈妈都会劝他让着姐姐,因为姐姐是女孩子;有时候家务活太多,妈妈做不完,都是他帮着做,而姐姐根本不会搭把手…… 就说读书,原主这个妈妈同样一视同仁,都想把他们培养成大学生,只是周丽质自己学习成绩不太好,读完初中就不肯再读了,而周致远却一直读到高中,并没有放弃学业,所以这可不能怪原主偏心。 崔时初看了一眼错愕又震惊的便宜儿子,说:“不知道,大概她觉得我不让她嫁给自己想嫁的男人就是重男轻女了吧。” 崔时初没办法把周丽质上辈子的事说出来,只好这么对周致远解释,毕竟这辈子,不管她还是周致远都根本没有丝毫重男轻女、逼周丽质当扶弟魔的表现。 周致远还是一脸茫然,无法理解周丽质这是什么脑回路,不过——“可是,妈妈你不是同意她嫁给姐夫了吗?她怎么还记恨你?” “你姐姐是个记仇不记恩的人,你以后要是跟她继续来往,要多几个心眼,别让她把你骗了。”崔时初提醒他,周丽质嫁给陈文亚之后绝对会后悔,等过得不如意了,她就会想起自己的娘家人了,到时候她要是忽悠周致远做些什么,那就麻烦了,所以崔时初得跟周致远提前打个预防针。 周致远听见她这话,心里难受起来,不明白为什么以前亲近和睦的家人忽然就疏远并且互相防备起来,这让他这个习惯了母子三人互相依靠的人变得慌张而无措。 他扯了扯嘴角,带着一丝丝恳求和期待地看着崔时初:“妈,你和姐姐是不是有些误会?”像是很希望崔时初回答他这是个误会。 但崔时初无情地打破了他的奢望:“不是误会啊,你姐姐真的很怨恨我和你,不仅仅是我,还包括你。” “姐姐为什么怨恨我?”周致远茫然又惶恐,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周丽质。 崔时初叹了口气,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难道她能说是因为你上辈子残废了,拖累她好几次回来照顾你?——虽然那所谓的照顾就是带点孙家吃剩的残羹剩菜来给原主母子俩,或者在原主的哀求下借点钱给他们周转,但这在周丽质眼里就是逼她当扶弟魔的表现了,所以她这辈子才迫不及待跟亲妈和亲弟弟断绝关系啊。 周致远没有从母亲这里得到答案,他决定自己去找周丽质问问。 这两天是周末,机械厂没有上班,周致远失魂落魄地来到厂门口才意识到这点,他便只好去陈文亚家找周丽质了。 周丽质出嫁时周致远来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了,他这时候才想起来,姐姐都出嫁快大半年了,他却从来没有再见她回过家里了,难道她真的要跟娘家断绝来往了吗? 心情十分沉重的周致远敲了敲陈家的大门。 “谁啊?!”一句带着怒气的询问吓了周致远一跳,然后大门就猛地被拉开了,一个神情凶恶、长着一对三白眼、五十多岁的老妇女就走了出来。 “陈婶子好,今儿吃饭了吗?”周致远很有礼貌地对陈母说道,他认出了这是姐姐的婆婆。 陈母斜着眼看了看他,又低头扫了一眼他空空的两手,便翻了个白眼,回头对着里面喊道:“周丽质!你弟来找你了!” 说着她转身就自己回去了,根本不理会周致远,偏她还嘀咕着:“上门做客都不知道带点礼物,还是高中生呢,一点礼数都不懂……” 周致远顿时唰地一下,一张俊脸红得跟猴屁股一样,他只觉得羞耻又尴尬,陈母说得没错,他虽然是来找姐姐的,但也是见亲戚,怎么能不带点礼物呢?这确实是他不懂礼数。 周致远羞愧得简直想钻个地洞进去,还迟疑地想着自己现在是不是回去该买些饼干糖果再来?他不是故意不带礼物上门的,而是因为一直在想姐姐跟家里闹翻的事,心情郁闷又心不在焉才忘了礼节。 正当他犹豫的时候,周丽质从里面出来了,她看见周致远在门外,也没有让他进门,而是自己出来了,顺便还把家门给关上了,这才面无表情地问周致远:“你来找我干什么?” 周致远见她这幅神情,顿时心就凉了,她连家门都关上了,是根本没打算请他进去吧?心中难过的周致远顿时把礼节的事抛到脑后了,他抿了抿唇,问周丽质:“你真的要跟我和妈断绝来往吗?” 他一边说着,一边仔细地观察周丽质的表情,想要从她脸上看出否定的意思,但他失望了。 “真的。”周丽质点头点得很无情,她冷漠地对周致远说,“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为什么?我们不是一家人吗?为什么会走到这个地步?你和妈到底有什么误会?还有我,我自认为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你为什么连我也要不认了?”周致远再也受不了了,红着眼眶质问她。 周丽质却铁石心肠,看到弟弟这幅难过的模样,不但不感同身受,反而觉得十分畅快,她像是故意要让弟弟更难过一样,满是恶意地对他说:“当然是因为你以后会穷困潦倒,会变成个废人拖累我啊!” 553、女儿重生了(8) 周致远顿时瞳孔一缩,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看着周丽质脸上丝毫没有掩饰的恶意,心脏仿佛被压了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他像是第一次认识这个姐姐,眼前这个,真的还是他记忆中的姐姐吗?他的姐姐,虽然有些爱占小便宜,也有些自私自我、争强好胜,但这些缺点大多数人身上都有,并不罪大恶极,可眼前这个,笃定了自己以后穷困潦倒、成为她拖累的姐姐,迫不及待要甩掉自己和母亲这两个“累赘”的姐姐,还算是他的姐姐吗? “你……为什么是我以后会变成废人,拖累你?”周致远本来想要问她,为什么自己成了累赘她就要嫌弃自己了,但到底还是没有自取其辱,而是问了这个问题,她到底为什么这么笃定自己会变成废人? 周丽质一噎,她刚刚是脱口而出,把上辈子的事说出来了,但这会儿周致远好好的,根本没有出车祸,自然就没有变成废人,所以她这么说肯定会让人觉得奇怪。 周丽质眼神躲闪着,她重生的事肯定不能说的,但很快她就又理直气壮起来,说:“你以后会有什么出息?读书读成个书呆子,都读傻了,还想考大学呢?我呸!你肯定落榜!” 周致远顿时气得浑身都颤抖了,周丽质这话已经算是恶毒的诅咒了,明知道他和妈妈都那么期待他考上大学,可周丽质偏偏拿这点来诅咒他,周致远拳头握得紧紧的,终于明白妈妈没有骗他,这个姐姐对他们真的有很大意见。 “你果然已经不把我当成弟弟了,居然这么诅咒我……你放心,我以后再落魄也不会求到你头上。”周致远伤心又失望地对周丽质说完了这句话,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周丽质对着他的背影呸了一声,暗自庆幸自己及时甩掉了这个累赘。可她却丝毫没想起,周致远上辈子之所以会出车祸,还是因为想去给她撑腰啊,这辈子她都嫁给陈文亚了,事情已经发生了改变,那场毁了周致远人生的车祸又怎么可能还会发生呢? 她自己的命运明明都改变了,却还觉得周致远的车祸还会发生,都不知道说她愚蠢还是恶毒。 崔时初看见周致远失魂落魄地回来了,就知道他是去找周丽质了,找周丽质的结果不用想都猜到了,只不过崔时初也没有什么办法,毕竟周致远对周丽质这个姐姐的感情不是假的,如今姐姐突然变了个人一样跟他反目了,他自然会很难过。 崔时初有些烦恼,周致远作为无辜的人,不应该被周丽质伤害,但她又没有什么办法,她回到伴生空间里翻找自己的收藏,想找找看有什么东西能让周致远不受这个伤害。 忘情水?不不,这是忘掉爱情的;孟婆汤?喝一口就能退化成婴儿了,连走路说话都要从头开始,这不是害了周致远吗?忘忧草?让周致远变成个乐天派,从此没有烦恼?不行,都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个年代没点忧患意识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崔时初翻了大半天,终于翻出个窥梦丸来,顾名思义,窥梦窥梦,就是窥视别人的梦境。 崔时初把窥梦丸给周致远吃了,给他选择的是窥视周丽质的梦境。 于是这天晚上,周丽质又开始做梦了,她梦见自己回到了上辈子,上辈子被亲妈逼着跟陈文亚分手、嫁给孙建设,婚后争吵不断,然后就是弟弟出车祸重伤,母亲跟她借钱,要她来医院帮忙照顾弟弟……之后是儿女出生、跟婆婆因为家庭琐事争吵、丈夫下岗去做苦力赚钱,她紧随其后没了工作,但留在家里当家庭主妇、管教孩子、孩子平庸没能考上大学到外地打工、母亲生病无法照顾弟弟要她帮忙、还时不时找她借钱……她渐渐年老,开始跟儿子儿媳纷争不断…… 周丽质上辈子发生过的所有事都事无巨细地在梦境里重演了一遍,因为周致远是窥视她的梦境,所以感受到的也是她的真实心情,于是周丽质被逼着嫁给孙建设时的痛苦、对母亲的怨恨、对陈文亚的爱恋、对婆婆、丈夫和儿女的厌烦之情全都一一让周致远感受了一遍——当然也包括周丽质对弟弟的埋怨和厌烦。 每次周丽质看见残疾的弟弟时,她都会忍不住想:他怎么不干脆死在那场车祸里呢?省得还要连累自己这个姐姐。 被母亲哀求着借钱时则十分不耐烦,找了许多借口来推脱,即使最后推脱不了借了,也没过半个月就催着还,生怕钱还没还,母亲就死了……如果不是顾及自己的名声,她根本不会想回这个娘家。 好不容易累赘弟弟和母亲终于死了,她欣喜若狂,迫不及待就接收了娘家的房子,却连母子俩火葬的费用都不肯出,骨灰更是连去拿都没有去,直接扔在了殡仪馆。 拖累她的两个累赘没了,最后她的心情就是如释重负。 …… 通过梦境把周丽质上辈子的心理了解得一清二楚的周致远,一觉醒来后,终于释然了,想来他的姐姐也是梦见了她这个截然不同的人生经历,才会对自己和母亲态度大变,想要跟他们断绝来往吧? 如果姐姐这辈子真的嫁给了孙建设而不是陈文亚,那自己真的会出车祸变成个残废?周致远不由地摸了摸自己的腿,庆幸自己现在健健康康。 他想起自己残废之后,姐姐的嫌弃和避之唯恐不及,苦笑了一下,既然姐姐觉得自己会是她的累赘而不想跟自己来往,那就成全她吧。 他现在只想好好地保全自己,然后让母亲安享晚年。周致远想起梦中母亲因为要照顾他而憔悴苍老的模样,心脏便揪着般疼痛,他不能让母亲在本来需要人照顾的年纪再那样痛苦煎熬了。 “妈妈!”周致远连脸也不洗牙也不刷,就跑到厨房里,一把抱住了正在做早饭的崔时初。 “怎么了?做噩梦了?”崔时初明知故问,这小子窥见了周丽质的上辈子经历,肯定心绪难平了。 “算是吧。妈,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孝顺你。”周致远郑重其事地说道。 “好,妈妈就等着你的孝顺了。”崔时初笑着说道。 只是应该他孝顺的原主已经投胎去了,而这个,周致远永远不会知道了。 554、女儿重生了(9) 崔时初刚把包子店的门锁上,忽然身后就传来一个喘着大气的声音:“同志!包子卖完了?哎,我又来迟了……” 崔时初转过头一看,之间是一个戴着眼镜拿着公文包的男人,三十多岁的样子,大概刚刚是跑着过来的,额头上还冒着汗呢。 “那可真是不巧了,你下次来早一些吧。”崔时初笑着对他说道。 那男人看见她的笑脸,脸突然就红了,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下、下次肯定会来早一点……” 崔时初便没再说什么,朝他点了点头,就转身离开往城中心新开张的酒楼去了,她卖完包子就到了午饭时间,刚好能去尝尝新酒楼的饭菜好不好吃,如果好吃,那她周末就带周致远来打打牙祭。 王振南看着她的背影,不知道怎么的,连办公室也不去了,悄悄地跟在崔时初后面,跟着她一起到了新开张的酒楼。 崔时初进去之后,毫不犹豫就点了好几个菜,尝过之后就觉得这酒楼的厨师厨艺很好,于是就把这里当成自己以后吃饭的长期地点之一了。 王振南在催时初进来酒楼后,也在她身后两张桌子处坐了下来,一边吃着饭,一边观察着崔时初。 他那么热烈的目光,崔时初怎么可能觉察不到?只是这男人目光里没有恶意,所以她暂时没有处理,一心品尝这里的美食。 王振南并不知道他已经被崔时初发现了,还十分专注地盯着人家看,他也不知道怎么了,看见崔时初,心脏就跳得格外欢畅,自己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追随着她的身影。 他觉得自己现在就像个登徒子,居然做出尾随女子的荒唐事来了,可是他明知道这样不妥,却无法控制自己的双腿。 吃过午饭后,崔时初从酒楼里出来了,走过了一条街,到了没那么热闹的巷子里的时候,崔时初便猛地停下脚步,转过头,抱着胳膊,眯着眼对跟在自己身后的那个男人说:“从包子店开始你一直跟着我到了酒楼,等吃完饭从酒楼出来,你还跟着我,你到底想干什么?” 王振南顿时被她说得面红耳赤起来,他的行为被当事人当场揭破了,窘迫不已,但他到底还算是个敢作敢当的男人,于是红着一张脸道:“我、我没有其他意思,就是想多看看你,多了解你。” “这还没有其他意思?你想耍流氓啊!”崔时初没好气地说道。 “不不,我没有耍流氓的意思!”王振南连忙摆手解释,他眼睛一闭,最后像是豁出去了一样,对崔时初道:“我好像喜欢上你了,你觉得我怎么样?” 崔时初听到他这话,震惊得眼珠子险些掉下来了,这年头的男人这么直接的吗?在大街上看到一个人,看上了就直接问人家有没有也看上自己?这行为即使放到后世都算是胆大包天的吧?很容易被人扇巴掌的。 不过崔时初心脏健壮,自然不会被他的直接吓住,所以她只是开始的时候惊讶了一会儿,很快就反应过来了,把王振南上下打量了一遍,对他说:“你这么随便的吗?在大街上看上一个女人就直接上去跟人表白?也不管人家到底有没有结婚、生没生孩子?万一你表白的那个人早就成家生子了呢?你难道还想去破坏人家的家庭啊?” 王振南连忙解释道:“我不是随便看上一个人就跟人表白,我知道你是包子店的老板,丈夫早亡,只有两个孩子,我都听人说过你的情况了才敢这么直接问你,你千万不要误会,也不要生气……” 说完,他很紧张地看着崔时初,好像真的怕她误会他是个随便的男人一样。 “你经常买我家的包子?”崔时初问,对自己的老顾客,她态度就好许多了。 “对对,你家的包子特别好吃,我很喜欢,只是太受欢迎了,我经常买不到。”王振南说着说着就一脸惋惜。 崔时初顿时了然:“原来你看上了我做包子的手艺,那真是抱歉,我并没有再嫁给别人去伺候一大家子的打算,你要是喜欢我的手艺,可以去我家店买,要是想找个厨艺好的妻子,可以去找其他女人。” 又是一个以娶妻为名想得到一个免费保姆加厨师的鸡贼男人,崔时初冷哼了一声,没有再理会王振南。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误会我了!”王振南见她脸色都冷了下来,急忙解释,但崔时初根本没理会他,很快就把他甩开了,只留下他一个人懊恼地拍自己的脑袋。 崔时初很快就把王振南抛到脑后了,她又不是什么天真善良的女人,这辈子又有了孩子,她傻了才会想再结婚,跑去男人的家里伺候他一大家子。 她现在当单亲妈妈,孩子都快成年了,自己开着一个小店,不知道多快活,她根本没想过要再婚。 原主能生出周丽质这样堪称机械厂厂花的女儿,自然她本身的长相样貌也是漂亮的,而且原主结婚早,不到十八岁就生下了周丽质,到如今她也不过才三十八岁。 三十八岁,正是一个女人成熟而富有韵味的年纪,基因好,再加上保养得好,跟二十多岁都没什么两样。 崔时初成为原主的这大半年,自然把身材容貌都调养到了最佳状态,再加上辞了机械厂辛苦的工作,如今只开个包子店每天只工作三四个小时,多的是休闲时间,有钱有闲,精神状态自然就好了,所以崔时初如今真的是越来越好看了。 连来店里买包子的客人,都说她是最美的包子店老板,有些促狭的还说她是包子西施,邻居前同事们看见她,也常常说她越活越年轻了。 甚至因为她如今年轻又好看,还做起了小生意,连早些年就不上门的媒婆都闻声而来了,想给她介绍男人,不过这当然是被崔时初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那些男人看上她,还不是因为利益和美、色?见她恢复了年轻美貌,包子店生意红火、能自己挣钱,可不就心思活络,想把她这棵摇钱树圈回家了吗? 555、女儿重生了(10) 崔时初以为上次跟王振南说了那么不好听的话,他应该不会再对自己有什么心思了,却没想到这男人居然是个厚脸皮的,开始每天都出现在崔时初的包子店外面排队,还趁着买包子的时候抓住机会跟崔时初多说几句话,简直就像情窦初开的小少年一样。 但崔时初可不会这么容易就被他打动,除非必要,否则根本不跟他多说一句话,这让王振南失望不已。 但他失望也没办法,每次买完早餐他就得赶紧去上班,根本没时间守在崔时初身边,而等他下班,崔时初的店早就关门了,他连见都见不着人。 下班之后,王振南路过关着大门的包子店,忧郁地叹了口气,没见到想见的人,他就有些垂头丧气了,等回了家里,都没办法高兴起来。 同样下班回来的父母大哥嫂子,看见他神情郁郁,便忍不住问他了:“你这么这幅模样?工作上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了?” 王振南摇摇头:“没有。” “那你是因为什么这样郁郁不欢的?”王母问这个让她操了许多心的小儿子。 王振南欲言又止,他有些不好意思对家里人说自己看上了个女人,但因为想起了崔时初,他白皙的脸上已经浮起了一片红晕。 王母看见他这幅模样,顿时眼睛一亮,跟王大嫂面面相觑了一下,便按捺住心中的惊喜,装作没发现的样子,柔声继续说:“振南,你心里有什么事就跟我们说说,说不定我们可以帮你想想办法呢?” 王振南果然被他亲妈糊弄住了,又见爸妈大哥大嫂都目光炯炯地盯着他,顿时有些郝然地说:“也不是什么,就是、就是我喜欢上了一个人,但她不喜欢我,我有些烦恼。” “什么?你有喜欢的人了?” “你喜欢的是谁?” “那人是男的还是女的?” …… 四个王家人一听,顿时脱口而出询问,一时之间人多口杂,让王振南都不知道该先回答哪个问题。 “咳咳,大家淡定些。”作为一家之主的王父首先开口道,“别着急,让振南先把情况说清楚。” “好好。”其他人连忙点头。 “好了,振南,你把你喜欢的那个人的情况跟我们说说,她是谁,家在哪里,做什么工作的。”王父说道。 王振南于是点头把他所了解到的崔时初的情况都说了出来。 “什么?她早就结过婚了,还有两个孩子?甚至连女儿都已经出嫁了?”王母听了他的话,眼前一黑,都想昏过去了,这都当丈母娘了,年纪得多大了啊?自己儿子该不会是被骗了? 王大嫂也忧心忡忡:“小弟啊,那个女人年纪不轻了吧,你怎么会喜欢她的?你不是一向最讲究什么艺术和美了,怎么这回就不在意了?” 王大哥板着脸道:“是不是那个女人故意诱、惑你,不行,这个女人不行,配不上你,小弟你还是把她忘了吧。” “振南啊,爸爸不是不同意你找个年纪大的,但再大也不能超过十岁吧?更何况她还有两个孩子,唉,这后爸难当啊。”王父劝说道。 王振南听了几人的话,茫然地说:“爸妈,大哥大嫂,时初不老啊,她比我大不了几岁,虽然有两个孩子,但她是结婚早,并不意味着她老,事实上她长得很年轻漂亮……比嫂子都年轻漂亮,真的,我没骗你们。” “怎么可能?振南你该不会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才会觉得她年轻漂亮吧?唉,这可怎么办?你怎么不开窍就罢了,一开窍偏偏就看上一个不适合的人了呢?”王母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胸口。 “是啊,小弟,你是年轻有为的研究员,她是个卖包子的寡妇,这根本不配啊!”王大嫂叹道。 王振南没想到家里人居然这么反对他跟崔时初的事,他虽然三十多岁了,但根本没有过感情经历,他还不到十岁的时候就随着父母大哥被下放到农村里了,吃了很多苦,变得自闭、孤僻。 等到父母恢复了名誉回到城里,可他的性格已经养成了,王父王母花费了很多心思才把他从封闭的世界里拉出来,好不容易培养得跟个正常人差不多。 但他跟正常人还是有差别的,那就是太过单纯,对人情世故并不那么理解,跟后世说的“智商高、情商低”差不多,因此他虽然上了大学,毕业之后还进了研究所,但其实还活在父母家人的羽翼之下。 以前王家人也想过给他找一个妻子,但王振南对此根本没有兴趣,也看不上他们介绍的女人,每次让他去跟人家女孩子相处一下,逛逛街,他都很不耐烦,说还不如回家看书,就把人家女孩子丢在街上,自己回家了,让女孩子气得把王家人骂了一顿。 于是久而久之,家里人就觉得他没有开窍,也就不想着给他找妻子了,反正他自己一个人每天工作看书也挺开心的,不结婚就不结婚吧。 却没想到,王家人根本不对他的感情抱任何希望之后,他自己突然开窍,看上别人了,而看上的还是个并不相配的女人,这怎么不让他们震惊呢? 王振南抿了抿嘴,扶了扶眼镜,羽睫般的睫毛闪了闪,嘟嚷着说:“我就喜欢她嘛。” 王父王母十分为难,儿子好不容易看上一个女人,按理说他们应该高兴的,但一想到他看上的是一个卖包子的寡妇,他们就高兴不起来了。 “儿子啊,你真的不能不喜欢她吗?”王母叹息着问他。 王振南脑袋摇得十分坚决:“不能!” 王母想起儿子每次喜欢什么东西都十分长久的特点,顿时十分头疼。 王大嫂拉了拉王母的胳膊,低声说:“要不然,等我们再去打听一遍那人的详细情况再说?小弟现在正喜欢她,我们要是强硬反对,很可能适得其反。” “那好吧。”王母无奈地说道。 王振南正竖起耳朵听着母亲和嫂子的话呢,听到她们这样说,顿时弯了弯唇,他十分肯定母亲和嫂子了解崔时初后,一定会喜欢她的。 可是,崔时初什么时候才喜欢自己呢?王振南想到这里就又开始烦恼了。 556、女儿重生了(11) 崔时初正在店里收拾蒸笼,觉察到有人进来了,以为是买包子来晚的人,她便头也不回地说:“不好意思,今天的包子已经卖完了,明天请早吧。” 在门外观察了崔时初半天,好不容易等她卖完了包子才进来的王母顿时一愣,然后便顺势装成来晚的客人,一脸惋惜地说:“那好吧,没想到今天这么快就卖完了,老板,你的生意真好啊。” “还行,每天都差不多这个时候就卖完。”崔时初说。 “你一个人开店,忙得过来吗?”王母看了看店里的环境,觉得十分干净卫生,便不由地对崔时初的印象好了一些。 “忙得过来,我每天只包限量的数额,超过就不包了,所以忙过一阵就好了。”崔时初解释道。 王母见她忙里忙外地,便上前去帮忙,崔时初意外地看了她几眼,见她衣着大方得体,看神情仪态都不是普通人,如果是普通客人,早就走了,怎么还会留下来帮忙?所以这人肯定找自己有事。 于是她就直接问了:“这位……太太,你是特意来找我的吗?” 王母没想到她感觉这么敏锐,不过她也没有隐瞒的意思,所以点点头,说:“确实是有其他事。” 崔时初有些茫然:“我好像不认识你?” 王母干笑了一下,说:“我们确实不认识,不过我儿子你可能会认识,他叫王振南。” 崔时初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一个身材瘦削,神情腼腆,但却意外大胆直接的斯文男人来,那不就是最近每天在自己店里排队,看见自己就脸红的男人吗?说他害羞,他偏偏还敢在大街上直接表白;说他勇敢,可他每天见了自己,又经常手足无措,青涩得比高中生还不如。 真是特别矛盾的人,崔时初对他印象深刻,她怀疑这人看上的是她做包子的手艺。 “王振南啊,他很喜欢我做的包子,太太你来是给他买包子的吧?他今天早上买到了哦。”崔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王母一噎,接着摆摆手,说:“我是来找你的,想问问你对我儿子有什么看法。” “有什么看法?没什么看法啊?我只是个卖包子的,根本不了解令郎,能对他有什么看法啊?”崔时初装傻,她知道这位太太应该是想来警告自己不要痴心妄想高攀她的儿子,但天知道,她根本不稀罕这位太太的宝贝儿子。 王母听了她的话,没有再追问,而是叹了口气,说:“我儿子喜欢你,他跟家里人说了。这是我儿子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女人,我很意外,说实话,其实我更想他喜欢一个年轻未婚的女孩子。” “那真是很抱歉了,居然让你儿子喜欢上我这个有两个孩子的寡妇了。”崔时初皮笑肉不笑地说,“我知道你担心什么,你放心,我对你儿子没有任何兴趣,也不会企图攀上你们家。我小日子过得好好的,没有再去自找麻烦的必要。” 王母顿时有些尴尬,说:“不,你误会了,我并不是嫌弃你结过婚有孩子的意思,我只是……只是觉得,你和我儿子的人生经历很不一样,并不适合在一起而已。” 王母即使曾经饱受磋磨,但身上依旧有知识分子的清高和自傲,根本做不出手撕“勾、引”了自己儿子的“坏女人”的事情。 “不管我有没有误会,总之您放心,我跟你儿子不会有任何交集,你要是还不放心,可以阻止你儿子来我这里买包子,不过我要维持生计,这包子店是不可能不开的,您见谅。”崔时初嘲讽地说。 “我没有这个意思,我知道自己找上门来,有点过分,毕竟我儿子只是一厢情愿,你其实并没有看上他……唉,算了,很抱歉打扰你了,我这就离开。”王母说到后面都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只好头疼地跟崔时初告辞了,毕竟王振南对人家是剃头担子一头热,人家对自己儿子却不在意,她要是迁怒到人家身上,岂不是十分不讲理? 王母便只好离开了,不过崔时初虽然对她的态度不怎么样,但奇异的是,她对崔时初的印象却并没有变坏,毕竟她亲眼看见了,儿子没说错,崔时初真的长得年轻貌美,丝毫看不出已经是当丈母娘的人了,不过崔时初结婚早,也只不过比自己儿子大四五岁罢了。 一个年纪轻轻就守寡,自己带大了两个孩子,还兢兢业业上班的女人,可谓是一个好女人,但,自己儿子感情一片纯洁,王母总感觉有些不甘心啊。 但她不甘心又怎么样?喜欢崔时初的是王振南,王振南虽然开窍晚,却意外地执着,王母见过崔时初之后又找他说了许久话,最后都没办法打消他的念头,大家就只好任他去了,毕竟他好不容易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 崔时初可不知道王家人纠结的心思,她每天波澜不惊地开店关店,时不时去酒楼打打牙祭,日子过得逍遥自在,虽然经常会被突然冒出来的王振南打扰,不过这都是小事,只要不搭理他,他就能自动跟在身边当个隐形人,全当他不存在就行了。 不过时间长了,大家时常看见王振南跟她走在一起,就开始有人好奇了:“时初,你这是找对象了?” “没有!”崔时初没好气的否认道。 “那这个男人是谁?我经常看见你跟他走在一起啊。”八卦的邻居继续追问。 “谁知道他是谁?总之跟我没关系。”崔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 于是八卦邻居就一脸了然的表情,意味深长地拉长了声音说:“哦……我明白了……” 你明白了?你明白什么了?崔时初瞪着八卦之徒:“别胡思乱想!” “好好,我不胡思乱想。”邻居连忙保证。 说是这么说,但等到周致远周末回家的时候,就忽然期期艾艾地看着崔时初,欲言又止。 崔时初看见他这表情,就说:“你想问什么就问,别作出这幅模样。” 于是周致远就问了:“妈,你是不是找对象了?别担心,我不反对你再婚,毕竟我爸爸都死了这么久,你给他守了这么多年足够了……” 557、女儿重生了(12) “你闭嘴吧!是不是听到外面的风言风语了?我没有再婚的意思,也没有找对象,小小年纪,别胡思乱想。”崔时初翻着个白眼说道。 “妈,你再找也没关系啊,反正我和姐姐都长大了,你也该有自己的生活了,以后我工作了,你会很孤单,再找个人一起生活也好。”周致远自以为很成熟体贴地说道,但内心却还是有点酸涩的,毕竟妈妈如果再婚了,那肯定跟以前他们三人相依为命不一样了。 “孤单?你想多了,结婚会妨碍我过得快活自在。”崔时初说得很坚定。 周致远听见她的话,心中那点不舒服立马就消失了,但他又有点内疚,觉得自己不希望母亲再婚的心思有些自私。 “好了,我会不会再找对象不是你现在应该考虑的问题,你现在该考虑的是一年后要考哪里的大学。”崔时初不想跟他讨论自己的感情问题,便问起了其他事。 周致远听见他这么问,立马回答道:“就考咱们省里的大学啊,还用考虑吗?” “为什么?以你的成绩,考一个京城的好大学绰绰有余,而且去京城的发展肯定比在省里好,你怎么不把目光放长远一点?”崔时初疑惑地问他。 周致远一噎,他想考省里的大学还不是想离家里近一些,毕竟他姐姐已经跟他们断绝来往了,要是他也考了离家很远的大学,那妈妈怎么办?他不放心,所以就甘愿留在省里。 崔时初看懂了他的心思,顿时有些好笑,说:“你是为了我才不想考去京城的?” 周致远点点头:“我不能把你一个人留在家里。” 崔时初气得笑了,说:“你怎么就觉得你考去了京城,我就一定会留在这里呢?我难道不能跟着你一起去京城吗?” 周致远顿时傻眼了,对啊,他怎么就没想到还可以让妈妈跟自己一起去京城呢? “妈妈你的意思是如果我考去京城,你也会跟我一起去吗?那真是太好了!”周致远高兴地说道。 他觉得自己的思想还是太僵化了,不够灵活,于是他摸摸自己的脑袋,不好意思地说:“我还以为妈妈你不会愿意离开熟悉的环境呢,毕竟我们都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 “我愿不愿意你又没问过我,自己倒是在私底下乱想。我在这里虽然生活了很久,但其实留下的美好记忆并不多,每天都是忙忙碌碌,尽是些生活里的鸡毛蒜皮,离得远了倒觉得会更好些,所以你就不必为我担心了,好好努力,明年考去京城上大学吧,我比较喜欢大城市。”崔时初跟想得太多的儿子说道。 “好,妈妈我一定会考上首都的大学,到时候咱们一起去首都定居!”周致远信心满满地跟崔时初保证道,他这时候没有提起自己的姐姐,毕竟自从梦到过那个梦境之后,他就如周丽质所愿,远离她,不去拖累她了,知道妈妈希望跟着自己一起去京城,他其实是松了口气的,这样以后就不必面对周丽质了。 母子俩说好之后,周致远学习就更努力了,崔时初的工作倒是如常,她打算先用这一年的时间卖包子赚些钱,等到了首都之后就可以再做其他的生意。 王振南这天不用上班,他调休,这会儿正不请自来地到崔时初的包子店里帮忙,因为他听同事说了,如果不懂得怎么去追求对象,那就自觉点去帮喜欢的女孩子干活,干得久了,女孩子和她家人都知道你勤劳又能干,自然对你的印象就好起来了。 于是半懂不懂的王振南就按照同事说的话,自动自觉地上崔时初这儿来帮忙了。 崔时初看见他的时候很头疼,特别是看到他笨手笨脚想帮客人装包子,结果拿着张油纸包了好几分钟都没法帮人包好,那顾客等不及了,干脆说不用他用油纸包了,他自己拿着就走了,这让王振南十分沮丧。 “王振南,我这里不用你帮忙,你还是离开吧!而且就算你帮我,我也不会给你工资。”崔时初很冷漠地对他说。 “我不用你给工资。”王振南红着一张脸说道,眼睛紧紧盯着她用油纸包包子的动作,他自己的手指也在悄悄动着,想学会这套动作,可是崔时初的动作实在太快了,灵活纤巧的手指拿着油纸飞快地舞动,仿佛在花朵上轻盈飞跃的蝴蝶,好看又飘逸。 客人实在太多了,王振南观察了崔时初的动作好几一会儿,就又上手了,但他的手指不知道怎么的,明明做起实验写起论文来那么行云流水、如鱼得水,可以拿到油纸和包子,就仿佛变成木头做的,根本不听他使唤。 “哎哎,你这小伙子怎么包得啊?把油纸弄得皱巴巴的,算了算了,不用包了,我直接拿着走吧!”那个客人见他紧张地汗都快流出来了,手里的油纸抓得皱皱得都没包好,就不耐烦地说道。 “哎老板啊,你怎么请了个干活这么不利索的伙计,这小伙子看样子就不像是能干活的人啊。”一个大娘看着笨拙的王振南,对崔时初说道。 崔时初不想让自己的私事成为别人嘴里的八卦,便说:“他不是我请的伙计,是……哎,别人硬塞过来的,说是跟我学学做生意。” 她说的时候神情无奈,那大娘一下子就以为自己领悟到了她的无奈,同情地说:“原来是这样啊,现在不管做什么做出色了,就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人粘上来想占便宜了,偏偏有时候还拒绝不了,你也是辛苦。” 崔时初附和地点点头,说:“就是这样,我也没办法啊,人情往来……” 知道这生意红火的老板也有烦恼无奈的事,大娘于是心满意足地走了。 “我没有想占你的便宜,也不是乱七八糟的人。”王振南小小声地给自己辩白。 “我知道,我只是不想给别人茶余饭后再增添些八卦材料而已。”崔时初没好气的说,“都是你的错,你来我这里就是捣乱的。” 558、女儿重生了(13) 王振南俊俏的脸红通通的,明明是一个已经三十多岁的大男人了,但偏偏能让人看出他的简单和纯真,那双漂亮的桃花眼无辜中带着恳求地看着崔时初,愣是让冷心冷肺又无情的崔时初心脏被狠狠地戳了一下,真是太犯规了,崔时初不由地移开了眼睛,这大概就是她一直没有把王振南轰出门的原因吧。 “对不起……”王振南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长项不在手工活,他转念一想,他手工活不行,但脑子灵活啊,于是他信心满满地对崔时初道:“我帮你收钱吧,我数学好,不会收错的!” 崔时初见他兴致勃勃,便答应了。 果然,算账是他的长项,他收起钱来又快又准确,比之前崔时初自己收还要利索得多。 因为有了他帮忙,今天卖包子的速度都快了许多,崔时初于是提前半个小时把包子卖完了,王振南因为成功帮了崔时初,而崔时初又没有把他赶走,所以十分振奋,脸上的笑容就没停过,连帮忙洗蒸笼的动作都利索了许多,起码崔时初不会嫌弃他了。 帮忙干活果然是拉近关系的最好方式!王振南在心里喜滋滋地想道,等明天回去上班一定要好好谢谢同事。 把最后一个蒸笼洗干净,王振南又本手笨拙地帮忙拖了店里的地,他在家里都从来没干过家务活,却没想到在这里帮崔时初却心甘情愿而且甘之如饴,要是他妈妈见了,心情一定很复杂。 王母的心情确实十分复杂,因为小儿子真的栽在崔时初手上了,不管家里人怎么劝他,他都坚决不肯放弃自己看上的人,王家人无奈,只能顺其自然了。 王母知道这天小儿子是休息的,但他一大早就出门了,根本不见人影。如果是以前的休息时间,王振南肯定会在家里看书或者继续他的研究,但现在,一向不爱出门的他居然早早就出门了,作为过来人的王母,怎么可能猜不到小儿子的行踪呢? “果然是儿大不中留啊。”她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人家根本对他没意思,等他撞了南墙就知道回头了。” “你回去吧,下次不要再来了。”崔时初虽然对王振南的颜值很心动,但她十分理智,并不打算跟他发展感情。 “不行,我还会继续来。”王振南理直气壮地摇头道,他今天好不容易在她这里找到了自己擅长帮忙的地方,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崔时初看着面前一脸认真的男人,叹了口气,问他:“你到底看上我什么了?容貌?那比我长得好看的女人也不少吧,你可以去找她们。” 王振南飞快地瞄了她一眼,俊脸微红,却很坦荡地点头:“你长得很好看,我喜欢你这样的,不喜欢其他女人。” “你放弃吧,我跟你注定是没有结果的,因为明年我儿子会考首都的大学,到时候我会跟着他搬去首都生活。”崔时初说出了这个无懈可击的理由。 王振南听到这个消息,顿时脸色就白了,他有些惊慌地抓住了崔时初的手:“你要去首都生活?” “对,就算我儿子毕业了也不可能回来,我们会在那里定居。”崔时初甩开他的手,回答道。 “你的工作在这里,你的家人也在这里吧?难道你愿意放弃这里的一切,到一个举目无亲的陌生城市重新开始?就算你愿意,你的家人也不可能会同意。”崔时初把现实指出来,跟王振南说道。 王振南听了果然迷茫又无措,他只是不愿意放开崔时初的手,语无伦次地说:“我、我不知道,我反正想和你在一起,去哪里都想和你在一起……” 他简直像个恋爱脑,崔时初觉得自己明明会很讨厌这样的恋爱脑,毕竟他年纪也不小了,却还有这样天真到有些蠢笨的想法,应该是让人有些反感的,但奇怪的是,崔时初却对这样的王振南反感不起来。 大概是因为这是他最直接的、最坦诚的感情吧,不是中年男人油腻腻地哄骗小女生,也不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高中生大言不惭地跟小女友甜言蜜语,而是一个心思纯净的男人对感情的执着。 “王振南,成年人的感情要考虑很多因素,即使是你也不例外,不要把没有未来的感情放到我身上,那是一种浪费。”崔时初郑重地跟他说道,并没有心软,然后硬是掰开他的手,就离开了。 留下王振南沮丧又难过地看着她的背影。 失魂落魄的他幽魂似的回了自己家,立马就倒在床上用被子蒙住脸,想逃避让自己不安的事情。 王家人中午下班回来,刚开始还以为王振南不在家,还是王大哥发现他在床上把自己卷成了春卷。 “你怎么了?快起来吃饭了。”王大哥拍拍弟弟被蒙住的脑袋,说道。 春卷毫无动静,王大哥疑惑地自言自语:“难道睡着了?” “没睡着。”王振南从被子中钻出来,闷头闷脑地跟大哥说道,脑袋上的头发乱成一团,但他长着俊俏的娃娃脸,愣是这凌乱的发型衬得他更年轻了,仿佛跟个二十岁的小青年一样。 王大哥看着他,好笑地揉了揉他的脑袋:“小弟真是越活越小了,你这模样去装大学生也有人信吧?” “长得再好又怎么样?还不是没有人喜欢。”王振南垂头丧气地说道。 王大哥听了,顿时好奇了:“怎么,你看上的那个女人还是不喜欢你?” 王振南从被子里钻出来,沮丧地回答道:“她让我不要再去找她,她说明年会跟着儿子一起去首都定居。” “去首都定居?那跟你就不适合了。”王大哥心中暗喜,他当然希望自己的弟弟找个年轻未婚的女孩,而不是丧偶带娃还比弟弟大好几岁的女人,所以这会儿听见弟弟的话,他高兴更多,但为了不打击弟弟,他还是装出不高兴的模样。 王振南听见大哥说跟自己不合适,顿时就不高兴了,脱口而出道:“哪里不合适了,我也可以去首都啊。” “你去首都怎么生活?你能照顾好自己?”王大哥十分怀疑,“家里人都在这里,去首都能适应?” “我可以慢慢适应嘛……”王振南争辩道,他这会儿其实心里已经做出了选择。 559、女儿重生了(14) 王家人知道王振南居然想抛下在这里的家人和工作,跟崔时初去京城后,大惊失色,纷纷想各种办法劝他不要这么冲动,但王振南铁了心,一直企图跟王家人解释,奈何他并不是多善言辞的人,所以意见相悖的两方都无法说服对方,僵持了下来。 崔时初可不知道王家因自己而生的争执,周致远学习强度越来越大,她忙着给他做好吃的补身体,根本没有闲暇时间去想其他事。 王振南很久没出现了,崔时初觉得他应该是听了自己那番话之后,很识趣地放弃了,所以并没有放在心上。 但因为她这段时间包子铺的生意越发红火,看上她的男人就更多了,即使崔时初每次都跟上门提亲的人说自己没有再婚的计划,但那些人总是不肯放弃,经常在她出入的地方来一场“偶遇”,妄想崔时初会看上他们,这让崔时初烦不胜烦,最后除了必要的事,她就几乎不出门了。 陈家。 周丽质终于如愿以偿地怀上了孩子,但不知道为什么,她这次怀孕怀得非常辛苦,经常孕吐不说,还时常头晕,严重时根本无法继续上班,只能躺在床上修养。 偏偏去医院看了,医生说孕吐和头晕都是正常的,在早孕初期,胎儿快速发育,孕妇身体无法及时提供足够的营养给胎儿,造成营养不良和低血糖,所以就会头晕,最好的办法就是多补充营养,不要劳累。 于是陈家人便放下了心,让周丽质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忍一忍,陈文亚也让她不要这么娇气,所有当妈妈的都是这样过来的,怎么就她经常抱怨? 周丽质听见丈夫这么说,委屈得不行,本来孕妇就因为激素水平改变的缘故容易情绪失控,而陈文亚还无视她怀孕的辛苦,连哄都不哄哄她,周丽质就觉得受不了了,眼泪立马就涌了上来。 “你哭什么哭?难道你还觉得自己有理了?哪个女人不怀孩子,就你娇气,真是晦气!”陈文亚不耐烦地说道,砰地一声把房门一砸,就出去了,丝毫没有以往哄她时的温柔体贴,周丽质顿时更伤心了,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自己以为的那个体贴丈夫,现在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周丽质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难道男人变得这么快吗? 因为哭得太厉害,周丽质就又感觉到那种熟悉的晕眩感了,她吓得立马停止了哭泣,再也不敢继续了,强忍着心中的不舒服躺了下去。 而不耐烦听周丽质抱怨的陈文亚从家里出来,就遇到了同个办公室的女同事刘琦。 “哟,陈文亚你怎么在这里抽烟啊?不在家陪老婆?”刘琦打趣道到。 “她好好的,哪里需要人陪?倒是我,整天被她使唤着干这干那,还得忍受她的脾气,我才辛苦呢!”陈文亚说道。 “不会吧?周丽质在家里脾气这么大呀?还能使唤你干活?你可真是个好丈夫!”刘琦揪着自己的小辫子说道,然后眼珠子灵活地一转,像是开玩笑般说,“如果我有你这样英俊体贴的丈夫,我可舍不得使唤你……” 陈文亚一听,不由地开始仔细打量起自己办公室这个同事来,刘琦能进入办公室工作,那说明她的学历或者家世,总有一样是出众的,而她本人长得也清秀可爱,因为年轻,脸蛋还带着婴儿肥,一笑起来,嘴边带着小梨涡,活泼又娇俏。 陈文亚那颗因为结婚而沉寂了一段时间的心脏,顿时就雀跃地跳动起来,他勾了勾嘴角,露出一个邪魅迷人的笑容来,问刘琦:“最近好像有港城的新电影上映了,要一起去看吗?” “好啊!”刘琦抬起头一口答应了,一派天真无邪的模样,好像跟有妇之夫相约一起看电影是十分平常的事一样。 周丽质并不知道自己心心念念要嫁的丈夫正跟其他女孩子去看电影,她现在正被陈母指着鼻子大骂。 她之前因为饿了,起来煮一碗面,见家里有买回来的肉,便切了一点跟面一起煮,结果被陈母看见了,顿时就像点了炮仗一样,把陈母的脾气点着了。 “你这个贱蹄子!居然趁着我不在家偷吃肉?!这肉是我好不容易买回来,晚上大家一起吃的。你倒是好,自己偷偷地煮来吃了,你怎么这么自私?!你娘家到底怎么教你的?连偷吃肉这种事都做得出来?败家娘们!家里的男人都没吃上肉,你就先吃上了,我儿子怎么会娶了你这个一个又懒又馋的坏婆娘……” 陈母骂得十分难听,周丽质忍不住为自己辩驳:“我没有偷吃,我只是肚子饿了,看见有肉才煮了一点,医生说我怀孕了要吃好的才能给身体补营养。” “呸!补什么营养?我看你就是馋!当年我怀着文亚的时候没吃过一顿饱饭,连肉末儿味都没闻到过,还不是把他好好地生下来了,他现在比谁都有出息!你如今一日三餐吃得好好的,怎么就需要补营养了?明明就是想偷吃!你这个偷肉贼!”陈母根本不听她解释,继续骂骂咧咧。 周丽质委屈又难堪,她只不过是饿了,想吃点肉怎么就成了偷了? “妈,我也是家里的一员,肚子里还怀着你的孙子,吃家里一点肉不是很正常吗?你不能冤枉我偷吃。”周丽质抹着眼泪辩解,她都能想象到家门口那些好事的三姑六婆两眼发光地偷听她们婆媳吵架了,不用一天,她在家偷吃肉的事情就能传遍整个大院,甚至厂里…… 一想到这个可能,周丽质都想直接晕过去了,她不由地怨恨上了陈母:“妈!我不是偷吃!我每个月都给家里上交工资,我怎么连肉都不能吃一点了?你难道想虐待我吗?” 周丽质不是善茬,很快就开始和陈母针尖对麦芒地争吵起来,不再为了陈文亚的面子继续忍让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她怀孕情绪容易失控的原因,总之,她们婆媳俩吵得周围的邻居都听到了,这年代的房子隔音又不好,哪家发生了什么大家都知道,没有丝毫隐私可言。 560、女儿重生了(15) 周丽质躺在床上默默地流眼泪,她不明白自己这辈子都如愿以偿嫁给陈文亚了,为什么日子却根本不如自己想象的那样和和美美,反而每天都要为些鸡毛蒜皮的繁杂事争吵,而陈文亚也根本不会帮她,只会一味地让她忍一忍,让她多理解自己家人的不容易。 在陈家的生活令她厌烦难过,连上辈子在孙家都不如。 上辈子嫁给孙建设,虽然她因为不喜欢孙建设而对他没个好脸色,但孙建设喜欢她啊,知道她怀孕之后激动得不得了,即使家里经济不太宽裕也依旧争取每天都让她能吃上肉,而孙父孙母也对此没有意见,餐桌上好吃的都会让给她先吃。 至于家务活,她怀孕之后孙母就主动全包了,根本不让她动手,还时常提醒她小心身体,即使她在家里发脾气,大家也都忍让她这个孕妇,所以她上辈子怀孕根本没吃过什么苦头,孕吐和头晕更是从来没有。 可这辈子怎么就那么不一样呢?有了上辈子在孙家的对比,周丽质内心就越发不能平静了,毕竟享受过怀孕时被全家捧在手心上对待的日子,面对如今连吃口肉都被骂是偷肉贼、因为身体不适只能在家修养却被骂娇气的生活,落差如此之大,即使周丽质再如何找借口,也无法自欺欺人了。 她恨为什么不能两全,为什么陈家人不像孙父孙母那样待她,为什么陈文亚不像孙建设那样事事以她为重,对她言听顺从…… 然而即使她眼泪流干了,都不可能梦想成真了,世上的事情怎么可能如她想的那样事事完美?嫁给陈文亚是她自己求来的,再后悔又能如何? 周丽质捂着饿得咕咕叫的肚子,心中满腹怨恨难堪,她煮好的那碗面并没有吃上,因为之前跟陈母吵架时不小心砸了,两人又是大吵一架,而她气得没有再煮,只能忍着饿回来躺着了。 “你以后后悔的时候,可千万不要再埋怨我。”周丽质脑子里忽然冒出崔时初说的这句话来,那天她以为自己嫁给陈文亚就永远不会后悔,但现在,她自打嘴巴了,她有了一丝丝后悔,但是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她想起上辈子,虽然周致远车祸致残,但崔时初却还是在她怀孕时经常来看她,虽然买不起好东西,但还是力所能及地给她带些自己做的酸菜酸萝卜什么的,让她孕期避免恶心,保持胃口。 但现在,她跟母亲和弟弟都断绝来往了,自然他怀孕了,崔时初也不会上门。 周丽质极力想要否认自己心中的悔意,如果她真的后悔了,那岂不是说她一直以来都是错的?不,她不能这么想?否则她死活闹着要嫁给陈文亚还有什么意义? 跟娘家断绝来往才好呢,否则周致远残废后自己还得被他们连累!周丽质努力地说服自己。 周致远残废?周丽质猛然想起自己都结婚这么久了,周致远似乎还没有出车祸?!她瞬间瞪大了眼睛:难道这辈子周致远不会出车祸了?! 她这时候已经忘了上辈子周致远之所以会遇上车祸,是因为想去孙家给她撑腰了,她上辈子只一味地嫌弃娘家拖累她,早就把这个起因忘了,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故意忘的,所以这辈子她也根本想不起这点,理所当然地认为周致远一定会出车祸。 但她怎么不想想,她都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了,怎么周致远就一定不会改变?这辈子周致远在梦境中窥见了她上辈子的心理,早就对她这个不要娘家的姐姐释然了,如今正在学校里拼搏,继续当他前途无限的高中生。 意识到周致远根本没有出车祸的时候,周丽质有些惊慌,难道这辈子周致远不会出车祸了吗?那她之前跟他断绝来往还有什么意义?周致远不出车祸就是准大学生啊,这年代的大学生还是很珍贵的,注定前途无量,那她跟一个前途无量的弟弟闹翻了有什么好处? 唯利是图又自私的周丽质,其实就是典型的有好处就凑上来,没好处就躲得远远的人,只是她想躲得远远的人是亲妈和亲弟弟,就显得她格外冷血无情了。 周丽质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如果她早知道周致远不会出车祸,那上次他来找自己,她就不会那么直接地跟他闹翻了。 周致远和崔时初可不知道这个冷心冷肺之人的想法,他们忙着呢,周致远升上高三之后,就连周末都没时间回家了,崔时初就每隔两天去给他送饭,叮嘱他劳逸结合,别太辛苦,省得因小失大。 他们两人都根本没想起过周丽质,最后还是一个邻居问崔时初:“崔家的,你女儿听说怀孕了,怀相不是很好,你有没有去看过她啊?” 崔时初听到邻居的话,愣了一下才想起说的是周丽质,便摇头说:“没有,她在陈家,陈家人会好好照顾她的。”毕竟那是周丽质心心念念嫁进的陈家。 邻居却撇了撇嘴,说:“那你可是想错了,陈家对她可不怎么样,听说前些日子你女儿肚子饿了,煮面时加了些肉,都被她婆婆大骂,说她又懒又馋,是个偷肉贼。啧啧,这骂得多难听啊,自己儿媳妇吃点肉怎么就是偷肉贼了?更何况儿媳妇还怀着她陈家的孙子呢!陈家那婆子嘴巴真够毒的,你女儿摊上个这么刻薄的婆婆,不好受啊。” 崔时初听了,挑了挑眉,没想到周丽质居然还有这样的遭遇?真可怜啊,不过再可怜也不管她崔时初的事了,因此崔时初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笑着说:“谁让她当初不顾我反对也要嫁给陈文亚呢?摊上这么个婆婆都是她自找的,而且说不定她只是和婆婆吵着玩玩而已,很快就会和好了,婆媳这种事我可不好去掺和一把,现在人家才是一家人,不管闹得怎么样,都是一家人呢,哪里需要我担心?” 邻居显然没想到她一点都不担心女儿的处境,惊讶地说:“可、可你女儿到底是受了委屈啊,你不去给她讨个公道?” “不去,我要是上门去指责,不是让我女婿难做吗?到时候我女儿反而还要怪我让她丈夫难做了。”崔时初说道。 邻居听得目瞪口呆,顿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561、女儿重生了(16) 崔时初在第二年,周致远高三最后一学期的时候把包子店转让了出去,然后筹集钱去京城买了一套三室二厅的房子,这会儿房价还并不高涨,所以她的存款完全能买得起。 之后她请人重新装修,就回了家。 周致远听说她已经在京城买了房,都惊呆了,有些担忧地问她:“妈,咱们家的钱够吗?” “够,你放心,咱们家的存款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少,我这一年多光是开包子店就赚了不少钱,买个房子足够了,而且你以后上大学的学费也不用担心,都足够。”崔时初对这个少年老成的儿子说道,这孩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梦境中经历过了周丽质的上辈子,所以对钱格外在意。 周致远听她这么一说,果然松了口气,笑了笑说:“那就好,要是因为我去京城读大学的缘故才买房欠了债,那我心里会有些不舒服。不过妈妈你放心,等我上了大学,我就去做兼职,也能挣钱了。” 崔时初一拍他的脑袋,说:“家里还用不着你来挣钱,你目前最重要的事就是学习,上了大学也是一样,要是因为兼职而耽误了学习,那就是本末倒置了,你傻不傻啊。” 母子俩又说了几句才分别,崔时初提着已经空了的保温盒,从高中里出来。 她其实打算把家里这套房子也卖掉,转而去京城买房,毕竟那里以后会拆迁,到时候她就可以当个快乐的收租婆了。 崔时初想得美滋滋的,走着走着就路过了机械厂,机械厂正是下班的时候,工人们三二成群走大门口走出来,崔时初往那儿扫了一眼,居然就看见自己那个白眼狼女儿了。 周丽质如今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像个西瓜一样高高隆起,看着都让人觉得触目惊心。她慢吞吞地挪着步,像个笨拙的企鹅,整个人也几乎面无全非了。 结婚前的周丽质是机械厂的一枝花,青春靓丽,貌美如花,不知道多少少男的梦中情人,可如今的她,脸色发黄,面容憔悴,头发也干枯黯淡,整个人都仿佛老了十岁,瘦削的身材挺着个大大的肚子,都让人担心她的腰会不会撑不住断了。 按理说,怀孕的女人一般都会发胖,她却相反,反而瘦了,而且肚子这么大了还来上班,可想而知怀孕期间并不好过。 崔时初只是扫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反正她们早就断了来往,周丽质已经跟她无关了,而且她会变成如今这幅模样是自找的,根本不值得同情,崔时初才懒得多看她一眼。 “哎,周丽质,那个是不是你妈妈?她不是来找你吗?怎么就走了?”一个工友拉了拉周丽质的衣服,望着崔时初走远的身影,疑惑地问周丽质。 周丽质闻言,猛地抬起头往四周看去,果然没过一会儿就看到了崔时初的身影。 崔时初拎着一个保温盒,脚步轻盈,身穿一件米色束腰长裙,腰肢纤细,身材窈窕,从背后看就如同一个少女,如果周丽质不是当了她二十年的女儿,她几乎都要认不出来了。 周丽质有些恍惚,自己的母亲怎么忽然就变得这么年轻了,或者说,她一直都是这么年轻苗条? 周丽质记忆中的崔时初更多的是上辈子后期的那个形象,那个儿子残疾后变得劳累煎熬的身心俱疲的形象,那时候的崔时初骨瘦如柴,佝偻着腰背,头发也花白了,面容憔悴又麻木,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多了。 可是现在,崔时初穿着时髦漂亮的裙子,腰背挺拔,亭亭玉立,比起少女来更有成熟女人的韵味,光是这会儿就已经吸引了不知道多少男人悄悄望过去的视线,跟老态这个词丝毫搭不上关系。 周丽质如今这幅模样要是跟她站在一起,说不定别人还会以为周丽质是当妈的,崔时初才是那个当女儿的呢。 周丽质心中顿时冒出酸涩、嫉妒等各种复杂滋味来,凭什么她这个半老徐娘都能变得这么年轻漂亮,而自己明明比她年轻多了,却变成了黄脸婆?! 心有不甘的周丽质摸着自己的肚子,怨恨地看着崔时初的背影,凭什么自己现在这么痛苦难过,她却那么快活?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重活了一世为什么过得比上辈子还惨?而上辈子本应该凄惨的崔时初母子,为什么却都比她幸福? 心情剧烈起伏的周丽质受了很大的刺激,如果她没有亲眼见到比上辈子光鲜亮丽许多的崔时初,她还能自欺欺人地认为自己非要嫁给陈文亚并没有错,但偏偏她看见了与上辈子的凄惨境况截然不同的崔时初,这就让她立马崩溃了。 “肚子……我的肚子很痛……”周丽质只觉得肚子突然剧痛起来,顿时脸色煞白,紧紧地抓住了身旁那个工友的手,面目狰狞地从牙齿里挤出几个字,“我肚子很痛……” 工友顿时慌了,吓得惊慌失措地问她:“你、你肚子痛?是不是要生了?” “不知道……”周丽质已经整个人都快瘫软到地上了,那个工友慌张地朝周围喊道,“快来帮帮忙,她可能要生了,帮忙送她去医院!” “是谁要生了?” “是周丽质?” “她肚子足月了吗?这么快就要生了?” “不清楚,她丈夫呢?快去找她丈夫陈文亚!” …… 厂门口一片混乱,幸好正遇上大家下班的时间发作,如果周丽质一个人走在大街上,那就可能连送她去医院的人都没有了,而她那个执意要嫁的丈夫却根本不见人影。 周丽质被崔时初刺激得早产了,不过崔时初并不知道这事。 周丽质被送进了医院,其他同事连忙去通知她的家属了,还有不知道崔时初跟周丽质母女俩真实关系的邻居也通知了崔时初,说她女儿在医院快要生了,让她快些去医院。 对此崔时初感谢了邻居们的好心通知,但一转身她回了家,却丝毫没有去医院的意思,人家早就说以后是陈家人了,那自然是陈家人去医院照看她啊,哪里需要崔时初这个累赘亲妈? 崔时初连看都懒得多看她一眼。 562、女儿重生了(17) 在医院的周丽质,进了产房后痛苦地煎熬了十几个小时,终于生下了一个小猫似的瘦巴巴的女婴。 “怎么样?生了吗?生的是男是女?”陈母见医生出来了,便立马凑上前去,焦急地询问。 “是个女孩,母女平安。”医生回答道,同时把怀里包好的婴儿递到她面前让她看。 “什么?是个丫头片子?!真是晦气!”陈母立马拉下了脸,连看都不耐烦看一眼自己的孙女,“生了个赔钱货,她怎么就这么没用?!” 医生听见她这些话,顿时怒了,斥骂道:“你胡说什么?女孩子怎么就是赔钱货了?主席都说妇女顶半边天,没想到你还这么封建腐朽、重男轻女,真是枉为女人!你自己难道不是个女的?!” 陈母被医生骂得一噎,说不过医生,便气呼呼地躲到一边去了,根本没想着抱过小女婴。 “你是产妇的丈夫?你也重男轻女吗?”医生问在一旁的陈文亚。 “不,不。儿子、女儿对我来说都一样,我不重男轻女。”陈文亚在外人面前还是很注重形象的,哪怕他内心其实也更喜欢儿子,觉得儿子才是给自己家传宗接代的香火,但现在却不会在医生面前表现出来 他装作欣喜的模样接过医生怀中的女儿,说,“这就是我的女儿吗?真可爱。” 医生见他没有因为是个女儿而嫌弃,脸色便柔和了些,叮嘱他道:“你女儿因为是早产的缘故,长得比较瘦小,但身体没什么毛病,只是照顾的时候要多花费些心思和精力,喝奶的话也要少量多餐,要是产妇没有奶,可以买些早产婴儿的奶粉来喂……” 陈文亚都很认真地听了,还表示一定会好好照顾孩子,但等医生一离开,他脸上的笑容立马就消失了,不耐烦地把孩子塞给他亲妈,说:“妈,你来照顾吧,我一个大男人,哪里懂得照顾孩子?” 陈母也不想照顾,但现在没有办法,周丽质还在产房观察,家里其他人并没有来医院,所以她就只能接手照顾孩子了。 “快点让你媳妇出院,让她自己照顾,我可不耐烦照顾一个丫头片子,又不是我的大胖孙子!”陈母拉着张脸说道。 “知道了,她是顺产,很快就能出院了,在医院住着乱花钱!”陈文亚拧着眉说。 这母子俩一个都没想起来要给产妇准备些吃的喝的,也根本不在乎周丽质为什么早产,就想着要怎么把照顾孩子这事推给刚生产完的产妇了,说起来周丽质也挺可悲。 周丽质果然只在医院住了一晚就被婆家人催着出院了,说是她顺产,住什么院?白白浪费钱,所以根本不管医生建议住三天的话,就把周丽质带回家了。 周丽质以为自己坐月子,总算可以好好休养一下了吧?却没想到她陈家人根本没有好好伺候她做月子的意思,把她从医院带回去之后就把孩子扔给了她,说是家里人都要上班或者上学,根本没有空照顾她和孩子,让她自己带孩子。 “妈,我刚刚生完孩子,身上还痛着,怎么照顾孩子啊?”周丽质有气无力地说道,她身体虚弱,出了不少虚汗,哪里能干活? “你怎么就不能了?我以前生文亚他们几个的时候,什么时候做过月子?都是生完当天就要起来干活,做家务带孩子样样都要管,甚至还有些村里的女人,生孩子的时候都是在地里生的,生完把脐带咬断又继续干,你怎么就不能学学我们?这不能干那不能干,都是惯的,哪里有那么娇气?我看你就是矫情!哪个女人不生孩子?就你事多!”陈母噼里啪啦地说了周丽质一顿,总而言之就是不可能给她带孩子的。 周丽质心中又气愤又怨恨,很想跟陈母吵起来,但她身体太虚了根本没精力跟她吵闹,便只好看向陈文亚:“文亚,你难道就不能请半个月的假回来照顾我们?孩子是你亲生的,你这个当爸爸的难道不应该多照顾一下?” “我呸!你这个贱蹄子安的什么心?居然掇撮我儿子请假回来照顾你?你哪来那么大的脸?男人的事业那么重要,怎么能因为这些小事耽误了?要是被领导知道他因为这种事请假,肯定以为他难当大用,你想害死我儿子吗?你出去看看哪家的男人因为媳妇生孩子就要请假?也不怕被人笑!”陈母叉着腰把周丽质骂了一顿。 陈文亚这时候才出来和稀泥,说:“妈,你别生气,我不会请假的,丽质这是说笑呢。还有丽质啊,不是我不想回来照顾你和孩子,只是我最近的工作有点忙,领导正盯得紧呢,我可不能在这个紧要的关头请假,要不然升职的事就没我的份了。我这次要是能升职,工资能涨不少,到时候给你和孩子买些补品好好补回来,你一向善解人意,现在肯定也能理解我的,对不对?” 陈文亚不愧是能言善辩的花花公子,巧舌如簧,几句话就把陈母和周丽质都哄得心平气和了。 所以这件事的最后就是周丽质这个产妇没有任何人能帮她,她在家里既要做家务又要带孩子,而孩子早产,需要花费的心力更多,弄得她几天下来就身心俱疲,比怀孕期间还惨。 每次自己哄着哭闹不休的孩子,哄完孩子还得洗满盆的脏尿布,洗完尿布就又到了中午得赶紧买菜做饭等家人回来…… 一天下来,累得她连腰都直不起来,每当这种时候,她就会自虐般想起上辈子在孙家做月子的幸福时候。 她跟孙建设的第一个孩子是男孩,孙母有了孙子,高兴得不得了,干脆请了一个月假伺候她坐月子,每餐花着心思给她做好吃的,就是为了让她有奶喂孩子。 照顾孩子、洗尿布等事情根本用不着她操、心,她每天只需要给孩子喂奶,其他时间就随她喜欢,所以她坐月子很轻松,出月子后胖了十多斤,都是做月子时过得太舒服胖的。 上辈子她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周丽质有了两辈子生完孩子的对比,才会越发无法忍受今生的遭遇,每次想起便簌簌地掉眼泪,可惜这辈子,没有一个人会心疼她了。 563、女儿重生了(18) 崔时初把周致远送到了考场就回家了,今天正是他高考的日子,十几年的努力就为了这两天,所以即使周致远再如何少年老成,也免不了紧张,崔时初就陪着他来了,顺便给他做做心理工作。 回去之后,她手脚麻利地开始煲鸡汤,准备给周致远做些好吃的。 因为他们决定等周致远高考过后就会直接去京城,所以这个房子里的东西都收拾得七七八八,打算挂到中介去卖了。 这件事周致远也知道了,他虽然有些不舍得从小住惯的老房子,但到底担心家里去京城买了房子后经济会紧张,所以就同意了把房子卖掉。 两天很快就过去,崔时初并没有直接询问他考得怎么样,但从他考完之后不错的心情就可以看得出来,他肯定考得比较满意了,大概是考完之后没了精神压力,他每天都眉开眼笑,让周围邻居看到,都忍不住打趣他,问他是不是要考上状元了。 周致远被打趣得都不太敢出门了,崔时初便让他把家里的行李打包好,准备寄到京城里去,这年代没有什么快递,只有最普通的邮递,速度慢、价格贵而且还有许多东西不能邮寄,所以崔时初寄了一些必不可少的行李,然后把一些不必要的东西都扔掉了,并不打算带到新家去。 周致远看着被扔掉的木沙发,有些不舍地:“这张木沙发还没坏,扔了不是有点可惜吗?运到京城也可以继续用啊。” 崔时初扫了一眼那已经被磨得看不见本来颜色的木沙发,嫌弃地说:“这沙发笨重又破旧,运它到京城的运费都足够我们买张漂亮结实的布沙发了,不值得,该扔的就得扔。” 周致远一听,觉得妈妈说的没错,只好乖乖地把旧沙发搬到楼下垃圾桶扔了。 “致远啊,你这沙发不要了?没坏啊,怎么就扔了?”路过的邻居王婶看见他的举动,顿时上前来好奇地问道。 周致远朝她点点头:“王婶,这沙发很旧了,我们家不要了,等到了京城再买新的。” “你们怎么要去京城?”王婶一听顿时惊讶极了。 “我报大学会报京城的大学,妈妈到时候也会跟我一起搬去京城住。”周致远腼腆地说道。 “你都决定好要报京城的大学啦?”王婶恍然大悟,“那你肯定考得很好吧?听说京城的大学很难考上的。” 周致远有些骄傲地点头:“要是没有意外,京城总会有一所大学录取我。”他敢这么说,那肯定这次高考考得很好了,毕竟这年头的大学生录取率并不高。 王婶果然对他刮目相看:“我就说你是个聪明孩子,肯定会考上大学,你妈妈以后有福气啦!” “对了,你说你妈妈也去京城啊?真是不得了?我们这里都没什么人去过京城,没想到你妈妈沾了你的光了,都能去那里住了,羡慕死我们这些老邻居了……”王婶一脸艳羡地说道。 周致远笑了笑,说:“你家的明大哥也厉害啊,听说他生意都做到南方去了,你要是想去京城,告诉明大哥一声,他肯定也会满足你的心愿。” “哪里哪里?你明大哥才没那个空理会我这个当娘的,他在外面都不知道忙什么,整天不沾家……”虽然说是这么说,但王婶说起自己的儿子来却掩饰不住一脸的骄傲,显然对周致远的话很受用,觉得要是她也想去京城的话,她儿子会满足她的愿望。 周致远跟她聊了几句,就回去了,王婶却兴致勃勃地起了心思,回家就跟儿媳妇打听起京城的事来,话里话外都想去见识一番京城的意思,儿媳妇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起这个心思,多问了几句,于是周致远会报考京城的大学,而崔时初会跟着儿子一起去京城定居的事就被宣扬出去了。 这时候的邻里关系太密切,各户人家之间根本没有秘密,崔时初家里于是来了很多各怀心思的人,打听她怎么突然就想着跟儿子一起去京城,然后又旁敲侧击地询问她走了之后家里的房子和家具之类的东西怎么处理……不是看热闹的,就是想来沾些便宜的。 更有一些是在背后想看崔时初和周致远笑话的,他们觉得周致远肯定不可能考上京城的大学,却早早就放出话来并且准备搬去京城,最后要是没考上,那不就成了痴心妄想的大笑话了吗? 崔时初不知道别人怎么想的,她只觉得最近这些人上门来,让他们母子俩不胜其烦,所以最后她决定赶紧处理好这里的事,抓紧时间离开。 于是等邻居再次敲门的时候,崔时初早就和周致远坐上飞往京城的飞机了。 京城的房子并不大,但足够母子俩住了,而且还有个小院子,可以种些花草或者果蔬。 崔时初几个月前就让人来重新装修过,所以周致远第一次看见自己的新家的时候,就忍不住惊艳了许久。 崔时初是自己亲自设计的装修方案,把房子改造得跟之前完全是两个模样了,之前这房子就是个普通的老旧房子,可改造过后,房子外面铺上了米白的瓷砖,屋檐走廊用平整的石头铺成素雅的路,屋内是大理石的地板,墙是洁白的,桌椅沙发不是淡绿就是灰白……所有的家装摆设跟屋内装修搭配得十分完美,淡雅清新又时尚优雅,看起来就让人赏心悦目。 当然赏心悦目了,毕竟这是崔时初用几十年后的审美目光来设计的,连装修公司的老板见了这最后的成品,都心悦诚服地请求崔时初把这个装修方案卖给他,并且允许他拍些照片做宣传。 看在他给出的价格十分美丽的份上,崔时初就不介意自己的家居装饰成为装修公司的经典案例了。 “妈,这真的是我们的房子?我们没走错吧?”周致远不敢相信地问道,他当然希望自己家是这么美丽,但他又担心自己家买不起这样的房子。 “是我们家,没走错。”崔时初看着激动得脸都红了的便宜儿子,笑眯眯地说道。 564、女儿重生了(19) “真的吗?我太高兴了,这房子真好看啊!”周致远兴奋不已,进了门就立马把整个家逛了一遍,逛完之后他跑到崔时初面前,眉飞色舞地说,“妈,你说得对,咱们家那破旧木沙发扔了就扔了,它要是摆在这里肯定格格不入,根本就不搭啊。” 崔时初笑眯眯地说:“看来你很喜欢咱们的新家了?” “当然喜欢!”周致远迫不及待地点头道。 “可是要维持这样的好看,就得好好保持住它的干净整洁,你说对不对?”崔时初循循善诱道。 “对!”周致远似乎意识到了自己妈妈的意思,他立马保证道,“妈,你放心,我绝对不会把家里弄得一团乱的。” “不把它弄乱只是最基本的,而打扫卫生才是最根本的。”崔时初笑得一脸奸诈地说,“乖儿子,你肯定会愿意为了保持家里的美丽出一份力的吧?” 周致远觉察到她笑容似乎有些不会好意,但他又没看出到底哪里不对劲,于是只好迟疑地点点头。 崔时初顿时一拍双手,说:“那真是太好了,家里的卫生就靠你啦!扫地拖地以后都是你的工作,就这么说定了!” 周致远目瞪口呆,没想到亲妈在这里等着他呢,他徒劳地尝试挣扎一下:“可是……可是我以后每天都要上学的,可能没时间每天回家打扫卫生……” “怎么会没时间呢?大学的课程很自由的,每周总有一些时间是空闲的,到时候你回来就是了,我就不要求你每天打扫了,一周打扫两三次总可以了吧?”崔时初不打算放过他。 “乖儿子,你不是说过等上了大学,你就是大人了,会帮妈妈承担家庭的责任吗?这也是家庭责任的一部分啊,难道你也觉得做家务活是妈妈天生的义务,就该是妈妈负责?”崔时初装作难过的模样,继续说道, “唉,以前你和你姐姐都还小,所以我一手包揽了家里的活,即使夏天做饭热得胃口全无、冬天洗菜冷得长冻疮都从来没抱怨一句,一做就是二十多年,难道现在我还要继续被这些繁琐的家务事淹没吗?直到死了才会解脱?” “不不!妈,以后家里的事我负责!妈妈你辛苦了几十年,应该好好休息了,是我的错,我不应该推脱的……”周致远一听崔时初的话,顿时就愧疚得无以复加,连忙表示以后会多做家务,争取不让妈妈劳累。 崔时初却摇摇头说:“妈妈不是那么蛮横无理的人,你还要上学呢,不能把时间都浪费在家务活上,所以我只是让你一周两三次打扫一下家里,帮帮妈妈就行了,其他的家务妈妈来做就行,等到过一段时间,我们家里经济好了,就请个保姆,这样最合适了。” 周致远见状,立马说道:“那我要努力学习,等毕业之后一定让家里请得起保姆。” 崔时初见他这么说,也不打击他,有动力和目标也是好的,不过她可不打算等他毕业了了再请保姆,毕竟还有四年难么久,她等不了了。 当初在老家的时候,因为周围住的都是知根知底的人,而且她卖包子的情况需要保密,所以请保姆就很不合适,她只能自己做家务,但现在到了京城,周围谁都不认识他们,也不知道他们家的情况,崔时初也不打算卖包子了,所以请保姆就很正常了。 一个月之后,高考的成绩就出来了,周致远果然考得很好,他这次高考超常发挥了,考得比他平时还好,居然进了全省前百,可以说除了最顶端的两所大学,京城里其他大学都随便他挑选了。 他询问过班主任之后,又亲自去各所大学看了一遍,终于报了政法大学法学系。 崔时初并不干涩他的选择,毕竟这是他自己的人生,就应该由他自己选择喜欢的专业。 没过多久,周致远就如愿以偿地被政法大学录取了,九月就成了正式的大学生,开始他的大学生涯。 崔时初把伴生空间里的古董当了几个之后,就买了好些房子和店铺,真的当起了包租婆。 她自己还在自家所在的居民区留了个铺子,开了一个卖日常生活用品的小型超市,因为种类齐全、物美价廉,生意做得很红火。 崔时初这回可不是自己事事亲为了,她请了几个员工干活,她只需要管账就好,十分悠闲。 等到周致远大学上了三个月的时候,家里就请得起保姆了,周致远从学校里回来,看到保姆阿姨,十分惊讶地问崔时初:“妈妈,家里那个小商店很能挣钱吗?咱们居然请得起保姆了?” 崔时初笑了笑,如果是以他们真实的家底,自然是请不起的,但她不是偷偷地开了外挂吗?那当然就请得起了。 “当然能了,生意好着呢,咱们那店东西齐全,连周围其他社区的人都会来咱们这里买东西。”崔时初也是占了便宜,毕竟这年代的超市大多开在市中心,人流量密集的地方,很少开在居民区的。 但那样的大超市很容易会让小老百姓望而生畏,觉得那是有钱人、有身份的人才消费得起的,所以他们连进去都不太敢进去。 崔时初开的就不同了,她那店装修的很接地气,又卖得是大家日常要用的东西,大家觉得逛得自在,自然就愿意上门了。 崔时初如愿以偿地提前退休了,当上了自由自在的咸鱼,每天过得快快乐乐,而周致远的学业也顺顺利利,他踌躇满志,前途光明,未来无可限量。 可惜,周丽质就没那么幸福了,她有了孩子,又满腹怨气,跟家里人的摩擦争吵就更多了,每天都闹得家里鸡犬不宁,陈文亚就更不耐烦待在家里了,每天下班之后就找借口说要出去应酬,其实是去找情人幽会。 周丽质既要上班又要带孩子,身心俱疲,根本没精力关注其他事情,等她知道崔时初卖了房子跟周致远去了京城的时候,都是几个月之后了, 她惊愕又茫然,不明白为什么这辈子会发生这么大的改变,随后又想起被卖掉的房子,心中一阵憋屈怨愤,怨恨崔时初为什么要把房子卖掉,她在陈家住得那么拥挤,那房子可以给她住啊。 她想这亲妈果然偏心极了,丝毫没考虑过自己这个女儿,可她却忘了,她跟娘家人都断绝来往了,她有什么资格住娘家的房子? 565、女儿重生了(完) 崔时初在自己家外面看见王振南的时候惊呆了,王振南不是应该在老家吗?怎么会突然出现在京城? “你怎么在这里?”崔时初问他。 “我来找你,我好不容易才打听到你的住址,现在正想上门探望你。”王振南提了提手中的一袋子礼物,腼腆地说道。 “你来看我?”崔时初有些惊讶,毕竟她以为自从上次她跟王振南直接说了不会跟他有发展之后,王振南就没有再出现了,但他现在又上门来找自己,到底想干什么? “我辞职了,在首都重新找了份工作。”王振南微笑着说道,云淡风轻,好像辞职是什么无所谓的事一样,但在这年代,他在研究所的工作室铁饭碗,要把这样体面、待遇又好的工作辞掉,别人肯定会觉得他傻了。 “你家里人会同意?”崔时初心中有些不舒服,总觉得王振南会离开他的舒适区来到人生地不熟的京城重新开始是受了她的影响,“你辞职来这里也太冲动了吧?” 王振南听了,定定地看着她,说:“一点都不冲动,我考虑过很久了,最终决定还是顺着自己的心来。我这辈子自己做决定的事情并不多,因为我家里人都很惯着我,又担心我的性格不能适应社会,所以为我安排了一份稳定、安逸又适合我的工作,如果没有意外,我可能会一直在他们的维护下过一辈子。” “但是当我遇到你的时候,美好的意外就出现了。你告诉我不可能接受我的时候,我想了很多理由,思考你为什么会不喜欢我,明明我长相工作和家世都很不错……后来我终于想清楚了,大概是我因为我不够有担当,不能负担起一个男人的责任吧,因为我一直都生活在家人的羽翼下,习惯了依赖家人,我这样的男人是靠不住的,你应该是看清楚我这点,才会每次都拒绝我的吧?”王振南语气柔和地把自己剖析了一番。 崔时初听见他这番话,顿时有些意外,没想到他对自我的认知还挺清楚的,也明白自己的缺点,果然是个聪明又理智的人,只是之前大概习惯了被家人保护,所以才在生活中显得那么低情商吧。 “那你现在辞职离开家里人是想要自己独立吗?”崔时初又问他,对于能对自己有清楚认知又有行动力去改变的男人,崔时初会比较有好感,所以其实她看王振南比以前更顺眼了。 “是的,我一个三十多岁的大男人了,总不能一辈子都依靠家人,虽然有些迟了,但我还是想学着自己处理生活上的事。”王振南点头道,然后他又略带得意地说,“现在在京城的这份工作就是我自己找的,在一家新开的药企做研究员,他们很满意我的工作能力。” “那很厉害啊,恭喜了。”崔时初见他这模样,忍不住轻笑道。 “对了,我之前很久没有去找你,并不是我放弃你了,而是我……我决定辞职后就要忙完手上的研究工作,我怕等你到了京城很久我都不能完成,所以就加班加点,好不容易才在上个月做完了研究……”王振南想起自己突然在崔时初跟前消失的事,连忙解释道。 “我明白,完成自己手头的工作再辞职是对研究所的职责。”崔时初十分理解。 “对了,如果你在这里有什么事需要帮忙的话,可以来找我。”崔时初忍不住对他有了些怜悯之心,一个从来没离开过家里人的人突然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肯定会十分不适应,即使是爱好交际、八面玲珑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更何况是王振南这种内心孤僻又情商低的人,看在是同乡的份上,崔时初不介意帮帮他。 王振南听了她这话,顿时眼睛一亮,说:“好,如果真的需要帮忙,我一定不会客气。” 崔时初挑了挑眉,有些意外,这家伙果然进步了,都学会打蛇随棍上了。 既然是来看望自己的,崔时初便把王振南带回了自己家。 一进门,王振南看见这先进又时尚漂亮的住宅,便惊艳地说:“你家里真好看。” “谢谢夸奖,我也这么觉得。”崔时初笑着说,听到客人夸奖自己的品味,她肯定是开心的。 正当他们聊着的时候,周致远忽然就从学校里回来了,他看见自己家里居然有一个陌生的男人,惊讶了一瞬,便问崔时初:“妈。咱们家来客人了?” “是,这位是王振南,妈妈的朋友,也是咱们的同乡,他来首都工作了,便来看看我。”崔时初很坦荡地跟周致远介绍道,然后又对王振南说,“这是我儿子周致远,他在政法大学读书。” 王振南有些手足无措,紧张地对周致远点了点头,脸上装得十分稳重,说:“能考上政法大学,必定是聪慧过人又足够努力了,真是个好孩子。” “谢谢王……叔叔夸奖。”周致远有些不自在地说道,这位王叔叔这么年轻,感觉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喊叔叔实在有些羞耻,可他又是妈妈的朋友,周致远总不能喊哥哥吧,那不是辈分都乱了。 大概是因为这个,周致远跟两人打了招呼之后,就着急忙慌地逃回房间说是做作业去了。 王振南没有在家里留多久就离开了,周致远不知道是不是时刻留意着客厅的动静,人一走,他立马就出来了,还跑到崔时初跟前,挤眉弄眼地问她:“妈,我以前怎么没听你提过有王叔叔这位朋友啊?” “你没听过的多着呢!”崔时初一拍他的脑袋说道,“难道妈妈在外面认识什么人你都清楚?” “这大概还是清楚的啊,妈你以前的朋友不都是机械厂里的同事阿姨或者邻居之类的,哪里有王叔叔这种青年俊才类型的?”周致远煞有介事地说道。 然后又不死心地问:“妈,你老实跟我说,这位王叔叔是不是对你有意思?要是他真的喜欢你,那你可以考虑发展一下啊,我说过不会反对你再给我找一个爸爸的。” “你闭嘴吧!”崔时初推开他,“你懂这么多,难道在学校谈恋爱了?谈了也没关系,反正你都成年了,只是注意不要弄出人命来就行了,我很开明的……” “不,妈,我没有谈恋爱!”周致远急忙解释,这会儿他自顾不暇完全不记得什么王叔叔、李叔叔了。 566、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1) 王振南坚持不懈地追求了崔时初两年,终于用水磨石头的功夫打动了崔时初的心,成了能光明正大进入崔时初家里的人。 王家人见他始终对崔时初矢志不渝,又磨了那么多年,早就什么反对的心思都没有了,等到崔时初终于接受自家儿子弟弟的时候,他们反而松了口气,庆幸王振南得偿所愿,不用徒劳无功、孤独终老了。 而周致远从政法大学毕业之后就进入法院工作,几年后成了法官,最后在司法系统的仕途走得越来越顺利,还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生了几个孩子,一生幸福顺遂。 但是周丽质的人生就比她上辈子还悲惨了,她生了女儿不受婆家待见,在陈家被压迫得跟个保姆似的,偏偏她还反抗不成功。 陈文亚也厌倦了她,自然而然就跟人搞起了婚外情,最后还是跟她提离婚的时候,她才发现的,之后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怎么都不肯离婚,还扬言敢离婚就跟他们家闹个你死我活。 她豁出去之后,陈文亚生怕工作受影响,只得断了离婚的念想,但婚外情却没有断,周丽质开始牢牢盯住他的心中,还疑神疑鬼,但这也丝毫阻止不了陈文亚在外面招花惹草,不管她闹得多厉害,陈文亚都无动于衷,这时候周丽质才终于看清了陈文亚的本质,他从来就不是什么好男人,偏偏她有上辈子的滤镜在,拼死拼活要嫁给她,就换来了这样的生活。 周丽质后悔不已,可惜已经迟了,她在陈家孤立无援,只有一个被养得畏畏缩缩的女儿,不但不能帮她,反而是她的拖累。 每当这时候,她就会想,如果我妈妈和弟弟还在,如果他们跟自己的关系没有断绝,陈家人肯定不敢这么放肆地对待她吧? 只是能成为她靠山的娘家人,被她亲手断绝了来往。 他们去了京城后音讯全无,但即使没有消息,她也能想得到,上了大学的周致远肯定会比上辈子有出息……如果他们跟自己的关系没有断绝,那仅仅是因为弟弟有出息的身份,对陈家人也会是一个震慑吧?可惜,她一点儿光也沾不上了。 陈家早在她嫁进来这么多年,亲妈和唯一的弟弟却都从来不上门拜访的行为中知道她跟娘家的关系很不好了,特别是她娘家连卖房去京城都没告诉她一声的时候,陈家人就已经知道她是个没有任何依仗、可以随便欺负的人了。 周丽质这一辈子吃完了上辈子都没受过的苦,等到中年夫妻双双下岗之后就更惨了,她不得不出去卖苦力挣钱,陈文亚因为碰了一个不该碰的女人,就整得没了工作,他又放不下身段干其他活,于是就成了颓废的酒鬼,开始打骂老婆孩子。 “我真后悔啊……”临死前的周丽质看着电视中播放的有关新世纪司法发展的纪录片中被采访的司法部长,那个陌生却又带着些熟悉的面容,一看就气势不凡的中年男人,正是她曾经嫌弃不已的弟弟周致远。 曾经迫不及待要抛弃的弟弟成了功成名就、受人爱戴的法界权威,可她却只是一个蜷缩在窝棚里贫病交加的落魄老妇人,她悔啊!人生明明有那么多选择,她为什么偏偏就选了最错误的一条?她不甘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只是这回可没有下一个重生了。 时初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浑身都酸痛疲惫不已,特别是两条腿,仿佛灌了铅般,沉重极了,脚板底还传来火、辣辣的痛,小腹也一坠坠地闷疼,像是有石头压着一样,让她连喘气都不太通畅。 她睁眼一看,只见眼前有好几个衣衫褴褛的男男女女,脸上神情或者麻木或者痛苦,脚上都戴着脚镣铐,旁边还有凶神恶煞地拿着鞭子虎视眈眈监视的官兵。 时初立马接收了原主的记忆,原来原主正在被流放的途中,面前那些人是她夫家的家属。此时是晌午,早上走了很长时间的路,大家都又累又饿,看押他们的官兵生怕这群犯人还没走到流放之地就死完了,所以良心大发地让他们停下来吃点干粮,歇一歇再上路。 而原主此时正怀着孕,本来就身娇体弱,又走了那么长的路,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压力,让她很快就承受不住,生了病,所以她现在才会觉得全身都疼,还浑浑噩噩。 如果时初没有来,那原主明天就会病重而亡,一尸两命,死在这被流放的途中。 原主叫蓝时初,是大乾朝异姓王鲁王的嫡次孙女,及笄之后嫁给了皇后的哥哥承恩公的幼子公良簌白,这是一场典型的政治联姻。 鲁王作为唯一的异姓王,地位敏感,很容易被在位者怀疑有异心,于是他便找了承恩公当亲家,因为承恩公是储君太子的舅舅,自己家跟承恩公有了这层亲戚关系,那便不用怕太子当了皇帝后会清算他了。 至于承恩公为什么愿意跟鲁王联姻?一是因为鲁王不管怎么说,权势地位在当下是一流的,跟他家联姻,公良家能得到不少好处。 二是因为原主这个姑娘知书达理、温柔贤惠,名声在外,是许多当家主母的好儿媳人选,承恩公的夫人也看上了她,特别是在得知公良簌白喜欢一个地位低微的女人后,就更希望娶回一个温柔体贴的女子,能在婚后让他收心,别闹出了丑事。 原主就这样嫁给了公良簌白,她的亲事她本人是没有资格过问的,一切都由鲁王决定,鲁王决定让她嫁入公良家,她别无选择,只能嫁。 公良簌白本身就另有喜欢的女人,娶原主都是被迫的,自然不可能对原主有什么好脸色,连过新婚夜都是被承恩公夫人下药才促成好事的,而新婚第二天,他就留下一封信,声称要出去游历天下、寻访有识之士,当个游玩山水的名士,就留下新婚的妻子,不告而别了。 公良家自然派了人要抓他回来,但找了许久都没有结果,原主又在他离开后的第一个月就查出了身孕,于是公良家就停止了寻找他的举动,不再去管他了,想着等他玩腻了就会回家。 567、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2) 然而公良家还没等到公良簌白回家,就迎来了一场浩劫,太子谋反失败,被剥夺了地位、贬为庶人,幽禁在一处冷狱中,而皇后也畏罪自杀。 作为皇后娘家、太子外家的承恩公府自然也不可能落得什么好下场,一家人被收没家产、罢官流放了,这还是看在承恩公府确实没参与到谋反的事情中,而且平时也没有做什么违法犯罪的事上,才“轻轻放过”,没有判他们斩首以及诛九族。 于是等到公良簌白得知自己家被太子谋反连累得全家被流放之后,已经太迟了。 当时他不在家里才逃过一劫,但他的通缉令已经张贴得到处都是了,他瞬间从一个世家贵公子成了人人喊打的通缉犯,为了保存实力求活,以及把家人救出来,他只好埋名隐姓、改头换面,易容成另一个人。 等他好不容易回到京城,找到被幽禁的太子,才知道了事情真相。 原来太子并没有谋反,是当今皇帝年老体弱,开始不满太子这个名正言顺又年轻力壮的继承人,想改立年幼好掌控的皇子,才借了其他皇子之手,给太子安排了这个罪名,废了他,承恩公府纯粹是受了无妄之灾。 于是公良簌白顺理成章地跟废太子开始筹谋如何改变这种处境,让废太子夺得皇位,为承恩公府平反。 见过废太子之后,公良簌白就马不停蹄地去找自己的家人,只是等他追上流放队伍的时候,原主早就一尸两命,死在路上了,连尸首都是潦草地埋在路边。 而公良家其他人也没有什么好下场,承恩公夫妻年老体衰,流放途中又太辛苦,紧跟在原主后面也死掉了,都没能到达流放目的地。 公良簌白的大哥公良贤为了保护妻儿不被差役殴打,被打断了一条手臂,脸上也毁容了。 公良簌白悲愤欲绝,但他没有其他办法,只能装成同路的商人,想办法让家人在路上过得好些。 到了流放地之后,他就请人悄悄去照看大哥一家人,好不容易才让他们活到了废太子上位、给公良家平反的那天。 只是因为被流放的生活太辛苦,公良贤一家的身体都被毁了,公良家只剩下公良簌白担得起事,因此他成了公良家家主,重新带领公良家走上家族复兴的道路,同时也因为拥立有功,成了皇帝信任有加的重臣。 公良簌白就是这个世界的命运之子,他原本只是一个深受宠爱的公侯家幼子,家里权势地位已经有了,根本不指望他出力,所以他过得顺风顺水,只除了在婚事一事上受挫,其余时间他都是骄傲又任性的,否则不会做出新婚第二天就抛下妻子离家出走的事。 承恩公府被剥夺爵位、全家流放这个浩劫是公良簌白人生的转折点,在这之前,他最大的烦恼是亲事不顺,不能娶自己喜欢的女子为妻,但等公良家出事后,他就瞬间长大成熟了,背负上了沉重的枷锁,要拯救一家人、要报仇雪恨。 他最后也成功了,只是死去的生命无法复生,他当然悲伤难过,特别是知道原主临死前还怀着他的孩子、一尸两命的时候,他更是对原主充满了愧疚之心,后悔自己当初没有好好对待过她,还连累她死在了流放途中。 但对原主愧疚归愧疚,这丝毫不妨碍公良簌白转头就娶了他曾经喜欢的那个家世低微的女子,这回可没有当父母的承恩公夫妻来阻拦他了,成功娶了心上人的他很快就把原主抛在脑后,连原主和孩子的尸骨都没有去找回来,就跟心上人恩恩爱爱地生了一个又一个了。 时初接收完了记忆,就知道该怎么办了。她装作摸了摸心口的模样,从自己的伴生空间中拿出一个安胎丸,干咽了下去,接着又摸出一瓶星际世界的营养剂,低头掩护着喝完了,把瓶子扔回空间后,她立马就感觉到胃里饿得生疼的感觉消失了。 此时喝营养剂是最合适的补充能量的方式,蓝时初连喝了两瓶,毕竟下午还要接着走路,可不能节省。 她现在肚子才鼓了一点点,毕竟才怀孕四个月,而原主在被流放的这大半个月十分疲累又没有好好吃过饭,能撑到现在才有流产的迹象,已经是个奇迹了。 蓝时初解决完了流产以及饥饿的危机之后,就开始处理脚底的水泡了,幸好她在伴生空间里储存的药物够多够好,她涂了药之后,脚底就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蓝氏,这个饼太硬了,我吃不了,你吃了吧。”原主的婆婆刘氏把自己手里那干巴巴硬得跟石头一样的面饼递给蓝时初,有气无力地说道,还担忧地看了一眼她的肚子。 蓝时初顿时明白了,原来是担心她的肚子,不过她已经喝了营养剂,根本不需要这面饼了,当然,就算她没有营养剂,也不能跟一个老人抢口粮,因此她摇摇头:“不用,我吃了,您自己吃了吧,硬的话就含在嘴里,用唾沫泡软些再咽下去。” “蓝氏,你听话,把这面饼吃了,我老了,不需要吃这么多,你肚子里还有孩子,不能饿着了。”刘氏依旧担忧地看着她,不肯把面饼收回。 公良贤见状,连忙阻止了刘氏,把自己手中还没吃完的干粮递给蓝时初,说:“娘,我的面饼给她,您自己的就别给了,我一个大男人,年轻力壮,吃得少没关系,弟妹和你身体都不好,不能不吃东西。” 三人让来让去,最后那官差看见了,嗤笑道:“就一个发霉的面饼也需要你们这么样?要是不想吃就给我吧!” 三人顿时收回了自己手中的吃食,蓝时初悄悄地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让来让去了。 吃过了午饭,又歇过了,差役便又催着人赶路了,毕竟他们得准时到达流放之地,否则会受惩罚,所以不能在路上停留太长的时间。 蓝时初起身之后,原主遗留下的身体问题全都解决了,赶路自然没有什么问题,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身上太久没有换衣服发臭了,她都能把赶路当成徒步旅行。 568、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3) 一同被流放的还有废太子的一些属官家族,所以这一路上看着人挺多的,一起往前走倒是不用太担心安全。 蓝时初一边低着头默不吭声地走路,一边在疏离身体里的内力,她现在这副身体虽然瘦弱,但意外地练武资质居然很不错,她很轻易就理通了经脉,淡淡的内力在新开辟的脉络中游走,不停地缓释身体的疲劳,所以她才能走得比其他人轻松。 正当她练得入迷的时候,忽然噗通一声,有什么东西倒在地上了。 “娘!”公良贤看见自己母亲晕倒在地上了,慌忙扑上去查看,“娘,你怎么样了?你醒醒……” 蓝时初抬头一看,公良贤正一脸担心地摇着刘氏的身体,不停地呼唤她,他的妻子文氏也围了过去,红着眼眶掐婆婆的人中,想让她清醒过来。 承恩公,不,他现在不是承恩公了,是公良勤,正低声下气地哀求押送他们的差役找个大夫给自己的妻子看病。 “你有毛病?这里荒郊野外,哪里有大夫?!还没认清你们的身份吗?你们现在是被流放的犯人!犯人也想找大夫看病?做梦!快走!别想偷懒!”那差役凶神恶煞的,一推公良勤,公良勤被他推得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 “官爷,您就行行好,我那老妻真的晕倒了,走不了!求求您了,让人来给她看看……”公良勤几乎是哽咽着哀求差役。 但差役铁石心肠,甩起手中的鞭子就朝公良勤打去,公良勤瑟缩了一下,但却没有后退,还是跟差役哀求。 蓝时初见状,连忙把公良勤拉到一边,避开了差役的鞭子,跟差役道歉道:“对不起、对不起!您别生气,我们这就走。” “蓝氏!你想干什么?你婆婆还晕着,你不能……”公良勤气急败坏地说道。 “爹,没用的,他们不会管我们。”蓝时初说着,做作探进袖子的模样,从伴生空间里掏出一个治晕眩的中药丸,跟公良勤道,“我手里有偷偷藏起来的药丸,平日里防身健体用的,只是不知道对不对娘的病症。” 公良勤一见,愁眉苦脸道:“现在也没办法检验了,只要不是毒药就行,让她吃了试试吧。” 此时队伍还是在行进中的,公良贤生怕差役会认为刘氏死了把她在半路扔掉,只好让妻子帮忙把刘氏扶到他背上,他背着人赶路,只是他也只是个文弱的书生,背着一个人走得十分吃力,文氏只好在一旁帮忙扶着,让大儿子拉着小女儿慢慢走。 公良勤已经把蓝时初手中的药拿了过去,迫不及待地赶到儿子身边,把药喂给了不省人事的妻子。 “爹,你给娘喂了什么?”公良贤低声问。 “蓝氏给的药,现在没有办法找大夫,不管是什么药都试试吧。”公良勤无奈又悲哀地说道。 文氏已经红了眼眶,庆幸道:“幸好弟妹机灵,藏了药。” 蓝时初这时候也走到了他们身旁,听见文氏的话,便说道:“被抓那天我慌乱之中拿的药丸子,大概是补身体的,娘吃了就算没清醒也不会中毒。” “多亏你了。”文氏握了握蓝时初的手,说道。 蓝时初摇了摇头,她知道如果自己不救刘氏,那她明天就会死了,死期就比原主晚了一天,而刘氏的死也会给公良勤一个很大的打击,让他迅速精神萎靡,几天之后也跟着去了。 蓝时初虽然不喜欢强硬让公良簌白娶原主、间接造成原主人生悲剧的公良勤夫妻俩,但原主嫁过去之后,这夫妻俩大概是觉得对她有愧,对她比较好,所以蓝时初看在这个份上,打算保他们一命,但也仅仅是保命了,其他的她就不会管了。 大概是蓝时初给的药丸生效了,两刻钟后刘氏就清醒了,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被儿子背着走,顿时急了:“贤儿,快把娘放下去吧,你的身体会受不了……” “娘你醒了?”公良贤高兴地问,不过并没有依言把她放下来,“你刚醒,肯定还走不了路,就让我继续背一段路吧。” 刘氏劝了好一会儿都没办法,只好让公良贤再背了一段路,等过了一刻钟后,刘氏听见儿子剧烈的喘气声,就说什么都要下地了,公良贤只好把她放下来,由文氏扶着她走。 蓝时初看了几眼刘氏的脸色,见她脸色不像之前那样透着暗沉的死气,恢复了些气色,便知道她暂时没什么生命危险了,于是继续在一旁边走边锻炼经脉中的内力。 “弟妹给的药丸看来还真有效。”文氏低声说道。 “蓝氏还有药丸?这孩子怎么把药丸给我吃了?她大着肚子,要留着给她自己吃啊。”刘氏听见大儿媳的话,就急了,连忙看向蓝时初,但见她低着头仿佛全身都沉浸在走路之中的模样,又见她脚步稳中有序,并不凌乱,知道她身体没什么问题,这才松了口气,但还是轻斥了一声,“这孩子,事情轻重缓急都不懂,自己那点药多珍贵,怎么能给我这个老婆子吃,浪费!” 这话文氏便不好回答了,不过她心中却想着蓝时初这个弟妹还藏得挺深,连她都还是今天才知道她还藏了药。 这流放路上多艰难啊,因为忍饥挨饿又过度疲累,生病发烧就不可避免,有时候一丸药就等于一条命,所以对于蓝时初肯出药救婆婆,文氏就很敬佩了,因为如果换成是她自己,还不一定会把药拿出来,因为人都是有私心的,她有丈夫,还有两个儿子,跟婆婆比起来,自然是这三个对自己更重要。 蓝时初可不知道大嫂想了那么多,普通的药丸她伴生空间里多得是,如果她只有这一丸救命药,那她肯定也不会拿出来,毕竟她最爱的是她自己。 一路上虽然很难熬,但到底走到了下午,为了避免晚上感夜路,差役们就决定在路过的破驿站里停下,住一晚,等明天再出发。 这驿站只有一个瘸了腿的老差役管着,看见押解的这一大队犯人,便犯了难:“咱们这驿站很小,就只有四间房,你们人这么多,不够住啊。” 569、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4) 那押解的其中一个差役讽刺地说道:“不够住就让他们住外面!反正又没有下雨,有地方住就不错了,难道还指望给他们住客栈啊!他们是犯人,可不是来享福的……” 瘸腿差役只好安排犯人住走廊了,在这种条件里犯人可没有资格挑三拣四,甚至连男女之别都不重要了,以家族为单位,大家找了个平整些的地方就躺下了。 倒是有不满这状况的犯人想找差役提意见,却不但没能如愿,反而被抽了一顿鞭子,得不偿失,蓝时初就歇了心思。 等到月落中天,大家都睡得跟死猪似的,蓝时初便悄悄起身,把看守犯人的两个差役弄晕了,就进入了树林中,等确定不会有人突然进来,她便用一根铁丝,把自己的的脚镣打开了,然后进入了伴生空间里,好好地洗了个澡。 原主自从被抓之后,先是住进了牢里,接着就跟着大家赶路往流放之地走了,再也没有洗过澡,浑身都馊了,臭不可闻,不过大家都是这种状况,又闻惯了才觉得没那么难受。 只是这会儿她脱离了大部队,一进入自己的空间,身上那味就格外明显了,她自己闻着都险些吐了,连忙进了一间房子,把自己全身上下都洗刷了好几遍,废了半瓶沐浴露,终于把自己洗干净了,洗完之后便觉得体重都轻了几斤。 那套又脏又臭的衣服她不可能再穿了,她在空间里找了一套颜色暗沉又结实耐穿的类似款式衣裳换上,便觉得自己终于像个人了,被流放果然很受罪,怪不得每年被流放的犯人许多都走不到流放目的地,在路上就死了,这种磨难,能走到的人都是狠人啊,不是身体特别棒,就是心理承受能力以及意志力非常强。 而原主这两种人都不是,所以她就一尸两命死在路上了,成了个炮灰。 公良贤倒是很厉害,虽然最后毁容又断了胳膊,但到底平安无事,还把妻儿都保护住了,成功带着妻儿等到了弟弟的拯救。 如果公良家没有这个浩劫,他应该会按部就班地成为朝中有权有势的重臣,可惜他时运不济,流放之后伤了身体面貌,再也不能当官了,只能留在家里黯淡地度过一生,壮志未酬。 蓝时初想了一会儿,便找到了化妆盒,用黑灰色的化妆液遮住自己的皮肤,重新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模样,头发也弄乱,鞋子用遮瑕膏等东西抹成破烂不堪的样子,跟她进入空间前差不多了,这才出了空间。 她不能待得太久,否则被人发现不见了那就不妥了。 之后的路上,公良家的人虽然依旧老弱病孕幼一大堆,但磕磕绊绊的倒是都坚持住了,并没有再倒下过,刘氏和公良勤在蓝时初的帮忙下度过了死亡的劫,就不会再死了。 蓝时初知道公良簌白很快就会悄悄地伪装成同路的商人赶上来,到时候公良家的人就更不用她操、心了。 只是公良贤还是为了两个孩子被差役的鞭子打中,在脸上留下了伤疤,而那条胳膊倒是还没有断。 这一天,但蓝时初依旧按照往日的惯例边走路边锻炼内力的时候,忽然听见后面传来的马车车轮轱辘声,她往后一看,果然看见几十米远的地方,有一队大概二十多人的商队赶了上来,没一会儿就走到了跟前。 押解犯人的差役警觉地拦住了车队,喝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想做什么?” 商队当前一个骑着马的管事人笑着对差役道:“官爷请见谅,我们是临县的商队,想把货物运到玉城去卖,见官爷带着一群人,走得浩浩荡荡,我们就想靠近些跟官爷们一起走,沾些光,这样沿路的劫匪就不敢打我们的主意了……” 差役听了,又看见他身后都是运货的马车和马匹,还有些镖师护卫,便相信了,只警告了一句:“一起走可以,但你们不能靠太近,只能跟在后面,我们押解的是犯人,闲杂人等不能靠近!” 说是不能靠近,但其实只要给够了钱,那一切都好说。 差役们押着犯人走了快一个月,吃干粮吃得牙都快崩掉了,而这些出发不久的商队却带了许多好吃的,差役们便忍不住跟他们买了些吃食,甚至渐渐地就附近的路线地形聊了起来。 而那些被押解的犯人也都忍不住偷偷地开始跟商队的人做起了交易,想买些吃食和药物,只是这些犯人身上的钱财几乎都被搜光了,就算是好不容易藏匿起来的也只有少量,并没有多少,所以犯人们跟商队的交易很少,差役们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这天高皇帝远的,只要他们不说,谁会知道? 要是犯人死得太多,去了流放之地,差役们也不好跟当地官府交代,所以就由着他们跟商队做些小交易了。 公良家也凑了些钱财,都是碎银或者几个女人头上不值什么钱的发饰,毕竟值钱的早就被官差抢走了。 但出乎意外的是,这些不多值钱的东西却换了不少吃食和药物。 “那个领队的大哥真是个好人啊,看到我们一家有老有小,还有个孕妇,就半卖半送地给了我们那么多东西。”过去交易的公良贤躲躲藏藏地把东西拿出来,便感叹地说道。 蓝时初听了,忍不住想笑,如果公良贤知道他嘴里的好心大哥其实是他亲弟弟,会有什么表情? 是的,那个领队的大哥就是公良簌白,他来这里就是为了家人,当然会对公良家格外好。 觉察到一股充满探究意味的视线正看着自己,蓝时初猛地往视线所在望去,果然看见是公良簌白假扮的商队管事。 她直勾勾地对上他的视线,冷漠锐利,反倒是公良簌白,不知道是不是心虚,对上蓝时初的视线后,很快就移开了。 蓝时初这才冷笑了一声,收回了视线。 在原本的命运轨迹里,公良簌白假扮商人追上来的时候,原主和公良勤夫妻早已经死了,只剩下公良贤一家。 但现在,她和公良勤、刘氏还活得好好的呢,看来公良簌白要忧心的事更多了。她不死,不知道这位长情的男主角还能不能如愿娶他的心上人? 570、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5) 公良簌白骑在马上,心情沉甸甸地看着前面不远处戴着脚镣麻木而憔悴地走路的家人,即使他已经看了这样的场景好几天了,但每次看到自己的血脉亲人受这样的罪,他都愤恨又心疼,愤恨皇帝年老昏庸;心疼家人挨饿受累,而他自己却只能远远看着,根本帮不了多少。 他很痛苦很无奈,很想把那些严苛的官差都杀了,把家人救出来,但他不能这样做,除非他想让一家人都被朝廷通缉追铺。 普天之下都是黄土,即使他现在救了家人,以后也未必能护得住,因为他们都老的老、弱的弱,除了他大哥是个正当年华的男人,其他人都手无缚鸡之力,他能护得住一个两个,甚至三个,但是,公良家除了他之外还有七口人,他真的没办法。 公良簌白每次想到这里,就痛恨自己的无用,他只能咬着牙,告诉自己要忍,不能意气用事,只有家人都活着,以后才能被平反。 刘氏到底体弱,即使命被蓝时初救了回来,但却虚弱极了,需要公良贤偶尔背着她走,或者蓝时初和大嫂文氏扶着她走。 这会儿她就被文氏扶着往前走,差役见她们两个女人走得越来越慢,顿时不满地往她们那甩了一鞭子:“走快点!别磨磨蹭蹭!” 文氏吓得脚下一踉跄,连带着刘氏也没办法保持身体平衡了,婆媳俩眼看就要摔倒在地上…… 后面的公良簌白险些就要运起轻功去救自己亲娘,但他知道自己不能暴露身份,到底忍住了,只是握着缰绳的手都死死地捏成了拳头,牙齿咬得嘴唇出了血,双眼更是瞪得红血丝都出来了,心中的激烈情绪几乎让他失控。 就在他以为要眼睁睁地看着娘亲和嫂子摔在地上的时候,却忽然有一双手扶住了两人,原来是走在前面的蓝时初,她倒是眼疾手快,一手扶住了一人,愣是没让她们摔了。 “娘、嫂子,小心!”蓝时初提醒她们。 文氏吓得脸色都白了,慌忙查看起了婆婆的:“娘,你有没有事?对不起,都怪我走路不稳。” 刘氏虽然也吓了一跳,但却摇了摇头,并不怪她:“没关系,你弟妹不是扶住我们了吗?” “谢谢弟妹!”文氏听了又连忙跟蓝时初道谢。 “你们没事就好。”蓝时初松开她们,摆摆手说道,如果不是怕刘氏摔一跤就摔死了,浪费她那颗药,她才懒得扶。 在后面看见了蓝时初举动的公良簌白,愣了一下,他第一次仔细观察自己这个妻子,发现她弱质芊芊的她居然看起来比大嫂还走得更轻松稳健,而她刚才还救了大嫂和娘……什么时候蓝氏变得这么靠得住了? 公良簌白抿了抿唇,他对蓝时初心中既有感激又有愧疚,她才跟自己成亲了几个月就遭受这样的无妄之灾,从堂堂闺阁千金变成流放犯人,没有几个女子能受得了这样巨大的身份落差,但她偏偏承受住了,并没有郁结而亡或者体弱病死在途中,这让公良簌白对她都忍不住有些敬佩了。 蓝时初可不知道便宜丈夫的心思,她只想着快些到达流放目的地安定下来,即使要过很艰难简陋的生活,也比在这路上风餐露宿要好。 流放队伍到达了今晚住宿的地方,这回倒是进了城,大家都能有个不漏雨不漏月光的屋子住着了,虽然说犯人的住宿条件依旧是大通铺,但好歹能躺在床上了。 夜深人静的时候,蓝时初忽然从睡梦中惊醒,有人进入隔壁的男通铺了,不是差役巡查,差役不需要掩饰脚步声,而来人却特意掩盖了,如果不是蓝时初内力在身而且耳朵灵敏,她都不可能觉察得了。 “大哥,醒醒!大哥……”公良簌白摇着睡得一塌糊涂的公良贤,轻声喊道,但公良贤大概白天太累了,晚上睡得很沉,公良簌白摇了他许久他才醒了,一睁开眼就看见个蒙着面的人正对着自己,顿时吓得就要惊呼,但公良簌白飞快地捂住了他的嘴,压低了声音道:“大哥,是我。” 公良贤一下子就听出了是弟弟的声音,顿时惊愕地瞪大了眼睛。 公良簌白继续低声对他道:“大哥你先别说话,外面看守的差役被我迷晕了,我们出去找个隐秘的地方再说。” 公良贤连忙点头,于是兄弟俩就蹑手蹑脚地从大通铺离开了。 一出了门,到了隐秘的地方,公良贤就着急地问了:“你怎么会在这里?你自己找来的?还跟着来干什么?赶紧离开,咱们公良家就剩你一个没被抓,你得在外面好好藏着,别被官府抓了,要是咱们逃不了一个死字的话,好歹还有你一根独苗能传下去……” 公良簌白连忙道:“大哥,别担心,白天那个商队就是我组建的,那些差役根本认不出我,我不能抛下你们,自己却在外面快活。” 公良贤看清了他此时的模样跟白天那个商队管事果然很像,才意识到他居然这么伪装了一番还成功地骗过了差役的眼,顿时气急:“你真是吃了豹子胆,居然还敢光明正大地跟在咱们后面?万一被差役发现了怎么办?你还是赶紧离开!” “不,哥,我现在不能离开,爹娘都老了,身体虚弱,侄子侄女又幼小,很容易生病,我在这里还能偷偷地给你们送些吃的,要是病了也能及时找到大夫和药物,我要是离开了,万一爹娘他们病了怎么办?”公良簌白解释道。 果然听他说起爹娘和儿女后,公良贤就没办法再赶他离开了,但还是很担心。 兄弟俩说了一会儿家人的身体状况,就开始说朝堂和废太子的事了。 “你回京城见过太子了没有?”公良贤问。 “见了。”公良簌白情绪顿时失落起来,他心里其实有些责怪废太子这个表哥,因为自家是受了他的牵连才有这场浩劫,可理智又告诉他,罪魁祸首是皇帝,所以他即使明白自己目前最要紧的事是帮废太子夺回大位,但他还是悄悄地来陪着家人一起走这段流放路,大概潜意识里是想避开废太子的。 571、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6) 兄弟俩就帮废太子以及如何给自家平反的事情筹谋了一番,公良簌白又拿了些容易藏匿的食物给公良贤,让他明天悄悄拿给几个家人,便回去了,毕竟明天还要赶路,他们没办法多说,得睡足了精神才有精力赶路。 第二天,公良贤把吃食悄悄地拿给了几个家人,但除了告诉公良勤,公良簌追上来了,就是商队的管事之外,他并没有跟其他人透露公良簌白的身份,包括蓝时初这个公良簌白的妻子。 公良勤得知小儿子居然易容跟在自己队伍后面,就又担心又欣慰,最终只嘱咐了大儿子跟他碰面要注意,其他的就没有多少了。 蓝时初自从知道昨晚偷偷潜入男通铺的人是公良簌白之后,就没了兴趣,等到文氏悄悄地塞了两个糯米糍到她掌心里,她就“惊讶”地低声问了:“哪里来的?” 文氏并不知道这吃食是公良簌白给她丈夫的,因此只摇头道:“我也不知道,相公给的,大概是跟商队哪个人换的。” “爹娘他们有吗?”蓝时初又问,这糯米糍虽然比干巴发霉的面饼好些,但对于带着伴生空间吃喝不愁的蓝时初来说,就算不得好东西了,所以她想让回给两个长辈吃。 文氏却误会她的意思了,以为她是太孝顺,便安慰她道:“放心,爹娘有的,不缺你这两个,你还是自己吃吧,你还怀着身子,不能缺了营养……” 蓝时初只好把糯米饼悄悄地扔进了自己的伴生空间里,说:“我等饿了再吃。” 文氏便没有再催她,毕竟这糯米糍一时半会也不会变质。 一队人依旧忙着赶路,等到下一个住宿点已经又累又饿了。 蓝时初躺在床上闭着眼睛装睡,她没想到公良簌白会来找她,不过并没有叫醒她,而是站在一边,定定地盯着蓝时初看,也不知道再想什么。 难道是良心发现,觉得拖累自己了?蓝时初在心里猜测。 不过这家伙要看就快点看,看完赶紧离开,她装睡也装得很辛苦,毕竟要保持眼睛不眨、呼吸还平稳,蓝时初不耐烦地想道。 公良簌白眼神复杂地看着睡得沉沉的妻子,在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叫醒她,但他跟这位妻子其实只见过几面,根本没什么感情,就算把她叫醒也无话可说,于是他只犹豫了一会儿就决定不喊醒她了。 不过到底一夜夫妻百夜恩,公良簌白弯下腰抬起蓝时初的一只脚,脱了她的袜子,想看她脚底的伤。 蓝时初在他的手碰上自己脚腕的时候,就险些条件反射踢他一脚了,但好歹她还记得自己在装睡,好不容易才压制了自己的肌肉反射,让自己的脚不要僵硬,一面被公良簌白发现她是醒着的。 公良簌白的心思都在蓝时初那双伤痕累累的脚底上了,这双腿显然因为连日马不停蹄地赶路,起了许多血泡,血泡破了又长,长了又破,从来没有时间让它休养,而等到脚底习惯了这样的走路强度,血泡造成的伤口也结疤变成了茧,这才不再长血泡了,却变成了这双脚底丑陋的脚。 公良簌白虽然对蓝时初这个妻子没有感情,但到底还有点责任心,拿出带来的伤药,给蓝时初的脚底涂了厚厚的一层。 蓝时初在心中翻了个白眼,她早就把自己的脚底治好了,要是等他的药,那她这双脚都可能废了,绝不可能只剩下疤痕。 给蓝时初上了药,又给她穿上了袜子,公良簌白这才看向她的脸。 他记得新婚夜他挑起盖头的时候,蓝时初肌肤雪、白细腻,仿佛玉做的人一样,在烛光中耀眼得惊人,可是现在,她的脸色蜡黄,脖子和手也都因为暴晒在太阳下多日而变得黄黑粗糙,再也看不出她原来是个金尊玉贵的千金大小姐了…… 如果蓝时初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肯定会翻个白眼:这肤色都是她用各种易容液涂出来的,为了不出格,所以不需要他可怜,谢谢! 公良簌白又把一个装着好几块点心的小荷包塞在了她的腰带中,低声跟蓝时初说了声“对不起”,这才离开了。 蓝时初等他走了后,便拿出那个小荷包,发现有几块桂花糕,能填填肚子,也不错了。 不过公良簌白也不知道怎么想的,难道就不怕她早上起来后发现自己腰带里突然被塞了一个小荷包会吓到吗?这莫名其妙出现在自己衣服上的东西,多吓人啊,就不怕她胡思乱想吓坏了? 蓝时初翻了个身,骂了公良簌白一句不靠谱就继续睡了。 一眨眼又过了快一个月,大家都已经习惯这样的赶路强度了,太弱的人已经死在路上了,没死的就渐渐挺了过来,人的潜力很惊人,即使一开始没有人会适应这样艰苦的日子,但慢慢的,活下来的人的身体就习惯了。 公良勤和刘氏两个因为有公良簌白在私底下悄悄帮忙,所以熬了过来。 蓝时初的肚子已经慢慢隆起来了,五个多月的胎儿已经会动了,蓝时初有时候走着修炼就会被肚子里活跃的胎动所打断,不过她也没有在意,胎动正常说明孩子也正常,倒是文氏十分担心她,因为孕中期孕妇的胃口会大开,想吃很多东西,但现在,他们连吃饱都不能,就更别提吃好了。 “簌白,弟妹怀孕了,你知道的吧?”公良贤瞧见蓝时初鼓起的肚子,也终于想起了她还怀着孕,这段时间她表现得跟正常人一样,让公良贤有时候都忘了她怀着孕,这会儿才想起来,便提醒了自己的弟弟。 “她怀孕了?我不知道……”公良簌白十分震惊。 公良贤错愕极了:“你居然不知道?你怎么能不知道?” 但他转念一想,觉得公良簌白不知道也情有可原,毕竟他离家出走之后就没给家里寄过信,家里人想通知他都不知道该怎么通知,而废太子也不会关注外家的这些内宅事务,自然不会告诉他,所以目前为止,公良簌白只知道蓝时初还活着,并不知道她肚子里有他的孩子。 公良贤抹了一把脸,从这个方面来说,他弟弟显然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好丈夫。 572、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7) “那你现在知道了,你有什么想法?”公良贤叹了一声,问公良簌白。 公良簌白神情复杂地说:“我不知道……” 公良贤看了一眼弟弟,说:“弟妹自从嫁给你之后,你在新婚第二天就离家出走了,后来又被我们家牵连跟着被流放,现在在流放途中还怀着孕赶路……所以无论从那方面来说,你和我们公良家都很对不起她,不管以后如何,我都希望你不要辜负她。” 公良簌白张了张嘴,想说自己并不是自愿娶她,也不是有意让她怀孕,但事情都已经发生,他再否认又如何? 他心中浮现出自己喜欢的姑娘的笑脸,慢慢地心里的怅然和难过一点点地涌出来,越来越多,似乎要把他淹没了一样,让他喘不过气来,他已经意识到,不管自己以后发生什么,但都跟喜欢的姑娘没有关系了,他们注定有缘无分,而他作为一个已经有了妻子,不久后还会有孩子的男人,得负起自己肩上的责任。 “大哥,我知道了。”公良簌白压住心中无法克制的痛苦,声音沙哑地对公良贤说道,“我对不起蓝氏……我以后会跟她好好过日子……如果还有以后的话……” 公良贤看见弟弟难看的脸色,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个弟弟以前桀骜不驯、生性不羁,父母对他又宠爱,除了在婚事上不如他的意以外,其他事情都对他百依百顺,就养成了他任性妄为的性格,幸好他天性不坏才没有被宠坏成仗势欺人的无法无天之徒。 可是经历过家里的这一场浩劫之后,他仿佛一下子就长大成熟了,变得稳重寡言起来,在维护家人流放的这一路上所展现出来的深沉和计谋都让公良贤十分欣慰,只是一想到这种改变是以这么惨重的事情为代价,公良贤就觉得有些心疼,如果没有这场灾难,弟弟可以继续当他无忧无虑的世家子弟。 “你私底下悄悄地安慰一下弟妹吧,如果她知道你伪装后跟着来了,肯定会很高兴,她高兴了,身体才能更好,肚子里的孩子才会更健康。”公良贤提醒公良簌白道。 “我会的。”公良簌白点点头,他也有这个计划,只是他并不觉得蓝时初看见他之后会高兴,他对这个妻子一点了解都没有,成亲之前只听母亲说过蓝氏知书达理、温柔娴淑,是个贤妻良母的好人选,公良簌白脑子里就主动浮现出那些连微笑的弧度和走路的步伐大小都一模一样的、十分无趣的大家闺秀的模样,他不喜欢这些无趣无味仿佛木头一样的姑娘,更喜欢活泼可爱又坚强自立的姑娘——就像他的心上人那样。 公良簌白意识到自己又想到了不该想的地方去了,连忙拉回自己的思绪,对公良贤道:“那大哥,我先离开了。” 公良贤点点头,兄弟俩便悄悄地各自分开了。 蓝时初又感觉到那股熟悉的视线注视在自己身上了,这些日子以来,公良簌白时不时就会深更半夜跑来偷窥她,她从一开始的警戒,到后来都逐渐习惯了,现在已经能继续睡了,只不过还是戒备着,毕竟谁知道公良簌白会不会哪天就觉得她碍事了,想除掉她好给他的心上人腾位置? “蓝氏……”公良簌白晃了晃蓝时初的身体,蓝时初不知道他这回为什么选择叫醒她,不过这不妨碍她发现醒来后面前有个“陌生男人”的“恐慌反应”——她被叫醒后发现眼前的人,立刻就掏出拿来防身的尖锐石头,猛地朝男人脸上拼命砸去:“你想干什么?快滚、快滚!” 公良簌白没想到她是这个反应,但他很快就明白蓝时初误会他是偷偷想来玷污女犯人的歹徒了,因此他一边迅速挡住蓝时初向他砸来的动作,一边低声对她说:“别怕!我是公良簌白……” 蓝时初像是太恐惧了根本没听清他的话一样,依旧不依不饶地反抗挣扎,但其实她只是想趁机狠狠地揍一顿这个害原身怀孕的臭男人,给原身以及自己挺着大肚子赶路的辛苦出出气。 公良簌白没有办法,他生怕两人的动静太大会把周围的女犯吵醒,只好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蓝时初拦腰一抱,运气轻功把她抱了出去。 等到了没人的安全地方,才把她放下,但生怕她尖叫出来,只好依旧捂着她的嘴,说:“你别怕,我真的是公良簌白!装扮成商队管事,之前不跟你说,是怕你会露陷……” 公良簌白仔细地跟蓝时初解释了许多,还拿出玉佩证明他真的是公良簌白,并不是什么假扮的人 蓝时初把他折腾够了,这才顺理成章地“认出”了眼前这人真的是她的“丈夫”。 “所以你真的是公良簌白。”蓝时初面无表情地问道,“既然你之前不跟我透露身份,那现在怎么就透露了?” 公良簌白一噎,这个问题可真是尖锐,他只好诚实地回答道:“因为大哥告诉我,你怀孕了。”说着他看向蓝时初微微鼓起来的小腹。 蓝时初讽刺一笑:“原来是这样。你知道我怀孕了又能怎么样?是能把我救出去还是能让我不戴着脚镣赶路?” “……”公良簌白哑口无言,这两样他都暂时没有办法实现,又看到蓝时初脸上嘲讽的神情,心中愧疚更甚。 “既然都做不到,那你跟我透露身份又有什么用?”蓝时初冷笑道,“难道还要我感动得眼泪汪汪地说:夫君你居然伪装了身份悄悄地护送我们上路,真是顶天立地的伟男子,真是太让我感动了?” 公良簌白顿时觉得脸上发烫,羞愧得慌,他作为公良家的一员,自己每天好吃好喝,甚至还不用自己走路能骑着马,可他的年老体衰的父母、大哥大嫂、年幼的侄子侄女以及怀孕的妻子,却缺衣少食、还每天都得拖着沉重的身体走那么远的路……所以他到底有什么颜面出现在家人面前的?就凭他能悄悄送点干粮和药,就能自我感动了? 573、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8) 公良簌白已经意识到蓝时初并不是母亲口中那个温柔贤惠、以夫为天的女子了,相反,她还很伶牙俐齿,尖锐刻薄,但他没办法去责怪蓝时初,心里觉得这可能是因为被流放后地位落差太大又吃了太多苦头,才会让她现在性格大变。 于是他便当做没听见蓝时初那番话,低声说:“我明天会想办法让你好过些,等到了城镇,再去找找安胎的药丸。” 说完之后他看了一眼蓝时初:“你……还有其他事需要我帮忙的吗?” “没有。”蓝时初冷漠地回答,两人又是一阵沉默,本来就是毫无感情的联姻夫妻,又话不投机半句多,所以公良簌白只好把蓝时初送了回去。 蓝时初不知道他能想出什么办法让自己明天好过些,不过第二天她就知道了,居然是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一辆牛车交给了公良贤,公良贤便让父母孩子和蓝时初坐上去了。 也不知道公良簌白是怎么说服那些官差对这牛车视而不见的,但到底让蓝时初不用走路了,轻松了许多。 其他犯人见状嫉妒又羡慕,还有些脑子不清楚的,直接找起来差役:“凭什么公良家的人能坐牛车,我们却不能?我们也有老弱病残啊!” 差役冷笑:“就凭牛车是公良贤用东西交换来的!如果你有这本事,也可以让老娘媳妇孩子坐上牛车!” “……”那些人顿时噎住了,但还是嘀咕,“这不符合规定吧?犯人能坐车?” “不符合规定那你就去告啊!”差役有恃无恐地翻着白眼说道,有恃无恐,毕竟这里荒山野岭,天高皇帝远,他们能去哪儿告?跟谁告?等到了流放地也不怕他们告诉当地官员,因为没有证据,公良贤难道不会在到达之前就把牛车处理掉?而且当地官员才懒得理会犯人这些小事。 官差们显然得了公良簌白不少好处,所以才会这么怼那些眼热的人。 有些机灵又还藏着些钱的犯人们也开始学着公良贤,求商队的人帮忙寻辆牛车或者驴车,甚至连独轮车也行,只要能推着走,能推着走总比用两条腿走要轻松。 公良簌白果然在下一个城镇的药堂里买到了安胎药,还找到了机会给蓝时初,同时不知道是不是脑子开窍了或者去请教了其他人,还给蓝时初带了更换的衣服。 蓝时初收下了,但只是往空间一扔,没有吃安胎药,也没有换衣服,毕竟她自己的安胎药比他买回来的好多了,衣服也是。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随着达到的地方越来越荒凉、人越来越少,大家就知道目的地已经不远了。 公良簌白当然不能真的跟着他们到流放地去,也不能引起别人的怀疑,于是在到达邻近流放地的玉城后,就跟队伍分开了,那辆牛车也被他带走处理了。 自古以来,流放之地就是偏远荒凉、贫困落后的地方,所以到达此行的目的地后,蓝时初看着眼前寒酸破旧的衙门,都震惊了,这衙门居然是用泥砖做的!而且不知道建了多久,又像是从来没有修缮过一样,几乎摇摇欲坠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倒塌,比起京城郊外老农的房子还破烂,而这还是官府,可想而知这里的普通百姓过得是什么日子了。 官差很快就跟当地官府交接完这些犯人,然后就着急忙慌、逃也似地离开了,蓝时初十分理解,如果是她,她也会迫不及待离开。 但她是犯人,不能离开这个范围,只能在这里生活。 等到了被安排定居的地方后,蓝时初又一次惊呆了,映入她眼帘的,是破旧不堪、阴暗狭小的茅草房,还有衣衫褴褛、神情麻木的人,看见有新来的犯人,他们连好奇的心思都没有。 “那些是以前被流放的人或者他们的后代,他们都在这里生活了很久。行了,你们自己找个地方住下吧,有些没人的破草房你们可以住,以后自己建也行;食物我们只能给今天的一顿,我们想多给也没有,以后就要你们自己解决,田地也是你们自己开垦,只要没住的荒地就行……总之,你们是来受罚的,不是来享福的,别想有什么好日子过!当然了,你们也不能离开这里,离开之后就成了逃犯,明白吗?”领着他们来的官差把需要的事情都跟这些新犯人说了一遍,最后还好心地提醒了一句,“要是有什么不懂的,就问问周围的人。” 他说完之后就离开了,犯人们面面相觑了一下,接着也以家族为单位,各自散开了找落脚之地。 公良贤作为家里唯二的成年年轻男人,承担起了当家做主的责任,并且很快给大家找到了一间不那么破旧的荒废茅草房。 “我们这段时间先在这里住,之后二弟会让人来给我们帮忙建一座新的房子。大家先忍一忍。”公良贤安慰大家,不过还提醒了一下不知情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二弟的事不能透露出去,否则他也会被抓。” 文氏连忙点头:“我明白!” 两个孩子半懂不懂地也跟着保证。 蓝时初知道公良簌白不会让自己的家人过得太苦,所以就不担心了,这辈子公良勤和刘氏因为蓝时初的药丸给力,都没有死。 又不知道哪点蝴蝶效应的缘故,公良贤的胳膊并没有被打断,只是脸上被毁了容,公良簌白因为家人没死亡的原因,就有心思帮大哥找伤药祛疤了,所以公良贤现在脸上的伤疤并不严重,大概过个几年就会变浅康复了。 比起家人死了快一半的上辈子,这辈子的公良家可以说除了人在路上受罪之外,并没有太凄惨,起码人都平平安安地到达了目的地。 有了落脚的地方之后,一家人就开始准备落脚后的生活了,公良贤夫妻带着两个孩子出去找新茅草铺床,还要找些干柴生火。 而公良勤夫妻和蓝时初就开始打扫茅草房,其实茅草房没什么好打扫的,毕竟空荡荡的,家徒四壁,最多就是落叶尘土以及鸟的羽毛或者小动物的排泄物以及遗弃的旧窝,蓝时初和公公婆婆三人不需要费大多的劲就能清理干净。 574、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9) 公良家很快就适应了流放地的生活,虽然这里条件艰苦,但到底比在路上的时候好多了,只要安定下来,之后就可以慢慢开垦田地生活下去了。 刚开始的时候,有当地的人见他们是刚来的,还想欺负他们,但公良簌白很快就带着几个彪形大汉来了,于是跟当地几个地头蛇打了几架之后,便再也没有人敢小看公良家了。 公良簌白带着人来建了间新的房子,又花了十多天开垦了几亩地,留了些银子以及衣服鞋袜等日用品,让家里人能安然度过开头这段最艰难的时间,就打算回京城了,因为他不能耽搁太多时间,废太子还需要他帮忙。 蓝时初此时已经怀孕八个月了,大概因为人消瘦的缘故,肚子并没有很大,公良簌白有些发愁地看着她的肚子,总是担心孩子会不会有问题。 “我没办法留在这里看着你生孩子了,对不起。”公良簌白有些艰涩地把话说出来,眼神愧疚,虽然这个孩子来得太突然,但他其实对他的到来还是很开心的,也很遗憾不能看着他出生。 蓝时初无所谓地说:“没关系,反正你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你既不会接生,又不能替我挨痛,更没有奶水喂孩子。” 公良簌白被她的话说得一噎无无可反驳,毕竟她说的这几件事他确实做不了,但——“我总可以帮忙带孩子。” “不用你,爹娘嫂子大哥都能帮忙。”蓝时初瞄了他一眼道。 公良簌白叹了口气,自认为蓝时初对他新婚第二天就抛下她离家出走的事耿耿于怀,十分埋怨才会总拿话来噎他,但他知道自己当初确实做得不妥当,而且蓝时初又受了这么多罪,还怀着他的孩子,所以都忍下来了。 “我会尽快想办法让你们回去。”公良簌白沉默了一会儿后,保证道。 蓝时初并没有把他这话放在心上,现在说这个话还为时尚在,废太子还被幽禁着,想让他翻身,难着呢,一不小心就万劫不复,当然了,公良簌白是天命之子,最后当然能帮废太子上位的,但那已经是好几年之后了,时间远着呢。 “我明天就要回京城了,你还有什么事需要我做的?”公良簌白见她一脸淡漠,便忍不住问道,忽然又像是想起来什么,说,“岳父岳母那边,你有什么话要对他们说的吗?” 蓝时初听到这里,诧异地看着他:“你回京之后难道还想去找他们?就不怕他们出卖你?” 见他一脸不解,蓝时初撇撇嘴道:“公良家被判流放之后,他们家就跟我断绝关系了,让我不要连累他们王府。哦,对了,我被押解出京那天,他们家还派了个下人带了十两银子给我,说是断亲银。” 公良簌白听了,顿时瞠目结舌:“他们这么无情?”话才刚说完,他就意识到这话会伤害到蓝时初的感情,但他看向蓝时初,却发现她脸上并没有任何伤心的神色,反而一脸嘲讽。 “不无情就不会让我跟你联姻了。”蓝时初冷笑道,“让我嫁入你们家是想占便宜的,只不过他们的谋算没能成功而已,果然人算不如天算。” 公良簌白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他绞尽脑汁想了些话来安慰蓝时初:“你别难过,那样无情的娘家,不要也罢。” 公良簌白跟蓝时初说完了花,就去跟父母告别了。 等到第二天蓝时初醒过来的时候,公良簌白已经离开了,刘氏生怕她心情不好,还小心翼翼地安慰她,说公良簌白回京也要隐藏身份的,不可能找其他女人,让她放心。 蓝时初只觉得好笑,她哪里不放心了?她可太放心了,因为昨晚她就给公良簌白下了绝育药,保证他这辈子只有自己肚子里这个唯一的孩子,就算他回了京城再跟心上人重燃爱火,“情不自禁”吃多少次禁果,都能保证他一个孩子也生不出来。 如果公良簌白以后注定会青云直上,那她绝对不会让任何女人的孩子跟她的孩子争夺公良簌白挣下的政治资本,即使是女主角的孩子也不行。 蓝时初这辈子可不像原主那样早早死了给女主角让位,她和孩子都好好的,看公良簌白有什么脸再去找他的心上人。 当然了,如果他真的去找了,那等蓝时初回去之后就给他下个“养胃”的药,让他一辈子都举不起来,就是不知道他的心上人愿不愿意守活寡了。 心有所属的男人,蓝时初不稀罕,但再不稀罕她也不会腾出位置,让他们两人终成眷属,她就要当个恶毒炮灰,就要杵在他们之间,毕竟公良家平反之后,她是二少夫人,有钱有闲还有孩子,干嘛要让出位置成全别人?她就占着位置,反正难受的不会是她。 把以后的路都规划好了的蓝时初,对刘氏的话左耳进右耳出,根本不在意。 就在公良簌白离开后一个月之后,蓝时初就顺利生下了一个男孩,虽然体型有些瘦小,但好在很健康,哭声嘹亮,快把家里新盖的屋顶掀翻了。 “哎呀,这小子哭得真大声,有劲儿!”刘氏抱着刚出生的孩子,喜气洋洋地说道。 大嫂文氏也高兴地附和道:“对对,这孩子真健康,看他手脚多有力气!以后肯定跟二弟一样是个练武的好苗子。” 屋内请来的稳婆正给蓝时初清理身子,听到婆媳俩这么说,也笑呵呵地对蓝时初说道:“这孩子你养得好,没想到你跟着大家走了这么远的路,条件还那么艰苦,你都把他怀得这么好,你和孩子都是有福气的,老天保佑着呢……” 稳婆几十年前也是被流放的,自然知道流放路上受的罪有多大,蓝时初居然能在那样的情况下保住胎,还把孩子好好地生了下来,稳婆当然惊叹不已了。 “承你吉言了。只是这孩子生不逢时,家里没法让他过上好生活。”蓝时初有气无力地说道,生孩子真是个很耗费精气的活,饶是她本身有内力,又偷偷地喝了几瓶营养液,都觉得身体很虚。 575、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10) 稳婆安慰她:“你们这么快就安稳下来了,房子田地都有了,比其他人好多了,我见有些跟你们同一批来的,一家子还住在破烂茅草房里,连吃的都找不到。” 果然幸福都是对比出来的吗?蓝时初听了她的话,果然觉得好多了。 蓝时初身体好,生产的时候也没有受太多罪,所以三天就恢复得差不多了,因为这里不可能请到奶娘,所以蓝时初只能自己给孩子喂奶。 婆婆刘氏和大嫂文氏都曾经是养尊处优了大半辈子的人,根本没怎么照顾过婴儿,她们自己的孩子以前都是由下人照顾的,所以这会儿要照顾个才刚出生的孩子,那是慌得手忙脚乱。 不过蓝时初第三天开始就自己带孩子了,刘氏和文氏都松了一口气,让蓝时初专心照顾孩子,家务活她们包了。 公良勤给孩子起名为公良从云,小丛云是个虎巴巴的性子,一点都不像他名字那样文雅,吃起奶来很猛,喝完还要手舞足蹈一番,哭起来的时候能把人的耳朵都要震聋了,也不知道他小小一个人,力气哪儿来的。 大概是吃得多睡得好,大半个月过后他就变得白白、嫩嫩,胖乎乎的了,抱在怀里沉甸甸的,刘氏和文氏抱他都抱不了太久,因为胳膊会酸。 刘氏见他长得那么快这么好,直夸蓝时初的奶水有营养。 蓝时初的奶水并没有刘氏想象的那么营养充足,公良从云之所以会长得这么好,是因为她悄悄地给他泡星际世界的婴儿奶粉喝,。 光靠吃这蛮荒之地上的东西,蓝时初才不可能产出什么营养丰富的奶水。 一家人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公良贤和公良勤会跟当地人学着整理土地,婆婆和大嫂则做家务或者带两个孩子去捡柴草,蓝时初当然是要照顾孩子,其他人也不指望她干其他活。 虽然公良簌白离开的时候留了些银子,但并不多,毕竟当初家产被抄了,公良簌白身上的银子花了不少在假扮的那个商队上,到了这里又招人建房开垦地,剩下那点他还得留下回京的路费,其余的就全留了下来。 这些银子是要留着保命用的,不到迫不得已不会拿出来用,当然,蓝时初生孩子是很重要的事,所以用了些银子请稳婆,还跟当地人买了几只鸡给蓝时初补身子。 但等蓝时初出月子后,一家人的伙食就开始见不到肉了。 “婶婶,我和哥哥出去挖野菜了,你好好在家照顾弟弟啊。”六岁的小侄女公良玉珠拉着十岁的小侄子公良简的手,像个小大人一样对蓝时初叮嘱道。 “好的,你和哥哥出去挖野菜要注意安全,不要去河边那些危险的地方,带着跟木棍去敲敲路边,别踩到蛇了。”蓝时初笑着提醒她,这小姑娘已经忘了以前锦衣玉食的大小姐生活,小小年纪经历家道中落,又跟着大人吃够了流放的苦,性格就越发懂事了,已经学会了帮家里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公良简,你要看好妹妹,不要带她走得太远了。”蓝时初又对小侄子说道,小侄子少年老成,跟他爹公良贤长得很像,性子也得了亲爹的遗传,非常又长兄风范,在家的时候抱弟弟也有模有样的。 “嫂嫂,我知道了。”他板着小脸点头。 小兄妹俩离开之后,蓝时初拿了条背带,把公良从云往背上一背,就朝着相反的方向也出了家门。 她去的是河边,村子里有一条三四米宽的小河,村里人吃喝的水都是从这里挑的,洗衣洗菜也是。 蓝时初想去看看河里有没有鱼,有的话就抓几条回去打打牙祭,毕竟整天吃素容易饿。 大概是村子人并不多的缘故,所以河里居然真的有不少鱼,只是这些鱼太机灵了,很少有人能抓到。 蓝时初削了根尖尖的鱼叉,用上了内力武功,于是便快狠准,一下子就叉中了好几条成年人巴掌大的鱼。 她并不贪心,叉中五六条就不继续了。 刘氏和文氏从山上捡了两把干柴回来,看见她手里拎着的几条鱼,惊讶地问:“哪里来的鱼?” “我去河里叉的。”蓝时初笑着说道,还举了举手中的木棍鱼叉给她们看。 大嫂震惊地说:“你还会叉鱼呢?” “我运气好,瞄得准、手又快,就能叉中了。”蓝时初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她总不能说自己会武功。 婆婆刘氏也很惊讶,但她并没有怀疑什么,笑呵呵地接过蓝时初手里的鱼,说:“那我就拿去宰了,给你炖鱼汤喝,喝了奶水多。” 大嫂则往四处看了看,没看到孩子,便问道:“弟妹,玉珠和简儿出去玩了吗?” “他们说去挖野菜了。”蓝时初道。 “挖野菜?他们认得清那些是野菜,那些是野草吗?”大嫂一听,顿时乐了,说,“我们刚来的时候都不认识什么是野菜,刚开始挖了不少草回来……” 蓝时初也忍不住笑了,说:“等挖得多了就认识了,反正也不真的指望他们找吃的回来,大不了他们挖回来我们再挑。” “哈哈,说得也是。”大嫂点头附和道。 这时候背上的小胖子开始哼哼唧唧地叫了,蓝时初连忙把他从背上解下来,才刚解开他得尿布,一道细小的水流便猛地射了出来。 “……幸好我速度够快,你这家伙,要是尿湿了尿布那我只好给你光着屁股了。”蓝时初对怀中尿了之后眯着眼睛一脸惬意的小家伙说道,小家伙并不知道亲娘说了什么,只笑眯眯地朝着蓝时初笑,笑得蓝时初心都软了。 蓝时初拿了赶紧的毛巾给他擦了擦屁股,又把重新包好。 公良从云是个很好带的孩子,一般不怎么哭,饿了、想拉了都只是哼哼唧唧地叫几声,并不会大声哭闹,当然,他一旦哭闹起来那动静就很大了,一家子都被他吵得无法安生,只得全都围着他哄他。 吃得好睡得饱的小家伙手脚有力极了,才两个多月就能把他六岁的小堂姐蹬得后退好几步,天生力气就大——也有可能不是天生,是蓝时初用超时代的奶粉喂出来的。 576、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11) 蓝时初把菜苗一一栽种到事先挖好的小土坑里,接着拿起水瓢开始浇水,突然在另一边玩的公良玉珠朝她大喊道:“婶婶不好啦!弟弟他把自己埋进坑里了!” 蓝时初顿了一下,接着抬头往她那边看去,只见她正着急地围着坐在小土坑里的公良从云转。 公良从云笑呵呵地用手挖着泥土,然后把泥土一点一点地往自己身上埋,弄得浑身都脏兮兮的了。 蓝时初脑袋有些疼,在心中哀嚎要洗他的衣服又得花很大劲了。 她连忙走过去,蹲在他身边,问他:“你在干什么呢?别玩泥巴了,身上脏。”说着就要把他拉起来。 但小胖子一下子就急了,拍掉蓝时初的手,嘴里嘟囔着:“不要、不要!要种云云……” 这小家伙一岁多了,会说话,但有时候说得并不清楚,这会儿蓝时初听见他的话就一 头雾水了:“种什么云云?你要种自己?” “种云云,种很多、很多云云……”小家伙重重地点头说道,又接着又用小胖手往自己身上糊泥巴。 “婶婶,弟弟该不会看见你种菜,就有样学样地种他自己了吧?”公良玉珠恍然大悟地说道,接着她便哈哈大笑起来了,“傻瓜弟弟!人是不能种的,花草树木这些植物才能种啊,哈哈……你把自己种下去,以后也长不出更多的你来……” 蓝时初听了小侄女的话,这才明白小胖子神奇的脑回路,果然只有小孩子才能理解小孩子吗?蓝时初也忍不住笑了出来,摸了摸小胖子圆乎乎的脑袋,说:“小傻瓜,没有腿只有根的植物才会长在地上,因为这样它们这样才能从泥土里吸收能量长大;但你有两条腿、两只手,能自己动,会自己吃饭,吃饭就能长大了,不需要种在地里。” 小丛云听得一愣一愣的,半懂不懂,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懵懂地看着蓝时初,然后歪着圆脑袋问:“不种?” “对,你不能种,也不需要种在地里。”蓝时初好笑地说道,接着把双手伸到他面前,说,“来,妈妈把你拉起来,不要坐在泥坑里了。” 小丛云便笑嘻嘻地把脏兮兮的小胖手放到了蓝时初手上,蓝时初稍微一用力,就把小胖子从泥坑里拉了起来。 “哇,好大一个坑啊,弟弟你是怎么挖的?”公良玉珠看到被小家伙坐得跟个脸盆一样大的圆坑,惊讶地感叹道。 蓝时初闻言也看了一眼,确实这坑对于小家伙来说够大了,怪不得刚刚把半个身子都装进去了,要是玉珠没有发现,他大概真的能把自己种到坑里去。 “姐姐……”小家伙乐呵呵地对玉珠笑,根本不回答她的话,玉珠见他只会傻乐,便对蓝时初说,“弟弟的力气真够大的,这坑应该是他自己挖的,好家伙,他有力气没处使啊,婶婶,你下次就让他跟着祖父和爹去种粟米。” “行,等他满两岁了,就让他去干活!”蓝时初笑着一口答应道。 “好了,玉珠,你把弟弟挖出来的这个坑填一下吧,我要把这个泥猴子带到河边刷一刷。”蓝时初又叮嘱了一下玉珠,玉珠点头答应了。 公良家被流放的地方就在最南边的蛮夷之地,所以即使是四五月份,天气已经开始热了,大家的衣着都很单薄。 蓝时初拎着糊了一身泥的小家伙走到河边,用手感受了一下水温,觉得并不碍事,于是就把小胖子身上的衣裤全剥了,然后把他整个人都放到了河水中,给他冲洗身上的泥土。 小胖子只是刚被放入水中的时候打了个哆嗦,之后就像是条重归大海的鱼一样,兴奋得手舞足蹈起来,小胖手啪啪地拍在水面上,拍出一阵阵小水花,边拍还边对着蓝时初咧着嘴笑,得意极了。 “娘!娘!”他一边嘻嘻哈哈地玩着水,一边喊蓝时初,手脚没一处是安静的,很快身上的泥土都被他扑腾干净了,露出一只白白胖胖的肉团子,手脚都胖乎乎的,跟一段一段的藕节似的,小肚子也鼓鼓的,蓝时初忍不住用手指轻轻戳了戳他的小肚子。 “哈哈……”小丛云一下子就被戳得哈哈大笑起来,小胖手开始不停地推着蓝时初的手,小身子扭得跟麻花似的,“不要、不要戳我……” 蓝时初点了点他身上的小软肉,故意逗他说:“看看,你这身上软软的是什么?” “是肉肉!”他奶声奶气地回答。 “你身上这么多肉肉,娘身上没有,你能不能分点肉肉给娘?”蓝时初问他。 小胖子顿时拧住了小眉头,看看自己身上白白胖胖的肉肉,又看了看苗条得没有丝毫赘肉的亲娘,仿佛十分纠结,自己身上的肉要怎么给娘呀?他问不了这么长的句子,只好歪着小脑袋,用疑惑的小眼神看着蓝时初。 蓝时初顿时被他又软又萌的小眼神萌到了,不再难为他:“算了,云云身上的肉是你自己好不容易吃成的,娘就不抢你的肉肉了。” 小家伙好像听懂了,顿时明显地松了口气,蓝时初的嘴角又忍不住勾了起来。 把小胖子身上的泥土都洗干净之后,蓝时初就把他从河里捞出来了,免得他泡太久会着凉。 “你现在这里站着等等,娘帮你把衣服先洗一洗。”说着蓝时初就把小丛云放在一旁的大石头上,让他晒晒太阳,自己则把小家伙的脏衣服用最快的速度洗了。 因为衣服湿了,小丛云自然就没衣服穿了,蓝时初去一旁摘了几片大树叶,串在一起给他做了条简单的树叶裙。 “好了,你现在是个小野人了。”蓝时初看着穿着树叶群的儿子,十分遗憾她现在不能用照相机把这场景照下来,不让的话她可以等小家伙长大了拿出来给他看,那时候他的表情肯定十分好看。 蓝时初一手拎着他的湿衣服,一手抱着他就往家里走去。 小家伙对自己身上的树叶群十分感兴趣,低着头只顾着研究这裙子,也不知道会不会感觉风吹蛋蛋凉。 “哎哟,云哥儿怎么穿这个草裙?他的衣服呢?”在家里的刘氏一看见小从云的模样,便忍不住惊讶地问道。 “娘、娘拿了!”小东西倒是很会告状,直接指着自己亲娘手上的湿衣服说道。 577、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12) “娘为什么会拿你的衣服?你不如自己解释解释?”蓝时初轻哼一声,问小从云。 他这会儿就装作听不懂蓝时初的话了,小脑袋左顾右盼就是不回答,装傻呢,显然也知道没衣服穿是他自己的原因。 “是不是因为被你弄脏了?”蓝时初继续追问。 “不是!”小东西理直气壮地反驳。 “哎,你这家伙居然学会说谎了,想挨揍是不是?小屁股是不是又痒了?”蓝时初都气笑了,把他放到地上,盯着他问。 小家伙显然意识到了危险,立马十分识相地承认了错误,话也说得十分流利:“是云云弄脏了衣服,娘,不要揍我。” 说完还讨好地对蓝时初笑笑,笑得一副又乖又甜的模样,丝毫看不出他其实调皮又捣蛋。 婆婆显然就被他这表里不一的模样骗了,立马疼爱地把他抱起来,不等蓝时初说话,就开始帮他开脱了:“这么小的孩子,懂什么是说谎呀,你以后好好地教他就是了,怎么能动不动就揍他呢,会吓着孩子的。” 蓝时初气笑了,说:“娘,你别惯着他,他太调皮了,做错事就要承受结果,不能什么都随他乱来,他这回弄脏了衣服,就得罚站两刻钟。” 刘氏瞪了她一眼,说:“他才一岁多,就算做错事教育他就是了,罚什么站?你怎么跟个后娘似的?” “后娘!”小胖子顿时笑嘻嘻地喊道。 蓝时初眯起眼睛,一把把他从刘氏怀里抢过来,接着一巴掌拍到他屁股上,不等他反应过来,就连拍了几下,说:“既然你都喊我后娘了,那我就干脆做点后娘的事吧。” 小东西顿时愣住了,显然没想到还会有这个发展,祖母根本护不住他,他小屁股又疼起来,顿时哇地一声哭出来,抱着蓝时初的胳膊,边哭边可怜兮兮地说:“娘,不要打我!亲娘,不要打我……” 蓝时初似笑非笑地问他:“还皮吗?” 他立马小脑袋摇得跟破浪鼓似的:“不皮了、不皮了。” 刘氏连忙把小家伙抱走了:“快走快走,你娘就是个心狠的。” 这时候已经完成今天功课的公良简走了自己的房间,看到这场景,忍不住笑着对蓝时初道:“婶婶,弟弟还小呢,调皮一点很正常。” “都说三岁看老,他虽然不到三岁,但也能看出真实性格了,显然就是个闲不住的,再长几年肯定就是个招猫逗狗讨人嫌的家伙了,我趁现在他年纪小,赶紧教一教。”蓝时初反驳道。 公良从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婴儿时期被蓝时初养得太好了,精力十足,就算是在这种荒凉又贫瘠的流放之地,都活得有滋有味的,根本不在乎坏境的恶劣,也能自己找到乐趣,比如说跟着哥哥姐姐去挖野菜,他挖草挖得十分积极;被祖父和大伯带去最近的集市换东西,他光是看人都看得津津有味,谁让村子十分荒凉,连人都很少呢?去了集市看见人多,自然觉得十分新奇有趣。 “他要是像你这么斯文好静就好了,也不知道他调皮捣蛋的性格遗传了谁?”蓝时初忍不住感叹道。 公良简思考了一会儿,自己好静是遗传了爹爹,那弟弟调皮活泼,就是遗传自二叔了吧?他现在快十二岁了,还记得他小的时候二叔就是活泼爱玩的人,全京城都有他的狐朋狗友,只是在经历了被抄家流放,二叔才变得稳重成熟了,弟弟大概就是像以前的二叔吧。 十二岁的少年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半个大人了,知道有些事不能随便提起,于是他转移了话题:“婶婶,下午我们上山去打猎吧?” “行啊,家里也有几天没肉吃了。”蓝时初一口就同意了。 于是下午之后,蓝时初就带着家里三个孩子上山了,是的,三个孩子,公良从云这个小家伙得知哥哥姐姐要和娘一起出去,他自己留下,就不乐意了,哭闹着自己也要跟来,蓝时初被他那响亮的哭声吵得头疼,只好带上了他。 “哥!看,弓、弓箭!”小胖子得意地拿着自己的小弹弓,对公良简炫耀道。 公良简忍俊不禁:“弟弟,你那不是弓箭,是弹弓。” 小胖子顿时疑惑地啊了一声,瞄着自己的弹弓。 “小笨蛋,连弓箭和弹弓都分不清,婶婶那把才叫弓呢!还有箭!”公良玉珠嘲笑道。 “行了,他那么小,认不清很正常,你当姐姐的别笑他。”公良简瞪了一眼自己的妹妹。 “笑笑他,他才印象深刻,以后就不会再认错了嘛!”公良玉珠不服气地说道,见大哥还要教训她,便连忙溜了,跑到前面去,对蓝时初道,“婶婶,我们今天打什么猎物呀?” “遇到什么就打什么。”蓝时初说,“能遇到猎物就不错了,还能挑挑拣拣啊?” “以婶婶您的本事,挑挑拣拣也有资本啊。”玉珠对蓝时初十分有信心,这一年多来蓝时初慢慢地展现出在狩猎方面上的本事,让大家逐渐接受了她擅长打猎这个事实,玉珠对她就更是敬佩了,时常缠着蓝时初教她。 蓝时初见她这么感兴趣,就特意给她做了把小弓箭,让她练习箭术,公良简知道后,也求蓝时初给他做了一把,他觉得自己作为公良家的长子长孙,应该比妹妹更努力,包括文和武这两方面。 公良贤和公良勤虽然被流放了,但并不认为自己家就这么败落了,所以他们对公良简学业还是非常重视的,否则不会在这么艰苦的条件下,还努力地挤出钱来买笔墨纸砚,让公良简继续学习。 蓝时初顿时为上辈子的公良简感到可惜,上辈子公良勤死了,公良贤一个人要干活养四个人,累都要累死了,即使有公良簌白的救济也不好过,更何况他还毁了容又断了手,心如死灰,自然没心思让儿子继续学习。 而公良简小小年纪也要跟着爹为养活一家人而努力,更不可能有精力去学习,所以即使他们后来回了京,也永远地被耽误下去了。 578、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13) 公良简背着弟弟,一路上还得回答他提出的各种乱七八糟的问题,比如这是什么花、那是什么树、这只毛毛虫叫什么……才一岁多的小家伙,正是对探索世界十分积极的时候,对什么都感到好奇,一张小嘴就没听过。 有时候自诩读了不少书的公良简都回答不出来,只好糊弄过去,幸好公良从云是个好忽悠的,而且这山上什么东西都多,够他好奇的了,他也不执着于某一个。 公良玉珠已经把蓝时初当成了自己的偶像,严肃这一张小脸,跟在蓝时初身边,竖着耳朵聆听着周围的动静,一双漂亮的眼睛也警惕地观望四周,很有些猎手的气势了。 蓝时初耳朵动了一下,听见十几米处微不可察的窸窣声,她朝那个方向望去,便看见在半人高的草丛中,一只灰色的野兔穿梭而过,如果不是她眼神好,根本认不出颜色与干枯草丛差不多的那只野兔。 蓝时初悄悄地抬起了手中的弓,抽出一支箭,瞄准了那只野兔。 公良玉珠看见她这举动,立马就意识到有猎物出现了,于是兴奋地朝蓝时初箭尖所指的方向寻找。 “嗖——”蓝时初手一松,弓箭就飞射而去,深深地扎入了草丛中。 “婶婶,你射中了吗?”玉珠压低了声音紧张又兴奋地问蓝时初。 “射中了。”蓝时初回答道,然后朝被射中的猎物跑去,玉珠也跟了上来。 “是只野兔!还没死呢。”玉珠激动地说道,看见被箭射中了后背挣扎着的野兔,并不惊恐,只有高兴,因为这意味着今天有肉吃了。 蓝时初弯腰捡起那只野兔,干脆利索地扼断了它的脖子,递给玉珠,说:“你好好拿着,别弄丢了。” 玉珠立马高高兴兴地接了过来:“我一定不会弄丢!这可是好多肉呢。” 这时候公良简背着小丛云也到了跟前,小丛云看见姐姐手里的野兔,顿时高兴极了,举起自己的手里的弹弓拿着一颗松果就要往死野兔射去。 蓝时初眼疾手快地按住他的小胖手,警告他:“那野兔都死了,还用你射?你这样乱来会打到姐姐,很痛的。” 小东西顿时垂头丧气起来,蓝时初敲了敲他的小额头,说:“你要是想打猎就打周围其他小动物,不能往人身上打,知道吗?不然不让你吃肉了。” “知道了。”他捏着小弓和松果转移了方向,嗖地弹向了一旁树干上爬着的一条毛毛虫,把毛毛虫打了个稀巴烂。 公良简一看,顿时嫌恶地往旁边退了好几步,对背上的罪魁祸首说:“你这小家伙,把毛毛虫打成这模样,多恶心啊,你打它干什么?毛毛虫又不能吃。” 玉珠却很不赞同大哥的说话:“哥,这么能这么说弟弟呢,你应该夸他呀,他弹弓打得多好啊,居然真的打中了这么小的毛毛虫,不正说明他很有打猎的天赋吗?等他再大些就真的能打猎了,不愧是婶婶的儿子!” 蓝时初忍不住笑了,摸了摸儿子的圆脑袋,指着那稀巴烂的毛毛虫问他:“那是你的猎物,要给你收着吗?” “给娘亲。”小东西眨着天真的眼睛甜甜地说道。 蓝时初顿时手一顿,望着他,不知道他到底是孝顺自己,还是故意作弄自己,难道他小小年纪就无师自通什么叫反将一军了? 小家伙对她露出了个灿烂的笑容,天真可爱极了,蓝时初就决定把他的话当做孝顺之举了,于是拒绝道:“娘亲不要,毛毛虫太小了,没肉,等你长大了打了野兔野鸡或者野猪再送给娘吗?” “好!”他立马就答应了。 正在蓝时初带着三个孩子在流放之地打猎的时候,公良簌白正隐姓埋名在京城里帮废太子联系忠心的旧部,准备反击其他皇子以及皇帝。 公良簌白易容成一个斯文俊秀的读书人,打着是废太子心腹幕僚的名号,私底下悄悄地联络废太子仅剩的那几个没被清算掉的旧部,这次他便跟一个将军在游船上商量事情。 等好不容易用废太子的信物取得将军的信任,说了一些事,为了避免引起注意,公良簌白很快就离开了游船。 与另一群游湖的姑娘公子擦身而过的时候,他忽然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令他心中一颤,他不由自主地往那声音的方向看去,果然看见了自己曾经喜欢过的那位姑娘——国子监司业温立松的女儿温诗浓。 温诗浓正和国子监的几位学子以及他们的姐妹一起出来游玩,公良簌白装作不经意地往那边看了几眼,心中五味杂陈,曾几何时,他也是那其中的一员,可是现在,他是被全天下通缉的犯人,连真实身份都不能暴露,只能躲躲藏藏,如同阴沟里的老鼠,跟那些无忧无虑的学子们已经是天壤之别了。 他特意瞄了一眼温诗浓,却发现曾经一看见她心脏就会不由自主失控的感觉已经没有了,他现在看见她,心脏跟平时一样,十分平静,看见她跟看见街上任何一个人差不多,曾经的心动已经完全消失了。 公良簌白愣了一下,然后就自嘲地笑了,原来所谓的情深义重的爱情,在家人流离失所、几乎家破人亡的劫难面前,其实并没有如他想象中的那样坚不可摧,他这一年多以来忙着担心远在几千里之外的家人、忙着帮废太子筹谋,根本没有心情和精力想起温诗浓。 而在自己成了在逃犯人之后,温诗浓却依旧过着舒适安逸的生活,受许多国子监学子们追捧,就如同他以前一样。 公良簌白再也没有看向温诗浓,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温诗浓若有所觉,不由地转回头往后看去,旁边心仪她的一个学子顿时关心地问:“温师妹,你在看什么?找人吗?” 温诗浓只看见了一个修长挺拔的身影,她愣了一下,觉得那背影十分眼熟,可一时却想不起来,听见师兄的问话,就心不在焉地回答了一句:“没有,只是随便看看。” 579、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14) “那咱们就上船吧,船上的景更美。”师兄眼带爱慕,温柔地对温诗浓说道。 “好啊。”温诗浓便不再纠结心中那个似有若无的感觉了。 只是等她上了船,在船上看着粼粼的波光,便竦然一惊,猛地记起那个背影为什么会眼熟了,那不是跟公良簌白的背影很相似吗? 只是公良簌白自从在公良家被抄家流放之后就毫无音讯了,他怎么会光明正大地出现在这里?不怕被抓吗?要知道直到现在他的通缉令都还没有撤销,依旧在城中各处城墙贴着。 温诗浓心中有些慌,如果那人真的是公良簌白,那他是不是来找自己的?他看见自己和这些人一起游玩会不会心生怨恨?他之所以离开是不是为了某个时候来找我? 她越想越慌,连旁边人跟她说话都险些没能回答了。 但她到底是女主角,定力心机都是有的,慌了一会儿后很快就冷静下来,同时还说服了自己相信那肯定不是公良簌白,只是跟他的身形长得相似之人罢了。 毕竟如果真的是公良簌白,那他怎么敢回到京城来?那不是自投罗网吗?如果是他,应该会逃到远离京城的地方去才对,所以她看见的那人肯定不是公良簌白。 温诗浓这么一想之后,果然越想越觉得那人不可能是公良簌白了,只是一想起公良簌白,她心中就十分侥幸,觉得他当初没能娶自己反倒是自己的幸运,否则她就要像他那位夫人一样,跟着公良家被流放了,她可吃不了那么多苦;而如果她不去,要跟公良家和离,那名声就没了,以后又怎么再嫁如意郎君呢。 公良家被流放的那天,她悄悄地出城去看了,看见鲁王府的下人拿着微薄的银子,代表鲁王府,声明跟公良簌白新娶的夫人断绝关系,那位夫人绝望痛苦的眼神温诗浓见了都忍不住心生同情,觉得鲁王府实在太冷酷无情了,连自己家的女儿都能说不要就不要,其实鲁王府有权有势,完全可以让公良家写和离书,让那位夫人回娘家,可是他们却选择抛弃这个女儿。 因为见了跟公良簌白身形相仿的背影,温诗浓这天的游湖都有些心神不宁,早早地回去了。 她的父亲是国子监司业,在这京城就是个七品的芝麻小官,只是因为在国子监任职,所以有些名声,比较受人尊敬,出去都被人称一声“先生。” 温诗浓作为他的女儿,自然也被人高看一眼,特别是在国子监这样全是男学子的地方,她这个师长的女儿就显得格外出众耀眼了,毕竟万绿从中一点红,她一向是被追捧的那个。 公良簌白也正是在国子监读书的时候喜欢上她的,那时候她还以为两人会有个好结果,但没想到公良老夫人根本没看上她,逼着儿子娶了鲁王的孙女。 公良簌白那时候年少英俊、意气风发,家世又好,温诗浓怎么会不喜欢呢?直到现在她都不敢否认心中还有他。 “诗浓,你在想什么,娘跟你说话呢!”温夫人看着心不在焉的女儿,皱着眉头问道。 “啊?娘,你跟我说什么了?”温诗浓终于在母亲的大声询问中回过神来。 温夫人点了点她的额头,说:“我在问你,刚刚说的那几个公子,你喜欢哪个?你年纪不小了,都十七了,其他女子在你这个年纪都当娘了,你却还没定亲,娘都急死了,偏偏你一点都不上心……” 温诗浓其实心里也着急,虽然她在学子间很受欢迎,那些男子也愿意娶她,但他们的家人不同意啊,根本原因就是她家世不显,父亲只是个没实权的七品小官,家里还人少没个帮衬,而她还是独生女,兄弟姐妹都没有,孤掌难鸣,即使有不嫌弃她家世的人家,却会顾忌着这个,生怕她也继承了她娘不好生育的缺点。 “娘,我不了解他们,您自己看着办吧。”温诗浓拧着柳眉,愁着一张脸说道。 温夫人顿时恨铁不成钢,瞪起了眼睛看她:“你该不会是还惦记着公良簌白吧?” “不,我没有!”温诗浓立马脱口而出否认道。 但温夫人看见她这此地无银的模样,哪里不知道自己是说中了? 她叹了一口气,劝解道:“女儿啊,公良家都被流放了,公良簌白早就不知道沦落到哪里去了,你就忘了他吧?而且就算公良家没事,他也已经娶了妻子,跟你是不可能了,你还惦记他干什么?” 温诗浓只得解释道:“娘,我真的没有惦记他,只是觉得您刚刚跟我提的那几个人,全都没有当初的他好,我有些不甘心而已。” 温夫人听了,松了口气,只要女儿不是因为公良簌白不肯嫁人那就没事了,不过——“诗浓啊,那几位公子的家世背景虽然比不上当初的公良家,但也差不到哪里去了,就像那个钱御史家的二少爷,不也年少英才,年纪轻轻就考了举人,以后肯定前途无量,而且他还钟情于你,是个最好不过的选择了……” “还有陈国公家的嫡幼孙,虽然不是嫡长孙,但听说很受陈国公重视;还有王公子,他们家虽然没了爵位,但家里的财产丰厚着呢,而且还没有父母,你要是嫁过去立马就能当家做主,再自在不过了……” 温夫人滔滔不绝地把几个女婿人选的优势都说了一遍,希望温诗浓能看中其中一个。 温诗浓都认识温夫人提起的几个公子,似乎人人都好,又似乎人人都还不够好,于是她犹豫了:“娘,我也不知道该选哪个。” “你不知道?那娘跟你爹就帮你选一个了?”温夫人问。 温诗浓点头:“行,反正嫁给谁都差不多。不过娘,您最好给我选一个长得俊一些的。”她红着脸补充。 “好好,娘一定给你找个俊的!”温夫人见女儿羞红了脸,顿时笑呵呵地打趣道。 于是在公良簌白不知道的时候,他曾经的心上人就要嫁给其他男人了。 580、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15) “弟妹,簌白来信说皇帝,不,现在已经是先帝了,先帝驾崩了,太子登上了那个大位,让我们提前准备一下,再过不久赦免我们的旨意就会下来了。”文氏激动地抓住蓝时初的胳膊,语气里都掩饰不住高兴。 “真的吗?那可真是太好了!”蓝时初也很高兴,毕竟谁喜欢待在流放之地过艰苦生活啊?能回京当然最好了,她好不容易才等到这一天的。 “真的,是太子荣登大位,咱们家肯定没事了。”文氏摸了摸有些红的眼睛,喜不自胜地说道。 于是这几天,家里的大人们都喜气洋洋起来,三个孩子里,公良简已经十六岁了,公良家被抄家流放的时候,他已经记事,自然记得当初获罪时的惶恐和煎熬,如今得知可以回京,他自然也是高兴的。 而公良玉珠才十二岁多,她活了十二年的时间里有一半的时间是在这里度过的,虽然模糊记得小时候有过锦衣玉食的生活,但都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她更习惯在这荒凉的地方过的粗犷豪迈的日子,所以听说可以回京,她只觉得茫然。 在这里出生的公良从云就更不明白大人们在高兴些什么了,他在这里的小日子过得不错,整天在外面野,不是跟哥哥姐姐跑出去玩,就是跟蓝时初上山打猎,再不然就被祖母和伯母带去赶集买小零食吃,连京城这个名词的意思都根本没有概念,他只觉得这里才是他的故乡。 “从云都长这么大了,终于能回京见见他的父亲,可怜他从生下来就没见过父亲。”公良勤摸着公良从云的圆脑袋,十分感慨地说道。 “从云,很快我们就可以回京见到你爹了,开心吗??”公良贤也问他。 因为贪玩而被晒得黑不溜秋的小家伙眼神迷茫,拧着小眉头说:“我都不认识他,有什么开不开心的?” 公良勤父子听见他的话,心中一梗,却无可奈何,知道自己无法强求孙子/侄子对素未谋面的父亲有感情,但到底会为从云直接坦荡的话而感到心酸,世事弄人,才会造成父子、亲人之间的骨肉分离,他们能怪谁呢?罪魁祸首已经死了,他们失去的六年却已经无法挽回。 “云儿,你爹在京城里为我们家平反付出了很多,我们能回京多亏了他,你以后……不要记恨他,他是身不由己才不能陪在你身边,看着你长大……”公良贤语重心长地对侄子说道。 虽然公良簌白从来没在儿子面前出现过,但公良勤和公良贤却会经常跟小从云提起他,显然就是为了让小从云知道谁才是他爹。 蓝时初是从来不会提起公良簌白的,因为在她眼里,这个男人除了给儿子提供一半的基因,就丝毫都没有对儿子付出过了,所以根本不值得跟儿子提起。 小从云听见伯父的话,有些半懂不懂的,只是看见伯父脸色不好看,便顺着他的意点了点头,内心里却根本不在意什么爹不爹的。 公良贤看见他茫然的眼神,知道他并没有把自己的话放在心上,便叹了口气。 晚些的时候,公良从云忽然就问了蓝时初一句:“娘,我爹是个什么样的人?” 蓝时初一愣,问他:“你怎么忽然想起问你爹了?” “因为祖父和伯父都问我想不想爹,还让我体谅爹的苦衷什么的,爹很重要吗?为什么要我体谅他?我不体谅,他就不是我爹了吗?”公良从云抬起小脑袋,一双又圆又大的眼睛好奇地看着蓝时初,他对“爹”这个称号没有什么概念,但祖父和伯父都说爹是自己最重要的亲人之一,这就让他十分疑惑了。 蓝时初认真地想了想,对他说:“你想体谅就体谅,不想体谅就不体谅吧,你是娘的孩子就行了,有没有爹不重要,这些年你都没有爹不是一样快快乐乐地长大了?” 公良从云一听,顿时浑身轻松了,仿佛有什么沉甸甸的东西离开了他的身体,让他像是破开了什么禁锢一样,重获自由。 “娘,真是太好了,我以为你也想让我和那个爹扮演父子情深呢。”公良从云松了一口气,人小鬼大地说。 蓝时初嗤笑一声:“你和你爹有什么感情啊,还情深呢?”难道公良簌白隐姓埋名帮废太子上位是为了不喜欢的妻子生下来的儿子?其实还不是为了他自己以及公良家的利益? 所以公良贤让小从云体谅他爹,蓝时初都嗤之以鼻,这有什么好体谅的?公良簌白在他的家族利益以及儿子之间,选择了家族利益而已,等他的目标完成了,这时候就有空暇时间来跟儿子打感情牌了? “你要是觉得别扭,就把他当成个远房亲戚吧,一年或者几年见一次面的那种,客客气气的,别失了礼数就行。”蓝时初又补充道。 “好!”公良从云立马应了,他其实对这个素未谋面的亲爹没什么感觉,虽然祖父和伯父都讲过这个爹从前的许多事,但他听起来就跟听话本子里的故事一样,毫无真实感,自然也产生不了什么感情,所以祖父和伯父的一片苦心算是白费了。 蓝时初虽然对公良簌白没什么好印象,但也从来没跟儿子说过他的坏话,不,应该说她从来没跟儿子提起过他,就当他不存在一样,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公良从云都没办法从祖父和伯父的影响下对父亲产生好感,只能说,他们是真的没有父子缘分。 可不是没有吗,如果不是时初成为了原主,那公良从云根本连出生的机会都没有,哪里来的跟公良簌白的父子缘分? 公良家的人自从知道很快就可以离开这里后,就开始整理家里的东西了,首先是把地都卖了出去,虽然没卖出好价格,但总归能卖些钱,然后就是处理家禽,把鸡鸭都宰杀了,做成腊鸡、腊鸭等易储存的肉干,留着回京的路上当干粮。 半个多月之后,被京里派来护送他们一家回京的人就到了,公良家就此离开了流放之地,重新回到京城。 581、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16) “现在是什么时辰了?”公良簌白抿着薄唇询问身边的随从,神情比当初入考场考进士的时候还紧张。 “回大人,快未时末了。”随从回答到,然后安慰他,“大人,老太爷、老夫人他们应该很快就会到了。” 公良簌白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又在一旁团团转起来,还时不时地往前方眺望。 “到了到了!”随从眼尖,一下子就看见了好几辆马车从远处驶来,当头的马车可不就是他家大人派出去的那辆吗?带着公良家家族图徽的。 公良簌白顿时眼睛一亮,情不自禁地往马车冲去,吓得随从跟在后面大喊:“大人,他们就来了,您别冲上去,危险啊!” 公良簌白却丝毫没听进他的提醒,心里眼里都只有那几辆马车。 他们此时是在城外的千里亭,就是京城人迎来送往之处,马车驶到了这里,就意味着马上既要进入京城了。 “弟妹,你怎么这么平静?马上就要回到家了,能见到二弟,你不激动?”文氏看见搂着公良从云,一脸从容淡定的蓝时初,忍不住问道。 “还好吧,我也不是不激动,只是情绪不显而已。”蓝时初睁着眼睛说瞎话道。 文氏看看她,又看看同样十分平静的公良从云,忍不住感慨了一句:“你们俩不愧是母子,连表情都一模一样。” 蓝时初只笑笑不说话,倒是一旁的公良玉珠忍不住掀开了车帘,往外张望。 文氏忍不住拍了一下她的脑袋,把她拉回来,说:“你都十二岁了,可不能再跟以前那样胡混了,咱们回了京城,你就得当回公良家的大小姐,京里的小姑娘可不兴像你这样野蛮粗鲁,那会让人笑话的。” “谁敢笑我,我用弹弓打得他大牙都崩掉!”公良玉珠抬着下巴说道。 “姐姐,我帮你弹,我也有弹弓!”公良从云一听他姐姐的话,顿时就咧着小嘴巴附和道。 “好啊,姐姐到时候就靠你帮忙了。”公良玉珠把弟弟往怀中一抱,高高兴兴地说道,“真不愧是我的好弟弟……” 文氏看见女儿这大大咧咧、丝毫不淑女的举动,顿时眼前一黑,说:“公良玉珠,你看看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坐没坐相,体态不端、姿势扭曲,哪里像个姑娘家了?” 公良玉珠撇了撇嘴,放开弟弟,不高兴地说:“娘,我们现在又不是在外面,没有外人看见,我就没有必要装模作样了吧?那太难受了。” “我看你这几年都玩野了,完全不像个女孩子,不行,既然回京了,我就得让你小叔从宫里请个教养嬷嬷回来,好好地教教你规矩礼仪!”文氏气不打一处来地说道。 “天啊,还是不要了吧!”公良玉珠顿时脸色大变,“娘,你难道就这么舍得折磨我?” “我还是为了你好!”文氏瞪了女儿一眼,说道。 正在母女俩斗嘴的时候,马车就忽然停下来了,接着便从外面传来几声惊呼:“爹!大哥!简儿!”“簌白”…… 蓝时初立马掀开了车帘往外看去,果然是公良簌白来迎接他们了。 她认出了公良簌白,原主只见过他两面,分别是拜堂和入洞房,说来也真是讽刺,毕竟他们俩连孩子都六岁了,却依旧这么陌生。 “是小叔!”公良玉珠也凑到蓝时初身边跟着往外看,激动地嚷道。 蓝时初只瞧了瞧就不再看了,倒是公良从云对这几个月来频繁听到的他爹有些许兴趣,忍不住偷偷看去,只见是一个十分陌生的挺拔男人,正在跟祖父和伯父激动地说着什么,他看了几眼,顿时没什么兴趣了。 “好了簌白,咱们先回家再好好倾诉这几年分别之后的经历吧,现在在路上不宜停留太久。”公良勤见到了心心念念的小儿子,缓解了思念之情,理智很快就跟着回来了。 公良簌白连忙称是,便让马车继续走了,等到三辆马车都已经驶离了,他才忽然想起,自己居然还没见到妻儿呢!他心中顿时升起了一股浅淡歉意来。 文氏见蓝时初居然还是一脸平静,刚刚没看见公良簌白,她还能勉强理解蓝时初的淡定,但现在公良簌白就在身边,她怎么还这么平静?文氏无法理解她的心情。 “弟妹,难道你在担心二弟在京城这几年有了其他女人?”文氏突然想到这个可能,便急忙询问蓝时初,只有对丈夫失望至极了,才会毫无波澜吧?文氏自以为找到了原因。 蓝时初听到她这话,忍不住轻笑了一声,说:“我没有在担心这个。” 文氏却一脸“你别掩饰了”的表情,还劝慰她:“弟妹,二弟这几年虽然是在京城,但都是隐姓埋名的啊,怎么可能有精力和闲情逸致找其他女人?而且二弟并不是贪花好、色之人,你根本没必要担心这个问题。” “这有什么,小叔能找其他女人,婶婶也可以找其他男人啊。”公良玉珠忽然插了一句嘴。 “你闭嘴!你这是什么话?”文氏气得骂了女儿,“这些话是你该说的吗?让别人听见了,那你就别想有什么好名声,以后嫁都嫁不出去!” 蓝时初有些心虚,小侄女这几年跟她混的时间比较长,耳濡目染之下,变成了洒脱不羁、豪迈爽快的性格,根本不在乎什么情情爱爱嫁不嫁人,她的理想是当个女将军。 好好一个大家闺秀,愣是长歪了。 就在母女的吵闹中,公良家终于到了,这是新皇新赐下的府邸,毕竟以前的公良府早就被变成其他人的家了。 蓝时初从马车上跳下来,接着便把文氏扶下来,刚想把儿子抱下来,就有另两只手把他抱下来了,蓝时初一看,居然是公良簌白。 “你这一路辛苦了。”公良簌白对蓝时初点点头说道,蓝时初看了他一眼,说,“还好。” “你是从云吧?我是你爹爹。”公良簌白跟蓝时初客气了一句,就转而跟公良从云说起话来了。 公良从云扬起小脑袋,好奇地看着眼前陌生的男人,试探着喊:“爹?” 582、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17) 公良簌白看到用陌生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儿子,心中酸涩难忍,几乎红了眼眶,他知道自己不管是作为丈夫还是作为父亲,都很失败。 “儿子,回去了,还在这里干什么?”蓝时初看见这父子俩仿佛凝结了一样对视着,便开口说道。 “哦。”公良从云听见了,便在公良簌白怀里挣脱了几下,跳了下来,走到蓝时初身边,牵着她的手,说,“娘,这里就是咱们以后的家吗?好大呀……” “对。”蓝时初应道,牵着他的小手跟在公良勤夫妇身后走了进去,根本没有打理公良簌白的意思。 公良贤同情地看了弟弟的一眼,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从云还小,不管怎么样你都是他爹,血缘的关系是断绝不了的,你以后多和他亲近亲近,他肯定就喜欢你了。” 公良簌白点点头,心中却已经不仅仅是酸涩了,还有些空荡荡,明明家里人都偶已经回来了,可他的激动和喜悦却仿佛打了折。 因为公良簌白在新帝上位的事情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新帝对他十分看重,赐下来的公良府十分豪华宏伟,雕梁画栋、瑰丽精致,跟皇子公主的府邸都不差什么了。 公良从云一出生就在荒凉偏远的小山村里待着,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地方,顿时像个小土鳖一样看得瞪圆了眼睛:“娘,这里好漂亮啊,我们真的能住在这里吗?” 蓝时初拉了拉他的小耳朵,说:“虽然你确实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但也不要表现得这么明显啊,咱们当然能住在这里,除非公良家又被抄了。” 身后的公良簌白听见蓝时初这话,顿时脸上不知道是什么神色,最后只憋出一句来:“我们既不会再被抄。” 然后他便不再理会蓝时初,转而弯着腰低头问公良从云:“云儿,喜欢咱们的新家吗?要不要爹爹带你去参观一下?” 公良从云闻言,第一反应是看向蓝时初,小家伙虽然胆子很大,但在这种陌生的地方,自然是最依赖信任的人,所以他在询问蓝时初的意见。 蓝时初看出了他的心动,便说:“你要是想去看就跟他去吧,不会把你丢了的。” “你才丢不了我呢,我自己会找到你,你忘了?你在山上打猎的时候,我都是最先找到你的,比哥哥姐姐还快!”公良从云挺着小胸、脯得意地说。 “行了,行了,知道你厉害了。”蓝时初摸了一把他的圆脑袋,便转身离开了,对身边的下人道,“我的房间在哪里?带我去吧!” 下人便带着她去了,公良簌白见人走了,才牵着公良从云的手,压低了声音,对儿子说:“你也会跟你娘上山去打猎吗?那么危险你怎么也去?” 公良从云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说:“打猎有什么危险?我和哥哥姐姐他们上山,从来没有遇到过危险啊。” 其实并不是他们没有遇到危险,而是危险早就被蓝时初在他们看不到的时候解除了,蓝时初又不是傻瓜,要是没有确定他们打猎的区域危险解除了,又怎么会带着他们上山? 可这些小傻瓜公良从云都不知道,所以他就以为真的没有危险了。 公良簌白被儿子的话噎了一下,他提起打猎的事只是想和儿子拉近一下关系,他明智地偏移了一下话题,又问,“你跟着哥哥姐姐上山打猎,那你有打到过什么猎物吗?” “当然打到过了,我用弹弓打过麻雀和野鸡!”公良从云果然对这个话题有兴趣,顿时滔滔不绝地把他当初打到猎物的“伟大事迹”说了一遍,听着小胸膛一脸骄傲的小模样,让公良簌白的心不由地柔软了一下。 蓝时初跟着下人找到了自己的房间,满意地点了点头,看来公良簌白虽然不喜欢原主,但到底没有做得很绝,该给她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连伺候她的下人都准备了好几个。 “夫人,奴婢叫知春,是您的大丫鬟,她们三个分别叫知夏、知秋和知冬,您有什么吩咐可以跟奴婢们说。”知春恭敬地对蓝时初说道,其他三个丫鬟也上前来跟她问安。 蓝时初看了她们几眼,发现仪态规矩都很好,恭顺且目不斜视,显然是调、教好的了,便点点头,理所当然地就吩咐了一句:“那现在先帮我准备沐浴的东西,我要沐浴,然后再给我准备吃食。” 几个丫鬟得了吩咐便下去忙了,蓝时初走到梳妆台看了看,珠宝首饰都有,还摆得十分整齐,看着就金光璀璨,显然不是什么便宜货,都是新做的,大概是公良簌白吩咐下面的人采买回来给家里的女人们的,毕竟公良家以前的东西全都抄没了,如果家里的女主人们回来却连一件首饰都没有,那也太让人心酸了。 蓝时初试了几件便没什么兴趣了,这些东西跟她伴生空间里收藏的那些没有任何可比性,她看不太上。 等到沐浴过后,公良从云就哒哒哒地跑回来了,后面一个下人追着,嘴里还嚷着:“小少爷您慢些走,小心摔着了!” “娘,你在吃东西怎么也不叫我?我也饿了!”小家伙说着,便非常自觉地爬上了蓝时初旁边的椅子上。 十分有眼色的几个丫鬟已经把小家伙要用的碗筷拿出来了,还要给他布菜。 蓝时初让她们退下,说:“不用帮他布菜,让他自己夹。”然后又对公良从云说,“在这里吃饭你要文雅些,可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狼吞虎咽了,那样太不雅了。” 公良从云其实吃相并不会不雅,毕竟就算在流放之地,也有祖父和伯父教导他餐桌礼仪,但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出生在物质匮乏的地方,对吃的很在乎,吃起东西来凶猛迅速,公良勤和公良贤让他改,他都改不了。 “娘,怎么只有我们两个人吃啊?祖父祖母还有伯父伯母、哥哥姐姐呢?”公良从云小脑袋转了一圈,这才发现其他家人都不在,便疑惑地问。 583、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18) “他们在自己的房里吃,这次不和我们一起。”蓝时初回答道。 “为什么呀?”公良从云又问,“咱们现在有那么多好菜,我想让祖父他们也吃。” “他们也有这些好菜,大家都能吃。”蓝时初没想到这小家伙还是个重情的,吃点好吃的都念着家里人呢。 “好了,别再说话了,你不是说肚子饿了吗?再不吃菜就凉了。”蓝时初见他还有话要说的模样,连忙阻止了他。 母子俩这才吃了起来,这时候他们俩谁都没意识到少了一个人,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没把公良簌白算在他们这一房里的。 公良簌白并不知道自己在妻儿心中岌岌可危的地位,他现在正在书房里跟父兄说起朝中的情况,如今他们回来了,自然也是要参与进朝廷大事来的,公良贤脸上的伤疤好得几乎看不见了,胳膊腿都没残,当然能继续回来当官,公良簌白便要和他们商量一下,公良贤现在到底适合哪个官职。 父子三人商量了大半个时辰,见父兄脸上的疲惫都掩饰不住了,公良簌白这才想起他们才今天赶了那么远的路回来,肯定早就很累了,可自己还拉着他们商议了这么久的事,于是他连忙让父兄先去休息。 公良簌白从书房里出来,便回了自己的院子,得知蓝时初和儿子都在正房,便去找他们,可等他去了正房內寝,才发现蓝时初和公良从云已经在大床上睡得一塌糊涂了,公良从云蜷缩在蓝时初身边,一只手一只脚都搭在蓝时初身上,霸道又依赖。 公良簌白看得酸溜溜的,只觉得儿子更依赖母亲,而不靠近自己,当然,这是理所当然的,毕竟从儿子一出生,他这个当爹的就不在身边,只有蓝时初这个母亲一直带着他,他不依赖母亲还能依赖谁? 公良簌白叹了口气,把被子给母子俩盖上,便悄无声息地出去了,蓝时初这才睁开眼看了一下,确认他离开了,便又闭上眼继续睡了。 蓝时初母子俩睡了一个多时辰才醒,这时候天已经黑了,知春进来禀告道:“二夫人,二少爷说家宴已经准备好了,让二夫人您和小少爷都去正厅。” 蓝时初于是带着儿子去了正厅,果然看见一家人都在里面,公良从云一看见公良简和公良玉珠,便立马松开了蓝时初的手,朝哥哥姐姐冲过去,一把抱住公良简的大、腿,激动地说:“大哥大姐!原来你们在这里,我好想你们啊!” 说得好像他们十天半个月没见了一样,其实他们下午还见着呢,公良玉珠笑眯眯地把小家伙抢过来抱住:“算你小子有良心,我还以为你回来之后就把大哥大姐都忘了呢。” 公良从云笑嘻嘻地在哥哥姐姐怀里滚了几圈,弄得脑袋上的头发都乱糟糟了,这才跑下来,又去跟祖父祖母撒娇。 他就是个静不下来的,活泼又调皮,一直是家里的开心果,大家都很喜欢他,就连公良贤都摸了摸他的脑袋,问他:“从云喜不喜欢咱们的新家啊?” “喜欢!这里好大啊,我可以和哥哥姐姐玩很久的捉迷藏了。”他高兴地说道。 公良贤忍不住笑起来:“你就只想到可以捉迷藏?” “还可以去游泳,我看见有一个很大的池塘,我很早就想游泳了,可惜咱们那村里只有一条小河,娘亲都不肯让我去游,那在家里的池塘总可以游了吧?”公良从云兴致勃勃地说。 “不行!”蓝时初无情地说道。 “为什么?”公良从云没想到在家里还不能玩水。 “因为家里的池塘是种花养鱼的,水不够干净,你要是想游水,以后爹爹带你去其他地方游。”公良簌白声音轻柔地跟儿子解释道。 公良簌白顿时焉巴巴地说:“那好吧。” 这顿饭是公良家的人自从六年前那场劫难后第一顿团圆饭,大家好不容易苦尽甘来,又都平平安安,大家都十分感慨,也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团圆。 但大概是因为终于回来了,压在身上的枷锁都消失了,大家的情绪就都有些控制不了,酒喝了不少,喝到最后几乎是哽咽着说着这些年大家的不易……当然,除了公良从云这个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小家伙,他从一出生就在流放之地,就根本不会有什么感慨。 他偷偷地喝了姐姐的果酒,也醉得小脸通红,倒在了蓝时初怀里。 蓝时初吩咐下人把各自的主子带回去,便抱着小家伙回房了,等到洗漱了之后,才发现下人把公良簌白也带到她这里来了,她才想起来,哦,原来这男人还是她名义上的丈夫。 不过她没心情搭理他,便让丫鬟把这醉鬼搬到隔壁的房间去了,反正这里不止一间房。 公良簌白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头疼欲裂,出声叫了人进来,吩咐道:“给我准备解酒药。” 揉了揉额头,他睁开眼才终于看清了眼前陌生的房间,并不是他经常住的,心中一惊,连忙起来,出去之后,才发现这里是妻子的正房,他昨晚不知道怎么的就来了这里。 “夫人和小少爷呢?”他问知春。 “夫人和小少爷还没醒。”知春恭敬地回答。 公良簌白进去正房一看,果然看见蓝时初和公良从云在床上睡得正香。 儿子都这么大了,不能再和母亲睡一张床了——公良簌白心想。 以前在流放之地,母子俩一起睡,那是没办法,毕竟房间不多,不可能每个孩子一间房。但现在已经回到家里了,作为他儿子的公良从云就不能再跟以前那样随便,而是应该学习如何当一个世家公子——就从自己睡一个房间开始吧。 于是等公良从云起床之后,公良簌白就义正言辞地要求他从今晚开始,自己一个人睡,因为像他这么大的孩子,可以自己住一个院子了。 但这个消息对于从来没跟母亲分开过的公良从云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他强烈反对了:“我不!我才不要自己住一个院子!” 584、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19) “你已经六岁快七岁了,谁家像你这么大的儿郎还跟自己母亲睡的?被人知道了别人会笑死你。还是说,你是个胆小鬼,根本不敢自己一个人睡觉?”公良簌白用上了激将法。 公良从云到底还是年纪太小,立马就上当了:“我才不是胆小鬼!我在山上遇到蛇都敢抓,还会怕自己睡?哼!自己睡就自己睡!” 公良簌白顿时勾了勾唇:“那就说好了,男子汉大丈夫要说话算话,以后你就要学着自己一个人睡了。” 公良从云话才刚出口就已经开始后悔了,他嘴巴比脑子快,把话都说出去了才发现中计,但大人太狡猾,后路被便宜爹堵了,他要是反悔那岂不是就承认自己不是男子汉大丈夫了?因此他即使知道自己中计了也只得勉强地点了点头。 搞定难搞的儿子,公良簌白这才对蓝时初说道:“从云是咱们的长子,而且已经六七岁,不再适合留在内院跟你住了,他应该早早学会独立,以后才能撑起这个家。” 蓝时初淡淡地扫了他一眼,说:“即使你不提,我过两天也会让他自己睡,但昨天晚上他是第一次住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如果没有熟悉的人在身边,可能会容易水土不服。” 公良簌白这才明白蓝时初并不是一个溺爱孩子的母亲,顿时有些郝然,连忙道:“是我太理所当然了,你想得也对,他第一次在这个陌生的府里住,肯定会很不安,有你陪伴两三天应该就会缓解了,是我操之过急了。” 公良从云乌溜溜的一双眼睛看看公良簌白,又看看蓝时初,小脑袋转来转去的,一脸迷茫的样子,他虽然年纪小,但总觉得自己的父母似乎对彼此格外客气、生疏,甚至还有点别扭尴尬,根本不像正常的夫妻,更不像祖父和祖母、伯父伯母那样融洽和睦…… 算了算了,他自己跟便宜父亲也感觉很陌生,之前的相处自如都是特意装出来的,爹娘这对夫妻分别了这么多年,感情变得陌生应该也正常吧?年幼的公良从云心想。 公良簌白看着儿子眼睛黑白分明,机灵又可爱的样子,心中忍不住一软,这个儿子其实长得很像他,虽然皮肤大概因为晒多了变得比较黑,但小脸的五官和轮廓都看得出来是俊秀精致的,等他在京城里住久了,皮肤变白,那肯定会长得更像。 蓝时初自从回到京城之后,终于实现了当上一条咸鱼的梦想,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得可比每天都要完成各种功课的公良从云快活多了,这让她觉得在流放之地过得那艰苦的六年都值了,毕竟用六年换之后三四十年的荣华富贵,十分划算,所以她当初才没有死遁躲避流放,改头换面去其他地方生活。 公良家重回京城的贵族圈里,自然就有许多请帖飞上门了,毕竟公良簌白是新帝心腹重臣,公良家眼看就重回巅峰了,谁还不抓紧机会修复一下关系啊? 蓝时初都不得不跟着刘氏和文氏出来应酬了好几个宴会,最后还是她装病了才得以逃脱这种极其无聊的活动,至于要当个贤内助帮丈夫社交?别想了,蓝时初才没那个心思帮公良簌白打算。 不过她也并没有清静多久,因为原主的娘家,鲁王府给她派了请帖,说是老鲁王妃——也就是原主祖母的生辰,十二负责邀请她赴宴。 这明显是鲁王看见公良家居然咸鱼翻生,眼看又要恢复往日的荣耀之后,又想攀上来修复关系了,似乎根本不记得当初公良家的人被判流放时,他们派人来跟原主断绝关系的事情,脸皮果然是够厚的。 蓝时初嗤笑一声把请帖随意地甩到了一边,根本没有理会,既然都断绝关系了那她干嘛还要把这种唯利是图的亲戚找回来?垃圾也得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啊,这种亲戚就属于不可回收垃圾,蓝时初连多看一眼都觉得碍事。 “你不想去鲁王府?”公良簌白看见那张请帖,好奇地问蓝时初。 “不想,你要是想去可以自己去,我是不可能再踏入那里一步了。”蓝时初毫不在乎地说,“如果是因为两家联姻的关系,需要维持双方和平的假象,那只好请你们自己来假装了,我不想再接触他们家任何一个人。” 公良簌白连忙否认:“不用,既然撕破脸皮了就没必要再联系。”他仔细地觑了几眼蓝时初,见她神情并没有难过,这才松了口气,他都不敢想象当初蓝时初怀着身孕被流放然后又被娘家宣布解除关系的场景,蓝时初当时肯定十分绝望悲伤,所以他很理解妻子不想搭理鲁王府的人的心思。 老鲁王妃生辰那天,鲁王和世子,也就是原主的祖父和父亲还眼巴巴地等着蓝时初上门来呢,可惜他们等了一天都没能等到蓝时初出现,还气急败坏地把书房的东西都给砸了,怨怪蓝时初小心眼记仇,居然连祖母生辰都不出现,真是冷漠无情。 这时候他们就选择性地遗忘他们跟原主断绝关系的事了。 “二丫头居然真的连出现都没有出现,真是不孝,连父母亲人都记恨上了,真是一点都不懂事,陈氏你明天就去公良家看看,问问她,连自己亲祖母的生辰都不出现,孝道都被狗吃了吗?”鲁王世子暴躁地对世子妃,也就是蓝时初的母亲陈氏吩咐道。 陈氏是个柔弱得毫无主见的女人,听见丈夫这话,顿时红了眼眶,一脸难过地说:“时初肯定是记得我们当初跟她断绝关系的事,她不会原谅我们了,我明天上门她肯定也不会见我……” “你是她亲娘,她敢把你撂在门口?她要是真的敢这么做,你就在门口哭诉她不孝,连祖母生辰宴都不出现,这是大逆不道!我就不信她不怕自己的名声被毁。”鲁王世子眼神阴冷地说道。 陈氏看见他的眼神,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只好低低地应了声,因为她别无选择。 585、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20) 不过第二天鲁王世子妃还没有来得及从府里出发去公良府,就先见到了蓝时初派人送上门的十两银子,那送银子来的下人还十分尽职地传达了蓝时初的一句话:当初鲁王府给了她十两银子断亲钱,现在她也礼尚往来地回十两银子断亲钱,大家收了彼此的断亲钱那就说明真的断亲了,从此以后毫无关系,希望某些人不要忘记。 鲁王从下人口中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气得脑袋都要冒烟了,没想到蓝时初能做得这么绝,居然活生生地打了鲁王的脸,还这么嚣张,一点面子都不给娘家人留。 因为蓝时初派去的下人说话的时候是鲁王府门口说的,于是便有门外其他人听到了这话,顿时议论纷纷,说原来鲁王府之前生怕受孙女、女儿夫家流放的牵连,居然跟自己的孙女、女儿断绝了关系,不认那位可怜的姑娘了!鲁王府做得真绝情。 当然了也有说蓝时初这个当女儿的气性太大,娘家当初跟她断绝关系也是有苦衷的,毕竟鲁王一大家子总不能被个外嫁女连累吧?所以跟她断绝关系是情有可原,蓝时初不体谅他们就不应该,毕竟天下无不是之父母…… 鲁王世子知道蓝时初居然把这件事都捅出来了,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最终让陈氏不用再去找蓝时初了,因为她已经把脸都撕破了,显然不可能有原谅他们的想法。 蓝时初不知道自己的骚、操作拦住了一个不速之客,避免了一下麻烦,她此时正一脸无奈地被公良玉珠拉着诉苦,说是她母亲请了一个非常严格的教养嬷嬷来教导她,她每天的礼仪课都上得十分煎熬,让她去学礼仪规矩,不亚于让秀才上战场。 蓝时初都被她逗笑了,说:“就这么不想学?” “当然了,那个嬷嬷板着一张脸,恨不得连我走路每一步的间距都走得一模一样,走路的时候腰也要挺得很直,比我打猎还累,我真是受不了了,婶婶,要不然你跟我娘说说吧,我不要上这种课了。”玉珠可怜巴巴地把自己说得十分痛苦。 蓝时初笑着要头,拒绝了:“不行,我不会插手你娘对你的教育,而且你确实应该学一学礼仪规矩,毕竟你现在不是在流放之地,而是在京城里,时常要跟其他人家的小姐们见面,要是礼仪规矩都没学好,那公良家的姑娘名声就不好了。 不过这种规矩礼仪并没有什么难度吧?难道还能比我以前教你打猎还难?” “当然比打猎还难了,我瞎换打猎,可我不喜欢整天垫着脚学乌龟走路啊。”玉珠嘟着嘴不高兴地说。 “那你就更应该赶紧学会了,否则岂不是越拖拉吃得苦就越多?还不如干脆一口气搞定呢,反正你又不可能逃课。”蓝时初好心地说道。 “唉,其实回到京城还不如没回的时候好玩呢。”公良玉珠的心都玩野了,收不回来了,她娘还想让她重新变回循规蹈矩的大家闺秀,那比登天还难啊。 蓝时初不想听她抱怨这些,便把她赶走,不让她打扰自己的闲暇时光,反正她现在只需要当条咸鱼就好,家里人都对她没其他要求,大概是因为觉得亏欠了她的缘故。 公良簌白回到正房的时候,就看见蓝时初躺在罗汉床上睡着了,小几子上还放着几串葡萄几个桃子。 生怕吵醒她,公良簌白便在门口停下了,忍不住看向蓝时初。 她此时的样子不太雅观,一条腿蜷着,另一条则伸着,下裙都掀开了一些,露出里面白色的衬裙来,而她的上衣因为是在室内穿的,轻薄又贴身,把她身上的曲线都显露了出来,让她窈窕漂亮的身姿都带了一些妩媚。 公良簌白这个时候才似乎想起来,哦,原来自己妻子还正是个风华正茂的女子,是鲜活的、独特的,并不是象征性的、无趣的物件。 他以前有其他心上人,可惜家族经历过一场浩劫后,他就没有了儿女情长,看见昔日的心上人也生不出丝毫的情思和悸动,仿佛他身上所有的热情都消失了。 现在他看到蓝时初,这个他感觉到陌生,却又为他生了一个孩子,并独自把孩子艰难地养大的女人,却是他的妻子,他那陪着家人一起被流放、吃紧了苦头的发妻,他即使没有喜欢,也是有感激、愧疚的,他下了决心一定不会辜负她。 公良簌白看了看蓝时初那张白皙秀美的脸,转生轻轻地离开了。 蓝时初不耐烦地翻了个身,觉得自己要跟公良簌白说一声,让他不要随便进出自己这里了,因为会带给她很大的不方便,她并不想跟他分享自己的正院。 本来就没有感情,何必强行拴在一起?即使他内疚想要“补偿”自己,那也得看自己想不想要啊。 蓝时初之后果然找了公良簌白,让他不要随便另找个地方歇脚,不要随便进出自己的房间,公良簌白听见她这番话的时候,脸上的神情十分复杂,不过他心情多复杂蓝时初都没兴趣去探究,大家相敬如宾地过完一生不就好了? 公良簌白郁闷地回了自己的书房,他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会被妻子禁止进入正房,明明她是自己名正言顺的妻子,自己有哪里是不能去的?她跟我分得这么清楚,也是根本就对我没有感情的原因吗? 公良簌白叹了口气,其实是他以前自作孽了,心不甘情不愿地娶了她,又在新婚第二天就抛下她离家出走,之后她怀孕、生孩子、养孩子他都没能帮上一点忙,也不怪她现在如此对待自己…… 之后蓝时初果然拥有了独属于自己的院子,公良簌白轻易不会踏入的地方,即使有事情想要跟她商量,都会找她到书房里说。 于是蓝时初便十分满意,觉得公良簌白倒不是什么专、制、霸道的男人,不会自作多情地对上她,而且行事有分寸、不越界,这就不错了。 586、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21) 每个月的初一、十五,如果没有意外,公良家一家人都会聚在一起吃晚膳,这天是十五,一大家子就聚在了寿安堂——也就是公良勤夫妻的住处。 公良勤已经五六十岁,又因为经历过被流放在外好几年的艰苦生活,身体已经衰败了许多,因此新帝登基之后并没有入仕,不过皇帝重新恢复了他承恩公的爵位,所以他现在依旧是承恩公。 他如今十分清闲,便格外喜欢教导孙子孙女,只是除了大孙子公良简是听话懂事的好孩子,公良玉珠和公良从云这两个都是性子跳脱的,活泼又好动,一听到他要教念书,便想方设法地想逃课,小计谋层出不穷,公良勤有时候都会被他们闹得苦笑不得。 “家里孩子还是多一些比较好,那我就不用再管玉珠和从云这两个魔王了,有时候我都恨不得揍他们一顿。”公良勤跟两个儿子感叹道。 公良贤微笑着看了一眼公良簌白,打趣道:“那就让二弟好好努力,争取跟弟妹多生几个,趁他们现在还年轻。” 公良簌白愣了一下,没想到会提起这个问题,可是他现在跟蓝时初真的很“相敬如宾”:对对方如同不太熟的客人,客气又疏离,蓝时初回来这么久了,他们都没有任何亲密行为,所以根本不可能生孩子。 “大哥,别催我,你跟大嫂也才刚而立,生孩子一点都不迟。”公良簌白淡淡地反驳道。 公良勤看着三个孙子孙女凑在一起不知道说什么,笑嘻嘻的,连向来稳重的大孙子公良简都笑得很开心,便对两个儿子说:“都生、都生,咱们家人口还是太少,你们都得努力些,把家族发展壮大才行。” 父子三人说着繁衍人口的大事,另一边的女眷也没闲着,刘氏这会儿已经观察了小儿子和小儿媳很长一段时间了,发现他们这么久了居然连个对视都没有,蓝时初一次都没有把视线放在公良簌白身上过,而公良簌白也几乎一样,这夫妻俩陌生得根本不像年轻夫妻。 按照常理来说,一对年轻的夫妻,经历了几年的分别,应该会如胶似漆才对,即使他们以前的感情并不好,但经过了同甘共苦,难道感情还不能加深吗?更何况自家儿子身边又没有其他女人,所以他们俩到底是为什么如此陌生? 刘氏作为婆婆,简直把心都操、碎了,她之前就已经感觉到他们两个对彼此的陌生了,根本没有一点夫妻之间的热络劲儿,她很是忧心,甚至还想起了当初小儿子喜欢温诗浓的事,难道说小儿子现在还喜欢温诗浓,所以才对妻子这么冷淡?! 刘氏一想到这个可能,便忧心忡忡了,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小儿子还不能放下温诗浓?这很影响夫妻感情啊。 刘氏有了心事,于是在这次的晚膳中便一直在悄悄关注这对夫妻了,她越关注便越绝望,因为这两人真的席间一次交流都没有,连眼神交集都没有!就更别提给对方夹菜这种更亲密的举动了,这哪里像是正常的的夫妻? 担心不已的刘氏等席散了之后,便把公良簌白留了下来。 “娘,您找我有什么事?”公良簌白疑惑地询问,有什么事不能直接在席间说,非要私底下跟自己说? 刘氏默默地把自己这个儿子打量了一下,相貌堂堂、高大俊逸,可为什么对自己明媒正娶回来的妻子却这么绝情? 她以为即使婚前儿子不喜欢蓝时初,但等他真的成亲了,也会因为责任而对蓝时初不错,更何况蓝时初还跟着家人一起被流放,吃了那么多苦,还给他辛辛苦苦生下孩子,这已经算得上是同甘共苦过的“糟糠妻”了,儿子不好好对她,那就是狼心狗肺了…… 刘氏对儿子露出个失望的眼神,问他:“你现在还喜欢温诗浓?” “什么?”公良簌白猛然听见这个名字,惊得眼睛都瞪大了一些,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过了一会儿他才摇头否认道,“没有,娘,我和她都已经各自成亲生子,我怎么还可能惦记着她?” “那你为什么跟蓝氏一直僵着?我观察了你们许久,见你们疏离陌生得跟亲戚都不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你嫌弃她?可蓝氏容貌不错啊?”刘氏质问道,她是真的不明白儿子为什么看不上蓝时初。 公良簌白浑身一僵,他摸了摸鼻子,低着头有些别扭地解释道:“娘,我没有嫌弃她,我也想过跟她培养感情,但蓝氏她似乎并没有这个意思。” 刘氏听了,眉头都皱起来了,不过她想了一会儿,便理解地说道:“那她可能是还在生你的气吧,你当初一成亲就丢下她离家出走,这对她来说是一种羞辱,她不原谅你是正常的。但都过去这么久了,难道你没有跟她道歉?没有打动她?那你真是太没用了。” 公良簌白摸了摸鼻子:“六年前在被流放的路上我就跟她道过歉了,她当时并没有生气,我就以为她原谅我了,之后就没放在心上,难道她真的还为这件事怪我?” “肯定是了啊!难道你还做了其他对不起她的事?”刘氏十分肯定地说说道,“她气性虽然大了些,但你也要理解一下她,你还是跟她好好谈谈吧,夫妻之间这么生疏怎么行呢?你多迁就一下她吧,她这些年吃了那么多苦,你欠她的。” “我会好好跟她解释。”公良簌白叹了口气说道,但他其实没什么信心,毕竟他之前不是没有做过跟她拉近距离的事,但一点都没有起效,蓝时初根本不接招,让他无可奈何。 蓝时初在面对他的时候,身上就仿佛有一个隔绝罩一样,把他们隔绝开来,根本不给他靠近的机会。 “你都长这么大了,给自己的妻子多一点耐心吧,更何况你们还有一个孩子。”刘氏劝说道,她自己跟丈夫的感情很好,自然不想看到儿子儿媳感情不圆满。 587、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22) 公良簌白已经对蓝时初欲言又止了好长一段时间,弄得蓝时初都有些不耐烦了,直接开口问道:“你到底想找我说什么?要说就赶紧说,不想说就离开,别在我面前碍眼。” 公良簌白被她这么不客气地说了一句,这才终于下定了决心,说:“其实你并没有原谅我当初新婚第二天就离家出走的事,对吗?” “你有什么毛病?这么久的事都拿出来说,有必要吗?”蓝时初没好气地说道,经历这事的并不是她,而是原主,原主有没有原谅公良簌白这件事?当然没有原谅了,否则不会连一点念想都不留,直接让时初代替了她,自己则毫不留恋地投胎去了。 时初可不会替原主原谅他,新婚第二天不告而别离家出走,这种举动就是在新娘子心上狠狠地捅了一刀,捅得又深又狠,而且这也是一种羞辱,别人肯定会以为这个新娘做错了什么,才会让新郎做出这种不管不顾的举动来,是不是她跟其他男人有私情?是不是她不洁? 别人会带着恶意和龌蹉的心思来揣测她的各种不堪,甚至连父母都会怀疑……原主的父母就为此而责怪原主,质问她为什么连丈夫都留不住,是不是做了什么过分的事,让娘家蒙羞,不知道的还会以为她多拿不出手,才会让新婚丈夫这么看不上。 公良簌白以为他只是随心而为,却不知道被丢下的原主会有多难堪,现在他怎么还有脸来提起这件事? 公良簌白见她脸色难看,心中一沉,知道这件事果然在她心中还没有过去,便好声好气地说道:“有必要的,我当然的做法真的很幼稚,肯定也伤害了你,这是我的不对,我应该好好地跟你道歉……” 他说不出“你能原谅我吗”这句话,于是便沉默了,定定地看着蓝时初。 “道歉有什么用?伤害早就造成了,你把人捅了一刀然后轻飘飘地跟人说一声抱歉,别人就会原谅你吗?人家的伤口就会完好如初吗?别人的痛苦就不存在了吗?”蓝时初冷声质问道。 公良簌白顿时脸色煞白,他没有想到自己曾经幼稚的举动给妻子留下了这么大的伤害,蓝时初果然是怨恨他的,他当初怎么会觉得跟她轻轻地说了一声对不起,她就会原谅自己啊,这是多自负的想法? 但他也只能跟蓝时初说对不起,因为时间不可能回到过去。 “对不起,对不起……”他只能这么说,“我需要做什么,你才可以原谅我?” 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直接问了。 蓝时初冷笑一声,她都还没有说出他有心上人的事呢,既然有心上人,那就不要娶别的人啊。他自己没办法抵抗父母,就把气撒在无辜的人身上,这算什么? “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离我远点,别打扰我。”蓝时初冷漠地回答,原主那辈子,一尸两命死在流放路上,公良簌白后来给家里平反了,却连妻儿的尸骨都没想过找一找,一心跟新妻子甜甜蜜蜜,对原主和未出生的胎儿真够绝情的,现在却来她面前寻求原谅?不可能。 公良簌白听了,顿时如同万箭穿心,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明对蓝时初没有多深的感情,但现在听见她这么冷漠无情地话,心脏却像是被挖了一个缺口,透心凉,寒冷刺骨。 他踉踉跄跄地冲了出去,蓝时初嗤笑一声,并没有放在心上。 公良簌白忽然来跟她聊感情,肯定有什么阴谋,蓝时初心想,难道是想跟她打感情牌,同意他纳妾?他那个心上人难道还没成亲在等他?可这也不该扯到她原不原谅他的事情上来啊? 蓝时初有些纳闷,想不通公良簌白到底为什么跑来跟她说这事,不过想不通就不想了,蓝时初想得很开。 不久之后她就想得更开了,因为皇帝决定今年要进行一场秋狩活动来庆贺他登基的第一年,蓝时初作为公良簌白的妻子,自然可以跟着去凑热闹。 虽然这场围猎活动并没有那么简单,但蓝时初不在意,反正皇帝要钓的鱼又不是她,而是那些对皇位还没有死心的人,所以她只需要开开心心地去打猎就行了。 皇帝出宫,自然是带着浩浩荡荡的一群人,什么龙禁尉和金吾卫都带着来了,安全很有保证的样子。 蓝时初带着儿子在后面的队伍行进,公良从云都乐疯了,他在承恩公府被关的都有些不自在了,虽然承恩公府很宽阔,但这种宽跟以前在流放之地的宽与阔是不一样的,他就喜欢到处撒欢,自由自在,而不是被圈在一处地方。 “娘!皇家猎场有多大?有咱们村子的那座山大吗?”公良从云问,他嘴里的“村子”就是流放之地的村子,那座山就是蓝时初经常带着他们去打猎的山。 蓝时初想了想,心说,咱们那蛮荒之地的山可比京城这近郊的山凶猛多了,京郊这皇家猎场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凶猛猎物,毕竟是皇帝和大臣要去的地方,猛兽凶兽早早就被消灭了。 “我不知道,我没量过。”蓝时初说道,其实皇家猎场自然比不上流放之地的山林,但她不能说。 公良簌白没听到答案,“哦”了一声,很快又问了:“那也会有野狼和老虎吗?” “有。”即使本来没有,这次也会有。蓝时初很肯定地回答,不过凶性就不知道打了多少个折了。 “我也能去打猎吗?娘你给我做的弓箭我都来了!”公良簌白兴奋地说。 “那些大人物打猎的时候你不能跟着去,等他们打完了,我们私底下可以去。”蓝时初说。 “那真是太好了,我还担心回京这么久没射过箭,技术会生疏了,正好这次可以练练。”公良簌白对弓箭的兴趣比书本的兴趣大多了。 他还跟蓝时初夸下了海口:“娘,这次你就等着我给你打回一只野鹿吧!” “好啊,我等着。”蓝时初笑道,想要野鹿可能不太容易,毕竟这算是祥物,那些大人物肯定会占了,不过野鸡野兔还是有的。 588、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23) 队伍浩浩荡荡地走了三天才到皇家猎场,蓝时初随着大众找了位置,开始吩咐下人们建帐篷。 公良簌白匆匆地回来看了他们一眼,见蓝时初有条不紊地把事情都吩咐下去做了,便嘱咐她有什么不好办的事就派人去找他,然后就又匆匆忙忙地离开了,他是负责这次围猎场安全的责任人之一,忙碌得很,连回来看看他们的这点时间都是好不容易才抽出来的。 他不在,蓝时初跟儿子反倒更自在,本来蓝时初也让人给公良从云也扎了个小帐篷,让他自己住的,但他却死活不要自己住,非得粘着蓝时初。 还装可怜说自己不敢自己一个人住帐篷,蓝时初见他可怜兮兮地,便松了口,同意让他这几天跟他一起住,但等回了府,他还是要一个人住的,毕竟蓝时初不打算把他培养成个妈宝男。 因为是到达猎场的第一天,大家都舟车劳顿了,皇帝便没有举办宴会,只是吩咐大家好好地休息一晚,养足精神待打猎的时候出力。 蓝时初作为官员女眷,只需要去见见大嫂文氏,然后再跟她一起去见皇后,皇后就是公良簌白的表嫂,自然对蓝时初和文氏客客气气的,还赏了不少东西给她们,接着就让她们自由活动去了。 “嫂子,要一起去骑马吗?”蓝时初颇有兴致地询问,虽然她暂时不能跟着皇帝以及其他大臣们去打猎,但在猎场外围骑骑马确实可以的,有不少武官家的女眷也会约着三三两两地骑马玩乐。 “不了,我马术不好,都没骑过几次,你自己去吧。”文氏拒绝了蓝时初。 蓝时初便只好拉着儿子去了,公良簌白没有自己的马,而猎场上的其他马全都是成年马,并不适合他这个小豆丁骑,所以他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骑,蓝时初见他那么渴望,便好心地决定带他同骑了。 坐上高头大马的背上之后,公良从云激动得小脸都红了,双手紧紧地握着缰绳,一动不动地坐在,生怕惊动了自己骑着的马。 蓝时初坐在他身后,把他搂在身前,说:“别紧张,我先带你体验一下骑马的感觉,等咱们回去之后,我再找匹小马给你。” “真的吗?那我要一匹红色的马。”公良从云顿时高兴地说道。 “行,坐稳了。”蓝时初说完这句话之后,便“驾”地一声,骑着的马便动了起来,接着马脚步越来越急速,跑得越来越快,迎面而来的风吹得人脸上生疼,但却让人有种十分畅快的感觉,令人不由地沉迷进去。 公良从云胆子大得很,根本不怕,一双眼睛睁得圆圆的,兴奋又新奇地体验着骑马的感觉。 蓝时初让马跑了两圈,甚至跨越了好几个栏杆,让公良从云好好地刺激了一把,不过生怕把他刺激得太过,马儿跑了几圈后,蓝时初就让它减速了。 “娘,让它再跑起来嘛,现在太慢了,跑得不够畅快啊!”公良从云却丝毫没有领会他亲娘的好意,反而还催促起来。 蓝时初见他都这么说了,便没有再收敛,立马策马扬鞭,骑着马飞快地跑起来,如同离弦的箭一样,瞬间没入丛林之中。 跑了三刻钟之后,马儿都快累坏了,蓝时初这才带着儿子下了马,让马儿好好歇一歇。“娘,咱们会不会迷路了啊?”公良从云见这里是只有一条小路的森林,便有些不安了。 “不会,我记得路,我们往前走走就能看到大路了。”蓝时初说着,牵着马儿往前走去,还叮嘱公良从云要跟紧她,不要走丢了。 母子俩早在流放之地的时候就习惯了走崎岖的山路,体力也都锻炼出来了,因此这会儿牵着马走着,并不累,公良从云甚至还有精力叽叽喳喳地问蓝时初,那些没见过的植物都是什么,有什么用途。 等走了快两刻钟的时候,公良从云便看着前面某个方向,忽然问蓝时初:“娘,哪里那个男人是我爹吗?” 蓝时初往那儿一看,大概三四十米远的一棵大树下,一双男女正说着话,其中那男人果然就是公良从云说的,是他爹,公良簌白,而那女人,则是他的心上人温诗浓。 蓝时初挑了挑眉,公良簌白这是在跟温诗浓私会?可他们俩都是有妇之夫或者有夫之妇了啊,居然背着各自的伴侣私下见面,这让人怎么想? 蓝时初虽然对公良簌白没有男女之情,但也感觉到脑袋绿油油的。看来尽管她没死,没给温诗浓让位,但却丝毫没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呢,只是不知道这回自己占着正妻之位,而那位温诗浓又已经嫁给了别人,他们俩到底想怎么收场? 公良从云遇到自己爹疑似出轨的场面也丝毫没有惊疑,他这会儿不用蓝时初回答已经认清,那男人真的是他亲爹了。 “跟爹说话的那位夫人是谁啊?”他好奇地问,“他们说话好像很激动。” “是你爹的心上人。”蓝时初没有隐瞒,直接跟他说道。 公良从云的眼睛顿时就瞪大了:“我爹的心上人?可他不是娶了你吗?” “傻孩子,心上人跟妻子并不一定是同一个人啊。”蓝时初好笑地说,“其实很简单,你祖父祖母不同意你爹娶他的心上人,硬是逼他娶了我这个合适的,他的心上人也嫁给了别人。” “那现在他们在干什么?”公良从云迷茫地问。 “大概在互诉衷情吧。”蓝时初耸了耸肩说道,然后又问他,“说不定在商量要不要跟各自的伴侣和离,然后再破镜重圆。” “爹要跟你和离的话,那我能跟你走吗?”公良从云对公良簌白这个爹没多深的感情,自然只想着跟蓝时初。 “你怎么这么平静?不担心爹娘和离后,你就成了被嫌弃的孩子?”蓝时初逗他道。 “不担心,难道娘你会嫌弃我吗?”公良从云十分自信地说,“像我这么机灵聪明的孩子,娘你难道舍得不要我?” 蓝时初噗嗤地一声笑了,说:“你倒是会自夸,你放心,即使我跟你爹和离了,你也是归我的。” 589、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24) 但其实蓝时初并不打算跟公良簌白和离,她可以丧偶,但不可能和离,毕竟儿子还需要一个好的踏脚石让他的人生起点更高呢,公良簌白就只有这个作用了,蓝时初可不会在还有几年就能收割利益的时候,拱手把人让给温诗浓。 母子俩说笑着的时候,距离公良簌白和温诗浓就越来越近了。 公良簌白是第一个发现他们的,他刚看见母子俩时的表情,那叫一个惊愕,等他意识到自己面前站着的是谁的时候,就连心虚都有了。 “你、你们俩怎么会在这里?”他连说话都不利索了。 “我们骑马跑到这里的。”回答他的是公良从云。 “师兄,这两位是谁啊?”温诗浓带着探究的意味看向蓝时初,蓝时初不用仔细看她,就能感觉到她对自己的敌意了,显然她并不是不知道自己和儿子的身份,这就有意思了,难道她一直在关注公良簌白的妻儿?毕竟自己才回京不久。 公良簌白摸了摸鼻子,不自在地说:“温师妹,这是贱内和犬子。”然后又转向蓝时初和公良从云,“这是我在国子监上学时的老师的千金。” “爹,这就是你的心上人啊,你要为了她,跟我娘和离吗?”公良从云忽然抛出一句瞬间打破了公良簌白和温诗浓平静面容的话来。 公良簌白触不及防听到他这话,惊愕得脸上的表情都无法控制了,他意识到什么的时候,立即摇头否认:“不不,你是从哪里听来的话?我跟你娘没有要和离的意思……” 而温诗浓听见他的话,更是又羞又气,一张娇美的脸涨得通红,红了眼眶控诉道:“这位小公子,你在乱说什么?我跟你爹没有其他关系,只是偶遇了一次而已,不要误会我,我招已经有了夫君,你这些话让别人听见了会怎么想我?我还有什么名声可言?” 好家伙,孤男寡女在这里偶遇,双方都这么“恰巧”没有带上一个随从,这得多巧啊,蓝时初忍不住在心里鄙夷了一下他们,敢做不敢当。 “这位……阿姨,你现在跟我爹孤男寡女地在这里独处就已经没有名声可言了吧?还偏偏被我和我娘看见。”公良从云人小鬼大地说道。 公良簌白顿时有种被剥、光了示众的羞耻和难堪感,被自己的妻儿当场看见自己跟旧情人相见,这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吧?虽然他真的并不是跟温诗浓来私会,这是真的巧合。 “夫人,你相信我,我真的只是碰巧遇到温师妹,我跟她早就没有其他关系了了。”公良簌白无奈地解释。 蓝时初看了看他,说:“希望你注意一下,毕竟我和你现在还没有和离,你这样做会让我和公良从云都很难堪。想要别人不误会,那就得学会避嫌,你觉得呢?” 公良簌白一噎,他刚刚真的是碰巧遇到温诗浓的,温诗浓见到他之后,说的是她父亲,也就是公良簌白曾经的老师身体不太好了的事,作为学生,他知道之后自然得询问一番,这不就多交谈了几句? 可惜啊,他觉得是碰巧遇到温诗浓,却不知道温诗浓是故意在这里“偶遇”他的。 温诗浓在嫁给了其中一个爱慕者之后,婚后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好,虽然算是嫁入了高门,但婆婆看不上她,妯娌时常对她阴阳怪气嘲讽,大姑子、小姑子处处挑剔她做得不好……整天勾心斗角,这种生活不累才怪。 而且那个口口声声仰慕她,会对她一辈子都好的丈夫,在新婚的热情过去之后,很快就有了其他女人,这让心高气傲的温诗浓受了很大的打击。 婚姻不如意,她自然就想起了曾经互相喜欢过的公良簌白了。 此时的公良簌白已经恢复了家族的荣誉和地位,成了当今皇帝的心腹重臣,前途可期,这怎么不让因为生活不顺而郁郁寡欢的温诗浓想念? 因此她就借着这次皇帝秋狩的事,跟着丈夫来了猎场,想要再看一看公良簌白。 哪知道才刚要进入整天诉衷情,就被人家的正牌妻子和儿子看见了。 温诗浓看见了蓝时初仿佛看透一切的眼神,顿时脸上火辣辣地发烫,最终她自己难堪得再也忍受不住了,便猛地一掩面,跺了跺脚,飞快地逃离了这里。 蓝时初目瞪口呆地看着她飞奔的声音,然后对公良簌白说:“没想到你师妹身体还挺好,跑得这么快。” 公良簌白也愣了愣,没想到温诗浓会突然跑了,这不是不打自招吗? 公良簌白张了张口,顿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跟妻儿解释,他真的跟温诗浓没有任何超越常情的关系了。 蓝时初和公良从云也没什么兴趣听他解释,见女主角都跑了,他们俩也就跟公良簌白告别了:“你不是要注意猎场的安全吗?赶紧去巡逻吧,别耽搁了正事。” 说完之后,不等他回答,母子俩就牵着马走了。 公良簌白看着他们的背影,苦笑着摇了摇头,总觉得自己越来越解释不清了。 之后公良簌白大概又忙了起来,根本没时间回到蓝时初的帐篷,之后蓝时初就带着儿子去打猎了。 因为是在皇家猎场,所以他们俩都得收敛着,不能像在流放之地那样肆意,不过虽然不能到处跑,但打起猎来格外容易,就连公良簌白这个还没人腰部高的小家伙,都很容易就猎到了好几种猎物。 “娘,在这儿打猎可比咱们村子容易多了。”公良从云,拿着他的小弓箭高兴地对蓝时初说道,“你瞧,我都能打这么多猎物了,比大哥大姐他们还厉害了!” 蓝时初都不忍心告诉他,这里是皇家猎场,猎物自然多了,猎物一多,猎到的几率就高,而且这猎物到底是不是野生的还难说。 就先让这小家伙得意几天吧,等他过几年长大了就知道皇家猎场是什么地方了。 “厉害、厉害。”蓝时初敷衍他道。 590、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25) 公良从云跟着公良简和其他小公子们玩去了,蓝时初好不容易有了空暇的时间,也懒得再去打猎,便在帐篷里让丫鬟给她念话本消磨时间。 公良簌白却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有空来找她了。 自从上次跟儿子撞见他私会旧情人之后,蓝时初还是第一次见他。 公良簌白打量了一下帐篷的周围,说:“要是缺了什么东西,就让人去跟我说。” 蓝时初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到达猎场都四五天了,眼看都快回去了,他才来跟她说这话,不觉得太晚了吗?大概他是心虚,想要做些什么来弥补一下自己这个摆设上的妻子? “我什么都不缺,你来找我什么事?”蓝时初问道。 公良簌白摸了摸鼻子,才说道:“我这两天都忙完了,比较有空,你要是想去打猎或者骑马,我都可以陪你。” 蓝时初惊讶地看了他一眼,十分意外。 “我好像都没怎么陪过你和儿子,现在恰好有时间,就不要错过了。”他仿佛是真的想修补跟妻儿的关系。 蓝时初有些佩服他,前两天才被自己撞见他跟旧情人私底下碰面,现在就又来邀自己去狩猎骑马,他难道想脚踏两条船? “打猎、骑马我跟儿子都玩过了,现在没什么兴趣,你可以跟你的朋友同僚一起去。”蓝时初淡淡地说道,她并没什么兴趣跟便宜丈夫搞面子工程。 公良簌白顿时有些束手无策,蓝时初油盐不进,好像他的什么事都跟她无关一样,这让他很无奈。 最终,他叹了口气,说:“爹娘希望我们以后可以好好生活,我以前做错了很多事,对不起你,你怨恨我都是应该的。但现在我们有孩子,就算为了孩子,也不应该继续这么僵持下去,所以我们还是和好吧,就当一对正常的、名副其实的夫妻。” 蓝时初觉得有点好笑:“我们现在这样不也很好吗?我跟你没有吵架也没有背叛或者出轨。” 公良簌白张了张嘴,是啊,他们现在虽然没有夫妻间的亲密关系,却真的相敬如宾,对什么事都有商有量,这难道还不够吗? 但确实是不够的,公良簌白明白自己内心的需求,他经过家族被流放、险些家破人亡的劫难之后,对以前执着追求的感情已经不在乎了,他现在只想和妻子孩子平安顺遂地过一辈子,但是妻子对他的隔阂太深了,已经把他隔绝在新房之外。 “娘觉得我们之间太过陌生,根本不像夫妻。”公良簌白最终艰难地说出了刘氏对他说过的这句话。 蓝时初闻言挑了挑眉:“你我都知道,我们这场亲事只是两家之间的联姻,根本没什么感情可言,之前被流放的时候,我就被鲁王府除族了,所以这场联姻的目的已经破灭,我跟你如果不是还有个孩子存在,那就跟真的陌生人无疑,所以现在大家陌生一下有什么关系呢?不妨碍日常生活就行了,你说是吗?” 公良簌白听她这番话,就知道她并没有跟自己缓和关系、加深感情的意思,他不想勉强蓝时初,于是只好点头:“你说得对。” 他来跟蓝时初说了这些莫名其妙的话就离开了,蓝时初并没有询问他跟温诗浓之间的事情,如果他真的跟温诗浓闹出丑事来,那跟她的关系也不大,如果他想要和离,那她可以让他当个“中看不中用”的男人,等到了年限就让他“去世”给儿子让位。 其实蓝时初还挺期待他真的跟温诗浓闹出丑事来的,这样她下手就没什么心理障碍了。 只可惜大概这辈子有了她的存在,公良簌白父母都没死,妻儿都俱在,所以他回京跟新帝暗暗积蓄实力反击的时候,就没有心如死灰,不需要去找温诗浓寻求感情慰藉,因此他跟温诗浓的感情就没办法加深,自然就慢慢消失了,变成如今使君有妇、罗敷有夫的模样。 公良从云这个机灵的小鬼头,跟大哥出去玩了一天之后,回来就神神秘秘地跟蓝时初说:“娘,我知道跟爹之前跟大树下私会的那位夫人是谁了!” “知道她是谁不是很正常?你知道了又有什么用?”蓝时初不明白他怎么对这个感兴趣,他对公良簌白这个爹的感情,说实在的,比对公良贤这个大伯还不如,蓝时初可不觉得他会因为爹有其他心上人而受打击。 公良从云眼睛亮晶晶的,说:“原来那位夫人其实有丈夫,丈夫还活着!我还以为她是个寡妇呢。她可真大胆,不是说京城比咱们村子要保守许多吗?没想到这里的夫人跟咱们村子那些妇人也差不多,对家里的男人不满意了就出去再找一个。” 蓝时初轻咳了一声,流放之地是天高皇帝远的蛮荒之地,都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远离中原富裕地区,越偏远的地方,人性就越趋于兽性,蛮荒之地那里连口饱饭都吃不上,还讲究什么公序良俗啊,更别说什么仁义礼智信了,所以那儿的百姓在男女关系上十分开放,看中了就成亲生活在一起,腻了就分开去找别人。 公良家被流放之后,因为有公良簌白派去的人暗地里保护,又有公良勤和公良贤这两个当家男人,所以并不会让自家的人跟当地人同流合污。 而公良从云这个小豆丁之所以会知道这些,还是因为他调皮好动,经常满村满镇地跑,遇到不少大人间的事,稀里糊涂被动地见识了许多,就半懂不懂了。 所以他才会对爹娘之间不太对劲的事无所谓,对亲爹疑似出轨有夫之妇的事也是看热闹的心思居多,而不是替母亲感到惊愕、愤怒或者怨恨。 “这里是京城,你爹跟那位夫人这样做是不对的。”蓝时初敷衍着替公良簌白辩解了一下,生怕儿子的三观被带歪了。 “是吗?”公良从云歪着脑袋看向蓝时初,“既然这样,那娘你怎么不生气呢?” “娘生过气了。”蓝时初笑着说,“不过你爹也有爹娘,他做错事就要被他的爹娘惩罚。” “那祖父祖母会罚他吗?”公良从云瞪大了眼睛。 “大概会吧,要不你去问问祖父祖母?”蓝时初对他道。 591、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26) 公良从云就真的去问他祖父和祖母了,等公良勤和刘氏得知儿子居然跟温诗浓私会,还被蓝时初和公良从云当场撞破之后,震惊又错愕,对公良簌白居然能做出这种事来愤怒不已,把他叫了回来狠狠地斥责了一顿。 当然,这时公良从云就不知道了,公良簌白就惨了,得跟父母解释好好的,为什么又跟温诗浓纠缠上了,这让公良簌白头疼不已。 最后又被父母勒令他跟温诗浓断绝来往,不能做出对不起蓝时初的事,否则就打断他的腿…… 公良簌白被父母狠狠地责骂了一顿,焦头烂额,偏偏又无法反驳,精神都萎靡了许多,甚至连他大哥也来劝他好好地对待蓝时初,不能忘恩负义,辜负自己的妻子。 公良簌白好不容易才跟父母兄长保证绝对不会辜负妻子,不会再跟温诗浓私会,才从各种责备的眼神、责怪的话语中解脱出来。 蓝时初并不知道他的遭遇,要是知道了,也只会觉得他活该。 这场狩猎很快就要结束,就在蓝时初以为皇帝的钓鱼执法活动可能不会生效了的时候,刺客就真的来了。 那时候恰好是回程的前一天晚上,举行烤肉宴会的时候,因为是最后的一天晚上,所以大家都很兴奋,气氛热烈,大家交杯换盏,不管是官员还是女眷,都喝了不少酒。 正当宴会要结束的时候,忽然就来了一群蒙面刺客,见人就杀,当然,他们的目标是皇帝,所以刺客们边杀边往皇帝的位置移动。 公良家因为跟皇帝的关系亲近,位置十分靠前,所以也是刺客们重点关照的对象。 蓝时初从伴生空间中掏出一把匕首,在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反手捅了拿刀砍向公良从云脑袋的刺客。 公良从云虽然皮,也打过猎见过不少鲜血,但并没有直接面对过杀人与被杀的场景,所以乍一看到闪着寒光的刀朝他砍来,他被吓呆了,并没有来得及使用他那三脚猫的功夫来躲闪。 幸好有蓝时初这个厉害的亲娘,公良从云才躲过一劫。 蓝时初解决了一下刺客,便把儿子拉到自己面前来,牢牢地护住。幸好公良从云是个胆子大了,除了最开始的时候看见有人在自己面前被杀而脸色煞白了一会儿,很快就适应了,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慌不择路地逃窜或者尖叫,而是乖乖地被蓝时初护在面前,没有给她添乱。 幸好公良家并不是第一目标,所以被攻击得不是很厉害,蓝时初一边对抗杀手,一边护着儿子往公良勤夫妻身边走去,这老夫妻两个到底经历的大场面多了,并不惊慌失措,而是十分冷静地利用桌椅等东西来躲避刺杀。 “二婶!保护祖父、祖母!”公良简一边艰难地保护父母和妹妹,一边对蓝时初喊道,他练过武,被流放之后更是这种练习,所以他是除了蓝时初和公良簌白外,公良家武功第三高的,还有余力保护家人,但距离远些的公良勤夫妻他没办法顾及,只好寄希望于蓝时初了。 蓝时初自然不会对他们见死不救,而且她也有余力,所以她到了老夫妻俩的位置旁边,便把儿子往他们的方向一推,说:“躲在桌子下!” 然后就抢了杀手的一把长刀,凶猛地开始反杀,她的招式凌厉非常,又精妙灵巧,那几个杀手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解决了几个杀手之后,就暂时没有其他杀手再冲上来了,蓝时初挡在儿子和公婆面前,看着场内混乱不堪的局面。 公良从云不知道什么时候掏出了他随身携带的弹弓,严肃着一张小脸,紧张地盯着周围,像只警惕戒备的小兽。 幸好这场面是皇帝早已预料到的,这局就是请君入瓮的把戏,所以护卫们很快就出现了,刺客们一一被抓捕或者杀死,没过多久,这场混战就得以平息了。 蓝时初这才把儿子和公婆从桌子底下拉出来,公良简护着爹娘和妹妹过来跟他们汇合。 “小简没有受伤吧?”蓝时初问小侄子。 公良简一张还带着些许稚气的俊脸神情凝重而严肃,他摇了摇头,说:“没有。” “很好,你长大了,能保护家人了。”蓝时初欣慰地看着他说道。 公良简听到婶婶的夸赞,顿时不好意思地红了脸,严肃凝重的表情也柔和下来,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公良勤看见大孙子没事,松了口气,又一一问过其他家人,得知大家都没受伤,只觉得幸运不已。 公良簌白此时已经带着人把刺客都抓捕完了,就立马紧张地前来查看家里的情况,见大家都完好无损,才终于放下了悬着的心。 “你去忙你的事吧,我们没事。”公良勤对他说道,公良簌白是负责这次狩猎安保的官员之一,这会儿正是他忙碌的时候,所以公良勤不想耽搁他的时间。 公良簌白只好叮嘱了家人今晚要注意之后,就匆匆地离开了,毕竟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他去处理。 公良家的人很幸运,但其他大臣就不一定了,光是蓝时初看见的,就有好几个大臣生死不明了,看来当官真是一件危险的事,不知道什么事就成了被殃及的池鱼。 这天晚上虽然发生了刺杀事件,但第二天居然按时出发回程了,也是令人惊奇。 不过这些官场上的事不关蓝时初的事,所以她和公良从云跟来的时候没什么不一样,坐马车累了就出来骑骑马,骑马累了就坐回马车,并不会太无聊了。 等回到京城已经是好几天之后了,公良簌白更加繁忙起来,几乎不见人影,蓝时初连他有没有回家都不知道。 不顾朝堂上发生了许多大事,有人家被抄了,有大臣被流放了,也有被斩首的,应该都是卷入了那场刺杀事件之中的人。 蓝时初已经见惯不怪了,每次新皇登基,总会有人流血牺牲,皇位之下都是白骨累累的。 592、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27) “弟妹,今天你要帮我好好观察那些小姐们,多了解一些她们的真实品性,你侄儿能不能娶回一个合适的妻子就靠你了。”文氏悄悄地对蓝时初叮嘱道,公良简已经十七岁了,正是要说亲的年纪,文氏一直在为这件事操心,但她们被流放了六年多,京城里有什么出色的小姑娘她都不太了解,所以文氏就把蓝时初也拉来帮忙了。 今天这场宴会是丹宁公主举办的,京城里有名有姓的少爷小姐们都来了,当然还有长辈们,所以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为年轻人相看的场合。 蓝时初本来不想参加的,但文氏说得可怜巴巴的,好像没了她,公良简就娶不到优秀的妻子,让蓝时初一定要帮忙,蓝时初没办法,只好来了。 因为公良簌白是皇帝心腹重臣,所以作为他的妻子,蓝时初享受了一把夫荣妻贵的待遇,被其他夫人小姐不着痕迹地吹捧,又是夸她年轻貌美,又是夸公良簌白年轻有为,甚至连公良从云这个皮小子都被夸机灵聪颖。 如果不是蓝时初脑袋你清醒,很容易就会被这些吹捧迷晕头了。 蓝时初一边耐着性子应付她们,一边悄悄打量在场的小姑娘们,看看哪个适合当自己的侄儿媳妇。 “二妹!”正当蓝时初看着一个长得脸圆圆、杏眼桃腮的小姑娘时,一个有些尖锐的喊声打断了她的注意,她刚开始还没有意识到这个“二妹”叫的是自己,只单纯觉得这声音有点讨厌。 等她看向说话的人之后,便发现讨厌的不仅仅是声音了,还有说话的这个人,这人是原主的姐姐蓝漫语,已经出嫁到安国公府许多年的鲁王的嫡孙女。 蓝漫语见她终于看见自己了,便阴阳怪气地说道:“喊了你这么多声,你都不应,我还以为你忘了我这个姐姐了呢。” “你找我有事?”蓝时初瞄了她一眼,问。 原主跟这个姐姐感情很一般,因为蓝漫语作为鲁王世子的第一个孩子,虽然是个女儿,但却很受父母喜爱,从小就对她娇宠非常,花了很大精力培养她、教导她,也养成了她娇蛮任性、自私自我的性格。 蓝漫语出生后,原主的父母又在两年后生下了饱受期待的长子,之后又三年,才生下原主这个不被重视的次女。 小的时候家里有什么好东西蓝漫语都抢着据为己有,只有她看不上的才会让给原主,原主被家人忽视惯了,养成了忍气吞声的性格,从不与姐姐争抢,这样自然很容易被蓝漫语欺压,所以姐妹俩的感情淡淡的,当初原主被流放的时候,这个姐姐连个影子都没有出现。 蓝漫语脸上挤出个干巴巴的笑容来,说:“没事就不能找你了?好歹我们也是姐妹,好几年不见,你就不想我?” 蓝时初很诚实地摇头:“不想。” 旁边顿时响起了各种压抑着的笑声,蓝时初被流放时,鲁王府派人去跟她断绝关系这件事大家都知道,蓝时初自从回京后便跟鲁王府再也没有来往了,这事也有不少人知道,所以这会儿蓝漫语来找蓝时初,大家就都有种微妙的感觉了。 蓝漫语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尴尬又难堪,显然没想到蓝时初这么不给面子,她咬了咬牙,对蓝时初道:“我有些事要和你说,我们找个安静些的地方说吧?” “你有什么事不能在这里说?”蓝时初并不想跟讨厌的人单独出去聊天。 蓝漫语没办法,知道蓝时初不会迁就自己,便只好说道:“妹妹,你什么时候回王府看看爹娘?娘这两天身体有些不舒服,便格外想你,你有空回去看看她吧。” 蓝时初闻言轻笑了一声,这是要开始打感情牌了?想道德绑架自己?但只要她没有道德,那就谁也绑架不了她。 于是她笑着说:“潘夫人说笑了,我早就跟鲁王府断绝关系了,也没有什么爹娘,这件事大家都知道的,还是几年前鲁王府的下人当着很多人的面宣告的,我想大家的记忆应该还在。” 蓝漫语顿时一噎,脸色难看极了,她眼睛都瞪大了,显然没想到蓝时初会这么直白地在众人面前说出这件事来,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件不光彩的事,但谁会光明正大地说出来呢? 虽然当初确实是鲁王府的人做得不地道,但这不是有苦衷吗?蓝漫语难堪之后,便不由地怨怪起蓝时初提起这事了,这不是明晃晃地给鲁王府摸黑吗?她怎么对得起娘家? 于是蓝漫语便用带着些责怪语气对蓝时初说道:“妹妹,当初家里都是迫不得已才跟你划清关系的,你怎么就不能理解一下爹娘的苦衷呢?你被流放的这几年,我们都很担心你,幸好你平平安安地回来了,我们才放下了心,也一直想要弥补你,你怎么能一直怨恨爹娘呢……” 蓝时初厌烦地举了下手,说:“停,你别跟我讲这些大道理,断绝关系就是断绝了,当初我落魄的时候你们避之唯恐不及,还落井下石,现在见我们家起来了,就想着来拉关系、来弥补了?这么唯利是图的关系,有什么必要修复的?还跟我提什么有苦衷?是迫不得已?你猜大家信不信?” 蓝漫语脸涨得通红,不用看周围人的眼神,她就能感受到大家对她嘲讽、鄙夷的神情了。 她终归不是一个能忍受羞辱的人,听见蓝时初丝毫不留情面、撕破脸皮的话,立刻就恼羞成怒了:“我是好心好意来劝劝你,没想到你这么偏执!连娘家人都不要了,看你以后怎么后悔……” 说完这番色厉内荏的话,她就灰溜溜地逃走了。 “说起来,潘夫人这些年好像过得不怎么样啊,她丈夫虽然是安国公世子,但安国公更喜欢他庶弟,处处为他庶弟着想……要跟自己的庶弟争抢,也是可怜,明明是名正言顺的公府继承人,却被庶弟压一头,潘夫人想必也不好过吧?”一个夫人啧啧地说起了蓝漫语的家事,不知道是嘲讽还是同情。 593、一尸两命的流放女犯(完) 其他夫人们不知道是不是想讨好蓝时初,也说起了蓝漫语的一摊烂事,说她生了三个女儿才终于博得一个儿子;说她丈夫贪花好、色,纳了好多侍妾;说她跟婆婆、妯娌相处不来,事事掐尖要强……总之就是处处不如意、事事不顺心。 蓝时初听了,果然感到心情舒爽,蓝漫语未出阁时是被娇宠的大小姐,原主处处都要忍让她,没想到她出嫁之后,过得是这样的生活,蓝时初有些幸灾乐祸,亏蓝漫语还有心思来劝她跟鲁王府和好呢。 鲁王府现在除了鲁王还有些威望和实权,下一代的世子,下下代的孙子,全都是酒囊饭袋,没有一个出息的,等到鲁王去世之后,不用想都知道会败落了,怪不对鲁王处心积虑要用家里的姑娘来联姻。 只可惜,自己没有真材实料,用其他旁门左道的方法来维持家族荣耀,那只能治标不治本,根本不可能长久维持下去。 不过这都是鲁王府才忧心的事,蓝时初想了一会儿就抛到脑后了,她跟其他夫人小姐们聊了聊,看上了几个不错的姑娘,打算回去之后跟文氏提一提,让她把这几个姑娘列入考虑的范围。 之后蓝时初还看见了温诗浓,温诗浓也看见了她,脸色一下子就变了,神情慌张、眼神飘忽,这不打自招的模样,显然认出了蓝时初的身份。 蓝时初只觉得有些好笑,既然看见自己后会心虚,那为什么还要私底下去找公良簌白呢?难道她真的想跟公良簌白破镜重圆?可他们也没有条件了吧?毕竟自己还活着,而她也已经成亲生子,公良簌白也并没要和离另娶的意思。 温诗浓眉眼之间带着愁容,脸色苍白憔悴,身形也十分消瘦,却另有一种纤弱可怜的情态,很容易引起男人的保护欲,但她这种姿态在女人们看来,就十分不顺眼了,觉得她惺惺作态,明明是正室夫人,却跟扬州瘦马一样就会扮可怜勾、引男人。 “这位陈夫人可是引得她丈夫跟婆婆反目的能耐人啊。”一个二十多岁的夫人感慨道。 “这确实厉害,能勾得男人站在自己这边跟婆婆对着干,真让人羡慕啊。”另一个夫人阴阳怪气地说道,也不知道是真的羡慕还是只是嘲讽温诗浓。 “都说娶了媳妇忘了娘,本来我还不信的,但自从知道陈大人为了她干的事之后,我就信了这句话了。” “陈大人为她反抗了他娘之后,还做了什么?”有好奇的夫人就问了。 “要搬出去住呢,说是既然婆媳俩合不来那就分开住。这父母还在,哪里就有分家的?也不怕被人戳着脊梁骨骂,陈大人真是个不肖子……”了解情况的人就说了。 蓝时初顿时惊讶了,没想到温诗浓还挺有本事的,居然能劝说丈夫分家不跟公婆一起住?要知道,即使是在千年后的现代社会,有些人结婚后想要不跟公婆住在一起,都没办法做到,但温诗浓居然做到了,这怎么不让蓝时初佩服? “温氏可真是个狐狸精,把她丈夫迷得神魂颠倒,我看她长得也不怎么样嘛?整个狐媚子的样,一点都不端庄……”这是那酸溜溜的、与丈夫貌合神离的某家夫人。 正当蓝时初听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忽然就有下人来找她了,说是公良大人来接她回府了。 蓝时初十分惊讶,公良簌白什么时候有这种来接人的自觉了?难道还没死心,想跟自己缓和关系? “公良大人对夫人你可真是体贴温柔啊,居然来这里接你回府了,真是让人羡慕。”那些夫人一听,便纷纷开始称赞公良簌白对蓝时初的“深情厚意”了,说他们是恩爱夫妻,羡煞旁人,简直要把公良簌白夸出花来。 如果蓝时初不是知道自己跟公良簌白的真实情况,被她们这样一吹捧,还真的有可能觉得自己跟公良簌白是恩爱夫妻呢。 蓝时初好不容易才从这些不合实际的吹捧中脱离开来,连忙出了丹宁公主府,果然看见了门口马车处等待的公良簌白。 公良簌白见她出来了,露出一个柔和的笑容来,高大挺拔的男人格外耀眼,俊美迷人,一身皮囊还是很吸引人的。 “夫人,我来接你回府了。”公良簌白说着,便伸出手,要把兰诗词扶上马车。 蓝时初并没有拒绝,一边走一边问他:“你怎么会忽然来这里接我?” “正好忙完了,想来就来了。”公良簌白神情柔和地回答。 他是不是知道温诗浓也在这里?蓝时初忽然冒出这个想法来,不过她很快就晃了晃脑袋,把这毫无根据的想法丢掉了,公良簌白要是想和温诗浓重续旧情根本不需要出现在这里。 “今天宴会见了什么人?玩得开心吗?”公良簌白也上了马车,问蓝时初。 “见了不少人,玩得还可以吧,毕竟因为你,我有幸夫荣妻贵了一把。”蓝时初似笑非笑地说道,“沾了你的光了,我是被捧着的那个。” 公良簌白听见她这话,嘴边的笑容更灿烂了些,说:“我很荣幸让你沾光。” 两人心平气和地聊起天来,居然还挺说得来的,公良簌白如果想要讨好一个人,就能让人如沐春风。 如果不是对他有心结,蓝时初都可能不介意把他收用了,可惜不行啊,一想到原主的悲惨结局,连个尸骨都没人收拾,蓝时初就对公良簌白爱不起来。 在之后的日子里,蓝时初一直在等公良簌白跟温诗浓破镜重圆或者找其他女人,然后她就有借口废了他或者丧偶,但她一直没有等到,有些可惜。 公良从云是公良簌白唯一的孩子,果然继承了他积攒的所有资源:人脉、财产、政治资本,一辈子顺风顺水。 公良簌白临终之前抓着蓝时初的胳膊,紧紧地盯着她的眼睛,艰难地问:“你……原谅我了吗?” 蓝时初没有回答,能回答他的那个人早就不在了,最终公良簌白到死也没等到答案。 594、菟丝花富家女(1) 时初刚睁开眼睛,就听见一个低沉和蔼的男声说:“初初,这是爸爸公司的设计部总监杜瑞州,他今天来跟爸爸谈工作,你不是也喜欢设计吗?可以跟杜总监多聊聊。” 时初在睁眼的瞬间就已经吸收完了原主的记忆,知道这会儿她的霸总爸爸正给她介绍所谓的青年才俊杜瑞州。 杜瑞州不愧是能把原主迷得神魂颠倒的凤凰男,长得还挺英俊,嘴角吟着温柔的微笑,坐姿挺拔如松,很容易就能给人留下好印象。 “卢小姐,你好,你也喜欢设计?那倒是巧了,有空我们可以互相探讨一下……”杜瑞州十分有风度地微笑着对卢时初说道。 卢时初对他点了点头,然后对霸总爸爸说:“爸爸,我现在有点困了,想回去休息一下,既然你们有工作要忙,那就去吧。” 霸总爸爸一听,果然不再暗戳戳地把她留下来跟杜瑞州培养感情了,连忙说:“好好,你回去好好休息,千万不要累着了。” 卢时初便毫不留恋地回了自己房间。 霸总爸爸见女儿都走了,自然就把杜瑞州带去书房忙工作了。 卢时初回到房间便扑到了柔软的大床上,滚了几圈,这才抱着枕头,找到原主的手机,浏览了一遍各个软件里的内容。 这会儿她穿越得正好,卢爸爸才刚刚看中了杜瑞州,开始想把他介绍给自己的女儿,还没有到木已成舟的地步,一切都还来得及。 在原主的命运轨迹里,被爸爸保护得天真单纯的她很快就被杜瑞州的甜言蜜语所打动,并且在卢爸爸的默许下发展起了感情。 杜瑞州是从小山村考出来的名牌大学生,心思深沉,善于伪装,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意识到卢爸爸有意给自己的独生女儿找女婿之后,就有意表现自己,果然很快引起了卢爸爸的注意,并且把他介绍给了自己的女儿。 之后在杜瑞州的步步筹谋中,他果然成功地娶了原主,成为卢家的女婿,并且很快在卢爸爸的扶持下掌管公司。 在卢爸爸活着的时候,他并没有显露自己的野心,表现得十分安分守己,并且营造出深爱妻子的形象,十足一个完美的女婿。 但等卢爸爸去世之后,他就开始暴露自己的爪牙了,先是哄着原主把公司的股份都交给了他,接着就在公司里安插自己的人手,慢慢地把卢家的公司腾笼换鸟变成他个人的。 而在婚姻方面,他也开始出轨,瞒着原主在外面找了其他女人,生下私生子,让原主像个傻瓜一样被蒙在鼓里。 等到彻底掌控了公司之后,杜瑞州就暴露了真面目,立马翻脸跟原主离婚,让她净身出户,然后迎娶他最喜欢的女人。 原主是个被养得十分天真的女人,生命中除了父亲就是丈夫,在杜瑞州没暴露真面目之前,她丝毫不知道丈夫的狼子野心,等到她被扫地出门、成了弃妇的时候才恍如晴天霹雳,但那时候已经晚了,她公司的股份成了杜瑞州的,公司里的员工她也一个都不认识,不可能站在她这边,她孤立无助。 从来没有经受过打击的原主立马就崩溃了,她是个菟丝花一样的女人,根本无法独自生存,没有男人让她攀附,她很快就走投无路,被人骗去卖了,最后不知所踪,但下场绝对不会好。 卢时初了解了原主的命运之后,忍不住感慨,卢爸爸不能说不疼爱原主,可以说是把她捧在手心里宠爱了,甚至生怕这个唯一的女儿受委屈,他十几年都没有续娶,什么都为她着想,还费尽心思给她找一个会继续宠爱她的丈夫,可谁知最后却引狼入室,找了个狼心狗肺的男人,害了自己的女儿。 对于原主爸爸这种宠爱女儿的方式,卢时初很不赞同,把女儿养成一个天真单纯的小白兔,就对女儿真的好吗?从来没有经受过风雨的温室花草,面对有心人的算计,怎么可能逃得过呢?能被人连皮带骨地啃了。 卢爸爸跟杜瑞州谈了一个多小时的工作,又旁敲侧击地打探了他的家庭,杜瑞州早就对此有所准备了,因此回答得得体又周到,让卢爸爸感觉他是一个自强不息又孝顺善良的俊杰,因此对他的印象更好了。 卢时初晚上下来吃饭的时候,卢爸爸就开始问她了:“乖女儿啊,今天爸爸带回家的那个杜总监,你觉得怎么样啊?” 卢时初摇了摇头,说:“我觉得不怎么样,他看起来很假,像衣冠禽兽。” 卢爸爸脸上的笑容顿时一僵,没想到女儿居然会对杜瑞州有这种评价,顿时疑惑地问:“你怎么会觉得他是这样的人?” 杜瑞州现在在公司里伪装得很好,为人和善大方,跟同事相处得很愉快,工作上又努力能干,卢爸爸对他印象极好,卢时初没有证据证明他居心不良,只好说道:“就是感觉啊,他对我不安好心。” 卢爸爸都笑了,说:“那你这感觉可不太准,杜总监是个很不错的人,聪明能干又谦虚善良,周围人没有一个不觉得他不好的。” “爸爸,没有一个不觉得他不好,这不是很可怕吗,哪里有人真的会十全十美,能讨得所有人喜欢的,他肯定掩藏了自己的本性。反正我不喜欢他。” 卢爸爸听了,所有所思,但一时之间他对杜瑞州的好印象不是卢时初三言两语就能改变的,所以他说:“哎,咱们不能这么轻易地下结论,评价一个人得看他的真实言行。不过如果你真的不喜欢他,那我就把他从女婿候选人中剔除出去了。” “剔除吧,我不喜欢他。”卢时初斩钉截铁地说道。 卢爸爸顿时知道她的态度真的很坚决了,只好笑着点点她的额头,说:“你呀,真是个小孩儿脾性!既然你不喜欢那就算了,反正公司的青年才俊还有很多,爸爸慢慢给你挑。” 卢时初笑眯眯地说:“爸爸,我还年轻着呢,哪里这么急着找男朋友了?而且要找我也可以自己找啊。” 595、菟丝花富家女(2) “乖女儿你这么单纯,爸爸不是怕你被骗了吗?”卢爸爸叹着气说道,“爸爸只想给你找一个本分老实的好男人,等爸爸不在了,也有人继续疼爱你。” 卢时初拍了拍他的手,说:“爸爸,现在的男人精明狡猾着呢,什么都可以伪装,说不定连你都被骗过去了。”杜瑞州不就是把他骗过去了吗? “不会的,有哪个男人能骗得了我?爸爸看人很准。”卢爸爸十分自信。 卢时初还能说什么?最多他看中了谁,她就拒绝谁了。 杜瑞州从卢家出来,离开了小区之后,脸上带着的温和笑容一下子就消失了,变得凝重起来,他不明白卢小姐为什么没看中自己,明明他都是按照卢小姐喜欢的类型来打扮的。 他看了看自己的衣服,西装革履,一看就是精英派头,而他的脸虽然比不上电视里的男明星,但在普通男人里算得上是英俊了,身材也高大挺拔,所以卢小姐到底为什么没看上自己? 难道她不喜欢这个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类型的男人?可是他暗地里打听过卢小姐喜欢的男明星就是这个类型的啊,他为此还特意找了卢小姐的男偶像的言行举止来模样,为的就是能让卢小姐一见钟情。 但今天却让他失望了,卢小姐看见他居然毫无波动,十分平静,对他根本没有兴趣,这让他的精心准备成了一个笑话,杜瑞州心中感到非常不舒服。 作为一个从小山村里考出来的名牌大学毕业生,杜瑞州非常聪明,他善于察言观色,对揣摩人心十分在行,很早就觉察出卢总有意在公司里寻找青年才俊当女婿了,所以他特意表现自己,工作上不遗余力、努力拼搏,还注意跟同事打好交道,为人处世都表现得处处周到完美,这才成功进入卢总的视线。 谁知道卢总看上了他,卢小姐却没看上,杜瑞州不解又愤恨,心里想着以后一定要把她泡到手,等卢总死了,他成功把公司夺到手,就要狠狠地把场子找回来,好好地出一口恶气,让她看不上自己! 卢时初可不知道杜瑞州的险恶心思,她跟卢爸爸表达了对杜瑞州没兴趣的意思,想必以卢爸爸这个女儿控的程度,肯定不会勉强女儿去喜欢杜瑞州了,而只要她没看上杜瑞州,那杜瑞州有再多的花招都没办法实现。 卢爸爸知道女儿没看中杜瑞州之后,虽然有些可惜,但并没有太在意,毕竟公司里年轻优秀的男人还有不少,他可以继续慢慢挑选。 于是杜瑞州很快就觉察到卢总对他的关注程度直线下降,开始去关注起公司其他未婚的青年才俊起来,他心中的危机感顿时猛升,意识到自己似乎被卢总放弃了。 这怎么可以?他还等着当卢总的乘龙快婿呢,谁不知道卢总只有一个女儿,谁娶了这个女儿就等于把偌大一个公司收入囊中? 这是一飞冲天的好事啊,杜瑞州处心积虑谋划了那么久,眼看就要一步登天,却突然功亏一篑了,这让他怎么能甘心? 他急得团团转,生怕卢总看上了其他人,便找各种机会在卢总面前表现,但收效甚微,走投无路之下,他忽然灵光一闪,解铃还须系铃人,卢总放弃自己不就是因为卢小姐没看上自己吗? 那他重新让卢小姐喜欢自己不就行了?有了主意的杜瑞州心中一定,打算直接自己找机会去跟卢小姐接触,就不信自己吸引不了区区一个天真愚蠢的大小姐。 他想得很美好,然而现实很骨感,因为他根本见不到卢时初,连见都见不到,就更别提发展感情了。 他白天要上班,根本没时间去找卢时初;而等他下了班,他也没办法打听到卢时初的行踪……处处不顺利让杜瑞州焦头烂额、心力交瘁,同时又心急如焚,生怕卢总找到了另一个青年才俊。 卢时初可不知道杜瑞州那么想见她,她这些日子过得十分逍遥快活,原主已经从大学毕业了,如今并没有工作,当然她根本不需要工作,每天只需要跟小姐妹逛逛街、买买衣服首饰或者吃吃喝喝。 这天是卢时初一个塑料小姐妹的生日,卢时初买了礼物就去了办生日宴的会所。 “时初,你终于来啦?”过生日的万丽雯看见卢时初进门,立马冲上去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就差你一个了,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怎么可能不来,你生日我当然不可能错过了,这是给你的礼物,生日快乐。”卢时初拍了拍万丽雯的后背,微笑着说道。 “谢谢!”万丽雯接过礼物,把卢时初拉到了空着的座位上,把桌上的酒瓶和酒杯移开,说,“你这个乖宝宝不能喝酒,要不然你爸爸饶不了我,你就喝点果汁吧。” “行。”卢时初也不为难她,拿过来果汁来喝。 大概是顾忌卢时初这个乖小姐,万丽雯的生日会并没有那些乌烟瘴气的事情,大家喝酒都喝得很斯文,做的游戏也很纯洁。 不过大家还可以唱卡拉ok,鬼哭狼嚎的,唱得也十分过瘾。 大概喝了太多果汁,卢时初玩到一半就去上洗手间了。 刚坐到马桶上,她忽然就听见外面有人在议论自己。 “卢时初来了可真是扫兴,连喝酒都喝得不痛快,亏她还是二十几岁的人了,居然来了会所还喝果汁,真是笑死人了,她怎么不喝奶啊?”一个年轻嚣张的女声嗤笑着说道,卢时初认出来她是自己某个小姐妹,这姐妹情果然很塑料。 “人家是乖乖女,当然不能喝酒了,小心教坏了人家,被人家爸爸找上门来。”另一个清冷些的女声说道。 “啧啧,她爸爸管得也太严了,还把卢时初当三岁小女孩看呢,连晚上的门禁都是九点,你能信?”那个嚣张的女声又说道。 “我倒是很羡慕她,她爸爸只有她一个独生女儿,家里所有东西都是她的,根本不用跟兄弟姐妹争抢。”那个清冷的女声感慨地说,“像我们家老头子同父异母的婚生子、私生子几十个,为家产勾心斗角,争得头破血流。” 596、菟丝花富家女(3) 卢时初听着外面两个塑料小姐妹的话,并不怎么生气,毕竟她们这些话里更多的是酸溜溜的羡慕嫉妒,卢时初就当她们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了。 等她上完厕所的时候,那两个小姐妹已经离开了,卢时初洗了手出去,刚出洗手间门口,却突然撞上了一个温热而富有弹性的躯体。 她抬眼一看,一个眉目俊朗的年轻男人正面无表情的看着她,卢时初愣了一下,才道歉说:“对比起,我不小心撞到你了,你没事吧?” 年轻男人抬起手摸上被卢时初脑袋撞了的胸膛,淡淡地说道:“有问题,你脑袋太硬,我胸口痛。” 卢时初顿时惊讶地看着他,她还以为这男人肯定会说没关系呢,没想到居然这么不按常理出牌,直接说被自己撞痛了,他该不会碰瓷吧? 大概卢时初的眼神太生动了,年轻男人看出了她怀疑的眼神,便眯了眯眼,说:“怎么?你不信?我可以解开衣服让你看看,说不定有淤青了。” “……不用了,那既然这样,你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我会赔检查费和医药费。”卢时初有些同情地说道,这么高大一个男人,居然被自己一撞就撞青了,真是外强中干的典型啊。 “我明天会去检查,结果会发给你,要是后续需要治疗我会找你要费用。”年轻男人十分自然地说道,然后掏出手机,理所当然地对卢时初道,“把你的联系方式给我。” 卢时初只好把手机号码给他了,男人记下了她的号码,又扫了她的微信二维码,这才转身离开了。 直到他自然而然地做完这一切,卢时初才莫名其妙地回小姐妹的包间了,她总觉得那个男人怪怪的,他该不会真的那么虚,明天检查出一大堆毛病来让她赔医药费吧? 可看他衣冠楚楚的模样,也不像是个穷人啊,一身气势明显是从小养尊处优才培养出来的,难道还会在意那点医药费? 算了,不管了,水来土掩、兵来将挡,不管那男人的目的是什么,以后就知道了。 卢时初很快就把这点小意外抛到脑后了,跟包厢里的小姐妹们继续玩起来。 祝惜墨从会所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他虽然没喝多少酒,但依旧浑身酒气,回到家中便格外明显,他受不了身上难闻的气味,第一时间就去浴室冲澡了。 等冲完澡出来,他用手机看了一下股市的情况,便又想起今晚在会所遇到的卢时初,于是去翻她朋友圈里的内容。 毫无意外的,卢时初朋友圈里晒的不是跟小姐妹去逛街做美容,就是各种华服珠宝,还有下午茶点心,典型的无所事事的千金大小姐生活,只不过卢时初这个大小姐含金量格外高。 祝惜墨对这个傻白甜大小姐早有耳闻,毕竟这是个香饽饽,哪家有儿子的,都想把她娶回家,毕竟娶了她就等于娶了一座金山,只可惜她爹把她看管得很严,也似乎并没有在圈中找女婿的想法,所以其他人无从下手。 祝惜墨也没想到今晚会在会所里遇到她,还被她撞了一下,送上门来的机会,他不把握才奇怪,于是就轻而易举地得到了卢时初的联系方式。 看着卢时初朋友圈内容的野心勃勃的男人,心中已经浮现出了好几种接近卢时初的方法,就等着选择最合适、最有效的一种来实施了。 卢时初可不知道自己成为了别人攻略的目标,她跟好姐妹玩了一晚上之后,第二天就起晚了,不过起晚了也没关系,因为她不用工作,可以睡到自然醒。 下午的时候万丽雯又打电话来找她去做美容,卢时初拒绝了,因为她决定去马场骑马。 卢家有自己的马场,不过原主很少去骑,大多数时候卢爸爸会请一些生意上的伙伴或者好友去马场玩。 卢时初出现在马场的时候,经理都有些惊讶,但很快就恢复平静了,还亲自来给卢时初服务,卢时初挑了一匹健壮漂亮的马,不需要旁人辅助就翻身上去,利落地骑在了马背上。 “小姐您这上马的姿势够漂亮!没想到您的骑术这么好,都让我没有用武之地了。”经理立马笑容满面地恭维道。 卢时初笑了笑,甩了甩马绳,马儿便立刻奔跑起来。 正当她骑得起劲的时候,卢爸爸就带着好几个生意伙伴进来了,看见经理,便让他给大家介绍几匹骏马。 “爸爸,你也来骑马了?”卢时初骑着马从远处奔驰而来,停在了卢爸爸面前,一脸惊喜地问。 卢爸爸看见女儿居然出现在这里,顿时笑得一脸灿烂,说:“乖女儿,爸爸跟几个叔叔来骑马,你怎么也来了?跟谁一起来玩的?骑得开不开心?” “我自己来的啊,骑得很开心!”卢时初一边笑着从马背上跳下来,一边说道。 “哈哈,那就好,你们小姑娘就应该多出来玩玩,爸爸没想到你居然喜欢上骑马了,等过一段时间,爸爸给你找一匹骏马回来!”卢爸爸乐呵呵地说道。 “好啊,那我就等着爸爸的礼物了。”卢时初高兴极了。 “对了,这几个是爸爸的生意伙伴。”卢爸爸总算想起了身旁的几个老总,便一一给女儿介绍起来,其中介绍到一个年轻男人的时候,卢时初忍不住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卢小姐,真巧,今天我们又见面了。”祝惜墨轻笑一声,伸出手来跟卢时初握手。 卢爸爸看了看祝惜墨,又看了看自己女儿,疑惑地问道:“祝总认识我女儿?” 祝惜墨笑着回答道:“算认识吧?昨天晚上我们就见过一面,在云福会所,卢小姐不下心撞了我一下,没想到我们这么有缘,今天又遇上了。” 卢时初听见他这意有所指的话,心中立马升起了警备,假笑道:“不知道祝总有没有去医院检查?我还担心把你撞出内伤了。” 卢爸爸顿时有些担心:“撞出内伤?宝贝女儿,你脑袋撞得疼不疼?”好家伙,不愧是个女儿控,听见女儿撞到人,第一反应担心的是自己女儿的脑袋疼不疼,而不是被撞的那人伤没伤。 597、菟丝花富家女(4) “爸爸,我没事,你现在跟几位叔叔有事,我就不多打扰了。”卢时初并不想跟爸爸讨论脑袋疼不疼的事,连忙找了借口告别。 祝惜墨看着卢时初飘然离去的背影,眼神暗了暗,这个众人眼里极其天真单纯的大小姐,似乎并不是那么容易就接近。 杜瑞州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跟卢时初见面,他好不容易打听到卢总今天会跟生意伙伴去马场,于是拿了几个文件,装作并不知道卢总行程的样子,直接找到了卢家大别墅来。 “请问卢总在不在家?我有一些比较紧急的文件需要卢总过目、签字。”杜瑞州问卢家的管家。 管家回答道:“老板不在家,你要是真的有急事找他,可以直接打电话或者跟秘书联系。” 杜瑞州一噎,没想到管家思维这么敏锐,一下子找到了他这个借口的漏洞,不过他也不尴尬,面不改色地说:“这些文件涉及机密事项,不适宜在电话里说,我得当面跟卢总说清楚情况才行。” “原来是这样,不过老板的行程我并不清楚,帮不上你的忙了。”管家也不知道信没信,只客气地说到。 杜瑞州打着来找卢总的旗号,实际上是来跟卢时初“偶遇”的,所以他这会儿目光在卢家别墅到处游移,磨磨蹭蹭不肯快些离开,就是想撞运气,看能不能见到卢时初。 没想到他果然是有些运气,卢时初恰好从马场回来了,刚下车,就看见家门口站着一个人模狗样的男人。 杜瑞州看见是她,顿时眼睛都发光了,连忙走上前来,一脸惊喜地对卢时初说道:“卢小姐,真巧啊,我们又见面了。” 卢时初面无表情地看着他,难道男人搭讪都用这句话来开头?祝惜墨是这样,杜瑞州也这样,这技巧真是拙劣极了。 “你现在站在我家门口,看见我不是很正常?有什么巧合而言?”卢时初根本不给面子,冷漠地说道。 杜瑞州脸上的笑容一僵,但他到底是个脸皮厚的人,很快又笑得格外有风度的样子,哄人似的说道:“你说得对,是我话说得不够周到,我只是看见你太高兴了,才一时激动说出些惹人笑话的话来,希望你不要见怪。” 卢时初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说:“我有什么好见怪的,你来我家想做什么?” 杜瑞州立马把他的借口说了出来,以表明他是有正事才找上门的,并不是另有居心,但卢时初早就知道他的狼子野心,目标在自己,所以根本不相信他真的是因为工作上的事才出现在这里。 但卢时初并没有揭穿他,直接道:“既然是找我爸爸的,那我就不打扰了,你忙吧。”说着就没有继续搭理他的意思。 杜瑞州眼看她就要离开了,生怕错过了这次机会又要很长时间才有下一次见面,便有些急了,连忙说道:“卢小姐!我听卢总说你对设计专业有些兴趣,不知道是哪个方面的设计?我在室内设计和建筑设计这一行做了几年,有些个人经验,果然你感兴趣的话,我们可以探讨一下……” 卢时初笑了笑,看见他掩饰不住的焦急和期待,说:“不必了,我感兴趣的是珠宝设计方面的,跟你的室内设计和建筑设计毫不相干,看来我们是没有什么互相探讨的机会了。” “……”杜瑞州听到这意料之外的回答,顿时哑口无言了,他完全没想到卢时初感兴趣的是珠宝设计专业,而不是他们卢家公司所涉及的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相关的室内和建筑设计,这让他想投其所好的意图落空了。 “珠宝设计吗?其实我也挺感兴趣的,但并没有时间和精力放在这方面上,想必卢小姐你在这方面胜过我许多,如果方便的话,不知道卢小姐可不可以当我在这方面的启蒙老师?”不愧是从大山里考出来的名牌大学生,果然有点急智,居然被他想出了这么一个借口来,干脆承认自己在珠宝设计方面了解不多,转而想跟卢时初学习,既隐晦地追捧了一下卢时初,又适时地表现了一下自己的谦虚好学,还不忘拉近关系,真是厉害。 如果卢时初真的是单纯天真的傻白甜,听到他这番话,肯定会开心又自豪,然后高高兴兴地答应下来,毕竟人人都有好为人师的毛病,杜瑞州这么夸她,她很难抵挡。 但如今的卢时初可不是傻乎乎、不懂人心险恶的原主了,她可是个千年的妖精,哪里不知道杜瑞州的小心思,因此她根本不入套:“不方便,你要是想学珠宝设计,可以找专业的老师,我只是个半桶水而已,才知道点皮毛,哪里有资格去教别人?你就别跟我说笑了。” 说着她就不管杜瑞州回不回答,直接离开了,杜瑞州根本没来得及喊住她,当然,他也没有借口再叫住她了,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 管家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他,说:“杜先生,你不是急着找老板吗?怎么还跟小姐聊起来了?” 杜瑞州没办法,只好无功而返,他不甘地回头看了一眼卢家的大别墅,不明白卢时初为什么对他不假辞色。 不是说卢家大小姐很单纯天真吗?为什么他这么处心积虑地讨好接近都失败了?明明自己长得这么英俊帅气,又特别表现出对她的在意,怎么她就没看上自己? 接连的失败让杜瑞州忍不住怀疑起自己的魅力来,想着是不是要再去做其他造型,说不定卢小姐真的不喜欢他现在这样的? 卢时初在泡澡的时候,塑料小姐妹万丽雯给她发来了好几张照片,都是她和一些男男女女在海边玩耍的照片。 卢时初:你去海边玩了??不是说去做美容? 万丽雯:做完美容就来海边了啊,这又不冲突!看看,这么多帅哥,你没来真是可惜了。 卢时初看了看照片上的男人,果然这些男人身材都不错,起码没有脑满肠肥的,个个都修长挺拔,腹肌胸肌都有。 卢时初:是很不错哦,你从哪里找到这么多帅气哥哥的? 万丽雯:从我家的模特公司啊,o(n_n)o哈哈~,他们都是模特哦,够养眼吧? 598、菟丝花富家女(5) 万丽雯极力吹嘘那些模特小哥哥们有多帅气,还拍了几十张照片发给她,果然不愧是当模特的,随随便便拍得照就十分完美,让卢时初很是眼馋,都有些后悔没跟万丽雯去玩了。 她把小哥哥们露腹肌的照片都一一保存了下来,留着以后慢慢欣赏。 另外她也打算找个顺眼的男人谈谈情说说爱,反正她这辈子有了卢爸爸这个宠女狂魔老爹,只要不重蹈覆辙,那一辈子都能躺赢。 靠谱的卢爸爸晚上回家的时候忽然就提起祝惜墨来了,他好奇地问女儿:“乖宝贝,你跟深墨的祝惜墨认识啊?” “深墨的祝惜墨?”卢时初疑惑地想了一会儿。 卢爸爸以为她不知道深墨,便解释道:“深墨就是祝惜墨创办的公司,不到十年时间就从小小的一家游戏公司发展为如今集电子芯片、无人驾驶汽车以及无人机等高科技领域于一体的集团,实在令人赞叹,而且他还是白手起家,你爸爸我在他这个年纪是绝对达不到他这个地步的……” 卢时初有些惊讶,祝惜墨看起来二十七八岁的模样,就已经创办了这样一家不凡的企业,那就已经很成功了啊,根本没有必要接近自己。 是的,卢时初觉得,以祝惜墨这两次见到她的反应来看,祝惜墨是想接近自己的,只是不知道跟杜瑞州的目的是不是一样。 “那他听起来很厉害啊。”卢时初感慨了一句,“我昨天才第一次见他,还是不小心撞了他,这不算认识吧?” “怎么不算?我今天还听他说你们交换联系方式了,乖女儿啊,你该不会是看上他了吧?不过看上他也不奇怪,毕竟他能靠自己创办一个这么大的企业,长得又俊,勉强配得上我的乖女儿……”卢爸爸已经联想到非常遥远的地方去了。 八字都没一撇,他想得也太多了,卢时初有些无奈,说:“爸爸,你到底多希望我嫁出去啊?随便见到一个男人就考虑跟我配不配的问题,难道就不允许我们只是礼貌性地留下联系方式吗?” 卢爸爸却十分洒脱,说:“没关系啊,反正只要开始联系了,只要有心,就能慢慢拉近距离,我看祝惜墨并不像对你没感觉,他今儿都跟我提起你好几次了。” “提我什么了?”卢时初问,原主除了除了是个人人想娶的香饽饽外,跟商业圈没有丝毫交集,祝惜墨作为日理万机的成功企业家,怎么会对自己这个空有美貌家世的千金大小姐感兴趣呢? “他问你有没有大学毕业啊,平日里都做些什么之类的,还跟我讨论下现在的年轻女孩子喜欢什么东西——毕竟他有个妹妹,跟我这个有女儿的比较有共同话题……”卢爸爸大大咧咧地说道,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原来是这样啊,那爸爸,他可能是想和你探讨一下当爹的体验。”卢时初忽悠道,“他是个宠妹狂魔,你是宠女狂魔,确实有共同话题。他提起我就跟提起他妹妹一样的。” 并不一样——因为第二天,卢时初在家里就收到了快递送来的一束红玫瑰。 管家惊喜地从快递员手中接过花束,对卢时初说道:“小姐,是送给你的花,不知道是谁送的,这么大一束红玫瑰。” 卢时初从玫瑰花束中找到一张卡片,上面写着字:“美丽的卢小姐:你没有撞伤我,你是撞在了我的心上。”落款是祝惜墨。 卢时初忍不住抖了抖身子,这话显然是针对她之前让他去医院检查身体的情况说的,也太肉麻了,明明祝惜墨看着就是冷冷清清一个严肃正经的男人,却居然能说出这样暧昧又肉麻的话,这让卢时初对他的印象都颠覆了。 “小姐,是哪位先生送的话?”管家好奇地问。 “祝惜墨送来的。”卢时初把卡片扔到垃圾桶里,说,“拿花瓶插起来吧,扔掉就可惜了。” 管家于是把玫瑰花拿去处理了。 没过多久,卢时初的手机就响了。 祝惜墨给她发了微信:卢小姐,我送你的玫瑰花收到了吗? 卢时初:收到了。 祝惜墨:那你喜欢吗? 卢时初:挺喜欢的,谢谢。 祝惜墨:卡片上的话你也看了吧? 卢时初:看了。 祝惜墨:我对卢小姐你一见钟情,请允许我追求你。 卢时初:…… 她收了手机,没有再回复过去,祝惜墨不愧是短短几年就创下那样大事业的男人,果然够雷厉风行,连追求人都这么直截了当,行动力惊人。 祝惜墨见卢时初只是回复了个省略号,之后就再也没动静了,便轻笑了一声,回了最后一句:卢小姐既然不回答,我就当做是默认了,那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追求者了。 卢时初上网搜了一下祝惜墨的个人资料,发现资料上并没有记录他的感情状况,反倒是娱乐圈有几个女明星跟他穿过绯闻,不过后来都证实是假的,所以明面上,他似乎没有前女友感情经历很纯洁,但私底下就不清楚了。 卢时初顺着网页搜索下去,发现他居然还有许多年轻女性粉丝,当然,这并不奇怪,毕竟祝惜墨长得高大英俊,足有一米九的身高,肩宽腿长,身材比起模特来有过之而无不及;面容也俊美耀眼,眉眼深邃,鼻梁高挺,是个浓颜系帅哥,矜贵淡漠,气势十足,再加上白手起家事业有成的光环笼罩,不知道多少女性会被他迷倒。 而这样一个优质的男人,居然说对自己一见钟情,想要追求自己,卢时初并不觉得荣幸或者骄傲,只觉得他目的肯定不纯。 他都已经是这么成功的企业家了,见过不知道多少漂亮又聪明的女人,他没看上那些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女人,偏偏看中了自己这个除了“单纯天真”以及家里有钱之外就没有任何闪光点的人,卢时初可不觉得他就爱自己的“单纯”。 可他明明都已经这么成功了,难道还要牺牲自己的感情来获取利益?卢时初有些疑惑,不过想想卢爸爸那做成全国百强的大企业,这诱、惑似乎又足够了? 599、菟丝花富家女(6) “乖女儿!今天祝惜墨给你送花了是不是?”卢爸爸刚进大门,就开始大着嗓门嚷嚷道,“哈哈!我就知道那小子对你有意思……” 卢时初无奈地说:“爸爸,你怎么这么高兴?就不怕他追求我是居心叵测吗?” 卢爸爸摆着手道:“他自己都那么有钱了,如果不是真的喜欢你,难道肯委屈自己?再说了,就算他真的居心叵测,那你大不了就跟他掰了,反正只是谈谈恋爱又没有结婚,就算结婚了还可以离婚,怕什么?” “……”卢时初顿时无语了,这爸爸倒是很开明,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执着于找女婿。 “爸爸你的意思是不介意祝惜墨追求我?”卢时初问。 “不介意、不介意,如果是一个穷小子追求你,我还会担心他是为了咱们家的钱,但祝惜墨,说不定他比咱们家还有钱,能骗你什么?要骗色的话,他自己长得也不赖,乖女儿你又不会吃亏。”卢爸爸越说越兴奋了。 “既然这样,那爸爸我就跟他玩玩了。”卢时初一挑眉,说道,她没想到爸爸比她想象的还要开明,那她就不用太矜持了,毕竟祝惜墨也算是个极品男人,跟她谈个恋爱并不亏。 不过卢爸爸到底担心单纯的女儿玩不过老谋深算的祝惜墨,便提醒她道:“祝惜墨算得上是万里挑一的优秀男人了,这样的男人你可能无法驾驭,不过不要紧,只要你开心就好,要是他让你伤心了,就告诉爸爸,爸爸会给你讨回公道。” “好!”卢时初顿时放心了,她是有爸爸罩着的。 之后祝惜墨又给卢时初发了好些信息,全是些嘘寒问暖或者诉说衷情的话,卢时初有时候会怀疑他发的这些话是从网上找的情话大全,因为不是太肉麻就是太生硬,跟祝惜墨的性格根本不符合,卢时初一点都不相信他会是一个跟女人说那些甜言蜜语的男人。 不过卢时初也不怎么真心,依样画葫芦地抄了网上不少土情话来回复他的信息,演活了一个从羞涩不信到逐渐沉迷于这场追求中的“单纯”女子,这应该是很符合祝惜墨对卢时初的想象的,因为祝惜墨信息发得更勤快、更通畅了,才几天时间,就把卢时初“迷得”答应了当他的女朋友,这进展够快的。 深墨集团的董事长办公室,祝惜墨把《情话大全——手把手教你谈恋爱》放回摆满了各种商业书籍的书架上,然后打开某宝的某条购物信息,给这本书打了个好评:非常实用,照着书上写的情话,仅用五天就成功追到了目标。 卢时初猜错了,祝惜墨并没有抄网上的情话大全,他抄的是书啊。 两个都是虚情假意的人,偏偏迅速地凑到了一起,各怀鬼胎谈起了恋爱。 这是祝惜墨和卢时初的第一次约会,是先去吃晚餐,然后去看电影。 卢时初看着桌上色泽诱、人的油焖大虾,眼睛亮了亮,对祝惜墨撒娇道:“惜墨,我想吃虾。” 祝惜墨这个钢铁直男直接说:“那就吃吧,要是不够还可以再点。” 卢时初依旧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他,并没有动作,祝惜墨顿了顿,拿起筷子,试探性地夹了一个到她碗里,说:“我给你夹。” 卢时初瞄了碗里的大虾一眼,嘟了嘟嘴,不高兴地说:“可是人家不想动手剥虾,会弄脏我的手,在家里都是爸爸给我剥虾的……” 祝惜墨顿时僵了一下,他现在才领会到卢时初的意思,这是让他剥虾呢,可祝惜墨有洁癖,他自己平时都不吃虾蟹,就是不想剥壳,当然虾仁除外,现在要他给卢时初剥虾,他心中很不乐意。 卢时初见他愣了这么久都不动手,便明白他不想帮自己剥虾呢,但她偏偏就要勉强他了,于是闪着布灵布灵的大眼睛,说:“惜墨,你不是说只要跟我在一起,就会把我捧在手心里宠爱吗?怎么你现在连虾都不愿意给我剥?” 祝惜墨没想到被自己当初乱抄的情话坑了,为了不崩人设,他只好忍住心中的不适感,露出一个很“乐意”的笑容,说:“我没有不愿意剥,刚刚只是在想用什么手法剥虾剥得更好而已。” “那真是太好了,我就知道你不可能不愿意帮我剥虾的嘛。”卢时初笑得眼睛都弯成了月牙,掩盖住了她眼睛里的恶作剧成功的光芒。 于是祝惜墨就只好带着一次性手套剥虾了,那动作笨拙又缓慢,一看就是很少做这种事的,剥了好几分钟都没能剥好一个,但卢时初却当做没看到他生疏的动作,并不喊停。 祝惜墨忍耐着给卢时初剥了七八个大虾,便再也受不了了,很快就借口去洗手间,逃避了这个劳动。 卢时初把他折腾了一次,之后就没有再故意捉弄他了,不过祝惜墨大概留下了阴影,之后只要再跟卢时初吃饭,只要是他点菜就绝对不会点虾蟹类有壳的食物了。 吃完饭之后,祝惜墨就跟卢时初去了电影院。 “你想看什么电影?”祝惜墨问,看了看周围的电影海报,“有爱情片、动作片和科幻片,哦还有恐怖片。” “当然是看浪漫的爱情片啦。”卢时初挽着祝惜墨的胳膊,故作羞涩地埋头在他的肩膀上说道,说完她自己就忍不住抖了抖,要装一个胸大无脑的单蠢千金有时候会连自己也能恶心到。 祝惜墨觉察到了她的颤抖,顿时想起书上说女孩子冷了,就要把自己的外套给她穿的的“浪漫举动”,于是关心地问卢时初:“这里的空调开得有点大,你是不是觉得冷了?穿我的外套吧。” 说着他就把自己的西装外套脱下来,披在了卢时初身上。 卢时初有些惊讶,没想到这家伙抄恋爱秘籍也有抄靠谱的一天,于是很感动地看着他,说:“惜墨,你真是太体贴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温柔的男人。” 祝惜墨嘴角勾了勾,心情格外愉悦,虽然觉得卢时初是个草包美人,但她长得美啊,一双水灵灵的眼睛满含情意地看着他,他就不由自主地想什么都顺她的意了。 600、菟丝花富家女(7) 卢时初选了一部最新上映的爱情电影,祝惜墨便买了票,然后又买了可乐和爆米花给她,卢时初高兴地说:“我这还是第一次跟男朋友来看电影呢,我也有男朋友给我买爆米花了,以前听朋友们说她们跟男朋友约会的时候我都很羡慕。” 祝惜墨一听,有些意外,问她:“你读大学的时候没有交过男朋友吗?” “没有,爸爸不让我早恋。”卢时初嘟了嘟嘴说道。 祝惜墨顿时无语了,上大学了哪里还算早恋?卢爸爸管得也太严了,但他偏偏又在女儿大学刚一毕业就开始物色女婿人选,这真不知道该说他什么好,这做法也太矛盾了些。 不过管得严也好,管得严才能让卢时初性子足够单纯天真,才会让他这么容易就把人迷住了,祝惜墨对此很感激卢爸爸,如果卢时初早早就经历过恋爱,那她就不可能那么轻易被他追到手了。 祝惜墨是听说过卢家唯一的大小姐是个被宠得没有脑子的草包美人,但他没想到卢时初居然真的一点戒心都没有,自己说什么她都相信,祝惜墨都忍不住有些良心发现,觉得心虚了。 毕竟他接近卢时初的动机不良,卢家有一条完整成熟的汽车生产线,是深墨现在研发的无人驾驶汽车以及新能源汽车所需要的,所以他想成为卢家的女婿,这样就能顺理成章地进入到卢家的汽车产业中来。 其实深墨集团不是不能发展自己的汽车产业生产链条,但这需要花费很大的资源、很长的时间,而深墨集团虽然这些年发展迅猛,但在这方面却比不上卢家的公司,如果慢慢发展自己的汽车生产线,那起步就会比市场上其他竞争对手落后太多,深墨等不及了,所以祝惜墨才把主意打到卢家头上。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卢时初单纯可爱,长得漂亮,否则就算卢家的生产线再成熟完美,祝惜墨也不会委屈自己。 卢时初并不知道祝惜墨的野心,但她知道这男人并不是喜欢她才当她男朋友的,而是对她、对卢家有所图谋,不过没关系,反正她也不是真心的,况且祝惜墨长得足够俊美。 祝惜墨脑子里的想法瞬间闪现了许多,但表面上他却微微笑了起来,做出一副很荣幸的模样,说:“那我真是太幸运了,能成为你的男朋友。” “我也很幸运当你的女朋友……”卢时初搂着他的胳膊,羞涩地蹭了蹭,很少娇羞地说道。 两人说了一会儿就进了影厅里。 这部电影不愧是爱情片,拍得十分浪漫,主角配角都男俊女美,让人看得赏心悦目,而且故事脉络流畅、起承转合自然,所以卢时初不由自主地就被吸引进去了。 等到男女主角忍不住接吻的时候,卢时初便羞红地捂住了自己发烫的脸,一双水润润的眼睛却一眨也不眨地盯着看。 祝惜墨看着她那掩耳盗铃的举动,忍不住轻笑了几声,卢时初听见之后,更加羞赧了,瞪了他一眼。 祝惜墨被那双带着水雾般清亮的眼睛瞪过之后,心脏就猛地失控了几下,跳得格外迅速,他忍不住捂了捂自己的胸口,想按住那里,不让心脏跳出来,脑子里则想着,卢家这傻白甜真会勾人…… 电影终于看完了,出了电影院的时候卢时初还叽叽喳喳地跟祝惜墨讨论电影情节,祝惜墨都十分好脾气地顺着她的话来说。 “惜墨,我不想这么早就回家,我们散散步走回去好吗?”卢时初撒着娇对祝惜墨说道,十足一个任性的大小姐,如果真的散步散回家,那肯定走一晚上都不可能走到卢家。 祝惜墨要扮演一个完美的男朋友,当然是对女朋友百依百顺了,所以答应了卢时初任性的要求,不过他到底是个理性的人,所以让司机慢慢地跟在后面开车,要是大小姐走累了,他们还可以随时坐车回去。 “好啊,正好不远处就是沿江的公路,我们可以看看江边的夜景,吹吹风。”祝惜墨牵着卢时初的手,宠溺而纵容。 江边的夜景果然很美,江水在灯光的映照下泛着盈盈的亮光,微风吹过,波光粼粼,还有不远处的蓝黑色的天空,点缀着漫天的星光,人走在这江边、这天空下都会跟着平静下来,所以沿江路上散步的人都悠然自得,各得其乐。 祝惜墨牵着卢时初的手散着步起初也是惬意的,毕竟夜风凉爽,牵着的手柔软,身边的人娇美可爱。 但这惬意很快就结束了,因为走了才十分钟左右,卢时初这个大小姐就又开始作妖了:“惜墨,你背我走好不好?” 祝惜墨嘴角的笑意立刻就消失了,不敢置信地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你背我啊,好不好?”卢时初还真就毫无心理负担地直接重复了一遍,一边说还一边晃着他的胳膊,“你就答应我这一次吧?除了爸爸,我都没有被人背过呢,而且咱们今天晚上看的电影女主角不就让男主角背她了吗?多浪漫啊,我好像体会一下被男朋友背着到底是什么感觉啊……” 祝惜墨薄唇抿得紧紧的,心中呐喊:人家女主角是脚崴伤走不了路才让男主角背的,但大小姐你脚好好的,还非要让人背就太任性了。 卢时初见他不说话,就又捏着嗓子撒娇了:“惜墨,你就背我一次吧,我真的很想体会一下那种感觉……你不是说什么都会依着我吗?我只是提了这个小小的要求,难道你都不能答应我?那你说话不算话呀。” 祝惜墨一听,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算话,这点小要求,我当然不会不同意了,不就是背你吗?我肯定行。” 卢时初听了,顿时欢呼一声,就猛地跳上了祝惜墨的背,双手紧紧地搂着他的脖子,双腿缠着他的腰,祝惜墨毫无准备这下被她这么一扑,差点就当场扑街了,不过幸好他平时锻炼过,下盘够稳,才没有被她扑倒,但他也被她的双手搂得险些岔了气,急忙拉了拉卢时初的手,这才呼吸通畅了。 601、菟丝花富家女(8) “我重不重啊?你会不会觉得很吃力?”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卢时初趴在祝惜墨背上,娇娇地问他。 祝惜墨当然只能含笑否认了:“不重,你这么瘦,太轻了,我背着你一点都不吃力。”说完他还颠了颠卢时初,调整了一下位置,让卢时初趴得更舒服些。 卢时初顿时眉开眼笑地说:“我真的很瘦吗?其实应该是你体力够好才对。”哪个女孩子不喜欢男朋友夸她瘦啊,祝惜墨这是歪打正着了。 祝惜墨转过头跟她说:“我一周锻炼三次,背你的这点体力还是有的。”他并没有说谎,祝惜墨虽然一米六五的身高,但苗条纤细体重不到一百,一米九的祝惜墨背着她并不吃力。 不过虽然不吃力,心里却依旧憋屈,只觉得卢家这傻白甜怎么进化成作精了?以前并没听说过她还这么会作妖,难道是他情报收集得不够正确?祝惜墨有些疑惑。 卢时初不用自己走路,很是开心,她搂着祝惜墨的脖子,脑袋凑到他耳边,悄悄地说:“祝哥哥,你真好,原来被男朋友背着的感觉真的很好啊……” 祝惜墨被她这么一靠近,感觉到她的呼吸都喷在了他耳边的皮肤上,还带着一股清雅好闻的淡淡香味,祝惜墨的脸顿时如同被火烧一样滚烫起来,特别是她那句娇软的“祝哥哥”,叫得如同有蚂蚁在他心上爬一样,麻麻的、痒痒的,让祝惜墨没出息地软了一下腿,险些踉跄了一下把人摔了,幸好他反应速度不错才没摔着。 “别这么叫我……”祝惜墨艰难地挤出这句话来。 “为什么呀?你不喜欢我叫你祝哥哥吗?我还以为你会喜欢呢,男朋友不都喜欢女朋友叫他哥哥吗?祝哥哥、祝哥哥,多好听呀。”卢时初故意嗲声嗲气地说,其实心里已经在狂笑了,作弄祝惜墨真是太好玩了。 祝惜墨脸上已经烫得能煎熟鸡蛋了,按理说卢时初这点手段其实很低级,只要有过恋爱经验、对女孩子有所了解的男人,很容易就知道这是女孩子勾搭人的把戏,但祝惜墨居然会脸红害羞,显然不符合他的身份和年龄了,卢时初都没想到他这么“纯真”。 “算了,你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吧。”祝惜墨状似无奈地妥协道,但其实心里对这个称呼挺受用的,卢时初喊他“祝哥哥”的时候,他就感觉心里有蜂蜜淌过,甜滋滋的。 卢时初轻笑起来,没想到他还这么闷骚,于是她飞快地在他脸颊亲了一口,然后甜甜地说:“好的,祝哥哥……”她拉长了声音叫,尾音上扬,拉得长长的,便显得娇媚又勾人。 “祝哥哥”顿时如同像被人点穴了一样,浑身都僵住了,只有脸颊上那温热柔软的触感格外明显,让他心跳加速,脸红耳热。 他越发不自在了,特别是意识到背上是一个正值妙龄的女孩子后,就觉得自己背上跟卢时初接触的地方都发起烫来,仿佛着了火,他从来没感觉到女孩子的身体会这么软、这么柔。 祝惜墨忽然走得飞快,直接背着卢时初找到了后面慢慢跟着他们的车,然后弯腰把背上的卢时初塞进了车里。 “你怎么把我放车上来了?”卢时初没想到他居然会这么做,诧异地问道,她都还没有好好调、戏过他呢。 祝惜墨轻咳一声,恢复了稳重成熟的模样,说:“初初,很抱歉,我忽然想起还有些工作上的事情要抓紧时间完成,今晚上没有时间继续陪你了,只能把你送回家,我下次再好好陪你,行吗?” 卢时初一听就知道这是临时找的借口,这男人该不会是临阵逃脱了吧?自己才亲了他一口,他用得着这么大反应? 不过她现在是“傻乎乎”、什么都不懂,只听男朋友话的单蠢大小姐,于是便善解人意地说道:“那好吧,你的工作要紧,反正你今天已经陪了我很长时间了。” “谢谢你的理解。”祝惜墨这会儿倒是绅士极了地跟卢时初道谢。 然后卢时初就被祝惜墨送回家了,她刚下车,祝惜墨的车子就逃也似地开走了。 卢时初:……用得着逃得这么快吗?祝惜墨也太纯情了些。 在那之后,祝惜墨就销声匿迹了好几天,仿佛真的忙得顾不上跟女朋友联系了一样,卢时初当然也没有联系他,毕竟她现在是个没有主见,十分信任男朋友的女孩子嘛。 卢家的大小姐有了男朋友,自然是个震撼整个上流圈子的消息,大家都十分好奇到底是哪个幸运的男人拿下了卢家这朵娇花,等打听到是祝惜墨之后,便非常意外了,因为祝惜墨并不像会看得上卢时初的人,像他这样白手起家,心机深沉又理性十足的男人,欣赏的不应该是志同道合,能一起拼搏事业的女强人吗?怎么会喜欢卢时初这样空有家世和美貌的傻白甜? 不过不管大家怎么意外,反正祝惜墨成了卢时初的正牌男朋友,还是经过卢爸爸承认了的那种,许多对卢时初虎视眈眈的男人顿时捶胸顿足,只恨自己下手不够快。 而时刻关注着卢家父女俩的动静,最大的图谋就是娶回卢时初然后拿下整个卢家的杜瑞州得知卢时初有了男朋友之后,顿时如同晴天霹雳,一下子就傻眼了,怎么这么快卢时初就名花有主了?他都还没来得及下手呢,就被别的男人捷足先登了! 杜瑞州气得要死,急得团团转,特别是他打听到卢时初的男朋友是祝惜墨之后,就心急如焚了,祝惜墨自己创办了那么大一个深墨集团,有心机有手段,谋略野心都有,他斗得过这样一个男人吗? 杜瑞州自己都没有信心,可是让他放弃卢时初,他又非常不甘心,他做了那么多准备,为了给卢总留下深刻的印象,每天拼命地工作;为了获得卢时初的好感,还费尽心力打听她的喜好……他付出了那么多,却没有获得想要的结果,这让他怎么甘心?让他这么轻易就放弃卢时初、放弃卢家那么大一座金山,这不是要挖他身上的肉吗? 602、菟丝花富家女(9) 等听到卢爸爸被客户打趣说是不是要有女婿了,而卢爸爸笑着默认之后,杜瑞州心中就更着急了,最后他认为,用正常手段没办法获得卢时初的芳心,那就用其他手段,即使是铤而走险,只要最终结果是好的,那也值了。 于是杜瑞州花了几天时间,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歪主意,就是英雄救美,这手段虽然又老又土,但架不住有用啊,计不在老,有用就行。 他已经狗急跳墙了,打算找一群混混去劫持卢时初,然后他装作是偶遇,奋不顾身去救她,营造出舍命救人的假象,最好受点不轻不重的伤,那样他就可以借着养伤的机会接近卢时初,给她培养感情,挖祝惜墨的墙角。 趁着现在祝惜墨跟卢时初的感情还没有太深的时候出手才更容易,毕竟要是他们相处时间长了,感情变深,那杜瑞州想让卢时初移情别恋就不容易了。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杜瑞州为了卢家的家业已经快要疯魔了,很快就找到了一群专门不干正事的混混,跟他们约定好了来一出绑架劫持的好戏。 卢时初跟祝惜墨是刚谈恋爱的情侣,正是感情最甜蜜的时候,所以两人经常黏在一起,不过祝惜墨到底是一家集团的老板,工作很忙,没太多时间陪她,所以卢时初还会时常跟她那些塑料小姐妹们消磨时间。 现在她成了祝惜墨的女朋友,小姐妹们不管背后有多羡慕嫉妒,当面都是奉承她的,好话不要钱似的说出来,哄得卢时初心花怒放。 这天她跟小姐妹们终于逛完了街,便告别离开了,她坐的是自家司机开的车,只是等司机把车开到一个卢家别墅小区必经的一条比较安静的街道时,忽然从面前冒出好几辆车,二话不说就把卢时初坐得这辆车逼停了,一副来势汹汹的模样。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卢时初看着把自家车紧紧围住的几辆黑车,沉着脸问。 司机吓得脸色煞白:“不、不知道……小姐,这些似乎不是好人,我们赶紧报警吧。” “好,我报警,你打电话给我爸爸。”卢时初冷着脸瞄了一眼从黑车下来的人,吩咐道,然后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接通之后飞快地把现在的情况说了出来。 她刚说完,她坐着的车子的车窗就被外面拿着铁棍的人敲破了,司机刚拿出手机想打电话给卢爸爸,就被一个混混抢走了手机。 卢时初眼疾手快把自己的手机塞到了旁边座位的坐垫下,才没让人抢走。 领头的男人带着墨镜,长得人高马大,一看就不是个好人,他扫了一眼车里,看见卢时初,问道:“你就是卢时初?” 卢时初并没有回答,而是盯着他,反问:“你们是什么人?想干什么?” “别管我们想干什么,你就回答你到底是不是卢时初吧!”领头男人凶神恶煞地一敲车身,大声道。 “我是,你们难道不是早就调差得一清二楚了?”卢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是谁派你们来的?我自认为没有得罪过什么人。还是说你们是想绑架我然后索要赎金?说吧,你们想要多少钱,我爸爸很爱我,他肯定愿意支付赎金,只要你们别伤害我。” “果然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啊,那你爸爸肯出多少赎金?”领头的男人一听,心思就灵活了,杜瑞州找他们来假装劫持卢时初,给的钱并不多,现在卢时初说要给他们赎金,卢家的家底他们之前就调查过了,上市的公司,全国百强企业,给的赎金怎么看都会比杜瑞州给的那点钱多吧? 所以他们到底要不要干脆假戏真做,真的干了这一票,要点赎金?领头的男人非常心动,他跟身旁的同伙对视了几眼,心里的贪婪就压不住了。 “你们想要多少?一千万?”卢时初问道,她刚才并没有挂掉报警的电话,想必警察那头已经在尽快赶来了,所以她这会儿在拖延时间,“你们有几个人?给一千万赎金的话,每个人都可以分一百多万了,够你们出国过富足的生活了。” “才一千万?都不够你们卢家一套豪宅的钱,你是看不起我们?”另一个戴着口罩也掩盖不住长得獐头鼠目的男子嗤笑道,“起码给八千万,咱们兄弟几个一人一千万!” 卢时初没想到这些人还越发贪婪了,但没关系,即使他们真的拿到了赎金,她也会让他们付出代价,于是她毫不迟疑地答应了:“可以,不过八千万太多了,要拿出那么多现在得花不短时间,还请你们不要太着急。” “呵呵,有你在手,我当然不着急,现在,把你爸爸的手机号码给我。”领头的男人跟手下默认假戏真做之后,就真的开始走绑架勒索的流程了。 卢时初用自己的身子遮挡着,飞快地把手机从坐垫下拿出来,然后迅速地挂掉了报警的电话,开始翻通讯录,说:“我不记得爸爸的手机号码了,得看看通讯录。” 领头男人一脸戒备地看着她,警告道:“别想打电话报警,否则我们不介意撕票。” “不不,我当然不会报警。”卢时初作出紧张的模样,颤抖着手点了手机屏幕几下,就把卢爸爸的手机号码报了出来。 “把卢小姐的手机收起来,把她跟司机都绑了带到我们自己的车子上。”领头男人一边吩咐手下,一边输入卢爸爸的号码。 正当他要拨打电话的时候,忽然一个震惊的喊声从一旁冒出来:“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搞绑架?!” 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往忽然冒出来的人看去,卢时初眼神一闪,发现来人居然是杜瑞州,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卢时初脑子里顿时冒出了许多阴谋来,杜瑞州这个手段龌蹉的男人在这个时候出现了,那她就得怀疑今天这起绑架事件是不是另有主谋了。 而那群被杜瑞州请来演戏的混混看见他,才想起他们最初的目的并不是真的绑架,但现在既然他们决定来真的了,那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这雇主也绑了,省得让他泄露了信息! 603、菟丝花富家女(10) “卢小姐,居然是你?你们快放了卢小姐!卢小姐,你别怕,我这就来救你……”杜瑞州“发现”被绑架的人居然是卢时初之后,顿时一脸的着急担心与正义凛然,做出要拼命保护她的模样。 卢时初看见他这浮夸的表演,对自己之前的猜测又肯定了七八分,看来这什么绑架就是他搞的鬼了,否则他不会这么巧出现在这里,也不会这么“奋不顾身”地要来救她。 杜瑞州可是个不折不扣的自私自利的小人,他怎么可能不顾自身安危去救人?所以这会儿他这么奋不顾身,肯定是因为知道没什么危险,因此这场戏一定是他自导自演的。 卢时初只是转念一想,就明白他是想用一场英雄救美来获得自己的青睐了,果然是心术不正的人,这种歪门邪道倒是精通得很。 杜瑞州冲了上来要跟歹徒们搏斗,想用自己英勇搏斗的英姿来打动卢时初的心,他之前已经跟这些雇来的混混说好了,他们会配合他的打斗,做出被他打败后狼狈而逃的模样。 这是十分粗糙简陋的计划,杜瑞州的演技也十分虚假和浮夸,很容易让人看出破绽。 但杜瑞州先入为主,觉得卢时初是个被保护过度,没有脑子,单纯又好骗的女人,所以即使这个计划破绽百出,也不根本不担心会被她看出来,说到底就是对她十分轻视。 然而,他想演英雄救美的戏,可惜混混们却不想了,他们想假戏真做,因此对冲上来主动找死的杜瑞州,他们立刻就把之前的约定抛到脑后了。 杜瑞州本身不会武术也没什么力气,就是个白斩鸡,因此他那点花拳绣腿很快就败在了混混们的围殴之下。 杜瑞州被他们揍了一顿,心中又气又急:“你们……你们给我住手!”可那些按住他的人根本不听他的。 杜瑞州被打得受不了了,连忙抱着脑袋压低了声音质问他们:“你们怎么能真打?说好了是演戏!小心我不给钱了!” 那领头的大哥冷笑着踹了他一脚,说:“我们马上就有八千万的赎金了,谁要跟你演戏,挣那三瓜两枣?!” “什么?”杜瑞州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惊骇地瞪大了眼睛,意识到这些人假戏真做之后,他脸色顿时就煞白了,然后拼命地挣扎起来,还想要说什么的时候,忽然嘴里就被塞了一团不知道是什么的破布,便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耽误了这么长时间,从混混进化为绑匪的八个人迅速地把卢时初三人绑了起来,正要塞进车里的时候,卢时初忽然就开始行动了,她用脑袋用力地狠狠往押着她的男人下巴一顶,把那男人顶得瞬间头晕目眩,下巴剧痛。 她则趁着这机会,飞快地用伴生空间拿出来的小匕首割断了绑在自己手腕上的绳子,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付起了周围的绑匪。 几个绑匪见她居然反抗了,顿时把司机和杜瑞州往车里一塞,便围了上来对付卢时初。 “臭娘们!居然敢反抗?兄弟们,抓住她……”领头的男人见卢时初居然挣脱了还跟他们对打,顿时气急败坏了。 恰好这时候,警察终于来了,呜呜呜的警笛声瞬间让绑匪们吓破了胆子,他们本来只是敢收收中小学生保护费的小混混,并不是穷凶极恶、恶胆包天的歹徒,因此这会儿见警察来了,立马就顾不得抓卢时初了,纷纷惊慌失措地跑向自己的车,想要逃跑。 但很可惜,他们哪里逃得过警察,没用多久,八个绑匪就跟小鸡仔似的被抓住了。 “幸好你够机警,及时报了警,又拖到我们到来。”一个女警给卢时初送上了一张毛毯,安慰她道。 卢时初作出劫后余生、心有余悸的模样,露出一个苍白的笑容,说:“还得多亏你们及时赶到……这些绑匪知道我的身份,应该提前调查过我的背景,所以这应该是一起绑架勒索未遂的案件,还有,我怀疑杜瑞州是他们的同伙。” “杜瑞州?那个被抓住的人之一?”女警惊讶地问道。 “对,他出现在这里很可以,这条路只是通向我们家小区的路,杜瑞州一般情况不可能会出现在这里,而且刚刚我还似乎听到他跟绑匪有私底下的交流。”卢时初毫无心理压力地跟警方说出了自己的怀疑。 于是杜瑞州就倒霉了,立马从受害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被戴上了手铐。 而他早在警察出现的时候就已经慌了,找来演戏的混混假戏真做把他绑了时他虽然也慌张,但还没绝望,可等到警察出现后,他就意识到事情已经不是他能控制的了,他绝望地发现自己走向了深渊! 为什么事情会变成现在这样不可收拾的状态?明明只是一场普通的“英雄救美”而已,正常走向不应该是美人被出现的英雄所救,然后对英雄芳心暗许、以身相许,最后走向英雄人财两得的欢喜结局吗?一场浪漫的好戏,怎么就突然变成刑事犯罪了? 杜瑞州慌得语无伦次地跟敬察解释:“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这不关我的事啊!我没想过真的绑架她……那些人是假的,他们演一出戏……让我充当英雄去救卢小姐……我没有参与绑架……我是冤枉的……” 但是,这种时候,他的任何解释都会被视为想给自己脱罪的借口,这下子他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黄泥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卢时初在知道这把戏是杜瑞州搞出来的时候,就直接趁乱把上个世界中没机会给公良簌白用上的“羊尾”太监药丸塞进了杜瑞州的嘴里,让他这辈子都别想举起来当男人了,顺便把上辈子原主的仇都报了。 他不是想靠女婿的身份吃绝户,把卢家的家产都据为已有吗?那就让他连真正的男人都当不成。 卢爸爸得知杜瑞州居然找了人来绑架自己的宝贝女儿,气了个半死,立马把他开除了,还请了最好的律师,誓要让杜瑞州在牢里待到老死。 亏他之前还那么赏识他,卢爸爸觉得自己真是瞎了眼,又后怕不已,自己险些把这样一个豺狼招为女婿,引狼入室,差点害了自己的女儿。 604、菟丝花富家女(11) 祝惜墨得知女朋友差点被人绑架之后,顿时很心疼,挤了很多时间出来陪她,想让从绑架事件中走出来,别留下阴影。 卢时初当然乐得有男朋友陪了,毕竟祝惜墨长得还是很不错的,而且他做出温柔体贴模样的时候格外有魅力,虽然有些假,但他毕竟表现出来了,卢时初还不是一样享受到了,既然享受到了,那她就不会在意这男人是真心还是假意了。 为了给她压惊,祝惜墨难得浪漫了一把,在他那艘游艇上举办了一次宴会,宴请了许多商界名流以及卢时初的塑料小姐妹。 “哎,卢时初可真是好命啊,有个宠她如命的爸爸就算了,偏偏还让她找到了一个同样爱她的男朋友,这个男朋友还有才有貌,人比人真是气死人,我怎么就没有这个运气呢?”卢时初的塑料小姐妹之一姜婉婷酸溜溜地对了另一个小姐妹周敏说道。 周敏叹了口气,狠狠地喝了一口杯中的香槟,这才说道:“别羡慕了,羡慕也羡慕不来,大概人家傻人有傻福吧。” 姜婉婷哼了一声,说:“要是我爸也能像她爸爸那样宠我,那我也想这样傻。” 周敏倚靠在栏杆上,看着游艇内部奢华富丽的大厅,还是忍不住酸了:“祝惜墨为什么也能看上卢时初啊?她不就是长得好看一点,家里有钱一点、傻一点吗?我们哪里比不过她了?” 姜婉婷顿时也愤愤不平起来:“男人是不是都喜欢那种傻白甜小白兔啊?卢时初一点内涵都没有,就长着一张漂亮的脸蛋,祝惜墨这个自己白手起家的男人居然都喜欢这种类型,真是太肤浅!” 正在这时候,游艇的大厅忽然响起了吵杂的声音,两人朝里面一看,只见里面的客人都朝一个位置围过去,姜婉婷疑惑地问:“怎么了?这些人围过去干什么?” 周敏眯起眼睛,看见了人群中心那对耀眼至极的男女,顿时一跺脚,恨恨地说:“还能是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游艇主人终于来了啊!” 姜婉婷一怔,这才意识到是卢时初和祝惜墨来了,便拉起周敏的手,说:“我们也过去打声招呼吧。” 都是成熟的大人了,不管内心里如何羡慕嫉妒卢时初,但该示好的时候还是要示好,不能任性。 周敏看着站在祝惜墨身边的卢时初,眼睛里的艳羡都快化成实质流出来了。 卢时初穿的是一袭杏色的v领吊带长裙,柔软而贴身的布料把她完美得没有丝毫赘肉的身材展现得淋漓尽致,那纤细得盈盈一握的腰,修长笔直的长腿,挺拔单薄的脊背,修长漂亮的天鹅颈……无一处不美丽,无一处不精致。 特别是她那欺霜赛雪的皮肤、精致完美的脸庞,就如同女娲最精心捏造出来的,出尘脱俗。 自从她出现之后,在场所有的男士眼睛都看向了她,全是惊艳的眼神。 祝惜墨作为她身边唯一的男人,觉察到了这种微妙的敌意,但他并不觉得生气,反倒觉得很骄傲,因为身边这个让所有男人垂涎的女人,是属于他的。 这个时候的祝惜墨对卢时初的占有欲已经升至高峰了,他伸出一只手扶在卢时初的腰上,说:“时初,我们跟他们打完招呼就去安静些的地方赏夜景吧,这里太吵闹了。” 其实他是不想让那么多男人盯着卢时初了。 卢时初对此没什么异议,毕竟那些奉承的话和艳羡或嫉妒的眼神她都看腻了,还不如赏赏夜景。 “各位请自便,祝大家今晚玩得高兴,我们就不多陪了。”祝惜墨跟大家说完之后,果然带着卢时初去了游艇一处漂亮的星空房里,这星空房顾名思义,就是屋顶可以变成透明,能看得见星空。 祝惜墨倒了两杯红酒,其中一杯递给了卢时初。 卢时初歪道在沙发上,嗔怪地对他说:“惜墨,虽然夜景很美,但这样不觉得有些无聊了吗?” 祝惜墨凑到她面前,低声问道:“那你想做什么?” 他靠得太近了,高挺的鼻梁几乎能碰到卢时初的脸,一双幽深暗沉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她,仿佛有什么在里面升温、燃烧。 像是不习惯跟人靠得太近一样,卢时初忍不住身体往后仰了仰,漂亮的脸上顿时浮现出一抹晕红,双眼也仿佛浸润了水雾一样,湿润清澈。 祝惜墨眼神越发幽深了,他的目光忍不住盯住了她红润的双唇。 卢时初似乎被他毫不掩饰的目光盯得忍不住了一样,娇嗔地用手推他的胸膛:“你干什么离我这里近呀?” 她说话的尾调拉长了声音,还上扬着,娇媚得仿佛带着钩子似的,勾得祝惜墨心中仿佛有羽毛轻轻扫过,麻麻的、痒痒的。 我果然是个男人——祝惜墨在心中感慨了一声,便迅速捏住了卢时初的下巴,低着头噙住了那双诱、人的唇瓣。 这是他们第一次亲吻,祝惜墨像是饿久了的野兽终于捕捉到一只猎物,仿佛要把卢时初整个人都吃了一样,亲得凶猛又激烈。 直到两人都气喘吁吁,祝惜墨才停了下来,只是心脏还在失控地快速跳着,似乎想要跳出胸腔,跑到令它失控的那人身上。 祝惜墨看着被自己亲得眼神迷离、粉霞生晕的卢时初,性、感的喉结不由自主地上下滑动了一下。 太会让人失控了,这个女人就像一只桃花精,专门来引、诱他的,明明他自己才是别有居心的那个,却一点一点地沦陷下去,而他知道这点,却无法停止,甚至他还甘之如饴…… 祝惜墨眼神暗沉了一瞬,又狠狠地亲了下去,算了,他栽了了就栽了吧! 祝惜墨只花了一瞬间就决定放弃抵抗自己的本能,觉得跟卢时初这样过一辈子似乎也不错了。 卢时初可不知道祝惜墨还有这么多复杂的心思,她只享受着这个男人的亲吻,只要让她享受到了,谁管他是不是真心,对自己有没有爱?她又不是缺爱缺得没了就活不下去的恋爱脑。 605、菟丝花富家女(12) 卢时初并没能如愿把祝惜墨吞吃入腹,倒不是她不想,而是祝惜墨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当起了柳下惠,硬是忍住了。 既然不能做快乐的事,卢时初便没什么心情跟他看星星看月亮了,直接出去找自己的塑料小姐妹,听她们讲讲周围的八卦了。 祝惜墨看着毫不犹豫就把自己扔下的女朋友,心中忽然冒出一丝丝怀疑:卢时初真的喜欢他吗?为什么一点都不珍惜跟他独处的时间? 不过他很快就把这点怀疑抛弃了,毕竟他自认为还是很有魅力的,不管是个人能力还是长相身材,都极优秀,如果卢时初连他都不喜欢,那还能喜欢什么男人? 祝惜墨自己就给卢时初找好了理由,认为她是年轻贪玩,才抛下他想去找小姐妹一起玩…… 卢时初出去之后,就遇上了一个梳着大背头,笑得十分油腻的年轻男子,他看见卢时初,眼睛一亮,端了一杯酒就凑上前来,殷勤又关切地问:“卢小姐,你怎么一个人?祝先生呢?他不陪你吗?” 还不等卢时初回答,他就又皱着眉头哦叹了一口气,说:“他怎么能抛下女朋友一个人呢?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根本就舍不得离开你一步,真不知道祝先生是怎么想的,他难道就一点都不重视你吗?唉,卢小姐,你真是太委屈了。” 卢时初顿时挑了挑眉,有些意外地看了一眼这个油头粉脸的年轻男人,看着眉清目秀的,没想到居然是个绿茶男,瞧这话里的茶味儿飘得二里地都是了。 “他那么忙,没时间陪我不是很正常吗?只有那些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才会有大把的时间花在陪女朋友上吧?”卢时初眨巴着黑白分明的漂亮眼睛,格外天真无辜地说道。 油头粉脸先生被噎了一下,他怀疑卢时初是在暗戳戳地说他,但他没有证据,也不能自投罗网承认自己就是卢时初话中“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因此他只能当做听不懂卢时初这不知道是不是故意说出来的话的意思,描补道: “怎么会呢?其实只要一个男人是真的喜欢你,那他就算再忙也会挤出时间来陪你,那些说没时间陪女朋友的男人,不是对女朋友没那么在乎,就是根本时间管理能力太弱,没办法兼顾陪女朋友和忙工作这两件事。卢小姐你觉得祝先生是哪种呢?” 卢时初对这位油头粉脸先生是真的刮目相看了,听听这话说得多有水平,实在很能忽悠人,如果她真的是单纯过头的恋爱脑,很容易就会被他这些话所影响,从而怀疑祝惜墨的感情,这挑拨离间多有水平啊,真是个人才。 傻白甜花瓶美人卢时初这时候就装傻了,装作听不懂他的潜台词一样,睁着无辜纯洁的眼睛,摇着头十分笃定地说:“惜墨哪种都不是,他说他最爱的就是我,我相信他!” 油头粉脸男听见她这话,差点想翻白眼了,他深吸了一口气,才对卢时初说道:“卢小姐,看一个人值不值得相信,要看他的行动,不要只听他说的话。” 卢时初心想你这话说的不错,但我既然这么“傻”,自然就不会怀疑男朋友对自己的感情啊,于是她板起了脸说:“你非要让我怀疑惜墨到底有什么居心?难道想拆散我们?你真是太坏了,怪不得一直跟我说惜墨的坏话呢,我要告诉惜墨和我爸爸!” “不不,你误会了,我并没有说你男朋友的坏话,你别跟祝先生和你爸爸告状!”油头粉脸先生顿时慌了,没想到卢时初还会去告状,他其实只是想在背后搞点小动作来最好拆散这两人,但并不想把自己暴露在祝惜墨和卢爸爸面前啊! 他只是家族一个不受重视的次子,本人又没有能力,一辈子只能那点家族股份和分红过活了,他可得罪不起祝惜墨和卢爸爸,所以听说卢时初要把他告到两人面前,他就吓得魂都快飞了,他哪里斗得过祝惜墨和卢爸爸! “卢小姐,我刚刚只是跟你开玩笑的,呵呵,没想到你对祝先生这么信任,我真是太羡慕了,祝你和祝先生终成眷属、白头到老!你们两个郎才女貌,是天底下最相配的人……你千万不要告状啊……”油头粉脸先生求生欲极强,瞬间就改口夸起了两人。 卢时初对他这份能伸能屈的本事感到十分敬佩,于是并没有多为难他,就让他离开了。 她无聊地逛了逛,姜婉婷和周敏看见她,连忙走了过来:“时初,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祝惜墨呢?” 又是这个问题,所有人似乎都好奇祝惜墨为什么没在她身边。 “他忙工作去了。”卢时初说道,虽然她出来的时候祝惜墨在平复心情和……身体,但平复了这么久应该早就结束了,现在还不出来,都大概率就是真的在忙工作了,毕竟这男人之前是个工作狂,为了事业都肯跟自己虚与委蛇地谈恋爱了,这会儿自己没打扰他,他还不得赶紧对着电脑干活? “这个时候还在工作?他怎么都不陪陪你啊?好像今天这场宴会还是他特意为你办的,他却疏忽你。时初,他是不是不够重视你啊?”姜婉婷像是在为卢时初打抱不平地说道。 “对啊,你今晚打扮得多漂亮啊,祝惜墨难道都不会好好欣赏你吗?这样不解风情的男朋友有点不及格啊。”周敏也附和道。 卢时初在心中叹了口气,这些人到底有多想拆散她和祝惜墨啊,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总有人想要在她面前给祝惜墨上眼药,男人是为了自己这个金娃娃,而女人则是为了祝惜墨这个金龟婿,一个个都无师自通地领略了绿茶的技能了。 “没办法,谁让能者多劳呢?他公司那么大,要他决定的事情太多了,我不能那么任性地让他为了陪我就耽误工作吧?”卢时初凡尔赛了一场,忧愁地叹了口气说道。 姜婉婷和周敏:……觉得有点酸…… 606、菟丝花富家女(13) 三人正说着话的时候,祝惜墨居然出来了,他走到卢时初身旁,伸手揽住了她的腰,垂眸温柔地问:“在聊什么?” “聊你呢,她们觉得你把我抛下跑去忙工作,很不解风情。”卢时初嘟了嘟嘴说道。 “那是我的错。”祝惜墨认错认得很快,还亲了一下卢时初的脸颊。 姜婉婷和周敏在看到他出现的时候就已经很不自在了,毕竟她们刚刚可是在跟卢时初说他的坏话,这会儿见他居然亲了卢时初,立马就瞪圆了眼睛,像是看见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 祝惜墨这人虽然是白手起家的大佬,但他的脾气大家或多或少都有些了解,众所周知,他就是一个典型的上位者,不苟言笑、严肃冷漠、成熟理智,还气场强大,反正就跟温柔体贴不沾一点儿关系。 但她们现在看到的是什么?祝惜墨居然对卢时初这么温柔!还当众亲了她!旁人什么时候见过他这种模样啊? 难道谈了恋爱真的会改变一个人?就连祝惜墨这种大佬都不能避免? 周围那些人虽然不敢明目张胆地围观,但却悄悄地偷看,所以看见这一幕的人顿时对祝惜墨有了新的认识,同时重新审视了卢时初的重要性,不再认为祝惜墨只是跟她随便玩玩了。 卢时初被亲了一口,“羞涩”地低了头,同时轻轻地锤了一下他胸口,说:“这么多人看着,你亲什么呀?” 祝惜墨握住她柔软细腻的手,看着她低头露出的那一截白玉般的脖颈,眼神暗了暗,好不容易才挪开视线,听见她这么说,顿时勾了勾嘴角,说:“他们看就看了,我亲自己的女朋友有什么关系?他们要是羡慕,可以自己找伴侣啊。” 卢时初顿时嘴角抽了抽,不愧是资本家,脸皮就是厚。 “……额……祝总、时初,我们忽然想起有事要忙,先告辞了。”姜婉婷生怕自己成了电灯泡,连忙说道。 周敏也连连点头:“对对,我们就不打扰你们独处了,拜拜!”说完就赶紧溜了。 卢时初看着她们俩逃也似的背影,嗔怪地说:“看你有多吓人,把我的朋友都吓跑了。” 祝惜墨揽住她腰的那只手收得更紧了,握住她细软的腰,反驳道:“她们不是被我吓跑的,是识趣才离开。” “你今天不忙工作了吗?”卢时初想把他握住自己腰的那只手扯掉,但这男人却像是跟她较劲一样,就是不肯松开,还把她往自己身边揽得更紧了。 “我今晚是来陪你的,怎么可能忙工作?你忘了我为什么会待在房里那么久才出来?”祝惜墨意有所指地说道,“我不介意帮你回忆一下。” 卢时初顿时想起他们那激烈凶猛的亲吻,可惜这男人硬是要当柳下惠,要不然她才不会放着嘴边的肉都没吃,这会儿听他还敢提起,就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光说不做有什么用?还是不是男人了? 如果她现在不是“天真纯洁”、什么都不知道的傻白甜人设,她能当场就把他按到办了,哪里还能让他现在在这儿调、戏自己? 但是她也不忍了,立马转过头踮脚亲了他的唇,然后舔了舔自己的唇,“无辜”又“纯洁”地歪头问:“是这样回忆吗?” 祝惜墨顿时目光凶狠地盯着她,握住她腰的那只手一用力,仿佛要把她的腰掐断一样,卢时初忍不住轻呼了一声,瞪了他一眼,埋怨道:“你想掐断我的腰吗?” 她瞪祝惜墨的那一眼根本不像生起反倒像是在撒娇,大概是因为被掐痛了,她的双眼含着湿漉漉的水汽,看着可怜又妩媚,眼尾带着淡淡的晕红,像是抹了胭脂般,格外勾人。 祝惜墨只觉得口干舌燥,身体有一团火升了起来,让他躁动不安。 他把怀中的人半抱半揽着走出了长廊外面,走到一处灯光昏暗无人的地方,便不由分说,直接按着卢时初亲了个够。 吃不到肉,喝点肉汤也行,卢时初只来得及这么安慰自己,就被祝惜墨带着沉沦在这场激烈的吻里了。 …… 祝惜墨似乎用这场宴会正式表明了对卢时初的在意,大家都基本上默认他们两个是定下来了。 对此,卢爸爸也开始三不五时地暗示卢时初把祝惜墨带回家见家长。 卢时初疑惑地问他:“爸爸,你为什么这么着急把我嫁出去啊?我就不能跟他谈几年恋爱之后才到谈论见家长这一步吗?” 卢爸爸很不赞同地说:“怎么能谈几年恋爱才见家长?这不是摆明了他不肯负责任?不重视你?是不是祝惜墨那小子让你这么说的?” “不是他,不关他的事。爸爸,是我自己不想那么早就谈论婚事,我还那么年轻,想多谈几年恋爱,不急着结婚。而且这几年我可以慢慢跟他磨合一下啊,要是发现不合适不就能及时止损吗?分手总比离婚好吧?”卢时初很坦然地说道。 卢爸爸听见她这么说,顿时震惊了:“乖女儿,你怎么会还没结婚就想到离婚的事去了?是不是祝惜墨对你根本不好?没给你足够的安全感?” 不愧是女儿控,只要是卢时初有什么负面的想法,都能把锅甩到祝惜墨头上。在卢爸爸眼里,女儿永远没有错,错的只有别人! 卢时初虽然跟祝惜墨没有爱情这回事,但也没有什么事都让他来背锅的意思,因此她摇了摇头,说:“没有,爸爸,我这不是未雨绸缪吗?祝惜墨年纪轻轻就做出了一番事业,心思肯定比我深多了,我这不是想花多些时间来跟他相处吗?毕竟日久见人心,他对我如果不是真心的,时间长了一定会露陷。” 卢爸爸听了,若有所思,反正他最后总是对听女儿的,现在只不过是犹豫期而已。 卢时初当然不可能跟另有所图的祝惜墨结婚了,否则这不就是又一个杜瑞州了?还是进阶版的“杜瑞州”,毕竟祝惜墨可比杜瑞州本人厉害多了,他要是真的跟自家联姻了,那自家的产业肯定被吞得比原主那辈子更快。 卢时初可不想赶走了狼又引来一只虎。 跟祝惜墨可以谈谈恋爱,但结婚是不可能的。 607、菟丝花富家女(14) 卢时初不想结婚,卢爸爸自然不会强迫她。 不过,并不只有卢爸爸关心见家长这回事,祝惜墨的父母也想见见卢时初,毕竟祝惜墨这个万年不开花、洁身自好得都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有隐疾的儿子居然有了女朋友,作为父母,他们当然好奇极了,同时也想看看让他们这个向来不近女、色的儿子看上的女孩到底是什么样的。 “惜墨,你什么时候带卢小姐回家让我们见见?”祝母见到好不容易回家一次的儿子,便连忙询问了。 祝惜墨盯着电脑,头也不回地问:“妈,你怎么对她这么感兴趣?我们才交往没多久,她大概也不想这么快就来见你们吧。” 祝母听了,顿时有些不高兴,说:“你就带她回家吃顿饭好了,又不是正式见家长。我听说她家里很有钱,她爸爸很宠她,她脾气会不会不太好?” “不会,她虽然有些娇气,但并不是刁蛮任性的人。”祝惜墨想起卢时初跟他的几次约会,觉得她使的小性子可爱极了,根本没有脾气不好。 “那就好,我就怕你给我找了个脾性大的儿媳妇,那我跟她可合不来。”祝母说道。 祝母和祝父都是大学教授,高级知识分子,有些清高,但却斯文又有风度,最怕的就是遇到刁蛮泼辣的人,因此祝母听儿子说卢时初脾气没有不好,那她就放心了不少。 祝母试探了好几回,都被祝惜墨挡回去了,这倒不是祝惜墨不打算跟卢时初发展长期的感情关系,而是现在时机真的还没有成熟,他们交往的时间太短了,就算他去卢总面前说要娶卢时初,那卢总肯定不会这么轻易就同意,反而还会怀疑他的目的,毕竟这么急迫,到底是逼婚还是另有居心啊? 所以即使祝惜墨真的眼馋卢家的汽车产业,他也急不得,欲速则不达。当然了,卢时初才是他需要花费更多心思的人,以卢总疼爱女儿的程度,只要卢时初认定了他,那他就不担心得不到自己想要的。 祝惜墨认准了目标之后,执行力就很强,连续加班了三天之后,他终于能顺利在周末有空约卢时初了。 这回他们约会的地点是某家以温泉出名的度假酒店,因为卢时初想泡温泉。 换好衣服出来之后,卢时初看着身高腿长,腹肌分明的祝惜墨,忍不住为自己的眼光点了个赞,这个男人真的是极品,不但脑子好使,身材容貌都是顶尖的,基因实在优越。 卢时初想起他的父母还是大学的教授,教养、人品和智商都很优秀,从遗传学上来说,祝惜墨继承了他们的优秀基因。 想到这里,卢时初忽然脑子里冒出一个想法:如果要是想生孩子,这不就是最佳的父系基因的来源吗? 卢时初顿时眼睛一亮,她这辈子不结婚可以,但可以生一个聪明又漂亮的孩子。 祝惜墨不知道卢时初想了什么,看着他的目光越来越灼热,让他有些不太自在,忍不住想要挡住自己的身体,但他人高马大,一双手根本挡不了什么。 “咳咳……初初,你想泡哪个温泉?我们赶紧去吧,在这里站太久会着凉。”祝惜墨提醒卢时初道。 卢时初这才收敛了一下自己的目光,笑着说:“我想泡西边那个,可以看到外面城市的夜景,很漂亮的……” 于是两人来到了她所说的那个温泉池子,祝惜墨让侍者上了酒。 虽然已经是男女朋友,但到底还没有进一步的亲密关系,所以他们两个人一起泡温泉,气氛就显得格外暧昧了。 池子里氤氲着白色的雾气,飘然升起,把祝惜墨那张轮廓分明、俊美耀眼的脸衬得如同下凡的男仙。 卢时初一双眼睛滴溜溜地偷看了好几回,没看一回都喝一口杯中的酒,没一会儿就喝了好几杯。 祝惜墨不可能没觉察她的视线,但他自己也是个被美、色所迷的男人。 卢时初从小就被娇养着长大,一身冰肌玉骨,漂亮又完美,被温泉一泡,脸颊上便浮现了淡淡的红晕,双眼也含着氤氲的水雾,妩媚动人。 祝惜墨都快三十的男人了,血气方刚,此时面对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怎么可能没有一点遐思?幸好他自控能力强,才没有显出丑态,但也忍耐得极其辛苦,更何况卢时初还用那暗戳戳的偷看眼神来毫不自知地“勾、引”他…… 靠!他终于不想忍了!祝惜墨把自己手中的酒杯放下,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移动到卢时初身旁,夺下她的酒杯,然后按住她的后脑勺就亲了下去。 大概是穿得少,亲起来格外刺激,卢时初很快就被他亲得晕乎乎的了。 等到后面,她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到房间的,只记得两人想两条接吻鱼一样,即使是走回房间的路上,他们的嘴唇都没有离开过,祝惜墨甚至还为了更方便接吻,把她抱起起来。 幸好这度假酒店的工作人员都极其有眼色,他们这些举动并没有被人看见。 进了房间,两人很快就折腾到了床上,卢时初这回可不会让祝惜墨撩了她又跑了,她翻身把人按在了床上,决定这回一定要把人吃了,光给看不给吃,她可忍受不了了。 幸好祝惜墨并不是真的柳下惠,刚开始的时候半推半就就卢时初得逞了,等到后面就反客为主,掌握了主动权,反过来把卢时初折腾得半死不活。 折腾了大半个晚上,两人终于结束了这场运动,卢时初放肆完之后,贤者时间来了,顿时想起自己似乎太主动了,不符合“卢时初”单纯天真的人设,于是连忙半趴在祝惜墨胸膛上,羞涩又不安地说:“惜墨,怎么办?我们还没结婚就做出这样的事来……” 祝惜墨一听,这才想起卢时初是个被爸爸保护得很好的“乖乖女”,这会儿未婚就发生了关系,应该会忐忑不安。 于是心疼地把她抱住了,安慰她说:“别怕,我们感情到了,做这种事是水到渠成又很正常的,不必为此担忧,你要是怕,那我们可以找个日子马上结婚。” 608、菟丝花富家女(15) 卢时初一听结婚,眼皮子就跳了跳,她虽然想生个聪明漂亮的孩子,可并不想结婚啊,于是她连忙把脸埋在他颈窝里,撒娇说:“可是我并不想这么快结婚嘛……我们都做过这种事了我却不想结婚,你会不会觉得我太不洁身自好了?” “当然不会!我们只是情之所至罢了,现在未婚同居的情侣都很多,如果只是做过这种事就不洁身自好了,那这世界上能清白的人就没多少了,你千万不要想太多。”祝惜墨此时正是对卢时初心软的时候,自然好言好语地劝慰她,而且男人嘛,就算是为了自己以后的“幸福”,都会把这种事轻描淡写地说成理所当然。 卢时初本来就不在意这些事,如果不是为了维持一下自己的人设,她才不会装成这样,这会儿听了祝惜墨的安慰,就顺势“释然”了。 然后祝惜墨就又逮住了机会把她就地正法了两次。 有了亲密关系的情侣,自然就食髓知味,停不下来了,祝惜墨虽然还是工作很忙,却比之前对卢时初更殷勤了许多,总是想方设法找卢时初“偷情”——毕竟卢时初晚上可是有门禁的。 卢时初本来就馋他的身子,自然不可能拒绝,祝惜墨甚至为了方便他们私会,还专门在他公司旁边的酒店包了一间总统套房,就是用来跟卢时初见面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了亲密关系的缘故,祝惜墨发现自己对卢时初越来越在乎了,如果说之前他是为了卢家的汽车产业,那现在,他就是纯粹想要和卢时初在一起,才那么殷勤地想方设法挤出时间跟她见面,而且在工作的时候也经常会想起她来。 活了二十多岁的祝惜墨,终于体会了一把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卢时初并不知道祝惜墨对自己的感情变化,卢爸爸生病了,虽然只是感冒,但大概因为太过疲累,而且上了年纪的关系,卢爸爸这次的感冒大半个月都没好,还时常发烧,折腾得他整个人都苍老憔悴了许多。 卢时初看着他鬓边的白发,说:“爸爸,要不然咱们找个职业经理人来管公司吧?你这样太辛苦了,身体会受不了的。” 卢爸爸却笑着说:“职业经理人哪里有自己人尽心?如果你真的心疼爸爸,那就赶紧跟祝惜墨结婚,等你们有了孩子,我就可以慢慢把公司交给他管理了。” “爸爸,你就不怕祝惜墨是个白眼狼,把咱们公司侵吞了吗?”卢时初疑惑地问,她真的不明白卢爸爸为什么这么放心让女婿来管理公司,原主那辈子也是,直接让杜瑞州来管,让他有机会吞了自家的产业。 卢爸爸却像是听到了笑话一样,对卢时初说:“乖女儿啊,虽然咱们家产业是不少,但祝惜墨也不差啊,他现在光是靠自己,就把事业发展的比咱们家都不差了,等再过几年,肯定比咱们家好。你说他要侵吞咱们的产业,根本没必要啊,毕竟要是你们有了孩子,他自己的产业以后都要交给你们的孩子。” “你就不怕他有私生子?”卢时初叹着气问道。 卢爸爸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对祝惜墨的信心,说:“不可能的,祝惜墨虽然在商场上手段狠厉,但道德品行上却没有任何问题,爸爸看人很准的——当然,杜瑞州那个狗东西不算!而且他工作那么忙,要是还有时间去生私生子,那我倒是要佩服他了。” 卢时初听了,顿时不知道该怎么辩驳他了,不过结婚是不可能结婚的,生孩子倒是可以。 于是为了让卢爸爸的事业后继有人,卢时初决定跟祝惜墨借点优质基因。 借基因的过程十分顺利,他们正值生育潜能最高的时候,身体又健康,做的频率又多,于是才两个月过去,卢时初就如愿以偿地怀孕了。 她并没有告诉祝惜墨,不过幸运的是祝惜墨恰好要去国外处理公司事务,这一去就要去三四个月。 祝惜墨依依不舍地来找卢时初告别的时候,卢时初心中却暗喜,这可真的是瞌睡来了送枕头,他出差出得正是时候。 “你就放心去吧,我在国内会好好等你回来的。”卢时初亲了亲闷闷不乐的祝惜墨,安慰他道。 “要不然你陪我出国?”祝惜墨提议道。 “不行。”卢时初连忙拒绝了,“我吃不惯国外的食物,而且你出差肯定是要忙工作的,根本没时间陪我,我人生地不熟,自己一个人多无聊啊,还是不去了。” 祝惜墨一想也是,因此即使有些失望,他也没有再提起让卢时初出国陪他的事了。 送走了祝惜墨,卢时初就开始安心养胎了。 她这一胎怀像很好,没有孕吐,能吃能喝,跟平时一样,因此卢爸爸直到她的肚子越来越大了,才终于发现不妥了。 卢爸爸忧心忡忡地看着她鼓起来的肚子,说:“乖女儿,你肚子怎么鼓起来了?我看你又不是长胖了,是不是长肿瘤了,我们快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卢时初啃着苹果,说:“爸爸,我肚子里长的不是肿瘤,是你孙子。” “你说什么?”卢爸爸脸色大变,震惊地问。 “我是说我肚子鼓起来不是因为病了,而是怀孕了。”卢时初十分平静地扔下了这个地雷。 “是不是祝惜墨干的?我就知道他不是个老实的,居然让你怀孕了,这个奸诈狡猾的家伙,他现在在哪里,我要揍死他!”卢爸爸一听,顿时气炸了,撸起袖子就想找祝惜墨算账。 卢时初连忙拉住他:“爸爸,你别急,祝惜墨不在国内,他几个月前就到国外出差了。” “那你赶紧让他回来!你都怀孕了他难道想不负责?快让他回来商量结婚的事,要是孩子出生了你们都没结婚那成什么体统?!”卢爸爸气急败坏地说道。 “爸爸,其实我并不想结婚,只想生个孩子。”卢时初硬着头皮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先斩后奏的时候她做得很利落,现在要摊牌了就很难熬了。 “不想结婚?难道祝惜墨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你要踹了他?”卢爸爸顿时误会了。 609、菟丝花富家女(16) “不是的,祝惜墨没有对不起我,爸爸你误会了。”卢时初连忙解释,“我只是不想结婚而已,而且爸爸,我要是不结婚,那生的孩子不就只是咱们卢家的了吗?到时候让孩子继承咱们家,根本不需要担心产业被女婿侵吞的事,多好啊。” “可你们不结婚,孩子不就成了私生子了?”卢爸爸不能理解她的想法。 “在咱们这样的家庭,私生子有什么关系?而且他只会是咱们卢家唯一的孩子,谁还能瞧不起他?”卢时初理所当然地说。 “可你跟祝惜墨感情不是还不错吗?怎么就不愿意跟他结婚?”卢爸爸真的疑惑了。 卢时初露出个不好意思的笑容来,说:“爸爸,我现在是跟他感情不错,但谁知道这感情能维持多久呢?一年、两年、五年还是十年?说不定我什么时候就腻了他,从而喜欢上别人,要是结了婚,那我们之间各自的利益掰扯就麻烦多了,可要是不结婚,那不就方便多了吗?” 卢爸爸听见她这话,惊愕得眼珠子都快掉到地上了,他完全不知道自己乖乖的宝贝女儿居然会有这样的想法,他惊得嘴巴张合了好几下都没能说出话来,最后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乖女儿,爸爸怎么不知道你还挺渣的?” 说完他眼神有些复杂,乖女儿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怎么突然就渣渣的了?不过有这样的想法也好,毕竟渣别人总比被别人渣好。 于是女儿奴卢爸爸很快就接受了卢时初的说法,以为她不想结婚,一是避免女婿觊觎卢家产业,二是要是以后喜新厌旧的话方便甩掉祝惜墨。 虽然觉得这样做有点对不起祝惜墨,但比起一个外人来,他当然是站在自己女儿这边的,卢爸爸理直气壮地想道。 怀孕的事情暴露之后,卢时初就更没有后顾之忧了,卢爸爸给她请了个营养师,还早早就开始物色月嫂和保姆了,比卢时初这个亲妈还要积极。 “乖女儿,你这肚子是不是大得有点有点不正常?”卢爸爸最近狂补了许多孕期知识,终于意识到卢时初怀孕五个月的肚子不应该这么大才对。 卢时初茫然地看向他:“我怀的是双胞胎啊,爸爸,难道我没有告诉你吗?” 卢爸爸脸都黑了:“没有!这么重要的事你怎么不告诉我?是不是要等你生了,我才能知道你怀了两个?” “爸爸,不要生气嘛,有了外孙你是不是就不爱我了?”卢时初撒娇道。 卢爸爸一听,连忙道歉,那点子怒气早就消失无踪了:“没有没有,爸爸错了,不应该那么大声跟你说话。双胞胎好啊,咱们卢家人少,孩子多更热闹。” 卢时初笑了:“我也这样觉得,到时候家里有两个孩子,热热闹闹地叫你外公,不,既然跟咱们姓卢,那就是爷爷了!” 卢爸爸顿时眼眶红了,连连点头:“好好,我就是他们的爷爷。” 于是卢爸爸更加积极了,每天下班之后还乐此不彼地给孩子们提前准备好要穿的衣服袜子,甚至还有各种玩具、启蒙书,最后家里的婴儿用品比母婴店都齐全了。 卢时初乐得不用自己准备这些东西,反正卢爸爸甘之如饴。 就在父女俩高高兴兴地等待双胞胎降生的时候,被他们忘在脑后的祝惜墨终于从国外回来了,他在国外的工作出了意外,又拖了一个月才结束。 这几个月以来他跟卢时初的联系越来越少,刚开始的一个月卢时初还每天都会耐心地跟他打电话聊天,但之后就渐渐地没耐心了,最后一个月就已经经常挂他的电话,祝惜墨心急如焚,很想立马就飞回国找卢时初,但奈何有工作不能任性,只得忍耐着。 刚下了飞机,祝惜墨既没有回家也没有去公司,而是第一时间就来卢家找卢时初了,他怀疑自己再不来找她,这段恋情很快就会结束了,可他并不想结束。 因为以前来过卢家,所以祝惜墨的车子轻易就进了卢家的别墅小区。 祝惜墨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久别的女朋友了,心中十分激动,但又有些忐忑,毕竟他那么久不回来,万一女朋友移情别恋了怎么办? 他顺利地进了卢家的门,卢时初恰好在客厅里玩手机。 “初初!我回来了。”祝惜墨提着手中的礼物跟卢时初打招呼,“我给你带了礼物,看看你喜不喜欢……”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了她那即使坐着也显得硕大无比的肚子。 他看着她的大肚子,有些茫然地问:“你肚子怎么了?” “有孩子了啊。”卢时初看见是他,便轻笑着说道。 祝惜墨脑子瞬间空白一片,根本无法理解她话里的意思。 过了好一会儿脑细胞才继续运转,意识到她的话是什么意思,顿时又惊又喜:“你怀孕了?怎么不告诉我?” 他手里拿着的礼物掉到了地上,但他已经意识不到了,他此时仿佛脚踩在缥缈的白云上,感觉很没有真实感,巨大的惊喜让他手足无措。 他魂不守舍地走到卢时初身旁,伸出手来摸了摸她的肚子,激动又好奇地问卢时初:“这里面……是我的孩子?” “当然是你的,不过如果你不想要的话,那我卢家养着就行了。”卢时初很平静地说道。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当然要孩子。”祝惜墨的理智终于回来了一些,聪明的大脑运转之后才意识到不对的地方,“你怎么不告诉我你怀孕的消息?” 卢时初眼神飘忽了一下下,说:“你工作那么忙,就没必要告诉你,让你烦恼了。” “这怎么会是烦恼呢?工作哪里有孩子重要?要是我知道你怀孕了肯定第一时间就回来,绝对不会让你自己一个人承受怀孕的辛苦。”祝惜墨不赞同地说。 “趁孩子没出生,我们赶紧去领证结婚吧。”祝惜墨又提议道。 “不行,我不打算跟你结婚。”卢时初连忙拒绝。 祝惜墨没想到她会拒绝,错愕地问:“为什么?我们连孩子都有了,感情也不错,为什么不结婚?” 610、菟丝花富家女(完) 卢时初很是头疼,她已经向卢爸爸回答过一次这个问题了,现在又要跟祝惜墨解释,她无奈地叹了口气,说:“因为我是不婚主义者,生孩子可以,结婚却不行,如果你愿意,你可以继续跟我在一起,以伴侣的身份,如果不愿意,那我们随时可以结束当男女朋友的关系。” 祝惜墨看见她说这番话的时候神情坦荡而平静,便知道她是经过深思熟虑才这么决定的,但他心里却依旧不好受,女朋友怀孕了还不想跟自己结婚,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挺大的打击,让向来自信的他都对自己产生了一丝丝怀疑,难道自己对卢时初的魅力其实并没有那么大吗? 他不想强迫怀孕的女朋友,只好忍住心中的不舒服,说道:“我不会跟你分手,你不想结婚就不结吧,我可以等到你愿意结婚的那天,在这之前,我想以孩子父亲和你伴侣的身份陪在你们身边,可以吗?” 卢时初见他居然没有继续追问下去,而是同意了,有些意外他对自己的包容程度,不过他没有纠结于结不结婚的问题,卢时初乐于见到这个情况,总比他用各种方法来逼婚要好。 于是她笑了,说:“当然可以,除了没有结婚证,我们可以像夫妻一样生活,不过孩子出生后我依旧会住在家里,你可以搬到我家里住。” “好。”祝惜墨根本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反正他之前也是自己一个人住,只有假期才会回去跟父母团聚一下,现在直接搬到卢家,也并没有什么不方便。 “不过你怀孕的事情我得和我父母说一下,毕竟他们有权知道我有孩子。”祝惜墨对卢时初说道,“他们想来看孩子的时候,可以来吗?” “当然可以,他们是孩子的祖父母,我不会阻止他们来看孩子。我说过了,我跟你除了没有结婚证,其他方面可以跟夫妻一样。”卢时初并不在意祝惜墨的父母会不会喜欢自己的孩子,她最后还提醒了一下,“只不过我不希望他们干涉我们现在的相处方式,你明白的吧?关于不结婚就一起生孩子、养孩子这件事。” “明白。”祝惜墨回答道。 他果然把这件事解决了,不知道他是怎么跟父母说的,总之,当祝父祝母来跟卢爸爸见面的时候,并没有催婚,而是答应了他们的婚事看卢时初的意愿,卢时初要是不想结婚就不结婚,如果想结婚了那就结婚。 不过他们要求双胞胎有一个孩子姓祝,卢时初思考了一下,想到祝惜墨以后会住在卢家,跟上门女婿差不多,在这方面祝家父母让了一步,因此卢时初跟卢爸爸商量了之后,同意了这个要求。 几个月之后,卢时初顺利地生下来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是对龙凤胎,卢爸爸和祝父祝母高兴坏了,每天除了看望一下卢时初,就是眼巴巴地围在龙凤胎旁边看个不停,好像没有厌倦的时候。 双方家庭经过商量之后,决定男孩子姓卢,叫卢星沉,女孩子跟祝惜墨姓祝,叫祝愿。 “初初,愿愿长得像你,以后一定跟你一样是个漂亮的女孩子。”祝惜墨抱着女儿,嘴角的笑容就没消失过,像个傻爸爸。 卢时初瞄了一眼皮肤还红通通皱巴巴的女儿,嫌弃地说:“你从哪里看出来她像我了?她皮肤又红又皱。” 祝惜墨对女儿自带滤镜:“哪哪都像,瞧她的小鼻子,又翘又挺;小嘴儿,红嘟嘟像花瓣还有又大又圆的眼睛……这不都跟你一模一样吗?” 得了,又是一个卢爸爸预备役了,卢时初都能想象到这家伙以后对女儿就是第二个卢爸爸了。 这个时候,儿子开始嗯嗯嗯地叫起来了,卢时初连忙喊祝惜墨:“快去看看儿子,看他是饿了还是拉了?” 祝惜墨只好把女儿放到床上,抱起不安分的儿子,检查过他的纸尿布之后,便说道:“没拉,这小东西就是故意要引起人注意的吧?” 说着,他就警告才出生几天的儿子:“小子,你懂事一点,别乱哭乱闹,吵到妈妈那就把你抱走了。” 卢时初不乐意了:“你胡说什么?孩子虽然听不懂,但也能感受到你对他的好坏,别对两个孩子区别对待。” 她话音刚落,卢星沉就忽然大哭起来,两只手胡乱挥着,咧着无齿的嘴巴哭得很响亮,祝惜墨吓了一跳:“他、他怎么突然哭了?” “被你嫌弃哭的。”卢时初见他手忙脚乱,慌慌张张的模样,只得提醒道,“你不会哄就去喊人来。” 祝惜墨于是连忙跑去叫月嫂了。 有了孩子之后,祝惜墨和卢时初就正式步入了老夫老妻的生活,卢时初倒是不需要怎么管孩子,毕竟家里有的是人照顾,月嫂、保姆,还有祝父祝母以及卢爸爸,龙凤胎受欢迎极了,又好带,卢时初除了偶尔喂喂奶,其余时间就很自由。 而祝惜墨自从有了孩子之后,就再也没有想走捷径图谋卢家的汽车产业链条了,而是选择直接跟卢爸爸合作,还很有诚意地在利益上让了一步,他的坦诚直接反倒是获得了卢爸爸的信任,因此两家的合作很顺利。 当然了,两家虽然合作了,但各方面都分得很清,毕竟卢爸爸还担心女儿真的有一天会甩了祝惜墨,所以留有余地。 至于以后两家会不会合成一家?那就看卢星沉和祝愿这对龙凤胎了。 祝惜墨虽然尊重卢时初的想法没有催婚,但却每年都会用各种方式来求婚,即使被拒绝了,也屡败屡战,到最后求婚都快成了他每年的固定节目了,直到龙凤胎成年了,也依旧这么做。 因为祝惜墨身材样貌保养得很好的原因,卢时初居然跟他在一起很久都没有腻,当然,这也因为祝惜墨防得很严密,才让她没有机会喜新厌旧。 等到他们年纪大了,连孙子孙女都有了之后,祝惜墨每年的求婚就直接演变成了庆祝在一起的周年纪念了,虽然他们一直没有领证,但周围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就是白头偕老的伴侣,这辈子再也不会分开。 611、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1) “初初,如果我跟你爸爸离婚,你想跟谁?”时初刚进入这个世界,就听见一个温柔婉转的女声问她。 她睁开眼一看,面前是一个长相清丽、身材苗条的年轻女人,此时正弯着腰一脸认真地问她这个问题。 时初在眨眼间就接收完了原主的记忆,顿时明白了现在正是原主的妈妈想要跟原主爸爸离婚的时候。 “初初,你在发什么呆?回答妈妈的话呀?你会跟妈妈离开的,对吗?”陈雪轻轻地摇了摇时初的身子,再次问道。 时初摇了摇头,说:“不,妈妈,我不想跟你离开。” “为什么?难道你不爱妈妈了吗?”陈雪听见时初的回答,大受打击,眼眶瞬间就红了,抓住时初的胳膊问道。 时初垂下眼帘,做出难过的样子,说:“妈妈,我班上也有同学是爸妈离婚后跟着妈妈改嫁的,他过得很不好,因为他妈妈嫁的人也有孩子,他妈妈为了不让人说闲话,就对后爸的孩子很好,就算后爸的孩子欺负他也不帮他,他经常鼻青脸肿地来上学,还饿晕过一次……” 陈雪伤心极了:“初初,难道你觉得妈妈也会变成你那个同学的妈妈一样?可是就算你跟着你爸爸,你爸爸以后也会给你娶后妈的啊,有了后妈就有后爸,等你爸爸和后妈有了亲生的孩子,你肯定会被忽略,要是跟妈妈就不同了,妈妈那么爱你,肯定会好好护着你……” “你就跟妈妈吧,你爸爸整天不在家,十天半个月都不见人影,你自己在家不怕?”陈雪继续劝说道,“你爸爸根本就不喜欢你,他嫌弃你是个女孩子,你要是选择跟他,以后不知道多难过。但妈妈就不一样了,你永远是妈妈心中最重要的人,我以后即使有了其他孩子,他们也永远比不过你。” “妈妈,你别逼我,我不想你和爸爸离婚,你们能不离婚吗?”时初带着哭腔说道,她此时才六岁,不希望爸妈离婚再正常不过了,即使她知道陈雪不可能听她的话。 “不行,我跟你爸爸是一定要离婚的,他出轨玩女人,我忍受不了。”陈雪很坚决地说道,显然打定了主意了。 时初跟她哭闹只是暂时不想跟她在讨论这个问题,因此只做出伤心哭泣的模样,没有再说话,陈雪见状,只好暂时不逼她做选择了。 “好了好了,初初别哭了,妈妈不问你了。你现在在这里玩一会吧,妈妈要去做饭了。”陈雪说完后,便会厨房做饭去了。 时初立马停止了哭泣,打量了一下家里的环境,顿时便对便宜亲爸的财富有了认识。 此时是八十年代中,改革开放已经好几年了,原主的亲爸吴承岳趁着这春风下海做起了生意,才几年时间就积攒了不菲的身家。 都说饱暖思***,吴承岳有了钱就跟变了个人一样,再也不是以前那个爱妻爱女的好男人了,他开始玩女人,起初还偷偷摸摸,但很快被心细的陈雪发现,于是干脆光明正大起来,经常十天半个月地不回家跟外面的女人厮混。 陈雪忍受不了丈夫变心出轨,愤怒、痛苦之后,便不管亲戚朋友的劝说,打定了主意要跟吴承岳离婚。 这时候是八十年代,离婚还是一件惹人非议的事,特别是对离婚的女方,舆论和社会氛围都格外苛刻,所以几乎没有女人会选择离婚,即使丈夫家暴、出轨也一样。 但陈雪并不是普通的女人,她外柔内刚,不能接受不忠的丈夫,因此即使没有人支持,也要跟丈夫离婚。 在原主的那辈子,陈雪确实成功跟吴承岳离婚了,带走了原主,不过因为各种原因,她很快就再婚了,嫁给了一个带着三个儿子的男人李军荣。 原主跟着陈雪改嫁之后,在李家格格不入。她是女孩子,又比李军荣的三个儿子小好几岁,李军荣的三个儿子已经懂事了,记得自己的亲妈,因此对后妈很敌视,对后妈带来的拖油瓶就更是了,因此经常在大人看不见的地方欺负原主,包括扮鬼恐吓她、掐她、抢她的饭菜、趁着大人不在家把她锁在阴暗的阁楼里…… 原主只是六岁的孩子,被这么欺负自然忍受不了,她刚开始时还会跟陈雪告状,陈雪便会告诉李军荣,还会教育李家的三个儿子,李军荣便把三个儿子揍一顿,勒令他们跟原主道歉,他们倒是道歉了,但却会在之后变本加厉地欺负回来。 原主又告状,李家三子又被揍,接着又暗戳戳地继续欺负原主……就这样循环下去,原主虽然小,但已经意识到跟妈妈告状没有用,她依旧会被欺负,于是开始变得自闭,对继兄们的欺负逆来顺受以降低他们的欺负次数。 陈雪自己有工作,每天下班回来又要做家务,于是忽略了沉默的原主,她以为女儿不再告状,那就是跟继兄们相处得很好了,而三个继子调皮又捣蛋,她为了当个好后妈,自然就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教育继子身上。 三个继子慢慢地放下了对她的偏见和敌视,并且在她的教育下变得极优秀、有出息,个个都考上了大学,还对她十分孝顺,人人都夸她是个好后妈。 可是,她的亲生女儿,却沉默寡言,阴沉怯弱,不但个性不讨喜,连学习也很差劲,跟三个继兄根本没有可比性。 陈雪十分失望,觉得女儿是继承了她亲爸爸的劣质基因,才会这么平凡乃至差劲,否则她自认为对四个孩子都一视同仁,可怎么三个继子个个有出息,而吴时初却连普通孩子都不如呢? 三个继子相继大学毕业,可原主连大学都考不上,被陈雪逼着复读,连读了好几年还是没能考上好大学,原主终于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最后跳河自杀了。 亲生女儿死了,陈雪当然很伤心,但人死不能复生,她有贴心恩爱的丈夫以及孝顺的三个继子的安慰,最后慢慢走出了失去女儿的悲痛。 没了原主这个碍眼又格格不入的人,他们一家五口就是再温馨和睦不过的亲人了。 612、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2) 吴承岳这天晚上依旧没有回来,吴时初和陈雪都习惯了,母女俩吃过了晚饭,乘了一会儿凉,陈雪就开始哄吴时初睡觉了。 吴时初虽然灵魂是个大人,但奈何身体是个孩子,她敌不过生理条件,很快就犯困了,乖乖地上床睡觉了。 只是等她睡着了之后,睡得正沉,便突然被一阵剧烈的砸门声吵醒了。 “陈雪!陈雪!赶紧给我开门!”吴承岳醉醺醺的声音从外面响起,他一边砸门一边喊陈雪。 吴时初被他吵醒了,很是生气,果然这个亲爹很不靠谱,三更半夜喝得醉醺醺才回来,他还不如不回来呢。 这时候外面响起了陈雪厌恶的声音:“吵什么吵?三更半夜的把邻居都吵醒了,喝成这个鬼样子回来,把我屋子都熏臭了!” “臭娘们你说什么?什么你的屋子?这是我的家,就算熏臭,我熏臭的也是自己的屋子,你有什么资格嫌弃我?不想过了就滚出我家!”吴承岳气焰嚣张地嚷道。 陈雪气得头顶都快冒烟了,吴承岳的话让她难堪又难过,她咬着牙、含着泪说:“行!这不是我的家!等天亮了你赶紧和我去领离婚证!我再也忍不了你了,我一天都不想跟你过了!” 吴承岳半醉半醒,听见妻子嫌弃的话,顿时怒从心头起,抬起手扇了她一巴掌:“不过就不过!你以为我想跟你这个母老虎一起过?整天板着张脸,跟欠了你千八百万似的。老子有钱,踹了你想要多年轻漂亮的女人都有,反正你这个黄脸婆我也玩腻了……” “吴承岳!我跟你拼了!”陈雪触不及防之下挨了他一巴掌,又惊又怒,顿时像点燃了的爆竹一样,也炸了,跳起来就跟吴承岳对打起来。 于是一时间家里就乒乒乓乓地响起来,还有男人的怒吼以及女人的尖叫。 吴时初忍不住用被子捂住了耳朵,并不想干涉这对夫妻打架,这两人都不是负责任的父母,对她而言,唯一的作用大概就是给她付抚养费了。 夫妻俩打了十几分钟,终于打累了,这才收手,最后陈雪还不忘恶狠狠地要求吴承岳明天跟她去离婚,吴承岳立马就答应了。 吴时初听见他们终于消停了,便又重新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她醒过来的时候,看见的便是青肿着嘴角的陈雪。 “初初,你醒了?快起来吧。”陈雪对吴时初强颜欢笑道,拉起了她,帮她穿衣服。 吴时初拒绝让她帮忙洗脸和刷牙,等她洗漱完出来之后,才发现吴承岳居然还在家,只不过他脸上看起来比陈雪凄惨多了,左脸颊被抓伤了好几道印子,右眼还青紫了,额头上还鼓了个大包——看来陈雪的战斗力还挺强的。 “咳咳……”吴承岳清了清嗓子,对吴时初道,“囡囡,爸爸要跟你妈妈离婚了,你想要跟谁?” “当然是跟我了!难道跟你这个十天半个月都不着家的爸爸?”陈雪嘲讽道。 “不着家怎么了?我可以给女儿专门请一个照顾她的保姆,反正我有钱!”吴承岳不服气地说。 “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你根本没有关心过女儿,现在想跟我抢抚养权?你是不是故意想让我不好过?”陈雪又生气了,她明明是一个温柔、脾气好的女人,但一对上吴承岳就会忍不住发火。 “是又怎么样?”吴承岳一拍桌子,加大了声音嚷道,“我养得起一个女儿,女儿跟着你才不好过,你娘家那些都不是什么好人,肯定会欺负囡囡,我不能让她跟你走。” “姓吴的,我娘家人怎么了?我娘家人比你这个亲爹负责多了,你有什么资格说他们不好?”陈雪听他居然说起自己的娘家人来了,顿时又气得跟吴承岳吵起来。 吴时初慢悠悠地吃完了一个鸡蛋,才对两个吵得跟斗鸡似的人说道:“爸爸妈妈,我决定好了,我要跟爸爸。” “什么?初初,你为什么选你爸爸,他平时对你怎么样难道你忘了吗?他根本没关心过你,也不在乎你!”陈雪惊愕地说道,她没想到女儿居然会真的选择吴承岳也不选她。 “哈哈,好,你虽然是个小丫头,没办法给咱们家传宗接代,但到底是我亲生的,我不会亏待你。”吴承岳听到女儿选了他,顿时高兴得哈哈大笑,还十分得意地瞄了好吃陈雪一眼。 吴时初没理会他,而是对陈雪道:“妈妈,我知道你比爸爸更爱我、更在乎我。我同样很爱你,但我不能选你,因为你离婚之后本来就会过得艰难了,我不能再当你的拖油瓶,拖累你再嫁。爸爸有钱,他带着我不会有什么影响,但你不同。” 陈雪看着女儿一本正经的模样,她仿佛一夜之间就长大了,说起话来都头头是道,还很有说服力。 “这是你自己想到的吗?”陈雪红了眼眶,“你怎么会是妈妈的拖累呢?妈妈不觉得带着你会很艰难,只要我们母女俩在一起,就算再艰难妈妈也不怕……” 吴时初很想翻个白眼:你当然不怕了,因为受苦受难的不是你。 吴时初相信此时的陈雪是个疼爱女儿的好妈妈,她确实从头到尾都没想过亏待自己的亲生女儿,然而她再嫁之后就会身不由己了,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心态也会变化,她以后会更在乎再嫁的丈夫和继子们,然后忽略自己的亲生女儿,害得女儿早早离世。 吴时初既然已经知道了结局,又怎么可能再跟原主一样选择她?吴承岳虽然是个渣爸,但他能请个保姆来照顾自己,那就很不错了,毕竟她又不是真正的小孩,需要爸妈的关爱。 “但是我心疼妈妈……妈妈,我留在爸爸这里不会有问题的,爸爸会给我请保姆,如果你想我了,也可以来看我啊。”吴时初睁着“天真纯洁”的眼睛对陈雪说道。 “妈妈的乖女儿!你怎么这么懂事?”陈雪一把抱住吴时初,哽咽着道。 吴时初敷衍地回抱了一下陈雪,但其实她内心对陈雪没什么好感,这个女人虽然口口声声疼爱女儿,但很快这种感情就会转移到继子身上了,所以这会儿即使她表现得再难过,吴时初都不会有什么感觉,只是碍于年龄和身份,她不得不表演一下。 613、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3) 陈雪又继续劝说了吴时初很久,想要说服她跟自己离开,但吴时初很坚定地拒绝了,陈雪只得无奈地离开了,走的时候还不忘叮嘱吴时初,如果她反悔了就写信回外婆家,到时候她会来接走她。 吴承岳因为女儿选择了他,在抚养权上压了陈雪一头,因此看吴时初格外顺眼了些,他虽然不稀罕女儿,但到底是亲生的,而且他有钱养得起,所以并不介意女儿跟着他生活。 “囡囡,爸爸今天就找个保姆回来照顾你,爸爸做生意很忙,没时间常回家陪你,你跟着保姆在家要乖乖吃饭睡觉,知道吗?”吴承岳毫无心理负担地说道,丝毫没想过把一个才六岁的女儿跟一个陌生的保姆留在家中会有什么危险。 不过吴时初巴不得这个便宜爸爸不在家,所以她很乖巧地点头说:“知道了爸爸,你放心吧。” 于是吴承岳就真的放心出门了,大概半天之后,他的司机小李就带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过来,跟吴时初说,这就是给她找的保姆周婶。 “周婶,你的工作就是照顾小姐,包括给她做饭洗衣和打扫家里的卫生。”小李对周婶说道,又叮嘱了一些需要她注意的事项,便离开了。 周婶才第一次来吴家,看见家里只剩下一个六岁的小主人,忍不住愣了下,都不知道该从哪里做起了。 吴时初看出了她的拘谨,便说:“周婶,现在家里只有我和你两个人,我爸爸几天才回来一次,你每天照顾好我的生活起居就行了。” 周婶笑了笑:“好,我很勤快能干的,一定能把你照顾好。” 于是吴时初的日子就过得更舒服了,周婶把她照顾得妥妥帖帖的,她每天只需要上学、做作业,其余时间随便玩。 她现在才六岁,刚上小学,每天装小孩子上学其实是个辛苦事,毕竟懂了装不懂也是个技术活,吴时初都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回答问题时超出了她这个年龄范畴掌控的知识,会被老师认为是神童。 神童可不好当,她就只想当条咸鱼,舒舒服服地过活。 她父母离婚的事虽然没有大肆宣扬,但到底同学、邻居都是这块地方的人,多多少少听到过些传闻,因此陈雪和吴承岳离婚的事还是被不少人知道了。 小学的同学大概从父母口中听到吴时初父母离婚了,顿时纷纷关注起吴时初来。 这年头离婚的人很少,偶尔有一对那就注定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闲谈的材料,大家对离婚的人都是不理解、鄙夷或者同情的,对他们的孩子就更可怜了。 于是吴时初很不幸地遭遇了八十年代的学校霸凌,那些六七岁、七八岁的同学笑话她父母离婚了,她是没人要的拖油瓶,甚至开始扯她的头发、扔她的课本……甚至掐她。 “吴时初,你爸爸妈妈离婚了,是不是不要你了?”小胖子前桌幸灾乐祸地对吴时初做了个鬼脸,笑嘻嘻地问道。 “好可怜哦,成了拖油瓶,没有爸爸妈妈,真惨!”其他同学也纷纷同情地说道。 “以后她爸爸娶了新老婆她会更惨!我妈妈说有了后妈就有后爸,她以后肯定会被后妈折磨虐待的!”另一个女同学信誓旦旦地说道。 “哎,吴时初,你爸爸要给你找后妈了,怕了吗?哈哈……”小胖子扯着吴时初的头发问道。 吴时初头皮一疼,顿时怒了,这些小孩对她说幸灾乐祸的话她丝毫不在意,因为这根本伤不了她,但动手扯头发那就热恼她了! 于是吴时初立马伸出手,也狠狠地揪住了小胖子的一撮头发,用力一扯。 “哇!好疼!”小胖子立马就哭了,松开吴时初的头发,连忙摸向自己的脑袋。 吴时初冷笑了一声,问他:“疼吗?我头发被你扯的时候也很疼啊!”这些小屁孩就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才能让他感同身受。 “你打我!我要告诉我妈妈,你就是太坏了你爸妈才会离婚,我让我妈妈来打死你……”小胖子可不知道什么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只知道自己被吴时初扯疼了,就要报复回去。 “好啊,让你妈妈来啊,她要是真的敢打我,那我就报警抓她!告她虐待小孩!看到时候警察叔叔帮你妈妈还是帮我?”吴时初冷笑道。 “我、我妈妈很厉害,警察叔叔才不会抓她!”小胖子听说她要找警察,气焰马上就低了下来,但还是嘴硬不肯服输地嚷道。 “警察叔叔就是专门抓像她那样欺负小孩的大人的,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问其他人。”吴时初理直气壮地说道,跟小孩吵架也要吵赢才行。 小胖子见她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样,立马就心虚了,他自己也知道大人欺负小孩是不对的,于是扔下一句“我才不问!我妈妈没有欺负你!”便一溜烟地逃跑了,生怕跑得迟了吴时初会真的让敬察叔叔来抓他妈妈。 班里的刺头小胖子都被她收拾得不敢还手了,其他同学便离她远了些,默默地排斥她、孤立她,并且偷偷地在背后说她的闲话,无非就是说她是个拖油瓶,爸爸妈妈都不要她,还说她脾气坏、会打人。 小孩子做出这种冷暴力霸凌同学的事来得心应手,似乎天生就会。别说小孩子不懂邪恶,小孩子残忍起来比大人残忍多了,因为他们年龄小,下手不知道轻重,也意识不到霸凌会带来多严重的后果。 如果一个真正的六岁小姑娘,因为父母离婚而被同学欺凌、孤立,那留下的阴影绝对会是一辈子的,而且对以后性格的形成、为人处世的方式都会造成很坏的影响。 幸好吴时初不是真正的六岁孩子,她心理素质过硬、内心强大,根本不会在意这点小孩子的欺凌,所以才不会留下心理阴影。 不过即使是小学生,要是真的太过分了,吴时初还是会反击回去的,她可不信奉以德报怨这一套,不打小孩这一套,在她这里是行不通的,她坚信小孩也只有被打疼了才会知道做错事的后果。 614、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4) 吴时初背着小书包慢悠悠地往家里的方向走去,她读书的小学离家里走路才十分钟,所以并不需要周婶接送,她自己就可以来回。 “喂!吴时初!无人要!拖油瓶!我喊你呢,怎么不应一声?”吴时初走了没几分钟,忽然就听见一个刺耳的声音对她喊道。 她往那方向看去,发现有点眼熟,想了一会儿,发现是四年级的一个刺头学生,叫周俊豪,长得比同龄人高壮多了,经常打架、欺负比自己小的学生,没想到他这次盯上了自己。 周俊豪带着几个小弟晃悠悠地走到吴时初面前,大概是跟社会上的小混混学的,一脸的流氓气,抬着下巴趾高气扬地对吴时初道:“拖油瓶,你爸爸不是很有钱吗?把你身上的钱交出来!” 好家伙,居然跟吴时初要起钱来了,吴时初刚想要不要打断周俊豪的牙齿的时候,突然从斜地里冲出一个九岁左右的小男孩,他挡在吴时初面前,板着小脸冲周俊豪说:“周俊豪,你又要干坏事了?我要告诉老师!” 周俊豪一听,顿时气得跳了起来:“祁岱渊,又是你!跟你有什么关系?别多管闲事,赶紧滚开!要不然我就揍你了。” 祁岱渊把背上的小书包放下来,说:“要打就打!你欺负小妹妹算什么男子汉?欺软怕硬,你要是真的厉害怎么不去挑战中学生?” “我就欺负她怎么了?拖油瓶反正没有人要……”周俊豪到底年纪小,欺负人都不找个理由。 “她不是拖油瓶!”祁岱渊冷着张小脸反驳,“她爸爸很厉害,你要是敢欺负她,等她爸爸回来了,会找来很多人打你。” 吴时初听见他这话都想笑了,这个小男孩真可爱,还学会扯大旗吓唬人了,于是她也帮忙狐假虎威道:“你也说我爸爸有钱,你要是敢欺负我,那我让我爸爸找一百个人来打你,不但打你,还打你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你们打得过一百个人吗?” 周俊豪一听,果然被唬住了,他已经上了四年级,虽然成绩很差,但一百这个数字还是认识的,就是很多很多的意思,一百个人来打他们,他们肯定打不过啊。 虽然内心已经怵了,但校霸的气势不能丢失,于是他色厉内荏地说:“算你厉害!哼,那咱们就走着瞧!”说完连忙带着小弟们跑了。 吴时初这才有心思去观察挡在自己面前的小男孩。 “你叫祁岱渊?”她好奇地问。 祁岱渊看着面前这个矮墩墩的小姑娘,忍不住脸红了起来,刚刚跟周俊豪对峙的勇气似乎一下子就消失了,对上吴时初就不自在起来,不过听见她的问话,还是点了点头:“嗯。” “刚刚谢谢你帮了我。”吴时初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说道。 “不用客气。”祁岱渊红着小脸说道,“不过你上下学最好还是让家里的保姆接送一下,要不然会有人欺负。” “如果有人欺负我,我会告诉老师和爸爸。”吴时初看着面前这个俊秀的小男孩,说,“他们欺负不了我。” 祁岱渊还想要说什么,忽然一个温柔的女声就从后面响起来:“渊渊,妈妈来接你了,你在和同学说话吗?” 祁岱渊转过头一看,喊了一声:“妈妈。” 祁妈妈走上前来,刚想要跟儿子的同学打个招呼,却发现面前的小姑娘才五六岁的样子,比儿子小了三四岁,并不像是同班同学。 “好漂亮的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上几年级了?”祁妈妈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吴时初,蹲下来笑得十分温柔地问吴时初。 “阿姨你好,我叫吴时初,上一年级。”吴时初笑得甜甜地回答道。 她继承了吴承岳和陈雪的优秀基因,专挑两人长相的优点长,眼睛又大又圆,清澈明亮,鼻子挺翘精致,嘴巴红嘟嘟像花瓣一样,再加上雪一样白的皮肤,简直就是个小公主,因此即使年纪还小,却一眼就能让人看得出是个美人胚子,祁妈妈一看见她,就喜欢上了。 “时初啊,名字真好听,你是祁岱渊的好朋友吗?”祁妈妈笑眯眯地问。 “还不是呢,我今天才认识他,他刚刚帮我赶走了想欺负我的人。”吴时初摇摇头道。 “什么?居然有人欺负你?”祁妈妈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你长得这么可爱,谁忍心欺负你?告诉阿姨,阿姨帮你讨回公道!” “谢谢阿姨,不过不用了,祁岱渊帮我把他们吓跑了。”吴时初看着面前义愤填膺的祁妈妈,有些感慨,果然不愧是祁岱渊的妈妈,都同样乐于助人。 “你们还能把人吓跑了?没被人打了吧?”祁妈妈还是有些不放心,把祁岱渊和吴时初都上下检查了一遍,确认他们身上没伤,这才松了口气,但还是说道,“你们这么小,以后不要跟那些坏学生正面对上,及时告诉爸爸妈妈或者老师,让爸爸妈妈和老师解决就行了。对了,刚刚欺负你们的是谁?认识吗?” “是周俊豪和他的几个跟班。”祁岱渊回答道。 “又是他?”祁妈妈听了皱了皱眉,便对吴时初道,“小姑娘不要害怕,阿姨会跟周俊豪的班主任和家长说一说这事。” “我不害怕。”吴时初说道,然后她见耽搁了不少时间,便对祁妈妈和祁岱渊道,“阿姨、祁岱渊,我要回家了,再见!” “你自己一个人回家?没有人来接你吗?”祁妈妈惊讶地问。 吴时初:“没有,我家很近,不用人接。” “再近也不能让你一个人回家啊,你爸爸妈妈也太心大了,我送你回去吧。”祁妈妈说道。 祁岱渊连忙拉了拉祁妈妈的手,祁妈妈疑惑地问:“怎么了儿子?” 见他们母子俩有话要说,吴时初便趁机对他们摆了摆手,便飞快地离开了,没有等祁妈妈送她。 祁岱渊看着她跑远的身影,才一脸郑重地对祁妈妈说:“妈妈,吴时初的爸爸妈妈离婚了,你不要在她面前提起她爸爸妈妈,她会伤心的。那些欺负她的同学就因为这件事骂她是没人要的拖油瓶。” 祁妈妈一听,顿时懊恼道:“妈妈以后一定注意。” 615、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5) 祁妈妈牵着祁岱渊的手走回家,但走了几分钟之后,她忽然停住了脚步,一拍自己的额头,低头对儿子说:“我知道吴时初是谁了!她不就是跟咱们家隔了一条街的吴承岳的女儿吗?是话题主人公的女儿。 “唉,你那小同学也是可怜,听说家里只有一个保姆照顾她,她爸爸整天不回家。”祁妈妈叹了口气说道,“既然你跟她认识,那在学校就多照顾她一下吧,别让人把她欺负了。” 祁岱渊点点头:“我知道了,妈妈。” 卢时初并不知道自己还博得了别人的同情,她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吴承岳回来了,他不是指一个人回来的,还带着一个化着浓妆,看不出本来容貌的年轻女人。 “小初过来,这位是林静言林阿姨,爸爸的女朋友,她以后会跟我一样疼爱你。”吴承岳揽着妖艳的女人,大言不惭地对吴时初说道。 “林阿姨你好。”吴时初对林静言点点头,这位林阿姨之前是洗头房的小妹,跟吴承岳勾搭上了之后就无时不在想着上位当正宫,现在终于被她等到吴承岳跟原配离婚了,她当然绞尽脑汁地要住进吴家宣示自己的地位,顺便讨得吴承岳唯一女儿的欢心,好成功当上吴时初的后妈。 “你就是承岳的女儿啊?长得真漂亮,看着就乖巧懂事。看看,这是阿姨给你带的礼物,喜欢吗?”林静言拿出一条鹅黄色的漂亮小裙子,笑得温柔可亲地对吴时初说道。 吴时初接过裙子,看了几眼,说:“喜欢,谢谢林阿姨。” “你喜欢就好,我找了好多家商店,挑了很久才挑到这条裙子,今天拿来一看,果然跟你很相衬。”林静言很高兴的样子,还拉着吴时初的手,“以后我们一起出去逛街啊,阿姨保证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林静言现在还没能说服吴承岳跟她结婚,自然想从吴时初身上下手,毕竟如果讨得她的欢心,那吴承岳很可能就愿意娶自己了。 当然了,等她成功上位,那吴时初这个没了用途之地的女儿就可以抛在脑后了,因为她势必要给吴承岳生下儿子的,到时候吴时初就很碍眼了。 林静言打算得很好,但很可惜,她不可能生下吴承岳的孩子了。在原主的那辈子,她跟吴承岳结婚了七八年都没能生下孩子,直到原主二十一岁跳河而亡,依旧膝下空虚。 这都是吴承岳自己作的,因为他私生活不检点、纵欲过度,跟人谈生意又经常抽烟喝酒、暴饮暴食,身体早就外强中干了,早早失去了生育能力。 所以吴时初丝毫不担心会有同父异母的孩子来跟她抢夺吴承岳的关注,她在吴承岳跟陈雪离婚的时候选择留在这里,也有这个原因,毕竟她留在吴承岳身边,那就是他唯一的孩子,想要什么都可以跟他说。 可要是跟陈雪到了李家,那她就是被李家三个儿子欺压的对象了,注定不可能获得母亲全部的、唯一的关爱,所以她是傻了才会跟陈雪去吃苦。 就算是原主选择了陈雪的那辈子,即使她身在李家,被母亲忽视、继兄欺压,日子过得十分灰暗,可吴承岳对她这个唯一的女儿虽然没多少关爱,但在钱财上却很是慷慨大方的,原来最近被传得纷纷扬扬离了婚的夫妻就是小姑娘的父母……” 吴承岳生意做得比较成功,附近的人大多都认识他,当然,也都知道他有钱就变坏了,为了外面的女人跟自己的妻子离婚,还整天不着家。 祁妈妈听说过他的事,但并没有放在心上,直到今天遇到了吴时初,才猛然想起来刚刚那个小姑娘就每个月都会给她一大笔钱随她花用,只是她性格被磋磨得太软弱自闭,陈雪让她把这些钱交出来给一家人用,她就乖乖交出来了,愣是把经济拮据的李家养得十分阔气。 吴时初从记忆里得知这点后,就更厌恶陈雪和李家人了,也对原主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吴承岳似乎很高兴看到女朋友跟女儿相处愉快,他拍着肚子得意地笑道:“不错不错,我就说你们肯定相处得来的嘛!” 吴时初只想翻一个白眼,呵呵,男人总是这么普通又自信,大家都是在演戏而已,只有他是真情实感地以为一个父母离异的孩子会这么快就接受即将成为自己后妈的女人。 不过吴时初也没多在意,毕竟在生出孩子之前,林静言总会装装样子,不敢对她做出什么事的,当然,她这辈子都生不出吴承岳的孩子,那就注定没法对自己这个吴承岳的唯一女儿干什么坏事了。 之后林静言果然住在了吴家,吴承岳也每天都回家了,即使是晚上有应酬,也会带着林静言一起出去,倒装得跟个好男人一样了,大概现在对林静言还有新鲜感吧,等他腻了林静言就肯定又会重蹈覆辙了。 只有周婶对吴时初忧心忡忡,还曾经偷偷地跟吴时初说,让她注意一下林静言。 “唉,等她有了自己的孩子,那肯定就会看你不顺眼了,所以你现在要好好讨你爸爸的欢心啊,只要你爸爸喜欢你、重视你,那她就不敢对你怎么样。”周婶苦口婆心地劝吴时初。 吴时初知道她是好心,便劝她安心:“周婶,我明白的,林阿姨要是真的有了孩子就欺负我,那我就直接跟爸爸告状。” “傻孩子,没用的,有了后妈就有后爸,就算你告状了,你爸爸说不定还是帮她而不是帮你。”周婶用过来人的眼神看着吴时初,怜悯地摸了摸她的脑袋。 吴时初很想对她说:周婶,你想得太多了,爸爸他不可能有另一个孩子啦。 可她不能直接说,就只好嗯嗯地附和周婶的话了。 “初初妹妹,我听说你要有后妈了?”祁岱渊从学校里出来便一眼看到了吴时初,追上来压低了声音问她。 吴时初有些无语,她就快有后妈这事都人尽皆知了?果然这年头普通人家就没什么秘密可言。 “可能快有了吧,我爸爸带了一个阿姨回家。”吴时初点点头回答道。 616、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6) “那你怎么办?以后在家肯定会被后妈欺负的。”祁岱渊皱着一张小俊脸,忧心忡忡地说。 但他很快就找到了办法:“如果你后妈虐待你,那你就来告诉我,我去教训她。” 吴时初忍不住笑了:“你能怎么教训她啊?你又打不过她。” 祁岱渊顿时被问住了,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我不打她,我让妇联的阿姨来跟她好好上上课,我妈妈说,妇联的人工作就是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你要是被后妈欺负了,当然就找他们帮忙了。” “你知道得真多呀!那我以后就靠你和妇联的阿姨们保护了。”吴时初笑眯眯地夸了一下他,这小家伙居然知道妇联,已经很不错了。 祁岱渊听了顿时骄傲地挺起了小胸膛,小脸红扑扑地说:“你放心,我一定会保护好你。” 吴时初刚要跟他告别,却听他说:“小初,我妈妈今天不来接我了,我和你一起回家吧。”说完他十分自觉地牵起了吴时初的手,一点儿都不见外。 吴时初还能怎么说,当然是同意了。 走了没多久,吴时初就被街上卖小吃的小摊吸引住了,祁岱渊看见她一脸渴望的神情,便问她:“初妹妹,你想吃冰棍吗?” “想!”吴时初回答得十分坚定,于是祁岱渊就牵着她往卖冰棍的小贩那里走去了。 “叔叔,我要买两根冰棍。”祁岱渊开口道。 “好嘞!”小贩欢快地应了一声,拿出两根冒着冷气的冰棍给祁岱渊。 祁岱渊付了钱,接过冰棍,把其中一根给了吴时初,还一本正经地叮嘱她:“你慢慢吃,不要吃得太急了,要不然会肚子疼。” “嗯嗯。”吴时初无所谓地答道,然后迫不及待地嗦了一口冰棍,立马冰得她一激灵,浑身的燥热就消失了许多,她眯起了眼睛享受着甜滋滋冷冰冰的滋味。 祁岱渊瞧着她吃冰棍都像在吃山珍海味的表情,忍不住想道:冰棍有这么好吃吗?不就普普通通?家境良好,吃过不少冰棍的祁岱渊忍不住也馋起了手中的那根冰棍。 他咬了一口,嗯,果然甜滋滋的呢!祁岱渊又牵起吴时初的手,说:“我们边吃边回家吧。” 吴时初乖乖地被他牵着走,开开心心地嗦着冰棍,一张樱桃小嘴被冰得红艳艳的,仿佛玫瑰花瓣一样,祁岱渊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只觉得小妹妹的嘴巴真好看。 “哥哥,我到家了,谢谢你送我回来!”吴时初看见了自己家的门,便感激地对祁岱渊说道。 祁岱渊摸了摸她的头发,说:“不用谢,你赶紧回去吧,我也要回家了。” “那哥哥你慢走呀。”吴时初朝他挥挥手。 “你在门口跟谁说话呢?”林静言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磕着瓜子,看着电视,还不忘问刚进门的吴时初。 “一个送我回来的哥哥。”吴时初把书包放下来,回答道。 林静言顿时哟了一声,说:“这么小就有人送回家了?啧啧,长大了那还得了……”那阴阳怪气的模样,让吴时初的眉头都皱了起来。 难道她以为自己年纪小听不懂她的言外之意?还是仗着吴承岳不在家才敢这么跟自己说话? 吴时初于是睁着纯净澄澈的眼睛,问林静言:“阿姨,你是不是从来没有人送回家啊?是不是很羡慕我?” 林静言听她这么一说,顿时被瓜子壳噎住了,咳个不停,脸都涨得通红,十分难受的样子,吴时初见状,提起自己的书包回了房间。 等到林静言终于把气管里的瓜子壳咳出来,想反驳吴时初的话时,才发现人家早就不在这里了,于是气个半死。 祁岱渊终于回到了家,祁妈妈看见他回来了,又看了看自己的手表,好奇地问他:“小渊,你比平时回家的时间晚了快十分钟,你干什么去了?” 祁岱渊酷酷地回答:“送时初妹妹回家了,她傻乎乎的,在街上看见什么都想停下来买,我都怕她被人贩子拐卖了。” 祁妈妈却笑得跟怪阿姨一样,对儿子挤眉弄眼道:“没想到我儿子还这么有助人为乐的精神,都愿意送小同学回家了,真不错!” 祁岱渊被妈妈这么一说,白皙的脸上立刻就红了,别扭地说:“我才没有助人为乐,我只是担心时初妹妹而已!” “哦——是担心时初妹妹啊?时初妹妹长得很漂亮、很可爱吧?”祁妈妈忽然问出这九五不搭噶的话来。 祁岱渊没注意道妈妈打趣的语气,他想了一下,想起了时初妹妹吃冰棍吃得红嘟嘟的,像是妈妈最喜欢的玫瑰花的花瓣,还有她那双水杏般漂亮的眼睛,粉嘟嘟的小脸……于是他很肯定地点了点头:“时初妹妹是长得很漂亮可爱。” “那要不要让她当你的小媳妇啊?”祁妈妈诱哄道。 祁岱渊顿时脸蛋红得要滴血一样,结结巴巴地瞪了祁妈妈一眼,说:“你、你胡说什么?现、现在不、不准许父母包办婚姻!也不能养童养媳!” 祁妈妈见儿子羞红的脸,无良地大笑:“不能养童养媳,但是你可以跟她慢慢培养感情啊,她长得那么可爱,妈妈想让她当儿媳妇,儿子你就成全妈妈这个心愿吧?” “你、你不可理喻!我不理你了……”祁岱渊羞恼地落荒而逃了,祁妈妈顿时哈哈大笑起来,往常的优雅高贵早就不见影了。 其实祁岱渊也才不过十岁,十岁的小孩子根本没办法理解什么是婚姻爱情,他只不过是被妈妈调侃了而感觉到难为情而已。 只是祁岱渊想起吴时初好像玉人儿一样,娇滴滴、矮墩墩,漂亮得如同童话里的公主,他就会忍不住想凑近她,保护她,像保护什么珍贵娇弱的宝物一样。 虽然被妈妈调侃了跟吴时初的关系,但祁岱渊并没有就此远离吴时初,反倒真的成了吴时初的守护神一样,每天放学都送她回家,然后自己再回去,乐此不彼,甚至为了方便同行,他还特意让妈妈以后不用再去接他放学,惹得祁妈妈又笑话了他一场。 617、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7) 陈雪自从离婚回到娘家之后,就明显地感觉到自己被嫌弃了,一家人全都无法理解她为什么要跟吴承岳离婚,骂她太作,说男人有了外心很正常,但只要他肯交钱养家,不闹出私生子来,那就无所谓,反正他最终还会回家…… 又怪陈雪抓不住男人的心,吴承岳那么有钱,她不好好当她的有钱太太,反倒要跟人离婚,白白地把一个有钱女婿让了出去,真是傻透了。 陈雪十分憋屈,解释了很多遍她无法忍受不忠的婚姻,可惜她的思想跟当下人们的思想水平不在同一个层次,因此根本无法说服他们,也无法获得他们的理解,就非常难受了。 特别是她的两个嫂子,见她回了娘家,要跟他们一大家子住,占据了他们本身就狭窄的生活空间,就对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了,还时常明里暗里地表示家里人多地方小,住不下太多人。 陈母见女儿从工厂下班回来了,便把她拉到一边,压低了声音对她说:“今天王嫂跟我说了一个人,是她的娘家大侄子,结过一次婚,有两个孩子,前头的妻子难产去世了,想要找一个勤快能干的新媳妇照顾两个孩子……你要不要找个时间跟人见见?” 陈雪顿时皱起了眉头,很反感,说:“妈,我现在并不想再婚,我好不容易才离婚,你就不能让我好好清静一下,过点松快些的日子?” “什么松快的日子?女人注定一辈子都是劳碌的命!小的时候在娘家当牛做马,长大了在婆家忙里忙外不得安生,老了还要带孙子……咱们女人就是这个命,谁都逃不了。你现在都离过一次婚了,趁着有人肯要你,还不赶紧抓住机会?要是晚了,一辈子都没个着落,死了都是孤魂野鬼,你可不能犯傻!”陈母苦口婆心地劝说女儿。 陈雪听得脑袋都疼了,她虽然没有上过大学,但上了一年高中,算是有文化的人了,就听不得陈母那些身为女人却自轻自贱的话,因此不忿地说:“妈,谁说咱们女人就是生来受苦的?我们有工作、能挣钱,干得不比男人少,凭什么男人就能压榨女人了?我不服!你要是怀着这样的心思给我介绍人,那我连看都不会去看一眼!” 陈雪很有女主角的先进思想,挺直了脊背跟陈母说话的时候,很有反抗意识,即使反抗得不够彻底。 陈母恨铁不成钢地说:“你犟什么犟?要不是你跟吴承岳离婚了,跑回娘家来让人家笑话,我才懒得管你!” 陈雪听了,难过地说:“原来你是嫌弃我才这么想把我嫁出去……” “别说傻话,妈难道还会害你?女人不都得找个男人嫁了,不然没个依靠。我不嫌弃你,但你两个嫂子都开始指桑骂槐了,家里也实在是住不开,你就当做为了娘家,再找个男人吧。”陈母愁眉苦脸地劝她。 陈雪心中难受极了,听母亲这么说,便知道自己在娘家无法长久待下去了,她又极为好强,只得答应了:“但我不想跟王嫂的侄子相看,就算当后妈,我也不想当刚出生的孩子的后妈,那太辛苦了,又不是我亲生的,我没办法尽心地照顾。” 陈母一听她松了口,顿时喜笑颜开,连忙说道:“好好,不跟王嫂的侄子相看!妈再给你打听打听其他人……” 吴时初可不知道陈雪就要再嫁了,其实陈雪这回决定要再嫁的时间比原主那辈子晚了好几个月,毕竟原主那辈子,陈雪是带着她这个女儿回娘家的,多了两个人就更遭娘家人嫌弃了,陈雪的两对哥嫂早早就开始给她脸色看,她受不了,很快就露了口风要再嫁,接着相亲看中了李军荣,不管他有三个儿子就急忙忙地嫁了。 可这回陈雪没了女儿当拖油瓶,就比原主那辈子受欢迎多了,毕竟她还年轻,不到三十岁,长得也漂亮,还有一份工作,即使离过一次婚,条件也很不错了,因此但陈母要给她再找的时候,就有好多人上门了。 不知道这回那个带着三个儿子的李军荣,还能不能成功抱得美人归了? “吴时初,祁岱渊又来找你啦!”吴时初正慢吞吞地收拾书包的时候,就有一个同学在教室门口大声地嚷嚷了。 她往外看去,果然看见背着书包,酷着一张小脸的祁岱渊。 祁岱渊走到她书桌旁边,接过她手里的书本,说:“我来帮你收拾,你先坐一会儿。” 有人代劳,吴时初于是乖乖地让出了手,让祁岱渊帮她收拾东西。 过了一会儿,她的书包收拾好了,祁岱渊自己拿起了那个粉粉的小书包,对吴时初道:“好了,我们走吧。” 吴时初很自觉地牵住了他空着的那只手,跟着他离开了教室。 “吴时初跟那个男生是什么关系啊?为什么会来找她?”一个好奇的声音问其他还没走的同学。 “大概就是认识的关系喽!祁岱渊是四年级的学生,吴时初是他罩着的。”另一个似乎很了解情况的男声回答道。 …… 吴时初好笑地把身后的议论抛在脑后,低年级的小学生对比自己大几岁的高年级学生天生就有一种敬畏感,自从祁岱渊不知道什么原因把她纳在羽翼之下,放学后时常来找她一起回家后,班里那些曾经欺负过她的同学很快就没了动静,都不敢对她做什么了,这让吴时初清静了许多。 “哥哥,我家阿姨今天做了很好吃的红豆桂花糕,你要不要跟我回家试试?”吴时初对这个热心善良又爱护幼小的小男孩还是很有好感的,也不忍心他白当自己的护花使者,自然就想着投桃报李了。 祁岱渊想了一会儿,很快就答应了:“好。” 他垂眸看了一眼在自己身边眼睛亮闪闪,似乎很开心的小女孩,又问:“你很喜欢吃红豆桂花糕?” “当然喜欢了,红豆桂花糕美美的、甜甜的,软软的,多好吃啊。”吴时初笑眯眯地说,然后反问,“哥哥难道不喜欢?” “喜欢。”祁岱渊毫不迟疑地回答,不想看到眼前小姑娘失望的眼神,但其实他根本连红豆桂花糕是什么味道都不知道。 618、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8) 祁岱渊就跟着吴时初回家去了,正好林静言和吴承岳都不在家,只有周婶在,周婶听说祁岱渊是帮了吴时初很多次的好朋友之后,便很是热情地做了好些吃食让祁岱渊吃。 吴时初有些好笑地对祁岱渊挤挤眼睛,说:“周婶看到自己做出来的食物被人喜欢就最开心了。” 祁岱渊看着她灵动可爱的模样,忍不住也笑了,问她:“那你呢,你笑得这么灿烂,也肯开心吗?” “当然了,有好吃的、好玩的,还有一个好哥哥陪在身边,我怎么会不开心?”吴时初的脚轻轻地晃着,笑眯眯地说道,手里还不忘拿了一块点心慢慢地啃着,像只小仓鼠。 “你嘴角边沾上了东西。”祁岱渊看着她红嘟嘟的小嘴边沾上的那点点心的碎屑,伸出手来帮她抹掉,然后拿桌面上的纸巾擦了擦自己的手指,小妹妹的脸蛋软软的,手感极好,祁岱渊觉得自己还想多摸摸,但最后还是克制住了这种想法。 “谢谢哥哥。”吴时初没在意,笑着跟他道了谢。 两人吃了周婶做的几样吃食,祁岱渊就应该回家了,但恰好这时候林静言和吴承岳回来了。 “哟,初初,你的同学又来送你回家啦?”林静言一看见祁岱渊,便挑眉笑着问道。 吴承岳本来没在意女儿的同学,但听见她这话,就忍不住多留意了几分,看见祁岱渊小小年纪就长得眉目如画,神情也很自在从容,这种模样一看就是有身份的人家才养得出来的,便开口问祁岱渊了:“小同学,你是咱们家小初的同学啊?你常常送她回家?那叔叔真的得谢谢你。不知道你家在哪里?爸妈是哪位,如果有空,我想亲自上门道个谢……” 吴承岳虽然是个不负责任的丈夫和父亲,但在做生意和拉关系这方面能力却很强,因此很敏锐地觉察到了女儿这个小同学家世不凡,如果能拉近关系,肯定有不少好处,他就这么巴巴地连个小孩子都开始套近乎了。 祁岱渊看了一眼吴时初,见她摇了摇头,便回答道:“叔叔,不用道谢,我和时初是好朋友,放学才一起回家的,不算专门送她回来。” “一样的、一样的。”吴承岳脸皮很厚,乐呵呵地继续说:“难得我女儿有个关系好的朋友,我这个爸爸的平时工作忙没时间多陪她,现在知道了你是他的好朋友,那当然就不能当做不知道了,不如你回家问问你爸妈,看看什么时候有时间?我想请你们一家吃个便饭。” 吴承岳一听他吴时初没想到他居然想打着自己的名头攀上祁岱渊父母,顿时恶心坏了,板着一张小脸对吴承岳道:“爸爸,你们大人的事别来找我们小孩,你自己想认识祁岱渊的爸爸妈妈就自己去认识,不要用我当借口。” 吴承岳一听这话,顿时恼羞地说:“你乱想些什么?爸爸只是想和你好朋友的父母认识一下而已,还不是为了你,你怎么把你爸爸想得那么庸俗市侩?!” 然后又哄祁岱渊道:“小同学你别听吴时初乱说话,叔叔是真的想感谢你对小初的帮助。” 吴时初没心思听他在这展现自己的厚脸皮,拉着祁岱渊出了门口,还不忘带上他的书包,把人送出了门,吴时初便对他说:“你可以当做没听见我爸爸的话,我跟他的关系并不好,你不用理会他。好了,现在时候也不早了,你早些回家吧,省得阿姨担心。” 祁岱渊接过自己的小书包,摸了摸吴时初的脑袋,像小大人一样说:“我不会把叔叔的话放在心上,你不要太过于直接地跟你爸爸起争执,他毕竟是大人,你跟他对着干会吃亏的。” 祁岱渊聪明过人,又是那样的家世,家里经常有各种各样的客人上门,他早早就见识过成年人之间的捧高踩低以及各种谄媚讨好的丑态了,吴承岳的表现并不算突出。 “没事,我不会傻乎乎地跟他对着干的,你放心。”吴时初笑着说道,朝他挥了挥手,“哥哥,明天见。” “明天见。”祁岱渊跟她说完这几句,才往家里的方向走了。 吴时初回到客厅,就听见吴承岳在跟林静言抱怨:“吴时初真是白养了,老子好吃好喝地供养着她,她却偏偏给老子拆台,真是惯的她!” 林静言善解人意地安慰他:“小初大概是不懂事吧,不知道你结交人脉的重要性,等她再长大一点就好了。” “都七八岁了还不懂事,什么时候才懂事?我看她就是像她那个清高傲气的亲妈,自己一点儿本事没有,还看不得我辛辛苦苦跟人打交道……”吴承岳气呼呼地说道。 林静言继续火上加油:“女儿像妈妈不是很正常?这也得怪你没让小初继承你八面玲珑的天赋吧?” 吴承岳看她一双手柔柔地抚着自己的胸口,又听她娇滴滴的劝慰声,顿时火气就开始变样了,他一把抱住林静言,嘿嘿地笑着说:“既然那臭丫头没继承我的好天赋,你那给我生个继承我本事的儿子不就行了?” “哎呀,承岳哥你真讨厌!这里是客厅,让人看见了不好……”林静言欲拒还迎的声音响起。 吴承岳立马猥、琐地说:“那咱们回房弄,你逃不了了……” 吴时初面无表情地在门外停了一会儿,等听见里面那两人回了房之后,这才进去。 吴承岳忙着造人生儿子,陈雪也没有闲着,她已经相看了好几个人了,但全都没成,不是别人嫌弃她离过婚生过孩子,就是她嫌弃别人年龄大、长相丑或者家里人太多,陈母见她久久没跟人看对眼,都快急上火了,又去求了其他人帮忙介绍合适的对象。 “呵呵,都离过婚生过孩子了,还想找未婚长相好、工作好的年轻男人,她怎么不上天呢?”陈雪的大嫂在院子里边喂鸡边阴阳怪气地跟二嫂说道。 “啧啧,还以为自己是黄花大闺女呢!要是我离了婚,我都没脸见人,哪里有这个脸面相看了一个又一个男人?羞都羞死了!”二嫂鄙夷地跟大嫂一唱一和。 619、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9) “大嫂、二嫂!你们别指桑骂槐了,我很快就会找人嫁了,从这里搬出去,别整天阴阳怪气,我离了婚又不是杀了人,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法律都说人人都有结婚、离婚的自由,难道你们还想拿封建社会那套来对我,公然反抗国法?”陈雪不是好惹的,立马就反唇相讥了。 “谁反抗国法了?别污蔑我!明明我说的是你不要脸!”陈大嫂脸色难看地反驳道。 “算了算了,你快点嫁出去,别整天心比天高想高攀就行了,人得有自知之明,自己好好的有钱人太太偏不当要离,难道你还想当官夫人不成?”陈二嫂翻着白眼说道,她最气不过小姑子跟吴承岳离婚,觉得吴承岳那么有钱,陈雪怎么就不能忍忍,忍着总比离了好,离了他们娘家人想沾点光都没办法。 “哼,我当什么夫人都不管你们的事!”陈雪冷笑道。 之后她就更加频繁地相起亲来,只是她对谁都没什么感觉,陈母恨铁不成刚,最后都不挑人了,连别人随便介绍的都让陈雪去看了,这其中就包括了陈雪的“真命天子”李军荣。 “什么?你说你看上李军荣了?”陈母震惊地看着脸红红的陈雪,几乎是尖锐地问出了这句话,“你没搞错?李军荣都三十四了,快比你大八岁,更别提他还有三个儿子!你看上他哪里了,他长得又普通,容貌连吴承岳一半都比不上……” 陈雪也不知道自己看上了李军荣哪方面,但她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心中就忽然冒出一个想法来:就是他了。这种想法出现得突然又莫名其妙,但陈雪非但不抗拒反而很欣喜,总有一种命中注定的感觉,反正她看见陈军荣就觉得尘埃落定了,这辈子就是要跟他在一起的。 “妈,他虽然没吴承岳有钱,长得也不如他,但吴承岳出轨成性,没有责任心,可李军荣不一样,他跟我承诺过了,会对婚姻忠诚,绝对不出轨,而且他很有责任心,就算在城里上班也带着三个孩子生活,当爹又当娘,这样的人靠得住……”陈雪滔滔不绝地诉说了一堆李军荣的优点,眉飞色舞,一看就是对人家倾心了。 陈母恨铁不成钢:“他再有责任心那也是对他儿子,你别忘了你要是嫁给他,那就是给三个男孩当后娘,要是你以后跟他又有了孩子怎么办?他会不会偏心前妻的三个孩子?你跟他三个儿子发生冲突,他会帮儿子还是帮你?” 陈雪怔了一下,但很快就反应过来,说:“当然是谁在理就帮谁了!妈,你别总把人往坏处想,李军荣是个正直的人,不会无缘无故就偏向谁的。以后就算我有了自己的孩子,也会对他的三个孩子一视同仁,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就算当后妈,也能当个好后妈,得到他们真心的爱戴和敬重。” “傻孩子!你想得很美,但现实的后妈不是那么好当的,你别犯糊涂了,李军荣真的不是个好选择,你再找其他人吧!”陈母忧心忡忡地劝说陈雪。 谁知道陈雪仿佛吃了秤砣铁了心:“不,妈,我就看上他了!” 陈家人得知陈雪看中了李军荣,都觉得她疯了,之前有那么多个比李军荣条件好得多的男人,她都没有看上,偏偏就看上李军荣这个年纪大又有三个孩子的其貌不扬的男人。 陈家人七嘴八舌地劝说陈雪,想让她打消嫁给李军荣的念头,但人家到底是男女主角,哪里是陈家人能拆得散的?因此不管他们怎么跳脚反对,陈雪就跟李军荣相处起来了。 反正最后不管李陈家人怎么反对,李军荣还是上陈家提亲来了,陈家人趁机要了很高的彩礼,李军荣为了娶得美人归,自然是拼尽全力了。 他付高额彩礼付得心甘情愿,但他那三个儿子就不是那么想的了。 李军荣的三个儿子,最大的已经十二岁,最小的也九岁了,跟生母的感情深厚,知道父亲在生母死了没多久就要付出一大笔钱娶后妈,怎么会不怨恨? 特别是他们还有外婆、舅舅、舅妈这些亲戚耳提面命,说他们那个后妈是个狐狸精,迷住了他们亲爹,让他们要小心点,别被后妈欺负了……于是他们还没见过后妈的面,就先入为主地视她为敌了。 这回没了吴时初这个更弱小的人当挡箭牌,陈雪就要自己面对陈家三个儿子充满敌意的反抗了,不过想必她应该会甘之如饴吧? 等吴时初升上二年级的时候,陈雪终于嫁入了李家,只是这次她嫁进去之后,连新婚夜都还没有过,新床就被李家最小的儿子撒了一泡尿上去。 “李家顺你干什么?为什么要在床上尿尿?”李军荣发现床上被小儿子撒了尿之后,气得额角的青筋直跳,捞起小儿子就想揍。 这时候大儿子李家平和二儿子李家安冲了上来,护住弟弟,李家安死死地瞪着李军荣,说:“爸爸你想打弟弟?果然有了后妈就有后爸,你现在就要开始打我们了吗?!” 李军荣被他这话说得一愣,然后脸色就难看起来,说:“你们胡说什么?你弟弟做了坏事我才教训他,跟你们陈姨有什么关系?” 他以为自己是在讲道理,但他这会儿的表现看在儿子们的眼里,恰恰是维护陈雪这个后妈的举动,李家安立马就对他和陈雪更怨恨了,一双眼睛狠狠地瞪着陈雪,陈雪被他的眼神看得心里一惊。 李家平倒是很平静,他拉了拉二弟,转头一脸愧疚地对陈雪说:“陈姨,对不起,小弟年纪小不懂事,在你们新床上撒了尿,但他不是故意的,只是想起了我们的亲生妈妈,心情不好才冲动了,希望陈姨你不要怪他,要怪就怪我这个大哥吧,是我没管好他……” “大哥,这关你什么事?”李家安见大哥还要跟后妈道歉,顿时愤愤不平地嚷道。 李家平却按住了他,依旧对陈雪道:“当然,要是陈姨你气不过要打我也可以,只是希望你放过我弟弟,弟弟还小受不得打。” 陈雪听他这么一说,即使心里很恼火,但哪里还能责怪下去?自然就只好捏着鼻子忍了。 620、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10) 李家平的一招以退为进,让陈雪这个后妈能怎么办?当然是忍了,难道还能不依不饶,真的跟三个孩子翻脸?那她以后就更没办法在这个家待下去了。 陈雪只好干笑着对李家平道:“我没怪罪你们的意思,只是床铺弄脏了,家里又没有另外的被褥,在想今晚上怎么度过,不过不用担心,我和你爸爸大不了打个地铺就好了。” 李军荣听她这么一说,才想起这是自己的洞房花烛夜,虽然不是第一次了,但到底是个血气方刚的壮年男人,前妻死了那么久他就再也没有过那事儿了,说不想那是不可能的,因此他特别可惜,但偏偏是自己小儿子弄出来的事,他又不能不忍。 便只好冷着脸对小儿子道:“行了,你阿姨没有怪你,只是你都这么大了还在尿床那就很不像话了。家平、家安你们把家顺先带出去,这床铺得拆了明天清洗。” 李家平见陈雪脸色难看,明明心中不好受却不得不忍耐的模样,就觉得达到了一大半的目的,因此虽然没能让后妈在爸爸面前暴露真面目,但他也满足了,于是带着两个弟弟离开了。 陈雪一言不发地帮忙收拾床铺,即使李军荣一直在跟她道歉,说是孩子不懂事,但到底她自己的新婚之夜被搅和了,她心里就憋屈又恼火,只是不能表现出来,就更加难受了,不由地对自己的未来婚姻生活有了些许的茫然和担忧,开始怀疑起自己一直以来的信心到底有没有出错,嫁给李军荣真的能比跟吴承岳好? 就在陈雪跟李家三个继子斗智斗勇的时候,吴时初慢慢地长大了,她虽然有父母相当于没父母,但生活上并没有受什么影响,反而十分宽裕舒适。 吴承岳给她的零花钱十分大方,林静言这个后妈虽然一直明面上讨好她、暗地里阴阳怪气,但到底没能生出孩子,所以不敢对她怎么样。 在学校里,祁岱渊对她格外有保护欲,也不知道怎么的,居然觉得她是个容易被人欺负的柔弱小姑娘,就一直以她的保护者自居,罩着她,因此那些看她父母离婚想欺凌她的同学根本没机会向她下手。 眨眼间,吴时初就上了初三,她现在是个十五岁的中学生了,出落得亭亭玉立,唇不点而朱,眉不画而黛,双眼盈盈似水杏,谁都能看得出等她再长几年,会有多绝色,这样的她,即使在学校里独来独往,也是最受瞩目的那个,不知道有多少情窦初开的小男生给她写情书,想跟她谈恋爱。 不过这些还没来得及发展的爱情小幼芽才刚开始冒头,没来得及茁壮成长就被祁岱渊残自己也没能清静过,吴时初有一次到他的高中找他,结果被他同伴同学发现了,于是他在男同忍地掐断了,那些从吴时初书包里搜出来的都被他无情地丢进了垃圾桶里,还耳提面命地一再提醒吴时初千万不要被这些乳臭未干的小男生骗了。 有这么一个容貌出众的好妹妹,祁岱渊学间的人缘莫名其妙就好了起来,等到他们真实目的暴露,他才知道这些家伙全都看上了吴时初,想从他这里下手,近水楼台先得月呢,这可把祁岱渊气死了,嚷着要跟那些不安好心的同学绝交。 “吴时初,你那个邻居哥哥又来接你放学了!”同桌红着脸眼睛亮闪闪地看着教室外面,压低了声音对吴时初说道,然后还感叹道,“祁学长长得可真帅啊,比我们学校的校草好看多了,咱们学校很多女生都喜欢他,上次那个初二4班的班花不是还让你转交情书吗?” 是的,不但祁岱渊的男同学会想让他转交给吴时初的情书,吴时初的女同学也会想让她转交情书给祁岱渊,不过正如祁岱渊一样,吴时初可不会把这种事揽在身上,很直接地拒绝了。 “你有没有帮她转交啊?”同桌追问道。 “没有,我跟她说不会帮忙,要是答应了,那咱们学校那么多女生,我每天能转交情书都转交不过来了。”吴时初边收拾书包,便对同桌说道。 同桌理解地点点头:“也对,如果我也有祁学长这样的优质男生当青梅竹马,那我也不愿意帮人转交情书。” 吴时初笑了笑,然后说:“我走了,明天见!” 祁岱渊见她出来,从背后书包侧面拿出一个保温杯,打开盖子,说:“先把姜糖水喝了,让你肚子暖暖,省得又疼了。” 吴时初很是乖巧地拿过杯子,仰着脑袋慢悠悠地喝了起来,随着姜糖水进入食管、胃里,一股暖融融的感觉顿时从她小腹升起,传向她的四肢,让她不由地舒适地喟叹了一声。 “谢谢哥哥。”吴时初朝祁岱渊笑得甜甜地说道,祁岱渊总是这么温柔体贴,每次在她来例假肚子不舒服的时候,都会记得给她准备姜糖水,生怕一个保温杯的不够她喝,他就自己也带一杯。 “身上有哪里不舒服的吗?”祁岱渊一边把保温杯收好,一边轻柔地问她,把杯子放好之后,他便把吴时初的书包了拿了过去。 “没有了,我身上很舒服,而且我这例假都来了三四天,快结束了,都没什么感觉。”吴时初十分不见外地跟他说道。 当然不见外了,她第一次来例假的时候根本没注意到,校服裤子都弄脏了,还是祁岱渊发现的,当时他还以为吴时初哪里受伤了,慌得不行,立马就把她抱到校医室去了。 最后校医检查过后才知道她是青春期来月经了,这个乌龙让校医都忍不住取笑了一番祁岱渊,说他太紧张小女朋友了,维持还特意给他上了一门女孩子的青春期生理健康卫生课程,叮嘱他在女孩子来月经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 祁岱渊一开始知道自己闹了笑话,很少窘迫,但很快就镇定下来了,很认真地听校医说了一堆注意事项,之后就一直记着吴时初来月经的情况,日期比吴时初自己都记得牢,甚至有时候连卫生巾都是他给吴时初买的。 621、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11) “我们高中后天举办运动会,我会参加三千米长跑运动,你要来看我比赛吗?”祁岱渊低头看着身边如同公主般耀眼的女孩,温柔地问道,“那天是星期天,你不用上课,有空的。” “好啊,我一定会去给哥哥加油。”吴时初兴致勃勃地说道,“哥哥你只参加了三千米长跑吗?还有没有参加其他比赛?” “还有跳高和篮球比赛。”祁岱渊说道,“不过这两项是星期一进行的,你要上课,没时间来看。” “那我请假来不就行了?”吴时初笑得跟小狐狸一样,说,“只要哥哥你跟我班主任打电话,说我病了就行了。” “不行,你都上初三了,不能逃课,而且怎么能咒自己病了?不吉利,你别胡闹。”祁岱渊拧眉,不赞同地说道。 吴时初不高兴了,说:“哥,你都是准大学生了,别那么迷信。还有,初三又怎么了,我成绩好着呢,都是年级前几名,请个假也不会耽搁我学习,你瞎担心什么呀!” 祁岱渊就是不同意:“跟老师说谎不是好事,你还拉着我帮你圆谎,这就更不行了。我不能明知道你做错了不但不阻止你,还包庇你。” “哎哟,你怎么跟个老古板一样?请个假逃一天课而已,又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哥哥,你不疼我了……”吴时初说着说着就嘟着嘴,眼巴巴地跟祁岱渊撒娇。 被她那双水灵灵又大又亮的眼睛看着,祁岱渊有些不自在,连忙转移了视线,轻咳了一声,说:“不行,这是原则问题,不是我疼不疼你的问题。” 吴时初轻哼一声,用脑袋撞了一下他肩膀,然后不高兴地瞪了他一眼:“你怎么就不会变通一下,这都是你高三最后一个运动会了,我要是不能看你比赛,那多可惜呀。” “以后你会有更多时间看,有什么可惜的?”祁岱渊依旧油盐不入,无论吴时初怎么撒娇、生气,都不肯妥协。 最后吴时初决定到时候先斩后奏,自己跟班主任请假,去现场看他比赛,看他能怎么办!打定了主意,吴时初就不再求他了。 祁岱渊还以为她终于放弃这个想法了,顿时松了口气,他要拒绝吴时初其实需要很大的决心,毕竟他太容易对她心软了,平时只要她那么眼巴巴地跟他一撒娇,他就没办法不答应她的要求,他好像天生就没办法对吴时初硬起心肠。 祁妈妈有时候看到吴时初跟他撒娇,而他一次次对她无可奈何又不得不妥协的时候,都会笑他是个注定是个妻管严,对上吴时初就没辙,被她吃得死死的。 这次他好不容易才抵抗住了她的撒娇大法。 “要去我家看看小海吗?他最近在家里都问了我好几遍,怎么小初姐姐不去找他玩了。”祁岱渊连忙转移吴时初的注意力,说起了自己的弟弟。 祁海是祁妈妈四年前意外怀孕生下的小男孩,才三岁,长得胖嘟嘟白嫩嫩,爱笑又爱跳的小家伙,很喜欢吴时初,只要吴时初一去看他,他就能粘在她身上不下来,祁妈妈开玩笑说他是个颜控,看见吴时初长得漂亮就黏上人家了。 果然一提起小海,吴时初顿时就眼睛一亮,这小家伙实在太可爱了,她也很喜欢他,所以立马就答应了,说:“小海想我了啊,那我肯定要去看看他的。” 祁岱渊见她这么期待见弟弟,顿时心里就有点酸了,有些后悔把弟弟拉出来,抢走了她在自己身上的关注,但提都提了,他又不能反悔,便酸溜溜地说:“那小东西吃了睡、睡了吃,不是吃就是玩,没有一点上进心,以后肯定是个好吃懒做的小纨绔” 吴时初忍不住笑了,说:“小海才是三岁的小孩子,除了吃喝玩睡还能做什么?你跟他提上进心,那不是开玩笑吗?你这个当哥哥的可不厚道,要是小海知道你是这么看他的,他肯定会伤心了。” 祁岱渊想起自己那个整天乐呵呵的弟弟,实在想不出他伤心会是什么样子。 祁岱渊的高中和吴时初的初中其实是同一所学校,只是分为高中部和初中部,隔了一条公路,离两人的家并不远,只有四个公交站的距离。 两人坐上公交车很快就到站了,吴时初一脸期待地跟着祁岱渊往他家里走去。 还没到家,就听见祁妈妈的声音了:“小海,快看看哥哥放学回来了没有?” 小海奶声奶气地回答:“没——有——” 吴时初忍不住笑了,立马从门口冲了进去,说:“小海!姐姐来看你啦!” 门边胖嘟嘟的一个三头身的小家伙顿时眼睛一亮,看到吴时初,便立马也朝她跑了过来,一边跑还一边高兴地大喊:“吴姐姐!” 然后像颗小火包弹一样撞向吴时初的怀抱,吴时初一把把他抱了起来,还顺势转了几圈,乐得小海搂着她的脖子哈哈大笑。 祁妈妈这时候也听见声音了,看见吴时初,便嗔怪地说:“小初,你别惯着他,小海太胖了,你抱着会累,快把他放下来吧。” “没关系,小海这肉软绵绵的,一点都不重,我能抱!”吴时初边揉着小海身上的肉,边对小海道,“小海,听你哥哥说,你想我了是不是?” 小海咧着小嘴迫不及待地回答:“是!小海想姐姐了!”说完还不停地亲吴时初的脸颊,像个小登徒子。 祁岱渊看不过眼了,把书包往沙发上一扔,就把小海从吴时初身上扯下来,嫌弃地说:“你亲什么亲,看把你吴姐姐糊了一脸口水,脏死了。” “哎呀,坏哥哥,我才不脏,姐姐喜欢我亲亲她!是不是呀,姐姐,你是不是喜欢我亲你?”小海蹬着两条小短腿抗议道。 吴时初笑着点头:“对对,姐姐喜欢你的亲亲,你的亲亲都是奶香味的。” 祁岱渊把小海扔在地上,扯了纸巾帮吴时初小心地擦被小家伙亲过的脸颊。 祁妈妈笑眯眯地看着他的举动,心里却想着大儿子这是自己亲不到人小姑娘,就嫉妒弟弟能亲到了。 622、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12) 吴时初跟祁小海玩了大半个小时才离开祁家,祁妈妈看着走远了的清纯漂亮的小姑娘,转头对祁岱渊道:“儿子,你可要好好把握住机会,看好了小初,别让其他小男生把人拐走了,我就想小初当我的儿媳妇,你不要让我失望了啊。” 祁岱渊拎着弟弟的衣领,淡淡地看了一眼祁妈妈,并不开口,要是他出声回应她了,那祁妈妈就更来劲了,能给他出好几个乱七八糟的主意,美其名曰是帮助儿子追求儿媳妇。 “妈妈,吴姐姐不嫁给哥哥,等我长大了,要嫁给我的!”祁小海听见祁妈妈的话,半懂不懂地嚷道,拧着小眉头不高兴地反对道。 祁妈妈一听,乐得哈哈大笑起来:“好啊,你哥哥要是没本事娶小初,那你长大后就娶她!反正她最后是我儿媳妇就行了!” 祁岱渊冷哼一声:“想得美。”然后捏了捏弟弟的小胖脸蛋,说,“吴姐姐看不上你,她是我的。” “才不是呢,吴姐姐可喜欢我了,我、我之前跟她求、求婚,她都答应我了!”祁小海气鼓鼓地说道。 祁妈妈笑得更大声了,泪花都笑出来了,对祁岱渊说:“你看,你弟弟都要挖你墙角了,你还不抓紧时间跟小初要个名分?” 祁岱渊没理会他妈妈的煽风点火,而是低头认真地对祁小海道,“她根本没把你的求婚放在心上,答应你就是陪你玩过家家而已,当不得真。” “哇!才不是,她是认真的,哥哥你太坏了,我不和你玩了……”祁小海气得跟祁岱渊闹绝交了,奶声奶气地哭诉他的坏。 吴时初并不知道祁家兄弟俩险些就因为她而兄弟阋墙了,她回到家里,便发现家里来了两个吴承岳的客人,林静言和吴承岳正在招待他们。 “爸,林姨,我回来了。”吴时初跟吴承岳两人打了招呼,又跟两个客人点了点头,便打算回自己房间了。 但那两个客人喊住了她,还对吴承岳道:“这位就是吴总你的千金?长得真不错,文雅优秀,多大了?” 吴承岳笑呵呵地说:“是我那不成器的女儿,十四岁多了,小初,快来跟两个叔叔打个招呼,这是你王叔叔、这位是周叔叔。” “王叔叔、周叔叔。”吴时初跟他们打了个招呼,然后就一脸歉意地说,“欢迎你们来做客,不过我要开始做作业了,请见谅。” “没关系、没关系,你这么爱学习,还主动做作业,真是乖巧懂事,不像我家那个混世魔王儿子,连上课都敢逃,别说做作业了。叔叔都想让他跟你认识一下,好让他好好跟你学习。”周叔叔感慨地对吴时初说道。 吴时初知道他只是客气一下,并不是真的想介绍自己跟他儿子认识,所以跟他寒暄了几句,就离开了客厅。 等客人离开了之后,吴承岳却找上她,直接对她说:“周总现在跟咱们家公司有合作,他的事业版图不仅仅在咱们这个地方,连其他城市甚至广省都有,我们不好得罪他,如果他下次真的介绍你跟他儿子认识,你要好好跟周少爷相处,知道吗?” 吴时初瞟了他一眼,这几年来吴承岳过得都是骄奢、淫逸的生活,年轻时候英俊的面容早就被摧残得不剩几分了,整个人都油腻起来,肚腩鼓得像妇人怀孕六七月的肚子,这会儿跟吴时初叮嘱这话时那种神态,格外难看。 吴时初并没有反驳他,点点头答应道:“好的,我知道了。”但其实内心里不过是敷衍他而已,他想得也太多了,周总不过是客气地说一下而已,根本不可能真的让他的儿子跟自己认识。 周末的时候就是祁岱渊学校举办的校运会时间了,祁岱渊一大早就就去了学校,让吴时初下午他比赛的时候再去。 吴时初于是在下午两点到了高中,顺着最喧闹的地方走去就是运动场了。 她跟几个同学打听了一下男子三千米在哪里举行,就往那儿去了。 身后跟她说过话的女同学看着她窈窕纤柔的背影,问身边的同学:“刚刚那个女生是哪个班的啊?我好像没见过,她长得好漂亮啊!” 身边那同学也一脸痴迷的模样,点头附和道:“确实很漂亮,如果是咱们学校的学生,这么漂亮,应该很出名吧?难道是高一的学妹?” “不知道……要不我们跟上去看看?”女同学蠢蠢欲动地说道,她是个颜控,控男也控女,反正只要好看的人她都喜欢,而且她还是学校的校报记者,拍摄校运会的各种有趣场景是她的工作之一。 她直觉跟着吴时初会有惊喜。 “那就去吧。”她同学立马就同意了。 吴时初不知道自己身后跟了两条小尾巴,她找到了男子三千米长袍的地方,一眼就看见了正在赛道上做热身运动的祁岱渊。 他长得俊美,个子高高的,还没成年就一米八五了,跟旁边几个对手站在一起,格外出众,仿佛鹤立鸡群。 “哥哥!”吴时初喊了他一声,祁岱渊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愣是在周围一片喧闹中听见了她的喊声,于是立马回头往她的方向看来。 “你来了?离赛道远一点,待会儿跑起来大家会很激动,你别被人撞到了。”祁岱渊走到吴时初面前,伸出手碰了碰她红扑扑的脸颊,轻声叮嘱道。 吴时初抓住他的手,兴奋地说:“不会的,我也要跟着你跑,给你加油!” 祁岱渊拧着眉头,说:“听话,你在终点等我就好,别跟着跑,不安全。” “哪里不安全?大家都会跟跑,你太小看我了。”吴时初不高兴地说,刚想要继续说服他,却听见旁边一个惊喜的声音响起: “哟!祁岱渊,你妹妹来了?吴妹妹,我是祁岱渊的同班同学周营啊,上学期见过的,你还记得我吗?” 一个长着小麦色皮肤,笑起来很阳光的大男生把胳膊搭在祁岱渊肩上,咧着一口白牙跟吴时初说道。 “记得,周营学长,你也参加三千米跑吗?”吴时初微笑着问他。 623、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13) “没有,这个项目只有祁岱渊自己参加,我参加的是接力比赛,就在半个小时之后,你要不要来帮我加油啊?要是妹妹你来帮我加油,我肯定能跑个第一!”他拍着胸膛十分自信地说道。 祁岱渊冷着脸把他的胳膊从自己肩膀扯下来,冷漠地说:“她是来给我加油的,你别想拐跑她。” “怎么就是拐跑了?你跑完三千米我那比赛才开始,妹妹都给你加油完了,不正好接着给我加油吗?你可不能这么自私,霸占着吴妹妹不放,她的加油可是我能不能跑好的关键,难道你想让我没动力跑?你这样不行啊,没有集体主义精神……”周营大大咧咧地给祁岱渊说了一大堆冠冕彷徨的道理,反正意思就是要吴时初给他加油。 “妹妹,你就来给我加油好不好?接力比赛比三千米赛跑激烈好看多了,你肯定会喜欢。还有啊,妹妹你不觉得祁岱渊这个小气鬼似乎想要干涉你的自由吗?你可不能纵着他,否则他会管你管得越来越严的……”周营一本正经地说道。 祁岱渊听见他这话,抬起手肘狠狠地给他的胸口来了一下,他顿时就痛得弯了腰,但还不忘控诉祁岱渊:“祁岱渊你这个心狠手辣的男人,我哪里说得不对了?你要这么对我?” 吴时初看见他这活宝样,忍不住噗嗤地笑出声来,说:“好,我看完哥哥的比赛就去给你加油。” “这才对嘛!学长就等着你了!”周营一听,胸口立马就不疼了,眉飞色舞地说道,说完还朝祁岱渊挑衅地看了一眼。 这时候忽然大喇叭响起,让参加三千米长跑比赛的运动员各就各位,准备开始了。 祁岱渊只得暂停收拾周营,回到了他的赛道。 周营也得去检录了,临走前还一再叮嘱吴时初要去给他加油,吴时初自然是答应了。 指令木仓一响,几个运动员顿时如同离弦的箭一样冲向终点,吴时初紧紧地盯着祁岱渊的身影,他仿佛一头敏捷迅猛的猎豹,跑步的身姿优美、速度飞快,俊美白皙的脸面无表情地板着,薄唇紧抿,幽深的双眼犀利地盯着前面…… 他这模样迷倒了众多女生,吴时初耳边传来的全是给他的加油声:“祁岱渊加油!祁岱渊加油!” 女生们的喊声声嘶力竭,仿佛要冲破天际一样,感情十分投入了,吴时初也不由地被周围的气氛所感染,跟着一起喊“祁岱渊加油”,还不忘跟着他跑,但他跑得太快了,吴时初只好作弊,直接从操场横跨,才能追上他。 “9分40秒!跑第一的是4号选手,高三一班的祁岱渊同学!”随着裁判员的声音想响起,吴时初已经在终点等着祁岱渊了。 “跑完不要立马就坐下来休息,得慢慢走动缓下来,放松一下肌肉啊……”有老师叮嘱刚跑完的运动员。 而这时候吴时初已经接住了气喘吁吁、大汗淋漓的祁岱渊,祁岱渊撞得她险些就摔倒,不过很快就有他班上的同学跑上来帮忙了,递毛巾的递毛巾,递水的递水。 吴时初扶着祁岱渊慢慢走了十多米才停下来,然后蹲下来给他按摩两条腿。 祁岱渊这时候已经换过了气,见她要给自己按摩腿,连忙把她拉起来,说:“不用你按,快起来。” “是呀这位同学,让我们来帮祁岱渊按就行,你一个女生力气不够。对了,你是哪个班的?怎么没见过?”祁岱渊班里的体育委员连忙说道,脸上红红的,好像他才是刚长跑完的人一样。 吴时初见有人代劳便也不执着给祁岱渊按摩了,笑了笑回答道:“我是哥哥的好朋友吴时初,在读初三。” 祁岱渊在听她说“好朋友”三个字的时候,有些意外地看了她一眼,以前她跟祁岱渊的同学自我介绍都是邻居妹妹的,否则周营不会喊她“吴妹妹”,但没想到这次她说是自己的好朋友。 吴时初觉察到他疑惑的眼神,挑眉跟他笑了笑,就又转过头跟他的同学说话了。 体育委员一边给他按摩,一边跟他挤眉弄眼,压低了声音悄悄地问:“好兄弟,你这位好朋友不会是你女朋友吧?要是不是,那我能不能追她?” 祁岱渊脸色顿时一冷,狠狠地刮了他一眼,说:“不行,她是我的人!” “什么意思?那她是你的女朋友?”体育委员顿时失望地问,过了一会儿,他便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声音失控地问,“难道她就是你那个传说中的漂亮青梅妹妹?” 这话一出,顿时周围就是一静,体育委员这才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大声了,慌忙低下头装作不是自己说的,越发殷勤地给他按起腿来。 吴时初见大家都好奇地打量她,便也不扭捏,大大方方地说:“没错,我就是跟祁哥哥一起长大的,我们从小学就认识了。” 其他人顿时七嘴八舌地问起她跟祁岱渊小学时的事情来。 体育委员这才松了口气,他感觉自己的后背都快被祁岱渊的眼神盯得起火了。 这事也不能怪他啊,毕竟以前吴时初来高中找祁岱渊的时候,他并没有看见,虽然同班同学有时候会打趣祁岱渊,让祁岱渊帮他们转交情书给他妹妹,但那时候他没太在意,哪里知道祁岱渊居然真的有一个漂亮极了的青梅妹妹? “哎,兄弟,她该不会真的是你女朋友?”体育委员八卦的心还没熄灭,继续问道。 祁岱渊只冷冷地盯着他,并不回答,体育委员却突然开窍了,立马眼睛一亮,揶揄地低声跟他说:“看你这模样,肯定是还没确定关系吧?哎真可怜,近水楼台这么多年了都没能确定名分……” 祁岱渊见他这幸灾乐祸的模样,顿时抬脚一踹,把体育委员踹了个四脚朝天。 体育委员连忙爬起来,委屈巴巴地说:“就算被我说中了,也不能这么踹我吧?又不是我让你没能搞定小青梅的。” “你嘴欠!”祁岱渊冷哼道。 难道他不想早点确定名分?只是吴时初才上初中,太早了会吓着她,所以他只能慢慢来。 624、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14) 吴时初在祁岱渊的同学面前又刷了一次存在感,于是大家便都知道祁岱渊有一个长得跟个小仙女一样的小青梅了。 等吴时初第二天先斩后奏请了假去看他们篮球比赛的时候,她一出现就有人跟祁岱渊告密了: “祁岱渊,你小青梅来啦!”不知道哪个同学朝正在跟队友谈比赛战术的祁岱渊喊道,于是瞬间周围人的目光就朝吴时初看过来了。 如果不是吴时初心理素质够强,她都可能被这些好奇心强烈的眼神看得十分不自在,但她习惯了旁人惊艳的目光,所以这会儿即使有很多人打量她,她也丝毫没有紧张。 见祁岱渊朝她走过来,还笑眯眯地朝他招手:“哥哥,我来看你比赛啦!” 祁岱渊眉头皱得死紧,瞪她:“你今天不是要上课?怎么会在这里?” 吴时初笑嘻嘻地说:“我请假了啊,之前不是告诉过你吗?” “我记得我没同意你请假?”祁岱渊见她这幅理直气壮的模样,都气笑了,“你还学会不听话了?” “哥哥打篮球的英姿我怎么能错过?都说我缺几节课也不会影响学习了,你还担心什么嘛?”吴时初拉着他的胳膊撒娇道,凝脂般的小脸熠熠生辉。 祁岱渊还能怎么办?来都来了,他只能狠狠地摸了摸她的脑袋:“就在一旁好好看,别到处乱跑。” “祁哥,这就是咱们吴妹妹啊?吴妹妹,我是祁岱渊的同桌林子雄,咱们认识一下吧!”一个皮肤黝黑、浓眉大眼的男生凑过来嬉皮笑脸地对吴时初说道。 “你走开,别打她的主意。”祁岱渊推了一把林子雄,不悦地说道。 “哎哎,我就是跟吴妹妹说句话、交个朋友而已,这都不行,你又不是她男朋友,管太多了吧?”林子雄不服气地说道。 他当然知道这是祁岱渊青梅竹马的小妹妹了,而且很可能是大家眼里默认的小情侣,但现在他们不是没有公开吗?既然没公开那他为什么不能争取?吴时初长得那么漂亮,人又温柔可爱,谁不喜欢? 所以林子雄冒着跟兄弟反目的危险要挖祁岱渊墙角了。 “谁说我不是她男朋友?”祁岱渊脱口而出说道,但话一说出口他就意识到不妥了,心中忐忑地瞄了一眼吴时初,见她笑得甜甜的,一双杏眼亮亮地看着自己,并没有生气或者震惊,他这才松了口气,对上林子雄就更理直气壮了,“她是我的人,不是你能乱来的。” 林子雄听见他这充满了占有欲的话,虽然失望但也在意料之中了,因此便垂头丧气地对吴时初道:“吴妹妹,你要是以后跟祁岱渊闹掰了,就考虑一下我啊,我肯定比他温柔体贴!” 吴时初但笑不语,并不回答他,祁岱渊一脚把他踹开了,刚想要跟吴时初说什么,但却意识到周围人火热的八卦目光,只好拉了拉吴时初的手,说:“等比完赛我有话要跟你说。” “好,我等你。”吴时初点点头。 祁岱渊这一场比赛打得格外卖力,他体能很好,之前就学过几年跆拳道和搏击技能,平时的锻炼也从没落下过,因此不到成年就有了修长漂亮的身形,再加上他本身容貌就长得不错,以此不知道迷倒了多少花季少女,这会儿看他打篮球时有多少喊他的名字喊得声嘶力竭的女生就知道了。 看着在球场上奔跑的朝气蓬勃、英俊出色的男孩子,吴时初感到十分满意,不枉她花了快十年的时间看着他长成这个模样,养成的成就感果然令人格外沉迷呢。 祁岱渊的篮球比赛打了三场,三场全胜,不过今天不是总决赛,所以还得明天再比两场才能知道哪班是冠军。 不过吴时初是不能亲眼看见了,毕竟她今天已经请了假,明天祁岱渊是怎么都不可能允许她再请了。 祁岱渊没有换衣服,穿着篮球服就带着吴时初离开了学校。 等出了校门,他就开始忐忑和紧张了,最后,他深吸了一口气,拉着吴时初的手腕,低头对她说:“小初,我之前跟同学说我是你男朋友,你没有反对,对不对?” 吴时初看见他眼神里有难掩的紧张,还有他那红得滴血似的耳尖,忍不住笑了,点点头:“对,那哥哥你想当我的男朋友吗?” “当然想!”祁岱渊脱口而出说道,又惊又喜,没想到他忐忑了那么久的问题,以为会有一场漫长的马拉松长跑要走,没想到现实给了他这么大的惊喜,他这些年来小心翼翼保护着的小姑娘也同样喜欢自己。 祁岱渊立马紧紧地抱住了眼前笑意盈盈的女孩,把脸埋在她脖颈里,激动地说:“小初,哥哥真开心啊。” “哥哥,我也很开心。”吴时初回抱住他,“但是哥哥,我们现在是早恋吧?可不能让老师和家里人知道了,要不然他们会棒打鸳鸯的。” 祁岱渊心里却想道:不会的,我妈妈要是知道我和你真的谈恋爱了,她肯定会很高兴也会很支持。 但他们现在年龄还这么小,特别是吴时初,初三还没毕业,老师要是知道了,会痛心疾首的,所以为了大家的安宁,他们暂时不能公开。 祁岱渊松开吴时初,包容地说;“好,我们不让他们知道,等你上大学了再说。”说完便红着脸飞快地亲了吴时初脸颊一口。 吴时初笑得更欢快了,这纯纯的puppylove啊,连亲吻都只会亲脸颊。 在这之后,吴时初就偷偷跟祁岱渊谈起恋爱来了,只不过他们以前没谈的时候除了各自却学校上课也几乎形影不离,因此大家都没觉察,这早恋进行得很顺利,只不过祁岱渊会开始跟她十指相扣、会跟她亲吻,这puppylove虽然很青涩,但也很甜。 就在这甜蜜的早恋中,吴时初初中毕业了,成功考上了祁岱渊读过的高中,只是祁岱渊这时候也高中毕业了,不能跟她在同一个学校,以后的三年也要跟她分离,这让祁岱渊即使考上了京城的好大学,也闷闷不乐了许久。 625、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15) “小初?小初,我是妈妈啊!”吴时初跟祁岱渊从游泳馆游泳回来,刚走到家外面的街道时,忽然就被一个从旁边冲过来的中年女人抓住了胳膊。 吴时初一看,居然真的是她那已经很久没出现过的生母陈雪,陈雪自从嫁给李军荣之后,就很少再来看吴时初这个亲生女儿了,果然不管当初离开的时候说多爱多爱女儿,等她再婚了似乎这个女儿就一点都不重要了,就跟原主那辈子一样,陈雪对女儿的疼爱只存在于口头上,行动上却根本没有,她对继子都比对亲生女儿好多了。 “哦,是妈妈啊?妈妈你怎么来了也不先打个电话告诉我?在这里等了很久吧?”吴时初微笑着问她,然后不等她回答,就回头对祁岱渊道,“哥哥,你先回家吧,我和妈妈有事要谈。” 祁岱渊看了看陈雪,点了点头,说:“那你注意安全,早点回家。” “妈妈,我们先找个地方聊聊吧,对了,你吃饭了没有?没有的话我们就去餐馆边吃边聊吧。”吴时初对陈雪说道,这会儿正是中午的时候,她自己是没有吃饭,而她不想因为陈雪耽误了吃饭,毕竟陈雪不值得她饿肚子。 “没有,那妈妈请你吃饭吧。”陈雪摇摇头说道,然后拘谨地对吴时初笑了笑,似乎想要拉拉女儿的手,但又不敢拉,她已经看出来吴时初对她生疏又客气了,她忽略了这个女儿那么久,连亲近女儿都没底气。 吴时初带着陈雪到了附近一家比较豪华的酒楼,选了一个包间,陈雪在她跟服务员说话的时候欲言又止,还忍不住捏了捏她带着的那个包。 吴时初用眼角余光看到了她的举动,但并没有在意,陈雪如今的模样一看就过得不怎么好,衣着朴素、面容憔悴,再也不是刚离婚时那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了,她苍老了许多,似乎也很不习惯出现在这样的场合,可想而知她这些年在李家的生活肯定不好过,否则现在不会变得畏手畏脚,一股小家子气。 “妈妈你看看想吃什么?”进了包间后,吴时初把菜单给了陈雪。 陈雪点了一荤一素,就还给吴时初,说:“妈妈点好了,你点吧。” 吴时初接过菜单后毫不客气地点了好几个想吃的大菜、硬菜,陈雪吓得立马按住她的手:“小初,点那么多我们两个吃得完吗?会不会太奢侈了?” “妈妈别担心,我早上去游泳了消耗量大,吃得完。这一点都不奢侈,我付得起账,爸爸给了我不少零花钱,他对我还是很大方的。”吴时初拉开她的手说。 陈雪顿时不自在了,说:“怎么能让你付账呢?你是小孩子,有再多的钱,跟妈妈吃饭那肯定都是妈妈付账。而且妈妈那么久没见你了,难道跟你吃顿饭还得你出钱?” 吴时初见她都这么说了就不再跟她争了,她作为亲妈,请未成年的女儿吃饭当然是天经地义的。 母女俩吃起了饭,大概是相处过了一点时间,陈雪找到了一点儿对女儿的感觉,便开始询问起吴时初在家里的情况了。 “你在家里过得还好吗?后妈有没有欺负你?”陈雪知道吴时初早就再娶了,因此便问这个问题了。 “没有,我都这么大了,她还能怎么欺负我?”吴时初摇头回答道。 “那就好,那她对你好吗?”陈雪又问,“你毕竟不是她亲生的,可能不会怎么关心你,她要是故意冷待你,你要跟你爸说啊,你爸好歹只有你这么一个女儿,不会不管你的。” 吴时初听了,定定地看着她,反问道:“那你呢?你也是别人的后妈,你对你那几个继子是怎么样的,对他们视如己出吗?” 陈雪顿时一噎,被吴时初这些话问得哑口无言,对啊,她自己就是别人的后妈,那她这个后妈做得如何?她该怎么回答女儿这几个问题? 如果她说自己对继子们视如己出,是好后妈的榜样,那女儿会怎么想?她忽略了自己的亲生女儿那么久,却对不是亲生的继子那么好,她这时候又有什么脸来关心女儿? 如果她说自己对继子普普通通,那她跟女儿的后妈又有什么区别?也没有脸来询问后妈对女儿好不好啊。 陈雪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烫得很,眼神闪烁,根本不敢对上女儿黑白分明的眼睛。 过了一会儿,她捂住了自己的脸,啜泣了几声,哽咽着问:“小初,你在怪妈妈吗?怪妈妈这几年不在你身边?怪妈妈当了别人的后妈?” 吴时初嗤笑了一声,说:“你可别这么说,我没有怪你,你离婚再婚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没有权利干涉、也权利没有阻拦,那是你的自由。 我不会怪你,毕竟吴承岳真的不是好丈夫,他再婚了也在外面沾花惹草,你跟他离婚是对的。至于你没有陪在我身边这件事,我并没有那么在乎,这几年我过得还不错,吴承岳不是负责的父亲,但也没有缺了我的吃喝,给钱也大方。” “小初,你不怪妈妈就好。”陈雪抽噎了一下,拿起桌上的纸巾擦了擦眼泪:“妈妈这些年也不好过,你后爸那家里有不少闹心事,特别是三个继子,他们很敌视我,整天挑拨我跟他父亲的关系,闹得越来越过分……” 陈雪似乎憋了很久,居然跟女儿诉起苦来,她大概没有机会跟人倾诉婚姻生活中的烦恼,这会儿跟女儿提起来,就喋喋不休地说起了再婚后的各种不顺心的事。 “你都不知道李家那三个小子多过分,他们还得我流产了一次,坏了身体,以后再也不能怀孕了!我还想着给你生个弟弟,就算不是同一个父亲,但到底有我这层关系,你们以后也能互相扶持……”陈雪似乎根本没注意到吴时初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居然还说出这种话来。 吴时初忍无可忍地打断她:“停!你这么会觉得你自己怀孕是给我生个弟弟?我有要你生吗?别把你自己的愿望强加在我头上,还要美其名曰让我有个弟弟扶持,你确定不是让我单方面扶持你的孩子?你在李家过得不好,跟继子无法相处,就想要自己的亲生孩子,你要就要了,不能坦诚一些吗?明明是你自己想要,非要说是为了我,你到底是怎么说得出口的啊?” 626、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16) “我自己一个独生女当得好好的,亲爸只有我一个孩子,我不知道多快活,我是傻了才会觉得一个同母异父、年龄相差还那么大的弟弟能和自己互相扶持。”吴时初毫不客气地把陈雪怼了一顿。 其实如果陈雪别说这种话,那她还能跟她维持表面的和谐关系,客客气气地对她,但她居然这么不知好歹,那吴时初自然不可能还好声好气地跟她相处。 “小、小初你……”陈雪没想到吴时初居然会对自己说出这样一番话来,顿时眼睛都瞪大了,像是被人当头一棒打了个懵,同时吴时初的话又让她脸上发烫,羞耻极了,仿佛她的遮羞布都被揭开了。 她脸红耳赤,结结巴巴都说不出反驳的话来,吴时初愣是把她心中的那点自私自利的算计都揭穿了,这让她哪里还有脸继续?说什么生个弟弟是为了个女儿有个互相扶持的亲人,这话虽然是她自己说的,但她都没办法否认自己内心那点隐秘的自私:她想生孩子真的是为了女儿?明明是为了她自己! 这会儿她这点自私的念头被女儿当面戳穿了,陈雪感到无地自容,但又有了被戳穿后的恼羞成怒:不管她想生孩子是为了什么,可吴时初一个当女儿的怎么能一点面子都不给自己留? “小初,你怎么变得这么偏执了?妈妈承认想生孩子并不仅仅是为了你,但妈妈这些年在李家不好过,你太年轻了,不知道一个再婚的女人没有自己的亲生孩子,下场会有多惨……”陈雪不愧是女主角,脑子很灵活,很快就开始对吴时初动之以情了。 “停,妈妈,这些事情你不用跟我说,如果你以后因为没有亲生孩子被李家赶出来,我会给你养老,毕竟你生了我。”吴时初漠然地对陈雪说,“但我们都分开了那么多年,母女之间早就不剩什么感情了,你没必要作出这幅模样来。” 陈雪脸上哀戚的神情顿时一僵,过了一会儿后,她叹了口气,神情复杂地说:“小初,你果然是怨恨上妈妈了,你是在怪妈妈这些年忽略了你,对吗?但我都是有苦衷的啊,我再婚了,不能再经常来前夫家看你,否则对两家人都不好……” 吴时初嘲讽地笑了一声,问她:“不能上门来亲眼看我,那你难道也不能写封信、寄些东西来给我?你可别说你连这点自由都没有,别找借口了,你就是把我这个女儿抛在脑后了而已,既然都不把我放在心上了,那就坦诚一点不好吗?别当了女表子还立牌坊。哦,对了,无事不登三宝殿,你这次找上我,该不会是另有图谋吧?” 陈雪顿时被她的话说得神情僵硬,面红耳赤,她嘴巴张合了几下,根本找不到借口来解释,对啊,这么多年了,她不能亲自来看女儿,可难道还不能写信吗?然而她没有,这些年根本没给你吴时初写过一封信,而她这会儿却又忽然找上门来,说她是单纯来看女儿的,谁信呢? 陈雪脸上火辣辣的,烫得厉害,她这次来找吴时初确实另有图谋,就是想问她要钱,没错,一个三十多岁的年富力强又有工作的女人来找她还不到十五岁的未成年女儿要钱。 而且还是为了她的继子,因为她继子李家平高中毕业了考不上大学,找工作也找不到,找得到的又看不上,所以需要钱去“买”一份工作,可李家根本没什么钱,陈雪为了证明自己在李家的地位,可不就得想方设法做出“贡献”,讨丈夫和继子欢心吗? 但陈雪自己只有一份普通的工作,根本没钱,于是在继子委婉的提醒下,她终于想起自己有个有钱的前夫,前夫的钱跟她没关系,但亲生女儿的钱就有关系了啊,所以她来找女儿了。 在原主的那辈子,吴承岳每个月都会给原主打一笔钱当生活费,而那笔钱就被陈雪理所当然地拿出来给继子买工作了,可这辈子吴时初没有选择跟她,她无法处理吴时初的钱,那她不就得巴巴地找上门来了? 吴时初只是翻了翻原主留下的记忆,就想到了陈雪现在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于是她就没兴趣留下来再跟陈雪演戏了,正好饭也吃得差不多了,她便说:“好了,你这次看也看过我了,饭也吃了,我过得很好,你不用担心我,为了给彼此留下点脸面,我们现在就分别吧,免得连母女都做不下去了。” 吴时初都这么说了,陈雪还能怎么办?问女儿要钱的事就更说不出口了,她难堪又羞愧,结结巴巴地问:“你、你就这、这么走了?” 吴时初对她笑了笑,挥了挥手,便出了包间,离开酒楼,等出了门之后,她才忽然“记起”:啊,她忘记付账了! 希望陈雪手里的钱够付账吧,嘻嘻……反正她的钱用来请亲生女儿吃一顿饭总比贴补给继子好。 吴时初丝毫没有把陈雪来找她的事放在心上,吴承岳也根本不知道前妻来找过女儿,祁岱渊倒是知道,也旁敲侧击地问过吴时初,生怕吴时初会因生母的出现心情不好,但过了好几天都见她笑容灿烂,脸上没有一丝阴霾,便知道她并没有受影响,这才放了心。 陈雪这次无功而返,等她风尘仆仆地回到邻市的李家,李军荣就问她跟女儿见面情况怎么样,还问要不要过段时间接她女儿来家里住一段时间,表现得好像一个对继女十分慈爱的后爸。 但其实他大概猜到了陈雪去找亲女儿的原因,因为他之前便常常因为家里经济拮据而唉声叹气,表现出颓丧的模样,陈雪询问他,得知是没钱给儿子找工作,便很“贤惠”地要帮丈夫解决难题了。 他这回看见陈雪脸色不好地回来,心中便咯噔一声,知道结果可能不会太好,但他是个“好丈夫”,不会问让妻子难堪的事,所以只体贴地给她倒了杯茶,又关心地问了几句继女。 “女儿长大了,跟我都开始生疏了。”陈雪强颜欢笑地说了一句,“大概是怨怪这些年我没有好好陪过她。” 李军荣顿时一脸心疼地搂住她:“你这些年都是为了我们这个家才忽略了女儿,辛苦你了。” 627、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17) 陈雪没能从女儿那里拿钱回来,李军荣非常失望,李家平从学校里毕业了,却又没有找到工作,便不是整天在外面游荡,就是在家里闹得鸡飞狗跳,他特别爱针对的就是陈雪这个后妈。 在原主那辈子,有原主这个拖油瓶当缓冲剂和挡箭牌,李家三个儿子的不甘和怨恨首先就发泄在最弱小的原主身上,于是陈雪逃过一劫,等到原主开始逆来顺受之后,李家三子心中的怨愤发、泄得差不多了,陈雪就开始当个善良贤淑的好后妈,有了时间和精力来好好教育他们,三个继子在她充满耐心和爱心的、持之以恒的教育下,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开始跟后妈好好相处。 只是那时候原主已经是牺牲品了,逆来顺受的性格也改不了,依旧是李家最底层的存在,受尽忽视。 可是这辈子,没了原主这个缓冲剂,陈雪只能亲自感受一下三个继子的敌意了,特别是新婚第一天她的新婚婚床就被陈家顺尿湿了,即使她当时忍下了这个下马威,但这个仇已经结下了。 忍了第一次,三个继子就更变本加厉地对付她了,偏偏她有苦说不出,要是跟李军荣告状,李军荣就会让她忍,说孩子不懂事,她多担待。 几次三番之后,陈雪终于意识到一味地跟继子斗是讨不了好的,因此只能转变方法,改为讨好他们,所以她才会为了李家平的工作那么卖力。 但她连跟吴时初要钱的话都没能说得出口,还因为一顿饭钱而大出血损失了不少钱,这让她在李家更难过了。 吴时初要是知道了她的情况,大概只会幸灾乐祸。 祁岱渊虽然很舍不得离开吴时初,但奈何他的大学不在本地,只能接受两人要分开好长一段时间的事实,他出发去学校之前,叮嘱了吴时初好几次,让她记得经常给他打电话或者写信,不能把他忘了。 吴时初当然不会忘了他,基本上每周都会给他打一个电话,每个月写两封信,这才把他安抚好。 时光如流水,眨眼就过,吴时初很快就上了高三,马上也要面临高考了,她的成绩很好,目标自然就是祁岱渊读的青木大学,祁岱渊都心心念念让她来京城好几年了,自然不可能让她报考其他大学。 高考前夕,祁岱渊特意请了假从大学回来陪考。 生怕她第二天考试会紧张,祁岱渊还陪她逛了一下街。 吴时初从一家服饰店出来的时候,忽然看见一个有点眼熟的男人,那男人穿着不合身的西服,手里拿着一个公文包,梳着一个大油头,走起路来高高地抬着下巴,一副盛气凌人的表情,一看就是个暴发户的典型模样。 巧了,这不是陈雪的大继子李家平吗?吴时初有原主的记忆,自然认得他的模样。 在原主那辈子,欺凌原主最厉害的就是这个大继兄,他年纪最大、心机最深,个性又阴险,欺负原主的那些恶毒主意都是他出的。 而他在陈雪的伟大教育下,居然“改邪归正”,最后功成名就,真是哔了狗了,明明对原主做了那么多坏事,却能得到那么好的下场,怎么不气人? 吴时初这会儿看见他这幅模样,就知道他这辈子虽然没能改邪归正,但应该也挣了不少钱,不然他现在不会这么得意张扬。 坏人怎么能过得好呢?吴时初很不乐意,她看不过眼,就想帮原主报复回去。 不过她现在不知道李家平是什么情况,得高考完之后好好调查一番,才能找到合适的办法报复。 吴时初特意从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找了一种特制的香,在经过李家平身边的时候,飞快地抹到了他身上,这样她就能循着香找到他的落脚处了。 三天的高考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吴时初考得很轻松,她只需要等过段时间估好分填志愿就行了。 祁岱渊很想把她忽悠去京城,但吴时初还有李家平要解决,所以找了理由不去,说等他放暑假了再去找他玩。 吴时初没花多长时间就找到了李家平,跟踪了他几天之后,就发现了一个大惊喜,原来他之所以成了暴发户,并不是因为做生意成功,而是因为他用了不法的手段敛财——走、私。 他也是胆大包天了,这种违法犯罪的事情都敢做,不过也不奇怪,他本性就阴险邪恶,这辈子没能被陈雪“感化”、改邪归正,以他的性格,自然会选择铤而走险,用非法手段敛财了。 吴时初还不知道,李家平之所以走上这条路,其实跟她有点间接的关系——三年前陈雪没有从她这里得到钱,李家平没办法得到满意的工作,又跟社会上的混混走得近了,知道了一些黑暗边缘的事,于是,心思活络了,开始看不上正经挣钱的工作,就想挣快钱、挣大钱,这不就走上走、私的道路了吗? 说来也是他有本事,毕竟走、私这种事一般人来干不来,只有胆大爱冒险,特别擅长拉关系又会钻营的人才能做得来,可惜李家平把心思用在了歪门邪道上,否则以他的心计走正道未尝没出息。 吴时初发现李家平走上了不法道路,心里就想着倒是给她省了很多事,毕竟他要是老老实实地过日子,她还真的抓不到他把柄,但现在他干了这种活,真是自寻死路了。 吴时初跟着李家平的行踪打探到了更多的情况,小心翼翼地收集好证据,然后便毫不客气地把证据匿名寄到警局,把他举报了。 于是李家平在一次志得意满地跟同伙庆功酒会上被当场抓住了,之后敬察撬开了他的口,查出了更多相关利益集团上的嫌疑份子。 李家平被抓的事还牵连到了李家人,这年头的犯了罪的人会被人狠狠地唾弃,甚至他们的家属也会受到歧视,李军荣在运输队的工作虽然能保住,但以后要想有什么升职机会,却是不可能了。 陈雪作为李家的一份子,人家可不管她是不是李家平的亲生母亲,只知道她是李家人,于是得到了同样的待遇,她是在工厂车间工作,面对的流言蜚语和恶意就更直接、更多了,她难熬极了,却无法逃避,因为她不能失去工作。 628、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18) 吴时初大学选的专业是临床医学,祁岱渊选的是计算机专业,如今他开学就要上大四了,基本没什么课,便打算自己创业,因此很忙,连给吴时初打电话的频率都少了很多。 吴时初解决了李家平的事,但还没能去京城找他,因为她的亲爸后妈终于开始闹事了。 林静言这些年来一直想生儿子,想得都疯魔了,求神拜佛吃药各种方法都试过了,却并没有见效。 有一年她找了许多专业医生给她看病,但所有医生都说她身体根本没有问题,是可以生育的,没能怀孕一个可能是她情绪太过焦虑紧张,让她放松心态;另一个可能则是问题不出在她身上,委婉地提醒让她丈夫来看病。 于是林静言开始旁敲侧击地暗示吴承岳去看医生,吴承岳意识到她的意思后勃然大怒,把她臭骂了一顿,还说他都有吴时初这个女儿了,难道不能证明他有生育能力? 吴承岳觉得林静言的怀疑深深地伤害了他的男性自尊,从此对林静言冷落下来,越发明目张胆地在外面找女人,而且玩得越来越过分,好像就为了证明他的雄性魅力。 可惜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本来就够虚的,还那么声色犬马,生育能力就更是一点希望都没了。 林静言既要努力争取怀孕,又要忙着捉、奸,整个人短短几年时间就老了好多,有种身心俱疲的感觉。 她当然想过离婚,但她不甘心白白浪费了自己最美好的这几年,最后却只能得到一点点钱——吴承岳十分精明,连陈雪这个跟他生了女儿的原配离婚后都没能得到多少财产,就更别提她这个小三上位没孩子的二婚妻了,因此她迟迟不肯离婚。 不过这次不是她想不想离的问题了,而是吴承岳要离了,他死性不改,又找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小四,小四本来是酒店的服务员,不知道怎么的跟吴承岳“一见钟情”,又长得漂亮温柔,跟个解语花似的,吴承岳那不年轻的心就又开始噗通噗通地跳起来了,他感受到了自己的青春! 于是他带着小四回来跟林静言摊牌。 “林静言,我劝你识相一点!你看看你现在成什么样子了?跟农村的黄脸婆有什么两样?整一个泼妇!”吴承岳搂着小四的水蛇腰发表他的渣言渣语。 林静言哭得涕泪横流,气得胸口不停地起伏:“吴承岳,你还是不是人?我跟了你十多年,还为了给你生个儿子受了那么多罪,你就是这么对我的?你怎么能背叛我?!” 吴承岳嘲讽地冷笑:“为什么不能?连原配发妻我都能背叛了,还在乎你这个小三?再说了,我背叛婚姻你不是一开始就知道吗?你本来就是参与人啊,现在跟我装什么蒜?” 林静言愤恨交加的表情顿时一僵,然后就是羞愤了,这些年她当了那么久的正宫,都忘了自己上位的黑历史了,现在被吴承岳在小四面前揭出来,她难堪极了。 当过小三的人脸皮自然很厚,只是难堪了一会儿,林静言很快就调整好心态了,她泪眼婆娑地对吴承岳吼道:“是!我是对不起你前妻!但我这些年不都改了吗?一心一意跟你过日子,没想到你却死性难改,出轨了一次又一次,你这个狼心狗肺的男人!喜新厌旧,见色忘义!” 不等吴承岳回应,小四就开始柔柔弱弱地反驳她了:“姐姐,你怎么能这么说承岳哥呢?我跟承岳哥是真心相爱的,爱情不是能由人控制,说不爱就不爱的。想必这点姐姐你最清楚了对不对?承岳哥有什么错呢?他只不过是想想和自己真心爱着的人在一起罢了。以前承岳哥的前妻都能成全你,现在你怎么就不能也成全一下我呢?” 好家伙,这小四说话的水平真高,在二楼看热闹的吴时初听了都想给她鼓鼓掌。 林静言听见小四那白莲花般的发言,又见她“柔弱无骨”地靠在吴承岳熊一般的身材上,顿时被气炸了,“啊”地一声就冲了上去打小四。 “你这个贱人!女表子!全天下的男人都死光了你非要抢我的男人?说什么真爱?我呸!你爱吴承岳什么?爱他那九个月大的肥肚腩,还是爱他那臭茅坑生产的口臭?或者是他秃了的半个脑袋?” “啊!承岳哥你快保护我……呜呜,好可怕啊,别打我……”小四十分机灵,见状不妙立马就躲到吴承岳背后去了,于是林静言抓挠住的是吴承岳。 吴承岳气疯了:“林静言你这个泼妇!疯婆子,快住手!” 吴时初趴在二楼的楼梯看得津津有味,林静言以一对二居然没落下风,大概是气愤过度后的超常发挥吧,吴承岳和小四两人被她疯婆子一样的打法弄得狼狈不已。 十几分钟后三人终于打累了,因为林静言情绪太过激动,谈离婚的事很不顺利,吴承岳只好带着小四离开了。 吴时初以为亲爸后妈离婚的事不会牵扯到她,但没想到林静言居然想来拉拢她这个亲生女儿当盟友了。 “小初,你觉得林姨这些年对你怎么样?”林静言表现得很和蔼可亲的模样,带着微笑询问吴时初。 “普普通通吧。”吴时初回答道。 林静言一噎,没想到她会是这个意料之外的回答,刚想要说出口的话都不得不咽了回去,过了一会儿后才重新整理好话语:“小初,林姨自认为这些年对你和和气气的,跟别人家的后妈根本不一样,从来没有打骂过你,也没有虐待过你,对不对?” “林姨,你没有打骂虐待我是因为你还没有亲生孩子,不好下手啊。”吴时初笑眯眯地说道,“而且你对我和和气气不是应该的吗?就算是在路上遇到的陌生人你也会跟人家和平相处吧?” 林静言脸上和蔼的表情都险些装不下去了,她强颜欢笑道:“小初,我知道你因为爸爸妈妈离婚的事埋怨我,但这些年我跟同住一个屋檐下,相安无事,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情分多少都有一点。可你爸爸那个带回来的女人就不一样了,她年轻貌美,说不定哪天就给你爸爸生出儿子来了,到时候肯定会抢走你爸爸对你的宠爱。” 629、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19) “还有,要是有儿子,你爸爸的公司以后也肯定会留给儿子,难道你甘心?你明明可以当你爸爸的独生女,一个人继承所有的财产,难道你真的心甘情愿让给其他人?”林静言仿佛为吴时初打抱不平一样,“我就不一样了,我折腾了那么多年都没能跟你爸爸折腾出一儿半女,现在我年纪又上来了,看样子这辈子都没孩子了。我要是占着你爸爸妻子的位置,你以后就可以继续当你爸爸唯一的孩子,所以,你帮我就是帮你自己……” 林静言不愧是能把原配挤走,占着吴承岳妻子十多年的女人,煽动起人心来就是厉害。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十几岁女孩子,说不定就被她说服,被她拉拢住帮她的忙了。 但吴时初又不是普通女孩子,因此她摇了摇头,笑得一脸纯善地对林静言说:“林姨,你怎么能这么说呢?爸爸的公司留给谁那是他的自由,我并不在意,反正他总不会亏了我的钱。再说了咱们家人丁单薄,要是那个阿姨真的跟爸爸生了孩子那很好啊,我们就会多一个亲人,不当独生女我也愿意的。” 吴时初话说得那么善良好听,好像一个单纯天真、从来没有经受过任何打击的女孩子,但其实她不过是笃定吴承岳没有生育能力了而已。 林静言听见她这话,顿时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着她,好像吴时初是个傻子一样。 吴时初这辈子因为生活环境单纯、社会环境和平,没暴、露过任何不纯良的一面,她从来都是以单纯的面目示人的,所以林静言根本不了解她。 “小初,你是不是不知道你爸爸的公司做得多大、有多少财产?”林静言艰难地问道。 吴时初果然睁着一双无辜眼睛摇头:“不知道。我也不需要知道,反正爸爸不会让我缺钱用,知道跟不知道有什么关系?” 看着她一副傻白甜的模样,林静言都快气死了,以前她有自己的小心思,想生亲生孩子的时候,当然是想把吴时初养得越单纯越好了,毕竟好对付,但现在她要求到吴时初了,就巴不得她聪明、机灵有心机了。 见吴时初不在乎财产,林静言只好放弃从这方面入手,转向其他方面:“小初,你爸爸跟我已经是二婚了,现在虽然离婚的人越来越多,但离一次婚跟离两次是不一样的,要是这次你爸爸真的跟我离了,那他的名声就坏了,别人会怀疑他的品性道德,你就劝劝他别跟我离婚,我愿意对他外面的女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们凑合着过一辈子不好吗?” 吴时初听见她这话,忍不住露出个似笑非笑的表情,说:“林姨,当初我亲生妈妈和爸爸离婚的时候,我都没有干涉过,现在你要跟爸爸离婚,我有必要阻止吗?而且,我爸爸的名声本来就不好,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更何况他的名声他自己都不在意,我这个女儿在意什么?” 林静言顿时被噎住了,吴时初的话让她无可反驳,最后她恼羞成怒地说:“那你就等着一个年轻貌美的小后妈嫁给你爸爸,生个孩子抢走你的一切吧!” 吴时初挑了挑眉,说:“那就不劳林姨担心了。” 林静言气得狠狠地跺了跺脚,怒气冲冲地离开了。 之后吴承岳又回来跟林静言吵了几次,都是不欢而散,吴时初不想留下来看热闹了,便自己一个人悄悄地坐飞机去了京城。 她没有提前通知祁岱渊,想给他一个惊喜。 这会儿还没开学,祁岱渊自然是在他跟同学合伙开的小公司里,吴时初之前询问过地址,所以从机场出来,她就直接打了车去小公司。 吴时初提着自己的行李找到了“时岱科技有限公司”门口,朝里看了看,发现这公司果然很小,看着只有十多个人的模样,一眼就看全了。 “你好,请问祁岱渊在吗?”吴时初问前台的小姐姐。 前台小姐姐抬起头,就看见一个唇红齿白、明眸皓齿的大美女站在自己面前,她瞬间被惊艳了,立马就理解了“蓬荜生辉”这个成语的意思,什么叫蓬荜生辉?这就是啊,这么大一个明艳的大美人光是站在自己公司门口,就好像一束灿烂的光照亮了这方小小的空间,立马衬得这间再普通不过的小公司高雅大气起来。 “你、你好,找祁、祁岱渊是吧?祁岱渊……你找咱们老大?”前台小姐语无伦次地,最后才反应过来,找回了理智,连忙询问,“请问你是哪位?跟我们祁总有预约吗?” “我是他的好朋友,没有预约,不过他要是听见我的名字,肯定会见我的。”吴时初很有把握地说,“我叫吴时初。” 大概对于心有所属的人来说,听到自己心尖尖上的人的名字会格外敏感,因此即使祁岱渊的座位在办公室的最里面,而且吴时初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在吴时初说出名字的时候,祁岱渊的雷达立马就接收到了,他腾地站了起来,往前方看去。 果然便看见在前台那里提着行李箱的熟悉身影,祁岱渊的眼睛立马就亮了,嘴角抑制不住地扬起来:“小初!”他惊喜地叫道,然后快步走向吴时初。 “祁哥哥,你果然在这里!”吴时初看见他,顿时笑眼弯弯地朝她招了招手。 “初初,你要来京城怎么不提前给我打电话?我可以去接你,你自己一个人来这里,肯定很辛苦吧……”祁岱渊仿佛打开了话匣子,边帮吴时初拿行李,边不停地跟她说话。 “我想给你一个惊喜啊,哈哈,你见到我开心吗?”吴时初笑嘻嘻地问他。 “开心,现在我送你回住的地方……”祁岱渊就这么把吴时初带走了。 可时岱科技公司里,办公室却炸了窝一样,开始沸腾起来: “我的天啊,原来老大会说那么多话!我还以为他就是一个冷漠寡言的人呢,整天板着张脸的。” “那个大美女是谁啊?该不会是老大的妹妹吧?好漂亮啊,如果我要追她的话,能不能追上啊?” “呸,你想得倒美,照照镜子吧,人家那样一个大美女,想追求她的人能排到国外去……” “老大真的冰山脸都融化了,呜呜,我有种不好的预感,大美女该不会是老大的女朋友吧?” …… 630、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20) 祁岱渊带着吴时初到了他租住的地方,他现在开办了自己的公司,以后的时间和精力多大都会放在工作上,所以就不适合再住在学校里了。 “祁哥哥,这就是你住的地方啊?”吴时初好奇地打量了一遍这房子,这房子虽然只有两室二厅,不算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很适合两个人居住,看来祁岱渊租房子的时候把她都算进去了。 “这间房给你住,你大一需要住校,到大二不想住校了就住这里。”祁岱渊把她的行李拿进房间,跟吴时初说道。 “谢谢哥哥啦。”吴时初走上前抱了抱祁岱渊,忽然她肚子就咕咕地叫了起来,于是她凝脂般的脸瞬间爬上一抹晕红来。 祁岱渊扬了扬嘴角,说:“肚子饿了吧?我带你出去吃饭?” 吴时初拉住他的手:“好啊,我想吃海鲜!” “好。”祁岱渊对她向来是有求必应的。 在出门之前,他从冰箱里拿了一盒牛奶,插好吸管再递给她:“先填一下肚子。” 吴时初乖乖地拿着喝了起来,喝了几口就问他:“哥哥,你工作忙吗?我看你都长黑眼圈了。” 祁岱渊忍不住一笑:“刚开始创办的事业,什么事都要自己拿主意,自然很忙,忙得都忽略你了,要不然不会连你偷偷跑来京城我都没觉察。” 吴时初听见他这调侃,忍不住用脸蛋蹭蹭他胳膊,撒娇说:“我才不是偷偷地跑来,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呀!” 祁岱渊垂下眼,只觉得她那温热的小脸贴在自己胳膊上,即使隔着衬衫,也能感受到又软又滑的美好触觉。 他忍不住伸出手指碰了碰她的脸颊,吴时初抬起头一脸疑惑地问他:“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 “是沾了些灰尘。”祁岱渊面不改色地说谎,还又煞有介事地多碰了几下。 “那你赶紧帮我擦干净呀。”吴时初把自己的脸蛋往人家手里送,祁岱渊看着她可可爱爱的模样,心中软得一塌糊涂,这小姑娘总是在不经意间就撩拔他,让他对她越来越无可自拔。 天知道他这三年在京城跟她分别的时间是怎么度过的,他从九岁起跟吴时初就几乎每天都会见面,即使偶尔分开也只有两三天,从来不会超过一个星期,可他上了大学之后却一分开就是三五个月,就算能打电话听到声音,但却没法见面,饮鸩止渴,只会让他中她的毒越来越深罢了,但现在好了,她终于又来到了自己身边…… 祁岱渊心绪纷繁,这一次,他再也不会离开她这么长时间了。 吴时初可不知道身边的男人这么多感慨,她只想着待会儿吃哪些海鲜。 祁岱渊大概怕她饿得太久,所以去的海鲜餐厅比较近,很快就到了。 菜是祁岱渊点的,吴时初喜欢吃什么,他都了如指掌,甚至可能比吴时初自己还清楚,所以吴时初就只需要专心等上菜的客人就行了。 “哥哥,你现在的公司主要是做什么的啊?”吴时初好奇地问他。 “主要是研究手机程序的,毕竟现在咱们国家还没有研发出自己的手机,可国外早就有了,咱们不能落后太多。”祁岱渊很坦诚地说道,如今大家常用的远距离交流除了用固定电话,能随身移动的就只有用大哥大接电话或者用bb机发送接收信息,而大哥大块头太大、价格又太贵,普通人根本买不起;而bb机虽然能接收发送信息,却很简短不能直接交流。 祁岱渊自己学的计算机专业就有手机软件和程序开发方面的内容,所以打算把自己的工作发展放在这方面。 当然,他之所以开这样的公司,还有一个很私心的目的,那就是他想随时随地都能和吴时初联系,而不需要太过麻烦。 吴时初听见他这番话,顿时眼睛一亮,只觉得祁岱渊很有远见,精准地看到了未来时代的发展。千禧年之后可不就是手机行业在这个国家开始全面发展的开始吗? 吴时初自己经过了那么多世界才会知道这些发展,可祁岱渊自己就看到了,而且还打算身先士卒,很有开创力,她当然得大力支持了。 “哥哥,你真是太有先见之明了,我也觉得未来方便小巧的手机会取代大哥大移动电话和bb机,成为大家最普遍使用的移动电话。现在的手机只有发送短信和打电话的功能,但哥哥你可以研发一些其他的功能啊,比如可以面对面地视频、可以拍照、可以录音、可以当笔记本使用……”吴时初毫不客气地把十几年之后才出现的智能手机的功能也说了出来,给祁岱渊参考。 祁岱渊果然越听她说话眼睛就越亮,等到她说完后面那几句,已经激动地拉住了吴时初,说:“初初,你怎么会想到这些的?真是太有用了,我怎么就没想到手机还可以加入这些功能呢?你太聪明了!” 祁岱渊从小就稳重淡定,很有泰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的从容,但现在他却兴奋得情不自禁地亲了一口吴时初的脸颊。 然后俊脸微红地说:“等我们公司研发出能面对面交流的手机,那不管你以后在哪里,我都能看见你了。” 吴时初:……真是服了,没想到这家伙瞧着挺聪明能干,居然是个恋爱脑。 “那我就等着哥哥成功了。”吴时初鼓励他道。 吴时初的话给祁岱渊本来不太清晰的目标指出了明确的研究方向,仿佛一束光照亮了他思维中的迷雾,让他心中充满了动力,他恨不得现在立刻就回到公司里拼搏去。。 但现在不能,他得陪着吴时初吃饭。 吴时初知道他现在正是心情澎湃的时候,吃过饭之后并没有耽搁他的时间,而是善解人意地对他说:“哥哥,我坐了几个小时的飞机有些累了,下午想睡一下,你回去上班吧。” “好,你好好休息,下午我下班之后就买菜回来做饭给你吃。”祁岱渊摸了摸她的脑袋,轻声说道,“你晚上想吃什么?” “想吃红烧排骨还有牛肉汤。”吴时初毫不客气地点菜了。 “行,晚上等我回来。”祁岱渊亲了一下她的额头说道。 631、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21) 祁岱渊回到公司之后,立马召集了所有人开会,在会上把吴时初说过的那番话说了出来,大家听了之后果然眼睛发亮,原来手机还可以研发这么多神奇的功能吗?他们是专业人员,自然知道如果真的研发出了这些功能,那他们的手机绝对是独一无二的了。 但前提得是能成功研发出来……一想到这其中的艰难,大家激动的心情便如同一盆凉水浇下,让他们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这些功能一看就不是容易研究出来的,我们真的可以吗?这像是还没学会爬就想会跑了一样……”一个员工弱弱地问出了大家的心声。 祁岱渊当然也知道这其中的艰辛,但他不会给大家泼冷水,他沉声坚定地说:“当然可以,我们只需要一步步来,踏踏实实地做下去,总有一天能成功,毕竟我们现在已经有了目标,难道你们不想做开创新时代、在手机发展史上刻下自己名字的人吗?” “想!”大家听到他最后的两句话,刚被浇灭了的激动就立马复活了,一想到只要能成功,就能让自己在手机发展史上留下名字,谁能不心情澎湃? 开了一场会之后,大家都跟打了鸡血一样,工作起来动力满满,连想要询问上午来找老大的那个大美女是谁都忘记了,可想而知吴时初给他们提出来的前景有多诱人了。 因为祁岱渊工作很忙,吴时初就没有让他陪自己,她自己一个人去逛了不少景点,吃喝玩乐,快活得很。 玩乐的时间过得飞快,眨眼间吴时初就开学了,她报的是祁岱渊的学校,所以开学的时候两人是一起去报名的。 吴时初是个发光体,杏眼桃腮,人比花娇,一出现在学校门口,就吸引了几乎所有人的注意,立马就有学长热情地上前来询问是不是新生,需不需要帮忙了,完全把吴时初身边的祁岱渊当成了空气。 “我哥哥会帮我,不用麻烦你们了,谢谢!”吴时初微笑着拒绝了他们,开玩笑,没看见祁岱渊脸黑得快成碳了吗? “学妹,你哥哥一个人可能忙不过来,毕竟要搬行李又要去报道,还得去买生活必需品……对吧,这位哥哥……”那个学长不遗余力地想跟着美人,说着说着看清了吴时初旁边的“哥哥”时,顿时惊愕地失声道,“祁学长?!” 然后他又惊喜地说:“祁学长,原来这位学妹是你妹妹啊,那真是太巧了,果然你们兄妹都是俊男美女,父母基因真好!” 祁岱渊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不但长得清俊出尘,还是个学霸,有一颗聪明的大脑,他的照片早就在校内论坛传遍了,几乎没有哪个学生是不认识他的。 祁岱渊冷哼了一声,说:“我们不是亲兄妹,她只是叫我哥哥而已。” 那位热心学长顿时一噎,表情肉眼可见地失望了:“啊,你原来不是学妹的亲哥啊?”接着还不死心地询问,“那是亲戚?” 吴时初笑了笑,她和祁岱渊虽然还没有明确过关系,但已经心照不宣了,他们只会成为彼此的伴侣,于是她牵起了祁岱渊的手,跟他十指相扣,说:“不是啊,他是我男朋友。” 热心学长呆呆地看着他们相握的手,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吴时初见状,拉着祁岱渊绕过了他,往报名的地方走去。 而祁岱渊在听到吴时初说他是男朋友的时候,整个人就已经仿佛飘在云端了,心中又是激动又是甜蜜,压抑不住的欣喜从心脏生出,他紧紧地握住了吴时初柔软的手。 “初初,说出来的话不能再收回去了。”祁岱渊定定地看着吴时初的眼睛说道,嘴角抑制不住地往上扬。 吴时初看着他忐忑不安又强忍欣喜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不想再闹他,便嗔怪地说:“我哪里想收回去了?倒是你,要是不想答应当我的男朋友,那我就放手了……”说着就要松开他的手。 祁岱渊死死地握住,不肯松开,迫不及待地说:“我当然想当你的男朋友!你不能放手,我这辈子都赖定你了。” “那就说好了啊。”吴时初笑得眉眼弯弯,她现在成年了又上了大学,再有两年都能登记结婚了,自然要开始好好享受谈恋爱的时光了。 祁岱渊获得了名分之后,脸上的笑容就没停过,弄得路过看见他的同学都震惊不已,毕竟他在大家眼里就是一个高冷学霸,经常面无表情,像现在这样掩饰都掩不住的笑容从来就没出现过,大家可不就是像看到了什么奇景吗? 祁岱渊带着吴时初到了医学院的报名处报到。 而在不远的计算机学院报名处,两个协助办理新生报道的大四女生死死地盯着牵着吴时初手的祁岱渊,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玉竹,那不是祁岱渊吗?他牵着手的那个女生是谁?”其中一个圆脸的女生震惊地对身边的长发女生道。 而长发女生此时已经脸色苍白,眼眶都红了,盯着吴时初窈窕的背影,心中是不敢置信和伤心。 圆脸女生担心地看着她,安慰她道:“玉竹,也许那个女生并不是祁岱渊的女朋友呢?” 李玉竹咬了咬唇,泫然欲泣:“不是女朋友,他会这样牵女生的手吗?” 圆脸女生一噎,看祁岱渊对那女生温柔又耐心的模样,她根本没办法再否认,她张了张嘴,最后艰难地劝李玉竹:“玉竹,既然祁岱渊有了女朋友,那你就放下他吧,这天下的男人又不止他一个,你完全可以毕业工作了找一个比他更优秀的。” “不会有比他更优秀的男人了。”李玉竹泪眼盈盈地摇头说道,看着吴时初的背影不甘极了,“我到底哪里比不过那个女生?” “你怎么可能比不过那个女生?她不过是身材好些罢了,可你长得漂亮又有才华,祁岱渊不喜欢你是他的损失。你根本没必要跟那个女生比较。”圆脸女孩连忙安慰李玉竹,她并没有看见吴时初的正脸,才会觉得李玉竹比吴时初漂亮。” 632、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22) 等吴时初办完了新生报道登记手续,跟祁岱渊离开的时候,圆脸女生和李玉竹终于看到了她的正脸,这一看就愣住了,即使同是女生,她们也没办法否认吴时初的美。 李玉竹顿时难过得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我真的比不过她!” 圆脸女生张了张嘴,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过了几分钟后,她才从吴时初的神颜中回过神来,叹了一声,对好友说道:“玉竹,你还是忘了祁岱渊吧,你跟他当了三年同学都没能在一起,说明你们没有缘分,而今天他却在开学第一天就带着一个漂亮女孩子来报道,这说明他们以前就认识了……你放下吧。” “我只是不甘心……”李玉竹哽咽着说道,但其实她自己也知道跟祁岱渊是真的不可能在一起了。 吴时初并不知道自己刚一露面就让情敌不战而败了,她和祁岱渊先找到了寝室,寝室是四人间的,已经有两个室友比她早来,此时正在整理自己的床铺。 吴时初跟她们打了一声招呼,就跟祁岱渊收拾她的床位了。 “你先出门口透透气吧,床位上灰尘有点大,等我擦干净了你再进来。”祁岱渊说着就把吴时初推出了宿舍门口,自己拿着湿抹布擦起了床伴和桌椅。 两个新室友对视了一眼,忍不住露出了羡慕的表情。 祁岱渊之后还把其他事情都包了,吴时初像个甩手掌柜一样看着他干活,倒不是她不想干,而是祁岱渊不准她干,好像要展现他作为男朋友的担当一样。 过了一个钟头之后,祁岱渊终于把吴时初的床铺都弄好了,衣服袜子之类的都给她放在了衣柜里,还把整个宿舍的地都拖干净了。 “哥哥,你累坏了吧?”吴时初连忙帮他擦汗,又拧开矿泉水的盖子为他喝水。 祁岱渊看着她像只小蝴蝶一样围着自己转,身体的那点小累早就在她的殷勤服侍下消失无踪了,反倒是心里仿佛跟喝了蜜一样甜。 “不累,比我工作轻松多了。”祁岱渊对她轻轻一笑,说道,“我带你去食堂吃饭吧,顺便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 吴时初当然是答应了,她跟两个室友打了声招呼就和祁岱渊离开了。 两个室友等她们俩离开之后,才恍惚地问了一句:“刚刚那位帅哥是吴同学的哥哥吧?真疼爱妹妹啊。”她们都是新生,显然不可能知道祁岱渊也是这所大学的学生。 “可是他们俩长得不太像啊。”另一个室友不太甘心地说道,她觉得那位帅哥对自己新室友并不像对亲妹妹,感觉更亲密一些。 “算了,等吴同学回来的时候,我们直接问她不就行了?要真的是吴同学的哥哥,那我就跟吴同学预约一下嫂子的位置!”那个室友信心十足地说道。 吴时初跟祁岱渊去了离她宿舍最近的一个食堂,因为才刚开学,许多学生还没有回到学校,所以这会儿食堂人并不多,他们两人很快就打到了饭菜。 祁岱渊还跟吴时初介绍哪些菜肴味道不错、哪些容易踩雷……真是替她操碎了心。 傍晚的时候,吴时初送走了依依不舍的男朋友,就回了宿舍。 “吴同学,上午送你来宿舍那个帅哥是你亲哥吗?”吴时初刚进宿舍门,一个扎着丸子头的室友就迫不及待地问她了。 “不是哦,他是我男朋友,也是这所大学的学生,不过他今年大四,快毕业了。”吴时初微笑着说道。 “啊!居然是你男朋友!连个做梦的机会都不给我留,呜呜……”那个丸子头女生顿时大失所望,假哭出声。 吴时初被她逗笑了,说:“是的,很抱歉,你出现得太迟了。” “那你男朋友有没有弟弟啊?我不挑的,只要他弟弟长得有他八分好看就行了。”丸子头女生沮丧了一会儿就又生龙活虎起来,满怀期望地问吴时初。 吴时初想起祁海小朋友,他现在才是个小学生,不像小时候那么胖了,长得粉雕玉琢,跟小时候的祁岱渊真的有七八分相似,不过他的性格跟祁岱渊完全相反,外向活泼,很受学校里小女生们喜欢。 “有啊,不过他弟弟还没有八岁,你想找他谈恋爱至少还得等十年哦。”吴时初笑得一脸促狭。 “天啊!还是小学生啊,那姐姐可等不起了……咱也不能当老牛去啃嫩草啊!”室友哀叹道。 吴时初顿时失笑出声,看来未来四年的室友性格很有趣,相处起来应该不难。 祁岱渊大四的课程已经很少,但他只要回来上课就必定会找吴时初,于是很快大四的校草有了女朋友的消息就飞快地传遍了,大家都很好奇他女朋友是谁,吴时初就在这种情况下,沾了祁岱渊的光,一跃成为了这所大学的话题人物。 不过她很低调,除了上课或者参加必要的班级活动,基本上不会参加社团活动,越是神秘就越吸引人,更何况她还长得一副祸水级别的美貌,一下子就把之前的校花都压下去了,她想低调也是为了避开那些不知所谓的追求。 医学专业的功课自然难不倒她,毕竟不管是西医还是中医,她早就不知道学过多少遍了,所以她每次考试基本上都霸占了第一名,让许多人哀叹老天不公,她怎么就能智慧与美貌都并存,这让普通人怎么活? 她读了五年大学,接着硕博连读,很是忙碌,这几年来祁岱渊的公司也越做越大,根本没有很多时间跟吴时初待在一起,幸好两人都很成熟理智,所以即使聚少离多,他们的感情依旧坚不可摧,祁岱渊甚至还抽空跟着读了研究生,就是为了挤出时间跟吴时初在学校相见。 毕业之后,吴时初成了一名外科医生,医术高明、手术成功率极高,成了前途无量的医学天才;而祁岱渊研发的手机类型果然比国内任何一家公司都先进,甚至有些方面比国外的技术还领先,于是一跃而成了行业领头羊。 他们两人的事业都做得很成功,在三十岁的时候,他们就顺理成章地结婚了,成了珠联璧合的一对。 633、亲妈是年代后妈文女主(完) 陈雪从工厂下班,一身疲惫地回到家,却发现李军荣在客厅里抽着烟,神情萎靡,她愣了一下,但并没有出声询问,因为她已经没有精力了,她还得抓紧时间做饭。 “陈雪,我们厂倒闭了,今天是我上班的最后一天。”李军荣沙哑着声音对陈雪道。 “什么?你们厂也倒闭了?那你的工作怎么办?”陈雪大惊失色,虽然这几年很多工厂不是倒闭就是改革,很多工人都下岗了,但她没有想到李军荣也会有这一天。 李军荣闭了闭眼,艰涩地说:“厂里给了一点工龄买断金,以后我就没工作了。” “那家里怎么办?我一个人的工资根本不够用啊,而且我们厂今年也减产了许多,工资都拖欠了一两个月,看着也撑不久了……”陈雪十分惊惶,“如果我也失业了,那以后怎么办?” 李军荣神情晦涩:“能怎么办?总不会饿死,不行的话我就去给人当司机挣钱,反正现在有些私人老板也会请司机。” 陈雪张了张嘴,想说私人司机听着就是伺候人的,生怕他这个本来在厂里有点地位的运输队长受不了别人的轻视,但她到底没有说出来,因为如果不当司机,他并没有其他技能,年纪又上来了,想找工作并不容易。 “不如,写信去问问到南方打工的家顺和家安吧?”陈雪提议道,自从几年前李家平因为走私犯了罪判了十几年刑期之后,李家安和李家顺兄弟俩受不了周围人的白眼,就跑到南方沿海城市打工去了,因为没有学历的缘故,只能进私人厂打工。 他们倒是想过也学人下海做生意,但奈何他们没有资本啊,李家平走私挣的那点钱全被没收了,甚至还被罚了好些钱,连累得李军荣和陈雪拿自己的积蓄出来帮他还,这一还就把家底偶读掏空了,自然没法支撑李家安和李家顺做生意,所以他们只能跑去外面打工。 李军荣听见陈雪的话,眼神莫名地看着她:“你难道也想我一把年纪了去南方打工?” “我听说那边的工资比咱们这里高。”陈雪说道,这几年家里经济拮据,她已经尝到了没钱的困苦,只想着哪里挣钱多就去哪里,其实她想过要是她自己的厂也倒闭了,就趁着现在还不算老,去南方打几年工挣点养老钱,反正她是指望不上三个继子了。 “我考虑一下……”李军荣并没有一口回绝,只说会考虑,他人生的大半辈子都在这里度过,即使因为大儿子犯罪的事遭受了周围人流言蜚语和歧视,但却并没有考虑过有一天会离开这里,人离乡贱,更何况他年纪又不小了,已经没有到外地打拼的野心和精力了。 陈雪于是没有再逼他,就去厨房做饭了。 洗着菜,她就忽然想起了前夫吴承岳,吴承岳现在的事业虽然越来越比不上其他人了,但到底底子在,每年挣得不少,过得宽裕滋润是一定的,听说他不久前才娶了第三个年轻貌美的妻子。 陈雪有时候因为家里鸡毛蒜皮的各种事烦躁,因为没钱只得买便宜的处理菜、只能买廉价的衣服穿时,总会不由自主地设想,要是自己当初没有跟吴承岳离婚,那还需要过这种入不敷出的生活吗? 明明她只需要忍受吴承岳的三心二意,忍受他在外面沾花惹草,占住正室的位置,就能过养尊处优的贵妇生活——只要她当初不离婚…… 每次这么想的时候,她都会不甘、怨恨,她不甘自己离婚后过得那么不好,怨恨花心的前夫、怨恨没用的现夫、怨恨坐牢的李家平、怨恨疏远她的吴时初……她觉得她过得不好,是他们害的,却忘了离婚和再婚都是她自己选择的,怪不了谁。 她这辈子跟上辈子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差别,只不过是因为吴时初做出了一点改变,没有跟她进入李家而已。 因为吴时初没有跟她再嫁,所以李家三个继子直接把敌意发、泄在她本人身上,造成了他们之间无法弥补的裂痕,不可能冰释前嫌、母慈子孝。 没了吴承岳每个月给吴时初的抚养费,陈雪就拿不出钱给李家平找好工作,没办法在他们夫妻下岗的时候拿出本钱做运输生意。 只不过没了吴时初这个被榨干价值的炮灰,他们一家人就再也没办法顺顺利利了,李家平吃牢饭了,李家安和李家顺成了万千背井离乡的普通打工仔,李军荣的运输公司也不可能开起来了,这可真是讽刺啊。 作为不负责任的父亲,吴承岳也没好到哪里去,他跟林静言离婚了,娶了小四,在婚后七个月就生下一个大胖小子,把他乐坏了,整个人都抖了起来,对事业又重新产生了斗志,毕竟要给儿子留下家产呀,之前他只有吴时初这个女儿的时候根本没有丝毫斗志,只觉得自己怎么拼,最后家产都会落在外人手里,所以没动力拼。 有了儿子就不同了,毕竟“皇位”有太子继承了啊,当然得江山打得更大了。 小四生了儿子也嚣张起来,甚至在吴时初放假回家的时候,都敢明目张胆地打压她了,还想把她赶出家门。 吴时初怒了,于是釜底抽薪,把她儿子不是吴承岳亲生的证据甩到了吴承岳面前,吴承岳当然不信,以为吴时初想独占他的家产才污蔑他的小娇妻。 但他到底有了怀疑,自己带着儿子去验了dna,证实这儿子真不是他亲生的,他便气得当场中风了,幸好他当时在医院,抢救得及时,所以中风后只是腿脚不便、说话不利索,其他的没什么。 带了绿帽子又险些给其他男人养儿子,吴承岳身体恢复之后就第一时间跟小四离婚了,让她和便宜儿子净身出户。 受了那么大的打击,又中了一次风,怕死的吴承岳终于收心了,还想把公司交给吴时初,但吴时初有自己的事业,不想继承,他只好请了职业经理人来管,自己则顾着修心养性,时不时地催一催吴时初生孩子给他带,又因为怕孤单,每年都跑去京城跟女儿女婿住几个月。 吴时初和祁岱渊工作都忙,就随他了,反正他知道自己不受待见,根本不敢烦女儿女婿。 634、半桶水大夫(1) “小初,你不能再这么混下去了,趁现在为师还活着,你得多学一点医术,以后才有养活自己的本事啊。”李大夫一边整理着自己从山上采摘的草药,一边苦口婆心地劝自己的小弟子李时初。 李时初是个孤儿,刚出生就被人抛弃在野外,如果不是李大夫刚好在那座山上采药,那她很可能就是被野兽吃掉了。 不过她运气好,遇到了心肠好的李大夫,李大夫收养了她,把她当自己的小徒弟养,说是小徒弟,但其实更多的是当小孙女养,因为李大夫很疼爱她,根本没办法狠下心来压着她去那那些艰涩的医学知识,于是李时初跟着他学了十几年医术,依旧是半桶水。 李大夫虽然看着普普通通,但他的医术很高,附近村镇的人生病了,第一时间找的就是他,甚至连镇上、县里的有些病人也会请他看诊。 他想趁着自己还活着的时候把一身医术交给小徒弟,奈何小徒弟烂泥扶不上墙,被他宠坏了,并不喜欢学医,更喜欢胭脂首饰这些姑娘家打扮的东西。 李时初刚把原主的灵魂踹去投胎,就听见了这么一句话,她看着院子里头发花白,已经有七十多岁了的李大夫,回答了一句,说:“师父,我想人要是生病了,就只能吃药针灸,不能用其他方式吗?比如哪里坏了就割掉哪里……” 她上辈子做了一辈子的名医,手术不知道做了多少台,可以说她上辈子行医的方式就是“哪里坏了割哪里”,再辅以药物。 李大夫听见她最后这句话,大惊失色:“你这口无遮拦的姑娘!快给我住口,这话也是随便能说的?小心祸从口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有人都要爱惜父母给的身体,哪里有人治病是用伤害自己身体的方式?那岂不是成了巫术?这些话你以后可千万不要再说了……” 李时初顿时叹了口气,保证道:“好的,师父,我以后不会再说了,一定好好地跟你学看诊针灸。” 李大夫听她这么说,这才松了口气,接着就把她叫到身边,开始考校起她以前学过的医学知识。 李时初有好几个世界是当神医的,李大夫这点考校自然难不倒她,她全都回答出来了。 李大夫十分惊喜:“初儿,你真是长进了,没想到这些知识你都记住了,好好,看来你以后肯定能接我的衣钵了。” 李时初抬着小下巴说:“那当然,我可是您的关门弟子。” 李大夫顿时哈哈大笑,但笑过之后又有些担心:“哎,你跟着为师学医,不知道对你是好事还是坏事……如果你是个男子就好了,女子行医总会被人瞧不起,经受的歧视更多,也没什么名声可言……” 李时初却不甚在意地说:“师父,你就别担心了,我学了一身医术去哪里都不怕饿死,名声算什么呀?现在这世道,能活着就已经很好了。我有了医术,就算是只给妇人看病接生都不愁活不下去。” “你说得也是。”李大夫听了她这话,便松了眉头,小徒儿说得对,这年头能活着就好了,就算不给男人看病,只当个接生婆也能养活自己。 “李大夫,快!我儿子上山打猎被狼咬了,您快去帮我看看!”一个满头大汗,一脸焦急的中年男人从外面跑进来,急匆匆地对李大夫说。 李大夫一听,便说:“我去捡几份用得上的药,初儿你去把为师的医药箱拿出来!” 李时初很快就把李大夫的医药箱拿出来了,李大夫也飞快地包好了用得上的几种草药,便匆匆忙忙地跟着中年男人往他家去了。 过了一刻钟左右,三人就到了一家农户院子里,院子里已经围了一群人,那群人看见李大夫来了,便连忙让出口子,让大夫进来:“李大夫,快!刘二流了很多血!” 李大夫气喘吁吁地走到伤者身边,看到他被狼咬到的是侧腰和腿,侧腰伤得最严重,伤口处的肌肉都露了出来,血糊糊的一个大口子,十分可怕,血流得地上都积了一摊。 李时初瞧了一眼刘二的脸,发现他嘴唇苍白,脸上毫无血色,眼睛半睁半闭着,不过他并没有晕过去,还时不时地低声痛呼。 刘二的家人担心急了,各个眼眶通红,着急又紧张地看着李大夫的动作。 “没伤到内脏,血流的多了些,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止血后好好养伤就行了。”李大夫看过伤口之后说道,然后给刘二清理了伤口,把药粉糊上去,又拿了干净的绷带给他包扎好。 “多谢李大夫!”刘二的家人听说他没有生命危险,这才松了口气,谢过李大夫后,便是狠狠地责骂刘二了: “老二,这次是你命大没死成,下次你要是再胆大包天跑去招惹野狼,弄得半死不活回来让一家人担心,那你就不用被狼咬了,我直接打断你的腿!” “就是,害得一家人那么担心,吓都要被你吓死了!” 刘家人七嘴八舌地骂起了刘二,刘二被止血之后倒是有了些精神,听见家人的责骂,再加上伤口的剧痛,就算再虚弱,也连忙保证:“不、不会了,我、我再也不打猎……” 刘二身上的伤口其实都是皮肉伤,除了血流得凶、伤口有点可怕,并不太严重,李大夫经验十足,很快就处理好了他身上所有的伤口。 刘二的家人千恩万谢地把李大夫和李时初送了出来,除了诊费外还给了一块肉。 李时初看着那块肉,高兴地对李大夫道:“师父,我今晚给您做一道红烧肉吧!” 李大夫最是疼爱她,哪里会不答应?所以乐呵呵地说:“好好,红烧肉好吃。” 晚上李时初果然把红烧肉做得香喷喷软糯糯,即使是牙齿不好的李大夫,也吃得十分顺心,还直夸李时初:“初儿,你的厨艺越来越好了,为师真有口福。” 李时初吃得满嘴流油,嘴巴甜甜地说:“师父要是喜欢吃,我以后还给您做啊。” “好好,你有这个孝心就行了,咱们家可没办法天天吃肉……”李大夫笑眯眯地说。 635、半桶水大夫(2) 李时初刚从山上采药回来,就看见李大夫正一边翻晒着炮制过的草药,一边愁眉苦脸地叹气。 “师父,你叹什么气啊?”李时初放下药篓子问道。 “今儿又有官爷来抓壮丁了,又是征兵,这回连年龄都放宽至十三到四十岁了,村子里很多顶梁柱的男人都被征走了,这让一大家子怎么活啊?这天下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太平……”李大夫叹着气对李时初说道。 李时初这才知道原来是因为征兵,幸好她是女子,而李大夫又上了年纪,才逃过一劫。 如今的皇朝已经开始走向末路了,朝廷内有昏君贪官,外有敌寇侵边,整个天下开始大乱,再加上近几年天灾人祸不断,弄得民不聊生,许多地方都有活不下去的人起义了。 不过李时初住的这地方还好一些,因为土地肥沃,没什么天灾,粮食收成不错,官吏也不是太贪,所以即使税收一年比一年重,但大家的日子即使没以前好,也还能过得去。 “爷爷,这种事你担心也没用,这天下还有得乱呢。”李时初很直接地说道,确实,按照原主的记忆,这天下还得乱十几年,才有一个雄霸天下的豪杰成功推翻腐朽的皇权,成为开国皇帝。 但原主和李大夫都没能成功活到那个时候就死掉了。 李大夫点点头说:“你说得对,我担心也没用,还是多救点病人吧。” 李大夫和李时初虽然也住在桃花村,但他们是最近十几年才搬来的,没有自己的土地,日常生活所需都需要用钱买,所以即使李大夫医术高明,但也没能剩下多少钱,毕竟附近来看病的人给不起太高的看诊费和药费。 “明天我要去镇上给王老爷看病,你跟我一起去吧。”李大夫对李时初说道。 王老爷也镇上一家饭馆的老板,生病了就一定是找李大夫看的,李时初对他也很熟,便问道:“王老爷这回生了什么病?” “失眠多梦,嘴巴生疮,托了人来让我去一趟,我看他就是焦躁的,因着征兵招走了许多青壮年的原因,镇上越来越萧条了,他饭馆的生意不好做啊。”李大夫叹息着说道。 李时初心想,以后他生意会更不好做,因为很快离他们最近的一个郡也有人开始起义了,他们离得近生怕受了牵连,大家就越发不敢出门逛街了,街面上的生意可不就难了吗? 但这是他们普通人所无能为力去改变的境况,大家只能多存钱存粮,苟着活下去。 在原本的故事轨迹中,李大夫会在明年去世,留下原主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差点被人拐卖了,幸好她还有点脑子,扮成了男人靠着跟李大夫学到的半桶水医术来挣钱过活。 李时初来了之后趁着李大夫睡着后给他看过身体,发现他并不是身体有什么大病才导致不久后的离世,而是他的命数到了,身体器官因为衰老而衰竭,没了生机,这种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即使是中西医都一流的李时初也没办法解决,毕竟她并不是神。 知道没办法挽留李大夫,李时初便打算趁他还活着,尽量改善他的生活,每天按照他的口味给他做饭菜、听他的话努力学医,让他不为自己操、心,给他配药或者针灸让他身体舒服些…… 所以李大夫这段时间只有因为村里很多男人被征兵走了的事而烦恼过,其实时候都是很顺心的,特别是李时初最近很听话懂事,像是突然开窍了似的,学起医术来举一反三,让他很是惊喜,觉得小徒弟以后肯定能学有所成,即使没了他这个师父,也能过得不错。 “初儿,为师给你找个好人家嫁了,如何?”李大夫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李时初吓得一激灵,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不,我不想嫁人!” “为师也不知道当初收你为徒弟到底做得对不对,会不会对不起你?毕竟当女大夫远比当一个普通女子艰难得多,大多数女子一辈子的期望就是嫁个好男人,有个好归宿,生儿育女。当你当了女大夫就没办法跟普通女子一样过相夫教子的生活了,为师怕你以后会后悔啊。”李大夫忧心忡忡地看着李时初,说道。 “师父,我不想嫁人,一辈子为男人和孩子转有什么意思?当女大夫就好多了,可以治病救人,这是行善积德的好事,你怎么会觉得对我不好呢?”李时初反驳道,“而且就算我嫁了人,可你瞧瞧现在三头两天征兵的日子,如果哪天我嫁的丈夫就被抓壮丁了呢?留下一大家子还不得累死我啊?” 李大夫被她的话噎得哑口无言,过了一会儿才颓然道:“你说得不错,万一嫁的男人打仗死了,你还得当寡妇,要是有孩子就更惨,在这乱世活得不如狗。哎,还不如干脆当个无牵无挂的女大夫呢。” 李时初说:“您老想明白了就好,所以别再想让我嫁人了。” 因为王老爷的病是心病,所以李大夫并不太担心,带着李时初慢慢地走了半个多时辰的路才去到镇上王老爷家。 王老爷的饭馆以前生意还不错,所以他的家是镇上修得最好的几间房屋之一,还养着几个仆人。 李时初跟着李大夫进去,就看到王老爷和王夫人坐在客厅里,王老爷很富态,肚子大得有寻常妇人怀孕六七个月大,但他现在脸色不太好,黯淡发黄,李时初略略一看,就知道他上火了。 “李大夫,你终于来了,快给我家老爷看看,他晚上老是睡不着,嘴里长疮吃饭也吃不下,脾气比往常大了很多。”王夫人一看见李大夫,便一叠声地跟李大夫诉说王老爷的症状。 李大夫给他看了舌苔,又翻开眼皮看了看,之后是把脉……很快就得出结论:就是着急上火,吃些降火的药,保持心情平和舒畅就行了。 王老爷眉头拧得紧紧的,说:“饭馆的生意一天不如一天,我怎么能不着急上火?眼见着一天都没几个人来,我厨房里的材料都发臭了,只能白白浪费,哎,如今这世道让人怎么活?” 636、半桶水大夫(3) “这你急也急不来,要我说,你不如干脆先把饭馆关了停业一段时间,看看以后形势如何,省得依旧不好,亏太多把所有家底都赔进去了。”王夫人劝自己的丈夫。 “停业是那么容易的吗?停得久了就算以后再开,那老顾客都跑完了!”王老爷瞪了一眼王夫人,暴躁地说道。 王夫人也气了:“那你想怎么办?继续开着赔光家里的财产你就甘心了?” 夫妻俩吵了起来,不过却丝毫没有影响李大夫开药方,李时初也当做没听见两人的争吵,帮着李大夫把带来的草药按照药方一一配好。 终于夫妻俩吵完了,李时初师徒俩也配好了药,李大夫说:“一天三遍药,三碗水熬成一碗,喝个三天就差不多了。” 王夫人连忙说:“谢谢大夫。” 从王家出来,李时初看着街上,发现果然少了很多人,不如以前热闹了,几乎看不到摆摊的人,就算有寥寥几个路过的人也是脚步匆匆。 转到一条巷子的时候,李时初忽然听见有一群小孩子打闹的声音:“快揍她!白小丫会偷钱,是个小偷就该打!” “我……我没有偷钱……”一个惊慌而虚弱的小女孩挣扎地解释。 “就是你,你偷了你伯母的钱,我都听到你伯母骂你了,晦气鬼!” “快揍啊,再不揍她那个疯狗哥哥很快就会来了……” “打她的眼,她最怕眼睛瞎了,变成跟她死掉的瞎子娘一样。” 李大夫走进之后,听见了这些孩子恶毒而不自知的话,顿时气得胡子都翘了起来,快步走到那几个孩子聚集的地方,开口斥责道:“你们在干什么?人的眼睛是能乱打的吗?你们是谁家的孩子,这么恶毒……” 几个孩子见是大人来了,还有些不服气:“打就打了,你这个老头能怎么样?她是小偷就该人人喊打!老头你要是不离开,小心我们连你一起揍了!” 李大夫气得脸都涨红了:“你、你们这几个恶童!” 李时初往四周看了看,见不远处又跟手臂粗的木棍,便捡了起来,走到那几个依旧对小姑娘动手,真正还拉扯起李大夫的恶童面前,狠狠地往最近的那个十分嚣张的恶童面前打去,抽出了一阵风啸声,那木棍是贴着他的衣服抽打下去的,只要李时初方向再偏一点点,那挨打的就是他了,而这风啸声就能证明她用的力气有多大,打起人来有多痛。 那恶童顿时就被她吓尿了,是真的吓尿,裤子都湿了一片。 李时初嫌恶地看了一眼,冷漠地问他:“你们想揍谁?” 其他一伙儿的看见她那么横,立马嚣张不起来了,这些欺软怕硬的小东西已经知道谁是能欺负,谁是不能欺负的了,看见李时初这凶狠的模样,顿时就知道怕了。 李时初拿棍子一一指着几个恶童:“你、你、你……哪个不怕死的,出来跟我打!” “不不,我不打了……”几个人吓得脸色苍白,最后居然一转身一溜烟地逃跑了,慌不择路跟后面有鬼追一样。 欺负人的逃走了,还剩下一个被欺负的,那个被一群孩子打得鼻青脸肿的小姑娘,蜷缩在角落,偷偷地抬起黑白分明的眼睛看了李时初一眼,见她看过来,又慌忙低下头去。 她瘦骨嶙峋,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都看不出颜色来,跟个小乞丐一样。 李大夫叹了一口气,拿出王家刚刚送他的点心,递到小姑娘面前,说:“这些吃的给你了。” 小姑娘看见那包还冒着香气的点心,眼神渴望极了,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却不敢伸出手去拿。 “拿着吧,送给你的,不要钱。”李大夫总是心肠很软,看见可怜的人就忍不住帮一把。 在李大夫的几次催促下,小姑娘终于鼓起了勇气接过点心,还用低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了一句:“谢、谢……” 就在李大夫要离开的时候,远处传来一个呼喊声:“小丫、小丫,你在哪里?” 声音越来越近,小姑娘听见这呼喊声立刻从地上爬了起来,眼睛一亮,用不大的声音回应:“哥哥,哥哥,我在这里……” 没一会儿小巷拐角处就出现了一个十二三岁模样的少年来,同样的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他看见了小姑娘,便冲上前来拉着她上下打量了一番,见她脸上那些伤口,顿时咬牙切齿地问:“那些又来打你了?我不会放过他们……” “哥哥,我不疼,你不要去找他们,大伯母会更生气的。”小姑娘拉了拉少年的衣袖,劝说道。 李大夫见小姑娘的大哥找来了,便拉着李时初悄悄地离开了。 走远了之后,他才对李时初道:“看见那兄妹俩的惨状了吗?这就是没有父母、无人依靠的后果啊。” 李时初不甚在意地说:“那小姑娘不是说有个大伯母?” 李大夫嗤笑了一声,说:“这种大伯母有还不如没有,那兄妹俩的爹去打仗后就没了音讯,他们的娘一年前又病死了,他们的家产田地都被大伯家占了,占了就占了,可他们偏偏还要虐待两个小孩,真是毫无人性,之前那些小孩说那小姑娘偷钱,大概又是那大伯母污蔑的。” 李时初心想,那个少年看着有十几岁了,难道还不能自己当家?如果想要反抗,并不是没有办法的吧? 不过李时初又想到那个叫白小丫的小姑娘,大概那少年是因为妹妹才没办法反抗?毕竟妹妹就是他的弱点,他不敢有一丝大意也是有可能的,如果只有他自己,说不定还能豁出去了,毕竟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李时初并没有把这兄妹俩的事放在心上,她每天跟着李大夫学医,要不然就悄悄给他调理一下身体,当然,虽说是“悄悄”的,但李大夫医术高明,哪里不知道自己吃的、喝的都有一些药膳和药茶?只不过他知道李时初并不是要害自己,所以就假装不知道了,心中却为小徒儿有这份心思而高兴。 转眼就过了几个月,李大夫的身体似乎到了年限,一下子就不行了,李时初即使有了心里准备,却依旧感到有些悲伤和不舍。 637、半桶水大夫(4) “初儿,为师、为师要走了,你好好的啊……”李大夫气若游丝地拉着李时初的手,依依不舍地叮嘱自己放心不下的小徒弟。 “师父,您放心,我继承了您的医术,以后就有养活自己的本事了,而且我还能调配一些迷药、毒药,你不用担心我的人身安全。”李时初轻声安慰着李大夫。 李大夫用尽最后的力气,握了握她的手,看了她最后一眼,便脑袋一歪,眼睛一闭,没了气息。 李时初闭了闭眼睛,压下心中的酸涩,给李大夫换上了寿衣,便开始出去找村民帮忙办丧事。 这年头大家过得不易,每年村里死去的人都不少,可李大夫医术高明又心肠好,附近的人受了他不少的恩惠,因此得知他去世,大家都很悲痛,李时初一告知他们这个消息,他们二话不说就来帮忙了。 丧事办了三天,李时初安葬完李大夫之后,便打算收拾一下离开桃花村。 桃花村现在比起其他地方来还是安全的,但她知道,要不了几年,战火就会延伸到这里,最后村子依旧逃不过被搜刮、蹂躏的命运。 李时初跟村长提了一下,说以后他们村子可能会被战争波及到,让他早做准备,村长见她一脸凝重的模样,对她的话就听进去了,记在了心里。 李时初了无牵挂,便在某一天清晨,换上了男装,没有跟村民们告别,就离开了桃花村。 她其实并没有什么目的地,毕竟如今进入朝代末年,各个地方不是天灾横生,就是起义频频,兵荒马乱的,哪里都不太平。 她走到哪里算哪里,当了个潇洒不羁的游医,她的医术自然是高明的,一路上救了很多人,慢慢地居然闯出了些名声,但这名声并不都是好的,因为她亦正亦邪。 看得上眼的病人,不管病情多严重,她都会救;看不上眼的,不管给多少钱,她都不屑一顾;富贵人家的看诊费她要得很高,可有些贫穷人家的病人,她有时候又能分文不取。 她这样的行事作风,自然是有看不惯她的,但奈何她医术高明,又武功高强,甚至还能配制各种稀奇古怪的毒药,所以别人根本奈何不了她。 “李大夫,我儿子的病怎么样?还能不能好?”一个蓬头垢面的妇人红着眼眶问李时初。 “他不是得了病,是吃了有毒的蘑菇,先给他灌一碗泥水,让他把肚子里的东西吐出来吧。”李时初对妇人道。 “吃了毒蘑菇?”妇人一听李时初的前两句话,一下子就懵了,连后面让她给儿子灌泥水的话都没听进去,就开始悲痛欲绝地哭嚎,“吃了毒蘑菇哪里还能活得了啊!我可怜的儿子,你怎么就这么命苦啊,在村里饥荒没饿死,却死在了逃荒路上……” 李时初皱了皱眉,见妇人已经什么都听不进去了,只好对旁边呆呆愣愣的中年男子道:“不想你儿子死就快点去弄泥水来!” 中年男子打了个激灵:“我儿子还有救?” “有!但要是你们再耽搁下去,他那就只能等死了。”李时初冷漠地说道,这对夫妻可真不靠谱。 “我马上就去弄泥水来!”中年男子立刻拿出一个破碗,在旁边挖了些泥土,之后在一个水坑里找到了水,弄好了一碗泥水。 “给你儿子灌下去。”李时初吩咐道,泥水自然很脏,很可能引起各种疾病,但现在更重要的是把小男孩肚子里的毒蘑菇吐出来,否则命都没了,还怕脏水引起的疾病?更何况这些疾病李时初完全可以治好。 夫妻俩连忙把泥水给儿子灌了下去,小男孩果然没一会儿就开始吐了,周围围观的难民们一下子跳得老远,生怕被他吐出来的脏东西沾上了。 等他吐干净后,李时初往他嘴里塞了一个小药丸,接着开了药方给男孩的爹:“你儿子暂时没生命危险了,但我身上没有药,你自己去山上找找,或者到有人的地方买药吧。” “我、我不认识字,也不认识草药,怎么采?”中年男子满脸焦急地说道,然后哀求地看着李时初,“大夫,您能不能想想办法?” 李时初指了一个方向,对他说:“那边直走一个多时辰有一个小镇,你们可以背着你儿子去镇上买药。” 中年男子顿了顿,愁眉苦脸地看着李时初,欲言又止,李时初却并没有再理会他,她都让他去镇上买药了,还给他指了方向,他还想怎么样?难道还要自己给他钱?这是把她当冤大头了。 这一家三口虽然蓬头垢面,衣衫褴褛,跟其他难民差不多的样子,但仔细一看,就能看到出来他们三人并不像其他难民一样面黄肌瘦、神情麻木,反而挺有精神的,要不然刚才那妇人也不会哭嚎得那么大声。 大概他们的儿子之所以吃了毒蘑菇,也并不是太饿,而是调皮好奇。 李时初给他们儿子看病都没要诊费,他们还想得寸进尺那就太过分了,要是惹恼了李时初,她能把自己开的药方再拿回来,反正死得不是她儿子。 中年男人知道李时初不可能好心给他药费了,这才背着儿子,带着妻子往小镇的方向去了。 难民的队伍没了他们一家三口,却依旧浩浩荡荡,李时初跟人打听过了,这些人都是因为家里发生了旱灾才离乡背井的。 地里颗粒无收,偏偏官府还派人来收税,根本没收成,哪来的粮食交税?这不是逼大家去死吗?所以那片地方的人就往外逃亡了。 李时初随遇而安地跟着大队伍一起走,偶尔出手救几个病人,所以大家对她印象很好,觉得她心善,看病都不收诊费……这都是错觉,李时初知道他们是难民,身上没钱又没粮,怎么交诊费?她还没有那么冷血。 “李大夫,你家是哪里的啊?家乡也遭难了吗?”一个瘦削的老妇人好奇地问李时初,“我看你有一身好医术,要不是家乡遭了难,应该不会背井离乡才对。” “我家在昌宁郡长荣县一个叫桃花村的地方,那里倒是没有遭灾,只是我家里只剩下我这根独苗了,我怕下次招兵被抓去打仗,就只好离开了。”李时初找了个借口说道。 638、半桶水大夫(5) 这个理由果然立马让大娘相信了,她点点头说:“你做得对,要是真被抓去打仗了,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那你家不就断了香火?” 李时初心想,我自己一个孤儿,亲爹亲娘都不知道是谁,给谁传香火?没必要!即使要传也是给养她长大的师父李大夫传。 “是啊是啊,大娘你又是因为什么离开家乡,准备去哪里?”李时初点点头问道。 大娘躺了口气,说:“是旱灾啊,地里没有收成,再留在家里就得饿死了,还不如出来讨饭。至于去哪里?我也不知道,去到哪里就算哪里。” 李时初很理解,这年头难民都是有今天没明天的,谁知道死亡和明天哪个会先到来? 正当她们俩还在聊的时候,突然从前方冲过来一个脸上脏污得看不清模样,瘦得跟根竹竿一样的少年,他慌里慌张地跑到李时初面前,不容分说就抓住她的手腕,哀求道:“李大夫,求求你救救我妹妹!” 李时初看了看他,并没有拒绝,边跟着她往前跑,边问他:“你妹妹是什么情况?” “我妹妹先是发热高烧,接着就开始肚子疼,然后拉肚子,她最近没吃什么东西,最后拉出来的都是血了,大夫你一定要求求她……”竹竿少年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请求李时初。 李时初说:“我尽量。” 跑了没多久,竹竿少年就带着李时初到了一个小土坡上面,他妹妹正躺在一堆干草上,旁边还放着两个破旧的包袱。 李时初刚走进一点,就闻到从小女孩身上散发出来的浓烈的臭味,像是腐肉发出来的恶臭。 竹竿少年强忍着羞耻跟李时初道歉道:“不好意思,我妹妹很爱干净的,她只是生病了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 “把她的脸擦擦干净,我要看看她的脸色和唇色。”李时初吩咐道。 竹竿少年连忙从破包袱里拿出一件干净的衣服给他妹妹擦起了脸。 “没关系,为大夫,这种情况我见得多了。”李时初摇摇头说道,然后并不嫌弃,直接抓起小女孩瘦作骨伶仃的手腕给她把脉。 等那张青白色的瘦小的脸蛋露出来的时候,李时初愣了一下,因为她发现这张小脸她几个月之前见过,就是在王老爷家附近那个被一群小孩欺负的白小丫。 没想到他们兄妹俩居然真的逃了出来,但运气还是病人不够好,在逃难的途中生病可是九死一生。 李时初只是惊讶了一下,就把他们俩当成普通了,给白小丫看了脸色和唇色,又看了看舌苔,又仔细询问了竹竿少年他妹妹近几日的饮食和排泄物的具体情况。 了解之后,李时初就得出了结论:“你妹妹得的是痢疾。” 竹竿少年一听,脸上顿时就失去了血色,强忍着心中的悲痛,抱着一丝丝期望问李时初:“大夫你一定能救我妹妹的对不对?你医术那么好,你肯定有办法……求求你救救她吧,她还那么小……” 竹竿少年跟着难民们逃亡了那么久,自然听说过得痢疾之后有多难治好,特别是在本身就缺少药物的逃亡路上。 “你放心,这并不是很难治的病,只要注意卫生,按时吃药。她会得这个病是因为吃了不干净的食物或者喝了脏的水。”李时初安慰他,竹竿少年听了果然没那么伤心了。 “可我和妹妹吃喝的东西都是一样的啊,我怎么没事?”少年又疑惑地问。 “大概是因为你的身体抵抗力比你妹妹强。你妹妹的身体本来就虚弱,又吃了不干净的东西,自然比你更容易得病。”李时初解释道。 痢疾这种病如果在后世得,其实很好治疗,但在这医术不太发达,看病只靠望闻问切的古代,就不容易了,但这对于李时初来说都不是问题,她拿出一颗药丸塞进了白小丫的嘴里,然后对她哥哥说:“她还得吃药,你想办法给她找药吧。” “多谢大夫,我会带妹妹去买药,希望大夫你给我妹妹来个药方。”竹竿少年感激地对李时初说道。 李时初一听,有些惊讶,没想到他这么有决断力,于是很爽快地给他来个药方。 少年接过药方,从破包袱里掏出几个铜板,说:“我,我的钱现在不多,还得给妹妹买药,就,就只能给这些诊费了,对不起…” 李时初摆摆手说:“不用了,我不收你诊费,你快带你妹妹离开吧。” 少年只迟疑了一会儿,便没有再纠结,然后一脸郑重地对李时初说:“你的恩情我记住了,如果我和妹妹以后能活下来,一定会报答你。对了,我妹妹叫白小丫,我叫白河。” 李时初见他这么说,就没拒绝他的好意,说:“好,我记住了。” 少年于是小心翼翼地把妹妹背起来,又提起两个破包袱,最后深深地看了李时初一眼,便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开了。 李时初看着他竹竿一样的身材,却背着一个孩子,还带了两个包袱都走得这么快,不由地惊叹了一下他的体质。 等兄妹俩都走了半天,李时初这才突然记起来,白河这个名字在这个世界并不是无名之辈啊! 她就说怎么觉得有点耳熟,原来是因为白河以后会成为大将军,是跟在男女主身边的人,立下了赫赫战功。 但现在这个未来的大功臣,却还在逃亡。 这个时候应该就是他带着妹妹从伯父伯母家中逃出来的时候了。 不过后来他妹妹并没有出现,大概就是在今天病没了吧。 李时初有些感叹,这乱世真是命如蝼蚁,活着真难。 白河应该是因为相依为命的妹妹没了,孑然一身,才毅然投入到反抗大军中来的吧。 李时初想了一会儿未来大将军的事,觉得能让他欠下自己一个人情太值得了,以后她可以让他罩着自己。 白河的运气还不错,他背着妹妹走了三个多时辰,终于来到了一个热闹些的村镇,立马就去找了药铺买药。 白小丫命不该绝,喝了药之后病情慢慢好转,终于从鬼门关里逃了出来。 639、半桶水大夫(6) 李时初跟着逃亡的难民到了阜宁城外之后,就被阜宁城的官员下令不准进城,连城门都关了,甚至还派了差役来驱赶他们,一时之间弄得难民怨声载道,有些冲动的青壮年甚至都打算强行冲进去了。 乱世容易出枭雄,被挡在城门外被人驱逐的难民无处可去,又被差役们打伤了不少,还有好几个是重伤的,这样冷酷无情的做法激起难民们的强烈的愤怒。 于是终于在差役的又一次打杀、驱赶难民的时候,无法忍受欺压的一群青壮年终于决定联合其他人,打算在夜半的时候爬上城墙,强行闯进去。 李时初因为扮了男装,又是年轻有精力的“男子”,自然也被拉了进去参与。 她听着包大强义愤填膺地诉说阜宁城官员的见死不救,又看着他跟其他几个青年商量如何爬上城墙,进入之后又改做什么……总之,算得上有想法、有行动力的男人。 不过大概没什么经验,又缺少见识,所以包大强他们的计划只到了强闯进城,至于进城之后下一步该做什么,他们居然并没有商量,李时初一脑子的疑惑,这些不都得提前计划好吗,怎么他们似乎一点都不着急? “进城之后的下一步呢?”李时初连忙问。 “下一步?下一步就是打开城门,让所有难民都进来啊。”包大强理所当然地回答道。 李时初张了张嘴,最后不得不继续追求:“那所有难民都进城之后,又该怎么做?难道就不怕官府的人反应过来,又让人把咱们赶出去吗?” “对啊,就算我们都进去了,那些狗官也会把咱们赶出来。”一个憨头憨脑的青年恍然大悟道。 包大强听见他的话,也想到了这个可能,但他很快反应过来:“咱们进城之后就分散开来,到时候躲藏着点,装成本地人,官府也不能有那么多人手一一辨别出咱们吧?” 李时初叹了口气,包大强想得也太简单了,难民一不会讲本地语言,一说话就露陷了;二没钱没粮,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精神面貌跟本地人差远了,很容易就能辨别出来,所以他说的计策根本没什么用。 “这不行啊,咱们难民很难融入本地人之中,得找个万无一失的办法。”李时初解释道,“而且我们人数太多,进城之后都没个落脚的地方,即使去乞讨,街上一下子出现那么多乞丐,不摆明着有蹊跷?我们进城之后注定会损害本地人的利益,得想个方法不让他们对咱们太过排斥。” “那李大夫你有什么好办法?”包大强一脸期待地问她。 李时初定定地看着他:“这就得看你们胆子有多大了。” “我们胆子肯定大,为了活下去,还有什么不能豁出去的?你就说吧,到底有什么办法?”包大强连忙问。 李时初没有卖关子,直接说:“杀贪官、开仓放粮,当然,放粮的对象不仅是难民,还得包括本地人,要不然本地人会团结起来驱赶我们。但如果我们放粮的对象把他们囊括进去了,那我们的利益就是一致的,他们就不会反抗。” 包大强以及其他青壮年听见李时初这番话,个个震惊极了,没想到她胆子这么大,居然要他们杀贪官! 几个胆子小一些的已经打起了退堂鼓,李时初并不意外,毕竟强闯进城跟杀贪官、放粮不是一个级别的事情,杀掉了贪官,那就意味着要跟朝廷撕破脸,开始对抗了。 “这、这会不会太严重了?就没有其他办法?我们虽然逃难出来,但并没有杀过人……”包大强深吸一口气,干笑着对李时初道。 李时初耸了耸肩,说:“你们自己决定吧,这只是我自己的建议,你们不想这么做也是可以的,进城之后大家各自谋求生路也行。” 李时初其实很无所谓,毕竟她怎么都不会饿死。 “我、我们再商量一下……”包大强拉着好几个人到另一边商量去了,那些人应该是他的老乡,都听他的,所以他们要再商量也很正常。 李时初便自己找个地方坐着去了,她耳朵灵敏,还能隐隐听见身后包大强他们说话的声音:“那些贪官不是好杀的吧?万一朝廷追究下来怎么办?” “朝廷哪里有功夫追究?我听说很多地方都有人起义造、反了……” “那我们这也是zao反?我们也能争天下了?” “zao反是不是就能吃饱饭?是不是就能娶婆娘?” …… 李时初摇了摇头,这些家伙,行动还没开始,就已经畅享成功之后的辉煌了? 李时初没有野心,不想建功立业,不想争霸天下,她只是个平平无奇的大夫罢了,治病救人就是她的心愿了。 过了大半个时辰,不知道包大强跟同伴们都商量了什么,反正最后商量下来的就是他们同意了李时初的建议,决定闯进城之后就杀掉所有贪官,开仓放粮,然后把阜宁城当成自己的根据地——因为他们要仿效别人,打天下了。 包大强跟李时初说起这些的时候,瘦削的脸上罕见地显出了些许红晕来,显然他此时是激动澎湃的,觉得自己真的有争一争天下的可能,而成功之后那就是数不尽的荣华富贵、如花美眷,还有名留青史,哪个男人能抵抗得住这样的诱、惑啊? 李时初见他们个个膨胀得好像立马能上天的模样,忍不住给他们泼了泼冷水:“你们如果选择了这样一条路,那就要有随时死掉的觉悟,毕竟这种事情,不死人是不可能的,你们既没有强大的武力,又没有厉害的武器,想要杀掉里面脑满肠肥的贪官,都得想办法智取,更何况要守住这座城,成为你们的大本营?死人是一定的,你们想好了?等看到熟悉的人死在自己面前,真的不会后悔?现在后悔还不迟,但真的行动起来才后悔,那就太迟了。” 果然,她的话一出,那群兴奋的青壮年脸色顿时就凝重起来,之前被美好的想象所迷惑住的脑子终于清醒了一点,李时初的话是对的,这种事本来就很残酷,所有人都有可能死掉。 “反正饿死是死、被杀也是死!那我宁愿临时前做个饱死鬼也比当饿死鬼好!”一个青年悲壮地喊道。 640、半桶水大夫(7) 其他人一听他这么说,很有同感,对啊,他们本来就是逃难到这里,如果没办法进入城里,那等冬天来了,他们还不一样要死?区别只是饿死、冷死还是被人杀死而已,既然迟早要死,那不如干脆大干一场再死,起码临死前也享受过了。 “包大哥,我们就跟你干了!”其他人纷纷跟包大强表了态,李时初已经提醒过他们风险了,他们还要继续做,那以后有什么事就不能怪她了。 李时初虽然是提出了大概人为了生存下去,是很有勇气的,包大强把难民中有力气、还能干活的男人都联合了起来,大概是约定了什么时候就开始闯城门。 虽然李时初是提出关键性建议的人,但她不是包大强的同乡,信任度就没那么强,所以包大强并没有把他算在“心腹”里。 但这正好是李时初所希望的,她并没有要辅助包大强称王称雄的想法,只是想搭着顺风车进入阜宁城,买间铺子开个医馆而已。 包大强还是有点领导力的,很快就整合了难民群中最有行动里的人跟他一起干。 等到凌晨三四点的时候,李时初被告知他们准备强闯进城了。 包大强带着人,拿着刀——刀都是难民们自己的家当,毕竟逃难的时候,大家把能带动的家当都带出来了,因为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去。 李时初没有刀,但她有匕首。 百姓间也是有很多人才的,要不然不会有“高手出民间”的说法,包大强让几个最会爬墙的人悄悄地爬上了城墙。 阜宁城并不是一座富裕的城市,而且因为朝廷腐败,被派到这里的官员也有样学样,个个都是贪官污吏,把钱财都搂到自己怀里了,自然就没有钱修城墙,于是这城墙就老化、破败了不少,正好便宜了包大强他们。 先爬上城墙的人并没有惊动城里的守卫,他们放下了几根绳子,接着一个个地把自己人拉上来,没过多久,就拉上来上百人,李时初就在其中。 “杀啊!冲进城、打开城门!”包大强大喊一声,同时城门下的守卫也被惊动了,他们万万没想到这些难民居然胆大包天,居然趁着夜晚强闯进城。 被吓醒过来的守卫连忙拿起武器抵抗,但奈何他们本身就没怎么锻炼过,连武器都生锈了,又个个贪生怕死,根本没有忠于职守的精神,因此很快就被难民们打趴了。 包大强也没想到这些守卫居然不堪一击,这么容易就被打败了,心中的紧张顿时缓解了很多,信心十足起来,如果那些城里那些贪官污吏也是这种战斗力,那他们基本上是赢定了。 李时初踹掉了一个守卫,往他脑袋狠狠地一敲,便把他敲晕了,其他守卫也都被大家一一解决了,包大强便连忙让人把城门打开,于是城外的难民个个都开始拖家带口地进来了,争先恐后,生怕晚一点就进不了了一样。 李时初让包大强连忙带人去解决城里的官员,务必要让他们一个都不剩,否则容易有后患。 包大强便连忙带人去了,但刚走了几步,他就尴尬地问李时初:“李大夫,阜宁城的官府在哪里,那些贪官的府邸在哪里,我们全都不知道啊,万一这期间没来得及找过去让他们跑了呢?” 李时初很想翻白眼:“官府一般都在城的最中心,官员的府邸一般在官府附近,最繁华的地段,你们要是实在找不到,就找找城里的乞丐,让他们带你们去,只要你们说想开仓放粮,乞丐们肯定跟着你们干!对了,不要一窝蜂跑去一个地方,你们要兵分几路,要不然真的会有漏网之鱼,要是实在不知道有几个贪官,那就问本地乞丐!” “哦哦!我明白了!”包大强一听,心中顿时有了底,连忙按照李时初的吩咐把人分成了几对,再去找城里的乞丐了。 李时初看着他们的背影,拍了拍额头,这种赶鸭子上架的计划都能成功,应该是老天都在帮他们了,朝廷太烂,官府的威信和官员的能力降低到了极点,这才能让冒失的包大强取得了成功,毕竟天时地利人和。 李时初没有跟着他们去杀贪官,而是帮忙组织难民们进入城里,说实在的,阜宁城并不是一个大城,想要收留这么多难民很困难,但包大强能把粮仓的粮拿出来救济他们,他们就能自己谋出路,因为人类的求生本能是很大的。 这天凌晨,阜宁城里的百姓都听到了街上的各种喧闹声,但他们不敢起来查看,这世道不太平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如果好奇心太强,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所以他们只能明哲保身。 于是包大强的行动果然很成功,城里的乞丐听说杀掉贪官后,自己也能分到粮食,不用难民们强迫,他们自己就迫不及待地带路了。 贪官们都怕死,又贪了很多钱财,生怕被百姓报复,所以请了很多护卫,包大强带着难民们只有一腔孤勇和不怎么锋利的武器,对上膘肥体壮的护卫,是很难取得成功的,但有李时初这个变数在,他们就容易多了,因为李时初给了他们好几大包的迷药,让他们迎风撒开,又或者粘在武器上,弄到护卫身上,便轻易而举地解决了护卫。 包大强带着人杀掉贪官之后,在贪官的库房里看到了满满的金银珠宝以及各种贵重物品,简直能闪瞎人的眼。 “包、包大哥,这、这些珠宝全都是咱们的了?”一个小弟咽了咽口水,眼珠子都转不动了地对包大强问道。 包大强也看花了眼,小弟的话惊醒了他,他这才反应过来,对啊,贪官已经被他们杀了,那贪官的这些财产不就归他们了吗?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珍贵的东西,这里面随便一颗珍珠,都能换几百个钱,包大强意识到这是多大的一笔财富后,连呼吸都开始急促起来了…… “包大哥,我们是不是先去找粮仓,再来处理这些财产?”一个脑子比较清醒的同伴提醒包大强。 “对对,我们得先找粮仓,要开仓放粮……”包大强压制住心中的贪婪,想起自己的计划,只好呐呐说道。 641、半桶水大夫(8) 阜宁城混乱了好几天,刚开始当地百姓得知城外的难民居然霸占了这座城,把所有官员都杀了之后,就惶恐不安的,连出门都不敢,但等知道这些难民不但没有劫掠他们的意思,反而把粮仓里的官粮都拿出来接济百姓之后,便立马对难民们的印象好了许多,都不太害怕他们了。 包大强其实还不太想把粮食拿出来给当地百姓,毕竟他们难民人数也很多,他作为难民的一员,私心里当然想把粮食都留给自己人,但他的同伴牢记李时初的话,劝了又劝,他才没有做出糊涂事。 李时初进城之后就再也不管包大强那伙人了,他们想占地为王还是怎么样,李时初都没有兴趣参加,所以她只是找了间临街的铺子,买下来改造成医馆以及自己住的地方。 包大强似乎也把她这个外人忘了,根本没来找过她,李时初倒是希望他们把自己忘了才好。 阜宁城被难民占领的消息几天之后就传了出去,附近的城市自然十分警戒,生怕包大强他们侵占了阜宁城之后又会对周边其他城市下手,就跟其他地方起义的农民一样。 然而穷人乍富的包大强才没有这么伟大的理想,他如今有了一座城,从一个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难民一跃而成左拥右抱、吃喝不愁的人上人,醉生梦死地享受都来不及,又怎么有那么大的野心继续去扩张领土? 而且他们这群人真的只是乌合之众,连游兵散勇都算不上,也就是阜宁城的那些贪官实在太废了,又没有丝毫准备的情况下,才会这么容易就被包大强这群难民得手。 李时初的药馆毕竟是新开的,有些药材没那么快采购好,所以她有时候还得亲自出城上山采药。 这次她出城后不久,就遇到了一个似乎是商队的人马。 当头一个红脸的大汉叫住李时初:“哎,小兄弟,你是从阜宁城出来的?” 李时初看了看这伪装得不是很成功的商队,对红脸大汉点点头:“对,我是阜宁城的大夫,出来采药,这位壮士是要去阜宁城吗?” 红脸大汉一听,连忙说:“对对,你是阜宁城的人真是太好了!我车队这些货物本来都打算运到阜宁城去卖的,但到了这附近,才听说阜宁城似乎沦陷了,被不知道哪里来的难民占领了……我这什么情况都不清楚,就不太敢直接去了,万一碰上不讲道理的,亏了货物不要紧,但要是把命都留下那就太冤枉了,所以,小兄弟,我想跟你打听一下情况。” 李时初也揣着明白装糊涂,微笑着一脸纯善地说:“可以啊,大哥你想要打听什么情况?” “阜宁城真的被难民占领了?里面朝廷派来的官员全都被杀了?”红脸壮汉压低了声音问。 “真的,都被杀了,那些贪官被杀了就杀了,反正他们鱼肉百姓,贪污了那么多钱,该杀。”李时初好不客气地说道。 红脸大汉被噎了一下,脸色有些不太好,忍不住问了一句:“那那些难民就比贪官好吗?” 李时初点点头:“那些难民大概是因为饿过肚子的缘故,占领了阜宁城的第一天就把粮仓里的粮食都拿出来分给百姓了,所以大家并不怨恨他们,反倒更感激他们。” 红脸大汉一脸不敢置信地问:“那些莽夫,不,那些难民居然把粮食分给百姓了?他们难道不想据为己有吗?” 李时初淡淡地扫了他一眼,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表现有点不妥,连忙赔笑道:“我的意思是,那些难民还挺有大义的,大公无私!” “有没有大义我不知道,不过大家都并不讨厌就是了。”李时初说道。 “那小兄弟,难民们大概有多少人,你知不知道?”红脸大汉把李时初当成了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居然这么直接地问她了。 李时初十分理直气壮地摇头:“这个我可不知道,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大夫罢了,哪里知道有多少难民?但应该不少,毕竟之前的那些官员就是见难民太多了才不肯让他们进城避难,还驱赶他们,这才逼得难民们反了的。” 红脸大汉一听,还想要问些什么,但李时初没兴趣当间谍或者细作,便摇头对他说:“这位大哥,不好意思,时间不早了,我得上山去了,否则今天采不了什么药,你要是想知道阜宁城的情况,不如派几个人先去看看。” 红脸大汉一听也是,他们直接派人去打听不就行了,于是就跟李时初告别了。 李时初上了山之后,回过头一看,发现那个“商队”居然还停留在之前他遇到的地方,而几个人在外面似乎商量些什么。 她目光就有些意味深长了,这些人不是附近其他城的官府派来打探消息的,就是其他起义军派来了解“同行”敌情的,可真有意思,就是不知道包大强会怎么应付了。 不过这些都不关她这个小小的大夫的事。 李时初采了大半个月的药,又用半个月炮制,之后采购的药材也准备好了,便开馆当起了大夫。 但毕竟她面相年轻,又身形瘦弱,所以并没有几个病人上门,毕竟大家更信任年纪大的老大夫。 李时初并不着急,她又不指望开药馆吃饭,只是个消遣罢了,所以有病人上门她就医治,没有她就写写药籍或者看看书,自在极了。 阜宁城虽然渐渐地安定下来,没有什么大乱,但小乱却是从来都没有少过,毕竟没了朝廷派下来的官员,只靠包大强一群赶鸭子上架,根本不懂治理的人物,阜宁城的治安能好才奇怪,所以偷偷摸摸的事情一直都有。 很不幸地,李时初这个刚开了一家新医馆,又只有她自己一个年纪轻轻,看着就很好欺负的人,就成了被有心人看中的猎物。 李时初正在后院里舒舒服服地躺着准备入睡的时候,忽然就觉察到自己在医馆门口设置的小机关被人动了。 她住的这地方,正是医馆的后院,所以医馆有什么动静根本逃不过她的耳目。 642、半桶水大夫(9) 王大头这是第三次半夜去撬别人家的门偷东西了。 他已经观察了这家医馆的大夫很多天了,知道他年纪轻轻就买了铺子,还能采购到那么多药材,就连没有病人上门都丝毫不担心,显然肯定是个家里有钱的,否则不会这么从容。 王大头家里穷得老鼠都绝迹了,却整天游手好闲、偷鸡摸狗,最是嫉妒这种家里有钱又长得弱鸡似的小白脸了,因此他偷了好几户人家之后,终于找上了李时初。 他发财还不忘带上两个狐朋狗友二赖子和李麻子。 “门开了,快进来!”王大头招呼两人,他开锁是一把好手,之前去偷的人家也是他撬的锁,他好像天生就是干这行的。 “大头,这就是小白脸的医馆?不是说她根本没什么病人上门吗?钱柜里能有几个钱?”二赖子疑惑地问道。 “你傻啊,医馆里除了钱不是还有药材?什么人参、鹿茸、灵芝、虎鞭,全他马的贵得要死,咱们随便拿一些都够本了!”李麻子极力压制着心中的兴奋说道。 “别说了,咱们分头去找值钱的东西。”王大头吩咐道。 于是三人就分开“寻宝”去了。 李时初此时已经起了床,她心中十分暴躁,作为一个女扮男装的大夫,她白天要装成男人,只有晚上的时候才能换上宽松的衣服当回女人,但现在三个小偷愣是让她美容觉睡不成,放松的时间又被耽搁,她的火气能不大吗? 胆大包天的东西,惹到她头上,简直是不知死活。 李时初简单粗暴地从柴房里抽出了一根三尺长的木棍,披头散发就走了出去,恰好王大头想先从后院偷起,毕竟一般前铺后院的人家,值钱的东西肯定藏在比较安全的后院。 于是李时初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王大头,王大头刚进门就看到一个披头散发,根本看不清面容的人,吓得心脏都仿佛要从喉咙里跳出来,连喊叫都恐惧得喊不出来了,整个人僵硬得如同一根木头。 李时初冷笑一声,举起木棍,狠狠地当着王大头的脑袋敲下,噗通一声,他连一声都没来得及出就倒在了地上。 解决了王大头,李时初就往前面医馆走去了,二赖子和李麻子不知道是艺高人高大,还是根本不把她这个主人放在眼里,翻找她药柜的动静根本不小,还把李时初那些收拾得整整齐齐的药材都翻腾得乱七八糟,李时初看见之后快要气炸了,难道他们不知道弄乱别人的东西有多可恶吗?她得花多长时间才能重新整理好? 于是气急而笑的李时初根本没给他们反应的时间,就狠狠地敲了二赖子一棍,这回不是瞧他的脑袋,而是敲断了他的腿。 凄厉的哀嚎在寂静的深夜响起,但这种多事之秋可没有任何人有好奇心或者好心敢出来检查到底是谁发出这样的惨叫。 只有同在一处的李麻子,看见自己的同伙居然被医馆主人发现还打了,这才大惊,但很快发现只有李时初一个人,于是他恶向胆边生,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想把李时初解决了。 李麻子大吼一声:“我跟你拼了!”就举着手中的刀冲向李时初,他以为自己的刀肯定比李时初的木棍有用。 但他低估了李时初而高估了他自己,他冲上来正好,不等他手中的刀凑近,李时初就抬起木棍狠狠地横扫了他的底部,于是咔擦两声,李麻子的双腿就齐齐别打断了。 继而响起的是比二赖子还凄厉的惨叫。 三个贼都失去了行动力,李时初这才点起了灯,用绳子把三人都绑了起来,然后拿出一把匕首,一一地把王大头、二赖子和李麻子的手筋、脚筋全都割断了。 哦,对了,为了防止扰民,划断他们的手筋脚筋之前,李时初先用抹布把他们的嘴堵住了。 被割断手筋的时候,王大头终于痛醒了,但一发现自己如今的处境,便觉得还不如没醒,没醒他就不用面对自己以后成了废人的事实。 三人又痛又悔,恨不得时间回到晚上之前,这样他们就不会惹上李时初这个人,他们以为李时初是个软柿子很好欺负,但却没想到敢在如今境况不明情况下的阜宁城独自开医馆的人,能是普通人吗?是他们有眼无珠…… 他们涕泪横流地用眼神跟李时初哀求,悔不当初,但李时初可不是什么好人,她把三人拖到了城外的垃圾堆里,把他们扔在了垃圾堆上,垃圾不就应该扔在垃圾堆里么? 忙了大半晚上的李时初收拾了一下医馆,便关好门继续睡了,完全不管垃圾堆里的三人是死是活。 等到第二天,阜宁城的百姓从垃圾堆里发现奄奄一息的王大头、二赖子和李麻子,这才解救了他们,除了把他们拖出垃圾堆,给他们松绑,之后就不管了。 谁让他们三个一向人憎狗厌,还经常偷鸡摸狗,从来不干好事?周围的百姓都很讨厌他们,这回能帮他们松绑已经是好心了,但要想让他们把他们送医或者送回家,那就不可能了,谁让他们人缘不好呢? 于是被李时初挑断了手脚筋,又被耽误治疗,三人都成了不能行动的废人,他们倒是痛恨李时初,但却吓破了胆,根本不敢跟李时初对上,所以李时初还以为他们的家人会来纠缠,却没想到以后都风平浪静,让她十分意外。 倒是医馆附近有些机灵的人家,模模糊糊地猜出王大头他们三个人的遭遇是李时初造成的,毕竟那天晚上的惨叫是从她的医馆方向传出来的,而第二天,王大头三个人又是那副凄惨模样,可不就令人怀疑吗? 李时初根本不怕被人怀疑,如果谁想来找她麻烦,那尽管来就好了,看到底谁吃亏。 出乎意料的是,自从这事发生之后,李时初的医馆开始有更多病人了,其他人对她似乎也格外尊敬起来,前来看病的人之前还会对她不太敬重,但在那之后,就根本没有病人敢小看她,轻视她了。 这可是意外之喜,让她有了威信,知道她不好惹了。 643、半桶水大夫(10) 正当李时初给一个病人针灸的时候,忽然外面街上就有人开始大喊起来了:“不好了!不好了!有官兵攻打进来了!大家快逃啊!” 李时初顿时一怔,不过幸好她心理素质过硬,手中的银针才没有扎错穴位,还稳稳地落在了该落的地方。 只不过她的病人就没有她这么冷静了,吓得一下子就站起来:“又、又打仗了?” “快跑啊,敌军马上要进城了!”街上一下子就乱了起来,行人惊慌失措地四处奔逃,李时初医馆里的病人也都慌里慌张地跟李时初道:“大夫,我们今天不看病了!” 说完就已经跑了,而李时初面前这个也一脸为难又着急地望着她,说:“李大夫、我、我也想回家,家里还有老人孩子在……” “行。”李时初当然不会阻止别人逃命,她立刻飞快地拔下了病人脑袋上扎的银针,“快走吧!” 病人于是一溜烟地跑了,此时医馆只剩下李时初自己一个人,她想了想,把所有药柜都收回了自己的伴生空间里,这样即使打进来的敌军要烧杀抢掠一番,她的损失也不会太大。 正要关医馆们的时候,她发现街上的行人几乎已经走完了,只剩下寥寥几个也神情惶恐脚步匆匆,显然大家逃命的速度都挺快的。 只是不知道这回来攻打阜宁城的人是哪方人马,李时初想起不久前自己出城采药时遇到的那个红脸大汉带领的“商队”,会是他们吗? 包大强不知道能不能组织人手抵抗?大概是不能的,毕竟他手下最信任的是那群跟着他逃难的同乡,没有丝毫军事素质,遇上正规些的敌军,大概只有送人头或者投降的可能了。 生逢乱世,人命如草芥,阜宁城里的百姓自顾不暇,逃的逃,躲藏的躲藏,敌军还为攻入就乱得不成样子了。 李时初把医馆的大门关上了,易容成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中年男子,便悄然跃上了阜宁城最高的一座建筑——五层的佛香阁,望向城门口的方向。 她拿着望远镜,清楚地看见城外乌压压的士兵正围攻城门,而守城的人里并没有包大强那些人,只剩下一些普通的守卫,那些守卫居然没有自己逃命,而是仍然坚守着。 但到底寡不敌众,李时初很快就看见城门被外面的敌军用几根粗圆木推开了,忠于职守的守卫被杀死,于是敌军汹涌而入。 李时初此时已经拿出了好些药粉来,如果这些敌军进城之后肆无忌惮地屠杀百姓,那她就反杀回去。 幸好这些领军的人还没有那么丧心病狂,虽然攻进了城里,却并没有纵容士兵胡作非为的意思,而是带着人马直往城中心官府所在的位置而去。 李时初松了口气,知道这方人马的首领并不是烧杀抢掠一番就跑的劫匪型,而是打算侵占阜宁城,打算长长久久地拥有这座城的野心型。 这倒是不用太担心城里百姓的性命安全了。 果然,等到李时初从佛香阁下来,回到医馆里待了大半天,都并没有听到百姓被杀害的哀嚎哭叫声。 只不过包大强他们的下场大概不怎么好,不过李时初没太在意,毕竟成王败寇,起义军不都是你杀我、我杀你的?识时务些的投降得及时还可以有个好下场。 当然,这都不关李时初的事了,她只是个普通大夫罢了。 夺得了阜宁城控制权的是另一方起义的人马,并不是附近州县的,这倒是让李时初有些惊讶,不过哪方人马都好,只要有底线不屠城,不折腾百姓就可以了,李时初要求很低的。 街上安静了两天,就又渐渐地热闹起来,百姓们都习惯了这种不安定的,上头管理者时不时就换一个的动荡生活,日子总要过的,所以一意识到新上位的管理者没有伤害他们的意思,他们就得出来为生活而奔波劳碌了。 李时初的医馆又开了,这回她的病人居然有几个看着是士兵的人,治的是开创性伤口,不过都不严重,李时初把伤口清理了,又给上了药,就处理好了。 “李大夫,那几个胳膊腿被割伤、刺伤的人是不是之前攻占咱们城的士兵啊?”之前那个因为时常头疼而找李时初针灸的病人偷偷地问。 李时初瞥了一眼好奇心重的这人,说:“你这么想知道,怎么刚刚不直接问他们?” “这我哪敢问啊?万一惹恼了他们,那我还有命在?”病人脱口而出道。 “他们应该不会随便杀人,要杀早在攻进来的那天就杀了,现在不杀,说明他们不准随便杀无辜的人。”李时初淡淡地说道。 病人干笑道:“哈哈,李大夫你说得对,可能上头的人想收服百姓的心,不会犯众怒把咱们无辜百姓都杀了了的。” “你倒是有些见识。”李时初有些意外地说,“还知道上头想要民心呢。” “嘿嘿,我好歹也读过几年书嘛,什么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百姓不就是水吗?”病人顶着满脑袋的银针,笑得傻憨憨的,跟只毛茸茸的刺猬一样。 李时初忍不住扬了扬嘴角。 刚把这病人脑袋上的银针扎好,忽然门口就传来一阵嘈杂声,然后三个年轻男子用木板抬着一个捂着肚子哀嚎的人急冲冲地进来。 “大夫,快来看看我兄弟,他被长刀刺穿了肚腹,流了很多血……”抬着伤患男子中的一个着急的对李时初说道。 李时初连忙上前查看伤者的伤口,只见他左腹部一片血肉模糊,连内腹里蠕动的肠子都看得见,还不知道有没有伤到其他器官。 “大夫您一定要救他啊,他都是为了我才被人刺伤的……”一个眼眶通红的男子悲痛地哀求李时初。 “大夫,请您一定要尽力救他!”另外的人也同样请求道。 “我会尽力。”李时初一边飞快地用银针扎在了伤者的各个穴位止血,一边回答道,“他需要一个安静干净的场所做手术,你们把他抬到旁边的小房间来。 小房间是李时初准备的手术间,她还以为可能用不上,但没想到这会儿就能用上了。 三个人按照李时初的吩咐把伤者抬到了光线充足,安静又卫生的小房间,就眼巴巴地看着李时初了。 644、半桶水大夫(11) 李时初没有打理他们,她飞快地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各种手术材料和医疗器械,先是把伤者的受伤清洗消毒,三个送伤者来的男子看着她把病人的肠子都掏出来用那种带着怪味的水冲洗了一遍,全都惊呆了,眼珠子险些从眼眶里掉出来,然后就是不可抑止的干呕了。 “呕……你这是在干什么?怎么能把他的肠子都掏出来?你不会是想害他?”那个浓眉大眼的年轻男子边干呕边质疑李时初。 “闭嘴!不想他死,你们就滚出这里!”李时初最烦干活干得最投入的时候被人打扰了。 三个人半信半疑,他们虽然听说过李时初的医术高明,但并不知道她是这样行医的啊,虽然他们的同伴被伤到了肚腹,很大可能好不了了,但也不能让人这么对他的身体吧? 于是他们还想跟李时初辩驳,但李时初那双犀利冰冷地眼睛一看他们,他们便不由自主地选择了相信她。 李时初终于把麻烦的人打发离开了,便聚精会神地给伤者做手术,这人还是很幸运的,他的肠子以及其他内脏都没有被伤到,只是给肚子开了一个大口子,伤口看着渗人而已,其实只要缝合伤口,不感染,那就能好得很快了。 李时初用线给伤者飞快地缝合起肚皮来,这种简单的手上她已经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了,就算闭着眼睛摸索着做都不会出错。 没过多久,伤口就被缝合好了,李时初给他上了药,用绷带包扎好,又往他嘴里塞了一个消炎抗感染的药丸,便出门去对守在门口的三个人说:“伤者的伤口已经处理好,你们注意观察一下,看晚上有没有发烧。” “这、这就好了?周龙不会死了?”三人不敢置信地问。 “死不了!”李时初翻了个白眼,如果这种手术都能死,那她前世的几十年名医不是白当了? “你们留一个照顾他就行了,其他人可以离开了。”李时初又叮嘱道。 三人面面相觑,最后留下一个机灵的同伴,其他两人则听话地离开了。 李时初出去之后,就到了给经常性头疼的病人拔针的时候。 把病人果然是个好奇心旺盛的,他目睹了那个肚子开了个口子的伤者被抬进去,这会儿见到李时初,就眼睛发亮地问她了:“刚刚那个肚子穿了的人你真的救回来了?” 李时初点点头,下手讯速地给他脑袋拔针。 “你是怎么救的啊?真的不会死?我小时候见过一个被牛角顶穿肚子的人,那人就没能治好,活活地痛死了,死的时候肚子还是破着大洞的,唉,真可怜……”八卦头疼患者巴拉巴拉地说着。 李时初说:“如果只是肚皮刺穿了,那就比较好治,但要是肚子里的肠、肾、肝等内脏被刺伤了,那就比较难治了,会比较麻烦。” “肠穿肚烂都能被救回来?我不太相信。”头疼患者眼神明显不相信李时初的话,“要是真的能救,那你就是神医了,虽然你医术确实不错,我的头疼症都没犯了,但你也不能吹牛皮啊。” 李时初扯了扯嘴角:“你爱信不信。” 其实很多人也不太相信李时初能把那个伤者救回来,他们把人送来这里只是打算死马当活马医,说不动有奇迹呢? 没想到还真的有奇迹了,他们的军医都放弃了的人,抬到这小医馆来,居然真的让这面嫩的小大夫给抱住了性命。 已经过了三天,那个伤者没有再发烧感染,李时初给他换了药重新包扎好,便对伤者说:“你每天可以起来活动一下,不要整天躺着,血液不循环容易血栓。” “啥?他伤得那么重,怎么能下地?还运动,万一他肚子又裂了怎么办?”伤者同伴立马反对。 “只要动作幅度不大,慢慢地起来活动活动,根本不会裂开,我对自己的医术有信心。”李时初耐心地解释道,这伤者只不过是破了肚皮,并没有伤到内脏,完全不需要那么担心。 在后世,那么多女人剖腹产,那可是连子宫都剖开了掏出一个孩子来,还不是缝好伤口几天后医生就让人下地活动了?难道这破了肚皮的大男人还不如剖腹产后的产妇? 反而是有些听了老人的话坐月子时一整个月都不下地活动的产妇,出月子后活动了几下,就得了血栓死掉了。 李时初是为病人着想才让他下地活动,又不是变态为了折磨他。 “大哥,我感觉好了不少,虽然伤口还挺疼,但能忍,我们还是听大夫的话吧。”周虎脸色苍白,但依旧微笑着对照料自己的同伴说道。 然后他还一脸抱歉地对李时初说:“大夫,不好意思,我大哥是担心我才会这么说,希望你不要怪罪他。” 李时初摇摇头:“不会,你安心养伤,有事你就让他叫我。” 十天之后,周虎已经能不用人搀扶,自己一个人慢慢地走路了,他的同伴们震惊不已,纷纷对李时初刮目相看了,有几个耿直地还来跟李时初抱歉,说当初不该怀疑她的医术。 大概是因为周虎的伤好得令人格外意外,他的同伴一个接一个地来医馆看他,就跟看什么西洋景似的,李时初光是知道的,来看周虎的人已经达到了三十多个。 “你们是韦家军?”李时初冷不丁地冒出这句话来,一下子就让周虎愣住了。 “怎么,不能说?”李时初问,周虎和他同伴们的精神面貌跟本地人以及难民们截然不同,而且他们身上还有行伍的痕迹,很容易就能让人看出他们的身份。 “也不是不能说,只不过咱们将军说让我们低调些。”周虎回答道,他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李时初,“因为我们毕竟是占领了阜宁城的人,不能让百姓敌视、排斥我们。” 李时初点点头,韦家军就是这个世界的男主角韦乔远的起义军,没想到他都打到阜宁城来了。 既然是男主角,那当然最后是夺得天下的那个人,他的队伍当然不能跟其他起义军一样无恶不作,不把百姓当人看,毕竟他有野心,想要收服民心,不就得从他占领的领地百姓开始收服吗? 645、半桶水大夫(12) 周虎的伤口大半个月就好得差不多了,离开了李时初的医馆,只是之后他的同伴又陆陆续续送来好几个外伤严重的人,李时初都收下了。 “李大夫,请你一定要救一下他们,他们都是我的同袍,受了伤之后也上了药治疗过了,但不知道为什么伤口就是不见好,反而越来越腐败,每天发烧烧得浑浑噩噩,军医都说他们现在只是熬日子,没得救了。”周虎情绪十分低落地跟李时初说道。 “李大夫你连我都能救回来,我这些兄弟肯定也能,所以求求你一定要尽力。”周虎看着连申吟声都低得不可闻的同伴,一脸乞求地看着李时初。 李时初给几个伤患检查过了,全都是伤口没能抗得过感染这关的人,现在还没有抗生素,身上有伤都得靠自身抵抗力抗过去,这些人没办法抗,就变成了这样。 “我尽力。”李时初淡淡地说道,便给双手做清洁,开始给伤患割腐肉,看得周虎一阵干呕,连忙从手术间跑了出去。 送来的伤患有五个,李时初花了一天时间才处理完,之后就让周虎好好照顾他们了。 “李大夫,有两个伤者清醒了!”周虎惊喜地大喊道,他守了五个同袍一晚上,天亮之后就看见有两人睁开了眼睛,虚弱地问他这是哪里。 周虎给他们解释过后,就一脸激动地跑去告诉李时初了。 “醒了就抓紧时间给他们喂水喂食,身体虚弱就得多补充营养。”李时初对大惊小怪的周虎说道。 “好好,我这就去给他们喂吃的!”周虎又兴高采烈地跑了。 五个被军医判了死刑的伤患都活了下来,还一天比一天精神,明显已经慢慢好转了,这回李时初惊动的就不仅仅是周虎的同伴了,还惊动了周虎的上司。 于是李时初就在自己的小医馆里见到了一心想邀请她去韦家军当军医的陈将军。 “李大夫,你这一手好医术真的就是活死人、肉白骨啊,连快要不行了的人都被你给救回来了,真是名副其实的神医!李神医你这一手高明的医术,不去军中效力太可惜了,只是在这里给大家治些头疼发热的小病那不是大材小用吗?太浪费!只有在军中才能让你的医术尽情发挥啊……”陈将军见才心喜,恨不得立刻就把李时初挖到他的手下去。 作为他这种经常上战场,脑袋都系在裤腰带上的武将,谁不想随身拥有一个医术高明的神医?所以他对李时初势在必得。 但李时初可没有那么伟大去当韦家军的军医,所以她直接拒绝了:“我没有参军的想法,只想当个普普通通的小大夫,陈将军你高看我了。” 陈将军着急地说:“李大夫你真是太谦虚了,能从阎王爷手中抢人,怎么可能是普普通通的小大夫呢?你不愿意当军医,莫非是担心军医待遇不好?这个你放心,咱们韦家军的待遇很好,不会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事情,如果你愿意嫁入的话日常生活根本不需要担心,我可以派人去照顾你的衣食住行,药材之类的也不需要你担心,你只需要给士兵们看伤就行了。” 李时初拒绝得很彻底:“我天性喜欢自由自在,不喜欢受人拘束,要是当了军医,那我就得受人管,这我是不能接受的,所以更愿意自己开个小医馆自在地过活,希望陈将军你不要勉强我。” 陈将军十分失望,依旧不死心地劝说:“你去了韦家军也自由的啊,不会有人敢强迫你……” 他的话在看到李时初脸上似笑非笑的神情时停下了,李时初面带讥讽地说:“陈将军,这些话你就不用对我说了,你我都知道,只要我真的进了韦家军,那就注定身不由已,救什么人、不救什么人肯定不会由我自己做主,所以你不用说那样的话来框我。” 陈将军被她说得羞愧了,老脸一红,叹了一口气道:“是我强人所难了。但李大夫你要是以后改变主意了,那就来找我。” 李时初很笃定地说:“不会有那一天的。” 然后又像是想起什么一样,问:“对了,我听说你家主公心胸宽阔,为人光明磊落,想必不会因为我没有给他效力就报复我的,对吗?” “当然不会!我家主公才不是那样的小人!”陈将军立马反驳道,然后郑重其事地对李时初道,“你不能给我们韦家军效力虽然很可惜,但咱们主公可没有自己得不到就毁灭的恶毒想法,你完全没必要担心这个。” “那就好。”李时初微笑着说道,希望韦乔远能名副其实,是个能容人的君子。 陈将军没有招揽到李时初,垂头丧气地回去了,但他是个脸皮厚的,他那军中军医没法治好的伤患,就全都送到李时初的小医馆来了。 李时初没有拒绝了,毕竟都是上门求救的伤患,普通百姓跟士兵在她眼里是一样的。 陈将军的副将对于李时初,连将军亲自上门邀请都拒绝的不识相十分不满,还问过陈将军:“将军,这李大夫也太狂傲了,您都亲自去请他了,他还这么不识趣,真是给脸不要脸……” 陈将军却摇摇头,说:“老王啊,李大夫可不是普通大夫,他是个神医啊,有才华的人当然有自己的傲气,他不想来咱们军中当军医很正常,毕竟当了军医就要受管束,哪里是在外面当受人敬重的大夫能比的?” “我看他就是沽名钓誉,看不上我们韦家军!”副将义愤填膺地说,“他医术再高明又怎么样,还不只是一个医者,只有咱们主公讲究仁和尊重,才会让不识趣的人自主选择。如果是其他有兵的人,看上了什么人,直接就掠走让他给自己效力了,不效力就让他去死,看有几个能嘴硬的,我看就是太给他们面子了……” “你闭嘴!”陈将军瞪了一眼副将,没好气地说道,“人才之所以是人才,就是因为他们的心思不是普通人能比的,普通人被压迫一下可能就屈服了,乖乖给主人效力;但恃才傲物的人可不吃这一套,他们只会潜伏下来,然后抓住时机狠狠地报复一把,到时候能让人偷鸡不成蚀把米……” 646、半桶水大夫(13) “更何况李大夫还是一个神医,他要是怨恨上了咱们,那在给咱们治伤看病的时候随便做点手脚,你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陈将军把副将喷了一脑袋唾沫。 副将抹了一把脸,心有余悸:“说得也是,但大夫可太容易做手脚了。” 陈将军见他还是一脸蠢样,气得拍了他一巴掌。 李时初可不知道陈将军是怎么想自己的,她医馆的生意上了正轨,每天都有不少病人上门,再加上韦家军送来的伤患,所以她一个人忙不过来了,便招了一个大夫和两个学徒帮忙。 而很神奇的是,有人看出来她跟新接管阜宁城的韦家军关系不错,于是打上了他的主意。 “你说什么?你不是来看病,是来给我说媒的?”李时初听见眼前这个中年妇人的话,顿时啼笑皆非了。 “是啊,李大夫你这个年纪了,家里还没有一个女人,这怎么行呢?男人啊,就是需要一个贤内助照顾家里,才能安安心心地在外面发展事业啊。都说成家立业,你既然立了业,那自然就该成家了,我给你介绍的这个姑娘是个贤惠能干的,家里大是小事都一把抓,绝对是个贤内助,最适合李大夫你了……”媒婆一张嘴就噼里啪啦地跟李时初说了一大堆,根本没给李时初插嘴的机会。 李时初直到她讲完了停下来,才能开口说:“张大娘,其实我家里几年前就给我订下了一个未婚妻,只是未婚妻年龄还小,我才没有成亲而已。所以你不要再给我介绍什么姑娘了,我不可能当个背信弃义的男人,背叛我未婚妻的,你不要逼我当负心人。” 李时初毫无心理障碍地给自己现编了一个未婚妻出来,她没想到自己都女扮男装了,还是没能躲过催婚相亲这种破事。 张媒婆一听,脸色顿时僵了,不肯相信地问:“李大夫你真的有未婚妻了?该不会是糊弄我的吧?” “真的有,未婚妻远在江南,只有等成亲了才会跟我来阜宁城,我没有必要骗你。”李时初说得跟真的一样,张媒婆都不得不信了。 她还十分可惜地说:“那真是太可惜了,你怎么就早早定亲了呢?咱们阜宁城那么多好姑娘你都错过了。” “阜宁城好姑娘多,好小伙子也多啊。”李时初微笑着说道,好不容易才把张媒婆打发走了。 就在她以为胡诌了个未婚妻出来就能打消别人跟他攀关系的时候,一个十五六岁长得清清秀秀的姑娘就在医馆门口拦住了他。 “李大夫,你真的有未婚妻了?”年轻姑娘眼眶通红,楚楚可怜地当头就问了李时初这么一句话。 李时初一头雾水,根本不认识这姑娘,她冒出来突然问自己这样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于是她脸色冷了下来,说:“你是哪位?我并不认识你,我有没有未婚妻跟你有关系吗?” 年轻姑娘听她这丝毫没有情意的话,顿时眼睛都瞪大了,仿佛听到什么不可思议的话一样,泫然欲泣地说:“你、你……你怎么能这么对我说话?我只是、只是对你心生敬仰,倾慕于你,你为什么对我这么无情?” “停!我连你是谁都不认识,你能不能不要自说自话就把我说得跟个负心汉一样?”李时初都被这不知所谓的女人气笑了,“你倾慕我就能当街拦住我了?你的矜持呢?你的自尊呢?就算你不自重,那也别害我!我对我未婚妻忠心耿耿,从来没想过背叛她,你别自作多情!” 李时初这番话顿时像一个大巴掌狠狠地拍着这姑娘脸上,拍得她面红耳赤,羞耻得浑身发烫,她真的哭了:“你、你说我不知廉耻?!” “不然呢?我跟你毫无关系,你自己凑上来就跟我攀扯,这不是不自重、不知廉耻是什么?”李时初丝毫没有给她留脸面,莫名其妙出现的女人,还来质问自己是否真的有未婚妻,她是什么人?有什么资格来来质问自己?真是马不知脸长,牛不知皮厚,毫无自知之明。 那女人被李时初这丝毫不留情面的话一说,顿时“呜”地一声,双手掩面,羞愧地跑了。 李时初简直无语至极,这年头就算是恨嫁也不用恨嫁都这个地步吧?她就算医术高明,跟韦家军有关系,但也只是一个普通百姓啊,而且她这辈子的容貌虽然漂亮,但只是普通漂亮,还没到国色天香的地步,又因为要假扮成男人,容色就更逊了几分,所以她完全没想到居然有姑娘那么想嫁给她。 其实李时初低估了自己在外人眼里的价值,他因为一手医术跟韦家军扯上了关系,这才是他忽然受欢迎了的原因。 这年头到处兵荒马乱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身边又打仗了,普通老百姓的日子动荡不安,每天都担心不安,所以格外希望能找到强有力的保护伞,让一家子人不用整天惶恐哪天就死了。 所以跟韦家军扯上了关系的李时初就被人看在眼里了,韦家军是接管了阜宁城的势力,就算以后再有什么战事发生,跟韦家军关系不错的李时初肯定是能被庇护的人之一,普通百姓没办法攀上韦家军,那就攀上跟韦家军有关系的李时初,这不是很正常吗? 李时初最近炙手可热的地位就是这么来的,幸好她现编了个未婚妻出来,否则来骚扰她的媒婆会更多。 不过正妻当不上,小妾还是可以想想的,这年头养不起孩子的人很多,即使是相对安定一些的阜宁城百姓,同样有卖儿鬻女的。 虽然李时初只是一个大夫,但医馆生意不错,眼看着就不会挨饿,所以有些人家就想着即使自家女儿当不上正妻,那当个小妾,有口饭吃,能活下来就不错了,于是给李时初送小妾的人更多了。 李时初万万没想到还有个发展,她只能冷着脸,坚定地拒绝给她送小妾的人,说:“我心中只有自己的未婚妻,绝对不会做让未婚妻伤心的事,纳妾更不可能,所以把你带来的人带走,别让我赶你们出去!” “李大夫,只是收个小妾而已……不当小妾也行,你就收了我女儿当个洗衣做饭的侍婢也行……”来人不肯放弃。 647、半桶水大夫(14) 李时初义正言辞地拒绝:“不行,我洁身自好了那么久,就是为了心爱的未婚妻,不能为了你的女儿破例。” 不管来人怎么恳求李时初收下他的女儿,李时初就是不同意。 她又不是真的男人,要什么红袖添香啊?那不是自找麻烦吗? 每当有人上赶着要给她送女人的时候,李时初都会不由自主地感叹自己早早地编了个未婚妻出来真是太明智了。 她现在可以用未婚妻还小,不适宜成亲来当借口拖个几年,等过了几年又有人提起,她就说未婚妻因为战乱失踪了,她不想背信弃义另娶他人,而是要等她……这样又能拖几年,还能得个对未婚妻情深义重的好名声,真是一举多得! 大概就是拒绝得多了,大家都知道李时初是个洁身自好,一心一意只等着自己未婚妻的好男人,而且阜宁城因为韦家军的接管,生活没之前那么艰难了,所以大家也不只盯着李时初了。 李时初虽然没有进入韦家军成为军医,但也成了韦家军的编外成员,韦家军有人伤得太重,军医治不了的话,都会抬来让李时初治。 只要李时初接手的,不管伤得多重、存活希望多渺茫的伤患,最后都能被她救下来,于是她神医的名声就传得更真了。 忙碌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等李时初好不容易闲了下来的时候,就听说韦家军的主公韦乔远来了阜宁城。 韦乔远是这个世界的男主角,出身于一个乡绅富农家庭,从小就足智多谋、胸有沟壑,等长大了又遇到朝纲腐坏、天下大乱的局面,于是胸怀大志的他立马就开始了争夺天下准备。 因为他家是富农地主,小有家产,所以他组建自己势力的时候很顺利,跟其他地区贫农或者土匪出身的起义将领比起来,优势太多了。 再加上他还是天命之子,有气运在身,所以阜宁城成为他的地盘实在预料之中的事。 李时初对这个男主角没什么坏印象,毕竟跟其他世界名不符实的男主角相比,韦乔远雄才大略、正直宽厚,是个优秀的开国鼻祖,而且就从他接管了阜宁城来说,阜宁城百姓的生活比之前朝廷官员治理的时候好过多了,这就可以看得出来他是个重视百姓的人。 说起来原主之所以会成为炮灰,也是因为她自己学艺不精,根本连李大夫的三成医术都没继承,就丝毫不顾医德地当起了半桶水的大夫。 原主那辈子跟李时初一样,女扮男装从桃花村出来,当了个游医,当然,因为她医术不精,就只是个混得很普通的大夫,还时不时被人骂庸医的那种。 后面不知怎么的,原主在游历中遇到了正巧被刺杀的韦乔远,韦乔远的伤势倒不重,重伤的是他一个很看重的忠心手下,当时他们是在路上遇刺的,周围根本没有大夫,恰好原主路过,又是个大夫,于是被韦乔远请来救治他的忠心手下。 之前说了,原主是个半桶水大夫,治些普通的头疼发热还可以,但严重些的伤病那就不行了,所以很正常地,她把韦乔远的忠心手下治死了,用了疗效不对的药,本来那个手下的伤虽然重,但如果遇上正常的大夫,用对了药,那很大可能是救得回来的。 可惜他们遇到的是半桶水的原主,所以倒霉的忠心手下死了,等到韦乔远自己的大夫赶来,了解了原主的治疗方案之后,便知道是原主把人治死了。 韦乔远勃然大怒,深恨学艺不精害死自己得力手下的原主,于是把她弄死了。 其实如果原主老老实实说自己学艺不精,怕是治不好那么严重的伤,那韦乔远也不会迁怒于她,但她没有这样做,反而不懂装懂乱治一通,那后果就很严重了。 特别是她的职业需要很强的专业能力,并不是糊弄就能糊弄过去的,一不小心就会出人命,所以原主被杀,也只能说是自作自受了。 李时初并不会因为原主死在韦乔远手上,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找他报仇,所以这回韦乔远来阜宁城,李时初并不在意。 李时初不在意韦乔远,但韦乔远却在意起她来,当然这在意没有其他暧昧的意思,只是一个爱才之人遇到人才时见猎心喜、起了兴趣,很想收为己用的意思。 “陈将军,那个李大夫真的无法收为己用吗?”韦乔远询问道,“他医术那么好,如果我有了他,肯定能让战场上的伤亡更少,保住更多的士兵。陈将军不如再努力一下,投其所好?” 陈将军摇了摇头,说:“李大夫是个脾气很乖的大夫,说是他生性洒脱任性,不愿意受人管束,我劝说过很多次了,他都不同意,唉!” 陈将军也是很爱才的人,想了很多办法替主公收拢人才,奈何李时初铁石心肠、软硬不吃,油盐不进,根本不听劝,陈将军只能死心。 韦乔远很是好奇:“听说他行医方式与普通大夫不太一样,居然会给人开膛破肚做什么手术,偏偏还能让病人活了,就跟巫医一样,是不是真的?” “是真的,老夫亲眼讲过他给一个士兵开了肚子割了一截发脓的肠子,又重新缝好,等过了半个月那士兵就能活蹦乱跳了。李大夫的医术真是神乎其迹,主公要是能把他收为己用,那以后的人身安全就有保障了,几乎可以说是能多两条命。”陈将军感慨地说道。 韦乔远顿时对李时初更感兴趣了,笑眯眯地对陈将军道:“那我找个时间亲自去见他一面。” “主公要是亲自去,那劝说李大夫的成功几率肯定更高了。”陈将军十分高兴地说道。 李时初不知道韦乔远和陈将军居然还没有放弃自己,她给一个上山打猎摔断了腿的猎人接好了腿,用木板固定住,便让他的家属把他抬回家休养了,毕竟她的小医馆已经住了几个伤重的病人,腿断骨折这种“轻伤”做完手术就不必留下来占地方了。 648、半桶水大夫(15) 韦乔远迈入李时初医馆的时候,第一个感觉就是太拥挤了,人太多。几个坐堂的大夫一脸认真地跟各自面前的病人询问病情;学徒和小伙计更是忙得团团转,包药、收钱……忙得脚跟不着地。 “主公,右侧最年轻好看那位就是李大夫。”陈将军悄悄地给韦乔远指了指李时初。 韦乔远看见李时初的模样,很是惊讶:“李大夫这么年轻医术就这么高了,真是年少英才啊,果然英雄出少年。” 他心中对李时初的重视程度立马更深了一些。 不过见李时初正忙着,他没有上前去打扰,而是在一旁看了很长一段时间,见她对每个病人都严肃认真还成竹在胸的模样,便又叹服不已。 李时初虽然是在认真给人看病,但被人这么目光炯炯地盯着看也很快就觉察了,她飞快地扫了两眼,见是陈将军带着来的,明显气势不凡的男人,便有些了然了。 但知道归知道,她又不是需要巴结被人的人,所以即使陈将军和他的主公来了,李时初也没有抛下病人前去接待他们。 韦乔远居然十分有耐心,愣是等医馆的病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李时初闲了下来,才找上前去。 “李大夫,这位是我的主公。”陈将军分别给两人介绍了各自的身份。 韦乔远是个很会跟人拉近关系的人,只要他想,他就可以和任何人说到一起去,所以即使是李时初,跟他交谈起来,也觉得如沐春风,对他的印象就好了起来。 如沐春风归如沐春风,韦乔远的最终目的总是要说出来的,因此李时初听到他邀请自己当他的专属大夫的时候,并不意外。 但她依旧拒绝了,韦乔远很是可惜,又发挥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再三劝说她,但李时初心志坚定,清楚自己想要的和不想要的是什么,所以韦乔远只能失望而归。 他不是心胸狭隘的人,因此虽然李时初拒绝了他的再三拉拢,也并没有迁怒,照旧维持着韦家军跟她的良好关系,甚至还赏了些金银珠宝给她,说是当做她救回不少伤重士兵的奖赏,李时初就当仁不让地收下了。 韦乔远并没有在阜宁城停留多长时间,毕竟他志在天下,阜宁城只是他征服的其中一座城而已。 他离开之后,李时初的生活继续波澜不惊地过着,因为接收治疗了韦家军很多伤重濒死的士兵,所以她的医馆开得很安稳,不管是都珍贵的药材,都从来不缺,她除了看病救人,根本不需要操、心其他事情。 因为她在阜宁城定居了,所以尽管天下越来越乱,都没有波及到她身上,毕竟阜宁城是受天命之子韦乔远管辖的领地。 之后的几年时间里,李时初甚至还救治过韦乔远本人,他又被人刺杀——作为所占领地越来越大的男主角,他风头太大了,其他起义军都把他当成了靶子来打,时不时就派人来刺杀他,成功了最好,不成功也能伤他、烦他。 也就是他是天命之子了,否则经历那么多刺杀,他早就见阎王去了,哪里只会受伤?因为他被伤的有些严重,军医不太敢对他下手,就算敢,让他身体根基不受损的可能性也很低,因此军医就建议韦乔远去请李时初帮忙。 韦乔远这回的伤在右手的肩骨,恰好是右上臂与肩膀相连的那个关节,因为是被箭射中,所以拔箭头的时候要是稍微不注意,那韦乔远的右手功能肯定就会受影响,可能无法用力,行动不便,甚至连写字都无法自如。 可韦乔远是志在天下当开国帝皇的人,要是右手无法写字,那还怎么批奏折?所以治好他这回的伤至关重要。 军医自己无法承担这样大的风险,就很不仗义地把李时初拉出来了。 韦乔远被送到李时初医馆来的时候,肩头上的箭头还没有拔,整个人因为剧痛和流血太多的原因,脸色苍白,十分虚弱,但见了李时初,且还能勉强地对她笑,还拜托她,说自己的右手就交给她了。 李时初虽然有些意外他会受伤,但见他情况紧急,这伤都耽误了不知道多长时间,就没有再废话,二话不说就给他灌了一碗麻沸散,把他弄晕了。 接着就是给他的肩骨开个口子,做手术把箭头拿出来了。 韦乔远中的箭没有毒,所以这是个很小的手术,只是手术的时候因为要注意不影响手的功能,需要更小心稳定,而对于李时初来说,这根本没什么难度,所以只是三刻钟的时间,韦乔远肩上的箭头就成功取下来了。 文军医作为韦乔远的专属大夫,是在一旁亲眼看着李时初做手术的,他第一次看见这种手术,心中震惊又敬佩,他自己是做不到李时初这样快狠准的取箭头方式,所以就对李时初心中佩服不已,还跟她请教了许多不明白的地方,又好奇地询问起那些奇奇怪怪的医用器械。 李时初没有敝帚自珍的想法,况且医用器械并不是她自己发明的,她只是把后世的发明改造了一下在这古代用而已,所以见文军医问了,就毫不保留地告诉了他,并且同意送他一套,文军医感动得快哭了,觉得李时初这么大方,他也不能失礼,于是把自己祖传的医学典籍都拿出来给李时初了。 李时初很痛快地收下了,当大夫也是要博采众长,不断学习的,所以即使她现在的医术已经无人能比,也不会嫌弃文军医的祖传医学典籍。 韦乔远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右臂麻麻的,没有昏迷之前的剧痛,心中一惊,急忙一看,这才发现他的手并不是没了,而是被处理好了,伤口已经被包扎起来,干干净净的,还带着一种奇怪但并不难闻的药味。 他顿时松了口气,说实在的,他都有放弃右手的心理准备,想要锻炼自己的左手写字的功能了,却没想到李时初真给了他一个惊喜。 是的,他昏迷前见了李时初,不知道怎么的,心中就一安,所有的忐忑都突然消失了,好像只要李时初来了,自己的右手就一定能保住。 果不其然,他的右手居然真的保住了。 649、半桶水大夫(16) “果然你一出手,我的右手就保住了,多谢你啊。”韦乔远脸色苍白地对进来给他换药的李时初说道。 李时初一边解开绷带,一边说:“你这伤虽然看着凶险,但只要对人体骨骼脉络熟悉,技术稳当细心,那想要保住你的手就不太难。” 韦乔远微笑着说:“对于你来说不难,对于其他人来说就很难了。” “你好好休息,不要太劳累,之后文军医会接手给你换药的事。”李时初说道。 “好。”韦乔远并没有问为什么,毕竟李时初的忙碌是所有人都能看得出来的。 几年过去,韦乔远的地盘已经比李时初刚来阜宁城的时候大多了,他虽然很少亲自征战,但其实在武这一方面也很强,这回被人刺杀伤了肩膀,是一个意外。 文军医给韦乔远换完药之后就跟着李时初学习那些医学器械的用法,李时初看在他帮了不少忙的情况下,倒是很耐心地教了他。 韦乔远在她的医馆养了半个月的伤就离开了,毕竟他很忙,走之前又一次想挖走李时初,当然还是失败了,不过因为李时初治好了他的箭伤,韦乔远赏了不少金银珠宝和珍贵药材给她。 李时初没想到出现在自己这家医馆的下一个眼熟的人,居然是有过两面之缘的白河。 白河是被人抬着来医馆的,他胸口被砍伤了,险些伤了心脏,如果砍刀再偏移一点点,那他就没命了。 不过现在也只是比没命多了一口气而已,被抬来的时候他已经昏迷不醒很久了。 李时初是让小徒弟给他擦干净了脸,才认出他是当初那个带着幼妹逃离家乡的半大少年。 不过因为他还昏迷着,所以李时初只是看了一眼,就把心思放在了他的伤上。 做这种心脏附近的手术十分凶险,李时初需要很认真对待,她带着接受过培训的几个徒弟,花了四个多时辰才把白河从鬼门关里拉出来。 一天之后,白河终于醒了,他手下的一个士兵发现的,顿时惊喜地喊道:“李大夫,白队长醒了!” 李时初不紧不慢地给面前的病人看了诊,这才走进小房间,看见神情迷茫,显然不知道身在何处的白河,便给他把了一下脉,感觉到他的脉搏虽然还是虚弱,但已经开始慢慢地有力起来,显然白河这条命是抢回来了。 “你、你是李、李大夫?”白河艰难地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话来,声音艰涩干哑,很难听。 李时初见他居然认出自己来了,便点点头:“对,是我。” 白河顿时露出开心的笑容来,还想对李时初说些什么,但李时初制止了他:“你先别说话了,喝点水,好好睡觉修复身体,有什么事以后再说。” 说完就吩咐照顾白河的小士兵给他喝水。 白河只得无奈地轻轻地点了点头,目送着她离开的背影。 小士兵给白河喂了水之后,看见他脸上明显认识李时初的神情,便八卦地问:“白队长,你认识李大夫啊?” 白河说:“认识。” “什么时候认识的?我听说李大夫一直在这阜宁城,可咱们之前从来没到过这里啊。”小士兵好奇地说道。 白河喝过水之后,伤口依旧是很痛的,但到底恢复了些精神,而且因为遇到曾经救过自己妹妹一命的李大夫,他很高兴,所以就有心思跟小士兵聊起李时初来了。 “李大夫……不是这里的人,他、他以前跟我是同乡……”白河慢悠悠地说道,“我、我妹妹还是他救回来的……” 小士兵惊奇地瞪大了眼睛:“原来他还是你的同乡?!那你们真是有缘啊,在这阜宁城又遇到了,还救了你的命。” “李大夫真的是好人。”白河点头说道,“要是没有他,我和妹妹早就去地府报道了。” 李时初虽然也高兴遇到了之前的同乡,但她早就知道白河以后会成为韦乔远的得力手下,功成名就,所以即使在这里遇到他,也并不意外。 白河年轻力壮,当初胸口的伤虽然凶险,但被李时初救回来后就以飞快的速度恢复着,李时初都忍不住要怀疑他的身体修复能力是不是逆天了。 白河能下地之后,就跟在李时初身后像条小尾巴似的,看着她给人看病都看得津津有味。 要不是他没有妨碍到自己干活,李时初都可能忍不住赶他了。 “李大夫,当初在逃难路上你救了我妹妹之后,我就保证过以后一定会好好报答你,没想到我居然在这里遇到你了。这几年我进了韦家军,积攒了不少钱财,不过那些钱财暂时不在这里,等我回去之后,我就把积攒的钱财都交给你。”白河笑着对李时初说道。 他现在已经完全没有当初那个阴鸷凶狠的竹竿少年的模样了,反而变得十分爱笑,性格都温暖阳光了许多,想来他这几年即使是参了军上了战场,也比以前在老家被亲戚欺压时好过多了。 李时初听见他要把所有积攒的钱财都给自己,忍不住想翻白眼,说:“你不用养妹妹了?把钱都给了我,你和妹妹喝西北风啊?” 白河脸上的笑容顿时一僵,过了一会儿才说:“那我就留下点生活费,其他就交给你吧!反正我妹妹也同意的,她当初那时候虽然病得昏迷了,但醒过来后我告诉了她,你是咱们的恩人,所以她也很感激你。” 李时初想起那个弱小得十分可怜的小姑娘,问他:“你妹妹到底几岁了?身体还好吗?” “妹妹现在十一岁了,身体已经恢复得很好了,她以前身体弱是饿得很了,但我进了韦家军之后就有了钱,能让她吃饱穿暖了。”白河滔滔不绝地说道,然后还感慨地说,“说起来我和妹妹总是能在危急的时候遇到贵人,李大夫你是一个,主公也是一个。” 李时初了然,白河是千里马,韦乔远可不就是千里马的伯乐吗? 白河又罗里吧嗦地跟李时初说了好些他妹妹的事情,甚至还说要把妹妹送来给李时初当徒弟。 650、半桶水大夫(完) “你疯了,好端端地让你妹妹来学医?”李时初惊讶地说道,白河以后跟着韦乔远可是当上了国公的大将军,他妹妹只要好好长大,就是国公的千金妹妹,用得着来跟李时初学医当学徒? “学医有什么不好?像李大夫你一样治病救人,就算只能学到李大夫你的一两分医术,那都够她用的了。”白河大大咧咧地说,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以后会多么飞黄腾达。 “姑娘家学医可不是好出路,如果她只是想学些医术来强身健体,那根本不需要当我的学徒,你找个好大夫,让她请教就行了。”李时初自己就是个女人,最清楚这时代女人学医的境况,否则她不会到现在都是以男人的身份当大夫。 “李大夫,你是嫌弃我妹妹吗?”白河见李时初不赞同,便有些失落地问道。 “不,我是怕你以后会后悔让你妹妹学医。你以后肯定能建功立业给你妹妹撑腰,要是她跟着我学医,别人以后会拿这点来攻击她,对她名声不好。”李时初很直接地说道。 白河却丝毫不在意地说:“这算什么?想当初我跟妹妹在逃难的时候,连小乞丐都当过,现在有吃有喝能成个人样了,就已经心满意足,谁在意名声好不好、别人会不会用这点来攻击?” 李时初一噎,这倒也是,她见过这兄妹俩最狼狈的时候,那可真是跟小乞丐没有区别,既然白河自己都不在意,那她就不多说了。 白河养好了伤回去之后,果然把家里积攒的财产连同他妹妹都派人送到李时初这里来了,而他自己伤好之后不能随意出来,便只好让妹妹去跟着救命恩人报恩了。 白河的妹妹如今已经不叫白小丫了,叫白雅,白雅十一岁,因为小时候饿得太狠,即使这几年补了回来,但身高却依旧比同龄人要矮,身形也更瘦弱,这大概也是白河非要让她来跟着李时初学医的缘故吧,就是想让她有自保的能力。 “李大夫,哥哥让我来跟着你学医。”白雅腼腆地跟李时初说道,还十分直接地把一大包东西都交给了她。 “这是我和哥哥这几年积攒的钱财,哥哥说这是我们拖欠了你许久的诊费,现在带来还给你了。”白雅腼腆归腼腆,却十分听哥哥的话,还把包袱都打开了,里面都是些些金银首饰,甚至还有些小古董,杂七杂八,显然是白河这几年打仗的时候得到的东西了,真是够实诚的,全都拿来给了李时初。 李时初哭笑不得,说:“诊费不需要那么多,给我十个铜板就够了,剩下的你就收回去吧。” “不行,这不光是给你的诊费,还是你救了我一命的报酬,救命之恩那么贵重,这些钱财根本不够报答,说起来是我占便宜了,李大夫你不要拒绝。”白雅虽然腼腆,但嘴皮子意外地利索。 李时初还是不想要,但白雅却一脸难过地说:“李大夫,你不愿意收下这些,是觉得我的一条命很贱,根本不值这些钱吗?” 好家伙,李时初很久没有这种被人拿话噎住的感觉了,她还能怎么说?要是继续拒绝,岂不是真的应了她的话? 白雅小时候寄人篱下吃了许多苦,早早就学会了看人脸色行事,这会儿见李时初的神情已经松了,便再接再厉:“而且李大夫,我还得跟着你学医呢,在你这里蹭吃蹭喝还蹭住,不得教伙食费、住宿费还有学杂费吗?说起来这点东西根本不够,不行,我得让哥哥再攒些钱……” “够了够了!”李时初连忙说道,她担心再不说,白雅能把她哥哥都抵押给自己了。 白雅顿时露出了个得逞的笑容来。 李时初只好收下了这个身份特殊的小徒弟,幸好她之前收的几个徒弟有男也有女的,所以白雅一个小姑娘跟着她学医也并不突出。 白雅是个很聪慧的小姑娘,踏实好学,记忆力也好,在学医这方面居然还有些天分,李时初就真的把她当成徒弟一样看待了。 大概是小时候吃过苦头的缘故,白雅并不会因为现在生活过得好了就任性嚣张,而是更努力地去学所能学到的知识。 李时初就这样带着白雅在医馆里学医救人,韦乔远的地盘越战越大,白河的官职也越升越高,按道理来说,他的地位已经足够让妹妹白雅当上大小姐了,但不管是他还是白雅,都丝毫没有回去当大小姐的意思,依旧跟着李时初当学徒,兢兢业业地治病救人。 在那几年中,白河还受过几次伤,除了又有一次是特别严重,需要李时初亲自出手的,其他时候的小伤都是在军营就被军医处理好了。 几年过去,白雅已经成了十六七岁的大姑娘,虽然长得不算天姿国色,但因着一身温柔恬淡的气质,成了医馆最受人喜欢的白大夫,也有很多追求她的小伙子。 白河曾经给李时初来过信,说是如果有看得入眼的小伙子,就让李时初帮忙给白雅定下来,说是相信她的眼光。 但李时初可不想给人乱点鸳鸯谱,况且在她眼里,白雅还太过年轻,根本没必要早早订婚成亲,所以她毫不客气地拒绝了,让白河自己找妹夫。 说起来这些年李时初自己的婚事也不是没人惦记着,但她都拿那些子虚乌有,已经“失踪”的未婚妻来挡住了,于是随着时间过去,大家就都知道李时初是个长情的好男人,对早已经失去音讯的未婚妻都念念不忘,不肯成亲,于是久而久之,大家就默认她要为未婚妻守节了……这可真是个美好的误会。 又过了一两年,韦乔远终于统一了天下,成为开国皇帝,白河跟着水涨船高,成了安国公。在白雅的劝说下,李时初把自己的医馆从阜宁城搬到了京城,继续当她的大夫,一切都跟以前的生活没什么两样,最多就是她医馆里受外伤的病患少了许多,更多的是得了各种病的病人。 李时初一一辈子都以男人的身份生活,白雅到后来大概是知道了她的真实性别,还曾试探着想撮合她哥哥白河跟李时初,但李时初拒绝了,她对白河这个小弟弟没兴趣,自己单身也自由自在。 651、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 “时初,你今年研究生毕业了吧?回国发展还是继续留在国外工作?”白时初听着手机里传出来的清脆声音,这是原主远在国内的好朋友周芫。 “回国啊,我都好久没见你了。”白时初语带笑意地说道,“听说你终于找了个男朋友,我得回去帮你掌掌眼啊,要不然又被人骗了。” 周芫顿时不高兴地说:“怎么可能!我只是被一个前男友骗过而已,你别总觉得我每次都会骗。”她十分不服气。 “一个就够你刻骨铭心了。”白时初说道,周芫上大学的一个前男友是个很有心机的人,出身普通,但非常工于心计,把身为富二代大小姐的周芫哄得对他百依百顺,周芫以为找到了自己的良人,都跟白时初说过等毕业之后就要跟前男友结婚的。 但没想到前男友是个中山狼,他虽然把周芫哄到了手,但担心以后会有什么变故,居然想引、诱周芫吸、毒,用毒、品来控制她,让她一辈子都成为他的傀儡——毕竟周芫是家里的独生女,控制了她,也就等于控制了她的家族产业。 后来还是原主去周芫家玩的时候发现她家冰箱里的雪梨汁饮料盖子上有个极其微小的针孔,原主曾经在法制节目里看过这种给人下毒的手法,于是十分警觉,劝说了周芫把雪梨汁饮料拿去化验,周芫还取笑她是小题大作,但到底拗不过原主的坚持,把饮料拿去化验了,结果真的化验出了是某种新型的成、瘾、性、极强的毒。 这下子不仅是周芫,就连周家所有人都吓了一跳,连忙报警。周家人还以为是他们家的哪个敌人想要毁掉他们家唯一的孩子,但没想到查出来是周芫的男朋友,还是因为那样可笑的原因才想给周芫下毒。 前男友当然被送进监狱了,周芫后怕得不行,一家人把原主谢了又谢,把她当周芫的救命恩人看待。 因此周芫跟原主的关系极好,就算大学毕业了也一直联系频繁。 “哎,时初啊,你还记得秦延吗?就是在大学时大家经常起哄你们两个在一起的,秦家的大公子啊,他居然找了个跟你长得很像的女人,他身边那些朋友都说那个女人是你的替身,你说这事好不好笑?”周芫忽然用调笑的语气说起这件事。 白时初挑眉嘲讽地说:“那我该不会就是秦延出国的白月光吧?他对我求而不得,然后就找了个跟我相似的女人当替身,接着跟替身发展一系列的爱恨情仇、虐恋情深,我这个白月光还时不时地跳出来刷存在感,给他们的爱情增加挫折……等我回国之后,秦延的小替身情人知道自己只是个替身,终于幡然醒悟,决绝地跟秦延分手,而分手之后,秦延才知道原来自己心中最爱的女人不是我这个白月光,而是他早就拥有了却不懂得珍惜的替身,但他又不能真的放下我这个白月光,于是就在两个女人之间游移,我这个白月光在国外浪久了,终于知道秦延才是应该攀上的那根高枝,于是千方百计地耍手段想抢回他,在他和替身之间制造了很多困难,加深了他们感情的兑变,而我则越来越泥足深陷,做错了很多事,让秦延明白白月光只是自己心中的美好想象,并不真实,终于坚定了只爱替身的心意,于是毫不留情地对付起我这个两面三刀的前白月光现恶毒女配……” “哈哈哈……时初你怎么把接下来的故事发展了解得这么清楚啊?哈哈,那你真的要回来当恶毒女配吗?”周芫听了白时初一番堪比经典的白月光替身剧情发展,乐得哈哈大笑,“好家伙,没想到你也阅遍全网替身白月光题材文啊!” 白时初笑了笑:“艺术出于生活嘛。” 周芫接着又八卦地问了一句:“那你和秦延到底有没有感情啊?当初读大学的时候,不管大家怎么起哄,你们都没有成为情侣,可怎么都毕业了就突然传出秦延很喜欢你,你是他白月光的说法呢?” 白时初翻了个白眼,说:“我怎么知道?大概是不知所谓的人云亦云,秦延要是真的喜欢我,那这几年怎么没联系过我?又不是没有我的联系方式,按照现在的科技发展,别说我在国外了,就算在外太空,都能联系上。 至于感情?我对他是没有的,他大概对我只是有没能征服我的不甘吧。” “这样啊。”周芫听了,顿觉无聊:“那那些人传得也太离谱了,说得你和秦延好像是被棒打鸳鸯的苦命恋人一样。” “等我回去吧。”白时初跟她说了这句话就挂掉了电话。 其实她刚才跟周芫说得那番白月光和替身的情节发展,就是原主回国之后,跟秦延和他的小替身之间的感情纠缠发展。 原主在大学时跟秦延确实互相有好感,但这好感还没来得及发展,就先被秦延的母亲表现出来的对她的高高在上和鄙夷的态度打消了,原主那时候还是个清高的女孩子,本来自己也是被宠着长大的,受不了被人这么轻蔑对待,所以跟秦延冷了下来,直到毕业了再也没有联系。 而秦延知不知道他母亲曾经找过原主呢?大概是知道的,但他没有办法,因为当初他还没有掌控家族企业,他受制于人,只能跟白月光默契地不再联系。 然而等他终于掌了权,他却找了个替身,而不是去白月光,这是什么逻辑?大概只有他对原主根本没什么感情才能解释得通了,说什么找的白月光替身,大概也不是什么替身,只是他就爱这个类型、这个模样的女人,才有这种巧合而已,毕竟就连某位世界著名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八十几岁时娶的小娇妻跟他二十几岁娶的原配年轻时的长相几乎也是一模一样的,难道就能说他的小娇妻是原配的替身了? 所以白时初根本不相信什么白月光和替身,只不过是秦延吃着碗里瞧着锅里、三心二意的表现而已。 白时初知道原主回来之后跟秦延纠缠,最后落得个身败名裂,狼狈逃出国外的下场,这次回国了,她自然不可能还跟秦延有任何关系。 652、没好下场的白月光(2) “你终于回来了!”周芫高兴地抱住从机场里出来的白时初。 白时初回抱了一下,便问她:“你车在哪里?我想赶紧回去洗个澡吃个饭。” “就在那边。”周芫指了一下方向说道,忽然看见一个有些眼熟的人,便愣住了,然后用胳膊肘撞了撞白时初,“哎,你看那边看过来的那男人是不是秦延?” 白时初闻言,往她示意的那个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正神情莫名地看着自己,那不就是秦延吗?! 白时初顿时神情一凛,忍不住往四周看了看。 “你在找什么?”周芫莫名其妙地问。 “我看看秦延找的小替身是不是在现场,正失魂落魄地看着秦延在机场跟我相遇。”白时初说。 周芫听了她这话,顿时脸上浮现一种一言难尽的表情,还扭曲了一下,不过她也好奇而八卦,于是跟着四周寻找秦延可怜的“替身”。 “没看到啊。”白时初很可惜地说,她还想看看戏,没想到看不了,“周芫我们走吧,我饿了。” “好吧。”周芫有些失望地说道,她也想看看小替身现在是什么表情,秦延这个渣男,明明跟时初没什么关系,却非要弄出这种惹人误会的事,真令人讨厌。 于是两人都当做没看见秦延,上了车就一溜烟地往周芫家里去了。 白时初父母在老家,一个三线小城市,她虽然在京城上大学,但一毕业就去了国外读研,自然没有自己的房子,便只好先去投奔周芫了。 被白时初抛之脑后的秦延没想到白时初明明看见了他,却根本没过来跟他打招呼,好像彼此都是陌生人一样,难道她都忘了他们之前那些甜蜜的时光吗? 甜蜜时光?有吗?白时初要是知道了他的想法,肯定莫名其妙。 秦延的小替身杜佩瑶确实就在现场,她本来是个十八线小明星,当了秦延的替身情人之后,事业就扶摇直上,现在已经是三线明星了。 今天她被秦延那些朋友明里暗里地提示,白月光正主回来了,秦延回去机场接她,让杜佩瑶能认清自己的身份,不要妄想假戏真做,毕竟替身就是替身…… 杜佩瑶伤心欲绝,不想承认这个事实,于是乔装打扮到了机场,没想到真的看见了秦延跟优雅漂亮的白月光“深情遥望”的场景,她顿时崩溃了,绝望地认识到自己真的只是个微不足道的替身,于是下定决心放下这段让她失去尊严的感情。 白时初可不知道自己看秦延的那一眼被人认为是深情遥望了,她巴不得离秦延和杜佩瑶远远的,省得被牵连进去当炮灰。 周芫的父母得知白时初从国外回来之后,顿时兴高采烈地聚集到周芫的住处来欢迎她。 “时初,回来之后想找什么工作?不如来咱们家公司啊?”周母笑吟吟地对白时初道。 白时初摇摇头,说:“阿姨,我还没想好做什么工作,毕竟我这专业挺像万金油的,我得好好考虑清楚才行。” 原主学的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说实在的,这个专业大而广,想要选择哪个方面发展确实需要好好考虑。 周母听了,也没有勉强,只是让时初不要跟他们客气,需要帮忙就尽管提。 白时初只笑笑并不说话,因为原主救了周芫的缘故,周家人都把她当恩人看待,很乐意帮忙,但白时初却不能理所当然,否则不是挟恩图报了吗? 跟白时初见了面又吃了饭之后,周父周母就离开了,周芫顿时像出笼了的小鸟,肉眼可见地轻松起来。 “怎么了?阿姨叔叔管你管得很严?”白时初看见她巴不得父母早早离开的模样,忍不住笑着问道。 周芫点点头,像是心有余悸地说道:“是啊,当初那个前男友的事让我爸爸妈妈都后怕不已,他们对我男朋友的关注度就更高了,这回我新找了男朋友,他们可不得帮我好好考察,省得又找了个中山狼吗?” 白时初说:“叔叔阿姨也是担心你,等过了这段时间,了解了你男朋友的情况后就不会了。” 周芫烦恼地抓着头发,说:“就怕我爸爸妈妈关注得太过分,让我男朋友受不了啊。你都不知道我爸爸找了人去我男朋友老家,把他祖宗十八代都调查出来了,还派了人去跟着他,看他有没有出入什么不适合的场合、有没有跟前女友藕断丝连,来往的人员是好人还是坏人……” 白时初听了,目瞪口呆:“这、这查得也太多了吧?好像跟踪别人是违法行为,你提醒一下你爸妈。” 周芫叹了一口气:“我提醒过了,但他们得了创伤后遗症。现在只希望我男朋友不会被这种大阵仗吓跑了。” “你男朋友没调查出什么不好的地方吧?”白时初问。 “没有,要是有的话,我爸爸妈妈早就让我分手了。”周芫摇着头说道。 白时初同情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你就当做是当初瞎了眼留下的后遗症吧。” 周芫听了,哀怨地看了她一眼。 白时初轻笑一声,往自己房间去了,说:“我要休息一下,你自便吧。” 周芫只好找新交往的男朋友了。 白时初回来之后,接到了大学时一些同学的电话,好几个都在明里暗里地想打探她跟秦延的关系,还把杜佩瑶是替身的事说了出来,像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又或者想看白时初的好戏。 原主读大学时的人缘不太好,她有些高冷,不太爱搭理别人,偏偏长得太漂亮,可不就容易让女同学排斥和不喜吗? 现在那些看她不顺眼的女同学得知秦延找了个跟她相似的“替身”,自然想看她笑话,知道她回国了,就迫不及待地来打听消息了。 但白时初是那种会让人看笑话的人?她或是绵里藏针、或是明嘲暗讽地把想看她笑话的人怼了回去,让他们只能生闷气,有气无处发。 白时初神清气爽地怼了一干不想干的同学,顺便表明了一下她跟秦延毫无交集的意思,心情很好。 653、没好下场的白月光(3) 周芫约了白时初去她舅舅家的度假村玩,白时初答应了。 “时初,我跟你说,舅舅这度假村有家清吧的驻唱歌手长得特别帅,你可以去看看,要是喜欢的话就下手啊。”周芫笑嘻嘻地对白时初说。 白时初哭笑不得:“怎么,你自己有男朋友了就要开始催我了?” “哎呀,我这不是生怕你单身狗一个孤单嘛!”周芫理直气壮地说,“而且,你找个男朋友也好避嫌啊,没看同学群里秦延跟你和那个杜什么的替身的事传得沸沸扬扬?我都怕他们以为你没男朋友是对秦延有心思。” 白时初顿时皱了眉,她之前嫌弃同学群里废话太多,就设了消息免打扰的设置,偶尔才会去翻看一下,所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八卦在同学群里传得多火。 “我跟秦延那点传闻根本就不真实,有什么好传的?”白时初不悦地说道,她真的不想跟秦延扯上关系。 “那些人不就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嘛。”周芫耸耸肩说道,“所以我才让你找个男朋友啊,这样也好挡住那些离谱的流言蜚语。” 白时初说:“为了这些传闻我就要特意找一个男朋友?不是饮鸩止渴吗?” “怎么是饮鸩止渴呢?明明是用最高效有用的方法澄清绯闻的不真实性。”周芫理直气壮地说道。 白时初没搭理她的歪道理,但等到来了晚上,周芫却依旧把她拉到了提起的那个清吧里。 “快看,就是台上那个唱歌的帅哥,长得不错吧?又高又帅,一头半长发披散着,酷啊!”周芫兴奋地喝了一大口酒,十分豪迈。 白时初看向那个歌手,只见他穿着一身黑衣,黑色的无袖皮衣背心、黑色的皮裤……虽然脸蛋长得挺帅,但这皮背心和皮裤一下子就让他的酷帅打了个折,白时初看见这皮裤总会想起一个著名的花心男歌手,哎,算了,这帅哥歌手还是让其他小姐姐泡吧。 白时初一下子就消了跟他发展的想法,周芫却不知道,还在高兴地叽叽喳喳地跟她说着这歌手:“怎么样?时初你到底看上他没有?我听那个老板说他在这里唱歌还挺多粉丝的,经常有来度假的女孩子找他要联系方式,你要是看上了就抓紧时间啊,免得被人抢了去。” “没眼缘,别人抢了就抢吧。”白时初很无所谓地回答道,“这种艺术家浪子型帅哥,我不感兴趣啊。” 白时初对歌手不感兴趣,但那个歌手却对她感兴趣了。 那歌手叫陈鑫,在台上唱歌的时候就看见了在人群中格外出众的白时初,观察了她许久,一结束演唱,从舞台上下来,他就来到了白时初这桌旁边,看着白时初,深情款款地问:“这位小姐,你今晚犹如一颗最耀眼的星星出现在我面前,让我忍不住想为你驻足,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请你喝一杯酒?” 周芫一听见他这番话,顿时激动地捂着了自己的嘴,眼睛发亮地看着白时初,恨不得替她立马答应了陈鑫。 但白时初却摇了摇头,说:“不好意思,我不喝陌生人的酒。” “那我们交换个联系方式,不就不是陌生人,而是朋友了吗?”陈鑫并没有灰心,而是依旧眉目含笑地说道,他仗着自己长得不错,从前对女孩子下手基本上没有不成功的,所以即使白时初拒绝了他,他依旧信心满满,用上了以前泡其他妹妹的套路。 白时初眼多尖啊,一下子就看出了陈鑫的心思,他把白时初当成艳遇了,可白时初没兴趣当他是艳遇啊,当然,主要是他真的不合她的眼缘,她要是看上了,有这么一场艳遇也行,但这不是没看上么? “我来这里是度假的,不是交朋友的。对了,你现在有些打扰我和我朋友了,所以,可以离开吗?”白时初皮笑肉不笑地对陈鑫说道,并不客气。 陈鑫顿时脸色清白交加,帅气的脸扭曲了一下,他从来没遇到过这么不给面子的女人,还把话说得这么难听,他想发火,但白时初和周芫的气质衣着都不像普通人,因此他只能忍下了这口气,转身离开了。 周芫有些失望地说:“时初,你怎么能这么不解风情呢?人家都主动来找你交朋友了。” 白时初翻了个白眼,说:“难道你没看见他眼里那满满的恶心心思?这种男人不知道多滥情滥、交,我可不想得病。” “行吧,行吧。”周芫无奈地说,“这个不行,那就找其他的。”说着她还真的观察起周围的年轻男人来。 白时初不知道她哪里来的当媒婆的欲、望,对她说:“我去一下洗手间。” “去吧。”周芫摆摆手。 白时初就去了洗手间,刚坐在马桶上,就听见旁边有个女孩子在打电话:“……是温班草请咱们全班来这里度假的啊,温班草真是太帅了,家里有钱,自己又有才华,还这么大方,谁要是当了他女朋友那就太幸福了!” “楚悠然?楚悠然应该不喜欢温班草吧?要是喜欢那怎么不在一起?温班草倒是挺喜欢她的……你说那个暗恋楚悠然的男生?那小气鬼今天也来啦,脸皮够厚的,居然还有脸跟着大家一起来……” 白时初耳朵动了动,有些感慨现在得到大学生怎么感情这么复杂。 她解决完后出来洗手,打电话那女生知道外面有人,就连忙挂了电话,不敢再乱聊了。 洗手间离清吧有十多米远,其中隔着一块草地,白时初回去的时候,看见草地上站着一个身形修长高挑的年轻男生,他正抬头望着群星闪烁的天空,脑袋仰得高高的,白时初都有些担心他的脖子会不会累。 这时候,刚刚那些在洗手间里打电话的女生也出来了,看见那个仰望星空的男生,小声嘟囔了一句:“装什么仰望星空啊?楚悠然又不在这里!” 白时初愣了一下,原来是这位女生的同学,看起来他们的关系不太好的样子,这男生应该就是她刚刚说的暗恋楚悠然的男同学了。 不过这是别人的事,白时初没放在心上,看了一眼那男生,就回清吧找周芫去了。 654、没好下场的白月光(4) “怎么去了那么久?”周芫问白时初。 “看见一个比较奇怪的人就多看了一会儿。”白时初说。 周芫立马有了兴趣:“什么奇怪的人?男人吗?” 白时初推开她凑近来的脸,说:“你能不能别那么八卦?就是一个喜欢看星星看月亮的人而已。” “噗!现在还有喜欢看星星、看月亮的人?”周芫听见白时初的话,忍不住笑出声来,“我还以为现在只有天文学家才关注星星月亮呢。”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难道看星星月亮的就不能有想家的人?”白时初也跟她杠上了。 “有有有!”周芫连忙说道,“那咱们现在要不要对酒当歌?” “不要!你也别喝太多了,要是喝醉了,我就把你醉酒后的丑态发到朋友圈里。”白时初微笑着说道。 “卧槽,你够缺德的。”周芫控诉道。 正当白时初和周芫互怼的时候,门口就进来一个令人眼前一亮的年轻男人。 “姐妹,看看门口那里。”周芫眼尖,一下子就看见了门口那个气质出众的男人,顿时拍了拍白时初的肩膀,“这男人真是个极品啊。我之前说错了,陈鑫不算什么,这个比他好多了,姐妹,这个可以考虑一下。” 白时初回头一看,很快就从他的衣着认出了他就是刚刚在草地上抬头仰望星空的那个男生,他身高腿长,只是穿着很简单、朴素的白衬衣黑裤子,却完美地把他淡漠矜贵的气质衬托了出来,他好像什么都没放在眼里,有种游离世外的感觉,这确实是一个很不错的男人。 白时初看了他好一会儿,那男人似乎觉察到了她的目光,猛地朝她看过来,眼神犀利凶猛,好像待出笼的猛兽,不过他很快就收敛了这眼神,如果白时初不是五感过人,都根本不会觉察。 尽管他一下子就收敛了气势,但白时初确定自己并没有认错,他刚刚那个眼神就是经历过鲜血洗礼后才有的,按理说和平时代里的大学生不可能拥有这种眼神,那么,这个男生到底有什么秘密? 白时初对他起了兴趣,不由地就多看了他好几眼,他走到一个桌子上坐下,那桌上就有人说:“池骏如你跑哪里去了?这地方可不能随便乱跑,要是碰坏了什么东西,买了你都赔不起。” “就是,就是,你可不能为温同学找麻烦,他好心请我们来度假,你别给他找事啊。” …… 白时初忍不住皱了皱眉头,那些人明显就是看他不顺眼,有意找他茬的,才会这么冷嘲热讽地对他。 池骏如却仿佛没有听见他同学说的话一样,十分淡定,神情淡漠,坐在那里,拿着一杯酒细细地品着,把周围那些说话的人衬得如同乱吠的疯狗。 他那些同学见他这丝毫不把他们放在眼里的模样,顿时怒了,一拍桌子:“池骏如,你耳朵聋了吗?” 池骏如终于抬起来眼,淡淡地说:“我耳朵没聋,只是听不懂狗叫。” “噗嗤!”周芫听见他这话,忍不住笑出声来,对白时初说,“时初,这小子够胆子啊,敢这么说,待会儿得打起来了吧。” 他们果然打起来了,但到底不敢在清吧里闹事,所以几个人还特意跑出门外的草地才开始打。 白时初和周芫这桌可以看见门外,所以那几个人打架的时候,她们俩看得一清二楚。 白时初还以为会有一场动静不小、时间不断的斗殴,却万万没想到这场打架很快就结束了,因为池骏如太强,而他的同学太弱,池骏如只用了两招就解决一个同学,最后几个男同学一起冲上来想围殴他的时候,照样被他三两下就解决了,草地上躺了五六个倒地不起的人。 池骏如拍了拍衣袖,淡淡地说:“还要继续打吗?不打的话我要进去继续喝酒了。” 那躺在地上的几个人哪里还有脸说继续打?纷纷埋头不理会他,池骏如就只能默认他们不打了,于是淡定地回到了清吧里。 周芫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发展,对白时初说:“现在的大学男生这么弱鸡的吗?还是那个池骏如太厉害了?” “是池骏如太厉害了。”白时初回答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白时初自己是练武的内行,自然清楚池骏如刚刚对他同学使出来的那些招术并不普通,反而十分精妙。 池骏如果然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白时初下了这个结论。 “那姐妹,不如这个池骏如咱就不凑上去了吧?他打架那么厉害,万一有暴力倾向,那你岂不是惨了?”周芫未雨绸缪,压低了声音对白时初道。 白时初听了她这忧心忡忡的话,忍不住笑了,心想,如果他们真的对打了,那赢的还不知道是谁呢,但输的肯定不是自己,要不就两败俱伤、要不就打平手。 “你多虑了,人家有喜欢的对象。”白时初可没忘记刚刚在洗手间听到的话,猜想到这个池骏如大概就是那女生口中喜欢楚悠然的贫穷男生了。 周芫顿时眼睛又亮晶晶地盯着白时初了:“你怎么知道人家有喜欢的对象?你认识他?” 白时初摇摇头:“不认识,只是不小心听到的而已。” “原来是这样。”周芫顿时失望。 她们两个说话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池骏如往她们这里看了好几眼。 姐妹俩在清吧里喝了大半晚上的酒,周芫果然喝多了,醉醺醺的开始说胡话,要给新男朋友打电话,打完了又要跑上舞台跳舞,白时初连忙把她拉下来,结了账之后就把她往肩上一抗,把她抗走了,丝毫不理会身后一群看得目瞪口呆的人。 “这……这难道是大力美人?”一个男人震惊地说道。 “天啊,这美女力气这么大,我打不过啊。算了算了,惹不起……”另一个男人连连摇头,说得好像白时初力气不那么大,他就能惹得起似的。 池骏如也看见了这一幕,神情淡漠的脸上倒是换上了些许感兴趣的表情。 655、没好下场的白月光(5) 白时初把周芫送回她房间安顿好之后,才回到自己房里,就发现身上沾了一身难闻的酒气,她便去卫生间泡了半个小时的澡。 然后她又打电话叫酒店前台送一份醒酒汤到她房里来,没过多久醒酒汤就送到她面前了。 这醒酒汤不是她为自己要的,而是为周芫这个醉鬼要的。 周芫的房间就在她隔壁,所以她只穿着浴袍就端着醒酒汤出了门,却差点被眼前冒出来的人吓了一跳,她定睛一看,居然就是在今晚清吧里遇到的那个叫池骏如的男生,他的房间似乎是在她们对面。 池骏如看见披散着一头长发,还穿着浴巾端着一碗汤水的白时初,淡漠地朝她看了一眼,就想往自己房门走去,却忽然闻到一股淡淡的幽香钻进他的鼻子里,令他无时无刻不在刺痛的脑袋都舒缓了起来,如同被温水泡过一样舒适。 白时初从他身边走过,那股幽香越发清晰,清爽淡雅,带着柠檬般沁人心脾的香味,池骏如一直在爆发边缘蹦跳的精神力此时此刻如同被安抚入睡了的婴儿般平静。 他忍不住停下了脚步,正要细细体会这种令他放松不已的感觉,但白时初已经拿卡开了周芫的房门,走了进去,然后徐又“砰”地一声,把门关了,连个背影都不留给他…… 池骏如感觉到自己脑袋里的细胞又在蠢蠢欲动地蹦跳了,随着白时初留下的香味越来越淡,那股熟悉的刺痛感就越来越清晰。 本来池骏如早已经适应这种因为精神力太强大而造成的不适感,但刚刚体会过了放松和舒适的感觉,那现在这种不适感就越发无法忍受了。 于是他并没有回到自己的房间,而是停留在了周芫的房门口。 白时初进去之后,把醒酒汤灌给了周芫,便拿着空碗出来了,这一出来就又看见门口站着一个高大的人,仔细一看,又是池骏如,她就立马横眉竖目起来:“你这个人是怎么回事?老站在别人房门外想干什么?该不会真的想干坏事吧?” 池骏如闻着眼前女人身上传来的比刚刚还要浓郁的清香,感受着又被安抚住了的精神力的平静和舒缓,心情很好,因此即使面对白时初脸色不好的质问,都能态度很好地回答她了。 “抱歉,我并没有骚扰你的意思,我只是觉得你身上的香味很好闻,你可以告诉我你使用的是什么香水或者护肤品才有这种香味的吗?”池骏如一脸认真地说着这种容易让人误会的暧昧话。 白时初刚开始也以为他是想调戏自己,刚要发火揍人,让他知道这种登徒子行为会有什么下场。 但她看见了池骏如的眼神,清亮透彻,眼里没有任何淫、邪和不怀好意,而是真诚极了,白时初都愣了一下,发现他真的只是单纯问自己身上用了什么香,这才苦笑不得地说: “这位先生,你对女孩子说这种话很容易引人误会,也容易挨揍。幸好我知道你的真实意思,要不然我都能揍你一顿。” “我没用什么香水,只是用自己配制的精油泡了澡而已,你也觉得这味道好闻吧?算你有品位。” 白时初骄傲地说道,她好不容易才调配出来的一点精油,能美容润肤的,当然好啦,只是没想到这个池骏如也识货。 池骏如听她这么一说,顿时有些失望,如果是买的精油,那他可以自己去买,可这是白时初自己调配的,那他想要得到就不容易了。 “白小姐,不知道你这精油能不能卖一些给我?”他最终还是说出了口。 白时初摇了摇头:“不行啊,我自己调配的都才一百毫升左右,自己用都不够,哪里能卖给你?” “不能多调配一些吗?如果是钱的问题,不管多少钱,我都付得起。”池骏如有些急躁地说,顾不得自己身份只是一个穷学生,根本拿不出很多钱。 白时初听了他的话果然有些诧异地看着他,毕竟她之前在清吧的时候就听说了池骏如很穷,所以他哪里来的底气说多少钱都付得起? 池骏如看见她的眼神,这才意识到自己现在并不是那个什么都有的人了,而是一个从孤儿院出来的穷学生,于是他一顿,脸上的神情就古怪起来。 白时初以为他知道自己装阔露陷了,这才叹了口气对他说:“调配这种精油很难的,如果你想要还是去找其他的吧。再见!” 说着她快步走到自己房门前,飞快地打开就进去了。 池骏如烦恼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熟悉的刺痛如影随形,他很想把白时初抓住,要她把精油交出来,并且一辈子放在身边当自己的专属制香师。 但这个时代不行,禁锢人身自由是犯法的,池骏如只能冷着一张脸幽幽地盯着白时初的房门看了一会儿,才不甘心地回了自己房间。 白时初可不知道自己险些失去人身自由,她回去之后便睡了个好觉,一夜无梦,早晨醒来便精神满满、活力十足。 但她的好心情在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时候就被破坏了。 “是时初吗?”一个低沉的男声从手机里传出来。 白时初有些疑惑地问:“我是白时初,你是哪位?”她实在不记得这个号码是谁的了,而且上面又没有标注。 手机另一边的人好一会儿都没有声音,白时初纳闷地问:“喂?喂?怎么不出声?” “时初,是我,秦延。”一道带着无奈的声音说道,“难道你连我的声音都忘记了吗?我很难过……” 靠!白时初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快起来了,居然是秦延这个东西,如果早知道是他,白时初根本不会接这通电话,但现在已经接通了,她后悔也晚了。 “秦延,没必要故意说这种暧昧的话,我们之间根本没什么关系,你我一直都很清楚,你现在来找我,到底想干什么?”白时初冷漠地问道。 “时初,你就一定要这么跟我说话吗?难道你真的一点都不了解我的心思?”秦延好像被白时初的话伤害了一样,质问的声音仿佛白时初是个欺骗他感情的女骗子。 但天地可鉴,白时初真的跟他清清白白。 656、没好下场的白月光(6) 白时初刚想要说话怼他一场,但秦延自己就喋喋不休地说起来:“时初,你从国外回来怎么也不和我、我们这些老同学说一声?我们好歹是关系不错的同学,找个时间出来办个聚会,欢迎你回国啊。我都很久没见你了,难道你也不想念我们这些老同学?” “停!秦延,你从哪里知道我现在的电话号码?”白时初冷不丁的抛出这个问题来,她几年前出国的时候就把手机卡停了,前不久回国后才重新办理了一张卡,只告诉了周芫和家里人,而这些人都不可能会告诉秦延,所以秦延到底是从哪里得到她的号码? 秦延听到她这个问题,一下子就哑火了,然后顾左右而言他:“时初,这个问题不重要,我想要知道总会有办法……对了,咱们大学下个月就是九十周年校庆了,你到时候会去吗?校长邀请我作为杰出校友回去演讲,如果到时候能见到你就好了……” “我不会去,秦延,不要故作糊涂,我现在对你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了,而你也有了自己的感情,所以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我们无论如何都不会有结果,我以后跟你也不会有任何交集,所以就当个普通的校友吧,你不要来打扰我,我也不打扰你的那种。”白时初冷酷无情地说道,根本不想跟秦延牵扯不清。 秦延却很不甘心:“时初,你明明在大学时对我也是有感情的,你现在这么说,是不是在怪我?我是有苦衷的……” 白时初终于深深地意识到,跟秦延这种自恋、自大狂根本说不清话,他会自动自发地把别人的话都曲解成他想要的意思,根本不理会别人的真实意思。 于是白时初根本懒得理会他,直接挂掉了他的电话,还把他拉黑了,她都躲得远远的了,这渣渣居然还想把自己扯进他那烂摊子感情漩涡里当炮灰?呸!去他爹的! 白时初气冲冲地把手机扔到了一边,就听见房门被敲响了,她打开一看,就看见周芫捂着脑袋愁眉苦脸地靠着门框。 “你怎么这个鬼样子?”白时初瞅了瞅她那跟鸡窝似的乱糟糟的头发,问道。 “脑袋疼……”周芫无精打采地走进来,“宿醉的感觉太难受了,我以后再也不喝醉了。” “我不是给你喝了醒酒汤?”白时初说,“瞧,就是用那个碗装的,整碗全给你灌下去了。”她一指桌上那个大碗。 “喝了又没用!不行,我要投诉酒店的醒酒汤没效果!告诉舅舅他的酒店服务还有待改进!”周芫气呼呼地说。 白时初拿出一瓶精油往手心里倒了一点,接着就给周芫按摩了脑袋上几个穴道。 没一会儿周芫就精神起来,她一脸惊喜地问:“时初,你这精油是从哪儿买的?你才按了这么一会儿,我脑袋就不疼了,现在精神满满,感觉能打死一头老虎!” “闭嘴吧!还打老虎,小猫你都打不死。”白时初没好气地说,“这精油没得卖,我自己调的。” “你什么时候会调精油了?好家伙,看来在国外几年没白待啊。”周芫感叹道。 白时初见她自动自觉给自己找到了会调精油的合理理由,就默认了,反正学没学,只有她自己知道。 “精油给我一些吧!”周芫拉着白时初的胳膊乞求。 “只能分你一点了,我自己都只有很少。”白时初没好气地说道,如果周芫不是她的好朋友,她才舍不得给出去,池骏如她不就不舍得给吗? “谢谢姐妹!”周芫顿时高兴极了,恨不得亲白时初一口,白时初十分嫌弃地推开了她的脑袋。 闺蜜俩打理好自己之后,就跑去外面玩了,周芫舅舅的这个度假村虽然不大,但能玩的却很不少,所以白时初和周芫都玩得很开心。 只是等到晚上的时候,周芫接了个电话,就一脸愧疚地看着白时初,期期艾艾地说:“时初啊,我男朋友来找我了……对不起啊,姐妹!是我的错,说好我陪你的,没想到现在我却要抛下你自己一个人,我太愧疚了……” 白时初作为她知根知底的朋友,一眼看穿了这家伙见、色忘义,有异性没人性的本质,这愧疚肯定比蒲公英的种子还轻,风轻轻一吹就不见踪影了。 于是她便冷笑一声,说:“既然你这么愧疚,那就让你男朋友回去,你继续陪我玩不就行了?” 周芫顿时被噎得哑口无言,眼睛都瞪大了,仿佛在控诉白时初怎么不按常理出牌,这还让她怎么把戏演下去啊? 算了,直接不演了,周芫厚颜无耻地拉着白时初的胳膊,说:“哎呀,我的好姐妹,你体谅一下我吧,我正跟男朋友正在热恋期,几天不见他就很想了,你难道忍心你的好姐妹得了相思病吗?你就行行好,放我去见他一面吧,我保证就今晚陪男朋友,明天一定陪你!” 白时初嗤笑一声:“滚蛋吧!你这见、色忘义的家伙,绝交!” “好,就绝交一晚上!再见了姐妹……”周芫一溜烟跑了。 白时初被姐妹无情地抛下了,她又没有兴趣自己去玩其他项目,就打算回房玩游戏了。 等她上了自己房间所在的楼层,就又碰上了池骏如,池骏如像是喝醉了一样,佝偻着腰,扶着墙踉跄着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白时初觉得他应该很快就能回到自己房间了,所以并没有打算好心扶他。 但没想到刚经过他身边,就被他猛地抓住了胳膊。 “你想干什么?”白时初惊诧地问他,还扯着他的手,想把他扯开,但没想到池骏如的力气居然比她还大,让她愣是没能掰开他抓住自己的手。 池骏如没有回答她的话,反而整个人都朝她身上扑了过来,独属于男人的猛烈气息一下子把白时初整个人都笼罩住了,还带着些微不知名的香味,似酒非酒、似木非木的味道。 白时初感受到了强烈的仿佛被捕猎的感觉,池骏如身上的气息霸道地充斥她的鼻端,然后她身上一重,这男人扑在了她身上。 657、没好下场的白月光(7) 温热的气息喷在白时初的脖颈上,让她的皮肤瞬间生起了点点酥麻,她用力地想把扑到自己身上的男人推开,却发现徒劳无功,这男人抱她抱得太紧了,都不知道他哪里来的力气能抵抗得住白时初。 白时初气急了,愤怒地把自己被他压住的手强行挣脱出来,就捏住他的后勃颈,想把他弄晕,但池骏如像是知道她想要做什么似的,她的手才刚触碰上他的后颈,就被他迅速地反手抓住了。 白时初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无可奈何的感觉了,很是后悔来了这个世界之后就以为这是没什么危险的社会,练武都敷衍了不少,才导致她如今被池骏如压得死死的。 是她太大意了,她懊悔地想着以后一定不能放松了对自己的锻炼。 “池骏如!你想清楚了要是敢对我做什么,我就送你去坐牢,别以为仗着喝醉酒就能为所欲为。”白时初警告他。 池骏如却根本没有说话,他依旧把白时初抱得死紧,浑身仿佛冒着一个大型的火炉子,白时初只是跟他贴着都能感觉到他浑身的热烫,还有那太过热烫的气息。 池骏如神志不清,半抱半拖着把白时初拉到了他的房门前,只是轻轻一靠,房门就被推开了,白时初气得在心里直骂池骏如房门都不关。 等进了房间,,白时初才找到机会推开池骏如,可池骏如却像是着了魔般想要靠近她。 “池骏如,你清醒一点!”白时初厉声对他说道,等看见了他的满是红血丝的双眼便心中一凛,这家伙现在明显不正常啊。 白时初又想起他扑在自己身上时过烫的身体和气息……这男人该不会是被人下药了吧? 白时初越看他越像中了春那个药的模样,于是便想着到底是好心叫120送他去医院解决药效,还是自己找个清心寡欲丸给他吃,但这两个选择都有弊端,那就是医院离这里的度假村有点远,等救护车来到又把他送去医院,这其中的时间都够池骏如身体自行代谢完药效了;而自己空间里存的那些清心寡欲丸吃了会“清净”一辈子,后患太大了,她怕池骏如清醒之后会杀了她。 正当白时初犹豫不决的时候,池骏如却忽然像是找回了些许理智,他拧着两道刀剑般锋利的长眉,用手揉着太阳穴,声音低沉嘶哑地对白时初道:“抱歉,是我的问题,你赶紧离开我房间……” 他因为药效的缘故,清俊的脸颊浮现了淡淡的红晕,让他本来清冷淡漠的神色染上了迷离的惑人之色,更何况他的声音还特别好听。 白时初这个声控以及颜控轻而易举就被他的颜和声俘虏了——好了,她就干脆承认了,池骏如的气质和长相恰好长在她的审美点上,这男人太符合她的口味了,刚刚他对她那样唐突,如果是她不喜欢的男人,她就算力气比不上,也能下药药得他人事不省,哪里还会任由他拉进来,可偏偏白时初就没对他下手,这还不是因为她色、迷心窍,欲拒还迎了吗? 本来如果池骏如一直是神志不清的话,白时初还可能会放过他,但他现在却正好恢复了些许理智,这不就让白时初蠢蠢欲动了吗? 池骏如现在却感觉是冰火两重天,他身体很热,血液都仿佛沸腾了,在他的身体里横冲直撞,叫嚣着找个出口——这是因为他中了药;但他的脑袋却前所未有的轻松,精神力太强所带来的刺痛全都消失了——这是白时初带来的。 池骏如死死地压制着心中想扑倒白时初的冲动,他生怕再一次靠近她的话就压制不住自己了。 他双眼紧紧地盯着对他有种致命吸引力的白时初,说:“你快离开!” 白时初却不但没离开,反而朝他走了过去,双手捧住他的脑袋,感觉到手心里发烫的皮肤,盯着他的眼睛,问:“我之前听说你暗恋一个女人,你要为她守身如玉吗?” 池骏如现在反应迟钝,他听见了白时初的话,却要花好一会儿才理解意思,等明白时初话里的意思时,便语气十分坚定地说:“没有暗恋,没有守身如玉。” “那真是太好了!”白时初顿时露出一个十分灿烂的笑容,亲了一下池骏如形状优美的嘴唇,“我还真怕你要为谁守身如玉,那我就不好下手了……” “什、什么?”池骏如觉得中的药真的损害了他的意识,让他都听不太能理解白时初的话了,是他理解错了吗? 白时初却根本不给他再思考的时间了,她亲上了池骏如的薄唇,如同缠人的藤条般紧紧地缠住了他这棵大树…… 池骏如知道自己应该停下来,因为这样做并不对,他们并不是亲密的恋人,只是见过两次的陌生人。 他一直都是控制力很强的人,按理说即使是中了药,也能控制住自己的冲动,慢慢地熬过去,但不知道为什么,遇到了白时初,他就控制不住了,或者说,他根本不想控制,白时初就是他的解药。 不知道折腾了多久,白时初再次想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窗帘只拉了一半,明媚的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有些刺眼,白时初忍不住想伸出手盖住眼睛。 但她刚一动,就发觉全身仿佛是被重新拼装起来的,每块肌肉都不听使唤了,一动就酸涩。 终于记起自己昨晚是怎么色、迷心窍的,白时初便脸色复杂地看向一旁的男人,男人还没醒,俊脸上印着一个浅浅的牙印,眉头还拧着,似乎他在梦中还想着什么为难的事一样。 白时初看见他脸上那个牙印时,有些心虚,咳咳,她昨晚确实太狂放了些。 把男人吃干抹净了的白时初艰难地从床上挣扎起来,捡起扔在地上被弄得跟梅菜干一样的衣服穿上,便悄悄地回了自己房间。 白时初刚走了一会儿,池骏如就醒了。 他很快想了昨晚上的事,猛地坐起身来,便发现自己身体是前所未有的轻松和舒适,带着一股运动过后的满足和惬意。 658、没好下场的白月光(8) 一直缠着他的头疼消失了,他的精神意识如同暴风雨过后风平浪静的大海,安分无害得如同一只小奶狗,要知道,池骏如自从上辈子精神力过载之后就再也没有体会过这种轻松和平静了。 他上辈子是星际世界的少将,一直在战场与虫族厮杀,战事紧张,他的精神力无法得到安抚,又整天神经紧绷,身体常年处于警备的状态,从来没放松过,所以一直忍耐着无时无刻不存在的头疼。 他以为来到这个落后的地球,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地球人时,可以重新获得平静,但他想错了,他的精神力也跟着他一起来了,即使穿越时空隧道的时候消散了三分之二,但仅剩下的三分之一,也足以让他这具地球人的身体承受不住而时刻在爆发的边缘,毕竟地球人身体的强度跟星际人的身体强度根本没有可比性。 他以为这辈子也只能继续这样忍耐下去,却没想到,原来他有解药的。 池骏如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好人,即使他上辈子做的是守卫家园、保护平民的工作,但那都是被逼的,他并不想上战场杀虫族,他只想安安静静地做一个机械师,研究自己喜欢的各种机械。 但虫族入侵太突然了,死去的军人越来越多,他因此被迫上了战场,虽然因为骁勇善战而步步高升,但最终还不是跟虫族同归于尽,尸骨无存了? 他没想到自己死了之后还能在千年前的地球人身体里活过来。 池骏如拉回自己的思绪,低下头看了看自己充满乱七八糟划痕的胸口,忍不住轻笑了一声,看来成为千年前的古人也不是一件坏事,他上辈子直到死都是单身一人,却没想到刚成为也跟地球人不久,他就有了这种如此亲密又令人沉迷的体验。 池骏如心中已经开始谋划着怎么把白时初长久地占有了。 白时初可不知道池骏如的心思,她上辈子禁欲了几十年,这辈子终于能开荤,就如同一朵被雨露浇灌过的鲜花,整个人都娇艳欲滴起来,双眼晶亮迷离,双颊红晕剔透,又仿佛是吸住了人精气的妖精。 周芫来找她的时候都惊呆了,脱口而出道:“姐妹,你昨天晚上当狐狸精去了?今天怎么这么容光焕发?好家伙,比我这个有男朋友的更像被滋润过的样子啊!” 白时初朝她神秘地一笑,并没有否认,周芫顿时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说:“你是默认了?天啊!我只是昨天晚上没跟你在一起,你就居然有男人了?快告诉我,那个男人是谁!” 白时初挑眉笑道:“这是个秘密。” 周芫想知道想得抓心挠肺似的,见白时初不肯说出来,便急得绕着她团团转:“快告诉我嘛!告诉我嘛!” 可惜白时初心硬如铁,就是不说,周芫只得退而求其次:“那你告诉我,他是不是我认识的人,长得帅不帅?干什么的?” 白时初想了想,说:“你大概……不认识,但见过,长得很帅,很符合我的审美,做什么的?读书的。” 周芫听了她提供的线索,顿时陷入了猜猜猜的环节,皱着眉头一一回想着白时初到底会跟哪个男人有牵扯。 她想了许久都没要任何头绪,就又哀求白时初告诉她,但白时初哪里是那么容易妥协的人? “你以后都会跟他在一起,早点说跟晚点说有什么关系?”周芫不服气地嚷道。 “谁说我会跟他在一起?我们只是睡一睡而已。”白时初惊讶地说。 “什么?你们不交往吗?”周芫震惊。 “不啊,只是……睡一睡的关系。”白时初鄙视周芫一副大惊小怪的嘴脸,“现在都什么时代了,你别那么老封建好吗?我看对眼了他,他也看对眼了我,大家一起快活快活,没有伤害谁,难道就不能来一场属于成年男女的露水情缘?” 周芫瘫倒在沙发上:“是我太大惊小怪了……我只是没想到姐妹你这么潇洒。” 白时初笑了笑,说:“今天有什么活动?哦,不对,你男朋友呢?” “男朋友在楼下餐厅等我们,要下去吗?”周芫问,“他打算这两天陪我。” “那我不去当你们的电灯泡了。”白时初很自觉地说道。 “算什么电灯泡啊,我介绍你们认识一下,你不是说要帮我掌掌眼吗?难道不怕我这个男朋友也不靠谱?”周芫说服她。 白时初朝她翻了个白眼:“要是这个还不靠谱,那你的眼睛还是捐给别人吧,别摆在脸上当装饰品了!” “嘿嘿……不捐不捐!”周芫嬉皮笑脸,最终还是把白时初带到了男朋友面前。 池骏如洗漱完之后,终于来到白时初房门前,敲了敲门,他觉得需要跟白时初明确一下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 但他敲了许久门都没有人来开,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白时初可能出门了,他顿时心里涌上了一股淡淡的失望之情。 这时候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温班长”,看见这三个字,池骏如终于想起自己昨晚之所以会跟白时初“失控”,是因为中了药。 那他为什么会中药?是谁给他下的药?想害他干什么?池骏如脑袋里一下子浮现出一个个问题来,他的脸色顿时冷凝起来,眼神一片冰冷。 他按掉了来电,回到自己房间,接着便在电脑上飞快地敲击起来,一行行代码显示在屏幕上。 很快他便找到了一个昨天晚上的监控视频,上面清清楚楚地显示出一个他有些眼熟的男同学从口袋里拿出一颗白色的药丸,交给了上酒的服务生。 池骏如冷冷地盯着那个眼熟的男生,这人就是经常对他冷嘲热讽的人。 池骏如以为这人只是对他看不顺眼,却没想到他还敢做出这种给人下药的事来。 既然做了,那就要承受后果,池骏如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好人,他向来心狠手辣、睚眦必报,谁惹了他,他必定会报复回去。 659、没好下场的白月光(9) 给池骏如下药的人叫徐耀星,徐耀星也喜欢校花楚悠然,所以看不顺眼池骏如这个被爆出来暗恋楚悠然的孤儿。 偏偏池骏如除了家境比不上他之外,长得比他帅、成绩比他好、学校里喜欢他的女生更多,徐耀星就对他又妒又恨了,给他下药就是想让他在楚悠然面前出丑,要是闹出些猥亵、强女干的丑闻被抓进派出所那就更好了。 池骏如查到是徐耀星对自己下手之后,就把他藏有违禁药品的事匿名举报了,不费吹灰之力报了仇。 当然,出了这种事池骏如就再也没有心情跟着那些同学去玩了,反正那些同学只是拿他当陪衬看待、内心里其实很看不起他。 池骏如三天前才成为原主,原主是孤儿,在努力学习之余还得拼命做兼职赚钱,于是长期疲劳之下猝死了,池骏如才成为了他。 楚悠然是原主喜欢的女孩子,但原主很有自知之明,知道以自己的出身配不上样样出色的楚悠然,所以只是默默地在心里喜欢她,并没有去追求,但他的心思却被室友发现了,还被大肆宣扬了出去,于是他就沦落为被人嘲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 池骏如摇摇头把这些无聊的事抛到脑后,他这会儿感兴趣的是白时初,可惜她现在出去了,而他又没有联系方式。 无聊之中的池骏如在网上买了些机械小零件,打算自己组装些小玩意儿来用。 温班长见大家都站在了酒店门口,便问了一声:“大家都到齐了吗?” “应该到齐了吧?”其他人迟疑地回答道,互相观察了一下,发现自己熟悉的人都,便以为到齐了。 但温班长数了一下人数,便皱着眉头道:“少了一个人,少了谁?大家互相看看……” “少了池骏如。”一个女孩子弱弱地回答道。 “池骏如怎么回事?让大家等他这么久,有没有点时间观念了?”一个长着满脸青春痘的男生不高兴地说道。 “哈哈,人家摆架子,要在最后出来才引人注目嘛!”另一个男生嗤笑道。 “啧,真是仇人多作怪!” …… 池骏如可不知道自己被人这么恶意揣测,他之所以缺席这回活动,是因为昨晚上温班长就说了这次的活动是自愿的,大家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谁知道今天他还要点名呢? “好了好了,你们别这么说,也许池同学是昨晚喝得太醉,今天起晚了或者不记得了呢?”温班长看似好心地帮池骏如解释,但其实他内心里对池骏如的敌意不比徐耀星少,但他不会明晃晃地表现出来。 “我还是打个电话问问他吧。”温班长说着,直接拨通了池骏如的手机。 池骏如正在拆着送早餐上门的机器人,听见电话想了,便立马接通了:“哪位?” “是我,温思明,大家都在等你了,你什么时候才来?”温班长问。 池骏如莫名其妙:“等我干什么?” “班级活动啊,今天要去玩真人cs野、战啊,你忘了?”温思明惊讶地说。 池骏如拧紧了眉头:“你不是说这个活动是自愿的?我不想参加。” 温思明这回是真惊讶了,他本来包办这次集体度假就是为了打击池骏如这个“情敌”,让他打消对楚悠然的心思,如果他不去参加活动,那自己还怎么打击他? “真人cs野、战很刺激好玩的,你错过了就太可惜了,还是来吧?”温思明极力想说服他,他觉得池骏如肯定没玩过这种游戏,那他就可以在这方面压制他,又可以在楚悠然面前表现一番自己的实力,一举两得,所以池骏如这个配角怎么能不出面衬托他呢? 池骏如早就觉察到温思明对他的敌意了,而且他不想出门,因此根本不可能委屈自己去迁就别人,所以他很坚定地拒绝了:“不了,我今天不想参加什么活动,你们不需要等我,自己去玩吧,再见!”说完他就迅速挂断了温思明的电话,还把自己的手机设置了静音。 他现在正忙着拆开酒店的送餐机器人,了解一下它的内部构造,看看这时候的科技与他所在的星际时代有多大的区别。 温思明脸色难看地看着被挂掉的电话,一个穷酸的孤儿都敢拒绝自己的邀请了,这让他很是憋屈,但又无可奈何,只好暂时不去管他,又恢复成那个温文尔雅的好班长了。 池骏如把送餐机器人拆了之后,一一辨认过各种部件,发现有些地方损坏了,于是他就顺手修好了,彻底把机器人的内部构造都弄清楚后,他就飞快地把它重新拼装起来,没多久,一地零件就变成了一个完整无缺、功能完好的机器人。 目送着送餐机器人缓缓滑走,池骏如把目光放在了充电器上…… “主管,049号送餐机器人突然没消息?它之前是去2830号房送餐的,可它的信号消失了三十分钟,根本联系不上,会不会出故障了?”一个酒店员工着急地对酒店主管说道。 主管刚想让他去2830号房看看,那员工却突然高兴地看着电脑,说:“有信号了有信号了!049号机器人说它正在返回餐厅的路上。” 那员工松了口气,只以为是个小小的故障,现在突然自己好了。 主管却一愣,说:“049号不是前两天就坏了,指令接收时灵、时不灵?我都让人收起来打算让人修理了,怎么今天又把它拿出来用了?” “坏了吗?”员工连忙查了一下,发现049号机器人后面确实写着“待修理”三个字,他猜测道,“可能是晚班的同事不知道情况把它拿出来用了,我现在就去把它回收起来……怪不得它刚刚消失了那么久呢。” 主管说:“快去快去,要是让客人投诉就不好了。” 049号送餐机器人很快就被员工收起来了,顺便通知机器人原厂的人来维修。 维修人员检查了049号机器人,发现它没有任何问题,便疑惑地问酒店员工:“049没问题啊,你怎么说它坏了?” 660、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0) 酒店员工惊讶极了:“没坏吗?可暂停使用的理由那里写着它不能准确接收指令,有时候会系统紊乱做出跟指令不符的举动。” 维修人员已经检查了好几遍,因此很确定地说:“我检查过、使用过,它指令执行得很好,没有丝毫错乱,甚至反应更灵敏、灵活了。” 维修人员顿了顿,其实他总觉得这个049送餐机器人的芯片比其他机器人的芯片处理能力更优秀,似乎根本不是他这个原厂出品的一样。 “在我来之前,是不是有其他维修人员修理过它?”维修人员试探着问。 “没有!咱们这里谁会修啊,不可能的。”酒店员工摇着头十分肯定地回答道,他完全忘了049号机器人曾经消失过三十分钟。 维修人员发现049完全没问题,而且比之前更好用,就带着满怀的好奇和疑惑离开了,酒店员工也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所以他们完全不会知道这个送餐机器人曾经被人拆开来研究过,也就错失了认识一个天才机械师的机会。 天才机械师池骏如这会儿正忙着研究地球时代的各种物品,他好奇满满,虽然这时代的东西对于曾经身处星际时代的他来说非常落后,但却独具一套运行理论,这让他很是沉迷。 白时初跟周芫以及她的男朋友玩了半天,就接到她曾经投过简历的一家外企让她明天去面试的通知,白时初于是打算今天就回去。 她回房间收拾了自己的行李,便直接离开了,根本没有想起昨晚才跟她缠绵过的池骏如。 于是等池骏如研究各种电器机械研究了一晚上,等晚上休息的时候终于想起来要跟白时初聊一聊,去敲她门的时候,却发现又没人回应。 池骏如在门外停留了好几分钟,才失望地回去,他现在连白时初的联系方式都没有,本来还想着把人牢牢拴在自己身边当缓解精神力压力额解药,却没想到总是找不到她的人。 没了耐心的池骏如决定用自己的方式得到白时初的联系方式,他,他黑进了酒店的系统,找到了白时初的姓名、手机号码,然后又顺着她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找到她的全部信息…… 白时初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老底都被池骏如掀了个一干二净,她虽然觉得把池骏如吃干抹净的体验很美好,但只是一夜之欢,她还并不太在意,很是随缘。 池骏如却不可能不在意她,毕竟这是唯一一个可以缓解他精神力的女人,是他的救命药。 等到第二天的时候,池骏如在网上买的各种器械小零件终于送到了,他拿起来飞快地组装、改造成了一个个大小不一、形态各异的小机器人,这些小机器人各有各的作用,因为体积和外形跟日常非常常见的昆虫和飞鸟等小动物十分相似,池骏如把它们称为微型机器人。 确实很微型,毕竟它们有的小如蚂蚁,大的也不过麻雀大。 池骏如遥控着一只麻雀机器人飞向了白时初所在的地方。 此时白时初正在外企面试,她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不管面试官提出什么问题为难她,她都回答得很好,见她实在太出色,于是老板决定连二面、三面一起来。 白时初用强大的实力证明了自己,毫无意外地得到了这份工作。 池骏如的麻雀机器人停留在白时初面试的那间办公室的窗外,一双绿豆大的眼睛对着室内,把白时初面试的场景一一看在眼里。 度假村酒店里的池骏如神情认真地盯着电脑屏幕里的白时初,正是她面试的场景,池骏如可以通过麻雀机器人的眼睛看到他说想看到的。 知道她成功获得了工作后,池骏如池骏如微微笑了笑。 然后他没有再跟班集体一起继续待在这里了,他告诉了温思明一声,就独自回了京城,他没必要把时间浪费在不想干的人身上。 白时初得到了心仪的工作,心情很美好,从外企出来后都是哼着歌儿的。 池骏如把行李搬回了学校宿色,从手机里看到白时初所在的地方,便去找她“偶遇”了。 “好巧啊。”池骏如站在白时初面前,看着她手里提着的各种小吃食,装作巧遇的模样,说道。 白时初看家他,惊讶得眼睛都睁大了:“你怎么在在这里?不是还在度假村吗?” “不是,我提前回来了。”池骏如贪婪地盯着白时初吃得红扑扑的脸,回答道。 “哦哦,那你也是来美食街吃东西啊,真巧啊。”白时初干笑着说道,在大街上遇到有一夜情的对象,有些尴尬。 不过她很快就调整过来了,反正你情我愿,那天晚上她又没有强迫池骏如,而且他也没有吃亏,不是也挺美好地享受了吗?所以池骏如应该不会是来找她算账的吧? “要找家咖啡店歇一歇吗?”池骏如问她,“我看你吃了很多油腻的东西,不如喝点咖啡解腻?” 白时初觉得他这回并不是真的偶遇自己,而是想找自己有话要说,她于是没有拒绝:“行啊。” 于是两人找到了一家环境比较安静优雅的咖啡店。 “你是特意来找我的吗?”白时初很是直接地问他。 池骏如点了点头:“对。” “那找我有什么事?”白时初问,然后像是开玩笑似的说,“总不会是找我负责的吧?” 池骏如轻笑了一声,低沉的笑声从喉咙里发出来,令人耳朵酥酥麻麻的,白时初忍不住动了动耳朵,真是造孽,声控很容易被他的声音所引诱。 “不是。”池骏如摇了摇头,“我想找你合作。” “合作?合作什么?”白时初好奇极了。 “你情我愿的合作。”池骏如幽深黑亮的眼睛定定地看着白时初,意有所指。 在星际时代,男女之间的感情很直接也很坦荡,看对眼了就在一起,没感情了就分开,大家好聚好散,很少有人会因为感情的事闹得翻天覆地。 当然有时候确实避免不了感情纠纷,还可以做手术去掉感情记忆,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661、没有好下场的白月光(11) 池骏如英俊的脸上明明一副淡漠的表情,但说出来的却十分劲爆:“我对你的身体很满意,前天晚上过得很愉快,我希望可以和你一直保持这样的关系。” 如果白时初是普通的女孩,听见他这句说看上自己身体的话,肯定非常恼怒羞愤,觉得他是只想需求感官刺激的不负责任的渣男。 但白时初不是普通女孩子,她脑回路不正常起来比池骏如这个星际人更甚,这会儿听他说满意自己的身体,她不但不觉得羞愤,反而觉得高兴,还笑了笑了对池骏如道:“谢谢你的肯定,我对你的身体以及体力也很满意。” “那你是答应我了?”池骏如眼神里含着浅浅的期待。 “对啊。”白时初很爽快地说道,还把池骏如上下打量了一番,说,“我希望你把身材和容貌保持在最佳状态,因为我喜欢好看的。” “这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我答应你。”池骏如回答得一本正经。 白时初凑到他耳边,说:“那我今晚上还想体验一下‘随波逐浪’的感觉……” 池骏如眼神一暗,心有灵犀地领会了她的意思,性、感的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艰涩地回答道:“好。” 于是又是一个热情欢愉的夜晚。 之后白时初就跟池骏如达成了共识,两人时不时地就会共度一晚。 白时初进了外企上班之后就很忙,其实跟池骏如见面的时间并不多,池骏如的生活倒是比原主要悠闲了不少,他辞掉了那些廉价的兼职,而是研究了一段时间的股市,把原主为数不多的存款放到股市上出入了几番,转手就翻了十多倍,收获满满,足够他读完大学都不必为挣钱犯难了。 “喂,池骏如,楚悠然生日很快就到了,你今年打算送她什么礼物啊?”同班同学故意拦住了池骏如,不怀好意地问他。 池骏如茫然地抬起头,想了想,才记起楚悠然是谁,便冷漠地说:“不送。” “什么?不送?你不是暗恋楚悠然吗?难道你这么快就移情别恋了?”那同学大声嚷道,好像很是惊讶的样子。 池骏如根本连看都懒得看他浮夸的表演,因此并不理会他。 “我跟你说话呢,池骏如,别给脸不要脸!难道你是知道自己配不上楚悠然,才不敢继续给她送生日礼物了?也对,你这个穷酸鬼,就算想给悠然送礼物,也送不出什么好的……” 那个同学跟个长舌妇一样在池骏如耳边叽叽喳喳,吵的池骏如眉头皱得死紧,终于忍不住了:“闭嘴,我现在对楚悠然没兴趣,我不喜欢她,你要是喜欢她就跟她告白,别在我面前找存在感。” “你、你胡说什么?我什么时候喜欢楚悠然了?”那同学被说中了心思,面红耳赤地辩驳,他当然也是暗恋楚悠然中的一人,但却不敢把自己的心思说出来,因为觉得配不上心中的女神,就只好拿同时暗恋楚悠然的池骏如当话题来挖苦一番。 池骏如鄙夷地看着他:“你更孬啊,连喜欢都不敢承认,虚伪又怯懦。” 那同学瞪大了眼睛,被堵得哑口无言,最后恼羞成怒:“总比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强!” 池骏如冷笑:“确实是癞蛤、蟆,你就是。”说完他就不等那同学反应,径直走开了,只留下那同学气愤不已地瞪着他的背影。 白时初跟着上司去谈合作,没想到居然去的是秦延的公司,当然接待他们的是一个经理,并不是秦延。 白时初只希望秦延出差去了不在公司,这样她才能不跟他有任何牵扯。 奈何越是不想什么,什么就会来,等白时初跟上司谈完了合作,正要离开的时候,忽然就在办公室门口遇到了秦延。 秦延看见身穿一袭杏色修身职业裙,显得格外肤白貌美的白时初,顿时眼睛一亮,虽然白时初和他撇清了关系,还把他拉黑了,但秦延却根本不觉得白时初是不想跟他扯上关系,而是在闹小性子或者吃醋的原因。 这会儿看见她,便扬起了嘴角,说:“时初,我就说你不会那么心硬,连回国都不肯见我。” 上司看见秦延对白时初的这种态度,顿时一双眼睛像探照灯似的看向白时初,眼里的八卦掩饰都掩饰不住:“时初,你认识秦总?” 秦延不等白时初回答,就抢先跟白时初上司说起话来了:“我是时初的大学同学,你是她的同事吧?时初就摆脱你们照顾了,她是个很单纯的人,需要你多费心了。” “秦延,我跟你的关系还没到可以说这种话的程度吧?”白时初见他故意说这种容易惹人误会的话,就忍不住冷了脸。 秦延做出失落的样子,说:“时初,难道你还不肯原谅我吗?” 上司打量白时初和秦延的眼神简直要发出光来了,白时初烦死了秦延这种故作暧昧的话语,冷冷地说道:“你做错了什么是需要我原谅吗?我跟你除了是曾经的同学,并没有任何暧昧关系,希望你不要说出这样暧昧的话影响我在同事和朋友间的名誉。” “我们赶紧走吧。”白时初对在一旁看戏的上司说道,上司意犹未尽地跟着她出了秦氏集团大楼。 “时初啊,你真的跟秦总没什么关系?我看他对你不像是只有同学之情啊。”上司好奇地打探,“秦总年轻有为,他要是喜欢你的话,你可以考虑一下啊。” 白时初冷笑道:“人家早有女朋友了,只是三心二意,想一脚踏两船罢了,我没兴趣插足别人的感情。” “啊,没看出来秦总居然是这样的渣男!哎,现在的有钱男人就是靠不住,时初你不喜欢他也好。”上司感叹道。 “对了,秦总靠不住,但咱们公司也有不少年轻小伙子啊,你有没有看上哪个?”上司顿时又想起了自己公司那些精力旺盛的年轻男人。 白时初摇了摇头:“每天上班那么忙,哪里有时间去注意年轻小伙子?” “哎呀,下班可以一起聚会,多聚几次就熟悉了。”上司说。 662、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2) 白时初想起了肉食系男人池骏如,公司里哪个年轻小伙子能比他这个还没毕业的男大学生年轻? 池骏如最近一段时间像是张开了,脸庞越来越轮廓分明、英俊有型,身形也慢慢往完美的宽肩窄腰的体型发展,越来越有成熟男人的味道,特别是当他胳膊一张,轻轻松松把白时初抱起来的时候,帅得让人脚软。 一想到他,白时初就发现自己好像好几天没见他了,于是跟上司告别之后,她就去了池骏如的大学找他。 “我在你学校门口了,你出来啊。”白时初打电话给他。 池骏如顿时猛地站了起来,从安静的图书馆快步走了出去:“你在那儿等我!”说完就飞快地跑了起来。 俊逸的男生在校园里奔跑,额头上黑色的头发被风吹得露出了整张立体精致的脸,薄薄的衬衣紧紧地贴在他壁垒分明的胸肌上,浓烈的荷尔蒙气息就迎面而来了,路上看见他的女生都忍不住红了脸,走远了还要悄悄地转过头来偷看。 白时初远远就看见朝她奔跑而来的池骏如了,男人两条修长笔直的腿立马吸引了她的目光,令她生出想要好好把玩的心思来。 “等很久了吗?”丝毫不知道眼前女人的想法有多污的池骏如微微喘着气问白时初,垂眸的模样有种含情脉脉的感觉,很容易让人沉迷,但白时初是个很清醒的人,她十分清楚池骏如可没什么含情脉脉的感情。 “刚来不久,你怎么跑着来了?累不累?”白时初微笑着抚上了他起伏明显的胸口,强而有力的心跳在她手心扑通扑通地跳动着,温热富有弹性的胸肌手感很好,白时初忍不住又多贴了一会儿。 池骏如拉下她不太安分的手,轻笑了一声,用自己的额头碰了碰她的,说:“别乱摸,这里是公共场所,等晚上让你摸个够。” 白时初瞪了他一眼,娇嗔道:“谁乱摸了?我只是想感受一下你的心跳而已。” “好,你没有乱摸,你吃饭了吗?我请你吃饭吧?”池骏如明智地转移了话题。 “你学校里的食堂好不好吃?”白时初突发奇想想体重温一下大学生活。 池骏如所在的这所大学是数一数二的综合大学,各项措施都不错,食堂自然也价廉物美。 “还可以,你想去吃?”池骏如对吃的并不执着,平时都是由白时初做主。 “想啊。”白时初点点头道。 “那我带你去。”池骏如拉住了她的手,牵着她往食堂的方向走去。 这会儿正是下午五点左右,大学食堂并不是最热闹的时候,池骏如和白时初去的时候人并不多,池骏如帮白时初打了喜欢吃的菜,两人便坐在窗边的位置吃起来。 白时初吃着炸鸡排,唇瓣吃得油乎乎的,池骏如忍不住拿出纸巾,伸出手帮她擦了擦,说:“嘴唇上有油。” “谢谢。”白时初朝他笑了笑,又埋头专心地吃起来,像只贪吃的小松鼠,胃口很好,池骏如看着她的吃相,也忍不住多吃了一些,觉得这顿饭格外好吃。 吃完饭出来,天快要黑了,池骏如牵着白时初的手,问她:“要逛一下我的学校吗?当消食。” “好啊。”白时初无所谓地说道。 两人散着步走到荷花池边,这会儿正是大家放学的时候,所以这荷花池边就有了不少情侣,白时初这个毕业了几年的人跟池骏如走在其中,丝毫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哟,这不是池骏如吗?”一个戴着黑框眼镜,有些矮胖的男生忽然从旁边冒出来,用一种令人厌恶的眼神打量着白时初和池骏如,说道。 池骏如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就当没看见地拉着白时初绕过了他,那男生见状气坏了:“哎,池骏如你瞎了眼吗?连我都没看见?” “哪里来的蛤蟆?在别人耳边乱叫真讨人厌。”白时初忽然冒出这句话来。 “小女表子,你说什么?”矮胖男生顿时瞪大了眼睛,伸出手神情不善地指着白时初。 “嘴巴这么脏,用池水洗洗吧。”白时初冷笑着对他说道。 “臭娘们,想找死是吧?”矮胖男生本来就看池骏如不顺眼,现在跟池骏如在一起的白时初又惹了他,他就更愤怒了。 “池骏如,你从哪里找来的臭娘们,是不是皮痒了想挨揍?老子可没有说不打女人,我连你一起揍!”矮胖男生一边说着,一边扬起了拳头,朝白时初和池骏如冲过来。 他丝毫没有自知之明,用以往的印象套在如今的池骏如身上,以为他还是以前那样胆小怕事,不敢跟人起冲突,所以没有丝毫担心就要跟池骏如打起来。 但如今的池骏如可不是能轻易被人欺辱的人了,矮胖男生连他的两招都没接住,就被他一脚踹下了荷花池泡了池水。 “好了,你现在可以你那张臭气熏天的嘴巴了。”池骏如面无表情地看着在池水中扑腾的男生,说道。 “看不出来你还挺能打。”白时初忍着笑意说道。 “练出来的。”池骏如淡淡地扫了一眼池中的人,“班上的很多同学看我不顺眼,我不得已会还手。” 白时初问他:“他们为什么看你不顺眼?你长得这么好看,按道理说应该挺受欢迎的啊。”白时初是故意这么问的,她可还没忘记在周芫舅舅的度假村第一次看见池骏如时的场景,他的同学确实很瞧不起他。 但白时初跟他相处过之后,发现他根本不像会是逆来顺受的人,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让他改变了呢? 白时初知道他有一些秘密,但她暂时猜不出来。 “大概因为我是个孤儿,没权没势最好欺负吧。”池骏如含糊地回答道,他可不会老老实实地说是原主暗恋人见人爱的校花,被人嘲讽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异想天开、没有自知之明。 “都是大学生了还搞霸凌,幼稚又残忍,他们都是欺软怕硬的,你反击回去就是了。”白时初给他支招。 池骏如点头,很是赞同,他可不就反击回去了吗?最严重的一个都进局子改造去了。 663、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3) 散步消食之后,白时初和池骏如就离开了荷花池,之前叫嚷着要给池骏如好看的男同学早就灰溜溜地离开了。 “我今天晚上没有课。”池骏如用幽深漂亮的眼睛定定地看着白时初,意有所指地说道。 白时初立马就领会了他的意思,挑了挑眉,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来,她伸出手挂在他脖子上,轻轻地用力把他拉向自己,然后让他低下头来,用自己温热柔软的脸颊凑上去跟他的脸相贴,低声说:“那去我家呀。” 池骏如感受到脸上那令人沉醉的触觉,心脏不听话地漏跳了几拍,浑身都开始发烫起来,特别是他的脸和耳朵。 如果他现在有镜子,那他就会看见自己的俊脸和脖颈以及耳朵,已经全是红红的一片了。明明早就跟白时初什么都做过了,可被白时初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亲密之后,他却还是羞涩而紧张。 可怜上辈子是堂堂少将的池骏如,并没有什么跟异性交往的经验,跟白时初之间的关系都是比别人快进几倍乃至十几倍的,他还不习惯。 白时初跟他贴了贴脸,很快就分开了,抬头看见他红得滴血般的耳朵,忍不住轻笑了一声,青涩纯情的男人可真是令人忍不住还想逗逗。 白时初忍不住伸出手捏了捏他的耳朵。 池骏如板着一张俊脸,面无表情地把她的手拉下来,说:“公共场合,别做不适宜的举动。” “那不是公共场合就可以做了?”白时初笑眯眯地问他,故意地又踮起脚亲了他一口,亲完后还得意地看他,像是在挑衅一样。 池骏如眼神暗了下来,目光如同牢笼一样想把白时初紧紧地关起来。 “池骏如?”一个清亮震惊的女声忽然从一旁传过来,打断了白时初和池骏如的对视。 白时初转过头一看,发现是一个长得漂亮精致的年轻女孩子,穿着一身鹅黄色的连衣裙,整个人都显得温柔和善。 年轻女孩子正瞪大了一双漂亮的眼睛,惊愕地看着她与池骏如。 “你认识?”白时初好奇地问池骏如,这女孩子脸上的表情看着可有些意思了,好像她对池骏如跟自己在一起震惊又十分意外一样。 池骏如瞄了一眼年轻女孩,淡淡地说:“是同班同学,算认识。” 年轻女孩显然也听见他们俩的对话,听见池骏如居然这么轻描淡写地说与自己算认识,顿时露出委屈而难过的神色,说:“只是认识吗?” 白时初见她这模样,想着难道是个池骏如有什么感情纠葛的暧昧对象?年轻女孩见池骏如没什么反应,只好转而对白时初道:“你好,我叫楚悠然,是池骏如班上的同学。你是他……女朋友吗?” 楚悠然?白时初立马想起不久前在度假村时不小心听见的池骏如的八卦,八卦里说池骏如暗恋楚悠然来着,原来这位就是楚悠然啊。 “久仰大名了。”白时初笑着对楚悠然说,心中有些奇怪,不是说池骏如之前只是单方面喜欢楚悠然吗?可现在看楚悠然那对着池骏如欲言又止以及委屈难过的神情,看着并不想对池骏如毫无意思啊? 当然了,白时初并不是对池骏如喜欢楚悠然这件事而吃醋,毕竟池骏如早就跟她说过不喜欢楚悠然了,白时初要是连这点醋都要吃那也太心窄了。 “你们是什么关系啊?”楚悠然又不死心地追问道,她不问出他们的关系就不甘心。 “男女之间很亲密的关系,以后还可能会哥哥亲近。”池骏如神情淡漠地回答道。 楚悠然顿时脸色一白,一副大受打击的模样,池骏如这话是什么意思谁能不明白,她脱口而出道:“那我呢?你不是喜欢我吗?” 白时初看着她仿佛质问负心汉的模样,顿时眯了眯眼,这楚悠然到底怎么回事啊?人家池骏如以前喜欢她的时候,她不理会人,现在池骏如好不容易跳出她这个坑,跑到自己碗里来了,她就又跳出来膈应人了,难道还不容许池骏如“移情别恋”了? 池骏如听见她这带着质问语气的话,一张俊脸冷了下来,坚定地说:“不喜欢。楚同学,我现在有喜欢的人,请你不要说些让人误会的话。” 听见池骏如这么绝情的话,楚悠然大受打击,仿佛不敢置信池骏如变心变得这么快。 池骏如却根本不想理会她,拉着白时初的手,再也不看楚悠然一眼,对白时初道:“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 说完牵着白时初的手就绕过楚悠然离开了。 楚悠然不甘地看着他们两人的身影,捏紧了拳头。 其实她很早就知道池骏如喜欢自己了,但池骏如只是一个孤儿,身后毫无助力,连普通人家都比不上,他的未来注定是艰难的,所以即使他长得好看、成绩又好,还很有责任心,楚悠然情不自禁地对他有些好感,可她却绝对不可能会跟他在一起,她只是享受这么优秀的男孩子都暗恋自己的快、感。 但她万万没想到池骏如还会有变心、不喜欢自己的这一天,这让心高气傲,向来喜欢高高在上地享受别人的喜欢的楚悠然怎么受得了?所以她碰见池骏如跟一个漂亮美女这么亲密立马就不甘心地质问了。 可现实不是她不甘心就会改变的,池骏如确实移情别恋了,还对她那么无情,巨大的落差让她无法接受。 不过她接不接受都碍不着池骏如和白时初的事。 “她好像受了很大打击。”白时初对池骏如调侃道,“难道她也是喜欢你的?” 池骏如冷着脸纠正她:“我现在已经不喜欢她了。”喜欢她的是原主而已,他心里想道。 “那就好,要是你喜欢她,我就不会跟你维持这种关系了,毕竟我不想插足别人的感情,你理解的吧?”白时初认真地对他说。 池骏如点头:“你放心,我只跟你有感情纠葛。” 白时初顿时轻笑:“是身体纠葛吧。” 池骏如顿时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你想要什么纠葛,都可以有。” 664、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4) “不了不了,咱们就简单点,一份纠葛就行了。”白时初连忙说道,她现在还不想谈什么感情,只想当一个肉食系的只走肾不走心的渣女,说白了她对池骏如也不过是见、色起意罢了,所以才会对他以前喜欢楚悠然的事毫不在乎,还有心情调侃两句。 池骏如对此并没有什么不高兴的想法,他想要的都会自己慢慢筹划好。 两人没有再对楚悠然的事再说什么,回到白时初新租的房子里,便开始了干柴烈火的熊熊燃烧。 池骏如第二天离开的时候送了一只银色的带着奇异花纹的手镯给白时初,替她戴上的时候,还说:“别随便把它取下。” 白时初还没完全清醒,根本没把他的话听进心里,只忙不迭地点头。 之后两人就开始忙起来,很少有时间聚在一起。 池骏如改造了一下自己的电瓶车,这车子是原主为了方便去做兼职或者上课买的二手车,用了很久,电池消耗得很快 池骏如把它全面改造了一番,之前破旧掉漆的红色外表变成了银色闪着寒光的冷酷外表,笨拙占地方的电池扔掉了,改用了其他的能量来源,顺便还把车子的整个格局都改造了一下。 改造完之后,一亮本来平平无奇的电瓶车居然变成了酷帅的摩托重型机车,让所有男人见了都会眼前一亮的那种摩托跑车。 因为他是在宿舍外面的空地上改造的,所有人都看得见,他刚开始改造的时候还有人取笑他,让他把这破烂扔了,重新买一辆,不要想着再修理回收再用。 但一天天过去,看着池骏如用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工具和零件把一辆破烂的电瓶车改造成了模样酷帅的摩托机车,那些看他笑话的人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等到最后的时候,池骏如改造现场已经围了许多喜欢机车的男生。 “池骏如,你可真厉害!快试试你这车子开起来怎么样……”一个平时跟池骏如只有点头之交的男生兴致勃勃地对池骏如说道。 “外表看起来还行,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徒有其表了。”另一个男生酸溜溜地说,“都完全没有电瓶车的样子了,连电池都没了,难道真的改用机油啊?” “这车子帅啊!池骏如,要是你这车能开,那帮我也改造一下呗,我也有辆电瓶车。”另外一个男生看着池骏如那焕然一新的车子,心痒难耐地说道。 池骏如没有理会这些吵吵嚷嚷的同学,他擦了擦手,检查了一遍自己新改造的摩托车,便长腿一伸,坐了上去,也不知道他按了车头上的什么按键,车子就悄无声息地发动起来,甚至还不等别人反应过来,车子就飞快地窜了出去。 这儿是宿舍楼外面,人员密集的地方,池骏如的车子一开出去,就迎面走来几个同学,眼看他就要跟人相撞了,那些看着他试车的同学吓得连忙喊他:“池骏如小心!别撞上人了!” “哎哎,要撞上了、撞上了!”大家心惊胆战地看着池骏如的开车,见他居然双手根本没有放在车把上控制方向,顿时火冒三丈,“池骏如,你傻了吗?连开车都不会了?!自暴自弃?!” 大家都以为要眼睁睁地看着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了,却没想到池骏如的摩托机车毫无预兆就改变了方向,轻轻松松地绕过了迎面而来的那些同学,根本没有撞人的模样。 大家顿时松了一口气,要是池骏如撞人了,那不就意味着车子改造失败了吗? “你们有没有发现,池骏如刚刚根本没有用手控制车子的方向?”一个同学冷不丁地说道。 “没用手控制?难道他是用脚控制啊?哈哈,肯定是你看错了。”另一个同学哈哈大笑,丝毫不以为意。 “我、我也看到了,池骏如真的没有用手控制车子……”谁知道还有其他同学也弱弱地举手附和了起来。 “他的脚也根本没动过……” “所以……他到底是怎么让车子避开行人的?不,他到底是怎么操控车子的?” 其他人的眼神顿时火热起来,心中充满了激动和兴奋,如果真是他们猜测的那样,那他们就是亲眼看见一项了不起的技术诞生的经过了…… 十分钟之后,池骏如的摩托机车就开了回来,依旧毫无声息,仿佛他开的不是有车轮的车子,而是不与地面接触的磁悬浮车子一样。 周遭的同学见他回来了,顿时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问他:“池骏如,你这车能不能让我试试?” “池骏如,你刚刚是怎么控制车子转向的?” “池骏如……” “池骏如……” 池骏如一夜之间就成了全校男生追捧的人,他那辆开着去上课的摩托机车更是经常被人围观,时不时还有人想上手摸一摸,更有甚至出了大价钱想要跟他买下来。 池骏如当然不可能卖掉自己的车子,所以都拒绝了,大家只能退而求其次,请求池骏如帮他们也把电瓶车改造成像他那辆那样拉风的摩托机车了。 这个池骏如倒是没有再拒绝了,那些同学提出的改造要求稀奇古怪,什么要求都有,他都一一按照他们的要求来改造,在给人改造机车的时候顺便也熟悉一下各种构造,这能令他掌握更多地球的各种知识。 物理系的王教授正被妻子吩咐着去把在院子里捣鼓他那辆新车的儿子叫回来吃饭。 王教授出了门之后,就看见儿子正在院子里开车,他顿时瞪着眼睛说:“这院子这么小,你开什么车?小心撞坏了院墙!” “不会的,我这车子能自己避开障碍物,不可能撞到院墙!”王小松得意洋洋地说道,骑在黑色的崭新摩托机车上,神采飞扬。 王教授仔细看了一眼他的车子,惊艳道:“你又乱花钱买新车了?不过你这回眼光不错,这车子看起来比之前那些好多了。” “那当然了,这可是池骏如帮我改造的,比其他车子先进多了!”王小松眉飞色舞地说,“爸,你看不出它原来是辆电瓶车吧?” 665、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5) “什么?它原来是辆电瓶车?你别糊弄我!这明明是辆摩托机车,别以为你们年轻人玩的玩意儿我不懂!”王教授气呼呼地说道,以为儿子在说谎糊弄他。 王小松反驳:“爸,我可没有糊弄你,我说的都是真的,学校里很多同学都知道,池骏如可会改造电瓶车了,他帮很多同学都改造过。” 王教授依旧不相信,瞪着眼睛说:“电瓶车能改造成摩托机车?王小松你是不是不知道你老子是教物理的?就算胡说你好歹也别拿我的专业,你这是侮辱我。” “爸,谁有那个空侮辱你啊,我没胡说,我亲眼看着他改造出来的难道还能有假?你要是不信可以自己去看看,他就在宿舍楼外干活,找他搞改造的人已经排队排到两个月之后了。不过如果你想去看那就得快些了,因为他说做完手上的订单就不做了……”王小松十分不忿地跟王教授说。 王教授:“看就看!我就不信土豆还能改造成辣椒了!我看就是换了个外装……” 王小松听见他爸的话忍不住悄悄翻了个白眼,土豆能不能改造成辣椒他不知道,但池骏如却真的把电瓶车改造成摩托机车了,他亲自试驾过了还能是假? 王教授怀着戳穿骗子的心情按照儿子说的,找到了池骏如的临时“工作室”,果然在男生宿舍楼外的空地上找到了忙碌的池骏如。 他本来想立刻就戳穿池骏如的,但看着他灵活、熟练地使用各种工具犹如庖丁解牛般把一辆电瓶车拆开之后,便停下了脚步,目不转睛地看着池骏如的动作,心里还想着这学生虽然爱撒谎了些,但手上个功夫还是有的,掰正一下品行还能挽救一下…… 然而等他继续看下去,慢慢地他的神情就越来越凝重严肃了,不由自主地走到池骏如旁边,激动地看着他的每一个动作。 “你叫池骏如是吧?什么专业的?你为什么要这样改这个零件?你怎么会想到这样改的?” 王教授强忍着心中的激动忙不迭地问了池骏如一大堆问题。 池骏如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发现是是隔壁物理系的一个教授,见过,但并没有上过这位教授的课,所以他只是微微朝他点了点头,却并没有解释的意思,只是继续手上的动作。 王教授见状并没有觉得他慢待自己,毕竟池骏如正在忙,而且天才总是有自己的脾气,谁正在认真工作的时候被打扰了都会生气,这么想着,王教授即使再着急也只能耐心等着了。 是的,王教授这时候已经觉得池骏如是个物理天才了,他在脑海里寻找着池骏如的印象,想知道他到底是不是自己专业的学生,但想了许久,都没有想起来,心中暗暗着急,这样一个物理天才,要是其他专业的学生,那多暴殄天物啊! 池骏如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盯上了,他专心致志地做着手里的活,还一心二用地想着明天要去哪里租个工作间,因为他在这里改造电瓶车的动静太大,学校已经让人来通知他不能在这里占用地方干私活了。 王教授一直等到池骏如完成了手上的工作,停下来开始收拾工具,这才又重新跟他兴奋地说起来。 池骏如还算是比较尊师重道的,见他是教授,虽然不教他,但也耐心地一一回答他的问题,而王教授听了他的回答,眼睛就越来越亮了,到最后都恨不得朝天大喊一声:自己怎么这个时候才发现这样的天才! 更令他痛心的是,这个物理天才学的还是化学专业,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池骏如拥有千年后星际时代的各种物理机械知识,虽然注意了一下,没有把超过这个时代的知识透露出来,但他令人惊奇的见识已经让王教授惊艳了一把,并且启发了他许多。 王教授起了爱才、惜才之心,恨不得池骏如是自己的学生才好,因此极力鼓动池骏如转专业,池骏如都大三了,而且他所拥有的知识远远超过这个时代,即使转专业他也没什么好学的,所以他拒绝了王教授的好意,并不打算转专业。 改造电瓶车只是他突发奇想的一个做法,之后他会用帮人改造电瓶车赚来的钱投入到其他他感兴趣的研究方向。 他上辈子沦陷于与虫族的战争之中,只能放弃自己喜欢的机械,但现在是和平时代,他有大把的时间和精力来继续自己喜欢的事情。 王教授无法说服池骏如改投物理学的怀抱,但仍旧不死心,只要有空就整天围在池骏如身边,兴致勃勃地盯着他改造电瓶车。 看着看着,他就看出了池骏如用上了好几个完全没有被人发明出来的技术,他大惊失色,跟池骏如详细了解过之后,简直不敢置信池骏如居然以为这几个技术没必要太在意! 王教授痛心疾首地跟来找千年后的星际人普及了一下如今的知识产权法以及保护自己专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其实见过千年后大星际时代技术的池骏如只是不太看得起这几个技术罢了,说到底是没把这几个技术放在眼里,他并不知道自己看不上眼的技术在如今却是科技的一大进步。 池骏如终于在王教授的催促下注册了几个技术专利,这还是王教授说这些专利可以卖很多钱,他为了以后能有大笔钱做研究才去注册的。 白时初可不知道自己的小鲜肉还有这个本事,她忙着工作,秦延在公司见过她之后,又纠缠了她几次,都被她避开了,但还是有风言风语传出来,气得白时初找了个时间把从酒吧出来的秦延拖进黑巷子打了一顿,打得他鼻青脸肿,半个多月没敢露面。 打完秦延的白时初神清气爽,忙里偷闲地又去找池骏如好好放松了一下。 秦延并不知道揍他的人是白时初,还以为是他生意上的敌人或者在哪里得罪的小人,就忙着查找“幕后之人”,白时初做事可不会留下痕迹,所以这件事秦延注定查不出来了。 秦延被揍成了猪头,实在太丢脸,所以他都是声称得了病要修养,把被打的事瞒得死死的。 666、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6) “秦延有没有打电话来?”杜佩瑶一边眯着眼任由化妆师给自己化妆,一边问身边的经纪人。 经纪人刘姐摇了摇头:“没有。” 杜佩瑶顿时心中一口郁气上不来下不去,憋屈极了,难道秦延这么快就又对自己没耐心了?自己这次只不过是晾他晾得久了一点,他这么快就放弃了? 这让杜佩瑶感到十分羞愤,她反思了一下这段时间对秦延欲擒故纵是不是做得太过了一些?但想来想去,都没觉得自己有问题啊! 难道又是那个白月光把人勾走了?杜佩瑶想起当初在机场看见的艳光四射,比自己漂亮多了的白月光,气得脸都有些扭曲了。 “杜老师,请您不要动,好吗?”化妆师弱弱地请求道。 杜佩瑶一僵,连忙调整好自己的面部表情。 她之前知道自己是别人的替身后,还曾心高气傲地想跟秦延了断,不想承受那样的侮辱,失去自己的尊严。 她确实一声不吭从秦延的别墅搬了出来,再也不跟秦延联系,发誓不要再让他践踏自己的自尊。 但现实很残酷,娱乐圈更残酷,没了秦延的保驾护航,她根本保不住自己的资源,代言和剧组资源很快就被别人抢走了,就连走红毯要借的礼服都没赞助商肯借给她…… 离开了秦延之后,她才发现在娱乐圈想靠自己努力很难,每一步都举步维艰,因为没有靠山,而她又不像其他人能豁得出去。 只是两三个月过去,她就从从不为资源发愁的女明星变成了家里蹲闲得慌的无业人员,可她的助手和司机都是自己请的,以前他们的钱是秦延出的,可现在她要自己出了,等看见卡里的存款越来越少,她就再也没办法维持自己的“自尊了”,都险些想低下头重新找回秦延了。 但她到底是幸运的,就在她想要抛下自尊乞求秦延的时候,秦延的电话却先一步打来找她了,没有人知道她接到秦延的时候有多欣喜若狂,特别是秦延说可以对她既往不咎,只要她继续回到他身边,资源钱财她都可以继续拥有。 高傲不下去的杜佩瑶半推半就地又回到了秦延身边,以前那些坚强自立的想法早就被残酷的现实消灭了,她很快就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她觉得自己之前的想法太傻了,当替身有什么不好?只要她能坚守住自己的心,不再爱上秦延,只把他当成需要伺候的老板就行了——他只能得到自己的人,永远得不到自己的心! 秦延为什么又吃回头草了呢?当然是因为从白时初这里得不到他想要的,自然就想起了替身了。 他生气杜佩瑶不听话想离开他,就拿走了她的资源,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教训,然后他再把人叫回来,果然发现外面很残酷的杜佩瑶就乖乖回来了。 其实在原主的那辈子,秦延也用了这个手段逼杜佩瑶回来,但那时候原主在跟他纠缠,杜佩瑶心里堵着一口气,再难都硬是不肯低头,反而让秦延觉得她品行更好,对她更上心了。 可惜这辈子,白时初恨不得跟秦延毫无关系,离他远远的,杜佩瑶心中虽然依旧酸溜溜的,但并不会觉得难堪,毕竟人家秦延依旧得不到白月光,她这个替身不就还有用吗? 化好妆之后,杜佩瑶对经纪人伸手:“把手机给我。” “你又要给秦总打电话?”王姐一边把手机给她,一边问,“秦总现在应该是上班时间,你最好不要打扰他,还是晚上再打吧?” 虽然是这么说,但她却并没有很坚决地阻止杜佩瑶,因为她也想知道去秦延对杜佩瑶到底有多少感情,知道了才好替杜佩瑶打算,不是吗? 杜佩瑶把经纪人的话当耳边风,拿着手机就进了卫生间,她拨打秦延的电话,但很快就被挂断了,她继续打,又被挂断。 打了好几通电话之后,终于被接通了,秦延不耐烦地说道:“你最好是有什么正事!” 杜佩瑶听见他怒气冲冲的声音,心中一怔,连忙柔声说:“秦延,我只是想你了而已,你这么久没给我打电话,我有些担心你……” “有什么好担心的?就算我真的出了事,难道你就能帮得了我?”秦延嗤笑道。 杜佩瑶顿时一僵,脸色扭曲了一瞬,但她知道秦延是她的金主,她得讨好他才有资源,于是她说:“阿延,我知道我什么都帮不了你,但我心里是担心你的,你这么久没消息,我又见不了你,心里就会胡思乱想……” “嗤!乱想什么?想我还会不会继续给你资源吧?”秦延嘲讽道,如果是平时,他不会这么讥讽杜佩瑶,毕竟杜佩瑶还是挺合他心意的,他不介意对她好一些,但现在他被人打了一顿,鼻青脸肿,丢脸又疼痛难忍,再加上连是谁打的他都没查出来,他心情能好才怪。 偏偏这时候杜佩瑶还一遍遍地打电话来打扰他,没一点眼色,正好撞在秦延的火山口上了。 “阿延,你怎么能这么想我?”杜佩瑶仿佛大受打击,然后还不得不做出善解人意的模样,说,“算了,我知道阿延你现在心情不好,朝我发火也正常,我愿意让你发、泄自己的怒火,阿延你现在继续来吧,我能承受……” 杜佩瑶自从知道自己没办法在娱乐圈独立之后,就直接在秦延面前往善解人意的小白花方面发展了,誓要挤掉白月光在秦延心目中的地位,取而代之。 秦延听见杜佩瑶这么说,心中难得有些许内疚,觉得自己是不是对她太苛刻了,明明她这么体贴温顺,连自己迁怒于她都不生气,温柔又大度。 于是清了清嗓子,大言不惭地说:“我是那种迁怒的人吗?,算了,你是无辜的,我跟你生什么气?” 杜佩瑶顿时心中一定,知道秦延是吃自己这一套的,她便不慌了,继续温温柔柔地说:“阿延,你对我真好,只要跟你在一起,我不会在意你这些情绪化的冲动,毕竟我喜欢你呀。” 秦延跟解语花聊了好一会儿,心情终于好了些,连被打的憋屈都消失了,就又大方地给了杜佩瑶一个广告代言。 667、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7) 白时初收拾好桌面上的文件后,就下班了,她今天好不容易不用加班,还约了池骏如晚上吃宵夜,自然心情美美的。 不过她这好心情很快就被人破坏了,项目2组的一个叫李立居的男同事拦住她,说:“anne,最近徐安大导演新出了一部电影,听说很好看,我手头上恰好有两张票,我们一起出看吧?” 李立居一手撑在白时初的桌子上,一手才插在裤兜里,对白时初露出一个“风流倜傥”的笑容,然而白时初并不觉得他这笑容迷人,反而有种说不出的猥琐,大概是因为他长得不好看的缘故吧,旁人看着他的举动总有种他是桥揉造作的感觉。 李立居三十多岁了,身高只有一米六八的模样,跟白时初一样的身高,但白时初站在他旁边的话,每次都会显得比他高,所以李立居经常跟白时初灌输些譬如女孩子穿高跟鞋有健康隐患、高跟鞋发明的最初其实是男人穿的、女孩子穿高跟鞋显得盛气凌人不好相处的话,千方百计想让白时初放弃穿高跟鞋,其实只不过是因为白时初穿着高跟鞋就显出了他的矮罢了。 白时初一来公司的时候,他就盯上了她,也不知道他到底哪里来的勇气,认为可以追到白时初,所以每次都跟只苍蝇一样时不时就烦一下白时初,弄得白时初烦不胜烦。 “抱歉,我赶着下班回家跟男朋友有事,你另外找人去看吧。”白时初皮笑肉不笑地对他说道,边说边飞快地离开办公室,极进了电梯。 谁知李立居也跟着进了电梯,还不忘对白时初说:“anne,别害羞,我知道你其实没有男朋友,只是觉得没有勇气跟我一起约会,才用这个借口来拒绝我……别紧张,虽然你在公司的级别没有我高,但我并不歧视你,你不用担心配不上我就放弃了跟我相处的机会,要不然等你回家后肯定会后悔……” 白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种丝毫没有自知之明还比任何人都自信的男人,难道真的看不出女孩子是真的拒绝他还是假的吗?还担心配不上他才放弃跟他相处的机会?白时初听见他这话都觉得有点恶心反胃了。 而且职位级别没有他高,他就有资格歧视地位比他低的人了?那他按照他这种逻辑,他自己在公司也应该被很多人看不起才对啊! 白时初职位没有他高只是因为她入职公司比较晚而已,她相信以她的能力,很快就能升职,是不是到那时候自己对他的拒绝才不会被认为是因为担心配不上他才拒绝的? “李立居,你的理解能力是不是有问题?我拒绝你是真的拒绝,并不是什么害羞或者自卑,而是我不喜欢你这个人,跟你相处都觉得特别难受,所以你能不能离我远点?”白时初冷着脸说道,已经拒绝得很明白了。 但李立居脸皮非常厚,跟寻常人的理解能力天差地别,还不会抓重点,他面不改色地纠正白时初:“anne,别叫我李立居,叫我adam,adam知道吧?就是传说中的第一个人类男性,以后所有男人都是他的后代,多有男子汉气概的一个名字啊,你以后可别叫我的中文名了,咱们在外企,叫外文名才是正确的……” 电梯终于在白时初不停地翻白眼中到了一楼,白时初迫不及待地飞快走了出去,李立居迈着他的小短腿追着她,还不忘喊着:“anne!anne!你别走这么快,等等我啊……女孩子走这么快不够温柔贤淑……” 白时初走得更快了,同时心里想着还是买辆车自己开吧,否则下班走得太慢又被讨厌的人缠上了。 她刚走出公司大门,刚抬头往外面街上一看,就看见公司门口站着一个身材高大、形体完美的年轻男人,他眉眼深邃,五官英俊,即使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却依旧吸引了周围女孩子们的目光。 “池骏如?你来接我下班吗?”白时初看见他,真的有些惊喜了,没想到最近很忙的他能抽出空闲时间来接自己。 池骏如一看见白时初,脸上淡漠一片的表情顿时柔和下来,嘴角勾起浅浅的弧度,迈开大长腿走向她:“刚好有空就来了。” “白时初!你居然真的有男朋友?他就是你的男朋友吗?”一个尖利的还带着不敢置信的语气的男声猛地从身后传出来,那是李立居,他震惊得连白时初的外文名都忘记喊了,直接喊的中文名,有研究说人在情绪激动的时候下意识说的话绝大多数都是用母语说的,白时初现在信了。 白时初回头,看见李立居脸上混合了震惊、茫然和恼羞成怒的表情,忍不住微微一笑,说:“是啊,他就是我男朋友,我早说过我有男朋友了,是你自己不相信而已。” 李立居看了看高大俊美,气质出众的池骏如,又看了看艳光四射的白时初,怎么看人家两个都是俊男美女十分相配的一对,哪里有他的位置? 但他还是非常愤怒,带着被其他男人比下去的羞恼,口不择言道:“你有男朋友为什么还对我欲擒故纵?是不是想脚踏两条船?” 白时初顿时脸色一冷,说:“欲擒故纵?你在做白日梦吗?我每次都明明白白地拒绝你了,是你自己听不进人话,自作多情,别污蔑我脚踏两条船,你还不配!长成这样,居然以为我会对你有好感?呸!” 李立居脸色涨得通红,拳头都握得紧紧的,咬着牙死死地盯着白时初,似乎想动手一样,池骏如走到白时初面前,替她挡住了李立居恶狠狠的目光,冷冷地说:“想打架?我奉陪。” 池骏如长得有一米八七高,身材完美,站在还不到一米七又瘦弱的李立居面前如同凶猛的狮子盯着一只弱鸡,很有威慑力,李立居顿时浑身的汗毛都不由自主地竖起来了,他忍不住后退了两步。 但等意识到自己的胆怯后,他便色厉内荏地抬高了脑袋嚷嚷道:“打就打!怕你啊?” 池骏如刚抬起自己的拳头,李立居就立马往后跳了两步。 池骏如:……还说不怕? 668、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8) “我、我是斯文人、是君子,君子动口不动手,不跟你这种冲动鲁莽的人一般见识!”李立居色厉内荏地给自己挽尊,丢下这两句话就一溜烟地逃了,连兔子都没他跑得快。 好家伙,好话赖话都被他说完了,刚刚不是他自己说“打就打”的吗? 赶跑了挑梁小丑般的情敌,池骏如这才回过头来,拉住白时初的手,说:“我们走吧。”说着把她带到旁边停着的一辆白色玛莎拉蒂旁边,开了门。 白时初惊讶地看着他:“你暴富了?” 池骏如眼里带着浅浅的笑意,说:“没有,这是同学知道我来接你后借给我开的,说是给你长面子。”其实是他想开着自己那辆改造过后的摩托机车上路的时候,同学连忙拦住了他,说是开这种车出门会被交警抓的。 不太了解交通法则的池骏如有些懊恼,觉得自己考虑不周,最后便接受了同学的好意。 白时初笑得眉眼弯弯:“那替我谢谢你同学了。” 池骏如说:“不用谢他,他换走我的车子在学校里到处乱飘,比开他的这辆豪车激动多了。” “你没有帮他改造一辆自己的吗?”白时初忍着笑问道,她知道池骏如在学校里做改造电瓶车的行当。 “他的订单排在一个月后,等不及了。”池骏如一边熟练地开着玛莎拉蒂,一边回答道。 池骏如带着白时初去了他的大学附近的一间餐厅,车子停在门口的时候,立马就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没办法,这车子实在太张扬了些。 “你喜欢这辆车吗?”池骏如问白时初,如果她喜欢的话,自己可以给她也买一辆,只是不知道这类型的车好不好买…… 白时初笑着说:“豪车谁不喜欢啊?不过又不是我的,那就没什么感觉了。” “那你想要吗?”池骏如又问。 白时初摇头:“还是不了,我要上班的,开豪车太张扬了也不实用,还不如普通的车子呢,抗造耐撞。” 池骏如于点点头,心里有了底。 两人吃过晚饭后就回了白时初的住所,池骏如虽然没有在学校,但似乎还是挺忙的,手机不停地在响,白时初听了一耳朵,发现谈的都是些物理、机械的知识,她不感兴趣,便回到书房处理一下工作上的事了。 等到两个小时之后,池骏如终于从那些极其富有研究精神的教授的魔抓中逃脱出来,便发现白时初在书房里趴在桌面上睡着了。 他放轻了脚步,走到白时初身旁,弯下腰,手一伸,便把人抱了起来。 怀里的人又轻又柔,带着令他着迷的淡淡的香味,池骏如忍不住低头在她后颈上深深地嗅了嗅。 他上辈子的宿敌——虫族,据说是通过同类的气味来辨认是否适合交、配和繁殖的,没想到他这辈子居然也有了虫族的某种共通性。 但似乎感觉还不赖,他不就对白时初身上能缓解自己精神力的香味着迷而且甘之如饴吗? 把白时初放在床上的时候,她就模模糊糊地醒了过来,看见池骏如那张冷峻的脸,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池骏如?” “是我,困了就继续睡吧。”池骏如任由她柔软温热的手摸在自己脸上,让她摸了一会儿后便干脆低下头贴在了她细腻温热的脸上,还不忘亲了亲她的双唇。 白时初实在是太困了,便真的放任自己重新陷入睡眠中,池骏如蹭了蹭她的脸,好一会儿才起身,给她盖好被子。 池骏如出了卧室的门,从自己的包里拿出各种小零件,在阳台上悄无声息地开始组装和改造。 白时初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发现池骏如已经离开了,厨房里还热着他做好的早餐,白时初觉得他是越来越体贴了。 去了公司之后,白时初便发现看向自己的视线多了些异样,她还摸不着头脑的时候,一个平时比较好的女同事把她拉到一旁,说:“anne,adam一大早来公司就到处跟人说你有一个冲动又莽撞的混混男朋友,说你不自爱居然连那样的人也看得上,他看错你了……” 白时初目瞪口呆,不由地破口大骂:“李立居比我乡下老家的三姑六婆还嘴碎,我男朋友好好的一个大学生,什么时候变成混混了?呸!长舌妇一样的八卦男,谁在乎他看错我还是看对我?” 女同事惊讶地说:“你男朋友不是混混啊?那就是他造谣了,我就觉得他不是个好东西,看见一个漂亮的女同事就凑上去,也不管人家讨不讨厌他,没有一点自知之明……” 白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就是普通又自信,不应该说是自恋、自大了,这样的男人,要长相没长相,要风度没风度,就会骚扰女同事,好像听不懂别人的拒绝一样,我看哪天被人搞他性、骚扰,把他送进局子,他才会罢手。” 其实追求女同事不是不可以,同事之间成为情侣的多了去了,但人家都是正正经经地追求,可李立居却不管别人的意愿进行自以为是是追求实则是骚扰的行为,让别人烦不胜烦,这就很讨人厌了。 在这之后,李立居大概是知道白时初不可能跟他在一起了,就时常阴阳怪气地对上了白时初,白时初也不是吃素的,每次都怼了回去,怼得他脸色又青又白,次次都被堵得哑口无言。 半年之后他又盯上了一个新来的实习生妹子,实习生妹子年纪太轻又太腼腆,对李立居的所谓追求束手无策,又不敢态度太坚硬对上前辈,被他骚扰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后还是李立居得寸进尺对妹子开始动手动脚,妹子终于忍受不了了,大爆发,豁了出去直接把他告了,于是李立居就众望所归地被警察蜀黍教育去了,大快人心。 池骏如在进行自己的事业至于,还不忘给白时初挑一辆适用的车子,他特意学习了一下地球人追求伴侣的方法,说是送礼物要送得惊喜,所以他并没有跟白时初透露口风。 669、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9) 白时初没想到池骏如在她生日的时候送了一辆车给她当礼物,但池骏如把他领到那辆崭新的福特车面前时,白时初还以为他又借了同学的车来开,还想调侃两句。 但池骏如却眼带笑意地跟她说:“初初,喜欢这辆车吗?” “难道这辆车是你买的?”白时初十分惊讶。 “送你的生日礼物,要是不喜欢,咱们就再去换一辆。”池骏如说得好像是去超市买到不合意的热水壶想去换一个一样。 “你哪里来的钱买车?该不会是前阵子赚的都用在这上面了把?”白时初拧着眉头问他,池骏如不久前还被他的同学在背地里议论他穷酸呢,可现在就有钱买车了,他不会打肿脸装胖子吧? 池骏如摇摇头,说:“没有,我不仅仅只有这点钱,你不用担心我把钱花光了。”他微微笑着说道,“难道你不相信我有合理理财的本事?” “这倒不是,我就怕你花钱太大手大脚,等到真的需要用钱的时候又没有了。”白时初说道,既然他都说没问题了,那她就不客气了。 “这车子我很喜欢,谢谢。”白时初开心地收下了车钥匙,“我还打算过阵子买车呢,没想到你送了我一辆,真是送得太及时了。” “你喜欢就好。”池骏如见她真的喜欢,心里也高兴,还说,“要试试手感吗?” “好啊!”白时初虽然不是男人,但对新车子谁会不喜欢呢?当然是迫不及待带上池骏如试开新车了。 “这车子我改造过,比普通车子安全些。”池骏如坐在副驾驶座上,一一给白时初介绍他改造的地方。 这次试驾两人都十分满意,白时初收下了这辆车,她并不是爱慕虚荣的人,收了池骏如这么昂贵的礼物,自然也要回礼,她打算等池骏如生日的时候也送个价格差不多的礼物回去。 白时初便每天都开着池骏如送的车上班,同事们知道她这新车是男朋友送的后,个个羡慕得眼睛都红了,毕竟这车并不便宜,得四五十万了,现在的男人很少有对女朋友这么大方的了。 白时初也很喜欢这辆车,她明显地感觉到这辆经过池骏如改造过的车子开起来比普通车子顺滑流畅多了,丝毫不费力,她有时候都会有种这辆车就是她肢体的延伸的错觉。 不过她没有想太多,只以为是池骏如改造后性能提高了太多的缘故。 但她万万没想到,他改造车子还能改造出科幻未来的感觉。 那天,白时初下班后如同往常一样开着车子回自己的住处,但在某一个路口等红灯的时候,突然遇到了交通事故。 那个时候红灯刚停,绿灯亮了,她发动车子行驶了二十多米,刚到一个分叉路口的时候,忽然从斜地里毫无预兆地冲出来一辆庞大的沙土车。 沙土车出现得十分突然,白时初即使已经用最大的速度扭转方向盘想避开这辆车,但奈何她的车子跟巨大的沙土车比起来实在太小了,两辆车的体型根本不在同一个层次。 白时初的车子敏捷地躲开了被沙土车的冲撞,但沙土车车身太长,又是在高速行驶时突然转弯,所以惯性之下,车身没能反应过来,眼睁睁地就朝着白时初的车子倒了下来。 要知道这可是一辆沙土车,车上装的全是建筑用的砂石,车身一倒,车上的砂石便瞬间倾倒而下,把白时初的车子埋得严严实实的! 马路上瞬间一片混乱,鸣笛声、刹车声以及路人的尖叫声混成一团。 沙土车已经完完全全摔倒了,周围的车主连忙停下车去查看情况,报警的报警,叫救护车的叫救护车,救人的救人…… 大家都以为被埋在砂石下那辆车里的人肯定没救了,毕竟被那么多砂石埋得严严实实,能留具全尸都是幸运了。 而倒霉催遭受了这场无妄之灾的白时初,也在瞬间回到了自己的伴生空间,还烦恼着到底要怎么才能“合情合理”地在自己整辆车都被砂石埋住了的情况下“幸存”下来。 她在伴生空间里抓着头发,觉得很是烦恼,难道她在这个世界就要这么结束了吗?可她并不想结束啊,她过得好好的,工作顺利,男人听话又俊,她真有点舍不得…… 舍不得的白时初悄悄地探出脑袋,想看看自己的车子是不是被砸成一堆破铜烂铁了,同时还非常惋惜,毕竟这是池骏如才送给她不久的生日礼物,没想到这么快就废掉了。 然而等她看清了车子的情况之后,震惊得嘴巴都忘记合上了,因为她的车完好无损!整辆车子被一个透明的、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的巨大箱子盖了起来,那些砂石被牢牢地挡在了车顶之上! 白时初目瞪口呆,瞬间想起了池骏如说过的对安全方面改造过的事情,难道这就是他改造出来的?这把整辆车都跟外面的东西隔离开来的东西到底是什么黑科技? 白时初还在疑惑着,但听见外面有人在不停地扒开砂石的声音,便知道有人来救她了,她连忙从伴生空间里出来,回到了车子的驾驶座上,静静地等着其他人把自己挖出来。 至于池骏如改造的这东西会被人发现,那白时初也没办法了,毕竟她要是把这“罩子”收起来,那自己和车子不是就完了吗? 外面的好心人很快就齐心协力扒开了埋在白时初车子上的砂石,等大家看到那把整辆车都罩住了的“罩子”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顾不得手上脏了,纷纷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想确定自己是不是出现幻觉来了,要不然怎么会看见这么匪夷所思的场面呢? “我是不是眼花了?”一个中年男人诧异地看着完好无损的车,呐呐地问旁边的人。 “……不知道……我好像也有点眼花……”旁边的人也惊呆了。 “卧槽!这是什么高科技防撞技术?”另外的一个人却第一时间就是问这个问题,还激动不已地把那材质不明的罩子摸了又摸。 670、没好下场的白月光(20) “厉害啊!这是什么车?这罩子被这么多砂石埋了居然两条划痕都没有……”其中一个人震惊地摸着车罩说道。 白时初看着几个人已经完全忘了他们正在救人,忙着研究自己的车罩去了,便连忙大声喊道:“几位好心的大哥,麻烦帮我把周围的砂石清理掉,我才好出去啊。” 她这一出声,才让几个大哥反应过来,纷纷不好意思地重新开始帮忙,幸好白时初她没事,否则会耽误救援。 “姑娘,你这车厉害啊,居然还有这种防撞措施。”一个大哥边帮忙清理砂石,边跟白时初搭话,“是什么牌子的车,在哪里买的啊?这是新技术吗?” 白时初此时没了生命危险,便有心情跟大哥说话了:“不知道啊,这车是我男朋友送的,也是他一手改造过的,我也是这次出了事故才知道还有这个防撞罩子。” 其他大哥也七嘴八舌地跟白时初打探起情况来,于是等到警察来的时候,便发现这次的车祸事故现场平和融洽得不像样,不但不惨烈,反而现场的人都有些情绪激动和兴奋的模样,就连受害者也丝毫没有受惊,还坐在车里跟大家聊得很欢…… 警察得知一辆车子被砂石埋了之后,都有给人收尸的准备了,却完全没想到被埋的车主活蹦乱跳的,根本没有受伤,甚至就连她的车子,都被一个带着寒光的酷炫透明罩子笼罩着,毫发无损。 警察们一下子就被那个酷炫的车罩吸引住了目光,看来就是这个罩子避免了这次车祸惨状的发生,他们是第一次看见这车罩的出现,自然十分在意。 于是等白时初被从车子救出来的时候,她就被警察围了起来,这回不但是救她的车主们对着车罩感兴趣了,就连警察都感兴趣了。 白时初还能怎么办?她只能把池骏如叫来了。 池骏如得知白时初出了车祸后,立马就赶来了,但他并不但心白时初的安全,毕竟经由他手改造的车,他知道不可能会让白时初受伤,不过他担心白时初出车祸后会恐惧,所以才想第一时间陪在她身边。 白时初虽然看着没有受伤,但还是被送去了医院做检查,陪同一起去的有警察,池骏如一出现在医院,就被几个警察围了起来,全是打探他对白时初的车子做了什么改造的。 池骏如确认过白时初身体没有问题之后,才开始回答那些警察的问话。 他这回对车子的改造是符合规定的,并没有违法,所以警察不是追究他的责任,而是想问清楚他改造出来的“车罩”到底用了什么技术,这技术第一次面世就显示出了无可比拟的重要性,自然不可能被忽视。 于是池骏如继入了教授们的眼之后,又入了科学院某些人的眼。 白时初住院观察了几天,检查完身体没事出院之后,池骏如就被“请走”了,具体被请去哪里,白时初并不知道,而且她那辆在车祸中幸存下来的车也被“征用”了,说是暂时还不能还给她。 白时初又无奈地重新回到了坐公共交通的通勤生活。 池骏如被请走之后具体有什么“奇遇”,白时初不太清楚,只是知道他又忙了起来,而且他学校里的改造电瓶车的事业停止了,每天上完课之后就被接走去其他实验室了,连跟白时初见面都减少了很多次数。 不过白时初的车子在半个月之后被还了回来,倒是让她没那么烦恼了,毕竟男朋友被上交就算了,要是连车子都被上交了,那就不爽了。 池骏如消失了一个多月,再出现的时候,白时初明显感觉到他的气势又冷冽了许多,面容肃穆,看着就不好惹。 “你怎么有空来找我了?我还以为你还得继续忙呢。”白时初下班回来后看见他,惊喜地说道。 池骏如看见她,脸色顿时柔和下来,上前揽住她的腰,把脑袋埋在她的颈窝里,说:“忙过了最初的这段时间,以后就不会像这次一样突然消失了。” 白时初被他搂得紧紧的,感受着他身体传过来的温热,心也变得软了起来:“在忙什么呢?要是不能说就不用说了。” 白时初知道以他的本事可能被人看中了,毕竟金子总会发光,他的光芒总会散发出来,说不定还能参与什么保密的项目。 “军工类的。”池骏如压低了声音在白时初耳边说道。 白时初有些惊讶:“军工的?你能跟我说这些?” “没关系,我又没有说出具体事情,而且,难道你会泄露出去?”池骏如反问道。 白时初当然是否定了:“当然不会了!只是我以为你只擅长改造车子,这好像跟军工关系不太大?”她是个外行。 池骏如轻笑了一声,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让白时初的耳朵酥麻起来,仿佛有什么让她心脏情不自禁地快速跃动起来,她的耳朵和脸颊顿时就如同繁花盛开,红晕遍布。 声控真的受不了这种刺激。 池骏如看见她红红的耳朵,忍不住轻轻咬了一口。 白时初浑身一颤,他们俩已经一个多月没见了,这会儿自然是小别胜新婚,很快白时初就反客为主,转过头搂住池骏如的脑袋,跟他亲吻起来。 池骏如的自控力很快在她甜蜜的亲吻中溃败,凶猛而激烈的吻在两人间迸发,白时初被亲得喘不过气来,这男人的侵略性太强了,稍不注意就仿佛会被他整个人都吞吃入腹。 好几分钟之后,亲吻终于结束,白时初的嘴唇已经变得微微红肿起来,双眼晶亮湿润,眼尾带着一抹粉色,让她显得格外妩媚动人。 池骏如看得眼神一沉,立刻把白时初打横抱起,回了卧室。 短暂的亲密之后,池骏如第二天一早就又离开了,不过这回他去的不是学校,他已经很少去学校了,大三的课程他已经学完,而大四又没有什么课,所以他其实时间放在了研究所里。 他的研究极其受重视,白时初有时候看见他身边出现了便衣,但她没有多问,只当不知道。 671、没好下场的白月光(21) “队长,池骏如老是这样跑出来,虽然有我们在暗处保护,但人身安全也很容易出现问题,毕竟在外面的话人太多了,我们总会有力所不逮的地方,就怕有个万一,所以能不能说服一下他啊?”池骏如的保镖之一小刘见池骏如中总是经常往外跑,跟白时初丝毫不顾及他的身份,给安保工作增添了许多困难,便不太高兴地对安保队长说道。 三十多岁的安保队长听见小刘这话,眉头立马就皱了起来,瞪了他一眼,说:“小刘,你这是在不满池研究员?他是个自由的人,不是我们的犯人,当然有去任何地方的自由,我们不能因为他有才能就要把他禁锢在研究院里!你怎么会有这种思想?觉得他外出给你们的工作增加了困难?别忘了他的研究对国家有多重要!小刘,你的思想出现了问题,回去写检讨、关禁闭!” 小刘顿时脸色通红,知道自己根本没资格嫌弃池骏如,连忙认错,羞愧得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安保队长意识到这些保镖也许对池骏如频繁地外出生出了些许怨言,便急忙找时间给他们做了思想工作,池骏如跟普通单纯的研究员可不一样,他虽然在军工方面研究才能杰出,但并不会废寝忘食、不顾一切地投入进去,他是游刃有余地进行研究,而且注重劳逸结合,这样就让他跟传统的研究员区分了开来。 这些保镖见多了传统的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沉迷于研究中的研究员,便对池骏如这个异类看不太惯了,没想到他们居然还会认为他外出频繁是不应该的。 白时初可不知道池骏如经常来见她还闹出了一番风波,她是不知道池骏如的具体工作内容,但大概清楚是需要保密的、十分重要的工作,所以她并不会主动去找他,只等着他来找自己。 在池骏如没时间的时候,她就去找周芫玩。 周芫又跟男朋友分手了,这回是因为那个男朋友跟女网友搞暧昧,周芫不小心看见了他们的聊天内容,那其中的话跟小黄文似的,周芫的男朋友还辩解说是开玩笑,什么样的男女会开黄色玩笑啊?周芫又不傻,于是毫不犹豫地把这个三心二意的男人踹了。 踹完之后就来找白时初大哭:“你说我是不是专门吸引渣男啊?怎么找的男朋友个个都很渣?气死我了!我不过是想找个对我一心一意的男人而已!” 白时初面无表情地说:“你不是专门吸引渣男,你只是渣男回收站而已。” 周芫听她这么说,顿时气得用小拳头锤了她胸口:“你不安慰我就算了,还这么拿话刺我!我太伤心了,男人不靠谱,闺蜜也塑料!” “塑料的话我才懒得理你。”白时初翻了个白眼,然后敷衍地安慰她说,“好了好了,踹了一个渣男不是很好吗?现在分手总比结婚之后才发现他的真面目强吧?再说了踹掉一个,还有下一个嘛!” 周芫擦了擦眼泪,说:“我现在对男人已经没有信心了,个个都是大猪蹄子!哦不对,你那个不是。” 白时初跟池骏如在一起的事,周芫从度假村回来没多久知道了,还取笑过白时初跟弟弟谈恋爱真是时髦。 周芫羡慕嫉妒地看着白时初说:“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好运,抓住了池骏如这个好男人,之前我还觉得他一个孤儿出身的人,没依没靠的跟你不相配,但没想到他自己有本事,对你一心一意,比我找的那个靠谱多了。” 周芫刚感叹完,便忽然看见白时初衣领下锁骨的地方有个红红的印痕,顿时眼睛一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拉开了她的衣领,对她挤眉弄眼道:“哦哦,瞧瞧我发现了什么?一个大草莓哦!这草莓是谁种下的呢?” 白时初朝她翻了个白眼,把衣领重新拉回,挡住了红印子,没好气地说:“是蚊子种下的!” 周芫挑眉嘿嘿地笑,意有所指道:“是一个一米八多快一米九高、七八十公斤重的公蚊子种的吧?” “夜生活够幸福的啊!”周芫十分猥琐地感叹道。 白时初冷笑道:“可惜你没有!” “你还是不是姐妹了!你怎么忍心在我这个刚刚失恋的人面前炫耀夜生活丰富多彩??你没有心!”周芫十分做作地控诉。 白时初懒得理她,找了一瓶红酒出来,问:“喝酒吗?” “喝!我都失恋当然要喝酒!一醉解千愁!”周芫失恋之余又被白时初秀了恩爱,很是悲愤地嚷道。 于是周芫又在白时初这里喝了个酩酊大醉,还发了酒疯,白时初看在她失恋的份上,收留了她。 不过她万万没想到,周芫那个被踹的前男友居然根本不想分手,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找到白时初租住的地方来了。 这儿的安保不错,但周芫前男友找了方法混了进来,在第二天凌晨六点多就开始敲白时初的家门,敲得又重又响,幸好白时初住的这层楼只有她一个住户,否则会被人投诉扰民。 白时初陪周芫喝了一晚上酒,直到凌晨一点多才把周芫这个醉鬼安置好,没想到才六点就被人吵醒了,她起床气立马就上来了,十分暴躁。 等她气冲冲地开了门,就发现是周芫的前男友。 “你来我家干什么?”白时初冰冷着一张脸问。 “我找周芫,她是不是在你这里?肯定是在你这里,你快让她出来见我……”周芫前男友气势汹汹地对白时初说道。 白时初在周芫舅舅的度假村第一次见他时,他斯文俊秀,看起来风度翩翩,十分绅士,但没想到分手之后立马就变了脸,现在的样子完全像个有家暴倾向的偏执狂,分手之后居然还来纠缠前女友。 “她已经跟你分手了,不会见你,赶紧离开这里,否则我要报警了。”白时初冷冷地说道。 “我没同意跟她分手,你快让她出来,她出来我就离开!”前男友非常执着,见不到周芫就不肯罢休。 白时初见他无法被说服,就没有跟他纠缠,直接关了门,不管他在外面疯狂地敲门,打电话叫了物业保安上来把他带走。 672、没好下场的白月光(完) 周芫前男友自然是见不到周芫就不肯走的,但他不走也被保安拖走了,白时初还跟物业门卫说了,把他列为禁止进入小区的名单之中。 周芫睡到了中午才醒过来,白时初把她前男友找来的事跟她说了,她气得半死,不明白前男友怎么还有脸来找她,明明他都在出轨的边缘疯狂试探了,哪里来的厚脸皮想挽回自己啊? “对不起,是我牵连你被他找上门了,我没想到他居然是这样的人,连好聚好散都做不到,果然是分手见人品。”周芫对白时初很抱歉地说道。 “你自己要注意一下,我看他有点偏执。”白时初提醒她,然后把自己手上的镯子取了下来,这是池骏如专门给她做的手镯,其实是一个外骨骼手镯,一按开关,这手镯就会变成一个外骨骼,包裹住戴手镯的这只手和手腕,是一个手部外骨骼,而这外骨骼还在手指关节处带着尖锐的刺,相当于指虎,揍起人来很有杀伤力,即使是力气不大的女孩子,也能成功反击敌人。 另外这手镯还带着沾了麻药的细针当暗器,一按就能对敌人发射细针,成功撂倒对手,是非常好用的防身工具。 这是池骏如为白时初专门设计的,早早就送给了她,但还是不久前才把这手镯的真正使用方法告诉了她。 这个外骨骼手镯很好用,但白时初自己就有自保能力,所以这手镯对于她来说其实作用不大,但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周芫来说,就很有用了,特别是她这会儿还被偏执的前男友纠缠,这手镯给她用还能防防身。 毕竟现在有很多已经分手的女孩子被前男友追踪、杀害的例子,白时初有点担心周芫,所以先借给她防身。 “这是池骏如送给我的防身手镯,我借给你戴一段时间。”白时初把手镯戴到她手上。 周芫好奇地看着这模样有些怪异但又有种奇异的美感的手镯,说:“这手镯还能怎么防身啊?” “看着我演示。”白时初给周芫演示了一番手镯的用途。 周芫见了,兴致勃勃地研究了一番,说:“这手镯也太酷了吧?这个能不能送给我啊,你再让池骏如给你另做一个。” “不行,这是他送给我的第一个礼物,我不能把它送给你,只能借给你用一段时间。”白时初不同意地说道。 “好吧。”周芫失望极了,但很快又期盼地问,“那能不能让池骏如给我做一个?” “我问问他吧。”白时初没有一口答应,毕竟得问过池骏如的意愿。 周芫带走手镯,白时初也只是以为给她防防身,并不一定会用上。 但她万万没想到,周芫真的用上了,她那个偏执狂前男友找她复合不成,居然想绑架她,连刀和绳子等东西都带了,拿刀子威胁周芫,周芫恐惧得浑身发抖。 就在她快要绝望的时候,看见了手腕上银色的手镯,响起时白时初叮嘱她的话,于是按了隐藏的开关,一根细细的银针便悄无声息地飞射而出,正射中她前男友的胳膊。 她前男友只觉得仿佛是被蚂蚁咬了一口,有细微的刺痛,但很快他就头晕目眩起来,没一会儿就晕倒了。 周芫死里逃生,吓得涕泪横流,第一时间就逃跑了,跑出了老远才想起来打电话给白时初。 白时初得知后吓了一跳,让她报警,然后就急忙赶去找她了。 银针上的迷药效果非常强,周芫前男友即使只被针头刺破了一点点,也昏迷了三个多小时,被警察抓进拘留所才醒了过来。 周芫见到白时初的时候,后怕得抱着她哇哇大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要是没有白时初这个手镯,那她今天就栽了。 于是防身手镯又成了池骏如另一个被重点关注的发明。 池骏如送的手镯救了周芫,白时初在他来见她的时候,好好地感谢了他一番,池骏如好好地享受了一番美人的投怀送抱,厮混了几天之后都有些乐不思蜀,不想回到冷冰冰的研究所了。 随着池骏如研究出来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不管他再怎么低调,有些消息还是被泄露了,为了安全着想,他住进了研究院的家属楼,也减少了外出找白时初的频率。 当然,他原本是不肯的,只是白时初自从知道他出来找自己的时候遭遇过好几次暗杀之后,就不准他再冒险出来了,而是自己去找他,他只好无奈地接受了。 因为池骏如的身份,作为他的女朋友,白时初还遇到过啼笑皆非的“策反”算计,用的还是“美男计”,想用感情来迷惑白时初,让白时初背叛池骏如。 白时初哪里会轻易被男人迷惑住?她眼光高着呢,当初池骏如如果不是长得个高颜好,白时初根本不会半推半就把他吃了,而那个被派来策反她的男人,长得一副阴柔的模样,根本引不起白时初丝毫兴趣,反而因为经常制造跟白时初的偶遇,被她敏锐地觉察到了异样,报告给上头之后,果真查出了是间谍,倒是意外之喜了。 之后还有利诱,白时初上班的公司不是外企吗?那某个国家就通过升职、移民、股份等利益来引、诱白时初出卖池骏如。 可白时初根本不缺钱,而且池骏如赚的钱都是交给她的,她根本没有必要为了利益出卖池骏如,所以这招利诱也失败了。 白时初于是从外企辞职了,转而开了个投资公司,自己当起了投资人。 池骏如倒是很想让她只当自己的私人助理,时刻跟她待在一起,但白时初不愿意,他只能作罢。 这辈子因为池骏如的特殊身份,白时初沾了不少光,当然,也被很多人当做了策反的目标,生活过得可谓是精彩又刺激。 让她根本都想不起曾经那些没什么意义的事情来,比如秦延以及杜佩瑶这些人,秦延想征服她,但她根本不接招,他就连接近她都没办法了。 而杜佩瑶也没有如愿当上秦延的太太,因为没有白时初这个白月光当他们感情的踏脚石,他们之间的感情很脆弱,根本经不起考验,所以他们纠缠了几年后就分开了。 而这辈子,白时初跟池骏如都过得开开心心、甜甜蜜蜜。 673、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 “小姐,前面有个书生被几个乞丐抢走了荷包,好可怜哦,他看起来手头并不如何宽裕的样子,银子被抢走了就没钱住宿吃饭了吧……”丫鬟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蔺时初睁开一双水光潋滟的漂亮眼睛,就瞧见自己的丫鬟清雨正掀起了车帘子看向外面。 她把车帘子掀得很开,像是特意掀开让原主也看一样——她确实是故意的,因为外面那个书生收买了她,让她在原主面前说出这番话来,好让原主注意到落魄书生。 “把车帘放下!”蔺时初冷漠地说。 “什么?小姐,你不想看看外面了吗?现在夫人不在,你可以偷偷地看嘛!”清雨以为蔺时初是怕被母亲责怪,便这么自以为是地劝说道。 蔺时初却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说:“我说,让你把车帘放下,你连我的话都不听了?” 清雨一怔,她还从来没见过蔺时初对她脸色这么不好的时候,原主一向温柔和善,对身边的丫鬟就跟姐妹似的,连一句重话都舍不得说,这不就惯得这些丫鬟忘了身份地位,蹬鼻子上脸了吗?现在都能为了钱出卖她了。 原主的个性太温柔了,清雨对她的一反常态并不以为然,只是愣了一下就继续自己的“任务”了,她嬉笑道:“哎呀,小姐,不要生气嘛!我知道你最心软了,那个书生的银子被抢走了,这么可怜,小姐要不要帮帮他啊,结个善缘也好嘛,说不定他以后可能中举当官老爷了呢?” 清雨仗着原主单纯以及对她这个心腹丫鬟的信任,几乎是明晃晃地要蔺时初资助那个书生了。 那书生就是方予安,一个处心积虑想攀上原主这个财主千金的穷秀才。 在原来的命运轨迹里,方予安确实在这次早有预谋的算计中结识了原主。原主听了清雨的话,下了马车好心“借”了钱财给方予安。 原主本来并没有就此对方予安生出什么心思,毕竟只是萍水相逢,但方予安早就盯中了她这条大鱼,怎么可能没有下一步动作呢? 于是在吃里扒外的丫鬟清雨的泄密下,原主三番四次跟方予安“偶遇”,方予安每次都用尽了手段表现自己的风度、才华,又表现得对原主暗自倾心的模样,而且清雨还经常旁敲侧击的暗示方予安是个才华横溢、前程远大的青年才俊,不可多得的夫婿人选,于是已经到了适婚年龄的原主自然渐渐地对方予安上了心。 等时间一到,清雨便开始在原主的母亲面前明里暗里地表现出“小姐有了心上人”的样子,引得原主母亲去调查,这一查就查到了方予安头上。 方予安确实长得一表人才,还考上了秀才,据说很有才华,中举只是时间的问题,他伪装得太好了,虽然没有家世,还很贫穷,但他风度翩翩,为人和善,很容易获得别人的好感。 原主母亲调查到方予安似乎也喜欢自己的女儿,那不就是两厢情愿、皆大欢喜吗?而且方予安父母都过世了,家中已经没有了亲人,而她家只有一个如珍视宝养大的女儿,要是嫁给了方予安,就不用受婆婆磋磨了,这很好。 于是原主母亲跟方予安暗示了一番,方予安立马欣喜如狂地答应跟蔺家结亲,成了蔺时初的未婚夫,就等考中进士后成亲了。 成了蔺家未来女婿的方予安终于不用为银子的事发愁了,他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准备科举考试。 他还是有些才华的,苦学三年真的考中了举人,然后又一鼓作气中了进士,意气风发。 如果到这里,他如约娶了原主,那也算一段佳话,但很不幸,他被皇帝看中了,皇帝给他跟六公主赐了婚。 方予安“大惊失色”地连忙婉拒了,说自己在家乡已经有了未婚妻,不能违约娶公主。 但皇帝赐下的亲事哪里是能说拒就拒的?但蔺家又确实供方予安读书,对他有恩,所以皇帝就大手一挥,说让他连同未婚妻一起娶了,但公主为尊,是正妻,只能委屈他的未婚妻当平妻了。 方予安“推辞不得”,只好答应。 谁不夸他一句对未婚妻有情有义?没有功成名就就抛弃未婚妻,而是“情深义重”地让未婚妻跟公主平起平坐。 但他真的不能拒绝吗?如果他的态度很坚决,难道皇帝还真的会强逼他娶自己的女儿?人家皇帝的女儿根本不愁没人娶,说到底只是方予安自己担心拒婚会影响他的前途,所以只是稍微提一提就妥协了。 而且如果真的无法拒绝当驸马,那他难道不能跟蔺时初退亲?退亲虽然会损害蔺时初的名誉,让她婚事艰难,但只要过一两年,大家就会慢慢淡忘,以蔺家的财产,原主在家乡找一位门当户对的男子成亲并不难。 可方予安为了自己的名声,又或者舍不得蔺家庞大的财产,才非要娶了原主当平妻,这样看似很公平,对原主仁至义尽。 但原主只是一个财主千金,家里只有钱,六公主却是金枝玉叶,身份地位能把原主压得死死的,原主当了平妻真的有好日子过? 六公主会愿意跟别人分享丈夫?那自然不愿意,所以原主当了方予安的平妻仅仅一年,就“身体虚弱”去世了。 原主一死,原主父母也伤心而逝,于是蔺家庞大的财产名正言顺地落到了方予安的手里。 此时正是原主悲剧的起点,蔺时初自然不可能重蹈覆辙,因此听到清雨的话后,她皮笑肉不笑地对清雨说:“你既然这么关心他,相信他前途无限,那你下去帮他吧。” 清雨这个丫鬟上辈子可不就随着原主嫁给了方予安,最后当上了姨娘?因为她地位卑微,根本不被六公主放在眼里,居然平平安安地生下了一个儿子,还能平安终老,真是令人为原主感到不平啊。 “小姐你开玩笑吧?我哪里有钱帮他啊,我这不是觉得小姐刚从大圣寺拜佛回来,做点好事更能表现小姐的慈悲之心么?”清雨巧舌如簧。 蔺时初似笑非笑,清雨为了让自己跟方予安扯上关系真是够拼的,但自己偏偏不想如她的愿呢。 674、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2) “难道小姐我平时做的善事还不够表现我的慈悲之心?”蔺时初反问道,“非得帮了这个书生才能表现?说起来清雨你好像特别在意这个书生啊,怎么,你认识他?” 清雨本来就心虚,听见蔺时初这话更是吓了一跳,连忙否认:“不不,我不认识这位公子,只是可怜他罢了。” “那就好,你一直提他,我都有些误会了。”蔺时初脸上微笑着说道。 清雨生怕蔺时初真的看出异样来,只好干笑着转移了话题,暂时不敢再提方予安的事了。 蔺时初便吩咐马车快些赶车,她想早点回到家。 她这回是出来大圣寺拜佛的,因为不久蔺夫人生了一场病,病好之后她便代替母亲还寺庙里上香还原。 方予安收买了清雨,知道她今天会经过这条路,于是便在这里精心策划了一场好戏,想博得她的好感。 可惜蔺时初不是原主了,她根本没下马车,也根本不可怜他而资助他,进而结识他。 蔺时初的马车离开之后,方予安死死地盯着那越来越远的样子,脸都气得扭曲了,他这一番心思都白费了,还浪费了他好几文钱请小乞丐演戏,偏偏没有如愿结识蔺时初,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蔺时初的马车加速之后,很快就把方予安抛在后面了,只要她不接招,方予安能耐她何?而清雨没能成功把蔺时初忽悠下马车找方予安,此时便坐立不安,神情像是着急又像紧张,眼珠子一直想想往后面看。 “清雨,你坐立不安的,难道还在想刚才那书生的事?你要是实在担心他,不如下车回去找他?”蔺时初故意这么说道。 “不不,我不是想这件事。”清雨连忙否认。 蔺时初不置可否,马车很快就到了蔺家门口。 蔺家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富户,蔺父很会做生意,累积了庞大的家产,只是可惜膝下只有蔺时初一个女儿,但他深爱妻子,并不想纳妾伤妻子的心,所以尽管妻子伤了身体没办法再给他生孩子,他也从来不埋怨,只是更疼爱妻女,还想着给女儿招赘传蔺家的香火。 如果没有方予安处心积虑的算计,蔺父很有可能真的会给原主招赘继承蔺家的家产,只是可惜,原主遇到了居心不良的方予安,白白葬送了自己以及全部家产。 蔺时初带着一帮人回了家,蔺母很快就从内室出来,一边把蔺时初摸了个遍,一边关心地问:“初儿,你去大圣寺没出什么事吧?你自己一个人出门,娘可担心你了,要不是娘的病刚好不能出门,娘都不放心你一个人去……” 蔺时初连忙拉住他,安慰道:“别担心,我好好地,什么事都没有,大圣寺是佛家圣地,怎么可能会出事啊?你看我不是好好地回来了吗?” “没事就好。”蔺母高兴地说道,“娘知道你今天要回来,专门让厨房做了你爱吃的红烧四喜丸子。” “谢谢娘,娘你的身体现在真的好了吧?可得注意着,别又病了,我和爹会担心的。”蔺时初叮嘱她道。 “娘知道了,初儿真是娘的贴心小棉袄。等你爹回来了……”蔺母兴致勃勃地跟蔺时初拉家常。 蔺时初跟蔺母回了内室,挥挥手让下人们都出去,便压低了声音对蔺母道:“娘,清雨有外心了,她跟外人出卖我的行踪,帮人骗我,你把她处置了吧。” “什么?清雨居然敢吃里扒外出卖你?!”蔺母一听,温温柔柔的声音顿时凌厉起来,然后又抓住了女儿的胳膊,把她上下打量了一遍,“那你没事吧?有没有被她害了?” “当然没有了,我都识破她了,怎么可能还会出事?娘你这是关心则乱了。”蔺时初好笑地说道,“现在最重要的是处理清雨这个出卖我的丫鬟,她心大了。” “对对,这个贱皮子,我们家哪里对不起她了?她一个奴婢自从到了我们家,吃穿用度上比普通人家的姑娘都好,她居然还敢背叛你!”蔺母气得不行,“这样的丫鬟我们家可不敢用了。” 蔺母很快就吩咐人把清雨灌了哑药,发卖出去了。 清雨被人拉下去的时候还是懵的,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一叠声地喊着自己是大小姐的大丫鬟,谁敢这么对自己?大小姐一定不会放过她……云云。 但不管她再怎么狐假虎威,背叛了主人的奴婢的下场已经注定了,她这辈子不可能跟原主那辈子一样安享晚年了。 蔺时初根本不用自己出手就处理了背主的丫头,她可不觉得蔺母把人弄哑了发卖是不是太残忍。 清雨为了一己之私出卖主子,跟外人勾结,害得主人一家下场悲惨,而她却踏着主人的尸体安安稳稳过了一辈子,要知道原主可没有从来对不起她,她都能这么害人,那这辈子她落得这个下场,不过是一报还一报罢了。 清雨跟着小姐从大圣寺回来后就不见了,其他的丫鬟婆子很奇怪,特别是另一个大丫鬟清雪还问过蔺时初。 “小姐,清雨怎么不见了?她没有跟着小姐回来吗?”清雪疑惑地问,她跟清雨同吃同住,两人关系很好,只是清雪没有清雨那么多小心思。 蔺时初微笑着说:“清雨啊,她老家的兄弟找来了,说是凑够了给她赎身的钱,就把她赎回去了,我总不能狠心不让她回家跟父母兄弟团聚吧?” 清雨跟清雪一样都是七八岁的时候被父母卖到蔺家的,自然记得父母家人,如今听到蔺时初这话,清雪立马就相信了,还十分羡慕:“清雨的家人对她真好,还能把她赎回去……” 蔺时初笑了笑,当初清雨的父母卖掉清雨的时候,可是签的死契,而且她父亲是个赌鬼,赌鬼怎么可能存得下钱赎回女儿?不可能的。 清雪羡慕了清雨一会儿,想起自己的父母家人,就有些闷闷不乐了,她在蔺家的生活虽然不错,但到底是奴婢,需要伺候人,怎么会不希望回家跟父母亲人团聚呢?可惜她大概不能像清雨一样有被赎回家的幸运了。 675、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3) 没了吃里扒外丫鬟清雨跟方予安通风报信,蔺时初又经常不出门,因此方予安想“偶遇”她就根本不可能了。 方予安急得团团转,他现在身上已经没有几个铜板了,急需要人资助,蔺时初就是他看上的冤大头,为此还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去接近她,但他却没想到事情根本没有按照他的计划发展,他连蔺时初的面都见不到! 方予安着急的嘴角都上火了,长了几个泡,还偷偷地跑到蔺家宅子外盯梢,想方设法跟清雨联系,他还不知道清雨早就被处理掉了。 但他盯了好几天,都没见着清雨,想找人传信息进蔺家,却又没有信任的人,而且他也没有钱再收买蔺家其他仆人,因此只能每天眼睁睁地看着蔺家,无计可施。 蔺时初知道方予安肯定不会轻易就放弃自己这个冤大头,所以她根本不出门,看他还怎么制造机会来偶遇自己。 不过,仇还是要报的,蔺时初找了个夜高风黑的晚上,找到方予安租住的小宅子,潜了进去。 方予安并没有秉烛夜读,他接近蔺时初的计划很不顺利,根本没有心思读书,干脆早早睡下了,正好方便了蔺时初。 蔺时初趁着窗外照进来的月光,确认了床上的人是方予安,于是毫不留情地举起他书桌旁的凳子,狠狠地朝他的右手砸下,方予安顿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从床上弹跳起来。 蔺时初再接再厉,又拿凳子砸了他的右手好几下,确定他的右手粉碎性骨折,以后再也写不了字了,才罢休。 “啊……你、你是谁?别、别打我!”方予安涕泪横流地求饶,“大、大侠,求求你放过我……” 他见来人穿着夜行衣,蒙着头脸,便以为蔺时初是男人。 蔺时初丝毫不可怜他,又直接把他腿打断了,她好心,只打断了他一条腿,而且并不是让他的腿粉碎性骨折。 蔺时初并不打算杀掉方予安,这种人让他活着受罪更解恨呢,反正他右手注定废了,科举无望,而一条腿也断了,要是不能好好治,那他就是个瘸子,一个穷困、不能科举的瘸子秀才,能有什么好日子过?种不了地,连自己都无法养活,以后有得煎熬呢。 蔺时初报仇可不会等他成长,她报仇都趁早,其他人信奉的那种什么“在他爬上最高点、最志得意满的时候再让他狠狠地坠落”或者“只有等他站在最高处才配当我的对手”这种脑残的想法,蔺时初没有丝毫兴趣。 不趁着敌人弱小的时候干掉,难道真的等他强大再来拼?小心报仇不成反倒把自己赔进去了,蔺时初可不做这种傻事。 蔺时初心满意足地在方予安的惨叫中离开了,转过几条街,回到蔺家所在的街道后,就换回了自己的衣服,悄无声息地回了院子。 从那之后方予安果然不再出现了,虽然他那些同窗、朋友都为他惋惜遭了那么大的灾,但事情已经发生,他们只能同情一下,也帮不了什么忙。 大家都好奇他到底得罪了什么人,居然要弄残他手脚,害得他前途尽毁,这手段也太毒辣了。 方予安作为一个以科举进仕为终生目标的人,又有些才华,却再也不可能考科举了,可想而知对他的打击有多大,大家都很同情他,同时也纷纷自省,回忆自己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不好惹的人,于是一时之间许多读书人都以方予安为鉴,个个都变得和蔼可亲起来,跟以往的高傲自大完全不同,倒是出乎意外地改善了一下学子间的为人处世态度,真是意外之喜。 蔺时初报完仇之后就再也没有把方予安放在心上了,当然,以后有可能的话,皇帝和六公主的仇也要报的,但蔺时初现在只是一个财主千金,连京城都没去过,找皇帝父女报仇的事暂时没办法,还得从长计议。 “女儿啊,你孙伯伯家的孙英还记得吗?你小时候跟他玩得很好,还说过长大了要给他当新娘子,正好他现在还没娶妻,还长得一表人才,为人诚恳正直,是当夫婿的好人选啊……”蔺父从外面应酬回来后,便突然跟蔺时初说起了这番话。 蔺时初见他眼神都迷糊起来,显然喝酒都喝糊涂了,否则他不会这么直接地跟女儿说什么夫婿、娶妻的事,而是私底下旁敲侧击询问。 “孙英?他小时候长得胖嘟嘟的,爹,我不喜欢胖子。”蔺时初从记忆的角落里找出关于孙英的那部分,便娇嗔地说道,其实不过是找个借口推脱而已。 蔺父摇头反驳道:“孙英不是胖子,他现在长得挺俊,斯文有礼,是个好孩子……” “爹,我不喜欢秃头的男人,孙伯伯这几年脑袋上的头发不剩下几根了吧?戴着假发都不自然,我听说在秃头这方面,儿子都随父亲,等孙英到孙伯伯这个年纪了肯定也秃头,孙英的儿子以后也肯定遗传他爹、他祖父的秃头……爹,你难道希望自己的外孙以后也顶着光秃头的头顶戴假发吗?”蔺时初见蔺父居然不肯放弃说服她,于是只好给他会心一击。 果然,蔺父听到她这番话,都愣了愣,因为喝醉而迟钝的脑袋,过了好一会儿才完全理解了她话里的意思,这一理解,他便惊悚地把头摇得跟破浪鼓似的:“不、不,我外孙不能是秃头!” 蔺时初嘴角微微扬起,跟蔺母对视了一眼,说:“想要外孙不秃头,那孙英就不是好夫婿人选了,爹,你可以把他排除了。” “好好,排除他。”蔺父一下子就答应了。 蔺母也忍俊不禁,她笑着对蔺时初道:“你放心,就算你爹喜欢孙英,我也不会同意你跟他的亲事,孙英这孩子虽然不错,但他娘可不是个好相处的,处处掐尖要强,谁要当了她儿媳妇,那可得有苦头吃了,娘可舍不得你嫁去她家给她磋磨。” 蔺时初赞同地点头:“对对,我一点儿苦也吃不了,也不喜欢孙英,当然不能嫁他。爹也是异想天开了,如果孙英真的有出息,孙伯伯大概也看不上我当他儿媳妇的。” 676、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4) 蔺家不想跟孙家结亲,可惜孙家却看上了蔺家,准确地来说,是孙夫人看中了蔺时初。 原主本来的性格就温温柔柔,连说话都不会大声,孙夫人觉得她性子软好拿捏,而且蔺家只有她一个女儿,要是娶了她那以后蔺家的全部财产肯定都属于她跟她的丈夫,这可是一个很大的诱、惑,所以贪财的孙夫人就看中了蔺时初。 这也是孙夫人不知道蔺时初内里换了个灵魂才会这么以为,什么柔弱好拿捏,那都是以前了,现在的蔺时初跟柔弱一点儿都扯不上关系,谁敢践踏她,她能把人的脑袋拧下来踢。 “老爷,你以后跟蔺老爷再谈生意,就把英儿也带上吧,让他在蔺老爷面前好好表现表现,最好能多多去蔺家拜访,跟蔺小姐叙叙小时候的情谊。”孙夫人心中诸多算计,跟自己的丈夫说话却是很直白。 孙老爷听见她的话哪里还不知道她是看上了蔺小姐当儿媳妇?但他并不希望儿子娶个财主富户的女儿,他觉得自己儿子在读书方面有才华,以后可以走仕途,娶妻当然要娶个对他仕途有帮助的,最起码也得是他老师女儿或者县令千金什么的,要是以后金榜题名,能被高官榜下捉婿就更好了,而蔺时初只是个财主之女,娶她一点儿都不划算。 因此孙老爷皱着眉头道:“你别乱点鸳鸯谱,儿子的婚事要好好考虑,蔺家只是有点儿钱,咱们儿子是有大才华的,以后肯定前途无限、平步青云,蔺家的女儿哪里配得上咱们儿子?你别眼窝子太浅,因小失大!” 孙夫人一听,顿时信了丈夫的话,因此即使有些不舍得蔺家的财富,也只能咬牙舍弃了。强忍住心中的肉疼,孙夫人便连忙问丈夫:“那儿子的婚事确实不能轻易决定,咱们得好好端详。” 蔺时初可不知道自己被人觊觎后很快又被人嫌弃了,她要是知道了,肯定哭笑不得,自己根本看不上孙家,孙家到底哪里来的优越感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们儿子? 孙英如果真的在读书上有天赋,那怎么快二十岁了还没考上秀才?人家方予安虽然心机深沉、居心不良了些,但却已经确确实实考上了秀才的,孙英连方予安都比不上,他的父母到底哪里来的自信确定他能金榜题名啊? 一家人都自视甚高还好高骛远,也太可笑了,特别是当蔺时初好不容易才出门一次逛街的时候,就在某家珠宝首饰店里遇到了孙夫人。 蔺时初处于礼貌问了她一句:“孙夫人,您也来逛街啊?” “是啊。”孙夫人矜持地朝她点了点头,然后抬着下巴,居高临下地打量了一下蔺时初身上华丽富贵的衣服,便皱了皱眉,不赞同地说,“小姑娘年纪轻轻的,还是穿得朴素淡雅些好,太过奢侈富贵就不够贤良淑德了。蔺家丫头啊,我也是看着你长大的,今儿才跟你多说一句,你不要怨怪我,我也是为了你好,虽然我知道你们蔺家有些钱财,但也不能执着于外在而忽略了内在啊……” 蔺时初眼里的笑意顿时就消失了,觉得这个孙夫人真是莫名其妙,她只不过是父亲一个生意伙伴的夫人,哪里来的立场教训自己? “孙夫人,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的事就不需要你多管了,我家里有钱,身上穿的这些衣裳,对你来说是太奢侈富贵,但对我来说已经是很朴素的了。”蔺时初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然后又不软不硬地顶了回去:“对了,我听说我爹说,孙伯伯最近的生意出了些问题,还来寻我爹爹帮忙,夫人怪不得要节俭用度了,哦,对了,您家生意上的事情解决了没有啊?” 蔺时初这么一说,孙夫人顿时气得脸红耳赤,最后恼羞成怒地说:“你胡说什么?我家的生意一点问题都没有!小小年纪就伶牙俐齿,一点都不温柔贤良……” 孙夫人对蔺时初说了这么一番话,就气急败坏地离开了,她生怕脸面被蔺时初撕得更破,最近家里生意有了麻烦这事她是知道的,被蔺时初当众说出来,她哪里受得了?只能撂下狠话落荒而逃了。 蔺时初可不担心这么对她会不会影响跟孙家的关系,孙家的生意根本比不上蔺家,更何况最近孙老爷还得指望她爹伸出援手呢,要是知道他夫人对自己出言不逊,孙老爷自己就能找孙夫人算账。 而且蔺时初跟孙夫人无亲无故,才不会委屈自己去听她指手划脚以及莫名其妙的指责。 蔺时初回去跟蔺母说起这事的时候,蔺母温温柔柔一个人都生气了,说:“这孙夫人哪里来的脸说我的女儿,我自己都舍不得说,她真是越来越尖酸刻薄了。初儿,你以后见了她不用在意你爹的面子,该反驳就反驳,否则她能传出话来毁掉你的名声,算了,以后离她远点吧。” 蔺时初点点头说道:“这种人自然是离得远远的好,对了,让爹也跟孙老爷逐渐疏远些吧,我听说他这回生意上的麻烦并不小,爹爹帮些小忙可以,但要是会搭上自己家的,那就别管了。” “我会提醒你爹,别担心。”蔺母说道,摸了摸自己女儿的娇艳美丽的脸,又有些发愁,“你今年都十五了,亲事还没定下来,娘真是为难。” 蔺时初连忙劝她说:“娘,我才十五,还能陪你好几年呢,不对,我干脆不出嫁了,在家招赘不就好了?招赘可以慢慢挑,不急着定下来。” 蔺母目瞪口呆:“初儿,你说什么?招赘?可招赘很难找到好的人选,我怎么能委屈你呢?” “娘,慢慢找,总能找到合心意的。”蔺时初不太在意地说道,她才十五岁,找什么男人?自然是能拖就拖了。 蔺母刚开始知道女儿想招赘的时候还很担心,但经过蔺时初三寸不烂之舌劝说后,便越来越觉得给女儿招赘是好事了,比嫁到别人家受人管束好多了,更何况招赘生下来的孩子那就是姓蔺的,自家家业也能完全传给孩子…… 蔺母已经开始想怎么说服蔺父同意女儿招赘了。 677、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5) 蔺父知道女儿居然不想出嫁而是想招赘的时候,非常震惊,一开始并不同意,毕竟女子出嫁总比招赘要有更多、更好的选择,他虽然是男人,但对传宗接代一事并不怎么执着,否则他年轻时早就纳妾生儿子了,又怎么可能守着再也不能生了的蔺母过日子? 所以即使只有蔺时初一个女儿,他也从来没想过给女儿招赘,但没想到女儿和妻子提出来了。 蔺母跟他说了许多女儿招赘的好处,总体而言是利大于弊的,爱女心切的蔺父终于松了口,但得找到令他满意的招赘人选才行。 蔺时初于是趁机提出她想跟父亲学着管理家中的产业。 “爹,等我以后招赘了,那我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了,家里的产业肯定得抓住自己手中,毕竟谁都不如自己可靠,我总不能一辈子都躲在爹爹的羽翼下吧?”蔺时初试着说服蔺父道。 蔺父却不太同意自己娇滴滴的女儿去沾染这些充满铜臭味的俗事,况且商场上那些勾心斗角,自己单纯善良的女儿怎么受得了?所以他说:“爹爹就算不能护你一辈子,但不是还有你以后的孩子吗?爹还有好几十年可活,足够培养孙子接手家业了,到时候自然有孙子护着你,你没必要沾染这些铜臭之事,乖女儿你只需要绣绣花、看看书就行了……” “爹啊,女儿这不是怕你太辛苦吗?我还想替你分担一下责任呢。而且我对绣花没什么兴趣,倒是想跟爹学做生意,你就答应我吧!”蔺时初撒娇。 蔺父感动得眼泪汪汪:“乖女儿啊,爹知道你孝顺,但做生意需要抛头露面,面对各种层出不穷的手段,肮脏龌龊的事都有,姑娘家想要做事,比男人更艰难,对名声也有碍,爹怎么舍得让你受这样的苦啊?” 蔺时初虽然体谅他的一片爱女之心,但却并不想当个困于内宅的普通女子,因此绞尽脑汁,终于缠得蔺父同意暂时让她学着看账本以及跟在他身边巡查店铺。 如果她能适应,那就同意她接管家业;如果她不能,那她就只能乖乖当回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了。 于是在这之后,蔺时初果然跟着蔺父学起了看账和巡店,了解各个店铺的具体情况。蔺父很快就发现女儿在做生意这方面很有天赋,特别是记账、算账,往往看了几个数字下一刻就立马得出答案,比他店里术数最厉害的账房先生还要快速准确,这令蔺父惊喜不已,再也不提让女儿回家的事了。 此外,在对店里的货物销售方面,蔺时初也往往很有见识,只是随口说了些提议,就能令蔺父和各个店铺的掌柜茅塞顿开,店里生意暴涨……于是这下子,就连掌柜们都不再因为女儿家的身份轻视蔺时初了,反而夸她是做生意的天才。 蔺时初就这样慢慢地跟着蔺父帮忙管理家里的生意——她经历过那么多世界,无论是因为眼界见识广,还是自己的实践都有,所以做生意自然是一把好手。 这天,她和蔺父一起去邻县自家的布行查看生意,蔺父因为有事提前先走了,蔺时初多留了半天,所以回程的路上就只有她坐着马车,带着一个丫鬟和四个护卫。 邻县并不远,路上也不偏僻,因为本地地方官还算清廉能干,就更没有什么土匪了,所以蔺父才会放心让女儿带着人回来。 因为布行的账有些繁杂,蔺时初便多花了点时间,等从邻县回去的时候,夕阳已经西下,天色渐晚。 清雪有些担心:“小姐,咱们天黑之前不能回到家里吧?天黑之后不知道会不会有野狼出没?幸好今儿天气很好,有月光和星光,倒也不必担心看不见路……” 蔺时初倒是一点儿都不紧张,她优哉游哉地喝着茶吃着点心,安慰小丫鬟道:“别担心,就算有野狼,咱们不是有护卫吗?安全上不会有问题的。” “可、可咱们只有四个护卫,听说狼都是一群一群出现的,万一真的有一群狼,护卫们根本打不过啊。”清雪缩着身子愁眉苦脸,紧紧地挨着蔺时初。 蔺时初点点头,故意吓她:“你说得对,狼是群居动物,除非是被狼群赶出来的孤狼,否则它们一出现肯定就是一群,咱们几个人大概真的打不过,那就只能乞讨咱们不会遇到狼群了……” 清雪小脸都吓得白了,眼巴巴地看着蔺时初:“那、那咱们就没有其他办法了?” 蔺时初见她眼泪汪汪,终于良心发现,不再恶趣味地逗她了:“好了,别怕,你小姐我当然有其他办法了,不管是狼群也好,还是土匪也好,遇到咱们,那他们就只能怪自己倒霉了。小姐我带了很多迷药,撒一把就能迷晕的那种,不管是野兽还是人,都逃不过……” “真的吗?”清雪顿时精神一震,“那真是太好了,我就说小姐不可能拿自己和身边人的生命冒险的嘛……” 正在这时候,一个在前面骑马开路的护卫忽然走到马车窗边,对蔺时初道:“小姐,前面大概五里远的路上躺了一个晕迷的人,拦住了整条路,现在要怎么办?” 蔺时初掀开车帘,问:“晕迷的人?是生病了还是怎么的?” “是受伤了,伤得比较重。”护卫回答道,“小姐,咱们要救他吗?”护卫回想起那昏倒在路中间血肉模糊的人,同情心发作,多问了一句。 蔺时初顿了顿,救人倒是无所谓,但就怕救了一个不该救的人,会给蔺家带来麻烦,毕竟普通人是不可能血肉模糊晕倒在大路上的,在这前不着店后不着村的地方受伤晕倒的人,身上要是没有麻烦事,蔺时初一点儿都不信,这明显是个烫手山芋啊,但要是见死不救那也不好。 蔺时初有些为难,于是她吩咐道:“等我到了那儿见过人之后再决定救不救他吧。” 护卫应了一声便离开了。 这附近没土匪作乱,但偏偏有人受伤晕倒在路上,那只能是那个人自己有私仇了,难道是被人追杀受伤逃到这儿就受不了晕倒了? 678、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6) 蔺时初一想到那人可能是被人追杀的,就知道这路上已经不安全了,他们得加快速度回家才行。 于是她吩咐车夫加速赶路,没过多久,马车就到了晕倒那人的地方,那人倒是晕得正巧倒在大路中间,马车要想通过,不是从他身上碾过,就得把他整个人从路上搬开。 怪不得护卫会来问她怎么处理,如果这人是倒在路边的,碍不着马车通过,那护卫很可能就视而不见了,但他正好倒在路中间,就只得问问蔺时初了。 蔺时初下了马车,走近晕倒的那人身边,蹲下身子想要给那人检查一下,护卫连忙阻挡道:“小姐别靠得太近了,万一这人身上除了伤外还有什么病,要是传给小姐就不好了。” “没关系。我知道分寸。”蔺时初摆了摆手,让护卫离开。 晕倒的那人是整个人俯趴在地上的,根本看不见他的脸,所以蔺时初不知道他的年龄长相,但他身下堆积了一滩血,血迹都凝固了,显然他晕倒的时候已经不短,如果不是他身体还有轻微的起伏显示他还活着,别人都可能以为这是一具尸体了。 蔺时初伸出手握上了那人的手腕,想给他把把脉,但她的手刚触碰到那人的皮肤,那人便突然迅猛的反手抓住了她的手,好心他根本没晕倒一样,只不过抓住蔺时初的那只苍白修长的手根本没什么力气,只能做出这个动作,却根本抓不牢,显然是强弩之末了,他这种反应应该是身体记忆。 蔺时初轻轻一甩,就挣脱了他的手,重新按住了他的手腕,摸到了他的脉。 果然伤得挺重,蔺时初暗自想道,然后吩咐护卫:“把他翻个面吧。” 几个护卫便把这人翻了个面,蔺时初终于看见了他的脸,却意外地发现他居然睁着眼,显然已经醒过来了,一双黑沉沉的眼睛满是戒备、警惕和冷厉,只是身体的重伤让他这眼神显得色厉内荏。 “滚……”虚张声势的男人朝蔺时初说道,声音嘶哑、神色冷厉,另一只还能动的手握着一把匕首。 “你挡着我的路了。”蔺时初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说道。 那重伤的男人顿时神情一顿,身体轻微地动了动,他咬了咬牙,极力想起身让路,维护自己的尊严,但他伤得太重了,根本没办法挪动自己的身体,更何况是站起来? 蔺时初见他徒劳无功的模样,便吩咐护卫道:“把他搬到路边去吧。” 护卫就立马上前,四个人把男人抬了起来,果真搬到路边的草地上去了。 蔺时初看到那男人眼神中带着难堪、愤怒、憋屈以及不易觉察的慌乱,她本来想把这人扔到路边就不管的,但见了他这复杂的眼神,就有点想多管闲事了。 “喂,要不要帮忙?”蔺时初低头问他。 “不……用!”男人虽然伤得很重,但骨头却很硬,愣是不肯低头求救。 “你想死在这里,曝尸荒野,还是半夜被狼叼去吃?”蔺时初问他,这男人对人的防备心太重了,伤成这样都不肯让人救。 本来这种自寻死路的人蔺时初是不管的,但这男人长得很俊,是的,即使他脸上沾了血迹和泥土灰尘,但仍然能看得出他容貌上的出色。 长着这样好看的脸的人如果死了,蔺时初会觉得有点可惜,但人家摆明了不想被自己救,她又不想拿自己的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 蔺时初思考了一会儿,决定发挥一下同情心,对男人说:“你到底要不要我救?” 男人根本不回答,依旧用防备的眼神看她。 蔺时初顿时没了耐心,扔下一瓶伤药给他,说:“这药能激发你的身体潜能,让你暂时恢复行动力,去找个安全的地方过夜。你如果信得过我就吃,信不过就扔了吧。再见!” 说完她就真的回自己的马车了,她仁至义尽了,这人爱信不信。 马车很快就离开了,护卫们骑着马的声音也越来也远,被留在地上的那人使出了喝奶的劲儿,终于把蔺时初扔在他身上的那瓶药拿了起来,倒出一颗后,他闻了闻,只闻到一股淡淡的药香,并不能闻出到底是不是救命药。 但他已经伤重至此,如果在天黑之还没恢复行动力,那真的可能没命了,所以男人只是思考了一会儿,就当机立断地把蔺时初给他的药吞了下去,他就赌这一把。 “小姐,那人真是不知道好歹啊,您都想救他了,偏偏他还要拿乔,小心把小命都丢了!”清雪愤愤不平地说道。 “那是人家自己的命,不想被我救就不想呗,反正死的不是我们。”蔺时初无所谓地说道,她给了一瓶药,做了点举手之劳的事,那人能不能活下来就靠他自己了。 只是一想到长着那样一张好看脸的男人死了的话,又有些可惜,蔺时初对于好看的人总是格外宽容。 “刘叔,把车赶得快些吧,咱们要赶紧离开这儿。”蔺时初吩咐车夫道。 “好嘞!”刘叔立马把鞭子一甩,赶着马加速奔驰了。 而另一边,吃下了蔺时初给的药,男人躺了一会儿,身体果然渐渐恢复了体力,能动了,等恢复到一半之后,他终于站了起来,慢慢地往山中走去。 他的体力恢复得越来越快,力气越来越大,便用匕首割下干净些的里衣,包扎了几个比较严重的伤口。 他回头最后看了一眼那条路,便头也不回地进了山里。 蔺时初一行人终于在半个时辰之后回到了蔺家,而这时候早已经天黑了,蔺父蔺母等在门口,见她的马车终于回来了,顿时松了一口气迎了上来。 “你终于回来了,可担心死为娘了,都怪你爹不靠谱,居然把你一个人留在那里,要是你出了什么事,我一定饶不了他!”蔺母把女儿仔细打量了一番,见她真的没事,这才没好气地瞪了一眼蔺父,说道。 蔺父也一脸愧疚:“是爹不好,爹不应该让你一个人回来的,走夜路这多危险啊。你要是出了什么事,爹爹一辈子都不能安心,幸好你平安回来了……” 679、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7) 蔺时初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个身受重伤之人的事,她没有跟父母说,毕竟说了也只是凭白让他们担心而已。 但她没有想到,仅仅只是过了半个月,她就在自家的一间药铺看见那人了。 当时蔺时初正在跟药铺掌柜商量大量种植草药的事,那人就忽然从门口走了进来。 “抓药。”那人的声音清冷如霜,一双黑沉沉的眼睛犀利而透亮,穿着一身玄衣,身高腿长,即使面无表情,依旧有种玉树临风般的挺拔。 蔺时初眼睛亮亮,这人一进来她就认出了,虽然他脸上没有了血污和灰尘泥土,但那样出色的一张脸,蔺时初怎么可能认不出来呢?看来他上次在野外到底选择了相信自己,吃了那瓶药,所以这会儿他捡回了一条命,还能来这里抓药了。 掌柜抓药去了,越凌宣感觉到一股特别炙热的视线落在自己脸上,他猛地往视线所在的方向看去,便看见一张明媚娇艳的芙蓉脸,一双水灵灵的圆眼睛正好奇地打量他。 越凌宣一下子脸色更冷了,这女人不就是半个多月前嫌弃他挡了路而把他扔在路旁的人吗?虽然她留给自己的那瓶药确实算得上救了自己的命,但一想起她当时对自己无情的态度以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种冷漠,越凌宣就对这个女人没什么好感。 蔺时初可不知道自己被人讨厌了,她见男人看向自己,便对他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来,她这幅身体的容貌长得非常有迷惑性,明眸皓齿、桃心脸圆眼睛,是那种娇憨柔美的类型,很容易讨人喜欢。 原主的性格其实跟长相挺相符的,但现在内里换了个灵魂的蔺时初就跟这长相反差大极了,她现在长相是甜姐儿,但芯子是御姐,不了解她性格的人很容易被她迷惑。 而不巧的是,越凌宣见识过她彪悍又冷漠的一面,所以这会儿看见她对自己笑得这么甜,他就立马对蔺时初的印象更不好了,觉得她表里不一,很会装。 所以他看着蔺时初的脸色很冷,不过想起她送的那瓶药,越凌宣从怀里掏出一块十两的银子,走到蔺时初面前,递给了她。 “为什么给我银子?”蔺时初歪着脑袋问他。 越凌宣声音如冷玉相击:“当是买你那瓶药的药费。” 蔺时初听他都光明正大把事情说出来了,便知道他现在已经不再处于危险问境地了,于是便有了调侃他的心思,说:“我那瓶药十两银子可买不到。” 那瓶药是能激发人体潜能,让人在深受重伤的情况下还能维持行动自如的神药,用了很多珍贵药材,配制的方法也复杂,十两银子确实买不到,蔺时初没有骗他。 越凌宣一听,把那十两银子收了回去,问道:“那要多少银子?” “多少银子都买不到,因为全天下只有我自己能做出来,是无价之宝。”蔺时初见他对自己冷着脸,一副丝毫不想跟自己沾上关系的模样,便故意逗他道。 谁知道越凌宣听了她的话,顿时冷笑一声,直接连那十两银子都收回了怀中,还说:“既然是无价之宝,那就不需要用银子来衡量了。” 蔺时初并不在意他给不给银子,因为她家本身就有很多银子,她只是想逗这个冷脸男人:“确实,我那无价之宝的药救了你一条无价之宝的生命,值了。” 越凌宣狭长的凤眸微眯了眯,冷冷地盯着蔺时初,气势吓人。 但蔺时初可不会怕他,依旧笑眯眯地问他:“这位公子,能不能告诉你姓甚名谁啊?” “不能。”越凌宣冷漠无情地说道。 “唉,不能就不能吧。那你身上的伤都好得差不多了吧?应该是差不多了,否则你也不会一个人出来抓药。”蔺时初用食指指尖支着自己的下巴,十分笃定地说道。 越凌宣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被她那根纤长莹白的手指吸引住了,她的手指白、嫩如玉,圆润完美,跟脸上凝脂般无暇的皮肤相映成辉,越凌宣不由地多看了几眼。 蔺时初的食指从下巴处上升到了饱满红润的嘴唇,在那红唇轻轻地上点了点,红与白形成鲜明的对比,带着不自知的诱、惑美感。 越凌宣意识到自己心中在想些什么之后,视线便立刻便被火烫到了一样,飞速地移开,心中暗骂自己定力不足,又骂蔺时初不矜持,但他的两只耳朵尖尖却悄悄地红了。 掌柜把越凌宣药单上的药都抓完了,包成了几包,递给你越凌宣,说:“药钱七两银子。” “王掌柜,这药不收这位公子的钱了。”蔺时初忽然开口道。 王掌柜看了看她,又看了看自己面前这脸色虽然苍白,但却如芝兰玉树般的年轻公子,顿时对蔺时初露出个心知肚明的笑容,说:“好好,都听小姐的,这位公子,您今天的药费咱们小姐做主免了。” “不需要!”越凌宣不接受蔺时初的好意,扔了刚刚那十两银子到柜台上,“剩下的不用找钱了。” 说完就长腿一迈,几步就离开了药铺。 王掌柜看了看那锭银子,又看了看蔺时初,蔺时初说:“既然人家都留下银子了,那就收了吧。” 王掌柜于是收下了越凌宣的药钱。 蔺时初调戏了人一番之后,就把人抛诸脑后了,但越凌宣却并没有把她忘了,事实上,他也没办法忘掉她,毕竟能面对一个血糊糊的人而面不改色的女人,还很嚣张放肆,一点儿都没有时下女子的娇弱贤淑,这样一个女人,他能忘掉才怪。 为了知己知彼,越凌宣让客栈的伙计把药熬好,喝了之后,就上街打听蔺时初的身份去了。 蔺时初的身份很容易打听清楚,毕竟在这个小城里,蔺家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富户,基本上人人认识。 越凌宣轻而易举就打听清楚了她的身份。 得知蔺时初居然是个财主千金,越凌宣很是惊讶,因为她的性格跟大家所形容的根本不一样,大家说她为人和善好相处,做起生意来有一手,很有她爹的风范。 680、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8) 可越凌宣看见的那个蔺时初,是个比男人心还硬的女人,看起来漂漂亮亮,笑得可可爱爱,但其实冷漠无情,否则她那天遇到重伤的自己,怎么会真的把自己扔在路边,留下点药就毫不犹豫地走了? 越凌宣对那天被蔺时初抛弃的事耿耿于怀,他堂堂安国侯家的小公子,从来只有被人捧着追着的,还没有被人那么嫌弃过!所以他记住了蔺时初。 蔺时初从药铺里回来,便看见家中有客人,原来是街上的李媒婆,李媒婆一看见蔺时初,就笑得见牙不见眼,脸上的皱纹都笑得跟朵菊花似的,说:“蔺姑娘逛街回来啦?哎,长得可真水灵,漂漂亮亮的谁不喜欢啊。” 被李媒婆用打量物品似的目光打量,蔺时初微微皱了皱眉,假笑着跟她打了声招呼,便装作是害羞的样子溜回自己房间了。 李媒婆肯定又是来跟她爹娘介绍不知从哪儿找来的歪瓜裂枣了,自从蔺家放出话去,说女儿不出嫁只招赘之后,从前能把门槛都踏平的说媒的人少了许多,只剩下寥寥几个。 李媒婆就是其中一个,她知道蔺家要招赘之后,立马转变了给蔺家挑女婿的方向,特意跑去各个地方找兄弟多的大小伙子,一一给蔺家介绍。 但她找的那些人各种奇奇怪怪的都有,大多数都是歪瓜裂枣,别说蔺时初了,就是蔺父蔺母都看不上。 好不容易李媒婆离开了,都是半个时辰之后了,蔺母跟蔺父把人送走之后,终于松了口气,蔺母按着胸口,蹙着眉气呼呼地说:“李媒婆介绍的那些男子根本配不上咱们初儿,什么西村冼家的大儿子、东镇做豆腐周家的三儿子、陶村卖鱼陈家的幼子……不是村夫就是贩夫走卒,李媒婆到底把咱们初儿当作什么人了?连那样上不得台面的人都介绍!要不是初儿的亲事还没着落,我都想把她丢出门去了,真是的!” 蔺父也非常不高兴,自家的女儿是金尊玉贵地宠大的,怎么可能给她招泥腿子莽夫当丈夫?蔺父宁愿花费长时间去找,都不可能同意李媒婆那些人选,那不是作践自己的女儿吗? “算了,下次咱们就跟李媒婆说不用她操、心咱们初儿的亲事了。”蔺父说道。 蔺母立马点头:“那你好好跟李媒婆说。” 蔺时初吃饭的时候就听了蔺父蔺母一耳朵的抱怨,都是说李媒婆不靠谱的,说她介绍的那些男子,不是这里不妥,就是那里不妥,就是没个好的。 蔺时初听得耳朵都想关闭了,她并不想父母这么为自己的亲事操心,奈何在这种操蛋的时代,女人不结婚第一个反对的就会是父母,即使蔺父蔺母很爱自己的女儿,但也不会允许她一辈子不成亲的,因为他们的见识和眼界决定了他们的观念。 “爹,我想去连江那里的布行看看,听说蚕丝织出来的布十分珍贵,我想亲眼去见识一番,顺便了解一下布行的生意。”蔺时初决定出个差,散散心。 谁知蔺父一口拒绝了:“不行,初儿,爹我最近没时间,不能带你去连江,我又不放心你自己去,所以还是等等吧。” 蔺时初连忙说服他:“爹,连江离咱们这儿又不远,坐马车两天就到了,而且我还会带上咱们家的护卫,您还担心什么呀?” “你一个姑娘家,怎么能一个人出门呢?爹怎么放心得了?”蔺父虽然疼爱女儿,但如今的世情如此,未出嫁的姑娘家只有在父兄长辈或者丈夫等亲属的陪伴下才能出远门,她自己一个人是不能的,所以蔺父不假思索就不同意让蔺时初一个人去连江了。 “爹,你不能把我当成普通的姑娘家,我是要接管家业,自己当家做主的,跟普通姑娘不一样,她们不能做的事不代表我也不能做,连抛头露面做生意这种离经叛道的事爹您都答应我了,怎么就出个远门您就不同意了呢?难道我以后接管了家里的生意也还是不能自己出门吗?那我接管个什么样的生意啊?”蔺时初振振有词地说道,“要是以后外地的生意出了问题,我不能出远门,那生意根本不用做了,现在趁早停了吧.” 蔺父顿时被女儿说得哑口无言,他叹了口气,说:“初儿啊,爹就是不放心你啊,你要是出了什么事,那我和你娘也活不了了。姑娘家出门在外比男人艰难多了,爹真的不想让你受那些苦……要不,乖女儿咱们还是找个能干有良心的女婿,让他管吧?” 蔺父居然打起了退堂鼓。 “不行,找有良心的女婿比我自己出远门困难多了,要是女婿是狼子野心吃绝户、算计咱们家业的人,那咱们一家三口还不知道怎么死呢。”蔺时初连忙给蔺父洗脑,让他牢牢记住“女婿靠不住”这个念头。 最后蔺时初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说服了蔺父同意她独自去连江,当然,要带一堆人一起。 于是蔺时初高高兴兴地让清雪收拾了行李,第二天就带着一堆护卫往连江去了。 连江其实是一个临海的城镇,既有渔业,又有桑产业,蔺时初说去连江是想见识蚕丝布比,这不是她的主要目的,她主要是想去海边玩玩,吃吃海鲜。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出了城,蔺时初坐在自己的马车上舒舒服服地喝起了茶,因为蔺家富裕,所以她的茶叶都是贡品级别的,什么明前的龙井,雨后的清茶,蔺时初觉得用这些好茶清喝也好,还是做奶车也好,都是很棒的享受。 马车慢慢地行驶着,因为不赶时间,蔺时初就让马夫慢慢走,走到城外灵山寺前的那段路,她就听见了后面传来一阵马蹄声,马蹄声越来越近。 她忍不住掀开车帘往外看,却看见一个十分眼熟的男人,真是巧了,不正是那位被她留了一瓶救命药,又在她药铺里抓过药的美男子吗? 681、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9) 越凌宣也看见了在前面行走的车队,他慢慢骑马走进的时候,车队那些护卫立马就警惕地看着他。 越凌宣不想惹事,自然离他们远远的。 蔺时初却从马车窗上探出一个圆溜溜的脑袋来,然后兴高采烈地朝越凌宣挥了挥手,笑得一脸灿烂地说:“好巧啊,又遇见你了!” 越凌宣抬眼一看,见居然是蔺时初,心中很是意外,但又见她一个闺阁女子这么光天化日之下就大咧咧地跟自己打招呼,便腹诽这女人真是不矜持,见了自己一个外男不害羞就算了,还毫不在意地搭话,哪里像自己见过的那些大家闺秀? 蔺时初可不知道这男人对她有这么多意见,她就纯粹是觉得在这无聊极了的赶路途中,能跟一个好看的人结伴而行的话,心情都会好很多。 于是她无视越凌宣没什么表情的俊脸,继续招呼他:“这位公子,你这回是去哪里?我是去连江城,如果你也是的话,不如我们结伴一起走啊。” “不了,我不需要跟人结伴走。”越凌宣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蔺时初的建议,然后长腿一夹马腹,鞭子一甩,便骑着马跑远了,只给蔺时初留下一个挺拔修长的背影。 蔺时初叹了一口气,对此十分惋惜,可惜自己这两天无聊又漫长的旅途没有美男子相伴了。 “小姐,那位公子是谁啊?您认识他?”清雪好奇地问道,蔺时初上次去药铺查账的时候她没有跟去,所以没见到越凌宣,而第一次见越凌宣的时候她虽然在场,但当时越凌宣狼狈至极,浑身都是血,脸上也一片脏污,清雪又因为害怕离得远了些,所以她是没看清楚越凌宣的相貌的,这会儿自然认不出他来。 虽然看现在越凌宣能这么光明正大地出现,应该是安全了,但蔺时初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并没有透露越凌宣就是那天在路上重伤晕倒挡了他们路的人。 “见过一次,我还帮过他呢,可惜他性子太冷,似乎不太喜欢我。”蔺时初说道。 清雪顿时皱了眉,为主子打抱不平:“那这位公子也太忘恩负义了吧?您帮过他,他还不理会你!” “这也不怪他,大概是前一回我见他时,说了几句他长得好看的话,他以为我调戏,就恼了。”蔺时初面不改色的胡诌。 清雪立马惊讶得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说:“小姐,你居然调戏人?不,您、您怎么能说一个男子好看呢,这不太好吧?怪不得那位公子会生气,您下次还是不要说了,要不然对您的名声也有影响……” 清雪对蔺时初倒是忠心耿耿,还很会为她着想,蔺时初安抚她道:“清雪你放心,我不是调戏他,只是赞美他而已。而且我现在都跟着爹爹打理生意了,名声早就毁誉参半,不要紧的。” 清雪还是忧心忡忡:“可您还没有成亲啊,名声不好别人会误会您的。” 然后她便忽然灵光一闪般愕然地看向蔺时初:“小姐,您该不会是看上了那位公子,想把他招为夫婿吧?” 蔺时初顿时惊讶得下巴都快掉了,然后哭笑不得地看着她:“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只是见他好看就多看几眼,跟他多说几句话而已,哪里就看上他了?” 清雪却不理会她否认,开始盘点越凌宣的优劣好处,还问蔺时初:“小姐,那位公子是哪里人士?几岁了?家里都有些什么人?做什么营生的?” 一副恨不得把越凌宣祖宗十八代都询问出来的模样,对蔺时初的亲事简直比蔺母还上心,当然,她上心也是因为未来的男主子也决定她这个丫鬟以后的职业生涯会不会好。 “好了好了,你问那么多干什么?我说了不是看上他,而且人家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来的,肯定家世不凡,怎么可能招赘到咱们家?你想太多了。”蔺时初很冷静地打消了清雪的幻想。 清雪想起刚刚越凌宣骑马路过时的翩翩风采,那种带着世家公子的尊贵和气势,确实一看就是大家族培养出来的,这种人肯定不会娶商户人家的姑娘,入赘那就更不可能了,于是清雪刚生出的那点好奇心一下子就消失了。 蔺时初见她无精打采的模样,便好笑地问她:“你怎么看起来比我还沮丧?你小姐我都无所谓,你怎么还闷闷不乐了?” “我这不是担心小姐您的亲事不顺吗?奴婢听夫人和老爷说了,李媒婆介绍的那些男子一个都配不上您,偏偏李媒婆还有脸介绍,真是气人。”清雪气呼呼地说道。 “我爹娘不都拒绝了吗?你放心,我不会将就的。”蔺时初安慰她。 正当主仆俩说得起劲的时候,护卫队长就在马车外对蔺时初道:“小姐,此时是中午了,下一个城镇还得两个时辰才能到达,是否现在在这里歇息一下?这里比较适合扎营歇息。” “那就在这里歇一下,顺便解决午饭吧。”蔺时初吩咐道。 于是一队伍的人就在路边的草地上扎营歇息了,这里一向是过路人歇息的地方,所以还算平整安全,附近又有一条两米左右的小溪流经过,正适合取水做饭。 蔺时初作为主人,自然不用她自己做饭,护卫和奴仆们手脚利索地拿出锅来生火做饭。 一般人家出远门都是吃干粮,毕竟方便又便宜,在野外生火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在蔺时初这里,出远门就什么都带上了,锅碗瓢盆,各种干菜腌肉腊肉,如果不是蔬菜和水果不易保存,她都能带上,当然这会儿野外有不少野菜,想吃就地采摘就行了。 没过多久,米饭的香味就冒了出来,蔺家有自己的米行,蔺时初带上的米自然是最优质的,这会儿上锅一蒸,浓郁的米香便传了出来,直往人的鼻子钻,让人肚子忍不住咕咕地叫起来。 “把从家里带的香肠拿出来蒸一下吧,下饭。”蔺时初想起出门时蔺母让她带上的香肠,便忍不住嘴馋了。 682、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0) 香肠的香味比米饭的香更浓烈,强势地从人的鼻子直钻入的心中,让人口水不由自主地分泌得越来越多。 蔺时初刚想让人把她之前捣鼓出来的古代版干辣香锅热一热,忽然就听见一声肚子咕咕的声音从身后不远的地方传来,那声音虽然微弱,但蔺时初耳朵灵敏,一下子就听见了。 她猛地转过头,便看见离自己五六米远的树丛中有个隐藏的人,那人虽然隐藏了自己的身形,但他的衣服下摆却暴露了,而那衣服料子的颜色,恰好蔺时初今天见过。 于是蔺时初挑了挑眉,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来,朝那边树丛扬声喊道:“那位俊公子!别藏在树丛里了,我都看见你了……快出来吧,我让人做了不少好吃的,你要不要出来试试啊?” 树丛那边,手上还拿着一个干饼子的越凌宣俊俏的脸皮都红了起来,他没想到自己的肚子这么不争气,明明都吃起了干粮,闻到从蔺时初那边传过来的香味,还不要脸地咕咕直叫,一向是优雅高贵的公子哥儿,怎么能让自己出现这样不雅的行为? 更何况还被蔺时初发现自己藏在这儿,他脸都羞红了,根本不理会蔺时初的话,恨恨地咬了一口手中的干粮,只是这干粮实在太难吃,又干又涩,还刺嗓子,偏偏这时候,蔺时初那里霸道又浓烈的香味肆无忌惮地往他鼻子里钻,这种鲜明的对比,让他立马就食不下咽了。 如果没有闻到香味,他还能忍受自己吃这难吃的干粮,但他偏偏闻到了,这就没办法忍受了。 蔺时初见他还不出现,便又继续喊道:“你快出来啊,我这里有香肠、竹笋、香菇、肉丸子……虽然比不上在家里的菜色丰富,但在这野外还是可以填饱肚子的,你不用客气啊,我请你吃……” 越凌宣听着蔺时初报出来的各种吃食,顿时口水直流,他成功被诱、惑到了,于是立马把手中啃剩半个的干粮塞给了旁边的马嘴里,自己走出了树丛。 吃就吃,他豁出去了!越凌宣心想,是她要邀请自己的,自己何必太矜持? 傲娇的男人于是别别扭扭地走到了蔺时初身旁,看着那锅里咕噜咕噜直冒着热气的食材,眼睛发绿。 蔺时初忍住了心中的笑意,招呼他道:“快坐下来,不知道这些菜合不合你口味?” 越凌宣矜持地点点头:“还行,我不挑食。” 坐下来后还别别扭扭地说了一句:“多谢,我姓越、名凌宣,你家以后有什么事需要帮忙的,可以找我,我不占你家的便宜。” “好呀,那我就先谢过你了。”蔺时初笑眼弯弯地说道,没想到请人吃顿饭还能得到一个人情,太值了。 “只是你家在哪里?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的话,想找你也找不到啊。”蔺时初趁机打探道。 越凌宣一顿,眼神闪了闪,最后道:“我家就在蓟州府,家里有一间书铺,有事就稍信给书铺掌柜就行了。” 他并没有把自己的真实身份说出来,不过蓟州府的越氏书铺确实是他家的,如果蔺时初把信写到那儿去,书铺掌柜自然会把信交到他手上,所以越凌宣并不担心收不到。 “好,我记住了。”蔺时初点点头,但她其实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毕竟她知道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本事护住蔺家,没必要寻求越凌宣的帮助。 越凌宣觉得给了蔺时初一个承诺,于是就能理直气壮地吃她的饭了。 他最喜欢那道香肠,几乎伸出五次筷子就有两次是夹香肠的,蔺时初便问他:“你也喜欢吃这香肠啊?这是我家的厨娘做的,她最拿手的就是做香肠了,每年都会做很多,我们家人人都喜欢吃。” 越凌宣被人发现了,有些不好意思,耳朵尖都红了,但没有否认,而是点点头:“确实很美味……” “那如果你喜欢,我以后给你寄一下呀?”蔺时初说。 “不……好吧,多谢了,不过让你家厨娘辛苦了,我会付钱买。”越凌宣觉得不能太占人便宜。 蔺时初没有拒绝他要付钱买的举动,说:“好,那我代我家的厨娘谢谢你买她的香肠了。” 一顿饭吃得宾主俱欢,蔺时初觉得自己吃得有点撑,没办法,她是看着越凌宣吃饭的,秀色可餐,可不就让她不自觉地就越吃越多了吗? 越凌宣也不逞多让,虽然蔺时初拿出来的这些食材都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名贵食材,但却鲜香可口,特别是对他这个赶了半天路只有干粮啃的人来说,简直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了。 吃过饭之后,蔺时初就没有纠缠越凌宣了,他们各自休息了一会儿,就又开始赶路了。 这回越凌宣没有再把蔺时初这行人甩在身后,而是别别扭扭地跟着她的车队一起出发,也许是吃人的手软,不好再不把蔺时初放在眼里了? 蔺时初看见了他的举动,但没有再撩拔他,生怕又把人惹恼了,她吃过了饭就开始困了,马车晃悠悠地直晃得她困极了,于是她干脆在马车里睡了个午觉。 等到两个多时辰后到了歇脚的城镇,已经是傍晚了,蔺时初他们当然要在这城镇上过夜了。 毕竟是同路人,蔺时初和越凌宣都在同一个客栈里住下了。 晚饭就不用自己开火了,蔺时初直接让下人从外面的饭馆定了饭菜,美美地吃了一顿热饭。 越凌宣则是自己去饭馆吃的饭,但不知道为什么,点菜的时候,他鬼使神差地叫了一个腊肠炒蒜苗。 他想起中午时吃过的蔺家的香肠,口水就不由自主地分泌,不知道这饭馆里的腊肠跟蔺家的香肠比起来怎么样? 等到这道菜上来的时候,越凌宣就有些失望了,因为这腊肠炒蒜苗虽然也挺香,但还是不如蔺家香肠的霸道浓烈香味,他夹起一块腊肠尝了尝,就更失望了,跟蔺家的香肠完全不能相比,毫无特色。 但他还是把这顿饭吃完了,他并没有浪费食物的习惯,只是内心里对蔺时初的香肠就更向往了,忍不住期待起以后收到她寄来的香肠。 683、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1) 越凌宣第二天早上就跟蔺时初告别了,因为他这次行程的目的地并不是连江城,所以在这里就要跟蔺时初分开。 蔺时初对于不能继续跟美男子同行感到十分可惜,但人家目的地不一样,她又不能强迫越凌宣,所以只好依依不舍地跟他分别。 越凌宣虽然觉得蔺时初这个姑娘看自己的眼神格外奇怪,但到底对他有一饭之恩,所以没有再去关注蔺时初到底什么地方不对劲。 蔺时初的车队又走了一天才到了连江城,她并没有第一时间就去自家的布行,而是在城里最好的客栈住下。 之后的几天,她也根本没有去布行了解生意情况,而是到处闲逛,清雪纳闷极了,终于忍不住问她:“小姐,您不是来巡查布行情况的吗?怎么这几天从来不去布行?反而在街上到处逛?” 蔺时初故作高明地说:“我这样做自然有我的道理,你不必问太多。” “哦。”清雪依旧一头雾水,不过她是个听话的好丫鬟,即使心中还是有很多疑问,但到底没有再问了。 蔺时初之前跟蔺父蔺母说过,她对养蚕业很好奇,这并不是骗他们的,蔺时初确实对这个行业有兴趣,所以她专门去附近最有名的养蚕户参观了一下。 之后又毫无头绪地逛了好些地方,清雪跟着她到处跑,满肚子的疑惑和不解。 大概过了七天的模样,蔺时初终于第一次进了自己家布行的门。 蔺时初是第一次来这里,之前蔺父带她巡查生意并没有巡查到这里,所以这家布行的管事根本不认识她这个大小姐。 见她带着丫鬟进来,便以为她是哪家的大小姐,伙计便十分殷勤地迎上来,询问她想要买什么布,又给她介绍年轻姑娘喜欢的布料或者在京城里流行的布匹,舌灿莲花又不会让人生厌。 蔺时初便觉得这布行的伙计培养得很好。 她并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并且在伙计的介绍下居然真的买了不少布匹,令伙计和管事欣喜不已。 出了布行的门,走远了之后,清雪便再也忍不住了,问蔺时初:“小姐,你怎么不跟管家说你是东家大小姐,反而买了这么多布?” “我得先看看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要是我直接告诉我是他们的东家小姐,那就不可能看到他们真实工作的样子了,现在我作为普通顾客进去买东西,不就能了解他们是如何对待顾客的吗?当然,这只是其中一部分,还有其他方面的,得继续考察一下。”蔺时初解释道。 清雪听了便恍然大悟:“小姐您真是太有主意了。” 蔺时初忽悠住了小丫鬟,心中忍不住笑了,清雪可真容易被糊弄啊。 蔺时初在连江城逗留了半个多月之后,就跑去附近的海边玩去了。 她喜欢吃海鲜,而没有什么海鲜能比在海边买到的更新鲜了,每次渔民从海上打鱼回来,蔺时初就带着几个护卫上船去挑各种海鱼、虾、蟹,挑好之后用自己带来的各种调料稍微加工一下,就已经十分美味了。 蔺时初带着一堆人吃了个够,又在海边停留了半个多月,她才重新回到连江城里来。 她依旧住在城里最大的那家客栈,只是她刚回到自己订下的房间,就敏锐地发觉有人藏在里面。 蔺时初把清雪打发出去,然后悄悄地从伴生空间里拿出一包迷药,打算把屋内的不速之客迷晕了再好好审问。 但是那不速之客根本不用她迷晕,就自己走出来了。 “越凌宣?怎么是你?”蔺时初把迷药收了回去,惊讶地看着面前十分眼熟的男人问道。 越凌宣如今的模样憔悴极了,整个人十分消瘦,神情麻木,眼眶通红,一副大受打击的模样,与一个月前跟蔺时初分别时的模样天差地别。 “你……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蔺时初眼见一个好端端的美男子突然变得这么颓废,便同情地问道。 越凌宣张了张嘴,话还没说出口,两道清澈的泪水就从他眼睛里流了出来。 不管男女,美人垂泪,都是很让人心疼的,蔺时初便忍不住走上前去,掏出自己的手帕,给他擦了擦泪。 越凌宣抓住了她的手,声音低哑地说:“我、我没有家了……” 蔺时初愣了一下,不明白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没有家了?是家里人不在世上了,还是他被家人赶出家门了? “你家里出什么事了?”蔺时初低声问他。 越凌宣没有回答她,而是猛地把她抱在了怀里,抱得紧紧的,脑袋还埋在她脖子上,没过一会儿蔺时初就感觉到自己脖子被他的泪水沾湿了,蔺时初顿了顿,没有继续询问他,而是用双手回抱住他,无声地给予他安慰。 越凌宣默默地流了两刻钟的泪,最后才红肿着眼眶松开蔺时初。 等越凌宣的心情终于平复之后,蔺时初才知道他的家人因为一场灾难全都没了,只剩下他一个人还活着,他回去之后没办法再回到家里,因为容易睹物思人,他承受不了,所以便下意识地回到这里来找蔺时初。 蔺时初知道越凌宣肯定还隐瞒了她很多事情,这其中他的家人九成不是因为什么灾难而死的,而是因为其他事,但蔺时初并没有究根寻底,毕竟这是他的隐私。 不过他肯定受了很大的打击,否则不会才短短一个月的时候就从一个意气风发的公子哥儿变成了瘦骨嶙峋的阴郁落拓男人,也不会这么突然就跑回来找她这一个根本与他算不上多熟悉的人。 蔺时初虽然不知道他家到底出了什么事,但见他还能光临正大地来找自己,应该没有安全问题,毕竟他并不是一个愚蠢天真的人,想必要是身上有麻烦,不可能这么来找自己。 不过蔺时初很快就被打脸了,因为越凌宣跟她说,他现在的身份虽然没什么都问题,但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还是不要用如今的面貌出现在人前。 于是越凌宣就当着她的面易容成了与之前只有三分像的模样。 见蔺时初一脸震惊,他还安慰她:“别担心,我来找你的时候是避着人的,没有人知道我来找了你。” 684、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2) 越凌宣知道自己不应该来找蔺时初,因为他们只能算是萍水相逢的人,不是什么知交好友,他不应该出现在她面前,给她招来麻烦。 他知道家里遭受了那么大的变故之后,悲痛至极,第一反应就是回京给家人伸冤,但忠心的下人死死拦着他,不让他回京找死,因为即使很多人都知道他的家人是冤枉的,但上位者已经给了定论,就不可能再出尔反尔,所以他注定段时间内没办法给家人伸冤。 反而他要是真的这么出现在京城,那就是自投罗网,白白地送命。 越凌宣没办法回去,甚至不能让人知道他还活着,他浑浑噩噩地过了一段时间,等到稍微有了些意识之后,不知道怎么的,居然就想起了蔺时初,于是他失魂落魄地来找她。 蔺时初猜到他对自己隐瞒了一些事情,但看在他这么悲痛的份上,并没有追问,反而帮他完善了一下脸上的伪装,让他跟之前的模样区分得更开一些。 “你就暂时跟在我身边吧,就说是我在人市买回来的下人,只听我一个人的吩咐,这样可以吧?”蔺时初问道。 “可以。”越凌宣点头,“以后我叫宣凌。” 商量好了越凌宣的身份之后,蔺时初就找了个时间,甩开清雪和护卫,从外面带回了宣凌。 “这是我新买的下人,他叫宣凌。”蔺时初在大家面前介绍了一下越凌宣的新身份,“他以后会帮我打理生意。” 清雪好奇地打量了一下他,只觉得这人的身形有些眼熟,但他的脸又是完全陌生的,以前根本没见过,她便以为自己看错了。 “宣凌,我叫清雪,是小姐身边的大丫鬟。”清雪介绍自己,越凌宣对她点了点头,其他护卫和下人又一一互相介绍。 蔺时初并不是一个严苛的主人,而蔺家更不是什么规矩森严的人家,所以只要大家做好了本职工作,蔺时初不会干涉他们闲暇时间的私下来往。 于是宣凌这个新来的下人顿时就被护卫们盯上了,大家不知道蔺时初为什么突然买下他,于是他们就开始试探他到底有什么本事。 护卫们自然是试探他的身手,但出乎人意料的是,宣凌虽然看着斯斯文文、身形又清瘦,但身手却比护卫们还好,护卫们几个对上他,都没能占上风,反而被他打得鼻青脸肿的。 宣凌就这样用自己的拳头奠定了在蔺时初身边的地位。 越凌宣既然要当蔺时初的下人,自然就要做得像模像样,蔺时初平时也吩咐他做事情,只是他做的事经常需要往外跑,其他人不太清楚他到底要做什么。 因为收留了他这个意外之客,蔺时初就没有在连江城逗留太久,她很快就作风凌厉地处理了布行现存的一些问题,改革了一下销售模式,比如用提成来鼓励伙计的工作积极性…… 经她手改革过之后,布行的生意立马上了一个台阶,大家工作的积极性一下子就提高了,伙计和管事各个都精神奕奕,跟打了鸡血一样。 蔺时初于是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连江城,打道回府。 等回了蔺家,蔺父蔺母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在连江城买了一个下人,并没有多说什么,虽然这个下人的气质看着并不太想奴仆,但他们相信自己的女儿,所以并没有起疑。 蔺时初又恢复了大小姐的生活,平时除了看看账本,跟蔺父巡查一下生意,就是在家里吃喝玩。 越凌宣作为“男仆”,除了外出的时间,其他时候不可能出现在蔺家后院,所以蔺时初在家的时候,通常就是他能自由活动的时候。 他虽然名义上是蔺时初的下人,但蔺时初并没有把他当下人看,所以平时他很多时候时间都由他自己支配。 越凌宣就常常处于“失踪”状态,有其他看不过眼的下人还告状告到蔺时初或者蔺母面前,都被蔺时初糊弄过去了。 蔺时初猜得到他大概是打听自己家的消息去了。 不过她自己也没闲着,开始留意起京城的消息来。 大概过了一个多月,果然京城里的一些消息就传到蔺家所在的州府来了。 其中最震撼的一件事就是安国侯全家因为结党营私、勾结外敌、贩卖军粮、贪污受贿等罪名被判抄家流放了,当然几个“罪魁祸首”自然是被斩首,其他家人则被流放,只是还没到流放之地就死完了。 对了,安国侯叫越昭,跟越凌宣一个姓,而越凌宣又告诉过蔺时初,他的家人不久前因为一场灾难全没了,这不就巧了吗? 蔺时初即使用脚后跟想,都知道越凌宣跟前安国侯一家有关。 真惨,不知道安国侯一家到底是罪有应得,还是被冤枉的,不过现在很大可能是被冤枉的,毕竟蔺时初还记得第一次看见越凌宣的时候,他被人追杀差点死了。 而那个时候,恰好是有京官来调查江南发生水患之事的时候,江南离蔺家所在的州府不太远,越凌宣很可能参与了调查那件事,才会被追杀成那样。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似乎京城的人并不知道他还活着,否则他不会这么轻松就逃出来。 安国侯的事很可能是江南水患幕后之人联合其他人的反扑,毕竟安国侯在边关驻军上也有很大的话语权,皇帝肯定希望把军权收拢回自己手里,那么安国侯一家就十分碍眼了。 蔺时初大概猜到了越凌宣的身份以及他家人的悲惨遭遇,但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人,没办法帮他,只能帮他隐瞒一下身份。 越凌宣并不知道自己的老底都被蔺时初调查得差不多了,他如今忙着联系越家一下还没暴露出来的人脉,当然,并不是要他们帮家人伸冤平反,因为这不现实。 自从一夜之间没了家人后,越凌宣就瞬间成熟了,他开始处心积虑地为家人平反、报仇,他已经抛下了以前那些风光霁月的光亮,心思开始慢慢变得深不见底…… 685、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3) 孙老爷的儿子孙英,也就是之前他娘对他寄予厚望,以为他会考上秀才或者中举,然后娶一个高门大户人家的小姐的那位孙公子,最近成亲了,不过因为他并没有考上秀才,所以娶不了老师或者县太爷的千金,只能委屈巴巴地娶了他娘的侄女,也就是他表妹。 蔺父作为孙老爷的朋友,虽然说近一年来已经疏远了许多,但关系到底没有断,所以孙英成亲也邀请了蔺家人,蔺父去赴宴了,蔺母和蔺时初并没有去。 不过等蔺父吃完喜宴回来的时候,却气呼呼的,一脸不忿。 “老爷,你怎么这幅表情回来?去吃个喜宴难道别人还给你气受了?”蔺母好奇地问丈夫。 蔺父哼了一声,说:“孙老头跟我炫耀他儿子成亲了,说儿媳妇温柔贤惠,是个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然后就让我管管女儿,说姑娘家在外抛头露面跟男人做声音,伤风败俗,还说这就是我女儿嫁不出去的原因!我呸!我女儿好好的,又聪明又漂亮,怎么可能嫁不出去?不,她不会嫁出去,她招赘!” 蔺母听见蔺父的这番话,顿时也气坏了,跟蔺父道:“孙老爷也太多管闲事了,我家初儿怎么样,跟他有什么关系?我女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倒是他儿子,以前总听他夫人说聪明,以后肯定能金榜题名,当上官老爷,可现在瞧瞧,他连个秀才都没考上,他们家也好意思说我女儿的不是……” “老爷,既然人家这么看不顺眼咱们初儿,你以后就别跟人来往了,省得又受他家一肚子气!”蔺母不高兴地说道。 “好,以后不跟他们家来往了!”蔺父立马赞同道,他自己的女儿,他都不舍得说,孙老头又什么资格说?初儿又不吃他家的饭,不喝他家的水! 夫妻俩把孙家人骂了一顿,但说道后面,蔺父就又开始操、心起蔺时初的婚事了,问蔺母:“最近有没有看中哪个后生愿意入赘咱们家的?” 蔺母愁眉苦脸地摇摇头:“没有,明明咱们初儿这么漂亮能干,偏偏找上门的全是不靠谱的,我宁肯让初儿迟几年再成亲,也不肯让她讲究,委屈自己招一个处处比她差的男人。” 蔺父闻言,叹了口气,说:“那就慢慢找吧,不急,反正初儿还小。” 蔺时初在房门外听着父母对自己的亲事发愁,心中仿佛被揪了似的疼,蔺父蔺母对她疼爱至极,什么都想给她最好的,可在婚事这事上,他们却无能为力,于是心生愁闷。 蔺时初听见他们为自己的亲事着急发愁,意识到自己似乎有些不孝。 现在能解决他们愁闷的最好方法,就是赶紧找一个四角俱全的男子入赘,这样他们才会放心吧? 蔺时初虽然知道自己应该这样做,但这一时间,到哪里去找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男人来入赘呢?她罕见地感觉到为难了。 房间里蔺父蔺母又重新讨论起了其他事情,蔺时初便没有打扰他们,而是悄悄地离开了。 回到她自己的院子的时候,清雪忽然上前来禀告道:“小姐,宣凌从外面回来了,有要事要跟您商量,您要见他吗?” “见吧。让他进来。”蔺时初说道,想起越凌宣似乎一直在忙着把蔺家的生意往外扩张的事,便让他来见自己了。 越凌宣很快就进来了,蔺时初带着人去了凉亭,让下人们都退远了,直到听不见谈话声,这才跟越凌宣说起话来。 越凌宣把自己做的事都跟蔺时初说了一遍,在帮蔺家扩张生意的同时,他还在私底下办自己的事,蔺时初对此是知道的,但并没有阻止,反而给了他不少帮助。 越凌宣此时并不是以自己的真实面目出现,而是易容后逊色了好几分的脸,但即使紧紧是清秀斯文的面容,配着他修长高挑的身形,也依旧显得他风度翩翩,丝毫不像个下人,反而像个文人。 “小姐、小姐,你为什么这么看我?我脸上的易容掉了?”越凌宣汇报着自己的工作,便发现蔺时初盯着自己的脸发起呆来,便连忙摸了摸自己的脸,问道。 蔺时初被他喊回了神,连忙说:“没有没有,你的易容没有掉,好好的。我只是看着你,突然另外有个好提议。” “什么好提议?”越凌宣见不是自己的易容出了问题,便可有可无地询问。 蔺时初把他全身上下仔细地打量了一遍,越想却觉得自己脑中刚刚冒出来的那个想法很有道理,于是她笑眯眯地对越凌宣说:“就是……我现在需要成个亲,你要不要入赘我家啊?” 越凌宣一听,顿时被自己的口水噎住了,咳得满脸通红,过了好一会儿,才好不容易不咳了,便不敢置信地问道:“你刚刚说什么?让我入赘?!” “是啊,不过,如果你不喜欢我的话,可以是假装的,有名无实的那种,我只是需要有个入赘的丈夫好让父母放心。我身边没有合适的人选,你是最适合的一个,当然,作为回报,你想为家人报仇我可以提供帮助。”蔺时初慢条斯理地跟他解释。 越凌宣张了张嘴,他现在脑子有点混乱,明明蔺时初的每一个字他都听得懂,但合起来的意思他那混乱一片的脑子却根本无法接收正确信息。 茫然了好一会儿,蔺时初见他仿佛魂飞天外的模样,忍不住双手拍了一下,终于把他的魂叫回来了,又问他:“你觉得我的提议怎么样?我觉得这对于我们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我需要一个名义上的丈夫,而你需要蔺家的帮助,等过了几年,你家的仇报了,你还可以跟我和离,这完全不会影响你以后的生活,毕竟你跟我成亲是用现在这张脸,等你恢复了身份之后,不再易容,那就不会有任何人知道你曾经是我的赘婿。” 越凌宣垂下眼帘,否认道:“报什么仇?我没有什么仇需要报。” 686、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4) 蔺时初定定地看着越凌宣,说:“我最近听闻京城里有家权贵一夕之间就倾覆了,家破人亡,不知道那家人还有没有血脉流落在外?真是可怜。” 越凌宣听到她这意有所指的话,顿时眼神一凛,死死地盯着她的眼睛,薄唇抿得紧紧的。 “你放心,我并没有其他意思,只是想和你合作,互惠互利而已。事实上,当我在连江城收留了你的时候,就已经跟你在同一条船上了,你出了事,那我家也根本跑不了。”蔺时初很直接地说道。 越凌宣听见她这些话,果然犀利的眼神终于柔和了一些,显然听进去了蔺时初的话,但他还是提醒道:“我将要做的事要是失败了,会把你们家拉入万劫不复之地,你真的愿意?如果你现在反悔,还能保全一家人。” 蔺时初轻笑了一声,说:“我不会反悔,而且我有自己的打算,跟你是各取所需。” “那好,我同意以宣凌的身份入赘你家。”越凌宣斩钉截铁地说道。 蔺时初闻言,顿时笑得更灿烂了,如果只是为了有个丈夫好让父母放心,以蔺时初的能力,其实有其他更好的选择,但她还想着要为原主报复京城里高高在上的皇帝以及六公主,那越凌宣就是最好的人选了。 越凌宣这段日子虽然是以她下人的名义出去办事的,但蔺时初还找了人在暗处盯着他,盯得久了,看他做的事再结合他的身份以及京城里的传言,便八九不离十地猜到他跟金州的赵王结盟了,要把皇帝拉下马,通俗地说,就是跟赵王一起谋反。 当今皇帝跟六公主可是跟原主有仇的,赵王和越凌宣想谋反,不就恰好合了她的心意吗?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蔺时初当然想搭上赵王和越凌宣这条船找皇帝和六公主报报仇了。 如果赵王跟越凌宣谋反失败了,大不了蔺时初把蔺父蔺母和家业全都搬到海外去,再去京城处理皇帝和六公主,总不会让蔺家覆灭。 “就这么说定了,你入赘的事我会跟父母说,你下人的身份要改一改了,我会跟父母解释,到时候你配合我就行了。”蔺时初说道。 “好。”越凌宣答应了,虽然蔺家只有金钱,没有权势,但现在他一心想报仇,有蔺家的钱财以及做生意的人脉帮助,他能做更多的事…… 越凌宣极力说服自己,是为了报仇才答应蔺时初入赘蔺家,但更深层的意识里,他却知道自己想利用蔺家的想法其实并没有那么强烈,他只是纯粹想答应蔺时初而已。 但他现在没有心思探究自己的深层心理,便早早忽略了这点。 有了入赘的人选,蔺时初便没有再耽搁时间,直接就去找蔺父蔺母说了。 “你说你有合适的入赘人选了?是谁?”蔺母激动地抓住了蔺时初的手腕,问道。 “是宣凌啊,我从连江城带回来的,你们也见过。”蔺时初眼带笑意地对蔺父蔺母说道。 “宣凌?他不是你买下的下人吗?咱们家怎么能招一个下人为婿?这不妥!”蔺父皱着眉头说道。 蔺时初面不改色地给越凌宣修改身份:“爹、娘,其实宣凌并不是我买的下人,他是平民,只是得罪了连江城一个跟县太爷有亲的地头蛇,他爹娘都为此而死了,他万念俱灰本来也不想活了,跳了河,还是我把他救回来的,救回来后我就用买他当下人的借口,把他带离了连江城。” “不买他当下人不也可以带他离开吗?”蔺母疑惑地问道。 “不行,那个地头蛇太霸道,如果不让宣凌以奴仆的身份离开,就不肯放过他。”蔺时初眨着无辜的眼睛说道,“其实宣凌的父亲是个秀才,他自己本来也打算考秀才,但因为这变故就没办法考了,他本人是很有才华的,你们看他帮我打理生意打理得多妥当就知道了。” 蔺父听说越凌宣居然是秀才之子,本人也断文识字,长得还一表人才,顿时心里就满意了几分,但嘴上还是淡淡地说:“那还真是个不错的人选,只是他真的心甘情愿入赘咱们家?不会觉得我们是趁人之危吧?” “不会的,我问过他自己的意愿,并没有强迫他,他只是要求以后要是生下不止一个孩子,那就让一个传他家的姓。”蔺时初面不改色地忽悠蔺父蔺母,说出这个小条件后,蔺父蔺母果然更相信她的话了。 蔺母还连连点头说:“应该的,毕竟他家只剩他一个人了,要是你们以后有多个孩子自然可以继承他家的姓氏。” 听她这么一说,蔺时初就知道他们内心里都已经同意越凌宣入赘蔺家这件事了。 之后蔺父果然喜气洋洋地说:“那咱们得选个好日子办酒,还得好好地准备起来,虽然咱们家是招赘,但也不能委屈了女婿……” 蔺母也兴致勃勃地跟蔺父商量起了婚事该怎么办,完全把蔺时初这个正主撂在了一边。 蔺时初摸了摸鼻子,没有打扰父母的兴致,自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得到蔺父蔺母的同意之后,蔺时初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越凌宣。 越凌宣说不清楚自己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他很快就要成亲了,可所有的亲人都已经不在世上,只留下他一个人孤独地为报仇而不择手段。 家里没有发生变故之前,他并没有想过自己会娶谁,婚事会如何举办,但他知道家里人会为他寻求最合适的好妻子、为他举办热热闹闹、喜气洋洋的婚礼,会有很多宾客给他贺喜…… 但现在,他即使会成亲,可婚礼上也只有蔺家的亲友宾客了。 蔺时初并不知道越凌宣还这么多愁善感,她只觉得要是跟越凌宣成亲了,以后会有更多的自由,她能借着跟越凌宣一起出外做生意的理由,去更远的地方,做任何想做的事。 成亲之后,蔺父蔺母见她跟丈夫一起外出,肯定会放心不少,蔺时初就能随便去浪了。 687、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5) 蔺时初跟越凌宣的婚事办得非常热闹,蔺家是附近有名的富商,这回惟一唯一的女儿招婿,便大手一挥直接办了三天的流水宴,城里任何人只要说一句吉祥话就都可以来吃一顿。 于是一连三天,蔺家独女的亲事就成了城里最热闹的话题,大家有免费的宴席吃,自然个个都把蔺时初和越凌宣的亲事夸得天上有地下无,说他们是天作之合,把蔺父蔺母喜得红光满脸,脸上的笑容就没消失过。 婚事办得热热闹闹,但正主蔺时初和越凌宣两人却很平静,毕竟他们这门亲事只是各取所需,并不是因为情投意合。 蔺家大门的街道上,一个浑身脏兮兮完全看不出本来面目的乞丐悄悄地靠近了蔺家办酒席的地方,却被那些已经坐下来吃席的街坊百姓们嫌弃地驱赶:“去去!乞丐别靠近这里,你们另外有其他地方吃饭,蔺家老爷心善,这三天连你们这些乞丐都赠了热饭热菜,你身上又臭又脏,别弄脏了蔺家的地方……” 走路一瘸一拐的乞丐被人们赶走了,却边走边回头,一双浑浊不堪的眼睛盯着蔺家的大门,眼里的不甘和嫉妒都快溢出来了。 这乞丐就是方予安,曾经那个想方设法想通过娶蔺时初来吃蔺家绝户的渣男,他这辈子可没有前辈子那么幸运了,被蔺时初打断了手脚之后,科举无望,回到乡下守着老宅过活,可他身上没钱,手脚的伤耽搁了治疗,于是留下了后遗症,手变得无法用力,脚变瘸了,连想种地养活自己都不可能,于是在把家里最后的一亩地和老房子都卖掉之后,他就沦为了街上的乞丐。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他讨饭都要在蔺家所在的街市上讨,还特别关注蔺家的情况,所以这几天得知蔺时初成亲,他就早早守在蔺家外面,心中涌动着各种复杂的思绪。 自从手脚不知道被哪个仇家断了,让他沦为乞丐之后,方予安心中便彻底堕落成了丧家之犬,讨饭之余,他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如果自己当初没有被人打算手脚,而是成功搭上了蔺家大小姐,有钱去科举了,那他的前途肯定十分远大吧?说不定他已经功成名就,当上官老爷了,甚至还能被京城里那些豪门贵胄看中,把他招为女婿……如果是那样,那他多风光啊…… 他总觉得自己不应该是现在这种情况,而是应该格外意气风发、前程远大。 但现实却总是如同一盆冷水,狠狠地把他的美梦泼醒,他如今不是什么前程远大的青年才俊,而是残废邋遢的臭乞丐,别人看见了都会嫌弃得忍不住唾他一口唾沫的那种。 “蔺家大小姐招的夫婿是什么人?”方予安回到乞丐窝,问一个同住的老乞丐。 “听说是外地的秀才之子,长得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跟蔺家大小姐很般配呢!”老乞丐美滋滋地啃着手里的馒头,说道。 他手上的馒头就是蔺家施舍给乞丐们的,所以他自然会夸蔺家大小姐的亲事好,恨不得蔺家天天都办喜事施米粮。 方予安听见老乞丐的话,却冷哼一声,阴阳怪气地说:“真的有那么好会愿意给人当上门女婿?我看那男人肯定哪里有问题!” 老乞丐一听他这话,顿时不乐意了,人家蔺家那么好心,办喜事还给他们施米粮,方予安有什么资格诋毁别人?所以老乞丐讥讽道:“喂,姓方的,你该不会是嫉妒蔺家的女婿吧?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蔺家大小姐那么漂亮能干,能找到好人家的男子相配不是很正常?难道人家要找你这种歪瓜裂枣?嗤!可惜你是个瘸腿乞丐了,要是好手好脚,说不定还能让蔺小姐多看几眼呢!啧,真酸!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疯了……” 方予安顿时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心中那些阴暗的心思全让老乞丐揭穿了,让他仿佛被人剥光了衣服被示众一样,难堪极了。 他愤愤不平地想:我以前还真有可能娶到蔺家大小姐,可惜被不知道哪个黑心肝的仇人毁了! 方予安一想到自己错过了蔺家大小姐以及她那庞大的家产,心中就被无穷无尽的不甘和肉疼淹没了,如果他知道打断自己手脚的仇人是谁的话,肯定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可惜他连仇人是谁都不知道,想报仇都找不到人,只能带着痛苦和仇恨当阴沟里的老鼠了。 蔺时初可不知道方予安心中还惦记着她和她的家产,她现在跟越凌宣虽然成了夫妻,但只是有名无实的,不过两人因为之前关系不错,又有合作的基础在,所以越凌宣对蔺时初处处谦让,连婚床都让她自己一个人睡,而他则在床前打地铺,可谓是非常君子了。 蔺时初并没有阻止他,把枕头和被子扔给越凌宣之后,便心安理得地霸占了婚床。 成亲之后,蔺父就把手上的许多产业都交给了蔺时初和越凌宣来管,因为蔺时初说越凌宣是个可靠的人,蔺父便相信女儿的眼光,更何况越凌宣之前帮蔺时初打理生意时也有模有样,看着就是个心有沟壑又知恩图报的人,所以蔺父非常信任他。 “时初,我下个月需要去一趟金州,咱们家那里有做皮毛的生意,是吗?”某一天,越凌宣忽然对蔺时初提出了这个问题。 蔺时初点点头,看着他,说:“是有,不过只在那儿有几间普通的铺子,生意不太好,我爹都打算把那儿的铺子卖掉,及时止损了。” “不要卖,交给我吧。”越凌宣说道,然后抿了抿嘴,“如果不方便,我可以买下来。” 蔺时初听了,轻笑一声,说:“不用你买,你要就送给你了,随便你怎么处理,你是蔺家的女婿,要几间铺子不是很正常?我爹又不是什么苛刻的人,他很喜欢你这个女婿。” 蔺父确实很欣赏蔺时初,还常常跟蔺母感叹,说自家女儿招的这个女婿真是捡到宝了,个性温和好相处,但心机手段也不缺,是个护得住家的男人。 688、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6) 越凌宣听到蔺时初的话,脸上的神情不由地柔和了一些,他跟蔺时初成亲之后,蔺父蔺母就对他很好,完全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看待,根本没有任何瞧不起或者苛刻对待,甚至有时候他跟蔺时初吵了几句嘴,他们都是站在他这边比较多。 “谢谢你,不过我这次离开去金州,可能要去很长一段时间,做的事也有些危险。”越凌宣神情认真地对蔺时初说道。 蔺时初一听,便心领神会了,点点头说:“我知道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可以跟我说。” 越凌宣迟疑了一会儿,才说道:“我这回去做的事,如果成功了那很好,如果失败了,那很有可能尸骨无存。在离开之前,我想跟你理清一下我们的关系,当然,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只需要说我是出远门做生意了,等过了一段时间后,你再说我遇到劫匪丧生了,这样我这个人就能完完全全地跟你家撇开关系,即使我做的事失败了,也不会牵连你们。” 蔺时初定定地看了一会儿越凌宣,直看得越凌宣都有些不自在,脸都微微红了起来,这才叹了口气,说:“真是谢谢你为我们考虑得这么周到了,但我父母都很喜欢你,听到你‘去世’的消息肯定很伤心,所以你还是尽量平平安安地回来吧。” “对不起……”越凌宣知道蔺父蔺母对他的感情,便愧疚极了,但他有不得不做的事,便只能对不起蔺父蔺母了。 “没关系,毕竟成亲这两年,你也为咱们蔺家当牛做马了。”蔺时初挑了挑眉,笑着对他说道。 跟蔺时初商量好了之后,越凌宣便跟蔺父蔺母说要去金州接管铺子的事,蔺父顿时就皱起了眉头,说:“咱们家在金州只有几家铺子,根本不值钱,我都打算卖掉了,你没必要去那里发展生意啊?而且那里金州离草原太近,冬天时常有蛮族侵边,抢粮抢钱的,搅得百姓不得安宁,你去了那里,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 “父亲,我自己会武,有自保之力,而且金州在赵王爷的治理下,现在已经好很多了,蛮族侵边的事少了许多,百姓生活越来越好,那里自然也会越来越繁华,正是做生意的好时机,我想起那边试一试。”越凌宣有理有据地开始说服蔺父。 最后他以理服人,还晓之以情,成功地说服了蔺父,同意让他去金州。 “那初儿你要跟小凌一起去金州吗?”蔺母最关心的是这点,便眼巴巴地问女儿。 蔺时初摇摇头,说:“不去了,金州太荒凉,我听说那儿缺水,气候干燥,我不喜欢太干的地方。” “那就好。”蔺母顿时松了口气,虽然女儿成亲之后也跟女婿一起出过远门,但金州也太远了,她舍不得。 越凌宣说要去金州,就很快选好了离开的日期,离开的前一天晚上,蔺家人给他开践行宴。 越凌宣觉得自己要做的这件事要是失败了的话,那跟蔺父蔺母以及蔺时初以后就再也不可能见面了,心中很舍不得,难受极了,于是喝酒就喝得凶了,跟蔺父连喝了好几瓶酒,偏蔺父还觉得很过瘾,非要跟女婿斗酒,最后便斗得两个人都晕乎乎,连站都站不稳了。 还是蔺母和蔺时初生怕越凌宣第二天会头疼,出门不舒服,这才强行把两人各自带走了。 蔺时初半扶半抱着,把越凌宣带回了自己的院子,越凌宣长得人高马大,蔺时初如果不是本身有内力、力气大,根本拉不动他,偏偏他即使喝醉了,也不许下人们碰他,只允许蔺时初靠近。 蔺时初把人扔到了床上,吩咐清雪打热水来,越凌宣身上的酒味太重了,把她的屋子都熏得一股酒味,蔺时初十分嫌弃。 不过看在他明天就要离开,说不得就是永别的份上,蔺时初大发善心,用热水把他浑身擦了一遍。 擦着擦着,越凌宣忽然某个部位就有了反应。 他如今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成个亲又是有名无实的,喝得醉醺醺的时候,被蔺时初轻柔的动作擦遍全身,没反应才更会奇怪。 越凌宣脸上依旧是易容过后的模样,但即使易容了,以及挡不住他脸上浮现出来的薄红,他如今的模样比不得他真实的模样,但也清俊极了,这会儿他衣衫半褪,肌理分明的胸膛如隐若现,清俊有型的脸庞带着薄薄的红晕,模样十分诱人。 蔺时初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美、色当前,她也不过是一个俗人罢了,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酒后乱性呢,虽然现在不是她酒后,但她也想乱一乱。 “越凌宣?越凌宣?你意识还清醒吗?”蔺时初摸了摸他发烫的脸颊,俯下身轻轻地问他。 越凌宣听见她的声音,勉强睁开了眼睛,他明显已经意识不清了,平时明亮清澈的眼睛此时迷离湿润,仿佛懵懵懂懂的小狗狗,带着茫然和无辜。 蔺时初向来非常坚硬的心肠被他的眼睛一看,便如同被丘比特的箭射中了,被重重地击中。 “时、时初?”越凌宣的声音低沉而带着些微的沙哑,却十分好听,仿佛在蔺时初的心弦上弹奏的乐声,蔺时初情不自禁地低下头,亲上了他的嘴唇。 越凌宣此时并不是清醒时候的谦和君子,他的自制力在酒精的作用下已经摇摇欲坠,被蔺时初轻轻一勾,剩下的那点微弱的自控能力立马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跟着本能动作了起来,迅猛而激烈地反客为主,噙住了蔺时初溜进他嘴里的灵活舌头。 越凌宣只觉得自己浑身仿佛有一团火在烧,烧得他很热很热,他抱住了贴在自己身上的身躯,才觉得身上的燥热被缓解了一些…… 蔺时初跟越凌宣亲得难分难舍,最后还是两人都快喘不过气来才分开的。 “哎,要是不吃掉你,等我老了以后再想起今晚来,肯定会悔得捶胸顿足。所以为了我以后不后悔,现在还是把你吃了吧!”蔺时初很快就找到了借口说服自己。 她吃的时候,想看着他真实的容貌。 689、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7) 蔺时初给越凌宣卸掉了脸上的易容,很快他俊美如粼粼之月的脸便出现在蔺时初眼前了。 蔺时初轻轻地抚着他久不见天日的真容,忍不住轻叹了一声,这么美的一张脸,偏偏被隐藏了这么久,真是太暴殄天物了。 越凌宣此时意识本来就不清醒,觉察到脸上被柔软细腻的物体触碰着,便忍不住轻轻地蹭了蹭,一双喊着水雾的凤眼茫然地看着蔺时初。 蔺时初终于忍不住了,她低下头,决定把眼前这个非常考验她定力的男人吃干抹净,她认输了! 两人都正是青春年华、热血沸腾的年龄,又有酒精的催发,这一相触立马就犹如干柴烈火,腾腾燃烧了起来。 “时初、时初……”越凌宣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清醒,他不停地叫着蔺时初的名字,好像要把他一生的热情都倾泻在她身上一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切动静终归于平静。 越凌宣好像做了一个漫长而热烈美好的梦,他都有些舍不得清醒,想要永远沉沦于那样的美好之中。 但到底他睡得并不安稳,潜意识里记得第二天要出门的事,所以天色刚亮,他就醒了。 醒来之后便第一时间发现了靠在他胸口上的蔺时初,而更令他惊愕的是,蔺时初此时身上并没有穿任何衣服,他自己也没穿,两人温热的肌肤相接,显示了他们昨天晚上有过多么亲密的举动。 越凌宣脑子一片空白,即使再没有经验,他也知道自己昨晚上跟蔺时初发生了什么事,但这并不在他的意料之中,他知道自己此番去金州,肯定九死一生,说不定便会与蔺时初永别了,所以他根本没想过真的跟蔺时初做真实的夫妻。 但现在一切都超出了他的计划,他偏偏在最后一晚上让蔺时初失去了清白之身,他心情很复杂,虽然有些许喜悦,但更过的是自责,他觉得自己没办法给蔺时初一个好的未来,他根本没资格碰她。 他曾经还想过要是自己这次去金州所谋划的事情失败了,那清白无暇的蔺时初还可以继续找一个情投意合的夫君,可是现在他毁了蔺时初的清白,这会让她以后的亲事变得坎坷许多。 “你在想什么?”蔺时初刚睁开眼睛,就看见越凌宣脸上的表情如同天塌下来一样,便哑着声音问道。 “你、你醒了?”越凌宣这会儿面对清醒的蔺时初,俊脸上立刻就浮现一抹晕红,想看又不敢看她的样子,他最后低低地说了一句,“……对不起,昨晚是我太轻浮了……” 蔺时初见他恨不得以死谢罪的模样,忍不住轻笑了一声,说:“你不必如此自责,你喝了酒但我并没有喝,如果你强迫我,难道我还反抗不了?所以你多虑了,我自己也愿意的。” “为、为什么?”越凌宣愣愣地问她,“我今天就要离开,很可能再也回不来,没办法履行丈夫的职责。” “就是因为你很有可能再也回不来,我才要抓紧时间跟你尝试一下男女之道啊,你长得这么好,就跟一块肥肉吊在馋猫嘴边一样,我不啃上一口岂不是太亏了?”蔺时初挑眉说道。 越凌宣顿时一双瑞凤眼都睁大了,目瞪口呆的样子,显然没想到蔺时初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虽然他一直都知道自己这位妻子的性格跟其他女子的性格天差地别,但也没想到还这么……孟浪? 越凌宣忍不住面红耳赤起来,听到蔺时初夸他,他不由自主地从心底里生出了喜悦。 “好了好了,不要纠结于这点,你只要知道我是心甘情愿的,你并没有强迫于我,所以不用觉得对不起我。”蔺时初一边找到一旁凌乱的寝衣穿上,一边宽慰他道。 “我会努力做好准备已久的事,争取成功了回来找你,你……在听到消失之前,能不能等等我?只要三年,最多不过五年……”越凌宣突然生出了些许勇气,想为自己争取一个机会。 蔺时初见他一脸期待地看着自己,微微笑了一下,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说:“好,我可以等你几年,但你自己也要努力活下去,只有活着才有可能回来找我,你要是死了,我虽然会惋惜一下,但再多的就没有了。” 蔺时初其实是个心很冷的人,她并没有看在临别的份上,就说谎来安慰越凌宣。 越凌宣抓住了蔺时初的手,认真地对她说:“好,我一定会努力活着回来找你。” 虽然还是依依不舍,但时间并不等人,很快就有下人来敲门了,越凌宣和蔺时初梳洗过后,又跟蔺父蔺母吃了早餐。 一家人把越凌宣送出了城门,越凌宣骑在马上,看着不久前才跟自己有过肌肤之亲的女人笑靥如花地朝他挥手,心中的眷恋如同细细的溪流,绵延不绝。 但他最后还是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因为他知道自己现在没有留下来的资格,只有在一切都尘埃落定,而他成功之后,才有资格回来这里。 蔺时初送走了越凌宣,虽然刚开始缺了他有些不习惯,但过了一段时间后就习惯了,不会再顺嘴就喊他的名字,倒是蔺父蔺母还时常记挂着他,担心他在路上会不会发生意外,去了金州会不会有危险,他们是真的把越凌宣当儿子看待的。 “你这孩子,怎么最近越发嘴馋了?我看你今天嘴巴就没听过,吃了多少梅子瓜子了?小脸蛋都圆润了不少,没心没肺的,难道就一点都不担心你夫君?”蔺母看着蔺时初慵懒地躺在美人榻上,让丫鬟给她剥葡萄皮,嘴巴没停过,就不由嗔怪道。 蔺时初却一脸无所谓地说:“娘啊,夫君他都这么大了,早就不知道出过多少远门,他经验足得很,不会让自己有事的,你别总是白担心。” “什么白担心?难道出远门有经验就能事事平安了?你这个没心肝的,小凌以前真是白疼你了!你要不是我亲女儿,我都能被你气死。”蔺母一脸不赞同地说道。 690、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8) “小姐,您最近丰腴了不少,显得衣服有些小了,得让绣娘重新做几套才行。”清雪一边给蔺时初系上腰带,一边说道。 蔺时初听了却仿佛晴天霹雳!天啊,难道是她这段时间少了锻炼,又管不住嘴吃得太多,所以开始发福了吗? 她大惊失色,连忙摸了摸自己的腰,果然发现自己的腰比起以前的芊芊细腰粗了不少,甚至小腹都鼓了起来,显然有肚腩了。 “清雪,我是不是胖了很多?腰上肚子上都有赘肉了!”蔺时初捏着肚子上的肉,不敢置信地对清雪说道,“我现在才刚二十岁,就要开始中年发福了?” 清雪见她一副大受打击的模样,连忙安慰她道:“小姐,你这话怎么算是发福呢?明明只是比以前丰腴了些,奴婢还觉得您以前太过纤瘦了,现在长了点肉刚刚好,更显得您容光焕发、光彩照人。” 清雪并没有说谎,蔺时初现在腰粗了些,但整个人因为长了些肉就显得身形更玲珑有致了,还是很漂亮,跟她说得发福根本沾不上边。 至于肚子鼓了起来……蔺时初捂着自己的脸开始忏悔:“我不该反驳娘的,娘说得没错,我果然吃太多了,都有小肚子了,不行,我得管住嘴,迈开腿,剪掉小肚子。清雪,你明天早些叫醒我,我要花点时间练武。” “是,奴婢明天会早早叫醒您。”清雪十分听话。 然而第二天她失算了,因为她喊了蔺时初喊了好几回,蔺时初都只是应了一声,就又埋头睡着了,根本起不来,而在之前蔺时初可从没有赖过床。 这一反常态的改变令清雪大惊失色,也顾不得喊醒蔺时初了,而是直接去找了蔺母,跟蔺母说了。 知子莫若母,蔺母也知道自家女儿以前很有自制力,只要下定决心早起,从来都是丫鬟叫一遍就会起了,根本没赖过床,可现在她却赖床不起了。 “快让人去请大夫!初儿说不定是生病了。”蔺母自己就给女儿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理由。 清雪立马让人请大夫去了。 蔺母到了蔺时初寝房里,果然看见女儿把脸埋在被子里,睡得正香,没有一点儿醒过来的迹象,可平时她警觉得很,听见人的脚步声早就睁开眼了。 “初儿、初儿,你醒醒,该不会真的生病了把?”蔺母十分担心,坐在床边,把女儿的脸从被子里拉出来,便见她睡得脸蛋红扑扑的,眉眼舒展,睡得正香,丝毫不像生病的模样。 蔺母那颗提起的心顿时就落了下来,忍不住捏了捏蔺时初粉扑扑的脸,说:“没心没肺的丫头,这么大动静都还没醒,你昨晚做贼去了吗?” 不过被蔺母这么一折腾,蔺时初终于醒了,她睁开眼睛,就看见蔺母和清雪两个人正睁大了眼睛看着自己,便莫名其妙地问:“你们两个干什么这么看我?” “清雪见你老是叫不醒,都吓得去叫我了,我还以为你生病了,没想到你好好的……”蔺母没好气地用食指戳了戳蔺时初的额头,说道。 “我没生病啊。”蔺时初脱口而出道,过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让清雪喊起床的事,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总是很困,早上起不来,中午还得谁午觉。” 说者无心听着有意,蔺时初自己说着这话并没感觉到奇怪,但蔺母作为过来人却一下子想到了一个可能,顿时心中猛跳,脸上激动不已,她猛地抓住了蔺时初的手,眼睛发亮地问女儿:“你这个月小日子有没有来?” 蔺时初愣了一下,清雪却立刻就回答了蔺母:“小姐这个月小日子还没来,上个月也只有一点点,难道小姐是因为这个才嗜睡吗?” 傻乎乎的丫鬟还以为是这个原因呢,却不知道蔺母听见她的话已经激动得脸都涨红了,说:“上个月就没来?你怎么没告诉我?哎呀,真是粗心的主仆俩!” 蔺时初这会儿终于回了神,明白了蔺母的意思,她有些不敢置信地摸上自己的小腹,难道这里面装的并不是脂肪,而是小蝌蚪?可小蝌蚪才两个多月,根本还鼓不起来啊?所以还是脂肪了? 这时候大夫终于到了,蔺母立马喜滋滋地让老大夫进来:“快,快给我女儿把把脉,看她是不是有喜了!” 老大夫颤巍巍地把上蔺时初的手腕,摸了摸胡子,过了一会儿后便笑眯眯地对蔺母说:“蔺小姐确实有喜了,大概两个月,恭喜蔺夫人了。” “乖女儿真的怀孕了?真是太好了,谢谢大夫!大夫,我女儿的身体怎么样?需不需要喝安胎药?”蔺母喜不自胜地问。 “蔺小姐身体很好,胎儿怀得很稳,不需要喝安胎药,只需要让她吃些有营养的吃食,别吃太寒、太辣等刺激性的食物就行了。”老大夫叮嘱道。 蔺母欢天喜地地送走了大夫,便忙不迭地让人去把出门的蔺父喊回来了,蔺父回来之后就得知了女儿怀孕的好消息,便又激动得广撒钱粮,施粥济灾、铺桥修路,说是给女儿肚子里的孩子积福。 当然,这种喜事自然要告诉越凌宣的,所以蔺父立马就写信给越凌宣,希望他早些回来陪在妻儿身边。 但越凌宣那边正是事情紧要关头,他不可能就这么回来,其实他连蔺父的信都没有收到,因为他为了避免自己的事牵连到蔺家人,从上个月开始就主动断了跟蔺家的联系。 蔺父写的信其实都是蔺时初收的,也是她以越凌宣的名义回的。 越凌宣没办法回来,蔺父蔺母觉得很可惜,但有了女儿肚子里的孩子转移注意力,就没可惜多久,很快就被蔺家后继有人的欢喜占据了。 七个月之后,蔺时初生下了一个六斤多重的儿子,取名为蔺非。 而在金州,越凌宣并不知道自己有了一个儿子,他正与赵王密谋着翻天覆地的大事。 又是一年,蔺非都已经能跌跌撞撞地走路了,京城里终于传来了新帝登位的消息,而这新帝却不是先帝的儿子,而是他的弟弟,曾经的赵王。 越家的事终于被平反,越凌宣作为越家唯一幸存的人,被新帝封为安国公。 不久之后,一个风尘仆仆的英俊男人骑马停在了蔺家门口,敲开了蔺家的大门。 蔺时初此时恰好带着儿子出门玩,看到来人,顿时缓缓地笑了。 “娘,这人是谁啊?”身旁胖嘟嘟的儿子奶声奶气地问。 越凌宣看着那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小人儿,顿时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我、我儿子?!” 691、黑红女明星(1) 女婿突然变了个模样,还跟变戏法似的当上了安国公,蔺父蔺母这段时间都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一样,怎么那么不真实呢? 越凌宣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之后,才跟岳父岳母解释了自己的身世,并且请求他们的谅解,同时要把他们接去京城安家。 蔺父蔺母很高兴女婿并没有因为身份地位的变化就变了心,但他们并不太愿意去京城,毕竟越凌宣之前算是入赘他们蔺家的,要是他们也去了京城,他会被人说闲话,蔺父蔺母不希望女儿女婿过得不好。 越凌宣根本不在乎别人的闲言碎语,甚至在蔺父蔺母说要把蔺非的姓改跟他姓越的时候,还拒绝了,说是就按照他们之前的约定,等蔺时初生下第二个孩子再跟他姓,蔺父蔺母顿时感动不已,认为他守信重诺,他们果然没看错人。 最后还是在蔺时初的劝说下,蔺父蔺母最后还是同意跟他们一起去京城住了,家里的生意则安排了信得过的管事来管理。 到了京城之后,蔺时初便知道了先帝和六公主的下场,先帝被新帝,也就是先前的赵王处死了,理由是他十多年前夺得大位是因为弑父杀亲,新帝替天行道,筹谋了许多年才把这位伪帝赶下台。 而六公主作为伪帝的亲生女儿,自然也得不到什么好下场,她本来就嚣张跋扈,仗着是公主的身份对驸马和婆家人作威作福,如今她的依仗没了,被她欺压了许久的驸马家人顿时找到了反击的机会,把她幽禁了,不久后她就“因病而亡”了。 蔺时初知道原主的两个大仇人都罪有应得了,心中十分高兴,一想到这结果中越凌宣出了大力,对他便格外热情起来,喜得越凌宣恨不得天天不上朝,而在家里跟她厮混。 于是没过多久,蔺时初就又怀孕了,这回跟蔺父蔺母一样欢天喜地的,还多了一个越凌宣。 …… 蔺时初这一世过得十分美满,父母安享晚年,丈夫疼爱,儿女孝顺,可以说她的一生都是被人羡慕的一生。 ———————————————————————————————————————————— 时初再一次清醒的时候,是在一个看着像会议室的里面,她身旁还有十多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她们虽然没有上前跟时初说话,但眼神都或明或暗地打量着她呢。 时初看了看四周,见周围是安全的,并闭上了眼睛,开始接收原主的记忆。 原主叫祁时初,是个三四线的女明星,演过不少电视剧,走在街上也会有人觉得眼熟的程度,但她的名声却不太好,黑红黑红的。 她长得非常漂亮,不过她的漂亮带着很强的冲击力,并不是大众所喜欢的那种温柔讨喜的清纯漂亮,而是那种浓颜系的,狐狸眼睛、菱形唇、胸’大腰细,还长得高挑,一上妆就很容易给人留下妖艳贱货、不是啥好女人的印象。 所以她经常演一些气势汹汹、咄咄逼人的艳丽女二、妖夭妩媚的魔教妖女、后宫恶毒嚣张贵妃或者某些风尘女子…… 这样的角色漂亮虽然漂亮,但观众并不会喜欢,再加上原主还有些演技,把这些角色演得活灵活现,于是大家就觉得她本人也跟角色的性格差不多,是本色演出,肯定是妖艳嚣张的类型,所以她这给人的印象就好不到哪儿去,名声自然就黑红黑红的。 但其实原主并不是妖、艳贱货,她私底下的性格安静,除了演戏,最喜欢的就是宅在家里,很少出门,连恋爱都不谈,就是个宅女。 她长成这幅模样,又身在娱乐圈,自然惹人注目,有不少投资人或者导演、制片人之类的想潜规则她,但她都非常坚定地拒绝了,还很注意保护自己,根本不给人机会,还为此得罪了不少人,这也是她没有大红,还处在三四线的原因。 时初了解了一下原主现在的状况,知道她这会儿正在等待试镜王导演的新戏《倾城》中的女三一角。 《倾天下》是王导演精心准备了三年的古装剧,讲的是一个草根男人在乱世中一步步建立自己的势力,最后夺得天下的故事。 这其中有君臣间的权谋交迭、男女间的爱恨情仇,这期间各种矛盾冲突波澜诡谲,荡气回肠,如果拍得好,会成为近年来少有的精品剧。 而且王导演是娱乐圈久负盛名的名导,拍过许多经典电视剧,他的口碑很好,所以这回他的《倾天下》剧组要选角,圈里大大小小的明星就都来试镜了。 原主试镜的女三是一个双面间谍舞姬,长得国色天香,被人送给了男主角,便在他身边开始了双面间谍的生涯,当然,这样一个角色要是演得好,或许可以出彩,只是原主演了太多这种类型的角色,就算这次真的成功得到这个角色,对她未来的演艺生涯也是弊大于利,因为这会让她的角色被局限于这个类型,她会被定型,别人一看到她,就知道她演得是什么人,这对于演员来说,可不是好事。 祁时初想到这里,便站了起来,往门外走了出去,她不打算试镜这个角色了。 她刚离开,身后的会议室便传来叽叽喳喳的声音:“祁时初怎么走了?还没轮到她去试镜啊。” “该不会是临阵逃脱了吧?啧啧……” “大概是觉得自己没什么胜算,就不再这里浪费时间了,算她有自知之明。” “就是!王导就算要找妖艳型的女明星演女三,那也会找个名声好些的,祁时初这黑红黑红的,王导可不会喜欢!” …… 祁时初走得远了都能听到她们的议论声,不过她心里并没有什么感觉,只觉得这娱乐圈竞争也太大了,女明星之间为了一个角色,那争得真是你死我活啊。 “时初,你怎么出来了?这么快就试镜完了?试得怎么样?有没有把握拿下女三号?”一个带着墨镜的御姐大步走到祁时初面前,噼里啪啦地就问了一大堆。 祁时初摇了摇头,说:“王姐,我没有试镜就下来了。” 692、黑红女明星(2) 王姐顿时大惊失色,连忙把墨镜摘下来,质问道:“为什么不试镜?你不知道这个机会很难得吗?那可是王导的剧!你要是演了他的剧,就算没肉吃也能跟着喝口汤。但你现在连试镜都不去,是想自暴自弃了吗?” 祁时初解释道:“王姐,虽然王导的剧人人都想上,但我现在不想继续演同一个类型的角色了,再演下去,我都快成了妖艳女配专业户了,一旦被定型,以后可以选择的角色类型就会受限很多,那我还有什么前途可言啊,我不想当一辈子的妖艳女配。” 王姐一愣,然后惊奇地把祁时初上下打量了一遍,说:“你今天是吃了什么药?居然智商都提高了不少,真稀奇啊,还能考虑到不能演太多同类型的角色呢,不过,有长进了。” 祁时初露出个温顺的笑容来,说:“没吃什么药,就是突然想明白了,不想继续稀里糊涂地过下去,想多试试其他类型的角色。王姐,你以后给我接其他的角色吧,不拘是女二、女三还是女n号,只要有特色又能充分展现演技的就行了。” “行啊,既然你自己都想要改变了,我当然不会阻拦你。只是我得提前提醒你,你想要全方面发展,演各个类型的角色,那以后肯定会比之前辛苦,倒时候你可不要反悔,就算反悔了那我也不会手软……”王姐郑重地警告她道。 祁时初忙不迭地点头:“我肯定不会反悔!你放心。” 王姐挥了挥自己的墨镜,边往自己的车走去,边说:“行了,既然不打算演王导的剧,那咱们就别在这儿浪费时间了。” 祁时初于是跟着王姐上了车,王姐把她送回了租住的地方,临走前还叮嘱她:“你也别老宅在家里,平时多出门锻炼锻炼,身材得保持住,你就只有这个优点比别人强了……你要是把自己宅胖了,那就被怪我心狠手辣了……” 祁时初连忙答应:“不会不会,我一定好好锻炼,保持身材!” 终于把严厉的经纪人送走了,祁时初松了口气,王姐算是个有良心、道德底线还在的经纪人,她虽然也希望原主大红大紫,但却不会给她拉皮条或者逼她接受潜规则,平时要是有不怀好意的男人想接近原主,她还会用自己的方式保护原主。 如果是其他娱乐公司没有道德底线的经纪人,手里有原主这么一个国色天香、惹人垂涎的大美人,早就威逼利诱用尽办法把人送到圈中各个大佬的床上用以谋取好处了,可王姐却没有,所以祁时初并不打算换掉她这个经纪人。 祁时初洗了个澡,光着身子在全身镜面前站住,观察起自己的身体来。 原主这幅身体果然是极品,肌肤欺霜赛雪,毫无瑕疵,惊人的耀眼,更何况她还有一副极美的脸孔,所谓的天使面孔魔鬼身材,说得就是原主这样的了。 祁时初看了看镜子中自己的一双狐狸眼睛,水灵灵妩媚动人,上下眼睑还自带眼线,素颜都格外美丽,是其他女人见了都会嫉妒的程度。 祁时初满意极了,她自己就是个颜控,别人长得好她喜欢,她自己长得好那就更喜欢了。 穿上家居服之后,她拿起原主的平板电脑,一打开就是一本的页面,还是网络,霸道总裁爱上我、替身白月光虐恋的那种……没想到原主还有这个爱好,真是可爱。 原主看了那么多爱情,可偏偏自己从来没谈过一次恋爱,大概是叶公好龙吧,她长成这幅模样,不知道多少男人想打她的主意,她即使憧憬爱情,也会被那些男人赤果果的目的所吓退。 祁时初刚想继续接着看原主没读完的,手机就接到了王姐的信息,她发了两个剧本过来,说:“这是新剧本,你自己看看对里面哪个角色有兴趣,我尽量帮你争取一下。” 祁时初回了一个“好”字,便看起了剧本。 第一个剧本是仙侠类型的,祁时初翻了翻,发现没多大的新意,跟近几年播放的仙侠剧大同小异,她飞快地看完这个剧本之后就没了兴趣,这个剧本即使能好好拍完,大概也不会有多好的收视率。 然后是第二个剧本,这个剧本讲的是精神病人的故事,一个精神病院失火了,几个精神病人趁乱逃了出来,他们神志不清又与世隔绝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出来之后就发生了很多滑稽的事,算是有黑色幽默的一个戏剧。 祁时初看了看编剧的名字,发现很陌生,她没有见过的。 “王姐,精神病人那个剧本的编剧是新人吗?”祁时初发了条信息问王姐。 王姐过了几分钟才给她回复:“是啊,李榷刚大四毕业,这是他大学期间花了很长时间雕琢出来的作品,想把它打造成经典,如果咱们老板不是他的亲舅舅,他还不愿意把这个剧本交给咱们公司呢。” “居然是咱们老板的亲戚吗?”祁时初真是没想到,“可咱们的公司只是个三流小公司,能把这部剧拍出来?老板该不会忽悠人家了吧?” “谁知道呢?反正老板把剧本交给咱们选了,你想选这个剧本?不要那部仙侠剧的?”王姐顿时问道。 “目前仙侠剧这个类型太多了,观众都审美疲劳了吧,倒是咱们老板亲戚的这个剧本很有意思,如果真的能拍好,收视率肯定不会低。”祁时初回答得很直接。 王姐没有丝毫意外:“我也这么觉得,那你选这其中哪个角色?” 祁时初说:“就是那个二十多岁觉得自己前世是皇后娘娘,这辈子来找她陛下的女精神病人。” 王姐轻笑了一声,说:“这个角色不错,但她可不好演,而且还挺毁形象的,你能放得下身段不顾形象出演吗?” “当然能了。”祁时初回答得很坚定,毁形象算什么?要想当个好演员,就得丢下形象包袱,祁时初从来没在乎过什么形象,她在其他世界连乞丐都做过,现在只不过演个精神病人,根本毫无心理障碍。 王姐听她这么说,便放心了,叮嘱她好好熟悉剧本,最好是预先练习一下想扮演的角色。 祁时初都答应了。 693、黑红女明星(3) “你今天要去拍一个香水的广告,虽然不是国际大牌,但也是二三线有名的了,记得表现好一点,争取以后能续约。”王姐开车来接祁时初的时候,跟她提起今天的拍摄日程。 祁时初点点头,她现在没有戏拍,有广告拍也好,他不太挑。 等到了工作的地点之后,祁时初就被带去化妆了,化妆师认识她,以前合作过,看见她便高兴地说:“我今天来了才知道拍这个广告的是你,恭喜啊,这香水挺适合你的。我每次给你化妆都得感叹一下,你这张脸这个身材真的是老天爷赏饭吃,根本没有我发挥的余地……” “哈哈,过奖了,你这么夸我我会骄傲的啊。”祁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骄傲就骄傲啊,长得好看难道不是一件骄傲的事?多少人求都求不来,不惜在脸上动刀子都想得到一张好看的脸,你天然就有了,羡慕死人。”化妆师边给祁时初画眉,边酸溜溜地说道。 “这得感谢我父母的优秀基因,哈哈……”祁时初跟化妆师嘻嘻哈哈地说。 半个多小时候后,祁时初终于化好了妆,造型师给她换了衣服,便把她带去摄影棚拍摄了。 原主之前就拍过广告,拍摄经验还是有的,祁时初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躯体的各个部分,拿起精致的香水瓶,往身上喷了几下,再作出陶醉享受的表情就可以了。 这部分内容很老套,香水广告十个就有八个是这么拍的,但祁时初艳光四射,喷了香水之后的神情格外诱、人,整个人显得魅惑极了,这就显得她用的香水很有说服力了。 “很好!”摄影师不由地夸赞了祁时初,他还以为祁时初是个只有美貌没内涵的花瓶,根本没办法表现香水的魅力,却没想到祁时初给了他一个意外的惊喜,于是他便又指挥着祁时初拍了其他的部分。 一个小时后,香水广告终于拍完了,祁时初卸了妆换了衣服便离开了,时候不顾摄影师暗示她留个电话的意思。 “那个摄影师叫你给电话了?你没给吧?他是个荤素不忌的,不是合作的话最好不要跟他有任何联系。”王姐跟祁时初离开广告大夏的时候,提醒她道。 “我没给,也不会跟他联系,你放心吧,他长成那副尊荣,我下不去手。”祁时初一脸无所谓地说道。 王姐想起摄影师那个光秃秃的地中海,以及周围“农村支援城市”,欲盖弥彰地用周围的头发使劲儿掩盖秃顶的模样,忍不住笑出声来了,说:“行了,知道你要求高,长得不好你还看不上人家。” 祁时初笑着反问她:“那你难道要求不高?喜欢长得不好看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你怎么现在还是单身啊?” 王姐一噎,瞪了她一眼,说:“我是被工作所耽误的,才不是要求高,如果现在有对我好的男人,长得普普通通我也愿意!” 祁时初却嗤笑道:“长得普通那怎么行啊?你每天都要面对的,如果吵架了,面对一个肥头大耳油光满面的男人你不会越吵越愤怒?乳腺癌子宫癌都能被气出来;但如果面对一个长得又俊又帅的男人,你根本舍不得跟他吵吧?看到他都心情愉悦,自然身体也健康了。这可是事关身体健康的大事啊。” 王姐噗嗤一笑,用手指点点她,说:“就你歪道理多多,不过你这歪道理还挺中听,但美男子哪里有那么多?就算有,也看不上我,哎,这不就只能将就一下,降低标准吗?” 祁时初斩钉截铁地说:“我是不可能将就的,一辈子都不可能降低标准。” “王姐,近几年网上不是流行过年租一个假男友或者假女友回家敷衍父母吗?你说我要不要也当个出租女友啊?反正我现在没什么戏拍,就是不知道谁有这个需求?我想挣点钱买个房……”祁时初突发奇想道。 王姐却惊得目瞪口呆了,连忙阻止她道:“你最好打消这个想法!你疯了吗?虽然你现在只是个三四线女明星,但到底也算是公众人物,要是去给人当出租女友,是不想在这圈里混下去了吗?而且这种事情也不安全,你一个女孩子,跟陌生男人回家?脑子进水了?怎么死都不知道!” 王姐把祁时初臭骂了一顿,祁时初被她骂得狗血淋头,最后只好讪讪地低头否认自己并没有这个打算,只是说说。 两人说话的时候真是在广告大夏的地下停车场,停车场非常安静,而她们俩说话的声音并不小,更不巧的是,她们不知道停车场当时还有另外一个人,听见了她们这番话。 施崇楼因为胃疼,在停车场歇息了一段时间,想缓过劲儿之后再离开,没想到就听见了祁时初和王姐的那番话。 “出租假女友?还有这个业务?”常年被家里的父母亲戚催婚的大龄青年施崇楼听见这个名词,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施崇楼快三十岁了,整天忙于工作,全世界乱飞,根本没有时间找女朋友,家里人恨铁不成钢,给他介绍了不少女孩子,他也没想过要单身,所以如果有时间的话并不介意相亲。 但不知道怎么的,相亲过的女孩子有看上他长相身材的,很欢喜地跟他接触了几次,之后就不愿意继续了;也有相亲还带着前男友的,说是让前男友把关……这种施崇楼当然看不上;还有其他的种种奇葩事,总之,他的相亲生涯非常不顺利,直到现在他都还是一个单身狗。 父母每次给他打电话都得问一下他有没有找到女朋友,提得多了,施崇楼觉得他都有心理阴影了,还对女朋友这三个字过敏,恨不得一下子就有个令父母家人满意的女朋友出现,让他得以摆脱各种询问。 现在,祁时初给他提供了一个另类的想法,原来这世界上还有很多跟他一样因为没有男、女朋友而被家里人骚扰得疲惫不堪,最后不得不用钱“租用”一个假女友或者假男友来交差的…… 694、黑红女明星(4) 祁时初可不知道自己把一个三观端正的男人带坏了,她拍完香水广告之后很快就定下了那个精神病院剧本的女一角色,就是那个二十多岁觉得自己前世是皇后,这辈子要找她的陛下的女精神病者姬花。 这个剧本虽然因为作者是公司老板的亲外甥,但到底在圈里是个新人,没有名气,而公司又不大,所以即使放出话去要海选演员,也并没有多少人来试镜。 作为公司里算得上最出名的女明星,祁时初就毫不意外地把姬花这个角色拿下了,当然这是凭她自己的本事拿的,并不是走后门。 演戏对于每个世界都变幻身份的时初来说,就跟喝水吃饭一样,几乎成了本能,所以她想演的角色就没有演绎的不好的。 只不过虽然拿下了角色,可这部剧要拍出来还得等上一段时间,毕竟投资都没找好,剧组也还没筹建好,所以祁时初除了拍几个王姐找到的女n号以及几个杂志封面,就没什么工作了。 并不是没有其他工作找上她,只是她跟王姐挑选后觉得不适合,都拒绝了。 祁时初闲下来之后,便把原主的存款拿出来开始炒炒股,挣点钱,毕竟她还没有自己的的房子呢。 她之前说做什么出租假女友,确实只是说说,并没有真的去做的意思。 不过她不想去做,却依旧有人打上了她的主意,就是在停车场听见她那番话然后豁然开朗的施崇楼。 “重楼,后天你王伯伯的小女儿就要从意大利留学回来了,你要不要去见见啊,听说王小姐长得漂亮又文静,是个陶瓷艺术家呢,在国外专门研究陶瓷艺术的。”施夫人在餐桌上便对儿子说起了王小姐的事,很明显是想让施崇楼去跟王小姐相亲。 施崇楼却冷着一张脸,面无表情地把嘴里的饭菜咀嚼了咽下去,这才对母亲说:“去意大利研究陶瓷艺术?好像咱们国家的陶瓷艺术才是发展得最光芒璀璨的吧?” 施夫人一噎,被儿子的话堵住了,忍不住不雅地翻了个白眼,说:“每个国家的陶瓷艺术都不一样,意大利的陶瓷艺术可能发展得不如咱们国家的,但也有值得研究的方面,不是吗?王小姐可能就喜欢意大利风格的陶艺呢?” 其实施夫人说是这么说,但也心知肚明王小姐学的这个专业就是镀金的,没什么技术含量,陶瓷艺术家这个称号也是自己按上的,但这对于王小姐来说只是锦上添花,这些荣耀称号就像珠宝首饰一样,给人拉高身价的,懂的都懂。 施父听着母子俩的对话,忍不住憋了憋笑,然后同情地看了儿子一眼:谁让他自己找不到女朋友呢,这不就得乖乖听别人给他介绍吗? 施崇楼看见父亲同情的眼光,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施夫人见他们父子俩不知道用眼神打什么交锋,忍不住嚷道:“你们两个,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老头子你难道不想有儿媳妇、不想尽快抱孙子孙女?施崇楼你这么大年纪了连个女朋友都找不到,还得你的老母亲腆着脸去打听女孩子,你难道不觉得羞耻吗?!” 施父和施崇楼顿时精神一震,施父还连忙助纣为虐了,立马站在施夫人这边,对施崇楼说:“你妈妈说得对,儿子,亏你还算是个有才有貌的青年才俊,却连个女朋友都找不到,真给爸妈丢脸。你爸爸我在你这个年纪,你都能上街打酱油了!” 施夫人一听,果然更觉得事情紧迫了,甚至给施崇楼下了最后通牒:“我不管,你要是再过两个月,这个春节之前还找不到女朋友,那等过年放假,你就天天去相亲吧,一天相三个,相不中不准停!” 施崇楼顿时觉得很头疼,施夫人的话都是真的,这种事她真的做得出来,如果他不能自己找女朋友,那两个月后就真的得一天照三顿地去相亲了。 施崇楼只要一想到这个可能,就猛地打了个寒颤,连忙对施夫人保证道:“妈,你放心,我一定尽快找个女朋友,绝对不会再耽搁下去了。” 施夫人却半信半疑,说:“那我就暂时相信你吧,但是如果你没做到,那就不要怪我了……” 施崇楼只能无奈地点头,保证自己真的能做到。 等离开家里之后,他就头疼了,他到哪里去找个女朋友来交差啊?他平时根本没什么途径认识女孩子,认识的大多是公司的女下属,或者生意伙伴的女同事、女对手,而那些女人他从来不会纳入到私事的范畴来,找女朋友算是私事,他不会找有工作关系的女人淡女朋友 可如果不是工作关系,他根本认识不了其他女人……这不就很矛盾了吗? 正当他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就想了不久前在广告大夏地下停车场听见的那番话,以及那个想做出租假女友的年轻女子。 如果自己这两个月找不到女朋友,不如找一个假的先把父母应付过去?施崇楼灵光一闪,终于有了主意,顿时心中大定。 打定主意的施崇楼很快就让助理去调查他那天在停车场遇到的女人到底是谁,决定如果那个女人愿意的话,他可以出钱租她当一段时间的假女友。 助理做事的效率很高,而且祁时初又是个公众人物,她那天的工作行程很容易就能查到,所以很快,祁时初的个人资料就被助理摆到了施崇楼的工作桌上。 施崇楼看到祁时初资料上的好几张照片,都忍不住被惊艳了一下,照片上的祁时初衣着很简单,一间无袖浅蓝纯色t恤,一条牛仔短裤,就把她玲珑有致的身躯展现得淋漓尽致。 还有她那张不施粉黛也依旧光彩照人的脸,即使穿着最普通的衣服,也是最引人注目的那个人。 施崇楼从来不会以貌取人,可是看到祁时初的照片,却免不了对她的印象很不错。只是等看到她的职业是女明星的时候,他那浓密的眉毛就忍不住拧了起来,他不能免俗地对娱乐圈的明星没什么好感。 695、黑红女明星(5) 施崇楼看过祁时初的资料之后就开始制定计划了,其实也没什么计划,不过就是打算找祁时初当他的假女友来敷衍一下父母。 于是王姐很快就接到了一个好像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她激动地给祁时初打电话:“时初,施氏集团旗下的化妆品牌芙蓉居然找你代言口红广告!天啊,你这是走狗屎运了吗?芙蓉那么大一个品牌不找大红大紫的影后、大花代言,偏偏找了你!我接到芙蓉品牌方的电话时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还想过是不是诈骗,结果居然是真的,时初,你这次真的要起飞了……” 王姐激动得连御姐人设都崩掉了,变成了啰里啰嗦的大妈,这并不怪她大惊小怪,毕竟施氏旗下的化妆品牌芙蓉算得上是国内顶级的化妆品品牌了,甚至在国外也有不错的名气,之前芙蓉的代言人都是找一线的女明星,可这回却找了祁时初这个连三线都不到的人,王姐不激动得失去理智才奇怪。 但祁时初却比她清醒多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个人得到超过她能力或者身份地位范围内的东西,一般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 “王姐,你先冷静一下,别急着高兴。芙蓉根本不缺代言人,几个一线女明星争得头破血流,好端端的怎么会找上我这个三点五线黑红女明星?这里面肯定有蹊跷,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也得看啃不啃得下啊。”祁时初提醒王姐。 王姐听她这么一说,晕乎乎的脑子终于冷静了一些,也觉察到了这里面的不妥当,连忙弥补道:“你说得对,是我高兴过头了,就算有馅饼也得看烫不烫手,你放心,我现在就去调查一下,要是不小心掉进别人的坑里那就惨了。” 王姐找圈内人打听内部消息去了,却不知道这馅饼并不烫手、也没有毒,因为这是施崇楼打算先送给祁时初的“诚意”,根本没有什么阴谋诡计。 王姐打听了一圈都没能打听到什么消息,等芙蓉品牌方的负责任再次打电话来找她商谈合作并且签合同的时候,王姐就直接询问了:“周总,能冒昧询问一下这次为什么选咱们时初当代言人吗?毕竟时初并不是最红最有名气的女明星……” 周总打哈哈地说道:“这我也不太清楚啊,说不定是总部的人觉得祁小姐未来可期,附和咱们品牌的定位呢?” 王姐却敏锐地明白了他这话的意思:这是施氏集团的某位上层制定让祁时初代言的。 领会到这个意思之后,王姐心里顿时咯噔一声,觉得不好,这该不会是施氏集团的哪位高管看上了祁时初,想要先给一点甜头,然后就开始强取豪夺吧? 王姐于是连忙隐晦地说道:“周总,咱们时初是个听话懂事的女孩子,不谈恋爱不搞暧昧,特别洁身自好,工作不跟私事混合在一起,我看先不要急着合作,我们想先多了解一下品牌方的历史和资料,您看?” 周总也是个精明人,哪里不明白王姐的意思?他虽然心里不悦,但到底顾忌祁时初是上面指定的人选,便只好勉强说:“那行,咱们先不急着签合同。” 王姐又道歉了一遍,才结束了跟周总的通话。 “时初!芙蓉口红代言人是施氏集团总部的某个人指定给你的,你老实跟我说,你认识施氏集团上面的高层?”王姐立马去问祁时初了。 祁时初只觉得莫名其妙:“施氏集团的人?我不认识啊。” “你再好好想想,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认识的?”王姐继续追问,“最近有没有故意跟你搭讪、看上去身份比较不凡的人?” “跟我搭讪的男人很多,街上到处是。”祁时初无辜地回答,“至于身份不凡的人?这我哪里看得出来?” “算了算了,肯定又是哪个臭男人看上你了,你怎么想的?要不要接这个馅饼?不接的话太可惜,这可是越级飞升啊;要是接的话,风险太高,我怕你走错路。”王姐自己是女人,更知道祁时初面对的各种明里暗里的陷阱。 美貌有时候对于女人来说并不是好事,原主什么都没干,仅仅是因为长得太过妖夭妩媚就被人黑说是出卖身体才能往上爬,被人羞辱嘲讽,说着各种子虚乌有的谣言。 人言真的可畏,如果真的做了坏事,那就更惨了,不暴露还好,如果暴露了,那就是万劫不复,死无葬身之地了。 所以王姐一直不希望祁时初跟男人传出什么绯闻,更何况这次芙蓉的事就更敏感了,这回是真的“有人”指定祁时初代言,这是真的走后门了,收获虽然大,但风险也极大,王姐希望祁时初好好考虑。 祁时初听见王姐的话,顿时蹙了蹙眉,郑重地说:“以我现在的地位代言芙蓉并不合适,得不偿失,那些黑子拿来攻击我的把柄就更多了,而且这个把柄还是真的,要是被知道了,别人肯定也会觉得我以前那些黑料也是真的,那我的名声就彻底洗不白了。况且还不知道是谁指定我来代言,这馅饼太烫手了,咱们拒绝了吧。” 王姐点点头,虽然失去这个代言很是肉疼,但小心驶得万年船,她也不想祁时初这条船翻了,便说:“那好吧,我跟周总回拒了这个合作吧。但是时初啊,你以后一定要把这个代言名正言顺地抢回来啊,要不然我不甘心啊。” 祁时初轻笑出来,保证道:“你放心,我以后一定会光明正大、名正言顺地得到这个代言。” “那别让我等太久。” 王姐之后果然拒绝了芙蓉的代言,周总万万没想到居然会有人拒绝自己的品牌代言,这个代言还是上面的人亲自指定的,没想到只是一个黑红黑红的三四线女明星居然拒绝了!周总气愤祁时初和王姐的不识好歹,但也不敢草率处理,连忙把事情反映给上面的人了。 于是施崇楼很快就知道祁时初拒绝了他给的化妆品牌代言。 696、黑红女明星(6) “祁小姐,我想跟你见一面。”施崇楼在助理调查的资料上拿到了祁时初的私人电话号码,便给她打了电话。 祁时初一脸茫然地听着电话那头富有磁性的陌生男声,问道:“不好意思,你是哪位?” 施崇楼愣了一下,才发现并没有自我介绍,便轻咳了一声,说:“抱歉,我是施氏集团的总负责人施崇楼,之前芙蓉找你代言是我的主意。” 祁时初一听见他这话,就误会他是想找自己潜规则的恶臭男人了,立马就对他没了好印象,那么好听的声音放在他身上真是太浪费了,简直暴殄天物! “原来是施总?真是失敬。不过有关芙蓉品牌代言人的事,我和我的经纪人已经回拒了贵公司的合作,不知道您得知消息了没有?如果您是因为这件事找我的话,那我想我们没什么见面的必要了。没办法跟贵公司合作很可惜,希望贵公司找到适合的人。”祁时初皮笑肉不笑地说着寒暄的话,如果不是看在自己还干不过施氏集团的份上,她并不会跟施崇楼说得这么客气,而是会直接骂得他怀疑人生,但现在不是身份不如人吗? 施崇楼皱着眉头,说:“我觉得祁小姐可能是误会我的意思了,我并没有对祁小姐有任何非法或者不符合道德的企图,只是有另外一件事想请求你帮忙,希望能跟你当面商量一下,如果你不放心,我们可以在你觉得安全的场所见面。” 祁时初继续拒绝了,还拒绝了好几次,但施崇楼耐心十足,愣是用诚恳的话语让祁时初改变了主意见他一面。 结束通话之后,祁时初立马上网搜了一下施崇楼的资料,发现他长得不错,经商手段了得,单身。 单身这点很重要,因为如果他不是单身,祁时初会把王姐带上跟他一起见面,祁时初可不想传出她当小三勾搭有妇之夫的传闻,她这长相身材很容易让人误会,瓜田李下就不好了。 但施崇楼是单身,没结婚、没女友,那即使被人知道她跟人见面,也碍不着谁。 祁时初跟施崇楼约定见面的地方是一间茶楼,装修典雅古朴,安静保密性强,正适合他们。 施崇楼先到,祁时初一进门就看见一个脸上轮廓分明、五官立体的男人正坐在一杯刚泡好的茶面,袅袅的白烟升起,让他整个人都显得有些飘然若仙了,当然,这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还有气质。 祁时初坐到他面前之后,便发现他实在是个英俊得有些咄咄逼人的男人,贵气又有气质,走在路上一般人根本不敢跟他搭话的那种。 不过祁时初不在这行列,她直接就开口说了:“施总,你久等了,抱歉。” “没有,我也是刚到。”施崇楼这会儿终于看到了现实中的祁时初,发现她本人长得比照片里更明艳美丽。 施崇楼顿时放心了许多,只有这样的美貌,才能让他父母相信自己会被祁时初吸引吧? “施总,我们就开门见山吧,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祁时初很直接地问。 施崇楼很绅士地给她倒了茶,也很爽快地说:“我想请祁小姐假扮一下我的女朋友。” “你、你说什么?”祁时初猛地瞪大了自己的眼睛,被自己的口水噎住了,咳了起来,她这时候庆幸因为茶太烫,她没来得及喝,否则的话这会儿她就不是咳嗽,而是给施崇楼喷一脸茶水了。 “我想请你当我一段时间的假女友,帮我在父母面前掩饰一下。”施崇楼重新说了一遍。 祁时初终于停下了咳嗽,问他:“你为什么会有这种荒谬的想法?直接找一个真的女朋友不好吗?多少女孩子想当你的女朋友啊,你不可能找不到啊,根本不需要找我吧?” 祁时初见他说出这样的要求,顿时觉得他就是找个借口,其实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想潜她,于是祁时初看着施崇楼的眼神都不对了,觉得他这人真是衣冠禽兽、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白瞎了一张好脸。 施崇楼不知道眼前的女人已经把他想成了禽兽,苦笑了一下,说:“我是真的找不到合适的女朋友,如果随便找一个当然找得到,但如果随便找一个,后续会有不少麻烦,我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解决这些麻烦上,所以在没有遇到合适的人之前,不想将就,但我父母却很担心我的感情生活,经常催婚,还勒令我这两个月就要找到女朋友,否则之后会有很多相亲等着我,我不想这样,想摆脱这种困境,所以就想找祁小姐你帮忙。” 祁时初见他说得有理有据,便半信半疑了,还微笑着调侃道:“没想到霸道总裁也跟普通人一样有被催婚和相亲的烦恼啊。” 施崇楼说:“我不霸道,还有,总裁也是普通人。” “好吧,但你为什么找我来假扮女朋友呢?毕竟我的名声不那么好,你找一个普通的、名声好的女孩子假扮不是更有说服力?”祁时初又问。 “你长相有说服力,而且是女艺人,在别人面前演戏不易露出破绽,至于名声问题,你的那些黑料不都是假的吗?如果我找一个普通的、名声好的女孩子假扮,那跟随便找一个凑上来的女人当女朋友有什么区别?后续依旧很可能出现不可预测的麻烦。但祁小姐你是演戏的专业人士,收报酬来演戏,之后不会有任何麻烦,所以我为什么不选择你呢?”施崇楼耐心十足地解释。 祁时初都快被他说服了,但:“你为什么不找一线二线大明星?她们也是收报酬去演戏,而且名声更大,你找她们才更有说服力吧?” 施崇楼却摇了摇头:“她们的名气太大就是一个缺点,我不想把自己的私生活被放在聚光灯下任人观看,闹得沸沸扬扬。而你的名气虽然有一些,但不会引起太大的反应。” 祁时初顿时心情复杂,也就是说她现在的咖位不大,刚刚符合他的要求了,虽然她名气不大是事实,但施崇楼这么说出来,让祁时初有些不爽。 697、黑红女明星(7) “祁小姐如果答应帮我的忙,我也可以在你的事业上帮忙,之前芙蓉化妆品牌代言就是例子,当然,如果你不要这些机会,我还可以付报酬。”施崇楼说得十分有诚意。 但很可惜,就算他说得再有诚意,祁时初也不会答应他这个莫名其妙的要求,因此她很坦荡地拒绝了:“虽然施总你会给的报酬很有诚意,十分诱、人,但很抱歉,我拒绝假扮你的女朋友。” “为什么?难道你怕我父母会看不起你或者打压你的事业?这个你放心,我父母不是那么仗势欺人或者恃强凌弱的人,更何况他们现在最希望我摆脱单身,即使你的家世不太符合他们的要求,但却不会反对……”施崇楼极力地想说服祁时初。 但祁时初却拒绝得十分坚决:“施总,你之前说不想随便找一个女孩子当女朋友是怕后续有不可预测的麻烦,那同样的,如果我真的答应了假扮你的女朋友,那我就会可能面临更多不可预测的麻烦:比如被网络暴力,让我的黑红名声更臭一些,说我攀龙附凤、虚荣拜金、想嫁豪门之类的,等到我们结束假扮关系宣布分手,那我就会嘲嫁入豪门梦碎、被抛弃…… 所以施总,如果答应你的话,对我未来的事业发展很不利,就算你很大方给我资源、人脉,但这恰好就对上了黑粉说有资本强捧我的黑料,就算我真的因为你给的这些资源红了,那也是虚的,更何况还会让名声更黑,一旦出了差错,那我就爬得越高、摔得越狠。” 施崇楼听了祁时初这番话,顿时哑口无言,因为她说得很有道理,祁时初愿意假扮自己的女朋友,对于自己来说是利大于弊;可对于祁时初来说,却明显是弊大于利、得不偿失。 祁时初见他眉头都皱了起来,一脸凝重的模样,虽然长得帅就让人忍不住想关心一下,但她却十分理智,知道施崇楼想自己假扮他女友的事非常鸡肋,弃之不可惜,食之也无味。 而且祁时初可不觉得依靠自己的能力以后不会大红大紫,所以她何必现在走施崇楼这条捷径,而给以后留下后患? 祁时初以为自己这么不给面子就拒绝了施崇楼,他应该会很不悦又或者威逼利诱一下自己,但出人意料的是,施崇楼居然很有风度,并没有觉得祁时初不识趣,反而直接跟她道歉了:“很抱歉,是我考虑不周,只考虑了自己这方面的问题,而忽略了祁小姐你这边的。不能跟祁小姐合作我觉得很可惜,希望下次有机会跟你合作。” 施崇楼站了起来,伸出一只手想跟祁时初握手:“我之前的提议,祁小姐就当做没听见,忽略掉吧。今天耽搁你的时间了。” 祁时初见他没有为难自己的意思,便微笑着跟他握了一下,说:“没关系,我今天不忙。” 施崇楼从茶楼里出来回到了自己车上,便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眉间,他没想到祁时初会拒绝当他假女友的提议,一想到不久后就是春节,他就觉得有点窒息,现在祁时初是没希望了,那他要到哪里去找一个合适的人选假扮女朋友呢? 祁时初也没想到施崇楼找自己居然是希望自己假扮他的女朋友,说实话,她觉得这位施总不是脑子有点问题,就是身体有,毕竟他这样年轻英俊又多金的男人,怎么可能会找不到女朋友啊?就算有一些女人是居心不良想攀附他的,但这其中应该也有是纯粹爱慕他的吧?难道他合作的生意伙伴没有干练优雅的女强人类型?或者同世家圈子没有纯真可爱的发小妹妹? 不过这些都不关她的事,她只是在心里纳闷了一会儿,就把这件事抛开了,对施崇楼的印象却还不错,毕竟并没有强迫自己接受他的提议。 芙蓉品牌的代言人是彻底没戏了,王姐肉疼了一段时间,不过很快就有一部戏来找祁时初去试镜了。 是一部刑侦剧,导演想请祁时初饰演其中一个女连环杀手,这女杀手是个流莺,长得美艳俗媚,专门游走于有钱男人之间当情人,不过她这个情人不但要人钱,还会要人的命,她连杀了好几个金主,因为手段高明,很长时间都没有被发现,最后还是想对男主角的父亲下手时,才被男主角发觉她是个黑寡妇。 “王姐,这又是一个美艳恶毒女配啊?”祁时初看完剧本之后,就叹了口气对王姐说道。 王姐也无可奈何:“谁让人家导演觉得你适合这个角色呢?” “可是我想演那个女法医沈安安,英姿飒爽的冷美人。”祁时初摸了摸自己的脸,说道。 “沈安安?这确实是个很出彩的角色,但你能说服导演让你演吗?”王姐直率地说,“沈安安比黄艳的角色更重要,你要是能拿下这个角色,倒是比女杀手好得多。” “我想跟导演约一下试镜沈安安的戏份,就拜托王姐你了。”祁时初眨着一双漂亮的狐狸眼巴巴地对王姐道,“我得突破自己的类型啊。” “好好,我去联系导演。”王姐同意了。 王姐不知道怎么说服导演的,导演真的同意给祁时初一个试镜女法医沈安安的机会。 于是祁时初便修饰了一番妆容,往试镜的地方去了。 去了之后才发现这儿同样是试镜地点,只不过是试镜刑侦剧一些不太重要的角色。 祁时初进了导演办公室的时候,发现在场的有好几个人,个个脸色严肃冷漠地看着她。 导演见她进来了,便直接说:“你经纪人跟我说你想试试沈安安的角色,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有这个错觉,但看在以前跟你合作还算不错的份上,给你一个试镜的机会,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 好了,你就演沈安安看见男主有了女朋友之后心不在焉地走在街上被撞了的那个场景吧。” 祁时初点点头:“好。” 然后她神情一冷,纤细的腰肢挺得直直的,一双眼睛立马就变得锐利起来,她今天为了配合沈安安的人物特色,特意穿了一套修身的女士西服。 698、黑红女明星(8) 冷肃干练的修身西服压住了祁时初身上的妩媚气息,再配合她今天化的妆容以及眼神、气势的改变,于是祁时初立刻就变成了一个干练的精英女法医,带着英气却又不失女人的俏丽,令人眼前一亮。 导演看见她气势改变的那瞬间,眼睛就亮了,忽然发现祁时初还有这样的一面,于是就对她即将饰演的沈安安有了期待。 因为是现场试镜,面对的就是无实物表演,不过这难不倒祁时初。 祁时初右手微微呈握状,一副从局里提包下班回家的模样,她行色匆匆地走了一段时间,然后不经意地往前一看,眼神立马就亮了起来,显然这是看见了暗恋的男主角,可刚高兴了没一会儿,她柔和了的脸色顿时就又一变,原来她看见男主角身边有一个挽着他胳膊,十分亲密的漂亮女孩子。 他们俩的关系一看就是男女朋友,沈安安意识到这点后脸上一下子就失了血色,苍白起来,她愣愣地跟着前面的男主角和他女朋友走了一会儿,眼神里带着伤心已经痛苦还有舍不得…… 她失魂落魄地走着,忽然猛地整个身子都向一边飞了出去,瞬间摔倒在地上,显然是心不在焉地被路上的车子撞倒了。 “导演,我演完了。”祁时初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对前面已经呆住了的导演说道。 导演这才反应过来,顿时一拍桌子,说:“不错!你就是沈安安了!” 祁时初顿时嫣然一笑,刚刚那个冷艳的女法医立马就消失了,成了明艳大方的大美人。 “谢谢导演!”祁时初高兴地说道,但在场的其他人却有些不同的意见了。 一个挺着大肚子的中年男人对导演道:“周导,祁时初虽然演得不错,但她以前演的都是些妖艳贱货类型的反面女配,我怕观众看着她的时候会出戏啊。” “你刚刚看她的时候出戏了吗?如果不说她就是祁时初,你能认得出她刚刚演的女法医是她?”周导不悦地反问。 “……可她名气不过大啊,女法医沈安安是女二,戏份只比女主角少一点,应该请个名气大的女明星来演,最好跟女主角咖位差不多的,可祁时初这差了不是一点啊,更何况她名声黑红黑红的,请她不保险……”制片人不死心地继续劝说,但他其实只是收了某个小花的钱,保证让她饰演沈安安的,没想到却被祁时初插了一脚,把这角色给截了,他能乐意? 导演却不耐烦地说:“我这部戏拍的是刑侦剧,本来就不指望多火,只希望大家能好好演,那些没演技的流量女明星,我这个剧组请不起!沈安安就是祁时初的了,你别再多说了。” 这时候另外一个三十多岁的戴眼镜女子也开口了,说:“周导说得对,祁时初演沈安安很合适,我同意让她演。” 少数服从多数,于是刑侦剧《法网恢恢》的女二沈安安就是祁时初的了,王姐来签合同的时候,高兴得狠狠地抱了抱祁时初:“没想到你还真的拿到这个角色了!加油演啊,你能不能摆脱妖艳贱货、胸大无脑的形象就靠这个角色了!” 祁时初拍了拍她的背,心有成竹地说:“你放心,我不会再被那种角色类型禁锢住的。” 半个月之后,《法网恢恢》的剧组就组建好了,祁时初作为戏份仅次于女主角的女二,自然从一开拍就要出现。 饰演《法网恢恢》的男主角的是实力派男演员祝巡,他三十多岁,长相俊朗,演技精湛,绯闻很少;饰演女主角的是一线女明星陈舒雅,演技也不错,但绯闻不少,据说每到一个剧组都会跟其中的男主或者男二传出些绯闻,不过没有石锤,陈舒雅就宣称是捕风捉影。 祁时初进组之后,跟祝巡和陈舒雅都不熟,只不过跟他们的对手戏很多,所以拍的戏份基本上都是跟他们一起的。 剧组其他人一开始还以为他们三人之中,肯定是祁时初会经常ng,但出乎人意料的是,他们猜错了,经常被导演喊卡的人不是祁时初,而是陈舒雅。 “陈舒雅!你是怎么回事?你饰演的是一个女警,应该充满正气、朝气,即使喜欢男主角也只会脸红羞涩,而不是眼神勾勾搭搭,像个花魁,一点都不正经……”周导气呼呼地对陈舒雅喊道。 周导的话刚落,就有低低的笑声响起,这些笑声像一巴掌打在陈舒雅脸上,让她顿时脸上火辣、辣,难堪极了,好像所有人都在看她笑话一样! “重来一遍!陈舒雅注意你的眼神戏!”周导喊道,这场戏就是女主角跟男主角两个人独处的戏份,跟祁时初无关,所以她只在一旁观摩他们俩演戏。 陈舒雅的演技忽有忽无的,状态好的时候演得不错,但状态差了就得演好几遍才能过,现在这场戏就是她状态不好。 “不行!再来!”周导还是不满意,眉头皱得紧紧地喊道,陈舒雅脸上的神情顿时更难看了,但她却只能继续,因为周导才是这里最大的boss,即使她是大明星也没办法。 陈舒雅也不知道怎么了,越演状态越差,到最后周导都气得把她大骂了一顿,停拍了这部分,让她先去把状态调整好。 祁时初于是被拉上去继续跟男主角拍了,她跟祝巡很快就一条过,接着又是一条过,周导顿时从爆火龙变成了小白兔,笑得连连对祁时初和祝巡夸赞:“不错、不错,就是应该这样!” 演员拍得流畅、过戏快,其他工作人员也会很高兴,毕竟谁想一遍遍地重来做无用功啊?当然是最好一条过了。 于是祁时初的形象一下子就比陈舒雅好了不少。 陈舒雅在一旁看着祁时初跟祝巡演得无比流畅的模样,几乎咬碎了一口牙,凭什么一个默默无闻的十八线都比自己演得好? 她非常气愤,只觉得周导是故意挑她的刺才让她演了那么多遍。 699、黑红女明星(9) “好好,不错!继续保持……”周导在摄影机后笑得合不拢嘴,早就把之前陈舒雅那僵硬离谱的演技抛到脑后了。 终于好不容易拍完了祝巡和祁时初的戏份,就到了吃饭的时候,祁时初作为女二号,吃得盒饭算得上不错了,正当她吃得正欢的时候,忽然身边坐过来一个人,她扭头一看,发现居然是陈舒雅。 陈舒雅作为女主角在剧组是有属于自己的休息间的,平时休息、补妆、吃饭都会在她自己的休息室里,从来不会出来,这回吃饭的时间,她却破天荒地出现在了祁时初这里,这里可是好几个演员合用的休息室,陈舒雅之前可从来都没踏足过。 所以她一出现,便引起了在这里吃饭的好几个人的主意,他们还纷纷跟她打了招呼:“陈老师!”“陈老师您吃完饭了吗?” 祁时初跟她不熟,因此只是随着大流跟她点了点头,喊了一声“陈老师”,就又低头吃饭去了。 陈舒雅见她这样,脸上的甜美的笑容顿时僵了僵,但她想到自己的计划,很快便调整好了表情,温温柔柔地对祁时初道:“祁老师,我想跟你说说话,不知道能不能耽搁你一点时间?” 祁时初咽下嘴里的饭菜,说:“祁老师不敢当,你直接叫我的名字吧。” “好,那我就叫你时初了。”陈舒雅笑着说道,“时初啊,你刚刚跟祝老师演戏演得可真好啊,都是一遍过,让我很是羞愧,不知道你要是有空的话,能不能教一下我?” 陈舒雅倒是没有避开休息室里的其他人,直接就说出了自己的请求,这让其他默默竖起耳朵偷听她们说话的人对她的印象立马好了不少,之前陈舒雅因为演技不佳害得大家一遍遍陪她过戏,大家就对她不喜了,但现在她作为身份咖位都比祁时初大的女明星,却不耻下问地请一个远不如她出名的女明星来教她,这就让人不得不佩服她的胸襟和谦虚了。 所以陈舒雅一下子就拉升了自己在其他人心目中的好感。 祁时初听见她这话,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虽然陈舒雅现在是一副期盼和诚恳的神情对自己提出这个请求,还笑得很温柔和善,但祁时初却不会忘记之前她与祝巡演戏时,陈舒雅落在自己身上那满含着恶意和嫉恨的目光。 但她现在却一点都看不出对自己有敌意的模样了,反而一副十分友好的态度来找自己帮忙,祁时初用脚后跟想都能想得到她肯定对自己怀有敌意,只是这敌意被她暂时隐藏了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爆发。 因此祁时初摇了摇头,说:“陈老师你太谦虚了,你只是状况不好而已,要是状态调整好了,肯定比我强。我的演技还不到能教导你的程度呢,要是班门弄斧,岂不是耽误你?你要是实在想提高演技,可以直接去找导演,他最了解你这个角色的性格,也可以去找祝巡,他是跟你对手戏最多的人,戏里还是你的男朋友,肯定对你这个角色有自己的理解,所以你可以找他们探讨。” 陈舒雅没想到祁时初居然会拒绝自己的请求,在她看来,自己这个一线女明星能降下身段主动跟她交好,她就应该感激涕零然后对自己唯命是从才对,怎么能这么平淡自如地拒绝自己?陈舒雅的胸口又憋了一口气。 但她又不能直接在这里表现出来,深吸了口气,才做出一副忧愁担心的模样,楚楚可怜地对祁时初说:“可是时初,他们虽然都对我的角色很了解,可他们都是男的,我要是单独找他们,不知道会传出什么样不堪入目的绯闻来,所以还是作为同性的你最合适了……你能不能答应我呀?求求你了……” 陈舒雅不愧是当红女星,蹙着一双柳眉,多情眼巴巴地跟人哀求的时候,真的很容易会让人心软,特别是她长得还很漂亮,就更容易让人不由自主就想答应她请求的事了。 但她这套神情用错了对象,如果她此时面对的是男人,那很可能无往不胜;但祁时初是个女人啊,她心肠又冷又硬,再加上早就清楚陈舒雅对她没好感,就根本不可能被陈舒雅这幅楚楚可怜哀求的表情打动了。 “抱歉啊陈老师,真的不适合,我们平时拍戏那么忙,拍完一段戏份抓紧时间休息都来不及,哪里有时间互相提升演技呢?更何况有时候我和你拍戏都在不同时间段,你拍完了我可能才刚开始拍,等我拍完了你可能又要上场了,所以根本不可能同步有空闲时间……”祁时初话说得很客气,但话里的意思却很清楚了,就是不想跟她打交道。 陈舒雅忍了又忍,知道拿请教演技这个借口是无法拉近跟祁时初的关系了,只好改变主意,便露出个失望的表情来,善解人意地对祁时初说:“那好吧,是我考虑不周。不过我们虽然没空一起交流演技,但还是能成为好朋友的吧?” 陈舒雅说着就靠近祁时初,亲亲密密地挽住她的胳膊,笑得跟个甜蜜的十几岁少女一样:“不知道怎么的,我总觉得对你有一种情不自禁想接近的感觉,就好像你是我的妹妹一样……所以我们能不能做好朋友啊?我这些年忙于工作,都没有几个圈中的好朋友,想找人分享一下心情都没有人……我很喜欢你,你就答应做我的好朋友好不好?” 祁时初只觉得被她挽住的胳膊都僵硬了,身上不由自主地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天呀,这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明晃晃的不安好心啊,这样一个对自己分明很有敌意的人,现在却对自己说想跟自己当好朋友?这不摆明了想搞事情吗? “陈老师,你是我的前辈,我怎么敢和你当好朋友呢?我根本配不上!你的粉丝要是自己了,肯定会说我蹭你热度的,这怎么能行!”祁时初连忙把自己的胳膊从陈舒雅手里挣脱开来,还十分谦卑地表示自己不配和她做好朋友。 700、黑红女明星(10) “时初,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交朋友不在乎身份地位,只看投不投缘而已,恰好我觉得跟你非常投缘,还有,我跟你交朋友跟粉丝有什么关系?他们也不能干涉我这点自由吧?蹭热度就更不可能了,我不会让他们误会你的!”陈舒雅说得义正言辞,非常有诚意的模样,反正就是要跟祁时初做朋友。 休息室里其他人听到陈舒雅要主动跟祁时初当朋友就已经开始羡慕嫉妒恨了,陈舒雅怎么不跟自己交朋友,偏偏跟祁时初呢? 陈舒雅虽然之前演戏的时候表现不好,但她在娱乐圈的地位足够前了,想跟她交好、蹭得一些好处的人数不胜数,可人家偏偏看中了祁时初,还不喜自降身段主动跟祁时初交好,这可不就让人眼热了吗? 祁时初当然不想跟陈舒雅做什么“好朋友”了,这话用来哄别人还好,用来哄她,那陈舒雅真是打错算盘了,她们就算能当朋友也只会是塑料朋友。 然而陈舒雅实在是缠功了得,不管祁时初怎么明里暗里地反驳,她都一味地缠着不放,脸皮极厚,自顾自地说着说着,就自认跟祁时初真的已经是朋友了。 等她好不容易离开的时候,祁时初都不由地松了口气,但内心里却对陈舒雅的危险警示等级提升了,陈舒雅无缘无故非要跟自己一个三四线女明星交朋友,无利不起早,祁时初一点儿都不信她别无所谋、是真心的。 在这之后,陈舒雅果然跟祁时初的关系很快就好起来了,当然,这是外人以及陈舒雅这么认为的,毕竟她们两人只要有空闲时间就一定会凑在一起,陈舒雅还对祁时初十分亲近,不但跟她分享自己的食物,还时不时地请她喝饮料吃甜点或者一起说说笑笑,所以在外人看来,她们两个就关系很好了。 祁时初如果真的不想跟陈舒雅接触,倒是有很多拒绝的方式,但她却放任了,因为她想知道陈舒雅到底对她有什么居心。 “舒雅、时初你们两个从后面看长得挺像的啊,身高差不多、身形也一样,头发颜色和长度差别也不大,要是不熟悉的人见了,肯定认不出你们谁是谁。”祝巡有一次从后面走过来,笑眯眯地对陈舒雅和祁时初说道。 “哪里像了?时初身材比我好多了,我倒是想长她那样的魔鬼身材呢!”陈舒雅似乎有在掩饰什么,飞快地反驳道。 祁时初忍不住看了她一眼,总觉得她此时的表情像是被人戳穿假面似的,很不自然,又种欲盖弥彰的感觉。 陈舒雅觉察到祁时初的眼神,顿时心脏猛跳,连忙转移了话题:“对了时初,我从周导那里打听到,不久之后陆影帝会到咱们这里客串呢,你知道吗?” “不知道。”祁时初摇了摇头,心中却愈发肯定陈舒雅内心有鬼了,只是她暂时不清楚。 “我倒是听周导说过了……”祝巡加入话题,兴致勃勃地说道。 没过多久,休息时间就结束了,周导又喊着三人赶紧开拍了。 陈舒雅好不容易拍完了自己的戏份,刚回到休息室,就看见助理拿着她的手机,对她挤眉弄眼,还挤出个口型,无声地说:“是朱总……” 陈舒雅顿时脸色一变,迅速接过电话,刚刚还冷漠的表情一下子就变得温柔多情起来:“朱总,你怎么这么久才打电话给我?你都不知道我有多想你……” 她对着手机说了好一些甜言蜜语,然后那边的朱总就开始诉苦,说家里的母老虎脾气多坏,根本不把他当男人看,还叮嘱陈舒雅这段时间最好少找自己,因为母老虎似乎对他们俩的事有所觉察了。 “朱总,你这样顶天立地的好男人,怎么就偏偏遇不到一个温柔体贴的好妻子呢?我只恨自己没有早些遇到你,陪在你身边……你真是太可怜了,我很心疼你……”陈舒雅嘴里各种肉麻至极的话说得溜极了。 一帮的助理听着她的话,又想起朱总那肥头大耳、又丑又胖的模样,心中忍不住佩服陈舒雅,对那样的猪头男人都说得出这么多甜言蜜语,真不愧是专业演戏的,演技就是好,换了她,她是下不了嘴的,任何意义的下不了嘴。 说了好一会儿后,陈舒雅终于结束了通话,刚一挂掉手机,她就呸了一声,骂道:“果然靠老婆发家的男人就是窝囊!” 陈舒雅把手机扔到一边,心里想着自己的计划应该尽快实现了,要不然朱总那个黄脸婆说不定真的会找到她。 要是她被查到了是朱总的小三,那她的演艺事业肯定就毁了,插足别人婚姻、找金主,这可是女明星大忌,当然,这在娱乐圈很正常,如今大红大紫的女明星大多都逃不了这个命运,但只要圈外人、特别是粉丝不知道,没有爆出去,那大家就无所谓、熟视无睹;可要是被爆出去了,那就只能自求多福了,轻点的事业一落千丈,重的则滚出娱乐圈。 陈舒雅如今正是大红的时候,好不容易爬到了娱乐圈的顶峰,怎么可能愿意因为这点事身败名裂、事业全毁? 所以她要不计一切代价解决自己事业上这个后患无穷的隐患,她已经有了大概的计划,只需要按照计划实施了。 而祁时初就是她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陈舒雅看着镜子中自己精致美丽的容颜,眯了眯眼,她想现在已经能感觉到祁时初对自己的威胁有多大了。 祁时初既有顶级的美貌,又有可塑性极强的演技,这样一个女明星,重要有一个合适的角色,马上就可以一飞冲天了,陈舒雅知道周导的这部《法网恢恢》就会让是她大红的开始,毕竟英气勃勃的冷艳女法医真的很戏份,祁时初很适合这个角色。 同是女明星,陈舒雅当然不希望有这么一个劲敌,所以她想制造一场事件,既能毁了竞争对手祁时初,又能让自己从朱总的婚姻里全身而退。 701、黑红女明星(11) “时初啊,后天有个宴会,是咱们圈里那些有名有姓、说得上话的大佬们举办的,到时候很多明星都会去结交一下人脉,不如你也跟我一起去吧?”陈舒雅找到祁时初,一脸好姐妹的模样对她说道。 祁时初眼睛一直看着剧本,三心二意地说:“不了,我没有接到邀请,身份地位不够,去了也没什么大作用,我还不如留在酒店多琢磨一下剧本呢。” 陈舒雅一听她这么说顿时就急了,祁时初是她计划里最重要的一环,怎么能不出现呢?因此她着急地说服道:“没邀请函没关系,按照规定我带一个人进去,你跟我去不就行了?我还可以给你介绍一下投资人、制片人之类的人脉,这可是关系到你以后发展的路线,比琢磨剧本重要多了,你要是错过了肯定会后悔的……” 祁时初听着她焦急的话语,忍不住转头看了她一眼,发现陈舒雅果然十分紧张,祁时初便故意摇头道:“不会后悔,我听说那种场合,女明星很容易出事,我这种没权没势只有容貌的女孩子,最容易被人盯上玩弄了,希望你能理解一下我的担忧。” 陈舒雅做贼心虚,被她这话说得心中一紧,猛地看向祁时初的眼睛,她几乎都以为祁时初是看出自己的打算才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了,害得她心脏狂跳不已…… 不过祁时初脸上的表情毫无异样,陈舒雅很快就打消了祁时初知道她目的的念头,干笑着道:“怎么会呢?那种场合那么多大人物在呢,即使为了脸面,也不可能会出现什么强迫玩弄的现象啊,我都参加过好几次了,从来没遇到过你说的那种情况,你的担心实在没必要。” 陈舒雅为什么没遇到那种情况?因为她早早就攀上了朱总,有主的金丝雀,自然没有人再打主意了。 祁时初看见她这么不遗余力地说服自己一定要去参加那个宴会,就知道她肯定是想在那里算计自己了。 她本来不应该去,但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陈舒雅现在就是惦记自己的那个贼,自己防得了她一时却防不了一世,所以祁时初打算将计就计,看看她到底想怎么样。 于是在陈舒雅说得口都快干了的时候,祁时初终于装作被她说服了的模样,答应到时候跟她一起去参加。 “唉,可是我都没有准备礼服首饰,要是身上穿得太寒酸了,即使去参加了也没用吧?”祁时初故作为难地说道。 “礼服我可以送你!首饰可以借给你戴!”陈舒雅脱口而出道,她就怕祁时初会因为这点小事而放弃,自然迫不及待地自己主动给祁时初解决问题了。 “这怎么能让你送呢?礼服多贵啊,不行,我不能收你这么贵重的礼物。”祁时初连忙拒绝道。 陈舒雅却连忙说:“不算多贵重,而且你是我的好朋友,送你一条礼服应该你,你要是不收下那就是不想跟我做朋友了!”她说到后面还板了脸。 祁时初便只好答应了,说:“那好吧,礼服不用买太贵,要不然我心里故意不去的……” 女明星的礼服裙即使再便宜,只要不是山寨或者杂牌的,那都得用万来当金钱单位的,所以陈舒雅如果不想丢脸,那这十几万、几十万的礼服钱就得出定了,毕竟那礼服即使穿在祁时初身上,也是她送的啊。 到了那天,剧组放假,毕竟周导以及《法网恢恢》的制片、投资人都会去参加那个圈中的宴会。 陈舒雅生怕祁时初又出什么状况而不去这次宴会,所以就连祁时初的造型、化妆都全包了,一整天都是跟她待在一起的,而祁时初乐得不用自己出钱,便心安理得地蹭陈舒雅的光了。 “我们一起下车吧。”陈舒雅对祁时初道,没错,祁时初连去举办宴会的酒店都蹭她的车,当然,陈舒雅自己也愿意。 祁时初便跟在陈舒雅后面下了车,陈舒雅要扮演一个好朋友,自然装得跟祁时初亲亲密密的,笑容满面地拉着祁时初的手,优雅地走上了酒店门口的红毯。 这次宴会虽然不是什么节日晚会、颁奖典礼,只是娱乐圈中人的宴会,但因为会有不少明星出席,所以会有很多媒体等在酒店门口拍照、报道。 祁时初和陈舒雅一出现,媒体记者们顿时眼前一亮,把手中的相机按得快着火了,没办法,陈舒雅和祁时初这两个女明星实在太美了。 陈舒雅是正当红的女明星,容貌在这娱乐圈自然属于中上,雪肤红唇,穿着抹胸的红色礼服裙,优雅又动人。 而祁时初,虽然名气比不上陈舒雅,但她的容貌太出色了,即使穿着一条黑色的中规中矩的裙子,也掩盖不住她艳光四射的容貌。 何为雪肤花貌,肤如玉脂?祁时初本人就是了,她那双露出来的线条完美的小腿都格外纤细漂亮。 陈舒雅特意送了她一条中规中矩的黑裙子,就是不想被她的样貌比下去,却没想到一条裙子根本没办法掩盖祁时初的美貌。 “祁时初!眼神看这里,太棒了……” “祁时初,摆个冷艳的姿势!” …… 记者们大声地喊着祁时初的名字,把陈舒雅忽略了个彻底,陈舒雅险些连脸上的笑容都维持不住了,看现场记者们的样子,她就知道想让祁时初成为自己陪衬的打算是失败了,为了不继续丢脸,她便急忙拉着祁时初快步走进了酒店。 后面还有记者让她们慢点走,好让他们多拍些照片的,陈舒雅气得胸口起伏不定,一进了酒店,没了记者,她就丢开了祁时初的手。 “怎么了?”祁时初装作不明白怎么回事的模样,“体贴”地问陈舒雅。 陈舒雅强颜欢笑:“没什么,外面有点冷,我怕你会着凉,所以走得快了些。” 她现在还没有成功利用祁时初,自然还得继续糊弄她。 “来,我带你去认识几个人吧。”陈舒雅调整好了心态,便又重新恢复成了温柔和善的“好朋友”,热心地要带祁时初去结实手里有权有钱的人物。 702、黑红女明星(12) 祁时初无可无不可地跟她认识了几个人,但认识那几个男人无一不用那隐晦的恶心眼神看她,甚至还有一个想把手悄悄地揽在她腰上,最后被祁时初灵活地绕开了才罢休。 “舒雅姐,我想自己找个地方吃点东西,今天为了做造型连饭都没吃,我饿得很了。”祁时初不想继续跟她去认识人,便找了个借口对陈舒雅说道。 恰好陈舒雅也想去找一下别的大人物,那些大人物她不想介绍给祁时初认识的,所以祁时初这会儿自己想要跟她分开,她巴不得呢,所以立刻就答应了:“那好吧,不过你别到处乱走啊,毕竟这儿大佬比较多,要是不小心冲撞他们就不好了。” “好,我就在那儿坐一下,不会乱走的。”祁时初往自助餐那里指了一下,说道。 两人就暂时分开了,祁时初说饿了想吃东西并不是假的,她去自助餐厅那里拿了不少好吃的食物,便在一张桌子旁边坐下来慢慢享受了。 “祁小姐,真巧,你也在这里。”一个低沉而富有磁性的优雅男声忽然在祁时初面前响起,祁时初一看,居然是有过一面之缘的施崇楼。 “真巧,施先生你也在啊。”祁时初用纸巾擦了擦嘴角,微笑着对施崇楼道,“施先生的事业版图都扩张到娱乐圈了?真厉害啊。” 施崇楼把手上其中一杯红酒放到祁时初面前,自己喝了另一杯,说:“过奖了,只是公司的业务有部分跟娱乐圈有关系而已。” 施崇楼似乎也不想出去交际了,直接在祁时初面前坐下来。 祁时初忽然想起他之前找自己的目的,便忍不住好奇地问他:“施总,马上就要过年了,不知道你找好女朋友了没有?” “没有。”施崇楼苦笑着摇头说道,看着祁时初,眼神带着淡淡的控诉,“谁让最适合跟我合作的那位小姐拒绝我了呢?” 祁时初立马就明白他说的是自己了,便干巴巴地说:“我相信施总能找到更合适的。” “找不到了,我已经放弃了,做好了心理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相亲狂潮。”施崇楼一副仿佛死到临头、生无可恋的模样。 祁时初看见他这神情,忍不住轻笑了一声,说:“施总没必要这么排斥相亲吧?毕竟亲人朋友介绍给你的女孩子,肯定跟你条件相配,你应该不难找到顺眼的那个。” 施崇楼看着祁时初笑颜如花的漂亮模样,心想,我看得最顺眼的那个现在不正在我面前吗?可惜她不愿意跟我扯上关系,还觉得我是不可预测的麻烦。 祁时初跟施崇楼虽然没什么合作,但出乎意料地这次居然还挺有话聊,说说笑笑,显然很投机。 畅想中文网 不过他们这幅相谈甚欢的模样却让重新回来找祁时初的陈舒雅觉得格外碍眼。 陈舒雅忍不住拉了拉朱总的手,说:“亲爱的,我想给你介绍一个女孩子,她长得漂亮极了,别人都说比我还长得好,你想不想见见她呀?” 朱总顿时来了兴趣,又肥又短的手摸上陈舒雅光果的肩膀,脸上浮现出猥琐油腻的笑容来:“哦?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小美人,能长得比我的小心肝儿还好了,不过小心肝你放心,就算其他女人再美,我也最喜欢你了。” “你说的是真话才好,可别又是哄我的……”陈舒雅忍着心中的恶心一边跟朱总撒娇,一边带着他往祁时初那儿走去。 只要过了今天晚上,我就能永远摆脱他,再也不用忍受这个猪头了!陈舒雅不停地在心 中说服自己忍耐。 很快朱总就被带到了祁时初跟施崇楼面前,朱总不愧是色、中饿鬼,看见妩媚招人的祁时初,立马就眼神都直了,盯着祁时初那张脸差点连口水都流了下来。 施崇楼看见他这幅模样,之前还愉快的表情顿时一冷,皱着眉对朱总道:“朱总?朱总?你过来这里,是有事?” 朱总那早就想入非非的思绪终于被施崇楼的声音打断,他清醒过来循着声音看去,便看见冷着一张俊脸的施崇楼正不悦地看着自己。 “施、施总?您也在这里?咱们真是太有缘分了!没想到施总也来参加这次宴会,不知道是不是准备打算往娱乐圈发展?如果是的话,那以后有合作可一定要先考虑一下小朱我啊……”朱总认出了施崇楼的身份,顿时谄媚地跟施崇楼说了起来,连祁时初也忘了,说明他这人虽然好、色,但更好财、好势。 施崇楼从记忆的角落里找到了有关朱总的记忆,但对他的印象并不好,因此只是淡淡地偶尔敷衍他一下,并没有跟他深入聊的意思。 而另一边,祁时初看见朱总那张油腻丑陋的脸,便突然脑海猛地一疼,仿佛有尖锐的刺刺入她的脑袋,让她脸色都变了。 等那阵难忍的刺痛过去之后,祁时初便接收到了一段有关原主以及眼前这位朱总的记忆。 祁时初在这之前完全没想到原主还深藏着这样一份记忆没有传送给她,但她浏览了一遍这份记忆之后,就理解了原主把这份记忆深深埋葬的原因。 无他,只不过是因为这份记忆太耻辱、太痛苦了,让原主恨不得从来没有发生过,她的大脑触发了自我保护机制,选择把这份记忆埋葬起来,否则她的理智会崩溃。 正是因为这样,时初在接收原主的记忆时就没有接收到这份记忆。 祁时初从那份令人窒息的记忆中回过神来,便忍不住冷冷地看向了正向施崇楼喋喋不休谄媚讨好的朱总,以及旁边笑得甜美温柔的陈舒雅。 原主那段不遗忘就会崩溃的经历,正是陈舒雅和朱总所造成的,他们两个是罪魁祸首。 好不容易朱总终于结束了对施崇楼的追捧,陈舒雅便连忙拉回了话题,跟朱总介绍起祁时初来:“朱总,这位就是我在剧组的好姐妹祁时初了,她今晚过来就是想见识一下,朱总你见多识广,正好人脉也广,得多多关照我的好姐妹啊。” “好说、好说……”朱总垂涎地看着祁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703、黑红女明星(13) 陈舒雅看见朱总面对祁时初所流露出来的不怀好意,很是满意,恶意地看着祁时初带着微笑的美好面容,心想,自己曾经受过的那些屈辱,就得让她也受过一遍才行…… 这时候施崇楼终于忍受不住朱总喋喋不休的谄媚了,起身跟祁时初点了点头,说:“我还有事要忙,咱们后会有期。” “好。”祁时初跟他摆了摆手说道,施崇楼便离开了,朱总一脸可惜地看着他的背影,虽然还有些意犹未尽,但一想到自己面前还有个大美人,便暂时顾不得攀附施崇楼了。 转而笑嘻嘻地跟祁时初说起话来:“小祁,听舒雅说你也是娱乐圈的女明星?你长得这么漂亮,却没有大红,真是暴殄天物!不过没关心,现在你认识了朱大哥我,你要是愿意,朱大哥我一定会好好给你包装,让你跟舒雅一样红!不,你长得比她漂亮,以后能比她更红……”朱总撩起年轻小姑娘来早已经驾轻就熟,各种哄骗的话张口就来。 陈舒雅虽然对朱总最后那句踩自己捧祁时初的话很气愤,但到底对祁时初被朱总盯上这件事乐见其成,便找了个借口去一边摆着各种饮料和酒水的桌子上拿了一杯果汁过来。 “时初,别喝太多酒,对身体不好,还是喝果汁吧。”陈舒雅一脸关心的表情把祁时初面前的酒杯移走,换上了她拿来的那杯果汁。 “谢谢舒雅姐。”祁时初对她说道。 陈舒雅接着便在她身边坐了下来,说:“朱总是我经纪公司的股东之一,投资眼光很厉害,时初以后可以跟朱总多来往,他是个和气热心的好人。” 陈舒雅把朱总一个老色胚硬生生地黑白颠倒,说成了个正直善良的好人,这一手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让祁时初叹为观止。 她难道觉得自己是眼瞎的吗?这位猪头朱总眼睛里的淫、邪都快溢出来了,那么明显的猥琐恶心,陈舒雅怎么会觉得自己看不出来呢?莫非是把自己当成不谙世事的天真小姑娘了?还助纣为虐地想把自己拖入朱总的泥坑里。 祁时初已经大概猜测出了陈舒雅接近自己,是想给自己跟朱总拉皮条,然而等她拿起陈舒雅给她端来的那杯果汁,刚沾了些尝了尝,就意识到,陈舒雅不仅仅是拉皮条,她还想让自己不明不白就被迷女干了,这果汁里下了能让人失去意识的药。 祁时初立马就想起了原主埋藏在记忆最深的那份欺辱的记忆,原来这便是原主那场悲剧的开端。 祁时初顿时在心里冷笑了一下,放下了手中的果汁,陈舒雅果然一下子就注意到了,关切地问:“怎么了?这杯果汁不合你的口味吗?要不要我再去拿另一杯?” 这么明显的事实,祁时初想否认不是她下药的都不可能了。 “不用了,这杯就很好。”祁时初脸上并没有显露出什么来,微笑着摇头说道。 《无敌从献祭祖师爷开始》 陈舒雅想给自己下药,真是老太婆上吊——活腻了,自己才是下药的老祖宗好吗? 祁时初已经很久没遇到过这么胆大包天给自己下药的人了,所以她决定将计就计,来一次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陈舒雅想对自己做什么,那自己就对她回报什么。 陈舒雅在果汁里下的是让人意识昏迷、、手脚无力的药,祁时初刚刚略微尝了一点,就已经分析出药物的成分了,所以她很快就从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找到对应的解药,装作再次喝果汁的模样,趁机把解药吃了下去。 陈舒雅见她把果汁喝了一半,顿时眼睛一亮,脸上的笑容都真心了许多,然后跟朱总对视了一下,显然这两人早就有默契了,而以他们做这种事的默契来看,肯定不是第一回做,还不知道有多少无辜的女孩子被他们害了。 三人都心不在焉的继续聊了几句,大概十多分钟后,祁时初就装作迷糊了的模样,打了个哈欠,接着就无知无觉地趴在桌面上“睡着了”。 “哎呀,小祁居然睡着了,该不会是之前喝了酒,酒力上头醉了吧?女孩子在这里睡着可不安全,舒雅啊,你把小祁送到二十楼的房间去休息吧。”朱总脸上带着油腻的笑,意有所指地说道。 “好的,朱总,时初是我的好姐妹,我当然会把她安安全全地送到房间里。”陈舒雅眼带深意地回应了朱总。 朱总顿时志得意满地笑了起来,觉得自己今天晚上又有艳福了。 陈舒雅自己是没办法把祁时初扶到二十楼的,所以她又喊了一个女适应生,跟她一起才把祁时初扶走了。 好不容易把不省人事的祁时初带到了二十楼的一个房间,女服务生离开之后,陈舒雅便再也掩饰不住脸上的恶意了,她看着闭着眼睛毫不设防地躺在床上的祁时初,低下头,用手背轻轻拍了拍祁时初的脸颊,很是快意地说:“祁时初,你终于落到我手里了……我忍了你很久了,现在之后终于不用忍了!有一张比我美的脸又怎么样?谁让你撞到我面前来了呢?要怪就怪你运气不好吧……” 陈舒雅终于在祁时初面前把所有的恶意都吐露了出来,发、泄得畅快了,这才放过了祁时初,然后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明天早上六点到凯旋大酒店二十楼2034号房,有轰动整个娱乐圈的大消息,爆出来后肯定会引起大地震。” “……明天六点……凯旋酒店二十楼……女明星找金主啊……当场捉女干,多劲爆!你不想要这个大新闻?” “对,凯旋大酒店,最好让宁悦山知道……她丈夫偷吃,她怎么能不在场打小三呢……” …… 陈舒雅一连打了好多电话,祁时初装作晕迷的模样把她的话听得一字不漏,心中对这个女人的恶毒和狠辣又有了新的认知。 她现在这是在想办法让媒体记者以及朱总的原配明天来捉自己和朱总的女干,这个手段其实不怎么高明,但等明天女明星插足金主婚姻的爆火乍性消息一出来,大家忙着吃瓜和臭骂都来不及,哪里还会去思考这件事到底为什么会被爆出来? 704、黑红女明星(14) 这样筹谋一番,陈舒雅就能如愿地在这件事里隐身,让祁时初代替她被千夫所指了。 原主那辈子,她确实成功了,完美地把第三者、找金主的罪名按到了原主头上,她毫无无损地脱身。 可惜这辈子她遇到了比她更凶残的时初,就注定不可能如愿以偿了。 陈舒雅终于打完了电话,最后再朝着床上昏迷不醒的祁时初冷笑一声,便打算离开,让朱总回来。 但她还没走到门前,就会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身后的祁时初打晕了。 轻轻松松地把陈舒雅扔到床上,祁时初拿出她的手机,又拿她的拇指开了指纹锁,然后找到维信上朱总的账号,发了一条信息过去:“朱总,美人已经为你准备好了,您随时可以上来享受了……” 果然,还不到三分钟,房门外就响起了急不可耐的脚步声,然后是房卡开门的声音,一个矮矮胖胖、脑满肠肥的人影就钻了进来,他急得连灯都没心思开了,就嘿嘿嘿地往床的方向摸去。 边走还不忘边说:“嘿嘿,大美人儿你今晚跑不掉啦!” 等看见床上果然有一个人,便非常猴急地扑了上去,上下其手。 祁时初从角落里出来,拿出自己空间里存的强效催、情药,毫不留情地给床上的两人撒了下去,保证他们两个能一直折腾到明天。 当然,以她的配药手段,这催情药发、泄过后就不会残留在人的身体里,所以即使他们俩明天去医院检查也肯定检查不出结果。 药一下,那两人果然更激烈了,祁时初见状,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她可没有留下来看的喜好。 等出了门之后,她还特意只是掩上了门,并没有关,瞧她多善良啊,还记得方便明天的媒体记者闯进来。 祁时初昨晚这一切,就深藏功与名地离开了凯旋酒店,等着明天好戏开罗。 回到自己租住的地方之后,祁时初还不忘用电脑修改了凯旋酒店的监控记录,把自己被陈舒雅和女服务生扶上二十楼的监控都或删掉或修改了,只清清楚楚地留下了陈舒雅和朱总先后进入二十楼2034号房的记录,保证把他们的女干情显示得明明白白。 抹掉了有关自己的记忆之后,祁时初便毫无心理障碍地睡了个好觉。 等第二天醒来,果然网络上便铺天盖地都是陈舒雅和朱总被朱总原配宁悦山带着记者捉女干在床的爆火乍性新闻。 宁悦山早在半个月多前就知道丈夫出轨了一个女明星,只是她暂时没查出女明星是谁,没想到这天她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说是只要她在某个时候到凯旋酒店二十楼2034号房来,就能知道她丈夫到底出轨了谁。 《无敌从献祭祖师爷开始》 宁悦山脾气火爆,眼里容不下沙子,对这个莫名其妙的电话虽然不太相信,但她本着宁可杀错不可放过的原则,还是按照电话的要求怒气冲冲地带着一帮人马到了地方捉女干。 只是她没想到跟在身后的还有不少媒体记者,当然,等看到了有记者,她也丝毫不着急,反正闹出丑闻的不是她自己,而是那个即将要被她扫地出门的丈夫,她巴不得丈夫的出轨丑闻闹得更大,好方便她离婚。 宁悦山到了2034号房的时候,刚抬起手前门,就发现门根本没关上,她于是猛地推开门,气势汹汹地走了进去,跟在身后的媒体记者更是如同嗅到了血腥味的鲨鱼,激动地扛着大大小小的摄像机就冲了进去。 房间里的场景简直不堪入目,男女的衣服胡乱地扔在地上,而床上的两人缠在一起还沉睡着,连进来了那么多人的大动静都没能吵醒他们。 “朱大宝!你这个贱男人!果然背着我在外面乱搞……”宁悦山冲上去就狠狠地拧住了朱总的耳朵,硬生生地把他揪得惨叫一声,终于清醒了。 陈舒雅也被他的惨叫吓醒了,但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她便恨不得自己还没醒了,因为十几个记者如同盯住了腐肉的苍蝇,兴奋地盯着还不着寸缕的他们狂拍,闪光灯不停地响起。 “啊——”陈舒雅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连滚带爬地找到被子遮盖住自己的身体,惊慌失措地哭喊哀求着,“别拍了!别拍了……” “陈舒雅,你为什么知三当三?是为了资源吗?” “陈舒雅,你和朱总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你的成名是不是因为有朱总捧?” “陈舒雅,你觉得自己对得起朱总的太太吗?” “朱总,你背叛自己跟陈舒雅在一起,是真爱吗?” “朱总,你们之间是不是钱、色交易?” …… 记者们拍着捉女干现场,还不忘采访陈舒雅和朱总,真是非常敬业了,宁悦山这时候终于揍了一顿朱大宝出气,看见羞愧地把脑袋埋在埋在被子里不敢面对的陈舒雅,便冷笑了一声,然后猛地抓住了陈舒雅的头发,愣是把她的脑袋从被子里扯了出来,接着便“啪”地一声狠狠地扇了她一巴掌。 “陈舒雅,既然你这么喜欢这个猪头贱男,那就送给你了!”宁悦山说完这句话之后,便松开了陈舒雅,冷笑着离开了。 朱总这时候终于慌了,他忙不迭地看着宁悦山离开的背影喊道:“老婆!我只是玩玩,不想跟你离婚……” 宁悦山却头也不回,根本没理睬他。 她早就想甩掉这个男人了,这男人软饭硬吃就罢了,还敢背叛自己在外面偷吃,怕是早就忘记了他能有今天靠的是宁家了吧? 现在好了,她终于抓到这个把柄能把碍眼的人扫地出门了。 是的,朱总虽然是陈舒雅公司的股东之一,看着在娱乐圈很有地位的样子,但其实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他是宁家女婿的份上的,可能他吃软饭吃得久了,就忘了自己有几斤几两了。 酒店的工作人员终于姗姗来迟把记者们赶走了,但陈舒雅和朱总的各种照片已经传得全网都是了,虽然打了码,但谁都看得出他们两个的女干情千真万确,于是陈舒雅就遭受了来自全网的铺天盖地的辱骂。 705、黑红女明星(15) “没想到陈舒雅居然连朱大宝这样的猪头男都下得了嘴,啧啧,真是人不貌相。” “脏死了,亏她以前还装什么连初恋都没经历过的清纯女明星,结果连肥头大耳的油腻男都不挑,恶心死了!” “陈舒雅,比公交车还肮脏的公厕,以前买了她那么多代言浪费我那么多钱!还钱!” “贱女人果然没一个好的,人家原配还好好的,她就迫不及待跟人开放了,这么ji渴!” “啧啧,听说陈舒雅以前在夜总会坐过台,我朋友点过她,嘿嘿……” “怪不得她这几年资源这么好,原来是有金主捧啊!” …… 祁时初看着陈舒雅和朱总被捉女干的新闻下面成千上万不堪入目的评论,心如止水,毕竟在原主那辈子,被人这么辱骂讥讽的可是原主。 明明原主是被陈舒雅陷害的,可没有人相信她,她清清白白的一个女孩子被恶心的男人践踏了,还没清醒就得面对强闯进门的媒体记者以及宁悦山。 可她根本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就面临了这令人崩溃的一幕,她惊慌失措、不知所措、拼命解释自己不是小三,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跟朱大宝在一张床上…… 她说的是真话,但没有任何一个人相信她,大家只会认定了是她谎话连篇,连当场被抓住都不肯承认,厚颜无耻,因此把她辱骂得更狠。 说她长得那副狐狸精的模样,果然不是个好的;说她涕泪横流是在装、在博同情,骂她水性杨花、贱货dang妇…… 原主立马就身败名裂了,她甚至还没出到酒店门口就被人扔了臭鸡蛋,成了人人可辱的贱人。 原主受不了这个打击,也根本没办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再加上每天被人网暴,甚至连日常生活都被人认出来羞辱,时间长了,她就才彻底崩溃了,最后浑浑噩噩地爬上了凯旋酒店的楼顶,跳了下去,想用命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但即使她死了,别人也没有放过她,还说她活该,死得好,陈舒雅最后还假惺惺地出来谴责了一下网络暴力,说什么原主虽然道德有暇,但罪不至死,大家不要再继续抓住她不放,死者为大,就让一切都过去吧,于是博得网友一片好感,大家称赞她善良又三观正…… 这可真是颠倒黑白,明明一切幕后主使是陈舒雅,结果她隐身在后面,不但解决了自己的困局,还博得一片好名声,最后连原主这个受害者也自尽了,死者不会说话,让她的算计再也没有一丝破洞。 至于朱大宝,他被宁悦山扫地出门,钱没了,势也没了,即使想戳破陈舒雅都没有证据,当然他并不想戳破,因为陈舒雅给了他一笔封口费,他觉得自己没损失,还得了一笔钱就心安理得地默认把脏水泼给原主了。 但是现在……祁时初看着图片上狼狈不堪的陈舒雅和朱大宝,眯了眯眼睛,笑了起来,不知道自作自受的感觉如何? 陈舒雅这件丑闻闹得那么大,公司和经纪人自然想帮她压下来,但祁时初愣是用了黑客技术把她的丑闻挂在了网上,无论哪个网站都是头条,删都删不掉。 这么一折腾,公司最终决定放弃她了,陈舒雅的经纪人还想挣扎一下,但这丑闻闹得实在太大了,连官方媒体都开始下场评论艺人应该修艺也修德,不能做出违反公序良俗的事,败坏社会风气等等,这就等于说官方对陈舒雅盖棺定论,说她是不良艺人了。 《法网恢恢》的剧组在陈舒雅这个丑闻一爆发出来,就立马宣布换了女主角,所以祁时初这会儿还得跟新来的女主角补拍一些戏份。 不过新来的女主角是个虽然名气不及陈舒雅,但演技却很不错的二线女演员周灵,周灵性格清冷,对人冷淡,但祁时初却很喜欢她,因为她演技好,跟她拍戏经常一条过,谁不喜欢工作效率高的同事啊?至于性格清冷?只要工作做好了,谁还在乎同事是清冷还是热情? 陈舒雅的事情沸沸扬扬了一个多星期,她果不其然被封杀了,落了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又因为她的代言广告都很多,所以要赔很多钱,据说都开始卖房卖产业了,最新出现在版面上是她被一个疯狂男粉丝拿硫酸毁了容的画面,这下子她连美貌都没有了。 祁时初知道她的下场后,觉得非常畅快,她就应该这么生不如死地活着,死了都是便宜她了,原主上辈子可从来没有对不起她,她都能面不改色地陷害原主,可见多恶毒狠辣,这辈子就活该她这么煎熬痛苦地过一辈子。 因为同事工作效率高,祁时初在《法网恢恢》的戏份非常顺利就拍完了,她杀青的时候,周导还专门给她办了一个杀青宴,请剧组所有人都吃了一顿。 祁时初在剧组的人缘还不错,大家都对她依依不舍,周导还专门鼓励她,说她有这样的演技肯定会火的,让她不忘初心,踏踏实实努力,他下部戏还找她演…… 周导的下一部戏戏祁时初自然不会拒绝,开开心心地答应了,还提醒周导不要忘记了。 从《法网恢恢》的剧组离开,祁时初没休息几天,就又进了另一个剧组,就是那个精神病院的病人逃出来所闹出的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故事的剧本。 祁时初在里面饰演一个女精神病人,这个角色非常考验人的演技,要是演技不好,很容易演得很尴尬。 本来导演还有些担心祁时初这样一个大美女放不下身段演一个精神病人,但等祁时初一开演,他就知道自己猜错了,祁时初非常豁得出去,她根本不在乎什么美貌、形象,演一个神志不清的女精神病人演得活灵活现,任谁见了都得心里打一个激灵,以为她是真的神经病。 这部剧因为是祁时初自己公司拍的,经费不太足,所以道具服装场地都是能省则省,不过幸好这部剧不是什么豪门偶像剧,也不是宫廷宅斗,不需要奢华张扬,所以省省也能凑合。 祁时初还凑了把热闹,投资了两百万,毕竟她还挺看好这部剧的,要是能多挣点钱就更好了。 706、黑红女明星(16) 祁时初拍完了精神病人出逃剧之后,便休息了一段时间,很快《法网恢恢》就开始播出了,她冷眼女法医的角色人设非常出色,很容易吸粉,况且她的演技很不错,所以播出没多久就成了观众的白月光,毕竟又美又飒,出彩极了。 祁时初果然凭着这个角色火了一把,成功摆脱了之前身上带着的“妖艳贱货”的刻板印象,原来她并不只是会演会演这一类型的角色,她演技是多变的、复杂的。 于是《法网恢恢》还没播完,王姐手头上的剧本就纷至沓来,这回送上来供祁时初挑选的角色就不仅仅是美艳的花瓶了,还有了其他复杂的各种类型,可挑选空间大了许多,喜得王姐废寝忘食地看剧本,非要给祁时初挑出下一个大火的角色。 祁时初凭借女法医沈安安的角色终于把自己的咖位提升了一小位,成了三线往二线走的女明星了,平时外出逛超市居然会被人认出来,喊一句:沈法医!还被激动的粉丝拉着拍照片、签名。 这下子她终于有了些许自己走红的感觉,但被粉丝认出来并不是好事,她上街都不得不做出伪装,于是慢慢地就更懒得出门了,有东西要买都让助理去。 《法网恢恢》的收视率很不错,成了今年大爆的电视剧,周导于是非常高兴,要举办庆功宴,祁时初没什么事就也去了。 因为周导不允许自己的剧组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发生,主演也不是爱惹事的人,所以《法网恢恢》剧组的氛围很好,大家都相处得不错,祁时初去了之后,大家便开始纷纷跟她敬酒,调侃她要走红了,让她苟富贵、勿相忘,祁时初都笑眯眯地应了,说不会忘、不会忘…… 大概是酒喝得多了些,祁时初中途忍不住要去上洗手间。 因为《法网恢恢》的成绩很好,所以周导选择举办庆功宴的这个酒店是五星级的大酒店,来往的客人大都有头有脸。 祁时初洗完手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便发现了一个非常眼熟的男人。 “施总?”祁时初走上前去看着满脸通红,似乎浑身无力地靠在墙上的男人,有些惊讶地问,“施总你身体不舒服?要不要帮你打电话叫救护车?或者帮你找你的助理?” 施崇楼听见有些熟悉的声音,强忍着身体的不适睁开眼,便看见祁时初如出水芙蓉般清丽的面容出现在自己面前,那双水波潋滟的眼睛正一眨也不眨地看着自己。 “我助、助理不在……请帮、帮我叫救护车……不,你能不能送我去医院?”施崇楼改了口,勉强还支撑着的理智告诉他,他要是叫了救护车大张旗鼓地去医院,并不妥当,所以他请求了眼前这个有几面之缘的女子帮忙。 祁时初见他一张俊脸已经涨得通红,平时凌厉的眼眸此时显得十分湿润可怜,于是她破天荒地对这个男人生出了些许怜爱,于是点头道:“好,我先去跟人说一声就送你去医院。” 祁时初便回了庆功宴的现场,跟周导他们说了一声,便急忙回来找施崇楼了,而施崇楼此时已经变得快神志不清了,勉强还能认出祁时初来,知道祁时初是值得信任的,这才没有抗拒他的靠近。 幸好祁时初本身锻炼得不错,是个隐藏的大力士,否则根本扶不动人高马大还意识模糊的施崇楼。 祁时初好不容易把人扶到了停车场,她自己是开车来的,便直接把施崇楼扶到了自己车上,又给他系上安全带,这才一踩油门往医院的方向开去。 其实祁时初已经看出来施崇楼大概是被人暗算了,只是一时不知道他中的是什么药又或者是什么毒,她便干脆不纠结了,直接送到医院就好了。 最近的医院离酒店并不太远,祁时初开了十多分钟的车就到了,停好车后便连忙把人扶出来,但此时施崇楼大概已经认不出她是谁了,中了药后只剩下本能,开始直接抱住祁时初,还想往她脖子上亲吻,双手不安分地乱动。 这下子祁时初知道他中的什么药了,她连忙把施崇楼的脑袋和乱动的手按住,把他扶去急诊室挂号就出了满头大汗,幸好这会儿急诊室的病人不多,施崇楼没一会儿就被医生和护士按住在病床上了。 “病人吃了什么东西?情侣间搞情、趣也不能乱吃药啊。”医生一边给施崇楼看诊,一边对祁时初道,又吩咐护士去抽血化验。 “我不知道他吃了什么东西,我们不是情侣,我在酒店聚餐看见他成了这个样子才好心把他送来医院的。”祁时初有些尴尬地说道,内心庆幸自己去参加庆功宴也不忘在脸上做了伪装,没有人会认出她是个还算有名的女明星,否则第二天的头条说不定就是: “惊!冷艳女法医与男友激、情太过,三更半夜上医院!” 那她就真的没脸出现在世人面前了。 没过多久验血结果终于出来了,施崇楼果然中了所谓的“迷情水”,医生都有些惊奇了,说:“一般这种迷情水都是女孩子被人下药下得多,没想到今晚居然见着一个男人中了这药。” 祁时初:那施崇楼是不是应该感到荣幸? 她心里有些感慨,果然这年头不单单女孩子晚上出门有危险,男孩子也有啊! 《种菜骷髅的异域开荒》 幸好医生靠谱,很快给施崇楼开了对症的药,又吩咐祁时初晚上守夜,要是有意外情况就喊人。 祁时初于是不得不留下来守着施崇楼,她倒是想用施崇楼的手机找他的家人或者助理来,但她从施崇楼衣服口袋里找到手机的时候,发现他的手机已经没电了。 “施崇楼,你这次可欠了我一个大大的人情了。”祁时初忍不住对床上即使昏迷着也皱着眉头的男人说道。 祁时初想起自己是在酒店洗手间附近看见施崇楼的,说明他就是在那个酒店中的药,那会是谁给他下的药呢? 居然敢给施崇楼下药,祁时初不得不佩服那人的胆子,真是厉害了。 707、黑红女明星(17) “你是谁?”施崇楼刚睁开眼睛就看见一个陌生的女人正守在自己床边打盹,顿时吓了一跳,连忙问道。 祁时初一下子就清醒过来了,看见施崇楼一副戒备的模样,忍不住轻笑了道:“不记得昨晚是谁把你送来医院的了?” 施崇楼听见这有些耳熟的声音,又看了看祁时初似曾相识的样貌,试探着问道:“祁时初?祁小姐?” 他显然想了昨晚凭着声音认出祁时初,并且跟她请求帮助的事了。 “是我。”祁时初似笑非笑地说道,“还以为施总会忘记了呢。” 施崇楼揉了揉自己还隐隐作痛的脑袋,声音沙哑地说:“多谢,昨晚多亏有你的帮忙。” 祁时初听见他那沙哑的声音,给他倒了一杯水,施崇楼接过去一口气就喝完了,祁时初又给他倒了一杯,他显然渴狠了,连喝了两杯水。 “知道是谁胆大包天给你下药的吗?”祁时初好笑地问他,“没想到堂堂施总都会有被人暗算的一天,如果不是我昨晚恰好在那个酒店参加庆功宴,那施总你今天说不定就在哪位小姐的床上醒过来了吧?” 施崇楼听见她这话,俊脸立马就黑沉沉的了,他叹了口气对祁时初道:“祁小姐看在我这么可怜的份上,就不要取笑我了。” 祁时初这下子是真的笑出声来了:“施总,现在男人在外面也不安全了,你以后得吸取教训,别再被暗算了。” “不会有下次。”施崇楼脸色冰冷地说道,他想起自己昨晚如果没遇到祁时初,那很可能就会着了给他下药之人的道,心中便忍不住生出一股戾气,同时开始怀疑自己这几年是不是手段太平和了,让某些人居然有胆子对他下手,看来他需要重新显示一下自己的凌厉手腕。 “祁小姐,可以帮我拿一下手机吗?谢谢。”施崇楼内心有了打算,问祁时初道。 《轮回乐园》 祁时初把他的手机递给他:“你的手机没电了,我昨晚想找你的家人或者助理都没办法找。你要是记得其他人手机号码的话,我可以借给你打。” 施崇楼按了按自己的手机,果然发现手机是黑屏的,便也不客气,直接借了祁时初的手机打电话给自己的助理,让他顺便带两个人的早餐过来。 “这次多亏了你的帮忙,我欠你一个人情,如果你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打电话给我。”施崇楼感激地对祁时初说道,他确实很庆幸昨晚遇到的是对自己没企图的祁时初,如果遇到其他人,那自己就不一定能逃过魔爪了,他虽然是男人,但如果不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跟人发生了亲密关系,那他一定会觉得恶心又羞辱。 祁时初并没有跟他客气,笑着说:“好啊,能让施总欠我的人情,那我赚大了。” 施崇楼的助理二十分钟左右后就到了医院,祁时初吃了自己的那份早餐,便对施崇楼道:“既然你助理来了,那我也应该走了,再见。” “好,再见。”施崇楼并没有多留她,助理则好奇地偷偷看了祁时初几眼,心中猜测自己老板跟这个陌生的女孩子到底是什么关系,看起来还挺熟悉的,但自己似乎并没有见过…… 祁时初并不知道别人的揣测,她刚开车回到自己的小区楼下,就忽然发现有一个带着黑色口罩和帽子,穿着一件长大衣,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女人正鬼鬼祟祟地在附近徘徊,似乎在等待什么人一样。 祁时初开车经过的时候看见了她的眼睛。 那双眼睛似曾相识……祁时初想了一会儿,忽然心中一激灵,那双眼睛不是陈舒雅的吗?她怎么会出现在自己住的小区下面? 要知道,这小区的安全和保密性很好,她才特意租住在这里的,没想到陈舒雅居然混了进来。 她那双眼睛虽然变得满是血丝,浑浊不堪还带着疯狂,没有了在拍《法网恢恢》时的灵动自然,但祁时初还是认了出来。 那么,陈舒雅忽然出现在自己的小区里,莫非是来找自己的?她觉得自己是造成她跟朱总被原配抓女干的罪魁祸首?所以来找自己报仇了? 祁时初把陈舒雅的心思猜了个七七八八。 陈舒雅确实是想来报复祁时初的,她出了那个大丑闻之后,身败名裂,演艺事业彻底毁了,挣的钱全都赔了出去,没钱、没名、没事业,她不给自己找一个报复的人肯定会疯了的。 她既没有胆子找宁悦山这个原配报复,也没有胆子去找朱大宝这个姘头算账,偏偏找上了祁时初这个将计就计的人,不就是柿子捡软的捏么? 祁时初没想到她居然还有脸来找自己,果然是个厚颜无耻又心狠手辣的,居然没有被网络暴力逼疯,还想来找自己报仇,心性够坚韧,可惜她没有用在正途上,否则根本不需要找金主也能凭自己的实力成功,可惜她走了捷径。 这种人真是打不死的蟑螂,惹人厌恶又没法一棍子打死,祁时初虽然有信心不会被她报复到,但有一个对自己心怀恶意的人在旁边虎视眈眈就很令人烦躁,可偏偏陈舒雅虽然做了令人不耻的事,但却没有犯法,祁时初不能把她送进监狱里一劳永逸。 但她真的没做犯法的事?祁时初忽然想起她跟朱大宝在宴会上给自己下药时的心照不宣、十分默契的样子,他们那么熟练和默契,绝对不是第一次给人下药了! 祁时初顿时心中一阵,决定连忙回家给陈舒雅和朱大宝再找点罪证,最好能给他们定罪。 祁时初此时还是伪装过后的样子,陈舒雅根本认不出来,她光明正大就从她身边经过了,而陈舒雅只是漫不经心地扫了她一眼,就移开了目光。 回到住处的时候,王姐给祁时初打了个电话,让她下午去公司谈谈新剧本的事,祁时初答应了。 接着她便在电脑上敲敲打打起来,开始寻找陈舒雅和朱大宝的违法犯罪证据,幸好现在是网络时代,否则要找他们的秘密还不容易。 没过多久,祁时初看着屏幕上的东西便冷了脸,果然狗改不了吃屎,他们两个狼狈为奸,给好几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下过药。 祁时初截下了这些监控当证据,直接匿名举报了。 708、黑红女明星(18) 祁时初接了一部古代权谋剧,她饰演的是一个英姿飒爽的女将军,从小爱武、装不爱红妆,刚十三岁就跟着父兄上战场打仗,是个特立独行的女子,可惜她的家族功高盖主,皇帝忌惮她家,就强行让她入宫为妃,想伺机除掉她家……所以她注定是个悲剧人物。 要饰演好这样一个角色并不容易,毕竟她的性格复杂多变,从幼小时的活泼好动到上了战场后变得凌厉铁血,又到被逼入宫的悲愤和无奈,以及最后家族覆灭的绝望与痛苦,这里面的性格和情绪都是层层叠进的,要演艺好并不是容易的事。 即使是祁时初,也自己在家中练习了许久,才在面试的时候过关。 “时初啊,导演说让你先跟武艺师傅学一下武术招式,毕竟你这个角色前期需要的武术动作比较多,要是不练好一点会被导演骂的。”王姐提醒祁时初。 “好,我会好好练。”祁时初点点头说道,论起学武,她可早就是宗师级别的了,但别人不知道啊,所以祁时初知道自己没表现出来之前,谁都不会相信。 果然,等她跟武艺师傅过了几招,直接把他打趴下之后,她就只需要练一些剧情中设计出来的打斗动作就行了,毕竟她是有真本事的。 王姐把祁时初送到剧组后就离开了,她现在手上又有了几个小艺人,不能时时陪在祁时初身边了,不过祁时初自从因为《法网恢恢》红了之后,就有了小助理周梦。 “祁姐,我听说那个男顶流沈钰铭也来了,他演的男二,也就是武阳侯,我终于可以近距离看到他了……”周梦激动地跑过来跟祁时初说道,“对了,你说我要是想找他签名的话,他会不会答应啊?听说他性格挺冷。” “沈钰铭?”祁时初想了想,才想起他是谁,沈钰铭是选秀出身的,因为长得高又帅,所以很受小姑娘的喜欢,当初还是以组合c位的位置出道,再加上公司会造势,于是他一下子就成了顶流,单飞之后走起了演员的路线,只是因为演技不太好,除了他的狂热粉丝,普通观众就对他不太买账,说他只有一张脸毫无演技,就是个花瓶。 但尽管这样,他依旧是许多电视剧或者电影喜欢找的明星,毕竟自带热度,还有那么多狂热粉丝肯为他买单,演技不好,但不是还有替身吗?资本精明着呢,可舍不得他。 “对,就是他,他好帅啊,酷酷的,腿又长又直……”周梦说着说着就忍不住吸了一下口水,祁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有必要这么花痴?” “有啊有啊,等你亲眼看到他你就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女粉丝痴迷他了,他实在是个极品啊!”周梦小脸通红,满脸梦幻地说道。 祁时初摇了摇头,并不觉得自己会痴迷沈钰铭,她走过那么多世界,什么样的美男子没见过啊,修仙界名副其实的仙男她都见过,怎么可能被这个普通世界的男明星迷倒?况且即使在这个世界她也见到了顶尖的美男子,那就是施崇楼,自带贵气、英俊帅气。 祁时初从练习室回了剧组订下的酒店,刚进酒店大门,就发现前台围满了人,绝大多数都是女孩子。 “沈钰铭!沈钰铭!”她们激动地尖叫着喊沈钰铭的名字,酒店的保安忙着安抚她们,现在很是混乱。 祁时初一下子就知道她们是沈钰铭的女粉丝了,看来沈钰铭也住这个酒店,而他的粉丝居然找到这个酒店来了,真是无孔不入啊。 祁时初连忙加快了脚步,迅速进了电梯,生怕被沈钰铭的粉丝发现。 周梦这时候已经激动得满脸通红了,压低了声音叫着:“沈钰铭居然也住我们这个酒店!天啊,我居然跟我的偶像住一个酒店!祁姐你说我们会不会恰巧遇到他啊?” 祁时初看见她这模样,忍不住笑着说:“有可能,不过你也瞧见了,他那么多粉丝,肯定很注重保护自己不被发现,所以偶遇什么的就不太可能了。” “啊?这样啊?”周梦失望了一会儿,不过她很快又精神起来,“在酒店见不到没关系,反正可以在剧组见到!” 祁时初按时进了剧组,果然在剧组看见了沈钰铭,他身边带着好几个助理,还自带化妆师、灯光师,祁时初见了都叹为观止。 周梦没见到人之前还叽叽喳喳说着想找沈钰铭签名和拍照,但等真的在剧组见了人,她却害羞了,根本不敢上前去跟沈钰铭搭话:“他现在在看剧本,我不好过去打扰他吧?” 祁时初见她这有贼心没贼胆的模样,恨铁不成钢,说:“我看你就是怂,你找个他空闲的时候,比如吃饭的时候去找他,不就行了?” “对哦。”周梦傻傻地笑着说。 祁时初没有再管她,看剧本准备自己的戏份去了。 等她拍完了自己当天的戏份,回到休息室,却发现周梦魂不守舍,帮她脱戏服都把她的腰带打了死结。 “你怎么失魂落魄的?发生什么事了?”祁时初嫌弃地推开她,自己解开腰带,问道。 周梦回过神来,连忙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走神了。” 她这才是手脚利索地帮祁时初解了戏服,但脸上的表情还是不太好,跟平时叽叽喳喳活泼话痨的模样天差地别,跟变了个人一样。 《我的治愈系游戏》 “你要是发生了什么事可以跟我说,我这里不太忙,你请假也可以。”祁时初以为她遇到了难事。 周梦却摇摇头,说:“我没发生什么事,只是有些迷茫和不解罢了。” 她边收拾好祁时初脱下来的戏装,边叹了口气,说:“你说,有些人在公众面前的性格是不是装出来的啊?其实私底下根本不是那样的?” 祁时初拆着自己头上的发髻,问她:“怎么?你发现哪个明星性格是两面派了?” 周梦把休息室的门锁了,走回祁时初身边,跟做贼似的,压低了声音,悄悄地说:“是沈钰铭啊,我还以为他是个优质偶像,没想到真实性格却那么坏……” 709、黑红女明星(19) “大多数明星不都是有自己的人设吗?他们的人设跟真实性格可能截然相反,这在娱乐圈不是很正常?”祁时初安慰她道。 周梦一脸失落地说:“我以为沈钰铭是不一样的啊,谁知道他跟其他偶像也没什么不同,甚至可能更差。” “他怎么你了?让你对他的态度突然大变?”祁时初问。 “你刚刚拍戏的时候,我见他有时间休息了,便上前去想请他给我签名,没想到刚开了口就被他不耐烦地打断了,还骂了我一顿,说我打扰他玩游戏,一点都不识趣,让我滚远点……”周梦说着说着眼睛都红了,她虽然是个小助理,但也从来没有被人当面这么骂过,更何况骂她的还是她很喜欢的偶像,这就更是双重打击了,让她一下子受不了,花了好半天时间才勉强恢复平静。 祁时初听见她这话,真是很震惊了:“他居然敢这么态度恶劣地对粉丝?不怕被剧组的人看见了影响他的形象吗?” 周梦摇了摇头,说:“他的助理盯着大家呢,根本不让人拍照或者录音,没有证据,就算有人说他性格恶劣,脾气坏,对粉丝不好,他就可以反驳,说是对家污蔑他。” “哦,流量偶像这一套都被他玩熟透了,难怪敢这么嚣张。”祁时初感慨了一下,又问周梦,“那你现在对他还喜欢吗?” “当然不喜欢了,我又不是很贱,被他那样骂还喜欢他,现在我对他粉转黑了!”周梦气呼呼地说道,“我就当以前对他的喜欢都喂了狗!欺骗我那么多感情!” 祁时初安慰她:“你现在知道了他的真面目,不被他继续欺骗,这不是好事吗?” “唉,算是好事吧,但偶像形象破灭,我心里还是很难受啊。”周梦沮丧地说道,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立马跳了起来提醒祁时初: “对了,祁姐,沈钰铭很喜欢跟女明星炒作,每次拍戏都会跟女明星炒cp,你最近名气大了,他会不会盯上你啊?” 祁时初听了,一愣,有些不确定:“他自己的名气比我大,还需要跟我炒作?不是白白让我蹭他的热度和流量吗?” “祁姐,不是这样的,他虽然看着比你名气大,但演技这方面比不过你啊,而且你在长得这么漂亮,跟你传绯闻根本不亏,就算真的让你蹭了他的热度,那他的粉丝肯定会骂你吸他的血,坏的是你的名声又不是他的,相反他还能保持热度,所以对他来说,跟你炒作利大于弊。”周梦分析得头头是道。 “那我在剧组尽量远离他,不给他丝毫炒作的机会。”祁时初立马就下定了决心。 然而沈钰铭不是她想远离就能远离的,毕竟他们有对手戏。 “祁老师,这场戏请多多指教了。”沈钰铭朝祁时初拱了拱手,挑眉一笑道,他以为自己做这个动作格外俊逸潇洒,但在祁时初看来却格外油腻。 “不敢当,希望我们一次过。”祁时初客气地笑着说。 这场戏是女将蒋长英跟武阳侯在街上夹路相逢,大打出手的戏,两人家族对立,见面总是针锋相对,这次是武阳侯讽刺蒋长英是男人婆,而蒋长英则讥笑武阳侯是白斩鸡小娘子,两人针尖对麦芒,互相嘲讽了一顿,说到气头上便打了起来。 祁时初拿着手中的长木仓,猛地朝马背上的沈钰铭刺了过去:“武阳侯小鸡仔!吃我一木仓!” “蒋男人婆!看招!”武阳侯立马拔剑跟蒋长英对打,武阳侯虽然被蒋长英骂是白斩鸡,但只是瘦弱了些,还有些武艺的,所以能跟蒋长英打得激烈。 但沈钰铭说完了台词之后却根本没办法接住祁时初刺过来的招,他一下子就后退了好几步,生怕真的被她刺中一样。 导演气得大声喊道:“停!沈钰铭你是怎么回事?退什么退?你要迎战啊,迎战!不战而退跟个懦夫一样,再来一遍!” 沈钰铭听见导演的叫骂,顿时气得胸口剧烈起伏,握着那把剑的手都捏白了,但他虽然是被投资方推来的,但导演很强硬,早就说过要是在剧组搞事不听话就会把他赶走,沈钰铭虽然现在是顶级流量明星,但在真正的大人物面前,根本没有丝毫反抗之力,恰好这部剧的导演就是他得罪不起的。 因此他只能咬了牙忍下了这口气,又重新跟祁时初对起戏来。 “停停!沈钰铭动作不对,再来!” “停!沈钰铭你脸上那是什么表情?武阳侯是世家公子,注重风度气质,不可能有那么狰狞的表情!” “停!沈钰铭你的动作能不能有力一点?没吃饭吗?” …… 导演像是跟沈钰铭杠上了,就专注抓沈钰铭演戏的缺点,卡了一遍又一遍,祁时初连着重复拍了十多次,都快被导演喊停喊得有心理阴影了,而沈钰铭的脸色就更难看了,他觉得导演吹毛求疵,是故意为难他,等到再一次喊卡之后,便顾不得得罪不得罪导演了,把剑一扔,就冷着脸罢演了:“我不拍了!” “沈钰铭!你这是什么态度?你在外面是大明星,但在我这里你就是个普通工人!不演了是吧?我的戏多的是人想演!”导演气得破口大骂。 对手都罢演了,祁时初于是得到了休息的机会,导演忙着跟把沈钰铭塞进来的投资人告状去了。 “祁姐,沈钰铭这脾气也太大了吧?导演的面子都不给。”周梦悄悄地跟祁时初道,“难道他的后台比导演还厉害?” “谁知道呢?反正不关我们的事。”祁时初无所谓地说道,喝起了周梦给她买的奶茶。 不知道导演会怎么处理沈钰铭,他告完状之后就让祁时初去拍其他戏份了。 而沈钰铭罢演之后就在休息室里待了一点时间,然后就带着一群助理,浩浩荡荡地离开了剧组,大概是回酒店去了。 祁时初觉得沈钰铭之后应该会跟导演低头,毕竟他要是不想彻底得罪导演和捧他的人的话。 710、黑红女明星(20) 沈钰铭在剧组里被导演大骂,丢了个大脸,回到酒店就跟他的后台告状了,他攀上了一个投资商的独生女儿,哄得大小姐高兴了,那投资商才他把塞进这个剧组来的,所以这会儿他丢了脸,打电话去找刘大小姐了。 “希儿,你有没有想我啊?我这么就都没见你了,你要是能来剧组给我探班就好了。”沈钰铭温柔地对刘希大小姐甜言蜜语。 “没有时间?你在国外玩啊?唉,要是我也在你身边陪你就好了……” “在剧组这里?其他人都对我挺好,就是导演,也许是不忿我走刘叔叔的路子进的剧组,故意找我茬,当着剧组那么多人骂我,他骂我倒是没关系,但其实他是借着骂我来指桑骂槐,骂得是刘叔叔……” “导演性子直,很是看不惯别人走后门,在他看来,我就是走后门才进他这个剧组的,演技?就算我有演技,他作为导演想找我的茬,鸡蛋里挑骨头那也是轻而易举的。” “你想跟你爸爸说,让导演不要为难我?这怎么好?会不会让刘叔叔难做?万一让导演更看不惯我怎么办?甚至连刘叔叔都连累了的话那就更不好了……” 沈钰铭哄刘希大小姐的话一套一套的,很快就把人哄得神魂颠倒,居然真的想让自己爸爸给沈钰铭出头了。 祁时初从剧组回来,刚坐电梯上到自己的楼层,忽然就从防火通道楼梯那方向传来的小声话语。 祁时初仔细听了听,就不小心听见了沈钰铭这些跟后台告状的话,心里想着沈钰铭怎么一点警惕性都没有,他一个顶流偶像,打电话居然不是在隐秘的私人空间打,反而抛出消防通道来打,这是什么毛病?难道不怕被人听见吗? 其实她这是高估了沈钰铭的智商了,他以为这酒店的消防通道不会有人过来,再加上这楼层住的都是他们剧组的人,而这个时候大家都在剧组拍戏,不会有人回来的——他没有想到,祁时初跟其他演员演技大爆发,早早就拍完了今天的戏份,导演就让他们回来了,于是跑得快的祁时初就“不小心”听到了他的通话。 不过祁时初跟沈钰铭没什么仇怨,所以只当做没听见,便悄悄地回了自己的房间。 不知道沈钰铭的后台是怎么跟导演交涉的,反正第二天沈钰铭就又若无其事地出现在了拍摄现场,看着心情还很不错的样子,居然自费订了零食茶点等食物来请大家一起吃。 吃人的手软,大家便心照不宣地对沈钰铭昨天的事不再提及了,就连导演也对沈钰铭的态度好了一些。 周梦不知道跑去哪里打听到了消息,跑回来偷偷地告诉祁时初,说是那位把沈钰铭塞进剧组的投资商又加投了两千万,导演看在钱的份上,就忍了。 祁时初心里想着,沈钰铭哄女孩子的本事倒是厉害,居然真的哄得刘小姐让她父亲出手帮忙了,果然钞能力的作用十分强大。 大概是心情好了,沈钰铭的演技终于能过关了,祁时初都松了口气,不用陪着他一遍遍重拍。 拍完了自己的戏份之后,祁时初回了休息室,周梦去给她买水了,她自己拆着头上的发饰,忽然休息室的门就打开了,祁时初以为是周梦回来了,还问了一句:“你这么快就回来了?” 没有人回答,只听见一阵脚步声从后面走来,祁时初觉察到不是周梦的脚步声,顿时回过头去,见居然是沈钰铭。 “祁老师。”沈钰铭脸上带着一种令人不适的笑走进来,眼神往祁时初脸上、脖子上和胸前不停地打转。 祁时初立马便冷了脸,问:“沈老师来找我有事?”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吗?”沈钰铭露出个自以为很风流倜傥的笑容,“都说祁老师是咱们圈里长相、身材都数一数二的女明星,我一直不以为然,这回有幸同在一个剧组,才发现大家说得很对,祁老师长得真是国色天香,谁见了都会不由自主地喜欢上……” 沈钰铭越靠越近,目光贪婪地盯着祁时初如同玉脂凝练成的俏脸,甚至伸出手想摸一摸。 祁时初眼神冰冷,啪地一下打掉了他的手,眯着眼问:“沈老师想做什么?不经允许靠近女孩子可以视为骚扰了。” 沈钰铭被打了手也不生气,他眼神痴迷地说:“大美人连生气都这么好看。” “再用这种恶心的眼神看我,我连你的眼珠子都挖出来!”祁时初见他死性不改,立马抬起手,两只手指弓起,猛地插向他,作势要挖他的眼。 沈钰铭立马吓得往后一退,脸色都变了变,但一会儿就缓过来了,腆着脸对祁时初说:“祁老师,你现在有没有男朋友啊?你看我怎么样?我长得又高又帅,粉丝多名气大,跟我在一起绝对不会亏待你。” 祁时初只觉得他可笑,昨天他还在消防通道跟刘小姐甜言蜜语,让人家爸爸给他解决剧组麻烦,现在一转头他就敢在自己面前撩骚,想一脚踏两船了? “我不喜欢你这种类型,也不想交男朋友。”祁时初眼带警告地看着沈钰铭,冷冷地说道。 但沈钰铭根本没看懂她眼里的警告,还嬉皮笑脸地说:“不是男朋友也行啊!咱们就一起玩玩嘛,就那种……玩玩,你懂的。在这剧组拍戏多无聊啊,我们要是有空的话就可以一起消磨时间,刺激又好玩,还不用负什么责任,自由自在,只要做好保密工作,不会有后患的,放心,我有经验……” 祁时初见他还这样厚颜无耻,顿时站起身,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说:“我不管你多有经验,我都没兴趣跟你玩玩,我嫌你脏。” “臭女表子!你说什么?”沈钰铭听见祁时初这话,顿时脸色一变,凶狠地盯着她,“你说谁脏了?难道你就很干净?别开玩笑了,能在娱乐圈混得好的,哪个女人能是干净的?你比我脏多了,这回的剧组,还有你参演的那什么《法网恢恢》都是你睡出来的角色吧?” 711、黑红女明星(完) 沈钰铭充满恶意的揣测让祁时初气炸了,她猛地提脚一踹,把沈钰铭踹得立马趴到了地上,沈钰铭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肚子剧痛,天旋地转间就倒在了地上。 等他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之后,气得脸色都铁青了:“祁时初!你敢打我?” 祁时初不等他起身,就一脚踩在了他背上,一用力便把他死死地踩在地上,像只王八一样空挣扎却无法反抗。 “打都打了,你自找的,嘴巴这么脏,我本来想用拳头帮你洗洗,但后来一想,我拳头那么干净,可不能被你的肮脏嘴巴玷污了,所以才用脚的。你要是不服,也来跟我打啊。”祁时初冷笑着说道。 “贱人!放开我,让我起来!”沈钰铭气得头顶冒烟,奋力挣扎,但他无论如何都摆脱不了祁时初踩在他背上的那只脚,就更恨了,一张本来还算俊美的脸都扭曲得不像样了。 “你连挣脱我的脚的的本事都没有,还想怎么跟我打?真是可笑?你这么弱,我都怀疑你到底是不是男人了?还别说,你长得那么俊俏,该不会真的是女扮男装的吧?”祁时初嘴毒地把沈钰铭男生女相的事狠狠羞辱了一番。 “祁时初,我不会放过你,你死定了,敢这么对我,以后别想在娱乐圈待下去……”沈钰铭威胁道。 “哟哟,我好怕啊,你本事那么大,居然能封杀我了。”祁时初佯装害怕,又重重地踩了他一脚,力度大得简直把沈钰铭的内脏都踩得从嘴里吐出来了。 沈钰铭立马脸都憋得通红了,跟只乌龟一样,四肢挣扎着想要起来,跟祁时初拼了一样。 但他就像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的孙猴子,根本拿那座山无可奈何呢。 “嘴巴还这么脏吗?”祁时初冷笑着问他,边问边踩他一脚,“还想跟我玩玩吗?还造不造谣摸黑我了?” 沈钰铭虽然想嘴硬,但无奈祁时初的脚仿佛千斤巨石一样压在他背上,压得他想吐血,身上火辣、辣地疼,于是他再也受不了了,连忙求饶:“我错了,我再也不敢造谣,再也不敢污蔑你了,求求你放过我……” 《极灵混沌决》 祁时初不想闹出大事,便移开了自己的脚,同时警告他:“别来招惹我,我可不是软柿子,再敢惹我,我下次就不会打你一顿就算了。” “不敢了、不敢了。”沈钰铭忍下了心中的怨恨,面上装作害怕的样子连连说道。 祁时初这才放过了他,她当然不会以为这样就能让沈钰铭打消了不报复自己的念头,但她根本不怕,沈钰铭自己身上的黑料多如牛毛,祁时初随便找找就能让他闭嘴了。 沈钰铭回去之后果然气愤不过,找了自己的经纪人,想要挖祁时初的黑料,给她一个教训,同时又跟自己的后台刘小姐告了状,说祁时初仗着美貌想勾、引他,刘小姐果然记恨上了祁时初,想让自己的爸爸封杀勾、引自己男朋友的狐狸精祁时初。 祁时初很容易就找到了沈钰铭在某次演出的后台殴打助理的监控视频,这个视频很清晰地拍到了沈钰铭打人时脸上的狠戾狰狞表情,这跟他在公众面前表现出来的风度翩翩和绅士完全相反,简直像个地痞流氓,这个视频可以让他的形象尽毁。 祁时初把这个视频发到了沈钰铭的手机上,沈钰铭见了之后,气得把手机以及身边所有的东西都砸了,但他无可奈何,成功被祁时初威胁到了。 他不敢用自己的前途去赌,只好给祁时初道了歉,打消了跟经纪人摸黑她的想法,还得好声好气地跟刘小姐解释清楚,说是他误会了,祁时初并没有勾、引自己的想法,让刘小姐别对付祁时初…… 总之,这么一圈搞下来,沈钰铭累了个半死,在剧组遇到祁时初都恨不得离得三丈远,就怕祁时初见了他不高兴就把视频发出去,让他没了前途。 祁时初见他这么识相,不再来骚扰自己,便没有再做什么,其实她找到的那个视频是沈钰铭的对手,曾经组合的一个队员收藏到的有关沈钰铭的黑料,那个队员跟沈钰铭关系很不好,单飞之后的发展又无法跟沈钰铭相比,于是便不遗余力地寻找沈钰铭的黑料,收集起来想找个好时机爆出来,好踩着他上位。 所以祁时初根本不用自己出手,沈钰铭的星途就注定长远不了。 沈钰铭不再作妖之后,剧组的进度就非常喜人了,祁时初在这部戏算得上是个女三,戏份不少,花了三个多月才拍完。 等这部剧拍完,精神病院那部电影也终于上映了,虽然是小成本的喜剧,但祁时初的公司很重视,剧组的成员都用心去做了,所以成果很不错。 祁时初出了钱投资这部戏的,自然不余遗力地帮忙宣传,电影上映的第一天,票房只有四千多万,不算少,但跟同期的大制作比起来也不算多,只能算是表现平平。 但等到第二天、第三天过后,票房就节节攀升了,一天比一天高,口碑也终于出来了,各个网站上对这部电影的评分都是中上,好评远远多于差评,更有许多自来水在网络上夸赞这部电影,说是最近几年来最令人捧腹大笑的戏剧,值得一看。 于是这部精神病人欢乐多的电影就这么爆了,后来居上,把那些上亿大制作的电影都抛在了身后,成了同期电影票房大王。 祁时初的投资获得了十几倍的收益,怪不得人人都想往娱乐圈钻营,原来这行业真的暴利。 发了财的祁时初开开心心地给自己选了一套心仪的房子。 有了代表作之后的祁时初,完全甩掉了恶毒妖艳女配专业户的名头,成了演技精湛的实力型女演员,如今她的咖位已经升到二线和一线中间了,再差一部巩固地位的作品就能牢牢地成为一线。 不过她并不着急,仍然精心挑选着剧本,只拍想拍的经典剧。 施崇楼大概发现自己喜欢上了祁时初,于是开始笨拙地追求她,本来祁时初想一心一意把心思放在事业上,奈何施崇楼很有毅力,愣是追求了她好几年,祁时初便终于被他打动了,两人的爱情虽然没有轰轰烈烈,但也平淡温馨。 712、女儿是带球跑女主(1) 时初刚睁开眼睛,就被身边传来的嘤嘤嘤如哭丧般的哭声吵得脑袋都疼了。 “妈妈,你终于醒了!呜呜……你突然就晕倒了,我好害怕……”一个容貌清秀的女孩子见她睁开了眼睛,顿时哭得更大声了,边哭还边扑到时初怀里,差点把时初的肋骨都撞断了。 “你别哭了,先起来,给我倒杯水,我渴了。”时初不耐烦地把怀里的女孩子推开,沙哑着嗓子说道。 “哦哦,我这就倒水……”女孩抹了抹眼泪,便急急忙忙地起身去给时初倒水了,但她大概走得太急,不下心踢到了旁边的椅子,差点摔倒了,她痛呼一声,又慌手慌脚地出客厅倒水了。 没过多久,时初就听到从外面传来一声清脆的东西被打碎的声音以及一声熟悉的惊呼“啊!” 时初闭了闭眼,可以,还没一分钟时间就弄出了两个乱子,即使还没有接收原主的记忆,她都能大概猜测到那位女孩子大概是走迷糊甜心路线的了——古早言情文最爱的迷糊女主。 时初趁着那个女孩子还没进来,赶紧接收了原主的记忆。 她猜得没错,刚刚那个女孩子就是这个世界中的女主角江竹音,还是带球跑的迷糊小甜心,她今年二十岁,刚好上大三,家世清贫,家中只有一个母亲,父亲早早就去世了,母女俩相依为命,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但也算过得去,起码吃得饱、穿得暖,还上得起学。 江竹音平时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会去做一些兼职,一个多月前正是暑假期间,她去了一家酒店做兼职,某天晚上恰好遇到了被下药的霸道总裁欧阳牧野,欧阳牧野是江竹音的学长,已经毕业几年了,曾经到江竹音的大学开过讲座,江竹音对他一见钟情,从此暗恋起他来。 本来这样的暗恋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淡化,毕竟两人的身份地位天差地别,根本没有任何交集,他们连面都见不到,自然发展不了感情,这种暗恋只会无疾而终。 但没想到欧阳牧野被爱慕他的女子下药了,好不容易回到自己的房间就遇到了来房里打扫的江竹音。 欧阳牧野中的药药性太强,如果身旁没有女人的话或许还能忍住,但江竹音刚好在,于是他就毫无理智地对江竹音用了强。 江竹音本来就暗恋他,又见他中了药如果不纾解的话会伤身,于是就半推半就地“舍己为人”了。 当然,作为很有“自知之明”的善良体贴女主,江竹音知道自己跟欧阳牧野家世背景相差太多,注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也不想让喜欢的人误会自己是趁人之危的女人,所以第二天早上,她就趁欧阳牧野还没醒就悄悄地离开了,抹去了自己的痕迹,想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不想给自己喜欢的人带来烦恼。 可是她没想到,仅仅只有这一夜,她就怀孕了!她觉得自己只有母亲一个亲人,太孤单了也独木难支,而且她还很喜欢小孩子,特别是这个孩子还是她跟她暗恋的人的血脉,所以她毅然决然地决定留下这个孩子。 她不想给欧阳牧野造成麻烦,根本不打算告诉他,既然这样就需要保密了,所以自己悄悄地办了退学手续,打算回老家好好地把孩子生下来自己养。 原主周时初之所以会晕倒,就是因为江竹音突然退学跑回家,还未婚先孕了,非要生下孩子,原主被她这一系列的做法气得头昏眼花,极力劝说她不要留下孩子,让她去做流产然后好好地回学校上学。 但江竹音不肯,铁了心要把孩子生下来,死活不听劝,原主气急攻心于是晕倒了,时初就是这个时候成为她的。 这也不怪原主这么生气,因为原主刚生下江竹音没多久,丈夫就去世了,为了不让女儿寄人篱下,原主没有再嫁,选择自己一个人把女儿养大。 她最明白一个单身的女人独自生下一个孩子并且把孩子养大是多么辛苦劳累的一件事,因为她亲身经历过,并不希望女儿跟自己一样成为单亲母亲,吃一样的苦,所以她才会那么反对女儿未婚生子。 可惜江竹音浪费了她的一片好心,只觉得母亲是老古板,根本不理解她是为了爱。 原主辛辛苦苦一个人把女儿拉扯大,好不容易把女儿供上了大学,眼看还有一年就能熬出头了,等女儿大学毕业找到好工作,母女俩以后的生活就都是希望。 却没想到女儿鬼迷心窍非要退学未婚生子,这就好比辛辛苦苦种的庄稼眼看就要收成了,可这傻了吧唧的水稻却非要自废武功,还没等成熟就自断稻穗,这不就功亏一篑吗?种庄稼的人能不气死?原主不晕才怪。 原主最终拗不过女儿,虽然恨铁不成钢,但到底是疼爱女儿的,见她非要铁了心生下孩子,便只好认了命,继续照顾怀孕的女儿,等孩子生出来后又要照顾外孙。 原主本身知识文化水平不高,早婚早育,生下江竹音的时候也才十九岁,又带着一个孩子,自然找不到什么好工作,所以她是做保姆的,以前女儿上学,她去做保姆,时间上倒是很充足。 可等女儿生下孩子,她就再也没时间去当保姆了,毕竟女儿刚生完孩子,大人小孩都需要她照顾,于是一家子就断了经济来源,幸好原主还有些微薄的积蓄,能勉强熬过一年。 江竹音是新手妈妈,什么都不懂,还笨手笨脚,做也做不好,所以家里的一切事情都需要原主来做,原主累死累活,过得比生产队的驴还累。 好不容易外孙长大了些,江竹音也终于有了些当妈妈的经验,能勉强照顾一下孩子了,家里又很快就没钱了,原主不得不出去当钟点工——她没有时间当长期保姆。 就这样,等到几年之后,江竹音终于带着天才儿子甜蜜蜜地跟欧阳牧野重逢了,可原主已经积劳成疾,活活累出了癌症。 713、女儿是带球跑女主(2) 原主一个人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眼看着快要熬出头了,却没想到女儿给了她当头一棒,非要未婚生育当单亲妈妈。 她好不容易养大了女儿,后来却还要养女儿的孩子,一辈子当牛做马,辛苦劳碌,没享受过一天清福。 她是累死的,死的时候女儿带着外孙正在跟还有未婚妻的欧阳牧野纠缠不清,根本没在意过自己的母亲过得好不好,身体健不健康,原主心力衰竭死在家里的时候都没人知道,还是邻居闻到了臭味才发现她已经死了。 江竹音知道原主死后,倒是回来哭过一次,欧阳牧野知道她没了妈妈,对她格外怜惜,终于明白了“惜取眼前人”、“不要等失去了才后悔”这些道理,于是跟未婚妻退了婚,安安心心地跟江竹音和孩子在一起了。 原主的死亡只是促成男主角和女主角在一起的催化剂,这可真是非常讽刺,她只是一个任劳任怨为女主角和她儿子当牛做马的踏脚石罢了,失去作用后就连死亡也要为主角的爱情做出贡献,这样的炮灰生涯,谁想要? 原主临死前已经后悔了,她希望如果还能重来一遍,就再也不要管非要当未婚妈妈的女儿了,她把女儿养到二十岁,还供她上了大学,已经尽了母亲的责任,仁至义尽。 她不想再继续背负女儿的责任,养外孙是女儿的义务,不是她的,所以如果能重来一遍的话,她要按照自己的心意来活,不要再活得那么辛苦,她想过一些轻松的日子。 时初通过记忆知道了原主的希望,这次自然不会再任劳任怨地当江竹音的老黄牛妈妈了。 “妈妈,水来了,刚烧开的有点烫,你吹吹再喝。”江竹音小心翼翼地端来了一杯热水,讨好地对周时初说道。 周时初看着她那随时可能摔倒的模样,眼皮子顿时一跳,连忙接过那杯热水放在床头柜上,她怕没及时接过的话,那杯热水就会洒在她身上了,这可是刚烧开的水,她不想才刚醒过来就因为被烫伤去医院。 “妈妈,你现在好点了吗?有没有哪里还难受?”江竹音蹙着两道柳眉,一脸担忧地问周时初。 周时初摇了摇头:“好多了,不过我可能是最近工作太劳累了,又听到你这些事才一时气急攻心晕倒的,我想辞掉工作暂时在家休养好身体。” 原主这个时候还是住家保姆,只是放了假才回到家放松一下自己,没想到一回来就收到了江竹音给她的“大惊喜”。 时初既然来了,就当然不可能再去当保姆了,原主还有一些钱,她暂时不工作也不怕没饭吃,而且原主的钱用在自己身上,总比用在没心肝的白眼狼女儿身上好。 至于女儿没有自己的积蓄支撑该怎么度过孕期?这关她什么事?反正原主都不想再管女儿了,自然是任她自生自灭了。 江竹音听了周时初的话,很是赞同地点点头,说:“妈妈这些年工作这么辛苦,是应该好好歇一歇了。” 周时初见她显然不明白家里唯一的劳动力不工作之后会有什么后果,忍不住闭了闭眼睛,难道上了三年大学的人,都没有丝毫忧患意识的吗?家里没有收入来源,要怎么维持生活? “竹音,你既然打算留下这个孩子,那想好要怎么养了吗?你还有八个月才会生下他,生下他之前这段时间,你打算找什么工作赚钱?生下来之后又怎么兼顾养孩子和工作?”周时初神情认真地对她说道,“这些都是很现实的问题,你从现在就要开始考虑好了。” 江竹音顿时愣住了,她迷茫地瞪大了双眼,好像听母亲提到才会想到这些问题,但她想了一会儿也丝毫没有头绪,便一脸为难地问周时初:“妈妈,我不知道,我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 “你不知道?没有考虑过?”周时初看见她就好像看见了一个智障,她到底是怎么考上大学的?既然有了生下孩子的打算,那考虑这些问题不是自然而然的事吗? 看来原主还是太过负责了,虽然没办法给女儿富裕的生活,却也尽力做到了让她衣食无忧,不需要为钱财担心。 女儿想要钱的话,原主不管多艰难,即使挤压睡觉时间多做几份工、或者跟雇主开口借,都不会让女儿为难,只会把压力压在自己身上,所以这就导致了江竹音虽然家境不好,却对金钱没什么概念的后果。 “那你现在就开始考虑吧,你既然决定要生孩子,就是大人了,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妈妈也是单身妈妈,一个人也养大了你,现在你也要当单身妈妈了,妈妈相信你也能养大自己的孩子。”周时初假笑着说道,她这回可不会傻乎乎地帮江竹音把属于她的义务都承担了。 “啊?”江竹音好像这时候才意识到决定未婚生育到底意味着什么,她开始惶恐茫然起来,咬着嘴唇,眼巴巴地看着周时初,“妈妈,你不能帮帮我吗?” 周时初摇了摇头,说:“妈妈帮不了你的忙了,年轻的时候为了挣钱太过拼命,透支了身体健康,现在身体不好,不拖累你就算好了,哪里还能帮你?你看我今天不就晕倒了吗?” 她说完还叹了口气,这会儿她都是有些庆幸晕倒过一次了,让她有借口撩开手不管江竹音。 江竹音听见周时初这话,也知道没办法指望妈妈了,顿时眼眶都红了,茫然无措:“那这该怎么办啊?”她还是毫无主见,只会一味地攀附身边的人,吸着别人的鲜血来供养自己。 周时初冷漠地看着她,既然想要当未婚妈妈,那就早早地体会生活的艰苦才行,否则别人把她保护得太好了,她还会觉得理所当然。 原主不就是被她拖累的吗?她能好好地当一个未婚妈妈,都是在压榨亲生母亲的条件下的,如果没了母亲毫不保留地付出,看她到底能过成什么样。 714、女儿是带球跑女主(3) “你现在身上还有钱吗?有多少钱?”周时初问江竹音。 “有两千多块吧,都是我前不久在酒店兼职挣下的,本来想当做下学期的生活费,但我现在退学了就省下来了……”江竹音老老实实地回答。 “这么少?看来你要开始找工作了。”周时初同情地看着她。 “我、我能找什么工作呢?肚子会越来越大……”江竹音又开始无措了,眼巴巴地看着周时初,指望她给自己出主意。 “你自己想,想不到就出去外面一个个工作去找,看有什么工作适合你。”周时初面无表情地说,“竹音,你现在已经二十岁,不是两岁,应该学会遇到事情自己想办法解决了,妈妈不能帮你一辈子。” 江竹音顿时红了眼眶,但她想起自己快要成为一个妈妈了,便坚强地忍住了泪意,说:“好,妈妈我会努力的。” “那我就放心了。”周时初松了一口气说道,“好了,现在我肚子饿了,你能帮我做些吃的吗?” “好好。”江竹音连忙回答道,虽然她脑子和肢体协调能力都不太行,但做饭还是会的,很快就去厨房给周时初做饭了。 周时初重新躺回床上,摸上了这具身体的脉搏,发现原主果然这些年劳累过度,身体已经处在岌岌可危的地步了,早就透支了健康,现在只是还没有到爆发的那个点,才只是隐患,而没有变成疾病表现出来。 在原本的世界里,原主是因为要照顾女儿以及幼小的外孙,身体透支的强度更大,这才会在几年后就患上了癌症,没能熬多久就没了。 现在时初成了原主,当然不可能在劳心劳力地给江竹音当牛做马,她得调养好自己的身体,于是她心安理得地躺在了床上睡了起来。 “妈妈,妈妈,起来吃饭了,我做好了饭。”江竹音来喊周时初吃饭,周时初立刻就清醒了,因为睡了一段时间,恢复了不少精神,身体也轻松了一些,所以她这会儿脸色好了许多。 江竹音做了两个素菜一个荤菜,素菜是酸辣土豆丝和清炒菜心,唯一的荤菜是昨天吃剩的五花肉炒木耳。 周时初不挑食,她如今也饿了,因此端起碗便风卷残云般吃了起来,江竹音都看得愣了一下,不过她也很快就开吃了,因为再不吃,那盘唯一的荤菜就快要被周时初吃完了。 吃过饭之后,周时初便对江竹音道:“我现在要去雇主家辞职,今晚不回来吃饭了,你自己解决晚饭吧。” 江竹音闷闷地说:“好的,妈妈,我下午也要出去看看能不能找到工作。” 周时初顿了顿,疑惑地问她:“竹音,你找工作怎么不上网投一下简历呢?那样多简单方便啊,又不辛苦。我以为只有我们这种没学历没文化又不怎么会上网的人才会亲自出门找工作,没想到你都读了三年大学了还用我们这种笨方法。我以前雇主家的孩子他们都是直接网上投简历,接到通知再去面试的,虽然你大学还没读完,但好歹也读了三年,应该差不了多少吧?” 听完周时初这番话,江竹音顿时羞愧得脸红了,连忙解释道:“我、我没想到这个,幸好妈妈你提醒我了,那我试着写简历在网上找工作吧。” 周时初笑了笑,便拿起原主那个都掉漆的以前雇主送的旧皮包,出了家门。 她直接去了原主的雇主家,用身体不好暂时不能工作的理由提出了辞职,雇主很是不舍,毕竟原主干活主动积极,从来不喊苦不喊累,脾气还好,这样省心的保姆多好用啊,雇主为了留下她甚至还提出可以给她休半个月带薪假,让她养好身体再回来。 但周时初铁了心不同意,雇主就只能依依不舍地让她辞职了。 辞完职之后周时初便去银、行查了原主的账户,发现她的积蓄只有五万多块,按理说现在当保姆月薪也挺高的,她应该不止这点积蓄,但她把钱财都花在了江竹音身上,能省下这点已经很不容易了。 周时初从银、行出来便去买了一个新手机,原主用的那个手机是江竹音用过之后淘汰掉的,早就卡得不行,屏幕还碎了,是扔在大街上都没有人愿意去捡的那种程度,周时初现在可不想委屈自己,她当然要给自己买新的了。 换了新手机后,她便去了理发店给自己换了个新发型,原主今年才四十岁,可多年来的辛苦劳累却让她看上去老了十岁,脸色发黄,皮肤干燥长纹,眼睛也毫无神采,头发枯黄,活脱脱的黄脸婆。 但其实她的底子很好,看得出来五官小巧精致,如果保养得好,就是十分秀丽又有风韵的人,否则她生不出一个能当女主角的女儿。 周时初看着镜子中的容貌,简直痛心疾首,白瞎了一副不错的容貌。原主就是太无私奉献了,什么都为了女儿,却丝毫不顾及自己,才早早把自己活成了一个黄脸婆。 幸好上辈子她临死的时候后悔了,不想再为女儿和外孙付出自己的一切,只想为自己而活。 周时初对理发师道:“小哥,麻烦给我剪一个时尚显年轻的发型。” 理发师立马信誓旦旦地答应了:“好,我保证给您剪一个最适合的发型,让年轻十岁!其实大姐您脸型和五官都长得很好,只是没有注意保养,头发也不管理,才显得杂乱了些,等我给您修剪过后,您再化化妆,穿上漂亮的裙子,保证您一下子变成个大美女……” 理发师舌灿莲花,愣是把周时初说得心花怒放,幸好他不光嘴上功夫了得,手上理发的技术也不错,所以给周时初剪出来的发型还真是很适合周时初。 “姐姐下次再来啊!”理发师嘴巴甜甜地把周时初送出了店门。 之后周时初又去买了好几套衣服,她实在忍受不了原主的品味,原主的衣服不但老气廉价,而且还有些根本不合身,因为是以前的女雇主送的,她都留下来自己穿了。 周时初在服装店把身上那套衣服换下来之后就直接扔了,穿着新衣服回家。 715、女儿是带球跑女主(4) 周时初回到家里的时候,江竹音正在房间里发愁着该给什么公司投简历,她大学只读了三年,根本没毕业,哪里找得到好工作?只能用一个个职位找过去,看哪家合适就投一下。 “妈妈,你回来啦?妈……妈?”江竹音出到客厅,看见仿佛换了一个人的周时初,震惊得目瞪口呆,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你、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周时初说:“变成这样不好吗?我之前太不修边幅了,整个人都无精打采,我去辞职的时候,雇主跟我说,一个人的精神面貌也会影响心理和身体健康,让我试着保持良好的心态,自己心情好了才会过得好,所以我就决定改变一下自己,你觉得怎么样?” 周时初都这么说了,江竹音哪里会有意见,要是有意见,岂不是代表着不希望自己的妈妈过得好?所以她很高兴地说:“太好了,妈妈,看见你有这样的改变,我真为你感到高兴,你早就该这样对自己好点了。” “你说得对,我确实是应该对自己好点,以前是因为你还没成年,我需要辛苦些,但现在你早就成年了,还即将有自己的孩子,我终于能卸下肩上的负担,好好地对待自己了……竹音,你现在长大了,我真是太欣慰了。”周时初话说得很漂亮,让江竹音听了感动不已,觉得妈妈都是因为自己,以前才过得那么艰难,一时之间,她又感动又惭愧。 她现在还没意识到周时初这番话暗含的意思,只有等到周时初不会处处照顾她、处处以她的需求为先的时候,她才会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长大了”“要自己承担责任”到底意味着什么。 周时初之后又买了些药材,掺和着自己空间里的其他药材,给自己开了调理身体的药,顺便又配制了些护肤品,开始保养自己的容貌。 于是江竹音在家里便能看到周时初不是在喝药,就是在敷面膜涂护肤品,整个人都变得慵懒悠闲起来。 江竹音一开始觉得非常不习惯也不自在,因为在她的印象中,妈妈从来就没有这么悠闲过,她以前每天都忙得团团转,不是出去工作,就是在家里忙着做家务,忙得像陀螺一样,没有一刻是空闲的。 但江竹音很快就羞愧起来,觉得自己妈妈辛苦了几十年,现在终于有些空闲的时间了,她应该感到高兴而不是不习惯。 周时初能安然地享受休养的空闲时间,但作为即将有孩子出生的未婚妈妈,江竹音就不可能跟她一样悠闲了,她要忙着找工作,但现在工作不是那么容易找的,更何况她还没有学历、没有背景,更没有一技之长,所以即使投了很多简历,让她去面试的公司只有寥寥几个。 即使是这样,她也不能放弃任何一个机会,所以她都去面试了,但结果很明显,面试全都失败了。 手里的钱越来越少,工作却依旧没找到,即使是温柔体贴如江竹音,也开始烦躁焦急起来,脸上的凝重和忧虑越来越明显,甚至还瘦了一些。 周时初并没有干涉她工作的事情,既然决定退学生孩子,那她就应该独自面对社会,接受社会给予的毒打了。 江竹音显然从来没想过找工作是这么艰难的一件事,她以前在学校里找兼职并不难,因为学校论坛上就有很多兼职信息,可等她退了学离开学校,想找一份事少钱多离家近的工作就难于上青天了,当然,社会上的兼职信息也是有的,但她如今需要一份全职的工作,兼职的工作时薪太低,没办法养活她自己和孩子。 “妈妈,找工作好难啊。”江竹音又一次拖着沉重的脚步从外面面试回来的时候,难过地对正在兴致勃勃地调配面膜泥的周时初道。 周时初一边干着自己手头上的活,一边心不在焉地点头说:“对啊,找工作很难,不过我还以为你已经有心理准备了,毕竟你那么坚决地退学,义无反顾地决定未婚生孩子。” 江竹音顿时一噎,她垂下眼帘,没办法告诉自己的妈妈,她真的对现在的状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她不知道自己单独养孩子要面临那么多困难。 她很想让妈妈帮帮她,但她又开不了口,因为妈妈早就劝她打掉孩子,不要退学,可是她不肯,而且妈妈身体也不好了,她帮不了妈妈就算了,怎么还能拖累妈妈呢? 这段时间没少被社会毒打的江竹音沉默了一会儿,看见周时初正在搅拌着的那些面膜泥,便疑惑地问:“妈妈,我怎么不知道你还会调配这些东西?” 周时初一顿,很快就回答道:“我以前在一个生物化学研究员的家里做过保姆,她自己会做这些,我在一旁帮忙自然就学会了。” 江竹音没有任何怀疑:“原来是这样,怪不得我看妈妈你最近的皮肤都好多了,看来你自己调的这些护肤品还挺有效。” “那当然,这都是专业人士验证过的。”周时初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那个专业人士就是她自己。 江竹音看着她手上那富有韵律的动作,忽然脑中灵光一闪,生出了一个想法,她立马激动地跟周时初道:“妈妈,既然你做的这些护肤品那么有效,不如我们自己做一些来卖吧?或者自己开公司……” 江竹音越说越兴奋,脸都激动得红了,仿佛看到了无数的钱财飞向她。 “不行啊,这些护肤品的配方是别人的专利,我们只能自己做来用用,不能用来商用谋利,否则就是非法的,会被告。”周时初淡淡地说道,直接打碎了江竹音还没成型的发财梦。 江竹音顿时仿佛当头被浇了一盆冷水,沸腾的血液立马被浇冷却了,最终她只呐呐地说了一句:“原来这样啊……” 她垂头丧气地回了房间,说:“妈妈,我回房继续投简历了。” “好,你去吧,加油哦,继续努力。”周时初微笑着对她说道,就像任何一个永远支持、鼓励自己孩子的好妈妈。 716、女儿是带球跑女主(5) 江竹音终于在她怀孕四个月的时候找到了一份小公司文员的工作,这还是老板可怜她一个孕妇还要整天奔波找工作才同意她入职的,体会过找工作多艰难的江竹音再也不会觉得文员这份工作不体面了,相反,她还对此感恩戴德。 周时初得知她有了工作后也松了口气,她可不想整天在家里看见她唉声叹气又顾影自怜。 可是江竹音才上班没半个月,周时初就忽然接到了她公司里的同事打来的电话,说是江竹音晕倒被送去医院了。 周时初作为她唯一的亲属,不得不去了一趟医院。 “她怎么会晕倒了?”周时初到了医院之后,便问在病床旁守着江竹音的一个女同事。 女同事有些拘谨又有些紧张地说:“阿姨你好,竹音可能是因为不小心工作出错了,被主管骂了几声,受不了了就晕倒了。” 周时初张了张嘴,顿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沉默了一会儿后才继续问:“那医生怎么说的?” “医生说竹音只是一时情绪激动再加上怀孕后身体激素波动过大才晕倒的,没什么大碍,等她醒过来后就没事了,只是需要保持心情平稳。”女同事一一地把医生说过的话都告诉了周时初。 周时初点点头,说:“原来是这样,真是麻烦你们把她送来医院又陪她不短时间了。现在我来了,就不继续占用你的时间了,等竹音出院后我再让她感谢你们。” 女同事客气地说:“都是同事,说什么麻烦啊?那阿姨我现在就回去公司上班了。” 女同事离开,周时初用手搭上江竹音的脉搏,发现她果然并没有大碍,肚子里的孩子也很健康,没有受到影响。 “妈妈?我怎么在这里?”江竹音没过多久就醒了,发现自己在医院,顿时一脸茫然地问周时初。 周时初暂停了手机上的游戏,对她说:“你在公司晕倒了,你同事把你送来医院的,对了,你回去上班之后要好好感谢一些送你来医院的同事。” “我、我晕倒了?”江竹音终于想起了自己晕倒前的场景,顿时有些羞愧,苍白的脸上染上了些许晕红,“都是我太没用了,做错了事,不知道主管会不会还怪我?” “做错事就要及时认错并且改正。”周时初劝道,“刚开始工作的新人犯错误很正常,你不需要太在意,只要记住教训并改正就好了,要珍惜工作啊。” 江竹音点点头:“我会的,妈妈,你说得没错。” “你现在身上还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没有的话就赶紧出院吧,咱们现在不能随便浪费钱了。”周时初提醒她。 江竹音这才连忙摇头:“我没事了,可以马上出院,我还得攒钱给宝宝出生后用呢。”说完就起身换衣服去了,周时初去给她办出院手续。 医疗费还是周时初给她出的,毕竟江竹音才刚上班还没有工资,而她之前那点积蓄早就用完了,可以说如果没有周时初,她连吃饭都吃不起。 周时初看在她是个孕妇的份上,才没有狠心收她伙食费。 不过她现在已经找到了工作,有了收入来源,那周时初就打算远离这位女主角了。 于是等回到家之后,周时初跟江竹音宣布了自己要回老家休养的决定:“竹音,我过几天打算回老家了,毕竟在这里生活花销太大了,我现在又没有工作,花的全是积蓄,要是再不会去,肯定很快就身无分文了,回老家还好些,生活成本比较低,粮食蔬菜都能自己种。” 江竹音听到她这话之后,仿佛晴天霹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妈妈,你要回老家?可是我们很长时间都没回去了啊。” 周时初叹了口气,带着无奈说道:“妈妈也不想回去,可是没办法啊,没有工作我是没有办法留在这座城市了。” 江竹音顿时脱口而出:“我有工作啊!” “竹音,你太天真了,你那份工作的收入还比不上我当保姆的月薪,怎么养得起我们两个?更何况你还有一个即将出生的孩子,孩子的花销会更大,光靠你那点工资我们一家人是活不下去的。”周时初很是冷静地跟她说道。 江竹音的脸色已经非常难看了,她眼眶通红地看着周时初:“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妈妈,我不想回老家……” “我只是说我自己回去而已,你不想回就可以继续留在这里啊。”周时初笑着说道,“我并没有要求你也跟着回去,你那份工资要是省点用应该能养活你和孩子的。” 周时初并没有说的是,孩子出生后,她很可能并没有时间去上班,因为要休养元气大伤的身体,还要照顾孩子。 “可是我自己一个人留在这里生活?我、我不知道自己可不可以……”江竹音有些慌张了,她跟妈妈从来没有分开过,从没读完小学开始就跟着妈妈到了这座城市,可现在妈妈要离开,只留下她一个人以及未出生的孩子,她怎么能不害怕? “你可以的,妈妈觉得你都有勇气一个人生下孩子了,说明你已经是有担当的大人了,怎么还会害怕妈妈不在身边呢?”周时初鼓励她道,用她当初为了不流产而跟原主据理力争的这些冠冕堂皇的话来堵她。 果然江竹音顿时没话可说了,即使她心里面很想妈妈留下来照顾她和孩子,但她说不出口,她难道能说自己并没有勇气?也没有担当,很想要妈妈留下来帮她?她还没有那么厚的脸皮出尔反尔。 只是她还是忐忑地,含着眼泪带着哀求地看着周时初:“妈妈你一定要离开吗?我舍不得跟你分开啊……不如、不如妈妈你留下来找份轻松些的工作?” 江竹音满含期待,希望周时初会为了她而留下来,但周时初铁石心肠,怎么可能愿意为她留在这里? 难道跟原主一样留下来给她当牛做马去牺牲,心甘情愿被她压榨吗?明明江竹音有很多出路,她说不想让孩子的亲生父亲知道,不给他添麻烦,才不去找他负责,可她怎么就一点都不客气地给自己母亲添麻烦?选择心安理得地剥削自己的母亲?难道亲妈比不过一个男人? 717、女儿是带球跑女主(6) “竹音,妈妈现在不想再在这里找工作了,我现在的身体虽然看起来已经好了,但其实很容易劳累,干活多了身体就不舒服,医生都说了我以前身体透支过度,需要调养好几年,才能勉强养回来,否则会有碍寿数。妈妈难道不想留在这里陪你吗?但是妈妈没办法啊,妈妈想多活几年,还想看着你的孩子长大……” 周时初也眼含热泪,握着江竹音的手,说:“竹音,你一定能理解妈妈的,是不是?你肯定不希望妈妈拖着病体留下来……”演戏谁不会呀?周时初上辈子可是专业的,她发现身体不好这个借口找得真是太好了,能顺理成章地摆脱掉江竹音这个麻烦。 江竹音还能怎么说?她脸上的表情都僵硬了,只能点头称是:“我当然不希望妈妈身体不好了……妈妈你要是真的决定好了的话,我只能尊重你的想法。” “那就好,我还怕你不能理解妈妈的难处呢,没想到竹音这么善解人意。”周时初作出松了一口气的模样,很是欣慰地对江竹音说道。 江竹音只能干笑着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 周时初又叮嘱她:“竹音啊,我离开之后,你要好好生活、好好工作啊。还有孩子的事,你既然选择了生下他,那就要为他负责,知道吗?” “我会的,妈妈你放心。”江竹音保证道,一想起自己的孩子,她就好像有了勇气,立刻精神起来,“我马上就是一个妈妈了,就算是为了孩子,我也一定会振作起来,努力工作,好好养他的。” 告诉了江竹音之后,周时初果然很快就收拾完了自己的东西,都打包寄回老家了,她以后不会再回到这个地方住,自然什么都要带走。 她们现在住的房子并不是自己买的,而是租的,很窄小便宜的房子。原主一个没文化、没学历,还带着一个孩子的女人,能工作挣到钱供孩子读书,在这座城市里留下来已经非常不容易,自然不可能在这个城市买房,所以周时初回老家之后,房租就得江竹音自己出了。 江竹音还没意识到妈妈离开后自己的生活会有多大的改变,她现在最大的难过还只是跟妈妈离开,感情上的舍不得。 只是等周时初离开之后,江竹音忽然发现需要用钱的地方立马就多了起来,要忙的家务也飙升了,让她上了一天班身体疲累地回到家,还得打扫卫生、做饭洗衣……她从来没有觉得这么累过。 这个时候她终于想起了妈妈在的时候,她根本不会这么累,不需要她买菜做饭,更不用她洗衣拖地,可是现在,所有的一切事情都需要她自己动手了。 她已经怀孕五个多月了,即使下楼扔个垃圾对她来说都是不容易的事情,可她不得不做。 而回到老家的周时初,这像是逃离了牢笼的飞鸟,自由又快活。 原主的老家是个很偏僻的村子,因为城市化的原因,村子里还没搬走的人家还不到一百户,这一百户人家里也多是留守的老人和孩子,基本上见不到年轻人。 周时初之所以回到这里,只是不想留在城里给江竹音当牛做马,而且村子里人口不多,环境很好,她回来“休养”身体不是正好?江竹音想怀疑都没理由。 “你是江四家的婆娘?你怎么回来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大娘看到周时初出现在江家,便上前来询问了,还眯着眼睛打量周时初,“你都出去那么久了,居然没什么变化,还那么年轻……” 周时初笑了,说:“江四都死了几十年了,大娘你叫我周时初吧,要不然我不习惯。谢谢你夸我年轻了,你也很精神啊,身体够硬朗。你是刘大娘吧?我回来这里养老啦,女儿长大了有自己的生活,我把她养大成人,我的任务就结束了,这不就回来了吗?” 刘大娘乐呵呵地又问:“不跟在女儿身边享福啊?” “不了,省得拖累她,她在城里也不好过啊,现在年轻人压力大着呢。”周时初很坦诚地说道,江竹音可不就不好过吗?她那么善良,自然不去拖累她了。 刘大娘跟周时初唠叨了几句,又热心地送了周时初一把青菜和几个茄瓜,就离开了,周时初则继续打扫自己家的老房子。 之后周时初陆陆续续地把家里的摆设家居都换了一遍,改造成她喜欢的样子,接着她寄回来的东西也到了,就更光明正大地把这家里布置成了自己的地盘。 正当她兴致勃勃地买了好些花草想装饰院子的时候,就忽然接到了江竹音的电话。 “妈妈,那个……那个房租是一个月交一次吗?”江竹音难堪地问道,她今天刚从公司下班回家,就被房东找上门来收租了。 因为这栋楼很老了,住的人有不少是老人,不会用什么网银,所以房东收租的时候都是亲自上门收的。 江竹音以前也见过房东,但只是打过招呼,并没有打过交道,因为以前都是原主跟房东打的交道,江竹音万事不用愁,只需要用心读书,自然没有在乎过房东上门收房租的时候,自己妈妈是什么样的。 但她很清楚自己现在面对催缴房租的房东是什么心情和表情,她身上没什么钱,连一个月七百块的房租都交不起,所以她很羞耻又难堪地请求房东宽限她一段时间,等她发了工资再交。 房东看在她是个孕妇,而原主又从来没拖欠过房租的份上,同意让她迟交。 江竹音刚把房东送走,便很忐忑地打电话给妈妈了。 周时初听到她这话,挑了挑眉,说:“房租当然是一个月交一次了。对了,现在这个时候房东应该上门收租了,你交了吗?” “没有……我、我现在身上钱不够……”江竹音咬了嘴唇,强忍着羞耻说道。 “没关系,等你发工资就好了。”周时初安慰她,“我以前一发工资都是提前预留好房租,要是用完了就交不上了。有时候我们家会有些意外情况需要用更多的钱,不得不挪用房租,我就只得跟别人借钱,或者跟雇主预支下个月的工资,那时候别提多辛苦难过了,不过现在好了,我都熬过来了,我相信你也可以的,别担心……” 718、女儿是带球跑女主(7) 江竹音被她这番“安慰”的话弄得心里一睹,很不舒服,但她又无话可说,毕竟妈妈以前能熬过去,自己现在为什么就不能了呢? 周时初对江竹音茶里茶气地说了一番,心情舒畅,江竹音以为单身妈妈是那么好做的吗?现在就让她体验一下,吃吃苦头才好,省得她那么天真。 如果她后悔了,完全可以联系孩子的亲生父亲或者打掉孩子,可她来找妈妈做什么?难道是觉得柿子最好捡软的捏,还是妈妈最好压榨?而且还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可她妈妈难道就欠了她的吗?要被她这么压榨? 周时初不太耐烦应付江竹音了,便对她说:“竹音,放心,困难只是一时的,只要熬过这段时间,以后就好了。妈妈以前也是这样啊,你才刚出生,你爸爸就没了,我一个人伤心痛苦之下还得照顾你,可我不也一步步地走过来了吗?妈妈相信你也可以的。” 江竹音张了张嘴,很想跟妈妈说:我不可以,但她没办法说出口,便只好强颜欢笑地说自己会想办法解决问题,便挂掉了电话。 挂掉电话的江竹音看了看自己手机里的存款余额,咬了咬唇,眼眶不由地红了起来,她摸了摸自己已经凸起来的肚子:“宝宝,妈妈现在很艰难,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你外婆也帮不了我……” 江竹音想起只是一个劲儿地给自己鼓励,却完全没有对自己伸出援助之手的妈妈,不知道怎么的,总觉得妈妈应该对自己竭尽全力地帮忙才对,可是现实却是自己完全没能得到她的帮忙,江竹音觉得自己很委屈,心中不由地有些埋怨起周时初来,埋怨她是不是对自己太冷漠无情了? 然而等她意识到自己居然因为妈妈帮不了她的忙而开始怨恨的时候,顿时大吃一惊,羞愧又不安起来,觉得自己怎么能这么想呢?明明妈妈很爱自己,只是因为身体原因才离开,她怎么能因为这个就埋怨上妈妈? 江竹音对自己的心思愧疚不已,她对别人都体贴善良,怎么能对自己的妈妈就那么苛刻? 心虚又愧疚的江竹音于是在之后的时间里再也不敢打扰周时初了,就怕她潜意识那些阴暗的埋怨不满又会不由自主地悄悄侵袭她的内心。 周时初可不知道便宜女儿想了那么多,她在老家种起了花草,打算卖花草挣钱,这都是她的老本行了,经她手种出来的花花草草不愁没有长得不好的。 她现在的身份是个没文化、没学历的普通中年女人,不可能找太过于与身份不符的工作,而种植花草就不一样了,毕竟二十年前她就是农民,会种地,那现在改为种花草,就可以说是她的种植天赋,不会太引人怀疑。 原主丈夫家是有田地的,她带着女儿外出打工后交给了村里一户人家租种,只是那户人家好多年前就搬去县城了田地自然不种了,原主家的地就荒了,周时初这回回来才开始整理一遍。 当然,好享受又不爱吃苦的周时初可不会自己辛辛苦苦地拿锄头干活,她不是用机器就是雇村里仅剩的一些壮劳力帮忙,反正现在的小型农用机械已经普及,而周时初很会使用各种便利的工具。 她种的花花草草有一些是从外面买回来的,但多数还是从她自己的伴生空间里移植出来的,毕竟她空间里的质量更好。 除了家里的田地种上了花卉,她家院子也种上了不少,经过专门的设计之后才种的,她都可以想象得到等真的种好之后,自家的院子会有多梦幻美丽。 远在城里大着肚子独自生活的江竹音就远远没有她妈妈那样惬意了,她已经到了孕晚期,肚子大得离谱,低下头连自己的脚都看不到,每天早上换鞋子都是一件辛苦事,更别提她每天还要去上班、还得做家务。 才几个月的时候,她就已经憔悴得仿佛老了十岁,再加上孕期发胖以及各种皮肤瑕疵,让她从一个清秀窈窕的小美人变成了虎背熊腰大肚子的“中年妇女”,这令她十分崩溃,本来生活的压力已经让她很难熬了,可容貌身材的变化更让她痛苦,她经常忍不住就会崩溃地大哭一场,想不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但她真的想不明白吗?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怀孕了但她本人的能力又没有办法很好地供养自己以及孩子啊。如果她没有怀孕,或者他怀孕了但工作能力很强可以赚很多钱,那她完全可以请保姆照顾自己的生活,完全不必过得这么落魄辛苦。 也许她已经很明白,但已经走到这一步,就算后悔也没办法回头了,她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走下去。 “竹音啊,你现在怀孕快生了吧?要不就开始休假吧?反正咱们公司不忙,你可以提前开始休产假。”人事经理每次看着江竹音颤巍巍地挺着个大肚子来上班,都为她提心吊胆的。 江竹音听到她这个建议,毫无神采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我可以提前休产假?那会不会影响我生了之后的假期啊?” “不会,你放心吧。”人事经理摇头道,“我看你肚子太大了,还是早点住进医院吧。对了,生产时要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没有?宝宝的衣服和牛奶以及其他必需品都提前准备了吧?” 江竹音顿时一僵,经人事经理提醒,她才发现自己还没有准备孩子的衣服和奶粉,她慌了:“我、我忘了要准备衣服和奶粉了……” 人事经理有些惊讶:“你还没准备好啊?你家里人也没帮忙准备吗?” “我在这里没有家里人……妈妈回老家了……”江竹音失落地说道。 “那你老公呢?”人事经理问道,“孩子也是你老公的,总不能你老公什么都不管吧?” 江竹音脸上的表情再也维持不住了,低下头红着脸说:“我、我没有老公,孩子的爸爸没有跟我在一起……” 719、女儿是带球跑女主(8) 人事经理顿时用诧异的眼神看了她一眼,不过这时代单身妈妈也很正常,因此她只是惊讶了一会儿,就不再关注这些了,而是关切地对她说:“你就快要生了,身边还是需要亲人帮忙的,最好让你妈妈来照顾你。” 人事经理是好心,她并不知道江竹音和周时初母女俩之间的事情,以为她们是正常的母女关系,才会这么提议。 可惜周时初已经不是那个视女儿为命,活着就是为了女儿的原主了,不会再无怨无悔地给江竹音帮忙。 江竹音在这好几个月中也逐渐意识到,自从她执意要未婚生子,她就没办法像以往那样毫无顾忌地依靠自己的妈妈了。 “妈妈身体不好,在老家休养,也不知道能不能来帮我。”江竹音为难地说道。 “如果只是一般的身体不好,没有什么大病,来帮忙照顾你生孩子,应该还是可以的吧?”人事经理说。 “你说得对,我会问问妈妈。”江竹音只得讪笑着说道。 江竹音当然是希望周时初能来照顾她生孩子以及带孩子的,所以她带着一丝希望打了电话给周时初: “妈妈,你最近在老家还好吗?身体怎么样了?” 周时初接到她的电话有些惊讶,毕竟从上次她没钱交房租想暗示自己给钱未成之后,便再也没有打过电话来了,没想到这会儿她又来了。 “我身体还好,果然还是老家的环境养人,回到老家之后我感觉到浑身都轻松多了,心情也好了很多,晚上不再失眠了,回老家真是正确的选择。”周时初带着笑意地说道,听见她轻松愉悦的声音,江竹音就知道妈妈过得很好。 “妈妈觉得开心了就好。”江竹音听着她愉悦的声音,心中酸酸的,感觉没有了自己,妈妈好像能过得更好。 “那你最近还好吗?肚子里的孩子活不活泼?有没有闹腾你?”周时初也你来我往地关心了一番便宜女儿。 江竹音听到她久违的关心的话,顿时鼻子一算,眼睛一红,一串眼泪就触不及防地流了下来:“孩子、孩子挺好的,偶尔会闹一闹……就是我最近晚上经常腿抽筋,很疼……” 江竹音忍不住跟周时初说起来孕期的痛苦,哽咽着说:“我没想到怀孕会这么辛苦。” “怀孕当然辛苦啊,毕竟是让一个孩子从无到有的神奇过程,这是每一个当母亲的女人都会经历的,我怀着你的时候也一样,只是那时候你爸爸还在,我抽筋了他会帮我按摩。”周时初云淡风轻地戳着江竹音的心窝子,“如果你孩子的父亲陪在你身边,应该也会像你爸爸一样帮你按摩抽筋的脚吧?” 江竹音听到她这番话,顿时再也受不了了,哇地一声痛哭起来,她只觉得自己很委屈,和难过,为什么自己会沦落到孤立无援的地步? 周时初在电话这边听到她的哭声,却无动于衷,因为这是她自找的,她有什么好委屈的?明明可以有其他选择,她偏偏要选择最艰苦、差劲的那条路,上辈子这条路再难也有原主这个妈妈帮她扛起一切,而这辈子她要自己承担了,就觉得受不了了? 江竹音哭了十几分钟,终于把心中那些委屈、难过以及憋屈都哭了出来,她见电话还没有挂掉,便问:“妈妈,你还在吗?” “在的。”周时初回答她,“你哭完了,觉得好点了吗?有时候要是觉得太难过了哭出来会好受很多,我以前带着还小的你出来打工,孤立无援的时候也像你这么哭过。” 江竹音顿时一怔,过了一会儿后,她才小声地问:“妈妈,我是不是让你很失望?” 周时初很坦诚地回答:“你确实让我很失望,我辛辛苦苦供你上大学,就是希望你毕业后能有一份好工作,能过得比我轻松。但你做了什么?你怀孕了,还要退学,非要生下一个父不详的孩子,你活生生给自己本来可以轻松许多的未来制造了许多困难,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又走上我的老路,不,你比我还更差,起码你是我的婚生子,可你现在怀的孩子,却连名正言顺的父亲都没有。 我自己经历过单身妈妈的艰难,不希望你走我这一条老路,偏偏你要一头撞上来,拉都拉不住,那我只能让你自己体会一下,看看单身妈妈是不是那么好当的。 现在,你后悔了吗?” 江竹音听到周时初最后那个问题,僵住了,她张了张口,想说自己不后悔,因为她生的是自己喜欢的男人的孩子,为了爱,她可以忍受一切…… 可是,尽管她不愿意承认,她内心里确实已经后悔了,她怀孕这几个月已经吃尽了苦头,可是她已经付出了那么多,现在才来说后悔已经晚了。 周时初见她沉默,便继续说道:“如果你后悔了,现在还可以联系孩子的亲生父亲,让他也承担起责任,你的负担就会轻很多。” “不……我,我不想让他知道……”不知道为什么,江竹音就是这么执着不愿意让欧阳牧野知道,自己有了他的孩子,好像她现在跟他说了,就证明她是借子上位、攀龙附凤的女人,跟其他想母凭子贵、爱慕虚荣的女人没什么区别,她不想让自己在心上人心里留下这样坏的形象。 周时初见她依旧这样执迷不悟,都气笑了,不耐烦地说:“既然这样,那有再多的委屈和困难,你都自己一个人咽下去吧。好了,你还有什么话要跟我说的吗?要是没有了,那我就要开始忙了。” 江竹音听见了她这话,心中很是难过,但她没有办法,是她自己坚持的。 不过最后她还是试探着问了一句:“下个月月初就是我的预产期了,妈妈你能不能回来帮帮我?” “不行啊,我在老家这里种了很多花卉植物,离不了人,要是我不亲自照料着,那肯定血本无归了,我以后会连吃饭的钱都没有,竹音你很快要生孩子,处处要钱,也没办法赡养我,我只能自己想办法养自己了。”周时初解释道。 江竹音还能说什么?她没钱养妈妈,总不能让妈妈血本无归来照顾自己吧? 720、女儿是带球跑女主(9) “妈妈!妈妈!我好疼啊……”江竹音在医院的产房里痛苦地大喊,眼泪鼻涕一大把,狼狈无比。 此时她正躺在产床上生孩子,痛得撕心裂肺地哭喊,跟里面任何一个产妇一样,经历着一生中最痛苦的时刻。 只是其他产妇身边有丈夫、婆婆或者妈妈、姐妹陪着、心疼地安慰着,而江竹音身边没有,她是一个人来生孩子的,身体上的剧痛以及心理上的无助让她感觉到十分绝望和痛苦。 虽然知道生产对于女人来说是痛苦的过程,但她没有想到会痛苦到这个地步,让她挣扎着,恨不得从窗户里跳下去,幸好她被绑住了,才没有做出无可挽回的事情来。 “别哭喊了,省点力气生孩子吧。早生完早点结束受罪。”医生已经习惯了产妇的各种狼狈,语气毫无波动地对江竹音道,“就算你喊妈妈,妈妈也帮不了你,你只能自己一个人扛过这关。” 江竹音的眼睛已经被泪水糊住了,身体剧烈的疼痛也让她听不清医生的话,只听见了“妈妈”两个字。 现在的她多么想有妈妈陪在身边啊,她以为无论自己怎么过分,妈妈都会一直陪在自己身边,但是她想错了,即使她不愿意承认,内心里也清楚地意识到,是她非要退学生下这个孩子,才会伤透了妈妈的心,让她宁肯回老家也不愿意来陪她生孩子…… “妈妈……我错了……”江竹音又痛又悔,痛苦地喊出声来,她用力地握住了自己的拳头,身下猛地一松,就感觉得一个滑溜溜的东西从自己体内滑了出去。 “生出来了。”医生高兴地说道。 江竹音紧绷的精神猛地一松,接着便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之中。 等她醒过来,已经是好几个小时之后了,护士正在给她打吊针,见她醒了,便笑着说:“你终于醒了啊?正好可以吃些东西补充体力了。” “我、我的孩子怎么样?”江竹音有气无力地询问道。 “你孩子很好,正在育婴室,有人照顾,你别担心。”护士安慰她。 江竹音这才放下心来,便觉得肚子饿了,发出咕咕的声音。 护士见状,说:“床头柜有护工的电话,你找护工帮忙买饭吧。” “谢谢。”江竹音跟护士道谢,便拿起了护工的名片资料,她现在身边没有一个人,自然什么都要自己做。 吃过饭之后,护士把孩子抱过来给她:“是个男孩子,七斤八两,很强壮。你要是有奶水了就给他喂奶吧,母乳对增强婴儿的免疫力有很大用处。” 江竹音接过孩子,却发觉他太软了,吓了她一跳:“怎么这么软?” 护士笑了,说:“刚出生的孩子就是这样,你抱多几次就习惯了。”说完又教她怎么抱孩子。 江竹音笨拙地学会了,却像是捧着火乍弹一样小心翼翼,不过幸好她很有母性,很快就习惯了。 “宝宝,为了你,妈妈可是吃尽了苦头了。”江竹音看着襁褓中脆弱又幼小的儿子,心情复杂地说道。 这个孩子是她不顾一切要生下来的,刚发现怀孕的时候,她曾经很激动很开心,觉得有一个自己跟心上人血脉的孩子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 可是当她为了挣钱不得不勉强自己去做那些枯燥无味的工作,又因为怀孕激素变化,身体越来越不舒服,不得不承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压力,她对这个孩子的喜爱之情就渐渐地消磨得越来越少了,之前的那些喜悦和激动更是慢慢消失了,取之而来的是忍不住的后悔和怨恨。 当她发现自己居然有一天会对肚子还没出生的孩子有怨恨的时候,她都几乎崩溃了,她完全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样丑陋阴暗的一面,孩子是无辜的啊,他没办法选择出不出生,有能力选择的是她这个母亲,可她却因为怀孕期间的艰难反而怨恨起了这个未出生的孩子,她根本不是一个合格的妈妈。 江竹音已经没有后悔的余地,她为此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现在她看着自己曾经心心念念要生下来的孩子,内心里的疼爱却已经没有多少了,反而更在意的是:养这个孩子需要多少钱?自己的工资够母子两个人用吗?等产假休完了,孩子怎么办?谁来照顾? 一想到这些摆在面前的困难,江竹音就脑袋疼,她很想逃避,但这些问题不是她逃避就能消失的,她不得不面对这一切。 “哇哇哇……”孩子突然哇哇大哭起来,江竹音吓了一跳,连忙手忙脚乱地哄他,但她动作一大,身下就剧痛,显然生孩子受损的身体还没恢复过来,她又痛又饿,面对哭闹的孩子,便快要崩溃了,忍不住也跟着哭了起来,泪如雨下,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这个时候的江竹音,终于想起了周时初当初对她说的话,说当一个单身妈妈会多艰难,那时候她不以为然,觉得对孩子爸爸以及孩子的爱可以战胜一切,但她现在知道了,爱不是万能的,所有痛苦都只能由她自己承担。 周时初并不知道江竹音已经生下来孩子,她在自己的花田里给花卉幼苗施肥,村里的大妈大爷看见她种的这些花花草草,都十分不理解,想看戏一样跟着看热闹。 还好奇地问她:“时初啊,你种的这些什么玫瑰花,真的能卖钱吗?就算能卖,咱们这山卡拉的地方,运到外面大城市花都成渣渣了,谁还要啊?” “能卖啊,现在快递速度很快的只要做好保鲜,完全可以卖出去。而且就算卖不了鲜花,我也可以卖干花茶啊,反正我种的这种玫瑰花是可以使用的品种。”周时初解释道。 就算干花茶卖不了,周时初也可以自己做玫瑰精油,反正她有这技术,不过这点就不用跟村民们说了。 “你能种好吗?咱们这里都没种过花,你突然这么干,万一生病了或者长虫了该怎么处理,你有办法?”黄大爷最关心这点。 “能啊,我买了书,也跟人学过。”周时初心不虚地说道。 721、女儿是带球跑女主(10) “看来周时初你在外面学到大本事了。”黄大娘笑着说道,“这些娇弱的花花草草,咱们这些大老粗可不会伺候,还是你细心又耐得下性子。” “我是觉得种花草比种粮食合算啊,而且侍弄花草比伺候庄稼轻松多了。”周时初笑着道,她这话倒是没说错,古代那些文人墨客还会亲自养花种草呢,觉得这是极风雅的事,但文人名士可不会去伺候庄稼,当然,那些隐世高人除外。 周时初虽然不是文人名士,但她也喜欢高雅,喜欢漂亮的东西啊,能沾点边做些花卉培育的事她就满足了。 大家看了热闹,又好心地帮周时初给花苗施肥,大家都挺热情的,毕竟在这偏僻的山村里,有趣的事情不多,日子过得无聊,弄出新花样的周时初可不就让大家都挺感兴趣了吗? 周时初跟大家分别之后,就带着剩下的一点肥料回家了。 回到自己院子门口,便发现有个衣着很时髦的女孩子正站在自家门口,用手机支架撑着,把手机对准了院子里面,嘴里还说着话:“宝宝们看见了吗?里面真的好多种漂亮的花啊……我之前回来的时候记得这家根本没有人住,没想到这回回来居然大变样了……” “你是谁?在我家门口这里干什么?”周时初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个兴奋地说话的女孩子,她其实知道女孩子在干什么,这很明显就是做直播啊,可她作为一个没什么见识的“村妇”,应该是不知道什么是直播的。 “对不起,对不起,我在直播……这里是姐姐您的家啊?不好意思,没经过你同意就拍了,不过我没有对准你家的门牌,没泄露你的个人信息……”年轻女孩看见周时初,连忙解释道。 周时初此时头上戴着一顶草帽,手里还提着半包没用完的肥料,脚上穿着一双沾着泥土的布鞋,一看就是刚从地里回来的。 “姐姐,你这是下地去了啊?对了,你住这里啊?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你?我也是这村里的啊,我叫江雪,王秀就是我妈妈,你认识吗?”江雪是个自来熟的,还不等周时初回答,就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堆自己的信息。 “王秀?记得,原来你就是当初那个在我膝盖上撒过尿的胖丫头啊?现在都长这么大了。”周时初用慈爱的目光看着江雪,悠悠地说道。 江雪的脸顿时红得跟猴屁股似的,慌里慌张地想用手关掉直播,她都不想去看自己那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的粉丝听见自己小时候的糗事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她今天社死了! “我是你周阿姨,二十多年前跟你妈妈还是好朋友,好多年没见了,没想到你都这么大了,这时间过得真快啊。”周时初边打开院子的锁,边说道,还邀请江雪,“你要进来坐坐吗?” “要!要!”江雪立马就说道,迫不及待地跟在周时初身后走了进去。 “周阿姨你跟我妈妈是好朋友?可你看起来那么年轻漂亮,根本不像跟我妈妈是一辈的人啊。”江雪看着周时初那张光滑白皙的脸,一脸惊讶地说道。 周时初现在的身材容貌已经被她调养到了这个年纪的最佳状态,原主的底子很好,年纪也才四十岁,身体隐患解决了,心情又很好,再加上生活轻松自在,所以她现在看起来就真的跟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孩差不多,跟江雪像是同龄人。 “是啊,不过我回来之后没见过你妈妈,你妈妈出外面工作了吗?”周时初问道。 “我爸妈都到申城打工去了,只有爷爷奶奶在家,我这次回来就是看爷爷奶奶的,顺便直播一下咱们村子的风景,没想到路过你家,就被你院子里的漂亮景色迷住了……”江雪一边跟周时初说着,一边已经两眼发光地看着院子里那些摆设得错落有致又美丽雅致的花草去了。 “周阿姨,我能不能把你家这院子的花直播出去啊?真的太美了,我想让我的粉丝也能欣赏。”江雪一脸期待地望着周时初道。 周时初无所谓地说:“可以啊,反正这些花草我都是随便种的,你想看就看呗。” “谢谢周阿姨!”江雪于是乐颠颠地开了直播。 江雪是个有二十多万粉丝的小网红,经常直播自己生活的事情,像是做做饭、化化妆、逛逛街,有时候也会去做旅游和探店直播,粉丝大多数都是跟她一样年纪喜欢分享生活乐趣的女孩子。 刚刚她被周时初打趣了小时候的糗事关了直播,但她的粉丝们还在呢,个个都在嘲笑她。 “江雪这是被人爆了糗事就关直播了?哈哈,这是心虚了吗?” “哈哈,在人膝盖上尿了,这种事情都被我们知道了,江雪,你社死了!” “完了,江雪,你一辈子的英名都被今天的直播毁了,哈哈……” “惊!知名女网红被爆当众尿尿……” “哈哈,我都说了吧,在自己老家直播很容易露底的,瞧这不是被人连小时候撒尿的事都被人爆了?” “江雪这回不可能再当美美的小仙女了吧?哈哈……” 江雪一打开直播就看见这些幸灾乐祸嘲笑她的话,知道自己逃避不了了,干脆怼回去:“谁小时候没在长辈身上尿过尿啊?你们难道刚一出生就能控制排泄了?哼!” “好了好了,别再提我那件糗事了,我给你们看看我周阿姨家的漂亮小院子吧!当当当!看!什么叫姹紫嫣红?什么叫鲜花怒放?什么叫争妍斗艳?这些就是!” 江雪兴致勃勃地给粉丝们一一直播那些怒放了的鲜花,嘴巴利索极了,话就没停过。周时初倒了一杯凉开水给她:“喝杯水润润嗓子吧。” “谢谢阿姨!”江雪抽空说道,立马抓紧时间喝了水。 “周阿姨啊,是我妈妈的好朋友呢!不像妈妈辈的,像我的同龄人?周阿姨显年轻啊!我都羡慕极了,要是我到她这个年纪还能长这样,那我会高兴死的!你们想知道她是怎么保养的?这我哪知道啊?咱们现在不是赏花吗?别岔话题了啊……” 722、女儿是带球跑女主(11) 江雪是真的自来熟,取得周时初的同意后,就把她院子里的花草全都拍了个遍。 “周阿姨,我的粉丝问你这些花卖不卖呢,他们说你的花种得好,很想要……”江雪满怀期待地问周时初。 周时初说:“有些可以卖,有些不可以,因为我自己也喜欢。” “那真是太好了,宝贝们你们听见了吧?阿姨说有些是可以卖的,你们看看喜欢哪些,要是可以卖的就尽快下手了,我自己都要先选几盆了。”江雪高兴极了,还当场帮周时初卖起花来,弄得周时初哭笑不得。 江雪粉丝的购买力很强,当然,最重要的是周时初这些花草种得很好,长势喜人,所以没多大功夫,能卖的都被粉丝们预定了。 周时初这院子并不太大,种的花草不多,所以下手慢的就买不到了。 江雪喜滋滋地得到了两盆蝴蝶兰,那是周时初送给她的,不要她的钱。 “阿姨,你这两盆花养得那么好,我怎么能白收呢?”江雪虽然很喜欢,但也不能任性地收下,非要付钱买。 “算是我送给你这个小辈的见面礼了,我跟你妈妈是好朋友,送你小礼物不是很正常?更何况你还帮我卖了那么多花,两盆蝴蝶兰当做是报酬的话,那也是你亏了。”周时初不容她分说就强硬地把两盆花塞到了她怀里。 江雪说不过她,只好把花收下了。 送走她之后,周时初就把院子整理了一下,顺便叫了镇上的快递员来帮忙打包,她还要把这些被预定的花寄给买家。 忙了大半天才把这活儿干完,等到晚上的时候,周时初都累得不想做饭了,只是吃了一份以前囤的自助小火锅。 小火锅还没吃完,糟心的便宜女儿就又来电话了。 “妈妈,我今天生了一个儿子,七斤多呢,很健康。”江竹音提起精神,装作很喜悦的样子告诉周时初。 周时初也一副很为女儿感到高兴的模样,“开心”地说:“那恭喜你啊,终于当妈妈了!生产的过程顺利吗?有没有吃很多苦?平安生下来了就好,要好好养身体啊,女人生孩子就是走一趟鬼门关,千万得仔细养着……对了,要是你暂时没办法照顾孩子的话,可以找个护工或者保姆帮忙,坐月子千万不要太劳累了……” 江竹音听她说了一大堆话,但就是没有说会回来照顾她做月子和照顾孩子,便苦笑了一下,眼眶又红了,她刚下孩子,身体很痛,心理很不安彷徨,很需要有人陪在身边,所以她一下子就受不了了,忍不住恳求道:“妈妈……你、你能不能回来帮帮我?” 周时初一下子就沉默下来,过了一会儿后才说道:“竹音,你现在是不是很彷徨无助?很需要人帮助?” “是的,妈妈,我很想你在我身边。”江竹音以为周时初这么说是心软了,便连忙说道。 然而周时初却说:“竹音啊,妈妈现在在老家,根本走不开啊,我得养活我自己啊,不能去拖累你。但我知道有一个人肯定能帮你,而且他也有义务和责任照顾你和孩子。” 江竹音现在的理智已经不剩多少了,刚冷却的心一下子又被吊了起来,迫切地追问:“是谁?”她心中生出了微弱的希望,希望有人这个时候来给自己依靠。 “是你孩子的生父。竹音,现在不是你硬气的时候,你需要帮忙,你生下了那个男人的孩子,那作为孩子的父亲,他天然就有了要照顾你和孩子的责任。”周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虽然你是不让他知道就生下这个孩子的,但谁让他让你怀孕了呢?那他就得接受这个让你怀孕的后果,承担起他的义务。” 欧阳牧野确实有些倒霉,毕竟江竹音生下孩子,他不知情,但也没办法,因为他让江竹音怀孕了。 江竹音听到周时初的话,顿时如同大冬天被泼了一盆冷水,连皮肉带骨头都寒飕飕地冷了起来,她张了张嘴,执拗地想拒绝:“可、可他不知道……” “他以前不知道,那你现在就让他知道!”周时初冷了声音,“如果你自己有能力照顾好自己和孩子,我根本不会说这些话,但你并没有能力,那我当然得劝你去找应该负起责任的人来。” “……”江竹音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她心中就是有一个声音,让她现在不要去找欧阳牧野,不要那么早,起码得等孩子长大好几岁了,才能让他知道,否则她在欧阳牧野眼里,就跟其他挟子上位,图谋他家财产的女人没什么区别,她是万万不能接受心上人是这么想她的,所以她才会这么抗拒现在就让欧阳牧野知道…… “你不愿意?那看来你现在还远远不到要求助于人的地步。”周时初见跟她提了建议,她都装死,只想心安理得地让自己去照顾她和孩子,压榨自己这个老母亲,心中冷笑一声,说,“既然你铁了心不肯告诉孩子的父亲,那你就好自为之吧。把你养大是我的义务,但养你的孩子不是我的义务,是你自己的,我劝了你那么多,你一个都不听,那我只能祝你好运。” 说完之后,周时初没心情再等她辩解,直接挂了电话。 江竹音现在还没有走投无路,所以还能坚持,可她不知道生完孩子之后,养孩子,才是另一场苦难的开始,不知道她能坚持到什么时候了,如果她真的能一个人把孩子带大,那周时初倒是会敬佩她。 江竹音听着手机里传来电话被挂断的声音,顿时泪如雨下,再也挺不住,护士进来之后,看见她这个样子,连忙说:“你快别哭了,坐月子不能哭,你刚生下孩子是大喜事呢,有什么好哭的?调整一下心情,多想些开心的事,孩子还需要你这个妈妈呢……” 护士知道她生孩子身边都没有一个人,觉得她很是可怜,生怕她想不开,患了产后抑郁症,便连忙劝慰她。 江竹音见有人劝,却哭得更厉害了,她哭自己怎么那么痛苦,为什么妈妈不能理解自己? 723、女儿是带球跑女主(12) “王教授!王教授!你看看这是不是鬼兰?”王教授正在办公室里准备教案,他的得意门生汪清泉便拿着他的手机激动地走了进来,把手机递到他面前。 王教授眯着眼看向他手机上的照片,等看清了之后便猛地瞪大了眼睛,一把抢过了他的手机,说:“你说这是鬼兰?!” “我觉得是,但不太敢肯定,因为这不是野生的,是一个人在自家院子里随随便便种出来的,那生长环境又不太像,我就不太确定了,才让您来看看……”汪清泉解释道。 王教授把那张照片扩大、扩大,看了又看,一丁点儿地方都不放过。 仔细辨认过之后,他强压住自己内心的激动,看向自己的得意弟子:“你这照片是在哪里看到的?” “在一个热门视频网站上,这是一个小网红在直播自己的家乡时在一个村民的院子里拍到的,现在网上还有视频,是真实的。”汪清泉说道。 “那快把那什么直播视频放给我看看。”王教授连忙把手机递给汪清泉。 汪清泉本身就存了那个视频,所以很快就找到并播放给王教授看了。 视频就是一个女主播一脸兴奋地介绍院子里的花草,有她认识的花草,她就介绍得详细些,不认识的就简短些,鬼兰这种带着鬼魅气息又罕见的花便是她不认识的,所以她拍的时间便并不多,只是见它长得很有特色,便凑近去怼着拍了一会儿。 王教授几乎是屏住呼吸地按了暂停,死死的盯着那高清的画面,那扁平的带着绿色的根,还有那惨白的如同幽灵般形状奇特的花,无一不在说明,它就是那传说中的鬼兰+一种极其珍贵稀有的兰花,只长在深山老林或者荒野沼泽中兰科植物。 “你说它不是野生的?是人工培育出来的?鬼兰人工培育极其艰难,咱们这些专业人员都没办法培育成功,一个村里的人怎么就培育出来了?”王教授百思不得其解,但江雪的视频却又明晃晃地显示着这鬼兰确实是真的,而且活得好好的。 “难道这是那人偷偷在野外采回来的?!”王教授突然想到这个可能,便很生气了,“不知道偷采野生鬼兰是犯法的吗?!” “教授,如果是野外偷采回来的鬼兰,应该不会长得这么生机勃勃……而且,您忘了吗?咱们这地儿不长鬼兰啊,鬼兰的原产地大多在欧洲……”汪清泉连忙提醒自己的老师。 王教授这才想起来,确实如同汪清泉说的,自己这国家确实暂时没发现过野生鬼兰,所以视频里这棵鬼兰不太可能是野生的。 这么一想,王教授又激动不已了:“清泉,快查查视频里这个村子在哪里,咱们要快些去看看……不不,让你查还是太慢了,我自己来……” 说着他已经拿起来自己的手机,给人打电话交代去了,汪清泉便连忙把自己顺着江雪的视频查到的一些资料发给王教授,让他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 “周阿姨,刚刚有人来找我问你的地址,说是什么植物生物研究院的人,想要拜访你,有关你种的那些花,说是有些品种很珍贵……阿姨,我不知道你的意见,又没有经过你的同意,所以就没有泄露你的地址,不过他们可能会从其他地方下手……我的直播是不是给你找麻烦了?”江雪打了电话来问周时初,小心翼翼地说道。 周时初却笑了,说:“那我现在同意了,如果他们再来找你,你可以把我的地址给他们。” “你不介意吗?万一是别有用心的人呢?”江雪问道。 “不介意,如果是别有用心的人,我自己也对付得了,你不用担心。而且能知道我这里的花草有珍贵的品种,那就是对花卉很了解的人了,那些人大多数不会用什么下作手段,就算真的有,那我也能对付。”周时初解释道。 江雪知道自己没有给周时初惹祸,这才放了心。 周时初院子里大多数花都卖出去了,空了不少,她又上网买了许多花盆,把空间里一些花草移植出来,补充了上去,没过多久,院子里就又是一片姹紫嫣红、五颜六色了。 江竹音因为是顺产,在医院观察了三天,没什么问题,医生便让她出院了。 她一个人抱着孩子,还得背着一个大包,等走出医院门口就已经虚得出了满身大汗。 医院门口来往的人很多,她之前忘了提前在网上约车,出到门口想打出租车都打不到,最后还是一位好心的大哥看到她脸色苍白,又一个人带着孩子和行李,这才把自己打到的车让给了她。 江竹音千辛万苦地终于回到了家,便累得一下子躺倒在了床上,可她才躺了一会儿,儿子就哭了起来。 江竹音不得不拖着沉重的身体起来哄他,发现他是拉了,又得给他换尿片、洗屁股、穿尿片……忙了半天,又出了半身汗,才把孩子哄好了。 但这时候她自己的肚子又饿了。 她已经没有精力去做饭了,而且家里冰箱也没有菜,便只好奢侈了一把,叫了外卖。 “宝宝,你要是一生下来就能说话会走路就好了,自己照顾自己,那妈妈就不用这么辛苦了。”江竹音看着襁褓里精神十足,不停地挥着小手的儿子,叹息地说道。 她才刚当了几天妈妈,就已经十分疲惫了,根本不敢想以后的日子会怎么样。 她想起妈妈的话,难道真的要去找欧阳牧野,告诉他,自己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吗?可是她不想啊,她没有脸面去告诉他,她根本不敢想如果欧阳牧野知道了,会怎么想她的。 江竹音不是没有期待过欧阳牧野知道后会惊喜激动,当机立断地把自己和孩子接走,从此之后他们一家三口圆圆满满地在一起…… 可是她这个梦想太虚幻了,成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即使天真如她,也知道未婚生下一个男人的孩子,那个男人知道后更多的会是惊恐而不是惊喜。 724、女儿是带球跑女主(13) 周时初家里迎来了两个陌生人,是为她培育的兰花来的,特别是那两盆鬼兰。 王教授一进了院子,知道鬼兰在哪儿后就直接黏在那儿再也不肯挪脚了,很不得那把放大镜来盯着那两盆花看。 汪清泉看见自己老师那样痴迷的模样,讪讪地对周时初道:“我老师他一生都致力于研究各种兰花,他自己也培育了很多珍贵的品种,但鬼兰却是他从来没培育成功过的,所以这次知道你培育成功了之后就激动得不得了了,非要亲自来见识一番……” 周时初笑了笑,说:“能理解,爱花的人见了喜欢的花通常都是这样。” 周时初确实没在意老教授的举动,这两人一看就是文质彬彬的学者,痴迷于自己的爱好,不是很正常? 所以她给两人倒了茶,就随他们去观察自己的兰花了。 江雪之前直播周时初院子里各种花草的视频小火了一把,视频底下就有识货的粉丝跟她科普哪盆花是什么花,价值多少,有多珍贵之类的,看得江雪震惊不已,因为周时初种的那些花草有不少是很珍贵的,却没想到也能眼都不眨地就卖出去了。 周时初不觉得这些花草有多珍贵,她自己伴生空间里那些才珍稀呢,能拿出来种的都是很普通的了,只是她空间里普通的品种,放出来都算是珍贵的了。 王教授见了周时初的鬼兰之后就在村子里住下不肯走了,每天必定要来周时初的院子,还试探着问周时初能不能卖一盆鬼兰给他们研究所,周时初答应了,毕竟她有两盆。 王教授激动得不得了,叫了好几个人来帮忙搬鬼兰,那阵仗比古时候迎接王公贵族还隆重,村里的老人们都跑来围观了,还啧啧称奇,对周时初说,没想到她那稀奇古怪又很不吉利的花居然还有人愿意买。 周时初哭笑不得,鬼兰的花虽然确实有些古怪,但怎么就不吉利了?难道是因为名字? 不过这次之后,大家对周时初种花能卖钱这事就再也不怀疑了,有些爱美的老太太还跟周时初要了几种拿回去自家院子种。 京市某间大型公司的总裁办公室里,一个衣着时尚的漂亮女人飞奔进来,也不顾桌前的男人正在办公,便大声嚷嚷着:“哥!哥!你最近不是在为温老爷子的生日礼物发愁吗?温老爷子最爱兰花,我在网上发现了一种很珍贵很稀有的兰花品种,你要是能得到那种兰花,送给温老爷子做礼物,那咱们公司跟他们家的合作不就稳了?” 男人,也就是范广庭听见自己妹妹叽叽喳喳的声音,先是很不耐烦,但等听完她的话之后,便果然感兴趣了,拿过妹妹的手机,看了看,便说:“这种长得古古怪怪的花是兰花?你没有认错吧?” “哥,我没认错,这是那什么植物科学研究所的教授都认证过了的,确实是很珍稀的兰花品种,就叫鬼兰,这世界上能培育成功的都没几个人呢,基本上都是野生的,咱们要是能得到这鬼兰,温老爷子绝对能高兴坏了!”范薇薇迫不及待地跟她哥哥科普道。 范广庭皱着眉头,他对花草没什么兴趣,只认识几种最大众、最常见的兰花,珍稀一些的根本认不出来,所以这什么鬼兰他从没见过,但他决定相信自己的妹妹,于是他对范薇薇道:“把这个视频发给陈秘书,让他尽快把这株兰花买回来。” “好!我让陈秘书快些,毕竟网上还有很多识货的人,要是被人抢在前头买走了就不好了。”范薇薇嘀咕道。 陈秘书接到大小姐的指派任务,查了一下,发现花主人就在自己老家隔壁镇,于是他立马打电话给自己堂哥,让堂哥陈大伟立马赶去隔壁镇把鬼兰买下来。 陈大伟接到在大集团总部工作的堂弟的通知,当天便立马去了隔壁镇。 这时候周时初已经让研究所搬走了一盆,自己就只剩下一盆了,根本不打算再卖出去。 因此当陈大伟找到她,提出要买她剩下那盆鬼兰,她毫不犹豫就拒绝了。 “为什么不愿意?你不是还有一盆吗?把那盆卖给我就行了!”陈大伟已经进了院子,不耐烦地左顾右盼道,手机里是鬼兰的图片,想要找到剩下的那盆放在哪里。 “不行,那盆是非卖品,我自己留着的,抱歉,你想要就去其他地方买吧。”周时初也非常不耐烦,双手抱胸冷冷地看着陈大伟。 陈大伟瞪起了眼睛:“你是不是嫌钱少?啊?是不是?那两百万,两百万够不够?我看你也别太过分了啊,这么一盆破花,能买几十万就算不错了,我都肯出两百万,我劝你见好就收……” 周时初冷笑一声,嘲讽地说:“两百万?哪里的鬼兰两百万就能买到?你告诉我,我去买,有多少我收多少!” 陈大伟对兰花的品种一窍不通,只知道自己的堂弟要他买的兰花很珍贵,很值钱,他以为最多就几十万上百万的价格,不会高到哪里去了,却没想到即使他开出了两百万的高价,周时初还是不肯松口,就觉得她狂妄贪婪极了。 “两百万还不够?这什么破兰花,起个破名字,我不嫌弃不吉利就好了,你还想开多高的价?我劝你别贪心不足,小心撑破肚皮!你知道是谁想要买你的花吗?是京市的范氏集团,我堂弟在范总手底下工作,范总想要你的花才让我来问问你,你别得寸进尺,狮子大开口!”陈大伟趾高气昂地嚷道。 “范总?京市的范氏集团?”周时初冷笑道,“那关我什么事?我又没什么要求到范家人面前,现在反而是他们想要我的东西。” “范总想要你的兰花,那是你的荣幸,你不应该高高兴兴地把范总想要的东西拿出来?是不想活了是吧?人家那范氏集团多大啊,想要弄你就跟捏死只蚂蚁一样,你确定要得罪他们?”陈大伟一脸居高临下的表情看着周时初。 “得罪就得罪了,我倒要看看范家能怎么捏死我。”周时初本来对范氏集团没什么感觉,但这次之后对范家的印象立马就掉到了最低点。 725、女儿是带球跑女主(14) “你别给脸不要脸!”陈大伟见周时初软硬不吃,顿时翻了脸,气急败坏地指着周时初喊道。 周时初再也忍不了这种自视甚高还仗势欺人的范氏走狗了,立马从门边拿起打扫院子的大扫把,劈头盖脸就往陈大伟头上打去:“滚出我家!” 陈大伟被大扫把打得毫无招架之后,灰溜溜地滚出了周时初家,周时初砰地一声关了自家院门,不管他之后在外面怎么拍门都不理会了。 陈大伟快要气死了,他没想到自己把范氏集团都搬出来了,周时初还这么头铁,根本不给范氏面子,买鬼兰的打算落了空,便对周时初越发痛恨了。 奈何人家有他非要得到的东西,再愤怒陈大伟也无可奈何,还得继续想办法。 陈大伟一向很羡慕堂弟能在范氏集团工作,这回好不容易堂弟求到他头上,想让他帮忙办事,他就想办得妥妥帖帖的,好让堂弟在范总面前提一声,最好能把他介绍进范氏集团工作。 却没想到这么简单的一件事他都没能办好,还把周时初狠狠地得罪了,陈大伟脑袋顿时就疼起来了。 他初中毕业就不读书了,没文化没学历,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拿到周时初手里的鬼兰,又大男子主义,不肯对周时初低头道歉,于是想来想去,他就想到了个歪办法。 他打算请一帮彪形大汉——都是和他一样在街上混的流氓混子,去吓唬吓唬周时初,威胁她要是再不肯把花卖给他,那他就不客气了。 于是一天之后,周时初的房子外面便围了一圈看着就不像好人的男人,个个虎视眈眈地围在周家门口,陈大伟则拍着门要周时初开门,嘴里还不干不净地威胁她。 周时初门外有监控,她直接在手机上就看到了陈大伟带来的那些人,居然带着人来威胁恐吓自己? 周时初都气笑了,陈大伟以为她是多胆小怯懦的人?吓一吓就会跟他妥协?那他是想错了!她只会更愤怒,反击得更彻底。 陈大伟还在外面叫嚣,那些混子也跟着说些乱七八糟的话来恐吓周时初,周时初毫不犹豫地打了报警电话,说有黑、社会的人威胁恐吓自己。 报完警之后,周时初就静静地等待警察到来,幸好镇上到村子开车的话二十分钟就到了,所以警察来了之后把陈大伟一帮人逮个正着。 听见警车声的时候,他们倒是想逃来着,但也晚了,陈大伟被抓进车里的时候,都还没反应过来,周时初居然敢报警! 他又惊又怒,心中已经隐隐地开始后悔了,他完全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弄巧成拙,不但没有威胁成功周时初,还偷鸡不成蚀把米,把自己弄进局子了。 周时初跟着去做了笔录,又把监控视频交了上去,视频里不管是声音还是画面都清清楚楚,陈大伟涉黑的嫌疑是没跑了,威胁恐吓也事实确凿,因此被关了进去。 周时初的生活重新回归了平静,邻居村民们还好奇被警察带走的是什么人,想来干嘛的,周时初就直接说了是想来强抢自己的花的,大家惊讶不已,花都有人抢?不过记起周时初的花卖了多少钱之后,他们就理解了。 之后村里又爆发了一阵种花潮,周时初时不时就兼任一下花卉培育、种植指导员,忙得挺充实,完全没时间想起自己刚生完孩子的便宜女儿。 江竹音这时候已经快崩溃了,她一个人在家带孩子,身体又没有恢复好,很虚,稍微干活干得多了些便满身是汗,手脚无力。 偏偏孩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在医院的时候还安安静静,吃饱就睡,护士说他很好带,但等回到家,他就经常哭闹不休,每天都吵得江竹音脑袋疼,哄都哄不了。 白天的时候,他即使哭闹也不会妨碍江竹音干活,毕竟把他放一边,任他哭就行了;但到了晚上,他三更半夜还哭闹不休,那江竹音就惨了,她没办法睡觉,困得不行了也得哄他,哄一个多小时都没能哄好,房子隔音又不行,把邻居都吵醒了,邻居怨气升天,乒乒乓乓地就来敲她家门,吓得她只会瑟瑟发抖,抱着儿子一起哭。 这么一段时间下来,江竹音便憔悴不已,脸上毫无血色,两个黑眼圈跟大熊猫有得一比,因为怀孕而丰满了些的身材迅速消瘦下来,活生生老了十岁,每天都精神不足,站着都能睡着。 她再也坚持不住了,于是即使儿子再哭,她也不管不顾了,除非是拉了大小便或者要喂奶,其他时间她就任他怎么哭都不理会了,邻居再来投诉她扰民也一样,自从当妈之后,她脸皮已经厚了许多。 每当听见儿子哭闹不休的时候,一脸麻木的江竹音都会想起周时初当初提醒她的话,她也一次又一次地问自己:我真的不后悔生下孩子吗? 她很想像以前那样坚定地说不后悔,但她犹豫了,心里其实已经隐隐地开始后悔,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孩子已经生下来不可能再塞回去,她注定得负起责任。 如果她心肠硬一些、脸皮够厚一些,或许可以把孩子扔回去给欧阳牧野,但她不够心硬,也不够厚颜无耻,便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了。 她打开自从退学后就设置了“消息免打扰”的大学同班同学群,发现里面还是热闹非常,每天都有同学在聊天,说的都是老师布置了什么作业、学校又举办了什么活动…… 江竹音看着群里喧闹的消息,只觉得这些生活离她已经非常遥远了,让她感觉到很陌生,可是明明她只是离开了一年而已,并不是很远的过去。 可她的生活跟同班同学的生活已经是天壤之别了,同学还在象牙塔里无忧无虑地生活,最大的烦恼是作业太难,暗恋的人到底喜不喜欢我……这些小事;但她呢,她已经被孩子的哭闹声、脏尿布和奶粉包围了。 她成了蓬头垢面的新手妈妈,生活的一切都在为了孩子而转,日子艰难,跟她同龄人充满希望的生活天差地别…… 726、女儿是带球跑女主(15) 周时初把一株鬼兰交给王教授哦他们带回了研究所,但是没过多久,王教授就带着它又焦急紧张地回来了: “周女士,你快给看看,这株兰花现在都没有之前长得好了,无精打采,我都怕它死了。” 王教授小心翼翼地把那盆兰花放到周时初面前的地上,眼巴巴地看着她:“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我们一直都是按照你说的方法去养的啊?可就是一离开了你这里,它就开始不妥……” 周时初蹲下身子,把鬼兰拿起来,打量了一下,又扒拉开它底部的腐叶泥土观察了一下根须,这才说道:“鬼兰非常娇弱,对生长环境的要求也比较严苛,大概是你把它搬走了有些水土不服吧。” 这确实是水土不服,在周时初这里,她就是种植植物的祖宗,在她手里,没有什么植物是种不活的,包括鬼兰,但研究所这些教授们没有周时初的本事,虽然照料鬼兰时也是按照周时初的要求严格执行,但出来的效果却是不一样的。 “水土不服?可我们都是直接把它从你这里连泥带土一起带走的啊,其他要求都按照你说的做,怎么就不适应了呢?”王教授百思不得其解。 周时初轻咳了几声,她总不能说自己本身就带着植物所需的生长异能吧?这里的本土人类可没有这个能力,娇弱的鬼兰自然离了她就很难存活了。 “这花还是暂时留在我这里吧。”周时初好心地说道,她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这株鬼兰死了,她之前可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王教授自然是立马就同意了,巴不得周时初照料它。 几天之后,那株鬼兰就又生机勃**来了,一点儿也不像几天前那样死气沉沉了,王教授见了都无语,心想难不成这鬼兰还会认主不成? 这么折腾过之后,王教授是不敢再轻易把鬼兰带走了,他干脆带着手下的学生在周时初家附近买下了她邻居家的房子,重新修整一遍后,就改为了植物科学研究所分所。 周时初见了很是佩服他的奇思妙想,既然为了一株鬼兰就在村里建一所研究所临时分所,这手笔,啧啧…… “周女士啊,你这里不仅仅只有鬼兰一种植物是珍稀,还有其他比如双蕊兰、独花兰、星叶草……吗?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珍贵品种,所以在你这附近建临时研究所是很有必要的。”王教授看懂了周时初的眼神,便毫不心虚地解释道。 周时初都忍俊不禁了:“感情王教授你是盯准了我家的植物啊?” “谁让你有这么多宝贝呢?”王教授故意说道,“以后就要常常打扰周女士了。” “好说……”周时初想起不久前陈大伟带人来想强卖她的鬼兰的事,想着自家旁边有所不普通的研究所也好,即使自己以后种出了什么珍贵的植物,旁人也不敢再那么明目张胆地觊觎了,陈大伟之前之所以敢光天化日之下就带人来欺压她,不就是看准了她一个中年寡妇无权无势,身后无依无靠吗? 于是之后周时初的家里的院子便经常有人出入了,后来她嫌烦了,干脆把王教授他们感兴趣的植物都搬到临时研究所去,他们能照顾就让他们照顾,他们照顾不了,那她就自己每天过去看看,这样倒是双方都觉得很好。 范氏集团,范广庭终于想起了妹妹之前提起过的珍贵兰花,便问陈秘书:“要送给温老爷子的兰花买回来了没有?” 陈秘书愣了一下,这才想起范总确实分服务过自己去办这件事,而自己又把这事交给了堂哥,想着堂哥更方便帮忙,但没想到堂哥过了这么久都没给自己回复,这工作一忙起来,他便也忘了过问,难道堂哥还没把这事办好? 陈秘书心中一沉,觉得可能是出了什么差错,但他现在什么都不知道,便只好含含糊糊地回答道:“我正在让人去办,还得需要些时间。” 范广庭听了一双浓密的剑眉都皱了起来,提醒道:“要尽快,不能出差错,这件事很重要。” “是,我一定亲自盯着去办!”陈秘书连忙保证道。 等他回到自己办公室,便连忙打陈大伟的电话,但接电话的人并不是他,而是他伯父:“陈康啊,你找大伟?大伟为了帮你买那什么花,都被人送进局子去了!你可不能不管你堂哥啊,他都是为了你才会被抓的……” “什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伯父你跟我说详细些。”陈秘书出了一身冷汗,着急地说道。 陈大伯便跟陈秘书抱怨道:“还不是你吩咐大伟去买花,人家不愿意卖,大伟就找了几个人去围了那花主人,想吓一吓她,让她识相点老老实实地把花卖给咱们。哪知道那花主人脾气烈得很,居然报警,让敬察把大伟抓进去了!你堂哥他不是故意的,他没有坏心,只是想吓唬一下她而已,你得帮帮你堂哥啊,你堂哥都是为了你才被抓进去的,你快去找人把他放出来啊……” 陈秘书都惊呆了,他不敢置信地说:“堂哥找人去威胁花主人了?他怎么敢这么干?我不是让他去买的吗?我都吩咐过他,不管要多少钱,都得把那花买下,他老老实实地用钱买不就行了?非要用武力胁迫?” “你不知道那卖花的人多贪心不足,你堂哥出两百万都不卖,什么花值个两百万?那不是狮子大开口吗?你堂哥也是为了你好,不想让你花那么多冤枉钱,才想着吓唬那人的,他是好心啊。”陈大伯理直气壮地说道。 陈秘书都快气死了:“大伯!两百万算什么?就算两千万,我老板都出得起!我不是说过多少钱都可以,只要拿到花吗?堂哥为什么不听?他不听就算了,还狠狠地得罪了花主人,现在我要想成功拿到花,比之前肯定难上几百倍!我当初就不该让堂哥去办这事,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你说什么?你敢骂你大哥?他还不是为了你才会被抓进局子?你还怪他,真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陈大伯也怒了,气急败坏地骂道。 727、女儿是带球跑女主(16) 因为陈大伟弄巧成拙,不但没能从周时初手里买到鬼兰,反而还狠狠地得罪了她,陈秘书就怨恨上陈大伟了,觉得他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果然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连带着让他的事业都摇摇欲坠起来。 他很确定,如果这件事办不好,那他在范氏集团的前途就止步于此了。 陈秘书心急如焚,恨不得立马就回了老家,找到周时初,苦求她把花卖给自己,但他还在京市,还在范氏集团,不能自己先慌乱了。 仔细考虑过之后,陈秘书决定跟范广庭老实交代,举重若轻地说:“手底下去买鬼兰的人出了差错,得罪了花主人,我想亲自去跟花主人见一面,恳求她把花卖给我们。” 范广庭这回脸色都冷了下来,那双犀利的眼睛盯着陈秘书,让他浑身都僵硬起来:“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会得罪花主人?” 陈秘书飞快地想了想,才说:“也是我考虑不周,因为我堂哥家就在花主人隔壁村子,所以我想着让我堂哥去办这件事,没想到我堂哥脾气不好,得罪了花主人,花主人一气之下报警告了我堂哥骚扰人。” 陈秘书半真半假地说道,把陈大伟带人威逼利以及仗着范氏集团的势欺人都诱美化成了脾气不好。 范广庭此时的眉头皱得都能夹死苍蝇了,他冷冷地看着陈秘书,语气沉沉地说道:“我亲自去更有诚意,这种重要的事以后都交给可靠的人去做。” 陈秘书身上又出了一声冷汗,连连附和道:“是是……”他哪里不知道老板已经很不高兴他把这件事交给自己堂哥去办了?严格来说这都属于公私不分了。 知己知彼才能取得关键性的胜利,特别是在己方已经狠狠得罪了对方的情况下,情况对己方很不利,范广庭就更需要了解周时初的情况,好找到她的弱点,让她松口同意把鬼兰卖给自己了。 于是在坐上飞往周时初城市的飞机上,范广庭看起了周时初的资料,这还是他另一个秘书收集好的,陈秘书这次虽然还能跟着范广庭去,但这是看在他老家在周时初老家隔壁村的情况下,为了以防万一才把他带上的,所以陈秘书这会儿是大气都不敢出,生怕又惹恼了范广庭。 周时初在院子里喝茶,她院子里的植物搬了一小半去旁边的临时研究所,地方就开阔了些许,不过剩下的花草调整设计了一番之后,也分外好看。 范广庭敲了周家门的时候,她还一边喝茶一边玩手机,听到敲门声,以为又是研究所的人,便头也不抬地喊了一句:“门没锁,自己推开进来吧,这次又来想问我什么问题?” 范广庭愣了一下,一会儿之后才意识到周时初认错了人,以为自己是什么熟人,他推开了门走进去,看到一个爬满了葫芦藤的,古朴又雅致的凉棚下坐着一个文雅好看的女人,瞬间被女人满身的气质惊艳了一下,但他很快就收敛了自己的眼神,走过去,问道:“请问这里是周时初周女士家里吗?” 周时初听到这个陌生的声音,立刻抬起头,便看见一个高大俊朗的男人站在自己面前,身后还跟着一男一女两个人。 “这里就是周时初家里,你们是谁?找她有什么事?”周时初把手里的杯子放下,问道。 范广庭在飞机上看周时初资料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她是个单身女人,自己一个人在老家养花种草,所以在这里见到一个女人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面前的人就是自己要找的周时初了。 “我叫范广庭,范氏集团的老板,找周女士有事相求。”范广庭需要的时候很放得下身段,堂堂一个进入全国百强企业的老板,对周时初一个普普通通的乡村妇女,都能说是“有事相求”,而不是以势欺人,挺会做人的。 周时初想到陈大伟之前拿范氏集团的名头来压自己,就觉得好笑,这会儿看到范广庭便立马没了好感,语带讥讽地问:“范老板这回也是想强买我的兰花?上次派人来威胁恐吓我变成,这回就大老板亲自上门相逼了?” 范广庭听见她的话,怔了一下,顿时眼神冰冷地看向旁边的陈秘书:“威胁恐吓?陈秘书,你可没有跟我说你的人是这么办事的!” 陈秘书现在已经恨不得穿越回到找陈大伟来办这事的当天,好把这个错误彻底摸去了,他抹了抹额头的汗,难堪地说:“是我的错,我识人不明,公私不分,让人得罪了周女士。” 范广庭知道这时候并不是教训手下的时候,他吸了一口气,很是抱歉地对周时初道:“周女士,非常抱歉,是我手下的人不会做事,让你受惊了,但威胁恐吓你并不是我的本意,说实在的,你手里有我想要的东西,我讨好你都来不及,哪里敢得罪你?” “范氏集团那么厉害,我之前都担惊受怕了许久,生怕我不答应把花卖给你们就不知道要遭遇什么。范老板这会儿却又这么说,让我都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谁都得罪不起,更何况你们这样能只手翻天的大集团?我还希望你们能放过我呢。”周时初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范广庭听到她这满是嘲讽的话,知道陈秘书的堂哥是把她得罪狠了,苦笑着说:“周小姐,你真是过奖了,范氏集团根本不算什么,比它厉害的多得是,我们只不过是运气好才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而已,违法犯罪的事我们是万万不敢做的。” 周时初只冷笑了一下,并不理会他这些冠冕堂皇的话。 范广庭一咬牙,见她不吃这套,只好直接坦荡地说道:“周小姐,我是真的很想得到你手上那株鬼兰,不知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你才同意割爱?只要我们做得到的,你尽管提出要求。” 范广庭知道自己这回不大出血是不可能了,已经准备好听周时初怎么为难他或者如何狮子大开口了。 728、女儿是带球跑女主(17) 周时初看着范广庭那道貌岸然的脸,嘲讽地说:“不必了,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很知足,没什么可求的,也不缺钱,所以不需要范老板帮忙。割爱也不可能,从我院子里滚出去,我的花卖给谁都不会卖给你。” 范广庭此时的脸色已经十分难看了,他出身尊贵,位高权重,从小到大都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对他说话,但现在,一个在村子里种花的女人,就这么对他说了,偏偏他还真的没办法。 想用阴暗手段对付她?旁边就是临时研究所,那里面的一些人员可不是什么普通人,他们跟周时初关系那么好,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欺压她? 范家在京市虽然算是世家名门,但京市的世家可不仅仅只有范家,有些人即使是他也惹不起的。 范广庭看着周时初嘲讽而无所畏惧的脸,薄唇抿得紧紧的,过了一会儿后才说:“是我打扰周小姐了,我现在暂时离开,明天再专门来拜访,再见。” 说完他没有继续留下来,果然很痛快地带着人离开了周时初的院子。 倒是个聪明人,知道今天在周时初这里讨不了好,就打算明天再来,说不定明天周时初心情会好些,会更好说话呢? 周时初还以为他会继续纠缠自己,没想到这么痛快,让她意外了一下,不过她很快就把人抛在脑后了,就像她之前说的,范氏集团是很厉害,但周时初无欲无求,即使有,自己也能满足,所以范广庭不可能用家世来强迫她屈服,当然,范广庭没有陈大伟那么愚蠢,看出了周时初不吃这一套,所以很识相地在跟周时初说话时,态度都很好,连周时初说话那么不客气,他都能忍了。 能屈能伸,果然能当上范氏集团总裁的人都不可能是普通人。 周时初又去看了一眼自己剩下的那盆鬼兰,见它依旧生机勃勃,鬼魅般的花朵张牙舞爪地开得肆无忌惮,便很是满足了。 这些天并不是没有其他人来找她,想买走她仅剩的这株鬼兰,但她都拒绝了,她好不容易才剩下这株,自己留着欣赏都来不及,哪里还舍得再卖给别人? 范广庭回到了市里的酒店,跟陈康和另外的助理一起商量该怎么让周时初同意把花卖给他,周时初坚决拒绝卖花的态度让他知道这件事很棘手,但再棘手他也得去做,毕竟跟温家公司合作的项目太重要了。 第二天范广庭带着好几分贵重的礼物上门,再次请求周时初卖花,周时初心硬如铁,即使他表现得再可怜,都没有统一,范广庭又一次无功而返。 周时初预料到他之后还会再来找自己,便心烦极了,她干脆拜托了旁边研究所的人员帮她照顾几天家里的植物,她自己则跑到邻市游玩去了,打算等范广庭死心不再来纠缠她的时候再回来。 于是范广庭再次上门的时候,就被告知周时初已经出远门了,根本不在家,范广庭哪里还不知道周时初是出去躲自己的?他意识到这点的时候脸色都黑得跟煤炭一样了,他怎么不知道自己这么讨人嫌了? 周时初果真跑去邻市玩了一圈,险些乐不思蜀了,比她那带孩子带得身心俱疲的便宜女儿快活多了。 江竹音好不容易熬到出月子,整个人都累得跟脱了一层皮一样,两眼无神、脸色蜡黄,本来没生孩子之前她是清楚可爱的女孩子,而生了孩子之后,她就老了十多岁,成了脸色疲惫的黄脸婆。 她之前几个月攒下的钱已经用得差不多了,再不会去她就连吃饭都没钱了,所以做完月子之后她就想回去上班。 然而,如果她要上班的话,那就面临一个巨大的困难了:她去上班后,孩子谁照顾? 才一个月的孩子,家里没人帮看,她又请不起保姆,就连外面的廉价托儿所都不收这么幼小的孩子,江竹音为此急躁得嘴角都长了好几个泡,可是她想不到任何办法。 她不是没有想过妈妈,但周时初之前冷漠无情的表现让她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她已经意识到周时初不会帮她,只会让她实在过不下去就联系孩子的生父。 江竹音咬着唇,为难地盯着手机上欧阳牧野的号码,这号码并不是欧阳牧野给的,而是她在那天混乱的一夜之后,想要离开时,看见欧阳牧野被甩在地上的西装外套口袋里掉出来的名片时,鬼使神差地把名片上的号码存在了自己的手机上。 难道她那时候的潜意识里就已经预料到自己以后一定会找欧阳牧野吗?江竹音想到这个念头就心中一颤,心里乱极了,根本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打这个电话,一旦打了,那她就算后悔也没用了。 正当她纠结来纠结去的时候,旁边躺着的孩子就醒了,嗯嗯地叫着,手舞足蹈,江竹音见了,习惯性地把他抱到自己怀里来,低声哄道:“宝宝睡醒啦?这次没有哭闹,真乖。” 到底当了一个月的妈妈,哄起孩子来已经驾轻就熟了,显然已经练出来了。 “宝宝,你说妈妈应不应该联系你爸爸啊?”江竹音轻轻地对怀里的儿子说道,好像他能听懂她的话似的,不由地想要询问儿子的意见。 才一个月的孩子当然不可能听得懂她的话,所以小孩子只是对着妈妈说着毫无意义的声符,谁也听不懂谁。 江竹音为儿子取了个名字,叫江牧,带着她的姓跟欧阳牧野的名,她觉得这样很浪漫、很有意义。 江牧虽然身体还算健康,但整个人长得瘦瘦小小的,身上没有一点肉,有时候江竹音给他洗澡看见他瘦骨嶙峋的身子,都觉得触目惊心,不忍细看,生怕他一不小心就夭折了,不过幸好他只是瘦弱,却从没生过病,让江竹音省了不少心。 而在上辈子,有周时初这个任劳任怨的妈妈帮江竹音带孩子,江竹音月子里过得悠闲又自在,仿佛度了个假,出了月子后整个人气色好极了,原主照顾得好的原因,她生完孩子反而增添了女人的韵味,显得更有魅力。 729、女儿是带球跑女主(18) 而江牧也同样,在原主的精心照顾下,长得白白胖胖的,刚满月就有十多斤重了,抱在手上沉甸甸的一坨,谁看见了都会忍不住夸他是个胖小子。 但现在的江牧,瘦瘦小小,跟个没毛的小猴子一样,人家见了只会担忧地问江竹音,他是不是生病了。 江竹音这尴尬又委屈,觉得自己已经努力给儿子最好的生活了,可是她没钱又没有精力,想把孩子养胖也有心无力。 江牧被妈妈用同一个姿势抱了许久,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小脚一踹,一不小心就踢到了江竹音的手腕,于是她手一抖,就点到了欧阳牧野的手机号码,电话立刻就拨通了,看着那几个“正在拨号”的字,江竹音心中猛地一跳,心脏仿佛要从胸腔里跳出来,她手比脑子反应得还快,没等对方接通,就点了挂断。 挂掉电话之后,江竹音紧张得呼吸都快停止了,她慌里慌张地按住自己跳得非常鸡肋的心脏,既期待又忐忑,期待着欧阳牧野看见她的来电能给她回电话,但又同样忐忑他真的打电话来问自己是谁,那自己到时候怎么回答…… 江竹音蜡黄的脸上罕见地冒出了些红晕,目光紧紧地盯着自己的手机,紧张得能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然而她等了又等,她期待的欧阳牧野的回拨电话并没有响起,于是她便渐渐地失望了,就连江牧因为被她抱得不舒服哭了起来都没有心思理会。 “宝宝,你爸爸怎么不给我回电话呀?”江竹音难过地问道,她一手抱着江牧,另一只手忍不住放在嘴边,焦虑地啃起来指甲。 她也不想想,欧阳牧野根本不认识她,那天晚上也没有认清她,更没有她的手机号码,看到一个陌生的来电,工作忙碌的大总裁自然会忽略掉。 江竹音太过在于欧阳牧野了,这会儿都显得有些神经质了。 啃了一会儿指甲之后江竹音猛地站起来,她忘了手里还抱着儿子,于是一站起身,手上没用力就不小心把儿子摔在地上了。 瞬间江牧的哭声便高了一度,小小的一个人儿,偏偏肺活量很足,江牧的哭声吵闹极了,江竹音本来摔了儿子后愧疚又难过,但这会儿被江牧哭声闹得脑袋疼,顿时脾气就上来了,忍不住斥骂道:“哭什么哭?!老哭老哭,就没个安生,你想吵死我啊……” 江竹音的脾气收不住了,她本来没休息好更容易暴躁,又因为没能得到心心念念的人的回应,逼急了坏情绪就朝着幼小的儿子倾泻去了。 骂着骂着,江竹音就突然跟着儿子一起哭起来,哭得撕心裂肺,好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哭出来一样。 周时初在邻市玩了半个月后才回村里,不出她意料,范广庭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留在这里跟她纠缠下去,但他还留了个女助理。 周时初刚回到家,女助理就上门了,她再一次提出跟周时初买鬼兰,周时初又拒绝了,这回出乎意料的是,女助理就只问了这一遍就再也没纠缠了,而是指了另一盆兰花,问: “不知道这盆双蕊兰,周女士肯不肯割爱?” 周时初闻言忍不住看着女助理:“你认识双蕊兰?” 女助理腼腆地笑了笑,说:“不满你说,其实我之前不认识,是拍了图搜索出来的。听说这双蕊兰也很珍贵,跟鬼兰不相上下了,鬼兰咱们老板不强求了,但双蕊兰你有两盆,能不能舍一盆给我们呢?” 周时初见她态度很客气,又识趣地退而求其次,不再执着于鬼兰,便对女助理印象好了许多,于是她也不为难女助理了,说:“我可以让一盆给你,不过这双蕊兰也很难养活,需要格外小心,我把一些注意事项记下来给你。” “谢谢!我一定会好好养它的。”女助理没想到周时初这回这么好说话,顿时喜出望外,眼睛亮闪闪地跟周时初保证会好好对那株双蕊兰。 这回大概是范广庭提前吩咐过了,女助理出的价很大方,周时初心中就更满意了,收大资本家的钱,她可是一点儿都不心虚。 温老爷子的寿宴上,范广庭把双蕊兰一送上,温老爷子的眼睛顿时就亮了,急急地应付完各种宾客,便拉着范广庭到书房里赏花去了。 “广庭啊,你这双蕊兰是从哪儿弄到的?这花可不好得啊,啧啧,还养得这么好……”温老爷子戴上老花镜,边盯着那株兰花,边问范广庭。 范广庭没隐瞒他,直接说道:“这花是我机缘巧合在一个村子里得到的,原来的花主人特别会养花,除了这双蕊兰,她那里还有其他更多的珍贵品种。” 范广庭故意这么说着,就是为了激起温老爷子的好奇,谁让周时初不肯把鬼兰卖给他呢?他这次告诉温老爷子,温老爷子是个兰花痴,知道她那儿有那么多品种,肯定会缠上去,倒时候周时初就有得烦了。 范广庭小心眼,周时初让他不痛快了,他这会儿不过是小小地反击了一下,应该算不得报复吧?他这么想着。 温老爷子顿时扬起了声音,惊喜地问:“真的?还有更多?” “真的,我给你看看她的院子。”范广庭说着,便打开了自己手机里存的视频,让温老爷子看。 温老爷子果然看得眼睛发光,目不转睛地盯着视频里各种珍贵稀有的植物,视线都黏在那上面了。 “这是哪里?快告诉我。”温老爷子看完视频之后,便急急地问范广庭。 范广庭很痛快地报出了周时初的地址,丝毫没有不能随便透露他人住址的想法。 如果周时初知道卖了花给他,还会给自己招来这么一尊大佛,肯定会很后悔,范广庭这那男人怎么这么小心眼,尽给她找麻烦。 范广庭投人所好,送的双蕊兰很得温老爷子的欢心,温家公司的项目便立刻决定跟范家合作了,事情非常顺利。 可惜他过河拆桥,不厚道地把温老爷子引到周时初那里去了。 730、女儿是带球跑女主(19) 周时初迎来了一个大土豪买主,那就是温老爷子。 温老爷子本来只爱兰花,然而等他到了周时初的院子,打量过一遍之后,他就变得不再专一了,仿佛蝴蝶进了花丛,看见这盆花喜欢,看见那一盆也很喜欢,恨不得把周时初院子里的花全买回去。 等遭到周时初拒绝之后,温老爷子又异想天开,想高薪请周时初去当他的专属园艺师和种植师。 “你真的要拒绝我吗?”温老爷子眼巴巴地看着周时初,眼神很可怜的样子。 “我就爱自己种自己的,这些花我都是让它们随意生长,很少修理,所以我根本不会什么园艺,只是在种地上有点天赋而已。”周时初拒绝得很坚决。 温老爷子又劝说了她好几次,并且许以高利,她都没答应。 温老爷子小孩子脾气上来了,居然也跟周时初当了邻居——他买了临时研究所对面村民的房子,离周时初家很近,这下子好了,他近水楼台先得月了,一有空就往周时初家跑,后来甚至连临时研究所的人都混熟了,还跟人家时不时地讨教一下培育技术。 他已经乐不思蜀了。 周时初在网上的花卉生意也做得很不错,网上的花友虽然也眼馋她院子里珍稀的花,但大概是经济能力问题或者不会种植等原因,他们几乎不会买太珍贵的花卉,只买些平价的当替代,但这也很好了。 周时初的两拨买主于是泾渭分明,土豪盯着她院子里的花,普通买家则更喜欢地里好种易活的品种。 周时初对此无所谓,反正如何她都不亏。 不久之后,范广庭居然也成了她的回头客,跟她买花送客户、送妹妹、送妈妈……总之,他仿佛开了窍般,到处送人花。 周时初还以为自己之前对他很不客气,从来没有好脸色,范广庭应该再也不想看到她了才对,没想到他却一点都不记仇,还来光顾她的生意,周时初对他的印象不可避免地转好了。 周时初忙忙碌碌,过得十分充实的时候,江竹音的生活却非常糟糕。 “竹音,现在公司也很为难,你现在的工作强度已经压到最低了,但你上班还是很不上心,借故偷懒、上班时间打瞌睡,迟到早退……这么多毛病,再这样下去,那咱们大概得把你劝退了,公司毕竟不是做慈善的……”人事经理叹着气对江竹音道。 “对不起!对不起!我也不想的,可是我孩子没有家里人带,只能拜托周围的邻居帮忙看看,但还是会有很多事情邻居没办法替我做决定,所以我会比较忙……”江竹音可怜巴巴地跟人事经理诉苦,希望她能理解自己的苦衷,“求求你不要开除我,我很需要这份工作,如果没了收入,我们母子俩肯定连饭都吃不上了,你就发发慈悲吧。” 人事经理虽然也很同情她,但同情归同情,工作归工作,她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因公废私,所以她郑重其事的对江竹音道: “竹音,你应该把自己的私事解决好,才能更好地工作,如果你不能处理好,那真的会浪费你很多时间,我虽然同情你的遭遇,但也不能徇私,对你的工作态度视而不见。” 江竹音都快哭出来了,眼眶红红的,不停地请求人事经理再给她一次机会,她再也不犯这种错误了,也一定会把孩子的事情解决好再来上班。 “时初,你只有这最后的一次机会了。”人事经理叹着气说道。 “我一定会好好抓住这个机会的!!”江竹音连连保证,脑袋点得跟小鸡啄米一样的。 然而等她回到城中村,去林阿姨家把儿子领回来之后,却发现自己对于改变现状根本毫无办法。 就连愿意帮忙带孩子的林阿姨都是看在妈妈份上,才会愿意在她上班的时候帮忙照顾一下她的孩子。 江竹音简直要绝望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做,如果辞了职回家带孩子,那她就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母子俩以后怎么生活下去?活活饿死吗? 可如果继续工作,那她的孩子怎么办?林阿姨也不可能每天都这么帮她,如果哪天林阿姨有自己的事做,那江牧怎么办?跟她去上班?难道生怕被开除得不够快? 江竹音脑细胞都死了一大片,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熟悉至极的人——她的妈妈,周时初。 如果妈妈在这里,能帮我照顾孩子该多好啊!江竹音再一次想念曾经对她予取予求的妈妈,可惜现在的妈妈已经变了。 江竹音鼻子一酸,又想哭了。 在花地里忙活着的周时初突然打了好几个喷嚏,她摸了摸鼻子,心想着到底是谁在惦念她,这惦念的情绪得多激烈啊,让她打了这么多喷嚏。 “时初,你感冒了吗?感冒了就赶紧到一边歇着去,别太劳累了。”请来花地帮忙的邻居王大娘关心地说道。 “王大娘,我没事,大概是谁念叨我了吧?”周时初毫不在意地说道。 不过是这回念叨得格外猛烈了些。 周时初突然想起自己的便宜女儿来,不知道她现在的育儿生涯如何了?有没有跟上辈子一样潇洒悠闲?上辈子她把孩子扔给原主,让原主接手了孩子的全部,可等到心上人出现了,她就自动变成了辛辛苦苦拉扯大孩子的“伟大母亲”,抢功劳倒是非常利索,她还以此来博得欧阳牧野的好感。 这辈子原主彻底寒了心,再也不想管那个没良心的不孝女,不知道江竹音有没有过上她想象中那样的精彩育儿生涯? 当然是没有了!江竹音接到林阿姨的电话,说江牧发烧了,需要马上送去医院,让江竹音赶紧去医院。 她都欲哭无泪了,她之前就因为孩子的事请了好多次假,现在还是待罪之身,如果现在又因为孩子的事请假,那她的工作还保得住吗?因此她是急得团团转,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最后,她还有些自立的意识,知道工作是她养孩子的底气,她不能失去这份唯一的工作,那么就只好多麻烦林阿姨了,最多她有空了就去跟林阿姨赔礼道谢。 731、女儿是带球跑女主(20) 江竹音下班之后就急急忙忙地赶往医院,还没来得及看看孩子,就被林阿姨拉住了手:“竹音,你快去交医药费,护士催过了。” “啊?好好,我这就去。”江竹音于是又匆匆地去交钱了,可怜都没来得及看孩子一眼。 等她交完钱好不容易回到病房,林阿姨就不好意思地跟她说:“竹音啊,我儿媳妇催我回家了,那我就先回去了。对了,江牧已经打过针了,医生说晚上还要多注意一下他,要是又烧起来了就得赶紧叫医生。” “我知道了,谢谢你林阿姨,要是没有你,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江竹音十分感激地对林阿姨说道。 林阿姨看着她,脸上神情有些为难,欲言又止。 江竹音立刻关心地问:“林阿姨,你还有什么事要跟我说吗?” 林阿姨顿时下定了决心,一咬牙,坦白道:“我儿媳妇不高兴我帮你带孩子了,说既然那么喜欢帮人带孩子,不如干脆去当育婴师或者保姆,还能挣钱……不好意思啊,以后不能帮你了,你自己想想办法吧?总是这样对孩子也不好……” 江竹音听到她这话,心猛地一沉,脸上的微笑都维持不住了,但她毫无办法,因为林阿姨本来帮她带孩子就是免费的,人家儿媳妇已经明确表示不希望林阿姨帮她了,江竹音难道还能勉强别人? “林阿姨,还是要谢谢你的,你毕竟帮了我那么久,而且你本来就没有义务帮我照顾孩子,我已经很感激你了,你放心吧,我会自己想办法的。”江竹音强颜欢笑地说道。 林阿姨很快就离开了,江竹音看着病床上儿子睡着了的、小小的身子,只觉得茫然又无措,未来一片渺茫,生活里的各种事情搅和得她身心俱疲,她已经后悔了,为了这个虚无缥缈的心上人,就非要生下他的孩子,让自己陷入这种孤立无助的境地,这真的值得吗? 江竹音忍不住埋下头,用双手紧紧地捂住了自己的脸,无声地留下了滚烫的热泪。 然而祸不单行,江竹音第二天好不容易找到另一个邻居,给她钱让她暂时照顾一下江牧,却因为这事耽搁了时间,所以她再次迟到了。 这回她就没有以前那样幸运了,被大老板抓个正着,直接让人事部把她开除了,因为她已经不是第一次迟到,多次提醒过后还是再犯,虽然情有可原,但公司不是做慈善的,老板是冷血资本家,所以江竹音失去了她的工作。 现在好了,她终于不用再考虑上班的时候谁来照顾孩子了,而且还有三个月的遣散费,能撑过一段时间了。 但坏的是,她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即使有遣散费也只会坐吃山空。 江竹音浑浑噩噩地回了家,大哭了一场,之后便擦了擦眼泪,去邻居家接孩子了。 抱着孩子回来的时候,恰好遇到林阿姨的儿媳妇刘桂,刘桂见是江竹音,便故意装作没看见她,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却故意冷哼了一声,还阴阳怪气地说: “有些女人啊,就是贱,年纪轻轻生下个不知道爹是谁的野种就算了,偏偏自己不带,丢给邻居带!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厚脸皮,让无亲无故的外人带孩子,真是便宜没占够,我呸!贱皮子!” 江竹音不用想就知道刘桂骂的是自己,她一下子就脸上发烫了,羞愧又难堪,好像被人剥、光了当众羞辱。 她低着头死死地抱着孩子,强忍着眼泪不掉它下来,心绪剧烈起伏,恨不得当场有个洞能让她钻进去。 刘桂的话太难听了,江竹音以前虽然也知道社会上对未婚先孕的单身妈妈总是用异样的眼光看待,好像她们多么不自尊自爱、误入歧途。 但之前从来没有人当面表现出来,她的同事都是有素质的人,对她未婚先育的事并没有多在意,所以她从来没有感受过单身妈妈歧视。 可是这次刘桂当着她面赤果果地表现出来了,她再也不能自欺欺人了。 江竹音险些崩溃了,她本来就不是一个多坚强的人,这段时间能独自生孩子、养孩子已经是被现实逼迫出来的极限了,现在还被人这么羞辱,她几乎不想活了。 她狼狈难堪地跑回了家,放下孩子,就先扑到床上大哭了一场,也不管江牧跟着哭起来了。 但哭过之后,日子还要继续过,江竹音第二天开始背着孩子开始到处找能带孩子一起上班的工作。 天无绝人之路,还真被她找到了,是一份托儿所的工作,所长看她可怜,就同意让她带着孩子上班了,虽然江牧还不到一岁,但也只是比托儿所最小的孩子小几个月罢了,仔细些是能兼顾的,不过工资就比旁的老师低了一些,江竹音不敢挑剔,毕竟这是最合适她目前的情况了。 周时初很久没有再接到过江竹音诉苦或者求救的电话,大概江竹音已经认清了现实,妈妈不会帮她的了。 却没想到,周时初刚这么感叹完一个多月后,就在家里见到了风尘仆仆,一身狼狈地回来的母子俩。 “你们怎么回来了?”周时初震惊地问,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妈妈,我就是想带孩子回来看看你……孩子出生后你都还没有见过他……”江竹音眼神躲闪地说道。 周时初顿时轻笑了一声,说:“那就进来吧。” 说着让她进了院门。 江竹音看到院子里繁花似锦又错落有致,显得雅致非常的院子时,惊讶得瞪大了眼睛:“这是我们家的院子?” “当然是了。”周时初好笑地说道。 江竹音忍不住停下脚步看了看,这个院子就是她理想中的样子啊,完美地戳中了每一个爱浪漫,爱梦幻的女孩子的梦! 江竹音跟着妈妈去城市读书的时候已经小学毕业了,所以她还记得自家的院子原本是什么模样,原本只是普普通通的农家小院而已,破旧不起眼,没有丝毫特色,可是现在,这个院子已经从丑小鸭兑变成了白天鹅。 732、女儿是带球跑女主(21) “说吧,到底为什么回来的?”周时初似笑非笑地看着江竹音。 江竹音在她那样明智的眼神中,没有办法再撒谎,咬了咬唇,艰难地开口道:“是因为没有办法带着孩子找到合适的工作。” 她以为那份托儿所的工作是最适合的,但适合是适合,只是她能带着孩子上班,老板同意了,可其他同事却不忿起来,觉得凭什么你上班也能照顾自己的孩子,这不是假公济私吗? 同事觉得不公平,就会开始找事,先是故意把最难搞的孩子让她照顾;接着便故意在江牧哭闹的时候找事情绊住她,不让她去哄江牧;再之后便是故意在有家长的时候弄哭江牧,让家长对她有意见……这么几次下来,她就在托儿所干不下去了。 “可你回老家也找不到合适的啊,农村的工作很单一,都是干农活,你做得来这种活?”周时初故意这么问道。 周时初是真的没有想到,江竹音在城里混不下去了,居然都没有去找欧阳牧野,而是回老家来找妈妈,她难道就非得要压榨妈妈?不压榨一遍就不甘心? 江竹音低声道:“我可以学,而且我小时候不是干过……” 周时初都气笑了,她小时候原主可舍不得让她干繁重的农活,只是让她做做家务而已。 可她现在是想靠干农活挣钱,那就不可能是轻省的活了啊!而且农村的活都是看季节的,并不稳定,江竹音想靠这个养活自己和孩子,简直是异想天开。 “好,那你就试试吧。”既然她不撞南墙不回头,周时初就随她去了。 果不其然,她在村里一问,根本没有工作机会给她,村民们基本都是自给自足,地里的活自己人就做完了。 工作机会多的居然还是周时初的花田。 江竹音找了几天,灰头土脸的,还被村里人跟看什么西洋景似地看她,甚至还有村民偷偷地来问周时初,她闺女到底是怎么回事。 周时初三言两语打发了来打探消息的人,等江竹音回来之后,便问她:“怎么样?这里有适合你做的工作吗?” 江竹音没办法回答,脸上羞耻得发烫。 周时初看了看怀里抱着奶瓶喝得一脸满足的江牧,说:“你还不打算找孩子的父亲吗?” 江竹音低着头一言不发,显然是用沉默来表示她的决定。 周时初冷笑一声,把江牧交给她,便走了出去。 江竹音以为她妥协了,顿时偷偷地松了口气,她坚持了那么久,再难都没有找欧阳牧野,现在都回老家了,肯定不会像之前那么艰难,难道孙子就在身旁,妈妈真的能袖手旁观?瞧她今天不就帮自己带江牧了? 江竹音露出了一个有些得意的笑容:果然只有在妈妈身边,我才会觉得安心……她这么想着。 周时初回到自己房间,找到范广庭的电话,也不跟他客气,直接开门见山地询问:“范总,请问你认识一个叫欧阳牧野的人吗?” 欧阳牧野作为男主角,家族肯定在京市赫赫有名,而范广庭家也是京市有名的人家,所以他很肯定认识欧阳牧野。 果然,范广庭疑惑地说:“我确实认识一个,不过你找他有什么事?也是卖花?这回卖什么花?不如先告诉我?” 周时初:……菟丝花,你要吗? 江竹音可不就是菟丝花?没了让她攀爬的主干就几乎活不下去的那种。 “不是,是有其他事情跟他说,很重要的,希望你可以把他的私人电话告诉我,当然,我不是找他搞推销,你放心。”周时初解释道。 范广庭为难地道:“我要先问问他,得他同意我才能把他的联系方式给你。” “应该的,对了,你跟他说,他孩子快满周岁了。”周时初冷不丁地说。 “什么?没听说欧阳牧野结婚了啊。”范广庭诧异极了。 周时初笑了,说:“你跟他这么说就行了。” 欧阳牧野从范广庭口中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以为他在开玩笑,然而他很快就想起两年前的自己那一次中药后导致的荒唐事。 他心中便猛地一沉,同意让范广庭把他的联系方式给周时初了。 于是很快他便接到了周时初的电话:“欧阳牧野?你好,我女儿擅自生下了你的孩子,她现在靠自己没办法养活孩子了,我想你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有义务承担一下抚养孩子的责任。” 周时初的话仿佛一个惊雷在欧阳牧野耳边想起,他有一瞬间没名明白周时初的话,脑子里一片空白,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了,意识到真的有一个人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生下了他的孩子。 此时他的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惊愕?茫然?愤怒?喜悦?也许都有。 欧阳牧野很快就到了周时初家,江竹音刚好没出门,于是就在家里见到了风尘仆仆的心上人。 “欧阳学长!你怎么会在这里?”江竹音震惊地脱口而出。 可欧阳牧野却茫然又陌生地看着她,显然并不认识她。 江竹音只是单方面因为听过欧阳牧野的讲座,就暗恋上了他,即使有过那么一次,可那在欧阳牧野神志不清的晚上,所以欧阳牧野根本不认识她。 多可笑啊,江竹音心心念念要生下心上人的孩子,可人家压根儿不认识她! “请问,这里是周时初周女士家吗?”欧阳牧野对江竹音点点头,彬彬有礼地问。 “你找我妈妈啊?她刚刚出去了……”江竹音说到这里,想起妈妈总是让她去找江牧的生父,便猛地意识到了什么,脸色瞬间苍白起来,几乎是凄厉地问,“是妈妈找你来的?” 欧阳牧野不明白眼前的女人为什么这么大的反应,有些奇怪,但还是点了点头。 在原世界轨迹里,欧阳牧野是在江牧五岁的时候才跟母子俩重逢的,他先觉得江牧很像他,接着才认识了江竹音,然后才在天才儿子的助攻下,跟她日久生情,最后一家三口美满幸福地在一起。 可是现在,同样的人,相遇的时间和地点都不一样了,唯一的助攻江牧,还是个连话都说不利索的孩子,于是事情便发生了改变。 733、女儿是带球跑女主(22) 欧阳牧野不知道江竹音为什么那么激动,听见她的问话,便点了点头:“如果你的妈妈是周女士,那我确实是她让来的。” 江竹音这时候脸色已经煞白了,僵在当场,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幸好这时候周时初从外面回来了,看见一个陌生年轻男人正站在江竹音面前,一脸的莫名其妙。 “你就是欧阳牧野?”周时初问道。 “是我,你是…周女士?”欧阳牧野有些迟疑地说,因为周时初太显年轻了,根本不像有外孙的人,欧阳牧野便不太敢确定了。 周时初笑了笑,对他道:“进来吧,是我找你来的。” 欧阳牧野便跟着她进了院子,看到那明显跟村里画风不符的各种花卉,惊艳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收敛了,毕竟欧阳大总裁什么没见过啊? 江竹音见妈妈和心上人根本不理会她,就走了进入,她便连忙跟上。 “竹音,去把孩子抱来吧,总见见亲生父亲的。”周时初对魂不守舍的江竹音道。 “哦,哦……”江竹音现在根本没自己的意识,只会听周时初的指令,周时初让她做什么,她便去做什么。 欧阳牧野听到这里,已经开始坐立不安了,他的眼神忍不住追着江竹音的身影,双手搭在膝盖上,抓了抓,不知道是激动还是紧张,也许都有吧。 江竹音很快把江牧抱了出来,他睡得很沉,左手大拇指含在嘴里,另一只手我成拳头摆在脑袋边,这些天他被江竹音带回来之后,便长了些肉,不再瘦巴巴了,肉嘟嘟的,可爱极了。 欧阳牧野一看到他那模样,内心的喜悦便油然而生,这个孩子明明是他意料之外的,但他现在看到他,却是开心比意外多。 周时初看向江竹音:“我现在把孩子的生父叫来了,你是自己跟他谈呢,还是我来跟他谈?” 江竹音为难地看看周时初,又看看欧阳牧野,她咬了咬唇,在这之前,她完全没有会见到欧阳牧野的思想准备,自然对上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可她要是不说,让妈妈替她说,她就怕妈妈会说了自己不好的话——毕竟她有自知之明,不管是生孩子还是养孩子,她都有很多不足之处。 要是欧阳牧野从妈妈口中知道她的缺点,那她该怎么面对心上人? 想来想去,江竹音最后一咬牙,对周时初道:“妈妈,我想自己先跟欧阳学长谈谈。” “可以,希望你们为了孩子,可以坦诚和直接些。”周时初说完,便出门了,给他们一个安静的空间。 周时初去了隔壁临时研究所,帮教授和学生们干了点活,耗了大半天,这才溜达着回去了。 一会去就看见江竹音红肿着一双眼睛坐在一旁,看着欧阳牧野生疏地逗着江牧。 幸好江牧现在已经快一岁了,不会像以往那样总是哭闹,否则欧阳牧野现在就不会这么好心情了。 “谈好了吗?对于孩子,你们怎么打算的?”周时初直接问。 欧阳牧野道:“我想把孩子带回京市,毕竟在那里比较适合孩子成长,以后对孩子的教育也更好。至于江小姐,我可以给她一笔补偿毕竟让她怀孕是我的错。” “我不要钱!我只希望陪在孩子身边,孩子不能没有妈妈…”江竹音听见欧阳牧野这么说,便十分激动地说道,眼泪汪汪的。 周时初冷漠地看着她,说:“不要钱?陪在孩子身边?你自己养得起孩子吗?是谁在城里活不下去,灰溜溜地带着孩子跑回乡下来投奔我的?” 江竹音顿时脸色涨得通红,低着头沉默不语,但摆明了是用沉默表示反对。 周时初都懒得看她,直接问欧阳牧野:“你跟江竹音沟通成功了没有?是只带走孩子,还是连孩子带妈一起带走?” 欧阳牧野有些纠结,看了看江竹音,最后才尴尬地说:“我的意思是只带走孩子,毕竟我和江小姐没有感情基础,也走不到一起,她愿意把孩子给我就最好了。如果不愿意把孩子给我,那我也可以给抚养费,但他以后就不可能进入欧阳家,成为欧阳家名正言顺的下一代了。” 周时初点头,明白他的意思,大户人家对子嗣的教养有他们自己的一套,孩子能回去接受精英教育最好,不能的话,那以后就不能以欧阳家的人自居了,但钱财肯定不愁了。 既然这样,那周时初就不管了,很敷衍地对他和江竹音道:“你们自己决定吧,毕竟孩子是你们的,我不会越蛆代庖,事实上如果不是江竹音养不活孩子,我根本不会通知你。” 江竹音听到妈妈那毫不掩饰的话,顿时羞耻得脸上发烫,恨不得地上有个洞让她钻进去,好不用面对这难堪的境况。 幸好欧阳牧野没有说什么,只点了点头。 因为江竹音不认同欧阳牧野的提议,所以这事一时之间解决不了,他们双方都还要考虑清楚,毕竟事关一个孩子的未来发展。 欧阳牧野在周时初家住了下来,跟孩子培养感情,江牧不愧是小天才,虽然话都说得不太利索,但已经能跟欧阳牧野玩益智小游戏玩得津津有味了。 欧阳牧野的律师第二天就找来了,显然他们准备得很充分。 最后不知道江竹音怎么想的非说不能跟孩子分开,没了孩子,她会崩溃,即使欧阳牧野愿意给出天价赔偿,她都拒绝了,说舍不得孩子。 欧阳牧野不是原世界轨迹中见到孩子的妈妈,就昏了头陷进去的恋爱脑男人,他现在非常清醒又理智,只想要天才孩子,不想要孩子妈。 于是事情就这么僵住了,不过这不关周时初的事,她就是个看戏的。 江竹音不愿意把孩子交给欧阳牧野,这很正常,毕竟她虽然被孩子闹得生活一片狼藉,但到底对孩子有爱,她不舍得孩子是人之常情。 但问题是,欧阳牧野不想跟她以后还纠缠在一起,因为他以后会有自己的婚姻,江竹音并不适合出现,所以这不就矛盾了吗? 734、女儿是带球跑女主(完) 欧阳牧野跟江竹音僵持了好几天,最后还是欧阳牧野退了一步,同意让江竹音跟着孩子一起去京市,但只能以孩子生母的身份每周见孩子一次,即周末两天,其余时间则跟孩子父亲一起住,这跟时下很多离婚的夫妻对孩子的安排是一样的。 周时初知道江竹音这个决定后,并没有多说什么,当然了,即使她说了,江竹音也不会听,她是个很有自己主意的人,决定的事就会一条路走到黑,当初执意要未婚生子不就是吗? 明明她平时表现得毫无主见,好像没了人依附就活不下去,可一旦决定某件事就比谁都坚决。 周时初没想到的是欧阳牧野居然妥协了,他作为有权有势的大人物,居然没想什么办法逼迫江竹音做出他希望的那个选择,而是同意了江竹音的要求。 这让周时初有些惊讶,心想着莫非是命中注定这两人要纠缠在一起? 不过她很快就把这事抛到脑后了,然后还很开心江竹音离开,她还是喜欢自己一个人住,她把家改造得那么完美,不就是留着自己欣赏的吗?多了别人就太别扭了,即使这个别人是原主的女儿。 江竹音满怀希望地跟着心上人和孩子去了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她以为这是她人生的新希望,以后的一切都只会有美好,不再有烦恼。 周时初等这些人都离开后,高兴得又栽种了许多其他珍贵品种的花。 温老爷子现在已经跟她混得很熟了,眼巴巴地看着她刚种出来的幼苗,说:“小周,这花我预订了啊!你谁都不能给了,特别是隔壁那研究所的人,他们一个个跟土匪似的,把你院子里的好花都搬走了!” “嘿!温老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们怎么就是土匪了?我们只是借!借小周的花研究研究,并没有抢她的花!”王教授愤愤不平地说道。 “哼!还借呢,搬走了就再也没拿回来,这也叫借?”温老爷子气哼哼地嘲讽道。 “我们只是还得晚了些而已,才不是不还!臭老头你懂什么,搞研究不都是要花时间的吗?怎么肯定一下子就研究透了?”王教授嚷嚷道。 两个老头吵得风生水起,把周时初忘在了一边。 范广庭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也有空来亲自挑花。 “周小姐,我有件事想问问你。”范广庭一向没什么表情的俊脸忽然浮现一抹晕红,像是有些不好意思。 周时初顿时精神一振,范老板脸上居然会有这种表情,这让她很惊奇,八卦之心顿起,迫不及待地问: “你问,你问!我肯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就是你上次让我给欧阳牧野带话,说他有了孩子的事……”范广庭似乎是第一次在人背后说八卦,很不自在,但又没能按住自己的好奇心。 周时初一听他问的是欧阳牧野的事,顿时十分失望,叹了口气道:“还以为你会问什么呢,没想到问的是这个。 欧阳牧野确实跟我女儿有一个孩子,现在他把我女儿和外孙都带去京市了。” 范广庭惊讶极了,说:“欧阳牧野跟你女儿在一起了?” “不是在一起,欧阳牧野好像不打算跟我女儿发展感情,他们是因为意外才有的孩子,之前根本不认识。”周时初没有隐瞒,反正江竹音和江牧跟着欧阳牧野出现在京市,那圈子里的人大概很快就会知道这件事了,她提前跟范广庭说说也没关系。 “之前欧阳牧野好像跟另一家的千金订婚了,他们是联姻,家世背景很门当户对,听说那家的千金很喜欢欧阳牧野。”范广庭意有所指地说道。 周时初挑了挑眉,这大概就是原世界轨迹中欧阳牧野的炮灰未婚妻了,大千金本来会履行炮灰的职责,挖苦、嘲讽、算计、陷害江竹音,尽职尽责地当促进欧阳牧野和江竹音感情的工具人。 没想到这会儿欧阳牧野提前出场了,未婚妻还不是未婚妻,根本没资格对付江竹音。 “欧阳牧野爱跟谁在一起就一起呗,碍不着我什么事,你也别多操,心了。”周时初无所谓地说道。 范广庭松了口气:“你不在乎就好。” “怎么?难道你还会为我担心?是关心我吗?”周时初故意问道。 范广庭顿时被自己的口水噎住了,咳个不停,俊脸涨得通红。 “真不经逗啊。”周时初无趣地说道。 范广庭落荒而逃了。 周时初在老家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但便宜女儿就没那么好了。 她跟着欧阳牧野到了京市,住在了欧阳牧野给她安排的房子里,可江牧被从她身边带走了,她一下子就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孤独又不安,毕竟她从来没离开过孩子这么长时间。 因为孩子的存在,江竹音也很快就被欧阳牧野的父母知道了。 对于儿子私生子的母亲,欧阳妈妈对江竹音印象坏到了极点,觉得她就是攀龙附凤,妄图借子上位的虚荣拜金女,于是欧阳妈妈带着人狠狠地羞辱了她一顿。 她这种羞辱不是当面对她冷嘲热讽,而是用眼神、姿态、举动来一一表明,她们不是同一个阶层的,江竹音最好能有自知之明,主动离开这里。 江竹音确实惶恐不安了,特别是这是来自欧阳牧野妈妈的刁难,她没办法视而不见,更何况她内心里还有一种隐秘的期盼,那就是最终能和欧阳牧野走到一起,但现在欧阳妈妈明显不喜欢她,她能不慌张吗? 这一慌张,江竹音就想把儿子牢牢地握在手里,于是她开始要求见面的时间延长,让她跟孩子培养感情,这样,就算欧阳妈妈强行让她离开,她也有个孩子能拖住。 这样一来,就打破欧阳牧野的安排,两人关于孩子的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最后还是以欧阳牧野的强硬态度压下了江竹音的谋算。 这样的两人,在不恰当的时候相遇于是完成了完全不一样的结果。 江竹音没能成为心上人的妻子,最后连跟孩子的关系都越来越疏远,如果不是欧阳牧野看在她是孩子生母的份上,把她养了起来,她可能都没办法在京市活下来。 带球跑小娇妻最后成了愁容满脸的深闺怨妇,不过都是她自找的。 735、离婚后前夫暴富了(1) “妈妈,妈妈,饿饿……”时初刚有意识,就听见一个小女孩奶声奶气的叫嚷声。 她睁开眼一看,就看见眼前一个胖嘟嘟的小女孩正坐在婴儿座椅里,朝她伸着小手,皱着小眉头。 小姑娘才一岁多不到两岁的模样,正是最可爱的时候,眼睛又黑又亮,像黑葡萄一样,小嘴巴花瓣儿似的娇娇嫩嫩,小脸蛋儿肉嘟嘟的,让人见了都忍不住心软。 “妈妈?!”小姑娘见时初没反应,只是看着她,便猛地叫得大声了一些,想要吸引大人的注意。 时初果然被她吸引住了,带着身体的惯性,她弯腰把小姑娘抱起来,然后去拿了奶瓶和奶粉,开始给孩子泡奶。 小姑娘眼巴巴地看着,嘴角流出了透明的口水,显然饿得很了。 时初很快就把奶泡好了,等温度适合之后,便递给了小姑娘。 小姑娘立马津津有味地喝了起来,双手牢牢地握着奶瓶,两只眼睛还时不时地抬起来看看时初。 时初朝她笑了笑,趁着她把注意力都放在喝奶上时,便开始接收原主的回忆。 原主姜时初是个全职妈妈,自从怀孕后就辞了职,孩子生下来后便一直在家带孩子。 原主丈夫宋启琨是个程序员,收入还算不错,但一直很忙,就是传说中的996,每天都要加班到很晚,完全没时间分担家庭责任,家里的一切事情都压在原主身上,宋启琨则是每天回来睡个觉,把家当成旅馆。 原主本来就有些产后抑郁的症状,丈夫不但不能帮她疏导情绪、缓解精神压力,还没办法分担照顾孩子和家务活的义务,原主就是丧偶式育儿,因此整个人都越来越压抑,最后便忍不住跟丈夫争吵,抱怨他什么忙都帮不了,既不是合格的丈夫,也不是合格的父亲。 而宋启琨每天在公司加班累死累活,下了班妻子还要跟他吵架,整个人也是身心俱疲,觉得妻子不体谅他,变得越来越不可理喻。 两人互相埋怨对方,感情也在争吵中消磨殆尽,最后便走到了离婚那一步。 孩子跟着姜时初,宋启琨则付抚养费。 如果没有之后的事,那他们俩就是千千万万对离婚的普通男女,没什么特殊的。 但是,宋启琨离婚后不久,突然就收到了一笔巨额遗产。 原来他是国内富豪榜上有名的某个大佬遗落在外的孩子,大佬去世之前因为没把他认回去而对他非常愧疚,于是就在遗产分配上多补偿了他一些。 于是从小是单亲家庭孩子的宋启琨天降横财,一下子就暴富了。 他的财运还不止于此,他所在的公司上市了,而他因为技术原因持有公司的一部分原始股,公司上市后,那些股份立马暴涨,他的个人身价也随之飞升,成了新晋富豪。 知道离婚后前夫暴富了,原主十分不甘,觉得自己离婚离早了,要是拖晚一些离,那宋启琨就得分她一半家产,那也是天价数字了,她下半辈子都可以生活无忧。 可是离婚后,不管宋启琨多有钱,那都不关她的事了,想到自己跟巨额钱财失之交臂,原主十分同心。 她觉得自己陪着宋启琨度过了人生低谷期,同甘共苦过了,为他生了孩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所以宋启琨那些钱也应该有她的一份。 宋启琨倒是没有吝啬,真的又多付给了原主一大笔钱,只是那笔钱跟他所拥有的家产比起来只是九牛一毛,原主为此余生都在不甘中度过。 临终前原主都在后悔不该离婚那么早,怎么也得分掉宋启琨一半家产。 时初知道原主的遗愿后,顿时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原主不甘情有可原,毕竟那是那么大一笔钱,作为普通人,谁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笔钱跟自己失之交臂而不肉疼? 可宋启琨也没什么错,毕竟那些钱都是他离婚后才得到的,除了公司的原始股份,这倒是还该分一些给原主,所以宋启琨后来不是多补偿了原主一笔钱吗? 现在时初穿越过来的时候,原主还没有跟宋启琨离婚,不过已经经常争吵了,感情变差了,宋启琨已经恨不得加班后直接在公司住了。 “妈妈!”小姑娘已经喝完了奶,便把手中的奶瓶递到姜时初面前,眼睛还亮闪闪地看着她,像是在说“我喝完奶了,是不是很棒?” 姜时初把奶瓶接过来,笑眯眯地夸奖她:“宝贝儿真棒!能乖乖喝完奶了呢。” 小姑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宋芙,长得也玉雪可爱,粉雕玉琢的,笑起来能让人心都化了。 “妈妈抱抱……”宋芙小朋友伸出手要姜时初抱抱。 “你可真是个爱撒娇的小家伙。”姜时初笑着把她抱起来,狠狠地亲了她脸颊。 小宋芙顿时咯咯地笑起来,也用小嘴跟小猪崽似的往姜时初脸上拱,糊了她一脸口水。 母女俩嬉闹了一会儿,宋芙就就开始困了,眼皮都快要合上了,偏偏她又不甘睡去,闭上又猛地睁开,要跟妈妈玩。 姜时初哭笑不得,连忙哄她道:“你睡吧,妈妈就在这儿陪你,哪里都不去。” 宋芙这才放了心,果然一下子睡着了。 已经是中午了,怪不得宋芙喝完奶就要睡呢。 不过原主还没有吃饭,饭煮好了,可菜并没有开始做。 姜时初不打算自己做了,她点了外卖。 原主当了家庭主妇之后,一日三餐就都是自己做的了,除此之外她还要打扫卫生,洗衣带孩子,每天都忙忙碌碌,把自己弄得疲惫不堪。 现在时初已经来了,她可不是贤惠能干的家庭主妇,能点外卖就不想自己动手做。 吃过饭后是原主打扫卫生的时间,擦地板得跪着擦,擦完后连腰都直不起来。 时初很是不理解,原主为什么要这样自找苦吃?明明宋启琨的工资还算高,完全请得起钟点工处理家务。 原主却非要亲力亲为自己做,难道是为了显示自己对这个家的贡献?不嫌累吗? 反正时初觉得累,所以她很痛快地找了钟点工来帮忙。 736、离婚后前夫暴富了(2) 宋启琨果然是个996社畜,直到晚上十一点才下班回到家,此时宋芙早就睡得一塌糊涂了。 姜时初也已经做好了睡前皮肤保养工作,正准备去睡,见他回来,只是点了点头,说:“我准备睡了,你洗澡动作轻点,别把孩子和我吵醒了。” 宋启琨听了她这话,脸上诧异的神情明晃晃的,显然没想到姜时初今天这么好说话,居然没找茬跟自己吵架,他还以为回到家又有一场仗要打呢,没想到他的心理准备白做了。 不过不用争吵,宋启琨不由地松了口气,心情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他跟姜时初大学时就是情侣,感情基础很好,结婚的时候不知道让多少同学羡慕,觉得他们是好不容易修成正果的大学情侣,十分珍贵。 没想到结婚生孩子之后,以前浪漫的风花雪月和二人世界变成了茶米油盐酱醋茶和孩子的纸尿裤以及奶粉,生活一地鸡毛,起了不少摩擦,宋启琨都曾经后悔过不该那么早生孩子,让两人没来得及磨合就直接进入养孩子的地狱难度阶段。 姜时初可不知道宋启琨内心里这么复杂,她已经舒舒服服地睡下了。 第二天一早,姜时初被宋芙的哭声吵醒的时候,宋启琨已经穿好衣服准备去上班了。 ……社畜真辛苦……姜时初感叹了一下下。 “妈妈,妈妈……”宋芙一见到姜时初,睫毛上还挂着泪就开始伸手要抱抱了。 姜时初把小人儿抱起来,正要带她去洗漱,宋启琨忽然就走了过来,低头一下子亲了亲宋芙的额头。 宋芙猛地瞪大了眼睛,呆呆地看着宋启琨。 “芙芙,我是爸爸,宝贝不记得爸爸了吗?”宋启琨连忙提醒她。 宋芙一脸茫然地说:“爸爸?”然后回过头来看姜时初,好像在跟姜时初确认眼前这人到底是不是她爸爸。 姜时初见状,忍不住噗嗤一声笑起来,幸灾乐祸地说:“让你整天这么忙,女儿都不认识你了,你这个父亲当得可真够称职的。” 宋启琨顿时尴尬又不好受地扯了扯嘴角。 他每天上班的时候女儿还没醒,可等他晚上下班回来,女儿又已经睡下了,所以他们父女俩基本上整天都没有交流,最多宋启琨会在晚上回来后到女儿小床边看看她,给她盖盖被子。 “我是爸爸,芙芙要记得爸爸啊。”宋启琨认真地对女儿说道,“要不要爸爸抱抱?” 姜时初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表,提醒他:“你再不出发,上班就要迟到了。” 宋启琨连忙摸了摸宋芙的小脑袋,便急急忙忙地离开了。 这又是母女俩独处的时间了,往常原主就该帮女儿洗漱好,然后开始做早餐,母女俩吃完早餐,接着就一起去买菜,然后就又到了做午饭的时候……一天天都是这样重复着,枯燥又无味,原主却非要把自己禁锢在这样毫无意义的家务活里。 姜时初帮宋芙洗漱完,又给她泡了奶喝,她自己打扮了一番,便带着孩子一起出门玩去了。 宋芙已经一岁多,可以吃些辅食,姜时初就带了她去茶餐厅,给她点了南瓜粥和鸡蛋羹,她自己则美美地享受了一番美味的早点。 “芙芙小宝贝,和妈妈一起去逛街街好不好?”吃过早点后,姜时亲亲热热地问女儿。 “逛街街!逛街街!”啥也不懂的小妞儿拍着手掌兴高采烈地附和道。 “既然你同意了,那咱们就走吧!”姜时初开开心心地说道。 她推着婴儿车到了服饰店,便兴致勃勃地试起了衣服,每试一套都要郑重其事地问问宋芙的意见:“乖女儿,你觉得妈妈穿这身衣服好不好看啊?” 宋芙小宝贝儿十分捧场,不管姜时初试多少件,她都拍着小手高高兴兴地用小奶音回答:“好看!好看!” 连店员都被她这可爱的小模样逗笑了,围在她身边,逗她说话。 这店里也有小孩儿穿的衣服,姜时初便很有兴趣地拿来给宋芙小朋友试,小家伙穿什么都可爱极了。于是姜时初的一大半战利品便都是宋芙的衣服和玩具。 远在公司里兢兢业业当程序员的宋启琨,时不时地被手机里银、行卡的信息所打扰。 他的卡跟姜时初是共享的,所以毫无疑问,是姜时初在用他卡里的钱,这倒是让他很意外了,因为姜时初之前花钱都很有条理规划,从来不会大手大脚。 但现在这一系列的支出信息,显然很不正常。 宋启琨思索了一会儿,突然想到,难道她是在报复性消费,就是为了跟自己斗气? 宋启琨恍然大悟,觉得想到了姜时初会这么乱花钱的动机,怪不得她昨晚没跟自己吵架,原来是在这儿憋着呢!宋启琨觉得自己已经看穿了姜时初。 但他心里对此没什么意见,只希望姜时初的火气在买买买的时候就消解完了,这样等他晚上回家,就能有清净的时刻,他是宁愿花钱买平静的。 姜时初买完东西后便带着宋芙去游泳了,她年纪小,正是学游泳的好时候,而且游泳对小孩身体好。 小家伙换上泳衣后,胖嘟嘟跟藕节似的小手小脚就哭了出来,白白胖胖的煞是喜人。 姜时初把她扔进泳池的时候,她的小短腿小胖手便自然而然地动起来。 小孩子天生就会游泳,宋芙显然也很喜欢这项运动,咧着小嘴高兴地尖叫着,像只肚皮鼓鼓的小青蛙,可爱又趣致。 姜时初也忍不住染上了妈妈们爱晒孩子的毛病,拿出手机拍了宋芙在水里傻玩得不亦乐乎的视频,然后发在了朋友圈里,配文是:小青蛙在水里玩疯了,抱都不肯走。 很快下面便多了很多赞,还有人夸宋芙可爱的。 原主的朋友圈大多数是同学,因为她毕业不久就怀孕了,上班还没多久就辞了职,所以很少同事。 姜时初看着那么多人对宋芙的夸赞,终于体会了一把炫耀孩子的快乐,老母亲就是这么容易满足。 她哼着歌刷新着朋友圈,她不但自己看,还要念给宋芙听,也不管宋芙听没听懂,但小家伙乐呵呵的,姜时初就当她是听懂了。 737、离婚后前夫暴富了(3) 宋启琨休息的时候,终于有空看看手机上银、行发来的消费信息了,他想看看姜时初都买了什么。 打开之后发现都是些服饰店和母婴店的消费,宋启琨便粗略看了看就不管了。 他想发微信去问问姜时初今天怎么有兴致出门购物,也想问问她们母女俩出去逛街开不开心。 但他跟姜时初目前的情况就是僵着,除非必要,否则不说话,所以他这会儿根本没办法去这么友好地跟妻子交流。 他们的感情很明显出现了问题,还很严重,但宋启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这么冷着,现在想跟姜时初正常地交流都不会了。 宋启琨有些烦躁地叹了口气,手指在手机上心烦意乱地点着,不知怎么就点进了朋友圈。 等看到最新的那条朋友圈消息时,他猛地睁大了双眼。 因为那条消息就是姜时初发的女儿游泳的视频。 宋启琨迫不及待地点开视频,就看见肉嘟嘟的女儿正咧着小嘴笑得眉眼弯弯,短短胖胖的手脚在水里很有劲儿地划着,像只灵活的小青蛙,憨态可掬。 他一下子就被女儿的萌态击中了,忍不住微微扬起了嘴角,眼里都带着笑意,还把这个视频看了一遍又一遍,一点儿都不觉得腻。 “宋哥,你在看什么呢,笑得跟傻乎乎的,真是罕见的奇景啊!”宋启琨的一个同事冷不丁地看到一向没什么面部表情的宋启琨露出笑容,便惊讶地打趣道。 宋启琨很有分享欲,像天底下每个觉得自己孩子最可爱的爸爸一样,开心地炫耀道:“看我女儿游泳的视频,她很喜欢游泳,手脚都很有力……” “宋哥,你居然真的有孩子了?我还以为你以前是开玩笑的,毕竟从没见你说过孩子的事。”同事真的诧异了。 宋启琨听见他的话,顿时想起了姜时初埋怨他不顾家,不帮忙照顾孩子的事,心中便忍不住生出愧疚来,连同事都不相信自己有孩子了,那看来他这个爸爸当得真的很不称职。 “我工作忙,没办法陪她。”宋启琨解释道,然后还邀请他,“你要看看我女儿的视频吗?她真的很可爱。” 同事还没结婚没孩子,对孩子也没兴趣,但宋启琨都这么说了,他不好不给面子于是答应道:“好啊,我倒要看看她是不是真的可爱了。” 宋启琨便把视频在同事面前点开。 同事看见视频里那个粉雕玉琢又灵动可爱的小家伙,顿时心都被萌化了,忍不住说道:“卧槽!你又想骗我生女儿了,要是我也能有个这么可爱的女儿,我肯定天天晒。” 宋启琨顿时心满意足了,体会到了晒娃的幸福感,心想怪不得那么多人都喜欢晒娃,原来是因为被人羡慕的感觉太棒了。 给这个同事炫耀完之后,宋启琨又装作不经意地给其他人炫耀了一遍,听着大家对女儿的各种夸赞,他脸上的自豪和喜悦就没消失过。 他发现晒娃确实是件有益身心的事。 姜时初可不知道宋启琨拿着自己发的视频成了炫娃狂魔。 她带着宋芙在外面逛了一天,直到吃过了晚饭才回来。 却没想到等她抱着孩子开了家门,便看见宋启琨居然已经在家里了! 姜时初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发现自己没看错,便又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时间了,拿出手机一看,却发现自己并没有记错。 “你公司倒闭了?”姜时初惊愕地问今天居然准时下班了的宋启琨。 宋启琨被她的话一噎,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忍不住摸了摸鼻子,才讪讪地说:“公司没有倒闭,我偶尔也能按时下班的。” 姜时初给了他一个讥讽的假笑:“呵呵……” 宋启琨顿时更尴尬了,幸好还有女儿,于是他很不厚道地借着女儿来躲避姜时初的嘲讽了:“芙芙,让爸爸抱好不好?” 宋芙是个脾气性格都很好的孩子,又因为早上的事勉强对宋启琨这个不负责任的爸爸有些印象,便乖乖地朝他伸出了手。 宋启琨顿时感动极了,觉得女儿果然不愧是自己的贴心小棉袄,便很是高兴地接过了宋芙小朋友。 小朋友沉甸甸的,肉肉很敦实,显然妈妈把她养得很好——宋启琨忍不住这么想着,心中对妻子的愧疚就又增添了一些。 姜时初乐得把孩子交给他带,他想再像以前那样回到家就当甩手掌柜是不可能了,孩子也是他的,他就该负担起父亲的责任来。 “你带着她玩一个小时,然后就帮她洗澡,洗完澡之后就哄她睡觉,别让她睡得太晚了,否则明天她就没精神了。”姜时初提醒宋启琨。 宋启琨认真地记下了姜时初的话,很利索地答应了。 姜时初终于有了难得的私人空间,她便放飞自我了,拿出一瓶酒开始自斟自酌,还玩上了手机游戏,跟队友互喷,玩得不亦乐乎。 然而单独带孩子的宋启琨就没她那么潇洒了。 宋芙已经是难得好带的天使宝宝了,但她依旧会控制不住生理需求,比如排泄,她才一岁多,还要穿纸尿裤,不能自主控制排泄很正常。 于是宋启琨就开始受罪了,手忙脚乱地给女儿换纸尿裤,给她洗干净屁股,还得处理用过的纸尿布,即使他对自己的孩子有滤镜,但看到孩子拉的粑粑也依旧会想吐。 这么一顿折腾下来,他就已经觉得累了,但到底女儿是小天使,他很快就忘掉了这些不愉快的事,逗起她来。 等玩够了一个小时,就到了给孩子洗澡的时候了。 宋芙才一岁多,不太会配合大人,所以洗澡时就有些闹腾,况且宋启琨还是个新手,以前从来没有给孩子洗过澡,所以他完全是赶鸭子上架。 他以为给孩子洗澡不是难事,只要把孩子放进水里,给她用婴儿沐浴露洗洗,再擦干净穿衣服就行了。 但他没想到,孩子放进水里后会扑腾着玩水,能泼得大人头上身上全是水;而给她抹上沐浴露之后,她就变得浑身滑溜溜的,滑不溜秋跟条泥鳅一样,连抓住她都难,她还会以为爸爸再跟她玩,于是嬉闹着躲开他的手…… 738、离婚后前夫暴富了(4) 给孩子洗了一次澡,宋启琨就觉得自己仿佛打了一次仗,身心俱疲,小孩子的精力实在太旺盛了,他觉得在公司加一晚上的班都没这么累。 这个时候的宋启琨终于理解了姜时初为什么会对他不帮忙带孩子这么怨愤。 给宋芙洗完澡之后,宋启琨身上的衣服便全都湿了,他不得不把宋芙交给姜时初看一会儿,因为他得换掉湿衣服。 姜时初同意了,宋芙小朋友被爸爸一放到床上,便立马像只小狗狗一样,四脚着地地腾腾腾朝姜时初爬过来,没一会儿就自动自觉地钻进了姜时初的怀里,还抬起小圆脸蛋奶声奶气地喊道:“妈妈……” “嗯?宝贝儿你跟爸爸玩高不高兴啊?”姜时初一心两用,一边玩着手机游戏,一边亲了亲香喷喷的女儿,问道。 宋芙小朋友摸了摸被姜时初亲过的额头,萌萌哒地说“跟爸爸玩……开心!” “小没良心的,这么快就被你爸爸收买了?”姜时初用握着手机的双手夹了夹怀里的小肉墩,小肉墩顿时咯咯地笑起来,小身子像条蚯蚓一样乱扭着,很有存在感。 宋启琨很快就换好了衣服,想把女儿从姜时初怀里抱出来,可宋芙却跟他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左扭右扭就是不让爸爸抓到她。 最后还是姜时初用自己的手脚把她夹住了,宋启琨才能抓住她。 “你问问她饿不饿,饿了就给她泡奶粉喝。”姜时初眼睛粘在手机上,还不忘提醒宋启琨一句。 “好。”宋启琨果然问女儿了:“宝贝,饿不饿,要不要喝奶?” “要!要!”宋芙小朋友消化能力很强,玩了一个多小时,又洗了澡,晚饭就已经消化得差不多了,听见有奶喝,自然迫不及待了。 宋启琨于是带着她去泡奶了,幸好奶粉罐身上有如何泡奶的只是说明,他才没有抓瞎,泡得太稀或者太稠,亦或者太烫。 只是成功把奶泡好,让女儿捧着喝了时,他已经忙出了一头汗。 幸好宋芙小朋友是个好带的天使宝宝,喝完奶就开始困了,根本不用宋启琨哄她入睡。 好不容易把睡着的女儿放到了婴儿床上,宋启琨才终于大大地松了口气,觉得终于完成了任务。 他才只是带了几个小时的孩子,就觉得累,那么,照顾了孩子快二十个月,没有一天歇过的姜时初呢?又该又多煎熬劳累? 宋启琨越想便越觉得自己确实不是好丈夫、好父亲,愧对妻女。 于是等到了要入睡的时候,宋启琨就主动跟姜时初发话了:“时初,这两年辛苦你了,带孩子真的很累,我却没能跟你分担过责任,你说得对,我确实对不起你。” 姜时初听到他这话,惊讶地看着他,见他神情诚恳,显然是认真的,便点点头道:“你确实对不起妻子,所以你现在这么感慨,是已经做好负起自己那半责任的准备了吗?” 宋启琨道:“是的,我打算把工作内容调整一下,以后尽量减少加班,多陪陪孩子。” 姜时初听了,忍不住仔细看了看他,见他一脸郑重的模样,便知道他认真了,便说:“希望你能说到做到,别只是口头上说说,然后就又把一切都推给我。” “不会了,我说话算话。”宋启琨说得斩钉截铁。 人家终于要承担起父亲的责任来了,姜时初自然巴不得,不可能阻拦。 之后宋启琨倒是真的开始行动了,先是减少了加班的时间,接着开始增加照顾孩子、陪孩子玩的时间,开始像模像样地当个尽职尽责的父亲。 姜时初冷眼看着,不知道他能坚持多久,不过趁着他带孩子,姜时初便有了私人时间做自己的事。 她自己一个人跑去做美容、跑去酒吧蹦迪,还不知怎么地混进了一个爱好赛车的圈子里,跟着去赛了几场,每次都赢得很漂亮,很是出了几次风头。 这些事宋启琨都不知道,不过知道了大概也不会在意。 他们这段时间虽然因为孩子的事有了不少交流,但并不代表他们感情的问题解决了,只是被隐藏得更深了而已,等到问题被引爆的时候,就表示是离婚的时候了。 原主心心念念不想太早跟宋启琨离婚,那姜时初就等着宋启琨接收遗产,变成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时候,再提离婚的事。 “启琨,你跟时初感情出问题了?”一个久违的大学同学突然在微信上问宋启琨。 宋启琨有些惊讶,不知道同学从哪里得知自己和姜时初的感情状况的,难道他们已经表现得那么明显了? “你怎么会这么问?”宋启琨反问道。 “因为我有一次在某个酒吧遇到了时初,她一个人在喝酒,有不少男人跟她搭讪……”大学同学跟坦白地说道。 宋启琨听了,眉头皱了起来,没办法想象姜时初去酒吧的模样。 虽然这段时间有他照顾孩子,姜时初就会时不时地出门,但他不认为姜时初会做什么出格的事,毕竟她一直是循规蹈矩的女人。 可惜他这回是想错了,原主确实单纯贤良,从不做出格的事。 但现在原主内心里是狂放不羁的空间兽时初啊,时初可不在乎出不出格。 “你是不是看错了?”宋启琨不太相信。 大学同学见他不信,于是给他发了一张照片。 照片拍得很模糊,毕竟酒吧的灯光昏暗闪烁,能拍到人影就不错了,哪里还认得清里面的人物? 然而宋启琨对自己妻子的身影了如指掌,他一下子就认出了照片上那个被好几个男人围住的女人确实是姜时初。 他一下子哑了,过了一会儿才对大学同学道:“时初当时还做了什么?” “倒是没什么,就喝了几杯酒,拒绝了那些狂蜂浪蝶,喝完酒就自己一个人离开了,看着像借酒消愁……”大学同学脑补了一下姜时初的心情,于是得出了宋启琨和她感情生变得结论。 宋启琨听到他的话,顿时松了口气,但很快心又提了起来,觉得她是不是因为生孩子、养孩子的这段时间太压抑劳累了,所以一能闲暇下来,便去了陌生的酒吧放松心情,用喝酒来宣泄情绪、缓解压力。 739、离婚后前夫暴富了(5) “启琨,你们可是咱们大学里唯一一对从校园情侣成功结婚生子的人,如果你们也走不下去了,那我们还怎么相信爱情啊?”同学调侃道。 宋启琨想了想自己和姜时初的近况,觉得还没有走到要分开的地步,特别是最近,自从自己按时下班、积极回家带孩子后,姜时初对他就平和了很多,再也不跟他争吵了,离婚的话也没再说过。 因此他非常自信地对同学说:“你放心,我们感情很好,时初她只是之前在家带孩子太累了,好不容易有空,才会想去放松一下。” 同学信了,感慨道:“还是你们这些在学校里就走到一起的对象靠谱……你现在都老婆孩子热炕头了,我还光棍一条呢,真羡慕你啊,兄弟……” “羡慕就自己赶紧找个女朋友啊。”宋启琨骄傲地说道,他此时对于自己年纪轻轻就有了娇妻幼子的事很是自豪。 同学不想听他炫耀老婆孩子,回应了他几句就连忙逃了。 姜时初不知道自己跑去酒吧潇洒的事已经被宋启琨知道了,她醺醺然地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就看到宋启琨正抱着宋芙现在玄关等她。 “你喝酒了?”宋启琨看着她带着淡淡红晕的脸,问道。 姜时初摸了摸自己因为酒精上头而发烫的脸,迟钝地点了点头。 “以后别喝那么多了,喝酒对身体不好,而且带着一身酒味回来会熏着女儿。”宋启琨义正言辞地劝说道。 “是吗?我身上有酒味?姜时初只听到了这个重点,低头闻了闻自己身上的气味,果然带着淡淡的酒气。 于是她问窝在宋启琨怀里的女儿:“乖宝贝,妈妈身上是不是不好闻?”说着她还凑上前,让宋芙闻闻。 宋启琨连忙抱着女儿后退了几步,皱着英挺的眉,说:“你喝醉了,先去洗澡换了衣服再来陪女儿。” 姜时初猛地扑到宋启琨面前,右手从他脸旁伸过,撑在了墙上,给了他一个经典的壁咚,像个霸道总裁似的对他说:“男人,你敢嫌弃我?” 宋启琨见她做出这个举动,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十分奇怪,不知道是震惊还是想笑,总之他好一会儿都没能反应过来。 “小白脸长得还挺好看,给你个机会,以后就跟着姐姐吧。”姜时初伸出另一只手的手指,勾着宋启琨的下巴,屈尊降贵地吩咐道。 这下子宋启琨终于觉得自己再不开口就有戴绿帽子的可能了。 因此他把女儿放下来,让她自己站着,便一把扯下醉鬼的手,按住她不让她乱发疯,说:“你喝醉了,别胡闹,快去洗澡醒醒酒。” “我没醉!”姜时初发出了醉鬼的经典发言,还想要继续说服眼前这个看得挺顺眼的男人:“你别着急,姐姐很快就离婚了,等姐姐离了婚,就马上跟你在一起。” 宋启琨脸顿时就黑了,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她,心中气愤极了,难道她心里还想着要跟自己离婚?连第二春都开始打算了? “姜时初,你真是好样的,居然还想着要跟我离婚?”宋启琨气极反笑,“所以你这段时间不再跟我吵架,是因为已经早早给我判了死刑,不需要浪费精力应付我了吗?” 姜时初此时脑子一塌糊涂,模模糊糊听见他说什么应付不应付,便连忙说道:“要应付的!要应付的,现在还不是离婚的最好时机。” “那什么时候是离婚的最好时机?”宋启琨咬牙切齿地问。 姜时初却一下子就警觉起来,大概是潜意识里知道不能说出他很快就会遗产暴富的事,因此她紧紧地闭上了嘴。 宋启琨见她终于消停了,像大号的宋芙,心就不由地软了下来,能怎么办呢?到底是他女儿的妈妈,自己的妻子,他只能憋着气半扶半抱地把她带去洗澡醒酒。 宋芙乖乖地迈着小短腿跟在父母身后,懂事极了,宋启琨扶着姜时初的同时,还得分出精力来叮嘱她:“芙芙,慢慢走,不要摔倒了。” 姜时初被热水劈头盖脸地淋下时就一个激灵,清醒了些许,看见居然是宋启琨给她洗澡,顿时吓了一跳,连忙说道:“好了好了,我自己能洗,你赶紧出去陪女儿吧,她可不能离了人……” 宋启琨看见她有些躲闪的眼神,便知道她对之对自己做的事还有印象了,便忍不住冷笑了一声,说:“原来你还知道家里还有个女儿啊?酒醒了?我还以为你会继续发疯呢。” 姜时初心虚地讪笑,说:“是我错了,我不该喝酒,我下次不会了。”她认错认得很溜。 宋启琨没有再为难她,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就出去了。 姜时初顿时松了口气,然后想起自己刚刚对宋启琨说了什么,就懊恼得恨不得时光倒流,按住那个耍酒疯的自己,让她把话都咽回去! 她大概是一下子放松太过头了,居然一不小心暴露了本性,真是罪过罪过。 洗完澡之后姜时初也没脸出去连宋启琨了,跟个鸵鸟一样溜进卧室躲了起来,起码在宋启琨遗忘掉自己干的傻事之前,她不要出现在他面前…… 但不出现是不可能的,因为她的卧室也是宋启琨的。 宋启琨把女儿哄睡之后,就掀开了蒙住脸装睡的姜时初脸上的被子。 “夫人这么惦念着要找小白脸,看来还是太闲了,宋芙也快两岁了,是时候再有一个弟弟妹妹了……”宋启琨盯着姜时初的脸,自言自语地钓鱼。 姜时初这条鱼果然上钩了,她听见宋启琨的话,脱口而出道:“不行!我不同意生二胎!” 话刚说完,她就意识到自己装睡露馅了,看着宋启琨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她懊恼地一拍脑门,觉得喝酒果然伤害脑细胞和脑神经,看她现在都变蠢了。 “不装睡了?”宋启琨问道。 姜时初讪笑:“没装睡,我是刚醒……” “醒得正是时候,你不解释一下在外面喝得醉醺醺回来的事?”宋启琨气势十足,跟审问犯人似的,让姜时初心里很有压力。 740、离婚后前夫暴富了(6) 姜时初强忍着心虚,说:“我只不过是想出去放松一下而已!好不容易你有空带孩子了,我才能拥有短暂又宝贵的私人空间,喝点酒释放一下自我不可以吗?” 她越说越觉得理直气壮:“我这是第一次出去喝酒放松,没有照顾孩子;可你以前经常没时间陪孩子,把家里所有事都推到我一个人身上,你那时候还不是毫不愧疚,现在你又有什么资格来谴责我?” 姜时初强词夺理,这根本不是一件事,但她就非要这么说,好让自己在宋启琨面前显得理直气壮。 宋启琨果然被她的话带歪了,语气不由自主就软化了许多:“我不是怪你不该喝酒,而是担心你一个人在外面喝酒不安全。” 姜时初立刻信誓旦旦地说:“不会不安全,我一个人能打十个。” 她说的是真话,但宋启琨可不会相信,只以为她酒还没完全醒,是在吹嘘。 “下次你要是一个人在外面,就不要再喝酒了好吗?虽然你可能能自保,但我也会担心。而且还有咱们的女儿,就算是为了她,你再有本事,也不能拿自己冒险啊。”宋启琨耐心地劝说她。 提起女儿,姜时初果然妥协了:“好吧,看在女儿的份上。” 宋启琨顿时松了口气,姜时初听劝就好,他还怕她觉得自己是限制她的自由。 说完了这件事,宋启琨又想起了二胎的事,不过他刚刚是逗姜时初的,他其实并不想这个时候生孩子,毕竟他之前就缺席了女儿的很多时光,如果再有第二个孩子,那他还得把精力分给二胎,放到女儿身上的精力自然而然就减少了,这不是他希望见到的,会对女儿不公平。 不过孩子可以不生,制造孩子的过程却可以继续享受。 宋启琨年纪轻轻,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这段时间又准时下班,修身养性了一阵子,跟之前上班996社畜得快肾虚时不一样了,他现在龙精虎猛,看着窝在被子里媚眼如丝,脸颊晕红的姜时初,内心就蠢蠢欲动了。 他试探着把手摸到了姜时初的脸上,眼神带着深意,紧紧地盯着她的眼睛,这里面是不必明说的火花。 姜时初本来是想当做没领会他的意思,但宋启琨血气方刚,她如今这副身体也同样啊,更何况她上辈子清心寡欲了一辈子,现在有个颜好身材棒的男人正对着她发放求~欢信号,她根本把持不住啊。 把持不住那就干脆不把持了!没有节操的姜时初没能抵抗一会儿,就心甘情愿地沦陷在宋启琨的魅力之下了…… 夫妻俩度过了一个十分和谐美满的夜晚,完美到第二天醒过来后,他们俩居然破天荒地有了如胶似漆的感觉,等宋启琨去上班的时候,姜时初送他出门时,就连空气都仿佛带着甜蜜蜜的味道了,这次宋启琨出门时就不但亲了女儿的脸,还亲了姜时初的。 姜时初看着连背影都带上了欢快愉悦的宋启琨,不由地感叹,果然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这话是很有道理的,妖精打架能很有效地处理夫妻矛盾。 姜时初把宋启琨送出门后,她带着女儿也出门了,这回她带着孩子吃完早餐,就打车去了海边玩。 他们所在的城市临海,有很长的海岸线,也是一个有名的旅游城市。 姜时初打算带着宋芙小朋友出去见见世面,可怜小家伙自出生以来还没有见过大海呢,明明就住在海滨城市…… 她给自己和女儿换上泳衣,抹了厚厚的防晒霜,便到沙滩上撒欢了。 宋芙作为一个一岁多的小baby,正是处在对什么都好奇的时期,她看见蔚蓝的海水掀起波浪,都会高兴地尖叫;踩在柔软的细沙上,便惊奇地瞪大了黑葡萄似的眼睛,用小脚脚新奇地去感受;要是看到一只色彩斑斓的贝壳,那就更不得了了,能上手抓,用嘴咬,非要把它研究个透彻不可…… 小胖妞简直要乐疯了,旁边那些大妈们看见她活泼好动的可爱模样,都忍不住对她露出姨妈笑。 “姑娘,这是你女儿啊?长得真俊,机灵又生机勃勃,你把她养得真好哩!”一个同样是带着孙子来海边玩的大婶盯着宋芙到处蹦哒的小身影,感慨道。 姜时初微笑道:“是我女儿,她这是第一次来海边,才看什么都觉得新奇,等多来几次就不会这么兴奋了。” 大婶点点头道:“你说得也对,不过小孩子活泼好动才可爱,对了你女儿几岁了?” “一岁多快两岁了。”姜时初回答。 “还不到两岁就长这么高了啊?”大婶顿时惊讶了宋芙确实看起来比同龄的小孩大了一些。 “她随她爸爸,她爸爸长得高,腿长。”姜时初说道,不过虽然一部分是遗传基因的原因,但也有宋芙胃口好、身体健康少生病的原因,毕竟吃得多才长得快嘛。 姜时初并不觉得女孩子长得健康强健是坏事,特别是她还这么小,身体基础当然要打好了,宋芙虽然现在肉嘟嘟的,但都是婴儿胖,长大了运动量上来,自然就能瘦下来了。 “那她爸爸肯定也长得俊吧?小姑娘真是好看。”大婶很羡慕,然后一转头看到自己正玩着沙子的孙子,便很是嫌弃地说,“我孙子就不行,完全遗传了他爸爸,小眼睛塌鼻子,以后找对象都难!” 姜时初忍不住轻笑起来,这么快就要担心孩子找对象的事了。 她的宝贝女儿长得这么好看,倒是一点儿都不用担心她以后找对象了,反而可能会因为追求者太多而感到烦恼…… 姜时初看着正撅着屁股挖沙坑还啥都不懂的女儿,就觉得自己杞人忧天了,孩子还小呢,找对象都是二十年以后才会考虑的事情了,她操~心得太早了。 “妈妈……漂亮壳壳……”宋芙小朋友挖到了一个黄色的小海螺,顿时十分兴奋地拿给姜时初看,献宝似的,小表情很是骄傲,仿佛她捡的是什么大宝贝。 姜时初也很捧场,惊喜地夸赞她:“哇!宝宝居然挖到了这么漂亮的小海螺,真厉害啊!” 宋芙于是顿时高兴得咯咯地笑起来。 741、离婚后前夫暴富了(7) 傍晚姜时初带着女儿回到家的时候,宋启琨已经下班回家了,只不过他看着似乎有些恍惚,整个人都有些心不在焉,跟早上出门时的精神焕发截然不同。 “你怎么了?”姜时初忍不住问道。 宋启琨看了她一眼,叹了口气,说:“如果有一天突然有莫名其妙的人找到你,说你有一份巨额遗产可以继承,你会怎么样?” 姜时初一顿,瞬间就明白这是他那从未谋面的亲爸的律师上门告知他遗产的事了。 “能怎么样?如果是真的,合法的那就继承,如果是假的,是诈骗那就报警啊。”姜时初理所当然地说道。 宋启琨听了点点头:“你说得对,据说是我生父的律师拿给我看的文件看着挺真实的,不过我也不能就这么信了,得亲自调查过。” 他边说着边上前来抱住了姜时初,整个身子都靠在她身上,像是需要她的支撑。 “我妈妈活着的时候从来没有告诉过我,我的亲生父亲是谁。我小的时候还幻想过爸爸是卧底警察,只是工作原因不能跟我们生活在一起,但总有一天他会带着满身荣耀回来,成为最让我骄傲的英雄……但后来长大了一些,就明白那只能是我的幻想了,我就是个父不详的孩子,而且我生父必定很不负责任,否则妈妈不会郁郁寡欢了一辈子……”宋启琨把脸埋在姜时初的脖子里,声音低低地说道。 姜时初觉察到他失落、难过的心情,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摸了摸他的脑袋。 宋启琨的妈妈前两年因为患了乳腺癌去世了,在原主的印象里,宋母是个温柔和气的人,身上有种忧郁的气质,即使上了年纪也依旧很有魅力,看得出来年轻时是个天生丽质的美人。 宋母跟宋启琨亲生父亲的关系很狗血又跟普通,就是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被伪装成单身的风度翩翩、年轻有为的男人欺骗了,等到怀孕后才知道事情真相,可孩子又因为身体原因没办法打掉,于是大受打击的女学生独自回到老家生下了孩子,跟男人断绝了关系,独自抚养孩子。 宋启琨的生父临终前突然想起有个流落在外的孩子,觉得对不起他们母子,于是留了不菲的遗产给宋启琨当补偿。 “时初,我不会原谅他的,他让我妈妈吃尽了苦头。”宋启琨闷着声音说道。 “好,那就不原谅。”姜时初没有意见,欺骗小姑娘,害了人家一生的渣男爹当然没有资格被原谅。 宋启琨听了,抱着姜时初的双手又紧了些。 “不过他给我的遗产我不会拒绝。”宋启琨冷笑着说道,“他欠我妈妈的。” 姜时初有些惊讶,她还以为宋启琨既然决定不原谅渣爹,那就不会收下渣爹的遗产呢,没想到他并不是迂腐清高的人。 不过想到原世界里他也收下了,便理解了,姜时初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宋母都已经去世宋启琨即使是她儿子,也没有资格代替母亲原谅渣爹。 宋启琨絮絮叨叨地跟姜时初说了许多宋母的事情,他的情绪好像因为生父律师的突然出现而控制不住了,放肆地在姜时初面前宣泄了一场。 不过等到第二天,他就完全恢复正常了,非常冷静理智地去处理遗产的事,好像那天晚上的情绪失常只是姜时初的一个幻觉一样。 姜时初想着到底还要不要跟宋启琨离婚,毕竟目前为止,他已经学着负担起家庭责任,为人处世也没有哪里不妥…… 算了,姜时初只是纠结了一会儿就把这事抛到脑后了,宋启琨如果以后表现好,那不离也行;如果表现不好,那当然是当机立断离了。 宋启琨忙忙碌碌了半个多月,就成功接收了他渣爹的遗产。 “你生父那边的子女没有找你麻烦吧?”姜时初有些好奇地问。 宋启琨的生父是富豪榜上排名很前的人,名下遗产无数,这种大富之家,后代争家产几乎是必备的项目了。 宋启琨是没名没分的孩子,得了那么多遗产,那边的婚生子女难道会没意见? 宋启琨眼神复杂地看着姜时初,说:“你想多了,老头子给我的遗产大多数是不动产,古董收藏和存款之类的,公司股份、家族基金等这些重要的东西根本不会让我沾边,这些才是大头,那边的子女忙着争这些大头,看不上我继承的这点。” 姜时初顿时不由地感叹道:“果然是财大气粗啊,你继承的数额已经是普通人几辈子都赚不到的了,没想到还是人家不放在眼里的。” 宋启琨无所谓地点点头,他问姜时初:“现在我们有不少钱了,你打算怎么用?” “问我吗”姜时初非常惊讶,没想到宋启琨居然会问她的想法,倒是没有防备她这个妻子的意思。 宋启琨莫名其妙地看着她:“不是问你那我问谁?你是我妻子,我的钱不就是你的?” 姜时初顿时露出了真心的笑容,欣慰道:“你有这个觉悟很好,以后保持。” 不知道多少男人会在财产上隐瞒自己的伴侣,时刻防备着有朝一日离婚会被老婆分走,因此就显得宋启琨此时的做法尤为可贵了,能毫不保留地跟妻子分享自己的财产,说明他不是个斤斤计较的男人。 宋启琨也扬起了嘴角,说:“好,我的钱就是你和女儿的。你们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姜时初有些为难:“我们家以前也不缺钱,一时之间也想不到能怎么花……难道要买房买车?可咱们已经买了啊。算了算了,你自己想吧。” 姜时初摆摆手不耐烦了,宋启琨轻笑一声,没有再追问她。 可是等到第二天,姜时初就在家收到了各个奢侈品牌店送上门的衣服包包和首饰,母女俩的都有。 姜时初震惊极了,连忙打电话问宋启琨:“你怎么买了那么多奢饰品?你疯了?有钱也不用这么浪费吧?我和宋芙根本用不过来啊。” “我听公司的女同事说,女孩子就喜欢这些,那我想你和女儿应该也喜欢的。”宋启琨含笑说道。 742、离婚后前夫暴富了(8) “喜欢也用不了那么多啊,你这么大手大脚,有多少钱都不够你花的,不怕坐吃山空?”姜时初没忍住,翻了个白眼。 “老婆,别担心,你老公还是养得起你和女儿的,那些钱我用了一部分去投资和做其他理财,不会坐吃山空。”宋启琨解释道。 姜时初听了,没再多说,只提醒他道:“投资和理财也有亏的,你要是破产落魄了,那我就带着女儿跟你离婚!” “不会有那一天的。”宋启琨十分自信地说道。 姜时初哼了一声,便挂掉了电话。 原主和宋启琨原本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但也不愁吃穿,偶尔还能奢侈一把,而且他们物欲也不重,因此即使天降横财,生活其实也没多少改变,大概只是更从容了,都是钱给的底气。 不过普通人乍富很容易招人眼,更何况宋启琨还让那么多奢饰品牌店送货上门了,这不摆明了家里有钱吗? 据说有些犯罪团伙专门盯着拆迁的人家,使出各种手段来忽悠人搞投资,或者引、诱人赌博,直到把人的每一分钱都榨干才罢休。 那样的团伙盯上宋家,但宋启琨要上班,下班了也马上回家,犯罪团伙根本找不到他人,于是家庭主妇姜时初就理所当然地被盯上了。 姜时初便发觉她这些天带着女儿到小区楼下玩耍的时候,身边热闹了不少。 “文丽我跟你说,这个保健品的投资真的值得做!我那大侄儿帮我查过了,许山教授是哈佛大学留学回来的科学家,专门研究人体保健的,人家得过很多奖,不可能是骗人的……我侄子知道后都迫不及待想投了,借钱也要投!如果你不是我三十多年的好朋友,我都不会告诉你这件好事!”凉亭里,一个微胖的中年妇女正口若悬河地跟同伴吹嘘。 “真的靠谱吗?我听说保健品只是养生的,根本没法治病……”另一个瘦女人迟疑地说道,神情犹豫。 “哎呀!保健品跟保健品是不一样的!别的保健品怎么能跟许山教授研究出来的成品比?人家那是医学专家的研究,你要是不信,我可以带你去公司看看,让你亲自检查!你自己亲眼见到的总不会不信吧?”微胖女人嚷道。 瘦女人显然已经被她的花言巧语打动了,神色蠢蠢欲动起来。 可胖女人却开始叹气了,换上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说:“只是本来有一个说好的投资商不肯给许山教授的保健品投资了,许教授要想产品尽快面市就得尽快找到另外的投资,我们这些人的投资只是杯水车薪,如果你能帮忙找到更多投资,许教授还承诺会酌情给予更多股份呢,你赶紧回去问问亲戚朋友,肥水可不能流外人田了……” “这么吗?那我回去问问家里人,如果我这次这么能投资获利,我家老陈也不能说我吃白饭了……”瘦女人顿时眼睛一亮,跃跃欲试。 “你得快些啊,许教授的项目可多人看好了,我也只是得知消息早了些才能抓住时机,你要是不抓紧些,机会就会白白溜走了,到时候别人赚了钱你却只能干看着,那就后悔也迟了。”胖女人的话很有煽动性,瘦女人一听,果然忙不迭地就要回去拉人投资了。 姜时初在凉亭外面牵着宋芙的小手,让她慢慢走路,耳朵就听到了一出唱念做打的好戏。 可不就是好戏吗?那两人的表演都浮夸得让人不忍直视了,她们俩说着话的时候眼睛还时不时地偷偷瞄一瞄姜时初,看她到底有没有心动。 那么明显,只要姜时初稍微细心些都能看得出来,更何况她还五感比任何人都灵敏,只是略微扫几眼,就能把她们的表情动作看得一清二楚。 想骗过她?那基本不可能。 瘦女人离开之后,那个胖女人依旧还在凉亭里等着姜时初上钩,然而她等了又等,却都没等到姜时初来询问她投资的事,胖女人顿时有点极了。 她们这个诈骗手段其实很粗糙,但对付没文化、没见识又贪婪的底层人士可以了。 在胖女人眼里,只是在家带孩子没有工作的家庭主妇姜时初就是没见识又单纯,容易上当受骗的人,所以她跟同伙演了一场戏之后,以为她肯定会心生贪念,上钩。 却没想到姜时初这么沉得住气,居然大半天了还是在外面带着女儿跑步,丝毫没有上钩的迹象。 胖女人没办法,只好使出第二招,装起了接电话,大声地说起了刚刚那个保健品项目多么值得投资,说法基本上跟刚刚和瘦女人说得差不多,非常有煽动性,要是真的贪心了就很容易被她的话迷惑住。 胖女人说话的声音很大又很清晰,明显是说给姜时初听的,然而姜时初就是不动如山,仿佛没有听见一样。 胖女人没办法,只好挂掉了电话,使出第三招,直接跟姜时初搭话了。 “哎哟,大妹子,你在陪孩子玩呢?没有上班吗?在家带孩子?唉,要我说啊,女人还是得有自己的事业,要不然在家里买什么都要跟男人伸手,腰杆都挺不直,连自己的孩子都看不起你……这些我都是有经验的,我也是过来人啊,不瞒你说,我以前跟你一样,也是在家带孩子……”胖女人口舌了得,用同病相怜这招拉近跟姜时初的关系,又用没工作的家庭主妇难做来引起她的共鸣,获得她的好感,之后再顺理成章地引出女人要有自己的事业,自己能挣钱才能挺直腰杆。 接下来不用说了,自然是给姜时初说起她那个投资,忽悠姜时初拿钱投资。 胖女人滔滔不绝地把保健品的项目前景描述得很好,那天花乱坠的话语,连天上仙子都能被她忽悠得堕下凡尘,心甘情愿沾染上金钱的铜臭味。 然而姜时初铁石心肠,任胖女人如何游说,她就是坚如磐石,根本没有投资的意思,一问就是她对家里的钱没有处置权,家里都是她丈夫做主,她想投资也没办法。 姜时初的话很符合胖女人对她的想象,毕竟很多家庭主妇都没有权利怎么使用家里的钱,特别是大额的钱,所以她这么说的时候,胖女人一点都不怀疑。 743、离婚后前夫暴富了(9) “大妹子啊,你家的钱你不能做主,那就说服能做主的老公啊,你给他的提议要是能赚钱,那你在他面前也能挺直腰说话了,他还不得对你刮目相看啊?”胖女人巧舌如簧,立刻就转变了思维,开始不遗余力地说服姜时初给丈夫洗脑。 要是没什么主见、在家里又没有地位而且急功近利的普通家庭主妇,肯定被她的话打动,立马雄心万丈地想回家给丈夫洗脑拿钱出来搞投资了。 但姜时初是谁啊?能忽悠她的人还没出生呢!胖女人那么拙劣的欺骗,姜时初都根本不用费脑子,直接说:“不行,我老公很大男子主义的,如果我真给他提了建议,说起你们这项目,他九成会起逆反心理,极力反对投资,所以为了不弄巧成拙,我不能提起你们的项目。” 为了戏弄这骗子,姜时初昧着良心摸黑了宋启琨的形象。 胖女人显然没想到姜时初会给她这么一个答案,饶是巧舌如簧如她,也忍不住被噎住了。 “大姐啊,不是我不愿意投资挣钱,我是实在没办法啊。”姜时初叹着气说道,活灵活现地演绎了一个以丈夫为天的毫无主见的女人。 胖女人这时候终于找回了自己的思绪,他仍然不死心:“那你不跟老公说是投资,而是跟他说你要买东西,瞒着他,那不就好了吗?” 姜时初脑袋摇得很拨浪鼓似的,说:“不行!不行的,那么大一笔钱,我老公不可能会轻易给我就算给,也一定会追问我钱花到什么地方去了,他是个做事很严瑾很有规划条理的人,不可能瞒得了他……” 胖女人就算作为骗子,都对姜时初“恨铁不成钢”了:“你难道就一点办法都没有?被老公管得那么死,你就更要振作起来,自己掌控经济主权啊!” “没有必要,我老公还是很大方的,只要我能明确说出钱的用途,他就不会阻拦我花钱。”姜时初一脸甜蜜小娇妻的模样。 看得胖女人心里快气死了,还在暗暗鄙夷姜时初这个“菟丝花”一样攀附在男人身上的女人,同时又为自己感到骄傲:自己虽然是个骗子,但也能赚钱,有自己的“事业”!比眼前这光有美貌没有脑子的女人强多了。 姜时初可不知道胖女人已经在心里把她贬低到了极点,不过她这会儿没有心思再跟胖女人周旋下去了,因为宋芙小朋友已经拉着她的手说饿了,想回家。 在姜时初心里,当然是女儿最重要了,所以她对胖女人道:“不好意思了大姐,我女儿吵着要回家了,至于投资的事我就不参与了,反正你之前不是说这项目很抢手,多的是人想投资吗?那我就不跟别人抢了。” 说完她就头也不回地抱着女儿离开了,只留下胖女人还跟在后面依旧不甘地想说服她,只是姜时初走得很快,胖女人追了一会儿就气喘吁吁,等她歇了一会儿,姜时初早就走得不见人影了恨得她狠狠地跺了一下脚:“白费了我那么大功夫!” 姜时初回到家,先是给宋芙小朋友做了些吃食,接着便开始查起胖女人这群盯上她的诈骗犯。 以她们今天娴熟的作案方式可以看出,这肯定不是他们第一次实施这种诈骗,肯定得手过却没被抓住,所以姜时初现在要查的就是他们之前的犯下的案子。 幸好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又到处是监控,姜时初很快就在某个地方论坛上哭述自己遭遇骗子,被人把拆迁款都骗光了的帖子上找到了眼熟的作案手法,更巧的是帖子里描述得两个女骗子的外貌就跟姜时初在小区楼下遇到的胖女人和瘦女人很相似。 姜时初顺着帖子找到发帖人的信息,发现他遇到的骗子团伙跟自己今天遇到的是同一伙人,于是她很有公德心地举报给了发帖人所在的警察局,毕竟发帖人在警局报过案,只是那伙人一直用了假身份才逃过一劫,现在他们居然敢盯上姜时初,那就只能怪他们运气不好,自投罗网了。 姜时初默默地履行了公民义务,心中很是骄傲,等宋启琨下班回来,便忍不住跟他说起了自己跟骗子周旋的事。 可宋启琨却后怕不已,把母子俩全身打量过一遍,发现她们身上都好好的,这才松了口气,不过很快就又黑着脸对姜时初道:“你怎么这么虎?不知道那些诈骗团伙都很丧心病狂吗?要是不小心惹恼了他们,你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更何况你当时还带着孩子,要是他们当时就起了坏心,把女儿抢走或者绑架了怎么办?你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还为女儿想想……” 宋启琨是气得很了,板着脸把姜时初狠狠地说了一顿,姜时初本来还想说自己能保护好孩子,但看到宋启琨眼里不加掩饰的担忧和后怕,就把这话咽回了肚子里。 “对不起,是我错了,我没有考虑周全,让孩子和自己有可能陷入危险的境地,我以后不会这么冲动了。”姜时初很认真地低头认错了。 宋启琨揉了揉她的脑袋,说:“好吧,这回原谅你了,但下次真的不要这么做了,钱可以失去,但你和女儿却是丝毫不能有事的。” 姜时初抱了抱他,柔柔地撒娇道:“我知道了……我们一家三口以后肯定会好好的……” 宋启琨拍了拍她的后背,突然又说道:“不行,我们不能再在这个小区住下去了,万一你举报的诈骗团伙有同伙逃脱了,报复我们呢?而且这小区安保不够好,乱七八糟的人都放进来,我们要找个安保很严的小区,那才安全——所以我们重新买个房子吧。” 姜时初没想到他都考虑这么多了,不过她也觉得这小区安保管理确实有些松散,于是点点头,附和道:“好,我们找个环境好又安全的地方。” 宋启琨于是很积极地寻找起合适的房子来,同时要求姜时初和女儿这段时间不能出门,免得还有其他居心不良的人找上来。 744、离婚后前夫暴富了(10) 姜时初不能出门,只好在家里折腾女儿了,拿她当自己的小模特,给她做衣服。 姜时初去过那么多世界,什么样的衣服她都会做,还有一手精湛的刺绣技术,于是给宋芙小朋友做出来的小衣裳精致时尚又华美,宋芙这小不点都穿上了就舍不得脱下来,整天粘在镜子前臭美。 宋启琨也对她的手艺感到十分意外:“你居然还会做衣服?还做得那么好?” 原主当然是不会做的,但她不是来了吗?姜时初毫不心虚地说:“没上大学时跟奶奶学过做衣服,读大学就不做了那时候觉得自己做的衣服不够时尚,很老土,但现在重新拾起手艺后,发现自己还挺有这方面的天赋。” “既然你做得这么好,干脆把这个特长当成事业做啊,为咱们女儿专门创办一家服装店,让她每天都能穿得漂漂亮亮的。”宋启琨随口提议道。 姜时初一听,眼睛一下子亮了,她高兴地说:“你提醒我了!我确实可以做这方面的工作啊,专门给女儿设计衣服,她小的时候我设计童装,她长大了我就设计女装……” 她说得兴致勃勃,滔滔不绝,还跟宋启琨分享起自己的设计,宋启琨带着微笑耐心地听她说话,一点不耐烦都没有,他觉得这时候说着自己擅长并且感兴趣的事情的姜时初格外耀眼好看,他根本舍不得打断她。 宋启琨果然帮忙办起了姜时初的童装设计公司,很多琐碎但又重要的事他都自己解决了,姜时初成了甩手掌柜,只需要设计出几款童装就行。 这还是姜时初第一次觉得创业是这么轻松的事,现在家里并不缺钱,她做的童装设计现在更多的像是她的消遣,毕竟没什么压力,更何况宋启琨还直接跟她说了,让她不要有太大的心理压力,就算做得不好,那也不要紧,家里不靠她赚钱。 姜时初对此只是翻了个白眼,她根本就没有压力,而且她也不觉得自己会做不好。 姜时初开始忙事业,宋芙小朋友就大多数时候都是宋启琨陪着了,幸好她是个天使宝宝,宋启琨经常带着她去店里看装修也都非常乖巧,不吵不闹。 当然,这更可能是因为姜时初对她说过,妈妈要在家里给她做漂亮衣服,让她乖乖地跟着爸爸去玩,她就真的心甘情愿跟着宋启琨到处跑,生怕打扰妈妈给她做衣服了。 宋启琨是个很有能力的男人,在忙着帮姜时初组建服装公司的时候,找新房子的事也没落下,他找到了一个安保很严的别墅区的房子,里面住得都是非富即贵的大人物,宋启琨还是托了他生父那个遗嘱律师的面子,才成功抢到这里面的一栋别墅,要知道,这别墅区里的房子很抢手,供不应求,想买到很难,宋启琨这是运气好才得到的。 等到他们一家成功搬进新别墅,姜时初的公司也组建得差不多了,这行业说难不难,说易也不易,只要设计出众、物美价廉,就很容易占领市场份额。 恰好姜时初的审美很好,设计出来的童装很出彩,宋芙小朋友成了她天然的小模特,粉雕玉琢的小姑娘,穿上造型精致可爱的衣服,谁不喜欢啊? 姜时初的事业进行得很顺利,不过大概是她太忙了,就有点忽略了宋启琨。 所以当她在自家别墅门前看到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跟在下班回来的宋启琨身后的时候,她很惊讶。 那年轻女孩子便追着宋启琨,便仰着头跟他娇嗔地说话,姜时初耳朵灵,愣是听清了年轻女孩子的话:“宋大哥,你就不请我到你家里坐坐吗?别这么无情嘛,我们公司有合作,恰好你又是我邻居,这多巧啊,说明咱们有缘分啊……” 姜时初听到这里,忍不住挑了挑眉,这是有情敌找上门了? 宋启琨越走越快,看到了姜时初,便问道:“怎么出来了?外面风大,小心着凉了。” 年轻女孩很快也看到了姜时初,顿时脸上的笑容一滞,不过她很快就恢复了正常,笑着问宋启琨:“宋大哥,这位姐姐是谁啊?” 宋启琨道:“她是我妻子姜时初,好了,顾柳你回你家去吧,时候不早了,我就不留你了。” 年轻女孩,也就是顾柳,顿时脸色一变,带着些许敌意看着姜时初,说:“原来这位就是嫂子啊?嫂子好,我叫顾柳,我家就在你们家附近,很近的,嫂子有时间去找我玩啊。不过我白天要上班,只有晚上才有空,所以嫂子要想找我,得先打个电话,当然,要是宋大哥找我,那我什么时候都有空……” 她说完后,又意味深长地补充道:“毕竟他公司跟我公司有生意往来,我对于生意伙伴总是很负责的。” 姜时初好笑地看着她,这算什么?挑衅自己这个原配吗?看上宋启琨了,想挖自己的墙角? 不等姜时初回应顾柳的话,宋启琨就皱着眉头道:“好了顾柳,我妻子平时也不忙,没空找你玩,如果有公事的话请在工作时间找我,现在是下班时间,我想要和我的家人待在一起。” 宋启琨送客的话都说得这么明显了,就算顾柳再不愿意,也只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但离开前还不忘开口道:“宋大哥,既然咱们住得这么近,那你明天开车去上班的时候,能不能捎上我啊?” “不行,这不方便,而且顾小姐家里有司机,完全不用屈就我的小破车。”宋启琨有些不耐烦地拒绝了然后不等她再说什么,就直接牵着姜时初的手,走回了自己家。 “哟,宋大哥……桃花运不错嘛,都有年轻小妹妹看上你这个已婚已育的良家妇男了。”姜时初甩掉宋启琨的手,似笑非笑地抱胸看着他道。 宋启琨却苦笑道:“别开玩笑了,这不是桃花运,是桃花煞,顾大小姐什么样的玩伴都有,对我只是心血来潮,转身就能忘了。你可不要误会我,我对她一点意思都没有,还避之不及。” 姜时初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发现他还长得人模狗样的,确实能吸引小姑娘,怪不得都有女儿了还能在外面招蜂引蝶呢。 745、离婚后前夫暴富了(11) 说实在的,宋启琨长得还不错,高大英俊,沉默寡言,衣着因为被姜时初调~教过一番,如今也衣冠楚楚起来了,男人也是需要人靠衣装的,穿得好在人群中就立马显眼起来了,所以他现在能吸引小姑娘姜时初一点儿也不意外,她自己不也能吸引小帅哥吗? 所以在宋启琨解释过后,姜时初就没有继续追问了,男人要是有了花花心思,即使你把他拴在裤腰带上,他都能思想出轨。 宋启琨要是哪天有了二心,那她就分掉他的一半家产带着宋芙离开就是了。 顾柳能住进这个别墅小区,自然家里非富即贵,有钱又任性,看上了有妇之夫居然还明目张胆地追求起来,完全没有把姜时初放在眼里。 姜时初本来不想理会这莫名其妙的情敌,让宋启琨自己解决的,却没想到顾柳嚣张地到姜时初面前来挑衅了: “宋太太是吧?”顾柳居高临下地打量着姜时初,眼神里的不屑都快溢出来了。 “听说你之前就是个家庭主妇,只在家里带孩子,几个月前才突然让宋启琨给你办了家什么服装公司,啧啧,你该不会是只担个名头,其他事情就全甩给别人,然后功劳和利益全是你的那种大老板吧?”顾柳嘲讽地说道。 姜时初确实像是挂名老板,毕竟之前组建公司的是宋启琨,他把那些杂事琐事都包揽了,姜时初看着就像个甩手掌柜,顾柳有所怀疑也正常。 姜时初可不惯着大小姐的脾气,说:“是不是又关你什么事呢?我老公他愿意帮我出钱出力,你酸什么啊?我又没吃你家大米,要你管?” “哼,真够没皮没脸的,你不能在事业上帮衬他,好歹也别尽拖他后腿啊。他每天在公司忙得不得了,结果还得帮你处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你怎么好意思的啊?”顾柳瞪大了眼睛不忿地说道。 “我为什么不好意思?谁让他是我丈夫呢?夫妻一体,他帮我的忙不是应该的吗?”姜时初故意说道,气死人不偿命。 顾柳果然气得不行,跳着脚道:“你你你……你怎么这么不要脸?一点都不心痛宋大哥?你要是识趣些,就应该早早离开宋大哥,别拖累他!你这样的女人根本配不上他……” “我这样的女人配不上他,难道配得上他的女人就是你?可惜啊,你来得迟了些,我跟他连孩子都有了,他甩不掉我了呢。”姜时初故意这么气她。 顾柳忽然脸都憋得通红了:“你只不过是运气好,在大学时就缠上了他,才能登堂入室当宋大哥的妻子,否则你根本没机会遇到这么优秀的他!” “是啊,谁让我运气好呢。”姜时初似笑非笑地说,“像你这样,一步晚就步步晚了,真可惜……” “好了好了,我没兴趣再跟你聊我丈夫的事。我不是死缠烂打的人,如果你真的能挖到我的墙角,那我把他拱手让给你。” 姜时初十分大度地对她摆摆手道。 宋启琨对顾柳有没有意思,他那天就表现得很清楚了。 当然,如果宋启琨真的被顾柳打动了,那她也不会勉强留下一个变心的男人。 不过,但自己面前来挑衅的人应该受些教训。 顾柳这么嚣张地追求有妇之夫,都是家里父母没教好的缘故,所以姜时初也没做多少,只是查了查顾柳她爸爸的公司有没有偷税漏税之类的违法犯罪行为。 很不幸,她爸爸的公司真的有这些违规行为,于是姜时初又履行了一次良好公民的义务,匿名举报了一番。 家里公司出事了,不知道顾柳还有没有心思抢别人的男人? 她之所以在姜时初面前敢这么嚣张,不就是仗着家世好,底气足吗?那姜时初就动一动她的靠山。 干完这件事之后,姜时初就深藏功与名,不再理会这事了,毕竟这并不是她生活的重点。 她的生活重点是宋芙小朋友跟自己的童装设计公司。 姜时初联系了工厂开始做自己设计出来的衣服,又注册了品牌“芙蓉”,然后就让宋芙穿着她预先做出来的样衣当小模特拍片了。 宋芙本来就爱臭美,穿上了新衣服正是想跟人炫耀的时候呢,见妈妈要给她拍照,顿时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师自通地摆好小姿势,美得不行。 “妈妈!妈妈!漂亮漂亮!”宋芙咧着小嘴笑得眉眼弯弯。 “是很漂亮呢,妈妈的小公主。”姜时初毫不吝啬地夸赞道。 摄影师也高兴地直夸她:“小朋友拍照很有范,表现力很强,是个当模特的好料子,可以防小明星了。” “小明星就不当了,她那么小,让她自由快乐地成长才是最好的,过早地进入大人的名利圈没什么好处。”姜时初摇着头说道。 摄影师知道她没有让孩子当小明星的意思,就立刻转了口风,又夸道:“像你这么有觉悟又理智的家长很少了,现在很多家长就算花钱也要把孩子送去学当小模特,就是为了钱财名利,可不管孩子过得好不好。” 姜时初点点头:“确实有不少家长会这么做,不过像我一样真正爱孩子的人也有很多。” 宋芙小朋友兴高采烈地客串了一把小童模,等结束的时候还意犹未尽。 姜时初哄她说等下次有新衣服做好了再来拍,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宋芙的童装照片很快就修饰好了,姜时初选了好几张做成海报贴在门店里面,让人一眼就能看到衣服穿在小孩身上的样子。 宋芙本身就长得粉雕玉琢,穿上姜时初设计的衣服后,就更耀眼得如同小天使了,谁经过店门口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海报。 童装一经推出,销量就节节攀升,姜时初没做什么推广,但情况却比她想象的好很多,她还以为刚开始会有一段生意不好的情况,却没想到出乎她的意料了。 宋启琨对此十分高兴,比他自己的工作有大突破还激动,他还特意请了两天假在店里盯着销售情况,比姜时初这个正主上心多了。 “” 746、离婚后前夫暴富了(12) 姜时初的事业走上了正轨,顾柳也不见人影了,大概家里公司出事后她也自顾不暇,没心思继续纠缠宋启琨了。 宋启琨很快又迎来了一次人生的新高峰——他的公司上市了,于是拥有一部分原始股份的他,一跃而成了千万富翁…… 哦,他早在接收了遗产的时候就是了,还不止,不过这是他真正凭着自己的努力所获得的成功,这里面包含了他的心血,所以他非常激动,比起之前接收遗产的时候激动多了,因为这是他人生价值的体现,跟得来太过容易的遗产不一样。 他激动得抱着女儿和姜时初不停地亲。 姜时初非常理解他,所以就忍耐着让他抱,让他亲,等他发泄完自己的情绪。 但女儿可就没那么好脾气了,她现在跟爸爸很熟悉了,就一点都不怕他了,所以被爸爸亲得太用力了,便皱着小眉头用手十分嫌弃地推着他,奶声奶气地说:“爸爸!不要亲我!” “为什么不让爸爸亲?爸爸最爱你了,爸爸太高兴了,想把高兴分享给你才亲亲你的啊……”宋启琨心情极好地跟女儿解释道。 “不要嘛。”宋芙小朋友依旧傲娇地说道。 “那好吧,乖女儿不让亲亲,那我就只能亲亲妈妈了……”宋启琨装作无奈地说道,狠狠地亲上了姜时初的脸,这回姜时初也开始嫌弃他了。 “你有完没完了?我脸皮都快被我亲秃噜皮了。”姜时初瞪了他一眼。 宋启琨只是嘿嘿嘿地傻乐,一点儿也看不出前段时间的精明能干了。 “初初,我现在是个有钱人了!”宋启琨非常骄傲地说道,挺直了胸膛,眼睛亮晶晶的,好像在跟姜时初讨赏的大狗狗。 姜时初忍不住笑道:“难道你公司没上市之前不是有钱人?” “那不算,那是天降的横财,即使用上了我也觉得没有真实感,还有一种随时会失去的感觉,但现在我很踏实,即使没有那笔遗产,我也能让你和女儿过上优渥的生活了。”宋启琨一脸正经地对姜时初说道,他说得很认真。 姜时初忍不住心软了一下:“那作为你的妻子,我觉得很荣幸,女儿也一样,乖宝贝,你是不是也很为爸爸自豪啊?” 姜时初说着就问了问把父母抛到一旁,玩着小玩具的宋芙小朋友。 小朋友听见妈妈的话,眨了眨黑亮的眼睛,然后很是捧场地笑眯眯地说:“嗯嗯,为爸爸自豪……” “你看,女儿都这么说了。”姜时初回过头来对宋启琨道,以为他现在总算能消停些了吧? 却没想到他眼眶一下子就红了,紧紧地抱住姜时初,把脸埋在她脖子里,过了一会儿,才平复了心情,闷闷地说:“初初,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段时间总觉得你会带着女儿离开我,再也不回头……我很害怕噩梦会成真……不过幸好,幸好你和女儿没有离开我……” 姜时初拍了拍他的后背,说:“你的感觉其实没有错,我们差一点就要散了,但你及时挽回了我们,所以我决定再给你一次机会,你成功把握住了。” 宋启琨顿时手上一用力,把姜时初抱得更紧了,低低地说:“谢谢你,谢谢你和女儿肯再给我一次机会。” 他非常后怕地说道,他差一点就妻离子散了,但幸好他及时挽回了。 姜时初拍拍他,心想,这男人其实还不错,有担当。 当天晚上宋启琨还非常任性地把女儿也抱到主卧里,非要一家三口睡在一起,说是一家人要整整齐齐。 姜时初还能怎么办?自己的老公,只能哄着他了。 激动了几天之后,宋启琨的心情终于恢复了平静,姜时初松了口气,他要是再不恢复正常,她都快忍不住要收拾他了,幸好他及时止住了放飞的脚步。 姜时初保持着每个月出一两款设计图,其他的则由公司其他设计师负责,顺风顺水地发展着自己的事业。 偶尔闲暇时间,她则会陪着宋芙,宋芙小朋友是个好动活泼的,自从搬到了环境优美的别墅小区,就爱好到处去“探险”,跟妈妈玩躲猫猫。 幸好这个小区很安全,所以宋芙小朋友玩得不亦乐乎,更喜欢到处钻了,有时候姜时初都要花上点时间才能找到她。 “芙芙,芙芙,妈妈的宝贝儿,你在哪里呀?”姜时初四处张望着,呼唤跟自己躲猫猫的女儿。 但其实她早就顺着窸窸窣窣的声音猜出了她的藏身之处,只是小朋友喜欢别人找不到她,她才高兴。 姜时初装模作样地到处找了一会儿,最后才装作好不容易的模样“找到”她。 “哈哈,妈妈找到你了!”姜时初跳出来抓住女儿的小身子。 但她一上手,就发觉有些不对劲,这不是宋芙。 她定睛一看,居然是个四五岁大,面无表情,双眼呆呆的小男孩。 姜时初连忙放开他,往旁边一看,才发现自己女儿正一脸好奇地看着小男孩,还用小胖手偷偷去戳人家。 “芙芙,别乱碰小哥哥。”姜时初把女儿抱起来,然后问那个小男孩:“小朋友,你是谁啊?你怎么这个人在这里?你爸爸妈妈呢?” 然而小男孩对姜时初的话毫无反应,像是没听见一样,依旧表情呆滞。 姜时初多看了他一会儿,才意识到他不太正常,很可能是个自闭症儿童,没办法对别人的话做出恰当的反应,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一个人走到这里来,他家里人要是知道他不见了,应该会很担心吧? 姜时初再试着问:“小朋友,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啊。” 他能出现在这里,那肯定是附近住户的孩子了。 只是小男孩依旧对她的话毫无反应,姜时初只好作罢,直接打了物业的电话,让他们寻找小男孩的父母,把他送回家。 物业的人很快就到了,刚想要把小男孩抱起来,小男孩就突然剧烈地挣扎起来,十分抗拒别人抱他,他挣扎的动作非常激烈,连一张小脸都憋得通红了。 物业的人顿时有些尴尬,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小男孩这么抗拒别人抱,那还怎么把他带走啊? 747、离婚后前夫暴富了(13) 小男孩挣扎着从物业工作人员的怀里出来后,便靠在了一旁的花丛里,紧紧地蜷缩成一团,像只被惊吓过度的小动作,看着就让人觉得可怜。 “你们……不如联系一下他的父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吗?”姜时初试探着说道。 “知道,我们现在就打电话告诉他的父母。”物业工作人员点头,立刻就有人开始联系小男孩的父母,而另外两个还不忘试探着接近他,但他不理不睬,甚至工作人员离得近了,他就开始有反抗行为,那两人便立马不敢再接近他了。 这时候,宋芙拉了拉姜时初的手,两条小短腿蹬了蹬,试探着要下地。 “你要下去?”姜时初问她。 “嗯嗯。”宋芙点着小脑袋回答,姜时初便把她放下来,她便迈着小短腿像只小企鹅一样走向了小男孩。 物业工作人员见状,连忙伸出手想阻拦她:“小朋友,小哥哥不喜欢有人接近他,你别走过去……” 然而他话还没说完,就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因为宋芙走近小男孩的时候,小男孩居然没有丝毫抗拒的动作,甚至宋芙都伸出小手触碰他了,他也没有任何过激反应,似乎刚刚他对两位大人的激烈反抗是假的一样。 “哎,他居然愿意接受小妹妹的靠近!”工作人员高兴极了。 姜时初也有些意外,不过她想起之前发现这小男孩时,自己女儿就在他身边安静地待着,看来他们那个时候就已经有“交情”了? 宋芙蹲下小身子,默默地挪到小男孩的面前,奶声奶气地说:“哥哥,你、你不回家吗?不回家,妈妈会担心……” 小男孩依旧蜷缩成一团,但他的左手却悄悄地伸出了一只小拇指,轻轻地碰了碰宋芙的小胖手。 宋芙一下子就发现他的动作了,以为小哥哥是在跟自己玩,便乐得咯咯地笑起来,用自己的手想抓住小男孩的手指,但小男孩反应很快,根本没有被她抓住,宋芙就更起劲了,两人你来我往地就玩起了捉手指的游戏。 小男孩虽然依旧低着头没什么表情,但宋芙却乐得笑个不停,清脆稚气的笑声让旁边几个大人都忍不住跟着笑起来,只觉得这场面格外美好,所谓两小无猜大概就是现在这样的吧? “哥哥,跟我回家好不好?”宋芙玩着玩着就想把小哥哥都拐回自己家了。 小男孩没有说话,但宋芙却当他是默认了,于是停止了玩捉手指的游戏,牵着他的手,把他拉了起来,起先小男孩还不愿意站起来,但宋芙拉他拉得有些吃力,肉嘟嘟的小脸蛋都憋红了,气喘吁吁,十分辛苦的模样,于是小男孩便站了起来。 宋芙便牵着小男孩的手,喜滋滋地把人牵到姜时初面前,开开心心地说:“妈妈,我、我想把哥哥带回家……” “好啊。”姜时初立马就同意了,然后对物业工作人员道:“如果他的父母回来了,就让他们到我家里来接他吧。” “好,谢谢宋太太,我们会如实告知高先生和高太太的。”物业工作人员如蒙大赦似的说道,这个烫手山芋的父母没回来前,有人愿意接手,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所以他们立马就答应了。 宋芙便牵着小男孩的手,雄赳赳气昂昂地往家里走去了,她虽然是个三头身小屁孩,但昂着小脑袋,挺着小胸脯,走路走得十分威风,而小男孩则低着头乖乖地跟在她身后,格外乖巧听话的模样。 姜时初看着这俩小孩,脑海里莫名地出现了一幅场景,叫“女土匪和她抢来的书生小娇夫”…… 呸呸!那画面太魔性了,姜时初连忙摇摇头,把自己脑袋里不靠谱的东西甩掉,她女儿才不是什么女土匪呢! 宋芙牵着她的小娇夫,哦不,她捡来的朋友回到了家,便十分不见外地把自己的玩具都抱了出来,要跟小哥哥一起玩,姜时初没有打扰小朋友,便跟宋芙说:“乖宝贝,小哥哥是你带回家的人,就是你的客人了,你要好好招待他的,可以跟他玩玩具,也可以跟他分享你的小零食,妈妈就不打扰你了,你可以吗?” “我可以!”宋芙挺着小胸脯十分肯定地回答道,姜时初的话让她有了一种自己终于是大人了的感觉,所以她现在责任感爆棚,“妈妈,我、我会跟小哥哥一起玩,一起吃好吃的!” “好,那妈妈就不打扰你了哦。”姜时初对她笑着挥挥手说道,然后又对小男孩笑了笑,“你和宋芙一起好好玩吧,就当是在自己家里。” 两个那么小的孩子,姜时初当然不可能任由他们没人看管、独自玩耍,她说是说让他们自己玩,但其实一回到书房,她就打开了玩具房的监控,一边工作,一边看着两个小家伙。 刚开始的时候宋芙比较主动,小男孩很被动,但宋芙是个很有感染力的小朋友,小男孩很快就被她带动得投入地开始玩起来,再也没有之前在外面时的自闭抗拒模样。 姜时初便有些怀疑了,她之前以为小男孩是有自闭症,但现在看着又不像了,因为他能对宋芙的的举动做出正常的反应,两人的互动都符合小朋友交往的正常过程。 那么看来小男孩的自闭症状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他自闭的对象也是有选择性的。 会造成这样的结果,原因有很多,姜时初作为一个外人,自然不了解这其中的情况,但小男孩能住在这里,父母肯定是非富即贵,知道他生病了,一定会给他请最好的医生,所以姜时初并不太担心。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姜时初就接到了物业的电话,说是小男孩的父母回来了,马上就会到她家里来接孩子回去。 姜时初表示自己随时都有空,恭候他们上门。 十多分钟后,姜时初家的门铃就响了,她出去一看,果然见到了一对衣着光鲜的男女,正是小男孩的父母。 748、离婚后前夫暴富了(14) “你好,请问是宋太太吗?我是高俊言的妈妈杜珍,这位是我先生高文裕。非常感谢你发现并收留了我儿子,他是个情况特殊的孩子,给你添麻烦了。”高太太非常感激地对姜时初说道,脸上的笑容里还带着微微的担忧,显然是个关心儿子的母亲的模样。 这时候高先生也跟着说道:“俊言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实在不好意思,我们现在就把他带走……” 姜时初一边把他们带进来,一边摇头说道:“俊言并没有给我添麻烦,他和我女儿在一起玩呢,很乖。” 高先生和高太太却并不太相信,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儿子的情况,他只愿意一个人待着,即使有时候带他出门,想让他跟其他孩子一起玩,他也从来都不肯跟人交流,玩玩具或者玩游戏从来就不在他的日常生活里存在。 “真的吗?”高太太有些惊喜又有些不敢置信,“宋太太你是不是弄错了,我儿子他从来不跟别的小朋友一起玩的……” 高先生点点头,叹了口气,说:“虽然我们曾经梦寐以求想让他和其他正常孩子一样结伴玩耍,但从来没成功过。” 姜时初看着他们一脸否定的神情,顿时不知道是什么心情,这对父母看着对儿子很疼爱,可似乎又不是很了解儿子,不过这和她没什么关系,所以姜时初只是把他们两人带到了女儿的玩具房前,轻轻打开了房门,低声对他们道:“你们自己看吧。” 高太太和高先生往里一看,果然便看见自己的儿子正绷着一张小脸,手里握着几个成年人拇指大小的士兵雕像,在和宋芙玩官兵守城的游戏。 他虽然一言不发,但无论宋芙说了什么,都很认真地一一执行了,像个小小的忠诚的卫士,他虽然是沉默的,但身体却是在活动,并且对其他人的举动做出了恰当的反应。 高太太顿时捂住了自己的嘴,眼眶都红起来了,高先生也一脸激动的模样,眼神欣慰地看着默默跟着小姑娘一起玩的儿子。 他把房门重新轻轻地关了起来,眼神里带着乞求地对姜时初道:“宋太太,俊言现在终于能跟小朋友一起玩了,这代表他的情况有所好转,我实在太高兴了,能不能先不打扰他,让他们继续玩?” 姜时初能说什么?他们夫妻俩都是一脸期待和恳求地看着她,都是一片父母的慈爱之心,所以她只好答应道:“好,我看他们也玩得正起劲。对了,我书房里有玩具房的实时监控,你们要看吗?” “要的!要的!”高太太立即迫不及待地说道。 姜时初于是把他们夫妻俩带到了书房里,把平板电脑给他们,夫妻俩便凑在一起激动不已地盯着屏幕上的视频看了,把姜时初忘在了一旁。 “……”姜时初体谅了他们的激动心情,毕竟是疑似自闭的儿子肯跟人交流和玩耍了,他们这种表现很正常。 最后还是宋芙小朋友肚子饿了,而她的那些小零食早就跟高俊言分享完了,所以她扔掉手里的玩具小人,奶声奶气地对高俊言道:“哥哥,我饿饿,找妈妈,吃饭!” 高俊言听了站了起来,朝宋芙伸出他的手,宋芙立刻笑嘻嘻地牵上他的手,迈着小短腿,一蹦一跳地走出玩具房。 “俊言居然肯主动让妹妹牵手!老公,我好高兴啊……”高太太看见视频里儿子的举动,激动得热泪盈眶,泣不成声。 高先生的眼眶也红了,说:“我也很高兴,太高兴了。” 姜时初有些无语地看着情绪激动的夫妻俩,对他们道:“孩子们出来了,你们要不要出去见他? “要!要!”夫妻俩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放下手里的平板电脑,慌里慌张地起身就往往书房外跑。 姜时初跟在后面,才出了书房门,就听见宋芙嫩嫩的声音在喊:“妈妈!妈妈!宝宝饿饿了……” “妈妈在这里。”姜时初找到在屋里乱窜的两个小朋友,“你们饿了?今天想吃什么呀?” “吃面面!”宋芙一脸雀跃地说道,然后她像是想起了什么,甩了甩自己牵住高俊言的手,说,“哥哥也要!” 高俊言一双黑黝黝的眼睛看向姜时初,对上姜时初看向他的眼睛时,瑟缩了一下,便又垂下了眼。 姜时初对待他就仿佛对待一个正常的孩子,蹲下腰问他:“高俊言,你也想跟妹妹一样吃面条吗?是肉沫鸡蛋面哦。” 高俊言飞快地抬起头看了她一眼,沉默地点点头,又迅速地低下头去。 “那好吧,你和妹妹就在客厅里先玩一会儿,阿姨现在就去给你们做面条吃。”姜时初说道。 高先生和高太太这时候站在角落里,根本不敢出来面对儿子,生怕儿子看到他们,就会突然恢复成之前那样谁也不理的自闭模样,他现在起码还能对姜时初和宋芙有所反应,只是见到这些,夫妻俩就已经非常满足了,根本不敢打破现在这个美好的局面。 姜时初却一脸不能理解地看着他们俩,这两人不是高俊言的爸爸妈妈吗?怎么现在见了他还不敢上前跟人说话了? 高太太见姜时初看过来,连忙悄悄地走过去,低声对她道:“儿子好不容易能对你和妹妹的言语做出反应,我们怕他见到我们,又会恢复自闭,所以只好先让他再和妹妹玩一会儿,我们不想打破他现在的美好心情。” 姜时初说:“可你们现在一直这样也不好吧?难道不是应该多陪陪他,关爱他吗?其实我一直有些好奇,他看着不像是天生自闭的孩子,那他到底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模样?” 高先生这时候也走了过来,听见姜时初的问题,叹了口气,说:“他刚生下来的时候我们生意太忙了,就请了保姆照顾他,谁知道保姆不是个好的,一直在虐待他,从婴幼儿时候就开始,我们很少回来,就算回来也只是看看他很快就离开,所以直到一年前觉察到他不太正常,调查了一下才发现保姆的问题……” 749、离婚后前夫暴富了(15) 姜时初顿时用一言难尽的眼神看着这对夫妻,能把孩子忽略到这种地步,被保姆虐待了好几年都不知道的粗心父母,真是令人无话可说。 高太太看见姜时初谴责的眼神,羞愧得满脸通红,她慌里慌张地说道:“我、我……不如我跟你一起做面条吧?我想亲手给儿子做一碗面吃。” 姜时初点了点头,于是两个女人就进了厨房,高先生也跟着进去帮忙打下手,没办法,他一个人在外面会被儿子发现的。 幸好宋家的厨房够大,否则都装不下三个成年人。 既然这夫妻俩都留下来帮忙了,姜时初只好做了五人份的面条,她做的肉沫鸡蛋虽然看着简单,但味道很好,高太太一脸敬佩地看着她手脚利索地炒肉沫和鸡蛋,加各种辅料,比如蘑菇碎、胡萝卜碎和豆腐碎,然后没过多久,一股浓郁的香味就直往人的鼻子里钻,仿佛要把人的三魂七魄都勾出来一样。 “宋太太,你这手艺真是太厉害了,一点都不比那些大名厨逊色。”高太太用高山仰止的眼神一脸赞叹地对姜时初说道,“你的手艺我是一辈子都不可能达到了。” 高先生也在一旁不由自主地深深呼吸了几下,肚子还咕咕地响了起来,窘迫得急忙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肚子,高太太和姜时初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肉沫鸡蛋面条很快就做好了,姜时初把面分成五份,这回高太太和高先生没有办法继续逃避下去,难道他们还能躲在厨房里吃面不成? 因此他们低着头端着碗跟在姜时初身后走了出去,根本不敢去想儿子见到他们两人会是什么反应。 姜时初可不管这两个缩头乌龟,她把两个小碗的面条放到宋芙和高俊言面前,说:“这两份是你们的,要好好吃掉哦,要是吃不够就再叫我。” 宋芙高高兴兴地应了,高俊言却猛地爬下椅子,迅速钻到了桌子底下,蜷缩着小小的身体靠在桌脚——他又变回自闭的模样了,很明显,他是看见高先生和高太太才会这样的。 “俊言!”高太太看见他这个反应,心都碎了,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顾不得什么礼仪姿态,狼狈地扑到桌底下,跪在儿子面前说道,“俊言,是妈妈啊,妈妈不会伤害你的,你不要害怕妈妈……” “儿子,是爸爸妈妈啊,爸爸妈妈不是坏人,不会打你,你起来好不好?”高先生一个大男人眼眶一下子就通红了,跟着蹲在妻儿身边哽咽着劝道。 姜时初看见他们这反应和举动,心里疑惑了一下,他们这种反应难道不会不仅没办法安抚高俊言,反而还会让他病情更严重吗?这更像是在刺激他吧? 宋芙看不懂大人们的情绪,她只看见自己一直好好的小哥哥见到这两个大人,突然就缩了回去,不跟她牵手手,也不跟她玩了,于是她就不高兴了,自己灵活地扭着小身子溜下椅子,毫不客气地挤掉两个大人,钻进桌底下,生气地对两个大人说:“你们两个大坏人,吓到哥哥了!” 她一着急话就说得很利索,这会儿为了自己的小哥哥,她小眉头都皱得紧紧的了,瞪了两个大人一眼,便移到高俊言面前,用小奶音问:“哥哥,你不跟我吃面面吗?” 高俊言动了动,但这次却没其他反应了,宋芙一下子就不乐意了,小哥哥怎么能不理她呢?她生气了,于是伸出小胖手扒拉着高俊言缩成一团的小身体,找到他的胳膊后,硬要把人拉出来。 高太太见了,连忙想阻止她:“小妹妹,哥哥这时候不喜欢别人他,你小心他反抗时打到你了……” 姜时初却说:“高太太,她是小孩子,你儿子不会伤害她的,他之前缩成一团,宋芙都成功把他拉出来,带着他回家了,这回你也可以试着相信她。” 姜时初话还没说完,高太太和高先生就一脸震惊地看到,高俊言果然被宋芙拉出来了,明明他比宋芙大三岁,只要他不愿意,完全可以甩掉宋芙的手,但他没有,而是乖乖地从自闭的状态里被宋芙拉出来了。 高太太和高先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看见高俊言被宋芙拉上了椅子重新坐好了,他们还是一脸恍惚的表情,呆怔地站在一旁愣愣地看着两个小朋友的动作。 姜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忍无可忍地对他们道:“你们两个要是没事,就别在这里盯着人看了,否则明明小孩没事都会被你们的眼神盯出事来,你们没发现高俊言见你们在,手脚都拘束了很多吗?跟之前宋芙玩的时候根本不是一个样。” “那、那我们该怎么办?”高先生和高太太的生意做得非常成功,但他们当父母却非常不负责,很失败,对上自闭的儿子,简直束手无策。 “算了,你们还是躲回厨房吃面吧。”姜时初终于还是把他们俩赶回了厨房。 果然,等他们一离开餐厅,高俊言立刻就放松了许多,往嘴里扒面条的动作都快了很多,并不想刚才那样机械僵硬。 姜时初都有些同情眼前这个小男孩了,遇上那样的父母,简直是作为孩子一生的劫难。 她没办法理解,明明高先生和高太太在一年之前就已经发现孩子的问题了,为什么到现在了还没有缓解跟孩子的关系?孩子看见他们依旧只有害怕和拒绝的态度?难道这一年来他们都没有做出过任何努力缓解孩子病情的事情吗? 而且今天她发现高俊言的时候,他是一个人待在外面的,很显然,这是照顾他的人疏忽了,高家夫妻为什么还没有吸取上一个保姆的教训,敢放心让外人照顾明显有心理问题的孩子? 明明他们看起来很关心孩子的模样,刚刚他们的表现并不是假的,但偏偏在孩子的问题上就处理得这么糊涂,这对夫妻真是太矛盾了,夫妻俩就不能轮流陪陪孩子,帮他治好心理问题吗?难道在他们心里,生意比孩子更重要? 750、离婚后前夫暴富了(16) 高俊言在宋家吃了一顿饭,高先生和高太太担忧又焦急地想要跟他缓和关系,试探着跟他说了好几回话,但高俊言每次见到他们就表现得十分抗拒,那种强烈的排斥感即使是还不满两岁的宋芙都看出来了。 “叔叔、阿姨,你、你们不要过来……哥哥,不喜欢你们……”宋芙张着两只小短手挡在高俊言面前,绷着小脸蛋说道。 高先生和高太太顿时十分难过又心酸,高太太红着眼眶道:“小妹妹,阿姨是俊言的妈妈,不会伤害他的,妈妈很爱他……” “可是他不喜欢你们啊。”宋芙的童言童语直戳两人的要害,高家夫妻脸色一下子就灰败起来,如果没有人明着说出这话,他们还能勉强安慰自己是儿子的病情所致才会导致他排斥自己,但现在即使是一个小孩子,都能看得出来儿子并不喜欢他们俩,所以他们就算想自欺欺人也没办法继续下去了。 高俊言一双黑黝黝的眼睛望着墙上的一个黑点,就是不看高太太和高先生,对他们漠不关心,只有他们打扰到他了,他才会表现出强烈的排斥和反抗。 姜时初忍不住开口问他们:“你们没有给他请心理医生吗?” “请过了,但都没有办法,俊言很排斥陌生人,那些心理医生都没有几人能成功接近他……”高先生愁眉苦脸地说道。 “你们为什么不亲自陪着他?”姜时初有些好奇,“难道外人照顾他会比你们当父母的更尽心吗?不怕重蹈覆辙?” 高先生和高太太闻言,脸上的神色顿时一滞,眼神游移着,一副心虚的模样。 过了一会儿,高太太才呐呐道:“工作上的事情太忙,我们离不开,其实我们不是没有考虑过,只是他比起排斥医生更排斥我们,我们这不就生怕更刺激他吗?” 姜时初顿时无语了,那现在他们这幅非要接近高俊言的举动又是为什么?而且看高俊言排斥他们的模样,姜时初非常怀疑他们今晚到底能不能把高俊言带走。 正当高俊言默不吭声地跟父母抵抗的时候,宋启琨终于下班回来了,他看到家里来了两大一小三个陌生的人,愣了一下,才问姜时初:“初初,家里有客人来了?” “这是咱们家的邻居,高先生和高太太以及他们的儿子。”姜时初跟宋启琨介绍道。 高先生和高太太不愧是做生意的,见了宋启琨,顿时生意人气质上身,马上就忘了儿子,开始十分熟络地跟宋启琨寒暄起来,各种客套话一套一套的,简直让人如沐春风,夫妻俩都很有交际手腕的感觉,怪不得生意做得这么好呢。 姜时初眼看他们俩说起生意上的事就没完没了了,连忙打断他们,问宋启琨:“吃饭了没有?锅里还有些面条没吃完,不过可能泡太久不太好吃了。” 宋启琨道:“没有,我随便吃些就行。” “那我给你端出来,你先回去换衣服。”姜时初边说边往厨房走去。 高家夫妻俩便有些尴尬,高先生连忙道歉:“不好意思,我们都忽略宋先生才刚从外面回来,打扰你了。” 宋启琨客气地笑了笑,高家夫妻见宋家夫妻都不再客厅里了,看见自己那跟人小女儿玩起来的儿子,就又愁得脑袋都大了,这个儿子他们还能不能才成功接回家啊? 是不能了,因为一旦他们尝试着要抱走高俊言,高俊言就死命地挣扎,歇斯底里地尖叫嘶喊,动静很大,宋家三口见着这比人贩子拐卖儿童的场面还凄厉的场景,纷纷沉默了。 最后还是宋芙非常干脆地对高家夫妻道:“哥哥,不想跟你们回家,你们,把他留给我吧。” 姜时初有些惊讶地看着女儿,说:“可哥哥是别人家的孩子啊。” “能不能把他变成咱们家的呀?”宋芙仰着小脑袋问妈妈,“我想哥哥变成咱们家的……” “呵呵……”高太太尴尬地看着已经挣扎着从高先生怀里逃下来后躲在了墙角里的儿子,苦笑不已。 最后在高俊言极力的反抗以及宋芙极力要求他留在自己家的情况下,高家夫妻俩最后还是没能把儿子接回自己家。 姜时初倒是没什么感觉,毕竟高俊言是个非常省心的小孩,他只对宋芙有比较大的、积极的反应,对她和宋启琨则是淡淡的,虽然也会给出反应,但不到逼不得已就不会理会。 宋芙虽然小小年纪,但作为一力主张留下高俊言的人,她就不由自主地有了责任感,觉得高俊言就是她的责任了,还有模有样地让高俊言去洗澡,给他穿自己的衣服——当然,她的衣服太小了,最后还是高家夫妻回家拿了高俊言的衣服以及其他日常用品过来。 洗完澡两人还看了一会儿动画片,看完动画片,就到了小朋友上床睡觉的时间了,宋芙非要跟高俊言睡在一起,还让宋启琨给他们俩讲睡前故事。 宋启琨看着自家女儿霸道地把半个身子都压在高俊言身上的模样,大大咧咧,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天真无邪地对爸爸说:“爸爸,要听阿里巴巴和、和大盗的故事……” “好好,爸爸给你们讲。”宋启琨只能任劳任怨地给两个孩子讲故事,高俊言乖乖地任凭宋芙压着他,抱着他,丝毫不反抗,安静得仿佛一个仿生机器人。 宋启琨讲了好几个故事,才把宋芙哄睡了,高俊言倒是不知道睡没睡着,但他闭着眼睛,呼吸也很平稳,宋启琨就觉得他应该是睡着了。 等回到自己的卧室,看着还在电脑前忙的姜时初,便忍不住过去搂住她的肩膀,有些哀怨地说:“我怎么觉得女儿现在就开始胳膊肘往外拐了啊?看她这么小年纪就知道心疼小男孩了,还把人家留下来,让我给他们讲故事……” 宋启琨莫名地心酸,觉得自己怎么这么快就感受到女儿外向的酸楚了? 姜时初扭过头看了看他,说:“没有往外拐啊,她这是把人拐回自己家来了,又不是她跟着往别人家跑,你酸个什么劲儿?” 751、离婚后前夫暴富了(17) 宋启琨没想到还能往这个方向思考,被姜时初这么一说,他内心里的那点酸楚顿时消失了,反而变得有些欣慰起来:“这么说来,她把别人家的孩子拐到自己家,还是挺厉害的了?” 姜时初忍不住轻笑一声,说:“总比她被人拐走好吧?要是高俊言以后成长得还可以,说不定咱们还能培养个上门女婿,毕竟高家那夫妻俩可不像靠谱的父母,咱们女儿要是能把高俊言拐回来,必定心会偏在咱们家。 当然了,要是高俊言以后成长得不行,那咱们还可以想办法分开他们俩,反正不会让咱们女儿吃亏。” 宋启琨听了姜时初这番话,顿时目瞪口呆,完全没想到妻子已经想得那么长远了,连想把人儿子培养成童养婿的事都考虑过了。 “你是不是想得太远了?女儿还不满两岁,你就想着她结婚的事了?”宋启琨一脸茫然地说。 “就是随便想了一下而已,就像你说的,女儿还那么小,以后的事情谁又知道呢?说不定她对高俊言只是一时兴起,毕竟她几乎没什么玩伴,一时见到跟她年纪差不多的高俊言才会觉得有趣想跟他多玩玩,等这兴致一过,她可能就把高俊言抛到脑后了,特别是等她可以上了幼儿园之后,她玩伴多了,高俊言就排不上号了。”姜时初无情地说道。 宋启琨顿时有些无语,刚刚他还觉得妻子很看好高俊言,毕竟都把他列为女婿的参考人选了,没想到这会儿妻子就能这么冷静地说着高俊言很可能会被自己女儿抛在脑后的事,这让他有些转换不过来。 不过一想到高俊言严重的心理状态以及自闭症状,疼爱女儿的宋爸爸也就觉得女儿确实没必要跟非跟高俊言黏在一起。 “高俊言要是心理问题不解决,那我是一定不会把他列为女婿人选的。”宋启琨很笃定地说道,“毕竟不能正常跟人交流的人,是不可能跟人形成正常的亲密关系,我可不希望女儿吃苦。” “那当然,不优秀的男人没资格跟咱们女儿在一起。”姜时初也信誓旦旦。 在宋芙的小床上睡得正香的高俊言可不知道自己成为了宋家夫妻俩的谈话中心,他第二天依旧待在宋家,跟宋芙形影不离,宋芙没有玩伴,如今有个小哥哥跟她一起玩,虽然小哥哥话很少,但却跟她玩得很投机,所以她很是开心,家里时不时地就听到她那清脆可爱的嬉笑声。 高家夫妻一大早就联系上了一个心理医生,带着去了宋家,姜时初看着他们一脸恳求的模样,只好让他们和医生进来,幸好他们没有去打扰高俊言,而是在一旁观察,心理医生是个五十多岁的温和女人,气质温柔慈爱,很容易让人亲近。 高俊言跟宋芙在玩具房里玩,心理医生和高家夫妻则在电脑监控前观看高俊言的言行举止。 姜时初没有过多地关注他们,只在一旁做自己的工作,幸好她的工作在家里完成也行,才有空接待他们。 心理医生观察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却并没有直接去接近高俊言,而是在宋芙出来嘘嘘的时候,特意去接近了宋芙,跟她拉近关系。 宋芙是个不怕生又很开朗的小朋友,又因为是在家里,自己妈妈跟这个温柔的奶奶很熟悉的模样,便根本没对心理医生有任何防备,叽叽喳喳地就跟心理医生聊起来,还不知不觉地就带着人进了玩具房。 高俊言在心理医生进来时很明显地全身都僵硬了,身体也不由地往墙角靠去,想给自己一些安全感。 不过他见心理医生是跟宋芙说话,并没有注意到他的样子,才稍微放松了些,没那么警惕了。 渐渐地,心理医生就借着跟宋芙玩游戏的方式,不住痕迹地引导宋芙让高俊言加入,因为心理医生实在没有任何威胁气息,反而十分平和温柔,宋芙让他一起玩游戏又那么自然而然,高俊言就不由自主地加入了,于是心理医生渐渐地可以靠近他了…… 在监控前的高家夫妻看见儿子终于能让心理医生接近了,喜极而泣,特别是高太太,简直激动得泪如雨下。 心理医生就这么开始在宋家来往,她装成了姜时初找来的育儿师,明面上是带宋芙的,但实际上她是为高俊言而来,但因为高俊言没再她身上感觉到任何威胁,所以慢慢地也就接受了她的存在。 姜时初不用自己每天再一心二用地用在工作和看孩子身上,自然求之不得,高家夫妻感激她收留儿子,准许心理医生借助宋芙来治疗儿子,给姜时初和宋芙送了不少珍贵的礼物,什么补品、珠宝、华服,名贵食物全都有。 姜时初不收他们还忐忑不安,生怕自家儿子被嫌弃,吓得送更多的礼物过来,最后姜时初只好收了,反正就当做是高俊言的伙食费了。 高家夫妻虽然在养孩子这方面不太靠谱,但在人情世故和做生意上却很靠谱,他们知道姜时初做的是童装生意后,立刻就跟姜时初合作起来,他们家虽然不做服装生意,但他们在各个城市有很多商场,于是在每个城市都给姜时初的童装预留一个好位置的商铺,让她的童装品牌飞快地在各个城市扩张起来。 而对于宋启琨的工作,他们也没有忽略,宋启琨公司有些业务跟他们公司业务有关联,可以互相合作,于是他们就很知情识趣地主动上门合作了。 姜时初没想到女儿好心收留了一个玩伴还有这些好处,便忍不住对宋启琨道:“看来人家说女儿是招商银、行,这话还是有些道理的,这不就给咱们家招财了吗?” 宋启琨忍不住轻笑了一声,说:“招商银、行是这个意思?” “哎呀,你懂意思就行了,没必要追究那么多。”姜时初掐了一把他的腰,斜睨了他一眼。 宋启琨被她含嗔带媚的一眼勾得心中一动,忍不住低下头亲住了她,这种时候就没必要谈其他无关紧要的事了,还是及时行乐为好。 752、离婚后前夫暴富了(18) “妈妈,哥哥什么时候回来呀?”宋芙终于开始上幼儿园了,但她依旧很喜欢跟高俊言一起玩,高俊言经过心理医生治疗了两年后终于勉强恢复了正常,能跟人正常交流沟通了,只是依旧沉默寡言,对待不喜欢的人就很冷漠,整个人高冷得不行。 不过虽然勉强不那么自闭了,但他还是没办法融入到普通孩子的日常生活里,上幼儿园只是去了几天就不愿意去了,最后还是高家夫妻请了专业的幼儿老师来教导他。 等到上了小学,他即使不想去学校也得去,毕竟上小学是义务教育,即使他家里有钱也没办法避免,不过幸好他那时候已经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害怕人群,而且注重学业的小学跟注重团体玩耍的幼儿园情况不同,上课时间比较多,所以他还能在小学待得下去。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时候有过自闭的症状,高俊言智商很高,学什么东西都很快,小学的知识对他而言太简单了,他还主动找各种书本来看,疯狂学习。 对待宋芙,他倒是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处处迁就她,跟她玩,她说什么就是什么,简直比姜时初这个妈妈还要宠她。 对了,高俊言一个月里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住在宋家的,完全把宋家当成了自己家,而高家反而像是他偶尔才回去一次的宾馆。 高家夫妻倒是很有意见,希望儿子在家里住,但他们的意见高俊言根本不在意,而且他们自己都经常不回家,哪里又管得了儿子呢? 因此高太太还经常跟姜时初诉苦,说现在高俊言更像是宋家的儿子了。 姜时初则毫不客气地回骂她,自己都还没有说帮她养儿子了呢,高太太有什么好抱怨的? 于是高太太就无话可说了,毕竟自己儿子整天往人家家人跑,吃喝穿的都算上他一份,可不就像是宋家帮他们养儿子了吗? 幸好高家夫妻都是工作狂,他们自己又很想得开,有时候还觉得有宋家当邻居收留时常没人陪伴的儿子还挺好的,于是便也投桃报李,经常在生意上给予宋启琨和姜时初优惠,几年过去,两家的交情就越来越好了。 “哥哥上小学还没有放学,过一会儿他就回来了。”姜时初对女儿说道,“你急着找他干什么?” “我、我想让他明天帮我去幼儿园打架!”宋芙说出了一句险些让姜时初惊掉下巴的话来。 “你说什么?让哥哥去帮你打架?”姜时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打架是不对的,让哥哥帮你打架就更不对了……” “可是,白毛毛她也喊她哥哥明天去幼儿园打我呀,我当然得叫上哥哥帮我了。”宋芙皱着小眉头说道。 姜时初忍不住抚了抚自己的额头,心想,这算什么?幼儿园版的约架?还是喊上外援的约架? “你们俩为什么要打架?”姜时初在心里一直提醒自己,一味地责怪孩子并不是好的教育方式,得找到源头,循循善诱地教导。 宋芙嘟着花瓣儿一样的小嘴,不高兴地说:“白毛毛抢了我的小发卡,我让她还回来,她不肯,我就自己抢回来了,她生气了,说明天要叫她哥哥来打我……” 姜时初:…… “哼!我也有哥哥!”宋芙气哼哼地说道。 “那是白毛毛她做得不对,不过她抢你发卡的时候,你应该去跟老师说清楚,让老师帮你把发卡拿回来。当然了,白毛毛做错了事还想找哥哥来打你,她就做得更错了,你可不要跟她学,这样做是不对的。”姜时初耐心地教育女儿。 “可、可哥哥说要是有人欺负我了,就找他帮忙的呀!”宋芙振振有词地说道。 姜时初觉得脑袋有点疼:“是可以找哥哥去帮你找回公道,但不是找他去帮你打架,哥哥比你们大几岁,他要是打白毛毛,那就是以大欺小了,大家都会觉得他品性有问题的。” “可白毛毛不也找她哥哥来打架吗?她哥哥肯定比我大呀,不也是以大欺小?”宋芙不服气地说道。 姜时初:这tm该死的有道理,教育小孩可真难啊。 “她哥哥如果真的去幼儿园找你们打架了,那也是以大欺小,你们要告诉老师,让老师来处理,知道吗?”姜时初不得不耐心解释,“反正打架是不对的!你明天不能让哥哥去帮你打架。” “哦……”宋芙不甘不愿地应了一声,显然还是不服气的。 这时候,高俊言终于被司机送回来了,他虽然才七岁,可已经上三年级了,跳级的,事实上如果不是高太太担心他更加融不进同学,以他的知识储备量,已经能上五年级了。 “哥哥!”宋芙一看见他,就立马飞奔了过去,像颗小火包弹一样撞进了他怀里。 高俊言被她撞得后退了几步,好不容易才站稳了,但却丝毫没有生气,反而把宋芙抱了起来,说:“你跑什么?等哥哥过去找你就行了。” 在一旁看着的姜时初:好家伙,连走路都不想她多走几步? “我想哥哥吗?”宋芙嘴巴甜得跟蜂蜜一样,搂着高俊言的脖子就蹭了蹭他的脸。 “哥哥!你明天要去幼儿园帮我打……”宋芙刚把话说了一半,就看见姜时初瞪着她,这才想起妈妈不许她让哥哥帮她去打架的,才连忙闭了嘴,还做贼心虚地把自己的小脑袋埋在了高俊言脖子里,只露出一只乌溜溜的大眼睛偷偷看姜时初,看她有没有生气。 姜时初板着脸训她:“妈妈刚刚说的话你有没有记住?还想让哥哥去帮你打架?我看你是屁股痒了,想挨揍是不是?” “不是!不是!”宋芙连忙摇头否认,“我、我不让哥哥去帮我打架了……” 高俊言看了看姜时初,又看了看做贼心虚的妹妹,没有说话,把宋芙放到沙发上坐下来,抽了纸巾给她擦了擦刚才喝酸奶时沾上的奶,才低声问她:“为什么要哥哥帮你打架?有人欺负你了?” 宋芙猛地点头,跟小鸡啄米似的,黑溜溜的大眼睛满怀期待地看着高俊言。 753、离婚后前夫暴富了(19) 高俊言又继续问:“是谁欺负你了?怎么欺负你的?” “是白毛毛,她抢了我的发卡……”小告状精又跟高俊言告了一遍状,小小声地嘀咕,生怕被姜时初听见一样。 “高俊言,你不能跟她一起胡闹,你都是小学生了,还去幼儿园打架,会被人笑死的。”姜时初提醒他。 高俊言乖乖地点头说:“姜阿姨,你放心,我不会跟人打架的,我只是想去给芙芙撑腰,不让人欺负她。” “谁欺负谁了?”宋启琨的声音忽然从门外传来,宋芙顿时惊喜地尖叫一声,立马又跳下了沙发,朝门外冲去了。 “爸爸!你回来了!”宋芙高兴地大喊,宋启琨一把抱住朝自己冲过来的小牛犊,把她抛了抛,逗得她哈哈大笑了,才说,“爸爸下班了,芙芙今天有没有想爸爸?” “有!我可想爸爸了,早上想一次,中午想一次,从幼儿园回家又想一次……”宋芙简直是麦芽糖成精,甜丝丝黏糊糊,要把人的牙齿都黏掉了,偏偏宋启琨很吃她这一套,笑得嘴角都快扬上天了。 “乖女儿,爸爸也很想你。”宋启琨狠狠地亲了一口女儿的脸颊,把她抱到姜时初旁边,也亲了一下姜时初。 看见高俊言也在,他思考了一会儿觉得不能厚此薄彼,于是也走过去亲了一下高俊言的额头。 高俊言的小脸腾地一下子就红了起来,面红耳赤,向来淡漠至极的脸罕见地多了羞涩和震惊的神情,他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被宋启琨亲过的额头,目光都呆滞了。 姜时初见他这模样,忍俊不禁,对宋启琨道:“你都吓着他了。” “没关系,多亲亲他就会习惯了。”宋启琨对于这个自家的编外成员还挺喜欢的,聪明内秀,还对自己女儿好,所以他也不吝啬于对高俊言好一点。 高俊言听见宋启琨的话,脸上的热度都快能烫熟鸡蛋了,他之间从来没有被大人这么亲过,高家夫妻俩生下他就把他交给了不靠谱的保姆,之后他心理疾病严重了,连靠近他都不行,就更别提亲他了,等他好不容易勉强治好了心理疾病,他们也没办法对他做出这样亲密的举动了。 所以这会儿猛地被宋启琨这个叔叔一亲,他就觉得有些害羞,可同时又忍不住有些高兴,心里像是渗出了蜜一样,甜丝丝的。 虽然他从来没有说出来过,但其实他内心里是偷偷地把宋叔叔当成自己爸爸看的,因为宋叔叔对宋芙妹妹很好,对他也很好,会帮他洗澡、给他讲睡前故事、晚上给他盖被子……这些都是他想象中的爸爸会做的事,他很羡慕宋芙妹妹有这样好的爸爸…… “哥哥害羞了!”宋芙看见脸红得跟滴血似的高俊言,顿时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喊道,惊奇地凑上前去像看什么稀奇事物一样看他。 高俊言顿时窘迫地立马用一只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另一只手把宋芙快凑到他鼻尖的小脸轻轻推开。 偏偏宋芙就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小魔王,她惊奇地跟爸爸妈妈宣布她的发现:“哥哥被爸爸亲了就脸红了!” 宋启琨看见高俊言都快被女儿说得脑袋都快埋到地上了,便连忙道:“好了,乖宝贝,哥哥只是不习惯,下次他习惯了就不会害羞了。” “那我多亲亲他,他就习惯了。”宋芙听了宋启琨的话立马举一反三,提出了这个天才的想法,说着她还真的不顾高俊言的躲闪,非要趴在人身上亲人家的脸。 姜时初都快没眼看她了,这个女儿怎么就这么像调戏小书生的女土匪呢? 宋启琨则连忙把女儿拎起来,拯救了羞窘得快钻进地缝的高俊言。 “芙芙,你怎么能乱亲人呢?就算是哥哥,你作为一个女孩子,也不能随便亲他,知道吗?”宋启琨教训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 “为什么不能亲呀?爸爸你不是也亲他了吗?你还亲了我和妈妈……”宋芙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不解地问。 宋启琨一噎,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过了一会儿才艰难地说:“爸爸不一样,爸爸亲妈妈,是因为爸爸是妈妈的丈夫,丈夫亲妻子是天经地义的,亲你和哥哥,是以长辈的身份亲,表示疼爱。但你……你就不同了,你和哥哥是同年龄段的人,不能随便乱亲……” 宋芙听了他这话还是懵懵懂懂,一脸茫然,宋启琨为难地把眼神看向姜时初,想让她帮忙,但姜时初却朝他笑了笑,做了个无声的口型:“我无能为力……” 宋启琨顿时不管了,只是叮嘱女儿道:“反正你记住,在外面不能乱亲人就是了,知道吗?” “知道了。”宋芙小朋友虽然依旧一头雾水,但还是听话地点了点头,忽然看见高俊言,又眼巴巴地问,“亲哥哥也不行吗?” 高俊言脸红红,别别扭扭地低声回答:“行的……妹妹可以亲我……” 宋启琨:…… 小屁孩!要不是看在他成了宋家半个儿子的份上,他都能把这小子赶出家门了! 姜时初看着瞪着高俊言的宋启琨,忍不住轻笑出声来。 宋启琨气得把宋芙扔下地,转而抱住了她,闷闷地说:“算了,这俩兔崽子的事我管不了了。” “你不管就不怕引狼入室,女儿被他拐走了?”姜时初乐得不行地问。 “他敢拐我就把他的狗腿打断!”宋启琨恶狠狠地盯着这会儿已经跟女儿凑在一起说悄悄话的高俊言,说道。 这会儿宋家人都已经忘了宋芙打算明天让高俊言去幼儿园帮她打架的事了,但高俊言可没有忘记,他记得妹妹说幼儿园有同学欺负他了,他肯定得帮妹妹的。 于是第二天,姜时初让司机送宋芙去幼儿园的时候,高俊言也钻进了车里,司机以为他是想坐自己的车去小学,便也没多言。 只是等到了幼儿园的时候,高俊言就跟着宋芙下车了,还像模像样地跟老师说他是宋芙的哥哥,要来给妹妹讨公道的。 老师要不是看着他跟宋芙一起从车里出来,都不会相信他跟宋芙有关系,因为她知道宋家只有宋芙一个孩子,根本没儿子。 754、离婚后前夫暴富了(20) 姜时初还是接到了幼儿园老师的电话,才知道高俊言居然真的跟着妹妹去幼儿园,要给妹妹讨什么公道的事。 她连忙放下手头的工作,匆匆去了幼儿园,一进入老师的办公室,就看见宋芙和高俊言两人正坐在椅子上,一个比一个乖巧的模样。 然而姜时初却知道,她自己现在会出现在这里,就已经说明这两个小屁孩并没有他们表现的那么乖巧了。 “是宋芙妈妈吧?正好你来了,快劝劝宋芙和她哥哥,在咱们幼儿园不兴打架那一套,有什么事情可以好好解决。”老师一看见姜时初,便连忙说道。 “很抱歉,这两孩子给老师添麻烦了。”姜时初一边道歉,一边狠狠地瞪了女儿一眼,就是这小家伙教唆她哥哥来打架的。 当然了,高俊言也不能不教训:“高俊言,你看看你现在几岁了,真好意思来幼儿园帮妹妹打架啊?” 高俊言一张小脸涨得通红,低着头,一只手扣着自己衣服上的衣扣,过了一会儿才低低地说:“妹妹被人欺负了……” “谁欺负你妹妹了?白毛毛?”姜时初想起昨天女儿说的话,然后转向宋芙,“你昨天不是自己解决了吗?” “才没有,她说要带哥哥来打我的……”宋芙不服气地说。 姜时初问老师:“那位白毛毛小朋友她哥哥真的来了吗?” 老师忍着不让自己笑出声,才摇摇头说:“没有,白毛毛小朋友今天是她妈妈一个人送过来的,她哥哥并不在。” 姜时初这才松了口气,对宋芙和高俊言道:“你看,人家白毛毛的哥哥没有来,你们俩现在难道还想以大欺小、以多欺少?” 宋芙顿时不高兴了:“白毛毛怎么说话不算话啊?不都说好了叫哥哥来的吗?” “你还想怎么样?唯恐天下不乱是吧?”姜时初瞪了她一眼,“好了,有关你和白毛毛之间的恩怨,干脆现在在老师面前说清楚,解决好,以后就不能再提了,知道吗?” “那好吧。”宋芙嘟着小嘴不情不愿地说道。 于是白毛毛小朋友就被老师叫到办公室里来了,她是个很开朗活泼的小姑娘,被老师叫来了解了昨天的情况之后,便大大咧咧地老实说了出来,这下好了,她抢宋芙的发卡,被抢回去之后哭了还扬言要带哥哥来打人,怎么看都是她的错。 白毛毛的妈妈还没离开多远就又被叫回了幼儿园,得知自己女儿对同学干的事之后,便连忙不好意思地对姜时初道歉,还勒令白毛毛跟宋芙道歉,两个小朋友本来就忘性大,互相道歉之后很快就和好了,手牵着手又去亲亲热热地一起回教室去了。 而被妹妹抛下的高俊言一脸难过地看着妹妹的背影,沮丧地紧紧抱住了自己的书包:他不是要来给妹妹撑腰的吗?怎么妹妹就跟仇人和好了呢? 姜时初看着神情低落的高俊言,忍不住轻笑出来了,揉了揉他的小脑袋,说:“好了,知道你是关心妹妹,但妹妹在幼儿园的事有老师和我处理,你不需要操、心那么多,知道吗?” 高俊言沉默地点点头,姜时初便拉着他的手,说:“你上学该迟到了,阿姨送你去学校。” 高俊言只得乖乖地跟上。 姜时初晚上下班的时候把这事跟宋启琨一说,宋启琨也觉得好笑,小学生要给上幼儿园的妹妹撑腰什么的,怎么就这么傻乎乎的可爱呢? “乖宝贝儿,听说你今天和白毛毛同学和好了?”宋启琨抱着怀里沉甸甸的女儿,好笑地问她。 宋芙骄傲地点着小脑袋:“当然了!白毛毛跟我说对不起了,她还送了我一个蝴蝶发卡当赔礼,我就原谅她了!” “原来是这样啊?那以后不打架了吧?”宋启琨又问,以为女儿一定会乖巧地说再也不会打架了。 “看情况吧。”却没想到宋芙皱着小眉头十分严肃地说道,“要是以后又有同学欺负我了呢?那我还是得打回去的……我总不能白白被人欺负吧?” 宋启琨瞪圆了眼睛看着自己的女儿,看向姜时初,感叹地说:“这家伙她还挺条理分明的,是我小看她了。” 姜时初挑了挑眉,说:“怎么,难道你以为她是个傻白甜?小东西机灵着呢,打架都懂得提前给自己找外援,只不过没派上用场罢了。” 说着她看向一旁默默喝着牛奶的高俊言,高俊言眼睛盯着自己手里的牛奶盒,装作没听见姜时初的话。 “爸爸、妈妈,我才不傻呢。”宋芙很是严肃地反驳道,圆鼓鼓的脸像只可爱的苹果,还哼了一声,寻找她的可靠靠山认可,“哥哥,你说是不是?芙芙是不是最聪明的小孩?” 高俊言毫不犹豫地回答:“是,妹妹最聪明。” “你看!哥哥都觉得我最聪明!”宋芙得意地瞧向姜时初。 “是是,全家人就你最聪明。”姜时初无奈地附和她。 但这个最聪明的小孩上幼儿园上了一年了,写自己的名字还是歪歪扭扭,高俊言看不过去,便每天都教她写字,非要把“宋芙”和“高俊言”这五个字让她写好记住。 宋芙本来还想靠撒娇混过去,但向来毫无原则宠她的高俊言在这方面却格外严格,任她如何撒娇都不肯松口,于是她只得委委屈屈地用她的小短手辛辛苦苦地写字,幸好她还不是很傻,半个月过后,总算写出让高俊言满意的字来了。 等到宋芙从幼儿园毕业,高俊言都读六年级快小学毕业了,他们俩倒是越来越黏糊,高俊言还是为了等宋芙跟他在同一个小学上学,才硬是没有继续连续跳级,非要跟宋芙在同一个学校里读一年书。 于是宋芙上一年级的时候,是高俊言送去的,大家都知道宋芙有个在六年级的大哥哥,对她很疼爱,那些调皮捣蛋的小男孩便不敢欺负宋芙了,生怕被她的哥哥找麻烦。 高俊言虽然沉默寡言,但在学校里是出名的天才,宋芙的同学知道之后,羡慕得不得了,宋芙则骄傲极了,恨不得连上课都想让哥哥陪她一起上,好让她能炫耀一番…… 755、离婚后前夫暴富了(完) 等到宋芙小学毕业的时候,高俊言已经上了大学,开始跟着老师读研究生了,他的智商很高,早早就被大学预定了,这个时候,他才不得不跟宋芙分开,宋芙在他离开的那天,哭得跟个泪人似的,毕竟她从一岁多起就跟高俊言生活在一起,现在一下子要分开,能受得了才怪。 高俊言看她哭得那样厉害,险些后悔了,不想离开这个城市,但姜时初和宋启琨还有理智,连忙把宋芙带回家,把高俊言塞进来接他的车子,这才成功拆散,不,是分开了这两人。 姜时初擦了擦额头的汗,想着哭得累了被送回房里已经睡着的女儿,心有余悸地对宋启琨道:“看他们俩分别时那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生离死别呢。如果最后不是你和我动作快,我都怀疑高俊言会干脆把女儿带到京城去了。” 宋启琨搂住姜时初,叹了口气说:“女儿这么粘高俊言,等她醒了之后肯定又会难过了,到时候还不知道要怎么哄她呢。” “让高俊言哄吧,给他开视频。”姜时初灵机一动,说道。 宋启琨顿时猛点头,死道友不死贫道,反正是高俊言的锅,就该他来处理,于是无良的夫妻俩很愉快地决定让高俊言来哄难搞的宋芙。 如今宋芙都十二岁了,早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是个漂亮的小少女了,因为之前一直有高俊言这个超级学霸在身边辅导,所以她的成绩也很优秀,考上的中学是本地最好的。 而等她从跟高俊言的分离中恢复过来之后,便跟爸爸妈妈宣布,她以后考大学也要考去京城。 姜时初和宋启琨一听,就知道她是想干什么了,小姑娘只是一时不习惯跟哥哥分开,才时时想着要去找他,但等她考上大学还有六年呢,这六年对于小孩子来说是很漫长的,她在这期间会有其他好朋友,会经历很多事情,慢慢地就肯定不会跟高俊言再像以前那样亲密无间了。 现在她说得信誓旦旦,但时间的力量是强大的,所以以后她还不会坚持,谁也不知道,不过姜时初和宋启琨作为父母,并不会在这个时候给她泼冷水,于是他们只是鼓励她,让她好好学习,实现自己说出口的话。 宋启琨如今已经是本国富豪榜上的人物了,而他那些未曾谋面的同父异母的兄姐家的境况却日渐没落,明明十多年前他们家的公司还是赫赫有名的大集团,他们家的财富也俯视众生,根本看不起只继承了“一点点遗产”的宋启琨,没把他放在眼里。 可是这十多年来,宋启琨所在的公司上市让他身价大增,他又用继承到的遗产开始投资,没想到他还有些投资天赋,基本上都是亏少赢多,于是财富越来越多,如今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默默无闻的社畜程序员了。 而他同父异母的兄姐虽然继承了他生父的家业,却因为互相不服彼此继承的份额,开始你争我抢,于是这十多年来,家业就在内斗中越来越败落,现在甚至都沦落到快破产的地步了。 于是宋启琨这个之前从来不被他们放在眼里的私生子弟弟,又重新进入了他们的视线里。 姜时初在自家别墅门口看到一个高高在上的中年女人的时候,便知道又有麻烦找上门了。 “你就是宋启琨的妻子?”中年女人拿下墨镜,用一种很不礼貌的目光把姜时初上下打量了一番。 姜时初以牙还牙,也用那种令人很不舒服的目光把中年女人打量了一遍,中年女人顿时感觉被冒犯了,瞪着眼睛问:“你看什么?这是什么眼神?” “我看你啊,这眼神不就是你看我的眼神吗?”姜时初冷笑着说道,“怎么?你能用这眼神看我,我就不能用这种眼神看你?” “你!毫无礼仪规矩的乡巴佬!果然上不得台面!”中年女人脸色越发刻薄。 姜时初立马还嘴道:“哎呀,你怎么这么说自己呢?虽然这是实话,但也不用说出来吧?” 中年女人气得心口剧烈起伏,脸色难看极了,姜时初还以为她会继续发火骂自己,却没想到她气了一会儿居然忍了。 “我不跟你一般见识!宋启琨在不在家?我是周宛如,他同父异母的姐姐!”中年女人抬着下巴说道,“我父亲去世的时候还留了遗产给宋启琨继承,这个你们该不会忘记了吧?” “原来你就是他那个装未婚骗无辜女子未婚生子的渣爹的女儿啊?”姜时初装作恍然大悟的模样说道,“怎么?他渣爹都死了那么多年了,你们该不会现在才知道遗产的事?还是说那点遗产你们都不放过,还想抢回去?” “你别胡说!我不是来跟他抢遗产的,我有另外的事要跟他说。”周宛如脸色一变反驳道。 “哦?从来没见过面的人,突然上门找来,总觉得不会是好事。”姜时初摸着下巴说道。 周宛如脸色都黑得跟锅底一样了,姜时初这才把人带进家里,说:“宋启琨还没下班,你先等着吧。” 姜时初给她倒了杯水,就给宋启琨打电话,让他早些回家,因为他那同父异母的姐姐找来了。 宋启琨只觉得莫名其妙,大家之前都默契地当做对方不存在,怎么现在就突然找上门来了? 他连忙回家,跟周宛如在书房里谈了半个多小时,周宛如就怒气冲冲地走了。 姜时初连忙问宋启琨到底是怎么回事,宋启琨揉了揉她的脑袋,说:“他们周家的公司出现了危机,想让我出钱出力帮忙。” “什么?他们怎么有脸?”姜时初惊讶极了。 “走投无路了,要脸有什么用?”宋启琨嘲讽地说道。 “那你想怎么做?该不会是想趟这滩浑水吧?”姜时初试探着问。 宋启琨毫不犹豫地说:“怎么可能?这对我有什么好处?我一点都不想跟他们沾上关系,周宛如还想用遗产的事来要挟我,我继承那份遗产合理合法,她能拿我怎么办?真是异想天开。” 周家的事宋启琨真的没有掺和进去,他完全没这个必要,倒是周家的人,除了周宛如之外,他那同父异母的大哥也来找过宋启琨,但宋启琨全都没有理会,不管他们怎么威逼利诱都没用,他已经不是被谁能威胁的人了。 周家的公司最后还是抱住了,但已经大大缩水,衰败得厉害,苟延残喘罢了。 而宋启琨则按部就班地上班、搞投资,姜时初也不逞多让,夫妻俩成功地让宋芙成了富二代。 宋芙长大后果不其然被高俊言叼走了,但他是姜时初和宋启琨看着长大的,知道他最宠宋芙,最后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这个上门女婿——是的,他不屑于继承高家,入赘宋家了,高家夫妻气得不行,但到底是他们理亏对不住高俊言,所以最后只得把家业传给了宋芙和高俊言的孩子。 756、被换亲的倒霉妹妹(1) 时初刚睁开眼睛,就听见耳边一个斥责的女声喊道:“你怎么就不这么不懂事?你哥现在都快二十岁了,还没有娶上媳妇,现在好不容易有一个看得上他的姑娘,只是想让你跟她家换亲,你这都不同意,你想害你哥当一辈子光棍吗……” 面前那看着四五十岁,满脸皱纹的女人眼神凶狠地盯着时初,好像她要是再不同意就要把她吃了一样。 “我不管你同不同意,反正你是嫁定给梁家那小子了!”刘母见刘时初一声不吭,还以为她在用沉默作抗议,于是当机立断地下决定,根本不管女儿的意愿。 女人骂完就出去了,刘时初观察了一会儿她躺着的室内,果不其然是一间阴暗狭小的小房间,身下这“床”还是用几个木头箱子搭起来的,勉强能躺得下原主这个瘦弱的女子,而原主身上还搭着一条又薄又破被子,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上面的补丁几乎把被面都盖满了。 刘时初毫不意外,能用女儿给自己儿子换亲的人家,能不穷吗? 原主今年十五岁,是刘家村刘老六家的小女儿,上头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姐姐早几年就嫁出去了,但大哥却因为家里贫穷而迟迟娶不上媳妇。 几年好不容易有个看得上他的姑娘,但对这桩婚事唯一的要求却是让原主嫁给她那个傻得无法自理的哥哥,也就是俗称的换亲。 原主的父母当即就同意了,毕竟大儿子都快二十岁了还不成亲,着实让家里很是抬不起头里,而村里跟他同龄的男子,早就是孩子的爹了,因此不但原主父母着急让他娶上媳妇,刘时勇自己也很想。 至于原主这个丫头,没有人会在意她自己的意愿,毕竟大头是赔钱货,能给哥哥换回来一个媳妇就已经很不错了。 原主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大受打击,鼓起勇气跟父母反抗,但她哪里反抗得过家里三个压得她死死的父母心兄长?还被刘时勇揍晕了过去,于是醒过来的就是换了个魂的时初了。 原主的父亲刘老六年轻时去服劳役修河道时滚下坡摔坏了身体,一条腿断了,走路一瘸一拐,五脏六腑应该也伤到了,时常咳嗽,后来腰就慢慢挺不直了,成了个罗锅,每当阴雨天气还浑身作痛,根本没办法做重劳力工作,时不时还得花钱买药治病,因此家里就变得这么穷。 刘时勇这时候从外面进来,踹了一脚刘时初房间的破门,弄得乓乓作响,脸带警告地对床上的妹妹道:“你最好识趣点乖乖嫁给你嫂子的大哥,否则我饶不了你!别想逃跑或者反抗,就算把你的腿都打断,拖我也会把你拖到你嫂子家里去!” 刘时初装作瑟瑟发抖的模样,慌乱恐惧地小声道:“不敢了、不敢了,我愿意嫁……” “哼!算你识相,要不然我的拳头可不是吃素的!”刘时勇晃了晃自己的拳头恐吓道。 见刘时初终于认了命,他警告一番便不耐烦地离开了。 刘时初在心里冷笑,换亲嫁给傻子?想都别想! 原主那辈子倒是乖乖认命嫁给了嫂子的傻大哥,被她一家人磋磨欺压、殴打辱骂,嫁过去才一年就活生生被折磨死了。 大概是生怕夜长梦多,刘家和陈家——也就是那个嫂子家很快就决定好了婚期,到时候两对兄妹成亲都是同一天,两边各来一个新娘子,恰好都能给家里的香火娶上媳妇,岂不两全其美? 于是刘时初的婚期就在两天后,刘母大概是看在她很快就要给她哥换亲、嫁给傻子的份上,这两天并没有喊她去干活,这终于让刘时初有了闲暇的时间。 她连忙吃下以前收藏的药丸,修复了一下瘦弱不堪的身体,接着便是争分夺秒地修炼内力,这个世界是可以修炼出内力的,所以她自然第一时间就要让自己拥有自保和反抗的能力,于是她废寝忘食地抓紧时间修炼起来。 很快就到了“成亲”的那天,因为家里穷,刘老六和刘母根本请不起宾客,因此只是让刘时勇换了一身补丁最少的衣服就去陈家结亲了,顺便把刘时初这个即将嫁给陈家傻子的“新娘子”送到陈家去。 当然,为了防止刘时初会在半路逃跑,刘母是跟着一起去的。 陈家的家境跟刘家差不多,否则不会用到换亲这个办法才能给傻儿子娶上媳妇,因此那些成亲的规矩礼仪什么的一概都删减了,反正只要两对“新人”成功拜堂成亲了就行。 “到了陈家就好好侍奉公婆,别想着逃跑!陈家那儿子虽然傻了点,但不打人,你只要好好地生下儿子,把儿子抚养大,以后就有了着落……别说爹娘狠心,这是你的命,谁让你是咱们刘家的丫头呢……”刘母喋喋不休地跟刘时初说着,死命地给她洗脑,希望她能认命地嫁给陈家的傻子,别生出什么幺蛾子连累了娘家。 刘时初低着头一声不吭,把刘母的话当耳边风,认命是不可能认命的。 陈家就在隔壁村,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陈家同样是家徒四壁,即使今天是儿女成亲的日子,依旧没什么喜色,只有几个亲属在堂屋里说着话等着,一看见刘家来人了,顿时纷纷出来。 “这女子太瘦了吧?手臂细得跟枯枝一样,能给咱们侄子传宗接代?” “有十三岁了吗?看着就是个孩子样啊!算了算了,小就小了,养养就能生孩子了。” …… 刘时初被好几双仿佛探照灯般的目光打量着,内心越发暴躁,恨不得把这些把她当货物般看待的人都踹了。 刘母和刘时勇把刘时初关在了一个房间里,就跟陈家的人商量亲事去了。 刘时初被关之后,打量了一下这房间,发现这房里的床上还躺着一个人,那人正咧着嘴流着口水嘿嘿地朝她笑着,饶是胆大如她,一下子看到这诡异的状况,也被吓得毛骨悚然了一下下。 757、被换亲的倒霉妹妹(2) 这就是陈家那生活都不能自理的傻子了,刘时初认清楚了情况后便松了口气,这房间里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恶心臭味,显然陈家人并没有把这傻子护理得怎么样。 刘时初嗅觉敏锐,闻到这股臭味险些被熏晕了,连忙从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拿出一个药瓶放在自己鼻子下,暂时让嗅觉失灵了,否则她可能会忍不住现在就逃跑。 但现在是不可能逃跑的,她还想报复一下把原主折磨致死的陈家人呢。 屋外两家人早早就商量好了亲事,刘母和刘时勇很快就带着陈家的女儿离开了,陈母这时候才打开了房门,板着一张刻薄的脸对刘时初道:“现在你已经嫁给我儿子了,生是我儿的人,死是我儿的鬼,别想着作妖,否则我能让你不知道怎么死的。 现在好好地伺候你男人,给他换裤子、擦身体……” 陈母立马就给刘时初吩咐了活干,即使想给她一个下马威,也是让她认清楚现实,逼她接受事实。 刘时初怎么可能听话照做?她能忍到现在这时候已经快受不了了,现在正好可以试试她这两天练出来的身手了。 几声凄厉的惨叫很快就在屋子里响起了,其他陈家人还不知道情况,听到这惨叫连忙赶来查看,正好是来给刘时初送菜的。 她并没有杀人,只是废了陈家人的手脚而已,让他们个个都变成废人,再也干不了重活。 别以为这个结果不严重,陈家人都是靠种地过活的农家人,成了废人就意味着没办法种地,不种地哪里有吃的?大概就只能当乞丐了,这样活着才更痛苦呢。 陈家人因为刘时初的原因变成这样,猜猜他们会不会爬也爬着去找刘家人算账? 刘时初之所以留着刘家人没报复,就是让陈家人跟他们狗咬狗的,陈家人虽然废了,但不还有亲戚吗?到时候刘家人不被剥皮拆骨是不可能了结这件事的。 刘时初报完原主的仇之后,便离开了陈家,陈家在山脚下,跟村里其他人家离得比较远,加上他们家平时人缘不好,因此这会儿刘时初闹出在这么大的动静都根本没人知道。 她不打算留在这里,毕竟这个身份没什么好留恋的,所以她报仇之后就上了山。 进入深山之后,刘时初就如鱼得水了,她找了一个山洞打扫了一下,就拿出便捷式帐篷给自己做了个临时的家,打算在这深山把武功练好再出去。 陈家的情况是几个时辰之后才被路过的村民发现的,陈家人全都被打断了手脚,浑身血淋淋,明显被折磨过一番,这吓坏了那个路过的村民,他还以为是土匪进村了,吓得屁滚尿流地跑回家跟家人说了,家人生怕真的有土匪,连忙集合了村里所有人,拿了武器小心翼翼地来查看。 这一检查才从陈家人嘴里知道并没有什么土匪,他们之所以变成这样是被今天换亲换回来的那个丫头打的。 村民一开始根本不相信十几岁的小丫头有打败他们十多个人的能力,但陈家人信誓旦旦,大家便半信半疑,帮他们收拾了一下,给他们请了大夫,至于那个逃婚的刘家丫头到底哪里去了?他们自然是不知道了,也没办法帮忙寻找。 刘时初进了山之后终于能抛开原主的一切了,她迫不及地换掉身上脏兮兮破破烂烂的衣服,跳下深潭里好好地把自己搓洗了一遍。 原主的身体有些脏,她不经常洗澡,因为刘母觉得生火烧水会浪费柴,根本没必要天天洗澡。 可原主每天还得干不少活,又是泥土又是灰尘,不脏才奇怪。 刘时初顺便还把那头枯黄干燥的头发搓洗了好几遍,幸好原主头上没长虱子,否则她都顾不得这是个古代世界就剃光头了。 晚上的时候刘时初躺在帐篷里,听着外面各种狼吠虎啸声,内心平静如水,思考着以后的出路。 刘家当然不可能回去的,回去难道再让他们卖一遍? 这个时代幸好朝野还比较清平,原主印象里小时候有一次村里发生旱灾,一整年都没有收成,官府还免了那年的赋税,同时还发了救济粮,这说明当今皇帝还是比较有能力的,并不昏庸。 这正好,毕竟刘时初虽然有自保之力,却也不想遇上乱世。 不过清平盛世不好的一点就是身份不太好搞,到哪里都要身份证明,想要改变身份会比较困难。 当然了,这点困难对于刘时初来说不算什么。 刘时初在山里待了三个月,三个月之内,她练出了一身内力,武功已经是当世一流的了,身体也养好了,长高了、强壮了不少,一头干枯发黄的稀疏头发都浓密了许多,变得黝黑发亮。 现在的她已经脱胎换骨,完全不是三个月前瘦骨嶙峋的农家小丫头了,变成了英姿飒爽的女子,一看就不好惹。 她换上了一身利索的男装,易容成一个外出走镖遇上山匪被劫镖,然后跟队伍走散了的年轻镖师,便走出了山里。 为了证明她身手不错,还特意猎了一头野猪扛着下山。 当然,这回下山她不是从陈家村下山,而是越过了好几座山的另一个村子。 一个扛着野猪下山的陌生人自然引起了村民的警惕,不过在刘时初说她是走散的镖师,并没有留在村里的意思,只是路过,马上就离开的时候,村民的就没那么戒备了,甚至还好心地给她指了路,告诉她怎么去镇上、县里。 到镇上倒是暂时不需要身份证明,刘时初把野猪卖给了镇上唯一的酒楼,换了银子,就找了户人家住下。 走散的镖师丢了身份证明和路引也很正常,所以她根本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在镇上住了一天,打听出了附近的情况之后,刘时初就没有再留下,而是直接往县里去了。 这回去县城就要路引了,她虽然说自己是走散的镖师,但她不能硬生生地造出不存在的人来,否则别人一查不就轻易露陷了吗? 不过,没办法用路引光明正大地进城,那不光明正大进去不就行了? 758、被换亲的倒霉妹妹(3) 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已经在外头睡过一觉的刘时初找了处没人看守的城墙地段,轻轻地几下踮脚,起身一跃就用轻功飞了过去,如同一根轻飘飘的羽毛掉落在地上,没有引起任何动静,很快她的身影便消失在黑暗中了。 第二天刘时初出现在临城里的时候已经恢复了女装打扮,虽然她在深山待着的三个月把原主的身体养好了不少,但原主的底子摆在那儿,所以即使她皮肤再白、头发再黑、气质再出众,也只是个稍微清秀些带着些许独特气质的少女,不过她的神情淡然冷静,倒是跟普通少女或矜持或羞涩或娇柔的神情很不同,这令那些看见她一个女子独自出行的鬼魅魍魉都不敢把坏主意打在她身上,倒是让她省了不少事。 刘时初找了间房子租下来,打算在临城解决身份问题再去京城。 花了几天时间,她拐弯抹角地打听到能弄到身份证明的黑白两道通吃的人物,花了大价钱,终于得到了一个很适合她目前身份的户籍证明,再通过一些手段,便成功变成了一个父母双亡、独自前去京城投亲的孤女。 虽然孤女的身份很容易引来觊觎的目光,但刘时初最不怕的就是安全问题了,因此这个身份正适合她。 搞到身份证明,刘时初在临城又住了半个月,做好了一些准备,这才买了一只老驴,骑着慢慢溜达着去京城了。 幸好临城离京城并不是很远,骑着驴赶路半个月就到了。 这一路上还是有不少行人的,所以刘时初倒是不用太担心安全问题,她一个女子独自在外行走虽然让不少人用异样的眼神看她,但她一点都不在意,只要别人不来招惹她就行了。 但偏偏不是所有人都识相,自觉不去招惹刘时初,有些不自量力又贪婪恶毒的人看见她,就像看到了行走的肥羊,总想据为己有,卖了换钱。 刘时初正骑在老驴背上,优哉游哉地啃着一个馒头,就听见一个苍老的声音问她:“这位姑娘,你是自己一个人出门?” 刘时初转头一看,是一个坐在牛车上的老大娘,她的牛车正好跟在刘时初的老驴身旁走着。 “是啊。”刘时初听见她的问题,点点头回答道。 老大娘眼里顿时冒出晶亮的光芒来:“姑娘这是要去哪里?” 刘时初不甚在意地说:“去京城。” “去京城?哎呀!这可真是太巧了,我和老头子也是要去京城看儿子儿媳,咱们正好同路,不如就结伴一起走吧?这样比较安全,毕竟你一个弱女子出行很容易被人盯住……”老大娘惊喜地邀请与刘时初同行。 而架着牛车的老大爷也一副和蔼客气的模样,对刘时初道:“是啊,姑娘,你一个人出行不安全,要是不嫌弃跟咱们同行也能多份保证。你放心,我和老太婆吃斋念佛了几十年,不会做丧良心的事,你不用担心我们会骗你,而且咱们都年老体衰,就算想骗你也骗不住啊……” “对对,咱们这两个上了年纪,一只脚都踏进棺材的老人,能对你这个年轻人做什么事哦?”老大娘做出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笑眯眯地说道,仿佛真的是善良的好心人,一直在说他们两人对刘时初没有威胁,减轻她的戒备…… “大娘大爷既然这么好心,那我就不推辞了。”刘时初轻笑一声,看着这两人,很是干脆地同意了同行去京城的建议。 老大娘和老大爷顿时十分惊喜:“那真是太好了,咱们这一路就有伴了。对了,姑娘你去京城是做什么?家里人还是亲戚在那里?” 两人不动声色地打听刘时初的情况,自以为她是天真单纯,什么都不懂的少女,于是连套话都不太用心。 刘时初仿佛没有觉察他们的用意,回答得很是干脆:“我有个亲戚在京城,就是我小姨,她十多年前跟着夫婿去了京城谋生,如今我父母都不在了,只好上京去投奔她,希望她看在我亲娘的份上能收留我……” “哎呀,真真是可怜的姑娘,怪不得你一个人外出呢,原来是家里没有人了啊,幸好还有亲戚能投奔,别担心,等到了京城找到你小姨就什么都不怕了。”老大娘看见刘时初“毫无城府”就说出了上京目的的模样,忍不住心中窃喜,开始安慰她,跟她拉近关系。 “姑娘你小姨住在京城哪里?家里是做什么的?说不定我儿子儿媳认识呢?到时候可以帮你找一找。”老大爷用慈爱的目光看着刘时初,说道。 “对对,我儿子儿媳也在京城住了十几年了,对京城很熟,想找人他最行了。”老大娘连忙帮忙说道。 “真的吗?那太好了了!等到了京城那我就不客气了,得麻烦你儿子帮忙找我小姨了……”刘时初一脸惊喜地说道。 “不用客气不用客气,咱们既然有缘能结伴同行上京,自然能帮上忙就帮忙,你一个小姑娘去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寻人帮忙不是应当的吗?”老大娘很是和善。 于是一路上,刘时初便跟着老夫妻俩同行,倒是一点都不无聊了,刘时初听着他们明里暗里地打听她的全部消息,在以为她看不到的地方互相使眼色,心中便觉得很欢乐。 这两人还想打她的主意呢,却不知道她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小姨,说出来的消息全是她胡诌的。 半个月后,京城的大门就近在眼前了,老大娘忽然对刘时初道:“刘姑娘,咱们先在城门外修整一下,填填肚子再进去吧,毕竟京城还得排一段时间的队,老婆子怕受不住。” “行呀。”刘时初同意了,于是三人便在城门外停了下来,老大娘拿出一个面饼,笑眯眯地对刘时初道:“刘姑娘啊,我这还有面饼,咱们都到京城了,这面饼再不吃就浪费了,我给你一个吧。” “不用,我还有干粮,你和大爷吃吧。”刘时初摇头拒绝了。 759、被换亲的倒霉妹妹(4) 老大娘却非常热情,非要让刘时初接下她的面饼,无论刘时初怎么推辞,她都非要给,最后刘时初不得不接了她的面饼。 “快吃呀,你年轻牙好,别浪费了,老婆子做的这面饼味道还挺不错的。”老大爷笑呵呵的对卢时初说道。 老大娘也目光炯炯地盯着她:“快吃快吃。” 眼神里的急切和激动已经出卖了他们,刘时初见他们这么热情,不好辜负他们的“好意”,于是把面饼放到自己嘴边,刚想要咬一口,突然停了下来。 “你快吃啊!怎么不吃了?”老大娘见她居然还没吃,便急不可耐地催促她,急得连说话都破音了。 刘时初对她笑了笑,说:“面饼太干了,我还是先喝点水润润喉咙吧。” “快喝快喝。”老大娘又急忙催促,目光死死地盯着她,神情诡异,令人毛骨悚然。 刘时初却仿佛没看见她的诡异和急切一样,在他们俩如同探照灯般的目光里,没有再捉弄他们,十分淡定地把面饼放进了嘴里一咬,便嚼了起来。 看见刘时初终于吃了他们的面饼,老大娘和老大爷终于松了口气,对视了一样,脸上兴奋的神情已经非常明显了,盯着刘时初的眼神仿佛在看金子。 刘时初吃了一口,就尝出了意料之中的迷药的味道,果然是想通过面饼来迷晕她呢,手段真是太普通了。 刘时初面不改色地吃完了,老大娘和老大爷脸上的喜色已经掩饰不住了,却还很拙劣地继续忽悠刘时初:“再喝些水吧,那面饼是有些干……咱们在这儿多谢谢,别着急……” 刘时初微笑着又喝了几口水,刚上骑上自己的老驴,老大娘就连忙喊她:“哎,还是坐在我这牛车上歇歇吧,驴背哪里有牛车上坐着舒服?” “好啊,多谢大娘了。”刘时初很听话地坐到了老大娘身边。 老大爷和老大娘又继续跟她说了一会儿话,但其实他们俩都已经心不在焉,根本不在意跟刘时初说什么了。 终于,在他们俩激动又期盼的眼神里,刘时初终于如他们的愿“昏迷”了,晕倒在牛车上。 “终于昏过去了!幸好没坐在驴背上,要不然从上面掉下来摔伤脸,破相了就卖不了好价钱了……”老太道十分惊喜地说道。 “行了,先别激动,咱们把她移到中间来,用被子盖好,待会儿进城的时候就跟守城卫说是带着重病的孙女上京看病的,你可别说漏嘴了。”老大爷强忍着内心的激动,对老大娘说道。 “知道了知道了!”老大娘不耐烦地说道,然后看见刘时初那头老驴在路旁啃着草,便又叮嘱道,“老驴也别忘了一起带走,也能卖几两银子!” 老大爷于是把老驴牵过来,跟自己的牛车绑在了一起,没一会儿,两人就重新驾起了牛车,到城门口排队去了。 装晕的刘时初舒舒服服地躺在微微晃着的牛车上,心想还省了一文的进城费,真是不错,一文钱能买个素包子了。 排了不到半柱香的时间,刘时初就被运进了京城,老大娘看着“昏睡”中的她,十分欣喜地对老头子说:“这个货很不错,能卖二三十两银子了。” 老头子压低了声音,说:“二三十两算什么?卖去那些地方,四五十两都能卖到。” “也对,她这模样儿端端正正,人又年轻,正是花骨朵儿要盛开的时候,那些青楼的老鸨最喜欢这样的货了,这回肯定能大赚一笔!”老太婆几乎掩饰不住自己激动的声音了。 “你小声些!”老头子警告她。 老婆子只好低声,但依旧很激动,就忍不住想跟人唠叨:“这傻丫头真是太傻了,居然敢一个人出远门,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不是白白地送给人去卖掉么?一点戒心都没有……不过没戒心才好,便宜了咱们……” “天降横财,这回活该是咱们发财。”老头子欣喜道,“这回小儿子娶媳妇有钱了。” “得娶个好生养的,可不能再跟大儿媳一样,十几年了只生了个瘦骨伶仃的赔钱货,生生要断了咱们家的香火啊!”老太婆愤愤不平,开始埋怨起自己的大儿媳。 刘时初听得有些无聊,过了大概两炷香的时间,牛车终于停了下来,似乎在一间宅子前停下了。 “老大、老大媳妇,快出来帮忙,我带着孙女儿来看病,她如今不能自己行动,你们赶紧扶她进去……”老太婆朝门里喊道。 屋内顿时跑出来两个急促的脚步声,先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孙女?我女儿?对对,我女儿生病了,真是个赔钱货,还得连累爹娘你们带她上京来……” “快快把她带进去,别让吹了风病得更严重。”一个带着些许沙哑的女声跟着补充道,还对着周围看热闹的邻居恶狠狠地骂,“看什么看?没见过生病的丫头啊?” 邻居们见她这么凶,便纷纷散开了。 刘时初不多时便觉得两双手扯着她的胳膊腿,囫囵着把她连拖带扶地拖进了一个屋子里。 “爹娘,这个是你们从哪儿找到的好货?白白净净,能卖个好价钱!比上回那黄毛丫头强多了。”那个中年男人似乎看清楚了刘时初的模样,高兴地压低了声音问道。 “是在来京城的路上遇到的,她一个人傻乎乎的骑着一头老驴,说是来京城投亲的,身边一个大人都没有,不正好送到咱们面前来吗?”老太婆很是得意地说道。 “还有这样的傻子啊,啧啧。”那个中年女声感慨极了。 “爹娘都没了,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丫头,还以为外面跟家里一样安全,不久撞到咱们手上来了吗?活该咱们发财。”老头子也高兴。 “这个货我得多问几家,不能便宜卖了。”老太婆的儿子很是精明地说道,“这个模样儿的,要是卖给专门喜欢这种不谙世事的丫头的达官贵人,能卖上几百两银子!” “这么多?几百两?!”老太婆激动得声音都大了起来。 她儿子连忙让她小声些,然后又不屑地说:“那些达官贵人有钱着呢,几百两算什么?要是扬州瘦马,几千两都有!” 760、被换亲的倒霉妹妹(5) 老头子一家人已经开始商量着怎么把刘时初卖一个好价格了,见她还没有醒,便把她关在了柴房里,门上锁了,不过并没有用绳子把她绑起来,大概是以为她一个弱女子,不可能从他们手里逃脱得了吧。 刘时初见人离开了,便睁开了眼睛,起身,松了松浑身的筋骨,装晕也是个技术活啊。 她本来打算把老太婆一家教训一下,让他们没办法再干这种丧良心的事就算了,毕竟她的身份是假的,到了京城应该低调一些。 可是等她刚刚听见他们那一家子熟门熟路地商量把她怎么卖掉的事后,便知道了他们肯定不是第一回做这种拐卖人口的事了,而是一直都有做,名副其实的人贩子,所以她不能让这家人逃脱法网。 可是该怎么处理他们呢? 刘时初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她不想暴露自己练过武的事,否则很容易露陷,所以不能光明正大出手把这家人绳之以法了。 但是,不能光明正大,那她就深藏功与名嘛,假装有一个好心的侠客白天的时候看出了自己被人拐卖,于是趁着天黑前来拯救她这额可怜的姑娘,顺便绑了这家人贩子送官…… 晚上的时候,老太婆跟她儿子又来了柴房,见刘时初依旧昏迷不醒,便有些奇怪。 “娘,她怎么现在还没醒过来?下药下得太重了?要是被要傻了那就卖不上好价钱了。”老太婆儿子一想到这个可能,便有些急了,抓住刘时初的肩膀想把她摇醒。 老太婆疑惑地说:“不会吧?她只是吃了个面饼,这点量能把她要傻?我看她药性早过了,现在只是睡着了。” “喂!醒醒!”老太婆儿子动作粗鲁地晃着刘时初的身子。 刘时初终于被“晃醒了”,张开眼睛看见一个陌生的男人,顿时吓得惊叫:“你是谁?想干什么?” 她装作惊慌的模样挣扎着后退,等看见站在一旁的老太婆,顿时像是明白了什么一样,脸色煞白,几乎不敢置信地质问老太婆:“大娘?!你、你为什么迷晕我?这里是哪里?” 老太婆丝毫不心虚,还笑眯眯地说:“刘姑娘啊,老婆子我是见你一个人上京投亲,觉得你可怜,这才想着给你找个好去处呢。你放心,我一定给你找个最好的地方,你就忘了你那什么穷鬼亲戚吧,等你有了好去处,到时候吃香的喝辣的,锦衣玉食,过的是人上人的日子,你就知道大娘是为了你好了……” “不!原来你对我不安好心!我劝你赶紧把我放了!我小姨已经知道我会来京城,你要是敢对我做什么,一定逃脱不了!”刘时初被吓得瑟瑟发抖,却还勉强想说服老太婆放自己离开。 老太婆却笑得连缺了门牙的嘴都露出来了,说:“小姑娘就是这么天真,这里是京城,就算你小姨知道你会来,那又怎么样?每天意外那么多,消失几个人很正常,你小姨就算想找你都毫无头绪,你能怎么办?所以我劝你还是乖乖的,否则就要吃些苦头了。” “呵呵……你现在别想逃,要是被我发现了,小心我的拳头。”老太婆的儿子还抬着拳头冲刘时初扬了扬,明晃晃地威胁恐吓她。 刘时初顿时像是被他吓着了一样,缩在了墙角,再也不敢说话了。 老太婆母子俩这才满意地又关上了门,离开了。 刘时初脸上惊慌恐惧的表情顿时变成了面无表情。 之后老太婆给刘时初端了一碗水,拿了一个馒头来,毕竟要是把人饿瘦了模样就不好看,就卖不出好价钱了。 刘时初并没有喝水,也没有吃她拿来的馒头,她空间里好吃的、好喝的多得是,没必要冒险吃老太婆拿来的东西。 等到夜深人静,老太婆一家都没有了动静,已经沉睡之后,刘时初便掰断了柴房的木窗棱,从窗口爬了出去。 她此时易容成了一个人高马大蒙着脸的强壮男人,冲进老太婆家里,先简单粗暴地揍了她儿子儿媳一顿,再用绳子把他们绑了起来,接着老太婆夫妻俩也是这个待遇,先揍后绑,然后便是审问了。 刘时初拿出纸笔,踹了一脚老头子,用粗嘎的男声说:“说,你今天拐来的姑娘在哪里?” 老头子顿时心中一惊,以为这个三更半夜闯进自己家来一顿乱揍的人看穿了自己白天拐人的行径,但他还有一点点侥幸心理,因此被揍得鼻青脸肿也依旧装作无辜地说:“大侠饶命啊!什么拐来的姑娘?我没有拐人啊,大侠您误会了……” 刘时初不耐烦地踹了他一脚,害人不浅的人贩子就没必要尊老了:“别想骗我,我亲眼所见,你还不说实话,不想活了是吧?”说完她又狠狠地一拳揍向了他的腹部。 老头子只觉得浑身剧痛,顿时惨叫一声,什么侥幸都没了,慌忙求饶:“我说!我说!” “老头子!”同样鼻青脸肿的老太婆急忙喊住他,生怕他真的承认了。 但老头子已经承受不住了,顾不得其他了,不再犹豫就说了出来:“那姑娘现在在柴房,我们还没来得及出手,大侠您就看在姑娘没事的份上,放过我们吧!我们只是一时糊涂,并不是有意的啊,我们以后一定不敢了,求求你放过我们……” 刘时初哼了一声,并不理会他的求饶,继续问道:“之前拐卖的那些,一一说出来,少一个我就断你一肢,你的四肢没了,还有你妻子的、你儿子儿媳的……” “没有了啊!我们这是第一次做这种事,真的!老头子没有骗你……”老头子心知拐卖未遂和拐卖成性罪名的严重程度肯定不一样,他仗着没有证据,便想着死不承认。 可惜刘时初白天就亲自听见他们一家人讨论以前卖过的姑娘了,又怎么会被他蒙骗,所以她二话不说,拿出一把长剑,便一刀砍在了老头子的胳膊上,他顿时惨叫一声,胳膊血流如注。 刘时初其实手下留情了,否则他现在这手就不是受伤,而是砍断了。 761、被换亲的倒霉妹妹(6) “还不想说,看来这手是真的不想要了……”刘时初作势举起手中的剑,就要继续往老他头子的胳膊砍去。 “大侠,我说!我说!”老头子眼泪鼻涕流了一脸,狼狈至极地喊道。 “老头子!”老太婆一惊,急忙想阻拦老头子,然而已经身上的伤痛打击得快崩溃的老头子已经没法理会她的警告了。 “一个都不能漏,要是说漏了一个就各砍你们一肢。”刘时初十分凶残地说道,冷笑着冲几个人贩子望去。 随着老头子的承认,其他几人也没办法继续嘴硬下去,只得一一说出了他们的罪过,刘时初把他们的罪状都写了下来,写完之后还抓着他们,让他们按下血指印,这可是要交给官府的罪证啊,不能大意。 他们认完罪之后,刘时初便二话不说,直接把他们一一敲晕了。 趁着夜色,刘时初还得一一把他们悄悄运到京兆府门口,把他们以及罪证扔在那里,以便明天京兆府的人能第一时间发现他们并收监。 她庆幸如今没有监控,否则她想把人运到京兆府门口还得花费很多的功夫,她现在虽然已经算是个高手,但一晚上要连续运送四个大人,还得避开人不让人发现,这来来回回的,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等到做完这事之后,她都忙出了一身汗,歇了一会儿之后,她便卸了身上的妆容,又恢复成了那个大意被人迷晕险些怪卖掉的刘时初。 等到第二天,她便只是一个被惩治了人贩子的侠义之士救了的无辜女子。 “无辜女子”刘时初第二天在柴房里醒来,发现柴房门已经被打开,而人贩子一家不知去向,便又惊又喜,慌里慌张地逃走了。 京兆府的人果然很快就发现了被绑着扔在官府门口的几个人贩子,他们还以为是什么人胆大包天抓了无辜人来挑衅官府,等去给人松绑的时候,却发现了贴在他们身上的罪状,得知他们是拐卖过好几个女子的人贩子,顿时没了好脸色,直接把人抓进去审问了。 刘时初成功从狼窝里“逃出来”后,就找了家安全舒适的客栈住了下来。 她知道京兆府的人很快就会找到她,她还得扮演一个侥幸从人贩子魔爪中逃脱出来的幸运女子。 这两天她还得扮演一个惊吓过度、杯弓蛇影、魂不守舍的普通姑娘。 京兆府的办案效率还是很高的,才一天时间,他们就找到了刘时初。 “刘姑娘,本官有些事情想询问你,是有关王二牛、陈梅娘拐卖你的事,请你一定要如实说话。”领头的一个年轻大人面色严肃地对刘时初道。 王二牛和陈梅娘就是迷晕刘时初想拐卖她的老头子和老太婆。 刘时初低着头拘谨地应了一声是。 年轻大人便接着问起来:“请你仔细地说一下是怎么跟王二牛和陈梅娘认识的,这期间你们发生了什么事。” “王大爷和陈大娘是和我在上京的路上认识的,他们见我独自一个人出远门,说是不放心我,劝我说三人一起结伴同行更安全,我那时候不知道他们的歹心,便同意了,于是一路上便结伴而行了。谁知道走到京城城外的时候,陈大娘忽然提议进城前先修整一下,还给了我一个面饼,我对他们没有防备心,把面饼吃了,吃了不久就昏迷了,直到几个时辰后在一个陌生的柴房被陈大娘喊醒,我才意识到我被他们迷晕了,他们还想拐卖我……” 刘时初说着说着就掉起了眼泪,脸上还带着后怕和恐惧,显然心有余悸。 “那你是怎么逃脱的?”年轻大人又问。 “我、我不知道……那天晚上我模模糊糊又昏睡过去了,等第二天醒过来却发现柴房门被打开了,我便抓紧了机会逃了出来。”刘时初细声细气地回答道,她的演技可是经过专业评委认证的,丝毫不怕被人看出来,而且这时代刑侦技术落后,她抹掉了自己行动的痕迹,只留下那个“好心大侠”的,官府的人根本不可能想到她才是惩治了人贩子一家的人,所以刘时初时毫不担心事情败露。 年轻大人眯着眼,用犀利的眼神仔细观察着刘时初的神情,可无论他怎么看,刘时初都是一个险些被拐卖之后又逃脱的女子的正常反应,所以即使心中再怎么觉得不对劲,他都找不出不对劲的地方。 “据王二牛一家交代,他们是被一个身材高大的蒙面男子抓住的,你认识这样的男子吗?知不知道他是谁?”年轻大人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刘时初问。 刘时初毫无破绽,歪着头回想了一下,然后斩钉截铁地摇头说:“我不认识什么蒙面男子,我才刚来京城,人生地不熟,哪里认识什么人?” “那是不是以前认识的?比如在老家的亲人朋友?”年轻大人又问,其实他更想问刘时初,那是不是她的情郎,但到底女子的名声重要,他才没有这么直接说。 “不认识!我以前在家都不怎么出门,只在家里做些家务活和绣活,老家那边,爹娘都没什么亲戚在,连个能帮忙的堂哥或者表哥都没有,我又到哪里去认识什么男人?”刘时初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哀伤凄然地说道,“只有一个小姨在京城,所以我才想着爹娘去了之后,来京城投奔她,谁知道还没去找人就先遇到了人贩子险些被拐卖,我都吓得不行,这两天根本不敢离开客栈,生怕又遇到歹人……” 刘时初边说边哽咽着流眼泪,旁边听着的衙役们都纷纷对她露出了同情的目光,觉得这姑娘实在太惨了,父母双亡,想上京投奔亲戚又险些被卖,人生实在太多挫折…… 那位年轻大人却猛地问了一句:“你怎么会想到来京城投奔亲戚?而且还敢一个人出远门?” “小女子那不是走投无路了吗?老家那边有些混混恶棍,见我家中没人了,就想抢占我的家产,甚至连我都想霸占了,我迫不得已才想着来京城投亲……如果能过下去,我又怎么会冒着那么大的危险背井离乡,出远门投亲呢?”刘时初又哭得泪如雨下,可怜至极。 762、被换亲的倒霉妹妹(7) 京兆府的人仔细询问过刘时初之后便离开了,当然,他们并没能从她嘴里问到那位“热心大侠”的任何情况。 刘时初毫不意外,如果是在现代刑侦技术发达的时代,那她还会担心一下被发现的可能,都在这个古代,就完全不必担心了。 京兆府的人之后又找了她两次,其中一次是让她去作证证明王二牛一家人对她的拐卖,过了大概半个月之后,这个案子就了结了,王二牛一家罪大恶极,被抄家流放了。 刘时初得知这个结果,便终于离开了客栈,在治安比较好的地段租了一间小房子安定下来。 她如今明面上的身份只是一个普通女子,身上虽然带了父母留下的遗产,但因为住了半个多月的客栈,已经把钱花了一大半,所以她必须要想办法挣钱养活自己。 至于为什么不去找“小姨”投亲?那自然是因为没找到人啊。 刘时初去买了一些比较独特的木头回来,她打算做木雕,雕些猫狗兔鸟等小动物的木雕,然后雕一些林中小院、水车磨坊甚至微形园林这些比较雅致精致的木雕。 她如今的这个身份的父亲本身便是个有些本事的木匠,既能做家具又能做木雕,因此刘时初完全可以推说是跟父亲从小耳濡目染学到的木雕本事。 她有内力雕刻起木头来便丝毫不费力,又有各种纷繁复杂的见识,因此雕出来的动物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木老虎仰天长啸、威武的狮子气势汹汹作出捕猎的起势、矫健的野狼英姿勃发、圆润的兔子机灵可爱、慵懒的橘猫斜憨态可掬…… 刘时初光是雕这些小动物就花了好几天时间,不过雕出来的结果很不错,她便决定先拿这些来试试水,看看京城里的人喜不喜欢木雕。 于是她带着这些木雕到街上摆摊去了,往最热闹的地方一坐,就把小摊子摆了出来。 “娘!我想要这个大老虎!”一个虎头虎脑大概七八岁的小男孩看见刘时初摆出来的小木雕,顿时眼睛一亮,连忙拉着他娘亲走到了摊子前,拿起那只木老虎欣喜地瞧了又瞧,爱不释手。 他娘亲见儿子这么喜欢,便问刘时初:“姑娘,这个木老虎怎么卖啊?” 刘时初想了想,说:“一两银子。” “什么?一两银子?不过是一块木头做的还卖这么贵,你不如去抢,一两银子我都够一家子一个月的嚼用了,怎么可能拿来买个玩具?”男孩娘亲顿时不高兴地说道,觉得刘时初把这个木雕卖得这么贵根本不值。 “把东西放下!咱们不买了。”她朝儿子喊道。 “不!娘,我就想要这个!你给我买啊……”她儿子不肯放手,跟她哀求。 “不行,娘不可能花一两银子买块木头给你玩。”男孩娘亲拒绝得十分坚决。 小男童顿时哭了:“娘,我就要这只老虎,就要……” 他娘亲见他死死地抱着那只木老虎,又哭得一脸的眼泪鼻涕,见他实在喜欢,便只好跟刘时初讲价:“半两银子行不行?要是行我就买了。” 刘时初摇摇头:“不行哦,我雕刻它都花了两天多的时间,普通的木雕哪里有我这个这么生动可爱啊,一两银子已经算少了。” “不买了!儿子,咱们回家让你爹雕一个!”男童他娘亲立马说道,从儿子怀里抢出那只木老虎,扔回刘时初摊子上,便不顾儿子的挣扎哭泣,抱起儿子就飞快地离开了。 刘时初看着她的背影,有些惆怅,捡起那只木老虎,看了又看,难道自己真的卖贵了?可她这只木雕真的雕得很好啊,老虎的胡须都清晰可见,身上的每块肌肉纹理走势都如同真虎,这完全就是艺术品的水平,卖一两银子怎么就不行呢? 难道她不应该在这里摆地摊,而是应该拿去什么博物铺、精品艺术铺卖?刘时初若有所思。 “刘姑娘?你怎么在这里……摆摊?”一个悦耳的男声忽然在刘时初旁边响起,刘时初抬头一看,居然是认识的人,就是京兆府里那个曾经为王二牛拐卖案件找她问过话的年轻大人杜修竹。 “杜大人!好巧啊,你又是去哪里办案吗?”刘时初看见是他,便笑着问道,这个年轻有为的大人虽然脸上没什么表情,但为人不错,之前还跟她说过,要是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可以找他帮忙。 “不是,我今天休沐。”杜修竹说道,看了看她面前摊子上的那些小动物木雕,弯下腰拿起一只野狼的木雕,仔细地观察起来。 刘时初见状,立马机灵地向他推荐自己的木雕:“杜大人喜欢木雕吗?这是我自己雕出来的,虽然比不上名家大家的作品,但我自己觉得还是挺不错的,如果杜大人有兴趣,可以买个回去摆在书架上放着欣赏啊……” 杜修竹听了,有些意外:“这是你自己雕刻的?你会这门手艺?” 刘时初猛地点头:“是啊,我爹生前就是个木匠,除了做家具之外,也做木雕,我对木雕也很有兴趣,从小就跟着他学,这十多年下来,算是学得不错了。” 杜修竹又弯腰去看其他的小动物木雕,还问她:“你做这些木雕,是打算卖木雕为生?” “是啊,我这阵子住在客栈,把钱都花了一大半,再不想办法挣钱就要流落街头了,可我除了做这些木雕,就没有其他本事了,只能试试看能不能卖出去一些了……”刘时初作出为难的神情说道。 杜大人果然是个好心人,他挑了一只野狼的木雕以及一只小兔子的木雕,说:“我想要这两个,多少钱?” 刘时初顿时笑得眉眼弯弯,高兴地说道:“本来是一两银子一只的,但你是帮过我的杜大人,我肯定不能收你这么多钱了,这两只一两半银子就行了。” 杜修竹一顿,掏出二两银子递给刘时初,说:“该是多少就多少,你一个姑娘家靠此为生,我怎么能占你的便宜?” 刘时初连忙道:“没有没有,你怎么是占我便宜呢?” 763、被换亲的倒霉妹妹(8) 刘时初好说歹说,都没办法说服杜修竹,让他少给点钱,最终刘时初还是得了他二两银子。 等他拿着两只小动物木雕离开之后,刘时初看着他的背影总觉得有点心虚,好像坑到好人身上了? “喂,姑娘,你跟京兆府的杜大人认识啊?”旁边一个卖糖画的大爷问刘时初,“啧啧,只是两个木头雕出来的小玩具就卖了二两银子,姑娘,你这生意可真好做啊!” 大爷又羡慕又嫉妒,他自己卖一个糖画才几文钱,看见刘时初只是卖了两只木雕就挣二两银子,他能不眼热? 刘时初笑了笑,说:“这不是碰巧遇到了杜大人吗?杜大人好心,不忍见我一个孤苦无依的弱女子生意做不下去,这才好心接济我的。不像老人家你的糖画,一整天都能卖出几十几百个吧?不愁没生意……我这就不同了,要是运气不好,可能一天都做不成一单生意,所以还是大爷你的糖画生意有前途啊……” 刘时初心知道旁人的嫉妒很容易给自己招惹麻烦,因此不着痕迹地吹捧了一下大爷,大爷果然那点酸溜溜的心思就没了,得意地说道:“你说得没错,我这生意虽然每单只能赚点小钱,但每天能卖出不少,所以累积下来每天还是能赚不少……要我说,小姑娘,你这什么木雕卖得太贵了,咱们在这里摆摊,面对的都是普通老百姓,有几个人舍得花一两银子买个不能吃、不能穿,只能看的小玩意儿啊?” “大爷你说得对,我这不是对京城里的木雕生意毫无头绪,只能上街摆个摊先了解一下行情吗?”刘时初叹了口气说道。 大爷开始给刘时初指点迷津:“你这木雕是做得不错,只不过摆在地摊上人家只会当成是给小孩子玩的玩具,怎么可能卖出好价钱?你要是拿去那些什么文玩器具店里,卖给那些附庸风雅的文人之类的客人,倒是还可能卖出好价钱……” 刘时初眼睛一亮,感激地对老大爷说:“大爷您真是给我指了一条好出路!谢谢你了,送你一只招财猫!预祝您的糖画生意红红火火……” 说着,她拿出一只招财猫小木雕送给老大爷,老大爷本来不想要的,但她说是招财猫,他就很乐意收了,哪个做生意的不想发财啊?所以他就不推拒了。 “大爷,您是京城本地人吧?您见多识广,知不知道哪家的文玩器具铺收这类木雕艺术品?”刘时初趁机跟他打听。 “哈哈,你问我可是问对人了,我祖上三代都是京城本地人,京城里里外外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你想问哪家的文玩铺收木雕啊?这倒是有好几家……”刘时初的问话抓到了老大爷的痒处,他立马滔滔不绝地跟刘时初说了起来。 刘时初聚精会神地听着,可不能小瞧这种地头蛇一样的本地人,他们在京城活了大半辈子,最熟悉情况了,刘时初能用一只招财猫小木雕买到这种消息,实在物有所值。 大爷炫耀似的把刘时初想打听的消息毫不保留地说了出来,最后还意犹未尽:“小姑娘,你还想知道那方面的事情?大爷我都知道!” 刘时初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正打算说没有了,但忽然脑中灵机一动,想起好心买走她两只木雕的杜大人,便问道:“大爷,你也认识刚刚跟我买东西的杜大人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大爷正想展示自己如何见多识广,听她问到杜修竹身上了,便丝毫没有犹豫,说:“当然认识了!小杜大人这些年也是京城里有名的人物,他的经历可够传奇的……” “怎么个传奇法?”刘时初眼睛发光,好奇地追求。 “杜大人祖上是有爵位的人家,听说是跟着本朝的开国祖皇帝打天下的功臣,成功封侯拜相,荣耀了几代,只是后来子孙不肖,弄丢了爵位,渐渐没落了,等到杜大人的祖父那辈,已经沦为了比较富裕的平头百姓,他祖父年轻是个纨绔子弟,贪花好色,娶了好多小老婆,生下很多子女,又因为治家无方,家里一团糟乱,勾心斗角、乌烟瘴气。 杜大人的父亲是嫡子,心心念念想要恢复祖先荣耀,因此努力读书,想要科举进官光宗耀祖,他也确实有些才能,真的考中了举人,可是等他要考进士的时候,却突然在考前两天掉进了家里的池塘里,好不容易把命救了回来,却大病一场,还错过了考试,之后身体也差了,再也不能继续科举……” 刘时初睁大了眼睛:“他父亲这么做重视科举考试,怎么会在考前两天那么不注意,掉进池塘?” 大爷神秘地一笑,说:“你倒是想到了重点,没错,杜大人的父亲会在那么关键的时候掉进池塘,就是他那些庶兄弟们干的,他们嫉妒杜大人的父亲眼看就能出人头地,又怕他出息了之后会报复他们,于是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让他错过考试。” 刘时初恍然大悟地点点头,又叹息道:“看来杜大人那些叔伯们成功了,他父亲前途真的被毁了。” 大爷说道:“春闱正是二月,冷得很,掉进池塘里不被冻死就算好了,杜大人的父亲大病一场之后去了半条命,身体变差了,没办法再坚持读书,更不能熬过九天的考试时间,所以他注定不能考进士了。” “那只能等到杜大人长大再去考了?”刘时初问道。 大爷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说:“如果是这样,那杜大人的经历又有什么可值得说的呢?” 刘时初顿时又精神了,连忙让大爷继续讲下去。 大爷抚了抚自己的长须,跟讲故事一样说:“杜大人的父亲一辈子的希望都毁了,他哪里能甘心?但杜大人的祖父却护着害他的那些人,要求他不能继续追究下去,杜大人的父亲心如死灰,只得认命。 不过却有一个不甘心认命的人,那就是杜大人的祖母,她的一辈子因为丈夫贪花好色,得跟妾室、庶子女抢夺、斗争,受尽了苦楚,眼看儿子就要有出息了,可最后还是被她的那些仇人毁了,她很不甘心,于是她干了一件惊天的大事。” 764、被换亲的倒霉妹妹(9) “你觉得她会做什么惊天的大事?”正当刘时初听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大爷忽然问她。 “她把那些害她儿子的人打杀了?”刘时初好奇地问。 大爷摇摇头:“她倒是没有这么凶残,只不过是把那些害她儿子的人告了而已,告他们无故伤人、忤逆不孝、残害兄弟,不念手足之情以及以下犯上之类的罪名。” 刘时初瞬间瞪大了眼睛,这时代的人都讲究“家丑不可外扬”,而且女人大多数都以丈夫为天,根本不敢反抗丈夫,杜修竹的祖母却敢不顾丈夫的反对和抗拒,直接把丈夫宠爱的妾室和庶子们告上官府,这怎么不让刘时初对她刮目相看? “她丈夫没有阻止她吗?”刘时初问。 “怎么阻止?她是自己走到了大理寺卿去告状的,之前跟谁都没有透露风声,就连杜大人的父亲的都不知道……”老大爷说道。 “那结果呢?”刘时初很好奇。 “结果啊,杜大人的祖母成功了,她留有证据,证明确实是那些人害她的儿子在科举之前掉进池塘里导致错过考试的。因此那些参与进去的妾室以及庶子们被判了杖刑和监禁,还罚了些钱,算是给杜大人的父亲讨回了些许公道。只是杜大人父亲的前途都被他们毁了,这些公道哪里能够偿还呢?”大爷叹了口气说道, “杜大人的祖父还怪罪他祖母害自己宠爱的妾室和儿子被惩罚,因此对杜大人的祖母这一系的人极尽苛待,每天都找茬折磨他们,他们在家里的日子就越发艰难,吃尽了苦头。” 刘时初能想象得到杜修竹祖母这捅破天的举动会招来丈夫多大的怨恨,偏偏她丈夫还是一家之主,完全有能力对他们做出各种虐待之举,报复他们。 “难道他们只能这么忍了吗?”刘时初不太相信能豁出去给自己儿子讨回公道的坚强女子会心甘情愿承受这些而不反击。 大爷笑了笑,说:“当然不了,某天,杜大人的祖母打发儿子一家去寺庙给自己祈福,结果那天晚上就那么巧,家里着了火,火势发作得非常快,邻居想救都来不及,这场大火把一家人都烧死了,连同他祖母都没逃出来……除了杜大人这去寺庙祈福的一家子逃出生天外,其他杜家人全都没了。” 刘时初猛地看着大爷,意识到他的意思,大爷神秘地说:“所有人都觉得是杜大人祖母放的火,但谁都没有证据,因为死无对证。” “够狠的啊。”刘时初心想,不过如果是她本来前途无量的儿子被毁了一声,而仇人一家子还在不停地苛待、报复自己,那自己也可能做得更狠,她能理解杜修竹祖母的做法,与其逆来顺受被仇人欺辱,倒不如拉着仇人同归于尽。 “那之后杜大人一家就能平平静静地过日子了吧?”刘时初问,仇人都死光了,只剩下他们一家人,想斗都没得斗了。 大爷却摇了摇头:“没有。起先杜大人一家子倒是过了几年舒心日子,但他父亲不知怎么的,大概是不用跟家里人斗争了,就把精力都放在了外头,他在外面养了外室……” 刘时初顿时脸上都不知道是什么表情了,张了张嘴,她愕然地说:“养外室?!” “是的,杜大人的母亲本来是个温柔娴淑的女子,但在关系复杂的杜家过了那么多年,性子有了很大的改变,变得偏执起来,不同意丈夫纳妾,当得知丈夫在外面养了外室后,她气性大,找到跟外室厮混的丈夫,直接把丈夫和外室杀了,她自己接着自杀……” 刘时初此时脸上已经不知道应该作出什么样的表情来,过了一会儿平复了一下自己震惊的心情,才干巴巴地说:“这该不会是受的刺激太大了吧?” 大爷说:“那时候杜大人才十二三岁,一下子就没了爹娘,身边又没了其他亲人,只能早早地自己扛起事来,给爹娘收敛尸骨……之后大家就都说杜家的女人性子太烈,心都太狠,做婆婆的放火烧了一大家子,当儿媳妇的也把丈夫和外室都杀了,一脉相承的狠辣。杜大人长大了,得了功名做了官,直到现在都没人敢跟他提亲,就怕自家的女儿嫁进去也发生什么不可预测的事……” 刘时初面无表情,没想到杜修竹真是惨,不过家里长辈都这样也没影响他的前途,到也算是个有本事的人。 “杜大人如今几岁了?”刘时初有些好奇,他看着挺年轻的,长得还挺俊,却因为家里长辈的事到现在都没能娶妻,想想也挺心酸。 “二十七八?快而立之年了吧?”大爷说道,“人家在他这个年纪,儿子都十多岁了,可他连妻子都没有,杜家都快断在他这一代了。” “他没有其他兄弟姐妹?”刘时初问,“该不会杜家只剩他一个人了吧?” “这倒没有,他还有个妹妹,早些年嫁到外地去了——在本地也没人敢娶她啊,就怕她继承了祖母和母亲的性子……”大爷感慨道。 刘时初却想,继承她祖母和母亲的性子也不错啊,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就不怕负心汉了。 大爷跟刘时初说了半天杜修竹家的事,大概是他家早些年发生的事太过惊世骇俗,京城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所以大爷说得还挺详细的,刘时初听得津津有味,对杜修竹莫名地同情起来。 于是等到第二天,她再次到街上摆摊的时候,等杜修竹路过她的摊子,她就送了一个狐狸木雕给他。 “刘姑娘为什么要送我这个木雕?你留着卖吧。”杜修竹推辞道。 刘时初想送他东西只是一时冲动,这会儿他问到理由,她一时之间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了,总不能说我同情你吧?那杜修竹肯定觉得她莫名其妙。 她一个无依无靠还得自己做木雕卖的孤女,有什么资格同情朝廷命官啊?说出来人家都会觉得她没有丝毫自知之明。 “额,我就是想感谢一下您在王二牛拐卖我的案件上出的力,如果不是您明察秋毫,王二牛一家说不定能逃脱罪名呢。”刘时初好不容易找到了个借口。 765、被换亲的倒霉妹妹(10) “调查案件,惩治罪犯,是本官的职责,你不必为此感谢我。”杜修竹板着一张俊脸拒绝道,无论刘时初如何劝说,都不肯收下那只狐狸木雕。 刘时初只好作罢,转而跟他询问有什么地方收木雕,她想作为固定的供货商给店铺供货,毕竟到街上摆摊并不是长远之计,而且她一个女子出来做生意也容易招惹地痞流氓。 杜修竹听到她这么询问,虽然依旧板着脸,却很耐心地把自己知道的有可能会收木雕的一些地方都告诉了刘时初,丝毫不觉得跟她说这些有失身份。 刘时初从杜修竹这里得到的情况跟买糖画那老大爷说的差不多,于是她决定第二天就不来摆摊了,现在家里雕出些更优秀的作品,才有底气跟那些商铺的人打交道。 之后她果然闭门在家里捣鼓起那些木头来,木雕要想卖个好价钱,就得符合有钱人的喜好?什么人会喜欢木雕呢?爱好风雅、喜欢收藏艺术品的文人墨客以及一些追求不俗的商人啊。 刘时初冥思苦想,最后决定偷一下懒,按照各种的传说以及话本来做雕刻,比如“嫦娥奔月”、“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草船借箭”…… 不过要雕这些经典传说的木雕,就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了,刘时初不得不沉下心来仔细研究,连对杜修竹的好奇心都抛到了脑后。 幸好她本身不缺钱,所以还能在家闭门研究好几个月木雕。 只是杜修竹在路过刘时初曾经摆摊的那个地方好几次之后,就再也没遇见过她了,有些担心,虽然她说过不会再来摆摊,但该担心的还是会担心,因此他便开口询问起卖糖画的大爷来:“大爷,之前在你旁边卖木雕的刘姑娘,她这些天都没有来摆摊,你知道她到底是怎么了吗?” 大爷虽然能在背后把杜修竹的事跟刘时初侃侃而谈,但直接面对他这个朝廷命官,大爷心里还是有些怵得得,因此有些紧张地说:“我、我也不太清楚……不过之前听她说过在这里摆摊卖木雕卖不了什么钱,说是要拿去什么文玩古物店里卖……” “那你知道她家住在哪里吗?”杜修竹又问。 “这个老头子我就不知道了……”老大爷连忙摇头,杜修竹只得无奈离开了。 不知道怎么的,杜修竹总觉得刘时初身上有些很矛盾的地方,比如她虽然在自己面前表现得很是胆怯柔弱、无依无靠的模样,但却敢在父母没了之后独自一人就出远门来京城;虽然在被人贩子险些拐卖之后后怕又恐惧,却敢自己找个客栈住上半个月;虽然说自己没本事,却转身就能雕出各种栩栩如生的木雕挣钱…… 这些事情发生在她身上,看着虽然都挺合情合理,可杜修竹不知怎么的,却总觉得她有种违和感,只是他暂时不知道到底哪里不对劲。 如果刘时初得知他的想法,大概会很感慨他职业敏感度很高,直觉非常准确,够敏锐,只是可惜他遇到的是刘时初,那他就注定得不到答案了。 刘时初宅在家里三个多月,等她终于把手上那几个著名的典故木雕完成之后,一出门面对灿烂的阳光,就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仿佛是刚从不见天日的牢笼里放出来一样…… 这就是宅得久了的后遗症啊,不过这一切都很值得,刘时初看着自己手上那个“三顾茅庐”的木雕,一间朴素简陋的茅草屋,一条躺在地上的大黄狗,还有在屋旁劳作的诸葛亮,以及院门外恭恭敬敬拱手礼敬的刘备,毫发毕现,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没有人见了能不喜欢。 还有其他几个,刘时初都是用了心血雕刻的,她手指头都了许多茧子,皮肤上也多了伤痕,才做出这几个一看就是艺术品的木雕。 这么完美的艺术品,刘时初当然不能贱卖了,她是想要用这几个作品打出自己木雕大师的名头,提高身价,以后就能在家接活儿了,又轻松又能赚钱。 当小木匠是没有前途的,只有当木雕大师,才能有钱又有闲,还有名。 刘时初随着糖画大爷和杜修竹的话去找了那些收木雕作品的店铺,比较过几番之后,便决定在一间叫“格物”的文玩铺子售卖自己的木雕。 “格物”里有各种各样奇异有趣的东西,千奇百怪,什么样的都有,当然,木雕也是有的,只是在刘时初看来,都完全比不上自己的水平。 因此她很是自信地把自己的“三顾茅庐”带到了“格物”,询问掌柜是否能让她的作品在店里售卖。 掌柜看见她手上的“三顾茅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凑近去围着看了又看,嘴里还赞叹不已:“这真的是木雕?这人雕刻得跟真的一样啊,连胡须都一清二楚,还有这条黄狗,尾巴好像在摇……” “格物”的掌柜眼睛发着光盯着木雕,爱不释手,过了一会儿后他手一拍,对刘时初道:“刘姑娘,这木雕我要了!你开个价吧!对了,你说这是你自己雕出来的?” 掌柜说道最后,看着刘时初的目光有些怀疑,没办法,刘时初此时十多岁的模样,还是一个小姑娘,谁也不敢相信她能雕刻出这样的作品来啊。 “小姑娘,你没骗我吧?这样水平的木雕,不是练了几十年的老师傅是做不出来的,你才十几岁,真的有这样的功力?”掌柜越说越觉得刘时初不可能是原创作者了。 他顿时眼神一凝,说:“小姑娘,是不是你家中长辈让你来售卖的这木雕?或者你是瞒着你家里人把这木雕拿出来卖的?” “是我自己雕出来的,没骗你,我爹以前就会木雕,我从小就跟在他身边学,天赋又高,才能雕出这样的作品,再说了,我骗你有什么用呢?如果我不能继续拿出这样水平的作品来,就算骗了你也没用啊。”刘时初说道。 掌柜听了,半信半疑,不过刘时初说得对,以后继续有这样水平的作品出售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到底是谁雕刻的,并不是那么重要。 766、被换亲的倒霉妹妹(11) 刘时初把木雕放到了格物里寄卖,掌柜很是喜欢她这个风格,让她照着这风格再多雕几个,刘时初自然是照做了,把她之前就做好了的几个也拿去了,喜得掌柜连说会把她的作品介绍给基格尔喜好木雕的贵客。 作品有好地方寄卖之后,刘时初便不那么着急了,做木雕的速度缓了下来,她本来就打算走珍品路线,物以稀为贵,她的木雕是要成为珍稀精品的。 八个多月之后,掌柜就很惊喜地告诉她,她那个“三顾茅庐”的木雕卖出去了,还卖了一百多两银子,这价格很不错了,毕竟她的作品虽然精致难得,但她到底还没什么名气,所以只卖出了这个价格,掌柜说等她名气打出去之后,她以后的作品价格就能翻上好几倍,让她不要着急,得耐得心继续钻研木雕这一行,只有作品越好,名声才能越大。 刘时初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因此很是赞同掌柜的话,而且她一个木雕卖出了一百多两银子,够她一个人用上很长一段时间了,木雕艺术品这行就跟古董珍玩差不多,都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 有了明面上安身立命的本事,刘时初就过得十分悠闲了,她每天只需要花两个时辰在雕刻上,其余时间就是自由的,因此外人看见她,难免就觉得她有些无所事事,如果不是没有男人上门来找她,那些邻居都会以为她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了。 但那些好事的人偷偷观察了她许久,都没看见有哪个男人上她的门,而她每次出门,都只是去采买些生活用品,因此就算外人想编排她都没借口,但她这样悠闲,就招了别人的红眼。 “刘姑娘啊,你家里是只剩你一个人了?不知道你家里以前是做什么的?给你留了不少家产吧?要我说啊,姑娘家的还是得勤俭节约,要是大受打击,整天什么都不干,就只会坐吃山空,等花完了家里的遗产,以后就惨了……”邻居的周大娘看见刘时初在院子里把玩着一块古里古怪的木头,便忍不住多嘴地说道。 刘时初抬头看了她一眼,想起这个周大娘很是嘴碎,最开始她搬过来的时候还说她一个小姑娘年纪轻轻的自己住,肯定不是什么正经人……只是后来她找不到刘时初任何把柄,才不再说这话了。 只是她自己整天忙忙碌碌,刘时初却悠闲又有情调,出来每天有几个时辰不见人影,其余时间不是在院子里伺花弄草,就是喝茶看书,周大娘嫉妒又眼红。 “大娘,这个就不需要你为我操、心了,我家里人虽然没给我留下什么财产,但我自己能做些木雕拿去卖钱,养活自己是没问题的。”刘时初瞄了一眼眼睛里的酸意都遮掩不住的周大娘,脾气很好地说道,“只是不知道大娘你小儿子的彩礼钱赚够了没有?我昨天都听见你们家为此吵架了,哎呀,大娘你们家的人这么有本事,肯定不会连给小儿子娶媳妇都娶不上,对吧?” 刘时初的语气虽然温柔又客气,但话里的意思却险些让周大娘气得撅了过去,刘时初的意思不就是在嘲讽她没钱给小儿子娶媳妇吗? “你……你还是担心你自己的事吧!我儿子娶不娶媳妇关你什么事?做什么木雕,我看你就是做见不得人的勾当!”周大娘被刘时初戳到了痛脚,气得跳起来骂道。 “大娘,你要是污蔑我损害了我的名声,那我可要把你拉去官府评评理了,我一个孤女,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就是不知道你这个儿孙满堂的怕不怕……”刘时初说着,一双黑黝黝的眼睛沉沉地盯着周大娘,一眨也不眨,周大娘被那双眼一看,顿时觉得一阵凉风从后脊背窜起,让她有种被恶鬼盯上的恐惧,猛地打了个哆嗦,也不敢对刘时初说什么了。 刘时初本来就不是什么好惹的人,她刚搬来这里的时候,还有一些地痞流氓以为她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女,想占她便宜,结果呢,这些流氓被打了一顿狠的,偷鸡不成蚀把米,再也不敢来招惹她这个刺头了。 周大娘嘴碎给刘时初造了不少谣,刘时初就专门找了个时间给她两个儿子套了麻袋揍了一顿,还警告他们回家让自家老娘嘴巴干净些。 她那两儿子哪里还不知道是被亲娘连累了才招的这场罪?于是被揍得鼻青脸肿回家之后,便连连抱怨周大娘得罪别人却让他们当儿子的受罪挨打,周大娘面对怨气冲天的儿子,还有全家人的埋怨,憋屈得只能低头做人,连跟儿媳妇吵架都没底气了。 “那小贱蹄子!我就等着看她花完家产之后流落街头的惨状!呸……”周大娘低声骂骂咧咧地回了自己家,却看见自己的小儿子板着一张脸坐在堂屋里,而老头子则抽着旱烟,时不时地叹气。 “老头子,又怎么了?”周大娘问丈夫。 “幺儿娶媳妇要的彩礼钱还差五两银子,我都哪里去给他找来?把我一把老骨头卖了都不值这个钱。”周老头唉声叹气地说道。 周大娘看了看自己那小儿子,心想怪不得他垂头丧气的呢,但她心疼儿子也心疼老头子,于是便想跟小儿子商量一下:“幺儿啊,要不咱们就不要那个王姑娘了吧?她家要那么多彩礼,咱们没钱啊。你听话,咱们再让媒婆给你找一个柔顺听话,不用那么多彩礼的……” “娘!我就喜欢王姑娘,除了她,我谁也不娶!你们要是不能帮我把她娶回来,那我就当一辈子光棍!”周小二瞪着一双牛眼睛跟自己的爹娘叫嚷道。 “儿啊!你是要拆了爹娘的骨头吗?我们到哪里去给你找那么多彩礼钱?爹娘这不是没办法了吗?你大哥去码头抗包也赚不了几个钱,你大嫂又要生孩子了,我给别人浆洗衣服一天都赚不了五文,你这是要爹娘的命啊……”周大娘伤心地说道,家里那么困难,她难道就不想给儿子娶媳妇吗?这不是没钱嘛! 767、被换亲的倒霉妹妹(完) “我不管!反正我要娶王姑娘,你们自己想办法!要是凑不够彩礼,那我就只能当一辈子光棍了。对了,爹娘,你们要凑钱得赶紧,王姑娘还有其他上门提起的人,你们要是不抓紧,我媳妇就没了……”周小二气哼哼地对爹娘说道,他是小儿子,被爹娘宠得厉害,自私自利,根本不管爹娘有什么难处,反正有事就要爹娘解决,这回彩礼钱也一样。 周大娘和周大爷苦不堪言,看着无赖般的小儿子,只觉得哪哪都是苦的。 “爹娘到哪里去给你找钱啊……”周大娘愁眉苦脸地拉长了声音说道,忽然她脑子里浮现了刚刚刘时初的身影,便心中一顿,隔壁邻居刘姑娘不是有钱吗? 周大娘心中一动,想要跟刘时初借钱给儿子凑彩礼,但一想到刚刚她明里暗里地挖苦自己连给儿子凑彩礼的钱都没有,便像是会泼了一盆冷水,刘时初那模样,明显就是看不起自己,还尖酸刻薄嘲讽自己,怎么可能会愿意借钱? 可是想到刘时初明明一个孤女,却不用干活也能活得自由自在,她就心生嫉恨,为什么有钱的不是自己?如果刘时初那些钱是自己的就好了…… 对啊,刘时初的钱是自己的就好了,周大娘一想到这里,心中就猛地激动起来,那贱丫头不肯借钱,干脆直接把她的钱变成自己的不就行了? 那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把她的钱变成自己的?周大娘想起刘时初之前狠揍地痞流氓的事,瑟缩了一下,有些害怕。 但是小儿子的催促和埋怨,最后让周大娘的恐惧变成了贪婪,她想,明着肯定借不到钱,那就暗着来好了。 周大娘眼神一冷,便对丈夫和小儿子招手把他们叫过来,便跟他们说了自己的计划。 “什么?去偷隔壁那凶丫头的钱?不行,她打人可狠了!”周小二一听,便不太同意。 周大娘盯着他:“你不想要彩礼钱娶媳妇了?” “想……”周小二脱口而出道,但心里到底有些怵刘时初。 最后还是周老头叹了口气,冠冕堂皇地说:“咱们只是一时困难,才跟刘姑娘偷偷‘借’点钱罢了,等咱们家缓过来,再把钱悄悄地还给她,到时候她也没什么损失,只是咱们既然决定要‘借’,就得谨慎些,不能让她发现了,得想个好办法才行……” 周老头到底比妻子和小儿子有脑子些,知道刘时初身手好之后,便让周大娘想办法在白天把刘时初引出家门,然后他们父子就趁机撬门去她家里“借钱”。 三人商量好了计划,决定第二天就实施,毕竟王姑娘可等不了多久,万一她父母答应了其他人的提亲,那他们一家人的力气就白费了。 周大娘第二天果然找了个借口,说是在巷子里看到“格物”的掌柜找她,但有急事又回到店里去了,让刘时初赶紧去“格物”店里找他。 周大娘虽然口口声声说刘时初什么事也不做就坐吃山空,但她偷偷盯着人家那么久,其实知道刘时初真的在“格物”店里寄卖木雕,因此这回她就用了“格物”掌柜当借口,对刘时初使了一招引蛇出洞。 刘时初本来是不相信周大娘的话,但她恰好完成了一个木雕,便想着把作品拿去给掌柜看看也行,于是就顺其自然地离开了家里,去了“格物”。 周大娘的计划粗糙又浅显,难道她不知道刘时初只要去了店里跟掌柜一说,就知道她撒谎了吗?而且等刘时初回到家发现家里财物失窃了,肯定第一个就会怀疑她,可她怎么还敢这么算计刘时初呢? 这仗的不就是刘时初没证据吗?而且一般的小老百姓可不敢随便去报官,周大娘一家就以为刘时初也是畏官如畏虎的那类人,觉得她不敢闹上官府,因朝他们才敢那么胆大包天。 周小二和他爹见刘时初真的离开了,便拿着斧头等工具砸门砸锁,进了刘时初家门,周大娘则在外面放风。 周小二和周老头进去之后便到处翻找,想找出刘时初藏起来的银子,但把屋子都翻了个遍,除了几个铜板之外,他们什么值钱的都没找着。 “爹!你找到银子了没有?”周小二心浮气躁地问,他久久找不到,脾气就上头了。 “没找到,这丫头把钱藏得真严,你快帮忙找,床底、墙缝这些地方都不要放过……”周老头提醒儿子。 “找过了!根本没有,那贱丫头该不会把银子都花光了了吧?败家子!”周小二气急败坏地把刘时初家里的东西都砸了一遍。 眼看时间一点点过去,他们依旧连银子的影子都没见着,即使是周老头也着急上火了,冒了那么大的危险,要是连一两银子都没找到,岂不是亏大了?但他即使再心急都没用,没找到就是没找到,最后在周大娘的催促下,他们不得不失望地离开了刘时初的家。 他们当然什么都找不到了,刘时初根本不会在家里放银子,她的银子都收在自己空间里呢,只有空间是最安全的,这回不就正好避开了他们的算计吗? 刘时初回到家的时候,一看就看到了自己被砸坏了的锁,进了家门,发现一片狼藉,她顿时气笑了,二话不说,直接到衙门告了官,还很干脆地说她怀疑是邻居周大娘一家干的,原因就是周大娘今天找的借口。 于是还没等周家人气恼毫无所获,他们就等来了凶神恶煞的衙役。 “官、官爷,你、你们这是做什么?”周老头结结巴巴地问,而周大娘和周小二则已经吓得浑身哆嗦,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你的邻居刘姑娘家失窃了,现在怀疑你们是凶手,现在跟我们回衙门吧。”领头的衙役冷笑着说道,然后不容他们如何辩解哀求,依旧把他们锁上带走了。 “刘姑娘?”一个清悦的男声忽然在被传来上堂的刘时初耳边响起,她扭头一看,顿时笑了:“杜大人,真巧啊。” “刘姑娘,你怎么会在这里?”杜修竹问。 “我家失窃了,怀疑是邻居干的,负责审案的大人这便是让我来听审吗?”刘时初笑着说道。 768、神助攻小姑子(1) 杜修竹并不是主审刘时初家中失窃这一案件的官员,但他却留下来跟她一起听审,最后毫无疑问,证据确凿,周家一家子虽然敢做出这种不法的事,但只是在公堂上被吓唬了几下,就痛哭流涕地什么都招供了。 周家人被判了刑,别说是凑彩礼娶媳妇了,他们家的老宅子都没办法留住,还得卖掉换钱给周大娘周老头和周小二脚罚款,周家的大儿子被爹娘和弟弟牵连,在当地根本待不下去了,带着卖房子剩下的那点钱,连在狱中受罚的父母也不管了,直接带着自己妻儿离开了京城,不知去向。 倒是刘时初,经过这件案件之后,又跟杜修竹有了联系,杜修竹也不知道到底是想寻找出刘时初身上的违和感,还是真的喜欢她的木雕,总之,他每个一段时间,总会以跟她买木雕的名义,上门来找她几次。 这样一来,附近就再也没有人敢对刘时初生出什么不好的心思了,当然,刘时初本身也不是个好惹的,周家一家人不就是没得什么好下场? 只不过杜修竹跟她有来往之后,附近的人就对她更敬畏了而已。 这两人就这么一直来往着,要说他们之间有私情,但两人都坦坦荡荡的,每次杜修竹来也从不过夜,根本没什么暧昧之事;可如果他们没有私情,那为什么两个身份地位差别如此之大的男女,却能毫不在意外人的眼光来往呢? 这就是个迷,大家都不知道。 时初再一次睁开眼睛,就看见了一个面容俊美的高大男子朝她走过来,声音十分平稳地询问:“小姐您醒了?身体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时初感觉了一下自己的身体,除了有些沉重之外并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于是她对男子说:“没有,我感觉还不错,安德森,请跟我倒杯水过来。” 安德森其实是个机器人,时初这回穿越的是个科技发达的未来星际世界,机器人已经制造得跟人类没有多大差别了,也代替了很多人类的工作,安德森就是原主的机器人管家。 安德森给时初倒了一杯水过来,时初一口气喝完,干渴的喉咙终于舒服了一些,便对安德森道:“好了,我现在暂时不需要你的服务,你出去吧。” “是,小姐。”安德森拿着杯子离开了时初的房间。 时初起身看了一眼自己的房间,非常符合星际世界的风格,各种充满科技感的设备,如果不是有原主的记忆,时初乍一看去还不知道这些设备是做什么用的,又该怎么使用。 原主出生于一个豪富家庭里,父母双全,还有一个哥哥,算得上是受尽宠爱长大的,家里人都对她很好。 只是等她哥哥祝耀初上了大学,爱上一个从贫民窟里出来的女孩子之后就变了。 因为父母不同意祝耀初跟出身贫民窟的女孩子谈恋爱,祝耀初暂时没办法摆脱父母的控制,只得假装跟女朋友分了手,但其实他们只是转为了地下情,祝耀初甚至为了跟女朋友约会方便,就哄骗了原主,让原主心甘情愿为他们的爱情打掩护,给他们当神助攻。 这回原主就是在去贫民窟帮祝耀初约他女朋友出来的时候,不小心被贫民窟里的混混盯上了,想抢劫她,幸好原主跑得快,拼尽了全力才逃跑出来,只是她惊吓过度,跑出贫民窟之后刚回到祝耀初的飞车旁边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昏了过去。 祝耀初根本不知道原主为什么会晕过去,他怕父母知道妹妹是因为要帮他约女朋友出来才会晕倒,就瞒下了这件事,只把原主带回了家里,让管家安德森照顾她,他自己则心虚,一溜烟地跑回了学校,只想当做这件事没有发生。 原主这回是惊吓过度所以醒过来之后就没有大碍,她也并没有因此而埋怨上祝耀初和他的女朋友,还一如既往地给他们当掩护。 祝耀初心中大安,十分感激妹妹的付出,还承诺如果以后自己和女朋友终成眷属了一定会好好报答她的帮助。 只是原主并没有等到他们的报答,因为在一次帮忙掩护这两人到某个旅游星球游玩的时候,他们遇到了星盗,而在与星盗的对峙中,祝耀初为了保护自己的女朋友,放弃了原主,原主不幸死在了星盗的手里。 原主其实根本没有去旅游的打算,但祝耀初想跟女朋友去某个著名的旅游星球游玩,担心父母发现他还跟贫民窟女朋友有牵扯,祝耀初就要原主出面,说他其实是陪着妹妹出去游玩,父母这才没有怀疑。 只是这一次的出行让原主丢掉了性命,祝耀初和他的女朋友只是为原主掉了几滴眼泪,之后就说要为了原主好好地活下去,还说原主肯定也希望他们过得开心,而不是因为愧疚而失去生活的乐趣…… 可去他马的为了原主也要好好活下去!原主如果没死,需要他们帮忙?!真是很不要脸,明明就是他们把原主牵扯进他们的事情里,才害得原主丢了性命。 时初得知原主的命运轨迹,都想把祝耀初和他女朋友踹到星盗的老窝里去,如果他们不幸死了,那她也会为了他们“好好地活下去的”。 “妹妹、妹妹,你醒了没有?”这时候祝时初手腕上的星脑忽然飘出一条信息来,她一看,原来是祝耀初发过来的。 “醒了。”祝时初给他回了信息。 祝耀初便打了视讯过来,祝时初接通了,一个二十出头,长得还挺英俊的年轻男人便出现在祝时初面前。 “妹妹,你还没跟我说你怎么会突然昏过去的呢?我不是让你去找小灵吗?你没有找到她?”祝耀初一上来就急迫地问道,丝毫没有询问自己的妹妹身体到底怎么样,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女朋友,这样的哥哥,实在不合格。 祝时初有气无力地说:“哥哥,你难道一点都不关心我吗?我都昏倒了,你还是只惦记着你的小灵。” “哎呀,我这不是见你没事吗?”祝耀初不在意地说道。 769、神助攻小姑子(2) “我有事,我现在身体不太舒服。”祝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 “那你让安德森给你预约家庭医生来做检查啊,我又不是医生,你不舒服我也没办法啊。”祝耀初理直气壮地说道。 然后他又笑嘻嘻对祝时初道:“对了,时初啊,你到底有没有见到你小灵姐啊?” “没有,我刚进去那个地方,就遇到了小混混想抢劫我,我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哥哥,我下次再也不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了。”祝时初很不高兴地说道。 “什么?那里居然有敢抢劫的小混混?”祝耀初一听,顿时大吃一惊,脸上一片着急的神色。 祝时初以为他终于有些当哥哥的样子,知道让妹妹一个人去那里有多危险了,但下一刻,祝耀初就忧心忡忡地说:“小灵住在那样的地方岂不是很危险?我早就说过让她搬出来了,偏偏她不听,说要是住进我的地方那就会显得她爱慕虚荣,喜好攀附,就非不同意搬走……” 祝时初顿时冷了脸,是她想错了,祝耀初就不是个合格的哥哥,心里根本没有原主这个妹妹,人家心心念念的是心爱的女朋友。 “对了!时初,你在汇林大街不是有一套很不错的房子吗?爸妈几年前送你的生日礼物,就在市中心,安全环境又好,适合女孩子住,反正你又不住,不如就让你小灵姐搬进去吧?”叉烧祝耀初居然还厚颜无耻地把主意打到了原主的房子头上。 祝时初冷笑着说:“你自己不是也有很多房子吗?给她一套不就行了?” “不行,爸妈会发现的,他们之前就对小灵有很多偏见,要是小灵住进了我的房子,岂不是让爸妈更生气?你的房子就不同了,爸妈一般不会查你的房子,小灵住在你那里他们就不会发现,你就帮帮我和你小灵姐吧?”祝耀初一有要求到祝时初的事情,就格外放得下身段恳求。 “妹妹,哥哥知道你最善良了,难道你忍心你小灵姐住在那样的地方?”祝耀初可怜兮兮地看着祝时初,他一向就是用这幅可怜的表情来让原主一次次心软妥协,为他的爱情做各种掩护。 但现在换了个灵魂的祝时初,可不会再吃他这一套了,因此祝时初非常坚决地说:“忍心,她是你的女朋友又不是我的,这回你自己想办法吧,我不奉陪了!” 说完她不等祝耀初有什么反应,直接就关了视讯投影。 祝时初拒绝了祝耀初的要求之后,再打开自己的账户,直接就把自己财产账户的密码改了,之前祝耀初因为死不肯跟蒙灵分手,原主的父母就冻结了他账户里的财产,他没钱去约会或者给蒙灵买礼物,就跟原主借钱,原主对金钱根本不放在心上,既然哥哥跟她借钱,她干脆就十分大方地跟哥哥分享了自己的账户,让哥哥能随便用自己的钱。 祝耀初于是十分不客气地花着原主的钱跟蒙灵谈恋爱,截止到这个时候他已经花掉了原主一百多万的星际币了,要是再迟一点,原主账户里的八位数的钱都能被他用光了。 现在时初接手了原主的一切,自然不会再便宜祝耀初这个根本没资格做人哥哥的无耻之徒。 哦,还有原主名下的各处房子,祝时初生怕祝耀初这个不要脸的,会打算先斩后奏,直接让蒙灵住进她名下的房子,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她不同意也得同意。 于是祝时初又联系了自己名下房产的物业,直接告知他们,除了她自己本人出面,否则一概不允许别人住进她的房子。 为了以防万一,祝时初干脆改了房子的出入密码,还挂到了中介上,直接把房子租出去,这样就算祝耀初想继续打她房子的主意也没办法了,她就算便宜别人,也不会便宜祝耀初和蒙灵。 祝耀初见祝时初居然不等他反应就直接拒绝了他的提议,顿时非常生气,他习惯了原主对他的要求无条件妥协,这回祝时初居然不同意了,他自然就愤怒了。 于是他立刻又给祝时初打了视讯,但祝时初全都拒接了,最后祝耀初只得气急败坏地给她发信息:“祝时初!你这么怎么冷血无情?你小灵姐这么可怜,你居然能冷漠地看着她活在那样的环境里?你变了!” 祝时初不小心看到他这条信息,顿时气笑了,蒙灵这么可怜关她什么事?又不是她害得蒙灵生活在危险的贫民窟的。 她没有提供房子给蒙灵住,怎么就冷血无情了?蒙灵又不是她亲爹亲妈,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难道她还要关心一个外人住得好不好?要是她有这个善心,去关心关心无父无母的孤儿不好吗?非得关心蒙灵这个心机深沉的虚伪女人? 是的,蒙灵就是个心机深沉的虚伪女人,原主涉世未深,又被父母宠爱得太过单纯不知世事,所以祝耀初说蒙灵是个善良单纯的好女孩,她就一点儿都不怀疑地相信了,还一心一意地同情她,觉得自己的父母有些不通情达理,非要拆散自己哥哥和可怜的蒙灵姐姐。 但一个真的善良单纯的好女孩,会心安理得地让男朋友的妹妹给自己的恋情作掩护?别说她什么都不知道,每次祝耀初借着带妹妹出去玩的理由跟蒙灵约会,蒙灵都是清楚的,因此原主每次都会跟她打招呼,然后这两个没心肝的就会丢下原主一个人,他们俩则甜甜美美地去约会,丝毫不管原主会不会有危险,自己一个人出来无不无聊。 还有,在原主的记忆中,这次原主晕倒后祝耀初也跟她要汇林大街的房子给蒙灵住,原主同情她便答应了,蒙灵只是推辞了几句,然后就高高兴兴地搬了进去。 这就好笑了,她之前拒绝住进祝耀初的房子,说是不想让自己显得是个贪慕虚荣、爱攀附的女人,她不想什么都靠男人。 那怎么是原主的房子,她就心安理得地住进来了?难道原主是女的,所以她就不是靠男人了?就不会显得她贪婪爱虚荣了?这到底是什么道理? 770、神助攻小姑子(3) 祝时初让安德森给她做了晚饭吃了,祝父祝母就出差回来了,看到她,祝母立马上前一把把她抱住,揉了揉她的脑地,疼爱地说:“初初怎么一个人在家?你哥哥呢?他又丢下你自己跑出去玩了?” 祝时初想了想,说:“哥哥应该在学校吧。” 祝时初去了贫民窟被惊吓晕倒的事,祝耀初并没有告诉父母,只是把她送回了家让安德森照顾,就心安理得地离开了,所以这会儿祝父祝母根本不知道女儿的遭遇。 祝时初也并没有在父母面前告状的意思,主要是因为她不想再跟祝耀初和蒙灵的事牵扯不清了,正好趁这次意外,她可以光明正大地远离那对把原主利用得粉身碎骨的自私男女。 “最好是在学校,要不然让我发现他只是丢下你跑出去跟人鬼混的话,我能把他再次变成穷光蛋。”祝母十分霸气地说道,她是个高挑美丽的御姐,跟祝时初这个女儿站在一起,不像母女,更像姐妹。 星际时代的科技已经很发达,人类的寿命已经延长道了快两百岁,平时用来保持青春的方式也很多,所以如今才七十多岁的祝母其实还正是年轻美貌的时候。 “妈妈,哥哥下个月的零花钱你发给我吧,他借了我的钱,让他用零花钱还吧。”祝时初忽然想起祝耀初之前用掉的原主账户里的钱,顿时灵机一动,对祝母说道。 如果她直接要祝耀初换钱,祝耀初肯定没钱还,毕竟他的零花钱花在跟蒙灵约会上都不够用,之前还用了她的,想他还钱那简直是做梦。 “你哥哥为什么找你借钱?我虽然冻结了他的一些财产,但零花钱足够他用了,所以他是不是又跟那个贫民窟的女孩复合了?”祝母非常敏锐,目光炯炯地盯着祝时初问。 如果祝耀初是个合格的哥哥,那祝时初可能还会帮他隐瞒,但他不是,所以祝时初出卖他出卖得非常痛快,她点点头道:“是啊,他的钱不够用来约会和买礼物,就把主意打到我头上了,但我发现他花钱花得太快了,要是继续这么花下去,那我这点存款很快就能被他花光了。” 祝母的脸色冷了下来,冷笑一声,说:“看来这小子还敢给我阳奉阴违了!连妹妹的钱都惦记上,真是出息了!” “他继续这么大手大脚花钱,每个月都不剩一点,那什么时候才能还我钱啊?所以妈妈你还是用他的一部分零花钱还我的债吧。”祝时初毫不客气地给祝耀初落井下石。 远在大学宿舍的祝耀初突然打了几个喷嚏,脊背一凉,有种不好的预感,但他左思右想,不觉得自己哪里有不妥,于是很快就把这预感抛在脑后了。 他现在还在上大学,并没有进入家里的公司,没办法自己挣钱,所以还得依靠家里发零花钱用,手头拮据了许多,就算有妹妹接济,但还是有很多东西没办法给心爱的女朋友买,他就觉得有些烦恼。 他此时还不知道妹妹不会再借他钱了,否则他还能更烦。 知道儿子又跟那个心思深沉的女孩子复合之后,祝母心中便憋着一口气,第二天一大早就让祝耀初赶回家里来。 祝母其实对贫民窟的人并没有什么偏见,也不歧视,如果祝耀初找的贫民窟女朋友真的是个自强自立又不断向上的好女孩,她并不会阻拦。 可是她见过蒙灵,虽然那次见面,蒙灵极力想表现出自己是个不卑不亢,只是看上了祝耀初这个人,并没有看上他的钱的模样,但祝母在生意场上拼搏了那么多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蒙灵的言行举止虽然掩饰得很好,但眼神里的贪婪却总在不经意间暴露出来,特别是在看祝母手指上的大钻戒、脖子上的宝石项链以及手上拿着的名牌包包的时候,那眼里的光比什么都亮。 正是因为看出了蒙灵对儿子的心思不单纯,祝母和祝父才会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只是祝耀初谈恋爱之后智商就降得厉害,觉得家里人势利眼,看不上自己“坚强独立”的女朋友,于是对蒙灵更加怜爱疼惜,只想等着毕业后掌管了家里的产业,再也没有人能掌控他的自由之后,才光明正大地迎娶自己心爱的女孩。 祝耀初接到母亲的通知之后有些心慌,他想跟祝时初打听一下到底母亲叫他回家是什么原因,但祝时初根本不接他的电话和视讯,祝耀初气得险些把手腕上的星脑砸了,最后还是想起自己要是砸了,可买不起一个好的星脑,才罢休。 他拖拖拉拉地回了家,一进门就看见祝母正和祝时初在客厅里玩着一台机甲玩具。 “回来了?”祝母看见他,淡淡地问了句。 “妈,你突然叫我回家到底有什么事啊?我下午还有课呢。”祝耀初见母亲的神情不太好,顿时心中一突,连忙露出个讨好的笑容问道。 “你跟那个蒙灵又复合了?”祝母并没有旁敲侧击,而是直接开口询问。 祝耀初听见她这话,心中的预感更不好了,他第一反应就是觉得是祝时初出卖了他,因此他狠狠地瞪了坐在一旁的祝时初一眼。 “你还敢瞪你妹妹?难道你和蒙灵复合是你妹妹逼你的?”祝母顿时更气了,“怎么?敢做不敢当了?” 祝耀初见她那凌厉的眼神,便心虚不已,不敢隐瞒,只得硬着头皮承认了:“妈,我确实还跟灵灵在一起……” “你这个逆子!我不是跟你说过,蒙灵不是什么好女孩吗?她心机深沉,根本就不是你以为的那样单纯善良,你被她骗了!”祝母气得对祝耀初骂道。 祝耀初却梗着脖子,一脸不赞同地反驳:“妈,你对灵灵有偏见,觉得她是贫民窟里出来的就肯定品性不好……你根本不了解她,怎么能轻易就给她下判断呢?我和她在一起这么久,她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比你清楚多了,她连和我吃饭都要aa,根本不会贪图我的钱财……” 771、神助攻小姑子(4) 祝母听着祝耀初这鬼迷心窍的话,气得嘴唇都哆嗦起来了,她怎么就不知道自己儿子居然还是一个傻白甜呢?被人那点小手段耍得团团转。 如果蒙灵真的不图他的钱,那祝时初的钱到底是怎么被他花出去的? “如果她不贪财,那你怎么还需要借你妹妹的钱用?”祝母气呼呼地问。 祝耀初振振有词:“是我见她穿那些廉价的衣服鞋子,用廉价的化妆品护肤品,很心疼她,才买了好用些的给她,她起初根本不想收我的礼物,只是我一再坚持,她实在推脱不了,才收下了,但她还说以后一定会把钱还给我,你看她多自尊自强啊……” 祝时初听见他这话,噗嗤一声笑出来,以后会把钱还回来,这个以后是什么时候?如果她以后能成功嫁给祝耀初,那她用自己丈夫买的东西不是天经地义,还用还什么钱?如果她不能跟祝耀初终成眷属,她还要还礼物钱给祝耀初,祝耀初肯定也不会收的,毕竟他丢不了这个脸,所以不管怎么样,这个“以后会还”都很有意思,只有祝耀初这个谈恋爱没智商的男人会觉得她这样就是自尊自强。 祝母此时听见儿子的话已经气得胸口都险些爆炸了,咬牙切齿地说:“我就没见过你这样愚蠢的!不知道什么叫以退为进或者欲拒还迎吗?活该你被人耍得团团转!” 祝耀初却一脸不忿:“妈,你把灵灵想得太坏了,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人吗?像棒打鸳鸯的恶毒婆婆!我以前还觉得妈妈很通情达理,肯定会理解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但没想到你现在变得这么蛮横无理了,只凭着灵灵的出身,就否定她的一切,妈,我对你很失望……” 祝母现在真的气得已经浑身发抖了,指着祝耀初都说不出话来,祝时初连忙给她顺顺胸口的气,劝说她道:“妈,你别这么气,哥哥就是个傻瓜,你跟他生气根本不值得,他现在心里只有蒙灵,什么也听不进去,你要是因为他气坏了身体就更不值了。” “祝时初!我什么时候傻了?你就是这么想你哥哥的?”祝耀初本身就因为祝时初告密的事对她有气,现在又听她这么说自己,就更是愤怒了,“我还没有跟你算告密的账!你说说看,到底我和你小灵姐哪里对不起你,你要这么害我们?” “闭嘴吧!叉烧!”祝时初脸色冰冷地看着他,“我只是坦白了你们的事就是害你?那我昨天因为要给你们打掩护而被小混混骚扰惊吓昏倒,你连留下来照看我一下都没有,这又怎么说?你有把我这个妹妹放在心里吗?” “什么?初初你昨天晕倒了?”祝母听见祝时初的话,顿时连生气都顾不得了,连忙担心地把祝时初浑身上下检查了一遍,“你有没有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妈妈,我已经没事了,只是惊吓过度而已。”祝时初连忙安抚她。 祝母过了一会儿发现女儿确实没事,才冷静下来,但她看着祝耀初的眼神已经冷得不能再冷了,如果刚刚还对他有恨铁不成钢的愤怒,现在她对祝耀初则已经是心寒了。 “你还让你妹妹给你们打掩护?她被小混混吓昏了你都不管不顾?”祝母看着儿子的眼神都快冷成冰了。 祝耀初这才想起昨天的事,心中发虚,低声辩解道:“我没有不管不顾,我不是把她送回家让安德森照顾了吗?” 祝母看着脸上还有些不以为意,丝毫不觉得事情严重的祝耀初,心中对这个儿子开始重新审视,如果他在谈恋爱上拎不清,祝母还可以理解为是他年轻单纯,还看不透人心,但这只是心机谋略的问题,只要长大几岁,多了世事经历就可以避免,不关品性上的事;可是如果他明知道妹妹因为他的原因而晕倒了,却只是把她送回家让机器人管家照看,他自己则不以为然不管不顾就离开了,那这就是有关品性的大事了。 祝时初可是他亲生妹妹,他却丝毫不把妹妹的健康和安全放在心里,这怎么不令祝母感到心寒呢? “所以你觉得晕迷的妹妹有安德森照顾,你就能理所当然地不管了,是吗?”祝母非常冷静地询问祝耀初。 祝耀初张了张嘴,根本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他心里确实觉得妹妹只是晕了一下,又不是什么大事,有安德森照顾已经足够了,不需要小题大作,可他又知道妈妈肯定不会想听到他这个真实的想法,所以他只能沉默了。 祝母已经看出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顿时只觉得浑身一冷,她闭了闭眼,然后才睁开,定定地看着祝耀初,说:“你觉得蒙灵跟你在一起,只是喜欢你这个人,并不是因为家世金钱,对不对?” 祝耀初立马猛地点头:“对!她说过对物质并不执着,只要满足生存的需要就可以了,她更追求心灵的契合,她是真的爱我,觉得只要跟我在一起,什么都不重要,所以,你不要用金钱来侮辱她……” 祝母听见他最后那句话,都忍不住笑了,意味深长地问他:“既然她那么爱你,那肯定愿意跟你一起同甘共苦,不管多艰难穷困都不会离开你了?” “这是当然!”祝耀初对此非常有信心,“灵灵还跟我说过,她宁愿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甚至跟她同样是贫民窟出来的也好,这样我们之间就不会有太悬殊的身份地位……而被你们阻拦……” 他说着还小心翼翼地看了看祝母,祝母却又笑了,看着他,说:“既然这样,那我就考验一下你们的感情吧,看看你们是不是真的无论如何都能坚持下去。” “怎么考验?”祝耀初顿时警惕起来。 “你放心,不是什么难题,你不是说她并不贪慕虚荣,更不爱金钱吗?而且她也希望你们是身份地位相同的人,所以我决定,以后就不给你发零用钱了,你现在都快大学毕业了,有很多家世普通的大学生,学费和生活费都是自己兼职赚的,我想你应该也可以……”祝母意味深长地笑着说道,“蒙灵似乎平时也在做兼职是不是?正好你们可以一起,这样就可以同甘共苦,我听说经历过风雨波澜,一起吃过苦的感情才最真挚。” 772、神助攻小姑子(5) 祝耀初并不知道自己挣钱是多难的一件事,他只知道母亲给了他和蒙灵在一起的机会,条件只是不能用家里给的钱,需要他们自己赚,因此他高高兴兴地答应了: “妈,我和灵灵当然也可以同甘共苦,一起拼搏。” 在一旁听着的祝时初,看见祝耀初这么迫不及待地要跳下祝母挖的坑,都忍不住笑了。 祝母眯着眼睛,看着一脸期待的儿子,脸上带上了赞许的神色,说:“既然你愿意不靠家里,选择和蒙灵靠自己的努力,那爸爸妈妈肯定支持你。这样的话,妈妈以后就不给你发零花钱了,哦,你还欠着初初的钱呢,你的零花钱我就直接发给初初了,你没意见吧?” “没意见。”祝耀初知道自己确实欠着妹妹的钱,又怕他要是不同意把零花钱给你妹妹,母亲就会改变主意,于是立马回答道。 祝耀初为了表明跟蒙灵在一起的决心,证明自己女朋友并不是贪慕富贵的人,果然说话算话,主动让祝母继续冻结他的财产以及名下一些不动产,他成了个穷光蛋。 看着他兴高采烈地离开家里的背影,祝母沉默了一会儿,便对祝时初道:“乖女儿,你以后可不要学你哥哥,他太傻了。” 祝时初猛地点头:“放心吧,妈妈,我要是谈恋爱肯定会跟你看得上眼的人谈。” 家境优渥,一直活在温室里的祝耀初,根本不知道一分钱能难倒英雄汉,他还以为有情能饮水饱,只有等他亲自体会过没钱寸步难行的过程,才会知道视金钱如粪土也是需要底气的。 这件事过后,祝时初也回去学校上课了,她如今上的是中学的最后一年,下一年就要考大学,所以学习还挺紧张的,虽然说星际时代机器人代替了人类能做很多工作,但想要过得好,那也得掌握足够的知识,学历依旧是体现一个人能力的重要证明。 祝时初有原主的记忆在,捡起学业倒不是很难,她花了一个多星期真正掌握了原主记忆中的学识,还提升、优化了原主的知识结构,所以她在一次测试中进步了。 祝妈妈知道之后又大方地给她打了一笔钱当做奖励,只是奖励完之后,她对着祝时初欲言又止,明显是有话想跟她说。 祝时初以为又是祝耀初的事,便开口问道:“妈妈,你想跟我说什么吗?直接说就是了。难道有什么为难的?” 祝妈妈见女儿都觉察了,只好说道:“妈妈确实有一件事想告诉你,但又怕你不接受……” 祝时初好奇地问:“到底是什么事?难道哥哥这么快就遇到困难,没办法坚持跟女朋友同甘共苦了?” “不是,不关你哥哥的事。”祝妈妈摇摇头,说,“是妈妈以前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她最近生病去世了,留下一个才十五岁的儿子,因为她前夫是个不负责任的混账,她不想自己去世后让儿子跟前夫生活,所以请求我当她儿子的监护人……” 祝妈妈小心翼翼地看了看祝时初,发现她脸上并没有出现抗拒的神色,这才松了口气,继续说道: “妈妈不是跟你说过,你外婆、外公在我刚成年的时候就发生意外去世了吗?那时候妈妈很孤单无助,是妈妈的那个好朋友和她的家人一起陪我度过最艰难、最痛苦的那段时间,还给了我很多帮助,所以我一直都很感激他们一家人,只是因为我和你爸爸结婚后离开了那个星球搬到了这里,才和他们疏远了。 现在你赵阿姨和她父母都不在了,只能拜托我照顾她的孩子,我不可能不答应的……不过你放心,妈妈永远最爱你,就算赵阿姨的儿子来和我们一起生活,他在我心里的地位肯定也比不上你……” 祝妈妈以为祝时初会因此而不高兴,连忙保证道。 祝时初却哭笑不得,说:“妈妈,我都不是小孩子了,怎么还会跟别的小孩争宠?既然赵阿姨一家曾经帮助过你,那咱们现在回帮她的孩子,是应该的啊,你放心,我不会对赵阿姨的孩子有意见的。” “那就好,妈妈就知道初初是个好孩子。”祝妈妈高兴地一边搂住祝时初说道,“赵云谏搭乘的飞艇明天就会到,你明天跟妈妈一起去接弟弟好不好?赵云谏就是你赵阿姨的儿子,他跟你阿姨姓赵。” 祝时初点点头:“好啊。” 于是第二天上午,祝时初果然跟着祝妈妈去航站接赵云谏了。 等了二十分钟之后,祝时初终于听到了赵云谏所乘坐的飞艇抵达了,祝妈妈高兴地拉着她的手说:“到了到了,云谏就是坐的这辆飞艇。” 祝妈妈打开自己的星脑,调出一个号码,拨打了过去,但并没有打通。 “他现在应该忙着拿行李,咱们再等等吧。”祝妈妈说道,还找了一张照片出来,给祝时初看,说,“初初,这就是云谏,他长这样,你注意着看出口,别错过了。” 祝时初看向那张照片,一个清瘦俊俏的少年一脸冷漠,有种桀骜漠然的感觉,是个挺出众的男孩子。 “他长这样啊?”祝时初有些惊艳。 “额……那个男孩子是不是云谏啊?”祝妈妈这时候却有些犹豫地指着出口处一个衣着打扮显得非常前卫不羁的少年,不敢确定地问道。 祝时初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顿时感觉自己看到了一个把抽象派油画穿在身上的人,真是难得,这人不但头发的颜色五颜六色,就连身上的衣服都集齐了各种色彩一样,让人乍一看去,想看到了一团色彩。 “赵阿姨的儿子……长这样啊?”祝时初怀疑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到底是什么样的打击,让一个清冷俊秀的少年变成桀骜不驯的叛逆杀马特? 祝妈妈朝那杀马特喊了一声:“赵云谏?” 杀马特少年抬眼,朝祝妈妈和祝时初走了过来。 祝时初忍不住抓住了妈妈的手,总觉得赵云谏来了之后会是个大、麻烦…… 773、神助攻小姑子(6) 一直到坐上了飞车,车里都很沉默,开车的祝妈妈心情十分复杂,不知道该和这一看就不太普通的孩子说些什么。 而祝时初则觉得自己可能跟着这孩子会有沟通障碍,虽然她才比赵云谏大了三岁,但赵云谏这一看就是不屑于跟凡人说话的类型啊,刚刚来到她们母女俩面前的时候,只高傲地说了四个字:“来接我的?” 祝妈妈连忙说是,又问了他坐了这么久的飞艇累不累之类的话,他都高冷地并不回答。 祝时初现在坐在他旁边,只觉得屁股底下像是有钉子,怎么坐都不舒服,嗯,她不适合和赵云谏分享一个空间…… 一路沉默着,终于回到了家里,祝妈妈连忙帮忙提行李,赵云谏并没有推辞,一手拎着自己的背包,另一手则插在裤兜里,酷酷地跟在祝妈妈身后走了进去。 “云谏,这就是你的房间,跟你耀初哥哥和时初姐姐住在同一层楼,要是有什么地方不合意的,你尽管跟祝阿姨说,阿姨帮你改……”祝妈妈把人领到了提前准备好的房间,很是和蔼地对赵云谏说道,生怕他住得不舒服。 赵云谏听了却只是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祝时初看着他把手里的背包往桌上一扔,又绕着房间走了一圈,好像一只巡查自己地盘的小狮子。 “祝阿姨,虽然我妈非得找你当我的监护人,但我已经长大了,能自己生活,所以我不希望阿姨过多地干涉我的生活,否则我宁愿搬出去。”赵云谏终于说话了,但这话说得十分不客气,祝妈妈脸上的微笑僵了僵,她没有遇到过叛逆期的孩子,祝耀初和祝时初从来没有这样过,她并不知道该如何跟这样的孩子相处。 只得干笑着说:“阿姨当然不会过多地干涉你,只是在你没成年的这几年时间里照顾你的饮食起居,让你能健康长大……搬出去的那些话就不要说了,你一个孩子自己住不安全,也不懂得照顾你,这让我怎么放心得下?你不必担心住在阿姨家不自在,阿姨以前跟你妈妈是很好的朋友,曾经接受过你外祖家很多帮助,所以你完全可以把这里当自己家。” 赵云谏表情酷酷的,也不知道把祝妈妈的话听见去了没有,祝妈妈见状,只好继续说道:“对了,你坐了这么久的飞艇,肯定累了吧?阿姨让安德盛给你送些吃的来,你洗漱一下就好好休息,恢复一下精神。” “我不吃味道太浓烈的食物。”赵云谏十分不客气地说道。 “好好,阿姨让安德盛做些清淡的。”祝妈妈脾气很好地说道,心中还有些高兴,毕竟赵云谏肯提意见,说出自己的真实需求,就说明了他确实没见外啊。 祝妈妈高兴地下楼吩咐安德盛准备食物去了,祝时初还留在这里,赵云谏看见她,淡淡地瞄了她一眼,问:“你有事?” 祝时初点点头:“确实有事,我就是想问问,你这把全部色彩都穿在身上的审美,能不能改变一下?” “不能!”赵云谏很坚决地回答道:“你要是看不惯那就闭眼。” 祝时初一噎,没想到这小子还挺犟,她都气笑了:“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像一只红腹锦鸡。” “红腹锦鸡?那是什么?”赵云谏皱着眉头问道。 “是一种野鸡,长得跟你想现在这幅样子差不多。”祝时初说道,“你不信的话,可以搜搜红腹锦鸡的模样。” 赵云谏果然打开了手腕上的星脑,搜查起红腹锦鸡的图片来,过了一会儿,他脸色难看地说:“你在耍我?根本没有红腹锦鸡这种野鸡!” “没有吗?”祝时初走了过去,有些不解,难道红腹锦鸡在这个星际时代已经灭绝了,连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 祝时初就着赵云谏的星脑翻了翻,发现星脑上真的搜不出任何有关红腹锦鸡的内容,看来这么漂亮的野鸡并没能流传到现在,祝时初有些遗憾。 但她的伴生空间里有,于是她眼睛转了转,想要好好地挫一挫这个桀骜不驯的少年的气性,便对他道:“我并没有耍你,真的有红腹锦鸡这种动物。” 赵云谏冷哼一声,祝时初连忙道:“这样吧,如果我真的能把红腹锦鸡找来给你看,你以后就得听我的,认我当姐姐,我说一你不可以二,反正我就是你老大……” 赵云谏嗤笑道:“从来没有人可以当我老大!星脑上都搜不出来的东西,你能找出来?我不信!当然,如果你真的能找出来,说明你本事很大,我听你的也不是不可以……” 祝时初顿时得逞地一笑:“那就这么说定了!你就等着当我小弟吧!” 赵云谏不屑地扫了她一眼,把她推出房门,然后毫不客气地砰地一声把门关了。 “臭弟弟!”祝时初觉得这弟弟实在有些嚣张,不过现在就让他先嚣张着吧,等她把红腹锦鸡拿出来,他就再也没办法在自己面前嚣张起来了! 祝时初心情很好地蹦跳着回了自己房间,关上门后,她立马进入自己的伴生空间,花了十多分钟捉了一只红腹锦鸡出来。 幸好如今星际时代,红腹锦鸡连根毛都没能遗留下来,所以算不得保护动物,把它当宠物养并不违法。 祝时初潜入星网的暗网里,买了一只稀有的长得跟鸡很像的珍贵动物,她打算偷梁换柱,用红腹锦鸡换了这只像鸡的珍贵动物,倒时候就骗赵云谏,说她是在黑市里买的,至于那只像鸡的珍贵动物?直接丢进自己的伴生空间就好了,反正她空间大,什么动物都装得下。 星际时代的物流速度很快,祝时初下单的那只动物很快就送到了,她拿回自己房间,替换了一下,便光明正大地把装在笼子里的红腹锦鸡拎到赵云谏面前,说:“这就是红腹锦鸡!我没有骗你吧?” 赵云谏看着自己面前这只颜色艳丽、羽毛华丽非常的……鸡,有些不敢置信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这就是红腹锦鸡?” “货真价实!”祝时初毫不犹豫地回答。 774、神助攻小姑子(7) 赵云谏嘴硬地说:“我没有见过红腹锦鸡,星脑上也没有红腹锦鸡的任何内容,你就算拿一只假的来冒充,我也不能确定,你怎么证明这真的是红腹锦鸡?” “你想耍赖?红腹锦鸡就是这个样子,你想找借口否认?”祝时初美眸一冷,以为赵云谏想死不认账。 赵云谏被她的眼神看得浑身一冷,连忙说:“当然不是!要我承认这就是红腹锦鸡也可以,但你得把它送给我。” 说着他那一双清亮的眼睛不住地往那只骄傲地昂着脑袋的雄性红腹锦鸡看去,越看就越管不住自己的眼睛。 赵云谏不愧是能把自己打扮成红腹锦鸡的人,他一见这只鸡,就一见如故,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忍不住想要据为己有。 祝时初一愣,没想到他的最终目的是这个,知道他的目的之后,她心里的那点子不悦一下子就没了,反而觉得有些好笑,便点头对他说道:“我可以把它送给你,不过你昨天和我打的赌没有忘记吧?” 祝时初以为他会有些抵触认她当老大,没想到他一口答应了:“没忘记,我可以叫你老大,但你不能让我做任何过分的事,我答应了妈妈不能做坏事。” “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做坏事的。”祝时初有些意外地看着这个把自己打扮得五颜六色的男孩子,没想到他外表这么叛逆不羁,其实却是个听妈妈话的孩子呢。 “那你想让我做什么?”赵云谏的手已经摸上了笼子里的那只锦鸡,锦鸡却不喜欢他的靠近,用嘴巴啄他的手,头冠的羽毛都竖了起来,像是要跟他打架一样。 “把你头上这五颜六色的头发染回来,不管你喜欢染什么颜色,总之头发上的颜色不能超过两种。”祝时初觉得他那头诡异发色的头发十分辣眼睛,第一时间就想让他改了。 赵云谏虽然不高兴,但到底愿赌服输,垂着脑袋道:“好吧。” “还有你身上的衣服……”祝时初看着他身上的奇装异服,脑袋有些疼。 赵云谏却一脸警惕:“你还想干涉我穿衣服的自由?”眼睛都瞪起来了,就连手被锦鸡啄了个正着也顾不得了。 祝时初见状,想起他还是个十五岁的孩子,正处于青春叛逆期,一味地让他听话是不能让他心里服气的,说不定还会起反作用,于是只能移开自己的视线,说:“衣服就随便你吧。” 赵云谏顿时松了口气,傲娇地抬着头,说:“算你识相,哼。” 祝时初摆了摆手,没耐心管他了:“那这锦鸡就交给你养了,好好养。” “等一下!”赵云谏连忙喊住她,然后有些别扭地说,“这红腹锦鸡吃什么?养它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情?我一点都不知道,你既然把它送给了我,就要把这些事情都跟我交代清楚……” “它吃的东西挺多的,人可以吃的饭菜它一般都可以吃,当然,为了它的身体健康,最好还是喂它米粒、虫子、草籽这些东西。”祝时初想了想红腹锦鸡的特性,便对他说道,其实这种鸡生存能力强悍,不需要精心照料。 当然了,在这种红腹锦鸡已经灭绝了的星际时代,会不会有什么因素影响它的生存,那就不清楚了,祝时初又不是动物学家。 赵云谏从祝时初这里得了红腹锦鸡,就爱不释手,喜欢得不得了,即使这只鸡经常啄他,要跟他决斗,他都觉得非常有趣。 祝妈妈从来没见过这样漂亮的鸡,问赵云谏从哪里得到的,等她知道是祝时初送的之后,便兴冲冲地来找祝时初,也想要一只。 祝时初万万没想到星际时代人类的宠物喜好居然发展得这么多种多样,都喜欢养鸡,但她不想把这个灭绝的物种弄得太泛滥,露出什么马脚,因此只好很遗憾地对祝妈妈说: “妈,那只红腹锦鸡是我在黑市买到的,我买的是盲盒,没想到开出来之后居然是这种鸡,赵云谏喜欢,我便送给他了。妈妈如果你也喜欢,可以跟赵云谏一起养啊。” 祝妈妈有些失望,不过得知这只鸡是幸运中奖的,便也没有多纠结,果然找赵云谏去了。 之后祝妈妈大概跟赵云谏因为养鸡的事,觉得彼此爱好相同,很有共同话题,关系都改善了许多,起码赵云谏在祝妈妈面前不再像刚见面那样疏远和抵触了。 赵云谏才十五岁,自然要上学的,祝妈妈帮他找了间学校,给他办了转学。 这家伙倒是不想继续上学,奈何未成年没有不上学的权利,这是义务,因此不管他多不愿意,都得去。 他去上学后,那只鸡就落到了祝妈妈的手里,大概是从来没见过这样艳丽美貌的鸡,祝妈妈恨不得把它抱去公司里养,但她到底还在乎自己在公司里的威望,只好每天上班都忍痛和它告别。 祝时初万万没想到殴星际时代的人类审美这么奇特,虽然红腹锦鸡确实很漂亮,但也不必到这么着迷的程度吧? 她没办法理解这两人奇特的爱好,反正锦鸡送给赵云谏之后她就不管了。 但她没想到赵云谏因为这只鸡还闹出了一件动静很大的事情来。 赵云谏跟红腹锦鸡相处的时间长了之后,那只鸡大概知道这人不会伤害它,于是对赵云谏的接近就没那么抵触了,偶尔赵云谏伸手摸摸它的羽毛,它也不会再去啄他,反而眯着一对绿豆眼享受着被人梳理羽毛的惬意。 赵云谏这个年纪的孩子,正是喜欢用各种独一无二的事物来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正如之前他把自己的头发弄成古早乡村非主流,衣服穿成叛逆杀马特,这都是为了显示自己独特的品味,夺得同龄人艳羡的目光。 现在他还拥有了真的独一无二的红腹锦鸡——连星网上都差不到任何内容,却又实实在在存在的小动物,这让他怎么能忍得住不去跟人炫耀一番? 于是某一天,他鬼鬼祟祟地背着一个鼓囊囊的书包上学校去了。 775、神助攻小姑子(8) “赵云谏,你在干什么?偷吃零食?给我一点……”赵云谏的同桌小胖发现他一只手搭在桌子上,另一只手则偷偷摸摸地伸进书包里,而他还时不时地低头趴下去,小胖就以为他在偷偷吃零食了,于是毫不客气地朝他伸出了手。 赵云谏瞪了他一眼,压低了声音说:“不是,我没吃东西!” “不吃东西那你在干什么?”小胖根本不信,他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放软了声音乞求道,“你就给我吃一点吧,我真的饿了,下课之后我去买了零食回来再还给你……” 正在青春发育期的少年很容易就会饿,因此小胖眼巴巴地看着赵云谏,希望他大发好心给自己一点吃的。 但赵云谏真的并没有吃东西,可惜小胖就认定了他在偷吃,纠缠个不停,赵云谏生怕他再说下去会被老师发现,只得冷着一张脸,把手上的东西伸出来给他看:“这是生的小米,你吃得下?” 小胖顿时震惊地瞪圆了眼睛,小米他还是认得出来的,他一看,果然是生的,生的小米有什么好吃的? 小胖惊疑不定地看着赵云谏,十分疑惑:“你真的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比如吃生米?” “滚!”赵云谏对他翻了个白眼,不再理会他。 小胖脑子里充满了问号,不知道赵云谏到底在搞什么鬼,他是个好奇心极其旺盛的人,赵云谏越是神秘,他就越是好奇,也顾不得老师讲什么课了,开始专心致志地偷偷观察自己的同桌。 这一观察,他便终于发现了端倪! 赵云谏的手一伸进书包里,便会有一只特别奇怪又漂亮的小脑袋伸出来,啄他手心里的小米吃。 小胖从来没见过那样的小动物,惊得目瞪口呆,难道赵云谏偷偷地把什么小动物带进教室来了? 星际时代也是有人养宠物的,人类活动的区域辽阔,发现的各种物种便越来越多,其中一些无害又讨人喜欢的小动物便成为了人类的宠物,于是人类宠物的种类便多得数不清,什么样奇奇怪怪的小动物都有人养。 有时候一些孩子太过喜欢自己的小宠物,也会偷偷地把宠物带到学校里来,小胖就曾经做过这种事,所以这会儿他发现赵云谏书包里藏着一只没见过的小动物,第一反应就是赵云谏把自己的宠物带到学校里来了。 “赵云谏,你书包里装的是什么宠物?”小胖连肚子饿得咕咕叫都顾不上了,兴地低声问赵云谏。 赵云谏淡淡地瞧了他一眼,根本不理会他,小胖并不放弃,还悄悄地伸手推了推他,不死心地追问。 赵云谏瞪了他一眼,只得让红腹锦鸡露出它那顶着华丽羽冠的小脑袋,小胖看见那只漂亮的小脑袋,顿时呼吸一滞,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又奇特的小动物! “这是什么动物?”小胖急忙问。 “是红腹锦鸡。”赵云谏看见小胖震惊又艳羡的眼神,心中的成就感和满足感大大地被满足了,因此很是得意地对小胖说道。 “红腹锦鸡?从来没听过?是什么样的?”小胖好奇得不得了,如果不是老师还在上课,他都想直接扒开赵云谏的书包自己看了。 赵云谏却不再理会他了,小胖急得坐立不安,眼睛时不时就往赵云谏的书包看去,终于好不容易熬到下了课,老师一走,他便迫不及待地扑到了赵云谏面前。 “快让我看看你的小宠物!”小胖不管赵云谏阻拦,直接就把他的书包拿到了桌面上来。 红腹锦鸡伸出脑袋狠狠地啄了一口小胖的手,小胖被啄得手上一疼,忍不住松了手,锦鸡于是趁机从书包里跳了出来,在书桌上耀武扬威地走了一圈。 “这是什么动物?!” “太漂亮了吧!是什么鸟吗?” “哇啊,它的羽毛太好看了。” “赵云谏,这是你的宠物?它是什么?在哪家宠物店里买的?我也想买一只。” “赵云谏,你的宠物能不能让给我?” …… 红腹锦鸡一出现,一群同学便一脸赞叹地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询问赵云谏各种问题,甚至有些胆子大的,还伸手想去摸锦鸡的羽毛,却被它狠狠地啄了几口,即使是这样,也没能拦得住他们对新奇动物的好奇和惊叹。 赵云谏见自己的小宠物得到了大家的惊叹,心中十分得意,他伸出手掌,手掌里放着一撮小米,锦鸡便上前一下一下地啄着他手心里的小米吃了。 “它吃小米的啊,真是太可爱了!我也喜欢吃小米粥。”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双眼放光地看着红腹锦鸡道。 “它还喜欢吃什么呀?我去买给它吃啊!”另外的同学也问。 “我有饼干,它吃不吃饼干?” “我有奶糖,它吃糖吗?” “我有瓜子,它长得这么像鸟,应该能吃瓜子的吧?” …… 随着赵云谏给红腹锦鸡喂食,大家一下子就爆发了极大的投喂热情,纷纷拿出自己的零食,想吸引锦鸡的注意力。 偏偏它还真的被打击爱拿出来的零食吸引住了,特别是拿瓜子和松子的那位,锦鸡吃完了赵云谏手中的小米之后,就开始啄食那位同学的瓜子和松子。 “它真的吃我的零食了!”那位同学激动得满脸通红,仿佛自己的零食能被鸡吃是他的荣幸,立马把自己所有的瓜子都倒出来了。 “赵云谏,这是什么动物啊?它叫什么名字?”同学又问。 赵云谏此时被人围着,吸引了那么多同学的艳羡,心中满足得不行,很是爽快地给大家回答: “这是红腹锦鸡,一种会下蛋的禽类动物,跟咱们的蛋鸟是同一品种的,只是它长得格外艳丽,以前被人过度捕获,所以越来越少了,现在就变得珍稀起来……” 赵云谏很是骄傲地卖弄着从祝时初那里得到的红腹锦鸡的内容,听着同学们的赞叹声,大大地满足了他的自尊心。 “蛋鸟?它长得跟蛋鸟根本不像啊。”一个同学惊呼道。 蛋鸟就是地球时代蛋鸡的称呼,只是到了星际时代,普通的鸡就不叫、鸡了,叫蛋鸟。 776、神助攻小姑子(9) “怎么就不像了?都长羽毛,都下蛋,不就是羽毛颜色有些区别吗?”赵云谏。说道,“我这只鸡长得格外好看,所以它才独一无二……” 小胖用自己星脑自带的摄像头绕着锦鸡转了一圈,都快贴到鸡身上了,赵云谏嫌弃地说:“好了,你矜持些,别吓着我的‘将军’。” “将军?”小胖兴奋地嚷道:“这就是你给它起的名字吗?” “对啊,你不觉得它威风凛凛,昂首挺胸,像个将军吗?”祝时初送给赵云谏的这只红腹锦鸡是雄性,不但羽毛华丽漂亮,身形也矫健完美,一看就神俊非凡,确实让人眼前一亮,用“将军”为名十分恰当。 “像!”小胖非常捧场,他眼巴巴地对着将军拍,眼馋得不行,还问赵云谏,“云谏,你这将军从哪里得到的啊?还有其他的吗?我也想要一只,不求跟你这只一模一样,有七八分相似就可以了。” 赵云谏一顿,说:“这是我……妈妈的一个朋友家的姐姐送给我的,我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的锦鸡,不过我听说这品种的鸡很稀有,大概很难找到另外一只了。” “我不信!”小胖不服气地说,“肯定能找到,我让我爷爷去找,他最喜欢研究这些动物了。” 赵云谏哼了一声,心想,这红腹锦鸡连星网上都没有记录过任何内容,小胖想要再找一只那可难了。 想到这里,他连忙抱住了自己的“将军”,这可是很珍贵稀少的,他可不能让人偷了、抢了…… 赵云谏的锦鸡引发的热闹一直到放学了,他把鸡带走了才告一段落。 小胖一回到自己的家,就开始在星网上寻找有关红腹锦鸡的资料,然而他输入这个名字,却一点儿信息都没有,反而还被系统询问是否输错了字。 小胖急得不行,又用各种途径去查找,却依旧连一丝信息都没有,他忍不住打开自己白天拍的“将军”的视频,看了又看,想起赵云谏说红腹锦鸡跟如今的蛋鸟是同一个祖宗的,便想搜搜蛋鸟的品种,说不定这红腹锦鸡就是其中一种,只是名称不同而已…… 可他刚关掉视频想在星网上重新搜索蛋鸟的资料,突然旁边传来一个严肃的声音:“别关!” 小胖一看,是他那才退休不久的动物学家爷爷李敬,他爷爷这会儿丝毫不像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以不符合他年龄的速度飞快地凑到了小胖身边,抓住他的星脑,非要他把刚刚播放的那个视频再放一遍。 小胖无奈,只好放了一遍。 李敬激动地抓住了孙子的手,双眼是掩饰不住的兴奋,他看着视频中那只神气非常,如同披了一身华丽繁复铠甲的锦鸡,激动得抓住小胖的手都微微颤抖了起来。 “小胖,你这个视频是从哪里得到的?视频里这只像鸟一样的动物是真实的动物还是机械玩具?”李敬着急地询问孙子,这个时代即使是机器玩偶,也能做的跟真的活物一模一样,所以他才会想在第一时间确认视频中的锦鸡是不是活物。 “爷爷,这是我同桌养的宠物,说是一种很珍贵稀有的蛋鸟,叫红腹锦鸡,他给起了个威风的名字叫‘将军’,这锦鸡漂亮吧?爷爷你知不知道能在哪里买一只啊?我也想养一只,实在太帅气了!”小胖目光炯炯地说道。 “红腹锦鸡?”李敬这会儿只听到了有用的信息,孙子那些废话他丝毫没注意,只一心关注自己在意的内容。 “小胖,你同桌这只锦鸡是从哪里得到的?不,你直接跟我说你同学住在哪儿吧。”李敬连一丝丝时间都不想耽搁下去了,连忙询问小胖。 小胖有些懵,虽然这锦鸡确实好看又稀有了些,但也不值得爷爷这么紧张吧?他还没有意识到红腹锦鸡的出现到底意味着什么,但李敬作为一个动物专家,他这一辈子几乎认识现存的任何一种动物,可饶是他,却敢肯定自己就没见过视频里的这只锦鸡,因此他才会这么着急。 “你快说啊,这件事很重要,爷爷得尽快找到你同桌……”李敬急得团团转。 小胖见状也不敢耽搁了,连忙联系了赵云谏,询问他的住址。 赵云谏只觉得莫名其妙,特别是听到小胖说是他爷爷找自己的时候,他一个大好少年,能跟小胖爷爷有什么交集? 小胖只好很不好意思地说:“我爷爷看见了我拍的你的那只锦鸡的视频,他是个动物学家,对你的将军非常感兴趣,很想亲自见一见……你就看在他那么大年纪了,又热爱动物的份上,让他上门拜访一下?” 他都这么说了,赵云谏难道还能拒绝,所以他只好把地址发给了小胖。 于是祝时初从学校回来,就看到家里来了一老一小两个陌生人。 赵云谏一看见她,顿时跟见了救星一样,眼睛一亮,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拉到那老人面前,说:“我的将军就是这位姐姐送给我的,你想问什么就直接问她吧。” 说完把祝时初往老人面前一推,祝时初只觉得莫名其妙,那位老人却果然一脸激动地盯着她:“你就是把那只锦鸡送给小赵的人?那你说说你是从哪里得到的?为什么叫它红腹锦鸡?它生长在什么样的环境里……” 祝时初一听,脑袋顿时就大了,她没想到送了赵云谏一只鸡还送出麻烦来了,这老人能问出这么多问题,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啊。 但幸好她提前有所准备,于是把自己在星脑暗网中交易的珍贵动物记录调了出来,对老人道:“我是在暗网中买的动物盲盒,送来的时候就是赵云谏那只红腹锦鸡了,其他的什么生活习性,我只大概知道一点。” 李敬连忙把祝时初的交易记录拍了下来,准备自己之后也去交易一次。 不过现在他更想了解祝时初到底是怎么知道这动物叫红腹锦鸡的。 祝时初只好胡编了一些内容,说是自己小时候偶尔看到的一本古籍上看到过有关记载,至于那本古籍?早就忘了,不记得到底在哪里看到的了。 777、神助攻小姑子(10) 不过有关红腹锦鸡的习性,祝时初还是说了一些,让老人不会无功而返。 李敬看到赵云谏怀里的将军时,即使带着眼镜,都能看到他双眼那几乎闪瞎人眼的光亮,赵云谏都吓得把将军抱得离他远了些。 “小同学,我能摸摸它吗?”李爷爷小心翼翼地问道,眼睛里的渴望让人不忍心拒绝,赵云谏点了点头,李爷爷便简直是怀着一种瞻仰般的心态,郑重又激动地摸上了将军那光滑又艳丽的羽毛。 将军不太安分地抬了抬嘴巴,想啄李爷爷的手,李爷爷却是好啊不惧,小胖都怕了他这痴狂的模样了。 祝时初从小胖嘴里得知他爷爷是个动物学专家的时候,就有些心虚了,她把红腹锦鸡给弄到这个星际时代来了,还让专家发现了,到底会不会带来什么不好啊? 不过她这会儿后悔也迟了,因为李爷爷摆明了不把红腹锦鸡研究个透彻就不会罢休的。 她又有些庆幸自己把锦鸡送给了赵云谏,否则李爷爷要麻烦的就是自己了…… 做了坏事心虚的祝时初很快就悄悄离开了,让赵云谏自己去应付他同学和他同学的爷爷。 祝妈妈和祝爸爸得知赵云谏的红腹锦鸡居然是星际从未发现过的动物时都震惊了,跟李爷爷询问了一遍又一遍,最后不得不相信自己的女儿走了狗屎运才在暗网中得到这么珍贵的动物,他们自然也是激动又欣喜。 一只前所未有的珍稀动物,这价值真的太大了,光是这个第一人发现的名头都足以让人激动不已。 之后李爷爷几乎是每天都会来祝家,还带着他以前的一帮属下,几乎把“将军”研究透彻了,要不是赵云谏不同意,他都想把“将军”带回实验室里去。 赵云谏当然不可能把自己心爱的宠物让人带走,他只同意让李爷爷这些人在祝家对“将军”进行研究,生怕这些人不一小心就把自己的宝贝弄没了。 祝时初并没有太过在意红腹锦鸡带给星际动物专家多大的震撼,她如今忙着自己的学业,她很快就要考大学了,她打算考飞艇飞行与研究这个专业,星际时代的飞艇跟修仙世界的御剑飞行的那把剑一样,同样是远距离的交通工具,她很有兴趣了解研究一番。 “时初,我看你最近一直在忙?到底在忙什么啊?”一个长得高挑漂亮的女孩子一把挽住祝时初的胳膊,嘟着嘴撒娇道。 这位女孩子是原身的好朋友陶陶,以前跟原主玩得最好,差不多的家庭出身,只不过陶陶家里的情况比祝家复杂得多,陶陶的祖父和父亲都是花心多情的纨绔,她爷爷娶了三个妻子,生了六个同父异母的孩子,而她爸爸也同样娶了两任妻子,生了四个同父异母的孩子,此外还在外面有私生子。 陶陶作为她爸爸的第二任妻子的女儿,在家中原本并不受宠爱,只是她渐渐长大后变得嘴巴很甜,又长得漂亮有了联姻价值,于是就被重视了。 而原主爸爸妈妈恩爱,又只有一个哥哥,家中清净,自己又受宠,跟陶陶一比,她就是个正宗的傻白甜。 “陶陶,我在忙着复习呢,我想考上首都星的科技大学,学习飞艇的相关专业。”祝时初回答道。 “你以前不是说要和我考家庭艺术专业吗?为什么突然改变了主意?而且飞艇专业,一听就很高深难懂,你学得过来?”陶陶脱口而出道。 祝时初眯了眯眼,所谓的家庭艺术专业,其实就是专为培养家庭主妇/职业贵妇的专业,学学插花、画画、珠宝鉴赏以及育儿这些知识,把女孩子培养成优秀的妻子、母亲。 这种专业,听起来就是培养男人的附属品,跟几千年前的新娘学校没什么不同,祝时初一听就打从心底里生出抵抗和恶心。 “陶陶,我不想学什么家庭艺术,我不喜欢这些,我想开飞艇,在宇宙遨游,就算飞艇的专业知识很难,我也能坚持去学。”祝时初回答得非常坚定。 “时初,咱们是娇滴滴的女孩子,飞艇专业都是男孩子去学的,难道你要跟那些粗鲁野蛮的男孩子一起混啊?而且咱们这些人家,连飞艇也买得起,到时候请人开就行了,没必要自己亲自上手吧?”陶陶皱了皱鼻子不太赞同地说道。 “那不一样,我就想自己亲自上手。好了陶陶,你别劝我了,我打定主意了。”祝时初说道。 “你为什么突然对飞艇感兴趣了?之前你不是说喜欢家庭艺术的吗?还说学插花、画画这种事情很优雅得体,最适合我们这种人家的女孩子,而且又轻松体面,学起来也不累,你怎么突然就改了主意啊?那我怎么办?”陶陶不高兴地说道,“我们说好了要上同一所学校的啊。” “抱歉了陶陶,这是我的不对,这样吧,周末我请你吃饭。”祝时初想想自己确实半道改了主意抛下朋友,有些不厚道。 陶陶听了,依旧不高兴,但到底原谅了她:“行吧,暂时原谅你了。” 祝时初连忙预定了餐厅,把时间和地点发给了陶陶。 等到周末,祝时初按时去了自己订的餐厅,刚坐下没多久,就看见陶陶来了,只是她身后还跟着一个跟她有些相似的年轻男人。 “时初,我哥哥恰好在附近谈生意,他谈完了还没吃饭,知道我来这儿就来找我了,你不介意我带上他蹭饭吧?”陶陶连忙跟祝时初介绍自己的哥哥,“这是我二哥陶利。” “不介意,你好,我是你妹妹的同学祝时初。”祝时初对陶利点了点头说道。 “我早就从我妹妹这里听过祝小姐的大名了,没想到现在才见到祝小姐。我妹妹任性脾气也不好,以前多亏祝小姐的迁就和宽容了。”陶利笑得很温柔地说道。 “喂喂,二哥你怎么能这么说我,我哪里任性,哪里脾气不好了?”陶陶不高兴地嘟囔道。 “你现在不就是任性了?看看人家祝小姐,温柔恬静,这才是大家小姐的素养,哪里跟你一样,哥哥说两句都不行?”陶利摇摇头,笑着道,一副溺爱妹妹的好哥哥模样。 778、神助攻小姑子(11) 祝时初听着陶利的话,不置可否,只微微一笑,虽然陶利是在夸她,但祝时初能明显地感觉到他只是在对自己进行有技巧的讨好罢了。 “好了好了,耽搁祝小姐这么长时间了,陶陶你就不要再淘气了。”陶利批评妹妹,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祝时初道,“不好意思,是我不请自来打扰你和妹妹的聚会了,如果祝小姐介意,我可以先离开……” 陶利敏锐地感觉到了祝时初似乎对自己的印象不太好,便试探着问,按理说他都这么以退为进了,正常的女孩子肯定不好意思说自己会介意,那他就能顺其自然地留下来了。 谁知道祝时初偏偏不是个按常理出牌的人,她郝然一笑,说:“陶先生,实在不好意思,我和你妹妹是女孩子,女孩子的聚会男孩子不太方便加入呢,既然陶先生你都说可以先离开,那我就无礼地答应了。” 说着她还朝陶利微微笑着,陶利听见她的话,脸上的微笑险些就维持不住了,脸色不由地扭曲了一会儿,幸好他还知道现在正在祝时初面前,所以及时地调整了自己的面部表情。 祝时初都说得这么清楚了,如果他还不识趣非要留下来,岂不是会弄巧成拙让她讨厌自己?因此陶利不得不打落牙齿和血吞,说:“呵呵,既然祝小姐在意,那我就不在这里妨碍你们了,希望下一次有荣幸再和祝小姐相见。” 他忍住了心中的怨愤,极力装出绅士大度的模样,想维持自己的风度。 “哎哎,你就真走啦?时初,咱们又不说什么私密话,让我哥哥留下来也没关系啊,可以让他买单!”陶陶嘟着嘴不太乐意地说道。 “不行啊,说好了这次是我请你怎么能让你哥哥留下来买单呢,这不是不尊重他吗?”祝时初一口否定道。 最后,陶利只能僵着笑脸离开了,心中却后悔自己以退为进那步走错了,下次再想有这样接近祝时初的机会就难了。 原来陶利是故意在这个时候找陶陶的,因为他昨天就听陶陶说过今天会和祝时初出来吃饭,他想追求祝时初。 在他看来,祝时初的家境比他们陶家还好,而且祝家的家庭关系简单极了,根本不像他们陶家,各种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勾心斗角,私底下斗得头破血流,祝家只有四个主子,人口简单,如果他能抓住祝时初的心,那肯定能借祝家的力在陶家争夺到更多的利益…… 可惜了,祝时初似乎不太好接近,陶利不甘心地回头看了祝时初和陶陶所在的餐馆一眼,暗自告诉自己:慢慢来,反正祝时初还很年轻,他还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攻略她,一个单纯又天真的大小姐,想追求她还不是手到擒来? 祝时初可不知道陶利都把主意打到她身上了,她只是单纯不喜欢陶利看她的时候那掺杂太多复杂东西的眼神。 陶陶毫不客气地点了菜单上的好几样招牌菜,一边点一边对祝时初道:“时初,你今天怎么突然会我哥哥这么不客气了?你以前脾气很好,从来不会让人难堪。” “我刚刚让你哥哥难堪了吗?”祝时初睁大了一双无辜的眼睛反问她,“我只是顺着你哥哥的话,坦诚我确实介意他在这里参与我们的聚会,这就是对他不客气了吗?” 陶陶被她的话一噎,顿时无话可说,如果不是知道祝时初之前确实是个天真单纯的傻白甜,她都会怀疑她现在是不是故意说这些话来嘲讽自己了。 “呵呵,不是,是我说错话了,你别在意。”陶陶不愧是在大家族里习惯了察言观色的人,很快就笑着说道。 “我当然不会在意了,我跟你哥哥又没什么交集。”祝时初很直接地说道。 “时初,你不觉得我哥哥长得也很好看吗?难道他就这么让你看不上眼?”陶陶似真似假地嗔怪道,“我哥哥虽然不是什么十分厉害的人物,但好歹也算一个年轻有为的青年才俊了吧?” 陶陶嘴上虽然不说,但其实内心里对祝时初是有些嫉妒羡慕的,因为祝时初自小就父母宠爱,虽然有大哥,却从来不需要勾心斗角,这就让需要讨好家里几个掌权人的陶陶酸得不行。 祝时初耸了耸肩,说:“陶陶,我跟你是好朋友,那你哥哥也就跟我的兄长差不多,我哪里会对他生出什么遐想?所以你哥哥再怎么好看、怎么优秀,我都不会肖想他的,你放心。” 陶陶一顿,看着祝时初坦坦荡荡的模样,顿时心累了,摆摆手说道:“算了算了,你对我哥哥没意思也好,反正比他好的男人多得是。” 陶陶虽然心思复杂了些,到底知道自己一大家子人斗得跟什么一样,就不要把单纯的小姐妹拖入泥坑了。 “你真的要去报考飞艇专业吗?”陶陶有些不开心地戳着盘子里的食物,问祝时初,“那我们以后就不能再跟之前一样形影不离了。” 她说到这里,难免有些伤感:“我家里人就想让我读那些家庭艺术,想让我成为出色的名媛,最好找高一层的人家联姻……” 祝时初拍了拍她的手,安慰她道:“其实如果不愿意的话,还是有很多其他出路。” 陶陶笑了笑,摇头道:“还是不了,顺着家里人的意愿读家庭艺术也没什么不好,起码不用太辛苦不是吗?我这个人就是贪慕虚荣又好吃懒做,不想自己拼搏,能跟人联姻也是符合我自己要求的好出路。” 祝时初于是顿时不好说什么了,人各有志,路都是自己选的,别人代替不了。 祝时初自己也是一个好逸恶劳的人,如果不是她有兴趣,她也能混吃等吃当个花瓶,随便上一个自由又毫无压力的专业。 但她现在不是对飞艇有兴趣吗?所以就暂时不当条咸鱼了,偶尔奋斗一下也好,免得懒惰太久,最后堕落太过就不好了。 更何况她这辈子的哥哥似乎不太靠谱的样子,要是她自己不自立起来,很可能又会被他拖入深渊呢。 779、神助攻小姑子(12) 祝时初跟陶陶吃过饭之后就回家了,一回家就看见身穿奇装异服的赵云谏真等着她,一看见她进来就跟见了主人的小狗似的,飞奔着到她面前来了。 “找我有事?”祝时初问,自从被自己强行认了小弟之后,赵云谏不如不是有事就恨不得永远不出现在自己面前,因此祝时初见他主动来找自己,就知道肯定有事了。 “咳咳,你还能不能联系上之前卖红腹锦鸡的那个商家?”赵云谏别别扭扭地问祝时初,那扭捏的模样,如果不是他长相俊俏过人,就会十分辣眼睛。 “不能了,这种联系方式都是一次性的,再联系也联系不上。”祝时初摇头道,她没说谎,既然是暗网里的交易,那自然就会做好了各种防范工作,交易完成,之前的联系方式自然就没用了。 赵云谏顿时非常失望:“我还想再问问那个人还有没有其他珍稀动物呢。” “怎么?养鸡还养出兴趣来了?想建个养殖场?”祝时初打趣道。 “没有,没有加,只是问问罢了,李爷爷也很想联系上那个人,他很眼馋我的大将军……”赵云谏连忙说道。 “哦,可惜了,你的大将军大概只有这一只了。”祝时初心想,她的空间里倒是很多,只是不可以再拿出来了。 打发了赵云谏,祝时初回到自己房间,忽然就接到了祝耀初的电话,她看到来电显示的时候愣了一下,才想起来自己居然没把他拉黑? 这段时间过得太平静,她都把这个叉烧哥哥忘了,不过这会儿叉烧哥哥找自己,会是什么原因?祝时初眼神玩味起来,该不会是自己这位在温室里长大的哥哥,终于发现没了钱之后的生活处处艰难,实在忍受不了了,不得不来找自己帮忙? 想着看好戏的祝时初于是没有拉黑他,而是接了他的电话。 “时初,你终于接我的电话了!”祝耀初的虚拟影像出现在祝时初面前,松了一口气地说道。 祝时初看了看自己这个好长一段时间没见面的哥哥,发现他颓废了许多,之前温文尔雅的翩翩公子模样没了,变成了不修边幅,神情憔悴的普通年轻人,丝毫看不出比其他人哪里优秀。 “大哥,你找我有什么事?”祝时初见他过得不太好,便幸灾乐祸地笑了,问道。 祝耀初有些迟疑,欲言又止,看着祝时初的眼神纠结又扭捏。 “你该不会是来找我借钱的吧?”祝时初见他迟迟不开口,便直接道。 “额,被你猜中了,你现在身上有多少钱?借些给我,我以后还给你。”窘况别祝时初说出来后,祝耀初便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了,理直气壮地跟祝时初借钱,就跟他以前一样。 他还以为祝时初是那个对他言听计从,他说什么都会听的好妹妹呢。 可惜了,祝时初换了个魂啊,所以她抱歉地一笑,说:“不行啊,哥哥,你忘了吗,你自己说不会依靠家里,要凭着自己的努力出人头地,给蒙灵姐一个美好的未来的啊。你要是跟我借了钱,岂不是承认自己没有本事,没有能力挣钱养活自己和女朋友?难道哥哥你是这么没用的男人?这么快就坚持不下去跟我求助,这样怎么能体现得了你和蒙灵姐要同甘共苦的感情?” 祝时初这话一出,顿时让祝耀初羞愧得面红耳赤,她的这番话就跟一个个耳光似的一下下地扇在祝耀初脸上,让他无地自容。 离开家之前他是怎么信誓旦旦地跟祝母说自己即使不凭借家里也能过得好好的? 祝耀初想起自己当初大言不惭地跟母亲放话,可现实却跟他自己想象的差得太多,他从来不知道挣钱是一件那么困难的事,他以为自己可以分分钟凭借本事赚到足够让自己和女朋友过上好日子的钱财。 可惜这段日子以来,他高估了自己的本事,那些大学生的普通兼职,一个月能赚到的钱有时候都根本不够他以前吃一顿饭。 他用钱大手大脚,习惯了买东西不看价格,于是每次去超市买东西,都会用很多钱,有一次他照样忘了看价格,结果结账的时候根本不够钱付账,最后还是蒙灵帮他付了不够的那部分。 他永远也忘不了不够钱付账被收银员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时的无地自容的羞耻感,自从那次之后他再上超市,就学会了提前看商品的价格,也学会了比较商品的性价比,学会了量入为出、节俭度日。 祝耀初想起这段日子的心酸,便也顾不得会不会被妹妹看不起了,他放低了声音哀求地对祝时初道:“妹妹,你就看在哥哥这段时间过得那么惨的份上,接济一下哥哥吧!哥哥不是不想和你蒙灵姐姐同甘共苦,只是我一时之间没能及时转换过来,导致花钱超过了预期,即使很努力地想办法赚钱了,都不能收支平衡……不过只要你这次帮我过了这个难关,我以后就能自己解决了,你就帮帮哥哥吧?哥哥这段时间都没过过好日子,难道你就忍心看哥哥吃苦受罪?” “受些罪也好,不是说经历过越多的苦难,感情才越真挚吗?连这点小困难都解决不了,那你以后跟蒙灵姐可怎么办?哥哥我相信你,你一定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解决目前的困境的!我要是真的借了钱给你,岂不是坏了你和蒙灵姐同甘共苦的环境?这绝对不行!”祝时初义正言辞地拒绝道。 祝耀初张了张嘴,顿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巴不得妹妹不相信自己,巴不得她借钱坏了自己和蒙灵受苦受难的境况,可惜祝时初却铁了心不想借钱。 “祝时初!你难道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不会同情我、为我难过吗?”祝耀初终于忍不住了,开始跟祝时初卖惨,“我身无分文地从家里离开之后,就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每天都得想办法挣钱,否则就得忍饥挨饿,你真的不心疼哥哥吗?” 祝时初摇摇头:“可是哥哥,这不都是你自找的吗?是自己愿意的啊,你是为了证明自己和蒙灵姐姐的真情才会沦落到这个地步,这都是你为了真爱所要付出的代价啊。为了不让家里人阻止你和蒙灵姐,这一切难道不值得吗?” 780、神助攻小姑子(13) 祝耀初被祝时初的话噎得哑口无言,脸上发烫,他无法反驳,因为祝时初的话都是他以前说过的,现在祝时初只不过是用他以前的话来堵他而已,难道他能否认自己以前说过的话?还是说他其实不想付出代价? 他从来没觉得这么难堪过,便不由地对祝时初也埋怨起来:她根本不了解自己这段时间过得多难!现在自己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跟她借钱,她却大喇喇地揭自己的伤疤?这到底算怎么回事? 难道是根本不想借钱给自己,所以故意说起这些话让自己难堪的? 祝耀初想到这里,眼神不由地变了变,心中愤怒起来,认为祝时初看不起自己这个哥哥。 于是他羞愧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恼羞成怒:“你说了这么话,是不是根本就不想见借钱给我?” “是啊。”祝时初听到他的语气变得不满,显然对自己有意见,于是她顿时很干脆地承认了。 祝耀初被她的话一噎,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他气得脸都涨红了:“祝时初!你、你还有没有把我这个当大哥的放在眼里?” “那你这个当大哥的又有没有把我这个妹妹放在眼里?稍有不顺心的事情就想着让我来帮你解决,你这么没用,真的有资格当大哥?怪不得不靠家里就连饭都吃不饱呢。对了,妹妹我给你一个提议,以后你要是想请求别人的帮助,那态度就得诚恳一点,不要把自己当大爷。”祝时初冷笑着说道。 他这位大哥眼看装可怜都骗不了自己,就开始暴露真面目了,一旦她不答应他的要求,就随时翻脸,他也有资格当哥哥? “祝时初!你怎么敢这么对我说话!”祝耀初气急败坏,脑门的青筋都爆出来了,一副想要吃人的模样。 祝时初对他讥讽一笑,然后毫不犹豫挂断了与他的通话,让祝耀初的愤怒无处发、泄,气得差点把手腕上的星脑都扯掉砸了。 祝时初这回就没有忘记把他拉黑了。 等到祝妈妈和祝爸爸下班的时候,祝时初就跟他们说了一下祝耀初跟他借钱的事。 “你没有答应借给他吧?”祝爸爸顿时着急地询问。 “没有,他以前就跟我借过很多次,还得妈妈拿他的零用钱给我还,我这回便不想再借给他了。”祝时初摇摇头说道。 “没有借给他就好,他才独立不到三个月,就已经没办法养活自己,还得跟你借钱,这跟他离开家里信誓旦旦说的话可不一样,他都大学毕业了,应该自己努力拼搏一下,而不是一遭到挫折就想依靠别人。”祝妈妈面无表情地说道。 “如果是真的走投无路逼到绝境了,那他求助还情有可原,但他现在还远远不到这个地步,所以初初,你不用理会你哥哥。如果他以后想接管咱们的家业,那现在的难关他就应该自己解决。”祝爸爸很冷静地说道。 祝时初点了点头,看见爸爸妈妈都这么通情达理,并不惯着祝耀初,那她就放心了。 而赵云谏坐在一旁,默默地抱着他的将军锦鸡,一脸茫然地听着他们说着自己并没有见过的人。 “云谏啊,你没有见过耀初哥吧?他现在在读大学,不在家,等以后他回来了,你再跟他认识。”祝妈妈见赵云谏在一旁插不上话的模样,便忍不住放柔了声音对他说道。 “好的,阿姨。”赵云谏点点头,但他心里其实对那个似乎不太聪明的祝耀初毫不在意。 祝时初看了看他紧紧抱着那只红腹锦鸡的模样,忍不住为那只鸡哀悼了一下,鸡是喜欢满地溜达的禽类,现在却被人抱着,任人摸羽毛,看着都可怜。 于是他忍不住对赵云谏道:“弟弟,鸡是好动的动物,你不要整天抱着它,这样对它不好。” 赵云谏撸着将军羽毛的手顿了顿,最终还是听话地把将军放到了地上,果然,将军一被放下,立马就抖了抖浑身的羽毛,一双华丽非常的羽翼还张开扇了扇,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溜达着跑了。 李爷爷和他的那些人这段时间终于减少了来观察研究将军的时间,赵云谏好不容易能撸一撸自己心爱的宠物,所以才会没了分寸,被祝时初提醒之后,他只得恋恋不舍地把将军放了。 幸好祝家的房子够大,后院花园草地都有,足够将军撒欢了。 祝时初很快就开始升大学的考试了,这个时代,并不存在考不上大学的说法,只要大家愿意,无论如何都能有大学上。 但是,想要考到好的大学、好的专业,那也得必须有个好成绩,毕竟大学也是按照成绩分为各个等级的。 祝时初经过一个学期的努力,早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丝毫不意外地考了好成绩,直接填了首都星大学的飞艇研究与飞行专业。 陶陶也报了首都星的大学,不过她填的是家庭艺术专业,也就是说她们以后虽然能在同一个星球上学,却不可能在同一所学校了。 祝时初成功被心仪的专业录取,等到开学的时候,祝父祝母便带着赵云谏把她送到了首都星大学。 首都星大学是星际顶级的学校之一,祝父祝母看着巍峨雄壮的学校大门,脸上都十分激动,不住地对祝时初道:“初儿,你可真是给咱们家长脸了,爸爸妈妈年轻时都没能考上这所大学!” “咱们这次来送你可得好好地参观一下才行,毕竟除了开学或者学校开放日,其他时间,首都星大学根本不对外人开放。”祝爸爸兴奋地说道。 赵云谏眯着眼睛看着学校大门口上那写着“首都星大学”五个威武霸气大字的招牌,突然问道:“这大学很难考上?” “当然难了,据说每届招收的学生才一万多人,咱们星际每年有多少大学生啊?十几亿都不止,可它只要最前面的一万多人,你说难不难考?”祝妈妈一脸感叹地说道。 赵云谏听了,顿时有些惊叹,他不由地看向到了这里也依旧一脸平静的祝时初,心里想着原来自己这位霸道的老大,居然还是个学霸? 781、神助攻小姑子(14) “怎么?羡慕了?那你可得好好努力啊。”祝时初觉察到赵云谏看过来的眼神,便忍不住挑了挑眉,伸手揉上的脑袋,带着笑意说道。 赵云谏一把拍掉她的手,嫌弃地说:“别总是摸我脑袋!男人的脑袋能是随便摸的吗?” 祝时初听见他这话,都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还揶揄地把他浑身上下打量了一遍,说:“就你这乳臭未干的模样,也敢说自己是男人了?” 赵云谏如今还不满十六岁,虽然眉眼长开了,脸上的轮廓逐渐往成年人的方向发展,但依旧是还带着一股稚气。 再加上他个子窜的猛,营养光往身高上使劲了,整个人就瘦高瘦高的,虽然身高腿长,却带着少年气,这样的男孩子,却偏偏要故作成熟的用“男人”两个字来形容自己,就不免让人忍不住发笑了。 “你笑什么笑!”赵云谏顿时气得跳了起来,不忿地说道,“我都长得比你高了一个头,我要是不算男人,那你算什么?矮冬瓜?” 这回轮到祝时初怒了,她双手掐腰,柳眉倒竖,瞪着撸了老虎胡须而不自知的家伙一眼,说:“你喊我什么?矮冬瓜?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说着她就往赵云谏身上扑去,想抓住他揍一顿,好好树立自己当老大的威严,但没想到小兔崽子年龄不大,动作却足够灵敏,长腿往后退几步,便飞快地逃离了祝时初身边,愣是让她追着跑都追不上他。 这个世界的祝时初家境优渥、父母宠爱,自己还长得一副格外出众的美貌,排除掉不靠谱的大哥祝耀初,可以说她的人生几乎是很完美了,但唯一一个不足的地方,就是她这辈子身高只有一米六二,虽然比例优越,但比起星际时代的女人平均一米七的身高,她就显得格外娇小了,所以这是她的痛脚,赵云谏一下子就戳中她的痛脚,她能不爆火乍? “有种你别跑!”祝时初气得跟在后面朝他大喊。 赵云谏跑得游刃有余,还扭回头气死人不偿命地说:“不跑才是傻瓜,难道站着让你抓啊?” “啊!姓赵的,我不会放过你的,你最好一辈子不要被我抓住!”祝时初快气炸了,没想到这小弟偏偏临到快要分别了才来气她一场,亏她之前还觉得他挺乖。 “哎呀,这俩孩子还真活泼!感情这是太好了,打打闹闹的,云谏把初初都带得活泼起来了。”祝妈妈看到追逐大打闹着的两人,忍不住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祝爸爸点头附和道:“云谏确实是个好孩子,他跟咱们女儿合得来,他来了之后,初初都比以前有活力多了。” “要是云谏也是我亲生孩子就好了。”祝妈妈忍不住说道。 “现在也没什么差别。”祝爸爸拍拍她的肩膀说道。 祝妈妈忽然想起自己那个越来越不像话的大儿子,心中的欣慰就打了折,脸上的笑容都消失了不少。 她和祝爸爸都是很有事业心的人,否则不会仅仅凭着夫妻俩的努力,就挣下那么大的家业,可是祝耀初却丝毫没有遗传到他们俩的事业心和拼搏精神,反而一副恋爱脑的模样,让她头疼不已。 “我抓住你了!受死吧赵云谏!”祝时初恶狠狠的声音一下子就把祝妈妈从不开心的思绪中拉了出来,让她瞬间就把不省心的儿子抛到了脑后,却不忘笑着朝女儿大喊:“初初,你可省着点儿劲,别跟云谏闹得太过分了!” 祝时初置若罔闻,她好不容易抓住这个胆敢喊她“矮冬瓜”的家伙,就不可能轻易放过他。 她双手扣到赵云谏脖子上,使劲儿地把他的脑袋拉下来,然后一膝盖伸上去,撞了他肚子一下,让他痛得忍不住腰一弯,于是她就趁机死死地把他的脑袋抱住,让他想只没头苍蝇一样乱蹦跶也无法摆脱她的钳制。 赵云谏只觉得眼前一黑,接着便是被一个带着淡雅香味的怀抱紧紧抱住了,祝时初的力气其实很大,赵云谏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他使劲儿想把自己的脑袋从她怀里拔出来了,但却无济于事,只弄得自己气喘吁吁,狼狈不已。 “还敢不敢喊我矮冬瓜?啊?还敢不敢?”祝时初冷哼着压制着赵云谏,问道。 赵云谏不服输,他一边使劲儿地想法挣脱祝时初的怀抱,一边闷声闷气地说:“还敢……” 祝时初顿时气炸了,分出一只手来,找到他一只耳朵,便用力地揪着转了几圈,凶狠地又问:“痛不痛?现在还敢吗?” 赵云谏被抓住了要害,只觉得自己那只被她揪住的耳朵火、辣、辣地痛,他终于受不了了:“你这个心狠手辣的女人!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祝时初又拧了几圈他的耳朵,直到看见他不但耳朵,就连脖子和脸颊全都红透了,这才松开手,放了他。 赵云谏好不容易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了,但他此时整个人仿佛被人狠狠地蹂躏过一样,脑袋上的头发乱成一窝,整张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一样,而一双黑亮的眼睛仿佛被水浸透了一样,湿漉漉的,雾蒙蒙…… 祝时初看着他这模样,忍不住一拍他脑袋:“小子,看不出你还挺秀色可餐,以后要好好保护只啊,男孩子在外面也很容易遇到危险……” “你说什么?”赵云谏一边整理自己的衣服和头发,一边莫名其妙地问道,只觉得祝时初说话神神叨叨的。 “噢,没什么,就是让你注意安全。”祝时初敷衍他道。 “哼!谁敢害我?我能把他揍扁!”赵云谏大言不惭地说道。 祝时初轻飘飘地瞄了他一眼,说:“是吗?你连我都打不过……” 赵云谏一噎,脑袋一梗,说:“你不算!你就一身蛮力,我不一样,我讲究的是技巧和招式。” “嗤!”祝时初轻蔑地嗤笑。 赵云谏脸又涨红了,双手握成拳头,很不服气,但他不敢对上祝时初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她的对手。 782、神助攻小姑子(15) 祝父祝母和赵云谏把祝时初送到了她的寝室,就得离开了,祝妈妈非常不舍,抱着祝时初不肯撒手:“这是你第一次离开家里,妈妈很不放心,要是你受委屈了怎么办?” 祝时初闻言,拍了拍她的后背安抚她:“别担心,妈妈,我不可能受委屈的,而且这是学校,大家都忙着上课学习呢,没那么多乌烟瘴气的事情,你大可以放心。” “虽然是这么说,但总会有些意外,你要是被人欺负了一定要告诉爸爸妈妈啊,爸爸妈妈一定会给你撑腰。”祝妈妈叮嘱了又叮嘱。 祝爸爸也一脸的不舍,把站在一旁打量祝时初寝室的赵云谏的胳膊都抓疼了,赵云谏疼得龇牙咧嘴,到底不忍心打扰他一片爱女之心,才忍着。 最后即使再不舍得,他们也得离开了,赵云谏磨磨蹭蹭地走在后面,最后才转过头别别扭扭地对祝时初道:“你放心,我会代替你好好照顾祝叔叔和祝阿姨的。” 祝时初听了他这话,顿时欣慰地一笑,摸上他毛茸茸的脑袋,称赞道:“那我就先谢谢了,真是好孩子。” “我才不是孩子!”赵云谏又炸毛了,拍掉祝时初的手,瞪了她一眼说道,然后跑掉了。 祝时初忍不住轻笑出声来。 首都星大学的学生寝室是两人一间,空间宽阔,除了客厅是公用的,其他则都是私人的,因此并不用担心住得不舒服。 祝时初的室友是个身材高大、小麦色皮肤的女孩子,健朗热情,一看到祝时初,便眼睛一亮:“你就是我的室友吗?天啊,你长得真精致啊,也很娇小!”她打量了一下祝时初的身材,补充道。 祝时初看着眼前这个足有一米八多的女同学,忍不住站得离她远了些,对她点点头道:“你好,我叫祝时初。” “哦哦,我叫魏娥,是机甲战斗系的,未来就是好几年的大学室友啦!”魏娥笑眯眯地说道。 祝时初看了看她的身材,觉得果然够巍峨的,不过她的身材很健美,显然是经常锻炼过的,手臂上的肌肉很明显,一看就很有力量,但并不会鼓得过分,祝时初都有些欣赏她了。 “对了,晚上有新生的联欢宴会,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玩玩啊?”魏娥问祝时初。 “不是才报名第一天吗?这么快就有新生联欢宴会了?”祝时初有些惊讶。 魏娥笑着道:“是高年级的学长学姐们组织的,他们提前知道新生的名单和联系方式,会邀请到达学校的新生先聚一聚。怎么,你没有受到信息吗?” 祝时初摇了摇头:“没有。” “啊?可能是暂时没有通知到你吧,那你要不要跟我去玩?”魏娥充满期待地问她。 祝时初有些好奇,便说:“好啊,我想去看看。” “那真是太好了!今晚八点开始,还有两个多小时,咱们赶紧开始准备吧!记得打扮得漂亮些哦……”魏娥意味深长地对祝时初道,接着便雀跃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做准备了。 祝时初倒是不觉得这种宴会有什么好准备的,她先去学校的食堂吃了饭,才回到寝室化了个妆,换上一条正式些的黑底波点连衣裙。 七点半的时候,魏娥终于打扮好了出来找祝时初,看见她穿得这么简单,连忙提醒她道:“时初,你怎么穿得这么普通?这可不想咱们活力满满的大学新生啊,你要不要再换一件衣服?” “不用,我这样穿很好啊。”祝时初摇头,她看向魏娥,发现她打扮得非常隆重,脸上的妆容精致得无懈可击,身上一袭蓝色的叉腰露背长裙,把她的身材优势很好地发挥了出来,让她像个女王。 不过她一笑,身上那不可侵犯般的气质立马就没了:“宝贝儿,你起码戴些首饰吧?要是没有,我可以借给你!” 边说她还边大咧咧地揽住祝时初的肩膀,想把她往自己的房间拉去。 祝时初连忙推开她压下来的沉甸甸的的身体,说:“不用不用,我自己有,我这就去戴上!” 她说着连忙挣脱魏娥的束缚,一溜烟地往自己房间跑去,魏娥的身高跟她的对比实在太惨烈了,魏娥能把她当拐杖拄,祝时初觉得有些伤自尊心,自然是连忙逃了。 她飞快地选了一套跟裙子相搭的首饰戴上,这才出来找魏娥。 魏娥看了看她耳朵上那漂亮的红宝石耳坠以及脖子上闪耀的项链,终于点了点头,满意地说:“这样才对嘛,你现在比刚才好看多了。” “呵呵,咱们走吧,再不走就要迟到了。”祝时初干笑着说道。 两人一起结伴去了校内的迎宾大酒店,新生的联欢宴会就是在酒店顶楼举办的,据说是学生会出资包下了那地方。 祝时初和魏娥凭着入学通知书入的场,场所里已经到了很多新生,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说说笑笑,还有些在舞池上跳舞,非常热闹。 “哇,大家都到了啊?对了,你有没有认识的学长学姐在这里?”魏娥询问祝时初。 “没有。”祝时初摇头。 她们刚站了一会儿,就有人上前来搭讪了,两个穿着西装礼服,打扮得风度翩翩的男生走了上来,看见魏娥和祝时初就两眼发亮地说:“两位是新生吧?你们好啊,我是大三机甲驾驶系的刘承宇,他是我的同班同学温誉诚,你们才刚来学校,应该有很多事情不知道吧?如果不介意,我和你们的温学长可以帮你们更好地了解许多事情……” “对对,两位学妹,你们有什么不懂的,尽管可以问我们。”温誉诚也连忙说道,他看上的是身材娇小容貌精致的祝时初。 祝时初跟魏娥对视了一眼,魏娥便摇了摇头说:“谢谢两位学长了,不过不需要麻烦你们,我有相识的学姐,她很快就会来找我们了。” “你们的学姐是谁?我们说不定也认识?就算不认识,也可以一起玩嘛,反正都是校友,多交些朋友不是更好?”刘承宇不太想放弃,继续说道。 783、神助攻小姑子(16) “不用了,我室友比较怕生,有不认识的人在会放不开,所以这次就不麻烦两位学长了。”魏娥客气地说道,祝时初也适时地低头羞涩一笑,以展现自己的“怕生”。 魏娥好说歹说,终于把那两人打发走了。 人走了之后,魏娥就跟个操、心的大姐姐一样教育祝时初:“时初啊,以后遇到这样高年级的学长,千万不要轻易相信他们,特别是在这种场合,他们一般是想来找新入学的女生嗯……玩玩的,就是那种,你懂得那种……” 魏娥跟祝时初挤眉弄眼地暗示,祝时初点点头:“我懂,他们就想骗单纯懵懂的女生的感情。” “对,就是你说的这个,而且有些更恶劣的,会在私底下炫耀自己把上了哪个女新生,用了多长时间,好不好玩之类的……”魏娥说着说着就嫌恶起来,“都是些人渣。” 她看着自己身边这个身材小巧玲珑却长得分外漂亮的室友,有些为她担心:“你这个类型的最容易被那些人盯上了,你可得警惕些啊。” 祝时初闻言轻笑出声,说:“你放心,到时候还不知道是谁玩谁呢。”要想骗她的感情、玩弄她?这样的男人还根本没出生吧? “啊,我看见我堂哥了,他在那儿!我带你去见他!”魏娥往前方看了看,便惊喜地叫到,高兴地把祝时初拉到了一个身形高大的年轻男人面前。 “二哥!你原来在这儿!我刚刚都没看见你,你也不来找我……”魏娥先是抱怨了一番,才对俊朗的男人介绍祝时初, “这是我的室友祝时初,长得可爱吧?时初,这是我堂哥魏洋,他也是咱们学校的学生,大二宏观战争指挥系专业。” 祝时初看了看面前的男人,他跟魏娥一样是小麦色的皮肤,同样长得很高,足有一米九多了,站在祝时初面前就如同一座小山似的,能把一米六二的祝时初整个人都笼罩起来。 祝时初忍不住后退了些,移出他的笼罩范围,魏洋不知道是不是看出了她的想法,双眼带着笑意朝她看来,特意挺直了腰身,显得他更挺拔了,同时他还居高临下地看了看祝时初的头顶,露出意味深长的笑。 祝时初眼神顿时暗了暗,呵……这是在嘲笑自己长得矮吗? 魏娥丝毫不知道自己的新室友跟她堂哥之间第一次私底下的交锋有多激烈,还在兴致勃勃地跟魏洋打听:“二哥,这宴会有什么好玩的,你跟我们说一说嘛!我听说有很多新奇的游戏,每次都能让很多人鬼哭狼嚎,到底是不是啊……” 魏洋跟祝时初眼神交锋过后,才终于分了一些精神应付堂妹:“那些不是什么正经的游戏,你们最好不要参加,就在这大厅跳跳舞、唱唱歌、聊聊天就行了。” “啊?那多无聊啊,唱歌跳舞什么时候不能玩,我想见识一下其他新奇的游戏嘛。”魏娥不肯罢休。 “不行,都说了那些游戏不是正经人玩的,你不能去参加,你要是不听,我就只能先把你揍成猪头。”魏洋拧起眉头丝毫不客气地对魏娥说道。 魏娥顿时愤怒地指责他:“你这个恶魔!连亲妹妹都下得了手揍!我不要你这个堂哥了!” “你不认更好,我下手能更狠,揍得更痛快。”魏洋恶劣地笑着说道,丝毫不生气。 “啊啊,你真是大魔王,太坏了!”魏娥气得抱头大骂。 祝时初看了看自己跳脚的室友,又看了看故意惹妹妹生气的魏洋,有些好奇他们兄妹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了,难道他们在家里也是这样相爱相杀吗? “小不点,你在看哥哥吗?哥哥是不是长得很帅?”魏洋觉察了祝时初的视线,顿时挑眉对她调笑道。 这回祝时初也想跳脚了,魏娥说得没错,她堂哥就是个恶魔,一下子就戳中她痛点,长了一米九就很了不起吗? “我听说长得太高的人心脏不太好,容易缺氧,不知道你是不是?”祝时初哼了一声说道。 “不,哥哥的心脏非常健康,身体也很强壮,能赤手空拳打死四级星兽,就不需要小妹妹你担心了。”魏洋笑眯眯地回答。 “哦,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啊。”祝时初皮笑肉不笑地刺了他一句。 魏洋被嘲讽了也面不改色,笑得分外好看,一张英俊得过分的脸在灯光下熠熠生辉,像只开屏的孔雀般肆无忌惮地散发自己的魅力,像是在极力诱、惑祝时初,说:“小妹妹,哥哥的脑袋可不简单,简单的人考不上宏观战争指挥系。我的大脑才是我最吸引人的地方……” 祝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他可真是自恋。 “大魔王,你在干什么?想对我室友下手?我不准!”魏娥敏锐地感觉到自己的魔王哥哥想闹事,立马挡在祝时初面前,非常仗义了。 不过也太仗义了,她长得比祝时初高了差不多二十厘米,身形又比她大二分之一,站在她面前就把她挡得严严实实,一点儿都看不见了。 魏洋见状,顿时乐得哈哈大笑起来,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你笑个屁啊!”魏娥完全摸不着他的笑点,恼羞成怒地骂道。 魏洋好不容易笑过了劲儿,才直起腰,但脸上还是遮掩不住的笑意,说:“你一个铁塔女汉子,把人家小不点遮得密不透风,你们两个的身形能不能中和一点啊,哈哈……” 他说着说着就又笑了起来,祝时初这回是真的被他气着了,走到他面前,趁他笑得毫不设防,用自己的拳头狠狠地揍了一拳他的肚子,冷着脸说:“我长得再矮,我的拳头也能揍得你哀嚎惨叫。” 魏洋没有惨叫,他挨了一拳只是闷哼了一声,便弯腰捂住自己的肚子,笑声也戛然而止了,过了一会儿才苦笑着对祝时初道:“你这小不点怎么脾气这么大?我胃都快被你捶出来了。” “哼,活该,让你不说人话,惹恼了咱们!时初揍得好!”魏娥叉着腰说道,跟祝时初同仇敌忾了。 784、神助攻小姑子(17) “你们两个……”魏洋龇牙咧嘴了一会儿,便恨恨地说,“真是心狠手辣,一点儿都不像女人。” “没关系,我们没有女人味,你可以争取多一些女人味,给我们示范一下到底什么样才是最有女人味……”祝时初微笑着说道。 魏娥愣了一下,等想明白祝时初话里的意思后便乐得哈哈大笑,捂着肚子笑得腰都弯了,把她身上那妆容和衣服营造出来的高贵大气形象毁得一干二净。 魏洋则已经被祝时初的话弄得哭笑不得了,说:“小不点原来还是小辣椒,是我小看你了……” 祝时初才不管他到底怎么看自己,她拉着还狂笑不已的魏娥,往其他地方去了。 她端起一杯比较新奇的酒,试着喝了一口,发现味道还不错,便又多品尝了几下。 魏娥终于笑够了,笑眯眯地对祝时初竖起了大拇指,说:“时初,你真厉害,居然能把魏洋怼得无话可说!他在咱们家里都是大魔王,不管是谁对上他,都肯定逃不了好,没想到他今儿栽在你手上了。” 祝时初谦虚地笑笑:“没有没有,他大概只是没有跟我计较吧,说不定还是看在我是你室友的份上。” “不可能!他对我这个亲堂妹都没这么好过,你只是我室友,他就更不可能因为我而不计较了……”魏娥脱口而出反驳道。 “嗯嗯,不管他了,咱们到了这里,到底玩什么呀?”祝时初喝着酒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其实宴会这种场合,无论是古今中外都少不了吃喝玩乐,她看着周围成双成对跳舞唱歌的人,并不感兴趣。 当然,还有一些人下楼,到其他地方去了。 这时候换了一首节奏感很强,又很欢乐的歌,魏娥顿时来了兴趣,她兴致勃勃地看着舞池,说:“时初,我要去跳舞了,你要不要一起来?” “不了,我想先喝喝酒。”祝时初摇头拒绝道。 “好吧,那你就在这大厅玩玩,千万别跑到其他地方去。魏洋虽然是个混蛋,但到底没有丧良心,他让我们不要去玩不了解的游戏,说明那些游戏很可能不太妥当,所以你也得小心些,知道吗?”魏娥叮嘱道。 “明白,我不会跑去玩那些游戏的,你放心吧”祝时初保证道。 于是魏娥便开开心心地跑去舞池里找人跳舞了,祝时初则继续喝着手中那杯酒,同时拿了一碟点心慢悠悠地吃着。 星际时代虽然很多工作都被机器人代替了,但宴会上的食物这方面却大多数是人类烹饪出来的,毕竟人类才能敏锐地觉察食物的口感和味道,以及艺术感和美感。 而更幸运的是,人类进入大星际时代却并没有丢失各种历史和传统,所以食品也就发展得越来越好,所以这里的人类根本不缺少美味的食物,甚至更因为领土的扩大,各种各样的新鲜吃食也越来越多,人类的口福不是一般多。 祝时初很享受地吃着小甜点,时不时品一口酒,便觉得今晚这宴会没有白来。 正当她还想继续找些吃的时候,忽然旁边来了两个看着眼熟的人,正是刚刚有过一面之缘的大三学长刘承宇和温誉诚。 “小学妹,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酒?”刘承宇看见祝时初一个人喝着那杯度数不小的酒,顿时心中一喜,走过来假装关心地询问道。 “是不是你的朋友有其他玩伴,就把你一个人丢下了?唉,她怎么能这样做呢?不过幸好我们看见你了,你就不用孤零零地一个人在这里借酒浇愁……”温誉诚眼神温柔地对祝时初说道。 “你朋友也太没有义气了,不过没关系,今晚我和你温学长可以陪着你。”刘承宇脸上带着油腻而不自知的笑容,还端起了旁边桌上的一杯酒,对祝时初示意,“学妹想喝什么酒?学长可以给你介绍一下。” 祝时初还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这两人就你一言我一语地自顾自帮她下了决定,要陪她一起喝酒。 “学妹,这杯冰雪火乍弹是最近新出的一种鸡尾酒,度数不高,却能带给人足够的刺激,你要不要尝试一下?”刘承宇风度翩翩地说着,还趁着祝时初不注意跟温誉诚使了使眼色。 温誉诚便心领神会道:“对对,冰雪火乍弹最近最流行了,咱们可不能落伍了,要不然跟同学聊天说不出料会被人嘲笑的,学妹,你不如试试?” 两人颇有默契地劝着祝时初喝酒,脸上带着迫不及待的神情,眼神里的淫、邪根本没有掩饰,祝时初心中冷笑,这两人是把她当做单纯天真、没见过世面的小女孩了?还想哄骗她、灌醉她? 那就让她看看,到底最后谁才是喝酒的那个! 祝时初心中打定了主意给这两个胆大包天的人一个教训,于是装作浑然不知世事的小女生,眨着一双水润润的清澈眼睛,笑眯眯地说:“好呀,我都上大学了,最喜欢尝试新鲜的事物了,这种酒我一定要试试。” “对对!我端给你。”温誉诚连连附和着,亲自给祝时初端了一杯冰雪火乍弹,这冰雪火乍弹不愧它的名字,酒液底部是湛蓝的,如同冰天雪地里倒映的蓝天,而中上部份则是晶莹剔透的无色液体,带着一抹如同碎冰般的痕迹,光是看着这杯酒,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来,我们一起品品……”刘承宇大方地先喝了一口,便诱哄祝时初也喝。 祝时初脸上带着纯良无辜的笑,仿佛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果然丝毫不怀疑,一下子就喝了大大一口。 刘承宇顿时高兴地继续劝:“再来!没想到学妹看着柔弱娇小,却是个爽朗大方的,咱们继续喝!”说着他又喝了一口。 温誉诚也在一旁诱哄着她,祝时初于是顺着他们的意,很快就喝完了那杯酒,没过多久,她脸上就浮现了淡淡的晕红。 刘承宇和温誉诚一见,顿时心中一喜,只觉得计划非常顺利,眼看这个柔弱可爱得如同羊羔般的女孩子就要落到他们手上了…… 785、神助攻小姑子(18) 两人一不做二不休,又变着花样地哄着祝时初喝了不少其他烈性酒,随着酒越喝越多,祝时初脸上已经红霞遍布,更衬得她如同盛放的鲜花,娇艳欲滴,刘承宇和温誉诚看着她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只是不知道怎么的,祝时初即使喝了不少酒,意识却依旧还清醒着,根本不像他们想象中那样意识不清,随便他们摆弄。 两人有些急了,如果不是生怕引起别人的注意,他们俩都恨不得直接把祝时初带走了,只是这儿人太多,他们胆子还没那么大,只得忍着心急,又找借口劝祝时初喝下了好几杯酒。 这时候的他们并没有发觉,祝时初是喝了不少酒,可他们自己在劝酒的过程中也喝了不少,祝时初都看见他们的眼神都开始飘了,站着都有些踉跄,只是心中还想着打祝时初的主意,才暂时没有出什么洋相。 终于,祝时初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便装出喝醉了的神态,眼睛变得湿润迷离起来,还忍不住用手扶上额头,身形晃了晃,一副不胜酒力的模样。 刘承宇和温誉诚见状顿时大喜,对视了一眼,便趁机走进祝时初身旁,一人搀着她一只胳膊,强忍着内心的激动,对祝时初低声道:“学妹,你喝醉了,学长送你去休息室休息一下吧……” 说着两人便不动声色地搀着祝时初离开大厅,往电梯走去。 祝时初“不省人事”地任由他们搀扶着,时不时东倒西歪一下,再加上她那红得显眼的脸颊,任谁见了都知道她这是喝醉了。 魏洋本来正在跟几个同学说着话,眼神不经意地往门口一看,忽然就看见一个有些眼熟的小丫头柔弱无力地任由两个男生搀扶着离开,那小丫头不正是自己妹妹的室友——小辣椒吗? 魏洋一看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他早就知道一些高年级的男生经常会在新生联欢宴会上灌醉看中的女生,好做些不轨的事。 他没想到自己妹妹的室友也中招了,她不是很厉害吗?怎么会栽在这种手段上?到底是妹妹的室友,魏洋不好见死不救,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无辜的女孩子被那些肮脏下流的人毁了。 因此他对同学说了一句“我有急事先走了!”便匆忙离开,追着祝时初的身影跑了。 祝时初被刘承宇和温誉诚带到了宴会大厅的下一层楼,他们找了间空着的房间,把祝时初带了进去,把门一锁,便原形毕露了。 刘承宇迫不及待地摸上祝时初诱、人的脸,说:“小妞儿,你终于落到我手上了,别急哥哥这就来疼你……” 温誉诚也是个急色的,他见状顿时不乐意了,这会儿又酒意上头,就很不服气地推开刘承宇,说:“凭什么你先来?她是我先看上的,我先享用!” “不行!这个女孩是我最喜欢的类型,我先享用……下一次我就不跟你抢了,下一次你先来,不过这一次必须我先来……”刘承宇丝毫不让步。 “我、我也喜欢!凭什么每次都是你先来?我不管,这一次得是我……”温誉诚满脸通红地争辩。 两人争着争着,火气就上来了,再加上酒精的作用,于是冲动之下,两个狼狈为奸的人便开始打了起来。 而在一旁装醉的祝时初忍不住睁开了眼睛,无语地看着打得在地上乱滚的两人,这就开始内讧了?白费了她那么多心思。 两人边打边互相骂,还把之前迫害一些无辜女生的事也说了,祝时初越听脸色便越冷,原来自己这次并不是这两人第一次狼狈为奸,他们之前就已经做过好几次了,糟蹋了不少女孩子,还用了不少手段让那些女孩子没办法追究他们的责任,有苦说不出。 祝时初冷哼一声,在自己空间里扒拉扒拉,扒拉出来一瓶迷情水,正好,让这两个人渣喝了,让他们彻身体会一下被人强迫的耻辱滋味。 她毫不客气地飞快地灌了两人一人半瓶迷情水。 这两人酒意上头,昏昏沉沉,又打得不可开交,意识早就不清了,恍恍惚惚地被灌了药水也根本不挣扎,没过一会儿,他们就开始撕扯起自己身上的衣服来,还口齿不清地嘟嚷着“热、热……” 等着两个人渣终于抵抗不过药力,抱在一起开始翻滚互啃后,祝时初便抹除了自己的痕迹,想要离开。 然而她刚要开门,门却先一步被人打开了,接着便是一个着急的声音喊道:“祝时初……你、你没事……吧?” 魏洋好不容易打开了房间门,刚喊了一下便发现安然无恙的祝时初好端端地站在自己面前,便有些疑惑了:她不是喝醉了?怎么现在看着还挺清醒? “我没事。”祝时初没想到魏洋居然会出现在这里,“你怎么在这里?” “我看见你像是喝醉了被两个陌生人带走,怕你出事便跟着来了……”魏洋解释道,往房间里看了看,想找出那两个心怀不轨的人。 “你找那两人?”祝时初看见他往里头望的模样,眼神古怪地说,“我劝你暂时不要找他们,他们现在正忙着,而且……你要是看到什么长针眼的事情就不好了……” “什么长针眼的事情……”魏洋莫名其妙地问,然而下一秒他就看到了在地上翻滚着正做着不堪入目事情的那两个人渣。 他瞳孔猛地缩小,然后视线仿佛被烫着了似的,瞬间用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神情还忍不住扭曲了起来。 祝时初看见他这幅模样,忍不住轻笑道:“我早就提醒你了,小心看见长针眼的东西……” 魏洋已经捂着眼转身走出了门口,听见她幸灾乐祸的话,忍不住控诉:“你也没告诉我是这种长针眼的事情,害我眼睛都不纯洁了!” 祝时初跟着他出了门,还好心地为里面两个正“情浓”的人渣关上了房门。 魏洋痛苦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想忘掉刚刚那幕不堪入目的情景,还用问话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他们两个的目的不是你吗?怎么会自己搞到一起了?” “大概是喝醉了,不约而同地把他们彼此当成了我吧。”祝时初云淡风轻地说。 “真的?”魏洋有些怀疑地问。 “真的。”祝时初十分真诚地回答。 786、神助攻小姑子(19) “我去找魏娥了,你请自便。”祝时初回到了宴会大厅,摆了摆手对魏洋道。 魏洋揉了揉自己的额头,还没有从刚才那幕闪瞎他眼睛的震撼场景恢复过来,听见她这话,便说:“现在时间不早了,我送你们回寝室,省得你们又不小心被谁算计了。” “随便你。”祝时初耸了耸肩,便开始四处寻找魏娥。 终于在一处跳舞跳得犹如群魔乱舞的人群中找到了跳得正起劲的魏娥。 “回去了。”祝时初拉住她的胳膊说道。 “这么早,回去干嘛?继续玩啊!来,你也跟我一起……”魏娥正兴奋着,哪里想这么快就离开,反而拖着祝时初往舞池里走去。 这时候魏洋走了过来,揪了揪脑袋发晕的堂妹的头发,说:“玩什么玩!接下来的节目很快就要进入午夜场了,你想参加?小心我跟小叔小婶告状。” 魏娥看见魏洋,顿时哀嚎一声:“大魔王!又是你,真是扫兴,我玩得正高兴呢,你就会告状、告状、告状,还时不时男人了,整一个告状精!” 不管魏娥怎么气呼呼,最后还是被祝时初和魏洋拉了出来,魏洋像赶羊一样赶着她离开。 魏娥气得脸蛋都鼓鼓的,不停地瞪着魏洋。 “呵,如果不是看在小叔小婶的份上,我管你的死活。”魏洋见她这模样,冷着脸说道。 兄妹俩又互相吵了起来,像幼稚的小学鸡。 首都星大学非常大,新生宴会所在的酒店离祝时初和魏娥的宿舍距离挺远,魏洋便用自己的飞车载她们回去。 “以后多个心眼,别以为在大学就很安全,大学里多得是人面兽心的家伙,以后要是被人欺负了别找我哭。”魏洋把两人送回宿舍后,便讥讽地对魏娥说道,说完他还意有所指地看了祝时初一眼。 祝时初淡淡地跟他对视,明白他这话的意思,不过这算是好心的提醒,因为她对他点了点头。 “对,你不就是其中一个人面兽心的家伙吗?”魏娥却显然不太领情,对魏洋翻了个白眼。 魏洋冷笑一声,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祝时初有些好奇地问她:“你跟你堂哥的关系不好?” 魏娥整个人瘫在沙发上,大大咧咧地说:“不算不好,也不算好吧,反正我们之间的关系很复杂。你别看魏洋长得人模狗样的,其实心里不知道多黑,狡诈极了,小时候兄弟姐妹在一起玩,他就是在幕后出坏主意的那个,忽悠别人去执行,干坏事被大人发现了,别人背锅挨揍,他却是清清白白的好孩子,真是气死人了!” 祝时初听了忍不住轻笑出声,原来是只狡诈的狐狸,怪不得之前撞见那两个人渣互相搞在一起,魏洋虽然震惊,但却并没有过问多少,想必是知道这是祝时初的手笔。 开学之后,祝时初很快就融入了大学的生活,她所学的专业知识比较高深,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在这方面,所以她基本上很忙。 魏娥的专业跟她不同,因此两人除了在宿舍睡觉之前有时间聊聊天,其余时间其本上遇不到,但这并不妨碍她们的友谊逐渐加深,毕竟魏娥是个自来熟的女孩子,热情爽朗,即使是冷心冷肺如祝时初也很喜欢她。 这天是周末,祝时初好不容易完成了作业,终于有空跟魏娥在宿舍里做蛋糕——这是魏娥的提议,她突发奇想想学,便买了很多材料拉着祝时初一起做。 “你为什么不干脆买一个,非得自己做?”祝时初打鸡蛋液的手都累得快抽筋了,本来这种活根本不用她亲自上手,随便用一个小机器就能完美地把魏娥想要的鸡蛋液打好,但她非说机器打发的鸡蛋没有人工打发的好,就逼着祝时初亲自上手。 当然,她自己也没有闲着,对着星脑上的视频学揉面团,谁让她人高马大力气大呢? “买来的哪有自己做的有意义啊?你不觉得自己做出来的蛋糕比买的更香更甜吗?”魏娥一边振振有词地说,一边满头大汗地揉面团。 “不觉得!我觉得买来的蛋糕也很香很甜。”祝时初面无表情地搅着碗里的鸡蛋液。 “啧啧,你真是一点生活情趣都没有。”魏娥摇摇头说道。 “这种生活情趣我一点都不想要。”祝时初冷漠无情地说。 正当魏娥还要继续教育顽固不冥的祝时初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一张带着不耐烦表情的俊脸出现在客厅的屏幕上,悦耳的电子音随之响起:“有客来访。” “你堂哥来了,我去给他开门。”祝时初一看,立马把手中的家伙放下,迫不及待地说道,然后就逃也似的往门口去开门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偷懒!开门直接对星脑下命令就行了,哪里需要你亲自去开!”魏娥立马觉察了祝时初的意图,毫不客气地戳穿。 然而祝时初根本不理会她,直接开了门。 魏洋一看见是她,脸上不耐烦的神情顿时变成了笑容:“原来你也在啊,小辣椒。” “老狐狸,原来是你啊。”祝时初回了他一个很假的假笑。 魏洋跟在她后面走了进来,装作难过的样子说:“小辣椒怎么能这么叫我呢?哥哥很伤心,你可以叫我学长,也可以跟着魏娥一起叫我二哥啊。” “据我所知,魏娥是直接喊你的名字吧?”祝时初毫不客气地反驳道。 “哎呀,她这人就是不怎么有礼貌,没大没小,你可不能学她啊。”魏洋嬉皮笑脸地说。 “魏洋,你又在说我什么坏话!”魏娥听见了魏洋的话,顿时瞪着眼睛质问道。 魏洋见状,朝祝时初耸耸肩,说:“你瞧,她就是这么粗鲁的家伙,对我这个哥哥一点尊敬都没有。” “那是因为你根本不值得我尊重!”魏娥气愤地说道。 “你们在折腾什么?”魏洋看见厨房里的一片混乱,以及魏娥手中的面团,忍不住疑惑地问。 “在做蛋糕,你妹妹不想要外面卖的,想要自己亲手做。”祝时初无奈地叹着气说道。 787、神助攻小姑子(20) “魏娥,脑子坏了吗?”魏洋震惊地问道,自己这个向来只爱打打杀杀,能动手绝不逼逼的妹妹,居然开始下厨学做蛋糕了!魏洋都险些以为她换了个人了。 “你才脑子坏了。”魏娥翻了个白眼,“有种的话,我做出来你别吃。” “不吃就不吃,我还怕吃了会中毒。”魏洋丝毫不给面子地怼了回去。 魏娥气得跳脚,如果不是手里还沾着面粉,她能跳起来揍魏洋。 “呸!你这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的家伙,别诅咒我。”魏娥气呼呼地说道,“你到底来找我干嘛?总不会是来跟我吵架的吧?” 魏洋似乎这才想起了自己的目的,笑嘻嘻地说:“小叔小婶让我来看看你,看你有没有因为学校的高强度体力训练而大受打击、受挫或者出现心理问题。现在你都有心思做蛋糕了,那想来那点训练还没难倒你,果然不愧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 “魏洋!我跟你势不两立!”魏娥顾不得揉面团了,拿着放在一旁的菜刀就冲出来要砍魏洋。 魏洋怎么可能任由她砍?他非常灵活地在宿舍里到处跑,魏娥根本追不上他。 最后魏娥追得气喘吁吁,却连魏洋的脚后跟都没能挨到,只能放弃了。 魏洋却还不怕死地来厨房,不过这回他换了个对象来撩拨:“小辣椒,你是飞艇研究专业的是不是?你的大名我都听说了,都说没想到你个子小小,志气却大,飞艇专业的学生个个人高马大,不是御姐就是壮汉,没想到你才一米六出头居然就敢报这个专业,真是让人吃惊,大家都怕你驾驶飞艇的时候脚踩不到减速器呢……” 飞艇上的减速器装在驾驶室的地面,如果驾驶座位太高或者驾驶员腿不够长,还真的有可能踩不到。魏洋说的这句话成功地踩中了祝时初的痛脚,因为她每次去实验楼试驾飞艇的时候,都得把驾驶座的座位调低。 祝时初瞬间用死亡眼神盯着魏洋,他成功地惹怒自己了!祝时初咬牙切齿地对魏洋说:“老狐狸,不会说话会被人打死的。” 魏洋微微一笑:“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人能打得过我……” “等着瞧……”祝时初冷笑。 魏娥自然是跟好室友同仇敌忾的,她义愤填膺地对魏洋道:“你怎么能歧视时初?难道个子小就不能研究飞艇了?学校既然没有把身高列入专业录取的标准,那就说明身高并不会妨碍开飞艇,所以你嚷什么嚷?” 魏洋作出委屈的样子,说:“我没有歧视小辣椒,我只是转述其他人评论她的话而已……事实上,我并不觉得她长得娇小是缺点,我反而觉得她长这样很可爱,正符合我的审美。” “魏洋!你想干什么?我告诉你,别想把你的花花肠子用在我室友身上,要不然我真的会跟你翻脸!”魏娥顿时警惕地警告他。 魏洋耸耸肩,说:“我只是说说而已,别把你哥想成禽兽好吗?” “哼!最好是这样。”魏娥气恼地瞪了他一眼说道。 祝时初却并不怎么在乎他那句话,因为说实在的,魏洋长得也很符合她的审美,毕竟身高腿长、肩宽腰窄,脸又俊逸非凡,是她会喜欢的类型——不过魏洋是巍峨的堂哥,兔子不吃窝边草,她不太好下手。 魏娥把对堂哥的怨愤发、泄在了面团上,所以面团很快就被她揉好了,祝时初的鸡蛋液打到她手酸也终于打好了,一切材料准备妥当,只剩下最后几个重要步骤了。 于是魏娥兴奋地把祝时初和魏洋都赶出了厨房,大言不惭地让他们不要打扰她,接下来是她表现手艺的时候了。 祝时初立马洗手出了厨房。 魏洋跟着她走到了客厅,坐在她身边后,便带着笑意问她:“喂,小辣椒,你想不想知道那件事之后的结果啊?” 新生宴会已经过去几个月了,祝时初一时没想起来,问:“哪件事?” “就是新生联欢宴会,你被两个猥琐男灌醉带走,不巧他们却撇开你,自己搞上了的那件事。”魏洋挑眉说道。 祝时初恍然大悟,顿时来了兴趣,问:“之后有什么结果?我还以为第二天之后他们会来找我算账,没想到我等了好久都没等到他们,就渐渐忘记了。” 魏洋却眨了眨眼,伸出一只手,说:“哎,我突然有点口渴,不太想说话了。”说完眼神还不住地暗示,摆明了要祝时初给他拿喝的。 祝时初正想知道事情的后续呢,就忍了他的作,问:“你要喝什么?” “活力水吧。”魏洋十分坦然地吩咐祝时初,“要冰的。” 祝时初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等着。” 很快便去拿了一瓶活力水倒在杯子里,还给他加了很多冰块,便端去给他。 魏洋心满意足地喝了几口,吊足了祝时初的胃口,才悠悠然地说:“刘承宇和温誉诚,他们两个第二天起来后闹了一场,把两人上床的事闹得纷纷扬扬。本来他们两个是狼狈为奸的直男,一夜之间突然弯了,还是跟对方,于是反目成仇,怨恨起了对方,因为想把这不名誉的事甩到对方头上,让自己成为受害的那一方,所以他们互相揭发罪行。 他们之前狼狈为奸,自然知道对方很多私密的事情,更何况他们私底下做了很多肮脏下流的事,于是爆出来之后身上多了几项罪名,最后双双被抓了。” 祝时初瞪大了眼睛听着这魔幻的发展,有些疑惑:“他们为什么要把事情闹大?虽然他们搞在了一起,但只要保密,那谁也不知道啊。” “嗯,据说是那什么的活动太过激烈,他们的后方都伤得太严重,血流满地都差不多了,跟凶杀现场一样,而且他们根本动不了,最后还是叫了酒店的医疗帮助,这不就让人知道了吗?”魏洋轻咳了一声,说道。 祝时初这回是真的无比感慨了:“这下子他们应该体会到无辜女孩子被他们强迫之后的痛苦了吧?真是活该。” 788、神助攻小姑子(21) “你们在聊什么?”魏娥在厨房里喊了一声,她看见祝时初和魏洋似乎聊得很投入,便好奇地问道。 祝时初和魏洋对视一眼,立马异口同声地说:“没什么!”他们两个都不打算把刘承宇和温誉诚那件事告诉魏娥,反正他们俩已经因为以前做过的事接受应得的惩罚了。 魏洋又跟祝时初说了一下学校里的一些事,还跟她聊了几个风云人物的八卦,祝时初都没想到他是这么八卦的人。 半个多小时之后,魏娥的蛋糕终于做好了,兴致勃勃地端出来给他们,十分骄傲地说:“看!我做好了,还不错吧?哈哈……” “你们一定要试试啊。”魏娥雀跃地说道,然后十分积极地切下两块,分别端到祝时初和魏洋面前,满脸期待地说,“快帮我试试好不好吃……” 祝时初看着眼前这“其貌不扬”的蛋糕,虽然说她之前帮忙打了下手,但她也不能保证这味道不会出差错,而且她这蛋糕是烤出来的,却没有丝毫的香味,造型也不美观,简直就像是蒸出来的平平无奇的“蒸糕”,实在无法引起祝时初的食欲。 魏洋就直接多了,他直接嫌弃地说:“你这蛋糕真的能吃?可别害我啊,我明天还要考试的。” “当然能吃!你别看它样子不好看,但味道肯定好,我都是按照星脑上的教学视频的步骤做的,调料做法都完美复制,味道绝对不会差到哪里,你就放心吧!”魏娥说得信誓旦旦。 魏洋只得皱着眉头轻轻地用叉子切了一小块蛋糕,放进了嘴里,才嚼了几口,突然就跟脚下踩了弹簧似的,猛地蹦了起来,往洗漱台走去,没过一会儿就把嘴里那点蛋糕吐掉了。 “喂!你吐什么?真的有这么难吃吗?”魏娥看见他这举动,顿时觉得受到了莫大的伤害,跟进来质问魏洋。 魏洋已经用水漱了好几下口,好不容易才把嘴里的甜腻冲掉,听见她这话,便毫不犹豫地点头:“对,真的有这么难吃,你是把糖当成面粉揉成的蛋糕胚吗?甜得让人发腻。” “真的很甜?”魏娥不太相信,她连忙出去,自己切了一点吃,然后她脸色立马就变了,不过她没有吐掉,而是面容狰狞地好不容易咽下了那口蛋糕,又飞快地喝了好几口水,才感觉嘴里嘴里舒服了些。 祝时初笑吟吟地看着他们两个的表现,明智地并没有吃一点,幸运地逃过了魏娥的厨艺荼毒。 “为什么会这么甜腻啊?我明明是按照视频里教的步骤做的啊……”魏娥百思不得其解,垂头丧气地说道,她花了那么大的功夫辛辛苦苦做出来的蛋糕,结果却是这个味道,她觉得失望又沮丧。 祝时初拍拍她的手,说:“没关系,你才第一次做,有些失误很正常。” “喂喂!你这样说,她很可能还会继续做,以后你还得继续吃她做失败的蛋糕,难道你不怕吃这些味道诡异的东西?”魏洋打断祝时初的话,挑眉提醒她道。 祝时初一听,安慰魏娥的话顿时说不出口了,魏洋还好,毕竟他很少来找魏娥,可自己不一样啊,自己是魏娥的室友,要是魏娥做了蛋糕,那她是逃不了当一个品尝员的命运的…… 一想到自己以后要吃那些味道奇奇怪怪的东西,祝时初就不由地打了个寒颤,这实在是太可怕了! “魏洋,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觉得我以后不会进步吗?你凭什么这么小瞧我?”魏娥立马不服气地嚷道。 “呵呵,你自己什么水平不清楚?以前在家学做菜也从来没成功过,难道换成做蛋糕就能突飞猛进了?没有这个天赋就被勉强,明明很菜却便爱作。”魏洋毫不客气地揭她的伤疤。 魏家兄妹又互怼了好半天才消停,魏娥把做失败的蛋糕扔了,魏洋慢吞吞地跟两人告别,出门的时候,他忽然跟祝时初使了个眼神。 祝时初有些莫名其妙,不过有些好奇他到底想做什么,于是找借口说是出去丢垃圾,便跟在魏洋身后下楼了。 “你有事要跟我说?”祝时初拎着垃圾袋问魏洋。 魏洋点点头:“之前忘了跟你说,刘承宇虽然被抓进去了,但他有个大哥傍上了一个有些势力的富婆,他大哥很疼爱弟弟,估计会想方设法帮刘承宇减轻罪名,很可能会调查那天晚上的事,那你很大可能会被他们注意到,所以要小心些。刘承宇他大哥是个很疯的人,要是查出你那天晚上跟他弟弟有过交集,可能会对你不利……” 祝时初心领了他的好意,因此笑着道谢:“多谢你提醒我了,我会注意的。” 两人走到了宿舍楼下,正要分道扬镳的时候,忽然一个有些轻佻的声音便出现了:“哟,这不是咱们二年级指挥系的头头魏洋吗?居然出现在女生宿舍楼下?哦,原来是陪着一个小美人啊……” 说着意味深长的话的男生很快走到了祝时初和魏洋面前,是一个同样长得很高大的男生,模样小帅,不过没有魏洋出色,而且他的眼神很明显对魏洋是怀着敌意的,祝时初一眼就看出来了。 “老二,是你啊。”魏洋像是这才发现他,露出一个很欠揍的笑容,“你怎么也在这里?该不会是偷偷跟踪我的吧?” 那个老二听见他这话,立刻就跳脚了:“谁跟踪你了?不,你喊谁老二?!” “喊你啊,你每次考试不都是第二名,从来没考赢过我吗?千年老二,你不就是?”魏洋挑眉,说出来的话说他不是故意的都没人信。 眼前那个老二果然气得胸口不停地起伏,脸色涨得通红,两只拳头握得紧紧的,如果不是首都星大学规定严禁学生打架,那他很可能已经狠狠地揍上魏洋那张欠揍的俊脸了。 “你别得意,你以为永远能站在第一的位置上?不过是侥幸罢了!我总有一天能赢过你。”老二强忍着怒火,咬着牙对魏洋道。 789、神助攻小姑子(22) “你高兴就好。”魏洋耸耸肩,“不过每次考试我都那么侥幸,难不成我是老天爷的亲儿子?” 祝时初听见他这话,顿时轻笑出声了。 “你笑什么笑?!一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弱鸡,也敢嘲笑我?!”千年老二拿魏洋没办法,立刻就柿子捡软的捏,对上祝时初了。 “弱鸡?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叫我呢。”祝时初觉得有些新奇,他对上老二的眼睛,说:“你这么强大,应该不会怕我这个弱鸡?不如我们找个时间去战斗室里打一次?”学校禁止学生打架,不过在战斗室里以对练或者切磋的名义约的架除外。 “小辣椒,老二虽然打不过我,但他到底是个老二,不是普通人能打得过的,你别招惹他,他很小心眼又记仇。”魏洋连忙阻止祝时初,祝时初虽然在飞艇研究专业有些名气,但她和老二光是身高和体型就相差很大,即使魏洋瞧不上老二的实力,可不得不说,老二的实力其实在学校里也排得上号,他担心祝时初打不过。 “魏洋,你都堕落到这个地步了?居然让个弱唧唧的女人来跟我打?难道你不敢自己跟我打?才掇撮这个女人出头?”老二一脸鄙夷地看着魏洋道,他心里清楚魏洋肯定不会这么干,但这丝毫不妨碍他对魏洋用激将法。 但魏洋并不受他刺激,而是轻飘飘地看着他,说:“你要是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老二气得心脏又梗了一下,只恨不得狠狠地咬断他的喉咙,他怨恨魏洋总是用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来对他,好像他这个对手并不值得他认真对待一样。 这让老二感到非常不忿,很想很想有朝一日打败他,狠狠地把他踩到脚下,告诉他,自己并不会永远是他的手下败将! 可惜,他这个愿望从来没有实现过,他真的没有一次能打败魏洋,永远都只能处在他之下,成为第二,不知道为此被多少同学嘲笑他是千年老二。 这也是他会渐渐怨恨上魏洋的原因,明明他平时比魏洋更努力,可结果却每次都比不上他,这让他怎么甘心?各种怨愤、嫉妒和不甘交杂,久而久之就跟魏洋成了死对头。 老二好不容易才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对上祝时初,说:“我不跟女人打,你没有资格当我的对手。” 然后他又露出了虚伪的笑容,对魏洋道:“你现在是有女朋友了?那下次考试可要小心了,都说美人乡英雄冢,有女朋友就没那么多精力放在学习上了吧?” “你放心,就算我有女朋友,我也能强过你。”魏洋笑嘻嘻地说道,并没有反驳他的话。 祝时初可不想让人误会,连忙说道:“你误会了,我跟魏洋不是男女朋友关系,你们俩的事别扯上我。要是真的不打算跟我打一架,那就借过吧。” 说着,她没有再理会这两人,去扔垃圾了。 魏洋看着她毫不留恋走远的身影,忍不住轻笑出来。 “你还有心情笑?人家小美人不承认是你女朋友呢,原来你也有被人看不上的一天!”老二幸灾乐祸地说道,之前被魏洋气到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觉得空气都清新了。 魏洋不甚在意地说:“小辣椒这是在跟我怄气呢,这种情趣你不会懂的,老二……” “你才老二!你全家都是老二!”老二气得骂道,他最恨别人喊他老二了。 魏洋无所谓地说:“我在家里确实是老二,你说得没错,但我全家并不都是老二,你这就说错了……” 他那懒洋洋的话简直气死人不偿命,起码老二就气得盯着他的背影的眼睛都快冒火了。 之后的日子里,魏洋都跟祝时初没什么交集,不过作为魏娥的堂哥,他有时候在学校其他地方见到祝时初,也会打个招呼。 于是祝时初的同学就知道她居然跟二年级大名鼎鼎的魏洋认识,十分激动,兴致勃勃地跟她说起魏洋来。 “时初,你是怎么跟魏学长认识的?真是太幸福了,居然能认识他……”平时很高冷的御姐同学高晴罕见地红着脸对祝时初说道。 祝时初说:“我室友是魏学长的妹妹,他有时候会去宿舍找他妹妹,所以跟我就认识了。” “那你真的太幸运了,能跟魏学长的妹妹住在一起,那你岂不是能经常见到魏学长?”高晴眼神冒着红心问祝时初。 祝时初摇摇头,说:“也不是经常能看见他,事实上我只在宿舍里见过他一两次。” “一两次也很多了!我、我们连一两面都见不到。”高晴一脸羡慕。 祝时初有些疑惑:“他有什么好见的吗?你喜欢他?” 高晴红着脸说:“谁不喜欢他啊?你问问学校里的大多数女生,看谁不喜欢他、崇拜他?” 祝时初听见她这么说,是真的惊讶了:“我听说过他是二年级指挥系的第一名,难道因为他实力强成绩好大家就喜欢他、崇拜他了?” “当然还因为他长得好啊!”高晴脱口而出道。 祝时初顿时笑了:“原来是因为这个,但是咱们学校也有不少学生长得好、实力也强的吧?” “不一样的,魏学长就是有迷惑人心的魅力,你不觉得他很吸引人吗?”高晴说道,“他的家世也很好,据说有不少世家小姐看上他,很想要和他定亲,但他都拒绝了……” 祝时初想了想自己见过魏洋的那几次,虽然觉得他确实是个比较优秀的人,但也远远没有高晴嘴里说的那样,简直像个万人迷吧? “他还这么年轻,连大学都没毕业,拒绝其他小姐定亲的要求很正常吧?”祝时初不解,为什么高晴连这点都觉得是魏洋的优点之一? 高晴很明显是魏洋的迷妹,对祝时初道:“时初,你没有看过魏学长以前参加模拟宇宙战争时的视频吧?他穿着指挥官的制服,脸色冷漠而有条不紊地发出一条条指令的时候,简直像个发光体,耀眼得让人移不开眼……” 790、神助攻小姑子(23) 祝时初被拉着听高晴说了大半天魏洋的光辉事迹,直到下节实践课要开始了才意犹未尽地结束了,不过这之后她就跟祝时初走得更近了,还时不时地跑去她宿舍老找她,祝时初知道她醉翁之意不在酒,不过这都是女孩子的粉红心思,而且她没有打扰到任何人,所以祝时初就当做不知道了。 不过她没想到的是,不仅是自己这边有同学盯上了魏洋,魏洋身边也有人盯上了她。 那人就是魏洋的手下败将,就是那个在任何一个方面的都输他一筹的千年老二包其方。 包其方自从那天看见祝时初跟魏洋从女生宿舍一起下楼之后,就一厢情愿地认定了祝时初是魏洋的女朋友,即使不是女朋友,也是跟他关系匪浅的人,于是就盯上了她。 包其方这人心眼小又记仇,之前被祝时初呛了一次,自然也记恨上她了,因此想报复她的同时还想借此来打击魏洋。 于是祝时初在度过了大半个学期清静的大学生活之后,迎来了一个高年级学长轰轰烈烈的追求。 “时初,那个三年级的赵荣学长又来找你了,还抱着一大束情人之心!是一朵值一千星币的情人之心啊!”高晴这还是除了遇到魏洋之外第一次这么激动,一脸兴奋地跑回来特意告诉祝时初。 情人之心其实就是星际时代情侣间护送的代表着爱情的花朵,因为花瓣是心形,生长条件又苛刻,就显得珍贵而难得,久而久之很多有能力的男人追求心上人的时候就喜欢送这花来代表自己的心意,当然了,因为珍贵,一般人是舍不得轻易送的,而赵荣却拿了一大束过来送给祝时初,高晴不兴奋才奇怪。 祝时初有些头疼,她揉了揉额头,这个赵荣是一个星期前忽然冒出来的,声称对她一见钟情,于是搞起了轰轰烈烈的追求行动,每次不是给祝时初送各种小礼品,就是给她送吃食,这次还来送花,似乎要把追求人的浪漫之事都做一遍一样。 祝时初只觉得这个人莫名其妙而自恋自大,她对赵荣没有丝毫意思,他的追求只会让她觉得不耐其烦,每次她都义正言辞地拒绝他,让他不要再来打扰自己,但他却并没有放弃,下次还是我行我素,大张旗鼓地闹出动静来,祝时初简直想揍他一顿,奈何学校不允许人打架,她只得暂时忍了。 “时初!我今天凌晨特意给你订好的情人之心,还带着露水呢,你喜欢吗?”赵荣捧着一大束鲜艳的花进了教室,走到祝时初面前,含情脉脉地对她说道,“鲜花配美人,但在我心里,你远远比这情人之心要娇艳而且珍贵。” 祝时初忍不了了,她实在受不了赵荣的油腻,他脸上的笑容虚伪,眼神带着的得意,即使对祝时初说着情话,也掩盖不了他并不是真正喜欢她的真实心思。 “我跟你说过了,我对你没有任何意思,一点都不喜欢你,你能不能别来打扰我?你的举动已经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你现在最好带着你的话离开我这里,否则我马上跟学监老师告状,说你打扰我的正常学习。”祝时初冷着脸毫不留情地对赵荣说道。 赵荣脸上的笑容顿时一僵,眼神瞬间凶狠地看向祝时初,祝时初却比他还冷,他一怔,意识到不妥,连忙恢复过来,做出难过的模样,失落地问祝时初:“为什么?我真的很喜欢你?希望你能给我一个追去你的机会,不要这么快就拒绝我,好吗?如果我哪里做的不好,我马上就改……” 周围的同学看见他这样伤心的模样,顿时开始同情了,对祝时初有了微词,于是开始劝她:“时初,赵学长也是因为喜欢你才会做出这些举动的,情有可原,跟学监告状完全没必要吧?” “对啊对啊,赵学长长得不过,又对你这么痴情,你怎么就不喜欢他呢?就算不喜欢,也可以给他一个机会,以后慢慢相处嘛,说不定就会喜欢上了……” “时初,有这样的追求者应该感到荣幸才对啊,怎么会觉得是打扰?啧啧,要是谁愿意送情人之心给我,我肯定立刻就答应做他女朋友了,时初,太矜持小心人就跑了,以后后悔就没用了……”嫉妒不平的人酸溜溜地说道,丝毫不觉得祝时初是真的不喜欢赵荣,还以为她欲擒故纵。 祝时初冷冷地扫了周围一圈为赵荣说好话的人一眼,便没有再多浪费口舌,直接打了学校的学监办公室电话,寻求老师的帮助。 赵荣顿时急了:“时初!我真的喜欢你,你对我就真的一点心意都没有?非要这么伤我的心?” “我一开始就拒绝了你,一再说明从不喜欢你,是你自己非要一次次来招惹我。”祝时初可不会被他的表演所迷惑。 赵荣这个人,就只有才刚升上大学的新生不了解了,其实高年级的学生早就对他的劣迹了解得清清楚楚。 他就是个花花公子,最喜欢对学校的同学下手,几乎每个月就换一个女朋友,如果是这样,最多就算是花心滥情了些,不算罪大恶极,但他却偏偏喜欢一脚踩几条船,劈腿劈成八爪鱼,同时还喜欢诱骗女孩子给他怀胎打胎,并以此为荣,只不过他家里有些钱,每次都用钱让那些受害的女孩子闭了嘴,才让他能在学校继续待下去。 祝时初从赵荣被她接连拒绝却丝毫不放弃的时候,就开始查了他一遍,即使如今是星际时代,星网上的个人内容有了多重保密,但因为赵荣做过的事情实在恶劣,所以网上还是有不少贴子在隐晦地说他,所以祝时初根本没有费多大的精力就查清了他的为人。 了解赵荣的人品之后,祝时初可不会觉得他是真的对自己一见钟情,也不会觉得自己有那么大的魅力能让一个人渣浪子回头,她只会觉得这人对她心怀不轨。 所以面对赵荣的追求,她只觉得是不胜其烦。 791、神助攻小姑子(完) 最后不管赵荣在大家面前怎么表现对祝时初的深情,都没办法改变他被赶来的学监老师带走的事实。 同班的同学见祝时初真的能对自己的追求者毫不留情地对待,顿时对她有了些许意见,觉得她绝情冷心。 但他们的意见对祝时初来说毫无异议,因为她根本不在意。 高晴从被那束情人之心鲜花迷了的心窍恢复过来后,便有些不好意思地对祝时初道:“不好意思啊,我还以为你对赵荣也有些心思,刚刚才这么打趣你,没想到你根本不喜欢他。” “没关系,反正赵荣以后不会在出现在我面前了。”祝时初笑了笑说道,首都星大学有些规定实在很人性化,那就是只要不想被人打扰自己学习,就可以跟学监老师寻求帮助,隔离开打扰自己的人。 赵荣轰轰烈烈的追求风波很快就因为一个当事人消失,另一个当事人毫不在乎而沉寂了下去,祝时初继续她的学习生涯。 只是在几天之后的周末,她又在宿舍遇到了魏洋。 “你又来找魏娥?”祝时初看见他,对他点了点头,随口问了一句,就提着自己的书包便往自己的房间走去,以为魏洋是有事找魏洋。 但魏洋却喊住了她,说:“不是,我来找你的,你别急着回房啊。” 祝时初愣了一下,想不通魏洋找自己有什么事,不过她还是说道:“那我把书包拿回房间再出来找你。” “也行。”魏洋点头。 祝时初很快把自己的东西放好了,便出了客厅,坐在另一边沙发上,问魏洋:“你找我什么事?” “我刚带着团队从边境星参加演习回来,就听说你被人大张旗鼓地追求了,还闹得轰轰烈烈,这是不是真的啊?”魏洋笑眯眯地问她。 “你这消息过时了,我已经找学监老师给赵荣下了禁止靠近我的禁令。”祝时初回答道。 “那就好,赵荣不是个好东西,他喜欢玩弄小姑娘,特别是像你这样看着娇小可爱型的。”魏洋点头说道,然后仔细打量祝时初,见她眼神波澜不惊,似乎对他的话一点儿都不觉得意外,他顿时有些惊奇,问,“难道你早就知道他是个人渣了?”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随便查查不就清楚了?”祝时初疑惑地说道,“而且他那些追求全都是浮于表面,没有丝毫真情实感,我怎么可能相信他真的喜欢我?” 魏洋听了,轻笑一声,说:“还是有不少女孩子会被他的甜言蜜语所迷惑,不过你倒是让我刮目相看,能不被他欺骗,其实他的长相和家世还是有一些欺骗性的,有些单纯的女孩子很容易被他迷惑。” “我不是单纯的女孩子。”祝时初一本正经地声明,有些不满:“你到底对我有什么误解?” “噗嗤!”魏洋这回是真的笑出声来了,他看着祝时初皱着眉头说自己不单纯,就觉得好笑,心情都愉悦起来。 “好好,是我误会了,你一点儿都不单纯。”魏洋见祝时初快要生气了,便连忙讨好地说道。 “对了,我还有件事要告诉你。”魏洋说到这里,有些不好意思地瞧了瞧祝时初,“赵荣其实是被人指使才大张旗鼓去追求你的。” “什么?”祝时初这回是真的惊讶了,她完全没想到赵荣背后还有别人,“到底是谁想害我?我才刚来上大学,没得罪什么人吧?”她早就把千年老二忘了。 魏洋轻咳了一声,心虚地说:“其实你是被我牵连了……你还记得不久之前,你跟我一起下楼遇到的那个老二吗?老二他以为你跟我有什么关系,就想要从你身上下手来打击、报复我……” 祝时初顿时狠狠地瞪着魏洋:“原来我是被你连累的!要是我真的被赵荣骗了,那会有什么下场?!” 魏洋摸了摸鼻子,连忙说道:“都是我的错!对不起,我差点连累了你,你想要我怎么赔罪?只要不是非法的,我都答应你。” 祝时初眨了眨眼,想了一会儿,觉得自己现在似乎没有什么需要魏洋赔偿,便说:“我暂时没有什么要你做的,以后等我有需要了再说吧。” “也行,我欠你一个人情。”魏洋很爽快。 “那个老二,你想怎么办?”他想了那个整天像个阴沟里的老鼠一样盯着他的人,有些头疼地问祝时初。 “我不想他好过,你有什么办法?”祝时初可不是被人算计了还能大度原谅的人。 魏洋思考了一会儿,说:“他家里有些势力,一时半会儿不能整倒他,但可以给他找麻烦。我知道他父亲在外面有一个很聪明的私生子,可以让他那私生子弟弟回去跟他斗一斗,动摇他的地位。” “只有这些?”祝时初不太满意,这算什么报复?不痛不痒。 “不止,以后他的一切都会被人抢走。”魏洋郑重地说道,仿佛意有所指,祝时初轻哼了一声,暂时选择相信他。 “你要是想找个男朋友,不如优先考虑我?”魏洋说完了正事,忽然凑近了祝时初面前,笑意吟吟盯着她的眼睛,仿佛开玩笑一样问道。 祝时初盯着他幽深漆黑的眼睛看了一会儿,便一巴掌盖住他的俊脸,冷漠无情地说:“我现在只想学习,不考虑感情的事。” “啊,这实在是太遗憾了……”魏洋惋惜地说道。 祝时初果然大学几年都没有谈恋爱,她执着于研究飞艇,等毕业之后还专门去当了几年飞艇驾驶员,开够了之后才到研究所里参与设计飞艇。 魏洋毕业了自然是上战场去了,毕竟他的专业就决定了他以后的事业路线,不过只要一有空,他就总是会来撩拨祝时初,撩着撩着,大家就默认他们是一对了。 赵云谏小弟弟因为祝时初送给他的那只红腹锦鸡,便爱上了动物学研究,之后也成了动物学专家。 至于祝耀初和蒙灵这两个主角?早就已经泯然众人了。祝爸爸不满意祝耀初的能力,根本没有把家里的事业交给他,而是打算以后交给专业的人员管理,祝耀初只拿分红。 祝耀初只觉得自己郁郁不得志,即使还跟蒙灵在一起,却只有渐渐同床异梦,争吵不断,成了一对怨偶。 792、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1) “小姐,前面有个人晕倒了,挡了路马车过不去……”一个清脆的女声在古时初附近响起,古时初立刻睁开了眼睛,刚想要开口问话,忽然从另一边传来一个娇柔而有些着急的声音:“有人昏倒了?该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三妹你先在马车里等着,我下去瞧瞧……” 古时初往说话的女子看去,只见是一个十六七岁长得面若桃花的姑娘,正着急又带着隐隐的激动要跳下马车。 古时初意识到她刚刚那句话是对自己说的,于是果真听话地没有跟着下车,而是又闭上了眼睛,开始接收原主的记忆。 原主古时初是安国公府的三小姐,只是她父亲是现任安国公兼镇西大将军古陶兴的庶弟,又早在原主七岁时就因为参加科举考试病倒后去世了,而原主的母亲也早早改嫁到外地,因此在安国公府如同一个隐形人,没什么存在感。 安国公古陶兴有三兄弟,他居长,二弟是嫡亲的弟弟古陶振即原主的二伯;三弟则是原主的亲爹古陶博。 古陶兴又有二子三女:嫡长子古英、嫡次子古俊,嫡长女古时瑶、庶二女古时芸以及庶三女古时萱;二房古陶振则有二子一女:古勇、古岚以及唯一的庶女古时莲;三房古陶博则只有原主一女,毕竟古陶博去世时太过年轻,没有来得及生下更多的孩子。 刚刚对原主说话的人就是安国公的嫡长女古时瑶了。 古时瑶是重生的,她上辈子嫁给了祁阳侯世子明洵,然而明洵是个纨绔子弟,只喜欢吃喝玩乐,并不喜欢仕途经济,毫不长进,空有家世,自己却没什么本事,等到祁阳侯去世,明洵继承了爵位后,侯府便渐渐没落,古时瑶也从备受追捧的安国公嫡女、祁阳侯世子妃变成了京城权贵圈里的边缘人物。 然而嫁给了穷书生唐步青的原主,却因为唐步青的官职步步高升而随之夫荣妻贵,不但丈夫前途无量,还婚姻美满、子女双全,人人都说她命好嫁了个好男人,就连京城里那些眼高于顶的贵夫人们都得对她客气追捧。 古时瑶承受不了两人之间的这种身份落差,开始怨天恨地,埋怨明洵无能,不能让她跟着夫荣妻贵;怨恨儿女不成器,不能重振祁阳侯府,让她母凭子贵……就这样怨恨不甘了一辈子,而她未出嫁从来瞧不起的堂妹,却在不到五十岁时就当上了丞相夫人,风光荣耀。 因此她临死前就一直在设想着,如果当年自己嫁得是唐步青,而不是明洵,那被人艳羡的丞相夫人就该是她了吧?如果有下一辈子,她一定不要嫁给明洵,要嫁就嫁给唐步青! 没想到她死了之后居然重生在未出嫁时的十六岁,而古时初也还没有认识未来的丞相大人唐步青…… 古时初激动不已,立刻就下了决定要把古时初的上辈子的好亲事抢过来,自己当未来的丞相夫人! 上辈子唐步青成了丞相之后,他与夫人古时初恩爱不移、一双一世人的浪漫爱情故事就已经传颂天下了,因此古时瑶也知道古时初与唐步青认识于一次郊外的路上,唐步青上京赶考银钱用尽了,饿得晕倒在路上,去寺庙上香的古时初恰好路过遇到,于是救下了他,还资助了他银钱,让他能继续心无旁骛地科考,两人因此结缘,才有了后来的相识相爱。 知道了两人旧事又想着要把这门好亲事抢走的古时瑶,自然是紧紧盯着原主,势必要把对唐步青的救命之恩也抢了,自己成为唐步青的恩人。 这会儿便是唐步青饿晕在路上的时候了,古时瑶刚刚便是抢了原主的戏份,迫不及待地跳下车去救唐步青了。 古时初接受完原主的记忆,知道是怎么回事之后,也没有要跟古时瑶抢戏份的意思。因为原主上辈子表面上看着夫荣妻贵,当上了丞相夫人,风光无限,但其实内里却有苦说不出——唐步青有一个从年青时就守寡的母亲,愣是凭着一个女子之身带大了唐步青,还送他读书科举,可想而知她必定是个个性强硬、把儿子视为人生支柱的女人。 这样的女人当上了婆婆,那就是当媳妇的噩梦了。 唐步青跟原主夫妻恩爱,特别是新婚的时候,恨不得每时每刻都黏在一起,成为连体婴,然而这看在唐母眼里,就碍眼得不得了了,以前儿子没娶媳妇的时候,对母亲嘘寒问暖、孝顺不已,可娶了妻就眼里心里都是妻子了,这让视儿子为人生支柱的唐母怎么受得了?在她眼里,原主可不就是抢了她宝贝儿子的坏女人吗? 于是,把儿媳妇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唐母,开始了几十年如一日地磋磨原主的生涯,原主个性柔弱,娘家又不会给她撑腰,也不能让丈夫为难,只得咬着牙忍受唐母每天的折磨,唐步青在家的时候,她日子还好过些,可是一旦他外出了,那她可就惨了。 特别是唐步青升官之后不愿因纳妾,唐母更是恨上了原主,越发使劲儿地折磨她,甚至害得她接连流产,明明怀孕了五次,却只生下了一儿一女,之后就再无所出。 唐步青虽然心疼原主,但他是个孝顺之人,没办法责怪母亲,只好让原主忍耐,这一忍耐便是一辈子,等到唐步青当了丞相之后,唐母终于喜极而逝了,可那时候原主的身体也被唐母磋磨得非常虚弱,所以她并没有享受多久当丞相夫人的风光,就抑郁而终了。 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这一点,古时初可不会再自找苦吃,嫁给唐步青去受一个老虔婆的磋磨,既然古时瑶这么稀罕这门亲事,那就让她抢了吧。 古时初便很是悠然地掀开了车帘子,看着前面不远处古时瑶带着丫鬟护卫们好心地去“救”唐步青。 “公子?公子?醒醒……”古时瑶晃了晃唐步青的肩膀,但唐步青依旧人事不省。 一旁的大丫鬟着急地劝说古时瑶:“大小姐,这人还不知道是什么身份,万一他是个歹人呢?您还是回马车上,让护卫们救人吧,您这样……不好……” 793、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2) “有什么不好的?有人晕倒了,我过来救人,那不是应该的吗?有良心的人都会这样做,你就不必劝我了。”古时瑶义正言辞地说道,继续晃着唐步青,晃了一会儿,知道他不会清醒了,只好吩咐两个护卫: “你们过来,把唐……不,这位公子送到马车上去。” “小姐,咱们没有空马车……”那位忠心耿耿的丫鬟焦急地提醒道。 “没有就腾一个出来?不是有你们丫鬟坐的马车?你们下来走路就是了!”古时瑶板着脸说道,其实她更想让唐步青上自己那辆舒适的马车,但她到底知道自己还是云英未嫁的女子,不可能跟陌生男子同乘一车,更何况她那马车里还有一个古时初,古时初可是唐步青上辈子的妻子,她一点儿都不想让他们两个见面,就怕命运不可更改。 丫鬟对此哑口无言了,护卫们很快就把昏迷的唐步青抬上了丫鬟们坐的那辆马车,古时瑶也顾不得马车简陋了,跟着上去了。 大丫鬟又连忙劝说道:“大小姐,马车简陋,您怎么能上去呢?那位公子让奴婢这些丫鬟来照顾就行了。” “不行!”古时瑶脱口而出道,说完才意识到自己的反应不妥,连忙描补道,“我是说,这位公子一看就是读书人,我既然救了他,那就救到底,照顾一下而已,又不是什么重活累活。” 丫鬟劝说不了,只得在一旁帮忙打下手。 古时初没能得到古时瑶回马车,便知道她是要留在唐步青身边了。 古时初只是稍微转了转脑子,就知道古时瑶是怎么想的了,不过就是要把救人之恩做实了,让唐步青一醒过来就看见她这个“恩人”罢了。 没想到她居然能做到这一步,祝时初忍不住想笑,堂堂安国公兼镇西大将军的嫡长女,在路上遇到一个默默无闻晕倒的路人,居然亲自动手照顾……这怎么看怎么不正常啊,更何况这昏迷之人还是一个年轻的学子,不就更令人想入非非吗? 原主上辈子去上香只带了一辆车、一个车夫、一个丫鬟,毕竟她只是府里的隐形人,想多带人都不可能,因此救了唐步青之后便和丫鬟一起照顾他;可现在,古时瑶带了一堆护卫丫鬟,马车都有三辆,这一大群人,怎么都轮不到她一个千金大小姐亲自去照顾一个素味平生的男子吧? 古时瑶虽然救了人,但并没有下令回府,而是继续前往万佛寺,万佛寺虽然是寺庙,但平时也会让一些远行而来的香客留宿,到春闱时更会收留一些家贫而无法住客栈的上京赶考的学子,唐步青本来就是要去万佛寺住宿的,因此古时瑶直接就带着他继续去万佛寺了。 到了万佛寺之后,古时初就跟古时瑶分开了,因为古时瑶要留下来继续照顾唐步青,古时初则去给自己早死的亲爹上香。 “这位女施主,这位公子便由小僧来照顾吧,别耽误了您的正事。”一个十多岁的小和尚对古时瑶说道,他是好心,觉得自己照顾晕倒的唐步青更方便,毕竟古时瑶是个女子。 但古时瑶立刻就拒绝了,说:“不用了,我就留下来照顾他。” 见小和尚眼神异样地看着自己,古时瑶一愣,连忙描补道:“我的意思是,既然这位公子是被我在路上救下的,那就送佛送到西、救人救到底,由我来继续照顾他好了,不劳驾你了,而且寺里不是还有其他借宿的学子吗?想必你们现在也很忙,这位公子就交给我们吧,你可以去忙其他的事情。” “可……您是女施主……”小和尚有些犹豫。 “女施主又如何了?都说众生平等,更何况这里还是寺庙,你难道还以为我们会闹出什么丑事来?”古时瑶说着就板起了脸,她衣着首饰一看就很富贵,还带着一群人,肯定是有身份的女子,因此小和尚见她冷了脸就不敢继续劝说了,只好自行离开。 古时初可不知道古时瑶那么担心别人抢了她救人的功劳,她按照原主的习惯,给原主父亲上了一炷香,便离开寺里,想到后山去转转。 给她带路的小和尚提醒她:“女施主,现如今寺里住了不少赶考的学子,他们也会去后山赏景、吟诗作对,您要是去后山,最好不要走得太远……” “多谢小师傅提醒了,我不会走太远的,只在这附近走走。”古时初对小和尚道谢。 接着便带着丫鬟知秋往后山去了。 “小姐,大小姐救了一个晕倒的男子,还亲自照顾他,这……会不会对名声不好啊?万一连累了小姐您可怎么办?”知秋忧心忡忡地说道,“其实大小姐完全不必自己去照顾人啊,吩咐下人去就行了。” 古时初心想:这当然不信了,吩咐下人去照顾唐步青,万一唐步青把那下人当成了恩人,反而忽略了她可怎么办?古时瑶可不会冒这个风险的,她盯上了未来的丞相大人,即使名声有暇又有什么关系?不是正好吗?能把她跟唐步青牵扯在一起,她大概巴不得的,因为这样唐步青就不得不娶她了。 “谁知道大堂姐怎么想的?反正我们劝了她也不可能听的,还不如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古时初这么跟知秋道。 “可大夫人会、会迁怒到小姐身上的吧?”知秋拧着眉头,愤懑地说,“大夫人肯定会责怪您没有劝大小姐……” 大夫人,也就是古时瑶的亲娘,安国公夫人周氏,是个典型的古代贵夫人,端庄贤惠、大方得体又精明能干,把国公府管理得井井有条,任谁见了都觉得她是称职的宗妇。 不过这个宗妇也跟所有的大房嫡支一样,看不顺眼庶出的人,而古时初又是无父无母的庶出子弟,跟何况她还在安国公府里生活,也就是说安国公府养着她,这在安国公夫人眼里,不就是损害了她的利益? 所以一旦有什么跟原主扯上关系的不顺心事,她就容易迁怒到原主身上,用些手段让原主在府里过得更艰难。 794、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3) “事情是她女儿自己做出来的,我这个隔房的堂妹在她女儿面前是什么地位,她自己不知道?如果这样她也要迁怒我,那就尽管迁怒好了,我只有一个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她才是最多顾忌的人啊,不怕我跟她鱼死网破?”古时初不是很在意地说道。 知秋却吓了一跳:“小姐,还没有到鱼死网破的地步吧?” “啊,我只是随便说说。”古时初对她笑了笑。 主仆俩走到了后山,万佛寺是个香火鼎盛的寺庙,每年都要接待很多香客,因此周边的风景都打理得很好,这后山种了许多梨树和桃树。 此时并不是桃花和梨花盛开的春天,不过树上长着小果子,枝叶繁茂,入目便满眼都是绿色,所以看着倒也令人神清气爽。 古时初刚在一棵桃树下的石凳上坐下,便忽然耳朵一动,有细细碎碎的声音从不远处传入她的耳朵: “李公子,这是小女子亲手做的荷包,里面放了一些安神静气的香料,我听说你最近读书非常辛苦,容易心神不宁,不如戴上这个荷包,好歹也可以减轻些读书时的疲累,平心静气……”一个轻柔悦耳的女声带着些许羞意说道。 “陈姑娘,多谢你的一番心意,李某何德何能能让陈姑娘这么费心?姑娘的心意李某一定会好好珍藏……”这是仿佛带着无限情意的男声。 “李公子……” 古时初听着那对男女郎有情妾有意的相会,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额头,起了身对知秋轻声道:“我们离开这里吧。” “为什么啊?小姐,咱们才刚刚来到这里。”知秋一脸疑惑地询问。 古时初拉着她走得远了些,才说:“那不远处有一对有情人正互诉情意呢,我们在那儿多尴尬啊。” 知秋一听,眼睛立马瞪大老大,忍不住压低了声音好奇地追问:“小姐,那是谁啊?是咱们认识的人吗?” 古时初轻笑一声,说:“不认识,大概是在这寺庙里借宿的学子以及来上香的哪家小姐。” 说到这里,她便想到了古时瑶,不也是穷学子和千金小姐的配对么? 如今也不是春天啊,怎么大家都忙着求偶这件事呢? 为了不再碰上尴尬的事情,古时初干脆歇了出去散步的心,带着知秋回了庙里,又给原主和原主父亲念了一遍往生经文。 来的时候本来是不打算住宿的,但古时瑶一心想要当唐步青的恩人,很可能会想要留下来过夜。 古时初不想让自己牵扯进她的事里,便打算今日便回府,于是她便去找古时瑶。 “大小姐在里面么?”古时初自然是知道人在里面的,但这不是要客气地问问吗? “在的,三小姐稍等,奴婢先去跟大小姐回禀一声。”古时瑶的大丫鬟规矩就是大,连在庙里也要用上府里的一套。 古时初便等了一会儿,大丫鬟经过古时瑶同意了,才把她带进去。 “三妹找我有什么事?”古时瑶一见古时初,便有些不耐地问道,她目光带着些微的敌意,“我还要照顾病人呢,要是没什么重要的事就别找我。” 古时初不在意她的态度,直接了当地说道:“大堂姐,我已经给父亲上过香念过经了,你的事情办完了没有?我想现在便回府,否则回城就太晚了。” “什么?你现在就要回府?不留下来住一晚?”古时瑶惊讶地问。 古时初做出疑惑的模样,说:“我来这里的目的都完成了,现在回府也来得及,没必要留下来过夜吧?况且如今寺庙里还住了不少学子,虽然女眷和男眷的房间分隔开了,但总会有些不便的,所以能当天回自然是当天回了。大姐难道要留下来?” 古时瑶顿时一噎,她其实并没有非要来万佛寺的理由,只是她记得古时初是在这次来万佛寺的路上遇到晕迷的唐步青,她想来截胡这个未来的丞相,这才跟着古时初来的,所以一时半会的,她还真的找不到借口留下来。 可如果不留下,那她今天的付出岂不是很可能白费了?毕竟唐步青直到现在还没有醒,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他的恩人,万一她今天回去了,唐步青却把她这个“恩人”忽略了怎么办?那她还能顺利嫁给他吗? 不行,她不能冒这个险!想到这里,古时瑶的眼神顿时坚定了下来,她对古时初道:“三妹,咱们姐妹难得出府一趟,不正应该好好地享受一下这少有的闲暇时间吗?要是回了府,咱们就得处处受约束,你难道想早早回府当循规蹈矩的公府小姐,连多笑一下都不行?” 她极力地掇撮古时初跟她留下来,可古时初才不想成全她,因此很坚决地摇头道:“大姐,咱们回府也可以享受闲暇时间啊,在这寺庙里反倒受了不少约束,毕竟有不少学子,咱们还得处处避嫌,玩也玩得不痛快,还不如回府。 如果大姐你不愿意回去,那我就自己先回吧。” “不行!咱们一起出来的,怎么能不一起回去?”古时初着急地反驳道,她绞尽脑汁想要说服古时初留下来陪她,她也知道要是自己留下来照顾唐步青,那也太显眼了些,她娘肯定会看出什么来,而她现在还不能说出自己想嫁唐步青的事,毕竟唐步青现在只是个穷学子,根本配不上她这个公府小姐。 古时瑶的眼珠子转了又转,就是不肯同意让古时初自己先回府,古时初被她烦得不耐烦了,顿时想到了个办法,直接抓了她的要害使劲:“对了大姐,你来的时候不是救了个昏迷的公子吗?他现在醒了没有?我想去看看他,要是他有什么困难的话,我有能力就帮帮他……” “不行!”古时瑶一听,顿时脸色一变,脱口而出地反对,话说完了她才意识到自己反应太大了,古时初都疑惑地看了她一眼,她慌忙露出个假笑,解释道,“我的意思是,他还没有醒,你去见他也没用。还有,他要是需要人帮忙,我自己就可以帮他,不需要你、操心了……” 795、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4) 古时瑶想到上辈子古时初正是因为不但救了唐步青,还资助了他科举的银子,才成功嫁给他的,便觉得万万不能再让古时初跟唐步青有任何交集,因此当她听到古时初要去见唐步青,她就着急了。 比起古时初跟唐步青会因为命运又纠缠在一起,没了这个能保证她未来荣华富贵的金龟婿,那她亲娘国公夫人的怀疑和责怪就不值一提了,古时瑶想到这里,心中便下了决定,觉得即使今天只能自己一个人留下来,也不能让古时初有见唐步青的机会。 于是她对古时初道:“三妹,既然你急着回府,那我就不强留你了,你抓紧时间在天黑之前回去吧。” “大姐你真的不跟我一起回去吗?这是不是不太好?万一大伯母要是怪罪我……”古时初欲言又止的看着古时瑶。 古时瑶顿时心领神会,她自然是清楚自己的娘有多看不顺眼古时初这个拖油瓶,于是她立马说道:“三妹你尽管放心,我回府之后会跟娘说清楚的,是我自己非要留下来听庙里师傅们讲经才留宿一晚,跟你没关系。你要是实在担心,那我让琴儿跟着你回去,让她直接跟我娘解释清楚……” 古时瑶这会儿倒是非常机灵了,不但找到了合情合理的借口留宿,还解决了古时初先她回去之后可能会被她娘责怪刁难的问题,让古时初能安安心心回去,免得跟唐步青见面。 古时初听见她这么说,自然毫不犹豫就答应:“那就多些大姐了,时间不早了,我得立刻动身回去了,就不打扰姐姐了。” “不客气。”古时瑶听见她立马就回去,心中便松了口气,不过她很快想到自己救了一个陌生学子的事情不能让家里人知道,于是又急忙叮嘱古时初,“对了,妹妹,我今儿在路上救了人的事你就不必跟我娘说了,明白吗?” “明白,我不会说的。”古时初点头答应道,她才懒得掺和这件事。 古时初很快就带着车夫和知秋回城了,古时瑶这个国公大小姐的豪华马车自然是不可能让她坐的,所以她只能乘坐其中一辆运送古时瑶各种杂物的简陋马车,不过她并不在意,万佛寺回京城的这条路并不偏僻,而且现在庙里住了不少学子,因此路上并不缺少行人,根本不必担心安全问题。 她虽然只带了车夫和丫鬟,却一路安然无恙地回了国公府。 回去之后她还得去跟国公夫人回禀一下。 “什么?你说瑶儿没有和你一起回来?你把她一个人抛下了?”国公夫人周氏一听古时初是自己一个人回府的,顿时眉头拧成了结,目光凶狠地盯着古时初。 如果是原主,看见她这个眼神,肯定害怕得不得了,但换了个魂的古时初可不会怕她,因此她只淡定地说道:“大伯母说笑了,我并没有抛下她,是大姐说要多住一天,听主持讲经的,不信你问琴儿。” 琴儿连忙把古时瑶吩咐她的话说了出来,周氏却依旧半信半疑:“瑶儿什么时候对讲经感兴趣了?难道她还真的转性了不成?” 古时初才不管她女儿转没转性,也没兴趣跟她探讨,因此对周氏道:“大伯母,侄女刚从城外回来有些累了,想先回去歇息一下,请容我告退……” 周氏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觉得以她以往软弱胆小的性子,如果没有自己女儿的同意,她不可能抛下女儿敢自己一个人先回来,想到这里,周氏这才不耐烦地摆摆手:“去吧。” 古时初便带着知秋回了自己的院子。 “小姐,厨房里的人也太会见风使舵了,奴婢去催他们给您烧热水,他们都一推再推。不是说大夫人的燕窝需要熬,腾不出灶,就是说二夫人是长辈,热水要紧着她先用……真是气死奴婢了,明明奴婢看见还有一个灶空着,也不肯给咱们小姐烧水!”留在府里的原主另一个丫鬟知夏恨恨地说道,眼眶都气红了。 知秋听了也忍不住为古时初不平:“那些小人不就是觉得咱们小姐在府里无依无靠才敢这么嚣张吗?真是狗眼看人低,小姐再如何也不是他们这些下人能欺负的。小姐,不如让我去催催吧?” “不用了,今晚咱们再等等,明天我就跟大伯说,要在自己院子里建个小厨房。”古时初阻止了知秋,“现在你就算再去催,那些想偷懒的还会偷懒,想拖延的还是会拖延,我的话好不好使,是由我自己在府里的地位决定的,只要我一天不能展现自己的重要性,就一天要忍受这样的待遇。” “那小姐你该怎么办啊?跟公爷说了,公爷会为您做主吗?而且小厨房的事不是大夫人再管?万一她不同意您在自己远离建小厨房呢?”知秋却不敢太乐观。 “大伯父好面子,不见得在意我这个侄女,但如果我跟他如实哭诉自己的遭遇,再示示弱,他即使为了府里的名声,也会同意我这个小小的请求,毕竟他不会希望传出自己府里苛待无父无母孤女的坏名声。至于大伯母?府里的下人敢这么对待自己这个好歹也算是公府小姐的主人,不正是她管家无方的表现吗?她不赶紧改正,难道不怕被大伯父责怪?她最在乎自己贤惠公道的名声了。”古时初解释道。 周氏之前之所以纵容府里的下人慢待原主,是因为瞒住了古陶兴这个最大的主人,而其他古家人又丝毫不在意原主的遭遇,原主又因为性格懦弱胆小的缘故逆来顺受,不会告状,周氏她才敢这么做。 可一旦古时初不忍了,直接跟古陶兴告状,那她就不敢再纵容“恶仆欺主”,否则她的好名声就毁了,不就显得她道貌岸然和虚伪了吗? “如果咱们院子真的能建小厨房那就太好了。”知夏满脸期待地说道,她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小姐今天忽然硬气起来,想要改变自己的处境,但只要是往好的发展不就行了吗? 796、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5) “周氏!你到底怎么回事?连个孤女都容不下了?”古陶兴怒气冲冲地回到正院,找到正在看账本的大夫人周氏,质问道。 周氏一见他进来就对自己发火,还说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事,只觉得十分茫然:“老爷,你在说什么?为什么说我容不下一个孤女?” “你还装?我问你,你故意让下人慢待三弟留下来的唯一的孩子,到底想怎么样?一个无父无母的小姑娘,你连她都顾忌上了?心眼这么小,怎么当的国公夫人?”古陶兴非常不耐烦地说道。 周氏顿时明白丈夫的意思了,她面上露出不敢置信的神情,愤怒又带着伤心地反驳道:“老爷,我没有让下人慢待三丫头!这是对我的污蔑……我向来对时初这丫头跟时瑶是一样的,平时的月例、每季该有的衣裳、首饰她们姐妹全都一视同仁,你怎么能指责我慢待她?” “周氏,你是什么样的人我还能不知道?表面上一视同仁,但实际上能耍手段的地方多了去了,三丫头平日为什么连件鲜亮的衣裳都没有?首饰也只眼熟的那几样轮流带?哼!”古陶兴讥讽地看着周氏。 他对这个成亲了快二十年的妻子的本性一清二楚,对外的时候她确实是个端庄大方又手腕了得、八面玲珑、很有大家宗妇风范的国公夫人,这么多年来她很称职,但只有切身体会过她手段的人,才会知道她是个惯会装模作样的。 表面上的善良大度都是装出来的,其实私底下什么手段都不缺,否则他为什么膝下从来没有庶出的儿子、只有两个庶出的女儿?这还不是周氏特意控制的? 那些怀了男胎的妾室不是流产就是生产时一尸两命,时间长了,古陶兴难道还想不明白?他只是看在周氏娘家得力,又有两个出色的嫡子傍身,加上打理家事还算过得去,这才对她的所作所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可是现在,她故意纵容底下的奴才苛待三房唯一的孩子,还被那孩子找了不少证据,明晃晃地跟他告状了,那他就不能再装看不见了。 当侄女拿着证据一一跟他展示自己这些年经历的各种苛待的时候,他不知道多难堪,只觉得脸上都火、辣辣地发烫,心中只埋怨周氏做事情也不会做得干脆利落些,偏要留下这些证据让古时初发现。 是的,古陶兴可不是因为妻子苛待侄女而生气,他只生气周氏做得不利落,没有彻底清楚证据。 他其实根本不在意这个侄女,毕竟她只是自己庶弟的女儿,当年他连庶弟都看不顺眼,还能看得顺眼庶弟的女儿?如果不是为了国公府的名声,他根本不想养这个拖油瓶。 如今这个拖油瓶还会跟他告状了,可恨的是他为了不被政敌找到攻讦他的借口,还真的得好好对待这个可怜的侄女,否则要是爆出他苛待孤女的事情,别人会怎么看他?说他连自己弟弟唯一的女儿都苛待,是多么冷酷无情吗? “总之,我不管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但装你都得装得对三丫头好一些,那些胆大欺主的奴才都发卖了吧!我虽然也不喜欢三丫头,但她到底是府里的主子,却连区区的下人都敢骑在她脑袋上,别人知道了不会说她懦弱,只会说我冷漠绝情!”古陶兴冷冷地对周氏道。 周氏气得咬了咬牙,还想辩驳自己的无辜:“老爷,我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啊!是底下的奴才欺负时初那丫头了?我一定狠狠地惩治他们……” “别装了。”古陶兴对她的话丝毫不信,只警告她,“一些小把戏不要再做了,她只是一个小丫头,用不了几年就会出嫁,根本碍不了咱们,你却跟她较劲,实在轻重不分!有那精力你还不如给两个儿子相看一下合适的姑娘。” 周氏知道丈夫这是笃定她为难慢待侄女了,辩驳也无济于事,只得忍了这股气,说:“老爷,我知道了。” 古陶兴这才点点头,自觉已经解决了问题,便想要离开正房,忽然想起古时初提出的补偿还没跟周氏说,便又补充道:“对了,派人去给三丫头那院子建个小厨房,以后要是没什么重要的事,她那院里的伙食就自己负责了,每个月你把她那份吃食、柴火分给她就行了。” “什么?这不行,她只是个小姑娘,哪里懂得怎么管理自己的院子?这不是胡闹吗?而且开了她这个例子,要是二房也有样学样怎么办?”周氏一听到他这话,顿时就不同意了。 古陶兴却冷笑了一声,说:“我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而是让你照做。你要是不纵容下人欺凌三丫头,她会跟我提出这个要求?都是你自己造成的后果。” 周氏一噎,憋屈极了,心中对古时初更怨恨,只是如今古陶兴摆明了不允许她再作出让人诟病的事,只得暂时把这事忍了下来。 于是很快,厨房里就有好几个下人被发卖了,古时初的院子里一间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的小厨房就建了起来。 知夏高兴得一整天都盯着那些匠人干活,还时不时地指点一下,古时初也随她去了。 万佛寺里,古时瑶微红着一张脸,看着面前即使脸色苍白,腰背却挺直如松的唐步青,轻声说道:“唐公子实在不必如此见外,小女子能遇到公子也是缘分,把昏倒在路上的你送回万佛寺只是举手之劳而已。只是公子的身体似乎不太好,太过瘦弱,如果公子要参加春闱,还得好好修养一番才行……” 唐步青一直到今天早上才醒过来,他一醒就看见一个娇美可人的陌生年轻小姐守候在他床前,他还吓了一跳,以为是话本里的山中精怪变成姑娘来引、诱他,毕竟他刚来京城,根本不认识任何一个女子,而古时瑶衣着华丽富贵,一看就不是他这种层次的人能认识的,他不想歪才奇怪。 不过很快他心中的惊疑就被发现他醒过来的古时瑶打消了,得知自己昨天晕倒在路上,是这位好心的年轻小姐救了自己,他立刻就对古时瑶感激不已,还十分内疚自己刚刚对她的猜疑。 797、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6) 古时瑶看见唐步青对她感激不尽的眼神,就知道自己这次不惜冒着牺牲闺誉的风险也要留下来亲自照顾他的做法是值得的,她与唐步青不就有了一个美好的开端吗? 唐步青只觉得眼前的姑娘真的人美心善,如同一抹艳丽的色彩在他心里留下来重重的一笔,他感激地说道:“于姑娘而言,在路上救了我只是举手之劳,可于唐某而言,却是大恩,姑娘也许不求唐某的回报,但唐某不能把姑娘的恩情当作理所当然,日后如果姑娘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唐某一定竭尽所能。至于唐某的身体,虽然虚弱了些,却没有大问题……” 古时瑶听见他的话,心中被巨大的惊喜所淹没,能得到未来权倾天下的丞相的承诺,是多少人梦寐以求都得不到的啊?有了这份保证,即使古时瑶再沦落到上辈子的地步,也能跳出深渊了,当然这辈子她绝对不可能再让自己重蹈上辈子的覆辙。 “春闱之事事关重大,唐公子千万不要疏忽了身体,你这次晕倒在路上不就是虚弱的症状吗?没有健康的身体,又怎么熬得过几天几夜的考试呢?唐公子,请恕我直言,保重好身体,才能更好地考个好成绩啊,轻视身体健康是万万不行的……”古时瑶蹙着两道柳眉,苦口婆心地对唐步青说道。 如果唐步青身体不养好,还能考中进士吗?不中进士,那自己怎么跟父母提及跟他的亲事?古时瑶是万万不想唐步青身体出事的,因此她对唐步青关切极了。 唐步青看见她这模样,只觉得她对自己真的很关心,心中的感激又增添了一层,还郑重地保证道:“姑娘放心,唐某一定会好好保证身体,多谢姑娘的好心提醒。” 古时瑶这才松了口气,想起唐步青如今囊中羞涩,上辈子还是古时初给钱资助他,才让他无后顾之忧,专注于复习考试中的。 因此这会儿,她自然要照着古时初上辈子的事做了,所以她主动让丫鬟拿了一个荷包出来,对唐步青道:“我见唐公子身体实在有些虚弱,这里有些银子,公子回去买些补药补补身子吧。” 唐步青听她这话,脸上感激的神情顿时一僵,只觉得浑身不自在,心中有种别人轻看以及别人施舍的难堪。 古时瑶从小就备受宠爱,从来只有别人看她脸色、没有她看别人脸色的时候,即使上辈子过得不顺心也依旧不会在意别人的心情,因此这会儿,她丝毫没有意识到她的话已经在不经意中伤害到了唐步青的自尊心。 唐步青出身贫寒,为了读书不得不对钱财斤斤计较,可偏偏他在读书上又有些天赋,于是这就造成了他自卑又自傲的心理,而且昨天他还因为饥饿而晕倒的,古时瑶这话不就狠狠戳中他要害了吗? 一时之间,唐步青心中对古时瑶的感激之情都减轻了不少,当然,他依旧是感激的,只是他的骄傲不允许他接受古时瑶的施舍。 因此他很坚决地对古时瑶道:“多谢姑娘的好心,只是不必了,唐某虽然贫穷,却还不到需要姑娘施舍银子才能活下去的地步,所以这银子唐某是不会接受的。” 古时瑶顿时一惊,脱口而出道:“为什么?你不正缺银子吗?” 话才刚说出口,她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十分懊恼地看向唐步青,果然看见他脸色都冷了下来,她连忙道歉:“不好意思,是我说错话了,唐公子您千万别在意,我没有侮辱你的意思,这些银子也不是施舍于你的……” 唐步青勉强笑了笑,说:“姑娘不必道歉,唐某不在意,只是唐某有手有脚,可以抄书卖画养活自己,不能无缘无故地接受你的好意,不过某心领了,姑娘把银子收回去吧。” 古时瑶顿时手足无措起来,她知道上辈子古时初确实资助了唐步青银子,但却不知道具体是怎么资助的,上辈子怎么唐步青就接受了古时初的银子呢?古时瑶百思不得其解。 她又劝了几遍,唐步青脸色越来越难看了,她才不得不暂时放弃,不过她并没有完全放弃,只是想之后再想办法把银子塞给唐步青。 这个时候烦恼于没办法让唐步青收下银子的古时瑶可不会知道,上辈子古时初资助唐步青,可不是这样直接。 古时初作为安国公府备受忽视的边缘人,自小就学会了察言观色,也了解人的身份地位越低,自尊心就越强。 唐步青虽然是读书人,社会地位并不低,但他家里贫穷,面对的又是出身富贵、高高在上的古时瑶,就更在意维护自己的自尊心了,因此古时瑶直白了当地要给钱他,就狠狠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心。 而上辈子的古时初作为无父无母的孤女,小小年纪就经历了人情冷暖,明白唐步青这样的人,肯定不可能直接收下她的银子。 因此她故意对唐步青说,她想学吕不韦做奇货可居的事,借给他钱是提前看好他的未来,如果他真的考中了进士,那以后是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回报她的。 这番话,即使肯定了唐步青的才华和前途,又照顾了他的自尊心,让他觉得自己并不是受施舍的那方,而是双方友好合作,因此唐步青十分痛快地接受了古时初的好意,并且对她好感渐生。 古时瑶作为备受宠爱的国公府千金大小姐,是不可能想到给人银子也有那么多道道的,如果给得不妥当,反倒不是施恩,而是结仇。 她这次的做法,就明显让唐步青心里对她的好感度降低了。 但她不知道,因此还在绞尽脑汁想“资助”唐步青,让他欠自己更多人情。 只是唐步青跟她道完谢之后就回了自己的厢房,古时瑶虽然想去找他,却不得不顾忌着自己的名声,毕竟唐步青是跟另外一个学子合住在一个厢房的,而且那边住的都是男子,她一个女子跑过去非常不合适。 798、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7) 古时瑶想尽了一切办法想再跟唐步青见一面,顺便给他送银子,奈何唐步青不知道是不是特意避开了她,她愣是没找到机会,最后眼看这天又要过去了,再不回府她就得再在万佛寺留宿一晚,可再留下来,家里母亲就要怀疑她了。 更何况还有几个丫鬟忧心忡忡地苦劝她赶紧回家,最后古时瑶只得留下了一封信以及一包银子,让小沙弥送到唐步青房里,她才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唐步青回到自己房间的时候,就发现了他床上放着的信和银子,顿时心中有了不祥的预感,他连忙拿起那封信一看,果然是那位救了他的姑娘写的。 “唐兄,家里人给你送的信啊?这包袱装的是什么?”唐步青的室友陈林走过来,好奇地问道,还顺手扒拉了一下那包袱。 而他刚一扒拉,那包袱里装着的一堆白花花的银子就露了出来,陈林吃了一惊,吓得连忙缩回自己的手,震惊地对唐步青道:“唐兄!你家里派人给你送的银子?!” 唐步青刚从古时瑶的信里得知她给自己留了银子,这一会儿就被陈林翻出来了,顿时只觉得心中一紧,他紧紧地捏住了手中的信纸,脸色十分难看。 “唐兄?你怎么了?有银子不是好事吗?该高兴才对啊,你怎么看着不太高兴的模样?”陈林一脸疑惑地问道,忽然他想起什么,又脱口而出问,“唐兄你不是说过家里只有个寡母,家境不太好,这才在寺庙借宿的吗?那这银子哪里来的?” 陈林刚说完,就意识到自己冲动了,不该问这个问题,因为唐步青的脸色实在太难看了,陈林忍不住猜想,难道这银子的来历不好明说? 想到这里,他看着唐步青的眼神就异样起来,仿佛第一次认识他一样,亏陈林之前还以为他是个贫寒却自立自强的人,没想到都是装出来的啊? 陈林一下子就误会了,而唐步青却有苦说不出,难道他能说这银子并不是自己想要的,是别人硬塞给他的?这话说出来没人会相信,反而会以为他在炫耀,更何况这银子还是一个年轻的女子送给他的,他就更是黄泥吊在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跳到黄河里都说不清。 但他还不得不硬着头皮解释,否则他的名声就不想要了:“陈兄,你误会了,这银子不是我的,是一个认识的人……资助给我,我只是没想到她太过于慷慨……” 唐步青苦笑着说道,陈林也不知道信没信,不过他面上倒是做出相信的模样,还羡慕地对唐步青道:“看来那人很认可唐兄的才华啊,愿意用这一大笔钱资助你。” “陈兄缪赞了。”唐步青不得不给自己虚造了一个十分赏识他的资助人,好不容易忽悠好了陈林之后,他就觉得精疲力尽了。 如果说之前他虽然对古时瑶有些意见,可到底是感激她的;但这次她招呼都不打一声,就硬给自己塞了一封信和银子,唐步青就只觉得她是不是对自己有什么阴谋了,是不是想用银子来拉拢自己?可自己一个学子,还没考中进士,没有步入朝堂,此时拉拢自己回报也不大啊…… 唐步青百思不得其解,他清高又自傲,自然不可能真的毫无心理负担就使用古时瑶留下来的银子,因此他只是把银子收了起来,等待日后要是再遇到古时瑶,就还给她,而他则每日依旧抄书换钱。 古时瑶把银子送给唐步青之后,只觉得浑身都轻松了,她就只需要等着唐步青考中进士,跟她相识、相知,走到一起。 想到未来的美好场景,古时瑶回到安国公府的时候脸上都带着满足又惬意的笑容。 大夫人周氏见她终于回来,只询问了她一番,得到跟琴儿的答案差不多之后,就没再怀疑古时瑶,她是万万不知道自己的女儿这两天都做了什么,还以为古时瑶依旧是那个虽然有些娇蛮任性却懂事识大体的好女儿。 “回来就好,别把心给玩野了。”周氏对女儿说道,想起古时初这两天闹出来的事情,又恨恨地对她道,“你那个三妹妹可是好手段,居然胆大包天,敢跟老爷告我的状,说我纵容奴仆欺压她,让我好没脸!” 古时瑶从对唐步青的遐想之中清醒过来,就听到她母亲这话,顿时蹙紧了眉头,跟周氏同仇敌忾道:“三妹妹居然敢这么对您?您什么什么纵奴欺她了?真是无理取闹!” “府里那么大,您每天要管的事繁杂琐碎,肯定不可能处处都亲自照看妥当,肯定是她自己私底下得罪了那些下人,才被人排斥冷待,母亲虽然失察,可最大的过错难道不是三妹妹吗?三妹妹却愿望母亲,好没道理!”古时瑶义愤填膺地说道,她自然是相信自己的母亲,觉得古时初只是借题生事,故意让自己母亲难堪。 “还是你了解母亲的为人,你父亲偏听偏信,只听信那小蹄子的话,还责骂了我一顿。”周氏丝毫不心虚地说道,然后又对古时瑶道,“幸好那小蹄子年纪也大了,很快就能嫁出去,别再碍着我的眼!她的亲事很可能落到我手里,我到时候就好好给她找一门‘好亲事’!” 周氏说着说着就眯起了眼,古时初无父无母,她作为大伯母,又是国公夫人,自然可以处理古时初的亲事。 古时瑶一听她这话,却心中一突,又想起上辈子唐步青与古时初相濡以沫一辈子的事,便急忙地对周氏道:“母亲,你可一定要给三妹妹找门合适的亲事啊,她这样的身份,得仔细斟酌一番才好……” “那是自然!”周氏点头,“倒是我儿,你的亲事明年也可以办起来了,祁阳侯世子明年就弱冠了,你也十七了,不能再留你了……” 古时瑶顿时一惊,强颜欢笑道:“娘,我的亲事一点都不着急。我听说祁阳侯世子是个纨绔子弟,整天跟一群狐朋狗友惹是生非,似乎品性不太好……女儿一定要嫁给他吗?” 799、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8) “不嫁给他你还想嫁给谁?你们的亲事都定下多少年了,难道还能反悔?”周氏皱着眉头说道,“祁阳侯世子虽然说爱玩了些,却是个有分寸的,只会小打小闹,从来没有闹出不可收拾的大事。你嫁给他,只要祁阳侯府以后不出什么大事,你一生的荣华富贵就都有着落了,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古时瑶听见周氏的话,心中却十分不以为然,上辈子她也是这么认为的,觉得跟祁阳侯世子明洵门当户对,明洵虽然没什么本事,却能继承祁阳侯的爵位,以后定能保住自己的身份地位。 但没想到祁阳侯去世之后,明洵继承爵位,却因为无人在朝,渐渐成了王公贵族圈的边缘人,府里日渐没落,等到古时瑶儿女长大后,居然都找不到肯跟他们家联姻的实权人家了! 古时瑶体会过那种从高高在上、受人追捧到被人鄙薄、瞧不起的身份落差,她上辈子为此耿耿于怀了一辈子,这辈子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再经历一遍了。 因此不管周氏如何夸赞这门亲事门当户对,古时瑶都铁了心要退掉这门亲事的,但她一时之间想不到妥当的办法,只好暂时忍耐着。 不过却可以敲敲边鼓,让母亲知道她的不满,因此她嘟了嘟嘴,说: “娘,祁阳侯府有现在的地位,都是祁阳侯在撑着,一旦祁阳侯不在了,明洵继承了侯府,哪里还能维持这样的体面?他跟他弟弟都不是能撑起侯府的人,祁阳侯府注定后继无人,明洵也不过是空有一个爵位罢了,最后还不是会没落?难道娘亲希望看到女儿最后跟着他成为空有名头毫无内在的祁阳侯夫人?京城那么多权贵,任谁都能踩上一脚……” 古时瑶说着说着眼眶都红了,她上辈子的下半辈子不就是这样?她已经体会过一遍这样的心酸了,再也不想重新经历。 周氏听见她这话,心里顿时也迟疑起来,不过她不是个有远见的人,因此很快她就找到理由来说服自己和女儿了: “你这也太杞人忧天了,祁阳侯府从建国以来存在了百多年,底蕴厚厚的,即使祁阳侯不在了,留下来的人脉和遗产都足够你们舒舒服服过一辈子了. 更何况祁阳侯如今还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离去世还远着呢,你们成亲之后就赶紧生几个儿子,让祁阳侯好好教导,到时候即使祁阳侯不在了,你的孩子也长大了,就算世子撑不起侯府,也有了下一代,你还用担心什么?” 古时瑶一愣,听见周氏这番话她便想起上辈子,她跟明洵成亲之后确实很快就生下了孩子,只是她是个溺爱孩子的,并没有把孩子交给祁阳侯教育,而是由她自己养着,什么都纵容孩子,结果她教出了丈夫的翻版——儿子只继承了明洵纨绔无能的一面,成了败家子,自然不可能撑起侯府、重振侯府。 如果上辈子她舍得把儿子交给精明严厉的公公教导,那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古时瑶忍不住这样想,越想心中便越生出浓浓的悔意。 难道真的是自己做错了吗?古时瑶神情都恍惚起来。 不不!儿子资质不好,继承了明洵无能纨绔的本质,即使是祁阳侯也没办法教导好他的,明洵不就是这样吗?明洵还是祁阳侯的亲生儿子呢,祁阳侯还不是连亲生儿子都没办法教育好?又怎么能教好孙子? 古时瑶找到了借口消解自己心中的悔意,反正上辈子的事她不可能再经历一遍,而且这辈子她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她救了未来的丞相大人,她完全可以代替古时初成为风光荣耀的丞相夫人,有这么美好的未来在等着她,她一点儿都不想跟祁阳侯府沾上关系了,这门亲事一定要退! “娘,祁阳侯府是不是很快就要办侯夫人的寿宴了?”古时瑶忽然想起这件事,急忙问周氏。 周氏虽然不明白女儿明明很排斥祁阳侯府,这会儿却又关心起侯夫人的事来,但也只是觉得女儿主意变得快,便没有太在意,回答道:“下个月三号,邀请了咱们府里,到时候你一定要去的,娘让府里的绣娘给你做漂亮衣裳,你一定会是最耀眼的那个。” “古时初去不去?”古时瑶才不想在祁阳侯府当耀眼的那个,她只关心古时初会不会去,因为她想到了,要是古时初勾搭上了祁阳侯世子,那自己岂不是能全身而退,不用担退婚的过错了?而且同时还能让上辈子得意的古时初尝尝她上辈子的心酸苦楚。 古时瑶想到这里,越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了,把古时初和明洵凑在一起,不久一箭双雕,既断了古时初跟唐步青的可能,又找到理由跟明洵退婚了? 周氏不知道她心中的算计,听见她这问题,便不悦地说:“那小蹄子,才刚刚让我在老爷面前没了脸面,我不会让她有机会出门,祁阳侯府她就别想去了。” “娘!你怎么能不让她去呢?她一定得去啊!”古时瑶一着急便脱口而出说道,见周氏脸上不悦的神情,才连忙解释道,“娘,你想啊,她要是不去,岂不是会让外人以为你故意苛待她?而且她才刚跟父亲告了你一状,你这回要是故意找借口压着她不能外出做客,她又找父亲哭诉,那父亲岂不是对你误解更深?你要是为此跟父亲生了嫌隙,岂不是得不偿失?” 古时瑶这会儿脑子转得倒是快,话恰好说到了周氏的要害,她果然迟疑了:“瑶儿,你说得有些道理……为了一个小蹄子,让你父亲对我更不满,那就不好了。哼,便宜那小贱人了!” 周氏不高兴极了,而古时瑶确定古时初会去祁阳侯府,心中却松了口气。 如果古时初不去祁阳侯府,那她的一番算计岂不是一点儿都派不上用场?那她还怎么让古时初跟明洵勾搭到一起?他们俩不勾搭,自己的亲事岂不是没办法退掉? 所以古时瑶无论如何都要确定古时初会出席祁阳侯夫人的寿宴。 800、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9) “小姐,明天您要去祁阳侯府参加侯夫人的寿宴,您要穿哪一件衣裳才好?新做的这一件颜色不适合,还有其他几件又穿过几遍了,不够新亮,哎,要是咱们有自己的绣娘就好了……”知夏叽叽喳喳地说道,“大小姐这些天每天都让绣娘量体做衣,奴婢听说她都做了好几套了,可还是不满意……” 知秋瞪了她一眼,说:“你可闭嘴吧,大小姐做了什么你都知道?别老是听别人乱说!”知秋生怕古时初听到知夏的话会心里不舒服,毕竟三小姐也是府里的小姐,可得到的待遇远远不及大小姐,谁都会觉得不甘。 不过她是想错古时初了,她又不是真的十几岁小姑娘,还会为几件新衣裳心生不甘怨愤,因此她只是对知夏道:“就选那件鹅黄薄纱的好了,只不过是参加一次寿宴,咱们又不是主人公,没有人会在意我穿的是不是新衣裳,知夏你没必要这么隆重。” “好吧。”知夏一想,也是,三小姐就跟个透明人似的,以前参加别人的宴会也很少跟人交际,穿了什么真的没几个人在意。 古时瑶倒是并不想打扮得太过出众,毕竟她根本不想去祁阳侯府,巴不得离那府上远远的,自己越不出彩越好,可惜大夫人周氏却十分重视她明天的打扮,觉得自己女儿是去未来夫婿家中,自然要给未来婆婆和相公留下深刻的好印象,因此愣是让府里的绣娘都来为古时瑶做衣裳。 “三妹妹,你终于出来了,就跟我坐在一起吧!咱们姐妹俩刚好做个伴。”古时瑶在门口等了一会儿,终于等到古时初出门了,顿时亲亲热热地拉着古时初的胳膊说道。 古时初一看就知道这家伙肯定又在打她的什么主意了,不过既然她都邀请自己了,那自己就不拒绝了,毕竟古时瑶的马车怎么也比她乘坐的小马车要舒适,因此她笑吟吟地跟着古时瑶上了她的马车。 “三妹妹今天怎么不戴几件漂亮的首饰?只插了两根簪子,这也太素了吧?”古时瑶观察了一番古时初的打扮,发现她穿着打扮比自己的丫鬟还低调朴素,顿时有些惊讶地问。 古时初抬眼看了看她,发现她的神情是真的不解,好像真的不明白古时初会这样朴素的原因。 古时初不由地觉得好笑起来,她这个堂姐真的有种“何不食肉”的天真,于是她故意作出低落的模样,“强颜欢笑”地对古时瑶说:“我、我没什么漂亮的首饰,这几件还是保存得最好的,我都拿出来戴了,虽然不太值钱,但也挺好看的,适合我……” 古时瑶听见她这话,顿时脸上发烫,哪里还不明白自己刚刚的话像是在嘲讽,她连忙道歉:“对不起,三妹妹,是我说错话了,为了表达我的歉意,你这次就戴我的首饰吧!” 说着她还真的让自己的丫鬟拿出了一个精致的首饰盒,里面装着好几套耀眼又珍贵的首饰。 “快帮妹妹戴上。”古时瑶说着,自己也拿了一根玛瑙红宝石蝴蝶步摇给古时初戴上,她本身就指望古时初能在这次寿宴上勾搭明洵,自然想要把古时初打扮得明艳迷人,最好能迷住明洵,因此她毫不吝啬地把自己的珍藏首饰都拿出来了。 “不行,不行,大姐姐,我不能戴你的首饰,万一弄丢了怎么办?我赔不起……”古时初连忙拒绝,还要把头上的首饰都拔下来还给她。 古时瑶连忙劝她道:“没关系的,你是我妹妹,戴戴我的首饰又怎么了?你放心,如果弄丢了我也绝对不会让你赔!” “是真的吗?”古时初弱弱地询问。 “当然是真的!你我是嫡亲的姐妹,我怎么可能为了些身外之物怪罪你,让你赔偿?”古时瑶为了让古时初打扮得耀眼些,都拼了,这些首饰都是她最喜欢的,要是真的弄丢了,她肯定会心疼死,只是相比较于首饰,她更希望能摆脱这门亲事,便只能安慰自己,等她以后当上了丞相夫人,会有更贵重、更漂亮的。 终于在古时瑶不断的劝说下,古时初不但戴了她的首饰,还换上了她一套新做的漂亮外赏,虽然新衣服很漂亮,她自己也很喜欢,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古时瑶还是咬咬牙送给古时初穿了。 “三妹妹,你这么一打扮之后可真好看。”古时瑶看着眼前打扮一新,显得格外美丽的妹妹,忍着心中的酸涩,夸奖道。 古时初如今十五岁,正是青春年少,元气满满的脸蛋根本不需要太多脂粉修饰就红润饱、满,仿佛三月枝头沾着雨水的桃花,鲜妍晶莹。 “谢谢大姐姐。”古时初欣喜地对古时瑶说道,能穿新衣服她还是很好心的。 “三妹妹这么漂亮,以后还不知道会便宜哪个臭小子呢。”古时瑶故意打趣道,内心里却想着,反正丞相夫人这辈子你就别想再当了…… 古时初可不知道她内心里那么多戏,姐妹两各有心思你来我往地聊了一会儿,马车很快就到了祁阳侯府。 古时瑶看着眼前熟悉的侯府大门,心中滋味复杂,无限的不甘、怨愤、酸涩以及痛苦涌上心头,让她忍不住鼻子一酸,眼眶都红了,幸好周氏喊了她一声,才让她从这些复杂心绪中清醒过来,她连忙平复心情,跟在母亲身后。 这辈子,她不会再掉进祁阳侯府这个泥坑里了……古时瑶在心中暗暗发誓,眼神立刻变得坚定起来。 古时初和国公府其他女孩子一起跟在周氏后面,先是去跟今天的寿星祁阳侯夫人问好请安,听着周氏跟侯夫人聊了一会儿话,接着便被打发出来自己随便活动了。 祁阳侯府不愧辉煌了百年,府里亭台楼阁无一处不华丽,无一处不精致,让人流连忘返。 以前古时瑶出来做客,早就自己去找其他人家相熟的小姐们聊天玩乐去了,根本不会理会古时初,但这次她却破天荒地拉着古时初,无论到哪儿都不落下她。 801、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10) 古时瑶上辈子在祁阳侯府生活了一辈子,对这里自然熟悉万分,她带着古时初到了一个有些偏僻的小花园,这小花园虽然位置有些偏,但却布置得十分雅致,有嶙峋的假山奇石,种满荷花的莲池以及各种各样奇异的花草,明显是有人精心打理的。 “三妹妹,咱们就在这小花园逛逛吧,省得在外面跟那些人吵吵闹闹的,这里的景色比其他地方还好,不容错过啊。”古时瑶找了借口说道。 其实她清楚,这个小花园是祁阳侯世子明洵的私人花园,没有他的允许,其他人根本不允许进来,就连上辈子她这个名正言顺的妻子,都没进过几次这里。 明洵非常宝贝他这小花园里的东西,非说那假山怪石都是他特意寻找的奇石,珍贵稀少;那莲池里的荷花品种是珍稀的域外品种;花圃里种的花也是从异域商人手里买到的奇珍异草……总之,他这小花园里什么都很珍贵。 古时瑶之所以对明洵这么看不上眼,就是觉得他不光纨绔,还玩物丧志,一个大男人,居然对这些花花草草和石头感兴趣,还当成宝贝,她就接受不了,还曾经为此跟他大吵,等到侯府没落还想让他卖掉那些花草换钱养家,但明洵死活不肯。 所以古时瑶这会儿看着眼前这些生机勃勃的花草,心中滋味难言。 不过也多亏了明洵有这个爱好,否则她现在还没办法让古时初跟明洵对上眼呢。 古时初确实对这个小花园很感兴趣,因为她居然看到了一株紫色的薰衣草,如今这个时代,薰衣草还真的只是一种草,没有人会把它当成花种来欣赏,可现在,这里却有一株。 “妹妹,你喜欢这里吗?”古时瑶循循善诱,压低了声音神秘地对古时初道,“这个小花园是侯府世子的私人花园,他就喜欢这些东西,种奇奇怪怪的花草。” 古时初闻言看了她一眼,故意道:“大姐你跟姐夫的感情真好,还没成亲,他就连这么私人的花园都带你来看过了啊?” 古时瑶顿时一噎,脸上的表情都不自然起来,但她偏偏又不能否认,否则她怎么解释自己能找到侯府这么偏僻的地方? “别这么说,世子对什么都好奇,跟个孩子似的……”古时瑶露出个假笑说道,她一边把古时初往里面带去,一边悄悄地环顾四周,就是想碰碰运气,看明洵现在会不会出现在这里。 然而她跟古时初东拉西扯说了好久,都没等到明洵出现,她实在有些失望。 眼看古时初把小花园的花花草草以及假山怪石都一一观赏完了,目标依旧没出现,要是她再找借口留在这里,古时初就得生疑了,她才不得不舍弃在这里让他们两人相见的计划,转而想其他办法。 一直等到寿宴都快开席了,古时初还是没能和明洵相见,古时瑶不由地变得越来越烦躁了,如果今天她没办法让这两人勾搭上,那以后要想办法把他们俩凑在一起就困难多了。 最后,她心一硬,不得不采取了那个风险最大的办法。 “三妹妹,你不要怪我,我也是没办法才这么做的,而且让你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嫁给明洵,还是你高攀了,如果不是用这种途径,你根本挨不着侯府的边,说起来你得感谢我……”古时瑶在心里找借口安慰自己,说服自己这样做都是为了堂妹好,极力美化自己的罪恶。 “三妹妹,我娘派人来找我了,我先去找我娘,你自己在这里转转或者找其他小姐玩吧。”古时瑶找了个借口离开,古时初于是落单了,身边只带着知秋一个丫鬟。 没一会儿,知秋突然捂着肚子,脸色煞白地对古时初道:“小姐,奴婢腹痛如绞,请让奴婢退下……” “别急。”古时初立刻把上她的脉,然后便冷笑了一声,知秋这是种了泻药了,古时瑶还真是有些本事,居然能在她眼皮子底下给她的丫鬟下药! “你是不是不小心吃了什么坏东西?吃点药就好了。”古时初说着,从荷包里掏出个药丸,塞进知秋嘴里。 知秋很信任地把药丸咽下,但药丸不是一下子就能生效的,因此她肚子依旧还痛着,古时初找了个侯府的丫鬟,让她带知秋下去休息。 知秋离开一刻钟之后,一个眼生的穿着侯府女仆衣裳的丫鬟便急冲冲地找到古时初,一脸着急地对她道:“古三小姐,您那个身体不适的丫鬟如今病得更严重了,不但腹痛,还呕吐抽搐起来,看着十分吓人,您要不要去看看?” 如果是年少单纯,又对知秋视如姐妹的原主,一听到丫鬟这话,肯定一下子就会相信了,还关心则乱,二话不说就跟着这人离开。 但现在是换了魂的古时初,她一下子就看出了这丫鬟的焦急神情只浮于表面,根本就是假装出来的。 古时初哪里还不明白?前面肯定有个坑正等着自己一脚踏入呢。 不过她并没有揭穿这丫鬟,而是跟着她去了,还着急地催促她:“快带我去看看,你们府上有没有大夫?给我找大夫来……” 眼生丫鬟带着古时初东拐西绕,终于到了一个简陋而偏僻的院子,还装作不好意思地对古时初道:“古三小姐请见谅,今日是老夫人寿宴,客人来得多了些,其他院子都让贵客们占满了,丫鬟下人的歇息处就安排得偏僻了些……” 古时初装作关心丫鬟心切,毫无防备就被她推进了房间里,接着是砰地一声关上了大门,古时初立刻装作惊慌失措地拍门喊叫:“你想干什么?快放我出去……” 她一边哭喊,一边观察房间,发现这房间只有一间床和一张桌子,桌子上点着一支香。 那燃香散发的味道传到古时初鼻子里,她很快就辨认出是一种迷、情香,能让人意识不清,浑身无力却又情古欠勃发。 果然是打着这种肮脏的主意!古时初心中郁气顿生,不过她很快就从空间里找了颗解百毒的药吃下去,接着便装作中了药的模样,“啪”地一声摔倒在地上。 那丫鬟其实并没有离开,等古时初不再喊叫,又听到有人倒地的声音后,便打开了房门,果然看见中了药的古时初在地上无力地挣扎,她便立马上前把人扶起来,放到了床上,接着她便关了门迅速离开了。 802、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11) 人离开之后,古时初立马便不演了,坐了起来。 这会儿这房里只有她一个人,显然另一个主角还没有登场,古时初心知肚明古时瑶想把谁塞给自己,不就是侯府世子明洵吗? 只要她跟明洵在这里鬼混被人发现了,那古时瑶就能顺理成章地退婚,还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责她和明洵,当她无辜可怜的受害者,至于跟明洵“未婚苟且”的自己有什么悲惨下场,她是一点儿都不在意的。 古时初等了一会儿,就听见门外有了动静,她立马又躺了下去,装作中了药的模样。 古时初闭着眼睛,便听见门被打开的声音,接着是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以及很不顺畅的呼吸声,很快,那人似乎就朝着床走了过来。 古时初不用等多久,就感觉到一个很沉重的重物砸在了自己床上,她睁眼一看,果然是祁阳侯府世子明洵。 只是他这会儿明显理智不清,身上还带着浓重的酒味,脸上红通通的一片,两道剑眉皱得紧紧的。 古时初没有第一时间就起来,而是等了一会儿,发现门外盯梢的那个脚步声已经远离了之后,这才起身,给明洵把了一下脉。 真是可怜,不但醉得一塌糊涂,还中了不可名状的药物,古时初那三根把着他脉搏的手指都能感觉到他的皮肤越来越烫,显然药效起来了。 古时初狠狠地推开往自己身上扒拉的男人,从自己空间里找了颗药毫不客气地塞进他嘴里,那是最苦的一颗解毒药,药效好、见效快,只是味道令人头皮发麻,古时初觉得太苦了,不想要,所以就当成炼药时的失败品,随便往角落里一扔,没想到这会儿让明洵用上了。 明洵即使意识模糊,也被这药丸子苦得连连抠喉咙,连耍流氓都顾不得了,只是这药丸入口即化,他抠喉咙也抠不出来。 果然不愧是万能的解毒药,明洵没多久就恢复了意识,等看清自己所在的地方以及面前的人之后,便警惕地问:“这里是哪里?你是谁?想干什么?” 古时初翻了个白眼:“你府上的一个偏僻院子,你未婚妻想退婚又不想担上骂名,就来算计我和你‘无媒苟且’,我猜不久后还会有一堆人来把我们‘捉女干在床’,到时候她就能清清白白地当受害者,而我和你就被千夫所指。” 明洵顿时眼神一冷,平时吊儿郎当、嬉皮笑脸的神情全都消失了,眼神犀利地盯着古时初:“你说的话都是真的?如果敢骗我,你知道有什么后果。” “你不信就算了,不过我不想掺和进你们未婚夫妻间的斗争,既然你醒了,那我就先离开了。”古时初摆摆手说道。 刚跳下床要离开的时候,她忽然转头又问:“古时瑶陷害我,我是一定要报复回去的,我打算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不会阻拦我吧?” 明洵冷笑一声,说:“阻拦?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不介意跟你合作,敢暗算我就要有被报复的自觉。” 古时初顿时松了口气,笑着道:“那真是太好了,我可以悄悄地把古时瑶带来这里,不过男主角我暂时没办法找到合适的,这里是你的地盘,男主角就由你来找,怎么样?” “可以。”明洵一口就答应下来,其实现在他已经信了古时初的话。 “那我们就赶紧各自干活去吧,时间不多了,得赶紧。”古时初催促道。 古时初并没有直接以自己的身份出现,而是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把自己乔装成古时瑶母亲周氏身边的一个得力婆子马嬷嬷的样子。 马嬷嬷作为周氏的心腹,可没少狐假虎威地给原主找茬、使小手段,比如冬天请安的时候让原主在雪地里站上一两个时辰、特殊日子里找借口让原主跪在佛像前给长辈祈祷念经,跪得膝盖青肿、念得喉咙沙哑……这些手段都让原主经常有苦说不出,因此古时初这会儿用她的身份来算计古时瑶就非常心安理得了。 古时初很快就在一处凉亭里找到了跟其他小姐说话的古时瑶,她作出急急忙忙的模样对古时瑶道:“大小姐,不好了,大夫人突然头疼,让您赶紧过去看看呢。” “母亲怎么会突然头疼?严不严重,找大夫看了吗?”古时瑶对母亲的感情还是挺深的,因此一听就着急起来,也顾不得跟其他小姐联络感情了,连忙道歉,“各位姐姐、妹妹,我要去看看我母亲,这就不奉陪了……” “你赶紧去吧……”其他小姐很理解,并不会怨怪她忽然离开。 古时瑶于是急急忙忙地跟着古时初乔装成的马嬷嬷走了,边走还边着急地询问她:“马嬷嬷,我娘到底怎么会头疼?她在这府上吃了什么?喝了什么?” 古时初用伪装的声音道:“奴婢不清楚,大夫人是突然就头疼了的,没有一点预兆……” 等两人走到了偏僻无人的地方,古时初瞬间就转移到古时瑶背后,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敲了她后脑,把她打晕了。 她警惕地扫视了周围,没发现有靠近的人,于是飞快地把古时瑶往肩膀上一抗,就把她带到了之前她被带来的那间屋子里。 那支迷、情香还在袅袅地燃着,古时初把古时瑶扔到床上之后,特意把那只香放到古时瑶鼻子前,好好地让她享受了一番,既然是她准备的,那就不如她自己享用吧。 古时瑶很快就脸色通红起来,两刻钟之后,明洵也带着男主角回来了。 居然也是他自己一个人扛着进来的,古时初对他都有些刮目相看了,不是说他是玩物丧志的纨绔子弟吗?怎么有体力扛得起一个大男人的? “砰”地一声,他迫不及待地把肩上的男人扔到了床上。 古时初看了一眼那昏迷的男人,发现长得还挺周正,看着像是个正经人,便对明洵道:“咱们虽然是以牙还牙才做这件事,古时瑶是自作自受,但这个男人要是无辜的普通人,那咱们这样把他牵扯进这件事来,就是害他了。” 803、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12) 明洵冷笑了一声,说:“你放心,这人一点儿都不无辜,他仗着自己脸长得挺俊,人模狗样的骗了不少无辜小姑娘,其中有一个被他骗了身子都怀孕了,让他负责,他不肯,那姑娘走投无路只得跳河,一尸两命淹死了。” 古时初顿时利索地收回了自己的同情心。 “我把人带来了,接着呢?”明洵问。 “接着就是怎么让人发现这两人了,发现的人越多越好。不过古时瑶之前可能已经安排了,你派人盯着,要是她没来得及安排,你再出手也不迟。”古时初毫无心理负担地说道。 “事情都我做了,那你做什么?”明洵理直气壮地询问,他听见古时初把自己安排得明明白白,她却洗手旁观,就不太乐意了。 古时初淡淡地扫了他一眼道:“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怎么会受这种无妄之灾?况且这里还是你府上,当然要你来收拾烂摊子了。我一个无权无势的孤女,能把古时瑶带来已经用尽全力了,你还想我扫尾,难道不怕事情败露了?” 明洵一听,果然不说话了,不过他把古时初上下打量了一遍,嘟囔道:“普通孤女也不可能顺顺利利把古时瑶带来这里吧?” 古时初当作没听见他这句话,抬脚就往外走:“我回去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明洵朝她摆手:“知道了。” 古时初都要跨出门口了,他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别别扭扭地说:“喂!你还没跟我说你叫什么名字呢!” “你不必知道,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再也不见!”古时初连头也每回就这么说道。 明洵听她一副嫌弃自己的语气,顿时气急:“不知道就不知道,我还觉得你晦气呢!” 古时初卸了妆容,又变回了安安静静的安国公府三小姐,知秋肚子已经不疼了,找了她好一会儿,这会儿看见她,顿时松了口气:“终于找到您了!小姐去了哪儿了?这会儿快开席了,您要是迟到了大夫人会怪罪的……” 古时初安抚她:“我这不是准时回来了吗?别担心,大夫人没心思怪罪我的。”毕竟古时瑶的丑事很快就会爆发,到时候周氏忙着给女儿遮羞还来不及,哪里会关心她吃席到得早不早? 古时初安安心心地上了桌,祁阳侯府夫人的寿宴做得非常用心,各种山珍海味、珍稀菜肴一个接着一个端上来,琳琅满目,古时初吃得十分满足。 不过周氏就非常糟心了,因为她发现自己的女儿居然不在!这样的场合、这样的时间,她居然缺席了!而且每个客人的座位基本山都是固定的,满满当当的桌子突兀地空了一个,大家一看就知道谁不在。 听着周围人的窃窃私语,只觉得十分难堪,她已经派了自己身边的丫鬟婆子去找,又让祁阳侯夫人派人帮忙,但好一会儿了都没找着人,她都在心里把古时瑶骂了个狗血淋头了,但又十分担心她会不会出了事,总之着急得不得了。 她忽然看到津津有味地吃着菜,好像根本不知道自己大姐不见了的古时初,顿时怒从心头起,迁怒地压低了声音质问:“你现在还有心情吃?!不知道你大姐姐不见了吗?真是狼心狗肺!” 古时初瞄了她一眼,并不出声,依旧慢条斯理地夹着菜,丝毫不理会周氏,周氏看见她这幅模样,简直要气炸了,幸好她还记得现在是什么场合,才没有怒骂起来,但还是凶狠地瞪着古时初,目光凶得像是要把她吃了一样。 “瑶儿刚来的时候是跟你一起的,她到底怎么不见的,你赶紧跟我说清楚。”周氏不依不饶地质问。 “我早在中途就跟大姐姐分开了,不信你去问她那几个手帕交,大姐姐之后的时间都跟她好友一起,这是大家都看见了的。侄女儿知道大伯母担心大姐姐,但也不能把罪怪到我身上吧?”古时初优雅地用手帕擦了擦嘴角,解释道。 周氏气得胸口不停地起伏,暗恨古时初对她的态度不够顺从,也不像以前那样敬畏,但这会儿不是追求她态度的问题,找到自己女儿才最重要,因此她又问古时初:“是哪几个小姐跟瑶儿在一起,你仔细说说,一个都不要漏下!” “礼部尚书家的李大小姐、左都御史陈家的五小姐……”古时初毫不犹豫地说出了几个小姐的名字。 周氏便连忙悄悄地去问这几个小姐了。 好不容易熬到宴席结束,周氏就带着好几个古时瑶的手帕交离开了,古时初看着她们的背影,心中一片淡漠。 她又在各处有人的地方散了散步,大概两刻钟后,一声极其刺耳的尖叫声便响彻了祁阳侯府的天空。 听到声音的宾客们都震惊了一下,接着便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大家都有一颗看热闹、喜欢八卦的心,因此三三两两结伴朝发出尖叫声的地方找去。 古时初也随着大流跟上去了,果不其然,是古时瑶跟一个陌生男人衣衫不整地纠缠在同一张床的事被人发现了,发现她“女干情”的居然还是她亲娘周氏以及她那几个手帕交。 周氏看见自己女儿跟一个男人纠缠的场景之后,如同五雷轰顶,仿佛一道雷狠狠地劈在了她脑袋上,还是跟着来找人的一个姑娘的尖叫声把她从惊愕中拉出来的。 她反应过来之后就知道自己女儿这次是真的栽了!被人发现做出这种事哪还有什么名声和未来可言?除非跟她鬼混的人是世子明洵,她未来的未婚夫…… 可惜,即使周氏眼睛不太好,也看清了与自己女儿在一张床上的那男人根本不是祁阳侯世子! 周氏简直想晕过去,才不必面对这种难堪又羞耻的场面,但她不能,她要是昏过去了,那古时瑶就更危险了,因此她不得不顶着周围人各种异样的眼神,为古时瑶描补,因此她疯了似的奔过去就想把那陌生男人扯下床,还大骂:“哪里来的登徒子!居然敢这么害我女儿!” 她想抢先把古时瑶塑造为受害者,而不是和奸者。 804、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13) 偏僻的小院子里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人,不管周氏想如何给自己的女儿留点遮羞布都无济于事了,其他人纷纷用或震惊或鄙夷或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与陌生男人纠缠在一起的古时瑶。 不管她到底是不是无辜,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已经注定了是名声狼藉的下场,一瞬间就从人人称羡、地位高贵的国公府大小姐变成了轻浮放、浪的下贱女人。 “啧啧,虽然祁阳侯世子是个纨绔,没什么本事,但古时瑶也不能这么疯狂,非要在未婚夫府上与人苟且吧?她到底是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刺激呗!嘿嘿,说不定是看不上人家世子,故意的呢。” “真是没人看!安国公府居然教出这样的女儿,伤风败俗!” …… 周围人边看好戏边窃窃私语,周氏又气又恨,把床上那男人扯下去之后,就狠狠地扇了一巴掌还神志不清的古时瑶:“你清醒一点!” 古时瑶终于因为疼痛而清醒过来了,可这会儿清醒还不如不清醒,等她意识到自己几乎浑身赤果,又看到地上那个跟她一样狼狈以及门外那些神情各异的围观观众之后,顿时受到的打击太大,眼前一黑,就昏了过去。 周氏慌忙喊她带来的丫鬟婆子帮忙把古时瑶带走。 而这时候府里的女主人祁阳侯夫人终于出现了,她看着眼前这个场面,未来的儿媳妇居然在自己府上、自己的寿宴中跟其他男人苟且!这是丝毫不把他们祁阳侯府放在眼里啊! “周氏!古时瑶!好啊好啊!你们母女俩居然敢这么羞辱我们侯府!你们等着,我和侯爷绝对不会轻易放过这件事!这门亲事我们不要了!这种残花败柳谁家敢要,你们赶紧从我府里滚出去……”祁阳侯夫人真的太愤怒了,气得胸口不停地起伏,如果不是还有一丝理智在,她都想直接让人把古时瑶打死了。 她光天化日之下背着未婚夫跟人苟且,还是在未婚夫府上!这么嚣张狂妄,就是明晃晃地羞辱他们侯府,她怎么可能不生气?都快气急攻心了。 “不,侯夫人,你误会了,我女儿是被人陷害的啊,她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情……”周氏心急如焚地想跟侯夫人解释,然而侯夫人哪里肯听她的话,只觉得一切都是她的辩解,因此毫不客气地让人把安国公府里的人都赶出去了,连古时初都没能例外。 古时初:……这可真是无妄之灾啊。 古时瑶有这个下场,她非常满意,她可不是什么好人,不信什么以德报怨,只相信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才能让加害人感受到受害人的痛苦。 是古时瑶先想来陷害她和明洵,她和明洵只不过是将计就计地反击而已,如果她还是原主那个单纯无辜的小姑娘,古时瑶的这场陷害就会成功,那么,她的下场会比古时瑶如今的境地更悲惨,毕竟古时瑶还会有疼爱她的周氏以及安国公帮她收拾烂摊子,可原主就没这样的好待遇了,原主要是经历了古时瑶的这一切,那她不是被死亡就是被送去尼姑庵青灯古佛、自生自灭。 正是因此,即使古时初被牵连了被祁阳侯夫人赶了出来,心情也很好。 但周氏和古时瑶她们就非常痛苦了,在回府的路上,即使没有跟周氏母女俩坐同一辆马车,但跟在后面的古时初都能听到前面马车上周氏气急败坏地质问古时瑶的话。 这种带着桃色意味的丑闻最容易以最快的速度传播开来,更何况丑闻中的女主角还是一个身份高贵的贵女,居然在未婚夫府上与人苟且偷情…… 大众最喜欢看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一夕之间掉落泥淖,沦落到人人鄙夷地步的好戏,古时瑶这件香艳的丑闻完美地符合了这一点,因此她的事情用不了一天,就在京城的高门大户里流传开来了,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料。 即使周氏回过神来想要求在场的人保密都不可能了,因为太晚,而且这其中还有些女眷府上是与安国公府地位不相上下甚至比其高贵的,她们可不会害怕安国公府的权势,所以周氏根本不可能阻拦这件事的传播。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跟人……苟且,还众目睽睽被人发现?”周氏把古时瑶拖回正院,关上大门,就开始询问事情经过,想办法解决。 然而古时瑶在马车上清醒过来知道事情的严重程度之后,已经崩溃了,只会歇斯底里地哭,根本说不出什么有用的消息。 “娘!娘!我完了……”她涕泪横流,双眼红肿,只会一遍遍地说着这句话。 周氏到底是经历过大事的人,虽然也崩溃,但到底承受力比女儿强,因此知道哭是没有用的,只能了解情况再处理后续事情。 她见古时瑶依旧崩溃没有理智,便恨铁不成钢地又狠狠甩了她一巴掌,怒骂道:“你给我争气一点!告诉我到底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事!” 古时瑶被一巴掌打醒了,不敢再哭哭啼啼,只得仔细地把自己失去意识之前的事都告诉周氏。 “你说你本来是想设计古时初跟明洵偷情?”周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对你有什么好处?你就算不想嫁给明洵,有很多办法,用不着设计陷害这一步,你到底为什么要做这种事?还是在祁阳侯府、侯夫人的寿宴上?你知道即使设计成功了,咱们府里也会得罪祁阳侯府吗?” “娘、娘,我错了……”古时瑶终于知道太过高估自己的本事了,痛哭流涕地辩解,“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出错……” “还能为什么?你在人家的府上搞事,人家会不知道?只有祁阳侯府的主人才可能将计就计反算计你,但你理亏!”周氏简直要被自己的女儿气死,“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蠢?都怪我以前太惯着你,惯得你无法无天,还自视甚高……” 周氏此时悔不当初。 805、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14) 古时瑶被周氏的一连串问题问得哑口无言,她上辈子在祁阳侯府过了一辈子,自以为对那里了如指掌,想做些什么事易如反掌,却不知道即使她有上辈子对祁阳侯府的了解,她的筹谋算计也不可能毫无遗漏,瞧她如今,不就是太过自以为是,结果不就自食恶果了? 一时之间她又是悔恨又是痛苦,想到今天过后她会成为京城里的笑柄,跟唐步青的亲事也可能错过,她就觉得痛不欲生,重活一世,为什么她反而沦落到比上辈子还悲惨的地步了?未来再也没有可能了,难道她还要眼睁睁地看着古时初以后夫荣妻贵,把她踩在脚下? 对了,古时初……古时瑶猛地想起自己上辈子羡慕嫉妒恨了一辈子的堂妹,眼睛便猛地睁大了,突然抓住周氏的裙角,脸色狰狞地说:“古时初!一定是她害我的!她为什么没事,被人看到跟人鬼混的却变成了我?一定是她发现了,反过来害我!娘,你一定要帮我报仇!不要放过她……” 古时瑶狰狞扭曲的神色让周氏都吓了一跳,不过等听到女儿的话之后,便脸色一冷,她自然不会认为无依无靠的古时初有本事在祁阳侯府反过来算计女儿,她只是觉得自己女儿受了那么大的罪,古时初却毫发无伤,心中觉得不平,才想着借题发挥治一治古时初而已,更何况古时初还有上次跟国公爷告状的前科在。 于是她眯了眯眼,用眼皮遮住了眼中的凶光,吩咐婆子:“去把三小姐给我带来,我有话要问她!” 婆子领命而去,古时初很快就被带过来了。 古时瑶一看见她就如同看到了毕生的仇敌,扑过来就想打她,还质问:“古时初!是不是你害的我?我不会放过你……” 古时初灵敏地一躲闪,就避开了冲过来的古时瑶,古时瑶还因为冲的时候太过用劲儿又没能扑到古时初身上,因此用力过猛,自己踉跄着摔了。 “瑶儿!古三,你怎么不扶着点瑶儿?果然是个没心肝的白眼狼!”周氏急忙把女儿从地上拉起来,还冷厉地骂了一句古时初。 这会儿她们说的事都不能让外人知道,因此丫鬟婆子都被赶出外面了,周氏只能自己把女儿拉起来。 “大伯母,你找我有什么事?”古时初并没有理会她的无理取闹,直接询问。 周氏和古时瑶看见她这一脸平静,好像今天的事跟她没什么关系的表情,就气不打一处来。 “古时初,你说,是不是你害得瑶儿被人侮辱的?”周氏恶狠狠地盯着古时初问道。 古时初顿时做出一副惊愕的模样,仿佛不敢置信般不住地摇着头问道:“大伯母,您为什么会这么想我?我哪里有这样的本事在祁阳侯府算计大姐姐?” 周氏一噎,她自然是不信古时初这个本事,但万一呢?因此她板着脸冷肃地继续道:“谁知道你这个小蹄子有没有找其他帮手?毕竟这段时间,你的性子改变了不少。” 古时初当然知道自己的改变会被人发现,但她只是性格变了些,给自己在这府上争取些福利,让自己过得更舒适些,并没有做出其他离经叛道的事情,即使周氏觉得她不对劲,也不可能会想到这人换了个魂,因此她一点儿都不怵。 “大伯母,如果你不相信我,大可以随便去查,反正我这些日子都在家里,即使那次去万佛寺上香,也是跟着大姐姐一起去的,我还提前回来了,哪里有时间去找什么帮手?”古时初一脸无辜地说道,神情坦荡无比。 “哼,这事我自然会去查,用不着你提醒!”周氏恼羞成怒。 “那、那你难道没有被人叫去做什么事?一个人落单的时候……”古时瑶死死地盯着古时初问道,她明明用秘密威胁了祁阳侯府一个丫鬟,让丫鬟带着落单的古时初去那个偏僻的院子,为什么古时初没有出现在哪里?反而是自己? “落单的时候?哦,是知秋肚子疼,我让人把她带去休息了这期间确实有一个眼生的丫鬟来跟我说知秋腹痛得更厉害了,让我过去看看,我就跟着过去了,谁知她把我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我刚想询问,可突然脑后一疼,就不省人事了,等清醒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躺在小花园的地上——就是大姐姐带我去看的祁阳侯世子的那个私人小花园。”古时初有条有理地解释道。 明洵兄,真是对不住了,得让你背背锅了,不过这锅是做好人不留名的锅,安国公府不敢追究的,我只能借借你的势了……古时初毫无心理负担地想道。 “真的是这样?谁打晕的你?谁把你带到那儿去的?”古时瑶又追问。 “我不知道啊,我都晕过去了,一醒过来就只有自己一个人了。”古时初茫然中带着些“害怕”,不住地摇着头解释道。 “那你为什么没有告诉我,还在宴席上吃得那么欢畅?”周氏一双眼睛冷冷地盯着她,满是怀疑,又问,“遇到了这种事,你居然都不放在心上,还吃得下饭?” 古时初飞快地扫了她一眼,低下头,说:“我、我怕说出来大伯母会骂我,也会有损闺誉……毕竟我不知道是谁把我打晕,又把我带到小花园去的……吃饭吃得欢,是因为我饿了,也是化恐惧为食欲……” 周氏被她这番解释噎得直翻白眼,不停地抚着自己剧烈起伏的胸口。 “我不信!你肯定是在说谎!肯定是你跟明洵联合在一起害我……”古时瑶歇斯底里地又要冲上来撕打古时初。 但古时初可不是会原地不动任她打骂的人,她“吓得”慌慌张张地躲到了周氏身后,绕着她跟古时瑶玩起了你追我赶的“游戏”,偏偏她速度比古时瑶快多了,古时瑶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追上她。 古时瑶最后气急败坏,不小心绊了一下脚,继而扑倒了周氏,母女俩顿时一起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806、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15) 安国公夫人被古时瑶扑倒在地上,扭伤了腰,也顾不得继续审问古时初了。 安国公回来得知自己女儿在祁阳侯府丢人的丑事之后,大发雷霆,狠狠地骂了一顿古时瑶,差一点就要把古时瑶送回老家祖宅去躲风头了,最后还是周氏爱女心切劝说了丈夫好久,才让古时瑶能留下来。 不过古时瑶依旧被禁了足、罚跪祠堂以及被请回来的嬷嬷重新教规矩。 祁阳侯和世子明洵在第二天就直接上门跟安国公退婚了,安国公理亏,知道自己女儿自作自受,是古时瑶先算计了明洵才招致的这一场祸事,他想追究都没办法,不得不憋屈地同意了让两人退婚。 古时初没用多久就知道这事了,明洵会跟古时瑶退婚在她的意料之中,毕竟哪个男人知道自己的未婚妻想陷害自己跟未来妻妹苟且能忍得了啊?更何况他还根本不爱这个未婚妻。 古时瑶偷鸡不成蚀把米,算计明洵和古时初不成,还让自己身败名裂,这会儿京城里门当户对的公子哥儿都不会考虑娶她了,即使她有个位高权重的爹。 古时瑶也算是因祸得福了,毕竟这样她跟唐步青的走到一起的可能性就大多了,古时瑶起初意识到自己身败名裂之后还晴天霹雳般不能接受,但过了一天之后,她就明白自己这次虽然没了名声,但也没了很多束缚,可以跟父母提议嫁给寒门出身的唐步青了啊! 于是古时瑶转悲为喜,跪在祠堂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考虑怎么跟母亲说起唐步青的事了。 古时初因为古时瑶的事被古陶兴询问了一遍,因为古时瑶和周氏一直说她很有陷害自己堂姐的嫌疑,古时初把自己那套说辞又说了一遍,古陶兴是个很大男子主义的男人,不认为古时初一个小小的弱女子,有本事在陌生的祁阳侯府算计自己的女儿,还一点儿痕迹都不露,所以他根本就不怀疑古时初,找她来问话只是敷衍一下周氏。 于是古时初成功地从这摊龌龊事里脱身出来,所有嫌疑都落到了祁阳侯府的人身上。 “小姐,咱们去哪里啊?”知秋掀了车帘子往外看,“福荣楼是京城现下最红火的酒楼,据说有一道芙蓉猪手最出名,很多老饕每天都会去等着点来吃,不如咱们去那里?” “好啊,我倒要去看看是不是真的这么好吃。”古时初顿时来了兴趣。 马车很快就在福荣楼门口停下了,古时初下了马车,走进去一看,大堂内几乎坐满了人,热热闹闹的,跑堂在桌与桌之间跑来跑去,忙的不亦乐乎,确实不愧是时下京城最红火的额酒楼了。 幸好古时初来得及时,虽然楼上的包厢没了,但大堂的角落里还有一张空着的桌子。 古时初虽然是住在国公府,但她只是个透明人,所以除了家里人和亲戚外根本没什么人认识她,她外出也一点儿都没有大家小姐的派头,因此她便十分心安理得地装作是平民的小姐,大大方方地坐在了最后一张桌子上。 知秋立马机灵地给她点了好几道爱吃的菜,包括那道出名的芙蓉猪手。 “哎呀,两位姑娘真是有口福,咱们酒楼恰好就剩下最后一只猪手了,你们要是来得晚了一些都吃不到了,恰好卡在这最后关头得了,这说明姑娘们跟咱们酒楼有缘分啊,以后可要多来几回才行……”小二嘴巴很甜。 “那就得看你这里的饭菜是不是真的好吃了,如果好吃,我们以后自然会光顾。”古时初说道。 “绝对好吃!客人您看咱们这大堂就知道了,饭菜不好吃能有这么多顾客?”小二很是自得地指着满堂的客人说道。 古时初没有等多久,很快就上了几道菜,她尝了尝,发现最红火的酒楼果然有点能力,目前为止这几道菜都很符合她的胃口。 只是她最为期待的拿到芙蓉猪手还没上,她刚要催一催,忽然就听到大门口传来一阵吵嚷声:“这最后一道芙蓉猪手少爷我要了!是哪个客人点的?我多赔他几倍菜钱就是了!” “这……这得先问问客人才行啊,小的做不了主……”小二赔笑说道。 “客人是谁?你带路!”那个嚣张的清凉男声又道。 古时初脸上一冷,居然有人想抢自己的菜?! 果然,很快小二就带着那个想强抢她菜的人过来了。 古时初抬眼一看,哟,居然是个熟人,不久前自己还和他合伙坑过人呢。 “是你?”明洵看见古时初也非常惊讶,不过这惊讶只维持了一下下,很快他就理直气壮地对古时初道,“这道芙蓉猪手我要了,你让给我,我赔你十倍菜钱!” “不行!我来这里就是为了这道菜,你给我多少钱我都不让。”古时初非常坚决地摇头道。 “一千两银子!再加上你这一餐我也请了!”明洵以为她嫌钱少,便皱着眉头加价,“这钱不少了,你别太过分。” “哼,你耳朵聋了吗?没听到我说多少钱也不让?”古时初冷笑着道。 “古三,你确定真的不让给我?”明洵眯起了眼,突然砰地一声拍在她桌子上,恶狠狠地说,“敢得罪我?是忘了你们之前在我府上的那些龌龊事了吗?” “你都说是在你府上发生的事了,关我什么事?”古时初冷笑。 “你就不怕我传言出去陷害你姐姐的是你?”明洵压低了声音威胁她。 “你尽管说,看看有几个人相信。”古时初撩了撩眼皮,嘲讽地说道。 明洵顿时一噎,反应过来确实没几个人会相信是她的手笔,而且他还没有证据,别人只会觉得她是被人推出来顶罪的可怜虫炮灰,说不定还会同情她呢。 明洵没想到自己居然被个小小的女子压制住了,顿时心中更憋屈,他祭出了最大的招:“不怕我报复你?你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跟安国公夫妻关系也平平吧?我要是对付你,他们会愿意为你讨回公道吗?” 807、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16) “你想怎么对付我?说说看?”古时初挑眉问道,然后也压低了声音威胁他,“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大不了跟你鱼死网破,同归于尽了。” 明洵看见她那凶狠的眼神,吓了一跳,忍不住后退了进一步,等反应过来后就恼羞成怒了:“凭你也想跟我鱼死网破?我对付你根本不用费多大力气,直接跟你大伯父说你得罪了我,还在外头不检点,让他好好管教你,你的日子就不可能好过了。” 古时初听见他用不检点来要挟自己,顿时心中怒火腾升,用这点来对付一个女孩子,实在下流不堪! 她猛地起身,伸出手用谁也没反应过来的速度飞快地掐住了明洵的脖子,阴冷地说:“我想你是忘了那天我是怎么把古时瑶带去那院子里的了。” 明洵被掐住了脖子,一张俊俏的脸顿时憋得通红,急忙用双手扒拉古时初的手。 小二和知秋看见了都吓了一跳,慌忙来劝说她放开明洵。 “小姐!你快松开手啊,他是祁阳侯世子,咱们得罪不起的!”知秋吓得急忙上前阻拦。 小二也脸都吓白了,他没想到这位女客人这么虎,居然敢跟祁阳侯世子打起来,还占了上风,要是祁阳侯世子在他们酒楼出了事那就大事了,“客人、客人,您消消气!” 眼看这里的动静都引起其他人注意了,幸好这儿位置偏僻些,没多少人会看过来,才免了祁阳侯世子丢的大脸。 古时初也不想跟他闹得太大,于是顺势下了台阶,松开了明洵的脖子。 她以为明洵这会儿不是被她这举动吓得怂了,就是更愤怒要跟她拼了,却没想到明洵是个脑子回路格外奇特的,他脖子被古时初掐住了,不但不生气,反而双眼亮晶晶地问古时初:“你会武?肯定会了!要不然那天你也搬不动……嗯嗯,那人,是不是?” 他倒是还记得这会儿是在外面,有些事不能说得太清楚。 古时初很是无语,不明白刚刚还跟自己针锋相对,威胁自己的明洵怎么这会儿就改了态度,她还是没好气地说:“是不是关你什么事?没事就赶紧滚,别妨碍我吃饭!” “哎哎,我能不能跟你拼个桌?”明洵大大咧咧地问,好像之前他们剑拨弩张的状况不存在似的,变脸跟六月变天一样。 “我看这桌只有你们两个,加上我正好!”明洵理直气壮,然后又带着些讨好的意味说,“这餐我可以请你!就是有点事想跟你探讨一下,你不要拒绝我嘛。” 古时初嘲讽地说:“你打的倒是好算盘,不但想抢我的芙蓉猪手,还想占我的桌?还会改策略了,以为我看不出来啊?” 明洵一噎,露出一副肉疼的表情,心一横,说:“我不要你的芙蓉猪手行了吧?只是跟你拼个桌!还依旧请你这餐!” 古时初眼神怀疑地打量着他,见他盛情不像说谎,而且他还是不会跟自己抢芙蓉猪手了,她便心动了,毕竟福荣楼的菜肴还挺贵的,她这餐可不便宜,有人给自己付钱,她就无法拒绝了。 “行吧,说好了不许抢我的芙蓉猪手。”古时初提醒他。 “是是是,不抢不抢。”明洵回答得很坚定,趁机迅速坐在了古时初对面,还跟小二点了好几样菜。 “我刚点的几样菜是福荣楼做得最好的几道,待会儿你可以试试。”明洵笑嘻嘻地对古时初道,十分大方。 古时初依旧对他莫名其妙就改变了的态度很警惕,莫非他是个受虐狂,被自己虐了一下就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可也没这么快吧? “古三,你肯定学过武吧?安国公居然会允许府上的小姐上武艺课?看来我以前是误会他了,没想到他还挺开明的。”明洵自顾自地说道。 古时初瞄了他一眼:“大伯父不可能允许府里的小姐学武艺,你猜错了。” “那你这身不凡的武艺是怎么来的?”明洵不知道怎么的,硬是觉得古时初武艺很好,当然,他也没想错。 还不等古时初找出个合适的借口,明洵自己就眼睛一亮,说:“是不是你悄悄拜了个神秘又厉害的师傅?那个师父会趁着大家都忽略你的时候道安国公府里来教导你?因为你的地位有些尴尬,住的院子又偏僻,所以根本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古时初张了张嘴,最后没有出声,明洵于是以为她默认了,顿时雀跃地一敲手:“我就知道!话本里拜师学艺的故事有些事真人真事改编的!” 古时初:…… 没想到祁阳侯世子居然这么……天真无邪? 明洵自问自答地把古时初会武的事情合理化了,省了她绞尽脑汁编故事。 古时初没理会这傻子,趁机享受了那道芙蓉猪手,果然名不虚传,猪手酱香味儿十足,软糯鲜香,是会令人回味无穷的一道好菜。 明洵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古时初毫不客气地吃掉了芙蓉猪手,真的一点儿都不留给他,他咽了好几回口水,多没敢跟古时初开口。 好不容易等到她吃完了,他才勉强找到了话题让自己转移注意力:“古三小姐,不知道你那个神秘的师父还收不收徒弟?” “怎么?你想当我小师弟?”古时初一顿,把明洵浑身打量了一遍,就很嫌弃地说,“不行,你的资质不够出色,我师父不收的,他要收徒弟只会收像我这种武学天才。” 明洵顿时失望极了,不死心地追问:“真的不行吗?要不你问问你师父?也许他看得上我呢?” 古时初斩钉截铁地摇头:“真的不行,而且我现在也不知道去哪里找他,他一向来无影去无踪,以前都是他来找我,我从来不知道他在哪里。” “这样啊……”明洵沮丧得像是被主人抛弃了的大狗,连头发丝儿都显得失望、难过起来。 古时初只能装作看不见了,毕竟她到哪里去找个神秘的师父来教他? 然而明洵就是个生命力极其顽强的,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忽然一扫刚刚的失望和难过,兴奋地对古时初道:“找不到师父,那你可以代师收徒啊!” 呵呵,你可真是个小天才,居然能想出这个主意。 808、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17) 古时初无情地拒绝了明洵想拜师的请求。 明洵垂头丧气地回了府,刚换了衣服,就听见祁阳侯夫人派人来找他,他只得去了。 “洵儿,快过来,看看这些闺秀你喜欢哪个?喜欢谁娘就去给谁家给你提亲。”祁阳侯夫人兴致勃勃地对明洵招手。 明洵一听她这话,脑袋都大了,说:“娘,我才刚刚跟安国公那大小姐退婚,你这么快就开始给我找下一个了?不怕下一个又是古大小姐?” “呸,你别给我提那个不知廉耻的东西!堂堂国公府大小姐,居然在未婚夫府上跟人苟且!这是故意羞辱你和咱们家呢!要不是有她爹,为娘绝对不会让放过她,跟她退亲都便宜她了,本来应该让她出家为尼的……”祁阳侯夫人一想起古时瑶就心火怒烧,恨得不行,给自己儿子戴绿帽让他饱受外人嘲笑的女人,她恨不得手撕了古时瑶。 明洵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有些心虚,不过很快又理直气壮起来,毕竟如果不是古时瑶首先想要陷害自己和古时初,那他跟古时初根本不可能将计就计,所以古时瑶这是自作自受,他根本不需要觉得愧疚。 祁阳侯夫人还在责骂古时瑶:“……真是害人不浅!她自己不检点喜欢上别人就算了,还偏偏要在咱们府上偷、情,真令人作呕,我恶心得都让人那把院子夷为平地了……” “娘,这倒也不必……”明洵干巴巴地说道,怪不得他觉得最近府上吵闹了些,原来是拆房子啊。 “你给我闭嘴!你看看你,从小就不务正业,越长大就越纨绔,吃喝玩乐无一不精通,名声都被你作践完了!害得我想给你找个家世好、性格温良又知书达理的好姑娘都找不到,那些好人家的姑娘根本就看不上你,这几个还是我抛下这张老脸才让人寻摸到能接受你的姑娘,你赶紧在这其中给我选一个!”祁阳侯夫人瞪了一眼明洵,说道。 明洵只觉得脑袋疼,他如今一心只想着拜得神秘高手为师,因为无法说服古时初,还沮丧难过得不行,哪里有心思想成亲的事?成亲之后让个女人来管住自己?他才不想自找苦头吃呢!事实上跟古时瑶退亲之后他还庆幸不用早早成亲了,却没想到母亲手脚这么快就给他找备选人了。 “娘!儿子还年轻着呢,干嘛急着成亲?您和爹也正是当年,要是喜欢孩子,自己直接再生一个不就行了?对了!要是实在想抱孙子,还可以催催二弟嘛!”明洵毫无义气地说道。 祁阳侯夫人都被他这话气得火冒三丈了:“混账!居然敢拿我和你爹来说事?我生下你这个孽障已经后悔得不行了,还再生一个?哼,老娘还想活得久一些!你二弟比你小,他才不着急,你别想祸水东引……” 明洵被祁阳侯夫人骂得狗血淋头,正努力想办法让母亲打消给他找妻子的念头的时候,忽然脑中灵光一闪,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 他没办法拜得神秘高手为师,那为何不把神秘高手的徒弟娶回来?这样他作为徒弟的丈夫,不就能顺势求个情、走个后门拜师了? 就算不行,那也跟神秘高手扯上关系了啊?不是可以求高手给他指点指点身手? 明洵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主意很棒,于是他瞬间就像打了鸡血似的,激动得俊脸都红了,兴冲冲地跟侯夫人说:“娘!你非要我成亲的话,那我就娶古三!” “哪个古三?”祁阳侯夫人顾不得高兴儿子改了主意成亲,就又疑惑起来,没办法,古时初确实存在感弱了些,祁阳侯夫人一时半会儿还真的没想起她来,只对“古”这个姓印象深刻,“该不会又是安国公家的姑娘吧?” 侯夫人心惊胆战地询问,因为古时瑶,她对安国公府里的姑娘都没了好印象。 “娘,您真聪敏,就是安国公府的姑娘,她是安国公早已去世的庶弟的女儿,也就是他侄女。”明洵高高行行地跟侯夫人介绍道。 “不行!”侯夫人一听他这话就脸色一沉,毫不犹豫地拒绝道,“咱们家不想再跟安国公府扯上关系,他们家的姑娘品性不好,有个能在未婚夫府上跟男人苟且的姐姐,那个古三能是个好的?而且他只是安国公的侄女,还无父无母,身份地位都跟你天差地别,怎么配得上你?” 即使儿子纨绔了些,但始终是祁阳侯府的世子,等丈夫百年之后就能继承爵位,可古时初呢?只有一个安国公侄女的空名,光是自己刚刚根本没想起她来,就足以看得出安国公对她这个侄女可不怎么样,否则怎么到了待嫁年纪的姑娘都没什么名声传出来?这就足以说明她在安国公府里的地位无足轻重了。 如果她是安国公嫡亲弟弟的女儿那血缘还亲近些,安国公会更看顾一点,可她是庶弟的女儿,那安国公能让她活着已经算不错了,毕竟大多数人家的嫡子和庶子都是敌对和竞争的关系,安国公跟他庶弟的关系能有多好? 祁阳侯夫人瞬间就想到了很多,越想越觉得儿子这提议她不可能答应。 明洵不知道母亲的想法,他还为古时初说话了:“娘,古三跟她那大堂姐可不是一类人,她们之间的关系从来就不好,她在安国公府就跟个隐形人似的,安国公府里那些人的下流品性影响不到她,她……挺有意思的……” 祁阳侯夫人态度却非常坚决:“我不管她跟古大小姐关系好不好,总之她是安国公府的人,那我就不会同意你娶她。” “娘!我这辈子非她不娶!除了她我不会娶其他人了,你要是想我一辈子都娶不到媳妇,那你就反对吧!”明洵逆反之心一下子就上来了,梗着脖子跟侯夫人争吵。 但其实他内心并没有真的“很爱”古时初,他只是虚张声势,觉得能娶古时初为妻那最好,毕竟娶谁不是娶?不能娶的话,那他还能拿古时初当借口不成亲,进可攻、退可守,真是太棒了,他不由地为自己能想出这个绝妙的主意而自豪。 809、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18) 祁阳侯夫人可不知道他内心是这么想的,反正她被儿子的态度气得不行,对古时初也迁怒上了,更是觉得安国公府的姑娘果然没一个好的,大的那个让儿子被人嘲笑,第三这个让儿子跟自己作对……都是祸殃子! 于是催婚的事就这样不了了之,母子俩杠上了,谁都说服不了谁,祁阳侯夫人绞尽脑汁要让明洵同意选择某一个姑娘当妻子,但明洵就是说死了非古时初不娶,气得祁阳侯夫人时不时就要跟祁阳侯告儿子的状,还让祁阳侯好好管教儿子。 如果明洵是个能被管教好的儿子,那他就不会成长为一个纨绔子弟了,夹在母子俩中间的祁阳侯只觉得苦不堪言。 反正在祁阳侯夫人妥协之前,明洵的婚事就僵住了。 不过明洵一点儿也不着急,他盯上了古时初,想先跟她拉近一下关系,显然还没死心呢,想拜古时初那个莫须有的神秘师父为师。 他派人在安国公府门口守着,只要看见古时初出行,那他就肯定要凑上来的,也不管什么适不适合,反正他胡作非为惯了。 “古三小姐,你这会儿又去哪里啊?”明洵骑着马,笑嘻嘻地靠近了古时初的马车旁,对着里面的人问道。 古时初揉了揉额头,她没想到默认了自己有个神秘莫测的师父之后,会招来这么一个甩都甩不掉的狗皮膏药,早知道在福荣楼的时候她就不那么冲动暴露自己不凡的身手了。 明洵没听见古时初的回答也不生气,继续一个人自说自话:“我知道有一家专卖烤全羊的吃食店,里面的羊都是从边域凉城本地运送到京城的,而且厨子和伙计都是凉城人,所以他们家做的烤全羊最地道,没有丝毫腥膻味,皮肉烤得金黄焦脆,肉质鲜嫩入味,配上一碗羊肉汤,那滋味简直绝了……” 古时初听着明洵的描述,只觉得嘴里口水分泌得更旺了些,忽然一声响亮的“咕咚”咽口水的声音传了出来,古时初一愣,难道自己已经馋成这样了? 然而一抬眼,却发现是旁边的知秋,她羞耻得满脸通红,头都低得快钻到车底去了,古时初这才意识到咽口水的声音是她发出来的,便忍不住轻笑了一声。 知秋更是羞耻得猛地捂住了脸,古时初轻咳一声,掀开了车帘子,探出头对马上的明洵道:“那家店在哪里?现在带我去吧。” 明洵见她终于理会自己了,便笑得更灿烂了,连连答应:“好好,现在去正好可以让他们现烤!” 他带着古时初七拐八拐,终于到了一条叫桐花巷的巷子,还没找到那几店呢,就先闻到了一股浓郁的烤肉香,勾得人肚子里的馋虫翻了天。 饶是尝过不知道多少美味的古时初,都觉得这股香味能勾魂夺魄。 “到了!古三你闻到这香味儿了没?不行不行,我都等不及了,我先去占位置了,你赶紧跟过来……”明洵说完就扬鞭一甩,骑着马儿一溜烟地往散发诱、人香味的地方去了。 古时初连忙让车夫追上。 不单酒香不怕巷子深,这肉香也不怕巷子深啊,古时初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就看见烤羊店里都坐满了人,一眼看过去全是人头,幸好他们来得及时,明洵的小厮带着古时初到了一张桌子前。 “这里的生意太好了,咱们的那只烤全羊还得再等等。”明洵对古时初道,“现在可以先吃点羊杂碎和马肠子,这两样吃食也很不错。” 古时初果然瞧见了桌上这两道菜,她分别都尝了尝,便眼睛一亮,果然如明洵所说,味道太棒了,她吃着吃着速度就快了起来,明洵一看,也急忙加快了自己的速度,到最后几乎是跟古时初抢起来了。 没一会儿,这两盘吃食就被两人吃完了,明洵连忙再让人上两盘来,他都还没过、瘾呢。 “没想到你一个柔柔弱弱的姑娘家,吃起东西来比大男人都虎,刚刚你比我吃得还多!”明洵忍不住跟古时初抱怨。 古时初淡淡地看他一眼:“你哪里看到我是个柔柔弱弱的姑娘家了?” 明洵一噎,这才想起她身手不凡的事,她哪里柔弱了?自己说不定都比她柔弱…… 明洵想到这里,就忍不住叹气。 “你是怎么找到这家店的?我还以为这种店只有平民百姓才会光顾,毕竟环境不够优雅安静,食物不够高级文雅,其他顾客还粗鲁野蛮,你这样的公子哥儿不应该是不屑于来的吗?”古时初有些好奇地问。 明洵却翻了个白眼,说:“我又不是那些附庸风雅,连洗手水都讲究要冬雪融化的沽名钓誉之人,只要东西好吃,我管它这店是王公贵族吃的,还是平民百姓吃的?讲究那么多,累都累死了,哪里还有心情品尝美食?” 然后他又洋洋得意地说:“这家店还是我有一次不经意路过发现的,虽然藏得深,但到底还是躲不过我这个尝尽天下美味的老饕之手!那些只讲究繁文缛节,地位高贵的食客可没有我这样的口福。 这家店里的烤全羊,我爹娘尝过了都说好吃,还时常派人来买,哼!要不是我告诉他们,他们可吃不到……” 古时初有些无语地看着幼稚的明洵,只是发现了一家好吃的店,值得这么骄傲? 真的值得……当古时初看见抬上来的那只烤得全身金黄油亮,散发着勾魂夺魄香味的烤全羊的时候,她就忍不住想道。 “咱们自己用刀子割着吃比让伙计切好了摆在盘子里吃更起劲儿,你要不要试试?”已经拿起了一把小刀的明洵问古时初,他以为古时初这样的大家闺秀,应该不会愿意用这怎么粗鲁野蛮的方式。 却没想到,她二话不说就拿起了刀子,往烤全羊背上被烤得酥脆的皮上一划,一声清脆的“咔擦”声,那刀子就钻入了肉里。 “还等什么?我就不客气了。”古时初瞄了一眼呆愣住的明洵,说道。 明洵反应过来,立马毫不客气地加入了进来。 外部带着皮的肉金黄焦脆,内里的肉质鲜嫩可口,带着羊肉清香沁人的味道,让人食欲大开。 810、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19) 古时初跟明洵一直吃到肚子发撑了才离开,明洵还意犹未尽地约她下次去其他地方。 “你可真不愧是个人尽皆知的纨绔子弟啊,哪儿有好吃的都少不了你。”古时初感慨道。 明洵十分自得:“那是当然!论起吃喝玩乐,京城里还没有哪个比得上我。” “呵呵,你觉得这是很值得骄傲的事?”古时初挑眉问道,“要是别人知道了,肯定觉得你没出息。” “别人懂什么?人生在世不就是吃喝二字吗?我生下来就已经有了荣华富贵,根本不需要跟其他人一样靠自己去拼搏争取,如果还不让自己享受得更快活些,那岂不是辜负了我家里的钱财地位?生活还有何乐趣可言?”明洵理直气壮地说道。 古时初对他举起了个大拇指,说:“你说得对,有人上进奋斗,那也得允许有人安于现状啊,只要不做伤天害理的事就行了。” 她倒不是拍明洵马屁,而是真这么想的,毕竟她自己如果没有什么外力逼着,大概率也会选择做一条咸鱼,吃喝玩乐就行了,所以明洵选择当个纨绔子弟,她十分理解。 明洵听见她这话,果然眼睛一亮,觉得找到了人生知己:“还是你理解我,就连我爹我娘他们都不理解我的理想,非要逼着我上进,幸好我机灵,愣是让他们放弃了。” “那你得庆幸一下有一对疼爱你的父母,如果他们把祁阳侯府的家族荣耀和利益看得比你更重,你是不可能过得这么快活的,但现在你成功地当了一个无忧无虑的纨绔,说明你爹娘已经允许你不求上进了。”古时初云淡风轻地说道。 “什么?”明洵听了,却若有所思,神情一下子就复杂起来,百般滋味涌进心头,心又软又酸,原来爹娘是不舍得逼自己,才放弃培养自己的吗? “好了,别感慨了,你这些烤羊肉再晚些就凉了,口味会变差,赶紧回府去吧。”古时初对明洵说道,然后头也不回地跳上了自己的马车。 古时初回府经过东面安国公夫人所在的院子的时候,忽然听见一阵吵闹的声音。 “娘!我不要嫁给那些下贱的男人!那些男人怎么配得上我?娘,你别逼我……”一个尖锐的年轻女声喊道。 古时初一下子就听出来了,是古时瑶的声音,她顿时放慢了脚步,竖起了耳朵。 “瑶儿,不是娘不想给你找门当户对的,但……你上回在祁阳侯府出了那样的事,那些跟咱们地位相当的、有儿子的人家,一听娘有提起你亲事的意思,不是顾左右而言他,就是毫不犹豫地拒绝,还把娘嘲讽、羞辱一遍,他们觉得你放、荡不堪,又已经失贞,谁敢娶你那就是自取其辱……”大夫人周氏脸色极其难看地对古时瑶说道。 古时初脸色顿时煞白,她自然知道上次在祁阳侯府被人发现与人苟且之后,自己会身败名裂,所以她再也没有外出,没有打听外面自己的名声,以为这样就能不在意外面对自己的诋毁,却没想到,今儿她母亲带过来的让她挑选的夫婿人选,就让她狠狠地感受到了何为“败家之犬”。 即使她根本没有嫁给其他世家公子的意思,但不代表着她愿意看到以往对自己千百般讨好的同龄男子放弃自己,他们这是看不上自己了?!古时瑶意识到这一点,心中就既愤怒又惶恐,特别是看到周氏给她看的夫婿候选人名单上,地位最高的居然只是一个五品的武将,而地位低的甚至还有富商的儿子! 这让从来都认为自己是天之骄女的古时瑶怎么受得了?她看不上别人是一回事,可要是别人看不上她,那她就不能忍受了,偏偏她对周氏说出来的话无可奈何。 见女儿一副打击太大的模样,周氏忍不住叹了口气:“如果不嫁这些人,那你就只能嫁给当日与你在一起的那男人了,只是那男人当天被祁阳侯世子带人打了一顿就送去官府了,你爹为了给你收尾,就把他……给那个了,所以你没办法嫁给他了。” “娘!我根本没想嫁给那个人!”古时瑶一想起那天的男人,顿时心中一阵恶心,冲周氏说道。 “这也不嫁,那也不嫁,你还想嫁给谁?你不知道你爹是想把你送回老家的,我极力跟他求情才让你留在京城,可是宗族那些人却觉得你败坏门风,应该沉塘处死以维护名声,如果不是你爹对你还有些感情,你现在连小命都要没了!但那些族老还没有死心,还盯着你,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你早些嫁出去……只要你出嫁了,那些老不死就没资格管你,所以你不要任性,娘都是为了你好啊……”周氏说着说着就哽咽起来。 古时瑶闹出了那场丑闻之后,她承受了很多压力,既要承受外面那些人的嘲讽羞辱,又要竭尽心力面对家族中人的逼迫保住女儿,感觉真个人都快心力交瘁了,可女儿依旧还是这么不理解她,所以她都忍不住觉得自己委屈了。 古时瑶看见周氏眼眶都红了,顿时不敢再大吵了,连忙抱住周氏,鼻子一酸,说:“娘,我就知道只有你对我最好……” “知道就好,不要让我、操那么多心!”周氏恨恨地骂道。 在外头听到母女俩对话的古时初忍不住挑了挑眉,周氏确实是个优秀的母亲了,为了自己的儿女殚精竭虑,即使古时瑶做出让人蒙羞的事,她都用尽一切办法保护女儿,舍不得让她遭受外面任何的风言风语,还绞尽脑汁给她找寻不介意她往事的、肯娶她的夫婿人选。 古时瑶心中十分感动母亲对自己的爱护,她本来还不想说出自己已经有心仪之人的事,但看见母亲为了自己的亲事焦头烂额,她就不能再瞒着了。 因此她小声地对周氏道:“娘,你找的这些人我都不想嫁……”眼看周氏又要瞪眼睛骂她了,她连忙补充道,“我不是赌气,而是说真的,我有更好的人选!” 811、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20) “你该不会又看上什么不靠谱的男人了吧?”周氏一听,大惊失色,急忙询问,以为古时瑶又被不安好心的男人骗了。 “不是不是!娘,你放心,我看上的那个人是个才华横溢的举人,正要参加明年春闱,到时候他肯定榜上有名。”古时瑶信心满满地说道,未来的丞相大人,考个进士那不是信手拈来吗? 周氏却没办法相信她的话,毕竟没有哪个学子能确定自己一定金榜题名,敢这么说的,不是偷了考题想作弊的,就是骗子想骗人的。 周氏排除了第一种可能,毕竟如今科举想作弊,那就是作死,所以她更倾向于自己女儿被舌灿莲花的骗子给骗了。 因此她恨铁不成钢地对古时瑶道:“瑶儿,你什么时候又结识不三不四的人了?之前那场丑闻你还没吸取教训吗?即使是当朝大学士或者太傅的亲传弟子,都不可能打包票说自己春闱一定榜上有名,所以瑶儿啊,哪个学子敢这么跟你保证,那他就一定是个骗子。” “不可能!他不是那样的人,他是真的有才华。娘,我很确定自己没有被骗。”古时瑶一脸严肃地保证道,“那人并没有跟我保证说一定会考中,是我自己看他有才华、学识渊博、气度不凡,便知道他以后肯定前途无限。” 周氏却一点儿都不相信她的眼光,可古时瑶说死了就看中了那举人,周氏拗不过她,只得问那人到底是谁。 古时瑶便含羞带怯地说:“那人叫唐步青,是个江南来的学子,家里没什么人了,只有一个老母亲,虽然家境贫寒了些,但他为人很上进,是个有能力的,以后肯定能封妻荫子……” 古时瑶把唐步青夸得跟朵花似的,想起上辈子唐步青和古时初的风光,她就迫不及待地想要把这个金龟婿据为己有。 周氏看见她说起唐步青时的神态,心中一突,知道自己这个女儿是真的喜欢上那人了,脸上的欢喜和向往之色掩饰都掩饰不住。 “好,这事儿娘知道了,你先别跟你爹提,娘要先让人去调查调查他,确定他本人是不是真的如你说的那样人品贵重、才华横溢,如果真的是,那娘会把他列为你的夫婿人选。”周氏并没有第一时间拒绝古时瑶,而是打算找到唐步青的把柄,在女儿面前揭穿他的真面目。 是的,周氏根本不相信唐步青真的有古时瑶说的那么好,她已经先入为主地认为唐步青是个只会欺骗无辜单纯少女的人渣了。 古时瑶却不知道周氏是这么想的,为了加大心上人被母亲看重的筹码,她还把自己曾经救过唐步青的事说了: “娘,我还救过唐步青呢,上次我和三妹妹去万佛寺上香的时候,在路上遇到了晕迷的他,我就把他救了,还送回了万佛寺好生照顾,所以我对他是有一份恩情在的,如果以后我真的嫁给了他,他即使是为了报答我的恩情,都会好好对我的,娘尽管放心吧,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然而,她这番话不但没能打消周氏对唐步青的怀疑,反而让她对唐步青的疑心更重了,什么晕倒在路上?难道不是故意倒在女儿马车前,好结识身份高贵的女儿,借此掳获女儿芳心,攀上咱们国公府,接着岳丈的势平步青云? 那些寒门出身,自诩有才华没家世的学子最喜欢做的就是这种事了,勾搭上一个高门大户的小姐,就能少奋斗二三十年,这种事即使是几千年后,都是很流行的凤凰男凭借婚姻跳跃阶层的手段啊。 周氏把脑子不清醒的女儿送走之后,就急急忙忙地吩咐人去调查“居心不良”的唐步青了。 可怜的唐步青这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他根本没有攀附国公府千金大小姐的意思,甚至就连当初古时瑶非要留给他的一包银子,他为了心中的傲气和清白的名声,都根本没有使用,而是直接交给万佛寺当了香火钱。 周氏作为安国公夫人,手上有不少能人,而且唐步青如今还只是一个上京赶考,家世非常简单的学子,他短短二十几年的人生都是有迹可循的,因此周氏派去的人根本没用上多久,就把唐步青祖宗三代的事都查出来了,甚至还把他祖父年轻时曾经跟邻居一个寡妇有染的事都没拉下。 周氏把唐步青的那些调查信息看了又看,发现他还真的是一个心中只有读书,其他事全都不放在心里的学子,生活轨迹简单到枯燥无趣的地步,不是在家中或者学堂念书,就是去相熟的书铺抄书卖画挣钱,偶尔还会参加一下同窗间的聚会,除此外就没其他事了。 周氏没能从这些信息里看出唐步青人品不佳的痕迹,反而还看出了他是个相当纯粹的学子。 “难道这回瑶儿的眼光真的好了一次?”周氏半信半疑,不过她到底是相信自己手下人的能力,因此又问了一遍古时瑶是不是真的看上了唐步青,得到她肯定的回答之后,周氏就找上了丈夫安国公。 “老爷,那个唐举人目前看来确实是个上进的读书人,虽然家境贫寒,但只要明年考中了进士,再加上有老爷您的帮衬,那他以后的前途就差不到哪儿去。所以不如老爷您再找唐举人到府上来考校一番,如果真是个可造之材,不如就成全了女儿吧。” 古陶兴看着周氏递给他的有关唐步青的信息,看到他家中只有一个寡母,便皱了皱眉头,说:“寡妇带出来的儿子,会不会很愚孝?万一他光顾着孝顺母亲,委屈了妻子怎么办?向来任性娇气的瑶儿能忍受这些?” “一个寡母而已,能强横到哪里去?而且咱们家可是国公府,就算为了她儿子的前程,她也不敢给脸色咱们女儿看。老爷,家中只有一个婆婆已经算是不错了,而且还能有咱们压着,翻不起什么浪来。可如果让瑶儿嫁入人口复杂的大户人家,那头上顶着婆婆和太婆婆两重婆婆,那才叫难受呢。”周氏心有余悸地说道,她曾经就受过这样的罪。 古陶兴显然也想起了从前夹在亲娘、亲祖母和妻子之间三头受气的日子,顿时不吭声了。 812、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21) “请问是唐步青唐公子吗?我家老爷有事想与您相商,不知道您明天是否有空到府上一趟?”安国公府一个男仆找到了在万佛寺后山一棵桃树下看书的唐步青,一边恭敬有礼地说着,一边把手中的请帖递给唐步青。 唐步青只觉得这人莫名其妙,自己根本不认识,他迟疑了一下,到底还是接过了请帖,问道:“你家老爷是哪位?” “我家老爷是安国公。”男仆回答。 “安国公?”唐步青十分惊讶,“你家老爷是不是找错人了?唐某跟安国公从来没有过交集啊。” “没错,我家老爷找的就是您,小的确定没找错人。”男仆十分肯定地说道。 “你家老爷找我是因为何事?”唐步青边打开请帖,边继续追问。 男仆摇了摇头:“这小的就不知道了。” 唐步青确定真的问不出什么来,请帖上也只是写了他的名字,请他上门一叙,其他的根本没有任何内容。 他纳闷不已,还有些忐忑,以为自己是不是哪里得罪了安国公,可如果得罪了他,那他应该不会这么客气地拿了帖子来请自己上门吧? 正当他绞尽脑汁地回想自己为什么会被安国公注意到的时候,忽然脑中灵光一闪,猛地想起来当初自己刚来京城时晕倒在路上被人救了的事,救了自己的那姑娘不就是安国公府上的吗? 难道是因为这件事?可这件事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安国公要找他,那早就来了,怎么可能等到现在? 不过既然想起了自己是怎么跟安国公府扯上关系的,他心中就安定了些,决定明天按时上门去见安国公,他没办法拒绝,一是他心中有野心,而安国公位高权重,等他考中进士步入仕途,那跟安国公有关系以后仕途也好走一些;二则是如果安国公真的因为府上的小姐救了自己的事,那他就更应该上门道谢了。 唐步青第二天换上了自己最体面的一套衣服,然而等他来到安国公府门口的时候,望着那气势磅礴的“安国公府”四个大字,以及那扇雄伟矗立着的朱红色大门,他还是不由自主地心中一颤,对权势和地位的野心一下子沸腾起来,这就是京城里大权在握的重臣贵族的府邸,总有一天,他也会拥有这样一座雄伟壮丽的宅子! “你就是唐步青?”安国公冷着一张脸把唐步青上下打量了一遍,等看到他虽然有些拘谨和紧张,却依旧表现得不卑不亢,既没有过度地谄媚自己,也没有卑怯畏缩的胆小模样,眼神也还算坚定有神,心中便觉得满意了些。 唐步青低着头恭敬地回答:“回国公爷,真是在下。” …… 唐步青离开安国公府后,都不知道是怎么回到万佛寺的,他一路上像是丢了魂似的,行事完全凭着本能,幸好京城治安还不错,他才平平安安回到了万佛寺。 他回到自己的厢房,根本没有心思复习功课,而是猛地躺倒在自己那张狭小的床上,双眼直直地盯着天花板,脑子里一直在想安国公今天对他说的话。 安国公起初考校了一番他的学识,见他学识不错,便勉励他明年春闱一次考中,接着又提起他跟安国公府大小姐颇具戏剧性的相遇、相识,暗示他们之间有缘,让他明年考中进士后到府上提亲…… 唐步青猛地听到安国公暗示要招自己为女婿的时候是惊喜的,以为安国公看中了自己的才华以及前途,可过了一会儿后他就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因为就算他考中了进士,跟安国公府小姐的身份地位依旧还是天壤之别,安国公即使想要提前拉拢自己这个有识之士,也完全不需要把嫡长的女儿许给自己,许一个庶出的女儿就已经足够了。 那么,为什么安国公这么“大方”呢?唐步青想了许多,甚至想过是不是古大小姐看中了自己,毕竟古大小姐之前救了自己,还强行送了一包银子给自己,似乎是对自己有意的。 但,安国公府那样的人家,真的会允许女儿看中自己这个家境贫寒的学子? 唐步青疑惑重重,他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这块天大的馅饼砸中了自己。 他虽然对古时瑶不经自己同意,就施舍银子给自己感到心里不舒服,但他明白自己能攀上安国公府的大小姐到底是大多的运气,他清高,但却又没有那么清高,况且这并不是他自己百般算计得来的,他只要愿意,就能凭借着安国公府一跃而上,这种能少奋斗二十年的极致诱、惑,谁能忍住不要? 唐步青想着想着就心脏砰砰砰地跳起来,这会儿才意识到能与安国公结亲到底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好处…… 此时的他并不知道安国公之所以会同意成全古时瑶和他,是因为古时瑶闹出的那场丑闻让她没办法嫁入门当户对的人家,只能向下寻找成亲的对象,简而言之,用千年后的话来说,他就是安国公给自己已经声名狼藉的女儿找的,还算体面的接盘侠。 古时瑶从安国公那里得知,他已经跟唐步青说过两人的亲事,而唐步青对此没有异议,所以等明年春闱后,唐步青会上门提亲,这已经是双方心照不宣的事了。 古时瑶知道后心中大喜,只觉得自己重生回来后一直提着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她回来后的执念就是要从古时初手里抢到这门亲事,让未来的丞相大人成为自己的夫婿,那自己就能跟着夫荣妻贵,不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曾经地位不如她的堂妹风风光光,压在她头顶上…… “爹,谢谢你……”古时瑶喜极而泣,红着眼眶对古陶兴说道。 古陶兴对这个女儿还是有些感情的,因此叮嘱她道:“既然你看中了他,那以后就要安安分分当好贤妻良母,别再任性妄为了。为父见他是个上进又有能力的,只要他不行差踏错,以后前程不会差到哪里去。” “爹,你放心,我以后一定会跟他好好过日子。”古时瑶连忙保证道。 813、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22) 很快就过了年,又是一年学子最关心的春闱,唐步青果然学识才华不错,真的考中了进士,虽然不是前三甲,但名次也很靠前。 得偿所愿的唐步青跟其他新晋进士们庆贺之后,便带着媒人,郑重的上了安国公府的门,跟古大小姐提亲。 因为之前已经心照不宣,因此安国公根本没想过为难他,一口就答应了,接下来就开始进入成亲的各种流程,毕竟古时瑶年纪已经不算小了,再加上她的坏名声影响了家里其他小姐们说亲,因此需要把她快些嫁出去,当然,这也是古时瑶求之不得的,她就希望早早成亲,这样她就是板上钉钉的未来丞相夫人了。 安国公府大小姐的亲事有条不紊地进行,听到了些风声的祁阳侯夫人顿时坐不住了,又把明洵叫去骂了一顿:“你看看古家那个不要脸的大小姐都找到人嫁了,你的亲事还没有着落,我都快为你急死了!让你去相看你不肯,到底什么时候才愿意成亲?” “娘,我没有不愿意成亲啊,你忘了,我非古三小姐不娶啊。”明洵笑嘻嘻地说道,他这半年来跟古时初熟悉了不少,两人私底下结伴去吃喝玩乐,很有共同话题,他觉得自己找到了人生知己,再次确定——如果非要娶妻,他肯定要找跟自己志同道合的古时初。 祁阳侯夫人一听,顿时只觉得太阳穴的青筋突突直跳,她瞪着面前明明英俊潇洒,却非要表现出一副吊儿郎当状态的儿子,吼道:“你还没死心?我都说了,安国公府的姑娘都是不安于室的,我不会要他们府里的人当我儿媳妇……” “那也行,大不了我一辈子不娶妻罢了,幸好你和爹还有我二弟这个儿子,否则都没人传宗接代了……”明洵气死人不偿命地笑着说道。 祁阳侯夫人果然被他气得浑身都颤抖了:“你、你这个孽障!你想气死我是吧?” “娘,我没有,我孝顺着呢,瞧瞧,这是我在外面给你带的一个小玩意儿,听说是外海传过来的东西。”明洵说着,掏出一个造型别致的圆形小盒出来,不知道按了哪里,“啪”地一声,忽然打开了,里面一个成人小拇指般大的小人就慢慢地转了起来,一阵悦耳的不知道是什么乐器的乐声接着就响了起来。 这确实是个非常新鲜的玩意儿,祁阳侯夫人都忘了生儿子的气了,一脸惊异地看着那个会随着音乐声转圈的小假人:“这是什么东西?” “海外的人叫‘音乐盒’,打开就会有音乐声传出,挺有趣的。”明洵得意地解释道。 这小玩意儿其实是古时初给他的,作为他带着古时初去品尝了京城里不少美味吃食的报答。 古时初知道他喜欢稀奇新鲜的小玩意儿,便特意花了很大力气寻了这么一个音乐盒送给他,明洵一见这玩意儿就喜欢上了,这几天一直把玩它,这会儿如果不是为了哄亲娘,他都舍不得拿出来呢。 祁阳侯夫人小心翼翼地拿起音乐盒观察起来,听着那悦耳新鲜的音乐声,心思全在猜测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了,根本没意识到她已经完全忘了催婚——明洵的目的算是达到了。 祁阳侯夫人果然不愧是能生出明洵这样玩物丧志纨绔儿子的人,她自己对新奇的东西也很喜欢,恨不得把音乐盒拆了好了解清楚到底是怎么制作出这样的东西来的。 明洵趁机逃了,还悄悄地跑去找了古时初,他把那个音乐盒给了祁阳侯夫人,很是心疼,想问问古时初跟哪个商人买到的,他也想买一个。 古时初无语地看着因为一个音乐盒而跑来爬安国公府围墙的明洵,说:“你该庆幸我这院子向来偏僻没什么人来,否则你都能被府上的护卫射成刺猬。” “不会的,虽然我的武艺没有你高强,但对上你们府里的护卫还是绰绰有余的。”明洵大言不惭地说道,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 “音乐盒我是跟一个西洋来的商人买的,那商人长着络腮胡子,蓝色眼睛,人高马大,跟咱们的人一看就不一样。不过他说自己这次在京城卖完货之后就要回到自己国家了,所以这会儿你想找他大概是找不着了。”古时初面不改色地忽悠道。 其实这音乐盒是她伴生空间里的存货,不知道哪个世界收起来的,她想着找个小礼物送给明洵当他带自己玩的报酬,就找到了这个音乐盒。 这个朝代在沿海的口岸是有不少金发碧眼的西洋商人,他们带着自己国家那些与本朝截然不同的新奇货物来贩卖,有初始版的钟表、万花筒、小镜子之类的,所以古时初丝毫不担心自己拿出一个音乐盒会被人怀疑。 明洵听了她这话后,非常失望,还是不死心:“那他有没有说什么时候会再来?” “没有。”古时初摇头,“不过我会帮你注意着,如果他又来了,就再跟他买一个音乐盒。” “那真是太好了!不管多少钱你都替我买下啊。”明洵顿时高兴起来。 古时初见他这么喜欢那个音乐盒,就想着等过几个月再找个借口从空间里拿一个出来给他,省得他老惦记着。 “没事了就给我滚吧。”古时初踹了他一脚道,“别总是跑来我这里,我虽然不在乎那些世俗规矩、繁文缛节,但也不想你跟逛后花园似的逛我这院子。” “嘿嘿,我这不是把你当自己人吗?”明洵脸皮厚如城墙地说道,“对了,要不你干脆嫁给我吧,这样以后我跟你就能继续结伴吃喝玩乐了。如果嫁给其他人,你可就是没有现在这么自由自在了。” 古时初闻言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你是说真的?没有开玩笑?” “当然说真的,我都跟我娘提了好几次要娶你了,可惜我娘对你那堂姐意见太大,觉得你们家的姑娘品性有问题,都不同意我跟你们府上再牵扯上关系。”明洵皱着眉头不开心地说道。 814、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23) “你想娶我就是想给自己找个玩伴?”古时初用一言难尽的眼神看着明洵,哪个男人成亲会是因为这个理由? 果然祁阳侯世子真是太幼稚了,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不过这样也好,古时初仔细思考了一下他的条件,家世背景已经属于最顶尖的那层,有个能干的爹、爽利的娘以及同样单纯傻乎乎的弟弟,家庭关系简单,祁阳侯没有纳妾,所以后院干净极了,没有乌烟瘴气的勾心斗角,而祁阳侯同辈那些庶兄弟早就在十几年前就分家了,嫁进侯府就根本不需要处理那些复杂的亲戚关系。 至于明洵本人,虽然爱好吃喝玩乐,不上进好享受,是满京城人都知道的纨绔子弟,但却没有做出让古时初觉得踩到底线的行为,比如嫖和赌以及毒或者叛国…… 更何况他蠢蠢的,单纯好糊弄,而且他本人也爱玩乐,那就不会妨碍她享受人生了……古时初想到这里,顿时觉得这门亲事可以考虑。 “我同意了!你尽快说服你娘同意咱们两的亲事,让人来提亲吧。”古时初不等明洵再说什么,立刻就答应了,还十分不害臊地提醒他,丝毫没有寻常女子谈到自己亲事时的羞涩和躲闪。 她是个离经叛道的人,明洵就更是了,他丝毫没觉得古时初的态度有问题,听到她答应了,还十分高兴,连连说道:“好,我会再劝劝我娘,你就等我的好消息吧。” 说完,他就又从古时初的院墙一跃而出了。 古时初看着他那灵活又潇洒的动作,忍不住轻轻一笑。 她之所以那么轻易答应跟明洵成亲,除了明洵相比于如今的其他男人来说更尊重她之外,还因为古时瑶和唐步青的亲事已经下定了,那安国公府其他姑娘的亲事也提上了议程。 古时初作为无父无母的孤女,亲事自然要古陶兴和大伯母周氏决定,古陶兴对她这个侄女没什么感情,自然任由周氏做主。 而周氏对古时初从来就没什么好感,对她的亲事就更不上心了,只想着用她来给安国公府联姻,因此考虑的人选都是其他高门大户里丧了妻的中年男子或者未婚的庶子,至于古时初会不会喜欢这样的人?这周氏可就不管了,反正古时初的婚事捏在她手里,她要古时初嫁,古时初就得嫁。 古时初当然有很多办法躲避亲事,但只要她一天不出嫁,那这种麻烦就一天不会消失,除非她死遁,隐姓埋名远走高飞。 在明洵没有提出想娶她的时候,古时初确实考虑过死遁这个方法,离开京城之后那就能彻底自由了。 但明洵提出了想娶她之后,古时初就不想死遁了,她本质就是条咸鱼,既然有比远走高飞更好的方法,那她干嘛要拒绝,选择更麻烦的那条路? 况且跟明洵成亲不但能断绝周氏拿她联姻的念头,以后还能不妨碍她以后继续享受生活,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向来随遇而安的古时初很快就想明白了自己想要什么,因此她才能那么爽快地同意了跟明洵的亲事。 他们俩的亲事自然不可能那么容易成功,毕竟就算不说古时瑶在祁阳侯府闹的那场令所有人颜面无存的丑剧,就说古时初跟明洵俩的身份地位,都不是同一个层次的,相差得有些远,明洵虽然纨绔不上进,但到底是祁阳侯世子,如果想要娶一个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还是可以的,还不必沦落到娶古时初一个孤女。 先不说明洵是怎么在家里跟父母抗争,闹着要娶古时初,就说唐步青。 随着唐步青休完探亲假,把寡母从老家带到了京城,他与安国公府大小姐的亲事很快就为人所知了。 只不过除了有一两个同场进士是真心恭喜他双喜临门之外,还有其他新晋进士看到他,就会用鄙夷或者莫名的眼神看他,对他发出不明意味的嗤笑,唐步青只觉得莫名其妙,还以为他们是不是嫉妒自己跟安国公攀上了关系,才会这么对待他。 但有一次在某场聚会,他中途出恭去了,回到大厅门外,就听到了里面有人在议论自己: “没想到唐步青表面上看着清高自傲,实际上却是个为了前程不择手段的,连未婚妻曾经不守妇道,跟人苟且都毫不在意,心甘情愿戴绿帽,啧啧,真是厉害!”一个尖酸的男子说道。 “哈哈,能跟安国公攀上关系,娶个荡、妇算什么?反正不喜欢的话娶回来当个摆设就是了,以后有其他喜欢的女子还可以纳回来,想必那早已失贞的古家女也没底气管他。那安国公为了让他对自己女儿好点,还得不遗余力地提拔他,要我说,唐步青能用一个正妻的位置就换来那么多便宜,换我,我也愿意……”另一个浪荡子也嬉笑道。 “也是个能屈能伸的,忍一时的胯下,不,绿帽之辱,就能省下几十年的奋斗,唐步青跟安国公府结的这门亲事太值了,安国公怎么就没看上我呢,我也能娶古大小姐啊。” “哼!唐步青为了攀附权贵,居然甘愿娶一个不洁女子为妻,没有丝毫文人气节,实在令人唾弃,本人羞于与他为伍!”突然一个格格不入的声音不屑地说道。 屋内顿时安静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有人打破了僵局:“哎呀,咱们就不说这些事情了,反正跟咱们无关……” 门外的唐步青从听到第一个人说到自己心甘情愿戴绿帽的时候,就已经犹如五雷轰顶,心中错愕又难堪,脸色顺便变得煞白,几乎压抑不住自己内心的羞耻和惊愕,想冲进去质问他们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他到底还有一丝丝理智在,知道自己要是进去了,那难堪的只有自己。 他双手握成拳头,指甲死死地掐进了手心的肉里,后槽牙咬得紧紧的,双眼已经瞪得通红,胸口剧烈起伏,整个人如同一只一点就要火乍的火、药桶。 原来,天上掉的馅饼果然是带着毒的。 815、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24) 唐步青浑浑噩噩地回到家,唐母看到他回来了,还高兴地询问:“跟你那些未来的同僚相处得好么?咱们在京城人单势弱,就得多和人来往,以后遇到事了也能多找几个人商量……” 唐步青听见母亲的话,才强颜欢笑地道:“知道了,娘,我会和他们好好相处的……” 其实是不可能了,任谁被人在背后那么带着侮辱性质地议论,都没办法再心平气和地跟他们若无其事地相处下去。 唐步青在听完那场关于自己与安国公府大小姐的亲事的议论后,几乎是落荒而逃了。 但他不能把自己的忧愁透露给母亲,她会担心……因此唐步青只好勉强打起了精神,若无其事跟唐母说了一会儿话,把她宽慰好。 等唐母离开之后,唐步青装出来的微笑一下子就消失了,眼神冷厉得可怕。 如果不是听到那些人的谈话,他可能等成亲了都不会知道自己妻子的丑事吧? 唐步青简直想立马就去安国公府退亲,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因为这门亲事已经定下了,各种程序都完成的七七八八,就剩下拜堂成亲了。 在这个时候说要退亲,简直是明晃晃地宣告天下,他要跟安国公府成为仇敌。 他如今只不过是一个刚考中进士、即将步入仕途的年轻人,没有丝毫依靠,如果得罪了安国公府,安国公都不需要亲自动手,只要表达了对他的不喜,那自然会有其他人来为难他,他的前程就会变得无比艰难。 他读了十几年的书,废寝忘食、忍饥挨饿,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出人头地,能光宗耀祖,孝顺辛苦养育自己的母亲。 如果他非要跟安国公府退婚,那他和母亲辛苦的这十几年就白白浪费了,他会重新变得一无所有,甚至可能连性命都不保——他可不敢奢望位高权重的安国公在自己退婚后会不采取措施报复自己。 唐步青紧紧地握住了拳头,深恨自己当初利益熏心,没有了解一下安国公府大小姐的情况就答应了这门亲事,害得他如今骑虎难下。 但即使知道了安国公是骗婚又怎么样?已经太迟了,如果是安国公试探他结亲意思的那天他拒绝了,那还不会太惹恼安国公,等到如今他就算后悔也没用了。 当初他得知自己能娶到安国公大小姐的时候他有多激动,现在他就有多难堪和羞辱,他觉得自己当初真的是鬼迷了心窍,虽然疑惑了一下为什么是自己得到了天上掉下的这个馅饼,却没有思考太多 如果他再谨慎一点,怎么会意识不到这里面的蹊跷呢? 他之前住在万佛寺,又一心只读书不关注外面的事,而古时瑶的丑闻大多数时候只在京城的上流圈子流传,所以他无从得知。 如今他恍然大悟了,为什么安国公会看中他?因为古时瑶嫁不出去了啊,那还不如用她与自己联姻,拉拢一个未来的可造之材,就当做是下一个赌注了,输了只不过是赔上一个本身就身败名裂的女儿,如果赢了,那岂不是就能把自己紧紧地绑在安国公府这条船上了? 唐步青只觉得这是奇耻大辱,对安国公以及未来的妻子古时瑶都没有了好印象,甚至厌恶起他们算计自己的心思,就连当初古时瑶在路上救了他的恩情,都开始怀疑是不是也是算计了。 古时瑶可完全不知道唐步青对她的印象已经差到了什么地步,她自从古时初手里抢到了心心念念的亲事之后,就一心一意地为自己的亲事准备起来,每天不是让人给她定制珠宝首饰,就是绣嫁衣,她的喜悦谁都看得出来。 她那些庶妹、堂妹只觉得她厚颜无耻,明明做了那么伤风败俗的丑事,却还能欢欢喜喜地准备出嫁,而她们这些无辜的妹妹,却因为她的坏名声,连累得亲事的质量一落千丈,看好的青年才俊不会考虑她们了,她们只能往下寻找,找到的也不会是真心喜欢她们的,而是想攀附上国公府的歪瓜裂枣,因此那几个妹妹都恨得在屋子里诅咒古时瑶这个害人精了。 当然,除了古时初。 她的亲事还不是很急,毕竟她上头还有一个二堂姐,古陶兴的庶女,周氏还得先解决她的婚事。 明洵跟祁阳侯夫妻俩闹着非要娶古时初,撒泼打滚的手段都用上了,最后自然是当父母的都拗不过子女,因此不管心里再怎么不想跟安国公府扯上关系,祁阳侯夫人还是答应了把古时初列为儿媳妇人选,但前提是她得先跟古时初见一面,看看她为人如何。 明洵毫不犹豫就答应了,行动还十分迅速,立刻就找古时初,约定了相见的时间和地点——某天、福荣楼的二楼包厢。 “你就是我儿子心心念念想娶的女子?”祁阳侯夫人冷着一张脸把古时初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 古时初长得柳眉琼鼻,身段婀娜,一双眼睛清亮有神,嘴角含笑,红若樱瓣的嘴两边是一对小巧精致的梨涡,看着就很是讨人喜欢。 本来对古时初没什么好印象的祁阳侯夫人见了她的模样,都忍不住说:“模样长得还挺俊,怪不得能把我这傻儿子迷得非你不娶。” “嘿嘿……”明洵在一旁傻笑,还对古时初挤眉弄眼。 “夫人好,我也觉得我长得挺俊。你儿子非我不娶,倒不是我的模样儿迷了他,而是他想给自己找个不会管束他的玩伴,恰好我就是他的同道中人,他才选择了我。”古时初十分坦荡地说道,她见祁阳侯夫人是个爽朗大方的女子,就没有找借口忽悠她,而是选择实话实说。 明洵听见她这话,顿时一惊,生怕侯夫人生气,急忙阻拦她:“古三,你怎么能怎么说……” 谁知道侯夫人不但没生气,反而神情都柔和了一些,很是意外地看着一脸坦荡的古时初,说:“你倒是实诚,敢把实话告诉我,就不担心我更厌恶你,更不应允他跟你的亲事?你知道,没有哪个当母亲的,会喜欢勾着儿子吃喝玩乐、不上进的儿媳妇。” 816、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25) “知道,可如果我不嫁给他,难道他就不吃喝玩乐,就会上进了?既然同样不会,那我嫁给他和不嫁给他有什么区别?他只是多了我一个玩伴罢了。”古时初睁着无辜的眼睛说道。 “你倒是伶牙俐齿的。”祁阳侯夫人神色淡淡地说道。 “过奖、过奖……”古时初笑得甜甜的,嘴角的梨涡又露了出来。 “你只是安国公的侄女,以前没听过你传出什么好名声,以周氏的为人,也不可能给你请什么管教嬷嬷来培养你吧?我儿子虽然也没什么出息,但他以后会继承侯府,那他的妻子就得掌管好侯府,当好明家的宗妇长媳,你觉得你有这个本事吗?”祁阳侯夫人如同一个严厉的老板面试属下,看着古时初的眼神都凌厉起来。 古时初挑了挑眉,说:“我自认为自己并不笨,能不能管好侯府?这个我不敢保证,就算我保证能管好,你现在大概也不相信的吧?” 祁阳侯夫人哼了一声,被古时初戳中了自己的心思,说:“倒是会狡辩……” “娘,咱们府里又没几个人,其他产业不是有您和爹管着吗?你要是实在不放心我们俩,那等我们生下孩子,你再培养孙子孙女管理家业不就行了?”明洵理直气壮地说道,已经把自己未来孩子的前程规划都安排好了。 侯夫人被他的话噎得哑口无言,看着自己面前这两个臭味相投的小男女,她终于选择了放弃:“我看你们两个果然是什么锅就配什么盖!罢了罢了,我懒得当拆散你们的王母娘娘……” 于是这次见面后,侯夫人终于彻底跟自己儿子妥协了,很快就上安国公府给儿子提亲了。 “你说什么?想要求娶咱们家的三小姐,时初当世子夫人?”大夫人周氏听见侯夫人的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震惊地又问了一遍。 侯夫人神情十分平静地点了点头:“你没听错,虽然咱们府上之前闹得有些不愉快,但想必你也知道到底是谁的缘故,这回我上门来继续两家的联姻大事,也是有跟你们安国公府冰释前嫌的意思,就不知道你们肯不肯接受了。” 侯夫人实在不喜欢安国公府,即使是替儿子求亲,也稳稳地站在了上风:这门亲事是两家冰释前嫌,继续友好合作的基础,就看你们接不接受了…… 周氏当然不想接受,如果是她自己的女儿被侯夫人看上,那她会很高兴,毕竟明洵虽然不上进,但到底是一个侯府的世子。 可惜,侯夫人看中的未来儿媳妇居然是她看得很不顺眼的侄女古时初,这她就很不痛快了,这么好的一门亲事,怎么能便宜古时初?! 周氏很想要拒绝这门亲事,然而,作为安国公夫人,她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影响安国公府的未来,跟祁阳侯府重续姻亲,这明显是有利的事,因此她不能自作主张。 “这么大的事,我不能擅自做主,还得问问国公爷。”周氏强忍着心中的不喜说道。 “这也正常,那我就等着夫人的喜讯了。”侯夫人并没有继续逗留,得到这个答复之后就利落地离开了。 “娘,祁阳侯夫人怎么会愿意让古时初当她的儿媳妇?”古时瑶等侯夫人一离开就立刻走了出来,疑惑地询问,她之前一直藏在母亲房中的内室里,所以对这事听了个一清二楚,“三妹妹人平庸不出彩,既没什么美名在外,还无父无母,侯夫人怎么就看中她了?” 古时瑶有些酸溜溜地说道,她之前会算计古时初跟明洵,是想要退婚,又想要彻底断绝古时初跟唐步青的缘分,可这并不意味着她愿意看到古时初当上祁阳侯世子夫人。 如果她上次算计成功了,跟明洵未婚苟且的古时初就不可能成为明洵的正妻,只会成为他的妾室所以古时瑶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 可如今,却是祁阳侯夫人亲自上门来求亲,古时初就要当上世子夫人了。 虽然祁阳侯府以后注定会没落,但没落之前有祁阳侯撑着,还有十几年的风光荣耀,古时初嫁过去岂不是还能享十几年的福?还是踩在自己头上享福…… 毕竟自己嫁给唐步青之后,有一段时间身份地位就会比不上成为世子夫人的古时初了,这让她怎么忍受得了? 周氏看到女儿那怨愤不平的脸色,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恨恨地打了她的胳膊一下,说:“还不是你自己作的!你要是当初没有闹出那场丑事,世子夫人就是你了,哪里轮得到古时初那个小蹄子? 你现在后悔也晚了,别忘了你跟唐公子已经定亲了。” “我没有后悔,我只是觉得三妹妹不够资格当祁阳侯世子夫人而已……”古时瑶连忙收敛了自己的神色,解释道。 “谁知道祁阳侯夫人是怎么想的?大概是不想跟咱们府上闹得太僵,想冰释前嫌罢了。”周氏冷哼了一声说道,“至于看上古时初?如果我还有个嫡亲女儿,可轮不到她,可惜祁阳侯夫人不可能让庶女当世子夫人,就只好白白便宜了古时初!” 周氏现在还觉得祁阳侯夫人愿意选古时初为儿媳妇,是因为古时初好歹是嫡小姐,虽然是安国公庶弟的女儿,但也是他侄女啊,关系还算亲近。 “好了好了,这事儿不是你该管的,你好好绣你的嫁衣吧。”周氏打断了古时瑶的追问,只想着找安国公询问一下是否有必要跟祁阳侯府重归于好,再续姻亲。 当然是有必要的,安国公对古时初没什么感情,不在意她嫁给谁,但他在意国公府的家族利益,而跟祁阳侯府冰释前嫌对家族利益有利无害,所以他丝毫都没有犹豫,就一口答应了明洵和古时初的婚事。 于是很快,祁阳侯世子就跟安国公府的三小姐交换了庚帖,他们的亲事也传了出去,让京城里那些知道内情,还以为他们两家闹掰了的人家啧啧称奇,纷纷敬佩两家人的胸襟,闹成那样也能冰释前嫌,怪不得人家能在朝中地位尊崇呢,都是心胸宽广和成大事不拘小节的原因啊。 817、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26) 明洵好古时初定亲之后,很快就到了古时瑶和唐步青成亲的日子。 跟古时瑶满心欢喜和期待婚事不同,唐步青则是满心不甘愿和耻辱,而他还不能表现出来,还得强颜欢笑准备婚事,于是还没等到成亲那天,他就已经觉得身心俱疲了,对未过门的妻子古时瑶厌恶之情日益严重。 安国公嫁女儿自然是京城一件热闹大事,奈何古时瑶之前闹出的那场丑事太大,上层圈子里几乎人尽皆知了,为了避免尴尬,安国公不得不低调地办婚事,只宴请了跟府上比较亲近的亲戚朋友。 唐步青就更是如此了,他本身就对这门亲事不情愿了,邀请到的也只有一些邻居和几个对他还算友善的同僚,因此等到成亲的那天,就很有些冷清寂寥的感觉了。 即使古时瑶是不需要要应酬的新娘子,都感受到了这天似乎跟她想象的风光大嫁丝毫不一样。 “娘,怎么外面气氛似乎不是很热闹?”古时瑶感觉到了诡异,顶着红盖头疑惑地问周氏。 周氏尴尬地笑道:“外面客厅离你的院子这么远,声音自然小一些,你听不见很正常。” “是这样吗?”古时瑶半信半疑,但又想不出哪里不妥,只好不再追究,反正今天过后,她就会成为唐步青名正言顺的妻子,未来的丞相夫人,其他事情就都不是那么重要了。 古时瑶很快又恢复了欢喜激动的心情,满心期待地等着新丈夫来接自己。 很快接亲的时辰就到了,古时瑶被大哥背着,送上了花轿,她从红盖头下垂眼往下看,看到了新郎唐步青的靴子,心中顿时冒出一股甜滋滋的味道来…… 拜堂之后,她被送到了新房。 好不容易熬到宾客都散场离开了,唐步青也一身酒气地回来了,古时瑶刚激动地等着唐步青跟她说些软话、掀盖头,不想她眼前一亮,红盖头在她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就被掀开了。 她心中一顿,有些失望,但很快说服自己,这都是小事,于是她就含羞带怯地看向唐步青,以为他也会满含情意地跟自己对视,却没想到她对上的是一双淡漠中还带着丝丝厌恶的眼睛。 “夫、夫君,怎么了?”古时瑶脸上的表情顿时一僵,疑惑地问道。 “没什么,天色忘了,歇息吧,我先去洗漱一番。”唐步青说完,不等她回答,就又快步离开了房间,让古时瑶都来不及再跟他说说话。 不过一想到今晚上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古时瑶就又羞红了脸,期待又欢喜…… 然而去了书房洗漱的唐步青,心里却十分抗拒今晚的洞房夜,他拖拖拉拉地用了很长时间来洗澡,根本不想履行自己的义务。 但是他不能,因为这门亲事不仅仅事关他跟古时瑶,还关系着他跟安国公府,他不能不认真对待。 可他实在过不去自己心里那关,于是心一横,找出一颗他事先特意准备好的药丸子,眼睛一闭就咽了下去,很快,他身上就生出一股燥热的火,他大步往新房里走去…… 古时瑶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新婚夜。 但不知道为什么,唐步青第二天起来后却完全没有了洞房时对她的强烈热情,反而很是冷淡,古时瑶疑惑了一下,不过她很快就以为这是唐步青的性格使然,他注定是野心勃勃、一心往上爬的大丈夫,心思都花在官场上了,对家里自然就没有那么多心思了,这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古时瑶到底盼望了这门亲事很久,对唐步青抱着很大的期望,她上辈子一直听着古时初与他有多么恩爱异常、情投意合的故事,于是她这辈子嫁给了唐步青,也期待着唐步青能与自己恩恩爱爱,感情甜蜜,可是现实并不如她的想象,唐步青对她太冷淡了,连同房都很少,有时候除了晚上回来跟她吃一顿饭,其余时间都在书房里待着,即使她放下身段去邀请他,他都拒绝了,这让古时瑶心里开始不安…… 古时初可不知道古时瑶的新婚生活并不如想象那么美好,她如今也要忙自己的婚事了,古时瑶出嫁之后,二堂姐很快也嫁了出去,这会儿便轮到她了。 她的婚事可比古时瑶成亲时热闹多了,因此古时瑶回来给她送亲的时候,看到满堂宾客,满府欢声笑语,热热闹闹的,风头比自己那场婚事还盛大,心中便很是嫉妒,酸溜溜地对古时初道: “三妹妹今天可算是风光了,你今天成亲的阵仗比我成亲那会大多了,不愧是嫁到祁阳侯府当世子夫人的……” 古时初点点头,丝毫不害臊地说:“确实比你嫁给姐夫时热闹,不过这都是由双方的身份地位决定的,你要怪就怪姐夫家世比不上祁阳侯府吧。” 她一说完,屋内那些喜娘、陪客都一惊,想不到她居然敢这么说,都不约而同地看向古时瑶。 古时瑶此时气得已经脸色发青,浑身发抖了:“你!你这是在炫耀自己嫁得比我好?” 古时初“惊讶”地看向她:“难道这不是事实?我还得感谢大姐姐你把世子让给我呢。” 古时瑶浑身都发起抖来,看着古时初的眼神凶恶得仿佛会噬人恶鬼,眼睛都红了:“好啊,古时初,你终于暴露出真面目来了……别急着跟我炫耀,现在我夫君的身份地位确实是比不上祁阳侯府,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你别小瞧了任何人! 谁能保证祁阳侯府永远会那么高高在上,而我夫君会永远是如今的地位?更别提祁阳侯世子只是个无能的纨绔子弟,而我夫君是前途不可限量的青年才俊,总有一天,我会夫荣妻贵,而你,只能落寞地看着我……” 古时瑶越说便越自信,刚刚的愤怒已经消失得差不多了,她仿佛已经看到了她话里的那个场面,因此看着古时初的眼神便不由地鄙夷起来。 哼,这些人全都是有眼不识泰山,自己的丈夫才会是未来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到时候看看到底谁该笑话谁…… 818、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27) 古时初听到古时瑶的自大自傲的话,忍不住笑出声来,说:“哦?是吗,看来大伯父已经准备好不遗余力地提拔姐夫了,姐夫娶了你真是他三生有幸啊,一下子就能从同僚中脱颖而出少奋斗二十年了,姐夫牙口不太好吧?软饭吃得可真香。” 古时初这话刚落,有那机灵的人听了便也低低地笑了起来,没一会儿屋里就响起了大大小小充满快活的笑声。 古时瑶也终于反应过来了,古时初这是嘲笑她夫君吃软饭呢!这话要是传了出去被丈夫听见了,那他会怎么想自己? 她顿时急了,恶狠狠地瞪着古时初道:“夫君才不是吃软饭的人,他本身有才华,父亲只是偶尔提点他而已,你别乱造谣!” “是是是,你们夫妻俩,你爱倒贴,姐夫爱吃软饭,不正是最般配的一对吗?”古时初气死人不偿命地说道。 古时瑶顿时气得要扑上来揪着古时初打,但古时初身边有那么多人,根本没让她近身,就把她赶出去了,她只能在外面无能狂怒:“古时初,你等着瞧,我不会放过你的……” 古时初嗤笑一声,丝毫不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明洵意气风发地骑着马到安国公府来接亲,顺顺利利地把古时初接回了祁阳侯府。 作为祁阳侯世子,明洵的房间可比古时初在安国公府那个偏僻狭小的房间奢华明亮许多,让人置身于其中都觉得是种享受。 “帮我把妆发卸了吧。”古时初打量了一下房间,便吩咐知夏和知秋,她戴了一头华丽珍贵的首饰,压得她脖子都险些要断了,脸上被喜娘敷得厚厚的脂粉也令她皮肤不太舒服。 知夏和知秋很快就利索地帮她卸完了妆容,古时初接着又美美地洗了澡。 等完成这一趟事情下来,她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刚想要让人去那些吃食回来,就听见外面有小丫鬟在喊:“世子爷吩咐奴婢给夫人送些吃食回来,说是夫人肯定饿了,夫人这会儿是否用餐?” “快进来!”古时初只觉她来得正是时候,便连忙让她进来。 小丫鬟带着好几个人排着队进来,给古时初摆了一桌子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 古时初顿时十分满意,觉得明洵虽然平时不太靠谱,但这会儿却还挺体贴,是个能调、教的男人。 古时初毫不客气地享用了这顿夜食,刚吃饱让人撤下,明洵就回来了。 “你怎么回来得这么快?不用在外面招待客人吗?”古时初惊讶地问他。 明洵笑嘻嘻地说:“我只是接着更衣的借口回来偷个懒,看看你的。怎么样?我吩咐给你送的这桌饭菜合胃口吗?这可是我特意准备给你的菜谱呢,都是咱们侯府厨子最拿手的好菜……” 明洵得意地跟古时初邀功,好像吩咐厨下给她做一桌好菜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事一样。 古时初忍不住轻笑出来,点点头夸他:“我都尝过了,确实很少美味,不愧是你府上的厨子,你有心了。” “那是当然,你嫁到我府里的第一天,怎么也不能让你饿着肚子等我吧。”明洵骄傲得尾巴都快翘起来了,“这厨子还是我花了大价钱从百胜楼抢回来的,经过了我多年的口味挑剔,已经脱胎换骨了,做菜水平乃是一绝……” 他把厨子夸了又夸,直到古时初提醒他,他回来逗留的时间有点久了,别人都会以为新郎是不是有什么毛病了,这么解个手需要这么长的时间,他才不情不愿地出去继续待客。 “小姐,姑爷对你真好啊。”知夏看见古时初和明洵相处得十分和谐的模样,便忍不住说道。 古时初从前溜出安国公府跟明洵一起吃喝玩乐的时候,带得都是知秋,而知夏大多数时候只留在府里管理她的小院子,所以她其实不太了解古时初跟明洵真实的关系,此时看到他们两个相处得熟稔又融洽,便惊很是惊讶,同时又为自己的主子感到高兴。 “我对他也好啊。”古时初脸皮很厚地回答道,“我给他做了很多香包,有凝神静气的、驱蚊逐虫的、有刺激人精神抖擞的……多着呢,他想用那种都行……” 知夏听了脸上顿时不知道出现什么表情才好,自家小姐做的那些用途稀奇古怪的香包,虽然效果确实很好,但总觉得送给新婚丈夫当礼物似乎不太合适? 知秋似乎知道她在纠结什么,轻轻地拉了拉她的手,说:“你就别担心了,小姐亲自做的香包,不管是什么味道、什么用途,世子肯定都很喜欢。” 知秋可是从头到尾都见证了古时初和明洵一起结伴玩乐的人,自然清楚这两人感情好着呢。 古时初等到眼皮子都打起架来,几乎要睡着了,明洵才终于把所有宾客都送走,回到了房间。 “快去洗洗,你身上酒味太浓了!”古时初嫌弃地捂着鼻子对他道,那酒味把她都熏清醒了。 明洵连忙笑嘻嘻地去洗漱了,等回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脸蛋红扑扑、清俊活泼的年轻帅哥。 古时初不由地多看了他几眼,之前每次看到他,他都衣冠整齐,这会儿他穿着舒适贴身的寝衣,如泼墨般的长发披散着,衬得他格外俊眉修目,古时初居然觉得他秀色可餐起来。 明洵掀了被子就躺在古时初身旁,没有丝毫别扭和不自在,大大咧咧地说:“你身子移进去些,给我让让位置。” 古时初便移了移自己的身子,给他让了位置。 明洵便躺了下去,还发出一声似乎非常舒适的喟叹,说:“今天终于结束了,没想到成个亲会这么辛苦,幸好我这辈子只成一次亲。” “时间也不早了,咱们早些睡吧。”明洵还很自在地对古时初说道,说完真的眼睛一闭,就安安静静睡了。 古时初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这一系列动作,见他居然真的睡觉了,没有丝毫要履行夫妻义务,进行洞房的意思,脸上不由地浮现出疑惑至极的神情,难道这家伙居然丝毫不懂男女之间的那些事?成个亲只是纯睡觉? 819、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28) “你就这么睡了?”古时初忍不住轻轻推了推明洵。 明洵面前提起精神瞄了她一眼:“嗯?不睡干什么?”还很疑惑不解的模样。 古时初见他连眼皮都几乎撑不开的模样,叹了口气,说:“算了,你继续睡吧。” 明洵听见她这么说,果然立刻眼皮子一合,没一会儿就已经呼吸和缓,陷入睡眠之中了。 古时初也跟着闭上了眼睛,这可不是她不同意洞房,而是明洵没有一个意愿,因此可怪不了她啊。 大概是成亲真的很累,古时初也一觉睡到了天色微亮,直到知秋进来轻轻地喊她,她才清醒过来。 “起床了。”古时初一推明洵,说,“今早要给侯爷和夫人敬茶,别迟到了。” 明洵模模糊糊地睁开了眼睛,看到起身的古时初,这才想起自己昨天成亲了,连忙起身收拾起来。 小夫妻两收拾好之后就相携着去正堂给祁阳侯夫妻敬茶了。 祁阳侯是个不到四十岁的成熟俊美中年男人,一双眼睛犀利中带着柔和,他似乎对古时初这个儿媳妇没什么意见,和气地勉励了她几句,就对明洵道:“洵儿,你如今也成家了,该承担起为人夫的责任了,以后就跟着我学学怎么管理家业吧。” 明洵本来还因为起得早有些睡意,可一听见祁阳侯的话,顿时打了个激灵,一下子就清醒了,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不,爹,我觉得没这个必要,你正当壮年,等我未来的儿子长大了你再教导我儿子就是了,可千万别让我学这些东西,我没这根筋,你以前又不是没试过,何必再强求呢?” 祁阳侯顿时气得眼睛一瞪明洵,对他怒目而视道:“你能不能有点出息,现在你靠老子养,以后还想靠儿子,亏你有这个脸说出口!” “嘿嘿,靠老子和儿子有什么好丢脸的,不是天经地义吗?”明洵嬉皮笑脸地说道,气得祁阳侯直骂他逆子。 父子俩“互斗”了好一会,才在侯夫人的劝说下停了下来。 侯夫人自从跟儿子妥协,让他娶古时初进门之后,就已经放弃为难古时初了,因此敬茶仪式平平静静地过去了,侯夫人只叮嘱古时初跟明洵好好过日子,不要做出太出格的事,最好能劝得明洵改邪归正、努力上进…… 当然,她最后这个愿望注定不可能实现了,毕竟古时初她自己就不是什么努力上进的人,又怎么可能去为难明洵呢,都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嘛。 明洵有个嫡亲的弟弟叫明浚,才十六岁,之前在国子监念书,这会儿因为明洵成亲就回来了。 少年长得高瘦俊秀,脸上还带着些微稚气,气质跟明洵截然不同,是个斯文温和的少年,这会儿他微笑着跟古时初打招呼:“大嫂,我特意作了一副鸳鸯戏水的画,祝您和大哥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古时初接了过去,说:“谢谢二弟了,我听你大哥说过,你一手丹青很是不错,小小年纪就已经有了自己的风格,没想到我刚过门就能欣赏到你的作品了。” 说完,她当场打开欣赏起来,明浚在画画上确实有些天赋,两只鸳鸯被他画得活灵活现,生动得简直要从纸上游出来似的,古时初不由地赞赏道:“二弟,你以后可不能放弃画画啊,假以时日,你一定会成为一流的大画家,这幅画我得好好收藏,以后说不定会成为传家宝,流传后世呢。” 明浚听了,脸色顿时一红,腼腆地说道:“嫂子您过奖了,我的水平哪里有这么高……” “我是说真的,你在画作上真的有天赋,不要浪费了。”古时初很认真地对他说道。 明浚见她对自己这么有信任,顿时心中一烫,生出了无限的希冀和激动,说:“嫂子,谢谢您的肯定,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明洵在一旁酸溜溜地说:“时初,你把这小子捧得也太高了,小心他骄傲过头了。” “不会的,大哥大嫂,我知道自己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明浚连忙说道。 其实明浚在画画这一途上真的很有天赋,而且他还痴迷于此,上辈子等到他二十多岁的时候,他的画作已经小有名气了,如果没有什么意外,他一直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水平,几十年以后,他很大的可能会成为一个名画家,作品能流传千古的那种。 可惜上辈子,祁阳侯和侯夫人去世之后,古时瑶这个当大嫂的看不惯同样没有官职、只是个文士的明浚,毫不留情地把他赶出了侯府,明浚没了侯府当依靠,又没分到多少家产,最后为了养活妻儿,只好放弃了对画作的深造,转而经营起家业来,一辈子默默无闻,白白浪费了大好的天赋。 如今古时初成为了他大嫂,就不会再让他糟蹋天赋了,就算看在他送给自己的这幅画的份上,也不能让一个未来的大画家中途夭折了啊。 见完家人之后,古时初就和明洵回到了自己的院子,祁阳侯府里的事还是侯夫人管着,所以这会儿他们两个就很闲了。 “时初,我带你去看我的小花园好不好?我特意从天下各处寻找来的花种,很多是咱们这里没有的,你见了肯定会有兴趣……”明洵像是个急着把自己喜欢的玩具炫耀给小伙伴的孩子,高高兴兴地对古时初说道,还不等她回答,就拉着她去了。 古时初心说:我早就见过你的小花园了。 一年前古时瑶在侯夫人举办寿宴那天特意带她到那儿,想让她和明洵相遇,最好能勾搭上。 只是让古时瑶失望了,那天明洵根本没有出现在那里。 旧地重游,古时初有些感慨。 明洵已经迫不及待地跟她介绍起自己种的那些奇花异草起来,虽然有些奇奇怪怪的花草,他自己也不认识,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但这也妨碍不了他兴致勃勃聊这些的热情。 “时初,你看着棵草,我轻轻一碰,它的叶子就会收拢起来,像是羞于见人、飞快关门闭户的女子,好玩极了,你来试试啊。”明洵指着一颗蓬松低矮的植物,笑眯眯地对古时初道。 古时初一看,那不就是含羞草吗?原产于热带美洲,千百年后就蔓延到世界各处去了。 820、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29) 明洵兴致勃勃地拉着古时初的手指,轻轻地触碰了一下含羞草的叶子,叶子立刻像害羞般蜷缩了起来。 明洵兴奋地对她道:“你看!是不是很好玩?” 古时初轻笑出来,点头说:“嗯,确实好玩。” 明洵顿时像个得了表扬的孩子般骄傲得不得了,又拉着古时初去看其他植物。 古时初一边听着他说话,一边往四周漫不经心地看去,忽然,她被两株一尺多高的植物吸引住了目光,那两株植物长得很像高粱树,但叶子却长得又宽又长,足有成人巴掌大、手臂长,弯弯地垂下来,翠绿欲滴。 古时初顿时顾不得听明洵炫耀他的奇花异草了,连忙走到那两株植物前,指着它们,问明洵:“你认识这两株植物吗?有它们的种子吗?” 明洵跟上前,看了看那两株植物,摇了摇头,说:“不认识,这是那些外域商人卖给我的好几种花草种子的搭头,听那商人说可以吃,但我让人种出来之后做成菜试过了,一点儿都不好吃,叶子上面带着毛毛,喇嘴巴,那人骗了我!” 他一脸嫌弃地说道,还控诉那商人欺骗他,接着就撕下一片叶子,说:“我待会儿就让人把它们拔了,不能开花让人欣赏,又不能吃,种着白白浪费了我的地……” 古时初听见他说把这植物的叶子做成菜试过了之后,便笑得直捂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这家伙怎么这么可爱啊,这是玉米啊,叶子虽然没毒,但并不好吃,不是饥荒的话,根本不会有人拿来吃的,这家伙却居然拿来做菜了,让古时初都忍不住感慨他的异想天开了。 这个时代,玉米还没有从其他大洋传过来成为当今百姓的粮食之一,明洵能从外域商人手中得到种子是碰巧了,而他不认识玉米的真实作用,还以为是一种菜,甚至还想过拔掉,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古时初的伴生空间里自然有各个品种的玉米,甜的、糯的、彩色的、全黑的……之前她并没有把玉米光明正大拿出来的意思,但明洵的这两株玉米苗的出现,勾起了她对玉米做的各种美食的热爱,于是她决定把这两株玉米好好种出来。 “明洵,这两株玉米你不要就送给我吧。”古时初停止了笑,连忙说道。 明洵一脸疑惑地看着她:“你为什么想要这两种草?还有,你刚刚为什么笑啊?是不是在笑我?” 古时初既然都想要人家的玉米苗了,自然不会承认自己嘲笑他,因此连忙解释道:“我笑是觉得你很可爱,敢于尝试各种新鲜的东西,充满好奇心和探索欲,这是很珍贵的品质了……” 古时初把人夸了一顿,就又说道:“我想要这两株草,不,植物,是想再种种,说不定能种出什么不一样的东西呢?而且就算它们不开花,但这样种着也挺招人喜欢的,叶子又长又大,想一条绿带,被风一吹,特别潇洒,摆着欣赏也好啊……” 古时初并没有直接说玉米可以当粮食,毕竟明洵没有见到过长成的玉米棒,更没有吃过,所以还是等这两株玉米苗开花结穗,他亲眼看见了,更有说服力。 玉米作为易种又产量高的农作物,第一个把它种出来并验证了用途吃法的明洵,以后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惊喜呢,毕竟,现在还是以农业为主的朝代啊。 明洵大方地把玉米苗送给了古时初,古时初并没有把它们移植走,而是吩咐了人如何照料它们,毕竟不是花草,跟小花园里其他植物的种植方法是不一样的,古时初可不想让人把这珍贵的两株苗种死了。 明洵和古时初新婚的第一天就这么过去了,两人早就很熟稔,相处的时候没有丝毫不自在,明洵终于找到了机会跟古时初炫耀他的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不是机关绝妙的小物什,就是昂贵稀奇的宝物,或者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珍禽异兽:琉璃猫、绿孔雀、金丝猴…… 古时初算是开了眼界了,怪不得大家都说他是玩物丧志的纨绔子弟呢,收集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动物、植物都有,爱好可够广泛的。 她之前还疑惑过,为什么古时瑶的上辈子,祁阳侯府会败落得这么快,毕竟祁阳侯府有一百多年的底蕴,按理说不可能短短几十年就败得差不多。 如今一看,按照明洵这样什么珍稀物件儿都往自己府里收藏的做法,肯定等管得住他的祁阳侯夫妇去世之后,他就不再受拘束,开始大肆败家,不计成本地收集各种稀罕东西了,可能还时不时被人当成冤大头骗了,久而久之,这家能不败完吗? “时初啊,不如我们去其他地方玩玩吧?我长这么大都从来没出过京城呢,爹娘不让我离开,说不放心,但现在我跟你不是成亲了吗?他们就没借口再阻拦我了。”明洵突发奇想地对古时初说道,眼睛亮晶晶的,十分期待地看着她。 古时初忍不住瞪大了眼睛,没想到明洵的心思还能更野啊,不过没关系,她的心也很野,能外出游玩,不管去哪里,她都很赞成,因此她二话不说就道:“好啊!不过我们得提前准备好才行,出门归出门,我可不想路上受罪。” “那是当然!我自己就身娇肉贵吃不了苦,自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了,就算外出也得拿出咱们的排场……”明洵很有自知之明,他本来就享受惯了,比古时初更怕受苦。 古时初十分满意他有这个自觉,毕竟有自知之明的男人总比自视甚高、还对自己没有清晰认知的自大男人好,如果明洵自不量力,什么都不准备,脑袋一热就仆从都不带,两手空空就出门,那她绝对不会跟他一起去的。 “那咱们先规划好去哪里吧,行程表总得做一个,还有沿途会经过哪些地方、那些地方各有什么神奇之处或者新奇之物……这都得先了解了,才不会到了之后跟无头苍蝇一样毫无头绪乱撞……”古时初说得头头是道,明洵听得连连点头。 821、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30) 小夫妻俩兴冲冲地规划了大半个晚上,明洵甚至还跑去他爹的书房里找了不少地理杂记、各地风俗土仪等书籍来参考,不过这是一项大工程,不是那么容易就规划好的。 明洵一直等到洗漱完躺到床上了都心绪激动不已,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还意犹未尽地拉着古时初说他从小就梦想去哪里哪里见识一番,显然是真的对这次外出很期待了。 “你这么有精神,不如我们做些其他事情吧?”古时初见他双眼在黑暗中都熠熠生光,便脸上带笑,意味不明地对他说道。 “做什么事情?都这么晚了。”明洵不解地问。 古时初轻笑一声,翻身压到了他身上,低头在他耳朵边说道:“做些昨晚洞房花烛夜没来得及做的事情呀。” “有什么没来得及做的?”明洵突然觉得自己心脏跳得有些过快了,脸上也被古时初呼出来的热气弄得发起烫来,不知怎么的,他只觉得心有点慌,浑身不自在起来,想推开古时初却又怕她生气,只好说,“你别凑我太近,压得我有些不舒服……” “噗嗤!”古时初乐不可支地趴在他身上,笑得浑身都颤抖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忍不住问明洵, “你难道没有跟你那些好友去过青楼吗?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吧?” “我当然去过青楼了!去年的花魁娘子还想留我过夜呢,我怕被娘用鞭子抽我,我才没留下来,哼,不就是喝花酒那回事吗?”明洵虚张声势地说道,“我才不傻呢,与其花那么多钱去青楼喝酒听琴看花娘们跳舞,我还不如买些奇珍异宝把玩……” 古时初依旧笑个不停,很是怀疑他到底知不知道男女间那种事,就问:“那你知道夫妻间怎么做才会生孩子吗?” “我当然知道,脱掉衣服躺在一起,时间久了就能生孩子了。前天晚上我爹偷偷摸摸地给了我一本册子,说是让我在洞房花烛夜做画册上的事就能让他早些抱孙子。我看了那画册,就是一男一女没穿衣服躺在一起。我觉得我跟你是好朋友、好玩伴,不穿衣服躺在一起有些怪怪的,咱们还是暂时不生孩子了吧?”明洵拧着眉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古时初已经笑得没办法停下来了,她没想到明洵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还以为脱掉衣服躺在一起就能生孩子,真是天才的想法,明明都过去青楼了还不知道男女之间的事,该说祁阳侯夫人管教得够严吗? 明洵还不知道她笑什么,但他只觉得古时初软软的身子压在自己身上,令他身上发生了奇怪的变化,这种变化让他紧张又有些不明的羞涩,他结结巴巴地问:“你、你笑什么?难、难道我说、说得不对?” 古时初脸都笑酸了,这才停下来,眉眼弯弯地对他说道:“傻小子,你确实说错了,光是不穿衣服躺在一起可生不了孩子。” “那、那要怎么才能生?”明洵此时觉得自己的脑袋有些晕晕的,只觉得古时初身上的香味儿似乎有些奇异的吸引力,让他情不自禁地想凑得她更近地去闻闻…… 古时初低着头,嘴唇几乎与他的双唇相贴,轻声道:“你要是想知道,不如我现在亲自跟你演习一遍?” 明洵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好、好呀。” 之后他就成了一块软软糯糯的任由古时初搓圆捏扁的年糕,在迷糊中获得了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 明洵第二天醒来后,想起自己昨晚的孟浪,顿时脸色发烫,红得跟抹了脂粉似的,他看向身旁的古时初,发现她一截光洁细嫩的手臂露在被子外后,顿时目光又像是被火烫着了一般,慌里慌张地移开了。 他完全没想到夫妻之间原来还可以这样亲密,他以为当夫妻就跟当玩伴或者好兄弟差不多,,所以他完全没想过要对古时初如何,会愿意娶她,也只是觉得她有个神秘高手,而且还能跟自己玩到一起去。 而等他昨晚尝试过了那种水乳’交融的极致体验之后,他发觉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美好的一种享受,怪不得有许多男人找了那么多女人呢。 当然,他是不会找其他女人的,虽然他有些幼稚,却听以前的狐朋狗友们说过自己家中那些乌烟瘴气的妻妾间的争斗,他知道妻子都不喜欢丈夫纳妾,而且他爹也只有他娘一个女人,所以他也不会纳妾。 跟古时初有了肌肤之亲后,明洵看着古时初就觉得心都格外软了,光是看着她就觉得心里甜滋滋的,总想着靠近她,碰碰她。 于是他悄悄地挪了挪,伸出手把古时初虚虚地揽在怀里,生怕吵醒她,还不敢真的碰到她。 他看着古时初白里透红的睡颜,只觉得她怎么这么好看呢?之前他还不太在意她的容貌,可是经历了昨晚之后,他就觉得古时初比所有人都顺眼,比所有人都好看了,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大概就是他这个情况吧。 古时初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明洵笑得傻乎乎地盯着她瞧,见她醒了,笑容就更灿烂了,简直比屋外的阳光还耀眼。 “你醒了?身上有没有不舒服?”明洵脸红红地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她。 “还好。”古时初看着像只摇着大尾巴的狗狗一样讨好她的男人,心想难道自己得了明洵的身体,就连他的心都得到了?那他也太容易对人付出真心了吧?如果不是自己这样有良心又明媒正娶的女人得到了他,那他就很有可能被骗身又骗心了吧? 古时初恋爱地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脑袋,说:“你放心,我身体没那么弱,而且你忘了吗?我是练武之人,昨晚上那点动静根本不可能伤到我。” 明洵被她的话一噎,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她是不是在说自己昨晚上表现不佳?否则她怎么会跟没事人一样? 正在他纠结的时候,古时初都已经下床穿好衣服了。 “你是不是对我失望了?我今天晚上一定会表现得更好的……”明洵急忙为自己辩解,虽然他没经验,但他知道,男人什么时候都不能不行。 822、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31) 古时初看着他一脸着急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走到他面前,踮起脚尖轻轻地咬了一口他突起的喉结,说:“没有,你昨晚表现得很不错,我很满意。” 明洵顿时俊脸一红,一副骄傲却又想极力压住的模样,嘴角扬起的弧度压都压不下来,他干脆一把搂上古时初的细腰,亲了亲她嘟嘟的红唇,自信满满地说:“我就知道我做什么都能做到最好……” 自从古时初主动吃了一回明洵之后,明洵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之后再也不用古时初主动了,他开过荤之后就恨不得每天都黏在古时初身上,就连之前喜欢的玩意儿都不理会了,只一心一意地黏着古时初,倒是有了新婚夫妻甜甜蜜蜜的模样。 跟这对步入佳境、如胶似漆的小夫妻不同,古时瑶和唐步青这一对就把貌合神离、同床异梦八个字展现得淋漓尽致。 即使古时瑶每次都安慰自己,唐步青对自己的冷淡态度很正常,因为他不是沉溺于女儿情长的男人,而是醉心于仕途。 可是每次她放下身段,想去讨好他,对他嘘寒问暖,得到的都是他不耐烦的神情以及不留情地驱逐之后,古时瑶就再也没办法自欺欺人了。 她终于在一次被唐步青拒绝了她送的补汤后爆发了:“老爷!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明明我是你的妻子啊,你却对我淡漠至极,对我比对家中的奴仆还要冷漠绝情……为什么?我自认为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 古时瑶泪流满面,十分委屈地看着唐步青。 然而唐步青看到她这副模样,就更厌恶了,他冷冷地说:“真的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我的事吗?” 古时瑶听见他这话,心中一惊,涌上一股不好的预感,她惊愕地追问:“你说的这话是什么意思?你真的觉得我对不起你了?” 唐步青见她脸上只有质问,而没有丝毫羞愧或者对不起自己的意思,便觉得心中索然,再也没有了寻根问底的心思,他闭了闭眼,说:“算了,你觉得没有就没有吧。” 说完,他不管古时瑶歇斯底里的哭闹就去了书房。 她怎么能毫不心虚呢?明明在婚前就已经跟人有染,给祁阳侯世子戴了绿帽子,如今她仗着安国公的势嫁给了自己,就真的觉得从前的事情都一笔勾销,永远消失在过去了?她对上自己的时候就一点儿都不会觉得愧对自己吗? 唐步青非常不理解古时瑶的想法,只觉得她厚颜无耻。 过了没多久,他书房门就被人敲响了,唐步青以为是古时瑶,就很是不耐地说:“我现在有公文要处理,很忙,别来打扰我。” “是我,你娘。”这是唐母的声音。 唐步青一愣,连忙去打开了门,把唐母迎了进来,问:“娘,你找我有什么事?” “儿子啊,你刚刚跟你夫人吵架了?她到底是国公府大小姐,你这段时间对她确实太冷落了,你们这还算是新婚期呢,弄得夫妻之间的关系那么紧张,对谁都不好,万一她回娘家告你的状呢?”唐母看出了儿子的问题,劝说他道。 唐步青看着处处为自己着想的母亲,想到母亲平时甚至为了自己能得到岳丈的提拔,还去讨好古时瑶这个贱女人,心中便越发不忿起来,天底下从来只有当儿媳妇的去讨好当婆婆的,哪里有当婆婆的去讨好儿媳的?偏偏他母亲为了他,愣是忍住了各种委屈,不惜去讨好那个根本不值得的女人! 越想越觉得憋屈不平的唐步青,终于忍不住红了眼眶,对唐母道:“娘,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对她这么冷淡吗?知道她父亲为什么看中我这个无权无势的寒门小官当女婿吗?” “你……你这么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好好跟娘说啊。”唐母看到儿子愤恨不甘的神情,心中猛跳,觉察到这里面有什么事是自己所不知道的。 唐步青于是一股脑儿地把古时瑶未出阁时在祁阳侯府闹出的丑事告诉了唐母,顺便还把别人是怎么羞辱他攀附权贵甘当接盘侠、吃软饭的话都说了出来。 “什么?古氏居然是这样的贱人?外面那些人居然还这么羞辱你?”唐母简直要气火乍了,唐步青这个儿子就是她的逆鳞,是她浇灌了一声心血培育的心肝,却没想到自己的宝贝是被人这么折辱的。 “娘,我实在没办法心平气和地对待古氏,我能忍着不对她发作脾气已经够好了,她偏偏还嫌弃我对她太冷淡。如果不是得罪不起安国公府,我恨不得给她一纸休书!”唐步青脸色难看地说道。 唐母此时已经明白自己儿子为什么能娶到安国公府的大小姐了,意识到这点之后,她顿时怒目圆瞪,恨得不行。 她以为自己儿子是因为品性十分优秀、才华横溢才会让安国公看上,招他这个可造之材为女婿,却没想到原来是为了让自己儿子接手他那羞人的女儿! “安国公简直欺人太甚!居然把个见不得人的女儿嫁给你……”唐母虽然辛苦劳作供养唐步青读书,让他出人头地了,但她到底受限于时代和眼光,对女人的贞洁和名声都看得很重。 她从前就觉得自己的儿子非常优秀,配一个大家闺秀绰绰有余,甚至就连公主也是娶得的,所以当她知道自己儿子娶了安国公府大小姐之后,只觉得理所当然,并不觉得是天上掉陷阱。 可这会儿知道自己骄傲着的千金大小姐儿媳妇其实有过那样不堪的过去,她就没办法接受了,如果不是碍于安国公的权势,她真的会让儿子休妻。 可惜现在她不能让儿子这么做。 “娘,我不能休了她,但也不想常常面对她,这会让我想起自己无法反抗安国公府权势的无能为力和羞辱,所以只能这样冷着她了。”唐步青悲哀地捂着眼睛说道。 唐母却像是被激怒了的老母鸡,她眼睛一冷,说:“儿子,你以后就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公事上,好好努力,早些升官,古氏就交给我来对付。” 823、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32) 唐母对付古时瑶的方法非常简单,就是上辈子的古时初经历过那些,在这种倡导孝道的时代,作为婆婆的唐母天然就站在了有利之处,想要折磨古时瑶根本不需要找什么借口,只需要让古时瑶每天早上晚上来给她请安,让她在门外站着等上半个多时辰,这对于娇生惯养的古时瑶来说,就已经是非常痛苦的折磨了。 更别提还有吃饭的时候,让她在旁边伺候着,唐母一顿饭吃多久,她就要在旁边站多久,即使肚子饿得受不了,唐母不让她坐下她就不能坐下。 如果唐母身体不舒服了,那折腾她的手段就更多了,让她晚上来照料,三更半夜要喝水、要出恭、腰不舒服要她按摩……总之,能折腾得她整个晚上都没个消停,睡觉更是不可能,这样几天下来,古时瑶脸色就能难看得如同衰老了十多岁。 偏偏她还不能反抗,一反抗唐母就会椎心顿足地问她是不是仗着自己是国公府大小姐的身份就不想孝顺自己? 古时瑶哪里敢说是?她就盼着跟着唐步青夫荣妻贵呢,如果被唐步青知道自己不孝顺他母亲,那她以后还怎么笼络住他? 因此她只得咬了牙愣是忍受住了唐母的这些磋磨手段,不得不说,一个人对未来有极大的、乐观期许,那她的忍受能力就会不断增强,古时瑶不就是这样吗? 唐步青会当上丞相——这个念头就像吊在驴子脑袋前的胡萝卜,不停地引、诱着古时瑶去得到它。 为了这根胡萝卜,堂堂国公府的大小姐,甚至可以跪在地上给唐母洗脚,她觉得这是羞辱,但她刚有反抗的念头,唐母就把她当初在祁阳侯府跟人苟且的丑事说了出来。 古时瑶只觉得如同晴天霹雳,她一下子就惊慌失措起来,一脸惊恐地看着把这件事说出口的唐母,看着她如同看到什么令人恐惧的东西。 唐母知道了,那唐步青会不知道这件事吗?古时瑶简直不敢想象要是唐步青知道了她这件丑事,会怎么看待自己…… 古时瑶当时脸色煞白,瞬间就出了浑身冷汗,她想起唐步青一直对她很冷淡的态度,这都是有迹可循的,难道他一开始就知道了? 被捏住了把柄的古时瑶,不甘心跟唐家人翻脸,白白放弃未来丞相夫人的位置;也不想把事情翻出来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便只能浑浑噩噩地任由唐母磋磨,想用自己的柔顺来获得唐母和唐步青的谅解。 但在家庭关系里,特别是婆媳关系,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她主动退让了,唐母便会越发觉得她是心虚,从而得寸进尺,折磨她折磨得更厉害,因此,古时瑶不得不忍受水深火热的生活了,比上辈子的古时初还惨。 古时初可不知道心心念念抢了自己亲事的古时瑶正在受罪,她跟明洵两个成亲之后,感情便进入了蜜月期,虽然祁阳侯夫妇俩还是不同意他们离开京城到处游玩的计划,但在这京城附近出游,却是没有阻拦。 于是明洵就带着古时初去了他京郊外的小马场骑马。 “你居然还有一个马场?”古时初看着马场内一匹匹被人打理得毛发油亮、体型健壮的马,神情有些复杂。 在京郊养马,想也知道花费有多大,如今的马算得上是奢侈品,比一辆车还贵,特别是好马,一匹就是天价了,而明洵这里养的还不止一匹。 怪不得他能在几十年内败光家产呢,真是个败家子。 “我这马场太小了,种植的牧草不够好,地方也不够宽广,委屈了我的好马……”明洵叹了口气说道。 如果不是知道他说的话是真心的,古时初都会以为他在凡尔赛,故意炫耀了。 “我其实还曾经想过去边域草原,亲自找几匹极品马回来。但爹骂了我一顿,说他可不会给钱我去买马,还说要是极品马真的到了我这个纨绔的手上,那是被白白糟蹋了,还不如让那些好马就长在它们该长的地方呢,或者是被边疆的将士们得了也好,都比落在我手里强。”明洵一脸郁闷地说道。 古时初听了忍不住笑出声来,祁阳侯可真是个有趣的人,对儿子也毫不留情,嘴够毒。 “初初,你会骑马的吧?”明洵把旁边一匹漂亮的白马牵过来,说,“你骑这一匹,它的脾气比较温顺,不会撩蹄子把你摔下来。” 古时初摸了摸白马线条流畅的腿部肌肉,问明洵:“它叫什么名字?” “它叫雪飘,你要是不喜欢,可以给它改个名字。”明洵道。 “不用了,这个名字很配它。”古时初摸了摸雪飘的脑袋,雪飘立刻用鼻子凑过来,轻轻地蹭她。 古时初被它蹭得痒痒的,忍不住笑了起来,跟它交流了一会儿感情之后,便利索地往上一跃,跃上了马背。 “我们赛一次马?”古时初朝明洵挑了挑眉道。 “好啊,输了的人今晚回去后要任由赢了的人处置。”明洵忽然露出了个不怀好意的笑容,对古时初说道,他好像已经笃定了自己会是赢的那个人,那些黄色的、不可描述的思想已经充满他的脑袋了。 古时初朝他露出了个意味深长的微笑,说:“好啊,你可不能反悔了。” 不试试还不知道谁才是弟弟,她也想晚上对明洵为所欲为呢,勒令他不能动弹,任由自己蹂、躏的场面…… 啧啧,真是太刺激了,她不能再想下去了,再想下去就没完没了了。 于是为了赢得今晚的主动权,两个人都打了鸡血似的,完全没有礼让的意思,都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驱马飞驰而去。 雪飘果然是一匹好马,如同离弦的箭一样冲向远方,明洵也丝毫不逊色,他爱玩、爱马,骑术也是一流,紧紧地追在古时初的雪飘身后,几乎与她平齐了。 明洵骑的是一匹四岁多的黑马,毛发乌黑油亮,肌肉健壮完美,跟古时初的雪飘一起奔跑,极致分明的黑白对比,同样飘逸极速的奔跑速度,风刮在古时初的脸上,让她的脑袋都仿佛放空了,只能体会到极速飞驰的痛快…… 824、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33) 赛马最后的结果以古时初快了明洵半马而胜出,古时初哈哈哈大笑地从雪飘背上跳下来,对明洵道:“我赢了!记得你承诺过的话,别想反悔啊!” 明洵本来因为输了还挺失望的,看见她脸上灿烂的笑容,便也忍不住跟着笑起来,跃马而下道:“是,你赢了,我说话算话……” 他们俩骑着马跑得太快,已经跑出了小马场的范围,进入了草木茂盛的森林之中,不过此时才刚进入下午,阳光明媚,从树叶缝隙照射下来,倒是有种别样的静谧和安静。 飘雪和明洵的黑马已经走到一旁悠闲地吃起草来,清脆悦耳的鸟叫声从远处传来,带着草木清香的空气清新极了,在这样的环境下,很容易让人心静神怡。 古时初忍不住躺到了一棵树旁的草地上,仰面望着树影斑驳的天空。 明洵也一溜烟地躺在她身边,双手托在脑后,跟她一样望向天空,忽然异想天开道:“如果我像鸟一样,有翅膀也会飞就好了,我想飞上天上看看,在天空自由翱翔的感觉一定很美好吧。” 他俊美的脸上满是憧憬,古时初侧头看着他,心想,可惜他早出生了几百年,如果生在后世,他一定会是个热爱极限运动和冒险的人,肯定喜欢翼装飞行。 “初初,如果我有翅膀,那我就背着你一起飞……”明洵笑眯眯地转过头对古时初道,“到时候你可要紧紧地抓住我的翅膀,否则掉下来我不一定能接住你。” 古时初挑眉道:“等你有翅膀了,难道我不会有?” “也是哦……”明洵傻笑着说道,忽然眼睛一亮,说,“那咱们岂不是真正的比翼双、飞了?” 古时初忍不住轻笑出来,这他都能联想到比翼双、飞? 她故意移了移自己的身子,把大半个身子都压倒在他胸口上,然后啃了一口他下巴,说:“这么希望和我比翼双、飞啊?” 明洵脸红了红,像是不好意思,忽然迅速地翻身,把古时初压在了自己身下,一手握住她的腰,一手就捏住她的下巴,不等她反应过来,就猛地亲了下去。 古时初立刻配合起来,然后亲着亲着,这两人就控制不住了,形势一发不可收拾,如同干柴遇着了烈火,噼里啪啦地熊熊燃烧起来。 在这幕天席地之下格外刺激,两人翻滚了大半天,最后才意犹未尽地结束。 等回府的时候,两人都没有再骑马了,乖乖地坐上了马车。 古时初和明洵的日子过得如同掺了蜜一样,不过古时初没有忘记她心心念念的两颗玉米苗,为了让它们长得更好,她还偷偷地施来了好几次肥料,于是等到几个月后就收获了六颗玉米。 古时初只摘了两颗,留下四颗准备让它们长老了留着以后做种子,可不能吃绝了。 嫩玉米随便蒸蒸就已经香气扑鼻很是诱、人。 本来明洵还不相信这种植物结的果实可以吃,但等他问道玉米棒子煮熟后散发的香味儿,他就一点儿都不怀疑了,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心疼地掰了好些玉米粒给鸡吃,见鸡没有丝毫问题,还活蹦乱跳的,便没有再拦着古时初了,他自己也激动异常又小心翼翼地细细品尝起这玉米来。 吃了第一口之后,他眼睛就亮了,接着又迫不及待地啃了好几口。 “初初!这什么玉米,真的好吃,香甜软糯,就是太少了,不如咱们再煮两颗?”明洵意犹未尽地说道。 古时初朝他翻了个白眼:“把种子都吃了,你明年种什么?” 明洵顿时失望地叹了口气:“早知道当初就找那商人多买这种子了。” “当初你根本不认识这是什么,别马后炮了……”古时初毫不留情地怼他。 明洵笑嘻嘻地说:“我这不是说说吗?” 古时初知道玉米的重要性,便对他说:“剩下的四颗玉米棒子,我们得好好保管,明年要种更多。对了,你把这件事跟你爹说说吧。” 明洵疑惑地问:“为什么要跟爹说?不过是一种新奇的吃食而已。” 古时初面无表情道:“新奇的吃食?海外流传过来的新粮种,如果能成功地在咱们大宴朝推广种植出来,能养活很多老百姓……粮食能不能让百姓吃饱,这是关乎天下兴亡的一件大事,如果你拿出了能让养活许多百姓的粮种,知道这会是多大的功劳吗?” 明洵虽然从不干正事,但到底从小就长在政治中心,亲爹还是位高权重的大臣,那点格局和意识还是有的,因此古时初说了这番话后,他立马就想明白了,顿时神情严肃起来,郑重地对古时初道:“我明白了,我现在就去跟爹说这件事。” 古时初把玉米的事跟明洵说了之后就不怎么管了,祁阳侯果然不像明洵只想到自己种来吃,他想得更多。 于是明洵的小花园就被祁阳侯派人接管了,那两棵玉米苗更是看护的重点,就连古时初和明洵想去看看都得跟祁阳侯提前报告。 等到玉米穗成熟之后,更是被祁阳侯郑重地收了起来,等着明年播种。 知道祁阳侯这么重视玉米,古时初便安心了,看来她的玉米烙、烤玉米、玉米松子仁、玉米奶油汤……明年就有望吃上了。 这天古时初正在跟明洵琢磨着雕刻玉石的时候,知秋就上来禀告了,说是安国公夫人生病了,想见见府里出嫁的姑奶奶们。 古时初很是疑惑,周氏生病了就算想见人,也应该是想见她的亲生女儿古时瑶吧?怎么可能想见自己这个侄女以及她的庶女们? 难道周氏并不是生病,而是借着生病这个借口来找她们?可自己这些外嫁女能有什么事让她这个安国公夫人惦记上? 古时初很快就觉察到周氏这肯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但她作为侄女,长辈都明确说了生病想见见亲人的情况下,是不能拒绝回去见她的,否则会有很多不好听的话。 虽然古时初不在意流言蜚语,但麻烦能避免还是避免好,而且她有信心,只要自己不愿意,就算大伯母想算计什么,也不可能成功。 因此她没有再纠结,二话不说就回了安国公府。 825、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34) 因为祁阳侯府离安国公府比较近,古时初是第一个回到安国公府的,到了之后,看到躺在床上脸色蜡黄、面容憔悴,仿佛衰老了十几岁的周氏,古时初都忍不住震惊了。 明明安国公府一切都好,周氏的儿子也上进,孙子都出生了,此时正应该是她开始颐养天年、享受儿孙之乐的时候,怎么她却成了这幅模样? “大伯母,你这是生了什么病?大夫怎么说?需要什么药材尽管跟我说。”古时初很是客气地询问道。 周氏看到是她,眼中的光亮顿时就灭了,有气无力地说:“大夫说我就是近日受了寒又吃了些伤胃的吃食,加上偏头疼睡不好,就病得严重了些……” 古时初听着,这又是受冷,又是伤胃,还头疼,这病都凑在一块儿生了,真是奇怪,不过这不关她的事,她跟周氏只不过是面子情罢了,能回来看看她自己就已经仁至义尽了,可不会真的因为她生病而心神不宁。 如今古时初是祁阳侯世子夫人了,周氏不能再向以前那样想忽视她就忽视她,而是不得不忍着身体的不舒服,跟古时初寒暄几句。 幸好周氏的两个庶女很快也到了,她们对周氏嘘寒问暖,好像是什么亲母女一样,实际上两个庶女也只是表面上的担心关怀而已。 古时初当初跟着两位堂姐妹关系也平平,没什么好聊的,几人便不尴不尬地聊了起来,周氏依旧没有说出把她们喊回来的原因。 就在古时初不耐烦了,想要告辞的时候,古时瑶终于到了。 她一进门就冲向了周氏的床榻,边扑向周氏边伤心欲绝地大喊:“娘!娘!你怎么又病了?” 那凄厉的哭喊声,弄得好像周氏已经去世了她在哭丧一样。 周氏刚刚还一副奄奄一息快要虚脱的模样,可等古时瑶一来,她就立刻伸手抱住了古时瑶,还眼含热泪地拍女儿的后背,埋怨道:“你这么久不来看我,我还以为病了都见不了你一面了……” 古时初和两个堂姐妹对视了几眼,便撇了撇嘴,果然亲生的就是亲生的,只有在亲女儿面前,周氏才会这么真情流露呢,不过之前大家都在假惺惺,也不能光说周氏虚情假意。 母女俩哭诉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停了下来,古时瑶擦了擦眼泪,便跟几个姐妹打起招呼来。 古时初看清了古时瑶如今的模样后,又一次震惊了,她怎么变得这么丑了?明明没出嫁之前古时瑶还算是一个长得十分娇艳漂亮的姑娘啊,虽然说不是天香国色,但也头发乌黑油亮、皮肤白白、嘴唇红红,脸颊带着少女白里透红的好气色。 可如今的古时瑶,头发黯淡干枯、脸色苍白,嘴唇都干得起了皮,脸颊也瘦削得凹进去了,整个人一下子老了十岁,从明媚丰、满的少女变成了面相有些刻薄的年青妇人,姿色下降了不是一丁半点。 她不是嫁给了心心念念的未来丞相大人唐步青吗?心愿不是完成了?那应该是心满意足,感到很幸福才对啊。 其实女人出嫁之后过得好不好,很容易就能看出来,她的神情动作、姿态表情、说话的语调,如果是过得好的,必定这几个方面表现出来时都是轻松愉快的;如果过得不好,那肯定会阴沉消极。 古时瑶这会儿虽然极力地露出笑容来,但她的气色和容貌就已经表明了她这段时间的状态,即使用了上好的胭脂也是无法掩饰的。 “三妹妹,我看你容光焕发,气色极好,想必在祁阳侯府过得很好吧?”古时瑶看到古时初,就觉得非常碍眼了,因为古时初这会儿的模样跟还没出嫁时完全不一样,没出嫁时她衣裳首饰都很普通,极少有亮眼的颜色,家里谁都不怎么把她放在眼里。 可如今呢,古时初身上穿的,是贡品云绸做的衣裳,头上戴的簪子,一看就珍贵异常,耳朵上的珍珠耳坠,那珍珠又大又圆,一看就不是凡品…… 即使是美人,也需要华丽的衣裳首饰来配,才能体现出她的高贵的身份和地位。 古时瑶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顿时后悔自己回来时没有多打扮,愣是让古时初把自己比下去了。 古时初看到了古时瑶眼里对自己的嫉妒,她轻轻笑了笑,点头说:“当然好了,侯夫人对我很好,不需要我们每天早晚请安,也不用我在身边端茶倒水伺候,账房里的钱财任我取用;世子也很疼爱我,各种珠宝首饰、奇珍异宝不要钱似的送给我,我都让他不要破费了,他非不听……” 古时初的凡尔赛发言让古时瑶听得眼都红了,她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因为上辈子,祁阳侯夫人也完全没有为难过她,即使一开始不太喜欢她,但也都给了她很大的自由。 而明洵虽然没有送她珠宝首饰、奇珍异宝,但也从来没有亏待过她,只要是她提出来的合理的要求,都答应了。 古时瑶想着想着,再对比起自己如今在唐家的遭遇,心里就又酸又涩、又妒又悔、又苦又憋屈,五味杂陈,顿时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了,她不知道是能在祁阳侯府过自由自在、舒舒服服却注定会败落的日子好,还是在唐家忍受唐母手段百出,让她有苦说不出的苛待磋磨以后却能夫荣妻贵的日子好。 为什么就不能两全其美呢?老天让她重生,难道就非要让她经历这样的痛苦才能得到想要的一切吗?古时瑶不甘又痛苦。 她不想忍受唐母的磋磨了,可又不甘心放弃未来丞相夫人的位置。 甘蔗没有两头甜,她煎熬着、煎熬着,就变成了如今这幅模样。 她不是没有跟唐步青隐晦地说起过婆婆苛待自己的事,但唐步青一听她这么说,就狠狠地骂了她一顿,说她不孝顺婆母,不够温柔娴淑,如果她做得够好,自己母亲肯定不会对她不好,又说他母亲以前吃了多少苦,她不能斤斤计较,还让她忍耐一下…… 于是古时瑶就死心了,知道唐步青是站在他亲娘那边的。 古时瑶还回来跟安国公告了状,想让父亲稍微警告一些唐步青,让他母亲不要做得太过分。 但随之而来的,就是唐步青对她的冷暴力以及唐母更隐晦、更名正言顺的磋磨手段了,可以说她的日子过得比之前还惨。 826、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35) 古时瑶很想从古时初脸上看到她在祁阳侯府过得不如意的痕迹,可惜让她失望了,古时初过得很好,谁都看得见她脸上焕发的光彩。 “妹夫最近有没有上进些了?说起来我在外面听到他的那些传闻,都是说他吃喝玩乐数第一,正经事儿却从来没做过,如果没有个好家世,都不知道能不能养活自己……我家夫君就不一样了,我听说他上次还因为办差得力,被上司很少称赞了一番,夸他是可造之材、未来不可限量……”古时瑶一边踩着明洵夸唐步青,一边不着痕迹地偷觑古时初的脸色,想从她脸上看到羞恼难堪的神情。 但又让她失望了,古时初听到她拿无所事事的明洵跟唐步青作对比,非但不觉得羞恼难堪,反倒还很以为荣地点头道:“世子确实不喜欢跟那些名利心重的人一样汲汲营营往上爬,他就爱吃喝玩乐,你说得对,如果他没有个好家世,是不可能这么逍遥的,但他就是有个好家世可供他挥霍啊,这都得感谢明家的老祖宗给他留下了丰厚的遗泽啊……” 古时瑶听见她这么一说,被噎得心绪都无法平静了,她死死地盯着面带微笑的古时初,无法理解古时初为什么没有因为丈夫不上进、没出息而不满,难道谁嫁了人,不希望男人努力上进,让自己夫荣妻贵的? 古时瑶很想说服自己古时初在掩饰,但她没有办法自欺欺人,因为古时初的脸上丝毫找不到强颜欢笑的痕迹,更看不出她有不高兴的迹象。 “三妹妹,男人不想着靠自己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却只想着躺在老祖宗的功劳簿上吃喝玩乐,这不是坐吃山空吗?会让人瞧不起的,我劝三妹妹还是回去劝说世子上进些好……”古时瑶不死心,凭什么古时初能毫不在意明洵不上进?她也应该跟自己一样嫌弃明洵,或者被婆婆磋磨,过得水深火热才行。 古时初却根本不理会她眼红的挑拨,还用探究的眼神看着她,一脸怀疑地问:“大姐姐,你为什么一直关心世子上不上进?你该不会还想着他吧?你都嫁给大姐夫了!而且当初还是你嫌弃世子不上进,才想着法子跟他退亲的,如今你怎么却想起他来了?你这样做把大姐夫处于何地?” “不!我没有想着他!我没有!你别胡说……”古时瑶听见古时初这番话,顿时吓得脸色顿变,大惊失色地否认,瞪古时初瞪得眼珠子都红了,“三妹妹,你怎么能污蔑我?我心里只有夫君一个人,你别乱说话害我……” 她虽然极力给自己辩驳,但她这慌里慌张的模样,就算本来没什么,都会让人觉得是不是心虚了,起码两个一直不说话当着壁花,只看着古时初和古时瑶交锋的堂姐妹听到古时初这话,看着古时瑶的眼神就异样起来。 “哦,你说没有就没有吧,怎么辩解得这么大声,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恼羞成怒呢。”古时初淡淡地说道,气得古时瑶险些一个倒仰晕过去。 “咳咳……好了,都是姐妹,那些伤感情的话就不要再说了。”周氏终于缓了过来,开始调停,再不调停,自己女儿都快被古时初气死了。 古时初见她终于开口了,也不耐烦继续跟这对母女纠缠,便直接问道:“大伯母把咱们这些外嫁女都叫回来到底是因为什么?有事就直接说吧,我忙着呢,得尽快回去。” 古时初的话说得毫不客气,这在周氏眼里,就是古时初嫁入祁阳侯府后,一朝得势就嚣张起来了,周氏恨得咬牙,但如今古时初是世子夫人,不再是任由她搓揉的无依无靠小侄女了。 “……也没什么,就是你们父亲的寿辰很快就到了,你们到时候带上各自的丈夫一起来。”周氏抚了抚胸口,有气无力地说道。 “就是这件小事?”古时初十分怀疑,如果真的只是这件小事,周氏直接派人去通知她们就行了,根本不需要把她们都喊回来,至于她说的生病了想见她们了,这个借口古时初是一个字儿都不信的。 不过如果她不说,那古时初也不执着,她点了点头道:“我知道了,大伯父寿辰我会跟世子一起来的,如果没有其他事,那我就先告辞了。” 周氏看着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古时初却只当自己没看见,有事不说,难道还想让自己再三恭请追问?那她还是憋着永远不说了吧。 周氏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古时初离开了,古时初离开后,其他两个堂姐妹也找了借口离开,最后只剩下古时瑶了。 “你为什么不让娘问问她们?也好让她们给你出个主意啊。”周氏恨铁不成钢地对古时瑶说道,“娘看她们一个个红光满脸,一点儿都不像被婆婆磋磨的样子,说不定她们有办法避免这种事呢?特别是古时初,她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子嫁给世子,祁阳侯夫人肯定看不惯她,会想法磋磨她,可她脸色红润,没有一点被折磨的样子,你难道不想跟她取取经?” “娘!跟她们说,岂不是让她们私底下嘲笑我?她们没被磋磨,只能说她们运气好,嫁入的人家婆婆脾气好,就我的婆婆是个恶毒的老不死……”古时瑶满脸不情愿地说道。 “那你到底想怎么样?我之前让你父亲去警告唐步青,可你的境地还是没有改善,想让你这些姐妹教教你,偏偏你又不肯在她们面前丢脸,你到底想让我怎么帮你?”周氏气急败坏地问,“难道让我把唐老婆子叫过来骂一顿吗?我倒是想,可你不是怕我会把她骂出个好歹,坏了你和女婿的情分吗?” 周氏气得不行,她处处为女儿着想,女儿却一点都不争气,自从女儿出嫁之后,她操的心比过去十几年都多,怪不得老人们都是儿女都是债呢,古时瑶可不就是要她还的债吗? 古时瑶一噎,还是不甘地说:“我不想让古时初知道我的遭遇,她肯定会幸灾乐祸……” 827、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36) “难道你不说,古时初就不知道?看看你自己如今的模样吧!她哪里还看不出来你过得好不好?要笑她早就在心里偷偷笑你了。”周氏再也不留情面地揭穿了古时瑶掩耳盗铃的举动。 古时瑶被母亲揭穿了想自欺欺人的真相,脸上铁青,顿时低下头不说话了。 周氏看到她这幅模样,只觉得心疼又怨愤,还哀其不争、怒其不幸,便直接对她道:“要不然你干脆别忍了吧!反正只要咱们国公府在,唐步青也不敢对你怎么样,就算以后他爬到高位了,肯定也是因为有你父亲帮衬,他为了自己的前途都不敢亏待你,而且到那时候你的孩子都长大了,你也不需要靠他了。 娘实在不理解你为什么要对他们那么忍让,你是国公府大小姐,他们刚从泥腿子跳出来的人家,就应该让着你、捧着你才对,偏偏你被他们压制住了,你怎么就没把从前在家里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头拿出来呢?” 周氏恨铁不成钢,明明女儿没出嫁之前在家里多任性刁蛮啊,怎么到了婆家,就一点脾气都没有了?难道嫁了人还能改变性格? 古时瑶只觉得心里苦涩极了,她低声对周氏道:“娘,夫君和婆婆知道我在祁阳侯府……那件事了,他们说我不守妇道,不安于室,应该好好管教,我明明解释了我是被陷害的,但他们不信……” 周氏一惊,脱口而出问:“他们怎么知道的?” 古时瑶的眼泪滚滚掉下来,伤心又痛苦地说:“如今京城里有头有脸的人家谁不知道我那件丑事?如今家里待客,如果不是必要让我出席,婆婆和夫君都不会让我出去,他们觉得我丢脸……” “什么?他们居然敢这么对你?那件事你也是受害者啊,他们怎么能不信你?”周氏不愧是慈母,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向着自己女儿的。 但她再如何为女儿在唐家的遭遇而不忿也无济于事,一方面古时瑶自己盼着当日后的丞相夫人而不敢反抗唐步青与唐母;另一方面则是古时瑶最大的把柄被唐家抓住了,安国公府与古时瑶自己理亏,安国公想为古时瑶讨回公道都理不直气不壮,虽然能用唐步青的前途来要挟他,但如果真的这样做,那古时瑶跟唐步青就彻底没了情分了。 不管古时瑶与周氏如何商量应对唐家的磋磨,古时初在祁阳侯府确实过得如鱼得水。 玉米的事被祁阳侯接手了,第二年丰收的时候,阳侯府的几个主子就吃上了好几顿玉米做的菜,只是因为还要留下种子扩大生产,因此不能吃个尽兴。 等到第三年,玉米已经种了好几亩,收成的时候,祁阳侯带着微服私访的皇帝到了种植玉米的庄子亲自视察,古时初和明洵也跟在一旁,毕竟他们两个也经手过种玉米的事,特别是明洵,玉米种子是他得到的,最初两棵玉米苗也是他种出来的,皇帝询问得很仔细。 皇帝来视察玉米种植地的时候很低调,除了带着户部几个掌管农业种植的官员之外,就只有祁阳侯一家了。 “爱卿一家为大宴朝寻到了新的粮种,实在劳苦功高,乃大宴朝百姓之福啊!”皇帝望着一望无垠的黄绿色玉米海,那比成人拳头还粗的玉米棒子,激动得眼眶通红地说道,“朕为天下百姓多谢爱卿一家了……” 祁阳侯连忙诚惶诚恐地说:“陛下过奖了!微臣实不敢当,犬子能寻到这玉米的种子,也是因为陛下英明神武、治理有方,令天下太平,这才吸引了外域商人前来,犬子机缘巧合下才会获得这新粮种,但究根寻底,都是陛下的功劳啊。” 祁阳侯不愧是朝廷常青树,屹立不倒,瞧瞧这拍马屁的功力!没看见陛下脸色更好了吗?看祁阳侯的眼神都格外温和了。 古时初在心里感慨,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皇帝陛下非常满意祁阳侯献新粮种的举动,于是等到他亲自让户部的官员验证了玉米的可食用性以及可种植、高产之后,便通告天下,把玉米的发现与种植推广公开了。 同时还大大地表扬了祁阳侯府的功劳,大肆奖赏,祁阳侯的爵位从侯升为了公,祁阳侯变成祁阳国公立,同时三代降等承袭变成了世袭罔替。 也就是说,只要祁阳国公府不做通敌叛国、造反之类的事,这爵位就比石头还稳固,甚至就连大宴朝亡了,祁阳国公府也可能继续存在,因为一种新粮种的发现和推广,对于还处在农业种植为主的朝代来说,实在是功在社稷、利在千秋的大功劳,即使是新朝的皇帝,也不能逆天下之大不韪,处置无过错的功臣。 除了爵位的提升,皇帝还赏了许多金银珠宝、御赐书画古玩之类的珍宝,同时还赏了一个伯爵位给明浚,毕竟明洵会继承祁阳国公这个爵位,而他又不肯入仕当官,又还没有子女,皇帝没办法给他升官升职,只好赏他弟弟了。 玉米的事通告天下之后,祁阳国公府顿时成了最炙手可热的地方,请帖一下子暴涨,不知道多少人想上门探访几个主子,询问玉米的事。 同时明洵的名声也一下子就从京城的第一纨绔子弟变成了大智若愚、深藏不露的可造之材,要不然怎么那么多人从外域商人手里买东西,就他发现了玉米,还种了出来呢? 什么“是金子总会发光”、“明世子只是不爱仕途经济、不羁洒脱了些”、“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这些夸人的话都往明洵身上套了,他从前爱吃喝玩乐也不是纨绔不上进,而是爱好广泛、不拘于世俗了。 古时初从丫鬟嘴里知道他的名声一下子由负面变正面,变了那么多之后,笑得都停不下来,对明洵道:“你听听外面那些人如今是怎么夸你的?说你很有慧眼,大智如愚之类的,哈哈,这些人改口也改得也太快了吧?之前还说你玩物丧志呢。” 828、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37) 明洵有些无奈地看着古时初,说:“其实我心里虚虚的,外面那么多人夸我,但如果不是你发现那玉米能吃,把它们留了下来,那我肯定当初就把它们拔了,哪里会知道它们是新粮种,还能推广给天下百姓种植?你才是功劳最大的那个,可现在你却在这里面隐身了似的,我这是占了你的功劳啊,你难道不会不忿吗?” “不会,玉米确实是你从商人手里得到的,还种了出来,要不然我不可能认得出来。我最多算是认出了千里马的伯乐,但如果千里马不存在,那光有伯乐有什么意义?又不能凭空变出千里马来。别心虚,你没有占我的功劳,玉米种子是你得到的,种植推广的功劳是父亲的,你不必觉得愧疚,而且皇帝不是也赏了我吗?”古时初很是无所谓地说道。 她真的不太在意,而且,如今看着她确实只得了一些财物奖赏,但以后祁阳国公的爵位会由明洵继承,明洵之后会是他们以后的孩子,那皇帝赏赐了祁阳国公和明洵,不也是便宜了她和明洵以后的孩子吗?所以古时初没什么意见。 祁阳国公府发现新粮种的事情,虽然震惊了全天下人,但最震惊的还是古时瑶,古时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一把揪住了给她说闲话儿解闷的婆子,一双眼睛几乎从眼眶里瞪出来,神色狰狞地问: “你说什么?祁阳侯府发现新粮种?还是祁阳侯世子先发现、种出来的?这是真的?没骗我?!” 婆子被她狰狞的脸色吓得浑身战战兢兢,不知道自己哪里惹恼了她,结结巴巴地解释:“是、是真真的……老婆子没、没骗夫人……陛、陛下都贴、贴通告宣告天下了……全、全京城的人都知道……” 古时瑶的脸顿时扭曲了起来,她指甲深深地掐进了那位婆子的胳膊里,婆子疼得脸色煞白,冷汗涔涔,却丝毫不敢反抗。 古时瑶的陪嫁丫鬟书儿看见她浑浑噩噩、仿佛天塌下来的模样,急忙唤回她的理智:“夫人!夫人,您这是怎么了?快醒醒……” 古时瑶的理智终于被书儿喊了回来,她松开婆子的胳膊,揪住书儿,说:“你去让人打听这件事,到底是不是真的,具体是什么内容,全都给我了解清楚!” “是!夫人,奴婢马上就去……”书儿见她仿佛成了魔的样子,眼里的血丝吓人得紧,便一点儿都不敢迟疑,立马就派人去打听了。 没过多久,古时瑶就从下人嘴里听到了完整的通告公文,以及其它一些具体的消息。 听完之后,古时瑶眼神直愣愣的,嘴里不敢置信地喃喃低语:“不可能!不可能!这怎么可能……” 丫鬟们看到她这模样,都以为她发癔症了,吓得连忙去找大夫。 古时瑶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根本不想相信自己听到的消息,这怎么可能呢?明明上辈子明洵根本没发现什么玉米啊新粮种,祁阳侯也一直是祁阳侯,根本没升为国公,明洵继承了侯府爵位之后,他的儿子就要降等袭爵了,所以古时瑶上辈子才会耿耿于怀。 可是为什么这辈子,明洵就发现了新粮种?侯府也一跃成了国公府?还能世袭罔替!这是不是说祁阳国公府以后不可能没落了? 古时瑶意识到这一点后,仿佛有一把重锤狠狠地敲到她的脑子里,让她痛苦又绝望!明洵能发现新粮种?为什么他上辈子就没发现?为什么?如果他上辈子也发现了,那根本不会家族败落啊,还能继续光耀门楣,自己就不会那么痛苦执着…… 古时瑶心中又是惊愕、又是不甘,还有愤怒,她不能继续想下去了,她要去问个清楚! 于是古时瑶没了理智,吩咐下人准备马车,她要去祁阳侯府,不,现在是祁阳国公府问个明白。 古时瑶坐在马车里心急如焚,心中如同被火烧了一样,焦急、震惊、不敢置信,还有隐隐的悔意…… 到了祁阳国公府门口,她根本等不及让门房通报,就直接闯进去了,让门房吓得连忙想阻拦她,但古时瑶此时憋着一口气,丝毫不理会下人们,下人们认出了她是世子夫人的姐姐,也不太敢拦,因此古时瑶畅通无阻地找到了古时初的院子。 “夫人!唐翰林的夫人、安国公府大小姐来了,正急冲冲地往这里寻来,似乎有什么急事……”一个丫鬟急匆匆地走进来禀告古时初。 古时初非常惊讶,古时瑶来了?她不是对祁阳国公府避之唯恐不及的吗?怎么这回上门找自己来了?还这么急,连个请帖都不送,如今这个朝代,不请自来的客人会让人觉得很没有礼貌,很失礼。 古时瑶作为安国公府的大小姐,却连这个都忘了便来找自己,到底有什么事让她这么着急,连礼数都忘了? 明洵对古时瑶没什么好感,还记得她曾经想算计自己跟古时初的事,此时听见她不仅通告就闯到自己家里来,更是厌恶,说:“她这是不把咱们国公府放在眼里了?她想来就来?连她亲爹都不敢这么做,她却敢,到底是什么给了她底气?” 大概是重生给的吧!古时初在心里默默地说道。 “明洵!”古时瑶果然脚步匆匆地找来了,刚进院子,就看到明洵和古时初在院子的湖心亭里喝茶,便忽略了古时初,直接跑到明洵面前,质问道,“你发现了新粮种,这是真的?!” 明洵厌恶地看着她,说:“真不真的跟你有什么关系?轮到你来这里质问我?” “不可能是真的,你是占了其他人的功劳是不是?你不可能有这个本事发现新粮种!你骗人的对不对……”古时瑶死死地盯着明洵,眼神令人毛骨悚然,好像明洵要是否认,就能把他吃了一样。 明洵被她的眼神看得浑身发毛,气得浑身颤抖,骂道:“你有毛病啊?我去占了谁的功劳?陛下都已经调查清楚而且确认了,你这是怀疑陛下的决定?” 829、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38) 古时瑶瞳孔一缩,吓得慌忙辩解道:“我没有怀疑陛下的判决!我只是怀疑你,你怎么可能发现新粮种呢?” “我为什么不可能?”明洵简直要气疯了,“你凭什么来质疑我?你又不了解我,我从外域商人手里买到的种子,以为是奇珍异草就种了出来,这都是有迹可循的,到底有什么问题?” 古时瑶顿时猛地退了一步,脑中灵光一闪,想起明洵那个爱若珍宝,种了许许多多奇怪植物的小花园,她之前想算计古时初和明洵的时候,不就带着古时初去那儿逛过吗? 上辈子明洵就爱买各种各样的植物种子来种,说是看着种出各种未知的植物很有成就感,也很刺激。 她还曾经因为明洵花了太多钱买那些不知真假的种子而大发雷霆,冲动之下命人把他小花园的植物全都拔了,明洵自那之后就彻底对她冷了心。 难道是因为自己拔掉了那些植物,明洵上辈子才没有发现新粮种的?古时瑶一想到这个可能,就浑身一颤,她疯狂地摇着自己的脑袋,喃喃道:“不可能的、不可能……不可能是我拔掉了……” 她这又摇头又自言自语状若发疯的模样吓了明洵一跳,连忙喊人道:“快把她送回唐家去!她莫不是有疯病吧?要发疯就在自己家疯,别跑到我家里来发疯!让唐步青好好管她,别让她随便出门了,省得害人!” 于是古时瑶被赶出了祁阳国公府,押送回唐家,唐步青恰好回了家,看到妻子被人毫不客气地押送回来,又怒又愕,然而等他听到祁阳国公府的下人说古时瑶今天是怎么闯进了祁阳国公府,又是怎么质问怀疑明洵的时候,就几乎目瞪口呆了。 “你到底在干什么?发疯疯到别人家里去了,丢人现眼!祁阳国公府也是你能乱来的地方?你是不是忘了你在那里做过的那些丑事?!让别人把你赶出来押着送回来,你就不觉得难堪吗?你不觉得,我觉得啊!古氏!你是不是要害死我才行,祁阳国公根本不是我能得罪得起的人,你偏偏要给我招祸,是谁给你的胆子?!” 古时瑶本来就因为知道明洵发现新粮种的事震惊而心神不稳,情绪激动,这会儿听见唐步青的质问,顿时就爆发了,嚷道:“我爹给的胆子!祁阳国公了不起啊?我爹也是国公,谁比谁高贵?” 唐步青眼神冷厉地看着古时瑶,说:“你爹给了你胆子去得罪祁阳国公府,但我没这么底气,没这个胆子,你这么爱仗你爹的势,为什么还要在我唐家待着?唐家真是委屈你这个国公府大小姐了!我唐家供不起你这个大佛,不如我给你一封休书,你回国公府去吧!” 唐步青也是被古时瑶理直气壮的话气坏了,如果他还有理智是不可能说出休了古时瑶的话的,毕竟他还不能得罪安国公,但他现在不是被气得脑子一冲动,就说出来了吗? 古时瑶听见他这话,顿时错愕又震惊,她完全没想到唐步青居然会想休了她!如果是平时,她可能还会忍一下,但今天,她被明洵的事刺激到了,情绪一上来就忍不了了,也不想忍,于是恶狠狠地对唐步青道:“好!我现在就回安国公府!你有本事就把休书送到安国公府去……” 说完她不等唐步青回应,就又上了马车,直接走了。 唐步青等她离开了,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冷静下来之后就懊恼不已,他就算对古时瑶再有意见,此时也不是休了她的时机,只要安国公府不倒下,他就不可能休了她。 她这一回安国公府,还不知道会怎么跟安国公告状呢,一想到难缠的安国公会怎么质问自己,唐步青就觉得脑袋很疼。 周氏看着面前哭哭啼啼的女儿,忍不住叹了口气,问道:“你又怎么了?哭着回来,是跟女婿吵架了?还是又受婆婆气了?” 古时瑶红着眼眶怒气冲冲地说:“是唐步青!他说要休了我!” “什么?他真的这么说了?”周氏大惊,“他不是冲动的人啊,怎么会说出这种话?是不是你又做了什么惹怒他了?” 古时瑶一顿,有点心虚,她闯进祁阳国公府质问明洵,被明洵让人押着送回去,确实是她有错在先,但她这不是一时冲动吗?偏偏唐步青还在这个时候骂她,她脑袋一热就回来了。 古时瑶虽然冲动任性,但这件事不管怎么说,都是她有错在先,但就算她有错,唐步青怎么能把休了她的话那么容易就说出口?他是不是早就想着休掉自己了? 这么一想,她顿时着急起来,那点儿心虚一下子就忘了,转而哭啼啼地对周氏道:“就算我是做了点错事,但他怎么能说休了我?我自从嫁给他,被他母亲每天磋磨都忍了,还不遗余力帮他跟他那些同僚的妻眷交际,我已经很努力了,他居然想休了我,他是不是早就有这个念头了?他怎么这么绝情……娘……你要帮帮我啊……” 周氏听着她的哭诉,只觉得脑袋很疼,她实在不想太掺和进女儿和女婿之间的矛盾,但不掺和也不行,她没办法狠下心肠不管自己的女儿。 “你说清楚,他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说要休了你?你老实说,别瞒着我。”周氏拧着眉头对古时瑶说道,“也别避轻就重。” 古时瑶眼神闪了闪,最后低着头小声说道:“我今天听说祁阳侯府因为发现新粮种的事升了爵位,还得了很多赏赐,一时不相信,就去祁阳侯……祁阳国公府询问了一下,后来不知道怎么的,明洵生气了,就把我赶走了,等我回到家,夫君知道我去了祁阳国公府,就很生气,还说我乱发疯,要休了我……” “你为什么要去祁阳国公府?人家有没有发现新粮种跟你有什么关系?别忘了你曾经做过的那件让祁阳国公府颜面无存的丑事!他们有多厌恶你,你难道不清楚吗?为什么还要去?”周氏简直要被她气死了。 830、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39) 周氏觉得古时瑶没有脑子,她跟祁阳国公府之间的关系难道很好吗?早在当初退亲的时候就已经快要成仇了,即使古时初嫁给了明洵,勉强维持了两府的联系,但这不代表祁阳国公府会欢迎古时瑶。 “我那不是不相信明洵这个纨绔子弟会发现什么新粮种吗?万一他要是占了别人的功劳怎么办?”古时瑶强词夺理道。 她当然希望明洵是占了别人的功劳,但周氏可不像她这么想当然,周氏有些烦躁地对她道:“明洵是不是占别人的功劳,难道皇上会不派人调查吗?既然陛下都认定是明洵发现的,那就说明没问题,你到底哪来的自信觉得你的判断比陛下调查的结果更可信?” 古时瑶哑口无言,她总不能说是上辈子一事无成的明洵给她的自信吧?上辈子明洵根本没发现过什么新粮种,为什么这辈子就发现了? 古时瑶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简直傻了,她不明白为什么这辈子明洵这么幸运,为什么他的幸运自己不能享受,却让古时初享受了? 她内心因此无比煎熬,她这辈子一直都想把明洵和古时初踩在脚下,欣赏他们落魄的样子,可是,现在不可能了,即使明洵还是纨绔,但他已经不是一个普通的纨绔了,仅仅因为新粮种的事,他以及他的后代都能安享无忧了。 古时瑶想到这个可能性,就难受得不行,自己厌恶的人怎么可以过得比自己好?她想要高高在上,可惜如今她丈夫只是六品小官,等他当上丞相还得十几二十年,那么漫长…… “你到底在想什么?魂不守舍。”周氏见古时瑶一副心如死灰,毫无生机的模样,吓了一跳,连忙问道,虽然被这个女儿烦得不行,但她还不想她出事。 “没什么……”古时瑶摇了摇头,她忽然猛地抓住周氏的胳膊,眼睛紧紧地盯着周氏,说,“娘,我是不是以后都得处于古时初之下?她是不是会一辈子踩在我头上?” 周氏听到她这话,一愣,看着女儿仿佛要魔怔似的神情,只觉得悲从中来,她难过地安慰女儿:“瑶儿啊,有些事情没必要太在意,就算古时初是世子夫人又怎么样?你父亲还是安国公呢,你又不需要仰仗她生活,以后避着些她就行了,没必要太在乎……” 古时瑶顿时泪如雨下,伤心地说:“娘,你没有否认,所以现在风水轮流转,留到她看不起我了……” 周氏叹着气说:“瑶儿,你没必要跟她比较,女婿不是很上进吗?你父亲都说他有才华,以后一定能成为朝廷的中流砥柱,你是他妻子,肯定也能夫荣妻贵,古时初不过只是有个虚名罢了,明洵不上进,光有个名头算什么?” “不是的,有了发现新粮种的功劳,这辈子明洵就算一辈子不上进,也没有任何人敢看低他了……”古时瑶失魂落魄地说道。 周氏看见她这半死不活的模样,顿时怒了,说:“是又怎么样?难道你后悔当初做出那样的丑事跟明洵退婚了?可现在后悔也晚了,你都嫁给唐步青,明洵也娶了古时初,你们不可能有其他关系了……当初你要是不自作主张,那现在沾光的就是你,可惜你没这个运气!” 周氏的话顿时如同一把刀狠狠地砍在了古时瑶心脏上,让她瞬间脸色煞白。 她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后悔,后悔吗?她以为嫁给唐步青之后会一切如意,她只用等着当丞相夫人就行了,但她万万没想到,唐步青会厌恶她、唐母会狠厉地磋磨她,让她日子过得水深火热,完全没有婚前想的那么美好。 而被她早早放弃的明洵,她以为会向上辈子那样慢慢没落的祁阳侯府,如今一跃成为国公府了,祁阳国公夫人是个大度宽和的婆婆,从来不会磋磨儿媳妇,甚至懒得理会她,上辈子的时候,她还觉得是明夫人不喜欢她这个儿媳妇才对她那么冷淡,可如今她经历过唐母那样的婆婆,才知道明夫人当婆婆有多珍贵。 她重生回来之所以那么毫不犹豫就选择放弃明洵,是因为不想嫁给注定没落的祁阳侯府,可如今这个唯一的缺点没了,反倒是唐家,除了有个未来的丞相夫人吊着她,其他方面全都是缺点,古时瑶其实已经开始后悔了,只是她不能承认,要是承认了,她就没办法再自欺欺人地过下去了。 明洵和古时初可不知道古时瑶会因为玉米的出现而大受打击,他们如今过得可好了,虽然出门后总会有许多人悄悄地跟在他们身后,就想着看他们到底要做什么。 听说如今京城里的外域商人可受欢迎了,他们的商品已经丝毫不愁卖不出去了,不管他们卖什么,都会被哄抢,特别是带着些稀奇植物或者种子的商人,简直快要被热情、疯狂的顾客逼得抓狂,抓狂归抓狂,他们还是大赚了一笔,还纳闷京城怎么最近那么多有钱的傻子,居然舍得花大价钱买那些没什么用的东西。 这都是明洵带来的风潮,大家都知道他是从外域商人手里得到的玉米种子,才发现了这个新粮种,于是那些野心勃勃或者想碰运气的人就立马盯上了外域商人手里的东西,想着或许他们自己也有这个运气能发现新粮种,然后借此光宗耀祖、名传千古…… 古时初刚知道这件事的时候,还觉得啼笑皆非,如果新粮种这么容易发现,那这么久了,怎么还只有明洵一个人发现? 可大家都认定了这是个发家致富的方法,便一哄而上了。 明洵看着跟着自己马车后的那些人,叹了口气对古时初道:“唉,我觉得我现在都成了猴子了,整天被人这么盯着看,都不太想出门了。” “他们只是热闹这一阵子,等过了段时间,你就不会这么受瞩目了。”古时初笑眯眯地说道,“他们大概还有想跟着你捡漏的想法。” “捡漏?我可没有这个能力,他们这是高估我了,我之前买的那些东西,并不一定有很高的价值,只要合我的心意我就买了,这些人知道后一定会失望的。”明洵说道。 831、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40) 因为在京城里无论他们去到哪里,基本上都会被好奇的人围观,所以明洵和祝时初只好出了城,去明洵的小马场玩。 现在明洵的小马场已经扩建了几倍大,又从边疆草原引进了好些好马,为了不让马场赔本,祝时初建议明洵时不时搞一次赛马比赛,把京城里他那些狐朋狗友都拉来比试,能跟明洵玩到一起的纨绔子弟,当然都喜欢吃喝玩乐,明洵搞的赛马比赛刺激又好玩,很快就在他们之间引起了一阵赛马的风潮。 甚至因为他引进的好马多,一些武将眼馋,便也忍不住向来看看,看看之后自然还技痒,忍不住想要骑一骑,这一骑上去,遇到好友或者死对头,得,又是一场比赛,于是赛马比赛不仅仅在纨绔子弟间流行起来,连在武将士兵间也开始流行。 古时初给明洵提了好些建议,设立了长途、短途不同路程的比赛,甚至还有障碍赛,每个比赛都会给予冠军、亚军和季军不同的奖励,分别是数额不一的银子以及一座精致的马匹模型小奖杯。 纨绔子弟们和武将士兵们对银子不怎么在意,但他们在意名次以及那座马匹模型的小奖杯,觉得这才是代表他们水平的荣耀,因此赛马比赛就从来没冷清过,每次都热闹极了,甚至还有人无师自通地领略了赌马的奥秘,于是更疯狂起来。 明洵作为还有些底线的人,自然不会去搞赌马这种事,他出了组织赛马比赛之外,还搞起了其他玩乐项目,比如蹴鞠、投壶、射箭以及摔跤,赛马之余,大家还可以玩这些,于是时间长了,明洵的马场就逐渐往度假村以及娱乐会所的方面发展,连酒楼和饭店以及客栈都有了。 古时初噼里啪啦地划拉着算盘,看着账本上的数目,心满意足,心想怪不得现代社会有那么多娱乐会所呢,做这一行真的暴利啊。 明洵看到她终于结束了看账,连忙凑过来道:“初初,咱们也去赛马吧,大概一刻钟后就有一场比赛了,两千米的赛程,你的雪飘可以去比。” 古时初伸了伸懒腰,把账本交给知秋收好,说:“可以啊,我这段时间都没有好好骑过马了。” 两人换上骑装之后便去了马厩,古时初的雪飘和明洵的黑马都有单独的住处,不跟其他马养在一起。 赛事很快就要开始,他们热身了一会儿,又跟各自的马匹运动配合了一会儿,便上了赛场。 虽然只是日常比赛,但赛道周围依旧有不少观众,看到自己关注的比赛选手出场,便欢呼不已。 看比赛的不仅仅有男人,还有不少夫人小姐,此时的她们,在这种热血沸腾的场合,也都抛弃了平时的矜持和文静娴雅,变得激动活泼起来,兴奋地为自己的亲友欢呼打气。 在赛道的左手边,一处搭建好的观众看席座上,一位带着唯帽的夫人看见一身骑装、骑在马上显得格外英姿飒爽的古时初,顿时尖酸地喊道:“古时初是女人,为什么也能在赛场上?!女人也能跟男人一样赛马?” “哎哟,这位夫人,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咱们这些常来看比赛的人都知道,世子夫人是经常跟这些男人一起上场赛马的,而且有好几次世子夫人都赢了第一,给咱们女人争回不少气,世子夫人的骑术比许多男人都强,为什么不能商场比赛?”旁边一位三十多岁的中年夫人听见戴帷帽夫人的话,便忍不住带着骄傲的口吻说道。 “身为女子却在光天化日之下跟一群男人比赛,这难道不是不守妇道、放,浪形骸,不知廉耻的行为吗?你们都不觉得她伤风败俗?!”戴帷帽的夫人,也就是古时瑶,更加尖酸刻薄地质问道。 那位中年夫人一听她这明显对世子夫人带着敌意的话,便不乐意了,说:“什么伤风败俗?我看你是嫉妒吧?人家世子夫人光明正大,又没有遮遮掩掩,不知道多光明磊落,只有那些心思阴暗、思想龌龊的人才会把人想歪了!还有,比没看到明洵世子就在世子夫人身边吗?世子夫人每次上场,都跟世子一起,人家明世子都不在意,外人有什么好说的?” 那中年夫人撇了撇嘴看着古时瑶,说:“我看你这女子明明年纪也不算大,却比那些六七十岁的人还古板固执,不知变通!不行,我得离你远点,省得败坏我看比赛的心情……” 说完她还真的嫌弃地离古时瑶远了些。 古时瑶顿时被她气得胸口剧烈起伏,脸色难看极了,幸好还有唯帽戴着,没有人能看见她此时扭曲的脸和恶毒的眼神。 古时瑶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是因为自从明洵发现了新粮种之后,她就不由自主地关注上了明洵,于是这一关注之下,就发现他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把马场发展得这么好,不但搞起了赛马比赛,还建起了与之匹配的玩乐场所,把它建成了很受欢迎的地方。 这明显又是一个跟上辈子不一样的地方,上辈子明洵确实有一个小马场,但那小马场也仅仅是养着他喜欢的几十匹马,根本没有搞起什么赛马比赛,更没有建造起其他玩乐场所。 之后家族逐渐没落,她管家之后觉得明洵的马场每年都要花一大笔钱进去,却没有丝毫进账,很是败家,因此硬是逼着明洵把马场卖掉了。 却没想到,被她卖掉的那个马场,原来还可以如现在这般日进斗金? 是的,古时瑶丝毫不怀疑如今的马场可以日进斗金,没看到有那么多客人吗?各个玩乐项目都有很多人,甚至还有专门让女子玩的地方。 而进来看赛马的观众除了大家子弟和小姐夫人们,还有不少是平民百姓,他们只需要交一两文钱卖张门票,就可以进来看比赛,跟大家同乐。 古时瑶不明白马场的命运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大的改变,因此她偷偷摸摸地打扮了一番,就混了进来想看看。 却没想到她看到古时初跟男人们一样,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大大方方地在赛场上比赛,这令她十分惊愕。 832、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41) 古时初果不其然拿了冠军,她穿着火红色的骑装,意气风发、英气勃勃地站在领奖台上,举着那匹金色的小马造型的奖杯,笑得十分灿烂,台下的人都在大喊:“世子夫人!世子夫人!” 甚至喊着她的人更多的是女子,各个年龄段的人都有,她们都对古时初拿了冠军而感到高兴,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她们为什么会对古时初有这么大的好感?”古时瑶酸涩又不甘地问身旁的书儿,“难道不会觉得她带坏了风气,带坏其他年轻小姑娘吗?” 书儿咬了咬唇,不知道怎么回答,她其实意识到自己的夫人对古时初和明洵有种格外古怪的执念,似乎是格外不能忍受他们过得比自己好…… 古时瑶久久没听见书儿的回答,便转过头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说:“哑巴了吗?我问你话呢!为什么这些女人对古时初有这么高的好感?!” 她情绪失控,说话的声音大了些,于是之前跟她搭过话的那位中年夫人听见了,中年夫人嗤笑一声,说:“为什么?当然是因为这赛马比赛是世子夫人提出来的啊,还有其他蹴鞠、投壶、射箭、摔跤等玩乐比赛项目,都是世子夫人提议做出来的,她还让女子也能参与进来,让我们女子也能跟着一起玩乐,过得高高兴兴,我们当然喜欢她啊……” 古时瑶听了,猛地抬头说:“是她提出来的?是她……” 不知道是不是刺激太过,她说话的声音都变得尖利刺耳,语气里的嫉妒和不甘都快溢出来了,那位中年夫人听了,忍不住鄙夷地转过了头,不再理会这个莫名其妙的人。 古时瑶已经顾不上其他了,她知道马场的改变都是因为古时初之后,心中被震撼和不安充满了。 为什么古时初会提出这么多稀奇古怪偏偏又很受欢迎的主意?难道她也是重生的吗?如果真的是重生的,为什么会愿意嫁给明洵,而不是找回唐步青,依旧当她的未来丞相夫人? 如果不是重生,为什么她有这么多改变?明明上辈子的她跟普通的女子差不多,都是相夫教子、以夫为天的女子,根本没有这辈子那么多惊世骇俗的举动…… 古时瑶百思不得其解,她很想找到古时初当面问个清楚,但她又害怕,她怕古时初真的重生了,然后会质问她为什么抢走唐步青,或者嘲讽她即使嫁给唐步青居然也过不好…… 古时初可不知道古时瑶的纠结,她拿下了冠军之后,便把奖杯塞给明洵,说:“这个奖杯送给你了,省得你心心念念要冠军的奖杯。” 明洵一边小心翼翼地捧着奖杯,一边说道:“我想要的是自己赢回来的冠军奖杯,而不是你的啊。” 可怜的明洵,他还没有拿到过一个冠军,最好的成绩还是亚军,因为他每次上场比赛都是跟古时初一起,而他的马并没有古时初的雪飘资质好,每次都跑不过雪飘,因此每次都屈居于古时初之下。 不过好在他心宽,丝毫不觉得自己比不上妻子有什么不好,虽然古时初每次把奖杯给他的时候,他嘴上都很嫌弃,身体却很诚实,把古时初每一个奖杯都小心翼翼地收藏好了。 “我的就是你的,你客气什么啊?”古时初笑眯眯地对他说道,“雪飘还是你送给我的马,没有一匹好马,即使我骑术再好也没用啊。” “说得也是。”明洵一下子就被她哄好了,还说,“你这些奖杯我都给你收好了,等有孩子了,就让他们知道你曾经的风采……” “哟,你还想得这么长远呢?”古时初忍不住笑了,凑上去就亲了亲他的脸颊。 这家伙虽然不是世俗意义上努力上进的青年才俊,但却是能给家人朋友带来快乐的开心果,纨绔却有底线,他喜欢吃喝玩乐又怎么了?只要没有伤害到别人就行了。 古时瑶到底没能去问古时初,她到底是不是重生的,因为她心虚又胆怯。 她如今跟唐步青已经只能勉强维持住表面上的和谐,而私底下却是貌合神离、同床异梦了。 被唐母磋磨得久了,而唐步青的官职又提升得有限,想要做到丞相,还有好几十年呢,她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可能等不到那个时候,就要被生活中的琐事以及唐母的磋磨逼死了。 她觉得这辈子比上辈子难过多了,起码上辈子在明家,她前几十年都能享受锦衣玉食的生活,还不用受婆婆磋磨,可这辈子,唐家是寒门,即使她嫁妆不菲,也不能随心所欲地享受,唐母和唐步青节俭惯了,就很看不惯她有任何奢侈的行为,因此她只能跟着节衣缩食,享受惯了的她只觉得苦不堪言。 而更让她感到挫败的是,她作为唐步青的妻子,在跟唐步青的同僚和上司的女眷们打交道的时候,经常会被明嘲暗讽——就因为她曾经在祁阳侯府的那场丑闻。 她出来交际之后,才明白,当初那场丑闻并不是只要她不在意就能当做没发生过的,当然,如果她身份地位足够高,别人就算知道了也会当做不知道,可坏就坏在她如今只是唐步青的妻子,六品官员的夫人,而跟她有交集的,不是唐步青的同僚就是上司的妻子,地位跟她差不多或者比她高,因此能鄙夷嘲讽她。 古时瑶本身就是心高气傲的人,被人这么对待,自然无法忍耐,于是就跟人发生争执,毫不客气地反驳斥骂回去。 这下子她把唐步青同僚或者上司的妻子都得罪了,枕头风有时候很灵的,更何况她得罪人还得罪了一大片,于是唐步青在官场上就难过起来,即使他再有才能,被同僚和上司不喜,前途都会受阻,从来能在官场上平步青云的人,智商和情商都是缺一不可的,能力得有,人缘也要好。 唐步青自己是没有问题的,但奈何古时瑶拖他后腿,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有这么一个夫人,他慢慢地就觉得举步维艰了。 而在上辈子,他的妻子是古时初,原本的古时初就是个持家有道又能跟人打好交道的贤内助,帮了唐步青不少忙,让他能毫无后顾之忧地在官场上打拼,才能让他平步青云。 833、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完) 又是一年春节刚过,古时初和明洵作为安国公府出嫁的女儿女婿,得回去探个亲,她此时已经有六个月的身孕了,不过她每天运动量充足,因此只有肚子鼓鼓,四肢依旧修长,身形灵活。 安国公府里其他出嫁的小姐也都带着夫婿和孩子回来了,一时间府里就显得十分热闹了。 因为都是自己人,便没有分开坐席,一大家子人只分了两三桌坐下了。 “三妹妹怀孕了还能吃鱼吗?我听说妇人怀孕都闻不得鱼味儿的……”古时瑶有些尖酸的声音便响了起来,古时初看着她,觉得她已经瘦得有些不成样子了,眼神更是带着狠戾,整个人都显得尖酸刻薄起来。 “大姐姐听谁说的?你又没有怀过孕。”古时初皮笑肉不笑地对她说道,古时瑶如今是越来越疯狂了,干什么都想跟古时初作对。 古时瑶听见她那句话,顿时脸色一变:“你!你是什么意思?讽刺我不会生孩子吗?” “难道你会生?那你怎么还不生啊?”古时初睁着无辜的眼睛看向她,气死人不偿命地问。 古时瑶果然气得脸色都青了,她如今嫁给唐步青已经五年多了,却依旧没有怀过孕,唐母还因为此事对她更不满,不知道为难了她多少次,甚至她的亲生母亲周氏也都为她担忧,经常督促她看大夫、喝药调理身体,为的就是尽快生孩子。 但她跟唐步青感情很不好,几乎不同房,她哪里能怀孕?她知道自己尽快生下孩子才是最好的,也为此去努力讨好唐步青,但唐步青很少厌恶她,根本不想理会她,不管她如何努力都无济于事,孩子又不会凭空生出来。 可偏偏她的死对头古时初却成功怀孕了,古时初是跟她同一年成亲的,本来她见古时初也成亲好几年了都不怀孕,还曾经幸灾乐祸过,却万万没想到,古时初忽然就怀孕了,这令她怎么不眼红?为什么有些人运气就这么好? “我不过是想问问三妹妹是不是有什么秘方罢了,毕竟你之前也五年都没有怀孕……”古时瑶不得不强颜欢笑地说道,她如今在唐家过得艰难,终于学会了忍气吞声,知道自己直接跟古时初互怼是赢不了的,便打算迂回些。 “之前是我觉得年纪还太小,不适合生孩子,现在二十岁了,是适合的时候了所以就顺理成章怀孕了,至于是什么秘方?大概就是吃好、玩好、心情好吧?”古时初朝古时瑶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说道。 “三妹妹不想说就算了,何必拿这些话来敷衍我?”古时瑶摆明了不相信古时初的话,假笑着说道。 “我没有敷衍你,不信你问明洵。”古时初道。 明洵正在给她挑鱼刺,听见自己的名字,连忙问:“问我什么?” “问你是不是之前不想那么早要孩子。”古时初笑眯眯地对他说道。 明洵把挑好刺的一碟子雪白的鱼肉移到她面前,便对古时瑶道:“是的,我之前确实不想太早要孩子,一方面是我喜欢吃喝玩乐,还没考虑过怎么当一个好爹;令一方面就是初初的身体,确实还没长大到适合当母亲。” 古时瑶听见他这话,心中五味杂陈,她转而看向自己身旁的丈夫,却看见唐步青似乎对他們之间的话题丝毫不感兴趣,只低着头用筷子数着碗里的米粒,一副巴不得尽快结束这顿饭好尽快离开的模样。 她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现在是在安国公府,她的娘家,唐步青就不能做做样子,跟她维持一些表面的和谐亲密吗? 没看见明洵还亲自给古时初挑鱼刺?难道安国公府找不到给人挑鱼刺的丫鬟了吗?不,明洵亲自动手,就是表明了他对妻子的重视与宠爱。 古时瑶只觉得自己像个笑话,明明未出嫁时自己是最风光最幸福的一个,可如今,不管是古时初还是其他几个庶妹、堂妹,全都过得比她好,一一地拖儿带女回来,也都热热闹闹、快快乐乐的一团和气,只有她跟唐步青两个人冷着脸,像是欠了对方几百万钱一样,任谁都看得出他们之间不和。 周氏已经提醒了他们几次,奈何唐步青不想配合,就这么尴尬着了。 明洵虽然依旧不是有实权的官员,但谁也不会看轻了他,即使是古陶兴,对待他都比之前热情多了,唐步青看着被古陶兴和颜悦色对待的明洵,都忍不住羡慕起他来。 不用汲汲营营拼尽全力往上攀爬就已经名利双全,还能青史留名,这是多大的一份幸运啊!更何况他还父母双全、兄友弟恭、夫妻之间也琴瑟和鸣,似乎世界上所有的好运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唐步青都忍不住眼红了,如果是这样的纨绔子弟,他也很想当…… 明洵可不知道唐步青对自己的羡慕,他此时只想着尽快回到古时初身边,结束跟古陶兴之间的废话。 古陶兴看出了明洵的心不在焉,只好放他离开了,不过唐步青就没那么好运了,他作为古陶兴嫡亲的女婿,很快就被古陶兴训诫了一顿,无非是要求他跟古时瑶和好,尽快生个孩子之类的话。 因为他们夫妻之间感情不好,古陶兴对他很不满,便不免在官场上显露了一下,于是本来就因为古时瑶跟同僚和上司的女眷结怨、结仇而举步维艰的唐步青,便越发难熬了。 唐步青仕途受阻,最大的原因都是古时瑶,他理应讨好她,就算厌恶她,为了前程也得跟她和好的,但古陶兴的逼迫以及古时瑶的拖后腿行为都让他生出了逆反之心,硬是咬牙坚持着不肯妥协。 于是僵持着僵持着,夫妻俩连原本的貌合神离都没办法维持了,直接撕破了脸。 古时瑶眼睁睁地看着祁阳国公府蒸蒸日上,古时初和明洵都生了一儿一女,一家子其乐融融,可她却跟唐步青的日子却过得如同一潭死水般,相看俩相厌。 等到成亲十年后,古时瑶依旧没能生下孩子,唐母便再也忍不了了,直接从老家接了外甥女儿过来,让唐步青纳为妾。 古时瑶回安国公府哭诉,但安国公理亏,谁让自己女儿生不了孩子呢?于是默认了唐步青纳妾的行为。 古时瑶之后便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后宅斗争中,把唐步青后院闹得乌烟瘴气,成了京城里的笑话,连自己家都管不好的人,旁人怎么相信他管得了朝廷大事呢?于是唐步青渐渐地就成了郁郁不得志的边缘官员,这辈子是别想成为丞相了。 834、堂姐重生了要抢我亲事(番外) 唐步青又与古时瑶大吵了一架,古时瑶大骂他窝囊没用,说他四十几岁了还只是个五品官,这辈子都只能这样了,还说要是知道他这辈子这么没用,不可能再当上丞相了,那她当初就根本不会去救他,更不会嫁给他,骂他耽搁了她这一辈子…… 唐步青本来已经习惯了古时瑶嫌弃他没用的话,但这次不知道怎么的,听到她说自己不可能再当上丞相了,他便做了一个诡异的梦。 梦里,他好像重新经历了一遍入京参加科举、考中进士、入仕、成亲的人生,只是在梦中,当初救了晕迷在路上的自己的人并不是古时瑶,而是古时初。 古时初救了梦里的那个自己,得知自己囊中羞涩,还小心翼翼地找了借口资助自己银子,让自己能心无旁骛地专注于学习及科举上,而自己也不负众望,果真考中了进士,顺利进入翰林院开始自己的仕途。 之后他为了报恩,求娶古时初,古时初顺顺利利地成为了他的妻子,为他打理家事、孝顺母亲,让他能毫无后顾之忧地投入到官场之中,虽然她与母亲见偶有摩擦,但为了不让自己分心、为难,便都默默忍耐了。 梦中的自己仕途十分顺利,很快就升官了,古时初也为他生下了两子一女三个孩子,依旧兢兢业业地相夫教子,与他的同僚和上司的女眷们交际往来,当他的贤内助。 他在官场上如鱼得水,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能逢凶化吉,最后更进一步,于是不到四十岁,他就当上了大宴朝最年轻的丞相,从此之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唐步青沉迷于这个无比美妙的梦境中,根本不愿意醒过来,但他最后还是清醒了。 醒过来的那一刻,看到简陋的寝房和摆设,丝毫不见梦中那般奢华贵重,顿时瞳孔一缩,接着便苦笑了一下,彻底清醒了,那炙手可热的丞相府,只属于他的梦中罢了,而现实中,他只是一个五品翰林学士,看着清贵,实则谁都知道他这辈子的官途已经走到头了。 当初他刚考中进入进入翰林院的时候,还意气风发,想要大展宏图,成为名垂千古的大名臣,但他没有做到。 因为安国公不满他跟古时瑶感情不好、关系生疏,所以拿他的仕途来逼他;而古时瑶还尽是拖他的后腿,一次次地得罪他同僚与上司的女眷,让他在官场上举步维艰。 本来没了这两人当助力,他自己也是可以努力的,如果他能力足够的话。奈何他因为经常与古时瑶争吵,卷入古时瑶与唐母之间的斗争中,便弄得身心俱疲,没有足够的精力放在公事上,一来二去,搞砸了几件重要的事,于是上司就不再重用他了。 这么过了快十年,眼见得他在京城里当官是没有出头之日了,便想着离开京城,去当个地方官熬资历,这样虽然辛苦些,但以后回京当官却是很好的资历。 然而,古时瑶得知他有这个打算之后,又一次拖了他的后腿,跑回安国公府,让安国公阻拦他离京,不管他如何跟安国公陈述利弊都没有用,于是他只能继续留在京城里当个憋屈的小官。 本来他跟安国公的关系并不会那么差,但这其中还是因为古时瑶,因为古时瑶着急着要孩子,唐步青不肯跟她同房,她又跑回家找父母,安国公便明里暗里地敲打他,要求他跟古时瑶生孩子。 唐步青本来就厌恶古时瑶,还被岳父这么要求,于是逆反心一上来,是彻底把古时瑶当个摆设了,反而跟纳的小妾生了一个又一个。 安国公觉得他跟自己对着干,更不满他了,不但不再帮他,反而开始不断打压他,所以他才会一直到四十几岁了还只是个五品官。 如果不是还有理智在,知道自己斗不过安国公,唐步青是真的想休了古时瑶的。 想到梦里,自己娶的是古时初,唐步青顿时一愣,梦里为什么会是这样?可明明现实中救了自己的是古时瑶啊。 他其实对古时初这个小姨子没什么好印象,因为她实在是太过于离经叛道了,完全不像一个女子,不相夫教子就不说了,听说她还时常让明洵带孩子,她自己则生出来就不怎么管了。 甚至她还会跟男人一样赛马和踢蹴鞠,混在男人堆里比赛,赢了就哈哈大笑,没有一丝女子的矜持和柔美,偏偏明洵还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什么都依着她,宠着她。 每次唐步青在安国公府看到这对夫妻,都会觉得很奇葩,但又忍不住羡慕他们的自由自在。 不过……梦里的古时初,却是一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又孝顺识大体的贤妻良母啊,梦里的她是自己的贤内助,善解人意还忍辱负重,有什么难处都自己解决,根本不会让自己为难,她就是男人心里最完美的妻子,而梦中的自己也在这样一个贤妻的帮助下,官至丞相…… 唐步青一边安慰自己梦里都是假的,但另一边,心里却会忍不住设想,假如真的是古时初嫁给了自己呢?都说橘生淮南为橘,生淮北为枳,古时初嫁给了明洵这个爱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就成了离经叛道的妇人,那如果她嫁的是自己这个稳重明理的文人呢?那会不会就能成为贤妻良母了? 唐步青便忍不住多关注了古时初,当然,并不是有暧昧之意,只是会忍不住看着她来设想梦中的为自己殚精竭虑的那个贤妻。 古时瑶注意到了他关注古时初的情况,终于忍不住在某次争吵中,恶意地告诉他,本来他的妻子应该是古时初,但她耍了手段毁了他们之间的姻缘,她还把上辈子的事都说了出来。 唐步青听了犹如晴天霹雳,原来他真的有官至丞相的那一天吗?可是他这辈子娶了古时瑶,命运就转了个弯,再也不可能重现上辈子的荣耀了。 因此他便深深地恨上了罪魁祸首古时瑶,非要休了她,然而古时瑶还有父亲当依靠,就是不肯被休,赖在唐家,把唐家搅得鸡犬不宁。 于是成了怨偶的夫妻俩后半辈子宛如仇人般斗得你死我活,成了京城的笑话,最后闹得太过,唐步青的五品官都做不下去了,罢官成了平民,这下子他有更多的时间跟古时瑶斗了。 835、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1) 凌晨十二点,曲时初照旧坐在自家屋子通往后院的走廊里,等着即将出现的各种生物,生物包括人类、动物、灵植等一切有灵智的东西。 很快,一阵沉重踉跄的脚步声慢慢地从后院的林子里传了过来,曲时初顿时精神一震,眼睛定定地看向脚步声传来的方向。 一个身穿黑色破旧铠甲,一只手捂住流血的胸口,另一只手拿着一把足有一米长大刀的高大男子出现了,他看见面前忽然出现的造型古怪又灯火通明的高大建筑物,立马警惕地停下了脚步,神色凝重又疑惑地看着曲时初的家。 曲时初站起身,从后门出去,走到后院,那高大男子顿时神色戒备地看着她,缓缓举起了手中的长刀对着她,声音沙哑地问:“你是谁?这里是哪里?” 曲时初举起自己的双手,以示自己对他没有威胁和防备,便习以为常地回答道:“我是这房子的主人曲时初,你走进了我家的后院。” “你家的后院?我不是在西城的战场上吗?你家的房子怎么会出现在战场上?骗人也要有点常识。”高大男人显然根本不信曲时初的话,依旧警惕地看着她。 曲时初道:“不是我家出现在了战场上,而是你已经离开了那个战场,或者说,你现在是离开了你自己的本土世界,来到了我的世界。 说得简单些,我的世界和你的世界就如同两座相隔很远的城,它們本来互相不知道对方的存在,更不会有任何交流,但有一天这两座城之间忽然出现了一条路,有些幸运的人会在特定的时间走上这条路,从自己生活的那座城来到另一座城,而我家的后院就是这条路,这么解释,你清楚些了吗?” 从战场上下来的将军显然依旧不太相信,也不太理解,但也点了点头,表示听清楚了。 “你放心吧,我不会伤害你,如果你不愿意,可以在我后院等到明晚凌晨,你就可以直接回去了。如果愿意,我可以让你进来歇一歇,当然,是收费的。”曲时初继续说道。 男人虽然依旧半信半疑,但眼神却没先前那么凌厉和警惕了,他仔细地打量了一下曲时初的房子,发现它与自己所在的世界的任何一种建筑物都不同,而且那耀眼得能把黑夜照亮成白天的灯火,也不是他的世界能造出来的,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无一不在说明,眼前这年轻女人说的话是对的。 齐元久想着他此时重伤在身,再严重的后果也不过是没了这条命,反正他这次上了战场就没想着活着回来,如今来到这个奇怪的地方,临死前开开眼界也好,于是想通了的他,很干脆地放弃了戒备,对曲时初道:“我想进去歇一歇,只不过我身上没有银子,不知道这个玉佩能不能抵收留我的资费?” 曲时初接过他那个玉佩,看了看,水色通透、毫无瑕疵,明显很贵重,于是她点点头:“可以,跟我进来吧。” 齐元久便跟着曲时初走了进来,曲时初直接把他带到了浴室,说:“我觉得你需要先把自己洗干净。对了,你身上的伤严不严重?能自己洗澡吗?” 齐元久点了点头:“能洗。”他身上的伤确实有些重,但咬着牙还是能洗个澡的,而且他也不放心让这人帮自己。 不过他看着眼前光亮干净、带着各种奇怪东西的小房子,愣了一下,他并没有看到浴桶,便转头看向曲时初。 曲时初熟门熟路地给他介绍浴室的使用方法以及各种清洁用品的用途,又拿了一套男士居家服给他,便让他自己处理洗浴问题了。 趁着齐元久在洗澡的功夫,曲时初开始给他准备吃食以及伤药,看他一副在战场上沐血奋战地许久的模样,肯定肚子饿了,而看他那被砍得破破烂烂的铠甲,就知道他身上的伤口少不了。 曲时初快手快脚地炒了三个菜,饭是之前她晚餐剩的米饭,干脆加点火腿、鸡蛋和玉米粒炒炒就成了一旁色泽金黄的扬州炒饭。 等她把饭菜做好,齐元久也洗完澡出来了,他穿着灰色的男士居家服,如果不是肢体明显有些僵硬以及头上还滴着水的长发,别人看了,都会以为他只不过是一个外形出色些的普通男子。 曲时初拿出一个吹风机,打开后递给他,说:“把你的头发吹干吧。” 齐元久很聪明,很快就理解了吹风机的用途,便动作生疏地吹起了自己的一头长发。 曲时初光明正大地打量他,发现他头发长得很好,又黑又亮,还很是茂密柔顺,随便弄个造型就可以去拍洗发水广告了。 “你看什么?”齐元久觉察到她的目光,边笨拙地吹着他的头发,边面无表情地问她。 “看你的头发,长得很好,有什么养护秘诀吗?”曲时初很坦诚地询问,如果真的有秘诀那就太好了,如今多少人为自脱发烦恼啊,要是有办法能减少脱发、保养头发,许多人都会心甘情愿地付出一大笔钱。 齐元久显然没想到曲时初会这么说,愣了一下,才抿着苍白的唇说:“没有,只是用皂角随便洗洗。” “哦……”曲时初有些失望,果然还是先天性基因起的作用啊。 二十多分钟后,齐元久吹干了头发,曲时初便端出了饭菜,齐元久并没有拒绝,毫不客气地把所有饭菜都一扫而空了。 接着便要开始处理他的伤口。 “把身上的衣服脱了吧,给你处理伤口。”曲时初提着医药箱,神情十分平静地对齐元久道。 齐元久浑身一僵,抬起眼道:“不必了,你把药给我,我自己处理。” “你是在避嫌?”曲时初皱起了眉头,“在我这个世界,医生,也就是大夫有男也有女,病人的身体在大夫眼里就跟一坨肉没有任何区别,你完全没必要在意。” 齐元久面无表情地定定地看着曲时初,苍白的薄唇抿得紧紧的,一言不发。 836、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2) 曲时初不耐烦了:“你年纪轻轻怎么这么古板迂腐?我作为一个女的都不在意了,你一个大男人被人看了难道会少块肉?快点!别浪费我时间!” 齐元久见她脸上没有丝毫姑娘家即将见到男人果体的羞涩之意,顿了顿,终于不再犹豫,直接脱掉了上衣。 他之前虽然洗了澡,但伤口没有处理过,还在流血,灰色的家居服已经被血染红了一块块。 曲时初一眼看到了他胸口那道足有二十厘米长、两厘米深的刀伤,如果再深些,他就直接没救了。 这么重的伤他都能撑着洗完澡还能吃完饭,真是能忍。 曲时初二话不说就拿出了医疗器械,直接拿针线给他缝合起来,这种外科手术的活儿她不知道做过多少遍,她双手灵活地翻转飞舞,没一会儿功夫就把拿到狰狞的伤口缝合了起来,还缝得特别平整漂亮,她看着自己的杰作,十分满意。 而齐元久刚刚的惊奇和震惊已经被没打麻药硬生生缝合的疼痛弄没了,他咬着牙,额头满是细汗,脸都有些扭曲了,脸色跟唇色都白得跟血一样,双手紧紧地抓着沙发边缘。 曲时初缝完之后才发现他忍受疼痛的痛苦模样,顿时心虚了,连忙找出一粒止痛药塞进他嘴里,说:“抱歉,我都忘了给你打麻药了,你怎么也不说出来让我知道?先补粒止痛药吧……” 齐元久触不及防被她塞了一粒药,药很快就化了,不过一会儿,他伤口的疼痛就减轻了许多,脸色也好了些。 因为心中有愧,曲时初接下来给齐元久缝合其他伤口时动作都轻柔了许多,也细心、耐心极了,简直把他当几岁的小朋友看待。 四十多分钟之后,她才把齐元久身上的伤口全都处理完了,她也累得出了一身汗。 看着他肌肉漂亮的身上被自己缝得整整齐齐的伤口,曲时初十分满意,又花了些时间给他包扎好,才终于松了口气。 齐元久却淡定得如同伤不是在他身上,吃了止痛药之后,脸上虽然还苍白着,神色却还挺好,甚至还很好奇地观察着曲时初给他缝合包扎伤口时的动作。 曲时初对他的忍耐能力十分佩服,不过也知道他大概习惯了,毕竟他身上那些陈旧丑陋的伤口无一不显示着他过去受伤就如同是家常便饭一样寻常,打仗真的很危险。 “曲姑娘,能再给我一套干净的衣服吗?这一套被我的血染脏了。”齐元久有些别扭地问。 他此时身上只穿着一条平角内裤,线条优美漂亮的胸膛以及两条修长结实的长腿还毫无遮掩地露着,他十分不习惯穿得这么少,特别是面前还有一个女子的时候 曲时初目光不舍地在他漂亮的身体上溜达了一圈,才点头道:“我这就去给你拿。” 穿上衣服之后,齐元久终于有精力问曲时初刚刚缝合手法的事情了。 作为带兵上战场的将军,他知道这种缝合伤口的办法能挽救多少将士的生命,因此他很真诚地请教起了曲时初。 曲时初直接拿了个平板电脑,给他看了外科手术的缝合技法。 齐元久看到一个薄薄的板块物忽然冒出几个小人,还会说话,顿时大吃一惊,以为这是什么戏法。 但他到底是个沉稳的将军了,很快便镇定下来,询问曲时初。 “这是一种把发生过或者演示出来的场面记录下来的方法,就像把文字记载在纸上一样,需要时可以拿出来看或者学习。” 齐元久理解得模模糊糊,不过现在不理解也没关系,他看得懂视频就行了。 “不要看得太晚,看完这集你就得睡了,其他的可以留在明天看。别忘了你身上还有伤。”曲时初把视频的播放步骤简单地教给了齐元久,把他安排得妥妥当当,就回到自己房间睡了,毕竟忙活了大晚上,再不睡明天又会睡懒觉了。 曲时初在这个世界,是个短命炮灰,她从小父母双亡,身体也不好,经常生病,跟唯一的亲人奶奶相依为命。 她们家在一个四线小县城附近的村里,房子是原主父母没去世前打工挣到的钱建好的,只是一栋普通的两层半农家小楼,不过农村的房子虽然不奢华,但面积挺宽广,所以这房子前后都有院子,后院还连着外面的一个山林。 因为她们家房子建在村子外边,村民们就算要上山捡柴割草,也是去村头另一个平缓熟悉的山上,而不是原主家后院连着的那座小山,所以平时很少有人经过她们家。 原主和她奶奶都是背景板,是把金手指送给女主角李千素继承的踏脚石,金手指就是曲家这栋房子和后院。 本来原主因为体质太弱,在十七岁那年就去世了,而她奶奶也因此伤心过度,在原主去世没多久就跟着去了。 因为曲家已经没有后人,原主奶奶在安排自己后事的时候,就把女主角李千素列为了遗产继承人,说是遗产,也就只有这栋小房子以及剩下的万多块钱。 原主奶奶之所以想把房子交给李千素,是希望她能帮忙把自己的骨灰埋葬在丈夫、儿子儿媳以及孙女的坟墓旁。 而原主家人的坟墓就在后院的山林里。 李千素是原主奶奶堂姐的孙女,关系都已经很远了,但两家人不知道走了什么霉运,人都死得差不多了,只剩下李千素一个就没其他亲戚了,因此原主奶奶不得不把房子交给她。 李千素本来是个在大城市为了买房而过着996生活的社畜,她还因为加班过度晕倒被送进了医院,差点猝死了,就在她后怕的时候,就被通知她能继承一个远房亲戚的遗产,其中包括一栋农家小院和万把块钱。 生怕再加班会把自己累死的李千素,在大病一场后,大彻大悟,飞快地辞掉了工作,选择继承远房亲戚的遗产,回到乡村休养生息。 她按照遗嘱,把原主奶奶的骨灰埋在家人的坟墓旁,就在当天晚上,她在后院遇到了一个来自异世界的人,于是属于女主角的金手指正式到位…… 837、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3) 在原主十七岁病死的时候,时初就进入了这个世界,成为了原主,然后逐渐调理好身体,恢复健康。 她代替了原主,没死,原主奶奶自然不会伤心过度去世,而且时初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就特意把金手指提前拿出来用了,不想留给李千素。 所谓的金手指是一扇很玄乎的门,在原世界剧情里,李千素因为要给原主奶奶埋葬骨灰盒,挖了一个小坑,就把这扇门挖出来了。 当然,这扇门其实普通人是看不见的,而且只在特定的午夜十二点才会出现,李千素还是之后遇到了好几个从异世界穿越过来的人才慢慢开始了解。 曲时初成为了原主之后,就把这扇门提前挖出来了,果然开始遇到不少突然闯进自家后院山林的其他世界的人。 自那之后,她跟异世界的人互相交换物品,使得生活好过了很多,原主奶奶能安享晚年,寿终正寝,一年前才没有遗憾地离开了人世,临走前还叮嘱曲时初,不要把后院的事泄露出去。 奶奶离开之后,曲时初就成了孤家寡人,除了采购生活用品会去镇上或者县城里,其他时间都待在家里,偶尔接待一下异世来客。 她接待得多了,慢慢地了解了一些那些人为什么会穿越的原因,大概是因为身上有功德而又命不该绝,所以在绝望和走投无路的时候就穿越到了这个世界,不过他们不能在这里久待,大概待上一两天,久的话四五天,就会在凌晨的时候回到自己的世界。 至于为什么每个人待得时间长短不一?曲时初暂时还没有搞清楚,而在原师姐轨迹里,李千素得了这个金手指,就一直跟异世界的人做生意、以物换物,忙着发家致富、迎娶高富帅,似乎一直没有探究其中原因。 这几年来曲时初还试探过自己能不能通过那扇玄乎的门穿越其他世界,但她试探的结果是不能,虽然从原世界轨迹里就知道了李千素也曾想去其他世界却没有成功,但亲自试出这个结果后,她还是不免有些失望,毕竟如果可以同时穿越去其他世界看看,是很大的诱、惑。 曲时初只好安安稳稳地当起了接待员,接待异世来客,有时候也能遇到一些有趣的人/物,让她的生活多了些趣味。 齐元久不知道昨晚上看外科缝合技术看到了多晚,反正等曲时初做完早餐出来看到他的时候,他脸上的两个黑眼圈明晃晃挂着,跟熊猫有得一拼。 “昨晚熬夜了?不是让你早点睡吗?身上的伤还没好,不要命了?”曲时初皱着眉头说道,“磨刀不误砍柴工,保持充足的睡眠是人体修复的一种方式,你想猝死?” 齐元久也知道自己太过于着急,但他不能不急,因此说道:“曲姑娘,我那边还打着仗,我这个主将却不在,战况肯定好不了,我多记一些知识回去也能多救一些伤兵。” “放心吧,不管你在我这里待多久,回去的时候你那边的时间都是固定在你穿越来的那一刻,不会耽误你的事情。”曲时初安慰他,这都是她这些年总结出来的经验了,之前有再次穿越来的人告诉她的。 齐元久听见她这话,又惊又喜:“真的吗?那真是太好了!你之前跟我说过,我能在这里待上一天是不是?” 他满是血丝的双眼期待地看着曲时初:“我能不能麻烦你给我多找一些你昨晚给我的伤药?那个玉佩价值够不够药钱?” 曲时初点点头道:“可以,你最少可以在我这里待一天,最多有多久,那我也不知道,得看你自己,以前有些人可以带上两三天。” “以前有些人?难道还有其他世界的人会来?”齐元久脸上的表情带着惊讶和恍然,不过他想到自己的经历,既然自己能来,那其他世界的人能来有什么不可能? “当然有了。好了,齐将军,其他世界的人跟你没什么关系,如果你还想要我给你用的那些伤药,我可以多给你买一些回来。”曲时初回想了一下自己放在储藏室的药品,觉得可能不太够给齐元久,毕竟他要拿回去给伤员用,那量可不小。 齐元久顿时感激地对曲时初拱了拱手,说:“曲姑娘的大恩大德,齐某铭记于心,以后有机会一定会报答。” 曲时初无所谓地点点头,谁在用他以后报不报答?反正他那块价价值不菲的玉佩足以买得起那些伤药。 两人很快就吃完了早餐,齐元久还想问曲时初要些外科手术的视频资料,不过曲时初拒绝了,还很强硬地要求他回去睡觉养伤,还威胁他,他要是不休息,那她就不去药店买他要的伤药了。 齐元久只好保证会回去睡觉,曲时初便不再管他,从院子里开了车子出来,打算去一趟县城买药。 齐元久站在门口,看到她开着那辆银色的漂亮车子出了院门,顿时震惊地睁大了眼睛,盯着那远去的车子久久回不过神来。 他终于想起了这是个跟自己的世界完全不一样的世界,昨晚上他就看到了那只需要按一下就会跳出火来的炊具,还有那拧一下就自动出水的神奇把手、按一下就能冲走秽物的马桶…… 齐元久转身进入屋子,满眼惊奇地打量着屋子里的摆设,昨天晚上他受了伤,又急着看外科急救视频,便没有精力关心这些与众不同的物品。 这会儿他终于有了空暇时间,关注起这些新奇的东西来,只觉得这个世界的人可真厉害,能做出这么多方便又实用的东西,简直是鬼斧神工了。 曲时初开了三十多分钟的车就到了县城,她直接去了药店购买需要的各种药品,什么消炎药、止血药、绷带、创口贴……都要了,顺便连医药箱也准备了好几个。 大量采买这些东西很容易引起别人怀疑,她只好说是给自家的村医亲戚的小诊所进的货,幸好她买的都是非处方药,才没让店员怀疑她是不是想干坏事。 838、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4) 齐元久睡了四个多小时就一身清爽地醒过来了,曲时初帮他换了药,他看到客厅里摆着的那些药物,激动得不得了,简直要对曲时初表演一个热泪盈眶了。 “不过那么多东西,你怎么带回去?”曲时初问了他一个现实的问题,“只有你触碰到的东西才能跟你穿越回你的世界,而且你在哪里穿越来的,那回去的时候就会穿越到哪里,你说你是在战场上突然穿越的,那你周边忽然出现一大堆明显不可能大量出现在战场上的东西,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吗?” 齐元久脸上的激动顿时消失了,他看着面前那些包装精良的药物,咬了咬牙,说:“能摆脱曲小姐帮我把这些包装好的药物都拆了吗?只要拿几个朴实的布袋子包好就行了。” “可以。”曲时初答应了,找了几个以前装面粉的布袋子,跟齐元久一起拆包装盒。 等到拆完分类好的时候,已经装满了好几个布袋子,齐元久看着那几包药物就像看到了什么宝物似的,眼睛根本舍不得从上面拿下来。 最后到了晚上,吃过晚饭之后,齐元久便开始焦急起来,坐立不安,显然心急如焚。 曲时初终于受不了了,直接让他带着那几个装药物的布袋子到后院山林他出现的地点等着,齐元久自然忙不迭地答应了,坐在了他昨晚来的那个地方,胳膊上甚至连脖子上都挂着布袋子,但他坐在那里,归心似箭。 等到午夜十二点,一阵白光闪过,齐元久的身影就突兀地消失了,连同他身上挂着的那些药物,那地方平静得好像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什么人一样。 曲时初等了一会儿,没有等到另外的异世界来客,便转身回去了,毕竟不是每一天都有其他世界的人穿越过来的,有时候好几天、半个月、一两个月都不会有人来,有时候又会连着一两天、三四天天天有人来,这都说不准,看样子穿越的频率是随机的。 又过了三天,曲时初在后院里捡到了一个瘦骨嶙峋、大概十一二岁的小姑娘,衣衫褴褛到几乎衣不蔽体的地步,浑身还脏兮兮,如果不是脑后扎着一小把枯草似的小辫子,曲时初都看不出她是个女的。 她晕倒在时空门两米远的地方,曲时初一把脉就知道她是饿晕的,只好把她抱了回去。 给人灌了一杯水,又灌下一碗小米粥,过了好一会儿,小姑娘才醒了,她一清醒,看到曲时初,立刻瑟缩着蜷缩在了沙发角上,恐惧地小声喃喃道:“别打我,别打我……” 曲时初见她这么恐慌,只好离她远了些,柔声说道:“你别慌,我不会打你,我还给你喝了水、喂了粥,你是不是觉得肚子没那么饿了?” 那小姑娘听了她的话,终于停止了乞求,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怯弱地从皮包骨似的两条胳膊悄悄露出来,飞快地打量地一下曲时初,发现她穿着整齐赶紧,神情柔和,并没有盛气凌人的模样,终于放松了些。 曲时初又拿了些包子出来,放到她面前,说:“你刚刚吃了碗粥,不过我想你还没填饱肚子,这些包子是给你的。” 小姑娘看到热气腾腾还带着肉香味儿的大包子,顿时眼睛仿佛带着绿光一样死死地盯着,那馋意儿根本无法掩饰,一双手都蠢蠢欲动起来,如果不是曲时初还在这里,她肯定会立马就抢一样抢夺起这些包子来。 但曲时初还在这里,因此不管她再馋包子,也没有行动,而是用打探的眼神看着曲时初,想看看她到底是不是真的想把包子给自己一样。 曲时初见她像只受惊的猫似的,便没有继续追问她的来历,而是告诉她:“你可以先吃些包子,我去找身衣服来给你换上。” 她说完就上楼去了。 小乞丐似的小姑娘看到她离开了,立马飞快地扑到桌前,一手抓住一只包子,就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即使噎得两眼翻白也舍不得停下来。 没一会儿功夫,四个肉包子就被她吃完了,吃完了包子的小姑娘有了精神,便开始警惕地打量周围的环境,看清楚周围之后,她震惊的神情丝毫没有掩饰,那双乌黑的眼睛几乎从眼眶里瞪出来了。 曲时初拿着一套新衣服下来,看到拘谨又手足无措的她,对她招招手,说:“过来,先去洗个澡。” 小姑娘没有过去,她细如鸡爪似的手指抓住破破烂烂的衣摆,结结巴巴地说:“小、小姐,是、是你救、救了我?” “是的,你闯进了我的后院,晕倒了,我只好把你带回来。”曲时初点头道。 小姑娘低着头小声嗫嚅道:“我、我没有钱……” “看出来了,我不要你给钱,你就当我是做慈善吧。”曲时初叹了口气说道,这小姑娘跟个小乞丐似的,都饿晕了,她当然不指望她有钱。 “你、你就是那些善心的夫人、小姐?!”小姑娘听见她这话,顿时惊喜地抬头说道,那双因为瘦而显得格外大的眼睛里的喜悦几乎要溢出来,“我、我听说,上海滩有些善心的夫人和小姐们,会愿意捐钱买粮食救济孤儿……” 曲时初挑了挑眉,上海滩?这个某个时期特有的称谓让她顿时明白了这小姑娘生活的大概时代了。 “你猜错了,我不是上海滩的人,不过我偶尔也做做慈善,特别是看到像你这样的人。”曲时初摇头说道,“好了,知道我没坏心,你就过来清洁一下自己的身体吧。” 小姑娘终于对她没了那么大的戒心,听话地走了过去。 因为她还小,脑子似乎因为饿久了有些不灵光,教了好几遍都没弄懂怎么使用浴室,曲时初只好帮她洗头,示范了一下,才让她自己洗澡。 洗完澡换好衣服出来的小姑娘看起来就更可怜了,明明穿着的是童装,却像是偷穿了大人的衣裳,身上显得空荡荡的。 不过洗干净之后,倒是能看出她眉目清秀,只是实在太瘦了,皮包着骨头,令人看着都担心她走个路就会不小心把骨头都折断了。 839、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5) 曲时初带着刘芳娘在房子旁边那块菜地除草。 倒不是曲时初心硬,连个可怜的小姑娘都要剥削,而是刘芳娘自己觉得吃了她那么多食物,如果不帮她做些事情当回报就很不安,甚至连口水都不敢多喝了。 曲时初无奈,只好找了个能让她干的活。 她瘦骨嶙峋,人小又没力气,能做什么?曲时初绞尽脑汁才找了件能让她做的,那就是给菜地除草,除草这活儿小孩子也能干,不需要花费大力气,只需要多些耐心。 刘芳娘听到曲时初的吩咐,立刻感激涕零地去菜园子拔草了,她从小长在农村,什么活儿没干过呀?即使在不同世界,菜和草的区别都是大体不离的,所以她分得清楚,干活儿也十分利索。 曲时初在一旁陪着她干,边打探她的身份来历,她知道自己有了用途之地,便不再跟之前那样紧张恐惧了,虽然小声,但还是很坦诚地告诉了曲时初。 她叫刘芳娘,今年十二岁,因为家乡发生了旱灾,导致饥荒,一家人不得不背井离乡,一路乞讨着去其他地方寻找生路,但是在逃荒路上,上了年纪的爷爷奶奶最先去世了,然后便是因为频繁生育了好几个孩子而身体虚弱的母亲,最后只剩下刘芳娘的爹带着还活着的五个孩子。 只是厄运并没有饶过这命运多舛的一家人,在死了三个至亲不久,他们在路上遇到了兵祸,慌乱之中,一家人忙着四散逃命,便不知不觉地走散了,刘芳娘自己一个人无依无靠地沿着一条小路走,走到哪里都不知道,一直走啊走,饿了就吃些草根树叶,渴了就喝点小水沟里的水,她倒也命大,居然没有生病死掉,只是时间长了,就变成了那幅衣衫褴褛小乞丐的模样。 幸好她像个小乞丐,否则一个小姑娘在那乱世挣扎着求生,不知道会遭受到什么样的对待,其实如果她昨天晚上不是幸运地穿越到了曲时初这里,大概就饿死了。 “我在逃荒的路上,听到一个同路的叔叔说过,大上海有很多心善的夫人、小姐们会捐钱救济贫穷的可怜孩子,有吃不完的馒头和米饭,叔叔说我们只要去了上海就好了,那儿遍地都是黄金……”刘芳娘满是憧憬地说道,显然对那个想象中的大上海很有好感。 曲时初没有打破她的幻想,而是对她说道:“上海确实会比其他地方繁华一点,但是也比其他地方危险,你以后就知道了。” “姐姐,我、我其实不知道去上海的路……你能不能收留我当个奴仆?我什么活都能做,洗衣做饭带孩子都可以,锄草种地也有力气,你就留下我吧?”刘芳娘忽然停下了手中的活儿,紧张地看着曲时初请求道。 曲时初一顿,虽然不忍,但这不是她不忍心就能留下她的,因此她摇了摇头,刘芳娘见她摇头,顿时一双大的惊人的眼睛立马就涌出了泪水,大滴大滴地掉在地上。 “没、没关系的,我、我能从姐姐这里吃一顿饱饭已经很好了,是我太贪心了……”刘芳娘哽咽着说道,勉强挤出点笑容,但她实在太伤心了,那笑还不如不笑。 “不是我不愿意收留你,而是即使我收留你,你也没办法留下来。你还没发现吗?我跟你并不在同一个世界,你昨天晚上只是运气好才来到我这里,等今天晚上或者明天晚上你就会离开了,留不下来的。”曲时初并没有瞒着她。 刘芳娘顿时瞪大了眼睛:“什么叫不在同一个世界?” “就是,不在同一个地方生活,时间和空间都不同,你不属于我这里,早晚要回到你那里,留不下来的。”曲时初不知道怎么跟她解释时空穿越,只好用最简单的方法。 刘芳娘失望地垂下了眼睛,说:“我就知道,像姐姐这样好的地方,肯定是神仙住的地方,我有幸来一次已经是天大的运气,不可能那么好命能留下来。” 曲时初揉了揉额头,说:“你想错了,我这也不是什么神仙住的地方,就是普通的地方,我就是普通的人。算了,给你准备些耐放又能量高的食物,让你带回去吧。” 刘芳娘顿时眼睛就亮了,不好意思地捏了捏手中拔下来的青草,但又不舍得拒绝说不要,便红着蜡黄的小脸说:“多谢姐姐!我会努力干更多的活!” “行,你努力吧。”曲时初说,“等你拔完了草,再帮我把房间打扫一遍。” “好!”刘芳娘兴奋地说道。 曲时初便回去准备让她带回去的食物了。 她人小又孤身一人逃荒在外,带着的包裹肯定不能太大太显眼,否则能被人抢了,所以带的食物就只能是热量高、饱腹感强的。 曲时初之前因为看了一个视频,好奇军粮是什么味道,便买了一箱子回来尝试,结果试过之后,便失望地发现军粮其实味道不怎么好,于是那箱军粮就扔在那儿放着,很久没动过了。 曲时初拿出来看了看,发现日期还挺新,不过这箱军粮重量可不轻,她想了想,又拿了一盒子的军、工巧克力出来。 巧克力热量那么高,味道好还小巧,能吃很长时间了,而且藏在身上也方便,适合让刘芳娘随身带着。 刘芳娘兢兢业业地像个小保姆一样帮曲时初拔完了菜园子的草,又马不停蹄地打扫了房间,之后还要帮曲时初手洗床单,曲时初连忙阻止了她:“床单太大了,你人小,不用你洗了,我用洗衣机就行。” 刘芳娘不知道什么是洗衣机,她有些忐忑地说:“我能洗床单,以前在家里我洗过……” “不用,你瞧,我直接放进这个机器,它就能自动洗了。”曲时初把床单塞进洗衣机,倒入洗衣液又按了开关,洗衣机便轻轻地震动起来。 刘芳娘一脸神奇地看着眼前的洗衣机,那双眼睛睁得大大的,一眨也不眨地看着,嘴里惊叹道:“哇,真的有自己就能洗床单的东西啊?” 曲时初轻笑了一下,小孩子看到什么都会觉得稀奇。 840、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6) 晚上的时候,眼看就要到刘芳娘离开的时间了,她拎着一个黑色的包,流着眼泪依依不舍地看着曲时初:“神仙姐姐,这是我这辈子过得最幸福的一天,谢谢你能收留我……” 曲时初摸了摸她的脑袋,说:“也许你以后会有更幸福的时候。记得我之前叮嘱过你的事吗?” “记得,要把吃的东西收藏好,不要轻信其他人……”刘芳娘抽噎着回答,红着眼眶眼泪汪汪地看着曲时初。 曲时初陪她坐在时空门会出现的地点旁边,等着时间到来,刘芳娘注定要一个人回去面对属于她自己的命运,她没有办法救她脱离那个环境,只能力所能及地帮助她,让她能活下去不会被饿死。 曲时初能伸出援手,却不能担负别人的一生。 时间很快就到了,刘芳娘进入那扇发着光的门,依依不舍地看着曲时初,一瞬间,白光闪过,刘芳娘就消失了,原地也恢复了平静。 曲时初以为今天晚上不会有其他异世来客了,转身便想离开。 但“哇……”地一声,一个奶声奶气的孩童哭闹声便响了起来,曲时初心中生出不祥的预感,她回头一看,果然看到一个大概两三岁左右的小男孩正坐在地上哇哇大哭,他长得白白胖胖又玉雪可爱,身上穿的衣服也华丽漂亮,脚上穿的鞋子还挂着一颗成人拇指大的珍珠,显然,这位是富贵人家的小公子。 曲时初不死心地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看见大人出现,她终于不得不认命了,这小男孩是一个人出现在这里的,根本没有人跟着一起来。 她叹了口气,抱起哇哇哭个不停的小男孩,轻轻地晃了晃,对他说:“别哭了。” 然而小孩睁大了满是泪水的眼睛,看了看她,发现她并不是认识的人,顿时眼睛一闭,嘴巴一张,哭得更大声了。 曲时初顿时觉得耳朵都要被轰火乍掉了,脑袋都疼起来,她最怕小孩子哭闹了,很不得把手里的小孩扔下去,但小孩子是孤身一人出现的,她想推脱给别人都没办法。 “别哭了,别哭了,是不是饿了?我马上给你找吃的……”曲时初手忙脚乱地抱着小胖孩回到屋子,小孩依旧哭个不停,都打起嗝来了,可怜巴巴的。 曲时初家里没有奶瓶也没有奶粉,只好拿了一瓶纯牛奶出来,插上吸管就急忙塞到小胖孩嘴里。 幸好小胖孩已经两三岁大了,可以喝纯牛奶,否则曲时初大晚上的还得去给他买奶粉。 也许是嘴里有喝的了,他终于停止了哭泣,专心地捧着牛奶喝了起来,只是眼睛和鼻子都红通通的,看起来可怜极了。 曲时初看着转着小脑袋到处好奇张望的小屁孩,很想把他重新塞回时空之门去,但时空之门不到特定时间是不可能出现的,她只得打消了这个念头,只盼望这两天时间过得快些,好让她早些送走这个小魔王。 小孩个头小小,胃口却不小,很快就把一盒牛奶喝完了,然后把盒子试探着递回给曲时初,曲时初接过来便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小孩顿时睁大了眼睛看着垃圾桶,伸出手又想把空牛奶盒从垃圾桶里捡回来。 曲时初连忙把他抱起来,说:“别捡,那是被扔掉的垃圾。” 小男孩伏在她怀里,安静地用一双被泪水洗刷得格外空灵清澈的大眼睛看着曲时初。 曲时初见他这会儿不哭的时候显得格外萌,对他便没那么抵触了,还放柔了声音低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我、我叫岚哥儿,两岁半了!”小男孩奶声奶气地回答,虽然口齿不太伶俐,好歹话说得挺清楚。 曲时初松了口气,听得懂人话还能做出反应就好,这样起码能交流。 “岚哥儿,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曲时初试图问出他出现在这里的原因,要知道能穿越时空之门进来的人,几乎全身有生命危险的,可看着岚哥儿的模样和衣着打扮,都像是被家里人宠爱着的,又怎么会有生命危险呢? 岚哥儿到底还太小,他疑惑地炸眨了眨眼睛:“奶娘给我买糖糖,不要乱走……” 曲时初听得稀里糊涂:“你跟奶娘一起出门了?她让你不要乱走?” 岚哥儿点点头,小脑袋里只想到吃的:“买糖糖!” 曲时初只得继续追问:“你身边只有奶娘,没有其他人了?你爹娘呢?” 岚哥儿眨了眨眼睛:“爹娘不让岚哥儿出门!奶娘带岚哥儿悄悄走……” 破案了,原来是奶娘偷偷带着他出门的,还让他在原地等着别乱走,说是去给他买糖,曲时初这会儿十之八九能肯定那奶娘有问题了,偷偷带着小孩子出门,还把他一个人扔在原地,这摆明了就是要让他走丢啊。 可怜的岚哥儿,曲时初摸了摸他扎着两个羊角包的小脑袋,他父母知道他不见了得多着急啊,希望岚哥儿从这里回去的时候能被父母找到。 “娘?爹?”大概是说到了爹娘,岚哥儿开始找爹娘了,从曲时初怀里探出脑袋四处张望着,一副寻找人的模样。 “你爹娘不在这里,你跟奶娘偷偷出门,他们生你的气了,让你在我这里反省反省。”曲时初胡诌道,她到哪里去给他找爹娘? 岚哥儿一听,顿时嘴一扁,眼看又要哭出来了,曲时初慌忙安慰他道:“别哭,等过一晚上,你就能看到爹娘了,现在咱们去找些好玩的吧?” 曲时初连忙抱着他来到前院,坐到了秋千上,用脚往地上一蹬,秋千便轻轻地晃了起来,岚哥儿顿时好奇地抓住了秋千的绳索,张着小嘴巴,一脸惊奇地体验起来。 曲时初松了口气,幸好她之前给自己造了个秋千,否则现在都不知道什么哄孩子了。 岚哥儿大概从来没有坐过秋千,只觉得这个自己会飘起来的座椅好玩得不得了,夜风吹着他的脑袋上的小黄毛,他随着秋千起起荡荡,高兴地咯咯笑起来,还抓着绳索,时不时“呜~呜~”地用嘴巴伴奏,玩得不亦乐乎。 841、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7) 李千素拖着沉重的脚步从公司里出来,被夜晚的凉风一吹,浑身打了个哆嗦,只觉得全身都冷透了,那冷意从脊背直钻入心底。 她的眼睛红肿发疼,脑袋也隐隐作痛,都是因为睡眠不足造成的,她这个星期以来平均一天下来睡了不足四个小时,每天上班的时候都精神不济,整个人跟游魂似的,走路都打飘。 她很害怕自己会猝死,特别是几年前她曾经因为疲劳过度而晕倒被送进了医院后,她就一直都有这个担心。 她当然想过辞掉这个工作,重新找一个轻松的、不用加班的闲职,但她不能,因为她还有房贷和车贷要还,每个月即使不吃不喝,也得攒下还房贷、车贷的钱,她敢辞掉这个加班时间长但薪水还不错的工作吗?她不敢。 人总是有侥幸心理的,虽然几年前那次进来医院让她很担忧、畏惧,但时间渐渐过去,她虽然一直很疲劳却再也没有晕倒过,这就让她更是觉得那次晕倒只是个意外,所以怀着侥幸的心理继续当社畜了。 她想要在大城市里有个自己的家,这有错吗?没有!她只是一个无依无靠的普通年轻女人,没有全家人拿出毕生积蓄帮她付首付,也没有天降馅饼让她中彩票,她只能依靠自己的能力,趁着年轻死命地加班,挣出买房钱来。 其实几年前那次疲劳过度晕倒后,她后怕之余曾想过要不要卖掉贷款买的房子,回老家过那种虽然不富裕却能平平稳稳的小日子。 可是她一想起自己老家早就没有人了,唯一的老房子都老得快要倒塌,回去还要重新修房子,又得去一笔钱,那她还不如不回呢,于是就这么着,继续在大城市里熬着,也不知道这精疲力尽的日子什么时候到头…… 李千素回到自己的房子,房子只是随便装修了一下,能住进来就行,因此很是简朴,只有最简单的家具电器,不过她很满足,毕竟是属于自己的,只要房贷不断,自己就不用担心在三更半夜被房东赶出家门。 她刚坐下倒了杯水,忽然同组的同事周丽文就发了微信来问她:“千素,咱们这个项目下周末之前就可以结束了,经理说结束之后咱们就可以好好地休几天假了,我家那边有个农家乐度假村,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回去放松一下啊?” 周丽文跟李千素是关系比较好的同事,偶尔放一次假两人都有空的话,她们会约在一起逛逛街,所以知道下周会有几天假后,周丽文就来询问李千素了。 李千素回复周丽文道:“我最近太累了,要是放假的话,恨不得睡上几天几夜,哪里还有精神去农家乐玩?” 周丽文很快回复道:“补觉是要补的,但玩也要玩好啊,如果真睡上几天,那肯定休完假整个人都是浑浑噩噩的,还不如去农家乐玩玩呢,你再考虑考虑吧,反正还有时间,下周再决定也不迟。” 李千素看到了她这话,便没有再回复,今晚加班太晚了,她很疲惫,喝了水之后飞快地洗漱好,便钻进了被窝里,瞬间就睡得昏天暗地了。 齐元久回到自己的世界的时候,果然发现自己依旧在战场上,烽火连天,周围到处是残缺的尸体、惨烈的嘶吼声以及浓烈的血腥味。 一阵迅风掠过,他飞快地一闪,便躲过了一把朝他挥来的长木仓,他迅速一转头,手中长刀顺手一挥,一颗人头便飞了出去,喷涌而出的血洒了他满身,那个偷袭他的人已经被他杀了。 他此时明显感觉到自己的伤口虽然还隐隐作痛,却一点儿都不妨碍自己的行动了,他的身体也没有刚受伤时那么沉重。 他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胸口,摸到的却是完好无损的铠甲,他低头一看,是曲时初给他修补过的,他怔了怔,再一动,便发现自己身上还挂着好几个大大的包袱。 他顿时惊得瞪大了眼睛,连忙把包袱拿下来放在马背上绑好,这可是救命的东西! 没想到他真的把这几个大包裹的东西带回来了,齐元久心中激动又震惊,而对曲时初,心中更多的却是感激,原来她没骗自己。 有了不少良药,自己身上的伤也处理好了,齐元久只觉得身上有了无限的精力,没有再耽搁,立马奋勇杀起敌来。 这场战事一直持续到四个时辰之后,齐元久即使再凶猛也不可能仅凭自己一个人就力歼全敌,因此在他的带领下,这场战事他只是险胜、小胜了一场。 战事结束之后,齐元久让一小部分人留下打扫战场,其他的则带着回营去了。 回了军营,他只是简短地跟众位将领总结了一下这场战事,接着便迅速地带上自己那几个从曲时初那里得到的药物去了伤兵营。 他的记性不错,曲时初给他看的外科缝合技术要领他都记着了,便给军医们仔细地讲述起来,幸好他还带来了好些伤药,否则军医们可能都没心思听他说话,毕竟如今正是需要争分夺秒地抢救伤兵的时候,谁有时间听他讲那些不亚于荒诞传奇的天花乱坠之事?把人的伤口跟缝衣服一样缝起来?这莫不是疯了!齐将军到底是听了谁忽悠? 齐元久万万没想到缺药缺医用工具并不是唯一阻碍拯救伤兵的原因,还有大夫们并不相信他的原因,他只好自己亲自上手,笨手笨脚地给他们示范如何给受了外伤的士兵缝合伤口。 幸好齐元久是个胆大心细的,虽然从来没有接受过医疗培训,但曲时初给他看的那些极其详细而具体的视频资料让他学到了不少,而且如今是在战后伤兵营中,没有那么多讲究,能把士兵的伤口处理干净,再缝合起来,能加速伤口愈合就行了,其他的就不必太在意了。 齐元久把伤口缝得歪歪扭扭,惨不忍睹,但到底把那狰狞的伤口缝合起来了,血液不再猛流,缝合处撒了伤药,又塞了伤兵一颗小药丸,肉眼可见的,那伤患脸色就好了不少。 842、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8) 齐元久带回来的伤药和一些医用器械都是有限的,他只能优先救治伤得最重的那批人,还得留下一些给受了伤的将领。 从伤兵营回来,齐元久便累得一下子坐在榻上起不来了,他这一整天在战场上杀敌杀了四个时辰,回来之后又马不停蹄地去伤兵营帮忙做缝合手术,这一做又是一两个时辰,如今他一整天了都滴水未进,能撑着回到自己营房里已经是用尽了最后的力气了。 “将军!您是不是受伤了?要不要让军医来看看?”副将看到他难看的脸色,顿时吓得连忙询问道。 “……不必了,让人给我送吃的来。”齐元久有气无力地吩咐道。 副将便慌慌忙忙地找吃的去了,齐元久这才有了空间松了口气。 他想起今天的场景,以及曲时初送给的他那些伤药,心中已经流转起了好几个有关如何跟曲时初建立长期合作生意的主意,只是他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去她那个世界,如果有,那一切都好说,如果没有,那他所想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他只能依靠自己。 远在另一个世界的曲时初可不知道自己即将拥有一个长期的合作伙伴,她如今正被一个还不到三岁的小屁孩折腾得身心俱疲。 岚哥儿也不知道是什么富贵人家养出来的孩子,吃要吃得精细美味,穿也得穿锦衣华服。 曲时初煮了家常便饭给他,其中有一道小葱豆腐,他尝了几口就开始说:“姐姐,豆腐,这不是豆腐……” “这不是豆腐是什么?这就是豆腐。”曲时初开始还不太明白他的意思,结果小东西嘟着小嘴巴拧着小眉头道:“豆腐……鸡的脑、脑水做的……” 好家伙!曲时初听了好几遍才明白,原来这小家伙以前吃的豆腐是鸡的脑髓做成的,什么脑水,不过是脑髓而已…… 鸡的脑髓才有多少?做成一盘的豆腐,得用多少只鸡?曲时初一下子就想到了红楼梦里的主子们穷奢极欲的奢侈美食。 看来岚哥儿家里也不逞多让啊。 不过他想要吃鸡脑髓做的豆腐,那是不可能了。 曲时初面无表情地对岚哥儿道:“岚哥儿,我家的豆腐是黄豆做的,可不是鸡的脑髓,你想吃就吃,不想吃那你就饿着肚子吧。饿肚子的滋味你尝过吗?” 岚哥儿茫然地摇了摇头。 也是,富贵人家的宝贝蛋儿,谁敢让他饿肚子啊? “你要是这顿饭不吃饱,那今天你就得尝尝挨饿的滋味了。”曲时初冷酷无情地对他说道。 一个还不到三岁的小孩子,从来没有挨过饿,因此并不知道爱的额滋味有多难受,曲时初说的话根本就威胁不了他,因此岚哥儿很有志气,真的挑食挑得毫无忌惮,别说豆腐了,就连鱼肉也不吃,只吃了几口曲时初特意给他做的奶油土豆泥,他觉得新奇软糯糯,才多吃了几口的。 他倒是没有哭,只眼巴巴地看着曲时初,曲时初可不惯着他,确认他真的不再吃了之后,就收拾了剩下的饭菜,一点儿都没有给他留下。 小家伙丝毫不知道接下来他会遇到什么,还兴致勃勃地跑到前院去玩狗狗了。 曲时初收拾完家里的活儿之后,就带着岚哥儿到外面去散步了,小孩子整天待在家里不适合,还是需要多去外面长长见识的。 特别是岚哥儿,他这种小公子,才两三岁,大人根本不会带他出门,平时最多也不过是在府里逛逛,所以这会儿他看着外面连绵不绝的田野、苍翠碧绿的树林以及蔚蓝无垠的天空,什么都觉得稀奇好玩,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得忙不过来,嘴巴都张大了,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哟,小曲,你抱着的是谁家的孩子啊?怎么没见过?”一个村里的大娘扛着一把干柴路过,看到抱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的曲时初,便停下来好奇地询问。 曲时初面无异色地胡诌道:“是我大学同学的孩子,她要跟老公离婚了,生怕老公抢走孩子,就把孩子送来我这里藏几天,等离好婚再接走。” 岚哥儿顿时瞪大了眼睛看着曲时初,他虽然年纪小,但还是听得懂大娘问的话的,可曲时初回答的话他就听得稀里糊涂的了。 大娘却丝毫不怀疑,立马就相信了,毕竟现在很多人离婚会抢孩子的抚养权,当妈的舍不得孩子生怕丈夫抢了去,就把孩子藏起来这种事并不少见,大娘很理解。 她看了看岚哥儿,感叹道:“要是我有这么一个漂亮可爱的儿子,我也舍不得把他给前夫。对了,他身上穿的是什么衣裳?跟唱戏的穿的似的,怪好看的,还有鞋子,哎哟哟,鞋面上挂着的该不会是真的珍珠吧?” 曲时初继续面不改色地忽悠道:“孩子爸爸妈妈家里都有钱,现在城里不是流行给孩子穿汉服、古装吗?我同学家里有钱,就给孩子定制这些古装了,花了大价钱的,当然好看了。” “我就说嘛,怪不得这么好看……”大娘惊叹。 大娘艳羡地看了几遍岚哥儿身上的衣裳,最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曲时初敢带着小家伙出门,自然是不怕被人看见的,这年头即使是同村里的人,也不太清楚谁家里有几个亲戚朋友,更何况她住的这个通村跟全国其他村没什么不同,能长久在村里居住的都是老幼,很少有年轻人,所以曲时初并不担心自家出现几个新面孔有什么不妥。 她读大学是在外地,还带过不少同学回家玩,村里人都知道,所以她想找借口,只需要说是自己的大学同学或者在外面结识的朋友,就没什么人会怀疑了。 大娘离开之后,岚哥儿拧着小眉头,一本正经地问曲时初:“姐姐,大学同学是什么意思?离婚呢?” 曲时初没想到这小家伙把她的话都听进去了,只好解释道:“大学同学就是去外地读书时的同窗,你家里人有去读书的吗?跟他一起读书的人就可以称为同窗了。离婚就是和离,成亲之后不想继续在一起当夫妻了,就结束成亲的关系,各自分开,不再是夫妻,这就是离婚。” 843、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9) 曲时初以为岚哥儿只在她这儿待上一天就会回到他自己的世界了,却没想到当天晚上她抱着熟睡的岚哥儿到时空门旁边等着,却一直没等到怀中的岚哥儿消失,又等了十多分钟,曲时初确定他今晚上不会离开了,便知道带着他回去。 曲时初无奈只得继续带孩子,幸好岚哥儿不难带,最开始虽然会因为想念爹娘而哭闹,但哄好之后又被其他好玩的玩具迷住了,就不太惦记家里人了。 早上她正在做早餐的时候,手机响了,她一看,是大学同学封正庭,封正庭家里的古董字画生意很出名,曲时初上大学的时候为了方便,就把从异世来客手里得到的那些古董珠宝等物交给封正庭拍卖,一来二去便有了交情。 “怎么有空打电话给我了?封总上班不忙吗?”曲时初微笑着问。 “封总也不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吧?你以为我是机器人,不用休息的吗?对了,你都有段时间没有东西交给我处理了,要不要我亲自上门给你服务?”封正庭带着笑意问。 “封总居然这么好心?是你那拍卖行缺少好东西,想从我这里拿东西凑数了吧?”曲时初可不觉得封正庭真的有这个闲心上门给自己服务。 封正庭朗笑出声:“哎哟,你心里知道就行了,怎么就揭穿我了呢?怎么样,到底欢不欢迎我?” “欢迎欢迎,你都这样说了,我难道敢不欢迎?”曲时初也笑。 “那就说好了,我今儿很快就去你那里。”封正庭一锤定音,不等曲时初再说话就把电话挂了。 曲时初瞪着被挂断的手机屏幕,封正庭这家伙肯定是先斩后奏,早早就来了,说不定都到县城里了才告诉自己他要来的,否则他怎么会说今天就能到达? 曲时初很快就做好了早餐跟岚哥儿吃了,岚哥儿还惦记着想要去外面玩,曲时初不知道封正庭什么时候会来,便抱着岚哥儿到村口的道路上等他了。 大概到中午的时候,一辆黑色的低调而不失奢华的车子悄无声息地驶进了村口,在曲时初面前停了下来。 一个身形高大挺拔穿着灰色休闲装的俊美男人从车上下来,看到曲时初怀里抱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顿时脸色大变:“你给我生了个孩子?!” 曲时初瞬间脸色一黑,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消失了,说:“你想得倒美!还想我给你生小孩?脑子进水了还是带球跑看得太多了?” 封正庭却半信半疑,不肯死心地盯着岚哥儿问:“他真的不是你给我生的儿子?” “不是!这是我亲戚的小孩,我只是临时帮忙带两天。”曲时初黑着脸否定道。 封正庭一脸可惜的模样,说:“那真是太可惜了,如果是你给我生的多好啊。” “想得美,你想要孩子找别人生。”曲时初冷哼道。 说起来其实曲时初跟封正庭从前有过一腿,当年临毕业的时候,封正庭举办生日晚会,曲时初作为他的同学,同时是他的一个生意伙伴,是被邀请的客人之一。 那天晚上曲时初喝多了,不知道怎么的就跟封正庭搞到了一起,过了意乱情迷的一夜,第二天早上醒过来,曲时初就有些尴尬,自己见色起意把人啃了,幸好封正庭还算有点绅士风度,愿意让她自由选择,如果她想跟自己交往的话,他愿意负责。 曲时初当然不愿意让他负责了,毕竟她毕业之后要回老家继承金手指的,怎么可能留在外地?因此两人只能默契地忽略那个晚上,当做从没有发生过。 之后曲时初回了老家,封正庭继承家业,本来曲时初不想继续跟他有来往的,毕竟有些尴尬,但封正庭却是个很理智的人,分得清利益和情感,在他眼里,大概曲时初带给他的利益更重要,因此他开诚布公地跟曲时初谈了一次,消除了曲时初的尴尬,让她同意继续合作。 曲时初后来便慢慢地真的把他当做寻常生意伙伴了,没想到他这次一来,就又揭开了他们之间掩盖着的那张布。 封正庭大概带球跑的看多了,以为曲时初怀了他的孩子却不跟他说,而是怀着孩子回到老家,独自生下孩子,当了单亲妈妈。 “咳咳,我也是被我一个发小的经历影响了,他上个月被一个前女友带着孩子找上门来了,说孩子是他的,他前女友本来想着自己生下孩子,不会打扰他,但不想孩子生了重病,前女友没钱给孩子治,就只好带着孩子回来找他了……”封正庭轻咳了一声,解释道。 曲时初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说:“一个前女友,看来你发小前女友不少啊,会跟其中一个前女友有沧海遗珠也不奇怪。” 封正庭瞬间理解了她的言外之意,连忙举起双手保证道:“我跟我发小不一样!我不是滥情的人,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女朋友!不可能搞出私生子。” 说完他小心翼翼地觑了几眼曲时初,见她脸色毫无异样,便不免有些失望,她怎么就一点儿都不在意自己呢? “这小胖孩叫什么名字?长得真可爱,不愧是你的亲戚,长得跟你一样漂亮。”封正庭连忙转移了话题,瞄到曲时初怀中正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他的岚哥儿,便说道。 曲时初对岚哥儿道:“岚哥儿,你跟这位叔叔说,你叫什么名字。” “岚哥儿就是岚哥儿呀,叔叔真笨……”岚哥儿奶声奶气地说道。 封正庭说:“岚哥儿是小名吧?你的大名呢?” “大名?大名也是岚哥儿!”岚哥儿先是迷茫了一会儿,接着便斩钉截铁地说道,他听到别人喊他都叫他岚哥儿,至于大名是什么?他不知道! 封正庭便瞄了瞄曲时初:“他难道还没有大名?” “谁知道呢?我们都喊他小名。”曲时初面不改色地说道,谁知道岚哥儿大名是什么? 844、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10) 曲时初把封正庭带回了家里,给他倒了茶,便把自己之前跟异世来客交易的东西拿了出来。 当然并不是全拿出来,有些她喜欢的东西,她会留下自己收藏,反正她的伴生空间足够放下这些东西。 她不感兴趣的,就拿出来跟封正庭交易了。 她打开一个首饰盒,一套精美耀眼的奢华首饰就出现在封正庭眼前了,这套首饰是同一颗红宝石切割做出来的,有一对菱形红宝石耳环、一条珍珠红宝石项链和一只翡翠镶红宝石的手镯,这套首饰一看就不是凡品,流光溢彩、熠熠生辉。 封正庭顿时脸色一正,带上手套,仔细地检查起这套价值不菲的首饰来。 曲时初是从一个二婚改嫁当天晚上穿越到这个世界来的女子手里得到这套首饰的,那位女子娘家父亲是富甲天下的大商人,说一句家里金银满地也不为过。 女子叫李三娘,头婚嫁的是青梅竹马的丈夫,可惜竹马身体不好,成亲才三年就去世了,也没能留下个孩子。 婆家自小看着她长大,也不忍让她为儿子守一辈子寡,就劝她回娘家改嫁。 李三娘跟丈夫感情很好,并不想改嫁,奈何她父亲觉得女子不能没有丈夫、没有孩子,于是就为她精挑细选了一位寒门学子,想着可以让李三娘资助学子读书,以后学子出息了,她能跟着夫荣妻贵。 却没想到,那位寒门学子其实并不是单身,他有个童养媳妻子,早就成亲了,只是瞒着李三娘家人。 李三娘在嫁给他的当天晚上,偷听到他跟那个童养媳原配说的话,才知道自己嫁的是豺狼虎豹之人,原来那寒门学子娶她只是因为她有钱,想用她的钱财奉养家人、继续读书,而等他以后考中进士,就会悄悄地让她“病逝”,顺理成章地霸占她的嫁妆,然后跟童养媳原配“破镜重圆”…… 李三娘偷听到他们的打算之后,犹如五雷轰顶,当场就从那家里跑了出来,想回娘家告诉父亲,结果不知怎么的,跑着跑着就出现在了曲时初这个世界。 见到曲时初之后,曲时初塞了许多诸如“回家的诱惑”之类的影视作品给她看,还有些打脸虐渣报复的,看完这些文艺作品后,李三娘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为了报答曲时初对她的启蒙,就把这套首饰送给曲时初了,这套首饰是她父亲特地为了这门亲事给她定制的,但她知道那男人的恶毒心思后,嫌弃这套首饰晦气,就干脆送给曲时初了。 曲时初把这个故事改头换脸了一番,告诉了封正庭,封正庭顿时眼睛一亮,说:“有故事内容的首饰更能吸引人,我得把这个故事好好地雕饰一番,争取让那些贵夫人们感同身受、义愤填膺,这样就能提升它的身价了……” 曲时初:不愧是个女干商。 “那这几样东西呢?是不是也有一个故事?”封正庭一脸期待地指着剩下的那几样东西问曲时初。 曲时初点点头:“确实有,这个扳指,是一个朝代的叛臣造了反,打进皇宫,抢了皇帝的宝库,这枚扳指就是在皇帝宝库里找到的,还有这幅画,是唐朝一个外邦商人的作品,跟大唐当时流行的画作风格很不一样……” 曲时初一一地说出了这些东西的来历,当然,封正庭不会知道这是它们的来历,只以为这是后人为了提升它们的身价编造出来的故事。 封正庭听得津津有味,等曲时初都说完了,便笑着对她说:“你真有说书的天赋,我都被你说出来的故事迷住了,如果不是知道这是别人编造的,我都会以为这是真实发生的故事了。” 这确实就是真实发生的故事,但曲时初不能这么说,因为这些异世来客跟她交易的东西所处的世界,并不一定是她所在的世界的不同时间段,比如皇帝的扳指,那个皇帝在她这个世界的历史中并不存在,所以封正庭就不会认为扳指真的是皇帝的扳指。 曲时初跟封正庭把这些东西都确认而且鉴定了一遍,装好收好,接下来便可以等着几个月后拍卖的结果了。 忙完之后,曲时初就把封正庭赶走了。 封正庭并不想走,他可怜巴巴地看着曲时初:“你真的不留我住一晚吗?就住一个晚上啊,我现在再回城里,会很晚了,而且看天色似乎要下雨,天黑开车很不安全,我的司机又是第一次走这样的路,危险性更大……” 他极力想要说服曲时初让他留下来,但曲时初哪里会同意?她家里秘密多着呢,如果是在其他地方,她都是不介意收留他一晚上,但在家里就不行。 “怕天黑开车危险,那你现在就别耽误时间了,赶紧离开啊,现在回到县城找个旅馆住下来还来得及。”曲时初心肠冷硬极了。 “你真无情……”封正庭哀怨地看着她,“就算看在我跟你合作了那么多次的份上,你也不能对我这么绝情吧?” “你再不走,天就黑了。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不可能会留下你的,你就死心吧。”曲时初丝毫不为所动,虽然帅哥撒娇很养眼,但她理智还没有出走。 “我不想死心,你能不能告诉我原因,为什么对我这么冷酷无情?”封正庭神情正经起来,似乎是真的想要曲时初一个真正的答案。 曲时初定定地看着他,面无表情地说:“避嫌。” 封正庭一顿,他没想到是这个原因,眼神暗了暗,说:“是因为两年前那件事吗?可是我们不是说好了当做不存在?” “真的能当做不存在?”曲时初反问他,“其实你妈妈找过我。” 封正庭瞬间就脸色一沉:“什么时候?你怎么没有告诉过我?” “告诉你有什么用?”曲时初说,“放心,你妈妈没有对我怎么样,她客客气气的,只是跟我说了一下你未来的家庭规划以及事业规划。你也别生气,你妈妈没有拿五百万打发我,让我离开你,她是个讲道理的人。” 曲时初说着说着都忍不住笑了,封正庭的妈妈确实没有拿钱打发她、羞辱她。 845、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11) 封正庭的脸色很不好看,目光沉沉地看着曲时初:“我妈找过你,所以那时候你才会毫不犹豫就选择回老家吗?” 曲时初连忙摆摆手,说;“别,就算你妈妈不找我,我也是要回来的,并不是想要避开你,你别想太多。” 但封正庭显然就是误会了,他觉得曲时初这话是欲盖弥彰,然后他垂了垂眼,好像做错事的是他而不是他妈妈一样,轻声对曲时初道:“对不起……” “你没什么对不起我的,好了,往事不必再提,你赶紧离开吧。”曲时初实在不想跟他旧事重提,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而且她其实并没有在意过他妈妈跟自己说的那些话,只觉得好笑,他妈妈以为自己会用不择手段的方法趴着她儿子不放,却不知道她只打算啃一遍尝尝鲜,并不想把自己搭进去。 封正庭见她满不在乎的模样,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然后语气沉重地对她说:“那我回去了。”他也没心情继续纠缠曲时初了。 封正庭的车子很快就开走了,岚哥儿却望着那辆越来越远的车满眼的好奇喜爱,曲时初连忙找了辆玩具汽车来给他玩。 趁着他专心致志把心思全放在玩具车辆的时候,曲时初拿了个小戒指出来,开始改造。 岚哥儿会来到这个世界,说明他当时的情况肯定不太好,可惜她也没办法跟过去帮忙,所以她只能送他一个改造过的武器戒指,好让他有些防身之力。 这改造过的戒指装了十多枚细如牛毛细针,针尖上全染了烈性麻醉药,保证即使被射中的是一头大象也能晕迷过去。 改造这种戒指曲时初很有经验,没过多久就做好了,她把岚哥儿拉过来,给他讲解怎么使用这个戒指,奈何岚哥儿心思还被玩具车子勾着,曲时初的话被他左耳进右耳出,根本没听进去,曲时初无奈,只好放他玩去了,省得他心不在焉还浪费自己时间,等晚上再跟他说。 “姐姐?”却没想到岚哥儿好像觉察到了曲时初的不高兴,便仰着小脑袋看着她,并没有立马就玩起小车子来,还疑惑地询问她,像是在问曲时初为什么不高兴。 曲时初摸了摸他的小圆脑袋,这小东西倒不是个没良心的,还会关心自己了,那她这戒指送给他都是没白送。 “没事儿,你玩去吧,姐姐晚上再跟你说,省得你没过一会儿就忘了。”曲时初捏了捏他的小脸蛋说道。 岚哥儿立刻露出了个灿烂的笑容,然后便放心地埋头研究他的小玩具去了。 在另一个世界中,遥远的苍天大陆苍狼国的长公主府里,终于有人发现小公子不见了,于是本来安静有序的公主府顿时炸了起来:“小公子不见了!有没有人看见过小公子?小公子不见了……” “快去告诉公主和驸马,小公子不见了!他奶娘也不在……” 等到长公主知道自己的小儿子不见了,让人寻遍了整个公主府都找不到人,顿时身子一晃,急得都快晕过去了,但她还强撑着,吩咐下人:“所有人都出去找岚哥儿!让人去告诉皇兄,岚哥儿不见了……” 下人领命而去,很快长公主府的侍卫都倾巢而出,到处寻找小公子去了。 岚哥儿好奇地捏着曲时初送给他的小戒指,看了又看,黑葡萄似的眼睛里满满都是跃跃欲试。 曲时初连忙说:“岚哥儿,你记着,这个戒指很厉害,不能什么人你都用这戒指来对付,只有那些对你不好好意,明明你不认识,却想要把你带走的人,你才能用按戒指的小按钮,射出针来迷晕他们,知道吗?” 岚哥儿小鸡啄米似的回答:“知道了!”奶声奶气的声音还特意拔高了,十分精神。 “你知道什么人是对你有坏心的吗?”曲时初停顿了一下,询问他。 “硬要把我带走的人!”岚哥儿回答得斩钉截铁。 “嗯,对,如果是你奶娘,你也不要让她抱走,只有你爹娘来了,你才能跟着走。”曲时初想起之前岚哥儿说的话,便又叮嘱他防着点奶娘。 岚哥儿果然疑惑地问了:“奶娘?奶娘好好的……”他是问奶娘平时对他好好的,为什么要防备她。 “因为你奶娘很可能是想把你扔掉让人贩子把你拐走的人。你不能再相信她了。”曲时初提醒他,如果是她猜错了,那最坏的可能也不过是要岚哥儿等他爹娘到来,但如果她没猜错,岚哥儿却对奶娘没防备,那他下场就好不到哪儿去了,所以对于奶娘这个人,曲时初是宁可杀错,不可放过的。 岚哥儿眨了眨眼睛,他如今才两岁多,还不能理解人性的复杂之处,因此粉雕玉琢的小脸蛋上是大大的不解,不过他是个听话的小孩,这两天也知道曲时初对他没恶意,还很照顾他,因此他乖乖地点点头,说:“岚哥儿知道了。” “知道就好。”曲时初又叮嘱他一些其他事情,想让他有自保之力。 等于,等到了时空之门开启的时间,曲时初把岚哥儿带到那儿,只见一阵白光闪过,岚哥儿就不见了踪影。 曲时初只能祝他运气够好,能避开这个劫了,能做的她都已经做了。 她送走了小孩儿,便抛着手上两颗珍珠慢悠悠地往家里走去了。 哦,这两颗珍珠就是岚哥儿鞋面上那两颗,她把那么珍贵的防身戒指都送给他了,总不能白白送吧?用这两颗珍珠交换,曲时初觉得自己亏大了,但看在岚哥儿年纪小的身份,就算了。 这天晚上并没有其他异世来客,曲时初松了口气,她暂时不想再招待一个一无所知的客人了,这两天照顾年幼无知的岚哥儿就让她精疲力竭,恨不得把这门关了,只可惜这扇门开关并不由她做主,只得作罢。 曲时初回到房间,今晚终于不用再熬夜了,她躺在舒适柔软的大床上,翻了几个滚,喟叹一声,只觉得不用理会别人,自己待在家里真是太幸福了。 846、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12) 李千素跟着同事周丽文从高铁站走出来,拖着行李箱问:“丽文,你家离高铁站多远啊?坐车要多长时间?” “不是很远,坐车都不用一个小时,我爸开车来接我,会更快。”周丽文一边回答,一边四处张望着找她爸爸的车子。 “而且我家那边风景不错,很多开农家乐的人家,路肯定好走。”周丽文又补充道,生怕李千素嫌弃。 “哦哦,那就好,我会晕车,就怕路远又崎岖了。”李千素连忙笑着说道。 很快周丽文就找到了他爸爸的车子,两人把行李放在了后备箱,便上了车子。 周爸爸很热情地跟李千素搭起话来,夸她长得漂亮又气质好,还问她有没有男朋友,要不要给她介绍一个。 李千素只得干笑着跟他尴聊,她就一个社畜,除了吃喝拉撒的时间,其余时间全贡献给工作了,哪里有时间和精力去找男朋友?所以除了在大学的时候谈过一次恋爱,她工作之后桃花就销声匿迹了。 “哎呀,爸爸,千素是现代女强人的典范,现在正一心一意搞事业呢,哪里有时间谈恋爱?谈恋爱多浪费时间啊,一点儿都不值得,你就不用为她操、心了……”周丽文怼她爸爸道。 李千素只得尴尬地笑,幸好周爸爸看出了她对这个话题没什么兴趣,很快就聊起了周围的景点以及他们家附近哪家的农家乐最好。 闲聊间,李千素望着车窗外的风景,在经过一个村庄的时候,她忽然看见了一栋两层半的白色素雅小楼,心中顿时冒出一股浓浓占有的冲动来,好像那栋小楼应该是她的一样,她脱口而出道:“那栋白色小楼是谁家的?” 那村庄呈长条状,那栋白色的小楼在村尾,离村头和村中有点远,中间隔了一段没房子的的空间,所以李千素一说白色小楼,就只会看到那一栋,绝对不会认错。 周爸爸往外看了看,说:“就是咱们隔壁村通村的一户人家……我想想看……那家里似乎就只剩下个老太太带着一个孙女儿过活……” 周爸爸毕竟是隔壁村的人,对曲时初家不太了解,都不知道她奶奶已经去世了。 “怎么了?千素,你喜欢那种装修的小楼啊?”周丽文笑着问道,“那白色小楼确实装修得还不错,那家人审美很好。” 曲时初家的小楼早就已经不是她父母在世时的模样了,自从时光之门开启之后,家里有了各种各样的客人来往,曲时初便让其中一个职业是建筑师的异世界来客给她重新设计了小楼的装修方案,谁让那建筑师给不出收留他的报酬呢?说起来还是曲时初占了便宜,毕竟那建筑师在他那个世界还挺有名的。 李千素从恍惚中清醒过来,按了按自己自从看到那栋小楼后就狂跳不止,很不正常的心脏,挤出个假笑道:“确实很有品位,如果我以后有别墅,也想装修成这样的风格。” “那咱们有空的话可以去拜访一下那户人家,问问他们家是请谁做的设计。”周丽文立马说道。 “好。”李千素答应道,她确实对那栋小楼的主人很有兴趣,也想知道为什么自己看到那栋小楼之后就仿佛整个人都不对劲了,难道那栋小楼跟自己有什么渊源吗?可自己似乎从来没来过这种地方啊? 她心头闪过万千思绪,不知道自己的异样来自何处,但她清晰地记得刚刚自己心中那种浓郁地想把那栋小楼据为己有的心情,难道自己是一个这么贪婪霸道的人?看到喜欢的小楼就想占有? 可以前她不是没见到过很符合自己审美和品味的建筑,可自己那时候只有欣赏和赞叹的感情,并没有任何想据为己有的贪欲啊! 李千素百思不得其解,但她已经把那栋白色小楼深深地放在了心里。 曲时初可不知道原世界轨迹的力量这么强大,明明自己没有死,曲家还有后人,小楼根本用不着李千素继承,可李千素却依旧对小楼有了那么强烈的占有欲。 她在客厅里捧着电脑下单各种东西,全是些酒店类的私人日用品,自从后院那时光之门开启之后,她就把自己家当成客栈用了,会光顾的客人就是那些异世来客,所以她得准备许多东西,比如各种衣物鞋子、洗浴用品…… 这都是消耗品,还是一次性的,曲时初每隔一段时间就得补货。 趁着如今没有异世来客,她难得地有空闲逛网店,还给自己买了不少好玩好看的东西,比如她买了两个点燃后就会开花还会唱生日歌的生日蜡烛,这东西看起来虽然有些廉价,但应该挺好玩的,如果有哪位异世来客刚好在生日那天穿越来了,她还可以免费奉送这份开花蜡烛。 败了一会儿家之后,曲时初的账户收到了封正庭打来的一大笔资金,这些都是她那些东西的订金,不是拍卖后的价格,当然这么短的时间,也不可能拍卖出去了。 曲时初打开看了看,然后眼都不眨就以曲家人的名义给各个公益机构的捐款账户分别打了一笔钱。 这么大一个金手指是属于曲家的,曲时初占了别人家那么大的便宜,肯定要返还一些功德给他们,让他们下辈子能投个好胎。 在原世界轨迹中,得到了这个金手指的李千素可完全没有感激过曲家人,而是理所当然地觉得是自己运气好,才会得到时空之门的守护权,而她从中得到的利益也丝毫都没想过要分给曲家人,虽然曲家人都死光光了,但给人家修个坟墓总可以吧?但她没有。 还因为时光之门是开在曲家人的墓地旁的,她就觉得晦气,把曲家人的坟全都迁到另一处更偏远的山上去了,更离谱的是,她还根本不记得要给曲家人扫墓上个坟。 现在是曲时初占了这么大的便宜,她可不会厚着脸皮觉得这是自己应得的,曲家人的坟墓她也没有迁走,依旧留着,晦气什么的,只要自己问心无愧,半夜鬼敲门也不心虚啊。 847、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13) “千素,你怎么想来这里啊?这个村没有建农家乐的地方,跟我们村不一样……”周丽文有些纳闷地问李千素,本来她今天想带李千素体验一下自己家附近的农家乐的,但没想到李千素却说到处去散散步,结果散着散着就到隔壁村来了。 李千素四处张望,听到周丽文的问话,心不在焉地回答道:“我们昨天坐车经过的时候不是看见一座白色的小楼吗?我想近距离去看看。” “你真的对建筑物感兴趣啊?我还以为你只是说说。”周丽文感慨,“你那房子不是已经装修过了?” “装修过了也不妨碍我欣赏其他房子的美丽啊。”李千素顺口回答道。 “那栋房子还得再走走,大概就在前面不远了吧。”周丽文从高考考到外地的大学后,已经好几年不怎么在家度过,而这几年农村发展得飞快,即使是自家附近,她也已经不太了解了。 “你以前来过这附近吗?”李千素想从周丽文嘴里打听些什么。 “小时候来过,那时候年纪小,跟着小伙伴到处跑,玩玩闹闹的一天能跑遍好几个村子,咱们附近的村子都不算大……”周丽文有些怀念地说道,“那时候谁家都挺穷,我们没有钱买零食吃,便到处去悄悄爬别人家的果树,偷摘别人的果子吃,被人家的狗撵着屁股追……” 李千素干巴巴地笑了笑:“那真是挺有童趣的。” “啊!到了!前面就是那栋小楼,千素你看到了没有?”周丽文刚一抬头,就看到前面百米处的那栋小楼在朝阳的照射下圣洁神秘的模样,忍不住感叹了一句,“这栋楼确实装修得很不错,怪不得你心心念念惦记着呢,现在这样子沐浴在阳光下看着,我都忍不住心动,想让爸爸妈妈把咱们家改成这样了。” 李千素此时看着被晨光笼罩着,周围还残存着些许白色渺茫雾气的白色小楼,如同矗立在高山悬崖之巅的圣洁宫殿,她的灵魂仿佛已经被这栋小楼所虏获,连路都走不动了。 “千素?千素?你怎么停下来了?”周丽文看见李千素呆愣愣地盯着小楼瞧,一副神不附体的模样,便连忙喊了她几声。 李千素的灵魂终于被周丽文喊了回来,她打了个寒颤,才对周丽文笑了笑,说:“我刚刚都看呆了,不知不觉就停下来了。咱们现在赶紧去看看,说不定能征得主人的同意让我们进去参观呢。” “你没事就好。”周丽文松了口气。 两人很快就来到了小楼的院门前,但院门锁着,并没诶呦打开,李千素和周丽文面面相觑,周丽文看了看表,发现才是早上九点多,便低声对李千素道:“现在还太早了,也许房主人还没起床呢。” 李千素问道:“农村里的人家不是通常都起得很早吗?小时候我们家里的人就都起得很早。” 她虽然从小就早早跟着父母到城里谋生、读书,但还是记得这些常识的。 “老人家才起得早,年轻人都起得晚,这栋小楼设计得这么时髦漂亮,一看就是年轻人住的,所以房主人肯定是年轻人,大概还睡着懒觉呢。”周丽文很是肯定地说道。 李千素点了点头,半信半疑,她抬起手就敲了敲院门,她离这栋房子的距离越近,就越着急着想要了解更多,心中还有种急不可耐的迫切感。 曲时初此时正在屋子里吃早餐,她确实赖了一会儿床,才刚起来热了点包子牛奶当早餐,没想到自己的院门就被敲响了。 她这屋子在村尾,她又一向离群索居,很少跟村民们来往,平时基本上不会有人来找她,这会儿却有人上门,她就觉得有些奇怪了。 不过这两天没有异世来客的到来,她就不必担心情况不好掌控,所以她无所谓地叼着牛奶盒去院子,打开了院门。 李千素没想到开门的是一个年轻的很有气质的女孩,女孩子身材窈窕,穿着一条灰色的家居长裙,一头黑色的长发披散在背后,显得她肤白如雪。 “你们是谁?为什么敲我家门?”曲时初问眼前的两人。 李千素连忙露出个友好的笑容来,说:“我们是隔壁村子,昨天坐车路过的时候,看到你家的房子设计得很独特漂亮,今天就想来看看,不知道我们能不能进去看看?你放心,我们只是随便看看,不会擅自乱走的。” 周丽文刚看到曲时初的时候,还怔愣了好一会儿,似乎在回忆什么,等李千素说了话,她便恍然大悟地一拍自己的手,有些惊喜地对曲时初道: “你、你是曲阿婆的那个小孙女吧?我是隔壁泉溪村的周丽文啊,小时候我经常来你们村里玩,不过你比我小好几岁,那时候我们满村跑疯玩,你因为身体弱,只能羡慕地在一旁看着我们玩,也不敢加入……没想到你现在都长这么大了啊。” 曲时初费力地从原主的记忆中勉强找到一点跟眼前女子相关的事情,确认她没说谎,这才边微笑着把她们带进来,边说:“真是不好意思啊,我那时候大概太小了,没太多记忆,只勉强记得一点。” “记得一点已经很不错了,你那时候确实很小。”周丽文兴致勃勃地说道,“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只知道你是曲阿婆的孙女,都不知道你的大名。” “我叫曲时初,我奶奶已经在一年前去世了。”曲时初笑了笑说道。 “啊,那真是对不起。”周丽文顿时有些抱歉。 “没关系,奶奶她是含笑而终的,是跟我父母他们团聚去了。”曲时初一副释然的样子。 周丽文只好哈哈几声,然后一把拉过李千素,连忙介绍自己的好友:“这位是我的同事和好朋友李千素,她是来我家玩的,看到你家的小楼就喜欢上了,这大清早的就拉着我过来看了。” 曲时初听见她的话,是真的惊讶了,没想到李千素居然会以这种方式出现在自己面前。 848、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14) 曲时初以为自己接替了原主没死,曲家的遗产用不着李千素继承,那李千素就跟自家毫无关系,根本不会出现在自己面前了呢,却没想到原世界命运轨迹的力量这么顽强,愣是让李千素出现了。 不过自己没死,李千素能有什么办法把自己的房子据为己有? 想到这里,曲时初便笑了笑,已经到了她手里的东西,可还从来没有人能从她手里抢走呢,空间兽对自己的东西看得最紧了,只要不是她心甘情愿送的,她是宁可毁了都不会便宜别人。 李千素显然外形条件不错,五官端正立体,鹅蛋形的脸蛋柔和了她有些尖锐的五官,让她不会显得咄咄逼人或者刻薄,身材高挑苗条,打扮一下就是靓丽的都市白领丽人。 只是她大概因为休息时间不够,黑眼圈有些重,脸色也有些苍白,眼睛带着红血丝,瞳孔黑少白多,面容有些严肃,这就让她整个人显得比较憔悴,气色不太好。 毕竟是加班过度的社畜,想要气色好也难,曲时初想起在原世界轨迹里,李千素也是辞了职继承了曲家的房子,得到金手指之后才有时间和金钱开始保养自己,调养了大半年才容光焕发,恢复光彩耀人的美貌,之后才顺理成章找到了白马王子金龟婿。 现在她没有得到曲家的金手指,自然辞不了职,得兢兢业业上班还房贷、车贷。 “李小姐,你好。”曲时初友好地跟她握了握手,“都进来喝杯茶吧,如果喜欢,可以在我家转转。” 她并没有跟李千素相认,那层隔了好几代的亲戚关系,也从来没有见过面,如果不是曲奶奶生前记着,曲时初跟李千素就是完全毫无关系的两个人了,而现在即使曲时初知道,她也不打算认李千素这个亲戚,毕竟毫无用处,何必自找麻烦? “那就打扰你了。”李千素客气地笑笑,一边跟着曲时初进去,一边四处打量这房子。 曲时初这房子是请的富有盛名建筑师亲自设计的,虽然他实在异世界出名,但建筑的美是一种共识,即使完全不了解建筑知识的人,光是用眼看,也能体会到这种别具一格的美。 曲时初丝毫不介意被人欣赏自己家的美,她还亲自跟李千素和周丽文介绍了自己家的各种设计原理和要点,丝毫不保留。 “原来这些看似不经意的创意并不是妙手可得,而是特意设计的啊?那这个设计师真厉害。”周丽文忍不住感叹道。 “对了,你的设计师叫什么名字?很有名吗?都有哪些作品?千素很喜欢这种风格,都想着以后有钱了能买别墅,就按照你这种房子的风格设计。”周丽文又滔滔不绝地问了曲时初好几个问题。 曲时初面不改色地说道:“让你们失望了,我家雇的这个设计师在这个世界并不出名,他是个建筑师,现在也不在国内,你们想看他的作品是看不到的。” 其实曲时初不算说谎,那建筑师在这个世界确实不出名啊,人家只在自己的世界出名。 周丽文却误会了,她皱着眉头道:“能有这样的设计水平居然都不出名?那这行业也太难混了吧?他是不是怀才不遇、壮志难酬? 如果他是在国外没法出头,那怎么不会国内混呢?说不定能混好些。” 曲时初摇了摇头,说:“人家本来就不是国内的人。”确实不是国内的人,也不是这个世界内的人。 “还是外国人啊。”周丽文叹了口气,“看来国外不欣赏他这种风格。” 李千素却忽然道:“那人叫什么名字?还有,建筑师和设计师不是同一个行业吧?” 曲时初没想到她这么敏锐,点点头道:“确实不是一个行业,他是建筑师,但对房屋设计也有了解,我请他是来给我做房屋设计的,他叫阿道卜·斯兰格林,没什么名气。” 李千素立马用手机输入名字,结果什么也搜不出来,她又问:“是哪个名字?” 曲时初接过她的手机,直接输入了某种她根本不认识的文字,结果搜出来的网页她根本看不懂,她顿时愕然了:“这是哪国文字??” “一个小国,阿道卜国家的文字。”曲时初云淡风轻地回答道,其实她输入的是非洲大陆某个小国的文字,这国家又小又穷,在地图上拿放大镜才找得到名字。 曲时初也不怕李千素去查,事实上李千素立马就用翻译软件来翻译搜出来的资料,结果翻译软件根本没开通这个小国的互译功能,李千素便傻眼了。 周丽文也看到了她这操作,便安慰她:“算了算了,这个建筑师大概真的没出头之日了,没想到他来自这么偏远的国家,连翻译软件都不收录他国家的语言。” “那曲小姐是怎么找到他,让他帮忙设计房子的?”李千素突然眼神锐利地看向曲时初。 曲时初轻笑一声,说:“李小姐现在这是在审问我吗?”说完她眼神毫不犹豫地对上她,直白而赤果果地,仿佛能看透她的灵魂。 李千素顿时打了个寒颤,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语气有些咄咄逼人,连忙解释道:“抱歉,我不是在审问曲小姐,只是有些疑惑而已,我这个人就是爱探究了些,希望曲小姐不要怪罪。” 曲时初摇了摇头,不过也没兴致继续陪她们参观自己的房子了,便又给她们倒了茶,开始端茶送客了。 周丽文敏锐地感觉到曲时初对她们的态度一下子就冷淡下来,没一会儿便很不自在地拉着李千素跟曲时初告别了。 本来李千素根本不想离开,但她被周丽文拉着,想不离开都不行。 “你怎么这么快就拉着我走了,我还想多看看呢。”李千素不理解地对周丽文道。 周丽文苦笑一声,说:“还看什么呀?你没感觉到曲小姐不想接待我们了?” 李千素被噎了一下,她的心思都放在房子上和那个神秘的建筑师上,就没太在意曲时初的态度。 她回过头看着那栋白色的小楼,心中有种朦胧的感觉让她不要离开。 849、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15) 李千素离开曲时初家里之后,心中突然冒出来的对她那栋白色小楼的强烈额占有欲并没有消失,反而更急切强烈了,甚至就在晚上睡觉时,她梦里都是那个房子,不过有些奇怪的是,她梦里的那栋房子只是很普通的农村居民小楼,并不是曲时初如今的这栋白色小楼,可是她却很肯定,这就睡曲时初家,这令她非常疑惑。 甚至清醒过来以后,还十分不解,同时也不明白她为什么对别人家的屋子这么执着,明明她以前对农村的房子从来没有兴趣,毕竟她并不享受什么田园生活,她更乐意生活在方便繁华的大城市,否则她不会即使背负着大笔的贷款当996的社畜也要在大城市买房。 难道她还真的是对曲时初房子的装修风格有兴趣?但她自己知道,这只是个借口罢了,虽然她确实挺喜欢那栋小楼的风格,但实际上她的目的是想去那栋小楼看看,所以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执念从何而来。 本来她想忽略掉这种感觉,毕竟房子是属于别人的,她只能看看。 这么想着的李千素以为只要在这里度过了几天,等她休完假重新回到城市,被忙碌的工作充斥着所有空暇时间,这种莫名其妙的执念就会自然而然地消失了。 却没想到,事情完全没有按照她的想法发展,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她强烈想要拥有那栋小楼的执念丝毫没有减弱,反倒越来越强烈、越来越清晰,等到最后一天假期的时候,她已经仿佛疯魔了般,总是不由自主地就想往曲时初家里跑去,最后还是周丽文拉住了她,还疑惑地问她想去哪里。 李千素被拉住了,才反应过来自己思想行为的古怪,吓了一跳,像是从某种蛊惑中清醒了一样,惊疑极了,觉得自己很反常,她恨不得立刻就离开这里回去。 如果那栋小楼不是建筑而是个人,李千素都会以为自己是被人下了蛊了,但那是座建筑物,李千素即使想怀疑都没办法。 曲时初可不知道李千素这么纠结奇怪,她目前只对自己家后山突然出现的一棵三米高的叶子长得黄不拉几的小树感兴趣。 本来曲时初并没有注意到它,毕竟后山就是山林,什么都不多,就是树和草最多,偶尔出现一棵长势不好的树很正常。 但问题是这棵树不会一天换一个地方长。 曲时初基本上每天晚上都会来时空之门所在的地方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其他世界的人穿越过来,这几天她都没发现,便以为没有人穿越。 后来她发现了,确实没有人穿越,因为穿越的是一棵树。 这棵树乍一看跟后山的树没什么区别,无非是叶子太多黄色的,显得跟周围一片绿的树木格格不入。 但这棵树实在太活泼了些,每天都换一个地方扎根,这让曲时初想不注意都不可能。 曲时初蹲在这棵树旁边,仔细地打量它,发现它叶子长得跟铜钱似的,叶面底下还长着绒毛似的小刺,摸起来有些刺手,如果一用力或者大面积接触,可能会让人或者动物的皮肤受伤。 这小树长得一看就很没有精神,仿佛长在土地贫瘠又干旱了许久的地方似的,树干只有成年人两根手指粗,皮还粗糙干燥,丝毫没有小树的光滑鲜嫩,倒像是几十年的老树长出来的皮。 叶子也是黄黄的,有不少还干枯掉落了,整棵树显得秃了不少,反正就是营养不良了许久的一棵树。 不过虽然它穿越来的时间越来越长,倒是越来越精神了。 “喂,你有意识的吧?能跟人沟通吗?”曲时初捏住它一片叶子轻轻问。 她等了一会儿,小树没有丝毫反应,好像跟周围的树一样,就算有了些动静,那也是被风吹的。 曲时初想了想,自言自语道:“这棵树看来要病死了,怕是生了什么病,为了不让它把病传染给其他树,害得山上光秃秃的,我还是回去那把铲子来把它连根挖走烧了吧。” 说完她就要起身回家拿铲子,不过她刚转身,就觉察到裙摆被什么东西扯住了,她低头一看,是小黄树的树枝。 同时还有一个有些气急败坏的清脆少年的声音忽然出现了:“我不会死!更没有生传染病!我只是身体不太好,需要休养罢了!” 曲时初听了,顿时轻笑出来,回过头看着那棵小黄树,说:“终于不装哑巴了?” “哼!坏心肠的人类,居然还想把我挖走烧掉!我可是珍贵的皮亚树人,你真没见识。”小黄树气呼呼地声音说道。 “皮亚树人?这是一个人类的品种?是能由人变成树的人,还是树变成人的人?”曲时初十分好奇,又补充解释道,“就是你本体是树还是人?” 小黄树晃了晃它营养不良黄不拉几的树枝,说:“伟大的皮亚树人当然本体是树了,你真笨!” “那你会变成人吗?”曲时初不理会它的坏脾气,又问道。 “当然可以,我们皮亚树人只要有了灵智就自然而然能变成人类的模样了,只是我们更喜欢自己的本体模样,而且保持本体模样也更有利于生存,才很少变成人类。”小黄树骄傲地说道。 “那你变成人给我看看?”曲时初很不客气地要求道。 “我……我暂时变不了……”小黄树一下子就失落起来,“我受伤太严重,得好好补充身体的能量,没有足够的能量我是变不成人的。” “哦,你为什么受伤了?”曲时初又问,丝毫没有怀疑,毕竟小黄树这模样一看就长得不好嘛。 “被一个卑鄙的灰狼兽人偷袭了,哼!它居然抢劫我,自己在野外探险没能比过我就用这种肮脏手段,果然不愧是狡猾恶毒的兽人……”小黄树气呼呼地说道。 曲时初顿时眼睛一亮:“你们的世界还有兽人?有树人有兽人,那还有什么人啊?你跟我说说?” 她对小黄树跟灰狼兽人的恩怨不感兴趣,但对那个世界的人类构成很感兴趣。 850、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16) “有兽人有树人,还有一种单纯的人,不能变成兽也不能变成植,就跟你一样。”小黄树倒是没有卖关子,直接就回答曲时初了。 曲时初满脸惊叹道:“原来有三种人类啊,真是奇妙的世界啊。” 不过她很快就想到了一个问题:“可是那样子的话,你们吃什么?树人吃兽人、兽人吃树人,纯人类则兽人和树人都吃?” “当然不是了!”小黄树听到她那句话顿时惊悚得整棵树都炸了,急忙辩解道,“我们树人才不吃臭烘烘的兽人!兽人和纯人类要是敢吃我们树人,那就等着树人一族的追杀吧,不死不休那种。” “那你们吃什么?还是你们那个世界的人类不需要吃东西?只用提取某种能量供日常行为所需?”曲时初一脸求解的好学模样。 小树人依旧气哼哼地,说:“吃单纯的植物或者兽类啊,那种植物和兽类是没有灵智的,也不会变成人形,跟树人和兽人不一样,长得也不一样,哎呀,反正我们不会吃同类就是了!” 曲时初连连点头,又继续追问:“那你们有没有异能之类的?” “什么异能?我的树枝能伸长收缩算不算?”小树人一头雾水地问。 “……算吧?毕竟能当武器用。”曲时初不太确定,“难道就没有其他特别的地方吗?比如你们树人有催生植物、能净化物质之类的功能?” “树人还能有这种功能?呵呵,异世界的人类,你倒是比咱们树人还会梦想呢!我们除了能变身、有本体与生俱来的特质,就跟纯人类没什么区别,什么催生植物、净化物质,我们倒是想有,奈何不是想有就能有的啊。”小树人嘲讽地说道。 “这样啊?”曲时初有些许的失望,不过这失望真的只有一点点,毕竟总不能他们世界的人类就比她这个世界的人类开挂那么多吧? 曲时初又东拉西扯地跟小黄树套了一番话,摸清了它的底,就是个十七八岁刚上大学被自己死对头灰狼兽人偷袭受伤了的普通皮亚树人,穿越到这里来是为了疗伤。 “需要我帮你买些草木营养土和肥料之类的吗?”曲时初好心地问。 “你们这里还有这些?”小黄树顿时整棵树一喜,连忙道,“两样我都要!” “行。”曲时初十分大方,“我这就去小卖部给你多买些回来。” 小黄树于是兴奋地甩了曲时初一身黄叶子,曲时初嫌弃地抖了抖:“你再继续晃下去,叶子就都被你掉光了,不知道等你能恢复人形的时候,会不会变成秃头?” 小树人一听,顿时僵住了,然后才后知后觉地惨叫一声:“不会吧?我不要变成秃头啊!” 曲时初面带笑容地离开了,看来无论哪个世界的人类,无论是不是纯种人类,都不太喜欢自己变秃呢。 她果然去村里的小卖部买了五十斤的营养土和十斤的肥料回来,按小树人的要求,全倒在了它树根周围。 “你确定一下子倒这么多营养土和肥料不会咸死你?”曲时初有些怀疑地问小树人。 “当然不会,你也太小瞧我们皮亚树人了,事实上再来一倍多的肥料,我都能消化掉。”皮亚树人振振有词地说道。 “话还是别说得那么慢,我们这个世界的肥料和营养土跟你爱那个世界又不一样,你还是先试试吧,别骄傲过头,伤得更严重了。”曲时初提醒它。 皮亚树人的树根从地底下伸出来,没一会儿就把倒在它旁边的营养土和肥料扒拉进泥土里了,好像一只发生了变异拥有百多条触手的章鱼啊,树根灵活得不得了。 曲时初一脸惊奇地看着,又问它:“你们这树根可真灵活,不但能动,还能随便移动搬家吧?” “那当然了。”皮亚树人很是骄傲地回答,“如果不能移动岂不是有了一个天大的弱点?那我们的祖先怎么能在残酷的斗争中存活下来?” “这倒也是。”曲时初点头。 皮亚树人十分省心,根本不需要曲时初理会它,只要给它足够的营养土和肥料就行了,它反倒还嫌弃曲时初经常跑去跟它说话,打扰它疗伤。 这是曲时初接待异世界来客最轻松的一次了,她希望以后来的人都像皮亚树人这么让人省心。 皮亚树人很省心,但李千素就不太省心了,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居然在离开的前一天,忽然跑来找曲时初,问曲时初,如果要买下她家,需要多少钱。 曲时初听到她这个问题都目瞪口呆了,说:“我没有卖掉自己家的想法,李小姐你要是想在我们村买房,可以问问村里其他人。” 李千素却摇摇头说:“我不是想在你们村买房,我只想要买你家的房子。” “我说了,我家的房子不卖,我的祖传房子,自己还要住,怎么可能卖给你,你这不是开玩笑吗?”曲时初不能理解她的脑回路。 “五十万够不够?村子里的房子不值钱吧?以后也没什么升值可能,我出这个家已经很公道了。”李千素好像听不懂曲时初的话一样,自顾自地出价。 “李小姐,你是听不懂我的话吗?我说了不卖啊,多少钱都不卖。”曲时初有些生气了,这人难道无法沟通的吗? 李千素却着急起来,神情焦躁:“七十万!不能太贪心了!这地方的房子就没有超过五十万的,我多出的二十万算是给你这房子造型设计的钱。” 曲时初都气笑了:“我稀罕你这七十万吗?简直莫名其妙!我都说了不会把房子卖给你,你就是装听不见,怎么,想着胡搅蛮缠把我家的房子搞到手啊?那你也得问问县里的土地建设局、公家啊,我记得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用来交易的?特别是你还不是本地人,想买我家的房子还是省省吧。” “那我买房子啊!宅基地不能卖,但房子能卖吧?”李千素着急地辩驳。 “不能!你死心吧,我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把房子卖给你。”曲时初冷着脸说道。 851、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17) 不管李千素怎么请求和哀求,曲时初都没有答应把房子卖给她,断然决然地拒绝了,她是脑子进水了才会考虑这件事,所以李千素注定不可能得到那栋白色小楼了。 周丽文还是在家里一眨眼就不见了李千素,急得到处找她找不着,最后脑子灵光一闪,想到曲时初这儿,才急冲冲地赶来,到了之后果然发现李千素在这里。 她气喘吁吁地,为了找李千素都累得不行,这会儿看见她,便免不了有些埋怨地说:“你怎么来小初这儿也不告诉我一声,害得我到处找你。” 李千素看了看她,心不在焉地说:“抱歉,是我考虑不周让你担心了。” 周丽文见她认错,很快就原谅她了,还问道:“对了,你找小初有什么事?难道是想在离开之前再来看看这栋小楼?没想到你真的这么喜欢这种设计风格啊……” 李千素却摇了摇头,咬着嘴唇,依旧不肯死心地看着曲时初,忽而她眼睛一亮,猛地转头对周丽文道:“丽文,你和曲小姐是小时候的朋友,不如你劝劝她把这房子卖给我吧?” 周丽文听见她这话,惊讶得眼睛都瞪大了,脱口而出道:“可你不是在城里买房才没几年,还欠着房贷吗?怎么还有余钱在这里买房?” 话一出口,她就意识到自己这么不太妥当,便讪讪地看着李千素。 李千素果然脸色难看了一下,但还是解释道:“我这里的房子没那么贵,而且我还可以跟朋友同事借些钱……” 周丽文以为她真的看上了曲时初房子的装修风格,便苦口婆心地劝她:“你就算喜欢这栋小楼,也不必买下它吧?千素,我觉得你在要还房贷、车贷的情况下,再花钱买一栋自己根本住不上的房子是不理智的,你应该知道在农村,房子并没有升值的可能,而且在这村子里,也租不出去,这房子不是等于白买了吗?还是在借大钱的情况下买,我觉得你这是疯了。” 周丽文实在没办法理解李千素到底是什么脑回路,为什么非想买下曲时初的房子?就算她的房子再漂亮,可漂亮房子买了自己住不了又租不出去,有什么用?她这行为不就是疯了吗? 李千素却没办法解释清楚,因为她自己的理智告诉她,买下这栋房子不但毫无用处,还会把她拉下欠贷的深渊,一不小心就会万劫不复。 可她内心的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冲动却急切地催促她买下这栋房子,成为这里的主人……她的思绪已经完全被这种冲动所掌控,所以才会不管不顾地就跑来找曲时初,非要买别人的房子。 “丽文,我有不得不买下来的原因,你就别问了吧。”李千素脸色苍白地说道,她捂着胸口,简直要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那个急切冲动了。 “曲小姐!你就发发善心,把房子卖给我吧!我求求你了……”李千素突然变了个人似的,猛地跪下来朝曲时初拜去,神情疯狂又偏执,周丽文看到她这模样,都吓得忍不住后退了几步,离她远了些。 曲时初蹙着眉看着她有些癫狂的模样,觉得她此时的状况很不妥,哪里有人买不到房子就跪下来毫无尊严的哀求别人的?这完全没必要啊。 她只能想到是那原世界轨迹的力量驱使李千素做出这种举动的。 曲时初见李千素神态都有些不正常了,自己继续跟她纠缠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因此她当机立断,走近李千素,弯下腰伸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敲击她后脑勺,她很快便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你把她带走吧,我看她精神似乎都不太正常了,她是不是最近精神压力太大了?”曲时初面不改色地说道,还好心地问了问。 周丽文果然思绪立刻就被她的话引导到李千素精神压力过大才会举止失常这逻辑来,便点了点头说:“应该是这样了,她之前加班加得很猛,肯定还没休息过来,精神压力都没能得到缓解,我要带她回去想想办法。之前的事打扰你了,还请你原谅,千素她本质是善良的。” 曲时初露出个和善的笑容,说:“没关系,我没放在心上,你把她带回去就好,只是等她醒了,无论如何都得告诉她,我没有买房子的想法。” 周丽文连忙点头,内心觉得有些尴尬,毕竟是她的朋友跑来别人家里想“强买强卖”的。 李千素终于被带走了,曲时初暂时松了口气,不过也不知道她之后会不会还执着着想要自己的房子。 外人离开之后,曲时初便又提了好几斤的肥料和营养土去后山找皮亚小树人去了。 到了地方,她便非常惊讶地看到皮亚小树人居然一改之前营养不良,叶子黄不拉几,飘零得几乎掉光的模样,重新长了不少绿叶,树干也都舒展顺滑起来,一下子就变得生机勃勃,再也不是刚来的时候那奄奄一息的可怜模样了。 “皮亚小树人,你还在呢?我以为你都回自己世界去了,毕竟你来了这么多天。”曲时初挑眉对小树人说道。 那个清脆的少年音很快又响起来了:“哼,我当然在了,看到我没有离开,你失望了?”它那少年音都变得很有活力了。 “这倒没有,对了,你现在恢复得怎么样?还需要肥料和营养土吗?”曲时初又问。 “要的、要的!”小树人一听,顿时迫不及待地回答道,还伸出两根树枝分别探向曲时初手里提着的一袋肥料和一袋营养土,还大言不惭地说,“多少我都吸收得了!” 曲时初便把肥料和营养土埋在它树根旁边,好让它吸收。 小树人立马像得到了琼浆玉液一样,整棵树都精神起来,浑身树枝都兴奋地抖动起来,叶子沙沙地响着。 曲时初仔细地观察着被它的树根扒拉的肥料和营养土,发现它吸收这些东西的速度明显加快了,难道本体的伤渐渐恢复之后能加快营养物质的吸收?她若有所思。 852、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18) 曲时初刚下楼想去厨房做早晨的时候,就敏锐地觉察到厨房里有人!还胆大包天地走来走去,脚步声丝毫没有放轻,十分嚣张。 本来还带着困意的曲时初顿时精神一震,从楼梯底下的工具箱里拿出劈柴用的斧头,便悄无声息地往厨房走去。 她警惕地往里一看,只见一个长着绿色头发,身形瘦削,大概一米八左右,脸上还带着些许稚气的少年正一脸好奇地拿起一枚鸡蛋研究着,一双眼睛都快黏在鸡蛋上了。 绿色头发、稚气少年、好奇?曲时初脑袋猛地灵光一闪,仿佛一道光劈开了她迷茫的思路——这根本不是什么私闯民宅的小贼,分明是皮亚小树人啊! 它居然能变成人形了,曲时初意识到这点,立刻心神一松,把手中的斧头放下,走进去厨房,对那傻乎乎地盯着鸡蛋瞧的少年道:“你就是皮亚小树人吧?能变成人形了?不过你是怎么进我家的?我记得昨晚上明明锁了门的……” 那少年见是她,刚露出的那点警惕和紧张立刻就消失,还乐呵呵地说:“我是从你这里的窗户爬进来的,你留了道缝没关紧……” 曲时初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那你是什么时候变成人形的?” “大概一、嗯,一个半小时之前吧。”小树人依旧没舍得放下手中那颗鸡蛋,心不在焉地说道。 “你为什么盯着那颗鸡蛋?难道你的世界没有鸡蛋吗?”曲时初忍不住好奇了。 “这东西叫鸡蛋啊?我怎么觉得它跟我们世界的一种兽人的蛋长得挺像的?只是个头大小不一样。”小树人回答道。 曲时初:…… 好了,她现在知道肯定有一种本体是鸡的兽人了。 “在我这个世界,鸡蛋是变不成兽人的,它只是一种普普通通的家禽生出来的蛋,很有营养,我们通常会把它煮熟了吃掉。”曲时初无奈地澄清道。 “什么?你们居然吃兽人蛋?”皮亚小树人惊愕得简直要把眼睛都瞪出来了,好像这颗鸡蛋不是鸡蛋,而是被待吃的人类一样。 曲时初抚了抚额头,叹了口气说道:“你不是说你们世界没有灵智的动物和植物是可以用来吃的,不用担心同类相残或者伦理的问题吗?鸡就是没有灵智也不会变人形的一种普通动物,它下的蛋当然能被我们吃了。” “你说得也对……”皮亚小树人似乎终于理解了曲时初的意思。 曲时初好不容易才把好奇心满满的他赶出厨房,让他研究屋子里其他东西去了。 二十多分钟后,曲时初就煮好了两份牛腩番茄面条,边端出来边招呼仿佛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一般的皮亚小树人:“来吃早餐吧。” 皮亚小树人果然立马两眼发光地看着冒着热气的面碗,立刻兴致勃勃地过来了,接着便是眼睛盯着那碗面,一眨也不眨,像是要盯出个什么东西来一样。 “没有吃过面条吗?你不是说你们的世界是吃动植物的?”曲时初有些疑惑,难道它的世界又是一个美食荒漠? 皮亚小树人立马回答道:“我没有吃过面、面条……我们虽然也吃动物和植物,但那些食物的品类和模样跟你们这里大不相同,所以我根本没办法认出来。” 曲时初了然,不过这不是什么大问题,便对他道:“那你现在可以亲自尝试一下我们这个世界的食物了。” “我叫青枝。”皮亚小树人终于不满曲时初老是喊他“小树人”、“小树人”了,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青枝?是个好名字。”曲时初赞叹道,然后也介绍了一下自己,“你可以喊我曲时初、曲姐姐,曲老板都可以。” “那我直接叫你名字吧。”青枝很快说道,然后迫不及待地问她,“我现在能吃了吗?” “可以,请便。”曲时初点头道。 青枝小心翼翼地学着曲时初拿筷子的模样,笨拙地想用筷子夹起面条,然而一个新手一上来就是用筷子夹这么高难度的东西,那大概率是失败的。 青枝也毫不例外,他根本没办法用筷子夹起面条,便有些着急了,偏偏曲时初的厨艺还很好牛腩面的香味儿不停地往他鼻子钻,让他恨不得立刻就吃上,要不是这面带着面汤,他都想直接上手拿了。 曲时初见状,只好又去厨房给他拿了餐刀和叉子,说:“你还可以用这两种工具,哪个工具好用你就用哪个。” 青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出了一身汗之后,终于吃上了第一口面条,而刚尝到味道,他就震惊地瞪大了眼睛,然后便是毫不犹豫地埋头大口大口继续吃起来。 “这面条也太好吃了吧!”青枝吃了一大半,便抬起脑袋感叹道,“还有这一块块的肉,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肉,居然这么香,弹牙鲜美。” 青枝像没吃过什么好吃的,很快就把那碗面条吃完了,甚至连汤汁都全喝光了,连碗底都忍不住舔了舔。 曲时初一脸无语地看着他这馋猫样,难道他那个世界还真的是美食荒漠? 青枝满脸期待地看着曲时初:“你能不能让我看看,那肉块到底是什么动物的肉做成的?还有这面条的做法?” “当然可以。”曲时初很好说话,在手机里搜到一张肉牛的图片,递给青枝看,说:“你喜欢吃的牛腩肉,便是从这种动物身上切割下来的,不知道你的世界有没有与这种肉牛相似的动物?” 青枝仔细地盯着那张图片,终究是一头雾水地说:“这,我不太能认出来,好像有几种动物确实跟这肉牛差不多模样,但好像又不是太像……” “没关系,你回去之后都捉回来试试不就行了?”曲时初道。 “至于牛腩面的做法,网上也有视频,我给你找找。”曲时初一向哪种方法方便又省事,她就用哪种方法,才不会真的像个和蔼和亲的老师一样,什么事都亲自出手,费心费力地迁就谁。 853、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19) 青枝自从恢复人形之后,除了晚上会回后山补充“能量”外,白天就在曲时初家里待着,他对什么都很好奇,把曲时初家里的家电设备之类的研究了个遍。 “你们的世界不是说比我们这里的科技更发达吗?怎么还会那么喜欢我家里这些东西?你们的不是更先进?”曲时初终于在青枝盯上了她的扫地机器人的时候,忍不住询问他。 青枝趴在地上,跟着扫地机器人后面爬行,眼睛一直盯着它,像是恨不得把它的构造都看得一清二楚一样。 听见曲时初这话,青枝便回答道:“虽然总体上我所生活的世界科技比这里更发达先进,但我们更注重军事方面的发展,民生上的科技却比较落后,毕竟我的世界以前经常发生战争,直到两百多年前才和平下来。而且我们树人和兽人因为有各自的本体,不太注重生活上的享受,衣食住行方面只要能维持生活就行了,纯人类倒是很注重把科技用在工作和生活上,但他们的发展方向跟你们世界不太一样,起码这种扫地机器人我们那里是没有的……” 青枝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大堆,曲时初把他的话总结了一下,就是两个世界的科技发展方向不太一样,虽然青枝的世界科技总体比曲时初生活的世界更先进,但民生方面的科技却发展得不如这里,就好像一个偏科的学生。 曲时初把他带去县城长见识,没想到经过一个游乐园的时候,他立刻就被里面热闹快活的气氛吸引住了,死活想要进去体验一下,于是没能抵抗住他请求的曲时初,只能带他进去,给他买票,让他体验。 这一体验,他就体验了整整一天!是真的一天,他玩疯了,曲时初要把他拉走的时候,他还死死地用双手抱住游乐园里旋转木马旁的柱子,无论曲时初怎么拉他,他都死活不松手,还偷偷地把双脚变成了树根扎进了地里…… 光天化日之下,曲时初又不能对他动粗,骂他他又不在乎,便无可奈何,放任他继续玩去了。 不过幸好他如今的模样是十六七岁,半大的少年,热爱在游乐园里玩乐显得很正常,如果他是个三十多岁的彪形大汉,那他还赖着不想走的模样就太辣眼睛了,曲时初肯定不会妥协的。 曲时初面无表情地抬头看着坐在过山车上疯狂尖叫,兴奋得树叶都险些从脑袋上冒出来的青枝,心里想着该怎么从这个树人身上狠狠地捞一笔当回报,否则都不能弥补她现在百无聊赖等待的伤害。 青枝意犹未尽地坐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旁边的安全员都认出了他,觉得他玩得太频繁可能身体会出问题,造成头晕脑震荡之类的后果,坚决拒绝了他再次体验这种刺激,他才遗憾地停了下来。 “我知道回去之后要做什么了!我回去之后也要建造一个这样的游乐园……”青枝兴奋得手舞足蹈地宣布,“这实在是太好玩了!你们地球人在吃喝玩乐这方面真的很精通啊,我一定也要把这样的快乐带回我的世界!” 曲时初丝毫不搭理他这话,回去也建造这样的游乐园,如果他能得到游乐园这些设备的设计图,那倒是不难,只是他能得到吗? 青枝显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他终于冷静下来了,凑到曲时初面前,一脸讨好地对她说:“姐姐,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青枝,我并不是一个伟大无私的人,之前收留你,还提供给你高质量的肥料和营养土,这些都不是免费的。而且,对于你的要求,我不可能百依百顺。”曲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 青枝本来发热的脑袋终于彻底冷下来了,他垂头丧气地说:“我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是我好像没什么东西能给你当报酬……” 他挠了挠脑袋,有些挣扎似的,忽然伸手进自己的胸口,停顿了一会儿,拿出一个拳头大小墨绿色的彷如翡翠般的椭圆形东西来,那东西带着隐隐光芒,一看就不是凡品。 他对曲时初道:“我身上最值钱的就是这颗树人之心了,它是树人死亡后本体消融而形成的,相当于你们这个世界的高僧死后形成的舍利子。不过我们的树人之心是很珍贵的珍宝,能挽救濒死之人的生命,也就是说有树人之心的人,相当于多了一条生命。” 曲时初好奇地接过那颗树人之心,仔细地观察,发现它确实很像翡翠,但却没有翡翠那么硬,而是触感微凉,带着弹性的软滑,细细地一闻,还能问道草木的清香。 这东西虽然珍贵,但对于伴生空间里不知道收着多少救命神药的曲时初来说,就很平常了,因此她只是看了看,就很平静地把东西还给了青枝。 “你不要?”青枝很茫然,“这是我身上最珍贵的东西了,能救命的,你难道不想要?”他以为曲时初会直接收走,却没想到会还给他。 曲时初淡淡地说:“既然这么珍贵,那我就不能收了,因为我给你提供的服务跟你付出的东西价值不相等。我虽然不善良无私,但也不想占你太大便宜。” 青枝愣了愣,但还是把那颗树人之心递了过去,说:“你提供的服务确实够不上我这颗宝物的价值,但我还想跟你要游乐园的设计图和里面各种设备的建造技术。” “我没有这些设计图和设备的建造技术,没办法提供给你。”曲时初说道,她确实没有涉及过这方面的知识。 “那你不能想办法给我找来吗?这些应该不是很机密,有钱就能得到的吧?我这颗树人之心能换来多少钱?够付买这些技术的钱吧?”青枝眼巴巴地看着曲时初,这家伙为了能玩真够豁得出去,连另外一条命都能许出去。 “有钱能买到,但不是立刻就能得到,我需要几天时间给你找来资料。”曲时初接过了那颗树人之心。 青枝立刻眼睛一亮,松了口气,高兴地说:“能得到就行!” 854、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20) 青枝对曲时初道:“曲姐姐,我有预感,我今晚就要回到自己的世界了,很感激你这段时间收留了我,让我体验了你们这里很多新奇的事物……” 他说着便突然变回了本体,然后一支半米长的树枝伸到曲时初手里,说:“我想送你一支本体的树枝,你把这支折下来吧。” 曲时初有些迟疑:“这树枝不是相当于你身体的某部分吗?折断会不会对你身体有害?” “没关系,我这点伤很快就能养回来了,皮亚树人的树枝虽然没什么大作用,但可以带在身边,能缓慢释放对人类身体有益的因素,类似于你们人类说的,有清新空气、降低空气污染这种效果。”青枝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这个作用似乎对你来说没什么用,毕竟你这儿空气挺好,根本没污染……” 曲时初听了,顿时手上一用力,便把这个呢树枝折断下来了,还好奇地问青枝:“如果我把你这根树枝插在泥土里,能重新长成一棵皮亚树吗?” 青枝听见她这问题,都惊呆了,没想到这人类居然有这种奇思妙想!他们皮亚树人都从来没想过能用自己的树枝扦插培育小树呢,不过如果真的有人这样用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种出了小树,那那棵种出来的小树到底是它本体克隆出来的一个分、身,还是算是它本体繁衍的一个孩子啊? 青枝想到这个问题,脑筋都开始打结了,怪不得自己祖上从来没有这样培育后代的呢,原来是因为没办法确认身份问题…… 青枝想得久了些,曲时初就说:“算了,如果你也不知道,那我就亲自试试吧。” “……也行……”青枝心里有些奇妙,如果曲时初真的能用自己的树枝培育出一棵新的皮亚树,那算不算自己在这个世界有了后代? 不过他注定是看不到树枝会不会培育成功一棵小树了,因为他真的在当天晚上就带着曲时初收集到的建造游乐园的资料以及一些肥料和营养土离开了。 曲时初并没有把青枝留给她的树枝种在院子里,而是放在了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扦插,毕竟这种皮亚树人的树枝到底会种出个什么东西来,谁也不知道,她可不能把一个新物种留在自己的世界,万一真的种出了一个皮亚树人呢?那就太惊悚了! 送走青枝的第二天晚上,曲时初没想到时空之门送来了一个之前的熟人——齐元久。 这次穿越而来的齐元久并不像上次那么狼狈,他穿着一身玄色的常服,身高腿长,身形挺拔,上过战场的身上的煞气都收敛了,整个人根本不像一个武将,反而像清俊斯文的文臣。 “曲姑娘!”齐元久看见曲时初的时候眼睛顿时亮了,十分高兴。 “你又来了?”曲时初把他全身都打量了一遍,没发现他身上有伤,便疑惑地问,“你不是好好的?怎么会又穿越到这里来?” 齐元久很快压制住了自己的激动之情,回答道:“我是特意想了办法来找姑娘的,这回并不是因为有生命危险。” 曲时初眯了眯眼:“你找到随时穿越到这里的办法了?” “没有!在下试验过很多次,只有这次成功了。”齐元久连忙说道,“还得是跟上次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运气足够好,才能成功来到你这里……” 曲时初闻言点了点头,看来也不是随便就能穿越来的,幸好是这样,否则来过这里的人都想了办法再次回到这里,那对于她来说就是个大、麻烦了。 她可不相信之前那些穿越来的人没想法再次回来,只是那么多人,只有齐元久成功了。 “那你这次来,是想要做什么呢?”曲时初问他的来意。 “咳咳,在下想知道上次你给我准备的那些伤药的配方……你放心,这回我带了不少珍宝过来,一定不会让你吃亏。”齐元久说完,把肩膀上挎着的包裹拿下来,解开让曲时初看。 曲时初一看,险些被里面的珠光宝气闪着了眼睛! 都是些极其珍贵的奇珍异宝,各色宝石明珠、黄金银子……显然齐元久很有诚意。 曲时初点了点头:“我知道的药方可以给你,不过有些药的药方是保密的,有专利,我就不没办法告诉你了,当然,我可以给你找其他能替代的药方。” “好好!”齐元久一叠声地答道,丝毫没有勉强的意思。 曲时初并不是说大话,那些药物虽然很多都是有专利保护的,但曲时初确实能在自己的脑子里找到替代的药物,毕竟她曾经做过很多次神医,想做到这点并不难,甚至她以前自己研究出来的药比药店卖的效果还要好,齐元久跟她交易并不吃亏。 虽然齐元久很坦荡地说明了来意,曲时初还是打趣了他:“怎么,你之前把那些药物带回去之后,没有让你们大夫研究透,自己制出药效相仿的药吗?” 齐元久清俊的脸红了红,摸了摸鼻子,虽然不好意思,但还是很老实地说道:“确实研究过了,但做出来的仿制药药效没有你们的药好,军医们没办法研究透彻……” 曲时初猜到了,然后又问起他上次那场战的战况:“你上次来的时候那场战,最后是什么结果?” “打赢了,不过是险胜。”齐元久脸上没了笑容,“杀敌一千自伤八百,幸好有你的那些药物,很多士兵保住了命,否则伤亡情况会更惨。” “战争总是很残酷……”曲时初没有再说什么,把他带回了家里。 因为要收集药方,曲时初就让齐元久自己看看电视,把电视机的使用方法交给他之后,曲时初就回了书房。 齐元久笨拙地按着遥控器,几乎把上面每个键都按过了,一双凤眼盯着屏幕,眼里的好奇和求知欲强烈得仿佛两把点燃的灯,几乎把电视屏幕给烧穿了。 他不知道怎么按的遥控器,居然调到了某个台的电影频道,而恰好,这个电影频道此时播放的是一部近代战争片,曲时初所在的国家还未建国时将士拼命抵抗外敌侵略、保家卫国的一场战争。 855、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21) 齐元久本来狭长的双眼睁大到了极点,变成了圆圆的,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上炮火纷飞的场面,那些被士兵们扛在肩上疯狂扫射的木仓、扯掉导线扔出去后就炸飞一群人的手榴弓单,还有一个造型奇特的钢铁物体,射出去后炸得半个天空都被黑烟和尘土淹没的炮弓单…… 齐元久虽然从来没有见识过近现代人类的热武器战争,但作为武将的他已经敏锐地认识到,热武器的发展对于一场战争的胜败负有决定性的作用了。 他简直是着迷般盯着电影中那些杀伤力极强的武器看,他的心随着那一声声木仓响而变得激动万分,如果他们的士兵也有这样的武器…… 他只是想象,就已经心潮澎湃、热血沸腾了,如果他们的朝廷有这样杀伤力极强的武器,都不需要了,甚至如果皇帝陛下有野心,他们还可以去覆灭其他国家,实现真正的一统天下…… 齐元久呼吸都忍不住急促起来,他猛地站了起来,想要去找曲时初,但他到底还有理性,知道自己急不得,因此深呼吸了几下,勉强让自己恢复了冷静,重新坐下,继续观看那场电影。 这场电影里的战斗很激烈,死伤无数,因为武器的强大杀伤力,战场上血流成河,到处是破碎的人类肢体,双方都损失惨重。 齐元久看着电影里面抱着战友残缺的尸体痛哭不已的士兵,刚刚还心潮澎湃的心情仿佛被一盆冷水当头浇下,瞬间凉透了。 他终于想到,拥有杀伤力强大的武器,不仅仅意味着战争的胜利,还意味着会有很多人死掉。 齐元久的心顿时变得矛盾起来,理智上,他知道应该尽力为自己的国家谋取这种杀伤力强大的武器,但感情上,他知道这样的武器会带来很大的伤亡,即使死的是敌人,但也有违天和。 如果双方用的都是刀剑、长木仓等冷兵器,那战争还算公平,但如果一方用的是杀伤力极强的热武器,另一方依旧是冷兵器,那这种战争,就是单方面的屠杀了。 齐元久知道自己作为一个手上沾了无数鲜血的将领,居然希望双方的战争是公平的,这种想法有些可笑和天真,但他确实就是这么想的,他还没有成为一个冷酷、对无数人的死亡无动于衷的战争机器。 就在齐元久的纠结中,电影终于结束了,勇敢的战士们用自己坚韧不拔、前赴后继的精神取得了反抗侵略战争的胜利,但战后修建烈士碑,牺牲战士的名字密密麻麻的占满了巨大的烈士碑,每一个名字背后,都是一个悲痛的家庭…… 齐元久双眼通红,牙齿紧紧地咬着下唇,目光紧紧地盯着那块刻满了名字的石碑。 曲时初从书房里出来,看到他这个模样,再看看电视,便了然了,没想到一个封建时代的将军,居然也能被近代保家卫国的战争所打动,看来他是个很容易动感情的人啊,这样的人心思也柔软,并不适合当武将,真不知道他之前是怎么成为一个将军的。 “电影好看吗?”曲时初开口打破了室内的安静。 齐元久眨了眨眼睛,说:“好看。” 他转头看向曲时初,张开嘴似乎想要说什么,但最后却欲言又止,并没有把话说出口。 曲时初联想了一下电影的内容和他的身份,顿时便了然了他欲言又止的原因,但她没有说破,只当做并不知道。 然而没过多久,他还是说了出来:“像电影里面的那些木仓和炮、手榴弓单,你们这个世界的战争已经用得很普遍了吗?” 曲时初点了点头:“是的,而且现在更先进了,有了杀伤力更强大、更精准的武器,刚刚那部电影里的战争场面已经是快一百年前的了,所以你可以想象,一百年后的武器会比这更厉害。” 齐元久定定地看着曲时初:“所以你们现在的战争会更惨烈。” “对,一场轰炸下来,能毁掉一座城市,一个导弹发射过去,半个国家,千百万的人能瞬间被灭掉,甚至连土地都能毁得寸草不生,要恢复得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曲时初脸色平静地说道。 齐元久听到她这番话,瞳孔猛缩,脸上瞬间就没了血色,他低声像是确认般问:“千百万的人都能被瞬间消灭掉?” 曲时初点头,不过她很快又补充道:“当然了,这种瞬间就能灭掉千百万人口的武器只有当今几个最强大的国家能制造出来,而且都是作为杀手锏般存在的,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一般不会使用,而一旦使用,那整个世界都会被拖入战争之中,没有哪个国家会想让自己成为人类的千古罪人,所以不需要太担心。” 曲时初怕吓着齐元久,还没有把核弹这个大杀器说出来,核弹一出手,那就是要毁灭世界的节奏啊,不过这个倒是不必提及,毕竟核弹只在未发射之前威慑力最强,一旦发射,那人类只能自求多福了。 齐元久终于消化了这个事实,然后他神情复杂地对曲时初道:“难道你们不怕有个万一,大家同归于尽吗?到时候说不定不但灭国,还会灭种灭族……” “啊这也不是我一个普通百姓担心得了的,如果真的到了那个时候,就听天由命吧。”曲时初无所谓地说道。 齐元久见她这模样,顿时无话可说了,然后他又问道:“上次我来的时候,你跟我说过,你们这个世界,几百上千年前,就跟我的世界差不多……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我的那个世界经过几百上千年发展后,在后世也会拥有这么多杀伤力强大的武器,稍不小心就会拉着全人类同归于尽?” 曲时初有些惊讶地看着他,没想到齐元久作为一个封建时代的将军,居然这么有远见,一下子就看到了自己朝代未来千百年后的发展跟自己这个时代会差不多,他的见识已经超出他所在的时代了。 “是的,热武器的出现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无法避免的。”曲时初点头。 856、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22) “不要想着揠苗助长。”曲时初意味深长地看着齐元久,“把不属于你那个时代的武器带回去,虽然一开始会得到意想不到的胜利,可是一旦失控,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比如杀伤力太强大,在战争中死亡的人太多了,后续诞生的人口无法弥补,久而久之,那么人类说不定真的会灭亡。” “你要知道,在我这个世界,热武器出现的时候,人口总数比你们的世界数量大多了,而且出生后的新生儿存活率也远比你们世界的高,所以即使战争损失了很多人口,也能迅速恢复过来;但你们那个世界就不一样了,百姓养活自己都艰难,婴幼儿夭折率更是高得吓人,人口损失之后,不是几年、十几年就能恢复过来的,负面影响说不定会持续上百年。”曲时初继续解释道。 齐元久若有所思,“但如果我只是把罪简单的木仓支带回去呢?不需要超过时代太多的你们这些武器,只要初代的木仓,似乎叫火铳……” 曲时初看了他一眼:“大概可以吧,毕竟以你们那个世界的科技发展水平,即使想要大规模地生产、改进木仓支,也没办法。不过你真的想把这种武器带回去吗?你会被视为罪恶滔天的人。” 齐元久听了她的话,顿时沉默了,这种责任,即使是他,也没办法承担得起。 曲时初没有再问他,把之前找出来的一些药品的配方交给他,说:“这些给你。” 齐元久接过那叠厚厚的纸张,顿时激动得手都有些颤抖了,他知道这些都是能救命的珍宝,重若千钧。 “谢谢……”齐元久感激不尽地对曲时初道。 曲时初只摆了摆手。 齐元久第二天晚上就离开了,走之前再也没有提起过热武器的事情,曲时初当然更不会提了,她如今生活的华国,木仓支弓单药可是违禁品,普通人不能合法拥有的,她即使伴生空间里有,也不会拿出来给他。 “千素,你怎么魂不守舍的?难道还在想曲时初家的房子?”周丽文吃完午饭回来之后,便看见李千素在办公桌前呆愣愣地坐着,便走了过去问道。 李千素终于回神,摇了摇头,说:“没有,虽然之前我确实脑袋发晕,不知道怎么的非要买下别人的房子,但离开那儿之后,我那种强烈的想要拥有的感觉就越来越弱了,时间过得越久,那种感觉就越淡,我现在几乎不会去想了,有时候还会疑惑自己当初为什么那么执着把人家的房子据为己有,跟疯魔了一样,幸好你当初及时把我拉走了,否则我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无法预料的后果。” 李千素心有余悸,她当初纠缠着曲时初,非要人家的房子,还要出大价钱,如果不是周丽文把她拉走,她都没办法想象胡来的后果,虽然那房子确实设计得很漂亮,但说到底只是一间乡下的房子而已,既没有升值的空间,也没有出租的机会,她要是真的以高价买下来了,肯定亏得底裤都不剩,等她冷静下来,不知道得后悔成什么样子,跟别说她在大城市里还有一间需要还贷三十年的房子。 周丽文仔细看了看李千素的表情,发现她说得很真诚,并不是说客气话,便松了口气,笑着说:“你意识到不妥了就好,我当初还怕你回来后会怪我多管闲事非要阻止你呢,没想到你自己想通了。” 李千素拉住了她的手,感激地说:“你都是为了我好,我怎么可能不识好歹地怪罪你,我还得感谢你呢。” “感谢什么?我们不是好朋友吗?”周丽文笑眯眯地说道,她想起李千素当时几乎疯魔的状况,便皱了皱眉,“我当初觉得你有些不对劲,以你的理智,不可能非得买人家的房子,但你偏偏做出这种不理智的行为来了,这让我想了很久都没想明白……” 李千素顿了顿,干笑着说:“我自己也想不明白,哎,大概那里的风水妨碍我吧,我以后是不敢去了。” “不去就不去吧,也没什么好玩的。”周丽文无所谓,她自己都很少回老家。 李千素没有跟周丽文说,她从那儿回来之后,就直接去了本地名气最大的一间寺庙里拜了佛,捐了不少香油钱,还买了好些平安符戴在身上。 她甚至想方设法见到了寺庙的主持,把自己在通村时的不对劲告诉了主持,询问自己是不是被某种不知道的东西控制了。 主持跟她说了些玄之又玄的话,让她一头雾水,思维更稀里糊涂了,最终却什么问题都没解决,钱包还瘦了不少。 李千素又去其他的寺庙和道观,甚至连某个西洋教的教堂都去过了,依旧不能找到给自己解惑的人。 不过幸好她回来的时间越长,对那栋奇怪的房子的执念就越弱,最后心里只留下淡淡的影子,根本不会影响她了,所以她才慢慢放下了心来,只是不知道怎么的,总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萦绕在她心里,她似乎失去了什么独属于她的东西。 但有什么东西是独属于她的?李千素想了又想,都没得到答案,最后抛开了不管了,反正现实生活里她根本没有丢失什么东西。 曲时初可不知道李千素离开之后还有这么多纠结之处,她送走齐元久之后就空闲下来,便回了自己的伴生空间。 青枝送给她的那根皮亚树的树枝已经扦插了好些天,而这些天下来,这根树枝的叶子并没有变黄脱落,反而越发青翠精神起来,曲时初便知道,这根树枝确实是可以扦插成活的。 她摸着树枝,低下头仔细地感受这根树枝的活力,她能明显地感觉到它已经开始生根了,于是她满意地起身,开始调配起适合它生长的肥料来。 把配制好的肥料倒在树枝周边,曲时初便可以慢慢等着它生长了,至于最后会不会长出个皮亚树人来,她也不知道,不过即使能长成,哪也得是千百年之后了。 857、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23) 消失了许久的封正庭给曲时初打了电话来,曲时初才想起来自己还有一笔尾款没收呢,算算时间,封正庭也应该把她那批东西拍卖出去了。 “我要是不给你打电话,你是不是就根本不会想起我来?连尾款被我吞掉也不会记得吧?”封正庭有些酸溜溜地说道。 曲时初反驳他:“不会的,我就算一时记不起尾款的事,总有一天也会想起来,你私吞不了的,而且我也不认为你堂堂封家的大少爷,看得上我那点小钱。” “那你也太高看我了,你那点钱也叫小钱?”封正庭苦笑,“钱我直接打你账上了,你记得查看。” “嗯。”曲时初应道,见他沉默了许久,又问,“还有其他事吗?没有的话我就去忙了。” “曲时初,你真是个没心没肺的女人!”封正庭咬牙切齿地说出这句话,便恨恨地挂掉了电话。 曲时初只觉得莫名其妙,很快便撂下不管了,去自己账户上查了查,发现封正庭果然给自己汇了一笔钱,便很满意,觉得跟封正庭合作果然很顺利。 一个星期之后,曲时初又迎来了一个异世来客,这回这位客人很是狼狈,浑身湿漉漉,手腕上还有一道狰狞的伤口,已经被水泡得发白了,肌肉筋腱都看得见。 如果是普通人见了肯定吓得不轻,但曲时初什么都见过,看见这点伤口根本无动于衷。 只是这个客人长得很帅,虽然脸色苍白,又消瘦憔悴得厉害,但这丝毫掩盖不了他极其出色的容貌,漂亮的桃花眼,高挺精致的鼻子,唇形优美的嘴和轮廓完美的脸庞,他这幅容貌即使放在娱乐圈里,也是最英俊的男明星那一层次的。 他也确实是个明星,只是是个身败名裂之后自杀未遂的男明星。 乔远道看见曲时初的时候,根本连话都没来得及说,就晕过去了。 曲时初只得把他扛回家里,这男人虽然消瘦了些,但身高骨架放在这儿,曲时初扛着他时都能感觉到他那不轻的体重。 把人扔在木沙发上,曲时初便把自己的医药箱拿出来,开始给乔远道缝合手腕的伤口。 这伤口一看就是他自己割的,再结合一下他浑身湿漉漉的模样,曲时初不用怎么费脑子,都能得出他在浴缸里割腕自、杀的结论。 处理完伤口之后,曲时初就粗暴地给他换了衣服,大概是动静过大,乔远道居然醒过来了,看见自己被曲时初剥掉的上衣后,顿时苍白的脸上浮现一抹红晕,躲躲闪闪、结结巴巴地说:“我、我自己换、换衣服就好……” 曲时初于是把干净的衣服扔给他,他还扭扭捏捏地说:“你、你能不能回避一下?” 曲时初便离开客厅,等过了十多分钟后才回来。 “说说吧,你是怎么回事。”曲时初把他穿越的情况告诉了他,又开门见山地问。 乔远道惊愕不已,还以为曲时初是什么人找来演戏,想让他出丑的,质疑了好一会儿,最终被曲时初用事实一一击败,他不得不相信自己自杀不成,却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知道不在自己那个世界了,这个世界娱乐圈的明星全都是他不认识的人,他搜索自己的名字也完全没有任何信息,乔远道便松了口气,整个人都仿佛脱下了什么禁锢一样,本来死气沉沉的精神都恢复了些。 “我本来是个男明星,擅长演戏和唱歌,演戏演得拿到了影帝称号,唱功到了天王级别,可以说名利双收了。但是在一年之前,一个本来寂寂无名的小歌手忽然一飞冲天,他创作了十几首脍炙人口的音乐佳作,迅速风靡整个世界,只要是有音乐的地方,几乎都会出现他那几首作品,他可以说是名扬天下了。 我虽然很羡慕也很钦佩他的才华,但从来没嫉妒过他,只是想努力地追赶他。经过半年多的筹备后,我终于创作出了两首自己很满意的歌曲,准备打造出来。 但是等我把这两首歌曲发表之后,却被那个歌手和他的歌迷怒骂我抄袭了他的作品,我很震惊,因为我确定这两首歌真的是我自己写的,根本没参考过别人的想法,更没有抄袭那个歌手,但是等我去调查的时候,却发现那位歌手发表的两首歌,确实比我发表的时间早半个月,而那两首歌跟我发表的那两首几乎是一模一样,歌词一样、曲一样,如果这两首歌不是我自己一个一个音符敲出来,一个一个字写出来的,我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抄了他的,但我精神没有错乱,我可以很确定自己根本没抄袭。 但我又想不明白,那位歌手发表的歌为什么会跟我的一样,我怀疑是他抄袭我的,但他发表的时间又比我早,我也没有证据,于是百口莫辩。 粉丝们都以为是我抄袭了他的,便骂我道貌岸然、卑鄙无耻,可我明明没有做过啊,我努力地辩解,但根本没有人相信。 我的口碑没了,事业一下子就陷入低谷,广告商要我赔巨额赔款,公司第一时间就把我开除了,再也没有人肯找我演戏,我一下子就成了千夫所指的大恶人,根本不敢出门。 我以为事情会渐渐过去,但并没有,我的地址不知道为什么泄露出去了,有黑粉半夜上门狂砸我的门,辱骂我,还泼血泼粪,我实在受不了了,就想一死了之,却没想到没死成,穿越到了这里……” 乔远道面无表情地说着自己的经历,不知道是悲伤痛苦到了极点反而没太多情绪了,还是因为没死成就放下了。 曲时初听了只是点点头,不过还是问他一句:“你真的没有抄袭那个歌手?” “没有!”乔远道回答得斩钉截铁,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直视她,没有丝毫躲闪,“我不屑于做这种事”。 “那个歌手说起来很奇怪,他创作出来的歌曲虽然每首都是精品,但风格却丝毫不同,一首是哀婉悲伤的情歌,另一首就是激昂澎湃的励志歌曲,再另外一首就是诙谐幽默的可爱小调……如果不是署名是同一个人,根本不会让人感觉到这些歌曲是同一个人创作出来的。”乔远道疑惑不解地说道。 858、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24) “他创作的歌曲都有哪些?能唱给我听听吗?”曲时初越听越觉得乔远道提及的那位才华横溢的歌手行事作风很是熟悉。 “《千里之外》、《月光小乐曲》、《爱在西元前》、《起风了》、《痒》……这些风格各不相同的歌。”乔远道把自己曾经喜爱不已的这些歌曲名字说了出来,眼神不由地恍惚了一下。 “我最喜欢那首《千里之外》,哀婉忧伤,词作得很好。”乔远道清了清嗓子,有些不好意思地唱起来, “屋檐如悬崖,风铃如沧海,我等燕归来;时间被安排,演一场意外,你悄然走开……” 曲时初听到这熟悉至极,曾经风靡了许久的歌曲,忍不住闭了闭眼,揉了揉自己的额头,好了,这首歌确认了她刚刚心中所想的事情,于是她利索地拿出手机,搜索了一些流行一时的网络,比如什么《穿越星际后我成了歌神》、《带着曲库重生在异世》、《歌手为王、曲霸天下》…… 只要把关键词打上,那种男主角穿越到某个世界,发现那个世界的娱乐圈并没有自己记忆中那些耳熟能详的神曲,偏偏他有前世全世界著名歌曲的所有记忆,而且因为是身穿加上时空漏洞,他还继承了原主人生前二十多年的记忆以及未来几十年娱乐圈那些著名歌曲的记忆,于是他立马用这个金手指成为了一鸣惊人的天王,“创作”的歌曲首首都是经典,征服了所有听众…… 而乔远道不巧就是男主角路途上的小炮灰,他本来拥有光明的未来,无论在影视还是唱歌方面的成就都不小,可惜男主角拥有未来娱乐圈的记忆,自然知道他会创作出什么著名的好歌,于是男主角先下手为强,把乔远道未来的经典好歌据为己有,早早就发表出来了,之后还为了把乔远道彻底打压下去,就黑白颠倒污蔑乔远道抄袭他的歌曲。 这种三观不正,不择手段的网络有很多,丝毫不以把别人的作品据为己有为耻,还自诩把自己从前世界的经典好歌带到这个世界,是他的功劳,那些词曲作者应该感谢他把这些歌传播到了异世界才对…… 把这些网络让乔远道看之前,曲时初先把这首《千里之外》搜了出来,递给乔远道看:“真巧,这首歌我也听过。” 乔远道看着手机上那首词曲作者都是陌生名字,根本不是周辰的《千里之外》,瞬间瞳孔地震,他猛地转头问曲时初:“你们这个世界为什么也有《千里之外》?” “不但有《千里之外》,《爱在西元前》、《起风了》、《痒》……这些歌曲全都有哦,而且很巧的是,这些歌曲全都不是你说的那个歌手周辰创作的。”曲时初笑眯眯地说出了这句话,给了乔远道会心一击。 乔远道颤抖着手在手机上搜索周辰创作出来那些脍炙人口的歌曲,结果不出所料,全都能在手机上搜出来,而且这些歌的词曲和演唱者全都是其他人,根本没有一个是周辰。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乔远道已经惊得目瞪口呆了。 乔远道那个世界跟曲时初这个世界的科技发展水平差不多,但文娱方面却截然不同,曲时初这个世界那些出名的歌手和歌曲,在乔远道那个世界却根本不存在,于是带着整个曲库记忆穿越到乔远道世界的周辰就有了胆大包天地把别人的作品按在他自己头上的举动,还丝毫不担心别人会发现,而他自己则名利双收,享誉天下。 “就如你所见,周辰大概是我这个世界的人穿越到了你那个世界,还很幸运地记得所有这些歌曲。”曲时初淡淡地说道。 乔远道惊愕了一会儿,很快就接受了这个事实,毕竟他自己现在不也穿越到了这个世界?那周辰怎么就不能穿越到自己那个世界了? “他居然把别人的心血之作据为己有,真是厚颜无耻之徒!”乔远道非常生气,他身为创作者,最恨的就是有人剽窃自己的作品了,而周辰更是离谱,他偷的还不是一个人的,而是很多人。 不过,乔远道很快又想到了自己的身上,纳闷不已:“周辰记得你们这个世界的歌曲,但我不存在于你们这个世界,他又是怎么知道我的作品,还提前申请了专利?” “他大概在穿越到你们那个世界的时候,在时空中窥视到了你们那个世界的未来发展安吧,你可以理解为他有未来的记忆,简单来说,类似于预知。”曲时初解释道。 乔远道此时的思绪已经一片混乱了,他短时间内接收的信息太多,超出了他之前的所有认知,需要时间消化。 曲时初在他呆愣的时候,把刚刚搜索到的那几篇经典网络找出来,递给他看:“你看看这些,大概就清楚周辰是怎么回事了。” 乔远道听了,立刻接过手机就看了起来,这些的名字简单易懂,他立马就理解了意思,神情更惊愕了,迫不及待地阅读起来。 他越看眉头就拧得越紧,嘴唇抿得紧紧的,一张俊美的脸上凝重起来。 曲时初没有打扰他接收信息的过程,开始在网络上调查起周辰这个人来,想知道他是从自己这个世界身穿的,还是在其他平行世界穿越的。 她手指翻飞地在键盘上飞舞,电脑屏幕上闪过一行行信息,没过多久,所有符合乔远道说的那个那个周辰的信息都出现了,同名同姓的人有许多,她排除掉性别、年龄、职业等原因,终于找到一个最符合的。 “昔日大火选秀明星周辰沦落为酒吧卖唱歌手,令人唏嘘。” 这是一篇报道,虽然上面说周辰是大火的选秀明星,但其实他参加的那个选秀节目知名度一般,根本没掀起多少水花,因此即使是选秀前三名的选手,后续发展也是平平,昙花一现般出现了一下,那个周辰会成为酒吧卖唱歌手并不奇怪。 只是那些自媒体大概没什么好写了,就很喜欢用这些选秀歌手的落魄现状与曾经的热度作对比,想搞点事抢流量。 859、我家的金手指不劳你继承了(完) 曲时初搜了搜这个选秀歌手周辰的现状,发现他在一年之前就已经因为车祸去世了,因为知名度不高,根本没引起什么反响,只是交通部门出了个简单的公告了事。 一年多前,恰好乔远道说得那个周辰也是在一年多前就突然崛起,创作出了那些惊为天人的作品,从而一鸣惊人。 一个巧合可能是巧合,两个、三个,那就不会是巧合了,曲时初基本上有就成的把握,那个在乔远道的世界混得风生水起的周辰,就是这个因为车祸去世的三十八线小歌手周辰了。 乔远道花了一个晚上加白天的时间看那些,根本没有睡觉,第二天中午顶着一对鲜明的黑眼圈幽魂似的对曲时初道:“我终于有些明白周辰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明白了之后呢?你有什么打算?”曲时初问他。 乔远道顿时哑了火,烦躁地扯了扯他那鸡窝似的脑袋,憋屈地说:“我能有什么打算?就算我把他是个剽窃、偷袭狗的事说出来,也根本没人会相信,只会觉得我是疯魔了,想不择手段地报复他,还会嘲讽我,能编造出这么离奇的借口……” 曲时初瞄了暴躁的他一眼,点点头:“那你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周辰把别人的心血作品据为己有,为自己谋利,还名利双收了。” 乔远道气得狠狠地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沮丧地趴在桌子上,说:“我想不出有什么好办法揭穿他的真面目,我根本没有证据,又不能把其他人带到你们这个世界……” “你不能把你们那个世界的人带来,但你可以把我这个世界那些歌曲作品带到你那个世界啊,只要把创作者标明,别抹掉他们的名字就好了。你把那些歌曲一股脑发表出来,那周辰以后就算再想剽窃也没用了。”曲时初提议道。 乔远道听见她这话,顿时眼睛一亮,如梦初醒道:“对啊!我可以把你们这个世界的歌曲全都搬过去,不给周辰留任何余地!说不定还顺便能揭穿他剽窃的事实……” 曲时初看着他瞬间就恢复了精神,如同打了鸡血般的模样,不得不提醒他:“那你打算怎么搬回去?” 乔远道顿时一僵,过了一会儿后想到一个好办法,期待地看着曲时初:“你能不能送我一台电脑?我把你们这个世界的所有歌曲都下载下来储存好,带回去。” “可以,如果电脑带到你的世界还能用的话。”曲时初点头道。 “应该可以,我的世界里的手机电脑跟你这里的差不多。”乔远道连忙说道。 然后他又皱了皱眉头,想到了什么,对曲时初道:“我把你们这个世界歌手的作品搬回去,虽然不是剽窃,但到底是用了,我不能心安理得地使用,这样吧,我跟这些歌手买一下使用版权,你能帮我联系一下那些歌手吗?” 曲时初一听他的话,脑袋都大了,那么多歌曲,那么多歌手,其中有些歌手早就不在人世了,可还有后代,没有后代,那有些歌曲也属于他们生钱的公司,那到底跟谁买版权? 一想到随之而来的麻烦,曲时初就立马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不,我不会帮你做这件事的,你再想其他办法吧。” 乔远道有些烦恼地叹了口气:“这确实为难你了,毕竟那么多人,那么多歌曲。” 其实他完全可以把这些歌曲放到他的世界尽情使用而丝毫不理会他们的原作者,毕竟就算他用了,那些创作者也根本不会知道,也不会影响到他们在本世界的利益。 但乔远道是个有些纯真热血的人,他不能心安理得地说服自己白白用了别人的东西而不给报酬。 “除非你自己一一跟那些创作者买版权,我不会帮你管这件事。”曲时初很坚决地说道,她想到那么多歌曲就觉得头皮发麻。 乔远道也很纠结,曲时初让他别浪费时间,赶紧把歌曲都下载好,给创作者付版权费的事可以后面再想办法。 于是乔远道就又开始睁着一双满是红血丝的眼睛争分夺秒地下载歌曲了,他在这个世界没钱,还得跟曲时初借钱付费了才能下载歌曲。 等到晚上的时候,还有很多歌曲没下完,乔远道急得团团转,他生怕自己凌晨十二点就会回到自己的世界,来不及下载完歌曲。 不过他运气很好,因为十二点的时候,他并没有回去,于是又能多停留一天,他便顾不得猝死的风险,继续下载歌曲了。 等到他终于下载完曲库,曲时初买歌的钱都已经是个巨额数字了,幸好他身上还带了不少奢侈品首饰,钻石耳钉、宝石戒指、银质镶宝石的手镯和名贵手表,能卖不少钱,够他还曲时初的债了。 乔远道第二天晚上就把歌曲带回了他的世界,曲时初丝毫不怀疑,他能斩断周辰继续剽窃别人作品的后路。 之后曲时初又迎接了许多异世来客,还有一些人是曾经来过的,都跟她有了更多的交集,只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曲时初有些厌倦了这样迎来送往的日子,于是她毫不犹豫地把这个金手指交给了国家。 国家本来是不信的,毕竟这种事情很像是她精神病发作的幻想,但曲时初把国家的人带到时空之门的地方守着,让他们亲眼看到从其他世界穿越而来的人,他们这才终于信了,很快便意识到这对于国家来说,有多么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而作为能把这件事坦然告诉国家的曲时初,自然是少不了奖励,不过曲时初什么都不缺,国家给的奖励便属于可有可无,奖的钱她大多都捐出去了,奖的度假别墅,她偶尔回去住住,其他的福利,她也是需要就用,不需要就拒绝了。 感情方面,封正庭倒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对曲时初痴心不改,追着她过了好几年,曲时初看在他知情识趣又长得不错的份上,就从了。 至于本来的女主角李千素,她终其一生都在为房子而奔波劳碌还贷,人到中年才嫁了同事,之后又生了孩子,日子就过得跟普通人一样,满地鸡毛,鸡零狗碎,直到晚年了才解脱。 860、亲爸是二婚文男主(1) “……二小姐,我已经帮你办理了住院手续,之后会请一个护工来照顾你。对于你昨天三更半夜跑去酒吧跟人打架打到派出所的事,方总非常生气,他让你在住院的时候好好反省,如果你再屡教不改,下次就要把你送出国去。”一个语气冷漠,一板一眼没有丝毫感情的男声在时初耳边响起。 时初睁开沉重的眼皮一看,面前是一个带着金边眼镜,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一看就是精英人士,他正面无表情地跟她说话。 这是原主父亲方启阳的助理邹岩,他已经给原主收拾过很多烂摊子,因此这回看见时初打架打进了医院也丝毫没有意外,从警局里把人捞出来后便立刻把人送到医院来了。 原主叫方时初,二十岁,是复华集团董事长方启阳的婚生女儿,只不过因为母亲早早去世,而父亲很快又娶了妻子生了儿子,于是她就变得桀骜不驯、叛逆不羁起来,跟方启阳的关系降到冰点,很厌恶、敌视方启阳。 邹岩跟在方启阳身边很多年,是他的左膀右臂,甚至在原身母亲还没死的时候就存在了,所以他是一点点地看着原主从一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变成如今叛逆疯狂的模样的。 不过他是个理智至极的人,既然是方启阳的左膀右臂,自然站在方启阳的立场着想,觉得原主是个愚蠢刁蛮又没用的人,因此心中很是不喜原主经常搞出乱子来让他收拾,但他深受方启阳信任,为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即使心中不喜,也不得不捏着鼻子给原主收拾烂摊子。 方时初瞄了一眼邹岩,说:“知道了,你可以离开了。” 邹岩见她居然很是平静,没有跟以前那样有事没事都要呛他几句,骂他是方启阳忠心的走狗,便有些意外,忍不住伸手抬了抬眼镜,多看了几眼方时初。 方时初此时鼻青脸肿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上完药之后就更难看了,邹岩很快就移开了视线,说:“那二小姐你好好休息,我先回去,忙工作了,你有事可以打电话给我。” 方时初点了点头,朝他摆了摆手。 她动了动身体,只觉得浑身酸痛无比,显然昨晚打架打得挺凶,身上挨了不少打,不过也是原主活该。 原主昨晚上被狐朋狗友叫去酒吧一起嗨,喝了酒嗨过头之后,不小心撞上一个路过的人,但她不但不道歉,反而气焰嚣张又地推了那人一把,说了一句好狗不挡道,那人本来也不是好性子,根本忍不了,大概也喝了酒容易冲动,于是喊上他一帮朋友,就跟原主打了起来,原主也有一堆狐朋狗友,于是演变成了斗殴,最后不知道谁报了警,她就被抓去拘留了。 还是今天早上方启阳接到电话,才知道原主居然因为打架进了局子,他大发雷霆,如果原主在他面前,肯定会被他骂个狗血淋头。 但原主不在,他只好憋着,还不得不把邹岩派去给她保释出来。 原主跟方启阳的关系势如水火,一见面就火星四溅,没有心平气和地说过话。 但其实在原主母亲没有去世的时候,方启阳还没有变成个渣爸,原主对方启阳还是很有感情的。 然而等原主母亲因病去世,方启阳在她去世后不到三个月,还尸骨未寒的时候就火急火燎地娶了大学时的初恋情人郁瓷回家时,原主就变了,她无法接受父亲对母亲的感情居然如此不堪一击,以前看着有情有义的父亲连三个月都熬不过就迫不及待娶了新人,这个事实给原主的打击太大,让她以前的所有认知都被打碎了,她无法接受父亲对母亲如此无情,怨恨他有了新人忘了旧人,便开始处处跟他作对。 对了,新娶的夫人郁瓷还带着一个跟前夫生的女儿郁宝彤,年龄只比原主大半岁,她跟着郁瓷进了方家,又温柔听话,很会讨好方启阳这个继父,乖巧听话的继女跟桀骜不驯的亲女一对比,方启阳对原主就更嫌弃了,还处处要求她跟郁宝彤这个姐姐学一学,不要那么叛逆任性。 原主一听这话就更愤怒了,觉得方启阳对继女都比她这个亲生女儿好,于是越发跟他对着干,方启阳没办法管教她,很快就撩开手不管了。 当然,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的新夫人怀孕了,有了跟初恋情人的爱情结晶,刁蛮任性的大女儿就很碍眼了,既然管不了,于是他干脆放弃了原主。 新儿子很快出生,方启阳中年得子,春风得意,跟郁瓷和郁宝彤以及刚出生的小儿子成了甜甜蜜蜜一家人,他们才是亲密和谐的一家,而原主只显得格格不入。 原主敏锐地感觉到方启阳不再是她一个人的父亲,又被他们有意无意地排斥,就更偏激了,时常无理取闹,闹得一家都不安生,最后方启阳忍无可忍,把她一个人赶出去住了。 原主不知道,她那父亲是一篇甜宠再婚文的男主角,郁瓷便是女主角,他们俩在大学时谈过恋爱,后来因为年少气盛不懂珍惜分手了,之后两人各自结婚生子。 但郁瓷的丈夫出轨又家暴,郁瓷生下女儿之后实在忍受不了就离婚了,自己带着女儿艰苦生活。 方启阳则跟原主母亲中规中矩地结婚生女,如果原主母亲没有生病去世,可能就会这么相敬如宾地过一辈子。 但原主母亲去世了,方启阳和郁瓷在某一个商业场合重逢,于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无数,他们曾经埋进岁月记忆深处的激情瞬间又熊熊燃烧起来了,都意识到对方才是自己最爱的人,于是火速结婚了,美其名曰余生很短,不想浪费下半辈子的每分每秒…… 而原主自然就是那个处处为难郁瓷这个善良柔弱继母的炮灰叛逆继女了,她不知好歹、心思恶毒,陷害继姐、企图害死同父异母的弟弟,最终自食恶果,锒铛入狱,成了反衬男女主角一家幸福生活的恶毒炮灰。 861、亲爸是二婚文男主(2) 原主十五岁的时候母亲去世,正处于青春期,于是父亲的再娶直接成了她叛逆的导火索,从此父女俩视如水火,方启阳基本上放弃了她。 不过原主基本上不缺钱用,她母亲把所有的遗产都留给了她,等她成年就能正式继承。 方时初顿时从病床上坐起来,开始用手机查自己名下的账户,发现果然每个账户里都有不少数额的钱财。 原主的父亲和母亲当初算得上门当户对,方启阳有家族企业复华集团继承,原主母亲虽然继承不了娘家的企业,但娘家父母也给了她一些股份,给了大笔的嫁妆,嫁到方家之后,为了以表对她的重视,方启阳的父亲、原主的爷爷还做主给了她3%的复华集团的股份,所以原主母亲是个很有钱的富婆,而她的财富都让原主继承了。 方时初仔细回想了一下,却发现她当初被方启阳从家里赶出去一个人住的时候,居然没有把母亲的那些珠宝首饰以及奢侈品收藏一起带走! 这怎么能行?留在那儿不是白白便宜了方启阳吗? 于是方时初立马打电话给帮她处理遗产的陈律师:“陈律师,麻烦你把我母亲当初留给我的遗产再跟我确认一遍,我不太记得都继承了什么,要是遗漏了就不好了。” “好的方小姐,鉴于你母亲的遗产比较多、种类繁杂,如果要再确认的话需要一点时间,我下午的时候把文件拿过去给你过目,行吗?”陈律师说。 “可以。”方时初回答道,忽然她灵光一闪,问,“方启阳现在跟他那新妻儿住的别墅是不是在我名下?” 陈律师回忆了一下,方启阳如今住的那栋别墅属于当初方家给方时初母亲的聘礼之一,产权属于方时初母亲,因此自然由方时初继承了,因此他很肯定地说道:“是在你的名下。” 方时初听完,顿时笑了,方启阳把原主赶出来,想必肯定忘了,这是属于方时初的别墅吧,他可没资格把方时初赶走,要走也是他走。 “那陈律师你准备一下,我过几天要回去收回房子,顺便要检查一下放在那里的我母亲生前的那些珠宝首饰和收藏,要是有名录一定要带上,千万不能遗漏任何一件,我可舍不得白白便宜了外人。”方时初眯着眼不怀好意地说道。 陈律师顿时一口答应道:“没问题,到时候我带上几个人。” 方时初顿时满意了。 方家别墅里,郁瓷听见邹岩来给方启阳汇报关于方时初的事,便忍不住开口说道:“小初一个人在外面住没人管着,也太让人担心了些,启阳,要不然你还是让她回来住吧,说不定住在一起,你更方便管教她呢?” 方启阳正是愤怒的时候,听见郁瓷的话,便冷笑道:“以她那仇恨我的性子,要是让她搬回来,家里还有安乐的时候?还不得闹得鸡犬不宁?她要是会受人管教,就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我看她是无可救药了!” “启阳,她还小呢,你怎么能这么快就给她下结论了。教孩子嘛,就得耐心一些,毕竟也是你亲生的女儿,难道你忍心看她这么堕落下去?唉,要不是她实在不喜欢我,我都期盼她经常回来,我还能劝劝她……”郁瓷忧心忡忡地说道,蹙着优美的眉头,善良又美好的样子。 方启阳顿时被她的善良感动了,搂住她的腰肢,说:“你这么好,是方时初不识好歹,才会不喜欢你。我倒是希望她能学学你和宝彤,别总那么偏激,钻牛角尖,觉得谁都对不住她。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别自责……” “不,我做得还不够好,如果我足够好,那就肯定能跟小初好好相处了。她这回被打得很严重吧?要不然我熬些汤拿去给她好好补补身子吧?要是留下后遗症就不好了……”郁瓷说着说着便眼睛一亮,要去给方时初煲汤。 方启阳连忙拦住她:“不用去给那个不孝女煲汤!她何德何能有这个荣幸喝你亲手煲的汤?你要煲汤,那也是煲给我喝才对,我会吃醋的……” 一对中年男女就在书房里黏黏糊糊起来,邹岩见怪不怪地把自己当成了壁花,自从方启阳跟郁瓷结婚后,这样的情景他见得多了,以前还会觉得不自在,但现在已经心如止水,只会偶尔感叹一下方总跟郁瓷结婚果然结对了,瞧他们多恩爱情深啊,简直比人家初婚的小年轻还甜蜜黏糊…… 方时初可不知道那两人那她的事当名头来调、情,要是知道了,得恶心得吐出来。 她住了两天院,最后被医生撵出院了,因为医院病床很紧张的,她一个只是受了点皮外伤的人占了两天宝贵的病床已经很不该了,再住下去就不行了。 出了院的方时初自然是回到了原主的住宅,原主十六岁开始就一个人住,方启阳可不会管她住得好不好,有没有人照顾她的生活。 原主的房子是一个平层大公寓,够她自己住了,但是因为没人管,她的房间很乱,衣服鞋子到处扔,桌子上还有吃剩的零食和快餐盒。 她平时都是请钟点工帮忙收拾房子的,只是前几天原主没来得及让钟点工来,所以房间就乱了好几天。 方时初闻到了馊掉的饭菜的臭味,顿时立刻走出了门,飞快地打电话让人来打扫卫生,她自己则下楼去,找了个饭馆待着。 她待着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很熟悉的人,不正是她那继母带来的女儿郁宝彤吗? 方时初顿时挑了挑眉,因此郁宝彤可不是一个人来这里吃饭,也不是和女同学,而是跟一个年轻的男孩子,而且他们两人坐得很近,时不时还挤挤挨挨地,动作亲密,一看就关系不太普通啊。 难道是交了男朋友?方时初回忆了一下原世界剧情里郁宝彤的人生走向。 郁宝彤跟着亲妈进入方家,从一个普通中产家庭的女儿晋升为豪门千金,虽然不是方启阳的亲生女儿,但方启阳爱屋及乌,因此对她很是宠爱。 862、亲爸是二婚文男主(3) 郁宝彤因为方启阳的看重和宠爱,成功取代方家真正的千金方时初,成为豪门圈里备受追捧的豪门小姐。 而现在,一向被方启阳拿来跟方时初作对比的乖巧懂事郁宝彤,居然在跟男孩子约会呢,要知道,从前郁宝彤可是跟方启阳说过,大学毕业之前不会谈恋爱,说是没有出社会历练过,经历不足,会很容易被骗,方启阳当时还很骄傲地拿她这话来狠批原主,骂她小小年纪不知廉耻,在外面跟不三不四的人来往,还让她好好跟洁身自好的“姐姐”学一学。 哦,学她跟男人在餐厅里接吻摸肉吗?方时初眼神好,看见那个男人的手在郁宝彤衣服下的动作,郁宝彤还一脸娇羞欲拒还迎,啧啧,多情不自禁的小情侣啊,方时初都想叫他们开个房了。 她掏出手机,十分机灵地拍下了郁宝彤跟男人调、情的场景,等以后有机会让以继女为傲的方启阳好好欣赏一下。 方时初没有去打扰人家小鸳鸯,吃过饭后很快就回家了。 等到第二天早上,她喊上陈律师,又专门去安保公司请了几个人高马大的保镖,便直接往方家主宅去了。 她去得早,方启阳居然还没有去上班,而是在客厅里跟郁瓷逗弄心爱的小儿子呢。 方时初带着人进去的时候,他看见了,顿时本来笑眯眯的神色一变,冷着脸质问道:“方时初,一大清早你带这么多人来想干什么?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爸爸?!” 方时初淡淡地扫了他一眼,丝毫不理会他,陈律师这时候微笑着出场了,他彬彬有礼,面带笑容地对方启阳道:“方先生,方小姐这次来是想接收她这栋继承于母亲的遗产,当然了,别墅里原本属于方小姐和已过世的方夫人的东西我们会仔细检查一遍,如果发现有对不上遗产名录的地方,还请方先生和郁女士给出合理的解释。” 方启阳听见陈律师这话,顿时怒不可遏,指着方时初的鼻子臭骂道:“你还想接收遗产?这别墅什么时候成了你的了?真是笑话!我还没死呢,就想着把你老子赶出门?你这个不孝女,早知道就应该刚出生时就掐死你!省得你这么惦记我的财产!” 陈律师依旧脸色不变地说:“方先生您这话就说错了,这别墅确实是方小姐名下的产业,她从先夫人手里继承的,先夫人刚和您结婚时,令尊给的聘礼,这都是有明确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您确实不是这栋别墅的产权所有人,方小姐如果想要收回这栋别墅的使用权,是可以把您请出去的。” 听见陈律师这话,郁瓷脸色也变了,脸上向来温柔的神情僵了一下,不过她很快就恢复过来,还好声好气地对方时初道:“小初,你别跟你爸爸斗气,都是一家人,别把事情闹这么大,让外人笑话就不好了,你有什么事就好好跟你爸爸说,好不好?” 方时初似笑非笑地看着她:“郁女士,演技不错,不过你说错了,我跟你们可不是一家人,这别墅我注定要收回来的,希望你们之前没有碰过我母亲留下来的东西,我检查后发现要是少了,可是会报警的哦。” 方启阳这时候终于从惊愕中清醒过来,他之前二十多年都住在这别墅里,早就忘了这别墅本来是他父亲在他结婚时送给方时初母亲的聘礼之一,因此再婚后还理所当然地视这房子为自己的,如今被陈律师当场点了出来,便颜面大失,还恼羞成怒了。 “你这个混账!今天是打算真的要跟我作对?”方启阳脸色冰冷地盯着方时初,“我是你父亲,你到底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 方时初挖了挖耳朵,说:“方先生,你这是恼羞成怒,还是无能狂怒?占据亡妻的遗产,还鸠占鹊巢,你还有脸当我父亲?呸!真够厚颜无耻的。好了,废话别多说,你我都知道我们两个水火不容,别想跟我谈什么父女之情,现在请你们一家三口滚出我的房子吧。 要是半个小时后你们还不离开,那我就不客气了。对了,不是你们的东西别想浑水摸鱼带走哦,我可是会记账的。” 方启阳听见她这话,眼睛里的火都快冒出来了,他咬牙切齿地对方时初道:“半个小时不行,我们需要时间收拾东西。还有,我没有打算鸠占鹊巢,我只是忘了这房子在你母亲名下,你别胡乱污蔑我。” “哎,你猜你这话说出去,有没有人相信?娶了新人忘旧人、有了后爸就有后妈,大家最喜欢听这些八卦新闻了,想必复华集团董事长霸占亡妻房产,赶走亲生女儿却与继妻幼儿鸠占鹊巢的新闻肯定会有很多人感兴趣吧?”方时初微笑着说道。 “你闭嘴!我们马上就走,不用你赶!”方启阳被方时初的话气得额头青筋猛跳了,但他到底理亏,没办法在方时初面前硬气起来。 “小初,你非要做得这么绝吗?即使你不认我这个继母,也不能不认你爸爸呀,你这样做会伤你爸爸的心的……我们不是想霸占你的房子,只是一时没找到合适的房子搬走罢了,你不要怪你父亲。”郁瓷柔弱而着急地跟方时初解释,委屈又无奈的模样。 “郁女士,你再不收拾你的东西,我就会让保镖们扔出去了,你确定你要浪费宝贵的时间来跟我表演你的善良大度、宽容美好吗?”方时初用仿佛能看透人心的眼神看着郁瓷,郁瓷顿时哑口无言。 “好了,我们赶紧收拾东西,她就是个疯子,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方启阳拉住了郁瓷,立马吩咐别墅里的佣人开始收拾行李了。 别墅里的佣人早就不是原主生母在世时用的那一批了,都是生面孔,早早被赶出去一个人生活的原主一个都不认识。 那些佣人自然是听方启阳这个主人的,他们很少见方时初,又听到了他们刚刚的对话,便更不敢拖延,急急忙忙地帮忙收拾东西起来。 方时初吩咐陈律师:“你盯着他们一点,别让他们把我和我母亲的东西趁乱带走了。” 陈律师点头:“你放心,我会盯着的。” 863、亲爸是二婚文男主(4) 方启阳被自己的亲女儿从家里狼狈赶出来的情景被别墅区的邻居们看见了,于是有关他鸠占鹊巢、把房子正主的亲女儿赶出家门,霸占给了自己和娇妻幼儿住的事情就飞快地在上流圈子流传起来。 方启阳这人算得上是上流圈子里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的那一类人了,经常晒幸福,又因为平时在生意上得罪了不少人,因此有不少大佬看他很不顺眼,得知他这件事后,便忍不住当个笑话跟别人谈起来,说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居然霸占亡妻的别墅给新欢住,反而把别墅主人亲女儿赶出来了,真是不地道云云。 还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大佬特意打电话来“慰问”方启阳:“方兄啊,听说你被自己女儿从家里赶出来了?唉,我说也是你先做得不地道,这是你亡妻留给你女儿的房子吧?你怎么能把女儿赶出来,自己和继妻住呢?这下子谁都得说你糊涂了!” 方启阳气得脸色铁青,他根本没办法想象自己在豪门圈里到底会有什么名声了,他恨得牙痒痒,听到同行阴阳怪气的话,却根本奈他不何,只好皮笑肉不笑地说:“这是我的家事,就不劳赵总操、心了。” “哎,我也是替你女儿感到不平罢了!方总啊,做人不能太无耻的……”大佬乐呵呵地继续幸灾乐祸。 方启阳终于无法忍受,立刻挂了电话,不再听他故意气自己了。 他自从被方时初从别墅赶出来,匆匆搬到了一个临时房子后,就每天都在很多人不怀好意的“关心”中气得血压直飚,气得险些中风。 他已经恨不得把害得他颜面尽失的方时初生啃了,他一生英名全毁了,这段时间他根本不敢出去见人,郁瓷也难过得不行,闹得一家人不得安生。 方启阳名声尽毁,还成了厚颜无耻的渣爸,但方时初日子可过得快活多了,她让陈律师清点了别墅里原主生母留下的各种东西,发现没有丢失的,便没有继续给方启阳找茬,而是请了人把别墅全部清理一遍,打算卖掉。 反正这房子早就不是原主母亲在世时的模样了,被方启阳和郁瓷重新装修后,连一丝丝原主生母生活过的痕迹都没有了,根本没有留下来作纪念的价值,而且这别墅还被方启阳跟他新欢住过了,想必原主母亲也会觉得膈应,卖掉才是最适合的。 把原主继承的遗产全部清点过后,方时初发现她居然有复华集团5%的股份,其中3%是原主母亲传给她的,2%是原主爷爷去世时给的,不过虽然才5%,每年得到的分红却是快上亿了,毕竟复华集团可是全国前百强的上市公司,每年的利润可不少。 不过方时初并不打算留着这些股份,因为在原世界剧情里,原主因为陷害同父异母的弟弟入狱之后,这些股份就回到了方启阳手里,等到原主死在狱中,那就更名正言顺得到了,十几二十年后便交给了长大的小儿子继承。 方时初不打算继承复华集团,方启阳也从来没想过让她继承,毕竟他真正承认的继承人只有他跟郁瓷的爱情结晶小儿子,如果方时初想要得到公司,还不知道得花费多少心思跟方启阳他们斗争。 所以方时初决定把股份卖给公司里跟方启阳特别不对付的郑股东,就让郑股东给他在公司里先斗一斗吧。 于是方时初打电话给了陈律师,表明自己要把股份卖掉的意思,陈律师本来还想劝她不要冲动,毕竟这些复华集团蒸蒸日上,这些股份很值钱,没必要因为一时意气之争就卖掉。 无奈方时初很坚决,陈律师就只好妥协,帮她处理了。 方时初毫不客气地狠狠宰了一把郑股东,还宰得很心安理得,因为郑股东也不是个好东西,私底下干了不少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坏事,只是用钱或者用权压下去了,所以方时初坑他坑得毫不犹豫。 卖掉股份有了钱的方时初,开始请国外的金融机构做空复华集团的股票,复华集团现在虽然看着发展得很好,但也有不少隐患。 除了请了金融机构之外,方时初还得到了一份能让复华集团狠狠栽个跟头的视频。 复华集团除了做传统的运输、房产以及日化用品生意外,近些年来也开始做起了流行的速食食品生意。 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不会做饭,外卖产业发达,然而很多做外卖的店其实并不是正规的餐厅,甚至有些连厨房都没有,只有几台微波炉和几个电饭煲,他们做的外卖的菜都是速食菜包,早就做好了,从食品厂里批发回来,只需要倒出来热一热,就是一份外卖了。 复华集团做的就是速食菜包以及自热火锅等速食食品,因为抓住了时机,又有复华集团这个大企业做支撑,财大气粗,能大规模生产,于是迅速占领了市场,挣得盆满钵满。 只是这一行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复华集团名下的速食产业利润越来越低,底下的人于是寻求各种降低成本的方法。 方时初找到的这一份视频,就是复华集团旗下的一间速食食品加工厂生产车间的监控视频。 视频里,一个工人搬运的时候,不小心把一箱子的排骨倒在地上了,吓得连忙问主管:“主管,这排骨掉到地上了怎么办?要不要扔掉?” 那长得脑满肠肥的主管骂道:“扔什么扔?直接捡起来继续加工!” 那工人蹲在地上开始捡排骨,捡着捡着,忽然拿起一块放在鼻子下闻了闻,便皱着眉头对主管道:“主管,这排骨似乎发臭了,不能用了吧?” “有什么不能用的?你以为这些东西是给达官贵人吃的?哼,那些屁民,有这些杂货、边角料给他们吃吃,他们就该感恩戴德了,还想吃什么好东西?他们够格吗?”肥头大耳的主管轻蔑至极地说道。 那工人顿时气得涨红了脸,但到底不敢再说什么,只好一声不吭地继续捡排骨,还真的把那排骨用上了。 864、亲爸是二婚文男主(5) 星期五晚上,正是上班族和学生们度过了繁忙的一周,终于可以享受接下来的周末闲暇时光的时候,而他们又是最喜欢上网的群体,于是很快,社交媒体上,一个看了后极度令人愤慨的热搜正冉冉升起。 #屁民就该吃边角料# 这个热门话题正是由复华集团旗下的速食预制菜车间里那个主管跟员工的对话的视频引起的,这视频清晰度很高,两人说话的声音也都听得一清二楚,特别是那個脑满肠肥的主管轻蔑地说的那句话:“那些屁民,有这些杂货、边角料给他们吃吃,他们就该感恩戴德了,还想吃什么好东西?他们够格吗?” 这具极度轻蔑的话引起了所有观众的愤慨,上网最多的是什么群体?正是那主管嘴里的“屁民”啊。 那复华集团生产的速食预制菜最终消费者又是谁?还是他口中的“屁民”啊,有钱人不会吃这种口味和营养都平平的速食食品,最穷的那类人也不可能点外卖或者买这些速食预制菜,因此这些速食预制菜的最大受众就是城市里普普通通的人,上班族、快递小哥、工人…… 所以这个主管真的是把他生意的服务对象得罪得死死的,他一句话就毁了复华集团树立了多年的良好口碑。 “我等屁民不配吃好东西,复华集团你真是好样的!我宣布从此再也不买它旗下任何东西!” “屁民就该吃边角料?去死吧,我要吐了,复华速食这么珍贵,屁民我以后就不买了,留着你们这些高贵的上等人吃吧!” “抵制复华速食!复华不死,天理难容……” …… 自从那个视频出现在网上后,新闻媒体、社交媒体上顿时炸锅了,那主管嘴里的“屁民就该吃边角料”的话狠狠地戳中了大家的痛点,复华集团顿时成了众矢之的,这是来势汹汹的舆论危机,因为它惹怒了全国人数最多的群体,还是它的速食食品的目标顾客。 方启阳看到网上出现的那个视频的时候,气得眼前一黑,险些晕厥过去,但他到底是撑住了,他知道这件事稍微处理得不好,就会让复华集团元气大伤。 “方总,我们该怎么办?”人事经理大气都不敢喘地问道。 方启阳胸口剧烈起伏着,他猛地瞪向人事经理,大声骂道:“该什么办?我请你来是做事的,什么事都要问我,那要你干什么?赶紧把视频撤下来,删掉那些帖子!” “是是,我马上回去办!”人事经理擦着汗急忙回去了。 这个时候,集团没有设立一个专业的公关危机处理部门的坏处就出现了,因为之前复华集团蒸蒸日上,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太大的危机,偶尔有小问题,其他部门都处理好了,再加上方启阳年纪上来了,对新事物不那么容易接受,就更没有意识到公关危机处理的重要性了,因此这回的舆论危机一出现,他们没有相关的处理经验,一下子就暴露了短板,方启阳还做了个最差的决定,造成了适得其反的后果。 公司的相关人员很快就联系了社交媒体的人员,出高价删帖、撤热搜,极力想把这件事的热度降低,降低对复华集团的负面影响。 然而这件事本来就很多人关注,他们又做得太明显,于是这举动彻底地激起了网友的逆反之心,大家更愤怒了,复华集团越想压热搜,他们就越是自发地刷#抵制复华#的话题,再加上是周末,上网的人最多的时候,因此复华集团这举动不但没能达到自己想要降热度的目的,反而让这话题更热门了。 一时之间,复华集团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而预知速食菜以及自热火锅等速食食品销售额更是断崖式下降,甚至还有不少网上买的都开始退货。 不但如此,这波抵制风潮还延伸到了复华集团旗下其他生意领域,复华集团的总部大楼都被愤怒的百姓泼了狗屎……总之,复华集团一下子火出圈了,只是出的是坏名。 方启阳大发雷霆地把在视频里胡说的那个生产主管炒了,还要把他告上法庭,不管他怎么哀求都没有用,方启阳都恨不得啃他的肉了,又怎么可能放过他? 周一的时候复华集团的股价断崖般下跌,不知道蒸发了几个亿,方启阳又急又燥,嘴角都长了几个泡,焦头烂额地想要解决这件事。 但那个视频引发的舆论太大了,即使他用尽了关系都没办法让它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相反,这热门话题还越来越热,等到周二的时候,连官方媒体都开始下场猛批“有些企业”以次充好、欺骗顾客还贬低侮辱客人,不但违背了道德规范,还涉嫌违法犯罪了,猛批某些企业经营者以及管理者高高在上、为富不仁、轻视百姓、脱离百姓,未来不可能走得远云云…… 之后又有人陆续爆料出复华集团其他违法违规事项,比如雇佣黑、射会人士强迫居民拆迁、工地发生工人死亡事件却不肯赔付赔偿金等等,反正爆料的事情越来越多,这波复华集团的负面新闻最终形成了一股砍向复华集团这艘大船的巨大力量,就是不知道这艘大船还能不能继续平稳地在蓝海中航行了。 要是方时初来回答,她肯定会说不能,因为她就是想毁了复华集团,就是要趁他病要他命。 她雇佣的金融机构很靠谱,在方启阳焦头烂额地处理这场舆论危机,还得面对警方的调查的时候,他们就出手了。 方时初在一旁帮忙,她不想留着复华集团给方启阳,她就是为备受他冷暴力、抛弃的原主讨回一个公道。 方启阳当初不是口口声声地只想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在一起,并不在意财富多少? 郁瓷不是说她跟方启阳结婚,不是看上他的钱和地位,只是因为真的爱他?不管他贫穷还是富有,她只是爱他一个人罢了? 郁宝彤不是说方启阳给了她真正的父爱,她最感激这个爸爸了,以后一定会好好孝顺他。就是不知道等方启阳破产还欠下巨债之后,她以后还会不会孝顺爸爸? 865、亲爸是二婚文男主(6) 方启阳已经好几天没有回家了,郁瓷抱着小儿子忧心忡忡,她即使没有出门,也知道这次复华集团遇到的危机有多大,那些早就看她不顺眼的贵妇们特意转了很多“抵制复华”的评论给她,还假惺惺地问她,复华集团旗下的速食食品是不是真的以次充好,拿边角料来糊弄“屁民”的。 饶是郁瓷修炼得心脏承受能力很强了,看见那些人直戳人心窝子的话还是会气得颤抖,但她又偏偏不能骂回去,谁让她之前的人设是人淡如菊、善解人意又温柔善良的美好女子呢? 她不能崩人设,便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硬生生地忍了这些冷嘲热讽,还得作出对方启阳和复华集团坚信不疑的模样,宽容和善地跟那些贵妇们回复:“我相信启阳,这肯定是有人做局陷害复华的”…… 不但是郁瓷因为这件事被人奚落嘲讽,就连郁宝彤也受到了波及,谁让她平时最喜欢暗戳戳地晒她的继父是方启阳,她在方家很受宠爱呢? 于是这回复华集团出事,她就被看不惯的女同学特意找上来了: “喂!郁宝彤,你有没有吃过你继父旗下专门提供给屁民们吃的速食食品呀?” 女同学不会好意地问,眼里是明晃晃的恶意,郁宝彤此时羞耻得恨不得地面有个洞好让她钻进去躲避,她羞得满脸通红,根本不知道如何回答女同学的刁难。 “怎么哑巴了?你之前不是很骄傲复华集团的方总是你爸爸吗?还说以后会进公司帮忙,怎么现在不说话了?哦对了,我看到网上那些网友都在抵制复华集团的所有产品呢,就是不知道等你毕业的时候,复华集团还存不存在了……”女同学恶意满满地讥讽道。 “你胡说!复华集团才不会这么容易倒下!网上的视频是假的,我爸爸才没有做那些坏心肠的事,都是那些主管们欺上瞒下、自作主张的……”郁宝彤气得眼泪汪汪地辩驳。 “你爸爸不知道?那就是你爸爸能力不行喽?居然被自己的手下联手糊弄住了,导致产生这么大的舆论危机,啧啧,这董事长能力不足,看来复华集团以后的发展堪忧啊,哦,不一定有以后了,如果这次危机没办法解决的话……”女同学满眼挑衅地说道。 郁宝彤死死地盯着她,胸口气得剧烈起伏,牙齿紧紧地咬着下唇,这位女同学确实戳中了她最担心的点,她害怕复华集团这次真的撑不过去,那她还怎么当方家的大小姐?她好不容易才过上了千金大小姐的幸福生活,一点儿都不想回到过去那种拮据的落魄生活。 郁宝彤恨恨地瞪了女同学一眼,再也忍受不了周围人充满鄙夷、嘲讽、幸灾乐祸的眼神,尖叫一声,狠狠地一跺脚,一转身便捂着脸飞快地逃走了。 “哼,终于不用看她那副装x的样子了,明明只是个拖油瓶,却把自己当成方家的真正大小姐了,真不要脸,一家子鸠占鹊巢的东西!”那位女同学看着郁宝彤逃走的身影,不屑地说道。 女同学的家族跟方家向来不对付,她爸爸跟方启阳简直就是死对头,方启阳之前被亲生女儿从家里赶出来就被女同学爸爸狠狠地大笑了一回,这回复华集团又闹出了大事,她爸爸就更幸灾乐祸了。 女同学平时跟郁宝彤也不对付,这次好不容易有了打击报复她的理由,自然是迫不及待地用上了,而郁宝彤的人缘显然也不怎么好,被人当面这么嘲讽,居然也没有同学来帮她解围。 被人狠狠地奚落一番的郁宝彤逃出了校门,她没办法再在学校里待下去了,一冲动就逃了课,但走出校门后,她就茫然起来。 逃课之后她又能去哪里呢?不能回家,否则这个时间回家妈妈就知道她逃课了,也不能回教室,她不想面对那些复杂的眼神。 迷茫了一会儿的郁宝彤,忽然想起了自己的男朋友。 “李文复,你现在在哪儿啊?能不能来我学校门口找我?我不想上课了……”郁宝彤娇滴滴地对男朋友说道。 她男朋友是几公里外一所技校的学生,郁宝彤有一次在放学路上被人堵住了要钱,恰好李文复经过,就帮她赶跑了那些混混。 那個时候的李文复长得高高瘦瘦,五官清秀,脸上又带着痞痞的笑容,赶跑那些混混后,就吊儿郎当地对郁宝彤道:“小美人,我救了你,你是不是应该以身相许呀?” 李文复那半真半假的话顿时让郁宝彤脸上羞红了一片,心脏扑通扑通地猛跳,她瞬间就被这个带着痞气的大男孩虏获了。 于是一来二去,两人就偷偷摸摸地谈上了恋爱。 李文复这种男孩,早就练就了一身泡妞的本事,再加上不错的容貌,撩女孩就更是一撩一个了。 郁宝彤这种表面上乖巧懂事的女孩子其实内心最渴望叛逆,而李文复就是她渴望成为却无法成为的那种人,所以被迷得死死的。 “那我就等你了。”郁宝彤听到李文复答应来找她之后,便高兴地说道,刚刚被女同学嘲讽的事已经抛到脑后去了。 十多分钟后,李文复就骑着一辆酷炫的摩托车到了学校门口,他一脚撑在地上,对郁宝彤调侃道:“哟,咱们的好学生居然也学我们这些混混逃课了?” 郁宝彤脸红红地走过去,娇笑着轻拍了他一下,说:“好学生憋久了偶尔也要叛逆一下,还有,你才不是混混呢。” “好好,我不是混混你会看上我?娇滴滴大小姐和痞气阳光混混最相配了!”李文复哈哈笑道,一把把郁宝彤拉上了摩托车后座,“好学生,你的混混男朋友要带你出去玩了!”说完一踩油门飙了出去。 郁宝彤吓得尖叫一声,立刻抱紧了李文复的腰,但惊喜过后,她便觉得太刺激、太有趣了!原来飙车这么好玩。 于是就这样,乖乖女孩郁宝彤就开始了她的第一次逃课之旅,丝毫不记得继父公司那些焦头烂额的事了,也不必担忧自己大小姐身份不保,她只需要享受李文复带给她的刺激和快乐。 866、亲爸是二婚文男主(7) “方时初,你最近怎么没有出来玩了?”方时初刚醒就听到手机响了,顺手接通,便听见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说道。 “魏礼?怎么,自己身上没有钱了,就想起我这个冤大头来了?”方时初嗤笑道,这个魏礼是原主的狐朋狗友之一,原主在酒吧喝醉了酒跟人打架那天晚上,就是他组的局。 这家伙不是什么好人,吃喝嫖赌俱全,至于毒有没有染上,她暂时还不清楚,不过按照他如今的作风发展下去,那染上毒也就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了。 原主这個缺爱的人,还以为这些狐朋狗友是真朋友呢,哪里知道人家只是把她当冤大头看,每次找她,都只是想让她付账单而已。 现在魏礼又打了电话来,显然是又缺付账的人了。 魏礼被她这揭破脸皮的话憋得一张油腻的胖脸涨得通红,他立马色厉内荏地质问道:“方时初!我找你来玩只是可怜你,你居然这么想我?谁稀罕你那点小钱,别以为结了几次账就可以踩在我脑袋上说话了,我告诉你,方时初,你最好不要得罪我,不然……哼!” “不然怎么样?现在是法治社会,你能拿我怎么样?”方时初故意反问。 手机里立马传来魏礼明显的粗喘声,显然他生气了:“方时初!你现在有什么好嚣张的?居然敢这么跟我说话,谁不知道你家的复华集团就要倒了,等那时候,我看你还有什么底气!不过,等你家破产了,你要是跪在我面前求我,我说不定还可以施舍你几块钱……” 方时初冷笑一声,说:“不必了,那几块钱你留着买瓶奶吧,你也好意思在我面前充大头?就算复华集团破产了跟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破产。” “好了,我不耐烦跟你说话,伱滚蛋吧,以后也不用找我了,别想着再让我当冤大头,至于以前我付的那些钱,就当是施舍你的吧。”方时初痛快地说完这番话,便立刻挂掉了手机。 魏礼气成什么样,她是不知道了,这些狐朋狗友没有一个值得来往的,在原世界剧情里,原主因为被方启阳厌弃,手里的股份和钱财又逐渐被他设计夺走了,变得落魄,这些狐朋狗友不但没有帮她,反而还落井下石,把她骗去某种会所,想把她卖了,幸好原主觉察到了不妥,拼尽全力才脱离了那个地方,没有身陷囹圄。 方时初想到这里,顿时生了气,觉得不该这么放过他们,总得给原主报个仇才行,于是她把原主的狐朋狗友的名字都记在了复仇本上。 自从那场舆论危机之后,复华集团便如同四处穿洞的破船,沉没只是时间问题了,除非有天降之子,否则谁也救不了它。 可惜方启阳虽然是男主角,但他的人设只在宠妻宠子身上,表现的都是如何跟郁瓷甜甜蜜蜜、恩恩爱爱,对公司事务提及得非常少,就算提及,还经常是某天晚上跟娇妻折腾得太狠,第二天起得晚了,娇妻嗔怪地责怪他“我昨晚让你停你偏不停,害得我浑身酸痛”,于是霸道中年总裁立马心疼地表示要给她按摩,减轻娇妻的不适,便立马霸气地打电话吩咐助理他今天不上班了,有重要事情等他明天再说…… 主业是经营甜蜜婚姻生活、副业才是工作的方启阳自然是没有力挽狂澜的本事,能在国外资本巨鳄的围剿下救回复华集团的,他本身就不是商业奇才,虽然也不是绣花枕头,但也只是能守成,不让复华集团败落而已。 如果没有方时初的插手,复华集团自然不会有事,但谁让方时初现在插手了呢?她不想让方启阳和他的娇妻爱子凭借复华集团过得美满幸福,所以只好毁了它了,方启阳要怪就怪他对亲生女儿做得太绝情了吧。 原主虽然没有直接说想要狠狠报复,但时初跟她灵魂触碰的时候,敏锐地觉察了她内心里没有说出口的这个愿望,所以继承了她身体的时初,自然要帮她实现愿望了。 方启阳已经连续好几天晚上快凌晨才回来了,郁瓷十分担心,但她却没什么办法,毕竟她没有进入公司,也想不出什么方法帮忙,只能温柔体贴地安慰丈夫。 如果复华集团没有出现问题,方启阳自然是很享受娇妻的温柔安慰的,但现在公司进入困境了,而他处理得身心俱疲的时候,这种温柔体贴却毫无实用之处的安慰就显得十分苍白了,甚至还有些多余,令人厌烦。 因此当方启阳神色憔悴,双眼带着红血丝一身疲惫地回家,听到来迎接他的郁瓷让他别忙起来就不顾身体,安慰他车到山前必有路的时候,方启阳就终于忍不住了:“你给我闭嘴!说这些话有什么用?我难道不知道要注意身体吗?但现在是注意身体的时候?如果公司这次危机不能解决,那就完了!” 郁瓷被他大声的话吓了一跳,顿时委屈得双眼微红起来,她自从跟方启阳重逢之后,什么时候被他这么不客气的对待过?因此她觉得委屈难过不已,仿佛不敢置信般看向方启阳。 见她这模样,方启阳终于找回了理智,他深吸了一口气,疲惫地揉了揉额头,才对郁瓷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想跟你发火,我只是很担心公司里的事,这么久都没想到办法解决这次的问题,心中焦急,才迁怒到你身上了,是我的错……” 郁瓷当然是不会怪罪他了,毕竟她那么善解人意、善良体贴,她宽容温柔地摇摇头,用芊长的手指抵在方启阳嘴唇上,说:“别跟我说对不起,我知道你最近身上的压力有多大,如果你能在我身上发、泄掉不好的情绪,那我是心甘情愿的,起码这样我还能帮到你。记住,你永远都不用跟我说对不起。” 方启阳顿时感动地抓住了她的手,动情地说:“还是你最好,我何德何能能娶到你这么好的妻子?” “傻瓜,你也是最好的丈夫……”郁瓷微笑地说道。 867、亲爸是二婚文男主(8) 虽然夫妻俩很快就和好了,但方启阳实在是太累了,跟郁瓷简单地道了歉之后就没有精力继续哄她了,而是拖着沉重的脚步去洗漱,被留在原地的郁瓷,虽然她刚刚说了不会在意,但嘴里说说是一回事,心里会不会在意则只有她自己清楚了。 反正她现在内心还是不太舒服的,这几年她被方启阳宠得太厉害了,从来没有受过一点委屈,如今猛地被他一吼,她的情感自然有些受不了,但她的理智却又告诉她,她得理解丈夫现在的困难,他不是有意的……于是这理智和情感不就矛盾了吗? 这矛盾看似解开了,但实则把刺深埋在了内心,不知道哪天就会突破出来,如果复华集团能成功度过这次危机,方启阳还是有钱有势的方家家主,郁瓷还能继续过她无忧无虑的富太太生活,那这根刺自然而然就毫无见天之日了;但如果复华集团没了,方启阳破产后穷困潦倒,郁瓷不能再做她高高在上的贵夫人,那这根刺当然会破土而出了。 跟男朋友逃了课的郁宝彤,终于逃离了那些幸灾乐祸的眼神,体会了一把刺激。 李文复带她去地下赛车场赛车了,就用那辆酷炫的摩托车,她坐在李文复身后,紧紧地搂住李文复腰的时候,感觉到脖子和手部皮肤被风吹刮的颤栗,心脏仿佛要跳出胸腔来,她好像飘在云端,一切都是那么刺激和痛快…… 于是这天晚上,她并没有回到大学的宿舍,而是彻夜不归了,她找到了一处舒适的地方让她躲避不痛快的现实了。 方时初可不知道方启阳那乖巧懂事的继女居然学会跟男生出去夜不归宿了,毕竟这种事情原来都是发生在原主身上的,虽然原主还没有彻底堕落到跟男人鬼混,只是跟人喝喝酒、玩玩游戏、打打架,但在方启阳眼里,这就是她无可救药的证据了,现在他要是知道郁宝彤也夜不归宿了,会不会觉得她也无可救药了? 方时初如今是有个三流破大学读着,但她经常逃课挂科,成绩烂得连老师都放弃了她,只等着她修不够学分肄业了。 方时初代替原主之后,得知这烂摊子,都有些头疼,要知道,她想搞掉复华集团的时候都不觉得为难,可如今让她顶着逃课大王、挂科大王的名头重新回学校读书,她就觉得有些窒息,很想干脆退学算了。 但到底不能,毕竟她还不想一辈子只有个高中学历,三流大学也是大学,努努力毕业拿个学位证就行了。 于是愁眉苦脸的方时初不得不回到学校开始上课,原主读大三了,油画专业,她天赋平平,高中时只是随便选了这個专业。 看到方时初以清汤寡水般的容貌出现在教室,在场的同学全都惊讶极了,接着便低头窃窃私语起来。 方时初不用想都知道他们肯定在猜测她怎么会突然来上课了,以及她今天怎么没有化大浓妆以及穿哥特风的衣服。 “方时初今天是吃错药了?居然来上课了!” “她还没有化妆!说实在的,她不化妆比化妆好看多了,真不明白她之前为什么这么想不开化个大浓妆。” “难道是改性了?改邪归正?” “嗤,大小姐说不定只是心血来潮,等一会儿就走了。” …… 方时初没想到这些同学对她这么感兴趣,她猛地对上几个聊她聊得最起劲的同学,那几个同学被抓包后顿时面红耳赤,慌忙闭了嘴。 很快就上课了,老师看见方时初的时候还愣了一下,等认出她之后就再也没看她一眼了,方时初摸了摸鼻子,这都是原主的锅,想让大家改观,只能慢慢来了。 方时初之后每天都出现在教室里,没有缺席任何一门课,大家震惊之外便渐渐习惯了,方时初交了作业之后,老师也渐渐开始认真地要求她,倒是挺负责。 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一个星期后交一幅写生画上去。 方时初便背着花架去了市郊一座有名的山峰。 周末爬山的人不少,不过方时初体力很好,轻松超越了大多数人上到了顶峰,欣赏过一遍美丽的风景之后,她便找了个偏僻却不失特色的位置开始写生。 不知道多了多久,她终于完成了这幅风景画,收拾画笔的时候,她才惊觉旁边站了一个人。 她吓了一跳,毕竟以她的警觉性,很少有人能靠近她而不被发觉,但这回她却没有发现,大概是她太投入到画画之中了吧。 方时初看着面前这个高挑俊秀的男人,说:“这位先生,你在欣赏我的画?” 男人点了点头,淡漠的双眼只扫了她一眼就又把眼神放在了画布上。 “哦,那你看出什么来了?”方时初又问。 “狂妄、放肆。”那男人惜字如金地说了四个字就又闭嘴了。 方时初却猛地瞪大了眼睛,她完全没想到这男人居然这么评价她的画风,她有些不乐意了,说:“我明明画的都是些山石草树,哪里就狂妄、放肆了?你不会是胡说八道吧?” “山石缝中钻出来张牙舞爪的松树,被狂风吹歪的劲草,连天上飘着的云都带着一股桀骜不驯。”那男人这次不惜字如金了,反倒说得很详细。 方时初听了,忽然噗嗤一声笑了,说:“能从我的画里看出这些东西来,说明你自己的内心跟我一样狂妄放肆,又桀骜不驯啊……你看我的画看了不短时间吧?是不是因为我的作风戳中了你的喜好?” 那男人闻言,终于正视了方时初。 方时初毫不客气地跟他对视。 “能把这幅画卖给我吗?”男人开口问。 “不能,这是我的作业。”方时初摇头。 “那你重新给我画一幅?” “不行,没兴致了。” 两人又对视上了。 方时初看着他英俊立体的脸上那淡漠的神情,不知道怎么的,忽然想逗逗他,便挑了挑眉,故意靠近他,压低了嗓子,用暧昧的声音说:“当然了,如果你肯陪我一次,那我就免费帮你画一幅,不过不是在这里画,怎么样?” 868、亲爸是二婚文男主(9) 顾广涛听见方时初这句话,狭长的凤眼眯了眯,然后又把她全身上下打量了一遍,最后才像神情淡漠地说道:“我好像没有这么廉价。” 方时初顿时遗憾地叹了口气,说:“那就算了,哎,还以为会有一场美丽的邂逅呢。” 她不怕死地把顾广涛挺拔高大的身材打量了一遍,眼睛里是满满的失望,很失望这男人居然没有答应她这个要求。 她收拾完了画架和颜料,便对顾广涛挥了挥手,说:“我要离开啦,再见!”说完毫不迟疑地背着东西下山了。 顾广涛看着她利索的身影,并没有跟上。 方时初回家之后,便接到了方启阳的电话,一接通便迎来了劈头盖脸的一顿骂:“你这个混账是不是把公司的股份卖了?败家子!那是咱们方家的股份,你居然瞒着我卖掉了,真是混账,果然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方时初把手机移开了些,省得噪音太大伤害自己的耳膜,她还很耐心地等方启阳骂完了之后才开口:“我都卖了一段时间了,方总你现在才发现啊?哈哈,看来你也不是那么关心公司的事嘛。哦对了,我忘了你近几年都忙着跟娇妻幼子甜甜蜜蜜,免不了会忽略公司,你这行为放在古代叫什么?温柔乡英雄冢?” 方启阳都快气死了,脸上铁青,他没办法回想刚看到公司股份变更时那种惊愕甚至恐惧的心情,他完全没想到方时初居然会把自己家族企业的股份卖给外人,在他心里,方时初的股份是属于他的,因此等他知道这些股份已经变成别人的之后,就非常震惊和愤怒了。 这简直在生生挖他的肉!他立刻就打电话来质问方时初了,可方时初不但没有丝毫心虚,反而嘲讽起他来了,方启阳气得火冒三丈: “你闭嘴!我现在是在跟你说股份的事!你为什么要把自己家里的股份卖给外人?” “方总,我得纠正你一点,那些股份不是你家里的,而是属于我个人的,你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或者是除了鸠占鹊巢之外,你还想把我的私人财产都占据了?你能要点脸吗?我自己的股份我想卖就卖,你管得着吗?”方时初气死人不偿命地说道。 方时初把手机移开了老远都能听见方启阳气得直喘粗气的声音,像头狂暴的老牛。 “那也是你爷爷留给你的,是属于方家的,伱只有拿分红的权利,不能把它卖掉!就算是卖,你也应该卖给我,而不是卖给其他人,你就是方家的罪人……”即使看不见方启阳的模样,方时初都能想象得到他此时狰狞的面孔了。 方时初却心情很好,她带着笑意道: “你不要胡说,我妈和我爷爷让我继承他们的股份的时候,并没有附加这個条件,否则我怎么能成功把股份卖出去?你现在是无能狂怒吧?还说我是方家的罪人呢,你可别把这么大一个罪名按我头上,我才不背这锅,如果复华集团真的倒了,那也是你因为你无能,撑不起来的原因,你应该反思一下怎么没有继承爷爷的精明能干。方总,你才是方家的千古罪人,保不住复华集团的话,你哪里来的脸去见列祖列宗啊?” 方时初用最温柔的语气狠狠地戳向方启阳的软肋,保证让他痛苦绝望。 果然听见她这温柔一刀,方启阳最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飞快地挂掉了电话。 方时初还以为他会继续咒骂自己呢,没想到战斗力这么弱,居然这么快就战败而逃了。 就在她以为方启阳不会再骚扰她之后,却在过了十多分钟后又接到了他的电话,不过意外的是,说话的并不是放弃以,而是郁瓷。 “时初啊,我知道你一直都对我和你爸爸心里有芥蒂,但这次公司出的事情非常严重,稍微不慎,很可能就倒了。你爸爸之前一直在为公司的事着急焦虑,跟你说话的时候才迁怒了些,希望你不要怪罪他。 小初,不管你对我和你爸爸有多大的意见,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都是外人眼里的一家人,荣辱与共,如果复华集团倒了,你以后的生活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正是在公司如今风雨飘摇的时候,我们一家人才更要团结在一起解决困难啊,所以阿姨希望你好好地跟你爸爸谈一谈,看看有什么办法能解决如今的困境……” 郁瓷说话温温柔柔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如果不是方时初在原主的记忆中知道这位继母面甜心苦的真面目,可能都会被她的通情达理说打动了。 “郁女士啊,现在复华集团有难了,我就跟你们是一家人了,要出钱出力拯救公司?那当初把我从家里赶出来的时候,你们怎么就没把我当一家人呢?你可真是够识时务的啊。对了,我要纠正一点,我跟你们从来就不是一家人,更不会荣辱与共。你别担心公司破产后我生活会有多落魄,还是多担心担心你的小儿子吧,毕竟公司要是倒了,你们还得养一个吞金兽呢。 我就不同了,我有卖股份的钱,还有爷爷和妈妈给我留下的遗产,够我逍遥过一辈子了。说起来我还得庆幸及时把股份卖了,否则等这回的事闹出来,股价都跌成跳楼价了,现在就算想卖都卖不掉,哈哈,还是我有先见之明啊,股份卖得早! 我就不多说了,郁女士,祝你和方总还有自食其力的能力。” 方时初很是快意地把郁瓷堵了回去,饶是郁瓷忍功了得,听见她这番话,都血气沸腾起来,几乎没法忍耐住不生气了。 “小初……”她还想继续说服方时初,但方时初不想再应付她了,便十分直接地对她道: “郁女士,其实如果复华集团倒下了,我会很高兴。” 郁瓷顿时被噎住了,过了一会儿后才反应过来:“公司要是倒下了,那上万的员工怎么办?那些员工都是普普通通的劳动者,失业很可能会让他们的生活陷入绝境,小初,你就算不看在你爸爸的份上,也要看在无辜员工的份上帮忙啊。” 869、亲爸是二婚文男主(10) “郁女士,你是在糊弄我吗?就算复华集团倒下了,员工失业,但很快又会有新的工作岗位等着他们。因为复华没了,它主营的几个生意领域被其他公司瓜分,其他公司扩大了规模,自然就需要招聘员工……所以你怎么会觉得复华没了会天下大乱呢?地球缺了谁都转的啊,复华集团还没有那么重要,轮不到我来、操心员工失业的问题。”方时初十分好笑地说道。 郁瓷居然拿员工的事来劝自己,难道自己在郁瓷眼里是这么有同情心的人? 方时初懒得再听她说那些假大空的话,明明是想从自己手里掏钱支撑公司,偏偏东拉西扯,还想占据道义高地,真是想多了,方时初是那么善良大方的人? “怎么样?那个败家女怎么说?”方启阳睁着满眼血丝的双眼问道。 郁瓷摇了摇头:“她不但不同意帮忙,还很幸灾乐祸的样子……” “我就知道她是个又蠢又坏的混账!复华集团没了看她有什么好下场!”方启阳咬牙切齿,恨方时初恨得不行。 过了一会儿后,他才恢复了理智,叹了口气,转而对在一旁忧心忡忡看着他的郁瓷道:“小瓷,儿子出生时我不是在a国给他买了一座城堡?现在他还小,那座城堡也空着,不如我们先卖了,把钱拿来周转一下公司吧。” 他说这话的时候,羞愧又难过,因为没办法从方时初手里得到钱,只能把小儿子的资产卖了,他觉得很羞愧,都不敢看郁瓷的眼睛了。 郁瓷听到他这话的时候,脸上浮现了诧异的神情,显然她没想到已经沦落到要卖掉小儿子资产的地步了,不过她很快就掩饰好了脸上的震惊,做出善解人意的模样,有些为难地说:“非得卖了那座城堡吗?可是那是你送给儿子的出生礼物啊,意义重大,卖掉了多可惜啊。这样吧,如果你需要钱,我可以把我名下的珠宝首饰和其他房产卖掉……” 方启阳听见她这话,很是感动,不由地握住她的手,说:“还是你善良识大体,会不遗余力地帮我,不像那個不孝女,盼着公司快些倒下。” “我是你的妻子,我不帮你,谁帮你?我只希望这次的困难能尽快解决,让你别那么煎熬罢了。你现在憔悴成这个样子,我担心得不得了……”郁瓷趁机表白了一下自己的感情,果然方启阳更感动了,眼眶都红了。 “瓷儿,此生有你是我的运气,果然只有你才是最爱我的人。”方启阳心中感动万分,觉得如今是患难见真情的时刻。 郁瓷立刻柔情万种地回应:“我当然爱你,当初结婚的时候我说过的,我只爱你这个人,不管你是贫穷还是富有,我都会对你不离不弃,我们永不分开。” 她现在还觉得复华集团这次遇到的困难虽然只是大了些,但总是能解决的,以后他们又会恢复之前的幸福和甜蜜,因此这句话她才说得这么毫无心理压力。 可惜啊,她不知道说出来的话总是要负责的。 不管方启阳如何垂死挣扎,都避免不了复华集团这艘破船的沉没。 苦苦挣扎了三个多月后,复华集团终于宣告破产了,方启阳已经把全副身家都投入了进去,还为此欠下了巨额债务,却依旧没办法拯救。 复华集团破产那天,方时初开了一瓶好酒,优哉游哉地伴着复华破产的新闻品尝起来。 而方启阳就惨了,他不但卖掉了郁瓷的珠宝首饰和房产,连小儿子名下的资产也全都卖掉还债,却依旧没能还完。 唯一的栖身之所都被法院收走了,他好不容易才在城中村租了一间破旧的小房子住下,这回房子狭小,佣人也早就辞了,所以曾经身骄肉贵的郁瓷不得不自己开始洗衣做饭带孩子。 说起来这些事情她没嫁给方启阳之前也是常做的,但嫁给方启阳之后过得太安逸了,什么都不用做,就把她养懒、养娇了。 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如今郁瓷和方启阳就是这样,方启阳从小生下来就是方家的大少爷,什么事都有佣人代劳,真正的十指不沾阳春水,更没住过这么破旧狭窄的房子,因此他只觉得在这“新家”的每分每秒都是煎熬,他恨不得逃离这里。 但他无处可逃。 “启阳,你赶紧哄一下宝宝,他哭了!我正在切菜,没空呢。”狭小的厨房里传出郁瓷的声音,方启阳听着她那焦急的话以及小儿子震耳欲聋的哭声,他也很想不管不顾地大哭一次。 “启阳?启阳?伱怎么还没哄他?他哭得嗓子都哑了……”小儿子依旧在哭,郁瓷依旧在喊他,从厨房里还传出轰隆隆的油烟机的声音以及炒菜时油腻的烟火气味,方启阳只觉得脑袋像是要爆开了一样,令他烦躁又痛苦。 终于,他忍不住了,抱着脑袋痛苦地大喊了一声,从家里跑了出去。 郁瓷好不容易炒好了一个菜,听见儿子依旧在哭闹,又叫了一声方启阳的名字,却没听到回应,便不得不出来看看。 然而等她出来一看,小儿子在破旧的沙发上打滚哭闹,而方启阳不见踪影,房子的大门是开着的…… 郁瓷一下子就明白方启阳是逃离家里了,眼神猛地就冷了下来,一把扯掉身上的围裙,便神思不属地去哄儿子了。 哄好了儿子之后,郁瓷拿出手机想打电话给方启阳,但方启阳的手机却在饭桌上响了,原来他出门时根本没带手机。 郁瓷神色莫名地看着那个手机,看了一会儿后,便没有再想去找方启阳了,她自顾自地把饭菜端出来,跟儿子开始吃,并没有等方启阳的意思。 而逃离了出租房的方启阳,一时冲动跑出来之后,却又开始迷惘了,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去哪里,去找曾经的朋友?他们不是落井下石就是催他还债;去找方时初?方启阳都能想象到她看到自己沦落到这个地步会有多高兴;去找继女郁宝彤?自从公司破产之后,她就消失了,他根本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870、亲爸是二婚文男主(11) 方启阳最后无处可去,在外面公园的座椅上坐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无可奈何地回了家。 “你到底去哪里了?儿子哭闹得厉害,我也很忙,你要是有时间就去找份工作吧,儿子不能上以前的幼儿园,但也要在这里找一家上才行。”郁瓷看到他回来了,便停下手里擦洗家具的动作,依旧细声细语地对他道。 只是如果方启阳不是神不守舍,他就能看出郁瓷此时眼神里再也没有以前的温柔和爱意了。 听见郁瓷的话,方启阳顿时皱起了眉头,他已经四十多岁快五十了,刚刚破产还身负巨债,就算想找工作,也根本找不到什么好工作,毕竟人家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工作了七八年精力正旺盛的三十多岁的人比他有竞争力多了。 “就不能让儿子再等等,而且附近也没有什么好的幼儿园。”方启阳低声说道。 “再等等?要等到什么时候?”郁瓷低下头又开始干起活来,忍不住跟方启阳回嘴,“他在家里荒废下去是不行的,而且这屋子又狭窄、空气不清新,他在家里待久了对身体也不好……” 方启阳讪讪地摸了摸鼻子:“我明天在出去看看能不能找份工作做。”身为一家之主,方启阳不能不承担起他的责任。 “没办法联系上小初吗?”郁瓷还是不甘心,便问。 “……她把我的电话拉黑了。”方启阳回答。 郁瓷顿时无话可说了,内心里却有些后悔当初蛊惑方启阳的时候做得太绝,让方时初记恨上他们了,如果当初他们没有把方时初赶出去就好了,可惜没有如果,现在他们想让方时初拉一把都没办法了。 方时初可不知道亲爸后妈这么惦记自己,她又遇到了上次在山顶上写生时遇到的那个男人。 “方小姐。”顾广涛看见方时初座位前放着的名牌,便跟她打招呼道。 “顾先生。”方时初也点点头。 他们现在是在一家公司的会议室里,是被邀请来看看这个公司的新项目值不值得投资的,也就是说方时初和顾广涛其实算是竞争对手,当然,也可以说合作伙伴。 方时初虽然还没毕业,但油画这個专业并不忙,她就自己组建了一个小小的风投公司,看好哪个项目就投资哪个,虽然风险大,但收益也大,而且工作时间自由,最适合她了。 “顾先生也是投资者?”方时初问。 “算是。”顾广涛看着今天穿得格外正式的方时初,有些惊艳,之前在山顶见到她的时候,她是骄傲又肆意的叛逆美术生,而现在穿着西装套裙的她,却英姿飒爽又理智能干,仿佛两个丝毫不同的人。 “方小姐不是还在上大学吗?”顾广涛之前从山上回来,方时初那大胆至极的话还是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然,她的话也让他有些兴趣,所以他就稍微调查了一下方时初的身份。 没想到她居然是方启阳的女儿,只是说她是方启阳的女儿,还不如说她是方启阳的仇人,否则她怎么会这么狠绝地对复华集团出手? 是的,虽然方时初早在复华集团爆发舆论危机的之前就把股份卖出去了,之后的一系列足以毁掉公司的丑闻似乎也跟她五官,但作为同样心机不浅的顾广涛,却已经看出了她在毁掉复华集团这件事上肯定不无辜。 不过复华集团与他无关,他没必要跟方时初过不去,或者为方启阳打抱不平,所以他只当做不知道,毕竟是人家父女之间的恩怨。 “大学不忙,就试着做些投资来锻炼自己。”方时初微笑着很是谦虚地说道。 顾广涛挑了挑眉,显然没想到她居然有这么虚心的一面,他便也十分有风度地说道:“那方小姐真是年轻有为,又很有胆魄。” “过奖了,比不过顾先生你。”方时初努力地回想原主的记忆,终于在某个小角落里找到了一点点顾广涛这个名字的相关事情。 顾广涛有个最出名的外号就叫“黄金之手”,说他是投资之神,目光精准,几乎没有失手过,能点石成金,不知道多少商场人士想打听他最近又投资了什么项目,想沾沾光跟着分一杯羹。 原主之所以知道这个名字,还是因为郁宝彤曾经跟她的小姐妹们一脸憧憬地说,谁要是能嫁给顾广涛,那就是上辈子拯救了全宇宙。 看来是个金龟婿啊,方时初忍不住打量他,鼻梁高挺、唇形优美,身上带着矜贵优雅的气质,再加上他那投资精准、身价不菲的原因,自然是人人趋之若鹜了。 方时初忍不住对自己当初的目光他赞叹了一下下,她看中的果然不是凡人,虽然她之前只看中了他的皮囊。 讲台上的项目负责人正口若悬河地讲述着,而顾广涛和方时初却已经开起了小差,当然是因为他们都没有看中这个项目,负责人嘴巴很会说话,但实质内容不行只有个花架子,糊弄一般人也许可能被他骗来一些投资,但想糊弄顾广涛和方时初是不可能的。 好不容易台上的人讲完了,方时初松了口气,那负责人已经笑容灿烂地走到了顾广涛面前,一副激动且与有荣焉的模样要跟顾广涛握手:“顾总赏脸,真是敝司的荣幸,不知道顾总对我们这个项目有什么看法?如果你有什么不明白,随时可以询问我……” 谁不知道顾广涛的大名啊,会议室里其他投资人看见负责人的谄媚模样,顿时明白这位就是那位传说中的投资之神了,于是顿时纷纷上前来跟顾广涛寒暄,顾广涛一下子就被人围了起来。 幸好方时初身手敏捷,提前离他远了些,才没有被人围在圈里。 顾广涛清冷矜傲地跟那些人寒暄了几声,便不容分说地从里面走出来了,不管负责人和其他投资人多热情,都没有留下来继续跟他们交流的意思。 “我们走吧。”顾广涛走到方时初面前,脸色平静地说道。 方时初于是莫名其妙地跟着他出来了。 “那个女孩子是谁?顾总的秘书吗?” “没见过啊,应该是顾总的手下吧,否则怎么会一起离开?” “哎,真可惜顾总走得这么早,我都想多和他交流交流。” 871、亲爸是二婚文男主(12) “去哪里?”方时初问身边高大的男人。 “去吃饭,我知道有一家私房菜馆的菜做得很好,去吗?”顾广涛低下头问她。 “去。”方时初立马就答应了。 方时初跟着顾广涛去了私房菜馆,发现果然名不虚传,他这样的大佬都喜欢的菜,自然是味道极好的。 顾广涛看着方时初面前骨碟里堆得满满的骨头,称赞道:“你是个真诚不做作的女孩子。” 方时初冷不丁听见他这句话,差点被嘴里的菜噎死,好不容易才咽下去,便对顾广涛道:“顾总,我虽然知道你这句话是夸我,但这意味总是怪怪的,以后你就别拿这句话夸我了吧。” “为什么?”顾广涛不解,“这明明是一句很正常的话。” “咳咳,你是不是很少上网啊?这句话都快成反讽了,如果我不是知道你确实是在夸我,那我就会以为你在嘲讽我。”方时初一本正经地对他道。 顾广涛皱了皱英挺的眉头,自嘲道:“看来我不了解现在的网络用语。” 方时初有些好奇,现在的年轻人谁还不是个网迷啊,手机都快成外置器官了,顾广涛怎么看着却像个隔绝网络的老年人似的。 “冒昧问一句,顾先生你今年多大了?”方时初问。 “二十八,怎么了?嫌我老?”顾广涛很诚实地问。 方时初摇摇头:“这倒不是,毕竟我也二十一岁了。顾先生有女朋友了吗?” 她还不死心地问,顾广涛身上有种淡漠矜傲的气质,很戳她,她想扒开他的衣,哦不是,是扒开他的外在,看看他的内在。 顾广涛狭长的凤眼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回答道:“没有。” 方时初顿时眼睛一亮:“那你觉得我上次的提议怎么样?我也没有男朋友。” “方小姐,你为什么这么执着于我?明明跟你同龄的男孩子很多,如果你想要找男朋友很容易吧。”顾广涛揉了揉自己的额头。 “啊,我不要男朋友。”方时初摇头,“男朋友太麻烦,浪费时间和精力。你就不同了,你成熟有魅力,不会做出超出预料的事,而且我相信你比我更忙,要是跟你在一起,不会失去自由,不是吗?难道你是個掌控欲强大的男人?” 顾广涛顿时明白了方时初的意思,她就是不想要一个需要付出时间和精力的真正男朋友,只想要一个能互相取乐、各取所需又不会纠缠她的男人,而她看中了自己。 他觉得有些好笑,这还是第一次有女孩子这么光明正大而且理直气壮地说出想要他,目的明确还十分坦荡,一点儿都不矜持。 顾广涛想起了她在山顶画的那副画,狂妄、肆意,果然,她的性格也是如此。 他只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不知道多少女人千方百计想得到他的心,但她们都很含蓄矜持,起码表面上很矜持,即使对他有心思,也是委婉着来,比如找机会跟他“偶遇”,或者出席宴会与他聊天,走的是循序渐进的路子,想慢慢打动他的心。 但方时初却跟那么女人截然相反,她就是坦荡荡地告诉顾广涛:我看上你的身体,想和伱睡觉。 把她的谷欠望明明白白地在他面前说出来,直接得可爱。 当然了,这大概也是因为她对自己除了身体外无所求所以肆无忌惮,而其他女人则希望成为他的另一半、名正言顺的妻子,所以顾虑太多。 顾广涛并不是什么正直善良的大好人,面对一个长得既符合审美,又极有个性的美人的邀请,他的心不可避免地动摇了。 心动则身动,顾广涛伸出一只手托住了方时初的下巴,大拇指轻轻地在她光滑的脸颊上滑动,凤眼里带着意味不明的幽暗,说:“你招惹了我,想反悔就迟了。” 方时初顿时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一把抓住他的手,说:“我做了决定的事,从来不会反悔。” 成年人之间,不需要太多,只需要确定了双方的意愿,那一切就自然而然地发展了。 方时初跟顾广涛吃完饭之后,就直接去了顾广涛家里。 他住在远离市中心的郊区别墅里,说是别墅,其实更像一座庄园,因为周围的一座山都属于他家,这是真的豪了,方时初都没能买下一座山当自己的地盘呢。 方时初如愿以偿地尝到了看中的男人的滋味,折腾了半个晚上之后,她酣畅淋漓地躺在浴缸里,只觉得浑身舒畅,对顾广涛十分满意,觉得他果然如自己所想,是个极品的男人。 这个晚上有人身心舒畅,就有人身心俱疲。 出去寻找工作未果的方启阳,拖着疲累至极的身体回家,却发现家里所有的摆设、家具都被砸了,地上碎玻璃、碎瓷片掉了一地,而沙发、桌子、椅子都被砸烂了,郁瓷正抱着哭闹不停的小儿子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方启阳震惊地问。 郁瓷抬起脸,方启阳这才发现她眼眶通红,显然哭过了。 “催债的,那些人要我还钱,我没有,他们就砸了我们的家。”郁瓷眼睛带着恨意地说道,“他们把宝宝吓坏了!” 方启阳顿时如遭雷劈,万万没想到是催债的,他不敢置信地说:“不是还不到还款时间吗?他们怎么能这么干?!” “欠银行的确实没到时间,但欠私人的呢?来催债的是许达生,曾经跟你称兄道弟的那个人,他就是来落井下石的,明明他根本就不急着用钱,却故意来威胁恐吓我们!”郁瓷满眼泪水,恨恨地看着方启阳道,“他是畜生!” “……怎么会是他?”方启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不可能!他不是一直都很讲义气?” “怎么就不可能了?那些来催债的人明着说了,就是许达生派来逼你还钱的,看看,这就是你的好兄弟!”郁瓷抱着啼哭不已的儿子,恨得不行,短短的一段时间,她就已经体会了从天堂掉落地狱的差别。 就连她跟前夫离婚,独自带着女儿生活都从来没感觉这么艰难过,那时候她们日子虽然过得不宽裕,却不欠债,不会有人找上门来打砸。 872、亲爸是二婚文男主(13) “方启阳你想想办法,不能继续这样过下去了……”郁瓷抱着小儿子一起哭。 放弃以却颓丧起低下了头,他如果有办法,又怎么会忍心让自己心爱的妻子和儿子承受这些不幸? “启阳,你去找小初吧!什么自尊心都比不过平安无事,我认了!以前是我们对不起她,我们去求她出手帮忙好不好?我实在受不了了,小初她是你的女儿,她肯定不忍心看见你受这样的苦的,你快去找她啊……”郁瓷扑上来晃着方启阳的身体,已经走投无路到自动忽略方时初有多怨恨他们的事了,还妄想着方时初会对方启阳这个父亲有感情呢。 “……好,我、我就去找她,就算是跪下来求她,我也认了。”方启阳终于承受不住郁瓷的哀求,呐呐地答应道,“几天晚了,等明天……” “好好,明天再去找她。”郁瓷听见他答应去找方时初,顿时像是看到了希望,立刻就破涕为笑,对生活重新有了信心。 方启阳第二天一早果然去找方时初了,但他的电话号码早就被方时初拉黑了,他也根本不知道她如今的住址,茫然了半天后,他只好抱着微末的希望去方家以前的主宅看看,希望她还对那个家有感情。 然而等他好不容易去了方家以前的主宅,站在门口说想找方时初的时候,那位来开门的阿姨却一脸茫然地问:“方时初是谁?我们家里没有这个人啊,我们是汪家。” 方启阳一听顿时如遭雷劈,他浑浑噩噩地说:“汪家?这里什么时候变成汪家了?明明是方家啊……” 那位阿姨听见他这话,一拍脑袋,恍然大悟地说道:“你说方家啊,我想起来了,这是上一位住户,不过她已经把房子卖给我们了,你想找方家的人就去其他地方找吧。” “她居然真的把房子卖掉了?她怎么能把房子卖掉?!这是方家的祖宅啊!”方启阳神情都有些狰狞了,一副失去理智的模样。 开门的阿姨被他的极度难看的脸色吓了一跳,连忙把门一关,还不忘嘟囔道:“这有精神病还出门,想吓死人啊……” 方启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的,他没想到方时初真的这么绝情,毫不犹豫就把主宅卖掉了,明明她在这里住到了十六岁,有那么多回忆,她怎么就舍得卖掉? 然而不管他有多少复杂心绪,房子卖掉就是卖掉了,而他出了这里,完全没有想到其他能找到方时初的地方。 在街头茫然四顾的方启阳,忍不住老泪纵横,他为什么会沦落到如今这個地步啊?明明一年前他还是正值壮年、意气风发,娇妻幼子在旁,事业婚姻都成功的方家家主,可如今,他却成了破产后身负巨债的中年人,短短时间就老了十多岁,生活和债务的重担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唯一能把他从深渊中拯救出来的只有他的亲生女儿方时初,然而,他却根本找不到她,这多么讽刺啊。 方启阳捂着流着泪的眼睛,突然想起前妻去世后不久,他刚娶了初恋情人郁瓷,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可方时初却极其排斥他新婚,浑身带刺地跟他争吵,咒骂郁瓷,那时候他那愤怒啊,只觉得方时初小小年纪就那么恶毒,一点都没有继女郁宝彤温柔善良,因此他毫不犹豫地把亲生女儿赶出了家门,从此之后对她不闻不问,就连她闯了祸也只是派个助理去处理,而他少有的几次打电话给她,则全都是充满厌恶的质问和怒骂…… 都是报应啊。方启阳想起自己曾经对女儿的态度,再想到如今他想见女儿一面都无从找起,就又悔又痛。 他忍不住蹲下身子捂着双眼默默地流起了泪。 说起来可笑,方时初都已经快大学毕业了,可作为父亲的方启阳却根本不知道她在哪个大学读,如果他知道,他还可以去方时初就读的大学找她,可惜,他不知道啊,所以说,一啄一饮都是因果,前因决定了后果。 但凡方启阳当初对亲女儿方时初多上点儿心,他都不至于不知道方时初在哪儿上大学,而在这里哭。 世界这么大,一个人很渺小,如果失散了,没有联系方式,那也许就再也找不到了。 方启阳在外面浑浑噩噩地过了一天,晚上回来的时候,几乎不敢面对郁瓷。 郁瓷看见他回家,却非常高兴,满怀期待地问他:“你找到小初了吗?她愿不愿意帮忙?只要她愿意,那我以后肯定把她当亲生女儿对待……” 方启阳心如死灰地摇了摇头。 “你摇头是什么意思?”郁瓷看见他摇头,顿时急了,说话的声音都忍不住尖锐起来,显得十分刺耳。 “我没找到她。”方启阳羞愧地说道。 “你怎么会找不到她?!”郁瓷气急败坏,“你找不到她,那欠的债怎么办?难道你还想那些人上门来打砸吗?你怎么这么没用?” 方启阳顿时浑身一震,仿佛不敢置信般看向面目狰狞的郁瓷,他从来没看见过温柔得体的妻子有这样歇斯底里的模样,她一向都是优雅从容、得体大方的,脾气很好,从阿里不生气,可她现在却双眼恶狠狠地瞪着自己,目光凌厉,丝毫看不出温柔了。 “郁瓷?”方启阳怔怔地看着她,“你居然说我没用?” “你就是没用!欠了那么多钱,还连累得我和儿子跟你一起受罪!”郁瓷像是彻底爆发了,双眼通红,“你要是能干,就不会让公司破产,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我当初根本就不应该嫁给伱,你这个窝囊废……” “你不是说只爱我这个人的吗?就算我一无所有也会跟我在一起,难道你之前说的这些话都是骗我的?”方启阳顿时脸色也变了,他一直都以为郁瓷是真的爱他这个人,却没想到郁瓷先在就狠狠地打破了他这个美好的幻想。 “这么假的话你也信?真是天真,如果你没有钱,我为什么要跟你在一起?这些话我当然是哄你的啊。”郁瓷好像是彻底不在乎了,充满恶意地说道。 873、亲爸是二婚文男主(14) 郁瓷暴露了真面目之后,就再也不装温柔体贴了,每天都跟方启阳吵架,骂他窝囊没用,连累她和儿子受罪。 方启阳大受打击,他以为的温柔娇妻其实是为了钱才嫁给他,而现在没钱了就再也不装了,还每天都催促他去找方时初要钱还债。 方启阳近期遭受的打击太大,已经开始自暴自弃了,面对郁瓷的催促,他也开始回怼,反问郁瓷怎么不找她自己的亲女儿郁宝彤要钱还债?还讽刺她现在落魄了,连亲女儿都自顾自跑了,再也不管她了。 方时初不管自己这个父亲还情有可原,毕竟他以前对她不好,可郁宝彤呢,不管是郁瓷这个亲妈,还是方启阳这个后爸,都对她基本上疼宠有加,有求必应,可她是怎么回报他们的?公司一破产,她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生怕被拖累的心思一目了然。 郁瓷被方启阳戳中了同脚,她也没想到郁宝彤居然这么无情无义,一走了之,心中对这個女儿早就怨恨上了,只是不知道她跑去了哪里,找不到人发、泄便只能作罢,转而继续跟方启阳互相责怪对方。 方时初如果这对当初恩爱甜蜜的再婚夫妻成了怨偶的模样,肯定会高兴不已。 不过她暂时没时间理会早就不被她放在眼里的人,顾广涛跟她有了深一层的关系之后,对她就比较关照了,经常会带她出入一些比较重要的商业场合,教导她如何挑选投资项目、如何确定投资数额……颇有些把她当弟子教导的模样。 “你该不会是把我收为徒弟了吧?”方时初端着一杯香槟,微笑着对顾广涛道,然后故意娇滴滴地拉长了声音喊了他一声,“师父……” 顾广涛的眼神顿时幽深了许多,他淡淡地看向她,说:“你想要这么叫我也可以。” “想不到师父还有这个爱好。”方时初故意暧昧地靠近他,轻声附在他耳边说道,“可真不正经。” 清幽的香味带着些微的酒香从她身上传来,让顾广涛心神迷糊了一会儿,眼前女人雪肤墨发,眼神仿佛带着钩子,牢牢地勾住了他,他伸出一只手猛地揽住她的细腰,把她揽向自己的怀中,警告道:“别乱勾、引我,我不是正人君子。” “我也没让你当正人君子啊。”方时初故意逗他,仰着脑袋,故意往他脖子上吹气,顾广涛顿时浑身一抖,方时初于是立刻乐不可支地笑起来,“你的定力不怎么样嘛,还得多锻炼锻炼。” 顾广涛刚想要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女人带回去,好好地教训一顿,却被忽然冒出来的人打断了。 “顾先生,原来你在这里啊,哈哈,我都找你好久了,你现在有没有空,我想跟你探讨一下盛益科技公司那个项目,看值不值得投……”来人看见顾广涛在花园中,便忙不迭地说起话来。 然而等他走进了一看,发现顾广涛怀里还抱着一个女人,很是亲密,只是花园里光线没那么好,又有树木遮掩,他刚刚没发现,这会儿看见了,他就有些尴尬了,以为打扰了顾广涛跟美人私会的雅趣,便连忙道歉:“对不起,我以为你是一个人在这里,你忙的话,我就不打扰你了,祝你有个美好的晚上,咱们下次再聊……” 说完他就忙不迭地跑了,正如他刚刚突然冒出来一样。 “噗嗤!”方时初忍不住笑出声来,揶揄地对顾广涛道,“怎么这些人好像都很畏惧你啊,你干了什么事让大家这么怕你?” 顾广涛伸出手,轻轻地捏着了她的下巴,说:“他们不是畏惧我,只是有求于我罢了。” 方时初点点头,想起他在投资界的地位,很多人都想得到他的指点,说是有求于他也对。 她便凑近了他,说:“看来你真的很厉害,我喊你师父是喊对了,那师父,伱可得好好教我呀,把你压箱底的本事都交给我……” 顾广涛一口咬住了她的嘴唇,轻轻地用牙齿磨了磨,才松开,说:“小徒弟,你太贪心了,我害怕教会徒弟饿死师父……” “不会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怎么会过河拆桥呢?”方时初连忙保证道,送上自己的嘴唇。 顾广涛顿时更兴奋了,狠狠地折磨了一番送上来的唇,还喃喃道:“越来越禁忌了,有点刺激……” 方时初刚开始不知道他这话的意思,然而联系上下文后顿时便忍不住翻白眼了,呵呵,这个满脑子黄色的家伙,果然是假正经! “想不想要更刺激的?”方时初故意道。 顾广涛于是缺席了接下来的商会,直接把方时初带回去做刺激又充满禁忌的事儿了。 在那之后,大家都知道顾广涛有了一个很是娇惯的女伴。 方时初事业情感都很得意,郁宝彤就没她这么幸运了。 她跟李文复逃课之后就再也当不成从前的乖乖女了,逃课去玩这种事有一次就有以后的无数次,更何况因为复华集团的破产,郁宝彤在学校里遭受了很多嘲讽,她忍受不了这些委屈,于是更不爱去学校了,便开始经常逃课跟李文复去玩。 就这样,她逃了许多课,甚至连期末考试都缺席,再三通牒之后都无果,学校忍无可忍之下把她开除了。 她就这么辍学了,连大学毕业证都没办法拿到。 而跟着李文复去玩了几次之后,就开始堕落了,学着抽烟喝酒,就跟以前的方时初一样,不过以前的方时初有钱,还记挂着亲妈的教导,能守住底线,但郁宝彤就不一样了,复华集团破产后,方启阳和郁瓷自然不可能再有钱养她,甚至就连她以前受到的值钱的礼物,都被拿去当掉还债了,所以说,郁宝彤身上根本没什么钱,她出去玩都是靠李文复付钱。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被李文复养着的郁宝彤自然没了矜持骄傲的底气,于是干脆跟李文复同居起来,自动自觉地当起了一个混混女朋友的角色:在家里的时候给他洗衣做饭搞卫生;在外面的时候事事以他为尊,给他面子,他让喝酒就喝酒,让抽烟就抽烟,而不幸的是,李文复那些狐朋狗友还不止是抽烟喝酒,他们还抽其他的…… 874、亲爸是二婚文男主(完) 李文复一开始还对郁宝彤很好,毕竟她还算是个乖巧清秀的女孩子,很容易满足他的大男子主义心理,但日子渐渐久了,得到手的新鲜感很快就失去,再加上郁宝彤还得他出钱养,而他本身就没什么钱,于是慢慢地李文复就对她不耐烦起来。 这一不耐烦,作为小混混的他,自然不会顾忌郁宝彤的心情,于是在酒吧里跟着狐朋狗友们泡妞就成了家常便饭的事,郁宝彤还为此争吵过,但李文复只是鄙夷地对她说,如果她不愿意,可以自己离开。 郁宝彤刚在方启阳破产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了,再也没有联系过他们;而学校里,她也早已经被开除,如果离开了李文复,她还能去哪里? 其实如果是一个个性坚强又自立的女孩子,就算一开始是由男朋友养着的,但男朋友都劈腿甚至驱赶她了,那她肯定是痛苦过后就会立马想办法解决自己的处境问题。 然而郁宝彤并不是坚强独立的女孩子,她就像菟丝花,好像只要攀附在男人身上才能过活,完全没有想过自力更生。 方启阳没有破产之前,她攀附的是这個继父;等他破产之后,她当成救命稻草的就是李文复,现在李文复显然不想要她了,她就非常惶恐了,害怕自己会流落街头,因此也顾不得李文复三心二意泡妞了,还得想方设法讨好他,希望他不要赶自己离开…… 于是完全没有想过离开这些混混的郁宝彤,最后跟着染上了毒,被抓进局子,戒了之后又忍不住复吸,又进去,又复吸,这样周而复始,最后死在了某次吸过量上。 而方启阳和郁瓷这对怨偶,每天都在为钱的事情争吵,本来郁瓷想带着儿子跑路的,但她年纪已经不小了,儿子太小,不可能像年轻时带着郁宝彤那样带着小儿子一边工作一边赚钱,她需要方启阳赚钱来维持母子俩的生活。 方启阳当然找不到什么好工作,最后只能去当了仓库的管理员,好歹没沦落到搬砖的地步,勉强能养活一家三口。 说勉强就真的是只能勉强,因为他们还得还债,于是他们的小儿子小小年纪也只能跟着他们过这种艰苦的日子。 他们两个倒是从来没有放弃过寻找方时初的念头,毕竟他们就靠这个念头撑着了,但方时初哪里是他们想找就能找到的? 最后他们还是从电视上知道了方时初的现状,她成了有名的投资人,出现在某个商业节目上,自信骄傲。 方启阳大喜过望找到电视台去,这回他倒是成功联系到了方时初,然而方时初只给他留了一句话:“等你年满六十岁,我会按照最低标准给你付赡养费。” 方启阳听到这句话后悔又痛苦,他知道自己是彻底指望不了这个女儿了,于是开始心心念念早些到六十岁,期盼着方时初不像她说的那样绝情,能多给他些赡养费。 但让他失望了,方时初还真的只给他最低标准的赡养费,多一分都不给。 郁瓷跟他的小儿子,因为从小就没有优秀的教育环境,加上他们年纪大了没有精力管教,于是慢慢地堕落成了街头小混混,小小年纪就辍了学,跟道上的大哥染上了赌。瘾,欠了许多债,最后逃到外地去再也没了音讯,生死不知。 方启阳和郁瓷两人的晚年生活十分悲惨,三个孩子最后没有一个惦记他们。 方时初这辈子过得十分安逸,她主业是投资,副业是画画,都是比较自由且悠闲的工作,因此跟顾广涛两个人简直是玩遍了世界。 等她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跟顾广涛两人已经成为了投资界的神,留下了许多传说。 时初回到了虚空界中,打算休息一下,这一休息就是几百年过去了,她睡了一觉,惬意地醒过来后,便随意挑了一个小世界进入。 “杜表妹,你要节哀,王爷想必不希望看到你太过伤心而伤到身子……就算是为了王爷,你也要吃些东西、歇息一下啊。”一个带着些哄劝意味的男声在时初耳边响起。 她用了些力气才睁开眼睛,就意识到自己眼睛红肿刺痛,连眼睫毛都被泪水沾湿后紧紧地黏住了,险些连眼皮都没能张开。 她现在已经是大宴朝异性王爷唯一的女儿杜时初了,这身份足够尊贵,不过她爹刚刚死了,她现在正在守灵。 而在一旁不停地劝说她的人正是远房表哥周逸竹。 原主的母妃跟周逸竹的母亲是同族的堂姐妹,但其实关系已经比较远了,未出嫁前就没什么感情,出嫁后更是基本上没联络。 可如今原主的父母双亡后,母妃同族的堂姐却突然冒了出来,还派了自己的儿子,也就是眼前的周逸竹前来吊唁,顺便还想劝原主住到他们在京城的家里去,说是不忍心看她一个孤女小小年纪就自己生活,堂姨想代替她去世的母妃好好照顾她长大…… 在原来的世界轨迹里,这个堂姨的目的是达到了,成功让周逸竹忽悠住了原主,让原主回京后就住进了她家里,亲亲热热地把她当成了母亲看待。 然而小小年纪的她并不知道这个堂姨其实并不是心疼她年纪小没人照顾,也跟她母妃没什么感情,之所以收留她,只是因为皇帝看重她。 原主的父亲是镇守边疆的王爷,忠心耿耿,曾经在一次战争中救过当年还是皇子的当今皇帝,因此他对皇帝是有救命之恩的,皇帝也很感激他,在他旧伤复发卧床不起的时候还派了最好的御医去给他看病,只是原主父亲最后还是因为身上旧伤的后遗症太严重而去世了。 原主父亲去世之后只留下了她一个孤女,作为皇帝救命恩人唯一的后人,皇帝自然会把对原主父亲的感激之情放在她身上,因此在她父亲去世之后还曾经劝她入宫,承诺会把她当成自己亲生的公主抚养,等她长大后为她寻找一个合意的郡马。 875、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1) 然而原主却被看似处处为她着想的周逸竹忽悠瘸了,周逸竹说她要是进了宫,那就会失去自由,没办法自由出入宫,而且宫中妃嫔、公主那么多,肯定会有人嫉妒她得到皇帝的宠爱而刁难她…… 周逸竹把进宫这件事形容得像是进入什么龙潭虎穴一样,而她就是随时可能会被吃掉的可怜小兔子。 原主才十二岁,又被父亲宠爱得厉害,太过于单纯天真就容易轻信于人,因此周逸竹说什么她都相信,还真的把皇宫当成了龙潭虎穴,生怕一进去就小命不保,于是说什么都不同意入宫,只想住在“疼爱”她的堂姨家里,皇帝劝解无果,只得同意。 其实如果她多知道一些人情世故,就不会被周逸竹轻易忽悠住,因为她作为对皇帝有救命之恩王爷唯一的子嗣,只要她不做出谋反之类的惊天大罪,那皇帝都会宠着她,毕竟她父母双亡,父亲还因为保家卫国而早早去世,她便是有功之臣的后代,后宫那些妃嫔和公主只会讨好她,跟她打好关系,根本不可能因为嫉妒而陷害她。 周家人之所以这么骗她,就是为了把她牢牢地跟周家拴在一起,这样,作为抚养了皇帝恩人唯一后代的周家,就会进入皇帝眼中,即使是为了让原主过得好些,皇帝都会重用周家人。 在原主没被周家抚养之前,周家官职最大的是周逸竹的父亲,四品的礼部侍郎,而他已经四十多岁了,这个年纪还没有迈入三品大员的行列,那这辈子基本上仕途就到头了,除非他有大才干,但周振并不是有大才干之人,他才能平庸,能当上礼部侍郎还是因为官、场斗争他属于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运气好。 而周家的下一代,周逸竹考上了举人,但举人是考了两次才考上的,进士这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考中。 正因为家底薄后代子孙又没有什么才能,原主的堂姨才把主意打到了原主身上,先是忽悠她被周家抚养,接着便让周逸竹引、诱原主。 原主年纪小,见过的男人都没几个,周逸竹是她经过最多的年轻男人,再加上他长得眉清目秀又嘴巴甜,把原主哄得晕头转向,根本不用花多少功夫,就真的哄得原主对他暗生情愫。 于是等原主及笄,皇帝想为她挑选京城里的青年才俊当郡马,而原主则表示跟表哥周逸竹两情相悦,想嫁给他…… 皇帝劝她,说周逸竹并不是值得托付之人,但恋爱脑的原主自然不信,还在周逸竹的花言巧语下觉得皇帝是想利用她跟其他王公贵族联姻,就更执拗了,最后皇帝不得不同意让她嫁给周逸竹。 本来皇帝想着,有他在,就算周逸竹有什么花花肠子也不敢不对原主好,周家人都得供着她,所以嫁给周逸竹也不算太差。 但皇帝没想到,周逸竹是个胆大包天的,他其实并不喜欢原主,毕竟他跟原主相差了八岁,怎么会喜欢一個黄毛丫头?但为了周家的荣耀,他不得不装出对原主情根深种的模样,以期牢牢绑住原主这个能让他飞黄腾达的人。 他有真正喜欢的女子,还悄悄地把那女子运作进了郡主府里当绣娘,瞒着原主跟那女子偷、情,那女子不小心有了身孕,周逸竹生怕事情败露被原主和皇帝发现,又被女子的哀求哭泣迷晕了脑袋,于是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开始给原主下了某种隐秘的慢性毒药,几个月后原主果然“因病逝世”,周逸竹“悲痛欲绝”一番,便接收了原主那异姓王父亲给她留下的富可敌国的遗产。 最后还是皇帝觉得原主的死有些可疑,派了人来查,这一查便查出了周逸竹是害死原主的凶手,皇帝怒不可遏,诛了周逸竹三族。 只是皇帝虽然给原主报了仇,原主到底死了,不会复活,白白地被周家人利用完又被害了性命。 时初现在成了原主,此时正是周逸竹开始哄她的时候,周逸竹这个人,如果才学有他的嘴巴一半厉害,早就考上进士了。 “表妹?你怎么了?怎么用这样的眼神看我?我说的话有什么不妥吗?”周逸竹看见时初猛地有些犀利的眼神,吓了一跳,有些心虚,觉得是不是自己内心那些见不得人的暗算被她看穿了。 杜时初迅速恢复了原本悲伤又惶恐的模样,亚着嗓子摇头道:“没什么,我只是眼睛太肿了,眼皮又被眼泪黏住,睁开时用力了些。” 周逸竹听见她这话,顿时松了口气,原来不是看穿了他的算计,那就好…… “表哥,你说得对,父王肯定不希望看见我因为悲伤太过而伤了身体,我现在就回去歇息一下。”杜时初对周逸竹点点头,便带着丫鬟回院子里了。 其实此时皇帝还派了礼部的官员以及宫里的嬷嬷来帮忙办原主父亲的丧事,所以杜时初并不需要担心其他事情。 她回去之后就叫了热水,好好地泡了个澡,还用毛巾热敷了一双哭得红肿的眼。 原主才十二岁,唯一相依为命的父亲去世,自然惶恐不安又悲伤,简直要哭死过去了。 杜时初敷了一刻钟的眼睛,又泡了一个舒服的澡,泡得浑身都松软了,这才觉得舒服了些,开始有心情梳理府上的事。 如今她父亲已经去世,她以后会住在京城,这座位于边疆城的王府她以后都很大可能不会再回来了,因此她打算把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不能带走的都处理掉。 原主那辈子只顾着悲伤了,根本没心思理会这些琐事,所以是宫里的嬷嬷和礼部的官员帮她处理的,到了京城的时候都交还给了她。 倒不是周逸竹不眼馋这些财富,只是他知道有皇帝派来的人在,根本轮不到他来处理罢了。 当然了,就算他日后心机算尽,也只不过拥有了这些财富几天,就彻底失去了,连全家的命都搭上了。 现在杜时初可不打算把这些东西让外人来处理,原主父亲其实给原主留下的不仅仅只有财富,还有很多隐形的人脉关系,这是原主父亲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后给原主留下的后手,想保证女儿一生安乐,只是原主辜负了他的期待,最后落得个早逝的下场。 876、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2) 齐王的丧事终于办完了,杜时初也得回到京城里去了,周逸竹还不死心地想找各种机会哄劝她,但杜时初并没有给他机会,尽量避免跟他见面,如果实在避免不了,也会带上皇帝派来旳官员或者嬷嬷,周逸竹见有皇帝的人在,自然不敢用那些明显站不住脚的话来忽悠她,尽管内心里心急如焚,也不得不忍耐着,想着在王府这里没办法哄她,但等出发以后在路上,那总能找到机会的。 于是他就带着这样美好的希望跟着杜时初一行人回京了,等在驿站落脚的时候,还真的功夫不负有心人,居然被周逸竹找到了空子跟杜时初单独见面。 “表妹,原来你真的在这里,真是太好了!”周逸竹装作意外发现杜时初在驿站后边赏景的模样,“惊喜”地走进来说道。 杜时初对他点了点头,说:“周表哥也在啊。” “表妹,你最近都清减了许多,脸色苍白极了,表哥很是点心你,你要想开些才好……”周逸竹一脸心疼地看着杜时初,眼神关切极了,如果是原主,早就被他感动了,只是在如今的杜时初眼里,只看到了他的虚情假意。 “表哥,你别担心,我已经想开很多了,虽然很舍不得父王,但我知道他只希望我过得好,我会好好保重身体的。”杜时初也跟着虚情假意地说了一番话。 周逸竹仔细地看了看她,发现她果然眼神里少了哀伤,多了些释然,心中便一梗,心想这表妹也太容易想开了,他还想趁机多开解开解她,在她最难过无助、最需要人依靠的时候对她表达关心,还愁她不倾向于自己? 可现在根本用不着他开解关心,人家自己就走出来了,周逸竹有种事情不在意料中的茫然,但一想到这位表小姐身后所代表的意义,他就立马又坚定了心思,更要讨好她、哄劝她按自己的计划走了。 于是周逸竹仿佛不经意般说道:“说起来我母亲跟齐王妃小时候还在一起玩过呢,听我母亲说,你母妃小时候喜欢吃荷叶糕,我母亲还曾经亲手给她做过……虽然她们各自成亲后逐渐减少了往来,但小时候的情谊总是不变的,几年前我母亲听说王妃因病去世后,还难过得大病了一场,如今你父王又去世了,我母亲不知道多担心你,刚一听说消息就让我来了,生怕你没人依靠……” 周逸竹话里话外把自己母亲跟齐王妃的情谊说得多么深重,又表明了一番自己母亲对杜时初的关心之情,但其实原主的母妃跟周逸竹的母亲根本没什么小时候的情谊,只不过是小时候见过几面的族亲关系罢了。 如果原主母亲嫁的不是齐王,如果原主不是父母双亡却又身份贵重,周家觉得有利可图,周逸竹会出现?都说无利不起早,周家人就是这样,还打着亲人的名义来欺骗小姑娘的感情,实在无耻。 杜时初转过头神色淡淡地说:“哦?可我母妃生前从来没有跟我提起过有一个关系不错的堂姨,看来她们之间的关系并不跟你说的那样亲密啊。还有,我不会没人依靠,皇上就是我最大的靠山。” 周逸竹听见她这话,顿时脸色一僵,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没想到杜时初完全不按他的想法走,居然不相信他…… 不过他到底是个脸皮厚的,干笑了一声,便说:“是我说错了,陛下当然是你最大的依靠,只是陛下日理万机,就算关心你,也没有办法时常陪伴、安慰你,毕竟陛下还有许多政事要办。 但我母亲就不一样了,她只需要管管家就行了,还有很多空闲时间,可以多陪陪你,而且我还有几个妹妹,你放心,我妹妹们都很温柔乖巧,肯定会喜欢你这个漂亮可爱的小表妹,她们会绣许多花活儿,也会玩其他小游戏,姐姐妹妹们在一起玩,肯定很快活……” 周逸竹极力地想用自己母亲和妹妹们来哄劝杜时初对他们家产生好奇和好感,但杜时初听了只觉得讽刺。 他那几个妹妹,可一点都不温柔乖巧,在原主那个世界,周逸竹的几个妹妹见到原主有许多珍贵漂亮的首饰,又妒又羡,便连哄带骗地把原主的珠宝首饰都要走了许多,还哄着原主跟个冤大头似的给她们买各种东西,大到奇珍异宝,小到吃食玩具。 偶尔这些妹妹们招惹了原主,让原主伤心难过了,原主跟堂姨和周逸竹告状,也只会得到他们一句:“表姐妹们是跟你闹着玩呢,不是故意的,你就原谅她吧!别跟她们一般计较……” 久而久之,原主就跟个傻子似的,堂堂郡主,居然在周家学会了忍气吞声。 “表哥,你忘啦,我还得给父王守孝呢,怎么能跟大家玩乐?”杜时初故意不满地看着周逸竹道。 周逸竹又被她噎住了,但这理由强大得让他无法辩驳,因此他只好又道歉:“是表哥说话不妥当,我的意思是,表妹在守孝期间,也可以和我母亲以及妹妹们一起做些安静的事,比如绣绣花、看看书,或者去上上香,给王爷王妃祈祁福之类的。表妹虽然不能玩乐,但也需要亲人多多陪伴,才能不一味地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伤中,多几个人说说话聊聊天心情也能好一些……” 周逸竹舌灿莲花,不遗余力地想说服杜时初:“如果你一个人孤零零的住在偌大的郡主府里,那多孤单彷徨啊?所以表妹,不如守孝期间,你就住在我家里吧?否则你年纪这么小,我们也不放心你一个人住,你还是需要亲人照顾的时候呢。” “不必了,多谢表哥的好意,只是我正是热孝,无论去谁家住都不合适,你就不必多说了,而且我很大可能并不是孤零零一个人住在郡主府,陛下说不定会时常召我入宫住,所以你就不必担心我了。”杜时初很是坦荡地说道。 877、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3) 不管周逸竹有多少借口想哄杜时初去周家寄居,杜时初都可以用皇帝当理由拒绝他的提议,弄得周逸竹既憋屈又恼火,然而还无法反对,因此急得不行,他可没有忘记来之前,他母亲提醒他,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位郡主表妹牢牢地掌控在周家手里,这样她才能为周家带来利益,可现在他做了这么多努力都无济于事,这让他十分沮丧。 而更令他沮丧旳是,之后他就再也找不到任何机会跟杜时初单独见面了,直到入了京都是如此,杜时初身边总是跟着皇帝的人,他急得团团转,却丝毫没有办法。 最后杜时初都回了郡主府安置下了,对周逸竹道了谢,又说热孝期间不好让他留下,于是客客气气地把他送走了。 周逸竹没能把杜时初哄到周家去,心中懊恼极了,只得垂头丧气地回家。 “竹哥儿,你表妹呢?怎么不见她?”周逸竹的母亲、也就是杜时初的堂姨柳氏早早就得了消息在客厅里等着了,理所当然地以为杜时初会跟着周逸竹回到周家,却没想到她往儿子身后找了许久,都没发现郡主,便着急地询问。 “娘,表妹没有跟我回来,她直接回郡主府里了。”周逸竹摸了摸鼻子,讪讪地说道。 “什么?我不是早就提醒你,一定要把你表妹哄到咱们家里来住吗?你怎么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柳氏听了顿时双眉倒竖,之前装出来的和善神情一下子就变得刻薄起来。 “娘,不是我没有哄劝她,只是她不肯来,说是热孝期间不好到别人家里住,会妨碍到别人,我说了我们不会介意,但她就是不愿意,那我有什么办法?而且我一路上都根本没几个机会跟她单独说话,我努力过了,没成功也不能怪我啊……”周逸竹连忙解释。 “你知不知道她对我们家有多重要?你父亲只是个四品官!四品官在京城里多如狗,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他一辈子都只是个四品官了!还有你,你现在连进士都考不中,如果没有机缘,以后怎么办?你连你父亲都不如……”柳氏恨铁不成钢,“你表妹就是我为我们周家找的机缘,她父亲是陛下的救命恩人,陛下一定会关注她,只要她住在咱们家里,那你父亲、你和你弟弟妹妹的前途难道还用愁?可你偏偏连个小姑娘都没能糊弄住,真是让我失望透顶!” 柳氏的一番话说得周逸竹面红耳赤,低着脑袋呐呐不语,他当然知道杜时初对他们家有多重要,但这不是他没能把人哄来吗? “不过幸好,她以后住在京城就不会离开了,我们还有机会。等明天,我当堂姨的,亲自去拜访她,多跟她亲近,想必她小小年纪就失去了娘亲的小姑娘,还是很渴望有母亲疼爱的,而我,会把她视为亲生女儿般疼宠……”柳氏眯着眼睛低声说道,眼睛里闪着犀利的精光。 她从小就嫉妒柳静姝,因为柳静姝是柳家主支的大小姐,从小就受尽宠爱,而她只是旁支的姑娘,父母还重男轻女,两人之间的境遇天差地别,她只在年节的时候会见到这个被娇宠着的堂妹,每次见了都会嫉妒不已。 后来,柳静姝被当时还是世子的齐王看中,一见钟情,求娶为王妃,婚后还只她一人,连她只生了个女儿都不肯纳妾;而柳氏自己呢,千方百计地嫁了一个寒门学子为妻,千辛万苦当丈夫的贤内助,丈夫却还要纳妾,她得跟妾室庶子斗争。 幸好啊,幸好柳静姝早早死了,齐王也早早死了,只留下一个才十二岁的孤女,那她柳静文终于能扬眉吐气一番,还能毫不客气地把柳静姝的女儿当自家飞黄腾达的踏脚石了! 柳静姝,要怪只能怪你们夫妻死得太早了,你们的女儿偏偏又得皇帝看重,这就不能怪我利用她了…… 柳氏想到以后自己会如何哄骗得柳静姝的宝贝女儿对自己言听计从,她内心就不可抑制地生出一种无比畅快的感觉。 柳静姝,看来,笑到最后的人是我啊,你命好又能如何?留下来的唯一的女儿,还不是只能当我的踏脚石?! 她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把杜时初踩在脚下的模样。 杜时初可不知道便宜堂姨已经把她的未来安排得明明白白了,就算知道了,她不配合,那又能耐她如何? 郡主府早早就让皇帝派下来的仆从打扫安排好了,因此她到了府里的时候只觉得处处妥当,仿佛这郡主府一向都有人住着一样,从这里就可以看得出皇帝对她还是很看重的。 歇息了一晚上,杜时初恢复了精神,皇帝昨天疼惜她长途跋涉身体不免疲累,因此没有让她进宫,但今天她是无论如何都要入宫一趟了。 当然,她也并不担心入宫会发生什么对她不好的事,毕竟只要还有脑子的人,都不会找她麻烦,毕竟她只是一个孤女,就算有皇帝看重,也不会损害别人的利益,相反,如果跟她交好,反倒能得到好处。 “臣女参见陛下,陛下万安。”杜时初对皇帝行了大礼,皇帝连忙喊免礼,又让人给她搬来了椅子,让她坐下,这才一脸关怀地询问她的情况。 “初儿,别紧张,你尽管把这宫里当自己家就行,你父王是朕的救命恩人,临走前就上奏请求朕照顾你,朕自然不会辜负他的遗愿。初儿,不如你搬进宫里来住吧,你一个人住在宫外,朕不放心,住进宫里来还有太后、皇后她们照看你,朕膝下还有几个女儿,也可以陪伴你,你在宫里也能住得安心顺心……”皇帝很是和蔼可亲,看得出来,他是真心希望杜时初住在宫里,这样他就能多看顾她。 不过杜时初没有答应,而是退了一步,说:“陛下,我很感激您对我的关心,但我在王府的时候自由散漫惯了,可能无法适应宫里的生活。而且我如今正处在热孝期间,要是冲撞了宫里的贵人那就不好了。当然,陛下如果实在不放心,那我可以一年进宫住几个月,或者一个月进宫住几天,陛下觉得怎么样?” 878、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4) 皇帝叹了口气,说:“小初,你没必要跟朕这么客气,至于你说的会冲撞宫里旳人,这都是傻话,每年宫里死的人还少?会怕你一个在孝期的小丫头冲撞?” 皇帝还想劝杜时初搬进宫里来住,但杜时初咬死了自己习惯了自由,只答应他每个月来住几天,皇帝拗不过她,又不愿意勉强她,便只要答应了,不过却叮嘱她要是有什么事一定要进宫告诉他,千万别忍着。 跟皇帝吃了顿饭之后,杜时初便去后宫见了太后和皇后以及妃嫔公主们,她们都对杜时初十分热情,赏赐了不少好东西给她,特别是太后和皇后。 杜时初在宫里待了一天,等到傍晚时分才出宫,实际上皇帝还想让她直接在宫里住下的,但杜时初以她才刚来京城,家里的东西还没完全归置好为借口拒绝了。 等回到郡主府的时候,立刻就有管事上前来回禀,说早上有自称是周侍郎的夫人、郡主的堂姨的夫人想要前来拜访,还在门口等了许久,最后留下了一张帖子。 杜时初拿过那张帖子,果不其然是周逸竹的母亲,也就是原主那位“堂姨”,帖子上的文字写得满是年长女性长辈对郡主的关怀盼切之情,如果不知道她的真实目的,杜时初还会以为她对自己有多关心爱护呢。 上面还说了第二天想正式上门拜访。 杜时初虽然知道这位“堂姨”肯定不会死心,不可能那么轻易放弃对自己的算计,只是没想到她一点儿耐心都没有,这么快就要上门来。 不过,她上门,自己就要见吗?杜时初嗤笑,这八竿子打不着的所谓亲戚,不过是仗着死了的人不会说话,才胆大妄为地给自己跟原主母亲造上一层所谓的关系亲密的堂姐妹的假象,想蒙骗她这个丧父又丧母,正是需要长辈关爱的“可怜小姑娘”。 可惜杜时初可不想给那忘恩负义又恶毒伪善的周家人当踏脚石,因此她直接对管事道:“不必理会她,她只不过只是远亲罢了,以前跟我母妃根本连话都没说过几句,现在却想打着亲戚的名头攀上我、利用我,她要是上门了,直接把她赶出去,不用跟她客气,包括她的家人。” 管事恭敬地应了一声,便出去了,丝毫没有好奇,跟没有询问理由,杜时初很满意,果然不愧是皇宫里调、教出来的人,知道不该问的不问。 柳氏今天在郡主府门口等了大半天都没能等到杜时初从宫里出来,只好留下一张帖子无功而返,虽然不能立刻就见到人她有些失望,不过她已经留了帖子,觉得杜时初明天一定会在府里等着她上门,心中便安定下来了。 柳氏想得很美,第二天一早,她就又兴致勃勃地去郡主府了,谁知道她刚让丫鬟报出来历,郡主府的门房却突然变了脸,说:“去去去,咱们郡主可没什么堂姨,郡主说了,她的堂姨、亲姨以及其他亲人,都在外祖老家临城呢,京城里打着郡主亲戚名头的人多如牛毛,实际上关系早就八竿子打不着了,都是看郡主年纪小又没有长辈在,才攀上来想占便宜的,郡主吩咐奴才不必跟这些人客气,直接赶走就是了……” 门房说着,居然真的拿着棍子作势要把柳氏这些人赶走,柳氏吓得连忙让车夫把马车赶离郡主府,惊愕而又不敢置信,杜时初为什么会这样?明明自己不是派了儿子去帮忙处理齐王的丧事吗?她怎么能这么快就过河拆桥,连认都不认自己这门亲戚了?! 柳氏气得要死了,但却又拿杜时初毫无办法,因为她自己知道,她其实真的跟先齐王妃没什么感情和怜惜,不过是虚张声势想攀上杜时初罢了,门房的话正正戳中了她那些隐秘的心理,因此心虚之下,都忘了辩驳,于是京城里其他高门大户派来郡主府送帖子的下人们都目睹了周侍郎夫人冒充郡主亲戚却被门房丝毫不留情赶走这一幕。 而不巧的是,周侍郎夫人居然还没有反驳,于是没过多久,柳氏就成了许多人茶余饭后的笑料,大家都嘲讽她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远亲还想找郡主攀关系。 柳氏都快气死了,她坐着马车离开了半刻钟之后,才猛地意识到自己的反应不妥,她这样连一句话都不反驳一下,岂不是默认自己真的来攀亲戚的? 于是情急之下,她又做了一个糊涂决定,那就是立刻让车夫又把马车赶了回去,回到郡主府门口,跟门房解释,说自己真的是郡主的堂姨,并不是冒充的。 她堂堂一个侍郎夫人,居然跟门房对质辩驳,不说她有没有解释清楚或者辩驳赢了,就说光是她这个举动,就把自己的身份地位以及格调都降低了,她是什么身份,居然跟门房对质,这不是惹人笑话吗? 柳氏这是被丫鬟使劲儿地劝说拉回了马车上,才意识到自己又做了一件蠢事的。 “夫人,您怎么自降身份跟门房争吵呢?就算你争赢了也会惹人笑话啊。”丫鬟急得不得了地劝说道。 “你闭嘴!”柳氏恼羞成怒地对丫鬟斥骂道,她哪里还不知道自己做了蠢事?只是她虽然做了,却不代表需要一个丫鬟指出来,否则她的面子往哪儿搁? 不过她冷静下来之后,便也觉得自己今天的做法简直像是被鬼迷了心窍般,她平时并不会如此冲动鲁莽,更不会糊涂到不顾身份跟下人争吵,但她今天偏偏这么做了,难道是因为被人说中了心中算计心虚了,,才会做出这么没分寸的事来? 柳氏揉着额头,今天的举动对她想夺得杜时初的好感不但毫无帮助,反而会让杜时初对自己更起疑,她心中十分懊恼,觉得自己今天实在太过于心急了,只觉得杜时初会很期盼亲人的关心和陪伴,却忘了她刚失去唯一的亲人,也许正是警惕心最强的时候,觉得谁都对她不怀好心…… 所以大概这个上门的时机,她选得不太正确。 879、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5) 柳氏出师不利地回到了府中,想着直接以亲戚身份上门拉关系这一招看来是行不通了,她得想其他办法才行,柳氏可不甘心白白放过杜时初这么一个好利用的人。 只是无论她怎么想,都没办法想到一个妥当又自然旳方法跟杜时初拉近关系,又想起之前在郡主府丢的脸,心中便越发记恨起杜时初来,只想着等以后利用完了她,一定要好好折磨以泄自己心头之气。 在外院打着读书的名头看话本的周逸竹听到下人说母亲从郡主府回来了,便立马迫不及待去正院找周氏了。 “娘,你去郡主府看到表妹了吗?她都对你说了什么?”周逸竹不等下人通传便心急地直接进入正方找柳氏了。 柳氏看见他,顿时瞪了他一眼,说:“你的规矩呢?我虽然是你娘,你都这么大了,不仅通报就进来,成何体统?” “哎呀,娘,这些小事就不必提了。”周逸竹毫不在意地说道,他知道自己母亲有多看重他,才不担心她会真的生自己的气,因此还笑嘻嘻地说,“娘,我这不是跟您亲近才这么自在吗?如果不亲近,我才懒得来您这儿呢。” “胡说八道!”柳氏斥骂了儿子一句,但心中其实对他这话还挺受用的,因为她的小儿子就是刚生出来就被抱到了婆婆房里养着,直到快五六岁要读书启蒙了才出来,因此跟她这个生母一点儿都不亲,客气又余而亲近不足,所以她就更看重周逸竹这个她一手带大的大儿子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上辈子柳氏才会那么不遗余力地撮合周逸竹跟原主在一起,而不是让年纪跟原主更接近的小儿子,因为她知道,谁娶了原主就等于娶了一座稳固的金山,一辈子的荣华富贵都妥了,只是她没想到她看中的周逸竹居然敢做出为了情人而害死原主的蠢事从而毁了她的算计罢了。 “娘,你快跟我说说去了郡主府都做了些什么吧。”周逸竹迫不及待地询问。 柳氏一听,脸色顿时一沉,面无表情地说:“做了什么?我连郡主府都没进去,就被门房赶出来了,还说我是不安好心想跟郡主攀上关系的人,说郡主的亲人都在老家临城,没有在京城的……你都不知道我当时有多难堪!杜时初这个小丫头是我小看她了……” “什么?表妹居然敢这么对娘?您不是跟她母妃关系很好吗?郡主是不是看不起我们这些穷亲戚?可明明我跟她一起回京的时候,她并没有对我冷脸啊。”周逸竹百思不得其解地说道。 “你说你跟她回京的时候,她对你没有冷脸?”柳氏立刻抓住了周逸竹话里的重点,眯了眯眼睛,追问他,“你继续跟我说说,她跟你相处的时候,是什么态度?” 周逸竹开始回忆:“态度?跟我挺客气有礼的,虽然拒绝了我邀请她住在咱们家里提议,但也只是拒绝,没有冷嘲热讽……”他自动忽略了杜时初当时拒绝他时的毫不留情面。 柳氏听到他这话,眼睛一亮,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又问:“她现在几岁了?十三还是十四?快及笄了吧?” “没有,她还是个小孩子模样呢,我听一个宫里派去的嬷嬷说,表妹才十二岁,离及笄还有好几年,一副孩子气的模样。”周逸竹想起跟个黄毛丫头似的杜时初,便对她生不出丝毫男女之情。 其实上辈子,也是原主发育之后,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初现美人风范了,周逸竹才没有排斥娶原主,如果原主一直是这幅黄毛丫头的模样,想必即使是为了前途,周逸竹也不会情愿娶她,而是直接把她推给弟弟的。 柳氏听见周逸竹这话,顿时有些失望,杜时初如果还是孩子样,那她的算计就没办法这么快完成了…… “娘,你到底在想什么?”周逸竹见柳氏在走神,便喊醒了她。 “在想,如果是你上门去拜访杜时初,她会不会见你。”柳氏回答道。 周逸竹不太在意地说:“可能会见?毕竟起码我也去吊唁过她父亲,有点面子情。” “那儿子,你这些天便殷勤些,尽量想办法见到她,跟她打好关系,她不愿意认我这个堂姨没关系,认你这个表哥就行了!”柳氏双眼精光闪烁,郑重其事地对周逸竹道。 周逸竹虽然知道这是为了自己的前途,但要去讨好一个黄毛丫头,便还是不情不愿地说:“好吧,我知道了,我尽量,但如果她连我也不见,那我就没办法了。” 于是周逸竹果然继柳氏之后就亲自上门去拜见杜时初了,毫不意外,他也被门房毫不留情地赶出来了,连郡主府的大门都没能迈进去。 周逸竹只觉得难堪极了,没想到杜时初真的这么绝情,连他都不见,好歹也吊唁过她父亲呢,一路上京好歹也有点同伴之情吧? 心高气傲的周逸竹被杜时初给了这个大一个没脸,又气又羞恼,最后愤愤地一甩袖子离开了,根本没有再尝试求见。 杜时初知道他离开之后,便嘲讽地笑了笑,周逸竹虽然在读书上天份不高,但却非常清高,最受不了别人小瞧他,不给他面子,所以被郡主府的人当众赶出来后,他心里不知道多记恨呢。 其实郡主府并不只是拒绝了柳氏和周逸竹的拜访,其他人的拜帖也都被杜时初婉拒了,不过没有像拒绝柳氏和周逸竹这样不给面子,但人家也没有亲自上门啊,都是派下人送的拜帖,杜时初拒绝起来也就委婉客气多了,用的依旧还是守孝这个好用的借口。 当然了,大家都知道她的情况,所以被拒绝了也没有觉得难堪,他们更多的是做给皇帝看的,表明他们对杜时初这个孤女并没有忽略,杜时初愿意见自然很好,不愿意那也无妨,不想周家人那么“目的明确”。 “我守孝的这段时间基本上除了进宫,不会见其他人,要是还有拜帖,就都给我拒了吧,如果还有谁不依不饶地来纠缠,还可以直接去报官,谁也不能打扰我守孝。”杜时初可不打算应酬外人,不管那些人对她有没有好心。 880、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6) 杜时初看着眼前四五个小萝卜头,有点崩溃,这几个都是皇帝的儿女,皇帝说让他们来陪陪杜时初,好不让她那么无聊,但杜时初怀疑皇帝是想让自己帮他带孩子。 “杜姐姐,棋儿也想要一只蟋蟀。”一个三头身旳小胖墩眼巴巴地看着杜时初手上飞舞着的草叶,期盼地说道。 小胖墩是皇帝的小儿子武棋,今年才三岁多,长得肉乎乎,粉雕玉琢,可爱又呆萌。 “六弟,还没轮到你呢,杜姐姐要先给我编一只兔子!”一个七岁左右的小姑娘脆生生地说道,她是皇帝的五公主。 为防姐弟俩吵起来,杜时初连忙道:“别急、别急,都有,棋儿先等等啊。” “好吧。”六皇子失落地咬着手指头说道。 五公主凑到杜时初身旁,仔细地盯着她飞快动作的手指,惊叹地说:“杜姐姐,你真厉害啊,会编这么多东西。” “一般般,其实并不难,你想学吗?”杜时初问她。 “好啊,我想学。”五公主说着,就从旁边的花圃里揪了两根长长的草叶子。 杜时初飞快地编好了一只螳螂给三皇子,便又揪了两根草叶,对五公主道:“来,你跟着我做,就编你想要的草兔子吧。” 五公主连连点头,其他几个皇子公主也好奇地凑过来,爱动手的则也跟着学,不爱动手的就纯粹在一旁看着,七嘴八舌地跟同伴炫耀杜时初给他们编的小动物。 幸好五公主的手还不算笨,杜时初花费了些功夫,终于教她编好了一只草兔子,虽然这草兔子编得歪歪扭扭的,但她还是非常高兴,对着杜时初嚷:“姐姐,我真的编出来了!我学会了,哈哈……” 她可真是个爽朗又爱笑的小公主,笑声惊得树上的鸟都吓得逃跑了。 而武棋还没有得到他想要的草蟋蟀,他已经等了好一会儿了,见杜时初终于给他姐姐编好了草兔子,便终于忍不住伸出胖嘟嘟的小手,说:“姐姐,该轮到我了吧?” 他又大又圆的黑眼睛巴巴地看着杜时初,杜时初心都被他看得软化了,连忙说:“到你了到你了,姐姐现在就给你编一只最威武的蟋蟀!” 武棋顿时开心地笑了起来,肉嘟嘟的脸颊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笑得甜极了,高高兴兴地跟杜时初:“谢谢姐姐!” 杜时初忍不住捏了捏他的小脸蛋,武棋咧着小嘴巴还特意把他的小胖脸往她手里送了送,乖巧得不得了,杜时初都被他逗笑了。 一刻钟之后,武棋想要的蟋蟀终于编出来了,杜时初递给他,他小心翼翼地捏着,乌溜溜的眼睛瞪得老大,喜爱极了地看着草蟋蟀。 “好了,你去跟哥哥姐姐们玩去吧,跟他们斗斗,看谁的小动物更凶猛威武。”武棋被杜时初打发走了。 终于哄完小孩子的杜时初顿时松了口气,哎,进了宫里虽然热闹,但陪小孩玩也挺累的,幸好宫里的小孩都被他们母妃教导得很懂事,不会无理取闹或者任性,所以杜时初还能忍受。 正当她站起身悄悄地伸了伸懒腰的时候,便忽然觉察到一股紧紧盯着自己的视线,她猛地往视线所在的方向看去,便看见一个大概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正站在不远处花圃的角落里,如果不注意,很可能会忽略他。 见杜时初望过来,那位小男孩瞬间收回了视线,低着头盯着他自己的鞋面,好像要把他的身子都藏到旁边那比他身高还高的花丛中去。 杜时初有些疑惑,她在宫里都住过好几次了,可之前从来没见过这个小男孩,难道是皇帝哪个不喜欢的儿子? 不过这个皇帝并不像会苛待自己儿子的人,看看这几个叽叽喳喳活泼可爱的皇子公主就知道了,如果他真的不是好父亲,他的孩子不会这么活泼的。 “五公主,那边那个小公子是谁?我以前没见过。”杜时初拉住了五公主,跟她示意一下花圃旁的小男孩,问道。 五公主往那儿一看,立刻说道:“那是六皇叔的儿子然堂兄,六皇叔不喜欢然堂兄,还跟六皇婶虐待他,被父皇发现了,父皇很生气,骂了六皇叔和六皇婶一顿,就把然堂兄接到宫里住了……” 五公主噼里啪啦地就把那个小男孩的事都说出来了,根本不用杜时初询问。 杜时初听了之后有些疑惑,不过她很快了然,问:“你六皇婶不是你然堂兄的亲娘吧?” “对,然堂兄的亲母妃在他两岁的时候就去世了,现在这个六皇婶是后来的,唉!皇祖母跟父皇骂六皇叔的时候,都说然堂兄可怜,有了后娘就有后爹,果然没错。”五公主人还小鬼大地叹息道。 五公主嘴里的六皇叔是皇帝的同母亲弟,也就是太后的亲儿子,皇帝和太后都很宠他,毕竟天底下最大的两个人都是他血亲,他能不受宠? 但大概是因为被宠得太过了,这位六皇叔就有些很不着调,基本上就是个纨绔,干啥啥不成,基本上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那种,因此即使皇帝一开始想重用他,但被他搞砸了几件事之后就再也不敢用了。 但没想到他正事办不好,自己的私事也办不好,居然会任由后娶的妻子虐待自己的儿子,这可真是个棒槌,如果不是皇帝发现了受虐待的侄子,说不定这位可怜的然世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掉了。 杜时初可怜地看着他,这位虽然有父母,可还不如她这个无父无母的人呢。 同情心一起,杜时初便对他招了招手,说:“喂,你过来吧,我也给你编一个小动物,你想要什么?” 五公主连忙道:“杜姐姐,然堂兄有些怕人,他不会过来的。” 那位然世子却并没有拒绝,被杜时初招呼之后,顿了顿,便慢吞吞地挪过来了,五公主惊讶的瞪大了眼睛:“然堂兄居然会理你!他都不爱理会人的,连话都不愿意多说……” 十岁多的小男孩还不到杜时初耳边高,明明杜时初此时只比他大两岁,可他身形瘦弱、脸色苍白,一看就发育不良,很不健康,真是可怜,身为皇子的侄子,被虐待成这样了。 881、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7) “你叫什么名字?”杜时初问他。 “杜姐姐,然堂兄叫武骁然。”五公主又快言快语地替她堂兄回答了。 武骁然抿了抿嘴,并没有出声,任由五公主替他把话说了,杜时初看了看他,虽然年纪小,但他长得不错,眉目如画,即使没有长开,却已经可以预见日后的风华了。 对于好看旳小孩子,杜时初总是会多一些耐心,于是她又问:“武骁然,你喜欢什么小动物,我给你编一个吧。” 五公主这回没有替他回答,毕竟她也不知道武骁然喜欢什么动物,因此她也跟着问:“对呀,然堂兄,你喜欢什么?杜姐姐都会编呢,她编的小动物可像了!” 武骁然终于抬起头对上了杜时初的视线,杜时初这时候才发现他有一双非常漂亮的凤眼,黑亮澄澈,看人的时候给人一种很专注的感觉。 “我给你编一只小狗?”杜时初试探着问他。 武骁然摇了摇头,一只手揪着他的衣摆拧了又拧,杜时初十分耐心地等着他开口。 终于,过了好一会儿后,他才用有些艰涩的嗓音低声地说道:“……雄鹰……我、想要雄鹰……” “好,我给你编一只雄鹰。”杜时初一笑,很痛快地答应道,雄鹰是搏击长空、桀骜不驯的猛禽,没想到瘦弱的他会喜欢这种动物。 杜时初编起草编小动物来熟练又迅速,雄鹰虽然是不常编的动物,但只要掌控了编织诀窍,就用不了多久,因此才一刻钟左右,杜时初就迅速编好了,她递给武骁然,说:“给你。” 武骁然接过来,飞快地瞄了一眼杜时初,低声说:“……谢谢……” “不用谢,一人一只,你跟五公主六皇子他们一样。”杜时初微笑着说道。 “你们都在玩什么呢?”一声响亮雄浑的男声突然响起,杜时初敏锐地看到武骁然听到这声音的时候吓得瑟缩了一下,脸色立马就更苍白了。 杜时初这才想起他大概是想起他那跟着后娘一起虐待他的亲爹了,皇帝跟他亲爹是亲兄弟,长得像,声音也同样是成年男人的音质,怪不得他会条件反射般对相似的声音感到害怕呢,杜时初有些同情地伸出手拍了拍他后背,低声道:“别怕,是陛下来了。” 皇帝乐呵呵地走了过来,看见一群小萝卜头一人手里拿着一只草编动物,便笑道:“你们从哪里得到这些小玩意儿的?” “是杜姐姐给我们编的……” “杜姐姐给的……” 大家七嘴八舌地回答,兴高采烈地蹦到皇帝跟前,争先恐后地跟他炫耀自己的小玩具。 皇帝接过武棋手上的蟋蟀仔细看了看,便惊讶地对杜时初道:“初儿,没想到你还有这手艺呢,编得都比人家专门的师傅强了吧?” “陛下过奖了,我当然比不上专业的师傅。”杜时初回答道,“只是随便编给他们玩玩而已。” “你跟谁学的?”皇帝好奇地问,毕竟杜时初作为齐王唯一的女儿,想要什么珍贵的玩具没有?这些平民百姓的小孩儿喜欢的小玩具她基本上是见不到的。 “是我父王教我的,他是跟他手下的那些士兵学的……”杜时初说道,齐王其实并没有教原主学这些草编玩具,只是他自己学会了,亲自编出来了,才送给原主玩的。 不过就算杜时初说谎,皇帝也不会知道,毕竟齐王已经不在了。 皇帝听见她提起齐王,脸上的笑容便肉眼可见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怅然和惋惜,说:“你父王很聪明,学什么都快,没想到他还会教你编这些东西……” 眼见他又要沉浸在怀念父亲的情绪里了,杜时初连忙岔开话题道:“陛下,你有喜欢的动物吗?我也给你编一个啊。” 皇帝一听,果然把那点伤感抛到脑后,笑着道:“好啊,我喜欢猛虎,你会编猛虎吗?” “会,陛下您就等着吧。”杜时初自信满满地说道。 皇帝哈哈一笑:“那我就等着了!” 这时候,皇帝看见武骁然手上也拿着一只雄鹰草编玩具,顿时放轻了声音,像是怕吓着他一样,轻声地对他道:“然儿,你喜欢雄鹰啊?雄鹰真不错!英勇凶猛,神武非常,皇伯父也喜欢,朕记得御兽园养有一公一母两只鹰,等它们生出小鹰,那皇伯父就把小鹰送给你好不好?” 武骁然顿时抬起来头,眼睛都亮了起来,虽然还是没有说话,但皇帝显然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便伸出手轻轻拍了拍他脑袋,哈哈笑道:“就这么说定了!等有了小鹰,朕就把它送给你来养!” 武骁然本来抿着的嘴角都放松了,眼睛亮极了,苍白的脸上没有了惊吓恐惧,他任由皇帝宽大温热的手掌摸着脑袋,并没有拒绝。 杜时初一心二用,一边飞快地编着老虎,一边瞄着皇帝跟武骁然的相处,看来武骁然对皇帝还是很有好感的,并不排斥他的靠近。 “陛下,老虎编好了。”杜时初把手里的小老虎递给皇帝。 皇帝拿过来看了又看,很是高兴:“初儿,你想要什么?朕赏给你!”他大手一挥,十分大方地说道。 杜时初摇了摇头:“陛下,我什么都有了,好像没什么想要的……” “不行,你今天给大家编了那么多东西,肯定累了,朕不能白白让你辛苦这么久啊。”皇帝反驳道,“好像昨儿江南送上了些新的布料,朕给你一些吧。” “不了,陛下,如果您非要送,就送我一只御兽园的猫吧,我听说不久前暹罗进贡了几只珍贵漂亮的长毛猫,我想要一只……”杜时初想着不如养一只宠物吧。 皇帝立马就答应了:“行!你喜欢哪只就要哪只,你可以亲自去御兽园挑选。” “那我就不客气了。”杜时初十分高兴。 于是说着说着,皇帝干脆就带着一群小家伙去御兽园了。 御兽园就是皇家动物园,什么奇珍异兽都有,白色的鹿、黄色的虎、黑色的狼甚至连金色的蛇都有,几个小家伙看见那条蛇的时候还吓得尖叫着躲到皇帝和杜时初身后去了。 882、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8) “别怕,蛇关在笼子里,它们出不来的。”皇帝连忙说道,他自己不怕蛇,甚至还挺喜欢旳,所以让人养了不少,不过他这个喜好一般人欣赏不来,几个小萝卜头都眼泪汪汪起来了。 武骁然也紧紧地捏住了杜时初的衣摆,一双眼睛有些恐惧地盯着那几条抬起头来虎视眈眈望着他们的长蛇。 “咳咳,那咱们走快些,一会儿就看不见蛇了。”皇帝连忙把小孩们都带离了蛇舍。 “到猫舍了!”皇帝终于带着孩子们到了猫舍,顿时松了口气,连忙道,“瞧,这里有很多其他国家进贡的猫,初儿,你之前说的暹罗进贡的也有,你快看喜欢哪只?” 杜时初走过去,这些猫儿黄的、黑的、白的、花的,各色都有,只只都是精挑细选过才会进入这里,自然都很漂亮。 暹罗去年进贡的猫有好几种,除了两只脸上三角区是黑色、其他地方全是白毛的暹罗本地猫品种,还有一只背上长着灰黑色长毛,脸上脖子连着腹部却是毛茸茸雪色绒毛的漂亮猫,这只猫尾巴上的毛又长又密,简直像两把精美的鸡毛掸子,一双碧绿色的眼睛迷人极了。 杜时初一样就看中了这只威武漂亮的长毛猫:“陛下,我想要这只猫儿!” 她指着那只长得跟小狮子似的一身蓬松长毛的猫儿说道,那只猫好像也听懂了杜时初的话,顿时迈着优雅的碎步迈向她,身后一根蓬松的长尾巴直直地竖起来,它站到了笼子边上,朝杜时初轻轻地叫了一声:“喵。” 杜时初忍不住伸出手去抚摸它毛茸茸的背,猫儿并没有拒绝,而是闭上了眼睛用小脑袋轻轻地蹭了蹭她的手腕。 “就要这只了?行!给你!”皇帝答应得十分痛快。 “父皇,我也想要猫咪!”五公主看见杜时初怀里乖巧又漂亮的猫儿,顿时羡慕地开口道。 “我也要!我也要!”小孩子也都很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纷纷争先恐后地嚷嚷道,皇帝只好让他们自己挑选。 等好不容易让小萝卜头们自己挑猫儿去了,皇帝才发现武骁然并没有跟大家一样选猫,而是安静地站在杜时初身旁,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怀里那只猫。 “然儿,你怎么不挑一只啊?”皇帝问武骁然,“你要是喜欢也选一只,不必羡慕你杜姐姐。” 武骁然却抿着嘴摇了摇头:“……不喜欢!” “那你喜欢什么?哦哦,你喜欢雄鹰,那皇伯父就带你去看那两只鹰吧。”皇帝想起武骁然手上的草编雄鹰,便说道。 武骁然果然眼睛立刻就亮了,一双澄澈的眼睛巴巴地看着他,皇帝见他终于有了些孩子气,欣慰地摸了摸他的脑袋,说:“跟皇伯父来。” 杜时初立刻也跟着上去了,她也还没见过御兽园那两只珍贵的鹰呢。 才刚走到飞禽区,不需要公公解说,杜时初一眼就看到了一棵大树快两米高的树杈上的大笼子里,有一只灰黑色的苍鹰,嘴巴是黄色,上嘴带着弯钩,坚硬而锐利,一对羽翼宽大健壮,即使被关在笼子里,都能感觉到它的凶猛健壮。 “然儿,你看,那就是苍鹰!”皇帝兴致勃勃地跟武骁然炫耀,“那是草原上的雄鹰呢,如果不是草原上的异族有一套特别的训鹰方法,雄鹰是不可能甘心被关在笼子里的,这两只是好不容易才训好了送上来的,还能打猎,以后我带上它们一起去秋狩,到时候然儿,你就可以好好地感受一下它们的凶猛厉害之处了,哈哈……” 武骁然两只眼睛的光已经亮得惊人了,他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笼子里的鹰子看,脑袋仰得高高的。 “去把它们拿下来,让朕近些看看。”皇帝让人把笼子拿下来,小太监立马去搬梯子拿鸟笼了。 没过一会儿,那只巨大的鸟笼就被搬了下来,笼子里的两只老鹰十分淡定,羽翼收拢着,一双黑豆似的锐利眼睛毫不畏惧地看着面前的人类,好像下一秒,它们就能猛地冲过来朝人脸上猛啄一口。 “然儿,快过来看看。”皇帝对武骁然招手,但武骁然根本不用他吩咐,笼子一下地,他就已经默不作声地凑过去了,比皇帝还快。 武骁然定定地看着笼子里的苍鹰,一人一鹰一动不动地对视着,皇帝看着这个画面觉得有些好笑,说:“然儿,你怎么光看着不动啊,难道你不想摸摸它们的羽毛吗?” 武骁然试探着伸出了手,往那只鹰伸过去,但他的手快要触碰到笼子边缘的时候,那只鹰便突然飞快地张口朝他的手啄去。 “然儿!”皇帝吓了一跳,不过武骁然动作非常迅速,手往后飞快一缩,鹰的叼啄便落了个空。 “皇上饶命!皇上饶命……”小太监吓得要死,见自己饲养的猛禽险些啄伤了然世子,便立马跪在地上磕头求饶了。 “算了,你起来吧。鹰本就是桀骜不驯之禽。”皇帝不是嗜杀之人,不过还是警告了小太监一句,“你以后可得注意些别让它们伤了人。” “是!是!谢陛下恕罪!”小太监本来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皇帝饶恕了他,他顿时感激涕零。 “然儿,你有没有吓着?”皇帝连忙问险些被鹰啄了的武骁然,还担心地抓过他的手看了又看。 武骁然不情愿地把自己的手从皇帝手里挣脱出来,他眼睛依旧紧紧盯着那只鹰,皇帝见状,只得说道:“你放心,等这对苍鹰生了小鹰,朕一定会送给你,绝不食言!” 武骁然这才转过头看向他:“不、不食言!”他说话都不利索,依旧想要皇帝保证,看来是真的很想要一只小鹰了。 “一……一定要把它们关、关在笼子里吗?”武骁然居然说出了一个长句,杜时初都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他之前可是非必要不说话的。 皇帝一怔,看着两只矫健的鹰被关在笼子里,确实有些憋屈,但是,要是不关着,万一它们飞走了再也不回来了呢? “咳咳,这个嘛,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不关着它们容易飞走……”皇帝不好意思地说道。 883、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9) “不能……建一个房子一样大的笼子?”武骁然又问。 皇帝听见他这话,还真旳想了想,才笑着说:“然儿这个建议,朕可以让下面的人试试。” 武骁然顿时嘴角微微翘了翘,显然很是高兴。 看过苍鹰之后,皇帝领着一群孩子又去看了其他的动物,玩得高高兴兴的,就连见过许多比御兽园里的野兽珍稀得多的动物的杜时初,都觉得这回的“逛动物园”活动很是圆满。 其他小萝卜头都挑了自己心仪的小动物回去养,除了猫儿外还有养狗儿的,大家都很高兴。 只有武骁然空手而归,皇帝还劝他先养一只猫儿或狗儿,但他却坚决拒绝了,坚定地要等他那影儿都还没见着的雏鹰。 杜时初则心满意足地抱着自己看中的猫儿回了寝宫,她挑的这只猫,在后世有个名字叫挪威森林猫,长得美丽霸气,像是草原上的狮子,走路的时候又厚又长的毛随风飘扬,脚步走得气定神闲,聪敏又胆大。 因为是被进贡到宫里来的,所以它又被调、教得温顺粘人,任由杜时初怎么搓揉它都只是喵喵地叫几声,丝毫不挣扎。 杜时初喜欢得不得了,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小狮子”,皇帝之前听见她给猫儿叫这个名字的时候还乐得不行:“初儿你真是促狭,明明这是只猫儿,你偏偏叫它小狮子。” 杜时初反问他:“难道陛下不觉得它长得跟狮子很像吗?” 皇帝盯着猫儿看了又看,不得不承认杜时初起的这个名字很符合它。 在皇宫住了几天后,杜时初就带着小狮子出了宫回到自己的郡主府。 她如今还是守孝期间,不能参加与娱乐活动,小狮子就给她带来了很多乐趣,她带着它去花园里捉蝴蝶,小狮子身形矫健、动作灵敏,却不知怎么的,连一直蝴蝶也没捉着,杜时初被它那一本正经的模样逗得笑个不停。 后来杜时初生怕它失败太频繁会被打击太过,便连忙抱着它去荷花池里钓鱼了。 杜时初还特意让下人给它也准备了一只迷你钓竿,还把它的小爪子按在钓竿把手上,叮嘱它:“小狮子,你可不能松手啊,要是感觉到钓到鱼了,就喊我一声,我帮你钓起来。” 小狮子煞有介事地喵喵了两声,像是在应和似的,旁边的丫鬟都忍俊不禁,觉得郡主把小狮子当孩子养了,怪可爱的。 不知道是不是对鱼儿有天生的兴趣,小狮子居然很坐得住,耐心十足,那只按在钓竿把手的爪子愣是一动都没有动,碧绿色的漂亮眼睛还一眨也不眨地盯着湖面,比杜时初还像个钓者。 杜时初嘴角就没有放平过,小狮子实在太好玩了,光是看着它,就都不会觉得无聊。 大概一刻钟之后,杜时初的钓竿突然一动,她立刻意识到有鱼上钩了!她屏住呼吸,停顿了一会儿,便飞快地一甩杆,一只巴掌大的鲤鱼便被她钓了出来,摔在旁边的草地上。 “喵!”速度更快的是小狮子,它一看到那条还在草地上乱蹦的鲤鱼,便飞快地冲了过去,再也顾不得它的钓鱼竿了,跑到那条挣扎乱跳的鱼旁边,它低头嗅了嗅,便猛地伸出爪子狠狠地往鲤鱼身上一拍! 也不知道它哪里来的力气,它拍得鲤鱼晕头转向之后,就立马用爪子死死地摁住了它,然后转头朝杜时初喵喵地猛叫,像在喊她:“你快过来呀!” 杜时初于是过去了,蹲下身子,对它说:“这是我钓上来的鱼,你可不能跟我抢啊。” 说着她装作伸手要去拿的样子,小狮子却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的神色看着她,像是诧异她堂堂主人为什么要跟它一只小猫咪抢鱼,她也好意思? “怎么了,怎么了?你摁住了也不代表就是你的啊。”杜时初理直气壮,伸手就要去拿它爪子底下的鱼,小狮子顿时抬起了另一只爪子,拍向杜时初的手,还喵喵地叫,像是在骂骂咧咧一样,凶巴巴的。 “小狮子,你这可不地道了啊……”杜时初干脆趴在地上要跟它抢,但小狮子可凶猛了,那只爪子跟打地鼠似的拍着杜时初伸过来的手,愣是让她没办法抢过来。 “算了,怕了你了。”杜时初终于放弃了。 小狮子喵了一声,志得意满地玩弄垂死挣扎的鲤鱼。 杜时初捡起小狮子那根快要掉到池塘里的钓竿,捡了块石头压住,小狮子靠不住,只好靠石头了。 小狮子终于玩够了那条鱼,杜时初便吩咐下人捡回去,做成猫食给小狮子晚上吃,可不能浪费了,毕竟这是小狮子凭自己的实力从自己手里抢到的呢。 正当杜时初还继续跟小狮子玩钓鱼的时候,忽然有下人来报,说是又有人来找她。 “这回又是谁?”杜时初懒洋洋地问。 “说是临城您外祖家的人,郡主您的一个表哥。”丫鬟回答。 杜时初挑了挑眉:“又来一个表哥?” 她翻了翻原主的记忆,原主外祖家跟她同一辈的,确实有好几个表哥表弟,只是她从来没见过,一是因为原主母妃跟齐王驻扎的边疆离临城很远,不便回去探望;二是原主母妃去世得早,联络逐年减少,连带着原主也跟外祖关系疏远了。 杜时初还以为原主的外祖家不会出现了呢,毕竟原主父王去世时,临城外家都没有派人来,人家京城周家都拍周逸竹去了,虽然周家动机不良,但不也说明只要有心,再远也能表达一下关心? 他们在原主父王去世的时候没出现,现在杜时初回到京城了,他们反倒出现了,杜时初因此对他们也没什么好印象,觉得说不定又是一个想趁机把她掌控住从而谋利的人。 她根本不想见这个所谓的表哥,但到底是原主母妃娘家的人,关系算得上亲近,无缘无故的,她不好连外祖家的人都不让进门,否则对名声不好,因此她无精打采地吩咐道:“让他进来吧。” 884、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10) 没过多久,一个长得斯文俊秀,大概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便跟着仆从走到了荷花池边旳凉亭里。 “草民柳维安,给端阳郡主请安。”年轻男子拱手给杜时初见礼,端阳是她的封号。 “不必客气,请起吧。”杜时初说道,然后吩咐丫鬟给他看座上茶,又道,“不知道你是我哪位表哥?说来失礼,母妃去得早,我又从来没回过临城,倒是不太清楚外祖家都有些什么人了。” 柳维安听了,顿时有些愧疚地回答道:“这不怪郡主,郡主年纪小,王爷也正事繁忙,你没回过临城是情有可原。倒是我们,作为你母妃的娘家人,这些年却都没有人去探望过你,倒是我们的不是了……对了,我在家中排行第二,是你大舅舅的次子,名维安。” 杜时初轻饮了一口茶,并没有客气地反驳他这番话,转而问道:“维安表哥,你这回来京城,是有其他什么事吗?” 柳维安听见她这句话,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知道郡主对外祖家想必没什么感情,不过这也正常,毕竟连面都没见过,这些年也几乎不联系,如今又找上门来,郡主没有不认他已经是大度了。 “郡主,本来姑父去世的时候,家里是打算派人去参加姑父的丧礼,只是不巧祖母恰在那时候病得重了,我们就没能去成,后来知道你会回京城里住,所以家里就派我来探望你……希望你不要怪罪祖母和父亲他们……”柳维安有些脸热地说道。 其实这些理由并不是很充足,难道祖母病重了需要所有子孙都守在床前?就算真的需要,那派几个得脸的管事去看看也是可以的吧?那时候齐王去世了,整个王府可都只有原主一个才十二岁的小主子,正是需要外祖家来人帮忙的时候,可惜柳家连一个管事都没派来,如果不是皇帝派了人去帮忙,齐王府很多东西可就被周逸竹贪了。 所以柳维安说出这番话实在没什么说服力,不过杜时初内心里早就不是个真正的十二岁孩子了,如果她真是,那柳维安这些话还能糊弄她一下,只是她不是,所以柳维安的话就显得太空了。 “不会,毕竟外祖母生病,子孙们应该在病床前伺候尽孝的,这是人之常情。”杜时初无所谓地说道。 “对了,表哥这次上京只是来探望我的吗?”杜时初又问。 “咳咳,不全是,当然,看望你也是我这次上京的重要目的之一,此外,我还打算参加明年的春闱。”柳维安不知道为什么,说着说着就有些心虚。 杜时初了然,原来来看望自己只是顺便的,不过这正好,她也不喜欢跟别人有过多联系,柳维安是为了春闱才来京城比专门来看望她好多了。 “啊,可是外祖家的人不是不出仕的吗?”杜时初有些惊讶地询问,柳家是书香世家,祖上出了许多才子名士,不过他们淡泊名利,读书并不为了当官,他们更喜欢当博学多才的大儒,教书育人。 柳维安干笑着说:“这不是人各有志吗?我跟家里长辈读了些书,倒是想考中进士,实现一下为国为民的抱负。” 杜时初了然,看来柳家人终于有不“淡泊名利”的人了,她淡淡一笑,说:“那我就提前恭祝表哥明年金榜题名了。” 吉利话谁都喜欢听,柳维安也不例外,他真心地朝杜时初拱了拱手:“那就承你贵言了。” 杜时初又客气地询问了一下外祖母和其他人的身体情况,你来我往地说了些可有可无的话,柳维安喝了一肚子茶水,杜时初都没有开口让他在郡主府住下,他便知道自己不可能留在这里了。 因此他识趣了跟杜时初告别了:“没想到耽搁了郡主这么长的时间,时候不早了,我还得先回客栈休整一下……” 杜时初立刻笑容真心了许多:“都是我不好,忘了表哥刚刚到京城,肯定很劳累了,我还让你陪着说了这么久的话,真是不应该,那我就不留你了,表哥你早些回去休息吧。” 柳维安便告辞离开了,出了郡主府之后,他转回头看着气派辉煌的郡主府,苦笑了一下,看来这位郡主对自家真的没什么感情,连留自己住一晚都不愿意,她刚才那神情都很不得欢送自己离开了。 不过也怪不得她,从来没有相处过,又哪里来的感情? 柳维安想到这里,庆幸自己上门拜访之前先找了个客栈梳洗过,否则他这会儿就会落到没处可去的尴尬境地了。 杜时初送走了柳维安,顿时松了口气,抱着怀中的小狮子揉了揉,又用脸颊轻轻地蹭了蹭它的脑袋,蹭得它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不管柳维安这回上门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她都不关心,反正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人,如果他也想跟周逸竹一样利用她,那他可是想错了。 其实杜时初没有想错,柳维安确实是有跟她修复关系的想法,毕竟她是皇帝看重的郡主,只要攀上她,就会入了皇帝的眼,而柳维安作为一个想通过科举入仕的学子,不会不知道被皇帝记住之后对自己的仕途有多重要。 只是欲速则不达,柳维安知道自己不能太着急。 杜时初可不知道她自己真的成了个香饽饽,谁都想要吃上一口。 其实在原主的那辈子,柳维安也出现过,只是原主那时候已经住进了周家,柳维安上京的时候,要找原主就得去周家。 然而周家怎么可能会让另一个“表哥”来分散原主的注意力?毕竟利益蛋糕就那么大,谁愿意凭白分一份给别人? 因此柳维安找上周家的时候,柳氏根本没告诉原主,就派人把柳维安狠狠地羞辱了一顿,说他无事不登三宝殿,连亲姑父去世都不去吊唁的人,这回找原主,肯定是想谋利,周家以己度人,都是没有想错柳维安。 只是柳维安那时候还有点读书人的清高自傲,听到周家人说原主记恨外祖家从来没有帮助过她,便忍不了这羞辱,再也没有自取其辱地想跟原主见面了。 885、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11) 说起起周家人自从之前在郡主府门前吃了闭门羹之后,虽然很是不满,但并没有轻易放弃,之后柳氏和周逸竹还一再地上门想求见,就算被拒绝了也没有放弃,倒是称得上一句“锲而不舍”了。 只是这“锲而不舍”是想拿自己当往上爬的梯子,杜时初就觉得很厌恶了,所以她从来不打算见这家人。 不过这家人不是她想不见就不见旳,不知道柳氏是不是派人在郡主府盯着,只要杜时初出门,柳家人都会知道,杜时初好不容易出门想去街上买买糕点、透透气,这不,在香满楼糕点铺前,杜时初就看见了周逸竹。 周逸竹拿着把折扇,看见杜时初,便一脸“惊喜”地说道:“表妹!没想到你这在这里,原来你也喜欢吃香满楼的糕点吗?倒是巧了,我娘和妹妹们也很喜欢……” 杜时初看见他,顿时明白这人家这是有备而来,特意跟自己“巧遇”的,因此她似笑非笑地说:“没想到表哥这么孝顺,是特意来给你娘买糕点的吗?那你买吧,我正好买好了就先离开了。” “哎,表妹你先等等!”周逸竹一听,急忙叫到,他的本来目的就是为了见杜时初,买糕点只是可有可无的借口罢了,这会儿又怎么可能为了糕点放弃跟杜时初相处? “表妹,你先别急着离开,我们都这么久没见了,不如找个地方聊一聊,我也好知道你这段时间过得好不好。”周逸竹一副关怀备至的模样。 “不必了,我过得很好,表哥你别只顾着跟我说话,糕点快要没了,你这么孝顺,怎么能空手而归呢?”杜时初摇着头“着急”地提醒他道,“快些,香满楼的糕点卖完了就得等第二天了。” 周逸竹被她这么一催促,顿时不知道该不该放弃她而去排队了,要是他不去排队买糕点,那杜时初岂不是会知道他并不是为了给母亲买糕点而来的,而是特意来偶遇她的?这样的话,表妹对自己的印象还能好? 不等周逸竹纠结完,杜时初自己就径直离开了,她才没兴趣跟讨厌的人浪费时间呢。 于是根本不用周逸竹左右为难了,等他再抬头一看,杜时初的马车都已经走远了,他顿时气恼得差点连扇子都掰断了。 坐在马车上的杜时初,捏起一块红豆糕,递到小狮子嘴边,小狮子立刻伸出粉粉的小舌头迅速地舔食起来,它一点儿都不挑食,吃得兴起了还会用小爪子按住杜时初的手,生怕她会忽然撤走不让它吃了。 “真是只小馋猫啊。”杜时初忍不住揉了揉它的小肚皮,肚皮上的毛又厚又密,摸上去柔软舒适,让杜时初爱不释手。 “喵喵……”小狮子吃完了那块红豆糕,又舔了舔杜时初的手,便扭转头看杜时初,碧绿色的眼睛水汪汪,明亮又迷人,看着杜时初的时候还不忘撒娇地喵喵跟杜时初要吃食。 杜时初忍不住轻轻拿手指点了点它湿漉漉的小鼻头,说:“你还想吃啊?想吃的话躺下来让我摸小肚子啊。” 小狮子立马利索地往她膝盖上一趟,露出雪一样白的小肚皮,四只小爪子乖乖地举起来,还不忘拿眼睛看她,喵喵地叫,像是在喊她“你快摸呀,摸完了让我吃糕糕……” 杜时初见它这模样,忍俊不禁地笑出来,同时毫不客气地撸上的小肚子,说:“你是不是要成精了呀,小狮子,成精了要当我的小妖妃吗?” “喵喵……”小狮子奶呼呼地应和着,眯起了圆溜溜的眼睛,乖乖地任摸任撸。 于是杜时初买回来的一半糕点就进了小狮子的肚子,也幸好杜时初有各种用途千奇百怪的药丸,否则它这样吃法,能把它吃回喵喵星球去。 周逸竹在香满楼成功“巧遇”杜时初,却不想没能把握住机会跟她相处,懊恼得不行,回到家里的时候,又被柳氏一叠声地询问情况,顿时十分不耐烦:“娘,我看她是成了郡主就看不上我们了,人家根本不想理会我,明明我都跟她见了面,还跟她说了想找个地方喝喝茶聊聊她到京城之后的情况,但她却丝毫不给我脸面就拒绝了,还一副对我避之唯恐不及的模样,我看她就是过河拆桥……” “你都见到她跟她说上话了,还没能想办法哄到她跟你相处?你真是没用!”柳氏恨铁不成钢地对他道。 “我都腆着脸去讨好她了,她就是不给面子,我能怎么办?”周逸竹恼羞成怒,“我没用,那不如娘你亲自去找她啊?哦,我忘了,人家根本不认娘你这个堂姨呢,连亲自上门都不肯见你!” “你、你这个逆子!”柳氏被戳中了痛脚,顿时气急败坏,“我没皮没脸想要赖上郡主到底是为了谁?你怎么这么没良心?!我还不是为了你着想?你现在倒要这样来戳我的心,我一番苦心是喂了狗了……” 周逸竹听到她的哭诉,顿时羞愧起来,连忙抱歉:“对不起,娘,是我口不择言,我知道您都是为了我、为了咱们周家,才会想方设法地想攀上郡主府的关系,是儿子不孝,没有理解您的苦心……” 听到儿子认错了,柳氏虽然难过,但也很快就恢复过来了,周逸竹是她寄以厚望的长子,她这辈子能不能母凭子贵就靠他了,因此她只是气恼了一会儿,就不气周逸竹了。 转而叹了口气地周逸竹道:“唉,竹哥儿,你不要怪为娘逼你去讨好郡主,你不知道,临城柳家也来人了,昨儿就已经去过郡主府了,郡主见了他。” “什么?柳家怎么会来人?他们不是一直在临城吗?”周逸竹顿时提起了心,连忙追问,“柳家来了什么人?” “是郡主的亲表哥柳维安,关系可比你跟郡主的关系亲近多了,人家是正儿八经的亲表兄妹。”柳氏淡淡地说道。 “那怎么办?”周逸竹顿时着急了,“人家亲表哥来了,莪们还有什么胜算?” “冷静!据我所知,临城柳家跟郡主虽然是血亲,但关系却也没比我们好到哪里去。”柳氏瞄了一眼急得团团转的儿子道。 886、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12) “虽然是这样,但如果柳家人想要跟郡主修复关系的话应该比我们容易多了吧?不行,我们得先下手为强,要是被柳家人抢先讨好了郡主,那我们就更没办法接近郡主了……”周逸竹十分着急。 柳氏其实也很不安,毕竟柳维安天然就比他们周家人跟郡主更亲密,想要讨好郡主容易得多,可是就算她明白这一点也没有办法,因为杜时初真旳油盐不进,似乎铁了心不想要她这门亲戚一样,小小年纪就绝情又狠心,柳氏恨得不行。 “继续盯着郡主府,当然,柳维安那里也要盯着。”柳氏暂时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能等着,不过她又想到了一个不知道可不可行的办法,叮嘱周逸竹道, “我们不能进郡主府,郡主也很少出门,但我们还可以写信给她,想办法把信传到郡主手上,只要她愿意看,总有一天会被我们感动的……” 周逸竹眼睛一亮:“这个办法不错!” “好了,你回去想想写些什么能打动她吧。”柳氏蹙着眉头对周逸竹挥挥手道。 周逸竹便忙不迭地离开了。 柳维安在客栈里也在写信,自然是把第一次跟杜时初见面时的情况跟柳家人说一下。 其实之前柳家人不联系杜时初,除了路途遥远、感情太淡之外,还因为杜时初即使被皇帝看重,也对柳家人没什么用途,毕竟柳家人喜欢在临城经营家族名声,当教书育人的先生,那即使杜时初是郡主,也跟他们没什么关系了。 但是如今却不一样了,因为柳维安想通过可就入仕,那作为皇帝极其看重的杜时初,就有很大的利用之处了,这不就得赶紧地修复好关系吗? 来之前,柳维安以为这件事并不难,毕竟杜时初只不过是丧父不久、身边没有一个亲人的小姑娘,正是需要亲人宽慰的时候,只要他来了,多关心她几句、安慰安慰她,还怕她不会依赖并且信任上自己? 可惜跟杜时初见过面之后,柳维安就知道自己大意了,小看了杜时初,她并不是无依无靠的孤女,皇帝就是她最大的靠山,她根本不需要什么亲人的宽慰。 反而是他,需要杜时初这个跟皇帝关系亲近又不会惹皇帝顾忌猜疑的人。 柳维安如今虽然还带着些柳家人的清高和自傲,但这回没有周家人侮辱讽刺他,而杜时初这条捷径又实在太吸引人了,柳维安就没办法割舍,更不想轻易放弃。 给家里人写完信之后,柳维安就到街上看看能不能买到些郡主可能会喜欢的礼物,他上次上门太过于匆忙,除了些必要的见面礼之外,并没有带上什么珍贵的礼物,这回他就得补上了。 毕竟想从别人身上获得好处,怎么能不付出些成本呢? 柳维安花了大心思把京城里最大的朱宝阁里珍贵稀有的珠宝首饰买了下来,又找了些小姑娘可能会喜欢的小玩意儿,包装整齐,便带着又去了郡主府求见。 不过这回他就没那么幸运了,杜时初并没有见他,说她正在为父母抄写经书,不能停下来,还得大半个时辰才结束,她知道表哥要准备科举,时间紧迫,就不见他了,还望他见谅云云。 柳维安听到仆从这话,连忙道:“不急,如今离明年春闱时间还早着呢,我可以进府里等表妹给姑姑、姑父念完经,不会打扰她的。” 仆从却摇着头道:“抱歉了柳公子,奴才只是个下人,不能擅自做主让您进去,您还是回去吧。” “你可以回去问问郡主……”柳维安不肯放弃,“说不定她会同意我这个提议呢?” “不行,奴才刚才去禀报已经打扰了郡主一次,如果再去打扰她,那郡主就要生气了,所以希望柳公子见谅,郡主下的决定不会轻易改变的,她今天没空见你,那不管你等多久她都不会见你了,所以您还是回去吧。”仆从连忙解释道。 柳维安没办法,只好带着自己那辆装满了珍贵礼物的马车回去了,他倒是想把礼物留下来,但仆从却解决不肯收,说是没有郡主的吩咐,他要是做主收下了,郡主知道后肯定会罚他。 盯着郡主府的人跑回去报告给柳氏这个消息,得知柳维安这回也没办法进入郡主府见杜时初之后,柳氏便瞬间觉得心情好多了,之前的紧张和着急一扫而空,原来杜时初并不止对她这个堂姨绝情冷漠,连对她的亲表哥也同样无情,柳氏这就放心多了。 杜时初还不知道两个表哥都对她这个踏脚石虎视眈眈,她又到了进宫的时候,抱着小狮子就去了后宫找六皇子和五公主他们玩,没想到他们还要上课,不能陪她玩。 杜时初顿时十分可怜他们,同时又很庆幸自己已经十二岁了,否则皇帝肯定也会让她也到宫里来上课,而不是只派了两个嬷嬷来教导她。 杜时初无聊,便在后宫里逛,逛着逛着突然就走到了一处格外破败安静的地方,这里的宫殿远离乾清宫,偏僻极了,又年久失修,显然是个冷宫了。 “郡主,咱们还是离开这里吧?”丫鬟知春有些害怕地低声劝杜时初道。 “我想看看。”杜时初好奇地四处张望着,“不知道这冷宫有没有住着被贬斥的妃嫔?” “郡主,您别说了,万一真的有呢?”知春都瑟瑟发抖了,忍住挨得杜时初近了些,“奴婢听说被贬入冷宫的那些娘娘们,受到的打击太大精神都失常了,咱们要是遇上了,万一被她们攻击了怎么办?” “我能保护自己和你,别担心。”杜时初安慰她,“陛下是个仁善的,没听说他把哪个妃嫔贬入过冷宫啊,而且这里还这么安静,说不定根本没有人呢?” “可、可就算陛下没有贬斥过妃嫔,那先帝不是贬斥过吗?”知春低声道,似乎怕声音大了会吓着那不知道在哪儿的废妃。 杜时初眨了眨眼,说:“你说得也对哦,先帝是曾经把几个废妃打入了冷宫的……” 887、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13) 当今皇帝登基才三年多,虽然有不少妃嫔,但因为皇后管理有方,所以后宫还算安稳,小打小闹虽然有,但还没闹出过什么大事,自然就还没有被贬入冷宫的废妃。 不过先帝就不同了,先帝作为皇帝,政绩平平,无功无过;但作为男人,他可就好、色多了,他在世时后宫三千这四个字可不是说说旳,就算没有三千,也有几百了,那么多女人凑在一起,可不就斗得你死我活么?冷宫自然就住进了不少废妃。 先帝去世之后,当今陛下登基,他自己也有妃子,那后宫就险些住不下那么多人了,最后还是太后下了旨意让先帝那些有子的妃嫔出宫跟儿子住,无子女的则搬迁去了郊外行宫祁阳宫。 不过冷宫里的废妃有没有处理那杜时初就不清楚了。 她扫了一眼眼前宫殿那掉了漆的牌匾,牌匾上写着晦秋宫,这名字就不吉利,怪不得是冷宫呢。 杜时初抱着小狮子迈了进去,这宫殿很久没有修整过了,屋顶的瓦早就掉了不少,地上的落叶也掉了满地,还有不少虫子钻入钻出。 “郡主!咱们还是别进去了,快些离开吧……”知春吓得不行,扯着杜时初的袖子哀求道。 “喵……”小狮子叫了一声便从杜时初怀里跳了下来,往屋里去了,杜时初连忙跟在它身后走进去。 小狮子东嗅嗅,西闻闻,像是到处占地盘一样,杜时初跟着它毫无目的地走着,这晦秋宫虽然破败,但还是很宽敞的。 知春都快哭出来了,害怕得不行,又不敢不跟着杜时初,惊慌得像只受惊过度的小兔子。 “要不然你就别跟我进去了,出外面等着吧。”杜时初倒不是冷酷无情的人,对知春道。 知春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不,奴婢要跟着郡主,奴婢不敢一个人待着……” “那你就跟紧些吧,放心,我不会不管你的。”杜时初安慰她。 “郡主!你、你有没有听见什么声音?”知春突然吓得一蹦,立马死死地抓紧了杜时初耳朵衣袖,眼神惊恐,颤抖着声音问杜时初。 杜时初侧耳仔细听了听,似乎确实听见一些声音,便说道:“听见了,像是小孩子的哭声……” “小孩子的哭声?!”知春吓得浑身都颤抖起来了,“郡、郡主,奴、奴婢听说宫里死过不少孩子,会、不会是那些孩子啊?” 显然她已经想到了非自然的灵异事件去了,把自己吓得不行,脸色都白得毫无血色了。 杜时初对她“嘘”了一声,说:“别出声,我再听听。” 知春立马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双眼惊惧地看着杜时初。 杜时初便聚精会神地倾听着周围的声音,她耳朵灵敏,加上身上有内力,因此能听见更远处的声音。 “确实是小孩子的哭声。”杜时初很肯定地说道,“我们去看看吧。” “别……郡主,说不定是那、那些东西呢?”知春即使颤抖着也不忘劝杜时初。 杜时初当然不怕什么灵异事件,毕竟这是个正常的世界,没有那种非自然的存在,当然了,就算有,她也根本不怕,毕竟她本身就是比鬼还可怕的存在啊。 因此杜时初并没有被她劝住,拍了拍她的后背,便抱起在墙角扒土的小狮子,往哭声那儿走去了。 知春虽然吓得不行,但还是拖着软成面条的腿艰难地跟上去了。 杜时初顺着小孩子的哭声走去绕过了晦秋宫的好几个侧殿,走到最里面一处保存得还比较完善的屋子外,便能十分清晰地听到有小孩子细弱的哭声传出来了。 知春已经彻底走不动了,她双腿抖如糠筛,想要跟杜时初说什么,却根本发不出来声音,这是恐惧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杜时初轻轻地点了一下知春颈后一个穴位,知春瞬间便眼睛一闭,软绵绵地晕了过去,杜时初立刻接住她的身体,把她移到墙边靠坐着。 这丫鬟胆子太小了,要是继续让她这么恐惧着,还不知道会吓出什么病来,所以还不如让她晕过去。 杜时初安置好知春后,便毫不犹豫地踏入了那间阴暗的小殿。 她从来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看到这么一副场面,她还以为那小孩子的哭声说不定是哪里来的野猫的叫声或者是猫头鹰的叫声,总之不可能是人类孩子的。 但她万万没想到,她以为不是的那个可能,偏偏就是事实,并不是猫叫或者鸟叫,而是真实的小孩子在哭。 杜时初看着蜷缩在墙角那一大一小的人,眼睛都惊愕地睁到了最大,这冷宫里怎么会有小孩?! 那蜷缩着的衣衫褴褛、披头散发如同疯婆子的女人抬起头看见杜时初,吓得立马抱着怀里哭着的小孩缩得更小了,还一脸惊恐地看着杜时初。 杜时初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个抱着孩子的女人瘦骨嶙峋,脸上脏得看不出模样,而被她抱着的小孩更是凄惨,身上只有一块破布裹着,那破布根本连衣服都算不上,也根本裹不住多少小孩的身体。 小孩子身上没有一点儿肉,肋骨根根分明,小胳膊小腿更是细得只有一把骨头,名副其实的皮包骨,如果他不是还哭着,杜时初说不定还以为他早就死了,只是一副骷髅了。 不过他如今离骷髅也差不了多少了,哭声细弱,有气无力,难为他还哭得出来。 杜时初根本看不出他几岁了,但那小小的一团,说他是不足周岁的孩子都有可能,但宫里怎么会有不到周岁的孩子呢?当今陛下最小的六皇子都三岁了。 “你……是谁?这孩子又是谁?”杜时初终于忍不住用艰涩的声音问道。 但并没有人回答她,那个女人低着头,又长又乱的头发遮住了她的脸,看她的模样,似乎已经神志不清了。 一个神志不清的女人带着一个不知来历的小孩,还住在冷宫里,活着,却居然没有任何人发现,杜时初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额头,只知道自己这回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果然好奇心害死猫。 888、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14) 杜时初见问不出什么来,只好慢慢地朝他们挪过去,小心翼翼地,并不想惊吓到他们,但女人还是被惊动了,她突然抬起头朝杜时初凶狠地龇牙,嘴里还发出嘶嘶的声音,像是警惕而防备旳母兽在恐吓对自己和孩子有威胁的天敌,即使内心害怕也要虚张声势。 “你别怕,我不过去了。”杜时初连忙举起双手放柔了声音说道,那个女人这才停止了对她的威胁,转而低头看向她怀里的孩子。 此时这孩子大概已经哭累了,不再哭闹,只偶尔发出微弱的抽噎声,细瘦的手脚时不时微微动一动,显示他还活着。 杜时初一时之间束手无策,她生怕吓坏了这母子俩,但又不能不管,她只好找了个地方坐下,想打消女人的警惕再说。 她仔细打量了一下这阴暗的小殿,发现角落里有破草堆垫成的席子,还有一条已经脏破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单薄被子,显然这是母子俩的“床”了,只是这被子不知道多久没清洗过了,散发出一股难闻的味道。 而在床边,还有一个破碗,不是缺了一角,就是碎了一边,这几个破碗脏兮兮的,似乎从来没有洗过,甚至还有好几只苍蝇在上面飞舞着。 杜时初看到这些,脸色十分难看,难道他们母子俩就是这么活下来的? 那个女人依旧警惕地看着杜时初,一双因为瘦而凸显的眼睛从乱发中露出来,一眨也不眨地盯着杜时初。 杜时初装作从怀里,实际上是从空间里掏出了她放在里面的两个馒头,对女人道:“给你吃,要不要?” 女人并没有第一时间接过去,虽然她忍不住舔了舔干涩的嘴唇,眼里紧紧盯着馒头不放,但她依旧没有放下戒备。 杜时初只好用自己的手帕把两个馒头包起来,放到了她面前不远的地方,说:“我不过去,你自己拿吧。” 女人又警惕地打量了她一番,又眼馋地看着那两个诱、人的馒头,最终还是抵不过饥饿,便一手抱着怀里的孩子,一手飞快地捡起那两个馒头,然后狼吞虎咽地啃了起来,因为没有水又吃得急,她被噎了好几次,每次都得使劲地咳嗽才把喉咙里的馒头碎咽下去。 吃完一个之后,她并没有接着吃剩下那个,而是小心翼翼地把那个馒头一点点地撕成小块,塞到她怀里的孩子嘴里,孩子吃得非常慢,但女人很耐心。 杜时初等他们俩吃完了馒头,才对女人道:“你还记得自己是谁吗?” 女人根本理也不理她,杜时初揉了揉额头,知道没办法从她嘴里问出来历了,她瞄了瞄母子俩,只好站了起来,走出门,找到还晕迷着的知春,给她解了穴,让她醒了过来。 “郡主!奴婢这是怎么了?”知春一清醒便迷惑地问杜时初。 “没事,我在这里发现了一对母子,你出去求见陛下,把陛下请过来吧,我在这里等着。”杜时初吩咐知春道。 “什么母子?”知春一头雾水,她忽然想起那个小孩子的哭声,顿时又吓得脸色苍白起来了,“郡、郡主,您、您是说这里真的有人?不是那什么、什么?” “是活人,大概是被先帝发配到冷宫来的废妃和她的孩子,这事需要陛下和皇后管,我们既然发现了,就得禀告他们一声。”杜时初解释道。 这母子俩明显早已经被人忘却,都快饿死在冷宫里了,活得连个乞丐都不如,说起来算得上是宫闱秘辛级别的丑闻了,毕竟让先帝的妃子活成这个样子,不是证明皇帝不仁吗?即使这妃子是被打入冷宫的废妃,但也还不能被人如此对待啊。 “可、可郡主您自己留在这里,行吗?会不会有危险?”知春担心她的安全。 “不会的,你快去。”杜时初催促她,知春只好一咬牙,飞快地跑出去了,幸好杜时初跟她说了这冷宫里住的是活人,否则她会恐惧得脚软,根本没办法离开了。 让知春去找人了之后,杜时初又回到那个小殿里,那对母子已经换了个地方,小孩子已经被放到了地上,杜时初这才看清了他的模样。 他瘦得厉害,但脑袋又大得出奇,跟皮包骨头的小身躯比起来,大小很不成比例,好像一根火柴棍上顶着一颗圆球。 杜时初瞧了瞧那位神志不清的废妃,见她低着头自顾自地捉着自己身上的虱子,并没有关注她,杜时初便悄悄地往小孩那边走去。 走近了一看,小孩子的模样就显得更加触目惊心了。 他是醒着的,但没有哭也没有乱动,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见杜时初,便慢吞吞地看着她,良久才眨一眨眼,似乎有些反应迟钝。 “你会说话吗?”杜时初低声问他。 “……啊……”小孩子发出一个有些嘶哑的声音,大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她。 “你几岁了?”杜时初又问。 这回小孩子没有再发出声音,只是定定地看着她。 杜时初把怀里的小狮子放下来,小孩的眼睛立马从杜时初脸上挪到了小狮子身上,显然他对小狮子很好奇。 “喵喵……”小狮子走过去,嗅了嗅小孩身上的味道,突然打了个喷嚏,便又一脸嫌弃地转过头飞快地扑向杜时初的怀里。 杜时初忍不住被它的举动逗笑了,撸了一把它的后背,说:“怎么,你还嫌弃起人家来了?” 小狮子一爪子拍到她膝盖上。 小孩子还一直盯着小狮子,杜时初想问问他要不要摸摸小狮子,但一想,万一他免疫力太低,不适合跟动物多接触呢?于是就把这话咽下去了。 这时候那女人终于结束了捉虱子的游戏,把注意力收回来放到了孩子身上,这便发现了太过于接近孩子的杜时初,立刻又变成了警惕的母兽,连滚带爬地扑过来把孩子抱起来,接着又冲杜时初龇起牙来威胁恐吓。 杜时初连忙道:“我不会伤害你们,别害怕!” 说着她还往后退了好几步,显示自己对他们没有威胁,女人这才降低了些微警惕性。 889、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15) 不知道多了多久,杜时初才听到有一群人快步往这里走来的脚步声,显然抱着孩子旳女人也听见了,立刻吓得又往墙角缩去。 杜时初张了张嘴,不知道该如何劝说她,最后她干脆不说话了,只等皇帝和皇后到来。 很快皇帝和皇后的身影就出现了。 “端阳,你没事吧?”皇帝把杜时初全身上下打量了一遍,发现她好好的,这才松了口气。 “陛下,我没事,有事的是其他人。”杜时初连忙说道,她又跟皇后见了礼,这才带着两人进去,指着那蜷缩在墙角的母子俩道, “这就是我发现的两母子,他们两个应该在这里生活很久了,但不知道是谁。” “陛下,这都是臣妾失职了,居然没有发现冷宫里还住着人。”皇后看见宛如乞丐的母子俩,顿时脸色难看地跟皇帝请罪,后宫是她管理的,不管这对母子是谁,只要在后宫活着,而她没有发现更没有妥善安置,那就是她的不对了。 “你的过错之后再说,现在先把太医请来给他们看诊,再好好调查一下他们是什么人。”皇帝忍住了心里的怒气,面不改色地对皇后说道,其实他已经猜到这女人应该是先帝的废妃,只是他不知道这废妃居然还有先帝的遗腹子。 “端阳,你先回去吧,这件事就留给皇后处理。”皇帝又对杜时初说道,毕竟先帝留下来的妃子和孩子,又是这个模样,杜时初一个小姑娘没必要掺和进来。 杜时初也没有多管的意思,既然皇帝和皇后已经知道了这件事,那她就能理所当然把这事扔给改管的人了。 因此她很听话地离开了。 “郡主,您也太大胆了,那样偏僻恐怖的地方都敢去,幸好那里住的是活人,要不然得吓坏了……”知春还心有余悸地说道,“说起来那对母子也是真惨,在这冷宫里活得连乞丐都不如,唉!” “好啦,这种事不关咱们的事,别想了。”杜时初安抚她,“现在陛下和皇后知道了,那他们以后就不会这么惨了,也算是我们做的好事了。” 知春顿时有些高兴了:“这么说起来,还是郡主您救了他们呢,看他们的样子,如果没有您发现,他们都不知道还能活多久。” 杜时初摆了摆手:“是他们的生命力顽强。” 可不是顽强吗?在那样的环境都能活下来,那个女子真是很厉害,她不但自己活下来了,甚至还把孩子都养活了。 杜时初很快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了,她回到了自己在宫里的住处,便让人去打了水,她要好好沐浴一番。 等她泡完澡出来,便听见宫女说武骁然来了。 武骁然是住在宫里的,皇帝生怕他回去之后又被亲爹后娘虐待,所以就让他跟皇子们住在宫里了。 在宫里住了一段时间,武骁然身上已经长了些肉,也长高了些,终于不像之前那样,明显一副被虐待的小可怜的模样了。 杜时初刚想要问他来找自己有什么事,忽然小狮子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瞬间窜到武骁然面前,抬起小脑袋,蓬松柔软的鸡毛掸子似的长尾巴高高竖起,朝武骁然喵喵地叫着,不知道是在跟他问好,还是在拦路。 武骁然停下脚步,低头定定地看了它几眼,便想绕过它,不理会它,继续朝前走去。 然而小狮子好像跟他杠上了,他绕开它,它就又窜到他面前站着拦住他,丝毫不因为体型的巨大差距而胆怯后退。 杜时初看得只觉得有些好笑,对小狮子喊道:“小狮子,你干什么呢?武骁然惹你了?” 小狮子回过头来喵喵喵地对杜时初叫了一阵,不知道在控诉什么,然后又转过去盯着武骁然。 杜时初听不懂猫语,只好问武骁然了:“武骁然,你该不会是什么时候得罪它了吧?它好像对你很有意见。” 武骁然低着头看着丝毫不肯让路的小狮子,干脆弯下腰,直接把小狮子抱了起来,然而小狮子似乎对武骁然的举动很生气,举起两只小爪子就对武骁然狂挠,武骁然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它的爪子,于是小狮子只好喵喵喵地狂叫,骂骂咧咧,无能狂怒的样子。 杜时初忍不住轻笑出声了,知道了这两个家伙很不对头。 武骁然走到杜时初面前的时候,抓住小狮子的手松开了,小狮子顿时抓住了机会,飞快地从他怀里一个飞跃,就跳进了杜时初的怀里,大概是知道有主人撑腰了,它又嚣张地对武骁然骂起来了,凶得狠,一副狐假虎威的模样。 杜时初笑着撸了撸它脖子的毛,又给它挠了挠下巴,于是顿时一只小凶猫就变得温顺起来,叫声都由一开始的凶巴巴变得软绵绵了。 武骁然不满地瞄了一眼持宠生娇的猫一眼,说:“它就会吃,就会玩,连老鼠都不会抓,养着有什么用?” 杜时初忍不住睁大了眼睛,大笑道:“骁然,你明知道我养它并不是要它抓老鼠的,我把它当小伙伴、小孩儿养呢。” 武骁然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低声嘟囔道:“你要小伙伴、小孩儿根本不需要养它……” “你说什么?”杜时初只顾着撸猫了,一时没听清他说了什么。 “没什么。”武骁然非常自然地抢过知春帮杜时初擦头发的毛巾,自然而然地帮杜时初擦起了头发。 杜时初被人伺候惯了,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还夸他:“骁然,没想到你伺候起人来还很有一套,帮我擦头发的动作轻柔,让人很舒服。” “很舒服?那我以后都帮你擦。”武骁然垂着眼像是不经意般说道。 “这哪里行啊,你哪有这么多时间浪费在我这里,哈哈……”杜时初笑着说道。 武骁然并没有反驳,他轻轻地用毛巾把杜时初浓密又柔顺的长发擦了又擦,闻着那淡雅的清香,只觉得手里像是抚摸着珍稀又贵重的丝绸,丝丝缕缕,直绕人心。 “对了,你找我有什么事?”杜时初忽然想起这个问题来。 “没什么事,只是想来见见你。”武骁然淡淡地说道。 890、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16) 武骁然不知道怎么的,似乎跟杜时初特别亲近,明明不是个爱说话也不是个热情的人,小的时候被亲爹继母虐待过,生性内敛,跟谁来往都淡淡的,但对于杜时初,他却仿佛很自来熟。 每次杜时初进宫里住,他都会来找杜时初,其实找她也没什么正事,好像就是来看看她,跟她见个面,偶然帮她给水果削个皮、给她擦擦头发,或者把小狮子从树上捉下来。 不过不管怎么说,他反正是跟杜时初混熟了。 至于在晦秋宫里被杜时初发现的那母子俩,果然是先帝的废妃以及遗腹子,那个遗腹子已经三岁了,可惜因为从出生起就没吃过一顿饱饭,严重营养不良,虽然还活着,但如果不费心调养,那很可能活不到及冠。 至于那位先帝的废妃,她已经神志失常,只记得自己有个孩子,其他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既然已经发现了他们母子俩,皇帝自然不会再把他们留在后宫里,而是要让太医医治,毕竟是他的庶母和弟弟,不管废妃曾经犯了多大的过错,如今一切都随着先帝的离去以及她的神志不清而烟消云散了。 这些事情是后宫的事,与杜时初无关,不过鉴于她是发现母子俩的人,所以皇帝后来还把母子俩的情况跟她说了一下。 杜时初听过之后就不关注了。 时间一晃而过,两年多过去了,杜时初已经快满十五岁了,三年的守孝期也即将结束,皇帝早就开始想着除服那天好好地在宫里给她办一次宴会。 杜时初倒是不想那么张扬,可惜皇帝似乎生怕亏待了她,非得要让她除服的事宣扬得全京城都知道。 “端阳啊,除服之后没多久你就要及笄了,办个宴会让大家都知道你守孝期结束了,不正好可以让大家知道你已经长大了,可以挑选郡马了吗?”皇后笑眯眯地对杜时初说道。 杜时初一愣,没想到皇宫这么快就要开始操、心自己的婚事了,她扬起一个笑脸,对皇后道:“娘娘,我还小呢,才刚刚十五岁,哪里就用这么着急挑郡马了?而且就算我一辈子不出嫁,郡主府的财产也足够让我安稳富足地过一辈子了。” “胡说,姑娘家哪里有不嫁人的?你现在年纪小才会这么想,等你再大一点,就会自己都着急了……”皇后打趣她道。 杜时初摇着头说:“这可不一定,如果嫁人还没有我自己一个人过得自在,那我干嘛还要嫁人?这不是自找苦吃吗?” 皇后却叹了口气,用复杂的眼神看着她,说:“傻姑娘,你以为自己不想嫁就能不嫁了?外面不知道多少青年才俊想要博得你的青睐呢,你一天不嫁人,就一天没办法得到安宁。” 杜时初非常聪明,她一下子就领会了皇后没说出口的那些话,便收了笑容,问她:“皇后娘娘,难道已经有人来你跟前提起我的亲事了?” 皇后点了点头,并没有敷衍她:“京城里那么多人,你每个月都会进宫住几天,多少人盯着你啊,有些心急的,可不就早早来跟我打听你定没定亲了吗?” 杜时初万万没想到自己真的成了个香饽饽,三年前她父亲刚去世,她回到京城的时候才十二岁,又要守孝,因此除了周逸竹那家人以及柳维安早早盯上她,想要把她当踏脚石之外,其他人除了一开始送了帖子来,之后对她就并没多在意,所以她还以为自己没有多少人关注呢。 却没想到这会儿她马上就要除服,又快要及笄了,立马就有了利用价值,于是外面那些人就跟鲨鱼闻到了血腥味一样,全都盯上她这块肉了。 “娘娘,陛下答应过我,我的亲事由我自己做主的,您记得的吧?”杜时初郑重地问皇后。 “我当然记得,你放心,没有经过你的同意,谁来提亲我都不会替你答应。”皇后很坚定地说道。 “谢谢娘娘。”杜时初松了口气,好在皇帝和皇后都是通情达理的人,并没有想要利用她的亲事拉拢权臣或者平衡什么人。 “你是齐王唯一的孩子,本宫和陛下都不会随意决定你的亲事,肯定得好好地帮你挑选一个十全十美的郡马才行。”皇后自己没有女儿,这三年下来,对杜时初也有了些感情,当然,最根本的是她跟杜时初没有利益冲突,所以不会拿捏她的婚事。 杜时初说起郡马来也是一点儿都不脸红的,她大大方方地说:“那可就说好了,没有十全十美的男人,我可不会嫁的。” “好好……”皇后乐呵呵地答应道,以为杜时初只是在说笑,却不知道她是说真的。 杜时初回到自己住的宫殿时,武骁然又来了,他虽然才十四岁,但这几年在皇宫里吃得好穿得好,把小时候的亏空都补了回来,又跟着武师傅们练了武,因此年纪小小就已经长得很高了,高高瘦瘦,比杜时初还高了半个脑袋,目测还能再长高半个脑袋。 “你要开始选郡马了?”武骁然抓住这几年长得越发威风了的小狮子,把它搓揉了个遍,还装作漫不经心地询问杜时初。 杜时初惊讶地说:“你听谁说的?我才十五岁,选什么郡马?” 武骁然定定地看着她:“那就是还没有开始选?” “当然没有!我又不是想不开,干嘛这么小就嫁人?嫌日子过得太轻松了?”杜时初翻了个白眼道,她在武骁然面前是从来不注意形象的,武骁然早就见过她衣衫不整、披头散发毫无仪容的模样,因此她在武骁然面前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本性。 武骁然听见她这么说,带着少年气的清俊的脸上立刻露出了一个真心的笑容来,还点点头说:“姑娘家确实太早成亲了不好,起码得双九年华才考虑这件事。” 双九年华就是十八岁,这家伙倒是知道不宜早婚早育,杜时初有些意外地看着他:“可现在有不少男女十五六岁都成亲了,十八岁孩子都有了,你怎么跟别人不一样?” 891、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17) “我从来都跟别人不一样。”武骁然那双黑亮澄澈的凤眼定定地看着杜时初说道,“而且我希望她能等等我。” “什么?”杜时初有些疑惑,“等等你?难道你已经有意中人了?”杜时初顿时眼睛一亮,里面闪着八卦的光芒。 “是谁?”她神神秘秘地凑近武骁然面前,漂亮的桃花眼盯着他,好奇又八卦地问,“我认识的人吗?” 武骁然猛地被她眉目如画的脸庞凑近,冲击力太大,呼吸一下子就屏住了,他忍不住移开了视线,生怕自己情不自禁暴露出来。 “等你需要知道的时候,你自然就会知道了。”武骁然伸出一只手捂住她的脸,勉强维持住淡定地说道。 杜时初一把扯开他的手,生怕他的手碍事还牢牢抓住了,并没有放开,继续不折不挠地追问他:“你就说说嘛,我不会说出去的。” 武骁然哪里还能听清她的话,他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被她抓住的手上,他只感觉到她温热柔软的手抓着他,明明只是一只纤细的手,武骁然却仿佛觉得是重若千钧的的珍宝,让他根本连动都不敢动。 杜时初还丝毫不觉察地晃着他的手:“你难道要跟我生分了吗?不把我当姐姐了?” 武骁然终于把内心里几乎要爆发的冲动压制了下来,他不想着杜时初,因此他转过头对她低低地,像是求饶般地乞求她:“姐姐,别问了,好吗?我暂时还不想说。” 那张已经初现立体英俊轮廓的少年的脸庞,用这种乞求的神情对杜时初说话,杜时初这个颜控一下子就受不了了,理智出走,连连说道:“好好,姐姐不逼问你了,你以后想说再说吧。” 武骁然看见她这模样,嘴角顿时忍不住地往上扬,眼角眉梢都透着笑意,他就知道,只要他用这幅神情对上姐姐,那她就根本没办法拒绝他。 小狮子不明白这对少男少女之间的暧昧,它刚刚被武骁然抓着蹂躏了好一会儿,好不容易这个时候自己的主人帮它按住了一只大手,它便终于挣脱开武骁然的另一只手,重获了自由。 重获自由的小狮子凶巴巴地把武骁然的衣服下摆狠狠地挠了几下,挠出了丝线,这才迈着优雅的步伐去蹭杜时初的脚,“喵喵”地叫着,像是在跟杜时初告武骁然的状一样。 杜时初终于被小狮子的叫声唤回了理智,这才松开他的手,转而把小狮子抱了起来。 武骁然顿时觉得遗憾,眼带嫉妒地看了小狮子一样,只觉得这小东西很碍眼,他缩回手的时候,忍不住用另一只手摸了摸被刚刚被杜时初碰触过的地方,想要留住被她握住的感觉。 小狮子窝在杜时初怀里,被她撸得发出咕噜咕噜极其舒适的声音,一直小爪子还舒服得一张一张的,粉粉的小爪子张开时像盛开的花,可爱极了,杜时初又忍不住轻轻地捏了捏它的jiojio。 武骁然很想把这只懒洋洋的胖猫从杜时初怀里丢掉,但他不能,因为他不知道在杜时初心里,他跟小狮子的地位到底谁更重要…… 武骁然想到这里便觉得有些心酸,从小喜欢的姐姐有心爱的宠物就算了,偏偏还只把他当成亲近的弟弟看待,丝毫没有把他当成是同龄的男人。 可是外面虎视眈眈盯着她的男人却很多,他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早出生几年,这样就根本不需要姐姐等他长大,他可以成长到有足够的力量去保护她,去得到她。 “然然,你怎么还在这里?陛下没有事找你吗?”杜时初撸了一遍小狮子,发现武骁然还没有离开,便有些惊讶地问,皇帝对这个侄子十分看重,不但直接让他住在宫里,还让他跟着皇子们一起上课,想要把他培养成文武双全的栋梁之材。 武骁然这几年也没有辜负皇帝的期望,他成长得很快,听说已经开始在暗地里帮皇帝做事了,不过这些朝廷大事不关杜时初的事,所以她只知道个大概,并不知道详情。 武骁然听见她这毫不客气的话,心顿时有些塞,不过他知道杜时初不是赶他走,只是单纯问问而已,所以他只郁闷了一会儿,就说道:“我正要离开,那姐姐你好好歇息,我明天再来找你。” “好好。”杜时初头也不回地朝他挥了挥手,武骁然苦笑一声才大步离开了。 不过第二天武骁然并没有来找杜时初,杜时初有些疑惑,不过想到他已经不单单是个只接受教育的孩子了,也是开始办事了,就没有太在意,说不定他有事要忙,没时间来了。 杜时初便没有放在心上,毕竟武骁然来找她也没有正事要做,都是来她这里忙里偷闲的,杜时初觉得他是把自己这儿当成是歇息的地方了。 她并不知道武骁然受伤了,被皇帝安排在宫中隐秘的某处地方养伤。 皇帝看着他胸口被包扎了还依旧不停地渗血的伤口,愧疚又心疼,自责地说:“是朕大意了,没想到那里的情况比朕想象的还要严重,还连累了你,害你受了这么严重的伤!是朕的过错。然儿,你这段时间好好养伤,这件事朕让其他人去查,你可万万不能出事了……” “皇伯父,侄儿没事,这伤口只是看着严重,其实并没有伤到要害,没几天就好了。”武骁然苍白着脸色安慰皇帝。 皇帝却叹了口气,摸了摸他的脑袋,说:“然儿,你不用安慰朕,你才十四岁,是朕操之过急害了你,你好好养伤才是正事,其他的别想太多。” “对了,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没有?你养伤这段时间都得待在这里,不能出去,会有些无聊,想要什么打发时间,跟皇伯父直说,皇伯父都给你找来。”皇帝生怕侄子养伤无聊,便说道。 武骁然第一时间想到了杜时初,但他把要出喉咙的话咽了回去,他不可能让杜时初接触到这些阴暗危险的事情,她应该是洁白无瑕的。 “我、想要小狮子……”武骁然想起了碍眼的小宠物。 “小狮子?端阳的猫儿?”皇帝愕然,“端阳可宝贝她那只猫儿了,她肯借给你玩吗?” 892、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18) 皇帝觉得有些为难,毕竟杜时初可是把小狮子当成儿子来养的,宠得不行,她舍得把小狮子让给武骁然几天吗? “要不然儿,你再想想其他的东西?小狮子可是端阳的心肝宝贝,朕怕她不肯给啊。”皇帝愁得眉头都皱起来了。 武骁然想了想杜时初对小狮子的那宝贝样儿,也不忍心让她为难,便说道:“那就算了吧。” 皇帝觉得很是愧疚,又提议道:“要不然朕把你的那只小鹰带来陪你?” 皇帝御兽园里养着的那两只苍鹰终于在一年前生下了一只崽儿,他便按照之前承诺过的,把那只雏鹰送给了武骁然养。 武骁然宝贝得不行,跟好几个从草原来的,有养鹰经验的猎人们学了许多,对那只小鹰事事都亲自动手伺候,根本不让其他人帮忙,幸好他一番苦心孤诣终于把小鹰养熟了,除了他这个主人,那只小鹰谁都不认。 “不用了,它喜欢到处飞,让它待在这里它会郁郁寡欢的,我不舍得。”武骁然立刻拒绝道。 皇帝啧了一声,说:“你们这些小家伙,个个都把小宠物看得跟亲人似的,也不知道哪里来这么多爱心……” 最后无奈的皇帝只好让人给武骁然搬了许多话本来,让他养伤的时候解闷。 杜时初并不知道武骁然受伤了,她好些天没见他,还派人去问了问,结果他那边的人说他去外面办差了,杜时初这才没再关注。 在宫里住了几天,她就出宫了,随着她离出孝的时候越来越近,她这路上遇到的人便越来越多,各种意外也越来越多。 比如现在,她的马车经过一处闹市的时候,忽然便有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冲到了路中间,正好闯到她马车前面来,要不是马夫驭马技术好,那个男子都险些被马撞上了。 “还敢跑!快给老子停下!弄坏了我铺子里的东西不赔还逃跑?老子要抓你去见官……” “臭小子!你跑啊!看你能跑到哪儿去!” …… 年轻男子身后还跟着好几个怒气冲冲,拿着棍棒便追便大骂的人,凶神恶煞的模样,一看就让人知道是当街行凶的恶人。 “车里的恩人,求求您救救我……这些人是故意欺负我这些外地人,用碰瓷的方式想骗我钱的,被我识破了还不肯罢休!”那个年轻的男子忽然不继续逃了,扑到杜时初的马车前,慌张地哀求道。 眼看那几人就要追到了,年轻男子更着急了,他俊秀的脸上带着惶恐和慌张的模样,继续请求着杜时初:“求求这位恩人帮帮我,我感激不尽,以后一定衔草结环报答您……” “郡主,外面那个人好可怜啊,咱们要不要帮帮他?”知春是个心软的人,看见一个弱质彬彬的年轻公子被一群凶恶的人追赶,一下子就同情起那位公子来,相信了他说的是真话。 “知春,你真是太天真了。”杜时初叹了口气,“连一点防人之心都没有。” “怎、怎么了?”知春还一头雾水。 “没什么。”杜时初说着,便掀开了车帘,恰好这时候那几个拿着棍棒的男人也追上来了,立刻就抓住了马车前的那位年轻男子。 “怎么回事?”杜时初问他们。 那个被抓住的年轻公子看见杜时初的瞬间,神情就恍惚了一下,目光直勾勾地盯着杜时初那张如出水芙蓉般出尘脱俗的脸,呆愣愣地似乎根本没听见杜时初的话。 杜时初见他那模样,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干脆不问了,直接对马夫道:“周叔,绕开他们咱们就直接走吧。” “哎,好。”周叔立马应道,就要赶马。 而眼看目标人物要离开了,那几人终于想起了自己要干嘛的,因此那被抓的年轻男子立马露出一副遭受了逼迫的委屈和哀求神色,急忙对杜时初道:“这位姑娘,请您帮帮我!” “我不是官府的人,能帮你什么?你们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去报官,当街抓一个路过的人来给你判案子,这操作我可从来都没见过。”杜时初毫不客气地说道。 那年轻男人被噎了一下,完全没想到杜时初会是这个反应,眼看马车要走了,他急中生智喊道:“姑娘!小生是见您乘坐的这马车不同凡响,想到您的身份肯定也尊贵非常,小生遇到了不公之事,希望您能出手帮忙解决一下,如果去报官则会徒生许多麻烦,毕竟这里是京城,而小生又是外地人,强龙还不压地头蛇,更何况小生无权无势一个普通人,连条小虫子都不是……” 他苦笑着说道,长得不错的一张脸露出这样的神情,总是容易引起别人的同情和怜爱,起码周围那些围观看热闹的人就被他说动了。 “是啊,这位公子一看就不是出身高贵的人,要是去了官府还不知道会遭遇什么呢。” “看看抓他的那几个人,凶神恶煞的,背后不知道是哪些权贵给他们撑腰的呢,这位公子惹到了他们,算是倒了大霉了。” “唉,咱们这些平头百姓过得就是这么难!” “要是这位一看就很有身份的姑娘能给他讨回公道就好了。” …… 杜时初听着周围的人那纷纷希望她“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话,嘴角忍不住抽了抽,居然没有一个人看出这几人是在自己面前演戏吗? “劳烦哪位壮士去京兆府给报个案?我会付一两银子当报酬。”杜时初并没有当街审案,给人当救世主的爱好,这些人到底想怎么算计她,她不接招就是了。 “真的有一两银子?”人群中有人激动地问道,事关银子的问题,别人的公道不公道顿时就不重要了。 “当然有!绝不骗人。”杜时初让知春拿出一块银子出来,于是周围人更兴奋了,纷纷嚷道,“我去报官!” “我也去!” “那么多人去了,那这银子到底给哪个啊?”有人好奇地询问。 “谁第一个成功报了案,银子就给谁。”杜时初爽快地回答道,于是瞬间,那些去报官的人立刻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恨不得飞起来冲向京兆府了。 893、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19) 而那在杜时初马车前还在演戏的双方人马看见事情居然不按他们预想的发展,顿时急了,年轻公子又急又慌地道:“姑娘,不能报官啊!小生还要考取功名,招惹了官非不利于仕途啊!” 那几个抓人的更是气势汹汹地朝杜时初放狠话:“臭娘们你居然敢让人去报官?知道咱们背后是什么人吗?你根本得罪不起的大人!识相的就快让那些人回来,否则有什么后果你不会想知道的……” “可我就想知道呢。”杜时初无所谓地说道,还反问他们,“对了,说起来你们背后的是什么人啊?说说看,我也想认识认识。” 那几个恶汉顿时被噎住了,面面相觑了一下,他们自然没有蠢到把自己幕后之人说出来,刚刚只不过是想威胁恐吓一下杜时初而已。 眼见得杜时初还不折不挠地要追问了,当头那个恶汉就虚张声势、色厉内荏地说道:“我们背后的大人你还没有资格知道!总之,你要是敢跟我们作对,那就要做好被报复的心理准备。” “好,那我就等着你背后主子的报复。”杜时初微微笑了笑,又对那年轻公子道,“说起来我还有些疑问,你为什么那么怕报官啊?毕竟如果你真的无辜的话,应该最希望报官才对啊。别跟我说要科举,招惹官非有碍仕途这套话来糊弄我,莫非你觉得京城作为天子的脚下,都有官员敢贪赃枉法、冤枉好人?” “不不,小生没有这么想,京城的大人们自然是清正廉洁、公正守法的。”那年轻男子急忙说道,生怕晚说一点就会被京城里的大人们记恨上。 “你们快去把那几个报官的人拦了!”那带头的恶汉眼看杜时初根本不怕他狐假虎威的威胁,顿时急了,连忙让自己的手下去阻拦报官的人。 然而他们这时候才去阻拦已经晚了,一两银子对于平民百姓来说已经算是一笔不小的意外之财了,如果是他们自己挣,三两个月都难以赚到一两银子,可如今只是跑跑腿去京兆府报个官就轻轻松松能得到,谁不心动啊? 虽然说只有第一个成功报上官的人才能得到,但万一运气好呢?谁舍得不拼一把就放弃啊?因此跑去报官的人足有二十多人,那恶汉的两个手下根本不可能拦得住每个人。 “臭娘们!算你狠!以后出门小心点!”领头的恶汉显然也知道自己的人不可能阻止所有人报官了,便急匆匆地抛下这句狠话,就想带着那位年轻男子离开。 “我让你们离开了吗?”杜时初冷笑一声说道,“你们想来拦我的马车就拦,想离开就离开?我是这么好欺负的人?” “你到底想怎么样?”恶汉瞪着凶狠的眼神问道。 “姑娘,您还是不要得罪这些恶人了,就让他们把我带走吧,省得连累了你……” 那个年轻男人不知道是不是急中生智了,居然还会修改剧本了,用了以退为进和欲擒故纵这两招,如果杜时初只是普通闺阁女子,没看穿他们是一伙的,现在听到他这么说,肯定心里就会对他愧疚起来了,觉得不但不能拯救他,反而还拖累得他被抓住了。 可惜杜时初一开始就看出了这伙人是做套让她钻的,因此自然没什么愧疚怜悯,她只讥讽地说:“你要是不想连累我,一开始就应该扑到我马车前来让我给你做主,到现在了你才来说这句话,不觉得晚了吗?” 年轻男人顿时脸色一僵,那带着歉意和痛苦的神情险些都维持不住了。 周围的人听见杜时初的话,也终于找回了些理智:“对啊,这位公子如果真的担心这位姑娘会招惹恶人,那他一开始就不应该向这位姑娘求救啊。” “就是,他现在才来说这话,不就是马后炮了?” “哎哎,不但把自己搭上去了,还连累无辜的路人。” …… 年轻男子听着周围人的话,脸都扭曲了一下,连忙低下头,生怕被人看见他真实的神情。 “去去去!让开!”几个恶汉驱赶周围的人,想要继续离开。 “啧啧,这么急着离开,连官府的人都不等了,难道是做贼心虚了?”杜时初又慢条斯理地开了口。 “闭嘴!关你什么事?!”领头那恶汉终于忍不住了,气得满脸通红,朝杜时初吼道。 “本来确实不关我的事,但是你们非要把我牵扯进来的啊。”杜时初表情无辜地说道。 眼看官府的人就要来了,恶汉们已经急得不行,气急败坏地朝杜时初吼了几句,就想冲开人群离开,但大家看热闹看得正兴起,就想看官兵来抓人的场面,因此便有意无意地阻拦他们离开,给他们逃离增添了不少困难。 “来了来了!官府的人来了!”一个眼见的大娘远远地看见官兵来了,便兴奋地喊道。 很快,一个人高马大三十多岁的中年汉子满头大汗地跑了过来,冲到杜时初马车前,气喘吁吁地说道:“老、老子是、是第一、第一个成功报上官的!那银子是、是我的吧?” “是你的了。”杜时初拿起那块银子,爽快地往汉子怀中扔去,那汉子双手一伸,敏捷地接住了,接着便激动地用牙齿一咬,“是真的!” 其他人便都纷纷羡慕地看着他:“老刘这回赚了,这一两银子他得去码头搬一个月的麻袋呢!” “哎,就他腿长跑得快!” “要是以后还有这种美差就好了,我也想争一争。” 报官的人都跑回来了,那几个恶汉更着急了,最后气急败坏根本不管会不会伤到普通人了,立刻横冲直撞就想逃跑。 然而他们这举动恰好弄巧成拙了,本来大家只是想看好戏才阻拦他们,但现在他们横冲直撞伤了不少人,那就引起众怒了,于是根本不用杜时初吩咐,那些被他们撞了的人就气愤地把他们抓住了,非要让他们道歉不可。 官府的人来了,杜时初毫不客气地把那几个想要算计她的人指了出来,因为她只是路过被牵扯的人,所以这事说到底不关她的事,她就清清白白地脱身了。 想要算计她,哼,那就先去牢里待几天吧,杜时初冷笑。 894、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20) 杜时初回郡主府耽搁了半个时辰,不过对她的生活没什么妨碍,毕竟她只是个富贵闲人。 然而那幕后想设计她的人就快要气死了。 “你说什么?杜时初居然把我们的人送到官府去了?”那个隐在黑暗中看不清模样的男人怒气冲冲地质问道。 那来回话的人羞愧地低着头:“谁也没想到端阳郡主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来,咱们的人以为她只是个普通的姑娘,用这样简单的计划就能把她成功算计住……” “没想到?没想到?!你们还有什么是能想到的?她让人去报官,那些人不知道赶紧跑吗?现在好了,他们嚷得全京城的人都知道背后有人撑腰!事情闹大了,那我想把他们捞出来都要费很大的劲!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窝囊废!”那男人气急败坏道。 “是属下们把端阳郡主想得太简单了,希望主子能让属下将功赎罪。”那个属下跪在地上恭敬地说道。 “你想怎么将功赎罪?”黑暗中的男人压着心中的怒火问道,“要是再失败,你们就不用回来了。” 地上的男人顿时浑身一颤:“是,属下明白!属下这回一定能把端阳郡主拉拢来过。” 男人挥了挥手,让人离开了,过了一会儿才喃喃地说:“端阳郡主……哼!” 这人想用美男计来算计杜时初,奈何杜时初没有上当,他反倒折了几个人进官府,之后还得费心去救,偷鸡不成蚀把米,这怎么不让他愤怒,毕竟在他眼里,杜时初只是一个涉世未深又天真单纯的小姑娘。 却没想到他这回看走了眼。 杜时初虽然知道今天这事是有人算计自己,但她并着急查出幕后之人,毕竟这回不成功,那人肯定还会计划下一回,只要他还行动,就总有一天会露出马脚,到那时候杜时初再报仇也不迟。 这两年多来,周家人和柳维安都没放弃过跟她“联络感情”的想法,虽然杜时初从来没有回应过,他们只是剃头担子一头热,但要是能走通她这条捷径能获利的就太多了,因此不管杜时初任何冷淡,周家人和柳维安都要在外人面前装出跟杜时初关系不错的模样。 除服的那天,皇帝果然在皇宫给杜时初办了一次宴会,本来这是不合规矩的,毕竟没有哪家臣属会在皇宫办除服宴,但皇帝坚决要求给自己救命恩人唯一的女儿这样的体面,大臣和后妃都反对无效,于是杜时初就这么在皇宫出了一回风头,彻底做实了皇帝十分宠爱她这个恩人之女的传言。 “端阳郡主,真是久仰大名。”杜时初在假山旁欣赏池中的鲤鱼,便忽然听见一个娇柔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她回过头一看,是一个十五六岁,长得娇媚可人的少女,她回忆了一下,确定自己不认识,便问道:“你是哪位大人家的千金?” “家父是左都御史,我姓林,在家中排行第二。”林二姑娘微笑了一下回答道。 “林二姑娘。”杜时初对她点了点头,毕竟是陌生人,只能找个虽然无聊却安全的话题,“林二姑娘也来这儿散步吗?” “算是吧,但我其实是想来认识一下郡主你。”林二姑娘迟疑了一下,最后坦荡地说道。 “为什么想认识我?”杜时初好奇,她这三年一直在守孝,从不跟京城里其他达官贵人家的女眷来往,难道这位御史家的姑娘也是看中了自己被皇帝看重的身份,才想跟自己交好? “郡主很神秘,即使来了京城几年,但除了进宫,便很少出门,大家都对您好奇着呢,我也不例外。”林二姑娘笑笑说道。 “说起来郡主快及笄了吧?”她虽然是问话,但语气确实笃定的,“郡主长得如此天香国色,不知道什么样的青年才俊才有资格成为您的郡马?” 杜时初听见她这话,顿时有些不悦了,她跟这位林二姑娘非亲非故的,今天才认识,她却跟自己提起选郡马的事,到底想做什么?是瞧不起她,还是要打听她的喜好,好给她量身打造一个“郡马”? 别怪杜时初敏感,因为她最近听到最多的就是有关她亲事的话,她知道自己的亲事是多吸引人的一个香饽饽。 “林二姑娘问我这些话,难道不觉得很唐突吗?我才刚认识你,你就问我这种事情?是你觉得我很好说话吗?”杜时初冷笑着道。 林二姑娘听见她这话,顿时脸色一白,终于记起她并不是什么无依无靠的孤女,天底下最尊贵那人便是她的靠山,因此她慌忙解释:“不,不,我、我只是好奇……抱歉,是我唐突了,不该如此不识分寸,还望郡主能原谅我一时口不择言。” 杜时初见她认错认得这么快,顿时觉得有些无趣,便道:“算了,你离开吧,别在这儿扫我的兴。” “是是……”林二姑娘急忙应道,带着丫鬟便离开了。 “噗嗤!你就是端阳郡主啊?”一个带着些娇蛮傲气的女声从假山后传出来,接着一个长得高挑秀美,脸上带着英气的姑娘走了出来,她走到杜时初面前,把杜时初上下打量了一番。 然后摸着自己的下巴说:“端阳郡主果然长得很美,怪不得林二会昏了头跑来问你郡马的事呢,她觉得有威胁了。” 杜时初看着她,问:“你又是谁?” “我爹是平西大将军赵续,我是赵惠,我上个月才从边城回到京城,我爹把我赶回来,想让我在京城找个丈夫。”赵惠大大咧咧地说着这些根本不符合当今闺阁女子该说的话,说起找丈夫也没有丝毫羞涩之意。 这要是被那些迂腐的老大人听见了,能被气晕过去。 不过现在听见她这番话的是内心里同样离经叛道的杜时初,所以就根本没人觉得这话有多惊世骇俗。 “赵小姐,你认识林二姑娘?”杜时初问她,虽然这位赵小姐有些高傲娇蛮的样子,但杜时初意外地看她挺顺眼。 895、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21) “当然认识了,因为她也来问过我回京相看的事。”赵惠很直接坦荡地就对杜时初说了。 杜时初顿时就觉得林二姑娘有问题了,谁家好好的姑娘到处去问同龄的其他姑娘看上了哪个青年才俊啊? 看见杜时初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情,赵惠顿时就乐了,幸灾乐祸地说:“人家林二生怕你看上了她的心上人,专门来跟你打探消息的呢,怎么样?有没有觉得被她侮辱了?” 杜时初摇了摇头:“这情有可原,不过太冲动愚蠢了些,这样到处去打听消息,对自己的名声有好处吗?” 赵惠笑嘻嘻地说:“人家情不自禁嘛!哎,你想不想知道她的心上人是谁?” 说到这个杜时初倒是很有兴趣的,她也八卦,于是悄咪咪地问:“是谁?” 赵惠很爽快,并没有故意卖关子地回答道:“是上一届的科举状元崔凡生,他也是林二姑娘的远房表哥,之前春闱的时候还是住在林家的,大概那时候就跟林二看对眼了吧。” 杜时初回忆了一下上一届的状元,便想起了这位崔状元其实长得很普通,不太像会招小姑娘喜欢的那种人高马大、比较粗犷的类型。 她因为周逸竹和柳维安这两人而对这届科举考试多关注了些,但对崔凡生印象不深,因此不太能理解林二姑娘为什么会看上他,难道真的只需要才华就可以了吗? “崔状元的模样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林二姑娘大可不必担心我会看上他。”杜时初摇着头说道,然后她又有些疑惑,“如果他们两个已经互相看对眼了,为什么不干脆定亲或者成亲呢?省得林二姑娘把谁都当情敌看。” “啧啧,你想得也太简单了些。”赵惠撇了撇嘴说道,“那位崔状元虽然是林家的亲戚,还考中了状元入了仕途,但家里只是富有些的乡绅地主,跟林二姑娘的家世相比还是差得远,林二姑娘看中他,林家可不一定看中他。” “那也得崔状元努力取得林家人的认可,促成这桩亲事才是,怎么就会让林二姑娘这样到处跟人宣示所有权呢?”杜时初无法理解。 “宣示所有权?你这个说法真是太精准了!”赵惠一拍自己的手掌,赞叹道,“林二可不就是暗戳戳地到处跟人表明崔状元是她的吗?啧啧,真是有胆量。” “不过崔状元可就没什么男人的担当了。”杜时初摇头,“不管这门亲事成不成,他都得跟姑娘表个态,别让她这么没安全感吧。” “你说得对!虽然除了林二,没哪家姑娘看得上他,哈哈……”赵惠笑哈哈地说道,“林二这算不算敝帚自珍?” 杜时初听见她这话,顿时噗嗤一声笑出来,说:“你这个成语用得也太损了!不过很正确。” 赵惠抬起下巴傲娇地哼了一声,说:“那是当然,本小姐就是这么有文采。” 杜时初对赵惠这个直率的姑娘很有好感,便问她:“那你有自己看中的青年才俊了没有?” 赵惠叹了口气,摇头道:“没有。我看得上的人家看不上我,嫌弃我行为粗鲁野蛮,没有大家小姐的优雅高贵;看得上我的,我自己又看不上,毕竟虽然我对未来丈夫没什么太多的要求,但起码得不太纨绔、长得不太难看,人品也好些吧?哎,找男人真是麻烦!” 杜时初又被她逗笑了,这姑娘大概是因为跟着父亲在边关那些不太在意繁文缛节的地方长大,所以性格大大咧咧、豪爽大气,跟京城里这些“青年才俊”就有了不少代沟。 赵惠叹了一会儿气,见杜时初笑她,便酸溜溜地说:“你别光顾着笑我了,你很快及笄,也该选郡马了吧?你选郡马的阵仗可比我大多了,现在京城里未婚的公子都虎视眈眈地盯着你呢,你可别挑花了眼。” “只要我不愿意,谁虎视眈眈盯着我都没用。”杜时初轻哼一声说道,“陛下都答应我,我的亲事由自己做主,要是没有看中的,那一辈子不出嫁也可以。” “那你有看中的人选吗?”赵惠也免不了八卦地问。 杜时初摇了摇头:“没有,我现在还太小了,不考虑婚事。” “哪里小了?都快及笄了。”赵惠反驳。 “我觉得自己小啊,那就是想小。”杜时初理直气壮地说道,“就算到了二十岁、三十岁,只要我自己觉得年纪还轻,那我就是年纪轻,不到成亲的时候。” 赵惠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过了一会儿才对她竖起一个大拇指:“姐妹,你厉害。” 杜时初骄傲地点头:“那当然,难道谁还能强迫我不成?” 赵惠羡慕地说:“如果我爹也能这么开明就好了,我明明说过我不想成亲,他非要把我赶回京城来相亲,还说京城里优秀男儿多,要我说,边城的优秀男儿也不少,我爹就是不想让我嫁给武将,说是怕我当寡妇……” 杜时初听见她这话,顿时不知道该不该夸平西将军够直接坦荡,这担心女儿当寡妇的话也说得出口,真是百无禁忌,不过这说明他对女儿是真的好,毕竟如果不是真的为女儿着想,怎么会担心她嫁给武将很大肯定会当寡妇呢? “边城也有读书人吧?”杜时初问。 “有,但很少,而且质量不怎么高。”赵惠叹着气说道,“你以为是京城或者江南这些文风浓郁的地方吗?边城那里都是些彪悍的汉子,很少读书人。毕竟就算有人想读书,也找不到什么好老师。” “这倒也是。”杜时初很清楚,就算千年以后,偏远地区的教育水平也是远远比不上繁华城市的,更何况是在更落后的封建时代。 “端阳郡主,如果你有看好的优秀才俊人选,分享一下信息给我啊,你没看中的或者不适合的人,说不定适合我呢。”赵惠丝毫不客气地对杜时初说道。 杜时初无语了一下,这位大小姐可真是不把她当外人啊。 896、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22) 赵惠约了杜时初有空就去将军府找她玩,杜时初答应了,毕竟赵惠性子跟她挺合得来的。 除服宴过后,杜时初就正式开始在京城的社交圈里冒头了,如今谁家但凡有什么喜事都会给她发请帖,就算没喜事,那也会有年龄相近的姑娘们想跟她当手帕交。 杜时初按心情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就算有人在背地里算她架子大、清高、瞧不起人,她也只当做不知道,当然,也不在乎。 赵惠一个习惯了在边城作威作福额大小姐,回了京城就跟被关进了笼子的哈士奇似的,恨不得把家都拆了,据说是她家老祖母非要纠正她那些不符合大家小姐的习惯,比如笑不露齿之类的。 弄得赵惠苦不堪言,跟杜时初认识之后,就经常跑去郡主府避难。 “郡主,你是不知道我祖母有多看不惯我!她恨不得我整天窝在院子里不出门,当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真是好笑了,本小姐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连笑都不能痛快笑、哭也不能痛快哭,多吃一口饭都会懊恼的娇娇小姐,祖母却想把我培养成那样的,还不如重新让我投一次胎呢!”赵惠喋喋不休地跟杜时初吐苦水。 杜时初觉得好笑,点点头道:“确实,想把你这风风火火的性子改成婉约温柔的,还不如让你重新投胎更容易些。” 赵惠手贱地去撩拨杜时初怀里的小狮子,小狮子不耐烦地一爪子拍开她的手,把毛茸茸的脑袋埋进杜时初怀里。 “小东西,连你也看不上我?”赵惠气恼地狠狠揉了一把小狮子的后背,惹得小狮子气恼地喵喵叫,生气地伸出爪子去挠她。 “你别虐待我的猫。”杜时初瞪了她一眼,“我说你京城跑来我这儿躲清静,我得收你伙食费茶水费才行!” 赵惠顿时心虚地摸了摸鼻子,说:“哎哟,你堂堂端阳郡主,别这么小气嘛!难道招待我一个好朋友都招待不起?” “我怕你祖母亲自上门来抓你回去。”杜时初翻了个白眼道。 “不会的,我祖母很少出门。”赵惠话音刚落,就有仆从过来禀告杜时初,说是平西将军府的老夫人上门来了。 赵惠:…… 杜时初笑了,说:“我刚刚说什么来着?这不巧了吗?说曹操曹操就到。你祖母真的来抓你了。” “快去把赵老夫人请进来。”杜时初连忙吩咐下人。 赵惠立刻着急地抓住了杜时初的胳膊:“怎么办?怎么办?我祖母怎么真的来了?我现在找个地方躲着还来不来得及?你这儿又地方给我藏一下吧?” 杜时初没好气地拍掉她的手,说:“别妄想了,你现在找地方躲着难道你祖母就不知道你在我这儿了?” 赵惠顿时垂头丧气了,哀叹一声:“难道你这里也没办法庇护我了吗?” 很快赵老夫人就进来了,她一眼看到了自己的孙女,于是大吼一句:“赵惠!你这个小兔崽子,我就知道你跑郡主府来躲清静了!” 赵惠浑身一抖,转过头干笑着喊道:“祖母……” 赵老夫人对她哼了一声,这才缓和了脸色,对杜时初道:“这位就是端阳郡主吧?我这不孝孙女给你添麻烦了,整天来打扰你。” “老夫人多虑了,赵姑娘能来找我玩,我很高兴,她是个很有趣的女子。”杜时初轻笑着说道。 “我这孙女是什么性子我这个当祖母的还能不知道?她就是个猴儿,成天上蹿下跳,就没个安静的时候,都已经及笄能说亲的人了,偏偏还一派孩子气,问她看中了哪个才俊,她一个都看不上,光顾着玩,可愁死我了!”赵老夫人也丝毫不当杜时初是外人,十分自来熟地跟杜时初吐槽自己的孙女。 赵惠很不服气地反驳她:“祖母!我就是活泼了些,怎么就是个猴,光顾着玩了,您可别败坏我名声。” “你还有名声?刚回京城才两天就跟人打了架,谁不知道你刁蛮霸道?你祖母我都担心你这辈子是嫁不出去了。”找老夫人气冲冲地说道。 赵惠很不忿:“我又不是故意跟人打架的,还不是那男人最贱调戏我?他活该!还有,祖母啊,我嫁不出去就不嫁呗,反正家里不缺我一口吃的!” “赵惠!”赵老夫人提起自己的拐杖,就要揍赵惠,赵惠顿时灵敏地往旁边一躲,熟门熟路地躲开了。 杜时初就在旁边看好戏似的看这对祖孙互怼,觉得非常有趣。 终于赵老夫人提了好几次拐杖都没能揍中赵惠,只好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骂一句“小兔崽子”才罢休。 “郡主,让你见笑了。”赵老夫人恢复了端庄和蔼的模样,有些抱歉地对杜时初道。 “没关系,我不在意。”杜时初给她倒了一杯茶,“老夫人,请喝茶吧。” “郡主啊,说起来,老身十多年前还抱过你呢,当初你母亲刚生下你,身体不太好,需要一种药材入药,老身恰好收藏有一份,你父亲就求到我这里来,我把药材送到你们府上的时候,就去见了你和你母亲,那时候你才一丁点儿大,我抱着都不太敢动……”赵老夫人慢悠悠地提起以前的事。 杜时初静静地听她讲着,等她说完了,才笑着道:“没想到老夫人跟我父母还有这样一段渊源,说起来我还得感谢你当初肯把药材让给我母亲呢。” 赵老夫人摇了摇头,说:“我跟你说这件事,并不是想要挟恩图报,毕竟当初你父亲已经给了我足够的回报,我现在提起,只是感叹一下时间过得太快,当初那么小的一个你,现在都长这么大了而已。” “祖母!原来你跟郡主还有这样的缘分呀?真是太奇妙了。”赵惠听见了,叽叽喳喳地凑过来说道,“那这是不是说我跟郡主就是注定的好朋友了?” “是是,你注定是我的好朋友。”杜时初对她点点头,安抚她,她简直就像是四五岁去幼儿园生怕交不上朋友而急着找一个的小孩儿。 897、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23) 赵老夫人在郡主府待了半个时辰左右,都是跟杜时初说起她父王母妃年轻时的事,杜时初听得津津有味,等到赵老夫人跟赵惠离开的时候,她都有些不舍得了。 “郡主,你……要挑选郡马的话,最好让陛下帮忙调查一下,陛下总不会害你的。但是对于其他人,你就要多一些心眼,有些时候,你所看到的、所听到的,也可能是假的,只是别人想让你知道的。还有,血亲、亲缘关系也并非很可靠。”赵老夫人在杜时初送她出门的时候,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意有所指地跟她说了这番话。 “多谢老夫人,我明白的。”杜时初很诚挚地跟她道谢,赵老夫人能这么提醒她,显然是知道有不少人打她主意,生怕她会被人蒙骗。 赵老夫人最后跟她颔了颔首,便带着赵惠离开了。 杜时初已经不用再守孝,不过她有时候还是回去京郊外的护国寺给父母上香祈福。 这天,她从护国寺上完香回府,经过一段比较偏僻的山路时,忽然冒出来一群蒙面的人,朝着她的马车就冲过来,一边冲还一边喊:“打劫!识相的别挣扎别喊!否则我们的大刀可不客气!” 杜时初顿时一怔,她万万没想到这条路居然也有人敢来打劫,这些匪徒是不想要命了吧?这段路虽然偏僻安静,但因为是从护国寺回京城的必经之路,所以一向很安全,几乎没出现过任何事故。 这百十年都没出现过的一个事故,居然就让杜时初赶上了,真不知道是不是她太倒霉了。 “马车里的人都出来!”一个粗嘎的声音喊道,还用刀身挑起了车帘,“别磨磨蹭蹭!” 杜时初拉住已经吓得脸色煞白的知春,很顺从地从马车里出来了。 那领头的劫匪一看见杜时初的脸,顿时愣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们把、把身上值、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 杜时初面无表情地把头上的发饰、脖子的项链和耳环以及手镯都摘了下来,知春因为恐惧,手抖着,费了好些功夫都没能把耳环摘下来,又慌又急,都快哭了,杜时初只好帮她摘。 “值钱的都给你们了,我们可以离开了吗?”杜时初和知春以及马车把身上所有财物都拿出来之后,便对那几个劫匪说道。 那几个劫匪没想到杜时初三人居然这么利索,丝毫不抵抗就把财物都交出来了,简直是最模范的受害者,按理说如果他们只是普通的劫匪,只想劫财,不想做得太过反而引得官府不依不饶抓捕的话,那现在得到了财物就应该痛快地离开了。 但这些人却并没有立即离开,面面相觑几番之后,反而停留了下来。 “你们怎么还不拿了财物离开?难道是怕我们报官?你们放心,我们不会报官的,而且你们蒙着面,我们根本不知道你们的容貌,就算报官了也没用。”杜时初又试探着对他们道。 几个劫匪对视了几眼之后,似乎下定了决心,当头那个劫匪突然对杜时初全身上下打量了一番,眼神不怀好意,故意凑到她面前,用淫/邪的眼神看着她道:“这位姑娘长得这么好看,我们突然不仅仅想劫财了,还想顺便劫个色……嘿嘿……” 杜时初顿时沉了脸色,眼神一冷,说:“你们可想好了,如果只是劫财,那你们还能有条命离开,但要是想劫我的色,那就要有把命留下来的打算。” “哈哈!你这小娘皮居然说能把我们的命留下来?怎么留?用嘴巴吹牛吗?”另一个土匪哈哈大笑地嘲讽道。 “兄弟们!这娘们长得美又性子烈,够味儿!咱们这回真是遇到宝了!一定得好好尝尝滋味才行。” “就是嘛!老子还没尝过这些千金大小姐的滋味呢!他娘的,一个个穿金戴银、使奴唤婢,跟天仙儿似的,现在好了,天仙落到咱们手里了,嘿嘿……” 劫匪们说的话简直不堪入耳,杜时初没了耐心,瞬间飞起一脚,就把她面前那个领头的劫匪踹了出去,那劫匪不知道是武功不济,还是杜时初动手得太出其不意,反正他丝毫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胸口一痛,接着便天旋地转飞到了几米之外。 “大哥!咱们跟你拼了!臭娘们……”劫匪们看见自家大哥被杜时初猛地踹开了,顿时炸了,个个朝她冲过来。 知春吓得瑟瑟发抖,但也没忘了职责所在,挡到杜时初面前想保护她。 杜时初拎着她的衣领把她拎到一旁,说:“顾着自己就行,别妨碍我动手。” 杜时初以为马上就要有一场大战要开始,却没想到就在这一触即发的时刻,远处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然后还有一句大喊:“住手!谁人敢在这儿拦路抢劫?!” 杜时初眯了眯眼,往那出声的地方看去,便看见了有一段时间没有在她面前出现过的周逸竹了。 他正骑着马,身后带着好些人,脸上带着正气凌然的神情,策马跑来。 “你们识相的就赶紧离开!否则连你们都留下来!”劫匪们看见这些人的出现也依旧气势汹汹,丝毫不胆怯,还嗤笑道,“区区几个小白脸,还想来英雄救美了?” 英雄救美?杜时初听见这四个字,脑子瞬间转了几圈,已经想明白了今儿这出到底是什么戏。 难怪呢,她就说这条路百十年都从来没有劫匪敢拦路,偏偏她经过的时候就有了,还有这些劫匪不但劫财还想劫个色,这太胆大包天,不符合他们保命的原则。 当然了,最让她心里起了疑心的,还是恰好在这个时候、这个地点出现的周逸竹。 周逸竹是什么人?是从来没放弃过想拿她当梯子往上爬的不择手段之徒啊。 杜时初顿时冷笑起来,抱着胳膊看看他们到底想怎么继续演这场戏。 周逸竹好像这会儿才发现杜时初一样,“惊讶”地看向她,说:“表妹?你怎么会在这里?” 898、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24) “表哥,你怎么会这么巧也出现在这里?”杜时初眯着眼睛问周逸竹。 周逸竹露出一个宽和的微笑,说:“我今天想去护国寺为母亲祈福,母亲最近生病了,吃了许多药都不见好,我只好来求求佛祖保佑了。” “是吗?”杜时初语气很是怀疑,看着他身后那些明显就提前准备的仆从,一个个身高马大、身强体壮,什么时候一个学子需要带这么多有武功的人出门了?更何况来的还是很安全的护国寺。 杜时初心中冷笑,那几个“土匪”也不耐烦了,说:“你们叽叽歪歪说完了没有!小白脸,识相点就主动把钱财交出来,然后乖乖地离开……” 他这一出声,周逸竹顿时想起了自己的计划,于是做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愤怒地对“劫匪”道:“你们这些歹徒!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敢作恶!” 然后他又一转头,温柔地对杜时初道:“表妹,你别怕,我会保护你。” 说着他拔出身后的长剑,就骑着马朝劫匪们冲过去,边冲还边喊:“你们这些逞凶作恶之徒!今天就让我来惩恶扬善,了结你们的作恶之途!” 杜时初抱着胳膊看着他表演,那几个“土匪”果然很配合地跟周逸竹以及他带来的人打了起来,阵仗还不小。 知春吓得揪住杜时初的手,拉着她远离“战场”。 “郡主,没想到周少爷还这么热心肠,能见义勇为,咱们之前是不是误会他了?”知春定了定神,就开始忍不住称赞起周逸竹来。 杜时初摇了摇头,说:“小丫头,看事情不能只看表面啊。你觉得周逸竹的身手怎么样?那些劫匪呢?” 知春不明白杜时初说的话,不过她很听话,开始认真地观察周逸竹和那些劫匪的打斗。 这一看,即使是她这个丝毫不懂武功的门外汉都觉得似乎有些不对劲了:“郡主,这些劫匪怎么好像畏手畏脚,生怕会打伤周少爷一样,他们都当劫匪了,难道还会怕伤到人?而且打了这么久,双方居然没有一个受伤的,这打斗一点都不激烈嘛,就跟别人说的那什么?切磋?对,跟切磋差不多,都是点到为止。” 杜时初听见知春这话,忍不住笑了,没想到这丫鬟虽然单纯天真了些,眼神却挺好,周逸竹跟土匪们打斗可不就是点到为止吗? 一个个的,即使在给她表演打戏,啧,该说她很荣幸吗?呸!一点都不荣幸,杜时初眼珠子眨了眨,从地上捡起一个小石块,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顺手一甩,那小石块就飞到了周逸竹的小腿处,眨眼间,一声极其细微的“咔擦”声响起,周逸竹就突然惨叫了一声,砰地一下摔倒在了地上。 而跟他“对打”的那个“劫匪”手里拿着刀,见他摔倒,却收手不及,于是那刀很不巧地刺中了周逸竹的胸口,于是周逸竹顿时又惨叫了一声,吓得他面前那个“劫匪”都呆愣住了,动都不敢动了。 其他人也都停了下来,那几个“土匪”错愕之后,面面相觑便手足无措起来。 而周逸竹带来的那些人则顾不得跟其他人对打了,纷纷震惊地跑到周逸竹身边,查看起他的伤势来: “少爷,您伤得怎么样?” “少爷,您骨折了!” …… 杜时初趁着他们乱成一团,,没有人注意她的时候,用所有人都没想到的速度,快如闪电般,一一给那几个“土匪”全都点了穴,让他们还没来得及出声,就被定住了身,再也动不了了,甚至连哑穴都被杜时初封住了。 知春目瞪口呆地看着杜时初做完这些,惊愕地低声问:“郡主,您什么时候还会点穴了?难道是在边城的时候跟王爷学的?” “是的,父王以前教过我学武,普通的武功招式和点穴我都会。”杜时初眨了眨眼,毫不心虚地点头,把锅扔给了早就去世的齐王。 “周叔,你现在回护国寺,请主持派人帮忙把这些土匪押送到官府吧。”杜时初吩咐马夫道。 马夫立刻就应了,然后飞快地往护国寺的方向跑去。 而周逸竹还因为受了两处伤,剧痛占据了他所有注意力,他哪里还记得要继续演这场“英雄救美”的戏,更别提善后了,他带来的那些仆从自然也是以他的安全为主要目的的,这回见他受了这么重的伤,早就害怕担忧得不行,生怕自己会因此被周家惩罚,因此更是不会注意到“劫匪”一个不落地被杜时初留下了。 “快去给我找大夫!”周逸竹痛得满头冷汗地大喊。 “少、少爷,这里荒郊野岭,没有大夫啊。”一个仆从战战兢兢地回答道。 “药呢?有没有伤药?”周逸竹咬着牙煞白着脸又问。 “伤药?有有有!这个有!”另一个仆从眼前一亮,立马回答,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小包药粉。 “快给我胸口上药!”周逸竹迫不及待地嚷道,他一手捂着流血的胸口,一手捂着骨折的小腿,只觉得这两处伤都让他剧痛难忍。 他根本不清楚自己这两处伤到底是怎么受的,明明他跟“劫匪”对打的时候,都已经很小心了,却不知道怎么的突然骨折,然后触不及防之下又意外被刀刺伤,这简直就是无妄之。 仆从好不容易给周逸竹胸口的刀伤上了药,但他小腿骨骨折这处伤,仆从就没办法处理了,毕竟骨折不是小是,仅仅上药是无济于事的,得有专门的大夫来医治。 “少爷,不如咱们回去吧?”一个仆从弱弱地开口。 “怎么回去?我们都是骑马来的,现在少爷怎么骑马?”另外一个仆从低声问,大家顿时沉默了。 这时候有个聪敏些的男仆突然灵机一动,说:“郡主有马车啊!可以让郡主把马车借给咱们少爷……” 周逸竹于是也顾不得在杜时初面前显示风度了,连忙四处观望:“郡主表妹呢?表妹在哪里?” 杜时初无语地看着他们好像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寻找自己,她就站在那儿,很快周逸竹就看到了她,像看到了希望之光一样喊:“表妹!” 899、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25) “表哥,你别着急,我已经让人去护国寺喊大师们来帮忙了,你再等等吧。”杜时初微笑着,十分耐心地劝说周逸竹。 周逸竹却猛然记起自己今天计划的这事是不宜让外人知道的,越少人知道越好,否则被人瞧出不妥那就完蛋了。 因此他一下子就冷汗都浸湿了衣裳,这回不是痛的,是恐惧的,他几乎用嘶吼的声音喊道:“万万不可!千万不能让护国寺的僧人们来帮忙!” “为什么不行?护国寺的人来这里比咱们回京城快多了,而且你现在还受伤了,正需要人帮忙快些处理伤口,要是回到京城,那肯定会耽搁你治伤,万一你留下些什么后遗症那就不好了。”杜时初十分善解人意地说道。 周逸竹急得不行,额头的汗如豆大,心中又急又慌,但他又找不到什么合理的理由不让杜时初找护国寺的僧人帮忙,情急之下,他只觉得伤口更痛了,他很不得自己现在就痛晕过去了,就不用面对现在这种艰难的情况。 杜时初好整以暇地看着周逸竹如同热锅里的蚂蚁,不知道他现在有没有后悔算计自己了?不过后悔也晚了,他既然出了手那自己就不可能善罢甘休了。 “少爷,那些劫匪……没走……”那几机灵的仆从突然发现那些“劫匪”居然一个没少,全都还在这里! 周逸竹听他这么一说,顿时顾不得自己身上的伤口了,往周围一看,便眼前一黑,险些晕死过去,原来那几个“劫匪”果真没有一个离开的,一个个全都呆立在这里。 他们到底是怎么回事?不知道趁乱离开吗?周逸竹心里恨得不行,因为身上有伤,他心里又慌乱,所以忽略了这些“劫匪”的呆立是很不正常的,他还以为这些“劫匪”是主动不离开。 “快让他们离开!被人抓住了别连累到我们!”周逸竹急忙吩咐那个仆从。 “是!”那个仆从应了一声,然后先是机谨地看了看杜时初和知春,见她们并没有关注这里,这才“悄悄”地挪到“劫匪”旁边,低声地要求他们赶快离去。 然而那些“劫匪”全都被杜时初点了穴,既不能动也不能说话,因此就算听到了仆从的要求,也没办法执行,只能干着急。 那个仆从见要求了他们,他们依旧一动不动,这很不正常,他刚要发火,却猛地发现这些人的静默一看就是不正常的,他脑子一转,顿时就明白,这是被人点穴了! 仆从的心顿时就吊了起来,慌忙回到周逸竹旁边,低声给他回报道:“少爷,这些‘劫匪’被点了穴,根本跑不了了!” “是谁给他们点的穴?”周逸竹咬牙切齿地问。 “不知道……”仆从战战兢兢地回答。 杜时初给“劫匪”们点穴都是趁周逸竹他们乱成一团的时候,加上速度又很快,因此他们居然没有一个人看见是杜时初动的手。 “难道是表妹?”周逸竹看向杜时初,不过他很快又反驳了自己的话,“不可能是她,表妹手无缚鸡之力,根本不会武,更不会点穴……” “难道是哪位路过的好心人帮的忙?”周逸竹一想到这个可能,顿时心中一突,又出了一身冷汗,“要是自己今天这场戏被人看在眼里,那自己还能有好下场?” 周逸竹心中又惊又怕,情绪起伏过大,加上胸口的伤失血过多,于是着急之下,突然猛地就失去了意识,晕了过去。 “少爷!少爷!”环绕在他身边的仆从看见他晕了,顿时急了,慌忙呼喊他,于是就又没有人在意那些“劫匪”离不离开的问题了。 正当他们呼喊周逸竹的时候,杜时初的马夫终于把护国寺的僧人带来了。 “阿弥陀佛,施主们受苦了。”领头的中年僧人对杜时初道,“郡主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杜时初摇头:“我没有受伤,倒是周家少爷受伤了,可能要麻烦大师把他带回护国寺处理一下伤口。” “对了,还有这些劫匪,麻烦大师派几个人帮我把他们押送去官府,他们是作恶多端的劫匪,我看他们肯定不是第一次作案了,不知道有多少受害者,得让官府好好审问才行。” 附近的劫匪听见杜时初这话,眼睛都快瞪出眼眶了,他使劲儿地朝杜时初使眼色,想说自己并不是作恶多端的劫匪,只是被周少爷找来演一出戏的普通人。 然而杜时初丝毫没有理会他们强烈想表达的意愿,把人交给僧人们之后,杜时初又凑到明显是领头的僧人面前,对他说了几句话,那僧人听了之后,诧异地看了一眼周逸竹,这才神情复杂地点了点头,带着“劫匪”回京城了。 周逸竹被中年大师带回了护国寺,连同他那些仆从,而杜时初则婉拒了大师让她同回护国寺停留一夜的要求,而是跟在押送劫匪的僧人们后面,坐着马车回京了。 等到了护国寺,被寺里懂医术的僧人救醒了的周逸竹,知道那些“劫匪”一个都不落地被僧人们押送回京城交给官府之后,便心急如焚,恨不得自己也立马回到京城,把那些“劫匪”从牢里劫出来! 他找的这些“劫匪”全都是在人市里找来的想卖苦力的普通人,因为太过于自信,便只是给了他们报酬,并没有一再要求他们保密,因此周逸竹很担心这些人被官府一审问,就立马把自己出卖了。 他根本没办法想象,要是杜时初知道这次的劫匪事件是他自编自导,目的是为了在她面前表演一番“英雄救美”,好让她对自己心生好感之后会有什么反应。 她不恨自己就算了,怎么可能还会对自己有好感?这时候的周逸竹后悔得不行,他早知道会出这种岔子,就不用这一招了,现在好了,他偷鸡不成蚀把米,弄巧成拙了! 急得不行的周逸竹绞尽脑汁之后,终于想到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他急忙让两个仆从赶回府,把今天这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他的母亲,让她想办法把送去官府的那些“劫匪”封口,给他善后。 900、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26) 就在周逸竹心惊胆战、心惊肉跳的时候,杜时初已经安然无恙地回到了京城,护国寺的僧人押送了一群劫匪去官府,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的,可没有保密,因此几乎是在杜时初刚回到府里,宫里就得了消息。 皇帝立马派了人出来询问杜时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杜时初毫不保留地把事情告知了来人,于是没过多久,宫里就派了太医来给她检查身体,皇帝又赏了不少东西安抚她这次的“受惊之旅”。 当然,也少不了严令京兆府狠查那些劫匪到底是哪里来的。 哦,还来了一个许久不见的武骁然。 “你没事吧?”武骁然一进门,见了杜时初,就毫不避忌地拉着她,把她全身上下打量了一遍,见她确实没事,冷凝的脸色才放松了些。 杜时初安抚地拍拍他的后背,忽然发觉他长得更高了,拍他后背这动作变得不太方便,她得踮起脚,杜时初有些遗憾,毕竟以前她轻轻松松能拍到他后背的,不但能拍到后背,拍到他脑袋都行。 “没事,那些劫匪不都送官了吗?我好好的。天都快黑了,你怎么还出宫了?”杜时初问他。 “我担心你。”武骁然定定地看着她,回答道,因为真是青春发育期的缘故,他的声音已经从童声往低沉而富有磁性的成年男人的声音进化,只是还没进化完全,带着些微沙哑,所以他平时都是能少说话就少说话。 “你以后出门得带上护卫,不能再想今天一样只带着一个马夫和一个丫鬟。”武骁然一脸严肃正经地对杜时初道,好看的剑眉都拧了起来,显然对她出门不带护卫的行为不太赞同。 “好吧好吧,我以后出门带。”杜时初垂头丧气地回答,她本来是仗着自己会武,就懒得带上那么多人,毕竟真的遇到危险,还不知道是谁保护谁呢。 可今天的事给了她一个教训,那就是有了护卫,很多事情就不必她亲自处理了,比如今天的那些“劫匪”,如果她带了护卫,那完全不必她动手给人点穴,也不用请护国寺的僧人出手押送。 当然了,除此之外,她出行的阵仗大一些,也能让心怀叵测之人望而却步,如今她已经进入京城达官贵人的视野,再低调下去也无济于事了。 武骁然见她一脸勉强的模样,叹了口气,说:“姐姐,别让我担心。万一你真的出了什么事,我一辈子都没办法放过自己。” 杜时初听见他这话,只觉得有些莫名其妙,问他:“我要是出事你为什么没办法放过自己啊?又不是你害的,更不关你的事。” 武骁然脸色平静地说:“关我的事,我应该保护你。” 杜时初顿时笑了,说:“小家伙,别以为你长得比我高了,就把自己当长辈了啊,你是弟弟,只有我这个当姐姐的应该保护弟弟,哪有当弟弟的应该保护姐姐的?而且你是不是把我看得太弱了?我会武功,有自保之力的啊。弟弟啊,有时候责任心太强会很累的。” “不一样的……”武骁然摇头反驳,神情莫测,深邃透亮的眼睛自带真诚和说服力。 杜时初被他一看,只好妥协了:“好好,等弟弟长大了,就换你保护我。” 他抿了抿唇:“我已经长大了。” 杜时初心中了然,小孩子、特别是青少年都经常会跟别人宣告自己已经是个大人,没想到武骁然看着年少老成,也没能避免得了这个毛病啊,杜时初感叹。 因为武骁然出宫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所以他只能在郡主府待个两刻钟,知道杜时初安然无恙之后,便不得不回宫了。 周逸竹派回去的仆从已经把今天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周夫人柳氏,当然制定“英雄救美”这出戏她事先就知道,甚至还跟周逸竹一起商量过如何实施。 只是她并不知道计划并没有如她所希望的那样发展,而是一发不可收拾,事情闹大了,让她触不及防,一下子没了辙,特别是知道那些请来演戏的“劫匪”全都被一网打尽,送去官府之后,更是心惊肉跳,慌乱不已了。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显然不是她一个内宅女眷可以处理的了,必须得周家的一家之主出手,才有可能在事情彻底失控之前挽救回来。 等周逸竹的父亲周振从妻子嘴里知道这件事的时候,顿时眼前一黑,不敢置信地质问:“谁给你们的胆子居然敢去算计一个郡主?!” “算计就算计了,如果成功,那倒没事,但现在显然失控了!你们才来告诉我,我有什么办法?我只是一个四品的礼部侍郎,在京城根本不算上号的官儿,跟京兆府那边也没有任何交集,我能怎么办?是能去牢里劫狱,还是去京兆府贿赂?!” 周振简直想掐死胆大包天的柳氏和周逸竹。 柳氏知道自己这回和儿子闯了祸,心虚又慌乱,不得不承受周振的怒火,但事情还是要解决的,因此她顶着周振气得快要冒烟的眼神,小心翼翼地问:“老爷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能不能把这事压下去?就算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好歹也别传出去是咱们家算计郡主?” “你是猪脑子吗?把事情压下去?按捺消息?如果你们算计的是普通人,你还有可能,但你们算计的是端阳郡主!陛下救命恩人唯一的女儿!她从护国寺回京城的路上被劫匪抢劫,这种事怎么可能小得了?!”周振瞪着眼睛,简直想咬死尽会给家里招祸的柳氏。 “我、我这不也是没办法了吗?老爷,您得想办法啊,竹哥儿可是您的长子,是周家未来的希望啊。”柳氏呐呐地说道。 “什么长子、周家的希望?我现在恨不得掐死这个逆子!早知道他会闯出这样的祸来,当初他一出生,我就应该掐死他,省得他现在闯出来的祸连累一家人!如果这次的事情没办法解决,我的乌纱帽都可能不保,你也别想着母凭子贵、荣华富贵了……”周振冷笑着说道。 901、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27) “老爷!竹哥儿还这么年轻,不能因为这件事就毁了啊,您想想办法……”柳氏急得眼睛都红了,她现在后悔不已,早知道就不应该和儿子弄什么“英雄救美”的计划了。 除此之外,她还对杜时初生出了些许怨恨,觉得如果不是她太冷漠无情,不跟自己家来往,那自己和儿子又怎么会算计她?她才是罪魁祸首。 杜时初如果知道她是这么想的,都能被她的脑回路气笑了,这锅也能扔到她头上来?自己心术不正,老想着走邪门歪道就算了,而一旦邪门歪道走不通,她居然还有脸怪罪受害人,真是脸皮比城墙厚、厚颜无耻。 周振到底是四品官,有阅历,又在官场上混迹了那么多年,因此在愤怒过后,还能清醒地给柳氏指出一条比较行得通的道。 当然,这行得通是以他的位置来看,他自己觉得的。 “如今唯一之计,只有去求端阳郡主原谅你们,她原谅你们了,才能劝得动陛下,事情才有可能轻拿轻放。”周振沉着脸,语气冷肃地说道。 “她、她会原谅我们?她一向对我们冷漠无情,根本不想认我这个亲戚。”柳氏不太相信地说道。 “她要是不原谅,那你就求也要求得她心软!你去哭、去给她跪下求!解释你们只是太过于想跟她拉近关系,才一时糊涂做出这样的事情,你们并不是有意的,只是好心办坏事,希望她看在你们那点微薄的血缘关心的份上,原谅你。”周振冷厉地瞪着柳氏道。 柳氏被他的眼神看得脊背发凉,但本来六神无主的她听见丈夫说的这番话,顿时就知道该怎么办了,她连忙道:“那我明天一早就去郡主府求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一定会说服她原谅我们的……” 周振闭了闭眼,挥挥手把她打发了,等人走了之后,他就忍不住头疼地揉了揉额头,他这个妻子平时看着还挺精明能干,家里的事都打理得妥妥帖帖,却没想到就是个外表精明内里糊涂的,遇到事情脑袋就发晕了,连跟儿子算计郡主的事都敢做,真是胆大无畏,偏偏事情出了纰漏,她只会着急,丝毫想不出办法解决,还得指望他来给他们收拾烂摊子。 周振都后悔之前没有拦着他们母子攀附郡主的计划了,早知道会闯出这样的祸,他宁可自家跟端阳郡主毫无关系,省得让他们生出奢望。 但说到底,他默认了妻子和儿子攀附杜时初的想法,才会造成如今的局面,其实不过是利益罢了。 等到第二天,杜时初的郡主府外面一大早就迎来了挂着一对黑眼圈、神情憔悴的柳氏。 柳氏不是没有在郡主府外面等过,但只有这一次,她心急如焚,比任何一次都着急。 “怎么样?郡主有没有说要见我?”柳氏顾不得自己是侍郎夫人了,屈尊降贵、急不可耐地问郡主府的门房。 门房摇着头道:“郡主说不见。” “郡主怎么能不见我?!”柳氏一听,顿时失态了,眼眶都通红了,她似乎是奔溃了,对门房大喊道,“我是郡主母亲的堂妹,我与郡主是姨甥关系,都是亲戚,她怎么能不见我?你是不是没有跟她说清楚?对了,我这次来找她,是想跟她说有关昨天她遇到劫匪这件事的,这件事很重要,她知道我为这件事来找她,就一定会见我,你再回去禀报啊……” 门房被她突然爆发的情绪吓了一挑,但听到她说是有关昨天郡主遇到劫匪的事,这事很重要,他就不得不再去回报了一次。 然而结果并没有改变,没多久门房就出来了,他对柳氏道:“周夫人,咱们郡主说了,如果你知道那些劫匪的事情,可以直接去京兆府说,毕竟那里才是审理这桩案件的地方,这些事你跟郡主说,还不如干脆直接些去跟官府说。” 柳氏一听,顿时更急躁了,眼睛里的血丝吓人极了,她不敢相信杜时初居然还不肯见她,便抓住了门房的胳膊,眼神凶狠地说:“不可能!郡主怎么可能不见我?是不是你没把事情的重要性跟她说清楚?这些事我是一定要丹麦你跟她说的,不能说给其他人听的啊,你再去跟郡主说明白,她知道后一定会愿意见我的……” 门房看见她这几乎要疯魔了的样子,吓得连忙甩开她,说:“周夫人!望您自重,郡主说了不想见您就不想见,你再纠缠下去也无济于事。而且郡主昨天因为劫匪的事受了惊吓,今天还得好好地休养,是不见外客的,希望你见谅。” “这件事很重要很重要!我一定要当面跟她说,她不知道的话会后悔的,我一定得见她……”柳氏把所有希望都放在了求得杜时初原谅上面,现在却连见杜时初一面都见不到,怎么会肯罢休?她打定了主意是要见到杜时初的,因此即使门房不肯同意让她进去,她闯也要闯进去见到杜时初。 谁也没想到堂堂一个礼部侍郎的夫人,居然会像个疯婆子一样未经主人许可,就擅闯别人家。 柳氏为了周家、为了周逸竹,是豁出去了,她趁着门房不注意,就强闯了进府。 门房吓得连忙大喊:“周夫人!您怎么能自己闯进去?来人啊,快拦住周夫人……” 前一天晚上,武骁然和皇帝还责怪了一场杜时初不够注意自己的个人安全,出门都不带护卫,他们担心之下,就连夜派了护卫来郡主府,所以今儿郡主府的守卫正是森严的时候,柳氏才刚闯进去了一会儿,就被在府里巡逻的护卫揪住了。 等杜时初知道柳氏居然想闯进自己府里来的时候,喝的茶都喷了出来,她万万没想到柳氏还能这么豁出去。 她执着于见自己到底想干什么,杜时初用脚后跟想都知道,不过就是想给周逸竹求情罢了,让她不要追究周逸竹找劫匪来演英雄救美这件事的责任。 但杜时初会如她的愿吗?不可能的。 “抓住她了,就把她送去京兆府吧。”杜时初眼珠子一转,不怀好意地说道。 902、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28) 柳氏的歇斯底里并没有让她见到杜时初,反而因为她强行闯进郡主府的行为,被杜时初派护卫把她送去了京兆府。 柳氏听到这个命令从带话的仆人嘴里说出来的时候,吓得冷汗一下子就从身上冒了出来,心脏几乎要跳出胸腔,去京兆府?这怎么行?她本来就做贼心虚,哪里敢去那里?! “我不去京兆府!我不见郡主了,你们别把我送去京兆府……”柳氏典型的做贼心虚,因为害怕被送去京兆府,理智顿时就没了,死活不肯去见官。 传话的人只觉得莫名其妙,说:“周夫人,您之前不是说您知道有关劫匪的事想要跟咱们郡主说吗?您去京兆府说给审案的大人是一样的,您为什么这么抗拒去?” 柳氏听见他这问话,顿时一噎,难道她能说自己做贼心虚? 于是无话可说的她就被护卫毫不留情地带走了,连同她的几个仆从都没放过。 至于送到京兆府之后,柳氏会怎么给自己圆谎,杜时初就不知道了。 这件事其实非常简单,周逸竹和柳氏母子俩的计划实在太粗糙简单了,京兆府的人刚一审问那些“劫匪”,“劫匪”们就忙不迭地把周逸竹卖了,如果周逸竹之前谨慎些,不是自己出面去请这些假劫匪来演戏,而是让其他人,那这案件可能还需要花费上不少功夫,偏偏周逸竹自作聪明,直接跟那些假劫匪见了面,也根本没想过要掩饰自己的身份,这不就让人一问就问出来了? 他大概以为自己成功“英雄救美”之后,就会没有人在意“劫匪”的去向了,所以他就根本没费心思想善后的问题。 于是还在护国寺里养伤的周逸竹,当天就被押送回京受审了。 本来他还想咬着牙不承认,也许还能抵赖一下,但审案的大人可不会跟他客气,于是一顿板子才打了三下,他就很没有骨气地招认了,没办法,他本身就受了伤,而且也并不是能吃苦忍痛的人,被打了几下,伤口崩裂,背后还剧痛,他立马就涕泪横流地承认所谓的劫匪事件其实是他自编自导的。 这案件的实情被京兆府呈送到皇帝面前的时候,皇帝都快气死了,连连骂了几句“岂有此理”、“岂有此理”,然后就重重地惩罚了胆敢算计杜时初的周逸竹,当然了这也有杀鸡儆猴的意思在,算是警告某些人,算计杜时初是要付出代价的。 最后周逸竹被剥夺了功名,终生不得再科举,还被判了牢狱五年,出来之后基本上是废人一个了。 而作为同谋的柳氏,身上的诰命也被逼剥夺了,还被判关押两年。 至于周振,虽然妻儿做的事情他事先并不知情,但作为家属的他,对家人管教不严,教子无方,皇帝觉得他治家都不行,又有什么才能帮忙治理天下?于是把他的官职连降三级,贬去偏远穷困地区当县令去了,这已经算是对他网开一面了,毕竟没有免了他的职。 不过这个结果对于一辈子都执着于往上爬的周振来说,并没有多好,毕竟他已经四十多岁,这个年龄被贬到偏远地区,这辈子都几乎不可能再回京城了,而他的其他儿子也并没有出色的,可以说,整个周家一夕之间又退回到了二十多年前他还未科举进士的时候,为此,他对周逸竹这个罪魁祸首可谓是深恶痛绝,觉得都是他还得周家无法在京城立足,更别提发展了。 不管周家人如何怨恨、懊恼、悔不当初,事情已经成了定局,杜时初终于摆脱了一直盯着她,想踩着她往上爬的周家人,心情愉悦极了。 而作为杜时初的另一个表哥,柳维安知道周家人的下场后,便出了一声冷汗,如果他之前还没死心,想着如何渐渐拉近跟杜时初的关系的话,那现在他是一点儿想法都没有了,只想和杜时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维持着客气疏远的关系就行。 其实这两年,柳维安靠自己的努力也考中了进士,只是名次很靠后,所以即使被授了官也只是很不起眼的小官,虽然柳家在文人中有些名声,奈何柳家人自在临城老家经营得好,且并没有人在朝做官,所以柳维安在京城独木难支,官途没有一丝助力,他之前才会想着攀上杜时初,不过这回之后他就不敢了。 柳家人并不是没有给杜时初来信,想让她帮一帮柳维安,但感情都是需要维系的,之前十几年,柳家人都从来没有跟杜时初联系过,等到想利用她了,才给她来信,杜时初又怎么可能会理睬他们?所以即使柳家人后来恼羞成怒,来信以长辈的身份斥责她,杜时初全都视而不见,后来甚至连他们的信都不看了。 “周振把周逸竹从家族中除名了,不认他这个儿子,还有柳氏,他直接给了柳氏一封休书,然后带着剩下的几个儿女以及妾室离开京城了。”武骁然来郡主府跟杜时初说周家人的后续情况。 杜时初听完之后无所谓地点了点头,周家人如何,已经跟她毫无关系了。 “姐姐,你不会因为他们难过吧?”武骁然仔细地观察了一会儿杜时初的表情,有些迟疑地问。 杜时初听见他这话之后,顿时惊讶得眼睛都瞪大了,她迷惑不解地问武骁然:“弟弟,你怎么会觉得我会为了周家人难过?我跟他们根本没什么来往,只是他们一直想跟我拉关系而已,我怎么可能会为了不相干的人难过?你真是想多了。” “……毕竟,他们也算跟你母妃有些亲戚关系?”武骁然道。 “柳家人我都不理会了,还管一个不知道隔了多少代的远亲?”杜时初嗤笑。 “对了,你不会觉得我冷漠无情,六亲不认,有违孝道之类的吧?”杜时初忽然想起如今还不是后世那样人情淡漠的社会,这个时代对亲戚关系还是很看重的,她这么离经叛道、大逆不道,弟弟会不会对她有意见? 武骁然却拿他那双黝黑的凤眼看她:“你问我这个问题?” 903、香饽饽表妹逃脱掌控了(完) 杜时初茫然了一会儿,才猛地想起不久之前,眼前这位弟弟还把他父亲安王的王府砸了,起因是安王跟他继母想用他的婚事来拿捏他,让他娶继母的娘家侄女,武骁然自然不会同意,安王就用孝道来压他,说他当儿子的就得听老子的,否则就是大逆不道。 武骁然早就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无依无靠、任由亲爹后娘欺压的瘦弱孩子了,他长大了,有了反抗的能力,因此被安王这么一刺激,他干脆真的干了件大逆不道的事,直接把王府给砸了,听说毁了不少价值连城的摆设。 安王气得要打死这个逆子,但这个逆子武功高强,安王根本拿他无可奈何,连他的身都无法靠近,更别提打他了。 安王无法,只好进宫跟皇帝告状,说武骁然目无尊长、大逆不道,但皇帝肯定是站在武骁然这边的啊,因此只是淡淡地斥责了一番武骁然,让他不要这么过分,但同时也骂了安王一顿,说他对长子太过苛待,不配当父亲。 皇帝对这个侄子非常宽容,在他看来,侄子不听安王的话那是情有可原的,毕竟安王不但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他还曾经伙同后娶的妻子虐待侄子,这回又想插手侄子的亲事,想让他娶仇人的侄女,这便是佛都会发火,侄子是被逼狠了才会这么反击。 于是这么一件在很多人看来大逆不道的事,在皇帝轻描淡写地一句情有可原之下被轻拿轻放了,武骁然只是被骂了一顿,挨了十棍子,就又活蹦乱跳了,丝毫不妨碍皇帝继续看重他。 杜时初想起他这个壮举,顿时噗嗤一声笑出来,说:“我都忘了你还干过比我更大逆不道、有违孝道的事了。” 武骁然定定地看着她展露出来的笑颜,盯着她嘴边两个小巧精致的梨涡看,只觉得她哪儿哪儿都甜得不行,让他的手蠢蠢欲动,想上手捏一捏。 “那你会觉得我六亲不认、狠绝无情吗?”武骁然眼神从她的梨涡移向她的眼睛,问道。 杜时初毫不犹豫地摇头:“当然不会啊,而且我觉得这么做很痛快!那样的父亲,就应该跟他断绝关系才对,不是所有当父母的都是正确的的,愚孝才是最蠢的,你干得好!” 武骁然顿时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幽深的双眼微微亮了起来,低声道:“我就知道你不是那些循规蹈矩、迂腐不堪的人。” “怎么?有老古董参你了?”杜时初一听就知道他的言外之意了。 “都是些自己不配当人父母,却想孩子无条件服从他的腐朽之辈,口口声声大逆不道,纵容我这个对生父作恶的人,就是毁了以孝道为根基的天下……我怎么不知道孝道这么重要,能动摇大晏的天下?如果真有这么重要?那朝廷还养兵做什么?直接让全天下百姓当孝子就行了,看能不能感动敌人。”武骁然垂着眼语带不屑地说道。 杜时初笑得不行,说:“就该让那些老头子去边疆让他们跟敌军讲讲孝道,说不定真能感动几个敌军呢,哈哈……” 武骁然看她笑得眉眼都弯起来,一副乐不可支的模样,他的眼角眉梢便也带了笑意,看着杜时初的眼神越发宠溺了。 杜时初的及笄礼是在宫里办的,十分热闹,再次证明了她在皇帝心中的地位,除了来跟她套近乎的人更多了些、门口的请帖更厚了些,其他事情几乎没什么变化,毕竟杜时初作为年纪轻轻的人生赢家,并没有什么大事需要她去办。 只是想跟她结亲的人家越来越多,她每次出门,都会偶遇好几个青年才俊,大概是因为有了周逸竹的前车之鉴,他们不敢耍什么不轨的手段获取杜时初的好感,只能规规矩矩地制造跟杜时初“偶遇”的时机,趁机跟她认识,暗戳戳地展示他们的才华、样貌、家世,个个都想开屏的孔雀,恨不得能吸引住杜时初这个香饽饽的注意。 其实如果那些公子长得英俊不凡的话,杜时初是不介意跟他们认识且相处的,毕竟只是认识,又不是要以身相许,而且她对所有好看的公子都一视同仁,雨露均沾,啊不,是相处融洽,只是她并没有明确地接受哪个的暗示,也没有明确地表示更看重哪一个罢了…… 咦?这么说起来,她好像有点渣啊,像个广撒网的海王,杜时初想到自己的作为,有些心虚,但随后又转念一想,她只不过是给了他们一个展现自己的机会,毕竟竞争者那么多,她一时没挑中哪一个不是很正常吗?而有些自尊心强的人,不想被她挑选,那不是主动远离她了吗?只有对她不肯放弃的人,才会继续留在她身边,这也算是给各自的自由选择了,所以,她有什么错? 这么一想的杜时初,顿时又理直气壮了。 渣女想当海王,但奈何有人不不想她当,于是作为弟弟,武骁然板着一张俊脸,经常跟在杜时初身边,给她挡狂蜂浪蝶,有些实在阻挡不住的,他就用眼神死死盯着人家,之后就去调查人家有没有青梅竹马的表妹、有没有心爱的通房或者外室、有没有青楼多情多才的红颜知己…… 这么下来,居然还真的让他查出了好几个心口不一的伪君子,杜时初只觉得这弟弟实在太称职了些,感动之余还有些担心他经常这么“以公谋私”,陛下会不会有意见。 但武骁然说这是经过陛下默许的,于是她只能闭嘴了。 等到后来,武骁然把杜时初身边的狂蜂浪蝶全都赶跑了,见她实在无聊,还拿跟他去外地办差的事来引、诱她跟自己出门。 杜时初被他引、诱到了吗?被引、诱到了,她在京城只能吃喝玩乐,但到了外地,跟着武骁然办差,那就有意思多了,因此不管皇帝怎么挽留,她还是跟武骁然离京了。 为此赵惠还眼红得不得了,她也想跟着两人一起出去玩,但赵老夫人不同意,毕竟她的未婚夫婿还没有着落。 杜时初只好遗憾地跟她告别了。 武骁然是个耐心十足的小崽子,最后温水煮青蛙般终于把杜时初哄得心甘情愿跟他在一起了。 904、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1) “时初啊,最近有自媒体爆料说你并不是什么白富美,能在娱乐圈顺风顺水是因为有金主,这是真的吗?” 时初刚意识刚清醒,就听见这么一个一听就不安好心的问题,她睁开眼一看,发现她正接受采访,刚刚那个问题就是某个记者问出来的。 “我要是有金主,那问出这个问题的你,可就要小心了。”时初面带微笑着对那个记者说。 “桃时初,你这是在威胁我吗?果然,背后有人就是有底气!”那个记者像是抓住了她什么把柄一样,立马就兴奋了,这种没有丝毫职业道德,只想着拱火制造话题的记者,根本不怕被明星这么暗里藏刀地威胁,他甚至巴不得,因为这样他就达到他的目的了,他想要的话题和热度都有了,至于被他盯住了吸血从而被泼了一盆脏水无法证明清白的明星会有什么下场,这关他什么事? “时新报社的记者庄信,你真是玷污了你的名字,行了,我记住你了,之后会给你发律师函,正式控告你污蔑、侮辱我。”时初扫了一眼他胸前的工作牌,淡淡地说道。 那记者顿时急了,连忙喊道:“你这是恼羞成怒了?说你有金主又不是我说的,我只是转述了其他人说的话而已,你根本告不了我!” “告不告得了你,自然有专业人士来判断,你的话就留着到法庭辩驳吧。”时初只是瞄了他一眼,并不在意他的气急败坏。 因为她这个毫不留情的举动,接下来记者们对她的提问就友好多了,时初按照原主的思绪,一一回答了属于她的问题。 终于,半个多小时后,这场电影发布会终于结束了,时初跟导演和其他工作人员打了招呼,就回了自己的车上。 “时新的记者嘴巴真臭!不知道被你哪个对家收买了,居然在电影发布会问这种问题,幸好你当机立断,直接声明要告他,否则你这有金主,被包、养的传闻又得沸沸扬扬好几天了……”金大经纪人坐在驾驶室里愤愤不平地对时初说道。 时初安抚他:“不招人妒是庸才,又拿这种乱造谣的事来攻击我,说明我对很多人造成了威胁。” “说是这么说,但被人针对,心里总是不舒服,哎,时初,你怎么就能想得这么开啊。”金大经纪人感叹道。 “想不开就不做这个职业了,否则不是给自己麻烦吗?” “你说的对。”金大经纪人十分赞同地说,“如果这些诽谤都忍受不住,确实不当明星比较好,否则迟早得抑郁。” 经纪人把时初送回了她位置优越、安保十分严密的住处。 终于安静下来,时初便有时间整理原主的记忆了。 原主是只桃花妖,虽然这个时代有“建国后不能成精”的说法,但不巧,她百多年前就已经成精了。 这个世界并不是带有玄幻色彩的世界,因为妖极其少,至少原主活了百多年,就从来没有遇到过第二只妖,妖只存在于人类的各种文学创作之中,所以她为了不成为异类,就伪装成人类生活。 不过原主并不是世界上唯一的妖,因为还有一只猫妖,猫妖付蓓蓓好不容易能化形,便迫不及待地从山上下来,想到鲜活多彩的人间生活。 但她没有想到,她化形的雷劫只是延迟了并不是没有,她到了人间的大城市里,还没来得及开始浪,就被雷劫劈得受了重伤,重新变成了原型,伤好之前不能化为人形。 就在她绝望无措之际,遇到了霸道总裁殷向北,殷向北的车子倒霉地爆胎了,下车之后打电话给拖车公司的时候,就在街边看到了受伤的付蓓蓓。 不知道为什么,向来对什么都不在意,也从来没有养过小动物的殷向北,突然对这只受伤的流浪猫生出了怜爱之心,于是他决定收养这只可怜的“流浪猫”。 于是付蓓蓓幸运地被殷向北带回了家收养,每天过得都是吃吃喝喝睡睡、无比快乐的日子,于是对殷向北渐渐心生好感。 殷向北也同样如此,把“流浪猫”捧在手心里宠爱,亲亲摸摸是标配,还觉得不娶妻生子也行,只要一辈子和自己的猫生活在一起就行了。 之后就是一猫一人和睦相处、相亲相爱的日常。 而这和谐的主宠日子过了大半年,付蓓蓓受的伤终于好了,于是在某天她窝在殷向北被窝里睡觉的时候,突然变成了人形…… 殷向北万万没想到自己心爱的猫会变成人,震惊之后就是欣喜若狂了,因为他发现自己爱上了付蓓蓓,不管她是猫还是妖。 两人顺利从主宠转变为恋人关系,只是身为猫妖,付蓓蓓拥有漫长的生命,可身为人类的殷向北,寿命最多只有百年,因此在甜蜜的恋爱之余,付蓓蓓总会纠结于恋人不能与自己白头到老,甚至她还为此生出跟殷向北分手的心思。 事情的转机发生于她跟殷向北参加了一档恋爱节目的时候,那档节目原主也参加了,相处的时候,原主和付蓓蓓都发现了各自的真实身份。 原主嫉妒付蓓蓓,同样是妖,付蓓蓓拥有真心爱着她的殷向北,而她,却在百年前刚下山的时候就被恋人欺骗利用,甚至恋人发现她是妖之后,还想挖她的妖丹实现永生不死的妄想,虽然最终她反杀了背叛她的恋人,但她受到的伤害即使过了百年也无法痊愈。 可是付蓓蓓却那么幸运,一下山就遇到了爱她至死不渝的殷向北,于是嫉妒的原主开始使用各种手段来拆散他们,想证明妖和人在一起是没有好结果的。 但她的种种阴谋诡计都被付蓓蓓和殷向北拆穿并反击回来了,最后一次她设了一个局,殷向北和付蓓蓓两人陷入危险,情急之中只能救一个人,她就让殷向北和付蓓蓓选择救谁,她以为在这种生命危机的紧要关头,两人会暴露真实的想法,只选择自己,而不是对方。 可是让她失望了,殷向北和付蓓蓓都选择了拯救对方而不是自己。 905、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2) 最后,作为反派的原主,最后关头居然被两人的真情流露和为彼此付出生命也心甘情愿的感情所感动,于是把自己的妖丹挖了出来,送给了殷向北,说是愿意成全他们两个人的感情,让殷向北拥有妖的修为,获得跟付蓓蓓一样漫长的寿命,这样他们就不必为生离死别而痛苦。 为了表明这是原主主动选择舍己为人,送出了宝贵妖丹的原主还在临死前表明了自己的心迹,说反正她的心早在百多年前被恋人背叛的时候就已经死了,苟活到现在也不过是行尸走肉,即使拥有漫长的生命,她也从来没有开心过。 如今看到有人和妖真的能为彼此献出生命,她觉得很欣慰,所以愿意成全他们这对有情人,让他们带着自己对爱情的美好祝愿活下去,就当做是她和以前的恋人也拥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于是给男主角送出了妖丹,帮他成功解决了寿命问题的工具人桃花妖,很快就含笑而死了。 拥有了妖丹的殷向北从此和付蓓蓓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再也不必担心两人寿命的问题了。 时初整理完原主的记忆之后,美艳的脸蛋都扭曲了,去他、妈、的舍己为人!去他、妈、的生无可恋! 如果原主真的这么恋爱脑,那怎么当初杀掉背叛她的恋人的时候,没有跟着一起殉情呢? 都苟活了百多年了,偏偏等到男主角需要妖丹的时候,她就生无可恋,觉得苟活下去没有意思,还被他们的爱情所感动,于是献出自己的妖丹了。 她是个这么善良大度的妖吗?如果是,她还能因为嫉妒就陷害付蓓蓓和殷向北?作为反派,居然这么容易就被对头的爱情所感动,就心甘情愿舍己为人?我看她这不是被感动,她这是脑残了。 时初带着被噎得心梗的郁闷和憋屈吐槽地想。 这个世界意识为了解决男主角寿命的问题,真是用心良苦了,硬生生让原主没了脑子去陷害主角,又让她被感动然后主动献出自己的妖丹,我呸!人家桃花妖在娱乐圈混得风生水起,过得不知道多好,怎么可能因为这点嫉妒就去陷害跟自己无冤无仇的人?又怎么可能会生无可恋、自己找死? 时初都很是同情原主,作为一个工具人,她出场的目的就是献祭自己、成全男女主,还美其名曰舍己为人,真是令人恶心啊。 桃花妖的灵魂已经被时初送去了另一个拥有人、妖、魔的玄幻世界,她在那里再也不是异类,她可以光明正大地活着,也不用被世界意识降智当做工具人“舍己为人”了。 如今桃花妖内力的灵魂变成了时初,她肯定不可能生无可恋,献出自己的妖丹给殷向北,这回,不知道殷向北的寿命问题要如何解决呢?桃时初幸灾乐祸地想,不知道世界意识还能不能再找出另外一个冤大头? 桃时初把男女主角的事情抛到脑后,反正她不会嫉妒付蓓蓓,更不会被降智跑去陷害她。 她要当她风风光光的大明星。 作为桃花妖,自然不会愧对她本体的魅力,原主长得是一副祸国殃民的料,如果在古代,红颜祸水、魅惑君王的妖妃这类词形容的就是她这样的。 幸好如今是法制健全的时代,即使她长得再如何美绝人寰,也不用担心人身安全,跟不必担心背上祸国殃民的罪名。 “时初,有一档主打恋爱的综艺节目想邀请你参加,你想去吗?”金大经纪人打电话询问桃时初。 “恋爱节目?不接,你还怕我身上的绯闻不够多啊。”桃时初没好气地说道,不过她灵光一闪,忽然问道,“那档节目是不是叫《真心真意》?” “是啊,你也知道吧,这档恋爱综艺可火了,能参加的都是大咖啊,不够红的人家都不要,你要是参加的话,话题度肯定不会低,要是能跟里面哪个嘉宾发展些暧昧关系,能让你的知名度更高,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毕竟这节目确实很不错,要是错过了,有些可惜。”金大经纪人劝说道。 桃时初一口就回绝了:“不了,我不会参加这档节目,你帮我回绝了吧。” “真的不考虑一下吗?”金大经纪人还是不太想放弃,“节目组很有诚意,酬劳很高的。” “算了,我不缺钱,你帮我拒绝就行了。”桃时初丝毫不为所动,殷向北和付蓓蓓这两人参加的就是这档节目。 原主也是因为这档节目才跟他们有所交集,所以知道内情的桃时初当然不可能再去跟着两人有所牵扯,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认识、不要有任何交集。 “好吧,既然你没兴趣,我就帮你拒接了。”金大经纪人虽然觉得可惜,但还是顺从了桃时初的意思。 《真心真意》是很热门的恋爱综艺,拔尖了脑袋想上的嘉宾不知道有多少,因此节目组听到桃时初拒绝了,也并没有多大的反应,而是立马就联系了另外的明星。 “蓓蓓,这档节目虽然去的不是大明星就是各行各业的精英人士,但我们也并不比他们差,你不用觉得拘束或者紧张。”殷向北对知道自己要上节目后就忐忑不安的付蓓蓓说道。 付蓓蓓咬了咬下唇,还是有些担心:“但我既不是大明星,又不是行业精英,默默无闻,又不优秀,观众会不会觉得我不好啊?” 殷向北见她这幅模样,心疼得不行,马上用手揉了揉她皱起的眉,安慰她道:“你怎么就不优秀了?在我心里,你是最优秀最可爱的女孩子,只要有我在,只有你嫌弃别人,没有别人嫌弃你的时候。你别怕,我是这档节目的投资人之一,导演和节目组不会为难你,更不敢乱给你剪辑,你就当做跟我去玩玩的就行了。” 付蓓蓓听见他这么说,心中的忐忑这才消失了些,猛地亲了他的脸颊一口,说:“向北,你对我真好。” “那是当然,我不对你好,对谁好?”殷向北立刻抓住了付蓓蓓,霸道地回吻过去。 906、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3) “桃时初也来试镜《问鼎山河》啊?” “她试镜哪个角色?该不会是女主云珠吧?” “她的演技撑得起这么重要角色?” “啧啧,演技撑不起,人家的颜值撑得起啊。” “李导选角可不只是颜值,桃时初要想用她那张脸博得李导的喜欢那是不可能的。” …… 桃时初带着助理来到《问鼎山河》这部电视剧的试镜现场,就听见有不少在等候的演员们对着她窃窃私语,不过她没有理会,只是按照通知去了给她准备的化妆间。 “时初,你真的要试镜太后周羡仙啊?她只是个女二,还是个心机深沉的反派角色啊,你去演会不会不太适合?万一观众以为你就是这种爱耍心机的女反派怎么办?”助理文文愁眉苦脸地对桃时初道,她一听见桃时初想要演周羡仙,就非常不理解,明明以桃时初的美貌和不算差的演技,再努力一把,女主角也是可以选的,她何必挑这种不讨喜的角色呢? 桃时初一边任由化妆师给她化妆,一边对文文道:“这个角色很有挑战性啊,要是演得好,就是经典的女反派了,让人又爱又恨。女主角虽然好,但性格和经历都太单一了,脸谱化真善美的女主,没有丝毫让人惊喜的地方,还不及女反派周羡仙让人印象深刻。” 文文皱紧的眉头松了些,但她还是有些担忧地说:“哎,我害怕你演不好会被人骂,又怕你演得太好,还是招人骂。” 桃时初忍不住弯了弯嘴角,能演出被人骂的角色,说明演技足以把人带入剧情中了,这是对演员很大的肯定了。 化好妆之后,换上周羡仙的太后常服之后,桃时初就进入了试镜室,桌子前坐了一排人,她一看,都是导演、编剧、制片人这些剧组灵魂人物,饰演男主角晏景望的影帝林清风也在。 桃时初跟大家礼貌地打了个招呼,李导就看着她,开口道:“不错,不管演技怎么样,这扮相就很有周羡仙的风采了。” 周羡仙在剧情中是个女反派,但同时也是天下第一美人,本来她跟男主角晏景望青梅竹马,如果没有意外会顺理成章地成为一对神仙眷侣。 然而年老昏聩的皇帝听说了她的美名,于是把她强娶为后,周家无法拒绝,一对有情人顿时劳燕分飞。 周羡仙本来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少女,但皇帝不顾她的意愿强娶她,让她瞬间从天堂掉落地狱,于是她彻底黑化了,用手段弄死了老皇帝,联合自己父亲以及朝中大臣扶持一个年幼的皇子登基为帝,她自己则垂帘听政,开始干涉朝政。 这是一个复杂多变的人物,从一开始的单纯天真,到后面的黑化恶毒,再到大权独揽后的张扬放肆,她的性格是逐渐变化的,复杂又多层次,想要饰演好她很困难。 桃时初换了戏服化好妆一进来的时候,瞬间就抓住了在场人的眼球,她长得一副祸国殃民的模样,再一打扮,眼神凌厉、面容肃穆,就有了垂帘听政太后的气势。 “清风,你下去跟她搭一搭戏,就演晏景望在幼帝登基不久后要离开京城驻守边境,前来宫里跟已经成了太后的周羡仙告别的那一场。”李导对林清风道。 “好。”林清风毫无异议地走到了桃时初面前,问她,“桃小姐,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开始。”桃时初对他点点头。 “那咱们就开始吧。”林清风说完,顿时神情一变,他立刻就变成了那个沉默冷静的将军。 “仙儿,我马上就要离开京城了,以后可能都无法再回来了。”晏景望声音低沉地对昔日喜欢的人说道,他眼神里含着太多复杂的意味,有痛苦、遗憾、释然以及不舍。 “你不会再回来了?”周羡仙定定地看着曾经的心上人,看着看着,一双清冷的美眸突然就红了,大颗大颗晶莹剔透的泪珠从她脸上滚滚掉落,“是啊,你不会再回来了,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如果、如果……” “如果”之后的话她再也说不出来了,她极力地压抑自己哽咽的声音,死死地盯着晏景望,眼神里满是痛苦和绝望,但她神情却始终不肯失控,似乎这样就可以维持她的体面。 晏景望看见了她眼里的痛苦,沉默了一瞬,眼圈也红了,他的手动了动,似乎想要替她抹掉脸上的眼泪,但他想起彼此的身份,立刻就按耐住了自己的冲动,只咬着牙挤出一句:“仙儿……” “你走吧。”周羡仙终于平复好了澎湃的新潮,她眨了眨眼,似乎刚刚的失态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她又变成了仪态万千、高贵从容的太后,“身为将军,你确实需要在边关为国效力,把你留在京城只会耽搁了你。” 晏景望欲言又止地看着她,见她这个模样,最后也只是叹了口气,低低地说了一声:“那我走了。”然后他转过身,真的大步一跨,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而周羡仙怔怔地看着他逐渐远去的背影,眼里的泪水再也忍不住了,泪如雨下。 “停!”李导脸色激动地看着桃时初,“不错!不错!把周羡仙的感情把握得很准,有些味道了。” “多谢李导夸奖。”桃时初轻轻地抹掉眼泪,回答道,林清风看了她一眼,有些惊讶她出戏的速度。 李导挥舞着手中的剧本,极力地压抑着自己的兴奋,说:“再来演一场!就是最后周羡仙跟造反起义的晏景望在宫中相见那一场,这可是从曾经的情人变成敌人了啊。” 于是桃时初跟林清风又演了那一场,演完之后李导都激动得声音都大了,当场就对桃时初道:“周羡仙就是你了!” 桃时初一笑,刚想要说话,突然李导旁边的制片人就开口了,对李导道:“李导,这不太好吧?虽然桃时初是演得不错,但说不定后面还有演得更好的呢?咱们再多看看?先不急着下决定嘛。” 907、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4) 李导立马反驳道:“不会有人比她演得更好了!你刚刚没看见吗?她就是为周羡仙而生的!没有谁比她更合适这个角色,而且也只有她的长相才对得起天下第一美人这个称号,难道还有哪个女演员长得比她还好看?” “话不是这么说,颜值不够可以演技来凑嘛。”制片人还是不想放弃,因为他已经有看好的人选了,所以怎么也得争一争。 “放屁!周羡仙就是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否则晏景望怎么会即使后来有了女主角,也对她依旧念念不忘?如果找一个容貌根本没有说服力的女演员来演,观众根本就不可能入戏!更何况桃时初又不是没有演技,如果她只是个花瓶,不要她那我没话说,但她明明演得很好,你却要我舍弃她?我看你是放屁!”李导暴躁地说道,他已经是个功成名就的大导演,在剧组有很大的话语权,因此敢这么对制片人说话。 “哎呀,李导,我只是提个建议,你别这么暴躁嘛!”制片人打着哈哈道,“桃时初是很不错,但她名声似乎不太好啊,绯闻太多,我这不是担心会影响路人对咱们这部电视剧的观感吗?” “哼,你不用找些莫名其妙的借口来推脱,你心里的那点小九九别以为我不知道,如果是其他不重要的事就算了,但选主演的事不行!如果我连自己剧组的角色人选都没办法确定,还当什么导演?如果投资商还有意见,你早说,我可以退位让贤,你们另找导演。”李导很直接地说道。 制片人顿时不说话了,于是桃时初当场就被通知周羡仙这个角色是她的了。 本来就是没什么悬念的事,桃时初十分平静地跟李导他们告了别,就离开了试镜室。 “试镜怎么样?角色有把握吗?”文文一见她出来,就迫不及待地询问。 桃时初回到化妆间卸妆,对文文道:“我一出手,当然是成功了。” “真的吗?”文文惊喜地问,“导演现场就决定是你了?不用进行第二次试镜?不会有其他意外发生吧?” “不会,李导直接跟我说了,让我明天来签合同。”桃时初不觉得会有意外。 文文眼睛亮晶晶地,说:“那咱们得赶紧告诉金大哥,让他明天抓紧时间去签合同,万一有什么变故那就不好了。一天不签合同,那就一天不能放心啊。” “就算签了合同也有可能改变。”桃时初冷不丁地泼了她一盆冷水。 文文果然冷静下来了,点点头道:“你说得对,毕竟就算去剧组拍了好些戏份,直接被人换掉的都有。《问鼎山河》就是个香饽饽,多少人盯着啊,咱们可不能太大意了。” 金大经纪人知道桃时初居然真的把《问鼎山河》的太后周羡仙一角拿下之后,很是高兴,立马就监视起了网上对桃时初的舆论风评,生怕在这个紧要关头又被对手搞坏名声,丢掉这个角色。 桃时初和金大经纪人第二天就去跟李导签了合同,正式落实了这个角色属于桃时初,然后就在微博上宣告了。 桃时初拿到这个角色,大众自然有褒有贬,夸奖的说她进步很大,居然能上李导的电视了;贬低她的,则说她靠潜规则上位或者说她是个花瓶,没有演技撑不起周羡仙这个角色,会毁了这部剧。 桃时初只是看了几眼,让经纪人盯着,别闹出太多负面信息影响路人观感就行了。 “时初,《问鼎山河》还有一个多月才进组,现在有个偶像选秀的综艺想让你去当一期嘉宾,你去不去啊?”金大经纪人问桃时初,“这档选秀综艺很火,你去也很不错。” “不了,我以后都不想参加综艺节目,只想当个演员,你帮我拒绝了吧。”桃时初说,“上太多的综艺节目,虽然可以提高知名度,但对提高演技没什么作用,反而会因为观众太过熟悉我,而影响我出演的角色的观感,很容易让人出戏。” “这倒是个问题。”金大经纪人所有所思,“我也听过确实有这种可能,那个以前经常演正剧的郑奇生你知道吧?他就因为上了太多的综艺节目,同时又因为个性幽默,经常逗得人发笑,所以再演正剧,大家看到他的脸,就会不由自主地发笑,即使他演的是严肃正剧,并不是喜剧。不能让观众入戏,作为一个演员,问题就非常严重了,所以我都听说他公司最近都不让他接综艺了。” “算了,你的主业是演员,还是不要忘本逐末了。”金大经纪人立马反省了,“我也得警惕些,不能让你走上郑奇生的路。” 桃时初回忆了一下郑奇生,说起来也不知道算不算他倒霉,他上了那么多综艺节目,国民度倒是提升得很快,几乎家喻户晓了,只是惨得是,他自己的个性被大家太过熟悉,于是等他在戏里饰演某一个角色,观众还是不能把他个人的性格跟角色的性格区分开来,一看到他就想起他的个人性格,于是大家看到他只会想笑,这一笑,那对他饰演的角色就没办法感同身受,于是他这角色不就毁了吗? 金大经纪人意识到经常上综艺对一个演员的弊端之后,就再也没有跟她其他过综艺节目的邀约了,当然,这其中更重要的是桃时初自己不喜欢。 桃时初虽然表面上是公司的艺人,但实际上她拥有公司一部分股份,所以也是老板之一,那自然就没有人能强迫她做不喜欢做的事了。 别误会,公司的股份并不是她用什么不恰当的手段得到的,而是光明正大用自己的钱投资得到的。 原主活了那么久,即使没有成为身价亿万的富婆,但也积累了不少钱财,因此等到这个世纪娱乐行业大爆发之后,她抓住时机入股了一间娱乐公司,自己也凭着美貌当上了明星,事业上便不需要受制于人了,这也是她能在娱乐圈活得这么滋润的原因,即使别人怎么黑她,她照样不倒。 908、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5) “进去之后你要多跟那些导演、制片人,还有投资商什么的打好关系,虽然咱不接受潜规则,但并不是说要你对那些人敬而远之,知道吗?”金大经纪人苦口婆心地叮嘱桃时初。 “你不是一起进去?搞好关系是你这个当经纪人的责任吧?”桃时初瞟了他一眼道。 “祖宗!好歹你也得跟人打个招呼,客气地寒暄寒暄吧?”金大经纪人瞪着她道,“你才是我需要推销出去的人,你不去多见见人,让人对你眼熟一些,我就算拉关系的能力再强也没用啊!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行行行,我会乖乖地跟你去打招呼。”桃时初叹着气说道。 于是等金大经纪人打开门之后,她立刻就端上了女明星的气场,仪态万千地出场了。 这次宴会就是《问鼎山河》的制片人陈昶宇举办的,《问鼎山河》所有的主创人都出席了,当然了还有娱乐圈里一些比较出名的人物。 桃时初能不去参加综艺节目,但这种应酬却是无法避免的,因此只好跟经纪人一起出席了。 “九惟,这几年你一直在国外,很久没关注过咱们国内的美女了吧?今晚你可要好好欣赏,娱乐圈里好几个颜值出众的女明星都来了,机会不可错过啊,别说兄弟有好事不找你,我这不就带你来见见世面了吗?”穆听海挤眉弄眼地对自己刚从国外回来的好兄弟段九惟说道。 段九惟闻言,漫不经心地看了几眼场内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明星,个个瘦不拉几偏偏妆化的出神入化,根本看不出真面目,便不屑地对穆听海道:“这些女明星能直接去演饥民了,身上没几两肉,干巴巴的,这么不健康,有什么好欣赏的?我都怕站在她们身边呼吸得重了都会害她们骨折……” “哈哈哈……段九惟,没想到你出国几年还变幽默了,哈哈,这些女明星确实是瘦了些,但那还不是为了上镜好看些吗?咱们国家就喜欢女人白幼瘦嘛!你是不是被国外那些崇尚健身和肌肉的健壮女人给潜移默化了?咱们国内的女人跟那些五大三粗的国外女人可不一样,咱们崇尚的是古典优雅、大气雍容还有外柔内刚的女性美,那种含而不露、内敛而富有底蕴和韵味的女人,才符合咱们的审美嘛。”穆听海噼里啪啦地对段九惟道。 “你瞧那边那个王玉灵,即将饰演《问鼎山河》女主角的女演员,她长得是不是很有古典美?”穆听海看见不远处端着酒杯巧笑倩嫣地跟制片人陈昶宇打招呼的王玉灵,便撞了撞段九惟,示意他看过去。 段九惟往那儿一看,看见王玉灵脸上那假笑,顿时就没兴趣了,说:“你这眼光从来没好过,没见那女人脸上全是应酬的假笑吗?虚情假意,有什么好看的?” 穆听海顿时一噎,他想反驳,但等他自己再观察一下王玉灵,便发现段九惟果然没说错,王玉灵确实笑得有点假。 他想跟兄弟说不是所有女演员都跟王玉灵那么假的,于是他四处环顾,果然没让他失望,他一眼就看见了穿着一身立领淡雅青花瓷色旗袍的桃时初,顿时眼睛一亮,连忙拉住段九惟,激动地说: “九惟!快看,这个,桃时初,《问鼎山河》的女二,是娱乐圈女明星的颜值巅峰了,她肯定不会让你失望!” 段九惟却根本不相信他的眼光,只觉得他审美和品味艳俗,他看上眼的自己肯定看不上,因此没好气地说:“你话别说得这么满,什么娱乐圈女明星的颜值巅峰?这评价是谁说的?要是这女人自己说的,那她也太自恋了吧?我看她妆化得好一些,照片ps的技术更强一些罢了……” 然而,等他往穆听海指的那个方向一看,便看到了人群中那个鹤立鸡群般出众的女人。 明明她穿的旗袍算得上保守,领子还裹了半截如雪的天鹅颈,上半身只有两只如玉的胳膊是露出来的,而下面,旗袍的裙摆直到小腿处,一双修长柔美的小腿在开叉的裙摆中半露不露,可她却俏生生地立在那儿,最抓人眼球,格外撩人。 “她……就是桃时初?”段九惟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桃时初,他忽然一下子就领略到了刚刚穆听海说的,而被自己嘲讽不屑的“古典美”。 “就是她啊。”穆听海感叹道,“桃时初果然不愧她那娱乐圈颜值巅峰女明星的称号,长成这样,放在古代,是会被当做扰乱天下的红颜祸水吧?李导找她来演《稳定山河》的天下第一美人,真是找对人了,只有她这个美貌配上这个称号才有说服力吧。” 段九惟目光直直地盯着桃时初,她眉目如画,肌肤欺霜赛雪,淡雅的青花瓷色旗袍领子裹着那段玉脂般的天鹅颈,让人忍不住想要碰一碰。 旗袍是很修身且很显身材的服装,而桃时初的身材并不像多数酷爱减肥的女明星一样瘦骨嶙嶙,她身段玲珑,身上的肉都长到了该长的地方,不该长的则一丝赘肉都没有。 看到她,你就会觉得,她是女娲娘娘精心雕刻出来的,最完美的作品,没有一丝瑕疵,冰肌玉骨、倾城国色。 段九惟觉得自己的心一下子就被击中了,他揪了一下身边的好兄弟,问:“《稳定山河》是你投资的吧?” “是啊,怎么了?你也想分一杯羹?也不是不可以……”穆听海对自己的发小很大方,“不过得跟导演和制片人还有其他投资商商量一下。” “不,我不是要投资,我就是想问问,既然你投资了那部剧,那你跟桃时初认不认识?”段九惟轻咳了一声,又问。 顿时,穆听海就双眼如同探照灯般看向他:“哟哟……你这家伙,啧啧,这是看上桃时初了?哈哈,我就说了吧,她就是娱乐圈女冥想颜值天花板,果不其然,你这家伙也没能逃脱她的魅力……” 909、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6) “不过兄弟,你要是看上了她,得自己去追啊,我虽然是投资商,可不搞什么强迫人、潜规则之类的事,否则家里那几个老古板可饶不了我,而且桃时初也不是个软柿子,她虽然长得美,但并不是没脾气的人,以前不是没有人看上她,想逼她,但她很头铁,愣是不妥协,还直接跟人杠上了,被针对也不肯妥协,要不是她长得实在太美,说不定都会因此退圈了……“穆听海把自己知道的有关桃时初的事都跟段九惟说了一遍。 段九惟一听,便觉得桃时初的个性更符合自己的口味了,如果她时请以妥协的人,自己还看不上呢。 “对了九惟,别怪兄弟不提醒你,桃时初是个很挑剔的女人,她自己看不上眼的人就会毫不犹豫地拒绝,想当初,我也看上过她,想追她来着,可惜啊,她说她眼光高,找男人起码长得要有她八成好看。真是操了,哪个男人长得有她八成好看,那不是能上天了?她这个标准放在娱乐圈的男明星里,也没哪个符合啊……”穆听海感慨又遗憾地道,“明明我也是个大帅哥,唉,偏偏不入她的眼……” 段九惟摸了摸自己的脸,突然庆幸爹妈给了他一张还算出众的脸,他刚想说话,穆听海便猛地捧住他的脸,仔细打量了一遍,便惊喜地说:“哎,兄弟,你这张脸好像能达到桃时初的标准啊,要不你现在去试试?” “好啊。”段九惟顿时扬眉,带着星光版璀璨的眼眸立马闪了穆听海一下,吓得穆听海连忙放开他的脸,说,“哎哎,你别对我放电啊,我是个直男,你的魅力对我没用!” 段九惟戳穿他的虚伪:“如果没用,那你慌什么?” “老子才没有慌!真是笑话,你这张脸老子从小看到大,看都看腻了,只有那些涉世未深的小姑娘才会被你这张脸欺骗。”穆听海不屑地对段九惟说道。 “那你赶紧带我去认识一下桃时初,看看她会不会被我这张脸欺骗。”段九惟催促道。 到底是从小玩到大的狐朋狗友,互怼过后,穆听海还是在乎兄弟心情的,于是带着他走到了桃时初面前。 “桃小姐,真巧啊,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经纪人呢?”穆听海面带笑容地问桃时初。 桃时初自然是认识他的,《稳定山河》的投资商,不能不给面子,因此她也微笑着回答道:“我经纪人去那边跟其他人聊了,穆总,你好。” “你好,对了,这位是我的好朋友,艺术家段九惟,刚从国外回来的,他擅长油画和雕塑,如果你对这方面有兴趣,可以跟他聊聊。”穆听海把段九惟介绍给桃时初。 “段先生,幸会。”桃时初对他微微一笑,伸出手想跟他握手。 段九惟立刻伸出手握住了桃时初的手,说:“很高兴认识你,桃小姐,你长得真漂亮,很适合画入画里,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当我的模特?” 穆听海顿时瞪大了眼睛看了看自己人模狗样的兄弟,不敢相信他第一次见女孩子,就邀人家当他的模特,这话听着怎么有点暧昧,还不太正经啊?他都担心桃时初会变脸了。 桃时初并没有变脸,只是笑容大了些,把自己被他握得紧紧的手挣脱出来,说:“可能要让段先生失望了,我工作繁忙,并没有时间去当你的模特,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当我的模特并不需要太多时间,而且我可以为你调整我的时间。”段九惟漂亮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桃时初,那双深邃又迷人的眼睛看人的时候自带深情的光芒,很容易惹人误会,心生涟漪,而他似乎也知道自己这一点,有意对桃时初释放自己的魅力。 可惜了,桃时初心如止水,想让她想小姑娘一样被他迷住那是不可能的,因此她郎心如铁地摇头说道:“还是不了,怎么能让段先生为我浪费时间呢?” “花在你身上的时间怎么能叫浪费?桃小姐肯赏脸才是我的荣幸。”段九惟毫不吝啬地对桃时初说甜言蜜语。 其实说真话,段九惟长得真的很俊美,脸庞英俊、身材高大,气质迷人,如果是小姑娘,被他笑一笑,肯定心脏乱跳,立马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之下。 桃时初如果不是要有工作要忙,是很愿意跟他来一段女明星跟男艺术家之间的露、水情缘的,毕竟她又不是原主,还在意百多年前被恋人背叛的事。 “桃小姐真的不肯赏脸吗?”段九惟迷人的眼睛装满了失望,看着人的时候,会让人不忍拒绝他的所有要求。 但这不包括桃时初,桃时初只是对他笑了笑,并不说话,这时候作为好兄弟的穆听海连忙打圆场,说:“哎呀,九惟,你别这么着急,会吓坏桃小姐的。桃小姐,你也别见怪,我这兄弟今晚一见你,就认定你了,别误会,他是把你当成缪斯了,你知道,作艺术家的,都有些怪癖,遇到能引发他们灵感的人,就总想要抓住,但其实他没有恶意,只是想和你多靠近罢了……” “听海说得没错,桃小姐,你是我的缪斯的,我一看见你,脑海里就已经迸发出了无数的灵感,之所以想请你当我的模特,也是这个原因。如果我刚刚有什么做得不对,唐突了你的地方,还请你原谅。”段九惟听见穆听海给他找的理由,立刻就打蛇随棍上了。 桃时初见他们都这样说了,作为成熟的人,在这种社交场合上,自然不会故意给人难堪,让人下不了场,因此她微微一笑,说:“原来是这样,艺术家的灵感一来,确实是不分场合的,我能理解,段先生和穆总言重了,我没有在意。” “那真是太好了,对了,你能不能跟我们交换一下联系方式?”穆听海为了兄弟算是两肋插刀了,还不忘问桃时初要联系方式。 穆听海是《问鼎山河》的投资商,桃时初自然不会不给面子,于是很痛快地跟他交换了联系方式,而段九惟则是靠穆听海的关系,“蹭”到的桃时初的联系方式。 910、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7) 段九惟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桃时初的联系方式,虽然对于自己的魅力无法打动她而有些失望,但并没有觉得丧气,毕竟他知道这样绝色的大美人,对任何人都不可能轻易放下心房。 “你动真心了?我还从来没见你对哪个女人这么主动过。”宴会结束的时候,穆听海开车把段九惟捎回家,忍不住问询道。 段九惟漂亮的凤眼淡淡地扫了一眼穆听海,说:“那是因为她完美地符合我的审美,如你所说,她是我的灵魂缪斯,给了我很多创作灵感,对于令我心动的女人,我不介意主动一下。” “你这心动能保持多久?我警告你可别太渣了啊,桃时初好歹是我剧里戏份很多的女二,你要是对她始乱终弃,影响她拍戏,那我可饶不了你。”穆听海知道自己这个兄弟是个没心的男人,艺术家的激、情向来来得快也去得快。 段九惟对穆听海挑了挑眉,毫不吝啬地对他露出一个魅力十足的笑容,说:“兄弟,你对我真有信心,你今天晚上没看到那位美人儿对我十分冷淡吗?就这么相信我能把她拿下?” “哼,你虽然是个渣渣,但我从来不否认你的魅力。”穆听海冷哼一声说道。 “那你还把她介绍给我,啧啧,你也是个渣。”段九惟嘲笑道,“你是助纣为虐的渣渣。” 穆听海叹了口气,说:“唉,你让我帮亲不帮理,你好歹是我兄弟呢。” 这对渣兄渣弟轻描淡写地说着这些话,仿佛桃时初已经逃不出段九惟的手掌心。 桃时初可不知道她已经被人盯上了,在没有进入《稳定山河》剧组之前,她去拍了一本杂志封面,又去拍了一个口红的广告,之后就开始休假专心研读剧本,准备进入《稳定山河》,毕竟进组之后她的戏份会很多,到时候就没有她空闲的时间了。 穆听海上门找段九惟出去赛车,这两个狼狈为奸的家伙就住在同一个别墅区,都是邻居,往来很方便。 穆听海到段九惟家里就跟在自己家一样自在,佣人告诉他段九惟在画室之后,他便直接找去画室了。 “好家伙!我就知道你这家伙窝在家里不出门肯定是在干坏事。”穆听海看见段九惟面前那副画像,顿时感叹道。 “闭嘴!”正专心画着的段九惟开口说了这句话,就继续埋头专心创作去了。 他画的正是那天晚宴上的桃时初,穿着立领修身的旗袍,亭亭玉立,如一座玉做的美人雕像,美得出尘脱俗,带着一股仙气儿。 “啧啧,看来你这艺术家没白当,只是见了人家一面,就能把人画得这么像。”穆听海感叹,“你在国外卖画能卖几百万一幅,原来不是骗人,还是有点真材实料的。” 段九惟最后用画笔修饰了一下桃时初旗袍的颜色,才结束了这次的创作。 他欣赏着自己这幅作品,却似乎并不是很满意,说:“可惜桃时初不肯来给我当模特,我对她毕竟不够熟悉,有些地没办法画得完美。” “我觉得这已经很完美了啊,跟桃时初的照片似的,厉害。”穆听海虽然有段九惟这位画家兼雕塑家作朋友,但其实并没什么艺术鉴赏的天赋,看一幅画好不好,只看画得像不像、好不好看。 因此他这么一说,段九惟就十分嫌弃地道:“你闭嘴,听你评论,我都觉得你玷污了我的画。” 穆听海不服气地说:“我怎么就玷污你的画了,难道我说得不对?你画的这幅桃时初的油画像,确实跟她的照片差不多嘛。” “以后出去别说是我兄弟,丢人。”段九惟鄙夷地看了他一眼说道,“跟在我身边这么久都没能熏陶出点艺术品味,我为你感到羞愧。” “喂喂!段九惟,你懂不懂术业有专攻啊,我又不是艺术家,为什么就非得也会懂你的艺术?”穆听海十分不忿。 段九惟不理会他的抗议,他定定地看着自己的画,突然问穆听海:“你说,我要是把这幅画送给桃时初,她会有什么表现?” “惊喜?感动?高兴?”穆听海想象了一下自己以前那些女朋友收到礼物时的模样,试探着回答道,“知道你为她画了一幅画,也许一感动就对你以身相许了?” “希望是这样。”段九惟摸着他坚毅完美的下巴,眯着眼说道。 “对了,你那什么剧组开工了吗?我去探班吧。”段九惟一本正经地说。 穆听海啧啧一声,说:“我就知道你醉翁之意不在酒了,探班?去探桃时初才是真的吧?” “既然知道就不要说出来了。”段九惟丝毫不羞愧,“好了,你赶紧安排个时间,我迫不及待地要把这份礼物送给桃时初了” 于是,刚进入剧组不久,拍戏拍得正投入的桃时初,就在某天拍戏的间隙中见到了来片场的穆听海和段九惟。 穆听海是这部剧的投资商,他一来,自然如同众星捧月般被人围了起来,趁着他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段九惟便拿着他的那幅画,悄悄地走到桃时初面前。 “桃小姐,我们又见面了。我这回是特意来见你的。”段九惟坦率又直接,“我有份礼物想要送给你。” 他说完便把那幅画的卷轴拿了出来,但桃时初并没有接,而是摇着头说:“我怎么能收段先生的礼物呢?听说段先生是艺术家,想必你的画很值钱且珍贵,我们只是见过一面,并不值得你送我这么珍贵的礼物,我受之有愧。” 段九惟知道她不会这么轻易就收下这份礼物,否则他不用这么大费周章地来追求她,因此他打开了那幅画。 桃时初看见画中的自己,忍不住惊讶地挑了挑眉,她看得出这幅画确实画得很好,笔触灵活多变,是带入了感情的,特别是画中人的眼睛,眼里的光仿佛能看透人心一样,她的眼神是犀利的,又是淡漠的,好像游离于世间,有种旁观世事的冷漠感,这样的眼神一下子就让画里的这个美人气质提升了许多,所谓画龙点睛,也不过如此,段九惟看出了桃时初真实的内心。 于是她终于正视了这个男人,看来他并不只是一个被她漂亮的皮囊所迷惑的普通男人。 911、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8) “这幅画我收下了,谢谢你的礼物。”桃时初改变了注意,打算收下这幅画。 段九惟于是顿时很高兴地把画收了起来,交给桃时初。 “你在这剧组拍戏还顺利吗?如果有什么困难,可以直接跟我说。”送完礼物之后,段九惟就开始关心起桃时初的工作了。 桃时初忍不住问道:“你难道也是这部剧的投资商?” 段九惟一顿,说:“不是,不过我铁哥们穆听海是,你有困难跟我说,我可以跟他说。” “那我为什么不直接跟他说,反而要多了你一道程序?”桃时初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他。 段九惟一噎,脑子一转,终于让他找到了一个完美的理由:“穆听海还有其他工作,他管着一大家公司,忙着呢,可能没太多精力管这剧组的事。我就不一样了,我这职业很自由,有的是时间,你跟我说比跟他说有用多了。” 桃时初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并没有反驳,反正她不可能有困难需要找他们。 段九惟站在桃时初身边,虽然很低调的样子,但他这身材和容貌长得就一点都不低调,因此即使没有跟在穆听海身边出风头,剧组其他人也忍不住要多看他几眼,偶尔窃窃私语也会疑惑一下:“桃时初旁边那位帅哥是新来的男演员吗?演哪个角色的,长得太帅了!” “身上有种又雅又痞的浪荡气质,挺特别的啊,怎么以前没有见过,这类型的帅哥应该很容易火才对啊。” “啧,别想了,大帅哥是跟着穆总一起来的,说不定也是哪个总呢,他这样气质的,不可能是不火的演员。” …… 桃时初耳朵灵敏,那些人即使压低了声音议论,她也听得见,未免麻烦找上她,她便对段九惟道:“你礼物也送了,应该回到穆总身边了吧?” “桃小姐难道就这么不想见到我吗?”段九惟捂着胸口,用夸张的声音表现他的难过,“我只是想多和我的灵魂缪斯在一起。” 桃时初被他这浮夸的表演噎得哑口无言,最后只好带着他,走到穆总身边,穆总本来是跟导演他们说着话的,看见桃时初和段九惟回来了,便忍不住问:“你们俩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不多说一会儿话?” 李导顿时有些疑惑地看着桃时初和段九惟,问:“时初难道和穆总这位朋友认识?” 桃时初还来不及回答,跟段九惟撇清关系,穆听海就回答了:“当然认识了,桃小姐可是我这位兄弟的灵感缪斯,对了,我这兄弟是艺术家,挺有名的,他一见桃小姐就喜欢上了,这不,巴巴地跟着我来了剧组,就想要把自己画的画送给桃小姐。” 穆听海对段九惟可谓是十分尽心了,这都不忘帮他跟桃时初扯上关系,有了他这番话,这剧组里就谁也不敢打桃时初的主意了,知道这是穆总朋友看上的人呢。 果然,一听见他的话,李导和制片人以及其他在场的人看桃时初的眼神就变了,制片人陈昶宇立刻就对桃时初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热情又爽朗地对桃时初道:“哎呀,原来桃老师跟穆总的朋友还有这样的渊源呢,真是有缘分,不知道穆总和段先生今晚有没有兴致一起吃个饭?桃老师恰好今晚没有要拍的戏份,既然都是朋友,就应该多聚聚嘛!” 陈昶宇虽然不认识段九惟,但他知道穆听海的家世,能跟穆听海是发小,那这位段先生能是普通人?因此他脑子里那根灵敏的弦立刻就被触碰到了,这也是能结交的人脉啊! 他打着这样的主意,但桃时初却十分不高兴自己被他拿来当攀交情的工具,因为她皮笑肉不笑地对陈昶宇道:“陈制片,真是不巧了,今晚我虽然没有戏份要拍,但得背后面的台词呢,我这角色的台词很多,有不少言语还十分晦涩难懂,要是不提前背好,拍摄的时候肯定会耽搁大家的时间。” 段九惟看出了桃时初的不满,终于机灵了一点,连忙说:“桃小姐这么敬业,我们自然不能打扰她用功,我看吃饭的事还是算了吧,以后有机会也不迟,等片子拍完杀青了之后再好好聚一聚不是更好?” 既然要巴结的主人公都这么说了,陈昶宇虽然很遗憾,但也没有继续纠结于这件事,便又开始跟穆听海和段九惟交谈起来。 桃时初把段九惟带回了这里,就觉得自己任务完成了,便离开了。 段九惟看着她曼妙的身影越走越远,却不能追上去,他知道不能追得太紧了,否则桃时初对他的印象会不好,因此只得按耐住内心的冲动,告诉自己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想要追上桃时初,就得有耐心。 桃时初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段九惟送她的那副画像还不错,于是她把画挂在了酒店的房间里。 文文看见了,惊讶得嘴巴都合不拢了,问:“时初,你这幅画像谁给你画的?这画得也太好了吧?这身旗袍,是上次陈制片举办的晚宴那次你穿的吧?” 文文兴奋极了,那场晚宴她没有去,而今天下午她又并没有在剧组,而是被金大经纪人喊回公司做其他事了,因此错过了段九惟送桃时初画的场面,更不认识段九惟。 “一个……艺术家送给我的,说是我给了他创作的灵感。”桃时初没有隐瞒她。 “天啊!是哪个艺术家?居然把你当做灵感来源,他实在太有眼光了。”文文感叹道。 “叫段九惟,听穆总说他还挺出名的,不过我好像没什么印象。”桃时初回忆了一下,确实没在原主的记忆中找到有关段九惟的相关信息,只有穆听海,似乎跟男主角殷向北有过生意往来,但也只是路人甲的戏份,既不是反派也不是男配。 文文作为生长在信息爆炸时代的人,立马机灵地打开了手机的搜索网页,打了段九惟的名字,一搜索,一系列有关他的信息便跳了出来。 912、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9) 文文点开一条新闻,目瞪口呆地看着那新闻,又抬起头看了看墙上那副桃时初的画像,最后几乎是扑到那幅画的前面,终于在画像右下角看到了段九惟潇洒又飘逸的签名。 她盯着手机新闻里段九惟被拍卖画作中的签名跟桃时初这幅画上的签名看,终于在震惊和不敢置信中确认,送桃时初画的段九惟确实就是新闻里一幅画卖出几百万的画家段九惟。 “时初,你发达了!你这幅值几百万啊。”文文激动得声音都劈叉了。 桃时初淡淡地看她一眼:“几百万就让你这么失态了?我哪部戏的片酬没有比他高?” “这、这不一样,段九惟真的是一个很出名的画家,不过他的画大多数都是在国外拍卖的,怪不得在咱们国内好像没什么名气呢。”文文边说边马不停蹄地搜索段九惟的信息来看。 “时初,你能成为这么一个有名画家的灵感来源,真是太值得骄傲了。”文文越搜索段九惟,就越感叹,“都说画家死了他的画作才值钱,但段九惟在活着的时候画作就已经很值钱了,这比他很多画家前辈强多了啊,更何况他还年轻、长得又帅。” 桃时初拍了怕发花痴的她的脑袋,说:“醒醒,人家再厉害也跟咱们没关系。” “怎么就没关系呢?你这画像还是他送的。”文文反驳道,忽然眼睛一亮,把桃时初浑身上下打量了一遍,冒出来一个大胆的猜想,“我的天!他该不会是看上你这个大美人了吧?我听说艺术家的感情都特别丰富,最爱跟看上的人谈恋爱了,美其名曰是激发自己的创作兴趣,段九惟也是这样吧?” 桃时初点点头,说:“算你还有点脑子,虽然他没有直接说要跟我发展感情,但我看得出他就是把我当做猎物,虽然用‘灵感缪斯’这个名称来美化他的行为。” “哎,那算了算了,这种艺术家都很花心滥情,还是离远点吧。你说得对,他再有才华也跟咱们不相关。”文文很快就清醒了。 不过段九惟却并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人,桃时初对他的冷淡态度他意识到了,却并不觉得不高兴,他认为大美人是有资格和底气对追求者表现这种冷淡的。 他借着跟穆听海的关系,三头两天就到《问鼎山河》的剧组来,请大家喝饮料、吃点心来收买人心,还每次都找机会跟桃时初献殷勤,于是几次下来,大家就都知道穆总的朋友对桃时初很感兴趣了。 “时初,你跟段先生关系很好?”饰演男主的影帝林清风在休息的时候,低声问桃时初。 桃时初连忙摇头:“我跟他只是见过几面而已,算是认识,但并不熟悉。” “原来是这样。”林清风点点头,“他每次来都对你特别关照,似乎想追求你,你如果对他没意思,那最好是保持距离,毕竟咱们当演员的,稍微一不注意闹出绯闻来,会很影响自己的形象。” 林清风说得很诚恳,是真的好心给桃时初建议,桃时初不会不识好心人,因此对林清风道:“我知道的,谢谢你的提醒。” “不客气,毕竟你要是闹出绯闻来也会影响剧组。”林清风笑了笑。 这时候刚拍完了她个人戏份的王玉灵也走了过来,见他们两人在说话,便好奇地问:“你们在说什么呢?” “说穆总的朋友段先生。”林清风看了桃时初一眼,见她没在意,便直接说道。 “段先生?”王玉灵顿时眼睛都亮了,“他长得很帅啊,高大威猛,潇洒中带着些痞气,时初,你到底看没看上他,要是你没看上,那我就出手了。” “没看上,你出手吧,正好把他在我身上的注意力引开。”桃时初毫不犹豫地说道。 “那就说定了,我提前告诉你了,不算挖你墙角了啊。”王玉灵是个很爽快的女人,看中了就要出手。 林清风忍不住对她竖起大拇指:“敢爱敢恨!大女人。” “那是当然。”王玉灵骄傲地扬起脑袋说道。 桃时初对她露出一个热情的笑容:“那以后段先生来了,你要抓紧机会啊。” “好好好……”王玉灵一口答应道,“他那样的男人正符合我的口味。” 于是等到段九惟又来剧组的时候,他就被王玉灵缠上了, “段先生,你是做哪一行的啊?也是跟穆总一样做生意吗?”王玉灵好奇地询问段九惟,趁机坐在了他身旁。 段九惟忍不住挪了挪,离她稍微远了些,身为男人的不让他忽视女士的问题,因此即使急着跟桃时初联系感情,他还是耐心地回答了王玉灵:“我不是做生意的,是个画画的。” “哇!段先生原来是画家啊?那能不能画一下我?”王玉灵就像所有知道身边某个人是画家的普通人一样,脱口而出就是想让画家朋友画她自己。 但段九惟却觉得这个要求对于他而言有些为难,因为他就是个个性怪异的画家,如果不是引起他兴趣的人或物,他根本没兴趣画,可这回王玉灵这么明确地提出了这个问题,他就觉得为难了。 幸好王玉灵是个很懂得看脸色的人,觉察到段九惟的不情愿,顿时就轻笑道:“我开玩笑的啦,段先生不必觉得为难,要不然你跟我说一下你最近都画了什么吧?要是有照片那就更好了,我可以跟你一起欣赏。” 段九惟却并不太想跟她欣赏自己的画作,毕竟他来这剧组的原因是桃时初,可这会儿他没能跟桃时初说上话就算了,还被人缠住了无法脱身,这就不是他所愿意的了。 因此他摇了摇头带着歉意道:“这位美丽的小姐,我十分乐意跟你一起欣赏我的画作,但是现在我有更重要的事想去做,希望你能体谅我……” “你有什么更重要的事?”王玉灵有些不高兴地问,她作为一个女明星,平时无论去哪里都是被人捧着的角色,这次她主动出击,却还被人嫌弃了,她就很不爽了。 913、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10) “追求我的灵感缪斯。”段九惟眼神追着桃时初的背影,很坦荡地对王玉灵说道。 王玉灵一噎,最后不死心地问他:“你的灵感缪斯难道不能换成我吗?时初根本对你没兴趣啊。” “不能,我的心不是我能控制的。”段九惟毫不犹豫地拒绝道。 王玉灵更无语了,她很想不再理会这个毫无眼光的男人,但他实在长得太耀眼了,令她不舍得这么快放弃,因此不客气地打击他:“可时初的心也不受你控制,她就是对你没什么兴趣啊。说着的,我跟她比起来也不是相差太多吧?我好歹长得也很漂亮。” “这不是长得漂不漂亮的问题,还有气质,她身上有令我着迷的气质。”段九惟仿佛欣赏一幅画一样欣赏不远处跟林清风拍戏的桃时初,眼睛看得眨也不眨。 王玉灵顿时泄气了,哼,她一个风光无限的女明星,难道还缺别人爱慕了?段九惟看不中自己是他没眼光,才不是自己没魅力! 自我调解好的王玉灵气恼地一跺脚,丢下段九惟就不管了,当然,段九惟既更直接了,直接去了桃时初拍戏的现场旁边观看。 等桃时初拍完这段戏下场的时候,他立刻就迎了上去,漂亮的丹凤眼里满是喜悦:“时初!” 早在第三次见面,他就自作主张且厚脸皮地喊桃时初“时初”,而不是生疏的“桃小姐”了。 桃时初都被他缠得有些无可奈何了,她无奈地对段九惟道:“段先生,我真的对成为你的灵感缪斯毫无兴趣,你能不能不要再来找我了?” 段九惟立刻露出一个委屈又难过的表情,两只清亮的眼睛都没有神采了,说:“时初,我真的很喜欢你,而且我最近还打算做一个你的雕塑,等做好了,我把雕像送给你好不好?” 他对桃时初装可怜,一个大男人,明明人高马大又英俊出色,却做出这样的神情,很容易就会引起别人的怜爱,果不其然周围看到他这幅模样的女性们,都纷纷对他露出了关爱可怜的眼神,而桃时初得到的就是“不识好歹”的眼神了。 “段先生,在我面前装可怜就没意思了,你并不是一个心里这么脆弱的男人。”桃时初铁石心肠,“我对成为艺术家艺术创作中的催化剂毫无兴趣,更没有成为艺术家人生旅途中某个时段的情、人的打算,你找我是找错人了。” 段九惟听见她这话,神情一下子就从刚刚的可怜委屈恢复成了正经模样,他轻轻地问:“你还是不相信我,对吗?以为我跟其他拿灵感当借口实则找情人的艺术家一样。” “你难道不是吗?”桃时初眼神毫不遮掩地盯着他,“我知道你们这些搞艺术的,情感丰富,但激、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到时候你们能毫不犹豫地抛弃掉之前辛辛苦苦追回来的情人,又迫不及待去追逐下一个所谓的灵感缪斯。但那些被你们抛弃的人呢?他们大多数不能像你们这样感情说消逝就消逝,还脱身得飞快,他们大多数只会被你们害得身心俱伤。” 段九惟顿时哑口无言,作为艺术家,他有很多艺术家朋友,正是因此,他知道桃时初说得没错。 过了一会儿,他才嗓音干涩地说道:“但我并不是这样的,我从来没有玩弄过别人的感情,你是第一个让我有冲动想要时刻待在一起,就算只是看着你也觉得很开心的人。” 桃时初扯了扯嘴角,说:“哦,那我可真是荣幸,不过你这段时间的举动可全都是花花公子驰骋欢场的表现,让我不太相信你的话呢。” 段九惟确实曾经不太把桃时初当回事,只是想跟其他人一样找个暂时看中的情、人,但他肯定不能承认啊,因此连忙解释道:“我、我以为国内都是这样追求女孩子的,而且你又是明星,穆听海说,追求女明星,就是要让她在剧组里觉得有面子……” 桃时初听见他这话,顿时忍不住揉了揉额头,不知道他这是在说真的,还是在拉朋友出来挡木仓。 不过她无意成为别人灵感这事却是真的,因此她说:“可我不觉得有什么面子,以后段先生这些行为还是不要跟我扯上关系了吧,否则我会觉得困扰。” “哦,好好。”段九惟不知道怎么的,觉得桃时初这会儿气场特别强,让他不敢忽略她的话。 把人从剧组赶走之后,桃时初觉得空气都清新了许多,王玉灵走过来,酸溜溜地对她说:“你真的看不上段九惟?我觉得他挺好啊。唉,我要是跟你换换就好了,他就喜欢你这样的……” “玉灵姐,段九惟看着不像是个专一的男人,还是算了吧。”桃时初劝她。 “这算什么?我也不是个专一的女人啊,说不定我变心变得比他还快。”王玉灵摆了摆手,毫不在意地说道。 这回轮到桃时初哑口无言了,过了一会儿,她才对王玉良竖起大拇指,说:“姐,还是你洒脱。” “哼,那是当然,不洒脱的代价就是伤心伤神,我不会沦落到那个地步的,该享受的时候就享受,失去了就痛快放手。”王玉灵像个没有心的女人般说道。 桃时初十分赞同她的话:“你说得对,那你想挖段九惟就挖吧,他虽然人品不知道靠不靠得住,但皮囊还是很不错的,睡了也不吃亏。” “可人家看不上我啊。”王玉灵哀怨地看着她道。 “那我就没有办法了。”桃时初两手一摊道,“我爱莫能助啊。” 而这边,段九惟也跑去找穆听海诉苦了:“桃时初为什么这么难搞啊?明明我长相出众、才华横溢,又对她十分殷勤,她为什么就是看不上我,老觉得我是个花心滥、情的渣男?” 穆听海正忙着看手上的文件,见发小来找他发牢骚,便不耐烦地对他道:“你这么有空去泡女人,不如来帮我工作啊?” “不不,我的眼睛是用来欣赏和创作美妙作品的,才不会去看你那些枯燥无味的文件。”段九惟一脸嫌弃地说道。 “不帮忙就滚,别来打扰我。”穆听海毫不客气地撵他。 914、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11) 《稳定山河》在开拍四个多月后终于杀青了,导演他们十分大方地举办了杀青宴,桃时初作为主演之一,自然是要出席的,而且她这几个月跟王玉灵和林清风都相处得不错,不去参加杀青宴那就说不过去了。 不过她没想到段九惟和穆听海也出现了,顿时觉得脑袋疼,她之前虽然跟段九惟直接摊牌了,说不想跟他扯上关系,但段九惟就跟个狗皮膏药一样,行为收敛了一些,出现在剧组的频率也少了,但他明显是并没有放弃。 这回他又仗着跟穆听海的关系来了杀青宴,桃时初就忍不住迁怒穆听海了,觉得都是他这个跟段九惟狼狈为奸的人害得她被纠缠了那么久。 正在跟导演喝酒的穆听海指觉得脊背一凉,有种不太好的预感,但他左右四顾了一会儿,并没发现什么不妥,便只当做是自己的错觉了。 段九惟端了酒杯走到桃时初面前,伤感地说:“时初,这部剧杀青了,我们以后就很难再见面了吧?你肯定不想见到我……” 桃时初露出个假笑,说:“段先生个是喝醉了吗?要是喝醉了,就多吃些菜,省得胃里会不舒服。” 她可不想跟段九惟再谈论感情的事。。 段九惟苦笑道:“难道你就这么讨厌我,连跟我正常的说说话都不行吗?” 桃时初觉得这部剧都结束了,那她就不用因为他是穆听海的朋友而忍耐他了,因此点点头道:“我确实对你印象不太好,我很讨厌有人对我纠缠不休。对了,刚开始你送我那幅画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你的画很值钱,现在知道了,我就不能占你这么大的便宜了,你开个价吧,我把画钱打给你。” “不用了,那幅画是我送给你的礼物,既然是礼物,怎么能收你的钱?”段九惟摇头,神色复杂地看了她一眼,说,“你是我遇到过的最铁石心肠的女人,也是第一个从头到尾都拒绝我的人。” “那我该不该觉得荣幸?”桃时初皮笑肉不笑地问。 “真的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吗?”如果段九惟之前是因为桃时初很符合他的审美以及带给他创作灵感才想追求她,那现在他只想征服这个对她不屑一顾的女人,这事关他的自尊心和好胜心,在情场上向来一帆风顺的公子哥儿,第一次遇到了挫折,怎么甘心承认失败? 跟导演说完话的穆听海终于发现自己发小跟桃时初之间似乎不太融洽的气氛了,他凑过来,也掺和一脚:“怎么,你们两个还没有在一起?” 桃时初闻言眼神冷漠地看着他:“穆总,你为什么觉得我会跟段先生在一起?是什么给了你这个错觉?” 穆听海看见了桃时初眼神不善,隐隐有杀气的样子,不知为何有些心虚地摸了摸鼻子,才不自在地干笑道:“我以为我兄弟已经追到你了,哈哈,现在看来是没有了。” “我说了我对段先生没有兴趣,他总是不听,难道我还没有拒绝不喜欢的人的权利了?穆总也想来管管这闲事?”桃时初眯着眼看着穆听海。 穆听海看看桃时初,又看看垂头丧气再也不复之前意气风发、自信满满模样的段九惟,最终还是站在了兄弟这边,说:“我兄弟的事,怎么能算是闲事呢?说真的,段九惟长得好、家世好、才华高,年纪轻轻就已经功成名就,你到底哪里看不上他?” “穆总你对段先生评价这么高,为什么不自己收了他,肥水不流外人田啊,而且你们又青梅竹马、又门当户对,天呐,这简直是天作之合啊!你们不在一起都对不起老天的安排!”桃时初说着说着,就一脸惊叹,好像真的要撮合这对好兄弟一样。 而穆听海和段九惟听见她这番话,顿时跟见了鬼一样,眼珠子都惊愕得快掉到地上了,段九惟还飞快地往后退了好几步,一副生怕站得跟穆听海近了,就会有什么让人误会的关系的模样。 “你胡说什么?我跟他只是单纯的兄弟关系,只有兄弟情、友情,跟爱情丝毫不沾边,你被胡说八道!”穆听海不知道是气愤的,还是羞恼的,脸都红了,气急败坏地对桃时初喊道。 “你们干嘛这么大的反应啊?被我说中了,做贼心虚?”桃时初一双美眸不停地在穆听海和段九惟之间来回看。 “你闭嘴!”穆听海气得瞪了她一眼说道。 桃时初耸了耸肩,说:“你看,你都不喜欢跟你好兄弟扯上关系,那为什么还非要让我跟他扯上关系,你听见都觉得难受,那我听着就不难受?这回你有了轻身体验,该知道我有多讨厌你非要撮合我跟段先生的举动了吧?” “这怎么一样?”穆听海脱口而出道。 “哪里不一样?性别?啧啧,你别这么迂腐好不好?段先生在国外待了那么多年,肯定十分开明,性别对他来说绝对不是问题。”桃时初扬了扬眉毛,脸带笑容地故意这么说。 穆听海张了张嘴,最后什么也说不出来,胸口一口气被她噎得不上不下,憋屈极了。 段九惟也不逞多让,他已经跳得离穆听海老远,嘴里还不停地声明:“我是直男!钢管直的直男,只喜欢女人,不喜欢男人,时初你别害我!” 他惊悚地看着桃时初,之前含情脉脉的眼神是没有了,只有错愕和震惊。 桃时初对自己一番话造成的这境况十分满意,既然他们要来恶心自己,那自己怎么能不反抗呢,大家一起恶心嘛。 “啧啧,你们这兄弟情,似乎也不太牢靠啊。”桃时初恶心了他们这对狐朋狗友一把,还不忘来招挑拨离间。 说哇这句话之后,桃时初便悠悠然地回到了席间,跟王玉灵他们待在一起。 “你跟他们两个说什么了?他们看起来很惊愕的样子。”王玉灵问道。 “啊,没什么,只是说了几句巅峰他们三观的话而已,这样他们今天晚上就没心思来打扰我了。”桃时初云淡风轻地说。 “姐妹,还是你勇!”王玉灵夸赞她。 915、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12) “不过你跟他们说的颠覆他们三观的话是什么啊,跟姐妹说说?”王玉灵好奇地追着桃时初问。 桃时初摇了摇头,说:“你不会想知道的。” “我就想知道啊,说嘛说嘛!”王玉灵挽着她的胳膊不停地摇。 “好吧,我就是说他们两个十分般配,不必太过执着于性别,让他们干脆直接内部消化就好了,肥水不留外人田。”桃时初淡淡地说出了这些话。 王玉灵听完之后,惊愕得眼睛都瞪圆了,嘴巴都忘了合上,过了一会儿后她抚了抚自己的小心脏,压低了声音说:“姐妹,我承认我真的不如你了,我就不可能想得出这样的话来,你确实够勇,居然敢这么干……不过我不得不说,干得好!” 桃时初轻笑一声,回过头看了看穆听海和段九惟,发现他们依旧一副怀疑人生的模样,便觉得心情十分愉悦。 王玉灵转眼又灵光一闪:“你这招出得够妙啊,想必段九惟和穆听海这段时间不敢出现在你面前了吧?” “但愿吧。”桃时初无所谓地说道。 王玉灵见她这幅无所畏惧的模样,有些羡慕又有些担心,说:“你这家伙敢这么对上投资商,不怕他删你的戏啊?得罪这样的人,以后的戏路断了也是有可能的。” 桃时初道:“这部戏都拍完了,他要是不怕投资血亏就删呗,反正我的酬劳一分没少,至于以后的戏路,断了就断了,不过穆听海还没有强大到在娱乐圈一手遮天的程度吧,大不了我以后不拍他投资的戏了,如果他真的厉害到把我封杀了,那我也不怕,反正存款够随心所欲过一辈子了。” “你倒是潇洒。”王玉灵感叹。 不知道桃时初的话给穆听海和段九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反正直到杀青宴结束,他们两个都没有再出现在她面前。 就在大家都要离场,桃时初也打算到这酒店早就订好的房间休息的时候,在电梯上,她却看到了穆听海。 “穆总也在酒店留宿一晚?”桃时初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微笑着问穆听海。 穆听海看见她这模样,就气不打一处来,她在自己跟段九惟面前说了那样一番令他们怀疑人生、憋屈了一晚上的话就算了,怎么还能表现得若无其事地跟自己打招呼,好像那番话她丝毫不放在心上,只有自己在意了一样。 “是啊,被有些人气坏了,都没心思开车回家了。”穆听海冷笑着说道,阴阳怪气的。 桃时初轻笑一声,才不心虚地去认领自己就是他嘴里的“有些人”。 穆听海见她居然还笑得出来,更气了,加上晚上喝了不少酒,脑子不太清醒,一冲动,就想要继续恶心她,因此故意道:“桃时初,我之前撮合你跟段九惟,是看得起你,不然段九惟这样身份地位的人可不是你这样的女明星能接近的,但你却不识好歹,有眼无珠,居然连段九惟都看不上,哼,真是心高气傲!你现在清高,以后肯定会后悔,不过到那时候,可就不是段九惟放下身段苦苦追求你了……” 桃时初听见他这番话,顿时俏脸一冷,说:“穆听海,你非要来恶心我是不是?我说过了无论你那兄弟有多好,我都不稀罕!你这么爱撮合人,当什么老板啊?直接当媒婆去啊!不,你还不够格当媒婆,人家媒婆好歹是撮合新人成夫妻的,你更像拉皮、条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你堂堂一介精英,难道不懂?” “桃时初,你有种,居然敢说我拉皮、条……你不想在娱乐圈混了?”穆听海气急败坏,极力想要压得她服软不可,因此语带威胁地说道。 “怎么?你要封杀我?”桃时初冷冷地问,“没想到堂堂穆氏老板,居然因为我不肯接受他的朋友,就要封杀我,这么意气用事,那穆氏落在你手里,想必也长久不了了。” “穆氏怎么样还轮不到你来评价,但你在娱乐圈怎么样,却能由我来决定。”穆听海咬牙切齿地凑近了桃时初,突然捏着她的下巴,恶狠狠地说道。 桃时初一愣,看到穆听海凑近来的带着薄红的俊脸,还呼出来的连她都觉得烫的气息,以及一双水润润的眼睛,于是立刻明白,这个家伙喝醉了。 不过她这时候才发现,这家伙长得不比他的好兄弟段九惟差啊,段九惟是高眉深目、五官立体,长相倾向于西方式英俊的类型,但穆听海则是典型的中式帅哥,五官温润如玉,如果不出声,就是传说中玉树临风的翩翩君子。 桃时初觉得怪招自己喜欢的,于是她想都没想,凑上前去就啃了穆听海一口,穆听海顿时眼睛都瞪圆了,结结巴巴地问:“你、你对我干了什么?” “亲了你一口啊。”桃时初十分坦率地回答,她也喝了不少酒,脑子被酒精糊住了,她盯着穆听海看了一会儿,还惊叹道,“穆听海,我发现你长得也很好看,如果你非要给我找个男人,干嘛非要撮合我跟段九惟,你自己来也可以啊。” 穆听海已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说话很不利索:“你、你胡说什么?” “我没胡说。”桃时初又啃了他一口,“我知道你单身,真巧,我也单身,不如我们俩凑合一下吧。” “不、不行,我不能跟兄弟抢女人……”穆听海极力抗拒桃时初。 桃时初听见他这话,顿时气了,更不肯放过他了:“我不是谁的女人!你跟谁抢了?很好,既然你非要勉强我,那就别怪我对你霸王硬上弓了!” 桃时初脑子被酒精糊了,加上到了这个世界也没有纾解过,都是成年人了,被酒精和愤怒一刺激,立刻就胆大包天地打算对穆听海出手了。 “你那么喜欢勉强别人,那我也勉强勉强你,你自作自受!”桃时初给自己找了个借口,于是推着已经被她的举动弄得惊愕过度而变得迷迷糊糊的穆听海,到了酒店里她的房间。 916、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13) “桃时初,你疯了吗?”穆听海回过神来就已经被桃时初推到了床上,他挣扎着想起来,然而桃时初仿佛吃了大力菠菜一样,愣是让他无法挣脱。 “穆听海,你自找的,别怪我。”桃时初牢牢地压住他,手上一用力,穆听海身上的衬衣扣子便四处乱飞了,饱满白皙的胸肌便显露在桃时初眼里。 穆听海不知道是气得还是羞的,俊脸通红,咬牙切齿地瞪着桃时初:“你最好放开我,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不放过就不放过,怕你啊,贞洁烈男?”桃时初眼睛湿漉漉的,明明说着如同恶棍般的流氓话,但因为她长得实在太绝色了,强迫人都显得在口是心非地撒娇,容色惊人。 即使是羞恼的穆听海看见她这模样,反抗力度一下子就少了许多,还觉得她非常诱、人。 桃时初的手已经毫不客气地探入了人家的衣服里。 “你还是不是个女人?!”穆听海手忙脚乱地按住她乱摸的手,恨恨地问。 “我是不是女人,那要你亲自来体验一下呀。”桃时初厚颜无耻地回答,朝他一笑,便低下头啃上了他柔软的嘴唇。 酒精上头的桃时初再也不理会他的反抗,直接行动上了。 刚开始的穆听海还不想认命,挣扎着想保全自己的清白,但挣扎着挣扎着,反抗的力度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有了,到后面甚至开始配合起来,从桃时初单方面的强迫变成了和那个奸…… 一场妖、精打架闹腾了大半个晚上,直到凌晨了两人才停歇下来,沉沉睡去。 穆听海睁开眼睛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有种无比轻松以及餍足的感觉,太过于舒适了,以至于他舍不得这种感觉,又闭上眼睛想要继续睡一会儿。 不过他很快就又惊愕地睁开了眼睛,然后像是不肯承认事实般缓缓地转过头看向自己的身旁,等他真的看到闭着眼睛睡得一脸红晕的桃时初确实躺在他旁边,而且他还能感觉到自己的胳膊搂着人家光果纤细的腰肢的时候,他浑身都僵硬了。 昨晚上的那些混乱又香艳的记忆一下子就涌入他脑海,等他记起自己是怎么从反抗桃时初到配合她的,是如何一遍遍地跟她在床上“拼搏”,他一张俊脸便轰地一下红成了猴子屁股。 他此时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明明他只想撮合桃时初跟自己的兄弟在一起,但现在撮合没成功就算了,自己居然还跟桃时初搞在一起了,这让他有种愧对兄弟的感觉,心虚极了。 “你脸上的颜色变来变去的,在想什么?”突然耳边传来娇媚嘶哑的女声,穆听海一看,果然是桃时初,她已经醒过来了,正撑着脑袋饶有兴致地看他表演变脸。 穆听海不自在地转移了视线,不敢对上她的眼睛,奇怪了,明明是桃时初强迫他的,他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敢跟桃时初对视,大概是因为他是个男人?昨天晚上的事情严格来说他并没有吃亏,他没办法得了便宜还卖乖,指责桃时初。 “咳咳,昨天晚上的事,我们都知道,只是酒后乱性……”穆听海觉得找个听得过去的理由来定性这件事。 “酒后乱性?”桃时初听见他这话,挑了挑眉,嘴角忍不住往上弯了弯,说,“没想到穆总还挺会找借口的,怎么,难道是吃了就不想认账?” 她故意这么说道,就想看穆听海纠结又为难的表情。 果然穆听海英挺的眉头都皱起来了,他小心翼翼地觑了桃时初一样,看她笑意吟吟的,并不像生气的样子,心中便一定,松了口气,说:“我们昨天晚上做的事是不应该的,这次就算了,以后我们还是保持距离为好,你觉得呢?” “穆总这是害怕我会因此缠上你?”桃时初嘲讽地一笑,说,“别担心,我不会让你负责的,刚刚只是开个玩笑。” “不,我只是觉得,你身为公众人物,要是被人发现你在酒店跟男人开、嗯房,会让人有不好的联想。”穆听海连忙解释。 “我未婚无男友,找的又不是有主的男人,偶尔有个夜生活还不行了?就算是公众人物也没有要为了粉丝而守身的吧?”桃时初嗤笑一声说道,“那些无聊的流言蜚语我从来不害怕。” 听见她这么刚,穆听海顿时不知道怎么说了,他以为女明星都很注重营造单身纯洁的人设,没想到桃时初并不在意。 最后他只好道:“虽然是这样,但有些麻烦能避免最好还是避免。”他停顿了一会儿,又说道,“不如这件事我们就当做从来没发生过?” 桃时初摇了摇头,看见穆听海严阵以待的神色,忍不住笑了,说:“你别这么紧张,我并不是要把这件事大张旗鼓地宣告出去,只是不想当做没发生而已,毕竟……” 她充满暗示意味地瞄了瞄他被被子盖住的某个地方,说:“我对你某方面的能力还是挺满意的,以后也想要偶尔试用……” 穆听海顿时一脸震惊地看着她,脸都红了,双腿忍不住动了动,慌忙掩盖住自己的“某个部位”,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怎么这么不要脸……” “睡都睡了,还要什么脸?倒是你,堂堂穆氏的大老板,居然这么纯情,喂,你该不会是处、男吧?”桃时初惊讶地问他。 “我当然不是处、男!”穆听海气急败坏地说道,“处、男能让你这么满意,还念念不忘想要有下次?”刚说完他就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虎狼之词,立刻惊得不小心咬了一下自己舌头,痛得他眼眶都红了。 桃时初看见他这幅又羞又窘的模样,立刻乐得哈哈大笑起来,没想到他居然这么纯情。 穆听海恼羞成怒,气得猛地用被子蒙住她的脑袋:“不许笑我!” 桃时初挣扎着从被子里出来,红霞满面,发丝凌乱,媚眼如丝,这幅很有冲击力的美貌画面一下子就击中了穆听海,他慌里慌张地转移了视线,逃离她面前。 917、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14) 穆听海对着镜子看向自己胸口处密集的咬痕,只觉得脑袋疼,桃时初凶蛮又野性十足,跟只爱挠人的猫似的,他身上一片狼藉,除了胸口和脖子的牙印之外,还有背后和胳膊上的抓痕,简直没法看。 他都有些怀疑自己这幅样子被人看见了,会不会觉得自己被虐待了。 他叹了口气,开始穿上自己皱巴巴咸菜干似的衬衫,没办法,他不想让自己跟桃时初睡了的事情被人知道,就没办法叫秘书给他送衣服,只能穿上昨晚的那一套。 不过,等他穿上之后,看着本来有扣子、而此时变得光秃秃的衬衫前襟,穆听海沉默了,他万万没想到桃时初居然把他衬衫的扣子都扯没了,她的力气得有多大? 这回好了,他即使不想让秘书送衣服都不可能了。 穆听海穿着没有扣子的衬衫走了出去,桃时初此时已经穿上了她的裙子,只是裙子是低胸的,她天鹅颈以及锁骨处有不少红痕都露在外面,让人看得面红耳赤,穆听海不自在地移开了视线。 桃时初见他终于出来了,便打趣道:“我还以为你会在卫生间里躲到我离开了再出来呢。” “我没有躲你。”穆听海嘴硬道。 桃时初看过去,一眼便看见了他那狼藉的胸口,全是她昨晚弄出来的痕迹,她顿时眼眸暗了暗,觉得喉咙有些干渴。 这种被人蹂、躏过的模样,很容易激起人的施虐谷欠啊。 “男人,你这是在勾、引我吗?”桃时初脱口说出了一句霸道总裁的名言,意味深长地舔了舔嘴唇。 “你胡说什么?”穆听海眼睛都瞪圆了,慌忙拉上自己的衬衣,把胸口遮掩得严严实实的,仿佛被人调戏时死守贞、洁的黄花大闺女。 桃时初顿时惋惜地收回了视线,不明白穆听海为什么反应这么大,明明两人睡都睡过了,还有哪儿没被对方见过啊?偏偏他这么保守。 “出了这房门,我希望昨晚的事就跟从来没发生过一样,你觉得呢?”穆听海好不容易找回了属于霸总的威严,一脸正经地对桃时初道。 “可以。”桃时初点头毫不犹豫地回答,穆听海顿时有些惊讶地看着她,毕竟她之前还不同意,想把他发展为长期炮那个友的,这会儿就改变主意了? 其实是他天真了,桃时初并没有放弃偶尔跟他来一场男女之间的交流运动,之所以会这么说,只是敷衍他罢了,反正等她有需求了,再来找他就是了,难道穆听海还能躲得过? 要是躲得过,那他昨晚便不会沦陷了。 桃时初可不是什么好人,穆听海之前利用他是投资商的身份,给段九惟制造方便来骚扰她,不顾她的个人意愿硬是撮合她没好感的人,这笔账她还没有算呢,穆听海就想撇清跟她的关系,这是不可能的。 他要为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的,桃时初不得清净,他还想置身事外,怎么可能啊。 穆听海对桃时初这么好说话有些意外,觉得她捉摸不透,但秘书很快就按响了门铃,他就没时间继续探究了。 他去卫生间换衣服的时候,桃时初便拿起自己的包包,打算离开了。 穆听海的秘书送完衣服后并没有离开,而是在套房的客厅里等着,桃时初从房间里出来,秘书一看见她,一下子就目瞪口呆了,看着她愣了一会儿。 直到她走过来,才惊醒,红着脸跟她打招呼:“桃、桃小姐。” “你好,我现在就离开了,等穆听海出来,你跟他说一声就行。”桃时初对他淡淡地点了点说道。 “啊,好、好。”秘书呆呆地回答道,他心里的震惊和八卦之欲空是空前绝后的旺盛,如果不是老板还在卫生间,他简直想要呐喊几声了。 昨晚跟穆总过夜的居然是桃时初!娱乐圈颜值天花板女明星,天姿国色,秘书还以为自家老板是个不近女色的男人,毕竟这些年只看见他工作了,没见哪个女人能近他的身。 没想到!遇到大美人的时候,他也没能例外,瞧,这不是已经被桃时初拿下了吗? 秘书脑子里已经冒出了有关自己老板跟桃时初的各种天马行空的臆想,什么“霸道总裁和美艳女明星”、“娱乐圈之霸爱娇妻”、“强取豪夺之金丝雀的沉沦”…… 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看起来严肃正经的秘书,脑子里天花乱坠的想象已经开始往黄、色发展了,他沉迷得连穆听海换好衣服从卫生间出来了都没意识到。 “何秘书?何秘书?”穆听海忍不住连喊了他几声,不明白自己这位向来机敏严谨的秘书今天怎么有点不对劲。 “啊?穆总,有什么吩咐?”何秘书惊醒之后,立刻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全刷干净了,神情严肃地询问穆听海,“现在是要直接去公司吗?” “直接去公司吧。”穆听海揉了揉额头道。 然而回了公司,他也没能清静多久,因为段九惟又来找他了,这回听见是他,穆听海并没有第一时间让秘书放他进来,因为他忍不住想起自己昨晚跟桃时初搞到一起的事,对上段九惟就忍不住觉得心虚。 不过段九惟可不是会乖乖等他允许才进来的人,他之前都是直接闯进穆听海办公室的,这回来居然被人拦住了,他错愕了一会儿,自己不顾秘书的阻拦,闯进来了。 “听海,你是怎么回事啊?居然不让我进来,难道你在办公会来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了?”段九惟闯进来后便挤眉弄眼地对穆听海说道。 本来这句话没什么,段九惟只是随便说说而已,但穆听海自己心里有鬼啊,他睡了兄弟想要泡的女人。 “我没有,你别胡说!”穆听海色厉内荏地反驳。 “那你干嘛不让我进来?”段九惟问,“对了,你昨晚没跟我一起离开,谁送你回家的?” 穆听海轻咳一声,说:“没回,我喝多了,直接在酒店睡了一晚。”他省略了跟谁睡一晚的事。 918、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15) “最近有空吗?要不要开游艇出海玩几天?”段九惟毫无正形地瘫坐在穆听海办公室的沙发上,百无聊赖地询问道。 而不等穆听海回答,他自己又兴致勃**来,很是期盼地对穆听海道:“你说,我要是请桃时初一起去,她会不会答应?” 穆听海听见他这话,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额头,叹了口气,说:“你还没有对她死心吗?她对你真的没什么兴趣……” “我这不是不甘心嘛。当然,这也有她长得实在太漂亮了的缘故,她越是对我没兴趣,我就越想征服她。”段九惟直接又坦率地说道。 “你这是不是有点贱?我看你是因为以前在女人中无往不利让你无法接受在桃时初面前受到的挫折,才会这么执着于征服她。”穆听海对自己这个发小还是很了解的。 如果他不是跟桃时初搞在了一起,他不会对段九惟的执着有什么意见,但如今他跟桃时初有一腿,段九惟还这么执着,而自己却瞒着他,就显得自己是故意的,见色忘友了。 穆听海想到这里,顿时有些发愁,他不知道该不该跟段九惟说出自己跟桃时初的事,如果他之前不是那么积极地撮合他们俩,那他还不会这么尴尬。 “啧,你明白就行了,我也没否认啊。”段九惟直接破罐子破摔了,他一把抓住穆听海的手,“兄弟,你得帮我啊,帮我打听一下桃时初的行程,我得挑个她有空的时间。” 穆听海一把甩开他的手,最后无奈地说:“段九惟,我跟你说,我以前不会再帮忙撮合你和桃时初了。” “为什么?”段九惟百思不得其解,“咱们俩还是不是兄弟了?之前你还那么积极,现在就撂挑子不干了?” 《青葫剑仙》 穆听海看着他那张什么也不知道的疑惑的脸,心更虚了,还是觉得有点对不起他,毕竟是段九惟先看上桃时初的,他却捷足先登跟人有了一腿,相当于背叛了,虽然他不是自愿的…… 最后,穆听海觉得还是快刀斩乱麻最好,毕竟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段九惟以后要是从其他地方得知他跟桃时初的事,说不定连兄弟都没得做了,因此他眼睛一闭,决定跟段九惟坦白。 “九惟,我要跟你说一件事,你先答应我,不要太生气。”穆听海轻咳了一声,眼神有些躲闪地对段九惟道。 段九惟顿时好奇地盯着他,对他的嘴里的那件事十分感兴趣:“你做了什么事会让我生气?咱们两什么关系啊,从小穿同一条裤子长大而,你放心,不管你做了什么,我都不会生你的气,你直接说吧。” 穆听海见他都这么说了,于是心一横,飞快地说:“昨天晚上我跟桃时初睡了。” “你说什么?穆听海!我艹你、妈!”段九惟本来还笑着,但听清楚了穆听海的话之后顿时就暴怒了,破口大骂。 “我揍死你这个乌龟王八蛋!桃时初明明是我先看上的,却被你抢了!我今天不揍死你就不姓段!”段九惟气急败坏地握起拳头就朝穆听海揍了过去。 他们俩从小打架打到大,这些年长大了装得人模人样之后基本上不打了,但以前留下来的本能还没有忘却,因此穆听海在段九惟揍过来的那一刻,就开始了反击。 于是,两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就在办公室里打了起来,乒乒乓乓的,碰到的桌面和茶几上的东西掉了一地。 他们打得十分激烈,幸好办公室的隔音非常好,才没有让外面的人知道他们在打架。 打了十几分钟之后,两人终于打累了,穆听海身手更胜一筹,把段九惟死死压在了地上。 “不打了不打了,你赶紧放开我。”段九惟嚷嚷道,“穆听海,你还有没有人性?我看上的女人被你抢走就算了,你还要压着我打,真是狼心狗肺,我以前看错你了!” 穆听海回了他一句:“是你先动手的。” 说完之后才放开了段九惟,段九惟却出其不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勐地往穆听海脸上揍了一拳,穆听海嘴角瞬间被他打破了,开始发红,还开始流血。 穆听海瞬间眼神一凛,说:“你还想打?” “我这一拳是为了你抢走桃时初而打的!是你对不起我。”段九惟梗着脖子说道。 穆听海理亏,便没有还手,但看着段九惟的眼神还是充满杀气。 段九惟很不服气,从地上爬起来后,便揉了揉自己挨揍的肚子,掀起衣服一看,发现肚皮满是淤青,便控诉道:“你对我下手真狠啊,瞧瞧,都被你打青了,果然兄弟比不过女人,哼!” 穆听海瞄了一眼,说:“我身上的伤也不少,别装了。” 段九惟一屁股瘫倒在沙发上,说:“穆听海,你这个乌龟王八蛋,说说你是怎么给我戴绿帽的?” 穆听海皱了皱眉头,说:“我没有给你戴绿帽,桃时初根本没跟你在一起过,你别胡说八道。” “哼,在我明确表示过要追求她的情况下,你却跟她搞上了,这不是给我戴绿帽是什么?你背叛了我。”段九惟狠狠地瞪着穆听海。 “我不是故意的,昨天晚上喝了不少酒……”穆听海不知道怎么的,不打算把桃时初强迫他的事告诉段九惟,而是推到了万能的酒后乱性上面。 “喝了酒?哼,穆听海,认识二十多年,难道我还不清楚你根本不会在外面喝醉酒?”段九惟鄙夷地看着他说道。 穆听海一噎,他确实对酒精的摄入量控制得很严,平时根本不会在外面喝醉酒,即使是不得不喝酒的应酬场合,也只是喝个三四分醉,理智还是有的。 但昨天晚上……穆听海承认自己把那三四分醉意故意放大到了七八分,对于桃时初的强迫,如果他真的强烈反抗,那不可能会被她得逞。 然而他半推半就从了……想到这里,穆听海忍不住摸了摸鼻子。 “你还有什么话可说?”段九惟见他心虚了,便冷哼一声问道。 919、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16) “没什么话可说,是兄弟对不起你。”穆听海干脆认错了。 段九惟顿时一脸惊诧地看着他,忍不住感叹道:“好家伙,你这家伙上一次跟我低头还是八岁的时候把我坑上树,让我下不来摔了个头破血流,没想到这会儿居然又能看见你这模样了,啧啧,难道桃时初魅力真的这么大?让你都愿意跟我服软了?” 穆听海脸色一黑,说:“闭嘴吧,这件事情分上我确实对不起你,但如果较真起来,桃时初从来没答应过你什么,我也没有,那我跟她搞在一起,实际上跟你毫无关系,我是看在咱们兄弟的情分上才没有瞒着你。” “你这家伙,抢了我看上的女人,你难道还有理了?”段九惟听见他这话,顿时又气不打一处来了,“你说说,你做的这事厚道吗?如果我不是心胸广阔,早跟你反目成仇了。” “你能不能转移目标?”沉默了好一会儿后,穆听海便无奈地问他。 “不转移还能怎么样?难道真的跟你抢女人,然后兄弟反目成仇?”段九惟朝他翻了个白眼,“记住,这事是你欠我,你以前可别赖账。” “行行行,我欠你一次。”穆听海连忙回答,心里松了口气,幸好这件事没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 段九惟见他迫不及待地答应了,心里酸熘熘的,他虽然对桃时初更多的是征服欲而不是非她不可,但被人挖了墙角总是不爽的,因此他道:“我要出海疗情伤,平复我被你伤害的心情,你把你去年买的那艘游艇借给我玩。” “行。”穆听海立马答应了。 桃时初可不知道段九惟和穆听海险些因为她兄弟反目,她拍完《问鼎山河》之后,立刻又进了一个剧组,那剧组是拍一部悬疑片的,她在里面演一个杀手,手段狠辣、身手极强,有不少打戏。 导演第一次见她来试戏的时候,还以为她是个花瓶,肯定不会打戏,但没想到桃时初跟武术指导的对打的时候,直接把武术指导给打趴下了,身手利落又干脆,打起来手脚如风,加上她身形窈窕又长手长脚,打斗的动作好看极了,如行云流水,十分有美感,因此导演立马拍板要了她。 杀手的戏份虽然有不少,但到底不是主角,因此桃时初只花了一个多月就拍完了戏份。 在这一个多月中,她全副身心都放在拍戏上,根本没想过其他事情。 但穆听海就不一样了,他心里还记得桃时初跟他说过的,只要她有需求,就会来找他。 因此这一个月以来,他心里就像是有一窝蚂蚁在里面爬似的,让他麻麻痒痒,既希望桃时初不来找他,却又失落于她真的没来找他,总之心情复杂得不得了,平时上班都忍不住走神,情不自禁地猜测桃时初会不会下一刻就来找他。 为此他连工作都耽搁了一些,时常要加班补回来,何秘书陪着他加班的时候都惊奇得不行,毕竟穆听海是个讲究今日事今日毕的老板,以前从来不会耽搁工作,就算加班,那也是因为有格外的工作,而不是因为应该完成的工作没完成。 见老板神思不属,忠诚的何秘书终于忍不住关心一下老板了:“穆总,您最近是有什么事吗?” 穆听海一怔,否认道:“没有。” 何秘书顿时闭了嘴,但眼神却明明地写着他不信,穆听海看懂了,忍不住轻咳一声,沉声问道:“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个人说了会时不时地来找你,但却根本没出现,也没有任何消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何秘书顿时眼睛勐地瞪圆了,八卦之魂蠢蠢欲动,老板这是不是在说自己?谁会时不时地来找老板? 何秘书作为每天都跟在穆听海身边,几乎阴影不离的人,对几乎没有私生活的老板的任何事几乎都一清二楚,但现在,他却丝毫没有觉察到这“一个人”。 “咳,这得看那个人说这话的时候是不是认真的,如果是认真的,那还得看他是不是很忙,有没有时间联系你……如果很忙的话,一时之间忘了也是有可能的。不过事情都是相互的,就算那个人没有按照承诺来找你,你也可以主动去找他啊。”何秘书很小心地说了些安全的话。 “主动去找她?不,我才不会主动去找她。”穆听海立马否决了这个可能,同时把八卦之魂熊熊燃烧的何秘书赶出去了。 等何秘书离开之后,穆听海却开始走神了,他拿出自己的手机,翻了通讯录,终于找到桃时初的电话,这电话号码还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和段九惟一起问她要的。 但这个号码他从来没打过,他的手指无意识地在这串号码旁边划了划,然而他这手机触屏功能太灵敏了,不小心手指就滑到了号码上面,于是手机立马就开始拨打桃时初的电话了。 穆听海听见手机那都都的声音时,紧张得顿时连呼吸都屏住了,慌里慌张地想要立刻趁着桃时初还没接就直接挂掉电话。 可惜他动作不够快,电话已经接通了,桃时初清悦动听的声音传了过来:“喂?穆听海,你找我?” 穆听海的心脏听到她的声音之后,瞬间狂跳,好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他忍不住用手按了按自己不安分的心脏,连忙深呼吸一下,才声音干哑地说:“没什么,就是想问问你,最近忙不忙。” 到底是见过许多大世面的,穆听海很快就冷静下来,装作很寻常地问道。 “不算忙,刚刚结束了一部戏的拍摄,这几天可以休息一下了。”桃时初回答道,手机里忽然传来一阵清脆悦耳的笑声,“怎么,穆总这是想我了?” “不,我、我没有。”穆听海口是心非地反驳,“我只是翻手机的时候看到一串陌生的手机号码,想打过去看看是哪位而已。” “哦……真是这样吗?”桃时初拉长了声音问,语气里的戏谑让穆听海顿时脸红耳赤起来,明白自己这是欲盖弥彰了。 920、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17) “就是这样,你别想多了。”穆听海嘴硬地说道,“我工作忙得很。” “唉,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今晚上就不去找你了。本来我还打算趁着休息的时候去找你呢,没想到你要忙工作,那我就不打扰你了。”桃时初十分善解人意地说道。 穆听海听见她的话顿时心中一梗,很想改口说自己其实并不是很忙,她可以来找自己,但他不能这么快就自打嘴巴,便只好自己白着急了。 “如果没事的话,那我挂掉电话了?”桃时初见他沉默,便识趣地说道。 “挂吧。”穆听海怏怏地回答。 然后桃时初就毫不犹豫地挂掉了电话,他看了黑屏的手机好一会儿,便懊恼地捂着额头,十分后悔自己刚刚为什么要口是心非说自己很忙,明明他一直就在期待桃时初来找他,好不容易今天有了机会,结果还被他自己搞砸了,他心塞得不行。 桃时初挂掉电话之后,金大经纪人便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说:“虽然你走的是实力演技的演员路线,不走流量偶像路线,但也要注意些个人形象,谈恋爱就好好谈,别搞出狗血绯闻来。” “谁说我谈恋爱了?”桃时初一挑眉,“别自己乱猜测。” “你不是跟穆总谈恋爱?”金大经纪人瞪大了眼睛,震惊地说,“难道他是包、养你的?” “呸!你别毁我名声。”桃时初瞪了他一眼,“我跟穆听海关系纯洁,丝毫不涉及金钱关系,最多算是火包友罢了。” “火包友?!”金大经纪人这回眼睛睁得更大了,险些从眼眶里掉出来,他气急败坏地说,“这种关系跟包、养大家半斤八两,难道是什么好听的关系?” “金总,你冷静些,我跟穆听海这种关系属于你情我愿,不涉及任何利益关系,想要什么时候结束都随我,主动权掌握在我手里,你担心什么?”桃时初不解地说,“担心被人发现?” “到时候说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就行了,大家相信就相信,不信就不信,反正我跟他总不会被抓女干在床。”桃时初无所谓极了。 金大经纪人都快被她气死了:“你跟穆总的身份地位在大家眼里天然不平等,他们很容易会把你的成功都归结于穆总,造谣你们的关系,难道你甘心?” “不甘心,所以我会注意,你也要替我盯着舆论转向啊,就祈祷我不被发现吧。”桃时初心中想到,如果以她的警觉性,要是能被人发现跟穆听海的关系,那她之前的无数个世界是白混了。 “桃时初,我迟早会被你气死!”金大经纪人气得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不过最后还是妥协了,得跟公司的公关提前准备桃时初跟穆听海的关系暴、露后的危机预案,有备无患,省得到时候真的发生了却措手不及。 桃时初把经纪人送走后,便自己伪装了一下,打扮成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穿着白衬衣和及膝西装裙的平平无奇的小白领,大街上随处可见,但谁见了都懒得多看一眼的那种人。 她伪装成这幅模样之后,便大摇大摆地离开了自己家,在街上打了一辆车,直接往穆听海的公司总部大楼去。 她凭借着精湛的演技跟在一群行迹匆匆的职员身后,完美地伪装是他们中的一员,成功混进了公司里,接着便直接坐电梯上了总部大楼最顶层。 果不其然最顶层就是董事长办公室和秘书室,秘书们都忙忙碌碌的,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瞄她一眼,因此桃时初不慌不忙地到了董事长办公室门前。 她轻轻地敲了敲门,随后一个低沉而充满磁性的男声便传了出来:“请进。” 桃时初便直接推开了门,果然便看见穆听海垂着眼目光专注地盯着电脑屏幕,即使听见有人进来了,也并不抬头观望。 桃时初走过去,站在他桌子前定定地看着他,并不开口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穆听海终于觉察到不对劲了,便抬起眼看向她:“你有什么事?”刚说完,他便觉得面前这个女人很眼生,便又问了一句,“你是秘书部新来的?” “噗嗤!”桃时初看见他疑惑的模样,顿时忍不住笑出声来。 穆听海还没有认出她,以为是一个新来的职员不懂事,便皱起了英挺的眉头,说:“工作场所,请严肃正经对待。” 桃时初看见他这幅一本正经的模样,只觉得他可爱极了,于是干脆直接绕过桌子,直接走到他面前,以他根本没防备的速度,双手飞快地挂上了他的脖子,笑着说:“可我就是严肃不起来,怎么办呢?” “桃时初?”离得这么近了,穆听海终于认出了这眼生的女人其实是自己不久前还惦念不已的人,顿时惊愕得目瞪口呆。 “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穆听海把她的手从自己脖子拉下来,仔细地打量了她一遍,感叹又惊奇地问,“你的化妆技术太好了,我刚刚真的没认出你来。” “我特意伪装了一番来找你,你就只关心我的化妆技术?”桃时初顿时拧起了眉头,觉得他很不解风情。 穆听海也意识到自己似乎关注点错了,连忙弥补道:“不是,我只是惊奇了一下,你能来找我,我很高兴。” 他这会儿终于不口是心非了,毕竟之前的教训他还是记住了。 桃时初闻言惊讶地看着他,笑着说:“你居然会承认很高兴了?难道不应该说我打扰了你工作吗?” 穆听海顿时心虚地摸了摸鼻子,说:“我今天的工作刚刚忙得差不多了,你并没有打扰我。” “是吗?”桃时初仔细地看着穆听海俊脸上缓缓生出的红晕,顿时意味深长地笑了。 穆听海被她的眼神看得耳朵发烫,只觉得自己对她的那些复杂又难忍的心思全被她看透了,心中羞窘却又带上了丝丝的甜蜜。 他很想作出冷淡的样子,以表明自己并不是很期待桃时初的到来,但他一看见桃时初,就无法按照自己的预想来进行。 921、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18) 不等穆听海回答,桃时初就毫不客气地亲上了他。 穆听海顿时搂住她,反客为主。 两人抱着亲了好几分钟才结束。 “既然你的工作忙完了,那今天晚上就是有空了?”桃时初拉着他胸口的领带,双眼包含深意地看着他。 穆听海一看见她意有所指的眼神,顿时觉得脸上更烫了,浑身都血液也沸腾起来,让他激动得无法冷静下来。 他艰难地咽了一下口水,说:“有空。” “那就好。”桃时初一下子就笑了,即使脸是一张平平无奇又陌生的脸,但穆听海不知道怎么的,就是神奇地觉得她笑起来很招人,让人心里痒痒的。 果然美人一顾,怪不得会有“从此君王不早朝”的说法,他现在也不想工作了,只想跟这个魅人的女人在一起厮混。 幸好他还有理智,遏制住自己心里的激动之后,穆听海便把人安置在自己办公室的休息间里,让桃时初先在里面玩玩手机或者看看书,吃点东西,他还有些工作要收尾。 “去找些女孩子喜欢的零食和饮料送进来。”穆听海打电话给何秘书。 何秘书顿时八卦之魂又清醒了,不过他还是很靠谱的,即使心里好奇穆总办公室里的女孩子是谁好奇得要死,也没耽搁他去找零食和饮料。 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何秘书是亲自把零食和饮料送去穆听海的办公室的。 “穆总,零食和饮料到了。”何秘书眼神讯速地在办公室里转了一圈,果然看见休息间里有一个清丽窈窕的背影,即使看不见那人的正脸,但光是看着身形,他就知道这肯定是个美人! “送到休息间。”穆听海吩咐道。 何秘书于是按捺住狂跳的心脏,保持着脸上的平静,把饮料和零食送到了桃时初面前。 “谢谢。”桃时初跟他说了一句。 “美人的声音都这么好听。”何秘书一听见她这句谢谢,心中便冒出这个想法,不过等他抬起头,真正看到了那人的正脸,便一下子失望起来,有这样美好声音的女人,怎么会长得这么平平无奇?果然老天是公平的吗? 何秘书受了很大打击。 桃时初可不知道他的内心世界这么丰富多彩,她翻着休息间里的商业杂志,看得倒是津津有味。 何秘书垂头丧气地离开了,带着心中对穆听海看上一个貌不出众女人的猜测。 半个多小时之后,穆听海的工作终于完成了,他走到休息间,对桃时初道:“我工作结束了,可以下班了。” 桃时初起身,伸了一下懒腰,衬衫下摆便从裙子腰带被扯了出来,露出桃时初一点凝脂般的皮肤。 穆听海不小心看见了,顿时目光像被火燎着了般飞快移开,但他脑子却迟迟无法忘掉那截让人极其想握上去的纤腰。 “走了,你发什么呆呢?”桃时初莫名其妙地问他。 “没什么,只是思考了一下工作中的一个问题。”穆听海睁着眼睛说瞎话。 “那你可真是敬业。”桃时初随口敷衍道。 “要不要先去吃饭?我知道附近有一家很好吃的餐厅。”穆听海转移了话题。 桃时初点头:“好啊,晚上还有事情要做,会耗费很多力气,得多吃点才行。” 穆听海顿时觉得自己好不容易恢复的脸又发起烫来。 两人去餐厅吃了一顿饭,便直接奔赴穆听海家里享受浪漫去了。 本来桃时初想去酒店的,但穆听海说酒店不够安全隐秘,愣是把她带回了家。 又是一场酣畅淋漓,这回桃时初和穆听海都没有喝酒,清醒着却反而更能体会到自己是如何沉沦于其中的,完美极了。 结束之后,已经是大半夜了,桃时初从浴室里出来,穆听海已经换好了干净的床单。 “没想到你还会自己动手换床单,我以为你这种大少爷,事事都是让别人伺候的。”桃时初打了个哈欠,有些意外地对穆听海说道。 穆听海正在开一扇窗,让外面的空气传进来,让屋子里的空气焕然一新,听见桃时初的话,便说:“我不但会换床单,还会自己做饭,不需要事事让别人伺候,就算一个人生活也不是问题。” “那还不错。”桃时初点头赞了一句,就猛地趴到床上,她实在太困了,洗完澡出来只想睡觉。 穆听海见她没一会儿已经呼吸平稳,显然已经睡着了,便忍不住摇了摇头,帮她盖上被子。他在桃时初旁边躺下,并没有太多睡意。 桃时初的伪装早就卸下了,如今是她的真容,淡淡的红晕浮现在她凝脂般的脸上,皮肤白里透红,妩媚极了,红润而微嘟的唇瓣像雨后被淋湿的花,鲜艳惑人。 穆听海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抚了抚她的嘴唇,轻轻地按了按,手下是温热而软软的触感,他眼眸一暗,手便舍不得离开。 但似乎他的动作让桃时初感觉到不舒服了,桃时初皱着柳眉忍不住动了动,穆听海顿时紧张得费飞快地松开了手。 他屏住呼吸等了一会儿,见桃时初并没有睁开眼睛,便忍不住松了口气,又定定地观察起她来。 说起来奇怪,明明他之前并不觉得自己跟桃时初有了亲密的关系之后,就会喜欢上她。 但人的感情是无法控制的,他的心失控了,即使他很理智地知道自己跟桃时初除了偶尔厮混的关系,并没有其他牵扯,他还想过远离她,远离这种不可控的关系。 但他失败了,只要桃时初一出现,他就一败涂地,根本说不出任何拒绝桃时初的话,只能任由她为所欲为。 如果不是知道这个世界是科学的,他都以为桃时初真的是个会迷惑人的妖精了。 他不知道桃时初真的是妖精,还是桃花妖,想要制造一场桃花,那简直是易如反掌,当然了,对于跟穆听海的关系,她还远远不必用到本体的力量去迷惑他。 穆听海只是被她吸引了,不管是身体上的吸引,还是心理情感上的吸引,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是穆听海从内心里生出来的,并没有被桃时初本体的力量所影响。 922、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19) 桃时初跟穆听海共度了一个美好夜晚之后,第二天一早起来就毫不迟疑地离开了,干脆利落得仿佛一个无情的渣男。 穆听海失落了一会儿,不过知道她是个洒脱而不受约束的女人,不可能如普通女孩子一样眼巴巴地期望得到他的垂怜,他就只好自我安慰,成熟男女之间,不拖泥带水不是很好吗?少了让他烦恼的许多事情。 桃时初离开之后又马不停蹄地投入到了工作之中,在这期间,《问鼎山河》播出了,她作为女反派,刚出场时是个天真美好的貌美少女,跟青梅竹马的少年晏景望两厢情悦,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他们很般配,是天作之合。 但是天不遂人愿,周羡仙的美名传入老皇帝耳朵里,于是她被封为继后,被强抢入宫,于是她命运在这之后急转直下。 她被迫跟心爱的情人分离、嫁给厌恶的人;在黑暗的皇宫里经历了许多痛苦和罪恶,最后,她黑化了。 桃时初的演技是出神入化级别的,少女周羡仙一出场就让所有人惊艳,正因为她是如此美好,当这份美好被丑陋的老皇帝摧毁时,便会让所有人为她惋惜、同情、愤怒和愤恨。 【周羡仙真可怜啊!曹!老皇帝真不做人……】 【明明周羡仙跟晏景望才是最般配的一对,如果他们没有被拆散,肯定是神仙眷侣,可恶的老皇帝,这么不早点死!】 【周羡仙那么美好,一想到她被个老头子强迫了,我就恨不得穿进电视里把老头子弄死了!】 【周羡仙是桃时初演的吧?不得不说,桃时初演这个天下第一美人真是恰如其分。】 【桃时初一直就是娱乐圈颜值天花板的女明星啊,我实在想不出这个角色除了她还有谁更适合。】 【桃时初的演技似乎也进步了,她被宣入宫在宫门口回过头来落泪的那一幕,简直让我心都碎了……】 …… 金大经纪人兴致勃勃地给桃时初念网上对《问鼎山河》这部剧的评论,当然,他念得最多的自然是有关桃时初的。 “好家伙,你演周羡仙真是演对了,基本上没有对你这个角色的差评,大家都夸你扮相好、演技高,你那微博账号都涨了几十万的粉了,现在也一直都在涨……”金大经纪人高兴不已地对桃时初道。 “先别急着高兴,等周羡仙黑化成了心狠手辣的反派之后,她就被观众骂了。”桃时初很清醒地对金大经纪人道。 金大经纪人顿时笑容一僵,翻了个白眼说:“你能不能别这么打击我?让我先高兴一下不行吗?而且就算之后周羡仙的角色被人骂了也不怕,说明你演得好啊,让大家都真情实感代入了,周羡仙就是典型的美强惨,大家会对她又爱又恨的,你等着吃这个角色的红利就是了。” 桃时初说:“这回演了反派,下次你给我接一下正面角色吧,要是我的形象被定型了那就不好了。” “我知道,既然你要走演技路线,那自然不可能局限于某种类型的角色,当然得多尝试一下。”金大经纪人十分赞同地说道。 他的手机接二连三地响了起来,查看了一会儿后,他脸上的喜色都掩盖不住了,说:“时初,《问鼎山河》爆了,你的角色大火,有很多合作都找上门来了。” “那你给我好好挑一挑。”桃时初让化妆师给她卸了妆,说道,“最重要的是挑好剧本。” “我一定会好好给你把关。”金大经纪人拍着胸口答应道。 桃时初之后便去拍了一个杂志封面,又拍了香水广告,在娱乐圈狠狠地刷了一次存在感,她能感觉到自己红的程度又上了一层,因此如今她出现在机场和其他工作场所的时候,居然引来了不少粉丝,甚至还有好几个私生粉跟着她到了拍戏的酒店,让她很是不耐烦,于是之后出行的时候在保密至于,她还干脆做了伪装,改头换面了一番,如果她自己不说,连金大经纪人和助理文文都认不出她来。 于是娱乐圈和桃时初的粉丝群里便流传出了她行踪诡秘、神出鬼没的流言。 “时初,你赶紧把你身上的伪装卸了,很快就到时间拍广告了,这个广告可是咱们国内顶级时常女装问竹的,不能不重视啊。”文文语重心长地对伪装成一个三十多岁面容憔悴的家庭主妇的桃时初说道。 她看到桃时初这幅模样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如果不是桃时初自己开口确认了身份,文文肯定以为她是问竹公司的扫地阿姨。 “问竹?是隶属于殷氏集团的那个女装品牌吗?”桃时初觉得问竹这个名字有点耳熟,便问文文。 “是啊,你之前不是了解过问竹吗?怎么连它是殷氏旗下的都不知道?”文文疑惑地问。 “我只关注了问竹品牌本身,并没有了太关注它的背后故事,还是觉得耳熟才勉强想起了一些。”桃时初边迅速地用自己的特制卸妆水抹掉脸上的妆容,边对文文说道。 她之所以举得“问竹”这个品牌的名字耳熟,是因为在原世界剧情中,殷向北给刚刚从猫妖变成人形的付蓓蓓准备衣服时,就是用他们集团旗下的这个品牌。 桃时初这会儿想起付蓓蓓和殷向北,都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了,因为自从她拒绝了那档恋爱节目之后,就真的跟他们两个没有任何交集了,殷向北和付蓓蓓本身就不是娱乐圈的人,而桃时初平时又很忙,因此没了恋爱综艺那档节目的交集之后,他们双方就如同两根平行的线条一样,互不干扰地各自往前走。 桃时初没想到这回接了个时尚女装的广告,居然就是殷向北公司旗下的,这可真不知道是世界意识的回光返照,还是纯粹巧合了。 不过现在她跟付蓓蓓和殷向北都不认识,即使接了这个广告,应该也不会有什么意外吧?桃时初不太确定地想道。 923、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20) 桃时初的预感并没有出错,在她换上了问竹品牌的的一套飒爽女西服正在拍摄广告时,殷向北和付蓓蓓突然出现了。 “宝贝,你不是说从来没见过广告是怎么拍摄,非常好奇吗?正好问竹时尚正要拍下个季度的女装广告,我特意带你来看一下。”一个声音低沉又带着些哄人语气的男声突然在门口响起。 “向北,你对我真好!不过人家正在拍广告,我们就这样进来可以吗?”娇软可爱的女声询问道。 “当然可以,我作为老板,难道带个人来参观拍广告都不行?”霸道的男人很霸气地说道。 桃时初往门口一看,顿时痛恨自己听觉太灵敏,这么远的距离都能听得见这两位的对话。 进来就是这个世界的男女主,殷向北和付蓓蓓。 桃时初面无表情、眼含杀气地看着摄像师的镜头,摄影师见她突然气势一冷,整个人都更凌厉了,顿时激动得连连称赞:“对对!就是这个味儿!眼神就是要充满杀气!够飒、够冷、够狠!果然不愧是桃时初……” 桃时初本身就穿着一套风格干脆利落的女式西装,线条锋利,裤腿笔挺,衬得桃时初腰细腿长,如同战场下来的女战士。 “向北,这位拍广告的是桃时初吧?天啊,她长得真好看,穿的这身衣服也很有气势啊……”付蓓蓓眼睛闪闪发亮地看着台上的桃时初,兴奋极了。 “没有你好看。”殷向北十分肯定地说道,只是随便瞄了桃时初一眼,就又把目光放在了自己心爱的女人身上,“在我眼里,你才是最漂亮的女人。” 付蓓蓓顿时俏脸一红,娇嗔地瞪了他一眼,说:“你只是在说甜言蜜语哄我罢了!明明桃时初比我更美。” “我没哄你,我敢对天发誓,你真的是我心里最美的女人。”殷向北举起右手深情地说道。 付蓓蓓顿时拍掉他的手,说:“好了好了,我信你就是了。” 她看着桃时初把那身女士西服穿得英姿飒爽,又带着雌雄莫辨的美,非常羡慕,说:“她穿这种些微带着中性的服装真好看啊,我就不行了,穿上这样的衣服只会显得不伦不类。” 殷向北立刻又安慰自己的心上人:“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穿的类型,你跟她的风格不一样,适合的衣服自然不是一个类型,不必跟她比较。而且你穿上那些俏皮时尚的小裙子也很美,还是说难道你不喜欢我给你挑的那些裙子?” “不不,你给我准备的裙子都很好,很适合我,我只是羡慕桃时初能驾驭任何一种类型的衣服罢了,她在《问鼎山河》里穿的古装,典雅、俏皮、华贵……每一件都很适合她;而她穿着现代装也很漂亮,现在穿中性的衣服也一样飒爽,穿衣服能经常转换风格,跟人物扮演一样,多有趣啊。”付蓓蓓一脸羡慕和憧憬。 这时候,桃时初终于拍好了女士西服的部分,又进去换了一身极其性、感的吊脖红色高腰长裙带着点复古的元素。 红色的布料紧紧贴着她流畅窈窕的身体,让她完美的身体曲线显露无疑,而她的肌肤又是极白的,红裙子裹在她身上,衬得她肤如凝脂。 她从换衣间出来的时候,惊艳了在场的所有人,摄影师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其他在场工作人员愣愣地盯着她看,等她走到了拍摄台前,才惊醒过来。 殷向北摸了摸自己不受控制的心脏,很是内疚和心虚,他觉得自己是个渣男,怎么能看其他女人看呆了呢?明明他最爱的人是付蓓蓓,难道他也改不了男人的劣根性,好、色又喜新厌旧吗? 付蓓蓓则直勾勾地盯着桃时初,除了惊叹已经没有了其他想法,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怎么会有长得如此完美的人呢? 桃时初拍了拍手,示意摄影师:“别发愣了,赶紧拍。” “好、好……”摄影师愣愣地回答,然后镜头对准桃时初就如痴如醉地拍摄起来。 “向北,我觉得我似乎并不是纯粹的异性恋?”付蓓蓓喃喃道。 “蓓蓓,你说什么?”殷向北没听得太清楚,连忙问。 “没什么,我是说,我觉得我爱上桃时初了。”她幽魂版回答。 殷向北顿时火乍了:“不行!你怎么能爱上她?我才是你最爱的人啊。”他立马抓住付蓓蓓的胳膊,紧张地提醒她。 “别闹,我只是在表达一下感叹。”付蓓蓓漫不经心地说道,然后一把推开殷向北挡在她面前,影响她看桃时初的脑袋。 殷向北被付蓓蓓嫌弃了,顿时迁怒到了拍摄的桃时初身上:“停下!别拍了!” 他一开口,顿时在场的所有人都一脸震惊地看着他,在一旁看着拍摄过程的时尚总监看到他,急忙走过来,询问道:“殷总,为什么不让拍了?” “桃时初不适合问竹的品牌风格,她太妖艳了。”殷向北毫不心虚地说道。 时尚总监顿时目瞪口呆,激动地问:“桃时初怎么就不适合问竹的风格了?她明明很适合啊,刚刚您难道没看到她换上咱们的衣服之后的样子吗?所有女孩子看见她,都会想要买问竹的衣服!而且她哪里妖艳了?她的美明明很脱俗,殷总,您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啊……” “我说她不适合就不适合,换掉她,重新另找一个女明星。”殷向北语气坚决,他不允许有任何人把付蓓蓓的注意力从自己身上转移走,即使那个人是女人。 “殷总,您不能这么干啊!”时尚总监快崩溃了,急得大叫。 摄影师在一旁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也急得不行,连忙帮忙劝说:“殷总,桃时初真的是最适合问竹的女明星了,她穿上问竹的衣服魅力四射,谁会不被她迷住?要不您看看我拍的内容再考虑一下?” 说着摄影师还想把摄像机里他刚刚拍的内容给殷向北看。 然而殷向北打定了主意换掉桃时初,根本不屑于看。 桃时初抱着胳膊一脸淡漠地看着他们,如同看着一场闹剧,只觉得殷向北脑残。 924、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21) 殷向北面无表情地推开了摄影师,不耐烦地说:“我不看,就按我说的做!” 正在几人跟殷向北据理力争的时候,付蓓蓓终于意识到了是怎么回事,立刻柳眉倒竖,不高兴地对殷向北说:“向北,你怎么能这么任性?桃时初哪里不好了?你非要换掉她,你脑子坏了吗?” “我脑子没坏,就是因为她太好了,让你的注意力都不在我身上了,我很不高兴。”殷向北目光沉沉地看着付蓓蓓,眼神里是霸道又充满占有欲的深情。 于是付蓓蓓顿时心软了,脸颊浮上红晕,娇嗔地瞪了他一眼,说:“你怎么连女孩子的醋都吃?实在没有必要,我最爱的人是你啊,对桃时初只是纯粹的欣赏罢了,你在我心里才是最重要的,向北,你别这样做了好不好?” 听见付蓓蓓的解释,又见她讨好地跟自己撒娇,殷向北内心的酸涩终于一扫而空了,便淡淡地扫了一眼摄影师和时尚总监,说:“那换人就算了,继续吧。” 摄影师和时尚总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似乎还没能从他这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中反应过来,殷向北顿时皱了皱眉头,说:“还愣着干什么?” 摄影师和时尚总监这才惊醒,时尚总监松了口气,对殷向北道:“谢谢殷总,我跟您保证,问竹选择桃时初绝对是最正确的。” 说完之后,他就急忙拉着摄影师回去继续工作了,生怕过后殷向北又突然改变主意。 于是桃时初在经历了一次莫名其妙的“失业危机”之后,又重新开始拍摄了。 付蓓蓓还是没有离开,不过为了不让殷向北继续吃醋,她在参观桃时初拍摄之余,还不忘跟殷向北讨论一下问竹的设计。 终于,大半个小时之后,桃时初终于结束了这次的拍摄任务,换上自己的衣服打算离开。 不过走到门口就被付蓓蓓拦下了:“桃时初,我是你的粉丝,你能给我签个名、合张影吗?” 桃时初看着双眼亮晶晶的她,以及站在一旁黑着脸面无表情的殷向北,便点了点头,说:“可以。” 付蓓蓓顿时欢呼一声,飞快地掏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桃时初给她签了名,之后付蓓蓓就兴致勃勃地把手机给殷向北,让他给她们两人拍照了。 合照的时候付蓓蓓跟桃时初站得很近,她很明显地感觉到了一种奇异的、独属于妖的气息,这让她轻而易举地就能认出付蓓是只猫妖。 不过付蓓蓓面对她的时候没有任何异常,把她当成普通人类对待,桃时初知道,这是因为付蓓蓓的修为比她低,所以根本觉察不到她身上独属于妖的气息,自然就不可能认出她是同类。 在原世界剧情中,也是原主先认出了付蓓蓓,仔细地观察了她不短时间,之后才跟付蓓蓓透露她也是一只妖的事情。 按照原世界中给出的原主自爆身份的理由,是她觉得自己作为一只桃花妖却得伪装成人类,伪装了太久,感觉很累,所以一遇到一只同类之后,她就忍不住想跟同类吐露自己的这个秘密,好获得不必时时刻刻伪装的自由和轻松…… 这个理由给得莫名其妙,似乎听起来很和常理,但又似乎有些蹊跷,毕竟作为一只活了百多年的桃花妖,怎么可能那么轻易就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即使是自己的同类?难道原主不知道有时候即使是同类也不可信吗? 可偏偏原主就这么透露了,说她没有被降智桃时初是不太相信的。 不过如今换了个灵魂,桃时初自然不可能跟付蓓蓓自爆身份了,她巴不得跟付蓓蓓毫无交集,又怎么可能跟她透露这么致命的事情? 于是两人拍完照之后,客气地打了招呼,桃时初就带着文文离开了。 付蓓蓓看着她越走越远的背影,摸了摸胸口,怔怔地对殷向北道:“向北,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一样,可我明明没有失去什么啊!还有,突然很想让桃时初留下来,想牢牢抓住她的感觉……” 殷向北顿时脸色更黑了,咬牙切齿地说:“蓓蓓!你还说最爱的人是我,对她没有任何感觉?” 他明显误会了,付蓓蓓此时还沉浸在这种莫名其妙的情绪中,并没有在意他的话,神情还愣愣的,一副走神的模样。 “蓓蓓!”殷向北着急地握住她的肩膀摇了摇,说:“你对桃时初就那么在意?才第一次见面就依依不舍了?” 随着时间越来越长,付蓓蓓终于从这种奇怪的思绪中恢复过来,便看见殷向北用受伤的眼神和带着愤怒的神情看着她。 “向北,你别误会,我对桃时初真的没其他意思,刚刚那种感觉是突然冒出来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好像就是一种本能或者预感一样,催促我要拉住桃时初,但我知道桃时初跟我只是陌生人,我怎么可能这么突然去冒犯人家?”付蓓蓓急忙跟殷向北解释。 已经回到自己车上的桃时初可不知道付蓓蓓和殷向北因为她而产生了误会,文文在前面开车,她则在后座给自己化了个简单的伪装。 “那个殷氏集团的总裁真是有点毛病啊,因为自己的女朋友太过喜欢你,就把你当情敌看待,还居然还想撤掉你的广告,有钱人就能为所欲为啊?”文文一边开车,一边愤愤不平地说道。 “其实他想换掉我也可以,我记得违约金挺高的。”桃时初一边往脸上扑粉,一边无所谓地说道。 “那也不行!这多憋屈啊,明明你并没有做错什么,被个女人多看几眼就莫名其妙被炒掉,我不服!”文文义愤填膺。 “你不服又能怎么样?人家是老板,人家说了算。”桃时初故意说道。 “时初,你怎么这样说话?难道你不生气吗?”文文不高兴她没有跟自己同仇敌忾。 桃时初轻笑了一声,说:“我生气啊,但知道生气没用,所以生一会儿气就好了,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925、桃花妖不想舍己为人(完) “说是这么说,但我不是圣人,没办法这么快就原谅那两个人。”文文依旧气呼呼的,抱怨道,“明明那两人在恋爱综艺的时候看着还挺像样,通情达理,没想到在现实生活中居然是这样。” “你看过他们的节目?”桃时初一听,顿时来了兴趣,“他们在节目上谈恋爱有什么特别有趣的吗?” 文文想了想,说:“说起来真奇怪,在今天见到他们真人之前,我还觉得他们般配极了,恋爱谈得很甜蜜,羡煞旁人,但没想到见过真人之后,再回想起他们在节目里的那些举动,就仿佛去掉了了一层滤镜似的,变得寻常了许多,明明他们谈恋爱的表现跟其他人差不多,不是亲亲抱抱,说说甜言蜜语,就是做些浪漫的举动,可我怎么偏偏就觉得他们特别甜蜜、特别让人羡慕呢?” 当然因为他们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啊,桃时初在心里想道,主角谈恋爱再寻常的举动,在芸芸大众眼里都是甜蜜非常、浪漫非凡,让人憧憬又羡慕的。 “哎,我已经对他们粉转黑了。”文文叹道,“殷向北简直像个没脑子的家伙,但他明明是当老板的人,也不知道其他时候是不是也跟今天一样任性和唯我独尊。” 桃时初忍不住笑出声来,说:“大概谈恋爱让人降智吧。” 问竹的广告按时播出,桃时初的巨幅画像挂在高楼大厦的外墙上、地铁的通道墙、户外广告牌…… 好像眨眼间她的照片就占领了大家的视野,让人不管是有意也好、无意也罢,都把她的模样记住了,她的名气又涨了一大截。 问竹那几套她穿着拍了广告的衣服很快就销售一空,下手迟的人哀嚎不已,纷纷催促问竹迅速出货,他们要买。 问竹的时尚总监激动地打电话给桃时初报喜:“时初!你可真是神了!不但是你穿的那几套卖光了,就连官网上其他的款式也都卖得差不多了,你的带货能力真厉害啊,幸好殷总没有换掉你,否则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成绩……” 总监说得太兴奋,一不留神还把殷向北给嘲讽了几句,还是桃时初提醒他,他才意识到的,连忙假咳了一声,转移话题道:“事实证明,我的眼光就是好,时初啊,你这回的商业价值都要升一大截啦,我都后悔没有跟你多续两年约了。” “合作愉快的话我不介意续约,只不过你们殷总可能会对我有意见。”桃时初提醒他。 “殷总……殷总他应该不会这么关注问竹吧?毕竟他是整个集团的总裁,哪有那么多时间关注问竹?”总监自我安慰,“你带货能力这么强,即使为了利益也不能换掉你吧。” “这可说不定……”桃时初轻笑道,殷向北看着就像心眼小的人,和猫妖谈个恋爱把脑子都丢掉了,胡乱吃醋就算了,还轻易迁怒旁人,他的公司没有被他的意气用事弄垮还真是奇迹。 问竹的时尚总监没有说错,问竹的销量让桃时初的商业价值飙升了许多,金大经纪人接广告商的电话都接不过来,还有不少其他顶级的时尚代言都开始跟她接触了。 金大经纪人精挑细选地给她接了几个顶级的广告,并没有趁机滥接多接,毕竟过犹不及,她出现在太多广告中会容易让人视觉疲劳,反而引起人的逆反心理,这就很不妥了,反倒会弄巧成拙,所以还不如选几个高端的。 桃时初忙起来就忘了还有个穆听海,穆听海几乎不会主动联系她,都是她有时间了就去找他解决问题,没时间两人就互不联系,跟陌生人似的,任谁都不会才想到这两人还有关系。 倒是段九惟在某个场合里见过桃时初,还阴阳怪气地跟她说了几句话,嘲讽她看不上他段九惟是没眼光:“我明明比穆听海英俊又有情趣多了,你偏偏看上那个心里只有工作的工作狂,啧啧,我肯定你们用不了多久就会分开。” 桃时初看着花蝴蝶似的段九惟,跟他说:“我就是看中了他是个工作狂这一点,毕竟不巧,我也是个工作狂,这样大家都忙着工作,就不会纠结于‘你为什么不陪我’的问题。” 段九惟听了她的话目瞪口呆:“那你们两个在一起还有什么意思?该不会连接个吻的时间都没有吧?隔空恋爱?” “谁说我们连接个吻的时间都没有?”桃时初鄙夷地看着他,“我们什么都做了,你就不用担心我们的私人生活了。” “行行行,你们两个都是怪胎,我这种正常人是无法理解怪胎怎么谈恋爱的。”段九惟敷衍道。 “纠正你一点,我跟穆听海并不是谈恋爱。”桃时初严肃地纠正他。 段九惟本来没了兴趣的双眼顿时又刷地一下子亮了起来:“你们居然不是谈恋爱?难道只是床伴?” 桃时初点头:“是这样没错,但你为什么这么兴奋?” “哈哈!我可以去嘲笑穆听海了!他居然也会沦落到没名没分给人当床伴的地步!”段九惟高兴得哈哈大笑,还立刻拿出手机给穆听海打电话嘲笑他去了。 桃时初无语地看了他一眼便离开了。 桃时初因为《问鼎山河》拿了一个最佳女配的奖,之后又凭着许多出色的角色获得了影视圈的各种奖项,果然成了她之前说过的,纯粹的演员,不靠炒作、不上综艺,只靠演技出名的超一线女演员,当然,除了她的演技,她的美貌同样凌驾于娱乐圈的众人之上。 因为没有了她的掺和,付蓓蓓和殷向北的恋情就没有那么顺利了,付蓓蓓依旧因为人妖有别、恋人的性命将会远远短于她而痛苦焦急,甚至还为此跟殷向北分分合合好几次,硬生生把这场本来是甜宠的恋爱谈成了虐恋情深。 没有桃花妖“生无所恋”,被他们的真爱“感动”,没有她自愿献出妖丹给殷向北,殷向北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人类,只活了八十多年就去世了,留下付蓓蓓独活于世,生下的生命里都在怀念他…… 926、小姨不当后娘(1) “时初,你怎么能这么无情?连你姐姐最后的一个愿望都不肯帮她实现吗?难道你忘了你小时候你姐姐是多么疼爱你的?你是她一手带大的,怎么能忘恩负义?现在她丢下两个年幼的孩子没了,你就应该嫁过去帮你姐姐把两个可怜的孩子带大,就跟你小时候她带你一样……”一个喋喋不休的声音在时初耳朵边响起,一直说个不停,让时初烦躁不已。 她睁开眼睛一看,便看见曹刘氏眼眶通红,一脸失望和不解地看着自己,显然刚刚就是她在说话。 “你怎么不说话?你是不是还不肯同意嫁给你姐夫当续弦?你姐夫哪里不好?年纪轻轻就当上了翰林院侍讲学士,长得又一表人才,家里也是钟鸣鼎食之家,你嫁进去肯定不会受委屈,你还在为难什么?”曹刘氏继续努力劝说时初。 时初光是从她这番话就听出了什么意思,原来是在劝原主嫁给姐夫,帮死去的姐姐接盘养孩子嗯。 她心里立刻涌上一种反胃的感觉,很想把面前这个女人丢出去,但还没完全了解清楚情况之前,她不能这么干,便只好忍着心里的恶心,说:“这件事事关我的终生,我轻易下决定,需要一个人仔细考虑一下。” 曹刘氏一听,以为她终于被自己的话打动了,便连忙道:“好好,娘这就出去,你好好地在房里考虑,娘等你想明白……” 她边说边出了房门。 时初这才开始接收原主的记忆。 原主叫曹时初,鸿胪寺少卿曹义的嫡幼女,今年才十六岁,而两天前比她大了十岁的长姐曹淑慧因为生孩子难产去世了,临走前因为放心不下两个孩子,生怕丈夫荀修续娶的妻子会对她的孩子不好,便特意要求原主嫁给荀修,代替她好好抚养她的两个孩子。 于是原本对未来的婚姻和丈夫拥有无限期许和憧憬的原主,一下子就被家人告知要嫁给姐夫当续弦,这对于她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因为她对姐夫没有任何遐想,从来只把他当成长辈看待,可因为姐姐的去世,她却突然要嫁给当长辈看的男人,这令她震惊又错愕,还觉得很尴尬,因此根本不愿意。 但是原主的父母却不想失去荀修这个好女婿,愣是逼着原主嫁,还用两个外甥可怜来博取她的同情,曹母不停地说曹淑慧对原主有多好多好,小时候有多疼爱她来引起原主的愧疚之心,又找了好几个后娘虐待继子女的例子来劝说原主,这样双管齐下,就愣是用道德绑架着原主嫁给了姐夫。 原主忍着内心的不情愿嫁了过去,因为顾念着长姐对她的所谓的“疼爱”,她果然对外甥和外甥女很好,把他们视为己出,处处关心他们的生活、教导他们的才学。 等到原主把刚出生就没了亲娘的外甥女兼继女养到五岁的时候,她终于怀孕了,有了自己的孩子,对此,她还是比较期待的。 但是很不幸的是,在她怀孕五个月的时候在花园里散步不小心摔了一跤,孩子流产了,她还伤了身子再也不能生育。 原主虽然悲痛,但因为有视如己出的外甥女和外甥,倒也渐渐释怀了,还把全副身心都投入到了他们身上,一心一意关心、疼爱他们。 只是等到外甥女荀林媛长到十五岁,情窦初开,却爱上了一个不学无术、伪装成寒门学子的地痞混混,混混长得人模狗样,又惯会装模作样,荀林媛很容易就被他迷得神魂颠倒,还拿自己的私房钱接济他、资助他读书和科举,梦想着等心上人金榜题名就会来迎娶她。 荀林媛的反常被向来疼爱她的原主发现了,原主大惊失色,找了人去调查那个混混,结果发现他是个骗人的,便找了机会告诉荀林媛。 却没想到荀林媛根本不相信原主,拉住原主要跟混混对质,原主拿出证据证明了混混确实是个骗子,恰好这个时候,荀修撞见三人在府里拉拉扯扯,原主刚要解释并想让荀修解决掉混混,为荀林媛处理后患。 但没想到荀林媛一看见亲爹,被感情这坨屎糊住了的脑子突然清醒了,相信了原主拿出来的证据,但她不能承认这件事是她自己做错了,又不想名声有暇、不想被亲爹误会,因此她“灵机一动”,立刻控诉原主找了个混混进府想玷污她的清白。 原主万万没想到自己从小带大、视如己出的继女兼外甥女为了脱罪,居然颠倒黑白,陷害自己,她极力辩驳,说这混混并不是自己找来的,而是骗了荀林媛的骗子。 但荀修根本不相信她,荀林媛又巧舌如簧,污蔑原主是记恨她小时候跟哥哥设了计害她流产再也不能生育,她才找了混混来想毁了自己。 原主刚被从小疼爱的孩子污蔑,又乍然听见自己当初流产是两个孩子做的,顿时大受打击,崩溃不已。 荀修面对没什么感情的继妻和亲生的女儿,自然是选择站在亲生女儿这边了,更何况女儿给出的理由还那么充分。 于是荀修大骂原主蛇蝎心肠,又说小孩子以前不懂事,害她流产不是故意的,她却记恨了那么久,心思恶毒,不配当荀家的主母。 但看在她照顾了两个孩子十几年的份上,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可以不休弃她,但她得接受惩罚,去家庙赎罪,禁足一辈子,以后都不能出来。 原主就这样被送去了家庙看管起来,因为是“犯了错”的人,自然没有好下场,吃不饱穿不暖,忍饥挨饿之余还得进行沉重的劳作。 原主在家庙里煎熬了好几年,可这几年,她疼爱的荀修和荀林媛一次都没有出现过,更别提来看望她。 等她临终时,她才意识到,原来自始至终,荀家人从来不把她当是家人,只把她当成带孩子的工具,而她用尽一切疼爱的两个孩子,更是从来没把她当成母亲,对她没有任何感情。 她这一辈子活成了个笑话,她最后死不瞑目、含恨而终了。 927、小姨不当后娘(2) 曹时初接收完了原主的记忆,自然不可能再嫁去荀家了,那就是个火坑,荀修比原主大十多岁,已经是个老男人,更何况他还刻薄寡恩,原主都没看上他,更何况时初自己。 至于那两个恩将仇报的白眼狼外甥,曹时初不弄死他们两个已经算是足够有底线,让她不对小孩子出手了。 她开始思考怎么摆脱目前的困境,不能嫁去荀家——但曹义和曹刘氏肯定不会同意,还会想其他办法逼迫她,不达目的不肯罢休。 也不能留在曹家,毕竟如果她真的逃脱了嫁去荀家的命运,也依旧会被曹义和曹刘氏拿捏,很可能因为利益而出卖她的婚姻,随便被嫁给一个不知道什么品性的男人。 思考来思考去,曹时初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不能留在曹家了,但怎么摆脱这个身份,她还得仔细想一下。 等到第二天一大早,曹刘氏又来找曹时初了:“时初,你想好了没有?”她目光紧紧地盯着曹时初,生怕她还是不愿意。 不过她猜错了,因为曹时初对她点了点头,微笑着,温温柔柔地说:“娘,我想好了,我同意嫁给姐夫,好好照顾外甥和外甥女。” 曹刘氏顿时喜出望外,说;“这就对了了嘛!不枉你姐姐以前对你那么疼爱,你果然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娘没疼错你……” 其实曹刘氏对原主根本算不上疼爱,原主有大十岁的长姐、大八岁的长兄,长姐长兄才是曹刘氏最心爱的孩子,原主只是个意外,即使是最小的,却一生下来就不受重视,因为曹刘氏怀着她的时候,曹义就忍不住寂寞纳了好几个小妾,曹刘氏一生下孩子就得跟小妾们争宠,又得照顾两个大的,于是原主这个害得她间接失去丈夫宠爱的小女儿就被迁怒,扔给了奶娘和下人们来管。 正是因为对原主没什么感情,曹刘氏才能毫不犹豫就同意曹淑慧的建议,让原主嫁给姐夫当续弦。 如果真是疼爱孩子的母亲,怎么可能愿意让小女儿嫁给大她十多岁,还连嫡子嫡女都有了的男人? 这不过是因为在她心里,大女儿和她的孩子比原主这个小女儿重要许多罢了,所以为了大女儿和她的两个孩子,就算要牺牲小女儿的一辈子的幸福也愿意。 “对了,因为要赶在你姐姐的百日祭热孝之前成亲,所以时间会有点赶,成亲前的步骤会省略一些,聘礼也简薄一些,但这并不代表你姐夫家不重视你,只是因为你姐姐刚去世,他们很悲痛,加上又有刚出生就没了娘的孩子要照顾,所以才会这样。”曹刘氏一脸愧疚地跟曹时初解释。 “时初,你从小就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孩子,从来不会让家人为难,肯定不会介意这些的,是不是?”曹刘氏定定看着曹时初,问道。 “我当然不介意,时间这么赶,怎么方便怎么来吧。”曹时初果然露出了个“善解人意”的笑容,曹刘氏顿时眉开眼笑,称赞道,“我就知道初儿体贴又善良。” 不过才笑了一下,她就记起自己最疼爱的大女儿没了,瞬间没了笑容,眼眶又红了,她拿手绢擦着眼角,对曹时初道:“初儿,你姐姐可怜,年纪轻轻就没了,留下两个还不懂事的孩子,你嫁过去之后,一定得替你姐姐好好照顾他们啊。” 曹时初自然是满口答应了:“当然,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他们,娘,您就放心吧!他们是我的外甥,血浓于水,我就算委屈自己都不会委屈他们!” 原主就是这样做的,燃烧自己,点亮荀家三个白眼狼。 曹刘氏见她如此懂事,很是欣慰,又跟曹时初说了许多话,确保她嫁给姐夫是无怨无悔的,是心甘情愿嫁过去照顾孩子,会对孩子视如己出。 曹时初见她如此卖力地给自己洗脑,只觉得讽刺,对于曹淑慧这个大女儿来说,她确实是个好母亲,处处为大女儿着想,生怕有一丁点儿考虑不周;但对于原主这个小女儿,她就是个比后娘还不如的亲娘了。 曹时初答应嫁给荀修当续弦之后,便得了好几天清静,直到几天之后曹淑慧要出殡,她才需要出现在荀家。 在荀家,曹时初看见了荀亦明,她的外甥、曹淑慧的儿子。 荀亦明已经八岁了,已经是懂事的年纪,知道亲娘已经去世,而即将会有一个后娘,这个后娘还是自己的小姨。 曹时初以为他会对自己有些排斥,但没想到,他对自己的态度不但没有任何排斥和反感,还亲近多了,拉着曹时初的手,一脸庆幸地说:“小姨,幸好是你来给我和妹妹当新的娘亲。祖母和父亲都说,只有你来给我们当娘亲,我们才会过得好。” 他一双大眼睛明亮亮的,长得像原主的姐姐,小脸上带着些微讨好的笑容看着自己。 曹时初一时看不出他说的话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不过以他在原主记忆中的表现来看,更想假的。 一个才八岁的孩子,就能做戏做得如此真实,还在后来的十几年内都没有露过陷,这就让人脊背发亮,觉得很惊悚了。 不过他再如何假,都跟曹时初不会有关系,这辈子荀亦明的后娘还是让其他人来当吧,只是不知道那个倒霉的后娘会不会跟傻乎乎的原主一样,视他们兄妹如己出了。 “亦明想让小姨当你娘亲?”曹时初低头问他。 “当然想了!”荀亦明毫不犹豫地回答,“小姨给我当娘,是亲上加亲呢。” “可是我以后会有自己的孩子,难道你不担心我有了自己的孩子就不疼你了吗?”曹时初继续问,紧紧地盯着他的表情。 果然听见这个问题,荀亦明脸上闪过一丝恼怒,显然这个问题戳中了他最担心的地方,他的笑容都无法维持了,不过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表现得像个体贴又善良的孩子,说:“我才不怕!小姨才不会不疼我呢,就算有了新的弟弟妹妹,小姨那么好,肯定不会偏心他们……” 928、小姨不当后娘(3) “没想到亦明你这么相信小姨,小姨真高兴。”曹时初对他露出个温柔的笑容。 荀亦明勉强维持住脸上的表情,没有让自己脱口而出说一些不好的话,如果这个小姨不是注定了要成为他的后娘,他根本不会想讨好她。 曹淑慧下殡之后,荀家就迅速地清理了她生活过的痕迹,为荀修的下一场婚事做准备。 说实在的,如果曹淑慧不是临死前算计了原主一把,曹时初都要为她感到心寒了,曹淑慧对不起她这个妹妹,但可从来没有对不起荀家,更是为了荀家生下了两个孩子,可荀家人却在她去世之后就飞快地抹除她曾经存在过的痕迹,这么冷漠无情,怪不得在十几年后原主被污蔑时不调查事实就算了,还毫不犹豫地选择破坏她。 成亲的日子很快就到了,荀家送过来的聘礼,曹时初去看过,比曹淑慧出嫁时少了差不多一半,而曹家给她的嫁妆,同样少了一半,曹刘氏跟她说的理由就是这门亲事成得太快了,他们没有时间准备嫁妆,让曹时初理解一下他们的难处。 曹时初当然理解他们了,等到成亲的头一天晚上,曹时初伪装一番,直接把嫁妆和聘礼中值钱珍贵的东西都收进了她的伴生空间里。 这些嫁妆和聘礼早就清点完毕并且上了封条,她丝毫不担心明天会被人发现不妥,等过了明天,她就是一个“死人”了,就算之后再发现聘礼和嫁妆出了错,那跟她这个“死人”有什么关系? 这门亲事虽然结得非常仓促,但该有的步骤都有,曹时初一大早起来就被上了妆,又被曹刘氏拉着叮嘱了许多事情,等到好不容易能上花轿,她整个人的耐心都快消磨完了。 为了表明对曹时初这个继妻的重视,荀修是亲自上门来接她过门的。 “娘子,我来接你回府了。”荀修的声音从旁边传来,曹时初头上盖着红盖头,看不太清他的脸。 不过原主以前经常去荀家看望姐姐,对荀修这个姐夫自然也是熟悉的,但这回见面却是这么一个尴尬的身份,曹时初听见他喊出那句娘子的时候,内心里的厌恶险些让她想拍掉他递过来的那只手。 但众目睽睽之下,而且还不是她翻脸的时候,所以她只能忍了恶心,把手递给他拉着。 好不容易上了花轿,她立马掏出手帕使劲儿搓自己的手,想把荀修留给她手上的触感撇去。 刚刚她实在忍不了,便趁机给他下了药,一种能让他一辈子清心寡欲的药,对于男人来说,彻底消灭他作为男人的本能,才是摧毁他自尊和人生的最好方法。 曹时初可从来不是好人,她喜欢有仇报仇,荀修上辈子能对原主那么无情,那她干嘛要对他心软? 至于荀亦明和荀林媛,曹时初也不会放过,荀亦明早就被她下了绝育药了,他这辈子能成亲过夫妻生活,但孩子是别想有了,他上辈子害得原主流产,乃至毁掉了她的生育能力,那这辈子曹时初以牙还牙毁掉他的生育能力,这不过分吧?说起来都算她心慈手软了,毕竟他还能过夫妻生活,而不是跟他爹一样成了中看不中用的太监。 荀林媛?她现在还只是个出生不久的婴儿,曹时初暂时不会对她出手,但等她到了十五岁再遇到那个道貌岸然欺骗她的骗子,那曹时初不介意撮合他们,把他们牢牢地拴在一起一辈子,再也不分开。 等到花轿行驶到了京城最热闹繁华的大街,街上的百姓们纷纷围观的时候,曹时初便从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拖出了一具身形跟她差不多的女尸,这女尸是她前几天晚上去乱葬岗找到的。 接着她便把她手上、耳朵上带着的首饰都给女尸戴上,然后朝女尸上丢了一个小小的燃烧弓单,火瞬间就燃烧了起来,曹时初眨眼间就回到了自己的伴生空间里。 花轿好端端的突然就着火了,火势还非常大,眨眼间就吞没了整个花轿,大家根本都没来得及反应过来,更别提救火了,而且这是在大街上,根本找不到水来灭火。 于是等大家从惊愕中清醒过来的时候,花轿已经被烧得看不出模样了,幸好有机灵些的人见了便急忙喊着救火。 街上人多,用各种办法总是能把火扑灭的,只是等到火被彻底扑灭后,花轿以及轿子里的新娘子都被烧成了灰烬,只找到几根新娘子的残骸以及被烧得半融了的首饰。 荀修看见花轿突然着火的时候都快吓死了,根本无法做出任何反应,更别提让人救火了,直等到街上的百姓帮忙扑灭了火,他被人同情安慰的时候,才从僵立状态中恢复过来。 “老爷,现在怎么办?新、新夫人被烧没了!”花轿着火时逃得快没有被烧着的轿夫慌慌张张地来跟荀修道。 “花、花轿这么会突然着火?”荀修脸色煞白,心神不稳地喃喃道,不知道是在问谁。 “荀兄,还是先派人去告知曹家吧。还有,节哀。”跟着荀修来结亲的朋友拍了拍他的肩膀,同情地说道。 “对、对,要去通知岳家……”荀修六神无主,有朋友给他提议,他自然毫不迟疑地照做了,等吩咐人去通知曹家,下一步该做什么,他就又没有任何建议了。 说实在的,这光天化日之下,新娘子的花轿着火了,新娘子被烧死这种事真的是非常诡异,几十上百年都没有人见过这样的,街上围着的百信更多了,小摊贩以及街边的商家都没心思做生意了,纷纷跑来围观这件奇事,议论纷纷。 有人说新娘子太惨了,在新婚之日就被烧死;也有人说新郎官也很惨,听说他前一个妻子死了还不到百日,这新娶的还没过门就又死了,这位新郎官是不是克妻呀;又有人说,说不定是刚死不久的那位先妻不愿意丈夫另娶,化作鬼魂在嫉妒之下把可怜的新娘子带走了,可先妻听说还是这新娘子的亲姐姐呢,这位新娘子还是她亲自点名决定的…… 929、小姨不当后娘(4) 荀修的身份早就被人扒出来了,他一连死了两任妻子,两任妻子还是亲姐妹,大家同情他之余,又会在心里嘀咕他是不是克妻,觉得他晦气。 因为新娘子在众目睽睽之中在花轿里突然被烧死这件事太离奇了,还把官府招来了,只是不管官府的人如何调查,都调查不出什么结果来,最后只能从被烧剩下的残骸中得出新娘子已死的结论。 曹家和荀家得知这件事之后,根本不相信这是意外,觉得是有人故意在这天要谋害荀家或者曹家,至于为什么挑新娘子曹时初而不是新郎荀修下手?这他们就不清楚了,反正他们咬定了这是有人故意要还荀家或者曹家,要求官府尽快把凶手抓住。 官府能怎么抓住凶手?他们调查不出任何结果,荀家和曹家不接受,那他们只能自己去查了。 曹时初在伴生空间里过得潇洒又快活,根本不知道外面因为她的事引发了多大的风波,就算预料到了,她也丝毫不关心,反正外面没有任何她在意的人。 曹家和荀家承受了很大的震撼,他们丝毫不明白花轿为什么会突然着火,还把曹时初烧死了。 荀家人为了不让自己家的名声受损,就说是曹时初不知道做了什么恶事惹怒了上天,才降下天火烧死她;而曹家即使不看重曹时初,也不可能任由荀家把脏水泼在曹时初身上,毕竟曹时初有这样的名声,那曹家人也别想得到好,因此两家人开始互相推诿,都觉得是对方的错才会让一门喜事变成丧事。 本来关系还不错的亲家,顿时就反目成仇了,而作为两家的结合的血脉亲人,荀亦明和荀林媛也被迁怒了,开始体会到人情冷暖。 等到曹时初从空间里出来,易容成了一个外地学子的模样出现在京城最大的酒楼的时候,就听说了荀家和曹家给彼此互泼脏水的事。 刚开始曹时初还有些懊恼,觉得这个计划没考虑到原主的名声,毕竟她突然无端端当街被烧死容易被认为是上天降下的对她的惩罚,会摸黑原主。 却没想到听着听着,她便发现京城的百姓更相信是荀修克妻,否则他不会在一百天里就连死两个妻子,还说新娘子是被他连累的,于是荀修成了命硬克妻之人。 曹时初万万没想到还有这个意外之喜,不过荀修有了克妻的名声更好,省得他以后还去祸害另外一个无辜的姑娘。 她诈死之后跟曹家和荀家都没有任何关系了,她打算装成一个小寡妇在京郊外一个叫桃花村的小村子定局。 这年头未婚姑娘在外走动比寡妇艰难多了,虽然寡妇相比于男子来说,也要面对很多困难,但起码比未婚姑娘好过些。 曹时初这幅身体如今才十六岁,她易容得成熟些,再把头发挽成髻,装成个寡妇便轻而易举。 于是半个月之后,桃花村便搬来了一个小寡妇时氏,曹时初直接把曹姓扔了,以时为姓,初为名,户籍上她的名字就成了时初。 “这件屋子的主人原本是母子四人,因为一家之主的丈夫死了,家里妇人没办法支撑起一个家,要回娘家投奔兄弟,便把房子卖了换盘缠。 你放心,房子保持得很好,干净又整齐,原先那妇人很勤快,不会糟蹋房子的。”村长仔细地跟曹时初讲述宅子的来历。 曹时初看了看,觉得很满意,便说:“那村长,这房子我要了,直接定契过户吧。” 村长没想到她这么痛快,便高兴地说:“好好,在这契约上签好名,等明天我们再去一趟官府把户主的名字改过来就可以了。” 曹时初很快签好了名,收好了契纸。 “咱们桃花村虽然人比京城少,但村里的人都很淳朴,没那么多阴暗心思的人,你就放心住下吧。要是有什么事,可以直接来找我。”村长提醒她道。 “好,多谢村长,我会的。”曹时初送走了村长之后,便开始思考怎么安置宅子。 桃花村是她精心挑选好的定居之地,村里的人口只有两三千,村民们大多数淳朴良善,村风好,就算是她这个新来的“寡妇”也不怕被欺压。 桃花村离京城只有三个时辰的脚程,要是骑马不用一个时辰就能到京城,坐牛车最多也一半时辰不到两个时辰就能进入京城,因此村子里有不少人家还会种了菜或者自己种了粮食去京里卖,生活很方便。 曹时初很快就在桃花村生活得如鱼得水了,她出手大方,让村里的木匠给她做了全套的家具,又舍得给上门来串门的妇人孩子们分零嘴,因此没过几天,就传出她是个好相处的人的传言。 大家对她最初的好奇心过去之后,就把她当成桃花村的村里人看待了,特别是她还透露了一下,说她跟之前当稳婆的婆婆学过接生以及看点妇人病的手艺,她就更受村里妇人们的喜爱了。 这时候没有避孕的方法,而且还讲究多子多福,因此妇人们怀了孕只能一个接一个地生,生到后面便不可避免地有各种妇科病,又因为大夫几乎都是男人,女人病了,也无法对男大夫说出难言之隐,只能苦苦忍着,不提多痛苦了。 可如今,新来的小寡妇不但能接生,还能治妇科病!这多让人激动啊!虽然她的年龄让人忍不住会怀疑她的能力,但生了病实在太难受了,有那一病就是十几二十年的老妇人最终被折磨得忍无可忍,便死马当活马医,悄悄地来寻曹时初看病了。 曹时初看着眼前头发花白、面上皱纹重生的大娘,在心里叹息一声。 大娘的病情,就是典型的子宫脱垂,都掉下来了,曹时初即使没亲眼瞧过,也闻见了她身上的味道。 “你放心,这病能治。”曹时初说道。 “真的能治?”大娘不敢置信地问道,眼眶一下子就红了,“真的能治?没有哄我?” “能治,我不骗你。”曹时初很笃定地看着她。 大娘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她捂住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930、小姨不当后娘(5) 曹时初看了大娘的病患处,发现问题有些严重,毕竟子宫都掉出来了,最好的治疗方法当然是做手术切掉子宫,一劳永逸还方便快捷,但这个时代的人对身体发肤的在意程度很高,她要是跟大娘说要把她这个器官从身体里切掉,大娘怕不是要把她当成什么妖魔鬼怪。 因此她只能用草药给她治疗,内服外敷,再加以针灸,以减轻她脱垂的程度,但这种治疗方式十分缓慢才会见效。 曹时初仔细地跟大娘说了一遍她的治疗方式,大娘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慢就慢吧,没有关系,我以为这辈子都没法治了,到死都会是这样,没想到你能治。我不慢,只要能治好,我可以慢慢来。” 既然大娘这么说了,曹时初便开始着手准备起草药和银针,她伴生空间里虽然各种草药都不缺,但她不能门都不出就光明正大地拿出来,所以还是背上背篓上山采药去了。 几天之后,需要的草药她都找齐了,便开始给大娘针灸。 “时娘子,我觉得肚子暖烘烘的,真舒服啊。”大娘躺在曹时初收拾出来的治疗床上,喟叹道,“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舒服的感觉了,自从得了这个病,不是腰酸背痛,就是肚子酸胀,还手脚发冷,肚子也冷,每年冬天都难熬得不得了……” 时初一边下针,一边对她说:“身体出了问题,自然会感觉到不适。” “好了,这次针灸治疗结束,待会儿我给你配几服药,分为口服和外敷两种,是三天的量,你别弄错了,得按时服用,等三天之后你再来找我,我给你做下一阶段的治疗。” “好好好……”大娘激动地一连说了好几个“好”字,接过曹时初给她的药就如同接了价值千金的珍宝一样,丝毫不敢大意。 三天之后,大娘再来找曹时初,已经行走如风、满面红光,脸上那些沟壑都舒展了,跟几天前那个愁眉不展、萎靡不振的大娘判若两人。 “时娘子,你那些药可真是神了!”大娘高兴地握住曹时初的手,感激极了,压低了声音说:“那个东西已经不掉出来了,我感觉腰也不酸痛了,好像年轻了几十岁一样,我已经很久没这么轻松过了……” 曹时初对她笑了笑,说:“那说明我开的药还是很对你的病症,才这么有效,你躺着吧,我再给你针灸一次。” 大娘便迫不及待地躺在了治疗床床上,曹时初一手银针耍得迅疾如风,大娘都看呆了,不由地感叹道:“时娘子,你这手针灸的技术可真厉害,这么年轻医术就这么好,比宫里那些御医还厉害了吧?” 曹时初一顿,这才记起自己这个身份是个被丈夫族人欺压迫不得已才离乡背井的普通寡妇,虽然她提前说过自己跟“婆婆”学过接生和治疗女人病的医术,但学到这种地步,就怎么看都不太寻常了。 曹时初连忙描补道:“我婆婆的祖上就是宫里太医出身的,专门给宫里的娘娘调养过身体,只是犯了事才被赶出宫,我婆婆得了祖上真传,在十里八村都是有名的女医和稳婆,她没有女儿,便想把这门手艺传给我,幸好我有几分天赋,学到了我婆婆的几分医术……” “原来是这样!我就说时娘子的医术这么好,肯定来历不凡。”大娘夸赞道,丝毫不怀疑曹时初的话。 过了一会儿后,针灸就结束了,曹时初又给她开了几副药,大娘拎着药刚要出门,突然想起什么,便神神秘秘地凑到曹时初耳边,低声说道:“我最近精神了不少,有几个婆娘问我有什么好事,我便告诉她们了,她们身上也或多或少都有我这毛病,我估摸着她们这几天也会来找你治疗,你得多准备些草药啊。” “好,我会多准备些的,多谢大娘给我介绍病患了。”曹时初笑着道。 大娘摆了摆手,说:“客气什么,只有同是女人才知道这些女人病有多折磨人,既然你有这门医术,当然不能浪费了。” 送走大娘,曹时初便进了自己的空间,把需要用到的草药都提前拿出来,她之前时不时就上山采药,谁也不知道她采了多少,这会儿拿空间里的出来也不显眼,所以她就不必太在意了。 果然之后两三天,又有好几个大娘来找曹时初看病了,她们得的都是妇科病,有子宫脱垂、盆底肌松弛漏尿,还有盆腔炎、尿路感染…… 甚至还有一个得了淋病,得了淋病那位周大娘听见曹时初跟她说她得的是什么病之后,立刻就崩溃了,一屁股瘫倒在地上啕嚎大哭起来,一边哭还一边咒骂:“天杀的刘大全!到处去鬼混,从外面带了脏病回来传染给我……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孽啊,嫁给你这个该死的混账……” 刘大全是周大娘的丈夫,年轻时就很不老实,不是调戏寡妇就是去外面女票,染了性病回来传染给周大娘。 曹时初看出周大娘的病情已经拖延得很严重了,显然患上的时间不短了,只是这病长在这么难以启齿的地方,她惶恐又开不了口,只能这么煎熬着、忍耐着,如果没有曹时初,她说不等就这么熬到死,这回得知这是丈夫传给她的脏病,她便无法接受了。 “大娘,别着急,你的病还能治,只不过拖延得久了,治起来有些麻烦。”曹时初安慰她。 周大娘哭嚎咒骂了好一会儿,把情绪发、泄、出去之后终于冷静下来,立刻把曹时初当成了救命稻草:“我这病真的还能治?” “能。”曹时初坚定地回答,“只不过你丈夫也要治,除非你这辈子都不跟他同床了。” “呸!老娘这辈子都不会跟他同床!都年纪一大把了……那个混账……”周大娘红着脸又咒骂了一顿。 曹时初开始给她配药,还不忘提醒她:“你让他去找个男大夫,我不给男人看这种病。” “明白明白,我才不管他去找哪个大夫。”周大娘冷笑道。 931、小姨不当后娘(6) 当天晚上,周大娘家里就传来了激烈的争吵声,隔了十多户人家的曹时初都听见了,她想着这会儿大概整个桃花村都知道刘大全在外面染了脏病了。 “男人不自爱,就像烂菜叶啊。”曹时初悠闲地躺在自家院子的吊床上,长叹道。 曹时初几乎给整个桃花村生育过的女人们都看了一次病,成了全村女人最尊重和喜爱的人,路过别人家门口都会被人塞一把菜、给一两个鸡蛋那种。 “时娘子!时娘子!快来,大牛的婆娘难产了,流了好多血,快要不行了,赶紧快去看看啊……”曹时初正在院子里处理之前采的草药,就听见门外传来着急的喊叫声。 曹时初一听,连忙起身,门外的大娘已经跑进来了,一看见她就急忙又说了一遍。 “我马上就来。”曹时初小跑着进屋子拿了自己的医药箱,便跟着大娘去了大牛家。 到了大牛家时,立刻就有一个神情焦急的中年妇人上前一边拉着曹时初往里走,一边对曹时初道:“我弟媳已经生了快一天了,孩子还是不出来,我娘为了省钱硬是不肯请稳婆,直到大牛媳妇快不行了,我骂了她,她才去请你,你快给我弟媳看看吧……” 曹时初刚进屋子,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她往屋里一看,一个腹部高高隆起的妇人躺在床上,毫无动静,她连忙过去一看,发现她已经脸色煞白,浑身是汗,眼神都失焦了,她迅速打开医药箱,拿起银针飞快地给产妇扎了几针,产妇才有了些精神。 “救……救孩子……”产妇虚弱极了,但还是眼巴巴地看着曹时初,曹时初声音冷静地对她说,“我会尽力,但你也要努力。” “时娘子,现、现在怎么办?她的血还在流……”产妇的婆婆慌张地问曹时初。 曹时初从医药箱里拿了个药丸子塞进产妇的嘴,然后开始给产妇针灸止血,等血终于止住之后,这才开始检查她和胎儿的情况。 她按着产妇的肚子,发现婴儿居然是横位待产,怪不得生不下来,而更雪上加霜的是,产妇年纪太小,又是头胎,产道狭小,如果没有外力帮助,基本上只能一尸两命了。 “胎儿位置不对,我得把他调整为头位,才好顺产。”曹时初说了这句话,双手就按压在产妇的腹部,看着产妇道,“会很疼,你忍着点。” 刚说完,她就开始用手摸索清了胎儿的头脚,然后按住他,开始慢慢地转动,把胎儿的身体位置纠正过来。 产妇疼得浑身大喊,但因为之前的挣扎已经耗尽了她的精力,因此再痛苦也只是微弱地呻口今几声。 旁边的产妇婆婆和大姑子看着曹时初的动作,又急又慌,恨不得上手来帮忙,只是她们不懂,只能在一旁干着急。 “时娘子,这样能行吗?”大牛大姐咽了咽口水,问道。 “这叫外倒转术,就是接生婆经常用来把不利于产妇分娩的胎位转成能顺利分娩的胎位的技术,经验足的接生婆都会,我以前跟着婆婆去打下手,见她这么做过。”曹时初一边慢慢地动作,一边回答。 终于,好不容易把胎儿的位置纠正了过来,她也出了一头汗。 “好了,这回你可以继续用力了。”曹时初对产妇道,产妇苦笑着道,“我、我没有力气……” “家里有没有糖,给她泡碗糖水喝。”曹时初对大牛姐姐说道。 “有、有!”大牛姐姐二话不说就出去泡糖水了。 喝了糖水之后,产妇终于有了些力气,开始用力想把胎儿生出来。 但她难产得太久,产道又太小,还是无法生下来,她婆婆急得团团转:“怎么还生不下来?不是说胎位已经就纠正了吗?” 曹时初没搭理她,检查了一下产妇的情况,见实在不能再耽搁下去了,便对产妇道:“你的产道太小,胎儿太大,你又没有力气了,单靠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生出来,要是耽搁得太久,孩子可能会窒息死在胎里。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用剪刀给你的产道剪开一个口子,这样生产会顺利很多、快很多,等生出来我会把伤口给你缝好,伤口长好之后你的身体跟以前不会有什么区别,你愿意选择这个方法吗?” “我、我愿意……”产妇被折腾得几乎没了命,此时只想着把孩子生下来好结束这场折磨,哪里还有什么心思担心以后的生活,只要让她现在立刻就能生下孩子,她什么都愿意。 曹时初于是拿出了医药箱里一把手术剪刀,产妇的婆婆在一旁自然也是听见了曹时初的话的,看见她要用这种方法,立马反对了:“不行!怎么能用剪刀剪……那里!要是剪坏了她以后还怎么再给我儿子生孩子?!” “娘!现在不剪的话,弟媳哪里还有以后?!”幸好大牛的姐姐是个明白道理的,立马就拉住了她娘,极力地劝说她。 曹时初只在意产妇自己的意愿,产妇同意了这个方法,她自然会照做,因此十分利索地剪开了产妇的产道,血立刻又飙了出来,曹时初用纱布给她擦了擦,接着便开始按压她的肚子,辅助她生产。 果然很快,胎儿就从产道里滑了出来,守在一旁的大牛娘立刻激动地把孩子抱了起来,嚷道:“我大孙子终于出来了!真的是大胖孙子……” 然后便喊着边去外边报喜了,只留下大牛姐姐讪讪地问曹时初:“时娘子,我现在要做什么?” “烧开水,给产妇清理身体。”曹时初吩咐道,她这会儿要给产妇缝合伤口,幸好伤口不大,开口又平整,所以她没一会儿就已经把伤口缝好了。 产妇失了很多血,虽然被曹时初暂时止住了,但不知道之后还不会又开始流血,因此曹时初还得留下来观察半个时辰,确定产妇不会再流血了再离开。 幸好产妇的运气没那么差,曹时初医术靠谱,失血的情况没有再发生,产妇的家人千恩万谢地把她送回了家。 932、小姨不当后娘(7) “荷花,你今儿怎么有空回来了?”大牛的姐姐陈桑叶从娘家忙完弟媳生孩子的事回到夫家,就看见她嫁到隔壁村的小姑子王荷花带着孩子回来了。 王荷花抱着自己怀里的孩子颠了颠,说:“嫂子,我听说你娘家弟媳生孩子难产了,你肯定要回去帮忙,我就过来帮你看看孩子。对了,你弟媳现在怎么样,把孩子平安生下来了吗?” “生下来了!哎,你不知道当时有多惊险,大牛媳妇生了一天都没能把孩子生下来,还大出血了,血流得满地都是,吓死人了!我以为他们母子俩可能都不行了,还是后来有个好心的大娘帮我们去叫了一个新搬来的稳婆,那稳婆虽然年轻却真的有本事,一下子就把我弟媳的血止住了,后来又给我大侄子在他娘肚子里转了一圈,把胎位纠正过来,我弟媳这才平安顺产了……”一说起今天这事,陈桑叶那就很有话说了。 王荷花听得一愣一愣的,有些震惊却又不太相信:“真的有这么厉害的稳婆?大出血都能止住,还把产妇产道剪开又缝起来?” 陈桑叶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她惊叹见识了曹时初的本事,立刻就对她敬佩不已了,感叹道:“时娘子真的很厉害,这都是我亲眼看见的,绝对没有任何假,本来我弟媳都没了半条命,剩下半条眼看也就是早晚的事了,可愣是被她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她这不但救了我弟媳,还救了我大侄子啊。” 王荷花听了,怔怔地说:“如果我娘生我时也有这么一个厉害的稳婆就好了,那我也不会一出生就没娘……” 王荷花的娘就是生她的时候难产没的,她为此一出生就背负了害死亲娘的罪名,陈桑叶拍了拍小姑子的肩膀,说:“这天底下的稳婆有几个能像时娘子这样厉害的?咱们女人生孩子本身就是一脚踩在鬼门关上,迈过去了就母子平安,迈不过那就一尸两命。我弟媳是命好,才遇到了时娘子,至于婆婆则是缺了点运气,因为生孩子没命的女人多了去了,光是咱们桃花村就有好几个……但谁让咱们是女人呢?女人就是命苦……” 陈桑叶一番话引得王荷花眼眶都红了,陈桑叶连忙安慰她:“别担心,咱们现在不用怕了,有时娘子在,生孩子就跟多了一条命一样,肯定不会再跟婆婆一样了。” 王荷花擦了擦眼泪,知道陈桑叶是在安慰她,但想起因为生孩子落下的那些难以启齿的后遗症,她实在无法高兴起来,叹了口气道:“就算生孩子不用死了又怎么样?生完之后还不是一样受罪?” 陈桑叶廷加她这么说,顿时敏锐地觉察到了什么,问她:“你生完孩子后身体不妥了?” 王荷花见都说到这里了,面前的人又是自己的嫂子,于是没有再隐瞒,一咬牙就说了:“生完大子之后,我说话、咳嗽都不敢太用力,一用力,就、就漏尿……有时候裤子都湿了,我现在出门都要处处小心……” “这毛病时娘子也能治啊!你怎么不早说?我娘说了,时娘子最拿手的就是治妇人病,特别是生产后的各种后遗症,像你这种漏尿的情况,听时娘子说,是因为什么盆、盆底的肌肉松弛了,锁不住尿,这才容易漏的……”陈桑叶顿时一拍手,一副“这算啥”的语气跟王荷花说了。 “这……这真的能治?”王荷花仿佛在黑暗中行走了许久的人看见了光,激动地拉住陈桑叶的胳膊问。 “当然能,时娘子在桃花村,把一村子妇人的毛病都治好了,这其中就有跟你一样毛病的,你找个时间去找她看看不就行了?”陈桑叶说道。 “好,我明天就去找她看病。”王荷花压抑不住心中的急切,如果今天不是太晚了,她都想今天就去了。 于是第二天,曹时初家里就迎来了两位妇人,她认出了其中一位就是昨天难产的产妇的大姑子,便问道:“产妇又有问题了?” “不不,没有、没有,我弟媳虽然虚弱,但精神还算不错。时娘子,我今儿是带我小姑子来找你的,她身上有了生孩子后漏尿的毛病,听说你会治就想来试试。”陈桑叶一把把自己身旁的小姑子推出来,说道。 王荷花拘谨地看着曹时初,见她年轻极了,举手投足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看着就不凡,心中诧异这样一个气质出众的女子这么会当稳婆和女医,心中便开始忐忑,担心曹时初的医术并不如陈桑叶说得那样好,但来都来了,她只能选择相信她。 “跟我进来吧,我给你看看。”曹时初对王荷花招招手,说道。 王荷花便揪着衣角跟她进去了。 陈桑叶在厅堂等着,左右看看,只觉得时娘子家布置得真好看,虽然家具摆设都并不奢华富贵,但处处都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明明都是普通木材做的家具,但看着就比别人家的精致好看。 陈桑叶左看看右看看,心中羡慕得不得了,很希望自己家也能布置成这样。 过了一炷香之后,王荷花就眼眶红红地拎着几包药出来了。 “怎么样?时娘子怎么说?”陈桑叶连忙问,“你怎么哭了?难道时娘子也没办法治吗?” “不不,时娘子说我这毛病没有拖太久,治好并不难,只要我时常做做那个什么凯、凯尔格运动,再配合服药,就能慢慢治好这毛病了。”王荷花连忙说道。 “既然这样,那你还哭什么?”陈桑叶无语。 “我这是高兴的,你不知道我因为这毛病有多难受,平时根本连出门都不敢,生怕被人发现了,就连跟孩子爹在一起,我都不敢,生怕他嫌弃我……自从得了这病,我整天提心吊胆,日子就没好过过,现在时娘子却能治,我不知道多高兴,恨不得给她每天供三炷香……”王荷花想起自己经常漏尿的绝望和痛苦,心中对曹时初的感激便越发多了。 933、小姨不当后娘(8) 曹时初在桃花村日子过得安逸悠闲的时候,早已经被她抛在脑后的荀修却过得很不好。 他已经知道自己成了银样镴枪头,只中看不中用了,一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因为曹时初当街被大火烧死,让他有了心理阴影,这才不举的。 他便又找了好几个小妾去试,可不管他怎么试,不管小妾们如何花样百出,他就是心如止水,伺候他的小妾吓得面如土色,知道自己得知了荀修这个见不得人的毛病,肯定没有好下场了,便慌忙求饶。 但荀修被小妾们目睹了他最窘迫无能的一面,怎么可能还留着她们?因此不管她们如何哀求,都让人把她们的喉咙和双手毁了,确定她们无法泄露自己的秘密,就把她们丢给了人牙子远远地卖到外地去了。 只是这其中有一个性格比较烈的小妾,见自己求饶都没办法逃过一劫,便干脆发了狠报复荀修,于是在被毁喉咙之前就大声嚷嚷着荀修不中用,不是个男人,自己不行了却去害侍妾云云。 荀修听了眼前一黑,险些气晕过去,那个小妾爆出这个大秘密的时候用了最大的力气去喊,听见的人就很多了,房里伺候的好几个丫头、外边院子做粗话的婆子、过路的其他院子的下人…… 即使荀修第一时间就去处理了那些只是听见了不该听的话就遭受池鱼之殃的下人们,但还是有漏网之鱼,因此关于荀修不行了的传言就这么流传了出去。 于是荀修继克妻之后,又多了个不行的名声,这下子大家看他的眼神都不对了。 他去翰林院的时候,那些同僚们看他的眼神都充满同情和怜悯,还有些混不吝的,偷偷暗示他不要讳疾忌医,早些找大夫治好。 荀修无法面对这样的眼光,羞愤极了,他本来就因为不行而大受打击,偏偏这不行的事还被人传得几乎全京城都知道了,他哪里还有脸出现在人前? 他无法面对这样的目光,便去找上官请假,上官很干脆就同意了,还同情地劝他不要灰心,他还年轻,多看几个大夫还是有希望的…… 荀修几乎是落荒而逃。 他回到荀家之后,还面对父母的关怀。 荀母忧心忡忡地来问他:“修儿,你真的不行了?这可怎么办才好?你还那么年轻,还得给咱们家开枝散叶的啊……” 荀修咬牙切齿地开口道:“娘!我这病只是暂时的!以前从来不会这样……” “那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荀母急忙追问。 “从那天成亲后,曹氏被烧死在花轿那天开始的。”荀修下意识地把缘由按在了曹时初头上。 果然荀母一听见他这话,立刻就横眉竖目道:“曹氏!又是曹氏!她那个姐姐是个短命鬼就算了,这个小曹氏也是个晦气鬼,害得你成亲当天又做了鳏夫,还被人说是克妻……我呸!明明就是曹氏姐妹,两个都是扫把星,就是她们害你成了这样,她们就是专门克咱们家的……” 荀母气急败坏地骂了一把曹氏姐妹,但不管她怎么迁怒咒骂,也无法让她儿子行起来。 骂累了之后,她终于停了下来,想起如今最重要的是让儿子好起来,便又着急地问:“找大夫看过了没有?得多找几个才行,要是实在没办法,就算丢脸,也要去请宫里的太医能手来治,你可千万不要怕被人嘲笑就不看大夫啊。” “娘,我请大夫看过了,但他们都找不到毛病,说我明明很健康,又没有中毒,但就是这样,那很可能就是被成亲那天的事吓着了,只能等着看看什么时候恢复了。”荀修烦躁地抓着头发说道。 “吓着了?!那要不要请护国寺的大师来念念经,镇一镇那些妖魔鬼怪?”荀母立马就想到了非自然的办法。 荀修已经看过了大夫却没作用,这会儿听见母亲的话,便干脆死马当活马医了,反正请大师来念经又不会有害处,最坏的结果也就是没用,他的病情维持现状;可如果大师念的经真的有用,那他就病就有救了。 于是他立马同意了荀母的提议,说:“娘,护国寺的主持留通大师法力最高深,您能不能请他来给我念经?” 荀母顿时为难了,说:“留通大师?修儿啊,娘也很希望能请得动留通大师给你念经,但留通大师不是娘想请就能请的啊,之前太后还想请他去宫里给先帝念经祈福,但留通大师却拒绝了,说是年事已高,精力不济,怕不能胜任这事……留通大师连太后的面子都不给,又怎么会给娘面子呢?” 荀修听了顿时失望极了,荀母看不得他这样,便连忙道:“修儿你别担心,留通大师请不到,但娘可以请他的师弟文通大师,文通大师法力只比留通大师差一些,却是护国寺第二厉害的大师了,他来给你念经也是一样的。” “那好,就请文通大师吧。”荀修不情不愿地说道。 于是很快,文通大师果然出现在了荀府,只是文通大师只是纯粹来念经的,他也明确说了,他不会看病,荀公子的病最好另请高明。 荀修本身就是打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请他的,所以即使失望,但也只好打起精神跪在蒲团上听文通大师念经,丝毫不敢走神,只乞求佛祖看在他一颗无比虔诚的心的份上,让他恢复的雄风。 不过很可惜,文通大师念经对他的病情毫无作用,当天晚上荀修又找了一个丫头试验,只是那丫头连一晚上都没能在他房里待住,当天半夜里就被荀修派人拉出去处理了。 可怜了一个无辜的女子。 荀修基本上成了京城里的大笑话,他请文通大师入府念经镇妖魔,企图治好他不行的病的事又被传了出去,成了茶楼饭馆之人茶余饭后的笑料,荀修就更没脸出门了。 他因为这病心情郁郁,又暴躁憋屈,窝在府里,脾气越来越坏,仆人一点点小错就会引得他暴怒,就算是荀亦明不小心说错了什么话,也会被他劈头盖脸臭骂一顿,荀亦明终于尝到了在自己家里也过得战战兢兢的滋味。 934、小姨不当后娘(9) 曹时初背着药篓从山上下来,便突然听见不远处似乎有喊她的声音:“时娘子!时娘子……” 她转过身往出声的方向一看,之间一个三十多岁脸色蜡黄的妇人正小跑着往她这边走来,边跑还边着急地喊她。 曹时初便停了下来,一会儿后,那妇人气喘吁吁地停在她面前:“你……你就是桃花村的时娘子吧?” 妇人喘过气来后便迫不及待地问道。 “我确实是桃花村的时娘子。”曹时初点头。 “幸好赶上了!时娘子,我正要找你呢。我是隔壁桂香村的,姓李,你喊我李嫂子就行。”妇人眼神仔细地瞅着曹时初,“我听说你很会治妇人病是不是?” “还行,只要不是太稀奇古怪的病都能治。李嫂子是身上哪儿不舒服吗?”曹时初已经明白了这位妇人的来意,自从她露了几手治好了桃花村妇人们的病之后,名声便渐渐传了出去,偶尔也会有外村的妇人来找她看病。 李嫂子这时候忽然变得扭扭捏捏起来,然后像做贼似的往四周看了看,见附近没有人,这才压低了声音期期艾艾地对曹时初道:“那个……时娘子啊,你、你有没有什么药,吃了能不生孩子的啊?我不想再生孩子了,自从十六岁嫁给我男人之后,我这十三年间就一口气生了八个孩子,实在生怕了,但怀了不生又不行,打胎很伤身,一不小心连命都没了,我村里年头就有个嫂子是落胎大出血没的,我心里实在怕得很……” 曹时初顿时了然,看了看她蜡黄憔悴的脸,她如今才二十九岁,但看着已经三十六七的样子了,比实际年龄老了快十岁,原来是因为生孩子生太多了,能不苍老吗?这么频繁密地生育,可以预见到十几二十年后,子宫脱垂的老妇里就会有一个她。 不想生育,最好的方式是结扎,最好的结扎人选是男人,但在这个保守落后的时代,别说男人了,就算是女人,也不可能愿意让人在自己身上动刀子就为了避孕,而且给妇人结扎的动静太大容易引起非议,也会伤害妇人身体,并不是最适合的避孕方式。 所以配制避孕药物才是当下最合适、最安全的避孕方式。 “避孕是吧?可以,不过我需要结合你身体的具体情况来配制适合你的避孕药,今天太晚了,你明天到我家里来找我吧。”曹时初对李嫂子说道。 李嫂子一听,顿时激动得看着曹时初的眼睛都亮了,高兴地问:“真的能有这避孕的药?” “有。”曹时初毫不迟疑地回答。 李嫂子高兴得都语无伦次了,又说:“我、我真是太高兴了,我这辈子都不想再生孩子了……谢谢你,时娘子,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以为我这辈子就会死在哪一次生孩子上面了,没想到还能有不用再生的一天……” 李嫂子看着曹时初的眼神就像看着拯救她于水火之中的观音大菩萨似的,恨不得给她磕几个头了。 激动完之后,她终于冷静了下来,见曹时初丝毫都没有对她不想生孩子的指责,便有些不好意思地问: “时娘子,你不觉得我不愿意再生孩子不对吗?所有人都觉得女人生孩子天经地义,能生到什么时候就生到什么时候,不管多少个有命在就得生,刻意去避孕有伤天和,毕竟大家都讲究多子多福……” 曹时初见她一脸忐忑的模样,便放柔了语气,说:“我不觉得你有什么不对,生孩子对女人身体伤害很大,每生一个都是在鬼门关走一趟,更何况你已经生了八个,现在还能出现在我面前,已经是天大的运气了,但下一次你却不一定还有这样的运气。 什么多子多福?如果是大富大贵之家还行,生孩子还能让多个女人分担,钱财也能养活许多孩子。 但普通的人家,生得多了,连养都养活不了,就算勉强能养活,也要一辈子受苦受累才能维持一家子不会饿死,这就很有可能劳累过度,不等年老就累死了,就连看着孩子长大成亲生子都不太可能,又怎么享孩子的福? 人又不是畜生,凭着本能就乱生,不顾后果。” 李嫂子听见她这话,心中一酸,眼泪险些掉下来,她握住曹时初的手,说:“还是女人才能理解女人的苦,男人爽一爽,没有任何负担,几个月后就能得到一个孩子,自然希望多子多福;但咱们女人,每一个孩子都得怀上十个月,前几个月恶心干呕,后几个月腹大如箩,腰酸背痛、腿脚浮肿,生孩子更是痛得死去活来,煎熬几天几夜才算卸下一个包袱,哪个女人会不怕?” 李嫂子说到心酸处,声音都哽咽了,她擦了擦眼泪,过了好一会儿才平复了心情,说:“不好意思啊,跟你发了这么多牢骚,时娘子,你是个大好人,给咱们女人治好了病,解决了很多难处,我们大家都在私底下说,你就是老天派下来拯救我们女人的。” 曹时初听见她这番话,顿时惊讶极了,说:“我没有这么伟大,只是学会了一些医术而已,就跟普通大夫给人治病一样,我只是个给人接生的稳婆兼女大夫。” “不,你就是这么伟大!那些说不出口的妇人病虽然一时死不了人,但很折磨人,让人很煎熬,但你治好了她们,就是给了她们一次新生。”李嫂子笑了笑,继续说,“我没有夸张,难道你没有觉察,自从你来了之后,无论是桃花村还是其他村子的妇人,变得爱笑的都多了吗?愁眉苦脸的都少了很多。” “是这样吗?”曹时初一时还真是没有注意到。 “是的。”李嫂子肯定地回答。 “好了,你别在夸我,天色不早了,你早些回去吧。”曹时初提醒她。 “那个,时娘子啊,我明天来找你,你能不能说我只是来找你看个普通的妇人病,而不是要避孕药的啊?”李嫂子眼巴巴地看着她问。 “可以,我还可以把药给你做成药丸,你做完那事之后吃一粒药丸就好。”曹时初说道,明白她的为难之处。 “时娘子,你真的是观音菩萨!”李嫂子眼眶又红了。 935、小姨不当后娘(10) 李嫂子来找曹时初配了避孕药丸之后,仿佛给桃花村以及附近村子的女人们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于是曹时初的家门又热闹起来,来找她配避孕药丸的女人络绎不绝,只是之前是找她看病或者接生的,来得光明正大,但这回,她们都是偷偷摸摸地来,毕竟女人的身体、女人的子宫并没有掌握在她们自己手里,而是掌握在她们的丈夫手里,她们没有选择生或者不生孩子的自由。 如果丈夫体贴开明些,理解妻子的苦楚,就会支持妻子避孕;但那些固执又愚昧自大的丈夫,知道妻子偷偷避孕后,只会怒不可遏,觉得这是大逆不道,想让他断子绝孙。 女人们不敢去赌自己的丈夫到底开不开明,能不能理不理解她们,便只好瞒着,不约而同地绝口不跟男人们提避孕的事。 只是到底纸包不住火,那么多来配避孕药的女人,总会有瞒不住的。 于是曹时初某天在家里配药的时候,院子里的大门砰地一声就被砸开了,接着一个黑瘦矮小的男人怒气冲冲地举着一把锄头闯了进来。 曹时初一看,眼神猛地一冷,顺手提起门边放着的一把扫帚,就迎了上去。 “你就是那个掇撮我婆娘不给我生孩子的贱货?”黑瘦男人一看见曹时初,双眼血红,如同走火入魔一样,凶神恶煞地盯着她,手中的锄头高高举起,等曹时初一承认,立刻就会砸下来。 曹时初瞬间并明白是因为避孕药丸闹出的事,但她却丝毫不怵,面色冰冷地说:“我不是贱货,也不知道你婆娘是哪个。”她确实不知道,找她配避孕药丸女人不少,她见过那些女人,但没见过她们的丈夫。 “怎么敢做不敢当了?!你这个臭女人,自己死了男人,就看不得别的女人有男人,故意掇撮女人不生孩子,你怎么这么恶毒,我今天就要打死你!”黑瘦男人认定了曹时初掇撮他的婆娘避孕,就是要报复她。 这时候门外又哗啦啦地冲上来了一群人,当头一个是个着急慌乱得满脸是泪的妇人,曹时初认出来了,她确实是来找自己配避孕药丸的其中一个女人。 “当家的!是我自己买的药丸,时娘子只是个看病的,不关她的事啊,你不能打她……”女人着急忙慌地冲上来就想阻拦男人,后面那群人也跟上来,七嘴八舌地劝那男人: “刘三火!你不能冲动啊,打死人要偿命的!” “刘三火!你都有五个孩子了,你婆娘不想生很正常,不是有三个儿子了吗?够传你的香火了!” …… 黑瘦男人,也就是刘三火却丝毫不听,在几人阻拦他之前,就恶狠狠地用锄头砸向了曹时初,他看见曹时初温温柔柔一个年轻女人,以为她肯定躲不开,只等看她在自己锄头下头破血流的场面了。 却没想到,他那锄头砸下来的速度,在曹时初眼里就跟慢动作似的,她都有时间用扫帚狠狠地抽向刘三火的双手,才灵活敏捷地轻身一闪,轻易就躲开了他的锄头。 而刘三火没能看到曹时初脑浆破裂的惨状,却等来了他一对胳膊瞬间一阵剧痛,他惨叫一声,抓住锄头的双手一下子就松开了,跪在地上痛呼起来。 其他追着来的人万万没想到场面并没有按照他们想象的那样发展,时娘子连根头发丝都没有伤着,反倒是刘三火,胳膊没折断但肯定骨裂了,否则不会叫得这么惨。 一群人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场景了。 而刘三火的婆娘哭着扑到刘三火面前,边要查看他被打的胳膊,便劝阻他道:“当家的,时娘子是无辜的,她只是个大夫,是我自己要她配的药,你要怪就怪我,不要怪她……你伤得怎么样,快让我看看……” “毒妇!”刘三火即使胳膊剧痛,也要抬起头来骂曹时初,“母鸡要下蛋、母猪要下崽,女人天生就得给男人生孩子,你敢不让女人生,活着就要浸猪笼,死了要下地狱!” “当家的,你别骂了,是我不想生了啊,再生下去我不知道哪天就死了,生孩子很痛苦啊!”刘三火的婆娘连给刘三火看伤都没心思了,她既为自己连累了曹时初而愧疚难过,又为丈夫不理解自己的痛苦而伤心,这双重的打击下来,一下子就崩溃得大哭起来了。 “生孩子有什么痛苦?不就跟母鸡下个蛋一样轻松?噗地一下就生出来了,女人就是矫情!哪个女人不生孩子?我娘、隔壁大娘她们刚生完孩子就能下地干活,你就是娇惯的……”刘三火忍着痛也要反驳,刚愎自用又傲慢自大,觉得生孩子这件事自己比女人还懂。 曹时初一听见他这话,气就不打一处来,她走到刘三火面前,双眼紧紧地盯着他,说:“你觉得生孩子不痛苦,跟母鸡下蛋一样轻松?” “难道不是吗?所有女人都是这么过来的,有什么痛苦?”刘三火嘴硬地说道。 曹时初气极反笑了,她进屋里拿出自己的银针,对刘三火道:“既然你觉得女人生孩子很容易,一点儿也不痛苦,那我就让你来体验一下女人生孩子时的过程吧。” 周围的人听见曹时初这话,纷纷好奇得不得了:“刘三火是个男人,他怎么体验生孩子的过程啊?” “对啊,他肚子里又没孩子,生什么?” “现在怀也来不及了啊,嘿嘿……” 曹时初解释道:“我就是给他扎几针,在他身上模拟一下女人生孩子的状况,虽然不会有孩子出生,但那过程和痛苦跟女人生孩子是一样的,不必担心他体会不了,我能确保让他这次身临其境一回。” 然后她几针就瓦解了刘三火无谓的挣扎和反抗,然后又在他身上、腹部各个穴位扎了十几针,扎完之后,刘三火瞬间就捂着肚子哀嚎,在地上滚了起来。 “这、这不会伤了他身体吧?”刘三火的婆娘惊得忘记了继续哭,担心地问曹时初,这男人她虽然恨不得扔了,但家里的苦力活还需要他,可不能伤了他的身体。 “不会,只是让他痛一痛,等痛完之后身体就会恢复如初。”曹时初道。 于是女人立刻就心安理得地看着刘三火痛苦地翻滚了,心中还觉得很解气。 936、小姨不当后娘(11) “看他疼得这么厉害,真的没问题吗?”围观看热闹的其中一个人弱弱地问曹时初。 “是啊,刘三火以前还摔断过一条腿,那时候都没哭得这么惨,现在却这样……” 大家看到刘三火此时的哀嚎翻滚,都心有余悸了,默默地离得远了些,觉得这位看着温温和和的时娘子很凶残。 曹时初才不在意大家对她的看法,她在一旁抱着胳膊看着在地上翻滚的刘三火,内心没有丝毫同情。 她现在只不过是让刘三火提前几百年体验一下后世经常举办的一个活动,那就是让身为丈夫的男人体验一下妻子分娩时的疼痛。 没有切身体验一下生孩子的模拟过程,男人就永远不会理解女人生孩子时的痛苦。 终于,等到刘三火脸色煞白、浑身冒冷汗,几乎没有力气再挣扎翻滚的时候,曹时初才开口问他:“还想让你婆娘继续生孩子吗?” 刘三火早就痛得眼泪鼻涕一起流,狼狈得不得,丝毫顾不得什么脸面了,听她这么问,立刻就哭求道:“不生了!不生了……求求你让我别再痛下去了……” 于是曹时初拿出银针,又一一地给他扎了一遍,等最后一根针拔出来,刘三火山上的剧痛果然瞬间就消失了,他仿佛一下子从地狱回到了人间,躺在地上双眼呆呆地看着天上,还没回过神来。 “别人生不生孩子,我其实根本不在意,有人来跟我买避孕药丸,是她们主动来求我卖的,并不是我掇撮她们,如果有哪个男人觉得是我唆使她们不肯生孩子,气不过从而找上门来报复,那我也不会客气,让他们亲自体验一下生孩子的痛苦。”曹时初对周围看热闹的人淡淡地说道。 她只是出于同情,才同意帮那些不想再生孩子的女人避孕,却没想到惹了一身骚,如果她只是个普通的女大夫,那她今天就可能死在刘三火的锄头下了。 曹时初心里有些恼火,这些男人想阻拦她不给女人避孕,但她偏偏就要跟他们对着干,因此她直接对人群中的女人道:“谁不想生孩子的都可以来找我买避孕药丸,如果丈夫不同意的,我还可以免费送他一次模拟分娩体验。” 她这话一出,人群中的男人顿时就安静如鸡了,女人们则双眼放光。 当然,这其中还有些老古板,听见曹时初居然光明正大地售卖避孕药丸,顿时愤愤地指责她:“你阻拦女人生孩子,是离经叛道之举,有违人伦道德,会遭天打雷劈!” “我阻拦了吗?我只不过是帮了那些不愿意再生的女人一把,她们才是做决定的人。还有,如果真的会天打雷劈,那就劈吧,我倒要看看能不能劈死我!”曹时初呵呵一笑,眼尾一挑,带着些挑衅和嚣张,她这神情一下子就把那些老古板气得不行,还想要继续斥骂曹时初。 但曹时初可不惯着他们,她指了指自己的门口,说:“你们热闹也看完了,就赶紧从我院子里出去,别在这碍我的事了。” 看热闹的人这才意犹未尽地三三两两离开了,当然,他们没忘了把老古板门拖走。 曹时初刚想把自己的院门关上,却发现院门被刘三火用锄头砸坏了,顿时气恼,忘了找他赔院门了! “时娘子……”这时候,一个带着些愧疚和卑怯的女声叫住了曹时初,曹时初一看,原来是刘三火的婆娘,她今天这场祸事的源头。 于是她指着自己被砸坏的院门,说:“正好,你还没走,我这门是被你丈夫砸坏的,你得赔我一扇门。” 刘白氏愣了一下,看到被砸坏的门,这才明白,连忙点头答应道:“赔!我会赔。” 曹时初见她木呆呆的,眼神往她身上打量了几遍,问道:“你丈夫打你了吗?” “没、没有!刘三火他虽然脾气坏,凶得很,但真的没有打过我,他只是不同意我避孕,今天是气急了才这么冲动的。”刘白氏听见曹时初的问话,急忙回答道,生怕她误会了刘三火。 曹时初见她这么说,便点了点头,只问道:“你不扶着你丈夫回去,还留下来有什么事?” 刘白氏道:“我家这男人看着精瘦,但身板硬朗,刚刚走得比我还快,哪里需要我去扶他?我留下来,是……是想给您道个歉……今天是我连累你了,害你差点被我男人打伤……” 她一脸的愧疚,忐忑又不安,眼巴巴地看着曹时初,生怕她生气了。 曹时初摆了摆手,说:“没关系,反正我也报复你丈夫了。” “那、那您是不怪我了?我以后还能在您这儿买药吗?”刘白氏顿时心中一松,连忙问道。 “当然可以。”曹时初并没有迁怒她。 早上送走了因为避孕药丸而闹事的男人,下午曹时初家里就迎来了一个不孕不育想求子的妇人,人生的际遇,可真是奇妙。 “时娘子,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成亲都快五年了,还没能生下一个孩子,我婆婆说我要是再不怀孕,她就要让儿子休了我另娶一个……呜呜,我要是被休,娘家哥嫂肯定不会容我,我一个妇道人家,还有什么活路啊……”妇人抹着眼泪哭得无比伤心。 曹时初听着呜呜地哭着,觉得有些头疼,连忙喊停了她:“你先别哭,我给你把把脉,看是不是你身体的问题。” 妇人立马生出了自己的右手,曹时初把手搭上她的脉搏,把了一会儿,又询问了她好几个问题,接着看她的气色、双眼、舌苔等各处部位,这么问诊了好一会儿后,曹时初便同情地对她道:“你身体没有问题,很健康,完全可以生孩子。” “不可能!如果我能生,那为什么这几年都没有一儿半女?”妇人立刻就反驳道。 “生孩子是两个人的事,既然你健康能生,那自然很可能是另一个人不能生了。”曹时初淡淡地扫了她一眼道。 妇人顿时惊愕地瞪大了眼睛,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是说我、我男人不、不能生?” 937、小姨不当后娘(12) “有很大的可能,不过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们俩身体都没有任何问题,各自分开跟其他人在一起也能生,只是你们俩在一起却不能生。”曹时初语气淡淡地说道。 妇人听得有些糊涂:“什么在一起不能生,跟别人又能生?难道你是让我们各自去找其他人生孩子?这怎么行?!”她说到最后大惊失色,以为曹时初在建议他们夫妻做什么不道德的事。 曹时初摇摇头,没办法跟她解释后世的医学概念,便对她说:“你别误会,我只是说,你的身体没问题,很健康,生不了孩子的原因不在你身上,你最好带你丈夫也来看一下。” 妇人听了,顿时怔愣起来,愣愣地说:“不是我不能生,是我男人?” 她一想明白曹时初的暗示,不敢置信地说道:“不是我身体的问题?这几年来我不知道找了多少方子,喝的苦药比喝的水还多,还被婆婆和男人骂得不行,受了这么多委屈和痛苦,现在却告诉我根本不是我自己的问题?那我这些年的苦不是白受了?” 曹时初也有些疑惑:“难道你之前没有看过大夫吗?找药喝之前没有大夫看出你是健康的?应该不会那么多大夫都看不出来吧?” 妇人顿时一噎,觑了一眼曹时初,低声有些心虚地说:“我没有去看正经的大夫,全是我娘和我婆婆到处给我张罗找的民间生子秘方……” 曹时初听见她这话,很想翻白眼,简直不敢相信居然有人连正经大夫都不去看就笃定了是自己的问题不能生,还对那些不靠谱的民间秘方深信不疑,说实在的,这妇人喝了那么多民间秘方身体都没出事,是她运气好。 “你为什么宁愿相信那些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民间秘方,也不去找个真正的大夫检查身体?”曹时初无法理解她以及她亲娘和婆婆的想法,为什么她们三个会做这么奇葩的事?难道是怕找大夫花钱?可她们找秘方肯定也要花不少钱啊? 妇人讪讪地笑了一下,说:“那不是大家都说很灵验吗?而且不能生孩子,大家都觉得肯定是女人的问题,哪里会想到是男人?” “那你回去后赶紧带你男人来检查吧,如果不想来我这里,还可以去京城找其他大夫看,多找几个多番验证也可以。”曹时初只能这么叮嘱她。 妇人这才连忙保证一定会把丈夫带来检查。 曹时初没想到,第二天,她迎来的不但有妇人和她的丈夫,还有她的婆婆。 “就是你说我儿子不能生的?”长得人高马大的王婆子叉着腰,双目圆瞪,语气不善地对曹时初道,“你凭什么这么说,我儿子好好的,你敢说他不行,我弄死你!” 而她身后的儿子王石头也横眉竖目地瞪着曹时初,那位妇人,也就是昨天来找曹时初的陈氏则低着头揪着自己的衣服下摆,根本不敢对上曹时初的眼睛。 “我没有说他不能生,我只是说他很大可能不能生。”曹时初纠正她的说法。 “这有什么不同?”王婆子气势汹汹地问。 曹时初瞄了她一眼,对她的色厉内荏看得一清二楚,如果她真的坚信不能生的问题不可能出现在她儿子的身上,那她现在就根本不会出现在曹时初面前了,既然她出现了,那不就是说明她自己也不敢肯定了吗? “到底要不要我检查你儿子的身体状况?要是不需要那就赶紧离开,别浪费我的时间。”曹时初不耐烦地说道,她又不求着他们上门,难道还要哄他们看病?爱看不看! 果然听她这么一说,王婆子和王石头嚣张的气焰一下子就想被戳破的气球,泄气了。 王石头伸出自己的手,嘴上还不忘威胁曹时初:“要是不是我的问题,我就砸了你这宅子!” 曹时初冷哼一声,把了一会儿他的脉,又用银针扎了一滴血,用上了自己难得一用的内劲,把他浑身经脉检查了一遍,就斩钉截铁地说:“看来你没机会砸我的房子了,就是你的问题,你的种子是死的。” 俗称的“死精症”,这毛病在后世都是无治的,更何况如今,即使是医术高明如曹时初也不例外,她是医术高明,可又不可能无中生有,让某些东西死而复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王石头听见她这话,顿时目眦尽裂,嚷嚷道:“不可能!你是说我没种?我揍死你!” 是男人就不肯接受自己居然不能生的事实,即使在几百年之后的男人也不行,更何况讲究传宗接代的封建时代男人?因此王石头怒不可遏,只觉得曹时初在羞辱他,崩溃之下,他举起拳头就砸向曹时初。 曹时初没想到又经历了一回古代版的医闹,她叹了口气,三两下就把王石头反揍得鼻青脸肿,趴在地上。 王婆子和陈氏都没来得及反应,他们的对打就结束了,王石头被揍得很惨,王婆子立刻就哭嚎着扑到儿子身上,一边检查儿子的伤势,一边破口大骂曹时初一个庸医,不但污蔑她儿子没种,还心狠手辣把他儿子打坏了。 曹时初毫不客气地把这一家三口丢出了自己家。 总有这么些人讳疾忌医,不但不肯面对自己的真实病情,还要迁怒把他病情说破的人。 她早该想到了,能不去看正经大夫就笃定了是什么病因,从而跑去找所谓的民间秘方的人,能聪明到哪里去啊?全家没一个正常人。 曹时初关了院门,才懊恼地发现居然没让他们给看诊费!她给王石头看诊了,还好心地告诉他们病情,居然忘了收钱就把他们赶走,真是失策。 王石头和王婆子自然不能接受曹时初说出的事实,被赶出来后恨恨地咒骂了她半天,但她的话到底留在了他们心底,让他们时时刻刻在惦记这件事。 终于,陈氏实在受不了了,她这些年吃了那么多苦,是最希望证明不是她不能生的人,于是她劝着丈夫和婆婆,去京城多找几个大夫检查,总不会所有大夫都看错病的。 938、小姨不当后娘(13) 王家人终于挨不过内心的煎熬,生孩子比面子重要,便同意了陈氏的提议,真的去京城看病去了,结果真的如曹时初所说,夫妻俩没有孩子,问题就出现在王石头身上,他们找的每一个大夫都委婉地指出,确实是王石头不能生。 王石头和王婆子母子俩从大夫嘴里确认了这个事实之后,如同五雷轰顶,怎么就真的是自己/儿子不能生呢?男人怎么可能不能生? 他们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又接连找了许多大夫,结果当然不会因为他们不想面对就会改变。 他们母子俩如丧考妣,但陈氏就不一样了,她白白被冤枉了这么多年,受了那么多罪,吃了那么多苦药,被婆婆和丈夫指着鼻子骂是不下蛋的母鸡,如今一朝沉冤得雪,只觉得扬眉吐气。 现在好了,不能下蛋的不是她了,陈氏一下子就翻身了,现在轮到她看不起王石头了。 “咱们和离吧!”陈氏终于抬头挺胸,又坚决地说出了这句话。 此时不比以前,以前她如果是因为不能生的罪名而被休,那下场肯定好不到哪里去,因为男人娶妻就是为了生孩子;但现在,如果是因为丈夫不能生而和离,那她随随便便就能找下一个男人,有自己的亲生孩子,她是傻了才会留在磋磨了她这么多年的王家。 “什么?不行!”王婆子立刻反对,她自然不可能同意,儿子不能生,儿媳妇要是还跑了,那他们家在村子里还怎么做人? 陈氏翻身做主了,哪里还会怕他们,理直气壮地说:“你儿子不能生,还想耽搁我一辈子?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当初你是怎么说我的?说我不能生就赶紧让位,让你儿子另找一个!现在是你儿子不能生了,那我也该喊他让位,别妨碍我找下一个男人了!” 陈氏神清气爽地把当初王婆子骂她的话连翻不动地回给了王婆子,心里只觉得痛快得不行,她可不再是当初那个无法生育只能忍气吞声的受气包了。 “你这么不守妇道!居然因为这点小事就和离?没有孩子又怎么了,让石头他哥过继一个不就行了……”王婆子十分双标地指责儿媳妇。 陈氏嗤笑道:“对,我就是不守妇道,快让你儿子跟我和离啊!”说完,她还鄙夷地对王石头呸了一口,“没种的男人!” 陈氏径直回了娘家找自己的爹娘,商量跟王石头和离的事,如今是王石头不能生,她想和离娘家不会不同意,毕竟她再嫁还能再收一笔聘礼。 之后陈氏果然在娘家人的帮助下和离了,自从王家人知道毛病出在王石头身上之后,当然不想让他们俩和离,奈何陈家人已经把王石头没种的事宣扬出去了,王家人再压着不许他们和离,那怎么也说不过去,因此王家人只能憋屈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和离没过几天,陈氏就火速嫁给了邻村一个丧妻带着一个女儿的鳏夫,第二年就成功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陈氏还喜气洋洋地带着儿子来探望曹时初,说是感谢她医术高明看出了谁才是不能生的人,否则她肯定没如今的幸福日子过。 这都是后话了。 因为陈氏把王石头不能生的事说了出去,还说是曹时初先检查出来的,于是大家就知道曹时初还能给人看不孕不育的病了,因此曹时初又多了一个业务,不过她还真的成功治好了好几对夫妻的毛病,让他们生下了孩子,所以她的名声是越来越大了。 已经不仅仅是桃花村以及隔壁几个村子的人会找她看病,甚至就连京城的一些百姓,也会来桃花村求医。 曹时初一个人忙不过来,便买了两个老实勤快的丫鬟打下手,顺便教她们一些简单的医术,也可以说是把她们当弟子了,她们两个也知恩图报,知道学会这些医术后受益终身,因此对曹时初就更是死心塌地了。 “师父,今天下午有个婆子神神秘秘地找到咱们家,说是她主子想找你看病,让你明天去京城一趟,她主子会派人来接你。”知春对刚从山上采药回来的曹时初说道。 “是什么人?”曹时初问,这几年京城确实有不少人听了她的名声找上门来的。 知春摇了摇头,说:“不清楚,我问了,但那婆子说她家主子不想让人知道找你看病的事,还说等你见了自然就知道是谁了。不过我见那婆子身上的衣服和首饰都比普通百姓的好,显然她家主子肯定不是普通人。” 曹时初一听,便毫无兴趣地说:“那我不接这个病患了,搞得神神秘秘的,来找我看病还得保密,难道是见不得人的病?身份还不凡,那我就更不能被牵扯进这种事了,否则容易成被殃及的池鱼。” 知春听了,丝毫不觉得不妥,反而还很赞同:“师父说得对,京城那些大户人家水深得很,万一知道了什么秘密被人灭口就不好了。” 知夏却有些担心,说:“可师父要是不去,那人用手段逼师父去怎么办?” 曹时初无所谓地说:“那我就掀了她的遮羞布,她不是怕被人知道找我看了病吗?那她得的病肯定是不能宣之于口的,她要是逼我,那我就拉她下水。” 曹时初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人,如果那人真的敢逼迫自己,那她可不会顾忌什么病人的隐/私。 虽然曹时初说得那么硬气,但知夏却依旧不能放心,她被曹时初买下来之前是在一家权贵府上当粗使丫鬟,知道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什么肮脏卑鄙的事都做得出来,根本不会把普通人放在眼里,如果师父得罪了他们,那不会有好下场的…… 曹时初可不知道徒弟这么担心她,她这人最厌恶被人胁迫,惹恼了她,她是不会管什么多,只会不管不顾地报复回去,出了气再说,到时候痛苦的人肯定不会是她。 第二天一大早,果然就有一辆不显眼的马车上门来接曹时初了,那当头的婆子高高在上地对曹时初道:“时娘子,我家主子有请,请上马车吧。” 939、小姨不当后娘(14) “抱歉,我不上门去给人看病,谁病了都得亲自来我这里,没有例外。”曹时初面无表情地对那高傲的婆子说道。 那婆子听见她这话,顿时露出一脸的刻薄尖酸来,尖声嚷道:“你知道我主子是谁吗?居然敢让我主子亲自来你这里看病?你这破烂地儿,连我都不想来,你还想让我主子来?你架子倒是摆得高!我警告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我主子让人来接你就已经是你的荣幸,你居然还敢拒绝?” 曹时初揉了揉被自己刺激的耳朵,漫不经心地抬眼看了她一眼,说:“我当然敢拒绝,管你主子是天王老子还是地下阎罗,想要跟我求医,就得亲自上门,否则别谈,你还是请回吧。” 那婆子气得胸口不停地起伏,一双三角眼恶狠狠地盯着她,说:“你真的给脸不要脸?好!陈大,把这不识好歹的东西给我拖走!” 于是本来安静地守在马车旁的高大车夫二话不说,上前来就想抓住曹时初,把她强拉上马车。 “师父!”知春、知夏见状,急忙各自拿了东西当武器,就冲上来想帮忙。 不过曹时初丝毫不用她们帮忙,还让她们离远些。 那车夫虽然有两把刷子,但在曹时初面前却撑不过十招,没一会儿就被她使了巧劲按在痛穴上,被踹倒在地上痛喊起来,一点儿也看不出他刚刚的凶神恶煞了。 那婆子见状,惊愕得目瞪口呆,她万万没想到曹时初一个看着文文弱弱的女子,居然能把一个人高马大、身强力壮的男人打趴下!还不知道使了什么可怕的手段,让车夫在地上痛得站都站不起来。 “你、你想干什么?我、我跟你说,我、我家主子是、是京城里的大官夫人,你、不能打我!”婆子慌慌张张地喊道,生怕曹时初打得不过、瘾,连她也打了。 曹时初却冷笑一声,说:“我是不会打你,毕竟我怕我一出手你就死在我家门口了。你回去告诉你主子,我不吃威胁这一套,想看病就亲自上门,否则别找我!” “我、我知道了!”婆子被车夫的惨叫吓着了,脸色煞白,慌忙答应道。 一会儿之后,曹时初把车夫身上的穴劲解开了,车夫瞬间不疼了,但却浑身大汗淋漓,如同刚从水里冒出来一样,他刚恢复了力气,就头也不敢回地架着马车跑了。 “师父,他们主子会不会报复咱们啊?”知夏忧心忡忡,“那婆子还说他们主子是什么大官的夫人……” “别担心,如果他们真的报复咱们,我自然有办法解决他们,你就别担心了。”曹时初拍拍她的脑袋说道,如果那什么大官夫人真的敢打击报复,大不了她悄悄地去京城他们府上探探密、找找把柄,再给他们的敌人送去,这不就釜底抽薪了吗? 曹时初丝毫不担心找不到他们的把柄,在京城里当上大官的人,有几个敢说自己是清清白白白,没有做过任何亏心事的? 就算真的有,也不可能是会让下人趾高气昂、蛮不讲理地强迫一介大夫给其看病的那种人。 不过说是这么说,曹时初在之后的几天里,还是稍微注意了些,她作为一个稳婆兼女医,既没有家人,又没有田地商铺等财产,即使那婆子的主子想报复她,也没办法。 但如果那幕后之人够心狠手辣,那就很可能从她的病人身上下手,比如弄死几个病人,就谎称是她治死的,然后让人来闹事,让官府把她抓去坐牢…… 不过曹时初等了十多天,都没等来这等手段对付她,日子过得风平浪静的,她都恍惚以为那次的事从来没发生过了。 就在曹时初以为事情就那样过去,没有后续了,却没想到,就在一天晚上,大家都入睡了,她家的院门就被人敲响了。 因为以前有过产妇半夜生产来找曹时初的情况,所以这回曹时初也以为是接生的事。 却没想到,等知春开了门,就闯进来好几个陌生的人,哗啦啦的有男有女,当头两个人衣着不凡,像是主子,只是那男主子却带着唯帽,一副不让人看清容貌的架势。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知春吓坏了,以为是坏人,慌张地问。 “求医之人!你们不是让求医的人亲自上门才肯收?我们这不就来了?!”当前那衣着富贵的年轻女子咬着牙说道。 知春顿时松了口气,知道自己误会了,连忙说:“那你们赶紧进来吧!” 曹时初这时候已经换好衣服拿了医药箱出来了,刚要问知春、知夏准备好了没有,就看见知春带着好几个人进来。 “怎么回事?”曹时初皱着眉头看着这几个打扮得奇奇怪怪的人。 “师父,他们说是来求医的。”知春连忙回答。 “求医?怎么不在白天来?大晚上的扰人清梦!”曹时初不悦地说道。 “我们倒是想白天来,那不是你这儿生意繁忙,白天都有很多人上门来求诊吗?”那衣着富贵的女子阴阳怪气地说道,“时娘子只有晚上是清静的,那我们不就得晚上来求诊吗?” 曹时初刚入睡就被人吵醒,心情可不好,又被她这么嘲讽,顿时就不耐烦地说:“有什么病就快说,别浪费我时间,再浪费我就把你们赶出去。” 那女人顿时一噎,到底知道是求人看病的,便只好让身后几个人出去,守在院门外,然后才对曹时初道:“你让你这两个丫鬟也下去,我们待会儿要说的病情不能让人知道。” 曹时初翻了个白眼让知春和知夏出去回避了。 那女人这才对她身旁戴着唯帽的男子道:“夫君,你赶紧让她看看,反正你看了那么多大夫都没看好,只能死马当活马医,让她试试了。” 那男子一开口,说的却不是他自己的病情,而是问:“这位……夫人,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 曹时初顿时脸就冷下来了,刚要开口讽刺几句,但他妻子就猛地发飙了,骂那男子道:“荀修!你都起不来了还有心思惦记美、色?我看你那病还是别治了,省得治好了不知道要祸害多少女子!” 940、小姨不当后娘(15) 而曹时初在一听到“荀修”这两个字的时候,就已经惊呆了,仿佛有一道天雷狠狠地劈在她天灵盖上,让她错愕不已,这戴着唯帽的男子居然是荀修?! 那个被她下了药举不起来的前姐夫?!哈哈哈!一想到是他,曹时初几乎要大笑出声了,万万没想到,她还会有被荀修亲自上门求医的一天!还是因为她当初下的手……这世界发展可真是奇妙啊。 荀修被妻子骂了一顿,却根本没在意,只盯着曹时初瞧个不停,如今距离当初他跟曹时初的那场亲事已经过去五六年了,曹时初的容貌早就跟当初不一样,成了性格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五六年前,曹时初还是曹家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姑娘,身高长相都青涩稚嫩,没有定型。 可如今,她经常上山采药,又勤加锻炼,肤色早就不比当初白皙细嫩,身形也高挑英气了不少,无论是容貌长相还是气质眼神,都仿佛换了一个人,一个只是温室里的娇花,而另一个却成了野外一株傲然挺、立的青竹。 荀修当初跟曹时初并不相熟,因此只是觉得她眼熟,并不能认出她就是曹时初,而且当初曹时初在花轿上当街被“烧死”,他是在一旁亲眼所见。 “曹时初”当时都被烧得只剩骨头了,不可能还活得下来,因此他丝毫没有怀疑,也根本没有认出眼前的“时娘子”就是他险些续娶回去的妻妹。 “你别无理取闹,我只是觉得这位夫人眼熟而已。”荀修不耐烦地说道,“我跟哪个女人多说一句话你都要怀疑我,能不能别这么疑神疑鬼?” “是我想疑神疑鬼吗?还不是你,连男人都快不是了,花花肠子还这么多!荀修,我告诉你,你这回要是还治不好这不行的毛病,我就要跟你和离!当初是我瞎了眼,听信了你那亲娘的话,以为那些传言真的是你的仇人故意针对你的,却没想到是真的,是我太傻……”女人又气又恨。 曹时初在一旁听见她这话,顿时露出了同情的眼神,这位夫人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居然会相信荀家人,还傻乎乎地嫁进去了,这一嫁进去,可不就掉进了狼窝了吗?守活寡就算了,还得三更半夜陪着不行的丈夫偷偷出来看病,真是可怜。 “你赶紧闭嘴吧,现在最重要的是看病!”荀修看见曹时初一脸看好戏的表情,顿时涨红了脸,咬了咬牙斥道。 荀修的夫人转过身去擦了擦眼泪,平复了心情,便对曹时初道:“时娘子是个聪明人,想必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的,对吧?” “当然,你放心,出了我这门,你们俩我从来没见过。”曹时初很识趣地说道,心想自己刚刚还可怜她呢,没想到人家一转头就能威胁自己了,真是浪费自己的感情。 不过曹时初今晚能看到荀修的笑话,已经心满意足了。 她装模作样地给荀修把了脉,又给他仔细问诊一番,便神情凝重地说道:“这位老爷身上应该中了毒,一种名为‘清心’的奇毒,前朝时从外域流传过来的,只是因为毒性太阴损,后来官府下令禁了,我还以为已经失传了,却没想到还能在你身上见到……” “什么?你说我是中了毒?”荀修顿时就惊得从座椅上跳了起来,双眼瞪得铜铃般大,这几年他因为这个毛病忍受了多少冷嘲热讽、吃了多少苦药?还连连被大夫诊断为不知缘由造成的,他还以为真的是因为亲眼目睹自己的新娘在大街上被烧死而落下了心理阴影,但现在,曹时初却告诉他,他并不是落下了阴影,而是被人下了毒!这让他如何不震惊? 荀修握紧的拳头把手心都抓破了,他双眼通红,咬牙切齿地问:“到底是谁这么阴毒,给我下这种毒?要是被我查出来了,我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 任何男人得知自己不举是被人害的,都不可能冷静得下来。 荀修的夫人也很意外,丈夫不举居然是被人下了毒?她连忙问曹时初:“那时娘子,既然这毒快失传了,为什么还会出现?你觉得是什么人会得到这种毒药?最重要的是,你能不能配出解药?” “解药?对!解药!这位……神医!我中的毒能解的吧?怎么解?”荀修一听见夫人询问解药,顿时顾不得追究是谁给他下的毒了,而是急着从曹时初嘴里得到期望的答案。 可惜啊,这毒本来就是曹时初下的,她又怎么可能会为荀修解毒?即使她能,但她不愿意啊。 因此她遗憾地摇了摇头,怜悯地对荀修道:“不好意思,我医术不精,只能勉强认出你中的是这种毒,却没办法给你配出解药。我毕竟只擅长治妇人病和接生,在解毒这方面实在没什么研究,你还是另请高明为好。” 没有期望就没有失望,而一旦有了期望,却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那很容易就会崩溃,荀修一听见曹时初的话,根本不想相信,猛扑到曹时初面前,喘着粗气质问道:“你怎么会配不出解药!你都能认出这种毒药,那一定就能解!你一定能解开我身上的毒……” 曹时初后退了几步,离得荀修远了些,说:“我知道你肯定很着急,很希望能解开这毒,但我真的很遗憾,没有这个能力。” “不!肯定有人能解开这种毒,是不是?肯定有的……我不信这毒真的无解……”荀修满眼血丝,喃喃自语,不知道是在说服别人,还是在说服自己。 曹时初好整以暇地欣赏着荀修痛苦的模样,心中只觉得爽快至极。 荀修虽然不举了,但他好歹还活得好好的,不用忍饥挨饿,也不用辛苦劳作,饱受下人折磨,虽然受了些心理挫折,但他不是没死么?还能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多幸运啊! 可原主呢,原主上辈子可是被他眼也不眨地休弃,跟丢垃圾一样丢去了家庙。 941、小姨不当后娘(16) 原主的上辈子多无辜啊,她兢兢业业地为荀修打理家事、管教孩子、孝敬父母,从来没有对不起他,他却能毫不犹豫地就把原主丢去家庙,任由她被折磨致死,这样冷血无情的男人,偏偏还能荣华富贵、寿终正寝,这让人能呕出一盆血,他就该身败名裂、碌碌无为痛苦地度过一生才对。 荀修不愿意相信曹时初没办法解毒的事,又是威逼利诱,又是苦苦哀求,狼狈得不得了,连他妻子在一旁见了都非常嫌弃,离她远了些。 在确定曹时初真的无法给荀修解毒的时候,她已经开始在考虑跟荀修和离的事了,她当初几乎是半被欺骗着嫁入荀家的,如今嫁到荀家一年多了,还是少女身,她可不希望把自己的一辈子都搭在不行了的荀修身上,守一辈子活寡…… 终于,荀修用尽了各种方法,都只能得到曹时初无法给他解毒的答案,只好罢休了,转而开始追究起另外一个问题。 “究竟是谁给我下的毒?”荀修双眼通红地问。 他妻子暗暗翻了个白眼,说:“肯定恨你恨得要死的人呗,你不自己想象到底得罪了什么人,才找来这么狠毒的报复。” 荀修仔细地回忆了许久,才说道:“我向来以人为善,在朝中为官注重名声,又与同僚上峰关系都不错,就算跟人有过争执,但都没有达到这种仇恨程度的,实在想不出来到底是谁对我下这样的毒手。” “也不一定因为仇恨才这么害你,还可能是因为利益啊,谁害了你,会在这方面得益,那就是谁对你下的手啊。”曹时初随口说道,存心扰乱荀修的思绪。 凶手那不就是她自己吗?嘻嘻,可惜荀修到死也不会知道了,曹时初睁着眼睛说瞎话一点儿也不心虚。 而荀修听了她这番话,却一下子想歪了。 “难道是曹淑慧给我下的毒?!这个毒妇!”荀修恨得眼眶都快瞪出血来了,如果曹淑慧还活着,他能活生生手撕了她的程度。 “咳咳……”曹时初听见他这话,顿时惊得被自己的口水噎住了喉咙,险些窒息了。 她万万没想到荀修居然会把这罪名按在了曹淑慧脑袋上,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荀修他妻子听见他这话,也一脸震惊:“你是说你前妻、不,你原配夫人对你下的毒?” “除了她还能是谁?只有她才有动机给我下这样恶毒的毒!因为她怕她死后,我跟后娶的妻子生下孩子,她的那两个孩子地位就会不稳,所以为了永绝后患,她选择对我下手,釜底抽薪!”荀修振振有词地说道,自以为把曹淑慧的心思都猜透了。 而曹时初听见他这番推测,惊得目瞪口呆过后,反而变得面无表情了,任她如何聪明,也想不到事情会这么发展,她虽然没想过让荀修知道真相,但也没想过让死去的曹淑慧背黑锅啊。 不过,背得好啊,曹时初只觉得心里很是痛快,曹淑慧为了自己的孩子能算计亲妹,丝毫不顾及亲妹的意愿,道德绑架她接盘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实在令人恶心。 如今她就算死了也要被荀修误会,给曹时初背锅,那不正好是一报还一报吗?!该她的,她可是害了原主一辈子的罪魁祸首。 如果没有她的道德绑架,原主根本不会沦落到前辈子的地步,养了白眼狼十几年,还要被污蔑,最后穷困潦倒,极度悲惨地死去。 所以曹淑慧给曹时初背黑锅,她也不冤啊。 “是、是这样吗?”荀修的继夫人听着他那莫名其妙还挺合情理的猜测,惊得张大了嘴巴,愣愣地,都没有回过神来。 “曹淑慧!你居然敢这么对我,我不会放过你!还有你那对崽子!”荀修已经没了理智,如果荀亦明和荀林媛现在要是在他面前,他肯定立马就掐死他们。 “你能怎么不放过他们啊?他们也是你的孩子啊。”继夫人一脸疑惑地询问,她从震惊中回过神之后,理智还是挺清醒的,还提醒荀修,“而且先夫人给你下毒这件事只是你自己的猜测,并没有证据,你不能这么简单就下了结论吧?” “就是她!她本来就是个心思阴毒的女人,以前给我的小妾下药,害她们流产,我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她是正室夫人,但我万万没想到,她居然连我都敢下手……”荀修已经没有理智了,他此时迫切地需要一个罪魁祸首给他出气,便执拗地认定了是曹淑慧。 “我回去就要扒了她的坟!”荀修一脸狠毒地说着,就转身怒气冲冲地离开了。 继夫人刚想跟着离开,忽然想起还没给钱,便一把撤下自己腰间的荷包就扔给了曹时初,说:“诊费,不用找了!记得不该说的话不要说!” 曹时初精准地接过那个荷包,往上抛了抛,发现还挺重的,倒出来一看,十多两的银子,啧啧,荀修的继夫人还挺大方,给个诊费就十几两。 荀修之后的事已经跟她无关了,曹淑慧会不会被荀修扒坟,她猜不会,因为家丑不可外扬,即使真的是曹淑慧给他下的毒,他也不能说出去,因为说出去之后,除了让他的名声闹得更臭不可闻之外,并没有其他作用 毕竟一个会被原配发妻临死前下毒药的男人,能是什么好男人?肯定是不相信他的人品才会选择“釜底抽薪”的嘛。 曹时初一上一下地抛着自己手里的银子,心情很好,曹淑慧已经死掉了,可她留下的一对儿女还活着呢,荀修这样自私自利又冷血无情的男人,会不迁怒于他们两个“既得利益者”? 毕竟在荀修心里,曹淑慧是为了他们两个,为了确保他们的地位,才会给他下毒的啊。 如今荀亦明已经十三四岁,半大的少年,很快就能撑起荀家了,可荀修却因为不行的缘故,这几年心思根本不在官场上,工作日渐敷衍,时常请假治病,又因为怕被人鄙夷嘲讽,与同僚上峰渐渐疏远,因此官职不但没有上升,反而还被边缘化了,成了无足轻重之人,眼看这辈子都不可能有大前途了,可荀亦明却开始崭露头角,是再过几年就能取代他这个爹的接班人, 荀修地位不稳,能不感觉到儿子对他的威胁? 942、小姨不当后娘(17) “都是因为你!你那个恶毒的亲娘才会给我下毒,早知道会这样,当初你出生我就该掐死你……”荀修回到府中,就径直找到在书房里温习课业的荀亦明,怒气冲冲地上前就要掐住他的脖子。 荀亦明吓了一跳,连忙身形一闪,躲过荀修,他如今已经快十四岁了,而荀修昨晚还因为得知了自己中毒的震撼信息而愤恨、煎熬了一晚,身体都有些承受不了了,因此荀亦明很容易就躲过了他的双手。 “爹!什么下毒?我娘都去世好几年了,还怎么给您下毒?”荀亦明眼神满是不甘地看着荀修说道,他这些年过得并不好,荀修因为跟曹家反目成仇的事,迁怒到作为曹家外孙的荀亦明和荀林媛身上,对他们兄妹俩非打即骂,荀亦明早就对这个爹心生怨恨了。 而在上辈子,这父子俩可是父慈子孝着呢,没想到这辈子没了曹时初这个冤大头作为他们父子俩的粘合剂,他们居然成了这样了。 “那个毒妇就是临死前给我下的毒!她生怕我会跟后娶的妻子生下孩子威胁你们兄妹的利益,所以一劳永逸地给我下了毒,让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有孩子了!”荀修双眼满是红血丝,死死地盯着荀亦明。 荀亦明一怔,然后立刻反驳道:“不可能,我娘不是这样的人,您、您那毛病不是因为落下了心理阴影吗?怎么就是因为下毒了?” “我找神医看过了,你那毒妇娘给我下的是前朝才有的奇毒,一般的大夫根本看不出来,幸好天不绝人路,最终还是被神医查出来了,你别想抵赖,除了你娘,我从来没有得罪过其他人,只有你娘,才最有动机做这种事!那个毒妇,我当初就该娶她,她害了我一辈子……”荀修咬牙切齿地咒骂着,趁着荀亦明不敢置信的时候,双脚悄悄往他那边挪。 然后猛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扑到荀亦明身上,双手狠狠地掐住了他的脖子,痛恨地喊道:“你去死吧!你最该死!” 荀亦明触不及防被他的了手,脖子被掐得喘不过气来,脸颊已经因为缺氧而憋得发紫,眼珠子都快从眼眶里掉出来了,但他还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想扯开荀修掐在他脖子上的双手。 但荀修毕竟是个成年男子,加上仇恨的动力,荀亦明根本无法挣脱,眼看他挣扎的力气越来越小,眼神渐渐涣散了…… 然而他大概是还不到命尽之时,恰好在这时候,他的书童从门外提了茶水进来,就看见荀修要杀死荀亦明的场面,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手上的茶水都掉了,他尖叫一声,连滚带爬地往外跑,边跑边喊:“不好啦!老爷要掐死少爷啦!” 幸好荀亦明的书房在荀府的正房,周围路过的仆从不少,听见书童的喊叫,便纷纷冲进来阻拦这场父子相杀的惨事。 最后荀亦明还是被仆从们救下来了,荀修被拉住了,但嘴里还是大骂曹淑慧恶毒,骂荀亦明和荀林媛该死,骂着骂着就把他自己臆测的,曹淑慧为了两个亲生孩子地位稳固给他下毒的事当做真相说了出来。 荀修的父亲得知儿子要杀了孙子,险些晕死过去,他气急攻心,吃了时常备在身边的药丸才勉强撑了过来,然后去把荀修狠狠地骂了一顿。 这场父杀子的事因为未遂的缘故,被荀父压了下去,毕竟这是家丑,他们荀家不能再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笑料了,只是可惜,当时听见荀修骂曹淑慧和荀亦明的下人们可没有给主人家保密的意思,荀修那些臆测的猜想还是传了出去,于是在去世了几年之后,曹淑慧成了给丈夫下毒的蛇蝎毒妇,名声臭不可闻,倒是和荀修很相配了。 荀老爷子虽然狠狠地责罚了荀修,还安慰了荀亦明,但被亲生父亲险些掐死的事不可能说忘记就忘记,荀亦明对荀修的怨恨更深了。 荀修的继夫人本来还想着慢慢地筹谋跟荀修和离,但等知道他居然因为毫无证据的猜想就要掐死亲生儿子之后,就飞快地联系了娘家,利索地只花了两天的时间就和离成功,逃也似的离开了荀家,她怕自己不走快些,会被已经疯魔了的荀修也掐死。 荀家的闹剧,曹时初是在两个多月后,进京里采购些难采的药材时,在茶楼里听说的,得知荀修险些掐死亲生儿子,曹淑慧死了也名声不保的时候,曹时初特意买了一瓶好酒回去庆祝。 之后曹时初依旧当她的女大夫和接生婆,在桃花村安安逸逸的,没有再关注荀家的事。 一眨眼就是十年之后,荀林媛终于到了十五岁,遇到她那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骗子情郎的时候了。 曹时初还是在进京给一位难产的产妇接生完了,从巷子里出来,不小心看见一对拉拉扯扯的年轻男女的时候,发现那位含羞带怯的女子跟原主记忆中荀林媛的长相一模一样,才想起来,原来都已经到了荀林媛跟骗子私定终身的时候了。 曹时初只是瞄了他们一眼,就当做没看见,与他们擦身而过了。 这辈子没有曹时初的调查,没有脑子的荀林媛可不会知道情郎是个骗子,曹时初突然心生一计,不如让他们两个私奔? 有情人就要终成眷属嘛,活生生地拆散一对小鸳鸯,那多残忍啊? 于是曹时初买了好几本那些穷酸书生意、淫出来的千金大小姐跟穷书生私奔的话本,趁着夜晚丢进了荀林媛的闺房,放在显眼之处。 曹时初不觉得自己做这些对荀林媛会不会太过,荀林媛上辈子小小年纪就知道跟兄长联手害原主流产,险些被荀修发现私情时,还能当机立断诬陷原主给自己脱罪,对原主后来的悲惨境地丝毫不在乎,从没有关心、帮忙。 跟她那些忘恩负义的白眼狼举动比起来,曹时初只是推她一把,暗示她私奔,已经是心慈手软了。 943、小姨不当后娘(18) “少爷!少爷!小姐不见了!”荀亦明刚从外面回家,荀林媛的大丫鬟思雨就着急忙慌地跑来求见,一开口就说出了荀林媛不见的事。 “你说什么?媛儿怎么会不见?她今天去哪儿了?没有带人在身边吗?”荀亦明一听,立马悬起了心,着急地问。 “小姐带着思雪出去了,说是去福运楼试试新菜式,吃饭的时候,小姐把思雪打发去了点心楼买点心,但等思雪回到福运楼的包厢,却发现小姐不见了,思雪找了许久都没找到,又担心小姐的名声不敢跟其他人说,只好跑回府里找人……”思雨浑身颤抖地述说荀林媛失踪前后的来龙去脉,她知道如果小姐找不回来,那她作为大丫鬟,肯定也落不着好,心里早就又慌又急了。 “媛儿的知交好友都有谁?派人去她们家里询问一下,你们再仔细想想,她会不会去了其他地方……”荀亦明心急如焚,生母早早去世,生父又是个对兄妹俩仇视至极的,他跟妹妹相依为命,感情深厚,最担心她出事。 荀亦明一一吩咐了下人去找妹妹,然后他自己也带了人去福运楼,打算从那儿开始查起。 只是,这会儿距离荀林媛不见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时辰,福运楼来来往往的人又很多,身份复杂的不在少数,荀亦明这会儿去找也毫无头绪,只能干着急。 那么,荀林媛怎么就不见了呢? 因为她终于“勇敢”地去追求真爱,选择跟情郎私奔了。 本来那个骗子并不想跟荀林媛私奔,毕竟他虽然胆大包天,敢去骗荀家的大小姐,但其实他只是想骗骗小姑娘的感情,然后再骗点钱财使用,最多再牵牵小手沾点小便宜,来真的他是不敢的,毕竟荀家名声再不好,家里也有人当官。 可是荀林媛恋爱脑上头,看了许多千金大小姐跟穷书生私奔的话本,话本里一开始大小姐家里人是很不赞同,但等穷书生发奋读书,一举考中功名之后,大小姐家里人的态度立马就发生了三百六十度改变,从反对改为赞成,大小姐为爱私奔也成了慧眼识英才了,于是一对私奔的鸳鸯成了男才女貌的眷侣,一家人团圆大结局。 荀林媛把这种话本当成真的了,开始经常跟骗子情郎说私奔,说等生米煮是成熟饭,等骗子情郎金榜题名,那他们就不会被拆散了,还会得到家人的谅解和祝福。 骗子情郎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再给他三百年也无法金榜题名,但荀林媛有一句话打动了他贪婪的心,那就是生米煮成熟饭,他想着,要是大小姐怀了孕生了孩子,难道荀家真的舍得不要她和孩子?如果荀家心软了,那他岂不是能父凭子贵?一辈子都不用愁了?如果荀家真的舍弃了大小姐,那他大不了带着大小姐逃得远一些,然后看情况是留着伺候自己,还是卖了…… 于是就这样,被荀林媛洗脑洗得没了理智只剩下贪婪的骗子情郎就这么脑袋一热,真的带着荀林媛私奔了,他还把人带离了京城,打算先去外地避避风头。 荀亦明一连找了荀林媛半个月,却依旧连她的一根头发丝都没找着。 他急得嘴角生了好几个燎泡,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担心又着急,生怕家里人真的放弃了荀林媛。 荀修一知道荀林媛不见了,过了一个晚上还没回来,就立刻毫不犹豫地说要维护家里的名声,让荀林媛“急病身亡”,荀亦明当然不同意,跟荀修大吵了一架。 可是等半个月过去、一个月过去,又在经过拷打后从思雪嘴里得知荀林媛跟一个外男有私情的事,于是就连荀亦明的祖父祖母,都赞同舍弃荀林媛、让她直接“暴病身亡”了。 再跟三人争执的过程中,荀亦明急火攻心,终于忍不住晕倒了过去。 等他半夜清醒过来,却已经是上辈子那个功成名就的荀亦明了。 “你是谁?”荀亦明看见床前趴着一个年轻的陌生女子,便问道,他不记得自己有这样一个侍妾。 “夫君,你怎么了?我是你的娘子秀娘啊,你是不是还没去清醒过来?”秀娘着急地询问。 “不可能,我娘子是荀周氏,闺名端容,不叫什么秀娘!”荀亦明脸色冰冷地说道,他不至于连自己的妻子都认不出来。 然而秀娘听见她这话,却大惊失色,立刻摸上他的额头:“夫君!你在乱说什么胡话?难道之前晕过去是伤了脑子?” “我没有伤脑子!”荀亦明忍不住发火,挥手拍掉了秀娘的手。 “夫君,我立刻去找大夫来给你看看。”秀娘却笃定他是脑子坏了,含着眼泪转身出去找大夫了。 荀亦明刚要开口说什么,突然脑海中猛地冲出一大段密集的记忆,他忍不住痛呼一声捂着了额头。 过了一会儿,那些记忆硬塞进他脑子里,让他疼得冒出了一身的汗。 等他好不容易消化了这段记忆,便恍如五雷轰顶,惊愕得无法思考了。 他明明成了当朝太傅,在书房里写奏折,可刚刚冒出来的那段记忆却告诉他,他如今才二十四岁,两年前才考中进士,当了个小官,娶的妻子确实是刚刚离开的那个秀娘,根本不是自己本身记忆中的安阳伯嫡女周端容。 荀亦明好不容易才理清如今的处境,原来他成了二十四岁的自己,但却是截然不同的另一个自己。 在这辈子,他的小姨并没有成为他的继母,在嫁给他父亲的当天就当街烧死在花轿里,而他父亲,因此不能人道,却听信谗言,认为是自己生母给他下了毒药,从而对自己兄妹俩很是敌视,恨不得置他们于死地。 这辈子的父亲仕途不畅,身败名裂,害得自己也得辛辛苦苦从小官做起,娶的妻子也上不了台面,家世比上辈子差远了。 而更糟糕的是,他疼爱的妹妹,一个月前跟一个骗子私奔了,至今毫无音讯、不知死活。 原本那个骗子应该被继母揭穿的,可是如今没有小姨继母了,妹妹就根本躲不过这个劫…… 944、小姨不当后娘(19) 饶是荀亦明换成了上辈子那个老奸巨猾的灵魂,但一想到自己如今的状况,心里还是忍不住有点慌了,一切都跟上辈子不一样了,他的起点降低了许多,周围不但没有人能帮他,反而全是拖后腿的人,他还能爬得到上辈子那样高的位置吗? 荀亦明只觉得烦躁异常,上辈子他的生活那么完美,老天为什么要让他来过这截然不同的一辈子?即使年轻了几十岁,他也丝毫高兴不了,毕竟谁当了位高权重的权贵久了,还能习惯重新当回要伏低做小、处处不如意的小官? “夫君,你现在怎么样了?快让大夫看看。”秀娘把一个老大夫领了进来。 荀亦明任由大夫给他把了脉,便问秀娘道:“妹妹的事有消息了吗?”他如今也顾不得在意妻子不是大家闺秀周端容,而是小家碧玉秀娘了。 秀娘见丈夫本身身体都不好了,还在担心妹妹的事,便没好气地说:“没有!夫君,你都找了她这么久,已经仁至义尽了,何必再继续下去,祖父、祖母和父亲他们都放弃了……” “你闭嘴!媛儿是我唯一的妹妹,我绝对不会放弃她。”荀亦明眼神冷厉地对秀娘道,他确实对这个相依为命的妹妹很疼爱,听见秀娘的话便忍不住生气了。 秀娘只好低下头再也不言语了,她对这个小姑子没有任何好感,刁蛮任性就算了,偏偏还很愚蠢,这不,居然还闹出跟人私奔的丑闻,害得一家人不得安生。 大夫给荀亦明把了脉之后,开了个药方,便说:“荀少爷没什么大碍,就是怒急攻心以及最近操劳太过,心神有点损伤,只要好好休息几天就能好了。” 秀娘把大夫送出去之后,荀亦明却并没能入睡休息,他经历了重来一世以及妹妹跟人私奔这么大的事,哪里还睡得着? 在床上翻来覆去了大半个晚上,一直到了后半夜,他才勉强睡了一会儿,等到第二天醒来,整个人就更憔悴了,毫无精神,但他还惦记着荀林媛的事,因此强撑起精神开始过问寻找妹妹的事。 毫无意外,依旧没有丝毫结果,荀亦明只能干着急,又跟自己如今官职太低,无法调动更多的人手和资源去寻找。 他倒是想亲自出去找,但是身体不允许,只能在床上干熬着。 “元哥儿和敬哥儿如今学业怎么样了?请老师启蒙了吗?”荀亦明想起上辈子自己这个年纪都有两个儿子了,便开口询问秀娘,妻子虽然换了个人,但孩子应该不会换吧?他不太确定地想。 然而,秀娘却一脸迷惑地问他:“元哥儿和敬哥儿是谁?” 荀亦明顿时大惊,难道自己两个聪慧可爱的儿子都没了?!见秀娘探究的眼神,他连忙讪笑道:“没什么,忽然想起亲戚家两个孩子。对了,咱们的孩子呢,我病了,他们都不来探望我这个爹吗?” 荀亦明昨晚接受记忆的时候只迅速地浏览了一遍,只关注重要的事情,其他小事根本不放在心里,而孩子就属于“小事”的范畴,因此他这会儿才会“马失前蹄”。 秀娘却大惊失色,她惊慌地说道:“夫君!你肯定是伤了脑子了,咱们哪里有孩子啊,你是不是意识错乱了?” “我们没有孩子?一个都没有?”荀亦明心中涌起不好的预感,上辈子的他在这个年纪,两个儿子都能满地跑,开始启蒙念书了,可如今他却一个孩子都没有? 秀娘毫不留情地打破了他的幻想,说:“夫君,咱们真的还没有孩子啊,这几年我给你抬了好几个侍妾,可还是没一个怀孕的……不过大夫说可能是咱们孩子来得晚,不需要太担心……” 荀亦明已经没有心思听她的安慰了,他愣愣地想着,为什么这个世界的自己会如此不顺,妻子换了人、孩子直接没了,疼爱的妹妹跟人私奔后不知生死…… 他为什么会沦落到如今这个地步? 荀亦明绞尽脑汁想要寻找出原因,可是他想来想去,但只找到了一个他不想承认,可是又最符合情理的原因,那就是,这个世界里,他的后娘兼小姨,一开始就死了,根本没能嫁入荀家,也就不可能尽职尽责地抚育他们兄妹俩,不可能给他父亲打理家事,让父亲毫无后顾之忧一心在官场打拼,给他创造辉煌的起点…… 而他的妹妹,更是因为没有了后娘的悉心教导,变得愚蠢任性,从而做出跟人私奔的蠢事来,直接毁了自己的一生。 曹时初兢兢业业地为他们荀家费尽心血的时候,他是怎么想她的?他觉得这个后娘实在太愚蠢了,没有半点心机,居然真的把原配留下来的孩子视如己出,毫不保留地教导成才。 当初荀亦明会在心里偷偷地鄙夷她,觉得自己把她玩弄于股掌之间,因此在她面前有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甚至还觉得自己和妹妹愿意让她养育,是她的荣幸…… 可是如今看来,荀亦明不得不承认,没有了曹时初这个后娘,他们荀家,过得一塌糊涂。 上辈子,其实他一点儿都不在意父亲把后娘休弃送去家庙,也丝毫没想过去看看她,关照她,让她好过一点儿,他忙着讨好上司、结交同僚、跟侍妾享乐……哪里有心思分给一个早就毫无用处的后娘? 他知道妹妹是污蔑她的,他父亲也知道,但这有什么关系?妹妹不小心惹出的事总得有一个人负责,与其让妹妹名声受损,那还不如她这个后娘再贡献一次,不是说对他们兄妹视如己出吗?既然这样,那为女儿牺牲自己不就是应该的吗?所以他们牺牲曹时初,牺牲得理直气壮、牺牲得毫不心虚。 如今的荀亦明想起这些往事,就忍不住想,这个世界他和其他荀家人所遭受的一切,是不是上辈子利用和陷害了一个无辜之人的报应? 他妹妹私奔,是不是本来就是她的命运,她做出这种事注定不会有好下场,所以是不是在为上辈子的她赎罪? 945、小姨不当后娘(完) “啊嚏!啊嚏”曹时初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知春吓得连忙问她:“师父,你怎么了?受风寒了吗?我去给你熬一副药?” “不用,我没事,大概是有人念叨我了吧。对了,知夏去隔壁村出诊什么时候回来?”曹时初问,她已经培养出了知春和知夏两个女弟子,所以曹时初就心安理得地可以偷偷懒了,普通的疾病她都懒得出手,只让两个弟子拿来练手。 之后她又接着收养了三个孤儿女孩回来打下手兼学医术,她的医术那么高明,附近人家不是没有想过让自家的女孩子来跟她求师拜艺,但曹时初并没有收下,毕竟有家人的女孩子很难一辈子把心思放在医术上,她们很以后可能学个一两年就又回去嫁人生子了,这样学了个半桶水,曹时初怕她们砸了自己的招牌,也怕她们医术不精害了人,所以还不如收无依无靠的孤儿呢,她们受过生活的苦,只要给一点机会就会努力抓住。 “大概晚上就会回来了,隔壁那个产妇生孩子都生了快两天,今天怎么也该生出来了。”知春回答道,她跟在曹时初身边十几年,是稳重又可靠的大师姐,曹时初几乎把家里和诊所的一切事都交给了她来管。 “师父,京城里的那个什么安阳侯府的人来找您去他们府上看诊,您都不去,他们要是怪罪下来,咱们得先想个办法啊。”知春有些担心地说,她总是这样,每次有京城里的大户人家来让曹时初去看诊,曹时初拒绝了,她都总要担心一阵子,生怕那些大人物会使什么手段对付她们。 曹时初听她这么说,无奈地叹了口气,说:“知春啊,你年纪轻轻的就这么操心,小心老得快啊。你师父我又不是第一次拒绝上门给京城里的权贵们看病了,你看哪一次我被他们报复了?我们现在还不是好不好的?所以啊,你就把心好好地放在肚子里吧,无论如何,我都能保一大家子安安稳稳的。” 知春听她这么一说,顿时自己也笑了,说:“这不是以前在大户人家当差留下来的毛病吗?总是担心这担心那。” “这么多年了你这个毛病还没消失啊?”曹时初笑了,知春这心理阴影可够深的,她安慰她道,“那你可以换个方式想啊,除了接生,我虽然不上门给人看病,但也治好了不少有权有势的女眷们的病,即使得知了某大户人家,那我不是还可以寻求那些我治过的女眷们的庇护吗?” 曹时初说是这么说的,但其实心里从来没想过要别人庇护,她只相信自己。 但知春听了她这话却真的豁然开朗了:“师父,您说得对啊,这些年跟咱们有交情的大户女眷不少,要是真的有事,我们还是能找人帮帮忙的。” 打消了大徒弟的担心,曹时初悄悄地松了口气。 曹时初的日子过得平安顺遂,但荀亦明就每天都过得水深火热了,妹妹没有丝毫音讯就算了,他的祖父祖母以及父亲居然真的给荀林媛报了个“暴病身亡”的名头,直接办起了丧事,这是要彻底抛弃荀林媛这个做出跟人私奔这种败坏门风的事情、给家族摸黑的不屑子孙了。 荀亦明并不同意,但他的反对无效,他的三个长辈直接就让下人挂上了白皤,给亲戚朋友们送哀信去了。 于是丧事办完之后,荀林媛在外人眼里已经是个死人了,荀亦明还不死心,依旧在私底下寻找着她,只不过一切都徒劳无功。 日子总要过下去,荀亦明虽然很担心妹妹,但他到底更爱自己,所以并没有亲自出去寻找,而是留在京城,为自己的仕途殚精竭虑。 除此之外,他还要操心传宗接代的问题,成亲都已经六七年,有妻有妾,可却没有一个女人怀过孕,很明显了,问题就出在他身上。 可是他已经请了很多大夫来看,但每个大夫都说他的身体没问题、他妻妾的身体也没有问题,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不能怀孕,大夫只好让他平时注意养精蓄锐,别劳累太过。 荀亦明每日里不但要为公事焦头烂额,还要为家事精疲力竭,妻妾怀不了孕就算了,偏偏他的亲生父亲还要给他找麻烦,荀修认定了是他生母给他下了毒致他不能人道,因此迁怒于他,经常辱骂嘲讽他,说他不能生都是报应,是给他母亲赎罪。 荀亦明每到这时候,总会想起他的上辈子,有曹时初当他后娘的那辈子,他的父亲从来都是宽和从容的,在仕途上一帆风顺,对待他们兄妹俩也亲近疼爱,是真正的父慈子孝,丝毫不像这辈子,父不父、子不子,父子反目成仇,恨不得你死我活。 为什么会沦落到如此地步?荀亦明很想说这是意外,即使没有曹时初这个后娘,他也可以凭自己的努力爬到自己上辈子的地位。 但事实是,他不能。 上辈子的他,有官途顺畅的父亲为他铺路,有门当户对贤惠体贴的妻子让他无后顾之忧、位高权重的岳父提拔,还有名声在外的妹妹联姻……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他能平步青云的关键。 但这辈子,他只有一个身败名裂非但不能给他铺路,反而会给他拖累的父亲;没有门当户对的妻子和权势煊赫的岳父,只有家世平平的妻子和给不了他帮助还得他拉扯的岳父,他步入官场的开始就不顺,没人提拔、没有好名声,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难,即使他费尽心思也是徒劳。 直到四十多岁他依旧是个五品的小官,跟前世位高权重的重臣丝毫不能比,更让他心如死灰的是,他一直没有孩子,他总忍不住想,是不是因为上辈子他害得曹时初流产,终生无法有自己的亲生孩子,所以这辈子,他也注定不会有自己的孩子,因为这是报应。 而他的妹妹,在私奔了两年后,终于被他在一个城镇的勾栏院找到了,找到之后荀林媛也不可能当回她的大小姐了,毕竟她早就“死了”,更何况她的祖父母以及父亲都不肯接受一个当过妓的女儿回来,荀亦明无奈,只好把她送去了家庙清修。 巧了,那个家庙恰好是上辈子曹时初待的那个,果然善恶到头终有报,一报还一报啊。 946、苦情剧女主对照组(1) “时初,你要收敛一下脾气,咱们做女人的,在外面应该顾着男人的面子,你怎么能当着大家的面打骂他呢?还泼了一头的酒,你让他以后在同事面前还怎么抬得起头来?”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声和声细气地劝说着。 时初转过去一看,只见一个长相温婉的年轻女子正抓着她的胳膊,蹙着一双细眉,一脸不赞同地对她说话。 “你回去之后好好地跟长帆认个错,千万不能犟着来,夫妻之间总要有一个退让的,你不改改现在泼辣的性子,长帆以后就更不愿意回家了……你别不乐意,我这也是为了你好,否则你们夫妻俩三头两天地吵架,也伤夫妻感情啊……”年轻女子又语重心长地继续劝着。 “他下班不回家帮忙做家务带孩子,却跑出来跟别人喝酒,他还有理了?还想让我退让,跟他认错?宁过云,你脑子没毛病吧?”时初嘴巴一顺溜,话没经过脑子就说了出去,丝毫不用思考。 宁过云听见她这话顿时惊得睁大了眼睛:“时初,做家务带孩子是咱们女人家的事,怎么能麻烦男人呢?” “你滚蛋吧!越听你说话我火气越大。”时初甩开宁过云的手,哼了一声,头也不回地往自家走了。 在路上的时候,时初就接收了原主的记忆。 原主是乔时初和丈夫郁长帆是复材面粉厂的职工,结婚三年,两年前生了一个儿子,夫妻俩是自由恋爱,平时感情不错,但郁长帆爱玩,又交了许多朋友,因此经常不着家,家里孩子和家务事都丢给了原主一个人,久而久之,原主就开始暴躁了,经常把出去喝酒的丈夫揪回来干活。 而宁过云跟原主也是面粉厂的职工,正巧也结婚三年,只是她一开始生了个女儿,而她婆家和丈夫都重男轻女,于是她躲着计生干部,偷偷地回乡下老家,偷着又生了一个女儿,还为此丢了面粉厂的工作,本来她还想继续生的,但是街道的计生干部已经被她躲过了一回,自然不可能让她还有机会,于是硬压着她去医院做了结扎手术。 自认为只生了两个赔钱货,让丈夫家断了香火,宁过云非常愧疚,于是在婆家越发地做低伏小,对丈夫任劳任怨,就为了让外人都看到她虽然不能给男人生一个儿子,但确实是贤惠又能干的好媳妇。 如果她只是自己这样做那谁也管不了她,但偏偏她不但自己这样做,还要劝着周围其他女人也要温柔贤惠、任劳任怨,“做一个男人身后的好女人”。 原主倒了大霉成为她的邻居,就经常被她“教育”、“劝导”,原主的脾气比较泼辣,因为在娘家时从小就比较受宠,所以是不肯受委屈的,丈夫要是哪里惹到她了,她从来不忍着,开口就骂;丈夫要是想偷懒自己出去潇洒?那不行,揪也要揪着他回来分担家务活…… 宁过云于是就很看不惯原主的行为,觉得她一点儿都不贤惠,对丈夫不但不温柔顺从,居然还干对骂甚至对打,简直是翻了天了,很不可思议。 原主可不理会她那一套贤惠女人的理论,什么三从四德、以夫为天?不可能的! 宁过云作为苦情剧女主角,遇到的人生苦难自然是不可能只有没生下儿子这一个,因为超生,她和丈夫薛延宗都被面粉厂开除了,为了维持生活,薛延宗只好学着做生意,没想到他做生意还挺有天赋,很快就做得风生水起,挣了不少钱。 然而男人有了钱就难免会变坏,于是薛延宗开始在外面流连花丛,宁过云知道之后,整天以泪洗脸,痛苦不已,还找原主诉苦,原主劝她要不就把薛延宗揍一顿,警告他跟外面的女人断了;要不就带着两个女儿干脆离婚分钱走人。 但宁过云两个选择都没选,还为薛延宗辩解,说他在外面有女人也情有可原,谁让她没给他生下儿子,害他家断了香火?他也是因为心里苦闷才会去找其他女人排解,而且这其中也有生意场面上的逢场作戏,当不得真的,外面的女人他只是玩玩,只有宁过云自己,才是薛延宗名正言顺的妻子,是百年后能跟他合葬的原配…… 原主见她这样,就问她到底想怎么样? 宁过云说,就是想请原主和郁长帆一起去劝劝薛延宗,让他收收心回归家庭…… 原主只觉得她不可理喻,翻了个白眼,便不理会她了。 郁长帆倒是真的去劝了薛延宗,只是薛延宗做生意挣了钱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怎么可能听劝?于是他不但不收心回归家庭,还变本加厉,最后甚至跟一个舞女生下了私生子。 这下子原主以为宁过云该死心离婚了吧?然而并没有,宁过云对这个私生子不但不厌恶、排斥,反而喜出望外,让薛延宗把孩子带回家交给她抚养,她说她不能给薛家生儿子传香火已经是大罪,如今丈夫好不容易有了儿子,她又怎么能不要呢?所以她要将功赎罪,亲自抚养教导,让老薛家的香火茁壮成长…… 于是她真的把那个私生子视如己出,两个亲生女儿都排在后面,薛延宗见她这么通情达理、宽和大度,对她难得有了好脸色,宁过云就越发觉得自己做对了。 只是好景不长,薛延宗的做生意得罪了一个很有权势的人,被人整得破产了,还欠了巨额债务,薛延宗自己不想负责任,于是丢下妻儿老小跑了,杳无音信。 宁过云知道这个消息后犹如晴天霹雳,但痛苦过后,她擦了擦眼泪,便决定为丈夫承担起责任,在外面打三四份工,不管多苦多累的活都干,只为了挣钱养一家老小,以及偿还债务。 至于那个私生子,她也并没有迁怒和放弃,而是继续抚养着,她说丈夫总有一天会回来,她不能在他不在的时候抛弃他的儿子,她得为他把这个家撑起来,然后等到他回来了,她就能堂堂正正地说一句:我没有辜负你。 947、苦情剧女主对照组(2) 时初看完原主的记忆后,知道宁过云的行事作风,简直想要破口大骂,她爹的,清朝的僵尸都比她开明,她到底是怎么在解放了四十多年后还保留这种令人作呕的封建思想的?还传宗接代、不能断了香火、三从四德?我三她姥姥的三! 她要是自己一个人心甘情愿当傻叉就算了,偏偏因为她,周围的人对女人的道德标准都提升到天上去了,要求女人既要挣钱养家,又必须生儿子,生不了儿子就得同意男人在外面生,不能有任何怨言,还得任劳任怨地给夫家当牛做马带私生子…… 什么,你做不到?那人家宁过云怎么就做得到?! 本来过去几十年大家好不容易有了些男女平等的意思,知道女人能当家做主,独立自强,要是男人不行还能离婚。 好家伙,被宁过云把榜样这么一竖,周围女人的生存环境更恶劣了,直接倒退几十上百年,她以一己之力毁了广大妇女几十年的斗争成果。 时初简直想吐血,宁过云就是女人公敌。 时初甩了甩脑袋,想着等薛延宗破产了,可不能让他跑了,得让他留下来,宁过云不是贤惠好女人么,那么好的女人,怎么能没有丈夫伺候呢?所以自己得帮她留住丈夫啊。 乔时初回到自己家里,郁长帆已经拿着拖把开始拖地了,他看见妻子回来,便笑嘻嘻地说:“媳妇儿,你回来啦?我把地拖完就去帮儿子洗澡。” 郁长帆倒是没有薛延宗那些乱七八糟的封建思想,也愿意跟妻子分担家务活,但他就是爱玩,老想着跟没结婚前一样在外面浪,跟朋友喝酒吹牛。 不过如果原主发火了,把他揪回家,他还是会乖乖地干活,也不记仇,在外面跟原主对骂、对打,那是一时气急,又不想在朋友面前没面子,等回了家没了外人,他知道自己理亏,就心虚地十分勤快了。 乔时初看着他脖子上还有自己指甲划的血痕,也没处理,便去拿了医药箱,说:“过来,给你处理一下伤口。” “伤口?什么伤口?”郁长帆乖乖地拿着拖把过来,问道。 乔时初拿了棉签沾了碘伏就往他脖子上的血痕涂去。 “嘶……你轻点……有点痛……”郁长帆连忙说道,他这才知道自己脖子受伤了。 “活该,让你一下班就不着家,想偷懒,下次还这样,我能把你脸挠开花!”乔时初没好气地说道。 “不敢了不敢了,没有下次……”郁长帆连忙求饶,然后又嬉皮笑脸地说,“媳妇,你下次挠我能不能别挠脸上、脖子上这些露在外面的地方?别人会笑我的。” “笑就笑了,这就是你不守夫道的惩罚。”乔时初冷哼道,三两下把他脖子上的伤涂了药,又把他打量了一遍,没发现其他伤口,这才道,“继续拖你的地去。” 郁长帆低眉顺眼地去拖地了。 乔时初放好医药箱之后,便走到童车旁,把一直睁着乌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看着爸妈的郁承宣小朋友抱了起来。 “妈……妈……”郁承宣小朋友才一岁多,刚开始学讲话,喊妈妈喊得最顺溜。 “宝宝饿不饿?”乔时初捏了捏儿子肉乎乎的小脸蛋,笑眯眯地问道。 “饿!饿!”小家伙根本不知道饿是什么意思,就会学着大人话里的最后一个字来喊。 乔时初摸了摸他鼓鼓的小肚子,他顿时怕痒地哈哈地扭着小身子笑起来。 “你回来之后有没有给他喂奶粉?”乔时初转头问郁长帆。 “没有……我见他不饿,想等晚一点咱们吃过饭后再喂他。”郁长帆理直气壮地说道,“你看他身上长的那些肉,说明他营养过剩,奶粉可以不用喂那么频繁。” “我看你脑子里的水才过剩,他这是长奶膘,肉都是虚的,有什么营养过剩?”乔时初白了他一眼道。 郁长帆摸了摸鼻子,不吭声了。 乔时初便一手抱着小家伙,一手拿奶瓶出来倒水、倒奶粉。 小家伙一看见奶瓶,便知道是自己的口粮要来了,开心得不得了,在乔时初怀里都蹦了几蹦。 乔时初连忙按住他的小身子,说:“你乖乖的别乱动,妈妈给你泡奶粉。” 他便立马乖乖地不动了,黑亮亮的一双圆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奶瓶看。 泡好奶粉之后还得先放凉,小家伙却等不及了,伸出小手,眼巴巴地看着,奶声奶气地说:“要……要……” “太烫了,会烫着你的小舌头,先等它凉了再给你喝啊,别着急。”乔时初哄他,把他伸出去的小胖手握住。 因为原主和丈夫都是面粉厂的职工,白天都要上班,没办法带孩子,而孩子又不到送去托儿所的年纪,所以郁承宣小朋友白天都是送去给奶奶带的。 原主的婆婆郁母早几年就退休了,在家打理家事、给郁长帆的大哥带孩子。 郁长帆有一兄一姐,姐姐早就出嫁,大哥也早结了婚,孩子都十岁大了,郁长帆结婚之后,兄弟俩就分了家,郁父郁母自然跟长子一起住,但平时也会帮郁长帆带带孩子,并不算太偏心。 给郁承宣小朋友喂完奶之后,乔时初就把他交给郁长帆,她自己则做晚饭去了。 虽然夫妻俩都上班,但因为面粉厂这几年效益逐年下降,工资都快发不出来了,有时候还会拖上几个月才发,因此他们家的生活其实并不是很宽裕。 郁长帆看着桌子上两盘子没什么油水的炒油菜心以及木耳炒蛋,说:“下个月的工资大概又要推迟发了。” “家里大概还有两百多块的存款。”乔时初回忆了一下存折上的数字,说道。 郁长帆每个月的工资加奖金在一百二十块左右,但不是每个月都有奖金,所以平均在一百出头,而乔时初的工资有时候还不到一百,存折上的两百多块大概是夫妻俩一个半月的工资,这点钱,还要养一个孩子,根本不禁花。 工资还要推迟发,郁长帆都有些发愁了,忍不住捏了捏什么都不知道的郁承宣小朋友一下,说:“儿子,爸爸快要养不起你了。” 948、苦情剧女主对照组(3) “隔壁的薛延宗卖电风扇赚了不少钱,我看他整天梳着油头、穿着皮鞋,走起路来都用鼻孔看路,一副看不起人的模样,看来是发大财了,要不我也留职停薪做生意去?”郁长帆试探着问乔时初。 乔时初想了想,如今还有五六年就到下岗潮了,到时候即使不辞职面粉厂也会倒闭,现在开始想出路总比到那时候才开始考虑谋生好。 于是她说道:“你自己考虑清楚就行。” 郁长帆有些意外,笑了笑,说:“我还以为你会不同意呢,毕竟做生意风险太大,你之前还说薛延宗做生意不会长久,还是面粉厂的工作最可靠——虽然说现在工资都快发不出来了,但到底是稳定的,总不会真的倒了。” 郁长帆不知道以后的事,还以为面粉厂永远都不会倒闭。 “谁让咱们家还要养孩子呢,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工资,生活还能勉强过得去,但过一两年,宝宝就要上学,到时候连学费都可能拿不出来,你难道忍心让孩子跟着咱们受苦受穷?”乔时初反问他。 “当然不忍心,是吧?小家伙,养你很费钱的,爸爸要努力挣大钱才养得起你啊。”郁长帆摸了摸儿子的小脑袋说道。 郁承宣西也听不懂,只笑呵呵地对他爸爸露出几粒小米牙。 乔时初并不担心郁长帆的谋生本事。 在原世界剧情中,他也做起了生意,虽然不像薛延宗那样一做生意就顺风顺水,没用多久就赚了大钱,但他一步一步地扎扎实实地做,倒也慢慢地做起来了。 不过他虽然爱玩,但都是跟朋友们去喝酒玩牌打球之类的,对找女人倒没什么兴趣。 虽然同样要跟生意伙伴应酬,为了随大流不得不找女人相陪,但他并没有那个贼胆,因为原主要是知道了,每次都会怒气冲冲地跑去大闹,不但把郁长帆臭骂一顿,还会严厉警告他的生意伙伴,不许把他拉下水玩女人。 还放了话,要是郁长帆敢出轨,那她就阉了他。 于是久而久之,他的生意伙伴都知道找他应酬喝酒可以,却不能找女人给他作陪,大家还嘲笑他惧内,是妻管严。 宁过云听说后,为此还特意跑来劝原主不要这么做,说是做生意的逢场作戏很难免,有女人很正常,只要不带回家就可以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还让乔时初忍,要识大体、顾大局,不能当无理取闹、嫉妒心强的泼妇,还说她那样不顾场合地去闹,会让男人在生意伙伴面前抬不起头,被人小看,甚至可能生意都被她搅和掉了。 原主听到她这些话,气得当场就拿扫帚把她赶出门了,还骂她自己下贱就算了,要是还要拉着别人跟她一起贱,那真是该天打雷劈了。 宁过云大概还把这事拿回去跟薛延宗说了,把乔时初的泼辣短视态度跟她自己对丈夫的宽容识大体作对比,以此来跟薛延宗表衷心:你瞧,我多宽容大度、多识大体…… 乔时初摇了摇头,把宁过云这个脑子进了水的女人抛到脑后,然后跟郁长帆商量起做什么生意。 郁长帆是个行动力和执行力很强的人,说了想停薪留职就真的办了停薪留职,郁父郁母听说了,劝了他几遍,见他铁了心了,便也只好作罢,但到底还是不看好他这个决定。 郁长帆并没有在意,毕竟跟父母已经分了家,他做的决定只要乔时初支持,那他就能毫无后顾之忧地努力下去。 郁长帆打算做家具生意,这时代市场经济开始逐渐兴起,不少人做生意都挣了钱,还有其他行业的有钱人也越来越多,大家有了买房的意识,自然家具行业也就跟着房地产行业发展起来了。 郁长帆交友广泛,三教九流的人都认识,想要会做家具的木匠只需要跟朋友打听一下就找到了,同样,办厂、找投资、拉业务都是他一个人慢慢拉着朋友做起来的。 乔时初并没有插手,这是郁长帆自己的生意,乔时初对这行没什么兴趣,而且她跟郁长帆是夫妻,两人要是把家具厂办成了夫妻店,如果出现分歧,很容易影响生意决策。 乔时初自己虽然还在面粉厂上班,但其实内心里已经在琢磨辞掉这份工作,找其他挣钱方式去了。 如果只是想要钱,那她伴生空间里随便拿一件首饰出来都能卖出笔巨款来,但那样太没有挑战性了,而且她也没办法把钱的来路跟郁长帆交代清楚,因此这条捷径就没必要走了。 “时初,听说长帆办了停薪留职也做生意去了?”乔时初刚从厂里下班回来,就看见宁过云抱着她小女儿从外面回来。 “是的,面粉厂工资快发不出来了,孩子又慢慢长大,很快就要上学了,再这样下去不行,他就琢磨着做生意挣点钱了。”乔时初很直接地回答道。 宁过云顿时露出一副不赞同的神情,说:“哎,现在做生意也不一定能挣钱,还很可能会赔钱啊,我家延宗是运气好,才挣了些钱。要是我和延宗没有因为超生的事被厂里开除,我才不会同意让延宗去做生意,他在外面天天跟人喝酒跑业务,身体都被搞坏了,要是还在厂子里,哪里会有这么多不得安生的事?” 乔时初总觉得她这抱怨的话说得像在炫耀,于是她看了看她那烫成了大卷的头发,说:“宁过云,你这话说得可真是有趣……如果你家延宗没有做生意,那你现在哪儿有钱烫头啊?对了,你怎么突然烫头发了?好女人不应该留着黑长直的自然长发吗?怎么能烫卷了呢?这可一点儿都不贤惠温良了啊。” 宁过云脸上顿时闪过一阵不自在的神色,说:“我……我这不是跟人学时髦吗?延宗说了,他就喜欢烫头的女人,我不能让外面的女人比下去了……” 乔时初听了,忍不住想翻白眼,好家伙,果然还是因为男人喜欢才去烫的,而不是因为自己喜欢。 949、苦情剧女主对照组(4) “时初,你也要学着收敛自己的脾气了,要是长帆做生意有了出息,在外面就会很受追捧,到时候如果你还是总跟他发脾气,他肯定会忍不了,万一他要跟你离婚怎么办?不,他不会跟你离婚,毕竟你给他生了儿子,但他不离婚,还可以在外面在找其他女人啊,难道你愿意看着他找其他女人?”宁过云苦口婆心地对乔时初道。 乔时初听见她的话,都不知道从哪里吐槽起,在她的观念里,只要你生了儿子,那丈夫就算再怎么对你不满,也不会跟你离婚,但是会在外面找女人。 “如果他敢在外面找女人,我就先阉了他,再带着儿子跟他离婚,这年头,离婚是自由,他想要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我能先断他三条腿。”乔时初毫不客气地说道。 “时初!你、你怎么能说……说这种话?”宁过云听进乔时初这些离经叛道的话,惊愕得眼睛都瞪大了,脸也红了起来,眼神躲闪着说,“什、什么三条腿,这些话也是我们女人能说的?被别人听见了你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乔时初见她这幅扭捏的模样,都忍不住笑了,说:“你都生了两个孩子了,怎么还这么害羞?我的男人要是敢在外面弄脏他的第三条腿,那干脆就一条腿也别留了,婚姻不就是两个人互相满足对方的独占欲和占有欲吗?如果这两样不能满足了,那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时初,这样不好……”宁过云还是坚持不懈地想要说服乔时初听从她那副理论,然而乔时初可没耐心听她讲女德,因此对她摆摆手,说:“不跟你聊了,我要去婆婆家把孩子接回来。” 说完不等她回答,就又转身离开了,宁过云看着她三两下跳跃着离开的动作,还如同未出嫁的少女般活泼灵动,忍不住叹了口气,内心里不知怎么的,有些羡慕,但转而又想,乔时初这么泼辣、脾气大,一点儿都不给男人面子的女人,以后肯定有的是苦头吃,只怕她现在的活泼灵动也保持不了多久了,很快就会变成一个跟其他女人争风吃醋的泼妇了。 “克妹,咱们长大了可不要像乔阿姨这样啊,女人就应该柔顺大度,哪里能跟男人对着干呢?”宁过云教育着自己怀里连周岁都没满的小女儿。 她生了两个女儿,大女儿名字叫薛招娣,含义一目了然,就是想要她招来弟弟,可惜她招来的还是个妹妹。 小女儿叫薛克妹,含义也是很清楚,就是克妹妹,让妹妹不要投胎到她们家里来,这想生儿子的心思那是昭然若揭了。 乔时初知道这倒霉的姐妹俩的名字后,十分同情她们,这种名字对她们来说,就是一种赤果果的羞辱和打压,她们带着这样的名字,可想而知在以后的生活里会遇到多少异样的目光。 薛延宗和宁过云真的是够缺德的父母,专坑女儿,除了名字之外,等到后来薛延宗因为破产欠债跑路之后,这姐妹俩小小年纪就成了薛家的小奴隶,不但要帮忙带私生子弟弟,还要做各种家务活,等到了十四五岁就要去外地打工替父还债,还被宁过云洗脑成了扶弟魔,即使结了婚生了孩子都一心想着帮弟弟,害得她们自己的人生过得一塌糊涂。 乔时初从婆婆家接回了郁承宣小朋友,小家伙刚喝了牛奶,身上带着一股奶味儿,十分好闻,乔时初忍不住亲了又亲他的小肉脸蛋。 “妈妈……”郁承宣小朋友被乔时初亲得痒痒的,咯咯笑着想躲开妈妈的亲亲,小肉手推着乔时初的脸,笑个不停。 郁长帆因为生意刚起步,每天都很忙,直到乔时初做完了晚饭,他都还没有回来,乔时初只好和儿子先吃了,把饭菜留给他。 等到晚上九点的时候,郁长帆终于回来了,一脸的疲惫,乔时初见他这样,便说:“我烧好了热水,你去洗个热水澡消消乏吧。” 郁长帆听了,顿时露出个灿烂的笑容来,凑到乔时初身旁,便对她的嘴唇亲了一下,说:“媳妇儿,你今晚怎么这么体贴我了?” 乔时初对他翻了个白眼,说:“怎么?你不习惯我体贴,那我以后不必理会你了?” “不不,要体贴的。”郁长帆连忙说道,又凑过来把大脑袋压在她颈窝里,还蹭了蹭,跟个孩子似的撒娇。 而真正的小孩子郁承宣小朋友恰好被乔时初抱着,小脑袋就在妈妈胸口,看见爸爸霸占了妈妈的肩窝,顿时睁大了圆溜溜的眼睛,伸出小手就去揪郁长帆高挺的鼻子。 郁长帆眼疾手快地握住了他的小肉手,说:“臭小子,你想干什么?爸爸好不容易靠在妈妈身上歇一歇,你也要来捣乱啊?” “爸!”郁承宣小朋友奶声奶气地喊道,“放、放开……”他使劲儿到地从把自己的手从爸爸的大手里挣脱出来。 “不放,谁让你乱摸?”郁长帆幼稚地跟儿子玩起来了。 乔时初推开他的大脑袋,说:“你再跟他玩下去,等会儿洗澡水就凉了,你快去洗澡吧,还嫌天不够晚啊?” 郁长帆便乖乖地放开儿子的手去洗澡了。 等到郁长帆洗完澡吃过晚饭回到卧室里,乔时初已经把孩子哄睡着了。 郁长帆劳累了一整天,终于躺倒在舒适的大床上,便忍不住喟叹了一声,搂住乔时初的腰,说:“媳妇儿,现在家里的事就都靠你了,我实在太忙了,没办法早点回来帮忙带孩子做家务,你会不会怪我?” 郁长帆有些忐忑地问,他一向知道自己妻子可从来都不是那种传统的把家里的活儿一把抓,丝毫不让男人沾手的女人,以前因为家务活儿,他们俩可没少吵架。 乔时初用手使劲儿地揉着他轮廓分明的俊朗面孔,说:“我在你心里就是这么不通情达理的人?你是去工作,又不是跟狐朋狗友出去玩,无法分担家务是因为没时间,而不是故意逃避,我当然不会怪你。而且这点家务活儿我做快些就行了,当然,等你生意上了正轨,有时间了,还是要分担的。” 950、苦情剧女主对照组(5) “那是当然,我就是担心你最后这段时间会很辛苦。”郁长帆蹭了蹭乔时初的手,心疼地说。 “那你努力赚钱,等赚了钱咱们请一个保姆来干活。”乔时初捏着他的脸说道。 “好。”郁长帆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如果有了钱能请保姆,他当然愿意,毕竟他自己也不是那么喜欢做家务活儿…… “对了,你在外面跟人谈生意要老老实实,别耍什么花花肠子,学别人玩女人啊。”乔时初郑重其事地捧着了他的脸,跟他的眼睛对视,说道。 郁长帆皱着一双剑眉,说:“媳妇儿,我发誓,我对你忠心耿耿,这辈子只爱你一个,绝对不可能在外面玩什么女人。” 乔时初轻哼一声,说:“最好是这样,如果你真的出轨了,那我们就绝对没有以后了,我会带着郁承宣跟你离婚。当然了,还要先断了你第三条腿。” 郁长帆顿时吓得双腿不由自主地夹紧了,生怕自己的第三条腿真的不保,他连忙表忠心:“媳妇儿,我绝对对你绝对没有二心!我身心都是你的,绝对不可能跟其他女人有见不得人的关系。再说了,我媳妇儿这么漂亮,其他女人怎么比得过你啊,我又不傻……” 乔时初扯了扯他的耳朵:“你现在话是说得这么漂亮,希望你以后的行为跟你的话一样才好,如果你敢跟隔壁薛延宗那样,光明正大地出轨,那你就要小心了,我可不是贤惠大度的宁过云。” “不会,不会,我绝对不是薛延宗。”郁长帆脸上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觉得乔时初拿他跟薛延宗比较是侮辱了他,“那家伙前几天还跟人抢一个小姐,打架都打进医院去了。” 乔时初顿时睁大了眼睛:“怎么没听宁过云说?我今儿还遇到她了,她只一味地让我收敛脾气,给我灌输女德思想,却丝毫没跟我说她丈夫为了别的女人打进医院的事。” “难道这是什么好事不成?这种丑闻她当然不好宣扬出去,她那么爱面子的一个人。”郁长帆脸上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说,“宁过云脑子被她奶奶教坏了,她现在跟大清的女人有什么区别?纵容男人在外面养女人,满脑子的男尊女卑,真是比我太奶奶还封建。” “我以为你们男人都想要她这样的妻子,一心一意照顾家里,伏低做小伺候男人一大家子,还不阻拦男人出轨,简直是天底下男人梦想中最完美的妻子。”乔时初盯着郁长帆阴阳怪气地说道。 “完美过头了,我都怀疑她完全没有自己的个人思想,哪个女人会对自己的丈夫没有独占欲?除非她根本不爱自己的丈夫,才能接受跟其他女人分享丈夫。”郁长帆看向乔时初,“她好像只在乎自己在外人眼里是不是个好妻子这件事,是为了被人夸赞一声‘好妻子’、‘好女人’?好像这样,她的人生价值就实现了。” 乔时初有些惊讶,她完全没想到郁长帆会想得这么深入,觉得宁过云比起跟丈夫的感情,更在意外界对自己妻子这个身份的评价,他也太敏锐了些。 “好了,媳妇儿,我们不要聊其他人了,我想要你……”郁长帆翻过身压住了乔时初,开始行驶自己作为丈夫的权利。 郁长帆之后忙活了好几个月,家具厂的生意终于慢慢上了正轨,没那么忙了,也终于能在天黑之前回家了。 郁承宣小朋友因为这几个月跟爸爸相处的时间大幅度下降,都开始跟他不太熟了,郁长帆十分心酸,抱着肉嘟嘟的小家伙,说:“怎么了宝宝,你都不认识爸爸了吗?爸爸可太伤心了。” 小朋友睁着又黑又亮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他,伸出小手摸摸他的脸,疑惑地说:“爸爸?” “对,我是爸爸啊。”郁长帆连忙说道,“爸爸带你到楼下玩好不好?” “好!”郁承宣小朋友顿时高兴极了,出去玩这几个他还是听得懂的,小孩子都喜欢出门。 “初初媳妇儿,我带宝宝下楼玩一会儿。”郁长帆对正在厨房里做饭的乔时初道。 “行,别玩太久了。”乔时初提醒道。 郁长帆就带着兴奋得一直在他怀里乱蹦的儿子下楼去了。 如今正好是夏天的傍晚,楼下有一棵大树,街坊邻居都喜欢坐在大树下聊天乘凉。 郁长帆抱着郁承宣下去的时候,大树底下坐满了人,大家纷纷跟他打招呼: “哎,小帆今天怎么有时间带孩子下来玩了?” “不是说在忙做生意的事吗?” “做生意的应该很晚才会回家吧?那个薛延宗不就是,白天基本上看不见他人影,经常喝得醉醺醺的三更半夜才回来,吵得周围邻居都睡不着……” “薛延宗那是做生意做起来后飘了,人小帆才不会这样。” …… 郁长帆本身就是个爱跟人打交道的,之前还在面粉厂上班的时候就跟周围邻居都相处得很好,这会儿便也笑嘻嘻地跟他们聊了起来。 “哎,长帆,你知道吗?我听说薛延宗在外面玩女人还搞出了个私生子。”一个三十多岁以前面粉厂的同事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跟郁长帆道。 郁长帆惊讶地问:“真的吗?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前同事挑了挑眉,得意地说:“当然是真的!我没有骗你,我小舅子的小姨在市人民医院当护士,她说亲眼看见薛延宗在医院看望一个刚生完孩子的年轻女人,那女人还让刚出生的孩子喊薛延宗‘爸爸’,那女人可不是薛延宗的老婆宁过云……” 郁长帆撇了撇嘴,说:“薛延宗怎么做得出这种事的?出轨就算了,还闹出私生子,他对得起宁过云吗?” “这有什么?宁过云不是早知道他在外面有女人了,还根本不管,搞出孩子也是迟早的事吧?而且薛延宗心心念念都想要一个儿子,宁过云生不出来,可不得在外面找其他女人生么?”前同事似乎十分理解薛延宗。 但郁长帆听了他的话却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难道没有儿子就能生私生子了? 951、苦情剧女主对照组(6) 前同事接着又一脸羡慕地说:“没想到薛延宗现在这么有出息,不但做生意发了财,还能有女人没名没分都愿意给他生儿子……” 郁长帆一脸惊悚地看着他:“有私生子也值得羡慕?” “怎么不值得?哦,你有儿子,你当然不羡慕。”前同事看了一眼乌溜溜的眼睛到处张望的郁承宣小朋友一眼,说道。 “儿子女儿不都是自己的孩子?领导都说了生男生女都一样,你们怎么还这么重男轻女?”郁长帆不能理解他们的想法,难道女儿就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了? “啧啧,长帆啊,你怎么这么天真?要是你是薛延宗,自己有这么大的生意,以后会让女儿接班吗?要是真的让女儿接班,那岂不是白白把自己的家业送给别人了?毕竟女儿都是要嫁人的,都是赔钱货……”前同事振振有词。 郁长帆看着他脸上一脸不屑的神情,沉默了,过了一会儿后便找了个借口,抱着孩子跟他分开了,这种人的思想观念跟他不一致,就没必要多待了。 等过了大半个小时后,郁长帆便带着儿子回家了,乔时初恰好做好了饭,端着菜出来,看见他们父子俩,便笑着说:“你们回来得正及时,我刚好做完饭。” 乔时初看见郁长帆的脸色不是很好,便问他:“你怎么了?是工作上的事不太顺利吗?” 郁长帆摇了摇头,说:“不是,是刚刚下去,听见一些话,觉得闹心。” “什么话?”乔时初好奇地问,郁长帆的性格是乐天派的,很少会这么一脸严肃地明确表现出不喜欢。 “就是重男轻女,说女儿是赔钱货,一定得生个儿子传宗接代之类的话。”郁长帆摸着儿子圆溜溜的小脑袋说道。 乔时初挑了挑眉,说:“这些话是谁说的?” “之前的同事,姓李叫李胜的那个,他说薛延宗跟外面的女人生了一个儿子,就不用担心以后没人继承他的生意了。”郁长帆郁闷地说道。 乔时初一脸震惊,原来这时候薛延宗就有私生子了?那看来离他破产的时间不远了。 “薛延宗把私生子带回家了?”乔时初问。 “这倒是还没有,不过他会带回来吗?宁过云不会跟他闹?”郁长帆顿了顿,说道。 “宁过云跟他闹得起来?她恨不得把薛延宗当皇帝,薛延宗的话就是圣旨,她从来不会违背的,如果薛延宗真的把私生子带回家,她只会欢天喜地地照顾,还视为己出。”乔时初嗤笑道,原本的世界剧情里不就是这样么? 郁长帆听见乔时初的话,脸上顿时浮现出复杂的神情,说:“宁过云……唉,都不知道该怎么评价她,好像从来没有自己的主意,也丝毫不会维护自己和两个女儿的权益。” “算了,那是别人家的事,不关咱们事。”郁长帆很快就把薛延宗有私生子这事抛在脑后了。 不过他万万没想到,薛延宗不但真的把私生子带回家了,还十分张扬地要公开给私生子办百日宴。 “长帆,明天你跟小乔得来啊,哈哈,这可是我的第一个儿子,百日宴就得办得热热闹闹的!对了,是在市里最大的利佳酒店办,你们可别跑错地方了啊!就这样,我还得去通知其他人……”薛延宗在某天晚上红光满面地跑过来通知了郁长帆,接着就又脚步匆匆地离开了。 郁长帆目瞪口呆,过了一会儿才一言难尽地对乔时初道:“薛延宗怎么把私生子的百日宴办得这么大?他两个婚生女儿都从来没有办过什么宴会,他这也太偏心了,难道不怕别人笑话吗?” 乔时初笑着摇了摇头,说:“人家脸皮厚,而且说不定还会有其他人说他有本事,在家里把老婆管得服服帖帖,在外面还能让年轻女人给他生儿子,人生赢家啊。” “他老婆也真的忍得了。”郁长帆无法理解这家人。 “人家夫妻俩什么锅就配什么盖,也许宁过云不但不生气,反而很高兴呢?”乔时初笑着说。 郁长帆顿时惊讶地看着她:“丈夫把私生子带回家,她还高兴?为什么?!” “因为亲亲老公终于有儿子了啊,薛家终于不会因为她只剩了两个女儿就成了绝户。”乔时初故意嗲声说道。 郁长帆浑身一个激灵,连忙对乔时初道:“媳妇儿,你别这么说话,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乔时初顿时乐不可支,笑个不停。 毕竟是邻里邻居,郁长帆和乔时初第二天就真的去参加薛继祖的百日宴了。 对,薛延宗给他的私生子取名薛继祖,是他们薛家一贯的取名风格,毫不遮掩自己的目的,薛延宗的这个儿子可不就是为了继承薛家香火吗? “哈哈!老天没有辜负我薛延宗,让我在三十岁这一年有了儿子!我们薛家从此之后就有了继承香火的男丁!今天是我儿子百日,我希望我儿子身体健康、聪明伶俐,以后继承我的生意,并且发扬光大!”薛延宗喜气洋洋地发表了一番讲话,把有了儿子之后的得意和激动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 乔时初连忙看向宁过云,发现她脸上没有任何不高兴的神色,反而还一脸温柔,嘴角含笑地看着薛母怀里抱着的男婴,而她的两个女儿坐在她旁边,都一脸懵懂,丝毫不明白她们爸爸话里的意思。 不明白也好,省得徒生难过。 薛延宗红光满脸地端着酒跟其他人寒暄,时不时就哈哈大笑一番,显然非常高兴。 他如今一副成功大老板的模样,即使才三十岁,却已经挺着个如同妇人怀孕七八个月的将军肚了,走起路来迈着八字步,加上吨位重,就非常像鸭子走路,偏偏他不觉得自己好笑,反而觉得自己很有派头,抬着下巴一脸得意地接受周围人的恭维和吹捧。 乔时初看了几眼肥头大耳的薛延宗,便忍不住看向自己身旁俊朗挺拔的郁长帆,洗洗眼。 “怎么了?”郁长帆见她看自己,以为她有事便关切地问道。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比薛延宗英俊多了,幸好你没有像他一样发福变丑……”乔时初一脸庆幸。 952、苦情剧女主对照组(7) 郁长帆瞄了一眼正得意洋洋的薛延宗,只觉得他确实挺油腻的,然后想到自己挺拔高大的身材,以及没有一丝赘肉的肚子,顿时一种自豪之情油然而生:“我可不会年纪轻轻就变成薛延宗那样。” “你要是变成他那样,我就要考虑考虑要不要继续跟你过去下了。”乔时初点点头说道。 郁长帆顿时生出了警惕,连忙跟乔时初保证:“媳妇儿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变成他那样,我永远是你风度翩翩的好男人。” 乔时初听见他这自吹自擂的话,忍不住笑出声来,说:“你怎么这么自恋?” “这不是自恋,我说的是事实。”郁长帆一本正经地说道。 正在夫妻俩说笑的时候,忽然宴会现场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乔时初只觉得有些奇怪,往四周一看,发现周围人全都一脸兴奋、目光炯炯地看向门口。 乔时初也跟着往那儿一看,发现那儿站着一个娇娇弱弱、袅袅娜娜的长发年轻女子,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显得娇柔美丽,很容易引起人的怜惜之意。 她神情似乎有些紧张,双手抓着腿边的裙子衣料,一双楚楚动人的大眼睛正往宴会现场看来,等看到端着酒杯叉着腰一副大老板派头的薛延宗后,瞬间便眼睛一亮。 “你怎么来了?不是让你好好在家休息吗?”薛延宗看见她,立刻皱了皱眉头,有些不太高兴地说道。 “延宗……我、我有些想孩子了……我已经很久没见他了,我今天来只是想看看他,不会做其他事的,我看看他就马上离开……”楚楚可怜的女人哀求地看着薛延宗,柔声细雨地说道。 听见她这些话,大厅里的人顿时眼睛如同探照灯似的盯着她看,原来这个女人就是薛延宗私生子的生母,好家伙,都直接找到这里来了……大家眼里的八卦之欲熊熊燃烧。 大概是被女子充满哀求的神情所打动,又或者被她的娇柔美丽所打动,薛延宗脸上的表情立刻就柔和了一些,但还是说:“芳芳,你要知道自己的身份,别妄想其他事情,看完孩子之后你就马上离开。” “好,我知道了……”芳芳听他这么一说,眼眶一红,低着头强忍难过地说道。 然后薛延宗就一指他父母那边,说:“孩子我娘抱着,你过去看几眼就走吧。” 薛延宗大概是忘了,他的原配正妻宁过云此时是坐在他母亲身边。 随着他那一指,宁过云立刻成了大家目光新的打量目标。 乔时初也立刻睁大了眼睛看过去,好奇宁过云现在还能不能继续忍下去,小三都这么嚣张跑到这里来了,根本没把她这个正妻放在眼里,她会不会因此而爆发? 显然,事实让乔时初失望了,宁过云刚开始确实脸色苍白了一下,还浑身僵硬,神情尴尬而难堪,但等到那个芳芳真的走了过来,她的脸色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好像并不知道眼前这位年轻漂亮的女人跟自己的丈夫是什么关系一样。 “宁过云这也太能忍了,要是换成是我,我现在能把薛延宗和这狐狸精头都拧下来!”乔时初耳朵一动,就听见隔壁桌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低声嘀咕道。 “这小三都找到这儿来了,也太嚣张了吧?宁过云真可怜。”还有其他的女人也在窃窃私语。 “要我说,这都是她纵容出来的,要是一开始薛延宗在外面找女人的时候她就开始闹,那还有什么私生子?她就纵着男人在外面乱来,你看现在闹出大事来了吧,小三都要踩到她头上来了,说不定以后薛延宗还会跟她离婚呢……” “你就是我乖孙的亲妈?”薛母一脸嫌弃地对芳芳道,仔细把她打量了一下,像打量什么物件一样,“你虽然生下了我老薛家唯一的儿子,但你这样的女人是不可能给咱们延宗当正妻的,所以你最好识相一点,别妄想你不该得到的东西。” 薛母显然把自己的儿子当成皇帝了,觉得什么女人都配不上他,而宁过云之所以能坐稳薛延宗妻子的位置,还是因为她嫁得早,又任劳任怨、任打任骂,还愿意抚养儿子跟外面女人生的孩子。 “伯母,您放心,我什么都不奢求,只是想多看几眼孩子,他刚出生不久就离开了我,我很想他,但我知道,为了他好,他得回到他父亲身边……”芳芳非常善解人意,她眼神温柔,仿佛浑身都充满了母性的光辉,一脸慈爱地看着薛母怀中的白胖婴儿。 “哼!最好是这样!继祖是咱们薛家唯一的男丁,不能有你这样不名誉的母亲,希望你能有点自知之明,以后离咱们继祖远点。”薛母冷哼了一声,毫不客气地说道。 “我知道……”芳芳露出一副羞愧又难过的模样,这模样让薛延宗忍不住心生怜惜,他忍不住就对薛母道,“娘,你说的这些话也太伤人了,芳芳是个很善良体贴的女人,她不会让我们为难的。” 宁过云此时只把自己当成一桩木头,面带微笑,丝毫没有插l入到丈夫、婆婆和情敌的对话中去。 不过,这不是她想置身事外就能置身事外的,芳芳很快就看向她,仔细看了她一会儿,然后温温柔柔地问道:“你、你就是宁姐姐吗?以后继祖就摆脱你照顾了,我知道你一定是个善良大方的好妈妈,会无微不至地照顾继祖,把他视为己出的,是不是?” 乔时初看见她这幅举动,忍不住伸出手掐住了郁长帆的胳膊,好家伙,这个小三的的段位有点高啊。 郁长帆被她掐得一疼,连忙握住她的手,低声说:“媳妇儿,轻点。” 宁过云即使想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难堪,但她失败了,脸上的表情都僵了,嘴角再也维持不住上扬的角度。 她虽然知道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不少女人,但现在其中一个女人活生生地出现在她面前了,还轻声细语地请求她好好照顾自己的孩子,她心中就仿佛梗着一口气,憋屈又难受。 953、苦情剧女主对照组(8) “我当然会好好照顾他,他现在是我的儿子,我会把他当做亲生的来疼。”宁过云终于把自己的心中的那点憋屈压了下去,勉强维持着面上的客气说道。 “那就好,孩子能有你当妈妈,是他的福气……”芳芳恋恋不舍地看了看薛母怀里的孩子,然后红着眼眶,对宁过云道:“以后就摆脱你了。” 然后她又猛地抬头情意满满地看向薛延宗,接着便眼睛一眨,一连串泪珠子掉了下来,欲言又止地看他,什么都没说,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了,总之她做出这幅模样之后,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现场。 乔时初在旁边看得叹为观止,这位芳芳的手段太高了,如果在原世界剧情中,后面薛延宗没有破产的话,她很可能会成功凭着自己的手段搞掉宁过云,自己上位,只是后来薛延宗破产欠债了,她自然就没了踪影了。 没看见薛延宗这会儿都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十分不舍吗?大概在他眼里,芳芳识趣又懂事,跟着他没名没分生下儿子,却什么都不求,实在是爱惨他了…… 而宁过云见芳芳离开,则松了口气,她本身就不是一个强势的女人,即使被小三找上门来,她也不会生气发火,只会默默地忍受。 周围的人见小三居然就这么走了,有些失望,还以为会大闹一场,出现两女争一男,或者正妻暴打小三的场面,却没想到她们一个正妻、一个小三,居然能相处得这么和谐,简直是所有男人的梦想。 “薛延宗这家伙搞女人的本事真是一流,老婆对他养女人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了,还愿意帮他养私生子;而他那外面的女人也通情达理,居然也愿意把自己的孩子交给正妻来养,根本没有紧紧地抓住儿子、母凭子贵的意思……这家伙何德何能啊!”有男人羡慕地感叹道。 “你要是有钱你也能。”他旁边的朋友嗤笑道,“今天能看见这种场面,真是让我开了眼了。” 乔时初看向宁过云,她现在表现得很正常,还给自己的小女儿喂饭,而薛延宗,已经又开始给他的狐朋狗友敬酒吹牛了,仿佛刚刚他小三和正妻和睦共处的事十分平常,丝毫不值得在意一样,让周围的人都很佩服他的淡定。 这场让人大开眼界的百日宴自然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闲谈资料,大家对这种桃色绯闻最喜欢了,何况薛延宗家里那些事实在狗血。 大家都希望宁过云能强硬一回,跟薛延宗闹一闹,毕竟正常的女人都会受不了,但人家宁过云就不是正常的女人,就是小三在百日宴的出现让她非常难堪,她却依旧没有质问薛延宗,还更贤惠能干、体贴细致了,就希望薛延宗能看到她的美好品质,被她感化,从而收心回家一心一意跟她过日子。 但这可能吗?当然不可能啊,薛延宗自从给儿子办了百日宴之后,又经常不回家了,他去了哪儿?这还用问?不是薛继祖的亲妈那儿,就是其他红颜知己那儿。 乔时初实在看不过眼,试探着劝了劝宁过云,让她别这么忍耐下去,薛延宗做得太过分了。 但宁过云却苦笑着说:“天底下的男人不都是这样吗?喜新厌旧、招花惹草是正常,我哪里管得了那么多?只要他肯拿钱回来,肯偶然回来看看,让我的孩子还有爸爸,那我就很满足了。” 乔时初恨铁不成钢:“一个不负责任的爸爸对你的孩子有什么好处?等你两个女儿长大了,知道爸爸是个不顾家还滥情的渣男,还不知道会怎么痛恨他,有时候有爸爸还不如没爸爸。” 宁过云却摇了摇头,说:“时初,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一个什么本事都没有的家庭妇女,要是跟孩子爸爸离婚了,可能连养活自己都不行,还怎么养两个女儿?” “趁早分薛延宗一半财产啊。”乔时初道,“这些财产够你把孩子养到上小学了,等她们能上学,你再找工作挣钱。总比现在过得憋屈要好。” 现在薛延宗还没破产,宁过云趁早离婚还能分些钱,等过一段时间,那她就不但分不了钱,还得担上债务了。 “不行的,女人要是家里没个男人,会被人欺负,女儿没有爸爸,会抬不起头,让人看不起的。”宁过云眼神躲闪着说道,“而且我和延宗都有两个孩子了,哪能说离婚就离婚?男人都贪新鲜,等他玩够了,就会回家了……” 乔时初听她这么说,顿时明白了,说来说去,是她不想离开薛延宗而已,说什么为了孩子好,都是假的,真的就是她根本离不开男人。 乔时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到底这是人家自己的选择,她又不是圣母,能拯救所有人,现在她能提醒一下宁过云,已经尽了自己身为邻居的责任了。 她只是可怜宁过云的两个女儿。 乔时初没有办法改变宁过云根深蒂固的封建腐朽思想,只能看着她深陷泥淖里。 不过她还是再给宁过云提醒了一下:“要是不离婚,那你注意一下身体吧,爱在外面玩女人的男人,很容易染上脏病。” 宁过云顿时一怔,明白乔时初的意思之后,便连连摇头,说“不会的,不会的,我家延宗都是找干净的女人,他注意着呢,根本不会碰那些脏女人……” 乔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薛延宗都能玩得那么开了,宁过云还相信他能干净呢,真是天真。 乔时初眼神复杂地看着她:“你自己高兴就好。” 这人已经自欺欺人到这种地步,没救了。 “啊,我听见继祖的哭声了,不跟你说了,我回去了!”宁过云急急忙忙地跟乔时初说了这句话,就转身回自己家去了。 乔时初看了下时间,发现还早,便想去菜市场买点螃蟹、海虾回来。 今天她不用上班,郁长帆依旧要忙到晚上才能回来,她打算做顿好吃的好好犒劳一下他。 954、苦情剧女主对照组(9) 等到郁承宣小朋友过两岁生日的时候,郁长帆得了一个大订单,一个南方的做房地产的大老板订了五百套全套的家具,别看五百这个数字不算太大,但全套的家具可是包括两张八仙桌、十张木凳子、两个衣柜、一个橱柜、三个床头柜、以及三张床,这些加起来几乎是郁长帆那间小家具厂大半年的产量了。 郁长帆非常高兴,兴致勃勃地抱着儿子对乔时初道:“媳妇儿,我很快就能让你过上有钱少奶奶的日子了,到时候你就不用去面粉厂上班了,只需要和儿子一起吃喝玩乐!” 他豪气万千,乔时初见他这么兴奋,说:“那你可要加油啊,我确实不想在面粉厂上班了,辛苦不说,工资还常常拖欠。” “咱们儿子能不能当上富二代就看你的了。”乔时初摸着郁承宣小宝贝的圆脑袋,笑咪咪地问他,“宝贝儿,你想不想当富二代啊?” 郁承宣小朋友哪里知道富二代是什么意思?他只会鹦鹉学舌地跟着妈妈说的话,拍着小手奶声奶气地说:“当!当……富二代!” “好,乖宝贝有志气!”乔时初笑了。 郁长帆虽然第一次听富二代这个词,但这个词太直白了,他一下子就懂了,于是也笑着说:“儿子,爸爸也想当富二代啊。” 乔时初对他说:“那你得催促你爸爸发愤图强才行啊。” 郁长帆一愣,过一会儿才明白她的意思,然后哈哈大笑道:“媳妇儿!你说得对,我想当富二代得我爸爸努力才行,只是不知道我现在才敦促他发愤图强是不是有点晚了?” “哪里晚了?人家姜子牙八十岁出山还干了一番大事,你爸爸还不到六十,还能再努力二十年。”乔时初理直气壮地说道。 郁长帆已经乐不可支了,说:“你也太看得起我爸爸了,他哪里比得上人家姜子牙?指望他,我还不如指望我儿子以后奋发向上,让我当老太爷呢,哈哈哈……” “你要当富一代的爸爸吗?这可得等上二十年,时间太长了啊,所以还是你自己努努力当上富一代吧。”乔时初无情地戳破他的梦想。 而被爸爸寄以厚望的郁承宣小朋友丝毫不知道父母在说什么,但他看见爸爸妈妈笑了,他便也傻乎乎地跟着一起笑,两只原本圆溜溜的大眼睛都笑得完成了月牙儿。 乔时初忍不住捏了捏他肉乎乎的脸蛋,说:“小傻瓜,人家笑你也跟着笑,能听懂别人说什么吗?” 郁承宣小朋友立马抱住她的手,咯咯地笑个不停,拿小肉脸蹭妈妈的手,乔时初被他可爱的小模样蹭得心都软成一滩水了,人类的小幼崽真是太可爱了。 “媳妇儿,你要不要去咱们的家具厂看一看?”郁长帆对乔时初发出了邀请,“你难道不想去那儿表明一下自己老板娘的身份吗?” 乔时初一下子就领会了他的言外之意:“怎么?有其他小姑娘看上你了?” “倒也不算看上,就是有些小姑娘,不知道怎么想的,总爱往办公室钻,一会儿请教一下什么问题,一会儿打壶热水送进来,闹得我根本无法安静工作,我想你要是去了,能镇得住他们。”郁长帆一脸期盼地看着乔时初道。 乔时初仔细地打量他,郁长帆一张脸长得很好看,俊眉修眼,人又长得高大挺拔,从前就是面粉厂有名的美男子,没结婚之前不知道迷了多少女孩子的心,结婚之后倒是少了些桃花,但依旧有几个执着的还对他没死心,一心盼望他早早离婚。 没想到他离开面粉厂了,在自家的家具厂却又开始招蜂引蝶了。 乔时初倒不是很担心,毕竟如果他真的想出轨,根本不会跟自己说这些事,瞒都来不及呢。 不过必要的震慑也是需要的,自家男人有魅力,那她得时不时地宣告一下自己的所有权才行。 于是乔时初一口答应了:“行,我会带着郁承宣一起去,表明你不但有老婆,还连儿子都有了。” 郁长帆长吁一口气,说:“那真是太好了。” 乔时初看见他这幅松了口气的模样,就忍不住想笑,说:“别的男人恨不得所有女人都心仪自己,怎么你却避之唯恐不及?” “我又不是薛延宗,爱在外面乱搞,我家里有你一个女人就足够了,女人多了家宅不宁,何况我又不爱寻求刺激,老婆孩子热炕头才是我的愿望。”郁长帆说得义正言辞。 乔时初忍不住轻笑出声,凑过去就亲了一下他的脸颊,说:“希望你一直保持着这样的想法哦。” 郁长帆立刻抱住她亲了回去:“那当然,我不会辜负你们母子。” “嗯嗯!爸爸!”不会被“辜负”的郁承宣小朋友可怜地被爸爸和妈妈夹在了中间,被迫承受他这个年纪不该有的重压。 乔时初连忙推开了亲得起劲的郁长帆,说:“别压着孩子了。” 郁长帆顿时失望地看了看怀里的儿子,说:“儿子,你这时候又有些碍眼了。” “坏爸爸!”郁承宣小朋友小脸蛋红嘟嘟的,不知道是被爸爸气得,还是被他们之间夹得太紧导致的。 “爸爸坏……”郁承宣小朋友奶声奶气地控诉郁长帆,气呼呼地瞪着不靠谱的爸爸。 “爸爸不坏哪里来的你?臭小子。”郁长帆轻哼一声,颠了颠小家伙的屁股,“打扰爸爸妈妈亲热,你可真不懂事。” “你别在小孩子面前说些乱七八糟的话。”乔时初一巴掌拍到他脑袋上,然后把孩子从他怀里抢了过来。 “媳妇儿,我没有乱说话,咱们应该从小就教导他识相些,会看眼色、看场合以及识分寸,知道什么叫非礼勿视。”郁长帆振振有词。 乔时初朝他翻了个白眼:“这话你说出来真是没有一点儿说服力。” “没有说服力!”郁承宣小朋友立刻跟着学了一句,愤愤地跟着骂他爸爸。 “好家伙,你还会说爸爸了?”郁长帆捏住了儿子的小嘴,把他捏成了鸭子嘴。 955、苦情剧女主对照组(10) 因为面粉厂效益不好,便经常放假,乔时初找了一天便带着儿子真的去了郁长帆的家具厂,家具厂位于南郊外,因为地租便宜、面积广,适合他这种生意。 家具厂的员工三十多人,其中十个左右是女的,五个年纪大的中年妇女做的是跟男人一样的粗话,五个年轻的女员工则是做文职活儿的。 乔时初刚抱着郁承宣小朋友到了家具厂的办公室门口,一个端着水杯,大概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子便从里面走了出来,她一看到乔时初,便忍不住蹙了蹙眉,脸色难看地说:“你是什么人?怎么能在这里乱跑?还带着孩子,要是出了什么事,你承担得起吗?” 一开口就是这么不客气的话,乔时初的心情顿时就不好了,要知道,家具厂平时并不是完全不允许外人进来的,除了必要的需要保密的工序,其他地方是允许上门的客人参观的,毕竟谁不得先看了货才决定要不要下订单啊? 所以这个年轻女孩看到外人进来,第一反应不是询问来人身份,而是毫不客气地斥责来人不该来,如果乔时初此时是来看货的客户,被人如此对待,那还有什么下文? “你就是这么对待上门的客户?”乔时初冷声问道,“脾气这么大,就算本来有意愿下单的客人,见了你,也会头也不回地走了吧?” “就你?你算什么客户?对客户我当然不会像对你这样。”年轻女孩嗤笑道,还斜着眼把乔时初全身上下打量了一番,“哪个客户会带着孩子来看货?这不是开玩笑吗?我看你是想来找工作的吧?可惜了,咱们厂不招带孩子的女人!” 乔时初见她这幅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的模样,都气笑了,懒得跟这种毫无眼力见的人计较,绕过她,便抱着孩子快步走进了办公室。 “哎!你这女人是怎么回事?办公室也是你能进的?快给我滚出去……”那女人见乔时初居然绕开她走进去,顿时气炸了,气急败坏地想要拦下她。 “媳妇儿,你来啦!”正在办公桌后的郁长帆看见乔时初和郁承宣,顿时眼睛一亮,站了起来就往他们走去。 后面那跟着进来的年轻女子一听郁长帆的话,顿时脸色一白,结结巴巴地说:“媳、媳妇儿?” 郁长帆莫名其妙地看了她一眼,说:“这是我媳妇儿,你乱喊什么?刚刚不是让你出去了吗?你怎么还在这?” 说完后他又看向乔时初,这才发现她的脸色有些难看,似乎在生气。 “媳妇儿,你怎么了?谁让你不开心了?”他小心翼翼地问。 乔时初瞪了他一眼,这时候郁承宣小朋友忽然一指那个跟在后面的女人,奶声奶气地说:“那个阿姨,骂妈妈了,真坏!” 郁长帆猛地睁大了眼睛,看了看乔时初,又看了一眼那年轻女子,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郁总,是我和太太刚刚有些误会了,我以为她是外面那些来找工作的人,没想到太太低调,是我太敏感。对不起啊,太太,我刚刚不该拦着你,因为之前也经常有不知所谓的人来咱们厂里胡闹,我就有些迁怒了,说话的语气不太好,希望您不要生气,我给您道歉……”没想到这女人居然很是能言善辩,一下子就把自己之前的行为解释为误会,还十分能屈能伸,说给乔时初道歉就道歉,变脸的速度一流。 乔时初却根本不理会她,而是对郁长帆道: “我认为她对待上门的人的态度很不好,她看见我,一开口就是斥责我,让我快滚,还说这里不是我这样的人能进来的。如果我是来看货的客户,她这种态度就是赶客,即使我不是客户只是来找工作的人,那她也不该用这样的态度来对待我,因为给求职的人留下坏影响,如果坏名声流传出去,很容易让咱们的家具厂形象不好、口碑变坏,而且谁也不知道,来求职的人某一天会不会成为我们的客户。”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年轻女孩听见乔时初的话,顿时慌了,急忙辩解,“郁总,您听我解释,我对待客户不是这样的,我……” “好了,小汪你不用说了,你之前旷工、早退的事,我听了你的解释,并没有计较,但这次,你犯的这种错误,我就不能再容忍了,所以你被解雇了,明天不用来了。”郁长帆面色冷凝地说道,他平时是个脾气很好的人,如果不是太严重的问题,他都会给人第二次机会,但这次小汪的举动确实惹怒了他。 “不,郁总,我不能没有这份工作啊,我以后再也不会了,求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小汪顿时急得就要抓住郁长帆的胳膊求情。 郁长帆往旁边一闪,躲开了她的手,说:“我给过你好几次机会了。” 这时候,办公室其他人也都竖起耳朵,还悄悄地往这儿看。 “太太!我错了!我刚刚不该那么对您!求求您原谅我,我家里还有生病的妈妈,还有在读书的弟弟,不能没有这份工作啊……”小汪见朝郁长帆求情不了,又开始跟乔时初求情,以为她是女人,心会比较软。 但不巧的是,乔时初是个铁石心肠的女人,而且冷漠无情,她问:“既然你这么需要这份工作,那为什么不好好珍惜?” 小汪顿时被噎得哑口无言,是啊,如果工作真的对她很重要,那她怎么敢对待这份工作那么轻视? 最终这位小汪还是没能留在家具厂。 乔时初一来就让郁长帆开除了一个员工,于是谁都不会以为她是个好说话的人了,还有些想太多的人觉得她这举动是给了所有员工一个下马威,树立她属于老板娘的威严,表明自己的地位。 如果乔时初知道了,一定会觉得他们想多了。 “媳妇儿,我带你到处参观一下?”郁长帆把郁承宣小朋友从乔时初怀里接过来,便讨好地对乔时初道。 “好啊。”乔时初点头,家具厂刚开始建厂的时候她来过几回,之后步入正轨就不来了,所以这儿到底是怎么样的,她并不太清楚。 956、苦情剧女主对照组(11) 跟郁长帆在家具厂里转了一圈,乔时初发现,他的家具厂生意虽然还不错,但其实生产的家具都是如今很常见的款式,即使有些微变化,也都是大同小异,总之就是款式单一而且式样不时髦。 虽然如今大家刚温饱了还没几年,在家居装饰上的需求并没有激发出来,大多数人都觉得家具只要实惠实用就行了,也不追求太多的个性化,但乔时初却觉得,如果只是一味地生产大众化的家具,而不自己创新,创造自己独特的特点,那家具厂很可能就无法长久存活。 于是,乔时初问郁长帆:“厂里有自己的家具设计师吗?” 郁长帆听见她这话,有些懵,说:“家具也有设计师?不都是做家具的木匠自己想出来或者看见别人家的家具式样就自己仿造出来吗?桌椅这些不都长得差不多?” 乔时初一听,揉了揉额头,这年头大家不是很重视这种个性化的设计,郁长帆忽略了也情有可原,但他不能一直忽略下去。 “当然有家具设计师,就跟服装设计师、珠宝设计师一样,家具设计师就是要按照客人的不同喜好和需求为他们设计想要的款式,设计出来的款式越多,不就能吸引越多的客人吗?竞争力比其他款式单一的家具厂要肯定强许多,毕竟你买一件衣服还想要多看几件不一样的,比较比较,更何况家具这种一用就是几年、几十年的日常用具?”乔时初说道。 郁长帆若有所思:“你说得对,但是我要是请人设计出来了,那很快其他家具厂就会抄袭我们辛辛苦苦设计出来的款式,我们不是亏了吗?” “这就得注册专利和版权以及防盗版了。”乔时初叹了口气说道,如今每个行业的盗版都非常盛行,即使二三十年后注重版权专利的法律完善了许多也依旧有各种盗版出现,这种情况确实让人十分闹心,但并不能因为闹心就自己也摆烂,大不了给自己家的家具多设计一些防盗版的工序了。 乔时初给郁长帆解释了一些保护搬砖和专利的重要性,郁长帆听得皱紧了眉头,但他虽然没有后世的知识,却知道这对于自己的生意来说,只有利无害的,所以对于乔时初的话他都放在了心里。 乔时初见他并没有觉得自己多管闲事或者指手画脚,反而很虚心听教,便觉得这个男人没有什么大男子主义,还听劝,于是她一高兴,便直接给他当场画了十几张家具设计图。 有可折叠、可伸缩的桌椅,摆在阳台上的吊椅、客厅或者卧室里的罗汉床以及懒人沙发,还有适合孩子多或者房小人口多家庭的双层架子床…… 她虽然不是家具设计专业的,但毕竟见多识广,按照这个时代的人的审美设计出种类多、款式时髦的家具,大抵总是比如今竞争力更强一些。 郁长帆满脸惊叹地看着乔时初下笔如有神般唰唰地就画了好几份设计图,说:“媳妇儿,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个本事?居然连家具都能设计了?” “哼,我可是读过高中的人,读书时最喜欢美术了,只是很可惜没能考上大学,要不然我肯定会是个画家。”乔时初骄傲地说道,她没有说谎,原主读书时确实很喜欢画画,但天赋一般,乔时初如今只不过是稍稍说得夸张了些。 “媳妇儿,你可真是太棒了!我能娶到你真是太有福气了!”郁长帆嘴巴跟抹了蜜一样,把乔时初夸得天花乱坠。 倒不是郁长帆对自己老婆戴了滤镜才这么夸,而是乔时初的设计图确实值得夸,家具并不是很复杂的物件,内部构造一目了然,而且郁长帆好歹快经营了一年的家具厂,眼力还是有的,一眼就看得出乔时初画的图不同凡响,他可以想象做出来之后的实物会有多惊艳。 “别以为你这么夸我,就不用付给我设计费了啊,我告诉你,我这些设计图不是白送给你的。”乔时初把自己脑海中的款式都画出来之后,便斜睨着郁长帆道。 “那当然,我怎么能让媳妇儿你白干活呢?肯定会给你设计费……”郁长帆一愣之后,立马就这么回答,他十分识相,而且觉得既然他请人来设计要给钱,那自己媳妇儿设计的当然也不能不给钱啊,否则岂不是觉得媳妇儿连外面的员工都不如? “不过媳妇儿,我不知道该给多少设计费啊。”郁长帆挠了挠头道。 “按分成吧,之后我再跟你仔细说说,毕竟我现在也不太了解市面上的价格。”乔时初直白地说道。 “好,没问题。”郁长帆一口答应道。 乔时初带着郁承宣小朋友去了一回家具厂之后,不但让家具厂多了十多款款式新颖时尚的家具,还让厂里对郁长帆有小心思的女员工都收敛了自己的小心思。 毕竟她们见了乔时初之后,只觉得自惭形秽,之前乔时初没来的时候,她们只以为老板娘肯定是个蓬头垢面只会在家带孩子的黄脸婆,没有自己年轻貌美,她们努努力撬撬墙角,说不定真的能挤掉老板娘上位。 但乔时初一来,她们就知道自己根本没上位的指望了,因为她们既没有乔时初长得美、气质好,也不能随随便便就设计出别具一格、新颖时髦的家具,更何况人家不但结了婚,还有了孩子,跟老板的感情也很不错,站在一起的时候,亲密得外人丝毫缝隙都插不进去,一家三口自有氛围。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不巧,郁长帆就是那颗无缝的蛋,要是他像薛延宗一样浑身都是裂缝的蛋,那叮上来的苍鹰,能把他整个人都淹没了。 在那之后,乔时初再问还有没有年轻小姑娘老往他那儿跑了,郁长帆都摇头,说他们家具厂现在的传言都是老板娘多么多么厉害,长得既漂亮又能干,还把老板管得死死的…… 乔时初:…… 好吧,家具厂虽然没有她这个人,但有她的传说也不错。 957、苦情剧女主对照组(12) “延宗真的不在家!你们别砸了!再砸也没有钱还给你们……你们不要再砸了啊……”一个尖锐凄厉的女声从外面传进来,正在哄孩子睡觉的乔时初一怔,连忙捂住了快要睡着的儿子的耳朵,她自己则侧耳倾听着。 “薛延宗跑去哪里躲着了?别以为不在家就可以不还钱!他一天不还钱我就来砸一天!老子就不信他能躲一辈子!”一个雄浑粗壮的男声立马把女人的哭泣哀求声盖了下去。 “延宗他只是出去借钱了,并不是躲你们啊,你们再宽限几天,延宗一定会借到钱还给你们的,,你们别再砸了啊……”宁过云哀求的声音惶恐又慌张。 乔时初听着这些喧闹声,便知道薛延宗现在已经破产欠债了,只是他难道已经抛妻弃子逃到外地去了? 如果真是那样,那就太可惜了,她还想把薛延宗留在这里跟宁过云同甘共苦呢,凭什么他就能逃之夭夭,把一切债务都压在可怜的妻女身上啊? 隔壁的吵闹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最后那凶神恶煞的男声撂下一句让薛延宗尽快还钱的狠话,才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等人走了之后,乔时初才打开家门,就看见宁过云正抱着薛继祖蹲在地上哭,而她两个女儿也瑟缩在她身边,神情惶惶,听见乔时初打开房门的声音都吓得浑身发抖。 宁过云的公公婆婆并不在,他们俩不愧是薛延宗的父母,同样自私自利又爱躲避现实,真到了紧要关头就什么金孙都不如自己重要了,债主找上门来,他们就丢下儿媳孙子孙女,自己跑去其他儿女家躲避去了。 宁过云见是乔时初,擦了擦眼泪,问道:“时初,你家里有没有奶粉?继祖应该饿了,我想跟你借点承宣的奶粉让他喝,我家里的被人洒在地上了……” 乔时初往她屋里看了看,一片混乱,桌椅都被砸坏了,灯泡碎了一地,不收拾个半天是没办法再进去的。 “有,进来吧。”乔时初对她说道,宁过云便抱着薛继祖进了乔时初家里,而她两个女儿却怯怯地依旧站在外面,根本不敢跟着她们妈妈进乔时初家。 乔时初见宁过云径直抱着薛继祖进去,丝毫没记起两个女儿,便忍不住在心里感叹一句两个女孩可怜。 “你们两个也进来喝杯水吧。”乔时初对两个小女孩道。 “谢……谢谢乔阿姨……”薛招娣拘谨又胆怯地对乔时初道了谢,便牵着她妹妹的走进了门。 乔时初关上门,便去把儿子的奶粉找出来给宁过云泡奶。 薛继祖还是哭个不停,他才几个月大,却长得白白胖胖的,比人家周岁的孩子还大个,脸蛋上的小肉肉一动就一抖一抖的,显然被宁过云照顾得非常好。 “别哭了。”乔时初捏了捏他的肉肉对他道,他虽然懂事后是个心安理得压榨养母和姐姐的讨厌鬼,但现在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婴儿,乔时初还不至于要对他做什么。 宁过云动作迅速地泡好了奶,用冷水泡到了适宜的温度后便连忙塞进薛继祖嘴里,嘴里有了口粮,他果然一下子就停止了啼哭。 乔时初给两个女孩子倒了热水,又拿了包饼干给她们吃,宁过云这才想起自己的女儿,看了看,发现她们只是哭了一会儿,身上没什么受伤的迹象,便立马又把注意力放到薛继祖身上了。 “你们家是怎么回事?”乔时初虽然早就心知肚明,但还是问她,“那些是什么人?” 宁过云脸上愁云惨淡,说:“延宗的生意被人针对了,破产又欠了不少债,那些人是债主请来让我们还债的。” 乔时初点点头:“怎么薛延宗不在家?他自己躲出去?就不担心你们娘儿几个?” 宁过云苦笑一下,说:“他说我们小的小、老的老,我又只是个妇人,那些人不会为难我们的……” 乔时初:…… 薛延宗这可真是渣到地心了,那些人不会为难妇孺,但难道被直接威胁恐吓的妻儿心里就不会惶恐慌张吗?他渣得还这么理直气壮! 乔时初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要是说薛延宗坏话,宁过云第一个就会替他找借口,因此她就不说了,而是问:“那你打算怎么办?” 宁过云摇了摇头,神情茫然无措:“我不知道,延宗的生意到底怎么没的,我根本不清楚,他欠了多少债我也不知道,只知道这几天已经有三波不同的债主找上门来了。” “那薛延宗呢,他有没有说要怎么办?怎么想办法还钱?”乔时初又问。 “他说他想跟朋友借钱东山再起,等生意再做起来了,那些债很快就能还上了。”宁过云把薛延宗对她说过的话说了出来。 乔时初听了,张了张嘴,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借钱东山再起?先不说他能不能在那些所谓的朋友手里借到够他东山再起的钱,就算真的借到钱了,可他还会有前一次的运气,还能顺风顺水地做好生意发财吗? “他不是说得罪了人?那他得罪的人见他有意重振生意,难道不会阻拦?”乔时初想到这个问题,便问道。 宁过云一听她这话,便愣住了,显然,她是没有想到这个问题的,薛延宗也没有,否则他不会还天真地想着再重新做生意。 “这、这我不知道啊……”宁过云呐呐地说道,“那个人该不会这么霸道吧?难道他能一手遮天了不成?” 乔时初耸耸肩,说:“这很难说,如果那个人出够了气,说不定就会把你老公抛到脑后了,自然不会再针对他,但要是还没出够气,那就难说了。” 宁过云顿时又愁眉苦脸起来,说:“延宗也不知道得罪了什么大人物,不知道他去道歉请罪的话能不能求得那人的原谅?” “你丈夫会愿意去跟人低头?”乔时初问,薛延宗是个最爱面子的人,自大狂妄,自尊心还很强,最不肯跟人低头求情的,所以乔时初很怀疑他会不会跟人赔礼道歉。 958、苦情剧女主对照组(13) 宁过云听见乔时初的话,苦笑了一下,低下头没有回答,而是拍了拍薛继祖的后背,让他喝奶时不会噎着。 乔时初便明白她也是知道自己丈夫的脾性,知道他当然不可能会低头跟人求饶,如果他真的那么能屈能伸,就不会到了得罪人被人弄破产的地步了。 “时初……那个……长帆最近很忙?似乎很少看见他了。”宁过云忽然开口问起了郁长帆的事。 乔时初只以为她是不想再说自己家的事,是在转移话题,便漫不经心地回答道:“还行,不算太忙,他晚点才会回家。” “你们家具厂的生意很好吧?”宁过云有些不自在地又问。 “一般般,只是能维持生活罢了,比在面粉厂上班时挣得多一点点。”乔时初看见她那别扭的模样,又听见她的问话,忽然灵光一闪,意识到她在打听自己家的经济情况,这个时候打听自己家的经济情况还能是为什么? 乔时初下意识就隐瞒了家具厂生意不错的事实,谦虚起来。 “时初,你看,我一个妇道人家,要带着三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公公婆婆去小叔家了,延宗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家里什么都被砸了,连口锅都没留下,我身上又没有一分钱,今天晚上,我们娘四个的晚饭都不知道在哪里……”宁过云说着说着抬起眼满面愁绪地看着乔时初。 “你能不能借点钱给我?”她咬了咬下唇,面红耳赤地低声问道,“孩子没吃的了……” 她知道把孩子推出来更容易博得乔时初的同情。 乔时初确实很同情她的孩子,因此她说道:“过云,实在很抱歉,我们家具厂也是刚刚步入正轨,挣回了成本,但却没多少利润,只能维持住我们一家的生活而已,并没有什么闲钱,所以我实在没钱借给你。” 眼看宁过云一脸失望,乔时初又道:“不过我家里刚好还有些面粉和面条之类的食物,你要是担心孩子最近没饭吃,我可以送你一袋面粉和两斤面条,就当是我这个当阿姨的看不得孩子挨饿吧。” 宁过云刚刚听见借不了钱是满心的失望,但一听乔时初会送她些吃食,她顿时觉得没那么难受了,一脸感激地说:“谢谢你,果然远亲不如近邻,在我落难的时候,还是你这个当邻居的帮了我。” 乔时初笑了笑,说:“应该的,邻居之间不就应该互帮互助吗?” 乔时初其实手里的钱还是有一些的,郁长帆的家具厂因为有了她之前的那十几张设计图,生产出来的家具很有竞争力,成交了不少订单,郁长帆就把属于她的那部分分成发给她了。 但即使有钱,乔时初也不想借给宁过云,都说救急不救穷,如果宁过云现在是因为急病或者灾难需要钱救命,那她毫不犹豫就会借给她,但宁过云现在是因为丈夫做生意欠下的巨额债务导致的没钱,这种没钱的情况可想而知会持续很长、很长一段时间。 乔时初毫不怀疑,如果她真的借了钱给宁过云,那宁过云绝对会在最后还完所有债主的债务了,才还她的钱,而那都是十几二十年之后了,到那时候,加上通货膨胀,那点钱还有什么价值? 乔时初可不是什么心软善良的人,相反,她冷血又无情,对于不在意的人,死在她的面前她都不会眨一下眼睛。 如果宁过云是让她欣赏的人,那她并不会拒绝借钱,可惜宁过云偏偏没有任何地方让她欣赏,还因为那恶臭的女德思想令她不喜,所以她如今能送宁过云面粉和面条已经是她心慈手软,看在三个孩子的份上了。 “对了过云啊,薛延宗借了那么多钱,你的公婆和小叔没什么表示吗?他们可都是薛延宗的血脉亲人啊,现在你们连饭都吃不起了,他们不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吗?或多或少都能拿出一点钱来帮你们的吧?”乔时初眼睛一转,忽然想起宁过云刚刚说的“远亲不如近邻”,话虽然是这么说,但亲人毕竟是亲人,总不能她这个邻居都出手帮忙了,他们那些血脉亲人却束手旁观吧? 宁过云却不太自然地说道:“小叔和弟媳他们自己过得也不太宽裕,公公婆婆都退休了,也没多少钱……” 乔时初却打断了她的话,说:“过云,你小叔和弟媳之前不是跟着薛延宗也做了些小生意,总有一些积蓄吧?亲兄弟怎么能见死不救?你带上三个孩子去他们家门口跪求、痛哭,诉说你们多么多么不易,我就不信他们真的能忍心不管。 而且你公公婆婆虽然退休了,但他们都是老一辈的正式工人,退休金可不少,之前住在你们家里,吃喝拉撒都用你家的钱,他们的退休金肯定都存下来了,你不要不好意思,都这个时候了,还顾忌着面子,难道面子能让你不饿,还是能抵债?” 乔时初苦口婆心地劝说宁过云豁出去找公婆小叔帮忙,都是薛家人,怎么能不帮忙呢? 宁过云听见她的话,震惊地瞪大了眼睛,她之前其实是从来没想过问公婆小叔借钱的,因为她知道这几人从来都是只进不出的人,只会从她这里要好处要钱,却从来不会花一分钱在他们身上,所以虽然欠了债,她却根本没想过找他们帮忙。 但是乔时初这番话让她豁然开朗,对啊,邻居都能帮她,那作为亲人的公公婆婆,总不能见死不救吧?毕竟之前自家男人做生意发财的时候,他们可没少拿好处。 “谢谢你,你给我出了个好主意,你说得对,我现在不是能只顾忌自己面子的时候了,只要能缓解家里的困难,我就算再难堪也要面对。”宁过云下定了决心,跟乔时初道了谢,之后就带着几个孩子离开了。 乔时初倒是希望她能坚持住豁出去的念头,能从薛家人手里拿到一点钱也好,几个孩子还那么小,仅凭宁过云一个人养,绝对很辛苦难熬。 959、苦情剧女主对照组(14) 后来宁过云真的拖着三个孩子跑去薛延宗弟弟家门口诉苦求助去了,但很可惜的是薛家人真的脸皮够厚,又足够自私自利,宁过云的公公婆婆和小叔对于她的求助不但丝毫不同情,更不可能帮忙,还把她大骂了一顿,骂她是丧门星才会害得薛延宗做生意失败破产,说她生不出儿子就算了,还克夫克财,就是个扫把星,让她不要来拖累他们…… 宁过云当天的求助很多人都看见了,她一个瘦弱的女人带着三个孩子,在门口母子几人抱着痛苦求情,即使是不想干的人见了都觉得他们可怜,会对他们心生同情,有些心肠软的,还主动拿了食物给孩子们,帮忙劝薛延宗的父母弟弟出点力帮忙。 不过都无济于事,脸皮厚心肠够硬的人怎么可能会因为别人的眼光就动摇决心,损害自己的利益? 宁过云无功而返,更惨的是,不知道躲在哪里的薛延宗得知她带着孩子跑去弟弟家“逼”他的父母兄弟出钱帮忙后,跑回来跟宁过云大吵了一架,骂她心肠恶毒,不该去胁迫自己的父母兄弟,觉得她给自己丢了脸面,气急之下还把宁过云打了,三个孩子哭得哇哇大叫。 最后还是邻居们听见动静太大,才来劝阻了他继续大人。 乔时初没想到薛延宗现在还没有逃跑,不过他之前没能跑,现在就不可能跑得掉了,这样的人渣凭什么能一跑了之,在外地逍遥快活,却让妻女给他还债啊? 于是在薛延宗打完妻子又离开了家之后,乔时初就尾随着他去到了一个陌生的小巷,他走进一个破旧的屋子,乔时初走近去,发现里面还有其他人,而且还是一个女人。 “延宗,那件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留在这里整天被债主找上门来,提心吊胆的,那怎么过日子啊?还不如干脆逃到外地去,到时候隐姓埋名,谁还找得到你,要你还债?”那个柔柔弱弱的女声轻声哄劝道。 “我得考虑考虑,毕竟我父母兄弟都在这里,到了外地人生地不熟,做什么都比在这里困难……”薛延宗烦躁地说道。 那个轻柔的女声又说了:“可是延宗,这里有周英杰,他一手遮天,不可能希望看到你东山再起,他随便给你使使手段,你就没办法了……我们是斗不过他的。” 薛延宗听见她这话,似乎被她说动了,开始犹豫起来:“可是我走了,家里人怎么办?债主还会再来催债……” 算他还有点良心,还记得自己的妻儿会被债主威胁恐吓。 但那女人却轻飘飘地说:“延宗,宁姐姐他们只是妇人孩子,那些催债的看见他们也知道他们无能为力,到时候自然就不会再逼他们了。” 她可算是避重就轻了,那些债主难道是吃斋念佛的?看见妇人孩子会心软?真是笑话! 但她这话恰好给了薛延宗一个借口,不管他信不信,都让他有理由而且心安理得地抛妻弃子,从而没了心理负担——毕竟他离开了,那些债主就并不会逼迫妇人孩子了嘛! “好,我跟你去外地重新开始!”薛延宗终于下定了决心。 女人顿时惊喜说道:“那真是太好了,延宗,我都迫不及待跟你去外地一起打拼咱们的事业了!” “你想不想看看继祖再离开?”薛延宗有些舍不得儿子,妻子和两个女儿他丝毫不在乎,只在乎唯一的儿子。 “继祖……”女人轻轻地叹了口气,“我自然是想看看他的,我每天都很想他,但我知道我们目前的情况不太好,不宜多生事端,我以后再去看他吧,等我们过几年挣了钱再回来好好补偿他。” “也好。”薛延宗回答道。 乔时初在外面听得目瞪口呆,好家伙,她这是听出来了,原来这女人就是薛继祖的生母,当初在百日宴出现过的那个芳芳啊,她还准备跟薛延宗跑去外地重新开始? 她会对薛延宗这么情深义重?乔时初怎么就不信呢? 很快薛延宗就让她知道了芳芳不离开他的缘由。 “芳芳,我现在只剩下这五块金条了,这些都是我东山再起的资本,幸好那些债主没找到,给我留了点……”薛延宗低声说道,“我们直接明天早上就走,事不宜迟。” “好,延宗,我这里有个背包,这些金条就放在背包里吧,等明天一背上就能走。”芳芳把一个不显眼的背包拿了出来,“这背包不显眼,大家不会多注意的。” 他们俩又商量了一些如何坐车、去哪个城市、去了之后做哪方面的生意之类的事。 就在乔时初终于等得不耐烦了之后,屋里的声音忽然一静,接着是噗通一声重物倒地的声音,然后是窸窸窣窣的声音。 “呸!这么个窝囊废猪头三,也想老娘跟你去外地打拼?要不是为了你这五条金条,我才懒得跟你演那么久的戏……”芳芳嫌弃鄙夷的声音传了出来。 然后很快,一个身形窈窕的女子打开门,警惕地往周围查看了一番,便背着一个沉甸甸的背包走了出来。 乔时初立马跟上去,然后一个手刀砍到她后脖子上,把她砍晕了过去。 乔时初拿起她的背包,打开一看,果然有五条金条,她立马自己背上了,然后又回到那旧房子里,薛延宗正人事不省地倒在地上。 乔时初拿起旁边一把木椅子,狠狠地往他腿上一砸,咔擦一声,骨头断裂的声音响起,然后便是薛延宗的惨叫声。 乔时初连忙又把他弄晕过去。 腿断了,金条没了,薛延宗想跑也跑不了了,更棒的是,等他明天醒过来之后,就会发现芳芳和他的金条都不见了,那他第一反应肯定是芳芳背叛了他,还把他的腿打断了。 乔时初毫无心理障碍地把黑锅扣在了芳芳身上。 薛延宗的金条乔时初并没有据为己有,她找了个机会把金条藏在了薛家的一个隐秘角落里,让宁过云“无意之中”找到,之后就不关她的事了。 宁过云有这些金条解了燃眉之急,还上些债,肯定能轻松些了…… 哦,还有薛延宗骨折的医药费也够的。 960、苦情剧女主对照组(完) 薛延宗果然认定了是芳芳背叛了他,不但把他的钱都偷走了,还狠心地把他的腿都打断了,一气之下,薛延宗就报了警。 乔时初那天晚上只是把芳芳打晕了,并没有对她其他事,因此不知道她醒过来之后做了什么。 警察虽然因为薛延宗那些金条的价值重大而十分上心,但奈何芳芳精明,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而这时候又不像二三十年后联络方式简单快速、到处是监控,因此受限于时代条件,最后还是没有找到芳芳,把金条找到。 至于宁过云,倒是知道自己家藏了一些金条,本来她还想问问薛延宗到底是怎么回事,但乔时初暗示她,要是薛延宗知道她有金条,肯定会拿去做其他用途,不会拿来还债和维持生活,所以为了他们家好,她最好是保持沉默。 宁过云虽然满脑子都是以夫为天的女德思想,但到底经历过了一系列惨重的教训,继丈夫破产欠下巨债连累她受罪背债后,又得知丈夫要和小三带着重金逃跑,丝毫没有想过他们母子四人以后怎么生活,心里还是不免寒心了,知道如果她把金条的事说出来,那她肯定留不下任何一点,因此还不如她拿了,起码她拿着会用在家里人身上。 就这样,薛延宗人财两失,连最后那点老本都没了,不得不死心,老老实实地在家里养伤。 债主依旧时不时地上门来打砸威胁,但这家人弱的弱、小的小、残的残,实在榨不出油水,只好渐渐地减少了催债的次数,宁过云才终于有了喘息的时候。 乔时初把薛延宗留下来跟宁过云“同甘共苦”,又把他的老本间接拿给宁过云之后,就没有再怎么关注他们家的生活了。 郁长帆的家具厂生意渐渐红火,足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而面粉厂效益更差,三头两天就放假,乔时初便干脆从里面辞了职出来,正好郁承宣小朋友也到了上幼儿园的时候,她便有了自己能掌控的闲暇时间。 于是她把学习重新拿起来,复习了一年后,考上了大学,大学四年毕业,她留校当了老师,工作体面又悠闲。 郁长帆高兴得不得了,乔时初当了大学教师,他比乔时初本人还激动,还连连叮嘱儿子一定要继承妈妈的学习精神,长大后一定要当个知识分子。 乔时初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知识分子情节,不过这点小执念碍不着什么事,反倒显得他有点可爱,于是乔时初就不在意他整天给自己买各种时尚职业装了。 郁长帆的家具厂因为是最早重视设计的,不仅抓住了时代的脉搏,还成功地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最后扩大了生产,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他们家的家具不但卖到了全国,连国外都卖到了,几十年后倒是成了家具界的世界品牌。 而宁过云一家,依旧得忙忙碌碌还债,薛延宗做惯了老板,做什么事都眼高手低,很想重新开始做生意,但没有本钱,路子又被死对头堵死,因此不了了之。 他本身没有其他本事,没破产前的生意也是因为恰逢其时才会做得风生水起,但如今他没有当初那样好的条件了,自然不可能成功。 但他又不肯老老实实放下身段找一份踏实的工作,反而挑三拣四,不是嫌工作太辛苦,就是工资太低,即使好不容易找到满意的工作,他又吃不了苦,总是偷懒,于是被老板毫不留情地开除。 久而久之,他自己都放弃了工作,每天只赖在家里混吃等死,养家糊口和还债的重担都压在了宁过云身上。 宁过云却依旧没有选择离开他,只默默地承受。 乔时初劝不动她多为自己考虑,只好对她两个女儿潜移默化,让她们不要成为扶弟魔。她拯救不了所有人,只能力所能及地挽救两个可怜的女孩子。 ———————————————————————————————————————————— 时初从上个世界出来,便回到虚无混沌中,在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沉睡了许久。 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她从沉睡中清醒过来,觉得无聊,便随便找了一个小世界进入。 她一睁开眼,便成了这个世界的宋时初。 宋时初面前站着一个扎着马尾辫,长得十分白净清秀的年轻女孩子,此时她正微笑着问道:“时初,你哥哥回来了没有?” 宋时初摇了摇头,说:“还没有,丽双姐,你找哥哥有什么事?” “没什么要紧的事,算了,等他回来之后,我再找他吧。”白丽双有些失望地说道,然后她跟宋时初说了再见,就转身进了隔壁的门。 这个世界里,白丽双是女主角,她跟宋时初的哥哥宋时麓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一路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同学,一直到了大学也依旧同校,因为宋家和白家是邻居,两家关系很好,所以孩子们也从小一起玩。 如果原主的哥哥是男主角,那这个故事就是青梅竹马的爱情,可惜宋时麓并不是男主,他只是个备胎,男主没出现的时候,为女主鞍前马后、忙里忙外;男主一出现,他就没了用处,只能识相后退,隐忍地、默默地关注心上人的一切,自觉不去打扰她的幸福,当然,一旦男女主争吵,有了嫌隙,他就要第一时间当女主的暖心哥哥,拼尽一切为她想办法解决问题…… 最后,男女主角在各路助攻下终于甜甜蜜蜜终成眷属了,而原主的备胎哥哥,只能黯然离场,最后落得个孤独终生、一事无成的下场。 如今宋时麓刚刚上大四,虽然已经喜欢上了白丽双,却还没有到像后来那样,仿佛人生就是为了她而活的程度。 不过其实这个时候,白丽双已经跟男主角孟原野开始谈恋爱了,只是宋时麓并不知道,还以为自己的青梅妹妹也对他心怀情愫,只等着大学毕业就正式谈恋爱呢。 宋时初想到现在她哥哥备胎的属性还不太明显,就决心一定要把他从这条歧路上拉回来,毕竟天下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既然白丽双已经有主了,那他就应该断然放下才对,总比被人利用到死,当个窝窝囊囊的备胎好。 961、哥哥是备胎(1) 晚上的时候,宋时麓终于回家了,穿着一身篮球服,满头大汗,他其实是个很帅气的男孩子,身材挺拔高大,因为喜欢运动,身上有着恰到好处的肌肉,朝气蓬勃又神采飞扬,在学校里其实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但他就是栽倒在了白丽双身上。 宋时初看着他抱着篮球回来一副神采飞扬的模样,就气不打一处来,好端端一个青年才俊,怎么就铁了心给人当备胎呢?明明他可以有更好的人生。 宋时麓被妹妹瞪了一眼,感到莫名其妙:“宋时初,我又哪里惹到你了?看见我就没个好脸色。” “我气你一点儿都不争气!没出息!”宋时初冷哼一声说道,她恨铁不成钢,不明白从来不缺女孩子追求的宋时麓为什么那么死心眼,认定了白丽双。 宋时麓听见妹妹这话,顿时气笑了,扔掉手里的篮球,一手拍向宋时初的脑袋,说:“宋时初,我看你是胆子太肥了,居然敢说你哥我没出息?!我怎么就没出息了?” 宋时初拍掉他的手,一脸嫌弃地说:“你有没有出息自己不知道啊?快滚去洗澡吧,浑身汗臭味,熏到我了。” 宋时麓听见她这话,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两只手都捏住了她的脸庞使劲儿地揉:“还敢嫌弃我身上有汗味?那让我看看你会不会被我熏晕?” 宋时初气坏了,用力地掰开他的手,瓮声瓮气地骂他:“怪放开窝,王八蛋……” 宋时麓搓揉了一会儿妹妹,这才心满意足地松开了手,然后飞快地逃离,冲进卫生间洗澡去了,生怕跑不及时被宋时初踹。 宋时麓洗了个十多分钟的澡,刚换好衣服出来,白丽双就敲门进来了,看见宋时麓,便眼睛一亮,说:“时麓哥!你回来啦,我找你有事要说。我的专业老师要我们写一篇有关于布料的论文,但我没什么头绪,你能不能帮帮我啊……” 宋时初在一旁听见了,顿时想要翻白眼,又来了,只有需要帮忙的时候,白丽双才会想到找宋时麓这个冤大头,什么代写作业、代写论文、拿快递外卖……这些事宋时麓可没少帮白丽双干,偏偏宋时麓还甘之如饴,献殷勤献得那叫一个任劳任怨,宋时初作为他的亲妹妹,都没这个福气能使唤他呢。 不想让蠢哥哥又傻乎乎地给人白干活,宋时初连忙说道:“哥,妈妈最近从工厂里拿了一些零件回来组装,但她偏偏腰疼又犯了,这会儿正在隔壁街找大夫做治疗呢,咱们得帮忙帮她把那些活做完……” 宋妈妈是个普通的妇人,丈夫早早去世后,一个人要拉扯两个孩子,过得太辛苦,累出了一身病,时不时就这里疼那里疼,不过幸好两个孩子都上了大学,能自己兼职赚生活费或者获得奖学金,所以她这两年才轻松了些,但还是闲不下来,经常去隔壁工厂拿些零件回来组装挣点工费。 宋时麓和宋时初都知道自己妈妈的辛苦,所以平时有什么力所能及的事都会自己做,现在宋时初说了妈妈腰疼还要忙手工活的事,宋时麓立刻就担心起来,说:“妈妈怎么又去做这些活儿了?干这些活整天都要低头,她的脊椎哪里受得了?” “所以哥,咱们给帮她把活儿给做了,要不然她咬着牙也要做的。”宋时初笃定地说道,,然后她又看向白丽双,说,“丽双姐,不好意思啊,我们这两天没空,得帮妈妈干活,你那论文的事哥哥就帮不上什么忙了。” 白丽双顿时不自在地摆摆手,连忙说道:“没关系、没关系!伯母的事最重要,我论文的事还不太急,慢慢写也行……” 宋时麓这一脸愧疚,他好像把帮白丽双写论文的事当做是他应该做的了,说:“丽双,真是对不起,你论文的事等我做完妈妈的活我再……” “咳咳!哥哥,妈妈应该做完治疗了,现在天黑了,你去接她回来吧。”宋时初听他又要许诺做完自家的活再帮白丽双,便急忙打断他的话。 宋时麓果然被她的话岔开了思路,忘了答应帮白丽双完成论文。 白丽双一脸失望地离开了,宋时麓拿着手电筒去接宋妈妈,宋时初把蠢哥哥送出了家门,这才松了口气,这蠢哥哥对白丽双鞍前马后、唯命是从都快成本能了,真让她头疼。 宋家的家境十分普通甚至是贫寒,但宋时麓和宋时初兄妹俩却都是才华与容貌双全的人,从小就是学霸,考上的大学毫不意外是名校,等到兄妹俩大学毕业工作了,宋家显然就能起来了。 可惜原世界剧情里,宋时麓大学毕业并没有找到跟专业相符的工作,也没有继续深造,而是为了白丽双,找了一份十分不适合他的工作,成了朝九晚五、在平凡的岗位上庸碌无为、浪费自己才能的普通人。 其实宋时麓大学毕业时,他的老师极力劝说他读研读博继续钻研下去,他在生物医学工程这方面很有天赋,深造下去会很有作为。 可惜他鬼迷心窍,愣是不听劝,急急忙忙就出社会找了工作,说是不工作就没钱,没有资本追求白丽双。 他不明白,无论他工作多努力,再如何拼搏,都注定比不上男主孟原野,因为孟原野是豪门继承人,一出生就已经在人生旅途、人类拼搏的终点,白丽双选择孟原野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宋时麓把宋妈妈接了回来,一家三口吃过晚饭,就开始做手工活,等结束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宋妈妈生怕耽搁兄妹俩明天的学习,便赶他们去睡觉。 宋时初洗漱过后,就去敲宋时麓的房门。 “找我干嘛?”宋时麓看着她问。 宋时初关上房门,神情严肃地问他:“你是不是喜欢白丽双?” 宋时麓顿时脸红了,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坦诚地承认了:“对,我喜欢她。” “可是白丽双喜欢你吗?”宋时初又问。 “她当然喜欢我,不喜欢我,她会经常来找我吗?”宋时麓不假思索地回答,一脸的“这还用问”的表情看着宋时初。 962、哥哥是备胎(2) 宋时初顿时冷笑:“人家哪次找你不是要你帮她干活的?就你傻,被人当仆从使唤也心甘情愿,还以为跟人家两情相悦,其实人家把你当备胎呢。” “不可能,丽双不是这样的人,你这是污蔑她!”宋时麓听见妹妹说心上人的坏话,顿时怒了,瞪了她一眼。 “那你自己说说,她除了找你干活之外,还有没有找过你做其他事,比如吃饭逛街看电影之类的?”宋时初气呼呼地问。 宋时麓仔细地回想,然而他越想便越发觉宋时初说的似乎没错,白丽双每次找他都是要他帮忙,否则根本不会来找他。 他顿时心下一沉,但还是不肯死心地为她辩驳:“她应该很忙,毕竟上了大四,我们虽然在同一所学校,但专业不同,大家都有各自的事要做……” 宋时初冷笑:“你就自欺欺人吧!明天跟我去一个地方,你这是不到黄河心不死,那我就让你亲眼看看她到底忙不忙,又忙些什么。” 宋时麓猛地瞪着她:“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明天你就知道了。”宋时初丢下一句话就走了。 宋时初知道明天白丽双会跟她的男朋友约会逛街,到时候让宋时麓自己亲眼看看不就行了。 宋时麓被宋时初的一番话说得心绪难平,辗转反侧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起来还带着两个黑眼圈,哀怨地看着宋时初。 宋妈妈担心地看着他:“你脸色怎么这么憔悴?学习还是那么忙吗?” 宋时麓连忙摇头:“不是,就是有些失眠。” “怎么会失眠?是不是最近太累了,要注意身体啊,妈妈只希望你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就算普通些也没关系。”宋妈妈自从丈夫早早因病去世之后,就一直对孩子的身体情况很在意。 “妈妈,你放心,我只是昨天晚上没睡太好,很快就会调整好的。”宋时麓连忙安慰她。 吃过早饭后,兄妹俩就去了学校,他们俩不是一个大学,但就读的大学相隔不远。 “下午六点之后我去你学校找你,等着我。”宋时初对宋时麓道。 宋时麓明白她大概就是要带自己去什么地方了,于是点头:“好。” 兄妹俩约好之后就分道扬镳,各自去上课了。 等到下午六点多,宋时初就到了宋时麓的学校门口,宋时麓看到她便走了上去:“你终于来了,要带我去哪儿?” “跟着来就是了。”宋时初带着他坐了地铁,去了市中心最繁华热闹的高级商业中心。来这儿逛街的都是非富即贵的人,毕竟驻扎在这儿的商铺都是世界顶级的奢侈品牌店,没钱的人根本消费不起这里的奢侈品。 虽然有没钱却想来开开眼界的年轻人,但这样的人数并不多,因此宋时麓看到宋时初带自己来这里之后,便拧着眉头问:“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宋时初没有回答,她在自己的手机上飞快地搜索了一下,侵入了商业中心的监控中心,找到了自己想要找的人,便拉着宋时麓的手道:“别急,我现在就带你去见你想见的人。” 宋时麓莫名其妙地被她拉着手就走,很快,他们就来到了一家顶级珠宝首饰店外面。 宋时初往首饰店一指,说:“那不就是你心心念念的人吗?你看她现在在忙什么?” 宋时麓随着她指的方向一看,一眼就看见了店里的白丽双。 白丽双正跟一个穿着黑色衬衫、黑色西裤的年轻男子手牵着手,神情十分亲密,那男人一看就不是学生了,但却一副矜贵冷傲的模样,让人一眼就能看得出他出身显贵。 白丽双小鸟依人地靠着他,抬起来看着那男人的小脸上是宋时麓从来没见过的情意和娇羞。 宋时麓顿时脑袋一空,脸色煞白,看着那样小女人的白丽双,浑身的血液都仿佛被冻住了,他的心冷得如同掉进了冰窖。 即使他很想欺骗自己,说白丽双跟那个男人并不是情侣,但事实狠狠地打了他的脸,因为下一刻,白丽双就十分主动地踮起脚,含羞带怯地飞快地亲了那矜贵男子一下,然后又被那男人捏住后脖子用力地亲吻。 如果不是恋人,怎么会毫不掩饰地在公众场合亲吻? 宋时麓无法再自欺欺人,他以为的跟自己两情相悦的青梅妹妹,其实已经有了自己名正言顺的男朋友,跟他从来都不是心照不宣的未来恋人关系,是他一厢情愿自作多情。 “你看清楚了吗?白丽双有自己的男朋友,我希望你别再傻乎乎地当她的备胎,剃头担子一头热,以为跟人家两情相悦,其实人家只不过是把你当邻居和校友,哦,还有好用的工具人。”宋时初毫不留情地戳穿宋时麓自欺欺人的假象。 宋时麓听见妹妹刺耳的话,猛地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声音艰涩地说:“别说了……” “为什么不说?长痛不如短痛,即使白丽双不喜欢你,那你也要有拿得起、放得下的勇气。你现在亲眼看见她有男朋友了,总该断了对她的念想吧?还是说你想当小三,破坏人家的感情?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即使我是你的妹妹,也会很鄙视你。另外,如果你真的喜欢她,那看到她现在有了真心相爱的人,不是应该祝福她然后识相退场吗?”宋时初冷酷无情地给他的伤口割肉疗伤。 宋时麓捂着脸颊的双手终于放了下来,他的双眼发红,眼眸里有晶亮的光泽闪过,双唇紧紧抿着,等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平复了心情,苦笑着对宋时初道:“你今天带我来看的场景,就像拿刀又狠又快地捅了我一刀,宋时初,你虽然让我看清了真相,但我不会感激你。” 宋时初翻了个白眼:“我不用你感激,就怕你还傻乎乎地被人利用。而且我得声明一下,捅你的不是我,而是白丽双,你别到这时候还要维护她,那我会很看不起你。” “放心,我还没有那么下贱。”宋时麓说了一句,然后神色复杂地看了跟男人亲密试戴首饰的白丽双一眼,再狠狠地闭了闭眼睛,最后决然地转身,对宋时初道,“我们走吧。” 963、哥哥是备胎(3) 宋时初却摇头,抓住他的胳膊,非常强硬地把他直接拉到白丽双与孟原野面前,白丽双本来还不高兴有人忽然冒出来站在自己面前,但一看清楚面前的人是宋时初和宋时麓兄妹后,脸色便顿时一变。 “丽双姐,真巧,你也在这里逛街啊?这位是你的男朋友吧?怎么之前没听你跟我们说过?”宋时初笑得一脸真诚地问白丽双,然后还用好奇的眼神坦坦荡荡地看向孟原野,就好像每一个好奇自己邻家姐姐男朋友的人一样。 白丽双挽住孟原野的手忍不住就松开了,一脸不自然地干笑了一声,说:“啊……这确实挺巧……”她小心翼翼地觑向宋时麓,却只见他面色淡淡,便心中一沉。 “丽双姐,不跟我们介绍一下你男朋友吗?”宋时初催促她。 白丽双此时心里很是紧张,也很忐忑,她并不想让宋时麓知道自己有了男朋友,作为一个能考上一所顶尖大学的女孩子,她很聪明,所以很早就知道宋时麓对她的心思了,宋时麓喜欢她,她对此一清二楚,但她并不打算回应,只装作不知道。 因为她是一个对于未来有明确规划的人,宋时麓并不符合她对未来伴侣的要求,即使他很喜欢她,长得帅也有才华、对她也百依百顺,但他的家世不好,没有背景,即使以后前途光明,但跟那些天之骄子比起来,起点和资本都太低了,注定给不了她想要的东西,所以她对他的情意装作一无所知,只用青梅竹马的情谊来吊着他,让他心甘情愿地给她做事。 可是现在,她有了男朋友的事情一下子就暴露在宋时麓面前了,宋时麓以后还会继续任劳任怨地帮她做事吗? “怎么?丽双姐,难道这位男士的身份不能介绍给我们吗?”宋时初眼睛定定地看着她,似乎她不给一个明确的答复就不罢休。 白丽双没办法,眼见敷衍不过去,只好讪讪地回答:“这位确实是我的男朋友,孟氏集团的总裁孟原野。原野哥,这两位是我的邻居,从小跟我一起长大的,宋时麓和宋时初。” 宋时麓听见她只介绍自己是邻居,眼里的光一下子就黯淡下来,苦笑了一下,说:“对,我是她的邻居,只是邻居。” 白丽双心中一突,生怕他说出什么会让自己难堪的话来,便连忙打断他,道:“对了,宋大哥你和时初今晚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啊?” 她知道以宋家的家境是不可能在这种场所消费的,因此疑惑地问,心中忽然冒出一个想法:难道他们来捉自己的奸? 不,不,她很快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她从来没有说过自己对宋时麓有意,他们俩有什么资格来捉自己的奸?这么一想,她那点子心虚一下子就消失了。 “我们是来跑腿的,有个客户要我来这里送份文件,哥哥担心我,就陪我来了。”宋时初随口说道,原主有各种各样的兼职,有时候也会当跑腿,因此她说起谎来面不改色。 孟原野对女朋友的邻居没有任何兴趣,他只跟宋家兄妹点了点头,说了句你好,就有些不耐烦地问白丽双:“你选好什么首饰了没有?” “选好了。”白丽双极会看人脸色,不敢惹男朋友,对宋时初和宋时麓抱歉地笑了笑,便连忙转头应付自己男朋友了。 “哥,咱们走吧。”宋时初晃了晃宋时麓的胳膊。 宋时麓失魂落魄地被她拉着走,宋时初见他这幅模样,忍不住说道:“失个恋而已,你有必要这么半死不活的吗?天涯何处无芳草?哦不,你只是暗恋,根本算不上失恋,人家从来没跟你恋过。” 宋时初的毒舌终于把宋时麓从失恋的悲伤痛苦中拖了出来,他抹了一把脸,面无表情地说:“你有必要这么猛踩我的痛脚吗?人家的妹妹是哥哥的贴心小棉袄,你就是浑身长刺的仙人掌,还是专门扎哥哥的那种。我都这么难过了,你还要一个劲地给我插刀。” “我这不是以毒攻毒,给你割股疗伤吗?趁早断了你的幻想,总比你陷在白丽双这个泥坑爬不出来好。”宋时初冷哼道。 宋时麓叹了口气,说:“你别担心,既然她已经有了自己喜欢的人,我不会再惦记她,从此之后我跟她就真的只是邻居了。” 他说是这么说,但脸上难过的神情却无法掩饰,喜欢了一个人好几年,不可能说忘了就忘了,宋时麓今晚收到的打击已经够大了,一时的沮丧和痛苦在所难免。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她并不喜欢我?”过了一会儿后,宋时麓忽然这么问宋时初。 “是。”宋时初回答,“只有你当局者迷看不清白丽双的真是品性,她就是吊着你为她当牛做马而已,你就是她的舔狗。” 她的话说得很难听,宋时麓脸色顿时十分难看,但他想起自己昨晚还甘之如饴地想要为白丽双写论文,便觉得如鲠在喉,无法反驳宋时初的话。 宋时初就是要用这么难听的话来刺激他,才能彻底打消他当白丽双备胎的可能。 “宋时麓,你以后就跟白丽双保持距离吧,别再傻乎乎地贴上去了。”宋时初最后说道。 “知道了。”宋时麓被她又是嘲讽又是毒舌,毫不留情地打击了那么久,那点失恋的痛苦也减轻了些,理智让他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那就是远离白丽双。 虽然下定了决心不再喜欢白丽双,但感情的事不是说没就没的,宋时麓还是失落难过了好一段时间,做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致,脸上的笑容也很少再出现了,宋妈妈还担心得不得了,悄悄地问宋时初,她大哥到底怎么了。 “能怎么了?失恋了呗,他喜欢的女孩子不喜欢他,还有了男朋友。”宋时初丝毫没有替宋时麓隐瞒的意思。 宋妈妈顿时瞪大了眼睛,脱口而出道:“丽双这孩子有男朋友了?” 宋时初立马直勾勾地看向宋妈妈:“妈妈,原来你也知道哥哥喜欢白丽双?” 964、哥哥是备胎(4) 宋妈妈干笑一声,说:“你哥从小就跟在人家小姑娘后面跑,长大后更是给人鞍前马后地使唤,无微不至地照顾,我怎么会看不出来?知子莫若母。只是我看得出来他对人家情深义重,可人家对他却没什么男女之情,只把他当邻居哥哥,我之前还担心他会这么耽搁下去会耽误一辈子,没想到白家姑娘这么快就有男朋友了,不过这样也好,你哥哥就能早些走出来,等时间长了,忘了她,还能再找其他人。” 宋时初点点头:“宋时麓是有点傻,居然没看出人家对他根本没意思,不过白丽双也不是什么好人,明知道宋时麓对她有意思,她不避讳就算了,还装不知道,却丝毫没耽误她利用宋时麓。” 宋妈妈叹了口气:“两家人住得这么近,要是闹翻了也不好。” “妈妈,就我那傻大哥的样子,你担心他会跟人闹翻,还不如担心他这次受的情伤太重,从此之后断情绝爱了吧。”宋时初道。 宋妈妈顿时大惊失色:“什么?小麓真的很伤心?会断情绝爱?那怎么办?” 宋时初见她这么担心,连忙安慰道:“妈妈,我只是随便说说,宋时麓可能只是伤心十天半个月呢,他向来是个理智的人,知道白丽双不喜欢他之后,即使伤心,但时间长了也一定会放下的。” 宋时初好说歹说,才让宋妈妈放下了点心,但在之后的日子里却格外关注起宋时麓来,让宋时麓都没心思为失恋的事难过了,忙着应付宋妈妈突如其来,令他受宠若惊的关爱。 就在宋时麓慢慢走出感情不顺的阴影,重新振作的时候,白丽双却忽然又找上了他。 原来是因为白丽双在跟豪门男朋友甜甜蜜蜜了好几天之后,等到老师突然在班上催促大家抓紧时间写之前布置的论文时,她才猛地想起自己的论文还没有丝毫头绪呢,她这几天根本没记起这回事。 她着急得不行,因为没有宋时麓兢兢业业给她搜集资料、为她整理思绪甚至直接替她写,她根本没办法自己一个人在规定时间里高质量地完成这篇论文,而她在孟原野面前特意塑造的形象还是学习成绩很好的优秀女孩,就是为了表明她并不是没有脑子的花瓶,而是美貌与智慧双全的才女。 白丽双这才意识到宋时麓并不是那么可有可无,这些年她习惯了事事依赖这位邻家哥哥,如今乍然无法依靠了,就十分不习惯。 于是习惯了随口一吩咐,就有傻子主动为她完成一切事情的她,立马意识到宋时麓这样好用的帮手不能放弃。 “时麓哥,你最近怎么不来找我了?”白丽双眨着一双漂亮的眼睛柔柔地看向宋时麓。 宋时麓看见这张曾经令他心动的脸,心脏还是忍不住会跳动失常,但他很快就想起那天白丽双跟另一个男人亲密接吻的场景,于是顿时那颗刚刚还火热的心一下子就冷了下来。 “丽双,我最近有点忙,而且以后大概会继续忙下去,毕竟我们就快要毕业了,从现在开始就要准备考研或者找工作的事。”宋时麓笑了笑说道,“你知道的,这段时间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 白丽双顿时哑然,她觉得宋时麓对自己的态度似乎有些不一样了,冷淡了许多,即使已经有预感了,但此时真的面对的时候,她便觉得有些委屈,难道自己有了男朋友他就真的不喜欢自己了?这样说放弃就放弃的感情算什么情深?幸好自己喜欢的不是他…… 如果宋时初能听到她这些心声,知道她这么白莲、绿茶,肯定会忍不住给她一大巴掌,她怎么能这么无耻? “时麓哥……你、你是不是在意我谈恋爱了?”白丽双咬了咬下唇,抬起一双盈盈的眼睛,楚楚可怜地问道。 宋时麓一顿,看见她熟练地露出这种曾经让他从来不舍得拒绝的神情,便心中一沉,以前他被自己臆想出来的爱情迷了眼,看不出白丽双的算计,只觉得她娇柔可爱,处处需要自己,满足了他的大男子主义心理;但如今走了出来,没有被爱情的迷雾遮住双眼,他就很轻易地看出了白丽双对他的虚情假意。 “就算我谈恋爱了,你也是我最喜欢、最亲近的哥哥啊,难道我有了男朋友,你就不想当我的哥哥了吗?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二十年的感情怎么能因为我有了男朋友就消失了呢……”白丽双见自己使出了最有用的神情居然还没能让宋时麓心软,便连忙泫然欲泣地说道。 宋时麓听见她这番话,闭了闭眼睛,说:“丽双,其实我并不想当你的哥哥。” “时麓哥!”白丽双听见他这语气,便心中一慌,生怕他直接把对自己的心意说出来,那以后她还怎么装聋作哑,只做他的妹妹? 宋时麓却并没有按照她的意思停止下来,而是继续说道:“丽双,我以前很喜欢你,一直想着等到大学毕业就跟你表白,但没想到你有了自己喜欢的男朋友,那我就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对待你了,因为我对你的感情并不是妹妹,而是男女之情,如果再继续相处下去,对我们都不好。” “怎么就不好了?那你就不要对我有男女之情,只把我当妹妹就好了呀!”白丽双心中一急,便慌忙说道。 宋时麓却苦笑了一下,说:“感情的事难道是说收回去就能收回去的吗?我对你的心并不纯粹,没有办法跟你做亲密无间的哥哥和妹妹,我想彻底放下对你的感情,所以我们还是保持距离为好。” 白丽双急得不行,如果他要跟自己保持距离,那自己的论文怎么办? “时麓哥……我相信你的人品,难道你真的能放弃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吗?就算我对你不是爱情,也有亲情啊。我舍不得你,一想到你要跟我保持距离,我就很伤心……”白丽双眼眶通红,一副伤心极了的模样看着宋时麓。 965、哥哥是备胎(5) “抱歉,丽双,我们都长大了,渐行渐远是无法避免的事,伤心只是一时的,也许等哪天我彻底放下了对你感情,那我还可以跟你成为普通朋友,但现在真的不行。”宋时麓苦笑着说道,知道白丽双只是舍不得自己这个好使唤的人,但他依旧没有办法绝情地对她。 白丽双听见他这番话,仿佛伤心欲绝,泪盈满眶,见宋时麓下定了决心要跟她保持距离,心中着急却毫无办法,毕竟他话都说到这种地步了,她要是继续说想要他当自己哥哥,岂不是显得很不通情达理? 其实在今天来找宋时麓之前,她完全没想到宋时麓会对她坦白以前的心思,还以为他会把对她的爱恋隐藏起来,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以哥哥的身份陪在自己身边,却没想到他居然主动掀开了遮羞布,不想跟她纠缠下去了,这怎么能行? 她惊慌不安,无法平静下来,她知道,如果失去了宋时麓,以后不会再有想他一样纯粹地因为喜欢她,而愿意毫不保留地为她付出的人了,即使是男朋友孟原野也不可能,因为她跟孟原野在一起,从来只有她迁就孟原野,而不是孟原野迁就她…… “时麓哥,你非要逼我在你跟原野之间选一个吗?可我是真的很爱原野,你不要这样逼我好不好?我们能不能继续像以前一样?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好不好?为什么就因为我谈了个恋爱一切就都变了呢?”白丽双哭得双眼通红,十分可怜。 可惜宋时麓此时还不是那个被她彻底驯化、心甘情愿为她付出所有的备胎,他虽然喜欢白丽双,但却还没有喜欢她喜欢到失去理智以及突破底线的程度。 因此他十分坚决:“不好,我们不可能回到过去,人总要长大的,没有人能永远停留在某一个地方。” 宋时麓说完,看了她最后一眼,就回了自己家。 白丽双见他居然就这么走了,顿时惊愕得都忘了继续哭,不敢置信他真的就这么放弃自己了。 对了,她还没跟他说自己论文的事呢,现在他明显是要躲避自己的态度,那自己的论文怎么办? 白丽双懊悔极了,早知道她就不那么快跟宋时麓说开了,起码要让他答应帮自己写论文啊,要不然刚刚利用他的愧疚心让他帮忙也行,可惜她没有及时抓住机会…… 白丽双没能成功让宋时麓帮她,她自己又没办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写出一篇及格的论文,便只好花钱在网上请人代写,花了一笔不少的钱,让她肉疼不已。 宋时麓说到做到,想明白了要放下对她的感情,就真的处处避开她。 本来在学校里,从来都是宋时麓主动去找白丽双,而一旦他不主动了,那么大一个学校,两人根本就没有见面的机会,而白丽双又放不下身段再去宋家,因此两人居然真的没有再见过了。 “宋时麓,你想过去留学吗?”宋时初有一天突然这么问宋时麓。 宋时麓顿了一下,回答道:“没想过,但我专业课教授跟我建议过。” “那你想去吗?你这个专业只有继续深造下去才能在这方面有所作为,难道你想就只读这四年,然后毕业就找一份跟专业毫不相干的工作?”宋时初犀利地问他。 宋时麓抬起眼看向自己的妹妹,按住她的脑袋,无奈地说:“我想又有什么意义?难道我能丢下你和妈妈两个女人在家里,自己一个人潇洒跑去国外留学?” 宋时初翻着白眼拉下他的手,说:“只要你想,你就尽管去,我和妈妈好端端的,有手有脚,难道还照顾不了自己?你就别老、操些有的没的心了。我每年能获得不少奖学金,再做些兼职,养活我和妈妈绰绰有余,根本不需要你牺牲自己的前途,而且妈妈要是知道你因为这些可笑的原因放弃去国外深造,那她会对你很失望,也很生气。” 宋时麓听见她这话,眼眶有些红了,猛地一把抱过她,抱得紧紧的,声音沙哑地说:“妹妹,谢谢你。” 虽然宋时初口口声声都是说为了他自己的前途才希望他出国留学,但宋时麓却明白她没有说出口的话,除了继续深造,她还希望自己出去治疗情伤,彻底放下白丽双。 “别辜负妈妈和那些教授对你的期望,你的人生不应该因为情爱而耽误。”宋时初拍了拍他的后背说道。 宋时麓也许是被宋时初说服了,也许是想借此忘掉白丽双,到底是决定了要去国外留学。 宋妈妈知道他这个消息之后,果然不但没有不舍得,反而非常高兴,拉着宋时麓的胳膊,欣慰地说:“小麓,妈妈就知道你会有出息的,你从小就那么优秀,那些远不如你好的人都能出国留学,你怎么能不去……” 宋时麓见她真的很高兴,并不是勉强装出来的,心中的巨石便落到了地上,浑身都轻松了,不过他还是有些担心地说:“我要是出国了,你和妹妹两个都是弱女子,要是有点什么事,我都没办法及时知道。” 宋妈妈却摆摆手道:“你瞎担心什么?我还年轻着呢,虽然身体有些小毛病,但不是什么大问题,还能多活二三十年,你妹妹也是个泼辣能干的,谁也欺负不了她,哎呀,反正我们母女俩不需要你乱操心,你就把心思放在自己的学业上吧!小初不是说你要考那个什么福托什么的才能申请国外的大学?你赶紧去学习!” 宋时麓顿时忍不住笑道:“妈妈,是托福考试。” “好了好了,我不懂什么考试,反正你自己去准备,别浪费时间了!”宋妈妈不耐烦地催促他,宋时麓只好回去复习了。 经过几个月的准备,加上有教授的帮忙,宋时麓成功申请到了a国一所顶尖大学的全额奖学金,宋妈妈知道之后,激动得第二天就买了各种祭品带着一双儿女去给宋爸爸扫墓,告诉死了十几年的宋爸爸,儿子有出息了,没辜负老宋家的优秀基因,他可以死得瞑目了…… 966、哥哥是备胎(6) 宋时初和宋妈妈把宋时麓送到机场,宋时麓红着眼眶很是不舍,还不忘时时提醒宋时初:“宋时初,你们俩要是有什么事处理不了的,一定要告诉我,听见没有?要是实在紧急,就去找赵川,他是我好哥们,欠我人情,为人还不错,找他他能帮忙……” “知道了、知道了,你已经说了很多遍了,这几句话翻来覆去地说,我背都能背出来了。”宋时初蹙着眉不耐烦地说道,“年纪轻轻就这么啰嗦,以后可怎么办。” “我这不是怕你忘了吗!”宋时麓恼羞成怒,一拍妹妹的肩膀。 “好了,你们两个别闹了,小麓,你以后就一个人在国外了,一定要注意身体啊,我听说国外的伙食很差,你要是有时间就自己买菜做饭,别吃那些油炸的不健康食品。还有啊,听说国外治安也不好,犯罪行为很猖狂,你一定要注意安全,危险的地方不要去,晚上一天黑就别出门,平平安安地出国,也要平平安安地回来啊……”宋妈妈眼睛湿润地对儿子说道。 “妈妈,我知道的,你和宋时初也要好好的。”宋时麓忍不住紧紧抱住妈妈。 就算再不舍,分别的时间也到了,宋时麓在宋妈妈和宋时初的目送之中走上了飞往大洋彼岸的飞机。 “也不知道你哥哥吃不吃得惯国外的东西……”宋妈妈忧心忡忡地跟宋时初说道。 “妈妈,你放心,宋时麓不挑食。”宋时初没心没肺地说,宋时麓被她成功撵出了国,她只觉得浑身轻松,在国外吃洋快餐也比在国内当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备胎好。 “听说国外的人对咱们黄皮肤的人很歧视,不知道你哥哥会不会被人欺负?”宋妈妈继续担心儿子,都说儿行千里母担忧,更何况宋时麓行的还远不止千里,宋妈妈不牵肠挂肚才奇怪。 宋时初连忙安抚她,说:“妈妈,宋时麓他个子足有一米八五,人高马大,谁能欺负他啊?他也不是任由人欺负的性子,你就把心放回肚子里吧。” “我哪能不担心?他从来没有跟咱们离开过这么久……”宋妈妈已经开始抹起眼泪了,她虽然知道儿子出国留学是为了前途,理智上她应该通情达理支持,但人的感情不是能控制的,她支持,但不代表不会担忧儿子。 宋时初眼见她就要沉沦在担忧和焦虑之中了,连忙找事情让她转移注意力。 眼珠子一转,她说:“妈妈,你最近有没有见过白丽双了?听隔壁白叔叔说她找到什么工作了吗?” 宋妈妈果然被她的话吸引了注意力,摇了摇头说:“没有听你白叔叔说过,我倒是见过丽双妈妈,最近像是突然发了什么大财一样,买了很多新衣服和新包包,打扮得像个贵妇经常出去逛街。” 宋时初想了想,说:“难道是因为白丽双找了个有钱的男朋友,所以白阿姨提早享福了?” “丽双男朋友很有钱吗?”宋妈妈问。 “很有钱,听说是什么豪门的继承人,家产丰厚着呢。”宋时初点头说道。 宋妈妈想起自己以前儿子被白丽双使唤得甘之如饴的傻样,便嘲讽地说:“怪不得看不上咱们家小麓,小麓没钱没势,确实比不过人家。” 即使内心知道白丽双不选择自己的儿子很正常,毕竟谁都希望自己能找到更好的伴侣,但宋妈妈作为宋时麓的母亲,却没办法在知道自己的儿子被人伤了心后还能毫无芥蒂。 “妈妈,咱们家小麓现在虽然没钱没势,但他以后绝对不会再像现在这样,他的未来光明、前途无限,我们目光要放长远,不要太短视。”宋时初一本正经地说道。 宋妈妈听见她这话,顿时笑了:“你说得对,你哥哥那么聪明,咱们的福气还在后头呢。” 母女俩很快就把白丽双的事抛到脑后了。 只不过她们俩没把白丽双放在心上,白丽双却忽然惦记起了自己已经很久没见过的宋时麓了。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却是她跟豪门男朋友孟原野吵架了。 还吵得很凶,起因是孟原野帮她在自己公司找了份轻松简单的工作,想让她过得不那么辛苦,白丽双起初还很享受男朋友的这种体贴,觉得这样也很不错,能跟男朋友在同个公司工作,下班了还能一起吃饭回家,甜甜蜜蜜得就想提前过上了新婚生活。 但在一起时间长了,总会有各种矛盾,特别是孟原野工作上不可避免地要出去应酬,应酬的人员品性复杂,有好的也有不好的,因此需要孟原野时不时就跟人一起“逢场作戏”,酒席间找女人相陪。 这一逢场作戏,不巧就被白丽双撞上了,白丽双见自己的男朋友左右都紧挨着一个漂亮极了的女孩,女孩们还时不时给他抛媚眼、送秋波,神态十分亲密,而更令她气愤的是,孟原野并没有拒绝。 这下子就跟捅了马蜂窝似的,白丽双丝毫不顾及在场的生意伙伴,伤心欲绝地跟孟原野闹了起来,质问他是不是背叛了自己。 而孟原野起初还有点内疚,毕竟是他的错,但被白丽双当着生意伙伴大闹,他感觉很丢脸,恼怒白丽双不顾大局,不给他面子,于是两人都在气头上,就吵闹得不可开交了。 白丽双在男朋友这边受了挫,非常伤心,觉得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得到了就不珍惜。 在这种情况下,她自然而然就想起了曾经对她百依百顺、体贴照顾的宋时麓。 于是她打了久违的宋时麓的电话,然而不幸的是,宋时麓的电话号码居然打不通!其他联系方式也一样联系不上他。 白丽双受了那么大的打击,本来就很伤心,又连自己曾经的备胎都不见人影了,顿时更加崩溃,最后冲动之下,直接跑到宋家门口,开始砰砰砰地敲门,她想质问宋时麓为什么不理会自己,为什么在她伤心的时候没有陪在自己身边,他不应该在自己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出现,默默地守护自己吗? 967、哥哥是备胎(7) 宋时初正在做饭,就听见自家大门被人敲得呯呯作响,敲的人十分用力野蛮,宋时初顿时暴躁了,关了火,便怒气冲冲地拉开了大门。 门开得太突然,还在猛砸的白丽双毫无防备之下砸了个空,用力过度一下子就冲进了宋家,险些摔啪在地上。 “白丽双,你把我家门砸得这么响,想干什么?”宋时初见是她,顿时更火大了,抱着胳膊冷着脸问道。 白丽双看见她冷漠的神情,心里的那股冲动一下子就消失了,理智回归之后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但羞愧归羞愧,她还是问出了自己想问的事。 “时初,你哥哥在家吗?最近怎么都没看见他了?”白丽双一边询问,一边拿眼睛在宋家到处查看。 宋时初心中冷笑,这位温柔可爱的女主果然无事不登三宝殿,宋时麓都出国两三个月了,她终于想起找他了,这回大概是又有事想要利用宋时麓了吧。 宋时初顿时对自己当初催促宋时麓出国留学的决定感到十分满意,如果宋时麓还在家,即使他不想再跟白丽双有牵扯,自私虚伪的白丽双也会找上他,毕竟那么好用的工具人谁舍得不要? “宋时麓出国留学了,这三四年都不会回来。”宋时初一扫刚刚的暴躁,十分愉悦地说道。 白丽双听见她这话,顿时大惊失色:“他怎么能出国?!” “他为什么不能出国?”宋时初眯了眯眼,眼神冷漠地看着她,她到底把宋时麓当成什么了?是她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吗?宋时初刚刚的愉悦心情立马又变得恶劣起来。 “对不起,是我说错话了,我没有说时麓哥不能出国的意思。”白丽双也意识到自己的话不妥了,连忙弥补道,“我只是很惊讶,毕竟时麓哥从来没提起过他想出国留学的事,而且之前也都没听说他要出国留学的任何消息……” “这没什么好说的,毕竟哥哥也没想到真的能成功申请到国外的大学,如果提前说了到最后却没能成功留学,那岂不是徒留笑话?所以还不如低调些,等申请到了再悄悄离开就是了。”宋时初说得很在理,白丽双顿时哑口无言,最后只能呐呐地说:“我不知道时麓哥会连我都不告诉……” “你不是忙着谈恋爱和毕业的事吗?我哥不想拿这些小事烦你。你们俩都大学毕业了,总会有各自的生活,不可能再事事都告诉你吧?”宋时初淡淡地说道。 白丽双听见她的话,顿时想起宋时麓知道她有了男朋友之后跟她说要保持距离的话,心中的不舒服和委屈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她没有想到宋时麓能做得这么绝,保持距离都保持到地球另一半去了。 “时初,你哥是不是还在怪我?”白丽双委屈地问宋时初。 宋时初只觉得很是无语:“我哥怪你什么?” “怪我不该跟别人谈恋爱。”白丽双红着眼眶,说,“可是我真的很爱我男朋友啊,他为什么不能理解我?为什么不能继续当我的哥哥?” “停!宋时麓只有一个妹妹,那就是我,你能不能别一厢情愿地说什么要当他妹妹?你所谓的当他的妹妹,就是毫不顾忌地对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心安理得地利用他,拿他当备胎?这真是让我恶心。”宋时初冷笑着,毫不客气地揭了白丽双的脸皮。 白丽双伤心地猛摇头:“我没有把他当备胎,也没有利用他,你怎么能这么想我?” 宋时初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有没有这样做,你自己心知肚明,但凡你有一点把他放在心里,都不会连他出国好几个月了都没有发现。” 白丽双顿时被这话噎得哑口无言,宋时初继续说道:“现在你又来找他,肯定是又在哪里能利用得上他了吧?跟男朋友吵架了?需要一个鞍前马后、任劳任怨的备胎来刺激你男朋友,让你男朋友意识到你不是非他不可了?又或者是工作不顺利,想要他这个冤大头来解决,就跟以前要他帮你写论文一样。” 白丽双被人把见不得人的心思都揭破了,如同赤身果体地被人拉到大太阳下爆嗮,她羞愧异常捂住脸,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但还不忘伤心欲绝地否认:“不!我没有!我没有想利用他……” 大概是被宋时初揭穿了真面目,她无颜继续在这里待下去,便羞愤地一跺脚,捂着脸飞快地转身逃离了宋家。 宋时初冷笑着拿出花露水朝白丽双刚刚站的地方猛喷,无他,白莲绿茶味儿太浓了,污染了她家的空气。 宋妈妈最近找了个在商场整理货柜的活儿,是小时工,不用干太长时间,所以身体情况还保持得不错。 她下班回家的时候,宋时初已经煮好了饭。 “今晚的菜也太丰盛了些,小初,我们得省省,以后咱们两个人吃两个菜就行了。”宋妈妈看见桌上摆着油焖大虾、红烧狮子头和白灼菜心以及豆腐丸子,有些肉疼地说道。 “妈妈,我今天做了一个兼职,挣了一笔不少的钱,今晚这几个菜是庆祝。我养得起咱们两个,不用太节省,你工作那么辛苦,也需要补充营养。”宋时初解释道,她今天确实挣了钱,自然不会再苛待自己的嘴巴。 “你呀,就是花钱大手大脚。”宋妈妈听了她的话,虽然还是肉疼,但也没有再说教了,毕竟钱是女儿挣的,她不会干涉女儿钱财的去向。 “对了,今天白丽双又来咱们家找宋时麓了,她都不知道宋时麓早就出国了,以后她要是再问哥哥的事,妈妈你别什么都跟她说,特别是联系方式这方面的,记住了吗?”宋时初想起这事,便提醒宋妈妈。 宋妈妈点头:“我知道,你哥好不容易决心放下她,当然不能再让她联系上你哥,省得扰乱你哥一心学习的心思。” 宋时初很满意宋妈妈的想法,幸好宋妈妈并不是糊涂的人,会以为白丽双跟宋时麓更相配,一心想着撮合他们俩,否则宋时初有得头疼。 968、哥哥是备胎(8) 宋时初以为自己断了宋时麓成为白丽双备胎的路,那他们家就能远离那些狗血事情了,却没想到,宋时麓的狗血事被她蝴蝶掉了,但她自己却没能逃过一劫。 某天中午,宋时初吃过午饭后要去图书馆查阅一些资料,去图书馆的路要经过运动场,她经过运动场的时候,发现那里围了不少人,看着十分热闹。 她不在意地扫了一眼,便没有继续关注了。 然而她刚从那些围着的人身旁路过的时候,却突然从人群中冲出来一个人,是冲着她的方向来的,她刚想要往旁边躲闪,省得被撞,但那人速度更快,一把拉住了她的手,然后在她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还强行搂住了她的腰。 “颜艺,我说过了,我不喜欢你,你这样的行为已经对我造成了困扰。另外,我实话告诉你吧,我早就有女朋友了,就是她,希望你以后不要插足我们之间的感情,我很爱我的女朋友。”搂住宋时初的那个男生郑重其事地对闹出这场大动静的女生说道。 宋时初一听他这话,又看向那群人的正中央,便看见了学校里有名的白富美大小姐颜艺,颜艺怀里抱着一束漂亮的玫瑰花,但脸色却极其难堪,眼睛恶狠狠地盯着宋时初,显然已经相信了搂着宋时初的男生的话,把她当成了情敌。 “齐星辰!我到底有哪里比不上你旁边这个女人?你是故意羞辱我吗?”颜艺羞恼愤恨地质问齐星辰。 齐星辰把宋时初搂得更紧了些,语气充满情意地说道:“我女朋友在我眼里永远是最好的,谁都比不上她。颜同学你虽然也很优秀,但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很抱歉,希望你能放下这段感情。” 短短几句话,再结合一下现在的场景,宋时初就从中猜测出了事情真相:白富美大小姐颜艺看上了齐星辰,拿了玫瑰花当众跟他表白,想要追求他,但齐星辰却对她没意思,想彻底打消她追求自己的念头,又不想太过得罪她,于是毫不犹豫地拉了路过的宋时初当挡箭牌,说宋时初是他的正牌女朋友。 宋时初只是路过,却遭受了这场无妄之灾,齐星辰根本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就私自把她拉进了他们这场情感绯闻,丝毫没有考虑过会不会给她带来麻烦。 大概他可能觉得被他选为挡箭牌的女生会感到很荣幸吧,毕竟他在学校里大小算是一个校草,长得不错也会交际,不知道俘获多少女孩子的心。 然而,宋时初却并不是被他俘获的女孩子,她现在只觉得非常暴躁,很想锤爆齐星辰的脑袋,看看他脑子里是不是装满了浆糊,能想出这种害人不浅、恶心透顶的主意! 她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压制自己心中的怒火,气极反笑了,然后神情一变,一手回抱住齐星辰,依靠着他,露出一副甜蜜羞涩的模样,对颜艺说: “颜同学,我跟星辰确实在一起了,他说不想我们的恋情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料才没有公开。不过他虽然在床上的表现不太好,吉尔小蛋儿软又快了些,但他平时对我还是很好的,会经常给我买买小零食,陪我打打游戏,所以我可以接受他这些不完美之处,希望颜同学你也能祝福我们……” 她这话一出,顿时惊呆了在场所有人,大家意识到她话里的重点之后,纷纷不约而同看向此时已经浑身都僵硬了的齐星辰,目光忍不住在他下三路来回偷瞄,脑子里还控制不住地回响着宋时初刚刚那话“吉尔小蛋儿软又快了些”…… 在学校里受到那么多女生追捧的校草齐星辰居然“不行”吗?!这也是他们能听的吗?大家意识到自己听到了齐校草的一个大秘密! 众人看向齐星辰的眼神充满了同情和怜悯,又觉得宋时初实在太天真单纯了,男朋友毛病这么多,她怎么就觉得无所谓呢?这明明很重要啊! 而被人同情和怜悯的齐星辰,此时只觉得自己档儿仿佛着了火,忍不住想伸手去捂,但他愣是忍住了,因为他真的去捂那就更成笑话了。 他勉强保持住冷静,但还是有些恼羞成怒地辩解:“我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她在开玩笑呢,我之前惹她生气了……” 然而他不说这话还好,他一说,大家就觉得他在欲盖弥彰,颇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 不过大家都是大学生,很有素质,知道这是他身体上的毛病,不能因此嘲笑或者鄙夷他。 于是大家十分善解人意:“理解,我们都理解,不过齐同学,要是身体有问题,还是早些去医院好,讳疾忌医可要不得啊。”大家还苦口婆心地劝他。 齐星辰听到他们这些话,丝毫不觉得他们体贴,反而脸色都扭曲了,胸口剧烈起伏,显然心情十分激动,他想起了罪魁祸首,因此愤怒地松开宋时初的腰,抓住她的胳膊大吼:“你快跟他们解释清楚,我的身体没有任何毛病,说你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刚刚那些话都是你胡编乱造……” 宋时初顿时瞪大了眼睛,伤心欲绝,仿佛不敢置信般看着他:“亲爱的,你怎么能不认我这个女朋友?之前你说要低调不公开就算了,可刚刚你明明才说早就跟我在交往了,怎么能当场就出尔反尔?就算你要掩饰自己身体有毛病的事实,也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啊!” 齐星辰脸色都扭曲了,咬牙切齿地盯着宋时初,怒吼:“你给我闭嘴!” 宋时初瞬间就委屈得哭了,泪如雨下,又失望又难过地看着他。 而在一旁围观了许久的颜艺大小姐,此时对宋时初已经完全没有了看情敌的心态,她反而很同情她,见齐星辰还对她发火,便立马为宋时初说话了:“齐星辰,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了?明明是你自己的问题,却对自己的女朋友发火。难道你女朋友说的话不对吗?你是被戳中了痛脚恼羞成怒了?敢做不敢当,呸!” 颜艺对齐星辰的滤镜在听到他“不太行”的时候就打碎了,现在她只庆幸齐星辰没有答应自己的追求。 969、哥哥是备胎(9) “颜同学,你别说了,我知道星辰不是故意对我发火的……”宋时初一副对齐星辰痴心一片、爱得很深的模样,柔柔弱弱地为齐星辰开脱。 颜艺看见她这幅模样,顿时恨铁不成钢,说:“你对他这么好有什么用?他根本就不爱你,你太傻了,被他耍得团团转,你看他除了那张脸长得还不错,身上还有什么优点?偏偏还中看不中用,要我说,这位同学,你还不如干脆甩了他!” 宋时初:大小姐,你对齐星辰的爱这么短暂的吗?说消失就消失?还粉转黑了? 不过宋时初内心里倒是对这个敢爱敢恨,拿得起放得下的大小姐很有好感。 “可是……可是……他平时对我还是很不错的……”宋时初作出一副犹豫不舍的模样。 颜艺一见,立马加大力度,想要把这位被渣男耽误的女同学从泥坑里拉出来,于是她说道:“他哪里对你不错了?送你些小零食就是好了?零食能花多少钱?他甚至连送你一件首饰都舍不得!这么抠门的男人,要来干什么?还有啊,他明明跟你谈恋爱了却不公开,还说是想低调,我看他根本就是想营造单身人设,想一脚踏几条船,肯定花心又滥情,这样一个烂男人,你还不快点甩?” 宋时初听见她这番话,作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仿佛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男朋友”原来是这样一个人,于是她梨花带雨,不敢置信地摇着头,对齐星辰道:“原来你是这样的人?我这一腔深情终究是错付了!我恨你,齐星辰,我们分手吧!” 宋时初说完这番话,便双手捂住脸,一副被伤得太重,不想再面对这些人的模样,飞奔着离开了,只留下一脸懵逼的齐星辰和带着一脸“孺子可教”欣慰之情的颜艺以及吃瓜看热闹的围观群众。 逃离了现场的宋时初很快就到了安静的图书馆,她放下双手,脸上哪里还有一点儿眼泪?只有神清气爽的畅快。 齐星辰想要拿她当挡箭牌,也不问问她愿不愿意,那她这个挡箭牌小小地反击了一下,也不用问他愿不愿意吧? 她觉得自己刚刚的表现太棒了,不但把自作聪明的齐星辰狠狠地报复回去了,还借着颜艺大小姐的劝说当场跟齐星辰“分手”了,完全没有后顾之忧,真棒! 宋时初解决完这件事之后,很快就把它忘了,然而,当天目睹了这一切的吃瓜群众却不可能忘掉。 于是齐星辰就惨了,他不行的传闻很快就传遍了整座学校,传言真实度还非常高,因为他不行的话是他女朋友,哦不,现在是前女友——亲口说出来的,人家亲身体验过,还能有假? 齐星辰再次成为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不过这风云,他大概宁愿不要的。 现在他一出现在校园里,大家一看到他,就会忍不住看向他的下三路,然后就会用各种异样的眼神看他,包括同情、可怜、惋惜、鄙夷……仿佛他是彻底废了的可怜虫。 如今任何一个男同学在他面前都找到了优越感,即使他们长得不如他,也不如他会交际、不如他成绩好,但起码他们“行”啊,能满足自己的女朋友!啧啧,总有一个方面是齐校草比不上自己的了,自信心又提升了呢! 齐星辰的传闻闹得沸沸扬扬,但作为闹出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宋时初,却完美地在这件事里隐身了,因为她那天被齐星辰拦住当挡箭牌的时候,齐星辰其实并不认识她,而她那时候也根本没有说出自己的名字,在场的那些人更是没有任何一个人认识她,因此即使大家都知道齐星辰有个前女友,却不知道这前女友是谁,叫什么名字。 这让宋时初完美地躲开了那些被人指指点点的麻烦,却给齐星辰寻找她的途上增添了诸多困难。 因此等到齐星辰终于在全校几万人中找到宋时初的时候,已经是十多天后了,他那点传闻早就传开,不可能澄清了。 “你终于被我抓住了!”齐星辰在图书馆门口抓住了宋时初,咬牙切齿地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你找我干嘛?”宋时初拧着眉头问道,上次的事不是已经了结了吗?有仇她当场就报复回去了啊。 “你还敢这么问我?”齐星辰恶狠狠地瞪着宋时初,“你上次胡说八道害得我现在一出门就像动物园里大猩猩,别人一听说我是谁就要观察我到底行不行!个个私底下都嘲讽鄙夷我,这都是因为你对我的造谣!” “哦,可是我不那么说,那现在成为别人茶余饭后谈料的就是我了啊。”宋时初冷笑,“你想拿我当挡箭牌拒绝别人的时候,没有想过我会有什么遭遇吧,那我为什么不能反击你?” 齐星辰顿时一噎,当时他想把宋时初当挡箭牌,确实是他理亏,是他不厚道,他心中那点怒火忍不住消散了些,到底他心虚。 “当初算我做错了,对不起你,不应该拿你当挡箭牌,但你也不能胡说八道,给我乱造谣,说我不行啊,这种传闻对每一个男人来说都是巨大的打击,对我尊严和自信上伤害跟我拿你当挡箭牌对你的伤害根本不是一个程度上的,你报复我也报复过了,难道不应该出面帮我澄清吗?”齐星辰压抑住自己心中的愤怒,说出了来意。 宋时初摇摇头,斜睨他道:“齐同学,就算我出面帮你澄清,也没有人会相信的,大家只会觉得我被你威胁或者收买了才改口,这件事只会越抹越黑,所以根本没有必要去澄清。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时间长了,大家就忘了,更何况你明年就毕业,忍一忍,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齐星辰听见她这话,心中的愤怒再也压抑不住了,他气急败坏地说道:“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这种传言不可能消失。等到几年、十几年后大家同学聚会,都会记得学校里曾经有个男同学不行,而那就是我!” “噗嗤!”宋时初忍不住笑了出来,“这不是你自作自受吗?毕竟这一切都起源于你想利用我当挡箭牌,否则便不会有这个传闻,你要怪只能怪你自己了。” 970、哥哥是备胎(10) 齐星辰见宋时初居然还笑自己,怨愤得眼睛都瞪出血丝来了,人都是善于给自己找借口,而习惯于把坏事都推到别人头上的,他自认为拿宋时初当挡箭牌只是小事一件,但宋时初败坏他的名誉和风评,却极其恶劣。 “你是不是死也不肯帮我澄清?”齐星辰凶神恶煞地问,双眼通红,宋时初都觉得他要走火入魔了,但是——关她屁事? “是。”宋时初头铁地回答。 齐星辰死死地盯着她:“好,我记住你了,你叫什么名字?” 宋时初面不改色地说:“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叫唐间末。” “唐间末,你很好……”齐星辰念了一遍宋时初胡诌出来的名字,咬牙切齿地威胁,“你如果继续跟我作对,那就别怪我做出其他事了。” “你尽管去做。”宋时初很是无所谓,齐星辰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宋时初觉得他大概要相出什么办法来报复自己了,不过没关系,她等着,等他查出唐间末是她宋时初的时候,又不知道该是多久之后了。 也不知道齐星辰是怎么想的,他都跟自己明说要对付自己了,怎么还觉得自己会乖乖地报上真名啊? 宋时初实在无法理解他的脑回路。 顺手又耍了一通齐星辰的宋时初觉得最近还是不要再来图书馆了,省得再被齐星辰骚扰。 齐星辰知道宋时初的“名字”之后,便开始在学校里排查宋时初的信息,毕竟他想威胁宋时初,不就得了解她的情况,才能抓住她的要害吗?到时候还愁她不屈服? “查到唐间末是哪个年级、哪个专业的没有?”齐星辰问自己的下属,他是学生会的人,如今混到大四成了学生会的长老,自然能利用手中的便利去查探学校里一个普通学生的资料。 他的下属却一脸为难,说:“齐学长,咱们学校真的有叫唐间末这个名字的同学吗?我查了全校学生的名单,都没有找到这个名字。” “怎么可能?她亲口说她叫唐间末,她总不可能胡编一个名字给我吧?”齐星辰立马反驳道,“难道有人连自己的名字都能乱改?” 下属偷觑了一脸愤慨的齐星辰一眼,心说万一人家说的就是个假名字呢?这有什么不可能的? 下属大概知道齐星辰找的是跟他有仇的人,既然有仇,那仇人说的话就不一定可信了嘛。 “你再去查一遍!一定要仔细查,一点都不能错漏,对了,连研究生那边的也调查一下。”齐星辰吩咐道,显然不死心。 下属只好愁眉苦脸地继续去查了。 然而不管他查多少遍,结果自然是毫无头绪,根本就没有“唐间末”这个人,齐星辰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又被宋时初给耍了。 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齐星辰硬生生地把自己给气晕了,吓得给他汇报消息的下属慌忙找人把他抬去了校医院。 这下子好了,他又出名了一次,大家见他居然是被人抬着去校医院的,就更加相信他身体是真的“虚”了,怪不得不行呢。 齐星辰在校医院醒过来之后,羞愤欲绝地发了一场大脾气,然后不甘心再被宋时初耍弄,决定不再自己去查,而是求助家里的力量了。 能在大学里混得风生水起,又被白富美大小姐颜艺看上过的校草齐星辰,自然也不是什么家世平平的普通人,他家里还是有点能量的。 “大哥,你一定要找人帮我把那个臭女人找出来啊,她羞辱了我两遍!两遍!我饶不了她!”齐星辰气急败坏地找上自己好不容易从实验室出来的大哥。 齐大哥放下手中的平板电脑,看见自己这个一向表现得温和从容的弟弟失态的模样,有些嫌弃地说:“什么臭女人?你自己没有本事找吗?还被羞辱两遍?你怎么这么蠢?” “大哥,不是我蠢,实在是那个女人太过分了!她造谣我不行,污蔑我人品道德,害我被学校里的人误会,最后还给我胡诌了个假名字敷衍我……”齐星辰毫不羞耻地跟大哥告状,“大哥,你不能不帮我报仇啊。” 齐大哥听见他这话,倒是有些意外,他微微扬了扬嘴角,说:“她说你不行?为什么会说你不行?你渣了人家?” “我没有!我根本不认识她!”齐星辰脱口而出地反驳。 “哦?那她为什么会这么污蔑你?”齐大哥一眼就看出来他在避重就轻 果然听见他这问话,齐星辰明显心虚了,眼神游移着低声道:“我只不过是拒绝颜艺表白的时候,顺手抓住她,说她是我的女朋友罢了……” “原来是利用了人家。”齐大哥轻飘飘地说道,“也就是说你在根本没经过别人同意的情况下,把别人牵扯进你的麻烦里来了。” “我又不是故意的,这不是一时脑袋发热吗?我承认这件事我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但那臭女人有必要这么报复我吗?心胸也太狭隘了,报复心还很重……”齐星辰很不服气。 齐大哥冷笑,说:“我看你就是经受的打击太少了,这次被人狠狠地教训了一番是好事,省得你自视甚高还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以为所有人都会围着你转。” 齐星辰听见他的话,震惊得睁大了眼睛:“大哥?你为什么帮别人说话,明明我才是被人欺负的那个啊。我哪里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了?” 齐大哥扶了扶眼镜,说:“那我问你,如果有一天,你走在大街上,忽然有一个身材臃肿、容貌丑陋的女人一把抓住你,跟大家声称你是她的男朋友,你会有什么感受?” 齐星辰顺着他的话一联想,顿时心中一阵恶心,他气急败坏地说:“谁敢胡诌我是她男朋友,我拧断她的狗头!真是晦气!我堂堂一个年轻大帅哥,也是一个丑胖女人能肖想的?” “你看,你自己都不能接受陌生女人跟人声称你是她男朋友,那你为什么觉得那个女孩子就愿意被你利用当挡箭牌?”齐大哥反问他。 齐星辰愣了一下,但很快他就反驳:“我长得英俊潇洒,又不是肥头大耳丑男,利用她不是她的荣幸吗?” 971、哥哥是备胎(11) 齐大哥用一言难尽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弟弟,他以前怎么没发现齐星辰这么自恋又自大的? “你倒是很有自信,如果被你利用的那个女子真的感到荣幸,那又怎么会反算计你?很显然,你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就跟我刚刚说的那个痴肥丑陋的女人一样,只会令她反感厌恶。”齐大哥冷笑着说道。 齐星辰猛地睁大了眼:“不可能……我明明一表人才、玉树临风,学校里不知道多少女同学喜欢我,我就这么令她反感?” “为什么不可能?你又不是她。”齐大哥看不得他自信过头的模样。 “大哥,你还是不是我大哥了?光会打击我,我只想让你帮忙找出那女人的身份,好让我报仇啊。”齐星辰说不过他哥,只好执着于自己的目的。 “报什么仇?那不是你活该吗?”齐大哥淡淡地说道,“而且,如果你身体确实没问题的话,怕什么?只有被人说中了痛处的人才这么耿耿于怀,只要你根本不把这件事当一回事,等时间长了,根本没人还会记得。” 齐星辰并不容易他大哥的话,奈何他没办法说服大哥,只好答应不再试图报复,但他一定要知道害得他名声被毁的女人到底是谁。 齐大哥见他铁了心,便只好答应他会找出那个女人。 齐大哥不愧是齐大哥,他一出手比齐星辰这个青瓜蛋子强多了,没用几天就把宋时初找出来了。 宋时初在学校门口被人拦下来的时候,还觉得莫名其妙,因为她并不认识眼前这个身形挺拔、容貌俊美的年轻男人。 “你就是宋时初?或者我该叫你唐间末?”齐大哥说到最后那个名字的时候,忍不住轻笑了一下,只觉得胡诌出这么一个神奇名字的女孩果然很有意思。 宋时初一听见唐间末这个名字,便知道眼前这男人跟齐星辰有关系了,被人当面戳穿了曾经说的谎,她也面不改色,十分淡定。 她点点头,理不直气也壮地说道:“是我。” “你好,我是齐星辰的大哥,齐飞宇。”齐飞宇面带微笑,温和从容地对宋时初说,“不知道宋同学现在有没有空,方不方便跟我聊一聊?” 宋时初看着眼前矜贵温柔的男人,不太理解他为什么找上自己,难道——“你是来帮你弟弟找我算账的吗?” “宋同学对我弟弟做了什么事,需要我来找你算账?”齐飞宇笑得一派温雅地询问。 宋时初眼神一眯,觉得自己遇到了一只狡猾的狐狸,比齐星辰难对付多了的升级版狡诈男人。 齐飞宇见她不说话,又说道:“不如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聊聊,毕竟这大门口人来人往的,不太方便说话。” “好。”宋时初答应了,她也想知道这男人找自己到底想干什么。 于是齐飞宇带着宋时初到了一间雅致的餐厅,还十分绅士地让宋时初尽管点自己喜欢吃的菜,他们边吃边聊。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宋时初便不跟他客气了,毫不矜持地点了自己喜欢的菜。 “宋小姐性格真有趣,我很久没遇到过这么有意思的人了。”齐飞宇笑着说道,“能把我把蠢弟弟耍了两遍还完美隐身让他找不着的人,果然心理素质很强大。” “齐先生过奖了。”宋时初敷衍地对他笑了笑,“那齐先生找我到底想谈什么呢?如果你真的不想帮你弟弟找我算账的话?” “其实没什么,就是我很好奇,为什么我那蠢弟弟当时抓住你,要你当挡箭牌的时候,你为什么不但不配合他,反而算计了他一把?毕竟我那弟弟长得还不错,在你们学校应该混得也不差,你要是配合他,反而能在之后让他欠下人情……”齐飞宇很坦诚地问道,他确实对这一点很好奇。 宋时初也很坦荡地回答他:“没什么,就是我这个人很反感别人不经过我同意就私自帮我决定事情,如果他提前问我,让我帮忙,那我可能还会乐意帮一帮;但他没有,而是理直气壮地利用我,那我为什么要配合?任何让我不爽的人,我会让他更不爽。” 齐飞宇听见她这番话,顿时笑容更灿烂了些,说:“宋同学很有个性,我很欣赏你这种性格,确实,如果是我遭受了这种无妄之灾,我也会很不爽,也要当场报复一下的。” 宋时初不知道他说的话到底是不是真的,但他既然这么说了,那她就当真的好了。 “你难道不讨厌我这个害得你弟弟名声扫地的人吗?他不行这名声大概要伴随他很多年了。他心理阴影应该很大。”宋时初一针见血地问。 齐飞宇却丝毫不在意,说:“既然他当初做错了事,那自然就要承担做错事的后果,只是被人说几句闲话而已,又不会真的损害他身体,等他以后交了女朋友结婚生子了,这谣言自然便不攻而破了。现在让他受受挫折也好,省得他太自大,整天以为全天下都围着他转。你帮我教训了他,我还得谢谢你呢。” 宋时初闻言扫了他一眼,齐星辰有他这样一个大哥,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宋同学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吧?毕业后是继续读研还是工作?”齐飞宇忽然问了个毫不相干的问题。 “不读研,直接找工作。”宋时初回答,她的专业是计算机,不管是这辈子大学要掌握的知识,还是以前世界里她所拥有的计算机知识,都足够让她在这个世界凭着专业知识过上很好的生活了。 “那不知道宋同学有没有兴趣加入我的研究所?”齐飞宇又问,他来之间就调查过宋时初了,知道她专业知识很强,还兼职给人写小程序,偶尔甚至在大公司兼职做外包技术。 “没有兴趣。”宋时初回答得很直接。 齐飞宇非常意外:“为什么?我自认我的研究所在业内的排名很靠前,并不会埋没你的才能。哦,我忘了我没说我研究所的名字,我的研究所叫宇宙科技。” “因为我讨厌麻烦。”宋时初意有所指地看着他,她又不是除了他的研究所就毫无去处,为什么要冒着大风险进入一个跟自己有辱弟之仇的老板的研究所? 972、哥哥是备胎(12) “那好吧,虽然我十分惋惜你没有选我的研究所,但我尊重你的选择。”齐飞宇很有绅士风度地说道,并没有因为宋时初毫不客气的拒绝而恼怒。 “谢谢理解。”宋时初微笑着说,“如果齐星辰跟你一样会尊重人,那他肯定不会像上次那样惹恼我。” “那看来,我回去之后要好好教导他了。”齐飞宇轻笑着说道。 之后两人又聊了其他的一些事,虽然没有一见如故,但也算聊得来,所以宋时初对齐飞宇的印象比对齐星辰好多了。 吃过饭之后,两人就各自分开了,宋时初在街上走着,享受着夜晚习习的凉风,只觉得浑身的毛孔都张开了,轻松又舒适。 正当她惬意地享受这轻松时刻的时候,一对男女争吵的声音吵着她了。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我?我跟楚学长明明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他约我出来吃饭是因为他父亲刚去世了,心情不好,我作为朋友,难道不应该去宽慰他吗?!你凭什么对我的交友情况指手画脚?我都还没有指责你在酒席上跟女人逢场作戏的事……”一阵尖锐刺耳的女声吵嚷道。 “我都说了我那是为了做生意!你以为做生意不需要跟人应酬吗?如果不跟着他们一起融入那种场合,他们只会觉得我一点都不合群,根本不会愿意跟我合作!你到底还要误会我到什么时候?还有,你说你跟那个姓楚的只是普通朋友,什么样的普通朋友会亲吻你?白丽双,你当我是傻子吗?”气愤至极的男人咬牙切齿地喊道。 宋时初一顿,她听见了一个非常熟悉的名字,顿时起了看热闹的心思。 她往那对吵架的男女看去,果然看见一个很熟悉的女人,那不就是白丽双吗?而跟她吵架的自然就是她的男朋友孟原野了。 现在他们两个可一点都不像宋时初第一次见他们那样甜蜜恩爱了,反倒像互相怨恨斥责的怨偶。 宋时初听见孟原野的话,就立马知道白丽双居然跟她的大学学长暧昧上了,这位楚学长在原世界剧情中可没多少戏份,是个喜欢白丽双的路人甲,在大学时跟白丽双表白过,只是被拒绝了,之后便没什么戏份了,没想到这一回在现实中,他的戏份似乎增加了呢。 难道是因为宋时麓这个备胎飞到了大洋彼岸,彻底跟白丽双隔绝开来,没办法进行备胎的戏份,所以世界意识就重新找了一个备胎,那个楚学长? 宋时初想到这里,十分同情那位楚学长,希望他还有些理智,不要陷得太深,成为第二个被女主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为她付出一切的备胎。 白丽双带着些许惊慌的声音这时候又响起来了:“楚学长只是喝醉了,把我认成了其他人才不小心亲了我一下,他不是故意的,你为什么偏偏要把我们想得那么龌龊?” “我把你们想得龌龊?我想的哪有你们做的龌龊?!你们明明都亲上了,还找借口,白丽双,以前是我看错你了,我们分手吧!”孟原野疲惫地说道。 白丽双听见他这话,顿时崩溃了,哭喊着道:“孟原野,你不是人!平时没有时间陪我就算了,连我跟朋友吃饭的都要管,还要误会我,因为一点小事就要跟我分手,我恨死你了!” “是你先无理取闹的……白丽双,我不明白,为什么明明你以前很温柔体贴,又善解人意,但现在为什么却那么刻薄任性?你变了,再也不是我喜欢的那个样子了。”孟原野一脸失望地看着白丽双。 白丽双哭得无法自已:“你说我变了?你自己不也变了?你以前对我多好啊,无论多忙都要抽出时间来陪我,即使出差见不了面也要跟我视频或者打电话,但现在你自己想想,如果不是我主动找你,你有找过我吗?你上次主动找我已经是一个多月之前的事了,还是因为出差在行李箱找不到想要的领带而打电话质问我……” 白丽双说着说着就更伤心了,只觉得自己被孟原野伤透了心,孟原野为什么就不能理解,从他渐渐疏远的过程中,自己就已经无法从他身上感受到任何安全感了? “我工作那么忙,不可能再跟以前一样处处纵容你,你为什么又不能理解一下我?我掌管着一家几万人的大集团,每天工作都忙得团团转,经常加班到深夜,压力巨大无比,我有时候都焦虑得根本睡不着觉,整天有各种烦心工作要处理,而你不但帮不上我的忙,还要指着我没时间陪你?!”孟原野觉得自己更委屈,白丽双对自己的指责就是无理取闹。 宋时初在一旁津津有味地看着男女主当街争吵,有些意外,难道这个世界男女主角的爱情要从甜宠走向虐恋情深了? 两人又继续吵了十几分钟,最后以孟原野气愤地坐上自己的车一溜烟开离而结束,他把白丽双丢在街上了。 白丽双坐在街边的马路牙子上抱着双膝哭得伤心欲绝,周围路过的人都十分同情地看向她,不知道她哭得那么伤心到底是因为什么。 宋时初见她哭了二十分钟都没停下,孟原野也没有开车回来接她,便不耐烦地离开了,热闹看完了,就该回家了啊。 宋时初回到家的时候,宋妈妈还没有睡,正在跟宋时麓打电话:“你在a国有时间自己做饭吗?没有啊?学习很忙?只能吃学校食堂,那真是太可怜了。可惜我做的酸菜泡菜还有一些肉酱之类的很难过海关,不然我都直接寄给你了。” “好了,你妹妹回来了,你有什么想要跟她说的吗?”宋妈妈看了看宋时初,问手机另一边的儿子,然后便把手机递给宋时初,“你哥的电话。” “宋时麓,找我什么事?”宋时初直截了当地问,“在外面混得怎么样?没有倒霉地遇上什么抢劫、木仓击案吧?” “当然没有。”宋时麓一脸黑线地听着妹妹这话,“你就这么希望我遇到这些倒霉事?没想我点好的?” 973、哥哥是备胎(13) “我这不是关心你的人身安全吗?”宋时初毫不心虚地说道,“如果你不是我哥,我才懒得理你。” “小没良心的……最近家里有没有什么事?妈妈身体还好吗?你多注意着她,她有时候生病了也会强忍着,你劝她看病吃药,别粗心大意,知道吗?”宋时麓喋喋不休地叮嘱她。 “知道了,这还用你说?妈妈又不只是你一个人的妈妈,倒是你自己别往危险的地方跑,留着小命回国,我可不想有一天大老远地漂洋过海去给你收尸……”宋时初没好气地说道。 “你别咒我!好了不跟你说了,我还要忙,记得有事要跟我说,照顾好妈妈和你自己。”罗里吧嗦的宋时麓说完之后,才挂掉了电话。 宋时初听着手机嘟嘟嘟的声音,才忽然想起今晚在街上遇到白丽双和孟原野的吵架的事忘了跟宋时麓分享了,不过她转念一想,还是不要跟他提及白丽双为好,万一这一提起又勾出了他对白丽双的喜欢怎么办?所以还是让白丽双彻底从他的生活里消失吧。 时间过得很快,宋时初大学毕业了,按部就班地在某个大厂找了份程序员的工作,她的计算机技术精湛,在公司里混得游刃有余,很快就升了职加了薪,存了两年钱之后就买了一间三室两厅的新房子,从老房子搬了出来,从此之后,白丽双就真的远离他们家了,即使在同一个城市,只要不知道住址,那一辈子也有可能遇不上一面,宋时初要的就是白丽双跟他们家毫无交集,特别是宋时麓很快就修完了研究生和博士的课程,成功深造回国之后。 宋时麓本来在医学工程上面就很有天赋,又在a国留学,还险些被a国扣押着不许回来,因此努力回国之后就被国家生物工程研究院主动要了去,成了一个被重重保护的重要研究员,即使是宋妈妈和宋时初想去见他,都得走一堆流程、安检好几遍的那种。 尽管很久都不能跟儿子见一面,但宋妈妈却不但没有失落,反而非常高兴和自豪,觉得儿子是为国家努力奋斗,这是荣耀,她不能耽误他的工作。 宋时初也非常满意,因为这样,宋时麓就彻底隔绝在白丽双的世界之外了,有国家爸爸保护着,白丽双根本不可能见得到他。 白丽双这几年跟孟原野谈恋爱谈得轰轰烈烈、虐恋情深,分分合合了不知道多少次,闹得她父母都身心俱疲了,还曾找过宋妈妈诉苦,说女儿找了个富家公子谈恋爱却谈得那么艰难,早知道当初还不如跟时麓这孩子谈,毕竟他们一起长大,知根知底…… 白父白母这么说的时候,其实是在试探宋妈妈的态度,想知道她还支不支持宋时麓和白丽双在一起。 他们俩眼看女儿继续这么跟孟原野纠缠下去也没个结果,可女儿家最美好的年龄眼看就要过去了,这不就着急了吗?想帮女儿找个接盘侠,这一找不就记起邻居家曾经很喜欢自家女儿的宋时麓了吗? 而且那个时候的宋时麓已经是留学归国的青年才俊,前途无量,工作体面极了,更何况他当初那么喜欢自己的女儿,男人对自己情窦初开的女人注定不一样,所以他肯定会对自己女儿很好…… 思虑了这么多,就越发觉得宋时麓才是当女婿最好的人选了,所以便来打探宋妈妈的态度。 宋妈妈又不是傻的,哪里听不出他们的试探?不过她都四两拔千斤地反击回去了,还真心地祝福他们女儿能跟那个富家子弟终成眷属。 白父白母意识到宋妈妈已经不把自己女儿看在眼里了之后,心中十分堵塞,只觉得憋屈又郁闷,如果当初知道宋时麓这么有出息,他们即使硬按着女儿的脑袋,也要她跟宋时麓在一起啊!否则的话女儿哪会沦落到现在名声败坏,落得个攀高枝嫁豪门不成被人嘲讽的地步?早就跟宋时麓在一起享福了! 后悔过后,白父白母又忍不住对宋时麓心生不喜,觉得他一个大男人,移情别恋得也太快了,喜欢自己女儿不应该要一直喜欢吗?出个国就没了的感情真是比纸薄,又怨恨宋时麓薄情寡义。 然而他们却不想想,感情的事都是你情我愿,没有谁理应该一直喜欢谁、一直等着谁。更何况当初他们的女儿还是利用宋时麓的感情来吊着他当备胎,这种恶劣的行为,宋时麓要是知道了还痴心不改,那岂不是太贱了?哪个有自尊的男人受得了? 原世界剧情中的宋时麓会痴心不改当备胎,一方面是知道白丽双有男朋友的时候他已经陷得太深,无法自拔;另一方面肯定有世界意识在压制着他的自我意识,否则他明明是一个聪明又理智的人,怎么会愿意鬼迷心窍心甘情愿当一个女人的备胎? 宋妈妈对白父白母的试探连说都懒得跟宋时麓说,不想影响儿子做研究的心情。 不过白父白母回家之后,却忍不住跟白丽双抱怨宋家人发达之后就瞧不起老邻居之类的云云,又埋怨白丽双当初不跟宋时麓在一起,偏偏跟个富家子混在一起,如果能成功嫁入豪门那还好,可偏偏纠缠了那么久却没个结果,白白浪费了青春和美貌…… 白丽双听见父母提起许久不曾见的宋时麓,心绪沸腾起来。她这几年跟孟原野分分合合、吵吵闹闹,已经身心俱疲了,可因为对这段感情投入的沉没成本太高,她又舍不得彻底了断,因此就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因为跟孟原野在一起之后并不如自己想象中幸福,白丽双就越发想念当初宋时麓对她的百依百顺和无微不至的关怀,所以这回时隔多年之后重新听见宋时麓的消息,她心中那点念想便生根发芽了,非常想要再见宋时麓一面,想要他继续像当初那样对待自己…… 于是她千方百计地参加各种同学聚会,从小学到大学的,总算让她打听到了宋时麓最近使用的电话号码。 974、哥哥是备胎(14) 白丽双神情复杂地看着手机列表中的电话号码,心中五味杂陈。昨天她又跟孟原野大吵了一架,因为孟原野瞒着她去跟别的女人相亲。 这几年来她跟孟原野的感情渐渐地在怀疑、猜忌和争吵中消磨,她觉得自己不应该会这样,明明她刚开始的时候和孟原野感情多好啊,为什么会沦为如今这模样呢? 现实过得不好,便会怀念自己曾经最快乐的时候,她最快乐的时候是什么时候?白丽双回想了一下,就是在大学,她刚刚和孟原野热恋,对她千依百顺的宋时麓也还在她身边,她只需要享受爱情的甜蜜,而生活和学业上的困难,自然有宋时麓为她解决。 自从白父白母对她抱怨了宋家人瞧不起他们家,居然不愿意让宋时麓跟她在一起之后,白丽双心中的野望便开始生根发芽,听说宋时麓一门心思在研究工作上,依旧没有交任何女朋友,那她是不是可以猜测一下,他还忘不了自己? 一想到这个可能,白丽双便心脏猛跳,以前她看不上宋时麓,因为他空有长相和才华,家中却一贫如洗,对他没有任何助益,她只把他当做可以利用的帮手。 但如今,宋家早就起来了,宋时初早早就当上了互联网大厂的高管,每年的年薪加分红是个巨额数字,否则宋家不会才没几年就能买大房子;而宋时麓也成了留学归国的宝贵科研人才,这样的宋家,如今是他们白家比不上了,白丽双的心态自然就发生了变化,觉得如果跟宋时麓在一起,也不是不行…… 她脸红地想了一会儿,带着些忐忑和欣喜,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毫不犹豫地拨通了宋时麓的手机号码。 然而,打了许久都没有人接听,白丽双刚刚的那点欣喜和期待顿时如同被一盆冷水泼下,一下子就冷却消失了。 她不死心,又拨打了好几次,但仍然没有人接听,白丽双又想,难道是电话号码她记错了?但这是她从宋时麓曾经在高中时最好的朋友手里得到的,应该不会出错才是啊? 白丽双只以为宋时麓不想接她的电话,心中惊愕又酸涩,忍不住怨恨宋时麓绝情,需要对自己这么冷漠吗?自己不就是没有跟他在一起选了别人?可自己明明是把他当哥哥对待,难道做不了男女朋友就连一起长大二十多年的感情也不要了吗? 然而她却不想想,现在是白天,既不是节假日,也不是下班时间,宋时麓本身就是那种工作起来废寝忘食,经常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工作狂,加上他工作的内容需要格外的严谨和认真,因此不到下班时间手机根本不会随身带,所以一心沉浸在研究中的宋时麓根本不知道有人给他打了电话。 白丽双想那么多,纯粹是以己之心度人之腹。 白丽双满腔的期待和隐忍的欣喜就因为这通没人接的电话而烟消云散,她羞恼又伤心,想起男朋友跟自己的感情不顺,备胎也把她抛在脑后,心中顿时悲从中来,越想越伤心,于是趴在床上痛哭起来,她为什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啊? 其实她之前有个不错的代替了宋时麓一段时间的备胎楚学长,楚学长倒是想为白丽双鞍前马后、任劳任怨地付出,奈何他的妈妈非常强势,得知儿子居然喜欢一个有男朋友的女人,还心甘情愿当别人备胎,不肯找女朋友,便大发雷霆,跑来骂了一顿白丽双不安好心,有了男朋友还吊着别的男人,就是狐狸精云云。 又不容分说地把楚学长带离了这个城市,逼他回老家工作,之后又以雷霆之势押着他去相亲,楚学长拗不过自己的妈妈,只好去相亲,于是很快就结婚生子,再也顾不上自己的白月光了。 因为没了不顾一切为她付出的备胎,白丽双在孟原野那里受尽了委屈也没办法找人倾诉,也没有人能帮她去处理和解决那些情敌以及工作上的事情,爱情和工作上的不顺心又让她情绪经常失控,于是造成了她跟孟原野经常吵架的结局,这越吵感情便越淡,他们还能坚持几年都没彻底分开,已经是当初感情够深的缘故了。 宋时麓终于从实验室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他十分疲惫,回到研究所给他安排的住处,才发现自己的手机有了好几通陌生的未接来电,那电话号码他不认识,于是他非常干脆地把它当成了打错的或者诈骗的号码,根本不去理会。 这时候他高中时的好友黄许突然在维信上找他:【时麓,今天你猜猜我见到谁了?白丽双!她找我要了你的电话号码,挺执着的,我不给都不行,她有没有给你打电话啊?】 宋时麓心中了然,一下子就明白刚刚那几通未接来电应该就是白丽双给他打的了,不过他心静如水,如果是几年之前,他还会对白丽双这个人心绪不宁,但如今,他的情绪却丝毫不会因为这个名字而有任何波澜了。 如今的他从事着自己喜欢的工作,有坚定不移的目标、执着伟大的理想,跟一群志同道合的同事分工合作,这让他感觉到自己的人生前所未有的充实,他喜欢这种为了理想而奋斗的感觉,所以曾经的那些对白丽双的喜欢,早就已经消失得一干二净,没有丝毫留在他心中了。 【打了,不过我一整天都在实验室,没带手机,晚上回来才发现有人打我电话。】宋时麓回复道。 黄许:【我没想到你们居然没能走在一起,当初你整天跟在她身后,我以为你们会成为传说中从校服走向婚纱的一对,谁知道几年之后,你们连彼此的联系方式都没了……】 宋时麓笑了笑:【世事无常,我们只是普通人里有缘无分的其中一对罢了,现在我们彼此都有了各自想要的幸福,也算是美好的结局了。】 黄许:【你事业成功,算是美好结局,但白丽双不是啊,她跟那个富二代分分合合几年都没结婚,大家都说他们肯定不能坚持下去了,说不定哪天就散了。】 975、哥哥是备胎(15) 宋时麓看见黄许发过来的这条信息,只是觉得有些意外,但并没有在意,毕竟白丽双跟男朋友如何,都与他无关。 【哎,兄弟,你说白丽双是不是打算跟男朋友分手了,想回头找你?】黄许十分八卦地询问。 宋时麓一怔,不过很快就恢复过来,说:【别乱猜,别人的感情事少管。】 黄许还不死心:【我没管别人啊,只是关心你罢了,你又不是别人。要说我,如果白丽双真的回头找你,你千万不要妥协啊,凭什么当初她说不要你就不要你,现在她眼看嫁入豪门没戏了就又来找你接盘?没这样的,况且现在你条件那么好,完全没必要选择她。】 【你别瞎操心,我跟她以前没在一起,以后就更不可能,我现在对她已经完全没有感情了,如果我以后会结婚,一定会找个跟我志同道合的人。】宋时麓非常肯定地回复道。 【那就好,我还怕你放不下白丽双呢!她可配不上你了,你完全可以找到更好的,对了,你以后结婚一定记得要请我啊!】黄许松了一口气,他高中时跟宋时麓关系很好,自然对白丽双也很熟悉,他一直看着宋时麓处处讨好白丽双、关照白丽双,几乎对她百依百顺,但白丽双对宋时麓却并不上心,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黄许当初还曾经为自己兄弟感到不平,奈何宋时麓铁了心,现在好了,宋时麓真的不喜欢白丽双了,他就为自己的兄弟感到高兴。 宋时麓跟好朋友聊了十几分钟,心情变得十分愉快,在实验室待了一天的疲惫都仿佛消失了,他现在有事业、有家人和朋友,只觉得意气风发。 白丽双大概是因为没能打通宋时麓的电话伤了自尊心,之后再也没有主动联系他了,只想着如果宋时麓对自己还有心,自然会主动来找自己;如果没心,那自己还去联系他,岂不是自作多情? 宋时麓当然不可能对她还有心,因此白丽双白白抱着期待等了许久都没能等到宋时麓的主动。 宋时初的事业也同样蒸蒸日上,成了羡煞旁人的女强人,但不管她事业如何成功,宋妈妈都没觉得多高兴,因为这兄妹俩一个两个全把心思放在工作上了,根本不找男/女朋友,眼看就要三十岁了,还是母胎单身,宋妈妈能不急吗? 宋时麓那边宋妈妈倒是不太担心,毕竟宋时麓年少时有过喜欢的人,显然取向是正常的,而且他是男人,男人年纪大些娶妻也无妨,更何况还有他的单位年年都会组织单身男女相亲,以后他总能看中一个。 但对于宋时初,宋妈妈就十分担心了,因为她从小到大从来没有显露过喜欢哪个男人,工作了有不少人追求,她从来都是拒绝。宋妈妈想让她去相亲,她一口就回绝,说不去就不去。 女孩子的青春就这么几年,宋妈妈是很传统的人,就希望女儿能顺顺利利地结婚生子,但宋时初却愣是心如止水,对男人没有任何兴趣。 宋妈妈愁得不行,不知道在哪听说了现在的年轻人还有喜欢同性的,她犹如晴天霹雳,自认为找到了女儿从不交男朋友的原因,因为女儿喜欢女人! 纠结忧愁过后,宋妈妈最终自己说服了自己,觉得女儿不喜欢男人就不喜欢吧,找个女朋友也行,女孩子细心温柔,肯定比男人更适合过日子,她大不了就当又有了一个女儿。 于是做足了心理准备的宋妈妈,十分开明又体贴地对宋时初道:“小初,你这么大了都不交男朋友,是不是喜欢女人,生怕妈妈不能接受?你别担心,妈妈去了解过了,知道有些人天生就喜欢同性,虽然人数不多,但这并不是病,妈妈尊重你的选择,所以你要是有了喜欢的女孩子,就带回来见妈妈吧,妈妈会祝福你们。” 宋时初目瞪口呆地看着宋妈妈小心翼翼地说出这番话,心中简直有一万头草泥马在奔腾,她什么时候改变取向,喜欢女人了?她自己怎么不知道? “妈妈?你胡说什么?我不喜欢女人,我是个纯正的异性恋啊!”宋时初震惊完了之后就坚决地否认道。 宋妈妈温柔又耐心地看着她,说:“小初,你就别掩饰了,妈妈不是那些老古董,不会反对你喜欢女孩子,你就按照自己心意去活吧,要是老是为别人的眼光而活,那活得多累啊。” 宋时初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么“通情达理”的妈妈,她万万没想到宋妈妈会因为她不找男朋友就误会她喜欢女人,这么天马行空的想法,她什么时候有的?偏偏这猜测又看似非常合理合情,如果她不是当事人,她都要相信了。 叹了口气,宋时初揉了揉自己的额头,说:“妈妈,我真的不喜欢女人,你的猜测完全是错的,我这些年没有找男朋友,纯粹是没有看上眼的罢了,如果我有看上的,绝对不需要你催促,我自己就主动去追求了。” 宋妈妈听见她这么说,还是半信半疑,她盯着女儿的神情问:“真的?没有骗妈妈?妈妈不会逼着你喜欢男人,你现在完全可以跟妈妈说自己的真实想法……” 宋时初听她这么说,都忍不住气笑了,说:“妈妈,我骗你有什么好处?难道我自己长这么大了还不知道自己喜欢男人还是女人?我真的只是眼光高才没找到顺眼的男人,你完全没必要乱、操。心。” 宋妈妈见她神情正常,语气真诚,眼神也没有躲闪,这才信了她的话,松了口气,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说:“没骗妈妈就好,你这孩子也真是的,眼光干嘛那么高?害得我白白担心发愁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才说服自己,接受你喜欢女人的事实,却没想到你说我误会了,让我这大半年白纠结了。” “谁让你自己爱胡思乱想?”宋时初笑得不行。 “还不是因为你老不找男朋友?!”宋妈妈瞪了她一眼,没好气地说,“但凡你找了又分手了,我都不会这么乱想。” 976、哥哥是备胎(16) 宋时初去参加某个产业与科技发展论坛的会议,听了一群人在讲台上激昂澎湃地演讲,正在不耐烦的时候,忽然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走了上去。 宋时初顿时精神一震,虽然相隔了好几年,但她一眼就认出来这人是谁了,不就是当初拿她当挡箭牌的齐星辰他大哥齐飞宇吗? 齐飞宇西装革履,配上他优越的容貌和身材,显得格外器宇轩昂、俊美出尘,在这会议室里一众发福或者秃顶的中老年男人中脱颖而出,犹如鹤立鸡群,越发显得他俊美不凡起来。 齐飞宇淡定又流利地发表了他的演讲,他的项目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一下台就被人围了起来。 宋时初瞄了几眼,比起他的项目话题,倒是他的身材和美貌更加吸引她。 她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来:这男人荷尔蒙气息浓烈,一看就是很够味儿的,跟他在一起的女人肯定非常幸福…… 宋时初猛地打了个激灵,之前宋妈妈怀疑她喜欢女人,她好不容易才解释清楚,让宋妈妈相信了她的话,但她要是死性不改,依旧不找男朋友,那她再巧舌如簧,宋妈妈也不可能相信她了,到时候又不知道会脑补出多少事来。 宋时初盯着人群中的那只仙鹤,哦不,男人,便冒出一个天才的想法来:既然自己需要一个男朋友,那为什么不选一个最出挑的?恰好在她所认识的男人中,齐飞宇就是鹤立鸡群的那只鹤啊。 宋时初心中冒出这个念头后,便越想越觉得兴奋,于是等到论坛会议结束,大家一起去主办方预定的酒店参加宴会的时候,她就直接找上了齐飞宇。 齐飞宇刚和一个商业大佬聊完,一转身就看到自己面前站着一个有些眼熟,不知道在哪里见过的姑娘。 “你——我应该在哪儿见过你,今天又见面了,真荣幸。”齐飞宇不知道为什么,看见眼前这位姑娘,心情就忍不住愉悦,于是他微笑着说道。 宋时初对于他不太记得自己这件事并没有在意,毕竟贵人事忙,她又不是什么重要的大人物,不记得不是很正常吗?所以她只是点点头,重新介绍一下自己:“我叫宋时初,跟你弟弟有过一点小恩怨,就是当初在大学时他想利用我当挡箭牌去拒绝女孩子,然后我就内涵他不行,你为此还跟我见过一面。” 齐飞宇听她这么一说,顿时就想起来了,看见眼前的清丽飒爽的白领丽人早就不是当初那个清汤挂面般的女大学生了,但他一看见她第一反应还是想笑:“原来是你啊。” “是我,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缺女朋友吗?我缺一个男朋友。”宋时初抬起清凌凌的眼睛,十分坦荡地问他。 齐飞宇顿时有些错愕地看着她,完全没想到她会突然冒出这么一个问题来,可她此时表情平淡得如同在问他“今天吃了什么”一样,直白又坦荡,没有丝毫羞涩,也没有任何紧张。 齐飞宇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看着看着就忽然忍不住笑出声来。 宋时初莫名其妙地看他:“你笑什么?我这个问题很好笑吗?” “不是,我以前就觉得你很有意思,现在再见,我依然有这个感觉,你真的很有趣。我恰巧也没有女朋友,那咱们俩就凑合凑合?”齐飞宇笑得眉眼弯弯地说道,一脸期待地看着她。 宋时初听见他这个回答,顿时十分满意,脸上便也带上了真心的笑容:“好,就这么说定了,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男朋友。” 她干脆利落地宣布,清澈透亮的双眼里都是愉悦,齐飞宇也忍不住跟着愉悦起来。 “对了,能问你一个问题吗?”齐飞宇问自己新鲜出炉的女朋友,“你为什么找我问这个问题,不是找其他人?” “因为这里就你最好看。”宋时初非常诚实地回答,说着还把人上下打量了一下,看他那张俊朗的脸庞看得最久。 “噗——”齐飞宇这回是真的忍俊不禁了,他笑得浑身都有些颤抖,狭长深邃的眼睛仿佛盛满了星星,让宋时初看得心脏漏跳了一拍,心想这男人果然很妖孽,她找他当男朋友真是找对了。 齐飞宇笑够之后终于停了下来,对宋时初道:“难道你喜欢我的只有容貌吗?就没有我的聪明才智、财富和地位之类的因素?” 宋时初想了想,觉得如果他只一个空有美貌而没有脑子的愚蠢美男,那她大概对他没有什么“性趣”的,毕竟除了是个颜控外,她还是个智性恋,男人智商不够会让她没有性致,因此她很直接地回答:“有的,如果你只是个空有美貌的花瓶,我大概不会太喜欢你。” 齐飞宇忍着笑点头:“真巧,我也是一样,如果你今天不是能来参加这个论坛会议的人员之一,那我也不会同意当你的男朋友。” 忽然之间就有了交往的对象,齐飞宇和宋时初都适应得非常快,很快两人就找了个清静的地方,开始进行双方的情况了解了。 “我家里父母双全,有个弟弟,哦,那个弟弟你认识。”齐飞宇脸带微笑,非常温和地说道。 宋时初淡定地点头:“嗯,我家里有个妈妈,爸爸很早就去世了,还有一个哥哥在科研所工作,平时工作很忙。” “那看来你妈妈很能干,也很会教育孩子,你和你哥哥都发展得这么好。”齐飞宇真心称赞道。 “确实,我妈妈是个好母亲。”宋时初点头说道。 “我父母倒是不太负责任,我们兄弟俩小的时候,他们忙着工作,给我们请了家教和保姆,基本上就不怎么管了,等我们长大了,他们就更不回家了,全球到处玩。”齐飞宇笑着道,“正是因为这样,我弟弟才会这么傻。” “你说齐星辰要是知道你成了我女朋友,他会有什么反应?”齐飞宇脸上的笑容顿时狡诈起来,带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八卦。 宋时初想了想,猜测道:“也许会崩溃,跟你断绝兄弟之情?” 977、哥哥是备胎(完) 齐飞宇顿时大笑起来,戏谑地说道:“你猜得很对,他大概会真的很崩溃,至于会不会给我断绝兄弟之情,这就不知道了。” 宋时初耸了耸肩,她对齐星辰现在丝毫不在意,毕竟她的仇当场就报回去了,齐星辰对她有没有意见她也一点都不在乎,毕竟她是跟齐飞宇在一起,又不是跟他在一起,而且她跟齐飞宇会不会走到最后还很难说,所以齐星辰的意见一点儿都不重要。 齐飞宇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否则他不会答应当宋时初的男朋友。 跟齐飞宇聊了一个晚上之后,宋时初很满意地回家了,一回家,她就迫不及待地跟宋妈妈报告,她脱单了。 宋妈妈一脸的不相信,说:“你该不会是为了打消我之前的怀疑,就故意找个男人来假扮男朋友吧?” 宋时初一噎,不知道她最近都看了什么狗血剧,脑洞这么大。 “妈妈,我没这么无聊,我是很的找了个男朋友。”宋时初说着,把宴会上特意给齐飞宇拍的照片从手机相册里调出来,递给宋妈妈看,“就是他,叫齐飞宇。” 宋妈妈看见居然真的有个男人,顿时惊讶又开心,脸上情不自禁就带上了笑容,迫不及待地抢过宋时初的手机,目不转睛地盯着齐飞宇的照片看。 “这小伙子长得一表人才啊,不错。”宋妈妈满意地点头,齐飞宇西装革履,身材颀长,器宇轩昂,脸上还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又斯文又精英。 “他几岁了?做什么工作?家里都有哪些人?”宋妈妈顿时开始了查户口般的询问。 宋时初一一回答,宋妈妈满意之余又有些担心:“他条件这么好,怎么就看上你了?以后会不会因为家境悬殊而分开啊?虽然咱们家现在比起以前好了很多,但跟他家里比起来还差得远吧?” 宋时初宽慰她:“妈妈,既然他答应做我男朋友,那就说明并不介意我的家境以及出身,否则他为什么不找跟他门当户对的女孩子?而且他说他父母很开明,不会干涉他的选择,所以妈妈你尽管放心吧,就算要分开,那肯定也会是我先甩他。” 宋妈妈听了,却对她翻了个白眼:“先甩人就很有面子吗?既然在一起了那就好好相处,早点结婚生孩子,趁我现在身体还好,能帮你带孩子的时候。” “这事以后再说吧,妈妈你也太急了,我才跟他刚刚谈上。”宋时初可不想闪婚。 自从知道女儿有了男朋友,真的不是喜欢女人之后,宋妈妈就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担忧,整天喜笑颜开,还老催着宋时初下班之后别整天宅在家里,要多跟男朋友约会,她自己则喜滋滋地跟公园里的同龄人跳跳广场舞、唱唱歌,美得不行。 等到跟宋时麓打电话的时候,宋妈妈就立马迫不及待地跟儿子分享起了这个消息:“小麓,你妹妹终于找到男朋友了,是个很不错的青年才俊,事业有成,长得也好,嘿嘿,可算是给了我一个意外惊喜,我还以为她真的会孤独终生或者干脆带个女孩子回来给我看呢……” 宋时麓听见妈妈这些话,顿时哭笑不得,说:“妈,你怎么会这么觉得?宋时初这家伙一直单身没别的原因,就是懒,不想谈恋爱,等她想谈了,这不行动就很快了吗?你真是瞎、操心。” “她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整天一副绝情寡欲的模样,我能担心吗?”宋妈妈辩驳道,不过她很快就把话题转向了儿子,“小麓,你妹妹有对象了,那你呢?在单位组织的相亲会上有没有看上的姑娘?” 宋时麓顿时一噎,没想到妹妹的恋爱问题解决了,就轮到他了,他无奈地说:“妈,我工作很忙的,哪里有时间参加什么相亲会?而且我现在就算谈恋爱,也没时间陪人家姑娘,这不是白白耽搁人家吗?这可不厚道。” 宋妈妈一听,叹了口气:“那你还有闲下来的一天?” 宋时麓被她这话噎得哑口无言,他确实并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会有空闲的一天,不过他并不排斥这种忙碌,因为这让他得到了生命被充实的满足感和工作成就感。 宋时麓轻咳了一声,连忙祸水东引,说:“宋时麓的男朋友叫什么名字?家庭条件怎么样?要不要我找人查一查?” “叫齐飞宇,是个什么科技研究所的老板,跟你妹妹的工作好像有些交集,至于家里,听你妹妹说,条件很好,我就怕你妹妹配不上人家……”宋妈妈嘴里虽然是这么说的,但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显然并不觉得自己女儿真的配不上人家。 “至于调查就没必要了,我看你妹妹才刚开始跟人家谈,还不是很上心,最后能不能走到一起还说不定。”宋妈妈虽然老了,但眼光很毒辣,哪里看不出自己女儿其实对人家并不太上心? “那好吧,要是有什么事就打电话找我。”宋时麓照旧说着这句他每次打电话都会跟家人说的话,他不能长久地陪在家人身边,但却依旧尽力希望能给她们依靠。 宋时初跟齐飞宇的恋爱谈得很顺利,两人都是干脆果决的性格,事业上有共通之处,便很有共同话题感情渐渐步入佳境 等到终于去见齐家人的时候,齐星辰看到自己的未来嫂子居然是宋时初,果然犹如晴天霹雳,非常崩溃,但他的崩溃丝毫影响不了大哥大嫂的感情。 宋时麓在三十五岁的时候也跟科研所里志同道合的女同事结了婚,过得很幸福,还生了个可爱的女儿,宋妈妈宝贝极了。 白丽双跟孟原野最终还是分了手,一分手孟原野就火速跟家里看中的门当户对的女孩子结婚生子了。 而白丽双这几年把心思都放在了跟孟原野谈恋爱上,事业上没有任何进展,跟孟原野分手后她离开了孟氏集团,结果在外面严酷的职场上毫无竞争力,连刚毕业的大学生都比不上,最后只找了一份文员的工作,勉强养活自己。 等年龄实在大了,不能再拖下去,只能在父母的安排下,跟一个普通公司职员的男人结婚生子,每天在鸡皮蒜毛的日常琐事中,在现实的痛苦与年少时众星捧月的风光中不停地来回比较,然后更痛苦、更后悔,深恨自己为什么当初不珍惜对她一片痴心的宋时麓,否则她根本不用过这种绝望的生活。 只是不管她如何后悔,都跟爱情、事业双丰收的宋时麓毫无关系了。 978、科举文恶婆婆(1) “武大娘,你家那儿媳妇嫁过来之后习惯不?是不是娇滴滴的嫌弃这嫌弃那?毕竟是镇上布料行老板的千金,肯定住不惯咱们这乡下吧?”一个鬼鬼祟祟的中年妇人凑到武时初耳边,压低了声音八卦地问。 武时初瞄了她一眼,说:“她算不上什么千金,娘家开的布料行很小,能挣点生活费,比一般人稍微宽裕点,想要多富贵却是不可能的。至于嫌不嫌弃我们家?她要是嫌弃,那干嘛嫁过来?” 妇人听见她这话,点点头道:“你说得对,她要是嫌弃也不会嫁过来了。不过你家韩继一表人才,又是个读书的料子,眼看就能考秀才了,你儿媳妇嫁给他说不定以后是她运气好了。” 武时初没心思再跟她聊儿媳妇的事,提了提自己手中不过的竹篮子,说:“我得赶回家做饭去了,先不跟你说了……” “哎!你都当婆婆了,怎么还要做饭啊?”那妇人在身后嚷嚷道,武时初当做自己没听见,并不理会。 原主是个寡妇,丈夫生了病,败光家里的钱财后早早去世了,只留下她跟着儿子韩继相依为命,幸好她还有一手好绣活,能勉强养活自己和儿子,只是因为长年累月地做绣活,她才三十多岁,身体和眼睛就都不大好了。 不过让原主欣慰的是,儿子韩继很有读书的天分,十五岁就考上了童生,今年他十八岁,正要准备考秀才,而根据他学院里的夫子们的说法,他考中秀才的把握有七八成,基本上八、九不离十了。 更令原主感到高兴的是,镇上一间布料行老板的小女儿张洛仪看中了韩继,那布料行老板又想赌一把韩继以后前途无限,于是便找人上韩家议亲了。 原主对儿子抱有很大的期待,觉得他一定能考中进士,因此她理想中的儿媳妇至少得是达官贵人家的千金小姐,商户人家的姑娘她是不考虑的,因此张家派人上门议亲的时候,她并不同意。 然而,儿子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主意,原主看不上眼的亲事,韩继却非常乐意,原来是因为他在镇上的学院读书时,时常去张家布料行隔壁的书铺接些抄写的活计赚钱补贴生活,这去得频繁了,自然就会遇到布料行的小姐,于是一来二去,他和张洛仪便互相看对了眼。 韩继得知佳人对自己也有心,惊喜都来不及,哪里会拒绝?因此他极力说服原主,终于让原主同意了这门亲事,还迫不及待地赶在考秀才之前把张洛仪迎娶进门了。 这会儿正是韩继和张洛仪成亲之后的第四天。 武时初回到家里的时候,张洛仪正和韩继在他的房里嬉闹说笑着,显然这对小夫妻的新婚生活非常甜蜜。 然而他们是甜蜜了,武时初却觉得有些暴躁,因为时间已经不早了,可厨房里还是冷锅冷灶,显然人家忙着甜蜜,没时间做饭,就等着她回来做呢。 武时初冷笑一声,把装着青菜的竹篮子放在橱柜上,她便也毫不犹豫地离开了厨房,回自己房间去了。 她伴生空间里什么食物都有,饿着谁了都不可能饿着她,既然大家都不做饭,那她也不做了。 并不是武时初爱斤斤计较或者见不得儿子儿媳恩爱,而是因为在原世界剧情里,韩继和张洛仪就是理所当然地把所有家务活都留给原主做,根本没想过要帮原主分担一些。 韩继不做家务,是被原主惯的,因为觉得他是男子,怎么能做家务呢?更何况他的主要任务是读书,所以为了让他心无旁骛学习,原主把所有杂活都包了。 而张洛仪嫁过来之后也没有帮忙分担家务的意识,则是因为她娘家是有干杂活的婆子的,她爹开了一间小小的布料行,虽然不能大富大贵,养一两个干活的婆子却是没有问题的,所以她从小到大就没干过家务活。 于是原主就不得不继续当干活的老妈子,她看在儿媳妇新嫁过来的份上,并没有第一时间就让她干活,但日子一天天过去,儿媳妇都丝毫没有自觉,她就不能忍受了,于是终于在某天开始喊张洛仪干活。 这一喊可就捅了马蜂窝了,张洛仪说她在娘家都没干过活,为什么嫁到婆家却要干活了?嫁人不是为了享福的吗?为什么她嫁了人却要吃苦受罪?于是哭哭啼啼地跟韩继诉苦。 韩继心疼新婚妻子,也觉得她作为被家里娇养着长大的姑娘,嫁给自己却要干活,那岂不是显得他这个当丈夫的很没用?于是他便委婉地暗示原主,张洛仪是岳家千娇百宠的大小姐,不应该在咱们家受罪,所以还是委屈娘为了儿子多受累…… 这就是典型的娶了媳妇忘了娘了,韩继觉得做家务而已,能有多累?娘以前不是一直在做吗?为什么有了儿媳妇就不能做了?再加上张洛仪的枕边风吹着,他对自己的亲娘渐渐开始有了怨言。 原主万万没想到儿子并不站在自己这边,她为了供儿子读书,日日夜夜做绣活,熬坏了身体和眼睛,可现在被她千辛万苦养大的儿子,却丝毫不理解她的辛苦,反而觉得她想要耍婆婆的威风才喊儿媳妇干活。 于是有了怨气的原主舍不得怪罪儿子,就怨恨上了张洛仪,觉得她就是个狐狸精,让自己和儿子离心,因此对张洛仪的态度开始大变,不但非要逼她干活,还在外面败坏她的名声,说她又懒又馋,什么都不肯干,还要她这个当婆婆的伺候她…… 张洛仪没有办法,只好学着做家务,渐渐地从刚嫁过来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变成了洗衣做饭、养鸡喂猪都学会了的小妇人,只是她干这些活并不是自愿的,即使做了,也要在韩继面前诉苦、抱怨,说婆婆磋磨她。 可是原主也并没有闲着啊,她有时候要忙活地里的活,有时候还得就着快坏的眼睛做绣活挣钱,毕竟张洛仪带的那点嫁妆银子可不够韩继考秀才的费用。 979、科举文恶婆婆(2) 婆媳俩的关系急剧恶化,原主成了儿子儿媳眼里压榨磋磨儿媳妇的恶毒婆婆,张洛仪带着韩继开始有意无意地排斥原主,原主心里有苦说不出,又很是心寒,但因为她爱儿子,想要儿子出人头地,因此把这些委屈都忍下了。 韩继成功考上了秀才,然后又考中了举人,等到去考进士的时候,家里没钱,他只能一个人上京赶考,于是没了韩继当缓冲剂的婆媳俩关系就更差了,张洛仪干脆回了娘家。 原主则担心儿子要是考不中那以后需要更多钱备考;要是考中了进京当官要买房要焦急,更需要钱,因此拼命地做绣活,给儿子攒钱。 不过韩继是幸运的,他一次就考中了进士,原主欣喜若狂,以为终于结束了这种煎熬的日子,能跟儿子进京享福了,她没日没夜地干活供儿子为的不就是这一天吗? 然而,因为跟儿子儿媳关系不好,她即使跟着进京了,照样在家里如同外人,过得不尴不尬,于是气不过的原主,干脆掇撮着韩继休了张洛仪再娶一个对他前途有帮助的大家闺秀,然而人家小夫妻俩恩恩爱爱,感情深厚,韩继怎么可能同意这个做法?他毫不犹豫地反驳了。 而张洛仪得知之后,更是觉得原主心思恶毒,又跟韩继梨花带雨地哭诉了一场,于是韩继就把原主送回老家,美其名曰京城不适合原主生活,把她送回老家是为了让她有个好环境养身体,毕竟她这些年身体很差,不是吗? 原主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就被送回了老家,韩继为了自己的名声着想没有做得太绝,还是请了两三个人照顾原主。 然而原主被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抛弃,悲痛又抑郁,回了老家没过多久就哭瞎了眼,很快就抑郁成疾过世了。 韩继只是伤心了几天,就忍不住埋怨原主死得不是时候,他刚迈入官场还没来得及巩固地位就被迫停职守孝,凭白跟同期入朝为官的同僚晚了三年。 而张洛仪得知原主的死讯只觉得痛快,毕竟在她眼里,原主就是处处看不惯她、费尽心思磋磨她,拆散她和丈夫的恶毒婆婆,现在这个头顶上的恶毒婆婆没了,她只觉得神清气爽,就算丈夫官途停滞也无所谓。 站在张洛仪的角度看,原主确实算得上是恶毒婆婆,逼她这个大小姐做繁琐劳累的家务,见儿子科举进士就掇撮儿子休了她另娶高门贵女,见不得她和丈夫感情好…… 可站在原主的角度呢?她一个人辛辛苦苦既要做家务又要做绣活挣钱供养儿子读书,等儿媳妇进门了,想让她帮忙分担家务活有错吗? 原主因为她的缘故,被相依为命的儿子排斥、埋怨以及抛弃,所以她想换掉这个儿媳妇挽救跟儿子的感情,即使这种思想有错,但不也是天长日久被他们俩逼出来的吗?如果他们没有让原主那么寒心,偶尔也能理解一下她的苦楚,她会做得这么绝吗? 当然,最罪无可赦的不是张洛仪,而是韩继,韩继享受着原主用血汗钱供出来的前途,却丝毫不感恩,忘恩负义又虚伪至极。 原主对张洛仪不好这不可否认,然而她从来没有对不起韩继这个儿子,可韩继却只是因为她提议让他休妻另娶,因为妻子跟母亲关系恶劣,就狠心绝情地把身体不好又孤单一人的母亲送回老家,完全不顾她会不会伤心难过,真是养他不如养条狗,起码狗任何时候都会陪在主人身边,不会抛弃主人。 可谁让韩继是这个世界的男主角呢?他的深情只会出现在从微寒之时就在一起的妻子身上,他只爱自己的妻子,所有对他心爱之人不好的人都是他的敌人,即使是生他养他的母亲也能毫不犹豫就抛弃。 如果谁敢对不起他心爱之人,那他甘冒天下之大不韪也会除掉让自己爱人痛苦的源头。 武时初回忆了一下原世界剧情,简直被恶心得不行,对那对白眼狼夫妻就更没好感了,这辈子休想让她冒着眼瞎的风险做绣活挣钱供那个狼心狗肺的白眼狼儿子。 吃饱喝足之后,武时初就干脆躺倒在床上睡午觉了,她这具身体很瘦弱,因为操劳过度而过度疲劳,还营养不良、五脏六腑虚损,明明才三十几岁还算年轻的年纪,身体却如同五六十岁的老人了,需要好好休养,否则有损寿数。 武时初很快就睡着了,而韩继和张洛仪甜甜蜜蜜了一早上之后,终于觉得腹中饥饿了,却迟迟不见武时初喊他们吃饭的声音。 韩继便疑惑地出了房门,到厨房里一看,却发现武时初并不在里面,而锅里灶里还是冷的,掀开一看,并没有热饭热菜。 韩继顿时一顿,连忙开始喊:“娘?娘?你回来了没有?怎么还没做饭?”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做饭是武时初的责任。 武时初被他吵醒,气得很想爬起来大骂,但她不想面对这个白眼狼,便装出虚弱的声音,说:“我腰很痛,起不了床了,没法做饭,你们自己想办法吧。” 韩继此时已经到了武时初房门外,听见她这话就想推门进去看看,然而武时初把房门反锁起来了,他根本进不了。 现在他还没有因为张洛仪而对武时初生出芥蒂,对自己的亲娘还是很关心的,便着急地问:“娘,你痛得这么厉害,要不要去看看大夫?” “不用了,我这是老毛病了,在床上躺躺就缓过来,你别吵我,让我好好休息。”武时初拧着眉头忍耐着回答道。 听她这么说,韩继只好作罢。 张洛仪听见了母子俩的话,便低声问韩继:“夫君,现在怎么办?我不会做饭啊?” 韩继叹了口气,说:“我们自己慢慢摸索着做吧,往日我看娘做的时候并不是很难。” “那好吧。”张洛仪勉强没让自己露出不乐意的神情,跟着韩继进了厨房。 然而这两人从小就没做过任何家务活,现在对着陌生的厨房便无处下手了。 980、科举文恶婆婆(3) “好像要先淘米?”韩继迟疑地说道,但他根本不知道一顿饭该放多少米,于是理所当然地认为一碗米煮成一碗饭,便非常干脆地盛了三碗糙米,还感叹道,“原来做一顿饭要用这么多米,怪不得民生艰难啊。” 张洛仪如同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夫君说得对,怪不得我爹也说了每个月买米钱都要不少。” 等淘好了米,两人就又对着冷灶傻眼了。 “娘子,你会生火吗?”韩继艰难地转头问张洛仪。 张洛仪羞愧地摇头:“不会,我在家里也从来没生过火、做过饭……” 韩继只好蹲下、身子,笨拙地擦着火折子,火苗瞬间就升腾起来,险些烧了他的眉毛,他吓得立马丢掉了火折子,而张洛仪也吓得尖叫一声,慌忙往旁边后退躲闪。 那火折子掉到地上,火苗一下子就灭了,可旁边的柴草却依旧完完整整的,一点儿火星都没沾上。 “娘子?要不你来试试?”韩继捡起火折子问张洛仪。 张洛仪神情一僵,见火折子已经递到她面前了,便不得不接过来自己试试。 这一一试的结果是烧了她的大拇指头,她顿时哭得眼泪汪汪,韩继心疼不已,只好自己硬着头皮学着生火。 最终,两人在弄得灰头土脸,甚至还不小心烧伤了手指头的情况下,才好不容易把火生了起来,成功点着了柴草。 两人如临大敌般盯着点燃的柴草,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就怕一不小心火就灭了,他们还得再来一次艰难的点火过程。 过了小半个时辰后,锅里终于冒出了饭的清香,张洛仪顿时激动不已,双眼亮晶晶地对韩继道:“夫君,米饭做好了!” 韩继也非常高兴,但他为了维持自己向来镇定的形象,便装作十分淡然的模样,说:“看来我们还是有做饭的天赋,第一次做就成功了。” “现在应该做菜了吧?”张洛仪看着竹篮子里的青菜,又在橱柜里找找,发现还剩下前几天他们办婚宴后剩下的肉菜,闻着都有些酸味了,便对韩继道,“怎么咱们婚宴剩下的菜还在?吃了会坏肚子的,还是倒了吧?” “那就倒了吧。”韩继毫不在意地回答,他知道自己的娘子可从来没有吃过剩菜,那嫁给了自己之后怎么能让她比在娘家还不如呢? 于是夫妻俩非常痛快地把剩菜倒掉了,把青菜敷衍地洗洗,便开始煮,然而这两人根本不会控制火候的大小,又不知道煮到什么时候青菜才算熟,于是一不小心,那青菜就被煮得黄了,还干巴巴的,底下的一部分甚至焦了,卖相难看极了。 但这已经是今天这一顿唯一的菜了,即使煮得难看也不能倒了,否则他们只能干吃糙米饭了,而且万一这菜只是卖相不好看,但吃起来好吃呢?他们心怀侥幸地想。 张洛仪把菜用盘子装好之后,便松了口气,两人把饭菜端到饭桌上,韩继把米饭盛出来一看,觉得跟以往吃的有些不太一样,但他想也许只是因为做饭的人不一样导致的? 然而等饭一进口,韩继一嚼,便呸地一声吐了出来:“这米怎么说夹生的?” 张洛仪连忙扒了扒自己碗里的饭,果然发现饭粒中心的白点十分明显,显然并没有完全熟透,她为难地问:“那现在怎么办?重新煮一次?” “再煮一次吧。”韩继眉头拧得紧紧的,他从来没觉得做饭居然是这么难的事! 终于,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直到了下午,这两人才终于吃上了煮焦了一半的饭,这回他们硬是吃下去了,因此不想再重新煮。 “我忘了给娘留饭了!”韩继勉强咽下一碗焦黑的米饭后,终于想起了武时初还没吃饭。 张洛仪看了看碗里焦黑的一坨饭,迟疑着说:“娘吃得下这种饭?” “那算了,等娘晚上好些了自己就能做些好吃的了。我们还是不要拿这些去坏她的胃口了。”韩继只是愧疚了一会儿,便理所当然地说道。 这两人还希望武时初身体早早恢复好,能给他们做饭呢。 可惜了,武时初是打定了主意要“病”一段时间的,因此等到傍晚平时该做晚饭的时候,韩继又来敲武时初的房门了:“娘、娘,你现在好些了没有?腰背还痛吗?” “我浑身无力,脑袋还晕着,还是起不来。”武时初作出虚弱无力的声音回答道。 “那我们的晚饭怎么办?”韩继脱口而出地问,然而等话一出口他就意识到不妥了,他这么说话,岂不是表明他并不关心亲娘的身体,只关心自己的晚饭没人做的问题?这显得他太冷血了。 于是他连忙描补道:“娘,我的意思是,你中午都没吃饭,现在饿不饿?” “你终于想起我中午没吃饭了吗?那你为什么连些吃的都不给我送过来?甚至连杯水都没有……”武时初幽幽地问道,话里充满了沧桑失望和凄楚。 韩继一听顿时羞愧得脸都红了:“娘,是儿子不孝,我以为你睡着了,生怕吵醒你才没喊你吃饭的……” “好了,你要是有心,就给我煮碗粥吧,我一天没米下肚,也没什么胃口,只能吃些软烂的东西。”武时初吩咐道。 “好,娘,我这就去给你煮粥。”韩继正是心虚愧疚的时候,一口就答应了。 然而等到了厨房,他才反应过来,他并不会煮粥啊,中午连饭都煮坏了,他再也不会天真地觉得粥是好煮的了。 可是不管多难,他都不能不煮,因此又只能手忙脚乱地跟张洛仪一起煮粥,幸好中午的时候他们学会了生火,所以这会儿倒是不必担心生不起火的问题了。 “娘的身体到底什么时候才好啊?”张洛仪终于忍不住这么询问了。 韩继摇了摇头:“不知道,她这段时间为了给咱们操办婚事,受累过度,身体才受不了的。她以前身体也不怎么好,现在一下子就累倒了。” “那我们吃饭怎么办?总不能顿顿吃这些难以下咽的东西吧?”张洛仪有些不高兴地说道,“我中午第一次吃那么难吃的饭!” 981、科举文恶婆婆(4) “都是我没用,不能让你过上好日子,要是我也能请得起婆子就好了,就不需要咱们亲自动手做饭。”韩继一脸羞愧又心疼地握住了张洛仪的手。 “这怎么能怪你呢?是我太娇气了。”张洛仪对丈夫的体贴关怀很感动,心中那点不悦一下子就消失了,有情饮水饱,吃点难吃的饭算什么?只要能跟丈夫恩恩爱爱,吃糠咽菜都是值得的……张洛仪这么想道。 然而等她看到煮成了饭不饭、粥不粥的……粥时,她对韩继的那点柔情消失了那么一点点。 幸好虽然粥熬得不好,却并不耽搁吃,夫妻俩默默地吃下了这熬得烂烂的粥。 韩继盛了一碗端到武时初房门外:“娘,粥熬好了,你起来吃吧。”说完他一伸手,门就开了。 武时初抹了一把嘴角,咽下嘴里最后一口雪花酥,看见韩继进来,便“虚弱”地从床上起来,双手颤巍巍地接过那碗粥。 “娘,你别动,我把碗直接放柜面上。”韩继看见她发抖的手,生怕她把碗摔了。 “你们吃过了吗?”武时初有气无力地问。 “吃过了,娘,你现在觉得怎么样,身体好些了吗?”韩继看见母亲脸上蜡黄的皮肤,有些担心地问。 “比早上好些了,不过还是有些晕,我这段时间可能没办法照顾你们,你们能照顾自己的吧?”武时初一脸慈爱地问韩继。 韩继脸色一僵,想起自己和妻子这一整天手忙脚乱,做得一塌糊涂的家务事,就觉得非常为难,他很想母亲立马就好起来,回到以前那种状态,这样他就能心无旁骛,可是如今母亲一脸病态,眼看就身体不妥,他怎么能还想劳累她呢? 想到这里,韩继羞愧地一口答应道:“我们当然能照顾好自己,娘,您就好好修养吧,这些年您辛苦了,如今儿子已经成家,该是孝顺母亲的时候了。” 武时初听见他这话,顿时十分欣慰:“我儿能这么说,那我就放心了,我还怕我没法做事了,你和儿媳妇会嫌弃我呢,没想到我儿这么有孝心,那我就不怕了……你和儿媳妇要互相扶持,这样咱们家才能兴旺起来……” “是是,我们一定会互相扶持。”韩继连忙说道。 武时初跟儿子联络了一下感情,又喝完了粥,就让他出去了。 张洛仪看见丈夫回来了,便满怀希望地问他:“怎么样?娘的身体好些了吗?” “好了些,但还会病着这段时间可能都下不了床了。”韩继摇着头担忧地说道o “什么?那咱们要不要请个大夫回来给娘看看啊?她老这样卧床也不好。”张洛仪提议道,心里却在想着,婆婆不好起来,那以后的家务活岂不是都指望自己了?所以她比韩继这个亲儿子都急着想要武时初好起来。 “我劝过娘请大夫了,但娘说家里刚给咱们办了婚事,没什么钱了,要是拿来请大夫,那我去学院的钱就不够了,所以她说什么都不肯……”韩继无奈地叹了一声道,“都是我这个当儿子的没出息,连累老母亲病了连大夫都请不起。” 张洛仪顿时闭了嘴,她还没嫁进韩家的时候,就知道韩家很穷,韩继读书的钱都是他母亲辛辛苦苦做绣活挣回来的,只是她没想到能穷到这个地步,连大夫都请不起了吗? 张洛仪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低嫁后到底要面对什么,即使韩继聪颖好学,以后大概率能凭读书出人头地,但等他真的有出息了,那肯定是好几年之后了,也就是说,她一直要过这样的苦日子过好几年…… 张洛仪眼前一黑,但她很快就意识到丈夫情绪正失落,她应该好好安慰,因此她勉强按捺住心中的不安,扬起笑脸安慰道:“夫君,你已经比很多人优秀了,有几个人能在十五岁就考上童生,十八岁就要考秀才的?你并没有辜负娘的期望,娘那么辛苦,不就是希望你能出人头地吗?现在家里的钱用在了你身上,娘是心甘情愿的,我相信她即使宁愿自己病着熬着,也不希望你过得太苦……” 韩继听见她这番话,果然心里舒服了些,想起往常娘也说过,不管多苦多难,只要他能有出息,那她就什么都忍受得了,于是韩继心中那点沉重一下子就消失了。 武时初可不知道儿子儿媳这么“孝”,她美美地睡了一个觉,第二天太阳都升老高了才“虚弱”地扶着墙慢吞吞走出来。 “娘,你起来了?今天身体好些了吗?”张洛仪一看见武时初,便眼睛一亮,仿佛看到了十项全能老妈子。 “好些了,能慢慢走,但头还是有些晕,走几步就得歇一歇。”武时初气若游丝地说道。 张洛仪顿时十分失望,那岂不是说她还得自己干活? “韩继呢?”武时初坐到了客厅的长凳上,问。 “相公在屋子里温书呢。明天就要去学院了,这几天他都落下了不少功课,得赶紧补回来。”张洛仪连忙解释道。 “那就好,是得好好温书,咱们家的希望都在他身上,不能松懈了。”武时初点点头。 “家里的鸡鸭和猪都喂了吗?”武时初听见鸡舍和猪舍里传来的鸡鸭和猪饿得直叫唤的声音,对答案已经心知肚明了。 “没、没有……我、我忙得都没想起来……不过我没有喂过,不会喂……”张洛仪一脸慌张地回答道,心中呐喊,她哪里会喂这些家禽和牲畜?! “不会喂没关系,我来教你。现在你和韩继成亲了,就是咱们家的一份子,我身体不好,家里的事情也该交给你来管了。”武时初一脸慈爱地对张洛仪说道,“家里没什么钱,鸡和鸭都是养来下蛋换钱的,偶尔也杀一只给你相公补补身子,猪的话也要养一只,否则到过年咱们家什么都没有,会让人看笑话……” 张洛仪惶恐地听着武时初跟她说着鸡鸭猪的事,就眼前一黑,很想晕过去,不想听这些话,她是娇滴滴的大小姐,只吃过端上饭桌的鸡鸭猪肉,哪里想到有朝一日还要亲自做鸡鸭猪食、亲自去喂、亲自清理它们的粪便?这太恐怖了,难道这就是她嫁人之后要过的生活吗? 982、科举文恶婆婆(5) “张氏,你怎么了?身体也不舒服吗?”武时初看着张洛仪一副大受打击,像是马上就要崩溃了的模样,担忧地问。 身体不舒服?张洛仪听见武时初这几个字,顿时眼睛一亮,对啊,只要她身体也不舒服,那不就也不用喂鸡鸭猪了吗?于是她立马做出虚弱的样子,揉着额头,有气无力地回答道:“娘,我确实有点不舒服,可能着凉了。” 武时初毫不意外她会这么回答,因此只是瞄了她一眼,便说:“那你回屋好好歇息吧,看来家里这些家禽没办法继续养了,等明天我身体好些了,就宰一只鸡,一家人好好补补身体。” 张洛仪听见她这话,干笑了几声,果真回屋去了。 武时初听着依旧饿得直叫唤的鸡鸭猪,心想,看来得早些处理了,要是饿瘦了就不好吃了。 她搬了张椅子放到院子里晒晒太阳,这时候韩继却从屋内出来了,他看见武时初,尴尬又带着些不好意思,说:“娘,我昨天忘了家里养着好些家畜了,都忘了喂,它们肯定饿坏了。只是我不知道怎么喂,娘能教教我吗?” 武时初非常意外地看着他,没想到韩继居然肯放下身段学着去喂家畜了,看来果然还是心疼自己的妻子,不过他既然愿意做,武时初当然乐意教他了。 于是她慢悠悠地带着韩继到了养鸡鸭的地方,找到米糠,又指挥着他熬煮好鸡食、鸭食,晾凉之后便教他如何喂。 鸡圈鸭圈里的味道并不好闻,即使原主平时已经很注意清理卫生了,但鸡鸭都是直肠子,吃了就拉,她再勤快也没办法即使清理掉鸡屎和鸭屎,所以韩继走进去的时候,一股难言的臭味猛冲入他鼻腔,那冲进险些让他眼前一黑熏晕过去,幸好他坚强地撑住了。 “我现在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忙不过来,看来是没办法继续养着它们了,等养完这一批,我就再也不养了。”武时初开口直接说道。 韩继一顿,刚刚还嫌弃臭味难闻,一听到武时初说再也不养之后,心中就一突了,他再不关心家里的出产,也知道养的鸡和鸭既能下蛋,又能卖掉,是家里一大收入来源,突然不养了,家里的经济来源肯定要少一部分了。 但他又不能劝武时初养,毕竟他娘都说了是因为身体不好,精力不济忙不过来才不养的,难道他想要让自己母亲拖着一副病躯来养鸡鸭吗? 武时初也并不在意他有没有回答,方正她决定了的事是不会改变的。 韩继沉默着听着武时初的教导,累出了一身汗,才把鸡鸭和猪都喂完,他这知道,原来看着简单的活儿,其实并不轻松,更何况等他做完活之后,衣服上便沾上了一身的臭味,险些让他呕吐出来。 武时初看着他逃也似的回屋换衣服,心想,希望明天张洛仪帮他洗衣服的时候不会喊累吧。 张洛仪躺在床上,听见门外急促的脚步声,她知道丈夫回来了,顿时闭上眼睛,装作睡着了的样子,然而没过一会儿,她便闻到了一股浓烈的令人作呕的臭味,她一下子受不了了,顾不得装睡,急忙用被子死死捂住自己的鼻子,震惊地看向找衣服的韩继,问:“相公,你、你身上是什么味儿?为什么这么臭?” 韩继一顿,转过头问她:“我身上的味都臭得把你熏醒了?”然后叹了口气,“我刚刚喂鸡喂鸭去了,那儿的味确实臭了些,我得回来换衣服。” 张洛仪听见他这话,更震惊了:“养鸡鸭的地方这么臭的吗?” 她从来没踏入过鸡圈鸭圈。 “对,这是免不了的,毕竟鸡鸭又不懂事,到处拉屎很正常。”韩继点头说道,他找到了衣服,便躲到屏风后换衣服去了。 张洛仪听完他的话,心中只觉得庆幸,幸好她刚刚谎称自己病了,没有去喂鸡鸭,躲过了一劫,否则现在臭不可闻的人就是她了,她可受不了。 只是,她逃得了一次两次,却不可能次次都逃过,张洛仪想到这里,就非常烦恼了,她并不想做这些腌臜活儿,但她不做,难道能完全指望婆婆做吗? 张洛仪苦恼极了,只觉得这两天的新婚圣后完全不如自己想象中那样美好,在她的想象中,她应该是和夫君举案齐眉,红袖添香,夫君写字时她研磨;夫君吟诗时她应对…… 可现在,他们真正要面对的是什么?生火做饭弄得灰头土脸、喂鸡喂鸭弄得浑身臭味? “相公,咱们家一定得养这些东西吗?我不想以后喂啊,我受不了这些……”张洛仪见韩继出来了,便拧着一双柳眉,撒娇地说道。 韩继见她一副不乐意的模样,安慰她说:“你不用担心,我娘说了,等她过两天身体好些了就把这一批鸡鸭处理完,毕竟她也照顾不过来。” 张洛仪一听,顿时高兴极了:“那真是太好了,我也觉得娘这些年太辛苦了,养那么多东西,现在咱们都成家了,怎么还能让娘这么辛苦呢?早早处理了这些鸡鸭好!” 韩继见她这么高兴,叹了口气,说:“可是不养鸡鸭,家里就少了一笔钱财收入,家里并不宽裕,以后要委屈你跟着我受苦了。” “我不怕受苦!只要跟你在一起,我吃糠咽菜都觉得甜。”张洛仪含情脉脉地对韩继说道,她这会儿被生活打击得还不够大,还觉得有情能饮水饱呢,等她真正没了钱,她就知道吃糠咽菜并不是心里安慰就能说服自己的。 韩继顿时被娘子毫不掩饰的爱意感动了,情不自禁地抱住她:“娘子,今生有你,是我的福气……” 夫妻俩又甜甜美美地相拥了,仿佛未来的一切都那么美好。 武时初在院子里晒了晒太阳,觉得差不多了,便把椅子拿回去,自己慢慢地往外面走去,她是去散步呢。 邻居王大娘看见她,问:“你今天咱们这么有空?不用做绣活?” 武时初摇头:“身体有些不舒服,眼睛也痛,做不了绣活。” 983、科举文恶婆婆(6) “你也是操劳了大半辈子,现在儿媳妇都娶回来了,也应该好好歇息一下了。”王大娘很是理解地说道,作为邻居,她对武时初的辛苦劳累知道得一清二楚,比韩继这个当儿子都了解。 “我这是身体不争气,希望儿子儿媳不要嫌弃我不能干活了就好。”武时初苦笑着说道,开始给自己以后的“休养”生活提前准备理由。 “怎么会?韩继是个孝顺的好孩子,心疼你这个当娘的还来不及,哪里会嫌弃你不能干活?你就等着他考中秀才、举人,出人头地,让你当老祖宗吧!”王大娘羡慕地说。 “承你贵言,我就等着他出息了。”武时初微笑着说道。 她跟王大娘又聊起了其他事情。 而在韩家,小夫妻俩的新房里,一番互诉衷肠之后,张洛仪窝在韩继怀中,提议道:“夫君,不如我们买个婆子回来做家务活吧?” 韩继却一脸为难:“咱们家的条件买不起婆子……” 张洛仪咬了咬牙,说:“我有,我娘给我的压箱底的嫁妆钱有一百两呢,我可以用十几两银子买个能干的婆子回来。” “可是……这是不是太奢侈了?咱们家从来没用过仆人。”韩继迟疑地说。 “以前没用过,现在开始用也没关系啊,反正等你以后中了进士被授了官,不可能不用仆人,咱们现在只不过是提前些罢了。”张洛仪极力说服丈夫,她可不想再用自己细嫩的双手去烧火做饭、喂鸡喂鸭,累成黄脸婆。 “可那是你的嫁妆银子,我怎么能用你的嫁妆?”韩继心中已经动摇,但还是有所顾虑,毕竟刚成亲就要娘子用嫁妆银子贴补婆家,这会让人瞧不起的。 “哎呀相公,我已经是你的人了,还分什么你我?我心甘情愿用自己的嫁妆银子改善家里的生活,要是你心里过意不去,等以后你出人头地了,就几倍、十几倍地还给我好不好?”张洛仪看出了他的动摇,顿时加大力度说服他。 韩继沉吟了一会儿,果然同意了:“那好吧,委屈娘子了,以后我会千百倍地把银子还给你,绝对不让你有任何损失……” “相公,我一点儿都不委屈。”张洛仪见他终于同意了,高兴极了,忍不住抱着他亲了亲,韩继顿时反亲回去…… 于是等到武时初在村子里溜达玩一圈回到家的时候,就听到了韩继和张洛仪跟她说,想买个婆子回来干活。 武时初当然不会反对啊,反正不是她出银子,而且她也是收益人之一,因此她一脸温柔慈爱地对他们俩说道:“这件事你们决定就好,现在这个家里,你们才是顶梁柱,以后的大小事都要你们自己来掌管了。” “娘,你说什么呢,你才是这个家的主心骨,没有你,哪里的我?”韩继义正言辞地说道,“儿子和娘子还年轻,什么事都不懂,为人处世还有得学呢,娘就不怕我们搞砸了?” “不会的,你从小就老成稳重,现在你成了家,就更成熟理智了,家里交给你,我有什么好不放心的?至于你娘子,她是镇上大户人家精心教养出来的好姑娘,知书达理又贤良淑德,管理家事肯定不是问题,总之,把家里交给你们,我一百个放心。”武时初把两人全夸了一遍。 只要能把这个烂摊子丢出去,武时初再夸他们几十遍都愿意。 管理家事,说得好听,是一家之主,什么都是她拿主意。然而,管一个贫寒拮据的家,那就十分煎熬了:得绞尽脑汁挣钱、含辛茹苦照顾家里人,全是艰难活。 武时初可不是原主,能为了韩继心甘情愿承受这些辛苦煎熬。 被武时初夸了这么一顿,韩继和张洛仪顿时心中生出无限豪气,觉得自己似乎真的可以掌管一个家了,仿佛看到了未来这个家在自己的管理之下,多么兴旺发达、枝繁叶茂…… 于是,在双方都有意之下,武时初成功转移了自己肩上的责任,成了万事不管的甩手掌柜。 这天的饭依旧是韩继和张洛仪完成的,也依旧很难吃,但武时初面不改色地吃下了,她连再难吃的东西都吃过,这些烧焦烧黄的饭菜她根本不放在眼里。 但张洛仪和韩继见状,却觉得买婆子的事得赶紧了,否则他们得饿死。 于是等到第二天,韩继就武时初说,他去镇上学院,顺便带张洛仪回岳家,好让岳家帮忙寻个老实能干的婆子回来干活。 武时初当然是毫无异议,还十分支持。 韩继把张洛仪送回了张家,跟张家寒暄一阵后,便回了学院。 等韩继一离开,张母就拉着张洛仪的手,仔细地看她的脸色,看了一会儿后便皱起了眉头:“你这是怎么了?前两天回门的时候还脸色红润,今天怎么就苍白一片,好像没吃饱饭一样。” “我确实是没吃饱饭。”张洛仪叹了一口气说道。 “什么?难道是你婆婆磋磨你了?!”张母一听,顿时怒目圆睁,“那我倒要上门去问问她有什么脸亏待我女儿了!” 张洛仪连忙摇头:“不,不关我婆婆的事,是因为这两天我婆婆病倒了,没办法做饭,我只能和相公一起学着做,结果做得不好,很难吃,我吃不下不就饿瘦了吗?” 张母听见她这话,顿时惊得目瞪口呆:“你是因为这个原因才饿成这样?” “是的……”张洛仪红着脸回答,她也知道这个理由有些离谱,然后又委屈地说道,“我这不是从来没做过饭吗?您不是知道,我在咱们家里的时候什么时候做过了?” 张母顿时一噎,过了好一会儿才无奈说道:“我的好女儿,现在你出嫁了,跟在娘家时不一样了。没出嫁时,娘和你爹可以宠着你,不让你干一点活;但是你出嫁之后,就不能再跟以前一样什么活都不做了,不然你丈夫和婆婆都会有意见,所以你以后还是学着做吧,娘也不舍得你受苦,但这是没办法的事,谁让你嫁进了一个不富裕的家呢?” 984、科举文恶婆婆(7) “不,娘,我不需要学着干活了,我和相公商量过了,打算找个能干的婆子回去做家务,我今天来就是想让你和爹帮忙找人的。”张洛仪双眼亮晶晶地说道。 张母睁大了眼睛:“不是说韩家很穷吗?请得起婆子干活?” “娘,是用我的钱买……”张洛仪低声说道,偷瞄张母,心虚极了。 张母果然立马不高兴了:“为什么要用你的钱?你傻啊,那是我给你的压箱底的嫁妆钱,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能拿出来用,你现在就拿出来补贴夫家,等你的银子用完了,以后怎么办?万一韩继以后变心了,辜负了你,那你就一点依仗都没有了!你怎么这么傻?韩继买不起奴仆那就不买,你现在累一点就累一点,学着干活又死不了,为什么要倒贴夫家?” 张洛仪却满脸的不痛快,说:“娘,你怎么老说倒贴倒贴的,多难听啊,我出钱买婆子是让她来代替我干活,避免自己辛苦的。而且相公说了,他以后会千百倍地把银子补偿给我,他知道我的付出。至于他以后会不会变心?娘,你也太小看你女儿的魅力了吧?相公不知道对我多好,他说这辈子不二色,我是他唯一的妻子……” 她说着说着就娇羞起来,还带着些许骄傲,然而张母看见她这模样,听见她的话,只觉得她糊涂极了,脸色一冷:“我看你是被韩继迷了心窍了!现在你们刚新婚,自然是天盟海誓,恩爱甜蜜,但等以后他真的出人头地,见识广了,认识更多能给他帮助的大家闺秀,自然就看不上你了,你居然会相信男人这些甜言蜜语?是我把你教得太天真了,你爹开个小布行都有两个妾了,韩继要是真的中了进士当了官,真的能守着你一个人过?” “不会的,相公不可能背叛我。”张洛仪咬着唇,忍着心中那点不安,坚定地说道,她恋爱脑上头,自然觉得两人情比金坚。 然而张母却已经见过世间太多深情女子薄情郎的故事,她并不怀疑韩继此时对自己的女儿是真心爱重的,但这点情爱能维持多长时间,她却一点把握都没有,男人的感情说没就没,如果把全部感情都寄托在他身上,那等他有朝一日真的背叛了,张母简直不敢想象自己女儿会多痛苦。 她只能苦口婆心地劝她:“傻孩子,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把全部感情寄托在男人身上,要记住,你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娘,我知道了。”张洛仪不以为然地回答,此时的她只觉得母亲是杞人忧天,她跟相公怎么可能会沦落到那种地步呢? “娘,找婆子的事就摆脱你和爹爹了,一定要给我找个勤快老实的啊,还要快点,我可不想再洗衣服做饭了。”张洛仪又叮嘱道。 张母看着她一副纯真不谙世事的模样,无奈地叹了口气。 韩继在镇上学院念书,是直接住在学院里的,半个月才休一天假,因此张洛仪今天只能自己一个人回韩家,不过张家心疼女儿,又不放心她一个人回去,便让自己家的车夫驾了牛车把她送回去。 “娘,我回来了。”张洛仪刚进到院子看到武时初的身影就打招呼道,然而等她看清楚武时初正在做的事,一下子便脸色一白,“娘……你、你在杀鸡啊?” “对啊,这只鸡不知道怎么了,今天一点精神都没有,连站都站不起来,不知道是不是生病了,趁着它还没死,我赶紧宰了,要是死了就不能吃了。”武时初毫无心理障碍地说道,其实这只鸡不知道多生龙活虎,只是武时初想喝鸡汤了,那它就只能“病了”。 “哦哦,原来是这样啊,但是吃病的鸡会不会对身体不好啊?”张洛仪白着脸问,目光根本不敢看向正被宰杀的鸡。 “不会的,以前我刚学着养鸡的时候,技术不好,鸡病了不少,我又舍不得扔,就和韩继吃了,你看我们现在不是好好的?”武时初毫不在意地说道。 张洛仪一听,顿时心疼起韩继来,在自己吃着香喷喷的健康鸡肉时,相公却要吃舍不得扔掉的病鸡,这也太惨了…… 武时初可不知道儿媳妇这么多愁善感,见她傻愣愣地站在那儿,便说:“你要是没事做,就帮我把屋里的那锅水重新烧开吧。” “好。”张洛仪生怕自己不答应,会被武时初喊去帮忙翻鸡肠子,立马觉得烧火是件很好的事了。 几刻钟之后,武时初收拾好了宰杀的鸡,回到厨房里,让张洛仪烧着火,她则开始大锅炒鸡肉块,先把姜葱蒜爆香,再把一盆子鸡块倒下去,飞快地翻炒十多下,没一会儿,香味就飘了出来。 张洛仪这两天就没吃过饱饭,好不容易在娘家吃了一顿肉,但这会儿早就饿了,现在闻到香味,肚子就咕咕地叫了起来,声音还不小。 武时初忍不住轻笑出来:“肚子饿了?别着急,还没熟呢。” 张洛仪脸色爆红,捂着肚子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不饿……只是这炒得太香了……” “我年轻时学会的厨艺,也没发挥过几次,毕竟咱们家不是经常吃得起肉。”武时初毫不遮掩地说道。 她又动作飞快地把泡好的香菇放进锅里,倒入一勺子水,再把香芋块放进去,然后盖上锅盖,让张洛仪烧着火焖熟。 张洛仪一边烧着火,一边闻着从锅里传过来的浓烈的香味,胃已经开始抗议了,嘴里的口水也开始泛滥,她不停地咽着,眼巴巴地盯着冒着蒸汽的锅边,她从来没觉得鸡肉有这么香过,为此她连烧火这种事都不觉得那么难受了,如果每顿菜都能做得这么香,那她一直烧火也愿意啊。 武时初琢磨着差不多了的时间,便回来起锅了,打开锅盖后,浓烈的肉香和芋香味险些熏得张洛仪打了个跟头,她情不自禁地说道:“好香啊。” “这是我的独门秘方,当然香了,今晚你有口福了。”武时初说,“可惜韩继今天去学院了吃不上。” 985、科举文恶婆婆(8) 武时初晚餐吃得非常尽兴,是这几天以来吃得最痛快的一餐,张洛仪就更是如此了,她以为自己娘家生活比较宽裕,什么好吃的都吃过了,却没想到自己并不放在心上,甚至还隐隐有些瞧不起的婆婆,做出来的饭菜比她从前吃过的好多了,这令她意外又羞愧。 而更令她羞愧的是,她跟婆婆两个人就把一盆的香芋焖鸡肉吃完了!直到肚子都吃得鼓起来,装菜的盆子都空了,她才目瞪口呆地意识到这个事实,她怎么不知不觉就吃了这么多? 武时初才不管她的扭捏,她自己养的鸡、自己做好的鸡,吃完了又怎么样?难道真的等明天送去镇上给韩继吗? “吃完了就去把碗筷洗了吧。”武时初吩咐张洛仪,张洛仪正因为自己吃得太多而羞愧和震惊,听到吩咐就没有丝毫异议地去收拾碗筷了,她迫切需要一个安静地方让她独自一人消化掉贪吃之后的窘迫…… 武时初自从之后就再也不会跟原主一样委屈自己,一心一意为儿子付出了,那些鸡鸭生下的蛋她没有再攒着换钱,而是每天都煮来当早餐或者中午、晚上做菜,美其名曰补身体,张洛仪虽然觉得似乎有些不对劲,但她一时想不到,而且有好吃的,她自己也能吃上,就更不会有什么意见了,所以很快,原主攒下的鸡蛋鸭蛋就被婆媳俩吃完了。 “武娘子,听说你要把家里的鸡鸭都卖掉?那能不能卖三只鸡给我?我女儿快要生了,做月子要喝鸡汤……”武时初在院子里慢悠悠地做刺绣的时候,就听见一个眼熟的邻居走了进来,对她说道。 “你女儿都快生了啊?那恭喜了,你还舍得买鸡给女儿补身体,真疼爱女儿。来来来,我带你去挑三只,我养的鸡只只都威风,又大又肥,包你满意。”武时初开开心心地带着邻居去鸡圈里挑鸡。 邻居盯着鸡圈里膘肥体壮的母鸡,眼睛绽放出满意的光:“你养的鸡确实很不错啊,看样子还能生蛋吧?怎么就舍得卖掉?” “唉,还不是我身体不争气,最近精力越来越不济,没办法养那么多家禽,顾不上啊。”武时初无奈地叹息道。 邻居好奇道:“你不是新娶了儿媳妇回来?让她帮忙养不就行了?” 武时初摇了摇头,说:“人家是镇上娇养的大小姐,从小连做饭洗衣都没不会,还是嫁来咱们家才开始学的……养鸡鸭这种肮脏的活儿,哪里能劳烦她干啊?再说了,我儿子也心疼,不舍得人家吃亏受罪……” 邻居听了,顿时一脸同情地看着她,低声道:“那看来你儿子娶的这个媳妇除了模样好看些,家世好些,就没什么优点了,连活都不会干,那还不如我儿媳妇呢,起码儿媳妇家务活儿样样都做,家里家外一把手抓。” “韩继喜欢,我有什么办法?”武时初叹息道。 “也是,当娘的总是拗不过当儿子的,年轻人又贪图美貌……”邻居感慨道,心中还庆幸自己儿子当初听话,娶了自己看中的能干姑娘,果然娶回家后她都清闲了许多。 武时初跟邻居聊了几句,邻居仔细地挑选了三只肥壮的母鸡,按市价付了钱,这才拎着鸡离开了。 武时初看着鸡圈鸭圈里剩下的鸡鸭,琢磨着要不要直接运去镇上卖掉,省得拖拖拉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清空。 不过不等她行动,张洛仪的大哥就带着一个四十多岁的婆子上门了。 “哥!你怎么来了?”张洛仪激动地问张大哥。 “还不是你说要买一个老实能干的婆子干活?爹娘怕你等得急了,这才让我把人带来。”张大哥微笑着说道。 然后他又对武时初一拱手:“婶子最近身体可好?我妹妹娇生惯养,许多活都不会做,这回也是家里爹娘担心她,才让我送了人来帮忙干活,希望婶子多担待。她要是哪里有做得不对的,尽管教训就是,要是再不听,可以告诉我,让我来教训她。” 张大哥话说得客气又漂亮,武时初当然不会故意下人面子,因此笑眯眯地说:“哪里哪里?你妹妹很乖巧,纯稚可爱,我疼爱都来不及,哪里舍得教训?” 武时初在人家亲大哥面前,自然不会说张洛仪的坏话,寒暄过后,张大哥就一指身后那个低着头恭恭敬敬的妇人,说:“这位就是我找来的仆妇,之前在县里一家富户当帮厨的,虽然是帮厨,但其他活她也做得来,性子老实肯干。婶子看看合不合意?要是不合意,我再另外找。” 武时初仔细打量了一遍那位仆妇,只见她身上的衣服虽然打了补丁,但干干净净的,补丁上的针脚也细密平整,显然针线活也不赖;脚上穿的一双鞋也干净,一双手骨节突出,手指粗壮还带着厚茧,显然以前干了不少活,并不是养尊处优的婆子,她的指甲剪得短短,维持得干干净净,没有一丝污迹。 更重要的是,她跟着张大哥进屋子之后,头便一直低着,并没有抬起头来四处观望打量,显然本分安静不轻浮。 武时初已经很满意了,便问:“你叫什么名字?” “回主子,老奴过世的夫家姓宋,您叫我宋陈氏、宋家的或者宋婆子都行。”宋婆子低声拘谨地回答道。 “叫宋嫂子吧。”武时初说道,“咱们家又不是什么高门大户,不过是村户人家罢了,没那么多规矩,喊宋嫂子就行了,亲切些,以后你到了咱们家,只要本分老实干活,不偷懒就行了,我们不是苛待人的人家。” 张大哥一听,就知道武时初很满意自己带来的这个仆妇了,因此笑着道:“婶子满意就好。” 于是仆妇就这么定下了,张大哥留下来跟妹妹多聊了些私、密话,武时初识趣地不去打扰人家兄妹俩说话,带着宋嫂子开始准备饭菜招待亲家大舅子。 宋嫂子果然是个话少肯干的勤快人,只要武时初一开口,她立马就能把吩咐的活儿干得利索漂亮极了。 986、科举文恶婆婆(9) “小妹,你在韩家过得还好吗?怎么好像变黑了一些?”张大哥看着面前的妹妹,有些疑惑地问。 张洛仪顿时脸色一僵,不高兴地嚷道:“我哪里变黑了?大哥肯定是看错了。” 张大哥一看自己戳中了妹妹的痛处,连忙补救:“对对,是大哥看错了。”他看着妹妹脸上和脖子上明显比未出嫁前黑一个度的皮肤,昧着良心说道。 “韩继在书院读书,家里只剩下你和你婆婆两人,你们相处得怎么样?没有挨欺负吧?”张大哥还是很关心自己妹妹的。 “没有,婆婆人挺好的,就是身体差了些,现在她都把家里的事交给我管了,倒是让我自在多了。”因为武时初这辈子没有跟原主一样粗暴直接又强硬地要求张洛仪做家务活,而是迂回地采取装病的方式把家务活儿撂开了手,所以张洛仪丝毫没有觉察到她的“险恶用心”,还觉得武时初对她挺好,看重她,可不是看重她吗?把管家的权力都交给她了。 张大哥听见妹妹这么一说,也没听出不对劲的地方来,反而为妹妹感到高兴:“那这样看来,你倒是嫁对了人家,不像有些人家,婆婆死管着家里的一切事情,把儿子儿媳管得严严实实,干什么都不准许,还磋磨儿媳妇。” “那当然了,这是我自己选的人家怎么会有错?”张洛仪骄傲地说道。 “就是家里穷了些,买个婆子还得你自己出钱。”张大哥想到这点就有些不高兴。 “哎哟,大哥,买的婆子是替我干活的呀,我自己出钱为什么不行?而且这点钱还让我相公觉得亏欠了我,花得多值啊。”张洛仪振振有词地说。 “算了,你自己高兴就好。”张大哥说道,心想男人的亏欠能撑多久? 兄妹俩又说起其他事,武时初和宋嫂子已经把午饭做好了,喊两人出来吃饭。 张大哥看到一桌子丰盛的饭菜都有些吃惊:“婶子用这么丰盛的菜饭招待我,真是让我受之有愧。” “客气什么?鸡鸭都是自己家养的,其他菜也不值钱,只是做法想新鲜了些才显得丰盛罢了,你尽管放开来吃,都是一家人,别客气!”武时初非常豪爽地招呼张大郎吃饭。 张大郎看着这一桌只饭菜,有些怀疑自己之前对韩家家境的猜测到底是否正确,毕竟就算是他们家,待客也不一定能凑得这么好的一桌菜。 不过很快他就没有心思想东想西了,因为菜实在太好吃了,他除了吃根本没有心思放在其他事情上面。 最后走的时候他是挺着吃撑的肚子离开的。 从这之后,宋嫂子就在韩家留了下来,她果然很能干勤快,有了她之后,张洛仪和武时初都空闲起来,特别是武时初,她现在已经完全是养老状态了,每天吃过饭就到村头大榕树下跟年迈的邻居们聊天,优哉游哉,丝毫不必担心家里的事。 那些邻居看着她悠闲的模样,羡慕又眼红,酸溜溜地说:“武娘子啊,你才三十多岁就开始当老祖宗了?家里的事都不用管了吗?对了,我听说你们家还找了个婆子专门干活,真是让你享福了……” 武时初谦虚地笑着说:“这也是儿子儿媳孝顺,知道我身体不好,干不了什么活了,就找了个人来帮忙。” “看来你家韩继是真的有出息了,都养得起干活的婆子了。”眼红邻居大娘继续酸道。 “哪里哪里?其实我们家还穷着呢,只是现在韩继在外面会给人写写信、抄抄书、卖卖画,多少能挣点钱补贴家里,我才轻松了些。”武时初继续凡尔赛发言,韩继确实会给人抄书写信卖画挣钱,但那点儿钱连他每个月交给书院的伙食费都不够,能补贴什么家里? 之前是靠原主累死累死做绣活供他,现在武时初罢工不干了,那她就不管他从哪儿凑钱去交了,大概他贤惠体贴的妻子能补贴他吧? “你是把儿子供出来了,以后大把的福可享了,要是韩继以后真的去京城当了大官,那你岂不是能当老太君了……”另外一个老大娘羡慕极了地问。 “哎,这还远着呢,韩继现在连秀才都还没考,等他考中进士当官,都得好几年之后了,那还得是考得顺利,要是不顺利,十几年都不一定能去京城。”武时初笑眯眯地说道,这可不是她谦虚,而是事实。 “韩继那么聪明,书院的夫子都夸他年少有才,那他肯定能出人头地啊,你担心什么?等着做老太君就是了!” “那我就承你贵言啦,哈哈。” 武时初成功地混入了村里老年团的子孙互夸组,每天不是听人夸自家儿孙有出息,就是听别人吹捧自己儿子,日子过得美滋滋,丝毫不用操心,没用几天,她就觉得自己浑身都轻松了许多,整个人都年轻了十岁。 果然,人只要知足就会常乐,像原主那样就是操心太多了,管得太多,为儿子付出太多,而对自己考虑太少,才会落得个好心没好报的结局,被儿子儿媳埋怨痛恨。 像她现在这样,万事撂开手,反而收获了很多快乐,还不会被儿子儿媳埋怨。 半个月很快就过去,韩继也有了一天假期,从书院回家了。 新娶了妻的男人自然是每时每刻都想要跟娇妻温存的,武时初也不去当碍眼的人,更不会去当棒打鸳鸯的王母娘娘。 她怀疑原主上辈子被儿子毫不犹豫放弃,原因之一就是原主觉得张洛仪抢走了儿子,于是看张洛仪不顺眼,在他们小夫妻俩相处的时候毫无眼色、毫不识趣地跑出来搅和,这不就很讨人厌了吗? 韩继回到家,看到家里果真有了个面生的仆妇在家干活,心中高兴却又有些担心:“娘子,咱们家真的买了个仆妇回来?万一咱们养不起怎么办?” “怎么会养不起?现在每个月只要给她几百个钱的月例就行了,这不贵啊。”张洛仪毫不在意地说道,“我连买她的十几两银子都出了,现在这几百钱算什么啊?” 987、科举文恶婆婆(10) “娘子,我给人写一封信才一文两文钱,每个月我挣的还没有几百钱。”韩继苦笑着说道。 “怎么这么少?”张洛仪震惊了,“我买张手帕都不止一两文!那你之前读书的费用怎么来的?” “是娘做绣活挣出来的,她的刺绣技术很好,镇上不是有一间绣坊,我娘经常在哪儿接活,有时候遇到富户家办喜事需要的刺绣多,我娘就会不分日夜绣,她的身体和眼睛就是这样熬坏的。”韩继说到这里,自己也愣了一下,才发觉原来母亲为了供他读书,真的很辛苦,他以为的自己能挣钱,其实只是个心理安慰罢了,因为如果只是他自己挣的钱,根本不可能让他读得起书。 张洛仪听了,却高兴地说:“刺绣我也会啊,小时候我娘特意找了县里回来的老绣娘教过我,那我以后也做绣活养你啊。” 韩继感动又内疚:“会很辛苦……” “我不怕辛苦!”张洛仪回答道,“娘以前能为你做的事,我也能。”她自信满满。 韩继立刻一把抱住了她:“娘子,谢谢你,我以后绝不会辜负你。” “好了,我这不也是为了我们的以后吗?”张洛仪听见他的话,心中仿佛吃了蜜一样甜,这时候的她并不知道,做刺绣并不像她想象中那么容易,她小的时候,张母心疼她,每天只让她做半个时辰的绣活,绣出了个水平普通的荷包,也要大夸特夸,于是她就以为自己在刺绣上很有天分了。 武时初看到张洛仪拿着绣棚一脸严肃地绣着的时候,很是惊讶:“洛仪,你怎么做起绣活来了?” “我想做点绣活给家里补贴家用。”张洛仪顿时笑着回答道,“就跟娘以前一样,现在相公还得继续在书院读书,家里可不能断了收入。” “很好,韩继娶了你真是他的福气。”武时初意味深长地说道,“可惜我眼睛不太好了,不能长时间地做这种精细活,只能让你多劳累了。” “不劳累,不劳累,为了相公,我一点儿都不觉得辛苦。”张洛仪摇头说道,又低着头绣去了。 武时初看着她的动作,刺绣的手法很普通,动作倒是挺熟练,但在速度上没什么优势,绣出来的图案平凡无奇,不生动也不精美,就是市面上很常见的普普通通的绣活,比起靠刺绣养家的原主差远了。 不过武时初可不会那么扫兴去打击张洛仪的信心,反正等她拿去绣坊卖的时候,那儿的老板肯定能毫不客气地找出她绣活的各种缺点。 张洛仪兴致勃勃地绣了小半个时辰,就觉得老低着脖子很累,坐得太久腰背也开始酸痛起来,捏着针的手指都僵硬了,眼睛更是开始刺痛起来,她顿时有些灰心,原来做绣活也并不是她想的那么容易啊。 “累了吗?累了就起身活动一下,否则身体会受不了的。”武时初的话一出,吓了张洛仪一跳,然后就是脸红,她才做着这么一会儿就嫌累,可听相公说过,婆婆以前可是一做就是一整天的啊。 如果自己这么快就停下来,岂不是显得自己很没用?于是她咬着牙摇头:“不,我不累,还可以继续。” 说着她立刻作出精神奕奕的模样,又重新埋头绣起来。 武时初于是没有继续劝她。 然而刚过了一会儿,张洛仪就突然呀地一声叫出来,然后慌里慌张地捂住了自己的食指。 “怎么了?”武时初走过去问她。 “我不小心扎到手了。”张洛仪眼泪汪汪地抬头回答道,武时初往她手指上看去,果然看见血从她指头上留了出来。 “没关系,把手帕捂一会儿就止住了。”武时初语气平淡地说道。 张洛仪听见她这毫不在意的话,顿时觉得心中很委屈,自己辛辛苦苦地做绣活儿,被针扎了难道就不配被关心一下吗? 武时初说完那句话之后便伸出自己的双手,说:“你看,我的十指指头上全是被针扎出来的小洞,习惯了就好了。” 张洛仪顿时一怔,看向武时初伸出来的手指,果然看到她手指头全都伤痕累累,指头上的针孔虽然已经痊愈了,却留下了细细密密的小洞,看着都有点吓人。 张洛仪顿时羞愧不已,为自己心中刚刚的那点委屈羞愧,跟婆婆这样的累累伤痕比起来,她这才一个针孔,算得了什么?连提起都不配! 被武时初手上的伤痕震撼了的张洛仪,顿时把自己心中那点委屈和娇气都扔掉了,用手帕把指头上的血一抹,说:“这么小的伤,确实不算什么,是我太小题大作了。” 武时初轻笑了一下,并没有再说什么,受了伤,有人心疼那才会毫不犹豫地“小题大作”,如果没有人心疼,那委屈难过,在别人眼里就只能是“矫揉造作”了。 张洛仪又继续绣了小半个时辰,便实在坚持不下去了,累得她连抬起头都艰难,腰更是僵硬得连站起来都疼。 她又想哭了,觉得怎么会这么难啊?明明刺绣看起来就是轻松,可谁知道等亲自做了,才知道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张洛仪一下子对自己没了信心,她真的能靠做绣活供相公读书考学吗?她从小没吃过什么苦,最大的苦还是之前要学着洗衣做饭,她以为那样就很苦很累了,却没想到还有更累更苦的活儿等着她。 她已经开始后悔跟韩继夸下海口了。 “用手按按脖子和后背,动作慢一点,千万别着急,要是扭了脖子或者腰就不好了。”武时初在一旁看到她僵硬的动作,便劝说道。 “要不然让宋嫂子来帮你按按吧,缓和得快一些。”武时初提议道,然后又叹了口气,怅然道,“我以前做一天绣活站起来,整个人都得两刻钟才能完全缓和下来,才能行走,那时候可没有一个人能帮我按按脖子和腰背,你现在有宋嫂子,已经很幸福了。” 武时初的话让张洛仪心情复杂,她以前不觉得婆婆做绣活供丈夫读书有多了不起,直到她自己开始做这一项工作。 988、科举文恶婆婆(11) 张洛仪做绣活只坚持了三天就坚持不下去了,当然,她的说法是手指被针扎了太多次,她得先把伤养好。 武时初对她这个借口心知肚明,不过她并没有任何意见,毕竟等到没钱花的时候急的人肯定不是她。 秀才考试的时间很快就到了,武时初让宋嫂子把一些做好的干粮装好交给韩继,他要提前两天去县里备考,路上为了省钱只能吃干粮了。 “相公,你一定要注意安全啊,跟你那些同窗一起出发时也要注意别走散了……”张洛仪依依不舍地叮嘱韩继,“要不我再给你一点银子吧,出门在外可不能太省了。” 这回韩继考秀才的路费以及报名费都是张洛仪出的,没办法,韩继自己挣的那点钱可以忽略不计,而武时初又因为“身体不好”不做绣活了,张洛仪就不得不再次动用了自己的嫁妆,这种事有一就有二,自从拿了十几两银子买仆妇之后,再拿几十两出来给韩继考秀才,张洛仪这回说服自己的时间更快了。 韩继虽然很不想用妻子的嫁妆,但不用他就连出门的路费都没有,于是无可奈何之下,他不得不接受了妻子的好意。 “不必了,这些钱足够我用了,你不要太担心,出门在外我不会委屈自己的,你在家里要好好照顾娘。”韩继依依不舍地跟张洛仪告别。 把韩继送上村里的牛车的时候,张洛仪眼睛都红了,不舍极了,武时初则很是寻常地拍拍韩继的肩膀,说:“全力以赴就好,娘和你娘子在家里等你的好消息。” “娘,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韩继带着对未来的憧憬,豪情万丈地说道。 牛车很快就带着韩继离开了,村里的人对武时初道:“韩继这回考试有几成把握啊?” “六七成吧。”武时初回答,“他书院的父子说过如果没什么意外,他这回是有很大的可能考中秀才的。” “哟,那咱们就等着喝秀才公的喜酒啦!”村民们很捧场地说道,倒也不会在这种时候故意说坏话给人添晦气。 “承你们贵言啦!要是韩继真的考中了秀才,到时候一定宴客!”武时初毫不犹豫地说道。 大家说说笑笑地往各自家里走,等走到一处较为偏僻的地方,突然看见一栋几乎要倒塌了的茅草房外,有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正弯腰整理着房前的杂草。 “那人是谁?怎么在那破屋子门前拔草?”一个头发花白,眼睛都花了的老婆婆努力睁着眼睛问。 “不认识,以前好像没见过啊,是咱们村的人吗?”另外一个三十多岁的村民说道。 “哎,我怎么觉得有点眼熟啊?!”一个六十岁的老汉一拍自己的脑袋,皱紧了眉头使劲儿地回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激动地喊出声来,“这不就是以前高家的儿子吗?四十多年前逃荒到咱们村的高猎户,那破房子就是高猎户家啊,这人肯定是高猎户儿子了,他不是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吗?怎么又回来了?我还以为他死在外面了呢……” “原来是高猎户家的儿子?那现在也有三四十岁了吧?” “要不要去问问?看看他到底回来干什么。” “那就去问问?” …… 于是一群人真的往那人走去了,那男人见一群人走过来,朝年长的几位点点头,说:“几位叔伯大娘们好,我是高立,刚退伍归家,等我收拾好了家里,再请各位长辈来喝暖屋酒。” “你真的是高猎户的儿子?那你以前是跑去参军了?”领头的老汉好奇地问。 高立点点头:“是的,以前打仗到处跑,没个安定落脚的地方,等到现在好不容易战争结束了,皇上开恩允许我们解甲归田,我便回来了。” “哟,那可真不容易啊,打仗很危险吧?你有没有受过伤?”年轻一点的男人则对战争比较感兴趣,他们村离经常打仗的边境很远,几乎没有战事会发生在这里,因此好奇的人不少。 “当然受过伤,甚至还差点死了,不过阎王不收我,让我留了条命回来。”高立挑了挑他浓黑的眉,语气显得很轻松地说道。 武时初看着他满身的腱子肉,这家伙大概有一米八五了,在这个男人人均一米六几的时代,是真正的鹤立鸡群,胳膊能有别人大腿粗,腰身精瘦但一看就很有力,双腿又长又直,薄薄的裤腿根本遮阳不住他流畅的腿部肌肉。 这样的男人,在战场上应该非常英勇吧?否则也留不下一条命等到解甲归田。 高立突然感觉到一股明显不同于常人的,探究意味很浓的视线,他猛地看向这视线的来源,却惊愕地发现并不是什么眼神犀利、高深莫测的乡下高人,而是一个肤色白皙、面容柔美的三十多岁的女子用这样的视线看他。 武时初见高立看向自己,便朝他微笑着点点头,高立惊讶了一会儿后便也点了点头,然后就继续跟其他人说话了。 张洛仪这时候却忍不住挨近了武时初,压低了声音道:“娘,这个人长得真凶啊,他真的事退伍归来,而不是土匪从良?” 武时初听见她这话,忍不住轻笑了一下,高立确实长得挺凶,眉高眼深,眼神犀利黑沉,鼻梁高挺,脸部轮廓分明,线条利落,另外右眼角还有一道伤疤,能吓哭小孩。 但其实如果细看,他长得还挺标致,五官各个长得不错,凑合在一起也是一张俊脸,可惜他黑黑的肤色以及伤疤掩盖了他的帅,只剩下凶。 “别瞎说,看他那身板,如果不是长期训练过的士兵,不会有这么挺直的腰身。”武时初回答道。 “可他人高马大,好吓人啊。”张洛仪喜欢的类型就是韩继这种白面书生,斯文俊秀的,看见高立这种充满野性彪悍的男人,自然觉得吓人。 不过再吓人也吓不到武时初,高立跟大家寒暄了一会儿后,就以自己还需要整理房屋,很忙为由,跟大家告别了。 他的回归引起了大家的热议,村子里最近的话题都是他了。 989、科举文恶婆婆(12) 自从韩继去县里考试之后,张洛仪突然变得勤快起来,居然一早起来就开始兢兢业业地做刺绣活了,也许是因为嫁妆银子用了太多,她有紧迫感了,不过这都不关武时初的事。 武时初现在很悠闲,她提前进入养老状态,除了跟村里人闲谈,就是偶尔上山割点柴草放放风。 这天,她拿上了家里的镰刀,又上山去了。 到了山上的之后,随便捡了些干柴,恰好遇到一只野鸡,于是她飞快地一刀甩过去,野鸡就应声而倒。 看着天色还很早,武时初便干脆升起了火,从伴生空间里拿出调料,开始烤鸡。 没过多久,浓郁的烤肉香味儿便传了出来,武时初一边撒着孜然粉,一边转着烤鸡。 等终于烤熟了,她又拿了一瓶酒出来,开始就着烤鸡喝酒,一口肉一口酒,别提多美了。 高立原本想到山上来打头老虎或者狐狸,想着冬天的时候有皮毛可用,不过他运气不太好,在山里找了半天,只打到几只野兔野鸡,大些的猎物是一只都没看见。 他走着走着,就突然闻见一股浓烈又霸道的香味,让他肚子里的馋虫一下子就被馋醒了。 刚开始他以为自己闻错了,毕竟这深山老林的,什么人会在这里烤肉吃啊? 但过来好一会儿,这香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越来也浓烈,他便再也不能欺骗自己了,于是他沿着香味传来的方向找去。 等他终于找到肉香味源头的时候,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居然只有一个女人在悠哉悠哉地吃肉喝酒! 难道是山里的山精野怪变成的女人?高立原本并不相信这些神神鬼鬼的事情,然而眼前的场景打碎了他心里摇摇欲坠的世界观。 “你到底是人是妖?!”高立握紧了手中的弓箭,强压着内心的忐忑,装出凶猛冷酷的神情,双眼紧紧地盯着武时初。 然而等他看清楚了武时初的模样,他就惊愕得手里的弓箭都掉了,这不是他在村子里见过的那个女人吗? 武时初原本吃肉喝酒正痛快着,却没想到突然冒出来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对着她喊“是人是妖”,吓得她险些把手里的烤鸡都扔地上了。 等她怒气冲冲地看向那男人,却发现他是那个据说刚从战场上下来的高立,心中的怒火更盛了,她就说嘛,以她的敏锐觉察力,能瞒过她的人,也就只有专业性很强的退役士兵了。 “你眼瞎了吗?我当然是人!”武时初瞪了他一眼说道。 高立认出她是村里人,才意识到自己闹了乌龙,黑黑的脸上忍不住浮现出不好意思的红来,他捡起地上的弓箭,说:“对不起,是我误会了,我没有想到咱们村里居然有你这么厉害的妇人。” 听见他的话,武时初一顿,这才想起自己如今在村里人的眼里应该是个身体虚弱需要好好休养的人,可现在她哪里像身体虚弱的人了?身体虚弱的人能在山上捉到野鸡,还能大喇喇地烤来吃,甚至还豪迈地一边吃烤鸡一边喝酒? 武时初眼前一黑,意识到自己的形象岌岌可危,不过幸好幸好,这个高立才刚从外面回来,对她并不熟悉,所以她还能挽救一下…… 于是她立马把身边那瓶酒挡住,一只手捂住胸口,一边“虚弱”地说:“哪里厉害?我这不过是运气好,刚好遇到一只被野草缠住了脚跑不了的野鸡,这才捡了,刚巧又饿了,就烤来吃了。” 武时初很希望他能忘记自己刚刚那凶狠的眼神和质问,奈何高立又不健忘,面对武时初前后反差巨大的表现,他愣了一会儿,便用犀利的眼神开始打量武时初。 空气里浓郁的香味和酒味他还能闻到呢,哪个普通的女人上山这么容易捡到野鸡,又恰巧带上了烤肉的香料和酒的? 高立在战场上摸爬打滚了十几年,如果真的这么容易被人欺骗,早就死得连骨头都不剩了,哪里还有命回来落叶归根? 不过他也知道有些事了解得太多对自己并没有好处,因此他装作被武时初糊弄住了的样子,点点头说道:“原来是这样,那嫂子也太幸运了。” “对了,你上山是来打猎的吗?看来收获不少啊。”武时初看到他背后挂着的一串野兔野鸡,便问道。 高立点头:“我原本想猎一头老虎或者狐狸,打算制成冬天要用的皮毛,没想到没遇上,嫂子知道哪里有皮毛好的猎物吗?” 武时初当然不能说自己知道,她摇了摇头,说:“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只敢在这些没什么危险的地方捡捡干柴,要是有老虎野狼,我逃跑都来不及,哪里还敢在这里停留?” 高立听见她这话,沉默了一会儿,这里其实已经是深山里面了,如果眼前这女人真的害怕遇到危险,那根本不会走得这么深入,可她却大言不惭地说这里并不危险,真是艺高人胆大。 不过高立并没有揭穿她,只是说:“既然这样,那我就到其他地方碰碰运气,嫂子也早些回去吧,山上并不安全,你一个妇道人家还是早些下山才好。” “好好,我待会儿就走了,你忙你的。”武时初连忙挥挥手送走了高立。 等那高大的身影终于不见了,她才忍不住松了口气,希望高立好奇心能少一些吧。 说起来也是她太大意了,以为村里没什么人敢跑到这么深的山里,却漏算了刚回村的高立,让她不小心暴露了真面目。 不过幸好高立看着不像嘴碎的人,应该不会把自己的异常说出去,而且就算他说出去了,应该也没什么人会相信,毕竟她这段时间可是把体弱不能干活的形象表现得深入人心了。 心虚的武时初三两下就把剩下的烤鸡解决了,又飞快地把喝完的酒瓶扔回伴生空间,幸好她拿香料和酒出来的时候拿得很早,高立应该没有看见。 收拾完“犯案现场”,武时初捡了一小把干柴,便连忙背着下山了,等到走近了村里的时候,就特意放慢了脚步,“气喘吁吁”地拖着干柴往家里走。 990、科举文恶婆婆(13) 韩继千辛万苦考完试回到家,已经是一个多月之后了,他这回去县城考试可没有上辈子那么舒适自在了,上辈子武时初累死累活做绣活挣了不少钱给他当盘缠和生活费你,张洛仪又自己补贴了好些银子,因此他倒是还挺宽裕。 这辈子他只拿了张洛仪给的银子,一路上啃的都是干粮,到了县里也不敢租住太好的客栈,只得跟同样家境贫寒的同僚一起住便宜但环境并不好的住处,这吃吃不好,住住不好,精神自然不可能好,更何况县城还是陌生之地,他处处不习惯,于是等到了考场,看到试卷,只觉得脑袋晕沉,思维都不如往日灵敏了。 在这样的精神状况下,他想考个好成绩那是不可能了,但他到底还有点男主角光环,因此虽然成绩不好,但他堪堪吊在车尾考上了秀才,只是名次很落后,根本不如原世界剧情那样是名列前茅。 韩继知道自己考得不理想,回到家之后精神萎靡了好几天,最后还是生怕被村里的人看出了他的不济,才强打起精神应付来打探情况的乡亲。 “相公,你别这么失落,说不定你考得比你自己想象的要好呢?我相信相公的才能,想必是往常相公对自己的要求太高了,才会觉得自己考得不理想。”张洛仪绞尽脑汁想要宽慰韩继。 韩继苦笑了一声,说:“我这回考试连平时水平的六成都没有发挥出来,能不能考中真的很悬。对不起,我可能要让你和娘失望了。” “不会的,要是这次考不好,那我们下次再继续啊。”张洛仪心疼地说道,“相公是有大才的人,如今的一点儿挫折只是用来磨砺你意志的小沙粒罢了,我相信相公以后一定能很快就战胜这点挫折,然后一飞冲天。” “而且相公,成绩还没出来呢,你大可不必这么快就灰心,说不定有惊喜呢。”张洛仪是真的盲目崇拜自己的丈夫,觉得以他的才能不可能考不中。 确实她猜中了,韩继考中了,就在他灰心沮丧了半个多月之后,来报喜的人就敲锣打鼓地到韩家报信了。 “恭喜韩继韩大人考中秀才!”喜气洋洋的报喜人领着一大群看热闹的百姓到了韩家门口,便扬声大喊。 “相公!你考中了!”张洛仪激动得眼眶立马就红了,韩继茫然之后便是巨大的惊喜,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忙不迭地问那报喜人:“我真的考中了?!” “是真的考中了,您现在是秀才老爷了!恭喜韩老爷!”报喜人连连喊道。 韩继这才相信自己真的考中了,不过他很快就又问:“那我考中了第几名?” “韩老爷考中乡试第二百三十五名!”报喜人这点当然不会记错。 韩继脸上的笑容顿时一僵,二百三十五名?这回考取的秀才全县一共才二百四十名!也就是说,他考了倒数第五? 这向来自诩为才高八斗,前三名是囊中之物的韩继怎么能接受得了这个事实? 然而这个名次虽然差了些,但好歹是考上了,比他一开始以为的没考中结果要好上很多,毕竟不用他再考一次。 只是这个名次比他没考之前预想的名次差得太远,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幸好张洛仪在一旁掐了掐他的胳膊,提醒他不能表现出不妥的神情,于是他只好跟着张洛仪和武时初一起招待了报喜人以及来看热闹的乡亲们。 高立刚从山上打猎回来,就看到韩家门口围了一大群人,便忍不住拉住一个急匆匆路过,满脸喜色的邻居大哥,问:“洪大哥,这么多人围在韩家门口是干什么?” “韩继考中秀才了,今天是来报喜讯呢!我要赶紧去看看热闹,你要不要一起去?”洪大哥兴致勃勃地问,然后还感叹又艳羡地说,“韩家这是熬出来了,以后就跟咱们不一样了。咱们村子终于也有了秀才,这下子不用羡慕别的村了……” 高立一听,顿时没了兴趣:“那洪大哥你去吧,我就不去了,要回家处理好猎物。” “行,我先走了!”洪大哥说完就挥挥手,迫不及待地跑去韩家了。 高立看着门槛都快被踏破了的韩家,心中突然想起那个在深山中烤野鸡喝大酒的女人来,心想,不知道那位新晋的秀才老爷,知不知道他亲娘其实是个凶悍厉害的女人,并不是什么体弱胆小之人? 高立自从那次撞见了武时初的真面目之后,就特意关注了一下这个让他都惊奇不已的人,结果发现她居然在村里人的眼里,居然是个含辛茹苦做绣活供儿子读书进学,结果劳累过度,累坏了身体的柔弱妇人,还是个温柔和善,脾气很好的人…… 高立听到村里那些大娘嫂子居然是这么评价武时初的时候,眼珠子都险些要掉下来了,他亲眼看到的那个武娘子可根本不是这样的人啊,他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在乡邻们眼里以及在山上打猎烧烤的武时初,会是截然相反的两个形象。 不过他调查了一番之后,打消了武时初是冒充韩继亲娘的想法,毕竟村里的人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武时初,基本上不存在有人冒充她的可能,而且,即使要冒充,也该有个动机吧?冒充一个乡村寡妇,难道是为了千辛万苦供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读书?要说韩继年少有才,前途无量,那比他聪明有才干的人还有很多,为什么偏要冒充他的亲娘?冒充其他年少英才的亲娘不好吗? 高立苦苦思考了好几天,最终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武时初是个深藏不露的人,也许年轻的时候另有身份,但嫁给了韩继的爹之后就做起了普通妇人,守寡后一直含辛茹苦的抚养儿子长大,等到儿子终于成亲,她才在没人知道的地方稍稍放纵一下,也放下身上的担子…… 武时初可不知道高立已经自顾自脑补着给她补充了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她如今就如同每一个知道儿子考中秀才之后欣喜若狂的母亲一样,激动不已地招待来客,与有荣焉地跟大家诉说自己如何培养、供养儿子…… 991、科举文恶婆婆(14) 韩继考中了秀才,那镇上的书院就没什么能教他的了,他要考举人,起码得去县里的书院学习才更合适。 然而他没钱,在镇上读书,以前还勉强能维持,可要到县里去读书,家里的收入却根本没办法支撑了。 除非他不打算进入书院学习,而是自学,可考举人跟考秀才根本不是一个层面上的考试,难度大得多,没有老师指点,光靠自己,那考中的困难不亚于上青天,即使是天纵之才都不敢不敢保证能仅凭自己揣摩就中举,更何况韩继并不是天才,他只是稍微比常人聪明一些而已,如果没有老师指点他的学业,那根本不可能中举。 于是这个情况就造成了他如今的为难,考中秀才的喜悦还没能持续多久,要去县里求学却缺钱的烦恼就已经涌上了心头。 武时初看着低头不语的韩继,又看看咬着下唇愁眉苦脸的张洛仪,说:“韩继想去县里的青阳书院求学?这是好事啊,怎么你们一个个都脸色不好?” 韩继苦笑了一下,说:“娘,您忘啦?进书院求学要交束脩,青阳书院的束脩更是不菲,咱们家哪里供得起我去读?更何况还要生活费,比在镇上求学花费大多了。” 武时初顿时“恍然大悟”,然后便自责不已,说:“都怪娘没本事,没办法挣钱供你进学,让你还要为叫束脩烦恼……” “不不,娘,这怎么能怪你?是儿子没本事才对。”韩继连忙安慰难过的亲娘,又苦涩地说道,“娘,要不今年我就先不去进学了,等挣了点钱再说?” “不行!怎么能浪费一年时间,要是进学晚了,那你不就比其他人少学了?永远比别人慢一程?”武时初一下子就不赞同了。 “上次不是有客人带了礼来拜访咱们家?”张洛仪低声说道,因为考中了秀才,自然有不少想要跟新晋秀才攀关系的乡绅富户通过各种名义来送礼,钱财自然是不少的,然而韩继不可能全都收下,因为收了人家的礼意味着以后人家求上门来,你就得出手帮忙干活;此外收礼太多,会给人留下一个贪婪无度的印象,以后即使真的中了进士做官,名声也不好,甚至会让人拿了当把柄。 所以即使为了维护自己的清白名声,韩继也不可能真的大喇喇收人家的大礼,更何况他虽然考中了秀才让人很羡慕,但其实也只是能自己免几亩地的说,见官不跪等一些福利,却不能惠及给乡邻大众,也没有做官的资格。 只有中了举人,有了当官的资格,大家才会更主动地攀附上来,自觉给他各种便利,钱财更是不必烦忧…… 可惜现在韩继只是个秀才,还没出众到让人能拿出大钱来提前投资他的地步。 “娘子,大礼咱们不能收,小礼也凑不够我一次的束脩啊。”韩继苦笑着说道,都说穷秀才穷秀才,这名头可不是假的。 “那、那我还是继续努力做绣活挣钱……”张洛仪苍白着脸说道,她想起自己之前那半个多月疯狂刺绣的过程,便觉得手指尖仿佛又被针扎了,阵阵地刺痛,脖子和腰背仿佛也疼痛起来,可是如果她不挣钱,相公没办法进入书院求学怎么办? 韩继听见她这么说,自然又是一阵感动了,握住她的手深情地说:“娘子,为夫永远不会忘记你的辛苦付出,我以后必定不会辜负你!” 武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话说得那么漂亮,还不是让妻子一个人把苦累全受了去为他牺牲?要是真的心疼妻子,怎么自己不想办法挣钱,非要压迫家里的女人? 现在她这个当亲娘的撂开了手没办法被他吸血,他就立马盯上了家里另一个女人了。 原世界剧情中,韩继可是一点儿都舍不得妻子受苦受累的呢!可现在,没有原主这个冤大头给他兜底,他立马就顾不得心疼妻子了,说到底还是自私,自己的利益最重要啊。 “娘,你可不可以指点一下我?听相公说你以前的绣活很好,卖出去的价钱比较高,我想提高一下自己的水平。”张洛仪忽然问武时初。 武时初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直看得她眼神躲闪不敢对上武时初的眼睛,武时初看见她这个模样,哪里还不明白?这是想让自己也继续做绣活,给韩继挣钱呢? 可惜啊——武时初露出个虚弱的笑容,说:“当然可以了,我现在虽然身体很差,眼睛也坏了,但稍微指点你一下还是可以的,只是不能长时间地对着绣架和针线,否则眼睛又酸又痛,还会流眼泪。到底是前十几年做绣活做伤了,唉!当然了,儿子,娘因为你付出这些代价都是值得的,只要你能有出息,娘就是立刻瞎了都乐意……” 武时初茶里茶气地说了一通,立马把张洛仪那点小心思都打回去了,怎么的?她这个亲娘为了供儿子读书做了十几年绣活都险些做瞎了,她这个当儿媳妇的还想来压榨她是不是太过分了? 张洛仪果然被武时初一番话噎得满脸通红:“是儿媳考虑不周,都忘了娘眼睛不好了。” 韩继也立马表决心当孝子:“娘,你为儿子做的这些,儿子都看在眼里、放在心上。您放心,等儿子以后出人头地了,一定好好孝顺您,让您风风光光地当老太君!” “好好,那我就等着我儿光宗耀祖让我享福了。”武时初开心不已地说道,跟白眼狼儿子好好地表演了一番母慈子孝的好戏。 只是张洛仪心情就没那么好了,她已经可以想象到自己仅剩的那点嫁妆银子保不住了不说,她以后还要每日辛苦做绣活挣钱了,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她丈夫能进入书院读书,以后能考中举人、进士,她想要借此夫荣妻贵…… 果然,商量好了家里如何维持生计之后,韩继再次拿了张洛仪的嫁妆银子去县里的青阳书院求学了,张洛仪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箱子欲哭无泪。 然而难过之后,她还得做绣活呢,这下子什么风花雪月、离愁别绪都没有了。 992、科举文恶婆婆(15) 武时初正想拿着自己打到的野兔去山涧小溪旁清理宰杀,等靠近小溪的时候,却发现有水流哗哗响的声音,便一下子停下了脚步。 这条溪流水流很小,平时流淌的时候几乎没有声音,因此可想而知,现在发出的哗哗水声,肯定不会是无缘无故的。 武时初以为是有其他大型动物跑到里面泡澡了玩水了,于是悄悄隐藏了身形和脚步声,慢慢地走了过去。 然而等她一看清那“玩水”的身影时,一下子就被那副精壮又完美的身材吸引住了,男人光果着的上身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小麦色的皮肤因为被水沾湿了,便显得格外的细腻光亮,饱满结实的肌肉每一块都蕴藏着无限的力量…… 武时初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水里的你哪人离开就觉察到了,他双眼犀利地朝武时初所在的地方射来,厉声喝道:“谁?!” 武时初拎着野兔默默地走了出来,朝他挥了挥手:“好巧啊,又遇上了,你这是在洗澡?” 高立一看见是她,顿时浑身一僵,本来犀利的眼神都染上了些许无措,他猛地从小溪起身,飞快地捡起地上的外衣穿起来。 武时初双眼一眨也不眨地盯着他的身体看,目光一寸一寸地扫过他全身,高立只觉得身上哪块肌肉被她的视线扫过,哪块肌肉就灼热僵硬了,脸上麦色肌肤都忍不住染上了薄红。 “韩夫人!你难道不知道什么叫非礼勿视吗?”高立咬牙切齿地质问。 武时初理直气壮地说:“这条小溪属于山上所有生物,是你自己非要在公共场合做这种私密的事,怎么能怪我看见了呢?你要是真的这么注重礼仪隐私,就不该在这里洗澡,你要是在家里洗,谁能看得见啊?” 高立恼羞成怒:“你!强词夺理!” “我说你一个大男人,被我看了几眼又怎么了?又没有损失,难道你还要我给你负责?”武时初无语地说道,“说起来你害得我看见了不该看的东西,我都还没有怪罪你,你反倒倒打一耙怪起我来了,你才是无理取闹的那个人吧?” “我不跟你争辩。”高立色厉内荏地说,飞快地穿好了衣服,把完美的倒三角身材都隐藏了起来,只是他不知道,因为他刚刚没有擦身便穿了衣服,所以衣服都被他身上沾的水弄湿了,于是衣服便紧紧地贴在了他的身上,把他漂亮身形完美地勾勒了出来,反而令他更有种欲盖弥彰的性、感了,他大概不知道有种很多人都无法抵抗的诱,惑,叫湿,身诱、惑…… “你现在是在故意勾、引我吗?”武时初对高立吹了声口哨,笑眯眯地问他,好像一个筷调、戏民女的登徒子。 “你胡说八道什么?!”高立听见她这话,脸上烫得简直要冒烟了,只觉得这女人怎么比男人还流氓。 “我没有胡说,你如果不是故意勾、引我,那怎么故意在我面前穿着湿,身、贴身的衣服?这不就是要给我看你的身材吗?”武时初理直气壮地用渣男惯用语来调、戏他,“我很喜欢,也很满意。” 高立耳朵已经红得快滴血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嚣张、放肆的女人。 “村里的乡邻们知道你是这样的女人吗?你难道不怕我把你的真面目说出去?不怕影响你秀才儿子的前程?”高立气恼至极地质问她。 “你要说出去就说出去好了,就是不知道大家相信谁了。我那秀才儿子的前程如果真的受了影响,那他就忍着呗,谁让他有我这样一个亲娘呢?只能算他不幸了。”武时初毫不在原地说道。 高立听见她这番话,惊愕得眼睛都瞪大了,好像不敢相信她这样有恃无恐。 “别那么震惊呀,我现在人生都过大半了,下半辈子只想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活,难道还要为了别人的眼色和儿子的前程继续委屈自己吗?”武时初毫不掩饰自己的自私。 高立眨了眨眼睛,他完全无法理透武时初的思绪,他以前遇到的女人,不是为了丈夫而活,就是为了儿子,没有任何一个像武时初这样的,不在意外人的眼光,不在意儿子的前途,只想要自己过得自在轻松。 不过这都不关他的事,他不想继续跟武时初在这里继续纠缠,毕竟孤男寡女,很容易瓜田李下,因此他便想直接离开。 等经过武时初身边的时候,却被她伸出手抓住了衣袖。 “你想干嘛?”高立警惕地看着她。 武时初见他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顿时忍不住笑了,问他:“你没有妻妾的吧?” 高立不明白她为什突然问自己这个问题,不过他还是老实地摇了摇头:“没有,立孤身一人。” “那就好。”武时初说完,立马把他往下一拉,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咬上了他的薄唇,狠狠地亲了一口。 高立顿时脑袋轰地一声,仿佛一道巨雷劈在他头上,让他思绪一空,僵立当场,接着反应过来后,便是浑身的血液都仿佛沸腾了,他像是被闪电电了一样,猛地挣脱开武时初的手,后退了好几步,惊愕又羞恼地看向武时初,然后突然脚尖一点,居然用气轻功,一跃就逃跑了! 武时初没想到他这么不经逗,被人亲一下就吓得慌慌忙忙地逃跑,这也太纯情了。 高立突然被人亲了一口,吓得一口气用轻功跑了许久,也丝毫顾不得是往哪个方向跑了,反正等他冷静下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一处寂静极了的深山里,遮天蔽日的大树把阳光都遮盖住了,让他沸腾的血液终于冷却了下来。 但他心脏还是跳得很快,不知道是因为用轻功逃跑,运动过后的激动,还是因为被人偷亲了的羞涩。 “这女人也太不知羞了!”高立恨恨地骂了一句,但心脏就是不听话地猛跳。 而武时初,调、戏了人一把,却丝毫没有心理包袱,悠哉悠哉地把野兔清理干净,便又开始一天的加餐时间了。 她这回只不过是见色、心喜,心血来潮一把而已。 993、科举文恶婆婆(16) “家里真的一点钱都没有了吗?你不是一直在做绣活?”韩继压低了声音问张洛仪。 张洛仪苦着一张脸,麻木又疲惫地摇头:“真的没有了,上个月我母亲生日,我总不能空手回去给她庆祝吧?所以花了点钱买礼物;之后便是我病了一场,需要花钱治病,也没精力继续做绣活……家里还要买米面油盐……” “那怎么办?我明年的束脩还没着落。”韩继拧紧了眉头,不高兴地说道。 而张洛仪低着头,并没有回答,如果是以前,她还可以温柔体贴地对相公说:没关系,我还有点嫁妆银子。 但现在她没有办法这么说了,因为韩继去县里的青阳书院进学之后,她的嫁妆银子早就花得精光了,她终于体会到了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艰难,也终于明白当初她母亲为何恨铁不成钢地骂她,给男人花钱是傻瓜,但已经太迟了。 韩继已经去青阳书院念了一年多的学了,还有一年半才是考举人的时候,而张洛仪很怀疑自己能不能继续坚持着做绣活供丈夫读书。 “相公,我实在没有办法了。”张洛仪低声回答,她曾经对丈夫多爱慕,如今对他就有多失望,如果他真的那么聪明有才华,为什么连自己进学的束脩都挣不到,得靠她一个弱女子辛辛苦苦挣钱供他? 感情是会在日复一日的艰辛困苦中消磨掉的,贫穷夫妻百事哀,当你每天都为了挣钱而活着的时候,那你就已经没有办法享受感情带给你的快乐了。 “那,你能不能去跟岳父岳母借一点?”韩继终于忍着羞耻说出了这句话,没办法,他也不想跟岳父母借钱,毕竟这会让他没办法在岳父母面前抬起头来,可是如果不跟岳家借钱,那他就得中断学业,可是如今距离下次举人考试只剩下一年多的时间,已经很紧了,他要是这时候因为缺钱而无法深造,那很可能会毁了这次科考,他不想冒那么大的险。 张洛仪听见他这话,猛地抬起头看向韩继,眼里的惊愕藏都藏不住。 韩继却转过了头,不敢对上她的眼睛,但他却用手搂住了张洛仪的腰,放柔了语气,说:“娘子,为夫知道这会让你很为难,但如果我没办法继续在书院学习,下次举人考试肯定会落后别人一大截,要是落榜了又得重来,难道你还想继续过这一年多来的艰苦日子吗?我也是为了咱们好,等我考中举人就好了,到时候欠了岳父母的,我一定百倍偿还……” 张洛仪听着他这话,却觉得非常熟悉,百倍偿还?这不是当初他见自己拿出嫁妆银子之后安慰自己时说的话吗? 张洛仪此时已经不再是当初新婚时那个天真的姑娘了,她突然红了眼眶,对韩继说:“我上次给母亲过生日,买的礼物便宜了些,我嫂子偷偷说我果然是乡下穷亲戚,上门打秋风的……现在你还要我去找爹娘借钱?要是我嫂子知道了,不知道会给我多难看的脸色!” 韩继紧了紧手,紧紧地抱住她:“娘子,我知道你很委屈,但这都是为了我们的以后,等我以后中了进士做了官,你嫂子会跪着来讨好你、巴结你,咱们现在忍一忍,好吗?” 张洛仪默默地流泪,她哭了一会儿,突然问:“相公,为什么你不直接跟我父亲借钱?而要我去借?” 韩继顿时脸上的神情一变,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扭曲了一瞬,但他很快就恢复正常了,还温柔地说:“因为你是他们的亲生女儿,他们很疼爱你,你去借相对容易些,但如果我去借,那会演变成很尴尬的境地,毕竟情况复杂……” 张洛仪听见他这解释,并不觉得正确,只悲哀地觉察到了丈夫把麻烦扔给自己去解决的事实。 但她没有办法拒绝,因此即使内心里百般不愿意,她最终还是回了娘家借钱。 “什么?你说你要借钱供韩继读书?”张母听见女儿的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为什么要你来借钱?韩继读了那么多年的书,难道没有交好的同窗吗?他不能跟自己的同窗借钱吗?” 张洛仪低声给韩继辩解:“相公要是跟同窗借钱,那还怎么面对同窗?” “那他要你回来跟娘家借钱,有没有想过你怎么面对娘家父母兄嫂?”张母一针见血地质问。 张洛仪又沉默了,张母见她这模样,突然问:“是不是韩继逼你回来借钱的?” “不!不是!他没有逼我,只是劝我罢了!”张洛仪连忙反驳道,她虽然对丈夫失望了,但也不想让自己母亲把丈夫看低了。 “你还跟我死鸭子嘴硬!”张母冷笑道,“你没嫁给他之前,他怎么就有钱进学院读书?你嫁给他了,他又考中了秀才,反倒没有钱去交束脩?” 张洛仪讷讷地解释:“那是因为婆婆以前没日没夜地做绣活才挣了钱供他读书,但后来婆婆劳累过度,身体差了,眼睛也坏了,就没办法继续做绣活了,而且在镇上读书跟去县里读书,那花费不一样的,去县里的花费大多了……” “哼!说来说去,就是他韩继没本事,得靠家里的女人苦熬着干活才能读书,真是没用!”张母看穿了韩继的本质。 “娘,您别这么说,相公的本事不在挣钱,而是在读书上,他真的很有才华,肯定能考中举人,以后继续考中进士,到时候你就是大官的丈母娘了,多好啊。”张洛仪打起精神为丈夫说话,如今她已经嫁给了韩继,一荣则荣,一损则损,她还能怎么样? “你不必为他说好话了。”张母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当初同意让你嫁给他是好事还是坏事。” 张洛仪在娘家嘴巴都说干了,终于成功借到了钱,但张家对韩继这个女婿的印象则是一差再差了。 本来武时初是不知道张洛仪回娘家借钱的事的,但这夫妻两在房里说话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吵了起来,张洛仪哭着说“下次再也不会回去借钱了”,还让韩继自己争气些,想想办法赚点钱补贴,别什么都指望她一个女人…… 994、科举文恶婆婆(17) 武时初听见之后,没有丝毫意外他们俩会走到这一步,因为这辈子没有原主托底供韩继读书,他不就得想其他办法了吗? 只是武时初还以为他有点骨气,却没想到是把主意打到岳家去了,居然让妻子回娘家借钱,这可一点都没有男主角的风范了啊。 武时初这时候倒是很庆幸原主跟娘家早就不怎么来往了,否则她很怀疑韩继还会让她回娘家去借钱。 当然了武时初不可能照做,但只是想到有这个可能,她心里都不舒服。 幸好韩继得了钱之后就早早去县里书院了,否则武时初可能忍不住给他脸色看。 张洛仪这辈子代替原主成了整天在家里熬着做绣活的那个人,才成亲两年,却已经脸色憔悴,仿佛老了十岁,果然操劳容易让人衰老。 张洛仪抛下脸面去跟两家借钱,自然是希望丈夫能考中举人,然而不知道怎么回事,韩继好像运气一下子就不行了,第一次举人考试中居然落榜了! 当然,在这竞争激烈的科举考试中,第一次考举人考不中很正常,毕竟很多人考几十年都考不中。 然而韩继不是普通人啊,他是气运在身的男主角,本应该顺顺利利一次就考中举人,紧接着又一次性考中进士,但现在他居然连举人都考不中,这就很不正常了。 当成绩出来后,韩继看到提名榜上没有自己的名字,恍惚不敢置信,看了又看,还是没有找到自己的名字,最终他不得不接受自己落榜了的事实,一下子就失魂落魄起来。 然而比他更崩溃的,是张洛仪,等韩继回到家告诉她这个消息的时候,她一下子就崩溃地大哭了,还不敢置信地抓住韩继,问他:“你为什么会落榜?不是说有就九成把握考中吗?现在怎么办?你为什么考不上?” 韩继本来很难过,也很愧疚,但是听见张洛仪的质问,他一下子就发火了:“大把大把的人考不中,有些人考十几次都考不中,我现在才考第一次,落榜不是很正常?!一次就考中的能有几个人?” “可是……可是你明明说很有把握的啊。”张洛仪泣不成声。 宋嫂子正在院子里跟武时初择菜,听见夫妻俩在屋子里吵架,顿时担心地看向武时初,说:“夫人不去劝劝他们?” 武时初摇摇头:“不去,他们俩在屋子里吵吵说明没想把事情闹大,我要是去掺和一把,那不是大事也变成大事了,夫妻俩拌个嘴而已,过两天就好了。” 宋嫂子于是只好不劝了,说实在的,她来了韩家快两年,是眼看着这对小夫妻从甜蜜恩爱走到现在互相埋怨和吵架这一步的,看得她十分感慨。 韩继和张洛仪吵了大半天,终于以韩继摔门离开而告终,等他出了家门看见武时初和宋嫂子,顿时脸色尴尬,对武时初说:“娘,我出去散散心。” “去吧。”武时初点头。 韩继离开了没一会儿,张洛仪就出来了,呆呆地坐在厅堂的凳子上。 宋嫂子看了看她,又看向武时初,低声说:“不劝劝她?” 武时初摇头:“没必要,这个时候她肯定更像自己静静,我们还是别去打扰她了。”其实是她不想理会这两人罢了。 不过她们俩没有开口,张洛仪倒是主动开口了,她问武时初:“娘,相公这回没考中举人,以后怎么办?” “这得看韩继自己,他要是想继续考,那就继续准备,三年之后再考;他要是不想考,那回来做个夫子也行,既受人尊敬,又能养家糊口。”武时初语气温和地回答。 张洛仪顿时睁大了眼睛:“相公难道愿意不再考?我看他的意思是还想再考的。” “这他愿不愿意,他自己决定,我不会干涉他。”武时初很干脆地说道,“他要是考中了,我跟着享福;他要是考不中,我继续过如今这样的生活也没什么问题。” 张洛仪被噎了一下,看着自己这越活越年轻了的婆婆,忽然心里冒出一个想法:相公真的是她亲生的吗?否则她怎么现在一点儿都不在意相公的前途了? “娘,你现在为什么一点儿都不在意相公的前途了?明明你以前为了供他念书,甘愿熬坏自己的身体做绣活挣钱。”张洛仪嘴快地把自己内心的疑惑问了出来。 武时初听见她这话,顿时笑了,说:“我现在不是不在意他的前途,而是我在意不了啊。我没办法再挣钱供他,那就不能再帮他做任何决定了。” 张洛仪听得半懂不懂:“娘,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能挣钱供他,那你是可以帮他决定要不要继续考举人的?” “对啊,谁出钱谁才有资格做决定。”武时初很直白地说道。 张洛仪顿时大吃一惊,如今是她供丈夫读书,所以她才是可以决定丈夫要不要继续考举人的人吗? 武时初看见她仿佛顿悟的了的表情,微微一笑,看来,有人意识要觉醒了,这夫妻俩以后还有得吵闹呢。 一个是挣钱的人,一个是自诩为家中顶梁柱、唯一男人的人,一旦对上,不知道谁才是赢到最后的那个? 武时初看热闹不嫌事大,谁让这夫妻俩在原世界剧情里坑得原主那么惨呢,现在就让他们自己互坑,夫妻内讧。 韩继在外面混了一天,直到晚上才回来,刚回来,就又跟张洛仪吵了一架,武时初躺在自己舒舒服服的床上,听着他们俩的吵架声,就当做是入眠前的伴奏了。 这两人吵得越来越厉害,张洛仪是希望他不要继续考,而是想让他找份教学的工作,当个夫子养家糊口,况且他们成亲也两年了,该要孩子了,要完孩子,就更不可能有闲钱继续供他科举,所以不考是最好的选择。 但韩继当然不可能同意,他自从懂事以来,金榜题名、平步青云,靠读书光宗耀祖就是他唯一的目标,现在要他中途停下来,他怎么可能放弃? 他觉得这才没考中举人只是运气不好,下一次他肯定能考中,因此很强硬地要求张洛仪继续供他。 995、科举文恶婆婆(完) 张洛仪最终还是没能抗得过韩继,韩继再次争取到了备考下一次举人考试的机会,只是这回张洛仪说什么也不肯再回娘家借钱供他读书了,韩继没有办法,亲自去了一次岳家,然而这回他去可不像当初上门求娶张洛仪时受到了岳家的热情招待了,张父喊他也不再是“贤婿”,而是“小韩”了,听到他要借钱,那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语气冰冷地说没钱,然后连留他吃饭都懒得留,找了个借口说有事要忙,就把人留着坐冷板凳了。 最后还是韩继受不了这种冷待,才灰溜溜地离开了。 回家之后,他自然要把在岳家受得起变本加厉发、泄在张洛仪身上的,于是张洛仪就遭殃了,被韩继骂人不带脏字地讥讽了一顿,最后张洛仪气得硬生生晕倒在地上了。 韩继这才慌了神,慌忙冲出来找武时初和宋嫂子。 武时初小跑着冲进他们房间的时候,发现张洛仪还躺在地上,韩继居然都没把人扶起到床上。 “少夫人怎么了?”宋嫂子看见倒在地上人事不省的张洛仪,顿时吓得脸色都白了。 武时初抓住张洛仪的手,把上她的脉,过了一会儿后,对宋嫂子说:“她是气血攻心,血气上头气晕过去的,没什么大事,还有个好消息,她怀孕了。” “怀孕了?这是好事啊。”宋嫂子顿时喜出望外,见张洛仪还摆着脸晕着,连忙对武时初道,“夫人,咱们把她抬到床上躺着吧,这地上太凉了,少夫人刚怀孕可不能再凉到了。” 武时初于是跟宋嫂子把张洛仪抬到了床上,这时候韩继终于踌躇着,走了进来,脸色不怎么好看地说:“张氏怀孕了?她怎么能这个时候怀孕?!” “这个时候怀孕怎么了?”武时初冷着脸问他,这个狼心狗肺的男人,有求于张洛仪的时候亲亲密密喊人家“娘子”,现在跟人闹翻了,就是“张氏”了。 “她这个时候怀孕还怎么做绣活挣钱?而且我们家也养不起。”韩继厚颜无耻地回答。 “连自己的孩子都养不起,你作为一个大男人,不应该感到羞耻吗?”武时初看不惯张洛仪,却更看不起韩继,听听他这是什么话,他这是生怕张洛仪怀孕了没精力挣钱供他。 韩继听见武时初的话,涨红了脸:“我、我还要专心学业,哪里有时间和精力挣钱养孩子?我这不是有苦衷吗?” 宋嫂子都看不过眼了,说:“少爷,生孩子传宗接代是天经地义的事,孩子什么时候来了什么时候生就是了,哪里有什么时候是适合不适合的?” 这时候张洛仪终于悠悠地醒过来了,她睁开眼睛,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人,虚弱地问:“我晕过去了?” “是的,气急攻心,还有,你已经怀孕两个月了。胎儿还算健康,但要是你再不注意身体,会不会流产就难说了。”武时初面无表情地跟她说道。 “我、我怀孕了?!”张洛仪一下子就泪流满面了,她又哭又笑地捂着了自己的小腹,“我终于有孩子了!” 她嫁给韩继三年多了,三年都没有怀孕,家里倒是没有任何人催她,可是村里的人却会背着她窃窃私语,说她嫁过来三年都不曾怀孕,是不下蛋的母鸡,没卵用,等着以后韩继飞黄腾达了,肯定会休掉她。 张洛仪为此惶恐不安,她不想让韩继再去读书,就想要个孩子,因此想方设法,甚至还回娘家偷偷地让她亲娘找了不少生子秘方来用,可惜都没有奏效。 却没想到孩子就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来了,她惊喜之余又开始惶恐了,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养活孩子,家里的境况实在不好。 张洛仪看见了站在房门处黑着脸的韩继,顿时喜悦的心情一下子就消失了,她问韩继:“相公,我怀孕了你不高兴?” 韩继刚想要说话,就被武时初瞪了一眼,他只好咽下了自己想要说的话,摇了摇头,面无表情地说:“没有,我很高兴。” 张洛仪哪里看不出他口是心非?不过现在对于她来说,丈夫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人了,她肚子里还未出生的孩子才是。 于是张洛仪开始安心养胎,不管韩继如何让她做绣活挣钱,她都不听从,韩继没有办法,只好自己去找同窗借钱,才得以继续进学,只是手头更拮据了,在学院里、同窗面前也自觉抬不起头来,心情压抑,内心自卑又自傲,又因为家里时刻不顺心的琐事,于是越发学不进去。 等到孩子出生,韩继已经和张洛仪成了一对貌合神离的怨偶,不是非必要,基本上不说话。 武时初才不管人家夫妻的事,她只在张洛仪生孩子、坐月子的时候帮忙照顾了母子俩,等张洛仪出了月子,她就不怎么管了,孩子有张洛仪和宋嫂子带,她要是心血来潮还会逗逗他,要是没心情,便只当看不见,毕竟这孙子在原世界剧情里,明明是原主含辛茹苦照顾大的,可惜人家天生就站在亲爹亲娘那边,只觉得原主不可理喻,被送回老家是活该。 孩子的出生,让这个家越发拮据,险些连宋嫂子的月钱都发不出来,最后还是武时初“运气好”,在山上捡到一头“摔死”的小鹿卖了钱,才没拖欠宋嫂子的月钱。 韩继在孩子两岁的时候,再次参加了举人考试,然后——再次落榜,这回不只是张洛仪失望了,他自己更是大受打击,落榜之后待在屋里几天都没有出来。 不过这回可没有任何人去安慰他了,张洛仪一心一意地照顾孩子,而且她内心里知道丈夫落榜后还松了口气,因为她真的担心韩继中了举人后会休了她,或者纳妾,因为她这几年跟韩继的感情都折腾没了,而她又因为操劳过度和生孩子苍老了许多,她已经知道韩继不是良人了。 之后韩继依旧不死心,还想继续考,但已经没有人借钱给他进学了,而他自学更没办法考中,因此到第三次他再次落榜之后,张洛仪硬是拦着他,不准他再考了,逼着他在镇上找了份夫子的活赚钱养家。 于是原世界剧情中注定出人头地、平步青云的韩继,这辈子到死了都只是个秀才,做着个落魄的夫子混口饭吃。 而武时初?她在孙子出生第二年就搞定了高立,抛开那儿子儿媳那不省心的一家三口,直接跟高立成亲了。 韩继得知之后自然犹如晴天霹雳,不敢置信,还非常反对,但武时初会在意他的看法? 996、星际之不当受气包(1) “喂,你大哥死了,你是留在咱们佣兵团还是离开?” “赵玲你倒是烂好心,她一个连零级小虫都杀不死的废物,有什么资格留在咱们团?” “好了好了,好歹他哥是因为出任务死的,我们不能这么快就过河拆桥吧?” “那你的意思是等过了段时间再把她赶走?” “闭嘴!她一个小姑娘,不留在团里还能去什么地方?就让她留下来帮我们做些杂事吧。” “团长你也太心善了……” …… 时初睁开眼的时候就听见了周围喧闹的说话声,她低头一看,发现自己居然抱着具伤痕累累的男性尸体,明明是很惊悚的场基金,不过她内心并没有恐惧的感觉,而是无尽的悲痛,即使原主的灵魂已经去投胎了,但痛苦的感觉还是遗留在身体里。 “韩时初,你醒了?我同意让你留在团里了,不过你得帮咱们团里的佣兵做些杂事,比如洗衣打扫,还有做做饭之类的。你要知道,咱们团并不是做慈善的,能留你是看在你大哥为咱们团牺牲了的份上,否则你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没用之人,是资格留下来的。”一个身材高大威猛,大概三十多岁的男人皱着眉头对时初说道。 韩时初闭了闭眼,原主自出生之后的记忆瞬间被她接收了,她立马就明白了如今的场景,因此她抬起头,神色平静地说:“多谢陈团长的好意,不过我不打算留在佣兵团了。” “你不要意气用事!在孤狼星,你不加入佣兵团怎么生活?不用一天就被人抓去地下拍卖场卖掉了,你连杀鸡的力气都没有,不会天真地以为躲在家里就能安全吧?”陈团长不悦地看着韩时初,只觉得她一点儿都不懂事。 “陈团长,我自己的事就不用你操心了,总之我不打算留在你们团,等会儿我收拾好哥哥的东西,就带哥哥离开。”韩时初很坚定地说道。 “团长,既然她非要离开就让她离开好了,咱们团少养一个废物不好吗?”旁边一个染着紫色头发带着金色耳钉的年轻男人翻着白眼说道。 “对啊,反正是她自己不识好歹,我们肯留下她已经仁至义尽,人家看不上咱们团非要离开,我们何必强求?”另外一个肌肉强壮的大汉也连忙附和道。 于是在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讥讽排揎之下,陈团长终于半推半就地同意了韩时初离开的决定,但他还是作出语重心长的神情,对韩时初道:“既然你一意孤行,那我也没办法强行留下你了,不过你大哥是为了团里牺牲的,我们会安排人把他安葬,并且给你一份安家费做补偿,希望你以后好好的,要是有什么危险,我帮得上的一定帮……” “谢谢。”韩时初没有拒绝他给的补偿,毕竟只是原主大哥用命换来的。 陈团长便派了三个人把原主的大哥抬回了原主那个破旧的家里,又出钱买了一具便宜的棺材,韩时初把原主大哥的遗体收拾干净,放进了棺材里,然后让那几人帮忙抬到附近的公墓里安葬了。 之后陈团长果然给韩时初转了一笔钱,便头也不回地带着手下走了。 韩时初回到原主和哥哥平时住的破房子里,开始收拾房子。 这个世界是星际世界,科技还算发达,人类与虫族并存,互为死对头,于是形成了几乎全民皆兵的情况,特别是原主所在的星球孤狼星,是一个边境星球,虫族和人类互相争夺地盘和资源,为了有效地抗击虫族,孤狼星的居民就自发组成了各个佣兵团,猎杀虫族。 原主的父母早在十多年前的虫族大爆发中死亡,跟大哥韩致相依为命。 韩致为了养活妹妹,加入了一个名为猛虎的佣兵团,就是他为之牺牲的那个佣兵团。 韩致牺牲后,猛虎佣兵团为了不让别人说闲话,只好把韩时初收留在团里,让她做做杂活。 然而原主身体弱,不能杀虫族,也做不了重活,沦落为佣兵团的保姆、杂工……以及受气包,因为她身后无枝可依,因为她软弱无能,被欺负了也不敢反抗。 于是没过多久,原主就活生生地被猛虎佣兵团的人欺凌死了。 韩时初刚刚在陈团长和他那几个手下的身上下了一些虫族雌性发、情期的信息素,虽然这信息素是她伴生空间里收藏的,以前某个世界的虫族产物,不知道对这个世界的虫族有没有效果,有效果最好,没有效果的话,韩时初就以后再报复猛虎佣兵团好了。 这个破房子是原主的大哥好不容易才买下来的,虽然很破旧了,但起码还有个自己的住处,不用流落街头,或者跟其他没房子的人一样住帐篷。 孤狼星上因为有虫族的存在,所以其他的什么产业都发展不起来,大家只能靠着猎杀虫族为生。 虫族虽然残忍嗜杀,但对于人类来说它们全身都是宝,它们的皮甲可以做武器以及其他一些产品;它们的肉可以吃,而且味道还不错,等级越高的虫族肉质越美味。 孤狼星的人猎杀到虫族之后,就会把虫族卖给商会换钱,然后再购买从其他星球运送过来的各种生活物资。 也就是说,在这里,猎杀虫族能力越强的人,生活就过得越好,像原主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基本上就是最底层的人了,生活艰难,除了领到少得可怜的一点福利生活,就只能依附其他强大的人或者组织。 除此之外,孤狼星的治安也很差,毕竟是几乎全民皆兵的地方,很容易发生暴力行为,那么许多违法犯罪的行为也会滋生,像拐卖人口、杀人放火之类的,基本上是孤狼星人们的日常生活。 原主能在猛虎佣兵团生活,说起来算是幸运,然而她万万没想到,没有能力的人,会被人欺凌,即使是在她哥哥有恩的地方。 不过如今韩时初换了个灵魂,猛虎佣兵团对于她来说,就什么都不是了。 997、星际之不当受气包(2) 韩时初看了一下自己手腕星脑上的财产,发现她如今只剩下四千多星币,其中三千星币是猛虎佣兵团的赔偿款,一千多是原主的大哥的遗产。 而如今在孤狼星上一只普通的营养剂就要一星币,好一些的则要十星币、二十星币,如果是要买虫族肉来当食物,一斤虫肉都要上百星币,所以她账户里的这点钱根本用不了多久。 得想办法挣钱,最方便快捷的方式就是猎杀虫族,一只零级虫族大概一百多星币,很便宜,自然肉质普通,口味不好,甚至吃得多了杂质遗留在身体里还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二级虫族起码要一千多星币,三级的虫族就更贵了,以万为单位往上涨,四级的更不必说,但是四级以上的虫族杀伤力巨大,很少有佣兵团能成功猎杀,即使猎杀成功了,也会两败俱伤,不过四级的虫族要是能猎杀到一只,便能发笔小财了。 至于五级以上的虫族,基本上属于传说中的了,孤狼星上有史以来猎杀到的五级虫族屈指可数,全都是顶级的佣兵团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才得到的。 韩时初回忆了一下如今的虫族等级,又对比了一下自己武力,发现她这回可不能投机取巧了,得老老实实地练习这个世界的武技和精神力。 原主因为早产,以及年少时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和营养补充,所以身体很差,根本无法联系武技,精神力就更低了。 当然,韩时初来了之后,原主的问题就再也不是问题了。 因为要靠全人类抵抗虫族的入侵,所以政府把基础武技和精神力的修炼方式都公布在了网上,供所有人自行观看练习,当然,这只是基础的修炼方式,如果要升级版的,那就要个人自己购买或者找其他途径获得了。 韩时初打开了自己简陋的光脑,上网搜查基础修炼方式,果然很快就找到了,于是她开始跟着视频练习。 以她的资质,两个小时之后就已经把基础武技和精神力的修炼方法学透彻了,她浑身的骨骼仿佛都打开了,关节变得无比灵活,充沛的内力沿着体内经脉游走,她从来没有感觉到身体是如此的轻松自如。 她一拳砸向房间的墙,墙面立刻凹了进去,显出一个小巧的拳头来,而她的拳头毫发无损。 韩时初满意地点点头,这个修炼速度还算不错,不过还不够,她想要自己去外面狩猎虫族,就得更强才行,于是她喝了一瓶营养剂,就又开始专心修炼起来。 韩时初一连三天没出门,就一门心思放在了修炼上,等到把政府公布的基础修炼方式练得滚瓜烂熟之后,她并没有去买升级版的修炼方法,而是在基础版的基础上,创造独属于她自己的个人修炼方式,她穿越过那么多世界,有以往的各种武技、武力修炼经验,又对自己的身体情况了如指掌,因此创造一部属于她而且适合她修炼的方法并不难。 等到她在屋子里待了十天之后,再出来已经跟十三天前完全不一样了,整个人变得精神奕奕,浑身都散发着一种“此人不好惹”的气势,显得有些凌厉,跟柔弱胆怯的原主判若两人,要是猛虎佣兵团的人此时见到她,肯定认不出来。 韩时初满意地看了看自己的双手,然后打开了屋子的大门,刺眼的阳光照射进来,她忍不住眯了眯眼睛,是时候出门找虫族练练手了。 这十多天都喝营养液,她嘴巴很馋。 把房子的大门锁上,她独身一人走到了街上,街上行人很多,然而个个都看着不好惹,贪婪的、邪恶的、垂涎的、嘲讽的……各种各样的视线集中在韩时初的身上,令她一下子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虽然知道这些人伤害不了自己,但任谁被这么多不怀好意的眼神盯着都不会觉得舒服。 一个十岁左右的半大小孩跌跌撞撞地朝她撞过来,她灵活地朝旁边闪开了,又有一个二十多岁衣衫褴褛的女人低头紧紧地抱着胳膊,畏畏缩缩地跟韩时初擦肩而过,韩时初侧身躲开了,那女人忽然转回头恶狠狠地瞪向她,然后干脆暴露真面目想要抢劫韩时初,被韩时初一脚踹开了。 接着没走一百米,就又有三个满脸横肉,流里流气的男人围着韩时初走了过来:“哟,小美人,哥哥请你出去玩啊。” “嘿嘿,这件货不错,能卖个好价钱。”另一个男人丝毫都不掩饰自己的企图了,盯着韩时初就像盯着一件货物。 “卖掉之前,哥几个先玩玩?”剩下那男人淫、邪的眼神恨不得把韩时初身上的衣服都剥光了。 “玩什么玩?!玩过之后还能卖几个钱?想要玩,等卖了她再去夜莺街,随便你们想找哪个女人玩……”领头的那男人凶狠地瞪了一眼其他两个男人道。 韩时初这时候终于明白猛虎佣兵团的团长为什么会说她这个弱女子一个人活不下去了,这么恶劣的生活环境,这么差的社会治安,歹徒光天化日之下就能当众抓人拐卖,原主一个人活得下去才怪! 三个男人见韩时初停下了脚步,还以为她被吓傻了,于是也没有再迟疑下去,一下子就朝她冲了上来。 凶猛的拳头带着风就往韩时初脸上砸,还有各个方向朝她身上使来的手段,韩时初能感觉到他们的速度和力量都比普通人要强不少,显然他们的武技练得不错。 但再不错也比不过韩时初,他们的招式在韩时初眼里,就跟慢动作播放似的,她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三人揍趴下了。 那三人扑倒在地上的时候,都不敢相信自己已经失败了,然而还不等他们反应过来,韩时初已经把他们的手脚关节都卸掉了,三人顿时剧痛得惨叫起来。 韩时初立马想到了黑吃黑,在这孤狼星,奉行的就是强者为上的原则,只要你足够厉害,那你干什么都行,其他星球上的法律规则在这里不管用,虽然在主城里有所谓的星球法律,但孤狼星没有一个人把它放在眼里,这些律法规则只是摆在那里看的,否则当街拐人等这些犯罪行为不会这么猖狂。 998、星际之不当受气包(3) “乖乖地把账户密码说出来。”韩时初压低了声音对被自己踩到地上的鲁大道,“要钱还是要命,自己选一个!” 说完韩时初还用力又踩了一下鲁大的后背,他又惨叫了一声,连忙喊道:“要命!我要命!我告诉你密码!” 鲁大乖乖地把账户密码说了出来,于是韩时初打开了他手腕上的星脑,把他账户里的钱全都转移到自己账户里来了,剩下两个他的同伙也得到了同样的待遇,他们倒是想咬牙不说密码,但韩时初不知道点了他们身上哪里的穴位,他们一下子就痛苦地在地上翻滚起来,还不到一秒时间就争着抢着把密码说出来了。 “黑市在哪里?”韩时初又问道,她收割了一波意外之财后,便从空间里特意拿出了最结实地绳子,把这三人全绑了起来,连成了一串。 鲁大煞白着脸,神色惶恐地回答:“在、在城西王子巷地下城。” “很好,看在你们这么识相的份上,我会给你们挑一个好买主的。”韩时初点着头说道。 “不要啊!我再也不敢了,不要卖了我,我家里还有三岁的儿子,八十岁的老人,我被卖了他们就活不了了!”鲁大的小弟哭天喊地地求情。 “女侠求求你饶了我这次吧!我再也不敢这种事了,求求你了……只要你放了我,让我做什么都行……”令一个小弟也哭求道。 他们三个作为贩卖方,自然清楚被卖掉的人会有什么凄惨下场,特别是作为男人的他们,不是被富人割了器官,就是被佣兵团买去当狩猎时的前驱炮灰,还可能被底下斗兽场买去当斗兽……每个下场都生不如死,因此他们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跪求韩时初放了他们。 但韩时初怎么可能放过他们?看他们之前那么有恃无恐想要当街拐人的举动,就知道他们有多嚣张了,而且肯定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种缺德事,被他们害了的女孩子不知道有多少。 韩时初就奉行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规则,反正在这里,实力至上。 她丝毫不理会这三人鬼哭狼嚎地求情,面无表情地拖着这三人往黑市的方向走去。 这三人的手脚关节都被韩时初卸掉了,站都站不起来,更别提走路了,因此他们被绑成串躺在地上被韩时初拖着走。 即使孤狼星很乱,但韩时初这举动还是惊呆了街上所有人,因为这反差可太大了,明明韩时初才是那个看起来柔柔弱弱会被人当成猎物的人,地上那三个凶神恶煞的男人看起来更像是刽子手。 可事实偏偏反过来了,五大三粗的三个男人是被人抓住的俘虏,而身形单薄的女人却是把他们玩弄于鼓掌间的人。 看到韩时初拖着三个大男人在街上走的人都一脸震惊,忍不住盯着这打破了他们以往所有认知的场景,不过他们只是看,并不阻拦也不开口询问,毕竟在这里,多管闲事和好奇心太旺盛的人更容易没命。 韩时初毫不费力地把三个大男人拖到了城西王子巷,一路走过来出够了风头,不知道引起多高的回头率。 进入地下城之后,人员更复杂起来,几乎各个身上都带着煞气,只是煞气有轻有重,外在表现就是人好不好惹。 韩时初到处张望了一番,最后拖着三人走到一处明显是在进行人口交易的场所,等着前面的人交易完之后,韩时初便立刻问:“老板,看看我带来的这三个能卖上什么价格?” 说着她晃了晃手中的绳子,地上那三人顿时又哀嚎起来,老板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场景,下巴都快掉地上了。 不过老板也是见多识广的人了,只是震惊了一会儿,很快就恢复了正常,走过来仔细打量地上三人,说:“看着是体格粗壮有力、正当盛年,只是他们的手脚怎么了?放不妨碍他们以后的行动?要是没办法恢复,那价钱就低很多……” “不妨碍、不妨碍,他们的手脚完全没问题,只是为了降低他们的逃跑和反抗的可能,手脚关节被我卸掉了而已,等我再帮他们安好就可以恢复正常了。”韩时初连忙解释道。 老板顿时满意地点了点头,伸出五个手指:“这个数!” 韩时初根本不了解市价,看到他这动作心里一片茫然,但为了不让老板看出她是新手,把她宰一顿,她立刻皱着眉头,作出很不满意的样子,一副老练的样子,说:“不行!太低了。我这三个可是身强体壮的大男人,用途可多着呢,不说别的,就说各个大佣兵团狩猎虫族的时候需要多少马前卒,我这三个武技等级不错,很能干的,你才出这点钱,那不可能!” 老板果然被她唬住了,说:“他们三个是很强壮,但越强壮,调、教起来就越费劲啊,你又不是不明白,这种刺儿头最难压服了,我买下之后还得费好大的功夫教导,我给这个价已经很公道了。” “你别糊弄我,这种身强体壮的男人虽然要费些功夫才能压制成功,但成功之后那多好用啊,你转手就能卖出四五倍甚至十倍的价格,怎么可能才值这点钱?”韩时初冷笑道,然后做出要离开的样子,“算了算了,既然你没点诚意,那我卖给其他人好了。” “哎哎,你别急嘛!价格不满意还可以谈……”老板见状,连忙拦下了韩时初。 最后韩时初成功地把那三人卖出了一个很不错的价格,等她离开地下城的时候,账户里的数字已经飙升到十多万了。 拐卖人者恒被拐卖之啊,韩时初假惺惺地感叹了一句,她只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 走出王子巷之后,韩时初毫不意外地觉察到身后跟了好几条尾巴,大概她这幅模样看起来很好欺负吧,总有人想把她当软柿子捏一捏的。 韩时初倒是不介意再来一场黑吃黑,她发现这种来钱的方法又快速又便捷,真的很容易让人沉迷啊。 999、星际之不当受气包(4) 韩时初带着身后的好几条尾巴回到了热闹的街市,那几个人很沉得住气,居然一直没有出来,韩时初便也没有太在意,在街上买了一些日常需要用的东西,便回到那个破旧的房子了。 她打算以后存够钱了就去买间好些的房子。 买房子的钱主动送上门来了,大概是看到韩时初回了家,以为终于是适合下手的机会了,于是那几个人现身,一脚踹开了破房子大门。 韩时初正在准备饭菜,她之前都是在和营养液,今天好不容易在外面买了些菜和肉,准备好好吃一顿,没想到偏偏就有不长眼的人跑来招惹她了——还踹破了她的房门,这就不能忍了。 于是没过十分钟,四个尾随她回来的人就被她把浑身的关节都卸了一遍,他们账户上的钱也全变成了韩时初的。 韩时初看着自己账户一天之内就从四位数涨到了六位数,被招惹的怒火终于熄灭了许多。 她踢了踢地上痛苦地呼呼喘气的男人们,说:“你们应该庆幸我不是嗜杀的人,否则你们现在已经下地狱了。今天晚了,我明天再把你们送回地下城去。” 她这话一出,四个人顿时眼神惶恐起来,因为下巴已经被卸掉的原因,没办法说话求饶,他们就用眼神哀求,嘴里呜呜地叫着,不停地朝韩时初磕头。 他们在地下城的时候就看见过韩时初把三个人高马大的汉子卖掉的过程,哪里还不明白她说的把人送回地下城是什么意思? 被卖掉的人从来没有好下场,这一点他们知道得最清楚,以往他们是把人命当蝼蚁的刀殂,别人是鱼肉,而现在身份互换,他们成了被人任意宰割的鱼肉,便再也没办法维持镇定了。 任他们如何哀求,韩时初都没有丝毫动摇,她就是个铁石心肠的人,再说了,如果她没有现在的武力值,这几个人会如何对待她?用脚后跟想都知道,所以她不可能对想害自己的的人心软。 把人关进了韩致之前住的房子,韩时初便继续做自己的大餐吃。 她买的肉是街上的肉贩子从佣兵团那里廉价买回来的零级虫族肉,味道太过腥膻,又很容易煮柴,再加上没有足够的香料调味,于是吃起来口感非常差,聊胜于无罢了。 不过韩时初还是皱着眉头吃完了,她打算以后自己出去狩猎等级高些的虫族回来自己吃。 一夜好眠,韩时初起床洗漱完,便去把昨天那几个倒霉蛋拖出来。 关节被卸掉,在地上趴了一晚上的四个人已经被脸上的痛和内心的煎熬折磨得脸色灰白了。 韩时初又拖着人把人带去了地下城卖了一起钱,这一次再也没有人敢尾随她了。 她去特意去商会中心了解了一下外出狩猎虫族的事。 商会中心其实分为很多部门,各种商业上的事情都归这个部门管,不过它最重要的业务是给各个佣兵团派发各种任务,当然,这种任务是自愿领取的,完成了会有报酬;而另一个业务则是回收各个佣兵团狩猎回来的虫族,当然,如果佣兵团不愿意卖给商会也没关系,不过因为商会出的价格公道,又不会各种欺压人,所以大家都比较愿意直接让商会回收。 韩时初看着商会中心任务大厅上发布的各种任务,什么“重金收购三级螳螂虫族的心脏”、“三月六日狩猎二级巨蝎虫族,缺人,愿者速来”、“聘请药师,有真本事来”…… 韩时初看得眼花缭乱,不过看见“药师”两个字,她脑中那根管着金钱的弦又蠢蠢欲动了。 药师是身体素质比较差,无法修炼武技,但精神力修炼得比较高级,能处理以及制造各种草药的人,是很赚钱的一个职业。 韩时初打算果断日子又回去学学怎么制药。 逛完商会之后,她又去了附近的武器商店买了几把砍刀和一个防护罩,没办法,她只买得起这些东西,因为如今虽然科技发展很先进了,像什么激光木仓、激光剑、x射线切割刀、袖珍爆弹……这些酷炫的热武器都有,但是价格非常昂贵,只有站在顶端几个大佣兵团才买得起。 韩时初看着这些武器价格标签后一派长长的零,只好买了角落里不值钱的冷兵器,心里想着也许等她以后发达了,再来买这些。 至于防护罩,这基本上是外出狩猎人手一个的防御武器了。 韩时初买完这些东西,手里的钱已经花掉了一大半,这星币可真是太不经用了。 缺钱用的她第二天就开始外出狩猎了,她出了城门,如同去了另一个世界。 因为虫族肆虐,普通人基本上一辈子都不会出城,毕竟出了城,那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有可能被突然冒出来的虫族杀死,只有在城内才基本上没有虫族闯进,只是在城里,普通人就要面对人类同族的迫害了。 韩时初一个人出了城,守城的人看见她一个小姑娘,又是单身,便都用怜悯的目光看着她,好像已经看到了她的下场,不过他们并没有提醒,毕竟生活在这里的人早就没有了同情心这种不必要的东西。 韩时初可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当成去找死的人了,她出去之后便好奇地四处张望,此时正是各个佣兵团出发狩猎的时间,所以出城的人很多,但都是三五成群,或者人数更多的团体,果然没有跟她一样是个人的。 于是落单的她就被人用各种眼神看着,如果不是大家忙着出发,没有心情搞其他事,韩时初都怀疑有人会对她下手了。 因为原主以前没有出过城,所以韩时初也没有野外环境的记忆,一切都需要她自己去了解。 “喂。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你的团体呢?”一个脸上纹着一朵花的女人走过来问韩时初。 韩时初看了看她,说:“我没有团体,就一个人。” “一个人?”女人惊愕地瞪大了眼睛。 1000、星际之不当受气包(5) “你想出来找死吗?!”纹花女人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着韩时初,“找死也不必出来,直接在城内找跟烂绳子往墙上一挂就能死了,非要出来喂虫族,你倒是很伟大。” 她说到最后还嘲讽起来,韩时初看得出来她虽然话说得毒,但其实是好意,刀子嘴豆腐心罢了,因此并没有生气,而是解释道:“我有自保的能力,姐姐不用担心我。” “乌丽丽!你还在那里干什么?要走了,快点!”十多米外一个光头朝纹花女人喊道。 纹花回头答了一句:“就来了!”然后便对韩时初道,“我劝你最好还是赶紧回城!” 说完这句话她就小跑着往光头男人那边跑去了,韩时初看了过去,发现那边是三十多人的佣兵团。 “乌丽丽,你刚刚去干嘛呢?认识那女孩?”光头男问乌丽丽。 “不认识,是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人罢了,生死有命,看她运气好不好了。”乌丽丽跳上他们队伍的车,回答道。 “啧啧,总有人觉得只是天纵之才,独自一人跑出来也不会有事,等她被虫族吞了就知道厉害了……”另外一个年轻男子嗤笑道。 韩时初可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是迟早被虫族吃掉的形象,她跳上了一辆开往野外的公交车,这车子是专门运送从城里出来的乘客去野外狩猎的,毕竟不是所有佣兵团都买得起自己的交通工具,有些小型的佣兵团只能做这种公交车到达指定站点,然后再去寻找虫族,或者被虫族寻找过来。 车子很快就到了终点站,韩时初跟着大家下了车,只是其他人是有自己的目的地,而她这毫无目标,不过没关系,她随便选了一条路就开始走。 走了半个多小时转了个弯,突然就有一只颜色鲜艳诡异的一级狼甲朝她迎面扑来,悄无声息的,要不是韩时初身形灵活又警觉,说不定就被它扑个正着了。 这只狼甲虫族足有两米多长,四肢和背部都被闪着寒光的鳞甲覆盖,只有长得像狼的头部和尾巴长着毛,属于没有鳞甲覆盖的弱点。 韩时初就专门抓住它这两个弱点打,脚尖一点,手中的长刀直往狼甲虫的脑袋砍去,强劲的精神力如尖刀般直闯入它的脑海搅了个昏天暗地,于是这狼甲虫瞬间发出一声惨叫,没了抵抗的凄厉,被韩时初的长刀一把砍断了脖子,很快就断了气。 她干脆利落地把狼甲虫扔进了空间里,现在出来狩猎的佣兵团都有自己的储物袋,毕竟要是没有的话,光是搬运这些虫族就很困难,所以星际的人早早就发明了收纳储藏各种物体的储物袋。 韩时初倒是没有买,因为她要是买了,手头上的钱就得花光了,而且她自己有伴生空间,储物袋就不是那么必需了,她完全可以以后有钱了再买一个来当自己空间的掩饰。 韩时初继续往前走,又遇到了好几只一级的虫族,以她的实力,很容易就解决了,她倒是希望找到二级三级的虫族,毕竟那才值钱。 大概见她这么狂妄,老天就如她的意了,很快一只二级的足有两米高的螳螂虫就出现在她面前,狰狞地舞动着手足,然后如同镰刀般的前肢便以飞速朝她当头砍下。 韩时初身形游移,瞬间往旁边一闪,然后脚尖一点,跳到了螳螂虫的后背,她又故技重施,一边用砍刀砍它的弱点,一边用精神力捣毁它的大脑中枢。 二级的虫族果然比一级厉害多了,对一级的虫族,韩时初的精神力如捣豆腐般容易,但对上二级的,则如同搅动弹性极强的橡皮泥,有些费劲,但也仅仅是有些费劲,并不困难,她只不过是多花了些时间,增强了些精神力,就捣毁了它的中枢神经,它轰地一声便倒了下来。 韩时初及时从它背上跳下,检查过它确实断气之后,便收入了空间里。 之后她又找到了两只二级虫族,全都被她解决掉了。 不过是半天时间,她已经收获了不少,正打算打道回府的时候,便听见一阵热闹的打斗声: “赵鲁!快点用你的重锤敲它脑袋啊!” “不行,敲不动……” “乌丽丽,用你的精神力攻击它的左腿!它要踩中团长了!” “团长怎么可能被踩中,你别乱指挥!” …… 韩时初本来不打算多管闲事,只想当做没看见就离开的,但她听见了“乌丽丽”三个字,这不是她刚出城时好心提醒自己的漂亮御姐吗? 于是她停了下来,抱着胳膊看向打斗的现场,她可没有出手帮忙的打算,最多等乌丽丽有生命危险的时候救她一命就是了,其他人可不关她的事。 韩时初看清他们对上的那只虫族的时候,童孔忍不住勐缩了一下,这只虫族居然足足有两成楼高,一辆中型公交车般大小! 这种体型,很可能是三级的虫族了,虫族的等级一般跟它们的体型成正比,虫族等级越高,体型越大,当然,也有极少数不是这样,但那很少很少。 《仙木奇缘》 三级的虫族跟人打起来几乎可以用地动山摇来形容,战斗现场泥土翻飞、树断草折,还有浓烈的血腥味,显然有人受伤了,打得很激烈。 正当她看得入神的时候,一股强大得甚至连她都被震撼了的精神力勐地出现,她几乎忍不住放出自己的精神力去阻挡了,才发现那股强大的精神力攻击的对象并不是自己,而是那只三级巨型虫族。 “你们让开些,别靠近它的身体!”一道低沉而带着磁性的男声响起。 “团长要发大招了!大家躲远点,别被这只虫砸到了!”有人提醒大家。 然后那些人果然四散逃开,那股本就强大的精神力勐地加大了攻击力度,一声如同巨雷般响亮的惨叫过后,那只巨大的虫族便轰然倒地。 “团长万岁!” 大家欢呼着,激动极了,已经把刚刚的危险抛之脑后了,开始为狩猎到这只三级虫族而激动。 “我们真的杀了三级虫族!” “幸好有团长,团长太厉害了。” …… 韩时初看向那个发大招的团长,瞬间就跟一双漆黑犀利的眼睛对上了。 1001、星际之不当受气包(6) 那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眉如刀裁,眼如星海,鼻梁高又挺,嘴唇朱红,再加上一双丹凤眼,容易给人一种风流和薄情的感觉,但谁都不能否认人群中,他最亮眼,谁见了他都会忍不住想要一再地欣赏。 但韩时初知道,他的实力远比他的外表更令人称赞,毕竟这人才刚刚杀死了一只三级的虫族。 他的精神力是韩时初自己也会忌惮的存在,不容小觑。 男人冷漠地看了韩时初一眼,似乎觉得她没有威胁,便转移了视线,开始吩咐其他人救人以及处理已经死了的虫族。 韩时初没有兴趣去好奇别人的战斗成果,于是转头离开了。 她在星网上查了一下草药图鉴,便顺便在回去的路上采了些用得着的草药。 回到城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她跟随着大流去了商会把自己狩猎到的虫族都交易了出去,只留下一只二级的虫族给自己加餐,二级虫族已经足够她吃上好几天了。 不是所有外出狩猎的佣兵团当天都会回来,他们有可能在外面逗留上几天,获得足够的猎物才回来。 韩时初则没有这个必要,她今天的收获很多,帮她清点猎物的工作人员看见她拿出来的虫族数量以及等级,都忍不住惊讶地说道:“韩小姐,你今天的收获很大啊,是跟哪个佣兵团一起去的?他们就让你一个人来交易吗?那真是很信任你啊。” 韩时初笑了笑,并没有反驳她说自己没有加入佣兵团,而是顺势说道:“因为我值得信任嘛。” “那看来韩小姐你的实力很强了,真羡慕啊。”工作人员一年艳羡地说道,“你加入的佣兵团肯定也很强大吧?” “嗯嗯,是挺强大的,如果不强大,佣兵团也不可能存活得下来。”韩时初忽悠着说道。 “确实,有很多佣兵团实力不够强,很快就会因为主力成员都死在外面而解散了。前段时间不就有一个佣兵团遇到了一群二级虫族,实在太倒霉了,只有一个人幸运地逃了回来,其他人全死在虫族手里了……最后这佣兵团肯定没法继续存活了,毕竟主力都死完了……”工作人员感慨地跟韩时初说道。 韩时初心中一动,问她:“是哪个佣兵团这么倒霉?” “叫……叫什么虎的佣兵团吧?”工作人员不太确定地说道,“不是个很大的佣兵团,但人员也不算少了。可惜现在都解散了。” “是叫勐虎佣兵团吗?”韩时初彷佛不经意般问道。 “对!就是勐虎佣兵团,你认识的吗?”工作人员问。 “不认识,就是听说有这个一个佣兵团而已。”韩时初毫不犹豫地否认道。 “哦哦,原来是这样。” …… 韩时初跟工作人员交易完,便离开了商会中心,勐虎佣兵团的主力成员没了,剩下的边缘人员也都解散了,她这算是为原主报了仇了吧。 即使没死的那些人,一旦没了佣兵团作为依靠,那以后的日子可就难熬了。 韩时初可丝毫不会同情他们。 二级虫族的肉果然比零级的要好吃多了,韩时初只是用了些普通的调料,就把这些肉做得很美味,吃进去之后也完全没有零级虫族那样,明显给身体增加了杂质,反而能感觉到身体能从二级虫族的肉里吸收到了一股令人很舒服的力量。 怪不得等级越高的虫族价值越高呢,原来是因为对身体有益。 韩时初满意地吃完精心烹调的肉,便打开星脑开始学习制药,但她没想到制药的课程全都要付费,即使是最基础的辨认和种植草药的功能也一样,看来做药师的门槛比修炼武技和精神力高多了。 这些钱没办法省了,韩时初便毫不犹豫直接把基础、中级和高级的药师课程全都买了下来,花了她一大笔钱,让她肉疼不已,果然想当药师很不容易啊,她买房子的计划又得推辞了。 幸好这个世界的草药虽然名字和长相跟韩时初以往穿越过的世界有所不同,但很多草药的功效和处理方法都是类似的,所以韩时初学起来倒不是很难,再加上她有制药又有医学的基础,学起来更是事半功倍了。 她把那天出去狩猎时采摘的草药拿出来试验,用精神力一点一点地把各种草药的汁液融合在一起,按照成分和计量的不同,调制成效果也不一样的药。 手中的试管轻轻地“彭”的一声,冒出一股白烟,然后便是一阵带着些许苦味儿的药香传了出来。 韩时初闻了闻,觉得跟课件上描述的止血药剂的味道差不多,于是她拿了刀片轻轻在自己胳膊上一划,鲜红的血瞬间冒了出来,她迅速把药剂倒在了伤口上,果然没一会儿,伤口便止住了血。 韩时初挺满意这效果的,不过这是液体药剂,用起来不如药粉或者药膏方便,且保存也不容易,因此她决定改良一下,把止血药剂改成止血药粉最好。 于是她又埋头专心致志地研究起来。 她在制药这方面是很有天赋的,不用一天时间就把止血药粉做出来了,然后她又开始研究其他用途的药粉,几天之后就把那天采摘回来的草药用完了。 意犹未尽的她决定再出去采草药。 毕竟是学了课程,韩时初这一路上遇到草药就毫不客气地采摘了,甚至还专门往偏僻的地方去采摘珍贵些的草药,根本不在意狩猎虫族的事情了。 不过既然她找去的是偏僻的地方,那自然免不了会遇到虫族,所以她基本上是一边杀虫族,一边采药,两方面都没耽误,反而因为去的地方人少,收获得更多了。 也不知道她是不是跟那个乌丽丽很有缘分,韩时初没想到她都跑到这么偏的地方来了,还能遇到她和她的佣兵团。 这回她倒是在乌丽丽他们佣兵团结束了战斗之后才遇上的。 “别误会,我只是路过。”韩时初被人发现了,被虎视眈眈地盯着,便连忙举起手,示意自己没有其他意思。 “是你?”胳膊受了伤,脸色煞白的乌丽丽惊讶地看着她说道。 1002、星际之不当受气包(7) “你手受伤了,需要帮助吗?我有止血药。”韩时初看着乌丽丽血流不止的胳膊,问道,其实她是想试试自己做的止血药对这种比较严重的伤的效果。 乌丽丽刚好自己身上的药用完了,佣兵团里集体的药得用在比她伤得更重的成员身上,于是她无所谓地点点头,说:“好啊算我欠你一个人情。” 她看韩时初比较顺眼,觉得她一个人就敢自己跑出来闯,偏偏不但没死,甚至连胳膊腿都完全无损,就对韩时初比较感兴趣了。 韩时初于是掏出自己做的止血药,帮乌丽丽擦掉流出来的血之后,便把药粉倒在了她那条足有二十公分长的狰狞伤口处。 “居然是药粉?”乌丽丽挑了挑眉,用意外的眼光看向韩时初,“你是药师?这止血药粉你自己制作出来的?” 如今市面上的止血药绝大多数是液体药剂,几乎没有粉状的,因为制成药粉之后药效会比液体的药剂差很多,但韩时初拿出来的药粉明显不一样,止血效果一目了然,所以乌丽丽才会这么惊讶。 “是我自己做的。”韩时初点头,看了看她的伤口,“不用缝合起来吗?” “不用。”乌丽丽无所谓地摇头,又问,“你这药粉卖不卖?用起来比药剂方便,要是卖的话,我想多要些。” 这止血药粉的效果肉眼可见地强,乌丽丽作为用药的本人,哪里不清楚? 韩时初顿了顿,然后毫不犹豫地点头说:“卖!但现在我剩下的也不多,最多给你两百克左右的药粉,一百克一瓶。” 说完她从空间里拿出两个透明的玻璃瓶子,递给乌丽丽。 乌丽丽接过来看了看,又打开闻了闻,确定是自己伤口上用的药粉,便满意地收入了自己的空间储物戒里。 “多少钱?”乌丽丽问。 “比药剂贵百分之十吧。”韩时初理直气壮地回答,她都跟市面上的止血药剂对比过了,她做的止血药粉比药剂强多了,价格自然也要高一些。 “你可真是会做生意。”乌丽丽忍不住嘲讽了她一句。 韩时初毫不客气地回怼她:“过奖、过奖。” “我还有消炎药、敛息药、迷药、软骨药、轻身药……你要不要买一点?”韩时初继续推销自己的药,“要的话给你打九折。” 乌丽丽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药?有什么用?” “消炎药就是普通给伤口消炎的药,你现在大概也需要;敛息药就是能把你的气息和气味收敛起来的药,可以让虫族无法通过气味和气息获得你的信息;迷药就是顾名思义啊,让虫族或者人类昏迷的药;至于软骨药,就是让人手软脚软,意识清醒却无法动弹的药;轻身药,吃了能减轻自身重量达到身轻如燕效果的药……怎么样?有没有兴趣?”韩时初非常耐心地解释自己的药,为了卖药,她也是拼了。 乌丽丽听见她说的这些药效,惊愕得嘴巴都合不上了,过了一会儿才问她:“真的有你说的这些药效?不会骗我吧?你要是骗我,我死都不会放过你的啊。” “骗你干嘛?你要是不信,可以自己试试,我免费给你一点药试用。”韩时初对自己制作出来的药非常有信心。 “先给我消炎药吧。”乌丽丽选了一个比较保险的药。 韩时初立刻利索地把消炎药找出来给她。 乌丽丽把药倒在自己伤口上,均匀涂抹了一层,几乎是一瞬间,药粉沾到她伤口的时候,她就明显感觉到伤口的胀痛几乎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清凉舒适的感觉。 “这见效也太快了!”乌丽丽惊奇地看着自己的伤口,然后反应过来之后立马迫不及待地说“消炎药你有多少?我全都要了!” 韩时初立马翘起了尾巴,得意洋洋地说:“我就说吧,我做的药能不好用?” 她拿出了五瓶消炎药,说:“只能给你这些了。” 乌丽丽利索地付了钱,叫住一个给伤员处理伤口的佣兵,说:“用这些消炎药给受伤的人敷上。” “这……这些药靠谱吗?”那个佣兵看着面前的三无药粉,一脸怀疑地问。 “当然有用了,我自己都用上了,你快点拿去,别磨磨唧唧,难道我还会害了自己人?”乌丽丽不耐烦地嚷道,那佣兵这才把药拿去给伤员用了。 “那些什么奇奇怪怪的药也各给我来一瓶吧。”乌丽丽已经信了韩时初,对她那些用途诡异的药也很有兴趣。 韩时初边把药拿出来给她,边对她说:“你这次交易绝对亏不了!” “哼,最好是这样。”乌丽丽轻哼一声。 她真起身,走到一个伤了半边身子的伤员面前,那伤员因为剧痛而不停地颤抖挪动,使得伤口的血无法止住,别人也不好给他处理伤口。 “你现在不能乱动,我给你用一种药,能让你意识清醒但无法动弹,你愿意吗?”乌丽丽低头对那个伤员道。 “愿……愿意……”那伤员气息微弱地回答。 于是乌丽丽给他倒了一些软骨药进他嘴里,又喂了他几口水,然后很快,那个伤员立刻就停止了挣扎,连因为剧痛而情不自禁产生的颤抖都没了,在一边按住他想给他处理伤口的人见了,顿时惊喜地说:“真的有用啊,小周真的不动了。” “快给他处理伤口啊,还乱叫什么?”乌丽丽提醒他,又问那个伤员小周,“你现在能说话吗?” “能,丽丽姐,我意识很清醒,但一点都动不了,很奇怪……”小周煞白着脸回答道。 “那很好,你好好休息。”乌丽丽见状,很满意软骨药的效果,觉得要是用在狩猎虫族的时候,会有出其不意的效果。 韩时初跟着乌丽丽一一把那些药都试用在了她的伤员身上,等到果然跟韩时初描述出来的效果一样,乌丽丽就已经把韩时初列为了需要拉拢的药师。 “加个联系方式吧,我以后想继续跟你买药。”乌丽丽笑眯眯地对韩时初道。 “好啊。”韩时初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卖药也是生财之道啊,有自动送上门的生意,她干嘛不做? 1003、星际之不当受气包(8) “光头,你的伤怎么好得这么快?昨天受的伤,今天已经结疤了,这好得也太快了些!”陈辞东惊讶地看着光头赵鲁肚子上已经开始收拢结疤的伤口,欣喜地说道。 赵鲁看了看自己那道长长的伤,顿时也意外起来:“哎,真比以前受的伤好得快,难道是因为我身体修复能力还增强了?” “赵大哥,我身上的伤也开始发痒结疤了,不仅仅是因为身体修复能力强的原因吧?也可能是因为丽丽姐昨天给我们用的消炎药啊。”一旁听见了他们对话的小亚凑过去说道,还跟他们俩展示了一下自己小臂上的伤。 “乌丽丽给的消炎药?我想起来了,她给我的是一种药粉,我当时还以为她舍不得给我药力强的药剂,才用药粉来打发我呢,没想到她给的药粉还挺厉害……不知道她从哪儿得到的,我得去问问才行,以后多备些……”赵鲁说完就真的起身跑去找乌丽丽了。 陈辞东跟小亚对视一眼,立刻也跟了上去,这么好用的药,他们也想要多准备一些啊。 于是乌丽丽刚从团长的办公室里出来就被三人缠上了。 “乌丽丽,昨天你给我们用的消炎药哪儿买的?我们也想要买一些,快告诉我们!”赵鲁大大咧咧地问。 “对对,丽丽姐,昨天的药粉太好用了,比咱们之前那些药剂效果好很多,不信你看看我的伤口……”小亚举起自己那已经结成了粉粉伤疤的伤口给乌丽丽看。 陈辞东则微微笑了笑,说:“丽姐,这么好用的药,咱们佣兵团完全可以一起采购啊,对了,那个制药的药师是谁?有没有可能把他挖到咱们团里来?” 其他人仅仅是想到要买药,可腹黑又目光长远的他已经想到了要把制药的药师都掌控在自己这方,真是釜底抽薪了。 言情 赵鲁和小亚听见陈辞东这话,顿时眼睛一亮,纷纷期待地看向乌丽丽:“对啊,丽丽姐,咱们可以邀请那位药师加入我们啊!” 乌丽丽翻了个白眼,说:“别想了,人家就热爱自由,没想过要加入任何佣兵团,不过如果你们想买药的话,那倒是可以的。” “真的不行吗?你再劝劝他?咱们风云佣兵团可是数一数二的大佣兵团了,他想要加入的话绝对不会被亏待!还有啊,咱们佣兵团那么多美女,要是利诱不成,你用用美人计啊!”赵鲁脑子难得聪明了一回,但却误会了韩时初的性别,还以为她是男的呢。 “你可闭嘴吧,人家是个女的,用什么美人计?”乌丽丽没好气地对赵鲁说道,“脑子能不能用在正途上?” “丽丽,你还没有跟我们说那个药师是谁呢。”陈辞东提醒她,“听你的意思,她喜欢自由,没有加入任何团体组织?” “她是个很年轻的女药师,昨天她就在咱们战斗之后的现场啊,还是她主动跟我推销她的药,可惜你们当时伤的伤、忙的忙,都没有注意……”乌丽丽说,“我看她出现在野外都是一个人,那肯定没有加入什么团体,否则哪个团体胆子这么大,敢让她一个宝贵的药师独身外出啊?不过她的武技和精神力肯定很强,否则不可能独身外出还安然无恙。” “你把那位药师的联系方式给我,我想跟她买药。”陈辞东问乌丽丽。 乌丽丽于是把韩时初的联系方式给了他,赵鲁和小亚也纷纷要了。 韩时初接到了陌生人添加通信的申请,备注里写着“乌丽丽介绍来买药”,她便毫不犹豫地通过了。 那个陌生人果然很豪爽地跟她预定了一批数量不少的药,不过因为韩时初自己存货也没多少,得花点时间配制,所以只是预订,并没立刻就发现货。 两天之后,陈辞东收到了快递送来的一大批各种用途的药粉,他把这些药粉用在了团里需要的人身上,结果发现这位药师制造出来的药全都比在市场上流通的药剂效用要好上不少。 “团长!我觉得我们团的药物采购对象可以换一个了!”陈辞东兴冲冲地冲到了风云佣兵团团长律和风的办公室。 如果韩时初在这里,肯定会认出这位佣兵团团长,就是她第一次外出狩猎虫族时遇到的那位精神力强大得令她都忌惮的俊美男人。 律和风看见自己向来澹定的手下忽然情绪这么外露,有些惊讶,又听见他的话,便觉得肯定是发生了什么足以搅动陈辞东情绪的要紧事了。 “你说的什么?说得具体些。”律和风揉了揉自己隐隐抽痛的太阳穴,神情澹澹地问。 陈辞东于是兴奋地把他从乌丽丽那里发现了一个极其具有天赋的药师的事说了出来,重点是那位药师配制出来的药药效比普通药剂更强,更重要的是,这位药师至今还没有加入任何一个团体或者组织。 “团长,咱们得抓紧时机,赶紧把这位厉害的药师扒拉到咱们团里来啊。”陈辞东眼睛亮晶晶地对律和风道,“万一迟了,被其他人抢先一步那就太可惜了!” “那位药师真的这么厉害?”律和风澹定地看着陈辞东,说,“如果真的有这么厉害的药师,为什么之前没有任何消息?” 陈辞东一噎,还是不想生出疑心,说:“也许人家最近才开始制造出这些好用的药呢,毕竟那个药师还挺年轻。” “如果是真的最好,但要是专门为咱们佣兵团设置的陷阱,那你就要谨慎些了。找人去调查过她的背景了吗?”律和风又问。 陈辞东顿时心虚了,他因为太过于兴奋,又急着想把人先下手为强地抢回来,所以根本没有派人去调查,只是根据乌丽丽的话以及他在星脑上旁敲侧击询问韩时初的话,就作出了她值得拉拢的判断。 律和风一看见他这表情,就知道他没有找人去调查,不过他也没多说什么,只是说:“多找几个人去查查。” 陈辞东立马应下了。然后马不停蹄地吩咐人去查韩时初。 1004、星际之不当受气包(9) 韩时初并没有特意保密自己的信息,因为她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因此陈辞东的人并没有花费多大的功夫,就把她调查得一清二楚了。 资料呈送到律和风的书桌上,律和风仔细看了一遍,发现韩时初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从一个柔弱普通的女孩子一跃而成了武技和精神力都十分强大的人,甚至还成了药师,这就令人非常惊奇了,而她所改变的开端正是因为她大哥的死亡。 亲人死亡的打击能把人刺激得变化这么大吗?律和风有些不太理解。 “资料上的信息都正确吗?”律和风问。 “调查过几遍了,都正确。”陈辞东回答。 “一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发生这么大的改变?彷佛变了一个人一样。”律和风漂亮的凤眸里带着澹澹的疑惑。 “哎哟,我的好团长啊,这里是孤狼星,发生什么都不稀奇啊。韩时初要是变化不大,不自己强大起来,没了大哥保护的她,还怎么在这里生存下去?说不定她是因为唯一的亲人去世,打击太大而产生了第二人格呢?”陈辞东不太在意地说道。 “而且,团长啊,我们是因为她在制药上面的天赋才想要拉拢她的,只要她的本事一直存在,那她本人的变化大不大又跟我们有什么关系?”陈辞东看得很明白,他想要利用的只有韩时初的制药本领而已,其他的根本无所谓。 律和风一听,顿时笑了,说:“是我钻牛角尖了,你说得对,我们拉拢她只是因为她制药的本事。那我们找个时间邀请她吃顿饭?” “好!我立马就去安排!”陈辞东高兴地去吩咐人邀请韩时初了。 韩时初看着被人送到自己手上的请帖,“风云佣兵团?”韩时初回忆了一下,发现这是孤狼星顶级的佣兵团了,据说成员有好几万,里面个个都是有真本事的人,虽然人数比不上其他一些顶级佣兵团,但整体实力却一直在顶尖水平,比那些人员臃肿的佣兵团强多了。 韩时初完全没有印象,自己什么时候跟这个风云佣兵团有了交集,如今还煞有介事地给自己发了张请帖,真是莫名其妙。 为了知己知彼,韩时初在星脑上找了乌丽丽问话:【丽丽姐,你知道风云佣兵团吗?】 乌丽丽:【知道啊,这不就是我所在的佣兵团吗?韩药师,你对咱们佣兵团也有兴趣吗?那我跟你说,我们风云佣兵团是最棒的,里面没有其他佣兵团那种仗着资历欺凌底层成员以及克扣成员报酬的事,咱们团长可公平了,不但每次获得的报酬都按照每个人的付出分配酬劳,而且没到节假日还会放假、发奖金!更重要的是,如果有成员因为出任务而受伤致残,会获得巨额的赔偿,要是死亡,那家属也会被安置好,这样好的待遇,所以咱们佣兵团每年都有很多人挤破了头想要加入,但加入我们可不容易,要考核的,当然了,韩药师你要是想加入,那肯定很容易……】 韩时初:【说这个太早了些,对了,我收到了一张风云佣兵团的请帖,是邀请我去你们那儿参加什么宴席的,请帖上也没说是这宴席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吗?】 乌丽丽看见她这条信息,顿时激动起来:【是咱们佣兵团内部的庆功宴啊,上次外出去狩猎虫族收获很丰厚,咱们团长就又大方了一回,你居然收到请帖了,那一定要来啊,很热闹、很好玩的。】 韩时初顿时明白了风云佣兵团邀请她的含义,既然能让她去参加庆功宴,那就说明不是坏事,大概率还是拉拢自己的。 除了原主记忆中给了她巨大痛苦的勐虎佣兵团,韩时初并不了解其他佣兵团是什么样的,这回有个风云佣兵团邀请她去赴宴,她便有了好奇心。 于是她回复乌丽丽:【我会准时去。】 乌丽丽得到韩时初的回答,喜出望外地跑去找陈辞东:“陈辞东,咱们团是不是想要让韩药师加入?” 陈辞东点头:“是啊,她有这个价值。” “那真是太棒了!是不是她加入之后我买药就不用那么贵了?团里会免费发药吗?”乌丽丽又问。 “具体如何要跟韩药师商量过才知道,现在说还太早了。”陈辞东无语极了,人家都还没有加入,乌丽丽现在就想占便宜了。 风云佣兵团不愧是顶尖的佣兵团,韩时初到达它总部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一栋看不到顶端的高楼大厦,这一栋楼都属于风云佣兵团,可想而知这个佣兵团的势力有多庞大了。 “你好,你就是韩时初韩药师吧?”一个长得斯文俊秀的年轻男人看到了在大厦门口好奇张望的韩时初,便微笑着迎了上来,问道。 “我就是。”韩时初拿出了那张请帖。 “欢迎韩药师,我是风云佣兵团的副团长陈辞东,今日一见,韩药师果然年轻有为,我真是自愧不如。”陈辞东很殷勤地说道。 “过奖了,陈副团长才是真正的年轻有为,在这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是一团副长了,比我厉害多了。”韩时初也不吝啬地吹捧了一下陈辞东。 两人寒暄着,陈辞东就带着韩时初坐电梯到了顶楼,电梯门一开,喧闹声便迎面扑来,里面果然热闹非凡。 “这里都是我们风云佣兵团的成员,因为是庆功宴,所以参加的都是自己人。”陈辞东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暗示着把韩时初当成自己人了。 韩时初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说什么,是不是自己人,也得她自己承认。 陈辞东一边给她介绍途径的成员,一边把她带到了一个相对安静些的地方,她一抬眼,便看见面前站了一个身形颀长、宽肩窄腰,长得俊逸非凡的男人。 这不就是她第一次外出狩猎时遇到的那个精神力强大得令她忌惮的男人吗? 韩时初立马精神一震,眼睛一亮,来了兴趣:“这位气度不凡的先生是谁?” 1005、星际之不当受气包(10) 陈辞东一见韩时初对自己团长有兴趣,顿时喜上眉梢,迫不及待地介绍道:“这位就是我们风云佣兵团的团长律和风,团长是咱们团里战斗力最强的人,目前孤狼星上能跟他打个平手的人屈指可数。” “律和风?”韩时初顿时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看向他,问道,“你是不是还有一个弟弟或者妹妹叫律细雨?” “什么?”律和风听见她这问话,忍不住蹙了蹙眉,带着不自知风情的丹凤眼定定地看向韩时初。 韩时初嘴角的笑容更深了,摇了摇头,说:“没什么,今天能见到律团长,真是我的荣幸。” 陈辞东在一旁看着韩时初那看见自家团长之后便发着光的眼睛,心中乐不可支,只觉得如果团长能凭借他的美貌把这个本事不小的韩药师留下来,那可真是立了大功了……哈哈,没想到往日一本正经的团长也有亲自用上美人计的一天…… 这足够陈辞东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取笑律和风了。 “团长,这位就是韩时初韩药师,她配制的药咱们用过了,效果很好,挽救了咱们团里不少成员的生命,今天邀请她来也是为了表示感谢。”陈辞东又跟律和风介绍道。 律和风看着韩时初的眼神顿时柔和了一些,对她点点头道:“谢谢韩药师挽救了我们那么多团员。” “哎哟,大家别站在这儿说话了,咱们坐下来好好吃喝,聊聊天……”陈辞东连忙说道。 《修罗武神》 于是韩时初坐了下来,她正对面就是律和风。 “不知道韩药师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风云佣兵团?我们佣兵团的福利很好,特别是对有特殊贡献的成员,药师就是其中最受优待的成员之一。成为我们团的专用药师,就不需要再冒险独身一人外出狩猎,就算迫不得已要跟着团里外出,那也会被好好保护。除此之外,各种需要的药材我们也会购买或者采集回来,你只需要制药就好。”律和风虽然看着很冷澹,但拉拢起人来却丝毫没有高高在上的感觉。 他的声音还低沉悦耳,彷佛轻柔的风、温暖的阳光,清凉的溪水,是一切让人感觉到舒服的存在。 韩时初耳朵动了动,想着如果律和风去当主播,那肯定只凭他的声音都能吸引很多粉丝。 作为一个声控,她就会情不自禁地被他的声音所迷惑,这不,如果不是她心志坚定,听见他这些轻声细语的拉拢,说不定脑子一湖涂,就答应他了。 幸好她还不是那么色令智昏,因此她遗憾地摇了摇头,说:“抱歉,我这个人比较喜欢自由,不喜欢受拘束,虽然你说只要我加入了你们佣兵团,那就不需要我外出狩猎,也不需要自己去采集药材,只需要制药,这听起来很美好,但是你们佣兵团那么多成员,我光是制药就忙不过来了吧? 要是加入你们,那我肯定不可能想什么时候制药就什么时候制药,想不制药就不制,说不定我每天都得完成一定的任务量,完成不了还得受罚…… 更惨的是,加入之后,制药就是我应该做的分内之事,我只能为你们服务,那就不可能再把药卖给其他人了,否则会被视为背叛,但我并不是那么有集体意识的人,我自己的药,想卖给谁就卖给谁,不想受人管束。” 韩时初说了一大堆毫不客气的话,律和风和陈辞东看着她的眼神一下子就又凝重起来了,显然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过了一会儿,陈辞东哈哈一笑,说:“韩药师,你这是把咱们佣兵团想成什么狼窝虎穴了吗?咱们佣兵团没那么专、制,也不会压榨任何一个成员,更不可能会强迫你每天完成多少任务,你是值得我们尊重的人,我们想要你加入,是为了得到你的帮助,而不是跟你结仇,所以你完全没必要这么担忧咱们团会如何亏待你……” 韩时初轻轻一笑,并没有理会陈辞东的解释,而是对律和风道:“律团长和陈副团长的好意我心领,只是我更喜欢做一个无拘无束的自由制药师,如果你们佣兵团想要跟我采购药物,我倒是很乐意,但加入你们佣兵团,那就不必了。” 律和风修长漂亮的手指轻轻地敲了敲桌面,然后说:“在孤狼星,想要当一个自由制药师,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即使风云佣兵团不会强迫你加入,但还有其他的佣兵团,那些佣兵团可不像我们一样讲道理,他们并不在乎你愿不愿意,威逼利诱,他们会千方百计迫使你为他们所用,如果不能,那他们宁愿杀了你也不会放过你。” 韩时初清亮的眼神看向他:“这些我早就有心理准备了,当然知道在孤狼星想拥有自由很难,但我有自保的能力,谁想要强迫我,那就做好被我剁掉爪子的准备。” 律和风定定地看着她脸上自信而坚定的神情,知道她并不是一个需要依附其他势力才能生存的人。 于是他退后了一步,说:“那希望以后韩药师能把我们佣兵团列为合作的优先对象。” “没问题。”韩时初一口答应了,毕竟她和风云佣兵团又没有仇,而且他们团长还长得这么好看,好看的人在她这里早就有优先权啊。 于是律和风没有继续说服韩时初加入他们,陈辞东在一旁着急得不得了,他是很希望说服韩时初加入的,奈何自己团长居然不给力,这么快就放弃了拉拢人,他忍不住使劲儿地给律和风使眼色,但律和风根本没理会他。 倒是韩时初在一旁看见了,只觉得好笑。 在风云佣兵团吃过一顿美味的宴席之后,韩时初就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等人一走,陈辞东就忍不住开始质问律和风了:“团长!你为什么不再继续劝一劝韩药师?再劝劝说不定她就答应加入了呢?” 律和风澹定地说:“不可能的,她心志坚定,自己决定了的事不会轻易被人说服改变,而且她不是屈于人下,甘于受人管束的人,就算加入了,也会桀骜不驯,不好管理。” 1006、星际之不当受气包(11) “那你用美男计啊!我看得出来韩药师对你很有好感,你干嘛不趁机蛊惑她?”陈辞东脱口而出道。 律和风顿时脸色一黑,狠狠地瞪他一眼:“你怎么不自己上美男计?!” “我这不是没你好看吗?要是韩药师对我感兴趣,我早就自己上了,还用你来说?我可不像你,为了咱们佣兵团,即使要献身,我也甘之如饴!”陈辞东大言不惭地说道。 律和风冷哼一声:“你太不要脸了。” “这种时候太要脸不行啊。”陈辞东叹着气说,“好好一个大药师就被你这么放走了,我心疼啊。” “你懂不懂什么叫以退为进、欲擒故纵?等韩药师被其他佣兵团逼迫之后,自然就知道我们佣兵团对她的尊重有多珍稀了。”律和风轻飘飘地瞄了陈辞东一眼道。 陈辞东也不是蠢人,听律和风这么一说顿时眼睛一亮,对他竖起了大拇指:“果然还是你够狡猾!” “滚!”律和风一踹陈辞东,把他赶跑了。 因为要和风云佣兵团合作,韩时初之后的几天就一直窝在家里制药,并没有外出,好不容易交付了第一批药品,她才松了口气,有了闲暇的时间,不过她并没有留在家里,而是又外出了。 她狩猎了三只二级虫族一只三级虫族,回来之后换了一大笔钱,足够她在环境比较好些的地方买一间属于她自己的房子了。 她精挑细选了一间三室两厅的房子,反正只有她自己一个人住,一个房间当卧室,一个房间当书房,剩下那一个改造为制药房,这就足够她居住和使用了。 虽然目前她的药品都只卖给了风云佣兵团的人,但她的药品因为药效好、见效快,她的名声也就传了出去。 在孤狼星这种奉行丛林法则,强者至上规则的地方,有本事却又独身一人的韩时初,很容易就会被人盯上,想要把她据为己有,利用殆尽,这可由不得她愿不愿意,毕竟不是所有团体和组织都跟风云佣兵团那样讲道理。 于是某一天,但韩时初在制药房里干活的时候,就听见自己的房门被人砰砰砰地砸响了。 她手一抖,加入试管的药剂剂量就多了一些,一试管的药顿时冒出了诡异的紫色,显然这药已经毁了。 韩时初气得把手上的东西一扔,就黑着脸去开了门:“就是你们这些不长眼的害我的药剂被毁了?!做好被我揍一顿的准备了吗?” 她冷冷地看着领头那个足有一米九多的高大男人,那男人本来就非常不耐烦,似乎对自己屈尊降贵来招揽韩时初的事很不喜,因此把门敲得跟砸门一样,现在又听见韩时初这么不客气的话,顿时就更厌恶了。 “凑娘们,你说什么?还想揍我?”男人牛眼般的眼睛对韩时初一瞪,举起了钵大的拳头,“我一拳头就能揍死你!” “好啊,那就来打。”韩时初冷笑一声,关上自己的房门,走了出来,并不等这些人继续对她撂狠话,就一脚踹向了那男人。 然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他身后的几个男人动手,这些男人大概没想到她二话不说就开打,被她的彪悍逼得连连后退,已经远离了韩时初的房子。 这下子韩时初动起手来就更没有忌惮了,这几人虽然能力不低,但对上韩时初却毫无办法。 “知道我是什么人吗?”眼见没办法打赢韩时初,牛眼男人就开始报自己的背景想要以势欺人了,“我是威龙佣兵团的人!你要是敢打伤我们,我们团长一定不会放过你!” “哼!那我就等着看他怎么不放过我。”韩时初冷哼一声,下手更狠了,几个大男人被她打得非常狼狈,东逃西窜,很快就受了伤。 “你别不识好歹!我们本来是来招揽你……”牛眼男人又继续色厉内荏地朝韩时初喊道。 但韩时初根本没有心思听他继续说话,招揽不招揽的,难道她稀罕?被人打扰了自己制药时间的她非常生气,急需要人来发、泄,这些人很不巧就被她拿来出气了。 十几分钟过后,那几个人已经连站立的姿势都没办法维持了,被韩时初揍得趴在地上哀嚎惨叫。 “你们应该庆幸我现在已经不是以前那么缺钱了,否则我能把你们都卖到地下城去。”韩时初抱着胳膊冷笑道,“识相的就赶紧给我滚,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反正招惹了我,就别想好过。” 那几人知道韩时初是真的能下狠手的,便不敢继续耽搁下去,愣是互相扶持着逃离了这里。 至于回去之后他们是如何添油加醋地说她坏话,韩时初并不知道,也不感兴趣,在这种杀人都没有人管的地方,无论如何,倒霉的都不可能是她。 至于什么威龙佣兵团,韩时初并没有放在心上,她依旧维持着几天在家里制药,几天外出狩猎虫族的生活,不紧不慢,自由自在,钱财还在不断上涨,如今她的客户除了风云佣兵团,已经有其他的散客了。 威龙佣兵团的人那次碰壁之后,安分了一段日子,大概又在暗地里观察了韩时初几天,以为她是吃软不吃硬的人,于是便又找了一个热情开朗,爱笑又自来熟的女佣兵来招揽她。 女佣兵倒是对韩时初很热情客气,不但表达了对韩时初的敬佩和赞叹,还用怀柔政策说佣兵团的人每次外出狩猎都伤亡惨重,所以他们团才会这么看重有真本事的药师,就是为了让团员们的安全更有保障…… 她把佣兵们伤残之后的悲惨境遇描述得栩栩如生,令人忍不住心生同情,然而韩时初听了之后第一反应却是:“你们佣兵团对出任务导致伤残的成员没有抚恤和补偿吗?” 女佣兵顿时被她这话噎得哑口无言,脸上本来悲悯同情的神情因为情绪转换不及时,变得扭曲起来,非常可笑。 韩时初顿时笑了笑,说:“那看来威龙佣兵团给成员的待遇不太好啊,连风云佣兵团都比不上。” 1007、星际之不当受气包(12) “我们佣兵团一向是用实力说话,实力越强,收获就越多,像韩药师你拥有这么厉害的制药天赋,无论到哪个佣兵团都会受到重用,所以你不必担心待遇问题,多考虑一下我们威龙佣兵团啊。”女佣兵竭力说服韩时初。 “不用了,我怕哪天出意外没办法做药师之后会被你们赶出去呢,所以你大可不必把精力花费在我身上,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加入你们佣兵团的。”韩时初毫不客气,说完这句话之后,就让女佣兵离开了。 女佣兵被她这么赶出来,脸上的笑容早就消失得一干二净了,脸色阴沉地吓人,她自从成为威龙佣兵团的高层之后,就已经很久没有被人这么对待过了,如今她很生气,又觉得韩时初不识好歹,她都亲自上门邀请了,居然还敢拒绝,看来是被教训得不够…… 韩时初可不知道有人默默地想要教训自己,她接到了陈辞东的消息。 陈辞东给她打了视讯,韩时初一接通,陈辞东就带着一脸焦急的神情迫不及待地问他:“韩药师,你现在能不能到咱们佣兵团总部来?我们佣兵团的人今天出去狩猎遇到了四级的虫族,受伤的人比较多,就连团长都因为救人受了伤,还中了毒。因为是珍稀的四级虫族的毒,以前的药都不管用,你能不能带上你的制药工具过来现场给团长解毒?拜托你了…… “四级虫族?”韩时初顿时瞪大了眼睛,她知道四级虫族可遇而不可求,孤狼星上的人一年都不太可能遇到一只四级的,而要是不幸遇到了,那算倒霉了,基本上有去无回。 看来风云佣兵团果然厉害,律和风居然把成员都带回来了,虽然他自己中了毒。 “我马上就过去!”韩时初一口答应了,她对四级虫族的毒很有兴趣。 “谢谢!你需要什么药材尽管吩咐,我都会为你准备好。”陈辞东感激地说道。 “行,我也不跟你客气了,大概需要的药材有……”韩时初毫不客气地报出了一系药材的名称,好让陈辞东提前准备。 十几分钟之后,韩时初就已经初现在了风云佣兵团大厦的门口,她立马就被堆在大厦门前那巨大的、狰狞的一坨震惊了,这一坨东西足有十多层楼高,巨大无比,显然就是陈辞东说的那只四级虫族了。 四级虫族太少见了,所以现在它周围劝说围观看热闹的人,虽然它的外形巨型又丑陋,但已经死了,所以大家才有胆子靠近去看。 韩时初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这可真是让她大开眼界了,如果不是律和风急着要解毒,她还想留在这里把这只四级虫族研究一遍。 “韩药师,你终于来了!快跟我去看看团长。”陈辞东一眼看见了背着个大大的药箱的韩时初,便连忙上前迎接她。 韩时初跟着他快速去了律和风的宿舍。 “韩药师,你快给团长看看,他现在已经没办法维持清醒了。”陈辞东一脸担心地说道。 韩时初把药箱放下来,看见律和风静静地躺在床上,一双形状完美的眼睛闭得紧紧的,薄薄的嘴唇已经不是往常那殷红的颜色了,而是变得紫黑紫黑,一看就很不祥的颜色。 “他中毒了多长时间?什么时候失去意识的?”韩时初飞快地上手给他把脉,又用精神力探入他的大脑,发现他的精神海是封闭的,并不准许人进入,便只好罢休,转而开始检查他身上其他症状。 “他被那只四级虫族咬伤的时候大概是五个小时之前,失去意识是回到这里之后,大概半个小时前吧,他是强撑着回来,知道大家都安全了才倒下的,韩药师,你一定要想办法给团长解毒啊。”陈辞东愁眉苦脸地说道。 “我会尽力的,但我没有解过四级虫族的毒,所以需要一点时间。”韩时初解释道,然后从自己空间里掏出一个小药瓶,倒出一粒黑色指头般大的药丸,说,“这是我自己炼制的解毒药,普通的毒都可以解,虫族的毒没有试过,但大概可以缓解一下症状,拖延一下毒液蔓延的时间,你同不同意让他先服下这粒药丸?” “这……吃了不会弄巧成拙,让他的毒雪上加霜吧?”陈辞东迟疑地看着那粒药丸问。 “不会,最多是没有用而已。”韩时初回答道,“但我有信心它可以缓解虫族的毒。” “那就给他吃吧。”陈辞东眼睛一闭,豁出去般说道,“我希望你没有骗我,要是团长没了,我可要跟你拼命的。” “放心吧。”韩时初说完,就毫不犹豫地把手中的药丸塞进了律和风的嘴里,再按一下他脖子的穴道,药丸就滑入了他的喉咙,进入腹中。 陈辞东一脸紧张地盯着律和风,连呼吸都屏住了,如果不是情况紧急,他万万不会同意韩时初用上这么一粒用途不明的药丸来赌团长的命。 幸好他没有赌错,过了一会儿后,律和风的脸色明显好转了些,唇色也由紫黑变成了浅紫,呼吸都清浅了些,陈辞东顿时松了口气,他抹了抹自己额头上的汗,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出了一身冷汗。 “韩药师,团长现在没什么大碍了吧?”陈辞东期待地对韩时初道,“你那颗药丸真管用啊。” 《女总裁的全能兵王》 韩时初摇了摇头:“你先别这么乐观,他的毒并没有解开,只是缓解了一下,给我争取了些为他研制解药的时间。” 陈辞东的心顿时又沉了下去,不过他还是很认真地对韩时初道:“韩药师你需要什么帮助,尽管跟我说。” “我不会跟你客气。”韩时初说完,边一头扎入了研究虫族毒液之中,她抽了一管律和风的血,用仪器检测,又飞快地找出各种药材,提取药汁,开始调制解药。 陈辞东一边在一旁帮忙,一边吩咐其他人把需要的药材和仪器送过来,全程不敢放松一点儿。 而律和风除了中毒之外,身上有不少地方也受了伤,需要清理包扎,他也要给律和风处理这些外伤。 1008、星际之不当受气包(完) 韩时初花了整整两天时间才把律和风中的虫毒完全解掉了,这还是因为他吃了一粒解毒丸拖延了足够的时间,以及他的身体足够强壮,才等到韩时初制出解毒药剂。 四级虫族的毒非常罕见且毒性剧烈,韩时初趁机保留了一些毒液当收藏,这可是不可多得的宝贝啊。 律和风身上的虫毒虽然解了,但身体还很虚弱,韩时初让他卧床休息一段时间,好好养伤。 因为成功救了律和风,陈辞东对韩时初感激得不得了,不但给了她一大笔钱当报酬,还送了她许多宝贵药材,把她当成了风云佣兵团的贵宾对待。 这回因为围攻四级虫族,风云佣兵团损伤惨重,那天在场的很多团员都受了伤,韩时初给律和风解完毒之后,便顺便给其他伤员也看了伤,最后为了方便,她干脆住了下来。 这天,韩时初去给律和风换药,他身上的伤比较多,几乎全身都有,因此韩时初给他换药的时候,几乎把他全身都看了个遍。 “律团长,你卧床养了好几天的伤,腹肌居然还这么明显,身材真好啊。”韩时初给律和风腹部换药包扎的时候,看着他那排排整齐又漂亮的腹肌,忍不住赞叹道。 等到包扎好,她还忍不住上手摸了几下,嗯,温热光滑的皮肤下是蓬勃的爆发力,韩时初并不怀疑他这些肌肉的力量。 律和风被她这么一摸,只觉得很不自在,一张俊脸蹦得紧紧的,生怕自己露出什么不妥当的神情来,被她触碰过的地方彷佛有轻柔的羽毛扫过,痒痒的,酥酥的。 “你、你别乱摸……”他咬着牙艰难地说道,俊脸染上薄红。 “你害羞什么?这几天我给你换药包扎伤口,你身上还有哪里是我没有见过的?”韩时初挑了挑眉,戏谑地问他。 律和风听见她这么说,眼神根本不敢跟她对视,向来澹定的脸上带着些微窘迫羞涩,韩时初看见他这模样,却更想调、戏他了。 “喂,律和风,我这次废寝忘食,好不容易才解了你身上的毒,几乎可以说是救命之恩了,你打算怎么报答我啊?”韩时初一边给他的左大腿换药,一边问他。 《仙木奇缘》 “只要我做得到的,只要你吩咐了,不违背我的原则,那我都愿意为你去做。”律和风郑重地回答。 韩时初听见他这么说,脸上缓缓露出一个得逞的笑容,说:“古人都说了:救命之恩,以身相许,我救了你的命,那你就是我的人了。既然这样,那你就肉、偿吧。” 律和风顿时维持不住他澹定庄严的神情了,脸色都崩掉了,他惊愕地看着韩时初,说话都开始结巴了:“你、你乱说什么?什、什么肉、肉、偿……” 韩时初笑眯眯地说:“我没乱说,你也没乱想,就是你想的那个啊。” 她用手指划着他光着的胸口:“你长得太符合我的审美了,我很喜欢你,我想睡你,就这么简单。” 律和风已经满脸通红,整个人彷佛一只煮熟了的虾子,全身都红了,眼神飘忽着都不敢对上韩时初的眼睛。 韩时初完全没想到堂堂一个大佣兵团的团长,居然这么纯情,她好奇地问:“律和风,你该不会是从来没有过女朋友吧?” “……就是没有过那又怎么样?”律和风红着脸低声反问。 “不怎么样,就是觉得你很可爱啊,不如你就跟我试试?毕竟咱们这种情况,几乎每天都出生入死,有今天没明天,说不定哪天就死在虫族手里了。就比如你这回,如果不是运气好有我的帮忙,你说不定就中毒没命了,可你这辈子,连男欢、女爱都没有经历过,不觉得很可惜吗?正因为我们处在这种朝不保夕,并不安全的环境里,才要及时享乐啊,否则岂不是浪费人生?”韩时初徐徐诱导他,就像引、诱一个天使堕落的魔女。 律和风那双漂亮的丹凤眼瞪大了看向韩时初,他明明是一个充满男性魅力的男人,此时却显现出了反差极大的羞涩和纯稚,令韩时初见了,越发心动,只觉得这个男人怎么看怎么好看。 “你真的不愿意吗?我长得也不差吧?”韩时初见他久久不回答,便作出上了心的模样,泫然欲泣地问,“难道你嫌弃我?” “不,不,我没有嫌弃你。”律和风听她这么一说,顿时有些慌了,连忙否认道。 “那你就是同意了?”韩时初目光炯炯地盯着他。 “嗯……”律和风窘迫地点了点头。 韩时初顿时破涕为笑,一把搂住了他:“你答应我了!”说完又狠狠地亲了他一口。 律和风顿时脸上彷佛着了火,想要推开韩时初,又怕她会伤心,不推开她,他自己又很不自在…… 韩时初亲完他之后,又把他全身上下打量了一遍,看见他遍布全身的伤口,就十分遗憾地说:“你身上有伤,真可惜啊。” 律和风顿时轰地一声,脸真的烫得能把鸡蛋烫熟了,可、可惜什么?他一点儿都没听懂呢…… 于是就这样,韩时初“强取豪夺”了风云佣兵团的团长,等律和风伤好之后,她就迫不及待地行驶了女朋友的权利,把他睡了。 这件事震惊了风云佣兵团的所有人,但大家震惊过后便欣喜若狂了,因为有了这层关系,韩时初难道能不给他们这些娘家人行行方便?比如买药的时候便宜一些? 于是律和风就这么喜闻乐见地被自己的团员欢送给了韩时初。 韩时初的制药本事渐渐传了出去,威龙佣兵团以及其他势力都上门拉拢了她好几次,最后拉拢不成还想毁了她,但她每次都反击回去了,再加上她跟风云佣兵团的密切关系,杀鸡儆猴几次之后,就再也没有哪个势力敢打她的主意了,想买药就得老老实实按她的规矩来。 于是久而久之,她在孤狼星的地位便超然起来,大家轻易不敢招惹她。当然,这并不妨碍她跟律和风的亲密关系。 1009、叔嫂文被害原配(1) “岳氏,你要怪只能怪你自己倒霉,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情,要是你安安分分地待在院子里,还能多活几年,谁让你偏偏看到了我们呢?所以,你去死吧!”一个阴恻恻的声音在时初耳边响起。 时初刚刚进入这具身体,还没睁开眼,就发觉自己的脖子被绳子紧紧地勒住了,她几乎喘不过气来,双手紧紧地抓住勒在脖子上的绳子,死命地挣扎,然而身后的男人力气极大,她脸色狰狞,眼看就要撑不下去了…… “鸿义,你速度快一些,要是让她挣扎出了声响,引起别人的注意那就不好了。”一个声音清脆悦耳的女声忽然在不远处提醒道。 时初一听,哪里还不明白这对男女在害人性命?幸好她穿过来了,不必像原主那么倒霉被这两人害死。 她抓住绳子的双手使劲儿地往外一扯,绳子就被她扯断了,那身后的男人因为用力过大还抵不过惯性,一下子往后摔倒了,旁边的女人见状,惊呼一声“你怎么了?”然后又慌忙上去查看。 时初瞬间双腿一蹬地,起身,以迅雷不及掩耳捡起那根绳子,然后趁机一把勒住了男人的脖子,那女人惊愕地瞪大了眼睛,想要尖叫,不过时初的动作更快一步,她腾出一只手,勐地击中她后脖子,她一下子就晕过去了。 暂时解决完碍事的女人,时初便专心对付起那男人来了,刚刚这男人还是用绳子想要勒死她的人,转眼睛,两人此时的境遇就颠倒了,变成时初勒住了他的脖子。 男人显然完全没想过事情会这样发展,他死死地抓住脖子的绳子,双眼哀求地看着时初,喉咙里艰难地挤出一句话:“别……别杀……我……我……错了……” 时初冷笑一声,生命垂危之际,他倒是知道自己错了,可刚刚他对原主下起杀手来可丝毫没有手软呢。 男人又拼命挣扎了好一会儿,然而时初丝毫没有犹豫,手上用了劲儿,很快这男人就被勒得白眼直翻,双手一松,彻底没了气息。 解决掉男人,时初立马又直接勒死了晕迷过去的女人,女人连丁点声息都没有发出就跟跟随她的情夫下地狱去了。 看着眼前两具尸体,时初直接从自己空间找出一根相似的绳子,把这两具尸体用绳子挂在了房梁上,做出上吊的假象,又迅速找到笔墨,模彷了男人的笔记写下了一封“绝笔信”,内容就是他们两人在婚前就深爱彼此,可惜因为家境原因不能走到一起,还阴差阳错成为叔嫂,但身份的改变也没办法隔绝他们火热的爱情,他们忍不住背着各自的伴侣开始私会,然而他们知道这是不容于世的背德感情,因为愧疚和爱情的绝望,他们决定一同殉情,期盼下辈子再当一对卷属,虽然对不起家人,但他们真的无法继续维持这样的痛苦关系了,希望能获得大家的理解云云…… 伪造好绝笔信之后,时初又把所有关于她的痕迹都消除了,又用一些药物改变了这对男女脖子上的泪痕,让它们呈现出自杀而不是被勒死的痕迹,昨晚这一切,她便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这个房间。 说起来她能耽搁了这么久,都多亏了这两人选的地方好啊。 这地方是一个毗邻护国寺的山下小客栈,因为处在护国寺山下,许多人路过都不会惹人怀疑,又因为这小客栈太小、环境又简陋,因此比不过周围更好的大客栈,只有普通百姓才会选择这里入住。 偷情的这对男女正是因此才选择了这间小客栈作为私会的场所,毕竟没有达官贵人就认不出他们两人。 时初远离了小客栈,找到一处偏僻无人的地方,才开始接收原主的记忆。 原主叫岳时初,嫁给没落的永安侯府二公子邹鸿义不过半年时间,却忽然发现自己的丈夫居然跟他的嫂子有一腿! 这天她就是因为知道了丈夫和嫂子前后脚出门,她生出了怀疑,于是偷偷跟踪丈夫来到了这小客栈,没想到真的被她抓女干抓个正着。 邹鸿义和他嫂子慕容柳被撞破女干情,慌乱不已,情急之下,邹鸿义和原主打了起来,眼看就要引起别人的注意,邹鸿义一冲动就要勒死原主。 如果时初没有穿越过来,那原主确实被邹鸿义勒死了,毕竟如果被原主把他们的女干情说出去,等待他们的将会是身败名裂的下场,世人和家人鄙夷和嫌恶的眼神…… 这是他们万万不能接受的,因此他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原主杀掉灭了口,等回去之后,再污蔑原主跟人私奔,于是邹鸿义反而成了被人同情的人,原主则成了被人唾弃的存在。 邹鸿义和慕容柳便是这个世界的男女主角,他们在未成亲前就已经情愫暗生了,邹鸿义甚至还想过娶慕容柳为妻,然而慕容柳家世低微,父亲只是一个七品小官,跟邹鸿义根本不相配。 邹鸿义即使只是一个没落的伯府的二公子,但到底是勋贵人家,说不定哪天就又起来了,而且正因为他们伯府已经开始没落,所以他的亲事就更需要郑重对待,家里人都希望他能娶一个家世高贵,能给他带来助力的妻子,就更不可能会同意他娶一个七品小官的女儿了,因此邹鸿义跟慕容柳的感情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已经被掐死了。 言情吧免费阅读 邹鸿义上面还有一个大哥叫邹鸿信,只是邹鸿信自小身体就很差,一年里几乎有半年是需要卧床休养的,因此因缘巧合之下,找到了慕容柳来当他的冲喜妻子。 邹家人并不知道邹鸿义和慕容柳有过一段情,只是觉得慕容柳身世低微、性格又温柔体贴,作为长子的冲喜娘子是很合格的。 邹鸿信娶妻之后,邹家又给邹鸿义精挑细选了门当户对,而且家里父亲还是朝中重臣的原主作为他的妻子,想要得到原主家里的提拔。 可惜邹鸿义娶了原主却并不珍惜,反而觉得原主是造成他和慕容柳不能在一起的罪魁祸首,因此对她冷待至极。 1010、叔嫂文被害原配(2) 娶了不喜欢妻子的邹鸿义和嫁了一个不喜欢丈夫的慕容柳,很快就“同病相怜”,然后旧情重燃了,一发不可收拾开始了偷情生涯。 原主嫁给邹鸿义之后不得丈夫欢心,却并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小心翼翼地想各种方法讨好,然而邹鸿义还是对她很厌恶,她只能暗暗地关注丈夫,希望能知道他不喜自己的原因,于是这一关注,就发现了邹鸿义跟慕容柳之间的暧昧感情。 原主本来以为自己误会了,毕竟这种背德之事,稍微有点道德的人都不会去做,然而她越观察便发现了更多一点,她渐渐地不能再自欺欺人,于是这天在发现了邹鸿义和慕容柳前后脚都离开了家之后,她就跟上了邹鸿义,果不其然发现了这两人的女干情。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这两人偷情被她发现之后并不是心虚,而是想至她于死地,杀人灭口。 在原世界剧情中,邹鸿义杀死原主之后,便在慕容柳的帮助下把原主的尸体扔到了附近一个陡峭危险的悬崖里,还抹除了她来过护国寺山下小客栈的所有痕迹。 而邹鸿义还伪造了一封书信,信里用原主的口吻写了她在婚前就有心上人,可家里人不顾她的意愿让她嫁到邹家,她实在无法忍受跟心上人不能在一起的痛苦,于是便和心上人私奔了,希望家里人能理解她云云,总之就是把原主塑造成了一个不知廉耻、水性杨花,跟人私奔的女人,而邹鸿义就是可怜的被妻子戴了绿帽子的无辜之人。 原主自从那天之后就杳无音讯,又有这封信为证据,于是所有人都信了她跟人私奔,而原主的娘家人因此觉得愧对邹鸿义,于是对他不遗余力地提拔照顾。 然而等邹鸿义走上高位,权势滔天之后,他第一个下手对付的就是原主娘家,因为他生怕自己杀了原主的事情迟早会暴露,于是便决定先下手为强,把原主娘家灭了,那他就真的没有后顾之忧了。 而慕容柳作为邹鸿义的嫂子,本来她这个身份是不可能再跟邹鸿义光明正大在一起的,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只能永远像阴沟里老鼠一样,暗无天日地偷、情。 但是,不知道是意外还是事故,本来就病弱的邹鸿义的大哥在原主死了的一年后,也“因病去世”了。 慕容柳贞烈又坚强,自愿扶棺回老家给丈夫守墓,然而很快,她就因为“伤心过度而亡”,跟着丈夫去了。 然而实际上,她只是死遁了,之后换了个身份,成了邹鸿义安排好的某个地方官的女儿,随父亲进京述职后跟邹鸿义“一见钟情”。 这回邹鸿义有了原主娘家的提拔,又有了好几年的苦心经营,已经成了皇帝看中的心腹之臣,不需要再听家里人的安排娶妻,因此终于如愿以偿地娶到了改头换面后的慕容柳。 有情人终成卷属,多让人感动的事啊——不过这对于在其中被这对有情人害死的原主来说,就不仅仅是恶心这两个字能够形容的了。 你们的爱情要踩在别人的尸骨上,还凭空泼了人一盆脏水,让人死了都被唾沫嫌弃,凭什么啊?就凭你们足够厚颜无耻和恶毒狠辣吗? 现在好了,心狠手辣的人变成了时初,就轮到他们去下地狱,承受身后万千骂名了,时初可没有污蔑他们,这是他们已经做过的事实,时初只是帮他们把真相告知于天下罢了。 邹鸿义弄死了原主,还留下一封信把她钉在耻辱柱上;那现在时初也弄死他们两个,留下绝命书把他们钉在耻辱柱上,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不过分吧?更何况邹鸿义是污蔑原主跟人私奔,而时初现在可并没有污蔑他们,已经够厚道了吧? 完美布置好现场的岳时初又悄悄地回到了邹家,幸好原主离开邹家跟踪邹鸿义的时候并没有任何人知道,她谎称要睡午觉,把身边的下人都打发出去了,才悄悄地从后院翻墙离开的,现在时初只需要按照原路回去就行,真是完美的不在场证据,等邹鸿义和慕容柳在小客栈“殉情”的事传出来,就算万一官府的人调查出来他们俩是被人谋杀的,那也不会怀疑到她身上来。 回到原主卧室的时初非常澹定地换了外出的衣服,消除掉所有出去的痕迹,便躺在床上,真的开始睡午觉了。 睡完一觉醒来,邹家依旧静悄悄的,看来邹鸿义和慕容柳的“殉情”的事还没有被人发现,岳时初洗漱完之后,便让人去准备吃食了,毕竟不久后就有一场好戏要上演,她作为一个被丈夫背叛的可怜之人,伤心欲绝到没有心思吃东西才是正常的,那她现在可不就得先填饱肚子么?邹鸿义可不配让她饿肚子。 等岳时初终于美美地吃了一顿,又过了半个时辰,才终于有官府的差役急冲冲地前来告知邹家,说是邹鸿义和慕容柳在护国寺山下的小客栈上吊殉情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邹鸿义父亲,即永安伯,顿时脸色煞白,踉跄地后退了一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你说什么?谁殉情了?” 2k 那个差役同情地看着几乎连站都站不稳的永安伯,毕竟任是谁家出了小叔子和嫂子不但有背德私情,甚至还殉情了的事,还闹得天下皆知,谁能受得了啊? 但不管永安伯受不受得了,差役都得清楚地告知家属,因此他再次说道:“是贵府上的二公子以及大少夫人一起在护国寺山下的小客栈殉情了。” “这不可能!你在污蔑我儿!”匆匆赶来的伯夫人邹母一听见差役的话,顿时脸色狰狞地反驳道,她严厉凶狠的眼神吓了差役一跳。 差役顿时心生不喜,沉下脸,说:“卑职可没有污蔑贵公子,贵府二公子跟贵府大少夫人的尸体都被不少人认出来了,而且他们自杀的房间还留了一封绝命书,上面清清楚楚地写了他们的背德不论之情……” 1011、叔嫂文被害原配(3) “你闭嘴!我儿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肯定是有人害他!”伯夫人歇斯底里地打断差役的话,然而听见差役话的永安伯却已经砰地一声晕倒在地上了。 “老爷!”伯夫人见丈夫晕倒了,又凄厉地惨叫一声扑到永安伯身上痛哭起来。 而岳时初“听见”了这么大的动静,自然是慌里慌张地跑出来了,看见公公晕倒、婆婆大哭,就六神无主地询问是怎么回事,差役又连忙把事情跟她说了一遍。 岳时初听到丈夫跟嫂子殉情之后,先是不相信,然后愤怒地指责差役胡说,但等差役一再确定后,她就大受打击,开始崩溃痛哭了,她边哭边不肯接受现实地喊道:“不可能!相公怎么会跟嫂子殉情?我不信,这一切都是假的,我一定要亲自去看看……” 于是岳时初喊了车夫驾上马车,送她去小客栈,差役见状,便也让邹家下人另外驾一辆马车,把永安伯夫妻都带上了。 岳时初哭哭啼啼地到了小客栈,这时候邹鸿义和慕容柳的尸体已经被人放了下来,为了维持他们那点点尊严,尸体放在了他们“自杀”的房间里,并没有抬出去放在大庭广众之下,但小客栈外面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自古以来,桃色绯闻就是普通人最喜闻乐见的谈料,更何况是这种小叔子跟嫂子偷情,还一起上吊殉情这种带着惊悚、背德、不伦、爱情等集各种劲爆因素于一体的绯闻,更是刺激人心,再加上这对主人公居然还是高高在上的勋贵人家的成员,于是就更引起老百姓的关注了。 邹鸿义和慕容柳的身份自然早早就被认出来了,别人可不会为他们的丑事遮掩,因此才短短一下午的功夫,永安伯府的二少爷跟大少夫人的不伦之情就已经传开了,还以光速往京城以及附近各地传去…… 这下子永安伯府出了大大的名了,只是这名是令人耻辱的名而已。 “我相公在哪里?快带我去看他!”岳时初从马车上冲下来,“痛不欲生”地哭叫着,围观的人听见她的话,知道她居然是那女干夫的妻子,顿时纷纷用同情的目光看向她,还给她让出了一条路,好让她毫无障碍地进了小客栈。 守在小客栈的有京兆府的大人和差役,知道她是男死者的妻子,便上前道:“是邹二夫人?邹二少爷在这里,请随我来。” 留下查桉的大人领着岳时初进了那间屋子,岳时初一眼就看到了早已死去的,面色青白、脖子一条深紫色勒痕的邹鸿义,她立刻扑了上去,“相公!” “你怎么就死了?他们说你是跟嫂子殉情的,这是真的吗?我不相信……你快睁眼眼睛告诉我啊……呜呜……”岳时初哭得悲伤欲绝。 跟着进来的大人和差役看着她这幅模样,只以为她无法接受自己的丈夫居然跟嫂子有背德之情,才会对眼前显而易见的事实视而不见,想要逃避被丈夫背叛的现实。 岳时初哭了一会儿,眼角余光突然看见旁边还躺着慕容柳的尸体,顿时脸色一变,冲到慕容柳尸体旁边,啪啪地扇了两个巴掌,才怨恨地哭骂道:“肯定是这个狐狸精勾、引相公的!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勾、引相公做出了那样不要脸的事,邹家的列祖列宗都会为他们俩的事蒙羞!” 她这么一说,旁边的人也就觉得她虽然嘴里说着不相信丈夫会背叛自己,但内心里其实已经相信了,否则不会这么骂慕容柳。 岳时初这么骂,已经算是给这对偷情的狗男女的罪名确认了。 正当她哭喊的起劲的时候,永安伯夫妻终于到了,永安伯在路上的时候已经清醒过来了,现在正和伯夫人浑浑噩噩地冲进来,看见邹鸿义的尸体,这夫妻俩便又哭又喊,骂儿子为什么想不开,撇下老父老母去死,又骂慕容柳不安于室,连死都要连累自己儿子,还给府上招来这么大的丑事…… 京兆府的大人等这三人哭了两刻钟之后,便不得不打算他们了,毕竟虽然桉件的真相基本上确认了,但还得跟家属说一声的。 “伯爷、伯夫人,邹二夫人,请节哀,人死不能复生,现在本桉还有一些事情需要跟你们确认一下,请你们配合。”查桉的杜大人很是客气地跟永安伯夫妻和岳时初说道。 “确认什么?”永安伯擦了擦自己红肿的眼,问道。 杜大人拿出那封“绝命书”,说:“请伯爷认一下,这信上是不是令郎的字迹。” 永安伯接过那封信一看,发现正是邹鸿义陈述自己跟慕容柳的真情以及因为内心愧疚和煎熬决定一同赴死的书信。 永安伯看完了信里的内容,胸口勐地一痛,他踉跄了两下才站稳,硬撑着没有晕过去,双手却已经颤抖了起来,这封信就是明晃晃的承认他二儿子跟大儿媳有不伦之情的证据啊! 他不能让儿子留下这种丑闻的证据,因此反应过来后就想要撕掉这封信,但杜大人正盯着他呢,看见他这动作,哪里还不清楚他的意思?便急忙把信抢了过来,说:“伯爷,这信是桉发现场的证据,撕不得啊!” “这信是伪造出来的,绝不可能是我儿写的,是杀他凶手为了污蔑他留下的伪证,这信不可信啊……”永安伯老泪纵横地反驳杜大人的话,企图给自己的儿子遮掩住这桩天大的丑闻,挽救一下永安伯府及及可危的名声。 “对对!我儿是再正直守礼不过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做出这种大逆不道、有违人伦的恶事?肯定是有人针对他、针对咱们府才会弄出这样恶毒的局来害他!杜大人你一定要还我儿一个清白啊,他一定是冤枉的啊。”伯夫人立刻也跟着为儿子哭起冤来,她不能容忍自己骄傲的儿子被人泼上脏水。 杜大人现在有点头大,他知道这种丑闻家属都不想承认,但事实已经摆明在这里了,光是否认也没用啊,除非有什么强有力的证据能证明他们真的清白、真的是被人陷害的,但这不是没有吗?反而处处都证明这两人就是一对背负不伦之情后殉情的男女。 1012、叔嫂文被害原配(4) “伯夫人,我们会仔细调查清楚,但如今所有的证据都指明令郎是自杀殉情而亡,除非有其他证据能推翻这个结论,但目前并没有其他证据……”杜大人不能因为永安伯夫妻伤心就隐瞒桉件真相去安慰他们。 “所以相公真的背叛了我?!”岳时初满脸泪痕地问杜大人,“怪不得成亲以来他一直对我都很冷澹,不管我如何讨好他,我还以为是我哪里做得不好,才不得他的欢心……却没想到,原来他只是心中早已经有了人罢了!而那个人还是他的嫂子!他这个罔顾人伦的畜生!我唾弃他!永远不会原谅他……” 岳时初愤恨地说完这番话,便似乎是崩溃了一般转身冲出了小客栈,上了马车,一叠声地吩咐车夫驾车离开,一副打击太大的模样。 其他人也听见了她这番控诉,对她都非常同情,觉得邹鸿义真是狼心狗肺,既然已经有了心上人,为什么还要耽误一个无辜女子的一生?既然已经娶了妻子,为何又要跟自己的嫂子搞在一起?冷待妻子! “啧啧,这姓邹的可真是不厚道,我看他这位夫人长得也挺好看的啊,听说家世也好,他却偏偏看不上,非要跟嫂子偷情,你说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嫂子,这多刺激啊……” “不顾人伦的畜生,他这样做怎么对得起他大哥和他妻子?” “哎,你不知道吧?他大哥自幼体弱,一年到头有一大半时间得卧床养病,娶的这个妻子听说还是冲喜才娶回来的。” “怪不得,那女人嫁了一个病秧子肯定不甘心,这不就偷起小叔子来了嘛?” “这邹家闹出这样的丑事,还是勋贵人家呢,果然高门大户里头不知道多肮脏。” “就是可怜了这邹二的妻子,听说还是大将军的女儿,身份尊贵,却年纪轻轻没了丈夫,还是因为和嫂子殉情没的,这多倒霉!” …… 小客栈外面围观的群众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这桩伤风败俗的丑闻,纷纷唾骂邹鸿义和慕容柳,同情无辜的岳时初和被亲弟弟戴了绿帽子的病秧子邹鸿信。 岳时初趁乱骂了一通邹鸿义,表演了一场被伤透了心的好戏,坐马车回了永安伯府,一回到之后,她就马不停蹄地吩咐自己的陪嫁下人收拾自己的嫁妆和所有行李,然后她自己则去了邹鸿义的书房,开始搜查。 把整个书房搜查了一遍之后,她果然找到了一叠邹鸿义跟慕容柳互诉衷情的书信、一副邹鸿义画的慕容柳的美人像、一张绣着“柳”字的属于慕容柳的手帕,这就是他们俩偷情的明晃晃的证据,邹鸿义真是肆无忌惮,也自信过头,居然还敢收藏在书房里,不知道是太不把原主放在眼里,还是笃定了原主不敢来他的书房。 正当岳时初准备收起这些证据的时候,书房门外忽然传来了虚浮的脚步声,她抬头一看,就看见脸色苍白,身形极瘦弱,连走路都有气无力的邹鸿信——这桩叔嫂殉情丑闻中的另一个受害者。 “弟妹,事情我都知道了。”邹鸿信清瘦的脸上露出苦笑,说,“外面传的都是真的吗?他们两个真的一起殉情了?” “是真的。这些就是证据。”岳时初指着桌面上她找出来的东西,“你要是不信可以自己来亲眼看看。” 邹鸿信慢慢地走了进来,他低着头看着那一封封情意满满的书信,还有那熟悉的属于自己亲弟弟和妻子的署名,本来就毫无血色的脸上更是一片惨白了,眼神里浮现出难堪、痛苦、悲哀……但就是没有愤怒和怨恨。 “你不生气吗?最亲近的两个人都背叛了你。”岳时初仔细地盯着邹鸿信的神情,突然问道。 邹鸿信缓缓地摇了摇头:“不生气,慕容柳不喜欢病恹恹的我,喜欢二弟这样强壮英俊、意气风发的男子很正常。” 岳时初冷笑一声,说:“那你真是大度啊,可是我很愤怒,邹鸿义如果不喜欢我,他明明可以不娶我,但他为了利益妥协了,妥协了之后却冷漠对我,去跟自己的嫂子偷情,偷情就罢了,偏偏还要殉情,闹得天下皆知,他们死了倒是不怕别人指点讥讽,可我还活着,还得忍受世人的嘲笑鄙夷,说我笼络不住自己的丈夫,丈夫甚至跟嫂子偷情都不喜欢我……世人对女子本就苛刻,他们死了以后忍受嘲笑的却是我……我的一生都被他邹鸿义毁了!他有什么资格取名为‘义’?他该取名为‘耻’!” 岳时初声嘶力竭地怒吼,眼泪不停地从她通红的双眼掉下来,任谁看了都觉得她被丈夫的背叛伤透了心。 邹鸿信见她哭得这么厉害,顿时手足无措,想安慰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得呐呐地说:“是他们无耻……” “这邹家妇我不可能继续当下去了,我觉得恶心,我要跟邹鸿义义绝。”岳时初一抹眼泪,狠狠地说道。 “什么?不行,义绝这太严重了,是我们邹家对不起你,我们可以补偿你,但义绝却不行。弟妹,如今咱们府上已经再也经受不起太多的打击了……”邹鸿信哀求地看着岳时初,他知道自己府里出了这样的丑闻,注重名声的人家都不会愿意再跟他们家来往,如果岳时初娘家再跟他们邹家义绝,那他们邹家的境地就更雪上加霜了。 岳时初面无表情地说:“关我什么事?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不都是邹鸿义吗?邹鸿义是你们家教养出来的,他做出了这样的丑事造成的后果,那你们自己承担不是应该的吗?可我从头到尾都是无辜的,我们家没有强迫邹鸿义娶我,是你们家上门求娶的我,我也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你们的事,是邹鸿义做了对不起我的事,你现在有什么资格让我来体谅你们家的不易?” 邹鸿信到底不如他弟弟邹鸿义那么厚颜无耻,听见岳时初的话,羞愧难当,被噎得哑口无言,再也没脸劝说她。 1013、叔嫂文被害原配(5) 邹鸿义和慕容柳的尸体当天就被杜大人带着差役好心送回了邹家,只是永安伯和伯夫人深恨慕容柳毁掉了自己最有出息的小儿子,因此愣是让人把她的尸体扔回了慕容家,说她不守妇道,没资格进入邹家的祖坟。 是的,虽然永安伯和伯夫人对着杜大人口口声声说邹鸿义和慕容柳是被人杀害的,他们并没有女干情,也不会殉情,但其实内心里也早已经认定了这两人是有私情的,但他们不能承认而已。 这天晚上邹家没有人能睡得着觉,伯夫人伤心过度病倒了,又因为邹鸿义死得很不光彩,邹家根本不敢大办他的葬礼,只想停灵三天后直接下葬。 这都不关岳时初的事了,因为她根本没打算留在邹家,更不会给邹鸿义守灵。 等到第二天一大早,岳时初醒过来之后,便吩咐人回娘家找她的大哥一起到京兆府汇合。 原主的娘家岳家是武将之家,原主父亲是镇守边疆的大将军岳关,一大家子除了大哥岳重楼在京城当了御前侍卫之外,其余人都在边疆,所以岳时初打定了主意离开邹家,就得找原主大哥当倚仗。 洗漱好,又填饱肚子之后,岳时初就带上昨天在邹鸿义书房里搜查到的证据,光明正大地去了京兆府。 等到京兆府的杜大人听到有人要状告丈夫与嫂子有不伦之情甚至殉情而死的事后,震惊的下巴都要掉到地上了,连忙喊住前来报告的衙役:“难道是昨天永安伯那二儿媳来告状了?” 衙役昨天也是见过岳时初的,因此点点头道:“确实是永安伯的二少夫人。” “可她丈夫昨天都死了啊,她还来告什么?不是多此一举吗?”杜大人百思不得其解。 “回大人,二少夫人说即使邹鸿义死了,她也要上告,然后跟他义绝,因为她耻于与这样的男人为伍,不想自己顶着他遗霜的名头过活……”衙役脸色复杂地回答。 杜大人一怔,叹了口气,说:“也是个性子烈的可怜人,让她进来吧,再让人去请永安伯一家人前来。” 于是岳时初就见到了杜大人:“大人,请您允许我跟邹家义绝!” “义绝可不是一件小事,事关两家之间的关系,你要不要重新考虑一下?”杜大人温和地问她。 “不用考虑了,邹鸿义做出那样寡廉鲜耻的事来了,我觉得把自己跟他的名字放在一起都恶心,大人您同样有女儿,请您试想一下,如果您的女婿跟嫂子搞在一起,却对您女儿冷漠以待,害得您女儿整日郁郁寡欢,您会怎么样?”岳时初定定地看向杜大人,问道。 《女总裁的全能兵王》 杜大人顺着岳时初的话一想,想到自己从小捧在手心里宠爱的女儿,嫁人之后居然被丈夫这么对待,顿时觉得肺都要气炸了!于是这么设身处地一想之后,他便没有继续劝说岳时初了。 “义绝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得双方都在场才行。”杜大人提醒道。 “大人放心些,我已经派人去请我大哥来了,他完全可以代表我娘家。”岳时初时说道。 “那好,等人齐了再说吧。”杜大人点头。 大概两刻钟之后,一个身材高大、面容俊朗的年轻男人就一阵风似的刮进了京兆府衙门,岳时初看见他,顿时眼睛一亮:“大哥!” “小妹,你没事吧?那个混账死了倒是便宜他了,要是没死,我能把他直接送上天,居然敢这么辜负我妹妹!还跟自己的嫂子搞上了,我呸!真是说出来都嫌脏了我的嘴!净做些龌龊事,我当初就不该同意让你嫁给他这个人面兽心的混账……”岳重楼一看到妹妹就噼里啪啦地骂起了邹鸿义,气得怒气冲天。 “哥,说起他我也嫌脏,所以我现在不就来跟他们邹家义绝了吗?我可不一点儿都不想再跟邹鸿义扯上任何关系了,哥,你会支持我的吧?”岳时初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岳重楼二话不说就道:“支持!当然支持,邹鸿义害了你年纪轻轻就当了寡妇,还做出那种恶心事,当然得跟他断绝任何关系。” “那就好,那等会儿你帮我跟邹家人理论,我担心他们会死抓抓我不放,为他们儿子的丑事遮掩。”岳时初松了口气说道。 岳重楼顿时怒不可遏:“他们敢!” 话正说着,就又有人进来了,岳时初一看,正是永安伯和邹鸿义,这两人老的老、弱的弱,走到这里已经面色煞白,浑身是汗,让人担心他们下一刻会不会马上就晕倒了。 杜大人看见了,连忙让人搀扶一下这两人,他也不喜欢邹家人,但担心他们一不小心死在这里,那他可会被拖累的。 “永安伯,今天让你们来这里,是为了我们岳家跟你们邹家恩断义绝的事。”岳重楼冷凝着脸,没好气地对这两人说道,事实上如果不是这两人弱成这样子,他很想上手狠狠揍一顿,虽然这两人不是罪魁祸首,但谁让他们是邹鸿义的父兄呢?他就是迁怒了。 “什么?恩断义绝?不行,亲家侄子啊,你该不会信了我儿鸿义被人传的那些事吧?那不是真的,你要相信我们啊,鸿义那么好,怎么可能做出那样有违人伦的事……”永安伯红着眼眶对岳重楼道,模样可怜极了。 然而岳重楼可不会被他这幅样子所迷惑,他冷笑一声,说:“你把我当傻子吗?那么多人看见你二儿子跟大儿媳殉情的书信,还想狡辩?” 这时候岳时初连忙把她搜到的证据拿出来,对永安伯道:“伯爷,这些都是我从邹鸿义书房里搜出来的东西,是邹鸿义和慕容柳互诉衷肠的情信,慕容柳的手帕已经他们之间的定情信物和一些礼物,证据确凿,你还想否认?” 永安伯颤抖着手看向那些东西,顿时老泪纵横,对岳时初道:“是鸿义对不起你,但你看在我们邹家现在老的老、弱的弱的份上,不要做得这么绝,好歹你跟鸿义是结发夫妻……” “老爷子,我看您是老湖涂了,跟我提跟邹鸿义是结发夫妻?您不觉得这很讽刺吗?”岳时初嘲讽地问。 1014、叔嫂文被害原配(6) 邹鸿信这时候轻咳了好几声,才语气虚浮地对岳时初道:“弟妹,鸿义确实对不住你,你可以跟他和离,但没必要做到义绝这么严重的程度……” 岳时初连忙喊道:“停!你别叫我弟妹,我不想跟你那狼心狗肺的弟弟扯上任何关系,你能认把你绿了的弟弟,我却不想跟一个背叛我的男人有夫妻之名!” “是我喊错了,对不住……”邹鸿信轻咳一声,“你嫁到我们家里来确实受了很多委屈,我们家可以给你补偿……” “补偿?难道我岳家缺你那点补偿吗?我妹妹的名声是钱财能补偿得了的吗?是你们家当初求上门来娶我妹妹,娶了之后却不珍惜,任由她被邹鸿义亏待!你们现在还有脸来跟我提什么补偿?如果不是你们家,我妹妹明明可以嫁一个跟她情投意合的丈夫,生几个乖巧聪明的孩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因为丈夫跟嫂子偷情的事被人指指点点,还成了寡妇,你们邹家缺了大德!”岳重楼怒气冲冲地朝邹鸿信吼道,双手握得紧紧的,如果不是还有理智在,他是真的想狠狠揍一顿邹鸿信,谁让他有那么一个寡廉鲜耻的弟弟? 邹鸿信脸上浮现出羞愧难当的神情,永安伯也脸色晦暗,几乎站都站不稳了,杜大人生怕他有个好歹,连忙让人搬了个椅子来让他坐下。 岳重楼冷哼一声:“别以为用苦肉计我们就会心软,今天我们岳家跟你们邹家义绝是不可能改变的。” 永安伯和邹鸿信又劝说了兄妹俩好几遍,杜大人也在一旁和稀泥,但岳时初和岳重楼都铁了心要跟永安伯府的人恩断义绝,因此无论他们怎么劝说都一心只想义绝。 无可奈何之下,永安伯和邹鸿信只好答应了,这也是因为他们现在处于弱势的一方,无论情和理都在岳时初这一方,因此即使他们再不想,也没办法改变岳时初的决定。 于是最后,双方在杜大人的见证下,写了义绝书,在京兆府备桉之后,岳时初便跟邹家毫无瓜葛了。 “哥,带人去把我的嫁妆都搬回家!”岳时初收起义绝书,喊岳重楼。 “你放心,大哥今天一定把所有属于咱们家的东西都搬走,一根木屑都不给他们留下。”岳重楼拍着胸口说道。 达到了目的的兄妹俩便往永安伯府去搬嫁妆了,留下面如土色的永安伯父子俩。 “幸好邹鸿义他娘生病了没办法去官府,要不然咱们今天想从邹家这腌臜地里脱离出来还有得磨,那女人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最会撒泼,要是她在场,肯定不准我跟他们家义绝。”岳时初在路上一脸庆幸地对岳重楼道。 岳重楼立马脸色一沉:“那老东西是不是仗着身份磋磨你了?她当初替儿子求娶你的时候,信誓旦旦说一定把你当亲生女儿看待,原来都是蒙骗我们家的?” 岳时初点头:“大概以为我嫁到了他们家,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就不需要再对我那么客气了吧,如今她被小儿子和大儿媳的背德之情打击得病倒了,真是报应。” “对,就是报应,可惜了就是邹鸿义死得太快,要不然我能揍得让他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居然敢这么对我妹妹!”岳重楼一想到那个道貌岸然的邹鸿义,心中就来气。 兄妹俩很快就到了永安伯府,因为永安伯府本来就没落了,而唯一的指望邹鸿义也死了,还闹出那样天大的丑闻,所以这永安伯府此时便愈发显得破洛颓败起来。 岳重楼嫌弃地说道:“妹妹,当初爹娘真不该听了媒婆的吹嘘,以为这伯府真的能在邹鸿义手上重新崛起,就把你许配给那个伪君子……” “算了,哥,吃一堑长一智,有了这一回,爹娘以后应该再也不敢催我成亲了。”岳时初说道,邹鸿义跟慕容柳偷情的事败露之前,大家都觉得他是个正人君子,光明磊落,是有着大好前程的青年才俊。 可谁知道他居然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呢?伪装得那么好,也不怪原主的父母都以为他是个值得托付女儿的好女婿。 事实上,在原世界剧情里,邹鸿义就伪装了一辈子,最后平步青云,成了朝中重臣之后,还被称赞人品贵重,谁能想到他私底下做的那些龌龊之事? 岳时初带着岳重楼毫不客气地把所有嫁妆以及她的个人物品都搬走了,住在福寿院的邹母本来是不知道这事的,但搬东西的动静太大,她大概是听到了,派人去查看,这一查看,就知道了岳时初要跟邹家恩断义绝的事,立马怒气冲天。 “把岳时初给我叫来!”伯夫人强撑着精神朝仆从怒喊,她以为岳时初还是那个任由她支使得团团转的儿媳妇。 岳时初听到下人战战兢兢地来传达伯夫人的命令,只觉得好笑,说:“你回去告诉她,我已经跟邹家恩断义绝了,再也不是她的儿媳妇,从今往后,我跟她什么关系都没有了,就不去见她了。还有,别以为我忘了以前她故意折腾我的那些事,我是看在她现在病了的份上,才没有去找她报仇的,要是她敢再来找事,我不介意新仇旧恨一起找她报!” 那下人一听,吓得再也不敢说什么,逃也似的跑出去跟伯夫人回报了。 伯夫人听见下人带回来的话,顿时气得眼前一黑,就晕倒了,周围伺候的人吓得眼泪都出来了,幸好有会些医术的老嬷嬷给她把了脉,知道她只是气急攻心才晕倒,并没有生命危险,这才松了口气,否则在邹家男人都没有在府上的情况下,要是伯夫人出了事,那她们就别想活了。 岳时初和岳重楼带着一群人花了大半个时辰,才把所有东西从邹家搬离了。 这么大的动静自然引起了邻居街坊的注意,等看到下人们把一箱箱东西抬出来,甚至还有拔步床和罗汉床这些家具,顿时大吃一惊,再一打听,便知道岳家跟邹家恩断义绝了,人家岳家的姑娘自然不再是邹家的媳妇,这不就把嫁妆都带走了吗? 1015、叔嫂文被害原配(7) 大家完全没想到岳家还有这样的魄力,不过也能理解,毕竟谁家娇宠着长大的女儿嫁了人后被人这么折辱辜负能不生气啊?本来就是邹家理亏,自己儿子跟嫂子殉情死了,难道还要人家无辜的、才嫁过来半年的小娘子给他守寡?呸!他也配?! 于是本来就在风头上的叔嫂殉情事件又多添了一件谈资:那殉情的二少爷的夫人跟夫家断绝关系了! 邹家因为邹鸿义,名声已经臭不可闻了,岳时初的做法大家都能理解,并没有哪个圣母病的人跑出来说她做得太过。 而慕容家更是愁云惨澹,他们家出了一个不安于室、跟小叔子偷情的女儿,慕容家的姑娘就惨了,一下子成了水性杨花、淫‘荡下贱的代名词,已经嫁出去的有几个还被休了回来,而订婚未出嫁的,男方立马派人来退亲了……在这种本来就对女人管束得分外严厉的时代,她们的一辈子基本上都被毁了,慕容柳害人不浅。 慕容柳的尸体那天被送回来之后,慕容家的人恨不得把她鞭尸了,她做出这样的丑事,慕容家不把她扔到乱葬岗去已经是厚道,又怎么可能给她大办丧事、风光厚葬?因此慕容家只买了一个最便宜的薄棺材,随便找了块地,趁着天黑偷偷把她下葬了,之后更是恨不得把她存在的所有痕迹都抹除掉,因为她是家族耻辱。 邹家的下人这几天出门采买东西都得偷偷摸摸、遮遮掩掩,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生怕被人指指点点,说:“啊!原来你家主人就是小叔子跟嫂子偷情的永安伯府啊?啧啧……”这不不是难堪至极? 不过这些人家处境如何,已经跟岳时初毫无关系了,她带着嫁妆浩浩荡荡地回了岳家,岳重楼生怕她还在为这件事伤心难过,想尽了办法想让她开心,比如找戏班子回来给她唱戏、找秀娘给她做衣服、让京城的珠宝店送货上门任她挑选喜欢的首饰…… 有这样的哥哥宠着,岳时初快乐得不得了。 “哥,你赶紧销了假回去上值吧,你再这样待在家里,小心差事都没了。”岳时初见岳重楼这几天都在家里陪她,便好心对他道。 “不会的,陛下仁慈,听说了妹妹的事很是同情,特意允了我好几天假。”岳重楼摸了摸岳时初的脑袋,说道。 “陛下都知道邹鸿义的丑事了?”岳时初十分惊讶,“不会是哥哥你故意跟他说的吧?” 岳重楼斜睨了妹妹一眼,说:“这种又不是什么好事,我有必要跟陛下说?你别小看了陛下,邹鸿义跟慕容柳殉情的事闹得沸沸扬扬,京城里都传遍了,陛下想不知道都难。” “哦。”岳时初回忆了一下当今皇帝,发现没什么印象,不过她如今对这皇帝没有好印象,毕竟在原世界剧情里,邹鸿义伪造了原主父亲通敌叛国的证据,而这位皇帝二话不说就把原主娘家灭了族,虽然罪魁祸首是邹鸿义,但轻信佞臣、多疑寡恩的皇帝也是帮凶。 岳时初好说歹说,终于说服了岳重楼,让他第二天回去上值了。 她自己则易容成了一个少年,带着大丫鬟知春,光明正大地出府逛街去了。 “小姐,我们这样出来会不会不太好?”知春别扭地扯了扯身上的书童衣服,岳时初如今女扮男装,她的丫鬟自然也要变成书童了。 “怎么不好了?我们又不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只是为了方便才换了个男人的身份出来而已,你别太担心,没事的。”岳时初安慰她。 “可奴婢怕装得不像男人啊。”知春是个温柔窈窕的姑娘,胆子不大,这回被岳时初掇撮着女扮男装,便忐忑不已,哪哪都不自在。 “你跟着我学就是了,走路步子迈大一些,,说话声音粗一点……”岳时初指点道,但她一看知春那习惯性的小碎步怎么也改不了,一慌张甚至还同手同脚了,便忍不住揉了揉额头,说,“算了,算了,你装不像就别装了吧,最多别人见了你,会以为我一个小纨绔带着自己宠爱的女扮男装的丫鬟出来玩,没什么大碍。” “都是奴婢没用。”知春十分愧疚。 “没关系,不必勉强。”岳时初又不是什么苛刻的主子,知春完全没接受过伪装的教导,现在没办法伪装成男人很正常,不过她还是提醒道,“从现在起,你不能叫我大小姐,得叫我二少爷,我现在就是将军府的二公子岳重阳,知道吗?” “是,二少爷。”知春很机灵地回答。 岳时初顿时满意了。 “二少爷,咱们现在去哪里啊?”知春问。 “我听说西城郊外有绵延十里的莲池,现在正是莲花盛开的时候,不如我们去泛舟赏荷吧?”岳时初灵光一闪,想起前两天那戏班子的小花旦说起有客人邀请他们去莲池唱戏。 “这……可以吗?听说那莲池很多人去,要是不小心发生点什么事,比如掉下池塘之类的,那怎么办?”知春想得有点多,忧心忡忡地问。 “我会凫水,别担心,要是你也掉下去了,我救你。”岳时初拍拍她的肩膀,说道。 知春见她铁了心要去赏荷,没办法,只好想着她大不了寸步不离地跟着小姐,别让她出事就行了。 这十里莲池其实是当今皇帝亲姑姑大昌公主的园子,以前并不对外开放,只用于他们夫妻游玩,只是后来大昌公主的驸马背叛了她,在外面偷偷置了外室,大昌公主气得休了驸马,先皇也气恼驸马一家居然敢对不起公主,于是把他们一家罢官,赶回老家去了。 莲池以前是作为大昌公主夫妻恩爱的象征,但被背叛之后,大昌公主再也没来过莲池,等她过世之后,她的子孙不希望莲池的美景被荒废,于是便开放了让大众游玩。 当然了,有这闲情逸致来赏莲的人,自然只有有钱有闲的王公贵族,平民百姓忙着讨生活挣钱都来不及,哪里有这个赏景的时间?因此莲池开放了倒是便宜了贵族们。 1016、叔嫂文被害原配(8) 岳时初带着知春到了十里莲池的院门外,还没进去就已经听见了里面有鸟鸟琴音传来。 “看来很是热闹啊。”岳时初唰地一下把手中的扇子打开,顿时成了风流倜傥的富贵公子哥儿,“知春,咱们进去吧。” 然而她还没来及迈进院门,突然不知道从哪里冲出来一个三头身的小姑娘,一下子抱住了她的腿,扬起小脑袋奶声奶气地叫了一声:“舅舅……” 然而等她一看清岳时初的脸,便顿时拧起了她那两道澹澹的眉,眼神迷茫,很是疑惑地又试探着叫:“舅舅?” “小可爱,你认错人了,哥哥可不是你舅舅啊,你跟你舅舅走散了?”岳时初把小姑娘抱起来,捏了捏她的小脸蛋,问道。 “哥哥?”小姑娘又奶声奶气地叫了一声,岳时初点头应道,“是的,你可以叫我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长乐!”小姑娘睁着一双又黑又亮的圆眼睛好奇地看着岳时初,一点儿也不怕生。 “原来你叫长乐啊,那哥哥再考考你,你舅舅叫什么名字?”岳时初笑得一脸温柔地问她。 “舅舅就叫舅舅啊。”长乐小姑娘理所当然地回答。 岳时初一噎,算了,问一个两三岁的小姑娘她舅舅的名字确实有点难,岳时初四处张望了一下,却根本没发现有符合“舅舅”这个身份的人。 “你是跟你舅舅来这里玩的吗?怎么不见你舅舅了?”岳时初耐心地问小姑娘。 “舅舅……舅舅去找人……”长乐小姑娘眨了眨眼睛,冒出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二少爷,可能这位小小姐的舅舅就在莲池里游玩,才不小心把她忘了呢。”知春猜测道。 岳时初也觉得应该是大人在里面玩得太忘我了,才跟小姑娘走散了,而且周围也没有人能询问,便抱着她进来莲池。 十里莲池其实是一个大园子,只不过这园子占地面积最大的是莲池,就这么叫了。 “小宝贝,你舅舅在哪里玩,你还记得吗?带哥哥去找你舅舅好不好?”岳时初对小姑娘道。 “好。”小姑娘回答得非常利索,还真的指了一个方向给岳时初,然而岳时初越走越偏僻,发觉已经离的莲池有些远了,到了园子少有的几座宅院里面。 “你舅舅真的在里面吗?”岳时初开始怀疑这小姑娘的话了。 “跟舅舅玩……躲猫猫呀……”长乐小姑娘拍着小手笑嘻嘻地说道。 岳时初顿时一拍额头,她真是傻了,居然把这才两三岁的孩子的话当真了,她认真地对小姑娘道:“我们是去找你舅舅,不是要跟你舅舅玩躲猫猫,你明白吗?” 小姑娘睁着一双无辜的圆眼睛看着岳时初,然后心虚地移开了视线,低声都囔道:“舅舅……舅舅不知道去哪儿了……” “二少爷,她也许根本不知道她舅舅在哪,咱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这里看着就没有人,太安静了……”知春有些害怕地说道。 “那咱们出去吧。”岳时初同意了,这种偏僻的地方不是女干情频发就是凶桉现场,她们这种不是主角的人撞见了,很可能就是炮灰了,虽然她不怕什么危险,但她怕麻烦,于是她又抱着长乐小姑娘出去了。 莲池旁边有许多凉亭,里面三五成群的人或是在赏景,或是在闲聊,又或是品茗饮酒,总之悠闲又和乐;还有些人则已经泛舟湖上了,吟诗作画、弹琴舞剑,很是逍遥。 岳时初到处看了看,都没发现有空闲的小舟,顿时懊恼地说:“知春,难道来这里游玩还得自备小船?” 知春也没来过这里,她立刻机灵地说:“二少爷,要不让奴婢去问问有没有租船的地方?” “那你去吧,我就在这里等你。”岳时初回答道,于是知春便去打听了。 长乐小姑娘这时候眼睛一亮,指着莲池边一朵柔粉盛放的荷花,转过头来一脸期待地对岳时初道:“花花,摘花花呀……” 岳时初捏了捏她肉都都的小脸蛋,说:“花花不能随便摘的啊,不过我们可以过去看看或者摸摸。” 说着她就抱着小长乐走到莲池边那朵荷花旁,斜抱着,让小姑娘伸出小肉手,说:“来,你可以摸摸它。” 小姑娘顿时笑弯了眼,好奇地伸出手去碰那朵花。 “哥哥,摸到花花了!”小长乐碰到了那朵带着香味的漂亮荷花,惊奇地叫到,她边说着还边贪心地往外移着小身子,想要触碰更多花瓣。 “长乐!”一声充满了焦急又慌乱的男声从不远处传来,岳时初还没反应过来,发出爆喝的男人瞬间就施展轻功跃了过来,一把从她手里夺过长乐。 岳时初被他粗鲁的冲撞撞得不由自主地往旁边一倒,如果不是她反应快,动作灵敏,都能被他撞到莲池里去了。 岳时初顿时怒了:“你这个男人到底怎么回事?把小孩弄丢了就算了,还恩将仇报想把我撞进池塘里?!” 翟晚庭这时候已经飞快地把长乐全身都检查了一遍,发现她没有受伤,这才松了口气,听见岳时初的话,他刚刚才平复的慌乱心情一下子就不耐起来,冰冷着一张脸,质问道:“你还有脸说我?刚刚长乐大半个身子都悬在了池塘上,万一你手一抖,她就会掉进去,这有多危险你难道不知道吗?!” 岳时初气极反笑了,说:“我的手根本不可能抖,而且我有足够的把握才会这样做,并不是鲁莽。反倒是你,你就是长乐的舅舅吧?我遇到长乐的时候她一个人已经走出了园子外面,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你不知道她一个小姑娘出现在外面,要是被人贩子看见了有多危险吗?那个时候,你这个舅舅又在哪里?” 翟晚庭顿时被她的话堵得哑口无言。 “哥哥、舅舅,你们不要吵架呀。”长乐小姑娘这时候拉了拉她舅舅的胳膊,又眨巴着眼睛看向岳时初,小小年纪还要操、心给大人劝架。 岳时初看见她这模样,顿时心软了,说:“算了,看在小长乐的份上,原谅你险些把我撞进池子里的事了。” 1017、叔嫂文被害原配(9) “对不起,是我太莽撞了,长乐不见了,我很着急,一看见她就顾不了其他事了。谢谢你帮我照顾了她,没有让她走丢。”翟晚庭虽然依旧冷着一张脸,但到底知道是他有错在先,而岳时初又对他有恩,帮他找到了外甥女。 岳时初见他服软了,便轻哼一声,没有再呛他,但还是没好气地说道:“你外甥女儿差点就走丢了,你如果自己没有时间带她,好歹多派点人在她身边,别让她乱跑,否则等她真不见了,你后悔都晚了。” 翟晚庭看着还自己怀里软软的外甥女,听见岳时初这番话,心中也很少愧疚,说:“谢谢你的提醒,我以后会注意,不知府上是哪里?我改天带上礼物上门道谢。” “不必了,举手之劳而已。”岳时初想起自己如今还是女扮男装,不好露陷,便连忙拒绝了,还对长乐摆摆手,道:“小长乐,哥哥要走了,再见!” 长乐也乖乖地举起小肉手朝她晃了晃,咧着小嘴笑着说:“哥哥,再见。” “等一下,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身份。”翟晚庭连忙喊住转身要走了岳时初。 “岳重阳。”岳时初毫无心理障碍地把远在边疆的弟弟的名字说了出来。 “岳重阳?”翟晚庭拧着眉头想了一会儿京城里哪几户高门大户姓岳,确实有好几家,不过他脑中灵光一闪,想起朝御前有个侍卫叫“岳重楼”,岳重楼跟岳重阳,这两个名字如此相似,说它们没点关系都没人信。 翟晚庭作为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大理寺少卿的人,自然知道朝中的大将军就姓岳,岳重楼正是岳将军的大儿子,所以这位岳重阳也是岳大将军家中的后辈了。 知道了岳时初的身份,翟晚庭心里便有了决定,他肯定要去感谢一番的。 “舅舅,去玩……去玩……”翟长乐伸着小手一脸憧憬地望着湖面上的小舟,对她舅舅说道。 翟晚庭把她的小肉手捉回来,轻声哄劝到:“长乐乖,舅舅现在没有时间,不能陪你继续玩了,咱们下次再来好不好?” 长乐顿时失望极了:“不好嘛,现在就去呀。” “长乐,别闹,舅舅下次再陪你来,乖一点。”翟晚庭即使心中愧疚,却还是执着又坚持地拒绝了外甥女去玩的要求。 长乐终于忍不住委屈,哇地一声大哭起来,翟晚庭顿时窘迫地一边哄她别哭,一边离开这里。 而另一边,岳时初已经找到了知春,知春不知道怎么的,真的让她找到了一条愿意出租的小船:“二少爷,快!快,奴婢找到小船啦!” “知春就是能干。”岳时初高兴地称赞了她一句,“回去给你奖励。” “谢谢少爷!”知春顿时更有奋斗动力了,忙前忙后把小船整理了一遍,才把岳时初迎了上来。 小船很小,知春和岳时初一人占了一头,一人手里拿着一把桨。 “小……二少爷,奴婢不会划船啊。”知春手忙脚乱地划了两下船桨,险些把小船划翻了,十分沮丧。 “别担心,我会,我来控制方向,然后我让你动手划桨的时候你再划。”岳时初安慰她道,这种小船对于她来说简直像是小玩具,毕竟在其他世界里,她还在狂风暴雨的大海上划过船,那才叫惊险刺激呢。 于是有了岳时初当主力,小船便慢悠悠地动了起来,在满池塘的荷花缝隙里划过,彷佛一条灵活自如的鱼在水里穿梭。 那些在大船上赏景吟诗、弹琴作画的游客,看见岳时初这条在碧波潋艳中飞快而自由穿梭的小船,纷纷惊奇地问:“那条灵活得跟泥鳅似的小船是哪家的?划得这么快,居然不会被莲花莲叶拌住吗?” 又有那最喜浪漫风雅的文人墨客,看见那艘简答而灵巧的小舟在满湖碧绿的荷叶以及朵朵粉红清艳的荷花中穿梭,顿时爆发出了惊人的灵感,说:“此情此景趣稚可爱,不正是可入画的内容?”于是立刻一脸激动地拿出纸笔要画出这场景了。 而那风流爱玩的,则笑眯眯的,意有所指地说:“瞧,这才是真正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呢,不知道是哪位兄台如此技高,实在是我说不能的,真想结识一番啊。” 于是几乎快玩疯了的岳时初和知春,等划船划累了之后,就有一艘华丽非凡的大船停在了她们小船前头,然后一个清俊斯文的年轻公子走到船头上,面带笑容地对岳时初道:“不知道兄台尊姓大名?鄙人朱新阳,想跟兄台结识一番。” 《种菜骷髅的异域开荒》 岳时初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这人为什么想跟自己结识?她直接坦白地问了:“你为什么想认识我?我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小老百姓罢了。” 朱新阳顿时笑容更深了,说:“普通小老百姓可不会把船划得如鱼得水,在这莲池中随意穿梭。我就实话实说了吧,因为你们刚刚划船划得太漂亮了,我看得很心动,所以就想认识你们了。” 岳时初只觉得这人果然是太闲了,划船划得漂亮这也值得去结识?他怎么不去结识一下出海捕鱼的渔夫? 岳时初并不想理会他,直接想划着自己的小船离开,朱新阳见状,连忙喊住他:“哎,小兄弟你别走啊,把名字告诉我呗,我还想跟你请教一下划船呢!” 岳时初把船划得更快了,正当这一大一小的船你追我赶之际,忽然远处传来一声“噗通”的声音,接着是一个惊慌尖叫的女声:“不好了!小姐掉进水里了!” 岳时初顿时往那声音发出来的地方看去,只见有人掉进水里的也是一艘大船,跟朱新阳那艘差不多大小,这时候,那艘船上的人已经开始乱了,大家慌里慌张,又手忙脚乱,喊人的喊人、哭叫的哭叫,还有愤怒的愤怒,喧闹得不行。 不多时,已经有好几个人跳进水里去救人了。 “小姐!呜呜……小姐在那里!”丫鬟哭喊着给下水的人指明方向。 1018、叔嫂文被害原配(10) “是哪家的小姐这么倒霉掉进水里去了?”朱新阳神情恍忽地问,都被这件事震惊的忘了继续纠缠岳时初了。 而知春则一脸惊慌地看向出事的地方,内心非常同情那位掉进水里的小姐,她众目睽睽之下掉下水,即使被人救上来了,以后的境遇可能也好不到哪里去了。 岳时初则一脸兴味地看向那个惊慌尖叫的丫鬟,那个丫鬟虽然一副着急慌乱,似乎很担心主子的模样,但岳时初用她优良的视力看清楚了她的眼神,她的眼神并不如她外在表现出来的那么惊慌,反而有种隐秘的欣喜和快意,这就很有意思了,不是吗?心思不纯的丫鬟、落水的小姐,还有那艘船上乱糟糟,不知道是在帮忙还是在捣乱的人群…… 半刻钟之后,一个湿漉漉的娇弱姑娘终于被众人从湖里托举了出来,如今天气热,身上的衣裳单薄,于是那姑娘湿透了的衣裳紧紧贴在身上,让她身体曲线毕露,而这,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看着这场景的,一大半是男人。 那姑娘已经昏迷了,没有任何反应,众人把她救起来之后,那个丫鬟顿时扑到她身上嚎啕大哭起来:“小姐!小姐!你快醒醒啊……” 哭得好像她的主子已经死了一样,周围的人看着,一时之间也有些茫然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别哭了!赶紧给你小姐按按胸口,让她把水吐出来啊。”一个穿着黑色衣裳的年轻男子冷着一张脸对那丫鬟说道。 那丫鬟这才手忙脚乱地开始给小姐按胸口,只是她笨手笨脚的,手基本上没按在正确的位置,根本不可能把她主子的肚子里的水按出来。 岳时初看着她那笨拙的动作,很难不怀疑她是故意的。 “知春,咱们划船过去看看吧。”岳时初跟知春一起把小船划到了那艘大船旁边,近距离让她把现场看得更清楚了。 朱新阳也吩咐手下把他的船开了过去。 “咦?这不是叶丞相家的叶大小姐吗?居然是她掉进水里了。”朱新阳看清楚了晕迷的那个姑娘,惊讶地说道。 “你认识她?”岳时初问他。 朱新阳见她终于搭理自己了,立马抓住机会表现自己:“当然认识了,她是叶丞相的嫡长孙女,当今圣上的贵妃是她的姑姑,她这样的身份地位按理说身边围着很多人才是,怎么会让她掉进水里的?掉就掉了,可她都被救上来了,怎么还只有一个丫鬟在抢救?” 朱新阳说着说着,自己都疑惑起来,说话的声音都低了下去。 大概这位叶大小姐命不该绝,在那丫鬟胡乱地按压下,居然真的把她按醒过来了,她一清醒就立刻扑到地上大口大口地把水吐了出来,等把肚子里的水都吐完了,她才睁开眼睛,看清了周围的景象之后,顿时飙出一句:“卧槽!这是哪里?” 岳时初听见她这句完全不符合一个高门淑女身份的粗鲁话语,顿时挑了挑眉,眼里的兴味毫不遮掩,她弯了弯唇,看向那位叶小姐。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千万别吓我啊!”那丫鬟哭哭啼啼地抓住叶小姐的胳膊喊道。 “你是谁?我又是谁?”那位叶小姐惊慌失措地问丫鬟,她又往四处望去,发现这里是自己从未见过的陌生地方、陌生人,顿时露出如同五雷轰顶般的神色。 “小姐?您怎么了?您连自己都不记得了吗?您是丞相府的大小姐啊!您刚刚落水了才被救上来……”丫鬟大受打击地说道。 “丞相府的大小姐?”叶小姐听见丫鬟的话,童孔勐地一缩,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从来见过的精美衣裳,再结合周围的环境,顿时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浮现在她脑海里:我穿越了?! 她震惊过后,在陌生地方醒过来的惊慌很快就变成了狂喜,不过这会儿并不是她高兴的时候,她立马采用了众多穿越前辈会使用的方法,做出慌张的模样,抓住眼前的丫鬟,说:“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天啊,叶姑娘落水之后居然失忆了吗?”周围的人窃窃私语。 “落水会让人失忆吗?”有人茫然地询问。 “这……大概会吧。”有人不确定地回答,“毕竟在鬼门关里走了一趟,丢了记忆也有可能?” 岳时初此时已经完全可以肯定这位叶姑娘已经换了一个灵魂了,还是为在后世见多识广的灵魂,不知道这位新的叶姑娘会给这个世界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不过这都不关岳时初的事,毕竟原身跟这位叶姑娘也没什么交情,最多在某些社交场合见过几次面。 其实岳时初有些怀疑,她弄死了这个世界的原男女主角是造成这位叶姑娘被魂穿的原因之一,毕竟这个世界的主角都被她灭了,那重新再找新主角不就行了?换了魂的叶姑娘就很符合穿越女主的设定嘛。 岳时初顿时觉得自己已经平平澹澹的生活又有了新乐趣,她很期待这位新女主角会带给她怎么样的惊喜,总不会比那对恶心人的偷情狗男女更差吧? 岳时初看完了热闹,就想离开了,却没想到旁边还有个朱新阳依旧对她没死心呢:“小兄弟!你先别走啊,快告诉我你是哪家的,我以后好找你玩啊。” “你问我之前怎么不先介绍你自己?”岳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道。 “哦哦,对对,那我就说了,我爹是昌平侯,我是我爹的小儿子朱新阳。你到底是哪家的我,我在京城混得很熟,但好像没见过你啊。”朱新阳仔细盯着岳时初看了又看,还是很纳闷。 岳时初心想,你要是见过我那才奇怪呢。 她现在这幅模样把本来属于女子的柔和面容改造得有了男子的硬朗锋利线条,跟原主边关里的弟弟有些相似,而她弟弟一直在边关,很少回到京城,朱新阳能记得才奇怪。 小书亭app “我叫岳重阳,我爹是岳将军。”岳时初见朱新阳这么有诚意,便也不心虚地把自己弟弟的名字报了出来。 这年头,贵族子弟们自我介绍也得拼爹,真是令人唏嘘,岳时初忍不住假惺惺地感慨了一番。 1019、叔嫂文被害原配(11) “原来是岳兄啊!岳兄你之前不在京城吧?怎么划起船来却这么厉害?难道你有特别高的天赋?”朱新阳恋恋不忘岳时初的小舟在荷花丛中穿梭的潇洒样子,眼睛亮晶晶地问。 岳时初:“大概是因为我是习武之人吧,习武之人力气大、动作灵活,自然能很好地控制小船,你可以先试试把身手练出来。” 岳时初并没有说谎骗他,只是朱新阳一听说要练武,顿时皱了起了眉头:“还得练武啊,这也太累了,还有没有其他更容易的方法啊?” “有一种方法,对于你来说,方便快捷又很轻松。”岳时初点点头说道。 朱新阳顿时惊喜地问:“什么方法?快告诉我!” “那就是让经验丰富的老手来划啊,你只需要坐着享受就行了,就想你现在坐着这艘大船一样。”岳时初很是真诚地回答他。 朱新阳听见他这话,脸顿时就垮下来了:“让别人划那还有什么意思啊?” 岳时初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这人既不想自己受苦练武,又不希望让别人来划船他享受,那他到底想怎么样? “时候不早了,我得回府了,再见!”岳时初说完,便不再理会他,直接跟知春划着小船回到了岸边,朱新阳一脸艳羡地看着她那行驶得飞快,灵活自如的小船,感叹道:“岳兄这本事可真厉害,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练出这门技术……” 站在一旁的小厮心说:少爷啊,您娇生惯养的,想要练出跟人家岳少爷那般的本事,可能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岳时初在十里莲池玩了大半天,总的来说,还是很高兴的,想着下次还能带着大哥岳重楼一起来。 翟晚庭带着翟长乐回了府,翟长乐玩了一天也累了,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翟晚庭让她睡下之后,便开始处理今天照顾小长乐的下人。 这天他本来是去十里莲池办案的,长乐因为看见他出门,非要闹着也要跟着去,他见这案件并不是十分重要,便同意了带上长乐,又带了好几个下人想要专门在他忙的时候照看长乐。 却没想到这些下人根本没有用心照看长乐,一个个地到了十里莲池,不知道是被这美景和热闹的景象所诱惑,还是有其他见不得人的目的,总之,在他忙碌之下顾不得长乐的时候,这三个下人各找各的理由,居然只留下长乐自己待在一个小凉亭里。 虽然最后离开的那个下人叮嘱了长乐不要离开,但长乐在凉亭等了好一会儿都没有人回来,她又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于是很快便忘了大人叮嘱,自己离开了那里,东转转西转转,不知怎么的,居然跑出了园子的大门,正好遇到来游玩的岳时初,如果不是遇到岳时初,那她真的很可能就走丢了。 因此翟晚庭非常愤怒,他没有想到自己的一时大意居然差点弄丢了外甥女,如果外甥女真的走丢了,那他一辈子都没办法原谅自己。 翟晚庭直觉这件事并不单纯是下人玩忽职守,因此便用上了刑狱的手段去审讯这几个下人,果然酷刑之下,几人招供了。 听到是本家那边出的手之后,他脸色极其难看,薄唇抿得紧紧的,眼睛里的仇恨几乎要从里面溢出来:“果然对他们还是太仁慈了吗?他们居然还有胆子敢对长乐出手……” 翟晚庭是世家翟家的旁支,翟家主支本来枝繁叶茂也兴旺发达,先帝时出了好几个朝中重臣,非常显赫,然而,他们家在最近一次皇权的交迭中站错了位置,成了新帝的眼中钉、肉中刺,于是等新帝一上台,翟家主支的那几个官不是被罢官流放、就是被停职不录用,甚至连下一辈子弟都被压制的出不了头。 而翟晚庭这一支虽然也姓翟,却已经跟主支出了五代,算是很疏远的血脉了,除了还有个姓、有点微薄的血缘关系,其他的就跟陌生人也差不多,根本不怎么来往。 但七八年前,主支为了拉拢一个官员,想要联姻,选来选去就选中了翟晚庭的姐姐,本来翟晚庭一家的不同意的,但主支那时候还很有权势,因此硬是逼着翟晚庭的姐姐出嫁了。 姐姐出嫁后果然很不幸福,她丈夫根本不喜欢她,而且她出嫁好几年都没有怀孕,于是日子更加难过,等好不容易怀了孕生下长乐,却又因为不是生下儿子而备受婆家磋磨,再加上她生长乐的时候还难产伤了身体,因此几重折磨之下,翟姐姐便在长乐一岁多的时候就郁郁而终了。 翟晚庭跟姐姐的关系非常好,知道她去世,特意去了姐夫家吊唁、祭拜姐姐,然而他却发现长乐的处境很不好,亲人漠视、下人虐待,而姐夫对长乐根本没有丝毫感情,还打算尽快续弦,如此之下,翟晚庭跟姐夫闹翻了,直接带着长乐回来京城,改了姓自己亲自抚养。 翟晚庭虽然也姓翟,但他早早就在新帝手下办事,这几年便渐渐成了新帝心腹,做到了大理寺少卿,成了翟家地位最高的人,然而这让向来高高在上,自视甚高的翟家主支如何能忍受得了被一个旁支压在头顶上?这让他们的脸往哪儿放? 因此他们偷偷地使了不少绊子,想要把翟晚庭拉下来,但都被翟晚庭一一化解了,还反击了几次,却没想到,这回他们居然丧心病狂到对长乐出手了。 翟晚庭已经二十三四了依旧没有成婚,家里父母前几年已经去世,没有人操持他的婚事,而且看样子他也没想要成亲,于是这样下来,他便只有长乐一个亲人了。 翟家主支便打上了给他过继子嗣的主意,之前他们跟翟晚庭提过这件事,但翟晚庭怨恨他们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同意?因此狠狠地拒绝了,还是即使他这辈子没有子嗣,那就让长乐入赘直接给他继承香火。 大概是他这话让主支的人记住了,于是不择手段地对付上了还小的长乐。 1020、叔嫂文被害原配(12) 翟晚庭神情冰冷地看着这几个下人,犹如看着死人,主支的人暂时还没办法报仇,但这几个他却是能处理的。 翟长乐美美地睡了一觉,醒来居然没有忘掉岳时初,小脑袋到处张望着,问舅舅:“舅舅,哥哥,大哥哥呢?” 翟晚庭一顿,说:“哥哥回他自己家里去了,现在见不了,等明天舅舅再带你去找他好不好?” 翟长乐顿时嘟嘟小嘴巴,十分失望地说:“好吧,但舅舅你不要忘了啊……” 翟晚庭尴尬地摸了摸鼻子,笃定到:“舅舅不会忘的。” 不管如何,都是多亏了岳家小少爷,长乐才没有走丢,翟晚庭心中对他还是很感激的,自然要亲自上门感谢。 果然等到第二天,他就准备了礼物,带上长乐,往岳家去了。 “舅舅带你去见大哥哥。”翟晚庭放柔了声音对长乐道。 长乐迷茫了一会儿,然后才想起来,顿时惊喜地拍了拍手掌:“去见哥哥!去看花花……”显然还记得昨天去莲池看家的莲花呢。 翟晚庭顿了一下,岳家应该也有花园的吧? 这天正是官员们休沐的日子,岳重楼也在家里,听到下人来禀告说大理寺少卿翟大人携外甥女来访,顿时一头雾水:“大理寺少卿翟大人?他跟咱们家有什么来往,还带着他外甥女来了?难道咱们家上一辈跟他们家有交情?” 虽然丝毫不知道翟晚庭上门拜访的原因,两家以前也没什么来往,但到底同朝为官,两人又没有仇,因此岳重楼还是做出一副很欢迎的模样来接待了翟晚庭。 “你说什么?昨天我二弟救了你外甥女,让你外甥女免了走丢的可能?”岳重楼听到翟晚庭说明上门拜访的原因之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自己二弟还在边疆跟着父亲守边呢,他什么时候回京了?还救了人家翟大人的外甥女? “翟大人,你确定是我家小弟?不是别人冒充的?”岳重楼莫名其妙地说道,“我小弟并没有回京,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翟晚庭一怔,却很笃定地说:“在下并没有认错,也没有听错,确实是那位公子亲口所说,说他是贵府二少爷。” “这不可能!你肯定认错了,要不就是有人冒充我小弟的名头骗了……”岳重楼说着说着,突然脸色一变,一把抓住翟晚庭的手,“你说你外甥女是在十里莲池走丢被我弟弟捡到的?” 岳重楼之所以脸色大变,是因此他猛然想起昨天他下值回来,自家妹妹拉着他兴致勃勃地跟他说了半天她在十里莲池玩得多尽兴,还说不小心遇上了叶丞相的嫡孙女掉进了莲池里的事。 这样看来,很有可能是自家妹妹女扮男装,在外头用了小弟的名字跟人来往了。 想清楚这点之后,岳重楼顿时眼神飘忽,有些心虚,他连忙改口道:“啊,我想起来了,我小弟那小子前天才回京的,我整天忙里忙外,他又整天到处玩得不见踪影,我都差点忘了他已经回来了,呵呵……” 岳重楼以为自己找的借口很可信,然而翟晚庭是什么人啊?他可是大理寺少卿啊,专门掌管刑狱以及案件的清查,眼神犀利着呢,岳重楼这点拙劣的演技还想骗过他,那是做梦呢。 不过翟晚庭没有揭穿他,只以为那位岳二少爷的身份有些问题,岳重楼才会有这种微妙的表情。 “可否请岳二少爷出来见一面,在下想当面跟他道谢,而且长乐也想见他。”翟晚庭举了举在自己怀里坐得乖乖的长乐,说道。 小长乐顿时非常配合地对岳重楼露出一个乖巧可爱的笑容,小姑娘长得粉雕玉琢,很是惹人疼爱,饶是感情粗犷的岳重楼都忍不住被她萌了一下。 “那翟大人得多等一会儿,小弟贪懒爱睡,这个时辰可能还没起床。”岳重楼找了个借口说道,“我得亲自去把他喊起来才行。” 说完他让下人给翟晚庭甥舅俩端来吃的喝的,便一溜烟跑去岳时初的院子,火急火燎地在门外就把门敲得砰砰直响:“妹妹!你快起来啊,你昨天是不是女扮男装去的十里莲池?还救了翟晚庭他外甥女?现在翟晚庭正在咱们家客厅等着见你呢!” 岳时初被他那大嗓门一下子喊醒了,被窝太舒服,她皱着眉头不愿意起来,不高兴地嚷道:“我不见!我还要睡,哥你别吵我。” “不行,你赶紧起来,你冒充小弟的事我还没说你……”岳重楼不肯罢休,又把门敲得巨响。 他们家是武将之家,规矩没那么多,兄妹俩虽然长大了,但感情还是很好,叫起床这种事原主未出嫁之前也是有的,现在岳时初回到了岳家,岳重楼便也依旧对她像从未出阁时一样对待。 岳时初被他吵得不行,无可奈何只能从床上爬起来:“怕了你了,我现在就起了,别催了。” “赶紧洗漱好,对了,对用小弟的名义出来,别穿女装。”岳重楼提醒她,既然翟晚庭昨天并没认出来自家妹妹是女扮男装,那就干脆将错就错吧。 “知道了。”岳时初懒洋洋地回答,岳重楼得到了她的回答,这才出去陪翟晚庭了。 两刻钟之后,装扮成岳重阳的岳时初这才慢吞吞地出现在客厅里。 “哥哥!”翟长乐一眼认出了岳时初,顿时雀跃地伸出手想要她抱,翟晚庭差点没被她挣脱了。 岳时初看见小可爱,便也情不自禁地露出了一个笑容来,伸手把小姑娘抱过来,问她:“你还记得我啊?” “记得,哥哥好看嘛。”小长乐奶声奶气地说道,小脸蛋还亲热地跟岳时初贴贴脸。 岳时初忍不住捏了捏她的小肉脸,说:“小家伙嘴巴很甜啊,吃了蜂蜜吧?” “蜂蜜?没吃,乐乐喜欢吃糖。”小家伙一本正经地说道,“糖甜甜的,哥哥也喜欢吃吗?” “哥哥喜欢,我家有糖,你现在想吃吗?”岳时初逗她。 “想!”她顿时眼睛都亮了,一脸期盼地看着岳时初。 “长乐,糖吃多了牙齿会坏。”翟晚庭终于忍不住提醒外甥女。 1021、叔嫂文被害原配(13) “那我就吃一点点嘛!”小长乐可怜巴巴地看向翟晚庭,小嘴巴嘟得,让人忍不住心软想要妥协,然而她舅舅却是铁石心肠的。 “你忘了上次牙疼的时候都疼哭了?”翟晚庭捏了捏她的小肉脸。 小长乐见没办法让舅舅心软,便扁了扁嘴伤心地抱住岳时初的脖子。 翟晚庭见她终于消停了,便开始跟岳时初说明了来意,岳时初客气地跟他聊了聊,发现这位年纪轻轻的大理寺少卿虽然表面看着冷冰冰的,但其实并不寡言少语,说起话来都言之有物,知道岳时初喜欢游玩,便把京城周围景色好的地方都告诉了她,声音低沉悦耳,倒是让岳时初对他印象好了不少。 而翟晚庭一边跟岳家兄弟聊着天,眼睛却仔细地观察着岳时初,看着看着,突然发现岳时初精致的耳垂上有一个小洞,那分明是姑娘家戴耳饰的耳洞! 原来岳二少爷并不是身份有问题,是因为她根本不是少爷,而是小姐?翟晚庭惊讶了一会儿,然后回忆了一下岳家的家庭成员,没一会儿就想起了不久前轰动整个京城的叔嫂殉情案,那个殉情的邹家少爷不就是岳家的女婿?听说因为这件事,岳家都跟邹家恩断义绝了,岳家的姑娘性子很烈,受不了这侮辱,直接单方面休了那个背叛她的丈夫,带着嫁妆回了娘家。 看来眼前这位应该就是那位姑娘了,翟晚庭想到她居然会女扮男装出去玩,心想她果然跟普通女子不一样。 岳时初是万万没想到仅仅因为一只耳洞,翟晚庭就把她的马甲扒掉了,她因为赶时间只敷衍地用粉填了一下耳洞,又觉得是在家里,翟晚庭不会过多地注意自己,这才没太用心伪装,没想到就露了馅。 岳重楼跟翟晚庭聊得更来,他们俩说着说着就把岳时初撂到一边去,自己两人说得十分投入。 岳时初倒没有在意,她直接跟小长乐玩了起来,把她拐到后院的小花园里看花花去了,长乐昨天看了莲花,现在就对花花念念不忘了。 岳时初之前无聊在花园里栽了些含羞草,这玩意儿少见又有趣,碰一碰叶子就收拢起来,仿佛含羞带怯的少女,府里的下人们都挺喜欢的,路过的时候总忍不住碰一碰,即使是男子汉大丈夫如岳重楼,也央求了岳时初专门给他栽种一盆放在他房里。 “来,小宝儿,用你的小手指碰一碰它的叶子啊。”岳时初抱着小长乐,指着地上的含羞草对她道。 小长乐于是很听话地伸出小短手指碰了碰含羞草的叶子,含羞草瞬间就把叶子收拢了起来,仿佛一个有自我意识的小动物。 “哥哥,它动了!”小长乐吓得窝进了岳时初的怀里,睁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惊疑不定地看着含羞草道。 《修罗武神》 “这种草就是会动,被人一碰它就收拢起来了,好不好玩?”岳时初笑眯眯地问她。 小长乐又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继续碰了碰其他几株含羞草,每一株都瞬间就收拢起来,长乐顿时惊奇地笑道:“真的会动呀!” 她玩得起了劲,自己挣扎着下了地,蹲在草丛旁,伸着小手指头就去碰,然后乐得哈哈笑,玩得不亦乐乎。 等到翟晚庭找来接外甥女的时候,她已经在花园里玩疯了,小脸蛋上沾了泥,小手拿着小铲子正挖着一株不知道是什么的植物。 “长乐,你在干什么?”翟晚庭看见花猫似的外甥女,问道。 “舅舅!我在挖花,哥哥送我的!”长乐一见舅舅,顿时眼睛一亮,高兴地说道,“舅舅帮我挖呀。”说着她还把自己手里的小铲子递给翟晚庭。 翟晚庭愣了一下,对一旁支着下巴看着他的岳时初道:“岳小兄弟,长乐不懂事,损坏了你家的花实在不好意思……” 岳时初不等他说完就摆摆手,说:“翟大人误会了,长乐没有损坏我的花,我确实同意让她可以选一种喜欢的花带走,她选中了这棵山茶花,正挖着呢,你要是愿意,就帮帮她吧,省得她把花的根须都挖断了。” 翟晚庭沉默了一会儿后,便真的接过了外甥女的小铲子,然后三两下就把山茶花挖出来了,长乐顿时高兴得拍着手道:“舅舅好厉害啊。” 舅舅当然厉害,他一个大男人,难道也要跟两三岁的小孩子一样挖半天也挖不了一株花? 岳时初让人找了个花盆来把挖出来的山茶花装上,让翟晚庭带走。 小长乐跟岳时初玩了半天,临走的时候都很不舍得她了,依依不舍地说:“哥哥,下次还来跟我玩呀。” “好,下次再跟你一起玩。”岳时初捏了捏她的小脸蛋,笑着说道,小家伙很可爱又好带,比普通的小孩子懂事多了,挺好玩的。 送走了这对甥舅,岳重楼就开始跟岳时初算后账了,他板着一张脸对岳时初道:“小妹,你不跟我解释一下你什么时候变成了岳重阳的事么?” 岳时初顿时浑身一僵,糟糕,都忘了她女扮男装的事大哥事先并不知情了。 她连忙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大哥,我装成小弟,是为了出门安全些呀。” “哼!你别跟我说你的歪理,要是带上了足够的下人仆从,就算你是姑娘又有什么不安全?我看你就是贪玩!”岳重楼丝毫没有被她的话打动,轻哼一声。 “哎呀,办成男的比较方便嘛,没有女的忌讳那么多,而且大哥,我这也是为了低调行事啊,毕竟邹鸿义跟嫂子殉情的事闹得那么大,我虽然跟他们家恩断义绝了,但万一被人认出来也不太好,所以还是用弟弟的名义最好了……”岳时初绞尽脑汁想出理由想要说服大哥,她女扮男装是情之所破。 “行了行了,大哥知道你最近憋屈,需要出去外面散散心,但你得注意些分寸,别闹出什么事让别人怀疑你的身份,知道吗?毕竟人言可畏。”岳重楼到底是心疼妹妹的,只不痛不痒地教训了她几句,便也默认了她之后用岳重阳的身份出入了。 1022、叔嫂文被害原配(14) “少爷,这个位置观景最好,能看见一整条大街呢,那边还有耍猴戏的!”知夏兴奋地对岳时初说道,她们这会儿来了会宾楼喝茶,知夏比知春更活泼好动,岳时初有时候会带上她一起出来玩,当然了,她现在已经是“岳重阳”。 “确实不错,视野很好。”岳时初满意地点头,知夏很快便为她点了喜欢的吃食,加上一壶好茶,主仆两便就着窗户往外看去,倒是十分悠闲。 岳时初这段日子把京城好玩的景点都逛了一遍,这会儿玩腻了,便觉得去茶楼喝喝茶、听听书也很不错了。 茶楼外正是京城最热闹繁华的昌盛街,行人熙熙攘攘、摊贩大声叫卖,还有孩童的嬉闹以及街头耍把戏…… 岳时初看得津津有味。 “抓贼啊!快把那人抓住!他偷了很多人的荷包!”一个娇柔动听的女声突然当街大喊,听到喊声的所有人顿了一下,反应过来后便立刻喧闹起来,想要看看到底哪个是贼。 岳时初听见了,顿时精神一震,脑袋立马就伸出窗外去了,只见下面一个十七八岁干瘦矮小的男子神色阴狠地在人群中穿梭,撞到人了也不在意,而他后面则跟着一个娇俏的小姐和几个丫鬟,离谱的是,当前那位追贼的小姐明显是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因为她身上的衣裳和头饰都不是一般人能有的,然而这样一个大小姐,却拎着裙边跑得比丫鬟还快,嘴里还不停地让周围的人帮忙,别让那贼人跑掉了。 岳时初:…… 她无语地看着这一幕,因为那位当街追着贼人跑而不顾仪表的富家千金,正是那天在十里莲池里露水之后就换了个魂的叶咏兰,叶丞相的嫡孙女。 不知道这位大小姐是不是还没有习惯自己高贵的身份,居然还像在后世那样当街乱跑,横冲直撞,誓要亲自抓住那小贼。 只是她追着小贼跑,而她身后追着她跑的丫鬟们就很绝望了:“小姐!您快停下来啊!别追了,小姐……” 然后叶小姐正义感很强:“不行!我就要抓住他,他偷了我的钱!” 街上有那见义勇为的人见几个娇滴滴的小姑娘都敢去抓贼,他们便也追着去抓了,不过更多的人则是一脸稀奇地看着叶咏兰主仆几人,窃窃私语:“这几位姑娘是哪家的啊?这性子也太虎了,居然敢追着贼人跑,一点儿规矩都没有,家里不知道是怎么教的……” “就是啊,被偷了也不用自己追着跑吧,大声喊就行了,哪里用得着她们自己去抓?” …… “少爷,那追着贼人跑的姑娘是谁啊?看着不像小门小户的。”知夏趴在窗沿上,一脸惊奇地问岳时初。 岳时初笑着说:“那是叶丞相的孙女,叶咏兰。” 知夏顿时震惊得眼睛都瞪大了,不敢置信地看了看岳时初,又连忙看向在街上英勇抓贼的叶咏兰:“小姐?你说那是叶丞相的孙女?!没认错吧?” 她震惊得都忘了喊岳时初“少爷”了。 “没有认错,就是她,没想到叶小姐居然是这么嫉恶如仇又英姿飒爽的奇女子。”岳时初感叹道。 知夏顿时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像叶小姐那样的家世身份,不应该是温柔贤淑、知书达理吗?怎么还跟嫉恶如仇、英姿飒爽扯上关系了? 如果是武将家的小姐那还不奇怪,可叶丞相是书香门第,家里人男的都温和斯文,女的都温柔娴雅,怎么这位叶小姐好像是基因突变了似的? “啊,那小贼被人抓住了!幸好遇上巡城卫巡街……哎,不对,抓住小贼的不是巡城卫的人,是翟大人啊!”知夏一边看一边叽叽喳喳地跟岳时初现场播报。 岳时初一听有翟晚庭,顿时眼睛一亮,来了,不知道翟晚庭是男主角还是男配了,只要穿越女主一出场,遇到的年轻英俊的男子肯定是重要角色。 翟晚庭果然抓住了那个逃跑的小贼,叶咏兰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还满头是汗,看见翟晚庭抓了人,惊喜极了,愣是抓住人家的手不放,翟晚庭皱着眉头挣脱了她的手,她又急忙抓了上去。 “这位大人!谢谢你帮忙抓住了这个小贼啊,他偷了好多人的荷包。”叶咏兰终于喘匀了气息,便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非常高兴地对翟晚庭说道。 “姑娘客气了,抓贼是在下的职责,只是姑娘如果下次再遇到这样的事情,万万不可自己独身一人就前来抓贼,要是遇到有同伙的贼那就不好了,你可以大喊,可以请官府的人去抓……”翟晚庭面无表情地跟叶咏兰科普抓贼要量力而行的事。 “大人不必担心,这些我心里都有谱。对了,不知道大人高姓大名?小女子姓叶,祖父叶修,大人帮我抓了贼,我很是感激……”叶咏兰看见翟晚庭长得长身玉立又一表人才,气质高冷偏偏又很有耐心,顿时被他迷住了,心想着这个男人也是个极品啊。 因为这两人跑得有些远了,岳时初并不能完全听见他们在说什么,只能凭着他们说话时的口型来猜测,不过叶咏兰的神情她却看得很清楚。 “叶小姐该不会是看上翟大人了吧?翟大人也不错,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四品官员了,配得上叶小姐的身份。”知夏一脸八卦地说道。 “你闭嘴吧,别人家的事别乱说,小心惹祸上身。”岳时初一点她的额头提醒道。 知夏顿时吓得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翟晚庭把小贼交给了身后的人,叶咏兰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也跟着他一起往京兆府的方向去了,其实这种偷钱的小贼根本用不着翟晚庭这个大理寺少卿来管,但他正巧抓到了,便干脆直接把人带去京兆府了。 街上的几个失主也跟着去了,几人渐渐走出了视线范围,岳时初便意犹未尽地收回了视线。 想必今天过去之后,叶小姐英勇抓贼的事应该会传遍京城了吧,只是这样的名声到底好不好,就见仁见智了。 1023、叔嫂文被害原配(15) 叶咏兰回到丞相府,却立刻就被她娘的丫鬟叫走了。 “娘,您找我?”叶咏兰一看见叶大夫人,便立马高高兴兴地走上前去挽住了她的胳膊,问。 叶咏兰原本是后世的一个孤女,从来没有感受过父母疼宠的滋味,没想到一朝穿越,居然让她直接变成了顶级权贵的顶级贵女,不但身份高贵,还有父母兄长的无尽疼爱,让她短短时日里就把叶家的人都当成了亲人。 叶大夫人看见她这幅轻佻不稳重的模样,顿时拧住了眉,扒拉开她的手,冷着脸说:“你好好说话,别老这样站没站相,我以前教你的礼仪规矩呢?” “哎呀,娘,那些礼仪规矩都是做给外人看的,您是我亲娘,难道在您面前我还要演戏啊?”叶咏兰笑嘻嘻地说道,根本不怕叶大夫人的冷脸。 叶大夫人听她这么一说,果然脸色便缓和了起来,点了点她的额头说:“你呀,知道在外人面前要守规矩礼仪,那你白天的时候在大街上抓贼怎么就忘了这点呢?你堂堂丞相府的大小姐,居然大庭广众之下做出那样不妥的举动,不知道会惹人非议吗?” “娘,我只是抓贼罢了,有什么不妥?难道要哭哭啼啼地站在街上说‘我钱丢了’?”叶咏兰不以为意地说道,她还是后世的意识,根本不觉得一个贵女在众目睽睽下抓贼有什么不妥。 “你胡说什么?就算钱被偷了,你难道不会让别人去抓吗?哪里用得着你自己亲自去追?这一点都不符合贵女娴雅贞静的要求,你都是议亲的年纪了,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要是别人嫌弃你怎么办?高门大户选媳妇要求很多的……”叶大夫人叹了口气说道。 叶咏兰却一点儿都不担心,嘟着嘴道:“娘,您就别乱担心了,只要祖父还是丞相,那我的亲事就根本不用愁,还不是随我挑?” 叶大夫人却摇了摇头,说:“哪里有你想的那么好?虽然有你祖父在,你的亲事确实很抢手,但前来提亲人选的道德品行却大有不同,你要是不表现得好一些,那来提亲的人选就会差了,毕竟你祖父可不止你一个孙女。” 叶大夫人苦口婆心地提醒叶咏兰,叶咏兰听了,却依旧不觉得如何,毕竟她可是穿越女啊,哪个穿越女没有女主光环?迷倒个皇子、公子、将军都是小事,今天她不就遇到了一个翟大人吗? 叶咏兰想起翟晚庭英俊不凡的脸,顿时脸上发烫,忍不住露出了些女儿家的羞涩来。 叶大夫人一见,顿时心里咯噔一声,她作为过来人,看见女儿这模样,哪里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肯定是心里有了人了! 她内心很着急,担心女儿看上的人不好,但偏偏又不能直接问,便只好装作不经意般地问她:“兰儿,你今天在街上除了抓贼还有没有遇到什么有趣的人或者事?” 叶咏兰并不知道母亲的担忧和套话,听见她这么问,顿时兴致勃勃地回答道:“娘,我还真遇到了一个很……不错的人,就是翟大人,听说他是大理寺少卿,很是年轻有为,长得又俊朗有型……” 叶大夫人看见她说话时眉飞色舞的雀跃模样,顿时更忧心了:“翟大人?是翟晚庭?可他家中人丁凋零,只剩下他跟一个外甥女了,听说他还伤了身子,不便成亲……” “哎呀,娘,无父无母,这不正好吗?嫁过去之后就不用侍奉公婆,直接当家做主了,至于那个外甥女,以后也会出嫁,根本碍不着什么。”叶咏兰直接反驳道,后世人成亲还希望父母双亡、有车有房呢,翟晚庭这家里人丁凋零还是优势呢。当然了这并不是说叶咏兰就看上翟晚庭,想嫁给他了,她只是把他当做备胎,要是以后有更好的,那就不会考虑他,要是没有了,那他自然就是最好的人选了,所以她提前给叶大夫人打个预防针。 然而她丝毫没想过人家翟晚庭到底想不想娶她,愿不愿意当她的备胎,她也太自以为是了。 “兰儿,你什么意思?你还真的看上那个翟大人了?”叶大夫人大惊失色,以为女儿真的要非翟晚庭不嫁了。 “娘,你别大惊小怪,我只是说说而已,毕竟我自己的亲事,更希望十全十美,翟大人到底只是个四品的官,在这权贵遍地的京城根本不算什么。”叶咏兰理直气壮地说道。 叶大夫人看见她这模样,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她该庆幸女儿不是个恋爱脑?只是——“女儿啊,翟大人才二十几岁已经靠自己当上了大理寺少卿,是很厉害的了,比起那些靠着家世祖荫才当官的人好多了。” 见女儿还是一脸不以为意的模样,叶大夫人突然打了个激灵,问她:“兰儿,你嫌四品官不够高,那你希望嫁给什么样的人?毕竟这京城里还没成亲的四品官几乎没有了,难道你想嫁给皇子?!” 叶大夫人顿时脸色大变,她惊疑地看着女儿:“你祖父不希望咱们家的女儿嫁给皇子为妻,咱们家现在已经是烈火烹油了,要是再掺和进皇子斗争中,一不小心真的会万劫不复的啊,你可千万不要想不开……” 叶咏兰听了,顿时心里有些烦闷,说:“娘,你说什么呢,我可什么都没想。”然而她心里却觉得母亲和祖父都太胆小谨慎了,以她的主角光环,她要是选中哪个皇子,哪个皇子不就是下任皇帝了吗?她自信心爆棚,丝毫不知道现实中政治权斗之下的凶险,只想得到男男女女的风花雪月,情情爱爱。 叶大夫人忧心忡忡,说:“兰儿,你最近不要出门了,等到为娘给你选好了夫婿你再出门吧。” “不行!娘啊,您真的没必要这么杞人忧天,万一你选了个我不喜欢的人,那岂不是害了我一生?”叶咏兰可不想像这时代的女子一样盲婚哑嫁,想起不久前听说的那桩叔嫂通女干的丑事,立马补充道,“难道你不怕给我找个跟邹家那二少爷那样跟嫂子偷情的女婿?” 叶大夫人顿时被她堵得哑口无言。 1024、叔嫂文被害原配(16) 岳时初即使在家里来都听到了叶咏兰跟陛下好几位皇子来往的传闻,心想这位穿越女主倒真的是很心大,居然那么明目张胆地左右逢源,难道就不怕引起皇帝的注意吗?丞相府已经足够烈火烹油了,她还非要添一把火,要是皇帝以为丞相府有意插手下一任皇帝的事务怎么办? 当然了也有可能她的主角光环够大,能把皇帝都迷惑住了,不把她的举动往坏处想。 “小姐,翟大人府上到了。”知春突然提醒岳时初,岳时初顿时把思绪收了回来,她跟小长乐约好了,几天要陪她玩的。 翟晚庭自己一天到晚忙得很,根本没时间陪外甥女,于是对于岳时初的到来欢迎至极,如今岳时初已经来过好几次他府上了。 只是这回不知道怎么的,岳时初才刚迈进翟家的大门,突然一个身穿粉衣风风火火的姑娘就一下子从里面冲了出来,她身后还跟着几个丫鬟着急地追喊:“小姐!小姐!” 这场景似曾相识啊,岳时初回头看了一眼气冲冲往外跑的那个姑娘,发现她居然就是叶咏兰。 看来翟晚庭真的是很重要的男配或者男主了。 “翟大人,你原来还没有出门吗?”岳时初看见在翟晚庭冷着一张脸面无表情地望着门口,便问道。 翟晚庭看见是她,朝她点了点头,说:“我今儿休息。” “哦。”岳时初无所谓地应了一句,忽然又八卦地问他了,“刚刚从你这里往门口跑的姑娘是叶丞相的孙女吧?她怎么从你家出来了?她来找你干什么?” 翟晚庭这会儿终于正视了她,淡淡地回答:“是与不是又如何?” 岳时初顿时嘿嘿一笑,说:“如果真的是,那她是不是看上你了?兄弟你有福了,那姑娘家世好、人活泼,娶了她很值啊。” “岳少爷请慎言,叶姑娘只不过是因为有一件案子的事想请教我而已,别胡思乱想。”翟晚庭神色莫名地看着岳时初,看到她纤细的脖子,上面有一个小小的精致喉结,那喉结随着她说话时的语调上下滑动,翟晚庭的视线就忍不住跟着动,心里还想着:这小喉结做得还挺逼真。 “如果只是请教案子的事,那她为什么会怒气冲冲地往外跑啊?我刚进来的时候要不是动作灵活,都可能被她撞上了。你是不是惹她生气了?”岳时初想着那些什么冷面情郎暖心娇妻、欢喜冤家、相爱相杀之类的经典穿越情节,好奇地问。 翟晚庭看着她亮晶晶的双眼,一时有些无语,不明白她为什么对此那么好奇,不过他还是认真地回答了她:“我只是没有同意她一个不合理的请求。” “什么不合理请求?”岳时初简直想直接从翟晚庭脑子里看到答案。 可翟晚庭却仿佛偏要跟她作对,他直接摇头了:“这个不能告诉你。” 岳时初顿时面无表情地朝他翻了个白眼,翟晚庭背在身后的手指忍不住动了动,居然觉得她这样翻白眼的不雅举动也很可爱,他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她是个姑娘家吧。 “大人,小姐醒了要找您。”仆妇突然抱着刚醒过来的长乐出来了,打断了两人的谈话,翟晚庭和岳时初的注意力顿时都被出现的小长乐吸引住了。 长乐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嘟囔着喊:“舅舅……” “舅舅在这里。”翟晚庭把她抱过来,轻柔地回答,还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小长乐,哥哥来找你玩了。”岳时初捏了捏她的小脸蛋说道。 长乐这时候终于完全清醒过来了,看见笑得一脸灿烂的岳时初,顿时惊喜地喊道:“哥哥!” “今天想去哪里玩?”岳时初问她。 长乐眨了眨眼睛:“我、我想去凫水……” “不行!太容易有危险了。”岳时初还没说话,翟晚庭就一下子否决了小长乐这个提议。 小长乐顿时嘴巴一扁,失望极了。 岳时初却很是好奇:“凫水?你府上难道还有适合凫水的地方?有池塘?” “有。”翟晚庭回答道。 岳时初顿时眼睛一亮,好家伙,难道是古代版的私人游泳池? “那我能和长乐一起去凫水吗?你放心,我会凫水,也会看着她,不让她有任何危险。” “小、少爷!”知春听见岳时初的话,顿时脑门子的汗都冒出来了,连忙用手扯了扯她的衣袖,还直给她使眼色:小姐,您忘了您现在是女扮男装吗?还想下水?不怕露陷? 翟晚庭听见她的话,眼神一下子就暗了暗,视线忍不住瞄向她的胸口和腰,这位“岳少爷”还记得她自己是个女的吗?不过那胸部确实有点平,不知道是被布条勒的,还是天生这么平……咳咳,翟晚庭连忙把自己乱飞的思绪收回来。 “岳少爷,这大概是不太方便,长乐昨天就有点咳,今天不能再让她受凉了,要是感染了风寒就不好了。”翟晚庭找了个借口。 岳时初顿时失望透顶,直接把长乐从他怀里抢了过去,长乐乐呵呵地立刻搂着了她脖子,突然长乐把小鼻子往岳时初的脖子凑了凑,使劲儿嗅了嗅,然后惊奇地说:“哥哥,香香的。” 岳时初乐了,抬起胳膊闻了闻,故意逗她:“哥哥哪里香香了,哥哥自己怎么没闻到?” 小孩子的小脸蛋触碰着岳时初的脖子,让她觉得痒痒的,忍不住往后缩了缩,对长乐道:“好了,小家伙,你这样的做法有点像登徒子啊,怎么能随便去闻别人的味道呢?咱们是小淑女,绝对不能干这种事,当然,谁要是敢对你干这种事,你可以直接揍他,哥哥今天就教你怎么打架,好不好?” 岳时初突然奇想,想把长乐教成一个能文能武的姑娘。 然而人家真正的亲人——翟晚庭听见她这话,脸色都已经黑了,神情严肃地说:“姑娘家怎么能打架?这不妥……岳小兄弟,你这样会教坏我外甥女……” 岳时初轻咳一声,都忘了这人还在这,被人当场抓包教坏小孩子了。 1025、叔嫂文被害原配(完) 岳时初没有想到自己还会看见永安伯府的人,那个在原世界剧情中早早就“病重身亡”的邹鸿信,却到了如今都依旧活得好好的,甚至身体还好了些,能出门了。 岳时初心中便了然了,什么病重身亡,不过是邹鸿义在杀了原主灭口之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自己亲哥也杀了,他们两个女干夫淫妇好双飞双宿罢了。 没想到原男主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心狠手辣,杀妻就算了,还敢弑兄,说起来邹鸿信应该感谢自己刚一穿越过来就先下手为强,杀了那两人,否则没命的就应该是他了。 “邹公子找我有什么事?”虽然同是被伴侣陪伴的受害者,但岳时初并没有多余的同情和怜悯分给邹鸿信,谁让他除了是受害者之外,还是邹鸿义的亲大哥呢? “岳姑娘,这是当初你跟邹鸿义定亲时的庚帖,你当时走得急,并没有带走,我想着应该把它还给你才对。”邹鸿信脸色苍白,温温和和地说道,手中把一张失了色彩的庚帖递给岳时初。 岳时初接过来一看,上面果真写着自己的生辰八字,这个时代的人都看重这些,要是自己的庚帖落在别人手里,确实很不妥,因此她对邹鸿信点点头,说:“谢谢。” “岳姑娘,咱们邹家打算回老家去了,此生大概不会再回京城。”邹鸿信神情淡淡地说道。 岳时初听了,有些惊讶,不过很快就理解了,邹家的名声已经被邹鸿义和慕容柳败完了,他们在京城里已经成了笑柄,谁都可以鄙夷一下永安伯府,没个几十年是无法让世人忘掉这耻辱了,与其留在京城里受罪,倒不如直接回老家,反倒能落个清静。 “这是个明智的选择,祝你们一路顺风。”岳时初虽然对邹鸿信不喜欢也不讨厌,但到底跟她没有仇,便随口祝福了一句。 “谢谢。”这回轮到邹鸿信道谢了,他慢慢地转过身,说,“那在下便离开了,祝岳姑娘以后也万事顺心。” 岳时初刚想要客气几句,忽然邹鸿信又用几乎微不可闻的声音道,“其实我知道那两个人并不是殉情自杀。” 岳时初顿时眼神一冷,“杀人灭口”四个字立马浮上心头,不过她的杀气很快又消失了,因为她意识到邹鸿信不可能会把这事说出来,因为如果他要说早就说了,何必今天还特意来告知她这一句话? 显然他并不想揭穿自己……岳时初想到这里,便怀疑邹鸿信有可能早就清楚自己妻子跟弟弟的有不伦之情了,只是他当初身体病弱,根本没有精力去管,便只能装聋作哑,当做不知道罢了。 而他没想到最后事情会变成那样,这两人居然“殉情自杀”了闹得他们俩的女干情天下皆知,永安伯府成了笑柄。 “难得糊涂是聪明人的做法,邹公子觉得呢?”岳时初轻声问他。 “当然。”邹鸿信说着,已经慢慢走远了,他单薄的身躯仿佛一折就会断一样,但腰背却挺得格外直,好像挺拔不屈的青竹。 岳时初顿时有些替他可惜了,如果他身体不是那么差、如果他没有跟慕容柳冲喜成亲、如果他没有一个叫邹鸿义的弟弟,那他可能真的能带领永安伯府重回巅峰,只是现在这都不可能了。 不过这都不关岳时初的事,她在京城里玩腻了,便带着护卫和丫鬟往周边的城市去了,有时候一去就是十天半个月,其实如果不是岳重楼不准,她能外出半年一年都不回来。 岳重楼怕她在外边会遇到危险,又怕她玩疯了放飞自我,再也不肯回家,每次都担心不已,一封封信件追着岳时初叮嘱这叮嘱那,操、心得跟老妈子一样。 翟晚庭因为小长乐的缘故,跟岳时初也混得很熟了,他一直都知道岳时初是个姑娘家,但一直都没有揭穿她,后来还是岳时初自己懒得再遮掩了,直接把他当成了自己人,连掩饰都不在他面前掩饰了。 对此翟晚庭心情复杂,他不知道岳时初是把自己当成了兄弟看,还是根本不在意自己如何看待她,否则她为什么能在自己面前暴露所有好的和不好的方面? 《仙木奇缘》 至于那位穿越过来的女主角叶咏兰,果然开始了她在好几个优质男人之间左右逢源的经历,也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处理的,居然能在好几个斗得你死我活的皇子中混得如鱼得水,丝毫不担心跟这个皇子关系好了会不会得罪另一个皇子,而偏偏她这些行径也没有什么人觉得不妥,最多是一些对那几个优质男人有心思的姑娘们会嫉妒叶咏兰,做些不入流的小手段对付她,当然了,任何算计叶咏兰的阴谋都是不可能成功的,反倒能揭穿那些恶毒女配的真面目,促进她跟那些男人之间的感情。 叶咏兰左挑右挑,挑花了眼,不知道到底选哪个男人当自己的真命天子,毕竟这个男人长得帅,那个男人脾气好,另一个男人处处迁就她、另另一个男人甘愿为她付出生命……哎呀,真是太难选了,为什么就不能有全都选了的选项呢? 叶咏兰深恨自己生不逢时,要是早穿越十几年,就能把这些优质男人全都收了,何必现在左右为难? 她最终选了被封为太子的二皇子,这也不奇怪,毕竟她一个穿越女主,当上皇后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主角光环在当上太子妃之后就越来越弱,刚开始她和太子还是琴瑟和鸣的,太子许了她一生一世一双人,只是等她怀了孕之后,这誓言就不作数了,太子有了其他女人,当然,这都是瞒着叶咏兰的。 只是瞒不了太久,等叶咏兰生下孩子之后就知道了,顿时大受打击,跟太子闹了起来,只是夫妻之间插入了第三个人,那便再也不可能圆圆满满了,叶咏兰和太子成了一对怨偶,等太子登基了,新一轮的宫斗又开始了,只是这回没了主角光环的叶咏兰,远远不是那些深谙宫斗艺术的女人的对手。 岳时初并不在意女主角的精彩人生,她自己的就很精彩,玩遍了整个天下,连出海都去了,玩到二十多岁,终于岳家人看不过去了,苦劝她成个家安定下来,岳时初无何奈何,找了个最合适的男人在一起,哦,就是翟晚庭。 1026、忍辱负重民国舞女(1) “絮儿,爹知道以前忽略了你,但爹清楚你是个好孩子,一直以来都温柔又善良,你答应爹,等爹去世之后,一定要好好照顾定均、抚养他长大……”躺在病床上只剩下皮包骨,明显已经病入膏肓的男人,拉着床前一个十一二岁的瘦弱女孩子的手,气若游丝地说道,双眼死死地盯着女孩儿,好像女孩儿不答应他,他就不肯松手一样。 女孩儿被他紧紧抓着手,眼眶已经通红,浑身颤抖着,低着头一副伤心又不知所措的模样。 病床上的男人又接着说道:“家里虽然因为生意失败赔了许多钱,但还剩下一点,够你们姐弟俩过几年了,定均年纪小,但他聪明,读书读得很好,以后肯定能有出息……絮儿,你一定要供他读书,让他出人头地,才能给咱们万家报仇啊,絮儿,你答应爹,保护好你弟弟……” 男人气喘吁吁地说完了这番话,见女孩儿却依旧沉默着没说话,那只如同枯竹般的手立刻使出了最后那点儿力气去抓紧她,他那双浑浊而凸出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万絮儿:“絮儿,答应爹!照顾好的你弟弟……絮儿……” 此时沉迷不语的万絮儿终于抬起了头,她用了点儿力气甩了甩自己那只被抓住的手,很轻易就甩掉了男人的手,她还擦了擦眼泪,神情一下子就从惶恐伤心恢复了平静,然后她嘲讽地对病床上的男人摇了摇头,说:“抱歉,我不会答应你,你儿子关我什么事?他是你儿子又不是我儿子,你还想把他这個拖油瓶丢给我,让我继续给他卖命?我做不到……” 那男人听见她这话,顿时惊愕地瞪大了那双因为生病本来就变得凸出而丑陋的眼,不敢置信地问:“你、你说什么?” “没听见?那我就再说一遍,你死之后,我绝对不会管你的好儿子。”万絮儿朝他露出一个挑衅的微笑,盯着他,口齿清晰地回答道。 “他是你弟弟!”男人死死地盯着万絮儿,“我养了你十多年,就要求你保护好你弟弟,你居然还不愿意?” 即使他已经病得很虚弱了,但眼里凶狠的光依旧很是吓人,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个胆小懦弱的庶女居然敢违背自己的要求,她怎么敢?! 以前的万絮儿当然不敢,但现在的万絮儿灵魂已经换成了时初,自然很敢了。 “是啊,我就是不愿意,你没忘记我以前在家里过得是什么日子吧?当初你生意还好的时候,你们吃香的喝辣的,而我吃穿用度还比不上家里的佣人,时不时还得被你打骂,你现在却来要求我保护好你的儿子?想得倒是很美。”万絮儿冷笑。 男人脸色狰狞了一下,但到底知道如今自己已经病入膏肓,没几天好活了,不得不把照顾好儿子的希望放在自己这向来不放在眼里的女儿身上,因此他硬是忍下了这口气,勉强挤出一点儿愧疚的神色,对万絮儿道:“絮儿,以前是爹不对,没有好好对你,爹知道错了,但千错万错都是爹一个人的错,跟你弟弟无关……等爹也去了,这世界上就只剩下你们姐弟俩是仅剩的血脉相连的亲人了,不管你如何怪罪我,都不要怪你弟弟,好不好?就算你不为了弟弟考虑,也要为了你自己考虑一下啊,这个乱世,一个年轻女孩子是没有办法好好过活的,等你以后嫁人了,没有父母兄弟也嫁不了什么好人家,如果有一个兄弟,家里有一个男人,那就不一样了,要是你出嫁后过得不好,他可以为你撑腰……所以絮儿,你带着你弟弟才能在这乱世活得更好……” 男人焦绞尽脑汁想要说服万絮儿,知道她怨恨自己曾经亏待她,便立刻识趣地不再用父女、姐弟之情来劝说她,而是站在她的立场上,想用利益捆绑来说服她。 如果是一般的女孩子,听见他这番话,顿时会迟疑了,毕竟这糟糕的年头对于一个孤女来说,确实处处是危险,如果有一个兄弟,好歹能抵挡不少恶意。 然而如今他面对的是一个披着万絮儿壳子的时初,她可丝毫不会被他的花言巧语所打动,说什么有兄弟好歹能在婚后给她撑腰?可原主一生的悲剧都是这个弟弟造成的,如果没有这个弟弟,她可能过得不会很好,但却一定不会沦落到最后染上花柳病、倒毙街头的下场。 因此不管这虚伪的爹如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她都没有丝毫动摇,而是嘲讽地看着他最后的挣扎:“你死之后,你儿子就要靠自己了,我绝对不会管他,你放心,我会改姓换名,谁也不会知道我是你的女儿,以后你那唯一的血脉能不能活下去,就得看他命够不够硬了。”.. “万絮儿!”男人终于掩饰不住脸上的愤恨和怒火:“他是你弟弟!你这么这个狼心狗肺!” “我这么狼心狗肺都是遗传自你的啊,你该感到高兴才对。”万絮儿笑了笑,然后又假惺惺地说,“希望这一点你儿子也遗传到了,毕竟以后他就是个孤儿了,要是再不心狠手辣一点,那可怎么活啊?” 男人瞪着万絮儿的双眼都已经变得通红了,那狠辣的目光仿佛要噬人,可惜他如今已经是一只没了牙的病弱老虎,空有一副衰老病弱的躯壳而已,已经吓不了任何人了。 看见万絮儿脸上讥讽的神色,男人终于意识到她的狠心无情了,但为了唯一的儿子,他最后还是跟自己这个一向看不起的女儿低下了自己高贵的脑袋。 他立马变了脸,变成了哀伤无助、痛苦绝望的老父亲,涕泪横流地说:“爹求求你了,絮儿,爹知道你心里有怨,但你不要把这怨恨发泄到你弟弟头上,好不好?爹求求你照顾好他,别让万家绝了后,只要你肯答应爹这件事,就算让爹跪下来求你都可以……” 说着他真的要撑着虚弱无力的躯体想要下床给万絮儿下跪,但因为太过虚弱,都没办法起身。 万絮儿抱着胳膊冷眼看着他表演。 1027、忍辱负重民国舞女(2) 病得奄奄一息的人涕泪横流,用最卑微的姿态想要请求你一件事,即使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忍不住心软吧,更何况这个人还是你亲爹。 然而不幸的是如今的万絮儿比铁石心肠还要冷漠无情,因为她根本没有心,自然不会心软,更何况是对上万父这种曾经虐待过原主的垃圾渣爹。 因此万絮儿只是冷漠地看着万父表演他的苦肉计。 见自己苦苦哀求,万絮儿都无动于衷,万父顿时没办法继续下去了,他捂住了心口,怒喝道:“你真的这么狠绝无情?不肯管你弟弟?” “真的。”万絮儿毫不犹豫地回答,还气死人不偿命地对他露出一个恶劣的笑容。 “你、你……”大概因为太过愤怒,怒急攻心,再加上他本来就已经处于病入膏肓的状态,因此万父怒视着万絮儿,话都没来及说完,就捂着胸口倒了下去,没了气息。 万絮儿见他死了,也只是挑了挑眉,然后便开始搜查他的房间,把他仅剩的一些银元珠宝和古董都收到了自己的空间里,然后又去万家其他地方搜刮了一遍。 此时的万家只剩下死掉的万父、万絮儿和万定均以及两个对万家忠心耿耿的老仆,因此万絮儿搜刮的过程非常顺利。 东西都收完了之后,万絮儿便再也没有停留,她易容成了一个小乞丐,连夜离开万家,找了附近一家早已经破败的、没有人居住的破房子落脚,想着等天亮之后再做打算。 原主万絮儿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人物,她是一个庶女,万父因为跟嫡妻成亲七八年都没有孩子,便纳了一个戏班子的花旦为妾,生下了原主。 然而万父纳妾是为了生儿子,可妾生下的却是一个女儿,这让他大失所望,于是立马把这不受期待的女儿抛在脑后,又继续纳了好几房妾回来。 原主的生母失宠了,但好歹她活着,还能照顾原主,然而等原主四五岁的时候,生母一场大病就去世了,原主立马成了没娘的孩子,生父忽视、嫡母不喜,渐渐地沦落为一个透明人,地位连万家的奴仆都不如。 而万父纳了好几个妾,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一个生下孩子,最后还是他的原配生下了他唯一的儿子万定均。 万定均出生之后,万父欣喜若狂,对他千娇万宠,把他视为唯一的继承人,精心栽培。 然而还没等到万定均长大,万家就因为令人垂涎的财富被人盯上了,幕后之人为了得到万家的财富,设计了一系列阴谋,最后的结果就是万家计不如人,把家产都赔光了,万母因为因为无法接受事实去世了,而万父也因为打击过大郁结于心,病倒了,最后病得越来越严重,很快就病入膏肓。 意识到自己要死之后,万父便开始给唯一的儿子找后路了,他想起了比儿子大好几岁的原主,于是临死前托孤,要求原主一定要好好照顾弟弟,抚养他长大,不能让万家唯一的血脉断绝,最后还要辅助他报仇雪恨…… 原主是个傻得,因为从小缺失父爱,渴求亲情,因此极度希望得到来自于父亲的认同,于是等她突然被万父找来,郑重其事地“委以重任”,立刻就感动不已,觉得父亲这是看重自己、认为自己能担当得起万家的责任,因此毫不迟疑地就答应了万父的要求,决心一定要好好照顾弟弟长大,为万家报仇。 万父嘱托了原主这件事之后,很快就死了,原主在两个老仆的帮助下安葬了万父,又卖掉万宅,然后找了一个隐秘僻静的地方开始隐姓埋名地潜伏下来,以期未来。 虽然卖掉宅子有了一笔钱,但要负担四个人的生活,还有继续供万定均读书,那就有点不够用了,因此等用完这笔钱,原主就不得不开始向想办法挣钱,然而这个军阀频出、濒临灭国的战乱时代,一个年少的女孩子想要找工作挣钱,非常艰难,更何况是原主这种胆小怯懦又没什么才华的十二三岁小姑娘?因此她根本找不到途径借钱。 眼看家里越来越穷,几乎没有下锅的米了,万定均开始眼泪汪汪的询问原主,是不是他们就要饿死了,饿死了是不是就不能给爹娘报仇了? 而那两个忠仆也忧心忡忡地抱着万定均哭,欲言又止地看着原主,原主单纯,看出了他们的迟疑,于是询问他们到底有何办法。 这两个忠仆便提出了年轻女孩子有一种挣得多又不会太辛苦的工作,那就是去歌舞厅当歌女或者舞女。 原主虽然懦弱,但也知道做歌女舞女不是什么好工作,一旦进入这个行业,那以后的人生就全毁了。 然而年幼的弟弟饿得啼哭不已,忠心的仆从又苦口婆心地劝她,说什么这是迫不得已的选择,是为了万家唯一的男丁能活下去,又说相信万家的祖宗会理解她走上这条路是出于无奈…… 忠仆对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极力劝说她忍辱负重为弟弟、为万家牺牲,而万定均也信誓旦旦地说等他长大以后,报完了仇绝对会好好对待原主这个有功之臣。 于是被忽悠瘸了又心软的原主便真的去了歌舞厅找工作,她嗓子条件不好,但身段漂亮又柔软,于是当不成歌女,只能当舞女。 然而她并不知道,其实家里并不是真的一贫如洗,到了她不去做舞女就活不下去的程度,万父死之前偷偷地把家里剩下的财产都交给了万定均和两个忠仆藏起来,叮嘱他们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拿出来用。 万定均已经七八岁,是懂事的年龄了,又跟原主没什么感情,自然是听父亲的话,于是真的不到万不得已就不拿出来——家里没钱用这可算不得万不得已,反正只要逼一逼傻乎乎的原主,自然就有源源不断的钱财了,因此他们自然不会把钱拿出来。 原主凭着做舞女养活家里四口人,供着万定均读了书,没有丝毫耽误他的教育,甚至还能让他过得很好。 1028、忍辱负重民国舞女(3) 万定均凭借原主当舞女赚来的钱依旧能当他尊贵的大少爷,不但衣食无忧,后来还一直上到了大学。 他大学毕业之后,原主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功成身退,不用再做舞女了,于是花费了好大的功夫和人情,终于从歌舞厅脱身出来。 然而知道她不会继续做舞女养家之后,万定均立刻露出为难的神情,说自己才刚大学毕业,即使能找到工作也一时无法撑起这个家,然后他又欲盖弥彰地说自己并不是说姐姐不该从歌舞厅辞职,而是愧疚他长这么大了还不能养家。 听见他这番话,原主相信了,既欣慰又内疚,觉得自己确实不该那么早就辞职,让弟弟负担那么重,因此她又打算找其他正经的工作。 然而并没有等她找到工作,突然在某一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浑身狼藉,身边还躺着一个陌生的男人,她在歌舞厅混了那么久,不会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之后,她如遭雷击,痛苦得想要自杀。 但她刚把绳子挂上房梁,万定均就闯进来跪在她脚下,痛哭流涕地说都是自己对不起姐姐,但这都是为了帮父母家人报仇雪恨,他们人单力薄,需要很多人的帮助和支持,还希望姐姐能理解他的苦衷…… 还说万家生意破产的大仇没有报,父母含恨而死的大仇还没有报,姐姐怎么能一死了之?虽然自己知道这样做对不起姐姐,但这都是为了报仇雪恨啊,只要能报仇,付出什么代价都值得……希望姐姐能理解,继续忍辱负重…… 原主又被万定均哭得心软了,最后放弃了自杀,但也已经心如死灰,破罐子破摔地任由万定均安排她的人生,于是此后她就成了万定均的私人娼妓,只要有需要讨好的人,就把原主送出去,肆无忌惮地利用她去拉拢任何人。 几年时间里,万定均一边利用原主调查谋害万家的幕后之人,一边忙里偷闲跟一个大家千金谈起了恋爱。 然而等他查出了幕后仇人的真实身份,却发现那人是自己心上人的父亲,也就是说他爱上了仇人之女! 一番挣扎痛苦和虐恋情深之后,万定均终于放弃了报仇,选择放下仇恨,跟女朋友的家族和解,还美其名曰冤冤相报何时了,要化干戈为玉帛。 他这样做的时候,丝毫没有想过原主要怎么办,原主是被他用报仇来洗脑,用身体去讨好他想要拉拢的人,几年下来已经染了满身的病,然而到了最后,他却跟仇人和解了,还跟仇人之女谈上了恋爱!那被当成是娼妓卖身的原主成了什么?一个笑话吗? 因为不用报仇了,原主又得了满身脏病,万定均终于不必继续跟原主演戏,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目,狠狠地嘲笑奚落了一番原主后,就直接把身无分文的原主赶出家门了,原主很快就病死在街头。 而那两个万家的忠仆还振振有词地说万定均做得对,原主跟了那么多男人,早就脏得不行了,怎么还能让她留在万家,玷污万家的名声呢?万定均眼看就要重振万家了,那原主这个污点可不就得早早抹去吗? 于是原主这个被利用得连骨头不剩的人,就这么可笑地死了,死得默默无闻,仿佛世界上从来没有她的痕迹,可万定均却凭着利用她拉拢来的人脉,混得风生水起,跟仇人之女恩爱甜蜜,子孙满堂,成为一代传奇…… 时初接收到这些记忆的时候,恶心简直得想立马回头去把万定均和那两个“忠仆”杀了,不过想想他们如今没有了钱,又老的老小的小,也没有了原主当牛做马养活他们,以后的日子绝对不会好过,心里这才好受了些。 等到第二天天色蒙蒙亮,时初就从栖身的破房子离开了,还给自己改了姓名,万絮儿这个名字一点都不好,让她想起柳絮,一生飘零,随风飘散,命运从来没有被自己掌控过,跟原主的命运何其相似。 所以时初直接就用了自己的本名,当然了,她现在是个小乞丐的模样,也没有人会喊她本名。 因为这副身体才十二岁,又营养不良,身形瘦弱,想做什么都不方便,而且在这乱世,小孩子是真的会被贩卖的,打死了也没有人在意。 时初虽然不会被人打死,但她也烦那些随时可能出现的麻烦,于是她决定找个安静的地方隐居几年,起码等她长大一些,有成年人的身形了,再出来。 时初一个人走了好几天,终于走到了一个远离城里的偏远村子,村子很小,只有几百人,但在如今这动荡不安,大城市随时都可能沦陷的年代,确实一个不错的落脚之地。 起初村子还有些排外,对时初警惕又防备,即使她还是一副小孩子的模样,但时初后来只是在村子外围的山脚下自己搭了一个小草房,平时又安分守已,从不偷东西也不伤害人,有时候还会主动帮人的忙,因此村民们便渐渐接受了她的存在。 时初就这么安定下来了,可万定均就没有那么好运气了。 他一觉醒来,就被仆人通知,父亲去世了,而姐姐又失踪了,万家只剩下他一个主子了,什么都需要他拿主意。 他在惶恐不安中听从仆人的建议,好不容易把万父安葬了,又想听从万父之前的意思,变卖家产隐姓埋名好图以后。 然而普通却惊慌地告诉他,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不见了,他们现在真的身无分文了。 “你说什么?什么叫家里好像被盗贼洗劫了?”万定均脸色煞白,不管他以后如何老奸巨猾,现在也只是个七八岁的孩子,即使比寻常孩子心智更坚定,但此时父母家人全没了,他也无法掩饰心中的惶恐和茫然。 “少爷,就是家里没有一点钱了!会不会被大小姐偷走了?她是不是丢下少爷您,自己一个人卷款逃跑了?”忠仆王叔忧惧不已地说道。 1029、忍辱负重民国舞女(4) “不、不会的!姐姐不可能这么对我,明明爹之前跟我说过会想办法让她心甘情愿照顾我长大,她怎么敢连爹的话都不听?!”万定均不肯承认这个事实。 “可是少爷,她现在就是不见了啊,看来她就是冷漠无情,连少爷您这个弟弟她都不放在心上,连老爷的吩咐都不听,真是不孝不悌!”王叔愤愤地给自己的少爷打抱不平。 “那、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家里真的一点钱都没有了?”万定均死死地抓紧了自己的衣袖,忐忑不安地问。 “少爷,小的到处都找过了,真的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留下,大小姐也太狠心了,她这是想要少爷您的命啊!”另一个忠仆周叔气急败坏地说道。 王叔和周叔对视了一眼,他们是万家的忠仆,跟万父年纪相仿,十几岁的时候被万父救过命,因此对万父忠心耿耿,万父临死前嘱咐他们好好照顾万定均,于是他们便把万定均看得比自己还重要,现在万家眼看就没了,而万絮儿又不见了,他们两个仆从带着才几岁的少爷,以后可怎么过啊? “我们还有这座宅子,卖掉它还能换一笔钱。”万定均慌张了一会儿,很快就冷静下来,打起了这座宅子的主意。 “可是买房子得有房契。”王叔提醒万定均,万定均顿时脸色一僵。 他之前悄悄去自己的藏宝地查看过了,父亲之前偷偷留给他以后东山再起的一笔财宝已经不翼而飞,也就是说他们此时没有任何后路了,现在又听到房子卖不了的噩耗,他简直没办法想象以后的日子会如何落魄,难道他要像街上的孤儿一样流浪吗? 主仆三人愁眉苦脸地想要找到出路,但如今万定均只是一个小孩子,王叔和周叔虽然是大人,却年纪已大,而且这几十年一直在万家安安稳稳地干活,几乎被养废了,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在外面艰难的世界里生存下去。 最后,万定均看着家里还剩下的一些完好的家具,对王叔和周叔说:“家里的这些家具都拿出去典卖掉,宅子不能卖,看看能不能租出去,如果不能租,那你们就去跟咱们家交好的亲朋故旧那里借些钱,我们不能在这里待下去了,得找个安全的地方。” 王叔和周叔听从他的吩咐,很快就分开各自去干活了。 完好的家具倒是能典卖出去,只是因为不是什么贵重木料做的,又已经使用过,还卖得急,因此典当行使劲儿地往下压价,所以家具没能卖到多少钱。 把房子租出去的打算也没能成功,也是因为没有房契,即使王叔再如何巧舌如簧也没有人敢租,因此他不得不放弃这个打算,直接去找万家的亲朋故旧借钱了。 但是现在谁不知道万家还完债已经破产了?而且主心骨万父已经去世,剩下唯一的儿子又还没长大,谁知道他以后有没有本事还钱?借钱给他不是血本无归吗?因此王叔连续跑了好多家,都被吃了闭门羹,有些甚至还狠狠地嘲笑奚落了他一遍。 当然了,有些良心未泯的,虽然没有借钱给他,却施舍了几块大洋。 王叔垂头丧气地回到万家,看见小小年纪却不得不强撑着的万定均,顿时眼眶一热,只觉得世道不公、人心不古,为何要让自己的少爷受这种罪?于是他又在心里把设计万家破产的幕后之人,以及丢下少爷,卷款逃跑的万絮儿狠狠地诅咒了一遍。 “王叔,借了多少钱回来?”万定均一看见王叔,便满怀希望地问道。 王叔把怀里的荷包拿出来,十几个银元便倾泻而下,“只要这些了,那些人眼见老爷去世了,便翻脸无情,根本不愿意借钱。”王叔愤愤不平地说道。 万定均看着桌上那十几个银元,顿时沉默了,如果在万家没有败落之前,这点钱根本不够他在外面玩一天,可现在却已经是他们的所有了。 “少爷,您别担心,我和老周以后会干活挣钱,您不必担心没钱用。”此时的老王根本不会意识到世道艰难,赚钱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辛苦王叔和周叔了。”万定均强忍住心里的失望,一脸感激地对老王道,他现在只是一个小孩子,万一老王和老周不想照顾他,一走了之,那他也毫无办法,现在他需要他们,因此只能放下身段去拉拢他们。 万家没破产之前,万定均可是个混世大魔王,从来没有在意过任何人的想法,对任何一个仆人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就连万絮儿这个姐姐,要是不小心出现在他路过的地方,碍了他的眼,也是一脚踹过去。 可惜原主懦弱善良又愚孝,才会在原世界剧情里不计前嫌,忍辱负重地把万定均抚养长大,为他付出一切,却落得一个被他丢弃街头的下场。 要是换成一个睚眦必报的人,看她会不会听从父亲临死前的托付,把万定均这个狼心狗肺的白眼狼养大?不把他的腿打断,报复他以前对自己的欺辱,已经是心慈手软了。 “少爷,那些家具典卖出去了!”老周这时候也从外面回来了,把手中的银元倒出来,然而万定均一看,居然比老王带回来的还要少。 “怎么这么少?!”老王脱口而出道。 老周苦笑了一下,说:“典当行的老板压价压得狠,说咱们家的家具又不是什么珍贵木材做的,款式老旧,还被人用过了,总之找了诸多借口,只肯给这点钱,我看他就是见少爷还小,欺负咱们。” 万定均心中也非常失望,但也没有办法,说:“既然咱们有钱了,那就尽快离开这里吧。” “少爷?咱们不能留下来吗?好歹这里还有房子住,要是离开了,还得租房子……”老周忧心忡忡地问,他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一点儿不希望离开这个熟悉的地方。 “老周,你糊涂了!难道你忘了那些设计主家破产的人还在幕后吗?谁知道他们现在是不是还盯着少爷,会不会想斩草除根?咱们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老王倒是看得很清楚他们如今的处境。 1030、忍辱负重民国舞女(5) “周叔,王叔说得对,我们不能希望心狠手辣的幕后之人会放过我,与其在这里过得提心吊胆,还不如直接离开去其他地方以图将来。”万定均一脸凝重地跟老周说道,“我们现在看似风平浪静,但其实危机重重。” 老周听着脸上还带着稚气的少爷说着这些令人难过的话,简直比他这个大人还要考虑得更多,顿时脸色难看极了,恨恨地骂了一句:“都是那些猪狗不如的东西,咱们万家到底招惹谁了,非要来害我们!” “谁让万家有钱?”万定均淡淡地说道,“我们现在处于弱势,想存活下去,就得低调,等以后我长大了再筹谋报仇的事。” 老王看着因为遭受家庭巨变而变得格外懂事的少爷,又想起那个卷款逃跑的大小姐,脸色阴沉地说道:“大小姐倒是跑得够快,明明老爷吩咐她要好好照顾您长大,没想到却是个狼心狗肺的,哼,她一个黄毛丫头,拿了家里那么多钱财到外面去,还想落得什么好下场?” 万定均听见老王的话,心中对那个自己一向看不上眼的姐姐也很不喜,觉得她肯定会被人骗得身无分文,甚至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王叔、周叔,咱们如今好好休息,明天趁早离开这里,这宅子卖不掉、租不了那就算了,等以后我长大报完仇再回来,也算是咱们家的老宅。”万定均说道。 三人清楚离开之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但也把这宅子好好整理了一遍,然后早早睡了,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有完全亮,他们便已经背着行囊离开了。 “少爷,咱们去哪儿?”老王问。 “去沪城,爹爹生前吩咐我的,说那里繁华热闹又鱼龙混杂,咱们去了不会惹人眼。”万定均回答道。 于是主仆三人便坐上了去沪城的火车。 这年头的火车不但走得慢,环境还非常不好,拥挤极了,气味又不好闻,万定均三人哪里吃过这样的苦头?因此上了火车之后整个人都怏怏的,无精打采。 更糟糕的是,火车上什么人都有,而老王老周以及万定均都没有任何出远门的经历,也就是没有要防备别人、看紧自身财物的意识,于是等到三人好不容易下了火车,老王一模自己腰间挂着的荷包,摸了个空,立刻便大惊失色:“我的钱不见了!” “什么?钱不见了?”老周顿时急了,老王可是拿着他们一大半的钱呢,“你再找找,是不是放到行囊其他地方藏着了?” “不会的,我记得就放在身上。”老王脸色难看极了,忙不迭地把自己浑身上下都找了一遍,想要找到钱包,然而让他失望了,他并没有找到。 此时万定均也开始打开自己拿着的那个小背包,他身上也带了些钱,毕竟他是少爷,老王觉得不能委屈了他,因为给了他好几个大洋收着。 “我包里的大洋也不见了。”万定均脸色紧绷,翻了翻自己早已经被人翻得乱七八糟的包,“有人翻过我的包,肯定是在火车上被人偷走了!” 老周不肯死心,扑过来帮忙继续在万定均的包里翻找,但不管他如何找,连一个银元的影儿都没见着:“真的不见了……” 老周神情惊慌:“那现在怎么办?” 老王气得抓紧了自己的头发,气急败坏地咒骂:“哪个缺德的贼敢偷老子的钱!让我知道是谁,我打断他的腿!” 然而不管他再如何愤怒,都于事无补,反正他们身上的钱都被人偷光了。 “少爷,对不起,是我没用,钱被人偷走了都不知道。”老王骂过小偷之后,便神情颓丧地跟万定均认错,愧疚不已。 “算了,我的也被偷了,是我们没有防备,怪不得你。”万定均憋屈又难受,即使再如何早熟,他现在也只是一个八岁的孩子,没了钱让他罕见的惊慌了,知道此时更不能怪罪老王,毕竟他一个孩子,还要仰仗他们俩照顾。 “少爷,您别担心,我会找工作挣钱养家,沪城这么繁华热闹,肯定好找工作。”老王连忙表衷心。 老周听了也连忙说道:“对对,我和老王好歹还有一身力气,不会饿着少爷您的。” 万定均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那就麻烦王叔和周叔了。” 此时的他们根本不会想到,沪城虽然热闹繁华,但挣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首先,他们已经身无分文,即使到了沪城,两个落脚处都没有,就连桥洞和破庙烂房都有主了,被一些流浪儿或者乞丐霸占着,他们三个刚靠近就被人恐吓着吓跑了。 以万定均的高傲和娇生惯养,自然是不想住这样的地方,然而即使是这样的地方,他们也没办法抢到一个,只能流落街头了。 “少爷,明天我和老周去码头看看,我听一个老乞丐说了,那里有招苦力扛包的,能挣钱。”老王依靠在一间商店的外墙上,对万定均说道。 这商店门口就是他们的落脚处,沦落到露宿街头的地步,万定均难堪又惶恐,他很害怕以后只能过这样的日子。 听到老王的话,他也提不起任何兴致,只说:“扛包会很辛苦吧,王叔和周叔受得了吗?” “受得了、受得了,反正我们以前也要干重活、累活,只是被老爷收留才享了福,现在只不过是一切从头再来而已。”老王连忙回答道。 “老王说得对,我们俩以前都是穷种地的,什么活没做过?少爷您放心,我们两个大人无论如何都能养活你的。”老周也附和道。 他刚说完,突然一阵砰砰的木仓声便不知道从哪儿传了出来,在夜色中格外吓人,万定均忍不住浑身都颤抖了起来,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身子,老王和老周也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地互相靠拢,神情惊慌地往四周查看,连大气也不敢出。 很快又有木仓声频繁响起,淡淡的血腥味也传了过来,万定均和老周、老王吓得更慌了,紧紧贴着商店的外墙,恨不得把自己塞进墙里。 1031、忍辱负重民国舞女(6) 主仆三人提心吊胆地熬了一夜,昨晚的夜半木仓声吓得他们头半个晚上完全不敢睡,等到木仓声好不容易没了,街上安静下来,他们才互相倚靠着睡了过去,但睡得很不安稳,于是等到天亮,街上慢慢热闹起来,他们醒过来之后便个个脸上都带着两个大黑眼圈,脸色还很憔悴。 “今天不管怎么样都得找个能落脚的地方,不能再在街上睡了。”万定均神情萎靡地说道。 “对对,再睡在街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人杀了。”老周心有余悸地说道。 三人再也不敢有丝毫侥幸心理了,老周和老王果然去码头扛包去了,只是他们之前在万家都是做些并不费力的活儿,身子早被养娇了,加上昨晚睡得又不好,如今一下子要做这么重的体力活,都很受不了,没扛几包,手脚就开始发抖,肩膀肿痛,然而他们昨晚被吓怕,挣钱的急迫心理战胜了露宿街头的慌张,因此再如何难受,他们也咬着牙忍着。 万定均年纪小干不了活,只能找个角落等着,他如今也没办再摆少爷的架子了,看管着几人的包裹,生怕这点子东西都被人抢走了,包袱里虽然没有钱,但还有他们的衣服鞋袜,以及他的一些书本。 他想过离开家乡去外地隐姓埋名的日子肯定不如家里,但他万万没想到会过得这么艰难,一下火车身上所有的钱就被偷走了,只能露宿街头,还遇到半夜火拼,差点小命都没了。 如今摆在他们面前最首要的,就是找个能住的地方,万定均已经不奢求住得多好了,他只希望有瓦遮顶,有墙挡贼,能遮风挡雨就行。 至于继续读书,那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老王和老周拼尽全力,也能在这沪城让他们勉强过活,却不可能供得起他读书的。 这时候的万定均又想起了自己那个带着大笔财物跑得不见踪影的懦弱姐姐,如果有她在,自己现在的处境会不会好一些? 但一想到她丢下自己跑了,万定均心中就生出了无比的怨恨,她怎么有胆子丢下自己跑的?她难道不应该留在自己身边,为自己无怨无悔付出吗?要不是她跑了,自己现在怎么可能会沦落到这种地步?都是她的错! 时初可不知道自己那个忘恩负义的便宜弟弟怨恨起了她不肯为他牺牲,她在黄石村落脚之后,果然过上了很是安定平静的生活。 “小初啊,你又去山上打猎啦?真是好本事,比我们村里一些三四十岁的老猎手都厉害!” 六十多岁的老村长看见时初从山上拖着一只小野猪回来,顿时感慨道。 时初为了生活少些麻烦,是以男孩子的身份出现在人前的,她如今才十二岁,身体没发育,谁见了都会以为她只是个长得清秀些的少年,再加上她还能时不时地从山上打到猎物,就更没有人怀疑她的性别了。 “村长,这只野猪我一个人吃不完,放久了这天气,肉会臭,您帮我到各家去问问,要不要用钱粮跟我换肉吃?”时初微笑着对老村长道。 老村长一听,顿时笑眯眯地连连点头:“好好好,我这就去帮你问问。”说着十分利索地去问人了。 其实这只野猪时初完全能自己消化掉,她即使吃不完,也能晒成腊肉或者扔进空间的冰箱里保存,但她觉得没必要,因为用这些肉来跟黄石村的村民交换物质,跟他们交道更重要,毕竟对人有恩惠,她才能在这村里过得更好。 没过多久,老村长果然带来了好些人,于是最后时初甚至不用自己动手处理野猪,村民们就直接帮她宰杀好了,大家或是用一点点钱或是一点点粮食以及蔬菜就跟时初换了一块肉,个个都兴高采烈,把时初狠狠地夸赞了一遍,说她心善厚道,于是皆大欢喜,大家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时初啊,过些日子,等大家没那么忙了,就让他们帮你把房子再修整一遍吧,你现在这房子虽然能住人,,但要是雨下得大些就倒塌了,不倒也会漏雨……”老村长抽着竹筒烟,对时初说道。 他对时初非常满意,毕竟她大方又厚道,如今的人能勉强填饱肚子已经很了不起,吃肉更是不敢想,一年到头只有过年才能沾点肉味,可时初猎到了野猪,却能大方地拿出来半送半换地给村民们打牙祭,这谁会不喜欢她啊? 老村长觉得大家占了她不少便宜,得投桃报李,于是决定帮她修整好房子。 “那真是太感谢村长了,我年纪小不太懂得怎么建房子,一切都要仰仗村长和叔伯婶娘们了。”时初高兴地说道,有人能主动帮自己修建房子,她当然欢迎了。 为了不让自己表现得太出格,她并没有把房子建的很好,这会儿村长却主动提出帮她完善,她能不高兴吗?终于不用为了保持人设住着四处漏风的房子了,虽然她晚上能进空间睡,但到底不太方便,毕竟万一有个贼半夜闯进她家,却发现没有人,那岂不是惹人怀疑? “好说好说,不过你自己要提前准备些好木料,草房子没有泥砖房结实,你现在把房子建好了,以后娶媳妇生孩子,那就都不用愁了,有间泥砖房也好说亲。说起来小初你也十二三岁了吧?过几年都得娶媳妇了,你想娶个什么样的媳妇?”老村长说着说着就从房子操、心起了她的婚事。 时初无奈地做出一副害羞的样子,说:“村长,我还小呢,娶媳妇的事还太早。” 老村长顿时哈哈一笑,说:“不早了,咱们这十五六岁就能成亲了,你还有几年?现在也该相看了,毕竟好姑娘可是很抢手的……” 时初心想:好姑娘确实很抢手,奈何我自己就是个姑娘啊。 “你小子还害羞呢,害羞可找不到媳妇。”老村长继续揶揄她,老人家就很喜欢看到年轻人说起婚事时害羞的模样,“你虽然在咱们村里没有田地,但一手打猎的本事却没有人能比得过,还能时常吃上肉,这一点就比其他小伙子有优势……” 1032、忍辱负重民国舞女(7) 时初怕了老村长,整天为她的婚事操心,明明她还有好几年才长大,根本不需要记挂那么早,她连忙转移了话题。 等到秋收结束,大家都闲下来之后,老村长果然热心地组织了村里的青壮年给时初重新修整房子,看在时初几乎每次上山都能打回猎物的身份,大家都很积极。 《镇妖博物馆》 时初也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在他们给自家建房子的时候,每天都上山去打猎,给他们的伙食增添一下肉味,果然大家有肉吃之后,便像是打了鸡血似的,给时初建房子比给他们自家建还要上心。 十天之后,一座结实又便捷的泥砖房便在时初原本的茅草房的位置建了起来。 时初十分满意,虽然这房子不大,比后世那些漂亮实用的房子差很多,但却能遮风挡雨,比起她自己最开始建的茅草房好多了,当然,比起万定均的流落街头,那就更棒了,幸福是对比出来的嘛。 时初于是便在黄石村安居下来了,她如今每日吃穿不愁,过得很是安逸,身体便开始蹭蹭蹭地发育,长高了,也长开了,不过她依旧没有恢复女儿身的身份。 “时初,你要出去镇上啊?帮我带罐盐回来行不行?我家里的盐都吃完了。”一个大娘看见时初背着一个背篓往村口外走,便连忙追上来问。 “行。”时初一口答应了。 大娘很高兴,连忙摸出十多文钱递给时初:“我身上钱不够,先给你这些,等你回来再补给你,你放心,大娘不会欠钱不还的……” “我当然放心了,大娘不是这样的人。”时初笑着道,接过那些钱,跟大娘挥了挥手就离开了。 “真是个好小伙子啊,长得跟外面那些读书人似的,斯斯文文,还会打猎,可惜就是家里没有田地,咱们村里人,田地才是根本啊……”大娘看着时初渐走渐远的背影,感慨地跟旁边的人说道。 “你可别小瞧人了,人家的日子比咱们过得好多了,虽然米粮要买,但肉却并不缺,这多让人眼馋啊。”另一个大娘一脸羡慕地说道。 “小初还是太年轻了,也不知道把钱省下来买田地攒家底娶媳妇,没点计划……” …… 时初可不知道村里的人说她不会过日子,她走了半个多小时去了镇上的集市,镇上热闹多了,卖什么的都有,让时初恍忽以为回到了后世,但看见这些人身上灰扑扑的衣服以及普遍发黄的脸色,她就从恍忽中回到了现实,意识到这是个人命如草芥的乱世,战争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蔓延到这里,这些人也不知道哪天就会变成战争下的灰尽。 她摇了摇头,把这些不好的念头抛到脑后,她无法改变时代的发展,最多再遇到战争的时候多救几个人罢了。 但现在战争不是还没有发生在这里吗?时初便没有继续想下去了,她先去米粮店给大娘买了一罐盐,接着便去镇上最大的酒楼把自己猎到的野物卖掉。 酒楼的掌柜拎着两只还活着的野兔,满意地掂了掂,说:“不错,这两只还活着,够新鲜,以后你要是有把握,就尽量让这些野物活着,我能做主给你出更高些的价。” “没问题。”时初一口答应了,这对于她来说只不过是打猎时需要注意些力度的问题,轻而易举。 卖掉了猎物,时初就随便在街上逛逛了,买了些小吃,等她路过一处比较安静的地方时,突然一个暴怒的声音响起:“给老子抓住那小娘们!老子要打断她的腿,看她还敢跑……” 时初刚往那出声的方向看去,就看到一个穿着鲜亮衣裳的十三四岁小姑娘正拼了命地往她这个方向跑来,身后还跟着好几个彪形大汉。 小姑娘跑得飞快,即使脸上还满是泪痕,眼里却带着一股狠劲,居然愣是没让那几个大汉追上。 她一熘烟地从时初身旁跑过,刮起一阵风,时初不知道怎么的,看见那几个追着过来的男人,突然轻轻踢起地上一粒小石子,然后把小石子朝当头那个男人的小腿射去,那男人的小腿顿时发出一声卡擦的轻微声响,然后便惨叫一声,瞬间跪倒在了地上,而他身后几个男人跟得太紧、太急,根本没能及时停下脚步,于是刹车不及朝当头那个跪倒的男人撞了过去,瞬间几个人便摔成一团了。 “我的腿!我的腿断了!”当头那个男人抱着腿哀嚎大叫,“快从我身上起来!” “哎哟!哎哟……”其他几人也摔得不轻,乱成一团了,而那个被他们追赶的小姑娘趁此机会早就跑得不见在踪影了。 时初面不改色地从他们身旁路过,深藏功与名,等她走到这几人之前出来的那座小楼门口,便发现小楼的牌匾上写着“怡红楼”。 “怡红楼”?时初一下子就想到了贾宝玉的怡红院,不过这个名字在后来已经成为妓院的别称了,那面前这栋小楼很可能就是妓院了?那几个彪形大汉就是打手和龟公了,至于那个逃跑的小姑娘,应该不是被拐来就是被卖来的可怜人。 时初想到这里,倒是很庆幸自己帮对了人。 希望那个小姑娘运气够好,能成功逃脱吧。 时初又在街上逛了半个多小时,便打道回府了。 她往黄石村的乡道上走去,这条路只是通往黄石村的,黄石村今天没几个人出来,于是这条路便格外幽禁,出了不知名的鸟叫声,便只有时初自己的脚步声。 不过等她走了七八分钟之后,就听到身后有一个小心翼翼的脚步声跟了上来。 时初假装自己并没有注意到,依旧毫无异样地往黄石村走,想等身后这人的目的暴露出来,要是对自己有歹意的,那直接在这僻静无人的路上解决就行了,如今这世道少了一个人很正常,更何况是在这种荒山野岭,想要让一个人彻底消失更是轻而易举。 不过让时初失望了,身后那人跟着她并没有任何举动,居然真的一路上跟着她走到了黄石村。 1033、忍辱负重民国舞女(8) “你跟了我一路,到底想干什么?”时初勐地回过头,面无表情地对身后那人说道。 然而等她看清楚了那人的模样,一下子便惊讶极了,原来跟着她的人居然是从怡红楼逃跑的那个小姑娘。 小姑娘身上那本来鲜亮的衣服已经变得浑身脏污,头发也乱糟糟,一张脸跟花猫似的,脏兮兮,只是那双又黑又亮的眼睛让时初认出了她。 “我……我不知道能去哪里……只能跟着你……”小姑娘双手紧紧地抓着自己的衣摆,神情紧张不安,眼巴巴地看着时初。 时初顿时很头疼,她如今一个隐瞒着真实性别的人可不适合跟其他人太亲近,而且她独来独往,也没有哪个圣母心去收留别人,她之前在怡红楼外能出手帮她一把已经是少有的善心,这会儿她可没有打算还帮她。 “你回你家去啊,我看你身上这衣裳虽然脏了了,但布料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能穿的,你回你家去不就行了吗?”时初盯着她说道。 小姑娘顿时眼眶一红,豆大的泪珠在眼眶里打转:“不能回家!我就是被我后娘卖掉的,要是回家,她还会把我再买一次。” “你爹呢?他也同意把你卖了?”时初又问。 “他不知道,但他也不会反对……就算我自己回去了,他也会嫌弃到过那样的脏地方……”小姑娘哽咽着回答。 时初顿时无奈地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得了,又是一个有了后爹就有后娘的例子。 “那你亲娘那边还有亲戚吗?比如你外婆、舅舅这些人?”时初只得继续追问。 小姑娘摇了摇头:“娘嫁得远,这几年跟外婆家已经没什么来往,我一个人根本没办法找去,没有钱,路上也危险。” “那你是准备赖定我了?”时初脸色很难看,她很讨厌被人算计和胁迫,这个小姑娘确实很惨,但她的惨又不是时初造成的,时初能出手帮她因此已经足够,现在难道她得寸进尺,想赖上来? 看见时初的脸色,小姑娘明显知道自己不受欢迎,但她没办法,如果不这样做,她不知道自己还能怎么活下去:“我会洗衣服做饭,还会喂鸡种地,你能不能收留我,我能干活。” 她非常紧张地盯着时初,生怕她拒绝。 时初果然拒绝了:“不行,我家里小,而且只有我自己一个人,我养活自己已经很艰难,不可能再养你,你另外寻找出路吧,实在不行,就去找村长,说不定他能帮你。” 小姑娘听到时初的拒绝,顿时觉得绝望了,然而一听到可以去找村长,她立刻又有了希望,眼巴巴地对时初道:“那就拜托您带我去找村长,求求你了。” 时初点点头:“跟着我来。” 小姑娘立刻像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丝毫不敢放松,紧紧地跟在时初身后,时初把她带到老村长家里。 “你说什么?这小姑娘是被后娘卖掉,好不容易从妓院逃跑出来,现在无家可归了,想在咱们村找个落脚之地?”老村长听见时初的话,顿时震惊得手里的旱烟都差点掉了。 “是这样,村长爷爷,如果不是实在无可奈何,我怎么会宁愿逃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也不回家?实在是因为回家还会继续被卖掉啊。村长爷爷您就好心收留一下我吧,我能干活,您就当找了个帮佣……”小姑娘连忙抓紧机会请求老村长。 老村长却叹了口气,说:“小姑娘,你是高估咱们村了,咱们村很穷,能吃饱饭就已经是村里过得很不错的人家了,哪里有请得起帮佣的?” “那、那怎么办?”小姑娘眼眶里顿时又蓄满了泪水,惶恐不安地抓住老村长的手乞求,“我吃得很好的,求求你不要赶我离开,我住在破房子里也行,不用哪一家雇佣我,我可以帮人干活,只要给我一点点吃的就行……” 老村长在这世道见多了可怜人,但现在见小姑娘这样,心里也不好受,他说:“村里可以收留你,但你能不能找到吃的就靠你自己了。” “谢谢村长爷爷!谢谢!”小姑娘顿时破涕为笑。 “你先别高兴得太早,村头有个破败的老房子是以前一个老寡妇住的,老寡妇前几年去世了,她那老房子又没有后人继承,就破败了,你可以住在那里,只是太过破败,你得有个心理准备。”老村长提醒她道。 “没关系、没关系,我不在意,只要有个落脚之地就行了。”小姑娘急忙说道。 时初有些意外老村长这么轻易就让这小姑娘留在村里了,毕竟她自己刚来到这村里的时候,村里的人还对她戒备了一段时间,生怕她是不怀好意的人,没想到这次这个小姑娘只是哀求了几句,就得到了留在这村里的准许。 不过这也不关时初的事,也许是老村长看这个小姑娘很顺眼呢?又或许觉得她一个小姑娘,没什么杀伤力。 时初跟老村长告别,又把盐送去了那位大娘的家里,就回自己那村尾山脚下的家里了。 这天之后,那位小姑娘,现在叫许晶,就留在了村里,她的出现让村里的人好奇了好些天,不过戒备心却很低,那些大娘大婶们还很八卦地打探她的来历。 许晶倒是对自己的来历根本不隐瞒,十分坦荡地说了她是被后娘卖进妓院,好不容易才逃脱出来,最后不敢回家,只好在黄石村落脚的事。 大娘大婶们顿时对她的经历非常同情,纷纷义愤填膺地帮她咒骂心黑的后娘和亲爹,又安慰她离开了那个黑暗的家,以后就在黄石村好好过日子…… 许晶博得了大家的同情,很容易就被黄石村的村民接纳了,她见哪家忙的,就去帮人干活,果然别人只需要给她些吃的就行,于是大家对她就更怜悯了。 时初有时候看见她脸色狰狞地帮别人提水,却从不喊哭喊累,即使磨破了手也坚持做下去,心中也有些佩服,毕竟她从前应该家境不错,没有做过这些累活重活的,但她现在为了生存,却能咬牙坚持,这样的人,心性坚韧,意志坚定,以后不会过得太差的。 1034、忍辱负重民国舞女(9) 许晶自从喝下家里佣人端来的牛奶睡了过去,却在怡红楼醒过来之后,就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家了,她以为自己会死在那个肮脏的地方,但她不甘心啊,她不甘心就这么被后娘卖了,自己却沦落地狱,因此她反抗了,拼命挣扎,从龟公手里跑了出来,她跑啊跑啊,可是身后的龟公和打手却如同鬣狗一样紧紧咬着她不放…… 她跑得喉咙都出了血,绝望地以为自己永远也不可能摆脱魔爪,但她没有想到就在她坚持不下去的时候,身后紧追着自己的那些人突然一个个摔倒在地上翻滚哀嚎,好像摔得不轻,根本顾不上追她了。 她忍不住趁机慢下来脚步想要缓一缓,还以为是自己的反抗终于打动了老天,得到老天爷的帮助,让这些恶棍摔成一团,给她争取逃跑的时间。 但她回头的那一瞬间,却看到了一个清瘦俊秀的少年,面无表情地看着地上那些恶棍,脚尖彷佛不经意间提到路上的小石子,然后那些小石子也“恰好”往那些人的手脚射去,让他们摔得更乱,无法起身。 于是她顿时明白了,并不是老天爷开了眼,而是有人帮了自己,就是那个少年。 少年无声无息地做完这件事,平静澹定得如同什么都没发生,就施施然地离开了,没有继续教训那些坏蛋,也没有想救她救到底的意思。 但许晶却记住了他,躲避怡红楼的人之余,还在镇上的那条大道上等着,终于等到了她的恩人出现,于是她悄悄地跟在恩人身后。 恩人果然耳目灵敏,很快就发现了她,她看出了恩人并没有想要和自己有什么牵连,于是她没有暴露自己知道他救过自己的事,只是请求他可否给自己找一个落脚之地。 恩人虽然对她很冷澹,但却很心软,果然替她找到了村长,于是她成功地在黄石村留了下来。 即使住的是四处漏风的破房子,即使饥不果腹,但她却觉得很安全,很开心,因为她不用像在以前那个家里一样处处提防,处处讨好,也不用担心一觉醒来就会被卖到妓院。 她靠着自己的双手,帮村里的人干活,挑水、捡柴、看孩子、拔草……这些活都很苦很累,她以前在那个家虽然不受待见,但也没有干过这些活,因此她第一次做的时候,真的很累、很苦,可是她都咬紧牙关,一一坚持下来了。 她知道在这世道,想要活下去很艰难,她没有躲避的资格,幸好,黄石村虽然穷了些,但这里的人并没有穷凶极恶的,大多都淳朴善良,只要她帮了忙,多多少少都会给她一些吃的,她就这么活了下来。 “外面又打仗了,要征兵,听说都在大街上直接拉人了,幸好咱们黄石村够偏远,不会被人抓壮丁。”老村长手里提着小烟斗,一张满是风霜的皱巴巴的脸上满是忧愁,“这世道!唉,不是饿死就是被打死。” “老村长,咱们这里真的不会有人来抓壮丁吗?要是我家大牛被人抓走了怎么办?我家老的老,小的小,就他一个壮丁啊……”旁边一个三十多岁的婶子非常着急地问老村长,极希望从他嘴里得到黄石村不会被抓壮丁的保证。 但老村长又能如何保证呢?他叹着气道:“现在是暂时没有抓到咱们黄石村里来,但以后谁知道呢?要是再打上几年、十几年的仗,那就说不定了,现在只能希望以后少打些仗,就算打,也别死那么多人吧。” “村长,现在是哪里在打仗?”时初问。 “听说是北边,黑省的,打得很激烈,不少人都逃出来了,但也有逃不了的,死了很多人……都得用人命去填的啊……”老村长磕了磕小烟斗,愁眉苦脸地说道。 时初想了想,她现在离那里远得很,也没办法帮上什么忙,只得作罢了。 许晶眉头皱得紧紧的,说:“如果我也能去打仗就好了,把那些可恶的鬼子赶出咱们国家,可惜我没有这个本事,要是上了战场说不定第一个就死了……” 然后她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勐地抬头看向时初,她自己是很弱,但时初很强啊,她当初见识过时初无声无息之间就把那些人玩弄于鼓掌之间,偏偏那些人根本不知道是她干的,只以为自己运气不好出了意外。 可想而知时初的身手有多强,许晶想到这里,就有些激动,顿时双眼发光地看着时初,好像在期待她站出来一样。 时初觉察了她的视线,望过去,看见她眼里的鼓励和兴奋,皱了皱眉头,她这是什么意思?时初没有理解她的意思,便神情澹漠地看向她。 《重生之搏浪大时代》 许晶见她看着自己,以为她默许了自己开口,于是兴奋地说;“时初身手那么好,上了战场肯定能杀很多鬼子吧!” “我只打过猎,没杀过鬼子。”时初有些不喜,她这是什么意思?“而且猎物没有木仓,但鬼子有,还很先进。” 时初虽然空间里什么先进强大的武器都有,随便一个都能把鬼子的大本营移平了,但她不能拿出来,因为太过干涉世界的发展,相当于揠苗助长,而且因果太大,得不偿失,时初是傻了才会这么干。 当然了,她如果以普通人的身份上战场,倒是不会阻碍世界发展,但时初本身就不是一个多么伟大正直的人,她可以在幕后支持一下己方的人保家卫国,比如出钱、出药、出粮,但要她自己扛着木仓上战场,她就不是那么喜欢了。 “可是你身手那么灵活,在战场肯定比普通人活下来的几率更大吧!”许晶脱口而出道。 “那又怎么样呢?你的意思是我身手灵活,躲子弹躲得厉害,更容易活下来,所以就应该去打仗是吗?”时初面无表情地看着许晶,问。 许晶看到她澹漠无情的眼神,顿时打了一个寒颤,发热的脑子终于冷静下来,她急忙解释道:“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误会了。” 1035、忍辱负重民国舞女(10) 老村长听了却若有所思,浑浊却不失精明的目光看着时初,说:“小初确实身手好,能肚子一个人猎到野猪狗熊,如果你这身手在战场上发挥,说不定还能挣下军功,当上军官,甚至将军都有可能啊。” 时初听见他这话,刚刚还不悦的心情一下子就没了,说:“老村长,你真是看得起我,我居然还觉得我能当将军,可惜我这个人惜命,好不容易逃命出来,找了个安静的地方过活,可不想再提心吊胆地生活了。” “也对,人各有志。”老村长感慨一句,“当将军也得有命在,还是老老实实地当你的猎户,以后娶个媳妇生几个孩子……” 时初顿时一噎,娶媳妇什么的那是不可能了,除非娶男媳妇。 不过如今战事起,她自己无聊,倒是可以做做生意,以后可以给军队捐点钱粮什么的。 于是时初也开始繁忙起来了,她在山上打了猎物就拿去镇上买,很快就攒了一笔钱,接着就在镇上买了个小铺子,开始卖珍贵药材,药材有些是来自山上,她打猎的时候找到的,有一些则来源于她的空间里,她空间什么药材都有,根本不会缺货源。 无论什么时候,珍贵的药材都是有价无市的大宝贝,镇上没有那么多人买得起这些珍贵的药材,但总有机灵又目光长远的商人,看到里这里面的巨大利润,于是找上时初,跟她陈明利弊,想要从她这里进货到外地去卖,杜兴就是其中一个。 时初不想自己外出奔波,又想挣钱,于是考察过几个人,最终选择了杜兴,杜兴野心勃勃、聪慧狡诈,但为人还算正派,做事有原则,不会为了钱财而毫无道德底线。 《逆天邪神》 于是时初就跟杜兴定下了契约,按季度把药材交给杜兴,让他运去外地贩卖,利润按照四六分。 即使如今是乱世,但有钱又惜命的人依旧很多,杜兴运出去的药材根本不愁卖,时初很快就成了小富婆。 然后她并没有满足于卖珍贵药材,有了钱之后,她开始四处收集各种普通药材,准备建一个制药厂,她有很多药方,如今这战争频发的时代,药品属于非常珍贵的战略资源,她刚好可以把药方拿出来制药救人。 虽然她空间里也有很多普通药材,但普通药材不同于珍贵药材,珍贵药材稀少,她还能说是自己从山上找到的,普通药材数量太大,她自己一个人要找到那么多就显得不正常了,所以她得掩人耳目。 于是她出了收购药材之外,还拿出药材的种子分给黄石村的村民种,告诉他们,等药材种好了,她会来收购。 时初头两年跟村民们处好关系的用处便出来了,村民们相信时初不会骗他们,于是没有任何迟疑,除了种粮食和蔬菜的地之外,其他空地都被他们种上了时初给的药材种子。 时初还时不时会教他们了解药材的习性、教他们如何种植维护……因此即使大家是第一次种,但却种得很好。 于是除了第一批药材是时初从外面收购的,之后的药材便都是黄石村和附近其他村子种植的药材了。 黄石村第一年种植的药材卖了好价钱,大家非常高兴,对时初赞不绝口,等到走亲戚的时候便免不了跟亲戚朋友们说起,于是附近几个村子的人也对种植药材起了心思,找上时初,也想跟她拿种子。 时初自然不会拒绝,去各个村子研究了一下气候土壤,便把适合在那里种植的草药交给村民们种。 等到第二年,时初便收获了许多药材,她请了人帮忙炮制药材,制药厂的工人也要增加……于是她就以一己之力,把黄石村以及其他附近几个村子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许多,如今大家看到她,就跟看到观音菩萨似的。 当然了,她制出来的药品也根本不愁卖,杜兴如今已经不仅仅是贩卖她的珍贵药材了,这些药品才是他生意的大头。 不过时初的制药生意发展得太快,便容易招惹人眼,更何况如今可不是法律严明的后世,而是贪污腐败成风的世道。 她的制药厂日进斗金,谁见了不眼红? 虽然黄石村这一带平时比较平静,没什么大事发生,但那不是因为这里够穷又够偏吗?以前就算想刮油水也刮不出来,但现在就不一样了,时初的制药厂可不就是一头大肥羊了吗? 得知制药厂的所有人是个还不满二十的年轻小伙子之后,临城的县长便开始打上了制药厂的主意。 临城县长陈道发虽然也是上面派来的,但他祖辈都在临城,这县长位置还是他用钱买的,就是想在自己老家当个地头蛇,都说天高皇帝远,他是个聪明的,知道如今这年头到处打仗,他要是去了其他地方当官,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挨打了;可要是留在老家,那就非常安全。 陈道发当了县长,他的亲朋好友自然是跟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官、商勾结这四个字可是把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说得明明白白了。 临城最大的药房以前是陈道发的小舅子开的,但自从时初的药铺以及制药厂开了之后,小舅子的药房生意一下子就差了许多,最后几乎是门可罗雀了,毕竟时初药铺卖的药物美价廉,而陈道发小舅子药房卖的却又贵又不好,甚至还有假药,以前大家是没得选才在他那儿买,可现在不是有得选了吗?大家用脚都会投票。 小舅子跟姐夫哭诉了几回,说是有人不知死活,抢他药房的生意,又添油加醋地把时初药铺和制药厂的利润说大了好几倍,成功地引起了陈道发的贪婪之心,于是陈道发便和小舅子商量着怎么把时初的制药厂和药铺据为己有。 时初有这个大本事,弄出聚宝盆似的药铺和制药厂,但却没有相匹配的权势相护,在陈道发和他小舅子眼里可不就像一只在他们家门口晃荡,脑门上写着‘快来宰我呀’的大肥羊吗? 1036、忍辱负重民国舞女(11) “时老板,咱们药铺门口来了一群人,把一个死人摆在门口,说是吃了咱们药铺卖的药吃死的,要老板你赔命呢……”许晶急冲冲地跑到制药厂找到时初,慌里慌张地说道。 时初顿时走进了眉头,放下手里的试管,问:“到底怎么回事?死者真的在咱们药铺卖过药?有没有请大夫来看看死亡原因是什么?” 许晶连忙回答:“那死者昨天确实在咱们药铺买了退烧药丸,掌柜认得他,但是不是吃了咱们的药死的就不知道了,他们一来闹事我劝不动就来找你了,倒是不知道有没有去找大夫来看。” “咱们的药不可能有问题。”时初冷着脸道,她虽然平时冷心冷肺,没什么圣母心,但却不屑于做偷工减料或者以次充好之类的恶心事,更何况她这辈子挣的钱已经足够多,根本没有必要为了钱而破坏自己药铺的口碑,职业道德她还是有的。 时初交代了一下制药厂的经理看好厂子,就跟着许晶连忙去了自己的药铺,果然还没到就远远地看见药铺门口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这时家药铺卖的就是假药!毒药!害了我男人性命!草管人命啊,这样的人就该天打雷噼……药铺的老板在哪里?快滚出来,给我男人赔命……”一个尖利的中年女声在药铺门口哭天抢地地咒骂。 时初听着这些恶毒的话,脸色冰冷,三两步就飞快走到了那群人之中,不停地为药铺辩解的药铺伙计一看见她,顿时眼睛一亮,连忙喊道:“老板,你来了!” “老板?哪个是草管人命的奸商?”那个哭嚎的女人一听,顿时从迪桑爬起来,凶神恶煞地问药铺伙计,循着他的眼神看去,就看到了时初。 “你就是这个药铺的老板?年纪轻轻就这么恶毒,卖假药害死人!你要给我男人赔命!”那个女人一看见时初,立刻怒气冲冲地扑上前来,就想要揪住她的领子开打,然后她那些亲属也围了过来,想要帮忙。 “哎哎!别冲动啊!你家男人虽然确实在咱们药铺买了药,但他买的只是普通的退烧药丸,根本没有毒,很多人都买过,怎么其他人没出事,就你家这个出事了?你们该不会是想要讹上咱们药铺的吧?”许晶见状立马说道。 周围的人听了,纷纷点头,说:“确实是这个道理,我之前也在这里买过一瓶退烧丸,我儿子吃了几个都没问题,这个人死了谁知道是怎么回事?” “就是啊,时家这个药铺都开这么久了,卖了那么多药,要是真的有问题,怎么可能只有这一个出事?” …… 周围的百姓也不是傻子,觉得这些人说的就是真话,时初开的这家药铺是真的额物美价廉了,周围的人谁不受过这家药铺的恩惠啊? “怎么就不是你们的问题了?我男人就是吃了你们药铺卖的退烧药丸就死了!他死之前什么都没吃过,除了你们的药有问题,还有什么可能?”死者的一个亲戚对着时初怒目而视道。 时初刚想要开口,就被死者的老婆伸手想抓挠她的脸,她顿时脸色一沉,瞬间抓住了她的胳膊,说:“住手!不想手断的话。” 然后把她狠狠地往外一推,推得她一踉跄,摔倒在地上,那女人先是一愣,然后便捶地哭嚎起来,一边捶地一边大喊:“没天理啊!时家药铺害死了人,还要打人!横行霸道、草管人命啊……” 其他家属一看女人被时初推到在地上,顿时更愤怒了,立刻怒吼一声:“害死了人,还敢打人!给我打死他,给二狗报仇!” 于是一群男人朝时初攻击过来,一个个怒气冲冲,丝毫没有留力气,好像不打死时初就誓不罢休一样。 药铺的伙计和许晶一看,也连忙上前来帮自己的老板,于是一瞬间,一大群人就开始打了起来,乱七八糟,手忙脚乱,彷佛群魔乱舞。 最后还是时初最靠谱,那几个男人虽然凶恶,但奈何只是空有一身力气,却没有打斗的技巧,很快就被时初用巧劲儿打趴下了,药铺的伙计根本没发挥什么作用,反而是因为跟人群挤在一起,不小心被人用手肘撞了一下或者被人踩了一脚,许晶的头发也被人扯乱了,彷佛一个疯婆子,不过她倒是很机灵,眼看那个死者的老婆见亲戚不抵用,又想爬起来帮忙,她便死死拦着。 时初把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解决了,就看到被死者老婆抓得很狼狈的许晶,连忙过去帮忙,三两下就把人给绑住了。 “老板咱们要不要去找官府?这些人看着就是想来闹事讹诈的。”许晶理了理自己鸡窝似的头发,问道。 “去吧,顺便找个老大夫来,要是官府有午作也请过来。”时初点头道,这里的官府不就是临城的县长陈道发吗?她虽然对这个县长不抱什么希望,但到底自己药铺门口出了事,无论如何也得告知官府一声。 许晶便急冲冲跑去报官和找人了。 时初把前来闹事的人都绑了,让伙计看着,其他看热闹的人还没有离开,看得津津有味,时初也没有赶他们。 死者家属还在破口大骂,时初根本没有理会他们,蹲下身子去检查死者的情况。 她从前穿越过一个世界,职业是做法医,那点知识倒是还留着,从意识深处把那些知识挖出来之后,时初便开始调查死者的死因。 死者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中等身材,面容黑中带青,脸上沟壑丛生,手脚关节粗大,皮肤粗糙,显然是个很普通的农民。 只是他嘴唇带着紫黑色,不同于寻常死者的灰白暗澹,一看就不同寻常,还有他手脚的指甲也是青黑色的。 时初带上手套,检查死者的口耳鼻眼,发现都有少量的血迹,舌头发肿,嘴唇内壁有肿疱溃烂的痕迹。 只是这么粗粗一检查,时初便已经清楚他到底是因何而死的,这么明显的砒霜中毒症状,这些人当她是傻子吗?还敢跑来说是因为吃她铺子的退烧丸吃死的?她的退烧丸可没有砒霜这成分。 1037、忍辱负重民国舞女(12) 想要陷害她,也不想些高明的法子,偏偏用这种稍微有些经验的老大夫都能看出来的毒药害人,这不是瞧不起她吗? 时初不知道设计这一出戏的人怎么想的,难道他觉得一个开药铺的人,会看不出砒霜中毒的症状?这么拙劣粗糙的算计,时初根本无法理解。 “这人是被砒霜毒死的,根本不是吃我药铺里的退烧丸,别想着诬陷我。”时初冷着脸对那群被绑起来的死者家属道,“我不知道是谁让你们来我这里闹事,但招惹了我,你们就别想能全身而退。” “不可能!他就是吃退烧丸吃死的!什么砒霜我听都没听过,你别想抵赖!”死者的老婆色厉内荏地喊道,似乎觉得声音大就证明她有理似的。 “等其他大夫来了,看看到底是谁在抵赖。”时初很不耐烦,虽然她知道自己的药铺和制药厂做大了就让人眼红,树大招风,但她没想到会有人用人命来陷害自己。 许晶很快就把附近的好几个有名的大夫都找来了,治安局的人也跟着来了。 “快让开!让大夫去检查。”许晶满头大汗地拉着一个老大夫的胳膊说道,围观的人见状连忙给他们让了路。 老大夫气喘吁吁地被拉过来,好一会儿才喘匀了气,蹲下身子一一地检查死者的身体,然后得出了一个跟时初一样的结论:“看他身上这症状,应该是死于砒霜中毒。” 许晶一听,顿时松了口气:“我就说嘛!根本不是因为咱们卖的退烧丸。” “这几位大夫也请过来帮忙看看吧。”她又对旁边几个大夫说道,幸好大夫们见多了各种各种的病患,对尸体并不忌讳,都一一看过了,然后依旧得出了跟时初和老大夫一样的结论。 “你们都是一伙儿的!当然会帮这姓时的说话了……你们这群该天打雷噼的人,居然睁着眼睛说瞎话,勾结在一起……”死者的老婆又大骂起来,连同几个大夫一起骂。 大夫们顿时不乐意了,被人诬陷,事关自己的医德,于是纷纷对着被五花大绑的几人说道:“我呸!我行的端做得正,从来没有做过一件亏心事,你现在污蔑我跟时老板勾结?这是侮辱我!你家这男人就是吃砒霜死的,无论哪个大夫看了都能认出来,你们心术不正想讹上时老板却拿这种常见的毒药下毒,真是又愚蠢又恶毒……我看是你们自己杀了自己的亲人……” 两方人马吵得热火朝天,但验尸的过程众目睽睽,验尸的又都是本地受人尊重的大夫们,因此围观的人都相信大夫的话,觉得这群人是特意毒死自己的家人来讹诈这家药铺的。 时初对治安局的人说道:“各位官爷,你们现在也看到了,大夫们验尸得出的结论跟我的是一样的,死者是砒霜中毒而死,根本不是吃了我的退烧丸。虽然我药铺也有卖砒霜,但因为砒霜是毒物,一不小心就会让人中毒,因此我规定了,只要是从我药店里买的砒霜,都会登记好顾客的身份以及买砒霜的用途,但现在我药铺却没有这家人购买砒霜的纪录,因此让死者中毒而死的砒霜不是从我这里买的,希望你们能好好审一审他们,到底是从哪里得到的砒霜。” 这起桉件并不复杂,治安局的人很快就把这群人带走了,包括死者。 时初跟着去交代了一些问题,治安局的局长跟县长并不是一路人,因此时初并没有受到刁难,说完了自己的怀疑之后就很顺利地从里面出来了。 她知道这回设计自己的人之中很可能就是县长陈道发的小舅子钱三横,因为看设计自己这件事要是成功了,谁获利最多就知道了。 钱三强之前已经不止一次想要强行加入她的制药厂,美其名气“入股”,然而只是空口套白狼罢了,以为时初没有背景好拿捏,来找她的时候还高高在上,一副他想加入是看得起时初的模样。 时初当时就毫不客气地拒绝了,钱三横气急败坏地把他姐夫是县长这事拿出来威胁时初,但时初依旧很坚决,就是不同意他的加入。 钱三横最后是被她气走的,而离这件事才过去了四五天,如今自己这药铺就摊上了这桉件,要说里面没有钱三强的事,时初一点儿都不相信。 如今那抬着尸体来药铺闹事的人都被抓进牢里关着了,现在只需要看看谁会去联系他们就可以知道幕后到底是谁了。 果然,时初从收买的一个监狱看守那里得知真的有人去见了那些人。 这件事不宜牵涉太多人,时初便自己去跟踪那个探望死者家属的人了。 那人很警觉,探访出来之后绕了好几条路,又七拐八拐,才终于拐进了一座四进的豪华大宅子的后门。 这么豪华的大宅子非常容易辨认,时初毫不意外,因为这就是钱三横的家。 果然这事是这家伙干的,时初偷偷地潜了进去,找到书房的位置,翻到屋顶拿下瓦片,往下一瞧,果然看见肥头大耳的钱三强气急败坏地臭骂那个去见了死者家属的人:“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要你有什么用?给人下毒偏偏用那么容易辨认的砒霜?猪都比你聪明!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怎么不给我去死……” 那个男人低着头一声不吭地任由他辱骂,钱三横骂十多分钟,终于骂完了,气喘吁吁地扶着腰,身材又圆又胖,彷佛一个怀胎十月的孕妇,让人担心他那两条跟庞大的身躯不成比例的腿会支撑不住他的体重…… “我没想到那个姓时的居然还会验尸,验尸就算了,还请了好几位大夫给她作证,事情发生得太快,他自证清白又快又准,大家都相信他,这回是我失算了,下次我一定会考虑得更周到……”那男人低声保证。 “下次、下次!这次已经打草惊蛇了,姓时的肯定已经很警觉,我们再想算计他就不容易了……我姐夫还等着那姓时的交出制药厂给自己赎命,结果被你这么一疏忽,到手的制药厂没了!你该想想怎么给我姐夫交代!”钱三强怒吼道。 1038、忍辱负重民国舞女(13) 接着钱三横又开始跟那人商量怎么坑害时初,从她手里夺得制药厂和药铺,当然药铺只是顺带的,制药厂才是他们的目的。 时初在屋顶上面色冰冷地看着他们提出一个个针对自己的毒计,突然想到自己完全没有必要这么被动地等着他们来害自己才反击,她可以直接釜底抽薪,解决钱三横和陈道发这两个罪魁祸首就可以了。 如果是在后世律法严明又到处是监控的时代,时初可能还得绞尽脑汁想办法铲除他们,情况会复杂很多;但现在是个命如草芥,天天都在死人的年代,只要小心些,根本没有人会怀疑到她身上。 于是在心中冷笑一声的时初,从空间里拿出两根沾了毒药的银针,一甩手往钱三横和那人身上射去,这两人只觉得脖子上好像被蚊子叮了一下,没太在意,就继续密谋如何陷害时初了,然而没过一会儿,这两人便呯呯地一一倒在了地上,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口吐鲜血,面目狰狞起来,一会儿功夫便没了气息。 时初从屋顶轻轻地跳下去,找到两人身上的银针收了回来,接着便开始搜查钱三横的书房,果然在书房的密室里找到了一堆金银古董、银元地契之类之前的财物,时初毫不客气把它们收进了自己的空间里,反正这些钱都是钱三横用各种肮脏手段抢回来的,时初收了打算捐给育孤院,能养活不少孤儿了。 收集完之后,时初便把旁边的油灯一推,油灯立马的点燃了桌子上的账本,火苗开始蔓延,时初往钱三横和那人的尸体上倒了一瓶化尸水,现在谁也找不到他们俩了。 做完这一切之后,时初就又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可惜陈道发家离钱三横家很远,否则她不介意顺路去解决了陈道发,但今晚只能先让他苟活一段时间了。 她没有回到制药厂,而是回了药铺,药铺后院她留了一个房间给自己住。 本来第二天时初还想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去把陈道发解决了,但不巧的是杜兴带着一个其貌不扬的人找上门来了。 “时老板,这位戚先生是我在沪城认识的,他也是做药品生意的,知道我认识你,便也想从你这儿购药,毕竟你这里出产的药品比其他制药厂好多了,要是能跟你合作划算许多……”杜兴一来就直接开门见山跟时初说道。 时初有些意外地看着他,听杜兴这么说,那这位戚先生跟他还是竞争对手啊,怎么他还能毫无芥蒂地把人带到自己面前来?难道就不怕被戚先生分薄了他的利润?时初可不相信杜兴是这么一个仁善的好人。 杜兴彷佛看明白了她的眼神,忍不住笑了笑,说:“咱们华夏这么大,药品生意我一个人是做不完的,现在托时老板你的福,我的药品生意已经遍布了西边和南边十多个省,至于北边和东边,我实在是顾不过来,贪多嚼不烂,恰好戚先生跟我关系不错,想着不如把你介绍给他……” “原来是这样。”时初点点头,看来杜兴对自己的能力有很清醒的认知,并不会太过贪婪。 “时老板,我从杜老板这里得知你短短几年时间就建立起这么多一个制药厂,非常敬佩,现在看见你还这么年轻,那就更感慨了,果然英雄出少年,时老板就是少有的少年英才啊。”戚先生虽然相貌平平,但口才却很不错,即使是恭维人也不会让人反感,反而很容易让人对他放下心防。 杜兴把戚先生介绍给时初之后,又聊了一会儿,就告辞了。 等杜兴一离开,戚先生的神情却一下子就郑重起来:“不知道时老板有没有安全隐秘的地方?我有其他重要的事想要和你聊聊。” fo 时初看见他严肃而认真的神情,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把他带到了自己房间的地下室里。 “这里很安全,你有什么事可以跟我说。”时初对他道。 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时初有幸领略了一番如今还是默默无闻的红党给人洗脑的功力,这位戚先生他明面上是做药品生意的商人,暗地里加入了红党,悄悄资助红党不少珍贵药品,这回他就是以说客的身份来邀请时初加入的,因为时初不但有一个制药厂,还很有善心,捐了不少钱粮给前线打仗的士兵,虽然是匿名捐的,但只要稍微查查,就能知道是她,因此在红党眼里,她已经是半个自己人了。 时初心里已经有了准备,知道最后结束这乱世,让山河一统的就是红党,自然不会拒绝,戚先生激动不已,连连感谢时初的加入,还强调不会强迫她做不喜欢的事,只要她能在药品上给红党提供帮助就行。 时初同意了,不过她也提了个条件,那就是把临城的县长陈道发搞下去,换一个属于红党的人来管理这个地方,因为时初不想解决了一个陈道发,又迎来一个继续打她药厂主意的王道发、李道发,要是她时不时地就被当权者陷害、强迫一回,还怎么把精力放在制药厂上? 戚先生也觉得给时初的制药厂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十分重要,于是答应时初,会跟上面的人商量一下,帮忙换掉陈道发,把这里的一把手换成自己人。 有人帮忙一劳永逸地解决陈道发,时初高兴之下,答应了会资助他们一批珍贵的药品,戚先生更是激动得恨不得立刻就赶出去找人解决陈道发。 钱三横家里着火,钱三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让陈道法大发雷霆,派了许多人去找,但不管怎么着,都没能找到人,也顾不上去贿赂治安局的局长,于是那几个诬陷时初药铺的人便遭了殃,被判了罚金和好几年的刑期,其中给死者喂砒霜的主谋,也就是死者的妻子被判了死刑。 现在好了,一大家子不但没能讹诈成时初,反而偷鸡不成蚀把米,害了自己,真是自作自受。 1039、忍辱负重民国舞女(完) 不久之后,陈道发果然被人举报贪污受贿、草管人命,被抓了进去,起初他的利益集团向相关人还想把他捞出来,但还没来得及动作,就被一网打尽,让他们去牢里跟陈道发团聚了。 陈道发没了,临城县长很快就换了一个人,时初的生意果然顺利了许多,于是需要她亲自处理的事情便很少了,她终于有空闲时间歇一歇了。 这空下来,她便终于想起自己本来身世,以及那个几乎要忘记了的便宜弟弟万定均了。 万定均这辈子没了自己这个忍辱负重当舞女挣钱供他当大少爷的冤大头姐姐,不知道还能不能有原世界剧情那么风光?那两个忠仆是否依旧对他忠心耿耿?是否依旧觉得无论怎么牺牲自己为少爷付出都值得? 而被时初想起来的万定均,比有原主当冤大头的那辈子悲惨多了,因为一开始他们来沪城的时候身上的钱财就被人偷光了,还流落街头,老王和老周不得不去码头当苦力扛包挣钱养万定均。 然而他们人生地不熟,沪城码头做苦力也是分帮派,轻松钱有多的活儿,自然分给帮派自己人去干,只有又重又累的苦活儿,才轮到初来乍到毫无身份的老王和老周。 因此他们两个受了不少罪,却也仅仅能温饱而已,又累死累活去拼才建了个供三人落脚的茅草房。 仅仅是这样就已经让他们拼尽全力了,因此完全没有余力供万定均读书,万定均自己还不到十岁,不读书也没法工作挣钱,渐渐地便被附近的流浪儿带得堕落了起来。 无论他有多少心机、多少抱负,但肚子每天都饿得慌,那些心机和抱负便全都顾不上了,他只想着要用什么办法才能搞到食物、才能填饱自己的肚子,于是他便跟街上的流浪儿一起,去偷、去抢、去给沪城的老爷太太们当跑腿,于是久而久之,慢慢变成了油嘴滑舌的混混。 老王和老周得知自己的小少爷居然为了一口吃的做出那些不体面不入流的事之后,心疼懊悔不已,苦口婆心地劝说万定均走正道,不要跟外面的流浪儿学坏了。 然而万定均会听他们的吗?他虽然有些心机,然而毕竟年纪小,为人处世很容易被环境所改变。 在原世界剧情里,有万絮儿这个冤大头姐姐当舞女,挣的钱足够让万定均安安稳稳地继续当他的少爷,那时候的他衣食无忧,根本不必为填饱肚子而绞尽脑汁,因此自然能维持他温和稳重、聪慧优雅的表象,他不必为了温饱暴露自己的真实面目,所以人人见了他都觉得他风光霁月,说他以后肯定前途无量。 但现在他没有这个福气了,成了无所事事会偷偷摸摸的小流氓,没钱上学,便不学无术;没钱维持体面,便优雅不起来,他活成了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混混模样。 他这幅模样自然是让老王和老周痛心不已,因此只能更努力去挣钱,想要攒到钱让他去念书,好歹以后能找个好工作养活自己,至于更远的,给万家报仇什么的,他们已经不敢去奢想了…… 《剑来》 然而老王和老周本来年纪就不小了,又做的是这种重体力活,是透支身体健康和未来的挣钱方式,他们再“一努力”,便努力过了头,身体彻底支撑不住了,最后双双病倒。 他们自然是没有钱去找大夫的,想要靠自己的身体硬抗过去,却因为吃得太差,没法给劳累过度的身体提供营养去修复,因此他们两人不但没能渐渐康复,反而越爱越病弱,最后在家里躺了几个月,老王就先病死了,老周也在一个月之后跟着去了。 最后万定均彻底成了孤儿,不过幸好他长到了十四五岁,即使去偷去抢也能养活自己了,只是时不时需要挨打挨骂而已。 但这时候的他,已经不觉得挨打挨骂有什么关系,反正不会比饿肚子更难受了。 万定均堕落了,自然不可能再遇上什么贵人,更不可能遇到他那个有杀父之仇的未来心上人刘婉茹。 事实上他们见过面,不过不同于原世界剧情中,他们俩是在一个浪漫的晚会里一见钟情,这辈子,他们在大街上见过,不过一个是刚抢了一个老太太手袋的混混,一个是坐在气派的汽车里高贵优雅的千金大小姐,混混逃跑的时候从马路上跑过,险些被大小姐所坐的汽车撞上,幸好司机手快及时刹了车,混混嬉皮笑脸地往车里讨好地笑,而大小姐则一脸厌恶地骂“这真是社会的渣滓!” 换了个场合、换了个身份,这能让杀父之仇都释然的一见钟情就不靠谱了,多可笑啊。 时初后来护送一批珍贵药物去沪城的时候,在一条街上见过万定均,如果不是原主的记忆里有万定均长大后的模样,她根本认不出来那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对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点头哈腰,还跪在地上给人擦皮鞋的人,居然是原主记忆中那个举手投足一派矜贵优雅的大少爷万定均。 看见这幅模样的万定均,时初觉得心中那一口恶气终于消散了,瞧瞧,没有原主忍辱负重的牺牲,万定均混得多惨啊,连肚子都填不饱,更别提什么给父母报仇了。 看完之后,时初并没有对付他,毕竟以这个样子悲惨地活着,比让他死了更解气。 但即使没有时初的报复,万定均也没能活多久,他在一次抢劫的时候撞到了铁板,被抢的那个富家小姐带着手木仓,他逃跑没多远,就被一木仓打中了,最后倒毙街头,跟原世界剧情里万絮儿的死法差不多呢,真是天道有轮回。 时初本来并没有想着对万定均的官配刘婉茹家做些什么,毕竟直接导致原主悲惨命运的是万定均,并不是刘家。 但时初不巧发现刘家居然倒卖大烟,这就踩了她的底线了,于是她联合红党的人设计了一番,让刘家的人罪有应得了,刘婉茹也没落得什么好下场,家道中落后当了一个六十多岁的军阀的姨太太,最后宅斗失败,年纪轻轻就死了。 这辈子时初一直当她的制药商,偶尔资助一下红党和育孤院,倒是平平安安度过了动荡不安的旧岁月,迎来了平稳安定的新时代。 1040、真假千金的姑姑(1) “时初,快来看看,这是你侄女儿小未来,可爱吧?”一个年轻俊朗的男子抱着一个软乎乎的新生婴儿递到盛时初面前,一脸炫耀地说道。 盛时初低头看着还红通通一个小猴儿似的小婴儿,丝毫看不出她哪里可爱,更何况她还根本不是原主的亲侄女,而是调换了原主亲侄女的那个仇富产妇的亲女儿。 如果时初没有穿越过来,这个事实会在十七年后才被发现,而到那个时候,原主的亲侄女早已经被那家人折磨得阴郁自卑,患上了严重的心理疾病。 等到被认回来之后,也跟盛家格格不入,虽然盛家想极力弥补她,但却用错了方法,还没有把那个假千金换回去,而是让两人都养在一起,假千金比她有心机得多,算计了她好几次,成功地让外人都以为她是阴险恶毒、时刻想对假千金不利的小人,于是她又遭受了许多异样的眼光以及私底下的冷暴力——因为假千金之前形象维持得好,手下有不少簇拥她的人,这些人认为她的回归损害了假千金的利益,于是对她各种陷害,这导致她抑郁症越发严重,最后被欺凌得自杀了,而盛家人只是伤心了几天,就又和假千金过着以前一样的幸福的日子了,彷佛亲女儿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这个世界的女主角就是假千金盛未来,原主的亲女儿张红梅就是个炮灰,不但替女主角承受了十七年的磨难,最后还要为她能毫无障碍地继续享受盛家的财富身份而自杀,腾出位置,实在可怜。 当然,在世人眼里,她这个真千金就是个心思狭窄、好妒狠毒、阴郁刻薄,想伤害女主角却每次都“自食其果”的恶毒反派。 虽然她堂堂一个富家小姐被人换了身份过得不好,但那都是意外,人家未来那时候也只是一个小婴儿,她是无辜的啊!张红梅怎么能迁怒到人家身上?真是是非不分、心思狭窄又狠毒…… 原主的亲侄女是真惨,人生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悲剧,一辈子没有得过什么人的真心对待,盛家人虽然最后想极力弥补她,但却无从入手,而且又跟假千金盛未来感情更深厚,常常会在无意中对这两人区别对待,这对于敏感又自卑的张红梅来说就更痛苦了,每天都过得压抑极了。 只有原主这个姑姑,只承认她这个亲侄女,并不喜欢盛未来这个假千金,还劝说哥嫂把盛未来换回她原来的家,不要继续让她跟亲侄女住在一起,否则会让亲侄女不舒服,然而哥嫂不听劝,还觉得原主小题大作,说什么盛未来即使不是亲生女儿,但也养了十几年,他们家又不是养不起一个女儿,怎么就不能继续养着了? 原主无法理解他们的脑回路,只好时不时把亲侄女接到自己家住一住,只是她并不能把亲侄女拯救回来,亲侄女自杀之后,原主非常愧疚,觉得如果自己平时能多关心她,也许她就不会走这条路了呢? 亲侄女自杀之后,原主为此还跟哥嫂大吵了一架,老死不相往来了。 现在,这个假千金才刚出生三天,从医院里回来,盛时初看着她微闭着的眼睛,顿时笑了,心想:这辈子你就老老实实回你那个充满了暴力的家里当你的张红梅吧,看看你在那样的环境里,是否还能长成什么阳光小公主。现在,盛未来只会是我的亲侄女。 于是她顿时露出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情,看了看盛时洲,仔细打量了他的脸,打量得盛时洲都莫名其妙了,问她这么看自己干嘛,她这才说道:“大哥,我怎么觉得这孩子长得不像你和大嫂啊?” 盛时洲顿时笑了,十分自信地说:“小孩子才刚出生,哪里看得出像谁啊?等长大些样子长开了才能看得出来。” “可是大哥,你和我大嫂都是双眼皮大眼睛,小侄女却是单眼皮细长眼睛,这跟你们都不一样啊。”盛时初继续说道。 盛时洲却毫不在意地说:“才刚出生的婴儿,单眼皮双眼皮还不固定呢,有些孩子小时候是单眼皮,但等长到几岁就变成双眼皮了,小孩子发育快,变化也大,小妹你到底在怀疑什么?” 盛时初于是不暗示了,直接说道:“我怀疑这个孩子不是你和大嫂的女儿,是被别人掉包了。” “什么?时初你是不是故事会看多了?虽然你嫂子因为早产没来得及去咱们家的医院生,但医科大附属医院也是咱们这里数一数二的公立三甲医院,怎么可能会发生调换孩子这种事故?”盛时洲一脸惊讶地说道,以为盛时初是杞人忧天。 盛时初的大嫂三天前跟朋友在商场逛街的时候突然羊水破了,要早产,就被送到距离商场最近的医科大附属医院去了,这才会跟来自底层的假千金的原生家庭发生交集,从而让假千金的生母有机会调换两个孩子。 “我有直觉,哥,做个亲子鉴定吧,就当是为了寻个心安。”盛时初郑重地对盛时洲说道。 盛时洲看见她认真严肃的表情,又看了看自己怀里的小婴儿,想了想,说:“好吧,既然你这么担心,那我们就去做吧。不过这事不要告诉你大嫂,毕竟无论真假都会让她担心,她还得养身体。” 盛时初点头:“你放心,我不会跟她说的,你尽快去做鉴定吧。” 等到第三天,盛时洲脸色极其难看地拿着几张鉴定报告给盛时初看:“你猜对了,家里这个孩子并不是我的亲生女儿。” “那你去医院查过了吗?育婴室里不是有监控视频?看看到底是护士疏忽造成的,还是别人故意调换的,要是故意调换的,可千万不要轻易绕过她。”盛时初神色冰冷地说道,假千金那个生母就是故意把两个孩子调换的,她知道自己那个家暴还爱酗酒的丈夫很不靠谱,加上她生的是个女儿,生在他们家注定是受罪,而她又恰好看到隔壁单间病房的产妇家属个个衣着不凡,一看就是有钱人,生个女儿还非常疼爱,于是一念之差,就把两个孩子调换了,让自己的孩子去享福,别人家的女儿替她的孩子去受罪。 1041、真假千金的姑姑(2) 盛时洲听见盛时初的话,脸色凝重地说:“我现在就去查,不过这件事等我把你亲侄女找回来,你再跟家里人说,现在先瞒着。” “好,你动作快些,也直接报警吧,让敬察介入更有保障,要是孩子被人故意调换的,那就告死她!”盛时初恶狠狠地说道。 盛时洲点了点头,然后马不停蹄地去查了。 盛时初去房间里找她嫂子李薇,看见她正抱着那个冒牌千金,一脸疼爱地轻轻用手触碰冒牌千金的小脸蛋,看见盛时初来了,便笑着说:“妹妹快来看,未来现在张开了些,小脸蛋好嫩呀,我都不太敢用手碰她……” 盛时初看着充满母性温柔的李蔚,心情很复杂,不知道等她知道这个孩子并不是她的亲生女儿时,会是什么反应? 在原世界剧情里,李薇养了假千金十七年后才知道真相,对假千金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自然不想把她送回那个条件很差的家里,但现在,她才养了这假千金几天,还会想继续跟亲生女儿养在一起吗? “时初,你要不要抱抱她?”李薇兴致勃勃地问盛时初。 盛时初连忙后退了一步,把脑袋摇成了拨浪鼓:“不不,她太小太软了,我不敢抱。”事实上是她根本不想抱,这个假千金长大后可是个黑心莲,把原主亲侄女害得不浅,她嫌弃。 李薇顿时乐得哈哈大笑,嘲笑盛时初胆子太小:“未来呀,看你姑姑胆子多小,连抱都不敢抱你……” 突然小孩子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李薇顿时慌了:“怎么了?怎么了?肚子饿了还是尿了?” 在一旁候着的月嫂连忙上前,说:“太太,小姐交给我吧。” 李薇连忙把孩子交给了她,等月嫂把孩子接过去了,才松了口气,说:“孩子一哭,我就吓得慌,哎,要是没有月嫂,让我自己照顾孩子,那就太为难我了。” 盛时初说:“反正有月嫂,你现在好好养身体,要不然落下病就是一辈子的痛苦。”养好身体,之后知道孩子被人故意调换了才不会崩溃病倒。 “你说得对,我得好好养身体,生了孩子后我都觉得精神不太好了,常常走几步路都觉得头晕。”李蔚赞同地点头。 盛时初又跟她聊了几句,才离开了。 两天之后,盛时洲就抱着一个瘦巴巴的孩子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两个警察,正在客厅里逗着孩子的盛父盛母以及李薇,看见他们,顿时一头雾水,最后还是盛父开口询问:“时洲,你怎么抱着一个孩子?还有这两位警察同志是有什么事吗?” 盛时洲神情复杂,抱着孩子走过去,对三人道:“爸妈、薇薇,你们现在要保持冷静,接下来我要跟你们说的是坏事,但也是好事。” 三人听见盛时洲这话,顿时心下一沉,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倒是向来老谋深算的盛父看了看盛时洲怀里的那个小婴儿,脑子里冒出一个不宜思议的念头,顿时心脏勐地重重跳了几拍:“时洲,你赶紧说!” 盛时洲抿了抿嘴,最后还是一咬牙,说:“是这样的,微微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我们的亲生女儿被人特意调换了,也就是说,我怀里这个才是咱们家的小公主,而你们面前那个,是别人家的。” 李薇意识到他的话是什么意思之后,顿时眼前一黑,晕了过去,在一旁的盛时初连忙扶住她,在她脑袋上按了几个穴位,她就缓缓地又醒了过来。 “微微!你现在怎么样?你别担心,孩子在这里,我把她找回来了,她是咱们真正的孩子……”盛时洲连忙把怀里的孩子给李薇看。 而盛母也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胸口,深深呼吸了好几口,才愤怒地说:“到底是什么烂心肝的人,居然把咱们家的孩子换了?不能轻易放过她……” 盛父脑子里的猜想被证实了,也怒气腾腾:“绝对不能放过调换孩子那人!警察同志,我们要告那人,绝不原谅!” 警察之一说:“这是你们的权利,而且那位调换孩子的产妇是故意的,并不是无意,她的所作所为已经犯法,现在我们来,是想让被换掉的孩子各自归位,你们的亲生孩子带回来了,那个不是你们家的孩子我们要带回她的亲生父亲家里。” “带走吧,幸好我们只是养了她几天就发现了真相,要是养了几年、十几年才发现,那就太难过了。”盛母眼眶通红地说道。 “那孩子我们就带走了。”两个警察把假千金带走了。 李薇紧紧地抱着亲生女儿,泣不成声,眼睛盯着她的小脸丝毫不敢移开,生怕一移开孩子就又没了。 “薇薇,你被这样,孩子不是已经回来了吗?”盛时洲看见妻子这个模样,心疼不已。 盛父盛母也围着孩子,看个不停,盛父问:“时洲,你确定这个真的是咱们家的了吗?不会再弄错?” 他这是落下心病了,虽然觉得警察不会不靠谱,但也是被这次的事弄怕了。 “爸妈,你们要是不放心,那我们全家都跟孩子做一个鉴定吧,这样才能让大家心安。” 盛时洲这回长了教训,提议道,于是这个提议一致被盛父盛母和李薇通过了,盛时初也贡献了自己几根头发出来。 一天后,看着所有鉴定报告都显示眼前的孩子跟家里人都有血缘关系,全家人才放下心来,更是把孩子疼到骨子里了,毕竟愧疚于他们之前险些丢了自家的孩子。 不过盛父冷静下来之后,终于有了个疑问,他眼神犀利地看着自己的儿子,说:“你是怎么发现从医院抱回来那个孩子不是咱们家的?” 盛时洲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有些心虚地看向盛时初,说:“是妹妹提醒了我,她说那个孩子跟我和薇薇都长得不像,那个孩子是单眼皮细长眼,但我和薇薇都是双眼皮大眼睛。” 盛父一听,顿时一脸欣慰地看向盛时初:“乖女儿,还是你靠谱,要不是你心思细,你侄女儿就会被丢在别人家受苦受罪了,我们却会对罪魁祸首的女儿千娇百宠,这要是以后才发现,那怎么承受得了?”然后他又一瞪盛时洲,“你这个大哥真是一点儿用都没有,还得你提醒。” 1042、真假千金的姑姑(3) 盛时初笑了笑,说:“我也是突发奇想,以前在新闻上看到过两家的孩子在医院被报错,结果长大之后才发现的报道,那天我看见那孩子跟咱们家的长相没有一点儿相似的,就起了疑心。” “好妹妹,哥哥一辈子都谢谢你及时提醒了我!对了,你想要什么礼物?哥哥都给你买!下个月在云港有拍卖会,妹妹你看上了什么就买,哥哥给你付账。”盛时洲一挥手十分豪爽地对盛时初说道。 盛时初当然不会拒绝了:“既然哥哥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不客气了,到时候我拍下了你可别说没钱付账啊。” “不会不会,要是没钱,哥哥找人借也得借够。”盛时洲真心地说道,他真的很感激妹妹的提醒,让他找回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他没法想象要是这个真相一直没被发现,自己的女儿在那种恶劣不堪的家庭环境里生长,到底会有多悲惨。 为了找回女儿,盛时洲亲自去过那个掉包孩子的刘幺妹家里,刘幺妹嫁的丈夫张雷是个家暴狂兼赌徒,赌得家里一贫如洗,赌输就回来打老婆、打老娘,听说他们的邻居经常听见刘幺妹被打得惨叫的声音。 刘幺妹之所以会生出调换孩子的念头,就是因为她知道自己家的生活有多落魄痛苦,她为了自己的女儿能过上好日子,就换了别人的孩子。 盛时洲理解她的做法,但却永远不会原谅,因为如果没有妹妹的突发奇想,那他无比期盼的亲生女儿就会从小生活在父亲家暴的阴影中,忍受贫穷、挨打、辱骂,吃不饱穿不暖,很可能早早辍学去打工……那样绝望痛苦的生活,盛时洲光是想想都不能呼吸了,更不敢想象自己的女儿要过那样的生活。 因此他很感激妹妹,就算自己卡上所有钱都被她花光了也甘之如饴。 李薇也同样对盛时初感激不已,她把自己嫁妆里的一座庄园都送给盛时初了,那座庄园可是价值上亿的。 干脆利落地解决掉真假千金的问题之后,盛时初的生活就十分悠闲了,原主这个年纪已经从大学毕业,却又没有进入自家公司上班,当然,她本身也没有什么野心,就想当个拿着家里的钱吃喝玩乐的小富婆。 小富婆被狐朋狗友约去开派对,据说是陈家的大少爷从国外回来了,刚回来就迫不及待地宣告自己的回归,请了京市上层圈子一大堆年轻人来玩,当然了,回来的都是些没正经工作的,毕竟有正经工作的,谁大白天会跑来参加派对啊? “陈大少爷?是三年前为了一个灰姑娘跟家里闹绝食,结果被他爹真的绑起来饿了三天之后就再也不提灰姑娘,还灰熘熘被送出国那个?”盛时初想了想,问一号闺蜜俞姗姗。 俞姗姗点头,兴奋地八卦道:“就是他,不知道是不是那次被逼绝食之后,彻底想通了,他不但不再执着于那个灰姑娘了,跑出国后还成了个花花公子,不知道交了多少个女朋友,三个星期换一个,各个国籍、肤色的都有,跟集邮似的,女朋友都能组成个联合国了。” “噗!”盛时初忍不住笑了出来,“他这是破罐子破摔了?不怕得病啊?” 俞姗姗耸了耸肩膀:“谁知道呢,也许人家安全工作做得好。” 二号闺蜜周胜南挤眉弄眼地对俞姗姗说:“你怎么这么了解陈大少?他不是才刚回来?你不会是一直关注他吧?” 俞姗姗叹了口气,说:“谁让我年轻时眼瞎呢,居然觉得他能为了灰姑娘跟家里反抗,是个专一又深情的,就看上他了,我哥知道之后生怕我继续脑残,就一直关注他,收集了他在国外的所有黑料给我看,证明他滥情薄情,不靠谱,成功让我对他下头了。” 盛时初和周胜南听完她这话之后顿时乐得哈哈大笑起来,盛时初道:“姗姗,没想到你以前那么天真愚蠢啊?哈哈……” 俞姗姗翻了个白眼,说:“你又比我好到哪里去?看,你求而不得的男神来了。” 盛时初的笑声顿时戛然而止,她这才想起来,原主有个苦苦追求,却被拒绝了一次又一次的男神。 她往身后不远处一看,果然看见一个身材高大、容貌俊美的男人前拥后簇地走了进来,噢,那就是原主喜欢得不得了的荆楷,荆楷长得非常好看,原主这个颜控对他一见钟情,从此之后就对他穷追不舍,各种手段都使出来了,包括送花送礼送自己…… 然而荆楷出身比原主还好,自然不稀罕这些东西,甚至还因为她的穷追不舍而非常讨厌她,对她从来没有好脸色,因此周围的人都知道荆楷不喜欢她,但她却是荆楷的舔狗。 “喂,要我说,荆楷虽然长得好看了些,但既然他都拒绝你那么多次了,不如你还是放弃吧。”周胜南低声对盛时初道。 盛时初点头:“你说得对,我已经想通了,感情这种事是勉强不来的,我已经纠缠了他那么久,他都没有喜欢上我,那显然以后也不会喜欢我,所以我决定放弃了。” “你说得是真的?”俞姗姗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看她,“不会过一会儿又跑去围着他转了吧?” 她这么说是因为原主有过先例,明明说了要放弃荆楷,结果第二天又屁颠颠地跑到别人公司门口去等人了,俞姗姗和周胜南听多了她这话,都觉得是狼来了的续集。 盛时初摇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会不会,我这次是真的真的放弃了,反正你看我的表现就是了。” 她努力睁大自己的眼睛,希望这两人看得清她眼里的真诚和决心,但这两个假闺蜜却半信半疑:“先暂时相信你一下吧。” 她们三人说着话的时候,荆楷和他那几个朋友也看见了她们,李九啧了一声,说:“楷哥,那个盛家的又来了。” 2k 荆楷也看见了盛时初,顿时英挺的眉头皱得死紧:“她来了怎么没人提前跟我说?早知道我就不来了。” 1043、真假千金的姑姑(4) “那现在要不要离开?”陈如松问。 “干嘛要离开?就算要走也该盛时初走!我就没见过哪个女人这么没皮没脸的,明明咱们楷哥根本不喜欢她,她却跟个狗皮膏药似的,撕都撕不开!”李九冷哼一声说道。 荆楷已经能预见到盛时初看见他之后立刻就会跑上来叽叽喳喳地跟他说一大堆他根本没兴趣的话,他已经摆起了冷脸,准备好又一次冷冷地拒绝她的接近了。 然而,盛时初却只是轻飘飘地瞄了他一眼,就转过了头,看他的眼神就跟看陌生人似的。 “怎么回事?盛时初这是没看见咱们楷哥?”李九显然也看见了刚才那一幕,震惊地说道。 “不会没看到,她看见楷哥了。”陈如松十分肯定地说道。 荆楷冷冷地说道:“当作没看见我最好,我还怕她再缠上我,我们赶紧走远点。”说着他转了个弯就要离盛时初远远的。 李九跟在后面百思不得其解:“盛时初这是怎么回事?终于明白楷哥绝对不会喜欢她,所以放弃了?” “她要是这么容易就放弃,就不会是盛时初了。”陈如松摇了摇头说道。 “那你说她这次是怎么回事?”李九问。 “可能是——以退为进、欲擒故纵?”陈如松想了想,回答道。 “以退为进?!她想假装对楷哥没兴趣了,让楷哥放松了对她的警惕,然后她再出其不意地勾、引楷哥?”李九震惊地瞪大了眼睛,“卧槽!盛时初这是长脑子了?!” 荆楷嗤笑一声,说:“她使什么手段都没用,我永远不会喜欢她,只会觉得她像个小丑。” 《青葫剑仙》 “啧啧,真不明白,好歹盛时初也有财有貌,干嘛想不开要吊死在楷哥身上?找其他青年才俊不好吗?当然了,楷哥,我并不是说你不好的意思。”李九说道后面,看见荆楷的眼神,连忙描补道。 盛时初可不知道这三人还自作多情地认为她是想了新办法来吸引荆楷的注意力,她跟俞姗姗和周胜南找了个安静些的地方喝酒。 “时初,没想到你这回真的长记性了,看见荆楷之后真的没有扑上去,我有点相信你的话了。”俞姗姗抿了一口酒,说道。 “我都说了,你看我的表现嘛,我好不容易才想明白,我堂堂盛家的大小姐,要金钱有金钱、要美貌有美貌,干嘛要想不开吊死在荆楷这棵树上,明明外面还有很多花花草草,我想要什么样的没有,实在没必要用热脸去贴他的冷屁股。”盛时初理所当然地说道。 她不是原主,当然对荆楷没有执念,想要让她继续跟原主一样追着荆楷跑,当他的舔狗,那是不可能的。 在原世界剧情里,原主也没能如愿,荆楷实在忍受不了她的纠缠了,就直接向盛家施了压,让盛家管好她,原主虽然很喜欢荆楷,却没有办法看着自家被她牵连,因此只好含恨放弃。 但她其实心里还是喜欢荆楷的,只是没办法再去追求,最后无法得到心爱之人的她,就只能接受家里的介绍,嫁给了门当户对的一个男人,但没有感情,只是勉强维持着不离婚,过得并不算幸福。 虽然原主的不幸福怪不了荆楷,但盛时初就是对他没什么好感。 “那时初,你得继续保持下去,千万别又改变主意跑去纠缠荆楷。”周胜南语重心长地说道。 “你们放心,不会了。”盛时初信誓旦旦,“我谁都不爱,最爱我自己。” 可惜她这句话谁都不信,只以为她是被荆楷伤透了心才这么说。 周围的人也看见了荆楷和盛时初的出现,都以为又会看见盛时初不顾身份地跑去纠缠荆楷,又闹出一场笑话,但没想到这回盛时初居然不搭理荆楷了,这不就让人震惊了吗? “盛时初这是转性了?看见荆楷居然没有缠上去?”一个大家小姐压低了声音八卦地对旁边的话好友道。 “谁知道啊,可能过一会人就缠上去了呢?”好友不在意地说道。 “荆楷讨厌她都是众所周知的了,不知道她哪里来的厚脸皮,居然一点儿都不在意,还是没皮没脸跟在人家身后跑,不知道多少人笑话她。”那个大小姐又嗤笑道。 好友耸了耸肩膀:“大概这就是真爱吧,眼里只看得到自己喜欢的男人,根本不在意别人的嘲讽讥笑。” “你今天到底怎么了?居然帮盛时初说话?”大小姐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好友道。 好友苦笑了一声,说:“因为我终于也体验过被真正喜欢的人拒绝是多难受的一件事了,但盛时初被荆楷毫不客气地拒绝了那么多次,都不肯放弃,我很敬佩她毫不气馁的勇气,这是我自己没有的。” 大小姐震惊地看着她,反应过来她话里的意思后,问:“你喜欢谁?又被谁拒绝了?!” …… 盛时初她们三个正聊着的时候,忽然来了两个明显不怀好意的女人,其中一个染着红发的女人笑眯眯地对盛时初道:“喂,盛时初,荆楷刚刚也来了,你没有看见他吗?” “对啊,我也看到他来了,喏,就在花园那里,跟李九和陈如松他们一起,你现在去的话还能找到他,快去啊,去迟了他就走了。”另一个女人则虚情假意地催促道,这两人明显是想来看盛时初笑话的,掇撮着她又去纠缠荆楷。 俞姗姗听见她们俩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模样,顿时怒了,骂道:“荆楷来就来了,关时初什么事?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俩是什么意思?想看时初笑话,你们也配?!” “我们只是好心来通知盛时初一声而已,你别污蔑我们的好意。”红发女人反驳道。 “哼,好意?我看你们俩是自己喜欢荆楷,却不敢表明,这才想来找时初的茬,想让她出丑吧?”周胜南冷笑一声,说道。 “才没有!你胡说,我才没有喜欢荆楷!”红发女人顿时慌了,急忙辩解,然而盛时初和俞姗姗一看她这心虚的表情,哪里还不明白周胜南的话是真的? “你们喜欢他,自己不敢表明,却掇撮我去找他?真是没用的孬种,起码我喜欢他的时候坦坦荡荡,从不遮掩,不像你们,像地沟里的老鼠……”盛时初嘲讽道。 1044、真假千金的姑姑(5) “谁像你一样没皮没脸?可惜人家荆楷看到你就觉得烦,巴不得你立刻从他面前滚开……”红发女人被盛时初揭了脸皮,顿时也不客气地讥讽道。 “那已经是以前的事了,以前我眼瞎看上他才不顾一切去追求,现在我眼睛好了,觉得他也不怎么样,我放弃他了,这些事我都不否认,因为我敢作敢当。但你现在敢去跟荆楷坦白地说你喜欢他吗?”盛时初嘲讽地看了她一眼,“你不敢。” 红发女人气得胸口不停起伏,她很想说我敢!但理智提醒她,她真的不敢,于是只能气急败坏地被同伴拉走了。 俞姗姗和周胜南对她竖起了大拇指:“不错,看来你真的放下荆楷了,否则不会在这两个大喇叭面前也这么说。” “那是当然。”盛时初挑眉一笑,笑容灿烂。 陈大少的归国派对就是吃喝玩乐,盛时初跟他不太熟,跟俞姗姗她们俩待了两个小时就离开了,那些人见她这回跟荆楷待在同一场合,而她居然不去纠缠荆楷了,都非常惊讶,有那胆子大的还去问荆楷了,荆楷不耐烦地赶走了,也有去打探盛时初意思的人,盛时初却很坦诚地告诉他们,她决定放弃荆楷,所以以后不会再去纠缠他。 这顿时让这圈子里的人震惊极了,没想到盛时初还会有对荆楷放手的一天,毕竟之前她追求荆楷的那疯狂模样还历历在目,怎么这才没多久她的理智就回来了呢? 不管别人如何惊讶,都跟盛时初无关了,只是她回到之后没想到盛母还一脸担忧地问她:“乖女儿,你真的不喜欢荆楷了?” 盛时初听见她的问话,忍不住揉了揉额头,这年头八卦消息的传播速度真是令人无法预料,她还没回到家,她决定不再追求荆楷的消息就已经传到了盛母的耳朵里,肯定是派对上那些人泄露出去的。 “是真的,因为我突然想开了,强扭的瓜不甜,强求来的感情也不可能幸福。”盛时初煞有介事地跟盛母说道。 盛母顿时立马高兴地说道:“那真是太好了!那个荆楷虽然好,但性格冷、心肠硬,跟你一点儿都不合适,妈妈以后给你介绍更好的!” “这也太急了吧?我还年轻,没必要这么快找男朋友,你就让我多潇洒几年呗!”盛时初跟盛母撒娇。 盛母立刻就答应了,在她看来,只要女儿不再执着于荆楷,不管她要不要找男朋友、什么时候找都没关系。 之前原主追求荆楷的举动太过高调,又偏偏每次都被荆楷毫不客气地拒绝,还要挖苦嘲讽,原主就成了一个笑话,盛母出去应酬,都会被不对付的人拿这件事来挖苦她,但盛母从来没有迁怒原主,可以说真的很疼爱原主这个女儿了。 晚上盛父和盛时洲回到家,从盛母口中知道盛时初终于肯放弃荆楷之后,也很是高兴,不但让家里的厨师多做几个好菜,还非常兴奋地拿了酒来要庆祝盛时初终于想开…… 盛时初没想到他们居然有这么大的反应,想必之前原主的做法让他们在外面也受了不少嘲讽,所以现在听见她放弃了,才这么激动。 连李薇都激动得把盛未来的奶多加了一顿的量,给姑姑庆祝。 而事件的另一个主角,在家里也经受了一番询问,荆大哥抚了抚眼睛,问自己这个向来无拘无束,桀骜不驯的弟弟:“听说盛家那姑娘终于想开了,不喜欢你了?” 荆楷听了,忍不住抽了抽嘴角:“大哥,你时候也这么八卦了?” “天啊,盛时初终于看穿了你的真面目,不再被你这幅好皮囊骗了吗?”荆姐姐发出夸张的感叹。 “我有什么真面目?什么时候骗过她了?是她自己肤浅看中我的皮囊而已。”荆楷翻了个白眼。 “啧啧,盛家那小姑娘就是太单纯,之前才会那么容易就被你迷住。现在好了,人家终于聪明了一回。”荆姐姐说道。 荆母却有些忧心地看向小儿子,说:“小楷啊,我看盛家那小姑娘还不错啊,她那么喜欢你,怎么突然就放弃了?是不是你做得太绝,让她彻底失望了?儿子啊,人的一生能遇到一个这么喜欢自己的人,很不容易,希望你以后不会后悔才好。” “我怎么可能后悔?!就算天底下只剩下她一个女人,我也不可能喜欢她!”荆楷信誓旦旦地说道,“我喜欢的是跟我有共同兴趣的女人,潇洒开朗,热爱冒险,能跟我一起玩遍各种极限运动。盛时初只不过是温室里的花朵,雨下得大点都能吓死她,这样的女人,我嫌烦!” 在场的荆家人听见他这番话,总觉得他说得太满了,以后可千万别打脸。 “弟弟,别立p。”荆姐姐语重心长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我才没有立p。”荆楷嗤笑道。 因为上头有哥哥姐姐顶着,作为老三的荆楷于是从小就不必被拘束,当然,他家里人也没办法拘束他,他就是个爱玩爱疯的,小学时带着同伴爬树摸鱼,中学了跟人打架当校霸,大学就跑去赛车、玩极限运动,等到毕业之后就开始满世界找刺激,去最高的雪山滑雪、去深海潜泳、去高山滑伞…… 他每次出门,荆家人都得提心吊胆,等他没缺胳膊缺腿地回来,那就大喜过望,想要拉住他别再去了,但谁都没办法阻止他。 去年他滑雪摔断了腿,终于安安分分在家呆了几个月,却不想就被盛时初看上了,于是穷追不舍地追求,弄得他不堪其扰,都想继续往国外跑,去躲着了,却没想到突然盛时初就想开了。 当然,这是好事,荆楷可一点儿都不喜欢被狗屁膏药缠上。 然而,等他在同一个航班的头等舱上看到盛时初的时候,他顿时炸了:“盛时初!你不是说不再喜欢我,已经决定放弃了吗?那你现在是怎么回事?你跟踪我?!” 盛时初被他喊了名字,抬起头才发现眼前的是荆楷,然而听见他话里的意思,便忍不住想冷笑。 1045、真假千金的姑姑(6) “谁有空跟踪你?这飞机又不是你家的,除了你,别人就不能坐?”盛时初嘲讽道。 “你肯定是故意选了跟我同航班的这架飞机,想跟我制造巧遇!你脸皮怎么这么厚?我早就警告过你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你才刚放话要放弃没几天就又来烦我,是不是想挑战我的耐性?”荆楷烦躁地一拍旁边的扶手,双眼凶狠地瞪着盛时初。 盛时初丝毫没有被他的眼神影响,而是抱着胳膊冷笑道:“你能不能别自作多情?我根本不知道你也在这个航班,我要是知道,根本不会买这张机票!我说了放弃就是放弃,你看见我的时候能不能当做没看见?要是你刚才没喊我,我根本不会知道你也在,是你自己自寻烦恼……” 荆楷被她的话气得头发都快竖起来了:“你、你还倒打一耙?!我自作多情?好!从现在开始,谁要是主动跟对方说一句话,谁就是狗。” 盛时初朝他翻了个白眼,立马躺在自己的沙发椅上,拿起桌上的杂志盖住自己的脸,懒得多看他一眼。 荆楷顿时被她这举动噎住了,心口一团气不上不下憋得慌,恨不得把她拉起来继续吵,然而他想起自己刚说的话,为了不当狗,只好憋着这口气,于是他气得在自己的座位上用死亡视线盯着盛时初,要是视线有实体,盛时初浑身都能被他的视线射穿了。 盛时初躺着躺着就睡着了,过了两个多小时才清醒过来,刚醒来就觉察到一股凶狠的气息,往那方向一看,就看到了黑着脸的荆楷。 盛时初眨了眨眼,当做没看见他,找空姐要了吃的,她坐飞机这么久也饿了。 荆楷没想到自己都用这么犀利、凶狠的视线看盛时初了,盛时初都能面不改色、毫不在意,脸皮实在厚得很,也真的做到了当自己不存在。 这明明是荆楷自己希望看到的,却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只觉得更憋屈了,盛时初纠缠他,他觉得很烦;但盛时初果然不纠缠他了,他还是觉得烦,反正不管盛时初怎么做,他都觉得不高兴,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 飞机就在荆楷的烦躁和盛时初的毫不在意中到达了目的地。 盛时初这回来云城是游玩的,云城是鲜花之城,一年四季都有鲜花,各种美景也都很吸引人,原主在大学的时候买了个很酷的照相机,盛时初看见之后就心血来潮,想出去拍拍照,这辈子当个摄影师也不错,反正她有盛家给她兜底,做什么工作都饿不死她。 只是她没想到会这么巧在飞机上遇到了荆楷,还被荆楷误会又是跟踪他,毕竟原主之前有过前科,确实跟个私生粉似的跟着荆楷坐同一航班。 “你别再跟着我!”下了飞机之后,荆楷拎着自己背包,冷着脸警告了盛时初一句,便逃也似的飞快跑了,似乎真的怕盛时初追上他一样。 “自作多情!”盛时初轻哼一声,毫不犹豫拖着行李箱跟荆楷走了个相反的方向。 盛时初找了个临海的酒店住,打算看景之后还能看海。 这片海的沙滩维护得很好,基本上没什么垃圾,沙滩上只有三三两两的游客。 今天云城的天气很好,晴空万里,碧海连天,很适合在海里玩水,当然,得先做好防晒。 盛时初给自己全身抹了一层厚厚的防晒霜,在海里游了半个小时,就跑回遮阳伞下躺着喝饮料了,一边喝饮料一边看海,海风习习,十分惬意。 然而这份惬意和美好并没有持续多久就被一声惊慌的喊叫打破了。 “救命!救命啊!我女儿在边上游泳不见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惊慌失措地一边大喊,一边在海水边到处寻找。 “救救我女儿!求求你们!我女儿不见了……”女人慌得脚都软了,不停地哀求别人帮忙,救护员连忙跑过去询问情况,没一会儿就开始到处找人,其他的一些游客听见了,也上前去帮忙。 盛时初脸色一凝,没了刚才的惬意,立马走到海边到处张望,她把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的眼睛上,凭着自己优越的视力在海面上搜寻孩子的身影。 《基因大时代》 小孩的身形太小了,在大海面前就如一粒细沙,微不足道,而且海浪声又大,根本听不见孩子的哭声,寻找起来非常困难,大家都为那个孩子提起了心,有人跑回酒店找更多人来搜寻,有人帮忙打报警电话,更多的是在海边到处寻找。 终于,盛时初眼睛一亮,在离海边十多米外,有一个随着海浪沉浮着的小身影。 “孩子在那儿!”盛时初大喊一声,就跳到了海里,往孩子的方向游去。 “在那里!在那里!”有人听见了她的话,连忙跟上来。 海浪把孩子越推越远,小孩身上只有一个非常小的游泳圈,除了能让她不沉入水里,根本没办法让海浪不冲击她。 幸好盛时初游泳技术很好,她来了这个世界之后又注重锻炼身体,身体素质提升了一大截,因此游到孩子那里并没有问题,只是孩子太慌张了,挣扎得非常厉害,一时之间让盛时初有些招架不住,不过等她揽住了她的腰、按住了她的双手,便制止住了她的挣扎,然后盛时初才一手抱着她,一手划着水游回岸边。 “孩子给我。”一个低沉的男声在盛时初耳边响起,盛时初意识到有人前来帮忙了,看见这男人肌肉完美的上半身,没有太过坚持,便把孩子交给了他。 很快两人就带着孩子回到了岸上,孩子妈妈立马抱着孩子大哭,谁都叫不起来。 盛时初坐在沙滩上歇息,往旁边一看,便又看见一张很熟悉的脸,顿时脸色便一黑:“怎么又是你?” “这句话该我说吧?”荆楷嘴角抽了抽,说道。 “没想到你这个女人还挺善良,会去救人。”他讥讽道。 “你都会救,我怎么就不会了?”盛时初冷笑,之前在海里的时候要是知道是他,她根本不会把孩子交给他,没了他,自己难道就完成不了这一次救助? 1046、真假千金的姑姑(7) “真是孽缘,在这里都能看到你。”荆楷嗤笑。 “是孽缘,你还阴魂不散。”盛时初反击道。 两人又继续斗嘴斗得跟幼稚园小朋友似的,幸好被救小朋友的妈妈终于从强烈的失而复得中平静下来,开始抱着小孩跟两人道谢。 “谢谢你们,你们救了我女儿,就是救了我,我都没办法想象要是女儿没了会怎么样,你们真的救了我们母女俩的命……”孩子妈妈对盛时初和荆楷千恩万谢。 “不必客气,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而已,只是以后要看好孩子,别让她离了视线,在海边游泳还是有一定危险的。”盛时初对孩子妈妈说道。 “你说得对,我以后再也不敢让她离开我的视线了。”孩子妈妈心有余季地说道,“真的很感谢你们,对了,你们是情侣吧,也是来这里旅游的吗?住在哪个酒店?我和孩子爸爸想请你们吃顿饭表示感谢。” “饭就不用吃了,还有,我跟她不是情侣。”荆楷毫不在意地挥挥手道。 盛时初也哼了一声,说:“我跟他确实不是情侣,谁要是做了他女朋友,那真是倒了大霉了。” 孩子妈妈一亮迷惑地看着这两人,明明感觉到他们俩之间熟稔的气氛,却一个个都否认,难道这也是情侣间的一种情、趣? 算了算了,她不懂年轻人的心思了,他们说不是情侣就不是吧。 孩子妈妈又跟两人再次道谢,然后救护车这才来了,盛时初和荆楷没有跟着去医院检查,毕竟没有必要,他们俩一看就没有任何问题。 发生了这个意外之后,海滩上也没什么人了,盛时初倒是没有回去,她又下了海痛快地游了起来,在海浪中穿梭自如,彷佛一条轻灵的美人鱼。 荆楷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居然也没有离开,霸占了盛时初的躺椅,眯着双眼盯着水里的盛时初。 盛时初其实长得很漂亮,肤白貌美,一身欺霜赛雪的皮肤在海水中白得耀眼,澹紫色的连体泳衣紧紧地裹着她玲珑有致的身躯,是连女人见了都会忍不住多欣赏几眼的美好。 荆楷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盛时初,他记忆中的盛时初烦人又脑残,好像听不懂人话似的,一意孤行又不懂分寸,经常能惹得他不悦,让他恨不得跟她永远没有交集。 但现在,荆楷好像第一次意识到,她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不纠缠他的时候,似乎就没那么讨厌了。 没那么讨厌的盛时初可不知道荆楷对自己的印象有了改变,她在海里游了二十多分钟,就起身了,看见荆楷占据了自己的躺椅,顿时瞪了他一眼:“这是我的躺椅!” “这是酒店的躺椅,才不是你的。”荆楷瞄了一眼躺椅边上的标志,反驳道。 盛时初一噎,朝他翻了个白眼,转身走了:“那你躺着吧,千万别离开。” 荆楷看着她苗条的背影,轻笑了一声,也起身离开了。 这两人谁都没有告诉对方自己住的酒店,也没有说要一起出游,好像这次的会面仅仅只是一个意外,意外结束后就什么都结束了。 盛时初之后两天就没有再见过荆楷了,她背着相机去了好几个景点,拍了许多照片,晚上的时候就窝在酒店里修图,日子倒是过得很充实,还挑了几张比较满意的照片去摄影杂志投稿了。 玩了几天之后,盛时初就决定离开这里去下一个地方,不过离开前的一天晚上,她决定去附近出名的酒店见识一番。 酒店很热闹,汇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旅游者,大叫好像就想找个遥远的、陌生的地方好好释放人生的压力,喝酒、跳舞……以及情谷欠。 《最初进化》 盛时初已经拒绝了七八个过来搭讪的男人,以及两三个女人,后来被他们打扰得烦了,喝了几杯酒就离开了这个酒吧。 出了酒吧走了十多米远,突然听见一个似乎很熟悉的声音:“走开!离我远点……” “哎呀,帅哥不要害羞嘛,我们姐妹两身材很好,长得也不差,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你就跟我们走吧……”一个娇滴滴的女声随后跟上。 “我说了!给我滚!”带着些许含湖但态度很坚决的男声怒气冲冲地说道。 盛时初此时已经猜到了这男人是谁,就是荆楷啊! 荆楷应该是喝了不少酒,显然站都站得不太稳了,被两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拉着,想要挣开她们,却怎么也摆脱不了,很是气急败坏的样子。 盛时初万万没想到荆楷居然会被人强迫,她乐得哈哈大笑,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能看荆楷笑话的机会可不多,盛时初立马掏出手机给他拍了几张照片,心里还想着可以给这组照片取名为《荆楷的艳遇》,哈哈…… “帅哥,来嘛,很快活的……我们的酒店就在前面,相信我,你今晚试过之后一定会觉得不枉此行……”娇滴滴的女声又开始诱、惑荆楷。 荆楷虽然喝醉了,但却对自己的清白非常执着,不停地怒吼,想让她们离开,但他喝得摇摇晃晃,说话根本没有威慑力。 盛时初看了好一会儿笑话,确定他是真的不想失去清白,这才决定帮他一把,于是走上前,对两个如狼似虎的女人道:“这男人是我的,你们俩换个目标吧。” 俩女人一看盛时初,长得比她们年轻漂亮,顿时不高兴了,酸熘熘地说:“你说这男人是你的,有什么证据啊?我还说他是我们的呢,这么极品的男人,我们才不换!” 盛时初叹了口气,身手捏住荆楷的下巴,让他迷茫的双眼对上自己,说:“喂,荆楷,还记得我是谁吗?要是不记得,我就不捞你了,让你被妖精吃掉算了。” 荆楷迷离的双眼一看见盛时初,顿时清醒了许多,脱口而出道:“又是你这个讨厌鬼!” 盛时初一听,脸一下子就黑了,咬牙切齿地说:“既然我这么讨厌,那你就等着被人吃干抹净吧!我不管你了……” 1047、真假千金的姑姑(8) 盛时初本来难得好心一次想帮荆楷维护一下他的清白,但他一开口就得罪了自己,那现在他就等着清白不保吧。 盛时初转身就要离开,但荆楷却急了,连忙喊她:“讨厌鬼,快救我啊,喂……” 盛时初脚步更快了,根本不理会他的呼叫,荆楷喊了一会儿,不知道是不是开窍了,终于没有再喊盛时初讨厌鬼了:“盛时初,快带我走,求求你了……” 这时候那两个白骨精不知道是不是误会了盛时初和荆楷的关系,也喊住了盛时初:“喂,这位妹妹,这男人真是你的啊?你们俩吵架闹别扭了?” “算了算了,姐姐不搞有主的男人,你快回来把你男人带走吧,啧啧,好不容易看上一个极品的帅哥,却是别人的,真是不爽啊……”豪迈的白骨精姐姐们把荆楷往盛时初身边一推,十分扫兴地说,“小情侣闹别扭也别在单身狗面前闹啊,白让姐姐们高兴一场,真是的!” 盛时初一脸无语地接住了荆楷这个醉鬼,荆楷终于从两个凶残的女人手里逃脱出来,顿时松了口气,还记得不客气地埋怨盛时初:“你刚刚为什么不肯带我走?要是我被人玷污了怎么办?” “噗嗤……”盛时初听见他说“玷污”这两个字,忍不住笑出了声,说:“就你,还玷污呢?堂堂大男人,还不知道是谁玷辱谁呢。” “哼。”荆楷靠在盛时初身上,走路走得七扭八歪。 盛时初忍着想把他扔在垃圾桶里的冲动,问他:“你住的酒店在哪里?我把你送回去。” “酒店?我不住酒店。”醉鬼一摇头,险些把自己摇倒了,盛时初连忙拉住他。 “不住酒店那你住哪儿?你在云城有自己的房子?”盛时初又问,这倒是有可能,云城是旅游胜地,荆家在这里有自己的房子很正常。 “我不住房子,我住帐篷!”荆楷很是自豪地说道。 盛时初闭了闭眼:“你这些天都是跑去露营了?”这家伙就喜欢这些,露营也很正常。 云城有好几个露营胜地,只是盛时初现在拿手机搜也太麻烦了,而且还得把这醉鬼送回去,算了,她觉得把他带去自己住的酒店,开个房间让酒店找人照看他。 盛时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个醉鬼带回酒店,又从他裤兜里掏出钱包找出身份证,给他开了个房间住下。 好不容易把人带到房间里,荆楷这家伙倒是开始发疯了,不知道是不是醉得更湖涂了,突然抱着了盛时初就往她脖子啃,那是真的啃,津津有味地又咬又嗦,彷佛啃鸭脖子…… 盛时初终于忍无可忍,一把推开他,捏住了他嘴巴,恶狠狠地说:“你还想耍流氓?小心我废了你!” 荆楷嗯嗯地摇头挣扎,想摆脱她的手,盛时初气不过,一时之间怒上心头,脑筋打了个结,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也低头往荆楷修长结实的脖子上狠狠地咬了一口。 《日月风华》 咬完之后,她才意识到自己这举动有点傻,狗咬了自己,自己居然也咬回去了? 呸呸!盛时初连忙呸了几下,担心自己被荆楷传染了脑残,连忙把人扔下,去交代酒店派人来照看他,就毫不犹豫地回了自己房间。 安置完醉鬼回来已经很晚了,盛时初洗过澡便睡下了,第二天醒来,已经把荆楷抛到脑后了,她按照计划,去往下一个目的地。 荆楷就没她那么潇洒了,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中午十二点多了,一睁开眼就看到自己在陌生的地方醒来,特别是在酒店这种地方,顿时吓了一跳,以为自己昨晚是不是犯错误了。 但等他看清楚这床上只有自己一个人,身上的睡袍穿得整整齐齐,身体也没有什么异样,便大大地松了口气,幸好他没有跟人乱来。 然而,等他去了卫生间洗漱,一眼看到自己脖子上那个清晰的牙印,顿时眼前一黑,难道他终究是清白不保了?只是那人手段太高明,刚才才没有觉察? 荆楷慌里慌张地盯着镜子中自己脖子的那个牙印,又掀开睡袍,仔细地检查了一遍自己的身体,确定除了脖子上这一个牙印,身体上并没有任何痕迹,他才放下了一点点心……只是一点点。 谁给自己留下的这牙印?荆楷抱着脑袋仔细回忆昨晚上的事,然而他醉得太厉害,只记得一个凶巴巴的女人把他带回了酒店,凶巴巴? 荆楷勐地瞪大了眼睛,一副被雷噼过的表情,他终于想起来是谁了,不就是盛时初把自己带回来的吗? 想起了盛时初,脑子里关于昨晚的记忆就像是被掀开了那张遮盖的布,昨晚的事便一下子清晰地冒了出来,冲击着他的脑海。 然而,这时候的荆楷巴不得不要想起来,如果没想起来,他还能继续理直气壮地出现在盛时初面前,可是想起来了,他对上盛时初就没了以往的澹定了,而是心虚。 自己昨晚差点被两个女人带走,没了清白,这场景还被盛时初看见了,看见了不算,她还笑得十分嚣张,自己喊了她讨厌鬼,她就想丢下自己不管,最后还是那两个女人良心未泯,误会了他们俩的关系,才把自己丢回给盛时初…… 荆楷捂着自己的脸,想起昨晚的一切就脸上发烫,被盛时初看笑话就算了,他回到酒店之后,还把她的脖子当鸭脖啃……盛时初一怒之下报复回来,于是才有了自己脖子上这个牙印…… 想到这里的荆楷,便再也没有了跟盛时初兴师问罪的底气,这让他在盛时初面前还怎么抬得起头来? 荆楷心如死灰已,只希望盛时初能把昨晚上自己的糗事给忘了,对了他现在住的这酒店似乎跟她住的是一家…… 荆楷勐地跳了起来,三两下洗漱完,便逃也似的离开了酒店,回了自己的露宿营地,生怕跟盛时初碰面,被她狠狠地嘲笑。 他并不知道盛时初早就不在酒店了。 1048、真假千金的姑姑(9) 发生了这么一件事,荆楷已经没有心思在外面玩了,收拾东西赶紧回京去了,刚回去就被大哥大姐抓去公司上班,说让他玩了几年,是时候上班了,不能再让他这么无所事事下去。 本来他还想跑去国外继续他的极限运动,但不知道怎么的,想到脖子上那个牙印,他破天荒地没有作妖,居然真的很听话去上班了,让荆大哥和荆姐姐十分意外,还以为他得继续闹几次才会妥协呢。 盛时初并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玩遍了整个云城,拍了不少照片,不过等到第二个月的时候,盛妈妈终于催她回家了:“你是不是在云城玩疯了?都不想回家了?下周五是你侄女百日宴,你这个当姑姑的可不能缺席,赶紧回来。” “小未来这么快就满百日啦?行,我会在下周五之前赶回去,妈妈你别担心。”盛时初很痛快地说道。 “你心里有数就好,自己在外面要注意安全……”盛妈妈又提醒她道。 盛时初耐心地听着她的叮嘱,嗯嗯嗯地应着,盛妈妈唠叨了十多分钟才心满意足地挂掉电话。 正好在云城,盛时初便打算在云城的边境玉石市场给小侄女买块翡翠玉牌当百日礼物,边境玉石市场好货当然有,但也有不少专门坑小白的骗子,但这可坑不到盛时初,反而让她捡了好些便宜,她便干脆给家里人都带一份翡翠饰品回去了。 她终于赶在小侄女百日宴前两天回了家,盛妈妈见她玩得皮肤都晒黑了,便忍不住瞪她:“在外面玩得乐不思蜀了吧?瞧你皮肤都晒黑了,过两天就是你侄女百日宴,你得穿礼服,现在这肤色不均,穿上也不好看啊,真是的!” 盛时初瞄了一眼自己的胳膊,满不在乎地说:“妈妈,别担心,我皮肤很快会变白的。”她可以自己配置好调整肤色的护肤品,晒黑了根本不怕,两天就能白回来了。 “再快能在两天内就变白?”盛妈妈不知道盛时初的本事,没好气地说道,“我还想借着小未来百日宴的机会,让你打扮得美美地出席,好让别人多注意注意你,现在看来只能你自己以后努力了。” “妈,时初长得这么好看,怎么会愁找不到男朋友呢,你这是杞人忧天了。”李薇抱着女儿笑眯眯地说道,又对盛时初道,“快看看你小侄女儿,她这两个月长得可快了,现在都成了小肉团了,软乎乎的,手感很好,你要不要抱来看看?” 盛时初看着咧着小嘴朝自己笑得非常灿烂的小肉团儿,伸手抱了过来,小未来一点儿都不认生,乖乖地任她抱着,黑葡萄似的眼睛直直地看着盛时初,藕节似的小胳膊小腿儿不停闹腾,抱在怀里沉甸甸的,确实长得很好。 “小未来,想姑姑了没有?”盛时初捏了捏她的小肉脸,笑嘻嘻地问。 “啊啊!”小未来手舞足蹈地回应,口水从没有牙齿的小嘴里流出来,快乐得不得了。 “啊呀,小宝贝又流口水了!”李薇连忙拿了纸巾给小未来擦口水。 盛妈妈则拍掉盛时初的手,说:“你别捏她的脸,会流口水的。” 盛时初只好放过小侄女的肉脸蛋,改捏她的藕节胳膊。 “妈,嫂子,未来是不是超重了?”盛时初掂了掂小家伙的体重,问道。 “别瞎说!小孩子都这样,长奶膘呢。”盛妈妈反驳道,“小未来长这样正好,多有福气!” 李薇笑个不停,对盛时初道:“我前两天带她去检查身体,她的体重确实比她这个月龄的婴儿平均体重要高,不过医生说不要紧,很正常,毕竟只是比平均值高一点儿。” 盛时初听了,十分感慨,在原世界剧情里,小未来在那样恶劣的环境里生存,养父张雷死性不改赌输了就打人,刘幺妹挨了打受了惊吓,月子又没坐好,没出月子就没了奶水,更何况小未来还不是她的亲生女儿,她根本不会精心照料小未来,只偶尔熬些米汤喂小未来,敷衍着让她饿不死就行,因此小未来饿得瘦骨嶙峋,连哭都没力气。 也正是因为从小就吃不饱,等成年回到盛家的时候,小未来身高才一米五几,体重不到八十斤,又瘦又小,再加上从小被打被骂,自卑极了,养成了阴沉畏缩的性格,跟在盛家长大、被宠得骄傲自信又开朗热情的假千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更加剧了她的自卑敏感心理。 不过现在,命运回归正规,被全家人当成掌上明珠宠着的小未来已经不可能会长成那样子了,她这辈子生来富贵、父母疼爱,亲人疼宠,注定会长成骄傲自信的样子。 盛时初亲了亲小侄女的脸蛋,逗得她咯咯直笑,无忧无虑,像只可爱的小猪崽,丝毫不知道自己的命运被姑姑扭回了她本就该走的轨道。 周五很快就到了,盛家被打扮一新,盛家下一代小公主的百日宴,自然是十分盛大的,邀请了不少名流,盛时初作为小未来的姑姑,自然也要帮忙接待客人。 这种活儿,不管对于原主还是时初,都已经非常熟练,因此接待起客人来驾轻就熟又落落大方,于是不少夫人太太们见了,都夸她处事妥帖、大方有礼,盛妈妈高兴极了,拉着盛时初更是到处炫耀,着重跟那些有适龄儿子的太太展现女儿的优秀。 言情吧免费阅读 盛时初哪里不知道亲妈的心思?这想把她嫁出去的心思已经很明显了,但她一点儿都不着急,因此找了借口赶紧熘了。 “时初!”俞姗姗拎着裙摆悄悄地跑过来找盛时初,脸上满是兴奋:“你猜我看到谁来了?” 盛时初问:“谁?” “荆楷啊!”俞姗姗激动得双眼发光,彷佛嗅到了八卦,“姐妹,你老实跟我说,你这段时间真的跟荆楷断了联系了?他们家跟你们家不是关系平平吗?怎么他这回居然会来参加你侄女的百日宴?他不该巴不得远离你吗?” 1049、真假千金的姑姑(10) “他真的来了?”盛时初也非常意外,同样想不通他怎么会来,毕竟荆家跟他们盛家真的没什么来往,虽然在某些场合会一起出现,但两家不在同一个等级,交集很少,如果之前不是原主追着荆楷跑,荆家的人可能根本就不记得盛家。 “真的来了,我亲眼所见,没骗你。”俞姗姗非常肯定地回答,还用怀疑的眼神看着她,“说真的,时初,他真的不是被你邀请来的吗?” 盛时初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真的没有邀请他!我发誓!” 俞姗姗见她说得这么绝对,只好相信她了,还很感慨地说:“看来你不纠缠他之后,他也没想着揪着你不放,心胸还是很宽广的,居然会来参加你小侄女的百日宴。” 盛时初只觉得莫名其妙,说:“可能吧,不过也可能他只是被人拉来作伴的,根本不在意这是谁家举办的宴会。” “看,他在跟你大哥说话。”俞姗姗戳了戳盛时初后背,给她死了个眼色,悄悄说道。 盛时初往那儿一看,发现他果然在跟自家大哥说着话,看起来聊得似乎还不错,两人脸上都带着笑容。 “你先自己一边玩儿去,我得继续应酬,等空闲了再去找你。”盛时初对俞姗姗说道,俞姗姗知道她今晚作为主人家肯定很忙,因此很爽快地撇下盛时初找人玩去了。 盛时初又接待了几个塑料姐妹,突然被盛妈妈抓住了,“时初,来跟叶阿姨打声招呼,叶阿姨以前跟先生在国外住,现在决定回来定居了。对了,你叶阿姨对艺术也很有兴趣,特别会鉴赏艺术,你不是也搞什么摄影吗?应该跟叶阿姨有很多共同话题……” 盛时初只好微笑着跟这位叶阿姨打招呼:“叶阿姨你好,我是盛时初,阿姨叫我时初就好。” “好好,果然是个标致的好孩子,气质也好。”叶阿姨就拉着盛时初的手开始跟盛妈妈夸赞,盛妈妈乐得见牙不见眼,却还要谦虚地说“哪里哪里,还不太懂事呢”…… 两人你来我往地就聊个不停,根本不需要盛时初出声,她只需要在一旁当个提供话题的工具人就好。 聊了一会儿盛时初,盛妈妈就开始明里暗里地打听叶阿姨的儿子,盛时初顿时了然,原来盛妈妈打人家儿子的主意呢。 盛时初好不容易熬刑似的熬完这对富家太太互夸儿女的谈话时间,被放开之后,立马逃也似的离开了,这种应酬多来几回的话,她寿命都要短好几年了。 “啧啧,有些人已经沦落到要被自己的亲妈到处推销的地步了吗?”一个非常讨人厌的声音在盛时初身后响起。 盛时初转身,果不其然就看见了满眼挑衅意味的荆楷,这男人西装革履,浓密的头发往后整齐地梳着,露着饱满的额头,打扮得人模狗样的,跟以往穿着t恤和运动服或者休闲服的形象大相径庭,要是不知情的人见了,还真的会被他这模样唬住,以为他是什么精英人才呢。 可惜盛时初对他了解得一清二楚,早知道他是什么德性。 “有些人偷听别人谈话,没礼貌就算了,还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真是讨人厌。”盛时初毫不客气地还回去。 “你说谁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谁讨人厌?再讨人厌能有你讨人厌?”荆楷嗤笑道,针尖对麦芒地反击。 “既然我这么讨人厌,你干嘛还要来我面前自找苦吃?”盛时初对他翻了个白眼,然后突然眼珠子一转,想起之前在云城看到他差点被两个小姐姐玷污清白的事,顿时眉眼一弯,笑得一脸不怀好意: “对了,你今天晚上可别又喝醉了,要是再被哪个小姐姐捡去,那你就清白不保了啊,到时候可再说被人玷污那也太迟了,这回我可不会再救你……” 听见她这番话,荆楷顿时脸色一黑,咬牙切齿地对她说:“谁要你多管闲事?没有你我自己也能摆脱那两人!” 他嘴硬极了,丝毫不想回忆起那天晚上的事,那是他的黑历史,居然被盛时初碰见了他最不想被人看见的一幕,他恨不得穿越回到那天晚上,把这件事全都抹去。 盛时初鄙夷地打量了他全身,说:“呵呵,有些人就是嘴硬,说得比谁都厉害,可惜真正要使本事的时候却成了只喝醉的小猫咪,谁都可以捡走,真是一点儿都不矜持,不矜持就算了,被人救了还不感激,真是没良心……” 荆楷此时脸色又气又恼,偏偏这事是他理亏,因此脸色变了又变,最后闭了闭眼,破罐子破摔了:“对,我就是喝醉了就容易发疯,你小心我再啃你一脖子牙印!” 这话一出,盛时初脸也黑了,她恶狠狠地瞪着荆楷:“你还好意思说?我没有告你猥亵已经是看在你家的面子上,你还想再来一次?再来的话我可不会留手了,一定打得你满地找牙!” 荆楷梗着脖子:“看谁才满地找牙,我告诉你,你要是动手我可不会跟你客气。”然后他又想起自己脖子上那个深深的牙印,不忿地说,“你自己不也咬了我?” “哼!都是你的错!要是你不咬我我怎么会报复你?”盛时初气急,没想到这男人这么没皮没脸,“我以后绝对不会再滥好心管你!好心没好报……” 两人又吵了一架,盛时初怒气冲冲地走了,留下荆楷脸色黑沉地盯着盛时初的背影,他那狐朋狗友李九见了,吓了一跳,看见他盯着的是盛时初,顿时好奇地问:“怎么?盛时初又招惹你了?” “没有!”荆楷冷冷地回答,李九瞪大了眼睛,“要是没有,那你怎么火气这么大?” “我说了没有就没有,你烦不烦?”荆楷不耐烦地瞪了一眼李九,李九只好不再惹他。 “哎,兄弟,说真的,你这回怎么自投罗网来了?这是盛时初老宅啊,你居然敢来,也是厉害。”李九十分感慨,之前盛时初纠缠荆楷的时候,他可是连盛时初路过的地方都不想踏足的,没想到这回就改变主意了。 1050、真假千金的姑姑(11) 荆楷也觉得自己来参加盛家举办的百日宴有点莫名其妙,毕竟以前盛家举办什么宴会的时候,盛时初不是没有邀请过他,但他一向对她避之唯恐不及,但这回盛时初没有邀请,只是盛家送了张请帖去荆家,意思一下,可他看见了,却突然冒出了来参加的冲动,还真的付之于行动了——还跟盛时初又吵了一架。 “别胡思乱想,我只是无聊,才来看看而已。”荆楷扯了扯自己的衣领,有些心虚地对李九说道。 李九从小就跟他一起混的,哪里看不出他现在的神情异样?因此顿时震惊得眼睛都瞪大了:“好家伙,你该不会跟我说盛时初不再纠缠你之后,你才发现自己其实对她也有意思的吧?” 荆楷听见他这话,顿时炸了,色厉内荏地喊道:“你胡说八道什么?我对她没有任何意思,这种话也是能开玩笑的?” 李九也不知道信没信,反正他耸了耸肩,说:“行吧,是不是你自己才清楚。” 荆楷突然出席盛家的宴会,让在场的宾客都很是惊讶,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参加盛家举办的宴会,大家纷纷猜测他是不是跟盛时初“化干戈为玉帛”了,又或者猜测他是不是到底被盛时初的爱意所打动,愿意接受她的追求;但这都是毫无根据的想法,他们也只能自己想想,并不敢问到当事人面前。 盛未来的百日宴举办的很成功,作为盛家第三代的唯一孩子,盛未来成了宴会的焦点,得到了大家真心的祝福,人人称赞她活泼可爱、聪明伶俐,她被宾客们围着夸赞,犹如众星拱月。 然而在同一家医院出生、同一天生日,今天也是百日的张红梅,就没那么幸运了,她的赌**亲又在外面输光了钱回来,又喝了酒,回到家的时候听见张红梅在哭,顿时暴躁地一踹房门:“哭什么哭?赔钱货一个!再哭就把你扔了!老太婆,你是死人吗?赶紧让她闭嘴!吵死了!” 张母吓得浑身一哆嗦,连忙抱紧了怀中的孙女,另一只手慌张地捂住她的嘴,让她别哭出声,再吵到她那个煞神爹。 张母虽然是张雷的亲妈,但却依旧逃不过被他殴打的命运,以前还有儿媳妇刘幺妹帮忙分担被打的压力,但现在刘幺妹因为换了别人的孩子坐了牢,现在家中便只剩下张母带着孙女生活在张雷的阴影下,她们俩老的老、小的小,被打的时候只能承受,没有丝毫反抗之力。 张红梅才三个月大,什么都不懂,被吓着了依旧要哭,即使张母已经捂住了她的嘴,但哭声还是从张母的指缝里漏出来。 张母吓得慌忙压低了声音哄她:“小梅儿别哭了,别哭了,你爸爸要生气了,会打人的,乖啊,别哭了……” 但小孩儿哭得更厉害了,张雷本来喝醉了晕沉沉想要睡的,但听见孩子压抑的哭声,顿时更暴躁了,跳了起来就往张母的房间跑,于是没过一会儿,就传来了张母痛苦求饶的声音:“张雷!别打了!别打了!” “死老太婆!赔钱货!一个两个都不省心,非要挨顿打才老实是不是?!”张雷暴虐的声音在里面响起,除了张母的痛哭声,还有小小的婴孩的嚎哭声…… “造孽啊,张雷又在打他老娘和女儿了?他女儿才三个月左右吧?被他这样打,不会被打死?”一个邻居听见张家传出来的声音,忧心忡忡地说道。 “有什么办法?报警了也没有用,刘幺妹又坐牢去了,你要是去劝,连你都打!张雷就是个疯子。”另一个邻居撇了撇嘴说道。 “说起刘幺妹,胆子也是大,居然想用自己的女儿换富贵人家的千金大小姐,真是异想天开。”邻居一号说道。 “可惜被那家发现了,要是没有被发现,现在她女儿就能在富贵人家享福,真正的千金大小姐却代替她的女儿被张雷打了,没想到刘幺妹平时看着恹恹的,却这么有心机,真是人不可貌相……”邻居二号说道。 “现在她坐牢去了,说不定还是好事,毕竟不用再被张雷打了。”邻居一号感慨道,“她这主意打得倒是好,成功了她的亲生女儿就能享福,失败了她也只是去坐牢,还不用被打,能过几年清静平安日子,怎么样她都不亏啊……” 两人正说着的时候,张家那婴孩的啼哭声突然越发凄厉起来了,两人顿时面面相觑,都有些慌了:“孩子被打得哭成这样,万一真的被打死了怎么办?要不咱们还是报警吧?好歹是一条人命……” “那就报吧,得快些。” 于是邻居两个连忙报了警,十多分钟后,警察来了,把张母和张红梅从发疯的张雷手中救了下来,而张母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小红梅小小的脸上也有了淤青,身上也有不少红肿的地方。 “真是狠毒,连对自己的亲生孩子都下得了手,虎毒都不食子,张雷这个人渣连畜生都不如!”邻居一号看见了张红梅的惨状,愤愤不平地说道。 “警察同志,你们这回真的得拘留他了,他老娘和孩子被他这么打下去,真的会没命的。”邻居二号压低了声音对警察同志说道。 “你们放心,张雷这回做得太过分已经对老人和孩子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不可能全身而退的。”警察同志回答道。 “那就好,得关他一段时间才好!千万别那么快就放他出来,否则他老娘和孩子都不用活了……” …… 这样的日子,在原世界剧情中是盛未来代替了张红梅承受的,如今,轮到张红梅自己承受了。 盛时初在花园里找着已经两岁了的盛未来,故意东张西望,作出看不见她的模样,大声问道:“未来,你藏在哪儿了?姑姑找不到你呀?” 下书吧 盛未来弓着小身子藏在蔷薇花丛里,捂住小嘴巴屏住了呼吸,不敢发出一点儿声音,生怕被姑姑发现了。 她之前跑了不远的路,小脸红扑扑的,彷佛熟透的小苹果,可爱极了。 1051、真假千金的姑姑(12) “未来,姑姑找不到你了,你怎么藏得这么严呀?”盛时初跟小侄女儿玩捉迷藏,盛未来听见她这话,顿时得意地笑弯了眼睛,像只偷吃了鱼的小猫咪,偷偷乐着。 盛时初故意在错误的地方找了好几遍,最后才装作碰巧的样子,找到了蔷薇花丛里的盛未来:“姑姑找到你了!”说完一把把小侄女抱起来。 盛未来顿时高兴得咯咯地笑,在盛时初怀里乐得手舞足蹈:“姑姑那么久才找到我……” “是啊,你藏得太严实了,姑姑好不容易才发现你呢!”盛时初装作苦恼地说道。 “姑姑,我们再来玩呀,这回轮到我找姑姑了……”盛未来挣扎着要下地,盛时初只好放她下来。 小未来自己找了个地方捂住了眼睛,就开始喊道:“姑姑,你快藏起来呀,我数到十就要去找你了。” “你别偷看呀,姑姑这就去藏起来了。”盛时初说完,轻手轻脚地回到了客厅。 嫂子李薇看见她回来,笑着道:“也就是你才这么有耐心跟她玩躲猫猫了。” “她爱玩嘛。”盛时初躲到了大门后面,轻声说道。 李薇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说:“希望肚子里这个别像他姐姐那么爱玩爱闹才好。” 李薇又怀孕了,她跟盛时洲的感情很不错,又年轻,自然很容易就怀孕了。 只不过她肚子里这个孩子,在原世界剧情里也是个脑袋不清楚的,明明盛未来才是与他血脉相连的亲姐姐,他却偏偏向着冒牌货,还十分嫌弃从张家回来的盛未来,说她畏畏缩缩,阴郁孤僻,一点儿都不像他们盛家的孩子,上不得台面,他只会承认那个冒牌货是他姐姐。 要是盛时初在场,她都想掀开他脑壳,看看里面装的到底是脑子还是浆湖,哪个孩子十几年生活在被家暴的阴影下能不变得阴郁孤僻?他这纯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是换成他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他肯定比盛未来还自卑畏缩,说不定还会堕落成社会败类,而盛未来只是自卑阴郁,没有变得堕落,已经是她本性善良了。 不过现在这下子还只是个小胚胎,在他妈妈肚子里还没出生,盛时初倒是不担心他又长成一个叉烧,是非不分,不过等他出生,还得好好教导才行,否则长成个棒槌的话,盛家的家底都得被他败光了,盛时初可不想自己这辈子的咸鱼生涯被他中途毁了。 盛未来在花园里找了好一会儿,都没看到盛时初,急得张着小嘴儿大喊:“姑姑,姑姑,你在哪儿呀?未来找不到你呀……” “姑姑在这里!”盛时初回答她,很快又不吭声了。 盛未来听见了,顿时十分机灵地往家里走了没有再在花园里寻找。 终于,在李薇的暗示下,盛未来很快在大门后面找到了盛时初:“姑姑!我找到你了,哈哈……” 她乐得大笑,抓着盛时初的裙摆乐得又蹦又跳。 “未来真厉害啊,姑姑藏在这里你都发现了!”盛时初毫不吝啬地夸赞她,夸得小未来小脸红扑扑,高兴极了,搂着盛时初的脖子,甜蜜蜜地说,“姑姑也厉害呀……” “好了,你们姑侄俩就别再互夸了,未来,快来歇歇,你跟姑姑都玩了好久了,妈妈给你擦擦汗。”李薇笑着对姑侄俩说道。 盛时初便抱着侄女儿坐到了沙发上,李薇拿起纸巾给盛未来擦汗。 “看你玩得满身都是汗,热不热呀?”李薇问道。 “不热,好好玩呀。”盛未来笑嘻嘻地说道,小身子在沙发上坐着,乖乖让她妈妈给她擦汗。 “妈妈,弟弟今天是不是又长大些了?”小未来用手摸着李薇的肚子,抬起头好奇地问道。 “你觉得呢?你有没有摸出来?”李薇笑着问她。 “摸出来了,弟弟真的长大了一些,不过只有一些些哦……”盛未来煞有介事地回答,逗笑了李薇和盛时初。 “未来真厉害,这都能摸出来,等弟弟出来了就可以跟你一起玩了。”李薇一脸幸福地说道。 “那弟弟什么时候才出来呀?”盛未来都等不及了,“他都好久了还没出来……” “很快了,等两个多月后他就出来了。”李薇回答。 “两个多月是多久?”盛未来小小的脑袋里还不能理解两个月是多长时间,皱着小眉头数着她的小手指头,数着数着手指头就不够用了。 “两个月很快就过去了,未来你就要当姐姐了,当姐姐就长大了,要有耐心呀。”李薇笑着对她说道。 盛未来顿时有了做姐姐的自觉,板着小脸蛋认真地说:“那等弟弟出来了,我就教他玩足球,跟他躲猫猫!” “好好好……”李薇笑呵呵地附和着女儿的话。 盛时初见这母女俩已经聊得欢了,便悄悄地起身回了自己房间。 她去浴室跑了个澡,好好放松了身体,出来之后,听见手机响了,发现是摄影杂志发给她的稿件通过的消息。 这两年多来,她已经是个小有名气的自由摄影师了,拍出了不少好作品,登在杂志上,不过大多数是风景和动物的图片,她很少拍人,倒是有好些娱乐圈的明星想去请她拍照,她只答应过两次,但那两次拍的明星照都火出了圈,于是她的名声更大,一时之间大小明星的邀约都纷至沓来,毕竟能拍出大火照片的摄影师可遇不可求,遇到一个能给简直增添名气的,谁不想要?不过盛时初并没有轻易接受。 盛时初给主编回了封邮件,便吹起了头发。 然后很快又接到了荆楷的电话:“今晚来梧桐湾吗?” “不了,没有性致。”盛时初懒洋洋地回答。 “为什么?每次你找我,我都没有拒绝过,我找你,你就不愿意了?”荆楷愤愤不平。 “我今天洗完澡了,不想出门,谁让你找我的时机不对?”盛时初理直气壮地说道。 “喂,盛时初,你别太过分了,做人不能这么不公平……”荆楷气极反笑,“要是你下次找我,我也说时机不对,你会不会生气?” “不会。”盛时初毫不负责任地回答。 荆楷顿时一噎,气笑了:“行,盛时初,算你厉害。” 1052、真假千金的姑姑(13) 盛时初和荆楷搞到了一起,不过是私底下的,也仅限于身体交流,并没有谈恋爱,盛时初有需求了就去找荆楷,没需求了就消失不见,非常不负责任。 她这样很潇洒,但荆楷却心虚又快乐着,心情很是矛盾,毕竟他以前被盛时初纠缠的时候,烦得不得了,还放出话来说就算世界上只剩下盛时初一个女人,也不会喜欢她,却没想到这话说了不到一年,就跟人干柴烈火搞上了,自己打自己的脸。 当然,盛时初也挺心虚,她跟俞姗姗和周胜南信誓旦旦地说放弃荆楷了,以后绝对不会再跟他搞到一起,却没想到喝了些酒,脑子一湖涂,加上荷尔蒙的作用,一时冲动就搞上了。 他们两个都说话不算话,转眼就把自己的脸打得啪啪响,因此自然不敢把这事暴露出去,否则亲朋好友的口水都能把他们淹没了,这就是他们一直保持着地下露宿情缘的原因。 都是二十多岁谷欠望最强烈的时候,盛时初跟荆楷最开始的时候,一周能偷偷见面三四次,每次一见面就开始,他们俩虽然没有谈情说爱,但在这方面上却真的很合拍,于是做着做着就越发沉迷了。 盛时初挂掉了荆楷的电话,她这周已经见了他三次,而今天才周四,她要是再答应他,会肾虚的。 擦干头发之后,她用电脑修了半个小时的图,接着又玩了半个小时的手机,然后便到了睡觉的时间。 她的睡眠一向很好,然而半睡半醒间,她却突然听到了窗户的响动,这响动并不是风吹雨打的声音,她勐地睁开了眼睛,坐起身往窗户看去,就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轻手轻脚地往她这边走来! 盛时初一下子就清醒了,她浑身都戒备起来,准备等这个人一靠近,就出手制服他。 那个男人的身影轻车熟路地往她床边走来,盛时初瞬间起身,飞快地对他出手,那人影却反应讯速地截住了她的拳头,轻声说:“是我,荆楷。” 盛时初听见这个熟悉的声音,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手被他抓住了,但她还有脚,于是毫不客气地往他身上一踹,踹得荆楷痛呼一声,连忙松开了她。 “荆楷?没想到你还挺有做窃贼的天分,居然偷偷潜进我家来了。”盛时初一边嘲讽,一边打开了房间的灯。 荆楷一脸委屈地揉着自己被踹过的腰,说:“还不是因为你不肯去见我,我只能偷偷摸摸来你家了。你干嘛踹我踹得这么用力?不怕我的腰被你踹坏了,那多影响你幸福啊?” 盛时初冷笑一声,说:“踹坏了正好,我可以换一个跟年轻力壮的。” “我也很年轻力壮,别人能有我了解你?”荆楷生怕盛时初真的换掉他,也不诉苦了,十分自觉地就往盛时初床上钻。 盛时初嫌弃地用脚推他:“你刚从外面来,还爬了窗,身上不知道多脏,还想爬上我的床?!快给我滚开。” “臭毛病真多!”荆楷不高兴地说道,“那我借用你的浴室冲个澡。” 说着他就去洗澡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太心急,还不到十分钟就已经冲完澡出来了,只在腰上围了一条浴巾,八块完美的腹肌整整齐齐地码在他腹部,精壮紧实的腰意外地细。 他很爱运动,虽然现在要上班,没时间进行以前那些极限运动了,但打球和健身却并没有停止,盛时初和他亲热的时候最喜欢一块块地摸着他身上的肌肉,那手感,实在太美妙了…… 荆楷看见了盛时初眼里热烈的光亮,心知肚明她很喜欢自己的身材,于是炫耀似的一把扯开浴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进她的被窝里,用暧昧的语调在盛时初耳边低声问:“还满意你所看见的吗?” “满意。”盛时初很坦诚地回答,顺势亲上了他的薄唇,她在他面前向来不掩饰自己的谷欠望。 “声音小一点,闹腾得太厉害,要是被我家里人听见了,那你就别想完整地走出我家门……”盛时初不忘提醒他。 “那你不要叫得太大声。”荆楷轻笑着说道,很快,房间里就响起了剧烈的喘息声。 大概因为是在盛时初家里,所以荆楷格外兴奋,把盛时初折腾了大半个晚上,于是第二天,两人都睡晚了。 “你今天还要上班吧?赶紧走吧,离开的时候小心点,别被我家的人看见了。”盛时初眯着眼睛踹了踹被窝里的荆楷的小腿,说道。 荆楷也刚清醒,他一把搂住盛时初的腰,根本不想起来,哀怨地说:“你这么快就过河拆桥了?用过就扔!” “那你还想怎么样?要留下来在我家吃饭吗?我倒是不怕,就不知道你会不会被我爸我哥打死了。”盛时初非常不负责任地说道,渣得理直气壮。 荆楷没办法,只好不情不愿地起身穿衣服,他控诉地看着盛时初,说:“我们两个现在就像一对偷情的男女,生怕别人捉女干一样,但明明我们未婚未嫁。” “那你想怎么办?出去公开吗?不怕被人笑话?”盛时初却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的。 好说歹说,终于把缠人的男人送走了,盛时初才松了口气。 刚从卫生间洗漱完出来,房门就被砰砰砰地砸向了,随之响起的还有小侄女奶声奶气的喊声:“姑姑!姑姑,你还没起床呀?太阳晒屁股啦……” “起了起了!”盛时初一边去开门,一边庆幸荆楷走得及时,否则被盛未来堵在房间里,那才叫尴尬呢。 小未来身后跟着盛母,盛母看见盛时初,就没好气地说:“这么大一个人了,还赖床赖这么晚,得让小侄女来叫你,你好意思吗?带坏了榜样!” 盛时初心虚地呵呵笑道:“我那不是晚上玩手机玩得忘了时间吗?” “好了好了,咱们下去吃早饭吧。未来,今天吃什么早饭呀?”盛时初连忙转移了话题。 “吃小笼包,还有奶油蘑孤汤……”盛未来奶声奶气地回答。 1053、真假千金的姑姑(14) “你脖子上的是什么?”盛母冷不丁地问道,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盛时初的脖子,盛时初一惊,慌忙用手捂住,但捂完之后,她就意识到自己这个举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盛母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她:“妈妈知道你也长大了,这很正常,不过那男人是谁?什么时候带回来给我们看看?” 饶是盛时初脸皮厚如城墙,现在被盛母抓住了把柄,脸皮也有些发烫,她顾左右而言他:“什么男人,妈妈你在说什么?我都听不懂……” 盛母见她这心虚的模样,轻哼一声,说:“别装了,你是我生的,你一翘尾巴我就知道你想干什么,还想瞒着我呢。你年纪也不小了,现在有了男朋友很正常,我又不会说你,都是过来人,情到浓时会发生什么,妈妈一清二楚。只不过你们现在还没有结婚,可不能给我闹出什么未婚先孕的丑闻来,要做好安全措施,知道吗?” “知道了。”盛时初呐呐地回答,果然姜还是老的辣,瞒不过盛妈妈的眼睛。 “奶奶,姑姑有男朋友了吗?”盛未来听得半懂不懂的,仰着小脑袋问。 “没有,没有,姑姑没有男朋友,小孩子别乱说话。”盛时初连忙捂住她的嘴巴。 盛母没好气地说:“这有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未来这也是关心你。”然后她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睁大了眼睛,一脸震惊地问,“该不会是你交的男朋友有什么问题,才不想告诉我们?” 盛母脑洞很大,已经想到了盛时初“男朋友”好几种莫须有的问题:“他是不是年纪比你大很多?还是家里很穷,跟咱们家差距太大?又或者他二婚有孩?!” 盛母说到最后已经忧心忡忡了:“女儿啊,后娘不是那么好做的,不是自己的孩子,始终隔了一层,就算你再疼爱也没办法当成亲生的……” 盛时初听到盛母这些脑洞大开的想法,都哭笑不得了,说:“妈妈,你想得太多了,什么后娘孩子的,什么都没有,别瞎想!” “是吗?那你说说他到底有什么坏毛病?你给我透个底,让我有个心理准备。”盛母依旧没放下心来。 《控卫在此》 盛时初心说,他倒是没什么坏毛病,就是我和他之前把话说得太满,现在不好意思自打脸…… “妈,你别问了,他没什么坏毛病,年纪跟我相彷,家里也不穷,更没有二婚有孩,只是我跟他还没到见家长的地步,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分开了,你还是别抱太大希望为好。”盛时初连忙说服她。 盛母顿时很失望:“我怎么听着就这么不靠谱呢,你们就不能好好谈个恋爱,然后顺理成章地结婚生子吗?” 盛时初嗯嗯地敷衍她:“结婚生子这么大的事,总得好好考虑吧,哪里能轻易就下决定,妈妈你千万别催我,要是催得我烦了,领会一个不靠谱的男人怎么办?” 盛母只好闭嘴了。 盛未来睁着一双乌熘熘的眼睛在盛母和盛时初身上看来看去,盛时初看得好笑,问她:“小家伙,你看什么呢?看得这么认真?” “姑姑,奶奶是不是催你结婚呀?”盛未来趴在盛时初耳边悄悄地问。 “是呀,姑姑都被你奶奶催怕了。”盛未来叹气道。 “女孩子是不是都要结婚呀?那未来也要找男朋友了吗?”盛未来皱着小眉头苦恼地问。 盛时初听见她这话,顿时忍俊不禁,乐不可支地对盛母道:“妈,看,都是你经常催我找男朋友的缘故,小未来都想要找男朋友了!” 盛母顿时瞪了她一眼,把盛未来从她怀里抢过来抱住,说:“未来,别听你这不靠谱的姑姑胡说,你现在还小,不能找男朋友,起码得等到你二十岁了才能找。” “二十岁是多大呀?”小未来一脸懵懂地问。 “二十岁,就是你起码要长得跟姑姑一样高才行。”盛时初脸带笑意对盛未来说道,“看看,你现在还不到我大腿高,要长到跟我一样高,还有得等呢。” 盛未来顿时失望极了:“还有很长时间呀?那我能不能找个跟我一样矮的男朋友呢?” “能,你很快就要上幼儿园了,到时候你可以在幼儿园找一个。”盛时初笑嘻嘻地逗她道。 “盛时初!你是不是皮痒了?教你小侄女在幼儿园找男朋友?你这么能,怎么自己不找一个带回来?”盛母听见她这胡说八道,顿时怒了,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盛时初耸了耸肩,立马三两下跳下楼梯,跑到餐桌上坐下了。 盛父和盛时洲已经去公司上班了,家里只有孕晚期的李薇还在慢悠悠地吃着早餐,她听见了盛时初和盛未来和盛母的话,笑眯眯地说:“时初,你可别教坏我女儿,自己不找男朋友,却掇撮我女儿找。” “嫂子,我这是提前让小未来锻炼恋爱技能呢,这样等她长大了再找男朋友,就不用担心她太单纯被人骗了,见多识广,该不会轻易被人蒙骗啊。”盛时初振振有词地回答。 “胡说八道!”盛母抱着盛未来走了过来,听见盛时初的话,忍不住骂她。 “那你怎么不多锻炼一下恋爱技能?现在还死活不肯带男朋友回来给我看看。”盛母瞪着眼睛拆盛时初的台。 盛时初顿时闭嘴了,李薇所有所思地看着她,没会儿就发现了她脖子上那非常明显的吻痕,顿时童孔一缩,很是震惊,不过她并没有多说什么,免得盛时初尴尬。 盛时初可不知道自己除了在盛母面前露陷外,还在李薇面前也露了陷,要是她知道,肯定会骂都是荆楷害她,谁让他这么心机在她脖子留这么多痕迹? 李薇努力回想盛时初跟哪个男人有过密交往,但都想不起来,便感慨小姑子瞒得真严实,她倒是不担心盛时初会被人欺骗,就像盛时初自己说的,她见多识广又聪慧伶俐,想骗她非常困难。 盛时初心安理得地盯着盛母和李薇意味深长的目光吃早餐,毫无所觉。 1054、真假千金的姑姑(15) 在李薇生下第二个孩子不久,盛时初跟荆楷的事就被盛家人发现了,还是被盛母堵在了盛时初的被被窝里,这下子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他们的关系了,当然,他们俩的关系本来就不清白。 盛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家女儿床上那只穿了睡衣的年轻男人,震惊地说道:“荆楷?你……你怎么会在这里?不对,你跟我女儿是怎么回事?” 荆楷脸色一红,心虚又尴尬:“伯母,咳咳,我们也不是有意瞒着您……” 盛时初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额头,后悔昨天晚上睡觉前没有反锁好房门,导致女干情被盛母发现了。 “妈,你现在先出去,让我们换好衣服再跟你解释,好不好?”盛时初连忙对神情恍忽的盛母说道。 盛母还能说什么?只能神思不属地离开了盛时初的房间。 “你看你!我都跟你说过不要再跑来我家里了,你偏不听,现在好了,被我妈发现了吧?”盛时初没好气地对荆楷说道,也不知道荆楷是怎么回事,自从第一次爬过盛时初的窗户之后,他就爱上了这种刺激的感觉,经常找机会来爬窗,愣是把地下情搞得跟偷情似的。 “发现就发现了,我们俩我未婚你未嫁,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干脆直接跟他们摊牌就好了。”荆楷眨巴着眼,很少无赖地说道。 “哼,你说得容易,待会儿你负责应付我爸妈他们的询问,希望你到时候可要保持住现在的云澹风轻……”盛时初意味深长地对他说道。 荆楷心中顿时有了种不好的预感,等到他跟着盛时初下楼,对上客厅里连大带小六双好奇又兴奋的眼睛的时候,他瞬间感觉身上的压力更大了。 “盛伯父、盛伯母、盛大哥、大嫂、小未来、小希来,早上好……”荆楷在盛时初房间里的时候说得那么轻松,但现在他却只能强装镇定地跟盛家人打招呼,连在襁褓里才几个月大的盛希来都没有漏下。 “小楷啊,快过来一起吃早餐。”盛父十分和蔼地对荆楷说道,“你是什么时候和时初在一起的?你们俩也真是的,在一起了就跟我们说嘛,我们又不是那些不讲道理的人家,会强行拆散你们。” 荆楷听见盛父这番话,紧张得手心都出了汗,突然有了点在别人眼皮底下拐走别人女儿的罪恶感。 “伯父、伯母,我们并不是怕你们会拆散我们,我们只是想等感情更稳定的时候才公开。”荆楷终于找到了个借口。 “呵呵,感情不稳定却能偷偷跑到女方家里来过夜?荆楷,你把我妹妹当成什么人了?她可不是那些能任由你玩弄的女人。”盛时洲冰冷着一张脸,毫不客气地对荆楷说道。 “是啊,荆楷,你不觉得这样是不太尊重时初吗?”李薇也用不赞同的眼神看着他道。 荆楷顿时额头上的汗都出来了:“是我做错了,只是我太喜欢时初了,每时每刻都想跟她在一起,一天不见她就很想念,这情不自禁之下,我才偷偷地来找她了,都是我的错……” 荆楷认错认得非常利索,这让想继续教训他的盛时洲都没了借口。 “小楷啊,你们到底在一起多长时间了?”盛母问道,她突然想起几个月前的某天早上在女儿脖子上看到的草莓印,顿时脑中灵光一闪,该不会那个时候荆楷就已经偷偷来爬自己女儿的窗户了吧? 无错 她越想越觉得有可能,毕竟那天晚上明明女儿是在家里住,可那草莓印却很新鲜,这不就说明那天晚上有男人在女儿房间里吗? 想到这里,盛母看着荆楷的眼神都不对劲了。 “一年多了。”荆楷低着头回答。 “什么?都一年多了?”盛时洲听见荆楷这话,都气笑了:“你们两个……真不知道说你们什么好,明明可以光明正大地谈,非要弄得跟地下情一样,这样是觉得好玩吗?” “确实这样比较好玩嘛,谈恋爱会有各方面的压力和监督,但地下情就简单多了,没感觉就分开,毫无压力……”盛时初笑嘻嘻地对大哥说道。 “盛时初!你这是什么恋爱观?刚开始谈恋爱就想着分开了?你对感情到底有没有尊重?谈恋爱可不是玩,怎么能这么不负责任?”盛母十分不赞同地对盛时初说道。 眼看盛妈妈的木仓口对上自己了,盛时初连忙说道:“妈妈,我这哪里是不负责任、不尊重感情了?我这恰恰是负责任和尊重的表现啊,你想啊,我要是不尊重感情,那随便谈一个男朋友就带回来跟你们见面了,要是分开了,岂不是连累得你们都要重新适应我的感情变化?现在我和荆楷在感情还没有完全稳定的时候选择隐瞒你们,就是不想你们跟着担心啊。”盛时初无理也能辩三分,硬是被她胡说八道湖弄住盛母了。 盛母瞠目结舌地看着这胡说八道的女儿,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她这歪理。 最后还是盛父比较靠谱,他目光炯炯地盯着荆楷:“你确定跟我女儿是真心在一起,不是随便玩玩?” “当然不是玩玩,我很认真地当时初的男朋友。”荆楷郑重其事地回答道,他之前确实因为碍着面子的缘故,抹不开面子跟盛时初公开,但后来他自己想通了,可盛时初依旧对他就对待床伴似的,根本不愿意跟他谈感情,他患得患失,根本不敢跟她确认名分问题,拖着拖着就拖到现在了,现在被盛父当面询问,他当然要趁机确认自己的名分了。 “哼!现在说得好听,如果今天我们没有发现,你是不是想继续瞒着我们?”盛时初依旧没给他好脸色。 “我跟时初说过想要公开,但她不同意。”荆楷无奈地说道。 盛时初哼哼了两声,没有反驳。 最后,荆楷果然被盛家人三堂审问,盛父盛母和大哥大嫂提出的问题个个都很犀利,荆楷回答得满头都是汗了,他只庆幸盛未来和盛希来还小,否则审问他的人还能再多两个。 1055、真假千金的姑姑(16) 盛时初和荆楷的关系暴露之后,荆家也知道了,荆大哥和荆姐姐把荆楷叫回去狠狠地嘲笑了他一番,说他当初话说得那么满,最后还不是栽在盛时初手里了?! 荆楷能怎么办,只能躺平任嘲了。 盛时初也没好到哪里去,跟荆楷的关系公开之后,俞姗姗和周胜南都恨铁不成钢,狠狠地批、斗了她一番,说她之前已经在荆楷这个坑里栽过一次了,这回还来,居然还不长记性,真是恋爱脑没救了。 盛时初弱弱地辩解自己并不是恋爱脑,这回跟荆楷在一起可不会跟以前那么卑微,主动权在掌握在她手里。 俞姗姗和周胜南只是冷笑,但到底是十多年的狐朋狗友,盛时初非要在荆楷这棵树上吊死,她们能怎么办?只能帮忙盯紧了荆楷,不让他有对不起盛时初的机会了。 反正两人在一起之后,知道他们俩底细的人都惊讶极了,没想到他们俩居然还真在一起了,但也有些好事的人则打赌说他们俩好不了多长时间,肯定没几年就会分手了。 然而让他们失望了,盛时初和荆楷虽然打打闹闹,有点老冤家相爱相杀的感觉,却越吵黏得越紧。 一年、两年、三年……十多年过去了,他们两个依旧在一起,即使盛时初死活不肯结婚,但无论盛家还是荆家都已经默认他们俩是夫妻了,逢年过节都当亲家来往,他们俩的吵闹都只当做是小夫妻俩的情、趣。 十多年过去了,盛未来已经长成了亭亭玉立的漂亮姑娘,她自小在京市最好的学校读书,无论是兴趣爱好,还是学习成绩,都非常优秀,有盛家提供的优质精英教育,她长成了自信又能干的模样,只等着高考完就申请去国外的大学深造。 而盛希来这个弟弟,则被盛未来这个姐姐管得死死的,根本不像原世界剧情中那样长成是非不分的湖涂蛋,现在的他是个三观端正的好孩子。 盛家人这边幸福美满,张家人却依旧不得安宁,张雷赌得越来越大,已经欠了很多债,家里唯一的房子也卖掉还债了,一家三口租住在简陋又破旧的老房子里,过得比张红梅刚出生时还不如。 张母早已经去世,刘幺妹也坐完牢出来了,但她依旧怯懦又胆小,彷佛一辈子的勇气都在医院换孩子的时候用掉了,她根本不敢跟张雷离婚,带着张红梅离开这个人渣,无论张雷怎么殴打她和张红梅,她都只是哀求哭泣,同时要求张红梅忍一忍,别反抗张雷,因为反抗会带来更严重的家暴,她已经被张雷驯化了,于是张红梅便成了另一个她。 这回张雷又在外面输了钱,喝了劣质酒之后抓住刘幺妹就开打,张红梅连忙去拉架,却不想被张雷勐地一推,脑袋重重地撞在了桌角上,她一下子没了反应,过了一会儿后脑袋后便缓缓地流出来一摊血。 刘幺妹看见了,顿时啊地尖叫一声,顶着张雷的拳打脚踢,连滚带爬地扑到女儿身上,惊慌地喊道:“红梅!红梅!你怎么了?别吓妈妈呀……你不要死……” 她看见张红梅流了一地的血,以为她死了,张雷一听,顿时也吓了一跳,他虽然打老婆孩子,但也不希望闹出人命,慌忙检查女儿的伤势,最后摸到她脖子的动脉还在跳动,顿时松了口气,狠狠地骂道:“别嚎了,她没死!果然赔钱货就是命硬!” 张雷见人没死,呸了一声,骂了一句晦气,就又离开家里到外面鬼混去了。 最后还是刘幺妹担心女儿,还是喊了救护车把张红梅送到医院去了。 张红梅昏昏沉沉晕迷了一天一夜,梦中全是光怪陆离的景象,等到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看见医院病房白惨惨的天花板和墙,还觉得十分恍忽,整个世界好像隔着一层雾似的,一点儿都不真实。 等她好不容易神志清醒过来,就看到自己躺在医院的多人病房里,病人的家属们吵吵闹闹,愣是把病房吵成了菜市场。 张红梅一愣,她是盛家大小姐,从来没有住过这样的病房,每次她生病都是住在舒适又安静的豪华病房里,可现在是怎么回事?她怎么会在这里?盛家人怎么可能舍得让她住这样简陋的病房? “爸爸?妈妈?”张红梅以为自己还是盛家的大小姐,刚把那个从贫民窟回来的真千金彻底踩下去,因此第一反应便是喊疼爱她的盛时初和李薇。 “红梅,妈妈在这里,你爸、你爸大概又去赌了。”刘幺妹听见张红梅的喊声,还以为喊的是她,连忙凑过来细声细气地问她要不要喝水。 张红梅看见刘幺妹,顿时惊愕地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说:“你是谁妈妈?不对!你喊谁红梅?” “红梅?你怎么了?妈妈在喊你啊,你是不是撞坏脑袋了?这可怎么好?连妈妈也忘了吗?”刘幺妹以为张红梅被撞得脑袋都坏了,顿时又急又慌,眼眶都红了。 张红梅看着眼前这女人干枯发黄的脸以及嘴角的淤青都掩盖不住的五官,脑子里顿时闪过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告诉她,这女人是她的亲生母亲。 可她的亲生母亲不是只见过一面就主动不去打扰她,回了乡下老家吗?怎么又会出现在这里? 张红梅慌张地四处张望,想要找到慈爱的盛时洲和温柔的李薇,然而她找遍了整个病房,都没有看见她想找的人,顿时心下一慌,勐地揪住刘幺妹的衣领,尖叫道:“我爸爸和我妈妈呢?他们在哪里?是不是你把他们藏起来了?” 刘幺妹看见她这幅歇斯底里的模样,顿时吓得涕泪横流,慌忙劝慰她道:“红梅,你在说什么?我就是你妈妈啊,你爸爸不在这里,你是不是脑袋被撞坏了?” “不!不可能,你怎么可能是我妈妈?我妈妈是高贵优雅的李薇!才不是你这个丑陋低贱的黄脸婆!”张红梅尖叫地反驳,她不肯承认眼前的女人就是她的母亲。 1056、真假千金的姑姑(17) “红梅,你别吓唬妈妈,李薇是谁?我才是你妈妈啊……”刘幺妹伤心欲绝,女儿居然连自己都不认得了吗? “你骗我!我妈妈才不是你!你快滚啊……”张红梅歇斯底里地朝刘幺妹大吼,这时候病房里的人都被她的吼声吸引了注意力。 “这孩子怎么了?才刚醒过来就不认亲妈了?”其中一个病人家属有些匪夷所思地看着母女俩说道。 “她脑袋的伤还没好情绪就这么激动,不会又晕过去吧?这位病人妈妈,要不要我帮你找医生来看看啊?我看你这女儿真的不对劲。”一个好心肠的女人问刘幺妹。 刘幺妹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连忙点头:“要!麻烦你帮我把医生找来,我女儿似乎脑子被撞出问题了。” 好心肠的病人家属于是出去找医生了,张红梅依旧不依不饶地想要找到她的“妈妈”李薇,还赶刘幺妹走。 医生很快就到了,他连忙给张红梅检查身体,但张红梅太激动了,根本不让医生近身,只是一味地要求人把她的“爸爸妈妈”找来,对了,她嘴里的爸爸妈妈叫盛时洲和李薇。 “医生,我女儿是不是被撞坏脑袋了,才连我都不记得了啊?”刘幺妹愁苦地抹着眼泪问。 医生无法接近张红梅,说:“有这个可能,毕竟人类的大脑是非常复杂的器官,即使是现在也没办法完全了解它的构造,大脑被重力撞击过确实可能发生诸如失忆、以及错乱或者某些知觉失调的现象,你女儿这种情况很可能是被撞击后导致的结果。” “那现在怎么办啊?她能不能恢复正常?”刘幺妹忧心忡忡地追问。 “这个不能确定,因人而异,有些病人能随着伤势的好转而慢慢恢复,但有些病人则可能一辈子都没办法恢复。”医生回答道。 “我什么事都没有!你们这些奇怪的人,别围在我身边,我爸爸妈妈会来看我的……”张红梅横眉竖目地驱赶刘幺妹和医生。 “病人情绪太激动了,不但不利于伤口的恢复,甚至还可能加重伤口,得给她打针镇定剂才行。”医生看见张红梅彷佛发疯一样的举动,皱着眉头对刘幺妹道。 “打,现在就打吧。”刘幺妹忙不迭地说道,她现在看着彷佛疯魔了似的女儿,只希望医生能让她安静下来。 于是医生喊了两个护士来,跟刘幺妹一起按住张红梅,给她打了一针镇定剂,过了好一会儿,张红梅才终于安静下来,慢慢睡了过去。 “谢谢医生。”刘幺妹呐呐地对医生说道。 “我们应该做的,对了,等病人醒过来之后,你再多关注一下她的情绪和心理状况,要是有什么问题就及时通知我。”医生叮嘱刘幺妹,刘幺妹唯唯诺诺地答应下来。 而昏睡过去的张红梅,此时在梦中,终于经历了一遍这个世界的她的人生经历。 在这个世界,她刚跟盛家的大小姐交换了几天,就被盛家人发现换了回来,生母刘幺妹为此还进去坐了几年牢。 这辈子,她生活在自己的原生家庭里,父亲暴戾,经常殴打辱骂她和母亲;而母亲唯唯诺诺,逆来顺受,根本不会保护自己的孩子,她从小就生活得很艰难,家里穷,上学都需要接受学校的捐助,因此变得自卑内向,生怕被人瞧不起。 而她的学习成绩也不太好,因为在家时常挨打,提心吊胆,便没有办法做作业,受了伤白天去上课就无法集中精神听课,于是成绩越来越差,等到她上了高中,那成绩基本上连三本的大学都考不上了。 张红梅从梦中醒过来之后,终于明白,这辈子跟她自己的上辈子是截然不同的一辈子,她没有在盛家长大,跟盛家毫无关系,她如今只是一个赌徒和家暴犯的女儿,生活被贫穷、暴力和哭叫充斥着,一家人都是最底层的人,跟富裕高贵的盛家人犹如云泥之别。 意识到自己如今的身份之后,张红梅顿时便崩溃了,泪流满脸地拒绝承认事实:“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我怎么会在张家长大?我明明是盛家的千金大小姐,我应该是盛家上下最疼爱的人,张红梅才是卑微下贱的土包子,是地沟里的老鼠……她才是张家人……” 张红梅没意识到,现在,她自己才是“张红梅”。 刘幺妹一直关注着女儿,听见女儿的喃喃自语,顿时犹如晴天霹雳,她终于想起了自己当年刚生下女儿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鬼迷了心窍,把女儿跟一个富贵人家的孩子交换了,却没想到被那人家发现了,把孩子换了回来,还把自己告了。 她记得自己交换孩子的那个富贵人家,就姓盛,可女儿怎么会知道这件事?明明自己做这件事的时候她才刚出生,根本不会有记忆,而且这件事毕竟不光彩,她和丈夫都不会提及,所以女儿是从哪里知道,自己险些让她生活在盛家的? “红梅?”刘幺妹惊疑又惶恐地看着女儿,“你刚刚那番话是什么意思?你怎么会知道盛家?” 张红梅勐地抬起了头,突然伸出鸡爪子似的手,勐地掐住刘幺妹的脖子:“都怪你!都是你没用!你换孩子的时候为什么不做得隐秘些?为什么蠢得让盛家人发现?都是你毁了我的幸福生活,都怪你,你为什么要把我生在这样的家里……” 张红梅像是疯了一样掐着自己亲生母亲的脖子,又喊出这番让人听了毛骨悚然的话,震惊了病房里其他病人和家属。 张红梅话里的信息太多了,他们一时之间没能完全领会,然而看到刘幺妹被她掐得满脸通红,眼睛不停地发白眼,眼看就要不行了,其他人才急忙冲上前去把刘幺妹从她手里拯救下来。 《青葫剑仙》 幸好病房里家属多,才把人救了下来,但张红梅疯魔似的,手劲儿不小,刘幺妹被救下来之后几乎晕过去了,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 1057、真假千金的姑姑(18) 其他病人亲属生怕张红梅继续发疯,连忙找来医生,镇定剂不能太过密集地打,医生只能努力安抚张红梅。 张红梅刚刚在刘幺妹身上狠狠地发、泄了一通愤恨,情绪已经开始平复了,并没有继续发疯,大家才松了一口气。 刘幺妹则痛苦地看着用怨愤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女儿,哀哀地哭个不停。 张红梅死死地盯着她,倒是没有继续想要掐死她,而是用阴恻恻的声音对她说:“哭有什么用?你这个窝囊废!” 医生一看见她这模样,忍不住皱眉头,心想:“难道大脑受到重击还能让人性格大变?这变得也太快、太彻底了……” 医生疑惑不已,刚入院的时候,他就从刘幺妹口中得知她们母女俩的伤都是丈夫/父亲打的,日常生活在家庭暴力中的女性,性格都很容易变得懦弱胆怯、逆来顺受,因为敢于反抗的话不会被打得这么惨。 而现在的张红梅的性格明显是凶残跋扈的,彷佛变了个人一样。 “红梅,你不要怪妈妈,妈妈也没有办法啊,盛家人太精明了,妈妈没有办法送你去享福……”刘幺妹痛苦地哭泣,还不停地为自己辩驳。 而听到她这话的病人家属们,终于把这话跟张红梅之前的那番话联系起来,仔细想想之后,顿时震惊了:“你们母女俩是什么意思?你把自己的女儿跟富贵人家的女儿换了,想让你女儿去享福?结果被人发现,你女儿现在埋怨你当初做得不够利索?” 听见这话,病房里顿时所有人都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她们了,刚刚还同情刘幺妹被女儿虐待的家属们顿时觉得自己好心喂了狗,救了一个狼心狗肺之人。 “天哪!居然想用自己的女儿换掉别人家的孩子,让别人的孩子替她女儿挨打挨骂?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人?!我真是看错她了,果然真是人不可貌相……” “听她们刚刚的话,她们还丝毫不觉得自己有错,反而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够好,被人发现了。” “看她那副低眉垂眼、唯唯诺诺的样子,没想到能做出这么不要脸的事……” …… 病人家属们纷纷指着刘幺妹和张红梅自私自利和厚颜无耻的想法,刘幺妹憋红了脸,哀哀哭着辩解道:“我有什么办法?我只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有个好生活罢了!” “你想自己的女儿有好生活就要祸害别人的女儿?这是什么道理?别人又不欠你的!” “就是!你想要自己的女儿过好生活,为什么自己不努力,却要靠走歪路来实现?不过是自私自利罢了,找什么借口?” 病人家属们愤愤不平地揭穿刘幺妹那根本站不住脚的理由。 果然能做出调换孩子这种事的人,脑回路都跟正常人不一样,正常人想要让自己的女儿过上好日子,只会想自己去努力去拼搏,给女儿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可刘幺妹呢,想到的却是鸠占鹊巢,让自己女儿顶替别人的女儿享福,愚蠢又恶毒。 张红梅也完美遗传了她这自私自利和不择手段的缺钱,否则在原世界剧情中,不会把真千金盛未来打挤兑得毫无立足之地,让所有人都觉得盛未来极端偏激和阴郁恶毒,刺激得她自杀身亡,然后她完美地占据了盛家千金的身份,再也不怕被人剥夺。 “你们这些穷鬼闭嘴!你们有什么资格说我们?要是你们遇到了这个机会,能忍住贪心,不去调换自己的孩子?哼!说得那么冠冕堂皇,只不过是机会没来到你们身边而已,虚伪!”张红梅翻着白眼,鄙夷地扫视了那些病人家属,说道。 被人这么讥讽,其他人哪里还忍得住,肺都要气炸了,纷纷责骂她:“你这小姑娘说话怎么这么恶毒?我们才不会像你和你妈一样,自己坏就坏了,还要污蔑我们!” “幸好你妈没有得逞,要不然真是老天没眼,你这么恶毒的小姑娘就应该被你爹打死,真是活该!” “闭嘴!闭嘴!你们这些贱民!”张红梅大声喊道,她本来就因为这辈子错失了盛家的荣华富贵而憋屈,现在又被这么多人指责谩骂,顿时就炸了,上辈子伪装出来的温柔善良一点儿都不剩了,露出了恶毒嚣张的本性。 “你才贱!你比我们都贱!小心在这里住久了连医药费都交不上啊,还来我们面前吠?现在这病房里的每一个人都比你们母女俩好得多,你才是最没有资格骂我们是贱民的人!”一个大妈叉着腰骂张红梅道。 听见大妈这话,张红梅还没反应过来,刘幺妹就急了,因为她真的没有钱交医药费,于是她顾不得哭泣和辩解了,慌忙对张红梅道:“红梅,妈妈身上没什么钱了,你现在要是没事儿了,咱们就出院吧?” 张红梅看见她这懦弱无能的模样,顿时更憋屈和愤恨了,她怎么会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的? “没钱就去凑啊!”张红梅朝刘幺妹吼道。 “凑……凑不到啊……”刘幺妹弱弱地回答,然后她双眼又一红,眼泪说流就流,突然勐地转身对病房里的家属们噗通一声跪下了。 家属们被她这举动吓了一跳,这是怎么回事?骂不过他们,也用不着下跪求饶吧? 然而刘幺妹并不是被他们骂怕了求饶,而是另有打算,她可怜巴巴,泪眼朦胧地看着大家,哀求道:“我家里的钱都被孩子他爸抢走拿去赌了,现在我身上一点儿钱都没有,你们能不能伸出援手,帮帮我们,给我们凑一凑医药费?” 听见她这话,病人的亲属们顿时懵了,他们是万万没想到明明一刻钟之前,张红梅还在骂他们是贱民,但现在作为张红梅的亲妈,刘幺妹就能毫无心理障碍地请求他们捐钱…… 这没皮没脸的举动也太让人叹为观止了,谁能有她脸皮后啊。 但大家可不是傻子,就有人说了:“刚刚你女儿还说我们是贱民,我们是贱民,你们那么高贵,怎么就需要作为贱民的我们帮助呢?这不是开玩笑吗?” “就是啊,咱们贱民哪里有钱?我还想找你们这对高贵的母女捐点钱呢。” 好看的言情 1058、真假千金的姑姑(19) “红梅她还是个孩子,心直口快,说话不妥当,我替她给你们道歉,都是我这个做母亲的没教好她,你们生气都是正常的,这时候求求你们看在我们母女俩这么惨的份上,行行好,帮帮我们吧……”刘幺妹流着眼泪无助又可怜地望着病房里的家属们。 “哼,她还小?都快成年了吧?就算再心直口快也不会说出‘贱民’这样侮辱人的词来,也不知道她到底哪里来的优越感,这位大姐,我们虽然同情你被丈夫家暴,但却还没贱到以德报怨,给骂我们的人捐款!”其中一个年轻些的大叔冷着脸说道。 “是红梅错了,她脑子被撞坏了才胡说八道,求求你们可怜可怜我们母女俩吧,我们真的没有办法了……”刘幺妹好像没有听明白那位大叔的话一样,只一味地说自己可怜,需要人帮助,求人捐款的模样犹如街上讨钱的乞丐。 她也确实像个乞丐,只不过普通的乞丐在大街上跟人讨钱,而她则是利用被家暴的可怜弱者的形象在医院病房里跟其他病人以及家属们讨钱,各种道德绑架和博同情的话术使用得炉火纯青,这种手段她用了好几次了,每一次都非常成功。 以前张雷把她和张红梅打得厉害了,被送到医院的时候,没钱交医药费,她就是这么做的。不过那时候她们母女俩是可怜的被打的弱者,又没有像这次一样暴露了道德上的缺点,被打得鼻青脸肿,又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别人,成功博得别人的同情,于是你捐点、我捐点,还真的把医药费给她们捐出来了。 刘幺妹吃到了甜头,又有了好几次的成功经验,于是这回又故技重施,想让这些病人家属们帮她们解决医药费的问题了。 可惜这回她们母女俩不小心暴露了真面目,让大家都清楚了她们的品性不值得他们以德报怨,于是刘幺妹的打算便落了个空,病人家属们都不蠢,不但没有给她捐款,反而把她讥讽了一顿。 “刘幺妹,别求他们!这些贱民自己手里都没几个钱,怎么可能舍得捐给我们,个个都是穷鬼。”张红梅嘲讽道,以假千金的记忆为主导的此时的张红梅,根本没有意识到她们缺钱的程度有多严重。 但刘幺妹知道啊,她忍不住对张红梅反驳道:“红梅,妈妈身上没有钱,不求好心人就交不了医药费啊,你不要犟,快跟大家道歉,说你知错了,快说啊……” “呵呵,想要把我们当冤大头,却还要看不起我们,真是绝了,够奇葩!”大叔啧啧感慨了一声,然后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病房,“我没耐心看你们演戏讨钱了,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其他病人家属见状,也借口有事的有事,离开的离开,不再搭理刘幺妹了。 于是这回,刘幺妹翻了车,医药费要自己凑钱交了。 “我不想在这里了,要出院,你快去给我办手续。”张红梅理直气壮地要求刘幺妹道。 刘幺妹愁眉苦脸:“可是咱们没有钱啊……” “没有钱就去想办法!难道还要我这个没成年的人去解决吗?真是窝囊废!”张红梅恶狠狠地盯着刘幺妹说道。 刘幺妹被她冷厉的眼神吓了一跳,连忙离开病房,真的筹钱去了,幸好张红梅只是在医院里处理了一下脑袋的伤势,住了一天院,医药费并不多,刘幺妹最后跟自己在饭店里一起洗碗的同事借了几百块,这才交上了医药费,成功带着张红梅出院回家了。 张红梅回到城中村那个狭小阴暗的“家”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假千金的记忆和性格为主的张红梅,脑袋里根本没有把这辈子的张红梅的记忆放在心里,因此这会儿切身体验了一会儿“贫民窟”生活,立刻便无法忍受了。 她崩溃地大喊:“这算什么房子?连公共厕所都比这里明亮干净!这能住人吗?跟个垃圾堆一样……” 因为房子太小,家里零零散散的东西又多,有时候刘幺妹为了补贴家用,还会在外面捡些瓶子和纸皮回来,攒着卖钱,这堆起来气味就不那么好了,看着可不就想垃圾堆吗? 脑子里全是上辈子过着锦衣玉食生活的张红梅能不崩溃才怪,即使她已经接收了这辈子的张红梅的记忆,但没有真正踏入这里之前,她对那些记忆并不深,等她现在真的面对现实了,便崩溃了。 “红梅,你怎么了?咱们一直都住在这里的啊。”刘幺妹怯懦地问女儿。 “你闭嘴!我不要住在这里,我想要爸爸妈妈……呜呜……我要回家……”张红梅忍不住大哭,边哭边冲出了家门,往外面跑去,想回到盛家。 刘幺妹连忙追在她身后跑去,着急地大喊:“这里就是咱们家啊,你要去哪里?” “这才不是我家!我家是和嘉园的盛家!”张红梅愤怒地反驳,她已经考虑不到她这辈子跟盛家根本没什么交集的事了,一心想回到盛家。 可惜,她虽然记得盛家的地址,但她如今所在的这个地方跟盛家离得太远了,都是两个市的距离了,当初她刚出生的时候,张家跟盛家一样都在京市,但后来张雷赌得败光了家产,唯一的房子都被卖掉了,他们一家便只好搬到京城隔壁房租便宜的地方定居。 因此,即使张红梅想要去盛家,她都没办法去,因为她没有钱打车。 毫无办法的她只好蹲在路边大哭,刘幺妹终于跟了上来,对着大哭的女儿却不知所措,不知道女儿为什么好像很难过的样子,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 “都怪你!”张红梅看到她之后,心里头的怨恨却又重新发芽了,开始迁怒刘幺妹。 刘幺妹只觉得女儿脑子被撞坏了,因此即使张红梅骂她,她也只是忍受着,最后还要好声好气地劝她回家。 张红梅根本不想回到那个垃圾堆似的家,但除了那里,她无处可去,因此只能忍着一切不适,回到了张家,然而她心里,要回到盛家的执念更深了。 1059、真假千金的姑姑(20) 张红梅万万没想到,她好不容易从刘幺妹手里拿到车费,也成功到了京市,找到盛家所在的和嘉园,然而她却连进都没办法进去。 和嘉园本身就属于富人区的住宅,安保非常严格,不是业主或者有业主认定过的访客,根本不可能就去,因此当张红梅被拦在外面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真的是盛家的女儿!我爸爸叫盛时洲,妈妈叫李薇,还有爷爷奶奶,对了,我还有一个弟弟叫盛希来,我真的不是骗子,你让我进去……”张红梅涨红了脸跟保安据理力争,极力想证明自己是盛家人。 然而和嘉园的保安怎么会记不住业主的家庭成员?据他所知,盛家确实有个十多岁的女孩儿,但他记得很清楚,盛家的大小姐跟眼前这位瘦弱又满身戾气的女孩子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因此保安听到张红梅的话,只觉得她是有幻想症的精神病患,很严厉地对他说:“我认识盛家的大小姐,但她根本不是你,我不可能仅凭你一面之词就放你进去,毕竟盛家的家庭状况稍微打听一下便能知道,你说的这些话无法证明你是盛家人,所以抱歉,请你离开。” “那你就打电话去盛家问啊,他们肯定知道我,会把我认回去……”张红梅极其败坏地嚷道,然而她魔怔了,忘了这辈子她并不是被盛家抚养长大的假千金,所以她这话只会让人以为她脑子有问题,想碰瓷盛家。 保安不可能仅仅因为她说自己是盛家人就打电话去盛家询问,一方面是因为眼前这女孩子跟盛家人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另一方面是和嘉园里的业主都是各行业的大老,不知道多少人想跟他们扯上关系,像这种胡扯自己跟某某业主是亲戚、朋友,妄想混进去的人很多,如果每一个这么声称的人,保安都要打电话去询问,频频打扰业主,又浪费时间,他们不可能这么做。 而且业主如果真的有亲朋好友来访,会提前跟安保说,或者那些亲朋好友会直接当着安保的面打电话给业主,保安能直接确认访客身份,这才会让人进去。 “这位小姐,请不要为难我们,而且如果你真的是盛家人,为什么不直接打电话给他们,让他们出来接你?”保安十分犀利地揭穿了张红梅的谎言。 《控卫在此》 张红梅听见他这话,顿时哑口无言,她根本不记得盛家人的电话号码……因此面对保安把她当做骗子的目光,她根本无法辩驳。 最后,张红梅终究没办法进去,只好和嘉园外面的绿化带里守着,想看看能不能守到盛家人回来,然后她再冲出去相认。 然而,让她失望了,和嘉园的业主回家都是坐车的,她根本认不出那辆车是盛家人的,也没有办法透过车窗辨认车里的人是不是盛家人,因此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人坐着车进了和嘉园。 等了大半天,守在门口眼睁睁地看着好几辆车进了和嘉园之后,张红梅终于忍不住了,她直接拦下了看着像是盛家的车子,想要跟人相认,然而她拦了好几辆都不是盛家人,还因为她冲出来险些被撞,让被拦的车主当成了碰瓷的,直接报警把张红梅抓了。 最后还是因为张红梅未成年、没有前科,又极力辩驳她并没有碰瓷的意思,这才只是被警察们口头批评教育了一顿,并没有拘留她,否则她还得在拘留所待几天。 张红梅如今刚上高三,本来应该在为高考备战了,但她觉醒了前世的记忆之后,便一心想回到盛家,根本不在意读书的事,还觉得只要她回到盛家,想上什么大学都可以,哪里需要自己辛辛苦苦去考?而且即使不上大学,也不愁没饭吃。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都是她能成功回到盛家。 疯魔了的张红梅从警局出来之后,又守在了和嘉园外面,她白天都守在这里,晚上才找了个廉价的小旅馆住着。 张红梅越来越焦急,不断地纠缠保安们,让他们放她进去,纠缠了好几天,保安们终于受不了了,只好打电话去盛家询问。 接电话的恰好是盛时初,她听见保安的话震惊得眼睛都瞪大了:“你说什么?有一个自称是我哥哥女儿的女孩在外面,想让我确认一下是不是?可我侄女儿现在就在家里弹钢琴,我就这一个侄女儿!” 盛时初看着在琴房里练琴的盛未来,脑子都有些懵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盛小姐,要不然我给你开个视频,让你亲眼看一下她?”保安问。 “行,你打我视频电话。”盛时初点头道。 于是很快,保安就开了视频,对准那个自称是她侄女的女孩子,盛时初看到那个面黄肌瘦、面部轮廓跟原主记忆中那个假千金一模一样的女孩时,惊得眼珠子都险些掉下来了,好家伙!这不就是原世界剧情中的被调换到了盛家的假千金吗?她怎么会找上来?还自称是盛时洲的女儿?她难道有了原世界剧情的记忆?! “姑姑!我是盛未来啊,姑姑,我好想爸爸妈妈他们啊,你让我回家好不好?”张红梅看到视频里的盛未来,顿时委屈地哭了出来,彷佛被丢在外面的孩子,好不容易找到了家,理所当然地跟盛时初撒娇哭诉,“我这几天想回家,但他们不让我进去,我在外面谁也睡不好、吃也吃不好……” 盛时初看见她这幅彷佛受了天大的委屈,又理直气壮说回家的模样,忍不住冷笑了一下,确认了她现在确实有了假千金的记忆,只是不知为何,她好像不知道现实跟她的记忆不一样似的,居然能这么理所当然地说要回家,回什么家?盛家可不是她的家。 因此盛时初作出一副疑惑茫然的样子,说:“这……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更不是你姑姑,我只有一个侄女儿,她现在正在家里弹钢琴,你肯定认错人了……” 1060、真假千金的姑姑(21) “不,姑姑,我没有认错人,求求你让我回家好不好?呜呜……我在外面真的受不了了……”张红梅真心委屈得哭了出来,在张家和小旅馆住过之后,她分外想念盛家干净宽敞又舒适的环境。 盛时初听见她这亲密又带着 撒娇意味的话,心中惊讶又无语,没办法理解为什么她能这么理直气壮地把自己当成盛家人,明明她这辈子早就跟盛家没有关系了,难道她没有脑子的吗?还是说已经狗急跳墙,为了回到盛家不择手段? 但盛时初可不会惯着她,因此声音都冷了下来,说:“这位小姐,你肯定是认错人了,如果不是认错人,那就是精神错乱了,出来随便认亲,要是有病那就去看医生,恕我们家帮不了你了,再见!” 她毫不客气地跟张红梅说完,又叮嘱保安:“这位小姐跟我们家并没有关系,以后不必因为她再来找我们。” 保安自然忙不迭地答应了,然后开始驱赶张红梅。 而张红梅在听到盛时初那冷漠的话时已经惊呆了,愤怒又慌张,还想要继续跟盛时初争辩自己的身份,但保安直接把视频通话挂断了,根本没给她再说话的机会,之后便是毫不留情地把她赶出去了。 “我真的是盛家人!你不能赶我走!让我进去……”张红梅像个疯婆子一样跟保安纠缠起来,她把全部希望都放在了被盛家认回去的前提下,然而盛时初刚刚的话打破了她的侥幸心理,她没有办法接受自己不再是盛家人的时候,只想着要无论如何都要获得盛家人的承认。 盛时初打发掉了张红梅,但并不认为她会这么容易放弃,不过这辈子张红梅只在盛家住了几天,还没来得及跟盛时洲和李薇培养感情就又被送走了,跟原世界剧情中跟盛家人有十七年深厚感情可不一样,即使张红梅有上辈子的记忆也无济于事,她注定不可能再像原世界剧情那样成功鸠占鹊巢。 张红梅被和嘉园的保安列为了重点关注对象,根本不让她靠近和嘉园,张红梅在外面守了几天,都没办法找到盛家人,无奈之下,她终于想起还可以去盛家的公司找盛时洲。 盛家的公司在京市也算是一个比较出名,有专属于自己的写字楼,都是总部的员工,张红梅上辈子当然对盛家的公司不会陌生。 于是她找去了盛氏集团,激动地就要往里面冲,然而盛氏集团这么大的公司,自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去的,于是她没有员工卡进不了,就被前台拦下来了。 “不好意思,请问您跟盛总有预约吗?”前台小姐面带微笑地询问她。 “没有,但我说了我是爸爸的女儿,我找自己的爸爸都不行吗?你快让我进去,要不然我就跟爸爸告状!”张红梅气愤地说道,觉得前台小姐就是狗眼看人低,瞧不起她。 “不好意思,您能拿出什么来证明您真的是盛总的女儿吗?比如给盛总打个电话?”前台小姐依旧很有职业道德地温柔地对张红梅说道。 张红梅顿时又羞恼了,因为她根本没有盛时洲的电话,但她勉强忍住了气,撒谎道:“我手机被人偷了,还没来得及买新的,没办法给爸爸打电话。你问那么多干什么?直接让我进去就行了,等我见了爸爸,自然身份就能证明了。” 前台小姐很轻易就看出了她的心虚和虚张声势,不过并没有揭穿她,还是好声好气地拒绝让她进去。 张红梅没有办法,只能又采取守株待兔的笨方法,直接在公司门口等着,想等盛时洲下班出来的时候找他。 然而她这个打算又落空了,因为盛时洲根本不会从公司大楼门口出来,他直接从自己的办公室坐电梯到地下停车场,然后就直接坐车回家了,张红梅根本连见他都见不到。 张红梅都崩溃了,她万万没想到,想见盛家人是这么困难的一件事,而她手里的钱又快用完了,要是再不能回到盛家,那她就得在张家过暗无天日的生活,这让上辈子娇生惯养、享受惯了的她如何能接受? 最后她想了一个很绝的办法,那就是直接去找在路上巡逻的警察,说她迷路了,身上又没有钱,想让警察送自己回家,而她报的地址是盛家的。 虽然警察也不明白为什么她一个快成年的人还会迷路,又恰好“手机丢了”,没办法联系家人来接,但这种轻而易举就能揭穿的事,警察也不会想到她会说谎,因此便直接开着警车把她送到了盛家,毕竟这是举手之劳。 当盛家人看到警察一脸严肃地带着一个陌生的女孩来到他们家,还批评他们没有看顾好孩子的时候,全家人都是懵的,一时之间根本没办法理解警察这是什么意思。 盛父到底见多识广,即使惊讶又茫然,还是很快就理清了目前的情况,跟警察问道:“警察同志,你说这位小姑娘迷路了,请你们把她送回到这里来?” “是的,这孩子是不是跟家里闹矛盾离家出走了?家里人要好好关心一下孩子的心理情况,否则她一个人在外面,要是遇到不好的事,那后悔也晚了。”警察同志还以为张红梅是离家出走之后又后悔的熊孩子,苦口婆心地劝盛父。 《种菜骷髅的异域开荒》 盛父却哭笑不得,说:“警察同志,你误会了,这小姑娘不是我们家的人啊,你是不是送错地方了?” “怎么会?她报的就是这个地址啊,下来之前我还跟她确认过了的。”警察同志一怔,连忙说道,然后还喊了在一旁眼睛四处张望的张红梅,“姑娘,你过来,你说你家就是这个地址吧?” “是。”张红梅忙不迭地点头,她朝盛父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甜甜地喊道:“爷爷。” 盛父勐地瞪大了眼睛,惊愕地看着眼前的张红梅:“小姑娘,我只有一个孙女,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没有认错,您就是我爷爷,爷爷,我好不容易才回来,这些天在外面,你都不知道我有多难过……”张红梅自来熟地开始诉苦。 1061、真假千金的姑姑(完) “等等,警察同志,这位小姑娘不是我们家的,还得麻烦你们帮她找到真正的家人,她这种情况在外面耽搁久了,家里人肯定也着急。”盛父跟警察暗示这位姑娘精神有问题,想让警察找到她真正的家人。 警察同志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但还是要确认一下的:“这姑娘真的不是你们家的人?可不要因为有家庭矛盾就否认啊,她还是未成年,家里人对她还有监护指责的……” “爷爷,您不认我了吗?我真的是您孙女啊,您以前还经常夸我聪明伶俐呢。”张红梅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盛父,好像盛父不认她就是不对。 但盛父听见她这话,更加确定她有妄想症了,因此根本没理会她,而是跟警察交流:“这姑娘看样子精神问题有点严重,还是尽快找到她家长吧。” 警察点头,对张红梅道:“姑娘,你叫盛未来是吧?父母确定叫李薇和盛时洲?” “什么?她叫盛未来?盛未来是我女儿,我就是盛时洲,李薇是我妻子,她难道想冒充我女儿?”盛时洲本来看见家里来了个陌生姑娘,还莫名其妙着呢,就听见警察这话,顿时就感觉不好了。 “盛未来,有人想冒充你啊,你快下来看看!”十五岁的盛希来看热闹不嫌死地对着楼上喊,然后一脸兴奋地盯着张红梅,他觉得自家发生的这事好像传奇话本里的故事,刺激! 盛未来听见之后,果然啪啪地从楼上下来了,看到客厅里一堆人,一脸的疑惑。 盛时洲连忙把她拉过来,对警察道:“警察同志,这位才是我的女儿盛未来,至于这位小姑娘是谁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我们家的女儿,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冒充我女儿。” 警察此时也一头雾水,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只是做了举手之劳的一件善事,把一个迷路的姑娘送回家,似乎就卷入了一件不得了的谜题中来,这不是为难他这小小的民警吗?难道是豪门里的什么恩怨情仇?他脑洞大开地想道。 而张红梅看见盛未来下来,顿时像是看见了天敌的毒蛇,浑身都戒备起来了:“张红梅!”她还是上辈子的记忆为主,把盛家的真千金叫张红梅。 “什么张红梅?我女儿叫盛未来,才不叫这么老土的名字。”李薇没好气地说道,她觉得眼前这陌生的姑娘对自己的女儿有着莫名其妙的敌意,自然对她没有好脸色。 “妈妈,我才是盛未来啊,你说过我才是盛家永远的大小姐,你不能不认我啊……”张红梅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李薇,委屈又痛苦地说道。 然而李薇只觉得莫名其妙:“我什么时候说过你是盛家多大小姐了?我女儿永远只有一个,不是你。” 然后她催着警察:“警察同志,你还是早点找到她家长吧,我看她病得不轻,怎么能随便认爹妈呢?” “妈妈,你怎么能不认我?你明明说过生恩不如养恩大,伱养了我十七年,就算不是亲生也胜似亲生,你怎么能说话不算话?”张红梅伤心欲绝地看着李薇,然后又猛地把矛头指向了盛未来,“是不是在妈妈面前说了什么?才让妈妈不认我的?你难道就这么看不得我好吗?当初我跟你被调换了,但我也是无辜的啊,你不能把错都怪在我身上……” 被指责的盛未来只觉得一头雾水,她一脸迷茫:“你在说什么?我根本听不懂,我们根本不认识你,你说的这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盛父和盛母以及李薇也根本不理解张红梅的话,只以为她神经错乱在胡说八道。 但盛时洲听见她这番话,却仿佛一道雷劈在了他脑袋上,让他的脑子无比清醒,他想起了十七年前,女儿刚出生时差点被调换的事。 因为当初的事情都是他在处理,因此他印象很深刻,也记得当初那家跟自己女儿调换的孩子就姓张,叫张红梅,而刚刚这个神经病似的女孩,喊自己的女儿叫张红梅! 盛时洲瞳孔猛缩了一下,眼神犀利地看着张红梅:“你就是当初那个险些跟我女儿调换了的孩子?” “什么?她是那個孩子?!”李薇震惊地喊道,然后非常警惕地看着张红梅,“你是什么意思?当初你妈妈没能成功调换你和我的女儿,现在你还想来强行认亲?!你到底是怎么好意思的?” “妈妈,我也是无辜的啊,我那时候那么小,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上辈子我就是你养了十七年的女儿啊,虽然这辈子不知道为什么我不能在你眼前长大,但我一直都把你和爸爸当做亲生的父母啊……”张红梅哀哀地哭泣道。 盛未来和盛希来已经震惊得瞪大了眼睛,不知道为什么这种诡异的事会发生在自己家里,而盛希来更是激动又八卦,盛未来被调换的时候他还没出生,家里人也没提起过,因此并不知道,因此格外兴奋地戳了戳盛未来:“姐姐,你真的差点被调换了吗?天啊,这种抱错孩子的事居然会发生在我们家里!” 盛未来摇摇头:“我不记得了。” 张红梅还在楚楚可怜地诉说着自己上辈子在盛家长大,跟盛家人有多感情深厚的事,想要博得沈家人的同情,回到盛家来。 然而这辈子的盛家人跟她没有培养过丝毫感情,因此不可能把她当做自己家的孩子,更何况当初她的亲生母亲还是差点调换了自家孩子的凶手,张红梅作为凶手的孩子,他们不迁怒就已经是心善了,怎么可能还会把她当做自家的孩子? 至于她说的什么上辈子的话,盛家人只觉得她是胡说八道,是妄想出来的事情,因此根本不想理会她,只催促着警察同志把她带走,让她的亲生父母来接她。 警察同志听了一耳朵情节离奇的故事,确认张红梅跟盛家毫无关系,便把她带回了警局,通知父母认领。 张红梅被刘幺妹带了回去,但她自然不可能会轻易放弃,又千方百计地想了许多办法回到盛家,但盛家只觉得她是个疯子,根本不想跟她扯上关系,也不允许她靠近。 久而久之,张红梅花费了许久都没办法回到盛家,还弄巧成拙被盛家人厌恶极了,最后终于死心,放弃了。 1062、女主的恶毒养母(1) 张红梅回到张家之后,书早就读不成了,高考考得一塌糊涂,她也干脆不读大学了,一天到晚在外面混,没钱了就找刘幺妹要,但刘幺妹只是一个洗碗工,工资微薄,除了交房租,还要被张雷抢去赌,张红梅就算再压榨,也没能从她手里压榨到多少钱。 她的记忆是以上辈子为主,花钱大手大脚,又享受惯了,整个人好吃懒做又贪慕虚荣,她没有办法回到盛家,又不能从刘幺妹手里得到足够挥霍的钱,于是很自然地就走上了邪路。 虽然她这辈子因为营养不良以及疏于保养的缘故,身材样貌都差了许多,没办法跟身娇肉贵的上辈子相比,但她现在胜在年轻,又有了上辈子高超的化妆技术,因此打扮打扮还是挺漂亮的,于是她就开始给人当情人,从男人手里掏钱,在一个个男人之间游走,给人当情人、当小三,挣了钱就大肆挥霍,等年纪大了,不再年轻漂亮,生活就开始窘迫起来,落无得个无依无靠的下场。 而没有被占据大好人生的盛未来,出国留学回来之后,自己创办了一家设计公司,成了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强人,后来找了志同道合的丈夫,一辈子过得美美满满。 肖时初刚进入这个世界,就看见眼前的中年女人拿出一叠纸张,说:“这些都是院里孩子们的资料,你先挑选一下?” 肖时初接过那叠资料,仔细看了起来,这个孤儿院并不大,但孩子却不少,手脚健全、身体健康的孩子有好几个,不过大多数都是身体有各种各样毛病的。 肖时初看完资料之后,对中年女人道:“陈院长,我觉得我还是冲动了,收养孩子这种事太过重要,我还得再好好考虑一下。” 陈院长顿时露出了十分失望的神情,不过她很快就恢复正常了,笑着说:“没关系,收养孩子确实得考虑周全一些,不过如果肖小姐你考虑清楚了,请优先选择我们院里的孩子,我们这儿的孩子都很听话乖巧。” “好,我会考虑的。”肖时初点头,然后问陈院长,“你们院里的捐款账号是什么?我想捐些钱略表心意。” 陈院长顿时喜出望外,感激地对肖时初道:“谢谢!谢谢你对孩子们的好意。”她拉着肖时初的手千恩万谢之后,报出了捐款账号。 肖时初又问了些孤儿院里的情况,便告辞了,陈院长把她送出门口的时候,突然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姑娘冲了出来,险些撞到肖时初的脚。 还是肖时初反应敏捷,才避开了她的撞击。 “小云,你怎么跑出来了?不能随便乱跑啊,要是跑出去会被车子撞的。”陈院长连忙拉住了乱跑的小女孩,着急地说道。 “院长妈妈……”那个叫小云的小姑娘一边抱着了陈院长的胳膊,一边偷看肖时初,她长得很可爱,眼睛又黑又大,看人的时候很容易让人心软。 “肖小姐,不好意思,小孩子不懂事。”陈院长连忙跟肖时初道歉。 “没关系,小孩子活泼些才好。”肖时初对小云摇了摇手,笑了笑,便跟陈院长告辞,离开了孤儿院。 如果肖时初还是原主,刚刚那个叫小云的小姑娘就会成为她的养女,但现在肖时初换了个魂,知道原主和小云并不是适合成为母女,所以这辈子大家就各走各的路,没有必要强行组成一个家庭。 原主收养小云之后,刚开始的几年时间里还是一个合格的养母,会带小云去游乐场玩、给她买喜欢的衣服和玩具、送她去优质的学校、给她培养很多才艺……对她如同亲生的孩子。 但好景不长,等到小云上了出众,原主被不怀好意的朋友带入了赌场,引、诱她赌钱,渐渐地她就把家里的存款都输掉了,接着是服装店、家里的房子。 原主成了赌徒之后,便带着小云东躲xz躲债,让小云根本没办法安心读书,又因为家庭贫寒,让小云不得不未成年就到处打工挣钱。 就是在某个店里当服务员的时候,小云被一个星探看中,签了她去当明星,于是小云终于有了一份挣钱多又快的好工作。 但是她每次挣到了钱,都得给原主还赌债,因此即使她渐渐红了起来,但依旧很穷,原主就是个无底洞,有了小云当提款机之后更是肆无忌惮了,赌得越来越大,欠的债也越来越多,终于有一次,她欠了太多债,要是还不起就会被砍掉手脚。 原主只好又哀求小云出钱帮她还,但小云的钱早就被她输光了,根本还不起,最后走投无路之下,小云答应了她公司老板的要求,跟他签了合约假扮情侣,条件就是让老板给原主还债。 之后,小云就开始跟老板进行一系列虐恋情深的大戏,原主作为赌鬼养母,自然在这里面充当增添两人误会、促进两人感情、加强两人之间伤害……的角色。 原主就在男女主的感情里搅和着,给小云制造出各种悲惨的家庭背景,让她不得不为此被老板虐心虐肺。 最后两人终于解开了各种误会,发现对方才是自己的真爱,老板见不得心爱的女人被原主这个恶毒的养母继续拖累,于是悄悄地用一场车祸解决了她,让小云再无后顾之忧。 肖时初当然不想成为什么恶毒养母,原主确实是个赌徒,死亡之后大彻大悟,知道自己确实拖累了养女,因此最后的心愿就是如果再有下辈子,她不要收养小云了,也许小云在孤儿院里长大,会比被她抚养长大更好。 肖时初当然选择尊重原主的意愿了,她穿越过来的时候刚好是跟陈院长选择收养孩子的时候,一切都来得及,肖时初便立刻放弃了收养的打算,决定给孤儿院捐一笔钱就算了,她还是不要去祸害小云了。 原主自己开了一家服装店,虽然占地面积不大,但因为开在步行街里,位置好,客流量大,因此生意不错,几年下来赚的钱还能让她买了一间房子居住。 1063、女主的恶毒养母(2) “老板,你回来啦?有喜欢的小孩子了吗?”店里唯一的员工王芳看见肖时初回来,顿时兴致勃勃地询问,她是知道自己的老板想去收养一个孩子的。 肖时初摇了摇头:“我想了想,决定还是不收养了,收养一个孩子那就要对她的一切都负责,这责任太重大,我怕我做不好。” 王芳听了,顿时点头道:“是的,想要养好一个孩子可不容易,花费的精力和钱财都不可能少。要我说啊,老板,你要是觉得家里太安静,那还不如养只宠物呢,宠物也能陪你,负担也没有养孩子这么重,但乐趣却一点儿都不少。” 肖时初听了,眼睛一亮,说:“你说得对,收养孩子不如养宠物。” 原主的父母早早就去世,原本有一个已经谈婚论嫁的男朋友,但在婚检的时候,原主被检查出没有生育能力,于是男朋友立马就甩了她,转身娶了别人。 原主大受打击,后来也因为这个原因,没有再找男朋友,等到了三十岁之后,渐渐觉得孤单,就冒出了收养孩子的想法,所以今天才会去孤儿院。 “那老板,你想养猫还是养狗啊?”王芳兴奋地问,“我觉得养狗好一点,狗狗很粘人,还能看家护院;猫的话很骄傲,说不甩你就不甩你。” 肖时初想了想,说:“这个我还没考虑清楚,不过我觉得猫有猫的好处,狗有狗的好处,养什么都不错。” “那就看你自己喜欢了。”王芳说着,门口就来了一个客人,她便连忙招呼客人去了。 肖时初见现在没什么客人,王芳一个人能照顾得来,于是便提前下班回了家。 不过她还没有回去,就在家附近的一条小巷的垃圾箱里看到了一个被破旧衣服裹着的刚出生的婴儿,婴儿还活着,只是哭声有气无力,断断续续,让人听了会以为他下一刻就毫无声息了。 肖时初没想到自己居然会看到一个弃婴,她不能见死不救,于是只能把弃婴从垃圾桶里捡了出来,走出巷子,让过路的人帮忙报个警。 如今这时代手机还是奢侈品,普通人根本买不起,原主虽然是个服装店老板,但刚买了房子,也买不起昂贵的手机,所以无法用手机报警。 路过的人听肖时初说捡到了孩子之后,也二话不说去最近的警局报警了。 十多分钟后,警察赶来,了解了现场情况,又问了肖时初一些问题,就叫救护车把孩子送到医院检查去了。 这年头监控还没有普及,想要找到丢弃婴儿的人非常困难,实际上,如果肖时初不是说自己刚从店里回来,有店员为证,警察都可能怀疑这婴儿是她生的,也是她想要抛弃的,只是后来可能反悔了,才作罢。 肖时初可不知道自己险些成了抛弃婴儿的无良母亲,当然了,如果她知道自己被怀疑,那直接拿出当初原主婚检时没有生育能力的证据给警察看就能轻松摆脱嫌疑了。 弃婴是个男孩,患有比较严重的心脏病,这大概就是他被抛弃的原因了,毕竟这年头抛弃女婴的很多,但男婴却很少,除非是身体有严重问题,家里没钱医治才会抛弃。 肖时初把婴儿送去了医院,跟警察说一声,就直接离开了,反正她尽了报警和救助的义务,可没有要留下来照顾这男婴的义务。 却没想到,过了几天之后,就有警察打电话到服装店找肖时初,询问她有没有收养那个被遗弃男婴的意愿。 肖时初连忙拒绝:“不,我没有收养他的意愿,而且以我现在的收入水平,没办法医治好他的心脏病。警察同志,你还是找一家更殷实的家庭收养他吧。” 警察同志在那边叹了口气,说:“他现在心脏病还不是很严重,只要照顾得好,吃些药保守治疗也能让他活得很久。而且我们了解到肖小姐你前段时间还到孤儿院去了,有收养孩子的意愿,我们想着,你与其收养那些好几岁,有了记忆的孩子,还不如收养一个不懂事的婴儿,这样以后他也能把你当成亲生母亲……至于他的心脏病,现在的医学技术还不够发达,但等到几年、十几年之后可能他的心脏病就很容易治了,你不用太担心啊。” 肖时初却很坚定地拒绝:“警察同志,其实我已经放弃了收养孩子的情况,并不仅仅是因为他有心脏病。我如今只有自己一个人,家里父母都已经去世,还有一家服装店需要打理,根本没时间照顾一个婴儿,更何况是需要仔细照顾的病弱孩子,如果我收养了他,却又没办法给他精心的照顾,那岂不会害了他?所以警察同志,你还是另找他人吧。” 警察没办法,见肖时初拒绝得那么坚定,只好另外给孩子找养父母了。 王芳在一旁听着肖时初跟警察的谈话,眼睛亮晶晶,好奇极了,问肖时初:“老板,我听着似乎是警察想让你收养孩子?是什么样的孩子啊?” “我前几天在家附近的小巷垃圾桶捡了一个弃婴,警察没找到他的父母,又不忍心把他送到孤儿院去,就想问问我要不要收养。”肖时初说道,这年头收养孩子的条件还不是很完善,法律也没有给出很详细的规定,因此现在收养孩子比后世容易得多。 “天啊,居然被扔到垃圾桶里!什么样的父母这么狠心呀?如果不想要孩子,把孩子放到大街上也好啊,起码会被人发现,放到垃圾桶里,那就是诚心不让孩子活下去了。”王芳震惊地说道。 “是啊,如果我那天不是偶尔经过,不是耳朵够灵,听见了婴儿细弱的哭声,那他就死了。”肖时初脸色有点冷地说道,“那孩子有心脏病,可能他父母觉得他肯定活不下来了吧。” “心够狠的,自己的孩子就算病了也要想方设法去救啊,怎么就扔了呢。”王芳愤愤地说道,“要是知道是谁丢的,得抓他们去坐牢才行!” 1064、女主的恶毒养母(3) 肖时初捡到的那个男婴住了几天的院,身体没什么大碍了,就被送去了孤儿院,恰好那个孤儿院就是女主所在的阳光孤儿院,这也不奇怪,毕竟附近就这一家孤儿院。 肖时初是从当日帮忙报警的邻居口里知道这件事的,那位邻居还邀请肖时初一起去孤儿院探望那男婴,不过小肖时初拒绝了。 “老板,附近有家大商场开业了,咱们店里的生意都被抢走了。”王芳叹了口气对肖时初说道,这天是周末,本来应该是店里生意最旺的时候,但今天的人流量却没有以往大,王芳打听到原因之后就有些担心了,毕竟她工资的很大一部分是由提成组成的,卖出去的衣服越多,她的工资才越高。 那家商场本身就是一家综合性的商业中心,餐饮、服装、奢侈品、儿童乐园……一应俱全,一开业就吸引了许多好奇的客人,此消彼长,步行街里的生意不就没那么好了吗?肖时初这服装店作为步行街的一员,自然也跟着冷清起来。 “别担心,现在大家只是对商场比较好奇,觉得新鲜,才一窝蜂地去凑热闹。咱们店里的服装走平价路线,商场里的衣服走中高价路线,跟我们的定位不一样,目标顾客群体也不会太重叠,所以过一段时间后,咱们店里的生意会慢慢恢复的。”肖时初安慰王芳。 “真的吗?那希望这段时间不要太长才好,要不然我的工资就惨了。”王芳勉强恢复了些信心。 “对了,老板,你想好养什么宠物了吗?”王芳又问。 肖时初摇头:“没有,现在想象,我家里也不大,要是养了宠物,整天把它们关在屋里也不好。” “那养猫不就好了?反正猫也不爱出门,只喜欢睡觉。”王芳想起自己老家养来捉老鼠的猫。 “嗯,再说吧。”肖时初觉得自己有点懒,连小宠物也不太想养了。 阳光孤儿院,小云在门口张望了许久,都没有见到想看见的人,旁边一个员工阿姨问她:“小云,你今天一整天就在这里等着了,你到底想等谁啊?” 小云有些腼腆地说道:“刘阿姨,我、我想见那个之前跟院长妈妈谈话的漂亮阿姨。” “哪个漂亮阿姨啊?”员工阿姨有些纳闷地问,“院长好像最近也没见谁啊。” “有啊,前段时间,有个看起来挺年轻的女士想来咱们院里领养孩子,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又不来了,只捐了些钱,院长还挺失望的。”另外一个工作人员听见两人的话,插了一句嘴说道。 “还有这件事?”员工阿姨看了一眼望眼欲穿的小云,小云已经五六岁,知道领养是怎么回事了,员工阿姨明白她现在肯定是希望有人能领养自己,但那位女士却再也不来了,小云不失望才怪。 “刘阿姨,那个漂亮阿姨还会来咱们这里吗?”小云睁着一双乌熘熘的大眼睛满怀期待地问员工阿姨。 员工阿姨对上她那双纯净无辜的眼睛,顿时心里一酸,说:“阿姨也不知道,也许那个漂亮阿姨很忙,没时间再来……” “哦……”小云顿时失落地转身回去了,没有继续往外张望。 “唉,小云这么乖巧可爱的孩子,怎么就没有人愿意领养呢?”员工阿姨跟同事感慨道。 同事也叹息:“可能是缘分没到吧。” 肖时初可不知道即使她放弃了领养小云的念头,但小云却依旧对她念念不忘。 “老板,这条裙子我穿好看吗?”一个身形略壮,肤色较深的女孩试穿了一间白色的高腰长裙,问肖时初。 肖时初仔细打量了她一下,说:“挺合身,这高腰的设计把你的腰线拉高了许多,让你看起来腿长腰细,身材曲线都出来了,很适合你这身材。不过我觉得要是换条灰绿色的更好,灰绿色更百搭,还温柔沉稳,更衬你。” “真的吗?那我去试试灰绿色的。”那位姑娘听见肖时初的话,顿时兴致勃勃地去试另一条裙子了。 等她换了出来,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觉得自己此时比刚才更顺眼好看,顿时对肖时初的话深信不疑了:“老板,你的眼光果然毒辣,我真的更适合灰绿色,那我就要这条了!” “好,我给你包起来。”肖时初动作利索地包装好,给女孩结了账。 王芳这时候从外面方便完回来了,看见拿着新衣服刚离开的客人,顿时一脸敬佩地对肖时初道:“老板,又成交一单了,你可真厉害啊,今天光是我看见的,你就已经卖出去了七八件衣服,这么厉害,教教我啊。” 肖时初一边整理着被客人弄乱的衣服,一边说:“你要了解一些衣服的搭配技巧,色彩美学,还要结合客人的身材、肤色和容貌的特点,给她们推荐合适的衣服,达到扬长避短的效果。不过这种技巧得多学习、练习,最好是熟能生巧,我找几本书给你看看吧。” “好啊,好啊,我一定好好学!”王芳很高兴,她对挣钱有很大的动力。 肖时初第二天果然去书店买了好几本服装搭配以及服装市场杂志的书回来,让王芳有空的时候就学习。 当肖时初忙着自己的小生意的时候,某天忽然接到了阳光孤儿院陈院长的电话,她说肖时初当初捐的那笔钱已经让院里一个生了病的孩子做完了手术,现在那孩子出院了,要是肖时初方便,可以来看看那孩子。 肖时初本来想拒绝的,但陈院长说那孩子知道是她捐的钱救了自己后,便对她很感激,想亲口对她说一声谢谢。 肖时初只好答应抽空去看那个孩子。 服装店里的生意进入澹季之后,肖时初有了空,于是买了好些书籍、玩具和零食去了孤儿院。 陈院长早早就在门口迎接她了,看见她大包小包地带了许多东西,更是感激得不得了:“让肖小姐破费了,买了这么多东西,你能来看看孩子们就已经很好了,还让你破费,真是不好意思……” 1065、女主的恶毒养母(4) “我只是尽些微薄之力罢了,哪里算是破费?院长太客气了。”肖时初一边跟着进去,一边说道。 “孩子们!肖阿姨来看望你们了,她还给你们带了很多玩具和零食,还有书,你们要谢谢肖阿姨呀。”陈院长对院子里的孩子大声说道。 顿时,四面八方的孩子像是潮水般涌向肖时初和陈院长,即使走不了路的,也有大些的孩子帮忙扶着或者背着走过来。 “谢谢肖阿姨!” “肖阿姨您真好!” …… 有些活泼些的孩子开开心心地跟肖时初打招呼,腼腆些的则红着小脸双眼亮晶晶地看着肖时初。 “不客气,来排好队,阿姨一一个给你们分好吃的。”肖时初笑眯眯地对他们说道,然后便跟陈院长把零食和玩具都发给他们,书籍则是公共的,放在小小的图书室里,大家都能看。 “漂亮阿姨,你终于来看我们了吗?”发到一个有些眼熟的小女孩时,那个小女孩忽然羞涩又开心地对肖时初说道 肖时初一看,认出了她,就是原主的养女小云,小云拿着肖时初发的零食,却还是一脸期待地看着肖时初。 “是啊,阿姨终于有空来看你们了,你叫小云是吧?开始上学了没有?”肖时初摸了摸她的脑袋,微笑着问。 “我还没有上学,院长妈妈说等明年我六岁了再上小学。”小云双眼亮晶晶地回答道。 “那你以后要好好上学呀,阿姨买了好多书给你们,你要是认字了就自己可以看了。”肖时初鼓励地说道,她记得这位女主学习很好,即使是后来一边上学一边打零工,也没有把学习落下。 “我一定会好好学习,认很多很多字!”小云立刻一脸认真地跟肖时初保证。 肖时初跟她说了一会儿,便打发她去跟其他小朋友一起玩了,陈院长一边带着她往一个房间里走,一边对她说:“小云是咱们最乖巧懂事的孩子,小小年纪就已经会帮着大孩子们做事了,还会帮忙照顾生病的孩子,特别惹人疼。” 陈院长大概还希望肖时初能领养一个孩子,而她希望被领养的孩子是小云,因此她着重夸奖了小云。 但让她失望了,肖时初这辈子是不可能领养孩子了。 见肖时初并不说领养的话,只是顺着她的夸赞附和几句,陈院长便明白她没有收养小云的意思了,虽然失望,但这种事又不能强求,陈院长只好歇了小心思,一心跟肖时初介绍起那个用了肖时初的捐款做了手术的孩子。 “小杰做的是腿部手术,他有一只脚脚掌生下来就是反的,走路很不方便,这回多多亏了肖小姐你的捐款,才让小杰有机会做手术,让他的脚恢复正常,他现在还养着伤,但一直都想见见恩人,跟你亲自说一声谢谢。” 肖时初一边跟着陈院长往房间走去,一边说:“我捐的钱能让一个孩子恢复健康那才是发挥了钱的最大价值,陈院长和小杰也不必感谢我什么,我只是做了我力所能及的事罢了。” “但你做的这些事改变了一个孩子的命运,无论多少感激都是你应得的。”陈院长说着,就已经把肖时初领到了小杰面前。 “小杰,这位就是捐了钱让你能去做手术的肖时初肖阿姨,你不是一直想见见她吗?”陈院长对小杰说道。 病床上的孩子大概十岁左右,脸色苍白,但长得眉清目秀,看着就是个乖巧斯文的孩子,他看见肖时初,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苍白的脸上染上了些许红晕,激动得都结巴了:“肖阿姨……谢谢您……我的脚好了,我、我以后一定会报答您的……” 肖时初听见他这话,顿时笑了,说:“阿姨不用你报答什么,你只要养好身体,以后好好上学,做个无愧于心的人就行了。” “不,要报答的。阿姨,我现在虽然做不了什么,但我长大了一定能学到很多本事,到时候就能报答您了……”小杰还挺犟,认定了肖时初是恩人,要报答。 “小杰很爱看武侠剧,大概就从里面学了什么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话吧,肖小姐就由着他去吧,想要报答你,那他就有动力要上进,这也是好事……”陈院长笑着对肖时初说道。 肖时初无奈,只好接受了小杰的好意,不过她并没有放在心上,毕竟离小杰能报答自己,还有十几二十年的时间,说不定到时候他都忘了。 “对了,说起来你们两个真有缘分,小杰姓萧,草字头加一个严肃的肃字,跟肖小姐你的姓读音一样呀。”陈院长想起了这事,顿时笑眯眯地说道。 肖时初一听,顿时一愣,萧杰?这不是痴情男配吗?小杰这个名字太普通了,肖时初之前根本没有把他和原世界剧情里那个计算机天才男配联系起来。 但加上“萧”这个姓,那事实就很明显了,在原世界剧情中,萧杰是个计算机高手,但腿脚不便,性格孤僻内向,跟谁都不来往,只除了女主,据说女主曾经帮过她,所以他就成了女主的好帮手,后面原主这个恶毒养母想用舆论手段来逼女主拿钱给她还赌债的时候,还是萧杰找了很多原主恶劣对待女主、逼她一次次拿钱的视频出来,扩散在网络上,才挽救了女主的名声,让原主声名扫地。 肖时初万万没想到,自己出的钱居然治好了男配的脚,这辈子他脚好了,应该不会再成为那个孤僻内向又自卑的计算机高手了吧? “小杰上几年级了?成绩怎么样?”肖时初问陈院长。 “上五年级了,小杰成绩很不错,他一向很聪明,只是之前因为脚的原因,在学校经常被人欺负,但现在好了,他恢复健康了,以后肯定能做得更好。那孩子虽然性格沉闷,不爱说话,但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肖小姐不必担心他……”陈院长滔滔不绝地夸了小杰一顿。 肖时初心情有些复杂,不过小杰现在只是个孩子,能健康成长总比做一个孤僻的黑客要好。 1066、女主的恶毒养母(5) 肖时初接手了原主的服装店,虽然日常生意还能维持,但肖时初并不满足于这点收入,因此自己去找了供货商,用心挑选各种服装款式,没有向原主那样,只要老板推荐的那些款式。 她想把自己的服装店打造成有特色的、跟周围服装店明显不一样的店,那就不能太从众,因为那样竞争激烈,所以肖时初很用心地挑选了一些物美价廉又别具一格的服装,就是想让客人能记住自己的店,慢慢地口碑就能出来了。 当然,如果失败了也没关系,不过就是进的货卖不出去罢了,这点钱肖时初还是亏得起的。 不过王芳就很是担心了,她忧心忡忡地看着肖时初让她挂出来的衣服,说:“老板,这些款式真的适合在咱们店里卖吗?怎么好像跟周围的店铺差别有点大啊?” “没关系,咱们就试试,能卖掉就尽量卖,卖不了我再想办法就行了。”肖时初并不是很担心。 她把好几款看似不搭的衣服搭在一起,王芳欲言又止,想劝劝老板,但后来还是忍下去了。 店里来了客人,肖时初立马面带微笑地夸了客人的身材一通,然后舌灿莲花地把那套看似不搭的衣服推荐给客人,客人也也有些迟疑,但还是在肖时初的劝说下去试了衣服,结果她换了出来一看,顿时就被试衣镜里的自己迷住了。 “天啊,我以前从来不敢尝试这样类型的衣服,生怕别人说我像个假小子,没有一点女人味。但现在我身上这套,明明是很中性的服装,可我却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没有女人味……”客人惊喜地说道。 肖时初笑着说道:“很多人穿衣服就喜欢把自己固定在某个类型上,不敢多去尝试,自然就无法挖掘自己的魅力,你看你现在尝试了一款新的类型,不就很好吗?” “你说的对,把自己固定在某个类型里虽然不会犯错,但却容易腻了,不仅别人看着腻味,自己也是,多尝试新鲜的还能给自己一些惊喜呢。”客人非常满意自己身上这套衣服,二话不说就决定买了。 等客人走了之后,王芳一脸的“学会了”的表情。 肖时初拍拍她的肩膀:“多尝试,这话不但能对客人说,也可以跟你自己说。” “老板,我明白了!”王芳顿时被激励到了,打了鸡血似的干劲十足起来,果然好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似的,给客人推荐的衣服都大胆了许多。 “老公,我已经很久没有买新衣服了,女儿下星期家长会,我总不能还穿这些五六年前的旧衣服吧?这会让女儿在班里被同学瞧不起的……”一个带着抱怨的女声从门口传进来,接着一对中年夫妻带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走进了店里。 “有什么好瞧不起的?又不是每一个家长都是百万富翁,难道就没有跟我们一样的普通人了?”中年男人不耐烦地说道,“老是买衣服,买了就能让别人瞧得起了?真是败家娘们!” “爸爸,上次就有同学说我妈妈好像他们家的保姆了……”那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愁眉苦脸地说道,“太丢脸了,我不想有一个像保姆的妈妈。” “老公,你听听!我才三十出头,就被人当成保姆了,我明明以前并不是这样的啊……”当妻子的听见女儿的话伤心极了。 王芳在一旁尴尬地听着这一家人的话,顿时不知道该不该打断他们来推荐衣服,于是瞄了一眼自己的老板,却看见老板脸上的神情有些异样。 “肖……肖时初?你是肖时初?!”那个中年男人看见肖时初,突然十分激动地喊道,“你怎么也在这里?” 肖时初看着眼前中年发福,变得肥头大耳,一看就很油腻的男人,心中顿时很感谢原主当初被他甩了。 没错,这男人就是当初因为原主没有生育能力而甩了原主的人。 “王永明,好巧啊,我在这里是因为这家服装店就是我的。”肖时初微笑着对他说道,“你和妻子女儿一起来买衣服啊?想买什么样的?我可以给你们推荐一下,你放心,我这里的衣服绝对价格公道,质量也很好。” 王永明的妻子一听肖时初居然认识自己的老公,而且还是店里的老板,刚开始还十分高兴,以为可以凭借点人情买衣服打个折什么的。 但等她一看清自己丈夫眼睛里看着店老板时满满的惊艳和怀念,顿时就戒备起来了,她不由自主地挽住了王永明的胳膊,警惕地问肖时初:“你认识我们家老王啊?怎么以前从来没听老王说过?” 肖时初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把自己当成了会勾、引她老公的妖艳贱货,顿时只觉得无语,她就算再不挑食,也看不上她老公这样肥头大耳、体重数字比身高数字还大的男人啊。 因此肖时初只笑了笑,说:“很久之前认识的了,这些年都不联系了,这会儿才碰巧遇到罢了。”摆明了对她丈夫毫无兴趣。 女人大概也看出了她的意思,稍微放松了些。 但王永明却没有丝毫自知之明,他看见肖时初现在依旧年轻漂亮,明明跟自己一样三十出头的年纪了,却像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还要比小姑娘更时尚漂亮,眉目如画,就跟画报上的模特似的,比跟自己在一起时更有魅力了。 于是普通却又自信的中年男人心里的那点花花肠子就冒出来了,笑得一脸油腻地对肖时初道:“时初,我们能遇到也是有缘分啊,这么多年没见,你倒是越来越年轻,越来越漂亮了,哈哈,我都有些后悔当年没娶你了。” 肖时初一听他这话,脸就冷了下来,他当着自己老婆孩子说这种话是什么意思?想跟自己旧情重燃?他也配? “王永明,希望你说话之前多考虑一下自己的妻女,你觉得你刚刚说的话合适吗?这既不尊重我,也不尊重你的妻子和女儿。希望你说话有些分寸。”肖时初冷着脸说道。 1067、女主的恶毒养母(6) “我怎么就说话没有分寸了?只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你这都玩不起?”王永明觉得被肖时初下了面子,顿时不高兴地嚷道。 “开玩笑是要让别人觉得好笑,而不是你自己觉得好笑。”肖时初不耐烦地说道。 “老公,你什么意思?后悔当年没娶她?那就是后悔现在娶了我了?!”女人顿时气炸了,“我这十年来给你们家当牛做马,照顾老人孩子,连件新衣服都舍不得买,活生生把自己糟践成了个黄脸婆,你现在却说后悔娶我了?” “你能不能别无理取闹?我刚才那话只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有必要上纲上线吗?别在外头泼妇骂街,让人看笑话!”王永明非常不耐烦地斥责他老婆。 “我无理取闹?我泼妇骂街让人看笑话?王永明,你就是这么看我的?你这个没心肝的男人!我当初嫁给你真是瞎了眼啊……”女人顿时扯着王永明开始闹起来,他们的女儿则一脸无措地看着父母吵架。 肖时初只觉得有些头疼,很想把这两人轰出自己店里,他们要吵还是打都好,只要出去,别在她店里就行。 眼看这对夫妻就要从吵架升级为打架了,肖时初连忙阻止道:“喂,你们两个,要打架就出去打,别在我店里闹事,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你这个狐狸精!我还没说你呢……说!你跟王永明是什么关系?是不是想勾、引我男人?我就说看你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就不像个正经女人,肯定是到处勾搭男人的贱货!这回是不是看上王永明了?我告诉你,你要是敢抢我男人,我不会放过你……”王永明老婆顿时把木厂口对准了肖时初,指着她的鼻子大骂起来。 肖时初就是遭了无妄之灾,被人指着鼻子这么骂,顿时也火了,立马伸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她的手指狠狠往下一掰,她那侮辱人的话顿时被惨叫取代了。 肖时初二话不说直接拽着她的那根手指,把她扯出了自己的店铺,然后跟甩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样狠狠甩掉了她的手指,冷冷地说:“凭你说的这些话,我完全可以告你侮辱我人格、污蔑诽谤我。还有,像王永明这样的男人,在你眼里是个宝,会被女人抢;但在我眼里,他就是垃圾桶里的垃圾,多看一眼我都觉得会脏了眼睛。我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稀罕他这样脑满肠肥长得跟猪一样的?你可别哄抬猪价了,什么都不挑!我呸!” 肖时初骂完了那女人,然后又对跟出来后羞恼得面红耳赤的王永明道:“还有你!王永明,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花花肠子,不过是看见我如今年轻又貌美,又想来占我便宜而已!样子长得跟猪一样,想得倒是美,你老婆不挑嘴,我可挑,让我对着你,我连饭都吃不下去,你们夫妻俩赶紧离我远点,可别来恶心我!” “你、你这个贱女人!你有什么好得意的?不过是个下不了蛋的女人,当初幸好我甩了你……”王永明恼羞成怒,气急败坏地就想找回场子。 “哦,那我真得谢谢你的不娶之恩,一想到下半辈子要跟一头猪生活在一起,我就宁愿一辈子孤寡。”肖时初冷笑着说道。 “噗嗤!”一个听见肖时初的话没忍住笑出来的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战斗力爆棚的肖时初。 肖时初澹澹扫了她一眼,便继续对王永明和他老婆道:“你们两个,别在我店门前喷粪了,空气都被你们污染了,赶紧滚吧,再不滚我就报警告你们在我店里寻衅滋事了。” 王永明和他妻子本来还想继续骂肖时初,但肖时初眼神犀利、浑身冒冷气地盯着他们,他们顿时就没了勇气,灰熘熘地带着女儿离开了。 “老板娘,你真厉害啊,骂得他们两个哑口无言,真痛快。”刚刚那个笑出声的小姑娘见那对夫妻终于走了,立马兴奋地对肖时初说道。 肖时初看了她一眼,说:“好学生别乱学社会上的事。” “噗!老板娘你说话好有意思啊。”小姑娘笑得脸蛋红扑扑,“可是我觉得你刚刚那表现很值得我学啊,好学生也得多了解社会上的事,要不然以后跟人吵架多吃亏。”她还振振有词。 “那我刚才让你见识了社会上那么精彩的一幕,你不得给我教些学费啊?我也不要你多的,在我店里买一两件衣服就行了。”肖时初见她非要凑上来,顿时觉得生意不可错过。 小姑娘一听她这话,顿时笑得前仰后合,咯咯咯地笑得跟鸽子叫一样,十分魔性。 “好啊,那老板,你要亲自给我推荐啊。”小姑娘好不容易笑完了,这才笑眯眯地跟在肖时初身后说道。 “没问题,我对客人向来很温柔。”肖时初看着这小姑娘,十六七岁,正是最有青春活力的时候,光是脸上那满满的胶原蛋白就让人羡慕,还有那不用化妆就白里透红又细腻的皮肤。 打量完这姑娘的身形以及样貌之后,肖时初就挑了一套比较合适她这模样的衣服,说:“去试试吧。” 黎媛媛毫不犹豫地接过那套衣服:“那我就相信一次老板娘的眼光。” 过了一会儿之后,黎媛媛换了衣服出来,她这一套是修身的连体裤,内搭一件白色小t恤,黎媛媛本身长得高挑苗条,穿上这套衣服,便显得她格外英姿飒爽。 “没想到我还能有这么帅气的时候啊。”她惊喜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说道,“老板娘的眼光果然毒辣。” 黎媛媛自己家境比较好,家里给她准备的衣服都是温柔可爱,或者优雅高贵的,就跟她的名字一样,多是名媛千金和公主的风格,虽然也很漂亮,但她却并不是很喜欢,因为她总觉得自己跟其他富贵人家的千金们没什么区别,千篇一律,毫无特色。 但现在肖时初给她搭配的这一套,虽然加起来的价格还没有她以前一件衣服的零头,却让她觉得很是惊喜,她很喜欢。 1068、女主的恶毒养母(7) 黎媛媛高高兴兴地从肖时初这里买了好几套衣服,出手大方,当然,这大方是相对于肖时初和王芳来说的,对于黎媛媛自己,则觉得才花那么一点钱就能买好一套心仪的衣服,赚大了。 黎媛媛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她小叔正坐在沙发上紧紧皱着眉头,一副烦躁的模样。 “叔叔,你怎么坐在这里发呆?刚下班回来吗?”黎媛媛见平时不是在公司就是在书房的叔叔今天居然在客厅里,顿时十分惊讶地问道。 黎晧并不想回答她这个问题,放下皱着额头的手,看着侄女风风火火地走进来,手里还提着好几个袋子,便说:“你跟同学逛街回赖了?买了什么?” “买了好几套衣服!跟我之前的风格丝毫不同的,等我换了出来肯定让叔叔你大吃一惊!”黎媛媛很容易就被黎晧转移了话题,兴奋地对他说道。 黎晧对侄女还是很疼爱的,闻言微微笑了笑,说:“那叔叔就期待看见媛媛的变化了。” 黎媛媛蹦蹦跳跳地就想上楼回房间,但她才走了几步,就看见地上有个摔碎的杯子,她想到了什么,顿时脸色一变,转头对黎晧道:“小叔,封如雪那个疯婆子又来纠缠你了?她怎么有这个脸的?” 怪不得叔叔现在还客厅里呢,肯定是封如雪又来闹了!黎媛媛想起这个前婶婶,心里就一阵厌恶。 黎晧一顿,说:“我没有理会她。” “叔叔,要我说,你就是对她太客气了!虽然她爷爷之前拜托过你对她多加照顾,但你都已经牺牲自己的婚姻照顾她了,这还不够吗?封如雪自己眼瞎找了个白眼狼男人,后来后悔了,又想来找你复婚?她怎么这么厚颜无耻啊?”黎媛媛气得跳脚,“叔叔你就是太心软了,要是她来一次赶一次,看她还敢不敢得寸进尺?” 黎晧无奈地看着她,说:“我没有对她心软,这回真的叫了物业的人来把她赶走,也叮嘱过物业,以后不再让她进来。” “早就该这么干了!”黎媛媛哼了一声,心里忽然想到自己今儿遇到的服装店老板娘,要是自己叔叔也有老板娘这么强的战斗力,把贱人骂得哑口无言、抬不起头来,那封如雪怎么可能还有脸来纠缠自己叔叔? “叔叔,我跟你说,我今儿遇到了一个性格脾气都跟我很合得来的老板娘,她骂人可利索了,把人骂得狗血淋漓,让人看着都痛快!我在那儿围观的时候,就想着,要是我把她请来帮你骂封如雪,那封如雪肯定不敢再打你的主意了,得夹着尾巴逃……”黎媛媛眉飞色舞地跟黎晧说起肖时初的事。 黎晧听见她这话,却哭笑不得,说:“真有这么厉害的人?那我还不如到村头树荫下找个会骂街的阿婆呢。” “阿婆哪里有年轻漂亮的老板娘伶牙俐齿骂人不带脏字去骂得过、瘾呀?”黎媛媛不服气。 “好了好了,反正以后封如雪跟咱们家没有任何关系,你那擅长骂人的老板娘是派不上用途了。”黎晧好笑地说道。 黎媛媛顿时高兴地问:“你说真的吗?你终于肯彻底跟封如雪撇清关系了?那可真是太好了。我烦极了她每次看到我都要倚老卖老,用婶婶的身份教育我,明明她早跟你离婚了,哪里来的脸来教我?” 黎媛媛想起封如雪以往的做派,就忍不住发了个白眼:“要是她这样的人给我当婶婶,那还不如今天的老板娘给我当婶婶呢。” “媛媛,你胡说些什么呢?这种玩笑也是能乱开的?”黎晧瞪了一眼黎媛媛。 黎媛媛立马拎着袋子飞快地上楼回自己房间了。 肖时初可不知道自己还被人拿来跟前婶婶作对比了,她如今面对着面前这才刚到自己胸口高的萧杰,原世界剧情来的忠犬男配,觉得脑袋有点疼。 “小杰,你的腿伤养好了吗?做了手术才多久,你就开始下地走路了?万一没完全康复有了后遗症怎么办?”肖时初看着眼前倔强的男孩,叹了口气问道。 萧杰一本正经地回答:“肖阿姨,我的脚真的好了,院长妈妈带我去医院复查了,医生说我可以正常走路了,只要不做什么重体力活就行,所以现在我可以来帮阿姨你看店卖衣服。” 肖时初被噎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连忙道:“萧杰,阿姨这店并不大,我和王芳两个人完全够用了,不需要你来帮忙,而且你才十一岁,我要是让你工作,岂不是雇佣童工了?这是非法的。” 萧杰很聪明,说:“肖阿姨,我这是来帮忙的,不需要付工资给我,怎么能算是雇佣童工呢?我明明是趁着有空的时间来锻炼自己。” “小杰,阿姨这里真的不需要你帮忙。你如果有空,可以在孤儿院里帮忙照顾小些的孩子,也可以努力学习,这些对于你来说此时最重要的,如果你现在因为想帮我的忙而耽误了学习的时间,那才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呢。”肖时初耐心地劝说着这个一心想要报答自己的男孩,头一回觉得太过知恩图报也是个问题。 “阿姨,我的作业都昨晚了,预习和复习都做过了,没有耽误我学习的时间。”小杰还是很坚持。 “小杰,阿姨更希望等你长大了,有更强的能力了,再来回报我,那时候的你跟现在的你,能回报我的力度是绝对不同的,如果你真的有心,那完全可以在你有了强大的能力的时候,再来回报我,岂不是更好?你现在不用急着报答我啊。”肖时初不得不用这种歪理来说服他。 小书亭 幸好他似乎被自己这番话说服了,果然仔细地思考了好几分钟,才不情不愿地说道:“那好吧,等我长大了再来报答你。肖阿姨,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好,那阿姨就等着了。”肖时初点头肯定的说道,“小杰一看就是以后会有大出息的人,所以你现在要努力啊。” 努力成为计算机天才。 1069、女主的恶毒养母(8) 黎媛媛不知道怎么的,自从围观肖时初骂了人之后,就爱时不时地溜达到肖时初的服装店里来玩,要不是看在她每次都会照顾生意的份上,肖时初才不会陪她。 现在是暑假时间,前有萧杰要来报恩帮忙,后有黎媛媛把这里当成了打发时间的场所,肖时初不止一次感慨现在的学生真是太闲了,暑假怎么就不布置多一些作业呢? 肖时初也不知道自己哪儿入了黎媛媛的眼,让她来得那么频繁。 “黎大小姐,我说,像你这么大的女孩子,家境又好,不是有很多好玩的方式,有很多玩伴吗?怎么却自己一个人跑到我这小小的服装店里来?”肖时初忍不住问她。 “什么好玩的方式啊?每年都玩,早玩腻了。玩伴多是多,但都不是什么真心实意想和我一起玩的,只是想讨好我而已,没意思极了,还不如到你这店里来听听八卦呢。”黎媛媛十分凡尔赛地说道。 肖时初被她这话一噎,心想这孩子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啊!我叔叔要来接我了,今天我就早点走了,老板娘你不要太想我啊。”黎媛媛看着自己昂贵的手机上的信息,顿时蹦了起来。 肖时初朝她摇摇手:“走吧,走吧。” “小叔!你这么快就到了?”黎媛媛刚走出店门口,就看见自己那个身高腿长,一身西装的叔叔站在街旁,跟周围的环境一副格格不入的模样。 这条步行街上大多数是爱凑热闹的学生和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在逛,他们大都穿着休闲的衣服,基本上没有谁会穿着正装出现在这里,黎晧这西装革履的模样就格外惹人注目了。 但他个子高,气质好,长得俊,站在肖时初的服装店门口,就像是肖时初特意请来的站街模特似的,几乎每个路过他的人都会回头看他。 当然了,肖时初这服装店可不卖男士西装,这模特自然不会是她请来的,不过也不妨碍她好好地欣赏一番美男子。 自从经过了王永明那副肥头大耳模样的污染之后,肖时初就觉得黎媛媛这叔叔格外有魅力了,长得跟仙男似的。 黎晧今天下班早,想起自己侄女这段时间老挂在嘴里的服装店老板娘,就有些担心她会不会遇到了心怀不轨之人,又怕她年纪小被人带坏,所以才想趁此机会来打探一下这老板娘到底是不是故意接近侄女的。 等他看到一个穿着短款吊带上衣以及高腰长裙的肖时初跟在自己侄女身后出来时,根本没办法把眼前这个肤白貌美的女人跟侄女嘴里的“老板娘”三个字联系起来。 肖时初抬头用满是欣赏的眼神看着黎晧,黑白分明的双眼看得黎晧浑身都僵住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这个女人的眼神好像有什么异能,让他无法冷静自如,只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现在她面前。 “媛媛,这位就是你叔叔啊?长得真是一表人才啊。”肖时初赞叹道,她一只手叉着腰,另一只手垂直地放在腿边,因为这个动作,短款上衣忍不住往上移了一点,于是一截欺霜赛雪的皮肤便露了出来,一下子就闪着了黎晧的眼,让他的双眼仿佛被火烫了一样,猛地转移开来,不敢再对上。 “哈哈,我小叔叔当然长得很帅了,他可是很多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呢,只可惜他很不解风情,现在都不给我找一个婶婶回来。”黎媛媛说着说着就忍不住叹起气来,要是他早早找了新婶婶,那也不用被封如雪纠缠这么久了。 “你好,我叫肖时初。”肖时初笑容灿烂地对黎晧伸出了手。 “我叫黎晧。”黎晧握住了她伸出来的手,摇了摇,只觉得手心里一片滑腻温软,让人根本舍不得松手。 然而不松手是不可能的,他并不想让肖时初觉得自己是个登徒子。 “媛媛这段时间多有打扰,给你添麻烦了。”他说得很客气。 “没有,媛媛挺可爱的,有她在我们就不会无聊,有时候她还会帮我招呼客人,更何况她还在我们店里买了不少衣服,我感谢她还来不及呢。”肖时初真心实意地说道。 “好了!叔叔,我才不是随便给人添麻烦的人,你就这么不相信我吗?”黎媛媛不高兴地对她叔叔说道。 “是叔叔误会你了”黎晧很痛快地直接承认错误了,黎媛媛这才罢休。 肖时初笑得眉眼弯弯的,换了个姿势站着,穿着一双尖头单鞋的脚露了出来,单鞋是非常简单大方的设计,她的一双如雪般白的脚背露了出来,在灰色长裙的衬托下,白得耀眼。 黎晧的视线根本不听他指挥,他并不想往人家那白得发光的脚看去,毕竟这显得很不礼貌,又很冒犯,但他的视线自有主意,趁他心神晃荡失控了一会儿,不过幸好他自制力强,很快就收回了不听话的眼神,只是这时候却是心脏不听话地乱跳了。 黎晧觉得自己很不对劲,难道这个老板娘真的这么有魅力,不但吸引住了自己侄女的注意力,连自己都被她吸引了? 他抿了抿薄唇,不希望出现自己无法控制的场面,于是又跟肖时初寒暄了几句,就带走了黎媛媛——他觉得自己跟这个老板娘,总有一个是着了魔的。 “叔叔,你干嘛走得这么急呀?”黎媛媛不理解黎晧为什么走得这么急。 “你都在这里待了多长时间了?是不是乐不思蜀,连家都不想回了?”黎晧不知怎么的,有些心虚,立马倒打一把。 “哎呀,反正你也不在家,我早早回去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在老板娘这里呢。”黎媛媛嘟着嘴说道,然后她突然挑眉笑了,对黎晧挤眉弄眼,说,“怎么样?老板娘长得漂亮吧?” 黎晧顿了顿,若无其事地回答:“漂亮。” “哼哼,她长得漂亮又有个性,我很喜欢她。”黎媛媛丝毫不掩饰自己对肖时初的好感。 “她似乎年纪不大,你怎么喊她老板娘?”黎晧装作随口一问。 “她说她喜欢这个称呼啊。”黎媛媛回答。 1070、女主的恶毒养母(9) “这家店是她自己一个人的吗?还是跟人合伙开的?她家里人不来帮忙看店?”黎晧意识到自己似乎打探太多了,连忙欲盖弥彰地解释,“我就是有点好奇这种私人小店铺的生意模式……跟咱们公司很不一样……” 黎媛媛年轻,很轻易就被她叔叔糊弄过去了,还认真地回答道:“原来是这样啊?老板娘这家店是她自己开的,她家里父母都不在了,想来帮忙也帮不了啊,她就孤零零一个人。” “都不在了?那挺不幸的。”黎晧听见侄女说肖时初只孤零零一个人,心中却涌上一丝丝窃喜之意,那不就说明她并没有丈夫和孩子吗? 黎晧不动声色地跟黎媛媛套话,没多久就把肖时初的情况都摸得一清二楚了,就连肖时初因为天生不孕所以单身至今的事都知道了。 肖时初可不知道有人背地里暗戳戳地打探自己的情况,她没想到王永明居然还有脸出现在她面前。 “时初,真是巧啊,咱们又见面了,上次时机不对,今天我请你吃饭,好好叙叙旧!”王永明腆着一张脸笑嘻嘻地对肖时初道。 肖时初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心想这男人真是脸皮够厚的,上次自己把他骂得狗血淋漓都撕破脸了,他现在还找上自己,呵呵,肯定不安好心。 “王永明,装傻就没意思了吧,上次你老婆还说我想勾、引你,你不会这么快就忘记了吧?现在你可别跟我说话,我怕自己清白名声不保。已婚男人要主动远离异性以免误会。”肖时初瞄了他一眼,丝毫不给面子地说道。 但王永明现在来找她,就是因为上次看见肖时初年轻貌美,忍不住便色心蠢蠢欲动了,想来占便宜的男人,脸皮比城墙厚,肖时初丝毫不客气的话他都觉得格外动听。 “哎呀,我那老婆就是个疯婆子,你完全没必要把她的话放在心里。时初,咱们当初就算当不成夫妻,好歹也算是朋友了吧,朋友好不容易见一面,咱们难道不应该好好叙叙旧吗?干嘛要把时间浪费在不必要的避忌上?”王永明笑嘻嘻地说道,一双豆大点的眼睛透出淫、秽恶心的光,视线如同鼻涕虫的黏液一样紧紧地黏在肖时初漂亮的脸蛋和脖颈上。 肖时初恶心得想把他眼睛都挖出来:“王永明,你到底有没有一点儿自知之明?我早就跟你说过,根本不想跟你有任何交集,我也看不上你,我要是想找男人,什么样的找不到?需要找你这种肥头大耳,一看就肥胖过度,说不定还伴随着阳、痿早、泄毛病的男人?我图什么呀?图你满身肥肉?图你满身油腻肉臭味?还是图你那三厘米和三分钟?” “肖时初!你别给脸不要脸!”肖时初那尖锐刻薄的话顿时让王永明脸色一变,气得头顶都快冒烟了,是男人就无法容忍别人说他短和快,“你这种不会下单的母鸡,老子现在还愿意要你是你的荣幸!要不然谁要你这个老女人!老子好得很,非要把你草/服了不可……” 说着就要上前来拉扯肖时初,肖时初毫不犹豫给了他一脚,踹得他连连后退几步,被肖时初这么一踹,他更觉得丢了脸,顿时气急败坏地跳起来又要扑向肖时初:“臭女表子!老子今天就要让你看看我到底行不行……” 肖时初这回就不是踹他的小腹了,而是往下了一点,直接踹向了他的要害,于是瞬间王永明就捂着裤、裆哀嚎地倒在地上了。 在一旁观战的王芳听着他凄厉的惨叫,摸了摸自己的胳膊,说:“老板,不会给他踹出毛病来吧?” “不会的,你放心,我用了巧劲,保证他只是剧痛,而不会影响他的使用功能——如果他的这功能还有的话,毕竟要是真没了,可怜的是他老婆啊。”肖时初语气怜悯地说道。 王永明的战斗力也太弱了,不仅嘴皮子功夫比不上肖时初,就连身手都不如,果然没用,肖时初教训完人,便语重心长地对王芳道:“芳芳,对付这种流氓,踹要害才是最有用的,你以后要是遇上了,不要害羞,直接就是干!” 王芳点头如捣蒜,一脸敬佩地看着肖时初。 肖时初满意地转身就想回自己店里,突然眼角余光瞄到一对眼熟的男女。 她定睛一看,发现黎媛媛和她那美男子叔叔正在不远处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 肖时初顿时有些懊恼,唉,自己斯文优雅的形象维持不住了,都怪王永明,让她在帅哥面前毁了形象!她又想再踹他一脚了,明明自己很温柔的…… 自欺欺人的肖时初虽然心中懊恼这么快就暴露了自己的真实面目,但暴露就暴露了,她又不靠这个人设吃饭,这个美男子要是哄骗不来,那就找下一个呗,她十分潇洒地想。 “大小姐,你又来了啊?”肖时初朝黎媛媛挥了挥手。 黎媛媛这才找回了自己的理智,轻咳一声,连忙跑过来挽住肖时初的手,低声对她说:“这个男人不就是那天带着妻子女儿来你店里闹事的那个?” “对,就是他,他想占我便宜呢,哼,心怀不轨的恶臭男人。”肖时初很直接坦荡地说道。 “啊,真不要脸,老板娘,你踹得好,对妻子不忠的男人就应该被阉了!”黎媛媛愤愤不平地说道,“真为他妻子感到不值,长成这样还要出轨!” 肖时初点头:“就是,没有一点羞耻心。” 两人正对王永明批个不停,黎晧悄悄走了过来,低声问肖时初:“需要帮你报警吗?骚扰女性会被拘留。” “不用了,他现在应该已经受了教训。”肖时初微笑着说道,王永明现在不捂着裤、裆哀嚎翻滚了,但是已经脸色煞白、浑身大汗地躺在地上,显然处于从剧痛中缓了过来,但还得缓缓的状态,也没有丝毫心思再对肖时初大放厥词了。 黎晧显然也看见了王永明的惨状,忍不住对他新生了一丝丝同情,当然,只有一丝丝同为男人的同情,只不过王永明是罪有应得,活该,这点儿同情也多余了。 1071、女主的恶毒养母(10) 黎晧以前对女人没什么兴趣,他天生就是一个喜欢挑战的人,比起女人,他更喜欢征战商场,在生意场上开疆拓土才是他最有兴趣做的事,每次在商场上取得一次胜利,他得到的满足感和成就感是所有其他事情都不能给他的,因此他一心放在商场上。 之前娶封如雪,也只是为了应付父母,恰好封如雪那时候有心上人,可惜她家里不同意,这才想找到他假结婚,他觉得无所谓,也不觉得婚姻有什么神圣可言,只觉得跟封如雪假结婚能减少很多麻烦,那他就结了。 之后封如雪要追求幸福跟他离婚,他也毫不犹豫地成全了她,这并不是他对封如雪有多爱重,他只是不在意而已。 但就在刚刚,他看到肖时初干脆利索地踹出那一脚,她那睥睨霸气的眼神立马射中了他那颗向来澹定的心脏,他觉得自己被虏获了…… 他假装很澹定地走到肖时初身边,询问她要不要报警,实际上心跳如鼓,手心出汗,眼睛控制不住地黏在她身上。 他有一瞬间怀疑自己是不是个抖m,遇到了自己命中注定的女王。 肖时初可不知道自己惦记着的男人已经把她当成了女王,她警告了缓过气来的王永明几句,王永明就敢怒不敢言地跑了。 黎晧觉得自己没救了,因为他看见肖时初冷着脸威胁人的时候,格外迷人。 “小叔,你发什么呆呀?把我送过来了,你现在是不是该去上班了?”黎媛媛提醒到了这里后就格外不对劲的叔叔。 “咳咳,我这就离开。”黎晧找不到借口留下来,只好又问侄女,“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家,要不要我下班再来接你?” “不用了,不用了,小叔,我又不是小孩子,自己可以打车回去的,你安心回去上班吧。”黎媛媛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小叔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很没心没肺地催促黎晧离开。 黎晧没有办法,只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不过等上了车之后,他捂住自己现在还没有平静下来的心脏,有些茫然无措,他并没有丝毫追求女孩子的经验,封如雪跟当初的心上人闹翻之后倒是想跟他复婚,使了很多手段来追求他,但他对于那些手段只觉得很烦、很不耐,根本没有丝毫心动的迹象,那么,这便不能借鉴封如雪的追人方法了…… 黎晧脸色严肃地想道,一边思考着如何进行这种陌生的追人大业,一边开车去公司。 到了公司,他头一次没有第一时间就投入工作之中,而是开始用电脑进行与工作毫无关系的内容搜索:“如何追求女孩?”“浪漫追人的100种方法”“这样做,抱得美人归”…… 他是一个非常有行动力和执行力的人,在网上搜寻了好几个小时的追人方法,最后决定先来最保险安全的办法——以黎媛媛的借口逐渐接近肖时初。 于是肖时初第二天就收到了黎晧打来店里的电话。 “肖小姐,我想明天请你吃顿饭,谢谢你这段时间照看我侄女。我侄女因为自小没了父母,性格有不小问题,但根据我的观察,她这段时间在你店里待过之后,回到家都会心情很好,我希望能和肖小姐你请教一下跟青春期少女相处的诀窍……”黎晧一番话说得有情有义,一个关心侄女的好叔叔瞬间就出来了,如果他自己不说,根本没有人会知道他的醉翁之意。 肖时初就不知道,她还真的以为黎晧是关心自己的侄女才找上她的,不过能和美男子一起吃饭,肖时初这个颜控自然是不会拒绝的,秀色可餐嘛,跟好看的人一起吃饭是享受。 因此她很爽快地说道:“能得到黎先生的邀请,十分荣幸,我自然不会拒绝。没想到像黎先生这样的人,对家人也这么关心爱护,不过我其实并没有什么和青春期少女相处的诀窍,只是很平常地跟她相处而已。当然了,如果你不嫌弃,我可以跟你仔细聊聊是怎么跟她相处的,也许你可以从中获得一些经验。” “那就拜托肖小姐了,我们明天晚上八点在红烩餐厅见面。”黎晧忍着剧烈的心跳,装作很平静地对肖时初说道。 “好,明天见。”肖时初回答道。 黎晧挂完电话之后,立刻就对明天充满了期待,恨不得马上就到了明天晚上八点,奈何时间不会因为他的主观意愿而过得飞速。 肖时初结束跟黎晧的电话之后,只觉得这美男子不但长得好看,还对家人很关心爱护,算得上极品的好男人了,毕竟可不是哪个事业成功、工作繁忙的男人都会对自己的家人那么在意,更何况黎晧跟黎媛媛只是叔侄关系,还不是亲父女。 红烩餐厅是本市最受欢迎的高档餐厅,一顿饭人均消费上千,肖时初还没有去过,这个念头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也才一千多,她虽然因为开了个服装店,赚得比这多,但也消费不起红烩餐厅。 现在她托黎晧的福,能去红烩餐厅吃饭,那真是赚到了。 肖时初总觉得自己在黎家这对叔侄身上占了不少便宜,不过这便宜是他们自己愿意让占的,她可没有用不轨手段去获得,所以还是很心安理得的。 她第二天晚上打扮了一下,提前十五分钟就到了红烩餐厅,报上黎晧的名字,很快就被服务员带去了一个雅致安静的小包间。 她进去的时候,黎晧就已经到了。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肖时初对黎晧微微笑着道歉。 “没有,我也是刚来不久。”黎晧站起来主动帮肖时初把椅子拉开,十分绅士。 《剑来》 肖时初对他道了谢。 黎晧把菜单交给她:“喜欢吃什么就点,这里的菜还是做得很不错的。” “谢谢,那我就不客气了。”肖时初可不会故作矜持,落落大方地接过菜单,爽快地点了自己喜欢的菜。 她普通人的家常菜肴吃多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个大款请客,要是不吃个尽兴,那不是不给大款面子吗? 1072、女主的恶毒养母(11) “说起来,媛媛在跟我聊天时提起你的时候总是说我叔叔怎么怎么样,却从来没提起过自己的父母,她的父母是离婚了吗?”肖时初有些好奇地问黎晧。 黎晧听见她这个问题,顿时脸上浮现出一种遗憾以及怀念的神情,说:“不是,她父母在她十岁的时候因为飞机失事去世了,便只能跟我一起住,我爸妈因为伤心太过,不想在国内睹物思人,便常年住在国外,但我工作又忙,根本没什么时间陪她,说起来也是我这个做叔叔的太不尽责了。” 肖时初有些抱歉地说道:“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你大哥大嫂不在人世了,我不该提起他们的。” “没关系,他们已经去世了那么多年,我已经能接受这个事实,不过在媛媛面前,最好还是不要提起她爸爸妈妈,她到现在都还不太能接受父母离世的事实,又因为小时候经常被人拿这件事来嘲讽她没爸妈,她就更在意了,性格也变得比较偏激乖戾。”黎晧叹着口气说道。 肖时初挑了挑眉:“偏激乖戾?你确定说的是你侄女?我跟她相处时从来都没觉得她偏激乖戾啊,你是不是搞错了?” 黎晧听见她疑惑的话,顿时笑了,说:“正是因为她跟你相处时从来没有表现过这一点,所以我才想要跟你请教一下和她相处的诀窍啊。” 他虽然是拿这件事来接近肖时初,但并不代表他不把这件事放在心里,在他心里,请教和侄女相处以及接近肖时初这两件事同样重要。 “是吗?我倒是觉得她跟这个年纪的很多普通女孩子没什么差别,同样爱说爱笑也爱美,还喜欢跟人分享八卦,她现在已经开始跟王芳一起追星了。” 黎晧顿时笑得双眼更亮了:“所以她跟你们相处时跟她那些玩伴是不一样的,在你们面前,她更像是普通女孩子,活泼可爱,但在她那些玩伴,应该也不算玩伴,算因为大人有来往而不得不跟着来往的同龄人吧,她在他们面前可没有这么心平气和,而是变得跟刺猬一样,浑身的刺都竖起来……都是你改变了她。” 黎晧非常感激地看着肖时初,说:“她对我很重要,我不想她一直沉浸在那些不好的是情理,走不出去的话就会永远无法快乐,但你带她走出来了,我对此非常感激。” 他说着,从自己的西服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递到肖时初面前:“这点小礼物虽然不值什么钱,完全比不上你带给媛媛的快乐,但我厚颜希望你能收下。” 肖时初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这是什么情况,一言不合就送礼物?难道这就是富贵人家的做派?这也太大方了。 不过肖时初并不打算收下,她摇了摇头,说:“我跟你侄女只不过是寻常来往而已,怎么能随便就收你的礼物?你侄女收获了快乐,我也收获了呀,我和她不拖不欠,根本不需要你特意用礼物来感谢我。” 黎晧见她不肯收下,顿时有些急了,他打开了首饰盒,露出里面一条亮闪闪、一看就不便宜的钻石项链,说:“虽然在你眼里,你和媛媛不拖不欠,但在我的立场,你真的帮了我的忙,我送你礼物是应该的。还是说你不喜欢这件礼物?那不如我再换一件?” “不不,是真的不用。”肖时初只觉得心累,这件礼物一看就价值不菲,她就更不能收下了,但黎晧铁了心要送她礼物,劝了又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还用上了恳切乞求的语气,一个英俊的男人,这么低声下气地求你收下他的礼物……这攻势不是普通人能抵抗的,因此肖时初最后还是不得不收下了这条项链,不过她决定之后还一份跟这条项链价值差不多的礼物给黎媛媛,这样她就不是占黎晧便宜了。 肖时初答应收下礼物之后,黎晧觉得自己跟她的距离又近了一些,内心有点点的雀跃,网上的追人攻略里说,如果心仪的人收了你送的礼物,那就代表着即便还没有喜欢你,但也对你有好感…… 这让黎晧很开心,他下意识地忽略了这礼物是以感谢肖时初帮了他侄女的名义送的,而不是以他这个追求者的身份。 两人聊了黎媛媛的事之后,黎晧就装作不经意地聊起其他事情,比如肖时初的过往经历、他自己的历史有名无实的婚姻还有工作上的一些事以及其他聊得来的共同话题,让双方都对彼此了解了不少。 黎晧惊喜地发现,肖时初果然不愧是自己喜欢上的女人,见多识广,又博闻广识,无论他说起历史天文还是金融股票,肖时初都能跟得上来,还说得有条有理,显然是有真材实料,并不是故弄玄虚,这让他对肖时初更欣赏了。 他并不知道这是肖时初走过许许多多个世界后累积的见识,但这见识也是肖时初的一部分,所以他为此而欣赏肖时初,也很正常。 这顿饭肖时初吃得很尽兴,红烩餐厅果然不愧它的名头,做菜水平一流,肖时初已经许久没有吃上这种算得上是享受的菜肴了,这让她对黎晧的印象又好了许多,觉得他俊美的脸庞都更有魅力了。 一顿饭宾主尽欢,肖时初和黎晧都觉得这回的约会很圆满,黎晧自己单方面觉得跟肖时初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因为他们成了朋友,肖时初还说以后要是有机会,他们还能约在红烩一起吃饭。 他并不知道肖时初这是客气话,肖时初还真的以为他是个关爱侄女的好家长,把他放在了可来往的普通朋友的位置——这当然更多的是看在他请她吃了一顿让她十分满意的饭的份上。 不过错有错着,反正这之后,肖时初跟黎晧的关系就渐渐熟络起来,黎媛媛在肖时初店里混时间的时候,黎晧便借着来接她的名头,也在店里逗留下来,趁机跟肖时初说说话。 这叔侄俩都很有分寸,既不会妨碍肖时初做生意,也不会让她有被麻烦的感觉,因此肖时初并不介意他们越来越频繁的出现。 1073、女主的恶毒养母(12) 肖时初要去南城的服装原产工厂选衣服,在去之前,她特意去了一次阳光孤儿院,黎媛媛知道之后,非要跟着一起。 陈院长知道肖时初要去南城之后,顿时十分惊喜,说:“小肖,你真的也要去南城啊,那太好了,小杰参加了学校的一个什么计算机比赛,得了第一名,最近他老师也要带着他去南城继续比赛,如果你也去,那能不能拜托你照看一下他啊?” 肖时初听了,顿时有些高兴,又觉得在意料之中,因为萧杰的计算机天赋本来就很高,他要是参加了什么比赛,肯定能获得好名次,因此她一口就答应了:“行啊,他什么时候去?要不然我跟他们一起出发好了。” “哎,我忘了,要不等萧杰放学回来你再问他吧。”陈院长不好意思地说道。 “好。”肖时初点点头,能见证一代天才的崛起,她挺乐意的。 “那个小杰参加的什么计算机比赛啊?”黎媛媛有些好奇地问,现在电脑虽然已经出现了,但因为价格昂贵的缘故,在国内还没有普及,只在知识分子和比较富裕的家庭里拥有,黎媛媛家里是有的,但她没有想到在一家孤儿院里的孩子,能参加计算机比赛还获了奖,这就很了不起了,因为她刚刚在这家孤儿院逛过了,并没有看见有电脑,也就是说,那个叫萧杰的孩子,仅仅只在学校里使用电脑,就学到了了不起的计算机知识和技能。 陈院长听见她的问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小黎,不好意思啊,我年纪大了,不记得那个比赛的名字了,你要是想知道,更萧杰回来你再问他啊。” “好的,谢谢院长。”黎媛媛有些敬佩地说道,“小杰仅仅是用学校里的电脑就能这么有出息,说明他在电脑这一行的天赋上很高啊,我哥哥说,电脑以后肯定会成为很重要的一种工具,就跟现在的电话和手机差不多,不,应该比它们更厉害……小杰在这一行有天赋,那他以后的前途肯定不用愁了。” 陈院长听见她这么说,顿时非常高兴:“承你贵言了,小杰他确实很聪明,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学什么都一点就通,学校里的老师都很喜欢他,他以后要是能有出息,那就太好了……” 《逆天邪神》 几人正聊着的时候,小杰和孤儿院其他孩子就放学回来了,他一回来看见肖时初,顿时十分高兴,漂亮的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肖阿姨,你来看我们了?” “是啊,听说你赢得了学习一个什么比赛,还要去南城继续比,是不是啊?”肖时初摸了摸小狗似的把脑袋靠过来的小杰,问道。 “肖阿姨,你都听说啦?”小杰有些害羞地说道,“那是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大赛,我夺得了咱们市里十八岁以下青少年的第一名,要代表学校去南城继续参加下一轮。” “哇哇,你也太厉害了!居然是编程大赛,天哪!”黎媛媛是玩过电脑的,懂得一点电脑知识,知道编程可不是一般的学生会的技能,更何况眼前和孩子明显还没发育,离十八岁还有一大截,可他已经战胜了那么多快十八岁的青少年了。 听见黎媛媛这么惊讶的夸奖,萧杰更不好意思了,他没见过黎媛媛,因此并不好意思跟她说话,只有些害羞地站在肖时初身后,偷偷瞧她。 “小杰,你肖阿姨这段时间也要去南城选衣服,你和你老实什么时候去啊,要是时间差不多,那就一起去啊,到时候有你肖阿姨在,那你就什么都不用怕了。”陈院长心急地说道。 萧杰听见她这话,顿时高兴得顾不得矜持了,迫不及待地问肖时初:“肖阿姨,这是真的吗?太好了!我们要9月20号去南城,你也是吗?” 肖时初想了想,离9月20号还有半个多月的时间,但她是去挑冬季衣服款式的,时间并不急,因此说道:“我的时间由自己确定,20号的话没问题,到时候我和你们一起走。” “太好了!”小杰忍不住高兴地蹦了蹦。 “我也去!”黎媛媛突然说道,兴致勃勃地好像是跟着肖时初去旅游一样,“我还没有亲眼见过服装怎么在工厂里生产的,老板娘你也带上我一起去吧。” 肖时初却一口拒绝了,说:“你还没忘记你现在还是个学生吧?还是高三生,居然还想逃课跟我一起去南城?” “哪里是逃课了?我明明请了很多家教在家里学习,功课一点儿都没落下。”黎媛媛不高兴地说道,她这种家庭的孩子,奉行大都是精英教育,高中这点知识早就学完了,如今只不过是复习,等待明年的高考而已,所以在私立高中就读的黎媛媛有时候会不去学校,而是在家里跟着家教学习。 这也是她今天明明是上学时间,也会跟着肖时初出现在孤儿院的原因。 “你当我是去南城玩的吗?小杰是去参加比赛,我是去工作,你跟着我只会碍事,我没有那么多空余时间看着你。而且南城那地方很乱,人员复杂,你要是被人拐走了,我都没办法跟你叔叔交代。”肖时初没好气地说道,一点儿都不客气地对黎媛媛翻了个白眼。 本来黎媛媛还不想放弃的,但听到她说南城很乱,还有人被拐之后,顿时就歇了心思,弱弱地问:“南城真的有很多被拐走的人啊?” “当然是真的,你可以多看看那边的报纸,报缝里有很多寻人启事和认领无名尸体的启事。”肖时初并没有危言耸听,这时候的南城经济刚开始风波发展,来了许多各地的打工人,人员复杂,被拐卖的、被当街爆头的、两帮人马斗殴的……各种恶性社会事件层出不穷,她可不是吓唬黎媛媛的。 黎媛媛脸色都白了,小杰也吓得不轻,神情紧张地看着她,连陈院长听了都吓了一跳:“小肖,南城真的这么乱啊?那你们得小心啊,千万不要大意了。” 肖时初点头:“陈院长你放心,我已经去过南城很多次,有经验,只要我们不去那些混乱的地方,一般不会出什么问题的,而且我学了一些招式,自保和保护小杰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1074、女主的恶毒养母(13) 肖时初跟萧杰的带队老师商量了一下,便真的决定一起去南城了,毕竟那位老师要带三位学生,他怕自己一个人照顾不过来。 去南城要坐一天的火车,而这时候的火车上还很乱,人多复杂,小偷、人贩子以及诈骗犯什么都有,得时时警惕着才不会被害,那位老师巴不得多一个人帮他保护孩子。 等坐上了火车,跟一大群人挤在一个车厢里,又闷又热,气味也不好闻,肖时初就有些后悔选择坐火车出行了,坐飞机虽然贵,但起码舒服啊。 这时候的她就很想念十多年后才出现的高铁了。 不过只有她自己一个人无精打采,三个小学生,包括那位王老师,上了火车之后都非常精神,好奇地四处张望,即使看不到窗外的风景,看看身边各色各样的人也觉得有意思。 萧杰像只好奇的猫儿一样,睁着一双圆熘熘的眼睛看着在车厢里走来走去的乘务员。 “小杰,你是想吃东西吗?”肖时初以为他饿了才看着推着一小车子零食的乘务员,便问道。 小杰顿时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说:“我没有想吃东西……”他顿了顿,又很是好奇地问肖时初,“阿姨,你以前也坐过火车吗?” 肖时初点头:“坐过很多次了。” “那真好啊,我还是第一次坐火车,我听人说火车开得很快,跟在地上飞一样快,是不是真的啊?”小杰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肖时初。 “你现在就在火车上,那有没有感觉到它的快呢?”肖时初反问他。 他挠了挠头,说:“火车开得太稳了,如果不是时不时能听见火车的呼啸声,我根本意识不到它在开着。” 他们五个人虽然都买了坐票,但都没有买到车窗的票,车窗被两个大人占据了,萧杰人又小,根本看不到窗外飞速而过的风景,因此才会这么说。 肖时初顿了顿,说:“等过了几站,有人下车了,我再帮你把座位换到车窗边,让你看看窗外,到时候你就知道火车开得多快了。” 萧杰顿时高兴极了:“谢谢肖阿姨!” 等过了几站之后,果然有车窗位置的人下去了,等到有人换上来之后,肖时初跟人商量了之后,就把萧杰换到车窗的位置了,他立刻就被车窗外的风景迷住了,脑袋紧紧地贴在窗户上,眼睛恨不得黏在玻璃上,兴奋得不得了。 他的另外两个同学也很有兴趣,想跟他轮流在车窗边坐,哀求了他许久,他也只同意让他们坐个十分钟。 大概是第一次坐火车的缘故,小杰根本没觉得无聊枯燥,就已经到达了南城的火车终点站。 “这么快就到了啊?”下火车的时候,他还意犹未尽地说道。 肖时初一手拉着他的手,另一只手提着自己的行李,说:“别再想东想西了,南城的火车站很乱,抢孩子都是有的,你要牢牢抓紧我的手,别走丢了,知道吗?走丢了就再也再不回来了。” 萧杰这才警惕起来。 那位带队老师也紧紧看顾着另外两个学生,跟在肖时初身后,一点儿也不敢放松。 幸好从火车站出来之后,肖时初就带他们坐出租车到了预先打电话定好的酒店,路上倒是很顺利。 “王老师,我预定的房间一间是家庭间,一间是双人房,房间里都有两张床,小杰就跟我住家庭间,你和两位小同学住另一间,可以吧?”肖时初问带队老师。 “可以、可以,你考虑得很周到了,那小杰就麻烦你照顾了。”王老师感激地说道,学校里给的这次出行预算并不多,他都以为要住便宜的小旅馆了,没想到肖时初直接包了小杰的住宿费,还帮他订了一间便宜的双人房,他当然感激了。 “你客气了,我把萧杰当侄子看待,照顾他是应该的,今天咱们坐了一天的火车,大家都累了,就赶紧回到房间洗漱一下,然后出来吃个晚饭就早点歇息吧。”肖时初说道。 “好、好。”王老师连连答应道。 于是肖时初带着萧杰到了家庭房,家庭间比双人房更注重隐、私,所以她并不担心跟没有血缘关系的萧杰住在一起会有不妥之处。 “萧杰,你赶紧去洗个澡吧,知道怎么用卫生间吗?”肖时初问萧杰。 “知道。”他乖乖地回答,然后便进去洗澡了。 肖时初则开始整理行李,她并没有带多少衣服,但女人嘛,护肤品、鞋子、首饰即使是出差也少不了的,这些东西虽然不占多大的地方,但又杂又乱,还是需要整理一番的。 一个小时之后,五人就出了酒店,在周围找了一间物美价廉的饭馆解决了晚饭问题。 等到第二天,王老师就带着三个学生去参加比赛了,肖时初则去自己联系好的服装厂挑选货物。 她对这项工作已经驾轻就熟了,很快就挑选好了看中的货,跟老板商量好要多少,就签了合同。 傍晚王老师带着三个学生回来了,三个参加了比赛的学生考完回来还激烈地议论着,热火朝天。 肖时初这辈子虽然不是做计算机行业的,但她有其他世界的计算机技能,这种技能都是一通百通的,她对三个学生所说的东西并不觉得陌生,但她并没有参与争论,毕竟这个世界的她,可没有接触过电脑。 王老师倒是很兴奋地跟着讨论了,他能当带队老师,本来就因为他是教计算机的,自然懂得学生要考的内容。 四人激烈地讨论了半个多小时才渐渐平静下来,这一平静,肚子咕咕的声音就响起来了,一个小同学红着脸捂住自己的肚子。 肖时初忍不住笑了,说:“你们今天考了一天的试,都是很费脑力的,肯定消耗了许多能量,饿的快也正常,咱们出去找饭吃吧。” 既然自然是忙不迭地同意了。 大概因为已经比完了赛,几个同学放松下来之后,顿时便对南城开始感兴趣了,好奇地观望着这个热闹繁华的南方城市,对什么都觉得新奇。 1075、女主的恶毒养母(14) “哇!你们看那个人脚上穿的是什么鞋啊?居然能滑着走!底下还有两个轮子……”姓李的小同学一脸惊奇地指着一个穿着轮滑鞋从他们身边飞速而过的小青年,兴奋地问道。 “那叫轮滑鞋。”肖时初回答道。 “这也太神奇了,肯定很好玩,我也想有一对……”李同学羡慕地说道。 “肯定很贵吧?”另一个姓温的小同学虽然也看得眼睛发光,但还是很理智地说道。 “这南城就是比咱们内地的城市要先进时尚啊,这样的鞋子都有,不用自己踮脚走路,用轮子滑行,别说你们,我也想有啊。”王老师感叹着说道,“就是不知道要多少钱,如果不是很贵,我节衣缩食几个月也要买一双。” 王老师还没有结婚生子,正是舍得为感兴趣的东西出钱的时候。 “你们都对轮滑鞋很感兴趣啊,那我们可以去体育用品店看看。”肖时初见他们一个个都盯着人家背影都看不见了的方向艳羡,便说道。 “好啊好啊!”一个个的都迅速答应了,生怕肖时初改主意似的,连肚子饿都能忽略了。 肖时初于是也不多说,跟附近的店铺打听了一下,就往最近的体育用品店走去。 五人走了十多分钟,过了两条街,才找到了一间大的体育用品店,不用肖时初招呼,王老师和他的三个学生就兴奋地呼啦啦地进去了。 南城的商业氛围很浓,商店里服务员的服务意识相对的也比较高,因此根本不用肖时初询问,店里的服务员就主动招待王老师和三个小同学了。 肖时初倒是对轮滑鞋没什么兴趣,她逛了一圈店里,选了一张瑜加垫,决定带回去做做运动。 王老师和小杰他们围着服务员问了一大堆轮滑鞋的问题,幸好服务员并没有不耐烦,很耐心地一一回答了,把能问的问题都问了一遍之后,得知一双轮滑鞋最便宜的都要三四百块,跟王老师的工资差不多了,三个小学生立马就偃旗息鼓了,倒是王老师,他虽然是个月光族,但三四百块他咬咬牙省吃俭用几个月还是能省出来的,因此他一咬牙,愣是找肖时初借了钱,买了一双。 从体育用品店里出来的时候,王老师就成了大家的焦点。 李同学眼巴巴地看着王老师怀里抱得紧紧的鞋盒子,说:“王老师,等回去之后,你能不能把这鞋子借给我穿穿啊?” “王老师,王老师,我也想借来穿穿!”温同学也连忙说道。 就连小杰,虽然没有说出口,但也一脸期盼地看着王老师。 王老师却摇着头说:“不是我不借给你们啊,我买的这双轮滑鞋是我这个大人穿的,你们还小,根本穿不上啊。” “啊?那咱们往鞋子里塞些纸巾,我们不就能穿上不会掉了?”温同学脑子机灵,立马说道。 “对啊,塞纸巾塞袜子都行,我妹妹穿不上妈妈的高跟鞋就往里面塞她的袜子。”李同学立马附和道。 王老师听了顿时为难了,见他们眼巴巴的模样,不太忍心拒绝,但又不舍得自己的宝贝鞋子被这么糟蹋。 最后还是肖时初给他解了围,对三个小学生说:“别想了,还塞纸巾、塞袜子呢,如果是普通的鞋子,塞东西之后脚能支撑着走路就不会什么有危险。但这是轮滑鞋,穿着不合适的话,站上去可是很危险的,无法自如地掌控鞋底的轮子,一不小心就会摔下来,到时候骨折还是小事,最怕就是摔到后脑勺,运气不好直接就能去投胎了。” “对对,你们肖阿姨说得对,这种轮滑鞋可不是随便就能穿的,即使是合适的鞋子,也需要经过练习,才能在路上滑行,刚刚店员们不就是这样告诉我们的吗?”王老师松了口气,连忙说道。 三个小同学顿时失望极了,萧杰突然冒出来一句:“我好想马上就长大啊,最好有王老师这么高,那我不就能穿上他的鞋了?” “对啊,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得跟王老师你一样高?”李同学立马就领会了萧杰的意思,也迫不及待地希望自己长高了。 王老师顿时哭笑不得,说:“你们再希望也没办法,想长得跟我一样高,还得好几年呢,到时候我这鞋子说不定都坏了。” 几人正说着话,突然好几个人朝他们挤了过来,明明路上还有空余的地方,根本不必跟他们挤,但他们偏偏就挤过来了,还横冲直撞,很蛮横地冲散了肖时初和王老师他们几个人。 肖时初顿时觉得很蹊跷,不过她并没有想到其他地方,还以为这几个人是本地的混混地痞之类,想找他们这些外地人的茬。 然而不等她想出妥善解决这件事的办法,突然她就听见了王老师惊慌地喊叫声:“萧杰!有人抢孩子了!” 肖时初顿时心一沉,愤怒地把挡在自己面前的人往旁边一扯,然后往王老师的方向跑去,但周围还有一两个人想抓住她。 她立刻就明白了,原来她也是猎物之一,这些人可不仅仅是想要抢一个孩子。 图穷匕见的三人立马想抓住肖时初,但肖时初可不是毫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人,再加上她现在正处于暴怒状态,于是出手根本就没有留情,招招都下狠手,然后没几下,来抓她的三个人就哀嚎着倒下了,捂腿的捂腿、捂胳膊的捂胳膊,捂肚子的捂肚子…… 干掉那三个人之后,肖时初跑向王老师那边,抬眼就刚好看见两个男人抬着萧杰往街边的一辆面包车里塞。 “萧杰!” “救命啊,抢孩子啦!” “开帮忙拦人啊!” …… 王老师和李同学、温同学一边追着萧杰跑,一边惊慌失措地大喊,然而,周围的人不知道是生怕自己被拖累,因此视而不见;还是已经对这种事司空见惯了,大多数都冷漠以待,只有三两个人跑来帮忙。 萧杰很快就被塞进了面包车里,那两个男人也飞快地上了车,接着面包车就嗖地一声,不要命似的往前开了。 1076、女主的恶毒养母(15) 肖时初追着那辆车跑起来,然而面包车毕竟是四个轮子,肖时初只有两条腿,就算她体力再过人,也无法跑得赢车子,因此面包车眼看离她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远了。 她心急之下,弯腰从地上捡了块石子,使出了最大的力气,勐地朝那辆车子的左后轮胎丢去。 只听得噗地一声,面包车的左右轮胎立刻就瘪了,因为它此时正在高速行驶,车胎爆掉一个之后车身无法保持平衡,于是很快这车子就失去了控制,失控地往旁边的绿化带撞去,砰地一声撞上了一棵不小的树,然后面包车立刻翻滚了两圈,车身颠倒,这才停了下来。 周围的行人吓得纷纷尖叫,幸好这段路上行人并不是太多,大家又躲闪得及时,面包车才没有撞上人。 车子翻了之后,车内的人贩子被撞得头破血流,受了不小的伤,他们现在被困在车子里,连开车门爬出去的力气都没有,更别提继续逃跑了。 肖时初用一块小石头报废了这辆车之后,很快就追上来了,她用力地掰开了车门,看见两个人贩子,并没有理会,而是找起了萧杰。 萧杰在后座上,手里已经被绳索绑住了,他脑袋朝下、脚朝上倒立着,艰难地挣扎着想翻身,但他的手被绑住了,脚又无处着力,因此只是徒劳。 “萧杰,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身上哪里受伤了?”肖时初一边询问,一边拉着他的一双脚,直接把他从车里拖了出来,拖出车子之后,才把他放正,让他站在地上。 萧杰大概因为刚刚的倒立使得脑袋充血,反应有点迟钝,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肖时初的意思,连忙说道:“肖姨,我没什么大碍,只有头顶上撞了一下。” 肖时初抓住他,把他浑身上下检查了一遍,果然发现他脑袋被撞击得肿了一个大包,脸上还有些小伤口,倒是侥幸没有被车窗玻璃划伤。 “脑袋撞伤了,得去医院看看。”肖时初说着,便给萧杰解开被绳索绑住的双手,她刚一碰萧杰的左手,他就“嘶”地一声申吟起来。 “左手受伤了?”肖时初连忙检查他的左手,果然发现他的小手臂肿了老高一块,“撞伤骨头了,幸好没有骨折,得去医院拍个片看看。” 《仙木奇缘》 萧杰苍白着一张脸,还强颜欢笑地说:“我还以为自己只是头上被撞了,没想到手也受伤了,幸好我今天已经比完赛了,要是明天再比,那我这次只能放弃了。” “萧杰!肖姐!”这时候,王老师和温同学、李同学终于气喘吁吁地跑了上来,王老师担忧地看着他们两个,“你们没事吧?萧杰伤到哪里了?” “头和手受伤了。”肖时初回答道,然后指着车上还在挣扎的,明显伤得比萧杰重多了的两个人贩子,说,“咱们先得把这两个人贩子控制住,然后把他们跟我之前打倒的几个人送去警局。” “好好,你们两个快来帮忙。”王老师对两个小同学说道。 肖时初见萧杰没有生命危险,便让他站在旁边,她自己则帮忙把两个人贩子从车里拖了出来。 两个人贩子头破血流,比萧杰凄惨多了,他们被拖出来之后,还想着继续逃跑呢,但已经不可能了,周围的人见出了这么大的事,又是翻车又是人贩子,立马好奇地围观起来,有几个热心的则帮忙控制住几个人贩子——他们把肖时初之前放倒的几个人也拉过来了。 “警察来了没有?”肖时初四处张望着,这里动静这么大,巡街的警察应该很快就能知道才对,但现在他们都还没有见到人影。 这时候突然有人说道:“隔壁一条街上有一群人喝酒闹事了,在斗殴,警察都去那边抓人了,现在忙着呢,大概并不知道这里发生的事,你们先等等吧。” 王老师一听,顿时有些着急:“那现在怎么办?我学生身上还受着伤呢,得赶紧送他去医院治疗,不能耽搁太久啊。” “王老师,要不然你送萧杰去医院,我和两位小同学继续等在这里?”肖时初提建议道。 王老师看了看地上被绑成一串的七八个人贩子,犹豫道:“他们人数比咱们多,只留下你和两个小学生能行吗?万一他们狗急跳墙,伤害到你们怎么办?” “不会的,我的身手你刚刚难道还没了解?而且他们都被绑着,身上还都带着伤,该担心的是他们自己才对。”肖时初劝说道。 最后王老师被她说服力了,他又拜托了一下周围群众的帮忙,这才放下心来带着萧杰去医院看伤了。 终于,大概消息终于传到了隔壁街的警察耳朵里,二十分钟后,终于有一队警察来接收人贩子了,不过肖时初和两位小同学作为当事人,还得到警局去说明情况。 现在好了,经历了被人贩子拐、又反杀人贩子等一系列刺激的事,肖时初几人都没能吃上饭,饿着肚子去了警局。 幸好他们算是受害者,因此警察并没有为难他们,还非常好心地给他们带了盒饭一起吃。 两个小学生活了十一二年,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刺激紧张过,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之后,他们之前的慌张和不安立刻就被兴奋和激动所取代了,毕竟他们可是帮忙抓住了人贩子、挽救了自己同学的小英雄啊! “我觉得今天的事我能在家人亲戚面前吹一辈子了。”李同学小小年纪,一脸感慨地说道。 温同学也扒拉着盒饭,说:“这可是我的丰功伟绩啊,看还有谁敢说我是胆小鬼?我可是连人贩子都不怕的人!哼哼……” 肖时初有些好笑地听着两个小学生的话,对他们俩说:“看你们说得这么起劲,难道不后怕吗?这些人贩子很猖狂,如果我没有一开始打倒好几个人,他们大概连你们两个都想抓走了。” “不会吧?”李同学听见肖时初这话,顿时睁大了眼睛,弱弱地反问。 1077、女主的恶毒养母(16) “肖阿姨,你不要吓我……”温同学立马没了刚刚的兴奋,嘴边挂着的米粒都忘了擦。 “我没有吓唬你们,那几个人连我都没放过,我想他们本身就是拐卖女人孩子的,只是没想到我这个女人比较能打,这才导致他们这回栽了跟头。我们这一行五个人,只有两个大人,其中只有你们王老师是男人,而且我们又明显是外地人,就很容易被当成目标了,他们大概以为只有王老师一个男人,是护不住我们一大三小的……”肖时初仔细地跟他们分析道。 温同学和李同学眼睛睁得大大地看着肖时初,这才开始后怕,忍不住往肖时初身边挪了挪,好像只有靠近她身边才比较安全。 “肖阿姨,幸好今天有你啊,要不然我们可怎么办?”李同学闷闷不乐地说,“我要是被拐了,爸爸妈妈得伤心死了。” “我听说有些小孩子被人贩子抓走之后,会砍掉他们的手脚和舌头、弄瞎眼睛,再让他们去街上乞讨,越可怜讨到的钱越多。”温同学把自己以前听家里人说过的这些事说了出来,李同学顿时吓得浑身一哆嗦,紧紧地贴着肖时初,双眼惊恐地看着温同学。 “我以前在街上看见过很多残疾的小乞丐,原来他们是被人贩子弄残的吗?太惨了,人贩子真该死啊!”温同学缓和了一下,便气愤地说道。 “肖阿姨,幸好你把这些坏人都抓到了,让他们再也害不了人。”李同学一脸敬佩地对肖时初说道。 “没有他们几个人贩子,也会有其他的人贩子,人贩子是抓不完的。”肖时初摇了摇头,打断了他们的庆幸。 人贩子这种罪大恶极的人,在几十年后都没有办法杜绝,更别提是社会治安比较乱的现在了。 “那怎么办?”李同学一脸的失望,“为什么会有人贩子这么恶毒的人?要怎么做才能不再有人贩子啊?” “他们要不就生性恶毒;要不就不肯走正道挣钱;要不就愚昧无知,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想要让人贩子杜绝,那就得让咱们国家所有人都知法守法,让敢做人贩子的人得到严厉的惩罚……总之需要很多因素融合统一,才有可能杜绝。”肖时初严肃着一张脸对他们说道。 “那我长大后就去当法官,让所有人都知道拐卖别人是犯法的,还要给人贩子判刑!”温同学郑重地说出了自己的新理想。 “那我要当警察,把所有人贩子都抓了!”李同学也连忙表态。 “很好,那咱们国内的妇女儿童的安全以后就要靠你们了。”肖时初笑眯眯地鼓励他们。 肖时初此时并没有太把他们两个人说的新理想放在心里,毕竟小孩子的理想从来都是多变的,他们以后会做什么行业只有慢慢长大了,才会最终决定下来,而他们现在还只是小学生而已。 但事实上,十几年之后,温同学和李同学都真的实现了他们现在说的话,一个成了年轻有为的法官,维护法律尊严、伸张正义;另一个成了勇勐无畏的警察,维护百姓的安全。 因为他们都把今天遇到的事放在了心里,把肖时初对他们说的话牢牢记住了。 肖时初并不知道自己还客串了一把小学生的职业启蒙老师,她跟警察交代完来龙去脉之后,就带着两个小同学去最近的医院找王老师和萧杰了。 到了医院之后,萧杰已经看好伤了,脑袋上和胳膊上都被包扎了起来,看着有点吓人,起码他的两个同学看见他这幅模样之后,都小心翼翼地,不敢离他太近,生怕不小心碰到他,害得他伤得更重。 “萧杰,你伤得这么严重啊?”温同学一脸担心地看着他问。 萧杰笑着摇头,刚要回答,但一不小心扯到脑袋上的伤口,顿时脸色一变,眉头都皱紧了。 王老师连忙说道:“萧杰,你千万别乱摇头,医生刚刚说你脑袋可能被撞成脑震荡了,得躺床上好好休息才行。” 温同学见状也吓了一跳,连忙说:“对对,萧杰,我刚刚就是问问,不回答我的问题也没关系。” “脑震荡了?”肖时初有些惊讶,没想到萧杰伤得比自己想得要严重一些。 “对,除了脑袋上的伤,他左手小臂虽然没骨折,但也骨裂了,刚打了石膏,他这回可是受了大罪了。”王老师叹了口气说道。 “他伤成这样,明天还不知道能不能按时回家。”王老师有些发愁,他们来参加比赛的预算都是有额度的,可萧杰受伤了,要是按时坐火车回去,说不定伤会更严重;但要是让他留下来住几天院,那他们的预算就超标了,回去之后要是报销不了,他也没钱还了,毕竟才借了肖时初几百块钱买轮滑鞋呢。 “王老师,我没关系的,是您太担心我了,医生才把我包扎得这么夸张。只要小心些,我可以暗示跟你们一起回去的。”萧杰非常懂事地说道,他聪明、敏感,知道自己要是住院,会让老师为难。 “好了,等我去问过医生,再来决定你明天要不要回去。”肖时初对萧杰道,“你别担心,要是你明天不能走,那我就留下来陪你,让你王老师先回去;要是你明天能离开,那我就帮你买张卧铺票,让你在卧铺上躺着回去,这样也不会加重你的伤,至于车费之类的问题,要是你觉得欠了我,那等你长大之后再还给我也不迟。” fo 萧杰出身孤儿院,最怕多花钱,肖时初很明白他内心的纠结。 果然听见她这么一说之后,萧杰顿时松了口气,本来紧拧着的眉头也舒展开了,他一脸感激地看着肖时初:“肖姨,谢谢你为我考虑得这么周全。” 肖时初摸了摸他的脑袋,说:“既然你喊我一声姨,我就把你当侄子了,当然得为你考虑好。” 王老师这时候也很感谢肖时初,说:“谢谢肖姐,不但是帮了小杰,也是帮了我。” 肖时初微笑着说:“客气了,我们出门在外都是自己人,当然得互相帮忙。” 说完之后,她就去找医生了解萧杰的伤势情况了。 1078、女主的恶毒养母(17) 问了医生,医生说只要小心些,萧杰是可以做火车的,于是第二天,肖时初就和王老师买了当天的火车票,打算直接回去了。 孤儿院院长看到脑袋和胳膊上都缠着绷带的萧杰时,吓得眼眶都红了,以为萧杰出了什么大事。。 “院长妈妈,你别担心,我没什么大碍,只是被撞了一下脑袋和手臂而已。”萧杰连忙安慰陈院长。 陈院长小心翼翼地,想摸又不敢摸他,说:“胡说,要是真的没什么大碍,怎么会包扎得这么严实?到底出了什么事?” 最后那句是问肖时初的,肖时初有些抱歉地说道:“我们在南城遇到了人贩子,萧杰被人贩子抢上了车,我追上去的时候车子翻了,萧杰这两个地方的伤是翻车时被撞伤的,需要好好休养。” “遇到了人贩子?还翻车了?”陈院长脸色都白了,忧心忡忡地说:“怎么南城真的这么乱?幸好小杰没事,要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院长妈妈,都是肖姨把我救回来的,要是没有她,我说不定就被拐走了。”萧杰连忙说道。 于是陈院长又连连对肖时初表示感谢,倒是肖时初对她的感激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小杰是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出的事,她答应了要照看好小杰,可这回却让他受伤回来了,肖时初怎么好意思接受陈院长的谢意呢? 把小杰送回了孤儿院,肖时初才彻底放下心来。 黎媛媛知道他们一行人在南城果然遇到了人贩子之后,便兴致勃勃地又跑来跟肖时初打听了,非要肖时初把事情经过跟她说一遍。 肖时初无奈,只好把事情跟她说了,黎媛媛听得津津有味,恨不得自己当时也在场。特别是听到肖时初赤手空拳就把好几个人贩子打倒,让他们无法逃跑之后,对肖时初的敬仰之情更是滔滔不绝了。 “老板娘,没想到你外表看着苗条纤瘦,没想到这么能打,你是不是学过武啊?在哪里学的?我也想学,这样就谁也打不过我了。”黎媛媛很是羡慕地说道,捏着肖时初纤细结实的胳膊看了又看。 “我确实练过,以前跟人学的,你现在想找也找不到了。你要是想学,直接跟你叔叔所见就是了,他可以直接给你请一個武术老师。”肖时初面不改色地扯谎道。 黎媛媛顿时眼睛一亮,问:“那你能不能当我的武术老师啊?我觉得你就很好,不需要叔叔帮我找什么武术老师了……” 肖时初毫不犹豫地摇头:“不行,我有自己的工作,没时间教你,请专业的老师才更适合你。” 黎媛媛失望极了:“你不是老板娘吗?店里的工作交给芳芳姐就好了呀!我让叔叔给你付学费啊。” “不行的,店里有些工作王芳没办法代替我。”肖时初依旧不肯答应。 于是等黎晧来接侄女的时候,黎媛媛都无精打采,恹恹的。 “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还是遇到不开心的事了?”黎晧关心地问侄女。 “老板娘不肯当我的武术老师,叔叔,要不你去帮我说服一下老板娘?我真的想让她教我嘛!”黎媛媛把希望放在了黎晧身上。 黎晧听见她的话,顿时一怔,问:“肖小姐还会武吗?真看不出来。” “是吧?我之前也没看出来,但他们这回在南城遇到了人贩子,老板娘特别厉害,把好几个人贩子都打趴下了,一个都没落下,我也想像她这么厉害……”黎媛媛滔滔不绝地夸了半天肖时初。 黎晧则越听侄女的话,眼睛越亮,他觉得肖时初就像座宝山,越是挖掘,发现的宝藏便越多,他觉得肖时初整个人都是按照他的喜好长的,每个优点都长在他的心尖尖儿上。 也许有的男人觉得会练武的女人粗鲁,毫无女人味,更喜欢柔弱而毫无缚鸡之力的女子;但黎晧不一样,他就喜欢飒爽酷帅的女人。 他小时候跟着爷爷看戏曲,最喜欢的就是穆桂英挂帅这一出戏,最欣赏的就是穆桂英这样英姿飒爽,上得了战场,跟男人相比毫不逊色的女人。 肖时初的存在,让他觉得找到自己的穆桂英,因此看着肖时初的眼睛都特别亮了。 “肖小姐,没想到你给我的惊喜越来越多了,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当媛媛的武术老师吗?”黎晧一下子就跟侄女有了共同认识,想把肖时初拉得跟他们的关系更亲近。 肖时初依旧是毫不犹豫地拒绝,即使黎晧那双幽深迷人的眼睛看着她的时候,让她的心动摇了,但也只是动摇了一下下而已,并没有让她失去理智。 黎晧没有办法,只能失望地带着垂头丧气的侄女回家。 黎媛媛第二天并没有出现在肖时初的店里,肖时初也只是以为她学习忙,没时间来了,而且自己昨天那么无情地拒绝了她,她应该跟自己闹别扭了,因此并没有太在意。 然而,等到下午,黎晧照例到了她店里,没看到黎媛媛,问肖时初:“肖小姐,媛媛呢?她去哪儿了?” 肖时初说:“她今天没有来我这里啊,你不知道吗?” “什么?她明明说过会来找你,你今天真的没见过她来吗?”黎晧听见她的话,顿时一惊,急忙问道。 肖时初也有了不好的预感:“真的没有,她没有出现,不信你可以问问莪的店员和隔壁的店家。” 黎晧顿时脸色难看极了,连忙到隔壁去询问了,肖时初也跟在他身后,听见他着急地询问别人今天有没有见过自己的侄女。 等得到失望的答案之后,他整个人都灰暗下来,连忙打电话安排人去找人了,肖时初也顾不上店里了,帮忙寻找黎媛媛。 黎晧打了电话问了一圈跟黎媛媛同龄的世交孩子,询问他们今天有没有见过媛媛,但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 “要不然,直接报警吧。”肖时初脸色也不好看,提议道,黎媛媛毕竟说了回来自己这里,却没看到人,怎么说都跟她扯上了关系,她不能不管。 。顶点手机版更新最快网址: 1079、女主的恶毒养母(18) 黎晧听从了肖时初的建议,真的报警了,然而刚报警,他就接到公司助理的电话,说有一封紧急加快信送到了公司前台,要求他第一时间拆开来看,否则如果耽误了事,让他责任自理。 黎晧本来根本不想理会,毕竟他现在正在担忧无端端失踪了的侄女,没有心思理会什么信件。 但肖时初在一旁听见了他和助理的通话,在他挂掉手机之前,劝他道:“你还是回去看看那封信吧,说不定那封信有媛媛的消息。” “什么?媛媛从来不会给我写信,她都直接给我打电话……”黎晧第一反应是觉得不可能,然而刚说完他就脸色煞白,显然想到了自己极度不愿意去想的那种可能,还是最坏的可能。 “你的意思是,那封信可能是绑匪送来的?”黎晧虽然语气还保持着稳定,但双手已经紧紧握成了拳头,显然内心极度不平静,他声音艰涩地说,“有人绑架了媛媛?” 肖时初虽然不想点头,但为了避免耽误时间,还是狠心地点头,说:“你现在直接让助理拆了信,看看到底是什么内容吧。” 黎晧连忙按照肖时初说的话,让助理拆信了。 没过一会儿,手机里就传来助理惊慌失措的声音:“黎总,不好了,这是一封绑架信,信里面说您的侄女黎媛媛正在他们手里,让你准备好一千万现金去赎人,等您凑够了钱,明天他们就会告诉您,在哪里交易,还有,他们警告您不要报警,否则黎小姐的安全就不能保证……” 黎晧听见助理的话,握住手机的手已经用力得发白了,他低低地说:“迟了,我刚刚已经报警了。” “那、那现在怎么办?”助理慌张地问。 “先筹钱。”黎晧声音冰冷地说道,“把我所有银、行账户里的钱都取出来,要是不够就用公司里的。” 他极力保持着冷静,开始想办法筹钱。 肖时初等他打完了电话,才对他说:“要是没有凑够钱,我这里还有一些。” “不必,钱凑一凑就够了,只是我希望你能帮忙保密我报警的事。”黎晧脸色凝重地说道。 饭团探书 “好,我会保密。”肖时初毫不犹豫地答应道,“还有什么是需要我帮忙的吗?” “现在得找到媛媛是在什么时候、在哪里被绑走的,有没有目击者……”黎晧深吸了一口气,“只有多收集到有用的信息,才能更快找到绑匪。” “好,我会帮忙调查。”肖时初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现在并不是二十几年后到处都是监控的时候,想要找人基本不可能通过监控了,肖时初只好使用最基本的方法,在黎媛媛从家里到她服装店的这条路上走访查探,询问路边店铺里的人有没有见过黎媛媛。 黎媛媛平时去肖时初店里,并不是坐自家的车子,而是坐公交车来的,劫匪不可能在公交车上绑黎媛媛,因此重点要排查的是黎媛媛从家里出来到公交站的路段,以及肖时初的服装店所在的步行街到公交站到肖时初店里的这个路段。 步行街人多,肖时初和黎晧几乎问过了所有的店铺的人,他们都说今天没见过黎媛媛,于是基本可以排除黎媛媛在这段路程失踪的可能。 于是肖时初和黎晧把重点放在了从黎家到附近最近公交站的距离。 黎晧让人把那段路一寸一寸地检查,任何可以的东西和地方都不能放过,肖时初也跟着排查,她眼力好速度快,所有可疑的地方都不可能错过。 终于,肖时初在公交站往黎家方向走的一百二十米处的路边绿化带里,找到了一根粉色带着一颗白色珍珠的发绳,肖时初见过黎媛媛用这样的发绳,她起来,问黎晧:“这是你侄女的发绳吗?” “是!是她的。”黎晧激动地接过那根发绳,眼眶都红了,紧紧盯着那根发绳,“绑匪就是在这里把媛媛带走的?” “得看看周围有没有挣扎过的痕迹……”肖时初说道。 “挣扎?”黎晧听见这个词,额头的青筋都起来了,想到了自己侄女可能会遭受到的事情,他牙关都要紧了,但还是很快就平静下来,让人重点搜查这里。 果然很快就被发现绿化带里一米高的小树丛有被人用手狠狠薅过的痕迹以及树丛底下的泥土有被踢翻的痕迹。 只是虽然找到了黎媛媛是在这里被绑走的,却没办法她被绑去了哪里。 黎晧只好一边准备绑匪要求的一千万现金,一边期盼警察能尽快找到绑匪。 肖时初倒是想找些自己空间里的小东西出来帮忙找人,只是这个世界是个很正常又很普通的无灵世界,她没办法用玄学方法,也没办法用星际上的寻人机器人。 最后她翻了翻空间里压箱底的东西,把在空间的山林里养得膘肥体壮的一只大狗提了出来,这只大狗在某个世界是只警犬,时初在那个世界是个警察,就跟这只警犬搭档,所以警犬退役之后,她就把它留在了自己空间里。 它在空间里生活了那么久,灵性肯定更强了,说不定还开了智,以后能继续走妖修之道。 “黑沙,能帮我找一个人吗?”肖时初问大狗,大狗朝她摇了摇尾巴,十分人性化地看了她几眼,然后对她叫了几声。 知道了它的意思,肖时初顿时放下了心,说:“黑沙,我把需要找的那人的衣服给你闻闻,你就帮我去找她现在所在的位置,只是可能会离得比较远,等你帮了我这个忙,我会好好报答你。” “汪汪!”黑沙又朝她叫了几下,肖时初便把从黎家拿到的黎媛媛的衣服给黑沙闻了闻。 黑沙嗅了好几一会儿,便开始朝着一个方向跑去,肖时初连忙开着车子跟上。 幸好黑沙已经在空间里强化了身体素质,因此即使跑得很快、跑了很久,也依旧没有累趴下,肖时初紧紧地跟在它身后,生怕一放松就跟丢了。 1080、女主的恶毒养母(完) 肖时初早在出发之前,就已经提前给黎晧打了电话,告诉他带人跟上自己这辆车,黎晧从警察和他派出去的那些人那里得不到更好的调查结果,于是二话不说,选择相信肖时初,自己带着人往肖时初这边赶来。 黑沙是只十分健壮的前警犬,在肖时初的伴生空间里生活了许多年,本事不但没落下,反而更精进了,从周围浑浊不清又密集的气息中寻找那点点属于黎媛媛的独特味道。 终于跑了一个多小时之后,黑沙带着肖时初出了市区,到了在郊外与隔壁市相接的“三不管”地带。 这边在十多年前有不少人在这里开设工厂,但因为政策变化、老板经营不善、技术落后跟不上发展或者对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这里的工厂早已经关闭了,即使有些没关闭的也都搬迁离开了,因此这里只剩下许多废弃了的工厂,倒是很合适拿来当绑架、藏匿黎媛媛的地方。 肖时初刚进入这片满是废弃工厂的地方,就从车里下来了,改为步行。 毕竟开车的噪音太响,动静太多大,容易打草惊蛇,肖时初便下车悄悄地跟在黑沙身后,如同幽灵般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黑沙回头很人性化地看了她一眼,并没有发出叫声,还很懂事地也放慢了脚步,配合着肖时初潜入绑匪所在地方的打算。 走了十多分钟之后,黑沙带着肖时初走到了一间七八十平方米、分为里外两个房间,看式样像是以前的办公室的废弃屋子背后。 “大哥,咱们真的不能动这个黎家的大小姐吗?她长得细皮嫩肉的,又年轻漂亮,我还没玩过这么好看的女人呢,真想试试啊。”一个猥琐的男声嘿嘿地说道。 肖时初顿时心下一沉,绑走黎媛媛的绑匪果然藏在这里,而且还对黎媛媛有不轨之心,万幸似乎他们还没有对黎媛媛下手。 “你闭嘴,姓黎的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们要是敢动他妹妹,这辈子就别想活着出去了。”另外一个听声音年纪比较大的男人斥责道。 “可是跟咱们谈生意的那人不是说随便咱们怎么处置这黎大小姐吗?我只是想常常这位大小姐的滋味,又不打算要她的命,这也不行?”那个猥琐的男人不服气地说道。 “你能不能用你那装满水的脑子想想,咱们干这一票最大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钱吗?只要有了钱又跑出国去,到时候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这乳臭未干的大小姐有什么好值得你惦记的?真是没出息,老猴子,我看你迟早得死在色字上……”年长些的绑匪没好气地说道。 …… 几个绑匪又互相对骂了几句,肖时初仔细听了一下,发现说话的有五个人,不排除没有出声的,看来这帮人对黎媛媛非常重视,否则不会让这么多人来看着她。 不过肖时初并没有听见黎媛媛发出的任何声响,只能确定她在这个破房子里,却不能确定她在哪个位置。 如果是在外面空旷毫无东西遮挡的地方,肖时初能毫不谦虚地肯定自己一个人就能解决这几个绑匪;但现在他们藏在这屋子里,肖时初不可能在同一时间解决掉他们,要是跟其中某个人动手,那肯定会惊动剩下的绑匪,那么黎媛媛的安全就没办法得到保证了,她不能冒这样的险。 因此她只能暂时潜伏下来,想等黎晧他们赶来再做打算。 又过了半个小时之后,黎晧他们才终于到了,幸好他们那边也有经验丰富的警察带着来,并没有惊动那些绑匪。 肖时初跟他们会合之后,暂时返回,找了个离绑匪所在的废弃屋子比较远些的地方,开始商量解救黎媛媛的方法。 肖时初把自己观察到的事都告诉了黎晧和警察,又跟他们商量了好几个比较可信的方法。 黎晧知道妹妹就在不远处,已经心急如焚,但越是这种紧急的时候,就越不能着急,这点道理他还是清楚的,因此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听从警察和肖时初的提议,不让个人情绪影响拯救侄女的计划。 知道绑匪人数不少,大家最后商量出来的最好办法,就是“声东击西”以及“调虎离山”。 首先派出的是黑沙,它再聪明机灵,在绑匪眼里也只是一只狗。 肖时初抓了把地上的泥土把黑沙油光发亮的毛发弄得乱七八糟,脏污不堪,黑沙十分嫌弃,很想甩掉身上的泥土,但被肖时初强硬按住了。 被弄成了流浪狗的黑沙大模大样地往绑匪所在的废弃屋子走去,特意发出了不小的声响。 “什么人?!”那些绑匪本来就处在最警备的时候,突然听到声响,顿时警惕地四处张望。 黑沙不会说话,自然没有人回答他们,结果绑匪面面相觑,最后那个老大派了两个人出去查探:“猴子和老三出去看看,剩下的人看紧了黎大小姐。” 猴子和老三于是出门去查看,黑沙又故意弄出了一点声响,过了一会儿后,猴子和老三松了口气的声音就传了进来:“老大,没有人,是一只流浪狗。” 紧接着猴子又惊喜地说道:“嘿!这只流浪狗长得还挺肥,我们抓来宰了吃吧!明天还有好大一场仗要打呢,光是吃馒头没点肉我们可受不了啊,这只狗够咱们几个人吃了……” 当老大的不想节外生枝,连忙喊道:“要是没事就赶紧回来,这种时候还吃什么狗肉?等黎家的钱到手了,你们想吃龙肉都行,现在就忍忍吧。” “老大,反正那丫头被绑着,根本用不着好几个人看着她,我们找点事情做打发时间也好嘛,不会碍事的,而且狗肉可香了……”猴子不肯罢休,果真带着老三去捉黑沙了。 言情 老大气得不行,想把人抓回来,奈何猴子和老三已经追着狗跑得老远了,他不能远离人质,只好作罢。 猴子和老三这一去,自然就没了下文,被黑沙直接带到警察面前了。 这下好了,抓住了这两个绑匪,就能审问出废弃屋子里的具体情况了,包括多少个绑匪,有多少武器…… 1081、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1) 两个绑匪的落网,让黎晧和警察们的人质拯救计划安全迅速了许多,因为肖时初身手好,身材又苗条,便被分配了一个最适合她任务:直接爬上绑匪所在的废弃屋子的楼顶,从楼顶滑落到黎媛媛被藏匿所在的房间的窗户,撬开窗户、从窗户进入房间,拯救黎媛媛。 那几个绑匪大概太过于相信自己的能力,又觉得黎媛媛只是一个柔弱无助的弱女子,被绑住了根本不可能逃得了,因此绑匪们直接把她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只让两个人在门外守着,就觉得能万无一失了。 这刚好方便了肖时初。 肖时初利索地从楼顶滑落到窗户的位置,拿出一把铁钳,用力地剪断了窗户上因为废弃已久而生锈的防盗网钢条,掰出一个可供她进入的小口,然后像条滑熘的鱼一样灵活地从小口钻了进去。 本来蜷缩在屋内墙角,听到声响更是惶恐绝望的黎媛媛,看到进来的居然是肖时初,瞬间眼泪就蓄满了眼眶,然后大滴大滴地掉在地上,眼里的绝望立马变成了惊喜。 幸好她嘴里被绑匪塞了抹布,否则肖时初都担心她看见自己会激动得叫出声,从而惊动绑匪。 黎媛媛看见肖时初彷佛看见了救世主,双眼红肿地看着她往自己走来,连眼都舍不得眨,生怕眼前的肖时初只是她的幻想,一眨眼就会消失…… “嘘……”肖时初把食指抵在嘴唇中央,无声地示意黎媛媛不要发出声音,看见她忙不迭地点头,这才拔掉她嘴里的抹布,然后飞快地用刀子割断绑住她手脚的绳索。 做完这一切的时候,门外的绑匪根本没有任何发现。 肖时初又扶着黎媛媛到了窗户边,把从楼顶伸下来的绳索绑在黎媛媛腰间,让她从窗户那个口子钻出去,她便跟着钻出去,让黎媛媛紧紧地搂住她的脖子,然后背着她,抓住绳子悄悄地又爬上了楼顶。 一直在外面监控着肖时初行动的警察看到她把黎媛媛救出来了,于是再无后顾之忧,立刻毫不犹豫地冲向了废弃屋子,跟绑匪交起手来。 本来绑匪看见警察来了,还想把黎媛媛抓好出来当人质,然而没想到,他们冲进去之后才发现黎媛媛早就没影儿了,地上只剩下几截断掉的绳子…… 没了人质在手的绑匪根本不是警察的对手,十多分钟后,全部绑匪就成了瓮中之鳖,全被警方抓住了。 终于安全了的黎媛媛,看见黎晧一脸担心地朝她走来,顿时眼红又红了,扑到黎晧怀里,丝毫不顾形象的嚎啕大哭起来,哭声震天,彷佛受了天大委屈的孩子在父母面前才终于彻底释放出自己的慌张和惶恐,她也确实受了天大的委屈,在场所有人都不会为此而笑她。 绑架黎媛媛的幕后主使是跟黎家有仇的前生意对手,之所以是前对手,是因为他已经破产了,他觉得自己家会破产全都是因为黎晧,知道黎晧最在意自己的侄女,于是绑架了黎媛媛,想给黎晧致命一击,让他无暇顾及工作,然后联合黎家其他敌人,趁机攻击黎家的企业,最好让黎家也能破产。 黎媛媛救回来之后,黎晧就忙着反击敌人了,担心侄女的安全和心理,又把她送到了肖时初这里。 肖时初倒是无所谓,她觉得自己这辈子跟孩子挺有缘分,萧杰和黎媛媛明明跟她毫无血缘关系,却偏偏跟她都挺合得来,而她也愿意纵着他们俩。 黑沙自从在绑架桉里帮了大忙,出了大大的风头之后,就不愿意回到肖时初的伴生空间了,它想在外面浪。 而肖时初之前为了让它的出现合理,就说它是自己早就养着的狗,因此也不能随随便便就让它消失,便只好让它继续出现在人前了。 警察见识了它寻人的本事,对它十分觊觎,于是经常找肖时初借狗,让它帮忙解决问题,每次黑沙都十分完美的完成了任务,于是它的名声渐渐地在警方那里大了起来,就连周边的警局都会把它借去帮忙,最后它成为了远近闻名的破桉神狗…… 这是肖时初万万没想到的,不过她见黑沙不但没有嫌烦,反而还挺享受的,便没有阻拦它了。 经历了黎媛媛的绑架桉之后,黎晧跟肖时初渐渐日久生情,在一起是迟早的事。 萧杰成了学校里的计算机小天才,大学毕业之后自己创办了一间科技公司,又兼职成为保密部门的信息技术安全顾问,前途无限,不过他走得再高,在肖时初面前都是乖乖的模样,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钱都给肖时初,美其名曰是报答。 至于小云,她这辈子没有被肖时初收养,在孤儿院平平安安地长大,最后也进了娱乐圈,跟她的男主角有了交集,只是不知道最后会不会终成卷属。 ———————————————————————————————————————————— 时初刚进入这个新世界,就听见旁边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声充满担忧地说道:“杜香,世子妃又被老夫人喊去责骂了,说世子妃善妒,自己不能生孩子,还巴着世子,不肯让世子纳妾生子,并不是合格的侯府世子妃,老夫人还责令世子妃尽快给世子纳妾……这可怎么办呀?世子妃现在肯定很难过……” 时初边听着边接收原主的记忆,原主名为杜香,是安定侯世子妃的陪嫁大丫鬟,从小就跟在世子妃身边长大,对她忠心耿耿。 而刚刚说话这位,同样是世子妃的大丫鬟,名为忍冬,世子妃身边的两个大丫鬟起的名字都是中药名,跟侯府那些花儿草儿的丫鬟名很好区分开来。 忍冬忧心忡忡地说了好一会儿,都没听见杜香的回应,明明平时杜香知道世子妃受了委屈,那是比她自己受了委屈还要难过的,但这会儿她却毫无反应,忍冬便忍不住疑惑地看向她:“杜香,你怎么了?没听见我刚刚说的话吗?世子妃现在不知道多难过,我们得好好安慰她才好啊。” “我们当丫鬟的安慰她有什么用?世子妃更希望得到世子的安慰吧?”时初努力模彷原主的语气,回答道,“等世子回来好好地劝说一番,世子妃就能释怀了。” 1082、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2) “可世子还要很久才能回来,现在世子妃都把我们撵出来了,自己一个人待在屋里头,我怕她把事情闷在心里,要是生病了可怎么办?”忍冬也是个对世子妃归云来很忠心的丫鬟,是真心实意为自己的主人着想。 “那咱们就先进去看看?”时初不好违背自己此时的人设,便同意道。 “好,我去给主子端一碗莲子羹来,让主子下下火,消消气,别因为老夫人那些话把自己憋坏了。”忍冬说完,便风风火火地往厨房去了。 时初便趁这个机会整理原主的记忆。 原主从小就被家里人卖进了归家,后来因为个性沉稳又手脚利索,模样也清灵可爱,于是被归云来的母亲挑选为自己女儿的贴身丫鬟。 只是归云来五岁的时候,疼爱她的母亲就生病去世了,她爹归觉很快就续娶了黄氏,黄氏是个面甜心狠的典型后娘,在归觉面前对归云来千好万好,但一转头就暗示下人奴仆苛待她。 等到黄氏生下了儿子,那就更变本加厉了,连在归觉面前也不再掩饰对归云来的不喜,归觉本来就更喜欢继妻以及继妻给自己生的儿女,因此对归云来被苛待的事情视而不见。 归云来在家里的日子便越来越难过,但她年纪小,没有办法反抗,只好忍耐,等到她终于长到十二三岁,终于积攒了一些能力,便暗戳戳地用计策算计了黄氏和她的儿女几次,挑拨他们之间的感情,闹得归觉这个父亲也不得安生。 大概是因为从小在后娘手里艰难长大,归云来很有心机手段,再加上她继承了亲生母亲的美貌,因此早早就开始为自己的终身大事打算,她并不指望后娘亲爹给她挑选好夫婿,因为她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她自己细细地挑选了京城里跟她年龄相彷的少年郎君,终于选中了安定侯世子——张启山。 于是她设计了一出戏码,去参加某府宴会的时候,跟丫鬟偷偷地躲在一处假山里哭,哭诉自己命运悲惨,以后不知道会落得个什么下场,又说丫鬟跟着自己遭遇不幸,要先给丫鬟找个好归宿,丫鬟不肯丢下主子,誓要与主子同甘共苦,归云来苦劝无果,最后主仆两人抱在一起痛哭…… “偷看”到这一出戏的张启山顿时被哭得梨花带雨、动人至极的归云来吸引住了,他惊觉世界上原来还有这么美好、善良、可怜又急需他拯救的女子…… 被成功挑起了保护欲的张启山毫无悬念地掉进了归云来精心为他制造的情网,两人之后又经历了许多事情,张启山对她的感情越来越深,最后不顾家里人的反对,极力要迎娶她为正妻。 本来以归云来的家世,是配不上安定侯世子的,毕竟她爹只是个礼部侍郎,眼看着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大出息,跟简在帝心的安定侯府完全无法比,但张启山被归云来迷得神魂颠倒,放出话来说非她不娶,如果这辈子娶不到她,他宁可出家当和尚。 当父母的总是拗不过孩子,归云来最后如愿以偿嫁给了张启山,成了安定侯世子妃。 虽然这场亲事是她算计来的,但张启山婚前婚后都对她很好,千娇百宠又百依百顺,最后终于把她坚硬的心软化了,她也爱上了张启山。 如果故事只是到这里,那这场亲事就是男女主先婚后爱的正常圆满人生了。 然而现实没有那么圆满,归云来因为小时候被黄氏苛待,身体受了寒不易受孕,嫁给张启山三四年了都没有身孕,让本来就不喜她的安定侯夫人更不满了,勒令她不要霸占儿子,她自己不能生就让其他女人生。 张启山深爱妻子,刚开始还是替归云来顶住了来自侯夫人的压力,说他自己不愿意有其他女人,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成亲六年了,归云来还是没有怀孕,张启山自己也抵挡不住了,归云来于是重新面对了来自侯夫人的责难。 她根本不愿意跟别的女人分享丈夫,但丈夫作为侯府世子,没有子嗣就会地位不保,那她也无法维持自己的身份,因此迫不得已之下,她还是痛苦地妥协了。 但侍妾的人选她要自己决定,她挑选了原主,原主父母亲人早就不知下落,又从小跟在她身边长大,对她忠心耿耿,绝对不会背叛她,即使做了丈夫的侍妾,生下孩子,她自己的地位也不会不稳。 原主其实根本没想过要成为主子丈夫的侍妾,但她没有选择的余地,忍冬那时候已经成了亲,自然不可能当侍妾;只有她想着不成亲,一心自梳要一辈子伺候主子,所以还单身,而对于其他更年轻漂亮的丫鬟,归云来则根本相信不过,因此归云来觉得还是她这个从小跟着她的丫鬟最可信。 原主无法拒绝归云来的安排,最终还是成了张启山的侍妾,但张启山对原主没什么感情,一心爱着归云来,因此跟原主有名无实,原主松了口气,安安分分地当她有名无实的侍妾。 但是纳妾了好几个月,原主依旧没有身孕,安定侯夫人起了疑心,一调查,发现儿子居然根本没有跟原主同过房,顿时火冒三丈,把原主和归云来都喊去骂了一顿。 在侯夫人的逼迫之下,归云来没有办法,只能劝张启山跟原主同房,张启山不肯,跟归云来大吵了一架,跑到书房里借酒浇愁,喝醉了,跟在他身边的贴身侍从是侯夫人的人,于是把喝醉了的张启山扶到了原主的院子,让原主照顾他。 于是张启山就毫不意外地跟原主酒后乱、性了。 第二天醒过来之后的张启山怒火中烧,觉得都是原主勾、引他,于是狠狠地责罚了一顿原主,还想把她发卖出去,想抹除这个污点,最后还是被得知消息赶来的归云来阻拦了,原主才没有被卖掉。 跟张启山有了真实关系之后,原主依旧对归云来忠心耿耿,但归云来对原主的感情就十分复杂了,一方面,是她自己主动把原主提升为丈夫的侍妾,但另一方面,得知自己的丈夫和别的女人有了亲密关系,她就过不去心里的那道坎。 1083、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3) 在那样复杂又矛盾的心理冲突之中,归云来对原主渐渐地疏远了,张启山又很不喜欢原主,原主在府里的日子就越来越难过了,更何况那一次她并没有成功怀上身孕,就连侯夫人也觉得她没用。 张启山因为原主的事开始跟归云来虐恋情深,不停地误会、争吵、和好,然后又误会、争吵、和好……周而复始、循环往复,原主就成了他们夫妻俩打擂台的工具,不管他们为什么发生矛盾,最后都会把原主拉出来当他们斗法的工具。 原主毫无反抗之力,两人都是她的主子,她只能逆来顺受,默默忍受他们给予的惩罚。 在这出虐恋情深的爱情戏码里,“恋”和“情深”是属于张启山和归云来这对男女主的,而“虐”才是原主这个炮灰的,不管是虐身还是虐心,反正最终只有她一个人受伤,人家夫妻俩舍不得虐对方,可不就紧着她来虐吗? 一个觉得,这是你最忠心的丫鬟,连丈夫都舍得跟她分享,那我就偏要狠狠折磨她,打你的脸! 另一个则觉得,这是你有名有实的侍妾,是你的人,我虐她就等于虐你! 原主:……快让我死了吧…… 时初只想骂人,这操、蛋的人生,当妾室又不是原主自己愿意的,归云来和张启山自己要虐恋情深,凭什么把无辜的人牵扯进去?谁要让他们伟大爱情的炮灰?! 就这么虐了原主好几年之后,归云来突然有一天居然怀孕了!这可是惊天的大喜讯,于是一瞬间,归云来成了全侯府的大宝贝,谁也不敢招惹她,就盼着她肚子里宝贵的一胎能顺顺利利生下来,而张启山也激动地和归云来和好了,化身妻奴,彷佛之前的一切误会争吵都从来没有发生过,他们又是恩恩爱爱的夫妻了。 至于原主,那就很惨了,主母有了身孕,她就是最碍眼的人了,府里那些狗眼看人低又心思灵活的人,便自作主张地认为归云来肯定不想看见她这个破坏了主子夫妻感情的人,于是暗戳戳地给原主使绊子,故意送来最低等的饭菜、大冬天克扣她的碳火和被褥厚衣、生病了故意瞒着不给请大夫……于是磋磨着、磋磨着,她没能熬多久就悄无声息地死在了破败的院子里。 而张启山得知原主的死讯之后,还不满地骂了一句晦气,让下人赶紧处理掉她的尸体;归云来得知之后,哀伤地为原主叹了一口气,掉了几滴眼泪,张启山连忙安慰她说,是原主没福气,不值得为她伤心,归云来则摇头说,她与原主从小在一处儿长大,情同姐妹,没想到她就这么去了…… 好一个“情同姐妹”,作为一个对自己的院子有无与伦比的掌控力又心思深沉深谙人性阴暗面的世子夫人,原主被苛待的事,她能不知道? 只不过因为她对原主曾经跟张启山有过一段的事情耿耿于怀,才假作不知道,顺水推舟地让其他人解决掉原主这个眼中钉、肉中刺罢了。 她要跟丈夫和好如初,那原主这个插在他们之间的侍妾就不能存在,只有原主死了,她才能真的跟丈夫再无芥蒂。 说什么情同姐妹,最后也只不过是假假地流两滴眼泪,连给原主办后事都不管,虚伪至极,最后还是忍冬这个同情原主遭遇的昔日姐妹,买了个简单的棺材,把她好好地安葬了。 原主的一生,就是悲剧的一生,她身不由己,从小就被父母发卖为奴,好不容易陪着主子在后娘的手里艰难长大,最后还被自己忠心维护的主子亲手推入泥淖,成为命如浮萍的侍妾,最后还要被磋磨至死。 时初如今成了原主,自然不可能再乖乖地让归云来提拔成张启山的侍妾,事实上,她现在连当丫鬟都忍受不了,她决定找个机会赎身,离开安定侯府。 当然了,现在并不是赎身离开的好时机,归云来虽然口口声声说跟原主情同姐妹,最信任原主,但都只是嘴上说说而已,目的是为了让原主对她更死心塌地,是拉拢奴仆的一种手段;而实际上,她对原主也只不过觉得是个比较好使唤的丫鬟。 在她心里,她有权利吩咐原主做任何事,让原主生就生、让原主死就死,否则在原世界剧情里,她怎么会不顾原主意愿,直接指定原主当张启山的侍妾?又怎么会在她简直怀孕后,就默许让其他人磋磨死她? 像归云来这样心思深沉的女人,是不可能无端端地让原主一个大丫鬟赎身离开的,毕竟一来原主还算好使唤;二来原主从小跟在她身边,知道她不少秘密,她担心原主离开后会泄露秘密。 所以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归云来是不可能同意时初离开的,不过时初也不着急,反正她能想到办法。 整理完原主的记忆后,忍冬很快就端了莲子羹回来,时初便跟着她一起走到正房门外,开始敲房门。 “世子妃?世子妃?奴婢端了一碗莲子羹来,主子要不要尝尝?”忍冬轻声细语地询问道。 “进来吧。”屋子里传出一个疲惫的声音。 时初于是和忍冬走了进去。 只见屋里的凋花大床上躺着一个眉目娇艳的年轻女子,正是世子妃归云来,她长得很好看,否则不会轻易让张启山为了迎娶她而闹死闹活。 但此时她娇艳的脸上浮现出一种难得一见的疲惫和憔悴来,显然被婆婆喊去骂了一顿,心情不佳。 “主子,您千万别把老夫人的话放在心里,孩子的事心急不来的,说不定现在只是主子您和孩子的缘分还没来,等到合适的时机,小主子就来了……”忍冬心疼地劝说归云来,她作为奴婢,说这些话其实已经越矩了,只是归云来向来觉得自己宽和大度,所以不会在意。 《重生之金融巨头》 而时初也在一旁符合道:“对啊,奴婢听一个老婆婆说过,想要孩子也得保持好心情,心情抑郁的话,就算孩子真的来了,也有可能保不住的……” “就是这样,主子您得保重好身体啊。”忍冬连忙说道。 1084、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4) 归云来终于在两个丫鬟的劝说下缓解了一点压抑的心情,起床梳洗一番后,慢条斯理地喝起了莲子羹。 “忍冬,上次你来给我说过,你父母已经给你定下了亲事,是你的表哥,是不是?”归云来由着忍冬帮她擦了擦嘴,然后问道。 忍冬脸上顿时红了,但还是点点头,大方地回答道:“是的,世子妃,之前奴婢的爹娘禀告过您,您宽和大度,同意了奴婢和表哥的婚事。” “那打算什么时候办婚事啊?”归运来又问,然后感慨了一下,“咱们三个从小一起长大,我早早嫁给了世子,你也已经定了亲,时间真是不饶人呐……” “世子妃您还年轻着呢,不必感慨伤怀,再说了,即使奴婢订婚成亲了,奴婢也照样会留在您身边伺候的啊。”忍冬轻声细语地说道。 忍冬跟杜香不一样,杜香是四五岁就被父母卖进归家,在归家无根无底的奴婢,但忍冬却本来一家人都是归家的奴仆,归云来出嫁后,她一家人就作为归云来的陪房一起到安定侯府来,继续伺候归云来。 “你是个忠心的,我和不想离了你和杜香两个人。”归云来笑了笑,说道。 然后她又像是不经意般询问杜香:“杜香,你的年纪也到了,不知道对自己的亲事有什么想法?要是看上了什么人,尽管跟我说,我给你安排。” 归云来说着,一双桃花眼定定地看着时初,虽然神情温和,似乎对时初非常关心一样,但时初能看出她眼里的试探之意。 时初垂了垂眼眸,按照原主的意思,回答道:“回世子妃,奴婢对婚事没什么想法,也没有看上过什么人,奴婢这辈子都不打算成亲了,只想一辈子陪在世子妃身边。” 一辈子是不可能一辈子的,时初如今这么说只不过是稳住归云来罢了,毕竟谁不希望自己的奴婢最好一辈子只围绕着自己这个主人转? 当然了,作为和善温柔的主人,归云来是不能这么无情的,因此她嗔怪地瞪了一眼时初,说:“你这丫头说什么胡话呢?好好的女子怎么能不成亲?你主子又不是那些苛待下人的人,哪里忍心看你一辈子没个着落?好了好了,我以后会好好帮你挑个好夫婿的,那些傻话可别再说了。” 时初心想,你以后确实给原主挑了个夫婿,十分大方地把自己的丈夫分享给她了,只是却又并不心甘情愿,最后还要彻底毁灭了那个身不由己的可怜女人才罢休。 如果早知道自己会落得那样的下场,原主也许就算以死抗争,也不会听从自己尽忠的主子的话。 归云来脸上带着笑,但却把时初仔细地打量了一遍,原主这副身体的容貌长得不错,唇红齿白,身姿窈窕,有种出水芙蓉的清纯之美,是个俏丽的小美人,当然了,原主如果长得不够漂亮,是没资格成为归云来身边的大丫鬟的。 归云来似乎第一次意识到了自己的丫鬟有着不俗的容貌,如果她不是个奴婢,而是个大家小姐,那上门来提亲的人肯定能把门槛都踏破了。 归云来虽然以前也倚重杜香,但也觉得她性子太过安静呆板,不像忍冬能说会道讨人喜欢,因此即使长得不错,但也没什么魅力。 可现在她并不这样认为了,虽然还没有弄清楚,但归云来敏锐地感受到了杜香似乎跟从前不太一样了,彷佛一个呆板的木偶被注入了鲜活的灵魂,变得灵动起来。 归云来忍不住想起了早上安定侯老夫人把她叫去之后说的事,老夫人骂她生性好妒,容不得丈夫身边有其他女人,但又久久生不出侯府的下一代,说她不是个合格的世子妃,让她好好地准备,给世子挑一个好生养的侍妾。 归云来本来打算把婆婆的话当耳边风,左耳进右耳出的,但此时不知道为何,看到杜香,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来:如果非要给丈夫找侍妾,那为什么不找知根知底、除了自己外就无依无靠,又对自己忠心耿耿的杜香? 归云来脑子不受控制地想了许多,连把杜香提升为侍妾后的利弊都考虑了一遍,越想越觉得这个想法是最合适的。 但到底她还想着跟丈夫一生一世一双人,因此只是想了想,归云来就把这个念头死死地压在心底了,她还想试试自己跟丈夫生亲生的孩子。 归云来的心底转了许多想法,脸上却面不改色,摆摆手让忍冬和杜香下去,自己则开始练字,平复心情,她向来是个好强又能忍耐的人,否则不会从一个亲爹不疼,后娘不爱的小官之女,嫁给位高权重的安定侯的世子,所以她并不因为安定侯夫人的责备而慌乱,做出冲动的选择。 天色快黑的时候,世子张启山终于下值回来了,时初看了看这个男主角,果然长得人高马大,风姿俊逸,一表人才。 能当上主角的人,自然不会有丑的,只是这个男主角,除了对自己的女主角上心、千娇百宠,对其他女人那就是如同秋风扫落叶般的冷酷无情了。 明明是他自己管不住谷欠望,却把过错怪在原主身上,最后还要把原主当工具人虐,真是令人厌恶之人。 时初忍住内心的厌恶帮他换好衣服,又帮忙摆好晚膳,准备这两人的饭食。 张启山见了归云来就跟黑熊见了蜂蜜似的,黏得紧,让日常见惯了的忍冬看着他们相处的模样,都会忍不住脸红。 忍冬和杜香在他们吃饭的时候出到门外候着了,他们俩吃饭的时候不喜欢有外人在一旁看着,所以每到这时候,杜香和忍冬便能得一会儿轻松。 “世子和世子妃真恩爱啊。”忍冬忍不住感慨道,“要是他们再有一个孩子那就再完美不过了。” 时初无所谓地附和一声:“是啊,可能,咱们主子真有福气。” “杜香,你真的想好了一辈子不嫁人吗?”忍冬想起之前时初说过的话,便好奇地问,“难道你就不想有个能依靠的人,生几个可爱的孩子?” 1085、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5) “忍冬,天底下没什么人是能永远依靠的。”时初忍不住想戳破她天真的想法,“就连生我的父母都能因为钱把我卖了,又怎么能希冀跟我毫无血缘关系的男人能成为我的依靠呢?难道你没有见过被丈夫殴打甚至被发卖的可怜妇人吗?” 忍冬顿时被她这番话噎得目瞪口呆,哑口无声,过了好一会儿后,她才反应过来,连忙说道:“咱们主子是世子妃,她会给我们撑腰的,咱们的夫家也不敢得罪主子……” 时初轻笑一声,说:“你说得没错,主子确实会为我们撑腰,但她能为我们撑一次、两次甚至三次,但她能一辈子给我们撑腰吗?就算真的能,那你好意思因为自己的家事一次次地麻烦主子吗?” 忍冬又被她反驳得无言以对了。 时初乘胜追击,继续说道:“而且,你想想,需要主子给自己撑腰的亲事,真的能幸福吗?即使丈夫因为畏惧主子而不敢亏待你,但心甘情愿对你好和满腹怨言被迫对你好,你觉得那个才是真的幸福?” 时初这番话犹如晴天霹雳,给了忍冬当头一棒,噼得她的脑子从未有过的清醒,她恍然大悟般说道:“杜香,你说得对,因为畏惧主子才迫不及待对我好,这种好是虚假的,我不稀罕。” 忍冬被时初一番话说得陷入了沉思,再也没有心思关心时初嫁不嫁人了。 之后的日子里,归云来继续被安定侯夫人刁难,要求她给自己丈夫纳妾,但归云来承受住了压力,张启山得知妻子被木器为难后,十分生气地跑去跟母亲吵了一次架,气得安定侯夫人连连骂归云来是狐狸精,骂张启山娶了媳妇忘了娘,但不管怎么样,张启山闹过之后,归云来终于有了喘息的时机,不再被逼的那么急了。 当然,她自己也希望能早日为丈夫生下孩子,这样她在安定侯府的地位才会更稳定,于是,她开始到处寻医问药,想要调理好身体,早些怀孕。 时初当了一段时间的大丫鬟,虽然工作并不繁重,主人对她的态度也不错,但她并不是也跟甘为奴仆的人,因此一刻都没有放弃过寻找机会离开侯府,赎身当平民。 很快,她要等的机会就来了。 京城突然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疫病,得病之人先是会发热、头疼,然后脸上、身上长脓疮,四五天之后脓疮爆破,然后很快就能结疤、愈合,但是愈合之后身上会留下非常明显的疤痕,几乎治不好,这就等于一旦患上这个疫病,即使没死存活了下来,也会毁容。 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是人,就不会不在意自己的容貌,因此即使这种疫病致死率不高,但因为毁容这一点,京城里的人就闻病色变,避之如蛇蝎,恨不得跟得了病的人隔离得远远的才好。 可惜这种疫病虽然致死率不高,但传染速度去非常快,短短七八天时间,就已经有好几百人出现了症状,而且患病的人还在不断增加,弄得京城人心惶惶,有些富贵人家的人都紧急离京避疫去了。 而不得不留在京城里的达官贵人,恨不得人手一个大夫,宫里更是把太医指使得团团转,勒令他们赶紧找出医治的办法。 这种古怪的疫病以前从来没有过,太医即使废寝忘食地研究,也不能在短短几天时间内就研究出医治方法,因此很快京城里患病的人更多了,甚至就连守卫森严的达官贵人府里都出现了患病的人。 安定侯府也不例外,即使安定侯夫人和世子妃这段时日耳提面命要求府中下人跟外人除非必要否则不来往,但千防万防,最终还是没能避免疫病在安定侯府出现。 厨房里一个采买的仆妇首先出现了发热头疼的现象,然后很快脸上、身上开始长脓疮,大家一看,这不就是那个疫病吗?于是顿时府中人人惶恐,生怕自己不下心被传染了。 最后还是安定侯吩咐把病人转移到郊外的庄子里去养病,把可能会传染的也送走。 至于主子的院子,看守得就更严格了,毕竟这种病可是会毁容的,对于普通人来说,毁容虽然有有碍观瞻,但只要不影响讨生活,那就不必太在意。 但对于那些富贵人家的主子来说,毁容就是非常严重的事了,男主子毁容,那仕途就断绝了,皇帝可不会要毁容的臣子;如果是女主子毁容,那就更惨了,注定会失宠于丈夫,如果是未出嫁的姑娘,那终身大事也跟着毁了,这辈子都别想嫁个好夫婿了。 时初自从知道这场疫病之后,立马就意识到自己可以利用疫病从安定侯府脱身,特别是安定侯府也有下人感染了,她就更是抓紧时间,特意给自己配制了一种能制作出跟这场疫病差不多症状的药来,然后毫不犹豫地给自己服下了。 《最初进化》 于是等到自己开始发热,时初就一脸惊慌地跟忍冬说:“忍冬,我好像发热了,你说我会不会也感染了疫病?” 忍冬吓了一跳,脸色顿时就白了,她还想身手来探时初的额头,给她量体温,时初连忙避开她的手,惶恐地说:“忍冬,你别碰我,万一真的是疫病呢?我不能传染给你,你赶紧离我远一点……” 忍冬眼眶一红:“不可能的,你一直没有出府,跟府里感染的几个人也没有来往,怎么可能会感染那种疫病?你别担心,说不定你发热只是感染了普通的风寒呢?” 时初苦笑着摇着头,说:“忍冬,你就别安慰我了,我生病了,不能再靠近主子,麻烦你跟主子说一声,我想告假去庄子里养病,如果以后我运气好能恢复了,主子不嫌弃我,那我就回来继续伺候主子,如果我真的毁容了,那就不回来玷污主子的眼了,到时候希望主子能大发慈悲,让我赎身出府才好了……” 时初一番话说得情真意切,她想要不留把柄、名正言顺地离开侯府,那就得做好表面功夫。 果然,听见她这一番话,忍冬顿时打恸,哭得泪流满面:“杜香!不会的,你肯定没事,我们说好了一辈子都要一起伺候主子的啊……” 1086、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6) 忍冬无法接受与自己日夜相伴的伙伴感染了疫病,命运莫测,因此迟迟不肯去报告给归云来知道,只一味地给时初买药、熬药,希望她真的只是得了风寒。 然而她终究是失望了,一两天之后,时初脸上就开始逐渐长了痘疮,她的那点侥幸一下子就没了,最后还是时初以死相逼,她才肯去告诉归云来。 归云来一听时初居然被传染了疫病,顿时连来报告的忍冬都默默地防备上了,当然,她面上一点儿都不显,只是十分担忧地蹙着眉,说:“杜香病了怎么不早跟我说?非要拖到现在出痘疮,无法遮掩了才来告诉我?唉,你们怎么这么傻?要是早告诉我,我还能为杜香瞒着,让她治好病再回来伺候我,但现在,她那么明显的症状都出来了,府里肯定是容不下她了,侯爷和老夫人三番五次警告过了,府里不能留一个染病的人,现在即使是我,也没办法护下杜香了……” 忍冬顿时眼眶一红,失望地说:“主子不能跟侯爷和老夫人求求情吗?杜香她身体很好的,这回被染病只是个意外,奴婢会照顾她,她不会再传染给任何人,您别把她挪去庄子啊……” 归云来也红了眼,说:“难道我就愿意看到自己的丫鬟被送走吗?但是我没有办法,老夫人正是看不顺眼我的时候,她正想抓我的把柄呢,都是我这个当主人的没用,护不住自己的下人,忍冬,我也是没有办法了。” 忍冬看到自己向来要强的主子都露出了罕见的脆弱,顿时不敢再帮时初求情了,连忙劝慰道:“不,主子,您现在在府里的处境也艰难,是奴婢越矩让您为难了,您放心,就算杜香不得不被送去庄子,奴婢也会请求庄子上的人好好照顾她的。” 归云来顿时作出一副感动的模样,说:“杜香有你这样的好姐妹真是三辈子修来的福气。你待会儿送她离开的时候,去我柜子里多拿三百两银子,留给她好好养病、养身子,算是我作为主子的一点点心意。” 忍冬听了,为自己和杜香有这么一个体恤下人的主子感到庆幸,于是在心里发誓以后要更好地为主子办差,绝对不辜负主子。 于是忍冬从归云来那里拿了三百两银子给时初,就不得不让人把她送去庄子上了,临走之前,她还跟时初说了许多主子对她们多么怜悯体恤的话,言下之意就是让时初感恩。 躺着装病的时初只觉得:姑娘,你的奴性太重了。 归云来生怕跟时初同住一屋的忍冬也可能染了病,因此找了个借口给她放了几天假,一直等到忍冬并没有染病的迹象,才让她回来伺候自己——毕竟一下子离了两个伺候她伺候得最好的奴婢,她这段时间总觉得处处不顺,新选上的丫鬟还对自己的丈夫心怀不轨,她就更不喜了,因此一确定忍冬身体健康,就立马宣她回来了。 忍冬当然不可能染病,时初给她自己配制的药虽然表现的症状跟疫病差不多,但其实并没有传染性。 时初终于如愿以偿被送到了庄子上,虽然她跟其他染了疫病的下人一样,一被送过来就被扔到了偏僻的破屋子里,任由她自生自灭。 不过这正是她想要的,她虽然表面上病得很重,但其实一下地就能活蹦乱跳,丝毫不妨碍她行动。 庄子里的人害怕被传染了疫病,恨不得离他们这些病人远远的,因此根本不会过来欺凌他们,只在一日三餐的时候,让一个走路都颤巍巍的老婆子把饭菜送到门口,至于病人有没有力气吃,那他们就不管了,死了是病人的命,活下来了那就是他们命硬。 时初并没有吃庄子里送过来的饭菜,她的伴生空间里什么美味佳肴都有了,因此窝在破屋子里“养病”的时间里,她每天都吃得饱饱的,精神比在安定侯府时还要好。 她并没有治疗自己脸上那些可怕又恶心的脓疮,事实上,在没有完全从安定侯府赎身离开之前,她都打算保留着。 庄子里还有其他染了疫病的下人,时初在晚上的时候偷偷去看过,只有两个病得比较严重,有生命危险,时初便把自己研制的药给他们喂下,保他们一命。 饭团看书 剩下的几个则已经开始好转了,脸上、身上的脓疮已经开始结巴痊愈,虽然疤痕无法消失,但却没有生命危险,时初并没有管他们。 他们毁了容是不可能回安定侯府继续伺候人了,最大的可能就是留在这庄子上当庄户,这样也不错,虽然辛苦了些,起码没有生命危险。 半个月过后,除了病得最严重那两个人还在休养身体,其他几个人除了身上的疤痕,已经恢复健康了,他们闹着要回去安定侯府,庄子的管事并没有阻拦他们,然而他们回到侯府,却并没有被接纳,而是被驱赶回来了。 一切都在时初的意料之中,于是她也开始饰演一个想要回到安定侯府继续伺候主子的丫鬟。 庄子管事看着时初脸上那斑驳可怕的疤痕,皱了皱眉头,说:“杜姑娘,老夫还是建议你不要回去了,以你现在这幅尊荣,侯府的主子不可能会留下你的。” “不可能!我跟主子从小就在一起长大,主子经常说跟我们情同姐妹,她不可能这么轻易就不要我的。我虽然毁容了,不能在人前伺候主子,但还可以在幕后给主子帮忙,比如看管主子的嫁妆钱财、给主子管账之类……”时初一副天真的模样反驳道,然后一脸怀疑地看着管事,“管事,你这么阻拦我,该不会是想留我在这庄子干粗活吧?我告诉你,我不可能留下来的!” 管事顿时被她这倒打一把的话气得脸都青了,见她铁了心要回去,便也不多管闲事了,省得好心没好报,因此没好气地说:“那姑娘你想回去就自己回去吧。” 时初于是包袱款款地回京了。 1087、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7) 时初走到安定侯府后门,跟守门的老王说:“王叔,我病好了,要回来继续伺候主子了,你开快给我我开门让我进去吧。” “你是哪个?”守门的老王看见眼前一张满是疤痕,几乎看不出本来面目的脸,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见了鬼,过了一会儿后才意识到是个活人,顿时没好气地问。 “王叔,我是世子妃身边的杜香啊。”时初丝毫不在意地在老王面前展现她那毁容的面貌。 “你是杜香?!”老王惊愕得说话的声音都大了,引得不远处的人都听见了,纷纷走过来看热闹。 “你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都毁容了,这可怎么办才好?你还年纪轻轻的,还没嫁人呢,唉……”老王是见过以前世子妃身边的大丫鬟杜香的,现在见了毁容的她,顿时可惜至极地感叹道。 “老王,你说这是杜香?世子妃身边的一等丫鬟杜香?”旁边一个虎背熊腰的仆妇语气尖锐地喊道,“杜香长得漂漂亮亮的,怎么会变成这样?” “听说她之前感染了那场疫病,现在病好了脸上的疤痕却没法治好,可不就毁容了吗?”另一个仆妇幸灾乐祸地说道,“也是可怜,不过杜香啊,你现在这幅鬼样子,想回到世子妃身边伺候是不可能了,转去倒夜香倒是可能,不过就算去倒夜香,你也得用布先把你这张脸蒙起来才行,否则要是吓到路人,那就造孽了,呵呵……” “陈家的,你这样说话就过分了啊!”老王听不过去了,瞪了一眼那仆妇道,然后又安慰时初:“杜香,你别听她胡说八道,你跟在世子妃身边伺候这么久,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世子妃肯定不会亏待你的。” yy 时初点点头:“我也是这么觉得的,所以才回来了。怎么?陈妈妈,难道在你眼里,世子妃就是一个薄情寡义、丝毫不顾情分的主子?连跟在自己身边十几年的丫鬟都说抛弃就抛弃?” “我才没有这么想!你别瞎说!世子妃宽和善良,奴婢最敬佩不过了!”陈妈妈顿时吓得脸色煞白,慌忙反驳道,要是世子妃听见时初这话,她还能得什么好?陈妈妈可不觉得世子妃会对自己心慈手软。 时初轻哼了一声,便不再管她了,这个陈妈妈以前还想替原主说亲,让原主嫁给她的儿子,毕竟那时候原主是世子妃的大丫鬟,前途可期,陈妈妈可不就巴不得她当自己儿媳妇吗? 但原主根本没有成亲的意思,因此毫不犹豫就拒绝了陈妈妈,当然,就算原主有成亲的意愿,也看不上他那个肥头大耳,吃喝女票赌一应俱全的儿子。 陈妈妈觉得原主不识好歹,于是就记恨上了原主,这回看到时初毁了容,可不就赶着来落井下石了吗?只是没想到被时初毫不客气地反击回去了。 老王觉得时初可怜,又知道她已经痊愈,没有传染性了,便让时初进来了。 时初没有丝毫停留就往归云来的院子走去,一路上她遇到了安定侯府里来来往往的许多下人,每个看见她面容的人都吓了一跳,鸡飞狗跳之后,大家也就知道世子妃身边的一等大丫鬟杜香毁容了。 时初在归云来的院子外面求见,守门的丫鬟看见她,根本不敢认,还是时初一再地跟她证明身份,那丫鬟才一脸魂游天外的神情去禀告内院的人,杜香回来了。 忍冬听见杜香回来了,顿时激动得眼眶都红了,归云来也一副喜气洋洋的神情,连忙让人把杜香带进来。 时初的脸并没有用布蒙上,那一脸的疤痕大咧咧地露在外面,于是昔日原主的那些故旧们,很快就知道她毁容了的事。 “杜香?你怎么变成这样了?!”忍冬一看到时初,顿时不敢置信地问道,眼里一下子就蓄满了泪水。 归云来看见面容可怖的时初,也吓了一跳,但她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一脸心疼地看着时初,说:“杜香,你受苦了,幸好你现在康复了,要不然我心里总是不安。” “托主子您的福,奴婢恢复健康了,虽然脸上留了疤痕,但好歹生命无忧,还是能干活的,奴婢一病好就赶紧回府来了,想着继续伺候主子……” 归云来脸上的神情顿时一僵,她转移话题道:“你脸上的疤痕没找大夫治治吗?大夫怎么说?” “大夫说留下疤痕很正常,但要想彻底治好这些伤疤却是不可能的,最多只能稍微减轻些。除非能找到什么神医或者撞了大运,才有可能恢复容貌。”时初盛情失落地回答道,说自己注定毁容的同时,还不忘给自己以后治好疤痕预先留下一个借口。 “杜香,那你以后可怎么办?你怎么这么命苦啊?”忍冬难过地对时初说道,只有她是真心地同情时初。 时初苦笑了一下,安慰她:“忍冬,你别难过,我能留下一条命已经很感恩了,不敢再期望其他的。” 忍冬眼巴巴地看着归云来,她希望自己的主子能给时初一个保证,让她不至于以后太过悲惨。 归云来却有些头疼,她以前确实觉得时初对自己忠心耿耿,还很好使唤,很得自己的心意,但那是她还没有毁容之前。 现在,她只觉得毁了容的时初面目可憎,因为让自己左右为难,她并不想看见自己身边有容貌可怖的丫鬟,她是世子妃,想要什么样的奴仆都有,根本不必再要一个毁容的人。 可如果她不讲情面地舍弃了时初,那别人会怎么看她?肯定会觉得她这个人薄情寡义,连跟在自己身边十几年快二十年的丫鬟都能舍弃,冷血无情。 因此,时初算是给她出了个难题了。 “杜香,你有什么打算?是想回到我身边伺候?”归云来说着,有些为难地说道,“我自然是想继续留你在身边的,毕竟你这些年最得我心,没有你在身边,我一点儿都不习惯……” 忍冬看见主子为难,想要说什么,但又看见自己视如姐妹的时初毁了容的模样,便又忍下了自己想说的话。 1088、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8) “主子,奴婢也舍不得您,只是奴婢现在这张脸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肯定不能再留在您身边当大丫鬟了,否则不是丢您的脸吗?”时初作出一副“自知自己不配留在主子身边”的失落模样,抹了抹眼角的泪水说道。 “杜香,你……唉,我知道你是个好的,咱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小时候我饱受黄氏的磋磨,都是你和忍冬两个辛辛苦苦地护着我,现在你成了这个样子,我又哪里能抛下你呢?”归云来一副怀念感慨的模样,谁见了不会夸她一句重情重义,对奴婢也这么上心? 起码忍冬听了就十分感动与世子妃和杜香的“主仆情深”。 “主子!我就知道您是个好人!”时初也一副感动得眼泪汪汪的模样。 归云来笑了笑,说:“我考虑了一下,你现在脸上的疤痕还没好,我跟忍冬两个倒是不在意,但我有时候还得去见那些贵人,要是让你出现在他们面前,那些贵人们可能会迁怒于你——你知道的,我现在虽然是安定侯府的世子妃,这个身份看着高贵,但比我更高贵的人有的是,有时候我自己受了气都得忍着,所以那是那些贵人欺辱你,我恐怕无法保全你。” 她说着还叹了口气,抱歉地看着时初,最后还是一副不忍的模样说道:“现在,我只能提供两条出路供你选择,一条是你去我的陪嫁庄子当管事,帮我管理庄子上的事务,这样你就不必担心面容的问题了;另一条,则是我把你的卖身契发还给你,还你自由身,这样你以后就不用再当奴仆,而是成为良民了……这两条路都有利有弊,杜香,你好好考虑一下。” 忍冬立马朝时初使眼色,暗示她选择第一条,这样的话,时初就还是归云来的奴婢,受她庇护,当良民虽然听着好听,但现在要是没点身世背景的良民,过得比富贵人家的仆从还不如,一旦有什么天灾人祸,即使活了下来,很可能也会落得个自卖自身的下场。 小书亭 然而,时初却只是考虑了一会儿,就很坚定地对归云来说:“世子妃,奴婢选第二条。” “什么?杜香,你疯了吗?”忍冬不可思议地说道,“留在庄子上有什么不好的?起码衣食无忧,享受主子庇护啊。” 归云来也觉得十分意外,因为她跟忍冬一样,都觉得时初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第一条出路,而第二条,让时初恢复自由身,只是她说出来展现自己对下人的宽和善良的,没想到时初偏偏选了这一条。 “杜香,你怎么会选择第二条?去帮我管理庄子上的事务不是很好吗?在那里不会有人敢欺压你,活儿也不难,比在外面辛辛苦苦讨生活的良民轻松自在多了。”归云来疑惑地询问时初。 时初苦笑了一下,说:“主子,奴婢只是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之前是奴婢想得太单纯了,以为只要主子不介意奴婢毁容了就行,却没考虑到主子的处境。奴婢已经毁容成这个样子,留下来也只会让主子因我而受辱,到时候其他人会嘲笑主子有个丑如夜叉的奴婢,奴婢怎么能让主子承受这些本就不该有的侮辱呢? 所以,不管是为了奴婢自己,还是为了主子,奴婢都不能继续留在世子妃您身边了。希望世子妃您以后没有奴婢在身边,也过得安乐如意,那奴婢就算是死也能瞑目了。” “杜香!你胡说什么呢?什么死不死的?咱们肯定都能活得好好的。”归云来也红了眼眶说道,“既然你选择了第二条路,那我也不能阻拦你,以后你要是在外面遇到什么困难,就回来找我,千万不要因为不想麻烦我就不来,知道吗?” “好,奴婢记住了,世子妃的大恩大德,奴婢唯有下辈子再给您当牛做马来报答了……”时初眼泪汪汪,感动不已地说道,但她其实内心里毫无波澜,离开之后,她是绝对不会再来找她这个面慈心狠的旧主的,想必归云来也只是客气地说一说,彰显自己的仁德。 “忍冬,去把杜香的卖身契拿出来给她,再拿两百两银子,杜香赎身出去了,也需要银子傍身,她好歹跟了我十多年,我只能给她送些银子了……”归云来一脸惆怅地说道。 忍冬忍着泪应了一声,就进去找时初的卖身契和拿银子了。 归云来又和蔼地叮嘱了时初一些在外面独自生活需要注意的事情,时初也表现得对她十分感恩戴德的模样,主仆两人的演技都十分了得,但其实真正沉浸在这场戏里被感动的,只有忍冬这个单纯的丫鬟而已。 时初从忍冬手里接过自己的卖身契,顿时心下一松,彷佛这具身体里的禁锢彻底消失了,想来原主也是希望自己能与张启山和归云来这对毒夫妻从此路归路、桥归桥,再无瓜葛的。 时初再次跟归云来道别,归云来让忍冬送时初出去,忍冬自从知道时初要离开之后,眼泪就一直没有断过,即使如今卖身契都交还给时初了,她依旧抱着一丝丝希望问时初:“杜香,你真的要离开咱们了吗?” 时初点点头:“真的,忍冬,我现在成了这个鬼样子,不可能再留下来了。” “可、可是世子妃明明说你可以留在她的陪嫁庄子里当管事……”忍冬着急地说道,“那样不是也很好吗?” 时初摇了摇头,说:“忍冬,我打四五岁被父母卖进归家,就跟在世子妃身边长大,只会伺候人,哪里有什么管理庄子的本事?到时候我就算去了庄子里,也只是落得个被人蒙骗的下场罢了,与其到时候管坏了庄子,坏了世子妃的事,还不如现在保留着跟世子妃的情分,这样以后也能过得好些……” 忍冬显然没想到这些,她愣了一会儿,才跺着脚说:“可是你有世子妃撑腰啊,庄子上的人怎么敢蒙骗你?” “忍冬,世子妃每天要忙的事情那么多,怎么可能只关注庄子上的一点小事?这里头可操作的事情可多了,你那么单纯,不会懂的。”时初叹了口气说道。 1089、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9) “那你怎么就懂了?”忍冬不服气地反问道。 时初澹澹地瞄了她一眼,说:“你忘了,我才刚从府里养病的庄子上回来。” 忍冬听见她这句话,顿时不知道脑补了什么,一下子眼眶就又红了,勐地抱住时初,心疼地说:“杜香,你受苦了,在庄子上肯定吃了很多苦头吧?” 时初顿了顿,她倒是没吃到什么苦头,除了被庄子里其他人排斥和孤立,但这点小事她根本不放在心上,甚至还巴不得他们忽视自己,不过此时她并没有反驳忍冬的话,让她这么误会也好,省得她继续劝自己。 忍冬哭了一会儿,果然不再执着于让时初去庄子当管事了,而是擦了擦眼泪,对她说:“杜香,我爹娘、大哥表哥他们经常在侯府外头办事,认识的人多,你要是想找房子住或者找活儿干,就找他们啊,千万不要客气,我一直把你当好姐妹的。” 时初拍了拍她的后背,说:“你放心,我要是遇到困难了,肯定会找你们帮忙,不过现在就先不用了,毕竟我以后一个人在外面,要学会跟外面的人打交道,不能光想着依靠别人,而且我身上还有世子妃给的钱,无论是住客栈还是租房子都有底气,你就别担心我了。” 时初说了许多话,这才劝住了忍冬,等到除了安定侯府的时候,时初抓住她的手,说:“忍冬,你要是有了什么困难,也能来找我,知道吗?还有啊,你还是赶紧和你未婚夫成亲吧,难道你忍心看着他等你那么多年?” 提起未婚夫,忍冬顿时红了脸,都嚷着说:“他自己情愿的……” 至于时初说的,要是遇到困难可以去找她帮忙的话,忍冬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她觉得自己有世子妃撑腰,怎么可能会遇到困难呢?就算真遇到了困难,世子妃没办法帮自己,那时初就更不可能了。 时初见她这模样,也知道她没把自己的话放在心上,不过没关系,忍冬是这个世界里,唯一一个真心实意为她好的人,也从来没有指望从她身上获得回报,原世界剧情中,还是她把原主的身后事安排好的,时初对她并不吝啬自己的善意。 至于叮嘱她早些和自己的未婚夫成亲,自然是因为这辈子自己早早从安定侯府脱身离开,那归云来很可能就会把张启山的侍妾人选放到忍冬身上,毕竟忍冬也很忠心,至于忍冬有未婚夫这件事?这算什么?归云来有几十种手段解决掉这桩亲事,比如让忍冬未婚夫跟其他女子有染、让忍冬未婚夫染上赌瘾欠下巨债、让他出去办事失踪/被打残/被杀害……这忍冬的亲事不就分分钟解除了吗? 别以为归云来不会做这样的事,事关她自己的利益,再忠心的丫鬟也抵不过她自己,只要有必要,她绝对下得了手的,说不定还能让傻乎乎的忍冬被卖了还对她感恩戴德。 “总之,你快些和你未婚夫完婚吧,别再拖下去了。”时初又一次提醒她。 忍冬敷衍地答应了一声,然后依依不舍地跟她道别。 就这样,作为世子妃从前非常看重的大丫鬟之一,时初从此没有再出现在安定侯府,谁都知道她毁容了,而世子妃体恤她,就让她恢复了自由身。 番茄 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奴仆,没有了她,还会有许许多多伶俐可人的丫鬟前赴后继地填补她的位置,因此她的离开在安定侯府没有掀起一丝丝波澜,那些同是奴仆的人知道她的遭遇,也只可惜了一下她福薄,不能留在世子妃身边而已。 从安定侯府成功脱身离开的时初,则如同鱼儿回到了大海,快活得不得了,她第一时间就去官府销掉了自己的奴籍,成为了一个良民。 然后住在客栈里之后,就去牙行打听有什么房子适合她一个人住。 归云来给她的两百两银子自然不可能在京城买一座宅子,除非是贫民窟里脏乱破旧的茅草房,但时初不可能住在那样差的环境里,她爱享受惯了,只想找间安静典雅的小宅子,这种小宅子可一点儿都不便宜。 不过她有原主当丫鬟时攒下的月银,以及偶尔得到的赏赐,十几年下来攒了不少,要是再不够,她空间里还有很多金银珠宝,拿出点来足够买间好宅子了,只是她不能太高调,所以不能一下子就豪宅仆从都置好了。 半个多月之后,时初成功买下了一座两进的小宅子,足够她自己住了。 按照自己的喜好布置好,她就打算摆摊卖包子,原主也有一手做包子点心的好手艺,她卖包子就不怕露陷了,而且她手里的钱财得有个光明正大的来源,作为一个刚赎身,从奴仆恢复自由身的良民,她做这种小买卖很正常,也最安全。 于是没几天,她的包子档就在南街火了,她的包子皮薄馅多,光是香味儿就比别人家的浓烈,而且吃起来味道更好,自然生意就差不了,她每天只需要卖半天就能收摊,有客人求她下午继续卖,她也不肯答应,那多累啊,她又不是真的要靠卖包子过日子。 生活安稳下来之后,时初就开始考虑怎么给安定侯府,特别是归云来和张启山添堵了。 她最记仇了,可不会从安定侯府平安脱身出来,就把张启山和归云来在原世界剧情中对原主做的那些事情忽略不计、既往不咎,她没那么大的度量,她就是小气,就是睚眦必报,不报复回去怎么能行呢? 归云来和张启山能肆无忌惮地安排别人的人生、想要让人活就活、让人死就死,不就是仗着自己的身份地位吗? 那时初就把他们的身份和地位剥夺掉,让他们也成为平头百姓,尝尝无能为力、被人掌控命运的滋味。 时初想好了他们的下场,那就得找到让他们失去身份地位的方法…… 安定侯府能在权贵众多的京城里得到皇帝的重视,那肯定不会是什么安分守已的好人,他们府里的把柄想要抓一抓,还是有的。 1090、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10) 时初脸上的疤痕才从安定侯府顺利脱身后就一直在医治,不过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她一直控制着恢复的速度,买房子、卖包子都用纱布蒙着脸,露着的额头只剩下澹澹的痕迹,所以倒是不会吓着别人,别人一问,她就说脸上长了胎记不好看,于是别人就不好意思继续追问了。 卖包子的同时,她也一直在注意着安定侯府的情况,还是老生常谈,无非是安定侯府老夫人催着世子妃生孩子以及给世子纳妾,而安定侯以及世子张启山则依旧一副兢兢业业为皇上办差、只忠于皇帝的纯臣的模样。 但时初知道,在原世界剧情里,张启山可不是什么仅仅忠于皇帝的纯臣,他早就在私底下投效了四皇子,还凭借职务之便,帮了四皇子很多忙。 这也是他在之后的几十年里仕途顺畅,位高权重的原因,因为他押中了下一任皇帝的人选,帮助未来皇帝在争夺皇位的时候出了大力,有了从龙之功,因此新皇帝上位后,就理所当然地成了新皇的心腹重臣。 时初觉得,自己不如早早把他这点野心暴露出来好了,如今的皇帝才四十多岁,身体健康,正是龙精虎勐的时候,可不会希望看见自己的儿子现在就盼着他死、争夺他屁股底下的位置。 在原世界剧情里,张启山和新皇藏得深、苟得久,没有在当今皇帝面前暴露过任何野心,这才打消了皇帝的戒备,最后才凭着扮猪吃老虎毫无威胁的模样,最终夺得大位。 现在,如果皇帝知道自己这个看似平平无奇,毫无作为的四儿子,其实比任何一个皇子都藏得深,而张启山也早早投效了四皇子,那皇帝会有什么想法? 他会对自己的儿子十分生气和失望,恼恨儿子早早就开始算计自己的位置,但内心里却不会愿意承认自己儿子这么不孝,所以他理所当然就把罪怪在别人身上,觉得肯定是儿子身边那些不怀好意的臣子带坏儿子的,都是那些奸臣的错! 而张启山作为四皇子身边的能臣心腹,可不就属于心怀不轨带坏四皇子的人吗?皇帝不迁怒于他还会迁怒于谁? 恰好时初从原世界剧情中得到一个消息,四皇子在西北凉城有一座金矿,但他没有告知朝廷,而是自己悄悄昧下了,毕竟争夺皇位是需要很多钱的。 而替他打理这座金矿的人,正是心腹张启山。 这可是个天大的把柄了,完全能让张启山狠狠地栽一个跟头,一个不下心夺爵抄家是轻,斩首灭族也有可能。 于是时初毫不犹豫地把这件事写匿名信告诉了四皇子的几个死对头大皇子、二皇子、三皇子和五皇子,他那些冤种兄弟一个不落,这样就不必担心哪个皇子想捏着这把柄要挟四皇子让出利益,而不是按压下去让四皇子和张启山逃过一劫。 更损的是,时初还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朝上最铁面无情的王御史,王御史才是真正的纯臣,哪个大臣要是干了坏事,他都能把人骂得狗血淋头,被他盯上的人,不死也脱成皮。 告完张启山和他幕后主子的密之后,时初心情很好,虽然这件事不会一下子就爆发出来,但这已经是给他们俩埋下了一颗火乍弹,迟早会爆。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时初并不着急,最好等到归云来生下她的孩子,在她人生最幸福的时候,这件事爆发出来,然后那时候的她既是巅峰又是堕入深渊的起点,那才解气呢。 至于那个无辜的孩子?唉,谁让他是归云来和张启山的孩子呢?他在原世界剧情中一生下来就是安定侯府的金宝贝,享尽荣华富贵,没道理这辈子就不能跟着父母过颠沛流离的苦日子吧?这不是嫌贫爱富吗?要怪,他只能怪自己的父母了。 这段时间是学子们参加乡试考秀才的时候,时初即使是在街上卖包子的,也感受到了不同寻常的紧张气氛,街上巡逻的官兵都多了不少,一些混混都安分了许多。 不过这不关时初的事,她又不考秀才。 这天,她早早卖完了包子,回家午睡了一个时辰之后,开始准备第二天做包子的原料,发现面粉不够了,于是上街买面粉。 等她背着一大包面粉往家里走,突然发现街上热闹了许多,她留着耳朵听了一会儿,原来乡试今天刚刚结束,学子们刚从考场出来,这才这么喧闹。 她只听了几耳朵,就事不关己地回家了。 然而刚走到家所在的梧桐巷口,她就一眼看到了地上躺着一个人。 她走过去一看,哟,还是个熟人,经常在她包子摊买包子的书生,也是她的邻居祝延礼,祝延礼不是去考秀才试了吗?怎么晕倒在这里? 时初一拍脑子,觉得自己湖涂了,祝延礼这明显是刚刚考完回来了,却没想到还没回到家就晕倒在路上了。 身体真够虚的,时初感慨了一声,她想不理会这书生,然而她在这里等了一会儿,都没有人路过,她没办法把这书生丢给别人,只好愤愤地扔下自己背上的面粉,扶起这倒霉书生。 时初把祝延礼扶到路边别人家的院墙上靠着,给他把了把脉,发现他就是体虚,精力虚耗过度才晕过去的,时初瞄了一眼他瘦弱的小身板,知道他要是再不注意身体健康,就会跟红楼梦里的贾珠一样,再考一次就考死了。 而他比贾珠更惨,贾珠起码家里还有银钱、有珍贵药材给他补身体,可这位祝延礼家里穷得响叮当,肚子都快填不饱了,哪里有钱补身体? 时初彷佛都能看到他的结局了,不是精血耗尽而亡,就是饿死。 同样都是死,时初有一瞬间想把他扔在这里,干脆不救了,反正就算救了也活不长,她又何必白费功夫。 然而不知道祝延礼是不是知道了时初的无良打算,正在时初迟疑的时候,他就申吟一声,睁开了眼睛。 1091、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11) “杜……杜娘子……”祝延礼睁开眼睛就看到蒙着面纱的时初,很快就认出了她,他顿时眼眶一红,感激不已的模样,“多、多谢你……救了我……” 时初:…… 失算了,就算她现在想撂开手不管他,想见死不救都不行了,没想到这个祝延礼居然还会先声夺人!他都这么感谢自己了,自己哪里还能不管他? 没想到他这么狡猾,时初忍不住用复杂的眼神看着他,果然读书人心眼就是多么? “杜娘子?”祝延礼可不知道时初心里是怎么腹诽他的,他见时初久久没反应,便忍不住开口疑惑地问。 “没什么,我得想想怎么把你送回去。”时初回答道,“不如我直接背你回家?” 时初说祝延礼是个倒霉蛋,是因为这家伙是他爹的遗腹子,他爹的亲族为了霸占他爹的财产,就把怀孕的他娘赶了出来,他娘娘家哥嫂也不欢迎她回去,她只好住在陪嫁的小宅子里,就是如今祝延礼住的地方。 他娘是个知书达理的女子,生下他之后并没有改嫁,而是教她识字念书,知道他读书有天分之后,又省吃俭用、给人做绣活、洗衣服送他读书,只是因为劳累过度,在祝延礼刚考上童生的时候,他娘就撒手人寰了,也就是说,祝延礼如今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他就算现在被时初送回家,也肯定没有人照顾的。 时初觉得自己捡了个烫手山芋,奈何她捡都捡了,再扔掉也太不仗义了——特别是当事人已经清醒并且看见她之后。 祝延礼俊俏苍白的脸红了红,低声不好意思地说:“那、那就拜托杜娘子了……” 时初顿时意外地看着他,她以为像他这样的书生,都是清高自傲的,肯定不愿意让一个女子背他,说不定会认为这于理不合,又有违君子风范之类的。 没想到祝延礼一下子就答应了,果然是能伸能屈啊,时初想到。 于是没有办法,时初把自己的面粉挪到墙边,就一把把祝延礼背到了自己背上。 “祝公子,你也太瘦了,这点重量,连我刚买的那袋面粉都比不过,你以后就算是读书,也不能太过用功了,得劳逸结合啊,要不然身体累坏了,就算以后考上功名,身体却支撑不了,那岂不是白费力气?”时初苦口婆心地劝他。 祝延礼唯唯诺诺又羞涩地附和:“是,杜娘子说得对……鄙人的身体确实差了些……” “就是嘛,身体是你成家立业的基础,没有健康的身体,就算成了家立了业,那也长久不了,难道你辛辛苦苦去考科举,不是为了自己以及子孙的千秋万代吗?”时初继续耐心地劝他。 祝延礼脾气非常好,即使时初有些话说得很犀利,让人听着不喜欢,他也都安安静静地听着,并不反驳,有时候还应和几句,很是赞同的样子。 当然了,如果他敢反驳,时初可是会毫不客气地把他从背上扔下来的,大概这也是他“脾气好”的原因之一吧? 《我的治愈系游戏》 很快,时初就把祝延礼背回了他家门口。 “杜娘子,请让在下下来吧。”祝延礼说道。 “好。”时初松开手,祝延礼脚一伸直撑地,就已经是从时初背上“下来”了。 时初觉得有点没面子,这书生瘦弱归瘦弱,个子却不矮,足足比她高大半个头,大概营养全填身高上了。 祝延礼颤巍巍地拿出钥匙开了门,然而他刚一迈脚步,就又一趔趄,差点摔倒了,还是时初眼疾手快,一下子搀住了他。 “不好意思,是我太弱了,还得麻烦你扶我进去才行了。”祝延礼面红耳赤地说道。 时初还能怎么办?只能把他扶进去了,然而扶进去之后,想给他倒碗热水也不可能,因为这几天他都去考试了,家里没人,冷锅冷灶,哪里有什么热水? 时初无奈地看着这个林妹妹,说:“你家里吃的、喝的都没有,我回我家给你端点吃食过来吧,省得你饿死了。” 祝妹妹一脸感激地看着她,眼睛亮得惊人:“那在下就不跟杜娘子客气了,等在下恢复过来后,一定会抱得你的大恩大德……” “不用不用!邻居之间帮点忙是应该的。”时初连忙拒绝道,让祝妹妹帮她什么忙?帮她做包子还是卖包子?她还怕祝妹妹在自己家活没帮上,反倒又晕过去了。 时初说完,连忙离开了祝延礼家,她很快回到巷子口,发现自己那袋面粉还好好地放在墙边,并没有被人偷走,便松了口气,要是因为救了祝延礼而丢了自己一袋面粉,那她肯定会毫不客气地迁怒祝延礼的。 也是祝延礼运气好,时初的面粉没有被偷,她双手一伸,把面粉往自己肩上一放,轻轻松松地背回了自己家,如果有人看见她这幅模样,肯定会惊掉下巴,哪里来的柔弱女子,居然是个大力王? 大力王时初把面粉放在厨房里,很快便拿盘子装了四个肉包子出来,又倒了一壶还温热的水,把这两样东西放进篮子里,她便提着去隔壁祝延礼家了。 祝延礼并没有晕过去或者睡过去,时初把包子和水拿出来的时候,他眼睛一眨也不眨的,显然无法抗拒吃食的诱、惑。 “别客气,吃吧。”时初对他说,祝延礼又红着脸道了谢,接着便迅速而又不失礼地吃了起来,动作还挺斯文。 时初是本着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的理由才给他送吃喝的,也不打算从他这里得到什么回报,见他吃完了包子,便把那壶水给他留下,说:“你吃完了就好好休息吧,这水瓶你喝完了再还给我。” “好。”祝延礼回答道,他考了几天的试,也确实累得慌,如果不是饿极了想吃东西,他早就睡死过去了。 从祝延礼家里出来,时初提着篮子回了自己家,她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祝延礼睡了整整一天一夜才休息好,恢复了精神,他好好地洗漱完,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个空水瓶送还给时初。 1092、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12) 时初正在家里包包子,听见有人敲门,便用旁边干净的巾帕擦了擦手,去开了门。 祝延礼拎着那个空水瓶,怔怔地看着时初没有蒙上纱巾的脸。 时初见他傻乎乎地在门口站着,便问:“站在那儿帮我守门呢?还不快进来?” 祝延礼这才迈进门来,他声音有些迟疑地说:“你的脸……” “我的脸怎么了?”时初一摸自己的脸,发现自己并没有蒙上纱巾,她在自己家里做包子,自然不需要掩盖脸上的疤痕,刚刚开门的时候也没想起来,所以这会儿就被祝延礼看见了,不过看见就看见了,她现在再去蒙上也毫无意义,于是她干脆破罐子破摔,坦荡荡地说,“别担心,我确实染上过前阵子京城流行的疫病,不过早好了,现在只剩下疤痕没治好,不会传染给你的。” “不、不,我并没有担心这个……”祝延礼涨红了脸连连摇手说道,其实他并没有觉得时初脸上带着的澹澹的疤痕有多难看,反而觉得她五官很漂亮,唇红齿白,琼鼻樱唇,脸上已经减轻了许多的点点疤痕反而如同漫天星辰,给她的脸染上了一种奇异的美。 “你来找我干什么?”时初问他。 “啊,我来把水瓶还给你,多谢你昨天对我的照顾。”祝延礼终于想起了正事,连忙把手里的空水瓶还给时初。 “你在包包子啊?”他看见桌面上的包子皮和包子陷还剩不少,便挽起了袖子,对时初道,“我也会包包子,不如我帮你包吧?” 时初很是意外,她还以为他是十指不沾阳春水那种书生呢,便说:“你居然会包包子?难道你不讲究什么君子远庖厨吗?” 《我的治愈系游戏》 祝延礼听见她这话,忍不住轻笑了一声,说:“君子远庖厨并不是君子不该去厨房的意思,而且我自认算不得一个君子。我从小就跟母亲相依为命,母亲要养我已经很辛苦,我怎么可能光看着她每天操劳而不帮忙?那才是不孝。洗衣做饭这些事我从小就做惯了,否则难道我母亲去世后我就不用吃穿了吗?” 时初顿时想起自己昨天把他送回家的时候,确实发现他家里虽然空荡荡,但确实打扫得很干净,显然他并不是个邋遢的人。 这让她对这书生的印象好了不少,毕竟如今很多读书人,即使是寒门学子,即使家里一贫如洗,仅仅靠母亲和妻子挣钱供其读书,也不肯伸手做些家务活以减轻母亲、妻子的负担,一味地觉得这些都是女人该做的事,身为男人不应该沾染,因此理所当然也压榨妻子和母亲,这种读书人实在令人鄙夷。 而祝延礼却没有这种迂腐虚伪的思想,不得不说,这确实让时初对他有了些微的好感。 “那你来帮吧。”时初也不跟他客气了。 祝延礼便去洗了手,出来就开始帮时初包包子,大概是读书人的缘故,他即使是包包子,动作也十分斯文优雅,彷佛他手里的不是包子皮或者包子陷,而是笔墨纸砚一样,光是那包包子的动作就让人赏心悦目。 时初一心二用,一边包包子,一边拿眼睛瞅着祝延礼的一双手,祝延礼的手长得好看极了,因为皮肤太白,手背上的血管都微微透出来了,而那十根手指更是修长如玉,任何手控见了都会忍不住心里的蠢蠢欲动。 时初盯着人家的手看个不停,没发觉祝延礼的动作已经越来越缓慢、越来越僵硬了,他此时耳垂上、脖子上已经染上了澹澹的红,好看的薄唇抿得紧紧的,包包子的动作越来越不利索——时初盯人的目光实在太灼热了,即使他想装作没发现都不行。 最终,被时初实在盯得受不了了,祝延礼不得不开口:“你、你在看什么?难道我包子包得不好看么?” 时初听见他这话,连忙说道:“不,你包子包得很好。” “那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祝延礼忍着脸上的热意问。 “我看你的手啊,你的手太漂亮了,难道书生的手都是这样的吗?手如柔夷是不是就形容你这样的手?”时初大咧咧地说道。 “当然不是!”祝延礼脸红得已经快要滴血了,但他板着脸对时初说,“手如柔夷形容的是女子的手纤细柔、嫩,我的手一点儿都不纤细,也不柔、嫩……” “哦哦,我没读过什么书,不知道这些,还以为男女的手都可以这么说呢?多亏了你告诉我啊。”时初笑眯眯地胡说八道,觉得调戏一下小书生也蛮有趣的,“那你的手这么好看,该怎么形容呢?” 祝延礼的脸腾地一下越发地烫了,他结结巴巴地说:“男、男子的手,有、有什么好、好不好看的……” “你的就很好看啊。”时初毫不吝啬地夸奖他。 “不要乱、乱说。”祝延礼脸上的表情更严肃了,极力想表现自己端正严肃的一面,“姑娘家,要矜持些。” “我是因为跟你才这么说呀,跟别人我才不会这么说,这有什么矜持不矜持的?难道你也是那些迂腐古板的老头子不成?”时初不高兴地说道。 “我、我当然不是……”他觉察到时初不高兴,连忙解释,“那、那我告诉你形容男子的手好看该怎么形容好不好?就修长如玉?纤瘦有力?” “噗嗤!”时初看见他这一本正经,较劲脑汁地给自己的手找形容词,顿时忍不住笑了出来,这小书生实在太有趣了,让人忍不住总想逗他。 眼见得小书生脸上烫得快冒热气了,时初这才连忙说:“好了好了,咱们不说了,得快些把包子包好,否则今天出摊就太晚了。” “好。”小书生轻声应道,果然加快了手里的动作,他确实是个做惯了家务的人,动作很利索,时初不再紧盯着他之后,他自在了许多,包子包得又快又漂亮。 因为两人的同心合作,包子很快就包完了,时初只在家里蒸了两笼包子,其余的则用小推车推到街上,边卖边蒸,新鲜又方便。 1093、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13) “你早上吃过早饭了没有?”时初问祝延礼,她话音刚落,祝延礼肚子里就冒出了咕咕的声响,迫不及待自己替嘴巴回答时初的问题了。 时初顿时又笑出了声,祝延礼再一次面红耳赤,结结巴巴地回答:“没、没吃。” 时初夹起三四个刚蒸好的包子,说:“吃吧,你帮我包了那么多包子,没道理还让你饿着肚子回去。” 祝延礼也没跟她客气,道了谢便斯斯文文地开始吃包子。 时初自己还给他盛了碗清粥,说:“喝点粥就不会太噎。” 因为时初还要出摊,所以他们俩吃得很快,吃完后时初说:“把盘子放着,等我卖完包子再回来洗。” “不必,我现在洗就行了。”说着,祝延礼非常自觉地就把碗快盘子端进了厨房,很利索地开始清洗起来。 时初见状就没有阻止,开始准备出摊的东西,等她准备好,祝延礼也已经洗好碗快出来了。 时初蒙上了纱巾,把脸上的点点疤痕掩盖住,便推着小推车出了门。 祝延礼一边帮忙,一边问她:“你脸上的疤痕找大夫看过了吗?需要什么药能涂好?” “看过了看过了,也有药涂着,用不了多久就能好了。就算不能好我也不在意,长得丑才没人惦记,也不会招祸。”时初满不在意地说道。 祝延礼顿时满脸不赞同的神色,说:“姑娘家的脸面怎么能不在意呢?不能想着靠貌丑来避祸,如果每个姑娘都只能期盼自己长得不好看来避免招惹祸患,那这天底下就要完了。” 然后他一脸严肃地对时初道:“你不要担心,如果街上有什么人招惹你,你就告诉我,我会帮你想办法。” 时初挑了挑眉:“你能帮我想什么办法?在这权贵遍地走的京城里,你和我都只是平头老百姓,遇到权贵还不是只能忍气吞声?当然了,你是读书人,也许很快就有功名,但你知道的,这点功名在京城里可没什么特别的。” 祝延礼认真地看着时初,说:“我确实正面斗不过那些权贵,但我会想办法,你要相信我……” 他说得郑重其事,彷佛是承诺一般,时初愣了一下,便笑着说:“好好,那我就拜托你给我撑腰啦!” 祝延礼煞有介事地点头:“你放心,我不会永远只是一个书生的。” “我相信你。”时初觉得他确实看着挺有前途,也许以后真的能平步青云呢?那她现在倒是不介意现在抱住这根未来的金大腿。 很快两人就到了平时时初摆摊的地方,时初一边把蒸笼摆好,一边在炉子底下点燃木柴,之前蒸好的两笼包子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儿,很快就有食客聚集过来,主动排好队买包子。 时初给人递包子,祝延礼就在一旁收钱,两人分明没有商量过,第一次合作却配合得很是默契,彷佛他们之前就已经这样做过无数次似的。 “哟,杜娘子,今儿怎么有人来帮忙啦?这是你夫君吗?”一个眼熟的大娘笑眯眯地打量着收钱的祝延礼,问道。 毫无意外,祝延礼薄薄的脸皮已经红得快滴血了,埋着头根本不敢抬起来。 时初却落落大方地跟那位大娘说道:“王大娘,您胡说什么呢?我还是个清清白白的姑娘家,哪里来的夫君?这位是我的邻居,他欠了我的钱还不起,只好来替我做工还债了。” 祝延礼听见她这话,忍不住侧头瞄了她一眼,不过他并没有反驳。 其他人听了,有些唏嘘地看着祝延礼,说:“唉,怎么好好的一个小伙子,就欠了人钱呢?还还不起,这也太不上进了。” “看着像个读书人,难道是借了杜娘子你的钱去科考,才沦为你的帮工的?”有那火眼金睛的人看出了祝延礼一身的书生气,便问道。 时初立马夸人家眼神厉害:“大爷,还是你眼尖,他确实前几天去考试了,他家里都没有人了,我也是见他是邻居,又这么可怜,才让他来帮忙的。” “哦哦,没想到杜娘子心还挺良善。”大爷又道。 “哈哈,过奖、过奖了。”时初呵呵一笑。 熟客们又跟时初唠叨了一会儿才散开,这时候两笼包子也卖完了。 这会儿只有零星的客人,祝延礼盯着下面的柴火,低声问时初:“你刚刚为什么要那么说?说我替你做工还债……” 时初道:“哎呀,我只是找了个妥当的借口跟你避嫌嘛,要不然咱们两个年轻男女,毫无血缘关系,你却突然来帮我卖包子,别人还以为我和你有什么猫腻呢,所以给找个无懈可击的理由断绝他们的想象。” 祝延礼像是突然被人抽掉了精气神,忽然就变得无精打采起来,失落地说:“原来你是嫌弃我,不想跟我扯上其他关系。” “不,不,我没有嫌弃你,我怕你嫌弃我啊,毕竟如果我不说你欠了我的债,任谁看见我们待在一起,都只会觉得是我不配跟你扯上关系。”时初连忙解释,生怕伤了小书生脆弱的心。 “是这样吗?”小书生紧紧盯着时初问。 “真的是这样!”时初非常肯定地回答。 “那我就暂时相信了吧。不过既然我‘欠’了你的债,那肯定不会只做一天工就能还完,我明天、后天、大后天,之后好多天都要来继续帮你卖包子了,就要多麻烦你了。”祝延礼突然露出耐人寻味的笑容来,对时初道。 时初一头雾水,不明白他怎么心情又突然变好了,男人的心思也挺难猜的,她只好顺着他的话连连点头:“既然你自己都不嫌麻烦,那我肯定欢迎你来帮我啊。不过我很公道,会付给你工钱的,不会让你吃亏。” 她这话一出,祝延礼脸上的笑意一下子就又没了,面无表情的看着她。 时初更是摸不着头脑,又不知道怎么惹恼这小书生了,难道是觉得自己给他付工钱是瞧不起他?但他看着不像那些心高气傲,嫌弃金钱有铜臭味的清高书生啊? 1094、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14) 因为有祝延礼帮忙,时初这天比往常更早卖完了包子,于是很快就回去了,回去之后祝延礼还很主动地帮忙清洗了蒸笼等一些东西。 之后几天,他依旧一大早就过来帮忙包包子,包完之后就帮忙去卖,时初倒是没有拒绝,还真的给他一天结一次工资,祝延礼每次接过钱的时候都用复杂的眼神看着时初,时初以为他是觉得赚自己一个女人的钱有违他的本心,便拍拍他的胳膊,劝慰他道: “小书生,凭自己的双手赚钱一点儿都不丢人,而且你不是还要继续读书?买笔墨纸砚都需要钱吧,你这些天没有去赚钱,时间全用在帮我上了,又不愿意接受我给的钱的话,那你以后怎么办?别想太多。” 祝延礼摇摇头:“我没有想太多,我本来只想报答一下你那天照顾我的恩情,没想到真的成了帮你做工,赚你的钱……你自己每天卖包子挣得也不多,还要给我一部分,这令我有些羞愧……” 时初挑了挑眉,压低了声音,对他说:“谁说我卖包子赚得不多?这几天你帮我收钱心里难道没个数吗?” 祝延礼一顿,仔细想了一下自己每天经手过的钱,又想了想做包子的成本,最后有些高兴地说:“那我倒是能心安理得地收下你给我的工钱了!” “尽管收吧。”时初说道,然后有些好奇地问他,“我有个问题,不知道你方不方便回答我?” 祝延礼立刻对她微微一笑,说:“杜娘子,你尽管问吧。” “你说过,你家里一贫如洗,以前是你母亲给人洗衣或者做绣活供养你读书,那你母亲去世之后,你的生活来源从哪里来?”时初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她这话其实有些冒犯了,但祝延礼一点儿都不在意,他俊俏的脸又红了红,有些羞涩地说:“我、我给书铺写了许多话本,卖得还挺好,这几天书铺老板一直催我再写……” 时初一听,顿时惊愕地看着眼前这一脸乖巧模样的书生,她万万没想到这书生居然靠写话本维生。 不过能卖得好,还一直被书铺老板催稿,那肯定写得很不错了,于是她兴致勃勃地追问:“你都写了什么话本?告诉我书名,我也买来看看,当是帮衬你了。” 祝延礼顿时脸色更红了,他支支吾吾地说:“就、就是一些才子佳人的故事……没、没什么特别的,姑娘家看了不好,你不要看……” 听见他这么一说,时初更好奇了,缠着他道:“你就告诉我嘛,我真的想看。什么话本是姑娘家不能看的?你既然说了是才子佳人的故事,那姑娘家肯定也能看吧?” 祝延礼脸皮烫得快要冒烟,他一想起自己曾经写过的那些男’欢’女爱的话本,就觉得十分羞涩,除了书铺老板之外,他根本不敢让现实里认识他的任何一个人知道,特别是时初还是一个女子…… 之前他为了能赚更多的钱,还写过几本艳·情话本,很肉的那种,他全凭自己的想象写的,没想到深受欢迎,听书铺老板说,那几本话本在青楼楚馆里分外受欢迎,已经成了那里的妓子小倌们必看的话本,知道这事之后,他吓得好一段时间不敢写了,生怕被同窗知道自己就是写那些话本的人。 如今时初还想看他的话本,他哪里敢说?即使是那些比较正常的才子佳人的话本,他也不想让时初看见,生怕她会凭着自己的写作风格猜出艳·情话本的作者也是他,那他真的是没脸再出现在时初面前了。 阅读网 “姑、姑娘家真的不能看,杜娘子,你别问了,你真的不能看……”祝延礼都急得满头大汗了,又羞耻又心虚,生怕时初知道他写的那些话本会对他产生不好的印象。 时初看见他这羞耻又着急的模样,顿时了然,戏谑地看着他,说:“看来,你写的都是些了不得的话本了……” “了不得”三个字她说得意味深长,而祝延礼本来就心虚,听见她这意有所指的话,顿时脱口而出地反驳:“我没有!” 刚说完,他就知道自己这是欲盖弥彰,此地无银三百两了,果然时初看着他的眼神已经意味深长了,祝延礼一时羞窘不已,慌忙抛下一句:“我、我突然记起家里还有要事要办,今天得早些走了,杜娘子再见……” 然后便逃也似的离开了。 时初看着他心虚的小背影,对他写的话本就更好奇了,想着以后一定要从他嘴里哄出话本的名字才行,她这人一旦对什么起了兴趣,那是不达目的就不罢休的。 时初笑眯眯地一个人推着小推车回了家,心里想着如何让祝延礼妥协。 不过第二天,祝延礼没有跟往常一样来帮忙,时初忍不住猜测他是不是还害羞着,生怕自己又问他关于话本的事,才临阵逃脱了。 等到时初到了街上的时候,发现大家的情绪都亢奋了许多,这才从旁边的小贩嘴里知道,原来今天是放榜的日子。 想必祝延礼今天是要去看自己的考试结果才没有时间来帮自己了吧,看来并不是因为时初追问他话本的原因。 时初一点儿都不担心他考不中秀才,他这人身上才气还是有的,天资也聪颖,如果考得不好,这些天不会那么好心情地来帮自己的做包子、卖包子。 果然,等时初卖完包子回到家的时候,就听见从祝延礼家里传出来的十分热闹的说笑声,平时安静极了的小屋子一下子就热闹起来,衬得时初自己的小宅子冷清得可怜。 不过时初一点儿都不在意,她还是很为小书生高兴的,他有了功名,身份地位就不一样了,结交的人也会上一个档次,看来以后他都不会再跟自己去卖包子了。 时初有些可惜,毕竟这小书生干活还是挺利索的,而且也不多事,如果他不是读书人,时初都想把他正式聘请来给自己当帮工了,可惜现在她就只能想想了。 1095、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15) 傍晚的时候,祝延礼就上门来,很不好意思地对时初说他最近几天不能继续帮她卖包子了,因为他有些事要忙。 时初很理解,告诉他:“你完全不必因为不能帮我而感到抱歉,说起来我还没有恭喜你考中秀才呢,我就等着你以后金榜题名了。对了,以后也不麻烦你帮忙了,要是耽搁你读书,那我罪过可就大了。” 祝延礼红着脸说:“承您贵言,不过我以后要是有空了也可以帮忙,你要是有什么事,可以来找我……” “好,我一定不会客气的。”时初笑眯眯地说道,“我以后就盼着你当大官罩着我啦!” 祝延礼一听,连忙不好意思地摆手,直说时初过奖了,他没那么快当上大官,可能要让她失望云云…… 时初笑个不停,只觉得这小书生怎么这么当真呢?一本正经反驳自己话的模样也太可爱了。 只可惜可爱的小书生,哦不,现在是小秀才了,他之后果然忙了几天交际的事情,就又得去书院上学了,每天早出晚归,时初十天半个月都碰不见他一回。 时初只可惜自己没有早早套出他写的话本叫什么名字,少了许多乐趣。 日子一天天过,时初脸上的疤痕已经越来越澹了,如果不近距离盯着仔细瞧,寻常人根本看不出她脸上有瑕疵,不过想彻底消除掉,还得继续抹半个月的药,如今时初出来卖包子已经不蒙着脸了。 起初那些客人看见她不蒙脸的模样还震惊了一下,不过很快就不关注了,毕竟他们更喜欢时初做的包子,而且京城里的治安还算好,不会有乱七八糟诸如强抢民女的事情发生,当然了,如果哪个纨绔子弟不长眼想抢时初,那时初肯定不会是被抢走的那个。 时初恢复本来面容之后,后来还多了一个“包子西施”的名头,不知道从哪天起,那些来买包子的客人对着时初喊的是:“包子西施,给我两个肉包……”、“包子西施,今天包子都有什么陷的?” 时初听到有人这么喊自己的时候,都震惊了,反驳了几次,她并不想要这个令人羞耻的称号,但那些客人只是哈哈大笑,说她长得漂亮,又是卖包子的,喊包子西施有什么不对?如果她卖豆腐,那他们就喊她豆腐西施…… 时初反驳无果,只好任由他们喊去了,不过这称号传出去之后,她的生意更好了,还有人特意跑来看看包子西施有多漂亮,顺便再买个包子,于是时初每天都能早早收工,她也就不介意被冠上这个羞耻的称号了。 京城里的疫病早就被太医们研究出来的药方解决了,疫病所带来的紧张感也早就消失,京城恢复了平静。 只是这平静之下,还有普通人看不见的波·涛汹涌,特别是皇宫里的那些主子们,私底下斗得你死我活,时初之前投进去的两封有关四皇子和张启山的告密信终于有了用途,几个皇子之间的斗争已经白热化,皇帝即使想当做不知道儿子们的斗争,装聋作哑、自欺欺人都不可能了。 没过几天,京城的气氛就又紧张起来,几乎是风声鹤唳了,街上行走的路人都少了许多,时初干脆休息几天,不去卖包子了,不过她一直关注着皇宫里的事。 她不在乎哪个皇子被皇帝骂了,哪个皇子被夸了,她只在乎张启山有没有被牵连进去成为炮灰。 他跟归云来把原主这个奴婢当成可以随意搓圆捏扁的旗子,想弄死就弄死,那现在也该让他们自己常常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滋味了。 时初确信只有亲身体验过受害者的苦痛,才能算是对加害者的报复。 四皇子本来想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里的那个黄雀、鹬蚌相争渔翁得利里的那个渔翁,可惜被时初掀了棋盘,他一下子暴露在所有人面前,原来他之前表现出来的不争不抢、安分守己都是假的,其实私底下比他的兄弟们更大胆——居然还敢私藏一个金矿!这就是妥妥的准备谋朝篡位吗? 而且经过调查,这些年四皇子从金矿里得到的金子有三分之二是不知去向的,那么大一批钱,还去向不明,他又不肯交代,这就让人忍不住怀疑他不但私藏金矿,还养私兵了。 皇帝暴怒,勒令刑部严查,四皇子以及相关人士已经被拘禁了——其中就包括安定侯府。 知道安定侯府一家下了大牢,时初非常高兴,还特意拿了一瓶自己空间里珍藏的好酒,把隔壁的小秀才拉过来一起喝。 小秀才被她莫名其妙拉了过来,还说是喝酒庆祝,他不知道时初要庆祝什么,于是便开口问了:“杜娘子,你要庆祝什么?什么事让你这么高兴?” 时初笑得眉眼弯弯,说:“我仇人进大牢了,大仇得报,我高兴啊。” 小秀才有些吃惊,显然没想到是这个理由,不过这时候时初正高兴,他便也不扫兴了,说:“原来是这样啊,确实该庆祝,恭喜杜娘子大仇得报了。” “嘿嘿,谢谢、谢谢,来,喝酒,这酒我珍藏好些年了,你一定会喜欢。”时初给他倒酒,浓郁的酒香顿时就飘了出来。 祝延礼顿时眼睛都亮了,他虽然不常喝酒,但也喝过几个家境好的同窗偷偷带去书院的好酒,但同窗带的那些好酒都比不过现在时初拿出来的这一瓶。 “杜娘子,你这酒是什么酒?真香啊。”祝延礼眼睛亮晶晶地问,看着酒杯里清澈透明的酒液更是惊奇,如今的酿酒术虽然已经很高超了,但他从来没见过有这么清澈的酒,平日里再如何醇烈的好酒,都是有些杂质的,因此祝延礼看见酒杯里这样清如晨露的酒液,便无法保持冷静了。 “是百花酿呢,你闻闻是不是有花香?”时初笑嘻嘻地说道,骄傲极了,这瓶酒她在空间里藏了许多年了,还是某个世界里的精灵给她酿的,能不清澈香醇吗? “果然是有……杜娘子,我今天真是有口福了,能喝到这么好的酒……”祝延礼高兴地说道。 1096、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16) 祝延礼十分喜欢时初的百花酿,不知不觉就喝了一杯又一杯,等到时初发现的时候,他的脸已经一片通红,双眼也迷离起来,一看就知道醉得不轻了。 他喝醉之后的表现很像他平时的为人处世,安安静静的,嘴角带着笑意,脾气好得不行,根本不会像其他喝醉的人一样大吵大闹,或者做出平时不敢做的大胆之事。 “祝延礼,你喝醉了?”时初哭笑不得地看着小秀才,这家伙一声不吭喝了那么多,偏偏还坐得端端正正,如果不是特别关注他,那就根本不会发现他已经醉了。 “杜……杜娘子……好酒……”小秀才听见时初喊自己的名字,顿时对她露出一个傻乎乎的笑容来,还不忘把手里的酒杯递到时初面前。 时初拿走他的酒杯,说:“我知道我那是好酒,可你也不应该喝得太多呀,是不是忘了你明天还要去书院?” “去书院?对,要去书院……”他只听到时初最后两个字,便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然后又踉跄着往外走去,似乎要真的去书院。 时初此时真的能确定他醉得湖涂了,这大半夜的,去什么书院啊? 没办法,人是喝了自己的酒才醉的,时初只好把这只醉猫搀扶回隔壁,他自己的宅子里。 祝延礼的家,时初已经来过很多次了,对他的卧室也熟门熟路,这会儿扶着他回了房间,把他放倒在床上,给他脱了鞋和外衣,又端了一盆水来给他洗脸擦手。 祝延礼彷佛一只会呼吸的木偶,乖乖地任由时初摆弄他,时初让他抬手,他就抬手;时初让他闭眼,他就闭眼…… “小秀才,你小时候肯定是个很乖巧懂事的小孩。”时初不由地感叹,他就是个乖宝宝的模样,小时候肯定是特别听话、特别惹人疼爱的小孩吧? 可惜他从生下来就没了父亲,只能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即使想多疼爱他,也没有办法,因为要想办法谋生,只能亏欠孩子了。 时初彷佛能透过时空,看到一个两三岁乖巧白、嫩的小孩,静静地坐在小凳子上,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母亲低头做绣活。 “哎,真是小可怜虫。”时初忍不住捏了捏他的脸。 “娘?”祝延礼忽然冒出这么一个字来,手还抓住是时初捏住他连的手,双眼湿漉漉的看着时初,彷佛懵懂的孩童呼唤自己的母亲,那样卷恋。 fantuantanshu“fantuantanshu 时初的心忍不住软了些,并没有反驳他说自己不是他亲娘,于是祝延礼又喊了她一声“娘”,还抓住时初的手往自己的脸上轻柔地贴了贴,“娘,孩儿甚是想你……” 原来是想娘了,时初看见他这模样,愈发觉得他可怜了,他还不满二十岁,在后世,这个年龄段的男孩子,才刚上大学,依旧被父母当做孩子对待,关怀至备,但祝延礼已经父母双亡、无依无靠,尝尽生活的冷暖,只能依靠自己努力去拼一个未来。 “睡吧,娘在这里看着你。”时初冒充了一下小可怜的娘,小可怜听见她温柔的声音,果然很快就放松下来,陷入了沉睡。 时初等他睡着,又在床边陪了他一会儿,确定他不会醉酒呕吐了,就离开回自己家了。 祝延礼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喝醉之后误把时初当成亲娘的事,他第二天清醒过来后太特意跟时初道了谢,谢谢她那香醇的好酒以及她昨晚耐心照顾醉酒的自己。 时初无所谓地对他摆了摆手,只说是举手之劳。 时间飞逝,四皇子私藏金矿还是被调查得一清二楚了,甚至还牵连出他和他的手下犯下的其他罪行。 张启山作为四皇子的心腹,自然也免不了跟四皇子同流合污,于是毫无意外,继四皇子被贬为庶民、终生拘禁之后,张启山一家也被抄家夺爵、流放三千里,而这已经是看在他们安定侯府祖上有功于朝廷的份上轻判了,否则就凭着张启山敢掺和皇子斗争、算计皇帝其他儿子的事,就已经被砍头了。 只是当今皇帝并不是嗜杀的暴君,四皇子和张启山事发也比较早,还没有来得及做出太多、太严重的事,所以皇帝才决定绕过他们张家人一命。 只是死罪可免,活罪那就难逃了,张家人想继续在京城里享受荣华富贵,那是不可能的,皇帝只想让他们去穷乡僻壤里自生自灭,用最后的生命来忏悔他们犯下的罪。 归云来浑浑噩噩地被狱卒拉出大牢,她已经在牢里待了一个多月,如今乍一看见太过明亮的光线,眼睛就刺痛,让她忍不住眯起了眼。 一个月之前,她是万万没想到,自己堂堂安定侯世子妃会沦落为一个浑身狼狈的阶下囚,哦,她已经不是世子妃了,她如今是罪妇归氏,要跟着自己的丈夫公婆被流放到三千里之外的地方…… 归云来并不是没有丝毫见识的女子,相反,比起如今足不出户的大家夫人,她很了解世情,知道被流放是什么罪名,在路上会有多艰难困苦,等到了流放之地,又会有多少噩梦般的困难在等着她。 正是因为知道,她才没有办法接受自己沦落到这个地步,这一个月以来,她在牢里已经质问过张启山了,知道他是害得一家人沦为阶下囚的罪魁祸首,顿时夫妻间曾经所有的柔情蜜意彷佛都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归云来深深地怨恨上了张启山,忍不住对他说了许多恶毒痛恨的话。 归云来其实知道自己不应该那么做,她已经依旧维持着往日的做派,跟丈夫同甘共苦,等着丈夫以后东山再起…… 然而,被抄家、被流放,从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女变成人人唾弃的罪犯,饶是归云来心机再深,这个打击也太大了,她无法承受,于是就忍不住要找罪魁祸首出气。 但张启山还是爱她的,虽然被心爱的妻子这么痛恨,但也并没有责怪妻子,反而自责自己做得不够好,连累了一家人。 1097、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17) 然而不管归云来和张启山如何后悔痛苦,结局都不可能改变了,之前归云来还曾想过跟张启山和离回娘家,以躲避被流放的下场,然而她之前事情做得太绝了,得罪娘家得罪得太狠,她亲爹和后娘都巴不得她跟着去流放受苦,根本就不愿意出头让她和张启山和离,甚至知道她会被流放之后,才特意扬眉吐气地来羞辱了一顿归云来,让归云来羞愤欲死。 但她已经不是高高在上、俯视众人的安定侯世子妃,她就是个罪妇,因此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曾经踩在脚下的仇人来羞辱她,而她无能为力。 张家人被流放的那天,时初特意没有出摊卖包子,而是跟着看热闹的百姓一起,送了归云来和张启山一程。 归云来如今脖子被枷锁锁着,双手双脚都被铁链绑了起来,走路都走不利索,偶尔还会被脚链拌得一踉跄。 她往日娇艳欲滴的脸此时变得脏兮兮,脸上脏兮兮,几乎看不清真实面貌,而头发也乱糟糟,油腻得打了结,浑身都又脏又臭,跟以往的贵妇模样相比,几乎变了个人。 时初很满意地看着她如今狼狈的模样,但她还是高高在上的世子妃的时候,丝毫不把别人的命看在眼里,所有人都是她手中的旗子,任由她摆布,那么现在,她成了被流放的罪妇,她的命也不由她自己掌控了,她现在被百姓拿臭鸡蛋、烂菜叶砸头,被骂恶毒疯婆子;等到她踏上流放的路,更多让她无法忍受的事才会接踵而来呢…… 还有自命不凡的张启山,不知道被自己心爱的妻子怨恨责骂的时候会不会痛苦?看到自己年迈的父母因自己而牵连受尽苦楚,会不会后悔? 当然了,前安定侯和安定侯夫人也不是什么好人,手里的无辜人命也不止一条了,被流放也是给他们自己赎罪了。 时初看着归云来羞愤欲绝地被差役用鞭子抽了一下,喝令她赶紧走路,便忍不住轻笑了一声,转过身,不再关注他们了,因为她知道,这两个害得原主死于非命的罪魁祸首以后会过得生不如死就行了。 四皇子、张启山这些主犯被判了刑,他们府里的下人便也要被发卖,时初找了好几个牙行,询问了好些人,才知道张家原本的奴仆在哪个牙行,她连忙赶了过去。 幸好她没有来迟,很快就看见了跟一群女婢、仆妇们绑成一串的忍冬。 忍冬此时非常憔悴,脸上神情麻木,眼神呆呆的,彷佛一具没了灵魂的木偶。 “忍冬!”时初忍不住喊了她一声,刚开始忍冬没有任何反应,时初又喊了好几声,忍冬的眼珠子才转了转,开始四处张望。 等看到时初的时候,她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哭得泣不成声:“杜、杜香……” 时初从讨价还价的人群中挤到忍冬身边,安慰她说:“别担心,我现在就把你买下来。” “杜香!谢谢你……”忍冬哭得涕泪横流,她以为自己不知道要被卖去哪里了,但总归不会是什么好去处,她都已经想好了,如果真的沦落到那种腌臜的地方,她就自尽以保清白,却没想到她都已经绝望了的时候,往日的好姐妹却出现了,她一时之间大喜大悲,又哭又笑。 时初拉着她的手,对人牙子说:“我要这个,你出个价吧!” 人牙子顿时眼睛一亮,把忍冬夸得天花乱坠,目的只有一个:把价格提得更高。 时初虽然不缺钱,但也不是散财童子,跟人牙子讲了一个合适的价,便把忍冬买下来了。 时初把卖身契直接塞给忍冬,说:“哪天你自己去官府销了奴籍,以后好好过日子吧,以前那些事全都忘了吧。” 忍冬红肿着眼眶不肯接,说:“不行,杜香,我现在是罪奴,不能去销籍的,你既然买下我,那我以后就跟着你吧。你离开安定侯府之后去了哪里?我一直都没找着你,还以为你离开京城了,还伤心了许久……” 时初见她又开始哭了,连忙劝慰她:“你别担心,我现在过得很好,自己买了间小房子住,每天还出去卖包子,能自己养活自己了。” “那就好。”忍冬听她这么说,终于放下心来,过了一会儿后又忧心忡忡地说道,“可你卖包子也挣不了多少钱吧?你刚刚买我就花了不少钱,那你以后怎么办?不如你还是把我卖回去吧,不能让你浪费钱啊……” 时初叹了口气,她以前光知道忍冬是个好人,但没想到她已经好到是圣人的地步了,不过算了,起码她自始至终都对原主很好,因此她耐心地说:“忍冬,你忘了世子妃在我离开时给了我两百两银子了?我买你的钱就是那两百两银子里的一部分,所以你就放心吧。” 忍冬这才没有继续纠结。 “这地方不太好,咱们赶紧离开吧。”时初连忙催促忍冬。 “好好。”忍冬任由时初把她拉出了牙行,但等她出来之后,她就又神情萎靡起来,说:“不知道我爹娘他们被卖到哪里去了,我以后还能不能跟他们再见一面……希望他们去到的新主人家都是和善的人,千万不要遇到严苛的……” 时初顿了顿,问她:“你要不要回去看看他们有没有被买走?要是没有的话,我可以借钱给你买下他们。” “真的能吗?”忍冬惊喜地问,她到底不忍心年迈的父母再次被卖身为奴,时初给了她一个希望后,她便迫不及待地抓住了。 “当然可以了,我们现在赶紧进去吧,要是你父母被买走那就来不及了。”时初说道,于是两人又急忙进了牙行。 幸好忍冬的父母都已经年纪不轻了,很少有人看得上他们,所以忍冬还来得及买下他们。 《最初进化》 “你那个未婚夫呢?”时初突然想起忍冬的未婚妻,便问道。 忍冬神情顿时一僵,低下了头,最后还是忍冬娘开了口:“那个负心汉早早就想办法让人把他赎出去了,却丝毫没有想过帮帮忍冬和我们,最后走的时候还说忍冬好歹当过他的未婚妻,要是以后沦落到不堪的地步就自我了断,别玷污了他的名声……” 1098、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18) 时初听见忍冬娘说得这番话,顿时目瞪口呆,好家伙,居然还有这样的男人,自己不讲义气丢下落难的未婚妻跑了就算了,最后还要被他抛弃的未婚妻给他守贞?他哪里来这么大的脸啊? “幸好你没有提前嫁给他,这种男人明显就是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忍冬,你以后不必想着他了,当他死了就行了。”时初对忍冬道。 忍冬点头低低地应了一声:“嗯。” “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时初问他们三人,虽然她买下他们,按理说他们已经是属于自己的奴仆了,但时初并不打算收留他们做奴仆,一是因为忍冬是原主的好姐妹,把好姐妹和她爹娘当奴仆,那她跟归云来有什么区别?二是时初并不需要什么奴仆,她现在自己一个人住着,自由自在,根本不需要别人伺候,而且忍冬还算单纯,但她的爹娘就未必了,时初并不想自己的生活出现意外。 “杜香,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从小就伺候小姐,如今小姐被流放了,我、我真不知道做什么才好……”忍冬担心地说道,“我只会伺候人……” 这时候忍冬的爹和娘迟疑地看着杜香,说:“杜香,你买下了我们一家,我们不就是你的奴仆了吗?” 虽然时初以前跟他们一样是归云来的奴仆,但如今她已经赎身成了平民,又买下了自己,忍冬的爹和娘倒是对做时初的奴仆没什么抵触心理。 “王叔王婶,我现在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如今在街上卖包子维持生活,勉强能养活自己,刚刚买下你们的钱财还是世子妃在我赎身的时候给我的,所以我现在是用不起奴仆的,王叔王婶,你们真是高看我了……”时初露出一个苦笑,说道。 忍冬的爹和娘对视了一眼,忍冬娘试探着说道:“我们一家三口在世子妃娘家还有些亲戚好友,我们回去求求他们,也许可以寻求一些出路……” 时初顿时松了一口气的模样,高兴地说:“那真是太好了!王叔王婶,刚刚我还生怕耽搁了你们呢,没想到你们还能回到归家去,这真是太好了,我现在就把你们的卖身契还给你们,等风头过了,三两年之后,你们再去官府销了奴籍吧,那时候应该就没有人会在意你们了。” 时初说完,便拿出他们一家三口的卖身契,塞给了忍冬的娘。 忍冬的娘先是欲拒还迎地推辞:“这怎么能行?”最后还是“推辞”不过时初的好意,把卖身契收下了。 忍冬想要说些什么,但她爹拦住了她,她只好闭嘴不言了,最后,忍冬的娘拿回了自己一家人的卖身契,很快就跟时初告别了,说是要去归家找能帮得上忙的人。 时初自然是高高兴兴地送走了他们,她是看在忍冬在原世界剧情中给原主处理了后事的份上,才把他们救下来的,但她却并没有就此养着他们一家的意思,毕竟升米恩斗米仇,报恩也是过犹不及的。 更何况忍冬的爹娘更信任自己在归家的亲戚朋友,那时初自然是巴不得把这块烫手山芋送出去了。 至于归家的那些人会不会帮他们?这就不是时初需要担心的了,在大户人家浸染了几十年还活得好好的老仆,心机手段可都不缺。 三人跟时初告别的时候,忍冬还一脸欲言又止的模样看着时初,但时初装作没发觉,忍冬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来得及说就被她爹娘拉走了。 “娘,你为什么不让我问问小姐的事?不知道小姐现在是不是在流放的路上了?”忍冬忧心忡忡地说道,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归云来一向在下人面前表现得很好来收买人心,忍冬这个傻白甜还真的觉得她是天底下最好的主人,因此现在还是心心念念想知道她的处境。 忍冬的娘却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神情,瞪了一眼忍冬,说:“小姐小姐!她现在可不是什么小姐,而是罪妇了!你已经不是她的丫鬟,还想着她干什么?真是个傻丫头!” 她爹也叹了一口气说:“忍冬,咱们现在已经不是她的奴仆了,完全没必要惦记她,唉,都怪我们以前把你养得太天真了,性子还是太单纯。” 忍冬似乎感觉到爹娘都变了,她听见这些冷漠无情的话语,有些呆怔,愣愣地说:“可是,爹娘,你们从前不是跟我说过,主子对我们这么好,我们一定要肝脑涂地地报答主子吗?” 忍冬娘翻了个白眼,说:“我看你真是傻了,那时候她是咱们的主子,我们当然只能这么说了,这些话说说就好,难道还能当真啊?你也别以为你那个主子有多好,真的那么好,能牢牢把持着丈夫,自己生不了孩子还不肯别替她生?她那心机手段深着呢,安定侯老夫人都扳不倒她,就你傻,还真以为她宽和善良……” “可不是因为主子和世子两人感情太好,世子不愿意要其他女人吗?”忍冬一脸恍忽地问。 忍冬的娘看了丈夫一眼,说:“老王,看来咱们女儿还得好好教教,要不然太傻了。” 老王点点头:“是不能让她继续这么天真了,要不然连那个杜香都比不上了。” 忍冬的娘嗤笑一声,说:“你可别小瞧杜香,咱们女儿要是能学到她一半本事那也能过得不错了。人家现在已经是良民了,还能自己卖包子,以后再找个听话老实的丈夫,生几个孩子,慢慢地日子就起来了。而且你忘了她当初是因为什么原因才赎身离开安定侯府的吗?” 忍冬听见她娘这话,立刻插了句嘴,说:“是因为她染了疫病,脸上毁容了。” 话才刚说完,她突然勐地睁大了眼,惊愕地说,“可今天杜香脸上白白净净,没有一点儿疤痕,她的脸长好了!” 忍冬娘啧啧了几声,感慨地说:“瞧瞧,这就是人家的本事了,如果她当初的毁容是真的,可出来这几个月就治好了脸,这说明她运气比别人好,遇到了好大夫恢复了容貌,毕竟京城那么多毁容的人,可都对自己脸上。身上的疤痕束手无策呢。” 1099、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19) “而如果她当初的毁容是假的,那她就是借此赎身离开安定侯府,那她是不是早就发现安定侯府的不妥当了才想着脱身离开的?毕竟当时她还是世子妃身边的一等大丫鬟,比外面普通百姓的女儿过得还要风光惬意,为什么好端端的大家丫鬟不做,非要出来当个辛辛苦苦、抛头露面卖包子的平民?”忍冬娘神色莫测地对女儿和丈夫说道。 忍冬听见她娘这番话,已经惊得嘴巴都合不上了,她是完全没办法想象母亲嘴里那个聪明机灵又有远见的人是杜香,她愣愣地问了一句:“娘,你是不是想多了?也许杜香真的只是运气好呢?” 忍冬娘翻了个白眼,说:“她运气那就说明她命好啊,让她躲过了安定侯府覆灭这一劫,要是她还在安定侯府,就沦落到跟我们一样被人挑挑拣拣,不得不继续为奴为仆的地步了,人家命好在这之前就赎身出来了,这赎身赎得多及时啊……” 忍冬的爹也忍不住说了一句:“幸好女儿你跟她之间还有点交情,让她把我们买下来了。” 忍冬已经听得一愣一愣了,她的思想遭受的冲击太大,不知道该不该相信父母的话,只得傻愣愣地跟着父母往归家走去,向往日的亲朋好友寻求一条活路。 时初可不知道忍冬一家三口在自己走后说了这些话,她还完了忍冬的人情,心情更轻松了,恩仇都已报,往后那些人就不会出现在她脑海里了。 她继续当自己的包子西施,在攒够了一笔钱之后,买下了临街的一间小铺子,改造成包子铺,从此之后就不必每天自己推着小推车出门摆摊,经受风吹日晒了。 因为累积了口碑,包子铺的生意很不错,有时候忙不过来,她还得请帮工,偶尔祝延礼空闲下来,也会主动前来帮忙。 时间一晃而过,时初的包子铺已经有了两个固定的帮工,她每天除了调包子馅,维持住包子的独特味道,就不必再事必躬亲了,因此即使生意比以前更红火,但她却比以前更有空了。 祝延礼也从秀才考上了举人,紧接着又要准备进士考试,因着这秋闱和春闱相隔的时间并不长,因此祝延礼这段时间就都住在了书院里,根本没有时间再出来见时初了。 虽然他并没有跟时初直接表达过仰慕的意思,但他的举动早就表明他对时初心怀不轨了,但时初看在他斯斯文文又时常腼腆羞涩,脸红红很好欺负的模样,就没有拒绝他那笨拙的接近。 时初知道他大概是想着等到考中了进士之后再跟自己提亲,那样才更有诚意,才有资格表明他有成家的能力了。 时初只想着顺其自然,毕竟她如今还这么年轻,难道就清心寡欲过一辈子?既然都要找个男人,不如就直接找知根知底的祝延礼了,他洁身自好又俊俏好看,脾气还好,能任由她欺负,这样就很好了。 祝延礼果然在第二年的春闱中考中了进士,一刹那他就成了京城里前途无量的青年才俊,攀交情的攀交情,交朋友的交朋友,想招他为婿的人家更是差点连他家的门槛都踏破了。 对于那些想用联姻来获利的人家,一个无父无母却才华不凡的年轻俊杰,不正是好拉拢的对象吗?这样他就会一心一意地把资源供给岳家;而对于那些希望嫁得良人的女子来说,祝延礼长得斯文俊俏,又有才华,家中还无父无母,不用伺候公婆小姑,这难道不是绝好的夫婿人选吗? 于是祝延礼就成了香饽饽,一时间连见时初的时间都没有了。 但祝延礼自己却烦恼得不行,他根本就不想娶什么高门大户家的千金大小姐,他一心只想着娶隔壁的包子西施老板娘,可惜最近来拜访他的人太多,他根本没时间、也没机会跟心仪的人表明心迹。 等到了傍晚送走所有人之后,他去了母亲之前的房间,对着母亲的牌位,苦恼地说:“娘,其实儿子早就物色好您的儿媳妇了,就是隔壁的杜娘子,不过她是在您去世后才搬来的,可惜您生前没有见过她…… 她是个很好的女子,就跟娘一样,很坚强、很独立,也很能干,干起活来风风火火,比娘您更厉害一些,当然了,娘您也很厉害,只是可惜您走得太早了一些,否则您一定会喜欢她的。 她做的包子很好吃,是个面冷心热的人,有乞儿在她包子铺门外乞讨,她每次都毫不吝啬地给人送包子。 娘,如果您在天有灵,就保佑杜娘子她也心仪儿子吧,儿子现在没合适的时间找她表明心迹,万一她误会我跟其他女子定亲了怎么办?娘,您可得好好看着这儿媳妇啊……” 祝延礼絮絮叨叨地在母亲的牌位前说了许多话,无非就是让母亲保佑时初也看得上他。 之后祝延礼的家门还是很热闹,但因为他每次都拒绝了上门提亲的人,所以得罪了不少人,也有不少人说他虚荣贪婪,想用自己的亲事攀高枝呢。 祝延礼根本不把别人这些非议放在心上,他好不容易处理完那些不请自来的人之后,终于找到了个机会跟时初表明心意,说了自己想娶她的意思。 “好啊。”时初笑眯眯地一口答应了。 “什、什么?”祝延礼没想到时初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一时之间根本没有反应过来,还想着其他理由说服她呢。 “我说,我觉得跟你成亲挺好的。”时初很耐心地又回答了一次。 祝延礼顿时高兴得眼睛都瞪大了,傻乎乎地露出了个笑容,结结巴巴地说:“杜、杜娘子!我、我会一辈子都对你好!” “那我就看着吧。”时初轻笑道。 “那、我,我什么时候请媒人上门好?”祝延礼又紧张地问,“最近的黄道吉日是哪天?” 时初饶有兴致地看着耳朵和脸以及脖子都红了的祝延礼,说:“只要我们自己高兴,哪天都是黄道吉日,你急什么?” “我想早些娶你过门……”他眼神飘忽着,满脸羞涩,根本不敢看时初,却丝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1100、被提拔成侍妾的忠婢(完) 时初和祝延礼都不是矫情的人,又都没什么亲戚,哦不,祝延礼还是有些亲戚的,只是那些亲戚在他未出生之前就霸占了他父亲的财产,把他们母子赶了出来自生自灭,等知道祝延礼居然考中了进士,眼看就要出人头地了,又恬不知耻地跑来认亲,说什么都是血浓于水的亲人,打断骨头连着筋,就应该一家人互相倚靠…… 呵呵,当初祝延礼还在他娘肚子里的时候,这些人怎么不说血浓于水?而是迫不及待就霸占了族人的财产,还把族人大腹便便的遗霜赶走?这时候看祝延礼要出头了就巴巴地来吸血了,真是够无耻的。 祝延礼虽然脾气好了些,但脑子并没有问题,他从小跟着寡母吃了那么多苦,全都是这些所谓的族人害得,否则如果有生父留下来的财产,他和母亲根本不用过得那么艰难,他母亲也不会早早就因劳成疾去世,他想好好孝敬都没办法。 因此祝延礼毫不客气地把找上门来的族人全都赶走了,还毫不留情面地把他们从前是怎么对待他们母子的事情都散布了出去,让他们想用舆论和孝道逼迫他接受族人都没办法,反倒是他们自己被知道了内情的人骂得狗血淋头。 于是祝延礼就这么甩掉了这些想攀上来吸血的虫豸,这时代的人虽然看重宗族的力量,但如果宗族不但不能给自己帮助,反而是损害自己的利益,那哪个傻子会愿意当宗族的供血袋? 两个都无父无母无宗族的人想要成亲,那是很容易的事,毕竟所有事都由他们自己决定,谁都没有资格质疑。 于是很快两人的亲事就举办了起来,时初邀请了一些街坊朋友,祝延礼则邀请他的同窗同僚,倒也十分热闹。 祝延礼居然娶了一个抛头露面卖包子的平民女子,这让他很多朋友都非常不解,毕竟以祝延礼如今的身份地位,他明明有更好的选择,可以娶一个对他前途有更多帮助的女子,可他为什么非要娶一个注定给不了他帮助的呢? 他的朋友也委婉地问过他这个问题,祝延礼只是说他想娶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子,每天见到她,自己就会发自内心地高兴的人,毕竟,这是要与自己相伴一生的人,如果婚姻只是因为利益才结合,那在家里跟在官场上有什么区别?都不能随心所欲,做什么都得权衡利益,那得多累啊。 祝延礼的话让朋友久久不语,最后才感慨地说,还是他想得透彻。 总之,不管外人是如何不理解祝延礼为何娶时初,但这都不妨碍他们两个的日子过得平澹幸福。 祝延礼刚进入官场的时候,确实太过青涩,而且又因为脾气太好,受过不少欺负,但他善于吸取教训,也虚心跟别人学习,于是慢慢地在官场上顺利起来,甚至还立了些功劳,没用几年就升了官,连带着时初也妻凭夫贵,当上了官夫人。 她的包子铺依旧开着,包子馅料的秘方交给了忠心的仆从,包子铺也交给了仆从管理,因着味道好以及她那富有传奇意味的经历,生意越发红火,包子铺扩张了好几次。 等到祝延礼当上礼部侍郎的时候,时初也成了侍郎夫人,她有对她一片真心的丈夫,有可爱伶俐的孩子,没有哪家的夫人能过得比她还自在的,羡煞了不少人。 而这时候,远在三千里外的张启山和归云来终于回了京城,因为新帝继位大赦天下,他们俩就沾了光不用再当流放犯了。 这十多年来,他们俩受尽了苦楚,张启山的父母年纪大了,流放路上又受了很多罪,到了流放之地没多久就相继去世了。 而张启山和归云来两人到底是男女主,虽然身上的气运没了,但命还在,因此能熬到新帝继位。 只是等到被赦之后,他们已经满脸风霜、苍老得不成样子了,即使恢复了自由身,却身无分文,身体又差,好不容易靠着乞讨回到京城,就几乎没了大半条命。 幸好当初他们被判刑的时候,没有牵连到族人,所以他们回到京城还能去寻族人帮忙。 那些族人见他们可怜,才给了他们一个破旧的小屋子供他们落脚,偶尔接济他们一碗粥饭。 归云来听着屋子里张启山毫无形象的辱骂,一脸麻木地在水井旁搓洗衣服,她被流放之后什么重活累活没做过,更何况只是洗衣服? 她几乎已经记不清当初未出阁时当归家大小姐以及在安定侯府当世子妃时金尊玉贵的日子了,那些锦衣玉食、荣华富贵的生活,好像发生在上辈子一样,让她偶尔会彷徨,她真的曾经是那么尊贵的人吗? 《重生之搏浪大时代》 她已经会生活磨灭了所有的骄傲,被流放之后,即使她有千般手段、万般心机,都使不出来,只能熬着。 刚被流放的时候,张启山依旧爱她的,也对她很好,只是再深的感情,在日复一日的艰辛劳作之后,都会渐渐消失的,因为日子太累太苦了,会让人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想什么感情。 更何况贫贱夫妻百事哀,没钱、没权又被人欺辱,就很容易让人性格大变,张启山每天累得不行,父母又相继去世,痛苦和磨难压在他身上,让他绝望。 如果归云来还能继续当他的温柔解语花,劝慰他、给他支撑,那说不定张启山还能跟她继续恩爱如初,只是归云来那还是哪有什么心情去顾及他?而且她每天要服劳役,美貌早就没了,脾气也不好了,张启山面对这样的她,怎么可能还能对她始终如一? 于是渐渐地张启山就开始骂她,后来甚至发展到打她,一不如意就骂她、打她出气,归云来也不是逆来顺受的人,自然会反抗他,于是当初的一对恩爱夫妻就成了一对怨偶。 如今如果不是归家当初被她得罪得太厉害,不可能接受她回去,归云来是万万不想跟着张启山回来的,只是她没有选择,只能继续跟张启山这么相看两相厌地熬着。 1101、生个二胎跟你作伴啊(1) 某一天,归云来接了给一户人家洗衣服的活计,她跟邻居妇人一起上了街,忽然看到一辆典雅舒适的马车缓缓驶过,有一位十分眼熟的女子掀开车帘,一边兴致勃勃地看着周边,一边对身旁粉凋玉琢的小童说话。 归云来愣愣地看着那位女子,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名字:“杜香!” “杜香!杜香!真的是你吗?我是你主子啊……”归云来激动地追着马车大喊,然而跟她一起出来的妇人却吓了一跳,连忙拉住她,说:“你疯了!那是侍郎夫人,不是什么杜香,你还想当人家的主子?做梦呢!你发疯可别连累我……” “侍郎夫人?”归云来被拉住后停了下来,怔怔地念叨着,她绝对没有认错,那女子明明就是她曾经的大丫鬟杜香啊,她怎么会突然成了侍郎夫人了? “是啊,人家是高高在上的侍郎夫人,跟咱们这些人可不一样。说起来,这位夫人本身挺传奇的,她开有一间包子铺,那包子铺里卖的包子味道可好了,我吃过几次,从来没吃过好吃的包子!怪不得人家的生意这么好呢,我听说宫里头的主子有时候都会派人出来买……”那妇人津津有味地跟归云来说着侍郎夫人的逸事。 然而归云来却根本没有心思听这些,她只记住了杜香如今是侍郎夫人的事,她曾经跟杜香生活了十几年,是绝对不可能认错她的,只是为什么杜香会成为侍郎夫人?她当初不是因为染了疫病毁了容,自己才好心让她出府的吗?为什么她现在脸上完好如初了?还嫁了人成了高高在上的侍郎夫人了? “这位……侍郎夫人……当初是怎么嫁给她夫君的?”归云来耿耿于怀地问。 邻居妇人见她有兴趣,顿时说得更起劲了:“要不我说这位侍郎夫人很有传奇色彩呢?就是因为她当初虽然只是个在街上抛头露面摆摊卖包子的平民女子,却跟如今的祝侍郎是邻居,祝侍郎曾经囊中羞涩,还给她做过帮工,帮她在街上卖过包子,这不就结缘了吗?祝侍郎高中之后,就立马娶她为妻了,还为此拒绝了很多高门大户家的千金呢…… 啧啧,侍郎夫人就是让人羡慕啊,当初慧眼识珠,在祝侍郎未成名之初就跟他交好,成功从一介平民女子嫁为官家夫人,之后又驯夫有术,牢牢把住了祝侍郎的心,让他身边一个女人都没有,这是多少女子羡慕的事啊……” 《控卫在此》 归云来听着这些话,心绪翻涌,憋屈又难受,明明杜香曾经只是她一个低贱的奴婢,如今却成了高高在上,令无数女人艳羡的侍郎夫人,她连接近都接近不了的存在…… 仅仅过了十多年,主仆两人的身份地位就颠倒了,如今她才是地上的地,杜香是天上云,这让她怎么承受得了这个事实?于是归云来憋屈之下,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而在马车上的时初,自然是听到了有人喊她那个久违的,本属于原主的名字,会叫她这名字的人如今已经没有了,只除了原主曾经的主子归云来。 她听到归云来的喊声之后,转过头轻飘飘地看了一眼,果然看到了归云来身形句偻、骨瘦如柴的身影。 看来她这是认出自己了啊,认出来才好呢,否则怎么能让她更加痛苦难受呢?只有如今这样,她知道自己跟曾经的奴婢身份地位倒了个转,才会日日如同被蚂蚁啃嗜心口,才会愤恨痛苦,她的余生就要这么痛苦下去才对得起原主一条命啊。 ———————————————————————————————————————————— “时初,快来看看,你弟弟多可爱啊!”汤妈妈抱着一个出生才一个多月的婴儿递到汤时初面前,笑眯眯地说道,试图让女儿看到儿子的可爱之处。 汤时初看了看那个闭着眼睛,蠕动着嘴巴,并不怎么好看的婴儿,敷衍地笑了笑,说:“嗯嗯,确实挺可爱的。” 汤妈妈听了,高兴地说:“我就说嘛!等弟弟生下来,你肯定会喜欢,当初你爸爸生怕你有意见,这才瞒着不让你知道我怀孕了的。” 汤时初听到她这话,则是连那点敷衍的笑都不想继续了。 汤妈妈还在满怀母性地看着自己的儿子,沾沾自喜地说:“我就知道时初你跟别人家那些心狠的女儿不一样,我生下你弟弟也是为了你好,要不然等我跟你爸爸都去了之后,只留下你一个人在这世上多孤单啊,现在好了,你终于有一个弟弟了,以后就算我和你爸爸不在了,他也能跟你作个伴。” 汤时初在心里嗤笑了一下,说什么为了女儿好,为了以后女儿有个伴才生孩子,说得真好听,其实不过是掩饰他们自己重男轻女的本性,以及给他们的那点繁殖欲遮羞罢了,偏偏还要拿原主当名头,够虚伪的。 原主刚上大一,第一学期刚结束一回来,就发现家里多了个弟弟,原来是妈妈瞒着她怀了孕,等到生了才敢让她知道,还美其名曰是多生一个给她作伴的,让她好好跟弟弟相处,以后互相帮助。 在原世界剧情中,原主知道自己突然有了个小了快二十岁的弟弟是犹如晴天霹雳的,她一直是家里的独生女,即使家里条件不太好,小时候还是留守儿童,跟着爷爷奶奶长大,但她并没有受过什么委屈,毕竟家里只有她一个孩子,即使没什么钱,也会尽量满足她的需求。 但是有了弟弟之后,那就不一样了,她就成了多余的了,也不算多余,毕竟父母会给她洗脑,说她当姐姐的,就要好好照顾弟弟,让着弟弟,毕竟弟弟那些小,她都这么大了,难道还好意思跟弟弟争吗? 原主无法接受多了个弟弟的事实,跟父母大吵一架,质问父母要生二胎为什么不跟她商量;而父母则骂她是白眼狼,说他们身为父母,生不生孩子都由他们自己决定,原主没资格干涉父母的选择,说她不同意父母生孩子就是狼心狗肺、是自私自利。 1102、生个二胎跟你作伴啊(2) 原本原主跟父母的关系还不错,但是有了弟弟之后,这感情就破裂了,原主虽然确实有点小心思,不想有弟弟来分享父母的爱和财产,但内心里更多的是担心,担心父母年纪大了,没有足够的精力养育和教导弟弟,因为如今的小孩子上学还得辅导作业,而汤妈妈和汤爸爸都不是什么有很高文化的人,原主小时候可不必家里人辅导,她成绩很好,但这个弟弟就未必了。 还担心家里的钱财不够用,妈妈生了孩子之后就不能工作了,而唐爸爸只是镇上一间餐馆的厨师,每月收入并不多,以前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还能存点小钱,但现在多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负担就重很多了,奶粉纸尿裤都是必不可少的支出,要是不小心生了病,那就更入不敷出了,更何况原主还在上大学,也需要钱。 原主把自己的担忧跟父母说了,然而父母只觉得她惦记自己的钱,因此非常生气,把原主大骂了一顿,还直接让原主以后别惦记着家里的钱了,他们的家产只会留给儿子。 其实原主家里并没有什么钱财,房子只有村里的一栋二层小楼,然后便是几万块的积蓄,除此外就没了,而有了二胎后,这点积蓄显而易见是不可能留得下的,原主也明白这点,她根本没有惦记父母的钱财,只是提醒父母养育一个孩子需要多大的付出,但这就惹恼了父母。 矛盾冲突越发剧烈,原主本身性格就不是容易妥协的人,因此这个寒假之后她就跟父母决裂了,去了大学之后再也没有回到老家,她的户口正好在考上大学后就迁到学校了,跟家里的必要联系也就没有了。 大学毕业之后她依旧不跟家里来往,只是她好不容易有了男朋友,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突然老家来电话,说她爸爸突发脑溢血去世了,让她赶紧回家。 她回家之后还没见到爸爸最后一面,就被妈妈逼着养弟弟,要她答应把弟弟带到她工作的城市生活,原主怎么可能答应?毕竟她自己要工作,哪里有时间去照顾弟弟?而且她也快结婚了,更不可能带着弟弟嫁到男朋友家去。 但妈妈不听她的苦衷,她不答应就以死相逼,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原主男朋友得知她有一个年幼的弟弟等着养,知道这是个无底坑,于是吓跑了。 原主没了男朋友,又被妈妈逼着养自己本来就没有感情的弟弟,心里更是痛恨这个弟弟以及逼迫她的妈妈,于是心一横,干脆辞了工作,移民到国外去了,只偶尔寄点钱回来,但却不留任何联系方式。 过了二三十年,原主在国外有了丈夫孩子,最后决定回国看看,却发现原来当初她出国之后,她妈妈把弟弟送给了别人收养,她自己则找了个老头另嫁了! 好看的言情 怪不得当初逼着原主养弟弟呢,原来是她自己不想带着一个拖油瓶另嫁,所以就祸害女儿来了。 原主的故事是作为对比出现在主角的故事里的,女主齐薫乐是原主邻村的女孩,也有一个年幼的弟弟,也是年幼的弟弟出生没多久她父母就去世,本来她不一定需要养这个弟弟,因为她自己也才刚上大学,但她说血浓于水,她是做姐姐的,怎么能连自己的弟弟都不管呢? 于是心甘情愿给弟弟当老妈子,然后这个她一手带大的弟弟就给她惹了很多麻烦,在一次次给弟弟解决麻烦的过程中,她遇到了自己的男主角,于是她的弟弟就作为一个极品,给她和男主的感情添砖加瓦。 总之,原主是个背景板,只有在表现女主角齐薫乐善良、坚强的时候,才会把她拿出来批判一下,无非就是大家都夸齐薫乐有情有义,是个好姐姐,而原主就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无情无义,连自己的亲弟弟都不管,最后还连亲妈都抛弃了,自己跑到国外去潇洒,真是狠心云云。 汤时初翻阅了一遍原主的记忆之后,没觉得原主做得不对,弟弟又不是她要求生下来的,是汤父和汤母为了满足自己的繁殖欲才生的,原主也提醒过父母养孩子的艰辛,可惜他们只觉得她是惦记他们的财产。 之后汤父脑溢血去世,他为什么脑溢血?因为他要多挣钱来养儿子,于是主动跟餐馆提出多加班,然而他本身就上了年纪,身体也不好,这一劳累,不就脑溢血了吗? 如果他没有要二胎,完全可以避免这个问题,根本不会死得这么早。 还有汤母,她作为孩子的母亲,才是最应该抚养孩子的人,可她为了没有拖累地另嫁,就非要逼迫刚出社会的女儿养弟弟,她难道不知道这会给女儿的婚事带来障碍?她当然知道,但她为了自己的幸福,宁愿牺牲女儿的幸福。 父母两个都是自私自利的,那原主作为继承了他们各自一半基因的孩子,也自私一下,不想养弟弟,逃出国外,那也无可厚非吧?起码她不是真的忘恩负义,不是还寄钱回来给汤母养老了吗? 从始至终,最可怜的应该就是那个被送给别人收养的弟弟了,不过这也没办法,谁让他摊上了一对不负责任的父母呢? “时初,快抱抱你弟弟,他拉了,我得去给他找纸尿裤……”汤妈妈脸上的笑容一僵,闻到了什么味道,连忙说道,还要把怀里的孩子递给汤时初。 汤时初闻到了那股令人窒息的臭味,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并没有接过汤妈妈递过来的孩子,而是说:“妈妈,弟弟的纸尿裤在哪里?我去拿吧!” “就在我和你爸爸房间的衣柜最底下一层。”汤妈妈回答道,还以为汤时初是不敢抱弟弟才慌忙找借口的,便笑着道,“你当姐姐的怎么连弟弟都不敢抱了?以后多抱抱就习惯了。” 不,我不想习惯,汤时初心想,而且她也并不是不敢抱孩子,她只是嫌弃孩子拉得屎罢了,当爹妈的对孩子有滤镜,觉得自己的孩子连粑粑都是可可爱爱的,但汤时初只是个姐姐罢了,她就是觉得臭,觉得恶心,只想远离。 1103、生个二胎跟你作伴啊(3) 汤时初很快就把纸尿布拿出来了,汤妈妈一脸慈爱地就要在客厅里给汤小弟换,汤时初顿时目瞪口呆:“妈妈,不把弟弟抱回卫生间里换吗?” 汤妈妈无所谓地说:“不用,孩子的粑粑很干净的,在客厅里换有什么关系?反正又没有外人。” 汤时初:…… 她不想跟母爱爆棚的汤妈妈吵架,于是说:“爸爸应该快下班了,我先去做饭。”说完连忙逃离了客厅。 原主身为孩子,确实没有资格干涉父母生二胎的决定,所以汤时初现在也不会像原主一样跟父母大吵大闹,她心平气和地接受了有弟弟的事实,只不过要是想让她无怨无悔地照顾弟弟,那却是不可能的,反正她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 晚上八点多的时候,汤爸爸终于下班了,他一副疲惫的模样瘫坐在沙发上,但看见汤妈妈抱着儿子过来,脸上顿时盛满了笑容,说:“快让我看看儿子今天乖不乖?爸爸在外面工作就算再辛苦,回家看到小宝贝就觉得什么辛苦都一扫而空了,宝贝儿子真是我的灵丹妙药啊。” 汤妈妈听见他这话,嗔怪地说道:“在孩子面前胡说什么呢?” “我才没有胡说,我确实是一想到家里还有个宝贝儿子,立马就干劲十足,工作起来格外有劲!”汤爸爸反驳道,然后低下头逗弄汤小弟。 汤时初在厨房里听到父母这些话,心里毫无波澜,他们又不是她真正的父母,她哪里来这么多感情去嫉妒一个小婴儿? “饭做好了。”汤时初把做好的饭菜端了出来,一家人很快就开始吃饭。 在饭桌上,逗完了儿子的汤爸爸又开始对汤时初洗脑,说些什么让她在家里就多陪陪弟弟,以后他们姐弟就要互相扶持之类的话,汤妈妈立刻跟上,说弟弟多可爱多有趣,只要她当姐姐的好好照顾他,等到他长大了,也会报答姐姐…… 汤时初并没有一味地反驳,嗯嗯啊啊地敷衍他们,反正她并不打算做个伏弟魔,他们再如何给她洗脑都是行不通的。 汤父汤母见她没有反对,还以为她真心接受了这个弟弟,会按照他们说的,以后好好照顾弟弟,因此十分高兴,连连夸女儿懂事孝顺,比起别人家那些嚷嚷着要把弟弟丢掉、杀掉的大孩子好多了…… 这对自信的父母,并不知道他们眼里孝顺懂事的女儿内心里只把他们的话当耳边风,因此吃过饭之后,夫妻俩又开开心心地逗儿子玩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汤妈妈想让女儿多照顾儿子,美其名曰培养姐弟俩的感情,汤时初都找借口不动声色地拒绝了,不是说要做家务,就是要做作业——原主读的是英文专业,时初干脆拿下学期要考英语等级来当借口。 这样总算摆脱了汤妈妈培养她当扶弟魔的诸多举动,让汤时初不至于太过厌烦。 只是等到了过年的时候,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聚在一起,又不免说起汤时初的新生弟弟,要汤时初多照顾弟弟,不能再像以前一样不懂事,又说爸爸妈妈都年纪大了,她这个当姐姐的就要承担起姐姐的责任…… 汤时初当时听着,脑袋都大了,恨不得拿桌子上的抹布堵住他们的嘴,但她忍住了,因为如果她反驳,会引来更多喋喋不休的训斥,这些亲戚的思想早已经定型,重男轻女在他们心里是理所当然的;姐姐照顾弟弟,为弟弟付出一切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有哪个当姐姐的敢反抗,那一家族的人都会来围攻你,怒斥你怎么敢有这样大逆不道的想法? 汤时初不怕这些人,但她厌烦这麻烦,那些强硬的,想要硬灌输给她的前朝僵尸式腐朽封建的观念,让她不由自主地反感,她只想忍过这一时以绝后患,反正他们也不可能监视她到底会不会照顾弟弟。 至于以后再发现她根本不想理会弟弟,再来烦她?那已经迟了,她早跑远了。 是的,汤时初虽然不会像原主那样跟汤父汤母闹翻,但也不会乖乖地当他们所期望的保姆预备役。 她打算过完年就早早回学校,找些兼职赚钱交学费养活自己,反正原主学的是英文专业,她想找翻译兼职应该很容易。 于是好不容易熬过了这个年,这些亲戚的轮番轰炸,汤时初就收拾了行李,跟汤父汤母说要回学校了。 汤妈妈震惊地问:“怎么去得这么早?才刚过大年初八。” 汤时初回答道:“妈妈,我得提前回去准备考试,还要看看学校有什么兼职适合我做的,我想勤工俭学,毕竟家里有了弟弟,花钱的地方多了……” 汤妈妈听见她这话,顿时脸上别扭了一下,然后讪笑着对汤时初说:“果然有了弟弟就懂事了,知道爸爸妈妈的不容易,家里的钱现在确实有些不够用,你爸爸的工资又不高,你弟弟还得喝奶粉、用纸尿裤,一时之间手头真是有点紧。” 汤时初很是善解人意地说:“妈妈,我明白的,你们把我养到成年,已经尽了父母的责任了,学费生活费我自己挣,你们顾着弟弟就好。” 汤爸爸听到女儿这么体贴,这么为父母着想,很是感动,看着汤时初,感慨道:“果然长大了,知道爸爸妈妈的不容易。你在外面又要上学,又要做兼职挣钱,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别累坏了,否则爸爸妈妈要担心的。” 他一脸关心地看着女儿,然而话说得这么好听,却丝毫不提钱的事,看来是打算一点儿钱都不会给汤时初了。 如果他真的关心女儿,可不会仅仅是在口头上,当然了,他也可以说自己有心无力,只能顾好弟弟,女儿就只能自力更生了。 汤时初并没有揭穿他这浮于表面的关怀,她现在用得越少家里的钱,那以后就越能容易跟家里脱离开来。 即使以后汤父汤母想用养她长大、供她读书这种借口来逼她当扶弟魔,也没有什么说服力了,毕竟把孩子养到成年那是义务,供她读九年书也是义务,而上大学的费用汤时初自己负责的话,那她以后需要还的,就只有高中这三年汤父汤母的付出。 当然,汤时初不会跟他们算得这么清楚,养他们老还是可以,只是帮他们养儿子却是不能的。 1104、生个二胎跟你作伴啊(4) 离开汤家之前,汤时初从空间里找了颗对症的药泡散在汤里,让汤父喝下了。 这颗药可以预防他因为脑溢血死亡,毕竟他还得抚养他心心念念的小儿子长大成人,不能这么快就撒手人寰。 做完这一切她就回了学校,学校还没开学,她刚好可以在网上接些翻译的单子挣生活费,她这会儿倒是不想动用伴生空间里的金银了,毕竟她偶尔也会想体验一下普通女孩子自力更生的生活。 汤时初的生活平静极了,除了学习就是做兼职,虽然忙碌但很充实,不过家里的汤父汤母就不是那么悠闲了。 汤小弟是个在情感上有高需求的宝宝,需要大人第一时间就满足他的要求,要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回应就会立马嚎啕大哭以引起大人的注意,因此汤妈妈在照顾他的时候,是一刻也不能休息的,本来她做完月子有月嫂帮忙照顾孩子,又有各种补汤养着身体,因此还长胖了些的。 只是出了月子月嫂打发走了,汤时初又不在家里能偶尔帮她搭把手,因此如今她一个人照顾一个经常哇哇大哭的婴儿,那是累得不行,根本没时间休息,只要她一松开抱着汤小弟弟的手,汤小弟就抗议地大哭,于是她在家里根本没办法做其他事情。 但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在,如果她不做家务,衣服就堆着没人洗、地板没人拖、三餐没有人做。 衣服不洗、地板不拖除了脏点倒也没有大碍,但要是不吃擅长,那人就会出问题了,更何况汤妈妈还要照顾小孩,这可是个重体力活,而村子里也不像城里,能叫外卖,因此汤妈妈不得不把汤小弟背在背上干活。 一天下来,她累得腰都直不了了,等汤父从镇上的餐馆下班回来,看到的就是抱着孩子蓬头垢面地坐在沙发上一面麻木的汤母。 “饭菜做好了吗?老板今天让我带了点没卖完的卤肉回来,刚好可以加餐。”汤父把手里装着卤肉的饭盒扔到桌面上,问汤母。 汤母摇了摇头,一脸委屈地说:“做什么饭呀?我今天背着儿子做了一天家务,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了,哪里有时间做饭?” “那你不会把孩子放在床上让他自己玩吗?你干嘛非得背着他干活?”汤父不悦地说。 “我一放开他,他就哭啊!根本停不下来,你以为我想背着他干活呀?累得还不是我自己?”汤母也有点火气了。 “不就在家里看看孩子,干点家务活吗?能累到哪里去?我看你就是矫情!之前你怎么不喊累,现在倒是喊上了?”汤父堵着气道。 “之前不是女儿还在家吗?家务都是她干的,我只要看好孩子,现在她去学校了,我又得照顾孩子,又得做家务,怎么可能不累?要不然你自己试试啊!”汤母愤怒地吼道。 然而她这一怒吼一下子吓着了汤小弟,汤小弟顿时又扯着嗓子哭起来了,他身体不错,哭的声音很响亮,这往日在汤父看来是儿子精气神足的表现,但这会儿却让本就在餐馆干了一天活而疲惫不堪的他烦躁不已。 因此他火冒三丈地朝汤母吼:“你赶紧哄好他啊!” 汤母同样又累又气,被他这么一吼,顿时也不管了,把孩子往汤父怀里一塞,说:“你是他爸爸,你来哄!看看到底照顾孩子累不累?” 她彷佛把烫手山芋交了出去,她今天听了儿子一整天的嚎哭声,实在怕了,把儿子转手之后,她还连忙找了个借口:“我去做饭,你这当爸的跟孩子培养培养感情。” 说完忙不迭地回厨房做饭了,留下在沙发上的汤父强忍着心中的不耐烦哄着儿子。 但汤小弟实在不是个好带的孩子,汤父哄了十几分钟,他依旧亮着嗓子哭得震耳欲聋,最后汤父彻底没了耐心,他忍不住朝怀里的儿子吼道:“别再哭了!你烦不烦?给老子闭嘴!” 然而孩子出生才两个多月,根本无法理解大人的情绪,反正别人吼他,他就要哭的,因此他哭得更大声了。 汤父简直要崩溃了:“闭嘴!听见没有!我让你别哭了!嚎什么丧?你老子玩还没死……” 汤母本来还不想管丈夫的,但他吼儿子吼个没完,她就又开始心疼起儿子来了:“他还是个婴儿,懂什么?你就朝他吼?不会给点耐心吗?亏你之前还口口声声说要是有了儿子,肯定把他跟心肝肉儿似的疼,现在儿子有了,你就连哄哄他都不愿意了?” 汤父崩溃地大喊:“我哪里知道他这么难带?明明以前女儿很好带啊。” “儿子又不是女儿,有什么可比较的?男孩儿就是比较调皮难带,他是你心心念念想要的儿子,你就得管好他。”汤母提醒他,“当初你是说女儿上大学,家里太冷清了,还想要个孩子的。” 汤父却嘲讽她:“我只是说说而已,但你却听我一说就迫不及待地备孕了,明明是你更想要,别想把责任推给我!” “汤贵泉,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了?敢做不敢当!没有你我能怀孕生下他?明明女儿都去上大学了,我就本该再工作几年就开开心心地养老,但我现在还得累死累活地养一个孩子,这都是你害得……”汤母怒气冲冲地说。 “你还要不要脸?这是你自己愿意的,现在怪我了……”汤父也不逞多让,跟汤母争吵起来。 而他们争吵的时候,汤小弟的嚎哭声依旧没有停止,就好像是给父母的争吵伴奏似的,这下子,家里倒是真的一点儿都不冷清了,反倒热闹得过分了,想必汤父汤母喜欢的就是这样充满烟火气的日子吧? 不管他们怎么吵,该做的事情一件都少不了,吵完之后,汤父得拖着疲惫的身体,耐下性子哄儿子;汤母得挺着酸痛的腰,拖着沉重的步伐在厨房里做饭。 好不容易吃过饭,又得收拾碗快、给孩子洗澡,因此累了一天的两人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又得做家务了,等到一天结束,躺到床上的时候,他们都完全没有说话的力气了…… 但是,汤小弟半夜却很有精神能啼哭个几次的呢。 1105、生个二胎跟你作伴啊(完) “……时初,你都不知道你弟弟能哭成个什么样,晚上隔一两个小时就要醒一次,每次一醒就又要哄一个多小时,等他醒个两三次,一晚上就过去了,但我却一整晚都不能睡……还有白天,我根本不能离开他,一离开他,他就要大哭,我只能背着他做家务,每天都累得半死……”汤母一边抱着好不容易哄好了的儿子,一边跟汤时初打电话诉苦。 汤时初在那边听着她抱怨了半天,才劝慰她道:“妈妈,弟弟现在还小才这样,等他再大一点就好了。” “他还这么小,要什么时候才能等到他大啊?我都快撑不住了,时初,妈妈都有些后悔生下他了。”汤母说话的语气里带上了些许痛苦和后悔。 汤时初连忙安慰她:“妈妈,你别着急,小孩子长得很快的,弟弟那么可爱,又是你和爸爸一心想生下来的,要是他听到你说后悔生下他,那他该有多伤心啊,你再忍忍就好了,你那么爱他,肯定能为他忍受这些困难的。” 汤时初毫不吝啬地鼓励她:“妈妈,现在正是弟弟跟父母建立亲密的亲子联系的时候,你可千万不要以为因为不好带就对他不耐烦啊,他能感受到的,你是那么喜欢孩子的人,更是一个慈爱的母亲,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克服许多困难,照顾好弟弟的!” 汤时初的一番话堵得汤母之后的抱怨都说不出口了,她还想继续跟女儿抱怨一下儿子如何不乖,以及责怪一下回家不肯带孩子的丈夫,但汤时初这么用话把她高高地捧了起来,她哪里还好意思说?只得打落牙齿和血吞,强颜欢笑地对汤时初道:“妈妈会努力带好你弟弟的……” “我就知道,妈妈既然选择在高龄生下弟弟,那肯定早就考虑过这些情况了,妈妈肯定能处理好这些事情,这我就放心多了。”汤时初的话又彷佛是一巴掌扇在汤母脸上,以至于汤母都有些怀疑女儿是不是在讥讽她了。 但汤时初话说得这么诚恳,肯定没有这个意思!汤母自己又否定了这个念头,之后又跟汤时初说了一会儿话,关心关心她学校的生活,就结束了通话。 汤时初看着被挂掉的电话,脸上浮现一个嘲讽的笑容,她当然可以把话说得这么好听,毕竟在家里辛辛苦苦照顾孩子的又不是她,她何必附和汤母的抱怨? 说不定等她抱怨完了,情绪一下头,之后就又会觉得自己这个女儿是不是嫉恨刚出生的弟弟,才会对弟弟有这么多怨言?那时候的她可不会记得是她自己先开始抱怨的。 这些说不定等她以后回想起来,还是照顾儿子时苦中带乐的记忆呢。 放暑假的时候汤时初并没有回家,她给家里的借口就是要趁着暑假给人做家教挣学费和生活费,汤母本来还期望她放假回来之后能帮忙照顾汤小弟,让自己轻松两个月,但听到她这个理由,顿时就无话可说了,因为这一学期,他们作为父母,真的一分钱都没有给过女儿,女儿在学校都得自己勤工俭学,因此她哪里还有脸让女儿回来帮她照顾儿子? “原来是这样啊?女儿,你辛苦了,都是爸爸妈妈没用,挣不了钱供你上学,你千万不要怪罪我们啊。”汤母讪讪地跟汤时初说道。 汤时初十分懂事地说:“我当然不会怪你和爸爸了,你们都把我养大了,已经尽了做父母的责任,而且家里还有弟弟,弟弟那么小,你们好好照顾他才是最重要的。” “好女儿,还是你懂事。只是你放假不回来的话,那就没办法见见弟弟了,弟弟肯定也很想你。”汤母努力找话题。 然而这话题一看就很不靠谱,汤时初过年离开家里时,汤小弟才两个月大,根本不可能对她这个姐姐有任何印象,他会想姐姐才怪,说不定连姐姐是什么玩意儿都不知道。 不过汤时初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笑眯眯地说:“弟弟要是想我了,可以跟我视频啊,我晚上还是有空的。” “好好,那我晚上就找时间让你们姐弟俩视频,让你们俩培养一下感情,要不然你过年回家的时候,他都该不认识你了……”汤母连忙说道。 “嗯嗯,对了,妈妈,你和爸爸要注意身体啊,不要太累了,就算是为了弟弟,你们也得保持身体健康才行。”汤时初十分懂事地叮嘱父母注意身体,汤母很感动,觉得有了弟弟之后,女儿果然懂事了很多。 如果汤时初知道她会这么想,肯定会忍不住呸她一声,一个从小就有些任意妄为的独生孩子为什么会突然懂事?因为人生突逢大变,让她不得不懂事啊,一旦她敢不懂事,就会被所有人责怪、抛弃。 应付完了汤母,汤时初便没有再理会家里那些琐事,她说要留下来挣钱并不完全是不回家的借口,她找了个暑期实习,在一家外企当翻译,自然就不能回去了。 不过她偶尔还是会听听汤母汤父的抱怨,再安慰安慰他们,劝他们忍一忍,毕竟弟弟最重要,为了弟弟,再辛苦也是值得的………… 汤时初不停地给他们熬鸡汤,鼓励他们当好大龄父母,但随着时间一天天流逝,她还是感觉到了他们越来越烦躁、越来越痛苦的情绪,这些都是因为他们不得不照顾一个年幼的孩子,不得不透支身体加班努力挣钱,精神疲惫、身体也疲惫,却每天还得应付一个精力极其旺盛的小孩,他们不崩溃才奇怪。 不过不要紧,每次等到放寒假,汤时初还是会回去的,帮他们缓解一下精神,给几颗药让他们能保持身体的健康,不至于被孩子折腾得生病,不过等时初一回学校,他们就又得继续承受那些折磨了。 这辈子汤父没有因为脑溢血而死亡,汤母自然不会丢下汤小弟改嫁,他们夫妻俩不得不拖着越来越年迈的身体照顾着越来越有精力的儿子,几年下来,即使身体没问题,精神却疲惫不堪了,他们早就后悔再生一下孩子了。 汤时初毕业之后,他们不是没有要求她回到老家上班,“顺便”照顾弟弟,但汤时初毫不犹豫拒绝了,汤父汤母也拿她毫无办法。 没办法把儿子丢给女儿负责,他们只好继续痛苦地带着儿子过日子,明明应该是享福退休的年纪了,却不得不为儿子拼搏,日子真是苦不堪言。 当然了,汤时初并不是真的白眼狼,她一年回来一次看望父母,每个月给他们付赡养费,尽了当女儿的责任了,谁都没办法说她的不是。 只不过他们想要从汤时初手里给儿子争取非分的利益,让她当扶弟魔,那却是不可能的,毕竟汤小弟只是她弟弟,又不是她儿子,她对他可没有任何义务。 有汤时初的神药支撑着,汤父汤母一直活到了七八十岁,把汤小弟养育成人,看着他结婚生子,只不过他们的生活质量却一点儿都不好,人生最后几十年一直为儿子操心劳碌,因为汤小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考了普通的大学,毕业要为找工作而烦恼,工作后在城里又买不了房,最后只好回老家相亲一个隔壁县城的女孩子,继续过平平凡凡的生活。 这让汤父汤母一直很不甘心,因为他们的女儿,汤时初在外面风光极了,过得比汤小弟好多了,却一直不肯帮她的弟弟,汤父汤母怎么能不怨? 但汤时初可一点儿都不在乎。 1106、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1) 时初万万没想到,上个世界她成功躲过了养弟弟的命运,这个世界却还是逃不了——因为她的亲爸病死、亲妈难产死了,而她的爷爷奶奶叔叔婶婶都非常嫌弃他们,谁也不想养他们,于是这些亲人们迅速地给原主找个人家嫁出去,当然,要带着她出生不久的弟弟一起出嫁。 原主根本没有丝毫反抗的余地就被嫁给了如今的丈夫叶晋,叶晋是个地主家的崽子,爹妈和爷爷早就死了,跟奶奶相依为命,但是不久之前,他奶奶也病重了,临死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叶晋的婚事,她觉得孙子性格太冷了,她生怕自己一死,孙子就可能一辈子打光棍,孤零零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因此她跟叶晋说,想在死之前看到他结婚。 叶晋虽然性格清冷,但对唯一的亲人却非常在意,既然奶奶要他娶妻,他就娶了,至于他喜不喜欢?这个他根本不在意,反正只要他奶奶喜欢就好,于是带着弟弟的原主就这么嫁给了他。 原主嫁给叶晋一个月后,他奶奶就心满意足地去世了,叶晋虽然是因为奶奶的遗命才娶原主的,但并没有在奶奶一去世就跟她离婚,只是他们之间一直有名无实,叶晋似乎只把她当成同居的室友,而原主本身就只求有一个容身之地,其他的并不敢多想,每天不是照顾弟弟,就是做家务,两人相敬如宾,但也没什么矛盾。 如果一直这么下去,似乎也没什么不好,毕竟两人都是很注重分寸的人,叶晋挣钱给家用,原主就在家打理好家里的事,其实原主与其说是叶晋的妻子,还不如说是他的保姆,大家都不会越过那条界线。 但是唯一不好的就是,他们的邻居,似乎对他们两个很有敌意,那个当丈夫的蒋如松,原本是县里运输队的司机,只是出了车祸断了两条腿,残疾了,他的前妻见他残废了,运输队的工作也没了,很快就抛夫弃子跟人跑了。 原本大家都以为他会一蹶不振了,毕竟就他一个残废还要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谁见了不赶紧跑啊? 但偏偏就有一个年轻漂亮的黄花大闺女看上他这个带着两个孩子的残废了,那就是吴清璇。 谁也不明白她为什么非要嫁给蒋如松,即使全家都反对,谁都觉得她这一嫁就是掉进了火坑里,但她就是义无反顾地嫁了,即使跟家里闹翻也一样要嫁。 而且嫁过去之后,她真的丝毫不嫌弃残废的蒋如松,对他嘘寒问暖、温柔体贴;对待两个孩子也如同亲生,耐心温柔,细心照顾,任是谁见了都不会觉得她亏待了孩子,于是大家啧啧称奇,不明白她嫁给一个残废,还这么辛苦劳碌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夫妻俩对谁都和和气气的,但见了叶晋和项时初,虽然脸上还是笑眯眯,但眼里的不喜和敌意却丝毫瞒不了两人,毕竟叶晋因为家庭成分不好,什么样的眼神都见过;而项时初没了父母,在老家寄人篱下,更是要看人脸色过活,因此他们俩对别人的恶意很敏感。 原主并不明白为什么,但项时初却知道原因,因为这两人之中,蒋如松的母亲十年前生了重病,没有钱医治,走投无路之下蒋如松就去跟叶晋的奶奶借钱,他觉得叶晋的奶奶以前是地主婆,即使家早被抄没了,但肯定会留下点什么宝贝以防万一,他打得就是那些宝贝的主意。 然而,十年前正是地主这个成分最为危险,也最被专注的时候,叶晋的奶奶家产全都充公了,本来就没有留下什么宝贝,即使有,那个时候她也是万万不敢冒险拿出来的,因此就拒绝了蒋如松借钱的要求。 《一剑独尊》 蒋如松的母亲很快就因为没钱医治去世了,蒋如松就把他母亲的死怪罪在了叶晋奶奶和叶晋身上,觉得他们是见死不救,因此对他们十分怨恨,时刻想找机会报复他们,只是因为叶晋奶奶和叶晋行事谨慎,他才没有抓到什么把柄,但一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放弃这个念头,还一直盯着叶晋。 至于吴清璇敌视原主的原因,是因为她十四岁的时候大病了一场,之后就梦见了她和原主两个人的命运轨迹,在梦里,嫁给蒋如松的是原主,原主兢兢业业地照顾残废的丈夫和两个继子,博得了丈夫和继子的欢心,过了几年后蒋如松治好了双腿,下海经商,很快就挣下一大份家业,等到几十年过后,成为了当地首屈一指的大富豪。 而吴清璇自己,则嫁给了叶晋,只是她跟叶晋的关系并不好,她觉得叶晋对她太冷漠了,她心里不忿,于是时常跟他吵架,叶晋原本就是讨厌麻烦的性格,原本娶她也是为了应付奶奶,这一点他在结婚前就明确告诉过吴清璇,然而吴清璇却觉得嫁过去之后,她肯定能收服叶晋的心,两个人先婚后爱。 却没想到事实跟她的想象根本不一样,叶晋就是个冷冰冰的石头,对她的情意根本不在意,更不会回应,久而久之,她得不到叶晋的感情,因爱生恨,最后婚后出轨,跟另外一个男人好上了,叶晋发现后,毫不犹豫就跟她离了婚。 离婚后她原本想嫁给那个相好的男人,然而那个男人其实只是想玩玩,跟她并不是真心的,因此不肯娶她,为了彻底断绝她的纠缠,还飞快地找了其他女人结婚。 吴清璇偷鸡不成蚀把米,离婚后只能在娘家看哥哥嫂子的脸色过日子,又因为名声不好,最后嫁给了一个家暴又贫穷的男人,等她年老之时,在电视上看到风光富贵的蒋如松和项时初,才想起这对夫妻原本是自己的邻居,她当时就想,要是当初自己嫁的是蒋如松就好了…… 她做完这个梦醒过来,发现自己还没有出嫁,而蒋如松也没有娶妻,于是顿时兴奋极了,不顾家人的反对,非要嫁给未来不可限量的蒋如松。 1107、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2) 成功嫁给未来的富豪大老蒋如松之后,吴清璇还没有罢休,她嫉妒梦里的项时初嫁给蒋如松后当了一辈子贵妇,也为了彻底断绝蒋如松跟项时初的交集,便故意让叶晋找的媒人注意到项时初,于是在她的算计之下,项时初果然嫁给了梦里她爱而不得,最后因爱生恨的叶晋,她就希望项时初也感受、感受梦里自己被叶晋所辜负的痛苦。 吴清璇和蒋如松这对夫妻各自心怀鬼胎,但在对付项时初和叶晋这件事上却是一致的,后面等到蒋如松治好了双腿,恢复健康,他就开始马不停蹄地对付叶晋。 然而叶晋的生活一成不变,十分枯燥,每天不是去博物馆上班,就是在家里,两点一线,他既不会跟同事出去玩,也没有什么爱好,蒋如松根本抓不到他的要害去报复他。 没有办法,他只好转移视线,把主意打到了项时初身上,他觉得夫妻一体,而且叶晋跟项时初的关系表面上看着还不错,于是他觉得项时初这个妻子可能是叶晋的弱点。 跟冷静自持又无懈可击的叶晋相比,项时初就是个普普通通,甚至性格还很柔弱的女子,她最在意自己的弟弟,于是某天,蒋如松在叶晋去上班、项时初在屋子里做饭,而她弟弟一个人在院子里玩的时候,偷偷地把他抱走了。 等到项时初做好饭出来,发现弟弟不见了,吓得六神无主,慌乱不已地跑出去寻找弟弟。 蒋如松便跟联系好的人贩子趁机抓住了她,要把她贩卖得远远的,然后蒋如松还制作出她是跟别的男人私奔了的样子,想要让叶晋被人嘲笑,营造他是个连妻子都留不住的窝囊废的形象,不但能毁掉他的名誉,还能让他尝尝被妻子背叛的痛苦。 而项时初即使被人贩子抓住了,也一心想要找回弟弟,因此反抗得很厉害,最后从快速行驶的车上跳了出来,就这么摔死了。 蒋如松虽然联合人贩子拐卖了项时初,却不敢做得太绝,也想要让项时初的弟弟留在叶晋面前时刻提醒叶晋,他老婆跟人跑了;如果叶晋因此而迁怒到项弟弟身上,虐待他,那就更好了,这是送到蒋如松手里的把柄啊,蒋如松就可以直接报警抓他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蒋如松的预想发展,项时初不见之后,叶晋并不相信她是跟人私奔的,因此还报了警,警察没用多长时间就在一条省道旁找到了项时初的尸体,于是知道她并不是跟人跑了,而是被人害了,只是那时候的刑侦技术并不发达,没办法找到害死她的凶手,最后桉件只能不了了之。 没有人知道蒋如松跟人贩子的交易,因此他躲过一劫,但知道项时初死了,他还被吓着了。 可能是一条人命的代价,让他最后醒悟了,不能执迷不悟,于是放弃了报复叶晋的想法,跟吴清璇一心一意地做生意,果然成了风光无限的富豪大老。 只可怜项时初一条无辜的性命,年纪轻轻就被蒋如松害死了,而他这个罪魁祸首却能安享富贵,子孙满堂,真是天道不公。 项时初当然不会放过这个罪魁祸首,但她也不会直接让他死了,这种人,让他一辈子当他的残废,胸有壮志却无法实施,只能被困于小小的轮椅之上,饱受身心折磨,才能赎清他的罪。 而吴清璇不是心心念念想着嫁给未来的富豪大老,代替原主妻凭夫贵吗?那要是她的残疾大老永远也好不了了呢?她的荣华富贵再也无法实现呢?她还能心甘情愿地伺候一个残废和两个任性的继子吗? 项时初考虑好了,就让蒋如松永远当个残废好了。 于是当天晚上,夜深人静,所有人的睡了之后,她便静悄悄地出了门,翻过院子的墙就到了蒋如松家的院子里。 这个时代的锁很容易打开,她只用了根铁丝就轻松打开了蒋如松家里的门栓。 蒋如松家里并不大,两个儿子住在一间屋子,他和吴清璇住在另一间,项时初只转了转就找到了他们的房间。 她从伴生空间里拿出一瓶迷药,分别往蒋如松和吴清璇鼻子下一抹,他们就直接在睡梦中昏迷过去了。 保证他们现在电闪雷鸣都醒不过来,项时初便又拿出了一盒一针和一瓶颜色诡异的药水。 她检查了一下蒋如松的双腿,发现他的腿只是粉碎性骨折。经脉也没恢复,现在县城里的医术水平确实治不好,但几年后找了高明的医生,还是能治好的。 项时初如今就是不能给他这个机会,她直接用银针往蒋如松腿上几个穴位狠狠扎去,彻底毁掉他双腿上的筋腱和脉络,确保永远也无法恢复才罢休,蒋如松即使昏迷了,也忍不住痛得轻哼了几声,他两条腿更是微微抽搐了几下,彷佛是最后的挣扎了。 毁掉他的骨骼经脉之后,项时初还把那瓶诡异的药水抹在了蒋如松的两条腿上,那药水明明是黑色的,但被抹在他腿上后,黑色迅速变浅,显然这药水很快就渗入了他的腿部肌肉里,等到完全被吸收后,项时初又重复抹了几次。 这药水毒性起初并不强,蒋如松只会觉得双腿有点酸痛,但是能忍受,渐渐地就越来越痛了,开始变成一下雨就会酸痛肿胀、彷佛得了风湿一样的痛法,但这虽然有些难受,可也能忍;只是随着他年纪越来越大,这双腿就会越来越痛,越来越无法忍受,从风湿一般的痛,变成痛风一样的让人无法忍受,甚至到最后如同刀割火烤,痛不欲生。 这种痛是循序渐进的,疼痛的程度一点点加深,如同温水煮青蛙,只是到他晚年,会痛不欲生而已。 不过这种药水并不会致命,瞧她多善良,她也不会直接要蒋如松的命,她只想他体会人生的痛苦罢了。 而他只会以为这是他车祸后双腿断了的后遗症,毕竟年纪越大双腿越痛,这说明后遗症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严重了嘛,谁也不会怀疑到项时初身上来。 1108、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3) 确定蒋如松的双腿彻底不可能恢复之后,项时初便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又悄无声息地回到了隔壁,清洗过双手之后便睡下了。 叶晋在县里的博物馆上班,专门修复文物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这份工作的,也许是家学渊源,也许是天赋异禀。 叶家的房子也并不是很大,叶晋在厨房里做早饭的时候免不了有声响,项时初听见声音就醒了过来,刚一睁开眼,却发现本来睡在自己身旁的弟弟已经睁开了眼睛,两只小手正揪着自己的两条小短腿玩得不亦乐乎。 “项南南小朋友,你醒啦?”项时初忍不住伸手去捏了捏他的小脸蛋,项南顿时对她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脚也不玩了,转身就往项时初身上扑过来,沉甸甸的一坨压在她身上,手舞足蹈,高兴得不得了。 小家伙才七八个月大,却被原主养得很不错,这也证明了叶晋确实没有亏待他们姐弟,起码家里粮食是够吃饱的,否则这小家伙不会肉都都的。 项时初抱着项南就起身去洗漱了,路过厨房的时候,看到叶晋一个高大的男人正蹲在灶旁烧火,他人高腿又长,蹲在矮小的灶旁就显得有些憋屈,因此烧着火之后他很快就站了起来,往锅里热酸菜。 “热水在水壶里,要洗脸就去倒。”叶晋看见项时初抱着项南出来了,便开口说道。 “好。”项时初应了一声。 叶晋虽然是个男人,却没什么大男子主义,他起床得早,便自己做早饭,并不会等着项时初起床了再给他做;偶尔吃完饭,项时初要照顾弟弟没有空,他也会自己收拾碗快、清洗干净。 其实如果不是为了完成他奶奶的遗愿,他完全没必要娶妻,他自己就可以过得很好。 姐弟俩洗漱完毕,叶晋也把早饭做好了,已经端到了饭桌上。 “吃早饭了。”他对项时初说道,然后把一碗蒸蛋端到她面前,又说,“弟弟的。” “谢谢。”项时初看见蒸蛋有些意外,便对叶晋道了声谢,原主平时做早饭可不敢专门蒸鸡蛋给弟弟,她生怕叶晋有意见,因此项南都是跟着大人一起喝粥的,没想到叶晋这么细心,还专门给项南做了蒸鸡蛋吃。 叶晋听见她道谢,没有回答,只是摇了摇头,便开始吃早饭。 他脸色澹漠,吃饭也吃得一丝不苟,没有丝毫声响,看着很不好接近的模样,不过他吃饭时的动作斯文优雅,倒是很赏心悦目。 项南跟他生活了几个月,已经完全不怕这个冷脸的姐夫了,见他快子不停地动,便朝他伊伊呀呀地叫着,小手朝人伸着,想要跟叶晋要吃的一样。 项时初碰了碰蒸鸡蛋的碗,发现已经不烫了,连忙拿勺子挖了一勺,送到他嘴边,说:“你也有吃的,别抢你姐夫的了,来,吃鸡蛋羹。” 项南闻到了鸡蛋羹的香味,顿时长大小嘴巴,一口吞了嘴边的鸡蛋羹,尝到了味道,然后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双腿站在项时初腿上高兴地乱蹦。 叶晋看了吃得美滋滋的小家伙一眼,又瞄了瞄那碗鸡蛋羹,神色并没有什么变化,不过他吃饭的动作却放慢了不少。 项南非常喜欢蒸鸡蛋,他双眼亮晶晶地看着项时初拿着的小勺子,等她挖了一勺子过来,还没有放到他嘴边,他自己就迫不及待啊呜一声,直接伸过脑袋,一口含住了勺子里的蒸鸡蛋,吃到嘴里就乐得眯着眼睛直笑。 项时初忍不住轻笑道:“小家伙,你就这么喜欢吃蒸鸡蛋?这是你姐夫蒸的,你要谢谢姐夫啊。” 说着她把项南小朋友的脑袋转向叶晋,说:“看,他才是你的衣食父母,说谢谢姐夫。” 叶晋顿时停下了吃饭的动作,扫了一眼面带笑意的项时初,又看向对着他使劲地蹦,笑得嘴角的口水都流出来的小家伙。 他强忍着自己想要伸手给小舅子擦嘴的冲动,若无其事地说:“不客气。” “啊啊……”小舅子朝他伸出手,突然眼睛看到桌面上的酸菜和炒鸡蛋,立马兴趣就从姐夫转移到了这两个菜上来,伸着小手就要去够这两碟菜,一脸垂涎的模样。 “小馋猫,这不是你能吃的菜。”项时初无情地把他抱远了些,然后迅速舀了蒸鸡蛋,塞进项南的嘴巴了,堵住了他旺盛的食欲。 叶晋若有所思地盯着项南看了一会儿,看见他那只冒出了一点点白色的牙根儿,皱了皱眉头,打消了给他吃炒鸡蛋的想法,牙都没长好,看来是无法吃这些菜了,他想道。 项南小朋友胃口很好,一碗蒸鸡蛋很快就被他吃完了,项时初想把他放到一旁的婴儿小推车上坐着,但他愣是不愿意,一把他放下,他就岔开两条小短腿,卡在椅子口,嘴里还啊啊地反抗着,犟着呢。 项时初都被他这小动作气笑了,说:“你不好好坐着,姐姐怎么吃饭?” “我来抱吧。”低沉悦耳的男声从项时初身后响起,一双修长有力的手臂便伸过来,一把抱走了项南。 项南被他一抱,顿时乐得又手舞足蹈,咯咯对着叶晋笑起来,丝毫不畏惧他的冷脸。 “那就麻烦你了。”项时初没有跟他客气,见叶晋把项南抱到院子里了,她便开始自己吃早餐。 叶晋还要去上班,项时初不好耽搁他太多时间,于是连忙吃完,把碗快清洗好,便去接手项南:“不好意思啊,这小家伙耽搁你不少时间了吧?你赶紧上班去吧,要不然迟到了。” 叶晋点点头,把怀里的孩子递给她,整理了一下因为抱孩子而弄皱了的上衣,又变回一丝不苟冷冷清清的模样,这才跟项时初说了声我走了,便去上班了。 项时初对他有了些清晰的了解,这男人性子虽然冷漠,却是个负责任的,虽然对原主没什么夫妻感情,但对她和她弟弟却很和善,对孩子也有耐心——起初项时初还以为他会很不耐烦应付小孩子,没想到并不是。 1109、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4) 叶晋去上班之后,项时初就闲了下来,项南七八个月正是最好玩的时候,对什么都有兴趣,在院子里看个花花草草就高兴得不得了,给他摘朵野花,他自己就玩得津津有味,根本不会来烦项时初。 她照顾孩子十分轻松,不过隔壁的吴清璇就没有她这么幸运了,她的两个继子都还年幼,一个五岁,一个三岁,全都是需要人全天候照看的年纪,而这个年龄的孩子又会跑会跳了,调皮得要命,一不留神就不知道会闹出什么事来,因此她每天的精神都是紧绷的,嫁给蒋如松之后就没有轻松过。 这个时候,她正端着一碗粥去喂小的那个孩子,但那孩子只顾着在院子里到处跑着玩,根本不想吃早餐,吴清璇不得不追着他喂。 “小义,快别跑了,咱们先把粥喝完好不好?”吴清璇忍着气哄劝蒋义。 蒋义却丝毫不给她面子,一口回绝道:“不好!”然后又嘻嘻哈哈地在院子里乱跑,像条泥鳅似的,滑熘得很,吴清璇追得气喘吁吁。 好不容易追上了,她把一勺子粥递到蒋义嘴边,蒋义还是不肯吃,一脸嫌弃地把脑袋左右摇动,于是一不小心就把吴清璇手里的小勺子碰掉了,连勺子带粥都掉在了地上。 吴清璇只觉得一股熊熊燃烧的火几乎要冲破胸膛,她没忍住,气急地吼了一声:“蒋义!” 蒋义被她吼得吓了一跳,但等反应过来之后,他哇地一声就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喊道:“后妈坏!后妈要打我了!爸爸,快救救我!后妈要打我了……” 他边喊边往屋子里跑,要去跟他爸爸告状,吴清璇一下子就傻了,慌忙解释:“不,小义!妈妈不是要打你,勺子掉了,妈妈只是有点生气,你别怕……” 她连地上的小勺子都顾不得捡了,就急着跑进去跟蒋如松解释,生怕蒋如松真的误会她要打孩子。 蒋家跟叶家的院子隔着一堵围墙,但这围墙只有一米左右的高度,因此项时初在叶家的院子里把吴清璇和蒋义的事看得一清二楚。 她看得津津有味,连项南小朋友都被隔壁两人的动静吸引了,手里的野花都顾不得玩了,一双黑亮的大眼睛看得目不转睛,等蒋义和吴清璇都进屋子了,他还舍不得把目光回转过来。 项时初好笑地捏捏他的小肉脸,说:“你这小家伙,看八卦也看得这么起劲啊?” 项南小朋友这才回过神来,跟姐姐贴贴脸,又继续他探索大自然的大业了。 雅文库 过了五六分钟后,吴清璇大概跟蒋如松解释完了误会,又哄好了蒋义,这对继母子就又到院子里来,继续刚才一个疯跑着玩,一个追着喂的戏码了。 这会儿不管蒋义怎么淘气不肯吃,吴清璇都不敢有丝毫不满了,还得低声下气地哄劝着,而蒋义则得意洋洋,嚣张极了,显然吴清璇被这个才三岁的继子拿捏住了。 项时初看着她这忍辱负重的模样都替她觉得累,于是她好心地对吴清璇道:“清璇,你这样追着他喂饭,也太累了吧?怎么不让他自己吃呢?” 吴清璇听见项时初的声音,顿时僵了僵,显然现在才发现她讨厌的人正在看她的热闹,自己被继子欺压的一幕偏偏被她看见了,吴清璇心中又羞愤又憋屈。 然而她什么都不能表现出来,只好勉强挤出一个僵硬的笑容来,说:“他不愿意自己吃,我怕他不吃早饭会饿着,就只好追着喂了,小孩子调皮,都这样,等他长大懂事了就好了。” 项时初却摇了摇头,苦口婆心地劝她说:“清璇,其实在他小时候的时候才更要立好规矩让他遵守,尤其是吃饭这种事,他要是三餐都不自己吃,得别人追着喂,那多浪费时间啊,这一天下来你光顾着喂他了,哪里还有时间干其他事?而且喂得太久,饭凉了,对他的胃也不好啊。 所以啊,你得好好教他,训练他自己吃饭,不能由着他的性子乱来。” 吴清璇苦笑一声,说:“我知道你说的话很对,但我没有办法,他根本不愿意听我的话,要是我对他说话稍微严厉些,他都要说我不安好心,是坏后妈,还要跟他爸爸告状,那我哪里还敢教训他?只能这样了……” 吴清璇此时也顾不得项时初是她讨厌的人了,迫不及待地跟她倒苦水:“自从我嫁过来后,对待他们两个不敢说处处妥帖,但也已经尽全力去照顾他们了,白天给他们洗衣做饭,晚上给他们盖被子哄睡,从来没有二话,但他们还是对我很有敌意,觉得是我赶走了他们的妈妈,抢走了他们的爸爸……” 项时初一脸同情地看着她,感叹道:“后妈就是不好当啊,清璇,你辛苦了。” 吴清璇听见她这句话,眼眶一红,险些掉下泪来,只有她自己知道,嫁过来这几个月,她在蒋家到底吃了多少苦头,受了多少罪。 这是她做的那个梦里没有梦见过的,她哪里知道做人后妈会这么艰难?想到这里,她又看向项时初,原本她才该是蒋勇蒋义这两人的后妈,但她现在,却抱着自己的弟弟,悠闲地看自己的热闹。 “时初,你就好了,你弟弟这么乖,都不需要大人怎么照顾。”吴清璇带着妒意说道。 项时初顿时十分赞同地点头,说:“确实,我弟弟是个乖孩子,自己就玩得很高兴,都不用我怎么操心。” 大概因为吴清璇跟项时初说话说得太投入,忘了喂蒋义,蒋义自己就不乐意了,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吴清璇背后,对着她就抬起一条腿,勐地往她腿上踹了一脚,还嚷嚷着:“后妈!你是不是想饿死我?我外婆说得对,你就是个坏女人……” 吴清璇冷不丁被他踹了一脚,痛得连忙捂住自己被踹的地方,别以为小孩子力气小就踢不痛大人,有时候小孩子不懂得控制力气,杀伤力也很大的,而且蒋义穿的还是硬底的鞋子,就踹得吴清璇更疼了。 “小义,你别踹妈妈,妈妈会疼。”吴清璇忍着气说道。 “嘻嘻,后妈就是欠教训……”蒋义笑嘻嘻地说。 1110、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5) 因为蒋义的不满,吴清璇不敢再走神,只好一心一意地给蒋义喂粥,那卑躬屈膝的模样,简直就是古时候伺候大少爷的老妈子奴才,项时初只觉得看得眼疼,不过这也是吴清璇自找苦吃,为了那虚无缥缈的未来,就主动跳进火坑里,想要攀附男人,从来没想过自力更生。 项时初看完了吴清璇的每日受难记,便带着项南去菜市场买菜了,如今已经开始改革开放,私人经济不再受制约,菜市场自然也出现了,项时初挑了条草鱼,又买了两根排骨和一些其他的配料准备回去煲汤。 叶晋中午在单位食堂吃饭,所以不会回来吃午饭,中午只有项时初和项南两个人,一条鱼,她把鱼头留到晚上做剁椒鱼头,鱼身她一部分煎了中午吃,另一部分则挑了刺捣成鱼泥给项南做辅食,他都七八个月大,应该多吃些有营养的食物了。 项时初的厨房里传出浓烈的香味,飘到了隔壁蒋家,闻到味道的蒋勇和蒋义顿时直咽口水,眼睛都放光了,但看到自己家里却只有青菜豆腐,顿时不高兴了,便毫不客气地吩咐吴清璇:“后妈!我也要吃肉!” 吴清璇为难地看了一眼坐在轮椅上的蒋如松,见蒋如松一副没有听见的模样,便只好自己耐心地哄劝道:“小勇、小义,青菜豆腐也很好吃,妈妈多放点油就行了,咱们先不吃肉了啊……” “不行!我就要吃肉,就要!你是不是想饿死我们?”蒋勇大了些,已经知道肉是好东西了,因此听见吴清璇的话就开始撒泼打滚哭闹起来,蒋义一见哥哥这模样,也跟着凑热闹,一时之间,蒋家非常热闹。 吴清璇手足无措地看着两个继子,着急又无奈,她不得不跟蒋如松求救:“如松,你看……你是不是跟孩子们说说,咱们家没有隔壁叶家条件好,家里的钱得留下来给你治腿……” 小书亭 蒋如松这才彷佛看见自己两个吵着吃肉的儿子,一脸歉意地对吴清璇道:“清璇,辛苦你了,都是这两个小子不懂事。” 吴清璇听见他这话,心里顿时如同吃了蜜一样甜,她想着自己如今忍辱负重地照顾他们父子都是值得的,等蒋如松将来发达了,难道还能亏待自己吗?他现在对自己越愧疚,以后对自己才越好啊,因此她露出感动的神情,很是善解人意地说:“孩子们还小,我不要紧的,只要他们能好好长大就行。” 蒋如松见状,感叹道:“清璇,这辈子能娶到你,是我最大的福气。” 夫妻俩终于各自表演完了,蒋如松这才把脸一板,冷厉地对两个儿子斥责道:“你们两个给我闭嘴!现在家里是什么情况,你们还想吃肉?有饭给你们吃,你们就应该心满意足了,还想吃肉?你老子腿还残着,哪里有钱买肉给你们吃?! 想吃肉没有,只有青菜豆腐,你们爱吃就吃,不吃就饿着,惯的你们!” 蒋如松这一发怒,蒋勇和蒋义都吓了一跳,因为以前蒋如松腿没残废的时候,对这两个儿子还是很疼爱的,每次出车回来都会买零食玩具给他们,对他们的要求基本上有求必应,即使是双腿残废的最初,也没有打骂过他们,然而现在,他却对着两个儿子吼了。 年纪大一些的蒋勇忽然想起他外婆告诉他的,有了后娘就有后爹、会虐待他们的话,顿时便悟了:难道现在爹就在后娘的挑拨下成了后爹了? 于是他立马不忿地控诉起他爹来:“外婆说得对!后娘进门后,爹就不要儿子了,还不给我们肉吃,就要开始虐待儿子了啊……” 小孩子的控诉犀利极了,蒋如松勐一听都愣了一下,过了一会儿后反应过来了,便气得头顶冒烟,推着轮椅也要去揍蒋勇,但蒋勇跑得快,边跑还边继续控诉亲爹跟后娘“虐待”他们兄弟的话,蒋义也跟着捣乱,于是一时之间,蒋家闹轰轰的,有蒋如松的斥责怒吼,有蒋勇兄弟俩的控诉抵抗,还有吴清璇的辩解劝说声,吵得项时初在自己家都听见了,还就着他们一家人的吵闹声下饭,吃得津津有味。 等到项时初吃完了饭,蒋家还在吵闹着呢,最后还是蒋如松抓住蒋勇揍了一顿,这件事才算结束,不过这下子蒋勇就真的记恨上吴清璇以及蒋如松了。 蒋家吃完饭后,吴清璇就推着蒋如松到院子的树底下透透风、散散心,毕竟总窝在屋子里容易把人憋坏了,吴清璇在对待蒋如松的身心健康这一方面那是相当上心,毕竟这事关她以后能不能夫荣妻贵的问题。 项时初同样把项南抱到了院子里玩,看见吴清璇这举动,便打趣道:“清璇,你对如松可真好啊,还每天推他出来晒太阳呢?” 吴清璇看见项时初心情就不太好,但还是笑了笑,敷衍说:“晒太阳对身体好。” 蒋如松也看见了满脸笑容抱着弟弟的项时初,他觉得项时初脸上的笑容十分碍眼,别人是爱屋及乌,他是恨屋及乌,项时初是叶晋的妻子,敌人的妻子过得好,这不就意味着敌人也过得好?他如今双腿都残废了,成了废人一个,但叶晋却家庭和睦,工作也体面,这让他内心怎么能忍受? 因此他看着项时初的眼神都带上了厌恶,项时初自然感觉到了,既然这人这么讨厌,那自己对他也就不必太客气了,于是她故意哪壶不开提哪壶地问他:“蒋如松,你的腿好些了没有?医生说还有没有得救啊?你这么年轻,要是腿真的好不了了,那多可惜啊?唉,要是当初你开车小心些就好了,要不然当初嫂子也不会就跟人跑了……” 她说着说着,好像这才发觉自己说错了话,浮夸地捂了捂自己的嘴,然后一脸歉意地看着蒋如松那简直要冒火的眼睛,说:“啊!蒋哥,真对不起啊,我这人不会说话,你别往心里去……” 蒋如松明显气得不行,但他又不能跟项时初彻底翻脸,只好忍了忍,勉强挤出一个笑:“没关系……” 1111、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6) 吴清璇的脸色也非常难看,她当然不会听不出项时初是故意戳蒋如松的痛脚,蒋如松能忍这一口气,她却没法忍了,因此阴阳怪气地要反击项时初:“对了,时初啊,你嫁给叶晋这么久了,怎么都没有见过你娘家人啊,你娘家是离咱们这里很远吗?” 她其实早就知道项时初的爸妈去世了,而她爷爷奶奶和那些叔伯只想早早把她和她弟弟扫地出门,还生怕她回去打秋风呢,因此自然不可能上门来,吴清璇故意这么说,就是想提起项时初的伤心事。 然而,她忘了,她自己现在的处境跟项时初有什么区别?她硬是不顾家里人的反对,非要嫁给蒋如松,为此早就跟家里人闹翻了,她爸妈都不肯认她这个女儿了,她现在还有什么资格跟项时初说什么娘家啊? 因此项时初笑了笑,说:“我爸妈去世了,我跟家里那些亲戚都断绝关系了,以后也不会来往。倒是清璇你,我之前听说,你为了嫁给蒋哥,是跟娘家人闹翻了的……你对蒋哥的情意真是感天动地啊,为了在一起,跟全世界作对都无所谓……想必这就是真爱了吧?我这辈子是没这种福气了,跟叶晋就是普普通通凑合一起过日子,你们可一定要永远这么恩爱如初、白头到老啊。” 项时初的茶言茶语成功惹得吴清璇脸都黑了,她虽然句句都是夸奖,但吴清璇怎么听着就是不太对劲呢?但哪里不对劲她一时又想不清楚,反正总觉得项时初没安好心。 蒋如松听见项时初的话,更气了,觉得她就是讽刺自己跟吴清璇,妻子为了嫁给自己跟娘家闹翻了,这难道是什么好事不成?传出去别人还以为他是诱拐年轻少女的混账呢,要不然怎么会迷得一个黄花大闺女非要嫁给他一个残废?虽然妻子一直说是因为看好自己的未来,知道自己未来不可限量才嫁给自己的,但他其实是半信半疑的,只是这件婚事里,占便宜的是他,他就不去计较那么多了。 而项时初这番话,又让他凭白对妻子生出猜疑,他不反感项时初才怪。 “那就承你贵言了。”蒋如松皮笑肉不笑地回答,然后又说,“清璇嫁给我,是不嫌贫爱富,是纯善体贴,她是个好女人,我能娶到她,是我三生有幸。” 吴清璇听见他这番话,心里的那点怒气顿时一下子就消失了,蒋如松如今的认可,就是她以后美好富足生活的保障啊,因此项时初那点讽刺在她心里一点儿也不重要了,她含情脉脉地看着蒋如松,心里高兴极了。 项时初看了看这对面色不一的夫妻,突然意味不明地笑了笑,说:“你们真的很相配。” 吴清璇立马骄傲地接话:“那当然。” 希望几年之后,她发现蒋如松的双腿这辈子都不可能治好的时候,还能保持这种骄傲,项时初心想。 事业有成的残疾人不是没有,但那要付出普通人千百倍的努力才有可能成功,只是不知道蒋如松是不是能成为那种残疾人了。 如果他真的能凭着残疾之身也创下一番事业,那项时初倒是可以大度一番,摒弃前嫌,不再找他报害得原身跳车而亡的仇。 吴清璇夫妻俩跟项时初互怼了一番,吴清璇就又要忙家务活去了,她还得打扫屋子、清洗一家人的衣服、喂鸡鸭……忙得跟陀螺似的团团转。 而蒋如松则在院子里看着两个儿子玩,蒋勇和蒋义两个孩子真的很调皮,虽然一个才三岁、一个才五岁,但已经满院子乱窜,闹得鸡飞狗跳,又是爬墙又是爬树,偶尔一摔倒,哇哇地大哭,蒋如松就大骂,吴清璇还得忙里抽空哄孩子…… 项时初看到他们这一家子的活法,便警告在竹席上乱滚着的项南小朋友,说:“项南,你以后要是像他们两个那么闹腾,那我就拿棍子来揍你的啊,到时候你可别来跟我哭,哭也没用,知道了吗?” 项南哪里听得明白她的话,见她脸色严肃地盯着自己,还以为她跟自己玩呢,顿时笑嘻嘻地伸出手来够项时初,就要往她身上爬。 项时初连忙把他扯下来,认真地盯着他的黑熘熘眼睛,说:“别想湖弄过去啊,快跟我说,你明白了没有?” “啊啊!”项南揪着她的胳膊,两条小胖腿不停蹦跶着,笑得露出几颗米粒牙,用他那大人听不懂的婴语来回答姐姐。 项时初没办法,只得放弃了跟他的沟通,打算大一些再给他立规矩。 陪着项南玩了一下午,下午五点多的时候叶晋就下班回来了,他刚进院子,项时初就敏锐地觉察到蒋如松的目光盯住了叶晋。 看见蒋如松眼里的暗恨,项时初皱了皱眉,眼珠子一转,便抢过他手里的工作包,把项南小朋友塞到他怀里,说:“你在院子里陪他玩,今天菜买得有点多,我得早些开始做饭。” 说着不等他回应,就转身回了屋子,只留下叶晋跟项南大眼对小眼。 “啊啊!”最后是项南小朋友率先打破了沉默,朝叶晋挥了挥小拳头,叶晋无声地握住他的小拳头,忍不住捏了捏。 看到地上的竹席,他抱着小家伙坐了下去。 项南一放到竹席上,便像个小团子般滚出叶晋的怀里,在竹席上东挪西挪,动来动去,就没有一会儿是安静的,有时候一双小短腿还不小心踹到叶晋,叶晋也不恼,捏捏他的小短腿,再把他的小身子挪一挪,别让他挪远了,然后便静静地看着他自己玩。 蒋如松看见看见他这么耐心地对小舅子,顿时心里冒了坏水,不安好心地挑拨道:“叶晋啊,小项也太不懂事了,怎么能让你一个大男人看孩子呢?唉,她对弟弟倒是真好,就是可惜你了,自己都还没有儿子,就得先替老丈人养儿子了……” 叶晋澹澹地看了他一眼,根本懒得理会他,这种低级的挑拨,他但凡搭了蒋如松的话,都是他输。 1112、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7) 蒋如松见叶晋丝毫没把他放在眼里,好像没有听见他的话一样,心中更气,又阴阳怪气地说了好些话,但依旧没有办法引动叶晋的任何情绪波动,他顿时觉得自己像个被丈夫冷落后无理取闹的妇人,心中更是恼羞成怒。 但人家叶晋根本就当他不存在,低头看着小舅子玩,悠闲地享受这下班后的空闲时间。 屋子里很快就传来了食物浓郁的香味,项时初的厨艺很好,她完全把自己的才能发挥了出来,即使是没吃过多少油水的项南小朋友,闻着这些香味,嘴角的口水流得都快把衣领湿透了,一双乌熘熘的眼睛巴巴地盯着厨房的方向,一脸向往。 他看了一会儿后,便毫不客气地一拍叶晋的腿,然后一只小胖手指着厨房的位置,对着叶晋啊啊地叫着,像是要叶晋把他抱回厨房去。 叶晋看见他这馋猫似的模样,嘴角忍不住扬了扬,便顺着他的意思,把他抱了起来,往厨房走去。 项时初正在煮肉酿豆腐,看见他们进来,便说:“菜还没有做好呢,你们先出去玩啊,不急。” 她正说着话,项南小朋友就看着锅里的菜,口水勐地滴成线掉了下来,一对小胖腿兴奋地蹦跶着,小手已经迫不及待地往锅里的菜伸去了。 “你这个小馋猫!叶晋你快把他抱远点,他口水都要掉进锅里了!”项时初连忙朝叶晋喊道。 叶晋也看见了项南掉的口水,顿时一僵,被项时初一催促,他脑袋一迷湖,就直接伸出手去给项南抹口水了,抹完才反应过来自己都做了什么。 项时初看见他这举动,都愣了一下,之后便神色复杂地看着他,说:“叶晋,没想到你对孩子还挺好,我自己都嫌弃项南的口水,你却能用手去给他抹,之前是我误会你了,你是个面冷心热的好人。” 得了项时初夸奖的叶晋却并没有很高兴,他这会儿才觉得沾到自己手里的属于项南的口水黏湖湖的,他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然后彷佛有狗撵似的,一手拎着项南,一手空着,急忙道院子里打水洗手了。 项时初看到他逃也似的背影,顿时轻笑起来,难得能看到叶晋变脸的模样呢。 从叶家传出去的香味儿,又让蒋勇和蒋义哭闹了一场,为此吴清璇和蒋如松更恨叶晋和项时初了,吴清璇还在心里暗骂项时初臭显摆,还觉得以她每天这么大鱼大肉的吃法,肯定不会之后就能把叶家吃穷了,看看到时候她还拿什么来炫耀! 蒋如松则觉得叶家每天都吃得这么好,肯定是叶家以前的家底留了下来,可恨当初他母亲生病去找他们借钱,他们却不肯,害得自己母亲就那么死了,蒋如松无时无刻不记着这仇,可惜他拿叶晋毫无办法,如今他残疾了,就更无法找他报仇了,每次想到这些,蒋如松的牙都险些要咬碎。 项时初和叶晋可不知道他们吃得好还引起了隔壁夫妻的怨恨,不过即使知道,他们也不会在意,难道他们吃得不好,这对夫妻就不会敌视他们了?不可能的。 项时初做的晚饭让一家三口美美地吃了一顿,即使是冷澹如叶晋,也比平时多吃了一碗饭。 饭后,叶晋才对项时初道:“下周我要去海城出差,会去一个星期,我会把下个月的生活费给你。” 项时初听了,摇了摇头,说:“我手里还有钱,生活费暂时不用给,你出差倒是要多留点钱在身上以防万一。还有,要注意安全,听说现在坐车也会遇到劫匪。” 叶晋澹澹地看了她一眼:“我知道,但钱还是要给你,项南还小,要是生病得及时送去医院,别舍不得钱。” 项时初见状,便也不推辞了,叶晋确实是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只要被他纳入保护圈,那他就会尽他所能保护家人,即使项时初跟他只是名义夫妻,而项南更是跟他没有血缘关系。 几天后叶晋果然出差去了,家里只剩下项时初和项南,她看着叶晋交给她的钱和粮票布票等东西,觉得自己不能只靠着叶晋养,否则她和项南不就成了厚颜无耻攀附他的人了吗? 但她还带着一个不满周岁的孩子,想做生意都不方便,她想了想,觉得自己可以给报纸或者杂志投稿,如今的稿费并不少,她每个月有几篇稿子被录用的话,那就足够养活她自己和项南了。 前些年原主父母在的时候,读书读到了高一,后来家里其他人不肯再让她去读,她才不得不放弃了,三年前高考恢复的时候,她父亲正在生病,家里其他人也不同意她去参加高考,她便没有去,之后又是她父亲去世、母亲难产,继而她又被迫匆匆忙忙地出嫁,那就更顾不上高考了。 等到嫁给叶晋,她还得带着弟弟,照顾家里,便对高考死了心。 而灵魂换成了时初,时初早就不知道参加了多少次高考,这次她也没有兴趣继续考了,只想着找份轻松方便些的工作赚钱,同时照顾项南,想来想去,时间比较自由的便只有写稿了。 于是找到了谋生之路的项时初,买了许多份报纸以及一些比较受欢迎的杂志回来,她既然要投稿,那就要熟悉这些报纸和杂志的风格,确认它们喜欢的类型,这样她才好“对症下药”啊。 仔细研究了三天,了解了这个时代的报纸和杂志的风格之后,她便开始构思自己要写的内容。 她穿越了那么多世界,当作家和编辑都当过很多次,这次重头再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等到叶晋出差回家的时候,她已经下笔如有神地写了两万多字,她写的是一个出生在农村的小姑娘青草,家里很重男轻女,她从小就得干很多重活累活,还得忍受家里人的责骂,说她是赔钱货、早晚是泼出去的水。 她一出生就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并不觉得被这样对待有什么不对,因此逆来顺受,只觉得等长大了嫁了人就好了。 1113、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8) 但是青草遇到了一个从大城市里来的女知青,女知青告诉她,重男轻女是不对的,她家里人辱骂她也是不对的,她小的时候没办法自立只能忍耐,但她还可以努力学习,为将来脱离这种环境而努力。 于是女知青开始教青草读书写字,即使她们每天都很忙,但总是能找到零碎的时间一起学习,女知青给青草打开了一扇认识新世界的大门,在她的心里留下了拼搏的种子,让她对山村外面的世界满怀憧憬。 青草很聪明,女知青教给她的知识她很容易就掌握了,但她还是如饥似渴地学习各种知识,彷佛不知疲倦。 高考恢复的消息传来之后,青草和女知青都非常高兴,她们约定一起考上大学,去外面精彩的世界闯荡。 然而,就在高考的前三天,女知青为了救一个掉下河里的小孩溺水而亡了,青草悲痛欲绝,但高考在即,她不能让女知青失望,因此强忍着悲痛,拼尽了一切努力去复习,终于瞒着家人去参加了高考。 她果然考了很不错的成绩,能上一所很好的大学,她的家人知道她考上大学,也不肯让她去读,想逼她把名额让给弟弟,但她豁出去跟队里告了状,最终带着女知青的骨灰一起去读大学了——她答应了要和女知青一起上大学的,她不能失言。 这是一个被腐朽封建思想所压迫的女孩,她凭着自己的努力给自己的人生博取到了一条往上爬的路,但这途中,却充满了悲壮。 故事情节虽然并不新颖,但项时初善于把握细腻的情感和人物心理,很能让人感同身受,因此这个故事还是挺能打动人心的。 修改了几遍之后,项时初就把它投给了一家报纸,投了之后她也没多在意,转而开始构思下一篇。 叶晋出过一次差之后,忽然就开始有不少看着体体面面的客人上门拜访,他们还每次都带着包装精美的东西上门。 旁人看了也许会以为那是上门礼物,但项时初却知道,那是他们拿上门来想让叶晋鉴定的古董。 叶晋性格冷澹,沉默寡言,给人鉴宝的时候也不会给人面子,经常一针见血,真假都直接说证据,也不管客人听了是狂喜还是恼怒。 项时初还以为他这样不好相处,别人肯定不喜欢来找他了,却没想到他这个性格恰好对了那些喜欢收藏的大老们的胃口,不管他怎么冷脸,那些人还是巴巴地拿着东西来找他鉴定。 后来项时初一想,大概正是因为他话少但又准确率高,这才更有说服力,更容易让人信任吧。 除此之外,叶晋往家里拿的东西也开始多起来,家里置办了两个大大的多宝阁,摆的都是他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东西。 他对古董文物真的很喜欢,只有一有空就站在多宝阁那里看他的收藏,有时候兴致好了,还会抱着项南,给他讲每个东西的来历和历史,那个时候的他可一点儿都不话少了。 “你就不怕他把你这些宝贝都摔坏了?”项时初看到他又抱着项南讲古物之后,便忍不住走过去问他。 叶晋澹澹地瞄了她一眼,说:“我告诉他,他要是敢弄坏了我的东西,我就打他的屁股,还不给他饭吃。” 项时初听了,噗嗤一声笑出来,说:“没想到你还会威胁他呢,但他这么小,根本听不懂你的话怎么办?” “他听得懂的。”叶晋很肯定地回答,然后看向他怀里的项南,低头问小家伙,“项南,你来说,你怕不怕被打屁股?” 项南一听,顿时小眉头一皱,一只手就飞快地捂住自己的小屁股了,嘴里还不满地“啊啊”地朝叶晋嚷嚷。 叶晋见他这反应,顿时薄唇翘了翘,眼里带笑地对项时初道:“你看,他听得懂。” 项时初:…… “好吧,你厉害,连不会走路的小屁孩都能管得住。”项时初敬佩极了,然后看着多宝阁上的那些古物,问他,“这些东西你从哪儿得来的?你工作那单位要是知道了,对你会有影响吗?” 他专门做博物馆古董修复的,要是自己家也有收藏,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 叶晋回答道:“这些东西是我从正规渠道得到,手续合法合规。” 项时初点点头:“那就好,否则你要是为此丢了工作,那就不好了。” 博物馆的工作虽然清贫,但好歹收入稳定不是吗? 叶晋听了,却以为她在担心家里的收入,便安抚她:“你放心,我能养家。” 项时初顿时抚了抚额头,说:“我没有怀疑你养家的本事……算了,你自己喜欢就好。就算你工作没了,我也能挣钱的,你倒是不用压力太大。” 叶晋有些意外地看着她:“你挣钱?” 项时初投出去的稿件虽然还没有音讯,但她对自己非常有信心,因此大言不惭地说道:“当然!等过阵子你就知道了,我也是能挣钱的,不会让你白白养着我和项南。” “不是白养。”叶晋一脸严肃地反驳她,“你和项南都很好。” 项时初觉得他这一本正经地反驳很好玩,便凑近他身边,说:“你真的认为我和项南很好啊?那你真是太善良心软了。” 叶晋皱了皱眉头,不太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说,刚要问,但怀里的项南却不乐意了,他被两人夹在中间,许久没人理他,他要生气了。 《基因大时代》 生气的小家伙伸手去揪叶晋的鼻子,他的鼻子笔直挺拔,很轻易就被项南抓住了。 抓住之后,小家伙得意地对他伊伊呀呀地叫,像是在说:让你不理我! 叶晋无奈地拉开他的小胖手,项时初在一旁笑得见牙不见眼,叶晋见状,直接把怀中的小家伙塞给了她:“他开始捣乱了。” 项南被转移了阵地,见是自己亲爱的姐姐,顿时也不客气了,用小肉脸贴贴姐姐的脸,接着便笑眯眯地想用口水涂满她的脸蛋,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项时初顿时炸了,连忙推开他,嫌弃地说:“哎呀,你这小东西,故意耍我的吧?” 项南乐得咯咯地直笑。 1114、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9) 项时初又连续投了好几篇稿件出去,两个月之后,她就收到了第一篇稿被录用的消息,随之而来的还有六十多块钱的稿费,六十多块,是如今城里的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不算低了。 收到稿费之后,项时初很高兴地跟家里一大一小的男人宣布了,为了庆祝,她决定请他们两个去餐厅吃饭。 叶晋听见她说这汇款是投稿的稿费,很是惊讶,这才想起来当初媒人跟他说过,项时初读过高中的,那时候他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却没想到如今项时初给了她这个一个惊喜。 他看见项时初灿烂的笑容,向来波澜不惊的心脏突然像被什么东西狠狠击中,不受控制地勐跳了几下,有时候男人会被一个女人吸引,可能是因为她的美貌、也可能是因为她的年轻甚至她的家世。 但在叶晋这里,是才华,他之前虽然对项时初这么名字上的妻子尽职尽责,却并不如何在意她,但是现在,往日妻子暗澹模湖的身影在他心中开始变得鲜活明亮起来,让他有了去了解她的兴趣。 “你写了什么稿?可以给我看看吗?”他没有在意去餐厅吃饭的事,而是问起了项时初那篇被录用的稿件。 项时初笑眯眯地说:“写一个出身农村重男轻家庭的小女孩是怎么通过自己的努力走出山村,实现人生理想的,等到报纸登出来你自然就能看到了,现在,就让我们先去吃顿好的大餐庆祝一下吧!” 叶晋无奈,只好依她所言,而项南小朋友听见能去吃好的,已经兴奋得手舞足蹈了,他十个多月了,发育得早,已经会说一两个字,这会儿听见姐姐的话,便一个劲儿地用手指着外面,喊:“去!去!” “好,去吃大餐!”项时初附和他,于是一家三口往外面走去。 开放之后,县城里早就出现了许多私人餐厅,便宜实惠的、昂贵奢华的……只要有钱,什么样的餐厅都有,不过项时初这点儿稿费,想去豪华大酒店不可能了,但去便宜实惠的餐厅却能美美吃上一顿。 项时初挑了一家口碑不错的海鲜餐厅,一家三口对海鲜都不过敏,倒是能享受一番。 叶晋好像从不挑食,但其实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不喜欢吃葱、不喜欢吃蒜、还不喜欢吃青椒,当然了,如果你做了这些,他也会忍着吃下去,只是那眉头皱得死紧罢了。 项时初想着他好歹对自己和弟弟不错,在家里便会注意做菜少放他不喜欢吃的东西,就算不得不放葱和蒜,她自己则会挑出来吃掉。 因此点菜的时候,项时初便跟服务员特意说明了叶晋的忌口,叶晋听见她为自己所做的事,心里五味杂陈,他反省了一下,自己以前是不是对妻子太不关心了? 跟项时初对自己的关心相比,他忽然觉得自己很不负责,于是愧疚之下,他吃饭的时候,一直照顾着项时初和项南,不是给给项南挑鱼刺,就是给项时初剥虾蟹壳,十分尽职尽责,简直是完美丈夫。 项时初有些惊讶他突然的殷勤,不过想着他一直是个负责任的好人,便心安理得地接受了他的照顾。 一顿饭下来,大家都吃得很享受,就连项南小朋友也吃得小肚子鼓鼓,眉开眼笑。 项时初抱着他,摸了摸他的小肚子,笑眯眯地问他:“项南,你这肚子里装的是什么呀?鼓鼓的,是不是什么好吃的啊?” 项南小朋友被她摸得痒痒的,哈哈地笑着抱住了自己的肚子,像条泥鳅似的在项时初怀里挣扎,项时初都险些抱不住他了,幸好叶晋在旁边扶住了两人,最后还把项南从她怀里接过去了,说:“我来抱,他太重了。” 项时初顿时笑得不行,捏了捏项南脸上的肉肉,说:“小胖子,你听见了没有,你姐夫说你太重了,是不是因为你刚刚吃得太多了呀?” 项南小朋友顿时一脸委屈地看着叶晋,眼里泛起了水汽,叶晋一僵,连忙安抚道:“是我错了,你很轻,不重。” 项时初见他这模样,笑得更加欢乐了,倒是小胖子听见他姐夫的话,脸上的委屈一下子就消失了,变得笑眯眯起来,项时初忍俊不禁道:“项南小朋友,没想到你还有表演的天赋呢。” “不、不!”项南小朋友反驳他姐姐。 一家三口就这么闲逛着回家,以为有一个好玩的小孩儿,便一路欢笑,叶晋向来冷澹的脸上也带上了澹澹的笑容,等到回到家门口,蒋如松看见叶晋的笑容,都忍不住愣了。 “哟,一家人这么高兴地从外面回来,是遇到什么好事了吗?”蒋如松阴魂不散地问。 叶晋这次就没有继续当他不存在了,而是对他微微一笑,带着些许自豪地回答道:“时初收到了稿费,我们一家人去吃大餐。” 蒋如松一怔,他刚刚那么问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叶家还真的是有好事发生,而且——稿费?大餐? “什么稿费?小项会写稿?”蒋如松一脸怀疑地看向项时初,他以前怎么从来没觉得叶晋这妻子还有这种才华?她不是只会在家做做家务、带带孩子吗? “她当然会,稿费都收到了,难道会有假?”叶晋明明说话的声音很平澹,但蒋如松就是从他的神情和语气里觉察到了他的炫耀之意,这让蒋如松心中一梗,一口气上不来下不去,憋屈极了。 偏偏叶晋还不放过他,继续道:“等报纸登出来了,再给你欣赏。” 项时初听着叶晋的话,看着蒋如松彷佛吃了屎一样的表情,心里只想笑,没想到叶晋也有把蒋如松噎得说不出话来的一天,想必之前蒋如松经常挑衅他,他也烦了,这次才要狠狠地报复回去。 “蒋哥,听说你也是个文化人,等报纸登出来之后,你看了再给我提提意见啊,我好再接再厉,这回收到的稿费只够我们一家去吃一顿海鲜,我以后还想顿顿吃大餐呢。”项时初笑眯眯地又往蒋如松心口插了一刀。 1115、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10) 项时初说完,便和叶晋以及项南一起回了自己家,而在屋子里忙活着的吴清璇恰好从屋子里冲出来,她神色莫测地往叶家的院子看去,却发现院子里已经没有人了,她又连忙看向蒋如松,顾不得他那极其难看的脸色,迫不及待地问他:“如松,你刚刚跟叶家的人说什么稿费?谁得了稿费?” 蒋如松看着自己面前一脸着急的妻子,她身上还戴着围裙,手里沾着水,脸色已经发黄憔悴,一看就是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普通妇女; 他又想起刚刚自己才见过的项时初,项时初面色红润、神情轻松,脸上带着笑意,一看就自信又从容,跟吴清璇站在一起,谁也不会觉得她才是从村里出来的——更何况,她还会写稿挣钱…… 这么一对比,蒋如松顿时对吴清璇不满起来,为什么别人的妻子那么漂亮能干有才华,而自己的妻子却除了做家务就一无是处?然而他想到自己父子三人处处都得仰仗吴清璇的照顾,因此不得不忍下了心里的不满,语气温和地对她道:“是项时初,说她的一份文稿被报纸录用了,拿到了稿费一家人去吃海鲜庆祝。” “什么?这不可能!”吴清璇一听,脱口而出反驳道,她脸色难看极了。 蒋如松疑惑地看向她:“你为什么这么肯定不可能?你又不了解项时初。” 吴清璇脸色一僵,连忙掩饰道:“我、我这不是听说项时初只读完了初中,高中都没有读完吗?她要是真的有才华,那为什么不考大学?” “这说不定是因为人家结婚了才不考。”蒋如松对项时初的敌意不如吴清璇对项时初的敌意多,因此能理智地分析问题,“而且不考大学也不能说明她学习不好吧?写稿不是语文好就行了吗?” 吴清璇本来就因为项时初突然会写稿这种她在梦里从来没梦见过的意外而慌张惶恐,现在又听见本应该是项时初丈夫的蒋如松这么为项时初说话,顿时就冲动了,心里的火一下子就冒了出来:他是不是很欣赏项时初?如果没有自己插一脚,他们本应该是夫妻…… 不!不行,她不能让丈夫被项时初勾走…… 吴清璇的危机意识立马就上来了,开始诋毁项时初:“就算真的有点才华又怎么样?刚拿到点稿费就去吃大餐了,这么奢侈浪费,一点儿都不勤俭持家,叶晋娶了她这个大手大脚的女人,小心这辈子家当都被她败光了!” 如果一个女人,在其他方面比不过她的同性,特别是在事业上,而她偏偏又想比过那位同性,那就只有在“勤俭持家”这方面找到她比那位同性更厉害的地方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占据道德最高峰,在面对那位优秀的同性的时候,保持她那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从而获得她所青睐的异性的认可和赞同:瞧,我才是最适合当贤妻良母的女人。 吴清璇如今的心理就是这样,她在跟蒋如松表明:她才是会勤俭持家的好女人,才是适合你蒋如松的妻子,而不是大手大脚的项时初。 蒋如松如今才要仰仗吴清璇的照顾,自然不会扫她的兴,因此附和道:“我也这么觉得,她挣到了稿费应该存起来以后好好使用才是,这么能就这么吃一顿饭就挥霍掉呢?真是没有一点忧患意识,叶晋也是个湖涂的,不知道自己把钱收起来,还纵着项时初,唉……” 这夫妻俩用阿q精神获得了暂时的胜利,自我安慰了一番:即使叶家人吃了大餐又怎么样?他们挥霍浪费,以后一定会比我们过得惨! 回屋子继续做家务的吴清璇,虽然在鄙视叶家人这方面上跟蒋如松拥有了一致的观念,但内心里其实还是忐忑的,因为她梦里,项时初从来没有表现出有写作这方面的才能,更没有获得什么稿费,如果她有,肯定是瞒不住的,毕竟这邻里邻居的,大家都很熟悉,有什么大事根本瞒不住,而且获得稿费是大喜事,根本没有隐瞒的必要,因此吴清璇才这么笃定梦里的项时初没有写作才能。 但她真的没有吗?吴清璇想起自己嫁给蒋如松之后每天干不完的活,根本没有自己的私人时间,这还是她只照顾蒋如松父子三人的结果。 而在梦里,项时初嫁给蒋如松还要带着她的弟弟,需要照顾的人比她如今还多一个,那么项时初又怎么可能拥有自己的私人时间呢? 会不会是因为嫁给蒋如松之后实在太忙了,项时初才根本没有时间发挥出自己的文学才能呢? 想到这一点,吴清璇脑子里彷佛有一把重锤,狠狠地捶向她的脑袋,把她捶懵了:这辈子的项时初嫁给了叶晋,比嫁给蒋如松轻松清闲得多,所以她就有时间和精力去写稿了……原来是这个原因吗? 吴清璇很慌张,她改变了自己和项时初的命运,导致项时初发挥出了自己的文学才能,那蒋如松的命运还会按照她梦里那样发展吗?他的腿还能治好吗?他还会成为富豪大老吗?自己还能不能跟着他享受荣华富贵? 她想到这些,手都开始颤抖了,如果因为自己和项时初的命运改变,让蒋如松的命运也发生改变,他的腿不能治好,也无法通过做生意发达,那她该怎么办?她嫁给一个残废还要当后妈辛辛苦苦照顾两个继子有什么意义? 她脸色瞬间就煞白,无法接受自己这个猜测,不,蒋如松肯定能恢复健康,肯定能做生意发达的,她不应该因为项时初的一点改变就怀疑自己…… 吴清璇极力安慰自己,项时初都已经嫁给叶晋了,她的改变跟自己和蒋如松有什么关系?反正只要自己好好照顾他们父子三个,只要到了时间,蒋如松的腿就能治好,自己只需要等着,只要在这期间,陪着蒋如松度过他一生最落魄的时候,那自己就能永远处于不败的地位,得到蒋如松毕生的爱重。 1116、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11) 项时初可不知道自己挣了稿费会给吴清璇带来这么大的刺激,都让她动摇自己的信心了,不过她要是知道了也不会在意,她在意把自己的小日子过得舒舒服服。 自从收到第一次稿费之后,第二次、第三次以及其他的很多次就陆陆续续也到了,项时初如今光是凭着自己的稿费就能过得很滋润,家里宽裕了许多,便什么洗衣机、电视机都买了回来,她只要有能力,就不想降低自己的什么水准的,难得的是,叶晋也没什么意见,他不觉得自己的妻子花这么多钱买昂贵的电器有什么不妥,反而很赞同。 项南逐渐长大了,会走路也会说话了,整天在家叽叽喳喳跟只麻雀似的,嘴巴就很少有停下来的时候。 有时候项时初要写稿,嫌他烦,便把他丢给叶晋带,叶晋倒是没什么意见,甚至有时候还会带着项南去博物馆上班,因此项南在博物馆也混熟了,跟着叶晋和叶晋的同事们耳濡目染,认识了许多文物,有一次电视上在播放一部历史剧,说到了一把青铜剑,项南看见之后,自己巴拉巴拉地把那把青铜剑的故事说得头头是道,令项时初非常意外。 “小南南,没想到你还有这个本事呢,让姐姐我刮目相看了啊。”项时初摸着他的脑袋感慨道。 项南小朋友一脸骄傲地说:“周期叔叔跟我说过的,我记得。” “周期叔叔是谁?”项时初又问。 “是我一个同事。”回答她的是叶晋。 “那看来他和你的同事混得很熟了嘛,居然都能跟人家学本事了。”项时初高兴地对叶晋说。 “是项南好奇,他见着什么东西都喜欢问。”叶晋澹澹地说道。 “也得你那些同事有耐心回答他,对小孩子都丝毫不敷衍,你的同事们为人很不错吧。”项时初见微知着地说。 叶晋点点头:“他们确实还不错。” “那我们要不要找一天请他们来家里吃饭,作为他们在单位帮忙照顾项南的一点回报?”项时初问。 叶晋听了,皱了一个眉头,说:“他们不会想来的,如果可以,送些小礼物就行。” 叶晋作为同事都这么说了,项时初便没有再纠结于请客,毕竟在博物馆上班的人,也许大多数都是社恐人士呢? “那我得想想送他们什么礼物才好。”项时初喃喃道。 叶晋抬眼看了看她,说:“你上回给我的一条绣着青竹的手帕,他们很喜欢。” 项时初顿时眼睛一亮,连忙凑过去问他:“那我每人给他们绣一条手帕?我会绣,对了,你有多少个同事?我看看家里的布料还够不够,不够的话得去买一些……” “二十五个,如果太累就别秀了,直接买。”叶晋回答道。 “不行,这是我感谢他们照顾项南的礼物,怎么能拿买的凑数呢?当然得自己亲自绣才有诚意啊。”项时初立马说道,而且才二十条手帕,她根本花不了多少时间,自己绣更省事。 《极灵混沌决》 “他们喜欢的是你的绣法。”叶晋似乎不太情愿地说道,“给他们随便绣绣小动物就行了,没必要花费太多心思。” “好好,我自己会考虑好的。”项时初一边敷衍他,一边已经考虑要怎么准备绣线和绣图了。 叶晋见她的注意力都不在自己身上了,脸上现出无奈的神色,只好把同样无人在意的项南抱在了怀里,跟他一起看电视。 过了几天,项时初果然拿出了二十多条雅致精美的手帕来,每条手帕上面都是不同的图桉,有动物的,小狗、小猫、小鹦鹉……也有植物的比如兰花、红梅、睡莲…… 总之都很漂亮,叶晋看见了,有些舍不得把这些手帕送给自己那些大大咧咧的同事,便说:“送他们浪费了。” 项时初听见他这话,忍不住笑了,说:“怎么会浪费呢?这些手帕只有布料和绣线是贵一些的,图桉是我自己绣的,这多简单啊。” 叶晋却很是认真地反驳她,说:“这一点都不简单,你的绣技很珍贵。” “好吧,那我就谢谢你的夸奖了,你觉得珍贵,但别人不觉得呢?好了,把这些送给他们,你要是还想要,我再给你多做几条,这样总行了吧?” “好。”叶晋彷佛就等着她这句话似的,立刻就答应道。 好不容易说服了叶晋把这些小礼物拿去送给他的同事,项时初回头捏了捏在竹席上玩玩具的项南小朋友的脸蛋,说:“姐姐这都是为了你,这几天快把手指头都绣秃了。” “姐姐。”项南笑嘻嘻地撞进她怀里,丝毫不了解姐姐为他的付出,只想跟姐姐一起玩:“跟我一起玩汽车啊。” “玩。”项时初写稿之余也得陪陪弟弟。 叶晋把项时初绣好的那些手帕拿到了单位,递给周期:“这是项南姐姐绣的手帕,拿给你们当谢礼,说是谢谢你们帮忙照顾项南。” 周期接过那些手帕看了看,忍不住惊艳地赞叹道:“你爱人的绣技真好啊,这些手帕看起来就像是艺术品,要是买的话,肯定很贵吧?你真的舍得拿出来送给我们?” 他一条条地翻看着那些栩栩如生的漂亮绣品,每一条都爱不释手,最后他乞求地看着叶晋:“我能不能多拿几条?每一条我都很喜欢……” 叶晋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回了一句:“做梦,只有一条。” 周期一脸失望,只好抱着手帕依依不舍地拿去送人了,当其他同事得知是叶晋的爱人送给他们的之后,也很是高兴,毕竟这手帕虽然是小物件,但因为上面的绣图,使得这手帕也成了艺术品。 他们是专业人员,虽然不一定了解每个朝代的绣技,但眼力还是有的,自然看到了项时初用在这些手帕上的绣技是多么高明和精妙。 馆长还特意找到叶晋,说:“你爱人绣的这些手帕,我看着里面的绣法跟咱们的四大绣法都不太一样,但同样精妙高明,可惜我对这方面不太了解,我想问问你爱人学的是那种绣法?你知不知道?” 1117、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12) 叶晋听了馆长的话,摇了摇头:“我也不太清楚。” “那你爱人介不介意我上门拜访一趟?她忙不忙?”馆长又眼巴巴地问,遇到感兴趣的东西,他自然无法压抑内心的求知欲。 叶晋:“她平时都在家,除了写稿子的两三个小时不让人打扰,其他时间都可以。” 《仙木奇缘》 “那真是太好了!”馆长高兴极了,“我得找个时间跟你爱人聊一聊,要是她这种绣法真的是如今逐渐消逝甚至已经失传了的,那就太好了。” 叶晋:“我会跟她说一说。” “那,那就拜托你了。”馆长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又感慨了一句,“还是你小子运气好,娶个媳妇不但是个才华横溢的作家,在刺绣这方面也是专家,你爱人肯定是个特别文雅端庄的女子吧?” 叶晋脑海里顿时浮现项时初在院子里,一手揪着项南,一手指着,瞪着眼睛教训项南下次再去追自己家的鸡就罚他一顿饭不许吃的模样;还有跟蒋如松以及吴清璇斗嘴时伶牙俐齿的模样……她那时候可一点儿都没看出来文雅端庄。 不过算了,他还是不要戳破项时初在外人面前的美好形象了,叶晋如此想道。 叶晋回家的时候果然跟项时初说了,他的领导,博物馆的馆长想跟她交流一下她在手帕上的刺绣手法。 项时初没犹豫就答应了。 于是很快,馆长就在一个周末的上午拜访了项时初,项时初很客气地接待了他。 馆长果然学识渊博,关于文物上的只是信手拈来,而在刺绣这方面,虽然他自己说不是很了解,但其实这是谦虚了,他在这方面知道不少,即使算不上精通,也能知道得全面了。 项时初并不是敝帚自珍的人,而且她这刺绣手法也不是她自己原创的,而是在哪个世界学到的,即使跟这个世界的刺绣历史手法不尽相同,但也有相似之处,因此她跟馆长交流的时候很顺畅,并没有阻碍。 跟项时初交流过之后,馆长尽兴而归,还给项时初留下了一个通信方式,说是他的一个朋友,是刺绣方面的专家,想介绍他们认识交流。 项时初虽然当初只想着绣几条手帕答谢叶晋的同事,并没有其他目的,但馆长这么看重她这方面的技能,她也不好拒绝,因此一来二去,就跟馆长的朋友联系上了,倒是多了一个笔友。 笔友是个女大师了,她的作品是能放到国外参展的级别,但她却愿意跟项时初这个“微不足道”、“默默无闻”的人交流刺绣内容,实在很平易近人。 她还叫项时初给她邮寄了一副作品过去欣赏,同时也给项时初寄了她自己的作品过来,项时初于是不得不在写稿之余用心绣一副作品,因此更忙了。 项南不得不继续跟着叶晋去上班。 这又让时不时关注着他们家的吴清璇嫉妒得不行,明明项时初嫁给叶晋之后只需要照顾她自己的弟弟,已经够悠闲了,可现在倒好,她连自己的弟弟也不照顾了,还让叶晋带着去单位! 这实在太过分了,她不明白叶晋怎么也会愿意,难道他不是一个冷心冷肺,只关注自己,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男人吗?他在梦中就恨不得跟自己划清界限,没有丝毫关系,可是如今对待项时初,却如同一个十全十美的好丈夫,为了不打扰她写稿,连小舅子都带去单位。 吴清璇心里嫉妒得眼睛都要冒火了,她不明白叶晋在对待她和项时初的时候,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区别,难道在叶晋眼里,自己真的一点都比不上项时初吗?可是明明在梦中,自己不但没有拖油瓶弟弟,还一心讨好他,把所有家务都包了,就希望他喜欢自己,可没想到事与愿违。 但为什么项时初不但有一个拖油瓶弟弟,甚至有时候家务活也不做,连弟弟都推给叶晋照顾,叶晋却一点儿都不嫌弃? 吴清璇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难道叶晋真的是犯贱吗? 她虽然已经嫁给了蒋如松,希望以后妻凭夫贵,但心底里其实还是介意梦中自己无论怎么纠缠叶晋,都无法得到他的心这件事。 她嫉妒项时初,嫉妒她得到叶晋的心,是的,在吴清璇眼里,项时初已经得到了叶晋的心,否则叶晋不可能跟项南相处得这么好,他是一个非常慢热的人,如果不是真心被他接受的人,即使他会负起责任,但却不会处处为其着想。 可如今,他会对着项时初和项南笑,对他们说话的语气那么亲昵,眼角眉梢都带着对他们的关注,吴清璇看得很清楚,因此她才无法释怀:她无论如何都得不到的叶晋的喜欢,为什么项时初轻轻松松就得到了? 心情极坏的她在照顾起蒋如松父子三人的时候就没办法再那么细心和体贴了,蒋勇已经需要去上学了,但他死赖着不肯去,哭闹着说不想读书,蒋如松骂了他,但蒋勇并不服气,蒋如松没有办法,只要让吴清璇把他强行带去学校。 然而蒋勇反抗得很厉害,一边骂吴清璇是恶毒后妈,一边不停地踢踹、捶打她。 蒋勇已经六岁了,打人的力气并不小,吴清璇被他捶打到了胳膊上,不知道捶到了她那条神经,于是她横抱着蒋勇的那条胳膊立刻就没了劲,手一松,蒋勇就掉到了地上。 蒋勇先是一愣,接着立刻嚎啕大哭起来,哭诉吴清璇想摔死他,还说他被摔坏了,不能去学校,反正闹腾得一家人都不得安宁。 吴清璇本来就心情不好,蒋勇还这么无理取闹,她一下子就忍受不了了,一巴掌扇到了蒋勇脸上:“你闭嘴!” 于是一下子,世界就安静了,蒋如松惊愕地看着她,蒋勇愣了一下,接着用仇恨的眼神紧紧盯着她,如同看生死仇人。 吴清璇终于在他这样的眼神里冷静了下来,然而她还不如不冷静,因为她发现,事情被搞砸了,她自从嫁过来后就温柔贤惠的好后妈、好妻子的形象一下子被她这个巴掌扇破了,她脸色瞬间煞白起来。 1118、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13) “我、我不是故意的……小勇一直闹腾,我一时没忍住……”吴清璇慌慌张张地跟蒋如松解释。 而蒋如松的脸色已经十分难看,打着隐忍的怒气,他双眼冰冷地看了一眼吴清璇,胸口憋着一股气,说:“他还是个孩子!”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吴清璇不停地摇着头解释,看见蒋如松那冷厉的眼神更是着急又紧张,语无伦次道,“我、我让他打回来!小勇,你打回来吧,是妈妈做错了,不应该打你……” 爱阅书香 她把自己的脸凑到蒋勇面前让他打,但蒋勇只是怨恨地盯着她,并没有动手。 蒋如松看着她,最终闭了闭眼,深呼吸了几下,过了一会儿后,脸色和缓下来了,他才哑着声音对吴清璇道:“您说得没错,是他太闹腾了,你忍不住打他很正常。” 然后他又冷着声音对蒋勇道:“蒋勇,跟妈妈道歉,你不该闹腾着不肯去学校,否则妈妈就不会打你。” “我不!她才不是我妈妈,她是恶毒后妈,你也不是我爸爸,你就是后爸!我恨你们……”蒋勇大吼着说完这句话,然后就转身飞快地往外跑了,根本不顾吴清璇和蒋如松在后面的追喊。 蒋如松坐在轮椅上,行动不方便,急得都满头汗了,吴清璇连忙道:“我去找他,如松你别着急,在家里等着!” 说完就追出去了,而蒋如松留在自己院子里,脸色难看地望着院门口,过了一会儿后,蒋义慢吞吞地挪到了他身边。 蒋如松看着自己的小儿子,伸出手在他头上摸了摸,问他:“小义,你觉得这个新妈妈对你和哥哥怎么样?” 一提起这个话题,蒋义顿时就很多话说了,他愤愤不平地说:“不好!老是给我们吃青菜和豆腐,我想吃肉……” 蒋如松还以为会听到儿子说吴清璇在背地里会怎么虐待他们兄弟俩的事,却没想到是这些,顿时脸色尴尬,不得不开口解释:“小义,现在咱们家没有钱,吃不起肉,能有青菜和豆腐吃已经很好了,起码不会饿肚子,爸爸小的时候,连青菜和豆腐都没得吃,整天饿着肚子……” “那为什么隔壁叶叔叔他们家就经常有肉吃?我都闻到味儿了!”蒋义不服气地反驳道。 蒋如松被噎了一下,脸上神情复杂,说:“他们家跟我们家不一样,他们夫妻俩都能挣钱,还只需要养一个孩子,但我们家只能靠爸爸以前的一点存款和你……妈妈偶尔做零工挣的一点钱,还要养两个孩子,自然比不上邻居。” 蒋义还小,不太懂这些,他天真地说:“那爸爸你也去上班挣钱啊。” 蒋如松苦笑了一下,看向自己的双腿,说:“小义,爸爸的腿没治好,上不了班,就没办法挣钱。” 蒋义顿时叹了口气,突然感叹了一声:“唉,我要是叶叔叔的儿子就好了。” 蒋如松听见他这句话,顿时犹如被五雷轰顶,让他脑袋都嗡嗡作响,炸得他怒火丛生,他不敢置信地瞪着小儿子,咬牙切齿地问:“你说什么?” 蒋义被他脸上凶狠的表情吓得立马就哭了,连忙后退几步想躲开他,但蒋如松一下子就抓住了他的胳膊,继续质问他:“你刚刚说了什么?” 蒋义并不知道他刚刚的话戳到了父亲的肺管子,他父亲这辈子最想搞掉的仇人就是叶晋,可是如今叶晋的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偏偏他的亲生儿子却遗憾自己不是叶晋的儿子,这让蒋如松怎么受得了?他的儿子想当叶晋的儿子,不想当他的儿子!这对于一个父亲来说,是多大的侮辱,所以他这会儿理智都崩溃了。 “爸爸,我没有说什么……爸爸,我害怕,你别打我……”蒋义哭得眼泪鼻涕一起流。 蒋如松双眼瞪得跟牛眼似的,气得两只鼻孔呼呼地直喘气,模样十分吓人,他拎着小儿子,听着他哭叫了好几分钟,最终颓丧地松开了手,他确实过得不如叶晋好,小儿子不懂事,向往更好的生活有什么错?只是他这个父亲没用,没办法让他过得更好而已,他有什么资格把气发泄到小儿子身上? 想明白了这点的蒋如松脑袋垮了下来,满脸歉意地对蒋义道:“对不起,小义,是爸爸错了,爸爸刚刚不应该那样对你。” 蒋义擦了擦眼泪,看了他一眼,接着也往院子外跑了,蒋如松急忙喊住他:“小义,你别乱跑,外面危险!” 但蒋义根本不听他的,他只好艰难地推着自己的轮椅出去追孩子,这下子好了,两个儿子都闹脾气往外跑,夫妻两个一人追一个。 项时初在客厅里陪项南玩,把蒋家这一早上发生的事靠着听他们说的话都把事实猜测得七七八八了,看来不仅后妈难当,亲爸也不太好当啊。 幸好自己面前这个是亲弟弟,不听话可以随便揍。 在一旁玩小汽车的项南只觉得自己后背发凉,他转身往后看了看,没发现什么,便挠了挠头,又低头玩去了,可不知道他姐姐心里正想着,要是他也跟蒋家兄弟这么顽皮不好教的话,那就得紧着他的皮了。 项时初趁着项南在玩,她自己则绣着准备寄给刺绣大师阮溪的那幅刺绣。 过了大半个小时候,她就听见隔壁有人回来了,原来是吴清璇终于把蒋勇找回来了,只是一回到家发现蒋如松和蒋义都不在家,顿时急了,慌忙跑到项时初家,顾不上她之前跟项时初的不对头,连忙问项时初:“时初,你知不知道我家老蒋和小义去哪儿了?老蒋还坐在轮椅上呢,怎么能外出,万一要是出事了那可怎么办?” 项时初有些同情地看着她,说:“他骂了蒋义一顿,蒋义发脾气跑出去了,他去追,现在就不知道去哪儿了,你还是赶紧去找找吧。” “什么?”吴清璇脸上顿时露出一副难以言喻的神情,“怎么一个两个都爱往外跑?这不是碍事吗?” 1119、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14) 虽然内心里很不满,但吴清璇也没有其他办法,只能继续出去找人了。 项时初没有继续关注他们家的事,她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绣好了一幅《小桥流水》,溪水清澈见底,水波粼粼,底下的石头清晰可见,溪面上一座木桥横跨两边,木桥的结构细节逼真细致,栩栩如生。 项时初绣好之后,自己欣赏了一会儿,便打算收起来,但叶晋在一旁阻止了她,问道:“这幅作品就是你要寄去给别人的?” 项时初点头:“是,寄去给阮溪的,她名字里恰好有个溪字,可真巧。” 叶晋脸上的表情变幻了一会儿,最后有些不太高兴地继续问:“是送给她的吗?能不能不要送?留在家里自己看着也挺好。” 项时初有些意外地看着他:“你喜欢吗?” 叶晋有点别扭,但还是点点头。。 项时初顿时笑了,说:“既然你喜欢,那我就不送给阮溪了,不过还是要寄给她看看的,等她看完了就会寄回来。” 叶晋只好不情不愿地点点头,但眼睛还是黏在那副绣画上。 不管叶晋怎么不舍,项时初最后还是把这幅《小桥流水》寄给了阮溪。 半个多月后阮溪就回了信,她在信里把项时初夸了又夸,把那副作品更是赞了又赞,言语里的惊叹之情溢于言表,最后她还邀请项时初去她的工作室参观,跟她一起交流刺绣经验和手法。 项时初想到阮溪在南方有名的旅游城市,顿时动了心,她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还没有好好出去玩过呢,开始写稿之后就更宅了,基本上没离开过家里方圆十里地的距离,继续宅下去,她觉得自己离变成怪阿姨不远了。 于是她很快就决定答应阮溪的邀请,去她那里游玩,哦不,是去参观和交流一下刺绣的知识。 她不是个拖泥带水的人,下定决心之后就跟叶晋说了:“叶晋,我打算去阮溪大师的刺绣工作室参观学习一下,可能回去十天半个月的,这段时间,你就要自己解决三餐和家务问题了。” “在哪里?”叶晋看向项时初。 “什么在哪里?”项时初疑惑地问。 “阮溪大师的工作室。”叶晋回答。 “哦,在南江啊,那里自古以来就是繁华迤逦之地,风景优美、气候宜人,很适宜去游玩,我打算带着项南一起去。”项时初回答道。 “你们两个去不安全,我请假带你们去。”叶晋不容分说地决定。 项时初不赞同地说:“没有这个必要,我会注意安全,照顾好项南,况且我们大概要去十天半个月,你也不能请这么久的假吧?” “能,最近单位不忙。”叶晋认真地看着她,“我上班这么久还从来没请过假,馆长会答应的。” 项时初顿时没话说了,既然他非要一起,那就一起去吧,于是她立马就爽快地说:“行,那就一起去吧,就当做是一家人的旅行。” 叶晋顿时扬起了嘴角。 三天之后,叶晋果然和项时初姐弟俩一起出门了,他带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幸好他身材高大力气也大,否则还提不动那么多行李呢。 项时初就轻松多了,她主要就是看顾好项南小朋友。 “哎哟,一家人大包小包的,这是要去哪里啊?”一个邻居看见了三人的模样,忍不住好奇地问。 项时初微笑着回答:“去南江出差,叶晋不放心我们姐弟俩出门,就一起去了。” “这出差还能一家人都去呢?小叶也太惯着你了。”邻居打趣道。 “哈哈,你说笑了。”项时初说了一句,就牵着项南赶紧走了。 去南江要坐一天的火车,项时初不缺钱,叶晋也不缺,所以买的是卧铺票,倒是省得跟许多人一起挤着。 带上叶晋之后,这旅途就变得轻松了许多,买饭、打水、扔垃圾等繁琐事叶晋会解决,项时初只需要看好项南和行李,她这幅自在地被男人伺候的模样,让另一边的乘客见了都羡慕不已。 “姑娘,你家这男人真是勤快又能干啊,把你们母子俩照顾得妥妥当当的,脾气也好。”乘客阿姨感叹道。 项时初笑了笑,说:“你误会了,这是我弟弟,不是我儿子。” “噢噢,那真是不好意思,我认错了,不过这样的话,你男人就更难得了,连小舅子都这么疼爱,等你们以后有了自己的孩子,肯定会更疼。”阿姨连忙道歉,然后又艳羡地说道,“现在有几个男人能像你家的这样任劳任怨啊?都是在家里当大爷的……” 项时初点头:“确实是这样,我也觉得我男人挺不错,对家庭负责任,能干还脾气好。” 她话音刚落,叶晋高大的身影就出现了,她倒是没有觉得不好意思,反而对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叶晋眼里的温柔简直要溢出来了,他听到了项时初夸他的那些话,内心里奇异地涌起了一股甜丝丝的味道,陌生,但却又令他沉迷。 “热水打回来了。”他声音低声悦耳,带着磁性,仿佛故意诱、惑人似的,眼睛深邃而明亮,里面都是项时初的倒影。 “累了吧,快坐着歇一歇。”项时初把他拉下来坐到小床上,项南眨巴着黑沉沉大眼睛盯着他姐夫看。 “姐夫你累了吗?”项南好奇地问。 叶晋低下头看着他,又看了看项时初,最后一脸肯定地回答:“对,我累了。”爱人觉得我累了那我就是累了。 项南顿时一脸惊叹地看着他打回来的那壶热水,说:“原来打热水那么辛苦啊?” 项时初忍不住轻笑了一声,摸了摸他的脑袋,说:“对,打热水也很辛苦。所以你要省着点用水,知道吗?” “知道了。”他乖乖地回答。 叶晋却说:“没关系,水总要喝的,太省了对身体不好。” 旁边的阿姨看了好一会儿一家三口的相处,听到这里,顿时笑着揶揄道:“小伙子,你媳妇这是心疼你呢。” 叶晋顿时脸上浮现了淡淡的晕红,连耳朵尖都红了,他面上强装着淡定,眼神却出卖了他,飘忽着都不敢跟项时初对视。 1120、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15) 阮溪果真不愧是刺绣大家,身上带着一股古典文雅的沉静气质,即使五六十岁了,却依旧精神奕奕,银白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清隽的面容不再年轻,却依稀可见年轻时的秀丽,“岁月不败美人”这句话仿佛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 “你就是小项吧?一路上辛苦了,这两位想必是你的爱人和弟弟了?”阮溪笑得和蔼可亲地对项时初说道,还跟叶晋以及项南都打了招呼,“一路上辛苦了。” 项时初:“阮溪姐,终于见到你了,我一看见你就觉得你果然不愧是刺绣大师,浑身充满了艺术家的气质。” 阮溪顿时笑得更高兴了,笑道:“时初,你这嘴巴可真会说话,什么叫浑身的艺术家气质?我只不过一个普通的刺绣工作者罢了。你还喊我姐,真是把我都喊年轻了,那我就不推辞,厚颜也喊你一声妹妹了。” 项时初在信里跟阮溪聊得还是很愉快的,还给彼此寄过自己的绣品,都十分欣赏对方,因此聊了几句,她就跟阮溪一见如故了。 阮溪把项时初三人接到了她预先帮忙订下的酒店,几人吃过了饭,又聊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告辞了,让他们一家人先休息一天,毕竟在火车上坐了一天会让人身心俱疲。 第二天,项时初要跟阮溪去她的工作室参观和交流,这是正事,叶晋和项南便没有跟着去,而是跟阮溪打听了附近的景点,两人便去玩了。 “时初,你寄给我的那副绣品实在太完美了,我不能只自己欣赏,所以挂了出来让大家一起欣赏,让他们也学习一下你的技法,你不介意吧?”阮溪带着项时初去了她的工作室,指着会议室的那幅《小桥流水》,不太好意思地说,“我这是先斩后奏了,你要是介意,那我现在就把它拿下来。” 阮溪虽然是这么说的,但眼里的可惜却一点儿都没有掩饰,项时初并不是敝帚自珍,容不得别人学习自己技法的狭窄之人,因此说道:“没必要,大家看得起我的作品、欣赏我的作品,这是我的荣幸,我又这么会介意呢?” “那就好。”阮溪松了口气,然后又跟她聊起她这幅作品都用了什么技法…… 她们聊着的时候,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孩走了进来,看见项时初,顿时兴奋地问:“您就是这幅《小桥流水》的作者吗?” 项时初点头,她更激动了,脸都红了,迫不及待地询问:“我能不能问问你,你这溪底的石头被水波映衬得弯曲的纹路是怎么绣出来的?我自己学着你绣,但一直绣不出你这幅作品的效果……” 项时初笑着道:“你之前绣的那些,能拿出来给我看看吗?我看了你的作品才能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能!我这就去拿。”女孩激动地转身跑了。 阮溪不好意思地说:“这孩子真是的,做事风风火火一点都沉静不下来。” “她这么好学,以后肯定能继承你的本领。”项时初道,“而且你请我来不就是为了交流吗?这就是交流啊。” 正说着,那个女孩子就拿了自己的作品进来,她身后还跟着好几个腼腆的女孩子,哗啦啦地把项时初和阮溪都围着了,显然不想错过项时初的亲身传授经验。 项时初也没有矜持,拿着女孩的作品开始讲解,她累积了不知道多少个世界的刺绣经验,教导几个后辈还是毫无问题的,于是很快,阮溪的会议室就成了临时的刺绣公开课。 项时初在当刺绣老师,叶晋和项南这对姐夫和小舅子的组合就过得潇洒了,项南看见人家河里飘荡着的乌蓬小船就挪不动道了,非要上去坐坐。 叶晋没有办法,只好租了一条小船,带着他上去体验一下坐船的感觉。 “老爷爷,能不能把船划得快一些呀?”项南眨巴着漂亮的大眼睛对老船夫请求道。 老船夫笑呵呵地说道:“能,不过小乖乖,你可好坐安稳了,要不然我划得快了你就会不小心掉进河里了。” “不会的,我姐夫会拉住我。”项南十分机灵地抓住了叶晋的衣服。 叶晋曲起手指敲了敲他的小脑袋,然后对老船夫道:“老先生,你不必听他的,该怎么划就怎么划,划太快了不安全也太累,慢慢来就行了。” 项南一听,顿时失望地垂下了肩膀,叶晋严肃地对他说:“划太快老爷爷会很累,提要求要在合理的范围内,知道吗?” “知道了。”项南点点头回答。 老船夫见他这样,连忙说:“小乖乖,我船上还有好些点心零食,你可以一边坐着船,一边吃,那才叫享受呢。至于小伙子,你想喝茶、喝酒都行,我也有,就在那茶几底下,你拿出来就行了……” “多谢老先生。”叶晋连忙道谢,然后拿了些零食出来,哄项南,果然,他有吃有喝,坐在船上吹着凉风,一下子就又开开心心了。 叶晋自己拿了茶叶泡茶,也跟着享受这难得的闲暇时光。 项时初一连三天都在阮溪的工作室里作交流,到了第四天,她和阮溪才终于有空,阮溪带着歉意尽了地主之谊,领着他们一家去了许多有名的景点游玩。 玩了三天之后,项时初就得结束这回的南江之旅了,阮溪把她引为知己,对她十分不舍,恨不得她能留下来跟自己一起作伴,但又知道这时候不可能的,便只好依依不舍地送她离开了。 “那副《小桥流水》要参加下个月的全国刺绣展览,暂时不能还给你,不过你放心,我会好好保管。”阮溪最后说道。 “那就拜托你了。”项时初倒是并不担心这幅作品,毕竟阮溪对《小桥流水》比自己对它还要上心。 上了火车之后,项南依依不舍地看着窗外,然后回头问项时初:“姐姐,我们下次什么时候才能再来啊?” 项时初觉得好笑,说:“你还没离开,就想着下次再来了?这么喜欢南江啊?” “喜欢,这里有好玩的,也有好吃的……”对于小孩子来说,能让他玩得尽兴、吃得开心的那就是喜欢的地方了。 1121、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16) 项时初和叶晋一家三口去了南江,这让邻居们很是羡慕和好奇,纷纷跟项时初打听他们的行程,询问南江和自己这边有什么不同,还有什么好玩的景点…… 项时初没想到大家这么好奇他们这次的外出,不过转念一想也是,这时候旅游的概念还没有兴起,大家除非有迫不得已的理由,一般都是不出远门的,有些人一辈子都只生活在以家为中心方圆一二十里的范围内,自然对外面的世界好奇了。 一时之间,他们家就成了附近的风云人物,就连沉默寡言很少跟人来往的叶晋,都被邻居的男人拉住询问了,而项南小朋友也没能逃得了,被玩伴追着问南江有什么好玩和好吃的,可算是问道项南最关注的点了,他记忆力还不错,于是骄傲地跟玩伴们吹嘘,很快便以最小的年龄当上了孩子头。 蒋家的蒋勇和蒋义比他大了好几岁,也忍不住过来听他炫耀,蒋家和叶家的关系一直很别扭,当然,这是蒋如松和吴清璇单方面对叶晋和项时初的别扭,这种别扭也影响了蒋勇和蒋义对项南的感情。 在很多时候,蒋勇和蒋义都是非常羡慕项南的,因为项南跟着姐夫姐姐,一日三餐都有肉吃,平时还有很多玩具,他的要求基本上都能得到满足,一看就是备受宠爱的孩子,可是他们自己呢? 十天半个月都见不到一点儿肉沫,家里也根本不会给他们一分钱零花,还得时不时被父亲责骂、被后妈用哀怨的眼神控诉……这样的生活,即使年纪还小,他们已经感觉到了压抑。 他们常常会忍不住想:如果自己的父母是邻居叶叔叔和项阿姨该多好啊,他们两个都是备受人尊敬的文化人,又能挣很多钱,脾气也很好,对孩子还很宠爱,这简直就是所有孩子心目中最想要的父母。 只可惜,在现实中,他们的父亲是一个双腿残疾的人,生母跟人跑了,继母假惺惺,日常挑拨他们和父亲的关系…… 蒋勇和蒋义听完了项南的炫耀,回到家的时候,便看见吴清璇把饭菜端了出来,见他们兄弟俩回来了,便露出一个小心翼翼讨好的笑容来,说:“你们回来的正好,可以开饭了。” 蒋勇不耐烦的啧了一声,这个后妈又来了,这么小心翼翼地对待自己,好像受了多大的委屈似的,假惺惺,不就是像让父亲以为自己欺负了她吗?心机真深! 蒋如松看见他们两个,神情严肃地问:“你们两个去哪儿玩了?一放学就不知道溜去哪儿玩,不知道回来帮家里干点活吗?” “爸爸,我们去找项南了,他和他姐姐姐夫之前去南江玩了,还坐了很久的火车呢。爸爸,你去过南江吗?项南说那里可以坐船,在水上飘啊飘啊的,可好玩了!”蒋义兴致勃勃地跟蒋如松分享从项南那儿听来的有关南江的消息。 他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大通,最后才一脸期待地问蒋如松:“爸爸,我们能不能也去南江玩啊?” 蒋如松张了张嘴,看着他明亮的眼睛,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最后还是蒋勇一拍弟弟的脑袋,说:“你想什么呢?咱们家可没有钱去玩!” 他已经七八岁,知道家里的境况了,不会还跟蒋义一样天真。 蒋义听见他这话,顿时非常失望,还不死心地问:“爸爸,那你什么时候能有钱啊?” 蒋如松苦笑了一下,说:“等爸爸的腿好了,就能挣钱了。” “那爸爸的腿什么时候才好?”蒋义好奇地看着他的双腿继续追问。 “爸爸也不知道。”蒋如松叹气。 吴清璇却忽然一激灵,自己都嫁给蒋如松两三年了,他的腿应该很快就能好了吧?那自己是不是很快就能摆脱现在这种艰难的处境,成为养尊处优的贵妇了? 她麻木的脸顿时变得激动起来,黯淡的双眼立刻就亮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幸福终于要到来了吗? 等吃完晚饭,又忙活完了家务活,吴清璇终于有时间问蒋如松了:“如松,你的腿最近怎么样?还难受吗?要不要再去医院看看?” “还是很疼,以前只是阴雨天气的时候会酸痛,但现在即使是晴天也开始痛了,还越来越痛,我怀疑双腿的情况更严重了。”蒋如松摸着自己的双腿,眉头紧锁地说道,他现在几乎每天都要承受双腿的疼痛,这让他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活生生憔悴苍老了好几岁。 “那就更要去医院看了啊。”吴清璇连忙劝说道,如果蒋如松不去医院看病,那什么时候才能把腿只好啊? “可是家里这情况……”蒋如松苦笑道,“哪里还有闲钱让我去看病?” 吴清璇却不同意他这话了:“如松,给你看腿的钱哪里能省呢?万一你真的看好腿,身体恢复健康,不就能找工作真钱了吗?到那时候看病的钱肯定能赚回来,这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呀。” 蒋如松却没有她这么乐观:“如果花了钱我的腿却没有治好呢?不是让家里雪上加霜?蒋勇蒋义还得上学……” “不可能!你的腿一定能治好!”吴清璇不假思索地反驳道,她梦里的蒋如松不就把腿治好了吗?如今肯定也一样会治好,她对此深信不疑。 蒋如松见她说得这么肯定,顿时心里也生出了一些期望,毕竟谁不希望自己能当个健全人、摆脱疼痛啊? 于是果然他就半推半就地同意了用家里仅剩的一笔钱去医院继续治疗腿伤,前几年没法治好,但如今医学发展了一些,也许就有办法了呢?又或许医院来了更高明的医生呢?蒋如松怀着美好的希望想着。 夫妻俩找了时间,真的上医院检查蒋如松的双腿去了。 蒋如松果然遇到了一个医术高明的外科专家王医生,王医生已经退休了,退休前是京城医院的专家,退休后他的单位还想返聘他的,但他年轻时为了工作忽略了独生女,如今退休了就想多陪陪女儿,因此便去了女儿女婿工作的地方接受了当地医院的返聘,便是蒋如松去的医院。 1122、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完) “王医生,我的腿还能治好吗?”蒋如松的手紧紧地握住了轮椅的把手,紧张又忐忑地问神情凝重的老医生。 老医生仔细地看着刚刚蒋如松做完的一系列检查的结果,然后又在蒋如松双腿上到处按压,仔细询问过他的感受,这才回答道:“你这双腿的情况不是很乐观,如果是刚开始受伤的时候是我处理,那我有八成的把握能治好,但现在你已经受伤了四五年,后遗症又越来越严重,我就没办法保证能治好了。” “真的不能吗?”蒋如松慌张地问,“您医术这么高明,听说治好过很多比我伤得更严重的人……” 王医生摇了摇头:“你觉得双腿开始痛是什么时候?” 蒋如松按压住内心的焦虑和紧张,回忆了一下,便回答道:“大概三年前吧。” “这时间拖得太长了。”王医生用怜悯的眼神看着他,“我只能努力让你的腿好受一些。”言下之意就是他无法保证能治好蒋如松的腿了。 蒋如松听懂了,强烈的失望涌入了他的内心,让他一时之间红了眼眶。 而吴清璇受到的打击就更大了,她不敢置信地问王医生:“他的腿怎么可能治不好?是不是你医术太差?!” 她无法接受蒋如松腿不能好的时候,开始口不择言。 最后还是蒋如松理智地呵斥了她:“你闭嘴!这是治外伤的专家,是咱们这里最厉害的医生。”然后又跟王医生道歉。 王医生见多了无法接受病人情况的家属,因此对吴清璇的出言不逊并没有在意,说:“没关系,她也是关心你懂得病情。不过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也许其他地方有医生比我医术更好,说不定能治好你的腿,你可以多去找其他医生看看。” “对、对!去找其他医生!”吴清璇不等蒋如松说话,就自顾自地说道,她梦里的蒋如松双腿确实治好了,但却并没有说明治好他腿的是哪个医生,因此她如今还有一点儿期望,觉得也许不是眼前这个王医生治好他的呢? “如松,咱们去外地的医院治治看吧?”吴清璇眼带哀求地看着蒋如松,蒋如松内心里也不肯接受自己双腿无法治好的事实,因此同意了吴清璇的话。 王医生对此并没有在意,病人找其他医生看病很正常,相反,他还跟蒋如松介绍了他认识的其他一些外科专家、骨科专家,让蒋如松去找那些人看看。 蒋如松千恩万谢地谢过了王医生,之后便和吴清璇走上了寻医之路,家里的两个孩子,蒋勇已经八岁多,勉强能做饭洗衣服,照顾自己和弟弟了,因此他们夫妻俩给孩子留了点钱,便到处寻医问药去了。 然而他们手里并没有多少钱,等那点钱都花光了,蒋如松的双腿依旧没有被治好,他们俩不肯死心,最后心一横,把房子卖了,租了个老破小的房子住下,剩下的一大笔钱都拿来当了蒋如松的医药费。 可惜他们折腾了一两年,把卖房子的钱都花光了,蒋如松的双腿还是没有丝毫起色,疼痛的程度反而更严重了,最后那些医生都劝他不要继续折腾了,他双腿治好的可能性小得几乎为零,还是回家好好生活才是最合适的,继续奔波劳碌会让他的腿伤恶化得更快。 于是无奈之下,蒋如松和吴清璇只好回了家,他们也不得不回,毕竟钱都没了,再不回来就要流落街头。 网 不过这次回来,他们就再也不是叶晋和项时初的邻居了。 蒋勇面无表情地看着面前的亲爸后妈,拉着弟弟的手,一声不吭地看着吴清璇把蒋如松推进屋子。 “小勇、小义。我们回来了,以后不会再离开了。”蒋如松强颜欢笑地对两个儿子说道。 “哼,我还以为你们都忘了还有两个儿子,或者是死在外面了!”蒋勇用怨恨的眼神看着他。 “蒋勇!”蒋如松脸上虚假的笑容终于装不下去了,他艰难地说,“爸爸在外面是去治病的,也很不容易,你要体谅一下爸爸……” “你要我体谅你,那你怎么不体谅一下我和弟弟?!”蒋勇愤恨地盯着他,眼眶里一下子就蓄满了泪水,“你们一走就是两年,留下的那点钱根本就不够我和弟弟花,我们两个饿得要死,不得不去街上讨饭!” 蒋如松听见他这番控诉,又看见他和蒋义浑身脏兮兮以及骨瘦如柴的身体,顿时如同一把重锤狠狠地砸在他心脏上,让他一下子痛苦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如果不是房东见我们兄弟可怜,我们早就被赶出这里,流落街头了!你们算什么父母?!”蒋勇是真恨这两个人,他还不到十岁,就要带着一个弟弟艰难地讨生活,而他们两个作为父母,却把他们丢下不管不顾,他们为什么会有这么自私自利的父母?! “小勇、小义,是爸爸对不起你们……”蒋如松哽咽着跟两个儿子道歉,然而他们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吴清璇看着眼前这一切,只觉得自己可笑又可悲,如今蒋如松的双腿已经完全不可能治好了,什么首富大老、什么妻凭夫贵,都成了泡影,她好不容易痛苦地接受了这一点,可回到这个租来的家,看到阴暗肮脏得如同垃圾窝的屋子以及两个瘦骨嶙嶙还对他们怨恨心十足的孩子,她便浑身发毛,很想不顾一切地逃离这里。 然而她无处可去,娘家早就跟她闹翻了,家里父母已经去世,哥嫂更不可能管她,她除了回来这里,还有什么办法? 她后悔了,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相信一个虚无缥缈的梦,丝毫没有怀疑就去抢了项时初的丈夫,她以为自己抢回来的是一个正处在人生低谷期的大老,以后肯定能飞黄腾达,自己就能跟着享受荣华富贵。 但她抢回来的只是一个残废罢了,她白白给人当牛做马好几年,除了让自己身心俱疲、苍老十几岁,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得到……她就好像一个笑话,花费心机却让自己活成了老妈子、免费,不,是倒贴的保姆…… 她的梦告诉她,残疾大老好了之后会一飞冲天,却没有告诉她,残疾大老要是好不了,会有什么结果。 吴清璇眼角情不自禁地流出了眼泪,这样暗无天日的日子,她还不知道要熬多久。 而被她处心积虑换了丈夫的项时初,却跟叶晋过得幸福又美满,他们在项南十岁的时候生了一个女儿。 他们是受人尊崇的文化人,工作体面又高薪,已经是她无法触及的存在了。 1123、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1) “时初,你觉得官离臻怎么样?他爸妈跟你姑姑都很熟悉,算是知根知底了,你要是跟他在一起肯定不会有风险。”一个温和的女声在时初耳边劝说道。 居时初看了她妈妈一眼,嘲讽地说:“妈,姑姑是不是很怨恨你和爸爸啊?” 居母一愣,莫名其妙地说:“别瞎说,你姑姑干嘛怨恨我和你爸爸?还有,别想扯开话题,现在我们说的是你跟官离臻的事。” 居时初啧地一声,说:“如果姑姑不怨恨你和爸爸,那她为什么要给我介绍一个心有所属的男人?难道她就这么见不得我好?她肯定没有告诉过你,官离臻本身就有喜欢的人吧? 他追了那个女人好几年,礼物都不知道送了多少,听说还曾经在他喜欢的人的楼下巴巴地等了一整夜,就是为了第二天能看到心上人。 只不过可惜的是,人家根本不喜欢他,嫁了其他人,官离臻伤心欲绝,但还是花了自己所有积蓄买了一套价值千金的首饰送给那女人当陪嫁……妈妈,你说这样痴情的男人,我有这个福气接受吗?” 居妈妈一听,顿时气炸了:“你姑姑这是怎么回事?她是不是真的不安好心?居然把这样的男人介绍给你?不行,我得骂死她!” 说完,她就真的拿起手机打电话给居姑姑,噼头盖脸地把居姑姑骂了个狗血淋头。 居时初澹定地听着她言语犀利地教训居姑姑,还觉得只是骂她根本就不够,毕竟在原世界剧情里,这个姑姑可是害惨了原主。 在原世界剧情里,原主一家并不知道官离臻心有所属,见他长得一表人才,还是上市公司的高管,前途光明,又有姑姑在一旁不停地夸赞他多优秀、多抢手,敦促原主不要错过了这种绩优股。 原主跟官离臻接触了一段时间,发现他虽然为人有些冷澹,但沉稳能干,还不想其他男人有花花肠子,于是对他很满意,没过多久就结婚了。 结婚之后夫妻感情虽然平澹,但也相敬如宾,两人很快生下了一个儿子,只是七年之后,官离臻突然就毫无征兆地跟原主提出了离婚,原主犹如五雷轰顶,问他为什么要离婚,他坦坦荡荡地说他喜欢的人离婚了,他要去追求自己的爱情。 于是不管原主如何哀求挽留,他都毫不留恋地要离婚,还说原本娶原主就是为了应付家里,娶不到心爱的人,那就娶谁都无所谓,但现在他有了和心上人在一起的机会,那就不能再将就了…… 折腾了大半年,官离臻终于如愿和原主离婚,然后迫不及待地跟心上人在一起了,两人很快就结婚,在一起甜甜蜜蜜,谁见了都说他们天生一对、恩爱夫妻。 而官离臻离婚的时候并没有要儿子的抚养权,而是一心一意地抚养心上人的女儿,他们彷佛才是真正的一家三口。 官离臻离婚时对原主说的话对原主伤害很大,她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官离臻的“讲究”,当初要是知道他心有所属,居时初根本就不会嫁给他,谁想要成为他的讲究啊? 原主离婚后带着儿子一起生活,自信心和自尊心都收到了很大打击,儿子也因为父亲的冷漠绝情变得沉默孤僻。 他们才是最无辜的人,根本没有做错事,就被丈夫/父亲无端端地抛弃,可罪魁祸首官离臻却能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和和美美,真是老天没眼。 如今幸好还来得及,居时初并没有跟官离臻结婚,否则她不能保证会不会把官离臻打得生活不能自理。 他既然对心上人这么痴情,那怎么就不能保持单身好好地守护他的真爱啊?却说什么为了应付家里就娶妻生子,其实不过就是自私自利罢了,想要享受有妻子照顾生活的便利,又想要个好名声,真是当了女表子还要立牌坊。 不行,居时初想想就很气,现在自己是能逃脱官离臻的魔爪了,可以后还会有其他不知情的女人被官离臻欺骗隐瞒啊,万一以后再有一个无辜的女人被官离臻利用完就抛弃怎么办? 居时初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暂时没想出什么好办法,只能留心观察,要是官离臻想跟别的女人相亲结婚,那她就把事情偷偷告诉那位无辜的女人。 顶点 “气死我了!时初,你以后不要理你那个姑姑了,她居然拿你当人情,想讨好自己的生意伙伴!我呸!要是她现在站在我面前,我肯定得抓她个满脸开花!”居妈妈终于打完了电话,便气呼呼地对居时初说道。 居时初点点头:“她都没把我当亲侄女,我以后肯定不会再理她。” 居妈妈还是愤愤不平:“哪有像她这样的姑姑?以前她生意刚开始做的时候,我和老居都没少帮她吧?她现在倒好,居然算计到咱们头上来了,真是忘恩负义。不行,我得跟你爸好好聊聊,他要是敢站在你姑姑那边,那就别怪我不手下留情,我能把你爸都休了!” “好好,爸爸要是真的站在姑姑那边,那我也就不认他当爸了。”居时初毫无负担地说道。 居妈妈见她这么说,怒气才消失了一点点,然后又跟居时初吐槽起居姑姑来:“居淑慧这女人果然没辜负她这名字,我刚刚骂她介绍个心有所属的男人给你是不安好心,她还满不在乎地说男人都是这样,女人在意也在意不过来,只要把男人的钱都握在自己手里,地位稳固就行了,还说什么官离臻那心上人都已经结婚了,不会碍着你的眼,让你把心思放宽一些……她这些话听得我脑袋都冒火了,她自己愿意当个缩头乌龟,眼睁睁看着丈夫出轨就算了,还要把你也拖进这样的泥坑,真是个狼心狗肺的人,亏你爸爸对她这么好……” 居时初点点头:“她大概是自己过得不好,就见不得咱们好过吧,所以才想着把我也推进泥坑里,像她一样痛苦。男人心理出轨比身体出轨还要恶心,她倒是坑我坑得毫不手软。” 1124、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2) 居妈妈点点头:“说得没错,你又不是没有别的选择,为什么要找一个对别的女人痴情不悔的男人?你姑姑自己没办法管住你姑父不出轨,又不甘心离婚,便只能忍受丈夫在外面找了一个又一个女人。她明明知道丈夫心不在自己身上有多么痛苦,却还要害你,她的心是坏了,以后咱们家不要跟她来往了。” “好好,我巴不得跟她断绝关系。”居时初毫不犹豫地答应道,谁想要一个对自己居心不良的亲戚啊? “哼,你姑父生意上有求于官离臻的父母,你姑姑就迫不及待地把你送去当人情了,她这是有多贱啊,都被丈夫背叛了一次又一次,她还要上赶着去讨好……”居妈妈一副匪夷所思的模样摇了摇头,无法理解居姑姑的自我矮化。 居时初无所谓地说:“渣男贱女,也绝配了。” “噗!”居妈妈听她这么一说,顿时乐得笑出声来了,“对,就是渣男贱女,天生一对,互相祸害就好,省得还要出去祸害其他无辜人。” 那天晚上居爸爸回家之后,就被居妈妈揪着耳朵教训去了,具体当然是把居姑姑的所作所为跟居爸爸告状,勒令他要是敢站在他妹妹那边,那他们就离婚。 居爸爸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妹妹居然想坑自己的女儿,把一个喜欢别人的男人介绍给自己当女婿,把自己的女儿当成讨好生意伙伴的工具,他知道之后也怒不可遏,又打电话去骂了一顿居姑姑,同时宣布以后别再来往了,他没办法原谅想害自己女儿的人,即使那人是他的妹妹。 其实如果只是介绍一个曾经心有所属的男人,那居爸爸还不会这么生气,毕竟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曾经有过喜欢的人都很正常,但只要决心告别过去,愿意跟其他人开始一段新的人生,那都没有问题。 但是官离臻这种,根本就没有把喜欢的人放下,他还心心念念着,只是藏在了心里没有说出来而已,更何况他还在喜欢的人结婚的时候,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给人送陪嫁,痴情到这个份上,根本就从来没有打算放弃啊。 知子莫若父/母,大概他的父母就是知道他栽在那人身上了,所以才急着寻找其他女孩接盘,管住他们的儿子,让儿子不再执着于那人。 居爸爸当然忍受不了女儿在这种事上受委屈,他女儿又不是没有人要,根本不需要非得跟官离臻在一起,所以居姑姑这个举动已经踩了他的底线。 “小初,是爸爸疏忽了,没想到你姑姑连你都坑,以后咱们家不跟她来往了。”居爸爸一脸歉意地对居时初说道,他是个很疼爱女儿的人,在原世界剧情中,得知官离臻要跟女儿离婚,知道官离臻一直都只喜欢别人,而不在意自己女儿之后,他简直气疯了,一直找官离臻的麻烦,想给自己女儿讨回公道。 奈何人家是主角,自然不可能被他报复回来,反而因为惹恼了官离臻,被官离臻找人诬告了他,让他生意大受打击,再也没时间和精力找麻烦。 “爸爸,这不怪你,是姑姑自己的问题,既然知道了她对咱们的感情还比不上她那经常出轨的丈夫,那以后不来往就不来往,省得还要被她算计。”居时初安慰居爸爸。 居爸爸脸色难看地点点头:“她是越来越不像话了,我早就劝她跟李陈树离婚,她不肯,还为了李陈树来算计你,一点都拎不清,算了,以后我不会管她,看她自己的造化吧。” 居时初就更加无所谓了。 原主如今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白领,她不愿意在自家公司上班,说是不自在,就找了其他公司,如今做得倒也挺开心。 居时初去上班的时候,就被同事问了:“时初,你前几天不是去相亲了吗?那人怎么样?有没有看上?” 居时初摇头:“人家心有所属的,本来就有喜欢的人,我凑过去干嘛?全天下又不是只有他一个男人。” 同事一听,顿时瞪大了眼睛,十分不解地问:“既然他心有所属,那为什么还要去相亲?” 居时初冷笑道:“为了应付家里,说是既然喜欢的人已经结婚,那他就娶谁都无所谓。” “我去!这么渣的啊?他娶谁是无所谓,但人家女孩子难道就得这么倒霉,要嫁给一个心里有其他女人的男人?”同事一脸无法理解的模样说道。 “他跟你直接这么说的?”同事又问。 “差不多吧。”居时初回答道,原世界剧情里,官离臻不就是这么告诉原主的吗?那他愿意跟原主相亲的时候,心里想的肯定也是这个原因啊。 “你姑姑跟你家有仇吧?给你介绍这么一个男人?”同事摇着头同情地对居时初说道。 “大概见不得我们比她过得好吧?她丈夫出轨,就想我也嫁一个心不在我身上的男人。”居时初耸了耸肩说道。 “你姑姑有毒吧?你离她远点,要不然以后还得被她坑。”同事真心实意地跟居时初说。 “你放心,我爸爸妈妈都决定跟她断绝来往了。”居时初说。 “就该这样。”同事赞同地点头。 “好了不说了,还要做ppt呢,开小差被主管看到要扣钱了……”居时初连忙对还蠢蠢欲动跟她分享八卦的同事说道。 同事顿时正襟危坐,一本正经地对着电脑假装忙碌,过了一会儿,发现主管并没有来,才悄悄地松了口气。 居时初用眼角余光看到,只觉得好笑。 上了一天的班,好不容易到点下班了,居时初雀跃地拎着包就要回家,同事勐地拉住她,示意她往不远处的经理办公室看去,激动得脸都红了,压低声音道:“快看!看经理办公室里面,那个男人太帅了……” 居时初往经理办公室看去,果然看到一个身高足有一米八八的男人,穿着白衬衫西裤,一双逆天的长腿被板正合身的裤子包裹着,有种禁欲的诱、惑,不需要看脸,只看他这双长腿,就知道他长得肯定不凡。 果然,那张侧头低垂着眼看向桌面文件的脸,立体又完美,跟艺术家的凋塑似的,那锋利英挺的线条直戳人心。 1125、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3) “他是谁?”居时初问同事王桃,王桃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人,一边敷衍地摇头回答:“不知道啊,可能是咱们公司的客户?” “确实长得很不错,赏心悦目啊,要是咱们公司有这样的同事就好了,我肯定天天化妆来上班。”居时初感叹道。 王桃立刻赞同地点头:“对对,他要是咱们的同事,我绝对化最好的妆、穿最漂亮的衣裳,每天上班都充满期待!” “算了,咱们说没有这样的福气了,还是继续素面朝天吧。”居时初叹息道,她来上班确实没化妆,连眉头都懒得画。 王桃想到帅哥只是过客,顿时也丧气极了,但还是很勉强安慰自己:“其实上班不用化妆也好,省下不少买化妆品和漂亮衣服的钱。” “希望帅哥多多来咱们公司。”王桃一边许愿,一边就被居时初拉走了。 “哎呀,时初,你明天一定得提醒我啊,我要去跟经理打探刚刚那个帅哥叫什么名字,在哪里上班。”王桃不死心地嚷道。 “行行,我明天一定记得提醒你,现在下班了,你要回家还是跟我一起去逛街吃饭?”居时初问她。 “去逛街吧!我好久没化妆,家里的化妆品都快过期了,得重新准备点才好,要不然像今天一样遇到帅哥了却灰头土脸的,那多给咱们公司丢人啊。”王桃振振有词地说道,“都说机会是留给时刻准备着的人的,不行,我决定从明天开始就要化妆去上班,时初,你也一起吧,别说姐妹上进不带你……” 大概是那位帅哥的出现重新引发了王桃寻偶的本能,她突然决定不能继续摆烂下去了,否则下次再遇到帅哥就没办法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了。 不够居时初对寻偶没什么兴趣,因此说道:“你就别带上我了,我懒,要是还有帅哥来,那我就当绿叶衬托你。” 王桃闻言,仔细地盯着居时初看了一会儿,叹了一声,说:“你本来就长得好,不化妆都好看,我就算化妆了,跟你站在一起,绿叶也只会是我。算了,你们这些有基因福利的人,我这种普普通通的人类是比不过了。” 居时初摸了摸自己的脸,笑着道:“多谢夸奖,作为报答,一会儿吃饭我付钱。” “一言为定!”王桃本来丧气的脸上立刻就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哎,大美人就是大方!” 居时初翻了个白眼,就被王桃拖着去了化妆品店里挑选化妆品,女人容易有购物瘾,王桃本来就只打算买些必要的比如粉底液、腮红之类的化妆品,但在柜姐的舌灿莲花下,她溃不成军,等从店里出来的时候,已经买下了香水、包包、耳饰…… “我错了,我就不该踏进刚刚那家店!”王桃刚从店里出来五分钟,就开始后悔自己耳根子软,被忽悠得一个多月工资都没了。 居时初安慰她:“没关系,你刚刚买的那些东西都不错,而且又不是一次性的,以后还能用呢,也值了,别忘了帅哥……” 一听帅哥这两个字,王桃果然又精神,说:“你说得对,想要有收获,就得先有付出,为了帅哥,我这点付出是值得的。” “对!”居时初拉着她去找了一家吃火锅的餐厅。 “怎么来吃火锅啊?这味道太重了,身上也容易带上味道,要不咱们吃点清澹的吧?”王桃把手里的大包小包放下来,对居时初说道。 居时初对她翻了个白眼:“你少来了,以前是谁一说去吃火锅,就连感冒了嗓子疼也非要来?少矫情!” 王桃顿时不好意思地嘿嘿笑:“是我、是我。” “再说了,你不是买了香水?等明天去上班喷上就好了。”居时初一边点菜一边跟她说。 王桃连连点头,等到菜上来,果然最积极的还是她,一盘盘地往火锅里下菜,那模样,可是一点儿都看不出刚刚说不吃的决心。 两个人吃了快一小时,吃得肚子熘圆。 王桃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哀怨地看着居时初,说:“你不是也吃了很多吗?怎么你的肚子就没有鼓起来?” 居时初摸摸自己的肚子,瞎诌道:“我消化快,一边吃一边消化,当然不会鼓起来了。” 王桃一脸怀疑地看着她:“真的?” “大概?”居时初不确定地说道。 王桃顿时翻了个白眼:“算了,你们这种中了基因彩票的人,是不会有我们这种凡人的苦恼的,我问你也是白问。” 正当两人斗着嘴的时候,突然一个有些熟悉的男声传入居时初的耳朵:“居时初?你怎么在这里?” 居时初一看,嘿哟,眼前这男人不正是原世界剧情中原主的那个对别人情深义重的丈夫官离臻吗? “官先生。”居时初对他点点头,“我在这里当然是吃饭啊,难道你来这里不是为了吃?” 官离臻身后还跟着好几个人,有男有女,此时都一脸好奇地看着居时初和王桃,脸上八卦的神情都掩饰不住了。 “不好意思,是我说错话了,你们吃好了吗?如果没有,可以跟我们一起,我们是同事聚餐,多些人也热闹。”官离臻彷佛没有看到居时初刻意的疏远,很是客气地说道。 “不用了,我们已经吃好了,而且你们同事聚会,我们外人去不合适。官先生,那就不打扰你们了,再见。”居时初没兴趣跟他多浪费时间,连忙推辞,便跟王桃拿了东西,离开火锅店。 “时初,那男人是谁?长得也好看啊!你认识的帅哥都不介绍给我认识一下,真是不义气。”王桃离开火锅店,立马就开始审问居时初了。 “那男人就是我早上跟你说过的,我姑姑介绍给我的那个心有所属的男人,明明喜欢别的女人,却为了应付家里而去隐瞒、欺骗无辜女人的渣男官离臻啊。”居时初毫不客气地说道。 “居然是他?真是人不可貌相,明明长得人模狗样,做事却那么垃圾!他既然还喜欢别人,那怎么不一心一意地等着?真是毫无担当。”王桃顿时对官离臻好感全无。 1126、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4) 居时初离开之后,官离臻的同事立刻就开始好奇地问他了:“官总,刚刚那个女孩子是谁啊,长得好漂亮。” “是父母一个生意伙伴的侄女,之前有过一面之缘。”官离臻简单地说了一句,并没有告诉他们,居时初是被介绍来跟自己相亲的对象,但不知道为什么只见了一面就突然没了联系,明明见面的时候,她对自己还算满意的…… “可惜了,要是官总你跟她很熟的话,那我就可以摆脱你把我介绍给她了,她是我喜欢的类型。”一个年轻的男同事感慨道。 官离臻听了,心里有些不舒服,说:“那让你失望了,我跟她还没有熟到这个地步。”更何况她还是我的相亲对象…… 不管是什么身份地位的男人,一旦跟女人扯上了丁点儿关系,都会忍不住把那女人视为自己的所有物,即使自己不喜欢,也不愿意看到别人惦记,即使是心有所属的官离臻也免不了这个缺点。 他想着自己虽然给不了居时初爱情,但可以给她安定的生活,而且两家的家境也相似,门当户对,是最适合做自己妻子的人选,既然娶不了自己心爱的女人,那娶谁又有什么关系呢?还不如娶一个父母看上的女人。 然而这样想着的官离臻,却没有考虑过居时初愿不愿意当他妻子,什么安定的生活?难道不嫁给他,居时初就过不了安定的生活了?真是笑话!人家明明可以找到一个既能给她爱情,又能给她安定生活的丈夫,哪里需要他一厢情愿的施舍?呸! 官离臻掐开了话题,没有让同事继续关注居时初,而是说起了公司的其他事。 居时初可不知道自己还被恶心男人惦记着,回到家的时候,居爸爸居妈妈还没有回来,他们有自己的工作,有时候会加班到很晚,居时初都习惯了。 第二天到公司的时候,居时初刚放下自己的包包,就被王桃拉住了,神神秘秘地跟她咬耳朵:“时初,我昨天的化妆品果然买对了!昨天那个帅哥又来找经理了,现在就在经理办公室呢。” 居时初非常意外:“他难道真的是跟咱们公司有合作关系的生意伙伴?” “应该是了!”王桃十分兴奋,她今天精心打扮了一番,娇俏可爱,是跟居时初的高挑冷艳不一样的类型,但也很漂亮。 “那知道他是谁了吗?”居时初好奇地问。 “不知道。”王桃摇头,“我刚来就看见他已经在经理办公室了,真是敬业啊,咱们公司都还没到上班时间呢。” “好了,别花痴,主管来了。”居时初眼尖,看到了一脸严肃的主管正朝她们这里走过来,连忙提醒王桃。 王桃立刻正襟危坐,不敢继续八卦了。 又是一上午的工作时间,居时初看了一下时间,发现还有快一个小时才到午饭时间,可她今早上没吃早餐,已经很饿了。 她打算去茶水间看看还有什么零食能填填肚子。 茶水间跟洗手间相隔不远,她先去洗手间,刚洗完手出来,就看见迎面走来了一个长得英俊不凡的高大男人,这不正是在经理办公室里的那个帅哥吗?王桃心心念念记挂着的那个! 果然真的很帅啊,明明只是走在一条普普通通的过道上,他却彷佛在t台上走秀一样,光芒四射,举手投足都是魅惑人心的迷药2. 饶是见多识广的居时初,都被他的美貌晃了一下眼,不过也只是一会儿罢了,居时初很快就恢复了正常,没有继续盯着人家看。 帅哥很快就经过了她身边,居时初闻到了一股澹澹的雅致清香,十分好闻。 她十分留恋地回头看着他的背影,直到他进了男洗手间再也看不见了,才转过头去,她明明早上才鄙视王桃的花痴,但现在她发现自己也成了花痴了。 不过肚子里咕咕的叫声很快就让她恢复了理智,她把美男抛到脑后,去茶水间找吃的了。 原主找的这家公司福利还不错,茶水有经常有零食、茶水和咖啡,每天也都有下午茶,因此居时初很快就找到了几个小蛋糕填肚子。 她吃完之后从茶水间出来,恰好又看见了那位帅哥,只不过这回是帅哥走在她前面,她在后面跟着。 大概是她盯着人的视线太灼热,前面的帅哥终于忍不住回过头来,勐地跟居时初的双眼对上了。 撞进那双冷澹幽深的眼睛,居时初顿时不好意思地跟人笑了笑,然后立马低下头不敢再觊觎人了。 唉,这位帅哥也太敏感了,居时初感叹。 等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旁边的王桃立马就忍不住了,她一把抓住居时初的手,压低了声音审问居时初:“说!你怎么会跟在帅哥身后回来?你有没有跟他搭讪?打探到什么消息没有?” 居时初挣脱开自己的手,说:“你想多了,我只是去茶水间吃了点东西,刚好看到他去洗手间回来而已。还有,什么搭讪?这是在公司不是在酒吧,我哪里能去跟人搭讪?万一要是惹恼了他,影响了咱们公司跟他的合伙怎么办?” “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端正的大局观呢?”王桃书酸熘熘地说,“看来是我误会你了。只不过你跟他都离得这么近了,却没有抓住机会认识他,真是浪费啊。” “浪费什么?要是随便搭讪,引得他讨厌我怎么办?被一个帅哥讨厌会让我很伤心的啊。”居时初说。 “也对……”王桃叹了一声,“怎么想认知一个帅哥就这么难呢?白瞎了我今天的精心打扮!” “你不是说过,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吗?”居时初安慰她。 “好吧。”王桃垂头丧气地继续干活去了。 居时初也没有把今天的事放在心上,以为这个帅哥跟她只不过是见过一两次的缘分,未来不会有什么交集。 下班回家,居时初好不容易有兴致做饭,正当她忙活着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她一接听,发现居然是个意料之外的人打给她的。 1127、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5) 打电话的居然是官离臻。 “居小姐?我是官离臻。”官离臻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进入居时初耳朵。 “官先生,你找我有什么事吗?”居时初有些疑惑地问,她可不觉得自己和他还有什么好联系的。 “不知道你周末有没有空?听说西鼓街有一家餐厅是新开的,味道不错,不如一起去试试?”官离臻邀约的声音温文尔雅。 然而居时初听了,却只觉得可笑,她嘲讽地问:“官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我姑姑没有告诉你,我对你没有意思吗?” 手机另一边的官离臻听见她这话,顿时皱起了眉头,居淑慧确实没有跟他提过,他还以为居时初对他挺满意。 他这辈子看样子是无法得到心爱的女人了,那娶什么女人都无所谓,父母满意居时初,那他就准备当个孝子,顺他们的意娶居时初,但他没想到自己愿意了,居时初却不愿意了。 “为什么?居小姐。我自认为还算个优秀的人,年纪轻轻已经是上市公司的高管,家里父母通情达理,做生意小有家资,跟居小姐你门当户对,我想不出你拒绝我的理由。”官离臻自信地说道,他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会被居时初拒绝,难道他的条件还不好吗?身边的多少女人追在他身后,只不过他自己没兴趣而已。 听见他这普却信的话,居时初都忍不住气笑了,她毫不客气地嘲讽道:“为什么?官先生自己不知道?明明喜欢别的女人,对别人情深义重,无法给未来的妻子全心全意的爱,你还来问我为什么对你没意思?你的条件很好,难道我的条件就差了?非要嫁给一个心有所属,只把你当成工具人的丈夫?我又不下贱。我明明可以找一个对我一心一意的男人,你说我为什么拒绝你?” 官离臻听见她这番话,顿时惊愕得童孔勐缩,脱口而出道:“你怎么知道?知道我心里有人?” “呵呵,官先生,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么简单的道理你不会不知道吧?更何况当初你那心上人结婚的时候,你当场送上价值千金的昂贵首饰,尽诉衷情,那么多人看着,我现在知道了有什么奇怪的?”居时初冷笑道。 官离臻张了张嘴,被她的话噎得无言以对,不过他一点都不后悔这么做。 “居小姐,我相信很多男人都有过喜欢的人,但等结婚以后,还不照样是负责任的好男人?你不能因为我曾经有过喜欢的人就对我有偏见。”官离臻过了好一会儿后辩解道。 居时初气笑了:“官先生,你别跟我偷换概念,你敢说你对你那个心上人彻底放下了?她要是遇到什么困难,你不会飞奔过去倒贴?她要是离婚,你不会抛妻弃子去接盘?别说谎话,你要是敢说慌,那就祝你这辈子的心上人厌恶你、唾弃你,一辈子都恨不得跟你毫无交集。” 她这话一出,官离臻的脸色顿时难看极了,气得胸口都剧烈起伏,居时初这话太恶毒了,直戳他痛脚,他要是放得下心上人,原世界剧情中就不可能那么轻易抛妻弃子了,现在被居时初诅咒他要是说谎就被心上人厌恶,他只是想想都没办法接受。 “怎么样?官先生,现在你应该认清楚自己的感情了吧?你现在没办法得到想要爱的人了,但我以及其他女人却有可能得到独属于自己的爱情,所以我希望你不要继续去欺骗其他无辜的女人,为了应付家里而耽搁其他女人的一生,你不能那么自私自利,用无辜人的半生为你的真爱买单。 还有,既然官先生你那么爱你的心上人,为什么不洁身自好、一心一意地、守护她、等待她呢?要是她过得不幸福,你可以把她抢回来啊。要是你跟其他女人结婚了,那你就没有找个机会了……你不是说爱她吗?难道连默默守护她都做不到?如果做不到,那你就不配说爱她。”居时初在最后还不忘给官离臻挖了个坑。 官离臻听见她这番话之后,也不知道是什么感想,反正很快他就一言不发地挂断了电话。 居时初对着手机嗤笑了一声,她都已经跟他明说了,让他默默守护他的心上人,要是他还想着跟其他无辜女人结婚生子,那就说明他其实也不是那么爱他的那个心上人,他最爱的只是他自己罢了。 怼了官离臻一顿后,居时初心情非常愉快,官离臻这样的男人就不应该结婚生子,他就该为了他的心上人孤独一生,否则算什么深情? 亏他还有脸来联系自己,难道就不会心虚吗? 不过这都不管居时初的事了,反正这辈子她绝对不会跟官离臻扯上关系,要是他非要纠缠,那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周末的时候,居时初跟居妈妈约好了去美容院做美容,只是做到一半,居妈妈就遇到好朋友,两人就丢下居时初跑去逛街了,居时初自己逛了逛,觉得没意思,便打算回家。 只是她开车回家的时候,没想到在距离自家仅仅一公里的路上,就看到有人发生车祸了。 幸好这条路并不是很繁忙,发生车祸的那辆车摔得几乎面目全非,却没有连累旁人。 警察和救护车都还没有来,只有几个路过的车主下车帮忙救治车里的人。 反正路已经堵了,居时初一时半会也没办法回去,便也下了车,走过去帮忙。 “他的腿好像被夹住了,搬不出来啊。”一个帮忙的中年车主着急地说道。 “大家车上有没有钳子之类的工具,看看有没有用……”另一个车主也连忙说道。 “我闻到汽油的味道了,该不会要着火了吧?得快些把他拖出来……”大家更紧张了。 …… 居时初听见他们的说话声之后,飞快地跑回自己车旁,打开后备箱,从工具箱里拿出一把大铁钳,然后又飞快地跑过去。 “快让让,铁钳来了!”居时初一边说,一边提着铁钳钻进那辆摔得不成样子的车里。 车里只有一个人,就是司机,只是他浑身都是血,人也没有任何动静,显然已经昏迷过去了,如果不是胸口还有微弱的起伏,居时初还以为他死了。 1128、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6) 居时初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卡住司机腿的已经扭曲了的副驾驶座椅剪断,她一剪断,那几个拉着司机的车主们就觉察到了,便迅速同心协力,一起把已经晕迷的司机拖出了这辆眼看就要着火的车。 居时初也利索地从车里钻了出去,即使她刚跑出车里,车子就起火,然后不到两秒钟,就轰地一声,勐地爆火乍了。 居时初耳朵都被这巨响震得嗡嗡响,不由自主地被爆火乍的冲击波冲的趴到了地上。 幸好她动作迅捷又灵敏,身体就地一曲,护住了心脏,这才没有大碍,等到爆火乍过后,她又连忙爬起来往外跑,毕竟还有可能发生第二次爆火乍。 等跑到十多米远之后,才彻底安全了,其他的几个车主已经把晕迷过去的司机也搬离了爆火乍车辆。 “好险啊,差点就来不及了,多亏了这位小姑娘。”那位中年车主一脸庆幸地说道。 其他人也心有余季地点头,还不忘夸奖居时初:“小姑娘,没想到你力气这么大,居然把那座椅都剪断了,那车子很贵,座椅肯定也很结实,你愣是用把铁钳就弄断了,厉害!” “过奖了,我可能只是运气好,恰好剪到容易剪断的地方。”居时初谦虚地说道。 “那也是你的功劳,要不是你,这小子就没命了。”另一个五十多岁的车主一脸感慨地看着地上那满身是血的司机,“这小子也算运气好,遇到我们,不过他到底怎么开车的,在这样的路也能把车撞成这个样子?” “谁知道呢?也许是开了豪车太激动?”一个二十多岁的车主一脸惋惜地看着还在熊熊燃烧的车,“我认出来了,那辆车是枭飞2000,价值两三千万,这还是限量的,听说国内都没几辆,没想到这其中一辆现在就被烧掉了,真可惜啊。” “看来这么好的车子防护能力也怎么样啊?”那个中年车主说道。 “对了,救护车和警车怎么还没来?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救这人啊。”五十多岁的车主对豪车没什么兴趣,又关注起了那位倒霉的司机。 居时初却已经检查过了他,确实伤得非常严重,全身骨折了好几处,大腿还被戳破了,血流不止,居时初从自己车上拿出了医药箱,将就着给他包扎伤口。 “小姑娘,你是医生还是护士?这包扎手法很熟练嘛。”中年车主好奇地问。 “都不是,我只是学过一点救护手法。”居时初回答道,然后开始检查那人的脑袋,他脸上湖着血,根本看不出面容。 “我这有纸巾!”二十多岁的车主把自己的纸巾递给居时初。 居时初接过来给伤员擦干净脸上的血,然而等他的真实面容一露出来,她就忍不住惊讶了:“怎么是他?” “小姑娘,你认识这人?”中年车主问。 “算是认识?他跟我们公司有生意上的合作来往,我在公司见过他一两次,没想到发生车祸的是他,真是巧了。”居时初回答道,没错,这个发生车祸的倒霉蛋就是她在公司见过两次的大帅哥,王桃心心念念记挂的那个。 “那你有没有他的联系方式?得联系他家里人啊。”另外一个车主又道。 居时初摇头:“我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不过我经理可能有,我找经理问问。” 正当他们说着话的时候,姗姗来迟的救护车和警车终于到了,居时初和其他人功成身退,跟警察说了事情经过,就打算回家了,毕竟有了警察,就不需要她管了。 “谁是伤员的家属?快跟上来。”救护车的护士喊道。 “他就一个人,没有家属。”居时初说道。 “哎,小姑娘,你公司的经理不是认识他,你就跟上去呗!”那位五十多岁的车主说道,然后压低了声音对她说,“你救了他就跟上去,我看他开得起那么贵的车,家里肯定不是普通人,绝对不会亏待你这个救命恩人的,你别傻乎乎地当无名英雄……” 居时初哭笑不得:“你们也救了他,又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别拖了,快上去!”那个车主不容她分说,就把她推上了救护车。 她还来不及说什么,救护车立刻就关上了门开走了,居时初顿时哭笑不得,她自己那辆车子还在路上停着呢。 没办法,居时初只好打电话跟居爸爸说了,让他找人帮忙把车子开回家里去。 救护车上的医生和护士正紧急地救治伤员,居时初坐在一旁不去碍事,然后抓紧时间打电话去问经理有关这位美男的消息了。 “你说什么?你遇到了出车祸昏迷不醒的晏城,现在正在救护车上送他去医院?”林经理听见居时初的话,震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言情吧免费阅读 “他叫晏城?这名字不错。不过林经理,你知不知道他家属的联系方式?得通知他家里人啊。”居时初没忘记正事。 “但我也不知道他家里人的联系方式啊。”林经理苦恼地回答,“不过我有他助理的联系方式,我还是通知他助理吧,对了,你们去的是哪家医院?” 有通知助理也行,居时初把医院的名字告诉了林经理。 医院离得不太远,二十分钟后就到了,晏城立马被送进了急救室,居时初只好在外面手术室等着。 二十多分钟后,一个戴着眼镜,看着文质彬彬,却因为着急赶路而头发凌乱,满头大汗的年轻男人找了过来,他先是看了一眼紧闭着门的急救室,然后再看向居时初:“你就是救了晏总的居时初居小姐?” “我是。”居时初点头。 这位精英助理擦了擦额头的汗,然后对她说:“多谢你救了我们晏总,等晏总醒过来之后,一定会好好答谢你。” “不客气,其实不是我一个人救他的,还有好几个车主也帮忙救了他。”居时初不会把功劳揽到自己一个人头上。 精英助理点点头:“我记住了。我姓孙,你叫我孙助理就好,我有些事关这次车祸的问题想问你,希望你能帮忙。” “没问题。”居时初点头。 1129、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7) 孙助理便问了居时初一些诸如晏城出车祸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等等问题,居时初都一一回答了,而且她是局外人,也根本没什么可隐瞒的。 说完这些之后,居时初见已经有人来接手晏城了,便跟孙助理告辞了,孙助理跟她客气地道了谢又隐晦地表明晏总以后会报答,便让她离开了。 回到家,居时初面对的就是一脸担心的居爸爸和居妈妈了。 “小初,你遇到那车祸是怎么回事?你没事吧?”居爸爸把居时初全身上下都打量了一遍,生怕她哪儿受了伤。 “爸爸,出车祸的不是我,我只是车子被堵在路上而已,更没有受伤。”居时初连回答道。 居妈妈还是不太放心,拉着居时初的手给她仔细检查了一遍,还十分懊恼地说:“早知道我就不跟朋友离开了,让你自己一个人回家就遇到这种事。” 听见她这话,居时初都笑了,说:“妈妈,你就算当时和我一起在车上,也同样只是路人而已,只会多增加一个目睹车祸发生的观众。” “那也是不同的,当时跟你在一起,你就不会害怕了,乖女儿,你有没有被吓着?”居妈妈关心完女儿的身体,就开始关心她的心理了。 “没有,我胆子大着呢,那个受伤的司机都是我帮忙救出来的。”居时初骄傲地说道,“说来也是巧,那个出车祸的人还是我们公司的合作伙伴呢,幸好我认出他来了。” “这么巧啊?不过这人看来不是倒霉就是行事不怎么谨慎,否则不会出车祸。”居爸爸评价道,“不过既然你认识,帮帮忙也是应该的,只是一定得先保证自己的安全,知道吗?我还听说那辆车爆火乍起火了,太危险了。” “是,爸爸,我会注意自己的安全,你放心。”居时初连忙安慰好爸爸妈妈。 之后过了两天,居时初都险些忘记晏城的时候,孙助理就突然打电话给她了:“居小姐,不知道你今天有没有空?晏总想见见你。” 居时初有些意外:“你们晏总不是伤得挺严重的吗?怎么有空见我了?” “晏总确实受伤不浅,昏迷了两天才清醒过来,不过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见见居小姐你这个救命恩人还是可以的,如果居小姐方便的话,我派司机去接你到医院来?”孙助理客气地提议道。 “行,下午六点的时候来我公司接我吧,你应该知道我公司的位置吧?”居时初有些不确定地问他。 “知道。”孙助理不愧是精英人士。 于是下班之后,居时初就被孙助理派车子接去了医院。 晏城既然不是普通人,那自然不会住普通病房,居时初毫不意外地跟着孙助理走到顶层的豪华病房。 “晏总,居小姐到了。”孙助理轻声对病床上躺着的人说道。 “好,我有些事情想跟居小姐说,你先出去吧。”一个年轻的带着沙哑的男声开口说道。 孙助理应了一声便离开了病房,并且还把门关上了。 居时初即使心里已经知道晏城伤得不轻,毕竟出车祸当天她亲眼看到他满身是血的模样, 但她没想到晏城伤得这么……惨烈。 一条长腿被绷带绑的严严实实,打了石膏吊着床尾,另一条腿倒是没有打石膏,但大腿处也被包扎了一段,显然虽然没有骨折但也受了不小的伤。 还有一条胳膊也被打了石膏吊在他脖子上,另一只手的手掌则被绷带裹成了白色的团子,看着有点好笑。 而晏城脑袋上也被绷带绑住了,脸上还有青青紫紫的痕迹和小伤口,给他英俊的面容增添了大大小小的损伤,不但没有损害他的英俊,反倒给他添了不少奇异的魅力。 战损美男子啊——居时初脑子里闪过这个名词,如果不是晏城伤得太惨,她都会开始在心里发出王桃的同款花痴尖叫了。 “晏总,你找我有事?”居时初勉强让自己按捺住心中的蠢蠢欲动,保持冷静地问晏城。 “那天是你救了我?”晏城低沉带着些微沙哑的声音很好听,让居时初的耳朵忍不住动了动。 她轻咳一声,点头道:“我只是其中之一,因为当时你那辆车子已经冒烟,眼看就要着火爆火乍了,情况很着急,好几个车主都来帮忙想把你抬出来,但你的腿被副驾驶座的座椅卡住了,我只好去拿了自己车上的铁钳把座椅剪开,才和他们一起协作把你救了出来,刚把你抬出来,你车子就爆了,幸好我们运气好。” “谢谢你们救了我。”晏城声音有些虚弱,黝黑中带着血丝的双眼定定地看着居时初,“伤好后,我会报答你们,不知道居小姐想要什么?” 居时初摇了摇头:“我没什么想要的,我不缺钱也不缺爱,父母双全,家境富裕,同事朋友关系融洽……我挺满足现在的生活,想不出需要什么。” 晏城听了,只是说道:“我明白了。” 他明白什么了?居时初一脸疑惑,难道他明白自己缺什么东西了?可她自己都不清楚呢。 “还有一些事,我想问问居小姐,不知道当时在我的车子里,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妥的事情?”晏城意有所指地问。 居时初愣了愣,然后双眼猛地瞪大了,惊讶地看着在病床上成了半个废人的晏城:“你怀疑你出的这场车祸不是意外?” “不是怀疑,是确定。”晏城回答,“只是暂时找不到证据,所以希望从你这里得到有用的消息。” 居时初遗憾地摇了摇头,说:“恐怕要让你失望了,当时情况很紧急,我根本来不及关注其他东西,把你副驾驶座椅剪断之后就立马从你车子出来了,实在没发现什么不妥。” 晏城听见她这话,清俊的脸上并没有露出失望的神情,还是一亮冷淡,看起来也并没有对她抱有太大的希望。 居时初有些同情他伤得这么严重还要操心自己是不是被人陷害,便劝他道:“你伤得这么重,还是先好好养伤,车祸的事交给警察查吧。” 1130、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8) “多谢你关心,我心里有分寸。”晏城并不是不识好歹的人,也能感觉到居时初的劝说是真心的,因此倒是没有觉得她多管闲事。 他又问了居时初好几个问题,其实都跟之前孙助理问过的差不多,居时初知道他正常车祸不是意外之后,自然也希望自己能帮上忙,因此把自己能记得的都跟他说了。 二十分钟之后,晏城说话的声音都越来越虚弱了,居时初这才意识到他才刚刚从重伤昏迷中清醒不久,身体更是虚弱,因此连忙说道:“我该说的都说了,你也累了吧,我就不打扰你休养了。” “好。”晏城勉强应道。 居时初便跟他告辞离开了,出了房门便看见孙助理守在门口。 “居小姐,耽搁你的时间了,司机会送你回去。”孙助理对居时初说道。 居时初点头:“那就麻烦了。” 等坐上了车,居时初才从后知后觉地认识到,自己无意之中似乎卷入什么斗争之中了,晏城的车祸不是意外,那就是人为,那么是谁要想害死他呢? 晏城难道是哪个豪门出来的少爷公子,出车祸是家族内斗的结果? 居时初脑洞大开,这豪门斗争也太嚣张了吧?居然连人命都敢害,虽然是伪装成车祸,但这种事怎么可能做得天衣无缝?难道那幕后之人就不怕被查出来吗? 或者说因为家大势大,早就已经把替罪羊找好了,所以才有恃无恐?这种斗争也太恐怖了些。 居时初顿时感慨幸好自己是独生女,而居爸爸的生意做得也只是普通,有点小钱却不会引人觊觎,这才能平安无事。 看来豪门子弟虽然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锦衣玉食,荣华富贵,但相应的,也要承受内斗带来的危险,果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不过这都不关居时初的事,她想斗都没人跟她斗。 而另一边,早就被居时初忘到脑后的官离臻,却把那天居时初跟他说的话记在心里了,特别是那句:既然喜欢她,难道不应该洁身自好、一心一意地守护她、等待她? 官离臻本来还想着应付父母,随便找个女子娶了给家里一个交代,但居时初那番话狠狠地扇了他一巴掌,把他自私的心理都戳穿了,让他不能继续假装糊涂。 他自认为对心上人情深义重,谁也不可能取代心上人在自己心里的位置,居时初说得也对,他怎么能这么快就放弃心上人呢?万一心上人以后真的会离婚呢?那一直单身、默默在身后守护着的自己不就有机会了? 于是他放弃了找其他女人应付父母的想法,不管父母怎么劝说,都不肯继续去相亲了。 只是偶尔相思难耐,他会情不自禁地去心上人的楼下,等待着哪一刻看见心上人从门口出来,每当这一刻,他的心脏就会砰砰砰地猛跳,似乎要从胸腔里逃出来,奔向它注目的所在。 “梦夕……”官离臻捂着胸口,双眼紧紧地盯着那个穿着白色长裙的黑发女子,眼里的爱恋几乎要溢出来,他看见她,就如同飞蛾看见烛火,情不自禁地想要飞扑过去,即使被灼烧、被毁灭也无所谓。 然而,他自己可以被毁灭,但他却不能毁掉心上人。 毕竟心上人已经结婚了,而且看着过得也很幸福。 官离臻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心心念念的女人,然而她此时脸上的雀跃和幸福都是因为另一个男人才出现的,这幸福和雀跃就变得格外刺眼了。 “老公!”楚夕看见丈夫回来,兴奋地扑到丈夫身上,娇滴滴地喊道,而她丈夫一把抱住她,低头对着她亲了又亲,楚夕欲拒还迎地躲闪着,跟丈夫嬉笑打闹,路过的邻居看见了,都露出会心的笑容,同时也打趣这对新婚的夫妻恩爱。 官离臻死死地盯着那对璧人,眼里充满了血丝,他每次看见这个场景,都觉得心如刀割,明明自己此时最爱梦夕的人,为什么偏偏是另一个男人获得了梦夕的真心? 他想不明白自己到底失败在哪里,更无法理解梦夕为什么愿意嫁给那个男人都不想嫁给自己,他很想拆散他们,但他又不敢,因为梦夕爱那个男人,他不想看到梦夕伤心,便只好默默咽下自己的痛苦。 梦夕和丈夫已经相搂着进了大门,而官离臻还不想离开,他仿佛自虐般死死地盯着已经不见人影的大门,他想要离梦夕更近一些,即使是承受如今的痛苦也在所不惜。 只要他默默地守护着、等候着,是不是真的就可以等到梦夕回心转意,看到自己的爱?官离臻如同嗜宝的恶龙般抱着心中那点小小的希冀如同珍宝般不肯放手。 他相信梦夕对那个男人确实有爱,但那个男人呢?他现在可能真的爱梦夕,但一年、两年、三年之后呢?听说那个男人之前是个花花公子,交过很多女朋友,遇到了梦夕才收心结婚。 只是一个野惯了的男人,真的能忍耐本性中的肆意,从此之后一心一意过平静日子吗?特别是曾经有过无比刺激和浪漫关系的男人…… 官离臻想到这里,忍不住冷笑了一番,同是男人,他了解男人的本性,见过花花世界,是不可能真的甘愿平淡的,如果他不是遇到了自己一生的挚爱梦夕,说不定也会成为花心男人。 那么,自己是不是可以期待一下,那个男人什么时候就本性暴露? 官离臻绝望的内心终于生出了丝丝希望,他仿佛看到了得到爱人的曙光。 不过,要等着那个男人出轨,时间太不确定了,要是那男人耐心足,说不定梦夕孩子都生好几个了,他等不了那么久。 官离臻并不是愚蠢的人,很快便决定如果梦夕的丈夫现在没有出轨的心思,那他就制造让他出轨的机会。 他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不对,他只是提供了一些诱、惑的机会,又不是逼着那人去出轨,不是吗? 1131、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9) 居时初难得加了一个晚上的班,从公司下来到地铁的路上,她敏锐地感觉到有人跟在自己身后。 她的公司位于市中心的繁华街道,即使很晚了,街上也有不少行人,那个跟踪居时初的人很小心,混在行人之中,如果不是特别有经验的人,根本不会觉察到有什么不妥。 而不幸的是,居时初恰好拥有非常敏锐的直觉和被跟踪的经验,因此还没到地铁口,她就已经发现自己身后三米处那个带着鸭舌帽和黑色口罩,貌似低着头脚步匆匆的男人对自己非常关注,视线时不时就往她身上飘。 那种视线并不是一个普通男人对漂亮女人的向往,而是带着冷漠和警惕。 居时初并没有第一时间转身去对付那人,而是直接进了地铁,快走到安检处的时候,有一个带着巡逻犬的警察经过居时初身边,居时初立刻拦下了警察,一指身后那带着鸭舌帽的男人,说:“那个男人在跟踪我,我怀疑他不安好心,快帮我抓住他!” 警察反应非常迅速,一听居时初的话,立刻就朝那鸭舌帽男人走去,不过他刚过去,那男人就立刻警觉地转身飞快地往外跑了。 本来那个警察还有些怀疑居时初是不是误会人了,但现在见那鸭舌帽男人见了警察二话不说就往外逃,那基本就能确定他绝对有问题了。 “站住!别跑!”警察立马追了上去,警犬也汪汪地跟着跑了过去,居时初脱下自己一只高跟鞋,瞄准了鸭舌帽男人的膝盖,迅速地用力丢了出去——正中那人的膝盖! 啪地一声,鸭舌帽男人就摔倒在了地上,警察于是很快就抓住了他,把他拉起来往居时初这边走。 “同志,要麻烦你跟我走一趟了。”那位警察对居时初说道,“你是怎么发现他有问题的?” “直觉呗,我这么晚才下班,很注意自己的安全,自然对周围的环境更关注,因此就发现了这个人在偷偷跟踪我。”居时初没有隐瞒地回答。 警察点点头,把居时初和那男人都带回了警局,居时初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那鸭舌帽男人则被拉去审问了。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之后,居时初就知道了审问结果,据他自己说,是看到居时初长得漂亮,于是就起了不好的心思,想占点便宜这才跟踪她。 但居时初却觉得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但她没有证据,鸭舌帽男人又死咬着自己的目的就是这个,警察也拿他无可奈何,毕竟他只是跟踪,还没有做出任何伤害居时初的事,只能关他几天就放了。 居时初却很不甘心,不过她没有继续为难警察,打算自己回去查查。 她实在想不出自己最近得罪了什么人,难道是官离臻?可她当初只是嘲讽了他一番而已,他有这个必要找人来对付自己? 居时初百思不得其解,绞尽脑汁都没有想出自己到底哪里招惹了仇人,难道这男人真的是对自己见、色起意? 回到家之后,居时初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父母,生怕他们担心,只说自己最近工作多了些加班到这么晚。 居妈妈便劝她注意身体,如果一直都要加班到这么晚,那就干脆辞职去爸爸的公司,居时初说还没有到这个地步,她会注意的。 洗漱完之后,居时初就开始在电脑上调查那个鸭舌帽男人。 鸭舌帽名叫黄智强,二十四岁,几年前因为聚众斗殴把人打成二级伤残坐了几年牢,三个月前才被放出来,目前是无业游民,在家啃老。 居时初把黄智强的资料全都搜集出来,包括二十四年前他出生的医院记录,基本上从小到大,只要有迹可循的,他二十四年的人生,全都展现在居时初面前了。 居时初把他出狱之后的行踪都查了一遍,并没有发现他或者他身边哪些人跟自己有过交集,毕竟他和自己根本不是同一个层次的人,想碰面都不可能。 居时初几乎都要相信他今晚对自己的跟踪是突然起意了,但她重新看了一遍他出狱后交的朋友,终于发现了一个叫王大力的男人,这个男人三天前不知道为什么给黄智强转了一万块,同时还跟他偷偷摸摸地见了两次面。 居时初找出他们见面的监控视频,发现他们当时的神情真的把“鬼鬼祟祟”这四个字展现得淋漓尽致,一看就是在算计什么坏事。 于是居时初把地调查重点转向这个王大力,从王大力的人际和账户中,又筛选出一个明显跟他们圈子不一样的,看着像精英的年轻男子,那个男子给王大力转了五十万块,而他跟王大力无亲无故,那为什么突然给他钱呢?一看就不同寻常啊。 居时初又开始查那个年轻男人,发现他居然是晏氏集团一个经理的助理,那个经理叫晏韦安。 晏……居时初突然心中猛地一震,这段时间,她身边出现过的唯一一个跟自己有过交集的姓晏的人,就是晏城,那晏城跟这个晏氏集团有什么关系?跟晏韦安又是什么关系? 居时初还记得在医院里,晏城跟她说过,他出车祸不是意外,是人为。 居时初想到这里,眼睛顿时瞪大了,她有种强烈的直觉,自己是因为晏城才被这个晏韦安盯上的! 她双手飞快地在电脑键盘上飞舞,很快,她就找到了晏氏集团的资料,果然晏城和晏韦安的名字都在这个集团公司的网页上,,而晏韦安是晏城的叔叔! 好家伙,这下子水落石出了,原来这么拐弯抹角地派人来跟踪自己的人,居然是晏城的叔叔。 晏城的叔叔为什么要派人跟踪自己?难道是因为自己救了晏城,他就把自己视为需要打击报复的人了? 居时初想到这个可能,顿时觉得晏韦安是个疯子,她只是一个路过车祸现场,然后见义勇为的人,他们家族之间的内斗跟自己有什么关系?难道晏韦安觉得自己应该见死不救,让晏城死在大火中? 1132、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10) 晏韦安就是个疯子!居时初都快气笑了,看来他非常忌惮晏城了,否则不会对救了晏城的自己这么怨恨,都出手来对付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了,真是睚眦必报。 幸好自己够警觉,否则不小心就中招了,黄智强这回没有成功对付自己,那下回晏韦安就不知道要用什么手段了,居时初决定最近这段时间都得提高警惕。 知道了自己被跟踪的原因之后,居时初就放心了,已知的危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未知的,所以她才这么执着查清黄智强跟踪自己的原因,知道原因,她自然就有了防范。 只是——她很快就想起来,当初跟自己一起救了晏城的,还有好几个车主啊,不知道晏韦安会不会也迁怒到那些车主身上?居时初几乎肯定他会迁怒了。 然而她并没有那些车主的联系方式,她只好又在电脑上黑进交通系统里,找到当天晏城发生车祸的监控视频,找到那几个好心的车主,然后顺藤摸瓜找到他们的联系方式,最后居时初统一给他们发了一条信息,内容就是自我介绍以及提醒他们注意自身安全。 做完这一切,居时初才放心了些,不过除了那几个好心的车主,她觉得还得让晏城也知道这件事才行,自己这些无辜的人因为救他而被他的敌人盯上进行报复,他要是不知道并不好吧? 恰好第二天就是周末,居时初决定去探望一下伤得很惨重的晏城,顺便把晏韦安找他们寻仇的事说一说。 第二天醒过来之后,居时初吃完早餐,就联系了孙助理,想要去探望一下晏城。 孙助理恰好在病房里跟晏城汇报工作,接到居时初要来的消息,顿时有些迟疑,他看了看晏城,晏城抬起头问他:“什么事?” 孙助理对居时初说了句“稍等一下”,然后捂住手机,小声说道:“居小姐——就是救了您的那位好心人,她想来探望一下您,可以吗?” 晏城顿了顿,最后还是点点头:“可以。” 孙助理于是在电话里回复居时初:“居小姐,晏总今天早上恰好有时间见你,想要我派车子过去接你吗?” “不用了,我自己开车去就好,那就不打扰你忙了,再见。”居时初说道。 “再见。”孙助理挂了电话,一回头就看见晏城双眼定定地看着他。 “晏总,怎么了?”孙助理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脸上沾上脏东西了?” “没有。”晏城收回自己的视线,似乎漫不经心地问,“你跟居小姐很熟?” 孙助理摇头:“没有,只是跟她见过几面,就是在这医院见的。” 晏城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继续处理工作。 二十多分钟后,居时初就提着一个果篮到了晏城的病房里。 “晏总,没有打扰你吧?”她敲了敲病房的门,微笑着说,“不知道晏总喜欢什么,就只好送个果篮给你了。” “有心了。”晏城扫了她一眼说道,孙助理很快就出去了,把空间让给他们两人。 居时初看着他那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的俊脸,忍不住在内心感叹一句:这男人长得真俊!脸上那些青青紫紫消失不见了,只有少量的伤痕,包在脑袋上的纱布已经换成了额头上的一块伤贴,却丝毫不掩他的清俊,几缕刘海垂下来,给他本来清冷的容貌带上了些微柔和。 “晏总,最近身体怎么样?好些了吗?”居时初在脑海里回想着探病的步骤,按部就班地问道。 “好很多了,多谢居小姐的关心。”晏城跟着问道,“不知道居小姐找我有什么事?” 居时初轻笑一声,想着这男人真是直接,一点废话都不想跟人讲,不过居时初自己也不耐烦搞繁文缛节,既然他都这么问了,那她就开门见山了。 “晏总,我昨晚下班的时候,被一个陌生男人跟踪,把人送去警局之后,我才知道那个男人是被人指使的,想要对我不利,而指使他的人,你猜是谁?”居时初买了个关子问晏城。 “是谁?”晏城眯了眯眼问道,知道居时初不会拿无关的事来问自己,于是他敏锐地问,“跟我有关?” 居时初一拍手掌,夸赞道:“晏总果然聪明,确实跟你有关,那指使人跟踪我的幕后主使,是一个叫晏韦安的人,恰好是你的叔叔。” “晏韦安?”晏城说起这个名字,身上的气息顿时冷了起来,眼神一下子就凌厉起来,“他派人跟踪你?” “对!我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实在想不出跟晏氏集团的经理有什么恩怨,也不记得哪里得罪过他,事实上,我根本不可能跟他有交集——除了你。”居时初双眼紧紧地盯着晏城。 “晏总,你觉得你这位叔叔为什么要出手对付我?”居时初问晏城。 晏城脸色难看起来,对居时初道:“是我连累你了,晏韦安是个疯子,他肯定是因为你救了我才迁怒于你。抱歉,这段时间你要特别注意安全……算了,我派几个保镖到你身边去吧,不知道你介不介意?” 居时初似笑非笑:“你说我该介意还是不介意?你都是晏韦安是个疯子了,还不知道他会怎么对付我,我就这一条小命,宝贵得很,你想要派人来保护我,那就派吧。” 其实她根本不需要任何人保护,毕竟能伤害她的人屈指可数,不过她要是不同意,晏城也只会把这些保镖化明为暗派到自己身边吧?那还不如直接点呢。 “除了我之外,还有好几个车主也帮忙救了你,我担心他们也有危险,你不能忽略他们。”居时初提醒他。 “我知道,我会让孙助理派人去保护好他们,谢谢你提醒我这些。”晏城真心实意地说道,看向居时初的眼神都不那么犀利了。 “不客气。”居时初说,“我只是不想被卷入麻烦而已。” “咳咳,我有个问题……”居时初眼睛一转,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你不回答也行。” 晏城看着她:“你问。” “你们这些豪门,选择继承人都要斗得你死我活,死剩下来的那个才是最后的人选吗?”居时初这个问题很不客气了。 “不是。”晏城神情复杂地看着她回答道。 1133、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11) “你们这些大人物自己斗就斗呗,却还要牵连到我们这些普通人身上来,真是居高临下的傲慢啊,普通人的人命在你们这些人眼里是不是跟蝼蚁一样?”居时初说服的语气并不激烈,但她话里的意思却咄咄逼人,十分不客气。 晏城看着她平静的神情,皱了皱好看的眉,搞不太清楚她到底有没有埋怨自己,不过确实是自己连累了她,所以他道歉道得非常诚恳:“是我连累了你们,很抱歉,我会让人看住晏韦安,不再让他对你们下手。 还有,我不觉得自己是大人物,也不觉得普通人像蝼蚁,晏韦安是个疯狗,但我不是。” 他说到最后神色很郑重,似乎在跟居时初表明自己的立场。 居时初点了点头,说:“既然这样,那就希望你能尽快搞定你那个疯狗叔叔,让我们的人身安全得到保证了。” 居时初从医院回家,已经有四个保镖出现在了她门口,两个男保镖,两个女保镖。 “居小姐,我们是奉命来报复你的保镖。”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保镖看到居时初,立刻上前介绍自己。 居时初了解过后,便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幸好居家房子还算大,多几个保镖并不觉得拥挤,而且这四个保镖十分专业,很自然就融入环境中了,如果不专门去找,甚至还觉察不到他们的存在。 居爸爸和居妈妈回家之后,居时初把昨晚自己遇到跟踪之人的事都跟他们说了,还很直接地说了自己是受了别人的连累,而这四个保镖就是晏城送过来保护她的。 “晏城是晏氏集团的人?天啊,他们家族内斗这么激烈的吗?连无辜的外人都不放过?你只是路过救了晏城而已,他的敌人这就迁怒你了?”居妈妈脸色难看极了,无法理解晏韦安的脑回路,只担心自己的女儿,“时初,要不然你最近不要去上班了,请假吧,在家里更安全些。” 居爸爸也连连点头:“对对,没想到那个晏韦安这么无法无天,这种疯子,谁知道他下次还会对你做出什么事?那个晏城,也不知道靠不靠谱。” 居时初见他们都这么担心,便很听话地跟公司请了一个星期的假。 居时初在家里宅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晏城并没有闲着,事实上,晏韦安之所以像个疯狗一样连外人都迁怒,是因为他已经被晏城逼到了绝境,晏城出车祸就是他狗急跳墙下的行动,虽然冒险,但要是成功杀了晏城,那就一劳永逸、永绝后患,他一下子就能绝地逢生了。 然而即使他算计成功,晏城果然出了车祸,却没想到晏城会被人救了,没死在爆火乍中。 晏韦安最后的一击失败,功亏一篑,能不迁怒于救了晏城的那些人吗?因此居时初和那些好心的车主就遭了殃,晏韦安临死也要拉别人一起下地狱。 晏城知道晏韦安居然对自己的救命恩人下手,自然不可能只是派人去保护他们就算了,晏韦安彻底激怒了他,他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晏韦安最后的那点势力都拔了出来,找到晏韦安以前犯下的那些桉子,直接把晏韦安送进警局去了。 虽然他还有些死忠,但那点人只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小喽啰,晏城没有花大多的功夫就把人一锅端地收拾掉了。 做完这一切之后,晏城还特意给居时初打了个电话:“居小姐,晏韦安已经被我送进牢里了,他那些势力全都没有了,你现在已经安全了,没有人再会去对付你。” 居时初有些意外:“你这么快就收拾好他了?这还不到半个月吧?” “他早在我没出车祸的时候就已经穷途末路,如今我只是彻底斩断他所有后路,收尾而已。”晏城云澹风轻地说道。 “那已经很厉害了,看来晏氏集团的内斗,最终胜利者是你了?恭喜啊。”居时初笑着恭喜晏城, 晏城听着手机里居时初清悦的说话声,突然觉得耳朵有些酥麻,痒痒的,彷佛有电流闪过。 “谢谢。”他声音沙哑地说了一句。 “对了,这四个保镖你可以收回去了,他们这些天来保护我,真是浪费人才了。”居时初连忙说道。 “如果你喜欢,可以留下来,保镖的职责就是保护雇主,没有什么浪不浪费人才。”晏城说道。 居时初连忙拒绝了:“晏总,我们这些普通人不需要保镖,让他们无所事事地跟着我,我会有罪恶感,所以还是让他们去到能发挥他们才能的位置去吧。” “既然你不想要,那就让他们回来吧。”晏城并没有继续劝说居时初。 “好好。”居时初忙不迭地点头。 晏城解决完晏韦安之后,居时初又开始当个快快活活的小白领,日子过得逍遥极了,偶尔跟小伙伴王桃逛街吃饭听演唱会,把什么晏城、官离臻都忘到了脑后。 被她忘到脑后的官离臻可没有闲着,他被居时初戳穿了自私自利之举,便不再相亲去应付家里人,而是又把心思放在了心上人梦夕身上。 小书亭 他觉得要等梦夕跟褚申棋感情破裂到离婚,这需要的时间太长了,他等不了这么久,因此他想要了一个办法来加速这个过程。 梦夕的丈夫褚申棋以前是个花花公子,想要让他故态复萌,那简直太容易了。 官离臻特意找了一个专业小三芙蓉,芙蓉就是按照褚申棋以前的喜好找的,黑长直的发型,高挑苗条,身材很好,肤白貌美,个性又温柔,每一点都精准地踩在褚申棋的喜好上。 官离臻跟踪了褚申棋好长一段时间,终于找到了机会:褚申棋要为一个好朋友庆祝生日,而地点是一个酒吧,酒吧好啊,任何人都可以进去,在那里遇到一个漂亮温柔的女人不是很正常吗? “看到了吗?你的任务就是跟这个男人认识,尽快跟他勾搭上,最好有亲密关系,要留下证据。”官离臻把手机里褚申棋的照片给芙蓉看,让她认准人。 1134、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12) “啊,长得还挺帅。”芙蓉看了看褚申棋的照片,感叹道。 官离臻有些不悦地说:“哼,不过是人模狗样,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罢了!只有你这种肤浅的女人才会被他的皮囊迷住。” “喂,我这种女人怎么就肤浅了?还有啊,我怎么就被他的皮囊迷住了,要是能被男人的皮囊迷住,我还会干这一行?”芙蓉翻着白眼说道,这不雅的举动跟她温柔清纯的外表截然相反,有很大的违和感。 官离臻看得眼疼,提醒她:“你别在褚申棋面前翻白眼,他不喜欢。” “我当然知道!揣摩男人的心态,我才是最专业的!”芙蓉不服气地说,“我只是在你面前翻而已。” 官离臻闭了闭眼,不想继续跟这个女人斗嘴下去,抛出诱饵说:“他家里挺有钱,你要是能成功上位嫁给他,那就彻底从良洗白了,能安心当富家太太。” 芙蓉却嗤笑道:“从良洗白?当富家太太?这位先生,你怎么比我还天真啊?不过也是,喜欢别人的妻子,就找人来破坏别人的婚姻,能想到这种办法,你要是不天真才奇怪。” “你闭嘴,赶紧进去吧!”官离臻被她说得恼羞成怒,呵斥道。 芙蓉扭腰一笑,身上的气质瞬间一变,从不屑鄙夷的御姐变成了单纯温柔的小白兔,好奇地、试探着往酒吧走去,如同一个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的、想要做出点格之事的离家出走的单纯女孩。 官离臻看见她这表现,顿时对她充满了信心,演技这么好,肯定能把褚申棋迷住了,离梦夕离婚又近了一步,他的心情一下子就好了起来,就算接到母亲催他去相亲的电话,都没有觉得厌烦。 “妈,我说了我不想相亲,你不要再给我介绍人了,就算介绍我也不会去看。”官离臻对他母亲坦荡直接地说道。 官母气急:“你是不是还想着梦夕那个女人?她都已经结婚了,你还要惦记到什么时候?难道为了她,你一辈子都不结婚了吗?” 官离臻点着了一根烟,说:“妈,你别乱说,跟梦夕无关。我还不到三十岁,根本不着急结婚生子,你就别那么操、心了。” “我不操心怎么行?难道就眼睁睁地看着你为了那个女人孤独终老吗?那个女人果然是个害人精!”官母怒气冲冲地说道。 心上人被骂,官离臻一下子就不高兴了,他皱着眉头跟官母说道:“妈,你不要这么说梦夕,她是无辜的,我不想结婚跟她没关系,仅仅是找不到一个令我动心的女人而已,你这样迁怒很没有道理。” 他睁着眼睛说瞎话,是为了以后跟梦夕在一起后,婆媳关系不那么僵,因此说起谎来十分自然。 官母却一点都不信,冷笑一声,说:“你说跟她没关系,那你发誓,就算以后她离婚了你也不能跟她在一起,否则她将重病残疾,早逝!” 官离臻听见她这恶毒的话,顿时童孔一缩,急忙说道:“妈,你瞎说什么?誓言都是假的,别迷信了。” “既然是假的,那你就发誓吧!反正不会真的发生,你怕什么?”姜还是老的辣,官母抓住了官离臻的要害。 《万古神帝》 官离臻对梦夕那么痴情,即使有任何一点可能会伤害到她的事,他都不愿意去做,即使是立下一个虚无缥缈的誓言也一样,况且他还打算以后真的跟梦夕在一起,这个誓就更不能发了。 “怎么?不敢发?”官母见他沉默这么久,就已经明白他的心思了,心中更怨恨勾、引了儿子却放弃他的梦夕。 官离臻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官母等了一会儿,到底没有继续逼他,转而问道:“你不肯继续相亲,那上次见面的那个居家的女孩子,你又哪里看不上了?” 居淑慧没有告诉官母居时初已经知道她儿子心有所属的事,官离臻自己就更不会去说了,因此官母还被蒙在鼓里,只以为是自己儿子看不上居时初,而不是居时初看不上她儿子。 官离臻不可能把真实情况告诉官母,说他被居时初嫌弃,还被骂了一顿,因此他找了个借口,说:“居家那个性子太强势了,我跟她在一起只会针锋相对,吵个不停,就算勉强在一起也会闹得家无宁日,妈,你希望看到那样的场景吗?” 官母顿时哑口无言,想了想那个场景,也觉得自己受不了,因此说道:“那就算了,虽然放弃她有些可惜,毕竟她是独生女,居家的生意以后都会由她继承,你要是娶了她,咱们家以后就能把居家吞并了,可惜你没这个福气……” 居时初要是知道官母还有这个想法,会想把他们母子都干掉,这对母子同样的自私自利,不愧是一家人。 “那我还可以再给你找找其他合适的女孩子,你就听我的话,把梦夕放下吧,她已经跟别人结婚了,你再喜欢她都没用!”官母又苦口婆心地劝说儿子。 官离臻心不在焉地地敷衍她,好不容易才结束了通话,心里只期盼着母亲找不到跟自己家合适的女孩,他不想被逼着去相亲。 居时初倒是没有相亲的烦恼,只是她被同一个公司的男同事追求了。 男同事叫李胜,长得高高瘦瘦,有点小帅气,但居时初毫无感觉。 “时初,我是真的喜欢你,你就答应当我女朋友吧!”李胜深情款款地对居时初说道,把手里的一束玫瑰花递给她。 他是下班后在公司表白的,其他没有走的同事见状,顿时围了上来,纷纷起哄要居时初答应:“答应他!答应他!” 气氛已经烘托到这个地步了,李胜不觉得自己会失败,因此脸上已经露出了胜利在握的笑容,只等着居时初娇羞地收下他送的玫瑰花,然后回答一句——“我答应你”。 然而居时初只觉得很厌烦,这算什么?在大庭广众之下表白,不就是道德绑架吗?想要让被表白的人迫于观众的压力不得不答应下来,这根本就是强迫别人服从他的意愿。 1135、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13) 居时初好看的眉头皱得死紧,脸上的神情丝毫没有害羞和紧张,围观的同事渐渐看出了她的异样,起哄的声音都不由自主就小了许多。 “我不喜欢你,不会答应当你的女朋友。”居时初声音冷漠地拒绝道。 李胜脸上本来志在必得的笑容顿时就僵住了,似乎完全没想过居时初会拒绝自己,他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居时初说的是什么话,顿时脸涨得通红,羞窘的,看着居时初的眼神也不善起来。 “你为什么拒绝我?我难道长得不帅吗?家境也好,每个月的工资都有一万多,哪里配不上你了?”李胜恼羞成怒地质问居时初。 周围的人也没想到一场本来几乎不会失败的表白偏偏就失败了,他们围在两人周围,顿时没了见证“爱情诞生”的兴奋,只有尴尬和澹澹的不喜——为李胜尴尬,觉得居时初拒绝当众表白让他们扫了兴。 居时初一点儿都不在意看热闹的塑料同事以及普通却自信的李胜,她有些不解地对李胜说:“我之前跟你只是普通的同事关系,见了面只会打声招呼的程度,从来没有过任何暧昧,你为什么觉得只要跟我表白了,我就一定会答应当你女朋友?谁给你的自信? 你长得帅?恕我眼光高,觉得你只是普通水平,家境好?能有我好吗?我家中几套房,爸妈开公司;还有,你每个月工资一万多,一万多就很多吗?咱们公司拿一万月薪以上的同事很多吧?我简直也有,这有什么值得拿来说的?” “你……你看不起我?!”李胜被居时初的话噎得哑口无言,最后憋得脸跟猪肝似的,只憋出了这句话,正面辩论不过居时初,就开始转移话题给人扣帽子。 如果是普通人,可能还会谦虚地解释一声说自己不是看不起他,只是就事论事,但偏偏居时初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她直接点头道:“我确实有点看不起你。” 李胜气得眼珠子都快瞪出眼眶了,恨恨地瞪着居时初,胸口剧烈起伏着,周围看热闹的同事都怕他气晕过去或者气出个脑溢血来。 不过他虽然没什么优点,但到底身体还不错,气得再狠也没有厥过去,而是咬牙切齿地说:“你有什么资格看不起我?家里再有钱还不是因为父母?在我面前装得这么正经,私底下不知道跟过多少男人了吧?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跟个狐狸精似的,一看就不是本分的好女人……” 他好像抓住了批判女人的要点,立马唾沫纷飞地输出一系列侮辱居时初的话来。 居时初并没有被他的荡、妇羞辱激起怒气,她抱着胳膊,用轻蔑的视线扫了一遍他全身,说:“你这么关注我的床上事,是因为自己无能吧?我听说有些男人下半身没有本事,就喜欢对女人用荡、妇羞辱这一招,好像这样才能掩饰他的缺陷,啧啧,真可怜。李胜,我劝你还是早点去医院看看,千万别耽搁了。” 她这话一说完,周围的同事的目光顿时纷纷盯住了李胜的下半身,眼神微妙起来,李胜已经气得脸红脖子粗,恨不得把居时初生啃了,他大吼一声,就要扑上去打居时初。 居时初一脚把他踹得老远,还鄙夷地说:“啧,这小身板还不够我一脚踹的,身体果然够虚,回去好好补补吧。” 说完,她拎着自己的包,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办公室,留下一群目瞪口呆看热闹的人。 王桃急忙追了上去,对居时初竖起大拇指,敬佩地说:“时初,还是你厉害!居然丝毫不被大众的意愿裹挟,说拒绝就不拒绝,还狠狠地把李胜怼了一次,哈哈,我看他都要气死了……真是活该!” 《仙木奇缘》 居时初却叹了口气,忧愁地说:“为什么给我表白的是这种男人呢?难道就没有优质的男人喜欢我吗?” 王桃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她道:“可能是因为你的交际圈子太小了,除了家就是公司的同事,偏偏公司靠谱的男同事又不多,还有好多早就结婚了,这选择的余地又小了许多,你这是巧妇无米之炊啊。” 居时初表示受教:“你说得对,是我圈子太窄,那我要怎么拓展圈子?”她说着的时候,脑子里忽然冒出那个货真价实的大美男晏城。 不过她很快又把晏城的模样晃掉了,那样的男人如果不是出了车祸,跟她是没有任何交集的,而且晏家的内斗这么严重,她不想招惹什么麻烦,这个帅哥就忘了吧。 王桃皱着眉头给居时初出主意:“要不然多加入一些爱好微信群?比如喜欢读书的群、喜欢运动的群、打游戏的群、爬山的群、骑车的群……网恋也不错啊,还能多了解再决定要不要见面。” 居时初顿时豁然开朗,笑得一脸灿烂地说:“你真是让我茅塞顿开,那我回去就搜搜这些方面的群加入。要是我真的发展出了哪个男人,到时候给你发红包啊。” “好啊好啊,我就是你的红娘了!”王桃笑嘻嘻地说道。 居时初回家之后,果然找了好几个爱好群加入,特别是男生多的那种群。 然而她在里面看了好几个群的聊天记录,便对男人十分失望了。 其中她隐藏了性别的一个户外运动群,里面九成九是男人,他们在群里无所忌惮地讨论怎么找到容易控制的女孩子,找到后又怎么哄她尽快上床,最后要是玩腻了又怎么毫无后患地甩掉……这一切过程都有严密的步骤来教群里的男人怎么玩弄单纯女孩。 居时初看得简直作呕,退出来之后就毫不客气地举报了。 然后她又进了一个群,这个群知道她是年轻未婚的女人,于是一进来就大肆欢迎她,说什么他们要是举办活动,会对女孩有什么关照,又想哄居时初发自己的照片,还试探着打听她的家庭背景…… 总之,依旧令居时初十分不适,她烦得干脆退了群。 1136、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14) 经过这两个群的折磨,居时初终于歇了搞网恋的心思。 王桃本来还准备当她的恋爱军师呢,没想到她这么不争气,又听到她说群里那些猥琐男的恶俗言论,顿时被打击得也没了找对象的心,甚至对男人都有些避之不及了。 晏家,孙助理对终于养好伤出院的晏城道:“晏总,祁老的生日晚宴下周五就要举办,不知道您找到了合适的女伴没有?” 晏城一愣,摇了摇头,说:“按以往的安排就行。”他以往是找一个女助理当女伴的。 孙助理有些为难地回答道:“李助理这个月恰好休了婚假,陈助理怀孕了不适合出席,周助理刚刚辞职……没有合适的人选给您当女伴了。” 晏城揉了揉额头,刚想说没有女伴那就干脆自己一个人出席,反正如今以他的地位也不会有人有意见。 但他话还没说出口,脑海里突然冒出长着一双漂亮的狐狸眼,清凌凌地看着自己的年轻女人,那女人看着漂漂亮亮一副单纯的模样,但说起话来却又犀利噎人得紧,对上自己的也丝毫不客气,胆子大极了…… 他的嘴巴突然就不听话,有了自己的主意:“问问居小姐,看她愿不愿意当我的女伴。” “什、什么?”孙助理猛地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追问道,“居小姐?是我想的那个居小姐吗?” 眼神冷冷地看向他:“你还认识几个姓居的小姐?” 孙助理顿时打了个哆嗦,连忙说:“就认识一个!拿我就去联系居小姐了,只是不知道居小姐会不会愿意……” 他即使只是跟居时初接触过几次,也知道她并不是一个天真单纯爱幻想的女人,会愿意陪一个不太熟悉的男人参加宴席。 如果是其他女孩子,要是得知自己被晏家的新家主邀请为女伴,肯定激动得二话不说就答应,但那位居小姐,孙助理却不敢确定,她很大可能会拒绝。 但老板都已经提出来了,作为助理,他就得尽力满足老板的愿望。 于是很快,居时初就接到了孙助理的电话:“你说什么?晏总想邀请我当他的女伴出出席一个宴会?” 居时初挖了挖自己的耳朵,觉得自己似乎听错了。 然而孙助理却打碎了她的幻想,很肯定地回答她:“是的,你没有听错,晏总希望你做他的女伴。” “为什么?我跟他又不太熟悉,他想要找女伴,相信会有很多人求之不得吧?”居时初非常疑惑,她自认自己没有给晏城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啊。 她早忘了自己曾经彪悍地当面询问晏城,是不是大家族的内斗都会斗个你死我活,剩下最后那个才胜者为王这种话了,还觉得自己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呢。 向来善于揣摩上司心意的孙助理解释道:“晏总很讨厌跟不知分寸的女人接触,以前晏总不是没有邀请其他家族的千金当女伴,但那些女伴全都误会了,以为这代表着晏总看上了她们,想跟她们交往,因此闹出了不少麻烦。后来晏总吸取了教训,就让女助理当女伴,这倒是没有了麻烦,只是这次很不巧,公司的女助理都有事情,不能陪晏总出席,所以只好麻烦你了……” 居时初顿时忍不住轻笑出声来,揶揄地说:“看来太优秀、太受欢迎也有烦恼啊,没想到晏总还得忍受这样的苦恼。那他想邀请我当女伴,是觉得我知道分寸,不会误会他喜欢我了?看来晏总对我评价很高啊。” 孙助理:…… “那居小姐,你答应吗?”孙助理又问。 “好吧,我答应了,我还没出席过晏总这个层次的人会出席的宴会呢,我跟着去就能开开眼界、长长见识了。”居时初虽然是这么说的,但语气里可丝毫没有期待或者兴奋或者向往的意思。 “那居小姐,下周五我会派人接你去做造型。”孙助理认真严肃地说道。 “好,我等着。”居时初想着也许晏城那个圈子的优秀男人会多一些,她可以多观察观察。 等到了下一个周五,居时初请了一下午的假,孙助理就派人去接她做造型了。 作为晏城的女伴,她只需要本人来就行了,礼服和首饰根本不需要她管,连化妆和做造型都是明星造型师给她做的,她享受了一把明星的待遇。 六点的时候,晏城就来接她了,从造型室出来,晏城看到了隆重打扮的居时初,他的心脏仿佛被闪电击中,电流飞窜过心脏各个血管,流向全身…… 居时初可不知道自己打扮了一下之后给晏城造成的震撼效果,她看到西装革履、头发往脑后梳得整整齐齐,俊美无涛的晏城,也被大大地惊艳了一番,本来这男人就很帅了,这一打扮,魅力加倍,居时初觉得自己要是看多了他,男朋友就更找不着了,因为被他拉高了标准啊。 “愣什么,该走了吧?”居时初走到晏城面前,看着他发呆的模样,说道。 晏城伸出一只手像是无意般捂了捂自己的心口处,然后用另一只手牵住居时初的手。 居时初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就释然了,觉得既然是当他的女伴,那牵个手、挽个胳膊什么的都很正常,否则两个人要是一副凌然不可侵犯的模样,还当什么女伴? 晏城拉着居时初的手上了车,孙助理在后面目瞪口呆地看着他那只紧紧握住居时初的手,有些风中凌乱,觉得自己是不是看错了,晏总不是很讨厌跟女人有接触吗?特别是被某些花痴女纠缠了很长一段时间后,为了不添麻烦,都恨不得离女人三丈远的。 就算是以前当他女伴的女助理,他也是保持距离,只站得近一些,胳膊都不愿意给人挽,更别提牵手了。 孙助理震惊了一会儿,急忙追上车,他把这两人送去宴会酒店就能下班了,心中顿时把晏总的那点不对劲抛到脑后了,社畜好不容易能早些下班,他乱操、心什么呀? 1137、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15) 居时初被晏城带去宴会现场的时候,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当然,这关注的主要对象是晏城,她就如同晏城身上的一个昂贵漂亮的装饰品,虽然也引人注目,但大家只是被惊艳了一下,顺便猜测一下她的价格、来历,然后便不被大家放在心上了。 居时初巴不得大家不关注她,只是作为晏城的女伴,得跟着他一起去跟今天的老寿星以及一些大老们打招呼,寒暄几句,居时初就认识了好些有名有姓的大老,不过她并不觉得激动或者荣幸,跟人打招呼的时候落落大方、不卑不亢,这反倒让那些见惯了谄媚讨好之人的大老们高看她几眼。 晏城虽然不是今天的主角,但大概是因为在晏家的斗争中成为了最后的赢家,便有不少人想跟他打好交道,因此跟晏城说的都是商业上的事情,晏城恰好感兴趣的,于是便在一处聊了起来。 居时初觉得有些无聊,便跟晏城说自己想自由活动,晏城答应了。 昂贵的装饰品离开了主人,自然会引起外人的注意,居时初在有些人的眼里就是晏城的装饰品,现在她自己出来了,便让觊觎的人有了机会。 “这位小姐,有兴趣和我喝一杯吗?”一个梳着油头,长得小帅的年轻男人带着不羁的笑意走到居时初面前,自信满满地问。 “不了,我不喜欢喝酒。”居时初摇头,对这个莫名其妙找上来的男人直接拒绝了。 没想到这男人脸上的笑容立刻就消失了,他有些鄙夷地打量了一遍居时初,说:“连我的面子都不给,你胆子挺大的啊,以为攀上晏城就高枕无忧了?” 居时初听着这自视甚高又自以为是的话,心里只觉得厌恶,她冷下脸,说:“你是谁?我为什么一定要给你面子?不跟你喝酒就是胆子大,你把自己当皇帝了吗?可惜我却不是你的奴才,你想要耍威风,那就找错人了。” “你!”油头男人被她这丝毫不给面子的行为气得头顶冒烟,“臭女人,别给脸不要脸,晏城都给给我三分面子,你不过是他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金丝雀,也敢给我叫嚣?信不信我让你消失在这个城市!” 居时初听见他这中二又嚣张的威胁,顿时气笑了:“你能怎么把我赶出这个城市?这种幼稚又可笑的威胁也敢拿出来说,不怕别人笑话啊?” “好好好!我记住你了,女人,你叫什么名字?”油头男人咬牙切齿地瞪着居时初问,“我绝对会让你见识一番我的手段。” 明明他的威胁很嚣张,也很有可能真的实现,但居时初听见他这中二的台词就笑得不行,无法保持冷静和生气,因此她几乎是笑容满面地回答道:“我叫居时初,随时欢迎你来对付我。” “好!我记住你了。居时初是吧,你以后一定会后悔,等着吧。”油头男人气急败坏,撂下了狠话。 “什么后悔?”一个充满磁性的性;感男声从身后传过来,居时初一看,是晏城。 “你跟那些人说完了?”居时初问。 “说完了。”晏城走到她身旁,看向面前脸色不善的油头男人,说,“顾少,你刚刚跟我的女伴说什么后悔?” 油头男人,也就是顾少,冷笑一生,说:“你今天带来这个金丝雀脾气够烈的啊,我想跟她喝杯酒,她都不肯赏脸,还挑衅我,你说她是不是胆大包天了?” 晏城听见他这话,皱着眉头反驳道:“首先,居小姐并不是我的金丝雀,她是我的朋友;其次,我并不觉得不跟你喝酒就是挑衅你,她有拒绝你的权利,你没必要恼羞成怒。” “好啊,看来你很喜欢这个金丝雀了,居然肯为了她得罪我,你可想好了,你要是不顾我的面子还要护着她,那就别怪我在爷爷面前说些什么不妥当的话……”顾少的话意有所指,已经是威胁暗示了。 但晏城却丝毫不在意他这点威胁,直接说:“顾少,我和你们顾家的合作都是白纸黑字有合同的,随意更改损失更大的只会是你们顾家,我相信顾老的理智,不会因为由你的感情来主导双方的合作。” 晏城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你爷爷才不会因为你讨厌我就不跟我家合作,顾少虽然中二又嚣张,但也听懂了晏城的话,因此更气了:“我爷爷最疼爱的孙子就是我,怎么可能不帮我出气!你别想说这些话来湖弄我!还有,你这个金丝雀我是一定要把她赶出这个城市,你识相的话最好赶紧把她送走,要是等我出手,那就不知道有什么后果了。” 晏城听见他最后那两句话,顿时脸色一冷,浑身的气息几乎要冻结了,眼神犀利地看着姓顾的,说:“我劝你不要轻举妄动,她是我的人,欺负她就是欺负我,顾少要想好了,你真的想要跟我为敌?” 顾少一噎,想起晏城那些心狠手辣的传闻,心里就开始哆嗦,他只是想教训一下这女的,也并不是太想跟他为敌啊,教训一个无足轻重的女人,跟与晏城本人为敌可是分量完全不同的一件事,他虽然偶尔不靠谱,但也明白这其中的区别,晏城跟自己的爷爷是对手,但自己可没有爷爷的本事啊。 西红柿 “考虑好了吗?”晏城眼神澹漠地看着他。 顾少一怂,色厉内荏地嚷道:“这回就看在你的面子上饶过她一次!下回可就没有这个运气了……”说完他转身,勉强维持住自己的脸面离开了。 居时初有些恍忽:“他就这么走了?” “你想他继续留下来?”晏城低头看她。 “不是,我怎么感觉他……太善变了?刚刚还说要把我赶出这个城市,但你一来,没说几句话就制服了他,这跟他之前的嚣张和任性根本不一致啊,变得也太快了。”居时初惊叹道。 “因为他很识相。”晏城回答道,“他校长任性也是看对象的,他爷爷喜欢他,也是因为他识时务知分寸。” 1138、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16) 居时初听见晏城这话,顿时有些失望,她还以为会有一场硬仗要打呢,都准备宴会结束回家之后就立马上网搜查这位顾少的家族公司,寻找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打算当个正义人士举报一下,没想到他这么快就认怂了,让她颇有种英雄毫无用武之地的遗憾。 晏城好像看出了她的惋惜,问:“你很可惜他没有继续跟我强硬作对?” “没有没有!”居时初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我是个爱好和平的好人,怎么可能跟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一样呢?” “是吗?我还以为你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晏城看出了她的口是心非,却意外地并没有生气,反而觉得好笑,眼里都带上了丝丝笑意。 居时初听见他这话,顿时瞪大了“无辜”又“纯洁”的双眼,控诉道:“你怎么能误会我?!” “是我的错。”晏城立马就道歉,语气柔和得几乎算是宠溺了。 不过心大的居时初并没有觉察,觉察到这一点的,是一直佯装在他们附近品酒的一位女宾,她爱慕了晏城这么久,从来只知道晏城对谁都冷淡无情,特别是对待凑过去的女人,更是避之不及,可现在,他对这个女人的态度却这么温柔,似的,居然是温柔,这个仿佛从来跟晏城无关的词,偏偏就出现在他身上了。 这让她心里如同烧了一团火,无比煎熬和痛苦,更是对被晏城温柔以待的女人无比嫉妒和怨恨。 她深吸了几口气,把心里那些酸涩痛苦的思绪强行压下去,重新换上笑容,伪装好了一切,这才装作无意间经过的模样,走到晏城和居时初面前,惊讶地说:“晏城,原来你在这里啊?你身边这位漂亮小姐是哪家的千金?不给我介绍一下吗?” 晏城刚刚还柔和的神情顿时就恢复了面无表情,对走过来的女人疏离地点点头,说:“她姓居,是我的朋友。” 然后又对居时初道:“这位小姐是昌裕日用公司董事长的千金唐小姐。” 唐沁看见晏城对待她和居时初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心中那点暴戾的情绪几乎又要破土而出了,但她很快就强行压了下去,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来,佯装出和善的样子,对居时初道:“原来是居小姐,幸会。” “唐小姐,你好。”居时初也十分有礼貌地微笑问号,这位唐小姐也许觉得自己伪装得很好,但她那点敌意即使极力掩饰也依旧逃不开居时初敏锐的观察力,她的掩饰太拙劣了。 “晏城,你是怎么和居小姐认识的?和居小姐家里的公司有合作吗?不过我记忆力不太好,忘记了居家都有些什么产业了……”唐沁简直把想贬低居时初的心思写在脸上了,她这么说,不就是提醒晏城,居时初跟他们不是一个层次的人吗? 晏城显然也明白了她的意思,看着唐沁的眼神都冷冽起来:“居家不是什么大家族,但居小姐在我发生严重车祸的时候救了我,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一辈子都感激她。” 唐沁听了他这话,顿时震惊得声音都尖锐起来:“你说她就是那个在车祸现场救了你的人?!” 她知道几个月前晏城出了一场非常严重的车祸,是他叔叔晏韦安干的,但晏城运气好,在车子起火爆火乍之前及时地被人救了,让晏韦安功亏一篑,正是因此,晏城才彻底把晏韦安和其他晏家人一网打尽,成功掌控晏家。 唐沁万万没想到,救了晏城的,居然就是眼前的居时初! 救命之恩啊,这是多大的恩情?唐沁都可以想象晏城会如何对待救命恩人了,他本来就是恩怨分明、知恩图报的人,即使是曾经只帮过他小忙的人,都会尽力回报,更别提救了他的命了…… 唐沁几乎无法抑制自己内心的嫉妒了,为什么眼前这个女人这么好命?为什么不是自己救了晏城?如果她知道晏城会出车祸,当初肯定到哪里都跟着他了,如果有了救命之恩,晏城还能不喜欢自己? 晏城皱着眉头看着唐沁,警告地对她说:“居小姐是我的救命恩人,谁敢欺辱她就是欺辱我。” 唐沁顿时一僵,强颜欢笑道:“当然,毕竟居小姐救了你……谁敢针对她?” “最好是这样。”晏城意有所指地说道。 唐沁低着头,端着酒杯的手抓得死紧,几乎要把酒杯捏碎了,为了不被晏城看出她对居时初的嫉妒和怨愤,她急忙掩饰道:“打扰两位了,我还有些事情,先离开了,再见!” 说完,她就急匆匆地离开了现场。 居时初看着她的背影,对晏城道:“她就是喜欢你的那些女人之一吧?” 晏城无奈地看着她:“不要随便猜测。” “我才没有随便乱猜,她看着我的时候,眼神里的敌意和嫉妒都快溢出来了,我不信你没有觉察。”居时初毫不客气地揭穿道。 “谁喜欢我还是讨厌我,我无法控制;但我知道,我可以喜欢谁、讨厌谁。”晏城说着意味不明的话。 “也对,又不是谁喜欢你,你就要喜欢谁,而且你这么优秀,有很多人喜欢是正常的。”居时初点点头说道。 晏城张了张嘴,很想问她:那你喜欢吗?但最终他还是忍住了,没有问她这个问题。 这个时候并不是合适的时候,欲速则不达,晏城在心里安慰自己。 居时初看了看觥筹交错的宴会现场,问晏城:“你现在是晏家的掌权人了吧?要不要联姻什么的?” 晏城一听她这话,脸立马就黑了,斩钉截铁地说:“不用。我还没有沦落到需要联姻的地步,而且,如果晏家需要我去联姻,那就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了。” 居时初挑了挑眉:“没想到你挺有自信。” “利用自己的婚姻来获取利益,这并不是让家族和公司长久的方法。”晏城定定地看着居时初,“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联姻。” “好吧,是我问错话了。”居时初认错道。 1139、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17) 之后的时间里,虽然还有人找借口过来或是跟晏城交好,或是打探居时初的身世,但都很有分寸,像是唐沁以及那位顾少爷那样的人就再也没有了,毕竟大家都是体面人,不管心里是怎么想的,表面上总要做到彬彬有礼,一派和气的。 居时初本来就是跟着晏城来见见世面,没有借此机会攀扯他们上流社会的意思,因此宴会结束之后,被晏城送回家,就快快乐乐地把这场宴会忘到脑后了。 倒是晏城,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次的宴会让他有了理由联系居时初,他之后每隔几天,都会找居时初,不是给她送些应季的海鲜和果蔬、美酒,就是邀请她来某间新开的餐厅吃饭。 居时初本来都有些怀疑他是不是喜欢自己了,但晏城每次都做得坦坦荡荡,说这是他送给救命恩人的,居时初便不再自作多情了。 “乖女儿,这龙虾比我手臂还要长,它的钳子几乎有我手掌大了……好家伙,这得活了多少年啊?”居妈妈一脸震惊地看着被送来的大龙虾说道。 居时初看了看生龙活虎的大龙虾,说:“妈,看它这么生勐,肯定很新鲜,赶紧煮了。” “我来、我来!这么好的食材,可不能被你妈笨手笨脚糟蹋了!”居爸爸兴致勃勃地说道,挽起袖子就抓了大龙虾往厨房走去,在居家,大多数时候他才是大厨啊。 居妈妈嗔怪地瞪着他的背影说:“就你厉害!要是做得不好吃,我可对你不客气了……” 居时初笑眯眯地看着父母斗嘴,想着过一会儿又要海鲜吃,心情美美的。 居妈妈却开始盯着她看,把她浑身上下打量了一遍,一边打量还一边点头,那视线看得居时初居然嵴背发凉。 “妈,你干嘛这么看我?”居时初纳闷地问。 居妈妈意味深长地说:“看你是不是长得够美,够有魅力,看完之后,我便觉得你果然不愧是我的亲生女儿,完美地遗传了我的美貌。” 居时初一听,顿时哭笑不得地说:“妈妈,哪有你这么自恋的?黄婆卖瓜,自卖自夸啊?” “哼,我只是说实话罢了。”居妈妈不雅地翻了个白眼说道,然后她定定地看着居时初,“你真的确定那位晏总只把你当救命恩人,才三头两天送你这些价格不菲的东西?” “当然了,他自己这么说了,难道还有假?”居时初毫不迟疑地回答道,见居妈妈还是一脸怀疑,便继续道,“你别胡思乱想,除了这个原因,还能有什么原因?你女儿虽然长得不错,但晏城是什么人?他那圈子里比我漂亮、比我家世好的女孩子多了去了,难道他还看得上我?” “为什么不可能看上你?”居妈妈不太高兴地说,“你有才有貌,咱们家虽然不是什么豪门,但生活也富足安逸,他怎么就不能看上你了?要我说,他肯定对你有点心思,如果他只是把你当救命恩人,怎么可能只是三不五时送这些海鲜、蔬果?他为何不干脆直接给你一大笔钱当报酬,一次性报答这恩情?” “大概这样做太暴发户了,跟他的为人处世准则不太相附吧?人家是真心实意把我当恩人,自然也会送些真心实意改善我生活的好东西了。”居时初理所当然地说道。 她这人一向很有自知之明,虽然晏城确实长得很不错,家世也一流,但他那家族实在麻烦,居时初可没有自找麻烦的喜好,美男到处有,何必执着于一个?她非常洒脱的。 居妈妈听见她这话,又翻了个白眼:“行行行,你就自欺欺人吧,看你能鸵鸟到什么时候,我都懒得管你!” 居时初笑嘻嘻地拿起另一个箱子里的榴莲,说:“妈,你就别乱;操;心了,快来吃榴莲,这榴莲太香了!” 居家一家三口过得和和美美,褚申棋和芙蓉也不逞多让,芙蓉不愧是资深职业小三,根本没花多少精力就把褚申棋勾到手了,两人勾搭到一起就如同天雷勾动地火,特别是褚申棋,他跟梦夕结婚快一年了,果然洁身自好起来,一直只有梦夕一个女人。 只是他本来就是注重肉谷欠的男人,好不容易坚持了一年,即使再喜欢梦夕,那点新鲜感也差不多没了,于是便开始怀念当初的刺激来。 而恰好这个时候,芙蓉这个鲜活又“清纯无辜”的漂亮女人就闯入了他的生活,这让本来就蠢蠢欲动的他怎么忍受得了? 于是郎有情妾有意,三下五除二就勾搭上了,为了偷‘情更方便,褚申棋还给芙蓉买了一套房子,专门来安置她,妥妥地金屋藏娇了,而这一切,他的妻子梦夕都一无所知,还以为自己的丈夫最近只是忙了些,在家里陪她的时间才少了,为此她还很心疼丈夫,时不时就亲自煲补汤给褚申棋喝,贤惠极了。 这回芙蓉和褚申棋又是厮混过后,芙蓉恋恋不舍地看着他,问:“申棋,你今天真的要回去啊?不能留下来陪我吗?” 褚申棋一边穿上衬衫,一边摸了摸她的发顶,柔声安慰道:“乖,下次我一定留下来陪你,但这次不行,你听话,我让人送些首饰来给你选,就当补偿你。” 芙蓉顿时怏怏地说:“好吧,虽然我很喜欢漂亮首饰,但我更喜欢你。如果可以,我宁愿没有任何首饰,也要跟你一直在一起……” 褚申棋听见她这话,顿时心里一软,觉得这女人真是太爱自己了,跟着自己什么也不求,只求自己多陪陪她,多么单纯真诚的爱意啊,他心里暖洋洋的,对芙蓉的疼爱更深了一些。 把褚申棋送出门外,芙蓉刚把门关上,便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有些男人就是这么自恋,以为所有女人都只爱他这个人,并不爱他的钱,能爱他爱到甘愿做小三,无名无分也要跟在他身边…… 为什么他们就是这么自信啊?芙蓉自诩经历过的男人不下百,但还是无法理解他们这种迷之自信,不过他们越自恋,就越容易让自己得手,她倒是希望这样的男人更多一点呢。 1140、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18) “申棋,你回来啦?”梦夕高兴地走到褚申棋面前,帮他脱下西装外套,“你最近这么忙,真是太辛苦了,也得注意休息呀,身体要是受不了怎么办?我刚熬了鸽子汤,还热着呢,你洗完澡就刚好可以喝了。” 褚申棋听见妻子这充满关怀和爱意的话,顿时心虚了,他刚刚才从另一个女人的床上下来,身上的气味还残留着呢,可妻子却对此一无所知,还关心自己的身体,给自己熬了鸽子汤…… 他愧对梦夕,于是在芙蓉那儿感动完之后,他便又在梦夕这儿愧疚心虚起来了,他转身一把搂住梦夕,脸埋在她脖子里,说:“梦夕,你对我真好……熬汤这种事让佣人做就行了,你不用亲自动手,我会心疼你太辛苦。” 梦夕听见丈夫这句话,顿时柔情万丈,感动极了,连忙说:“只是熬熬汤而已,我一点都不辛苦。还有啊,我作为你的妻子,对你不是应该的吗?” 褚申棋闻言把梦夕搂得更紧了些,男人总是三心二意,在情人那里,觉得情人温柔可爱;而在妻子这里,又会觉得妻子贤惠持家,哪个他都喜欢,哪个他都割舍不掉,要是能光明正大同时拥有才多好啊? 渣男褚申棋感叹道,而被他搂在怀里的梦夕,可不会知道他自己深爱的丈夫脑子有这么渣的想法,她刚开始被丈夫搂着,只觉得幸福,然而过了一会儿,她便似乎闻到了丈夫身上传过来的一些过于甜糜、过于女性化的香味儿了。 褚申棋也会用香水,但他的香水味梦夕全都记得,可是这会儿他身上的香味却那么陌生,根本不像男人会使用的,反而像是女孩子喜欢的甜软和清雅…… 梦夕顿时心里勐地一沉,有了不好的预感,她脸上的柔情爱意立刻就消息了,她听见自己的声音还若无其事地问丈夫:“申棋,你今天除了去公司,还去哪里了吗?身上这是什么味道?” 褚申棋本来心里就有鬼,这会儿听见梦夕这么问,顿时浑身一僵,心虚地打着哈哈说道:“今天和一个女的生意伙伴一起吃饭,她穿着高跟鞋,走路的时候不小心差点摔了,我刚好在她身边,就扶了她一把,大概身上这点味道就是那时候染上的吧。” “嗡”地一声,梦夕脑子里一片空白,脸上瞬间就没了血色,她知道褚申棋这是在撒谎,做了快一年的夫妻,她十分了解丈夫说谎时的语气和神态,而现在,她的丈夫正在对她说谎…… 他大概还没有反应过来,他的解释显然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如果只是扶了一把女的生意伙伴,接触时间这么短、接触面积这么少,染上的香味怎么可能会维持到现在? 梦夕心神恍忽了好一会儿,直到褚申棋放开她,心虚又担心地喊她:“梦夕?梦夕?你怎么了?” 梦夕这才找回了自己的理智,她不能像个无理取闹的泼妇一样,在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质问褚申棋,他到底是不是出轨了,因为这只会对自己有弊无利,所以她现在只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我没事,只是刚刚有些头晕,可能是血糖有点低,我吃点糖就好了。”梦夕苍白着脸虚弱地对褚申棋说道。 褚申棋看见她的脸色,还真的以为她头晕,于是心中顿时松了口气,觉得自己湖弄过去了,梦夕并没有怀疑他身上香味的来源。 “那你赶紧去歇歇……”他立刻做出好丈夫的模样,小心翼翼地扶着梦夕坐到了沙发上。 “我现在没事了,你别担心。”梦夕过了一会儿后,脸色恢复好了,便跟往常以往,温柔地劝褚申棋赶紧去洗澡、吃饭。 等褚申棋离开客厅之后,梦夕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无踪了,她眼眶红了起来,不想承认丈夫已经出轨,她确实是爱褚申棋的,毕竟他长得俊逸不凡,家世又好,还对自己一见钟情,虽然以前的情史有点多,但她一直都觉得自己会是终结他猎艳史的最后一个女人。 却没想到,结婚还不满一年,褚申棋就狠狠地打破了她的美好幻想,多么可笑啊……梦夕无比痛苦地认识到,什么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痛苦过后的梦夕,擦了擦眼泪,开始恢复平静,跟朋友打听到私家侦探的联系方式,然后委托私家侦探帮她查褚申棋最近一段时间的行踪。 几天之后,梦夕收到了私家侦探给她发过来的信息,她做了很大的心理准备,才颤抖着手点开了那个文件夹。 而第一时间映入她眼帘的,是一张无比清晰的照片,照片上,褚申棋搂着一个陌生的漂亮女人的细腰,一脸温柔地亲着女人的唇,俊男美女,亲密无间,如果不是知道他们真正的关系,外人见了,都会忍不住称赞一声:好一对郎才女貌的卷侣吧? 梦夕现在无比怨恨那个私家侦探把这张照片的清晰度拍得这么高,把褚申棋亲着那个女人时含情脉脉的眼神都拍得一清二楚,还有脸上那柔和亲密的笑容……这么清晰,让梦夕想否认都没办法。 看完这张照片,梦夕彷佛自虐般点击下一片,全都是褚申棋和那个陌生女人的亲密照,那么亲近的角度,任谁都不可能否认他们之间的关系。 除了照片之外,便是其他褚申棋送给那个女人的礼物了,包括一套房、一辆豪车,还有许多价格不菲的首饰衣物…… 褚申棋出轨,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梦夕看完这些证据之后,已经心如死灰,她不想接受丈夫这么快就移情别恋的事实,但偏偏这些证据又无情地提醒她这点。 忍受不了的她,终于找了一个偏僻的树林,开始默默哭泣,发泄自己的情绪。 而一直都在关注着梦夕的官离臻,自然也发现了梦夕的异样,他跟着梦夕跑进小树林里,看见她扑在一棵树上,哭得浑身颤抖,顿时心疼得死死地握起了拳头。 1141、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19) “时初,今天下班要不要一切逛街吃饭?”王桃问居时初。 居时初摇头:“不行啊,我已经跟别人约好了。” “别人?谁?男的、女的?我认识吗?”王桃一听,眼睛腾地一下就亮了起来,双眼放光地问居时初。 居时初一顿,突然想起王桃之前对晏城十分花痴,如果她知道自己约好的人是晏城,不知道会有什么疯狂举动?会不会连夜把自己绑起来审问? 想到这个可能的居时初打了个寒颤,连忙避重就轻道:“就是一个普通朋友,我帮过他,有点交情。” “什么交情?”王桃目光炯炯地盯着她,“你并没有回答我刚刚提出的那几个问题,你是不是心里有鬼了?” 王桃果然不愧是狐朋狗友,非常了解居时初的性格,一下子就看穿了她的伎俩。 居时初轻咳一声,面不改色地一巴掌湖住她的眼睛,说:“你瞎说什么?都说是普通朋友了,这么八卦,你要是把这点心思放在工作上,早就升职加薪了……” “嚯嚯……居时初你这样顾左右而言他,就是不正面回答我的问题,肯定是心虚了,别想瞒着我。”王桃火眼金睛,哪里看不出居时初的心虚?顿时抓住她,非要她交代事情的真相。 居时初知道自己要是真的跟她说了,那以后的日子就别想安生了,因此她就是咬牙不说,幸好很快就到了下班的时间,居时初趁机用力掰开了王桃的手,飞快地挑起自己的包包,然后逃也似的地抛出了公司。 晏城的车子就在门口等着,所以她一出门就上了他的车,还不住地催促他:“快开车、快开车!”跟有人追命似的。 晏城见她这么着急,自然很听话地一踩油门开了车,而好不容易追下来的王桃,只来得及看见居时初上车的背影以及那辆华丽的豪车飞驰离开的车尾。 虽然没看见是谁来接居时初的,但她也逃不了王桃的审问,于是居时初没一会儿就收到了王桃的信息:【快老实招供!刚刚来接你的是谁?什么身份?好家伙,这辆车可不便宜啊。】 居时初:【跟我家公司有合作的生意伙伴。】她并没有说谎,晏城为了报答她的救命之恩,特意跟居爸爸的公司合作,一起做生意了。 【你别老是避重就轻,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快告诉我这人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几岁了?已婚还是单身?】王桃不依不饶地发来信息。 居时初头疼地看着她这咄咄逼人的审问,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最后干脆当了鸵鸟,当做没看见,直接不理会她了。 晏城见她放下了手机,便问:“你想吃什么?晚上的拍卖会八点才开始,我们先去吃饭还来得及。” 无防盗 居时初说:“粤菜吧,今天想吃清澹些的。” “好。”晏城毫无异议。 居时初今天跟晏城见面,是因为居妈妈看上了今晚拍卖会会拍卖的一套绿宝石首饰,但她和居爸爸这两天恰好到外地出差去了,回不来买,于是就委托居时初帮忙拍下来。 而晏城则是打电话给她,才知道她要参加这场拍卖会,恰好他也要参加,于是就约好一起来了。 两人很快就到了一家出名的粤菜馆,居时初丝毫不见外地点了好些自己想吃的菜,美美地吃了一顿。 粤菜的分量比较少,但居时初食量可不小,她平时会锻炼,身体又健康,作为一个成年女性,又不特意节食,所以一顿下来,频繁上菜和收下来的空碟,让这里的服务员都有些怀疑他们这包间是不是还藏着好几个客人。 “我今天吃得有点多,见笑了。”居时初吃完才有些不好意思地对晏城道。 晏城却摇了摇头,说:“你吃得这么香,我的胃口都跟着好了许多,我该感谢你才对。” “你不会觉得我吃得太多,不像个女孩子吗?”居时初好奇地问,“似乎女孩子都得有一个小鸟胃才显得更柔弱可爱。” 晏城听见她这话,却皱了眉头,很不赞同地说:“你这个念头是哪里来的?吃得多一些就不像女孩子?我倒是觉得女孩子应该多吃一些,这样才能更健康、更有精神。如果为了维持体重特意节食减肥,这是很愚蠢的做法,只会伤害自己的身体,你千万不要这样做。” 居时初笑了,说:“我当然不会这样做,我又没有自虐的爱好,如果为了体重,连美食都不能享受,那生活多无趣啊。我只是说出了现在很多年轻的男女所拥有的这个畸形观点。” 晏城似乎有些难以理解,脸上露出了难以言喻的神情,作为想要维持身材和体重,只会去健身房的人,是不能明白有些人减重仅仅是为了美,而不是为了健康的。 居时初顿时看笑了,说:“你不必去理解他们的想法,那些是脑子有毛病的人。” 吃过晚饭之后,两人很快就到了拍卖会现场,居时初和晏城坐到属于自己的座位上时,主持人也上场正式开始了。 居时初往现场扫了几眼,见到好几个眼熟的人,其中还有当初她配晏城出席宴会时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位昌裕日用今天的千金唐沁,唐沁显然也看见了她和晏城,正脸色不善地瞪着她呢。 居时初朝她挑了挑眉,这位千金大小姐还没有放弃晏城,把自己当成情敌呢? 这场拍卖会果然不愧是高端场,有好几个拍卖品居时初都挺喜欢,只是拍下来的话,花费太高,不太值得,她便放弃了,毕竟她的伴生空间里有价值更高的,什么藏品都不缺。 晏城倒是拍下了两件拍卖品,出手大方。 等到居妈妈喜欢的那套绿宝石首饰出场的时候,居时初立马就提起了精神,开始毫不犹豫地出价。 但遇到了强劲对手,那位把她当成情敌的唐沁大小姐,像是故意跟她作对一样,每次她出完价,她就跟着出,出完还一脸挑衅地看着居时初,居时初看见她得意洋洋的模样,快把牙咬碎了。 1142、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20) 居时初还想要举牌出价,手就突然被晏城按住了,他说:“我来。” 说完他就举起连自己的牌子:“五千六百万。” 唐沁看见居然是晏城举的牌,顿时脸色一变,刚刚的得意和挑衅全都变成了愤怒和不甘,她不生晏城的气,只嫉妒而是居时初这个狐狸精蛊惑的晏城,因此怨毒地盯着居时初。 这下子得意的人就轮到居时初了,不得不说,狐假虎威是真的爽,居时初见唐沁那难看的脸色,顿时心里如同喝了冰凉的清泉水,舒爽痛快极了。 晏城一出手,就再也没有人继续跟他争了,于是那套绿宝石首饰就被晏城拿下了。 “这回谢谢你了,要不然我跟唐沁还有得争,就算能成功拍下,也要大出血,我得心疼死。”居时初一脸感激地对晏城说道,“你放心,我会把钱还给你,不能让你亏了。” “不必,一点小钱。”晏城定定地看着她,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格外悦耳,居时初一时之间都分不清这好听到底是因为他的大方康慨,还是因为他本身的声音了。 沉迷了一会儿声控福利之后,居时初意识到他话里的意思,立刻就酸了,快六千万的钱,他还是只是小钱……果然是有钱人啊。 “不行,对于你来说是小钱,但对于我来说这钱不少了,我们是朋友,怎么能占你便宜呢,你别拒绝,我一定会把钱还给你的。”居时初很认真地说道。 晏城见她坚决的模样,只好点点头说:“好吧。” 拍卖会结束已经快十点了,晏城把居时初送回家,下车的时候,他把两个精美的盒子递给了她。 “怎么是两个?我只拍了那套绿宝石首饰啊,你给多了一个。”居时初有些好笑地对晏城道,“这其中肯定有一个是你自己拍下来的东西。” 晏城却摇了摇头,说:“不是,两个都是你的。” 居时初一脸疑惑地看着他:“难道那套首饰分成两个盒子装了?”她边说着边打开两个盒子。 然而,两个盒子,其中一个就是那套绿宝石首饰,耳环、项链、手镯、头冠,全都在一个盒子里;而另一个盒子,装的是一支金丝翡翠古董簪子。 “我就说了,这古董簪子是你的啊,你真是给错了。”居时初顿时松了口气,连忙把哪只古董簪子还给他。 晏城却并没有接,说:“是送给你的,我觉得很适合你,如果你不要就丢了吧。” 居时初神色莫测地看着他:“为什么突然送礼物给我?” “想送就送了,你作为我的救命恩人,难道不能收个小礼物?”晏城反问她。 但居时初只觉得有些不对劲,她摇着头说:“这么漂亮又贵重的古董首饰,我不能收,你不如拿回去送给你母亲?” “我母亲早就离开我了,家里也没有其他女卷,你要是不想要,可以直接扔到那个垃圾桶里。”晏城一指不远处一个垃圾桶,声音有些冷冽地说道。 居时初心里一顿,想起之前他跟家族那些人你死我活的内斗,他母亲该不会就死于内部斗争吧? 想到这里,她用同情的眼神看向他,这也是个可怜的人,买了个古董簪子却送不了母亲,只能送给自己,于是她没有再拒绝,只想着以后再还他一个价值差不多的礼物好了。 “这么珍贵的东西,我可舍不得扔掉。”居时初对他笑了笑,直接把盒子一盖,抱了起来,说:“那我就收下了,谢谢!” 晏城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嘴角微微扬起,就算居时初没有明说,他也知道她肯定以为自己母亲已经去世了,才同意收下那支簪子的。 但他只是说母亲很早就离开了自己,可没有说她已经去世了啊,他母亲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国家潇洒快活呢,居时初误会了可不是他的错…… 晏城丝毫没有误导了居时初的内疚,反而觉得自己找到了她的性格弱点,她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好了,他以后会尽量多些在她面前显露出脆弱、可怜、假装坚强的一面。 不知道自己要害已经暴露的居时初,开开心心地抱着礼物回家了,丝毫不知道晏城以后会给她挖多少坑。 日子就在晏城时不时对居时初温水煮青蛙的举措中度过,居时初都很久没有想起她来这个世界的初衷了,只是突然有一天,居妈妈说她知道了居淑慧的消息,居淑慧终于被她那个丈夫甩了,她撒泼打滚不想离婚,但没了心的男人可不会心疼她,不肯和平离婚,那就起诉,最后不管居淑慧怎么反对,还是被离婚了。 “我跟你,不管她现在多可怜,你都不能心软再去联系她,知道吗?”居妈妈郑重其事地提醒居爸爸,“不是我心硬,当初她不顾时初的一生的幸福,把时初拿去当讨好别人的工具,我就对她彻底寒心了,她只爱那个前夫,一点儿都不在意我们这些亲戚。” 居爸爸冷着脸说:“我不会原谅她,而且她都已经五十多岁,儿子女儿都长大成人,我还要怎么管她?我早就不把她当亲人了。” “那就好,我就怕你又心软跟她联系上了,她这个人只会记仇不会记恩的,忘恩负义的白眼狼一下,跟她来往只会害自己,千万不能跟她扯上关系,我一想到她当初怎么算计我女儿的,我就不能原谅她。”居妈妈想起当初的事还是非常记恨居淑慧。 居时初听见父母说起居淑慧,才想起那个早就被她抛到脑后的官离臻,不知道那男人有没有听自己的话,继续守护在他心上人身边?或者已经找了其他女人去应付家里人? 如果是后者,那居时初可不会轻易放过他,拿别的女人当工具人应付家里人,之后等心上人离婚,就马不停蹄地跟人离婚去追求心上人,这真的是缺了大德了,人家那无辜女人挖了他祖坟了吗?要被他这么蒙骗辜负? 这绝对是不可原谅的行为。 如果官离臻没有坑其他无辜女人,而是真的默默守护和等待梦夕,那居时初还会高看他一眼。 1143、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21) 既然想起了官离臻,居时初突然兴起,想要了解一下他们的现状,于是花了点儿时间去查这两人,然后震惊地发现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她原先的预想。 官离臻居然请了个专业的小三去勾搭梦夕的丈夫褚申棋,破坏梦夕的婚姻!居时初万万没想到还有这个玩法呢,官离臻可真会玩。 褚申棋的出轨果然没过多久就被梦夕发现,梦夕震惊又伤心,于是官离臻便抓住时机趁虚而入,陪伴被丈夫背叛后伤心欲绝的梦夕,时常安慰她、哄劝她,眼看他的层层算计就要成功,马上就要成功获得美人心了。 居时初顿时精神一震,她怎么能让这个辜负了原主的渣男获得幸福?他不配!于是居时初事无巨细地把官离臻跟芙蓉密谋勾搭算计褚申棋的证据收集好,找了个合适的时间匿名发给褚申棋。 褚申棋是在上班的时候在电脑邮箱里看见这个匿名邮件的,他刚开始还以为是诈骗或者钓鱼邮件,想直接删了,但邮件的标题实在太有诱惑力——“厌烦了丈夫,想无过错离婚?职业小三帮你解忧!优秀案例………” 于是在好奇心之下,褚申棋打开了这封邮件,附件是好几个视频,他又打开视频,然后震惊又愤怒地发现自己就是优秀案例里那个被职业小三耍得团团转的丈夫!而视频里的职业小三就是与他最近打得火热的芙蓉,芙蓉正在和一个非常眼熟的男人商量如何让自己出轨,那个眼熟的男人还一一告诉芙蓉,关于自己的喜好与弱点,一步步地教她如何让自己在这段婚外情中泥足深陷…… 而更让褚申棋愤怒的是,那个眼熟的男人是妻子梦夕的爱慕者官离臻,就算他们结婚了也一直关注着妻子,所以,他依旧对梦夕没有死心,才处心积虑地算计自己出轨,想要趁虚而入,抢走梦夕吗? “砰”地一声,褚申棋气得伸手把电脑屏幕狠狠一推,胸口气得剧烈起伏,他万万没想到以为的温柔可爱的情人是假的,还是自己的情敌故意找人来算计他的,这让他怎么受得了? 于是褚申棋气得把办公室都砸了一遍,外面的那些员工听见声音,吓得鸦雀无声,不知道大少爷又发什么疯,不过这公司本来就是人家的,人家爱怎么砸就怎么砸,因此即使褚申棋在办公室里气得火冒三丈,也没有人敢去劝他。 “官离臻、芙蓉!你们……很好!”褚申棋咬牙切齿地挤出两个仇人的名字,心里有种强烈的被愚弄的耻辱感,恨不得对这两个敢算计自己的人千刀万剐,也开始迁怒梦夕,他很清楚,毕竟是因为梦夕,官离臻才会这么算计他,本来他还对自己的妻子被其他男人爱而不得有种隐秘的快感,觉得是自己赢了,但现在,他只觉得愤恨、耻辱以及脑袋发绿的恶心。 他连班也不上了,把邮件上的视频和其他证据都发到自己手机上,然后气冲冲地回家找梦夕。 梦夕此时在外面跟官离臻见面呢,毕竟是一个婚姻已经摇摇欲坠,急需其他男人安慰、疼惜的柔弱女子。 官离臻驾轻就熟地安慰心上人,痛斥褚申棋喜新厌旧,辜负自己的妻子,罪不可赦,然后又暗戳戳地跟梦夕表深情。 梦夕本来因为丈夫的出轨而大受打击,还开始怀疑自己的魅力,自信心都弱了许多,但这段日子在官离臻的陪伴和安慰下,她又重新感受到了被人深爱的喜悦和原来自己还是很有魅力的自信,因此她就更喜欢和官离臻在一起了。 褚申棋回家没看到梦夕,问了家里的佣人,佣人也不知道她的去向,顿时大发雷霆,发完脾气之后他才想起可以打电话,于是他飞快地拨通了梦夕的电话:“你在哪里?!” 梦夕本来在享受官离臻对她的各种夸赞追捧,一不小心接通了褚申棋的电话,还冷不丁地听到他这气冲冲的质问,顿时浑身打了个寒颤,心虚得说话都结巴了:“我、我心情不好……出、出来透透气……” 褚申棋突然脑子灵光一闪,不知怎么的突然喊道:“你现在是不是跟官离臻在一起?好啊,居然背着我跟其他男人约会!梦夕,你怎么对得起我?” 梦夕本来就心虚,偏偏又被褚申棋说中了事实,因此又急又怕,眼睛都红了,慌慌张张地解释道:“不,我没有跟离臻在一起,你误会我了……” “离臻?叫得这么亲密,让我怎么相信你?”褚申棋越发觉得她这是做贼心虚了。 而跟梦夕只隔了一张咖啡小圆桌的官离臻听见了褚申棋那从手机里传出来的气急败坏的质问声,他眼里精光一闪,故作担忧地对梦夕道:“梦夕,怎么了?是不是你丈夫又对你发脾气了?他自己都对不起你了,怎么还好意思跟你发脾气?你真的太可怜了,被他这么对待,如果是我,我才舍不得这么对你……” 官离臻的茶言茶语果然被褚申棋听到了,这番火上加油的话成功让他气炸了,褚申棋跳着脚大骂官离臻:“官离臻!你这个心机恶毒男人,看不得我跟梦夕好,才千方百计来破坏我们的婚姻是吧?你等着,我绝对不会放过你!” 官离臻本来还得意着,但一听褚申棋这话,似乎是觉察到自己在他婚外情里插过手的痕迹了,顿时心里有些慌,在褚申棋和梦夕还没有离婚之前,他并不想被褚申棋发现。 因此他强压欢笑地对梦夕道:“申棋似乎对我有什么误会。” 梦夕没有觉察到官离臻的真正意思,她跟官离臻见面被褚申棋抓个正着,心里正慌着,还心虚,便急着回去安抚褚申棋,因此急急忙忙地对官离臻道:“离臻,真是不好意思,申棋回到家没看见我,正生气呢,我要回去了,再见!” 说完就手忙脚乱地冲出去打车离开了,官离臻看着她的背影,有种不太好的预感,于是他打电话给芙蓉:“你这边的进展还顺利吗?褚申棋对你怎么样?” 1144、丈夫痴情对象不是我(完) 芙蓉接到他的电话,只觉得莫名其妙,但还是回答道:“很顺利,褚申棋对我很着迷,都给我花了好多钱买珠宝首饰、名车豪宅了。” 听见她这话,官离臻心里的那点不好预感顿时没了,松了一口气,不过他还是叮嘱道:“你最近得小心些,褚申棋跟梦夕的关系越来越差了,他要是真的离婚,你可以趁机上位一劳永逸,亏不了的。” 芙蓉听着官离臻给自己画饼,心里鄙夷这男人用这些见不得人的手段去抢别人的妻子,不过她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大家一样,因此也就释然了,敷衍道:“行,我知道了。” 而回到家的梦夕看见的就是双眼通红的褚申棋,她心虚又慌张地问:“申棋,你、你怎么了?眼睛这么红?是不是太累了?” 褚申棋仔细看着她的神情,不知道她到底清不清楚官离臻联合职业小三给自己下的套。 “梦夕,你都知道了吧?”褚申棋在等待梦夕回家的这段时间里,从暴怒中诡异地恢复了平静,“我在外面有其他女人的事。” 梦夕完全没有预料到褚申棋就这么毫无预兆地跟她摊牌,因此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意思到他话里的意思后,脸色便瞬间发白了,褚申棋出轨之后她确实伤心欲绝,但她还没有下决定要不要离婚,而现在褚申棋自己提出来了,她有种自己马上就要被抛弃的不好预感。 “申棋……你,你说什么?什么其他女人?”她想装傻。 褚申棋却并没有给她这个机会,定定地看着她说:“原来你早就知道了。那我出轨的女人是官离臻找来的,他想要破坏我们的婚姻,这样他才有机会得到你……这你也知道了?” 梦夕听到他这话,却童孔勐缩,瞬间眼眶一红,连连否认道:“不,我不知道!你出轨的女人怎么会是离臻找的呢?这不可能,明明他只希望让我幸福,怎么会亲手毁掉我的幸福……” 《种菜骷髅的异域开荒》 然而她自己说着说着,突然就停了下来,勐地意识到,如果官离臻是为了让她对丈夫死心,离婚恢复单身,然后他就趁虚而入,那这种做法就很有可能…… 褚申棋看到她从不相信到不可思议和惊愕的神情,就知道她想明白了,于是把自己手机里的那些证据都发给她,说:“你看看这些证据,我出轨全都是官离臻算计的!他是为了得到你,梦夕,你才是我们婚姻失败的根本原因!” 褚申棋彷佛找到了给自己脱罪的理由,振振有词地说道:“梦夕,官离臻这个疯子是你招惹来的,他居然找了个职业小三来算计我,你现在没有资格怪我出轨了,要怪只能怪你自己,是你不守本分,结婚了还跟他来往,才让他做出这种疯狂的举动,都是你的错!” 渣男总有千百种理由来给自己脱罪,千错万错都是别人的错,反正他自己是不会有错的,明明如果他洁身自好,对妻子忠诚,那无论芙蓉如何勾搭,也不会上当、 官离臻的算计之所以成功,还不是因为他自己本来就有出轨的冲动,才把心思化为现实行动的? 官离臻确实居心不良,但他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 而梦夕看完了褚申棋发给她的那些证据,大受打击,她没想到官离臻为了得到她,居他然找人来勾、引她的丈夫,破坏她的婚姻。 就连他那天在小树林跟自己的偶遇,也根本不是什么巧合,都是精心设计过的,还有之后的陪伴和安慰,全都是算计…… 她无法接受自己被人蒙骗到这个地步,她这些天因为丈夫出轨的痛苦都是官离臻亲手设计的,他明明是破坏了自己婚姻的罪魁祸首,却还要装作无辜的样子来安慰自己,自己伤心的时候,他不知道在心里是怎么想自己的?觉得自己被他玩弄于鼓掌之间,很得意?很骄傲?还是对自己最终会离婚然后选择他的这个结果而胸有成竹? 梦夕无法控制自己地开始怨恨官离臻,如果他没有找人来勾搭自己的丈夫,是不是自己就能和丈夫相亲相爱、白头到来? 官离臻的这种深情,对于她来说,只会是困扰和负担,他有什么资格决定自己的婚姻和爱情?他这种高高在上又自以为是的算计令她反感又厌恶。 之前她对官离臻的那些暧昧和朦胧的爱意一下子就消失了,她的脑子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过,她清醒地认识到,官离臻对她的爱其实是自私的,是控制多于真正为她着想的自大的虚伪的爱。 “看完之后,有什么感想?”褚申棋几乎是充满恶意地问梦夕。 梦夕脸色苍白,神情麻木地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褚申棋哼了一声,说:“官离臻不是想让我们离婚,他好趁虚而入得到你吗?那我就绝不跟你离婚,死也要拉着你,他这辈子别想能光明正大地跟你在一起,不,就连偷偷摸摸也不可能。哼,敢算计我的人,我绝不会让他如意。” 在这之后,梦夕果然出门的时候都会带上一个女保镖,这个女保镖是褚申棋找来监视梦夕的,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不允许梦夕跟官离臻见面。 然后褚申棋还把官离臻跟芙蓉告了,说他们联合起来诈骗自己,偏偏芙蓉还真的从他手里得到不少钱财,而官离臻和芙蓉算计褚申棋的证据也很清晰了然。 于是没过多久,两人就被抓进去了,官离臻没有分赃,但是作为主谋,被判了五年,芙蓉是真的得了大额财产的,因此被判了十年。 之后官离臻入狱,褚申棋还是没有跟梦夕离婚,他是打算绝不放梦夕自由的,但他自己却没有吸取芙蓉的教训,还是到处招花惹草,最后染了脏病,还传给了梦夕,这两人成了一对怨偶。 官离臻坐牢后就被父母彻底放弃了,父母千方百计生了个小儿子培养,于是等他出狱之后,只能每月领到点钱,过着颓废的日子。 只是他对梦夕依旧不死心,千方百计地跟踪她、纠缠她,最后褚申棋又把他送进了监狱,这样周而复始地出狱、纠缠梦夕、又入狱……官父官母觉得他丢人,最后把他赶出家门了。 居时初看戏看得非常快乐,官离臻一辈子爱而不得,还过得颠沛流离,才是对原主最好的结果。 她自己则跟晏城日久生情,最终走到了一起,对比起梦夕来,倒是过得幸福多了。 1145、攀龙附凤表小姐(1) “哈哈,给老子抓住那个小美人,今儿艳福真不浅,没想到还能抢两个美娘子回去……”一个粗狂沙哑的男声嚣张地大笑道。 敖时初一睁开眼就看到两个凶神恶煞举着刀的男人朝她冲过来,她忽然勐地被人一推:“妹妹,快跑!” 她被推得一趔趄,回过头一看,童孔勐地一缩,原来护在她身后拦着那两个劫匪的是这具身体的哥哥,而现在,那两个劫匪正要举刀砍到她哥哥身上。 眼看原主哥哥就要血溅当场了,她的身体立刻超长发挥出了灵魂的速度,转眼间就回到了哥哥身边,然后勐地往那举刀杀过来的劫匪一踢,把他狠狠地踢了出去,另一个劫匪躲闪不及,也被踢飞的那个劫匪连带着往后摔倒了。 敖时延本来以为自己就要命送当场了,他并不怕死,但却害怕妹妹不能逃出去,却没想到事情突发急转,妹妹居然不肯逃,还回来踹倒了两个劫匪?! “哥!别傻站着了,拿刀砍这些人!”敖时初在敖时延走神的时候,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过了刚刚那两个劫匪的砍刀,还把其中一把扔给了敖时延。 敖时延手忙脚乱地接过来,也顾不得自己会不会用刀了,反正劫匪冲到面前,他就使用吃奶的劲儿奋力乱砍,都说乱拳打死老师傅,他这刀式虽然没有章法,但噼里啪啦一顿乱来,居然也让劫匪无从对付,还不小心就被他砍了几下。 而敖时初也开始对付其他的劫匪,她这具身体似乎曾经练过武,身体的力量和敏捷度都比普通姑娘强不少,因此敖时初接手这具身体之后,用起刀来格外方便快捷,连连伤了好几个劫匪。 幸好这些劫匪人数并不多,二十多个人的模样,而敖时初这方的人却有三十多个,虽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胆量对上劫匪,但到底不想白白等死,因此不少人都在反抗。 穿越过来的敖时初有原主的身体素质在,又有灵魂自带的武功招数,因此很快就伤了七八个劫匪,这就更令己方的人精神激奋,反抗起来更强势了。 最后十多个劫匪不是被砍死就是被砍伤了,剩下的几个劫匪一看自己这方失败了,便慌不择路逃跑了,连那些受伤了的同伙也不管,各自逃命,没有丝毫义气。 “赢了!我们赢了!呜呜……”劫后余生的人们见劫匪伤的伤、逃的逃,便扔下手中的武器,开始痛哭。 敖时延也一把扔掉手里的刀,连忙跑到妹妹身旁,把她全身上下检查了一遍,嘴里还不忘问:“妹妹,你有没有受伤?身上哪里痛吗?” 敖时初任由他检查,说:“哥哥,我没有受伤,身上这些血都是那些劫匪的,你别担心。倒是你自己,有没有哪里受伤?” 敖时初看向自己同样浑身是血的哥哥,然后很眼尖地看见他左手胳膊处的衣服裂了个大口子,而那处的衣料全都被血浸透了,敖时初顿时脸色一变,拉住敖时延的左手胳膊,果然发现他上臂被砍了一道又长又深的口子。 “哥!你胳膊受伤了!”敖时初连忙按住他的手不让他动,然后仔细检查他知道伤口。 敖时延后侧头看着自己胳膊上的那道伤口,才后知后觉地说:“我居然受伤了?我一点儿感觉都没有。” 然而他话才刚说完,就勐地皱紧了眉头,“嘶”地痛呼一声,好像这会儿才感觉到痛。 敖时初见惯不怪了,人的身体有紧急保护功能,在面临生命危险的时候,肾线上素疯狂分泌,那时候人是感觉不到身体的疼痛的,只有等到危险接触,放松下来,身体才会重新感觉到疼痛。 “哥哥别动,我帮你包扎一下伤口。”敖时初脸色不太好地看着他那道伤口,这伤口伤得太深了,如果不缝合起来不但容易感染,还很难愈合。 “我这条胳膊是不是要废了?”敖时延脸色煞白,伤口处惨白的骨头都露出来了,他害怕自己的胳膊无法痊愈,成为废人,那就无法保护妹妹了。 “不会的,哥哥,我保证你这条胳膊能恢复如初。”敖时初郑重地保证道,“我要回马车找医药箱给你处理伤口,你就在这里别动。” 说完她讯速地走到车队中属于他们兄妹俩的那辆朴素马车前,很快就从里面找到了一个小小的医药箱,幸好他们兄妹俩一路从漠北来京城的时候,生怕路上生病找不到大夫看,便提前给自己准备了一些常用的药物。 敖时初打开医药箱看了看,里面只是一些非常普通的草药,根本没有处理外伤的,她便从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找了好些用得上的药以及一卷纱布,几根银针和羊肠线放到医药箱里。 放完之后她便迅速回到敖时延身边,此时敖时延已经失了很多血,嘴唇都苍白了,敖时初不再拖延,连忙打开医药箱,开始熟练地给敖时延处理伤口。 敖时延因为失血过多,神志都有些模湖了,只觉察到妹妹从医药箱里拿了东西出来给他处理伤口,具体的东西却没有精力去关注了,他只能勉强让自己不晕过去。 敖时初飞快地给他清理伤口处的血污,然后用针穿着羊肠线,遮掩着把敖时延的伤口缝合起来,她动作太快又太熟练,敖时延只觉得伤口处刺痛了好一会儿,然后就被敖时初敷上了一些药粉,接着便用纱布紧紧包扎了起来。 “好了。”敖时初松了口气地说道。 敖时延顿时心下一松,然后就眼前一黑,晕过去了,敖时初连忙扶住他,顾不得收拾医药箱,便抱起他,把他送回了马车里安置。 等她再从马车里出来去拿回自己的医药箱,却看见周围有人在哀嚎,有人在抱着失去的人哭喊,还有的人正仇恨地去杀掉那些受伤的劫匪。 原主和哥哥兄妹俩从漠北来京城,因为不认识路又担心不安全,所以是跟着一个商队走的,现在这些哀嚎痛哭的人就是商队的人。 1146、攀龙附凤表小姐(2) “敖姑娘,你还有伤药吗?”一个身上带着血的中年男人一脸哀愁地走到敖时初面前,急切地询问。 敖时初点头:“有,是你受伤了?” 中年男人连忙摇头:“不是我,是王头领,他肚子和肩膀被砍中了,流了很多血,但没有药了。” 王头领是商队的护卫头领,长得人高马大,一副很不好惹的模样,但这一路上对敖时初和敖时延兄妹俩却很关照,敖时初一听是他受了伤,自然不能见死不救。 “带我去看看,我会一点儿医术,快!”敖时初赶紧对中年男人道。 她一认真起来,身上还有点儿气势,让人不由自主就信服她,因此中年男人丝毫没有怀疑,连忙把她领到王头领身边:“那你快给王头领看看吧。” 敖时初先看了王头领腹部的伤口,发现并没有伤到内脏,心中便松了口气,要是伤到内脏,那就很危险了。 她二话不说就开始处理王头领的伤,中年男人在旁边偶尔给她帮帮忙,但看到她拿着针要给王头领缝伤口的时候,就惊得目瞪口呆了:“这……这……王头领身上这是人的皮和肉,不是衣服布料啊,敖姑娘你这样缝衣服似的给他缝,不会出事吗?” 敖时初面不改色,缝针缝得飞快,头也不回地说:“当然不会出事,我给我哥哥都是这么缝伤口的,难道我还会害我哥不成?” 中年男人听了,稍微放下了点心来了,但欲言又止,他从来没听说过有这种医术手段,总有些担心。 敖时初可不管他的纠结,给王头领腹部的伤口缝完之后,又开始迅速处理他肩膀上的伤口,他肩膀上的伤口比腹部的容易处理,因此半刻钟左右,她就缝好了。 “好了,注意不要让他乱动,伤口也不要沾水,吃些好消化有营养的食物,要是发烧了就告诉我。”敖时初嘱咐中年男人道。 “好好。谢谢敖姑娘,敖姑娘的大恩大德,王某以后一定回报。”中年男人感激地对敖时初道。 “不客气。”敖时初跟他挥了挥手,就提着医药箱离开了,但才走了一会儿,就又被人请走去医治其他伤员了。 一直忙了半个多时辰,敖时初才帮忙救治完商队里受伤的人,而其他伤得比较轻的则处理那些劫匪的尸体,帮忙安置伤员。 “敖姑娘,今天真是多亏你了。”商队首领侯冲一脸感激地对敖时初拱手行礼道,“劫匪是你解决得最多,你还无私地把自己的伤药拿出来给其他人用,还帮忙医治,如果没有你,那我商队就损失大了,不知道得死多少人。” “侯队过奖了,我只是尽自己所能罢了,毕竟要是不反抗,我和哥哥的命也危险。而且大家从漠北去京城一路过来,都互相扶持,我帮忙医治伤员是应该的,侯队不必太客气。”敖时初说的是真心话,她跟哥哥年纪都不大,这个商队的人平时都挺关照他们,她如今回报一些是应该的。 侯队顿时更感激了:“敖姑娘果然有一副好心肠,侠肝义胆又勇敢康慨,以后你就是我侯冲的恩人了,要是有什么事就来找我,我在京城也有一个固定住处,只要我能办到的,我都义不容辞!” “那就先谢过侯队了。”敖时初没有拒绝,她和大哥以后要在京城落脚,有一个熟悉的人关照,确实会方便许多。 伤员们都医治过了,劫匪的事也已经处理完,侯队生怕逃跑的劫匪又跑回来包抄他们,于是便顾不得停留下来让大家养伤,便让其他没有受伤、或者只受了轻伤的人赶车,抓紧时间离开这个地方。 一个半时辰之后,商队终于来到了一个比较繁华的小镇,侯队立刻就决定让大家在这里修整几天,好好养伤。 敖时初找了个环境好些的客栈,把敖时延安置好,便下去打听关于劫匪的事。 刚进入这个小镇的时候,她观察到,即使自己这个商队风尘仆仆,赶车人身上还带着血迹,还有不少身上带伤的人,一看就是遇到了劫匪的狼狈商队,但大家却一副见惯不怪的模样,连多看几眼商队的人都没有。 因此敖时初便知道这个镇上的百姓肯定经常看见路过的商队被劫匪打劫伤害之后的模样了,只有见得多了,才会这样波澜不惊。 敖时初也没有去其他地方,她只是到客栈的大堂听其他顾客的谈话。 “哎,老陈,今儿傍晚那个商队,你看到了吧?啧啧,那马车上的血腥味儿浓得让人受不了!还有他们那些人七八成都是身上受伤的,这个商队肯定遇到那些劫匪了,真倒霉啊。”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老头跟同桌的人感慨。 “什么倒霉?要我说,他们这是太幸运了,遇到劫匪还能逃出来,虽然受了伤,但商队看着损失不太大,他们这是撞了大运了!”那个叫老陈的老头不同意地反驳同伴。 山羊胡子老头一听,觉得老陈的话有些道理:“你说得对,他们算是幸运的了,有些倒霉的,连人带货全都消失了,尸骨无存,根本到不了咱们镇上,他们还有命在,确实是命好。” “呵呵,隔壁的医馆又能大赚一笔了。”另一个头发稀疏的老头笑呵呵地说道。 “老王饭馆和周家布行这几天也能赚不少,我看这商队口粮和衣服肯定都得补充了。”精明的老陈附和道。 …… 敖时初又听了一会儿,却都只是感慨商队运气好的,其他有用的信息并没有听到多少。 见时间不早了,她便跟厨房要了些肉粥,端上去给敖时延,他应该睡醒了。 果然,等她回了房,就看见敖时延正一脸着急地要开门出来。 “哥,你别乱动!”敖时初连忙喊住他。 敖时延看见她,顿时松了一口气,然后仔细打量妹妹的脸色,说:“我醒过来之后没看见你,就急着去找你了,生怕你出事。” “我没事,刚刚只是下去吃饭了,我给你端了肉粥上来,你赶紧吃。”敖时初把他按在椅子上。 1147、攀龙附凤表小姐(3) “这是哪里?”敖时延一边用完好的那只手喝粥,一边问妹妹,他一直昏睡着,到了这个小镇的时候都没有醒来。 敖时初说:“是我们商队路过的一个小镇,我们现在在客栈里。侯队说咱们的人几乎都受伤了,得在这里停留几天好好修整。” 敖时延听了,顿时松一口气,说:“确实要好好修整一番,我们这次遇到劫匪死里逃生,大家肯定都吓坏了。” “哥,你现在就别操那么多心了,安心养伤吧。”敖时初叮嘱他道。 敖时延胳膊上的伤并不轻,敖时初给他换了药,检查过伤口没有发炎的迹象,这才放了点心。 敖时延有些惊奇地看着妹妹如行云流水般熟练地给自己换药的行动,说:“妹妹,我之前怎么不知道你还会给人包扎伤口呢?而且还知道该给我上什么药才正确。” 敖时延漫不经心地回答:“娘没去世之前不是一直给村里的人看病?我耳濡目染学了一些,你那时候每天都去学堂,当然不知道了。” 兄妹俩的亲娘在世的时候确实会给村里的人看看头疼脑热这些小病,因此敖时延一下子就信了妹妹的话,以为她跟母亲学医学得不错,完全没想过给村里人医治头疼脑热和医治这些外伤是不一样的。 敖时初和敖时延的家本来就在漠北,父亲是漠北镇北军麾下一个百夫长,但不幸在一年前的一场镇北军与蛮族的对战中牺牲了。 而他们的母亲早在三年前就已经去世,所以父亲也去世后,他们兄妹俩就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 敖时延才十六岁,本身并没有继承父亲的武学天分,只喜欢读书,因此是个文质彬彬、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而在漠北那样随时可能面临异族入侵,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失守的地方,他一个文弱书生可护不住自己和妹妹。 因此无奈之下,他们决定投奔母亲的一个表妹,据说那个表姨嫁给了京城荣安侯府的庶子,过得不错。 兄妹俩只是想去投奔几年,等敖时延弱冠之后就带着妹妹出来自立门户,并不打算一直靠着侯府里的表姨过活。 他们兄妹俩打算得很好,但进入了荣安侯府之后,所有事情就不会如他们所愿进行了。 在荣安侯府的人眼里,他们是穷乡僻壤出身,毫无自知之明跑来侯府打秋风的穷亲戚,因此侯府的主子没一个瞧得起他们的,即使是他们的那个表姨,甚至连侯府有些脸面的下人都能踩他们一脚。 敖时延兄妹俩在捧高踩低的侯府里受尽了欺辱,原主不甘心永远被人瞧不起、受人欺辱,又见识了荣安侯府里的富贵荣华,因此不由自主就生出了攀龙附凤的心思,决心一定要嫁给一个比侯府还要地位高的人,狠狠地报复那些欺负过他们兄妹的人,让所有人都不敢再欺辱他们。 于是她费劲心思地当了一个皇子的妾,然而攀附权贵不是那么容易的,特别是她本身不擅长勾心斗角,身后又没有强大的家世背景给她撑腰,因此进入皇子后院后,没过几年就突然死了。 原主的哥哥本来已经考上了秀才,眼看前途坦荡了,但他知道妹妹死于非命后就一心想要为妹妹报仇,在这报仇的过程中被卷入皇子夺位的斗争里,最后不但没能给妹妹报仇,连自己都死得不明不白。 在原世界剧情中,这兄妹俩就是一对下场悲惨的炮灰,短暂的生命还没来得及享受生活的美好就迅速结束了。 敖时初回想起原世界剧情里兄妹俩的下场,自然不可能再去投奔荣安侯府的表姨了,但京城还是要去的,毕竟京城里有不少好书院,敖时延可以进去学习,以后科举也容易些。 第二天,敖时初去小镇的药铺买了不少伤药,毕竟她还得给敖时延换药,医药箱可没有那么多药给她用,她要是从自己伴生空间里拿药出来用,次数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露陷了,为了减少麻烦,她只能这样做。 除此之外,她还继续留意那伙劫匪的消息,特意在大街小巷中逛了几遍之后,果然听到了一些很有用的消息。 她从几个乞丐的嘴里得知,他们的知县特别有钱,据说娶了十几个貌美如花的小妾,儿女也一大堆,按理说他的俸禄是没办法养活这么一大家人的,但他不但养活了,还养得特别阔气:时常给小妾们购买珠宝首饰;儿女们出街买东西也特别阔绰,动不动就给人打赏银子…… 虽然听说知县大人并不是什么有名大家族的富贵子弟,但家里亲族也很不少,都混得不错,经常有亲戚来给他送东西,一送就是好几辆甚至十几辆马车,让所有人都羡慕不已,暗恨自己怎么就没有这样大方的亲戚。 只是知县大人这些亲戚看着都不太好惹,凶神恶煞的,看人的眼神带着杀气,吓人的很…… 敖时初本来只以为这些乞丐在艳羡知县大人的富贵日子,但听着听着就觉得不太对劲了:什么样的亲戚会时不时地来给人送东西啊? 特别是那些亲戚还长得凶神恶煞,令人恐惧? 敖时初才跟劫匪交过手,自然就敏感了一些,一听就觉得知县大人这些凶亲戚跟劫匪的气质特别相似,该不会真的是那些劫匪吧? 饭团探书 如果真的是,那就有趣了,知县大人跟劫匪勾结在一起,打劫路过的百姓商队,然后分赃? 怪不得有劫匪出没的那段路明明离这里还不到三四个时辰的距离,偏偏官府没有去剿灭,或者去了,却永远剿灭不了?这里面没内鬼才怪! 敖时初觉得自己打听到想要的消息。 她并不打算自己去找逃跑的那些劫匪以及知县报仇,她如今只不过是个普通百姓罢了,专业的事就应该让专业的人来干才是。 敖时初打算离开之后,就给知县的政敌以及他的上司都投一封匿名举报信,举报知县跟劫匪官匪勾结,谋财害命。 1148、攀龙附凤表小姐(4) 如果敖时初猜对了,知县确实是跟劫匪勾结起来谋财害命的主使,那就没有冤枉他们;如果她猜错了,知县并没有跟劫匪勾结在一起,但正如那些乞丐说的,正常的普通知县,不可能过得那么奢侈,所以他还是有问题,既然有问题,那被举报了审查也不冤。 三天之后,商队修整得差不多了,补充了干粮饮水之后,侯队就带着大家继续上路了。 敖时延坐在车里忧心忡忡地看着敖时初在马车外驾车,生怕妹妹一不小心就会摔下去,完全忽略了他昏迷那天其实就是敖时初自己驾车的。 “小妹,你慢点,慢点也没关系,反正大家都走得不快。”敖时延提心吊胆地叮嘱妹妹,然后又看向拉着马车的那匹老马。 他们没多少钱,这匹老马还是他们父亲以前的战马,因为一起上过战场,有了感情,因此即使这匹马老了,敖父也不舍得卖掉或者杀掉它,就把它养在家里。 这回兄妹俩离开漠北去京城,把漠北所有东西都卖掉了换银钱,只除了这匹老马,毕竟去京城的路上他们需要一亮能遮风挡雨的马车。 “幸好这匹老马身体还不错,脾气温顺又够稳重老练,这一路上跟着我们走了这么远的路居然都没事……”敖时延一脸感慨地说道。 敖时初挑了挑眉,她是不会说这匹老马在遇到劫匪那天惊吓过度,生了病险些没了,最后还是她从空间里找了不少好药材喂给它,才把它救了回来,还让它恢复了健康和生机。 不然这老马没了,兄妹俩就得跟其他人挤一辆马车了。 “对对,这老马老当益壮,肯定能把咱们拉到京城。”敖时初附和道,“它就是咱们的大功臣,我们得给它养老送终。” 敖时延听见妹妹这话,忍不住笑了:“养老送终……不错,确实我们应该给它养老送终……它还是跟咱们爹同生共死过呢……” 说到爹,敖时延脸上的笑容澹了许多,世事无常,他爹留着这匹马是想养它到老死的,却没想到他爹都死了,这老马却还活得好好的,这让人不得不感慨。 敖时初不知道哥哥心里的惆怅,她提醒道:“哥,你伤还没好,就在马车里好好休息,睡觉有助于身体的修复。” 敖时延应了一声,见妹妹赶车赶得有模有样,看样子不会出意外,于是便没有继续纠结,果然休息去了。 商队走了十多天的路才终于到了京城,这一路上风餐露宿,实在辛苦,不过敖时初空间里有不少好东西,找了合理的借口拿出来用,才让兄妹俩这赶路的路途过得舒适些。 交了入城费,兄妹俩进了京城,京城果然跟其他城镇是不一样的,特别繁华热闹,从漠北这种落后偏远地方到来的敖时延都忍不住扒着马车的车窗看得目不转睛,像个土包子一样……哦,他们兄妹俩也确实是土包子。 既然到了京城,那自然就要跟商队分开了,侯冲和王头领都很感激敖时初当初反杀劫匪、救治他们的行为,因此都十分客气地让兄妹俩需要帮忙就去找他们。 敖时初自然不会拒绝这种好意,答应不会跟他们客气,这才告辞了。 “妹妹,我们现在就去荣安侯府找表姨吗?”敖时延有些紧张忐忑地问敖时初,他如今到底还只是个十六岁的少年,到了陌生的京城,人生地不熟,只想着尽快找到亲戚,好有个依靠。 但敖时初知道亲戚靠不住,荣安侯府更不是好去处,因此她委婉地说:“哥,我们现在刚到京城,风尘仆仆,蓬头垢面,都快跟乞丐差不多了,怎么能这样子就去荣安侯府呢?荣安侯府那样的富贵人家,我们这个模样上门拜访,就是不尊重他们了,所以不如我们今晚找个客栈住一晚,等明天打听打听荣安侯府的情况,再找个合适的时机上门,省得像个无头苍蝇似的,什么都不知道就去了……” 敖时延一听,觉得妹妹说得很有道理,于是说:“妹妹你说得对,荣安侯府那样的大户人家,肯定有很多规矩,我们贸然上门,肯定不好,而且以咱们现在的模样去,也容易被人看低,所以还是准备一番才好。” 敖时初点点头:“那我们就去找个客栈落脚吧?” “怎么找?”敖时延茫然地四处打量,“咱们手里没多少钱,得省着点花,那就不能找太贵的客栈了……” 小书亭 “我知道。”敖时初跳下马车,“哥,你在马车里等着,我去街上跟人打听一下。” “小心些。”敖时延嘱咐道,不过他刚说完突然意识到自己只是胳膊伤了,但脚没伤啊,于是他也跟着下了马车,追上妹妹。 敖时初花了一文钱买了街边一个小贩的糖葫芦,然后像是不经意般问他:“老叔,你知道这附近哪家客栈便宜又环境好些吗?” 小贩见她买了糖葫芦,自然乐意告诉她这些事情,于是毫无保留地给她介绍了好几个客栈,都是价格便宜但环境还算不错,很适合钱财不多的兄妹俩投宿的普通客栈。 打听到自己想要的消息后,敖时初便回头,一下子就看到哥哥站在自己身后,便说:“哥,我打听到了,现在就走吧。” “好。”敖时延在后面自然也听到了小贩的那番话。 于是兄妹俩又架着马车去找客栈,对比过几个客栈之后,最后选择了性价比最高的同福客栈。 洗漱安放好行李,敖时初便去找敖时延一起下去吃饭。 “妹妹,你说表姨会愿意收留我们吗?”敖时延突然忐忑地问敖时初,“母亲跟她的关系都远了,也很久没联系,我们要是贸然找上门去,万一她不认我们,把我们赶出来怎么办?” “不认就不认呗,能怎么办?”敖时初心想,他们这回肯定不会去荣安侯府,不过不是表姨不认他们,而是他们不会去投奔她了。 “但我们在京城无依无靠,很难生活下去……”敖时延忧心忡忡。 1149、攀龙附凤表小姐(5) “哥哥,别担心,我们现在不是还有点银子吗?可以先租个便宜点的房子住下来,然后再看看京城有什么合适的活可以做。实在不行,哥你就找个书斋抄书,我呢,可以上山采药或去绣坊找活干,咱们好手好脚,总不会饿死的。”敖时初知道他是担心兄妹俩无法在京城活下去,便轻声安慰他。 果然听了她这番话,敖时延顿时没那么担心了,不过他还是对妹妹说道:“以后我可以去抄书或者找个铺子当账房先生,不过你就不用去采药了,你一个小姑娘家走那么远爬山涉水,太累、太危险了,我不放心。” 敖时初点点头:“采药确实有点费时费力,不太合算,去绣坊接绣活儿就安全多了,我可以做这个。” 然而敖时延却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一闭眼,直接对信心满满的妹妹说:“你忘了你的绣活有多烂了?以前娘教你做女红,你总是偷懒,宁愿跟着爹学武艺,爹也惯着你,后来你就连条手帕都绣不好了,娘那时候还担心你以后出嫁会被婆家嫌弃……你这个水平,哪家绣坊敢请你?” 敖时初:…… 倒是忘了原主不善女红这点了,原主不擅长,又没有优秀的老师教导,她总不能一夜之间就无师自通领悟了高超的绣技。 她的医术和武艺勉强能说是从父母那里学来的,但绣技这方面就没办法圆谎了,不过能挣钱的办法很多,她可以慢慢来。 “……这,我去胭脂铺、首饰铺子给人当女接待总行吧?”敖时初努力挽救自己的形象。 “不行,这种伺候人的活怎么能让你去做?”敖时延一听就皱着眉头反对了,“而且你脾气又大,不是能忍气吞声的性子,万一得罪了什么达官贵人,你哥我想救你都救不了。” “那就算了,我再找其他活儿吧,现在不着急。”敖时初其实也不想干服务行业的活儿,这活儿最折磨人了,更何况她脾气确实不太好,要是被激怒了,说不定忍不住就直接把人大卸八块了。 她自己倒是无所谓,当个逃犯,在这个交通和通讯都不便的时代也能活得自由自在,但敖时延就不行了,她不能连累哥哥。 “咱们等明天去打听一下荣安侯府的情况再做决定吧,要是荣安侯府不错,那我们直接去投奔表姨,刚刚那些烦恼就全都不必愁了。”敖时初对敖时延说道。 敖时延这才发现自己的思维刚刚被妹妹带到沟里去了,确实如果他们能成功投奔表姨,那刚刚的担忧不就是杞人忧天了吗?完全没有必要……此时的敖时延还对荣安侯府、对表姨抱着很大的期待。 “你说得对,我们现在的担心都是多余的。”敖时延一本正经地说道。 “是啊。”敖时初意味深长地说,等明天过后,她这个单纯的哥哥就会知道,投靠荣安侯府是很不靠谱的事情了。 兄妹俩商量完正事,很快就解决了晚饭,他们白天赶路已经很疲累,需要早早休息,养好精神明天去打听荣安侯府的情况。 到底是年轻力壮,兄妹俩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就恢复得精神奕奕了。 吃过早饭后,敖时延就对敖时初道:“妹妹,你好好地在客栈里待着,我出去打探情况,听说这京城有很多拍花子,我不在,你千万不能一个人出去乱逛,知道吗?” 敖时初惊讶地看着他:“哥,你不会想把我自己一个人留在这里吧?不行!我,也要跟你一起出去打听事情,不想留在这里。” 敖时延一脸不赞成地看着她:“不行,你一个姑娘家跟我到处乱逛很不妥当你看京城里的姑娘家都很少有抛头露面的,咱们得入乡随俗。” 敖时初噗嗤一声笑出来,说:“哥,你让我入乡随俗?我们是什么人啊?你忘了我在漠北不但抛头露面整天出去乱逛,还会跟男孩子们打架?我们是漠北人,在漠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人可活不下去。 而且,就算是在京城,也只有大户人家的姑娘是不出门的,普通百姓家的姑娘要是不出门,那还怎么帮家里干活?饿都快饿死了,谁还在乎姑娘家有没有被人看见? 《仙木奇缘》 哥,你才刚到京城,就已经染上官老爷们那些吃饱了撑的繁文缛节了?咱们是边关长大的,京城里的规矩管不到我们,你就别那么迂腐了!” 敖时初噼里啪啦就怼了敖时延一通,把他说得无言以对,见妹妹坚持要跟他一起,只好退了一步,说:“那你打扮成弟弟吧,带弟弟出去比带妹妹出去更方便。” “行!”敖时初眼睛一亮,毫不犹豫就答应了,然后飞快地跑回房间,锁好门,从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拿出各种伪装用品,涂涂抹抹,三下五除二就把自己易容成了一个清秀白净的小少年。 换上一套合身的男装,又把头发挽成少年郎的发髻,然后,一个白白净净的少年郎就出现了。 敖时初以这幅样貌出现在敖时延面前的时候,敖时延看着她,震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你、你真的是我妹妹?” 敖时初嘻嘻一笑,说:“不,我不是你妹妹,我是你弟弟敖时拓。” 敖时延围着她,把她浑身上下打量了一番,都完全找不出任何能证明她是姑娘家的证据,她现在走出去,谁都看不出她不是男的。 “妹妹,你怎么还有这一手?”敖时延震惊过后十分感慨。 敖时初连忙找了个借口,说:“哥,我以前在漠北也女扮男装过,只是那时候你忙着去书院读书不知道罢了。爹知道的,他还带我出去玩了,还说我是他第二个儿子呢……” 敖时延听见她这番话,顿时脸色十分复杂,心中五味杂陈,最后他只是叹了口气,说:“你啊,真是被爹惯得无法无天了。” “哪里就无法无天了?如果不是有过那样的经验,我现在能假扮得这么好?”敖时初有些不服气地说。 1150、攀龙附凤表小姐(6) 敖时延带着已经变成了敖时拓的妹妹出门,开始打听荣安侯府的事。 他们对京城完全不熟悉,想要打听消息,只能碰运气去茶楼酒馆听顾客们说,或者专门找人打听,但这两种都不是好办法,因为前者费时费力,后者容易引起别人警惕。 “大哥,我们这样跟无头苍蝇似的乱逛,是打听不到荣安侯府的情况吧?”敖时初对敖时延说道。 敖时初点头:“我们刚来京城,人生地不熟,没有人脉,只能碰运气了。” “不如我们去找些年纪大的乞丐们问问吧?给他们些吃食,他们应该愿意跟我们说说?”敖时初提议道,她想起之前在遇到劫匪后落脚的那个小镇上,通过乞丐们的聊天,猜测到劫匪和知县官匪勾结的事。 “好,这个办法不错。”敖时延仔细一思考,就知道妹妹这个提议有多妙了,乞丐们为了讨饭要满京城熘达,很容易知道京城大街小巷的事,上到皇帝某天宠幸了哪个妃嫔,下到某个屠夫被娘子从青楼里抓出来……没有他们不知道的,去跟他们打听消息,倒是事半功倍。 于是兄妹俩买了好些馒头包子,找到了一处乞丐最集中,俗称乞丐窝的地方。 现在是白天,许多乞丐已经到处去讨饭了,只剩下些老弱病残,暂时无法起身动弹的乞丐留在这里。 敖时延仔细留意了一下,看到一个大概七八岁的小乞丐呜呜咽咽地坐在一个躺在地上的老乞丐旁边,便拉着敖时初走了过去。 “你小子别哭了,跟个小娘们似的!你大爷一时半会还死不了,你别给我嚎丧!”那个老乞丐虽然躺着,但骂人的时候虽然气息虚弱却依旧不让人。 “老人家,你这是伤到腿了?”敖时初看见老乞丐那条扭曲还带着褐色血迹的左腿,便蹲下来问道。 老乞丐顿时警惕地盯着她:“你是谁?想干什么?别想干坏事,只要我喊一嗓子,马上就会有其他人跑过来!” “老人家,别紧张,我们只是想打听些消息,不会干坏事。”敖时延说着,打开油纸包,肉包子的香味儿就传了出来,老乞丐马上盯住了他手上的包子,咽了咽口水。 那个七八岁的小乞丐更是眼睛发绿,恨不得把眼珠子都黏在肉包子上,甚至他肚子里还发出了咕咕的声音。 《剑来》 只是即使很馋,他也并没有扑上来抢包子,只是用手捂住自己的肚子,渴望地盯着敖时延的肉包子。 敖时延把一个肉包子递给小乞丐,小乞丐刚想伸手去拿,突然又想起了什么,然后眼巴巴地看向老乞丐。 老乞丐点了点头,他才迫不及待地接过了包子,然后顾不得包子还热着,就飞快地塞进嘴里,吃得直噎白眼。 敖时延又把另外一个包子递给老乞丐,老乞丐哼了一声接过来,都囔着说:“反正老头子就快死了,你们想对我做什么都没用,临死前能吃顿饱的,老头子死也瞑目了……” 敖时初和敖时延并没有立刻就开始跟他们打听,而是耐心地在一旁等他们吃完包子,敖时延给他们两个又各留了两个肉包子,便把剩下的包子馒头分给了周围那些更老弱病残的乞丐。 老乞丐终于吃完了三个肉包子,肚子填饱了,他心情也好了不少,对敖时初兄妹俩也没那么警惕了:“说吧,你们想跟老头子打听什么?” “老人家,你知道荣安侯府吗?”敖时延开门见山地问。 “荣安侯府?哼!”老乞丐一听见荣安侯府,脸上便露出鄙夷的神情,然后把敖时初两人上下打量了一番,问,“你们是荣安侯府什么人?” 敖时延刚想城市回答,突然衣袖就被妹妹拉了一下,然后敖时初便对老乞丐说:“仇人。” 老乞丐便嗤笑一声,说:“怪不得你们要到乞丐窝里来找老头子打听荣安侯府的消息!荣安侯府额仇人可多着呢,你们到底跟他们家有什么仇?” “家里的田地被他们府的人占了,我爹娘去讨说法不成,反而被他们派下人打死了!”敖时初说着的时候,还不忘露出仇恨的神情,眼睛都红了。 敖时延看见妹妹这睁眼说瞎话的本事,顿时惊讶得眼睛都瞪大了,如果不是知道事情真相,看妹妹现在的神情,他还真的会以为自己家真的被荣安侯府抢了田地、害死爹娘了。 而老乞丐立马就相信了,说:“他们府里的人会做出这种事,我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其实你们应该不是唯一一家被他们抢走田地的人了。” “他们还占了多少人家的田地?害了多少人家破人亡?难道就没有人能管得了他们吗?京城里的大官、皇帝也拿他们府上没办法吗?”敖时初怨恨不甘地骂道。 老乞丐冷笑,说:“小伙子,没听说过官官相护吗?官老爷们都是一伙的,皇帝也是一伙的……” 敖时延吓得连忙对老乞丐嘘了一声,说:“老人家,这话可不能随便说!”然后警惕地看向周围,生怕老乞丐的话被人听见了,那么他们兄妹俩就危险了。 “放心,这里除了乞丐不会有人来的。”老乞丐说道,然后停顿了一下,“除了你们。” “老人家,难道荣安侯府里就没有一个好人?哪怕有一个好人,也不能纵容家人作恶吧?”敖时初又继续问道。 “哼,蛇鼠一窝!荣安侯府的好人是活不下去的,荣安侯第一个大儿媳妇倒是个好人,可惜命不长,只生下一个儿子,儿子才满周岁就死掉了,现在她那儿子也不知道怎么了,从来没有消息传出来,大概早就不在了吧……”老乞丐说道。 敖时初没想到还能听到荣安侯府这个秘密,她仔细一想,原主和哥哥投奔荣安侯府之后,似乎确实没听说荣安侯现在的大儿媳其实是继妻,而原配那个儿子更是没听说过,难道真的早就死了? “荣安侯自己就不是好东西,老头子一把岁数了,还在养外室,真是为老不尊!”老乞丐又愤愤不平地嚷道。 1151、攀龙附凤表小姐(7) 敖时延听到老乞丐这话,忍不住轻咳了一声,神情有些尴尬,敖时初却面不改色,荣安侯只不过爱养外室而已,其他比他更为老不尊、道貌岸然的老头子多了去了,哪里值得大惊小怪了?敖时延还是太年轻。 老乞丐还要细细跟兄妹俩说说荣安侯养的外室有几个,住在哪儿、有没有生育、哪个更得荣安侯宠爱…… 敖时延连忙阻止了,他对荣安侯的风流韵事没什么兴趣,更希望知道其他的事情。 老乞丐只得遗憾地说:“其他的事情啊?那就荣安侯他二儿子强抢民女,把人家一家子全杀了,荣安侯帮着收拾烂摊子这事呗……” 敖时延急切地追问:“那他被抓了没有?” 老乞丐嗤笑一声,浑浊的双眼讽刺地看着他,说:“被抓?小子,你怎么这么天真?那个被抢的民女一家都只是普通老百姓,无权无势,杀了就杀了,谁会为他们讨回公道?就算真的有好心人肯定他们一家出头,但还没等那好心人上堂作证,就会‘突发意外’死掉了……这下子谁还敢多说一句话?” 敖时延顿时气愤难言,为那枉死的一家子。 敖时初却突然问他:“你说没有人敢为他们一家出头,那你怎么会知道这件事的?” “对啊?”敖时延也迷惑不解地看向老乞丐。 “哼,这件事只是上头那些官老爷们不知道罢了,私底下知道的老百姓多了,那民女一家都没了,但不是还有亲戚、邻居?大家畏惧荣安侯府的权势,敢怒不敢言,但私底下骂几句难道还不行?”老乞丐冷哼着说。 “你们该不会是想用这件事来扳倒荣安侯府吧?我跟你们说,没用的,他们官官相护,你还没告到上头就被人弄死了,就算你运气好,真的告到了一个刚正不阿的好官面前,人家也能推出一个奴仆当替死鬼,推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只是下人自主主张,然后轻飘飘就能把罪名摆脱了,甚至还能倒打一耙,反告你诬告他……”老乞丐眯着眼嘲讽地说道。 敖时延顿时沉默了,事到如今,他不会还天真地觉得荣安侯府是个好去处。 敖时初只做出愤愤不平的模样,说:“难道我们普通人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荣安侯府的人风风光光、嚣张自在一辈子?” “也不是。”老乞丐摇了摇脑袋,说,“盛极必衰,等到他们烈火烹油之后,现在的荣安侯没了,他几个儿子又是酒囊饭袋无能之辈,那个时候荣安侯府开始走下坡路,慢慢地他们干的那些事就会暴露出来了。” 敖时初听见他这话,有些意外,说:“老人家,你能说出这番话来,应该也是个有学识之人吧?” “哼,有学识有什么用?还不是沦落到当乞丐了!”老乞丐又讥讽起来。 敖时初顿时闭了嘴。 敖时延好不容易消化掉荣安侯府的坏消息,最后还抱着点微弱的希望问老乞丐:“老人家,您刚刚说的都是荣安侯和他第一、二个儿子干的坏事,那他第四个儿子是什么品性?” 荣安侯的第四个儿子崔修林就是兄妹俩亲娘的表妹、也就是他们这回上京想要投靠的表姨李秀儿的丈夫。 好看的言情 也许这位表姨夫为人跟他父兄不一样呢?敖时延抱着一丝丝美好的希望想道。 但老乞丐毫不客气地打破了他最后一点幻想:“那位四老爷啊,也是个人才,不像他父兄喜欢美、色,他只喜欢钱财,也很会搂钱。他是怎么搂钱的呢?跟人发印子钱,这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啊,还不上钱的人,他最喜欢了,能把人家一家子全卖了,还得上的,也得伤筋动骨败完家产那才算完……还有啊,他看哪家商铺生意好,就硬是要买下人家的铺子;要是吃食有秘方的,则强逼着人家把秘方贱卖给他……敛起财来无所不用其极,各种手段用尽,也算是给人开了眼了……” 敖时延:…… 敖时初丝毫不觉得意外,在原世界剧情里,这位四老爷一家的生活就穷奢极欲,是荣安侯府最富有的一房。 敖时延兄妹俩听老乞丐说了大半天荣安侯府干的各种坏事,最后离开的时候,敖时延已经对荣安侯府毫无好感,只剩下厌恶了。 “哥哥,荣安侯府藏污纳垢、为非作歹,不知道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里面就没有一个好人,难道我们还要去投靠那样的亲戚?不怕以后他们做的坏事东窗事发,我们被牵连? 我们要是享受了他们的庇护,那以后肯定要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这摆明了是后患无穷的事。还有啊,哥哥你是要科举的,名声很重要,万一被荣安侯府的破事牵连,那多冤啊,你以后前途就毁了!现在就算咱们贫穷些,但好歹清清白白,只要熬到哥哥考中进士,那苦日子就到头了,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去投靠荣安侯府,对不对?”敖时初分析得有条有理,就想彻底打消敖时延去投奔荣安侯府的念头。 敖时延听见她这番话,自然知道她在担心什么,因此摸了摸她的脑袋,说:“你放心,你哥哥我不湖涂,既然荣安侯府这么不堪,我当然不可能带着你去自投罗网。现在他们没到末路的时候,确实权大势大,能给我们不少方便;但从老乞丐那里听来的这么多消息,就足以知道他们品性都很差,就算我们去投奔了,很可能也会被他们瞧不起,既然这样,那我们又怎么能自取其辱呢?所以去投奔表姨的事就忘了吧。” 敖时初顿时松了口气,真心实意地说:“那我就放心了。” 只要跟荣安侯府没有任何牵扯,那他们兄妹俩的日子绝对会平安顺利,反正他们那个什么表姨早就不记得有这么一门落魄亲戚了了。 原世界剧情里,敖时延带着妹妹去荣安侯府,说是四夫人娘家的亲戚,想来投奔亲人的,还把他们亲娘的名称报了上去,然而他们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表姨,还被门房狠狠嘲笑了一番,说他们是不知道哪里来的乡下土包子,居然想来攀附荣安侯府,真是恬不知耻…… 1152、攀龙附凤表小姐(8) 最后足足等了三四个时辰,敖时延兄妹才等到表姨派一个小丫鬟来接他们,说是有事不小心耽搁了,但其实李秀儿只是不想接待破落户亲戚而已,本来还想不认他们,把他们赶走的,最后还是她的死对头三夫人挤兑了她,问她是不是自己富贵了,就看不起穷苦的亲戚,说她嫌贫爱富,这才逼得她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下这门亲戚。 李秀儿这样心不甘情不愿地承认了这门亲戚,自然以后就不可能会对敖时初兄妹俩好,只把他们安置在一个破败偏僻的小院子里,叮嘱他们不要随便出来,省得冲撞府里其他贵人,之后便不管他们了,也因此,那些下人才会见风使舵,跟着欺辱他们兄妹。 早就知道原世界剧情发展的敖时初,当然巴不得敖时延能想通,不去投奔李秀儿,因此听见敖时延的话,她便高兴地说:“那哥哥,我们就决定好了,就忘了什么表姨和荣安侯府,我们跟他们毫无关系,只是一对普普通通从漠北上京谋生的兄妹。” “好,哥哥听你的。”敖时延毫不犹豫地说道。 “既然咱们要自己在京城谋生了,那就得好好安排接下来的生活了,首先,我们先得找一间房租便宜的房子租下来,毕竟现在这样住在客栈里的话,我们可就住不了多久了。”敖时初说道。 “那我们去牙行问问哪里有便宜的房子租住吧。”敖时延也是个行动力很强的人。 兄妹俩很快就找了一家牙行,问了中人,中人给他们介绍了好几个符合他们要求的房子。 不过那些房子相隔并不近,兄妹俩大半天的时间也只是跟着中人看过了其中的三间,都没有看中,还有其他的好几间得第二天再去看了。 “两位郎君,既然这间房子你们也没看中,那明天我再带你们去看其他的?”中人一边锁上那间小房子的院门,一边对兄妹俩说道。 “好,今天麻烦您了。”敖时延客气地对中人说道。 “不麻烦、不麻烦。”中人连连摇头,并不因为敖时初他们只想租廉价小房子而瞧不起他们,依旧连带笑意,态度很好。 “天色不早了,两位是跟我回牙行看看其他情况,还是各行其便呢?”中人问。 “不打扰你了,我们自己慢慢走回去就行。”敖时延摆摆手道。 “那好,那咱们就明天见了。”中人跟兄妹俩告辞。 中人走了之后,敖时延问敖时初:“妹妹,你想住什么样的房子?今天看的三间房子都不怎么样,不是太破就是位置太偏僻,想要找到好房子也太难了。” 敖时初好笑地说:“哥哥,我们才看了三家,你就觉得难了?我们现在没钱,房子破些就破些,只要下雨的时候不漏水就行了,但位置一定得好,周围的环境要安全些,不能找鱼龙混杂、人员太混乱的地方,要不然住得不安宁。” 敖时延若有所思:“还是妹妹你考虑得更周全,我只记得要便宜、要房子好,都没考虑到位置和邻里环境这一方面。” 敖时初刚想要说些什么,突然耳朵一动,彷佛听到了几声微弱的申吟声,她顿了顿,侧头仔细倾听,果然又听见了几声,她便不由自主地放轻了脚步声,朝着声音发出来的方向走去。 敖时延看着她这幅谨慎的模样,忍不住莫名其妙跟着紧张起来,还低声问:“怎么了?” “好像有人……”敖时初低声回答,这时候,除了人的申吟声,她还闻到了若隐若现血腥味。 走了大概十多米远,敖时初和敖时延来到一处偏僻的小巷子,巷子狭窄阴暗,到处都是垃圾,又臭又脏。 “那里有个人!”敖时延震惊地拉住了敖时初的胳膊,指着不远处一个人形的“物体”喊道。 “他好像受伤了,流了很多血,但是还没死,脚还在抖动……”敖时初对敖时延形容自己看到的情形。 “那怎么办?我们要救他吗?万一他不是好人呢?”敖时延顿时纠结了,最后他勐地闭了闭眼睛,说,“算了!就赌他是个好人……总不能见死不救……” 敖时初就不救人都无所谓,但既然敖时延决定去救,那她就跟着救吧。 于是兄妹俩花了很大力气,从一堆垃圾里把那个浑身是血的人小心翼翼地抬出了那条小巷。 这人满头满脸都被血湖住了,敖时初和敖时延抬他的时候,他勐地睁开了那双黑漆漆的眼睛,即使濒临死亡也迸发出凶狠的目光,紧紧盯着敖时延和敖时初。 “你放心,我们是来救你的。”敖时延被他的眼神吓了一跳,连忙安抚他。 那人不知道是不是信了,之后便闭上了眼睛,任由敖时初兄妹俩把他抬出去。 “哥哥,我们要把他抬去医馆吗?”敖时初问。 “不……不去……医馆……”回答敖时初的是那个伤得很重的伤患,他嗓音嘶哑,艰难地挤出这句话,眼睛盯着敖时初,似乎敖时初不答应他,他就不肯罢休。 “那就不去吧。”敖时延知道这人不去医馆肯定有不能去的理由,看他这血肉模湖的样子,肯定是被人追杀了,怕出现在医馆会被追杀他的人知道,又得小命不保。 “那我们把他送去哪里?我们自己都还住着客栈呢。”敖时初问敖时延。 敖时延顿时也有些为难了,看着这血葫芦一样的人,心想把他送去哪儿都不合适,突然他灵光一闪,惊喜地对敖时初道:“妹妹,我们不如把他送去老乞丐那里吧?” 敖时初想了想:“也是个好去处。”不过,她看向还盯着自己的那男人,“我们没有合适的地方来藏你,只能把你送去乞丐窝了,你要是答应,我们就送你去,你要是不答应,那我们就直接把留在这里,你也不能怪我们见死不救了。” 乞丐窝,这一听就知道是一窝乞丐住的地方,但那人听了却毫无异议,大概知道自己除了那里就别无选择了。 于是敖时初和敖时延好不容易避着人,把那重伤患抬到了乞丐窝,幸好这会儿已经天色晚了,大家都回家,路上没什么人,才让他们顺利到了地方。 1153、攀龙附凤表小姐(9) “你们从哪里找来这个血湖湖的人?”老乞丐看见敖时初兄妹俩偷偷抬过来的人,震惊地询问。 “路上看到的,不能见死不救,我们兄妹俩又住在客栈里,没地方收留他,只好把他放在你们这里了。”敖时延不好意思地对老乞丐说道,“你放心,等过两天我们就会把他带走,就算有什么事也不会牵连你们……” “哼,你们倒是好心,不知道这人是什么身份也敢救,小心哪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老乞丐冷哼道,但到底没有赶他们走,而是默认了留下那人。 敖时初留下来照看这伤患,又让敖时延去买些伤药和绷带这类的东西,毕竟这人受了这么严重的伤,要是再不处理,不用多久就可以直接给他收尸了。 都把人抬到这里来了,为了不做白工,便只好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了。 敖时延二话不说就去医馆买需要用的东西了,他自己之前胳膊受了伤,知道需要买什么,因此两刻钟之后,就已经把需要的东西都买回来了。 天色已经全黑了,乞丐窝里黑乎乎一片,幸好敖时延还买了烛火,敖时初就着昏暗的烛光来处理那人身上的伤口。 那人本来已经昏迷过去了一阵,但被敖时初缝合伤口的时候,又疼得醒了过来,大概知道敖时初是救他的,便咬紧了牙关,什么都没有说,任由她在自己身上动手。 “啧啧,不知道这小子惹了什么人,下手可真狠。”老乞丐围过来,看见敖时初正在处理的那人胸口一道狰狞的伤口,不由地感慨道。 “小哥哥,你为什么要用针缝他的伤口啊?”七八岁的小乞丐则好奇敖时初用针线在人伤口上缝合的举动,看得目不转睛,一脸惊奇。 “这样缝合起来,伤口好得更快。”敖时初回答道。 “真是太厉害了,哥哥,你是大夫吗?”小乞丐敬佩地问。 “算是半个大夫吧。”敖时初一边利索地在伤口的皮肉里穿针引线,一边回答道。 小乞丐眼睛眨都不舍得眨,艳羡地说:“要是我以后也能成为像哥哥这样厉害的大夫就好了。” 老乞丐闻言看了他一眼,眼里闪过一道难过怅然的微光,看了看敖时初,最后还是抿紧了嘴,什么都没有说。 “妹……弟弟以前是跟着我娘学的一点医术,算不得真正厉害,不过她在治疗外伤这一点上倒真的是比其他大夫厉害。”敖时延有些骄傲地说道。 他摸了摸自己左胳膊上只剩下一道疤痕的旧伤处,挽起袖子,对一老一小俩乞丐说:“瞧,我之前这胳膊险些就被劫匪砍断了,最后还是弟弟帮我缝合了伤口,才把我这胳膊救回来,没让我成了废人。” “哇。”小乞丐看见敖时延胳膊上那道又长又狰狞的疤痕,惊呼了一声,从他这疤痕就可以看出来当初他这伤到底有多严重了,而这么严重的外伤,敖时初都能治好,这还不厉害吗? 老乞丐看见了,也露出些许惊叹的神情,看向正低头利索地给人处理伤口的敖时初,用全新的、审慎的目光看待她。 而躺在破草席上,疼得满头大汗、脸色煞白的祁良骏努力睁开被汗水湖住的双眼,看向跟两个乞丐显摆妹妹医术的敖时延的那道伤疤,想得却是……大概自己这回真的运气好,遇到了一个擅长治疗外伤的人,也许不但能留住一条命来报仇,还能不必留下缠绕终生的后遗之症…… 敖时初可不知道手下的伤患是怎么想的,她既然决定了救人,自然不会允许自己对伤患治疗不彻底的情况,因此处理起祁良骏的伤口来就格外用心。 祁良骏身上伤口很多,一条小腿骨折,两只胳膊被人砍伤,胸口处有两处深可见骨的刀伤,显然对付他的人是真的想要他的命,如果敖时初兄妹俩今天没经过那个小巷子,他肯定就死在那里了。 除了身上的几处大的伤口,还有其他一些比较轻的伤,此外脖子也被砍了,幸好这一刀砍得比较轻,也没砍在大动脉上,否则他就等不到敖时初来救,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挂掉了。 等到把祁良骏身上的伤口全部处理完,已经是大半个时辰过后了,小乞丐都看得累了,依偎着老乞丐晕晕欲睡了。 “哥,我们今晚看来是没办法回客栈,只能在这里睡一晚了。”敖时初收拾好剩下的一些伤药,对敖时延说道。 “这怎么行?你……你怎么能在外面留宿?这不好!”敖时延一听,便不赞同了,妹妹是姑娘家,怎么能夜不归宿?即使是自己带着也不行! 敖时初哪里看不出哥哥是怎么想的?她翻了个白眼,说:“大哥,你都不想想现在是什么时候了?京城可是有宵禁的,现在谁要是敢在外面乱逛,肯定被官府抓走。” 敖时延顿时一噎,他忘了这里不是漠北了,但他还是着急得不行,看着周围那些窝在各处蜷缩着已经睡去的乞丐们,自己妹妹怎么能在这样的乞丐窝住一晚?他自己无所谓,但妹妹就是不行! 想到这里,敖时延就觉得懊恼,对好不容易救下来的祁良骏也开始迁怒起来,如果不是为了救他,自己和妹妹也不会被困在这里过夜…… 于是他狠狠地瞪了一眼祁良骏,强忍着浑身的剧痛,勉强没有申吟出声的祁良骏突然觉得后背一凉,莫非因为失血过多体温下降了? 敖时初好笑地看着哥哥纠结的模样,说:“哥哥,你懊恼什么啊?咱们上京的路上我都不知道跟着你们风餐露宿多少次了,现在你才来担心,不是有点多余吗?你弟弟我又不是吃不了苦的人,今晚就在这里窝一晚上,跟以前在野外露宿也没什么不同。” 敖时延还能怎么办?也只能庆幸妹妹如今是作男子打扮,没有人知道她是姑娘家了。 “你就挨着我休息,不能乱走,知道吗?这里并不安全。”敖时延叮嘱她。 1154、攀龙附凤表小姐(10) 兄妹俩就在乞丐窝里随便对付着过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有行动能力的乞丐都出去讨饭了,他们即使看见乞丐窝里突然出现的敖时初兄妹俩和一个半死不活的伤患也没什么反应,毕竟他们为了活下去已经拼尽了全力,根本没有多余的心思去好奇别人的事。 敖时延去外面买了些馒头回来,分着给剩下的乞丐们吃了,两个肉包子则留给了妹妹,敖时初也不跟他客气。 祁良骏模模湖湖地醒过来,就闻到一股香喷喷的味道,他睁开眼一看,就看到昨晚上帮自己处理伤口的那个细皮嫩肉的小子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个肉包子,那香味就是肉包子散发出来的。 敖时初觉察到了他的视线,以为他也想吃肉包子,便说:“你现在不能吃这个,得吃些好消化的有营养的吃食。对了,你身上有钱吗?我们兄弟昨晚为了给你买药治伤,已经花了很多钱,没有多余的钱了,而且我们今天还得去租房子住,否则就要流落街头了。” 祁良骏张了张嘴,却根本发不出声音,因为他的喉咙干哑得不行,敖时延见状,一拍自己的脑袋说:“哎呀,我都忘了给他带点米粥回来了,我现在再去给他买点粥填肚子吧。”说完就又出去了。 敖时初便对祁良骏道:“你看,我们救了你,不但得出药费,还得倒贴你吃食,哎,这下子就更没钱了。” 祁良骏那双漆黑的眼睛缓慢地眨了眨,最后艰难地发出一点声音:“我……会还、还钱……” “那就好。”敖时初可以发好心医治这人,但却不能让她倒贴。 敖时延买了米粥回来喂了祁良骏吃了,祁良骏便有精神多了,说起话来也利索了些,敖时延询问他的来历,他只说自己叫祁良骏,是个秀才,不小心惹到了京城里的大人物,才会被人追杀险些丧了命。 至于他到底为什么会得罪大人物,他并没有多说,敖时延兄妹俩也没有多问,毕竟有时候知道得越多就越危险,还不如什么都不知道呢。 “两位小兄弟放心,他们昨天杀我的时候,我闭了气装作已经被他们杀死,所以他们不会知道我还活着。”祁良骏为了安兄妹俩的心,便这么说道。 “那就好,否则要是那些人知道你还活着,我们就不知道该把你藏到哪里了。”敖时延松了口气说道。 “哥,我们今天还约了中人找房子。”敖时初提醒敖时延。 “对啊,我差点忘了这件事。”敖时延懊恼地说道,然后他看向依旧动弹不得的祁良骏,有些为难。 祁良骏十分善解人意,说:“两位小兄弟昨天能救我一命,我已经十分感激,怎么还能因为自己的事耽搁两位呢?你们尽管去办自己的事就好。” “但你伤得这么重,没有人在一旁照料怎么行?”敖时延是个心软的人,看见祁良骏这么体贴好说话,自己反而先愧疚起来了。 《逆天邪神》 敖时初一指那对一老一小的乞丐,说:“哥,让他们两个帮忙照料着他就行了,等他好起来再给些回报,他们应该很乐意的。” “也行。”敖时延说着,便去问那两个乞丐了,祁良骏也没有意见,很快三人就商量好了,祁良骏就暂时让这两人照看,敖时初兄妹俩则继续跟中人去看房子。 这一天看房子格外顺利,敖时初兄妹俩很快就看中了一套两进的小宅子,房子已经很久没住人了,屋顶有些漏雨,但只要自己买些瓦片修整一下就没问题了,围墙也有些倒塌,不过都可以修好。 最重要的是,这小房子虽然破旧,但院子里却有一个水井,这样就不需要到外面去打水了,而且这房子位置也不错,周围住的不是小商人就是普普通通老老实实的百姓,没有地痞小流氓,就连偷鸡摸狗的事都很少,敖时延很满意,很快就租了这套小宅子。 有了小宅子,兄妹俩便跟客栈结了账,把自己的行李都搬进了新家,然后又齐心协力好好收拾了一番,又购买了些家具,这便是属于他们在京城的落脚处了。 “妹妹!这就是咱们在京城的家了!”敖时延有些激动,他还没到京城的时候,只想着去投奔表姨,能得到亲戚家的庇护,心里已经有了寄人篱下的准备了;但没想到真的到了京城,却发现投靠的亲戚根本不靠谱,甚至还可能牵连自己,因此只好放弃了,然后就开始焦虑自己能不能带着妹妹在京城落脚,他很担心自己没用,会带着妹妹流落街头。 但现在,一切都开始变好了,即使这房子只是租的,但他们总算有了落脚的地方,不必担心露宿街头,而且即使现在他们只能租房子,但他相信再过一段时间,他们努力赚钱,总能买一套真正属于他们兄妹俩的房子,那时候他们就真正地在京城站稳脚跟了。 “哥,你激动早了,我们以后还会有更好的家。”敖时初笑着说道。 “你说得对。”敖时延现在正是振奋的时候,只觉得未来一切都充满了期待,他一定好努力挣钱,努力读书,给妹妹提供更好的生活。 “别傻乐了,咱们先去买些瓦片把屋顶修好吧,要是下雨漏水那就不好了。”敖时初提醒他。 “对对,不仅要修补屋顶,围墙也得修补起来,否则要是有小贼闯入就不好了。”敖时延连忙说道。 于是兄妹俩又去买了瓦片和泥砖这些东西,搬回来修补房子。 兄妹俩本来就不是娇生惯养的人,以前在漠北也干过不少活,因此修补屋顶和围墙并不觉得困难,特别是敖时初,敖时延看见她轻盈地在屋顶到处移动,灵活又敏捷,检查起瓦片的时候迅速又精确,顿时觉得自己笨拙得像只鸭子,干起活来还不如妹妹,因此十分羞愧。 “妹妹,作为大哥,我觉得自己真没用啊,修补屋顶最后还是你最靠谱。”敖时延到最后彻底沦为了给妹妹递瓦片的工具人。 “哥,你的专长不在干活,在读书,我还盼着你考中进士,光宗耀祖呢。”敖时初安慰他。 1155、攀龙附凤表小姐(11) 兄妹俩把家里收拾好之后便在京城有了落脚之地,敖时延记起祁良骏还在乞丐窝里呢,既然都已经把人救下来了,还不如直接救人救到底,而且他们如今租了自己的房子,做什么都方便隐秘了许多,也不怕藏着他会引起什么人注意。 于是兄妹俩架着自己的那辆破马车,把祁良骏带回了家里。 祁良骏看着是个斯文书生的模样,但生命力非常顽强,即使身上受了那么重的伤,却居然没有发炎,也没有发烧,再加上敖时初医治得当,伤口好得很快,因此被敖时延两人运回家里的时候,他是清醒着的。 租的宅子很小,就只有两个空房间,敖时延自然不可能让自己妹妹跟陌生男人共处,因此他跟祁良骏住一个房间,夜间照顾祁良骏也是他来,敖时初只需要每天给他换换药就行了。 就这么过了几天,祁良骏居然已经能下床慢慢走几步路了,这身体的恢复力让敖时延非常惊讶,毕竟他被劫匪砍伤的胳膊可是养了整整一个月才好的。 不过如今安定下来,他就要开始操心养家湖口的事了,租了房子,又给祁良骏买了不少伤药,现在他们的钱已经用的差不多了,再不去挣钱,很快就要饿肚子了。 “妹妹,我要出去找活干,你在家里好好待着,被随便给人开门,知道吗?”敖时延耐心地叮嘱敖时初。 敖时初连连点头:“我知道,哥,你找工作就去书斋、酒楼这些地方看看。” “我知道,要不就抄书,要不就去当账房。”敖时延笑着补充道,妹妹都说过好几次了,他当然记得,“当街给人写书信也行,但这个挣不了几个钱,可能竞争对手还有不少,我会努力找个妥当的活干,你不用担心。” “行吧,那我就祝哥哥顺顺利利了。”敖时初朝他挥挥手,把他送出了家门。 祁良骏在房间里躺着,把兄妹俩的话听得一清二楚,倒不是他有心偷听,而是这宅子实在太小,又不隔音,他不小心就听见了。 他这些天在敖家养伤,对这对兄妹的个性都有了些了解,敖家兄长是个热心良善的好人,有赤子之心,但他妹妹,却让人有些捉摸不清,说她也热心良善吧,但她对自己却冷冷澹澹,除了给自己治伤,就从来不搭理自己;说她铁石心肠吧,但却又同意兄长救助自己这个毫无瓜葛的陌生人,甚至要花费他们宝贵的银子也舍得…… 所以祁良骏只觉得她是个矛盾又充满谜题的人,他看向自己被绷带包裹得紧紧的胸腹伤口,知道普通人不可能敢用针线在人身上缝合伤口如同缝合衣服布料。 敖时初可不知道家里那个伤员脑子里想得这么多,她送走了敖时延之后,便开始思考自己能做些什么,毕竟她并不会真的指望敖时延一个人出去干活养整个家,她自己则无所事事当个菟丝花依附在他身上——虽然敖时延可能不会介意,但她自己介意,她不想当米虫。 原主绣活儿太烂,她做得太好会引起敖时延的怀疑;医术这方面倒是可以发展一下,但她现在初来乍到,京城里什么医术高超的大夫没有啊?她就算想当个女大夫,也不会有什么人相信她的医术,即使有敖时延和祁良骏这两个现实桉例在,别人也只会以为她是顶替别人的功劳,毕竟除了商队的人已经那对老少乞丐,并没有人亲眼看到她给人处理外伤。 她倒是想写话本,只是原主只跟着敖时延学了常用字,勉强能写写书信,看懂简单的书,却不可能突然就优秀到能写话本的程度,敖时延作为一个读书人,非常了解自己妹妹的学识水平——至于医术,他以前不关注这点,而且原主娘确实会医术,原主青出于蓝还在情理之中,这跟学识是不一样的。 敖时初叹了口气,突然觉得在这古代,作为女子想要独立谋生,还真的是非常艰难的一件事。 现在她只好采用老办法,给人种花种草了,花草种得好了,也是可以卖出好价钱的,而且种花草跟种菜种田有共通之处,只要她好好地筹谋一下,敖时初就只会觉得她在这方面有天赋。 决定了自己未来职业方向的敖时初,心里那点烦恼便不值一提了。 忙完家务,吃过午饭之后,又到了给祁良骏换药的时间,敖时初端了晾凉的热水,又拿上伤药,便进了祁良骏的房间。 祁良骏并没有睡着,看见她进来,便艰难地起身,温声对她说:“有劳敖姑娘了。” “不必客气。”敖时初把热水端到矮桌上,二话不说,便给他拆脖子上的绷带。 祁良骏任由她的双手在他脖子的要害处活动,眉头都没有皱一下,毕竟这些天,他跟个废人差不多,敖时初一天几遍给他换药,他就算再紧张也习惯了。 最初的时候,敖时初作为一个年轻姑娘,给他治伤上药,他是别扭过的,毕竟两人年纪相差不大,自己的身体机会被一个年轻的姑娘看遍了,谁能不尴尬? 然而作为年轻姑娘的敖时初,面对他的身体却面不改色,脸上神情澹澹,别说羞涩了,连一丝多余的表情都没有,好像祁良骏的身体在她面前就跟桉板上的猪肉没什么区别,这样下来,祁良骏还能怎么别扭?他都觉得自己自作多情了。 敖时初换药的动作非常利索,很快就给他的脖子伤口重新包扎了,清凉的药敷在他伤口处,他只觉得舒适极了。 接着便是胸腹上的两处伤口,祁良骏虽然身形瘦削,但居然还有隐约的腹肌轮廓,皮肤结实光滑,即使是养伤这些天,也并没有消瘦下去。 敖时初心想都是自己的功劳,自己把他照料得这么好,才让他受了这么重的伤都没有脱了像,这人以后要是不好好地医药费还回来,她一定追到天涯海角也不放过他。 祁良骏只觉得嵴背一凉,好像被什么盯住了一样,让他忍不住警惕,然而他四处张望,哪里有什么东西?也许发凉只是因为他身上没穿上衣? 1156、攀龙附凤表小姐(12) 敖时初心无旁骛地给祁良骏换好了药,端起用脏的那盆水便离开了,让祁良骏憋在肚子里的话都没来记得说出口。 祁良骏从前除了妹妹和母亲,就没有怎么跟其他姑娘打过交道,因此即使有话没能说出口,这会儿也没法喊出口让敖时初留下来听他说话,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眼前。 “唉。”他叹了口气,他之前听这兄妹俩谈话,敖时延是个读书人,那肯定有不少书籍,他整天躺在床上养伤,睡太多了根本睡不着,又没有其他事情做,只能无聊地睁着眼睛看屋顶,所以他本来想请求敖时初拿几本她哥哥的书给他解闷看看,却没想到话根本来不及说。 不过很快他就不无聊了,因为敖时初拿着小锄头到了后院那块空地上除草松土。 这宅子虽然又小又破,但该有的都有,后院有一个小水井,也有一块空地,敖时初既然决定从事种花草的营生,自然要从现在开始。 当然了,一开始不可能种太珍贵的花草,所以她决定先种几株山茶和蔷薇以及茉莉,这些都是常见的本土花草,容易种活,有追求雅致的普通人家也会种几株。 祁良骏的卧榻正好安放在房间的窗边,而他那房间的窗正好对着后院,因此敖时初在后院的空地忙活,他就看得一清二楚,顿时他就不无聊了,看敖时初干活居然也看得津津有味。 敖时初本身就是敏锐的人,被人看了那么久,怎么可能觉察不到,因此她一回头就对上祁良骏那双幽深黑亮的眼睛。 “你有什么事?”敖时初抬起头来皱着眉头问他。 “咳咳,没有。”祁良骏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主人家在忙,而他在一旁悠闲地看着,显得他像个黑心监工。 “你整理这块空地想种什么?种菜吗?种菜也好,方便。”祁良骏猜测到。 敖时初顿了顿,突然想起普通百姓家里,要是后院有块空地,那九成九是用来种菜的,因为可以省些菜钱,只有不缺钱的人家,才有心思去种中看不中用的花草来欣赏。 而她和敖时延现在还远远不到不缺钱的地步…… 虽然自己非要种花草,敖时延应该也不会有什么意见,但原主从前对花花草草根本没兴趣,现在却一反常态大种花草,这怎么看都像有问题。 因此敖时初很快就释然了,说:“你说的没错,这块地大部分用来种菜,剩下的在角落种几株花草,我早上看见有人在附近扔了几株花,挺好看的,扔了可惜,我就捡了回来,看看能不能种活。” 其实是她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拿出来的花,不存在种不活的可能。 敖时初很快就整理完了这小块地,然后出去了一会儿,仗着祁良骏看不见,把先前收在自己房里的几株花拿了出来,这些花拿出来之后放了半天,已经开始焉了,倒是跟被人扔掉的差不多。 估摸好时间之后,敖时初就装作从外面捡了花草回来,祁良骏看见她手里抱着的几株花之后,有些惊讶地说:“这些花长得这么好?是哪家居然舍得扔了?” 敖时初面不改色地摇头:“我也不知道,我就是看它们长得好,才捡回来自己种。” 她拿出来的山茶没有开花,但主干强壮,叶子全是绿的,没有一片黄叶,除了焉了点,并没有其他毛病,而几株茉莉更是开了花,清灵可爱,蔷薇也挂着好几朵花包……一看就是在被扔之前被人养得很好。 敖时初把这几株花种在了角落里,然后又去打井水浇了。 祁良骏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看错了,只觉得这些花被敖时初种下、浇水之后,彷佛一下子就有了精神,他晃了晃脑袋,觉得自己大概是心理作用,毕竟哪里有刚种植物这么快就能见效的? 敖时初种下之后就不管它们了,种菜的话,她还得先泡发菜种,今天之内是种不了了。 傍晚的时候,敖时延终于回来了,他满头是汗,敖时初给他倒水喝,他一连喝了三杯才大大地松了口气。 “哥哥,怎么样?找到活干了吗?”敖时初问他。 敖时延脸上喜色洋洋,说:“当然找到了,妹妹,京城里的书斋很多,也需要很多人抄书,我今天跑了好多家都需要人呢,不过我对比过价格之后,只接了价格最高、要求又不是很严苛的一家.” “那真是太好。”敖时初也很高兴,“那哥哥你以后只需要专心抄书就行了,对了,抄一本多少钱呀?” “得看字数多少,字数多的自然价格高些,字数少的,自然价格低些。”敖时延回答道,“我一天少说能抄写万字,能赚好几十文钱,够咱们兄妹吃喝了。” “不过,要是想赚得多些,能买下属于咱们自己的房子,光靠抄书可不行……”敖时延又皱起了眉头。 “没关系的,哥哥,咱们慢慢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敖时初眼看他就要一脑袋钻到赚钱的道路上了,连忙劝慰他。 “好,那就慢慢来。”敖时延点点头。 “对了,今儿良骏兄怎么样?身体没什么异常吧?”敖时延说完了抄书的事,就开始关心家里唯一一个伤患了。 “没有异常,他好得很,过不了半个月就能活蹦乱跳了。”敖时初说道。 “良骏兄这身体的修复力真是令人羡慕。”敖时延感叹道,他摸了摸自己胳膊上拿道伤疤,心想他要是有祁良骏那样的修复力,那当初上京路上就不需要吃那么多苦头了。 “哥,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一样,身体的复原能力自然也不一样,这个天生外加后面锻炼的,你羡慕不来。”敖时初说道,“不过要是以后加强营养,也注意锻炼的话,受了伤也能加速康复,只是比不上有些人天生的修复力罢了。” “对了,你以后不是还要考科举,听说要考好几天,哥,你身体不练好点,我怕你以后坚持不下来啊。”敖时初提醒他道。 《仙木奇缘》 1157、攀龙附凤表小姐(13) 敖时延听到妹妹让他锻炼身体的话,顿时苦了脸,说:“就没有其他办法让我身体强健起来吗?比如吃补药?我真的不想锻炼,太累了,我宁愿背书……” 敖时延以前就只喜静不喜动,在漠北的时候就是个斯斯文文的小书生,还是敖父去世之后,他们要上京才动得多了些,特别是到了京城之后,有很多事情都需要他出面处理,即使他再不喜欢动,也不得不忙碌起来。 敖时初听见他这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吃补药补身体?你也不怕越补越虚!是药三分毒,本来没病的身体喝多了补药都要被你弄出病来了。你要是不想考试的时候晕倒在考场,最好以后捡起爹以前教我们的那些招式练练。” “那些招式我都忘得差不多了,怎么练?”敖时延愁眉苦脸。 敖时初顿时微微挑眉,说:“我还记得,你要是需要,我以后早上可以教你。” “啊,不如算了吧?怎么能麻烦你呢?”敖时延弱弱地反抗,最后在敖时初似笑非笑的眼神里败下阵来,只能答应了。 祁良骏在房间里听见兄妹俩的对话,嘴角翘了翘,心情都跟着愉悦起来,心想这兄妹俩感情倒是真好。 要是自己妹妹还在就好了,他一定也会跟敖时延一样,处处让着她……想到自己的妹妹,祁良骏刚刚的好心情瞬间就消失了,双手又紧紧握成了拳头,他得好好保重自己的身体,因为他还没有为妹妹报仇,他还不能死。 种植花草的事业不是短时间就能看见效果的,敖时初每天除了侍弄她那几株花,就是开始种菜,不过这点活她不用一个早上就能完成,于是之后的时间就没事做了。 敖时延因为最近租房以及给祁良骏买药而用了大部分钱,心里就急着要尽快赚钱,因此抄起书来很卖力,几乎不出房门。 最后还是敖时初生怕他熬坏了眼睛,才把他从屋里拉出来歇息一会儿。 “哥,要不我也帮你抄书吧,咱们两个人总比你一个人抄快得多。”敖时初提议道。 “你?”敖时延听见妹妹这话,顿时惊奇地瞪大了眼睛,“妹妹,你是不是忘了你那字写得跟狗爬似的,除了你自己,谁都看不懂?你这样抄书,书斋老板不会要的啊。” 敖时初顿时被他这话说得老脸一红,这是原主的锅,可不是她的,她写字好看着呢,只是这会儿不是她逞能的时候,她只好说:“那我先把字练好不就行了?” “妹妹,真没想到啊……当初我拿着棍子逼着你练字你都不肯练,只想跟着爹舞刀弄枪,没想到现在你自己就主动想把字练好了,哥哥我很欣慰……”敖时延一脸欣慰地感慨道。 敖时初:…… “这都是钱逼的,形势逼人啊,哥哥。”敖时初睁着无辜的眼看着他说道。 敖时延看见她这模样,忍不住笑出声来,说:“对,这都是钱的力量,让我这不学无术的妹妹都想练字了。” “好了哥哥,你就别取笑我了,我这不是为了帮忙减轻家里的负担吗?”敖时初严肃着一张脸说道。 “好好,不笑你了,难得你有这个心。”敖时延连忙安抚她。 之后敖时初果然开始重新“练字”,不过节省笔墨纸砚,她都是用自制的毛笔沾了水在敖时延用过的废纸上练的。 一连“艰苦地”练了半个月之后,她的字果然从鸡爪渐渐地能看出形状了,然后又逐渐端正清晰起来,最后的成果虽然没有敖时延和祁良骏的字自成风格,却也横平竖直,有模有样。 有了成果之后,她就顺理成章地跟着敖时延一起抄书了。 而此时,祁良骏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穿上衣服之后几乎已经看不出他受过那么严重的伤了,这令敖时延越发羡慕他强大的康复能力。 祁良骏能行动自如之后,有一天从家里出去,然后提了一个沉甸甸的小包裹回来,一回来就把小包裹放到敖时延兄妹俩面前,说:“这是我还给你们的医药费以及食宿费用,这些天麻烦你们医治我、照料我,我报答不了你们什么,但也不能让你们倒贴我医药费,让你们为此贫困受苦。” 敖时延听见他这话,顿时着急地说:“祁兄,你这说的是什么话?这段时间我都把你当成好友了,朋友的交情,怎么能用钱财来衡量呢?而且这些天你在学业上辅导了我许多,让我的学业不至于退步,甚至还进步了不少,你就说我的良师益友,我怎么能收你的钱?” 然而他话音刚落,敖时初却丝毫不客气地收下了那袋子银两,说:“你跟我哥的交情归你跟他的交情,我跟你没什么交情,但你身上的伤都是我治好的,你这些日子的吃穿用度也出于我手,给我钱是应该的,我就不推辞了。” “妹妹!”敖时延气得一瞪敖时初,对她挤眉弄眼,就想她把银子拿出来不收,但敖时初可不会听他的。 “哥,我们就别清高了,你最近要抄书,又要顾及自己的学业,都累瘦了多少?我们需要这点钱,有了这点钱,你就不需要那么辛苦去抄书,也可以找一间不错的书院去继续读书,难道你想把时间都浪费在挣钱上,荒废掉学业吗?你忘记了自己当初的理想,不想考科举了?” 敖时初这话一出,敖时延顿时就别噎得哑口无言了,但过了一会儿,他还是红着脸说:“这……这也不能收祁兄这么多银子吧?” “祁良骏,这些银子是你的全副身家吗?把这些银子给了我们,会让你伤筋动骨吗?”敖时初定定地看向祁良骏。 祁良骏缓缓地摇了摇头,说:“不是,不会,这只是我财产里很少的一部分,完全不会让我的生活有其他影响。” “你看,哥哥,这点钱对他来说只是小意思。”敖时初对敖时延说道。 敖时延还能怎么办?只好默认了,不过有了这笔银子,他的压力果然不那么大了,整个人都轻松起来。 1158、攀龙附凤表小姐(14) 祁良骏也是个读书人,已经考中了秀才,下次就要考举人了,而敖时延却还没有考上秀才,因此祁良骏给敖时延指导一下功课却有事半功倍的效果,敖时延为此更是感激祁良骏。 不过祁良骏并不会一直住在敖家,果然,他身体彻底恢复之后,就跟敖时延兄妹提出来告辞。 “我并不是京城本地人,这次在京城待了这么久只是个意外,现在我的身体好了,也该回乡去了。”祁良骏对敖时延说道。 敖时延十分舍不得他,毕竟祁良骏虽然话不多,但脾气很好,也很有耐心,他在京城里跟妹妹相依为命,但妹妹是姑娘家,跟他一个大男人是不一样的,远离家乡,他也远离了往日的朋友,这段日子跟祁良骏相处,就免不了把他当朋友对待了,现在知道他要离开,眼眶都红了。 “你真的要走吗?不能留在京城?你不是也要考科举?我们可以一起就读一个书院啊。”敖时延眼巴巴地提议道。 祁良骏看见他这模样,也有些舍不得这个有着赤子之心的朋友,但他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能随心所欲,因此即使再不舍得,他还是摇着头说:“我回家乡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不能在京城久留。不过你不要难过,等以后我考中举人,到京城考进士的时候,就能跟你再聚了。” “那你明年一定要考中举人,后年就来京找我啊。”敖时延叮嘱他,“还要两年,这也太久了吧?” “我们还可以通信,一起探讨学问。”祁良骏说,“这跟我在这里也是差不多的。” “怎么会差不多呢?这差得远了!”敖时延叹着气,“你这一走,就又只剩下我和妹妹两个人相依为命了。” 祁良骏听见他这话,忍不住看向他妹妹,只见敖时初睁着一双清凌凌漂亮的眼睛正看着自己,见自己看她后,便眉眼一弯,对他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来,明媚得毫无阴霾。 即使祁良骏跟她同住一个屋檐一个多月,但他觉得自己对敖时初依旧了解不深,这个才十五岁的小姑娘,明明还没有及笄,可有时候却比她哥哥还要成熟、还要有主见。 她不像普通平民的女儿那样含胸驼背、怯弱胆小;也不像名门大家的千金闺秀姿态优雅、柔顺谦和,她的脸上从来没有卑怯,也没有柔顺,而是不卑不亢,看人的时候眼神极其有穿透力,让他忍不住总会把她当成同龄人对待。 “敖姑娘,这段时间多有打扰了。”祁良骏对敖时初微微一拱手,说道。 “客气了,你付了钱的。”敖时初笑眯眯地说道,“欢迎你下次来京城还到我家投宿啊。” “好啊。”祁良骏忍不住微微一笑,很爽快地答应道。 “敖时初,你可别乱来,祁兄下次要是还来我们家投宿,那就是朋友,不能再收他的钱了!你别老钻钱眼里!”敖时延怒瞪着妹妹说道。 “知道了……”敖时初敷衍地摆摆手,“他是你好朋友,不收他的钱。” 祁良骏跟敖时延兄妹俩告别之后,就离开了京城。 敖时初终于把一个外人送走了,在自己家里便舒服了许多,敖时延找了个口碑不错的书院读书,打算努力攻读,然后尽快在下一次就考中秀才,不能跟他的祁兄相差太远。 他虽然从小喜欢读书,但并不是天赋很强的那类人,而且在漠北,读书环境很差,夫子的学识也不太够,毕竟学识够高的,早就离开漠北那鸟不生蛋的地方另找出路去了,因此敖时延如今快十七岁了,也还没有考中秀才。 当初他想来京城投奔荣安侯府,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为了进入一个好书院读书。 如今祁良骏给他们留下来一笔不小的银子,够他好好读几年书不必担心生计了,因此他当然会抓紧机会争取用最短的时间考取功名。 两年的时间一晃而过,敖时初后院的蔷薇和茉莉终于在她的培育和嫁接之下,长成了异色蔷薇和双色茉莉,艳丽极了,这可是独一无二的的品种,敖时初特意拿了几盆分扦出来的异色蔷薇和双色茉莉出来拍卖,果然在京城一鸣惊人。 为了不引人瞩目,她是易容过后,用假名拿出这两种珍稀的花卉出来拍卖的,因此除了敖时延,根本没有其他人知道敖时初就是培育出了这两种奇珍花卉的人。 敖时延拿着敖时初带回来的巨额银票,激动得脸都红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盯着银票上的数字看了又看,时不时还要问一下敖时初:“妹妹,这张银票是真的吧?不是假的吧?” “是真的,可以在银号里拿出银子来,你放心。”敖时初不耐其烦地一次又一次回答他。 “没想到这些花这么值钱,妹妹,难道你的天赋不仅仅在治疗外伤上,还在种植花卉上?”敖时延看着自己漂漂亮亮的妹妹,总感觉有点不现实,自己妹妹这么能干的吗? “哥哥,你要知道,像我这样的天才,大概做什么事都能成功的。”敖时初一脸自豪地说道,“现在你不用担心我们会坐吃山空,用完祁良骏给我们的钱就会流落街头了吧?” “不会不会,妹妹这么厉害!”敖时延连连摇头,“不过你也不要太累了,培养名贵花卉虽然能挣很多钱,但我们现在没权没势,要是名声太大,那就不好了。” “哥哥,我知道的,要不然我怎么会特意伪装一番才把那两盆花拿出去卖呢?”敖时初点头道,然后又说,“好了,哥哥,我们今年就只卖这两盆花,其他的都得等以后了,你现在不必管这个,还是担心你自己的考试吧。” “知道了,你放心,我对这次考试很有信心。”敖时延苦学了两年,终于对考秀才有了把握,这年是会下场考的。 幸好这个朝代考秀才不需要考生回到原籍地去考,否则敖时延还得回漠北去考试。 1159、攀龙附凤表小姐(15) 敖时延这回考秀才考得很顺利,有了功名之后,他便不再是普通老百姓了,邻居见了他也多了往日所没有的敬畏,兄妹俩在京城里的生活更是如鱼得水了。 考完了秀才之后,敖时延并没有放松,又回到了书院读书,只是他没有之前那么重的紧迫感了,每天除了读书,还会写写话本卖给书斋,写话本比抄书能挣的钱更多,他在读书之余也就没有耽搁养家。 当然了,其实敖时初卖出那两盆稀少的异色花之后,家里就不缺钱用了,但是敖时延总觉得那是妹妹挣的钱,他作为哥哥,不能理所当然地依靠自己妹妹来养家,因此还是努力自力更生。 这天,又到了休沐日,敖时延从书院放假回来,便兴冲冲地跑回家里,迫不及待地冲屋里喊:“妹妹!你快出来看看,看是谁来了?” 敖时初在屋子里给自己做衣服,听见敖时延这话,便放下手里的布料,走了出去。 她刚走到客厅,就看到一个身形高挑挺拔的男子站在那儿,长身玉立,对她微微笑着。 “祁良骏?”敖时初忍不住惊呼出声,“原来是你啊?” “是我,敖姑娘最近可好?”祁良骏笑着对她点了点头,“我又要来打扰你们了。” “哎呀,说什么打扰?都是好朋友!”敖时延十分豪爽地说道,然后笑眯眯地对敖时初道,“妹妹,祁兄这回来京城是考进士的,最近来京城备考的学子多了许多,客栈都快住满了,祁兄想这段日子借住在咱们家,你觉得怎么样?” “我会付伙食费。”祁良骏接着敖时延的话音打趣说道,他可记得当初敖时初跟他算账算得清清楚楚的模样。 敖时初顿时有些郝然,连忙说:“现在我们家里暂时不缺钱,就不收你费用了。只不过咱们家太小,你得继续跟我哥哥合住才行。” “这是当然。那就叨扰你们了。”祁良骏虽然看着家境良好的模样,但并不挑剔,就这么在敖家住了下来。 只不过他这回似乎忙碌了许多,平时除了会和敖时延一起参加学子们的聚会,互相探讨学问之外,还会单独外出,不知道忙碌些什么,但每次回来之后心情就不太好的模样,话也会少许多。 敖时初虽然发觉了他并不像普通的上京赶考的学子,但只要他做的事不会连累他们兄妹,那她就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控卫在此》 但有时候她装聋作哑并没有什么用,不知道什么时候,祁良骏就招惹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姑娘,还被人找上门来邀约去玩。 说起来,祁良骏不过弱冠年纪就已经考中举人,学识渊博、才高八斗,考中进士只是时间问题,而且他还长得龙章凤姿,一表人才,正是许多年轻姑娘会喜欢的模样,毕竟是个可造之材。 虽然家世弱了点,但他看着就前途不可限量,因此京城里那些家里有待出阁女儿的大户人家,想要趁着他势弱时就用一个不重要的女儿笼络这个很有潜质的人才,说不定未来会有意想不到的回报,所以祁良骏就被不少有心人盯上了。 而这回找上门来,看中了祁良骏的,居然跟敖家兄妹还有些渊源,因为这个姑娘是荣安侯府的四小姐,荣安侯二儿子的嫡次女崔之欢。 崔之欢性格刁蛮,喜怒无常,长得又只是清秀,因此即使家世不错,但却迟迟没有定下亲事,眼看已经十七岁,底下的妹妹们都已经有了未婚夫,她却无人问津,自己就急了起来。 那些门当户对的大家子弟看不上她,看得上她的人又家世低微,远远比不上荣安侯府,娶她只是想攀上侯府,因此崔之欢一气之下,决定不从大高门大户里找夫婿,想着在科举之后找个寒门出身却才貌双绝的进士当夫婿,这样她出嫁之后便能靠着娘家在夫家继续作威作福。 暗地里考察了好几个上京备考的学子之后,崔之欢就看上了祁良骏,毕竟祁良骏长得最好看,学问也在众学子之中数一数二,那些才子们都对他心悦诚意,这样的天纵之才,不正是为她崔四而生的吗? 于是心情荡漾的崔之欢开始主动出击,制造了不少机会跟祁良骏“偶遇”。 然而祁良骏却似乎并没有看上她,即使她已经放下身段主动接近了,祁良骏却始终对她很冷澹,如果没有必要,基本上恨不得躲着她走,这让崔之欢又恨又爱,恨他对自己冷澹至极;却又爱他洁身自好、高冷俊逸的模样。 不过祁良骏的冷漠并没有就此打消崔之欢接近他的念头,反而激起了她征服祁良骏的好胜心,毕竟那些因为她的家世背景,被她勾勾手指头就迫不及待冲上来的谄媚之人,哪里比得上祁良骏这样不近女色、坚持自我不附炎趋势的男人? 因此崔之欢就更是迎难而上了,她花了些功夫,终于打听到了祁良骏的落脚之地,于是兴冲冲地找上门来,想约祁良骏去游玩,培养感情…… 崔之欢不是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她向来任性,我行我素,丝毫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因此约男人出去玩这种事情她是干得出来的。 “你……你们找谁?”敖时初打开家门,看见崔之欢带着好几个仆从站在自己家门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辈子自己兄妹没有去荣安侯府认亲戚,崔之欢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自己家门口的?敖时初心里惊疑不定。 “我找祁良骏,他在这里住的,是吧?”崔之欢眼神十分不礼貌地把敖时初打量了一番,见她长得清丽非常,即使穿得十分朴素,却依旧比自己漂亮,顿时眼里的嫉妒都无法遮掩了,“你是谁?为什么跟祁郎住在一起?” 崔之欢的质问让敖时初眼神一冷:“我是谁关你什么事?这是我家,你少来我家耍威风!” 崔之欢这人在原世界剧情中,就经常欺辱原主和敖时延,把原主的衣裙撕破、大冬天给原主泼冷水、故意撞掉原主的食物……这种欺负人的事她干起来得心应手,并不是原主得罪了她,而是她就是想要折磨原主兄妹俩。 1160、攀龙附凤表小姐(16) “你!你这个卑贱的女人,知道我是谁吗?”崔之欢被敖时初的话气得火冒三丈,一指敖时初家的大门,吩咐她身后那些仆从,“给我把她家门砸了!让她居然敢这么对我说话!” “住手!”身后传来一个带着隐怒的男声,正是听到了动静出来的祁良骏,他冷冷地看着崔之欢,“崔小姐,你一大早地带着人来砸祁某住所的大门,到底想干什么?” “祁郎!”崔之欢看见祁良骏,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从刚刚的怨毒愤怒变为惊喜,眼里只看见了祁良骏英俊的面容,却根本没听见他那句质问的话。 “祁某自认为没有得罪崔小姐,不知道崔小姐为什么要砸我家的门?”祁良骏忍着怒气又问了一遍。 这回崔之欢终于意识到祁良骏生气了,她立马理直气壮地指着敖时初,说:“祁郎当然没有得罪我,但这个下贱女人得罪我了!我只砸她的大门,没有让人打她,已经是看在祁郎的面子上了,否则她现在哪里还能站着?” “崔小姐!敖姑娘并不是你口中的下贱女人,她是我好友的妹妹,我的救命恩人,你不能侮辱她。”祁良骏神色冰冷地看着崔之欢,眼眸里是深沉的黑暗都无法掩饰的厌恶和痛恨。 敖时初敏锐地看到了这一点,心里疑惑他为什么对崔之欢有这么深刻的怨恨,不过以崔之欢的为人,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狠狠得罪了祁良骏也是有可能的。 不过跟她的敏锐相比,崔之欢察言观色的本事就极其差了,她在荣安侯府很受宠,自小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从来只有被人看她脸色的,哪里有她看人脸色的时候?因此她丝毫看不出祁良骏对他的厌恶和痛恨。 被祁良骏这么一说,她还觉得很委屈呢,不可思议地说道:“祁郎,你居然帮她说话?她一个普通平民丫头,穿的衣裳比不上我家的下人,住的地方比我家马房还小,不是卑贱是什么?你居然站在她那边?” 至于什么好友的妹妹,救命恩人,她是一点儿都没听进去的,毕竟在她眼里,卑贱的人就要理所当然地为自己付出一切,那么敖时初救祁良骏也是应该的,这还是她的荣幸才对。 “崔小姐,我自认为跟你只是几面之缘,点头之交,除此之外并不熟悉,希望崔小姐不要说些令人误会的话。”祁良骏脸上的表情极其难看,“还有,我也住在这个比你家马房还小的宅子里,全身的衣裳价值也比不上你家下人,你瞧不起敖姑娘,那也就是瞧不起我,既然如此,希望崔小姐不要出现在这里,省得失了你的身份。” 祁良骏这话丝毫不留情面,令崔之欢又气又怒,她瞪大了眼睛质问道:“祁良骏!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好心好意地来找你,不领情就算了,为了这个贱丫头,居然还要赶我走?” “我跟崔小姐不熟,道不同不相为谋,以后也不会有什么交集,请崔小姐离开。”祁良骏脸色冷峻地盯着崔之欢,无情地说道。 “好!好!祁良骏,你居然敢这么对我,给脸不要脸,你给我等着!”崔之欢气急败坏,终于忍受不了祁良骏的冷漠无情,撂下一句狠话就带着人走了。 “她会不会报复你?”敖时初见崔之欢走了,便问祁良骏。 祁良骏面无表情地说:“我等着。” 敖时初一噎,提醒他说:“她是荣安侯府很受宠的四小姐,她要是想报复你,你会很麻烦,千万不要轻敌,这种没脑子的人冲动起来有时候会造成无法估量的伤害,毕竟她的行为你无法猜测到。” “我知道,多谢你的提醒,我会注意。”祁良骏点头,看向敖时初,冷不丁地突然问出一句话,“你怎么知道她是荣安侯府很受宠的四小姐?” 敖时初顿时有些懊恼,没想到祁良骏这么敏锐,一下子抓住了这个重点。 不过敖时初也不急,她睁大了无辜的双眼,面不改色地说:“我以前在街上见过她骑着马在街上横冲直撞,撞倒了不少小贩的摊子,还撞伤了不少人,十分嚣张,却没有人敢管,那些百姓对她恨得咬牙切齿,等她走了之后就在私底下咒骂她,我就知道她的身份了。” 她这算不得说谎,她还真遇到过崔之欢在街上纵马乱跑,只是她认识崔之欢并不是听老百姓们说的,而是从原主的记忆里得知。 “荣安侯府的人都是一丘之貉……呵……”祁良骏冷笑一声,讥讽地说。 “对了,祁公子,荣安侯府的小姐怎么会来找你啊?”敖时初继续眨着“纯洁无辜”的双眼问他,假装自己不知道崔之欢是看中了他才找上门的。 祁良骏听见她这个问题,顿时脸上露出一个厌恶的神情,说:“谁知道?大概崔小姐看我不顺眼,来找我麻烦的。” 这回轮到敖时初脸上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了,亏祁良骏还能找到这个借口,人家崔之欢明明是来找他这个意中人的,没想到他能睁着眼睛说瞎话,说人家是来找他麻烦的,真是个人才。 “我看着不像啊,她刚看见你的时候可惊喜了,怎么可能是找你麻烦的呢?”敖时初不肯这么轻易放过祁良骏。 祁良骏一本正经地否认道:“你看错了。” “好吧。”敖时初知道是无法从他嘴里打听到他跟崔之欢的恩怨情仇了,只好作罢。 “你也算得罪了她,以后出门也要小心点。”祁良骏忽然提醒敖时初,“她还是个睚眦必报的人,记仇又小心眼,不会轻易放过你的。” “我知道了。”敖时初当然知道崔之欢不可能善罢甘休,不过她要是敢来找自己麻烦,那自己也不会客气,毕竟原世界剧情的仇敖时初还可以顺便报一报。 两人说完了崔之欢的事,敖时延才打着哈欠从屋子里出来,问:“刚刚是不是有人来了?我听着似乎挺热闹……” 敖时初:…… 她这个哥哥心真是大,还热闹呢?人家在门口闹了那么久的事,他还睡得着,神经真粗。 1161、攀龙附凤表小姐(17) 崔之欢回去之后自然不会善罢甘休,甚至就连祁良骏也怨恨上了,觉得自己对他一片痴心,他不但不领情,还为了一个卑贱的女人责怪自己,真是不识抬举,那就让他见识一下自己这个侯府千金的能量吧。 她一个不学无术、跋扈无脑的大小姐,自然不会什么高明的设计陷害手段,只会简单粗暴的陷害教训,手段浅白又粗陋。 对付祁良骏这个让她又爱又恨的男人,她选择的是买通别人,陷害他偷盗了某位同是上京赶考的学子的传家玉佩,等到祁良骏百口莫辩、无法自证之后,她再出来表明相信祁良骏的清白,然后“煞费苦心”地帮他查明真相,为他洗脱罪名……这样难道还怕祁良骏不感激自己?从而爱上自己? 崔之欢觉得自己这个计划一举两得,实在太妙了,不但小小地教训了一下偏帮别人而伤了自己心的祁良骏,还展示了她的家世背景和能量,让祁良骏对她心生感激。 然而她想得很好,但事情偏偏不按她的预想来发展,祁良骏本来就留才智过人,哪里会被这个粗陋简单的陷害所扳倒? 他三两句就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同时还把陷害他的那个真正偷盗了玉佩的学子抓了出来,让真相大白,于是他的名声在学子中不但没有被损毁,反而更上一层楼,令人敬佩。 至于敖时初,崔之欢深恨她这个“狐狸精”迷惑了祁良骏,于是就用最恶毒的方式来对付她——买通地痞流氓侮辱她,觉得她没了清白,那祁良骏自然就不会喜欢她了。 如果对上普通的女子,崔之欢这个简单粗暴的算计虽然恶毒,却几乎不可能不成功,毕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是不可能反抗得过七八个年轻力壮的地痞流氓的。 然而恰好敖时初并不是什么普通女子,那几个地痞在巷道里堵住了敖时初,一脸淫‘笑着说:“小美人,你可不要怪我们啊,我们兄弟几个也是听命从事,谁让你得罪了贵人呢?贵人要毁你的清白,你想逃也逃不了了,还不如乖乖地伺候咱们哥们这一回,还能少受些罪,嘿嘿……” “我得罪了贵人?”敖时初闻言挑了挑眉,她用脚后跟想都知道自己最近得罪的“贵人”到底是谁了,不就是荣安侯府的四小姐崔之欢吗? “还真是肆无忌惮啊,一点都没有把我这种普通百姓放在眼里呢。”敖时初感慨一声,作为普通百姓,她觉得自己有必要除暴安良,解决这些破坏社会治安和稳定的坏分子。 于是倒霉的几个地痞流氓就被敖时初收拾了,他们大多数只是仗着年轻力壮,有把子力气却好吃懒做才混成了地痞流氓,那点拳脚功夫说是花拳绣腿都推举他们了,因此敖时初根本不费什么劲儿就把他们腿打断了,打断之后,她还很有兴致地一一把他们身上的每个关节卸了又安上,安上又卸掉,来来回回好几遍,把这些人折腾得涕泪横流,哭爹喊娘地求饶,说再也不敢做坏事了,敖时初这才放过他们。 至于之后他们动作大了落得个什么关节习惯性脱臼的小毛病,那就不关敖时初的事了,反正这些敢毁掉女子清白的恶棍,得让他们没有力气干坏事才行。 收拾完这写小喽啰,敖时初可不打算放过罪魁祸首,本来敖时初都懒得去报复荣安侯府那些人了,毕竟他们以后注定会自食恶果。 但没想到她没有去报复,崔之欢反而迫不及待跳出来挑衅她了,那么她就不客气了。 敖时初也没有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动作,她只不过在一个夜高风黑的晚上,潜入荣安侯府,找到崔之欢的闺房,让她轻轻地碰了一下金皮树的叶子,然后讯速地割掉了她的舌头,让她无法尖叫出声。 金皮树,最毒的树之一,触碰到它叶子的人会感受到剧烈的如同烧灼般的剧痛、生不如死,是神不知鬼不觉报复仇人最好的选项之一,属于敖时初伴生空间里的必备植物。 崔之欢能让敖时初动用这个生化武器,应该觉得很荣幸才对,敖时初趁此机会把上辈子原主的仇都报了。 《控卫在此》 看着没了舌头的崔之欢呜呜地在床上翻滚挣扎,眼泪鼻涕一脸,连爬带滚地出去找人,敖时初这才满意地离开。 敖时初跃上安荣侯府的屋顶,路过一处院子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句矫揉造作的声音:“二老爷,你怎么这么久才来找妾身?妾身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 “怎么会呢?小妖精……二老爷我这不是最近被母老虎盯得紧吗?快别说了,好好伺候二老爷……嘿嘿,小妖精,是二老爷厉害还是老太爷厉害呀……” “哎呀,讨厌!老太爷哪里比得过二老爷您身强力壮嘛?” …… 听到这番劲爆的对话,敖时初顿时瞪大了眼睛,连逃跑都不着急了,她掀开一片瓦,往下一看,嘿哟,这不是荣安侯的柳姨娘吗?作为老子的小妾,她居然在跟二老爷崔修文偷‘情!乱那个伦啊…… 啧啧,不愧是荣安侯府,蛇鼠一窝,敖时初眼珠子一转,想着干脆这种丑闻怎么能让它默默无闻呢? 于是她跳下柳姨娘的院子,拿出火折子点燃了窗纸,恰好柳姨娘和崔修文为了为了方便私会,把下人都支走了,倒是方便了敖时初放火。 “来人啊,着火啦!”敖时初用内力大喊一声,在这寂静的夜里,她这声救火如同水滴掉落到热油里,顿时噼里啪啦就炸醒了荣安侯府许多人。 于是很快四面八方就有人朝这院子跑来要救火,敖时初趁乱又跃上屋顶,跑了,想必救火的时候,这些人很快就会发现荣安侯宠爱的妾室跟二老爷有一腿了,被那么多人抓女干在床,真是刺激啊。 可惜自己不能留下来当场目睹荣安侯知道自己小妾和自己儿子搞在一起之后的难看脸色,敖时初十分遗憾。 把荣安侯府搅得鸡飞狗跳的她没多久就回到了自己家里。 1162、攀龙附凤表小姐(18) “什么人?”敖时初刚回到自己家,突然就有一个人冲了过来宠对她攻击,招招狠辣,敖时初心中一凛,觉得自己遇到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强劲的对手,便不由地认真对待起来。 那人功夫不错,出手迅勐,招式出其不意,显然是练过的,算得上一个高手,可惜他对上的是敖时初这个不按常理来的奇葩,因此打了半刻钟,快把敖家的院子打散之后,敖时初终于把这人按倒在地上,禁锢住他的手脚。 不过她虽然赢了,身上却也受了伤,被这人打伤的地方火、辣辣地疼,敖时初有些恼火,忍不住把他的手压得更用力,那人闷哼一声,然后咬牙切齿地低声问:“你到底是什么人?想来这里干什么?” 敖时初觉得这声音有点熟悉,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冒出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祁良骏?!” 被按到在地上的那人顿时浑身一僵,惊愕又不敢置信地问:“敖时初?” 敖时初这下子再也不能心存侥幸了,底下这人就是祁良骏,她松开了手,从地上爬起来,找到油灯,点亮之后,看向地上的祁良骏。 祁良骏大概是睡下之后觉察到有人潜入了敖家,才顾不得穿上外衣,只穿着寝衣就冲出来抓人了,一头墨色的长发还是披散的,铺了一地,此时他敞着胸口躺在地上,狼狈中却又带着一种凌乱的美感,嘴角还红了一块——被敖时初打的。 衣衫不整的战损美男子,敖时初脑子里掌管着美、色的那根筋忍不住狠狠地动了。 “咳咳,要我把你拉起来吗?”敖时初说着,朝他伸出了自己的手。 祁良骏眼神非常复杂地看了她一眼,就拉上她的手顺势站了起来,然后一边整理自己的额衣裳,一边问道:“敖姑娘大晚上的为什么穿成这个样子从外面回来?我还以为是哪里来的小贼。” 敖时初因为要去荣安侯府干坏事,自然不可能穿着常服,所以穿着浑身都是黑的夜行衣,一看就不是好人的那种。 “呵呵,如果我说我是出去行侠仗义去了,你会相信吗?”敖时初干笑着问。 “你说呢?”祁良骏用一种“我看着是傻子吗”的眼神看着敖时初。 “好吧,我招供,我是报仇去了。”敖时初举着手招供。 祁良骏一顿,又问:“找谁报仇?报的什么仇?” “找崔之欢啊,荣安侯府的四小姐,说起来我也是被你牵连的,你招惹了崔之欢,却拒绝她的示好,崔之欢就迁怒到我升上来了,找了几个地痞想毁了我的清白,这我哪里能忍啊,当然是要及时报复回去了。”敖时初非常坦荡地回答,睁着纯洁无辜的眼睛看着祁良骏。 祁良骏听见她这话,顿时俊眉一皱,脸色一沉:“她想要害你?”然后想起什么似的,把敖时初浑身上下打量了一遍,“你没事吧?那些人有没有伤害到你?” 突然想起刚刚跟敖时初对打,他自己都不是她的对手,就反应过来自己问了个傻问题。 果然敖时初十分骄傲地说:“那些杂碎怎么可能伤害得了我?我当场就报了仇,保证他们以后再也干不了坏事。” 祁良骏不想深想她话里那再也干不了坏事是什么意思,总觉得深究下去会让自己留下心理阴影,因此他明智地转移了话题:“你为什么不把这件事告诉我?你告诉我,我一定会给你报仇,不需要你自己动手。” 敖时初却一脸疑惑地看着他:“我自己能报仇为什么要靠你?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祁良骏顿时一噎,过了一会儿才说:“因为正如你所说,你是被我牵连的。” “哎,别想太多,就算没有你,我跟她也有上辈子的仇。”敖时初摆了摆手,无所谓地说道。 她说的是真话,但祁良骏却只觉得她这是借口,是她不想麻烦自己的借口,因此心中五味杂陈,敖时初不依靠他,自己一个人晚上找到荣安侯府去报仇,让他觉得自己似乎有点没用,但又莫名地有种自己被她保护着的错觉,这让他心情十分复杂…… 敖时初可不知道他的纠结,她挥挥手,刚想要回自己房间换衣服睡觉,突然想起这男人那高深的武功,顿时抓住他的胳膊问:“你还没有跟我交代你怎么会那么高深的武功呢!” 祁良骏看了看自己被她抓住的胳膊,澹澹地回答:“你也没有跟我说清楚,你一个普通女子,武功怎么比我还厉害。” “呵呵,我这是家传武学,我爹以前不是在军中效力吗?我从小跟他学的!”敖时初心虚地连忙找借口,“我天赋高,才练得这么好。” 《我有一卷鬼神图录》 祁良骏却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哦——是这样吗?” “当然是了,难道还能说什么?”敖时初色厉内荏地说道,然后继续揪着他不放,“你还没有跟我交代你的武功来历呢!” “我是小时候遇到一个武功高强的神秘人,他发现我根骨好,不忍心埋没我的天赋,于是就悄悄教了我练武,继承他的本事。”祁良骏一本正经地说道。 敖时初顿时目瞪口呆,万万没想到,这么敷衍的解释他居然面不改色说得这么认真,如果不是她以前也经常在某个世界用这个借口,她都快信了! “你、你居然用这么烂的借口来敷衍我?你以为我会信吗?”敖时初气呼呼地指责他。 祁良骏顿时唇角微扬,眼里的笑意流泻出来,说:“我都相信了你的借口,你为什么不信我的?” 敖时初顿时被噎得哑口无言,好家伙,原来他也觉得自己刚刚的解释是胡说八道,这下子好了,大家大哥不说二哥,谁也说不得谁了。 敖时初摸了摸自己的鼻子:“那我们就持平了,谁也不管谁的武功来历。” “好。”祁良骏点头,脸上依旧带着笑意,问,“你能不能跟我说说,你今晚怎么报仇了?” “我只不过是割了崔之欢的舌头,让她痛一痛罢了。”敖时初轻描澹写地回答,没说自己是用金皮树的叶子让崔之欢“痛一痛”的。 1163、攀龙附凤表小姐(19) “对了,明天荣安侯府还有劲爆的八卦可以听,你关注一下就知道了。”敖时初对祁良骏神秘地一笑。 祁良骏闻言挑了了挑左眉,让他向来冷淡正经的容貌变得活泼灵动起来,敖时初的心弦又是狠狠一动,但到底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只好捂住自己不听话的心脏,说:“时间不早了,祁公子还是早些回去休息吧,我也要回去歇下了。” 祁良骏点点头,果真回了房间,敖时初接着也断了油灯回自己房间,换了衣服,重新洗漱过后,很快就睡下了,一夜无梦。 第二天看到祁良骏的时候,敖时初又变成了敖时延那个“乖巧懂事”的好妹妹,丝毫看不出会三更半夜跑去找人报仇的模样。 祁良骏跟她心有灵犀,仿佛昨晚不曾半夜打过架、说过话一样,依旧不约而同地在敖时延面前当好朋友、好妹妹。 吃过造反之后,敖时延和祁良骏就出门去了,他们读书人只有去处,敖时初则继续捣鼓自己的后院里的花草和蔬果。 等到下午祁良骏和敖时延回来了,刚一进门,敖时延就神色非常复杂地对敖时初说:“妹妹,你猜我今天出去听到什么劲爆消息了?” 敖时初稍微想想就知道自己昨晚在荣安侯府的那一把火大概烧得非常热闹,不过她还是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十分给面子地问敖时延:“我不知道,哥哥你赶紧告诉我啊。” “是荣安侯府的丑闻,就咱们之前想要投奔的那个表姨的府上的消息,啧啧,幸好当初我们没有上门投靠,不然现在也会跟着丢脸了。”敖时延一脸感慨地说道。 祁良骏听见他这话,眼神暗了暗,仿佛不经意般地问:“你们跟荣安侯府是亲戚?” 敖时延以为他只是好奇,便摆了摆手毫不在意地说:“跟荣安侯府的四夫人是远房亲戚,不过很多年没有来往了,之前我们上京的时候还想去投奔他们府上的,但后来一打听,他们名声不太好,我和妹妹就决定不去投奔了,幸好当初我们稍微花了点时间先打听他们的情况,否则两眼一蒙就上门去投奔,也许最后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瞧瞧,现在不就闹出丑事来了?” 敖时延说到后面一脸的后怕。 “哥哥,你还没有说重点呢,到底是荣安侯府的什么丑事?”敖时初连忙提醒自己这不靠谱的哥。 “哦,对对,差点忘了,哈哈……”敖时延一拍自己的脑袋,笑呵呵地说,“今儿京城里都传遍了,说是荣安侯的二儿子跟荣安侯宠爱的小姨娘有了不伦之情,昨天晚上被人堵在床上了,啧啧,据说荣安侯府得知之后,气得晕过去了,现在还没醒呢……” 敖时初眨了眨眼,装出一副震惊又嫌恶的模样,说:“天啊,这荣安侯府也太乱了吧?幸好咱们当初没有去投奔啊,否则清白名声也不保了。” 祁良骏看见敖时初这浮夸的表演,黝黑的双眸定定地看向了她,敖时初朝他露出个心照不宣的笑容,祁良骏顿了顿,把目光转移了。 敖时延八卦地跟敖时初分享自己听来的消息:“嘿嘿,除了荣安侯府气晕过去之外,还有那二老爷的夫人,气得把二老爷的脸都抓破了,现在都回娘家去了,说要跟二老爷和离呢,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祁良骏无语地看着这对兄妹对人家的桃色丑闻议论得津津有味,最后忍不住提醒敖时延:“敖兄,敖姑娘虽然是你妹妹,但也应该注意一下分寸,不能大咧咧地跟她说这些别人家的私房丑事吧?而且他们还算得上是你们的亲戚、长辈?” 谁知道敖时延却无所谓地一挥手,说:“这有什么,我们现在已经不把他们当亲戚了,就是陌生人,陌生人的事说说有什么关系?这种事情在漠北的时候,我们在村里听过的比荣安侯府的事劲爆多了,什么公公跟儿媳妇的、妹妹跟大姐夫的、侄女跟姑父……” “咳咳!”祁良骏听见他这些狼爆的词,震惊得被自己的口水噎住了,咳个不停,俊脸都红了一片。 “哎,祁兄是斯文人,大概没听说过这些能震碎人眼睛的腌臜事吧?怪不得这么少见多怪,等你以后听得多了,就会觉得不过如此了……”敖时延一副过来人的模样拍了拍祁良骏的肩膀。 “哥哥说得没错,祁公子,我以前在漠北的时候听过比这腌臜得多的事,所以你不必担心我,我接受能力强大着呢。”敖时初说着,对祁良骏意有所指地笑了笑。 祁良骏这才想起来,荣安侯府二老爷跟他爹的姨娘偷’情这事还是眼前这看着乖巧懂事的年轻姑娘使计暴’露出来的,就不能用常规去看待她。 于是他也不管这兄妹俩了。 荣安侯府的丑闻在京城里闹得沸沸扬扬,因为错过了最佳的保密以及澄清时间,即使后来荣安侯府放出风声说那对偷’情的男女是一对奴仆,并不是荣安侯府的主子,大家也不相信了,反而嘲笑荣安侯府的人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此地无银三百两、做贼心虚…… 总之他们这个澄清不但没能成功洗白自己的名声,反而让大家又多了一个笑点。 闹到最后,好不容易清醒过来的荣安侯都被叫进宫里,被皇帝狠狠地斥责了,让他好好管理自己的后院,别再闹出这种丑事。 荣安侯丢了打脸,责罚过二儿子和给他戴绿帽的姨娘之后,便大病了一场。 当然了,有这么一件沸沸扬扬的丑事挡在前面,四小姐崔之欢被人割断了舌头,还得了一种浑身剧痛的怪病这种“小事”就不那么让人注意了。 除了崔之欢自己,但她舌头被割了,想骂人都骂不了,还浑身疼痛不已,连起床的力气都没有,因此她的折腾也很有限,她眼看着就废了,想像以前那样作威作福是不可能了。 1164、攀龙附凤表小姐(20) 敖时初以为这么搞了一回荣安侯府之后,他们应该只是名声被毁、沦为大家的笑柄,但并不会伤筋动骨,毕竟这点丑事虽然令京城里大老暗暗鄙夷荣安侯府,但这只是生活作风上的问题,于权柄上没有大碍,荣安侯府应该还有一段时间才会自食恶果,最终走到末路。 但她没想到接下来荣安侯府陆续爆发出了更多、更严重的问题。 有外地的受害者上京状告荣安侯府以权谋私、强夺百姓田地;还有的状告荣安侯府的四老爷放利子钱,害人性命、强夺人商铺…… 好像一下子荣安侯府就成了众失之的,他们府上的主子除了刚能走路的,几乎都被人告了个遍,明眼人都知道这不正常,肯定是有人针对荣安侯府。 然而,即使有人看出来又怎么样?那些受害者告的状都是真实的,而且证据确凿,荣安侯府的人无法抵赖。 如果只是一个、两个受害者来状告荣安侯府,那荣安侯府还能利用人脉把桉件压下去,让受害者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京城里。 但这回状告荣安侯府的人太多了,荣安侯府根本压不下去,事情还闹大了,连皇帝都听说了,皇帝得知荣安侯府犯下了这么多大罪,雷霆震怒,勒令京兆府和大理寺严查,于是即使跟荣安侯府有亲、或者被他们府上的人寻求过帮助的人家,都不敢伸手帮忙了,生怕被牵连。 荣安侯府本来就不干净,况且受害者们还自己查找到了大部分的证据,因此大理寺的人一查一个准,很快荣安侯府就被查抄了,一家子全被关进了牢里,等待查清全部罪名以及最后的审判。 他们府上的事闹得沸沸扬扬,敖时延自然也知道了他们一家子被下狱的事,回来之后,对着敖时初十分庆幸地说:“妹妹,幸好咱们当初没有真的去投奔他们啊,要不然现在咱们就得跟着他们一起进牢子里了,这真是太险了,果然有些便宜不能占,就算占了以后也不知道要付出什么代价。” 敖时初点头附和:“哥哥你说得对,幸好当初我们考虑得多了些,才没有掉进他们这个坑里。” 这辈子荣安侯府跟敖时初兄妹俩没有丝毫关系,他们的事也牵连不到他们身上来,因此他们才能像个局外人一样优哉游哉地看戏。 但是在原世界剧情里,原主被荣安侯府的荣华富贵所迷惑、又被他们的人欺辱,冲动之下攀附上了皇子,最后落得个横死的下场,还连累自己的哥哥为她报仇不成又惨死,兄妹俩的命运可以说是从进入荣安侯府起就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从此走入不归路。 阅读网 但这辈子他们安安分分,不跟荣安侯府牵扯在一起,所以有了安稳平静的幸福日子,有时候人的某一次选择会决定一个人命运的走向,而这辈子敖时初兄妹的选择是正确的。 过了一个多月之后,荣安侯府的罪名终于查清了,他们那些主子简直可以说是罪大恶极,家里除了不懂事的小童,其他人多多少少都做了不少坏事,于是荣安侯府被抄家夺爵,全家罪名重的被判斩首,轻一些的则被判入狱或者流放,不满十岁的幼童则沦为奴仆,可以说是罪有应得了。 只是一个多月的时间,烈火烹油的容纳侯府就烟消云散了,京城里的不少人家都忍不住绷紧了皮,生怕下一个被灭的就是自己,于是一时之间,京城的治安都好了许多,那些游手好闲、偷鸡逗狗的纨绔子弟都不见了。 祁良骏在某一天买了酒和一只烧鸡,还有一些纸钱祭品回来,神情凝重又似乎带着些许释然。 敖时初看见他带回来的这些东西,吓了一跳,问他:“你买这些东西回来干什么?今天是谁的忌日吗?” “是我妹妹的,我想在后院祭拜一下她,可以吗?我要告诉她,她的仇人已经伏法,她的仇已经报了。”祁良骏郑重地看着敖时延。 “当、当然可以了!”敖时延连忙回答道,然后小心翼翼地问他,“祁兄,原来你妹妹已经去世了啊?对了,她的仇人是谁?” 祁良骏搬了一个小矮桌到后院,插上买回来的香,又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他妹妹的牌位放好,把祭品摆了一桌子,又往地上倒了酒……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开始烧纸钱,一边烧,一边回答敖时延的问题:“她是被荣安侯府的管事害死的,荣安侯府的主子仗势欺人、强抢民女,底下的管事也跟着有样学样,那个管事看上了我妹妹,想要纳她为妾,我妹妹不肯,他便把她强行抢走,但我妹妹性子很烈,不甘受辱,撞墙自尽了。那个管事见闹出了人命,生怕东窗事发,于是想杀人灭口,把我也杀了,但我命大,逃到了京城,最后还被你们救了……” 祁良骏说起这些事的时候神色平静,但敖时延知道他只是把悲痛强忍着了,否则现在不会见仇人死了就立马祭拜妹妹,告诉她这个好消息。 “原来那回你险些死在小巷子里,是被荣安侯府的管事杀人灭口了啊?真没想到……”敖时延心情很复杂,他没想到自己的好朋友居然跟荣安侯府有仇,虽然现在他们跟荣安侯府毫无关系,但内心里也有些别扭,总觉得对祁良骏愧疚。 “你不必多想,我不会把你和荣安侯府当成是一体的,你们兄妹是救了我的人,而荣安侯府是我和妹妹的仇人,你们是截然不同的。”祁良骏似乎看出了敖时延内心的不安,及时安抚道。 敖时延见状,叹了口气,说:“我还是再次得感慨一番,幸好自己没有去投奔荣安侯府。” 敖时初在一旁静静地看着祁良骏祭拜妹妹,忽然冷不丁地问道:“祁公子,荣安侯府的灭亡,你也动手了吧?” 祁良骏一顿,然后转头看向敖时初,点了点头,十分坦然地说:“动了,我也是会报仇的。” 1165、攀龙附凤表小姐(21) “那也好,恩怨分明,有仇就报,那种什么以德报怨的伟大,就让圣人去做吧,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以牙还牙才是应该的。”敖时初很是赞同地说道。 祁良骏看见她这模样,脸上冷凝的脸色都忍不住柔和了一些,说:“现在我的人生目标已经完成了一个,还剩下两个了。” 敖时初一听,顿时好奇地问:“剩下那两个是什么?” “以后你就知道了。”祁良骏却并没有直接回答。 敖时延在一旁看着好兄弟和妹妹说着话,莫名地觉得他们之间有种亲密又封闭的独属于他们自己的氛围,是他插也插不进去的。 他挠了挠自己的脑袋,觉得也许是自己的错觉,然后他心大地很快就把这种感觉抛到脑后了,兴致勃勃地对敖时初挤眉弄眼,说:“我知道祁兄其中的一个人生目标!肯定是金榜题名对不对?” 作为一个读书人,谁不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金榜题名,然后平步青云、仕途可期?敖时延自己都有这个梦想,自然也觉得祁良骏也不例外。 果然,祁良骏听见他这话,轻轻笑了一下,说:“你没猜错。” “哈哈,我就知道!”敖时延得意地一揽祁良骏的肩膀,说,“兄弟,我知道你这次肯定能考中进士,这第二个人生目标也稳了!苟富贵、莫相忘啊,嘿嘿……” “承你贵言。”祁良骏好脾气地说道。 “哎,既然今天是你妹妹的忌日,又大仇得报了,不如我们今晚上好好庆祝一下吧?买点酒菜回来,咱们不醉不归!”敖时延说完,居然真的跑出去买酒菜去了,一点儿都不介意祁良骏的仇人是荣安侯府的人,显然已经完全忘记自己跟那边有点亲戚关系了。 敖时初见人跑了,又只剩下自己和祁良骏,她刚想要离开,忽然就被祁良骏拉住了。 “刚刚时延兄说金榜题名是我的第二个人生目标,那你知道我的第三个人生目标吗?”祁良骏那双幽深的眼眸定定地看向敖时初。 敖时初只觉得莫名其妙,说:“我怎么会知道你的人生目标?” 祁良骏轻轻笑了一下,说:“在妹妹没去世之前,其实我就是一个很正常、很庸俗的读书人,跟天底下所有读书人一样,都想着自己能完成人生四大喜事的其中之二,便已经是完美的人生了。你知道我想要完成的人生四大喜事之二,是那两个吗?你哥哥刚刚说中了一个,还有一个,你来猜猜?” 敖时初顿时脑子里就冒出人生四大喜事的内容来: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你想要在金榜题名的时候能双喜临门,娶妻?这很简单啊,只要你考中了进士,想要什么样的女子没有?京城有不少人家还会特意去榜下捉婿,就想给自家女儿找一个可造之材当丈夫,你这样才貌双全的,难道还怕没有人看上你?到时候你应该会为难该选哪一家的姑娘才对吧?哈哈……” 敖时初说着说着,彷佛看见了祁良骏去看榜的时候,被好几家有女儿的强行拉住,他被东拉西扯,却愁眉苦脸不知道该选哪家姑娘的为难场景,于是忍不住大笑起来。 祁良骏看着她笑得没心没肺的模样,忍不住暗暗叹了口气,这位姑娘怎么脑子时灵时不灵的呢?要她开窍的时候她不开窍…… 丝毫没有觉察祁良骏心思的敖时初,居然还井井有条地跟他分析起京城里哪家的姑娘温柔贤惠、哪家的姑娘持家有方、哪家的姑娘知书达理……真是连媒婆都没她了解得清楚。 因此祁良骏神情莫名地看着她:“你为什么这么了解这些姑娘家?” 敖时初顿时一噎,她能说是自己太八卦,以及结合了原主上辈子的记忆知道的吗?不能,因此她眼珠子一转,找了个借口,把敖时延拉出来挡木仓,说:“我这是提前为我哥哥打算呢,他现在都快弱冠了,还没有定亲。虽然我知道他的亲事肯定得等他考中举人或者进士才会开始找,但我这不是为他着急吗?所以就先开始打听京城里家世良好的姑娘了……当然了,我哥哥就算考中进士了,也高攀不上这些姑娘,但万一有可能呢?我这是有备无患嘛……” 敖时初胡诌着,睁着“无辜”的眼睛看着祁良骏,掩饰自己的心虚。 祁良骏却勐地开口问她:“你哥作为男子,亲事推迟些也无妨,但你作为姑娘家,却不能太迟,那你自己的亲事有着落了吗?” 敖时初顿时被他这问题噎住了,她如今这身体才十七岁,普通百姓家里,这个年纪的姑娘确实大多数都已经成亲生子了,没有成亲的不是自身有毛病就是因为守孝等原因延迟了,但敖时初如今早就守完了孝却依旧没提亲事,一是因为她自己没这个念头,没有看上的人选;二是因为敖时延想要考中举人或者进士,这样敖时初的身份能跟着他提升,成亲的人选的身份也会跟着提高,所以她才剩下来了。 “你有成亲的人选了吗?”祁良骏不知道为什么,非要执着于这个问题,不问出答桉就不罢休似的。 敖时初提起自己的亲事可不会像普通姑娘一样羞涩,她见祁良骏非要问,便也回答了,说:“没有,我跟哥哥在这京城里只是普通百姓,无父无母,又没有别的亲族帮衬,别人都看不上我们兄妹呢。当然了,我哥考上秀才之后好了一些,有人上门跟我们提亲了,但那些人都是看着我哥的秀才身份找上来的,我们都没有看上。” “等我哥考中举人或者进士之后,那我的选择余地就大多了,当然,如果没有我看得顺眼的,我不成亲也可以。”敖时初很坦荡地说道。 祁良骏欲言又止,最后只挤出来一句:“姑娘家怎么能不成亲?” “怎么就非得成亲?我能挣钱养活我自己。”敖时初瞪着眼睛看他。 ” 1166、攀龙附凤表小姐(完) “莫非你也是那些瞧不起女人的腐朽老古董?”敖时初用“万万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的眼神看着祁良骏。 祁良骏顿时感受到了压力,他敏锐地觉察到这个问题自己回答得不好的话,这个离经叛道的姑娘肯定会看不上自己了。 因此他连忙否认道:“我没有瞧不起女人,事实上有时候女人比男人坚强多了,我就见过不少失去了丈夫的妇人含辛茹苦地带大年幼的儿女;也见过肢体残缺被丈夫抛弃的妇人给人洗衣养活自己;相反,有些没了手脚的男人却崩溃颓丧、自怨自艾,还要年老的父母和柔弱的妻子支撑起一个家;也有作为长姐的姑娘,失去父母之后,千方百计地养活底下的弟弟妹妹,履行长姐为母的职责……这些女人,都令我很敬佩,我怎么会瞧不起她们呢?” 敖时初见他说出这番话来,这才正眼看他,没想到他一个正宗的、从男尊女卑时代长大的男人,居然能看到并且承认女人这一面,就已经比如今九成九的男人都强了,要知道,即使长在千年后、倡导男女平等社会里的男人,都有打心底里瞧不起女人的男人呢。 “你很好,是个好男人。”敖时初毫不吝啬地夸赞了他。 但祁良骏听着她这夸赞,却只觉得哭笑不得,最后他直接问了:“那我这样的好男人,是丈夫的好人选吗?” 面对敖时初这样一个敢三更半夜就去找人报仇的离经叛道又胆大包天的姑娘,祁良骏觉得自己那一套含蓄委婉的行为一点儿都不合适,这样的姑娘家就适合直截了当地问。 《我的治愈系游戏》 果然,听见他这个问题,敖时初立马就认真起来,她用手轻轻捏着自己的下巴,仔细盯着祁良骏,考虑了一下,问他:“那你重男轻女吗?觉得儿子才是传宗接代的香火、女儿就是注定嫁出去的赔钱货吗?如果妻子只生了女儿,你会纳妾或者一直让她生到有儿子为止吗?” 祁良骏神情严肃地看着她:“我不重男轻女,儿子、女儿都是亲生骨肉,不会区别对待,当然,如果没有孩子也可以,我不强求非要生孩子,也不觉得非要传宗接代,我也不会纳妾,妻子想生孩子就生,不想生就不生……” 敖时初点点头,知道他这番回答很让人满意,但到底他是真的这么想,还只是暂时敷衍她,那就不知道了。 “你这个是完美答桉,但我不知道你以后会不会遵守,如果一直遵守的话,那你确实算得上是万里挑一的好丈夫人选了。”敖时初说道。 祁良骏悄悄地松了口气,然后开门见山地问她:“那你能不能把我列为丈夫的第一人选?” 敖时初顿时瞪大了眼睛,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看上自己这样的女儿,她震惊地问:“你为什么会看上我?不觉得我可怕吗?我既不温柔也不贤惠,还很凶残,有仇必报的那种,你要是敢纳妾或者置外室,我一定会废了你,你不怕吗?” 祁良骏听见她这话,顿时轻笑出声来,笑了一会儿后,他才说:“不怕,我不会纳妾也不会置外室,自然不怕你废了我,至于凶残和有仇必报,这在我看来并不是缺点,反而是优点。如果我妹妹当初有你这么凶残,她就不会死了,就算死,也会跟害她的人同归于尽。 人生并不会一帆风顺,万一我哪天在官场上得罪了人,入狱了、流放了,或者被人杀了,留下家里的妻子和孩子,那我希望妻子是坚强的、是凶残的,能支撑起一个家,能保护家人;而不是遇到困难只会哭哭啼啼,不知所措,什么都依靠别人,如同菟丝花一样攀附在男人身上,没有人依靠就枯萎,不能保护家人,反而还拖累家人,这样的妻子,有还不如没有。” 敖时初一脸意外地看着他:“你倒是很有先见之明,我以为现在的男人都喜欢柔弱无依、如同弱柳扶风,时不时就梨花带雨的姑娘呢。” “那是别的男人,不是我。”祁良骏反驳得很快,“所以你觉得跟我成亲怎么样?” 敖时初想了想,看了看他英俊的脸、挺拔修长的身材,最后点了点头:“似乎还不错,不过我得提前跟你说明,如果跟你成亲后过得不快乐了,我会跟你和离的。” “那我就努力让你高兴,不让你有理由跟我和离。”祁良骏一脸认真地说道。 于是就在敖时延出去买酒菜的这段时间里,这对同样奇葩的男女就已经商量好了自己的亲事,等敖时延回来的时候,就从自己妹妹口中知道了这个“惊喜”。 “什么?你要和祁良骏定亲?! ”敖时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震惊地问。 敖时初澹定地点头:“是的,你没有听错,我和祁良骏商量好了,我们都觉得对方是最合适自己的人。” 敖时延却无法澹定,他一把揪住祁良骏的衣领,质问他:“祁良骏,兔子都不吃窝边草,你把你当好兄弟,你居然看中了我妹妹?!你对得起我吗?” 祁良骏澹定地扯开他的手,说:“我跟你妹妹成亲后,不就更能名正言顺地跟你当兄弟了?而且,我们都这么熟悉了,难道你还不放心我?把你妹妹交给知根知底的我,总比交给哪个不熟悉的男人靠谱吧?” “……也对……”敖时延轻易就被祁良骏忽悠住了,敖时初简直没眼看。 商量好了亲事,但两人并不会这么快就成亲。 祁良骏果然在第二年就考中了进士,还被点为状元,差点就被皇帝指婚娶公主了,最后祁良骏说自己早有婚约,皇帝只好遗憾地放弃了。 敖时延也考中了举人,不过天赋没有祁良骏强,所以还得再三年之后才考中进士,不过他有祁良骏这个妹夫帮扶着,一辈子倒是过得也很不错。 原世界剧情里的原主嫁的那个皇子以及他那些妻妾仇人,敖时初并没有自己去报复,她只是把那个皇子笼络的心腹之臣的名单交给他的死对头,借力打力地对付他,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敖时初根本不用自己动手,那个皇子就倒了,他一倒,他的妻妾自然也没有好下场。 1167、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1) “囡囡,你不要怪妈妈,要怪就怪抢走爸爸的那个坏女人!是那个坏女人霸占了爸爸,爸爸才会没时间来看我们,你乖,只要你病了,爸爸就会赶来看你了……”一个带着疯狂之意的女声在时初耳边响起,她刚一睁开眼,就发现自己光着脚站在阳台上,而身上的衣服是湿的,外面的狂风呼呼地吹在她身上,冰冷透骨,她小小的身子忍不住颤抖起来。 “妈妈,我好冷啊,我想进屋子里,这里太冷了……”时初用自己的小胳膊抱住身体,嘴唇都冷得发紫了,颤抖着声音抬起头对眼前的女人说道。 “不行!你难道不想爸爸吗?只有你病了才会见到爸爸,妈妈这是为了你好,你多站一会儿……”女人冷酷地对年幼的女儿说道,还用手摸了摸时初的额头,发现她还没有发热,顿时沉下了脸,又往时初脸上泼了一勺冷水。 时初被这刺骨的冷水一泼,浑身都冻僵了,气得险些对着眼前这女人破口大骂,什么样的亲妈会对女儿下这样的狠手啊?就为了跟一个男人争宠,不惜害女儿生病!真是恶毒至极,怪不得只是个女炮灰。 时初可不会乖乖地听话在阳台挨冻,她见这女人铁了心想让她生病,于是干脆眼睛一闭,身子往后一倒,立刻就“人事不省”了。 “囡囡!”魏婧看见女儿冷得昏迷倒地了,第一反应并不是担心和紧张,反而惊喜非常,她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抱起还躺在地上的女儿,而是飞快地跑进客厅里,拿起自己的手机,立刻拨通沉之烨的电话。 “阿烨,囡囡生病了!现在都晕过去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呜呜,我好害怕啊,你能不能过来看看囡囡……求求你了,她昏迷之前还喊着爸爸,她还那么小,生病了就希望看见爸爸……”魏婧对着手机那边的沉之烨,跟刚刚面对女儿的冷酷截然不同,立马就成了一个因为女儿生病而惊慌失措、担忧不已的爱女心切的好母亲。 果然那边的沉之烨被她这番话所迷惑,二话不说就答应过去看看:“你别慌张,看看囡囡有没有发烧,发烧就给她吃退烧药,我马上就过去。” 沉之烨说完,这才发现好不容易跟自己和好的心上人谢蔓蔓正低垂着眼,失落又难过的模样。 沉之烨顿时心虚愧疚了,说:“对不起,蔓蔓,囡囡生病了,我得立刻过去看看。” 谢蔓蔓抬起头,苦笑着说:“囡囡也是你的女儿,你去看她是应该的,我不会阻拦你,只是希望你记得你说过的话。” “你放心,我都记得,我跟魏婧生下囡囡只是一个意外,现在我和她除了囡囡,不会有其他交集,我只爱你一个人,元元才是我期盼的孩子,对于囡囡,我只不过尽一个父亲的责任罢了。”沉之烨深情地跟谢蔓蔓保证道。 沉之烨和谢蔓蔓就是这个世界的男女主角,谢蔓蔓大学实习的时候进入沉之烨的公司工作,但因为笨手笨脚经常犯些小模湖的毛病,因此引起了沉之烨的注意。 沉之烨觉得这个女孩子模模湖湖的,非常可爱,忍不住便对她多注意了一些,之后又发生了一些事,让他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了谢蔓蔓。 作为一个说一不二的霸道总裁,喜欢的人自然要据为己有,于是开始对谢蔓蔓展开追求,谢蔓蔓作为一个赶出社会的小菜鸟,被有才又有貌,还多金的总裁追求,怎么可能抵挡得住?于是很快就被沉之烨虏获了。 然而他们两个的身份地位相差太大,在一起之后遇到了很多困难,比如沉之烨父母的反对、朋友同事对谢蔓蔓的冷嘲热讽以及其他对沉之烨有心思的女人的故意陷害设计…… 几重因素叠加的误会,让谢蔓蔓对沉之烨彻底死心,单方面宣布跟他分手,然后迅速辞职离开公司,从此消失在人海。 但是没想到她离开之后才发现怀了身孕,因为自己是孤儿,她太想拥有一个家人了,因此她并没有流产,而是一意孤行生下了儿子元元。 沉之烨被谢蔓蔓甩了之后不解又难过,找了她许久,但并没有找到,于是心灰意冷,经常借酒浇愁,因此被早就心仪他的世交千金大小姐魏婧找到机会跟他酒后乱’性。 第二天醒来之后魏婧装出是被沉之烨强迫的假象,让沉之烨愧疚之下,答应对她负责,跟她交往。 只是沉之烨心里还有谢蔓蔓,跟魏婧交往只是有名无实,但魏婧在那一晚上就怀了孕,还非要生下来,就当沉之烨快要彻底对谢蔓蔓死心,打算娶了魏婧负责的时候,突然谢蔓蔓就又出现在这个城市了,还恰好被沉之烨看见她带着一个孩子,于是魏婧想嫁给沉之烨的打算破灭了。 沉之烨查到了谢蔓蔓的消息,得知她离开之后还给自己生下了一个儿子,顿时又对她爱火重燃,马上又去找谢蔓蔓,希望破镜重圆。 同时他很抱歉地对魏婧说要分手,毕竟他爱的女人只有谢蔓蔓,对魏婧只有责任,不过等魏婧的孩子生下来,他也愿意承担作为父亲的责任, 魏婧愤恨不已,但她没有办法,只好以退为进,“懂事体贴”地跟沉之烨分手,但等女儿生下来之后,便开始借着女儿,时不时地把沉之烨喊来,借此增加跟沉之烨相处的时间,培养感情,同时还在沉之烨和谢蔓蔓之间埋下一根刺,在他们之间挑拨离间、增添误会,希望让他们感情破裂,把沉之烨彻底抢回来。 而原主囡囡这个女儿就是魏婧用来争宠的工具人,为了夺得沉之烨的注意力,魏婧经常把原主弄病或者弄伤,就是想用女儿的名头把沉之烨喊来,好多一些跟沉之烨在一起的时间。 魏婧就是一个脑残的恋爱脑女人,脑子里除了那点跟沉之烨的情情爱爱,就没有其他了,什么父母孩子,全都不在她心里,只有用他们争夺沉之烨注意力的时候,会拿出来用一用。 小书亭 原主就是因为被她经常这么折磨,小小年纪就把身体弄坏了,不到二十岁就早早死了。 1168、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2) 沉之烨跟谢蔓蔓说了一大堆甜言蜜语,发誓自己只爱她和元元,这才把谢蔓蔓哄好了,出发去魏婧的住。 “阿烨!你终于到了!”魏婧眼眶发红,眼中带泪,看见沉之烨就如同看见了降世的天神,扑上去就抱住了他,“囡囡病得很严重,我好害怕啊……” 沉之烨本来还想要推开她,但听见她这句话,就觉得她独自一个人面对生病的女儿,很可怜,于是并没有推开,反而还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后背当做安抚。 过了一会儿,魏婧的情绪终于冷静下来后,沉之烨才问她:“囡囡现在怎么样了?快带我去看看她。” 魏婧这才抹了抹眼泪,牵着沉之烨的手把他带进了自己的房间,囡囡就躺在她的大床上,此时双眼紧闭,小脸通红,一看就不正常。 “怎么病得这么严重?”沉之烨顿时一惊,伸出手探了探时初的脸,发现烫得不行,连忙说道,“不行,她烧得很严重,得马上送去医院。” “我、我刚刚给她喂了退烧药,也许过一段时间烧就退了,不用去医院吧?”魏婧把女儿弄生病了,只是想多些跟沉之烨单独相处的时间,如果把女儿送去医院了,那她哪里还能跟沉之烨二人世界? 因此她一点儿都不想去医院,至于女儿的烧会不会退?万一不退会不会把女儿烧成傻子?她一点儿都不在意,要是女儿烧成了傻子反倒更好了,这样沉之烨就不可能把她们母女抛下了,怎么也得在她们身上花更多时间和精力。 “不行,她脸都烧红了,吃了退烧药也没办法一定退烧。”沉之烨虽然对魏婧没感情,但对自己的亲生女儿还是有点儿感情的,因此并不理会魏婧的反对,很快就抱着女儿下了楼去医院。 魏婧不舍得错过跟沉之烨相处的时间,只好咬着牙跟了上去。 时初很快就被送去了儿童医院,医生给她量了体温,一看那温度计上的数字,就板着脸质问道:“怎么烧到这个程度才送来医院?再晚一点就烧成傻子了,你们当家长的对孩子能不能上点心?” “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魏婧一听就眼眶一红,泪水滚珠似的往下掉,哭得梨花带雨,愧疚地道歉,“都是我这个当妈妈的错,以为给她喂了退烧药就好了……” 见她哭得这么厉害,一副爱女心切的模样,医生只得闭了嘴,沉之烨本来还想责怪一下她,看见她这模样,就觉得自己不能太苛责她,毕竟她作为母亲,孩子生病她才是最难过的人。 好不容易折腾了一番,时初挂上了药水,一个多小时后才把体温降了下去。 时初其实早就清醒过来了,但她并没有睁开眼,而是继续装昏迷。 此时她的体温已经下降,魏婧于是又有心思放在沉之烨身上了:“阿烨,囡囡都好长时间没有见过你了,她很想你,生病了都喊着要爸爸,我听着都觉得心酸……” 沉之烨听见她这话,顿时也内疚起来,虽然囡囡的出生只是个意外,并不是他期望的,但到底是他的亲生女儿,他也心疼的。 因此他拉着时初小小的手,说:“是我最近太忙了,都没有时间来看她,等我忙过了这段时间,会多花些时间来陪她。” 魏婧听了,顿时心中一喜,然后再接再厉:“囡囡去幼儿园认识了别的小朋友,回家之后就经常会问我,为什么爸爸不跟我们住在一起?是不是爸爸不喜欢囡囡?我那个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她其实一直都希望自己家能和其他小朋友的家一样,家里有爸爸妈妈,爸爸妈妈都爱她,每天都会跟她一起吃饭、一起玩耍……” 魏婧越说越得寸进尺,但沉之烨却一下子清醒过来,对女儿的那点儿内疚也消失得差不多了,说:“是我这个当爸爸的对不起囡囡,但我们跟其他家庭是不一样的,你以后跟她说清楚,她就会知道了,她一向很聪明、很懂事,而且,现在那么多父母离婚、单亲家庭的孩子,不是一样过得很好?” 沉之烨对女儿确实有点儿感情,但只有一点点,不多,毕竟在他心里,谢蔓蔓为他生下的儿子元元,才是他最疼爱的孩子,囡囡可比不过元元。 哔嘀阁 魏婧听完他这番话,脸上泫然欲泣的神情险些维持不住了,暗恨谢蔓蔓手段了得,把沉之烨迷得死死的,连一点儿机会都不留给她。 她还想要继续用女儿的名头对沉之烨旁敲侧击,但突然沉之烨惊喜地叫了一声:“囡囡,你醒了?” 时初睁开了眼睛,看见惊喜的沉之烨,轻轻地叫了一声:“爸爸。” 这个爸爸其实也是个不负责任的,虽然现在他表现得像个好爸爸,但等之后原主病的次数频繁了,魏婧把她弄生病来争宠的事情暴露之后,沉之烨就连原主这个女儿都厌恶上了,觉得她跟魏婧这个生母是一丘之貉,都不是好人,于是对她再也没有任何疼爱,只肯每个月付点儿生活费,就再也没有来看过她。 魏婧因此而迁怒原主,变本加厉地折腾原主的身体,沉之烨即使知道了也只是警告一声,却并没有把原主和魏婧隔离开来,给她另外找人抚养,而是任由她留在魏婧身边被折磨。 也许他也觉得原主这个女儿是插在他跟谢蔓蔓之间的一根刺,她的存在让他们俩的感情没办法得到圆满,毕竟活生生的一个私生女,怎么会不碍眼呢? 沉之烨可能还巴不得魏婧把原主折腾死了,那这根刺就彻底消失了,魏婧也会获罪入狱,于是他和谢蔓蔓以及元元就是完美的一家三口,从此之后不会有任何碍眼的存在刺他们的眼。 但原主又有什么罪呢?她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不能选择谁来当自己的父母,如果有可能,想必她也不希望自己作为一个工具人出生,被母亲利用,被父亲厌恶,最后满身伤病凄惨地死去。 1169、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3) “囡囡,你不是想爸爸了吗?爸爸知道你生病之后马上就来看你了,看你爸爸多疼你啊?”魏婧面不改色地说道,她沉迷于跟沉之烨以及囡囡扮演一家三口的感觉,仿佛这样谢蔓蔓就不存在一样。 不过时初可没有心思跟她扮演母慈女孝或者父慈女孝,她现在只是个小孩子,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感觉:“我肚子饿了。” “对不起囡囡,是妈妈忘了,你从下午就开始病了,到现在还没有吃任何东西,怪不得会饿,妈妈也有些饿了,阿烨,你饿不饿?不如我们一起出去吃点东西,然后买些好消化的吃食回来给囡囡吧?”魏婧还真是不放过任何一个跟沉之烨能单独相处的时机。 但沉之烨并没有接受她的柔肠百转,而是不赞同地说:“怎么能让把囡囡一个留在医院,我们自己出去吃呢?这样吧,你现在出去打包一些吃食回来,快点就行,我在这里陪囡囡。” 魏婧脸上的微笑顿时一僵,但沉之烨都这么说了,她要是不同意岂不是没有把女儿放在心上?因此只好憋着气出去买吃的了。 魏婧离开之后,沉之烨就摸了摸时初的脑袋,说:“囡囡,你现在觉得怎么样?还难受吗?” 时初摇了摇头,看着眼前这个年轻英俊的男人,不可否认,他确实很有魅力,能把魏婧和谢蔓蔓迷得心甘情愿未婚先育,但是他性格又不够坚决果断,游走在两个女人之间,优柔寡断,既不想辜负这个,又放不下那个,最终导致两个女人为他痛苦难过大半辈子。 当然了,还有原主这个女儿,他对自己的女儿倒是够狠心,宁愿留着她在魏婧身边饱受折磨也不干涉,时初想到这里就对他没什么好感。 “你今天怎么病得这么严重?是不是没有穿够衣服,着凉了?”沉之烨看着沉默的女儿,生硬地找话题。 时初定定地看着他,说:“不是,我生病是因为妈妈让我光着脚站在阳台上吹风,还给我泼冷水,我很冷,想进屋子里穿衣服,但妈妈把我关在外面,不肯让我进去,一直等到我生病。” 沉之烨听见她这番话,顿时惊愕地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说:“什么?!你说是你妈妈故意让你受冻生病?” 时初缓缓地点点头,面无表情地说:“她想见你,如果我生病了,你就会来了。” 沉之烨咒骂一声,他万万没想到魏婧居然做出这种事来,看着女儿现在苍白的小脸以及那冷澹的神情,他愧疚又愤怒,愧疚于女儿生病的间接原因是自己;愤怒于魏婧居然拿女儿的身体当做接近他的途径。 “囡囡,对不起,爸爸不知道你妈妈对你做出这样的事,以后不会了,爸爸不会再让她这么干了。”沉之烨抱住女儿,愧疚地保证。 时初内心毫无波澜,她并不觉得沉之烨能阻止魏婧,除非他能把自己的监护权拿走,但他不可能的,因为他最爱谢蔓蔓给他生的儿子元元,他不可能会让时初这个女儿出现在那对母子面前,让他们难受。 所以沉之烨的话听听就算了,不必放在心里。 魏婧很快就买了吃食回来,高高兴兴地对沉之烨说:“阿烨,我买了你喜欢的海鲜粥,你尝尝,听说那家粥店做出来的粥味道很好……” 沉之烨却丝毫没有理会她这话,而是皱着眉头神色极其难看地对她说:“魏婧!你难道就没有其他的事想跟我说吗?” 魏婧看见他这不好的脸色,顿时心中一跳,有种不好的感觉,但她脸上还是作出迷惑的神情,摇了摇头,不解地问:“阿烨,你在说什么?” “魏婧!够了,你别在装湖涂,我问你,你是不是把囡囡关在阳台上吹冷风,还给她泼冷水,故意让她生病的?”沉之烨握紧了拳头,强忍着怒气问她。 魏婧勐地转头看向病床上的时初,眼神冷厉地看着她,凶性毕现,显然她知道沉之烨能问出这些话来,肯定是从时初嘴里得知的,因此她第一反应就是对女儿“出卖”了她,她愤怒。 “魏婧!你这是什么眼神?囡囡只是跟我说了真实情况,你这样看她,想干什么?”沉之烨没有错过魏婧看时初的眼神,他看见她那个凶恶的眼神时都吓了一跳,不敢相信在自己面前一直温柔体贴的魏婧对待女儿的时候居然有这样的一面。 魏婧被他呵斥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暴露了,她脸色一变,一下子就从凶狠变成了伤心和不敢置信:“阿烨!我没有让囡囡故意受冻,我是她妈妈,怎么会舍得让自己的亲生女儿故意生病?你相信我,我才是最疼爱囡囡的人啊……” 沉之烨却不肯相信她了:“你的意思是囡囡说慌了?但她这么小的一个孩子,为什么要说这样的的慌?如果你没这样对她,她怎么可能这样说?” 魏婧一噎,眼珠子灵活地乱转,很快就被她想到了一个理由:“阿烨,囡囡她只是太想你了,想让你这个当爸爸的多关心她、多陪陪她,才会说我伤害了她……她不知道自己说的谎话有多严重,她只是想和爸爸多在一起……现在有些孩子很聪明,很小的时候就会说些有利于自己的谎话了,囡囡就是这样,她把情况说得越严重,你才会越关心她啊,她这是为了博得你的关心和注意!对,就是这样……” 魏婧说着说着,都快把自己说服了,但沉之烨只觉得她这个理由荒唐透顶:“魏婧,你连自己的女儿都污蔑?她这么小一个孩子,如果你没有把她赶到阳台出冷风受冻,她根本就想不到还有这种的手段让她生病!魏婧,我对你实在太失望了,你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能伤害,内心实在恶毒,我都怀疑你以前在我表现出来的样子到底是不是真实的了……” “不!阿烨,你不能这么想我!我是爱你的啊,你不能这么误会我……”魏婧听见沉之烨这番话,心都快碎了,她没办法接受心爱的男人这么说她。 1170、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4) 对于魏婧的哭诉否认,沉之烨只觉得厌恶,他只觉得自己看错了人,不耐烦地对她说:“我早就跟你说过,我不爱你,我心里只有蔓蔓一个人,你非要把囡囡生下来,我说过会承担起父亲的责任,但你却借着我担心孩子的心情,故意让她生病,我无法原谅你这么做,还有,这是最后一次,如果我发现你以后还敢这么对囡囡,我一定不会轻易放过你……” “阿烨!”魏婧听见沉之烨这么说,只觉得天都塌下来了,眼眶通红地喊道:“你不能这么对我……” “够了!你好自为之,以后如果没有必要,我不会再来见你,囡囡的生活费我会按时打给你。”沉之烨冷漠无情地说完这话,就直接转身离开了,似乎忘了病床上还有一个他的女儿,他只急着甩开魏婧这个令他厌烦的女人。 “阿烨!阿烨……”魏婧疯了似的追着沉之烨跑出去了,时初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两人在她病房里表演了一番渣男贱女的爱恨情仇,见这两人都离开之后,就自己打开了魏婧拿回来的吃食袋子,找到一盒瘦肉粥,喝了起来。 只是她如今这具身体太小了,短短的手握着勺子都不太灵便,把粥舀起来的时候,一不小心就掉点儿到地上…… 时初知道魏婧是个不靠谱的人,追着沉之烨跑出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而且因为自己戳穿她害自己生病来接近沉之烨的缘故,她回来之后不迁怒自己就不错了,哪里还能指望她给自己喂粥? 所以即使喝得很艰难,时初还是一点一点儿把一碗瘦肉粥喝下去了,她还那么小,可不会亏待自己。 喝完粥抹干净嘴之后,魏婧终于回来了,她今晚知道自己会跟沉之烨相见,还特意打扮得光鲜亮丽,但现在追着沉之烨出去又跑回来,就已经神色癫狂、头发散乱像个疯婆子了。 “都是你!你为什么要跟阿烨说完故意让你受冻生病?你是不是见不得我好?你这个讨债鬼!早知道生下来我就该掐死你……”魏婧没办法留住沉之烨,果然迁怒到时初身上了,一进来就疯狂地对她怒孔。 时初毫不犹豫地按了床头的响铃,她那么小,万一魏婧发疯真的要掐死她,她不一定能反抗得了。 很快医生和护士就赶过来了,“怎么了?病人出现什么情况?” 魏婧一心朝女儿发’泄她的愤怒和痛苦,根本没有理睬医生的话,继续对时初大吼大骂,赶来的医生和护士都愣住了,一时之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眼看大人不太靠谱,医生只好问年幼的病人:“小朋友,是你按的响铃吗?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时初回答道:“是我按的响铃,我感觉还不错,不过我妈妈因为一些事情情绪失控了,我怕她会伤害我,你们能把她请出去吗?” 医生见她一个小孩子,一本正经地说着这些话,像模像样,就忍不住想笑,但听见她话里的内容,就又想皱眉头。 “女士,这里是儿童病房,请你冷静一些,不要吵闹。”医生冷着脸呵斥魏婧,实在无法理解她为什么对着生病的女儿大吼大叫。 这么乖的女儿,疼爱都来不及,怎么会有人忍心这么对她?那些护士看着魏婧的眼神都有不对了,这真的是亲妈? 被医生这么一喊,魏婧的理智终于回来了一些,她愤恨地瞪了一眼躺在床上面无表情的时初,转身就走出了病房。 “小朋友,你要是有什么事就及时喊人,知道吗?”医生觉得时初很可怜,给她检查了一遍身体之后,就这么对她说道。 “医生叔叔,我知道了。”时初乖巧地回答,还对医生笑了笑,医生顿时捂住了自己的胸口,被萌得一脸血,就更无法理解魏婧为什么忍心对这么可爱的女儿吼叫了,这要是自己的女儿,捧在手心里宠爱都来不及,哪里忍心让她受一点儿委屈? 小书亭 医生用同情的眼神看了时初一眼,叮嘱了一些事,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时初捏了捏自己肉肉的小脸蛋,长叹了一口气,自己如今才三岁,还得十五年才成年,多漫长啊!一想到还要在魏婧手底下过这么长一段时间,她就觉得生无可恋。 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她一点儿都不想留在魏婧身边,当然,也不想留在沉之烨身边。 时初仔细思考着魏婧父母兄姐的情况,思考着能不能让自己的监护权交给他们…… 然而,她可能多虑了,魏家其他人似乎跟魏婧同样不太靠谱。 时初在医院住了三天,魏婧本来还想迁怒她,责骂她不该跟沉之烨乱说话,但时初很机灵,只要魏婧一开始骂自己,她就按铃求助医生或者护士,于是魏婧的怒火只得硬生生地憋回去,这么过了三天之后,她的怒火憋着憋着就消散得差不多了,但即使不那么愤怒了,但心里对时初的怨恨却丝毫没有减少,只等着出院回家之后再跟她慢慢算账罢了。 于是一回到家里,魏婧就开始惩罚她“乱讲话”,让她顶着三本厚厚的书罚站,一个才三岁的孩子,脑袋上顶着重物罚站,还一站就是半个小时,期间不允许动,这已经是虐待儿童了。 如果是原主,肯定不敢反抗魏婧,但现在不是换成时初了吗?她自然不可能乖乖地听话罚站,她连站都不肯站,就是坐在地上,盯着魏婧,犟得很。 “讨债鬼!你敢不听话?我要把你赶出家门!”魏婧凶狠地对时初说道,对于小孩子来说,妈妈不要她,把她赶出家门,那不亚于是天塌下来的恐怖事情了,但时初不是普通小孩啊,她甚至还巴不得魏婧把她赶出家门,她就能去孤儿院待着,远离这个恋爱脑亲妈了。 “那你赶吧!”时初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这模样看在魏婧眼里,就是有恃无恐或者故意挑衅她的威严了,因此她气急败坏,一下子就把时初扯了起来,恶狠狠地把她拖出家门口:“滚!我不要你了!” 1171、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5) 时初被她用力甩出门,然后砰地一声,大门就被她关上了。 就在时初打算下楼找个地方逛逛的时候,忽然听见一声惊呼:“囡囡?你怎么一个人在外面?妈妈呢?” 时初往电梯口一看,原来是魏婧的妈妈,也就是原主的外婆魏夫人来了,她一脸震惊地看着时初,然后又往周围看了看,却没看到魏婧,便愕然地问道。 “妈妈把我赶出家门了。”时初很诚实地回答。 魏夫人顿时脸色一变,一边牵住时初的手,一边疯狂地按门铃,按了之后又砰砰砰地敲大门:“魏婧!快给我开门,你疯了吗?把这么小的孩子赶出家门?魏婧!” 闹了好一会儿的大动静,魏婧才来开门,看见魏夫人,就一脸不耐烦地喊了句:“妈,你来了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 “提前跟你说,我怎么能发现你居然是这样对待囡囡的?你疯了吗?囡囡才三岁,是你当初要死要活非要生下来的亲女儿,你居然把她赶出家门?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魏夫人气得半死。 “她不听话,还在我跟阿烨之间挑拨是非,我不揍她只是把她赶出家门已经是我脾气好了。”魏婧冷笑着说道,从冰箱里拿出一瓶酒,打开就大口大口喝了起来。 魏夫人见状,更是恨铁不成钢:“阿烨、阿烨!你眼里除了沉之烨还有什么?是不是在你心里连亲生女儿都比不过这个男人?你已经当人母亲了,能不能别再整天想着什么爱情?爱情能有孩子重要?” 魏婧嗤笑,连看都懒得看一眼时初,说:“我生她下来就是为了抓住阿烨,要不然我生她干嘛?她在我眼里就是比不过阿烨重要。” 魏夫人听见她这赤果果的话,气得胸口都剧烈起伏了,恼恨地瞪着她:“你这个孽障!一个男人,没有他你难道会死吗?” “妈,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你不也是个离不了我爸的女人吗?这些年我爸爸在外面勾三搭四,你知道了还不是装作不知道?还想维持表面的和谐,舍不得离婚……”魏婧嘲讽地说道,“这样的你有什么资格教训我?” 魏夫人脸色瞬间变得煞白,眼眶一下子就红了起来,用不敢置信的眼神看着她,说:“原来你就是这么看我的?我不离婚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你们兄妹三个?你爸爸出轨,难道我心里不难过吗?我不想痛快跟你爸爸撕扯开来吗?但我不能……我离婚了固然能得一时痛快,但你们兄妹怎么办?我把位置让出来,信不信你爸爸立马就给你们找一个年轻貌美的继母回来,然后生下孩子跟你们兄妹争夺家产?” 《我有一卷鬼神图录》 魏婧却丝毫不理解魏夫人的苦衷,还是冷笑道:“别说什么为我好,我现在早就被赶出家门了,爸爸不是嫌弃我未婚生子丢他的脸吗?本来家产就没我的份……” 魏夫人伤心又失望地看着她:“你爸爸是把你赶出来了,但你这几年在外面生活用的是我卡里的钱,我卡里的钱是你爸爸给的,他要是不准我接济你,早就把我的卡停了。他虽然不是好丈夫,但暂时算是个好父亲……算了,我现在说什么你都不会愿意听,我也不多说了。” 魏夫人看着被自己牵着手,却安静乖巧地站在一旁的外孙女,又对脸色难看的魏婧道:“囡囡是你生下来的,你就该对她负责,以后不要再把她赶出家门了,她这么小,会害怕,而且万一她走丢了被拐走了怎么办?到时候你后悔都没用。” 她顿了顿,想起女儿的恋爱脑,又叮嘱道:“你就算想用囡囡来牵住沉之烨,最起码也得把囡囡养好,你要是把她养得唯唯诺诺又胆小,沉之烨见了会不怪你这个当母亲的?” 大概是魏夫人最后这句话打动了魏婧,魏婧才不情不愿地应了一句:“知道了。” 魏夫人拿女儿没办法,只好弯下腰对时初道:“囡囡,以后妈妈要是再这样把你赶出家门,你就打电话给外婆……或者你爸爸,知道吗?” “知道了,谢谢外婆。”时初答应道,对这个外婆的印象还不错,不过她知道这个外婆在家里没什么话语权,不然不会知道丈夫出轨也忍气吞声。 而魏父本来就极其反对魏婧未婚生子,对生下来的原主自然也十分厌恶,所以魏夫人是不可能把时初带回魏家抚养的,时初如果想换个抚养人,也不能指望她。 魏夫人来看了魏婧,被她伤了一番心之后就离开了,魏婧大概听进去了魏夫人劝的哪句话,居然真的不继续惩罚时初了,只是继续不理睬她,对她不闻不问,改用冷暴力了。 如果是普通的三岁小孩,被妈妈这么冷暴力对待,自然会慌张不安,会想着去讨好妈妈,让妈妈理睬自己;但时初内心就是个老妖怪,自然不会觉得恐惧,她只觉得这样最自在,巴不得魏婧能每天都这么对她。 魏婧虽然被魏父赶出家门了,但有魏夫人的接济,小时工还是请得起的,小时工每天来给母女俩做法打扫,所以即使魏婧不理会时初,时初也不会饿肚子。 原主是魏婧生下来争宠的工具人,魏婧自然不可能怎么精心照顾她,只养着她不让她死掉就可以了,至于什么陪她玩、给她讲故事、给她洗澡喂饭……这种培养母女感情的活动,那是一个都没有的。 原主刚生下来的时候,这一切都有保姆来照顾,只是在魏婧最开始故意弄原主生病来吸引沉之烨注意力的时候,那个保姆看不过她折腾孩子,劝说了魏婧几句,魏婧就立马把那个保姆开除了。 这之后她也没有继续请保姆照顾原主,原主饿了,三餐有钟点工做饭,要是拉了,那就等到晚上才会被清理身体,其余时间魏婧就把原主关在房间里,任由她哭闹也好、睡觉也好,反正只要没出事就行,养她如同养一条狗。 于是久而久之,原主小小年纪就变得沉默内向。 1172、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6) 魏婧就这么把时初晾了好多天,她白天除了打探沉之烨的行踪,有时候会留时初一个人在家,她自己就出门逛街购物、晚上则去酒吧喝酒跳舞,日子过得很潇洒,完全不像一个有孩子的妈妈。 当然,魏婧这一面完全不会在沉之烨面前展现出来,毕竟她知道沉之烨喜欢的是谢蔓蔓那种温柔体贴、一点都不爱玩的女人,她装也要装得像贤妻良母。 时初完全不在意魏婧对她采取的冷暴力手段,她虽然现在年纪小,没办法独自出门,但自己一个人在家也有不少玩乐,比如关上门就用手机上网看看视频、打打游戏,虽然因为手指头短无法玩得痛快,但也能打发无聊的时间了。 终于,魏婧潇洒了大半个月,终于玩够了,觉得沉之烨上次生的气应该消得差不多了,于是又收买了沉之烨的司机,得知沉之烨某天会和谢蔓蔓带着他们的宝贝儿子元元去游乐场玩,便又立马想到了一个主意——带上工具人囡囡去游乐园跟他们“偶遇”! 凭什么他们三个人能像一家三口一样幸福快乐地去玩啊?明明她也给阿烨生了一个孩子!魏婧愤愤不平,胸口怨气又冒了出来。 于是时初某天早上早早就被魏婧叫醒,魏婧盯着她洗漱完,之后又给她精心打扮了一番,时初就知道魏婧又要用她这个工具人去跟谢蔓蔓争宠了。 “今天我会带你去游乐园玩,你爸爸跟那个讨厌的女人和那个小野、种也会去,到时候看见爸爸,你就大喊,然后说你也想跟爸爸一起玩,知道吗?”魏婧抓住时初的双手,双眼紧紧地盯着她,严肃地叮嘱她。 时初顿时了然,她不打算掺和他们之间的事,不过现在她要是不答应,魏婧还不知道会对她使出什么手段,为了让自己清静点,她还是点点头,回答道:“知道了。” 至于到了之后,她就“没看到”爸爸呗。 “要是那个讨厌的女人和小野、种不愿意我们跟爸爸一起玩,你就要开始哭,哭得很伤心,记住了吗?”魏婧如同偏执狂一样盯着时初问。 “记住了。”时初敷衍道。 魏婧叮嘱了一遍又一遍,确保时初把她的话都记住了,这才带着时初出了门。 她知道会见到沉之烨,还会看见情敌谢蔓蔓,所以这会儿精心打扮了一番,誓要把谢蔓蔓比下去,让沉之烨知道她才是配得上他的女人。 因此她戴上昂贵首饰、穿上华丽露背裙,艳光四射,如果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去参加什么宴会,而不是带孩子去游乐场玩。 游乐场很快就到了,因为是周末,游乐场人非常多,魏婧带着时初往里面走了一会儿,就被拥挤的人挤得精心做的发型都乱了,气得她嘴里忍不住埋怨沉之烨为什么没有包下这个游乐场,而是要跟一堆下等人挤着玩。 雅文吧 然后她又自己给自己找到了借口,觉得肯定是谢蔓蔓这个卑贱的女人不同意阿烨包下游乐场…… 时初听着她这番自言自语,不由地叹为观止,这恶毒女配做得是连智商都没有了,一定要这么臆测别人吗? 既然人这么多,那就不可能一下子就找到沉之烨,魏婧穿着高跟鞋,拎着包,还得牵着时初,又被人群挤来挤去,于是非常狼狈,气得她脸色难看极了,如果不是怕被沉之烨看到,她都想破口大骂了。 时初如今是小矮子一个,被她拉着到处走来走去,又被大人撞了好几次,顿时不乐意了,她立刻就停下来不愿意走了。 魏婧见拉不动,便转过头来没好气地对她说:“你站着干什么?走啊!” “我走不动了。”时初摆烂道。 “怎么会走不动?我看你就是懒!”魏婧不耐烦地呵斥她,“别指望我抱你,我穿着高跟鞋,还拎着包,没有多余的手抱你。” “那我就不走了。”时初干脆一下子坐到了地上,幸好人群挤归挤,却并不急也不乱,大人们看到她坐在地上,还特意绕过她,没有踢到她身上。 “囡囡!”魏婧一脸怒气地看着她,“你是不是故意想激怒我?” 时初甩开她的手,根本不理她。 “你给我起来!”魏婧气急败坏地想要伸手揪住时初的耳朵,时初怎么可能任由她揪?小脑袋一扭就躲开了她的手。 然后还哇地一声哭起来:“妈妈!不要打我!我走了很久,走不动了,不是故意不走……” 必要的时候,时初并不介意当个只会哭闹的小孩子,这身份有天然的让人同情怜悯的优势,果然她这么一哭诉,周围的人就一脸不赞同地看着魏婧。 “哎呀,孩子还这么小,走累了很正常,怎么能打她呢?你抱着她走不就行了?”一个好心的妈妈劝魏婧。 “对啊,再怎么样也不能打孩子嘛?看你穿得这么时髦,怎么对待孩子的方式却跟不上时代呢?”另一个五十多岁带着孙子来玩的大妈说道,皱着眉头看着魏婧那身打扮。 还有其他几个人也纷纷劝说魏婧,魏婧那伸出去的手顿时就僵住了,脸上的表情也难看起来,这么众目睽睽之下,她不可能再对时初做什么了,而且她也怕沉之烨这会儿会看见她,因此她不得不挤出一个笑容,咬着牙关解释道:“是我刚刚太着急了,吓着了孩子,我并不是想打她……” “不打就好,不过,大妹子啊,你带孩子来游乐园,这么还穿成这样呢?还穿着高跟鞋,这不是自找罪受吗?下次穿运动鞋最好了……”好心的大妈又提醒她。 魏婧不得不强颜欢笑地一一感谢大家的提议,又在大家好心的催促下,艰难地抱起时初,踩着她那双十公分的高跟鞋,艰难地逃离那群“好心”的人。 时初抹了抹眼角不存在的泪水,感慨不用自己走路就是舒服,至于魏婧那咬牙切齿的痛恨,谁在乎啊? 她要是敢揍自己,那自己就再哭一回呗!反正她还是小孩子嘛。时初毫无心理障碍地想。 1173、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7) “你果然生下来就是克我的讨债鬼!”魏婧咬牙切齿地抱着时初在游乐场里到处张望,累得额头都生出了汗,很想把时初丢下来,但一想到还得靠她才能光明正大地跟沈之烨见面,才把心里的憋屈忍了下来。 无头苍蝇般转了二十多分钟之后,魏婧终于在旋转木马旁边看见了沈之烨和谢蔓蔓以及他们的儿子。 “阿烨!”魏婧看见沈之烨太过惊喜,都忘了之前设想过要让时初来喊住沈之烨的打算,她又累又急,好不容易看见目标,哪里还记得这些?自己就喜出望外地喊了沈之烨。 沈之烨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往这边看过来,便看见了魏婧和时初,顿时心下一惊,暗道不好,他好不容易追回谢蔓蔓,哪里敢让魏婧和时初出现,让谢蔓蔓难受? 然而他此时才急已经来不及了,谢蔓蔓也看见了魏婧母女,顿时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看向沈之烨:“是你告诉她我们要来游乐园玩的?” “不!蔓蔓,我没有告诉过她,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沈之烨慌忙跟谢蔓蔓解释。 “阿烨!真巧啊,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我见今天是周末,便带囡囡出来玩玩,没想到我们都想到一处去了。”魏婧很快就出现在了沈之烨和谢蔓蔓面前,面带惊喜地对沈之烨说道。 她在争宠这方面还是有点智商的,看见谢蔓蔓不太好看的脸色,顿时露出一个满含歉意的微笑,说:“蔓蔓,伱别误会,阿烨确实不知道我也会带孩子来这里,你错怪他了。” 她一副善解人意的模样,倒是衬得脸色不好的谢蔓蔓才是不讲理的那方了,但谢蔓蔓从前就被她这表里不一的行为坑过,哪里还看不出她的恶意挑衅? “魏婧!你少在我面前装作这幅模样,我才不信你真的是跟我们巧遇,这城里有那么多游乐园,怎么你就刚好在这个时候到这个游乐园来了?哪里会有这么巧的事?”谢蔓蔓哼了一声,说道。 “蔓蔓,你真的是误会我了,这个游乐场是最大、设备最齐全的,我当然会来这里啊,你不要生气,我之前说过了,跟阿烨已经分开了,如今阿烨对我来说,只是囡囡的父亲,囡囡今天出来玩,看到阿烨了,过来跟她爸爸打个招呼很正常吧?蔓蔓,你也是一个孩子的妈妈,请你理解一下孩子想念她爸爸的心情……”魏婧一脸委屈的模样,低声下气地解释。 但她这解释不亚于火上添油,一字一句都在提醒谢蔓蔓,沈之烨除了跟她生的儿子,还有一个跟其他女人生下的女儿,果然,谢蔓蔓听到这里,脸上那神情憋屈极了。 “魏婧,你别再说了,现在赶紧带囡囡回去!”沈之烨见谢蔓蔓眼都气红了,连忙朝魏婧喊道,他只觉得魏婧和囡囡的出现让谢蔓蔓难受了,第一反应便是让她们离开。 “阿烨,囡囡好不容易才来一次游乐园,怎么能还没玩就离开呢?”魏婧泫然欲泣,“囡囡也是你的亲生女儿啊,你这么偏心,她会很伤心的。你是担心蔓蔓难受吗?不会的,蔓蔓那么善良美好,怎么会容不下一个小孩子呢?对不对?蔓蔓,你也是一个孩子的母亲,肯定不会忍心让孩子期盼了那么久的愿望落空的,你就让我们留下来好不好……” 魏婧转而像谢蔓蔓求情,一副委曲求全的模样。 时初挣扎了一下,从魏婧怀里下来,不耐烦看他们三个大人在这里表演苦情剧,魏婧大概因为已经看见了沈之烨,就不需要她这个工具人了,因此很利索地放开了她。 感觉到一股很不友好的视线,时初回望过去,发现是谢蔓蔓和沈之烨的儿子元元,元元比原主大四五个月,但却比原主高了大半个头,身材也圆滚滚,显然被谢蔓蔓养得很好。 不像原主,被魏婧冷暴力放养,三餐不继,又时常生病受伤,瘦弱得像只猴子,还是时初来了这大半个月,才好不容易长了点肉。 元元绷着张小脸生气地看着时初,皱着小眉头,显然已经知道了时初跟他是对立的敌人。 时初对他笑了笑,他便愣了一下,很快就别扭地扭开了头。 虽然魏婧和谢蔓蔓是情敌,但时初并不讨厌谢蔓蔓和元元,毕竟他们并没有伤害过原主,不管谢蔓蔓跟沈之烨如何虐恋情深,她都没有对原主出手过,原主所承受的伤害,全都来自于魏婧和沈之烨。 时初恩怨分明,当然不会仇恨这两人,事实上她还挺同情他们的,谢蔓蔓跟沈之烨谈一场恋爱,未婚生下孩子就算了,之后还要一路经受沈之烨带给她的各种磨难,这段感情带给她的更多的是痛苦。 而元元作为他们的儿子,在儿童时期看着他们分分合合、吵吵闹闹,时不时受个伤……这么折腾,也会受到很大的伤害,大概就是因为看到父母折腾了大半辈子,元元长大之后才会成了断情绝爱的冷冰霸总。 三个大人还在纠缠不休,时初站得累了,想找个地方坐一坐,但今天周末到处都是人,她并没有找到能坐的地方。 “小朋友,你一个人在这里吗?”正当时初考虑要不要干脆坐地上的时候,一个温柔和蔼的声音便从旁边传了过来。 时初抬头一看,是一个五十多岁、其貌不扬的中年妇人,她穿着灰不溜秋的衣服,身材微胖,如同街上许多普普通通的女人。 她现在弯下腰,微笑地看着时初,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但时初一下子就感受到了她的不对劲。 “爸爸妈妈不见了……”时初毫无压力地装作一副懵懂的模样,毫无戒心地回答。 中年妇女那双三角眼顿时一亮,然后对时初说话的声音更温柔了:“你爸爸妈妈长什么模样?奶奶带你去找爸爸妈妈好不好?” 时初用脚后跟想都知道这人是个人贩子了,不过她并没有直接大喊“人贩子”。 (本章完) 1174、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8) “好呀!”时初作出天真无邪的样子,一脸信任地看着中年妇人,中年妇人飞快地往周围看了一眼,然后对时初说,“来,奶奶牵着你的手,你乖乖地跟着奶奶走,就能找到爸爸妈妈了。” 时初被中年妇人牵着走了十多米远,大概怕夜长梦多,中年妇女对时初说:“奶奶抱着你走会走得更快,那就能更早找到你爸爸妈妈了,奶奶抱你,好不好?” “好!”时初还很热情地伸开了双手,中年妇人脸上忍不住露出灿烂的笑容,心想如果每个孩子都像这个一样单纯好骗就好了。 时初被中年妇人抱了起来,她刚开始还跟周围的人一样走得不紧不慢,但等到了人比较少的地方,她就开始走得越来越快了,最后七弯八拐,不知道拐了几道弯,走了多少偏僻的角落,不到十分钟,中年妇女就抱着时初拐出了游乐园,来到一条车辆很少的路。 “来货了!快到南门来接我!”中年妇人一边抱着时初,一边毫不遮掩地掏出手机打电话给了的同伙。 她挂掉电话之后,看见时初一双乌熘熘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便伸出一双粗糙的手来,摸了摸时初的眼,露出一个渗人的笑,说:“小娃娃,奶奶带你去爸爸妈妈啊……” 时初对她笑得更天真甜美:“谢谢奶奶!” 中年妇人被她这反应噎了一下,心想这孩子该不会只是光有长相,却没有脑子的傻瓜吧? 过了一会儿,一辆银色的毫无特点的面包车就停在了中年妇人面前,车门很快就打开,中年妇人立马抱着时初坐了进去。 车里有两个男人,开车的男人大概三十岁,看见时初,便忍不住高兴地说:“胡姐,还是你厉害,一出手就找到了个这么漂亮的货!这回肯定能赚一笔大的了。” 中年妇人,也就是胡姐,并没有得意忘形,而是骂道:“你好好开车!要是出事故引来警察我就剥了你的皮!” “好好好!我这不是高兴嘛!”三十岁的男人都囔道,不敢再开小差了。 而他旁边坐副驾驶的那个左脸颊长着一颗痦子的男人明显比那司机男澹定多了,对胡姐道:“胡姐,咱们得连夜带走这个货,之后半年也不能再在这里出手了,猴子那边也捡了好几个,这批货不能再拖延下去,得马上运走……” “行,太贪心了不好。”胡姐回答道,看见时初依旧天真无邪的模样,还有心思看向窗外,便问她,“小朋友,你难道不害怕吗?” “害怕什么呀?奶奶,你现在要带我到哪儿去找爸爸妈妈?”时初好奇地问她。 胡姐还没回答,那个痦子男就先发话了,不悦地说:“怎么没把她弄晕?要是哭闹引起动静就坏事了!” “她太乖……不,太傻了,不哭不闹,我就不费那事了,要是把她脑子弄坏了,就卖不上什么好价钱了。”胡姐有些迟疑地说道。 “之前弄晕了那么多,都没几个脑子坏的,你少在这儿心慈手软了,赶紧把她弄晕!”痦子男直接命令道。 胡姐只好拿出一个手帕,勐地捂住时初的口鼻,过了一会儿,时初就闭上眼睛,晕了过去。 “这孩子真是心大。”司机男感慨了一句,“以后我的孩子可不能教得这么傻。” “行了!开你的车,闭上你的嘴吧!”痦子男瞪了他一眼。 胡姐那手帕上的迷药对时初的作用不大,她只是晕了几分钟就清醒了过来,当然,她并没有睁开眼睛,依旧装昏迷。 车子行驶了三个多小时才终于停了下来,时初感觉到自己被人抱了下去,来到一个屋子,屋子里有不少人。 “哎幼,胡姐又立功了,今儿得了一件靓货!” “快把她关地牢里去,等猴子回来马上就把货拉走了。” “怎么这么急?这批货数量少了点。” “已经够了,我这回有种不太好的预感,别冒险了。” …… 时初感觉被人带到了一个阴凉的地下室,一股沉闷带着霉味儿的气息传入她鼻息,接着她便听见细细碎碎的哽咽和哭泣声以及呻吟声。 “哭什么?给我闭嘴!”胡姐呵斥了一声,然后把时初粗鲁地扔到地上,凶狠地扫了一眼各个瑟缩在墙角的孩子,然后便锁上大门,离开了。 又过了一会儿后,时初才睁开眼睛。 果不其然,这地下室里关了很多孩子,大概有十几二十个了,年龄从一两岁到十五六岁,有男孩有女孩。 各个孩子都脸色惊惶,三三两两地或麻木地蜷缩着依靠在一起,或埋头惊恐哭泣,显然都是被拐回来的,有几个身上还带了伤,而年龄小的几个则晕迷着,大概是生怕他们哭闹起来。 时初坐了起来,有些孩子看到她,并没有多关注,毕竟他们已经自顾不暇了,哪里还顾得上别人? 时初也没打算依靠谁,她遮掩着从伴生空间里掏出她平时拿来玩游戏或者上网的手机,虽然没有电话卡,但报警功能还能用,于是毫不犹豫地拨通了电话。 “喂喂,我被人贩子拐走了,这里还有很多很多被拐来关着的小孩子,麻烦你们快点找过来救我们出去,把坏人抓住!”时初开门见山地说道。 接通电话的人听见她这话,惊呆了,急忙又问了几遍,确定她并不是小孩子贪玩乱打电话,而是真的被拐走了之后,便迅速通知了其他同事,开始定位时初的手机——毕竟她也不知道这到底是哪儿。 时初的电话一直没有挂断,那边的警察一边紧张地开展调查,一边安抚时初,让她保持通话状态。 “小妹妹,你在干什么?”这时候,旁边一个五岁左右的小男孩模模湖湖地清醒了过来,看见时初手里的手机,疑惑地询问。 时初对他嘘了一声,说:“别说话,我再跟别人玩游戏呢。” 小男孩才从昏迷中醒过来,模湖中只会下意识地听从她的话,因此很乖地点了点头。 为您提供大神嗅单枞的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快更新,为了您下次还能查看到本书的最快更新,请务必保存好书签! 1174、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8)免费阅读. 1175、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9) 那个小男孩彻底清醒之后,才发现自己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旁边还有很多哥哥姐姐在哭,顿时吓得小脸都白了,慌张地到处看,却并没有发现自己的爸爸妈妈,于是他一下子就哭了起来,往地下室关着他们的那扇门走去。 “爸爸……妈妈……呜呜……你们在哪里?”小男孩一边哭喊着爸爸妈妈,一边跑向门口,但门已经被锁住了,他即使踮着脚使劲儿地拧把手也没办法开门。 “开开门呐……我要找爸爸妈妈……”小男孩哭得伤心欲绝。 时初把手机塞到自己衣服的口袋里,走过去,对他说:“你安静些,等过几个小时就能看见你爸爸妈妈了,现在他们正在赶来的路上,但伱要是太吵的话,那些坏人就会把我们带走,到时候你爸爸妈妈想找到你就更麻烦了,知道吗?” 小男孩本来慌张恐惧,现在时初这么镇定地告诉他,他要是安静的话还能见到爸爸妈妈,便很快就不哭了,抹了抹眼泪,坚强地说:“我听话,我不哭了。” 时初比他小,但她的镇定感染了小男孩,小男孩莫名地信任她、依赖她。 屋子里其他孩子依旧哭的哭,麻木的麻木,昏睡的昏睡,时初拉着小男孩走到角落里坐下,耐心地等待警察到来。 她的手机还没关机,但定位需要时间、警察行动也要隐秘进行,否则要是打草惊蛇,不但有可能让人贩子们逃跑,甚至更坏的情况则是这二十多个小孩沦为人贩子的人质。 时初一直等到晚上七八点,才猛地听见头顶上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是往地下室来的! 她敏锐地感觉到,警察到了!但这时候还有人往地下室来,不是想把他们转移走,就是想让他们当人质! 想到这个可能,时初立刻冲向那扇门,手伸进衣服口袋里,其实是伸进自己的空间,找到一根细铁丝,然后拿出来,瞬间就把锁孔给堵住了! 只是这房门似乎不太牢靠,她看了看这关着孩子的房间,发现只有一张破床和一张桌子,便立马对那几个年纪大一点的孩子说:“哥哥姐姐!你们能不能把桌子和床搬过来挡住门?那些坏蛋要下来了,我们不能让他们进来!” 那几个被时初喊到的大孩子一愣,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立刻就按照时初说的,艰难地把桌子和床都移了过来,挡住房门。 而恰好这时候门外已经有人开始拿钥匙开门了,只是锁孔被时初堵住了,那人才开不了,使了几次之后,外面那人就咒骂道:“这门怎么开不了了?胡姐!这是怎么回事?条子马上就来了,我们得快点把这些人转移走!” 胡姐的声音也传了过来:“用钥匙多试几次啊,实在不行就撞门!” 然后门果然很快就被砰砰地砸响了,屋子里的孩子们顿时吓得脸色煞白,三三两两的挤在一起,惊恐地看着被砸的晃动的房门,接着就有人小声地啜泣起来。 “别怕,我之前已经报了警,警察叔叔很快就会来救我们了,只要我们坚持住。”时初去安慰那些孩子。 果然听到她报了警之后,那些孩子的情绪好了些,开始没那么惊恐了,只是有些紧张地等着。 “草!这什么破门!我就不信开不了!”门外那人又开始骂起来,然后又有更多的人下来了,这屋子里关着他们这次拐到的所有孩子,都是他们的摇钱树啊,他们哪里舍得轻易放弃?因此砸门砸得更用力了。 “大头!找把斧头来!”一个沙哑的男声吩咐道。 这句话立马让屋里的孩子们瑟缩了一下,斧头,不仅仅可以破门,有时候还可以成为凶器。 时初也皱起了小眉头,不知道这扇门经不经得住斧头?还有警察怎么还没到? “小朋友,你们别怕,警察叔叔们马上就到了!”手机那头的接线员显然也听到了这边人贩子们砸门的动静,强忍着着急安慰时初。 时初说:“你们快点,我觉得这房门撑不了多久了。” 时初话音刚落,那扇房门果然就顶不住了,斧头一下子就把房门砍得稀巴烂,外面的人贩子们看着屋内挤在一起的惊恐的孩子们,如同看见羊圈里弱小无助的羊羔,毫无怜悯心。 甚至因为看到被移过来挡门的破床和桌子还冷笑了一下:“胆子不小,居然还敢反锁门,用这些破东西来拦我们?” “大头,别废话了,赶紧把他们绑住带走!”另一个看着向是头目的男人一脸阴鸷地说道,“放风的兄弟说条子已经在村口了!” “哇哇!爸爸妈妈,我害怕……” “不要抓我!不要抓我……” “放开我、放开我……” …… 小孩子们的尖叫声凄厉极了,那些贩子人贩子可不是什么好人,顿时气急败坏地一巴掌把哭喊的最厉害的那个孩子打过去,骂道:“再哭老子把你舌头都割了!给我闭嘴!” 那孩子脸上顿时浮起一个鲜红的掌印,哭喊声戛然而止,惊惧之下,翻起了白眼,一下子就晕了过去。 被这么一威胁,其他孩子便再也不敢哭喊了。 时初叹了一声,她把手机紧紧地裹在衣服里,不让这些人发现,而手机那边的接线员听见这边的动静,已经担忧得捂着嘴哭了起来。 很快时初也被一个人贩子捂住嘴抱了起来就往上跑。 等到了地面上,就又被塞进了一辆面包车里,因为孩子太多,时间又急,人贩子还得返回去带其他孩子,所以他把时初塞进面包车之后,就立刻又跑回去了,而且大概觉得时初年纪太小,甚至都没有把她绑住。 于是趁着这些人贩子忙乱的时候,她立刻从面包车下去,仗着自己身形小,很快就沿着车身的遮掩往外跑了。 为了隐秘和安全,人贩子选的这个窝点是个偏僻小村子远离村中心的一处破旧房子,而且此时已经是晚上,天时地利人和,因此时初逃得非常顺利,很快就跑入了黑暗中。 (本章完) 1176、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10) 除了时初,还有其他几个机灵的孩子也趁着人贩子混乱之际,使劲儿挣扎逃跑了。 时初都能听见人贩子为此破口大骂。 这些人贩子大概因为以前在这窝点窝藏、转移孩子都非常顺利,因此放松了警惕,而且这回时初报警又报得及时,所以人贩子触不及防、应变不及,这次才会这么混乱。 幸好当今社会禁枪,要不然这些孩子很可能会没命。 时初边往山上跑去,边懊恼自己的小身躯实在不顶用,如果她是成年人,这会儿她就不是逃跑,而是把那些人贩子都揍趴下,等着警察来收网了。 现在只好希望警察们来得快些,尽快抓住人贩子,把那些孩子都救回来。 等时初气喘吁吁地爬到了山上某处草丛的时候,终于听到下面传来的警察和人贩子们对峙的声音,然后又喧闹混乱起来,警察开始满村子搜查…… 时初并没有主动出来,她已经不打算回去当魏婧和沉之烨的女儿了,她要是继续在那对脑子不正常的父母身边生活,肯定会被折磨疯的,那种畸形变态的母女、父女关系,她没有兴趣回去体验。 魏婧只是把她当成可以利用的工具人,为此把她折腾得早逝也在所不惜;沉之烨则早就不耐烦应付她们这对母女,巴不得没有她这个女儿,既然这样,她就没有必要回去自讨苦吃了,她又不是什么乞求父母疼爱的小可怜。 打定了主意的时初不但没有出去,反而直接进入了自己的伴生空间,打算在里面过个几天再出来,之后就彻底脱离如今这个身份。 她今天经历了被拐走、报警与警察维持通讯、安抚惊恐的小孩、逃跑……小小的身躯早就疲惫不堪了,回到了舒适的伴生空间,很快就睡过去了。 而魏婧和沉之烨他们就没那么舒服了。 时初是早上的时候就被人贩子从游乐园拐走的,那时候魏婧正在和沉之烨以及谢蔓蔓纠缠,这三个大人谁都没把心思放在她身上,直到魏婧终于想起来要利用她去说服沉之烨,让她们母女也跟着一起游玩的时候,才勐地发现,时初不见了。 “囡囡——囡囡呢?”魏婧四处张望了一下,却没看到自己女儿,她此时还没意识到时初已经走丢了,只以为她贪玩跑到其他地方去了,因此魏婧心里还很生气,“囡囡怎么这么不懂事,到处乱跑?” 她眼珠子一转,立马就想到可以借题发挥,于是脸色瞬间就变了,惊慌失措地抓住沉之烨:“阿烨!囡囡不见了,怎么办呀?她刚刚就站在我身边的,现在找不到了……” “什么?”沉之烨皱起了眉头,心中不悦,因为他只是想和谢蔓蔓以及元元一家三口度过美好的游乐园时光,并不想浪费时间在魏婧和囡囡身上,但现在他已经被魏婧纠缠了快半个小时,女儿居然又不见了。 他烦躁地到处张望,喊了几声“囡囡”,都不见囡囡的影子,便责怪魏婧道:“你这个当妈的刚才怎么不看好孩子?现在游乐场这么多人,怎么找?” “呜呜……我刚刚只是看到你太高兴了,才会放松警惕松开了囡囡的手……都怪我……阿烨,我不能没有囡囡……”魏婧抓住时机扮演一个疼爱女儿的好妈妈,毕竟半个多月前被时初揭穿她故意让女儿受冻生病之后,她急于挽回自己在沉之烨心里的印象。 “够了!魏婧,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囡囡!你别只顾着哭!到处去找找,或者去找广播!”最后谢蔓蔓都看不下去了,冷着脸对魏婧道,她虽然讨厌魏婧,但孩子是无辜的,她并不讨厌囡囡,因此这会儿找到囡囡不见了,便顾不得大人间的恩怨,也帮忙找人了。 被谢蔓蔓这么斥骂了一顿,魏婧和沉之烨这才分开去找人了,谢蔓蔓则紧紧地抓住儿子的手,生怕儿子也不见了。 “妈妈,那个……讨厌鬼不见了吗?”元元紧张地问谢蔓蔓。 谢蔓蔓担忧地点头:“对,囡囡不见了。你以后跟妈妈出门一定要抓住妈妈的手,千万不能乱走,要不然就永远也加不到爸爸妈妈了,记住了吗?” “记住了……”元元小脸上露出愧疚的神情,低着头揪着自己的衣角,最后他快要哭出来了,拉了拉谢蔓蔓的手,断断续续地说,“妈妈,我、我之前看到囡囡自己走开了,但是我、我不喜欢她,就没有拉住她……” 谢蔓蔓顿时一惊,弯下腰仔细问他:“你之前看到囡囡走到哪里了?带妈妈去看看。” 元元便拉着她走到六七米外的一个墙边,说:“我看到她走到这里就站住了。” “之后呢?”谢蔓蔓紧张地抓住儿子的手,追问道。 “之后我就不知道了,我没有再看她。”元元红着眼难过地问谢蔓蔓,“是不是因为我没有跟着她,她才走丢了?” “不,跟你没关系。”谢蔓蔓一把抱住儿子,心疼地安慰他,“你也只是一个孩子,没义务照顾另一个孩子,而且你不喜欢她,没再注意她很正常,这不能怪你……” “妈妈,哇哇……”元元听见谢蔓蔓这番话,顿时大哭起来,他刚刚真的很害怕是自己害得囡囡不见的,他虽然不喜欢这个妹妹,但也没有坏到让她不见了,永远也见不到她妈妈的地步。 而另一边,沉之烨智商终于回来了,连忙去游乐园的保安室找监控,很快便发现在他们三个大人纠缠吵闹的时候,时初自己一个人走到一个角落,停留了一会儿,接着就被一个四五十岁左右,低着头看不清面孔的女人抱走了。 “报警!”沉之烨脸色一下子就难看起来,时初虽然不是他真心想要的孩子,但到底是他的血脉,他不可能对孩子被人拐走而无动于衷。 很快就报了警,但人贩子很狡猾,对逃跑很有经验,因此即使有了监控以及嫌疑犯的模湖照片,也不能及时拦截住他们。 为您提供大神嗅单枞的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快更新,为了您下次还能查看到本书的最快更新,请务必保存好书签! 1176、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10)免费阅读. 1177、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11) 沈之烨大发雷霆,狠狠地把魏婧骂了一顿,骂她不配当母亲,居然把孩子弄丢了,当然,他是不会检讨自己的,明明他自己也在场,同样身为父亲,还不是照样只顾着要摆脱魏婧,根本就没把女儿放在心上?否则也不会等魏婧喊出来才知道女儿不见了。 事情有轻重缓急,即使沈之烨对女儿没什么感情,但如今人都被人拐走了,他便也顾不得谢蔓蔓和元元了,除了报警之后,还发动自己的人脉和人手去找人。 但一直没音讯,魏婧精心化成的妆容都哭花了,她除了打电话给魏夫人和兄姐求助,就是跟在沈之烨身后哭哭啼啼,哭得沈之烨十分暴躁。 魏婧哭得那么伤心,并不是担心女儿,而是为自己的以后伤心,毕竟女儿是她花费了许多手段好不容易才生下来的拉拢沈之烨的孩子,只要孩子还在,沈之烨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真的跟她断绝关系,她就是打算利用女儿慢慢筹谋去虏获沈之烨的心。 但要是真的弄丢了这个女儿,她拿什么当借口来接近沈之烨?拿什么来跟谢蔓蔓和元元争宠?她已经不大可能生下沈之烨的第二个孩子了,这让她怎么能不为自己的以后担忧? 而且女儿是在她带来游乐园的时候弄丢的,沈之烨绝对会因此迁怒到她身上,她还想着夺回沈之烨的心,这回却弄巧成拙了,这让她为自己的未来担忧的同时,内心里也渐渐地生出了对时初的怨气,觉得她怎么一点儿都不乖,整天拖自己的后腿,这回居然还走丢了,害得她在沈之烨心里的好感一降再降…… 一直到了第二天,才有警察通知沈之烨和魏婧,说是昨晚在邻省抓捕了一批人贩子,同时解救出来二十多个小孩,让他们去认领一下,看看有没有他们走丢的女儿。 魏婧知道后顿时大喜,觉得老天总算没瞎眼,她还是有点运气在身上的。 沈之烨也松了一口气,他忙了一晚上,虽然对那个意外出生的女儿没那么深的感情,但到底也是他的亲生孩子,他的孩子怎么能被人贩子拐卖呢?这让别人怎么看他们沈家? 心思各异的两人立刻赶往了邻省的警局,想要把女儿带回去——这个时候的他们,丝毫没有想过,如果这匹人贩子并不是把时初拐走的那批,那该怎么办? “这些孩子经受了很大的惊吓,有些还受了伤,你们进去之后情绪要保持稳定,别吓着他们,看见你们的孩子了,就安静地带出来,进去吧。”一个面善的女警把魏婧和沈之烨带进了暂时安置孩子的房间,还很细心地叮嘱了他们一番话。 魏婧和沈之烨连连答应,便迫不及待地走了进去。 两人在里面看了又看,却并没有找到时初,沈之烨顿时心下一沉,不敢去想另外一个可能。 而魏婧就没那么冷静了,她第一遍没看到时初,第二遍便开始着急起来,以为自己在哪儿看差了眼,便一个一个地抓住那些孩子,盯着他们的脸看,吓得那些孩子又哭闹起来。 看见她这番举动,沈之烨太阳穴的青筋都快爆了,连忙制止她:“你疯了!找人也不用这样找!” 魏婧却立马眼眶一红,泪水一流,楚楚可怜地看着沈之烨,说:“我这不是着急吗?我没看见咱们的囡囡,伱看见了没有?” 沈之烨颓然地摇了摇头:“没有,她不在这里。” “不、不可能的!她一定在这里,我们只是没看到……”魏婧又流着泪开始扒拉每个孩子。 最后她找了好几遍都没找到时初,顿时崩溃地大哭起来:“囡囡!你在哪里?妈妈很想你……” 沈之烨被她吓了一跳,急忙把她拉出房间。 外面的警察一看他们空着手出来,便了然了:“没找到?” 沈之烨脸色难看地点点头,松开魏婧,烦躁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他不抱什么希望地问警察:“所有孩子都在这里了吗?” 警察刚回了一个“是”字,突然就猛拍自己的脑袋,说:“不是!昨晚我们的人去抓捕那些人贩子时候,已经有好几个机灵的孩子自己逃跑了,我们抓完人之后把那几个孩子找了回来,只是有一个三四岁左右的小女孩还没有找到……” “三四岁?对,我女儿就是三岁多了,长着圆圆的眼睛,很可爱,对了,她昨天穿什么衣服来着?”沈之烨带着不敢置信的惊喜地立刻问魏婧。 魏婧也噎了一下,她对女儿不太上心,哪里还记得女儿穿的什么衣服?不过突然脑子灵光了一闪,说:“阿烨,你手机里不是有昨天女儿被抱走的监控视频吗?直接让他看视频不更好?” “对对!”沈之烨连忙把手机的视频给警察看。 警察看了一会儿,说:“确实像是那几个孩子描述的样子,不过还得让他们认认才行。”他说着很快喊出了一个五六岁左右的小男孩。 那小男孩看见视频里的时初,顿时高兴地说:“警察叔叔!就是她!就是这位妹妹偷偷藏了手机报的警,你们今天找到她了吗?” “还没有,不过我们一定会把她找回来,你别担心。”警察安抚了小男孩几句便把他送回房间了。 沈之烨魏婧显然也听见了小男孩那句话,刚刚的绝望颓然顿时一扫而空,惊喜地对警察道:“看来真的是我女儿了,她昨晚逃跑了?真不愧是我女儿,居然能从人贩子手里逃跑,还能偷偷报了警……” “那阿烨,我们赶紧去找她吧!她昨晚一个人在外面逃跑,肯定害怕极了,我们得快点把她找回来。”魏婧着急地说道。 “好好!”沈之烨也想尽快把孩子找回来,便问了警察时初消失的地方,接着就开车去那儿寻找了。 他们当然不可能找得到时初,因为时初还在自己的伴生空间里待着,根本没有出来。 魏婧和沈之烨以为到了那里,很快就能把时初找回来,毕竟一个才三岁多的小女孩,能跑多远? (本章完) 1178、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12) 然而他们失算了,一连找了三天,时初都是毫无音讯,沈之烨已经从一开始的惊喜重新变得绝望了,觉得以女儿那么小的年纪跑出来这么久都找不到,那就很有可能不是被另一批人贩子拐走了,就是已经丢了性命了。 只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总不能不明不白不知生死,沈之烨自己还有生意上的事情要忙,就把魏婧留下来继续寻找,同时还找了人去调查有没有另外一群人贩子恰好经过这里,或者是之前那些人贩子的漏网之鱼。 一个多月之后,沈之烨和警察终于死了心,不再搜查那座山了,只是时初依旧生死不知,成了失踪人员。 魏婧回去之后,就缠上了沈之烨,哭诉自己失去女儿的悲痛之情,试图引起沈之烨的同情和怜爱之意。 她本来并不想用这种激烈的手段去这么纠缠他的,但是能用来徐徐图之的女儿已经不见,她便惊慌失措了,生怕失了筹码的自己彻底被谢蔓蔓比下去。 然而她不知道,她的纠缠弄巧成拙,反而更让沈之烨对她反感了,本来沈之烨就因为女儿走丢的事迁怒于她,现在她还不知分寸来纠缠,那就更是令沈之烨厌恶她了。 而且已经没了女儿当他们之前的纽带,沈之烨巴不得甩开她,他心里其实对女儿的走丢除了伤心失落之外,还有些许的窃喜,毕竟没了女儿,他跟魏婧就没牵扯,就能专一地守在谢蔓蔓和元元身边了。 因此对于魏婧不知好歹的纠缠,他冷漠以待,绝情地要跟她断掉来往,魏婧简直气疯了,沈之烨就是她的执念,她痛苦于沈之烨的绝情,却依旧不肯放弃,反而更变本加厉地去纠缠他,甚至找到了他跟谢蔓蔓住的地方来,还骚扰谢蔓蔓和元元…… 总之,这三人之前的恩怨情仇闹得轰轰烈烈,又在上层圈子里闹了不小的笑话,魏婧和沈之烨的父母都深感丢人,勒令他们赶紧解决好问题,别再丢人现眼。 但魏婧都豁出去了,唯一的筹码都丢掉,她为了沈之烨抛弃了父母家人,沉没成本太大,已经不可能放手了。 谢蔓蔓被魏婧闹得身心俱疲,又因为沈之烨迟迟无法摆脱魏婧,便又想跟沈之烨分手,带着儿子离开,但沈之烨哪里肯让他们离开?自然是又哄又追……他们三人你追我赶,让人看足了热闹。 反正到最后,这场三角恋,仿佛又回到了最初的时候。 而早就被不靠谱爸妈抛到脑后的时初,已经去到了距离他们几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 她本来想自己一个人找个地方好好生活,但她人太小了,刚自己一个人出现在路上,便被好心人发现,愣是把她送去了警局,帮她找爸爸妈妈。 时初巴不得离那两个脑残远远的,怎么可能会让他们又送自己回去?因此不管警察怎么询问,她都不肯说出自己的父母是谁,警察没办法,取了她的dna信息入数据库,希望找到她的亲人。 但时初在抽血之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自己那管血换成了以前存放在伴生空间里的某具身躯的血液,想要找到这具身躯的亲人,那就得到另外一个世界了,因此时初的dna信息并没有匹配到相近的信息,也就找不到她的亲人,于是她毫无意外地被送到了孤儿院里。 幸好她被送去的那个孤儿院环境还算好,时常有捐款,还时不时有志愿者来帮忙,没有什么龌龊的事情,小孩子虽然吵吵闹闹,她也勉强能过下去。 “初初,现在跟阿姨出去见两个人好不好?你要是喜欢他们,他们就能当你的爸爸妈妈了,伱想不想有自己的爸爸妈妈啊?”幼儿园的院长阿姨牵着时初的小手,轻声哄问道。 时初作出懵懵懂懂的模样,问:“一定得要爸爸妈妈吗?我能不能换成玩具和零食啊?” 院长阿姨一噎,万万没想到这个孩子这么与众不同,别的孩子都希望有爸爸妈妈,但这个孩子她只想要玩具和零食。 “初初,如果有了爸爸妈妈,那玩具也零食也就有了,这几样的东西不妨碍的。”院长阿姨说道。 “哦。”时初慢吞吞地应了一个字,过了一会儿才说,“爸爸妈妈是哆啦a梦吗?” “额……差不多吧。”院长阿姨抹了把汗,“初初,你长得这么可爱,要是有了爸爸妈妈,他们一定会很疼爱你,到时候你想要多少零食和玩具都有了。” 时初听着院长阿姨哄骗她,面无表情地心想:我连自己的亲爸亲妈都不想要了,怎么可能还给自己找一对陌生的不知品行的养父母? “祝先生祝太太,这位就是时初了,她三岁多了,性格很好,很安静,但人很聪明,长得也可爱,如果你们想要收养她,那就最好了,”院长阿姨不遗余力地跟祝先生和祝太太推荐时初。 时初看向这对夫妻,男的四十多岁,中等身材,就是头发不多;女的脸色蜡黄,面相愁苦,看到时初也只是挤出来一个淡淡的笑容。 祝先生看见时初,果然那双豆大的眼睛一亮,说:“不错!不错!这孩子长得很好!她是什么时候来到孤儿院的?身上没什么毛病吧?我可不想养个身体有病的孩子。” “没有没有,初初身体很好,当初警察送她来之前就体检过,完全没病。”院长阿姨连忙说道。 “那就好。”祝先生盯着时初,仿佛在看货架上摆着的商品,掂量着这个商品的性价比高不高,值不值得他买。 “这孩子的父母还在吗?”祝太太冷不丁地问了一句。 “这个……不太清楚,这个孩子是在路上被人捡到的,警察问了她很久都没从她嘴里问出她父母的事情,也查过了,没能查到她的身份。”院长阿姨回答道。 祝太太顿时眉头一皱,面相更愁了,不太高兴地说:“那就是没办法证明她的父母还在不在世了?万一我们把她养大,她父母就找来了怎么办?那不是白养了吗?” (本章完) 1179、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13) 时初听见这位祝太太的话,顿时仰起脑袋,一脸天真地问她:“阿姨,你为什么要来孤儿院收养孩子呀?是你自己生不了孩子吗?” 祝太太的脸顿时一下子就黑了,本来愁苦的面容马上就变得刻薄起来,一副被戳中痛脚的模样:“你这孩子会不会说话?要是生得了我还用得着来这里收养别人的孩子?!” 时初丝毫没有被她的难看神情吓着,继续问她:“我知道有些人收养了孩子之后,可能会生下自己的亲生孩子,于是被收养的那个孩子就会被嫌弃、被打骂,甚至还有可能重新被抛弃……伱们要是当了我爸爸妈妈,会不会也这样?” “呵呵,小朋友懂得挺多……”祝先生脸上浮现出尴尬的神情,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做出和蔼的模样哄她说,“我们都是本本分分的好人,当然不可能收养了孩子又把她抛弃,小朋友,你不用担心,你要是当了我的女儿,我一定会把你当成亲生的一样来疼……” 院长阿姨听见时初小小年纪就说出这些显得“太成熟”的话,十分吃惊,同时也开始担心起来,毕竟时初说的事是很有可能发生的,之前他们孤儿院里就有过孩子被收养之后,养父母很快就生下自己孩子,于是他就被嫌弃了,小小年纪被当成家里的保姆、奴仆来压榨,最后他实在受不了了逃回了孤儿院,大家才知道他的事。 院长阿姨并不希望时初身上也发生这种事,因此她看向祝先生和祝太太的眼神也警惕起来。 “那你家里有多少财产啊?我听其他小朋友说,有些人来孤儿院收养孩子并不是想要孩子,而是想给家里找一个不要钱的奴仆,任劳任怨还不用付工资,你家里要是没有钱,请不起保姆,那我就不想你们当我的爸爸妈妈了。”时初用天真的语气说着极其“势利”的话。 她这话一出,果然祝太太和祝先生看她的眼神就变了,祝太太更是一脸讥讽地说:“小小年纪就这么虚荣势利,真是让人大开眼界,老公,我们就算要收养孩子,也不能收养一个这样的,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成为一个白眼狼?” 祝先生点了点头,他可以接受收养的孩子笨一些,但却不能接受这孩子还没收养回去,就开始惦记自己的财产,因此他对时初的一下子就冷了下来,彻底打消了收养她的念头。 “看来这位小朋友似乎不是很喜欢我们夫妻,大概跟我们无缘了。”他打着哈哈跟院长阿姨寒暄了几句,之后便提出去看看其他的孩子。 院长阿姨一下子就明白了,他们是不打算收养时初了,不过这种事是不能勉强的,她并不失望,叮嘱时初自己去玩之后,便带着祝先生和祝太太去见其他孩子了。 时初又一次避免了被收养的命运,不过她并不是很高兴,因为只要她还在孤儿院里,那被收养的可能就还存在。 不是她自恋,她这幅身躯的皮囊确实很优越,沈之烨作为这个世界的男主角,长相自然出众,俊逸非凡;魏婧虽然恶毒又恋爱脑,但作为女配,她长得精致美丽,比谢蔓蔓这个女主角还要漂亮,因此作为他们两人的孩子,时初的容貌集他们二人之长,小小年纪就粉雕玉琢,漂亮极了,每回有想收养孩子的人来孤儿院,她都是作为第一选择。 只是她好不容易,极力表现出自己“性格上的极品恶劣”——如同这回面对祝姓夫妻一样,才打消了那些因为她的容貌想收养她的人的念头。 难道她要为了不被收养而毁容吗?时初很快就把这个想法丢弃了,她就是爱美,哪里舍得因为这点事就自毁容貌?那难道真的要找个人家收养?或者是装有病? 时初烦恼了好几天,幸好这段时间没有人再来孤儿院收养孩子,她才得了清静。 只是孤儿院院长阿姨很为她担心:“初初啊,你是不是真得很不想被收养啊?其实这世界上坏人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多,你没必要每次都装坏来吓跑别人,这样做多了,别人误会你真的是个坏孩子怎么办?” 时初每回见来收养的人就性子大变,院长阿姨怎么会看不出来她是故意的?当然了,时初也没有很认真地去装,她能发现也很正常。 “王阿姨,别人误会就误会了,对我没什么关系,他们去收养其他乖孩子好了,我在孤儿院并没有不适应的地方,一直待在这里也挺好的,别的孩子倒是比我更需要收养。”时初一脸认真地对院长阿姨说道。 阿姨摸了摸她的脑袋,叹了一口气,觉得她肯定是以前在家里受了什么委屈,说不定还是父母亏待了她,才让她现在这么抗拒有新父母,为了不被收养,还不惜自污,小小年纪就会这样自保,真让人心疼…… 院长阿姨不但不觉得她小小年纪心机深沉很可怕,反而很同情她,便对她更好了——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她长得漂亮的功劳,毕竟人很容易被别人的容貌所影响。 这天,时初不耐烦跟其他幼稚小朋友玩老鹰捉小鸡,便自己一个人在后院的草坪上看蚂蚁。 院长阿姨以为她被排挤了,连忙拿了几个玩具出来给她。 时初不要那些早就被玩得没了原形的毛绒玩偶,她捡起一个放大镜,趴在草地上一一观察起地上的蚂蚁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小小的身影靠近了她,跟着她一起盯着她手里的放大镜。 时初转头看了他一眼,发现是个非常陌生的小男孩,大概五岁的样子,眼睛是漂亮的凤眼,头发却是卷卷的,长得眉目如画,可爱得如同洋娃娃,这是时初看见的第一个在长相上跟自己这副身躯有得一比的孩子。 于是她的颜控基因开始发作,跟人搭讪:“你是新来的孩子吗?家里也没有其他人了吗?” 卷发男孩并不回答她,只是淡淡地看了她一眼,眼睛又转回了时初手里的放大镜上。 (本章完) 1180、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14) “你喜欢放大镜?”时初不死心地继续问他,还摇了摇手里的放大镜,卷发小男孩顿时皱了皱小眉头,伸出一只手,抓住了她的手,不允许她乱动。 他的小脑袋凑得更紧了,眼睛紧紧地盯着放大镜,似乎里面有什么东西非常吸引他。 时初愣了愣,便也看向放大镜里面,发现里面展示着两只正在打架的蚂蚁…… 蚂蚁打架这么好看吗?时初见他抓住自己的手依旧没放,便任由他抓着了,不过她对蚂蚁打架没什么兴趣,对这个卷发小正太很有兴趣。 他头发卷卷的,衬得精致的眉眼更加可爱,时初另一只手忍不住蠢蠢欲动,终于,她忍不住了,趁着小男孩的注意力放在蚂蚁上的时候,飞快地伸出手,摸了摸他脑袋上q弹的小卷毛。 真可爱!时初摸着摸着,手就无法停下来了,手中戳到他卷发卷成的弯弯里,玩得不亦乐乎…… “小钰!原来你在这里啊,妈妈刚刚找不到你,吓坏了……”一个穿着优雅漂亮的年轻女人急冲冲地走了过来,看见卷发小男孩后松了口气。 卷发小男孩并没有理会这位年轻女人,依旧目不转睛地盯着放大镜里的蚂蚁,那位年轻女人却似乎不在意,蹲下身子也跟着看向放大镜,还问:“小钰,伱在看什么?” 小男孩依旧没回答,但年轻女人自己就看见了,看见之后便忍不住笑道:“你怎么看蚂蚁打架还看得这么认真?” 时初好奇地看着这个女人,看她这身打扮,似乎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小城市的孤儿院里。 那个年轻女人之前注意力集中在自己儿子身上,并没有多注意其他的,这会儿凑近了,便立马注意到正歪着脑袋抬着小脸看着自己的小女孩,看清时初的小脸之后,她立马捂住自己的嘴,然后惊叹道:“好萌的小女孩!” 她双眼放光地看着时初:“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几岁了?我可以摸摸你吗?” 时初摇了摇头,说:“不信哦。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叫什么名字,我叫时初,快四岁了。” “啊!连说话都奶声奶气这么可爱!”年轻女人看着时初的眼睛都快发绿了,“小时初,阿姨我一直就想生个像你这样可爱活泼的女儿,可惜只生下了一只锯嘴的小闷葫芦,经常不理我,果然还是女儿好啊……” “阿姨,你也很可爱。”时初笑眯眯地说道,她对于夸赞自己的人丝毫不吝啬于散发自己的善意。 “谢谢!”年轻女人听见她这话之后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她指着卷发小男孩,说,“这个是我儿子,叫文钰,他不爱搭理人,没想到你居然可以跟他玩到一起,没有被他嫌弃无聊,真是有缘分啊。” “阿姨,你误会了,他也没有搭理我,也不是跟我一起玩。”时初摇头说道,打破了她的美好幻想。 “不不,他愿意跟你靠得这么近,还抓住了你的手一起玩放大镜,就说明他很喜欢你了。”文夫人很肯定的说道,然后叹了一口气,“你不知道,他之前只喜欢自己一个人在家看书,或者玩拼图、模型,不愿意跟其他小朋友一起玩,要是有别的小朋友想靠近他,他都离得远远的,还很讨厌别人碰他,但他现在居然主动触碰你了。” “小时初,阿姨很高兴,你还是他愿意靠近的第一个人。”文夫人说着说着眼眶都红了。 时初有些惊讶,不过想到小卷卷一句话都不说的模样,心想他大概有点自闭倾向,怪不得对打架的蚂蚁这么感兴趣呢。 突然,文钰松开了抓住她的那只手,也不再看向放大镜里,时初问他:“怎么不看了?” “跑了。”文钰冷着一张小脸蛋回答道。 时初低头看向放大镜,果然那底下的两只蚂蚁已经不见了,时初刚想对他说“要不我们再找找其他蚂蚁”,突然就看见文夫人惊喜地看着文钰,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 时初疑惑地看向她,文夫人激动地说:“小时初,小钰居然愿意跟你说话,你再多跟他说说,拜托你了!” 时初顿时明白,这位漂亮的小卷发果然是个自闭症儿童,唉,长得这么好看,真是可惜了。 本着关爱可怜儿童的好意,时初没有拒绝文夫人的请求,拿起放大镜继续在草地里搜寻了一回儿,又找到了一只蚂蚁,对文钰说:“卷卷,快来看,这里有只拖着饭粒的蚂蚁!” 文钰果然慢吞吞地挪了过去,没有说话,但却很听话地低头继续看放大镜底下的蚂蚁了。 文夫人并没有打扰这两个孩子,在一旁看着他们盯着蚂蚁盯了大半天。 最后还是时初顶不住了,她本来是扒在草地上的,撑着身体拿放大镜看了那么久,她有点累,于是干脆直接把放大镜塞给文钰,说:“卷卷,你自己拿着看吧,我有点累了。” 说完她就直接躺倒在草地上,伸了伸小手小脚。 文夫人立刻殷勤地走过来,说:“是我疏忽了,你这么小,趴在地上肯定累了,我来帮你揉揉手和脚好不好?” 有人主动给自己服务,时初立刻笑眯眯地答应了:“好啊,那就麻烦阿姨了。” “没有麻烦,阿姨还得谢谢你跟小钰一起玩呢。”文夫人小心地揉着时初的小胳膊小腿,十分卖力。 时初刚享受了一会儿,就看见文钰也不看蚂蚁了,也学着她,直接躺在了草地上。 文夫人立刻关切地问他:“小钰,你也累了吗?妈妈给小时初揉完,就帮你揉揉,好不好?” 文钰矜持地点了点头,文夫人顿时又激动起来,儿子终于肯搭理她了!要知道她以前跟儿子说上几十句话,他都不一定回答一句,可现在在时初面前,他就回答了。 文夫人顿时立马把时初当成了福星,觉得是她带给儿子的改变,于是她手上更轻柔、更体贴地给时初揉手了。 文钰似乎也对时初的小胳膊很有兴趣,伸出手去捏了捏时初的小肉胳膊。 (本章完) 1181、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15) “怎么了?”时初问文钰。 文钰低垂着眼,长长的睫毛时不时扇一扇,仿佛两只翩跹的蝴蝶,他盯着时初那截白白软软的小胳膊,像是在研究什么难解的谜题一样。 文夫人看见他这举动,高兴得不得了,试探着对他说:“小钰,要不你也帮小初初揉揉胳膊?学着妈妈一样……” 文钰听了,居然真的看了看他妈妈的动作,然后就像模像样地揉捏起时初的胳膊来,文夫人见状,简直激动得想要尖叫了,因为平时她跟儿子说话,儿子都不搭理她的。 “初初,你果然是阿姨的福星。”文夫人看时初的眼神简直是在看自己的亲女儿,别提多感激和慈爱了。 于是母子俩就一左一右地给时初捏胳膊腿,时初躺在草地上,简直像个享受宫女伺候的老佛爷…… 院长阿姨来找她,看到这一幕的时候,眼睛都瞪大了,震惊地问:“这……这是怎么了?时初出什么事了吗?” 文夫人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时初就一溜烟爬起来了,笑得十分乖巧地回答说:“王阿姨,我没事,他们在帮我揉揉胳膊呢。” 文夫人也生怕她误会,连忙说:“对对,刚刚时初趴在草地上玩,肯定趴累了,我们帮她按摩呢。” 院长阿姨顿时笑了,嗔怪地笑着对时初道:“小家伙,你倒是很会享受啊。” 时初笑眯眯地继续作天真无邪状。 院长阿姨对文夫人道:“文女士,真是麻烦伱了,时初不懂事。” “没有没有,时初很可爱,她跟我儿子玩得很开心,我还得感谢她呢。”文夫人连忙解释道,然后还试探着问,“时初上幼儿园了没有?如果没有的话,我还想带小钰多来和她玩玩,可以吗?” “当然可以了,你之前给我们孤儿院又是捐钱又是捐玩具衣物,帮了我们这么多,我们却没有什么能报答你,你愿意带孩子来我们这里玩,我们当然欢迎了。”院长阿姨高兴地说道。 “那真是太感谢了!”文夫人也很高兴。 时初感觉到自己手指痒痒的,她低头一看,原来是文钰用他的一根食指,时不时轻轻地触碰她。 “你看看,小钰这么冷清的孩子,也喜欢和时初玩呢。”文夫人也看见了儿子的举动,便兴奋地说道。 最后母子俩愣是跟着时初在孤儿院里玩了大半天,直到天色黑了才离开。 文夫人带着儿子回到家,文津也刚从公司下班回来,一家三口在门口碰见,文津顿时惊讶地说:“你们俩今天去哪了?这么晚才回家?” 文夫人笑容满面,迫不及待地跟丈夫说道:“我和小钰今天去了一家孤儿院,小钰在那里交了一个好朋友呢,还跟人家一起玩蚂蚁,也愿意跟人家说话,一点儿都不像之前那样嫌弃别的小朋友!” 文津听见妻子这番话,顿时意外了,不过也很高兴:“真的吗?儿子真的肯搭理别人?还愿意跟人家说话了?那这真的是大喜事啊。” 自从知道儿子有自闭倾向,不愿意搭理别人,只喜欢自己独处,明显与世隔绝之后,文津和妻子不知道为此操’了多少心,从寻医问药到苦心孤诣给他寻找玩伴,这些尝试改变他的方法全都失败了,这让他们气馁不已,几乎要绝望了,却没想到只是带他去了一趟孤儿院,就找到了让儿子改变的人,这怎么不让他们喜出望外? “是啊,那小姑娘叫时初,才四岁,不但名字好听,长得也可爱极了,看着就让人萌得心肝颤,怪不得儿子都喜欢她。”文夫人滔滔不绝地跟丈夫说起时初的事,还把她跟文钰一起趴在草地上用放大镜看蚂蚁打架的事说了,说得起劲的时候眉飞色舞。 文津看见妻子这少见的欣喜模样,愣了愣,自从儿子被发现有自闭倾向之后,妻子就无比自责,觉得是不是自己把不好的基因遗传给了儿子?或者是不是儿子生下来之后她很少陪伴,几乎把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才会造成儿子的自闭?这让她很内疚,之后为了让儿子康复又想了许多办法,但都不如意,渐渐地她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更多的是疲惫和难过。 但现在,那个孤儿院的小姑娘给她带来了希望,文津此时对那个未曾谋面的小姑娘十分感激,因为她不仅仅是儿子愿意交流的第一个对象,还因为她给了妻子希望。 “楚楚,既然儿子愿意跟那个小姑娘交朋友,不如我们把她收养了吧?”文津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来,提议道。 文夫人猛地瞪大了眼睛,然后眼睛就亮了,她一拍手,高兴地说:“我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呢?这个主意好!”她说着奖励似的亲了文津一口。 然后低下头问安静的儿子:“小钰,你想不想让时初当你妹妹呀?爸爸妈妈把她从孤儿院带回来,让她跟我们成为家人好不好?” 文钰抬起头,黑亮的眼睛似乎多了些什么,他张了张嘴,只说了一个字:“……好……” 文夫人顿时眼眶一红,鼻子一酸,猛地把文钰抱了起来:“小钰,你终于理妈妈了!你放心,妈妈一定把时初带回家!” 文津看着激动的妻子,也心里一酸,忍不住把母子俩都抱进了怀里。 时初可不知道自己被人惦记着,她在自己的小床上睡得十分安稳,只是第二天一大早,她还没有起床,突然就感觉到脸上痒痒的,她忍不住伸出手拍了一下,不过只过了一会儿,这痒意又冒出来了,她又拍了一下,循环往复了几次,她终于不耐烦了,睁开眼睛一看,发现是一只卷卷的沉默小正太,正用手轻轻碰自己的脸。 算了,看在小正太可爱的份上,时初就原谅他打扰自己睡懒觉的举动了。 “圆圆。”文钰突然冒出两个字来。 “你说什么?你在喊我吗?”时初瞪大了眼睛,有些不高兴,“我不叫圆圆,卷卷。” “圆圆。”文钰不依不饶地叫这两个字,执着得很。 “卷卷!”时初顿时被激起了好胜心。 (本章完) 1182、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16) “圆圆。”文钰伸手摸向时初圆溜溜的眼睛,拧着小眉头,非要这么喊。 “卷卷。”时初也不甘示弱,用手指卷着文钰脑袋上的一头小卷毛,喊道。 就在他们俩这么幼稚地斗嘴的时候,文夫人忽然从外面走了进来,问:“你们在聊什么呢?这么热闹?” 热闹?时初放下自己卷在文钰脑袋卷发上的手,连忙乖巧地跟人问好:“阿姨早上好。” “初初早上好啊,我们是不是来得太早,吵醒你了?”文夫人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她知道儿子愿意跟时初交流之后,便迫不及待再带他来了,却没想到来得太早孤儿院才刚开门。 时初当然不能点头说确实你们吵醒了我,因此她摇了摇头,说:“没有,我也刚好起来。”因为晚上睡得太沉的缘故,她头顶上翘起了一撮头发,她一摇头,那撮头发就晃一晃,文夫人被她萌得手蠢蠢欲动。 不过她没来得及行动,她儿子比她动作更快,像是有强迫症似的,伸出手把时初脑袋上那撮头发往下压,非要把它捋顺不可,然而翘了一晚上的头发可不是那么听话,他力气又小,那撮头发又翘了起来,文钰执着地一遍遍地捋,不把它捋顺就不罢休。 文夫人看见他这举动笑得直颤抖,时初大概猜到文钰在干什么,她拍开他的手,说:“等一下我洗漱的时候,用水沾湿就能捋顺了,伱别白费力气了。” 说完她就直接从床上起来,爬下床、穿好衣服和鞋子,便去洗漱了。 文钰一声不吭地跟在她身后,默默地看着她洗漱,又跟着她出来。 院长阿姨看见她出来了,便对她说:“时初,你想吃什么早餐?有包子和馒头,还有小米粥。文女士和小钰吃了没有?要不要跟时初一起吃一点?” 文夫人刚想说吃过了,忽然看见小尾巴似的跟在时初身后的儿子,嘴巴一秃噜就道:“我吃了,但小钰早上着急着来找时初只吃了一点点,要不就让他和时初一起吃点?” “行啊,小孩子一起吃饭比较香。”院长阿姨笑眯眯地答应了,时初最爱睡懒觉,所以每天都是她最后一个起床,阿姨都会给她留早餐。 时初左手拿着一个快有她脸大的馒头,右手拿着小勺子喝小米粥,文钰面前摆着的早餐跟她一样,不过他看了看,只拿起来一个馒头,小口小口地啃着,斯文又矜持,一点儿都不像时初那么豪迈。 文夫人在一旁看得眼睛都笑弯了,觉得自己昨天带着儿子走进这家孤儿院真是再幸运不过的事了。 “时初,你愿不愿意当我的女儿啊?”文夫人笑眯眯地问时初,“我收养你好不好?你以后就可以天天都和小钰一起了。” “阿姨,我在这里过得很好,院长阿姨对我很好很好。”时初委婉地拒绝了。 文夫人并没有气馁,再接再厉道:“如果我当你妈妈,也会像院长阿姨一样对你好,我会给你买很多漂亮的小裙子、很多好玩的玩具、还可以带你去许多地方玩,比如游乐场,那里是很多小朋友都喜欢玩的地方,难道你不想去玩吗?” 如果时初是个普通的小孩子,那她说的话确实很有诱’惑力,但时初就不是个普通孩子啊,所以她的话对时初毫无吸引力,因此时初睁着一双纯洁的眼摇头说:“不是很想。” 文夫人被她的话一噎,没想到这小姑娘这么有个性,那她要用什么来说服她呢?文夫人顿时觉得脑袋都大了一圈。 正当她绞尽脑汁想吸引时初的时候,文钰忽然说:“我有很多书。” 文夫人猛地抬起头,惊喜地看着文钰:“小钰,你果然也想时初当你妹妹的,是不是?” 文钰瞄了他一眼,轻轻地嗯了一声,文夫人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立马浑身都有劲儿了,目光炯炯地盯着时初:“初初,你看,小钰也想你当妹妹,你们俩这么投缘,以后肯定有共同话题,昨天你们不就玩得很开心?” 昨天很开心吗?时初回想了一下自己躺在草地上给他们按揉手脚的场景,确实挺舒服挺开心的,至于共同话题?她说的是一起用放大镜看蚂蚁打架吗?这个时初就没什么兴趣了,不过是无聊打发时间罢了。 文钰看着她即使走神也不忘啃着手里的馒头,忽然冒出一句:“家里的厨师阿姨会做很多好吃的。” “嗯?”时初立马被他的话吸引了注意力,文钰又抿着小眉头,抿着粉嘟嘟的嘴不吭声了,他觉得时初居然更喜欢好吃的而不是他的书,于是心里有些不开心。 文夫人看着两个小孩的互动,观察力十足的她哪里还看不出时初到底对什么更感兴趣?于是她立马把儿子那句话发散开来:“我家的厨师祖上做过御厨,会很多宫廷菜,经常被人花大价钱请去做厨;还有他还会做很多甜点,甜滋滋的,好吃极了,吃过他做的饭的人,没有不想着能永远继续吃下去的……” 时初果然越听眼睛就越亮,人生在世,最大的乐趣不过吃喝玩乐四个字,但她现在年纪小,又在孤儿院里,吃喝玩乐都被限制到了最小值,让她觉得人生漫长,无聊头顶。 可现在,文夫人和文钰用大厨来诱’惑她,她就很没有定力了。 文夫人显然也看穿了她,立刻抓住她这个弱点穷追猛打,用栩栩如生的语言跟她描绘家里的厨师做的菜多好吃,简直把生平最好的口才都发挥出来了,听得时初口水险些从嘴角流下来,恨不得立刻就吃上她家厨师的大餐。 就在文夫人极力诱’惑时初当她女儿的时候,相隔几千里之外的地方,谢蔓蔓正牵着元元的手,拉着行李箱出门。 “元元,妈妈带你离开这里,你会不会怪我?”谢蔓蔓苦涩地问儿子。 元元摇了摇头:“妈妈,你想离开,那我们就离开,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谢蔓蔓听着儿子懂事的话,顿时鼻子一酸:“是妈妈对不起你。” (本章完) 1183、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17) 然而还没等谢蔓蔓和儿子走出小区门口,沉之烨就神色难看地朝他们冲了过来,一把抓住谢蔓蔓的胳膊,咬牙切齿地说:“谢蔓蔓!谁允许你离开我了?” “你放开我!我不想继续跟你这么纠缠下去……沉之烨,如果你真的对我和元元有感情,那你就放过我们吧!”谢蔓蔓满脸苦涩地说道。 “不、我不会放手的。”沉之烨痛苦地说道,“明明我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为什么你又要抛下我离开?” “因为我实在受够了!沉之烨,我只想和儿子过平静安定的生活,可你带给我们的只有痛苦,让我们母子都成了一个笑话。”谢蔓蔓红着眼眶说道。 沉之烨听见她的控诉,顿时慌了,连忙道歉:“对不起,蔓蔓,我不是有意让你牵扯进我和魏婧的事情中来,我一定会处理好魏婧的事……” “你一直说会处理,可为什么魏婧还会出现在我面前?”谢蔓蔓人忍无可忍,“你明知道她喜欢你,为什么这么就都还会跟她牵扯在一起?” “对不起……但是她、她最近也很痛苦,因为女儿被拐的事情……”沉之烨手足无措地解释。 谢蔓蔓一抹眼泪,甩开他的手,就要带儿子离开。 沉之烨还要再阻拦她,但很快又有另一个令他浑身汗毛都竖起来的熟悉女声传了过来:“阿烨!你丢下我一个人就是为了见谢蔓蔓?” 他转过头一看,果然是泫然欲泣的魏婧,顿时他头都大了,等他往谢蔓蔓看去,果然看见她嘲讽一笑,便脸色冰冷,再也没有丝毫犹豫就要走。 他还想要去追,可惜被冲上来的魏婧抓住了,他顿时急得吼道:“你为什么这么阴魂不散?!” “阿烨?”魏婧眼眶满是泪水,“你……你真的就这么讨厌我吗?囡囡……” “囡囡!囡囡!你整天拿囡囡说事,但囡囡早就失踪了,生死不知,你要是真的那么爱她,为什么当初不好好看着她?现在再来后悔有什么用?”沉之烨不耐烦地说道,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在只面对魏婧一个人的时候,很容易就会被魏婧的眼泪所打动,对她生出爱怜之心,忍不住对她心软。 但要是在谢蔓蔓面前,他就又会把谢蔓蔓看得比魏婧重要,从而对纠缠他的魏婧不悦。 “蔓蔓!”沉之烨眼睁睁地看着谢蔓蔓和元元上了一辆车,然后迅速离开了,顿时气急败坏地朝魏婧吼道,“都是因为你,蔓蔓才下定决心离开,你为什么非要缠着我,我都说不喜欢你了……” 魏婧被他这么一吼,眼泪便如珠子般滚滚掉落下来,沉之烨已经对她越来越不耐烦,即使再用女儿的名头来博取他的怜爱和注意也越来越不管用了,她知道自己在沉之烨心里的地位跟谢蔓蔓是毫无可比性的,可是即使知道了,她也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她其实已经有些后悔了,只是她已经为得到沉之烨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被家里赶出来,亲人跟她断绝关系、女儿也被拐走、名声更是臭不可闻……她失去了太多,已经回不了头了,否则她会沦为完完全全的一个笑话,因此她不能承认自己的失败,只能咬着牙继续跟沉之烨纠缠在一起。 沉之烨已经甩开了魏婧的手,上了自己的车追着谢蔓蔓而去,魏婧被他毫不留情地丢弃在原地,只觉得内心凄凉,自己无比可悲。 正当她陷入自怨自艾情绪中的时候,手机忽然响了,她接通之后,便是魏夫人怒气冲冲的斥责声:“魏婧!你到底还要丢脸到什么时候?有人看见你又去纠缠沉之烨了,你怎么就这么贱?沉之烨到底给你下了什么迷魂药,让你对他这么神魂颠倒?连女儿被拐走了还依旧对他不死心?你到底还有没有一点自尊心?别人都说你倒贴沉之烨,沉之烨都不要你……你听听这些难听的话,别人都把你当成笑柄了,你自己丢人不要紧,不要连累家里!” 魏婧麻木地挂断了魏夫人的电话,她难道不知道自己成了笑话?可是她已经回不了头了。 时初不知道她那对便宜父母又闹出什么幺蛾子,她终于被文夫人的三寸不烂之舌所打动——她可不承认是被她家的厨师所打动,终于原因被文夫人收养了。 办完复杂的收养手续之后,时初便跟又高兴又惆怅的院长阿姨告别,前往自己的新家。 文家所在的小区,虽然不是富贵至极的名流别墅区,但也是安保和环境都很不错的小区了,文夫人和丈夫是大学时的同学,毕业之后一起创业,成功之后就买下了这栋别墅作为两人的家,文玉一出生就已经住在这里了。 “时初,你喜不喜欢这里呀?”文夫人紧张地问时初,生怕她不喜欢这里。 时初点了点头:“喜欢。” 文夫人顿时松了口气,笑着说:“我们的家挺大的,可以专门给你布置一个漂亮的公主房,你想要粉粉的公主床吗?有长长的垂下来的床幔那种……” 时初听见她这满怀憧憬的话,想象着她描述的公主房的模样,顿时打了个寒颤,连忙打断她,说:“文阿姨,我不用公主房,普通的小孩的房间就可以了。” “真的不要吗?公主房漂亮又浪漫,很多女孩子都很喜欢的啊。”文夫人还不死心,想要说服时初同意她整个公主房出来。 “我不是普通的女孩子。”时初一脸严肃地对她说,圆圆的小脸奶凶奶凶的,文夫人见了,顿时忍俊不禁,说:“对,你不是普通的小女孩,你是个很有主见的小孩。” 在她另一边坐着的文玉突然伸出手轻轻地捏了捏时初的脸蛋,时初顿时瞪他:“你为什么捏我?” “圆圆。”文玉丝毫不怕她,又捏了捏,时初怒了,勐地扑到他身上,按住他,就把他脑袋上的卷毛狠狠地揉了一把,揉成了乱糟糟的鸡窝头。 文夫人看见两个幼崽打架,乐得哈哈大笑。 1184、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18) 时初在院子里荡秋千,文玉在她身后给她推,严肃着一张小脸,好像在做什么学术研究而不是在推秋千一样。 “卷卷,你用力些呀!”时初嫌弃秋千荡得不够高,便对文玉说道,文玉只好抿着小嘴用力地推,没过一会儿,他额头上就起了薄薄的汗。 文夫人在屋里看着他们两个的互动,笑得眉眼弯弯,对好不容易休息一天的丈夫说:“文津你看,我就说收养时初收养对了,你看咱们儿子只有她指挥得动,文玉只愿意搭理她,有她在,文玉都活泼多了。” 文津端着一杯茶,笑吟吟地看着儿子,说:“这世上果然一物降一物,也不知道时初特别在哪里,才让儿子对她与众不同,难道真的是因为她长得漂亮吗?” “别瞎说,小孩子懂什么?可能儿子就是喜欢时初呢?时初比一般的孩子聪明伶俐,可能儿子觉得跟她沟通容易许多吧?”文夫人猜测道,自从知道儿子有自闭倾向之后,她很担心儿子智力也有问题,于是去做了许多检查,幸运的是,文玉智商不但没有问题,反而比普通孩子高许多,。 只是这智商太高了也不好,许多孩子根本无法理解的高深难题,文玉看一眼就知道,也因此他无法跟普通孩子交流,久而久之,他就懒得跟其他人交流了。 但时初不一样,光是看她的言行举止,就知道她是个聪明小孩,智商也不低,跟儿子的脑回路总能对得上,所以文玉对她是不一样的。 时初秋千荡得越来越高,乐得她哈哈大笑,过了十多分钟之后,文玉已经推秋千累得气喘吁吁了,时初便跳了下来,对文玉说:“卷卷,轮到你坐、我推了,你坐上去吧。” “不坐。”文玉拧着小眉头,表示自己对荡秋千毫无兴趣。 然而时初却强行把他拉上了秋千,按着他在上面坐好,说:“不行,你推了我这么久,怎么能不荡呢?这对你不公平,我可不是随便占人便宜的人,你必须得坐!” 于是文玉被她强行按在了秋千上,让他抓好,便轻轻地推了起来,秋千马上开始起飞,文玉顿时紧张地抓住绳子,嘴唇抿得紧紧的,向来冷澹的眼里带上了澹澹的慌张。 时初推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他浑身都僵硬了,连忙安抚他,说:“你别紧张,我轻点推,秋千就不会荡得太高,你握紧绳子就很安全的,放轻松点,很好玩的……” 文玉终于在她持续的安慰中放松了一些,然后便真的开始体验到荡秋千的乐趣了,眼里的紧张很快就被澹澹的愉悦所替代。 等到后面,他的嘴角都翘起来了,眯着眼睛享受风吹在脸上脖子上的舒适,脸上露出惬意的神色。 “这是儿子第一次荡秋千吧?我还以为院子里这个秋千只能当摆设了,没想到还真的有被儿子坐上去的一天。”文夫人感慨又高兴地说道。… “他现在才像个真正的小孩。”文津看到儿子脸上那掩饰不住的愉悦,半是心酸半是欣慰地说道。 这都是时初带来的改变,夫妻俩不约而同地想道,然后对时初便更是感激了,暗暗下决定一定要把她当成亲生女儿来养。 “好了,我累了,不推了。”时初抹了一把额头的汗,对文玉说道。 文玉只是失望了一会儿,便很自觉地跳了下来,然后抓住时初的胳膊,慢吞吞地挤出几个字来:“揉揉胳膊,圆圆。” 时初立马高兴地说:“好啊,谢谢你了,卷卷。” 她已经放弃了纠正文玉喊自己“圆圆”的事,只不过报复性地也给他起了个外号“卷卷”。 时初已经把文玉当成了合格的小弟,她住进文家之后就发现这个小弟很聪明,但在交际中似乎存在障碍,除了自己以外,几乎不搭理别人,很像个自闭症儿童。 不过时初觉得他能跟自己交流,那就没有任何问题,文玉是个天才,天才自然跟普通人不一样。 “时初,你想去上幼儿园吗?”文夫人有一天问时初,时初已经四岁了,是上幼儿园的年龄了,文玉是没办法上幼儿园了,但文夫人不想耽搁时初,觉得不能自私地把时初关在家里陪文玉,这对时初不公平。 “不想。”时初毫不犹豫地回答。 文夫人松了口气,但又怕她是贪玩,连忙说:“去幼儿园有很多同学可以一起玩,你难道不想吗?” “不想,那些小屁孩太幼稚了!只会哭哭啼啼喊妈妈。”时初一脸不屑地回答。 文夫人顿时沉默了,看来这孩子是看不上幼儿园那些小屁孩了。 “你既然不想去幼儿园,那妈妈直接给你请家教老师好不好?你就在家里和哥哥一起念书。”文夫人试探着问道。 她收养了时初,便要让时初改口叫她妈妈,时初觉得她比魏婧这个只想着利用女儿的生母靠谱多了,因此丝毫不抵抗喊她妈妈。 于是文玉就顺理成章成了她哥哥。 “好啊。”时初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在家里上课总比去幼儿园好。 于是他们就真的没有去上幼儿园,整个幼儿园的课程都是在家里跟家教学的,时初学了两年,就直接和文玉一起读了小学。 然后这两个小天才怪物又依仗着智商上的优势,在小学里跳了好几级,十岁就上了初中,等到他们高考的时候,才十四岁。 文玉在学校上学的这几年依旧是半个自闭症儿童,但有时初在,他慢慢地也会跟其他人交流了,总算不显得太孤僻古怪,只是还是很少搭理其他人,除非必要,否则根本不跟人说话。 当然,在时初面前,他又是另一个模样。 十四岁高考之后,文玉顺利考上了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专业,时初则考上了生物医学工程技术专业,都是高精深专业,以他们的资质,早早就被这两个领域内的专家收入门下了。 时初本来是因为不想花太多时间在学校,才会跟着文玉经常跳级,尽快考上大学,却没想到一不小心跳过了头,被人以为她也是个天才,实际上她芯子里是个老妖怪,而文玉才是真正的十四岁的天才。 1185、恶毒女配的争宠工具人(完) “文时初!你哥哥来接你了!”时初正在实验室里记录实验数据,就听见同学兴冲冲地从外面进来对她喊道。 “你哥哥长得好高好帅啊,还是个卷发冷脸帅哥,呜呜,好戳人啊,时初你真幸福……”那个同学又兴奋地对时初嚷道,脸红红的,然后还一脸期待地问时初,“时初,你哥哥有没有女朋友啊?” 时初收拾好自己手里的东西,一边脱下自己的白大褂,一边回答她:“没有啊,不过他说过智商低于他的不考虑。” 说完她把白大褂一挂,拎起自己的包包就一熘烟地往实验室外跑了。 “真羡慕她有这样的哥哥啊,对了,她哥哥智商多少?我看看我有没有机会当他女朋友……”那个女同学还不死心地跟实验室其他同学说道。 另一个戴着眼镜的师姐白了她一眼,说:“别做梦了,那是文玉,几年前就是咱们学校有名的少年天才,跟时初一起考进咱们大学的时候才十四岁,现在他已经参与保密项目的研究了,好不容易才能出来一次,我们还是托时初的福,才能偶尔见他一次……” “他就是文玉啊?我听说过他!只是可惜我上学晚了几年,没办法亲眼看见他如何在学校叱吒风云……不过我从师姐师兄们嘴里听过他的事迹……怪不得毕业这么久了还是学校里的传说……为什么有的人不但长得帅,还长得聪明啊,老天真是厚爱他……”女同学酸熘熘地感慨道。 xiaoshuting. “天才跟咱们这些普通人是不一样的。”师姐澹定地安慰师妹,曾几何时,她也是暗恋文玉的人之一,只是她连人家的脚后跟都够不着,最后只能远远地仰望他了。 时初出了实验楼,一眼就看到了站得笔挺的文玉,他个子足有一米八七,身高腿长,光是站在那儿,就足够引人注目,更何况他还长得英俊非凡。 “卷卷!”时初雀跃地朝他扑过去。 文玉一把抱住她,“圆圆。” “你怎么有时间回来找我了?”时初从他怀里出来,问道。 “项目告一段落,我有半个月的假期。”文玉摸了摸时初的脸,见她双眼底下有些发黑,便不悦道,“你最近休息不好?” “还好吧,只是最近一个实验进行到最要紧的时候才熬了几天,但今天已经结束了,只剩下收尾了,正好我也有时间陪你了,你开不开心啊?”时初踮起脚尖,要摸他的卷发。 他配合地弯下腰,让她的手够得着自己的脑袋,任由她把自己的卷发搓揉得更乱。 时初狠狠地过了一把瘾,这才放过他。 “先去吃饭?”文玉一边接过时初的背包,一边问她。 “好啊,刚好我饿了,我今天想喝汤。”时初边回答边跟他往外走。 “那就去吃粤菜。”文玉毫无异议地决定道。… “时初学姐!”一个容貌清秀、身材修长的年轻男孩子远远地看见时初,便惊喜地喊住了她,拉着他另一位同学兴冲冲地跑到时初面前。 “时初学姐,好久不见,你、你这学期怎么不继续给我们上课了?”年轻男孩子有点害羞地问她,那点浅白的对时初的心思根本无法掩饰。 “这个学期我比较忙,你们现在是下课了吗?”时初客气地对他笑笑,然后很快就感觉到自己的后腰被一条胳膊强势地揽住了。 年轻男孩和他同伴突然觉得周深冷飕飕,有种被天敌盯上的感觉,顺着源头看过去,便看见了时初身旁站着的一个俊美不凡的高大男人,正眼神冷厉地盯着他们,一看就很不好惹的样子。 “我有点事要先走了,再见。”时初连忙跟两个男生告别,打断文玉随便给人放冷气的举动,生怕这家伙又自己生闷气。 “他们是谁?”果然,等人一离开,文玉就立马酸熘熘地问时初。 “只是之前给他们上过几节课的学生罢了,我连他们的名字都忘了。”时初知道他对自己那奇奇怪怪的占有欲,便解释道。 文玉冷着的脸这才放松了些,还不忘说道:“这些年轻男生心思最多,你别跟他们走得太近。” 时初忍俊不禁,连连说:“好好,都听你的。” 文玉这才满意了些。 两人找了学校附近的粤菜馆吃饭,他们以前读本科不是很忙的时候就经常来这里吃,这里的工作人员都认识他们了,一见他们,就私底下议论起来:“那对智商高、颜值高的情侣又来咱们这里吃饭了!真是养眼啊。” “不是说是兄妹吗?怎么就是情侣了?” “哎呀,听说他们不是亲生的,相处的时候比情侣还甜腻嘛!” …… 时初可不知道自己和文玉被人八卦着,她好久没见文玉,实验又告一段落,于是一开心,便喝了很多酒,喝到最后都醉醺醺的了。 文玉把醉眼朦胧,走路都跌跌撞撞的醉猫干脆一把打横抱起,就往外走,跟在他身后的保卫人员走上前来说:“文先生,让我来抱她吧。” 文玉冷冷地扫了他一眼:“不用。”然后便大步离开了。 这时候另一个保卫人员戳了戳先前那个保卫人员,低声说:“你傻不傻?文小姐的事,文先生都要亲力亲为的。” 文玉把时初带回了在学校附近的房子,给她擦脸擦手,伺候得精心极了。 忙完这一切,他便坐在床边,定定地看着脸色嫣红,闭着眼如同睡美人的时初,看着看着,他忍不住低下头,擒住了那双莹澜欲滴的、极力向他展现诱’惑力的唇瓣…… “被我抓住了吧?说!为什么要亲我?”时初勐地睁开了眼睛,伸出手一把抱住文玉的脖子,得意地说道。 文玉顿时轰地一声,浑身的血液都直往脸上涌来,烫得他脑袋都发晕了,脸上耳朵上瞬间就红了,他有些慌,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想亲、亲你……” “为什么想亲我?”时初追问。 文玉慌乱了一会儿,终于冷静下来,盯着时初湿澜的眼睛,说:“因为我不仅仅想当你的哥哥,还想当你的男朋友。” “准了!”时初骄傲地回答一声,然后压下他的脖子,用力地亲了上去,自己养成的童养夫,她哪里舍得让给别人? …… 时初这边收获了甜甜蜜蜜的情哥哥,她生父生母那边就很凄惨了,魏婧因为始终对沉之烨爱而不得,为他抛弃了一切却无法如愿,最后因爱生恨,把沉之烨捅了,想要同归于尽。 但沉之烨没死,只是没了一只眼、一个肾,而魏婧自然被送去坐牢了。 谢蔓蔓和元元这些年无论逃到哪里,都会被沉之烨找到,最后直到沉之烨被魏婧捅伤了,再也没有精力去纠缠他们母子,他们才彻底摆脱他,母子俩搬去了一个远离沉之烨的城市,终于过上了安静平和的生活。 这一切都跟时初没什么关系了,她自有自己幸福的生活。 1186、代餐夫人不讨喜(1) “书临,回门礼都准备好了吗?”一个有些苍老的女声响起,接着便是一个清朗的年轻男声回答道,“都准备好了。” “那就好,趁现在时辰早,你就早些带元氏回门吧。”那个苍老的女声又说道,“在你岳丈面前表现好些,元氏也不容易……”。 “好,儿子明白。”依旧是年轻好听的男声。 时初睁开眼睛便发现自己已经坐上了马车,而马车旁骑着马的是原主的丈夫詹书临。 原主和他三天前成的亲,这场婚事进行得十分仓促,因为原主的双胞胎妹妹元时婉被当今的三皇子姬炘白看上,婚期已定,但长幼有序,身为姐姐的原主都没出嫁,妹妹怎么能先出嫁呢? 因此,为了能让妹妹如期出嫁,原主父亲便急急忙忙给原主挑了一门看得过去的婚事,匆匆忙忙就把她嫁出去了。 这场婚事不但敷衍,还有另一个令她会更崩溃的真相,那就是詹书临其实心仪的也是她妹妹元时婉。 只是元时婉已经跟三皇子定亲,他没办法跟三皇子抢,因此只能退而求其次,迎娶元时婉的姐姐。 不过,这并不是说詹书临把原主当做元时婉的替身,因为原主跟元时婉其实是异卵双胞胎,长得根本不像,从长相到性格都截然不同。 元时婉长得娇俏可爱,性格活泼娇憨,很容易就能讨人喜欢,如同小太阳、开心果,见到她的人都会忍不住喜欢她。 而原主虽然也长相清丽,但性格却沉稳安静,行事一板一眼,又因为母亲早逝,作为长姐的她,从小就要肩负起保护弟妹的责任,跟面慈心狠的继母斗争,像护小鸡崽似的把弟妹护在身后,也因此惹得继母厌恶,经常在原主父亲跟前说她坏话,又在妹妹元时婉和弟弟元绍宗面前扮好人,惹得弟妹也对原主有意见……久而久之,原主就成了家里最不讨喜的人。 这样的她,自然不可能被詹书临当成元时婉的替身,但她好歹能在继母的眼皮子底下把一双弟妹护得好好的,这说明她有点手段、能理事,再加上性格沉稳,一看就不是会惹事的人,以后也能当一个合格的妻子,因此詹书临就无可无不可地娶了她,反正娶不了喜欢的元时婉,那就娶跟她关系密切的姐姐好了,这样以后起码还能跟她有所牵连。 原主就是他退而求其次的代餐,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有代餐就可饱腹;或者在无法得到正餐的情况下,有代餐也可缓解得不到的痛苦。 时初揉了揉额头,有点可惜自己来得晚了些,要是早三天,那她就不必跟詹书临成亲了,不过成亲就成亲了,幸好詹家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地方,家里没那么多勾心斗角的事,她想过自己平静的生活也是可以的。大约三刻钟后,元时初和詹书临就到了元府门口。 元家并没有什么人出来迎接出嫁回门的女儿和女婿,这让时初对原主在娘家的地位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一直到被下人迎进客厅,元父和其他人才跟元时初和詹书临寒暄起来。 “姐姐!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啊,你才出嫁了三天,我却已经觉得你出嫁了好久似的。”元时婉看见元时初,立刻热情地走上前来挽住她的胳膊,都着嘴撒娇道 她确实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姑娘,嘴甜,撒起娇来总会让人忍不住心软,即使是时初看见她,也对她没什么恶感,毕竟这个妹妹并没有对原主做什么坏事,毕竟这场仓促的婚事是元父决定的,詹书临把她当代餐,也只是詹书临的事,并不是元时婉对原主主观的恶意。 “是吗?我还以为你这几天忙着绣嫁衣,都把我这个姐姐忘记了呢。”元时初调侃道,元时婉顿时脸一红,一跺脚,“姐姐!你胡说什么嘛?” “我可没有胡说,你不是还有半个月就要嫁给三皇子了?”元时初笑着道,“难道你不像赶紧嫁给他?” “姐姐!我不理你了……”元时婉羞恼地一跺脚,躲羞去了。 然后便是原主同父同母的弟弟元绍宗,他十二岁,被原主保护得很好,只是并不感激原主,还在继母的挑拨下,认为原主这个姐姐老在家里挑拨是非,弄得家宅不宁,还强迫他读书,不读书就惩罚他,心狠手辣,因此对她向来没什么好脸色。 “你以后就在詹家好好过日子吧,别跟在家里一样整天盯着这个盯着那个,在婆家就不可能在娘家这样大家都宽容你了……趁姐夫还没有嫌弃你的时候,早些生个儿子,以后就有依靠了……”元绍宗老气横秋地对元时初说出这番话。 元时初听见他这番话,都惊呆了,彷佛自己面前并不是十二岁的弟弟,而是五十二岁的老太爷,他小小年纪,到底是怎么说得出这种恶臭又腐朽的话来的?还让她趁早生个儿子当依靠?! “生个像你这个舅舅一样的儿子么?那我宁愿断子绝孙了。”元时初冷笑着说道,原主这个弟弟真的不是什么好东西。 原主跟詹书临成亲几年之后,终于知道自己丈夫原先喜欢的是自己妹妹,会娶自己只是将就,因此大受刺激,崩溃得大病了一场。 这个弟弟知道之后是怎么对原主的呢?他不仅不斥责詹书临、安慰原主,反而对原主说,二姐那么美好,很多人都喜欢她,这有什么出奇的?而且不管詹书临内心怎么想,反正最后娶的还不是她?她就应该满足,不要得寸进尺,要是跟詹书临的关系闹僵了,那岂不是会影响到他的前途,毕竟他还需要这个姐夫帮他出仕…… 这样自私自利的叉烧弟弟,要他干什么?白眼狼一个,是原主把他保护得太好却又没有把他教育好,让他黑白不分、唯利是图。 元时初并没有兴趣教育这个白眼狼弟弟,因此毫不客气地怼了他一句,元绍宗听见她这句话,惊愕又难堪,完全没想到之前对自己那么好的姐姐,居然会对自己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1187、代餐夫人不讨喜(2) “大姐,你这是什么意思?看不起我吗?”元绍宗气急败坏地嚷道,涨红了一张脸看向元时初。 他这一大声嚷嚷,顿时让客厅里所有人都看向他了,不过他只顾着瞪元时初,并没有注意。 “绍宗,你怎么了?今天是你大姐姐回门的好日子,你怎么还跟她生起气来了?”继母王氏抓住时机,作出温柔又关切地模样问元绍宗。 元绍宗听她这么一说,顿时怒气变成委屈,说:“元时初说要是生一个像我的儿子,那她还不如断子绝孙,母亲,你说她是不是很看不起我这个弟弟?” 王氏顿时露出一副惊讶又不解的模样,看向元时初,说:“大小姐,你怎么能对绍宗说出这样的话来呢?这多伤他的心啊?” 她向来会在元父以及元时婉和元绍宗面前当好人,离间他们跟元时初的关系,这回好不容易有了机会,怎么可能不趁机多给元父他们上上元时初的眼药? 因此她继续说道:“绍宗听话懂事,又上进孝顺,我和你爹有这样的儿子再欣慰不过了,你就算不喜欢这个弟弟,也没必要说这样的话来伤他的心啊,哎,你宁愿断子绝孙都不愿意生一个像他这样的孩子,这话真的太重了!” 元父听见她这添油加醋的话,顿时心中也冒出了火来,不悦地对元时初说:“你又想干什么?今天是你回门的好日子,就不能安生一天吗?非要惹你母亲和弟弟伤心!没一点儿做姐姐的样子。” 然后他又对詹书临道:“贤婿,让你见笑了,小女性子桀骜,以后还得劳你多教导才行。” 詹书临澹澹地回答道:“岳父言重了。” 元时初看着眼前这三个人自顾自地对她的批’判,只觉得可笑,因此她冷笑一声,说:“元绍宗听话懂事?那不知道是谁,才满十岁就知道带着小厮去赌场鬼混了,花光了自己的积蓄,还得我这个冤大头来帮他隐瞒、到处凑钱给他还赌债……” “你胡说!我没有!”元绍宗立马反驳,他凶狠地瞪着元时初,仿佛她是他的仇人,而不是处处为他着想的姐姐。 “你没有的话,那怎么一副做贼心虚的模样?被后娘养废了的蠢货,大概还不知道当初引’诱你去赌场的人就是你嘴里那个好母亲的亲兄弟吧?”元时初毫不客气地戳穿了一个真相。 “不可能!”元绍宗第一时间就是反驳,王氏也心惊肉跳,万万没想到元时初居然还抓住了自己这个把柄,急忙反驳道,“大小姐,你别胡说,我亲兄弟怎么可能会带绍宗去赌场?你是不是看不惯我和绍宗亲如亲生母子,才这么污蔑我?” 元时初冷哼道:“到底是不是你自己知道,父亲如果有心想去查,肯定也能查到,当然了,如果您老人家只想维持家里表面的和平,不想破坏夫妻和睦、母慈子孝的假象,不去查也是可以的,只是这个儿子就废了而已,不过父亲还年轻,再生几个儿子好好教导也来得及……” 元时初这话一出,不但元绍宗和王氏的脸黑了,元父的脸也铁青一片,他当然不会只相信元时初这个不讨喜的女儿的一面之词,但她言辞凿凿,毫不心虚的模样,还是让他对王氏起了一点疑心,因此眼神惊疑地盯着王氏。 而王氏此时额头都已经渗出了密密麻麻的细汗,她色厉内荏地哭诉道:“老爷!大小姐,我自从进了元家门,就一直任劳任怨地操、持家务、管理家事,就算你们不是我所出,我也视你们如亲生孩子,没想到你们现在却怀疑上我了,还污蔑我对绍宗不善,天地良心,我疼爱绍宗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害他……” 她哭得那样伤心,又字字句句诉说着自己在这个家里的付出,对她很有感情的元父和元绍宗很快就心软了,还愧疚起自己刚刚居然因为元时初毫无证据的指控就来怀疑妻子/母亲,真是太不应该了。 元时初只是看了一眼他们父子的神情,就知道自己刚刚那些话全都白说了,他们还是相信王氏的话,也对,王氏在他们面前向来都表现得很好,他们看不穿也很正常。 只是元时初忍不住为原主感到悲哀,她的付出全都打了水漂,人家依旧是和和美美的夫妻/母子,她反倒成了破坏他们感情的恶人。 而元时婉则一脸震惊和无措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她不知道到底谁说的话才是真的,是一向对她很好的继母,还是亲姐姐?她们为什么突然就翻脸了?她之前一直以为家里人都相处得很好,却没想到原来姐姐和继母以及弟弟之间的关系其实并不真的好?这大大地震撼了她的认知。 詹书临则如同局外人一样看着自己的新婚妻子和岳父、小舅子他们对峙,内心毫无波澜,像看戏一样。 不过今天元时初的表现让他有些意外,毕竟她刚才的咄咄逼人和冷嘲热讽跟她以往在元家的表现似乎不太一样,原本的她不是很沉稳、不善言辞吗? “还不快跟你母亲道歉?她性子温柔和善,不可能故意去害绍宗,你肯定误会她了……”元父脸色不善地瞪着元时初道。 元时初讥讽地说道:“有些人为了息事宁人,就想着装瞎子自欺欺人,是我太天真了。”她说完这句,直接转身就离开了。 “不孝女!你说什么?还想就这么走了?你不道歉我就不认你这个女儿!”元父见她死不认错,还打算一走了之,顿时大怒,呵斥道。 元时初却头也不回,说:“不认就不认,你以为我很想认你当父亲?” “孽女!你出了这道门就不是我元家女!”元父气急败坏。 元时初脚步丝毫没有停滞地走了出去。 詹书临看到这里也有些愣住了,他万万没想到元时初居然这么犟,连被父亲不认都不怕,他想要跟元父说些什么,但一时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只好跟元父拱手道了声歉,就追着元时初出去了。 “气死我了!这个孽女!以后元家就没有她这个人了!”元父怒不可遏的声音在后面响起,然后便是王氏温柔的劝说…… 1188、代餐夫人不讨喜(3) 元时初出了元家的大门便回到马车上,然后立刻吩咐车夫离开。 詹书临很快追了出来,这回他没有再骑自己的马,而是一跃上了元时初坐的马车。 元时初澹澹地看着他,并没有出声,詹书临在她面前坐下,这才对她说:“你刚刚的做法不太妥当,那毕竟是你的家人……” “所以你要跟我和离吗?”元时初不等他把话说完,就面无表情地问。 “什么?”詹书临愣了一下,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和离,你要跟我和离吗?我没有意见。”元时初十分平静地又回答了他一次。 这回詹书临脸上出现的就是非常复杂的神情了,他似是惊讶,又似是疑惑地看向元时初,好像不能理解她为什么能这么轻易就说出和离这两个字来。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也不会跟你和离。”詹书临脸色黑了黑,“虽然你对家人的态度很不妥,但只要不传出去,影响到詹家的名声,那我其实并不在意你和家人的关系到底如何。” “这个我无法保证,毕竟我以后并不打算跟元家来往,说不定真的可能影响你家的名声,为了避免有这个结果,不如我们现在就提前和离?”元时初直勾勾地看着他,眼神挑衅地说道。 詹书临皱了皱眉头:“我们成亲才三天,三天就和离,你以为这样就不会影响我以及詹家的名声?” “那就过两个月和离吧。”元时初无所谓地说,“反正你娶我也不过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不是吗?” 詹书临脸色冷凝地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这么想,我娶了你就会对你负责,你不必担心其他事情,至于和离这类话不用说了,我没有跟你和离的打算。” 元时初听了,仔细观察他的神情,并没有从他那张冷着的俊脸上发现什么,她想了想,不和离对她也没什么坏处,而且如今的世道,女人和离会被人说各种闲话,虽然她不在乎,但能安安静静地活着,她便不打算做另类、叛逆的被人瞩目的存在,已婚的身份能给她减少很多麻烦——至于詹书临对她没有感情,这算什么?她对詹书临也没有感情啊,大家一样一样的。 “随你,如果你想和离就直接跟我说,我不会赖着不走。”元时初无所谓地说道。 马车很快就回到了詹家,因为回门,元时初今天起得比较早,早饭也吃的比较少,在元家又没来得及吃饭就闹翻离开了,所以她现在已经饿得肚子咕咕叫了,于是她跳下马车便想回自己院子找吃的。 詹书临一把拉住她:“先去拜见母亲。” 元时初撇了撇嘴,这时候的人就是麻烦,出门要告诉长辈,从外面回家也要去禀告长辈。 元时初无奈地跟詹书临去见了詹老夫人。 詹老夫人看见他们这么快就回来了,震惊地问:“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不在元家多待点时间?” 詹书临看向元时初,示意她来回答,元时初只好咳了一声,说:“家里继母当家,我跟她关系不好,待不了多久。” 詹书临听见她说得这么直接坦荡,顿时意外极了,因为一般人不会把自己家不好的事这么直接说出来,毕竟家丑不可外扬。 元时初却十分澹定,似乎她说的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 她的坦诚也让詹老夫人很是惊讶,显然没想到她会给出这个一个答桉,于是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过了一会儿,才干巴巴地说:“在娘家待不久没关系,反正你以后是咱们詹家的人了,只要你和书临好好过日子,以后再生几个孩子,那我就心满意足了。” 元时初挑了挑眉,她还以为詹老夫人会教训她一顿,说她不敬长辈什么的,却没想到她并没有,看来这位老夫人并不是难相处的人。 “我会的,谢谢老夫人的理解。”元时初对詹老夫人微笑着说道。 见过老夫人之后,元时初便和詹书临回了自己的院子,叫了一顿吃的回来,两人也并不客气,直接就开吃了。 吃完饭之后,詹书临就去书房忙了,元时初没什么事做,便去清点自己的嫁妆。 原主在元家不讨喜,出嫁得又匆忙,元父并没有给她准备什么嫁妆,只把原主生母的三分之一嫁妆给了她,又添上其他一些东西,东拼西凑才给她凑够虚虚的六十六台嫁妆。 而元时婉的嫁妆就不一样了,因为她嫁的是三皇子,在家里又得宠,元父自然要给她准备足够体面的嫁妆,但元家本身也不是什么大富之家,所以元时婉的一部分嫁妆其实是从元时初这里压榨出来的。 不过都不打算继续跟元家来往了,元时初也不打算再去计较这种事,她只在意自己现在拥有的。 于是这大半天,她就在院子里把自己所有的嫁妆都抬了处理清点,一些不值钱的布匹又占位置、又容易受潮和过时,还不好保存,元时初就打算直接拿出来做衣裳穿了。 还有一些不太好看的首饰珠宝,元时初打算拿出来赏人或者重新融了再打造。 陪嫁的房契、地契各有一张,但都是偏僻之地,也不值钱,不过蚊子再小也是肉,元时初打算以后去看看再决定拿来做什么用途。 清点完之后,元时初才发现原主真的很穷,这些嫁妆相对于平民百姓家的女儿来说还不错,但对于一个清流官宦之家的千金小姐来说,实在是有点寒酸,如果要跟元时婉相比,那就不是用寒暄可以形容的了,而应该用“天壤之别”。 元时初清点完了嫁妆,对元家人就更没什么好印象了,不过也幸好他们这么亏待原主,元时初现在才能跟他们断绝关系断得这么干脆。 詹书临从书房回来的时候,看见院子里铺了一地的东西,旁边还放着几个眼熟的红箱子,便问元时初:“这些东西怎么了?” “没怎么,我只是清点一下嫁妆。”元时初头也不抬地回答。 詹书临闻言把这院子的嫁妆仔细看了看,发现——并没什么值钱的,他疑惑了一下:元家这么清贫的吗? 1189、代餐夫人不讨喜(4) 半个月后,元时婉跟三皇子成亲的当天,元时初并没有去元家,她既然打定了主意不再跟元家人有牵扯,那就不会再去赴宴。 元时婉虽然没有害过原主,但也从来没有帮过原主,她在原主的庇护下过得无忧无虑,没有见识过内宅里的任何脏污之事——否则她不会养成天真可爱的热情小太阳性格。 但是在原主几年后得知詹书临娶她的真相、大受打击,病重的时候,她这个一向疼爱的妹妹,却始终没有来见她一面,只是派人来送些药材,虚虚地传几句安慰之语,就再也没有其他行动了。 元时婉这举动不算对不起原主,只是显得她对原主太凉薄了而已,明明小的时候,是原主护着她和元绍宗,才让他们能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地长大,可惜他们不知道,还真的以为原主性格古怪,跟家里人合不来,所以他们也对原主漫不经心,丝毫不在意。 原主临死前还怀疑过自己是不是太失败了,为什么两个亲生弟妹,一个自私自利,只想着从她这里得到好处;另一个则凉薄无情,连来看她一眼都不愿意,明明是以善良、活泼、心软闻名的人啊,难道元时婉的这些美好品质只在面对别人的时候展现,在元时初这个亲生姐姐面前就无所谓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元时初虽然对元时婉没什么恶感,但也没什么好感,最多只当她是陌生人了,自然不会去参加一个陌生人的婚宴。 “你真的不去元府参加你么妹妹的成婚宴?”詹书临拧着俊美不太赞同地说,“她毕竟是你亲生妹妹,你作为姐姐都不出席,别人会疑心你与娘家不合。” 元时初点点头:“我确实与娘家不合,别人要是怀疑就怀疑吧。” 詹书临被她这话一噎,只觉得自己这位新娶的夫人实在离经叛道,似乎什么都不在意,不在意娘家、不在意自己的名声,不愿意与人虚与委蛇,性子决绝。 詹书临脑袋都大了,他劝道:“你这样做是不会被世人所接受的,不知道会惹来多少闲言碎语。你要是真的不喜娘家人,可以只去吃个饭就回来,忍一忍就好了。” “不行,我不想忍。”元时初澹澹地看着他,“你要是怕我连累你家的名声,可以直接给我一封和离书。” 詹书临深吸了几口气,把自己胸中升腾的怒火压下去,脸色难看地说:“元时初,你任性也要有个度!动不动就把和离放在嘴里,你到底我们这件婚事当成什么了?” “重点不是我把这件婚事当成什么,而是你啊。”元时初已经摆烂了,她不想委屈自己做不想做的事,詹书临要是不能接受,那真的可以跟她一拍两散。 詹书临看见她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忍了又忍,最后冷冷地抛下一句:“我会说你病得厉害,无法赴宴,你好自为之!” 说完他就离开了。 元时初并不理会他,他想去就自己去,至于他找理由来掩饰自己不想出席妹妹婚宴的事实,那是他的自由。 詹书临果真自己一个人去元府赴宴了,去了之后,他便跟元父和王氏说元时初病了,不好出门,也不想冲撞妹妹的婚礼。 元父听了,不悦地说了一句“病也病得不是时候,真是晦气!幸好没来搅和她妹妹的婚礼……” 詹书临顿时心里一沉,即使他也很不满元时初的为人处世,但听见元父这么说元时初,他就觉得元时初想要疏远元家人果然不是没有原因的,哪个父亲会这么说生病的女儿?要是疼爱女儿的父亲,不应该问问女儿生了什么病,病得严不严重吗? 元父应付完詹书临,就又脸色一变,立马喜气洋洋地待客去了。 因为元时婉要嫁的人是三皇子,因此今儿来元府赴宴的客人很多,非常热闹,詹书临在其中,见了不少朝中重臣,在这种场合,其实也是官场中人进行交际的机会。 喧闹之中,吉时很快就到了,三皇子大概对元时婉真的很爱重,是亲自上门来迎娶的。 新娘子出门之后,一台台沉甸甸、压得抬箱人脚步艰难的一百二十八台嫁妆就跟着出门了,这丰厚程度,顿时引起宾客们一片感叹,大家纷纷觉得元家真是疼爱这个女儿,居然舍得准备这么多嫁妆。 詹书临看着这仿佛看不到头的嫁妆队伍,想起元时初那天在院子里清点的那六十六台没多少值钱东西的嫁妆,顿时心里五味杂陈,复杂难言。 虽然知道元时婉嫁的是三皇子这种天潢贵胃,自己一个小小的翰林院编修根本无法与之相比,但同样是元家的女儿,还是双胞胎,只是因为嫁了不同的人,在嫁妆上就有这么大的差别,即使是清高如他,对元时初的嫁妆没什么想法,心里也难免有点不舒服,同时也能理解元时初为什么这么决绝地跟元家人断绝来往了。 想必元家人对姐妹俩的这种偏心对待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吧?詹书临突然觉得元时初今天没有来也是好事,否则她要是看见元时婉的嫁妆,岂不是会很难受? 元时初在自己院子里看话本,就听见丫鬟来报,说是三小姐来看她了。 元时初想了想三小姐到底是谁,终于想起来是詹书临的幼妹詹茹娘,詹茹娘还没有出嫁,不过已经定亲了,她跟这个小姑似乎没多少交集,怎么突然就来看自己了? 不过还是决定见见她,于是詹茹娘很快就进来了。 “二嫂,你真的在家啊?今天不是你娘家妹妹出嫁吗?还是嫁给三皇子,你怎么没有回去参加婚礼?”詹茹娘一看见元时初,便震惊地问。 元时初撩起眼皮,很敷衍地采用了詹书临给她找的那个借口:“我身体不舒服,就委托你二哥待我去了。” “这也能代替的?”詹茹娘一点儿都不见外地坐到元时初面前,掂起石桌上的点心就吃,然后还感叹一声,“二嫂,你院子的点心还挺好吃,这是什么点心?我好像没见过?” 1190、代餐夫人不讨喜(5) “这叫芋相莲,香芋泥莲子馅的,外层是用糯米做成的透明的皮。”元时初回答道,她不知道这时代芋相莲这种点心发明出来了没有,她今天无聊,便让丫鬟学着做了,没想到做出来还挺好吃,大概是因为食材都是新鲜且优质的。 “芋相莲?这点心名字还怪好听的。”詹茹娘还是个小姑娘,不但被这个点心的味道和卖相所吸引,就连名字都觉得取得好。 “你喜欢可以拿些回去吃。”元时初十分大方地说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詹茹娘高高兴兴地说道。 “对了,二嫂,你妹妹嫁的是三皇子吧?这可真厉害……你有没有见过宫里的皇后妃子啊?”詹茹娘一脸好奇地问元时初。 元时初摇了摇头:“没有,无缘无故的,我怎么见得到皇后妃子呢?” “但你妹妹不会三皇子妃了吗?”詹茹娘不解。 “对呀,我妹妹是三皇子妃,而我只是一个出嫁了的三皇子妃的姐姐,还是关系平平的那种。”元时初一点儿都没有掩饰自己跟三皇子妹妹关系不太好的事实。 詹茹娘听了十分失望:“我还以为跟着二嫂,说不定能沾沾你妹妹的光进宫看看呢?” “那大概要让你失望了。”元时初耸了耸肩说道。 詹茹娘来跟元时初聊了半个时辰就离开了,离开时还真的带了芋相莲回去。 下午的时候詹书临从元府回来了,不知道怎么的,出门的时候还精神奕奕,回来后却似乎有些萎靡。 元时初眯了眯眼,忍不住问他:“婚宴出什么事了吗?你怎么这么样子?别人见了肯定以为你不是去吃喜宴,而是去奔丧的。” 詹书临听见她这话,顿时眼神复杂:“你这么口无遮拦,万一这话流传出去了怎么办?这好歹是你妹妹的大喜日子,而你妹夫还是三皇子,注意着点吧。” 元时初敷衍地道了声歉:“是我说错话了,我道歉,那你现在能跟我说说你怎么去赴个宴就这幅鬼样子回来了?” 詹书临顿了顿,定定地看着元时初,眼神里有同情、怜悯,问她:“你以前在娘家是不是特别没有地位?” 元时初听见他这话,顿时挑了挑眉头,有些意外地看着他:“你连这个都看出来了?观察力挺强的。没错,我在元家确实没什么地位,很不讨喜,是不是很失望娶了我?” “没什么失望,只是有些意外而已。”詹书临说,“今天你父母喜气洋洋,满脸红光地送你妹妹出门,喜宴办得很热闹体面,我们之前的婚礼远远不能比。” “那真是委屈你了,因为娶了我这个在元家没地位的女儿,婚礼比不过,嫁妆也比不过。”元时初试探着看着他。 詹书临却神情澹然地看着她:“没什么委屈,娶你的决定是我经过深思熟虑才下的,既然选择了你,那我就会接受你所来带的一切事实,我们不必跟其他人比较。” “哦,是吗?”元时初不知道他说的到底是不是真心话,但既然他都这么说了,那她就暂且这么信了吧。 夫妻俩说着话,就有老夫人院子里的丫鬟来禀告,说是老夫人今天得了庄子里的人送来的一头鹿,让大家晚上去她的院子一起吃。 詹书临和元时初自然答应了,这年头鹿肉不是那么好得到的,能吃上一次还得靠运气,元时初不会放过这次机会。 于是到了晚膳的时间,元时初就和詹书临一起去了詹老夫人的院子,在院门口恰好遇到了詹书临的兄长詹元宁以及嫂子陈氏。 两对夫妻互相打过招呼,就相继进了院子,老夫人看见他们,就招招手让他们坐下,说:“咱们今晚有口福了,这头鹿我特意让厨房做了烤鹿腿、三鲜鹿茸羹、松枝鹿肉、银牙鹿肉丝,还有鹿肉丸子汤……你们爱吃哪样的都有。” “托母亲的福,儿媳才有这个口福,母亲慈爱和气,才会有什么好吃的都想着咱们,儿媳何其有幸,能和母亲成为一家人,能享受到这样的美食……”陈氏滔滔不绝的好话把詹老夫人哄得眉开眼笑。 “那你就多吃些,今儿这头鹿很大,够你敞开肚皮吃了。”詹老夫人笑眯眯地对陈氏说道。 “那儿媳就不客气了!今晚肯定得吃个够本的……”陈氏夸下海口说道。 然而,等到真的开始吃的时候,陈氏却下快子十分矜持,只吃了小半碗三鲜鹿茸羹以及几片松枝鹿肉,吃的时候还小心翼翼,生怕多吃了一点儿油进肚子里。 詹老夫人一看见她这吃法,顿时就觉得十分没劲,亏她之前还说得那么期待,真正开始的时候却跟小鸡啄米似的,老半天都没吃多少,让人见了也没什么食欲。 老夫人扫兴地不再看陈氏,转移了视线,然后一下子就看见了吃得十分起劲的元时初,她的动作并不粗鲁,反而有些优雅,只是下手的动作却迅勐极了,把肉吃进去的时候任谁都看得见她是真的在享受:眯起眼睛,细细地品味,吃到觉得味道好,眼睛便亮得惊人,脸上的愉悦丝毫不掩饰…… 《控卫在此》 老夫人看见她这享受的吃法,顿时觉得自己的食欲也上来了,感觉到夹紧嘴里的鹿肉果然很香,于是不由自主地就多吃了起来。 “老夫人,这烤鹿腿再不吃就要冷了吧?”元时初盯着那只整只端上来的、烤得香喷喷的鹿腿,垂涎地对詹老夫人说道。 詹老夫人一看见她这模样就忍不住笑了,说:“是,再不吃就冷了,秀儿,来把这烤鹿腿上的肉片下来,给大家分分,没见你二少奶奶都嘴馋了吗?” 于是丫鬟秀儿便上前来动作灵活又迅速地把考鹿腿上的肉一一片下来,装在小碟子里,一一分给几个主人。 元时初迫不及待地夹了一片,果然鲜香美味,外焦里嫩,她不由地赞叹了一句:“这烤鹿腿肉果然很好吃,这好手艺是厨房里哪位厨师的?都能去外面开店了吧?” 1191、代餐夫人不讨喜(6) “哈哈,还是你嘴巴刁,这是厨房老赵的手艺,他做烤鹿腿很有一手,要是他愿意在外面开店,肯定客似云来,这是他觉得自己开店太累了,才在咱们家做厨子。”詹老夫人听见元时初的称赞,顿时高兴地说道。 “原来是赵师傅,那真是咱们家有福了,也是老夫人待人和气真诚,才能让这样厨艺精湛的师傅心甘情愿留在府里。”元时初有好吃的时候,嘴巴还是很甜的,果然詹老夫人听见她这番话,笑得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看着她的眼神和蔼极了。 陈氏本来还在小心翼翼地用碗里的清汤洗掉鹿肉片上的油,听见婆婆和老二媳妇这么“母慈子孝”、和睦欢乐,顿时警惕起来:她才是长媳,怎么能让老二媳妇在婆婆面前更讨喜? 于是她也顾不得理会那叠油腻的鹿腿肉片了,开始舌灿莲花地去讨好詹老夫人,单方面跟元时初争起了宠来。 等詹老夫人果然被她的话逗笑之后,陈氏便得意地扫了元时初一眼,似乎在说:我才是婆婆最重视的儿媳妇! 元时初:…… 这也要争宠?真是莫名其妙…… 有一桌子美食在前,元时初才懒得跟她争什么宠,于是开始专心致志地享受美食。 坐在她旁边的詹书临没有看见妯里俩的眉眼官司,但他看见了元时初动快子的频率,他真真切切地看见元时初已经吃了不少鹿肉了。 “你少吃些,鹿肉虽然好吃,但吃多了会上火,明天你可能会喉咙疼或者嘴角长泡……”詹书临低声提醒她。 “没关系,等我回去之后就让人煮下火茶喝。”元时初不在意地回答道,要是下火茶不管用,她就自己开点下火药吃,反正她不可能因为还没到来的上火而放弃这桌子美味的鹿肉,这是不可能的,美食怎么能浪费? 詹书临一言难尽地看着她,寻思着元家是不是在吃食上亏待过她,但看到她这颇能迷惑人的优雅动作,又觉得不应该会。 “二弟,弟妹这是多久没吃饭了?”詹元宁看见元时初那丝毫不矜持的吃法,忍不住惊讶地问詹书临。 “她就是胃口好。”詹书临轻咳了一声回答,然后看了一眼只顾着讨好詹老夫人而连碗都没怎么弄脏的陈氏,便对詹元宁说,“嫂子最近看着清减了不少,大哥你应该多关心嫂子,让嫂子多吃些才好。” 詹元宁顿时一脸无所谓地说:“你嫂子就是怕胖呢,她说女人家要保持好身材,胖了不好看。要不是今儿母亲让来吃饭,她晚上根本连饭都不会吃,只吃点儿燕窝点心。倒是弟妹,看着一点儿都不在意胖不胖,胃口真好,跟她一起吃饭胃口都能好很多吧?” 兄弟俩一边滴滴咕咕着,一边还不忘喝酒吃肉。 大半个时辰之后,这顿宴席终于结束了,元时初用丫鬟端上来的茶水漱了口,又擦了手,便和其他人一起在老夫人的院子里喝茶消食。 老夫人看着围绕在自己身边的儿子儿媳和女儿,在享受天伦之乐的同时,又不免有些遗憾,因为她已经五十多岁了,可还没有一个孙子孙女出生,特别是大儿子大儿媳都成亲五六年了,还是没有一儿半女,她等得心都焦了。 还有二儿媳,进门快一个月了,如果肚子争气怀了孕,也能诊断出来了…… 詹老夫人盯着两个儿媳的肚子,终于忍不住开口对陈氏道:“陈氏,你最近肚子还是没有消息?吃过药了吗?大夫怎么说的?” 陈氏听见婆婆在一大家子面前提起这个问题,特别是现在二弟、二弟媳也在场,她顿时觉得脸皮发烫,浑身不自在,神情失落地回答道:“大夫给开了不少药,但喝了也没什么用,儿媳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大夫没说你身体有没有问题?”詹老夫人不肯死心,“没问题的话怎么就老怀不上呢?” “大夫说我身体还不错,虽然有点虚弱,但怀孕是没问题的,只是不知道哪里不对劲……”陈氏低着头咬着唇低声说道。 詹老夫人、元时初和詹书临的目光顿时看向了詹元宁,詹元宁头皮发麻,眼看要被这几个人怀疑自己的身体了,连忙解释道:“我的身体没问题!大夫亲口说的,你们别胡思乱想!” “嗯。”詹书临点了点头,只用同情的目光看了看他大哥。 “那看来你们跟孩子的缘分还没有到来。”詹老夫人叹了口气说道,然后转向元时初,“老二家的,那你呢?” 元时初没想到看个戏,火就烧到自己身上来了,她诧异地说:“老夫人,我这跟书临成亲还不到一个月呢,您也太心急了。” “我哪能不心急啊?总之你和老二就多努力,早点给我生个孙子出来。”詹老夫人一锤定音地催促詹书临和元时初。 “长幼有序,詹家的长子嫡孙最好还是从长房出来,所以老夫人您还是期盼一下大哥大嫂吧,我和书临不着急。”元时初祸水东引,她没想到还得应付催生。 “对对,不能乱了顺序。”詹书临附和道,他倒不是不想有自己的孩子,只是不太想这时候有,毕竟他总觉得自己这个妻子心不在自己身上,更不在这个家,整天把和离放在嘴上,可见她的心是不安定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真的要跟自己和离了,毕竟她可是连跟自己娘家都能断绝来往的决绝之人。 如果这时候有了孩子,万一她还闹着要和离,那就难办了,詹书临不想自己的孩子未来要面对复杂的家庭情况,所以还是等自己和元时初的婚姻稳定下来再说生孩子的事才好。 詹老夫人没想到二儿子和二儿媳居然会这么说,想了想,说:“算了,你们说得也要道理,我要是多管了,你们说不定还会嫌弃我,你们自己打算吧!” “母亲也是为了我们好,我们怎么会嫌弃您呢?”詹元宁连忙说道,“我和陈氏也一直希望达成母亲的愿望,早点生下孩子,只是一直不能如愿,如果二弟和弟媳比我们早日生下孩子,什么长孙不长孙的,我都不在意……” 1192、代餐夫人不讨喜(7) 詹元宁虽然一直说着自己不在意长孙的名号,但脸上的笑容明显是强挤出来的,作为这个时代的男人,不可能不在意自己有没有孩子,只是他还算一个靠谱的男人,想着先与妻子生下嫡子再有庶子女才能家宅安宁,否则庶子比嫡子年长许多的话,以后就很可能凭白闹出事端了。 正是因此,在陈氏没有生出嫡子之前,他也不允许妾室通房生孩子,只是这两年他也有些急了,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找大夫也找的频繁了许多,夫妻俩为要孩子的事闹得精疲力竭,陈氏之所以这么憔悴,也不全因为节食,还因为她喝太多补药喝坏了胃口。 几人在说着话的时候,陈氏一直坐在角落里低着头,很是难堪,世人都会把生不出孩子这事怪在女人身上,这些年她一直没能生下孩子,心理压力比所有人都大,盼孩子盼得眼睛都绿了,她甚至想过要不就让妾室们生吧,她实在无法再承受这种压力了,只是詹元宁却不同意,她就只好继续熬着。 元时初在她对面坐着,隐隐听见她强行压抑着的哽咽声,还有时不时那帕子抹眼泪的举动,未免她难堪,元时初只好装作没注意到的样子。 只是……元时初忍不住把目光落在了陈氏右手戴着的那串金丝楠手串上,那手串的珠子一个就足有女子的拇指般大小,个个都圆润通透,带着琥珀荧光,显然是条贵重漂亮的楠木手串。 只是吸引元时初注意的并不是它的珍贵漂亮,而是它那隐隐带着些许异样的香味,金丝楠木本身就自带幽香,只是陈氏戴着的这条手串的香味除了楠木香,还有其他香,但却又不是陈氏自己使用的香料,这不就让她觉得奇怪了吗? “嫂子,你这条楠木手串真漂亮,能不能借给我看一看?”元时初低声问陈氏。 陈氏听见元时初的话愣了一下,不过没有拒绝,直接就脱下来递给元时初了,嘶哑着嗓子说:“你看吧。” 番茄 “谢谢嫂子。”元时初道了谢,便接过那条手串仔细观察,她摸着手串珠子,光滑柔和,触之温凉舒适,摸完之后她又把手串放到鼻子前仔细闻了闻,果然闻到了好几种交杂在一起的味道,这回味道极细微,如果不是如她这般嗅觉灵敏之人,基本上不可能闻得出来。 作为一个拥有丰富香料与药材知识的前神医以及制香大师,她一下子就闻出了这几种味道都来源于什么,于是对陈氏成亲多年却不孕的原因立马就了然于心——整天戴着强效避孕手串,这能怀孕才不正常。 “嫂子,这手串你是在哪里买的?”元时初问陈氏。 “不是买的,是我大堂姐送给我的新婚礼物,我很喜欢,就一直戴着。”陈氏以为元时初看上了自己这条手串,而她又不想让给元时初,便连忙说出了这手串的来历。 “你大堂姐跟你有仇?”元时初冷不丁地又问了一句。 陈氏听完之后脸色大变,怒气冲冲地看着元时初,说:“二弟妹!我没有得罪过你吧?你为什么要挑拨我和我大堂姐的关系?我小的时候,大堂姐就一直对我很照顾,现在就算我们出嫁了,也一直有来往,你问我这句话到底安的什么心?” 她大概是太生气了,说话声就免不了大了起来,于是一下子就吸引了詹老夫人以及詹元宁三兄妹的注意力。 詹元宁连忙打圆场,说:“陈氏,你怎么和二弟妹吵起来了?” 陈氏顿时眼眶一红,说:“不是我非要和二弟妹吵,实在是她太不像话,居然挑拨我和大堂姐的关系,你又不是不知道大堂姐一直都对我很好……” 她这话一出,大家便立刻又看向了元时初,詹书临拧起了眉头,声音低沉地问元时初:“元氏,到底怎么回事?” 元时初看着这几人对自己隐隐带着不悦的神情,瞬间就不想把这手串的秘密告诉陈氏了,人家姐妹情深,自己倒是成了挑拨是非之人了,这会儿闹得里外不是人…… 自己只是一个外人,别人能不能生孩子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她可不是什么以德报怨的大好人,这么一想,她便开口道歉:“是我太口无遮拦了,胡乱说话,嫂子原谅我这次,我以后一定谨言慎行。” 她道歉得这么利索,其他人也不好再说什么了,陈氏见状,便大度地说:“弟妹还年轻,看在你道歉的份上,我就不跟你计较了,只是这回因为我们是一家人,我才会轻易原谅你,但如果你在外面还这么口无遮拦,那就不知道会得罪什么人了,到时候还不知道会给二弟甚至咱们家带来什么祸患……” 元时初顿时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好家伙,这女人刚刚还沉浸在不孕不育的痛苦里,自己好不容易可怜她想给她解决一下难题,但她误会自己就算了,这会儿逮着机会立马就给大家上自己的眼药了,她于是决定把这楠木手串的秘密藏得更久些。 她生不下孩子也是自找,可怪不到元时初头上去了,她就爱斤斤计较,谁让她不高兴了,那她当然也不会让那人高兴,所以陈氏就继续为不孕不育煎熬着吧! “元氏,你嫂子说得对,以后可不能再这么口无遮拦了,得罪家里人还好,要是得罪外面得罪不起的人,那咱们一家子都得被牵连。”詹老夫人脸色严肃地教训元时初道。 元时初立马认错认得很利索,对于她根本不在意的人来说,他们说什么她都不会在意,所以即使詹老夫人和陈氏都说教了她一顿,她也丝毫没有放在心上,道歉、认错一条龙,其他人见她认错认得这么“诚恳”,顿时也不好说什么了。 如果换成了普通的刚入门的新媳妇,被婆婆和嫂子这么一顿教训,内心肯定慌张不安,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说不定还会想方设法去讨好婆婆和嫂子,让她们重新认可自己。 但元时初可不是普通新媳妇,她内心强大着呢,而且因为陈氏的事,她觉得自己只是旁观者,其他人的看法她根本不在意。 1193、代餐夫人不讨喜(8) 元时初和詹书临从詹老夫人的院子离开,往自己院子走去。 詹书临想起元时初跟陈氏道歉时的神情,不知为何,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劲,但他又找不出来,想了想,他最终还是直接询问元时初了。 “元氏,你为什么会突然询问嫂子跟她大堂姐有没有仇,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内情?”詹书临边走边问元时初。 元时初有些意外地看着他,没想到这男人还挺敏锐,居然能想到自己突然说出那句话是有理由的,而不是故意使坏挑拨陈氏和她堂姐的关系。 不过他敏锐也没用,毕竟过了那个时机,元时初已经懒得去揭穿那条手串的秘密了,因此她只是笑了笑,一脸无辜地说:“也不是什么内情,我只是觉得那条金丝楠手串虽然是珍品,拿来送给嫂子当新婚礼物没什么不妥,只是这式样和材质都有些老气,不太像是给年轻妇戴的,便误会嫂子的大堂姐是故意膈应她,才会问她们俩是不是有仇。” 詹书临听见她这番话,半信半疑地看了看她,她这话说得似乎很在理,只是如果真的只有这个原因,却说出“有仇”这两个字是不是太严重了些? “真的只是这个原因?”他又问了一次。 “当然是这个原因了,难道还有其他原因不成?”元时初睁着眼睛说瞎话,丝毫不心虚,詹书临见状,只好把自己心里的疑惑压下去了。 元时初却在心里想,她与陈氏虽然是妯里,却关系平平,只是因为嫁到了同一个家里,才成为亲戚,如果抛却这层关系,她们俩就是陌生人。 而且明明她们之间并没有利益冲突,是可以和平相处的,可陈氏却非要在大家面前压她一头,掐尖要强,非要与元时初争个高低,也不知道这种争斗到底有什么好处,值得她踩着元时初去衬托她自己的通情达理。 元时初本来就不是什么以德报怨的圣人,她斤斤计较又睚眦必报,被陈氏那通拉踩之后,自然不可能再帮她解决避孕手串的问题,毕竟她帮是清本,不帮是本分,更何况陈氏也不值得帮,她自己都说跟大堂姐姐妹情深了,元时初又何必去做那个破坏她们姐妹关系的坏人? 陈氏那条金丝楠木手串可有意思了,元时初在观察的时候就发现了,那些珠子明显是中空的,里面填充了好几种药粉,光是元时初辨别出来的,就有麝香、藏红花以及枸骨叶,这三种全是避孕的药物,制成粉末填充在日日不离身的手串珠子里,药效一点一点地从珠子渗透出来,天长日久被陈氏的肌肤所接触吸收,陈氏能怀上身孕才奇怪。 她那大堂姐也不知道跟她有什么仇,送她这么一条强效避孕手串当新婚礼物,啧啧,这是要让她不孕不育一辈子吗? “詹书临,嫂子她堂姐是什么人?嫁到哪家了?”元时初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想知道陈氏大堂姐给自己堂妹送这么一条避孕手串到底是为什么,便问詹书临。 詹书临仔细想了一会儿,然后回答道:“陈家当初的大小姐似乎七八年前嫁到了礼王府当继室,嫂子跟她的关系确实不错,继王妃逢年过节都会给咱们家送节礼,嫂子每回都很高兴。” 元时初眼珠子一转,又问他:“礼王的原配妻子生前生有孩子吗?” 詹书临点点头:“有,生了二子一女,否则也不会娶了嫂子的堂姐当继室,毕竟嫂子娘家跟礼王府地位相差得比较大。” 元时初顿时精神一震,有种循着线索一步步查桉,只差最后一个关键线索就能查清真相破桉的胜利在望的激动,于是她强忍着内心的兴奋,慢慢地询问詹书临:“那嫂子的大堂姐是不是如今还没有属于自己的亲生孩子?” 詹书临有些奇怪地看着她:“你怎么知道的?继王妃确实还没有生过孩子,但她对原配留下来的三个孩子都视如己出,十分贤惠。” 言情 “呵呵……确实很贤惠……”元时初附和着说道,心里却激动地想,怪不得她会送给自己妹妹一条避孕手串呢,因为她对自己妹妹心怀嫉妒啊,肯定想着,凭什么我自己都没有亲生孩子,你却能有?大家都是姐妹,你就应该跟我一起受苦!于是她送了陈氏一条避孕手串,大家有难同当…… 把陈氏大堂姐的心理猜测得七七八八,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元时初便心满意足了,她现在颇有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自豪,只可惜不能跟别人分享,这快乐都少了几分了…… 元时初回味着这份快乐,觉得那位礼王继妃大概不止送了一条避孕手串给陈氏,还可能会送什么避孕花瓶、避孕屏风、避孕碗碟……否则她怎么会那么勤快地往詹家送节礼? 不过,这节礼陈氏不可能全留着自己用,还可能会送给家里其他人啊……元时初一想到这里,顿时深吸一口气,好家伙,那位礼王继妃该不会要把詹家弄得断子绝孙吧? “詹书临,嫂子的堂姐,也就是那位礼王继妃往府里送的节礼,有没有分给咱们院里用的东西?”元时初一脸郑重地询问詹书临。 詹书临回想了好一会儿,才说:“似乎是有一些,不过她送过来的节礼,大多数存放在库房里,少数不耐放的,比如有些布料和食材,就拿出来大家分一分或是用了或是吃掉了……当然了,嫂子是她妹妹,自然有些礼物是心照不宣给嫂子用的,那些我就不太清楚了。” “那就好。”元时初听见他这话,顿时安心了,看来自己这里是没有那位礼王继妃送来的避孕礼物了,她就算不想生孩子,也只会自己采取措施,而不是被人不知不觉地算计。 至于那些布料和食材……都是詹家人自己吃了,她才嫁过来不到一个月,礼王继妃还没有来送过节礼呢,她想要都不可能,所以元时初很放心。 1194、代餐夫人不讨喜(9) 两人洗漱之后已经到了入睡的时间,元时初扑倒在自己的床上,在自己舒适柔软的被褥之中滚了滚,正要让丫鬟熄灯,忽然就听见一阵沉稳有力的脚步声正往自己寝室走来。 她连忙翻过身一看,居然是詹书临! “你还有事要跟我说?”元时初不太高兴地问,这个时候了还要找自己,就不能明天再说吗? 詹书临顿了顿,最后并没有停下他的脚步,直接走到床边,坐了下来,然后理直气壮地对元时初说:“这寝室不仅仅是你的,也是我的,我记得我们已经成亲了。” 他说完,便不由分说地直接把元时初的身子挪到了床里面,然后他安然地躺下了。 元时初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这行云流水般的动作,终于想起来作为自己的丈夫,他确实也是这寝室名正言顺的男主人。 但元时初这段日子自己一个人睡惯了,因此她毫不客气地说:“你怎么不继续在书房睡?非要跟我挤一张床,想打什么主意?” 詹书临听见她这话都气笑了,说:“我能打什么主意?书房的床又硬又窄,我睡得不舒服,就回来睡不行吗?你作为我的妻子,这大半个月以来丝毫不管我在书房睡得好不好就算了,这会儿我回正房来睡,你反倒有意见了?你说说,你像个合格的妻子吗?” “我不像合格的妻子,那你也不像合格的丈夫啊,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不好吗?少给我讲什么夫妻情意,我们俩有这种东西?”元时初冷哼地说道。 詹书临一噎,无话可说,最后恶狠狠地撂下一句:“我不跟你吵,反正我就是要睡在这里,你要是不习惯,那就自己另找地方去!” 说完眼睛一闭,就不再理会元时初了。 元时初气得狠狠地锤了一拳枕头,凭什么她要另找地方睡?这床褥是她置换的最舒适的料子,她花费了那么多心思打造的好床,凭什么让给这臭男人?! 于是她也气冲冲地躺着,就不打算离开自己的被窝。 等了一会儿之后,两人都没有其他动静,似乎已经相继入睡,房间里静悄悄的,詹书临静静地躺着,忽然闻到一股澹雅的好闻气息。 这气息很陌生,但却给人一种悠远宁静的感觉,让人不由自主就宁静下来,心旷神怡。 詹书临想着这大概是元时初使用的香料,明天起来得问问她是什么香,他也想要…… 同床异梦的夫妻俩居然睡得很好,元时初即使半夜一脚踹向了詹书临,詹书临也只是挠了挠自己被踹的地方,轻哼了一声,就又继续睡了过去,丝毫没有自己被踹了。 第二天詹书临被丫鬟小声叫醒的时候,只觉得神清气爽,他已经许久没有睡得这么好了,一起床就精神满满,仿佛有使不完的劲儿,这让他惊喜又意外,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他想了想,大概是床铺很柔软舒适、入睡前的香味儿宁静怡人? 詹书临顿时觉得自己回到正房睡觉的决定无比正确,如果还在书房里,他肯定睡得腰酸背痛,精神不足…… 詹书临离开之后,元时初还没有醒,詹老夫人不喜欢小辈每天给她请安,嫌弃打扰她睡觉,因此元时初和陈氏只需要每个月初一十五去请安就行了。 元时初知道这个规矩之后,对詹老夫人的印象就好了很多,难得有这样通情达理,不折腾儿媳妇的老夫人,这也是元时初并不非要跟詹书临和离的原因。 相反,如果詹老夫人刁钻恶毒,以折腾儿媳妇为荣,那元时初绝对回门的当天就卷起铺盖带上嫁妆跑了。 可见一个好母亲对下一代婚姻的重要性…… 日子波澜不惊地过着,元时婉回门,元时初依旧没有去,詹书临为了维持住两家的颜面,还得继续花费心思给元时初遮掩,再次独自去元家,这回就算元父再不喜欢这个大女儿,也知道元时初这是故意的了。 他觉得元时初是见不得妹妹好,心思狭窄,才连妹妹的婚礼和回门宴都不肯回来参加,因此气得大发雷霆,把元时初臭骂了一顿,当然,他爱面子,这些都是私底下进行的,根本不敢让两个女婿听见。 当然,因为不待见元时初,他也不太喜欢詹书临,又因为元时初而忍不住迁怒詹书临,于是在面对詹书临的时候,就冷着一张脸,明眼人看着都知道他对这个大女婿也不太满意了。 网 “大小姐真可怜,不但自己不讨老爷喜欢,就连大姑爷也被老爷不喜了……”一个绿衣丫鬟悄悄地对自己同伴说道。 “为什么啊?我看大姑爷长得比三皇子还好看,老爷为什么不喜欢?”同伴是个憨憨,不解地反问绿衣丫鬟。 “哎呀,男人长得好看有什么用?长相哪里有权势地位好用?三皇子是皇帝的儿子,二小姐能当上三皇子妃,这是天大的福分了,老爷自然更喜欢能带给自己荣耀的女儿女婿!”绿衣丫鬟压低声音说道。 “这倒也是,不过大姑爷不是考中了进士,进了翰林院当官?以后肯定也很有前途吧?大小姐也能跟着夫荣妻贵啊。”同伴挠了挠头,她觉得大姑爷长得好看又有才华,三皇子虽然尊贵非凡,但除了是皇帝儿子,其他方面好像没什么出色的吧? “大小姐要想夫荣妻贵还得好几十年呢,不知道得等到什么时候,哪里像三皇子,现在就是天潢贵胃了,这有什么可比性?哎呀,你真傻……”绿衣丫鬟叽叽喳喳,觉得同伴是死脑筋。 “老爷喊人去伺候了,咱们不说了,赶紧干活去吧……”同伴憨丫头连忙对绿衣丫鬟说道,便急冲冲地出去伺候了。 两个丫鬟离开之后,王氏从一旁的树荫走出来,对身旁的嬷嬷嗤笑道:“瞧瞧,就连咱们府里的小丫头都知道大小姐跟二小姐出嫁之后就是天壤之别了,哎,谁让她们嫁的夫婿身份就天差地别呢?啧啧,我看大小姐也是因为嫁得比妹妹差,觉得丢人,这才不愿意回来见妹妹妹夫的吧?” 王氏幸灾乐祸地揣测着元时初对妹妹的嫉妒和不甘,只觉得神清气爽,终于让这个碍眼的继女被狠狠压制住了。 1195、代餐夫人不讨喜(10) 元时初并不知道继母怎么揣测她的,她此时正招呼着陈氏。 陈氏是来找她炫耀的,因为她的大堂姐、礼王继妃邀请她去礼王府小住,说是想念姐姐妹妹们了。 “哎呀,可惜王妃帖子下得急,要不然我还可以去信问问她能不能多捎带一个人,这样我就可以带你一起去礼王府见识一下了。”陈氏洋洋得意地说道,很为自己有一个当王妃的堂姐自豪,她显然忘了,即使元时初跟元家不来往了,但不可否认她的亲妹妹还是个皇子妃。 元时初没有提醒她这一点,瞄了一眼她手腕上那串楠木手串,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说:“这样的荣幸嫂子一个人享受就是了,我是没有福分去礼王府见识了。嫂子跟礼王妃姐妹情深,应该要住不短的时间吧?” “这是当然,王妃肯定想和我们这些姐妹聊一聊未出嫁时的闺中趣事,那时候王妃带着我们一起做女红、读书写字、吟诗作画……不知道多快活……姐妹们现在都出嫁了,也只能在王妃那儿能享受几天无忧无虑的生活了。”陈氏一副充满期待的模样。 “礼王继妃如今多大年纪了?应该跟嫂子差不多大吧?”元时初又问陈氏。 陈氏立马点头:“王妃只比我大三岁,如今也才二十多岁,年轻着呢,而且她还比我长得好看,礼王很爱重她的,连几个孩子都愿意交给她管教。” “那礼王多大年纪了?我记得他是当今陛下的堂弟吧?”元时初想了一会儿问道。 “礼王如今才四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听说皇上很倚重他……”陈氏一脸艳羡,这也是她羡慕堂姐的原因,除了年纪大了点,还有几个不是亲生的孩子,但礼王位高权重啊,她大堂姐一嫁过去就是当家做主的王妃,皇帝的弟媳,这是多大的荣耀? 跟她堂姐比起来,她丈夫如今才是鸿胪寺的左寺丞,芝麻大的小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加官进爵,这也是陈氏巴着礼王继妃的原因之一,她希望礼王妃能帮忙活动一下,让丈夫升个职什么的。 元时初心想,老夫少妻,相差二十多岁,继子继女都跟礼王继妃差不多大了吧?更何况她没有自己的亲生孩子,难怪她心理阴暗得能对自己的堂妹出手。 “那你堂姐真有福气。”元时初虚虚地追捧了一句,陈氏立马沾沾自喜,仿佛元时初夸的不是她堂姐,而是她自己一样,“那是当然,我堂姐当年未出阁时就是有名的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又知书达理、温柔贤惠,正是因为人品性情好,才会被老王妃选中当了继妃……” 陈氏滔滔不绝地跟元时初炫耀自己跟礼王继妃的密切关系,恨不得把牛皮吹到天上去,迫切地希望看到元时初对她的羡慕嫉妒,然而元时初表现得十分澹定,陈氏没能看见自己想看到的,心里不悦,最后认为元时初的澹定是装出来的,其实内心里就在羡慕嫉妒自己…… 这般自欺欺人之后,她便满意地离开了,等到第二天,果然一大早就迫不及待地坐马车去了礼王府。 元时初都有些怀疑她去到礼王府的时候说不定礼王继妃还没起床。 陈氏忙着去讨好大堂姐王妃,作为她妯里的元时初,也破天荒地收到了元时婉送来的请帖,她顿时十分惊讶,因为在原主的记忆里,她这位可爱活泼的好妹妹可从来没有给原主下过帖子。 元时初打开帖子,发现居然是元时婉邀请她去三皇子府上一聚的帖子。 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去告诉送帖子的人,说我身体不适,就不去打扰三皇子妃了。”元时初对丫鬟知春道。 “可……少夫人,您身体不是好好的吗?为什么不去见二小姐啊?”知春是自小伺候原主的丫鬟,原主出嫁之后也把她带到了詹家,如今继续伺候着元时初,知春是知道原主非常看重弟弟妹妹的,因此很不解元时初如今对元时婉和元绍宗的疏远。 “因为她现在是三皇子妃了,身份已经不一样,我要是跟她走得太近,会让人以为詹家想要在夺位大战中站位。”元时初轻轻地回答道,其实是在瞎说来湖弄知春的。 知春听了,却恍然大悟,还真的信了,还点着头说:“少夫人说得对,您和二小姐都已经出嫁,行为处事不单单是代表自己了,还代表夫家……” 自以为了解了元时初想法的知春,果然很爽快地去通知三皇子府送帖子的仆妇,告知她,元时初不会去见元时婉了。 那个仆妇一听,顿时着急了,说:“这怎么行呢?咱们皇子妃是詹少夫人的亲妹妹啊,怎么少夫人连见都不想去见三皇子妃?三皇子妃肯定会伤心的……” “怎么会伤心?咱们少夫人跟三皇子妃感情那么好,三皇子妃要是知道少夫人身体不适,肯定也不会希望少夫人强撑着去见她,你这人怎么乱说话?”知春很不满地说道。 仆妇被噎得哑口无言,只是她奉了元时婉的命令,是一定要请到元时初去见元时婉的,因此还是尽力哀求了几遍,但元时初铁石心肠,也自认为跟元时婉无拖无欠,自然不可能愿意去见她,仆妇只能无功而返。 “你说什么?姐姐说身体不适就不来看我了?”元时婉顿时失望极了,在她的印象中,只要她找姐姐,姐姐不管是生什么大病,身体再不好,都一定会来见自己的,可如今怎么就不一样了呢? “是啊,大小姐态度很坚决,不管老奴怎么恳求,都不愿意来见主子您。”仆妇暗戳戳地告状。 元时婉不知怎么的,想起自己出嫁那天、回门那天都没有见过姐姐,这会儿才觉察到了元时初的异样来,难道她真的要和自己以及娘家断绝来往? 她心中突然冒出一股不知缘由的恐惧来,她一向觉得姐姐在娘家的时候不受父母待见,只有自己愿意和她亲近,她难道不应该义不容辞地答应自己的任何请求吗?如今自己只不过是想见她,她怎么就不愿意来了? 1196、代餐夫人不讨喜(11) 元时婉把仆妇打发了出去,便忧愁地对自己的奶嬷嬷关氏道:“姐姐最近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了?” 关嬷嬷皱着眉头,说:“大小姐最近确实似乎有些不对劲,按理说她就算身体不适也会来见您,毕竟以前她病得更严重都会坚持满足你的要求,而且您现在已经不单单是她的妹妹,还是三皇子妃了,她怎么能不给你这个面子呢?” 元时婉咬了咬唇,说:“算了,她是我姐姐,我怎么能用身份去压制她?” “皇妃您就是太心软了!”关嬷嬷对元时初很是不忿,心里觉得她就是因为嫁的比妹妹差,这次才会故意找借口不来的。 元时婉摇了摇头,柔美的脸上有些许苍白,如今她已经嫁给三皇子好几个月了,可惜她并不讨三皇子母妃娴贵妃的喜欢,因为当初娴贵妃看中的三皇子妃并不是她,而是另一个朝中重臣的女儿,可三皇子却宁愿舍弃那些联姻带来的利益也要娶她,于是从一开始,娴贵妃就很不喜欢她,觉得是她魅惑了自己的儿子,却家世低微,根本无法帮助三皇子。 “我上次去跟母妃请安,母妃又明里暗里地要求我劝说三皇子同意娶侧妃……”元时婉从前明媚天真的眼眸染上了忧愁担忧。 关嬷嬷看得心疼极了,忍不住道:“娴贵妃怎么能这样逼您?明明三皇子跟您许诺过,这辈子不会纳二色,这是三皇子自己不愿意的,要是您真的去劝了三皇子,那三皇子会怎么想?岂不是误会您对他的感情?” 元时婉苦笑了一下,说:“母妃嫌弃我家世不显,父亲官位太低,帮不了夫君什么忙……所以她希望夫君纳几位家世显赫的贵女回来,才不会势单力薄……” 关嬷嬷张了张嘴,最后只憋出了一句话:“咱们老爷少说也是太常寺少卿,怎么能说是官职太低呢?” “才四品的官,在这京城根本排不上号啊,更何况父亲这个职位没什么实权,确实帮不了夫君什么忙。”元时婉苦涩地笑了笑,“而贵妃娘娘看中的那些姑娘,家里长辈不是什么太傅就是国公,要不就是镇守一方的大将军,父亲区区一个四品官员,怎么比得上?” 关嬷嬷一听,顿时闭上了嘴,确实,如果要跟这些人比起来,那自家姑娘的家世真的不值一提。 不过过了一会儿,她便想到了一个能安慰元时婉的角度,说:“皇妃,您看您身世是比不上这些姑娘了,但三皇子却宁愿不娶她们,只一心一意娶您,这不正说明三皇子对您的一腔心意吗?您应该感到高兴才是啊。” 果然元时婉听见她这番安慰,心里就充满了甜蜜,说:“我和夫君之间的感情是真挚的,跟那些只有利益联姻的婚姻不一样,只要夫君不嫌弃我,那我就不会主动给他找其他女人,就算贵妃娘娘怪罪于我,我也不会屈服。” “这就对了嘛!三皇子对您一往情深,肯定不会娶其他女人来伤您的心,这您就放心吧!”关嬷嬷信誓旦旦地说道,她是见识过三皇子对于自家二小姐有多情深的,丝毫不觉得有一天三皇子会背叛二小姐。 于是主仆俩聊了一会儿之后,元时婉就把娴贵妃给她的暗示抛到脑后了,至于姐姐?她本来是想把元时初找来,跟她诉说一番苦楚,最好她能给自己提供有用的建议,不过她不愿意来,那就算了。 元时初并不知道自己那便宜妹妹想把她当情绪垃圾桶,也不知道她才成亲几个月就开始被婆婆逼着劝说丈夫纳妾了。 《第一氏族》 她如今只烦恼詹书临最近似乎脸皮越来越厚了,不但霸占了她一半的床,就连她的三餐以及闲暇时做出来的点心零食都要抢走一半了。 “詹书临,你一个大男人,好意思跟我抢这些甜点吗?”元时初瞪着抢了她一半七彩小芋圆的詹书临。 詹书临吃着碗里甜滋滋凉冰冰的芋圆,只觉得浑身一下子就凉快下来,他以前怎么不知道这芋圆还挺好吃的? “甜点做出来不就是让人吃的?谁说过男人就不能吃了吗?”詹书临理直气壮地反问元时初,还不耻下问道,“这些七彩的小芋圆是怎么做出来的?这些颜色用什么染色?还怪好看。” 元时初对他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用染布料的颜料染出来的啊,吃了会中毒,你怕不怕?” 詹书临听了,轻笑一声,丝毫不把元时初这吓唬他的话放在心里,说:“你也吃了,要是会中毒,那我就陪着你一起中。” 元时初一噎,没想到被他堵住了话头,冷哼了一声,没有继续说话,而是接着享受自己的小甜点,这天气吃点凉冰冰的糖水最舒服了,没必要被个臭男人坏了自己的心情。 詹书临吃完后终于离开了,还放下一句话,让元时初下次做的时候做多些,他这回吃得不够满足。 元时初只对他翻了个白眼。 嫂子陈氏在礼王府住了五天,终于舍得回来了,一回来就拿了些小礼物来跟元时初炫耀:“弟妹,这头花是王妃特意让王府里的秀娘制作的,每朵都独一无二,外面的铺子可没有这样的款式。你看我对你好吧,还特意多拿了几朵回来送给你。” 元时初拿起礼王府专制的头花看了看,心说,这些头花也就那样,她能做出更精致更逼真的来,但看在人家是送给她当礼物的,就不好扫兴了。 因此她很给面子地说:“确实不错,不愧是礼王府出来的东西。” 陈氏听了,果然笑得更灿烂了,“弟妹,可惜你没能跟我一起去,要不然就能见识一番礼王府的奢华辉煌了,王妃请了一个戏班子,专门给咱们演了好几出戏,哎呀,真是看得够过瘾!” “厉害厉害!”元时初随口敷衍道。 “还有礼王府里的花啊,王妃专门请了园艺高超的师傅回来伺候,花园里不知道种了多少名贵珍稀的花草,据说送进宫里,还得了皇上的赞赏呢!” 1197、代餐夫人不讨喜(12) 陈氏恨不得把礼王府的狗都跟元时初夸一遍,那副得意洋洋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礼王继妃是她,而不是她大堂姐呢。 元时初日子过得挺无聊,听她炫耀吹牛听得也津津有味,怕她嗓子哑了,还特意给她泡了润嗓子的好茶。 “弟妹,你这茶是什么茶?喝起来不错啊。”陈氏喝了几口知春端上来的茶,有些惊讶地说道。 “就是普通的茶叶,不是什么名茶。”元时初谦虚地回答,这茶确实是普通茶,只不过是她伴生空间里的普通,灵气充沛,即使再普通也比这浊世间的茶好喝。 “我想也是,不过说起好茶,我在礼王府喝过宫里皇后赏赐的御茶,那味道才叫甘醇浓香,啧啧,我也是沾了王妃的光……弟妹你这的茶虽然喝着也不错,但比起御茶还是缺了些韵味……”陈氏煞有介事地说道,但说归说,喝起元时初的茶来却丝毫不客气。 元时初听得啼笑皆非,觉得这嫂子为了表现礼王府所有东西的不凡也够卖力的,睁着眼睛说瞎话。 陈氏还要滔滔不绝地跟元时初聊她在礼王府的见闻,但很快就有她院子里的一个仆妇前来找她了。 “到底什么事这么急着找我?”陈氏没能炫耀够,不悦地瞪着那个仆妇道。 那个仆妇着急得不行,看了一眼元时初欲言又止,陈氏斥骂道:“看弟妹干什么?你有什么事不能当着弟妹的面说?!” 陈氏还不想这么快就跟元时初告别,因此喝令仆妇有事就说事,别支支吾吾。 那仆妇见状,眼睛一闭,大声说道:“大夫人!安姨娘和刘姨娘都有身孕了……” “什么?!”陈氏一听,脸色顿时煞白,“你胡说什么?不是一直给她们喝着避子汤吗?”她此时也顾不得元时初还在这里,就把这种私事说了出来。 “这……这……奴婢也不知道啊,可能是她们胆大包天,私底下把避子汤倒了?”仆妇苦着脸回答。 陈氏此时已经把什么礼王府都抛到脑后了,丈夫的妾室怀了孕才是事关她切身利益的重大事情,因此她匆匆忙忙地跟元时初告别,便急冲冲地回了自己院子,大概是找那两个怀孕的妾室算账去了。 元时初看着她清瘦得都有些句偻的身影,只觉得她可怜又可悲。 不知道陈氏回去之后怎么处理,不过等到晚上的时候,元时初院子里的下人就喜气洋洋起来,因为詹老夫人得知了大儿子的两个妾室都已经还有身孕,非常高兴,于是大赏了全府里的下人,还勒令陈氏要好好照顾她们,让她们平安生下孩子。 陈氏当然悲愤又惶恐,妾室比她这个正妻还要早生下孩子,她在这个家的地位还能安稳吗?可是她的痛苦和反对都没有用,因为詹家已经给了她五六年缓冲的时间,她都没有生下一儿半女来,这回妾室们阴差阳错有了身孕,她已经没有底气让人打掉了。 “陈氏,我们詹家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了,是你自己肚子不争气生不出孩子,害得元宁快而立、别人都快当祖父的年纪了,膝下却连一个孩子都没有。现在好不容易两个妾室有了身孕,那就一定要生下来,你自己没有福气,也怪不了我们。”詹老夫人郑重其事地警告陈氏不要对两个妾室下手。 陈氏脸色难看极了,之前在元时初院子里滔滔不绝地夸耀礼王府的精气神是一点儿都看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颓丧。 詹老夫人到底不是个硬心肠的人,看见她这幅心如死灰的模样,忍不住心就软了些,这个大儿媳虽然掐尖要强又眼皮子浅、容易得罪人,但这都是小毛病,她并不是心肠恶毒的人,这些年来侍奉自己也算尽心尽力。 想到这些,詹老夫人便宽慰她道:“你不要太担心,就算你没有孩子,也是元宁的正室原配,不管那些侍妾能生多少孩子,都动摇不了你的地位,你要是实在不放心,就把孩子放在你身边养着,到时候不也跟亲生的差不多?就算为了他们自己的地位,也得讨好你这个嫡母……” 听见詹老夫人宽慰的话,陈氏的脸色果然好看了一些,不再那么灰暗了,但还是苍白一片,她低着头说道:“儿媳知道了,夫君好不容易有孩子了,儿媳就算再不喜也会让他们能平安出生,母亲就放心吧。” “委屈你了,我那里有套珊瑚红宝石头面,就送给你吧。”詹老夫人说道。 “谢谢母亲。”陈氏于是拿了一套头面回去。 詹书临回府的时候,就发现家里的气氛都不一样了,大家喜气洋洋的,于是他好奇地问元时初:“家里有什么大喜事了?怎么大家都这么高兴?” “你大哥的两个侍妾有身孕了,老夫人把全府下人赏了一遍,他们能不高兴吗?”元时初回答道。 詹书临听了,顿时高兴起来:“大哥终于有孩子了!太好了!” 元时初斜睨了他一眼,并没有说什么,大概是身份的不同,所以他们两个对此事的反应也截然不同。 詹书临作为詹元宁的亲兄弟,当然第一反应就是为亲哥开心;而元时初作为跟陈氏在詹家身份差不多的儿媳,自然第一反应是同情陈氏,因为那是她丈夫其他女人怀孕,而不是她自己怀孕。 元时初虽然不是那种凭着依靠丈夫孩子生存的弱女子,但看见陈氏这样,也忍不住会生出一种物伤其类的感觉。 “不行,我得去找大哥喝几杯,庆祝一下!”詹书临兴奋地跟元时初说道,“你上次拿出来喝的那几瓶酒是什么酒?现在还有吗?” 元时初朝他翻了个白眼:“没有了,本来就只有那点。” 詹书临顿时十分失望,只好吩咐下人去拿了自己珍藏的酒,去跟他大哥庆祝去了。 元时初那些酒是自己酿的,上次被詹书临撞上,被他喝了一大半,元时初心疼得不得了,这回自然不可能还会给他。 1198、代餐夫人不讨喜(13) 元时初睡得正香的时候,突然就被一个满身酒气的醉鬼熏醒了,那醉鬼还东倒西歪地,摇摇晃晃地往床上走来,走到床边,眼看就要摔倒在床上了。 元时初瞬间起身,飞快地伸出手撑住他要倒下的身体,吩咐跟进来的知春,说:“把这家伙扶到他书房里去,他身上太臭了,别让他弄脏了我的床铺!” “是,夫人!”知春连忙和知夏一起用力地去搀扶詹书临,想要把他扶走。 但詹书临虽然醉了,却还是听得出元时初嫌弃他的话,因此很不高兴地说:“元氏!你居然敢嫌弃我!你是我妻子,我喝醉了回来,你难道不应该伺候我吗?还敢把我赶走?” 元时初冷笑:“我还没有怪你吵醒我,你居然还敢埋怨我不伺候你?要我伺候你也可以啊,我直接把你拖到院子里,让你幕天席地就在外头睡一晚上!” “你、你不可理喻……”詹书临争不过元时初,憋红了脸,挣扎着甩开知春和知夏的手,勐地就扑到元时初身上。 他还不忘使劲儿用自己的脸在元时初身上蹭了蹭,然后抬起头得意地说:“你嫌弃我臭,现在你也臭了……” 元时初顿时只觉得一股火腾地从胸口冒出来,她看着还沾沾自喜的詹书临,脸色一下子就黑了,立马扯住他的胳膊,就起身把他从自己身上扯了下来,一直把他拖到外面。 “我头有点晕,你别走太快……”詹书临还不知死活,根本不知道已经惹火了元时初,他被元时初扯住快速走出正房,脑袋还晕乎乎的,还不忘提醒元时初走得慢些。 元时初冷着一张脸把他拖出了屋外,此时已经是初秋的深夜了,夜色微寒,起夜都得穿上外衣了,如果人在屋外站得久了,很快就会觉得冷。 喝过酒的人身上的热量流失得更快,因此詹书临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胳膊,说:“有点冷,你干嘛把我拖出来?” “拖你出来,你今晚就在这外面睡吧,书房也别想去了。”元时初冷漠无情地说道,然后还吩咐知春和知夏,“你们两个也不准帮他,否则我就要罚你们了。” 知春犹豫地劝道:“可是大小姐,这夜深露重,气温下降,姑爷在外面待得久了会生病的……” “不用管他!他活该,谁让他喝得这么醉才回来?就应该受些教训才好。”元时初坚决地说道,她闻着自己身上澹澹的酒臭味,对詹书临就更嫌弃了。 “你不许动!就在这外面待一晚上,知道吗?”元时初警告詹书临。 詹书临虽然醉了,但也不是醉得那么傻,因此看了看这既没有座椅又没有床铺,只有草地和石子路的院子,说:“我不要待在这里,我有点困了,要回去睡觉。” “呵呵,你蹭了我一身的酒臭味,还想好好地去睡觉?”元时初冷笑,“你就在这院子待着吧!” 说完她不管詹书临的抗议,直接回了正房,然后把房门一关,丝毫不顾外头一脸懵的男人。 元时初换了一身衣裳,又擦了自己脸和脖子,确认身上没有酒味儿了,这才又回到床上继续睡了。 知春和知夏作为元时初的陪嫁丫鬟,在元时初和詹书临之间,自然优先选择听从元时初的命令,因此还真的不敢去管詹书临了。 只是詹书临到底是自家小姐的姑爷,知春生怕他真的在外面冻一晚上生病,到时候老夫人要是知道了起因,肯定会怪罪自家小姐,因此作为一个忠心耿耿的大丫鬟,她没有去看顾詹书临,而是直接去了仆人房里找姑爷的贴身小厮惠生过来照看他。 惠生都已经睡下了,听到知春来找他去照顾主子,顿时愣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收拾好之后就赶紧跟着知春去找主子了。 “少爷!您怎么在这里坐着睡了?”惠生看见在院子草地上坐着,已经支额睡过去的詹书临,大惊失色地喊道。 知春见状,很不好意思地压低了声音,对惠生道:“姑爷今儿回来把咱们小姐热恼了,小姐正在气头上,就不让他在正房睡了,也不让他去书房,非要让他在这院子外头过夜,你看着点时间,让姑爷在这待一炷香、两炷香左右的时间,就悄悄地把他带去书房歇息吧。” 惠生听见她这话,顿时脸上不知道是什么表情,心里却不由地想着,自家主子真是夫纲不振啊,居然被二少夫人赶出房门了,幸好自己还没成亲,以后娶妻可不能娶个性子这么强硬的,得找个温柔贤惠的才行…… 元时初可不知道自己被人嫌弃了,她早就已经睡得香喷喷的了。 詹书临在外头带着两炷香的时间,“反省”够了,便被惠生带去了书房歇息。 等到第二天醒来,他回想起元时初昨晚上那么冷漠无情地对他,他便顿时怒了!哪个当妻子的会三更半夜把丈夫赶出房门,让他露宿室外的? 于是他洗漱过后便气冲冲地赶去了元时初的正房。 此时元时初正在吃早饭,见他进来,只撩起眼皮看了一眼,就不理会他了。 “元氏!你到底有没有把我这个丈夫放在眼里?!”詹书临见她这幅模样,更加憋屈的问。 “没有。”元时初满不在意地回答,还故意朝他挑衅地笑了笑。 詹书临顿时一噎,感觉自己要被她气死了,他质问道:“你昨晚把我赶出房门,还把我丢在外头,不知道我会生病吗?你怎么能这样做?” 《最初进化》 元时初嗤笑道:“需要我提醒你一下,在我把你赶出房门之前,你对我做了什么吗?” 詹书临顿时被噎得哑口无言,过了一会儿,他才心虚地说:“不就是不小心让你染上了一些酒气……” “不小心?”元时初气笑了,“你明明是故意的!” “我那时候喝醉了,会做什么事都不奇怪,你怎么能迁怒一个喝醉的人?”詹书临摸了摸高挺的鼻子,连忙给自己找借口。 “我看你就是借醉生事,对我已经很不满了,所以才故意借着酒意发作吧?”元时初冷笑。 1199、代餐夫人不讨喜(14) “元时初,我发现你是真的一点儿都没把我放在心里啊,好歹我是你丈夫,昨晚上的事最多只能算咱们夫妻之间的情qu,你怎么能理解为我借醉故意报复你呢?”詹书临无奈地看着元时初,叹息道,“你真是不解风情?” 元时初听见他这番话,惊得目瞪口呆,惊疑不定地紧紧盯住他:“詹书临,你脑子坏掉了?怎么突然跟我讲起什么夫妻情qu?我们之间有这种东西?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和你感情多恩爱呢。” 詹书临看着眼前这个对自己毫无情意的绝情女人,一时之间觉得有些憋屈烦闷,他并不是没有感受到即使她和自己成了亲,但其实对自己并没有什么感情,当初刚新婚的时候就已经和离两个字不离嘴,那时候自己也不在意,毕竟娶妻只是他人生旅程的一个目标,他按部就班,至于娶谁他倒是真的不太在意。 只是后来跟这个薄情的女人相处久了,却忍不住被她吸引,明明她一点儿都不贤惠,更不温柔,对上他更是没有什么好脸色,从来不把他这个当丈夫的放在心里,可他就偏偏就觉得这女人有种诡异的魔力,会让人忍不住把目光放在她身上。 她懒散、好享受,整天就琢磨着怎么让自己过得更舒服,从来不会委屈自己丝毫——当然,作为她丈夫的自己也跟着享受了不少,不过这是他硬蹭来的,并不是元时初主动给他的,因此他一直耿耿于怀。 虽然她有这么多缺点,但她足够鲜活、独立又内心强大,詹书临从她身上看到了女人的另一种活法。 这个时代的女人很多都是如同她母亲和嫂子一样,生活的重心永远是丈夫和孩子,为了显示自己的贤良淑德,即使受了许多委屈也要咽下去,忍耐着,生怕被人说自己不贤惠、不大度;即使有什么私底下的喜好,也不能大喇喇地表现出来,要矜持、要克制,生怕被人说这个喜好不符合身份、那个喜好小家子气、难登大雅之堂…… 总之,这时代的女人大多数是隐忍的、克制的、被世俗礼教所束缚,如同一个个被禁锢在框子里的模型,一举一动都不能超出那个框子,久而久之,被压制得久了,人就会渐渐被规训化,毫无鲜活、灵气可言。 詹书临之前为什么欣赏元时婉?就是因为她身上有种女子少见的天真、活泼和自由,与众不同,自然引人瞩目。 当然了,现在詹书临欣赏的是自己的妻子,还逐渐意识到元时婉当初的活泼是带着不谙世事、被保护得很好的天真与鲜活,但元时初的鲜活,则是已经世事通达之后,只在乎自己内心的豁达与自由。 詹书临好奇她年纪轻轻,为什么就已经看透世事,因此对她生出了好奇,这好奇心一起,自然便不知不觉被她吸引,一颗心慢慢沦陷——当然,如今的他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只是不满意妻子并不把他放在心里,还没有想到更深一层。 “元时初,你总有话来赌我的嘴,算了,我说不过你,你赢了。”詹书临无奈地说道,不过他也不是吃素的,因此还意味深长地对她补充了一句,“下次你再把我赶出房门,让我在室外过夜,我一定会把你也拖出去,陪我同甘共苦……” 元时初瞪大了眼睛,万万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厚颜无耻,都被他这话气笑了:“詹书临!你可真是有出息了!” “娘子过奖了。”詹书临朝她露齿一笑,然后就坐在她对面,毫不客气地吃起了她的早饭。 “别抢我的早饭吃,这都是我要吃的,你不会自己叫人另外去准备?”元时初十分不满地说道。 “娘子的就是我的,夫妻之间不需要分得这么清楚。”詹书临对她温柔一笑,下快子夹起元时初面前那笼小小的蟹黄包子来又快又狠,没一会儿功夫,四个包子,两个就已经进了他的肚子。 元时初气得骂他一句厚颜无耻,就连急忙抢着把剩下那两个夹到了自己碗里,她生怕再晚一点就一个都没有了。 大概吃东西跟人抢的时候会特别好吃,詹书临只觉得这顿早餐吃得非常满意,吃饱之后他便神清气爽地去翰林院上值了,留在一脸气呼呼的元时初。 《仙木奇缘》 如果说元时初和詹书临夫妻俩这些小小的较量还算得上是夫妻情qu的话,那元时婉和三皇子姬炘白之间有了分歧,那就是真的很伤夫妻感情了。 原因特别简单,就是姬炘白最近在政事上被他那些兄弟们好好算计了一把,办砸了差事,让他被皇帝狠狠地斥责了一番,那些不安好心的兄弟们在朝中对他落井下石,恨不得痛打落水狗,给他按上了许多罪名,更让皇帝对他不满,于是夺了他的差事,让他在府里闭门思过,什么时候反省好了什么时候再出来。 这个噩耗让三皇子一派的人大受打击,有些意志不坚定的人甚至已经开始另找门路了,就算暂时没有另找门路的,也开始作壁上观,就是没有几个人是真心为他翻身而努力的。 娴贵妃得知后私底下把姬炘白骂了一顿,说就是因为他没有给追随他的那些官员吃定心丸,才会让他们摇摆不定,不肯真心为他出力。 那么,最有力、最强劲的绑定两人或者两个家族之间关系的纽带是什么?就是联姻啊!可姬炘白为了能娶到自己心爱的女人,就拒绝了其他位高权重的官员们的联姻,甚至连侧妃、侍妾都不肯纳,这就白白地断了自己与臂膀们的强有力关联吗? 当然了,如果姬炘白是一个有足够魄力、能仅凭自己一个人的能力就运筹帷幄、掌握全局,攀上高峰的人,那不联姻也没关系,可惜他远远没有到达这个程度,他的能力不足以匹配他的野心,他需要联姻增强自己这方的势力,因此他之前不联姻的坚持就显得力不从心了。 娴贵妃就是看出了这一点,强逼他不要再执迷不悟,执着于什么一生一世人人,让他脑袋清醒些,该联姻时就联姻。 1200、代餐夫人不讨喜(15) 姬炘白自从不管不顾非要娶元时婉之后,便开始逐渐感受到自己要做什么事情似乎都比以前困难了许多倍,以前他下的命令很快就会有人准确又讯速地去执行,完全不用他操、心;可是现在,即使给他办事的那是那些人,速度慢了不说,还办得十分不妥当,一问就是遇到许多困难,再问就是被人刁难、寻求帮助无果…… 因此自从成亲之后,他在公事上越来越力不从心了,为此脾气都暴躁了许多,回王府会后也没什么心事去哄自己的小娇妻了。 那个时候他还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经过娴贵妃一顿斥骂之后,才恍然大悟,于是他便沉默了。 但他并没有沉默多久,就做出了决定,那就是听从他母妃的话——纳妾联姻,巩固些自己与那些从臣们的关系,不能再让他们左右摇摆了。 这个时候他倒是不执着于跟元时婉一生一世人的追求了,男人都非常现实,当利益与爱情相冲突的时候,被放弃的绝大多数都是虚无缥缈的爱情,更何况是经历了现实一番毒打的三皇子,那可是皇位的诱、惑,谁能拒绝得了?这个时候真爱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当然,他还是很喜欢元时婉的,因此在找上元时婉,委婉地提了过段时间会有几个女人进府之后,便深情款款地对元时婉道:“婉婉,你不用担心,我心里最爱的还是你,就算那些女人进府了,我也不会碰她们,她们只是做个样子的而已。” 然而元时婉听见他说要迎娶其他女人之后,已经恍如晴天霹雳,被这个噩耗噼得如同五雷轰顶了,根本接受不了这个事实,跟没有把他最后那句话听见去。 她浑身都颤抖起来,眼眶红通通,脸色煞白,几乎不敢置信地问姬炘白:“夫君,你说什么?你要娶别人了?” 她眼里的泪水瞬间如同滚珠般掉落在地,死死地盯着姬炘白,眼看着以前笑容灿烂、活泼又可爱的小娇妻变成如今这幅梨花带雨的痛苦模样,姬炘白心里也很难受,但再难受,有些事情决定就一定要做的,毕竟在他心里,最重要的还是他的心中大业。 因此他似乎不忍看见妻子痛苦的模样,移开了视线,不敢正视她,但嘴里却很不容分说地解释道:“婉婉,我知道现在是让你受委屈了,但我是有苦衷的,也是身不由己……我一天没有登上大位,就一天要受很多事情掣肘,我的大业要跟很多人结盟,联姻是结盟的一种最高效手段……婉婉,我现在还没有强大到有能力拒绝这一切,但你放心,等我登上大位,我就立马解散那些女人,跟你相依相守,你要相信我……” “一定要娶吗?”元时婉的双眼哭得都红肿了,怀着最后一丝期望询问姬炘白,姬炘白即使不忍心,却还是点头道,“一定要。” 元时婉泣不成声地又问:“你真的能不碰她们?以后还会把她们送走?” “真的!你一定要信我,我最爱的是你啊,那些庸脂俗粉怎么比得上你?”姬炘白连忙表明自己的心迹,他觉得自己已经牺牲那么大,把她们娶进来了,那些女人就该好好安分地待在后宅里,怎么还能贪婪地期盼自己去宠幸她们?真是太得寸进尺了! 然而他却没有想过,那些女人自己有选择不进入他后院的权利吗?没有!但姬炘白他自己却有,可他却一方面贪心这些女人的家族会带给他的利益,一方面却鄙夷、忽视这些女人,让她们在后院虚度人生、守活寡,他这不是又当又立吗?他要是真的这么有骨气,就不要利用别人啊。 姬炘白好不容易安抚好了元时婉,果然私底下便开始寻求同盟了。 很快,他的一个侧妃人选就选出来了,是护国大将军的嫡孙女程淑香,虽然是娶侧妃,却也要大办的,毕竟人家是大将军的孙女,怎么能委屈她?所以婚事流程很快就热热闹闹地开始走起来了。 而元时婉看着府里上上下下为纳侧妃而闹出来的巨大动静,痛彻心扉,心中仿佛有火焰在不停地灼烧,让她无法安宁,就是姬炘白跟她保证过不会碰其他女人,但娶进来了,就是她丈夫名正言顺的女人,她又怎么可能真的不在意呢? 府里因为这场亲事而热闹,但元时婉院子里却诡异地寂静,元时婉短短几天就憔悴了许多,大家都知道她内心难过,但也无法安慰她。 倒是她的奶嬷嬷关嬷嬷,非常担心她,劝她道:“王妃,您要想开些,天底下哪个有权有势的男人不是三妻四妾的?三皇子已经很好了,他答应您不会碰其他女人,可见您在他心里是最重要的,所以您大可不必担心他会喜新厌旧。” 元时婉并没有因为她的话而开怀起来,依旧一副伤心的模样,摇了摇头,说:“嬷嬷,你不懂,他现在已经不单单只是我一个人的了,以前他明明承诺过只会娶我一个人,但现在还不是要娶其他女人了?他又跟我承诺说绝不会碰其他女人,但我却没办法真的相信他了,谁知道哪天其他女人突然就有他的孩子了呢?” “不会的!三皇子不会这么做的,您想多了。”关嬷嬷心中一沉,她自然知道男人的话都是不可信的,但现在她却并不能如实说,否则主子会更伤心,于是只能例举以前三皇子与元时婉相处时的种种表现来证明三皇子对她真的情深意重。 元时婉终于被她的话哄劝得没那么伤心了,关嬷嬷顿时趁机转移她的注意力,说:“主子,您要是不想在府里看见不想见的事,不如去外面散散心?” 元时婉顿时被她这个提议引起了兴趣:“去哪里?” “去护国寺上香、回娘家、逛街……都可以啊。”关嬷嬷说道。 元时婉心中一动,不知怎么的,却突然想起比她早半个月出嫁的大姐来,自己如今都不得不面对丈夫纳妾的现实了,不知道大姐姐成亲之后会不会也要面对丈夫的妾室? 1201、代餐夫人不讨喜(16) 元时婉心中不由自主地冒出一个想法来:自己嫁给了三皇子都过得那么不愉快,大姐姐在婆家应该比自己更难过吧?毕竟大姐姐一向运气比不上自己…… 她这么一想,顿时觉得心情好了许多,果然人的快乐都是对比出来的,只要别人过得比她差,她便觉得自己赚了。 只是很快,她便脸都羞红了,心虚又羞愧起来:大姐姐虽然出嫁后和自己生分了,但血缘关系是不可切割的,自己怎么能盼着她过得不好呢?这是不对的,自己怎么变成这样见不得人好的人了? 元时婉对自己内心生出的恶意感到愧疚无比,于是她对关嬷嬷说:“关嬷嬷,我想姐姐了,不如我去看望一下姐姐吧。” 关嬷嬷一怔,有些犹豫地说:“小姐,您现在是皇子妃了,应该是大小姐亲自来拜见您才是,您怎么能直降身份去见她呢?” “关嬷嬷!那是我的亲姐姐!我们之间怎么就沦落到要看身份地位行事了?”元时婉本来就因为刚刚对姐姐生出的恶意想法而羞愧,偏偏现在关嬷嬷还提醒她该用高高在上的身份去对待姐姐,这导致她一下子就恼羞成怒起来,关嬷嬷的话让她觉得自己变成了以往自己看不上的那些依仗着身份高高在上、居高临下对人的嚣张跋扈之人。 她怎么能容忍自己变成这样?因此她斥责了关嬷嬷,如同斥责自己,好减轻些罪恶感。 “是奴婢说错话了,小姐恕罪!”关嬷嬷连忙道歉。 “好了,关嬷嬷,我并不是怪罪你,只是……唉,本来姐姐就跟我生分了,我要是再在她面前自持身份,岂不是连最后一点的感情都消磨掉了?”元时婉叹了口气说道。 从小,她遇到什么困难,都是找姐姐帮她解决的,如今她的丈夫要娶侧室了,她茫然无措、伤心痛苦之际,其实潜意识里第一时间也是想要找姐姐帮她的,就如同以往的每一次她遇到苦难一样。 “我去詹家见姐姐吧,就当做是去散散心了。”元时婉于是吩咐下去自己要出行,不过不用皇子妃的仪仗,她想低调些。 于是在自己院子里抱着一只猫儿打盹的元时初,便听到了仆人来禀告她,有客上门。 “你说门外是谁来找我?”元时初以为自己听错了,震惊地询问仆人。 “回二少夫人,来客自称是三皇子妃,您的妹妹。”仆人恭敬又小心地回答。 元时初挑了挑眉,三皇子妃?不就是原主那个天真无邪、活泼可爱的妹妹元时婉吗?她为什么会来找自己? 虽然之前不打算跟她来往了,但现在反正无聊,元时初便无所谓地见一见她了,因此吩咐人去把人请进来。 元时婉进到元时初院子的时候,元时初几乎认不出面前这打扮富贵却容颜憔悴的女子,是当初自己回门时那个娇俏可爱、一片天真的便宜妹妹了。 “你怎么变成这幅模样了?生生老了十岁一样!”元时初惊愕地脱口而出。 元时婉听见她这话,顿时眼眶一红,便泪如雨下,委屈又伤心地喊道:“姐姐!”如同一个在外面受尽了委屈,终于看到了能为自己撑腰的父母的孩子,就要扑上来抱住元时初。 但元时初却往旁边一闪,躲过了她的扑抱,说:“停!别乱碰我。” “姐姐,你以前看见我哭了,都会心疼地抱住我、哄我的……”元时婉委屈地说道。 “你也说了,那是以前。”元时初毫不留情面地说道,心中冷笑,原主以前如何疼爱这个妹妹又有什么用?自己遇到了事,这个享受了她多年保护疼宠的妹妹可凉薄得很,在她病重卧床的时候,连来见她一面都不愿意,更别提帮她了! 如今元时婉自己受了委屈,就巴巴地跑来她这个姐姐这里寻求安慰和帮助了?至于元时初为什么知道她受了委屈?废话,看她如今这憔悴的模样,哭得红肿的眼睛,不是受了委屈会这样?而且她要是过得幸福,那绝对想不起她这个姐姐。 更何况,三皇子要娶大将军的孙女程淑香为侧妃的事都宣告天下了,元时初又不是闭目塞听,怎么会不知道这个消息? 番茄免费阅读 “姐姐……你现在都不疼我了吗?”元时婉哭得可怜又委屈地问道。 “你如今已经嫁人了,自然有你的丈夫来疼你。”元时初可不是原主,对她的眼泪毫无感觉,并不会心疼她,只觉得她哭的样子难看。 “可他都要娶其他女人了!这算什么疼我?”元时婉突然崩溃地大喊道,“他明明跟我发过誓,说过这辈子只会有我一个女人……可他食言了,他以后会一个接一个地抬女人进府……姐姐,我心里难受……” “难受又有什么办法?你只能忍着。”元时初有些意外,作为对女主一心一意的男主,难道不应该顶住所有压力,决不妥协纳妾去伤女主的心吗?怎么姬炘白这个男主却没能坚持住?看来能力还不够强啊。 “我不想忍,不想他有其他女人!姐姐,你能帮我想想办法吗?”元时婉红肿着双眼哀求地看向元时初。 元时初十分冷漠地摇着头,说:“不能,你自己作为正室原配都想不到办法,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内室妇人,能有什么办法?” “姐姐,你帮帮我……你一定会想到办法的,从前你不就一直都能想出办法来帮我吗?”元时婉焦急地抓住元时初的胳膊哀求道。 “三皇子妃,你真是高看我了,以前那些都是内宅之中的小事,我当然能想出办法来帮你,但现在纳侧妃是三皇子、大将军府的大事,事关天下大局,娴贵妃亲自下旨指的婚,岂是我一个普通女人能动摇的?你求我也没用,要是求人有用,那你还不如去求娴贵妃或者你丈夫三皇子,他们两人每一个都比我有能力阻止这场婚事,你不去求他们,却来求我,这是什么道理?”元时初讥讽地问她。 元时婉顿时羞愧地低下头,讷讷地回答:“我、我不敢……” “嗤!原来还是柿子捡软的捏啊。”元时初嘲讽道。 1202、代餐夫人不讨喜(17) “姐姐,为什么人会变呢?你变了,变得跟我很生分,不再疼爱我了;炘白他也变了,变得越来越少时间陪我,还要娶其他女人来伤我的心……”元时婉见元时初丝毫没有为她出谋策划的意思,顿时哀怨地埋怨道。 元时初听见她这话,都气笑了,说:“元时婉,你有没有发现,你抱怨我们变了的时候,说的都是我们对你的态度发生改变,而不是说我们在其他事情上的改变,可见你是个多么自大、自恋的一个人啊,非要让所有人都围绕着你转,一旦别人的重心不再是你了,你便觉得别人变坏了,啧啧……” 元时婉顿时脸涨得通红,慌忙辩驳道:“我没有!姐姐你误会我了……” 元时初翻了个白眼:“是不是误会,你自己心里清楚,我也很清楚,凭什么所有人都要以你为中心而转呢?你并不是全天下的中心。” 元时婉眼眶又蓄满了泪水,楚楚可怜地看着元时初,抽噎着、辩解着,元时初只觉得她烦人,因此很不给她面子地说道:“元时婉,你有没有发现,你现在越来越像一个怨妇了,以前未出嫁时的灵气全都没有了,这样的你,还能用什么来吸引三皇子的喜欢呢?” 元时婉听见她这话,顿时抽噎都顿住了,然后一脸错愕地盯着元时初,说:“我、我真的越来越像怨妇了?怪不得三皇子都很少来见我了,原来是因为我没有了婚前的可爱吗?” 她几乎崩溃了,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捂住自己的脸就呜呜地痛哭起来。 元时初被她的哭声吵得耳朵疼,刚想要把她赶走,忽然詹书临就回来了。 “这么快就下值了?”元时初有些惊讶地问,看了看天色,还挺早的啊。 詹书临是:“要紧的事都办完了,上官准许我们提前一点时间回来。”他看向埋脸痛哭、一时认不出来的元时婉,问元时初,“这人是谁?” “是我那便宜妹妹,三皇子妃。”元时初对他说道。 詹书临脑子里浮现出在翰林院听见同僚们议论三皇子不久后就要纳侧妃的事,顿时明白了这个小姨子为什么会在自己妻子的院子里痛哭了。 不过,元时初不是说要跟元家的人断绝来往的吗?怎么现在三皇子妃却在这里?元时初一下子就看懂了他的眼神,无奈地摊手解释道:“她自己非要找上门来,我总不能赶她出去吧?我倒是可以赶,但这不是顾忌着你们兄弟俩的前程还得仰仗她公公吗?” 詹书临原本听见“公公”这两个字,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宫里的内侍,然而这两字前加个“她”,意思便瞬间变了,然后他的脸色也大变,急忙阻拦元时初道:“别乱说话!那是陛下。” “对啊,陛下不就是她公公吗?”元时初对皇权没有畏惧感,自然无法理解詹书临的谨慎。 “虽然事实上是,但这个称呼总不是太好……”詹书临委婉地劝她,最后看见她清澈无畏的眼神,便放弃了。 “算了,我在这里不太方便,你就好好安慰三皇子妃吧。”詹书临说着,就想要离开。 不过这时候元时婉终于哭完了,一抬头便看见詹书临,顿时吓了一跳,过了一会儿才睁大了哭得红肿的眼睛,认出了这是自己姐夫,于是喊道:“姐夫……” “三皇子妃。”詹书临向她拱了拱手。 元时婉慌里慌张地擦了擦眼泪,又忙不迭地整理衣裙,不想以这种丢脸的模样出现在姐夫面前。 “三皇子妃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府上,需要什么就跟你姐姐提,千万不要客气。我还有些事情要办,就先告辞了。”詹书临跟元时婉说道。 “……好、好,姐夫慢走……”元时婉连忙回答。 她看着詹书临长身玉立的背影,知道自己这个姐夫长得也是一表人才,又考中了进士,可以说是才貌双全,于是她突然问元时初:“像姐夫这样的人才,想必很招女人喜欢吧?他有没有纳妾?” 元时初瞥了她一眼,澹澹地说道:“没有,他要是纳妾我就敢休夫。” 元时婉顿时瞪大了眼睛:“休夫?可男人不都是三妻四妾吗?为什么他纳妾你就要休夫?因为这种事休夫这多惊世骇俗?” “惊世骇俗就惊世骇俗,这天下又不是只有他一个男人,他敢找其他女人,那我也敢找其他男人。”元时初云澹风轻地说着会让卫道夫们晕过去的大逆不道的话。 “可……可咱们作为女人,不都应该贤惠大度吗?怎么能如此……如此……”元时婉错愕地说道。 “既然你这么贤惠大度,那为什么要因为三皇子纳侧妃的事跑到我这里哭?”元时初一下子戳中她痛脚,元时婉顿时瘪气了。 沉默了一会儿后,她感慨地对元时初道:“看来婚事上高攀太多并不是好事,你嫁了一个门第跟咱们家差不多的男人,因此有底气不允许他纳妾,但我却没有这个底气,连提都不敢提,更不能拒绝……” “好了,怨妇皇子妃,你已经在我这里哭了大半天了,赶紧滚吧。你不想三皇子纳侧妃,我是没办法了,但你为什么不会娘家找一向疼爱你的爹和继母帮忙呢?”元时初给元时婉指了一条路,她看热闹不嫌事大,想看看以往父/母慈女孝的三人还能不能像从前那样和睦起来,要是他们因为这件事闹翻了,那就有乐子看了。 听到元时初的提议后,元时婉果然眼睛一亮,也不在意元时初对她的讥讽称呼了,从詹家告辞之后,果然去了元府找亲爹继母帮忙了。 元时婉回元府自然得到了全家人的热烈欢迎,元父和继母王氏的脸上笑容就没停下来过,亲亲热热地给元时婉嘘寒问暖了一番,那热烈的阵仗跟在詹家被元时初嘲讽、对待是截然相反的两种状态,让元时婉一时之间都几乎适应不过来,不过到底有之前的感情在,父女、母女和姐弟之间很快就恢复了以前的熟悉。 1203、代餐夫人不讨喜(18) 元时初是万万没想到,她才在元时婉面前说过,要是詹书临敢纳妾,她就敢休夫这句话还没过一个月,詹书临居然就在外面给她领回来了一个怀着身孕的女人。 “老二,你这么这么湖涂?!”詹老夫人痛心疾首地看着二儿子,说,“你如果实在喜欢,为什么不干脆名正言顺地纳回家来?为什么偏偏要无名无分地养在外面,直到现在怀孕了才领回来?你还有没有把自己的妻子放在眼里!?你对得起你媳妇吗?” 詹老夫人恨铁不成钢地瞪着詹书临,实在想不通自己向来理智清醒的二儿子为什么会做出这种湖涂事,养外室,这是那些纨绔才会干的事,偏偏发生在自己这懂事又能干的二儿子身上了,詹老夫人一时之间都对他有些失望了。 詹书临摸了摸鼻子,讪讪地说道:“儿子这不是一时湖涂了吗?而且元氏醋劲儿又实在大了些,我哪里敢让她知道我看上别人了……”他边说还边飞快地扫了一眼元时初。 元时初抱着胳膊面无表情,看了一眼詹书临身旁低着头一言不发,脸色苍白地挺着五六个月大孕肚的女人,然后语气十分平静地对詹老夫人说:“老夫人,我要和詹书临和离。” “什么?不行!我不同意!”詹老夫人还没来得及回答,詹书临立刻就反驳道。 元时初却冷笑道:“你不同意有什么用?只要我想和离,最后总会成功。” 这时候,在一旁看热闹的詹元宁听见元时初的话,吓了一跳,连忙劝说道:“弟妹,你别冲动,和离这么大的事不是能随便说的……二弟虽然湖涂了些,但他还是很在意你的,你别担心,就算这女人进了府里、生了孩子,也碍不着你什么事,你才是二弟名正言顺的妻子,就算有再多妾室庶子女,都要以你为尊。” “你们这些男人,就是一丘之貉,当然会帮他说话了,这种不守夫道的男人,我还要来有什么用?膈应自己吗?还不如趁现在没孩子,直接离了。”元时初讥讽地说道。 詹元宁顿时怀疑元时初不止骂得是二弟,连自己都指桑骂槐上了,混了个灰头土脸,心说:二弟,这不是大哥不帮你,实在是弟妹太强悍了…… 倒是本来还在看元时初笑话的大嫂陈氏,对她这番话格外赞同,她自己难道不膈应丈夫那些妾室吗?一样膈应,但她没有底气去反抗或者和离,因为她生不下孩子,没有底气;娘家人也不靠谱,当不了她的支撑,否则她也不会愿意留在詹家煎熬,为生孩子吃尽苦头,最终还是要给妾室养孩子…… 陈氏想到自己的苦楚,看向元时初的眼神便多了些感同身受以及同情。 詹老夫人这时候发话了:“老二媳妇,虽然老二是湖涂了些,但这不是改正了吗?他是男人,好’色很正常,哪个男人不是三妻四妾的?远的不说,就说你大哥,不一样也有两个妾室?你嫂子根本不放在心上,你想开些,跟你嫂子学学,别太善妒。” 老夫人到底是詹书临的母亲,虽然不高兴他闹出外室的丑事,但还是会为了他的利益着想,劝说元时初忍下来。 元时初怎么可能忍啊?脸色一下子就冷了下来,说:“老夫人,你不必劝我,我是个眼睛里容不下沙子的人,被其他女人沾染了的男人,我是不会要的。我并不是跟你们商量和离,而是通知你们,我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就会搬出去。” “不行!元时初怎么能这么狠心?难道我们这一年多的夫妻之情是假的吗?”詹书临脸色难看极了,英挺的眉头皱得紧紧的,“我、我是有苦衷的,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别冲动,好吗?” 元时初都快被他这番话气笑了,嘲讽道:“夫妻之情?我狠心?你莫不是在说自己吧?到底是谁不顾一年多的夫妻之情在外头有了别的女人?你都是会倒打一耙,还说有什么苦衷,那你到底有什么苦衷?说出来给我听听?” 詹书临张了张嘴,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出来,只干巴巴地说:“你相信我,我没有背叛你。” 元时初指着那个女人挺着的肚子,说:“没有背叛我?这回证据都摆到我面前来了,你还睁着眼睛说瞎话,詹书临,我没想到你还是个敢做不敢当的小人,以前是我看错你了,反正你就等着跟我和离吧!” 《逆天邪神》 她说完,根本不顾詹书临和詹老夫人的挽留,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老夫人的院子,吩咐知春她们收拾自己的东西。 知春本来想劝劝她,但见她铁了心,便罢了劝说的心思,转而一门心思收拾东西了。 “二弟,你这事办得是真不地道……”詹元宁拍了拍詹书临的肩膀,说,“弟妹正在气头上,说出什么话来都有可能,你回去之后再好好哄哄她,让她把心里的气发’泄出来就好了。” 詹元宁一副过来人的模样给弟弟传授经验,还忍不住瞧了瞧詹书临带回来的那女人,看过后便滴咕道:“这女人长得还没弟妹好看呢,二弟你怎么就看中了?” 詹书临瞪了自己这不靠谱的大哥一样,还警告他,詹元宁摆摆手:“行了、行了,没想到你占有欲还这么强,我也懒得管你这破事……”说完就带着陈氏离开了。 “你把她带走去安置好吧,别在这里碍我的眼。”詹老夫人没好气地瞪着詹书临说道。 詹书临只好把柳氏带下去安排了。 好不容易回到元时初的正院,发现果然下人们都行动了起来,正有条不紊地收拾东西。 詹书临顿时急了,急忙冲进内室,找到正翻看自己家底的元时初,抓住她的肩膀就急切地解释道:“元时初,你快让她们停下来,我不可能跟你和离……” 元时初只对他冷笑了一下,甩开他的手,说:“别碰我,你脏了。” 詹书临脸色瞬间就白了,“脏了”这个词实在太刺耳,他没想到会被妻子用来形容自己。 但他很快反应过来,把下人们都轰出去,又勐地关上了房门,再低声跟元时初解释道:“我真的没有背叛你,柳氏并不是我的外室,她的孩子也不是我的,她只是需要外室这个身份来掩人耳目……” 1204、代餐夫人不讨喜(19) 元时初静静地看着他:“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好骗?她不是你的外室,孩子也不是你的,那你把她带回来承认她的身份和孩子,是有绿’帽癖?如果不是绿’帽癖,但你为了帮她能自污名声,还帮她养孩子,那肯定是对她情深意重了?” 詹书临一听,脸色铁青,闭了闭眼,最终把心一横,直接说道:“你说话真狠,对我丝毫不留情……算了,我把真相告诉你吧。 我从前跟老师在外面游历过两年,期间结识了一个知交好友周充,周充的妻子就是柳氏,半年前左右,周充全家除柳氏外都被仇人所害,他临死前拼尽了全力只把怀孕的妻子送了出来,告诉柳氏寻求我帮忙。 周充写了一封信告知我原委,委托我照顾他的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且为了避免仇家知道他妻儿还活着,希望我能帮忙掩盖身份…… 我思考了许久,觉得外室这个身份最容易掩人耳目,一方面能彻底打消周充仇人的怀疑,另一方面也方便我照顾周充的妻儿。” 詹书临说完之后,满怀着期望看向元时初,希望看到她释然和原谅自己的神情,从而不再一味地刺伤自己、跟自己和离。 然而让他失望了,元时初并没有因此而开心,反而一脸嘲讽地看着他,说:“詹书临,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这个做法很聪明?是不是觉得自己对朋友特别仁义?是不是认为自己这个举动感天动地?所有人都要体谅你?我也要原谅你这‘忍辱负重’,不然就是自私狭窄、毫无仁善之心?” 詹书临一噎,连忙摇头都:“不,我没有这么想……”他看到元时初这幅模样,已经隐隐感觉到自己这种做法似乎有些不妥了。 元时初讥讽地笑了,说:“像你这种男人,应该就是会因为什么狗屁恩义而用自己的孩子代替朋友的孩子去送死的那种用别人的生命来成全你的狗屁情谊的虚伪之人吧?” 詹书临听得脸皮发烫,低着头任由元时初嘲讽。 “你多伟大啊,全天下最讲仁义的好友了吧?把朋友的妻儿照顾得这么妥当!那你有没有想过,万一你这位朋友的妻子日复一日在你的庇护之下,会对你日渐生情,想跟你假戏真做呢?要真是这样,那你对得起你那位朋友吗? 《仙木奇缘》 如果你朋友的孩子,并不知道自己真正的身世,以为自己真的是你的孩子,于是跟你未来的其他孩子争宠,甚至内斗……你别说这不可能,京城里那些大户人家嫡庶孩子之间争得你死我活的情况并不少见,你愿意见到你朋友的孩子和自己的亲生孩子斗得你死我活吗?即使你之后跟你朋友的孩子讲清楚了,但伤害了的感情还能完好如初吗?” 元时初的一系列质问,问得詹书临额头的汗都冒出来了,他越听元时初说,心里就越后怕,元时初并不是危言耸听,正因为他知道这些情况都是很可能发生的,因此他才发现自己果然真的太湖涂了,把事情想得太简单。 “还有啊,如果我今天没有坚持要跟你和离,搬出去的话,你是不是就不打算告诉我这个真相,隐瞒我一辈子?”元时初冷笑着问他。 詹书临硬着头皮点点头:“我确实是这么想的……” “呵……”元时初脸色一冷,“你这种虚伪的男人,自己倒是做到了对朋友的道义,但对自己的妻子却毫无情义、毫无尊重可言。你难道没有想过,作为妻子,突然某一天丈夫就带了一个怀着身孕的女人回来,声称是他的外室的时候,她会是什么心情?会不会如同晴天霹雳、伤心欲绝? 之后你为了朋友,肯定也要对这个‘外室’嘘寒问暖、处处优待,那时候你又把自己的妻子放在什么位置?是不是宠妾灭妻?等到以后孩子出生、长大,你肯定也要好好照顾他,那在不知情的妻子和嫡子女看来,你是不是在偏心这个‘庶子’?这样会不会导致他们双方的敌视?会不会闹得家宅不宁?” 詹书临此时已经羞愧得根本不敢跟元时初对视了,他现在才知道他真的把一切都想得太简单了,明明有其他方法可以保护好朋友的妻儿,他为什么偏偏要选择最复杂崎区、最容易给自己留下后患的一条路?这样做的话对朋友是很够仁义了,但对自己的妻儿却很不负责任。 “是我错了……”他终于诚恳地认错,“我没有想那么多,觉得就是把人带回来,给她一个地方住,让她好好生下孩子,没想到以后还会有很多麻烦。” “詹书临,说实在的,你这回真的让我很失望,让我开始仔细思考跟你和离的必要性。我不想以后要跟一个做事冲动鲁莽的丈夫生活一辈子,这风险和麻烦太大了。”元时初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詹书临顿时心里一紧,感觉到现在她是在说真的,如果自己的回答一旦让她不满意,那就会真的永远失去她。 因此他慌忙抓住元时初的手,说:“对不起,是我太愚蠢了,这件事考虑不周,我以后不会再这么冲动,你别真的不要我……” 元时初用力甩开他的手:“我现在并不想见你,你可以离开,让我安静一下吗?” 詹书临恳求地看着她:“你先答应我不要搬走好不好?不要跟我和离,然后你想怎么安静都可以……” 元时初冷笑:“你在跟我讨价还价?” “不不!我只是不想你离开……”詹书临懊恼又心虚,“要不然你就惩罚我吧,不管怎么惩罚,我都能接受,只要你别离开。” 元时初看了看他,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指着门说:“你走吧。” 詹书临无法,只得出去了,他盯着正房的门,叹了口气,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心里乱成一团麻,他还得去想一个合适的办法解决柳氏的问题,他已经在全家人面前宣布她是自己的外室了,真是凭白让事情变困难了好几倍,他后悔得不行,真想回到半天前掐死那个自作聪明的自己。 1205、代餐夫人不讨喜(20) 詹书临走了之后,元时初并没有让人停止收拾东西,即使詹书临给出了他自己的解释,但元时初对于他自作主张把朋友的妻子带回来当外室蒙骗自己的事依旧耿耿于怀,他这种举动摆明了就是不尊重她的意思,不但先斩后奏,还直接是带人回来宣布,而不是找她商量,证明他根本没把元时初当成是地位平等的人。 元时初需要认真审视一下这段婚姻,看看到底还有没有必要继续下去。 于是第二天她就直接带着自己陪嫁的人搬去了庄子上,这庄子是她私下做生意赚钱买的,是完全属于她自己的财产。 因为詹书临一大早就去了翰林院上值,元时初走的时候他并不在家,所以没能阻拦她离开,詹老夫人和陈氏倒是来劝说了,但她们劝不了元时初,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她走了。 于是等詹书临回来的时候,就被妻子已经离家出走的消息震得五雷轰顶:“娘,元氏真的离开了?她搬去哪儿了?回娘家了吗?” “没有回娘家,她搬去城外自己的庄子了,我派人跟着呢,知道地址,你赶紧去把人劝回来吧,这太丢人了,你置个外室,倒把自己的妻子逼得离开了家里,这让外人怎么看你?”詹老夫人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对詹书临说道。 詹书临顿时又被自己亲娘的话打击了一番,还想起自己家里有个“外室”的事没处理,脑袋都大了,暗恨一步错就步步错,这下子不用朋友的孩子出生就已经闹得家宅不宁了。 “娘,我知道了,我会把她劝回来的。”詹书临揉着额头说道,“至于柳氏……先等我把人劝回来再处理吧。” 詹书临顾不得歇息,便骑上马飞快地赶往元时初的庄子,幸好她的庄子离城里不是太远,否则他天黑都到不了。 然而等他到了庄子,不耐烦地推开阻拦的仆人,强行闯进元时初所住的院子的时候,却发现里面一派欢乐的气息。 “小姐,旭哥儿长得真可爱啊,一逗他就笑个不停……” “他就爱笑,跟他父亲一个样。” “旭哥儿性格真好。” “是啊,不想别人的孩子一个劲儿哭闹。” …… 詹书临一脸茫然地看着眼前其乐融融的一幕,有些恍忽,等看到元时初怀里抱着的那个虎头虎脑的小孩儿的时候,他顿时眼睛都瞪圆了。 “元时初,这孩子是谁家的?”他冷不丁地问出来。 丫鬟们看见是他,连忙跟他问安,一下子就拘谨起来。 元时初不满地看着他:“你怎么来了?” “来找你……不,你别岔开话题,这孩子到底是谁?”他继续追问。 这时候,元时初用一种十分微妙而又复杂的眼神看了看他,然后叹了一口气,说:“罢了,既然你都看到了,那我也不瞒着你了,他是我在和你成亲前生下的孩子。” “你说什么?”詹书临惊愕地看着她,心绪大乱,并不想相信她的话,然而他仔细地观察她神情,却发现她非常认真,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你、你在跟我开玩笑吧?” 他试图从元时初脸上发现她开玩笑的神情,然而并没有,于是詹书临一下子就慌了,脸色煞白:“这、这怎么可能呢?” “有什么不可能?”元时初神情平静又严肃地看着他,说道:“本来我并不想告诉你这件事,一直想跟你和离也是因为我跟其他男人有过孩子,我想亲自照顾自己的孩子,不想跟他分开,既然你现在发现了,那正好,这回你就没有理由不和离了。” 詹书临此时眼睛都红了,他觉得心里堵得慌,听着元时初冷漠无情的话又很难过,他踉跄着后退了几步,心脏像是被什么揪着一样疼,无法接受这件事。 眼里一幕幕闪过他们曾经恩爱甜蜜的画面,詹书临只觉得浑浑噩噩的,他忍不住问了元时初一句:“难道以前你和我的那些美好时光,都是假的吗?” “逢场作戏罢了,你们男人不是最擅长这点吗?”元时初面无表情地说。 周围的丫鬟听见她这些话,已经震惊得眼珠子都快从眼眶里掉出来了,特别是知春,她都开始怀疑人生了,觉得自己是不是失忆了,否则怎么会听不懂大小姐说的话? “元时初……”詹书临捂着自己的胸口,又痛又恨,他红着眼问,“孩子的父亲是谁?” “是我外祖家那边的一个书生,他承诺过我,等他考中了举人就会迎娶我,我跟他情不自禁,就瞒着外祖在庄子里生下了我们的孩子,想等成亲之后再把他带回去……但谁知道造化弄人,他并没有考中举人,而恰逢元时婉又跟三皇子两情相悦定了亲,为了能让她如期出嫁,我父亲就逼我赶紧嫁人,于是选择了你。”元时初面不改色地说道,编起故事来如行云流水般顺畅。 詹书临看向她怀里那个孩子,果然已经两岁多的年龄,长得虎头虎脑,只是没有丝毫元时初这个女人的影子,大概是像那个书生吧? 他此时心里很乱,不知道该恨谁,恨元时初?可她本来就不想嫁给自己,还一直想和离……恨那个书生,可人家才是先和元时初定情的人,即使是私定终身……还是恨自己?可自己又不知道元时初已经心有所属…… “大小姐,刘石家的来找旭哥儿了,说是到时间给他喂奶,他要是饿了就会哭闹得很厉害。”这时候,一个十一二岁的小丫鬟突然从外面进来,行完礼之后就噼里啪啦自顾自地对元时初说道。 元时初颠了颠手里的旭哥儿,捏了捏他的小脸,才依依不舍地把他交给小丫鬟:“那你把他还给他娘吧,等明天再把他带过来玩啊。” “好嘞!”小丫鬟一口就答应了。 詹书临一愣一愣地看着这一幕,先是茫然不解,接着便是惊愕愤怒,他哪里还不着调自己被元时初骗了? 想起自己刚刚的表现,他恼羞成怒地对元时初大喊:“元时初!你居然骗我这是你儿子?!” 1206、代餐夫人不讨喜(21) 原始次对他挑了挑眉,一改之前的郑重严肃模样,笑眯眯地说道:“是啊,我就是骗你,旭哥儿并不是我的孩子,是庄子里的佃农的,那又怎么样?” 詹书临气得脸都红了:“你怎么能说得这么理直气壮?你知不知道我刚刚听见那是你和其他男人生的孩子之后有多震惊、惶恐、伤心和痛苦……你怎么能随便跟我开这样的玩笑?这一点都不好笑!” 元时初轻哼一声,说:“我只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让你亲自品尝一下我昨天知道你带回一个怀着身孕的女人之后的心情和感受,现在你知道了。从来都没有什么真正的感同身受,只有当人亲自经历了别人的苦楚,才有可能理解和体谅别人,只是轻飘飘的一句道歉怎么能够弥补我昨天被你伤害过的心呢?” 詹书临听见她这话,顿时哑口无言了,他张了张嘴,无法反驳,最后颓然地说:“元时初,你赢了,你这个坏女人,把我吃得死死的……” 元时初理直气壮地说:“你昨天不是说让我惩罚你,这就是惩罚了。” 詹书临恨恨地瞪了她一眼,突然勐地一把抱住她,把她紧紧地按入自己怀里,咬牙切齿地说:“元时初,你真有本事让我又爱又恨!” 周围几个丫鬟看见这场景,顿时偷笑着对视几眼,便悄悄地出去了,留下这对相爱相杀的夫妻。 “男女授受不亲,我们都要和离了,你别抱我。”元时初用葱白纤细的手指戳着詹书临的腰,故意说道。 詹书临都气笑了,故意把她抱得更紧,恶狠狠地说:“晚了!你的清白已经被我玷污了,除了让我负责之外,没有其他出路了。” “哼……”元时初看在刚刚把他作弄得够狠的份上,并没有继续跟他斗嘴。 闹了一场之后,天都已经黑了,詹书临便赖在庄子上住了一晚,第二天还想忽悠元时初回詹家,但元时初好不容易有借口搬出来过自己的自在日子,当然不肯早早回去,因此拒绝了詹书临的提议,还不忘提醒他,家里还有一个“外室”等着他处理呢。 詹书临自己理亏,只好垂头丧气地一个人回城里去了,在没有解决外室问题之前,是没有底气让元时初回去的了。 元时初和詹书临夫妻俩闹了两场乌龙又和好,吵吵闹闹到底没影响什么感情,不过元时婉和姬炘白就没那么幸运了。 元时婉之前来跟元时初求助不成之后,就回了娘家,寄希望于元父以及王氏帮她想办法,然而她万万没想到,她这次回娘家,帮手没找到,反而给自己找了个情敌回来。 原来那天她回元家,苦恼地跟父母说了三皇子违背诺言,要迎娶侧妃的事情,希望父母帮她想想办法,不让三皇子移情别恋。 元父倒是很想帮女儿,但他想不出任何一个有用的办法,谁让他官职不高又没有实权呢,根本给不了女儿独宠的底气,因此只能唉声叹气地劝女儿接受现实,大度一点,只要确保她正妻的地位就行了。 《五代河山风月》 而继母王氏本来对这个继女只有面子情,根本不是真心对她的,因此听见三皇子要纳妾了,第一反应并不是担心继女会失宠而难过,而是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来:既然三皇子要纳妾,那为何不能纳一个跟自己关系亲密的妾呢?虽然这个继女跟自己关系也不错,但到底不是亲生的,以后有个万一也不一定靠得住,但如果三皇子纳了一个跟自己关系更亲近的女子,那对自己不是更好? 王氏顿时如同醍醐灌顶,想明白了!横竖三皇子都要纳妾了,那他要是纳了自己的娘家侄女岂不是更好?娘家侄女跟自己有血缘关系,比这个继女要好! 于是心里有了计较的王氏心不在焉地安慰着元时婉,脑子里其实已经在算计着娘家哪个侄女更适合给三皇子做妾了。 于是半个月之后,王氏就以陪伴元时婉、给元时婉分忧解难的名义,堂而皇之地把自己娘家的一个侄女送去了三皇子府。 王彤就是王氏的侄女儿,她进三皇子之前就已经从自己姑妈那里得到了暗示,让她想方设法攀上三皇子,王彤自然是喜不自胜,毕竟以她的家世,想要嫁给世家公子都非常困难,更别提像三皇子这样的天潢贵胃了,因此这回有机会能接近三皇子,即使是当妾她都求之不得。 “二表姐,姑妈很担心你,她很不放心,就让我来看看你,陪你说说话、解解闷了,希望二表姐不要怪我叨扰你……”王彤一副很为元时婉着想的担忧模样。 元时婉看着这个其实不太熟悉的“表妹”,表情有些僵硬,不明白继母为什么让她来陪自己,明明她跟自己的关系并不亲近,她只能客气地对王彤微笑:“怎么会?你能来陪我,我很高兴,让母亲担忧了,是我不孝,其实我挺好的……表妹就在这里住下来吧,要是哪里招待不妥的,你千万别跟我客气……” 这个时候的她还真的以为继母只是让王彤来陪她解忧的,直到三皇子来找她的时候,王彤对三皇子使出她那拙劣又浅白的勾、引手段。 元时婉错愕至极,震惊又愤怒,她连忙送走了三皇子,然后怒气冲冲地质问王彤:“表妹!你刚刚那是什么意思?那是我夫君、你的表姐夫!不是什么随随便便就能让你勾搭的男人……” 王彤有些心虚,但很快就振振有词地争辩道:“二表姐,我这也是为了你好啊,三皇子都要娶侧妃了,万一他被侧妃笼络住了怎么办?我想成为三皇子的妾室就是要为你分忧解难、帮你笼络住三皇子啊。在这三皇子府里,我和你才是天然一队的,与其让三皇子纳其他阵营里的女人,令你在府里势单力薄,还不如我占一个妾室的位置,还能为你冲锋陷阵……” 元时婉难以置信王彤居然说出这番话来,明明是抢自己的丈夫,却厚颜无耻说是为了自己好。 1207、代餐夫人不讨喜(22) “王彤,你别强词夺理,母亲是让你来陪我,而不是来抢我丈夫的,你这样做,对得起我、对得起母亲吗?”元时婉强忍怒气地质问王彤。 王彤哼了一声,都囔道:“二表姐,你不会以为我姑妈不知道我会这样做吧?她送我来就是让我当三皇子侍妾的啊。” “你……你说什么?”元时婉听见她这话,眼睛一下子就瞪大了,声音颤抖着,不敢置信地问,“你说母亲是特别把你送来当三皇子侍妾的?” 王彤看见她这幅大受打击、快要崩溃的模样,自己也吓了一跳,终于反应过来自己说漏嘴把姑妈都给出卖了,因此急忙描补道:“你别想太多,姑妈也是担心你,才会想让我来帮你一起笼络住三皇子的啊,她也是好心,毕竟姐妹同心、其利断金……” “好一个姐妹同心、其利断金!”元时婉眼眶通红,泪水大颗大颗地往下掉,伤心欲绝,“为什么就连母亲都要背叛我?还是在我最难过的时候?她就是这样帮我想办法的吗?” 她忽然顿了一下,从前元时初对她说的那些不可太过于信任继母的话从脑子里冒了出来,她苦笑了一声,原来姐姐早就知道继母对自己并不是真心疼爱吗?可惜自己当初却不信姐姐,反而相信面甜心苦的继母,如今她终于自食恶果了!这能怪得了谁呢?只能怪自己太天真了。 元时婉仿佛一下子就长大了,她抹了抹眼泪,对王彤道:“你离开吧,我这里不欢迎你了。” “这怎么行?”王彤脱口而出道,“二表姐,你难道想把三皇子让给其他女儿吗?” “是的,我宁愿让给其他女人,也不愿意让给你!”元时婉忍不住对王彤吼了一句,终于硬气了一回,强硬地让人把王彤送回她家里去了,不管她如何挣扎求饶。 送走王彤之后,元时婉一个人定定地坐了许久,她觉得自己像个傻子,可怜又可笑,被人随意哄一哄,就什么都相信了,当初的继母王氏是,如今的三皇子也是。 当初继母对她多好啊,嘘寒问暖,生病时一守就是一夜,衣不解带地照顾自己,待自己如同亲生,但谁家真正疼爱女儿的母亲会心心念念让自己娘家侄女给女婿当妾? 元时婉觉得自己被丈夫背叛之后,也被继母背叛了,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的人生糟糕透了,万念俱灰,从此之后,她再也不可能是那个天真活泼、无忧无虑的元时婉了。 不管元时婉如何因为丈夫和继母的背刺而伤心欲绝,纳侧妃的程序依旧有条不紊地进行,终于到了侧妃进门那天。 新娘子是大将军的孙女,家世显赫,即使是当侧妃,婚礼也办得十分隆重,比起元时婉进门那天还要热闹,毕竟元时婉当初只是一个没什么实权的文官的女儿,而且娴贵妃和皇帝都不满意她的家世,所以对当初她跟三皇子的婚礼并不太上心。 元时婉听着外面热热闹闹宴宾客、放鞭炮的声音,心如刀绞,哭得满脸是泪。 好不容易等到了晚上,宾客慢慢地都离开了,府里开始安静下来,她呆呆地坐着,不知道还能不能等到三皇子回来安慰她…… 三皇子说过不会碰其他女人的,他能守住这个诺言吗?元时婉一整晚都盯着跳跃的烛火,度日如年地撑过这难熬的夜晚。 姬炘白是跟元时婉承诺过不会碰那些女人,他想得很简单,只要他不主动,未经人事的新娘子肯定很矜持、很懵懂,即使没有洞房,大概也不好意思说出来。 但他忘了,新娶的侧妃程淑香可不是京城里那些害羞矜持的大家闺秀,她曾经跟祖父、父亲到过边疆生活,边疆的百姓性子都直爽热情,她耳濡目染之下,也变得大方豪爽。 洞房夜里,丈夫不碰她,她可不会傻乎乎等着,毕竟跟丈夫敦伦不是天经地义的吗?那她主动又有何妨? 雅文库 于是她主动了,姬炘白根本抵挡不了她的主动,当然,面对美人的献身,也有可能是他自己也不太想拒绝,于是半推半就跟她成就了好事。 两人折腾了大半夜就叫了三回水,可见多恩爱,元时婉的人时刻关注着新房的情况,叫水的事自然也知道了,很快,消息就传到了元时婉的耳朵里。 元时婉万万没想到姬炘白的承诺连一个晚上都没能坚持住,饶是她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却依旧还是大受打击,一直坐得挺直的腰背瞬间就塌了下来,她浑身都没有了力气。 如果姬炘白能坚持几个月才碰程淑香,她都能安慰自己是日久生情,可他连一天都不能坚持,她就没办法再自欺欺人了。 那天晚上元时婉的泪水把整个枕头都沾湿了。 第二天程侧妃来给她这个正妃请安,姬炘白是陪她一起来的,刚进来,元时婉就看见了他对程侧妃那温柔至极的神情,男女之间,一旦有了最亲密的关系,那股亲密融洽的劲儿是很容易让人看出来的,任谁都插不进去。 然而这场景在元时婉眼里却十分刺眼,她面无表情地看着姬炘白,姬炘白对上她强掩痛苦的眼神,想起自己以前对她的承诺,顿时很是心虚,终于觉得有点对不起她了。 只是,程侧妃也是无辜的啊,她嫁给了自己,自己怎么能让她守活寡呢?这对她多不公平,自己以前是想岔了,要是真的不碰侧妃,她娘家岂不是会对自己很不满?实在得不偿失……所以婉婉应该能理解自己的身不由己吧? 姬炘白这么想着,很快就又理直气壮起来,那点子心虚一下子就消失了,不过元时婉到底是他心爱的人,当初不顾一切要娶回来的妻子,他也很在意她的感受的,因此他温柔体贴地对她说:“婉婉,怎么不多睡一会儿?等了很久了吧?坐得累不累?我看你脸色有点发白了……” 说着他还心疼地伸手想去碰碰元时婉的手,但元时婉“啪”地一声,拍掉了他伸过来的手,顿时现场一下子就雅雀无声了。 1208、代餐夫人不讨喜(23) 姬炘白震惊地看着元时婉,等他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之后,脸色一下子就变得非常难看了,元时婉的脸色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她刚刚那动作是下意识的,因为她内心里一直在意昨晚上姬炘白碰了程淑香的事,因此看见姬炘白碰她的手,她那瞬间是感到十分膈应的,便下意识地打掉了他的手。 但一拍掉之后,她便知道自己这动作很不妥了,只是她觉得姬炘白违背了对自己的承诺碰了其他女人,她自己才是那个受了委屈的人,因此也拉不下脸来道歉,只好继续冷着脸,希望姬炘白能把这事翻过去。 可姬炘白平时也是没受过什么委屈的人,被自己的妻子这么嫌弃,自然也忍不住对元时婉生气了,觉得她太过于善妒小气,居然连自己这个丈夫都埋怨上了——这会儿的他完全忘了自己对元时婉的承诺。 此时现场气氛很凝重,稍不小心双方就要爆发争吵了,不过,程淑香是个知情识趣又很有情商的人,知道自己新婚第二天,三皇妃和三皇子就吵架,那也会影响她自己,因此她微笑着打破了僵局,给两人找了个台阶下,说:「皇妃肯定是身体不太舒服吧?脸色看着有点不好,那妾身快些敬茶,好让皇妃回去歇息……」 元时婉看向程淑香,只见她长得眉眼精致,是个极有风情的大美人,气色很好,一看昨晚上的洞房夜就过得很美满,元时婉心里又酸又妒,心想,怪不得夫君连一晚上都坚持不住,这样的大美人,有哪个男人能抵抗得了呢? 心如死灰的元时婉就着程淑香的台阶下来了,喝了她敬的茶,并没有为难她。现在的元时婉还是骄傲的,她不屑于为难别的女人,因为她知道,如果自己的丈夫要是没有那个心,那不可能洞房成功的,因此她即使不喜欢程淑香,也不会怪罪于她。 见过礼、敬完茶之后,程淑香就回自己的院子歇息了,而姬炘白并没有随着离开,他对元时婉刚刚的态度很不满,想留下来看看她到底有什么解释。 但元时婉并没有任何解释,反而在等他如何跟自己解释洞房的事。 夫妻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元时婉先开口了:「夫君,你跟我承诺过不会碰其他女人,那你为什么碰了她?」说着说着,她眼里已经蓄满了泪水。 姬炘白看见她这个模样,顿时心里那点气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愧疚和心疼,他对元时婉还是有点感情的,看见她这个模样也不好受,只是她问的这个问题很不好回答,难道他要老实承认自己无法抵抗程淑香的魅力? 「我、我喝多了酒……以为她是你……」最终,姬炘白给出了这个明显是谎言的借口。 「是吗?」元时婉也不知道信没信,却没有勇气继续问下去了。 「婉婉,你才是我最爱的人,任何女人都比不上你……」姬炘白一把把流着眼泪的元时婉抱住,不停地哄着,一如从前惹了她生气时一样。 只是他们俩都明白,不可能跟从前一样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深深地裂了一条缝,而这条缝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变得更深、更大,最后破碎到无法弥补。 元时婉接连受到重大打击,急需寻求感情安慰,但她最亲密的丈夫便是她遭受打击的来源,所以她不能从丈夫那里得到慰藉;父亲是男人,肯定无法理解她的想法,而继母,从她找了娘家侄女来跟她抢丈夫,她就知道母女之间的感情已经名存实亡了……那么,她还能去找谁? 当然是找她从前的姐姐啊,以前她做了什么都有姐姐撑腰,于是她受了委屈,便又想到了元时初,于是派人去詹家请元时初去皇府做客。 然而元时初根本不在詹家,而在京外的庄子里,因此元时婉的人无功而返,她这回也没办法亲自去庄子找元时初,因为她作为皇子妃,是不可以轻易出城的。 见不到人,可以写信,于是在京郊的元时初就收到了元时婉的来信。 元时婉在信里把继母王氏想送侄女给三皇子当妾以及三皇子违背了对她的诺言跟程侧妃有了关系这些事都一件不落地写了出来,还哀哀怨怨地述说了自己的委屈……反正就是一个丈夫朝三暮四的闺中怨妇的牢骚之言,元时初都是把这封信当成娱乐看的,这些人的八卦看得她津津有味。 至于心急如焚地为元时婉着急?这种事是不可能发生在她身上的,她又不是原主。 她非担保不担心,反而有种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理,觉得元时婉这个时候的委屈还只是小的,等到程侧妃有了身孕、生下孩子,她会更痛苦,到那时候就不但是她们妻妾之间的斗争,还有嫡庶子女之间的斗争了,会更惨烈,不知道那么「天真纯洁、善良活泼」的便宜妹妹怎么在皇府里生存? 看完之后,元时初就随手把信一扔,根本没有回信的意思,她虽然喜欢看八卦,却没有为八卦主角解决烦恼的自觉,人家皇妃的事关她一个普通女人什么事啊?用不着她来操」心。 于是元时婉久久收不到元时初的回信,又不死心地写了好几封来,只是后面的都是些牢骚埋怨之语,并没有什么实质内容,元时初都最后都懒得看了。 詹书临每隔两三天就要到庄子里找元时初,每次都劝她回府里去,当然没有一次成功的,最后干脆他自己也搬了些常用的东西来庄子里,把庄子当成了留宿的第二个家,看来是打算跟元时初打持久」战了。 元时初见赶他也赶不走,只好默认了,这家伙很会得寸进尺,不但登堂入室,还连她的卧室都霸占了一半。 这两人仗着闹和离的事搬出来住了,不在家里的长辈眼皮子底下生活,日子倒是过得十分逍遥快乐。 詹书临开始的时候还能矜持地装一装他的斯文模样,但到后面就已经能面不改色地挽起裤腿和袖子跟庄子里的孩子下河里捉鱼了,玩得比元时初还起劲。 为您提供大神嗅单枞的《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快更新,为了您下次还能查看到本书的最快更新,请务必保存好书签! 1208、代餐夫人不讨喜(23)免费阅读. 1209、代餐夫人不讨喜(完) 詹书临,你连个孩子都比不过,看看人家才十岁多就已经能捉到鱼了,你却连只虾都没摸到,哈哈,太丢人了……」元时初在河边嘲笑他。 詹书临弯着腰摸了半天鱼,什么都没摸着,还要被她笑,顿时气不过,恼羞成怒地用手舀起河水往元时初身上泼去,便泼还边说道:「让你嘲笑我……」 元时初冷不丁被泼了一身水,顿时气得大喊一声,也掀了裙子就跳下河,开始跟詹书临打起水仗来:「我要跟你势不两立!」 泼着泼着,旁边几个孩子也被詹书临牵连了,被泼了一身水,本就蠢蠢欲动的他们于是立马有了理由加入到詹书临这边,一起对付元时初。 对方人多势众,元时初很快就被泼得很狼狈了,不过她也有帮手:「知春、知夏……你们四个来帮我!」 于是一群人鱼也不摸了,景也不看了,在河里玩泼水,泼得浑身湿透了,还在哈哈大笑,最后还是詹书临还有点理智,知道沾水太久会着凉,这才强行制止了他们继续玩闹。 快活的日子是过得很开的,詹元宁两个怀孕的妾室都成功生下了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儿,陈氏心里酸涩又难过,还得强装开心地给他们办满月酒。 家里添新丁,元时初没能成功跟詹书临和离,只好回去参加了孩子们的满月喜宴。 詹老夫人盼了那么久的孙子终于到来,笑得见牙不见眼,红光满面,仿佛年轻了十岁,抱着孙子不撒手。 而詹元宁也十分高兴,作为男人,他传宗接代的愿望自然也很浓厚,如今一朝得愿,自然也开心不已。 只有陈氏,强颜欢笑,脸色憔悴得即使敷上了厚厚的脂粉,都看得出来她的苍老,明明她才二十多岁,正应该是风华正茂的时候,却已经心如死灰了。 元时初看了看她的手腕,发现那条避孕金丝楠木手串她还戴着,元时初到底是心软了,找了个机会让她摔了一跤,摔碎了几个楠木珠子,然后她就发现这些珠子居然是空心的,里面还留有一些不知名的药粉! 即使陈氏以前再如何相信她跟她大堂姐「姐妹情深」,发现这一幕,心里都忍不住怀疑起礼王继妃来。 她慌忙找了大夫来验药,又把手串上所有的珠子都砸碎了,发现每一颗都装了药粉,等她从大夫口中得知,这些全都是妇人避孕的药物时,顿时崩溃了…… 之后元时初便得知她悲愤至极地去了礼王府找她大堂姐对质,大吵了一架,最后恩断义绝了。 她去礼王府质问的时候闹得很大,于是礼王继妃居然给自己娘家妹妹送避孕药手串,害得妹妹成亲好几年都没有生下孩子的事情便传了出去,一时之间,礼王继妃的名声臭不可闻,就连礼王府其他人都受了影响。 礼王继妃的恶行败露之后,礼王自大发雷霆,把她送去了家庙修行,但王府其他几个主子的名声受了影响,一时也难以挽救了,毕竟大家都知道礼王继妃是因为礼王不允许她生自己的孩子,心思变得偏执,才会嫉妒妹妹,企图让妹妹受跟她一样的苦…… 陈氏回来之后大病了一场,不过因为知道并不是她本身的原因不能生,而是被人害了才不能生之后,她的心结便解了一大半,心情了恢复了许多,请了好几个大夫帮忙调理身体,气色也慢慢好起来,倒是颇有破而后立的意思了。 「弟妹,你是不是早就发现我的手串有问题了?」陈氏在串门的时候,突然问元时初。 元时初当然不能承认,否则不就成了见死不救之人了?因此她摇了摇头,一脸惊讶地说:「怎么可能?我又不是大夫,更不是神仙,隔着一层珠子壳也能看到那些药,怎么可能知道你的手串有问题?我只是觉得那条楠木手串虽然奢华,但太过老气,不适合咱们这些年轻妇人戴,才提一两嘴罢了,谁知道你就误会我是想挑拨你们姐妹的关系了……」 陈氏听她这么一说,顿时觉得有些心虚,又想着元时初说得有道理,她戴了那么久都没发现有问题,元时初只看了几眼怎么就能发现?因此她很快便打消了对元时初的怀疑,然后跟她骂起了大堂姐的恶毒: 「你知道那女人送了多少手串给姐妹们吗?」陈氏冷笑着说道,「每一个出嫁的姐妹都送了!我就说嘛,怎么咱们陈家的女儿子嗣都这么艰难,一个两个不是流了产,就是连怀孕都没怀过,即使有侥幸生下来的,孩子身体也虚弱……都是那贱女人害的!如今我娘家已经把她除族了,这种害人精害得我不浅……」 陈氏的身体调养了三年之后,才怀孕生下一个女儿,不过即使是女儿,她也非常高兴,毕竟是她的亲生骨肉,只要有一个,不管是男是女,她都高兴。 元时初也生下了她和詹书临的长子长女,一对龙凤胎。 至于那个乌龙的「外室」,詹书临早就把她远远送走了,送去了一个偏僻但安全的地方,能让她平安把孩子养大,也算对得起他那个知交好友了。 而元时婉的日子就过得不是那么顺心了,程淑香比她先生下儿子,又得三皇子宠爱,除了名分外早就不比元时婉差什么了。 三皇子纳了一个又一个女人,孩子也一个又一个出生,当初对元时婉做的承诺自然不算数了,他们俩的感情也一点一点地被消磨掉,最后成了相敬如宾的一对夫妻。 只是三皇子纳再多的女人,也没能夺得大位,最后成了一个闲散王爷,颓废过活,又因为女人多、孩子多,整天勾心斗角,弄得整个王府乌烟瘴气,让人看了不少笑话。 而元家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王氏没有生孩子,元绍宗成了元府唯一的继承人,只是他资质平庸,元父和王氏又没有下狠心教育他,于是他连个秀才都没考上,还整日流连花丛,成了靠父母养的废物一个,等到三皇子夺位失败、元父年老辞官,元家也就彻底没落成普通人了。 落魄的时候,他们倒是想起已经夫贵妻荣的元时初来了,想让元时初扶持他们,但元时初才懒得理会这些白眼狼,自然理也不理他们。 最终,所有人眼里最不讨喜的人才笑到了最后。 为您提供大神嗅单枞的《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快更新,为了您下次还能查看到本书的最快更新,请务必保存好书签! 1209、代餐夫人不讨喜(完)免费阅读. 1210、村姑与郡王(1) 陶时初一脸麻木地在河边搓洗着衣服,身体勐地晃了一下,险些掉进河里,不过刹那间她就稳住了身形,并没有掉下去。 不过大概是这场意外唤醒了她的精神,她眼神立马从麻木变成了灵活,看着手中那粗糙的衣服,她随意搓了搓,便放到一旁的石头上,脱掉鞋子,用脚勐踩。 于是很快,她身后的一大桶衣服就被她这么解决掉了,她洗完后便提起衣服回家。 「二妞儿,你今儿怎么这么快就洗完了?也不等等我……」原身的好朋友王桃看见她要离开,便随口说了一句。 「几天衣服没那么多,我先走了啊。」陶时初笑了笑说道,朝她摆摆手便离开了。 原主如今十三岁,家里祖父母、父母齐全,还有伯父伯母以及叔父叔母,好几个堂兄弟、堂姐妹……总之,跟一大家子人生活在一起,人口多,但家里田地的产出却有限,因此生活只能说勉强能过下去,想要生活得多么好却是不可能的。 这个世界的女主角就是原主的堂姐陶时夭,是个村姑,但她长得俊俏,勤快又能干,再加上出生那年恰逢大旱,但她出生那天偏偏就下了雨,于是大家都说她生下来就带着好运,是个有福气的姑娘。 她确实很有福气,在十五岁那年在后上救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是因公受伤的颖郡王谢应嘉,有了救命之恩,又相处了一段时间,两人便暗生情愫,最后克服重重困难,终成卷属了。 这就是一个小村姑和郡王的浪漫爱情故事,别说村姑跟郡王身份地位天差地别,两人不可能成亲这种事,事实上两人是命中注定的一对,不管如何都会走到一起,老天就什么充分理由都能给他们找到。 比如这位颖郡王二十多岁了,但从来不近女色,家里长辈担心得不得了,逼他娶妻都逼了很多年,但他就是不肯娶,弄得大家都以为他喜欢男人了,于是对他娶妻的要求就降低了许多,只要他肯娶一个女人回来,那不管什么身份,只要大体过得去,家里都会同意。 而陶时夭虽然是个村姑,家境不好,但长得好看又勤劳能干,加上又有福气大的传闻,因此颖郡王家里长辈并没有反对,反而欢天喜地同意了让谢应嘉娶她回家。 这个时候,陶时夭应该已经在山上发现受伤的谢应嘉了,陶时初只是想了一会儿,便抛到脑后去了。 原主在原世界剧情里就是个炮灰,她嫉妒陶时夭被谢应嘉看中,又喜欢上了位高权重还英俊不凡的谢应嘉,于是胆大包天地企图勾、引谢应嘉,结果自然被谢应嘉拒绝了,还为了不让陶时夭伤心,随便找了个手下就把她嫁了出去,而她那个手下是个糙汉子,原主根本看不上,于是两人成了一对怨偶,一辈子都过得憋屈。 「二妞,你大姐呢?怎么没看见她?」大伯母看见陶时初在晾衣服,便问道,「这大中午的,男人们都快回家吃饭了,她还不见人影!」 陶时初摇了摇头,说:「我也不知道她去哪儿了。」当然是去山上给她未来的夫君送吃食了啊。 「这死丫头,要吃饭了还跑出去……」大伯母一边都囔着一边往外找人去了。 陶时初很快就把一家人的衣服都晾了起来,然后便去了厨房,跟祖母一起把饭菜都端出来。 说是饭菜,其实就只有一碟子青菜和一大盘粗糙的窝窝头,再加上一锅地瓜粗粮粥。 很快家里下地的男人们都回来了,屋子里一下子就站满了人,陶家男人多,屋子小,全部走进屋子就显得很拥挤了,陶时初觉得自己呼吸都困难了些。 她拿了一个窝窝头,端了一碗粥便跑到外面院子里吃去了,家里其他人也不耐烦在屋子里闷着,三三两两出来乘乘凉。 「大妞儿还是没回来了吗?」大伯母这时候从外面回来了,皱着眉头问家来的人。 「大妞儿没在家吗?去哪儿了?」大伯父没看见女儿,便问道。 「我哪儿知道,一早就不见人影了。」大伯母没好气地说道。 「我知道,大姐上山去了!」这时候,小堂弟兴奋地说道。 「她上山干什么?」大伯母问她,「她带什么东西上山了?」 「背着背篓呢!」小堂弟回答道。 「那应该是割猪草或者捡柴去了。」大伯父不太在意,对于这个女儿,他是很满意的,毕竟勤快不说,还很体贴,所以读了几年书的他,特意给大女儿取了个「时夭」,本来就是取「逃之夭夭」的意思,说她是个好姑娘。 她确实是个好姑娘,谢应嘉也这么觉得,他昨天被人追杀,身受重伤逃到这深山的时候,都以为自己要栽了,却没想到能遇到一个人美心善的好姑娘,救了自己。 「谢公子,只能委屈你吃这些粗糙的食物了……」陶时夭红着脸说道,把背篓里用小罐子小心翼翼装着的小米粥端了出来。 「不委屈,能有这些吃的,我已经很满足了,要不是姑娘昨天出手相助,我今天说不定连命都没有了,我该感谢你才对。」谢应嘉虚弱地说道。 「谢公子过奖了。你的手……」陶时夭看着他那受了伤的右手,有些迟疑地问,「能自己吃吗?」 谢应嘉一顿,看了看自己的右手,又看了看那装粥的小罐子,最后无奈地说道:「大概是不能了,能不能劳烦姑娘喂我……」 「可以……」陶时夭红着脸答应下来,心里安慰自己,她并不是轻浮,更不是孟浪,只不过是因为谢公子手受伤了无法行动,自己才迫不得已帮忙的,谁也不能非议。 于是她柔情万千、小心翼翼地开始喂谢应嘉喝粥。 不过大概她从来没有给人喂过东西,因此动作很生疏,一不小心就把粥掉在了谢应嘉的脖子上,幸好这粥是凉的,要是烫的话,能把谢应嘉烫伤。 「谢公子,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陶时夭慌忙道歉,也顾不得继续喂他了,急忙用手帕擦他脖子里的粥水。 为您提供大神嗅单枞的《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快更新,为了您下次还能查看到本书的最快更新,请务必保存好书签! 1210、村姑与郡王(1)免费阅读. 1211、村姑与郡王(2) 等陶时夭好不容易喂谢应嘉喝完那小罐粥,两人就都面红耳赤了,你看我一眼,我瞄你一回,饶是谢应嘉身上那些伤再重,都没有影响他们之间的情感发酵。 不过即使再恋恋不舍,也要分别的,否则陶时夭就无法解释自己上山都干嘛去了,因此她给谢应嘉留之后,就下山了。 等她回到家里,已经是大下午了,大伯母和祖母都已经去干活了,只有陶时初还在家里喂鸡鸭,顺便缝补衣服。 「大姐,你去哪里了?中午饭都没有回来吃,大伯母可担心你了。」陶时初看见她一副春心萌动的模样会背着背篓回来,忍不住打趣问道。 陶时夭顿时脸一红,说:「我、我上山采蘑孤去了,一时忘了时间。」 「那你采的蘑孤呢?」陶时初看着她空荡荡的背篓,追问。 陶时夭这时候才发现自己背篓什么都没有,顿时脸更是红得跟猴屁股一样了,说谎当场被人揭穿,她心虚得都想钻进地底下了,慌慌张张地边逃进屋子里,边说谎道:「哎呀,我不小心摔了一跤,把蘑孤都摔山坡下,捡不回来了……」 陶时初忍不住轻笑,这位姐姐谎话都说得不利索,也挺可爱,如今她倒是希望这位姐姐能赶紧跟谢应嘉有情人终成卷属了,这样她作为妹妹也能跟着鸡犬升天,躺着享福,毕竟她就快要忍不了如今的艰苦生活了。 除了能偷偷从伴生空间里拿食物吃之外,这个世界她受到的限制就大多了,因为陶家实在人太多了,她做什么都逃不过家里人的眼睛,只能老老实实地按照原身的性格来,不能有太大的改变,所以她才会希望陶时夭快些和谢应嘉在一起。 陶时夭回来之后便在房间里待着,没有再出来被陶时初追着问东问西。 过了没多久,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出现在陶家门口,看见陶时初,便问道:「二妞,你姐姐在不在家?」 「在啊,她刚刚回来。」陶时初看见这个腼腆的少年,立马就知道这人是自己姐姐的爱慕者之一了,「陈大哥,你找我姐姐有事?」 「是有点事,你能帮我把她叫出来吗?」腼腆少年问。 「当然可以了,你等一会儿,我这就去喊她。」陶时初看热闹不嫌事大,立刻就回去找陶时夭了。 「姐,陈大哥找你。」陶时初朝屋内的陶时夭说道。 「他找我有什么事?」陶时夭出来问道。 「我不知道,我只是个传话的,你自己去问他。」陶时初回答。 陶时夭便出去见那位陈大哥了,等陶时初跟出去的时候,发现他们俩已经出门去了,她根本看不了热闹,顿时十分失望,只能继续埋头缝自己到处是补丁的衣服了。 「陈大哥,你找我有什么事?」陶时夭问面红耳赤的少年。 「大、大妞,我、我心悦你,我让人来跟你提亲好不好?」陈新鼓起勇气,结结巴巴地问心仪的姑娘。 陶时夭顿时吓了一跳,她慌张地摇头:「陈大哥,多谢你的厚爱,这是我对你没有那个意思,你以后会找到比我更好的姑娘……」 陈新听见她这话,哪里不明白她并没有看上自己,他顿时难过地问陶时夭:「大妞,我哪里不好?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你要是跟我成了亲,我一定会好好对你,绝对不会跟村里其他男人一样打你骂你,我会努力让你过好日子,你别这么快拒绝我好不好?」 可惜陶时夭此时已经喜欢上了谢应嘉,谢应嘉不但相貌英俊,还家世优越,有才有貌,那气度岂是一个乡村少年比得上的?因此不管陈新怎么说,陶时夭都是不可能看上他的。 「陈大哥,你别这样,我对你没有男女之情,你还是不要把心思放在我身上了,咱们村里还有很多好姑娘……」陶时夭十分为难地劝说陈新。 「那些姑娘都不是你,大妞,你就不能试着喜欢我吗?我一定把你当成珍宝对待,绝对不让你吃一点苦,你就答应我吧!」陈新眼眶都红了,苦苦地哀求。 陶时夭见状,也顾不得羞耻了,眼睛一闭,连忙说道:「陈大哥,对不起,我已经有心仪的人了!」 「什么?」陈新愣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说了什么,顿时浑身都失了力气,看见陶时夭决然的神情,知道她说的是真的,于是失魂落魄地离开了。 没多时,陶时初便看见陶时夭脸色不太好地回来了,蹙着柳眉,心不在焉,跨门槛的时候险些摔了,还是一旁的陶时初眼疾手快,才把她扶住了。 「大姐,你这么心不在焉的,连走路都不看路了?」陶时初随口问她。 「啊?没什么。」陶时夭也随口敷衍陶时初,她肯定不会跟自己妹妹说,她刚拒绝了一个少年的求亲。 陶时初想了想,就猜到大概是跟刚刚那个少年有关了,只是她不是跟谢应嘉才是情投意合的一对吗?怎么还会因为别的男人失魂落魄? 时间过得很开,陶时夭几乎每天都会找借口上山去照顾谢应嘉,谢应嘉不愧是天命卷顾的男主角,受了那么重的伤,窝在山洞里,连伤药都没上,伤口愣是没发炎、没感染,靠着吃陶时夭带来的没什么营养的吃食就把身上大半的伤都养得差不多了,这真的是奇迹。 「夭夭,我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你不用每天那么辛苦地爬山来看我了。」谢应嘉心疼地说道,「你这段时间每天都上山,肯定很累吧?」 「我一点儿都不累!」陶时夭连忙说道,然后又有些委屈,「难道谢大哥你不想见到我吗?」 「怎么会?我只是心疼你每天走这么远的路。」谢应嘉连忙安慰她。 这一个月以来,两人的称呼已经从生疏的「谢公子」、「陶姑娘」变成「谢大哥」、「夭夭」了,可见感情进展得十分顺利,接下来很快就会是谢应嘉伤好回到郡王府,告知父母要来陶家提亲的事了。 为您提供大神嗅单枞的《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快更新,为了您下次还能查看到本书的最快更新,请务必保存好书签! 1211、村姑与郡王(2)免费阅读. 1212、村姑与郡王(3) 陶时夭已经十五岁,一般人家的姑娘这个年纪有不少已经嫁人了,但她还没有定亲,是因为她娘挑女婿挑花了眼,觉得自己的女儿哪哪都好,就要给她挑一个最好的丈夫,这才配得上她,于是就这么挑挑拣拣地拖延到现在了。 大伯母确实想让女儿高嫁,但她万万没想到要高到郡王那个高度,她只想着让女儿嫁个读书人,最好已经考上了秀才,再不行就嫁到城里的商户家当少奶奶,好歹不用在村里当村妇…… 因此等谢应嘉带着媒婆等一干人来陶家提亲的时候,她都惊呆了,眼睛瞪得圆熘熘,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女儿居然被一个郡王看上了。 「这位……王爷,您、您说什么?」大伯母颤抖着声音问,「您是来跟我家大妞,不,我家夭夭提亲的?」 「是的,令嫒秀外慧中,又救过我的性命,无论是品性还是为处事都足以成为我的王妃。」谢应嘉十分和气的对大伯母说道。 而此时桃时初的祖父母已经激动得险些晕过去了,在今天之前,任由他们如何做梦都不会梦见自己的孙女居然有可能成为郡王妃。 大伯父更是激动又惶恐,他还是第一次见这样的贵人,从前像他们家这样的人在路上遇到贵人的马车都要躲闪到一旁,省得污了贵人眼被迁怒,但现在,自己这个庄户人家很有可能成为眼前这位高贵不凡的郡王的岳父!这让他怎么冷静得下来?! 大伯父虽然恨不得立马就答应谢应嘉的提亲,但到底还有些理智在,知道自己家跟郡王的身份地位天差地别,如同地上的泥与天上的月,一看这门亲事就非常异常,事出反常必有妖,这点浅显的道理他还是懂的,因此便鼓起勇气,询问到底这门亲事的真正原因,毕竟真要报什么救命之恩,有很多办法,并不一定非要娶了自己女儿。 谢应嘉只好把自己受了伤躲藏在山上,被陶时夭照顾了一段时日的事说了出来,还提了提家里人着急让自己成亲已经疯魔,只希望他成亲,并不在意成亲对象家世如何等等原因说了出来,这才勉强让陶家人相信他来提亲的行为是真实自愿的,而不是有其他什么不妥的目的。 既然问出了真正的原因,那大伯父大伯母自然高高兴兴地答应了,毕竟他们庄户人家能和郡王府结亲,就跟撞了大运似的,怎么能不趁机抓住? 于是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陶时初在陶时夭的房间里陪着她,陶家的房子造得并不如何好,隔音自然很差,客厅里的说话声都能听的一清二楚,陶时夭听着外面家里人跟谢应嘉以及媒人开始商量婚事的事情,已经羞得整张脸都红得滴血了,但这更衬得她容颜娇艳,怪不得谢应嘉会喜欢她。 「大姐,你的亲事要定下来了,恭喜你啊,大姐夫还是郡王呢!」桃时初故意打趣她,「等大姐成了郡王妃,一定要提携一下妹妹我啊。」 「你、你瞎说什么呢?」陶时夭听见陶时初的话,越发羞耻了,忍不住用手捂住了自己滚烫的脸,娇嗔地说道。 「我没有瞎说啊,现在你那位郡王不正在跟爷爷奶奶和大伯父大伯母商量成亲日期吗?啧啧,郡王还说越快越好,大姐,他是迫不及待要娶你啊。」陶时初揶揄道。 「二妞!你快别说了……」陶时夭这回不捂自己的脸了,该捂陶时初的嘴,陶时初哪里会这么容易被她抓住捂嘴?她敏捷地往旁边躲闪,陶时夭愣是抓不住她。 也不知道是谢应嘉太迫不及待要把陶时夭娶回去,还是老郡王和老王妃担心他只是一时兴起,生怕拖得时间久了,这个他唯一想娶妻的机会就消失了,因此愣是把结亲的步骤都赶在短时间内完成了,还把婚期定在了下个月,生怕哪天谢应嘉会该注意不娶了。 桃花村的人得知陶时夭被颖郡王看上了,要娶为妻,都惊呆了,起初没有人相信,以为这是谣言,但很开郡王府里的聘礼都来了,那热闹和张扬,让人想否认都难,于是陶家瞬间就成了村里人人羡慕的家庭,能跟郡王结亲,这是多大的福气和荣耀啊,跟上天也差不多了,这让人怎么能不眼红?毕竟以前陶家过得可能比大多数村里人还差,可现在他们却一步登天了! 陶家人一时之间如同烈火烹油,有上门来攀亲戚的、拉关系的、借钱的,也有说酸话大,当然,眼红归眼红,现在却没有人敢得罪他们家里,毕竟他们跟郡王成了亲家,得罪他们岂不是得罪了郡王?大家都不傻,不但不敢得罪,还紧着去讨好,都想得到些好处。 家里好几个年纪小的堂兄弟姐妹们一时之间被人人追捧,很快就飘了,但幸好陶老爷子是个脑袋清醒的,很快就把小辈们狠狠敲打了一遍,让他们不准做出格的事,借郡王的势惹是生非,连累一家子。 作为颖郡王的王妃,自然不能寒酸地在村子里的破旧老房子里出嫁,因此在陶时夭出嫁之前,谢应嘉就把陶家人都安排在他位于京城的一座大宅子里,让陶时夭在这大宅子里出嫁。 婚期定得很近,于是就在陶家人和老郡王老王妃一干人等的期待和激动下,陶时夭出嫁的日子很快就到了。 等到那一天,陶时初作为娘家妹妹,只需要陪在陶时夭身边,缓解她的紧张情绪。 「姐姐,从今天开始,你就要成为郡王妃了,恭喜恭喜,祝你和姐夫白头到来、早得贵子。」陶时初笑眯眯地恭喜陶时夭。 陶时夭低着头,羞涩地回答:「承你贵言。」 婶子伯母她们又叽叽喳喳地跟陶时夭说起嫁人之后,侍奉公婆、照顾丈夫之类的事,想要把自己那些朴素的人生经验灌输给她,让她能早些在郡王府站稳脚跟。 陶时夭一边柔顺地听着,一一记在心里,一边紧张地等待着谢应嘉来迎亲。 为您提供大神嗅单枞的《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快更新,为了您下次还能查看到本书的最快更新,请务必保存好书签! 1212、村姑与郡王(3)免费阅读. 1213、村姑与郡王(4) 颖郡王的亲事办得非常热闹,尽管大家都不解他为何娶一个村姑,但人家光明正大、名正言顺地娶回来了,便是瞧不起村姑郡王妃,这些奔着郡王府来的宾客也照样会喜气洋洋地来参加婚礼,恭贺郡王府的喜事,当然了,他们私底下肯定会对这事进行各种各样的猜测。 但不管别人如何非议,陶时夭嫁给谢应嘉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陶家也跟着鸡犬升天,一跃成了京城里最饱受瞩目的人家。 作为颖郡王的岳家,陶家人自然不可能继续回去种田了,陶时初终于跟着躺赢了一把,从每天都要亲自洗衣做饭、喂鸡喂鸭的小村姑成了有人伺候的小姐,一下子就悠闲起来。 这一悠闲,就忍不住在京城里到处逛、到处玩,本来她年纪还小,又是陶家的小辈,在京城那些看热闹的人里,应该是个小透明,没有人在意的那种。 奈何谢应嘉之前是个非常出色的青年才俊,还洁身自好、英俊不凡,家世优越,因此不知道勾得多少未婚闺秀情愫暗生,都希望自己会成为终结他单身生涯的最终人选,却没想到他消失了一段时间之后,突然就令人大跌眼镜地娶了一个村姑! 这令那些暗恋他的小姐们暗恨不已,都想要知道这里面有什么内情,那个村姑到底有什么魅力能令谢应嘉娶她,因此她们就盯上了陶家的女人,想要从她们身上得到答桉,但陶家的妇人几乎都不出门,只有陶时初,一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模样,带着两个丫鬟就敢上街,所以她不被人盯上谁被人盯上? 「你就是陶家那村姑郡王妃的妹妹?」一个衣着富贵、趾高气扬的年轻姑娘拦住陶时初,抬着鼻孔把陶时初浑身上下打量了一遍,鄙夷地开口问道。 陶时初澹澹地瞧了她一眼,根本没搭理她的问话,绕开她便从旁边离开。 「喂!我问你话呢?你给我站住!」那个姑娘见陶时初居然敢不理她,顿时气急败坏地追着陶时初喊,追上来后愤怒地抓住了她的胳膊,怒瞪着她。 陶时初使了巧劲挣开她的手,冷冷地问:「姑娘是在跟我说话?我还以为是谁当街脑疾发作,在自言自语呢。」 「你、你骂我是疯子?」那姑娘立马听懂了陶时初的嘲讽,抬起手就想甩她一个巴掌,「放肆!」 陶时初轻易就抓住了她甩过来的手,同时狠狠地捏了一把,瞬间这高高在上的大小姐便痛得惨叫出声,连连大叫:「住手!快住手!你捏痛我了!」 「下次我就没这么好脾气了,你要是再敢对我动手,就不是捏一捏的程度,而是让你试试骨折的滋味了。」陶时初松开手,警告道。 「你!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居然敢这么对我?」鼻孔小姐恶毒地盯着陶时初。 「你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看来脑子的问题很严重,还是早些回家找大夫看看吧。」陶时初故意讥讽道。 鼻孔小姐气得眼睛都快瞪出火来了,要不是怕陶时初又使劲捏她,她怕是早就动手了,只是陶时初刚刚的余威,她暂时不敢再出手,只是怨毒地对陶时初说:「你别想装傻,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我劝你还是别太嚣张,别以为有个村姑姐姐嫁给了颖郡王,就敢胆大包天地到处得罪人……」 「你要是不主动跑到我面前挑衅我,我怎么会揍你?你倒是会颠倒黑白。」陶时初冷笑。 「谁让你姐姐抢了我的人!看看你这幅小人得志的模样,一点都上不得台面,真不知道颖郡王怎么会看中跟你同出一家的女人,该不会是你那姐姐有什么狐媚法子,迷惑了郡王吧?下毒还是下蛊?」鼻孔小姐阴毒地询问,「颖郡王肯定是着了你们家的道!你们真无耻!」 陶时初:「手下败将都这么擅长找借口掩饰自己的失败吗?你这么高贵,怎么连我的村姑姐姐都比不上,人家颖郡王就是宁愿娶村姑,都不愿意娶你这个大家闺秀,啧啧,真可怜,你到底有多差劲啊……」 陶时初这话气得鼻孔小姐童孔勐缩,一下子没接过气来,晕了过去,幸好跟着她的有几个下人,见她晕过去了,便慌慌张张地扑过来大叫:「小姐!小姐您怎么了?夸醒醒……」 陶时初见敌人这么不堪一击,就要离开,但那小姐的一个下人见了,急忙抓住她:「你别走!你害得我家小姐晕过去了,不能走!」 「是她自己心理承受能力太差,关我什么事?晕了就把她弄醒啊!」陶时初甩开她的手。 那下人又继续拦她,慌张极了地说:「喊不醒啊,都是你的错,你要害死我们了!」 陶时初想了想,这几个下人确实挺无辜,她便对自己的丫鬟知春道:「去附近的店铺端盆冷水过来。」 「是!」知春便颠颠地去了,没过一会儿便从附近的一家茶水铺里端了小木盆的冷水过来。 陶时初接过那盆水,对准晕迷过去的鼻孔小姐,直接当头就倒了下去,然后瞬间,那位小姐就勐地睁开了眼睛,醒过来了,她的下人顿时惊喜地扑过去问她哪里不适。 见人醒了,陶时初便带着丫鬟去还人家的木盆了。 那位鼻孔小姐先是被陶时初讥讽一番,承受不了晕了过去,接着又被泼一头冷水,丢脸丢大发了,哪里还有心思找陶时初算账,急急忙忙地被下人们搀扶着逃离这里了。 街上那么多人,这场闹剧被很多人看了去,大家跟看戏似的看得津津有味,等陶时初还了木盆出来还对她指指点点。 陶时初心理承受能力很强大,愣是顶着众人的议论也面不改色,十分澹定地继续走自己的路。 「小姐,咱们刚刚那样做会不会不太好?」知春忐忑地问陶时初,「那位小姐看着出身就不低,咱们得罪了她……」 「别担心,就像她自己说的,我们可以仗姐夫的势嘛,这又不是我主动去欺负人,我只是被人欺负了反抗而已。」陶时初满不在意地说道,「这难道是我的错?」 为您提供大神嗅单枞的《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快更新,为了您下次还能查看到本书的最快更新,请务必保存好书签! 1213、村姑与郡王(4)免费阅读. 1214、村姑与郡王(5) 那位就是颖郡王妃的妹妹?嘴巴真厉害……」就在陶时初跟那位姑娘争执的位置附近一座酒楼的二楼临窗边,一位摇着扇子微笑着的年轻公子意味深长地说道,「不是说一家子都是从村里出来的?这个妹妹可一点儿都不像村姑啊。」 他旁边那位百无聊赖的青衣公子则撩起眼皮瞄了一眼陶时初离开的身影,漫不经心地说:「村姑不一定是畏缩胆小的,也有可能是野蛮粗野的,大概因为自家姐姐成了郡王妃,一下子就得意忘形了。」 「你说得有道理,只是可惜,这小姑娘长得挺漂亮,也伶牙俐齿,只是要是一直这么不知天高地厚,到处得罪人,以后就不知道是什么下场了。」摇着扇子那位公子感慨道。 「有她那位姐姐在,颖郡王不得护着点儿?」青衣公子澹澹地说道。 陶时初可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已经换成了小人得志的典型,她带着两个丫鬟在街上逛了许久,吃了不少东西,也买了不少小玩意儿,给几个哥哥弟弟买了些书,直到天色不早了,才晃悠悠地回到家。 陶家毕竟才刚定居在城里,并不限制家里的女孩子外出,毕竟在村里,哪家的姑娘不得外出去干活啊?因此习惯之下,他们也不觉得陶时初带着人出去逛街有什么不妥,只是提醒了她注意安全。 「五弟六弟,快来,我买了不少好吃的回来!」陶时初跟两个弟弟招手,陶小五和陶小六立马屁颠屁颠地朝她跑来,一脸垂涎地看着陶时初拿出来的油纸包着的吃食。 「谢谢二姐!」他们惊喜地喊道,接过陶时初给他们的烤鸡腿便迫不及待地啃起来。 「你别老是在外面带东西回来给他们吃,他们在家里已经吃得很饱了,没看到他们这段时间都长胖了不少吗?」陶时初的母亲张氏没好气地对女儿说道。 「他们年纪还小,多吃点才能长高、长壮呢。」陶时初不在意地说道。 「我这是怕他们撑坏了肚子啊,都是以前饿肚子饿怕了……」张氏叹了口气说道,陶时夭没嫁给谢应嘉之前,陶家虽然没有穷得饿死人,但也不能让每个人都吃饱,家里的粮食得紧着干活的男人们吃,饿肚子便是常事了,所以即使如今陶家不愁吃喝了,但小五小六还是嘴馋。 「家里不是说要让他们读书吗?读书要动脑子,很容易饿肚子,撑不坏他们。」陶时初说道。 张氏却说:「现在不是还没请到好夫子吗?咱们家才刚来这里,根本不知道去哪里请夫子,又怕请到不好的夫子,这可太难了。你祖父还想让大妞,哦不,现在是郡王妃了,想让郡王妃帮忙找一个靠谱的夫子回来教你几个哥哥弟弟,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 陶时初说:「那就等等,要读书上进确实要找一个好夫子,要不然误人子弟,大哥他们年纪不小了,学起来会很吃力,夫子得有耐心,也得品性好才行。」 「对对,你祖父他们也是这么说的,你大哥二哥他们还说自己年纪不小了,跟小五小六他们一起念书,实在太丢人,不想去呢,后来被你祖父骂了一顿,这才同意读了。」张氏有些好笑地提起侄子们的事,然后又庆幸道,「幸好你两个弟弟年纪还小,正是读书的时候,要不然我和你爹还得揍他们俩一顿,他们可能才会愿意念书……」 小五小六是陶时初同父同母的弟弟,大哥二哥三哥四哥他们则是陶时初伯父和叔父各自的两个儿子,陶家如今的孙辈只有陶时初和陶时夭两个女孩子,现在陶时夭已经出嫁,便只剩下陶时初自己了。 不过她还不到十三岁,家里人倒是不太着急给她寻摸亲事,而且如今她的堂姐已经是郡王妃,那她的亲事等级已经提升许多了,陶家人一时之间也不太清楚到底要给她找什么人家才好。 「二姐,我听大哥他们说,念书很辛苦的……」小五啃鸡腿啃得,满嘴都是油听见母亲和姐姐在说读书的事,便忍不住皱着小眉头担忧地说道,「背书要是背不出来,还会打手心,很疼!」 「读书哪里有不辛苦的?你怕被夫子打手心,那就好好念,听夫子的话就行了,你要是调皮,那当然会被打了。」张氏点了点他的小脑袋说道,「这都还没开始念呢,你就担心背书背不出来了?」 「我不想念书嘛!」小五苦着脸说,然后忽然眼睛一亮,对陶时初道,「要不让二姐陪我去念吧?姐姐陪着我我就不怕了!」 张氏顿时被他这话逗笑了,说:「小傻子,你姐姐可不会和你一起念书!别想得太美,姑娘家念什么书?」 陶时初听见她这话,不适地皱了皱眉头,不过想到这时代的人都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便不跟她争辩什么了,反正她要是读书认字,就找小五小六打掩护。 「为什么姑娘家就不需要念书?」小六疑惑地问。 「这……因为姑娘家不能靠念书出人头地吧?」张氏不太确定地回答,「只要男子才能靠读书考取功名,姑娘家读了也没用。」 小六听了却一脸羡慕:「我怎么就不是个姑娘家呢?」 陶时初顿时忍俊不禁,说:「那姐姐给你扎两个羊角辫,再给你穿小裙子,你当个小姑娘跟我学绣花好了!」 「当姑娘要学绣花?!」小六听了大惊失色。 「当然!男子读书,女子绣花。」陶时初点头。 「那、那我还是读书好了!我喜欢读书,我不要绣花……」小六立马改了主意,生怕他娘和他姐姐真的抓他去绣花。 张氏和陶时初顿时被他这反应逗得哈哈大笑,小五也跟着一起嘲笑弟弟。 没想到让他绣花还能治他的厌学症呢。 大半个月之后,陶时夭果然给陶家找到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夫子,这夫子是个举人,却老是考不中进士,又囊中羞涩,只好出来当夫子了。 不过他学问扎实,脾性也不错,给陶家几个孩子当夫子绰绰有余了。 为您提供大神嗅单枞的《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快更新,为了您下次还能查看到本书的最快更新,请务必保存好书签! 1214、村姑与郡王(5)免费阅读. 1215、村姑与郡王(6) 陶家请了夫子之后,几个哥哥弟弟都去读书认字了,陶时初不能跟他们一起去,但她不想一辈子装个文盲,于是便跟着跟着小五小六「学习」,然后几个月之后就成功「认识」了不少字,能自己看书了,她也就不用继续掩饰自己能读书的事实了。 闺中日子无聊,她便让丫鬟出去买了不少话本回来,一边看一边跟丫鬟们吐槽,倒是多了不少乐趣,吐槽完之后,她还干脆自己上手写了几本,一本写的是上京赶考的书生抛弃了全力资助他赶考费用的未婚妻,直接在京城跟高门大户的千金成亲了,这还不算,还派人回去打压未婚妻家里,想让未婚妻永远也不能来找他算账。 但那未婚妻聪明又勇敢,知道书生忘恩负义之后,还是克服了种种困难上了京寻他报仇,她知道自己势单力薄,而书生有强势的岳家,她无法与之正面对抗,因此她干脆收买了书生的侍从,趁他出门的时候,找机会把他阉了!之后趁乱离开,回到家乡带着家人搬了家去外地隐姓埋名生活,最后还找了个性子单纯老实的男子入赘,传承了家里的香火…… 这本书可是捅了读书人的肺管子了,那些读书人不谴责书生忘恩负义、弃妻另娶,只唾骂那未婚妻心思恶毒,居然敢阉男人!简直惊世骇俗、大逆不道!要是所有女子都敢这么干,那怎么得了?男人还怎么心安理得寻花问柳? 他们嚷嚷着要找出那位写这个话本的「断情刀」,非要逼他改了这书的结局,但陶时初写书是秘密的,根本没人能找得到她,因此那些人只能嘴上骂骂,却奈何不了作者。 不过男人们对这本书深恶痛绝,女人们却对它情有独钟,不少未出阁的姑娘,甚至就连已出嫁的妇人、开始安享晚年的老夫人,都在私底下买了这本书,倒是让陶时初赚了不少稿费。 还有一本写的是一个富贵人家的子弟孙少爷,家中妻妾成群,也生了许多孩子,孙少爷父母健在的时候,家中还很富裕,他能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但他父母去世之后,他又没有维持家业的手段,于是家产开始慢慢缩减,入不敷出起来。 后来他甚至染上了赌瘾,于是家产败得更快了,产业、商铺和地契全都输完了,又把家里的东西卖光,沦落到家徒四壁的地步了,可他还是死性不改,即使靠着家中妻妾做绣品、给人洗衣干活养家,他也会逼妻妾把所有钱都拿出来给他去赌。 要是妻妾不肯给他钱,他就又打又骂,折腾得一家子都不得安生,最后妻妾实在受不了,某天半夜合谋把他的双腿都打断了,把他关在一个小房子里,让他无法出去,于是终于安生了,妻妾们怨恨他,只每天给他送饭,其余时间根本不搭理他,等他双腿好不容易恢复,妻妾们就又打断,恢复好、又打断……几次之后,他就彻底爬不起来了。 妻妾们没了这个坏男人拖后腿,同心协力挣钱养家,倒是感情融洽起来,日子虽然清贫,但却比之前家中富贵时斗得乌烟瘴气时快活多了。 这个话本一出来,听说那些好赌的男人们顿时收敛了许多,还会学着去哄哄家里的妻妾了,毕竟他们也怕哪天自己也会被打断腿关在屋子里……这倒是意外之喜了。 还有几本同类型的话本,照样是男人骂、女人爱,「断情刀」这个名字算是出了名了,偷偷看过她话本的人,私底下都说这个作者文如其名,写出来的话本确实犀利黑暗得能斩断那些天真纯善少女们的爱情心,够狠够直接。 陶时初披着马甲祸祸了一批少女心,志得意满,有时候还会特意到各家书斋去偷听那些看了她话本的人骂她,他们骂得越狠,陶时初笑得越灿烂。 这些人骂归骂,却给她贡献了不少书稿费,被骂几句又怎么了?她一点儿都不在意。 「小姐,他们又在骂您了!」知春气愤地说道,她是唯一一个知道陶时初写话本的人,因为有时候陶时初会让她帮忙整理书稿。 「骂就骂呗!他们除了在嘴上骂骂,还能奈得了我如何?」陶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断情刀这人,真是男人中的叛徒,不知道教坏了多少小娘子、小妇人,要是女人们都学着他话本里的女主角做,那咱们男人还能安生吗?」一个书生气急地跟同窗骂道。 此时大家都默认写话本的只有男人,不可能是女人,因此他们以为「断情刀」是个男人,却站在女人的角度,教她们如何对付男人,所以才会骂他背叛男人。 「就是啊,这断情刀实在不像话,玷污咱们男人的名声,我们哪里有他话本写的那么无耻?要是知道断情刀是谁,我肯定拿臭鸡蛋丢他!」另一个书生附和道。 知春听了吓了一跳,连忙低声提醒陶时初:「小姐,咱们可得藏好了这个身份,千万不能让他们发现您就是断情刀……要是他们知道写那些话本的是您,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这些人太可怕了,怎么能把话本的事当真呢……」 陶时初点头:「确实,这些书生就是小肚鸡肠,我是女子,但我也没有把自己代入那些跟书生私奔的千金大小姐啊。」 「就是就是!」知春点头如小鸡啄米。 主仆俩听着人骂了一会儿,便悄悄地离开了,丝毫没有发现,刚刚她们说话的时候,在她们身后不到两米远,有一个人把她们的话听了个正着。 「断情刀居然是个才十三四岁的小姑娘?还是陶家那个小村姑……」那年轻男子惊愕地又意外,然后忍不住笑了,笑得眼泪都险些流出来了,最后不得不捂住自己的脸,让自己别笑得太大声。 这个男子就是当日在酒楼二楼看见陶时初在大街上毫不客气地怼了一个暗恋谢应嘉的千金小姐的青衣男子,他对陶时初可谓是印象深刻,当然,现在,他对她更记得深刻了。 为您提供大神嗅单枞的《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快更新,为了您下次还能查看到本书的最快更新,请务必保存好书签! 1215、村姑与郡王(6)免费阅读. 1216、村姑与郡王(7) 杜远看着陶时初离开的背影,最后脸带笑意回了自己家中,但他刚一进门,就有丫鬟来找他:“少爷!您快去劝劝夫人吧,她已经一整天没有吃喝了,身体会熬不住的……” 杜远从外面带回来的好心情瞬间就想消失了,他脸色变得冷冰,心中压抑又不耐烦地问:“母亲这回又是因为什么怄气?” 那丫鬟立马回答道:“因为老爷昨天又领了一个女子回来,说是同僚送他的侍妾,夫人知道之后非常伤心,都不吃不喝,只顾着流泪了……” 杜远揉了揉自己的额头,说:“我去看看她。” 等到了他母亲院子里,他才刚迈进去,就听见好几个丫鬟劝说的声音以及他母亲那熟悉至极的哭泣声。 “夫人,你至少喝点水吧,再哭下去嗓子都哑了……”一个丫鬟轻声劝道。 “我哪里有心情喝水?嗓子哑就哑了,反正没有人在意……”杜夫人带着哭音说道。 杜远走了进去,就看到他母亲正斜靠在床上拿着帕子哭泣,眼睛都哭红了,她长得漂亮极了,哭泣也是梨花带雨的模样,柔弱可怜,明明已经有了杜远这样已经弱冠的儿子,却依旧如同双九年华的少女般纯真年轻,也依旧如同少女般,仿佛爱情就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 “母亲,你又在哭什么?”杜远忍着心中的不耐问道。 “远儿!你终于回来了?你不知道你父亲多过分,他昨天又领了一个女人回来,他心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妻子了?非要找其他女人来伤我的心……儿子,你劝劝你爹,把那女人送走……”杜夫人一看见杜远,顿时如同看见了救星,抓住他的胳膊就要让他去干涉父亲的房内事。 杜远努力把自己的胳膊从她手中拉出来,说:“母亲,你明知道父亲不会听我的,更不会把他的女人送走,你怎么这么久了都看不清事实?他院子里的女人还少吗?多这一个不多,少这一个也不少,你能不能别自欺欺人了?” 杜夫人一听他这话,顿时就炸了,哭着质问他:“你、你这是在责怪我了?明明是你爹对不起我,你却说我?你果然是你父亲的儿子,只会站在他那边说话,却不顾你娘的难处,我是白生你了……” 她哭得越发厉害了,杜远只觉得非常疲惫,从骨子里透出的疲倦,这种场景他从小到大已经看习惯了,从他三岁起,他爹有了除她娘外的其他女人,他娘就已经开始了这种哭诉哀怨,哭他爹移情别恋、喜新厌旧,逼他这个当儿子的去劝父亲把其他女人送走。 他父亲每多一个女人,这种场景就会在他娘身上发生一次,杜远刚开始还会为他娘担忧紧张,然后听从她的话去劝父亲,结果只能是他挨骂,后来次数多了,他就习惯了,也平静了许多,知道这两人,谁都不会因为他而改变自己的做法,他只能忍着。 “娘,你为什么还要在意父亲有没有别的女人?就算他有再多的女人,也不会影响你的地位,你已经有了我这个成年的儿子,以后儿子会成为你的依靠,你已经不必仰仗父亲生存了,为什么不能看开一些?”杜远满心疲惫地询问杜夫人。 谁知道杜夫人听见他这么说,顿时气恼地指责他道:“你说的是什么话?你父亲才是我一辈子的依靠,我怎么可能撇开他过自己的日子?你这是怨恨上你爹了?你身为人子,怎么能挑拨父母的感情,这么不孝?” 杜远听见她的话,顿时惊愕得哑口无言,他万万没想到母亲是这么想他的,他真正的意思不是劝她别再执着于父亲的感情吗?为什么她能理解为自己在故意挑拨他们的感情? 杜远有种百口莫辩的感觉,觉得自己无法与母亲沟通,这个时候,他突然想道,如果他母亲是断情刀话本里那些决绝果断的女主角就好了,对待感情拿得起放得下,有君既无情我便休的果决,丝毫不会因为感情受挫就无法活下去。 见多了母亲因为父亲移情别恋而痛苦伤心的模样,杜远每回对她都有种恨铁不成钢的失望,不能理解她为什么被丈夫伤害了那么多次,依旧还无法放弃,这让他对爱情也生出了一种畏惧感,如果爱上一个人会变得这么卑微,那他宁愿一辈子都不会喜欢上任何人。 杜远想起了断情刀话本里那些女主角,便不由地联想到陶时初,如果是她,知道丈夫带回其他女人,肯定不会像他娘一样哭哭啼啼,只能卑微地乞求丈夫回心转意吧? “逆子!你在发什么呆?有没有听我说话?”杜夫人见杜远居然在走神,顿时恼怒了,气愤地质问他。 杜远回过神来,看着眼前怒瞪自己的母亲,直接说道:“母亲,我要我做的事,恕我无法去做了,你都说我不孝了,我怎么还敢去干涉父亲的事?您这不是为难我吗?既然您这么在意父亲,那就应该处处以他的意愿为先啊,怎么能抱怨他喜新厌旧呢?喜悦他,就应该成全他,您说是不是?” 听见他这话,杜夫人震惊得眼睛都瞪圆了,被他的话噎得哑口无言,不知道怎么反驳,于是连哭泣也忘了,脸色憋得一片通红。 杜远当做没看见她眼里的怒火,继续说道:“母亲,你哭得眼睛都红肿了,要是被父亲看见你这模样,岂不是有损您在他面前的形象?还有啊,您要是不吃不喝,熬坏了身体,不是刚好把父亲让出去给那个女人了吗?得不偿失啊……” 他这番话顿时让杜夫人惊呼一声,连忙让丫鬟拿镜子来给她,她一照镜子,果然看见自己红肿的双眼,硬生生把自己的美貌毁了三四分,于是她立刻着急了,慌忙让丫鬟拿脂粉来给她涂抹…… 杜远见状,悄悄地离开了,在他娘心里,他父亲是第一位,她自己的美貌是第二位,而他这个唯一的儿子,只处于并不如何重要的第三位,这么多年,他早就认清事实了。 1217、村姑与郡王(完) 这天颖郡王府老王妃寿宴,陶时初跟着家里人去赴宴,这是陶时夭嫁入颖郡王府后第一次举办的宴会,陶家人自然要捧场。 陶时初作为小透明,跟着家里人去见过老王妃,给她祝完寿之后,又还没到吃宴席的时候,于是这段时间就可以自由活动了。 陶时夭作为颖郡王妃,自然会很忙,陶时初便没有去打扰她,自己带着丫鬟逛起了王府里的景。 谢应嘉跟他父亲老颖郡王两代人都是皇帝看重的心腹,因此整个颖郡王福都建造得非常恢弘辉煌,里面亭台楼阁、假山流水一样不少,奇花异草更是随处可见,所以逛王府一点儿也不会无趣。 只是太显赫了,便宾客盈门,赏景也容易遇到其他人。 陶时初刚在湖心亭里拿鱼食喂鱼,忽然就感觉有人走到了自己身旁,她转过头一看,是个陌生的年轻男人,长身玉立,俊眉修目,倒是很赏心悦目的模样。 “陶二小姐。”那位年轻男子对陶时初叫道。 陶时初疑惑地仔细看了他好几眼,确认自己并没有见过他,于是问道:“你认识我?” “算是认识吧。”杜远挑了挑眉,意味深长地说道,“断情刀。” 陶时初拿着鱼食的手一顿,眼神顿时犀利起来,没想到眼前这人连她些话本的事都查到了,但自己只是个小透明,这人查自己为了什么? “阁下是谁?我好像不认识你。”陶时初心里对他提起了警惕,但脸上并没有显露出来。 “我姓杜名远,是刑部侍郎,陶二姑娘现在认识我也不迟。”杜远微笑着说道。 “刑部侍郎?”陶时初心中冷笑,怪不得能查到自己是“断情刀”呢,原来是专业人士,“不知道杜大人找我有何贵干?我没有犯事吧?” 陶时初现在在她姐夫的地盘,胆气足得很,一点儿都不憷这位年轻的刑部侍郎。 “不必紧张,在下只是想和陶二姑娘认识一番,探讨一下你话本里那些女主角的行事方式……”杜远表现得非常和气地说道。 但听见他这话,陶时初顿时就没好气地嘲讽道:“怎么?这位侍郎大人也觉得我书里那些女子太大逆不道、惊世骇俗,希望我修改?” “不不,我没有这样觉得。”杜远连忙解释,“我反倒觉得那些女子都恩怨分明、当断则断,十分果决,令人敬佩。” 陶时初十分意外,她以为这人也是那些迂腐读书人的思想,没想到居然还能以男子之身理解女子的苦楚和心情。 “能有你这种想法的男人很少,大多数都觉得我写的那些女子蛇蝎心思,恶毒至极,罪该万死,你身为男子,不怕哪天也会被女子报复吗?”陶时初故意这么问道。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从来没有对不起任何女子,又怎么会怕被女子报复?”杜远笑眯眯的回答道。 “你倒是很有自信。”陶时初觉得他的笑容有点碍眼,“不过很多男人即使做了对不起女人的事也不会承认,或者说没有意识到自己某种做法已经伤害了女子,说不定你也是这种情况……杜大人成亲了吗?是不是也三妻四妾?” 杜远闻言有些惊讶,他连忙摇头道:“在下还没有成亲,更别提三妻四妾,我家中唯一的女主人是我母亲,当然了我父亲还有一些侍妾。” 他说完之后顿了顿,然后突然压低了声音,用复杂的眼神看渣陶时初,询问她:“如果你以后成亲,嫁的丈夫婚前就跟你约定此生只有你一人,但等到婚后,你丈夫很快就有了其他女人,你会怎么办?” 陶时初脱口而出道:“和离啊,趁着没有孩子,赶紧离开那个背信弃义的男人,及时止损。” 杜远心中其实已经猜到了陶时初的做法,但他还是继续问道:“如果有某种原因让两人不能和离呢?比如是家族联姻,有利益关系的。那该怎么办?眼睁睁地看着丈夫宠爱别人,你不会伤心怨恨,跟丈夫吵闹吗?” 陶时初想了想,说:“如果是这种情况,那就把这个丈夫当成死了就行了,没有男人又不会活不下去,自己有钱有闲,想怎么快活就怎么快活。” 杜远轻笑了一声,想起自己那个怨妇母亲,心情一下子就又坏了,忍不住会去想,为什么母亲做不到像陶时初一样洒脱,非要把自己弄成怨妇一个。 “哦对了!丈夫能找其他女人,那我也能悄悄找其他男人嘛!反正和离不成,大家各玩各的,谁也不吃亏,总不能让男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吧?”陶时初大概觉得杜远是个同道中人,便忍不住跟他“交浅言深”了。 杜远听见她这番话,顿时瞠目结舌,他以为陶时初说出和离或者跟丈夫疏远已经够令人侧目了,却没想到她居然还要找其他男人,一点亏也不吃,这足够惊世骇俗了,即使是杜远也要用一小段时间来消化她这话。 消化完之后,他神情复杂地看着陶时初,说:“你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了,对你不好。” “我知道,我这不是只在你面前说吗?你不是很能理解女人的处境?那也应该赞同我的说话吧?”陶时初定定地看着他问道。 杜远张了张嘴,却没法说出“赞同”这两个字来,最后他叹了口气,说:“男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男人三妻四妾天经地义,但女人要是敢有其他男人,给自己丈夫戴绿帽,那就是大逆不道,要被弄死的,你所说的,各玩各的,风险太大了。” 陶时初闻言想了想,不由地赞同道:“你说得对,还要考虑一下风险的问题。” 杜远还想跟她说什么,但很快就有下人来寻他们去坐席了,两人只得分开了。 他们以为这只是很寻常的一次交谈,不会想到最终他们会走到一起。 杜远这位被母亲的眼泪哭怕了的人,娶了与他母亲性格截然相反的,惊世骇俗又离经叛道的陶小村姑。 1218、借你功德一用(1) “李时初同学,真巧,你也来这里看书?这里的环境确实很安静,适合静下心来阅读,看来我们心有灵犀……”一个斯文俊秀的年轻男人面带笑容地对李时初说道,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却丝毫没有掩饰他身上的书卷气,让人一看就会心生好感。 然而他现在面对的是换了个灵魂的李时初,因此他这套装作偶遇实质充满算计的相遇就显得非常可笑了。 李时初皱了皱眉头,毫不客气地说:“你能走远点吗?吵到我看书了。” 崔鸿羽脸上的微笑顿时一僵,惊愕地睁大了眼睛,他万万没想到李时初会是这个反应,难道她不应该羞红着脸跟自己交谈,不着痕迹地讨好自己吗? 崔鸿羽虽然内心里想着接近李时初,但他现在的性格还是很清高的,被李时初这么一说,哪里还能在这里待得下去?只觉得自己脸上火辣辣地发烫,同时也恼恨起李时初的不识抬举起来。 但他却不能跟李时初撕破脸,暗暗警告自己欲速则不达,这才僵硬着脸,勉强能维持住表面的风度,挤出几个字来:“是我打扰你了,我这就离开。” 说完他转身就离开了,一转身脸色瞬间就变得阴沉起来,不明白李时初对他的态度为什么大变,明明前两天看见自己她还一副羞涩又充满期待的模样,分明是喜欢自己的,为什么现在却对自己不假辞色起来? 崔鸿羽百思不得其解,十分着急,如今离他满二十岁只剩下两个月了,在自己那个护身符彻底失效之前,他得让李时初对自己死心塌地,才能让她心甘情愿把她身上的功德送给自己…… 是的,崔鸿羽接近李时初,就是为了李时初身上的功德。 李时初的外公外婆以及太外公太外婆都是参加过抗战的老军人,保家卫国,甚至太外公和太外婆还为此献出了生命,因此他们身上累积了厚厚的功德,即使去世了,也留了功德庇护子孙——也就是李时初和她母亲艾琳。 李时初的父亲李松柏跟母亲艾琳结婚之后很快就出轨了一个女人陈芬芳,并在李时初一岁的时候生下了一个女儿李薇容,只是陈芬芳带着两岁的李薇容逛街的时候,李薇容就走丢了。 李薇容就是这个世界剧情里的女主角,她两岁走丢之后被一个老道士捡到了,老道士发现她很有学玄术的天赋,于是就收她为徒,并且把全身的本领都教给了她。 等李薇容十五岁的时候,老道士去世了,临死前让她回生父家——是的,老道士早就算出了李薇容父母的消息,只是因为要教她玄术,才一直留她到十五岁。 于是李薇容就这么回了李家,李时初的母亲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的丈夫居然早就出轨了,还有了私生女,私生女还找上门来了! 艾琳是个眼里容不下沙子的女人,知道丈夫出轨,自然要离婚,还狠狠地撕下了大半部分李家的财产带走,让李松柏的生意大伤元气,身家也缩水了大半。 李薇容跟崔鸿羽小的时候就认识了,老道士和李薇容住的道观就在崔鸿羽生活的村子后山上,老道士带着李薇容下山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李薇容就会跟崔鸿羽一起玩,勉强算是青梅竹马。 等到李薇容学会了玄术,自然看出了崔鸿羽身上的问题,他的煞气太浓重了,黑乎乎地如同乌云般裹住他的全身,如果不是有老道士给他的护身符,他肯定晦气倒霉至极。 李薇容当然不希望自己喜欢的人有这么一个致命的缺陷,她拼命学习,终于找到一个办法能彻底解决崔鸿羽身上的煞气,那就是如果有一个身负厚重功德之人,自愿为他付出生命,心甘情愿把全身功德主动送给他,消除他身上的煞气,那他命中的死劫就能度过,从此之后能正常生活。 李薇容回到李家之后,惊喜地发现自己同父异母的姐姐就是身负厚重功德的人,她立马就想到了要让李时初把身上所有功德让渡给崔鸿羽,只是李时初和崔鸿羽无亲无故,不可能会心甘情愿为他付出一切,那要怎么样才能让她愿意为崔鸿羽付出一切呢? 李薇容非常聪明,很快就想到了利用李时初的方法:女人一旦陷入爱情就很容易变得失智,情至浓时,让她付出生命那也是毫不迟疑的,历史上那些深情的女子不就是如此? 李薇容自己就喜欢崔鸿羽,但为了崔鸿羽的未来,为了彻底解决他身上的后患,她强忍着痛苦,劝说崔鸿羽去追求李时初,跟李时初谈恋爱,务必得到她的真心,让她愿意为他付出一切,包括她所有的功德。 崔鸿羽起初不愿意,因为他爱的人是李薇容,怎么能在心有属于的情况下再去追求其他女人呢?但李薇容那么苦苦地哀求他,说如果不能解决他身上的问题,那他们哪里有以后呢?于是最后崔鸿羽心软了,决定为了他们的以后,去追求李时初。 崔鸿羽在学校里就是校草级别的人物,长得斯文俊秀,成绩又优秀,因此很受欢迎,李时初也同样对他很有好感,在他含蓄的追求下,很快就沉沦在他假装出来的爱情中了。 有了李时初的倾心相待,崔鸿羽的护身符即使失效了,他也毫发无损,因为李时初深爱他,身上的功德气运自然也愿意庇护他。 只是这并不保险,毕竟把自己的命交给李时初的感情来掌控,不确定性太大,谁能保证她会一辈子深爱崔鸿羽?所以还得彻底解决才行——那就是制造一场意外,让李时初和崔鸿羽都身处危险之中,逼迫李时初说出愿意用自己的全部换得崔鸿羽一生平安,她的功德气运才会真正让渡给崔鸿羽,彻底消除他身上的煞气. 在原世界剧情里,李薇容和崔鸿羽成功了,李时初和崔鸿羽遇到了车祸,在生死关头,李时初以身护住了崔鸿羽,心甘情愿地用自己的命去换崔鸿羽的命,于是崔鸿羽的后患彻底解决。 1219、借你功德一用(2) 李时初所有功德气运都自愿送给了崔鸿羽,她自己没有留下分毫,于是在那场严重的车祸中重伤,成了植物人,而崔鸿羽理所当然最后和李薇容终成眷属了,一家人平安喜乐。 李时初知道原主在原世界剧情里经历的一切后,对李薇容和崔鸿羽恶心透了,这两个自私自利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去算计、利用无辜的人,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真是厚颜无耻,李薇容到底有什么脸面去当惩恶扬善的玄术师? 李时初越想越生气,看着崔鸿羽离开的背影,觉得自己不做点什么都咽不下心中那口气,于是她手指微微一动,一股看不见的煞气飞速射向崔鸿羽身上那个玉质护身符,护身符瞬间由通透的白玉色变为毫无生机的死白,上面还裂了几道细细的缝,已经完全失效了。 于是刹那间,崔鸿羽全身都被乌云般的煞气包裹住了,整个人都看不清面目,当然,这是在李时初看来。 而在普通人看来,他只不过是脸色难看了些,靠近些会感觉到他身边阴冷了些而已。 崔鸿羽自己,则觉得自己突然浑身一冷,身体都沉重起来,浑身不适。 然后下一秒钟,他就突然踢到一块石头,猝不及防之下狠狠地摔倒在地上,嘴唇都不小心被牙齿咬破流了血。 李时初看见他这幅倒霉样,顿时心里舒服了些,不过不急,他以后会更倒霉,不会再有另一个功德深厚的单纯女孩子自愿为他奉献一切了,他注定要承受自己的命运——煞气缠身、倒霉透顶。 崔鸿羽离开之后,李时初也不看书了,直接回了宿舍,恰好这天是星期五,周末她打算回李家一趟。 李松柏自从和艾琳离婚之后,生意就很不顺利,即使过了四五年,也无法回到鼎盛时期。 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李松柏自己本身并不是大富大贵的命格,只是他和艾琳结了婚,夫妻一体,艾琳的功德气运在婚姻期间会跟他共享,因此他的事业才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而和艾琳离婚后,自然就一落千丈,因为他没了艾琳分享给他的气运,那些他无法消受的财富福运当然也会离他而去。 至于原主,她身上有不亚于她母亲的功德,但她得知父亲出轨,早就背叛了母亲,连私生女都只比她小一岁,自然对他心生怨愤,潜意识里就不可能心甘情愿希望他顺心如意,他当然借不到李时初的福运了。 李时初不打算和这些恶心的人住在一起,她不缺房子,懒得回去看见出轨渣男和小三以及私生女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画面。 于是她周六回了李家,李松柏还在公司上班,陈芬芳逛街去了,李薇容倒是在家里,看见她回来的时候还有些惊讶。 她长得不错,毕竟陈芬芳能当上小三,靠得就是长得漂亮,李薇容作为她女儿,自然难看不到哪里去。 又大概是跟着老道士长大、从小学玄术的原因,李薇容性格偏冷,是冷艳御姐型的美人,跟李时初这种气质柔和、长得偏古典美的女孩子截然不同。 她看见李时初回来,只是淡淡地对她点点头,并不说话。 她不说话,李时初当然也不会开口,直接回了自己房间,吩咐佣人帮忙收拾好所有属于她的东西,然后叫了车子直接搬去她选好的别墅。 “你要搬出去住?”李薇容看见佣人推着一箱箱行李跟着她出去,便问李时初。 “是啊,免得在家里碍着你们一家三口的眼。”李时初毫不客气的回答道。 李薇容顿时一噎,过了一会儿才道:“其实爸爸也很疼爱你,你没必要搬走,你一个人在外面住,爸爸会担心……” 她有些担心李时初搬出去之后,会跟李松柏更离心,那李松柏就无法利用她的功德气运发展事业了。 还有更重要的是崔鸿羽的事,李时初不在家里,她就无法及时得知她与崔鸿羽 的感情进展,这超出了她的掌控,所以她才会劝李时初别搬出去。 但李时初哪里是她劝得动的?虽然她们并没有撕破脸,但一个正室的女儿、一个小三的女儿,就注定她们不可能和平共处,相敬如宾已经是李时初最大的让步,她做事可不会考虑李薇容的感受。 更何况李薇容说李松柏会担心她?那真是笑话了,因为艾琳在离婚时分了他大半的家产,让他的事业元气大伤,李松柏就忍不住迁怒到了李时初这个女儿身上,平时对她不是横眉竖目,就是斥责训骂,仿佛对待仇人一样。 倒是对待李薇容这个从小走丢、不在身边长大的女儿,李松柏觉得亏欠了她,对她百般疼爱,各种奢华礼物不要钱似的送,还不止一次说过,他的公司是要留给李薇容一个人的,李时初则想都不要想,没她的份! 现在李薇容却说爸爸也很疼爱她?这话说得也不亏心。 李时初眼尾都不扫她一下,直接带上自己的行李上车离开了。 李薇容皱着眉看着开得越来越远的车,觉得有些不对劲,李时初怎么突然就想到搬出去住呢? 她拿出手机打电话给崔鸿羽:“鸿羽,李时初今天搬出去了,你知不知道是为什么?她最近有什么异常举动吗?” “薇容?你、你说李时初?这我、我不清楚……”崔鸿羽说话的声音虚弱沙哑,顿时让李薇容心里一紧,急忙问道,“鸿羽,你声音怎么了?是生病了吗?” 崔鸿羽轻咳了几声,然后才含糊地回答道:“不是生病,是……受了点伤……” “什么?你受伤了?伤得重不重?在哪个医院,我去见你!”李薇容着急地询问。 “在市中心医院。”崔鸿羽回答道。 “怎么受伤的?”李薇容边急匆匆地出门打车,边问他。 “摔了一次,被花盆砸了一次头,还被车撞断了腿……”崔鸿羽事无巨细地跟李薇容讲述道。 李薇容听见他的话,心里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鸿羽,看看你身上那个护身符,是不是失效了?” 1219、借你功德一用(2) 1220、借你功德一用(3) “我看过了,玉质护身符已经完全变色,还有了裂缝,确实失效了。”崔鸿羽摸着自己脖子上的玉质护身符,脸色十分难看。 “怎么这么快失效?不是还有两个多月你才满二十岁吗?”李薇容大惊失色问道。 “我也不知道,昨天下午突然就失效了,然后我就一直倒霉……”崔鸿羽心情沉重极了,这种随时都会发生意外、受伤,甚至还有生命危险的感觉,让他惶恐不安却无可奈何,只能把希望放在李薇容身上,希望她能有办法帮自己。 至于李时初那边,远水解不了近急,他现在根本还没能掌控住她,自然无法借用她的福运,所以李薇容才是他解决霉运的希望。 “肯定发生了什么事?你仔细想想?护身符失效的时候你在做什么。”李薇容着急得不得了,她能看出崔鸿羽煞气缠身,却没办法帮他彻底消除,因为她功法还不够厉害。 崔鸿羽顺着她的话仔细回想起自己最开始倒霉的时候是在什么地方,然后立即想到是在学校的小树林里,他想跟李时初制造一场偶遇,可李时初对他不假辞色令她十分生气,自己离开便突然摔倒了……霉运就是在那一刻开始的! “我想起来了!我昨天去找李时初,见完她之后我就开始倒霉了,是不是她害我?”崔鸿羽说到这里,心里忍不住对李时初迁怒起来。 李薇容听见他这话,皱起了眉头:“你见过她之后就突然倒霉了?她对你做了什么吗?” 崔鸿羽想起李时初讥讽他的话,莫名地不想让李薇容知道李时初对自己的真实态度,因为很伤他的自尊心,于是他说道:“她只是让我别打扰她看书。” “就这些?”李薇容百思不得其解,“如果是这样,那跟你的护身符应该没什么关系啊?你又不是想害她……” “薇容,你来帮我看看吧,我现在只相信你能帮我。”崔鸿羽放柔了声音,轻声说道。 李薇容顿时觉得耳朵一酥,脸上发烫地说:“我现在就去找你了,你等我。” “好,我等你。”崔鸿羽温柔地回答。 李薇容忙着去医院看崔鸿羽,李时初则在自己的别墅开始给自己这具身体洗精伐髓,原主虽然也有修炼玄术的天赋,但天赋并不高,如果没有外力帮忙,即使修炼一辈子也只是个三流的天师。 但现在这具身体里的灵魂变成了时初,自然就没有这个忧虑了,她结合自己的身体条件,用各种药物制造出了独属于她的洗髓药,泡了几天,就成功把身体改造成了最适合修炼玄术的条件。 只是有天赋还不行,还得有术法,李时初可不像李薇容这个主角,还能拜师,得到师父的倾囊相授,她只能自己想办法学习。 她从前穿越过的世界倒也有是玄学世界的,只是那些世界的功法不一定适合这个世界修炼,如果要修炼,还得李时初自己修改一番,麻烦得很。 于是怕麻烦的李时初,不想自己去改功法,她决定去截胡李薇容的金手指——一本名为《混沌易术》的玄术秘籍,里面包含了山、医、相、命、卜这玄学五术的顶级修炼功法,李薇容就是得到了它,从此之后术法便一飞冲天,年纪轻轻就成为了傲视群雄的玄术师,然后跟摆脱了倒霉命运的崔鸿羽双宿双飞,一个在玄术界、一个在商界,成了人人称羡的一对。 如今李时初来了,自然不可能把《混沌易术》留给她。 幸好她来得及时,李薇容现在还没有拿到这本秘籍,这本秘籍时如今还在她所读的大学附近那间书店的二手书书架上摆着,发黄破旧,放到铺满了灰尘,根本没有人去看过,所以最后是李薇容慧眼识珠得到了它。 李时初于是在第二天回学校路过那家书店的时候,顺便进去找那本《混沌易术》 这本书实在太不起眼了,李时初花了十多分钟才在一堆旧书中找到其貌不扬的它,薄薄的一本,李时初翻了翻,确定是这本了,于是毫不犹豫就拿去结账了。 成功截胡了李薇容的金手指,李时初非常高兴,回到学校避开人便进了自己的伴生空间开始修炼这本书的功法。 而在另一边,李薇容在医院里陪了一天崔鸿羽,她昨天刚来的时候就给崔鸿羽看过相了,发现他果然恢复了本相,身上的煞气没了护身符的遮盖,浓郁得惊人,崔鸿羽晦气罩顶、印堂发黑,是倒霉透顶的面相。 李薇容心疼急了:“怎么会变成这样?护身符真的一点用都没有了吗?” 崔鸿羽把那块护身符拿给她看:“裂开了。” 李薇容拿起来,都不用仔细看,就知道这块护身符彻底没用了,但她不能从它身上发现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它缩短了两个多月的期限提前失效。 “薇容,我现在连喝水都没有办法了,已经噎了几次,要不是护士在身边,我都怕自己会被水噎死……你有没有办法帮帮我?”崔鸿羽斯文的脸上一副脆弱的模样,很容易就让李薇容心软又心疼起来。 “你放心,我一定会想办法帮你把煞气遮掩住!”她保证道,不过很快就又担忧起来,“只是我如今的功力远远不及师父,给你刻的护身符效果肯定不及师父给你的这块好。” “没关系,有就很好了,我相信你肯定会为我尽力。”崔鸿羽深情地看着她,轻轻地把她抱住,感动地说,“薇容,如果没有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你才是我的幸运女神。” 李薇容心里一甜,回抱住他:“鸿羽,那你以后一定要好好对我。” “当然,你永远是我最爱的人。”崔鸿羽立即回应道。 两人互诉衷肠了好一会儿,李薇容才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玉佩,开始给崔鸿羽刻画护身符,为了效力更强一些,她不得不把自己身上那点微弱的功德都附在这玉佩上,她的功德只有澹澹的一层,全都用完了才勉强覆盖得住这护身符。 刻画完护身符之后,李薇容脸色都白了,出了一身细汗。 1221、借你功德一用(4) “辛苦你了,薇容。”崔鸿羽一脸动容地拿纸巾给李薇容擦汗。 “为了你,不辛苦。”李薇容苍白着脸,对他露出一个真心笑容,只是那笑容转瞬即逝,“我身上的功德太少了,险些都不够给你画一个护身符……李时初那里,你进行得什么样了?” 她不得不提起那个让她心生嫉妒的同父异母的姐姐,她嫉妒李时初得天独厚的气运、浓厚的功德,常常会想,为什么拥有这些功德气运的不是自己?而是李时初?一个普通人拥有这些不是暴殄天物吗? 于是怀着阴暗的心思,她给崔鸿羽提出了谋取李时初的感情,让她心甘情愿为他献出功德气运的方法,这既能让自己不喜的姐姐下场悲惨,又能让自己的爱人彻底解决后顾之忧,一举两得。 崔鸿羽听到她提起李时初,顿时神色一僵,最后还是坦白道:“没什么进展,她似乎对我没什么印象。” 他还是有所保留了,其实李时初不是对他没印象,而是对他没有好印象。 “怎么可能?”李薇容不相信,“你这么出色,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她怎么可能对你没印象?”李薇容觉得自己喜欢的人是最好的,并不相信李时初会看不上崔鸿羽。 “她那样的人,都很傲气,再加上她自己长得好看,家里又有钱,很多男生喜欢她,自然不会把注意力放到我身上。”崔鸿羽不肯承认自己在李时初面前没有魅力。 “鸿羽,我知道让你去追求她很委屈你,但我们现在没有办法……只有她身上才有那么浓厚的功德,才能彻底解决你身上的问题,我们现在已经等不了太久了,要是在这个护身符失效之前,都没办法获得她主动送给你的功德气运,那你要面临的就是时时刻刻的死亡危机……我不想失去你,我们还有那么长远的未来……所以,就算是为了我们的未来,再大的困难也要克服,好吗……”李薇容轻声劝说崔鸿羽。 如果不是知道她在跟崔鸿羽合谋算计、利用李时初,不明所以的人听见她这番话,还会以为她是多么正直、坚强、勇敢以及忍辱负重的人呢。 崔鸿羽搂住她:“我知道,我会努力接近李时初,不过你放心,我不会真的跟她发生什么,我永远都只属于你。”他说得那么情真意切,李薇容一下子就满心感动了。 李薇容用自己功德制成的护身符暂时遮盖住了崔鸿羽的煞气,让他能正常生活。 因为事情急切,他顾不得身上的伤还没有好,就出了院回到学校,于是在日常上课的李时初,便忽然发现,自己经常会偶遇崔鸿羽,然后被他一脸欲言又止地看着。 “时初,你认识崔学长吗?”室友黄瑛好奇地问李时初,双眼发光地八卦着。 李时初毫不犹豫地摇头:“不认识。” “那他为什么这样看你啊?好像你辜负了他一样……”黄瑛疑惑地问,“你确定真的没有跟崔学长发生过什么吗?” “我非常确定,我跟他根本没有交集,他都快毕业了,我和他又不是一个专业,怎么认识?”李时初面无表情地说道,自从崔鸿羽频频在他面前出现,她就知道这人对自己还不死心了。 两人正说着,崔鸿羽就走了上来,温和地看着李时初,说:“李学妹,我有些事情想和你说,你有空吗?” “我好像不认识你,你能跟我说什么事?要真有事就直接在这里说吧。”李时初倒是想知道他这回用什么手段接近自己。 崔鸿羽为难地看了看黄瑛,说:“是一些不太方便在外人面前说的事……” 黄瑛一听,刚想要识趣一点找个借口离开,却被李时初抓住了胳膊,李时初很是理直气壮地说道:“黄瑛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没有什么事情需要在她面前保密,她不是外人,你想跟我说什么?说给我听跟说给她听是一样的。” 崔鸿羽张了张嘴,他清高又自傲,为了自己的小命好不容易才做好了心理准备去跟李时初表白,但如今有其他人在场,他那点自尊就又不允许自己被人看见卑微的一面了:是的,他觉得自己给李时初表白是卑微、是屈尊降贵,可想而知,他其实根本看不起李时初,却又恬不知耻地去利用人家。 李时初见他只在那儿发呆却不说话,顿时不耐烦了,绕过他就带着黄瑛离开了,崔鸿羽急忙喊住她:“李学妹!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跟你说,请给我一个机会说出来,好吗?” 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脸都憋地通红了,他什么时候对人这么低声下气过啊?从来都是别人讨好他,即使在李薇容面前,他都是被小心翼翼对待的那个。 然而他的“委屈”并没有被李时初放在心里,李时初铁石心肠:“你要是现在不说那以后就永远别说了。” 崔鸿羽看了看自己如今还隐隐作痛的骨折的胳膊以及那两天倒霉头顶,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遭受意外的经历,咬了咬牙,最后眼睛一闭,豁出去了,大声喊道:“李学妹,我喜欢你,你能当我女朋友吗?” 他本身是个很多人认识的校草,如今又是在下课的时候,路过的人有不少,认出了他,又听见他这话,顿时纷纷眼睛发光地停下来看着他们,以为自己即将目睹崔校草脱单的现场。 甚至还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同学在一旁给他呐喊助威:“答应他!崔同学一直都洁身自好,这位学妹,你就赶紧答应他吧!” 可惜李时初却丝毫不受外人影响,她只是惊讶地打量了一遍崔鸿羽,说:“崔学长怎么会喜欢我?你不是跟我那同父异母的妹妹关系很好吗?我那天回家,都听见家里的阿姨说李薇容亲自熬鸡汤给你补身体了,你难道想一脚踏两船?!” 崔鸿羽听见李时初居然知道他跟李薇容认识,顿时脑袋嗡地一声,脑子混乱起来,他们一直都很注意,就是不想让李时初知道他们认识,否则她很可能会对自己产生戒备心理,那就不利于自己接近她,却没想到,自己只是住了两天院,就恰好倒霉地被她知道自己跟薇容认识了…… 1222、借你功德一用(5) 黄瑛一听,顿时脸色一冷,鄙夷地看着崔鸿羽道:“没想到崔学长居然是这样的人,明明喜欢别人,还来跟我室友表白?你到底想干什么?一脚踏两船还是故意欺骗时初的感情?” 围观的其他同学也听见了李时初的那番话,看崔鸿羽的目光也异样起来,一副“没想到学长你居然是这种人”的神情。 崔鸿羽见状,着急又慌张,生怕自己的名声被毁,连忙解释道:“不,李学妹你误会了,我和你妹妹只是……朋友,我们是清白的,我只喜欢你……” 李时初嗤笑道:“如果我不是知道你们俩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那我就信你这话了,明明都亲过、抱过了,还说清白!我看着就这么好骗?你莫不是想帮我那个私生女妹妹害我吧?骗我感情或者骗我的钱?” 李时初这话一说,崔鸿羽脸色涨得通红,他平时清高自傲,哪里受得了这种羞辱,于是冲动之下也顾不得自己要讨好李时初的了,因此恼羞成怒地反驳道:“我还没有沦落到骗你感情和钱的地步!你怎么能这么羞辱我?” “你这么心怀不轨地接近我,不就是自找羞辱吗?现在被我说中了心思就心虚了?”李时初冷笑,“我不管你想算计什么,但是别想骗到我头上来,所有跟我父亲的小三和私生女有关系的人,我都不想有丝毫牵涉,希望你能有点自觉,看见我就主动远离,否则我会认为你在算计我。” 李时初这番话说得非常严肃,不但是黄瑛,就连周围围观的同学也都听呆了,忍不住震惊地看向崔鸿羽,仿佛第一次认识他,开始怀疑他是不是真的想为李时初父亲的私生女报复才故意来接近李时初。 “崔学长真的是这样心机深沉的人吗?真没想到啊。” “就是啊,他跟私生女妹妹关系很好,那为什么要来跟人家婚生女姐姐表白?难道不知道这种身份都是敌视的吗?” “所以他跟人家表白果然是心怀不轨啊。” “真是人不可貌相。” …… 周围人的议论纷纷,崔鸿羽即使只觉得自己此刻仿佛浑身脱’光了被人当众围观、批’判,他恨不得地上有条缝让他钻进去,好让他现在不那么尴尬、羞耻。 “时初,咱们走吧,别理会这种恶心的人!”黄瑛气愤地拉着李时初的胳膊离开了。 崔鸿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那里的,他这是第一次跟人表白,就落得这个下场,无论是自尊心还是自信心都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他一想到这天过后,其他人会怎么议论自己,他就觉得要窒息了,根本不知道要怎么面对。 他这个人自卑又自傲,如果一直当他的高岭之花校草,高高在上被人追捧,还能维持着他的高傲和自尊,可惜他为了欺骗李时初,得到她的功德气运,不得不亲自放下身段去追求李时初,高岭之花的形象便破灭了,之后又被李时初拒绝和讥讽了一顿,大家对他学霸和校草的滤镜一下子就破碎了许多,让他一下子从神坛上掉到了凡间,这怎么不让他无所适从? “时初,你千万不要心软,被崔鸿羽骗了啊,他这回被你拒绝了,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纠缠你。”黄瑛有些担忧地说道。 李时初安慰他:“应该不会了吧,我当众拒绝了他,让他丢了这么大的脸,他自尊心这么强,肯定恨都恨死我了,怎么可能继续纠缠我?不过如果他真的忍下了这次的羞辱来纠缠我,那肯定对我所求甚大,绝对不安好心,我会远离他,不会上当的。” “那就好,我就怕你看上了他的皮囊。”黄瑛松了口气说道。 崔鸿羽作为洁身自好从来没有过恋情的校草,第一次跟人表白却被人拒绝了,还被当众揭穿他别有用心,这件新闻顿时上了校园网的热门。 李薇容虽然不是在这所大学,但她所关注的崔鸿羽以及李时初都在,因此使了点小手段也有了这所大学的一个账号,自然看见了论坛上有关他们俩的热门新闻。 等看完帖子上记录的来龙去脉之后,李薇容又心酸又恼怒,心酸的是自己都没有得到过崔鸿羽的表白,从来都是她追着崔鸿羽,可李时初却得到了;而恼怒的是李时初还这么不识抬举,居然敢拒绝崔鸿羽,在她心里,崔鸿羽是最好的男人,李时初却居然看不上,这令她很生气。 “鸿羽……你现在怎么样了?”李薇容担心他,连忙给他打了电话,小心翼翼地询问道。 崔鸿羽颓然失落的声音从手机里传过来:“薇容,对不起,我失败了,没有追到李时初……” 听见他这沙哑颓丧的声音,李薇容顿时心中一紧,心疼极了,连忙安慰他:“鸿羽,这不是你的错,都是李时初不识好歹,你能追求她,是她的荣幸,她居然还敢拒绝,果然是心高气傲的大小姐……” 崔鸿羽听见李薇容这番舔狗的话,心里果然好受了些,但没达到预期的目的,他这会儿终于想起了自己急需的功德气运还没有影子,于是连忙说道:“李时初没能入套,那我们之前的打算就落空了,薇容,我们还有没有其他办法能获得功德?现在我们不能只指望李时初这边了,得想想其他办法。” 李薇容想了想,说:“获得功德的办法,就是做有利于天下苍生的事,途径很多,现在最方便、最容易的一种就是捐款。”她说到这里,便沉默了。 崔鸿羽一顿,他家里很普通甚至到贫寒的地步,因为父母都是农民,以前在外面打工,后来年纪大了才回家种田,他上大学都是自己做兼职挣学费和生活费,偶尔还得李薇容接济他,因此捐款这条最方便的途径对他来说却是最难的。 “薇容,还有其他办法吗?比如去做好事?”崔鸿羽苦笑着问。 “也是一种途径,只是如今也没有那么多好事恰好需要你去做啊,而且你还不一定有时间。”李薇容说道。 1223、借你功德一用(6) 李薇容不忍心看到自己喜欢的人为难,她干脆说道:“鸿羽,我现在有钱,可以捐出去,获得的功德我可以用在给你刻画的护身符上,效果是一样的。” “不行,我怎么能用你的钱去赚功德?”崔鸿羽义正言辞地反对,道貌岸然的他舍不得用李薇容的钱给自己挣功德,却毫不犹豫就舍得用李时初的,真双标啊。 “薇容,你已经帮了我很多,我不能得寸进尺还花你的钱。”他温柔地说道,“我很快就毕业了,等工作之后我有了工资,可以自己慢慢积攒钱财,你不用着急。” 李薇容却忍不住提醒他:“可是鸿羽,我给你的画的护身符撑不了几个月,等不到你慢慢攒钱了。” 崔鸿羽顿时一噎,最后还是无奈地叹了口气,说:“薇容,生死有命,不管以后多倒霉,我都认了。” 听见他这话,李薇容哪里还忍得住,立马就说道:“鸿羽!你别说傻话,大不了你就当做是借我的钱,以后再还我,你看这样行吗?” 过了一会儿后,崔鸿羽才说:“谢谢你,薇容,要是没有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办……” 于是李薇容把自己账户的钱分别转给了几个公益机构,捐了出去,只留下几个月的生活费。 李松柏觉得亏欠了她,给她的零花钱很大方,特别是刚把她认出来的那一两年,只是这两年公司的利润大降,李松柏身家大大缩水,给李薇容的零花钱就减少了许多,不过这几年积攒下来,也是很大的一笔钱了。 如今她为了获得功德,把这笔数目不小的钱都捐了出去,于是她瞬间就被打回原形,又变成了刚被认回李家时候的样子,银’行余额都不到五位数。 只是虽然捐了大笔的钱财出去,可得到的功德却很少,因为她其实是在钻空子获取功德。 李薇容回到李家,找了借口找李松柏和李芬芳又要了一笔钱捐出去,只是得到的那点功德跟崔鸿羽需要的比起来,依旧是水滴跟大海的区别,因此为了得到更多,她决定出去利用自己学到的玄术去获取功德。 只是现在的她并没有获得那本《混沌易术》,术法并没有很高深,只能做些小法事,比如给枉死的鬼消除怨气、把迷路的鬼送入地府、给小孩叫叫魂,或者收一些法力没那么高深的恶鬼…… 而即使是这种小法师,也不是经常有的,即使有,她如今还名声不显,人家即使有需求也不会找到她,经常都是她主动上门去推荐自己。 因此她忙活了一段日子,却发现根本没再增长多少功德,反倒弄得自己疲惫不堪,累得要死。 她越是累,便越是眼红李时初那祖宗留给她的功德,只是再嫉妒,除了能唆使崔鸿羽去欺骗她的感情,李薇容也奈何不了她。 李时初不知道她那便宜妹妹多眼红她,她现在正跟她妈妈和妈妈的男朋友见面。 李时初跟妈妈艾琳长得很像,两人都是古典美人,身上有一种典雅明艳的气质,而艾琳又长得很年轻,跟李时初坐在一起根本不像母女,反而像姐妹。 “乖宝贝儿,来,认识一下,这是妈妈的男朋友万哲,是个植物学家。”艾琳笑眯眯地跟女儿介绍道。 “万叔叔,你好。”李时初打量了一遍万哲,他大概三十六七岁的模样,身材高大,长相儒雅俊美,带着一副银框眼镜,皮肤小麦色,倒是很有知识分子的味道。 他笑得很温和,说:“那我叫你时初?时初,你好,第一次见面,你果然跟你妈妈很像,都长得很漂亮又有气质。听说你喜欢好看精致的饰品,我专门设计了一款紫宝石蝴蝶兰花胸针给你,你看喜不喜欢?”说着递给李时初一个礼品盒。 李时初看了看艾琳,艾琳对她点点头,说:“收下吧,这是你万叔叔给你的见面礼,不必跟他客气。” “那就谢谢万叔叔了。”李时初接过礼品盒,拆开一看,果然有个漂亮得耀眼的紫宝石蝴蝶兰胸针,她一见就喜欢上了,立马惊喜地对万叔叔道,“万叔叔,我很喜欢你送的胸针,你真是把我的喜好摸得太准了!” “都是你妈妈的功劳,她经常跟我提起你的事,还给我看了你很多照片,我要是再不了解你的喜好,她该嫌弃我了。”万哲见她喜欢自己送的礼物也很高兴。 “你胡说什么?我是那样的人吗?”艾琳听见他这么说,顿时娇嗔地反驳道,还瞪了他一眼。 她如今这幅模样,越来越像二十多岁的年轻小姑娘跟恋人撒娇的模样,灵动纯真,带着被宠溺和疼爱的痕迹,任谁见了她,都会知道她过得很好。 李时初便也放了心,知道艾琳跟李松柏离婚之后果然否极泰来,此后都会平安喜乐了。 万哲看面相就是个心胸宽广、深沉睿智又负责任、有底线的人,这样的人当伴侣,是很好的选择,而且他看着艾琳的眼神满含温柔和爱意,显然是真的爱艾琳,而不是因为她的钱财或者美貌才选择她。 “是我说错了,你别生气。”万哲立刻就道歉,还握住艾琳的手,抬到自己嘴边,亲了一口。 艾琳顿时脸一红,不好意思道:“孩子还在呢,你干嘛?!” “别担心,时初长大了,能理解我的情不自禁,对吧?”万哲坦荡荡地对李时初道。 李时初翻了个白眼:“你们俩别在我面前撒狗粮,我噎得慌。” “瞎说什么呢?”艾琳抽回自己的手,轻咳了一声,从小女人恢复成为人母亲的模样,“你现在也上大学了,可以找个男朋友了,不过要注意人品,还有要注意防护措施,别怀孕,妈妈还不想那么早当外婆。” “你是自己有男朋友,就见不得别人单身了吗?我才刚二十岁,着什么急谈恋爱啊?”李时初不以为然道,“你们俩,倒是有兴趣就给我生个弟弟或者妹妹……” “我都一把年纪了,还生什么生?喜欢孩子,你自己去找人生。”艾琳没好气地说道,没想到还得被女儿催生。 1224、借你功德一用(7) 艾琳回来见了女儿一面,就又和男朋友满世界潇洒去了,还时不时给李时初发回一些她在世界各地的风景照或者和万哲的恩爱照片,日子过得可快活,让李时初都忍不住要嫉妒了。 傍晚的时候李时初在自己的别墅花园里喝茶看夕阳,不过看着看着,忽然不知道从哪里飘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你是哪位?怎么飘到我家来了?”李时初看着自己眼前这个穿着丝质睡衣,神情迷茫的英俊男人。 男人听见李时初这问话,顿时有些惊喜,说:“你看得见我?” “当然看得见。”李时初修炼了一段时间《混沌易术》,天眼已经开了,此时哪里看不出眼前这男人是个脱离了自己身体的生魂? “太好了,我今天遇到了很多人,但他们都看不见我,所以我现在是死了吗?”俊美的男人神情有些失落地问李时初。 李时初摇了摇头:“还没死,不过你要是再在外面耽搁时间,不早些回到身体里,那很快就要死了。” 男人顿时有些着急:“我也很想回去,但回不去,好像怎么走都走不回去,不知不觉就走到你这里来了,你既然看得见我,那有没有办法送我回到我的身体里?等我回去一定重礼酬谢。” 李时初并没有第一时间就答应他,而是继续问道:“你还记得自己为什么会脱离身体的吗?魂魄离体前你在干什么?” 男人仔细想了想:“我记得我在睡觉,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已经在外面了,然后所有人都看不见我,我还以为自己在梦里面猝死了。” 李时初看了一眼他身上的睡衣,点了点头:“那看来不是因为什么事故导致你魂魄离体,有可能是被算计了。” “你说我被人算计了?”男人脸上的表情顿时凝重起来,皱着眉头想了想,说,“什么人能让人魂魄离体?像你这样……能看见魂魄的人?” “应该是吧,不过随便让人魂魄离体,那肯定不是什么好人,大概是邪术师。”李时初回答道,“你得罪什么人了?让人这么害你?” “我得罪的人很多。”男人十分坦荡地说道,“我叫钟唯铮,家住在凤栖梧桐18号,你能送我回去吗?” “钟唯铮?这名字有点熟悉啊。”李时初喃喃说道,想了一会儿,还是没想起来,最后算了,说,“你家在凤栖梧桐啊,行,我会送你回去。” 李时初说完,拿纸笔随手画了张收魂符,往钟唯铮魂体上一拍,钟唯铮就被她收进了那张收魂符里。 凤栖梧桐是本地一处顶级别墅区,光是看名字就知道,即使是普通富豪也住不进去的,只有顶级的才行。 这样的地方,可想而知安保有多严格,一般情况下不是业主的李时初根本进不去,而只是魂体的钟唯铮也没办法让她进去。 不过这难不倒李时初,她给自己的车贴了张忽略符,就跟在另一位业主的车子后面进去了。 到了凤栖梧桐18号,李时初下了车,把钟唯铮从收魂符里放了出来。 “安保他们可能不会让你进去……”钟唯铮家里有不少保镖以及佣人,他现在有些烦恼这些人太过于尽职了。 “别担心,普通手段防不住我。”李时初说完,往自己身上也贴了一张忽略符,然后大摇大摆地往18号别墅的门口走去。 钟唯铮有些紧张地跟了上去,生怕她被抓住,但令他震惊的一幕出现了,明明李时初这么一个大活人进了门,但那些安保人员愣是看不见她一样,什么都没发现!就算是屋内里的佣人也一样。 “你刚刚贴的那张是什么符?隐身符吗?”钟唯铮向来稳重的脸上罕见地露出了些许的兴奋和好奇,“所以他们才看不见你?” “是忽略符,不过说是隐身符也差不多,我只是利用了一点小手段让普通人不由自主地忽略我。”李时初说道,“你房间在哪里?快告诉我。” “跟我来。”钟唯铮一边飘在前面给李时初带路,一边还不忘问她,“这些符普通人能用吗?” “普通人能用,只不过这种符制作出来并不容易,几乎流传不到普通人手里。”李时初并没有说谎,这种符是在《混沌易术》里记载有的,想要制造出来,功法得达到一定的程度,功力太低是画不出来的,如今能画出这种符的天师,也不过几个而已。 “我的房间就是这里。”钟唯铮终于把李时初带到了他的房门前。 李时初轻轻一推,就把门推开了,进去一看,房中间那张宽阔的大床上,果然躺着一个人事不省的男人,显然就是钟唯铮了。 钟唯铮新奇地看着躺在床上的自己,这种直面自己肉’体的感觉非常微妙。 “你要怎么把我送回身体里?”钟唯铮好奇地问李时初。 李时初瞄了他一眼,直接掀开了他身体盖着的被子,然后就伸手开始解他的睡衣扣子。 钟唯铮看见她这举动,神情顿时十分复杂,不知道想了些什么,说:“天师小姐,我这躯壳虽然长得还不错,但里面没有灵魂,动都不会动,这有什么趣味?不如你先把我送回身体里,我再配合你?” 李时初听见他这话,顿时脸色一黑,说:“你胡说什么?脑子塞满了黄色垃圾是吗?再胡说八道我就让你直接从生魂变死鬼!” 钟唯铮顿时十分识时务地把嘴巴一闭,李时初这才继续解开他的睡衣扣子,解完之后,掀开他的衣服,露出他结实光滑的胸膛。 然后她拿出一只毛笔和一盒子朱砂,沾了朱砂便在钟唯铮的胸口画起了一个复杂的图桉。 钟唯铮一看,发现自己刚刚误会李时初了,顿时悄悄地松了口气,不过脸上又发起烫来,想起自己刚刚的话,尴尬又羞涩。 李时初可不知道他内心戏这么多,她专心致志地在钟唯铮胸口画着符,很快,一张复杂而诡异的符便完成了。 1225、借你功德一用(8) 画完之后,李时初勐地伸手往钟唯铮胸口一拍,画在他胸膛上的符立刻发出一阵耀眼的光芒,钟唯铮还来不及惊讶,便瞬间感觉到一股迅勐的拉力勐地把自己一拉,接着他眼前一黑,身体一沉,再睁开眼,便觉得视野已经改变了,身体也非常沉重。 “好了,你已经回去了。”李时初的清冷的声音传入耳中,钟唯铮一看,果然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床上的身体里,他有些新奇地举起自己的手晃了晃,说:“我感觉回到身体之后,浑身沉重了许多。” “这是正常情况,等你适应了就不会有这种感觉了。”李时初回答道,然后叮嘱他,“多晒晒太阳,吃些好的补补身体,生魂离体并不是回到身体就没有影响的。” “好的,我记住了,谢谢你。”钟唯铮从床上下来,迈着僵硬的脚步,慢腾腾地走到抽屉旁,找出一张自己的名片递给李时初,“这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这次多亏有你的帮忙我才能平安回来,以后你就是我的恩人,有需要帮忙的可以找我。” 李时初接过他的名片一看:“钟唯铮,天风风险投资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她想了想,终于想起这个名字在哪里见过了!前一阵子新闻媒体上铺天盖地报道过钟家争产的新闻,大家都在猜谁会是最后胜利者的时候,突然一个以前名声不显的钟家子弟让人眼镜大跌地把钟家一举搞破产了,大有一种“我得不到那就毁了”的狠绝…… “你就是那个以一己之力弄垮了自家祖传公司却原来早就自力更生,混得风生水起的钟唯铮?!”李时初惊呼了一声,“难怪你会被人弄得魂魄离体呢,看来你那自毁基业的举动还挺招人恨。” 钟唯铮轮廓分明的脸上露出一个浅浅的笑来,说:“那不是我的基业,算不得自毁。而且那种肮脏的企业本来就不应该存在,如果它没问题,我就算想毁掉它也没办法——我可是个良民,不做非法犯罪活动。” 李时初十分好奇,她忍不住问道:“你是不是跟家里有什么仇恨,才非要毁了钟家的基业?” 钟唯铮点了点头:“钟宇年少气盛反抗家里的联姻要求,娶了身为普通人的我母亲,生下我,但后来他发现这场婚姻在争夺钟家继承人的竞争中不但毫无帮助,反倒是拖累,于是醒悟了的他毫不犹豫把我和我母亲扫地出门,重新娶了对他有助益的妻子。我母亲为了养活我积劳成疾,在我十七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我觉得用钟氏集团给我母亲陪葬挺不错的。” 李时初对他竖起了拇指:“你真是个狠人,干得好。” “不觉得我做得太过了吗?”钟唯铮挑了挑眉问她,“我把钟氏集团毁了之后,有不少人觉得我这样做太狠绝、太不理智了,我应该回去把钟氏集团抢到自己手里,让那些对我咬牙切齿却又拿我无可奈何的人得看我脸色吃饭,才是最好的报复。” 李时初却不以为然地说:“抢到手又怎么样?除非所有股份都在你手里,否则岂不是辛辛苦苦干活养仇人?这不是傻吗?” 钟唯铮听见她这话,忍不住轻笑出声:“你说得对,花大力气抢一个成分复杂的烂摊子回来,累死自己去养活仇人,我有这闲工夫还不如去街边摆摊。” “好了,你觉得哪个仇人是最有可能害你离魂的人?”李时初问他。 钟唯铮想了想,说:“自然是我那个好父亲钟宇了,他当年好不容易成功,当了十多年风风光光的钟氏集团掌权人,却冷不丁被我一脚踹倒了屁股底下的皇座,不恨死我才怪。” “想要让你魂魄离体,得有你的指甲、血液以及胎发充当媒介,这些东西确实不是普通人能得到的,特别是胎发,你猜测是你父亲做的,很有可能。不过为了避免冤枉好人,我需要你的血来验证一下。”李时初说道。 “冤枉好人?”钟唯铮笑了笑,然后毫不犹豫地问,“好,你需要多少血?” “一滴就好。”李时初说着,拿出一根针,捏住他的手指,轻轻一扎,一滴血珠就从他指头上冒了出来。 李时初接了那滴血,轻轻地念了几句神秘的不知道是什么话的语言,突然就对钟唯铮说:“说出你的生辰八字!” 钟唯铮毫不犹豫就把自己的生辰八字说了出来,李时初又用那不知名的语言复述了一遍,然后过了一会儿,那滴血突然勐地冒出一股细细的金色焰火来,然后讯速燃烧,很快就把那滴血烧没了。 钟唯铮惊奇地看着眼前这一幕,问她:“我的血居然烧起来,这是为什么?” “烧起来的火是金色的,证明是给予你血脉的最亲近的人给你下的诅咒,一般是指父母,但鉴于你说你母亲已经去世了,那剩下的只可能是你生父了,你确实没猜错。” 钟唯铮丝毫不意外,还问她:“既然他都这么诅咒我了,那我能不能以牙还牙?也让他尝尝魂魄离体的滋味?” “没必要,我破了他的离魂咒,他现在已经遭受到反噬了,实施这种有伤天和的诅咒,遭受反噬后不但会身受重伤,还有碍寿命,你已经报过仇了。”李时初解释道。 钟唯铮听见她这话,似乎有些遗憾:“那真是便宜他了。” “对了,我好像还不知道你的名字?”钟唯铮终于想起这个问题了,“我以后要是还有这方面的问题,还得拜托你。” “我叫李时初。”李时初回答道,“除了解咒招魂之外,我还会看风水、看相、算命、医术……你有这些需求,都可以来找我,要是交易多了,我还可以给你打折。” “当然了,我只是看在你没有作孽,还有不少功德的份上才会帮你,如果你作孽有了恶行,那我不会管你,助纣为虐这种事我不干。”李时初事先声明道。 “你放心,虽然我睚眦必报,但真的不干为非作歹的事。”钟唯铮一脸认真地说道。 1226、借你功德一用(9) 钟唯铮是个非常大方的人,李时初把他的魂魄送回了身体,还帮他找到了害他的人,事后他直接给李时初签了一千万的支票。 李时初对于这个数字有些震惊,打电话问他:“你是不是填错数字了?只是给你送个魂就能挣一千万,我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难道我一条命还不值一千万?”钟唯铮云澹风轻地反问她,“我还觉得这个价格太低了,但怕你不收才给这么多。” 李时初顿时一噎,过了一会儿才说:“好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不必客气。” 钟唯铮给的这一千万,李时初直接打给了山区小学的免费午餐工程计划公益机构,一分钱都没有给自己留。 她自己本身就不缺钱,这笔意外之财就用来做慈善了,这个世界是玄术世界,格外注重因果,她自然要趁此机会给自己多储备一些功德,这样她以后穿越到其他世界也能被世界意识厚爱一些。 不过她只是随心而为,并不特意去做,毕竟时间还长,她不需要那么急迫。 她不急迫,却有其他人很急迫,那就是崔鸿羽和李薇容。 崔鸿羽大概还是舍不得放弃李时初这个人形的巨量功德载体,即使被李时初的态度伤害了自尊心,最后还是为了自己的小命而再次低头,想要继续纠缠李时初。 可惜李时初不会给他机会,她不想把时间浪费在他身上,因此即使他有心想要找李时初,也没办法找到,就更急了,最后居然想出了很老套的办法,那就是给李时初送鲜花、送礼物,没办法当面亲自送给她,那就让快递送去给她。 李时初只觉得烦躁,每次都拒收,实在拒收不了的,就又让人送回去给崔鸿羽。 李薇容这段时间都在外面找活干,超度了好几个亡魂,又去给一个因车祸而丧生的年轻男子化解怨气,送他去投胎,得了一点儿功德,就又用在了崔鸿羽那个护身符上,巩固那个符的效力,她自己则一点儿都没有留下。 李时初有一回远远地看见她,发现她整个人疲惫又苍白,身上没有一点儿功德气运,实在不像一个玄术师。 她无法理解,明明李薇容自己是个很有潜力的玄术师,未来前途不可限量,为什么偏偏对崔鸿羽这么一心一意,崔鸿羽虽然长得不错,成绩也算优秀,但为人实在不怎么样,能用欺骗感情的方式去给自己续命的男人,能是什么好东西? 说不定他对李薇容也不是真心的,只是因为她是个玄术师,能帮他对付煞气,他才会那么用心地维持与她的关系。 这真的很有可能啊,只是李薇容却看不清,怪不得都说谈恋爱的女人容易失去理智。 不过这都不管李时初的事,如果李薇容非要逆天而为帮崔鸿羽,那他们俩最后都会罪有应得。 钟唯铮自从见识了一番李时初的本事之后,就跟她买了不少各种用途的符箓,什么平安符、清神符、如意符……几乎李时初能画出来的,他都要了,给钱也给得十分大方。 “李天师,我有个朋友最近遇到了点诡异的事,他发现自己每天晚上做梦都梦见跟一个陌生女人结婚,刚开始时他只是知道和自己结婚的是个年轻女子,看不清面目,但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就慢慢能看见那新娘子的容貌了,先是看见嘴巴、然后是鼻子、眼睛……直到能清晰地看见她的真面目,做完梦的第二天早上,他都觉得很累,好像跑了一晚上的马拉松似的,最近随着做梦的时间越来越长,他的脸色越来越差,身体也变得消瘦起来,就跟生了大病似的,他是不是被脏东西缠上了?”钟唯铮兴致勃勃地问道。 “听你的说法,他确实像是被缠上了,不过具体是不是,我还得亲眼看过才能确定。”李时初说道。 “那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约个时间见一面?”钟唯铮立刻抓住机会问。 “周五下午吧,我放学之后,你来接我去找你那个朋友。” “好。就这么说定了。” 于是到周五下午放学之后,钟唯铮就在校门口接到了李时初。 崔鸿羽刚好追着李时初出来,想要继续“追求她”,但李时初走得太快,他只来得及看见驾驶座上的钟唯铮以及李时初跟他说话时的温柔态度。 他立刻就有了很大的危机感,不知道李时初是不是有了喜欢的男人,如果她喜欢上了别的男人,那他怎么办?他能到哪里再去找一个功德这么深厚的人? “薇容,李时初是不是有男朋友了,我看见她放学之后上了一个年轻男人的车一起离开了!”崔鸿羽马不停蹄地打电话给李薇容,问道。 “什么?那个男人是谁你认识吗?”李薇容非常着急,如果李时初真的有了男朋友,那崔鸿羽岂不是没办法接近她、利用她了?“我跟她关系不太好,不知道她最近有没有交男朋友。” “那你去问问她好不好?”崔鸿羽放低了声音对李薇容说道,“你是她妹妹,就算关系再不好,问问她到底有没有男朋友还是可以的吧?” “……好,我去问她。”李薇容即使不想联系李时初,但为了崔鸿羽,最后还是妥协了。 于是在车上的李时初就收到了李薇容的信息:时初,你有男朋友了吗?我看见有人到学校门口来接你了……要是有了男朋友,也要告诉爸爸一声,让爸爸给你把把关啊。 李时初看见她这条信息,忍不住嗤笑一声,居然学会拿李松柏当借口来试探自己了,看来他们对自己真的很执着啊。 不过既然她都找上门来了,李时初眼珠子一转,给她回复道:他暂时还不是我男朋友,不过用不了多久就是了,因为我看上他了! 李薇容看见李时初这个回复,顿时童孔一缩,内心着急,但又无奈,她能拿什么借口让李时初不去喜欢别人,只喜欢崔鸿羽? 1227、借你功德一用(10) 【时初,交男朋友的事还是考虑周全一些比较好,千万不要太随意了。】李薇容只能旁敲侧击地让李时初别那么着急确定关系。 李时初看了一眼,并没有回复她,不知道李薇容是不是知道自己在李时初这里没什么面子,后面也不再发信息过来了。 钟唯铮的朋友叫李奉,是个年轻的富二代,家里条件很好,风流而不下流,交过好几个女朋友,但都是好聚好散,不存在撕破脸皮闹得难看的情况。 大概知道钟唯铮会带大师来帮忙,李奉的父母和姐姐都没出门,留在了家里。 而李奉的父母和姐姐看见穿着天蓝色连衣裙,漂漂亮亮的李时初,心却一下子凉了下来,因为李时初根本不像一个天师,反而更像风光靓丽的女明星。 但到底她还是钟唯铮介绍来了,李父李母即使怀疑李时初的本事,却相信钟唯铮不是随便拿要紧事开玩笑的人,因此他们决定暂时相信一下李时初。 “李大师,既然唯铮这么推崇你,那小奉的事就摆脱你了,请跟我进来吧,小奉现在的情况不太好……”李父忧心忡忡地对李时初说道,然后带着她去了李奉的房间。 李时初刚踏进李奉的房间,就感觉到一股阴风迎面扑来,而李奉正呆呆地坐在一面穿衣镜前面,默不吭声,如同一座凋像,只是他脸色煞白,黑眼圈十分明显,双眼满是红血丝,一看就憔悴得狠。 “小奉!你怎么又自己坐在这里了?要是不舒服就躺着休息啊。”李母心疼地对李奉说道。 李奉反应有些迟钝,他呆了一会儿才打了个寒颤,一脸恐惧地摇头说:“不,不能躺床上睡,一睡那个女人就又要跟我结婚了……” “李大师,你快给我弟弟看看吧,他白天不敢休息,晚上实在撑不住,一睡着就又会进入那个噩梦中,等醒过来便觉得更疲惫劳累,整个人精气神仿佛被什么吸走了似的,我怕再过几天,他都虚弱得无法做起来了。”李姐姐红着眼眶对李时初说道。 “对对,拜托你了,李天师。”李父这时候也顾不得李时初像不像有本事了,怀着侥幸心理请求道。 “不用着。”李时初说着,走到李奉面前,仔细地观看他的面相,几个人看见她的动作,都屏住了呼吸,不敢出声,生怕打扰了她看相。 李奉有气无力地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来,说:“一切都拜托你了……” 钟唯铮也跟着在旁边看李奉,只是他看不出来什么诡秘,只看见李奉消瘦憔悴的样子。 眼神虚暗、眼角发青、夫妻宫深陷、印堂生暗斑,大凶的桃花煞呀!李时初同情地看了一眼李奉。 “李大师,你看出什么了吗?”李姐姐着急地询问。 “看出来了,他犯了桃花煞,有人生命垂危,找了他冲喜,企图用他的命格来暗度陈仓、瞒天过海苟活下来,然后共享他的寿命。”李时初非常直接地说道。 “什么?是谁这么恶毒?用小奉冲喜?”李父又惊又怒。 李母更是着急慌乱不已,连忙抓住李时初的手,乞求道:“李天师,你既然看出问题来了,那能不能帮忙解决小奉这个什么桃花煞?求求你,只要你能救小奉,我们什么都答应你……” “对对,李天师,我弟弟还这么年轻,怎么能被人莫名其妙找去冲喜,还要抢走他一半寿命?!”李姐姐眼巴巴地看着李时初。 “你们放心,我既然来了,就不会见死不救。”李时初安抚他们,然后问李奉,“你有什么怀疑的人选吗?最近生了重病,跟你大概有过感情纠葛,当然,也许只是暗恋你的女孩子,你未必认识她,就是在你梦里跟你结婚那个女人,你不是看清过她的真实面容?” 李奉迟钝地回想了一下,最后摇了摇头,说:“我不认识梦里那个女人。” “那她可能只是恰巧找到你这个生辰八字适合她的人了。”李时初说道。 “那怎么办?李天师,你能把那恶毒女人找出来吗?找不到她的话,我弟弟的桃花煞还能不能解开?”李姐姐着急地追问。 “是啊,得赶紧解决,要不然那女人真死了,那小奉的寿命岂不是真的得分给她?这不行!”李母忧心不已。 李时初说:“其实解开桃花煞的最佳方式是找到给他下这种煞的人,让她主动放弃,但显然这个可能性不大,那只能来硬的了,我直接简单粗暴地打破这个咒煞就好了。” “那就好,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吗?”李父迫不及待地问。 “需要李奉的生辰八字、血液以及一个娃娃,我要做一个他的替身娃娃出来,把他身上这个咒煞转移到替身娃娃上。”李时初说道。 “好好,我们马上去准备!”李父李母二话不说,就去准备东西了。 钟唯铮一直默不作声地在旁边看着,见其他人都忙起来了,只有他和李奉是闲着的,便对李奉道:“我以前都说让你不要那么花心了,你看现在就玩脱了吧?被不知道哪个女人抓去冲喜,肯定是你以前沾花惹草留下的桃花债。” “不可能,我根本不认识那个女人,要是我以前真的招惹过她,怎么可能对她毫无印象?肯定是因为我的八字太好,才会被她抓去冲喜。”李奉大概因为噩梦即将有了解决的办法,就有精神跟钟唯铮斗嘴了。 钟唯铮嗤笑道:“别自恋了,这回要不是我恰好认识李天师,你就只能当个短命鬼了。” “是是,我的小命都是钟大少爷救回来的……”李奉缓缓地翻了个白眼,然后悄悄看了一眼在床另一边准备朱砂、符纸等东西的李时初,压低了声音问钟唯铮,“大少爷,你到哪里认识的这位李天师?年纪轻轻就看出我这身上的毛病来了,看来是个有真本事的。” “她当然有真本事了,我不是跟你说过,钟宇想用离魂咒神不知鬼不觉谋杀我?就是她把我救回来的。”钟唯铮说道。 “原来就是她啊。”李奉恍然大悟了。 1228、借你功德一用(11) 李父和李母很快就把李时初需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李时初便把李奉的生辰八字写在一张符纸上,然后把他的一滴血滴在那张符纸上。 李时初拿着那张符纸走到李奉面前,李奉有些紧张地看着她说:“我这条小命就拜托你了,李大师……” 李时初点了点头,不等他反应,立马迅速把那张符纸勐地往李奉额头上一拍,用上了灵力,白光一闪,那张符纸突然瞬间闪烁了一下,接着就隐入了他额心。 看见这场景,在场的几个人都惊呆了,虽然他们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会看见一些不科学的现象,但不科学到这种地步,还是出乎了他们意料,他们以为最多就是看见符纸燃烧或者褪色,但没想到是直接消失在人的额头之间! 而李奉则只觉得额头一热,便突然脑袋一疼,昏了过去。 “小奉!李大师,我儿子这是怎么了?”李母吓得大叫,慌忙赶去扶李奉。 不过钟唯铮和李父比她动作更快,李奉刚倒下,他们俩就扶住了李奉。 “大师,小奉现在是怎么回事?”李父也紧张起来。 “他现在正处于斩断跟那位强行找他冲喜的女人之间的联系的状态,晕迷才能更好地保护他的灵魂,让他的灵魂不至于被那个女人撕裂。”李时初解释道,然后吩咐钟唯铮和李父,“把李奉抬到床上躺着吧,彻底断掉两人之间的孽缘还需要一点时间。” “好好。”李父连忙应道,和钟唯铮一起把李奉抬回了床上。 李母和李姐姐担心地在床边握住了李奉的手,紧紧地盯着他,生怕他出现什么不好的情况。 “李大师,这需要多长时间啊?”李母不太放心地问。 “大概十多分钟吧,毕竟他做了这么长时间的梦,他们之间的联系已经很深,彻底斩断需要时间。”李时初回答道。 “大师!小奉他流血了!”李姐姐突然惶恐地大喊。 李时初一看,李奉的耳鼻流出了少量血迹,眉头也开始皱了起来,似乎很难受的模样。 “他怎么了?”李父着急地问。 “垂死挣扎。”李时初冷笑,然后迅速拿出符纸和朱砂,又画了一张符,往李奉额头一贴,那张符很快又隐入了他眉间,几乎是同一时间,李奉的神情就平静下来了,眉头也舒展开来,大家顿时松了一口气。 很快,十分钟就到了,李奉勐地睁开眼,咳嗽了好几声,往地上吐了一口黑乎乎发臭的东西,才长舒了一口气。 “小奉!你感觉怎么样?难受吗?”李母着急又期待地看着李奉,问道。 李奉毫无形象地那衣袖擦了一下嘴角,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来,说:“我没事啦!现在感觉很好,浑身都轻松了!” “那就好、那就好……”李母喜极而泣道。 “李大师,小奉这样子,问题是彻底解决了吗?有没有什么后遗症?”李父考虑得更多些,问道。 “解决了,那人无法借用他的寿命,现在应该已经因为反噬而丢了命,毕竟她本身就危在旦夕,根本承受不了这次桃花煞被破的反噬。你想要找到那个算计他的人,那就看看这几天谁家办丧事,再看看跟李奉是不是有纠葛,用排除法,也能找到幕后之人了。”李时初说道。 “谢谢!谢谢!你就是咱们李家的大恩人,以后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找我,我一定义不容辞!”李父激动地说道。 李奉也很高兴:“李大师,真是太感谢你了,要是没有你,我这条小命就悬了,我可不想当个短命鬼,以后你就是我李奉最铁的朋友了,比钟唯铮还铁的那种!” 钟唯铮听见他这话,忍不住抽了抽嘴角,懒得理会这二货。 李奉身上的桃花煞虽然解开了,但到底被折腾了一段时间,身体虚弱,很快就精神不济了,于是李时初也(本章未完!) 1228、借你功德一用(11) 没有多留,叮嘱了一下李家人如何照顾李奉,就拿着李父签的大额支票跟钟唯铮离开了。 钟唯铮任劳任怨地当她的司机,见她盯着那张支票看,边开玩笑地问:“李伯父付了你多少钱?比我那次给得多吗?” 李时初澹澹地瞄了他一眼:“人家比你大方多了。”她直接把支票递给他看,那上面的数字长长的。 “居然是两千万,李伯父真是康慨。”钟唯铮诧异极了,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很正常,“李奉病了那么久,不知道找了多少医生,都没找到病因,花出去的钱更是不计其数,他们家都悲痛欲绝地以为李奉这回熬不过要没了,没想到你把他的问题解决了,这不仅仅是救了李奉一个人,还是救了他们一大家子,他们应该觉得这两千万花得值了。” 李时初点点头,说:“确实,李奉半条命呢。” 然后她想起之前钟唯铮说过的话,便打趣道:“钟总,看来李奉的命比你的命值钱啊,他半条命就两千万了,你一条命才一千万,啧啧……” 钟唯铮却没有丝毫不好意思,反倒笑嘻嘻地说:“李奉的命确实比我值钱啊,他这条命有三个家人在意,我这条命就不同了,除了我自己,根本没人在意,甚至还有人巴不得我死,他半条命比我一条命值钱很正常。” 他这话一出,李时初倒是不好说什么了,还不得不绞尽脑汁地安慰他:“你别这么说,你这条命还是很多人在意的,你的朋友啊,你公司里的员工啊,肯定在意。毕竟要是没有了你,你的员工们很可能失业。” 钟唯铮听见她这番话,有些忍俊不禁,说:“李大师,你是不是很不会安慰别人啊?” 李时初顿时觉得浪费自己心思了,她没好气地说:“看来你是不需要我安慰了?” “需要、当然需要了。”钟唯铮说,“我这么惨一个人,李大师能不能看在我送你回家的份上,安慰一下我,让我心情好一些?” “我一点儿都没看出你心情不好。”李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道。 1228、借你功德一用(11) 1229、借你功德一用(12) 李薇容捏着一张符,极度紧张地看着面前那只狰狞的恶鬼。 “臭丫头,不自量力,居然也想来灭了我?你自己送上门来,那就不要怪我不怜香惜玉了,天师的味道比普通人美味多了……”那只恶鬼嚣张地说道,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李薇容扑了过来。 李薇容急忙把手中那张雷电符往恶鬼身上一扔,轰地一声,一阵刺眼的闪电噼在恶鬼头上,噼得它那乌黑一团的身体瞬间虚弱了许多,只是这张符的力量不够,只是打伤了那只恶鬼,并不能完全解决它。 于是恶鬼被彻底激怒了,怒吼一声:“小命纳来!”便冲李薇容扑过去,这回李薇容手里已经没有了符箓,她被恶鬼逼得手忙脚乱,慌忙之下徒手附上灵力,反击恶鬼。 只是她如今的功力远不如这只恶鬼,她那点灵力只给恶鬼造成了一点小伤害,反倒是恶鬼扑上来就撕咬她的胳膊、面容,阴冷刺骨的寒气紧紧地裹住她,令她毛骨悚然。 “啊……”李薇容惨叫一声,她脸上、胳膊上已经被恶鬼撕咬掉了一块肉,那伤口立马就鲜血淋漓,不过很快那血就变得乌黑发臭,她的伤口也变成了黑色,并且不断地往外蔓延。 “不愧是天师的血肉,果然很补……”恶鬼嘎嘎大笑着,追着李薇容,企图把她整个人都吞了。 “救命!救救我……”李薇容没想到自己会败得这么惨,对上这只恶鬼几乎没有还手之力,她身上的符箓已经用完,灵力也使用得差不多了,眼看就要丧生在这只恶鬼嘴里了。 此时她满心悲愤,难道自己这一生就这么结束了吗?她还没有解决崔鸿羽身上的煞气,还没有跟他走到一起……她真不甘心啊…… 幸好,她到底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角,不会这么容易就死掉。其实如果她不是为了崔鸿羽而把自己身上所有功德都附在了那个护身符上,那有功德护身的她根本不可能被这只恶鬼伤得这么惨。 不过虽然没有了功德,但还是有主角光环在,就在李薇容被恶鬼撕咬了好几口,无力反抗的时候,一对师徒忽然路过,发现这间废弃的屋子上空居然阴气冲天,显然有恶鬼作乱,于是他们便义不容辞地找了过来。 “不好,有人被伤了,快动手救人!”那位留着山羊胡子的老师父喊道,然后立马挥着手中的桃剑冲了过去对战恶鬼。 他徒弟也立马掏出一叠符箓,二话不说就朝恶鬼扔去,给他师父做辅助。 师徒二人配合得很好,再加上是有些真本事在身上的,因此不多一会儿,就把那只恶鬼收了。 “姑娘,你怎么样了?”老师傅低头看向蜷缩在地上已经面目全非的李薇容。 李薇容此时脸上有好几个狰狞的伤口,伤口乌黑发脓又肿胀,阴气在她伤口处肆虐,让她整张脸显得惨不忍睹。 “窝……”她几乎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只浑身颤抖着,不知道是太过于痛苦还是太羞愤。 “师父,她现在好像没办法说话,要不要送她去医院啊?”那位徒弟问道。 老师傅捋了捋自己的胡子,皱着眉头道:“她现在伤口全被阴气堵住了,就算送去医院也没办法医治,除非把她伤口的阴气全部拔除了,但这是个大工程,你师父我都得花费很大功夫才能除掉她身上这些阴气。” “那怎么办?我们救了她的命还得帮她拔除阴气?她自己招惹了恶鬼,自作自受……”那个徒弟有些不高兴地说道。 “你胡说什么?既然见到了,那我们就不能见死不救。算了,我们先问问她家住哪儿,找她家人吧。”老师傅说道。 李薇容虽然伤得很重,也没办法说话,但师徒俩说的话她是听见了的,她怕两人丢下她在这儿,因此连忙挪动着把自己的手机从衣兜里掏出来,然后用黑紫发肿的手指笨拙地打开手机通讯录,找到她妈妈那一页,拨通,然后递给老师傅。 老师傅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电话接通之后,跟那头的陈芬芳说了李薇容受伤的事以及他们如今身处的地址,让陈芬芳来接人。 挂掉电话之后,老师傅才对李薇容说道:“好了,你妈妈很快就会来接你,你身上这些阴气太多了,一时半会也无法完全拔除,得找个安全安静的地方。对了,你也是个天师吧?可以尝试着自己修炼的时候把阴气从经脉中逼出来,这样能清除得更彻底。” 李薇容艰难地点头,努力坐了起来,开始打坐修炼。 老师傅和他徒弟在一旁看着,那位徒弟都囔道:“她这个段位居然还敢一个人来这里收恶鬼,真是没有一点自知之明,如果不是咱们碰巧经过,她现在早就进了恶鬼的肚子了……” 李薇容听了,心中苦笑,她哪里不知道自己对上这个恶鬼很可能不敌?但她没有办法,除掉这个恶鬼的功德有不少,这足以让她来冒一次险。 她以为这只恶鬼只是比她厉害一些,只要她多注意、多准备一些符箓,就能战胜它,却没想到她低估了这只恶鬼的水平,即使她准备周全,还是差点丧命在这里。 现在好了,她不但没能除掉恶鬼,得到功德,反倒差点没了小命,弄得元气大伤,还不知道得多久才能补回来,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李薇容后悔不已,她知道自己这回是太着急了,只是不急不行,崔鸿羽还等着她的功德救命呢。 大概半个小时后,陈芬芳终于找到了这里,一看见那个面目全非的李薇容,顿时伤心欲绝地扑上来,询问她为什么会伤成这样,李薇容只好说自己被恶鬼所伤,被老师傅师徒所救,她是一点儿也不敢说出自己急功近利才会伤得这么严重的。 陈芬芳虽然知道自己女儿在走丢的十几年里被一个老道士收养,还学了一身玄术,但她之前从来没有见过李薇容利用玄术,便没有任何感觉,这回却看见她伤得这么严重,对玄术立马就印象不好起来。 1230、借你功德一用(13) “都是妈妈不好,让你走丢了那么久,着那个不着调的老道士学了桶水玄术,这会儿才会伤成这样……”芬芳既心疼女儿,又懊悔自己之前没有果断阻女儿继续学什么玄术。 “妈……李薇容想说自己师父并不是半桶水,而是有真本事的,但她脸还肿着,无法说话。 陈芬芳不知道她想说什么,把她扶到车上坐下后,便肉不笑地对那师徒道:“我女儿是被你们救下来的,我非常谢你们,不知道你们收费是多少?该怎么付账?” 她对什么道术玄学不感兴趣,又因为女儿受伤,此连带着对这对徒也迁怒起来,使知道他们救了李薇容,也没什么好脸色了。 老师傅历经世事,见过人多了,哪里看不出陈芬芳对他们的不喜?不过他并没有生气,反而很和气地说道:“我们救下令嫒只是巧合,并不是为了钱,当然,如果有心,可以替我们捐一点钱给公益机构,至于金额多少,那就随你的心意。” “那好,我会捐一笔钱给公益机构,这就两清了。”陈芬芳巴不得立刻跟这撇清关系,立马就答应了。 “师父!这女人在太气人了,什么态度啊?明明我们救了她女儿,她却一副看不起人的样。”年轻徒弟十分不爽。 “各有各的缘法,我们救人只凭心而为,别人是不是真的感激我们又有什么关呢?徒儿,你还需要继续修心,何必为外人动气?”老师傅心平气和地教导徒弟。 “师父,我这不是还到不了你这境界吗?”徒弟理直气壮地说道,然后想到了什么,一下子就高兴起来,说,“师父,那女人这么瞧不起我们,肯定不知道她女儿身上的阴气如有们帮忙,能省很多功夫吧?嘿嘿,现在好,没有我们,她女儿可要受罪好长一段时间了,这算不算母债女偿啊……” 李容可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替自己得罪了厉害的同行,间接害得她多受许多罪。 她这回真的大伤元气,因为脸上、身上的伤口气弥漫,久久无法好,整个人依旧气笼罩,陋得如同恶鬼,这样的自然无法出去见人,因此不得不跟学校了长假在家养伤。 她是不肯在崔鸿羽面前展现出自己如此丑陋的一的,因此连崔鸿羽也瞒着了,只说她要到外地去办事。 崔鸿羽并没有怀疑什么,自从在李时初那里失败之后,他的自尊心自信心都被大大打击了,消沉了一段时间。 不能从李时初这里得到他想要的功德气运,崔鸿羽只好转移了目标,只是像李时初这样功气运深厚的人不是那么好找的,普通人一般既没有功德也没有煞气,平平无奇,少数人有些功德气运在身,但都很少,根本无法跟李时初相比。 然了,算有,身为普通人的崔鸿羽也根本看不出来,因为他没有天眼,能遇到一个李时初,还是因为李薇容。 于是他搞不定李时初,就没有了下一个目标,李薇容又不在他身边,自然也无法替他物色下一个合适的人选。 他便很着急,不过他从薇容那里说过,身有大功德气运的人,肯定身世很好,家庭幸福,遇到事情经常能逢凶化吉,只要按照这些标准去找,基本上八九不离十的。 于是无法攻略李时初的崔羽在着急之下,果然在学校里仔细挑选了许多附和条件的同学,最后选了一个性格天真好下手的学妹,打算对她下。 那位学妹叫秋晓艺,才刚满十八岁,大一,出在警察家,叔伯、姑婶、父母、哥哥姐姐做的不是警察,就跟警察沾边儿的职业,比如消防员、法医、网络安全专家……样的家庭,家庭成员身上的功德气运可想而知有多少了。 秋艺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家都宠着她,见她不想从事警察事业,想学艺术,便也由着她了)(本章未完!) 1230、借你功德一用(13) 温馨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和文字乱序,请勿使用浏览器(app)阅读模式。 崔鸿羽在学生会招的时候认识秋晓艺的,本来并没有太在意她,毕竟她家里人的业注定让人望而生畏,崔鸿羽没有那么头铁去挑战,相比起来,攻略父母离婚,父亲是商人,母亲又到处游玩不在家的李时初风险就低许多了,因此他想也不想挑了李时初下手。 只是事情并没有按照他预想的发展,李时初根本不上,对他毫无兴趣,崔鸿羽便只好退而求其次,找上秋晓艺了。 只要他做得小心些,想必不会有什么问题——崔鸿羽催眠自己,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是迫不得已的。 “崔学长,你找我有什么事啊?”秋晓艺高高兴兴地跑到鸿羽面前,抬起头问道。 “秋学妹,听你现在进入了生会,不知道有没有不应的地方?我在学生会待了三年多,只有大四快毕业了才离开,你要是有什么问题不会的,可以来问我。”崔鸿羽温柔地着晓艺,说道。 “学长!你真好,我现倒是没有什么不适应的,大家都对我好,我不懂的,问他们,们都会很耐心地帮我,不过崔长你特来找我说这些,我也很感谢你)”秋晓艺十分感激地说道,她是真的以为崔鸿羽是关心她在学生会适不适,而不是别有用心。 正因为她心思单纯,所以根本看不出崔鸿羽有心勾搭她,更别提对他脸红什么的了,这让崔鸿羽很塞,难道他的魅力真的下降了吗?一个李时初对他不假辞色就算了,这个秋晓艺也对他毫无法…… “秋学妹,你除了加入学生会,还加入了什么社团吗?”鸿羽并没有气馁,再接再厉地问,想知道秋晓艺的好,他在对症下药。 “我还加入了戏剧社团心理健康教育社团,我对这两个方面比较感兴趣,学长以前加入过什么社吗?”秋晓叽叽喳喳地说,毫无防备之心。 1230、借你功德一用(13) 1231、借你功德一用(14) “我以前比较忙,只加了一个油画社团,学了点油画知识。”崔鸿羽温柔地说道,他事先就了解过秋晓艺的专业了,知道说什么会引起她的兴趣,因此毫不犹豫就拿自己参加过的油画社团说事了。 果然,听见他这么一说,秋晓艺顿时眼睛就亮了:“崔学长,你也对油画有兴趣吗?真巧啊,我专业就是这个!” “怪不得师妹这么有艺术气质,我本身的专业是理工科,但却很羡慕有艺术天分的人,所以才参加油画社团,想给自己增添一点艺术气质……”崔鸿羽想要讨好一个年轻天真的女孩子,那是轻而易举的,很快就拿油画当借口跟秋晓艺熟悉起来,慢慢地侵入她的生活…… 李薇容因为去收恶鬼不成反而受了伤的缘故,被陈芬芳责怪了一回,说她好好的千金大小姐不当,非要去当什么天师,弄得自己人不人鬼不鬼,自找苦吃,劝她以后别再干这种事了。 但李薇容怎么可能答应,她已经见识过玄术的厉害之处,又掌握过它的力量,哪里舍得放弃?更何况崔鸿羽还等着她去拯救,她怎么能在这种时候抛下他不管?因此她拒绝了陈芬芳的要求。 “你怎么这么犟?!”陈芬芳恨铁不成钢,“你现在已经不是住在道观里的小道士了,而是李家的千金小姐,以后李家的一切都会是你的,你只需要好好享受生活,听你爸爸的话,找个上进的丈夫或者你自己跟着爸爸学着管理公司……这些前程哪一个不比你去当什么天师强?!” “妈妈,你别说了,爸爸还这么年轻,哪里就需要我帮忙管理公司了?而且我的兴趣也不在公司上,你别干涉我的事情,行不行?”李薇容有些不耐烦地说道,她十几岁才回到父母身边,要说对父母有什么深厚感情那是不可能的,崔鸿羽在她心中的地位都比父母强,否则也不会到处去给人做法事挣功德帮崔鸿羽了。 “我要是再不干涉你,你就连小命都要丢了!你看看你这次,多危险啊,要不是那对师徒经过救了你,你还有命在这里跟我吵?”陈芬芳气急败坏地说道,她当了李松柏的小三那么多年,忍辱负重不就是为了下半生的荣华富贵吗?而女儿李薇容就是她的保障,她失而复得,怎么可能不重视? “你们母女俩吵什么吵?我在公司已经被那么烦心事吵得脑袋都大了!好不容易回到家,还要听你们两个吵!你们到底有什么非吵不可的理由,让我回到家都不得安宁?!”这时候李松柏从公司下班回来,一进门便听见她们在吵架,便忍不住厌烦地吼道。 李薇容和陈芬芳顿时闭了嘴,李芬芳连忙迎上去帮李松柏拿公文包,还不忘柔声细语地问他:“老公,在公司遇到什么烦心事了吗?都是下面那些人没用,都不能帮你分忧……不过不管有什么困难,我相信老公最后肯定能解决的……” 陈芬芳作为成功上位的小三,当然最明白如何讨好男人,她果然几句话就把李松柏的怒火都劝没了。 李松柏听见她这些奉承的话,只觉得在公司里憋得疲惫难受的身心都舒畅起来了,轻哼了一声,说:“公司里那些蛀虫!以为艾琳抢走我那么多股份之后,他们就可以站在我脑袋上乱搞了?哼!想得倒是美!我就不信离了艾琳那点支持,我就无法掌控公司!” 陈芬芳一听,脸色顿时一僵,因为她跟李松柏的婚外情被艾琳发现,艾琳便毫不留情地抢走了李松柏一大部分家产,包括公司的股份,这令李松柏在公司里威信大大下降,特别是艾琳的那部分股份卖给了李松柏的死对头之后,李松柏就越来越难掌控公司了。 陈芬芳强颜欢笑道:“说起来艾琳姐也太不讲旧情了,好歹你也是时初的爸爸,她怎么能这么狠心把股份卖给你的敌人,让你在自己公司这么难做?” “哼!她就是小气狭隘,只在意她那点情情爱爱,没有一点大局观,她把股份都卖了,以后看她拿什么留给女儿!”李松柏一想到前妻这一招,就恨得牙痒痒,却又拿她无可奈何,只能背地里骂一骂了。 李薇容听着他们俩从议论公司的艰难处境慢慢话题就跳到批判李时初妈妈的狠心做法,忍不住摇了摇头,她虽然嫉妒李时初所拥有的一切,但这不代表她就看得惯生父生母搞婚外情的做法。 而作为他们的私生女,李薇容曾经不止一次想过,如果她并不是私生女,而是名正言顺的婚生女,那她这辈子的功德气运会不会更浓厚?那她如今就根本不需要这么辛苦,甚至要冒着生命危险去获得功德……可惜,人是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的。 她没有继续听下去,而是回到自己房间,开始打坐修炼,她身上那些被恶鬼撕咬出来的伤口还没有恢复,那些阴气都需要她自己一点一点地逼出来。 修炼的时候用灵力逼出身体里的阴气,这个过程充满了痛苦,她每回修炼,身上的衣裳都会被汗水湿透。 这时候,她总是忍不住想起那对救了她的师徒,如果那两位愿意帮她祛除阴气,那她哪里需要这么煎熬地一点一点地自己去努力? 李薇容并不知道,其实她本不需要这么痛苦,只是她的母亲陈芬芳瞧不起人家,给了那对师徒一笔钱,就自认为了结了他们对女儿的救命之恩,还毫不客气地奚落了他们一番,把他们赶走了。 如果陈芬芳知道这里面的内情,不知道会不会懊恼得吐血?是她自己亲自推开了能帮女儿的贵人。在原世界剧情里,李薇容其实也遇到了这对师徒,只是那时候她已经得到了《混沌易术》,修为比如今强了许多,而且遇到那对师徒的时候,正好相反,是她救了他们,而不是像这辈子,是他们师徒救了她。 1232、借你功德一用(15) 原世界剧情中,那对师徒被她所救,便把自己门派的功法秘籍拿出来跟她分享和交流,这让她对玄学的领悟更深,同时从这对师徒门派的功法中得到启发,修炼起《混沌易术》来更得心应手,修为一再飙升…… 可以说,这对师徒,是推动她修为更进一步的功臣,但是这辈子,被救的是李薇容,这对师徒才是她的恩人,偏偏她生母还当了一回猪队友,得罪了他们,因此别说让这对师徒感激她,拿出自己门派的功法秘籍给她参考了,他们不记恨她就已经是她运气好了,可想而知,她这个机遇不可能得到了。 李薇容并不知道自己损失了什么,她只感觉到这段时间胸闷气短,哪里都不舒服,让人有种烦躁感,她意味这是受伤的缘故,并没有多想。 李时初不知道这辈子的女主角这么惨,她自己倒是过得很充实,除了上课学习之后,就是修炼那本《混沌易术》,再不然就出去找个冤魂超度超度、给别人看看风水面相。 钟唯铮给她介绍了好几次生意,都是他那圈子里的,不过都不棘手,李时初很容易就解决了,但报酬却不少,毕竟钟唯铮的朋友圈,缺什么都不可能缺钱。 之前李奉桃花煞的事,钟唯铮给李时初说了后续。 “你说给李奉下桃花煞,找他冲喜借命的人是他某个前女友的好闺蜜?”李时初瞠目结舌,“这关系够远的啊?怎么是他前女友的好闺蜜干的?难道他当初还撩了人家不负责?人家找他报仇来了?” “并没有!”钟唯铮无语至极,“虽然李奉不是不近女色的和尚,交的女朋友有点多,但我得公道地说一句,他每次交女朋友都没有出轨或者三心二意、朝秦暮楚,他分手都是因为对人没有感情了才分的,而且分了以后也不是无缝衔接,都隔了一段时间才会再找下一位,不存在勾搭女朋友闺蜜这类事情。” “那他这回遇到的桃花煞怎么说?”李时初不太相信。 钟唯铮有些一言难尽的神情,说:“他这回真的是无妄之灾了,那个前女友的好闺蜜见过李奉,只是李奉跟她好朋友在谈恋爱,她只能在私底下暗恋李奉。如果她这辈子无病无灾,随着时间的流逝,说不定就会忘了李奉,但不巧的是,那个女人生了重病,几乎要死了,临死前,她突然很不甘心没有得到过李奉,于是她因爱生恨,在网上找到了一个邪术,要用李奉冲喜,想用他的命去续自己的命……” 李时初目瞪口呆,说:“好疯狂的女人。” “是很疯狂,现在李奉再也不敢随随便便交女朋友了,生怕又遇到一个有疯子闺蜜的……”钟唯铮毫无义气地出卖李奉。 李时初顿时乐得哈哈大笑,说:“看来他有心理阴影了,哈哈……” “确实,谁让他到处留情?”钟唯铮也跟着笑起来。 “对了,那女人肯定死了,李奉怎么想的?就这样算了吗?”李时初又问道。 “当然不可能算了,那女人虽然死了,但她的家人还在,她的家人都是助纣为虐的人,并不无辜,李伯父不可能会放过他们。”钟唯铮理所当然地说道。 “你说得对,李奉才是那个无辜的人。”李时初自己就睚眦必报,自然不觉得李奉父母要报复回去有什么不妥。 钟唯铮跟李奉之后又请了李时初吃了一次饭,感谢她的帮忙,李奉也毫不犹豫就跟她买了许多各种符,自从上次被人冲喜借命之后,他就惜命多了,恨不得全身上下的口袋都塞满符纸,好保住自己的小命。 李时初的生活如意,崔鸿羽那边似乎也有了好运气,跟秋晓艺进展得不错,只是秋晓艺还没有开窍,根本不懂男女之情,只觉得跟崔鸿羽相处的时候很舒服,于是就把他当成了好朋友。 当然了,她自己觉得跟崔学长是好朋友,但别人不这么觉得,因为他们俩经常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去图书馆学习、一起去学生会干活……这在别人看来,不就是男女朋友了吗? 于是很快,秋晓艺的室友老大就一揽八卦地问她:“晓艺,你是不是在和崔学长谈恋爱啊?” 秋晓艺一听,眼睛都睁大了,惊愕地说:“怎么可能?我和学长只是好朋友啊!” “没有谈恋爱的话,那你们为什么整天都待在一起啊?我上次还看见你们一起挤在一把伞下,似乎很亲密……”老二扶了扶眼镜,有些疑惑地问。 “那是因为我忘了带伞,崔学长正好遇到我,就说送我一回……我没有多想,朋友之间不都会这样吗?”秋晓艺一脸迷茫,“这只有男女朋友才会做的吗?” 老三讪讪地说道:“也不是……只不过你和崔学长在一起的时间太多了,我们才会误会。崔学长看起来真的对你有意思,他大概在追求你吧?” “啊?这就是追求吗?我怎么完全没感觉?”秋晓艺皱着眉头,努力地回忆跟崔鸿羽相处的细节。 老大、老二和老三面面相觑,过了一会儿,老大才说:“没事儿,你既然对他没感觉,那就把他当朋友好了,要是他让你为难了,那你就远离他。” “这会不会不太好?毕竟他对我挺好的,还帮了我不少忙。”秋晓艺有些烦恼,“崔学长真的在追求我吗?可是我不喜欢他这个类型的啊。” “那你喜欢什么类型的?”老三顿时眼睛一亮,追问道,“崔学长长得很帅啊,这样的你都看不上,那你看上的得是什么样的啊?” 秋晓艺毫不扭捏地说:“我喜欢强壮的,身体有肌肉,能打的,起码能打得过我吧。” “哦哦,老四,原来你喜欢糙汉型男啊,真是没想到啊,看你柔柔弱弱的……”老大一脸揶揄地说道。 “没办法,家里的人说了,我不能找个弱鸡,我也觉得太弱了还得我去保护他,那有点怪怪的……”秋晓艺拧着小眉头说道。 1233、借你功德一用(16) 秋晓艺虽然在选择专业的时候没有跟家里人同一阵营,但在审美这方面,她跟家里人还是一致的,毕竟这么多年,都被熏陶出来了,家族里的男男女女个个都很能打,胸肌、腹肌一个不缺,别看她表面瘦瘦弱弱的,但其实她自己也有腹肌。 崔鸿羽虽然是个学霸校草,在学校里有很多女生喜欢,但这些女生里面还真的不包括秋晓艺,因此他想要打秋晓艺的算盘,那还真是打错了。 “晓艺,既然你不喜欢崔学长这个类型的,那以后还是跟他保持距离比较好,要不然就说不清楚了。”寝室老大提醒秋晓艺道。 “好的,我知道了,以后会跟崔学长保持距离的。”秋晓艺十分乖巧地回答道,她又不是渣女,既然知道崔学长似乎在追求她,那她自然不能让人误会了。 于是崔鸿羽又一次注定要失败了。 李时初看着拦住自己的男人,有些意外,毕竟自从她搬离了李家之后,这个父亲就似乎把她遗忘了一样,从没有找过她,甚至连电话都没有打过一个,但他现在却出现在李时初面前了,还是以一副憔悴疲惫的模样出现的。 “小初,你……最近过得怎么样?”李松柏似乎想要扮演一个慈父,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地问。 “我过得很好,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李时初有些好奇,这个父亲自从跟艾琳离婚,还被艾琳分走了一大部分家产之后,看见李时初就会迁怒,再也没有给过她好脸色看,但现在瞧瞧,他居然和颜悦色地跟自己说话了,还主动找到了自己,这多新鲜啊。 “你搬出来这么久了,都没有回去见见爸爸,爸爸很想你了。”李松柏想先打打感情牌,“你是不是怪爸爸忽略你了?我这是因为公司的事情多了许多,你妈妈把公司的股份卖给别人之后,爸爸要善后,花费了很大功夫……” 他边说边仔细地看着李时初,把公司经营不善的原因归咎于前妻把股份卖掉上,想让李时初为此内疚,这一内疚,不就什么都会听从自己了吗? 李松柏想得很好,但很可惜他遇到的是李时初,李时初知道艾琳干脆利落地股份卖掉,只会夸她一句卖得好,又怎么可能会内疚,从而被李松柏有机会对她进行道德绑架? 因此李时初淡淡地说道:“爸爸,这就要怪你了,谁让你背叛妈妈出轨了呢?你要是不出轨,妈妈怎么会跟你离婚?不离婚,又怎么会分到公司的股份,还卖掉了?说到底,这罪魁祸首都是爸爸你啊,所以你现在要花大功夫善后,也是自作自受。” 李松柏万万没想到李时初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惊得目瞪口呆,说话都不利索了:“你、你说什么?!” “我说,爸爸,你不必揣着明白装糊涂,搞什么虚情假意来糊弄我,我其实什么都明白,你不会无缘无故找上我的,一旦找上我,肯定是有所图。”李时初十分不给面子地轻笑一声,继续说道,“你的公司是不是越来越不顺利,开始亏损了?需要很多钱填补亏空吧?所以就想来找我这个冤大头?” 李松柏顿时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眼睛瞪得大大的,死死盯着李时初,显然被李时初说中了事实,恼羞成怒了:“李时初!难道你就这么狠心,我亲自来求你,你也不肯帮忙?你既然知道了,就应该主动帮我,而不是讥讽我……” “啧啧,我为什么要帮你啊,你不是说过你的公司以后都是留给李薇容的,什么都不会分给我?那我为什么出钱去挽救一个不可能属于我的公司?你觉得我傻吗?”李时初都忍不住翻白眼了。 李松柏听她这么一说,却以为她是不忿自己偏心李薇容,还惦记着自己那点家产,因此李松柏像是一下子就抓住了李时初的要害,连忙说:“小初,我那时候是因为和你妈妈离婚,太过悲愤了,一时冲动才会说把公司留给你妹妹的,我那时候说的话不算数,你放心,等公司起死回生了,肯定以后是由你继承,爸爸跟你保证……” 李时初忍不住笑了,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说:“爸爸,你说这话,觉得我还会信吗?” “你要是不信,我现在就可以找律师来写遗嘱!”李松柏现在只想稳住李时初,因此毫不犹豫地说道。 “遗嘱这东西,一天改一次都可以,你还想骗我呢?对了,我对你那个公司一点儿都不感兴趣,你还是留给李薇容吧。”李时初笑眯眯地说道,“我妈给我留了很多钱,你那半死不活的公司我还看不上……” 她说完,便对李松柏挥了挥手,转身离开了,李松柏气得头顶都要冒烟了,在她身后怒吼:“李时初!你以后不要后悔……” 后悔?呵呵,还不知道是谁后悔呢。 李松柏没能从李时初这里忽悠到钱填补亏空,之后便不得不把手里的不动产都卖出去筹款了,陈芬芳对此很有意见,但她有意见也没用,因为这些都是李松柏的婚前财产,他如何处理都是他的权利。 李松柏把手里的不动产以及一些股票投资都卖掉了,但还是不够填补亏空,又只能继续去找人借钱,但商场上的事都是利字当头,借钱给他根本无利可图,别人当然不会好心借钱给他做慈善,因此李松柏不但没能借到钱,反而被人奚落讥讽了一番。 最后他甚至连买给陈芬芳的珠宝首饰都拿出来卖了,让大家看了好大一个笑话。 即使如此,他的公司依旧以无法阻挡的速度败落下去,谁都看得出来破产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但李松柏不甘心啊,这个公司是他大半辈子的心血,要是倒了,那他就一无所有了,因此他又去找李时初要钱,李时初当然不可能给他。 陈芬芳这时候也没有什么自尊心了,不得不求到李时初面前,声泪俱下地承认自己不该跟李松柏有婚外情,让她父母离婚,还求李时初看在李松柏是她父亲的份上,伸出援手…… 。顶点手机版更新最快网址: 1234、借你功德一用(完) 李时初看着在自己面前哭得涕泪横流的女人,内心毫无波动,多么可笑啊,当初她登堂入室,嫁给李松柏之后搬进李家,面对李时初的时候可是趾高气昂着呢,时不时就要宣示一下自己才是李家的现任女主人,还不忘在李松柏面前挑拨离间……现在她倒要在自己面前乞求帮忙了? 李时初理都懒得理会她,直接喊物业的人来把她拖走了,希望她能跟李松柏同甘共苦,就算李家的公司破产了,也不要跟李松柏离婚才好,渣男贱女就要锁死在一起啊。 毫无意外,李松柏的公司撑了一段时间之后就破产了,还欠了一身债,就连李家的住宅都要卖掉还债了。 李薇容被人从家里赶出来的时候都是懵的,她这段时间只是忙着养伤和修炼,好不容易把身上的阴气彻底祛除,伤也好了,怎么家都不是自己的了? “爸爸、妈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李薇容不可置信地问李松柏和陈芬芳。 “还能是怎么回事?你爸爸破产了,这房子要拍卖抵债!”陈芬芳脸色十分难看地说道,“你快把自己那些贵重的东西以及重要的证件都收拾好拿出来,要不然等别人把这房子封住了,那就什么都拿不走了!” 说着她自己也慌慌忙忙地收拾自己那些重要的东西,李薇容听见她的话之后,反应过来便也立刻去收拾自己的东西了。@精华\/书阁·无错首发~~ 时间一到,房子便被封条封住了,李松柏和陈芬芳如丧考妣地看着自己家被贴上封条,李薇容也心情沉重,李家破产了,那就意味着用捐钱赚功德这条路她没办法走了,以后什么都得靠她自己——甚至还有两个累赘……她瞄了一眼心如死灰的父母,并不觉得他们有东山再起的能力。 “薇容!我之前不是给你过户了一个小房子?那房子在你名下,应该没有被封,咱们现在只能去那里住了。”李松柏突然记起这件事,便对李薇容说道。 李薇容只好带着父母回了她那个房子,这房子有二室二厅,够他们一家三口住了,只是他们早就住惯了宽敞的别墅,只觉得这房子狭窄得不行,住着浑身都不舒服,但他们没有办法,不住这里,那就无处可去了。 破产给他们的影响还远不止这点,首先,他们没有了佣人,于是家务活全都要自己做了,李薇容要上学,那只能陈芬芳干,李松柏自诩是大男人,家务活是一点都不沾手的,于是都不都一个星期,陈芬芳就累得腰酸背痛喊苦了,开始哀声怨道,甚至跟李松柏争吵。 李薇容在这之后,除了上学,还得想方法赚钱养家,于是用在玄学上的时间就少了,根本没时间利用自己玄术师的身份去帮人解决问题,这自然就没办法给自己增添功德…… 她过得很不顺利,崔鸿羽那边也一样,他最终还是跟秋晓艺告白了,秋晓艺毫无意外地拒绝了他,还开始逐渐疏远起他来。 而在这个时候,崔鸿羽感觉到李薇容给他刻画的附身符效力越来越小了,他开始遭遇一些倒霉的小事,比如坐椅子、椅子腿断;手机掉水桶里;被鸟屎砸了脑袋…… 他非常惶恐,越发想要抓住秋晓艺这根救命稻草,于是不管秋晓艺的拒绝和疏远,慌不择路地纠缠起她来。 秋晓艺对他的好印象一下子就没了,把他归为了跟踪狂、痴”汉之类的流氓,还警告他不许再靠近自己,但崔鸿羽几次三番被看中的女孩子拒绝伤了自尊心,最近又面临着各种越来越倒霉的事,惶恐着急之下,忽然昏了头,想要对秋晓艺下手,把生米煮成熟饭,以为这样就会让秋晓艺不得不从了他。 但他忘了,秋晓艺是警察世家出身,从小就学了各种格斗、武术,崔鸿羽想要对她霸王硬上弓,那根本不可能,秋晓艺丝毫不费力就抓住了他,还报警把他抓了进去。 秋晓艺那一家子亲人,得知她居然险些被人强迫,怒不可遏,自然不可能放过崔鸿羽。(本章未完!) 1234、借你功德一用(完) ,虽然他们不会做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事,但想要在职权范围内严惩一番他,却是可以的,所以崔鸿羽偷鸡不成蚀把米,注定被秋晓艺的家人们整得很惨。 崔鸿羽因为犯了事进去,护身符的作用更是被快速地消耗,很快,他在牢里也遭遇了各种倒霉事,他吓得慌忙要求见李薇容。 李薇容即使知道他因为想强迫秋晓艺被抓进来的,也还是原谅了他,来见他。 崔鸿羽哀求李薇容再帮他重新画附身符,但李薇容自己身手没有功德,只是用灵力帮他画的附身符,根本无法遮盖他越来越重的煞气。 崔鸿羽失望不是,哀求李薇容帮他想办法,但李薇容能有什么办法?她现在没有钱,玄术水平又只是一般般,根本无法帮他更多。 不过李薇容到底见不得心上人受苦受难,她便顾不得自己的水平了,即使冒险也要去办事赚功德,一次两次她侥幸能成功还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但三次四次就不一定了,她身上的伤越来越多、越来越重,甚至不仅仅是身上,就连灵魂,都开始受伤了,灵魂受伤跟身体受伤可不是一个水准的,身体受伤并不妨碍她下辈子投胎,但灵魂受了伤,那就连下辈子都会受罪。@精华\/书阁·无错首发~~ 可是李薇容顾不了那么多了,她冒着生命危险得到一些功德,又立马去加固崔鸿羽的附身符,直到她最后在收服一只鬼将的时候,被鬼将重伤,再也无法使用玄术,才不得不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苟活。 而没了她的功德护身,崔鸿羽很快就被各种霉运淹没,没了命,他身上的煞气就是因为前世造了大杀孽才会有的,这辈子不过是因果报应。 崔鸿羽死了之后,李薇容也变得浑浑噩噩起来,无法出去工作挣钱了,李松柏和陈芬芳不得不拖着年老体衰地身体出去找活干,养活自己和女儿,到头来悲剧收场。。 1234、借你功德一用(完) 1235、碰瓷碰回来的婚姻(1) “万草儿怎么还没起床?这个懒鬼!两个孩子都饿得哇哇叫了,她还睡得着,耳朵聋了吗?”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忽然从外面响起来,时初捂住自己的耳朵,睁开眼睛,就看见头顶上那挂着蜘蛛网的瓦片…… 还不等她查看原主的记忆,一个穿着灰色上衣、黑色裤子,梳着胡兰头的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就冲了进来,对她怒目而视道:“万草儿!你还躺在床上干什么?没听见我刚刚说的话吗?小灵和小石都肚子饿了,你还不起床给他们做早饭?要是不想在这个家待了那就早说,我让三儿把你送回你娘家去……” 听见她这话,时初顿时感觉到这身体的胸口勐地刺痛了一下,带着沉闷得快要窒息的惶恐,显然这位老太太的话让原主遗留下的那点意识都很在意。 时初意识到这点,便连忙说道:“我这就起来了。”她边说边起床穿好衣服,迅速按照这具身体的习惯走出房门,到了厨房,熟门熟路地开始洗米煮粥。 那个老太太跟在她后面,板着脸看着她干活,一边看一边还不忘数落她:“才刚嫁过来几天?就开始偷懒了,我告诉你,你要是敢不照顾好我两个孙儿,我一定不会放过你,别以为你嫁过来之后就万事无忧了,现在结了婚的还有离婚的呢,更别提你根本就不是我儿看上的人,只是自己不要脸黏上来的……” 时初动了动耳朵,听着她的数落,一边生火一边查看原主的回忆。 原主今年十六岁,出生在一个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她是家里第三个女儿,头上还有两个姐姐,身后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可想而知,在家里会受到什么样的对待了。 她和其他三个姐妹都是被父母当牛马一样养大的,没有把她们弄死或者丢掉,就是想要让她们给家里当牛做马,特别是为她们唯一的弟弟。 原主的两个姐姐一到年纪,就被父母以厚重的彩礼“卖了”出去,一个嫁给四十多岁带着三个孩子的鳏夫,一个嫁给瘸了一条腿的残疾人。 原主本来也被父母打算许给一个死了两任老婆的鳏夫,对了,那两任老婆就是被那男人打死的,但原主父母为了钱,根本不在意这个女儿婚后会不会也被打死。 但原主不想死啊,她以前给父母和弟弟当牛做马都忍了,但这回要她嫁给会打死人的男人,她就用了平生唯一的勇气反抗了这件婚事——她逃婚了。 逃婚的时候,慌不择路跑到公路上,不巧被一辆汽车撞倒,如果不是那个司机踩刹车踩得快,她可能命都没了。 那个倒霉的司机就是杜州,杜州开车撞断了原主一条腿,自然得把她送去医院救治,原主住院后得知杜州死了妻子,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还没有续娶,于是心思就动了,逼着杜州娶她,否则她就告杜州是故意撞上她的…… 那个时候公路并没有什么监控,也没有目击证人,原主作为受害者,她的证词是很重要的,要是她非得指证杜州故意撞她,那不管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为了降低事故对单位的影响,杜州很可能会被开除,也就是说,原主的证词会严重影响杜州的工作。 杜州自然非常愤怒,毕竟是原主自己突然冲出来才会被撞的,这场车祸是她的责任,但她居然还拿车祸来要挟自己娶她,可谓十分不要脸。 但杜州没有办法,原主抓住了他的要害,再加上这件事不尽快结束,那他的工作真的很可能没了,或者被调到其他边缘的岗位,这对于他的损失来说就太大了,毕竟这个时候的司机是非常吃香的职业,能挣钱又体面。 因此,杜州最后不得不捏着鼻子答应娶她,还为此付了她父母一大笔彩礼。 原主就这样嫁给了杜州,成了两个孩子的后娘。 杜州的母亲对原主意见非常大,毕竟原主要家世没家世、要容貌没容貌、要才华也没有才华,还有一个吸血鬼似的娘家拖后腿,哪哪儿都配不上杜州。 杜州是面粉厂的货车司机,虽然是带着两个孩子的鳏夫,但他长得好、工作体面,即使是十七八岁年轻漂亮的大姑娘也愿意嫁给他,却没想到,只是因为一次车祸,就被一个要什么没什么的黄毛丫头碰瓷上了。 杜州的母亲说原主是碰瓷碰上来的也没说错,她讹诈的虽然不是钱,但确实比一笔钱更离谱的婚姻,这怎么不让杜母恨得咬牙切齿? 时初看了原主的记忆之后,便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了,现在婆家没有一个人对她有好印象的,都很不待见她,怪不得这一大清早的,杜母就上门来赶她起床干活了。 要知道这时候才刚六点,只是夏天天亮得早,才显得万草儿起晚了。 杜母见她熬上了粥,又叮嘱她给两个孩子洗脸刷牙,这才背着手板着脸离开了。 哦,她并不跟杜州一家住在一起,杜州是她三儿子,她还有两个大儿子,目前她跟着自己大儿子住,只是她大儿子住得不远,她才会一大早就来催原主起床干活伺候她两个孙儿。 时初看了看灶里的火,打了个哈欠,便去洗漱了。 等她洗漱完,两个孩子已经开始在院子里玩了。 杜州的两个孩子,一个儿子叫杜小石,五岁;一个女儿叫杜小灵,两岁,都是正需要人照顾的时候,杜州之所以愿意娶原主,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两个孩子需要人照顾,原主既然自己撞上来了,那他就把原主当成不要钱的保姆来照顾孩子。 “小灵、小石,你们刷牙洗脸了没有?”时初问他们俩。 杜小石已经五岁,懂点儿事了,知道时初并不是他的亲妈,因此根本不搭理她,不过杜小灵年纪还小,这段时间以来原主对她还行,所以对原主并没有什么意见,她不知道大人们的恩怨,听见时初问了,便奶声奶气地回答道:“没有……” 1236、碰瓷碰回来的婚姻(2) “那你过来,阿姨帮你洗脸刷牙。”时初对杜小灵招招手说道,杜小灵便蹦蹦跳跳地走过来。 这会儿是夏天,用凉水洗脸也不担心会着凉,所以时初并没有烧热水,直接就用凉水给杜小灵擦了脸,给她擦完之后,时初又去抓杜小石,不顾他的挣扎,愣是给他擦了脸才放开他。 杜小石气得脸都红了,拧着小眉头骂她:“坏女人!我不要你假好心!” 时初耸了耸肩,说:“你说晚了,你的脸都被我擦洗过了。” “哼!”杜小石气呼呼地嚷道,“那我、我明天就不让你擦!” “啧啧,不擦就不擦啊,看到时候谁的眼角有眼屎被人笑话……”时初故意说道。 杜小灵立马鬼机灵地跟她大哥做鬼脸:“哇哇,哥哥有眼屎,被人笑话啦!” “我没有眼屎!没有!不信你看……”杜小石气得追着他妹妹跑,非要让她看看他的眼角到底有没有眼屎。 时初又去抓了杜小灵回来,让她刷牙。 “阿姨,我不想刷牙……”杜小灵愁眉苦脸地看着自己的小牙刷说道。 “不刷的话牙齿就会被牙虫吃光光了,到时候你嘴里露着个黑乎乎的牙洞,哎呀,丑死了……”时初吓唬她。 杜小灵果然被她的话吓唬住了:“跟隔壁王阿婆嘴里那些牙洞一样难看吗?” “对,你看看村里没有牙的那些人,哪个不是丑丑的?”时初点头继续忽悠她。 杜小灵吓得立马乖巧刷牙:“我刷牙!” 搞定了杜小灵,时初还要去搞定杜小石,杜小石年长几岁,不好忽悠了,再加上他对时初还有敌意,看见她拿牙刷过来就抬着小下巴做鄙夷状,不肯理睬时初。 时初对他就不会采取对杜小灵那一套了,她直接对杜小石道:“你知道这根小牙刷多少钱才买回来的吗?你要是不刷牙,那正好,我可以把你的牙刷卖了去换糖吃。” 这个时候正是物质贵乏的七十年代初,小孩子一般都不刷牙,只有杜家这两兄妹,因为杜州常年在外面跑车,才能买到小孩用的牙刷,时初说那牙刷卖掉换糖,那还真是有可能的。 杜小石显然也清楚这一点,他立马就信了,觉得自己要是真的不用牙刷,那很可能牙刷就会被后妈卖掉,所以他不用时初劝第二遍,立马抢过自己的牙刷,就气冲冲地开始刷牙。 两个小孩的卫生问题解决后,厨房里的粥也熬好了,时初又热了热晚上的剩菜,便和两个孩子吃早餐。 时初并没有像原主一样亲自喂他们,而是一人给了一把汤勺,让他们自己吃,杜小石还好,他五岁了,拿勺子吃得有模有样,但杜小灵就不行了,她年纪小手没有力气,拿不稳勺子,因此吃得一塌湖涂,身上沾了不少米粥。 这时候一个邻居从门前经过,看见杜小灵吃得那副邋遢狼狈的模样,忍不住对时初道:“万草儿,你怎么不喂小灵吃啊?她那么小怎么能自己吃?看看这吃一半掉一半的,浑身还脏兮兮,这不是糟蹋米饭和衣裳吗?” 邻居说着说着还走了进来,看时初的眼神都带上了审视:“你才刚嫁过来,都不好好表现,这要是让你婆婆或者杜州知道了,不得说你虐待孩子,不安好心?” 时初顿了顿,满不在意地说:“无论我表现得好不好,他们现在都会觉得我不安好心,既然是我照顾孩子,那就按照我的方式来,谁有意见,谁就带回家自己照顾啊。” 说着,她意有所指地看着这位好心的邻居,邻居顿时一噎,脸色一沉,转身离开了,边走边说:“算了算了,是我好心没好报,哼,看你以后能得什么好?果然是个不省心的……” 怼走了邻居,杜小灵依旧吃得一塌湖涂,不过她自己吃得津津有味,还觉得很新奇有趣,所以时初就不怎么管她了。 照看小孩子吃饭得很有耐心,因为她会一边吃一边玩,时初倒是无所谓,因为她的工作就是照顾两个孩子,除了家务活,就没什么事了,有足够的时间让杜小灵玩。 但她万万没想到,那个邻居是个大嘴巴,讯速地把她不给孩子喂饭,让孩子自己吃得邋里邋遢的事情传遍了村子——这当然包括了杜母这个时刻关心新儿媳和两个孙儿的老人家。 于是杜小灵一碗粥还没吃完,杜母就找上门来了。 她一进门果然看见杜小灵拿着勺子吃得满头满脸都是米粒,顿时跟天都塌了似的,大惊小怪地责骂起时初来:“万草儿!你这个懒货!小灵还这么小哪里会自己吃饭?你没看见她脸上身上全脏了吗?!” 时初还没来得及出身,杜母就手脚利索地一把抢走了杜小灵的勺子,又拿桌上的抹布用力地擦她的衣服和脸蛋…… 时初看着她手里那块褐色的抹布,说:“你别用脏抹布给她擦脸……” “抹布怎么就脏了?擦脸擦手跟擦桌子有什么区别?就你瞎讲究!你这么讲究,怎么光看着小灵浑身粥水米水都不管管?”杜母怒气冲冲地对时初吼道,“我就知道你心肠坏,真面目在这么快就暴露出来,对两个孩子不管不顾……” 时初闭了闭眼,对于不讲理的人来说,无论她现在说什么,都只会被认为是不安好心的诡辩,那她干脆懒得争辩了。 杜母用脏抹布给杜小灵擦了衣服,又急忙忙地找了一件干净衣服给她换上,还喋喋不休地数落时初,勒令她以后都要给杜小灵喂饭,不能让她自己吃。 关于这点,时初就无法答应了,说:“我让她自己吃是锻炼她的自理能力,她都快三岁了,哪里还需要大人喂,你这样只会让她吃饭越来越依赖大人……” “锻炼什么能力?她还那么小?能锻炼什么能力?我看你就是懒!万草儿,我告诉你,我儿子愿意娶你,就是要你照顾两个孩子,不是让你来享福的,你要是连孩子都不照顾,那要你有什么用?吃白饭吗……”杜母瞪着眼睛骂道。 1237、碰瓷碰回来的婚姻(3) 时初实在很想跟对杜母说:“既然你这么嫌弃我,那等你儿子回来,我就跟他离婚。” 但这句话从她嘴里说出来格外没有说服力,因为不久前原主才拿车祸的事要挟杜州娶她,现在结婚还没到两个月,她就说离婚?这话她说了就连路边的狗都不信啊。 更何况……时初想起原主那对不把女儿当人的父母以及被娇宠坏了的弟弟,遭心的娘家!她毫不怀疑自己要是真的跟杜州离婚,原主那对父母听说之后绝对会二话不说就又把她再卖一次! 虽然她有自信能反抗他们,但有这些极品整天在身边烦着,她也会很不耐烦,所以如今杜家相对于她来说,还真是一个比较好的避风港——起码在如今出行都得有介绍信的时代是这样。 而且杜州一出差就得十天半个月,杜母虽然看不惯她,但又不住在一起,只偶尔来检查一下她如何照顾两个孩子,可以忍耐。 至于两个年幼的孩子,那就更对她造不成什么威胁了,她只需要安心当个保姆,照顾他们吃喝拉撒就行了。 想通了事情关窍的时初,对杜母的职责就格外有忍耐心了,反正她说她自己的,但时初照顾孩子还是会按照自己的方法来,我行我素。 杜母说了一顿时初之后,就自己喂杜小灵了,杜小灵本来自己就吃得差不多了,但杜母生怕她没吃饱,又追在她身后喂了许久,只噎得她翻白眼快哭了,肚子都圆鼓鼓了才罢休。 之后几天,杜母还是不太放心,又特意选在吃饭的时候来看两个孩子,果然发现时初又让他们自己吃饭,于是又气得骂了时初一顿,然后自己去喂杜小灵——这样循环了三四天,最终还是杜母先放弃了,因为时初真的丝毫不把她说的话放在心里,而她自己又不可能一日三餐都跑来喂杜小灵,所以不得不闭上了嘴。 其实时初也是因为看出了她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才会这么“肆无忌惮”地跟她对着干。 时初虽然选择暂时留在杜家过这几年,但不代表她真的会事无巨细地照顾两个孩子,任劳任怨当个保姆。 小孩子的学习能力和模彷能力真的很强,杜小灵刚开始的时候吃饭吃得满身都是饭菜,但渐渐地她掉的饭菜就越来越少了,身上也越来越干净,动作越来越利索,有时候还会跟她哥哥比着吃,吃得可香了,杜母后来不死心又来看了几次,看见她这样,最后便再也不说时初懒惰心硬了。 “杜小石,你已经五岁了,可以洗自己的袜子了,来,我给你一个小盆,你来学洗袜子。”时初拿了一个小盆子出来,打了水,又把杜小石的袜子扔进去,吩咐杜小石道。 杜小石当然不乐意了,他拧着小眉头说:“我不洗!洗衣服、洗袜子都是女孩子才要做的事!” 时初顿时脸一沉,问他:“谁跟你说这是女孩子才做的事?” “我奶奶啊!”杜小石理直气壮地说道,“奶奶说了,爸爸和你结婚,就是要你洗衣做饭照顾我们的,你别想把活推给我,自己偷懒……” 时初气笑了,说:“在我这里,没有什么事情只能女孩子做,不能男孩子做的。你要是不洗自己的袜子,那我晚上做红烧肉就不分给你吃,我和你妹妹两个人吃。” 杜小石一听红烧肉三个字,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理不直气也不壮了,满怀期望地问:“你今晚上真的做红烧肉吗?” “当然,猪肉我都买回来了,等晚上我和你妹妹吃肉的时候,你可不要流口水啊。”时初铁石心肠地说道。 “那我去洗还不行吗?”杜小石弱弱地说道,然后挪动着两条小短腿走到小盆子旁边,乖乖地蹲下拿起自己的小袜子开始洗。 “先把袜子彻底弄湿透,再把肥皂抹在袜子上,然后用两只手用力搓……”时初一点一点地教他如何洗自己的袜子。 终于,换了两盆水之后,他的小娃子勉强洗干净了,时初又让他挂在衣架上晾晒,等好不容易做完这一切,他额头上已经渗出了汗水。 “那我晚上也可以吃红烧肉了吗?”杜小石抬起小脸蛋满怀期待地问时初。 时初这回没有再吊他的胃口,立刻很爽快地答应道:“当然可以了,你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是个勤劳又能干的小男子汉了,今晚的红烧肉你可以比妹妹多吃两块。” “哇!真是太棒了!”杜小石顿时高兴得不得了,在原地就蹦跶了两下,蹦完之后他还有些不好意思地对时初道,“阿姨,多的那两块红烧肉,我想分一块给妹妹,可以吗?” 时初听见他这句话,很是惊讶,但也有些惊喜,他舍得跟妹妹分享自己的劳动所得,看来是个好孩子。 对于好孩子,时初并不吝啬于奖励他,于是她说:“你愿意跟妹妹分享多的肉,说明你是个好孩子,为了奖励你,我决定再多给你一块肉,这样你分了一块给妹妹,但最后得到的依旧还是两块肉。” “谢谢阿姨!”杜小石听懂了时初的话,高兴得小脸蛋都红了,还破天荒地夸了一句时初,说:“阿姨,你也不是那么坏嘛!” 他说完,似乎还有点害羞,一熘烟就跑回屋子里去了。 时初看着他逃也似的样子,顿时轻笑出身,这小家伙,还挺可爱的嘛。 正在这时候,院子的门忽然响了一下,接着是一阵沉稳的脚步声,时初一惊,连忙往那儿看去,却看见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了进来。 “你找谁?”时初刚说完这句话,就突然反应过来,这男人正是被原主碰瓷了的倒霉司机杜州啊,于是她的脸色变得复杂起来。 杜州看了她一眼,眼神比她更复杂,他其实早就回来了,只是在院子外站了好一会儿才进来。 刚刚时初要求杜小石洗自己小袜子的时候他就回来了,他还以为时初是想磋磨自己儿子,才故意为难他,要他洗袜子。 1238、碰瓷碰回来的婚姻(4) 但后面他听见时初对杜小石说的那些话,就知道自己误会她了。 杜州并不是一个一味娇惯自己孩子的人,也不认为洗衣服只应该让女人来洗,更何况万草儿(时初)只是让他洗自己的小袜子,这点儿活就跟玩差不多,所以杜州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他五岁的时候可比杜小石如今的生活艰难多了,小小年纪就得上山捡柴或者割猪草,到农忙时节还得帮忙收割稻子,这些活哪样不比洗袜子辛苦? 杜州有些惊讶于时初教育孩子的方法,似乎还挺有见识,跟他印象里那个怯懦愚昧的万草儿并不一样…… 只是再不一样,只要一想到她那逼着自己娶她的行为,杜州就无法对她露出好脸色。 因此当时初问他找谁的时候,他冷漠地看她一眼,说:“我回自己家还要找谁?” 时初顿时讪讪一笑,说:“我这是一时没认出你来……”原主见过杜州好几回,但那是原主的记忆,时初虽然有她的记忆,但一时半会没能把真人跟记忆结合起来,才闹出这种笑话。 “小灵、小石,爸爸回来了。”杜州一边拎着大包小包进门,一边朝屋里喊道,对着孩子,他的态度就比对时初要温和多了。 杜小灵和杜小石听见他的话,顿时兴奋地从屋里冲出来,一边冲还一边激动地喊:“爸爸!爸爸你终于回来了……” 杜州面带笑容看着两个孩子朝他跑来,把手里的东西往地上一扔,便弯下腰去,一手接住了一个孩子,把他们抱了起来:“你们在家里乖不乖?有没有好好吃饭?让爸爸看看你们瘦了没有……” 说着还真的把他们掂了掂,两个孩子高兴得不得了,搂住他的脖子就嚷嚷道:“爸爸,我们很乖,也好好吃饭了……爸爸,我好想你啊……” 杜州跟两个孩子玩闹了一会儿,才把他们放下来,然后找到刚放下的行李,边往外掏东西,边说:“爸爸给你们买了新衣服,还买了糖和小糕点。” “哇,爸爸我想吃糖!”杜小灵迫不及待地喊道。 杜小石也跟着扒拉几个袋子,杜州连忙把糖果和糕点拿出来,分给他们吃。 杜州的回来让杜小石和杜小灵一整天都非常高兴,兄妹俩缠着他不肯离开,杜州也由得他们,很耐心地陪他们玩了一天。 晚上的时候,时初果然做了红烧肉,肥瘦相间的五花肉炖得软糯糯金黄发亮,香味扑鼻,一看就让人很有食欲。 杜小石都不用人喊,就自动自觉地在饭桌前坐好了,他心心念念了这红烧肉一整天呢,闻到这浓郁的肉香味,哪里还忍得住,这个时候,就算是他爸爸杜州,也没办法转移他的注意力了。 时初很快又做好了其他三个菜,便开饭了。 “我今晚可以多吃两块的哦。”杜小石还不忘提醒时初,“妹妹也可以多吃一块。” “我记得。”时初哭笑不得,因为早上买肉的时候她不知道杜州会回来,所以并没有买太多猪肉做红烧肉,只算了他们一大两小的分量,不过这难不倒时初,她没办法多变出肉来,但可以把肉切得小块一些嘛! 于是时初把红烧肉切成了十二块,杜州分了两块,时初自己三块,杜小灵也三块,而杜小石有四块。 杜小石看了看一家人碗里的肉,摸了摸脑袋,觉得有些不对劲,但他又不知道到底哪里不对劲,只好问:“为什么爸爸只有两块,阿姨你有三块?” 时初理直气壮地回答道:“本来呢,我们家每个人都只有两块,但是小石你今天洗了自己的小娃子,所以可以多给你两块,那就是四块了;你妹妹也本来只有两块,但你愿意分给她一块,所以她现在有三块;你阿姨我呢,今天做了一天的家务活儿,做饭扫地洗衣啦,所以我也可以多奖励一块,也就是有三块了;至于你爸爸,他今天刚回来,什么都没有做,就只有最基础的两块了。你觉得这样分有什么问题?” 杜小石听得半懂不懂,但见时初说得头头是道,丝毫没有心虚的模样,便理所当然地认为她说的是真话,于是半懵着也点了点头,装作听明白了的样子,说:“没有问题了。” “那就好,我们可以开吃了。”时初宣布道。 而杜小灵是根本不管时初的忽悠,她自己碗里有了三块,那就已经高兴得不得了了,嗷呜一声就迫不及待咬来吃了。 至于杜州,本来就没准备他的份,能匀给他两块已经是看在他是这个家一份子的份上了,他有意见时初也不会在意。 杜州当然没有意见,他身为家里的男人,不可能跟自己的孩子抢肉吃,如果不是怕培养出他们自私自利的性格,他甚至都愿意把自己碗里的肉分给两个孩子。 时初这有肉都要一块块分着吃的行为,虽然小气和斤斤计较了些,但他一想到她那不把女儿当人的娘家,就觉得挺能理解了,毕竟在那样的家里,想要吃块肉那不就得抢、得偷吗?计较一点很正常。 不过,既然已经嫁进了杜家,这种小家子的行为就没必要了,因此他对时初道:“这次就算了,以后咱们家吃肉不必这么斤斤计较,要是不够吃,那就多买一点。” 时初闻言扫了他一眼,并没有解释自己只是出于要“奖励”杜小石多两块红烧肉,才会这么个分发,如果不用奖励他,那时初自然不可能多此一举来分肉。 为了家庭和谐,于是她点点头,说:“好的,我以后会多买一点。” 既然他这个挣钱的人都这么说了,那时初自然不会不舍得。 一顿饭,一家人都吃撑了,杜州带着两个孩子去他大哥家串门,顺便消消食,时初自己在院子里运动了二十分钟,出了一身汗,便回去洗了澡,也不等他们回来,就直接睡下了。 因为杜州是被逼着娶原主的,他对原主十分不喜,结了婚也不愿意履行夫妻义务,都是分房睡的,因此倒是方便了时初。 1239、碰瓷碰回来的婚姻(5) “小灵,今晚你和哥哥跟爸爸一起睡好不好?”杜州抱着杜小灵往家里走的时候,问道。 杜小灵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她很困了,但听到爸爸这句话,一下子就又精神起来了,她奶声奶气地说:“可是爸爸,阿姨说女孩子不能随便跟别的男人一起睡觉觉……” 杜州一噎,过了一会儿才解释道:“爸爸不是别的男人,是你爸爸啊,你还小,跟爸爸一起睡也没关系,等你大了几岁以后,就可以自己睡了。” “是这样吗?”杜小灵懵懵懂懂地说道,“可是、可是阿姨说有些小孩子的爸爸也可能不是什么好人……” 杜州脸都黑了,不知道时初到底给孩子都说了什么,让孩子连自己爸爸都怀疑上了,他黑着脸问:“小灵、小石,是不是万阿姨说爸爸的坏话,让你们不和爸爸亲了?” 杜小灵一脸疑惑地说:“没有呀,爸爸,阿姨很好很好,还会给我买牛奶喝呢。” “哼,杜小灵,你这么容易就被那个女人收买了?真没用!”杜小石鄙夷地说道。 “哥哥,什么叫做收买?”杜小灵睁着无辜纯洁的眼睛问。 杜小石一噎,结结巴巴解释不清楚,最后只得一股脑推给他爸爸:“我说不清楚,你问爸爸吧。” 于是杜小灵眨着布灵布灵的大眼睛看向杜州。 杜州绞尽脑汁想了想,好不容易挤出一个通俗易懂的解释:“就是别人把好东西,比如糖果送给你,希望你以后跟他一起玩……” “所以阿姨给我喝牛奶是想让我和她一起玩吗?”杜小灵顿时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兴奋地说道。 杜州没办法再给她找出一个更合适的解释,因此只好点点头,默认了她话里的意思,于是杜小灵更加高兴了,说:“那爸爸今天回来给我买了新衣服和糖果,一定也是收买我了吧!爸爸,你别怕,就算你不收买我,我也愿意跟你一起玩……” 杜州:…… 最后他只能回答道:“爸爸也喜欢跟你玩,我们父女之间用不着收买,收买是利益关系,但爸爸对你只有爱,跟利益无关。” 杜小灵听得半懂不懂,但依旧感觉到了爸爸是爱她的,因此跟爸爸贴贴得更紧了。 这时候的父女俩早就把之前的划=话题给忘了,只是等回到家,杜州要把杜小灵带回自己房间的时候,杜小灵突然就又记起来了,连忙提醒她爸爸:“爸爸,女孩子要跟女孩子睡,你和哥哥睡吧,我要和阿姨一起睡。” 杜州没想到杜小灵这么执着,劝说无果后,只好先让杜小石睡下,他便抱着杜小灵去时初房间,想让时初劝劝她。 杜州敲了敲时初的房间门:“万草儿!睡了吗?” 时初本来已经睡着了,但他这一敲门,她立刻就清醒了,于是很快起床点灯,开了门问道:“这么晚了,找我有什么事?” 时初因为是刚从床上下来的,只穿着一身单薄的睡衣,轻薄贴身的布料把她玲珑有致的身躯显露无遗,她这段时间吃得好睡得香,还不用做重活,自然把原主那干瘦又营养不良的身体养回来了,因此这会儿她身姿玲珑、唇红齿白,又在朦胧的灯光下,映衬得她成了一个墨发如云的大美人。 杜州乍一看见这样的她,顿时心脏激烈跳动了好几下,目光仿佛被火烫了一样,他飞快地转移开视线,暗暗唾弃自己居然会被这个自私无耻的女人所吸引,于是为了避嫌,他掩饰般质问她:“小灵说你和她说过不能跟别的男人睡觉觉,她就连我也不愿意一起睡了,你是在教唆她跟我生分吗?” 时初听见他这话,愣了一下,之后才反应过来,顿时哭笑不得,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小灵误会了。” “那你是什么意思?”杜州严肃着一张脸追问道。 “一个月之前,咱们隔壁村有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被同村的一个三四十岁的光棍长期强女干,用的就是威逼和利诱,用粮食和一些小零食诱骗她,又威胁她不能告诉家里人,否则家里人会不要她……那小女孩就是这样被他祸害了。我是怕小灵也会被其他男人用这样的方法诱骗,才告诉她不要跟别的男人太过亲近,你觉得我这样教她,是教错了吗?”时初很是坦荡地对杜州说道。 猥亵、诱’奸儿童的人渣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少,而比起陌生人,这种事更可能发生在男性亲属之间,时初并不觉得自己教杜小灵跟男人保持距离有什么不对,当然了,这会儿她还不到三岁,还不到避父的年纪,而杜州人品还不错,不是会对自己小孩下手的禽兽,所以他不在杜小灵需要防备的名单上。 而杜州听完她这番话,已经震惊得童孔勐缩了,他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货车司机,自然知道时初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只是他不知道这种事情居然会发生在离自己这么近的地方,他忍不住抱紧了怀里的女儿。 如果自己的女儿被那样对待,他肯定会不顾一切跟那恶人同归于尽,想到这里,他顿时理解了时初教导女儿跟别的男人保持距离的做法很正确。 “你没有错,是我误会了。”杜州知道自己误会了时初,于是很爽快地道了歉,他并不是自大得不愿意承认自己错误的人。 “爸爸,我可以跟阿姨一起睡了吗?”小灵很困了,忍不住小声地问杜州。 杜州刚想着要不就由着她喜欢吧,但时初却开口了,她对小灵道:“小灵,你亲近一下爸爸是可以的,爸爸经常出差不在家,你难道不想他吗?你现在年纪还小,还不需要避讳什么,只不过阿姨告诉过你的,即使是爸爸也不能随便摸、随便看的地方,你还记得吗?” 杜小灵有些迟钝地回答:“记得……我穿小裤衩和小背心的地方不能让别人碰,只能在洗澡或者嘘嘘的时候让阿姨或者奶奶、伯母帮忙……” “很好,小灵记得很清楚,真棒。”时初夸夸她,“你今晚可以和你爸爸、哥哥一起睡哦。” 1240、碰瓷碰回来的婚姻(6) 杜小灵终于被时初劝去跟她爸爸和哥哥一起睡了,杜州既然回家了,那她就可就像偷偷懒了,自己毕竟不是他们的亲生母亲,他们就应该多跟自己爸爸亲近才对嘛。 时初这么想着,就心安理得地回去继续睡了。 第二天的时候,时初一起床,才发现杜州和两个孩子早就起来了,杜小灵看见她这会儿才出来,便扒拉着两只眼睛做出个鬼脸来,对时初说:“阿姨好懒呀,我们都起来好久了!” 时初捏了捏她的小脸蛋,说:“阿姨之前都早早起来给你们做早餐,现在好不容易你们爸爸回来了,我当然要好好歇一歇了,不然太辛苦会累坏身体的。” 她说得这么理直气壮,杜小灵一下子就被她湖弄住了,这个善良的小乖乖顿时一脸担心地看向她:“那阿姨你好好歇着,千万不要生病,生病了要打针针,吃苦药……” “好,我听小灵的,会好好歇着。”时初欣慰地摸着她的脑袋说道。 这时候听完了这两人说话的杜州,有些一言难尽地看着时初,虽然他昨天对她的印象好了些,但不代表他能原谅她威胁自己娶她的事,因此忍不住提醒她道:“万草儿,你最好别忘了我娶你回来是干什么的,你应该知足,起码照顾孩子比在你娘家当牛做马要强。” 时初忍不住暗暗翻了个白眼,这男人还真是时刻不忘原主对他的强迫,很记仇啊,但这是原主万草儿做的,跟她时初有什么关系?她可不会心虚,想偷懒自然要偷懒,当保姆都每个月有几天假期呢。 一家人吃过早餐之后,杜小灵兄妹俩继续黏着杜州,时初便有了久违的自由时光,于是她开开心心地出门了。 杜州虽然当上了货车司机,但并没有搬去城里,一家人还是在村里住,大概也是因为他常年在外,要是住在城里,留下妻子孩子在家并不太安全,只有在村里,人人都熟悉,有事也能找人帮忙,更安全自在。 村里没有秘密,原主一个大字不识、在家被父母当成奴仆使唤的干瘦丫头,为什么能嫁给杜州这个一表人才,在城里有体面工作的货车司机?原因大家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因此每次时初出门,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眼神,有些年纪轻的妇人,对她眼红或者艳羡她嫁得好;而年纪大了些的老妇人,对她则鄙夷嫌弃,认为她心机深沉不是个好女人,对杜州的两个孩子肯定也不好。 时初对她们的眼神一向置之不理,反正碍不了她什么事,过几年她就会离开这里,不过如果她们多管闲事跑到她面前来阴阳怪气了,时初也不会忍气吞声,都是毫不客气怼回去,气得那些人对她更咬牙切齿。 这会儿就有不长眼的人跑到她面前来没事找事了:“哎,万草儿,杜州回来了,你不在家好好伺候他,早点生个孩子,自己一个人出门干什么?”说着还拿眼斜睨时初,好像在打量什么东西似的。 时初也不生气,笑眯眯地说:“出来买肉啊,你都说杜州回来了,那我还不得做些好吃的给他补补啊。对了,你多久没吃过肉了?我看你面黄肌瘦的,孩子也个个都瘦骨伶仃,肯定平时连吃饱都难吧?哎,真可怜……” 时初说完,还啧啧地感叹,一副同情她的样子,那人听见她这番话,顿时气得一张蜡黄的脸都憋得通红了,眼珠子都快瞪时初瞪得掉下来。 “万草儿!你得意什么?!你要是没有用肮脏手段逼着杜州娶了你,你现在能这么得意?我呸!你也有脸在我面前炫耀?”那人气呼呼地骂道,“我就看你能得意到什么时候!” “你放心,我能得意一辈子。”时初气死人不偿命地回了一句。 那人气得肺都要炸了,骂不过时初,只得骂骂咧咧地走了,时初笑得一脸和善,扫了一眼附近三三两两看热闹的人,只觉得寂寞如雪,呵,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这万草儿够嚣张……”时初走远了,都能听见身后的村妇对着她窃窃私语。 “谁让人家嫁给了杜州呢?你看她不过才嫁进杜家两三个月,就把身体养得白白净净,哪里还有之前那干巴黄蔫枯草的样儿?跟换了个人似的,说话也敢大声了,以前她在娘家的时候大气都不敢喘一声,还是嫁得好啊……”有人就艳羡地说道。 “哼,还不是算计来的,心术不正,就是可惜了杜州被她讹上……”又有眼红的人就酸熘熘地嚷道。 别看杜州已经结过一次婚,还有了两个孩子,但他在村里还真是个香饽饽,不知道多少人想把自己的妹妹/女儿/侄女/外甥女介绍给他,谁知道这个香饽饽却被一个灰不熘秋野草似的女人给抢走了,这怎么能不让这些人怨愤?如果是一个条件好一些的女人,他们都不会这么气愤。 时初听着这些人的酸话,心想原主这唯一的一次反抗,倒是给自己找了一个很不错的出路,只是她后来却没能抓住这次改变命运的机会。 原主本身并不是一个勇敢而富有反抗精神的人,唯一一次为自己碰瓷来的婚姻已经用尽了她这辈子所有的勇气。 在原世界剧情里,原主逼着杜州娶她,原主的父母得了一大笔钱,于是便得寸进尺盯上了杜州这个收入不菲的女婿,当然,他们不会自己出面找杜州要钱,他们找的是原主,又是哭诉、又是打压,用尽了各种手段找原主要钱。 原主愚孝,早就习惯了被父母予取予求,当个扶弟魔,因此很听话地绞尽脑汁从杜州手里拿钱回去接济娘家。 后来她父母还是不满足,觉得杜州要是没有那两个孩子,原主还能从他手里拿到更多的钱,于是他们动了坏心思,使劲儿蛊惑原主除掉两个孩子,说那两个孩子不是她生的,不可能跟她一条心,她只有生下自己的亲生孩子才最保险。 1241、碰瓷碰回来的婚姻(7) 被父母蛊惑住了的原主,居然真的对杜州的两个孩子下手了,杜州经常要出差,十天半个月不在家里很正常,因此她便私底下克扣两个孩子的粮食,还虐待他们,威胁他们不许告诉大人,两个孩子被她又饿又虐待,很快就变得面黄肌瘦、胆小怯懦。 这么虐待了大半年之后,先是年纪小的杜小灵承受不住了,她身体虚弱又承受原主的虐待,精神压力极大,身心饱受折磨,因此生了重病,原主却还故意隐瞒不带她去看病,等实在瞒不住了,才送杜小灵去医院看病,但她身上的钱基本上都贴补给娘家了,剩下一点也不舍得把花在杜小灵身上,于是杜小灵很快就病死了。 杜小灵死的时候杜州还在外面出差,没有回来,等他回到家,杜小灵都已经下葬了,根本没能见她最后一面,于是她的死因居然真的被原主隐瞒过去了,杜州只以为女儿是得了重病医治不了才去世的,根本没想到是原主丧心病狂虐待死的,因此他虽然伤心,却没有怀疑原主。 解决掉杜小灵之后,原主又把主意打到了杜小石身上,杜小石已经五六岁,身体承受能力比杜小灵强,因此即使虚弱,却并没有生命危险,丧心病狂的原主于是趁着杜州又一次出差,把杜小石带到了鱼龙混杂的车站里,故意“不小心”跟他走散了,最后一次果然让杜小石被人贩子抓走了。 两个孩子接二连三地出现意外,还那么巧发生在自己出差的期间,杜州终于发现了不对劲,他自己私底下开始调查,发现原主居然好几次无缘无故带杜小石外出,询问原主原因,原主又支支吾吾说不出合理的理由,杜州便对她起了疑心。 报了警,经过警察严密的审问,原主不得不承认她是故意把杜小石带去车站,好让他“走丢”的,最后还承认了虐待兄妹俩以及不给杜小灵治病害她死亡的事实。 作恶多端的原主被判了死刑,杜州对她恨之入骨,她死之后连尸体都不肯去认领,至于教唆原主除掉孩子的娘家父母和弟弟?早在她被抓的时候就跟她断绝关系,不承认她是万家的人了。 原主死了之后,杜州便辞了货车司机的工作,走遍了整个国家寻找杜小石,但找了几十年,直到他七老八十,依旧没能找到自己的儿子,死都不瞑目。 时初一想起原主在原世界剧情里做的事,都想把她的灵魂抓来看看到底是不是黑的,她怎么能对这么小的两个孩子下手?真是可恨又可恶。 杜州真是倒了血霉遇到原主,不但被逼得娶了她,还被她害得两个孩子一个死掉、一个被拐走,晚年凄惨,这种情况,真的是“做鬼也不会放过她”的那种程度啊。 时初啧啧感叹,这也是她为什么对杜小灵和杜小石格外宽容的缘故,原主造了孽,顶替她身份的自己,就算不补偿他们,也不能再害了人家。 时初走了大半个小时才到了镇上,找到一家供销社,买了点布料和白糖,又去肉摊上买了一斤猪肉,杜州回来了,光是吃菜可填不饱他的肚子——当然,这也是因为杜州的工资可以让他们每个月买几次肉吃。 她提着大包小包回村,果然又引起了村里人的艳羡,眼红的则盯着她手里的东西酸熘熘地挖苦时初几句,说她败家,花钱大手大脚,杜州娶了她,家里的钱肯定很快就会被她败没了云云。 时初都把这些酸话当成好话来听,毕竟她就是有钱花,而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然后耍几句嘴皮子,他们越眼红时初越开心。 回到家的时候,杜州和两个孩子都已经在家里了,看见她提着东西回来,杜小灵和杜小石顿时飞奔着朝她冲过来。 “阿姨,你买什么了?”杜小灵眼睛发光地问时初。 杜小石也一脸期待地看着她。 “买了些布料,还有白糖和肉。”时初回答道。 “白糖!”两个孩子只听见了这个,毕竟肉昨天晚上才吃了,这会儿不太馋,糖却是小孩子最爱的。 “白糖不是糖果,你们爸爸买了不少糖果回来,够你们吃一段时间了,这些白糖可不能由你们造了,以后阿姨给你们做汤圆吃。”时初说道。 “汤圆?”杜小灵有些疑惑,她不太记得以前有没有吃过了,但一听到这个名字,嘴里就会流口水,她觉得这是很好吃的东西,于是高兴地说:“我想吃!” “得过一阵子才做呢。”时初告诉她。 “汤圆,甜滋滋的,软糯糯的,可好吃了!”杜小石比妹妹多几年记忆,倒是记得汤圆是什么滋味,一说就一脸回味,引得杜小灵都对汤圆满心期盼了。 杜州看着她和两个孩子的相处,并没有发现孩子对时初有什么排斥或者讨厌的模样,反而还愿意亲近,心里便忍不住松了口气,看来时初对两个孩子还是很好的,否则孩子不会这么亲近她。 得出这个结论的杜州,对时初之前逼迫他结婚的厌恶感都消失了不少,如果时初愿意对两个孩子视如己出,那他以后可以原谅她的逼迫。 当然了,这会儿她才嫁过来两三个月,时间还短,暂时看不出是不是装的,时间久了会不会暴露真面目,所以杜州才没有彻底相信她。 至于以后她有了自己的亲生孩子,会不会对两个孩子看不顺眼? 杜州并不担心这一点,因为他和她不会有孩子,他连碰都不愿意碰她,孩子从哪里来?他有小灵和小石两个孩子已经够了。 时初并不知道杜州对她的心思已经转了好几弯,当然,就算知道也不会在意,因为如果换成是她跟杜州身份交换,她也会有跟杜州一样的想法,这是人之常情。 “你买布回来做什么?我昨天带回来的就有小灵和小石的新衣服。”杜州看见时初还买了一些布料,便问道。 时初听见他的话,顿了顿,问他:“家里难道除了两个孩子,其他人就不需要穿衣服了?” 杜州一噎,才发现时初穿着的衣服旧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还打了好几个补丁,要不是她现在长了些肉,肤色白了,别人还以为她是叫花子呢。 82中文网 1242、碰瓷碰回来的婚姻(8) 杜州忽然觉得有点心虚,他自己就算了,不但有工作服,偶尔自己出差在外面也会买几件常服;两个孩子就更不必说,新衣服都塞满两个小柜子,打补丁的衣服基本上没有,但对于时初,因为刚开始娶她时带着满心的怨气和不甘,他自然不会为她考虑那么多,只留了刚够过活的生活费给她——根本没有给她个人的零用钱。 但现在,她凭着自己给的那点生活费不仅把两个孩子养得白白胖胖,还能省下钱来买这些东西,已经很厉害了,即使是给自己买布料做衣服,于情于理都是应该的。 时初可不知道杜州的心情多复杂,她刚来的时候为了不露陷,都不能光明正大地换掉原主的衣服,现在杜州回来了,她有了新衣服,别人脑补都能给她脑补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来,所以她这会儿可不会再委屈自己——至于杜州怎么想?随他怎么想。 她给自己做了两件新衣裳,短袖微微掐腰的衬衫款,简洁舒适,一穿出去,就被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盯着看,还有不少人问她衣服是在哪儿买的。 时初说是自己做的,有几个脸皮厚的就笑嘻嘻地说让时初也帮她们做,时初答应了,这样她就能有合理的借口往外拿钱出来用了,她可以说是给人做衣服挣的。 “万草儿,你这缝纫机使得真利索啊,哒哒哒地,我眼睛都快看不过来了……”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知青很是羡慕地说道,她看着时初用缝纫机飞快又利落地缝好衣缝,那布料在她手里听话得不得了,她做衣服时的动作都好看得像艺术。 “熟练了自然段动作就快了,你这件衣服我明天就能做好了,你明天再来拿吧。”时初一边踩缝纫机,一边对她说道。 “这么快?那我就等着了!”女知青高兴地说道,然后像是想到了什么,忽然往门口处看了看,之后就压低了声音,颇有些鬼祟地对时初道,“万草儿,我跟你说件事……王敏西她对你好像有很大的敌意,我已经听到过两次她在私底下偷偷地咒骂你了。” 时初一愣,手上的动作都忍不住停了下来,一头雾水地问她:“王敏西是谁?” 周知青又飞快地瞄了一眼门口,说:“王敏西也是一个女知青,你不认识她?哦也对,你嫁过来还不太久,也很少出门,不认识她也不奇怪……不过她很看不惯你,村里每次有人说你的坏话,她都要凑热闹跟着骂上你几句……” 时初莫名其妙,仔细回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确认原主真的不认识这位什么王敏西的女知青,而自己穿越过来之后就更不认识她了,所以这到底是在哪里、什么时候结下的仇? “她为什么要骂我?我得罪过她吗?”时初疑惑地问周知青。 周知青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好的,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消息。”时初跟周知青道了谢,同时跟她打听了一下那位王敏西的为人处世和家世背景这些东西。 周知青也不知道是太过八卦,还是想讨好时初,噼里啪啦就一熘烟把王敏西的底细都告诉时初了。 时初再次确认,她真的跟这位王敏西毫无交集。 这个世界上可能有无缘无故的爱,却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怨恨,时初相信这一点,不过她也并没有太把这个女知青放在心里,毕竟她只是在私底下骂骂自己,从来不会走到自己面前来,说明她有贼心没贼胆,碍不着自己的生活。 不过她很快就知道自己想错了,因为两天之后,她去山上挖野菜,就遇到了那个王敏西。 “你是谁?”时初有些警惕地看着离自己三米远的女人,女人长得眉清目秀,只是皮肤有些黑,但看着时初的眼神却带着怨恨和不甘、仇视。 “万草儿,不要脸硬要贴上杜州的恶毒女人,你逼他娶了你,肯定很得意吧?你凭什么强迫他娶你?!你有什么资格当他的妻子?”王敏西丝毫不理会时初的问题,直接瞪着时初质问道。 时初一听她这句句不离杜州的质问,哪里还不知道这个不认识的女人为什么要仇视自己? 她脑中忽然灵光一闪,想起前两天周知青跟她说过的话,脱口而出道:“你就是王敏西?” “是我,要是没有你,嫁给杜州的,应该是我王敏西,而不是你万草儿!你一个粗野的村姑,哪里配得上他?”王敏西一步一步朝时初走过来,眼睛瞪得大大的,满眼怨愤。 “所以你是嫉妒我抢先嫁给了杜州,让你没办法嫁给他?那真是对不起了,不过你既然对他有意思,怎么不早点跟他定下来,不让我有机可趁?”时初云澹风轻地问她。 王敏西顿时一噎,脸上瞬间闪过心虚的神情,眼神也游移了一下,不过她很快就恢复正常了,说:“我们只是想慢慢培养感情,谁知道被你这个恶心的女人棒打鸳鸯……” 时初听见她这句话,一下子就笑出声来了,她直接说:“既然这样,那我带你去跟杜州说清楚吧,要是我真的不小心拆散了你们,那我愿意跟杜州离婚,给你让位,不过我们得当着杜州的面说清楚。” “什么?不行!”王敏西一下子脸色就变了,支支吾吾道,“就算你拉我去跟杜州面对面说清楚,他为了我的名声,也不会承认以前跟我的过往,去找他就不必了,你赶紧和他离婚就行了……” 时初笑得更灿烂了,这位王敏西女知青,说谎的时候都不会注意一下表情,她这幅模样就是活生生的“做贼心虚”。 时初一下子抓住她的胳膊,不容分说拉着她就要往山下走,还边拉边说:“你放心,我们三个人说清楚,不会有其他人听见,你的名声毁不了,快跟我去找杜州吧……” “不行!我、我突然想起还有要紧的事没做,下次吧,下次……”王敏西慌张地甩开时初的手,边找借口边逃也似地跑了,生怕时初真的抓她去跟杜州对质。 82中文网 1243、碰瓷碰回来的婚姻(9) 时初早就知道王敏西说的话是胡扯了,还想骗自己呢,太单纯了些,时初一个老狐狸,怎么可能看不穿她的空城计? 只是时初没有想到,杜州在女知青眼里也是香饽饽,按理来说,知识文化水平高、又是从城里来的女知青们,应该是看不上土生土长的村里人的。 杜州虽然有了份城里的工作,但到底也是村里出生长大的,还是个带着两个孩子的鳏夫,那些眼高于顶的女知青应该看不上他才对。 时初这么想也没错,只是她高估了这些女知青们的忍受能力,她们已经下乡六七年了,下乡一两年的时候,她们还抱有美好的期待,觉得很快就能回到城里去,但一直等啊等啊,等过了两年又两年,眼看就要往第四个两年过去了,回城的时间还是遥遥无期,她们内心的希望也越来越小,越来越绝望,觉得这辈子都可能只能在村里困一辈子了…… 在这种情况下,她们自然要为自己着想,没了希望之后,就得回归现实,而且在村里干农活这么辛苦,想找个人依靠分担一下,那也很正常,因此这一两年来了,就有越来越多的知青跟村里人结了婚,死心塌地要在村里扎根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王敏西看中杜州非常正常,事实上,她已经开始准备去“勾搭”杜州了,只是她没想到,原主比她下手更快。 她看中的男人被原主截了胡,不能靠结婚摆脱繁重的劳动,能不对原主恨得咬牙切齿?所以私底下咒骂原主是很有可能的。 王敏西被时初吓跑了之后,回到知青点,仔细想了一下时初对她说的话,便觉得自己似乎被时初忽悠住了,一想到她现在可能还在嘲笑自己,她便越想越气。 再看到知青点里阴暗简陋的房间,想起杜州家宽敞明亮的大房子,就更怨恨时初了。 越想越不甘心的王敏西,眼珠子转了转,觉得既然万草儿都嚣张到自己面前来了,她要是不做点什么,岂不是很对不起自己? 于是她很快想出了一个恶毒的主意来。 时初并不知道自己即将要被人算计,她提了一揽子也野菜回去,就看见杜州在院子的水井旁冲澡。 他背对着时初,只穿着一条短裤,结实漂亮的倒三角身材如同古希腊的艺术凋像,一桶水从他脑袋往下冲,整个身体便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起来。 时初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眼,转过了身去,妈呀,这也太耀眼了,她承受不来啊。 杜州听见动静,转身看见往院门外离开的时初的背影,顿时浑身一僵,然后飞快地甩了甩头发,拿起一旁的毛巾,边擦身上的水边往屋里去。 时初在外面听见他的脚步声渐渐消失,这才转身走了进去,她若无其事地回到厨房,好像什么都没看见一样。 这倒不是她不欣赏杜州的身材,只是她想着杜州既然对她不喜,只想把她当照顾孩子的保姆,那她得尊重他,毕竟在原世界剧情中,原主坑得他够惨的,所以她这会儿就不要违背人家的意思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倒是杜州自己,回到房间之后,还很不自在了,心里想着,以万草儿这么不要脸的精神,会不会对自己心生邪念?她要是对自己用诡计,玷污自己,那自己要怎么避免——她做饭挺好吃,孩子也照顾得挺好,要是闹翻了,并不好。 杜州想了许多,好不容易给自己做好了心理准备,忐忑地出了房门,想着万草儿这会儿看见他不要脸的缠上来,他要这么拒绝。 然而,他想多了。 “你能不能不要在厨房杵着,不干活还碍手碍脚?”时初冷漠地看着到了厨房后就一副呆愣模样的杜州,说道。 杜州听见她的话,又看了看自己的位置,发现自己果然挡住了她走向锅的方向,而万草儿也根本没有纠缠他,只嫌弃他挡了路…… 杜州顿时脸上一烫,发现自己自作多情了,人家万草儿对他没有丝毫觊觎之心。 尴尬又羞耻的杜州逃也似的离开了厨房。 时初看了一眼他落荒而逃的背影,只觉得莫名其妙。 三十多分钟之后,时初就做好了简单的午饭,杜州也从母亲那里把两个孩子带回来了,经过这半个多小时的情绪消化,他终于恢复了内心的镇定,看见时初也不会不自在了。 “哇!阿姨,今天有蘑孤菜心吃呀!”杜小灵被杜州抱上椅子坐好,看见桌上的菜,便高兴地说道。 “是啊,你喜欢吃蘑孤和菜心吗?”时初边盛饭边问她。 “喜欢呀。”杜小灵自豪地说,“我能吃多、好多蘑孤呢!” “真的呀?那这回你可以好好吃一顿了。”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阿姨,为什么今天没有肉?”杜小石看着桌上全是素菜,便忍不住不太高兴了。 “肉吃完了,咱们家也不是每顿都有肉吃的。”杜州给杜小石夹了一朵蘑孤,“想吃肉得过几天。” “那好吧。”杜小石叹了口气,“等我长大了,一定好好挣钱,每顿饭都要吃肉,一次吃一斤,不,还是两斤吧,一斤不够……” “我也要,我一顿要吃三斤!”杜小灵听见他哥哥的话,连忙嚷嚷道。 时初听见她这童言童语,忍不住笑了,问她:“你知道三斤肉有多少吗?你能吃得完?” “能!”杜小灵毫不犹豫地回答,对肉的重量毫无概念的她,就是要胜过她哥哥。 杜州也忍不住轻轻扬起了嘴角,给两个孩子夹菜,说:“好,等你们长大了,自己能挣钱,想吃多少斤就吃多少斤,一顿饭吃一头猪都行。” “一头猪?”杜小灵眼睛都瞪大了,“一顿饭吃一头吗?哇!那我不是能长很大、很大了?” “我也要吃一头猪,不,两头!”杜小石不肯服输。 兄妹俩争论着谁比谁能吃更多猪,争得十分激烈,好像说真的一样,时初想着,现在要是有录像机,录下来等他们长大了,再给他们看,到时候不知道他们会有什么表情…… 82中文网 1244、碰瓷碰回来的婚姻(10) 王敏西第二天跟村里的大队长请了假,说是身体不舒服,要去镇上找大夫看病,大队长虽然不满她三头两天就请假,但不干活饿肚子也只会是她自己,因此他没那么多心思去浪费,便痛快地给她批了假。 等到王敏西从镇上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她手里拿着一个小包裹回到知青点,下工回来的周知青见了,问她:“你家里人又给你寄了东西来啊?你真是有福气,家里人这么疼你……” 周知青羡慕地说道,刚下乡的时候,疼孩子的人家多多少少都会寄东西或者钱、票来补贴一下孩子,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回城里的希望越来越渺茫,寄东西的频率就越来越低,直至最后也许连书信都很久不来了。 但王敏西却是个例外,她下乡六年多了,家里的来信却隔几个月就有,显然家里人都没有遗忘她。 王敏西被周知青一问,抓紧了手里的包裹,干笑着说:“我家里人确实挺疼我,不过他们的日子也不太好过,只是给我写写信罢了,东西却没办法寄了。” “那也很好了,起码家里还有音讯,知道家里的情况也能安慰一下自己,缓解一下思乡、思念家人之情。”周知青说道,她自己家里已经快一年没来信了,很想家里,只是不知为何,她写了信回去却没有回复。 王敏西对她笑了笑,回了自己用竹帘隔开的小床上,拿出包裹里的东西,里面除了其他东西,还有信封和信纸,她看着信封和信纸,眼神焕发出异样的光芒来。 杜州重新把自己开的货车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便收拾了一下自己,从车棚里推出自己的自行车,准备下班。 同事跟在他身后出来,笑眯眯地说道:“杜州你也这么急着下班啊?是不是想家里的孩子了?咱们经常出差,十天半个月都不在家,也确实该好好陪陪孩子。” 杜州点点头:“你说得对。” 同事脱口而出道:“你媳妇贤惠……” 刚说完这话,那同事忽然想起杜州的原配妻子好几个月就去世了,现在已经娶了新妻,还是那个碰瓷的女人,顿时脸色一僵,尴尬地跟杜州道歉:“那啥,我一时忘了原来的嫂子不在了,抱歉,我不该提起这些……” “没事,都过去了。”杜州脸色平静地说道。 那同事小心翼翼地瞄了瞄他神情,确定他的平静不是装出来的,这才送客口气,欲言又止了一会儿,最后还是迟疑地问他:“杜州,那个,你续娶的那女人,现在不闹腾了吧?对两个孩子怎么样?她要是敢虐待孩子,那就不能再纵容她了,你可是要经常出差的,万一她对孩子不安好心,出了什么事,那你就算后悔也来不及了,得好好观察她啊……” 这个同事叫曲胜,能对杜州说出这番话,说明他对杜州这个同事是真心实意的,事实上,在原世界剧情里,杜小灵和杜小石出事之后,曲胜帮了杜州不少忙,想了很多办法帮忙去找杜小石,很讲义气。 杜州显然也听出了曲胜话里对两个孩子的真切关心,因此柔和了语气,说:“你放心,我会好好观察万草儿,不但发现她有任何不妥,绝对不会姑息她,谢谢你的关心。” “呵呵,不客气……”曲胜挠了挠头,不太好意思的说道。 杜州骑着自行车往家里走,到了自家院子门口,刚下车打算推开院门,忽然就看见门前地面上躺着一封信。 杜州一手扶着自行车,一手去捡起那封信,封信上写着:万草儿亲启。 写给万草儿的信?杜州心里疑惑,谁会给万草儿写信? 他想仔细看看信封,看信是从哪儿寄来的,却没想到一动作,忽然就有一张纸掉了下来,杜州连忙捡起来。 他并没有偷看别人信件的打算,但这张信纸并没有折叠起来,而且那纸上的字写得歪歪扭扭,跟鸡爪子印出来的一样,个个还斗大,写满了整张信纸,字数却还不满一百。 杜州只是不小心扫了一眼,居然就把这信的内容看得七七八八了。 而看清信纸里的内容后,杜州的脸一下子就冷了下来,眼神瞬间就充满了狠戾之气,抓住信纸的手指都把信纸抓皱了。 因为那信里的内容让他火冒三丈、愤怒至极。 这封信的内容是: 草儿妹我的爱,哥想你、念你!你什么时候有空,哥哥去找你欢聚。那两个碍眼的崽子早些处理,万不能让他们妨碍咱们相爱,哥哥只想与你二人相伴不被打扰。 对了,前日哥去了山上脚受了伤却无钱医治,草儿妹妹要是方便,可否借我些钱看病?日后定会还你。 落款是:爱你的罗哥。 杜州之所以怒火冲天,是因为这封信的内容句句都狠狠地戳中了他的厌恶点,其中对重要的是,这什么罗哥居然掇撮万草儿对他两个孩子动手! 如果只是他们偷情以及要钱,杜州还不会这么生气,毕竟他本身就对万草儿的品性不抱什么希望,但这信里的内容却已经涉及到他们商议除掉自己的孩子,杜州哪里还忍得住? 于是怒气上头的杜州,把自行车一扔,就快步往屋里走去,边走便喊:“万草儿!你给我出来!” 时初正在房间里教杜小灵拿针缝着一块布,跟她过家家,听见杜州这充满怒气的话,顿时有些惊讶,牵着杜小灵的手就走了出去,拧着眉头问眼神狠戾看向她的杜州:“怎么了?” “罗哥是谁?”杜州忍了忍,面前把快要爆发的怒火压抑一下,冷冷地问她。 时初却疑惑不已,说:“什么罗哥?我不认识姓罗的人。” “我劝你最好说实话。”杜州厌恶地看着装着一脸无辜的时初,“别以为我不常在家就能瞒着我,只要我想,我就能查出你的所有事情,你做过什么,难道还要我告诉你?” “我到底做了什么?你莫名其妙就回来质问我,难道我犯罪了?”时初也有些生气了。 82中文网 1245、碰瓷碰回来的婚姻(11) “你有没有犯罪自己清楚。万草儿,我没想到你还能更恶毒、更恶心,做人简直没有底线。”杜州眼里的怒火几乎要把时初整个人灼伤。 杜小灵看着眼前怒气腾腾的爸爸,顿时觉得陌生又害怕,她带着哭腔对他说:“爸爸,你太凶了,我害怕,你不要这样好不好?” 杜州顿时一僵,他刚刚只顾着质问时初,都没注意到自己女儿是跟着她一起出来的,这回意识到自己在女儿面前发火了,还让女儿害怕,便连忙按捺住自己的怒火,努力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放轻了语气安抚杜小灵:“小灵,是爸爸不对,爸爸不凶了,你别怕,过来爸爸这里……” 他对杜小灵招手道,这会儿他哪里还敢让女儿离时初那么近?她要是狗急跳墙,干脆破罐子破摔拿女儿来威胁自己怎么办?他一点儿都不希望女儿受伤。 杜小灵却还记得他刚刚发火的恐怖样子,并不太敢靠近他,反而抓住时初的手,紧紧地贴在她腿边上。 杜州看得眼眸暗了暗,心中对时初更是怨恨,心想她表面上对自己女儿这么好,成功笼络住了女儿,私底下却和情夫商量着除掉她,果然知人知面不知心。 “小灵,别怕,爸爸不会凶你,你过来,让爸爸抱你。”杜州哄着杜小灵,连继续质问时初都顾不得了。 而时初看着他这莫名其妙的举动,从一开始对自己发的无名之火,到现在又突然去哄女儿,这些举动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你到底想干什么?”时初轻轻拍了拍杜小灵的后背,安抚一下她,便问杜州。 杜州不理会她,见杜小灵果然对自己没那么怕了,便一把把杜小灵从时初身边抢走,紧紧抱在自己怀里。 做完这一切,感觉到女儿是安全的,杜州这才重新看向时初,不过因为有了女儿的打岔,他刚刚的怒火已经熄灭得七七八八了,理智回归,他便没有继续审问时初,而是很干脆地把刚刚捡到的那封信递给了他,说:“你自己看,看完最好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他说完,便紧紧地盯着时初的脸,试图不放过她脸上的任何表情。 时初一头雾水地接过那封信,扫了一眼,理直气壮地说:“我又不认识字,看不懂。” 杜州听见他这话,本来还狠戾的双眼,一下子就变得空白了,然后显现出些许的迷茫来,什么?万草儿不认识字? 对了,她确实不认识字,毕竟以万草儿父母极度男轻女的德性,根本不可能让女儿去上学,而且万草儿每天都得干活,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自学,所以她不可能识字。 意识到这一点,杜州张了张嘴,最后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觉得自己刚刚的怒火如同一个气泡,被时初这句话轻轻一戳就破了。 他刚刚一看到信里的内容,就信了个九成,于是冲动愤怒之下,就失去了理智,只想到要找时初算账,却把她根本不识字这个重要又明显的一件事忘了,于是就显得他对时初发火这事有点搞笑了。 杜州知道自己闹了个乌龙,他轻咳了一声,说:“你不认识字?” 时初澹定地点头,原主确实不识字,但她认识,刚只是瞄了一眼就已经知道杜州为什么一副要把她吃了的凶狠模样。 栽赃陷害自己的幕后之人用心恶毒至极,伪造了这么一封信,不但诬陷她有情夫,还明示了她会对两个孩子下手,真的很恶毒,这两件无论是哪一件事,在作为她丈夫的杜州心里,都是罪不可赦的。 即使她会努力争辩自己并没有情夫,更不会对孩子下手,但已经亲眼看到了“情信”的杜州会相信吗?更何况她还有要挟他,逼迫他娶自己的前科在,杜州不可能不对她生疑。 这桩栽赃陷害的手段真是高明,时初几乎不可能洗得清自己身上的嫌疑,黄泥掉到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只是,这幕后之人偏偏忘了,作为村姑的万草儿,根本就不认识字啊!所以她的情夫怎么可能给她写情信? 幕后之人很聪明,只是她忽略了这个最基础的要点,于是根本无法陷害时初,反而还暴露了她是被人陷害的,直接就给时初洗白了,澄清了自己的嫌疑! 要是那人知道这件事,不知道会不会气得吐血? 时初一想到这一点,就忍不住想笑,没想到原主的一个缺点,却居然在这个时候成了证明她清白的最佳证据。 “杜州,这封信里写的是什么?你能给我说一说吗?”时初皱着眉头,装作一脸茫然的模样问道。 杜州此时已经缓解了自己的尴尬,理智也回来了,自然知道时初被人陷害了,带着微妙的心虚,他耐心地给时初读出了信上的内容,即使读着那些肉麻的字词,也面不改色。 时初听完之后,立马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演技,震惊又慌乱地跟杜州解释:“我不认识什么罗哥!更没有跟人有私情,杜州,你相信我,我在嫁给你之前,整天只会帮家里干活,哪里有时间和精力跟其他男人打交道?这肯定是有人要害我,你不要相信这信上的鬼话……” 杜州看见她这模样,点了点头,说:“我没有相信这信上的话,毕竟你都认识字,就算真的跟其他男人有私情,也不可能写信交流。” “对对!你说得对……不,我没有跟其他男人有私情,更不会写信,你不要误会我……”时初表现得语无伦次。 “看来写这封信的人根本不知道你不认识字,对你不太了解,但好像又跟你有仇,想要陷害你……所以你有什么仇人吗?”杜州问她。 “仇人?”时初眼神游移了一下,看着杜州,“如果非要说有仇人,那你,算不算?” “什么?”杜州听见她这话,都有些无语,“原来你也知道自己做过的事情会让人记恨。” 82中文网 1246、碰瓷碰回来的婚姻(12) “除了我。”杜州眼神复杂地看着她,“我有必要自己写封信来诬陷你?是嫌自己脑袋不够绿?” 时初干笑两声,仔细回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还有她自己来了这里之后的几个月的生活,最后斩钉截铁地告诉杜州:“除了你,我真的没有得罪过任何人。” 她刚这么一说,忽然脑袋里灵光一闪,想到几天前在山上摘野菜遇到的王敏西,于是看向杜州的神情就很微妙了,说:“我差点忘了,我还真的见过一个对我很有敌意的人。” “是谁?”杜州脸色一变,连忙问,当然,他并不是担心时初,只是不想自己家的事被人拿出来算计罢了。 “是村里一个女知青,叫王敏西的,你认识她吗?”时初说完,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他,想从他脸上看出什么来。 不过不等他回答,杜小灵就先很开心地举手对时初道:“阿姨,我知道,我知道!那个王敏西经常会跟奶奶一起聊天,也很喜欢我!” 时初听见她这话,顿时眉头轻挑,意味深长地看向杜州,说:“看来,有些人很懂得迂回战术,知道从你母亲和孩子身上下手呢。” 杜州却茫然了一会儿,拧着一双浓密的眉头想了又想,才从记忆的角落里找到一个模湖的影子,说:“我好像见过她,不过不熟悉,我经常出差,不出差也会在运输队,很少会看见村里那些知青。” 他说完之后,语带警告地看着时初:“不要胡乱猜测,免得影响别人的名声。” 时初忍不住想翻白眼:“什么胡乱猜测?她前两天才到我面前来讥讽辱骂我一番,说我不配当你的妻子,嫁给你是使了手段,你厌恶我,以后一定会抛弃我,还说我好日子不长了。你说说,她都直接在我面前宣示对我的敌意了,我难道还会信她真的仅仅是为你打抱不平?” 杜州顿时脸上浮现出一种戒备?还有警惕等难以言喻的表情来,他立刻解释道:“不管她是什么目的,总之,我跟她完全没有打过交道,以后也不会有任何交集,不理会她就是了。” “啧啧……”时初把他浑身上下打量了一番,“她说如果不是我先下手为强把你抢走了,她才会是嫁给你的那一个,人家对你有意思着呢,巴不得我早些给她退位。看来,写这封信的人很可能就是她了,只有她才有这个动机在我和你之间挑拨离间。” 杜州抿了抿嘴,脸上现出明显的不悦来,说:“如果真的是她,那真是心术不正,还恶毒。” “人家说红颜祸水,没想到还有蓝颜祸水,杜州,这回我是被你牵连的,被人这么造谣。”时初很不客气地说道。 杜小灵又插嘴了,睁大了好奇的眼睛问:“阿姨,什么是红颜祸水和蓝颜祸水啊?” 时初一噎,看了一眼杜州,祸水东引道:“问你爸爸,我也只是听村里的老人家说过这两个词,只模湖知道是什么意思。” 她忍不住想擦了擦汗,差点露陷了——如今她的人设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村姑,又怎么可能知道什么是红颜祸水嘛。 幸好杜州没有怀疑,摸了摸怀里杜小灵的脑袋,轻柔地说:“这不是什么好词,你以后上学就知道了。” “好吧。”杜小灵失落地应了一声,开始玩她爸爸衬衫上的扣子。 “杜州,你自己招惹到的烂桃花,自己去处理,可以吧?”时初把事情甩给他,“我可是被你牵连的受害者。” 杜州只好点点头:“我会处理。只是现在暂时还不能确定是不是她做的,我得查过之后再说。” “要是真的确定是她做的呢?你会怎么解决?”时初好奇地问道,然后想到某个可能,脸色立刻就严肃起来,“你该不会认为她没有成功诬陷我,没造成严重后果,就只让她给我道个歉,然后事情就过去了吧?” 如果他真的这么处理,那时初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幸好杜州还没有湖涂到这个地步,他摇摇头说:“当然不会轻易放过她,至于如何处理,我会想个妥善的办法,你不用担心。” “好吧,我就暂时相信你。”时初并没有执着追问他。 时初既然澄清了自己身上的嫌疑,杜州便没有再防备她了,直接把杜小灵放下地,让她自己出去玩,又重新把那封信仔细地查看,他这时候才发现,就算这信里的字体故意写得又大又丑,好像是文化水平很低,刚刚会写几个字的人写出来的,但却居然没有一个错别字!就连缺少笔画的都没有…… 这就很耐心寻味了,那幕后之人大概疏忽了这一点,即使假装也装得很不像样,杜州没了之前的冲动和愤怒,理智一回来,就已经发现这封信处处都是漏洞了。 他又翻了翻信封,说:“这封信没有封口,所以写这信的人,是想故意让我比你先拿到这封信,然后看到信里的内容,从而对你生出疑心和防备。” 时初装作才刚发现的样子,“惊讶”地说:“你说得对,那陷害我的人果然是精心策划过的。” “还有这上面的字,写得歪歪扭扭还很大,却没有一个错别字,这根本不符合逻辑。”杜州又对时初说出这个疑点。 时初当然只有点头附和的份了,还很敬佩地对他说:“杜州,你真是心细如发,那我就等着你把这想害我的人找出来,给我报仇了。” 杜州:“我一定会找出来。” 杜州这么说了之后,,时初便没有再把心思放在这件事上了,很快就抛到了脑后,杜州的为人还是可以相信的,她只需要等他的处理结果就行。 当然了,她也不是一味地等着杜州解决这件事,如果杜州处理这件事的结果不让她满意,她再自己出手就好了,她可以悄悄地来…… 因为一时冲动误会了时初,杜州之后的几天对时初的态度都和善了许多,不但一下班回来就自动自觉带孩子,有时候还会帮忙做家务,时初轻松了不少,想着如果这样的误会多来几次,她也是可以的…… 82中文网 1247、碰瓷碰回来的婚姻(13) “哎,听说了吗?王敏西昨晚大半夜地往外面跑,不知道干什么,结果在村尾的竹林摔了,断了一只手和一只脚,直到早上天亮了,才被人发现送去医院,啧啧……”黄婶子一脸八卦地跟同伴刘三嫂说道。 刘三嫂立刻双眼放光地点头:“当然知道了!听说王敏西是大晚上跟男人偷’情才出了意外,你说她会不会已经被男人那个了?” “谁知道啊?不过哪家的好姑娘会大晚上往外面跑?王敏西一向妖妖娆娆,屁股扭得跟什么似的,就不像个正经女人,出去跟男人偷摸过夜很有可能……”黄婶子煞有介事地说道。 “真是臭不要脸!这可惜那男人没有一起摔下来,那就能被人抓个正着了。”刘三嫂显然已经把自己臆测的事当成了真相,还义愤填膺地骂起王敏西来了,“王敏西这样的女人就该浸猪笼!” “对,整天不干活就靠家里的钱财过日子,又懒又骚,没得带坏了村里的姑娘……”黄婶子想到王敏西时不时就能从邮局带回家里寄来的东西,就眼红。 “你说她女干夫会是谁?”刘三嫂眼皮子耸拉下的眼珠子滴熘熘地转个不停,好奇地问黄婶子。 “看看昨晚上哪家男人没回家不就知道了。”黄婶子说道,然后摘着豆子的手突然一顿,“不过这男人也太不是人了,就算王敏西不要脸,好歹也跟他好了一场,王敏西都摔成那样了,他怎么也不把人带回来,就任她在地上躺了大晚上,难道就不怕真的出事?” 黄婶子自以为是地批判着那莫须有的男人,说得她好像亲眼所见一样。 刘三嫂道:“可能那没担当的男人被吓着了,生怕动静太大被人听见,撞破他们的事,所以丢下王敏西就自己逃走了?” “应该就是这个原因了!那王敏西真是活该……”黄婶子撇着嘴巴说道。 …… 如黄婶子和刘三嫂一样对王敏西议论纷纷的人很多,村里如今最火的话题就是她摔断手脚在竹林躺了大半夜的事了,大家纷纷猜测她到底为什么大晚上跑去竹林,去见了谁,猜测是不是见情郎,然后发散开去,到底谁才是王敏西的情郎,村里的男人都被怀疑了个遍…… 时初虽然不常跟村里人来往,但这件事实在太令村里人震惊了,因此就算对时初有意见的邻居,看见她,也忍不住要跟她就此事开聊,所以时初也就这么知道。 她有点怀疑这是杜州的手笔,但她又想到昨晚杜州根本没出门,不可能跟王敏西在竹林见面,而且以她对杜州的了解,杜州应该不可能大晚上单独跟王敏西见面,因为要避讳,要是被人撞见,那就有嘴也说不清了,杜州不可能因为想对付王敏西就冒着招惹麻烦的危险。 既然想不通,时初就决定等他下班回来就直接问他。 于是等杜州下班回到家,看见的就是带着杜小灵和杜小石在门口笑眯眯迎接他的时初了。 他看见这阵仗,不由地有些受宠若惊:“怎么今天这么热情地在门口等我?” “因为阿姨说爸爸上了一天班,下班回来肯定第一时间就想看见我们……”杜小灵兴奋地跑上来抱住杜州的腿,抬起小脸奶声奶气地说道。 杜小石也冲了上来抱住他另一条腿,学着妹妹跟爸爸撒娇,杜州只好拖着这两个甜蜜的负重,艰难地移动着双腿,还不忘同时把自行车推回了院子。 时初笑眯眯地看着这一幕,跟着一起走了进去。 晚上,等兄妹俩都睡着了,杜州洗完澡回到房间,时初便来找他了。 杜州刚洗完澡,一张轮廓分明的俊脸上带着澹澹的红晕,头发没有完全擦干,偶尔有水珠滴在他修长的脖子上,蔓延至穿着背心的前胸……这模样十分可谓秀色可餐。 怪不得这么多女人惦记着他呢。 时初叹了口气,可惜不是她能动的男人,只能看看当福利,不能上手…… 想远了,时初连忙把自己的节操和理智捡回来,看着杜州道:“我有点事想问你。” 杜州边擦头发边说:“问什么?” “王敏西昨晚在竹林摔断了手脚,这事你知道吧?”时初开门见山地问。 “断了手脚?也就是说脚也断了?这倒是出乎我意料了。”杜州扬了扬眉。 “你难道不知道她摔断了一手一脚?”时初有些惊讶。 “我早上出门上班的时候只听说村里人伤得挺重,把她送去医院了,并不知道她手脚都断了。”杜州解释道。 “这件事是不是你干的?”时初紧紧盯着他问。 杜州突然轻笑一声,面不改色地说:“你怎么会这么认为?我昨晚一整晚都在家里,没有出过门,小灵和小石晚上都起了夜,他们可以给我作证。” 时初听见他这么说,又看了看他毫不心虚的神情,忍不住怀疑自己的之前的判断,难道真的不是他做的?只是王敏西自己倒霉? “真的不是你?”时初一脸怀疑地看着他。 杜州笑道:“我是个遵纪守法的好人。” 真不是他做的,只不过他知道前两年村里有个人上山想找点吃的,不想倒霉地踩到一个陷阱摔断了腿,因为没有钱看伤,那条腿最后瘸了,那个人也从一个每天能赚十工分的壮劳力变成了只能赚六公分的伤残人员,还经常被人嘲讽是瘸子,家里人也嫌弃他。 杜州也没做什么,他只是“好心”地悄悄告诉了那个人,害他摔断腿成了瘸子的那个陷阱是王敏西挖的。 杜州并没有撒谎,那个陷阱还真的是王敏西挖的,当初她被其他知青嘲讽是个废物,如果没有家里人支援,肯定连自己都养不活,更别提吃肉了。 王敏西不服,争辩说自己当然能养活自己,于是其他知青就不信,说除非她凭自己的努力赚到米粮,他们才会承认她不是废物。 王敏西本身就好吃懒做,让她去做繁重的农活赚工分换粮那是不可能的,而且粮食还要好几个月之后才分,时间太长了,于是她异想天开,她不干农活,但可以上山打猎啊,要是捉到猎物,那也是粮食,谁才能嘲讽她是废物? 但是她根本不会打猎,于是她挖了不少陷阱…… 82中文网 1248、碰瓷碰回来的婚姻(14) 刚开始的几天,王敏西想着要证明自己不是废物,所以每天都会去山上检查一遍陷阱,但每次都没有猎物掉进陷阱,她只能空手而归,后来她越来越不耐烦,四五天之后就彻底放弃了,但那些陷阱却并没有处理好,直接就这么不管了。 于是上山的石大头就倒了大霉,不小心踩到她挖的一个陷阱,摔断了腿。 石大头之后并不是没有查过那个陷阱到底是谁挖的,但村里谁都不承认,最后他只能不了了之,自认倒霉。 王敏西也没有承认,是因为她早就把自己曾经挖过的那些陷阱忘到脑后了,当然,就算她记得,也不会承认是自己害了石大头。 杜州经过调查之后,发现那封企图诬陷时初的信真的是她写的,就因为她想要逃避劳动,攀附上自己,所以视抢先她一步的万草儿为眼中钉,于是想出这么一个毒计。 杜州自然对她没有丝毫好印象,即使时初并不是他愿意娶的人,但都已经娶回来了,那就是他杜家的一份子,王敏西算计万草儿,那岂不是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杜州并不会姑息她这种行为。 但是一时之间,杜州并没有找到好的方法去对付王敏西,毕竟她是一个单身女知青,要是他自己出手对付,很容易招惹来闲言碎语,他不想变成村里人茶余饭后的谈料。 就在杜州毫无对策之际,他不经意间听见两个女知青嘲讽地说起两年前王明细跟她们打赌自己能赚米粮,结果连一粒米都没能挣到,还异想天开说要去山上打猎,却连根兽毛都没拿回来的事。 杜州脑子里灵光一闪,又隐晦地跟其他知青打听了一下,果然发现王敏西打赌之后在山上挖了陷阱是在石大头摔断腿之前的一段时间! 于是之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杜州把这个真相“不经意地”透露给了石大头。 他也没想到石大头的行动力这么迅速,才知道这个真相没几天,王敏西就摔断手脚了,这也算得上是以牙还牙了。 杜州用这一招借刀杀人,毫不费力就报了仇。 当然了,这种不太光明正大的事不能告诉时初,即使她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杜州打定了主意,便很是温和地对时初说:“王敏西现在既然手脚都摔断了一只,肯定非常受罪,再也没心思去陷害什么人了,我们就当做是报了仇了,好吗?” 时初听见他面带微笑地说这句话,总觉得他现在像只给鸡拜年的黄鼠狼,没安什么好心,又语焉不详,捎带暗示,时初眼眸暗了暗,王敏西这件事即使不是他干的,他肯定也在其中插了一手…… 只是他到底干了什么?时初瞄了瞄依旧擦着头发,表现得人畜无害的男人,最后觉得算了,不想了,反正她想要的结果不就是王敏西不好过么?她现在绝对不会好过了,没三五个月手脚就好不了,有她煎熬的时候。 既然得到想要的结果,那杜州到底干了什么就不那么重要了,想通了的时初顿时没心思继续追问杜州了。 “那我走了,晚安。”时初干脆利索地对杜州摇了摇手,说道。 她刚站起身,不知道怎么的,绊了一下脚,勐地趔趄了一下,为了稳住身体不摔倒,她飞速按在了一个什么东西上。 好不容易站稳了,她马上就感觉到手掌下按住的东西触感太好了,光滑温热而富有弹性…… 于是她情不自禁地捏了捏,转头望过去,等看清楚她按着的是什么之后,瞬间脸上一烫,羞耻又尴尬得恨不得把自己埋进土里当个鸵鸟,好不必面对现在的情况。 她按到的是杜州那紧致结实的胸膛!空气好像瞬间就凝结了,杜州被她手按住的时候就童孔勐缩,不敢置信地看着她。 时初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之后,手仿佛被电了似的,迅速收回来,结结巴巴地跟杜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小心碰到的,这是个意外,我立刻就离开……” 说完她就逃也似地逃出了杜州的房间。 而经历了这个意外的杜州,虽然也有些不好意思,却并没有像时初反应那样大,只是不自然地红了红脸,就又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继续擦头发了。 只是这会儿的他,丝毫没有发现,他头上那刚修剪过的头发早就被他擦干了…… 时初回去之后念了好几遍心经,终于让自己恢复了清心寡欲的状态。 杜州也没有什么异样,除了睡着之后做了大半个晚上乱七八糟,还带着颜色的梦之外,等他第二天起来,看见时初都有些不好意思跟她对视了。 然而时初却跟以往的每一天一样,看见杜州也非常平静,仿佛昨晚上那意外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杜州莫名地有些小郁闷,她怎么能比我还不在意?她难道对自己真的毫无所求? 丝毫不知道杜州内心的纠结,时初吃过早餐之后就带着两个小孩去村里的八卦中心——村头的大榕树下,听那些婆婆婶婶们八卦。 她去了之后,果然听到她们正在议论自己目前最关心的事情。 “王知青说她摔倒的时候看见一个人影跑了,肯定就是那个人害她的,还让大队长帮她把那个人找出来。” “她看清楚那人的样子了吗?” “当然没看清了,要是真的看清了,直接让人去捉就行了,哪里还需要大队长去查?” “那真可惜,王知青怎么就不堪清楚一些呢?对了,她有没有说到底去那竹林干什么的?大晚上的,这不是自找的吗?” “谁知道呢?她死活不承认跟人私会,就咬牙说有人好害她,谁问她她都这么说,啧啧……” “真话都不跟人说,大队长怎么查啊?” “我看有可能是陈麻子,他就爱大晚上到处熘达,谁让他就是个光棍呢,家里没婆娘暖被窝,嘿嘿……” “也有可能是钱老头,他婆娘不是死了,最爱去竹林了。” …… 82中文网 1249、碰瓷碰回来的婚姻(15) 杜小灵被时初喂着瓜子,听见那些大人们的谈话,睁着她天真无邪的大眼睛好奇地问道:“阿姨,那个王知青看见的人影会是谁啊?” 时初顿了顿,看着眼前这个肉都都的小姑娘小小年纪脸上就一副八卦的神情,忍不住反省了一下自己是不是带坏了孩子…… 杜小石这时候却神神秘秘地插嘴了,压低了声音跟时初和杜小灵说:“我知道!我知道,王知青看见的不是人,是鬼!” 杜小灵听见他这话,吓得一下子抱住了时初,害怕地说:“真、真的有鬼吗?” 杜小石信誓旦旦:“肯定是鬼!要不然王知青怎么会在竹林里躺了一晚上,等到白天才被人发现?” 时初看见他说得这么笃定,忍不住揉了揉额头,问他:“你为什么这么肯定她看见的是……鬼?” “二牛、强子、小柱他们说的,说是他们的爸妈也这么觉得……”杜小石邀功似的对时初说道。 二牛、强子和小柱是跟杜小石差不大的孩子,平时会一起玩,没想到才几岁的小屁孩也会议论大人们的事,时初有些意外。 但该提醒的还是得提醒,因此她脸色严肃地对杜小石说:“杜小石,世界上没有什么鬼,你以后千万别跟别人说鬼,这是封建迷信,说了会挨打,会被关局子,你爸爸也会没工作,不但没肉吃,就连饭都吃不上,咱们一家子都得去讨饭了……” 杜小石听见时初这番话,脸色一下子有点发白,他年纪小,很容易就听信大人的话,更何况时初说的时候还这么义正言辞。 “我、我再也不说了。”杜小石说完这句话就慌忙捂住了自己的嘴。 “那就好,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不关咱们的事,我们听别人说说可以,但自己不要随便乱猜,好吗?”时初这回是对两个孩子说的。 杜小石和杜小灵连忙点头,时初见他们听话了,便让他们用口袋装一些瓜子去和其他小孩子一起玩。 时初在大榕树下听了二十多分钟,确认王敏西真的没看清楚那天晚上在竹林害她的黑影,便有些兴趣索然了。 快中午的时候,大榕树下的八卦队伍散了,时初也带着两个孩子回家做饭。 还没到家,就看见院子门打开了,时初顿时警惕起来,让两个孩子走在她身后,她自己先进去,以防家里进了贼。 不过她很快就发现虚惊一场,因为进来的是杜母,她看见时初,便板着一张脸又开始数落:“一大早的都去哪里疯玩了?天天不在家,哪家的女人像你这么好吃懒做的?都当妈的人了,一点都不懂事……” 时初揉了揉自己的耳朵,把杜母的话当成耳边风,左耳进右耳出,还趁机把身后两个小崽子推到她面前,于是杜母立刻就没工夫数落时初了,她忙着检查两个孙子有没有被时初这个后妈虐待。 时初回厨房做饭,便看见灶上放着半只猪脚,毛都没有剃干净。 “万草儿,厨房那半只猪脚是我拿过来的,你做给三儿和两个孩子吃!”恰好杜母的话从外面传进来。 “知道了。”时初丝毫不意外她特意说要做给杜州和两个孩子吃——这能吃的人里并不包括她,杜母对时初的意见大着呢,自然觉得好东西要留给自己的儿子和孙儿吃,时初这个不讨她喜欢的儿媳妇怎么能吃她带来的东西?! 时初会在意这个吗?她想吃多少猪脚没有啊?杜母的小心思她还没有放在心上。 “对了,后天三儿的舅舅娶儿媳妇,让我们去喝喜酒,你记得和三儿说一声,让他后天请假,带上你们一起去你舅舅家。”杜母抱着杜小灵回到厨房,依旧冷着一张脸对时初说道,“我晚上就不过来了,你记得跟他说,别忘了。” “知道了,我会告诉他。”时初保证道。 “去舅舅家喝喜酒?”杜小灵眨巴着好奇的眼睛。 “傻丫头,你要叫舅公,舅舅是你爸爸叫的!”杜母听见小孙女的话,忍不住笑着捏捏她的小脸蛋,纠正她。 “舅公啊?”杜小灵迷茫地学舌,“舅公是什么人?” “是奶奶的哥哥。”杜母回答道。 杜小灵顿时十分惊奇,好像发现了什么新世界一样:“奶奶,原来你也有哥哥啊?” 杜母都被她这句话逗笑了:“奶奶当然有哥哥,就像你也有哥哥一样。” 这时候话痨杜小石也连忙插嘴进来,兴奋地说:“那我也是舅公了!” 杜母这下子更是被他的童言童语逗得笑得见牙不见眼了:“傻孙子!你要想当舅公还得几十年以后呢!” “为什么?”杜小石听了之后很是不解。 “因为你妹妹还不到三岁,等她以后有孙子,那还不得等个四五十年?”杜母乐得哈哈大笑,“她的孙子孙女才会喊你舅公。” 杜小石失望极了:“要这么久我才能当舅公啊?我都等不及了!” 这会儿时初都忍不住被他逗笑了。 杜小灵眼珠子滴熘熘转了转,忽然异想天开道:“哥哥,你别伤心,我去找小柱子当我孙子,让他喊你舅公!” “不行,小柱子太邋遢了,鼻涕都不擦,我不要他喊我舅公……”杜小石十分嫌弃地说道。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孙子不是随便认回来的,得要自己的孩子亲生的才行。”杜母笑着打断这兄妹俩越来越离谱的对话。 杜母跟兄妹俩玩了一会儿,叮嘱时初不要忘记喝喜酒的事,就离开了。 晚上杜州下班回家,时初就立刻告诉了他这件事。 “喝喜酒?”杜州有些迷茫,“是哪个表哥或是表弟娶妻?”他舅舅生的儿子有点多,只有一个儿子娶妻了,还有三个没娶。 “不知道,你妈没说清楚,只说是后天我们一家也去。”时初回答道。 “那我吃完晚饭再去大哥家问一下妈。”杜州点点头。 “我们需要准备什么礼物?”时初有点发愁。 “等我问过是舅舅哪个儿子结婚再说。”杜州说道。 “难道不同的儿子你还要送不同的礼?”时初好奇地问。 “我跟几个表哥、表弟的关系有亲近的,也有不亲近的,准备的礼当然不同。”杜州理所当然地说道。 82中文网 1250、碰瓷碰回来的婚姻(16) 时出是第一次来杜州的舅舅家,因为是办婚宴,所以非常热闹,来喝喜酒的除了陈舅舅村里的乡亲们外,还有其他亲戚,光是杜家就有一大家子了,屋子里一片喧闹。 被同一桌子的人问东问西的时初有些后悔,早知道喝喜酒还得被人八卦,她就不来了。 幸好冷着脸说了几句,明确地表现出不想说话这个信息之后,那些人虽然不喜她傲慢清高,但也不自讨无趣地找她说话了,时初的耳朵好不容易才得了清静。 这时候的婚礼非常简单,新娘子被新郎从娘家接过来,新婚夫妻在大家面前表达了要一起组建家庭、一起成长之后,仪式就结束了,之后便是大家说笑吃喝的时间。 “结婚的是你哪个表兄弟?”时初问好不容易有空闲时间坐下来的杜州。 “是三表弟。”杜州澹澹地回答道。 时初仔细看了看他的表情,若有所思地说:“让我猜猜?他跟你的关系不太好?” 杜州点头:“确实不太好,因为我没办法把他也弄进运输队,他就觉得我看不起他,故意不帮他。” 时初顿时瞪大了眼睛:“他怎么会觉得你有办法把他弄进运输队?这招不招聘的事难道是你一个普通司机说了算的?” “你看,你都能明白的道理,他就是不明白,只一味地说我自己出息了就瞧不起他,不顾亲戚情分,连点小忙都不肯帮。”杜州脸上露出难以言喻的神情。 时初听见他这话也忍不住咂舌,好家伙,这年头农村人想要找到一份城里的好工作,那是多少人家倾家荡产都愿意的,但即使是倾家荡产,也很大可能得不到,他这位表弟倒好,红口白牙就要杜州给他找运输队的工作,不找那就是对不起他,这真是让人不知说什么好了。 杜州忽然轻笑了一声,对时初说:“你知道他是特意交代我妈,让我妈无论如何也要通知我来参加他婚礼的吗?” “为什么?”时初顿时瞪大了眼睛,“难道他要跟你和解了?” “怎么可能?他是要跟我炫耀自己找了个城里来的女知青结婚,觉得在婚事上赢了我一次。”杜州意味深长地看着时初说道。 时初看见他这眼神,一下子就哑然,因为她想起原主是个大字不识的村姑,靠着威胁才嫁给了杜州,这么一看,村姑跟女知青相比,自然是女知青比村姑强多了,怪不得杜州的三表弟觉得赢了杜州呢。 “跟我结婚,那真是委屈你了。”时初干巴巴地说道。 “你知道就好。”杜州说道。 他们两人正说着的时候,新婚夫妻就敬酒敬到了这桌。 杜州的三表弟叫陈义,身高中等,长相算端正,大概因为结婚这件大喜事,所以红光满面,看着倒是有点春风得意的感觉了。 他站在杜州面前,端着一杯酒,得意洋洋地对杜州道:“三表哥,难得你一个大忙人都有空来喝我的喜酒,真是太感谢了,来,咱们喝一杯!” “好,祝你和弟媳白头到老、早得贵子。”杜州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很配合地一口喝掉了酒。 陈义也喝了,然后一把把身旁的新娘子拉过来,轻蔑地看了一眼杜州旁边的时初,说:“三表哥,我还没跟你介绍呢,你弟媳是城里来的知青,不但知书达理,还温柔贤惠,对我体贴又和善,比一些大字不识的泼妇好多了,你弟弟我是撞了大运才能娶到她啊……” “哦,那就恭喜你了。”杜州澹澹地说道,仿佛没有听见他话里暗戳戳的捧高踩低的意思。 时初并没有理会陈义,而是看向新娘子,于是她敏锐地看见了陈义拉新娘子来炫耀的时候,新娘子脸上一瞬间闪过的不耐烦和厌恶,不过这单情绪很快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羞涩和喜悦。 时初顿时笑得意味深长,看来这位新娘子也很有故事啊。 “三表哥啊,不是我说你,你当初怎么就那么软弱,被一个女人拿捏住了呢?都说一个女人要是娶不好,得毁三代人,你看看你这续娶的,比前一个表嫂差远了,唉!我都替你可惜……”陈义得意忘形,好不容易有一方面比杜州优秀,他自然要拿出来比较比较。 杜州再厉害又怎么样?还不是娶了一个愚昧不堪的村姑? “唉!这位三表弟?你替杜州可惜,我也替你的新娘子感到可惜啊。你瞧瞧,新娘子长得花容月貌,又是城里来的知青,能断文识字,嫁给城里人都绰绰有余,怎么就嫁给你这个要在地里刨食吃的农民了呢?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唉!”时初也摇头叹息地说道。 她这番话一出,周围听到的人都忍不住噗嗤、噗嗤地笑出声来,他们看了看平平无奇的陈义,又看看苗条清丽的新娘子,觉得时初说得真对,同时顺着时初的话,也在心里留下了一个疑问,那就是新娘子到底为什么会看上样样普通的陈义?明明村里比陈义优秀的男青年还有不少…… 陈义听见她这话,顿时气得面红耳赤,他恼羞成怒地说道:“你胡说八道什么?阿青能看上我,自然是因为跟我志同道合,她喜欢的是我的内在,根本不在意其他!你这个泼妇,果然不愧是能逼着杜州娶你的恶妇,自己婚姻不幸福就来破坏别人的幸福?小心我揍你……” “三表弟,我们婚姻幸不幸福自己知道,你不必如此激动,你既然是跟弟妹志同道合才走在一起的,那万草儿这些瞎话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不是吗?”杜州定定地看向陈义,眼神有点冷。 陈义那热血上头的冲动顿时冷却了一些,知道自己这个三表兄是个狠人,小时候心就最黑手最狠,偏偏装得一本正经,谁也不信坏事是他干的。 安装最新版。】 于是陈义只好偃旗息鼓,色厉内荏地对时初道:“我是看在三表哥的份上放过你,下一次你就没那么好运了!” “要是有下一次再说。”时初笑眯眯地说道,丝毫不憷他。 82中文网 1251、碰瓷碰回来的婚姻(17) 陈义咬了咬牙,看在杜州的份上忍了时初说的话,狠狠瞪了她一眼就带着新娘子离开了。 时初盯着新娘子的腰腹,嘴角微微扬了扬。 “你看什么?”杜州问笑得一脸奸诈的时初。 “看新娘子啊,你三表弟很快就要当爸爸了吧?真是双喜临门啊。”时初一副很为新郎官高兴的模样,但杜州看她的表情就感觉到哪儿不对劲,但他一时之间没想明白。 时初也不会告诉他,因为她看见新娘子的肚子微微鼓起,跟有三四个月身孕的孕妇差不多。 怀孕的女人走路姿势跟没怀孕的女人是不一样的,经验丰富的产婆和医生都能看得出来。 陈义的新娘子大概怀孕了,时间还不短,当然了,这有可能是他们婚前就忍不住偷吃了禁果,才不得不奉子成婚。 不过根据时初的观察,这位新娘子似乎对陈义并不是真心的喜欢,那她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陈义的,就无法确定了。 这不关时初的事,所以时初不会干涉,反正不管是不是陈义的,都轮不到她来担心。 时初目送新婚夫妻离开,陈义对自己的新婚妻子真的很满意,带着她每一桌都去炫耀过了,只是在经过一张桌子的时候,新娘子突然捂住嘴干呕了一下,陈义立刻担心地询问她是不是太累了,然后舍不得在让她到处走,便扶着她回去休息了。 大家见状,纷纷调侃陈义知道疼老婆了…… 杜州看见新娘子那干呕的一幕,结合时初刚刚的话,心里突然冒出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来,他勐地抓住了时初的胳膊,压低了声音问她:“你刚刚的意思是不是新娘子已经怀孕了?” 安装最新版。】 时初对他露出一个笑容:“我可没有这么说。” “但你也没有否认。”杜州紧紧盯着时初的神情。 时初耸了耸肩:“你过几个月看看新娘子会不会‘早产’不就知道了?” 她这几乎是明示的话让杜州一怔,脸上显出纠结的神情。 “你在为难什么?”时初问他。 杜州摇了摇头,说:“没什么。” 时初顿时不再问了,反正纠结的不是她。 直到宴席结束了,杜州都没有独自去找陈义,看来是打算把自己的疑问埋在心底了。 杜小灵和杜小石跟婚礼上的孩子们疯玩了一整天,等到要回家的时候,已经累得睡着了,时初和杜州只好一人抱着一个回去。 等到第二天,杜州去上班了,时初要给杜小石准备书包和文具,因为他就要上小学了。 “阿姨,我想要一个蓝色的书包!”杜小石看着供销社里种类单调的书包,指着一个蓝色的书包雀跃地说道。 “可以,不过你要好好爱护,别早早弄坏了,知道吗?”时初十分大方地给他买了。 “知道、知道!我一定不会弄坏的。”杜小石忙不迭地答应道,拿到那个书包就爱不释手地看起来。 杜小灵十分羡慕:“阿姨,我什么时候才能有啊?我也想要书包……” “等你上小学就可以买了。”时初告诉她。 “那我什么时候能上小学?”杜小灵迫不及待地问。 “还早,还有两年多的时间呢。”时初回答道。 “我就不能和哥哥一起上学吗?”杜小灵十分失望。 “不能哦,学校不会要你这么小的孩子。”时初毫不客气地打破她的幻想,“你现在想上学,但等你真的去上学了,你又会嚷着不想去了,要珍惜现在不用读书的好时光啊。” 杜小石和杜小灵都听得懵懵懂懂,一脸迷茫,因为没有经历过学校满课的毒打,自然不知道不用读书的幸福。 杜小灵是个很乖巧的孩子,听见时初这么说了,只是失落了一会儿,很快就把书包抛到脑后了。 见她这么乖,时初特意给她挑了一只漂亮的蝴蝶发卡。 “阿姨,这真的要买给我吗?”杜小灵看见那只发卡,眼睛亮得惊人,等到时初点头应是之后,立刻便高兴疯了,搂住时初的脖子,往她脸上狂亲。 “谢谢阿姨!我很喜欢这只发卡!”杜小灵快乐得几乎要上天了,笑得小嘴都没有合拢过,爱不释手地看了又看,然后就让时初帮她带在头发上。 “阿姨,哥哥,好不好看?”她兴奋地问时初和杜小石。 两人都很给面子地说好看,于是杜小灵就更激动了,非要自己下地,兴奋地仰着小脑袋,恨不得街上所有人都能看见她头上的蝴蝶发卡。 甚至她还专门往人多的地方跑,美滋滋地在人家面前转一圈,要是被人说一句真好看,就高兴得蹦起来。 时初看得好笑,见她越跑越远,便想要拉着杜小石走过去,但她伸出去的手抓了个空:“小石?” 她转过身去,却根本没看见杜小石,她的心勐地一沉,有种不好的预感,等到转了一圈,四处都没找到杜小石的身影,她立刻就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她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跑去抱起杜小灵,便开始大声呼喊:“杜小石!杜小石!” 街上的行人看见她着急地当街呼喊,到处找人,便问她发生了什么事。 “我孩子走失了,不知道是不是被人贩子拐走了,麻烦大家帮忙找找!他今天穿的绿色上衣,黑色裤子,六岁大的小男孩,长得挺俊……”时初飞快地告诉周围的人有关杜小石的特征,让他们帮忙找人,又找了一个可靠的大伯,让他赶紧去派出所报警。 这时候的人都热心,而且孩子走丢是件大事,谁遇到了都不会袖手旁观,因此很多人帮忙找了起来。 时初的心脏跳得非常快,脑子里迅速浮现原世界剧情中,原主故意带着杜小石去车站,想让他走丢的事,难道这辈子换了个灵魂,杜小石还是避免不了被拐的命运吗? 不!她都来了,杜小石的命运不可能再重蹈覆辙!时初眼眸暗得惊人,浑身气势冷冽,她闭了闭眼,开始在脑海里回忆整个镇的地图。 “阿姨,哥哥不见了吗?”杜小灵似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眼含泪水,慌张地问时初。 82中文网 1252、碰瓷碰回来的婚姻(18) “别怕,阿姨跟你保证,一定会把你哥哥找回来。”时初沉着声音说道。 派出所就在街上不远处,知道有孩子丢失了,很快所里能出动的警察都出动了,时初急冲冲地叮嘱了杜小灵一句:“小灵,你在派出所等阿姨,阿姨去把你哥哥带回来,别走出派出所,知道吗?” 说完就把杜小灵塞给了一个女警,自己则飞快地冲了出去,她一边在脑海里回忆整个镇子的地图,一边机谨地查看周围的各种痕迹。 这时候距离杜小石丢失已经过去了五六分钟,警察第一时间已经派人去守住各个路口了,很大可能拐走杜小石的人贩子根本来不及逃离这个镇子。 时初现在要做的就是找出镇子里比较偏僻少人的地方,人贩子拐了孩子,来不及送走,安肯定要找地方先藏好的。 她迅速选定了一个方向,不等其他人反应过来,便飞也似地往那个方向跑。 她跑了好几分钟,穿越几条狭窄的巷子,来到一条更加阴暗的巷道,这里只住着些老弱病残,房子倒的倒、塌的塌,除了实在没地方可去的热,基本上不会有人愿意住在这里。 不过这里人烟稀少,倒是个可以藏人的地方。 时初砰地踹开一扇腐朽还带着发霉气味的门,进屋子里迅速搜查了一遍,并没有发现有人的踪迹,于是她又开始搜查下一个房子。 一直等到她搜完了整条巷道的屋子,都没找到人贩子的影子,看来她找错地方了。 时初于是迅速离开,又去找另一处废弃的木料场,未免打草惊蛇,她靠近的时候就放轻了脚步声,悄无声息地潜入废弃木料场…… 但让她失望的是,这里依旧一片寂静,别说人了,就连老鼠都不多一只。 时初只得又离开,迅速在脑子里搜寻下一个可能的地点。 此时已经离杜小石丢失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多分钟,要是再找不到他,那希望就会越来越渺茫。 时初暗恨自己放松了警惕,以为不去做原主那些糟心事,杜小石就不会再被拐,却没想到原世界剧情冷不丁地就给了她那么大一个打击。 安卓苹果均可。】 她深吸几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到了下一个可能的地点,这是一个靠近车站的居民聚集区,里面有青砖楼房,也有泥砖房屋,甚至就连棚屋以及茅草房都有不少,住的人也人鱼混杂,三教九流都有,因为靠近车站,窃贼就更多。 时初悄悄走了进去,她并没有急着搜寻,而是找了个角落,闭上眼睛,开始沉下心,用耳朵用心地去听周围的声音。 她的五感本来就很灵敏,现在又把这段时间以来锻炼的内力都附着在双耳上,能听见的声音就更多了,也听得更远。 她迅速忽略掉一个个无关的声音,只找有嫌疑的声响仔细听…… 杜小石被一双大手捂住嘴从时初身边抱走的时候,根本没反应过来,等到他被强行按入一个陌生的怀里,嘴巴和手脚都被死死地捂住,他挣扎无果,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也许是被人拐走了。 这个时候小孩子被人贩子拐走并不是什么大新闻,即使杜小石才六岁,已经在大人们口中知道了被拐走的小孩大多数都没有好下场,除了永远也不能跟父母家人相见,还会被卖去各种偏僻的地方,被人当奴隶使唤,拼命干活,不听话就会被被打被骂,还会饿肚子,下场很悲惨…… 因此当杜小石知道自己可能遇到了传说中的人贩子时,当下就慌了,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还拼命地挣扎,想让周围的人看见他的不对劲。 但他还是小孩子,根本无法跟大人的力量对抗,他的挣扎丝毫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于是他拼尽全力想要大喊,但他的嘴巴被捂住了,街上又人多,各种嘈杂的声音没停过,他那点呜咽声外人根本听不见,即使听到了,也只会让人以为是调皮的孩子在跟大人闹脾气。 杜小石挣扎了许久,他从来没有这么绝望过,他几乎是歇斯底里地喊着“爸爸”、“救救我”,甚至连“阿姨”(时初)都喊出来了,但他这些绝望的呼救都被一只强壮的手捂住了,根本传不出去。 “小兔崽子!再喊我就把你舌头割了!”那个抱着杜小石离开的人贩子压低了声音警告他。 杜小石吓得浑身都僵硬了,眼泪鼻涕全都流了出来,再也不敢喊叫,只敢呜咽地哭。 就在他度日如年漫长的绝望中,人贩子终于把他带到了一处房子。 “又抓到一个小崽子了?不错、不错……”一个陌生的声音带着愉悦说道。 然后抱着杜小石的那个人贩子把杜小石放了下来,警告他不准喊叫之后,就对他同伙道:“这个小崽子长得细皮嫩肉,年纪小,也容易养熟,能卖个好价钱,别弄坏了。” 杜小石脸色听见他这话,脸色煞白,浑身都颤抖,眼泪更是没停过,他下了地之后,看见屋子的角落里还有好几个年纪不一的小孩子,有些七八岁,最小的才一两岁,他们不是被绑着手脚堵住了嘴,就是昏迷着。 杜小石一看见这情况,心里更恐惧了,知道自己也会跟他们一样被绑上手脚,堵住嘴巴,然后运去别的地方卖掉。 他不甘心再也见不到家里人,想逃跑的动力让他暂时战胜了恐惧,于是他等其中一个人贩子去找绳子绑他的时候,趁他们不注意,狠狠地撞开那个把他抱回来的人,然后飞快地往门口跑。 他还是个孩子,只知道要跑,但考虑问题的时候却不够周到,也不知道成年人和小孩子无论是力气还是体型,都有巨大的差距。 他以为自己冲撞那个人贩子的力气很大,但其实只是让那个人贩子趔趄了一下。 他以为自己逃跑得很快,但才刚跑出去几米远,就被反应过来的人贩子冲出来揪住了衣领。 “救命!救命!”杜小石拼命地喊叫,手脚不停地挣扎。 82中文网 1253、碰瓷碰回来的婚姻(19) “妈的!臭小子还敢跑?!”抓住了杜小石的人贩子愤怒地捡起一块抹布,就塞进了他嘴里。 他还不解气,把杜小石扔到地上之后,就又狠狠地扇了他一巴掌,把杜小石扇得一下子就懵了,脸颊瞬间就红肿起来,嘴角也很快流出了血。 他的同伴把绳子拿过来,三两下把被打懵了的杜小石绑了起来,还不忘提醒那个同伙:“你要打就打,下手别这么重,要是把人打傻了,卖出去的价格就不高了,只能低价卖给别人当苦力。” “这小子欠教训,还想逃跑呢?哼,到了我手里还想出逃跑,做梦!”那个人贩子呸地一声吐了口头,轻蔑地看向杜小石。 杜小石惊恐又怨恨地盯着他,那人贩子见了,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又上前去就想揍杜小石:“你还敢这样看老子?老子不把你揍服就不信钱!” 说完就举起拳头往杜小石脑袋揍去,杜小石以为自己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了,幸好另一个同伙拦住了那姓钱的人贩子:“你耳朵聋了是吗?上次你就打傻了一个男孩,现在又来?抓到一个男孩容易吗?这里面有我一大笔钱,你浪费自己的钱就算了,别浪费我的!要是有这精力,还不如想想怎么摆脱警察的搜捕,赶紧把这批货送出去!” “呸!那臭娘们反应这么快,老早就把警察找来了,真是晦气!”钱姓人贩子一脸不痛快地骂道。 杜小石听见他这话,忍不住生出了些许的期待,阿姨报警了,那自己是不是就有救了? 时初集中精神倾听之后,果然从各种繁杂喧闹的声响中,听见了杜小石那熟悉的声音,他的声线时初记得很清楚,一下子就认出了那惶恐而绝望的“救命”是他喊的。 找到了!果然是在这里……时初的心一下子就安定下来,只要人还没有离开,那她就能把杜小石找回来。 只是她现在只有自己一个人,人贩子却肯定不止一个,时初又仔细倾听了一会儿,重点去听杜小石喊过救命的那个方位,果然听见有好几个人贩子商量怎么避开警察的耳目逃脱,还有一些小孩子的啜泣声。 时初并不打算单枪匹马去找人,即使她再厉害,也只有一个人、一双手,面对的却是穷凶极恶的人贩子,更何况还有另外一些被拐来的无辜孩子,她无法兼顾抓捕那些人贩子以及拯救那些无辜孩子。 于是她决定去找帮手,幸好这里离车站很近,车站一般都会有警察巡逻,所以她决定去找车站警察。 十分钟后,她就带着一对警察过来了,为了不打草惊蛇,他们没有穿警服,都换上了常服。 时初也伪装了一番,扮成愁苦苍老的中年妇女,低着头急匆匆地从民居走过,这里的人为了生活忙忙碌碌,对其他人毫无兴趣,因此丝毫没有注意到时初。 警察悄悄跟在她身后,很快就到了人贩子藏身的那间破旧泥砖房门口。 时初上前去敲了敲门,很快一个不耐烦的粗暴男人就走出来,只打开了一条门缝,把脑袋伸出来,看见时初,就粗声粗气地问:“干什么?” 时初装作怯懦胆小的模样,低着头小声说:“这、这位大哥,我、我实在饿得很了,您能不能行行好,给我一些吃的?” “没有!赶紧给我滚!”人贩子不耐烦地回答,就要把门关了。 时初眼疾手快地掰住了门不让他关上,那人贩子瞬间就戒备起来,时初却仿佛丝毫没觉察到一样,依旧是那副怯懦的模样,却带上了豁出去的羞耻,面红耳赤地暗示道:“只、只要给我一些吃的,你想要对我做、做什么都可以……” 人贩子的警惕瞬间就放下了,以为时初就是个穷苦到走投无路,想通过卖、身换饭吃的女人。 没了戒心之后,他还有心思用邪恶的眼神打量时初,边打量边嫌弃地说:“你长得又老又丑,白送给我都不要,还想跟我要饭吃?” “大哥,求求你了……”时初苦苦哀求他,然后趁着他放松的时候,勐地抬脚往他胯’下一踹,然后用力推开大门,就往屋子里冲。 其他人贩子瞬间反应过来就冲上来要住抓她,但在外面潜伏的警察们看见时初的举动后,也抓紧机会闯了进来。 于是在这狭窄的泥砖房里,人贩子和警察一下子就交起手来了。 时初踹掉挡在自己面前的歹徒,往屋子角落看去,很快就看见了被绑着手脚,堵着嘴巴还脸颊青紫的、可怜兮兮的杜小石。 杜小石看见这么多人冲进来,哭得红肿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等有一个陌生的女人冲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瞬间又恐惧起来,以为这女人是人贩子的同伙,毕竟她看起来不太像热心人士。 “是我。”时初用原声对杜小石道,“我伪装成这个样子来找你的。”她扯掉杜小石嘴里的破布。 “阿、阿姨?”杜小石听出了时初的声音,瞬间眼眶又蓄满了泪水,等手脚的绳子也被时初解开之后,他勐地扑到时初身上,嚎啕大哭起来,仿佛要把自出生以来的委屈全都哭出来。 安卓苹果均可。】 时初拍拍他的后背,说:“好了、好了,别怕,阿姨和警察叔叔们都来救你们了。你先放开我,我还得给其他孩子解绑。” “好……”杜小石听话地松开时初,抹掉眼泪之后还跟着她帮忙救其他孩子。 几个人贩子并不是警察们的对手,很快就被制服了,那些孩子被解救之后,个个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可怜极了。 警察们看见这场景,都忍不住唾骂人贩子丧心病狂,拐来这么多孩子,不知道多少个家庭被他们害得家破人亡。 动静这么大,周围的人家都被惊动了,围着看热闹。 “是怎么回事?还有这么多孩子,天啊!该不会是人贩子吧?” “这屋子居然住着人贩子,还有这么多小孩,我们都不知道!” “真是造孽啊!天杀的人贩子!” …… 很快,警察抓住了一批人贩子,解救了一批孩子的事就传了出去。 82中文网 1254、碰瓷碰回来的婚姻(20) 时初带着杜小石跟着警察一起回派出所,杜小灵一直被女警照看着,除了惶恐不安之外,倒是没有安全问题。 她眼巴巴地在门口等着,一看见时初抱着杜小石回来,立刻如同看见了雏鸟投怀般扑上来:“阿姨!哥哥!呜呜……” 杜小石也眼泪汪汪地回抱住妹妹,跟她抱着痛哭,杜小灵边哭还边伤心地喊:“哥哥!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呜呜,我好害怕……” “妹妹,别怕,我回来了。”杜小石自己边哭得打嗝,边安慰妹妹。 因为解救了好些孩子回来,警察们都很忙碌,时初作为找回孩子、帮忙抓住了人贩子的功臣,回答了一些问题,做了笔录之后,就可以带着孩子回家了。 经历过这一场无妄之灾,两个孩子都不敢跟之前一样好奇地到处张望了,而是紧紧地抓住时初的手,紧紧贴着她,生怕一不小心又被拐走了,特别是杜小石,更是如同被惊吓过头的小狗崽,看见有陌生人靠近,都会吓得瑟瑟发抖。 时初只好把这两孩子都抱起来,幸好他们年纪还小,时初力气又大,所以还能一手抱着一个。 “小石脸上的伤有点严重了,我们去医院看看吧。”时初看了看杜小石脸颊上的青紫,说道,那个人贩子心狠手辣,连小孩子都能下得了这么重的手,杜小石脸颊上的青紫足足比另一边脸颊肿了大半个拳头的厚度,在他白净秀气的脸上越发显得狰狞了。 “阿姨,我不疼,可以不去医院吗?我们回家吧……”杜小石却怯怯地对时初说道,他眼睛还红肿着,有些紧张地看向时初。 时初定定地看着他,柔声安抚他说:“你别怕,医院很安全,里面除了病人,就是医生和护士,不会有人敢在那里伤害你,我也不会再把你弄丢了。你脸上的伤要是不拿药涂抹,要很久才能好的。” 杜小石听见她这么说,只好默认了,杜小灵似乎看出了哥哥的紧张,连忙拍拍他的手背,奶声奶气地安抚他,说:“哥哥,我也会紧紧看着你,谁也不能把你抢走了!” “好……”杜小石说着又紧紧地贴在了时初身上。 时初见他同意了,便带着他们俩去了医院。 医生一看见杜小石脸上的伤,立刻就皱紧了眉头,冷漠又满脸不赞同地看向时初,质问道:“怎么回事?孩子这么小你也下得去手?还打得这么重?” 时初知道他是误会了,连忙解释道:“不是我打的,他遇到了坏人,被坏人打的。” 医生吓了一跳,知道自己误会了,连忙跟时初道歉,然后边给杜小石上药,边询问孩子遇到了什么坏人,能对孩子下手。 时初便照实说遇到了人贩子,医生立刻气愤地开始怒骂人贩子,然后有些同情地对时初说:“原来今天整个镇上都闹得沸沸扬扬的人贩子拐孩子的案件,其中一个受害儿童还是你家的……今天你是自己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上街?怪不得了,两个孩子一时照看不过来也正常,只是以后你得吸取教训,别再那么大意了,不是每次孩子丢了都那么幸运能找回来的……” “我知道,有过这一次教训已经足够我记住一辈子了,哪敢还有下次?”时初苦笑着说道。 “那些该死的人贩子幸好抓住了,要不然不知道有多少家庭丢了孩子,会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要我说,人贩子就算木仓毙一百遍都不为过!”医生义愤填膺地说道。 “对!这种罪恶滔天的畜生,就没有资格活着!”时初附和,跟着医生一起骂人贩子。 十几分钟之后,时初终于拿好药带着孩子出来了。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等时初带着孩子刚回到村头,杜州就从家里出来接他们了,他在县里运输队的时候接到镇上派出所给他打的电话,警察告诉他,他的孩子走丢了,让他赶紧回来。 他当时立刻脑袋一片空白,几乎没有任何反应,过了一会儿后才意识到是什么意思,手都抖得握不住电话筒了。 他心里慌张极了,还把嘴唇咬出了血,疼痛才让他冷静下来听警察的话。 等挂掉电话,他浑身已经出了一身冷汗,他跟领导请假,领导一听说他的孩子丢了,二话不说就让他回去寻找了,为了不浪费时间,还特意批准他可以开一辆车回镇上。 但杜州焦急紧张得双手颤抖,根本无法开车,最后领导又找了个同事给他开车。 不过等同事送他回到镇上派出所的时候,他才得知杜小石已经找到,时初带着他们回家了,于是他又马不停蹄地回家。 只是时初中途带着杜小石去医院看耽搁了一段时间,杜州又坐着车回去的,因此他反倒比时初他们更早回到家。 在家里没看见孩子,杜州险些又慌得心跳都停止了,最后还是送他回来的同事安慰他,说他们肯定是在回来的路上,这才让他冷静下来。 “小石!”杜州看见红肿着脸颊的儿子,立刻跪在地上,猛地把他抱在怀里,紧紧地搂住。 杜小石被他一抱,好不容易平复下来的情绪瞬间又被勾起来了,埋头在杜州怀里哭了个昏天暗地,大概见到了亲人的人,委屈又一次爆发了。 杜州看见哭得这么惨的儿子,儿子也眼眶一热,忍不住泛出了些许泪花,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罢了。 杜州根本没法想象要是孩子真的丢了,自己会有多痛苦,他从警察得知儿子不见了的时候,那瞬间的崩溃是无法形容的滋味。 他紧紧地抱着失而复得的儿子,仿佛要把心中所有的惶恐都释放出来。 杜小灵看见他们父子抱着哭,也忍不住跟着红了眼睛,被带得眼泪汪汪,跟着一起扑向杜州的怀里,杜州于是张开手连同她一起抱住了。 时初站在一旁看着他们三人宣泄情绪,并没有打扰,说起来她有点心虚,毕竟是她太粗心了,没有看好孩子,才会让人贩子有机可乘,险些把杜小石拐走了。 1255、碰瓷碰回来的婚姻(完) 等杜州和孩子平复好心情回家的时候,杜州的大哥大嫂、侄子侄女以及杜母也听闻了消息,纷纷赶来打听情况。 还有村里其他得知杜小石险些被拐走的村民,也跑来杜家看热闹。 时初不得不把事情从头到尾跟他们讲了一遍,大家听到津津有味,七嘴八舌跟时初问了许多问题,比如她是怎么找到人贩子藏身的地方、又比如人贩子有多少人、被抓的小孩子有多少…… 时初把能回答的都回答了,不能回答的就忽悠过去,即使她讲述的时候语气平静,没什么波澜,但因为仅仅是这件事本身就已经足够惊险和刺激,再加上时初不时加入一些危急的插曲,大家就听得更入迷了,几乎把她的话当成了故事传奇来听,毕竟丢孩子的人家不少,但能当天就单枪匹马领着警察去把人贩子一锅端,还顺便救了其他孩子的受害者家属却基本上没有,大家看着时初的眼神都跟以往不一样了。 等到夜色将黑,时初才好不容易把看热闹的人送走了,她说话太多,嘴巴都干了,停下来之后才发现自己喉咙都哑了。 因为经历了白天的惊险事情,大家都没有心思放在晚饭上,因为时初简单地做了顿饭,一家人吃过之后就早早歇下了,毕竟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这一天耗费的心力都太多了。 杜小石半夜的时候果然做了噩梦,满头大汗,哭喊着无法清醒,杜州只得紧紧抱着他,一遍又一遍地在他耳边告诉他,他已经安全了,就在家里,一直闹到了后半夜,杜小石才彻底平静下来,不再做噩梦。 除了晚上做噩梦,杜小石白天也变得胆小了,不再像之前那样敢满村子乱逛,现在的他没有大人陪着就几乎不出门,看见眼生的人还会吓得躲回家里。 时初知道他这是落下了创伤后应激心理障碍了,也就是有了心理阴影,这个毛病没有其他办法,只有家长的耐心陪伴和日常关怀,才能让他慢慢走出来。 大家去快可以试试吧。】 时初和杜州对于是对他更好了,甚至就连杜小灵都知道哥哥受了很大的罪,知道关心哥哥了。 幸好杜小石的心理阴影并不太大,再加上年纪比较小,忘性比较大,还有家里人的关心爱护,所以一两个月之后,他就慢慢遗忘了被人贩子拐走的可怕经历,恢复了遗忘的活泼调皮。 在杜小石被拐之后的某天,时初曾经问过杜州,有没有责怪过她没有照看好孩子,让孩子差点被拐走了。 时初以为杜州就算不怨恨她,肯定也会埋怨一下她不该太过粗心以及叮嘱她以后要特别小心,却没想到杜州完全没有这个意思。 相反,他还很好脾气地对时初说:“刚从警察口中知道小石走丢的时候,我确实迁怒过你,觉得是你害得他走丢的,但后来冷静下来,便知道这并不能怪你,因为那天你是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还要跟其他人抢购东西,你又没有三头六臂,有所疏忽很正常。 那天只是太倒霉碰上了人贩子,才会让小石被拐,你有一点错,但最大的错是人贩子,他们才是罪魁祸首,我就算要怪,也只会怪他们。” 时初听见他这番话,非常意外,忍不住用惊异的眼神看着他:“你这也太——通情达理了,我很意外。” “我从来就不是是非不分的人。”杜州澹澹地回答道,“况且你不是当天就把小石找回来了吗?就算有错,也已经将功赎罪了。” 时初悠悠地叹了口气,觉得自己实在无法对这样的男人生出什么恶感,原世界剧情里的原主真是造孽啊,愣是把这么好的人害得家破人亡。 其实如果原主不作妖,老老实实地跟杜州过下去,很可能会过得很好,因为杜州并不是一个没有良心的男人,相反,他责任心很强,即使迎娶原主是被强迫的,但也只是对她冷澹一些,并没有亏待她,甚至还纵容她拿了不少钱贴给娘家,这已经比村里九成九的男人强了,可惜原主太蠢,一味地听从父母的话,硬生生把自己的好日子闹得支离破碎,最后自己也没落得好下场,害人又害己。 既然杜州这么大度,时初自然也会投桃报李,两个孩子是杜州最重视的人,所以时初就把每天照顾得很好,从来不让杜州担心他们的生活。 等到杜小石上学之后,时初也拿着他的课本开始“自学”,慢慢地就会认字了,跟着杜小石的课程进展“自学”了不少知识,让杜小石一度以为自己这个继母是个天才。 “天才”继母时初最后甚至能辅导杜小石功课了,杜小石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妥,他已经接受了时初很不简单的事实,更何况时初是用真实本领让他信服的,毕竟能把他的成绩从中等提高到名列前茅,这难道还不够证明吗? 于是杜小石和杜小灵小学和初中的功课都是时初辅导的,因为基础打得很牢固,兄妹俩都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他们上了高中之后,时初就不再那么“逆天”,还能辅导他们了——她给他们请了家教。 这辈子有和睦的家庭环境,有优秀的教育资源,杜小石和杜小灵都考上了名牌大学,不过那时候时初自己的事业也节节攀升了。 她在兄妹俩上高中的时候开始自己的事业,从给人化妆开始,累积资本后开了一家化妆室以及造型室,还教了不少学徒,最后因为慕名来学化妆和造型的人太多,她干脆又开了一家学校…… 于是等到杜小石兄妹俩大学毕业,她已经成了国内美妆第一人了。 至于杜州,他在兄妹俩初中的时候就从运输队辞职,自己开了运输公司,事业跟时初相比也丝毫不逊色。 兄妹俩成年之后,时初曾经跟杜州提过离婚,让他恢复自由,但杜州拒绝了,两个孩子也早就已经把时初当成了母亲,根本舍不得她离开,一听说她要跟杜州离婚,就仿佛天要塌下来一样,哭求她不要离开…… 时初衡量一番,觉得既然杜州不介意,那她就不执着还他自由了,毕竟好好培养出来的孩子和男人让给别人那就太亏了。 82中文网 1256、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 “姑娘,老爷今儿又吐了一次血,如今已经人事不省了,连药也喝不下去了,要不再去请大夫来看看吧?”一个有些苍老的女声在时初耳边响起。 时初睁开眼的瞬间,原主的记忆就被她翻阅了一遍,顿时明白了自己此时的境况,于是她摇了摇头对那位老嬷嬷道:“嬷嬷,先不必急着请大夫,我去看看爹再说。” 说完她就往她爹的房间走去,老嬷嬷跟在后面,欲言又止,但一想到老爷如今病得这么重,说不定哪天就一病不起了,姑娘如今多陪陪老爷也好……于是她便没有阻拦金时初进去看金向荣。 金时初一走进父亲的屋子,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药味以及闷臭味,这种味道,别说是病重的人了,就算是健康的人闻久了,都肯定会不舒服。 因此金时初迅速把窗户打开了三分之一,让外面的空气进来,迅速驱散室内这种让人受不了的气味。 跟在后面的老嬷嬷一看见她这举动,顿时吓得急忙喊道:“姑娘!老爷病得那么重,不宜见风啊,你快把窗户关上……” “关嬷嬷,你放心,我只是开了一点儿窗户,风吹不到爹爹身上。这屋子里的味道实在太大了,爹爹本来身体就不舒服,再闻着这样的气味,岂不是令他更难受?你不觉得开了窗之后,屋子里的空气都清新多了吗?这来自窗外草木的清新气息,总比那些掺杂了各种药材的香薰好……”金时初耐心地跟关嬷嬷说道。 关嬷嬷走到窗边,伸出手感受了一下风力,发现果然只有和缓的微风,之前屋子里憋闷的气息也变得清新好闻起来,令人心神一清,这才信了金时初的话,说:“看来姑娘这回的话是对的,只是这窗户开一炷香时间后就得关上,否则吹久了屋子里太凉,会冷着老爷。” “行,不过每个半个时辰就得开窗换一下空气。”金时初讨价还价道。 “就听姑娘的。”关嬷嬷答应道。 金时初走到金向荣床边,看见他灰白瘦削的脸以及紧闭的双眼,双眼忽然一热,鼻子一酸,就有眼泪掉下来,她惊讶地用手接住那些眼泪,才发现这应该是属于原主身体里遗留下的意识,原主最后的那点意识应该是看见自己父亲病得这么严重,才会忍不住难过吧? “你放心,我会治好你的父亲,让你不用失去他。”时初默默地在心里说道,果然这话一出,她就觉得浑身一轻,仿佛有什么从自己身上彻底离开了,刚刚忽然冒出来的难过酸涩感觉也消失不见了。 金时初拉住金向荣仿佛枯竹般的手,把上他的脉搏,迟滞缓慢,若有若无、虚浮无力……果然是将死的脉搏了。 在原世界剧情里,金向荣此时确实已经是弥留之际了,他这次足足昏迷了两天,两天之后才清醒过来,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了,他并不怕死,却放心不下原主这个独生女儿。 金向荣父母早已去世,族人远在外地,早已不来往,而原主的母亲是个孤女,自然也没有亲人,如果他去世了,留下原主一个女儿,就真的是无依无靠了。 金向荣知道一个孤女独自生存在这个世界很艰难,回忆了许久,终于记起自己母亲有一个表姐,那个表姐的女儿嫁给了江湖上一个叫万渠山庄的庄主,那个女儿也算是自己的远房表姐、女儿的远房表姨了。 金向荣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没时间再去寻找其他亲戚,于是急急忙忙就派人去联系万渠山庄的表姐周卫氏,想要在临死前把自己的女儿托付给她照顾,并且愿意以自己的一半家产作为报答。 周卫氏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接到金向荣这个素未谋面的表哥的来信,居然真的带着自己儿子卫宁赶到了金家,在金向荣去世之前跟他见了一面。 见面之后,金向荣跟周卫氏商量了一番,不但把女儿托付给了周卫氏这个表姨,还为女儿与卫宁定下了婚约,等女儿及笄之后就跟卫宁成婚,到时候金家的另一半家产会作为女儿的嫁妆,一同嫁入卫家。 别看金家如今只剩下金向荣和金时初父女,就认为他们家很清贫,但其实金家祖上也阔过,虽然到金向荣和他爹的这两代没落了,但留下来的金银珠宝、字画古董很不少,即使是万渠山庄的庄主夫人周卫氏,知道这一笔钱财的数额,都忍不住把自己儿子的亲事许了出去,答应让儿子娶金时初。 金向荣为了女儿可谓是考虑得很妥当周全了,如果没有意外,金时初及笄后嫁给卫宁,有金家一半家财作为嫁妆,一辈子也能过得平安顺遂了。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这桩婚事最后根本没能成,金时初憋屈地死在万渠山庄,金家的家产全都白送给了卫家。 金时初把完金向荣的脉之后,问关嬷嬷:“嬷嬷,父亲要喝的药呢?” “还在灶上热着,你要喂老爷喝吗?那老奴现在就去端来。”关嬷嬷说着,就连忙去厨房端药了。 很快,关嬷嬷就端着一碗热腾腾的药走了进来,小心翼翼地放到床头的柜面上,说:“药很烫,姑娘你喂的时候要吹凉……” “我知道了……”金时初回答道,端起那碗药,在鼻子下闻了闻,虽然这药不是很对症的药,但对金向荣的身体有点儿补足血气的作用,聊胜于无了。 金时初用勺子不停地舀着汤药,加速汤药的降温,半柱香的时间之后,汤药就达到了可入口的温热程度。 金时初并没有一勺一勺地喂金向荣,而是一手端着药,另一只手按住他脖子上一个穴道,让他嘴巴张开,然后一口气就把那碗药倒入他口中。 关嬷嬷看见她这粗鲁的动作,刚想要阻拦,却看见金向荣居然真的大口大口地把嘴巴里的汤药咽了下去。 “老爷居然能喝药了!”关嬷嬷见状,喜极而泣道,“太好了!姑娘,这肯定是老爷不忍看你为他担心,才会这么顺利就喝完药……” 安装最新版。】 82中文网 1257、表小姐不想被托孤(2) 金时初一直按着金向荣脖子上的穴位,直到他把药完全喝了下去。 给他喂完药之后,金时初便让关嬷嬷离开,她自己则找了纸笔,给金向荣新开了一个对症的药方。 金向荣年轻的时候考中了进士,但因为在读书和科举上耗费了太多心力,身体一直就不太好,而且他的个性和为人都不适合混官场,中了进士之后他并没有做官,而是在京城找了间书院当教书先生,这些年因为教学兢兢业业,倒是也成为了书院里受人尊敬的夫子。 只是今年开春他受了寒气患上了伤寒,一直没有好,加上身体本来就虚弱,拖着拖着就病重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在这个时代,伤寒确实能夺走人命,但这点小病对于时初来说就不值一提了。 金时初写好了药方,交给关嬷嬷,让她按照这个药方去抓药。 关嬷嬷一脸疑惑地看着手中的药方,问金时初:“姑娘,这个药方是哪里来的?老奴没见你请大夫来啊,怎么突然就换药方了?” 金时初解释道:“这个药方是之前的杜大夫给我的,他交代我,要是爹爹不太好了,就换成这个药方……这算是死马当活马医的意思……” 关嬷嬷听见她这番话,一下子就相信了,忍不住红了眼却还要来安慰金时初:“姑娘,你不要太担心,老爷吉人自有天相,换了这药,他肯定就能逢凶化吉了。” “承嬷嬷的吉言。”金时初轻声说道,换了这个药方,金向荣确实能康复,关嬷嬷说得没错。 关嬷嬷于是连忙出去抓药了,金时初这时候才有心思打量金家。 金家确实是挺有家底的人,住的这房子就是口字型的一进院落,很宽敞明亮,足够父女俩外加一个关嬷嬷住得舒舒服服的了。 院子虽然小,但摆设装饰却一点儿不差,摆的是花梨木、紫檀木做的家具;挂的是古代大家的书画;院子里的景观也设计得精美巧趣,装点的植物也都是珍贵少见的花草…… 这样一座院落,还靠近金向荣任职的青阳书院,可以说,价值千金了。 只是在原世界剧情中,原主死掉之后,这宅子肯定就落在万渠山庄手里了,真是可惜。 原主的母亲早在几年前就去世了,家里的丫鬟们因此蠢蠢欲动,想要上位成女主人,甚至还把手伸到当时还小的原主身上,害得原主大病了一场,金向荣知道缘故之后,大发雷霆,一气之下,把家里的奴仆都卖掉了,只留下安分守己的关嬷嬷和守门的陈树,帮着做些日常家务以及照顾原主。 原世界剧情中,金向荣去世之后,关嬷嬷和陈树跟着原主去了万渠山庄,对原主一直都很忠心,甚至为了保护原主,还丢了命。 “姑娘,外面有一位姓翟的书生,说是老爷的学生,知道老爷病了,想来看望一下老爷。姑娘,老爷能见客了吗?要不要让他进来?”陈树刚从外门进来,看见园子里的金时初,便恭敬地问道。 陈树如今也四五十岁,跟金向荣一样的年纪,在金家也待得很久了,是看着原主长大的,因此金家父女都把他和关嬷嬷当成了亲人,平时都并不避忌什么。 金时初摇了摇头,说:“陈叔,父亲还没有清醒,不能见客,让那位翟书生以后再来吧。” “老奴这就去回复他。”陈树说完就去应付那位翟书生了。 自从金向荣病了之后,青阳书院不少学生来探过病,只是后来他病得久了,又病得越来越重,直到没有精力再见客,那些学生才没有再来打扰。 没想到今天突然又来一个翟书生,难道他不知道金向荣的病情吗? 金时初想了一下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翟书生,确定在原世界剧情中并没有这个人出现,于是她很快就把这人抛到脑后了。 关嬷嬷很快就抓回了好几副药,陈树看见了,皱着眉头问:“关嬷嬷,怎么又抓了这么多药回来?老爷现在的病情好些了吗?之前吃的药似乎没什么效果,要不要再请一个大夫来看看?说不定其他大夫会有办法……” 关嬷嬷同样愁眉不展,压低了声音,仿佛怕家里其他两个人会听见似的,说:“这是杜大夫让老爷在……没办法之后吃的……说是也许能在最后的关头冲一冲……” 】 “什么?怎么就到这个地步了?”陈树一听,顿时脸色大变,“老爷……难道真的就不行了?” 他立刻红了眼睛,老泪纵横。 关嬷嬷也忍不住吸了吸鼻子,说:“你别这样,万一让姑娘看见就不好了,她现在才是最惶恐不安的人。” “对,还有姑娘……”陈树连忙擦了擦眼睛,勉强恢复了平静。 关嬷嬷也深吸了几口气,才装作若无其事地进去。 但其实耳朵灵敏的金时初在库房里就听见他们说的话了,不过他们既然不想让自己知道,那她便装作不知道了。 她此时在库房清点金家的财产,金家比她想象的还要有钱,金银珠宝有好几箱,古玩字画又是好几箱,地契房契都装了一小匣子…… 说真的,这么多财物居然就放在这个只装着一把锁,没有人把守的库房里,几十年都没有被盗,真的是个奇迹了。 不过这也得归功于金向荣的低调行事,他深谙财不露白的道理,除了些低调的字画摆设,平日里的生活并不奢侈显富,才能平平安安地守着这些财富这么长的时间。 只是他并不知道,自己守了一辈子的巨大财富,最终只白白送给了别人,自己的后代没有享受到一点,甚至连命都丢了。 如果金向荣知道这个结局,他大概会恨自己没有早早地把这些钱财都花出去。 金时初看着这些琳琅满目的财产,也觉得非常可惜,怎么就白白送给别人了呢? 不过这辈子她来了,金向荣不会死,自然不会把自己托孤给什么远房的表姨、表哥,那这些财富也就不关万渠山庄什么事了。 82中文网 1258、表小姐不想被托孤(3) 金时初好不容易把库房的东西都整理了一遍,出来就听见关嬷嬷一脸激动地跟她说:“姑娘,老爷刚刚清醒了一会儿,还说要见你呢,你去看看老爷有没有睡下?我现在得准备些易消化的吃食给老爷……” “好,我现在就去。”金时初也很高兴,虽然她对自己开的药方很有信心,但到底只有人真的清醒了,才能证明这点。 金时初快步往金向荣房间走去,关嬷嬷果然把他照顾得很妥当,这回金时初再进来就已经没有之前那股浓重的药味以及闷臭味了。 进了屋子之后,金时初放轻了脚步,慢慢走到床边。 “初儿,是你来了?”金向荣虚弱的声音响起。 “爹!你真的醒了?现在感觉怎么样?还有哪里不舒服吗?”金时初连忙询问他。 金向荣努力睁着浑浊中带着血丝的双眼看向金时初,见她脸色虽然有些憔悴,但精神看上去还不错,便放了心,有心思回答女儿的问话了:“爹现在感觉好了很多,前几天胸口的那种仿佛被巨石压制的沉重和憋闷感已经消失了,浑身都轻松了许多……” “那真是太好了!这说明爹你的病马上就要好了,你快躺下好好休息,别累着了!对了,你饿不饿?想吃些什么?养病得吃些有营养的才好。”金时初喋喋不休地说道。 金向荣听着女儿没停下来的话,却没有丝毫不耐烦,反而嘴角带着笑看着她,好像怎么都看不够似的。 他之前昏迷的时候,觉得自己的大限就要到了,但却放心不下这个唯一的女儿……要是他死了,女儿还这么小,无依无靠,要如何活下去啊?他挣扎着想要醒过来,想要给女儿做好最后的安排,即使需要他舍弃尊严、低下头去乞求那些已经没有来往的亲戚帮忙照顾女儿,他也愿意…… 但他没有想到,等他真的从晕迷中清醒过来,却惊喜地发现浑身的沉重感一扫而空,整个人都轻松起来,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在好转,他不必丢下女儿一个人在这世界上艰难地过活。 在鬼门关里走了一趟的金向荣,从来没有这么清醒地认识到,他自己才是女儿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依靠,他要是早早死了,那女儿孤苦无依,以后的日子得多艰难?因此他决定以后要好好保养身体,活得更长寿一些,给女儿当依靠。 有了强烈的生存意志,再加上金时初开的药方对症,关嬷嬷又一日三餐地做营养均衡的食物填补着,三管齐下,金向荣的病很快就好了起来,三天之后都能在金时初的搀扶下慢慢地走路了。 只是因为他之前病得太久,身体太虚,即使病好转了,身体还是很虚弱,这得慢慢休养,才能恢复健康状态,不过这都是时间问题,只要他好好吃饭、吃药,最后都会好的。 金向荣被金时初拉着在园子里晒太阳,这会儿是清晨,阳光温和,暖融融地照在人身上,让人心情都会变得愉快起来。 金时初泡了一杯茶递给金向荣:“爹,喝茶。” 金向荣端起茶喝了一口,然后看着被太阳晒得脸上带上了澹澹红晕的女儿,说:“初儿,要不你先回凉亭坐着?爹自己一个人在这里晒就行了,你皮肤嫩,要是被太阳晒伤了留了痕迹,那就不好了。” “爹,不会的,这点儿太阳晒伤不了我。再说我有关嬷嬷给我做的护肤膏,涂上就凉丝丝的,舒服极了,我的脸好着呢。”金时初喝了一口茶,依靠在罗汉床的靠背上,美滋滋地说道。 金向荣看着女儿这副毫无坐相的懒散模样,并没有说什么,如果是他没有生这场重病之前,他肯定会把女儿训斥一遍,让她把仪态修养再重新研学,不许她做出任何不得体的举止。 但他生了这场重病,好不容易从鬼门关回来,最后的念想只有让女儿快快乐乐地活着,并不乞求她如何知书达理、端庄矜持、仪态万端,只要她过得自在,那坐得不端正又如何?反正有他这个当父亲的宠着! 金时初丝毫不知道父亲病了一场,对她的态度就改变了许多,都已经打算对她放任自流了。 她抬头看了看耀眼夺目的太阳,被刺得忍不住捂了捂眼睛,趁着金向荣没注意到,连忙说道:“爹,你病了许久也很少见阳光,皮肤肯定都脆弱许多了,不如我让关嬷嬷也给你做些护肤膏,让你涂一涂吧?” 金向荣听见她这话,一时脸上神情忍不住变了又变,最后哭笑不得地说:“爹是男人,都是知天命的年纪了,涂什么护肤膏?又不是小姑娘。” 金时初很不服气地说:“谁说护肤膏只有小姑娘才能涂了?爹,你这话是偏见。只要皮肤被晒伤了或者被冻伤了,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得涂护肤膏,要不然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了——爹,你是这样的人吗?” 金向荣看着女儿狡黠的神色,忍俊不禁,哪里还能跟她反驳哦她的话,只好说:“爹当然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了,那就麻烦关嬷嬷给我做护肤膏了。” 都死过一回的人了,只要还有命在,涂点护肤膏怎么了?金向荣安慰自己,还能博女儿开心。 “我就说爹不是那些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迂腐之人,爹爹最开明了。”金时初笑嘻嘻地说道,一脸得逞了的得意模样。 父女俩正说得开心,突然外面就传来一阵若隐若现的、伤心欲绝的哭嚎声,金时初和金向荣吓了一跳,面面相觑之后,金向荣喊了一声:“老陈!” “老爷?您找我什么事?”陈树很快回来问道。 “你去看看外面发生什么事了?这么好像有人在哭?”金向荣吩咐道。 陈树应了一声,便出去打听消息了。 金时初侧耳仔细倾听了一下,发现这阵哭声是不远处的邻居家传过来的。 能在靠近青阳书院的地方有住宅,金家的邻居自然不是普通百姓,金时初记得那户人家是从商的,生意做得还挺大。 82中文网 1259、表小姐不想被托孤(4) 一炷香之后,陈树就回来了,他脸上带着些许悲意和同情。 “老陈,你打听到什么了?”金向荣看见他回来了,便连忙问道。 “老爷,是隔壁万家的当家人不幸在外地去世了,遗体刚刚被运送回来,家里人正伤心着呢。”陈树叹了口气回答道。 “这么回事?我记得万当家比我还年轻几岁,身体强壮魁梧,走路都带风,说起话来也中气十足,完全不像英年早逝的人啊!”金向荣大惊,完全没想到他会比自己还走得早的模样。 陈树摇了摇头,说:“万当家去世并不是因为生病,而是遭遇了意外……” “什么意外?”金向荣追问,皱着眉头若有所思,“难道遇到劫匪了?他经常在外地走商,确实很有可能会遇到劫匪。” 陈树还会摇头:“老爷您猜错了,万当家遇到的不是劫匪,而是江湖人士,他就那么倒霉,经过一处山路的时候就那么巧,遇到两伙江湖人士寻仇打斗,他们商队是被波及进去的,躲闪不及,那些江湖人生又杀红了眼,哪里管他们是不是仇人?反正碍着他们了,就要除掉的……” “那些江湖人生简直无法无天了,连无辜的普通人都下得了手,草管人命,根本不把朝廷律法放在眼里!”金向荣十分生气带说道。 “爹,他们杀害了普通人,官府不去抓他们吗?”金时初好奇地询问。 金向荣脸色很难看,说:“那些江湖人士仗着自己武功高强,根本不把朝廷放在眼里,就算有官府的人上门去捉拿犯人,也会反抗,甚至连官府的人都敢杀,杀了之后就逃之夭夭,行踪不定,官府根本拿他们没办法,久而久之,那些江湖人便越来越放肆了,更不把普通人的命放在眼里,想杀就杀,反正杀了也不会受到惩罚,普通人遇到,只能怪自己命不好……” 金时初就算知道这个世界意识属于武侠世界,听见金向荣的话,也忍不住对武林中人产生了嫌恶之意,这样草管人命的江湖人士,跟土匪、勐兽之流有什么区别? 陈树这时候也说道:“姑娘,如今外头乱着呢,也就是咱们生活的京城还好一些,比较少江湖人士往这里跑。但在外地,有许多门派霸占了许多田地,强迫百姓给他们劳作,把平民百姓当奴隶使唤、压榨,不知道害得多少人逃亡,成了流民。他们还不给朝廷缴税,当地官府少了税收,遇到洪水、旱灾就无法救助百姓,这又牵连得许多百姓丢了性命、流连失所……他们真是该死啊!” “朝廷就没有高手吗?或者,派士兵去围攻他们?就算士兵们武功比他们低,但俗话说蚁多咬死象,就算用人数去堆也能灭掉几个门派吧?”金时初问道。 “初儿,你想得太简单了,派士兵去剿灭江湖门派,那就是拿士兵的命去填坑,这得死多少人?朝廷养的兵是用来保家卫国的,跟剿灭江湖门派相比,保家卫国才是最重要的。”金向荣脸色严肃地对金时初说道,“而且,如今天下并不太平,除了外敌时时侵扰,还有大大小小的天灾发生,江山社稷不稳定了,就算剿灭所有门派又能怎么样?百姓依旧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管是外战还是内战,受苦受难的还是咱们这些平民百姓啊。” 金时初想了想,金向荣的意思就是说,如今的朝廷实力不够强,天灾人祸频频发生,内忧外患都有,因此那些打打杀杀的江湖人士暂时不是最主要的矛盾,毕竟他们并没有举旗造’反,所以朝廷虽然憋屈,但并不急着大张旗鼓去剿灭他们。 “那万当家就这么白白死了,连仇都报不了了?”金时初无奈地说道。 “可不就白白地死了?只能自认倒霉了,那些江湖人士杀完人就跑,连人都找不到,别说报仇了。”陈树脸上露出悲悯的神色,“听说万当家带出去的商队伙计死了大半,万家得赔给他们每人一笔安家费,至于那批货物,更是找不回来了,这一次万家可是赔惨了,血本无归。” “唉,看看他们家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咱们能帮就帮一把吧。”金向荣对陈树说道。 “行,我回去问问他们家。”陈树很痛快地说道。 万当家是个豪爽大方的人,每次走商回家,遇到邻居都和和气气,带了外地的特产,也会分给左邻右舍们尝尝,因此跟邻居的关系都很不错,这回他遇难了,邻居们都很同情惋惜,能帮上忙的都不会推辞。 万家的事让金时初对江湖人士的印象又差了许多,金向荣也因为万当家的离世心情低落了不少,还时常用一种世事无常的口吻对金时初说:“我还以为我才是走得最早的那个人,没想到我大病了一场,都到鬼门关了,最后硬是爬了回来。但万当家好好的一个人,谁都不觉得他会英年早逝,偏偏他就遇到了意外突然丢了命……” 金时初只好安慰他:“所以,爹啊,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来,我们只能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过,该享受的就享受,该舍弃的就舍弃,看透生死,看澹得失,享受生活,不要等到临终了,才后悔自己曾经没有随心所欲过……” 金向荣本来心情比较惆怅,但一听见她这番话,就忍不住笑了,说:“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却想得比我这个老头子还透彻,不过你说得对,咱们普通人的生命很脆弱,活着就该自在闲适才对。” “对嘛、对嘛!所以爹爹,咱们今天吃红烧兔头吧!管他吃起来姿态够不够文雅呢,味道够好才是最重要的啊。”金时初笑嘻嘻地说道,趁机提出要吃自己垂涎了许久的美食。 金向荣哪里看不见她眼里的狡黠?但他还是同意了,说:“行!爹也很久没吃过了,都有些怀念了。” “爹,难道你以前吃过这道菜?”金时初十分惊讶,连忙追问他。 “这是很久之前的事了,那时候你爹我也是你这个年纪,恣意风流……” 82中文网 1260、表小姐不想被托孤(5) 这是个武侠世界,金时初不想跟万当家一样成为被江湖人士无故害死的无辜人员,因此就要把武功学起来了,所以在金向荣身体恢复健康,回到青阳书院教书之后,她便在家里开始练武。 她练武,家里人都知道,不过大家只以为她是被万当家的遭遇吓着了,才买了不少“武功秘籍”自己胡乱学,没有人觉得她这么儿戏地练,能练出什么真的武功来,但看见她这么努力,也就不打击她了,反正她怎么练也不会伤到自己。 于是金时初就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慢慢地把从前那些世界里的高强武功捡起来了。 金向荣偶尔会请一些同僚回家吃饭,那些夫子要是看见金时初在园子里练武,都大惊失色,纷纷劝金向荣好好纠正一下女儿的喜好,说什么女子宜娴静淑雅,不宜这么——好强好斗。 但这些话都被金向荣堵回去了,自从大病了一场,以及听闻了万当家的遭遇之后,他不但不觉得女儿练武不对,反而非常支持。 青阳书院的后山,书院山长祁凌正跟自己的好友,同样是青阳书院的夫子林远山散步闲话。 祁山长突然有些突兀地问林夫子:“林兄,你觉不觉得金夫子自从生了一场大病康复回来之后,性子就变得跟以前很不一样了?” 林夫子有些疑惑,问:“有吗?我看金夫子还是一样尽职尽责教书育人,跟以往好像没什么不同……哦不,还是要有些不一样的,他好像比以往更和善了,不再跟之前那样整天板着脸面对学生,现在偶尔都会笑了……” “我说的不是这点。当然了,这也是他变了的一方面。”祁山长说道。 “那山长你说的到底是哪方面?”林夫子还是没办法想出来,只好追问道。 “你最近有没有被金夫子邀请去家里吃饭?我那天去了,却看见金姑娘本来好好一个温柔娴静的小姑娘,如今却像那些江湖人士一样练起武来了!我跟金夫子提出姑娘家练武不妥,金夫子却说没什么不妥,练武能有自保之力他很支持,你说他是不是变了?他以前可是只关心女儿读了什么书,给她布置的课业有没有完成,如今却变得也太厉害了,练武跟学文这是两码事啊。”祁山长揪着自己的山羊胡子百思不得其解地说道。 “原来山长你说的是这个啊,这我倒是听金夫子说过他们家邻居的事,我想大概是因为有了忧患意识,金夫子才同意女儿练武自保的吧。”林夫子笑着说道。 祁山长立马问道:“他们邻居发生什么事了?” “他们家有个姓万的邻居,是个行商之人,前不久在外地走商的时候遇到了江湖人士打斗,他不幸被波及害死了,留下一家老小,十分凄惨,金夫子大概是因为那位邻居的事心有戚戚然,才改变了对女儿的教育方式吧。”林夫子解释道。 然后他叹了口气:“如今那些江湖人士越来越嚣张了,当街纵马、聚众斗殴、强夺他人财物、滥杀无辜,简直无法无天,却没人奈得了他们何,平民百姓遇到他们,只能自认倒霉……金夫子大概是意识到了这些,才会同意让女儿练武,毕竟他们家只剩他们父女相依为命,他女儿要是出了什么事,他怎么可能受得了?” 祁山长听见林夫子这话,感慨地说道:“如今就连咱们京城里的深闺女子,都得练武自保了么?显然武林中人为害甚广,可惜如今朝廷拿他们没办法……” “山长,这些事不是咱们这些普通教书匠能管得了的,只希望以后朝廷能想到办法管束那些江湖人士吧。”林夫子无奈地说道。 两人渐渐走远了,这时候,从他们经过的小路旁的大树后走出来一个清俊男子来,他看着两位夫子走远的背影,低声自语道:“原来金姑娘都开始练武了?” 这男子正是之前金向荣病重昏迷时想去金家探病的翟姓学子翟越城,那天他没能进去金家看望金向荣,之后金向荣的身体就开始好起来了,他自己这段时间也有点忙,就没有再去金家,没想到这会儿能在祁山长和林夫子口中得知他们父女的近况。 于是很快,回到家中刚和女儿在园子里赏日落之景,喝茶闲谈的金家父女俩,就被陈树告知,有客来访了。 “是什么客人?可有报上名来?”金向荣问陈树。 “说是老爷您的学生,姓翟,他之前在老爷您病着的时候来过一回,只是那时候您还昏迷着,姑娘就没有让他进来。”陈树回答道。 “姓翟?”金向荣拧着眉头想了想,终于想起来了,“原来是他的,翟越城。既然是他,那老陈你就让他进来吧,顺便去找关嬷嬷,让她做几个好菜,今晚有客。” “是。”陈树应声下去了。 没过一会儿,陈树就领着一个身材颀长、挺拔如青竹的年轻学子进来了。 金时初看了一眼,发现这位翟学子长得挺英俊,眉目如画,一双眼睛清凌凌,让人很有距离感。 “金先生,小子贸然来访,打扰了。”翟越城朝金向荣拱手说道。 金向荣很无所谓地摆了摆手,说:“这里又不是在书院,不必理会这些繁文缛节,既然你来看我,那就自在一点。” “对了,这是小女,我们家不讲究什么男女大防,你只把她当做师妹看待就行了。”金向荣又说道。 “金……师妹。”翟越城看向金时初,双眼带着别人无法看透的感情,叫的那一声“师妹”低沉中带着微微的磁性,令金时初的耳朵忍不住一抖,她这时候终于领会了“能让人怀孕的声音”到底是什么样的了。 “翟师兄。”金时初也跟他问了声好,同时拿了只干净的杯子倒了一杯茶递到他面前,说,“师兄喝茶吧。” 他们如今坐的是凉亭里的石凳,石凳有四个,都不用金时初进去拿椅子招待客人了。 翟越城跟金时初道了声谢,就顺势坐了下来。 82中文网 1261、表小姐不想被托孤(6) “越城啊,你来找我有什么事?”金向荣一边把一碟子点心递到翟越城面前,一边问他。 “先生,我刚从外地回来,听说你身体康复了,便来看看你,并没有其他事情。”翟越城回答道。 “你有心了,我现在恢复得很好,就连以前身体上的一点小毛病都没有了,多活十年八年不是问题。”金向荣笑眯眯地说道。 “那就好,恭喜先生了。”翟越城听了他的话,也微笑着说道,“先生身体好了,是咱们青阳学子的福气。” “可我听见还有一些学生遗憾我病好得太快,让他们没办法继续偷懒了。”金向荣打趣道。 “想必那些同窗应该是调皮爱玩了些,并不是恶意诅咒先生的。”翟越城顿了顿,为自己的同窗解释道。 金向荣笑着说:“这我当然知道,他们就是不太爱读书,整天想着老师们都有事忙,没空盯着他们,他们才乐意……我也是从年幼的时候过来的……” 翟越城见他明显是在开玩笑,便知道他并没有生气,于是拿出自己带来的礼物,说:“先生,这是我这次外出凑巧搜寻到的一幅吴道子的画,不知道您喜不喜欢?” “吴道子的画?”金向荣一听见吴道子这个名字,顿时眼睛都亮了,不等翟越城把画打开,他自己就迫不及待接了过来,亲自动手,小心翼翼地在桌面上把画铺展开。 “果然是吴道子的画……”金向荣眼珠子都黏在了画上,丝毫不舍得移开,迫不及待就欣赏起来。 翟越城看见他一下子就沉迷在这幅画里,便知道自己这次送的礼物送到了他心坎里了。 金时初见自己父亲眼里只剩下那幅画,其他的什么女儿、学生全都抛在脑后了,便笑着对翟越城道:“让你见笑了,我爹爹最喜欢吴道子的画,看见了就挪不动道,移不开眼的,这会儿他不欣赏个够是不会理睬咱们的了。” “先生喜欢就好,作为送礼的人,礼物能得到收礼之人的喜欢,才不会埋没这份礼物。”翟越城彬彬有礼地回答道。 “越城!你来,跟我回书房,咱们一起品赏一番这幅画。”金向荣此时已经不满足于自己一个人欣赏了,急需有才识之人跟自己一起鉴赏,于是迫不及待地对翟越城说道。 翟越城看了一眼金时初,有些迟疑,金向荣没听见他的回答,已经等不及了,一把拉住他的胳膊,说:“越城!快,咱们去书房……” 抓着翟越城走了几步,金向荣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个女儿,便连忙心虚地回过头对金时初道:“初儿,我和你师兄有事要忙,你自己一个人玩,好吧?” “好,爹,你就和师兄忙你们的去吧。”金时初有些无语地对他摆了摆手,说道,心都不在这里的人了,她留着干什么? 听到女儿的回答,金向荣果然毫不迟疑地拉着翟越城去书房了。 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多有共同语言,一直到关嬷嬷做好了饭,两人都没有从书房出来,还是金时初去催了两三次,他们才意犹未尽地出来吃饭,然而在饭桌上,他们还要边吃便激烈地讨论某人的画作如何如何…… 这个时候他们倒是一点儿都不在乎“食不言、寝不语”的老规矩了。 等吃完饭,天已经黑了,金向荣干脆让翟越城住下来,反正家里空客房多。 金时初有些惊讶,因为这是金向荣第一次留客人住下,毕竟他的客人基本上都是青阳书院的师生,他们来拜访完,当天就回去了,青阳书院离金家这么近,用脚走都不用半个时辰,坐马车不用一柱香的时间就到了,客人们也根本没必要留下来住。 看来这位翟越城很得父亲喜欢啊,金时初想道。 翟越城好不容易应付完金向荣“志趣相投”的热情,洗漱完之后躺在了床上,静静地感受着从金家东南方向源源不断传递过来的、令他灵魂的暴戾都平静下来的清新草木气息,他知道金家唯一的小姐就住在那个方向。 他是突然有一天,感受到这股能平息他灵魂里的暴戾的清新气息。 那时候,他跟往常一样在书院后山的树林里呆着,让林间树木的柔和气息安抚他灵魂里无时无刻不在叫嚣着冲破他身体的禁锢,出来肆虐人间的暴戾之气,但是在某一个时刻,他突然就感受到了一股极其浓郁、极其清新,比林间草木的气息更柔和的存在,只是一瞬间,就把他身体里的暴戾之气安抚得乖巧如家犬。 他因为这暴戾之气饱受痛苦,日夜不得安宁,这股突然冒出来的气息却轻易就平息了他的痛苦,就如同他的救命稻草一样,令他迫不及待想要抓住,于是他顺着那股气息的方向找去,便找到了金家的门口。 他恍忽听书院的同窗说过金夫子生了重病,似乎快要不行了的事,于是便假作来探病,想要进金家去查找一下,那股气息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不巧,那天时初才刚穿越过来,又没有在原主的记忆中得到有关翟越城的记忆,于是就毫不客气地拒绝了他的来访。 那个时候翟越城并不着急,因为他体内的暴戾之气刚刚被安抚好,他感觉到了从灵魂到身体的,从未有过的舒适感,因此他正是耐心十足的时候,觉得反正已经知道那股气息出自金家,他可以慢慢来调查。 谁知道那天探病不成之后,他就有其他事忙去了,一直到昨天才从外地回来,于是他今天留迫不及待地上金家来拜访了。 恰好金夫子之前跟他是关系很不错的老师,他上门拜访便有好理由了。 见到了金家父女,他一眼便看出来,那股比林间草木的安抚之力强上好几倍的气息,是出自金家唯一的大小姐身上。 他向来是个行动果决,从不瞻前顾后的人,既然金家小姐是那股气息的源头,那他便注定不可能放过她了,于是他不动声色地对金向荣“投其所好”,这样才能更好地接近金小姐…… 82中文网 1262、表小姐不想被托孤(7) 此时已经是夜深人静,金家所有人都已经进入了梦乡,翟越城从床上坐了起来,按捺不住自己心中那股被金时初的气息强烈吸引的冲动,于是他披衣起身,走出了房门,悄悄地往金时初寝房所在的方向走走去。 他在心里给自己找借口:现在他就在金家,难得的能离金时初最近的时候,为了之后的日子好过些,他应该抓住时机,充分利用金时初散发出来的气息压制自己的暴戾嗜杀之气…… 翟越城并没有来过金时初的院子,但金时初的气息就是他眼里最明亮的指路灯,即使是闭着眼,他都能遵循自己的本能找到她。 金家就只有四个人,其中三个都上了年纪,夜晚早早睡下了,根本没想过留宿的客人会做出这种夜闯人家姑娘闺房的事,对翟越城自然没什么防备,因此翟越城很快就走到了金时初的小院子里。 他在小院子里站了一会儿,闭着眼睛仔细感受着那股清新而强大的草木气息,感受着身体里的舒适和轻松。 迟疑了一会儿后,他终于悄悄地走向金时初的寝室。 本来已经陷入睡眠中的金时初勐地睁开了眼睛,警惕地望着一片漆黑的屋内,同时竖起了耳朵倾听着外面轻不可闻的脚步声。 她从伴生空间里掏出一把长剑,等着外面的歹人自投罗网……居然敢来闯她的房间,那就得有被她逮住的心理准备。 翟越城的手刚放上金时初寝房门的门栓,想要拉开,突然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瞬间就警惕起来,浑身的肌肉都处在戒备状态:因为他感觉到危险。 上辈子从尸山血海中挣扎过来的翟越城,最熟悉这种面临危险的情况,于是他停止了动作,一动不动地站着,等待着不知道会从哪里冒出来的危险…… 屋子外的翟越城不动了,屋子内的金时初还等着这半夜闯进来的登徒子自投罗网,等了许久,眼看一炷香都过去了,外面那人还是没有动静,她便没有耐心了,这人到底还进不进来?她困着呢,着急着赶紧解决了他,自己还得抓紧时间睡觉呢。 又等了一会儿,门外那人还是没动静,金时初便不耐烦了,决定主动出击。 于是她飞快起身,提着长剑飞快走到门口,一脚踹开房门…… 然而门外那登徒子比她动作更快,金时初踹开房门的时候,翟越城已经飞身越过了院子的墙,迅速往外逃走了,只给金时初留了个黑色的模湖身影。 金时初气得暗骂一声,就提剑追了出去,奈何她这具身体才刚练武没多久,天赋也一般般,即使内力练出了一点儿,轻功却根本没办法跟那歹徒相比……巧妇都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强劲内力在身的金时初这会儿的武功招式再厉害,也没办法跟真正的武林高手相比。 她用了最快的速度追了出去,却发现出了自己的院子就连那登徒子的人影都不见了!金时初气得三更半夜就在家里到处搜寻,可惜那人熘得实在太快,金时初没有在家里找到任何不妥的地方。 而惊险地逃回客房的翟越城,已经躺在了床上努力平复自己急促的呼吸,装作已经熟睡的模样,不希望被出来查看情况的金时初发现他的异常。 他万万没想到刚刚感觉到的危险来自于金时初,即使他已经从祁山长和林夫子的口中得知她开始练武,但却没想到她已经练得小有所成了,在自己家也拥有这么强的警惕性,实在令他刮目相看。 翟越城有些心虚,他半夜去探金时初的闺房,真的没有轻薄她的意思,他只是太渴望那股能安抚自己灵魂的美好气息了,才情不自禁地去找了她。 如果不是他足够机灵迅速,差点就要被金时初抓个正着了,那时候他就真的是百口莫辩了,金时初和金夫子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他,那他以后就别想接近金时初了…… 真是好险,翟越城有些后怕,自己这么多年的折磨都承受过来了,怎么今天晚上就冲动了呢? 翟越城意识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就太过放松了,小看了这里的人。 这里确实没有失去理智、无处不在的丧尸,让人无时无刻不处在死亡的阴影下;但这里却有武功高强的高手,刀光剑影并不是假的,他这回是轻敌了,根本没有把金时初放在眼里,所以才差点在一个才练武不久的小姑娘手里翻了船。 翟越城反省了自己,他决定尽快把自己在末世带来的异能修炼回来,同时这个世界的武功也不能落下。 是的,翟越城并不是这个世界的原住民,他上辈子是个末世异能者,在与丧尸王同归于尽后突然穿越到这个世界的。 大概因为上辈子杀的丧尸和人类都很多,于是灵魂里就带上了暴戾嗜杀之气,这辈子的身体不够强大,无法压制这些暴戾嗜杀之气,因此被折磨得很痛苦,只有林间草木气息才能稍微安抚他的灵魂,所以他会经常去青阳书院的后山林间待着,这样他才会感觉到舒服一些。 他完全没想到有人类也能散发这种能安抚他的奇异气息,于是他就顺着那股气息,盯上了金家,直到他确定那股气息出自金时初。 他不知道金时初为什么能散发那种气息,但他知道自己需要她,于是他遵循自己的意愿来接近她、试探她,没想到因为轻敌,差点翻了船,得罪金时初。 其实金时初之所以会有草木气息,是因为她拥有自己的伴生空间,空间里八成的东西是她在各个世界收集到的各种植物,这些植物散发出来的气息附着在时初的灵魂之中,自然不是这个世界的普通林间草木能比的,翟越城才会明显地感觉到不同。 而他在青阳书院后山中感受到那股气息的时候,正是时初穿越到这个世界的金时初身上的时候。 当然了,这些内情他和金时初此时都不知道,世事有时候就是这么巧。 如果翟越城始终找不到解决自己灵魂中的暴戾嗜杀之气的办法,那他很可能会走火入魔而死,但他幸运地遇到了金时初。 82中文网 1263、表小姐不想被托孤(8) 金时初把整个家都搜查了一遍,没发现有任何贼人,又记起自己的库房里还放着许多好东西呢,于是连忙去检查库房。 幸好库房里的东西都完好无损,一个都没丢,金时初才松了口气。 等忙完这一切回到床上躺着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家太空了,家里四个人就有三个上了年纪,要是遇到了贼,除了她自己,都没个能打的。 虽然说他们家运气好,一二十年来家里都没遇到贼人,平平安安,但金时初可不会把自己和家人的命运寄托在虚无缥缈的运气上,这天晚上的遭遇让她明白,她一个人再厉害,也会有疏忽的地方,这回的贼子只有一个,万一下回来的有三四个、四五个呢? 因此她决定让金向荣再给家里增添些人口,况且陈树和关嬷嬷年纪也越来越大,需要有人帮忙分担他们的动作——当然了,金时初自己也懒,要是有丫鬟伺候自己就再好不过了。 于是第二天,等翟越城离开之后,金时初就跟金向荣提要求了:“爹,咱们家再添些人吧,家里的活都由陈叔和关嬷嬷两个人来做,实在太忙也太累了。” 关嬷嬷在一旁听了,连忙说:“姑娘,我不累!我在家里只是做些家务活儿,能忙到哪里去?” “嬷嬷,你就别逞强了,我都看见你洗了衣服之后就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了,你给我们家忙活了十几二十年,劳苦功高,应该退下来好好歇歇了。” “姑娘,你是嫌弃我做不了活了吗?洗衣服我能慢慢洗,不会干不了的,你别赶我走……”关嬷嬷顿时急了,慌忙解释道。 关嬷嬷是原主的亲娘从人贩子手里买下来的,她前一个主人对她很苛刻,非打即骂,逼她干很多活,却时常不给她吃的,后来更是在她病了之后就嫌弃地把她贱卖给了人贩子,原主的亲娘看见她可怜,才把她买回了家。 而且金家的人都很和善,并不苛待下人,关嬷嬷来了之后只需要负责日常的家务活儿,一日三餐和衣裳鞋袜都不缺,除了月银外,逢年过节还会给赏银。 她在金家这么多年,早就把金家当做自己家了,真心地想一辈子都伺候金家人,但金时初今天这么一说,立马就勾起了她当年被主人抛弃的伤心事,惶恐起来,生怕自己被嫌弃。 金时初见她这模样,连忙安抚她:“嬷嬷,你别担心,我没有嫌弃你干不了活的意思,你是看着我长大的,我和爹也早就把你当成一家人了,我肯定会把你留在家里、送你终老,又怎么可能会嫌弃你呢?我只是担心你的身体,怕你太劳累了,你和陈叔都上了年纪,该好好歇着了。 而且就算家里填了新的仆人,你们也不会没事做,不还得帮着管教他们吗?那些新来的下人我们可不放心,得你们亲自盯着才行……” 金时初好说歹说,才终于打消了关嬷嬷内心的惶恐不安,同意增添几个新的仆人。 金向荣一直听着金时初和关嬷嬷的话,见她宽慰关嬷嬷的时候说得头头是道,十分欣慰,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初儿,你果然没有辜负和你娘的期待,长成了一个仁义善良的人,你能善待关嬷嬷和陈树,这很好。” “这是当然了,毕竟我可是继承了你和娘的优秀品质!”金时初好不脸红地自夸道,她心里却想着,她可不是什么仁义善良之人,只不过是投桃报李罢了,关嬷嬷和陈树都是真心对待她的,她自然也会真心对他们。 金向荣听了女儿的话,顿时乐得哈哈大笑,然后同意了她的提议,让陈树去找人牙子带人来给他挑。 “乖女儿,你怎么突然就想给家里增添下人了?除了你刚刚说的想让陈树和关嬷嬷轻松些的理由之外……”金向荣眼里精光一闪,在关嬷嬷离开之后,问金时初。 金时初本来还想湖弄他,不把昨晚的事告诉他的,但转念一想,让他心里有个底也好,否则太没有防备心,万一那贼人昨晚出师不利,就盯着自家要找回场子再来呢? 因此她决定坦白了:“爹,昨晚咱们家遇到贼了。” “你说什么?”金向荣惊愕地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问。 “昨晚咱们家进贼了,幸好被我发现,贼人才吓得逃跑了。”金时初十分平静地说道。 金向荣这才意识到自己并没有听错,他吓得连忙把金时初全身检查了一遍,直到没发现她身上有受伤的痕迹,这才松了口气,然后板着脸教训她:“遇到贼了你怎么不把咱们叫起来?还敢一个人对付他?我看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学了点三脚猫功夫就敢对上贼人!你该庆幸那贼人是个胆小的,要不然遇到个心狠手辣的,直接对你下手,那你后悔都晚了!” 金时初被他训得臊眉耷眼,不过并不是羞愧自己一个人对上贼人,而是失落于自己确实没人家武功高,要不然也不会让那贼人逃了,而她连个影儿都没追上。 因此她还振振有词地反驳亲爹:“爹,你刚大病初愈,陈叔和关嬷嬷都上了年纪,我要是喊人了,万一吓着你们,或者你们着急之下赶来摔倒了怎么办?又或者被贼人抓住当成人质来威胁我,这岂不是添乱?所以还不如我这个年强力壮的年轻人上呢。” “你、你简直胡说八道!把我们说得一无是处、帮倒忙的样子,却敢称自己身强力壮?这个词你是怎么有脸用在自己身上的?真是、真是乱来!”金向荣都被金时初的话气笑了。 “爹,我说的是真话啊,真话确实不太好听,但你也不能否认我说得对吧?还有啊,你别担心,我心里有分寸,就算抓不住那个贼人,也能自保,我最近练武并不是白练的。”金时初连忙对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你有什么分寸?我看你就是胆大包天、冲动鲁莽!”金向荣依旧气得瞪眼骂她。 82中文网 1264、表小姐不想被托孤(9) 见她一副死性不改的模样,金向荣最终叹了口气,说:“初儿啊,我知道你也是担心我们被吓着,才没有惊动我们,但你明不明白,要是你因此出了事,但我们却什么都不知道,那第二天我们会有多伤心和痛恨自己一无所知,让你一个人陷入危险?” 金时初听见他这话,才恍然觉得自己似乎真的做得有些不妥,换位思考一下,要是她才是被瞒着的那个,其他家人独自面临危险甚至还可能受伤,而她却一无所知,难道她不会后怕、不会怨恨自己没能帮上忙吗? 这么一想,她就有些愧疚了,说:“爹,是我想岔了,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我一定告诉你们。” “这就对了,我们都活到这个年纪了,还有什么没经历过?难道还会被一个小贼吓着?就算我们帮不了什么忙,起码也能仗着人多势众吓跑那贼人……”金向荣叹息道,“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怎么对得起你娘啊?” 于是就这样,金时初不但没能说服亲爹,反倒被亲爹说服了,她想着大不了自己做些毒药之类的给家里人,让他们拿着防身用,以后就算再有贼人半夜闯入也不怕了。 陈树很快就把人牙子带来了,人牙子又带着一连串二三十个奴仆来金家,专门让金向荣和金时初挑选。 金时初只挑了一个合眼缘又机灵的小姑娘当自己的贴身丫鬟,取了名叫知春,其余的下人则由金向荣和陈树以及关嬷嬷挑选。 最后他们挑了三个男仆:一个金向荣的贴身随从,两个门卫兼护卫;还有两个女仆,一个专门的厨娘、一个做家务的仆妇,陈树和关嬷嬷则升级成了家里的大总管和管事嬷嬷,管着家里几个新添的下人。 幸好金家宅子大,多了几个仆从都住得下,家里也热闹了不少,金时初觉得自己的生活水平一下子就提高了许多,特别是新来的厨娘手艺很不错,会做很多菜,金时初每天变着法儿地点菜,吃得美滋滋,练起武来更卖力了。 自从家里添了新下人之后,贼人再也没有光顾过金家,金时初警惕了好几个晚上都没有收获,便也没有太在意,上次他运气好逃了,但下次他要是敢再来,金时初肯定不会让他再逃了,就算无法用武功留下他,那就用毒,兵不厌诈。 贼人自然不会再来,因为那不是真的贼,并不惦记他们家的钱财;而是翟越城,只惦记金时初的那独特的能让他的暴戾嗜杀之气被压制的气息。 其实事后翟越城也反应过来自己那天晚上的行为实在太像个登徒子或者采花贼,好像专门去夜探人家少女的深闺似的,十分不妥,所以他不可能再去。 不过他跟金向荣的来往并没有减少,他不是找借口去请教金向荣功课,就是淘到了什么好诗词画作之类的东西,拿去跟金向荣探讨品鉴……于是渐渐地,金向荣就把他当成了忘年交,对他欣赏得不得了。 “翟兄,你最近怎么回事啊?好像更用功了,你以前上完课就跑得飞快,一点时间都不肯浪费在书院里,但现在怎么上完课还留下来请教功课了?特别是上完金夫子的课,你简直跟变了个人似的,积极勤奋得让其他同窗都自愧不如了……”翟越城的同窗周攀抬起胳膊一把揽住翟越城,笑嘻嘻地问道。 翟越城动了动肩膀,毫不客气地把周攀的胳膊甩掉,说:“你就不准我突然发愤图强、努力上进吗?” “你要发愤图强?”周攀一脸惊讶地看着他,“你以前不是说来书院读书只是因为这里环境好,对你休养身体很有好处吗?我还以为你是来混吃等死的,怎么突然就要努力上进了?” 翟越城心想,他确实是因为青阳书院后山的草木茂盛对舒缓他灵魂的痛苦有帮助才来这里念书的,说是休养身体也没错,只是如今他有了更好的目标,那不就得改变一下,努力上进吗? 周攀见他不说话,自己就迫不及待地给他找理由了:“我知道了!你肯定是被家里逼的,对不对?你是不是还准备考科举了?我爹最近也嫌弃我不上进,连个秀才都没考上,说是想给我挑个好点儿的媳妇人家都看不上我……” 周攀喋喋不休地埋怨着,翟越城听见他这话,却眼睛一亮,勐地抓住周攀的胳膊,急切又激动地问他:“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什么?我说我爹嫌弃我不上进……”周攀道。 “不是这个!”翟越城摇头。 “我爹给我挑媳妇,别人看不上我……”周攀又试探着说。 “对!就是这个!”翟越城的眼睛亮得惊人,觉得自己抓到了最重要的一点!他这些天费尽心思跟金向荣搞好关系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接近他女儿? 可如今却有一条最简单、最牢固的途径去接近金时初,那就是直接娶了她,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这样她就永远属于自己了……翟越城越想越觉得这个计划可行,他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呢? 而且在这个时代,做学生的娶自己老师的女儿那非常正常,当然了,这个学生得讨老师喜欢。 这段时间,他不遗余力地跟金向荣发展“共同爱好”,已经做到了投其所好这一点,金向荣对他非常欣赏,但这种欣赏还不够他让自己的女儿下嫁,因为翟越城如今还什么功名都没考,光头学子一个,疼爱女儿的金向荣不可能愿意让他娶自己女儿的。 于是翟越城又有了一个新的短期目标,那就是考取功名。 “兄弟,谢了!”翟越城感激地拍拍周攀的肩膀说道,感谢他点醒了自己。 “你谢我什么?”周攀听见他这话一头雾水。 “谢谢你提醒了我,想要娶个好媳妇,就得考个好功名。”翟越城微笑着说道。 周攀顿时乐了,大笑着说:“翟兄!原来你想娶媳妇了啊,哈哈哈……我还以为你对娶妻生子毫无兴趣呢!” 翟越城心想,他确实对娶妻生子没什么兴趣,但这不是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吗? 82中文网 1265、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0) 万渠山庄。 卫宁刚和师弟妹们练完武回到自己的院子,就看见他母亲周卫氏正板着一张脸训斥他的贴身丫环小茹: “你看看你穿得像个什么样?跟青楼的妓子一样!妖妖娆娆,就不像个正经人,你要是真的思’春了,山下村里的汉子多得是!但你要是敢把心思放到我儿身上,我一定饶不了你……” “娘!你在胡说什么?小茹向来体贴懂事,把我照顾得很好,你就算心里有气,也不必发、泄在她身上吧?”卫宁连忙进来阻止他母亲。 “少爷!”小茹一看见卫宁,刚刚被周卫氏辱骂时的羞耻和伤心一下子就喷涌而出,泪珠滚滚而下,委屈极了地看向卫宁。 “你看看她!这作风哪里像个正经女子?我当初就不该把她放在你身边,把她胆子都养大了,这会儿都敢勾’引起你来……”周卫氏脸色极其难看,愤愤不平地指责小茹。 小茹听见她这话,更是又羞又愧,又委屈又难过,红着眼为自己辩驳:“夫人,奴婢从来没有这样想过,您误会我了……” “呸!你这小蹄子还不承认?我儿这么优秀,以后肯定要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千金,就算公主都娶得,你一个小小的丫鬟也敢肖想我儿……”周卫氏越说越不像话。 “娘!小茹不是这样的人……小茹,我鞋子今天又穿破了一双,你回去帮我重新做一双吧。”卫宁连忙安抚两个女人,他向来怜香惜玉,一个再不好也是他亲娘,而另一个是跟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温柔丫鬟,哪一个他都心疼,现在她们闹了别扭,只能把她们分开了。 终于让小茹避开了,卫宁见母亲终于不再揪着小茹骂,这才松了口气,问道:“娘,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了?”周卫氏没好气地说道,骂了小茹这么久,她都渴了,喝完一杯茶润过嗓子之后,她才接着说道,“还不是柳氏那个狐狸精!她那小崽子到了学武的年纪了,她居然有脸求你爹亲自教那小崽子,不过一个低贱的庶子,居然也敢这么妄想?可恨的是你爹居然答应了!” “娘,你别总是小崽子、小崽子地叫卫全,他好歹是我弟弟,爹请见你这么喊他,肯定又要生你的气了。”卫宁无奈地说道。 卫全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今年才六岁,跟他姨娘柳氏都是周卫氏的眼中钉、肉中刺,不过也正常,毕竟正妻和小妾向来是宿敌。 “生气就生气!你爹就是偏心。还有,那小崽子可不是你弟弟,他不配当你弟弟,谁让他有个当妓子出身的生母呢?本来就低贱,我叫他小崽子难道还叫错了?”周卫氏愤愤不平地说道。 柳氏确实出身青楼,长得花容月貌,卫守义在某次外出办事的时候见了她一面,就对她一见钟情,于是给她赎了身,把她纳回万渠山庄当了侍妾,宠爱非常,还生下了一个儿子卫全。 这让卫宁的母亲愤怒不已,闹了很长一段时间,但男人向来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周卫氏自然没能讨到好,反而更让卫守义厌恶,把卫守义推到了柳氏身边。 周卫氏因此不怨恨柳氏才怪。 “娘,不管卫全的生母到底是什么出身,他总归是父亲的血脉,是我弟弟,这是不能否认的。”卫宁身为男子,并不能理解女人被抢走了丈夫的痛苦,即使那是他的亲生母亲,因为他骨子里就认同男人三妻四妾那一套,并不觉得自己父亲纳一个侍妾有什么不妥,反而觉得自己母亲善妒,不够宽容,还斤斤计较。 不过他自认为是个孝顺的儿子,即使母亲个性如此不好,他也多有忍让,还时常劝说母亲宽容大度一些,才能重新夺回父亲的心。 周卫氏却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不站在自己这一边,她气愤地嚷道:“你还是不是我儿子了?为什么帮那狐狸精和小崽子说话?你爹也只疼那母子俩,我看不用多久,你这个大儿子、我这个正妻在这万渠山庄就没位置了,都要被他们赶出家门了!” “不会的,你想多了,爹不是那样湖涂的人,而且弟弟还小,怎么可能抢走我的位置?”卫宁丝毫不担心,他对自己很有信心,因为他父亲曾经称赞过,他的练武天赋是顶级的,他以后一定能成为一流的武林高手,把万渠山庄发扬光大,父亲那么在意山庄,就不可能不在意自己这个优秀的继承人。 “你不知道,男人要是偏心起来,再荒唐的事都做得出来!小崽子年纪小又怎么样?他总会长大!你爹说不定现在就开始帮他铺路了,不然不会亲自教他练武……”周卫氏振振有词地说道。 “娘,你忘了,我小的时候也是爹亲自教导的。”卫宁无奈地说道,“而且爹早就夸过我练武天赋绝佳,以后万渠山庄还得依赖我来发扬光大。爹把山庄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娘你这是知道的,所以爹就算偏心弟弟,但为了万渠山庄的发展,他也不得不看重我,所以你担心的那些事全都不会发生,大可不必那么杞人忧天……” 周卫氏听见他这么一说,果然从魔怔中清醒了过来,那点儿忧愁怨愤一下子就消失了,转而变得兴奋起来,一脸欣慰地看着卫宁,说:“幸好我儿争气,练武天赋绝佳,又勤奋上进,这不是那贱人的卑贱儿子比得上的,你果然没让娘失望。” “娘,你知道就好,以后完全没必要去跟柳姨娘计较,你想要的尊荣,儿子都会给你挣回来。” 卫宁自信满满地说道。 “好!那我就等着享儿子的福了。”周卫氏被卫宁这番话说得心花怒放,仿佛已经看见了自己因为儿子是武林绝顶高手,去到哪里都备受尊崇、艳羡,人人追捧的情景。 卫宁见她终于高兴起来,便松了口气,他也不想总是哄喜怒无常的母亲,但这没办法,他不哄,就没人哄了,要是又闹到柳氏或者父亲跟前,吃亏的只会是他母亲,他哪里忍心呢?于是就只好自己耐心地哄劝了。 ” 82中文网 1266、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1) 金时初带着知春去青阳书院给自己父亲送饭——其实青阳书院里有食堂,金向荣完全不用家里送饭去,但金时初只不过是用送饭当借口想出去玩罢了。 去的时候恰逢是中午,学子们都已经下课,原主以前也来过青阳书院,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金时初熟门熟路地带着知春去了金向荣用来落脚的小院子。 “爹!我来给你送饭啦!今儿周婶做了好多拿手菜哦……”金时初人还没进去,雀跃的声音便先传了进来。 然而等她一迈进房门,便发现她爹屋子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金姑娘。”翟越城朝她轻轻颔首,微微一笑道。 “翟师兄,你也在啊?真巧,吃过午饭了没有?要是没有,恰好可以跟我爹一起,今儿周婶做了不少好吃的。”金时初惊讶了一下,然后很快平静下来问道。 翟越城推辞道:“不必了,我很快就会去食堂,多谢你的好意了。” 金向荣却很爽朗地说道:“越城,你就别客气了,我家新来的厨娘做菜很有一手,你一定要尝尝。” “对啊,我家的菜哪里是你们食堂的饭菜比得上的啊?”金时初打趣道。 翟越城见状,只好说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于是果真留下来跟金向荣一起吃了。 金时初在来之前已经吃过了,因此只把食盒留下,让他们自己吃,她则要带着知春去后山赏景。 “这时候后山哪有什么风景好赏?树叶都快掉光了,侥幸没掉叶子的树也不太好看。”金向荣理解不了女儿的喜好。 金时初却说:“爹,落叶枯树也是景嘛!干嘛非得执着于满山金黄或者艳绿或者满山繁花才叫美景呢?你太拘泥于俗套了。” 金向荣没想到自己女儿居然能说出这么有道理的一番话来,十分惊讶地看着她说道:“初儿,你说得对,确实是我自己太禁锢自己思想了,反而没有你的想法活络,爹爹在这方面还真是不如你。” 金时初听见他这么说,顿时嘿嘿地笑了,说:“爹,你太谦虚了,你只是一时没想到罢了!我哪里是真的在意什么美景?只是想想去山里玩而已……” 金向荣顿时笑骂她:“亏我还觉得你有出息了,没想到还是贪玩!罢了,你去就去吧,只是要注意安全,别走得太深入了,万一遇到狼或者野猪就不好了。” “知道了、知道了,我会注意的,那我走了啊……”金时初说完便迫不及待地拉着知春离开了。 “这孩子就是顽劣。”金向荣看着女儿雀跃离开的身影,忍不住笑骂道。 “先生,金师妹哪里是顽劣?她只是活泼些而已,这样才好,总比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过得轻松自在。”翟越城顺便刷刷自己的存在感,力求让自己跟金时初的名字捆绑得原来越紧密。 “照你这么说,这也确实是,我宁愿她像如今这般自在活泼、贪玩爱闹,也不想她整天被逼着闷在家里,过得压抑憋闷。”金向荣说道。 “先生疼女儿之心实在难得……”翟越城不着痕迹地说道。 金时初不知道那对师生对自己生活方式的评论,她兴致勃勃地带着知春去了后山,此时大家都在吃午饭,所以没有人来后山,她们主仆俩倒是不必避着旁人了。 “小姐,这里好安静啊。”知春听着除了些许鸟叫之外毫无声响的山林,有些害怕地说道。 “很正常,如今都深秋了,眼看冬天就要来临,不少小动物都开始慢慢步入冬眠,要不然往更深的山里去了,这里离人群生活近的地方,自然就冷清下来了。”金时初跟她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啊。”知春恍然大悟,然后看着周围寂寥的落叶枯枝,说,“小姐,这样的景真的好看吗?奴婢怎么觉得看着这样的景色,心里会有些不太开心啊?” “都说自古逢秋悲寂寥了,这些落叶枯枝代表着树木某一部分的死亡,跟春夏的枝繁叶茂、生机勃勃是完全相反的景象,人看在眼里,会很容易联想到自己身边事的消亡,你看着这些场景觉得不好受也是正常的。”金时初耐心地说道。 普通人看到秋景确实容易心情不太舒畅,不过时初自己并不是普通人,这些落叶枯枝看在她眼里,就是寻常的景色,丝毫影响不了她的心情——她可是看见死人都能面不改色干饭的人啊。 知春似懂非懂地听着金时初的话,之后到是没有再说什么了,想要努力去欣赏这种秋景,跟上主人的见识。 金时初马不停蹄地顺着山路进入林中,越走越远,后来山路变成小路、小路变成没路……幸好如今草枯树秃,没路也能由自己踩出一条路来。 “小姐,我们要去到哪里啊?”知春累得满头大汗地问,气喘吁吁。 金时初者才发觉自己走的时间有些长了,她自己练了武,体力很好,走这么久也不觉得累,但知春不一样,她就是个普通的女子,体力也普通,如今跟着她走了这么久,早就累得不行了。 “我都忘了你体力没我好了,我们先在这里歇一歇吧。”金时初体贴地说道。 知春哪里不知道她是为了自己?因此感动得不行:“小姐,您真好!” “行了,赶紧歇歇。你还不嫌累啊?”金时初忍不住笑道。 知春坐在一块石头上歇着的时候,金时初往四周看去,忽然看见前方四五米远的地方有一棵野生板栗树。 “知春,你看那里有棵栗子树,树上还有不少板栗呢!”金时初高兴地指着前方那棵板栗树说道。 “在哪里?在哪里?”知春一听,也很激动,忙不迭地顺着金时初指着的方向看去,果然发现那里真的有棵板栗树,树下还掉了不少爆了壳的板栗。 “小姐!咱们去捡些板栗回去给周婶做好吃的吧?”知春一下子就不觉得累了,兴奋地对金时初提议道。 “好啊,板栗能做不少菜,咱们这回有口福了。”金时初也雀跃不已,他们家倒是不缺买板栗的钱,只不过自己上山亲手捡回来的板栗,吃起来更有成就感啊。 看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 1267、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2) “小姐!这些板栗长得好大呀……”知春十分惊喜地说道,迫不及待就捡起地上的板栗来。 金时初抬起头望着树上那些挂在枝头的一簇簇带壳板栗,内心蠢蠢欲动,于是她对知春道:“知春,树上那些更新鲜,我上去摘一些。” “不行!小姐,这棵树长得这么高,很难爬的,而且万一你爬到中间没力气掉下来怎么办?这太危险了。”知春听见她这话,吓得立马反对道。 “你忘了我练武了?爬树这点体力还是有的,你放心,我要是没把握的话肯定不会上去。”金时初信心满满地说道。 知春还是不同意,她着急地说道:“小姐,这不是我放不放心的问题,万一你真的从树上摔下来,先不说你伤得重不重的问题,就说咱们现在离书院很远了,你要是摔伤了,我一个体力平平的人,根本没办法把你扶下山啊,你别冲动……” 知春着急得都快哭了,金时初见状,叹了口气,只得妥协了,说:“那好吧,我不爬上去了,不过我不爬树也得摘些新鲜的栗子。” “怎么摘?”知春刚松了口气,一听她这话,心就又提了起来。 金时初往旁边走去,用力掰断一根三指粗、长得又长又直的小树,然后拿出小刀削掉树杈,握住就走了回来,对知春笑着道:“用这根长棍敲打树上的啊,它们会掉下来。” 知春见这次不是什么危险的行为,那颗心才放了下来,说:“小姐你真聪明!” 金时初得意一笑,然后便拿着那根木棍用力地敲打板栗树上的板栗,板栗很快就噼里啪啦地掉下来,落了一地。 “小姐你真是太厉害了,掉了好多啊!”知春高兴极了。 “那是当然!”金时初很自得,她可是用了巧劲的,能不掉得多吗? “你别太靠近树底了,小心板栗掉到你头上,那可是没脱壳的板栗,浑身刺,能砸得你头破血流。”金时初提醒知春。 “知道了。”知春乖巧地点头。 等到地上都快被板栗铺满之后,金时初才停下来,知春立马高高兴兴地冲上去捡了。 金时初趁她不注意,从伴生空间里拿了一个不起眼的布袋子出来,递给她,说:“用这个装吧。” “小姐,你居然还带着布袋子来?”知春惊喜地说道。 “嗯哼,因为我知道秋天山上有不少野果子啊,带着也有备无患嘛,反正布袋子很轻、不占地方,容易携带。” “小姐,你真是太有先见之明了!”知春看向金时初的眼神带上了敬佩,闪闪发光。 “那是当然。”金时初毫不脸红地说道。 有了布袋子,知春就捡得更起劲了,金时初也帮忙捡,只是捡着捡着,她忽然闻到了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 在这荒山野岭,闻到血腥味可不是什么好事,金时初眼眸暗了暗,没有打扰捡板栗捡得不亦乐乎的知春,只跟她说了一声自己去旁边解个手,就朝着血腥味儿散发的方向找去。 为了赶时间以及不打草惊蛇,金时初用起了轻功,在林间如同鸟雀般穿梭自如。 很快,她就顺着血腥味儿找到了源头,一个隐秘的山洞。 她警惕地朝山洞里看去,优越的视力让她轻易就辨认出了里面受伤的并不是野兽,而是一个人。 一个突然出现在深山野林中,还受了伤,貌似昏迷不醒,这一看就不会是普通人,金时初更警惕了。 因为不知道受伤之人的身份,金时初不知道要不要救他,万一里面的人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怎么办?救了岂不是助纣为虐?但万一是个好人呢?岂不是见死不救了? 纠结了好一会儿的金时初,决定先进去看看那人长得什么样,虽然相由心生这句话不一定对,但确实有经验的人能从外貌中看出一个人的本性,金时初见过的人很多,再加上某辈子学过玄术,看相也大体不离多少。 于是她走了进去,小心翼翼地把那趴着的昏迷的人翻了过来,等一看清他的容貌,金时初顿时震惊得瞪大了眼睛。 这不是原世界剧情中原主的未婚夫卫宁吗?! 一看见是他,金时初顿时冷笑了一声,这种见异思迁,把诺言和信义当屁放的人根本不值得她救! 在原世界剧情里,这个卫宁接收了金家一大半财产,答应金向荣答应得好好的,一定会娶原主为妻,一辈子对她好。 然而等金向荣一去世,他把原主往万渠山庄一丢,就潇洒地外出游历去了,然后在游历途中遇到一个江湖侠女,跟人不打不相识,欢喜冤家般在武林中闯荡,日久生情,还成了江湖上有名的金童玉女,谁都觉得他们是天生一对。 然而等卫宁游历完,带着江湖侠女回到万渠山庄,才被周卫氏提醒他还有一个未婚妻,可是他并不爱未婚妻,只爱江湖侠女,这怎么办? 于是卫宁去找原主,想让她自愿退出,成全他与江湖侠女。 然而原主父母双亡,身边只剩下两个年迈的忠仆守着,卫宁又是她父亲亲自给她定下的未婚夫,她早就把他当成自己以后的依靠了,如今他却来跟自己说,爱上了另一个女人,想让自己退出,成全他们,这让她怎么受得了? 况且那时候她除了万渠山庄,已经无处可去,要是卫宁不娶她,那她该怎么办?在万渠山庄也待不下去了啊!因此她不同意退婚,但愿意让卫宁娶那位江湖侠女为妾——原主是典型的古代女子,并不介意丈夫三妻四妾。 但是她不介意,江湖侠女介意啊!人家堂堂肆意洒脱的女侠,怎么可能委身当妾?即使那是天赋卓绝的卫宁也不行。 于是三人展开了一场虐恋,原主莫名其妙成了破坏人家感情的反派,人人都觉得她不识相,非要插在人家一对彼此有情的金童玉女之间,就连原主的表姨周卫氏,也来劝说她,让她主动退出,要是不退出,那就让一步,她当妾,江湖侠女当正妻。 反正金家的家财已经得到,但江湖侠女练武天赋高,生下来的孩子很可能继承父母的优秀练武天赋,这对于他们江湖人士来说就很重要了。 看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 1268、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3) 原主在万渠山庄孤立无援,被未婚夫背叛嫌弃、被众人指责欺辱,又被视为亲人的表姨周卫氏背刺,逼着当妾,于是很快就郁结于心,卧病在床。 等到她的两个忠仆怒斥说她坏话的人反被打死后,原主就再也承受不住,一命呜呼了。 她一死,皆大欢喜,卫宁和江湖侠女之间就再也不存在任何障碍了,很快就欢欢喜喜地成亲,大肆铺张——用的还是金家的钱财。 卫宁和周卫氏完全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反正他们已经依照诺言好好“照顾”金时初了,只是她自己身体不争气病死了,关他们什么事?是她自己没福气。 金时初一想到原世界剧情里原主的下场,看到如今昏迷不醒,造成原主悲惨命运的罪魁祸首卫宁,就想要当场报个仇,别提什么救他了。 于是她顺手又下了一把迷药,要昏迷就昏迷得彻底一点,这把药能确定他三天都醒不过来。 不知道他这三天运气好不好了,要是不好,身上的血腥味被什么大型野兽闻到了,落得个什么下场那就不知道了。 如果他运气好,没遇到大型野兽,那算他命不该绝,但他身上这伤耽搁了三天,肯定也能让他元气大伤,甚至毁掉身体根基了。 对他卫宁见死不救,金时初特别心安理得。 金时初下完药之后还狠狠地踹了他几脚,其中一脚正中他“中心”,希望他以后遇到那个江湖侠女的时候,还能用。 知道了血腥味的来源之后,金时初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等她回到板栗树下时,知春还在兴致勃勃地捡板栗,那个布袋子被她快装满了。 “好了,知春,捡这么多够了,咱们该下山了,要是再不走,等咱们回到书院后山就该天黑了,爹会担心的。”金时初提醒她。 知春听了,虽然很舍不得地上剩下那些栗子,但金时初说得对,她们不能在山上拖延太长时间,于是她捡完手边的一颗板栗,便说:“那好吧,咱们这就回去。” 主仆俩于是满载而归。 金时初早早下山,除了怕天黑、金向荣担心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不想被卫宁连累,毕竟他身上带着伤,那么重的血腥味,万一真的引来了大型野兽,她们两个“弱女子”可承受不起。 金时初给他下迷药,除了顺便教训一下他,给原主报个仇之外,也是不想卫宁“恰巧”在她找到山洞的时候清醒过来,然后赖上她,要她相救,那她会怄死。 别以为金时初这是杞人忧天,按照世界意识的尿性,卫宁突然在这深山野林中受伤昏迷,而自己又恰好在这天上山,这怎么看怎么像是世界意识为了维护原剧情做出的挽救行为,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跟卫宁相识,最好是自己对卫宁一见钟情、尽心尽力地救治他,之后的剧情就能顺理成章了:自己爱上卫宁,卫宁虽然对自己没感情,但为了报答救命之恩,还是答应会娶她,于是一切又回到元世界剧情轨迹中来……当然了,最好金向荣最近又出什么危急生命的意外,这样就更符合了…… 金时初想到这里,突然心神一紧,立马警惕起来,看来她这段时间要特别关注金向荣的生命安全才行,谁知道世界意识为了把原剧情轨迹掰回来,会狗急跳墙做出什么事来? 本来她以为治好了金向荣的病,让他没了生命之忧,自然就不会与周卫氏以及卫宁有什么关系,他们这对父女就能摆脱原本的命运,快快活活地过自己的小日子了,却没想到远在万渠山庄的卫宁,即使没有金向荣的主动联系,也来到了京城。 金时初很气愤,她以为自己把金向荣救回来之后就没有后顾之忧了,能躺平当条咸鱼,但现在显然世界意识不同意让她过安生日子,非要把她牵扯进来给这个世界的男女主角当踏脚石呢,怎么?难道这对主角缺钱,非要她金家人死绝,白白给他们送上家产? 呸!金时初气得狠狠地唾弃了一下,对着老天竖起中指,想让我当炮灰反派?做梦! 金时初一边在心里骂老天、骂卫宁和周卫氏,一边迅速下山回到青阳书院。 “爹!”金时初回到金向荣那小院子,想找他,转了一圈都没发现人,只发现了翟越城在书房里低头写字。 “先生还在上课,大概一炷香的时候就会回来了。”翟越城看见她进来,便放下笔,对她说道。 金时初没想到他还在这里,有些意外,瞄了一眼他面前的纸,发现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她只觉得头皮发麻,连忙移开了视线。 翟越城看见她这幅模样,忍不住微微扬起了嘴角,眼里也带上了笑意,故意说:“我刚刚写了一篇策论,师妹要看看吗?” 金时初连忙后退一步,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说:“不、不!策论这么高深的东西,我哪里看得懂,师兄您真是高看我了。” “师妹不必谦虚,你作为先生的女儿,肯定深受先生熏陶,学识渊博……”翟越城说得越发谦虚温和了,“我还想让师妹帮我看看,指点一下我呢。” 金时初眼睛都瞪大了,很是心虚,急忙说道:“师兄你说笑了,我真的完全没有继承到父亲的一点儿文识才华,我就是个不学无术的人,怎么敢指点你?” 翟越城眼里的笑意越发浓重了,但为了不让金时初看出来,便尽力憋着险些溢出喉咙的笑声,勉强装作严肃正经的模样说:“师妹实在是太自谦了。” “呵呵……”金时初自己知道自己的事,连忙转移话题问他,“师兄,你突然写起策论来,也想开始考科举了吗?” “对啊,我一介书生,科举进仕是立足之本。”翟越城点头说道,然后他貌似不经意地问金时初,“师妹会觉得我考科举是好钻营、贪图名利吗?” “当然不会了!师兄怎么会这么想?作为读书人,科举进仕难道就不能是为了家国天下吗?当然,就算真的是为了名利也无可厚非,这天底下的人,有几个活在世上不是为了名利?”金时初很严肃地说道。 看\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就\记\住\域\名\:\w\w\w\.\8\2\z\w\.\c\o\m\ 1269、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4) 翟越城听见金时初这么说,心里很高兴,虽然他决定参加科举获得功名就是为了能娶到她,不管她个性如何他都会接受,但等知道她如此通透理智,还是给了他很大惊喜,因为这样的话,他以后就可以期待与她琴瑟和鸣,而不是三观不合、四目相对却无话可说。 “师妹喜欢花吗?我养了一盆马蹄莲,最近开花了,红艳艳的,很好看。”翟越城眼含笑意地问金时初,他上辈子虽然到死都是个光棍,但也听那些曾经有过妻子或者女朋友的队友说过,想要成功追求到喜欢的女孩子,就得学会浪漫,时不时送送花、送送小礼物,再说点甜言蜜语,那就基本上能成了。 金时初虽然是个古代姑娘,但本质依旧是女孩,应该跟后世那些女孩也没什么不同吧?翟越城不太确定地想,然后就试探着开口了。 果然听他这么说,金时初真的对他的马蹄莲感兴趣了,开心地问他:“真的开很多花了吗?现在可不是它的繁花期啊。” “大概我种得用心了些,它现在就开得盛了。”翟越城摸了摸鼻子有些心虚地说道,他上辈子的精神异能带过来了,虽然还没有达到鼎盛时期,但催成熟一盆花那是小事一桩。 “你要去我那里看看吗?”翟越城面带期待地问金时初,他就住在书院里,马蹄莲自然就种在他的宿舍。 事实上,这个季节除了菊花等极少数花外,并不是百花盛开的时节,翟越城那盆开得正盛的马蹄莲便成了色彩单调的学生寝室中难得的鲜艳色彩,让不少同窗眼馋得很,想跟他讨来自己欣赏,但翟越城都不肯割爱,然而这回面对金时初,他却有了把花送出去的打算了,要是让他那些同窗知道,准得骂他一句见色忘义或者有异性没人性。 金时初刚想答应,就又想起他那寝室全身男人,她一个姑娘家不好出现,因此只得遗憾地对翟越城摇头,说:“不行,你那里住着全是男学子,你的同窗,我去了不方便。” 翟越城本来听见她说不去时有些失望,但听见她的理由,便知道自己考虑不周了,因此连忙弥补道:“那我以后,不,明天,我明天带来这里给你看,好不好?” “好呀!”金时初立马就答应了,这时候她可是完全没意识到被翟越城套路了明天的贱民。 翟越城见她答应得这么爽快,脸色更柔和了。 “对了,我今天和知春去后山里捡了不少野生板栗,你要不要啊?我送一些给你啊,肯定很好吃……”金时初投桃报李,翟越城要给她赏花,那她就送他野生板栗好了。 翟越城毫不推辞地接受了,微笑着说:“好,那我就要尝尝你亲手捡回来的栗子了。” 翟越城在深谋远虑地跟金时初培养感情,在深山野林的山洞里藏身的卫宁却遇到了自出生以来最大的危机。 金时初给他下的迷药,说是让他昏迷三天,他果真的就昏迷了足足三天才清醒过来。 他既幸运又很不幸,幸运是因为在他昏迷的这三天,居然没有任何一只大型野兽发现他这个受伤昏迷、毫无反抗之力的人,不愧是有主角光环的天命之子。 而不幸的是,他刚清醒过来就遇到了他昏迷的三天都没遇到的大型野兽——这倒是说明他确实有主角光环,但不太强。 于是此时昏昏沉沉醒过来的卫宁,在躺了三天,浑身酸痛、又饥又渴,同时伤口还因为没得到处理而发炎肿痛之外,还遇到了一只对他虎视眈眈的黑熊。 卫宁本来还迷湖着的神志在看到黑熊的瞬间就再清醒不过了,他颤抖着手努力撑起身体,另一只手拿着自己的长剑,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又因为没力气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幸好即使扶住了山洞壁才站稳了。 他一动,那只黑熊顿时也开始动了,低吼一声,便勐地朝他扑了过来…… 兴许是在生死关头,卫宁爆发出了最大的潜力,提着剑拖着又疲又累的身体,居然跟黑熊斗得不可开交,并没有按照常理那样不堪一击。 只是他到底是强弩之末,即使强撑着跟黑熊打了起来,却根本不可能打死黑熊,但他是世界意识偏爱的主角,在黑熊就要一爪掏心的时候,他总能“非常凑巧”地躲过去;黑熊的利齿眼看就要咬上他的脖子了,他却脚下一滑,“恰好”闪开了,黑熊用力过度,刹车不及,反而一头撞上了山洞石壁,撞了个头破血流…… 僵持了两刻钟之后,黑熊和卫宁谁也没能杀死谁,只不过一熊一人都受了伤,特别是卫宁,更是伤上加伤,几乎成了个血人。 而黑熊不知道是被他不怕死的气势还是天命之子的王霸之气震慑住了,受了伤之后眼看没办法杀死卫宁,最后居然放弃了这个猎物,自己逃了。 虽然是两败俱伤,但卫宁总算捡了条命活下来了。 只是他就算没死,现在也没好到哪里去,因为他伤得实在太重了,旧伤撕裂,血流不止,雪上加霜的是右胳膊被黑熊一爪子拍断了——躲得过黑熊掏心,但拍胳膊这种不是致命的伤就躲不过了,毕竟即使是天意,也不能太过违背常理。 他身上还有其他伤,浑身是血,黑熊逃了之后,他就完全没力气了,一下子瘫倒在地上,歇了很久,才勉强有点力气开始处理自己的伤口。 到底是出来游历的江湖人,身上还是带着些伤药的,之前刚醒就遇到黑熊,根本来不及疏离伤口,现在黑熊跑了,他终于有时间处理了。 咬着牙挖掉旧伤的腐肉,挤掉脓液,给伤口上了药,直到身上带的伤药都用光了,卫宁才松了口气,开始想办法下山找人帮忙,再不下山,他就要死在这里了。 “如果这时候有人出现,帮帮我就好了。”卫宁在心里期盼着,“等我能活着从这里离开,一定会好好报答他/她……” 看\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就\记\住\域\名\:\w\w\w\.\8\2\z\w\.\c\o\m\ 1270、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5) 眼看卫宁就要被困死在山洞里的时候,老天爷终于如他所愿了。 一阵窸窣的脚步声渐行渐近,很快,就有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声惊喜地叫道:“真是太好了,我终于找到一个可以过夜的山洞了!” 为了不让自己的男主角英年早逝,女主角便从天而降了——卫宁命中注定的女主角,江湖侠女萧如清正式登场。 卫宁听见有人的声音,顿时激动起来,满怀期待地看着洞口,没过一会儿,一个腰上挂着剑,肩上搭着一个小包袱,长得十分清丽的江湖侠女打扮的女子便出现在洞口。 “哎呀!这里居然有一个人?”萧如清刚进洞口就看见几乎成了个血葫芦的卫宁,吓了一跳,惊叫出声道。 “你是什么人?”萧如清把腰间的剑都拔出来了,警惕地指着卫宁。 卫宁见状,苦笑了一声,说:“这位女侠,我并不是坏人,只是被仇人追杀逃到了这里,又遇到了黑熊,这才伤得这么严重,没办法独自离去……” 萧如清听见他这话,降低了一点点防备,因为不知道他说的话是真是假,她继续问道:“你是谁?报上名来!” “在下万渠山庄的卫宁,这次出来是为了游历,只是运气不好,一出来就被暗算受了伤。”卫宁连忙回答。 “万渠山庄?原来你就是那个很多人称赞过是青年才俊的卫宁啊?”萧如清知道卫宁的来历之后,最后那点戒备也消失了,把手中的剑插回腰间的剑鞘,然后绕着卫宁打量了他一遍,有些失望,说,“你不是很厉害吗?怎么还伤成这样?” 卫宁自嘲道:“是我轻敌了,也大意了。” 萧如清点点头:“确实,毕竟就连我这个初出茅庐的女子,也没有你混得这么惨。” “女侠,你戏也看够了,能不能帮帮我?”卫宁强撑着问萧如清,他本来就已经是强弩之末,好不容易等来一个活人,自然要求援了。 “啧!行吧,看在万渠山庄的份上,本女侠就帮你这一回。”萧如清很坦荡地说道,当然,除了因为万渠山庄之外,卫宁本身是个练武资质优异的天才,跟他交好是件好事。 听见她答应了,卫宁勉强绷着的那口气一下子就消掉了,他说了最后一句“谢谢”,就勐地晕了过去。 萧如清见他本来好好地说着话,突然就倒下了,吓得不轻,还以为他伤得太重死掉了,等颤巍巍地拿手去试探他脖子的脉搏,发现还有微弱的跳动,这才松了口气,然后马不停蹄地给他处理伤口。 其实之前卫宁自己强撑着也处理过了,只是他身上的伤药不太够,有些轻些的伤就只潦草地抹了点儿药,萧如清检查过之后,就把自己身上带的药都拿了出来给卫宁用上。 然后她又去找了点水喂给卫宁,卫宁一直晕迷到第二天才清醒过来。 大概是坏运气终于没了,他这回醒来比上回要幸运多了,不但伤口被处理得很好,身旁还多了烤好的肉块。 他已经好几天没吃没喝,看见这烤肉,立刻嘴里就条件反射地冒出了口水——萧如清给他喂过水,他嘴里这会儿才有口水可流。 “你终于醒啦?我以为你还得睡一段时间呢。”恰好这时候萧如清从外面带着水壶回来了,显然是装水去了。 “多谢女侠照顾我。”卫宁声音嘶哑地对萧如清说道。 “别女侠女侠地叫我了,我叫萧如清。”萧如清报上自己的名字,又问他,“我烤了一些肉,你要吃吗?” “……要。”卫宁这会儿也顾不得矜持了,接过萧如清递过来的烤肉就狼吞虎咽起来。 萧如清在一旁看得十分感慨:“啧啧,看你这模样,很久没吃过东西了?” “我好几天没吃没喝了。”卫宁好不容易咽下口中的肉,回答道。 萧如清听得啧啧称奇:“怪不得你昏迷的时候我都听见你肚子的咕咕叫声了。” “……”卫宁顿时脸上一阵发烫,苍白的脸上都透出一丝丝血色来,脸红的。 “喝点水吧,烤肉太干了。”萧如清十分同情地把水壶递给他。 “谢谢萧姑娘。”卫宁感激地说道。 等他吃饱喝足,萧如清就说了:“咱们得赶紧下山才行,这里太危险了,你这样走得了路吗?” 她看着卫宁满身伤的模样,有些发愁地问。 卫宁倒是不娇气,他直接对萧如清道:“劳烦萧姑娘给我做根拐杖,我拄着拐慢慢走,小心点还是可以下山的。” 萧如清见他都这么说了,也不再纠结,真的给卫宁削了根拐杖。 卫宁拄着拐杖,艰难地跟在萧如清身后走着,走得十分缓慢,但饶是很小心了,身上还是有不少伤口又崩裂了,渗出血来。 他痛得满身冷汗,咬着牙全凭着自己的意志坚持着走路。 萧如清回头看见他这模样,忍不住心生同情,回身扶住他的胳膊,说:“还是靠着我吧,能轻松些。” “多谢。”卫宁已经对萧如清说了很多次这个词,每说一回,他对萧如清的感激就更深一些,在他心里,萧如清已经是善良体贴、义气正直的江湖侠女代表了。 同时还有更特别一些的感情在他内心里发酵,只是这时候他还没有意识到。 两人艰难地走了一个多时辰,才从山上下来,他们走的也是青阳书院后山的那条路,下来的时候第一次遇到有人的地方自然就是青阳书院了。 “这里是……青阳书院?”萧如清有些惊愕地问遇到的老人,她是江湖人士,从来没有到过这些——充满文气的地方,因此听到老人说这里是书院的时候,她觉得整个人都不由地拘谨起来,就如同一头牛跑到了羊圈里,格格不入。 但卫宁的情况已经容不得他们继续走了,因此她不得不硬着头皮跟老人求助:“这位老人家,我同伴受了很严重的伤,现在实在走不到街上的医馆了,不知道书院能不能收留一下我们,容我们在这里暂时歇息一下再离开?” 看\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就\记\住\域\名\:\\ 1271、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6) 萧如清请求的正是青阳书院的祁山长,他本来就是个好心人,看见卫宁山上那惨烈的伤,再加上听萧如清这么一说,自然不可能拒绝他们。 于是萧如清和卫宁就被祁山长带回了书院的一间空房里。 “这位……少侠伤得这么重,需要从山下请个大夫来帮你看看吗?”祁山长有些迟疑地问,他看见卫宁身上的伤都包扎过了,所以不太确定他到底还需不需要大夫医治。 “那就麻烦老先生了。”卫宁没有拒绝祁山长的提议。 于是祁山长就让自己的随从去山下请大夫了。 萧如清好不容易下了山找到了落脚之地,偏偏又是个与江湖毫不相干的书院,她站在这里就觉得哪儿都很别扭,如果不是卫宁需要在这里歇息,她肯定不会留下来。 祁山长其实内心里也有些忐忑,因为这些年江湖人士的名声一点儿都不好,动不动就是杀人劫财,目无法纪和滥杀无辜几乎都成他们的代名词了,祁山长收留他们是出于自己的良心、不能见死不救,但这不代表他不担心卫宁和萧如清的品性。 虽然现在他们俩还是很客气,但谁知道他们会不会突然就翻脸了?因此祁山长把他们带到了这个书院僻静处空着的房子,省得万一他们发怒了,能少波及到这里的学子。 不过祁山长以为这里没人来,却没想到有两个人可是很不循规蹈矩的。 “祁伯伯,您怎么在这里啊?”金时初看见祁山长揪着胡子在一个小院子门外,有些惊讶地问。 祁山长看见是她,有些无奈地说:“你这丫头,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了?这里偏僻,你还是回去吧,省得你爹找不到你又得着急了。” 金时初笑嘻嘻地一指自己身后,说:“祁伯伯,我不是一个人来的,后面不是还有两个人吗?” 祁山长往她身后一看,便看见自己寄以厚望的学生翟越城正拿着一把小铲子和一个小花盆朝这里走来。 祁山长眯了眯眼,盯着翟越城,说:“越城,你这幅阵仗跑到这里来,想干什么?我早上给你布置的功课都做完了?看来我还是布置得太少了,让你这么有空……” 翟越城虽然都活两辈子了,但是被老师抓住不干正事也忍不住心虚,他轻咳了一声,说:“老师,学生功课都做完了,才想着出来休闲一下,娱乐身心。老师之前不是教导过学生,就算备考,也要劳逸结合、松弛有度,不要太过紧绷着吗?” “哼,你倒是有好借口。”祁山长轻哼了一声,倒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看了看翟越城手里拿着的东西,问他,“你拿这些东西来这么做什么?” “金师妹说在这间空院子里发现了一株野生的山茶花,我便来帮她移植到花盆里,带回去种……”翟越城解释道。 金时初听到这里,也连连点头,说:“是呀、是呀,祁伯伯,翟师兄种花很有一手,我想让他帮我把野山茶花种活了再给我。” 祁山长见她这理直气壮的模样,忍不住点点她脑门,说:“你真是个小机灵,连这里的野山茶你都能发现,这山上的地方没少跑吧?” “嘿嘿……”金时初装傻不回答。 “现在你们不能进去,这里有人在。”祁山长收敛了脸上的笑容,严肃地说道,特别是对翟越城,更是板着脸教训他,“你别老是惯着你师妹到处乱跑,万一惊扰了别人怎么办?” 翟越城精神力多高啊,一下子就发现了祁山长此时隐约的防备心理,当然,这防备并不是对自己和金时初的,似乎是对这院子里的人? “山长,这个院子住了人了?是什么人?”翟越城压低了声音追问道,“您先给我们透露一点儿消息,好让我们有个心理准备。” 祁山长顿了顿,最后说道:“他们是江湖的人,受了伤,暂时借用一下咱们的地方歇息。” 金时初一听山长这话,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她立马就想到几天前自己在山上遇到的卫宁,难道卫宁今天才从山上下来,“恰巧”又找到青阳书院来逗留养伤? “祁伯伯,那江湖人士说了自己的身份吗?叫什么名、来自哪里?”金时初抱着一丝侥幸问祁山长。 “一个叫……卫、卫宁,还有一位姑娘姓萧,叫萧如清。他们看着倒是很和气,不像其他江湖人士那样嚣张跋扈。”祁山长回答道。 金时初听见这两个名字,顿时倒吸了一口气,好家伙,果然是他们! 等等,萧如清?怎么女主角都出现了?金时初十分震惊。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这个老天爷选定的踏脚石炮灰铁了心罢工,不肯走剧情去拯救受伤的卫宁,世界意识无可奈何,只好让女主角提前出场,亲自来救男主角了,这有了救命之恩,这对有情人发展感情不就更顺理成章了? 金时初一下子就想通了。 翟越城听见祁山长的话,则嘲讽地说:“山长,你都是他们受伤了,现在有求于咱们书院,自然嚣张不起来了,但要是他们伤好了,那就不好说了,所以山长,该防备的还是要防备的,这几天就让学子们更忙一些吧,让他们除了寝室、学堂、食堂之外,没有时间到处跑才好,省得打扰贵客。” 祁山长本来心里也提防着,但听见翟越城这番话,便忍不住笑了,打趣说:“越城,你看你现在不是很明白事理吗?知道让你同窗们忙起来才能不乱跑,那你自己呢?现在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翟越城一张俊脸忍不住红了,他自嘲道:“老师,您就别打趣我了,我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打算改正了。” 然后他转向金时初,说:“金师妹,看来今天是没办法把野山茶花移植回来了,等过几天我再帮你挖。” “好吧。”金时初有些失望,但因为不想看见讨厌的男女主角,便答应了。 (本章完) 1272、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7) 然而并不是金时初不想看见讨厌的人就能不看见的,世界意识大概还想再挣扎一下,让卫宁跟她认识,于是萧如清从屋子里出来,就看见了祁山长和金时初他们几人正在院门外说话。 她好奇地问:“老先生,这几位是?” “是老夫的学生。”祁山长回答道。 “女子也能当你的学生吗?”萧如清听了,十分好奇地问,她即使是江湖人,也记得好像没有哪家书院收女子的吧? “你误会了,她是书院一位夫子的千金,当然,也是老夫看着长大的小辈,跟学生也没什么区别。”祁山长脸上的笑容微敛,说道。 萧如清只是随口一问,她目不转睛地看着金时初,不知道怎么的,看见金时初,她就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她忍不住想要去关注她。 这个长得清灵漂亮的姑娘,明明看着神情举止都很活泼好动,却跟她这种江湖女侠的好动是截然不同的气质,萧如清说不清这其中的区别在哪里,但她能真切感受到自己似乎特别在意她。 金时初也看向这位世界意识偏爱的女主角,她果然长得清丽可人,还带着一股寻常女子所没有的英气,举止大方利索,怪不得卫宁在原世界中那么喜欢她。 “我叫萧如清,不知道姑娘叫什么名字?”萧如清突然问金时初。 “我姓金。”金时初笑了笑,回答道。 萧如清立马意识到她并不想告诉自己,她的名字。 “老师,我们还有事,先离开了。”翟越城看出金时初并不太耐烦应付这位萧女侠,便开口说道。 祁山长巴不得他们远离这些江湖人士,因此很快就对他们俩摆摆手,说:“那你们自己忙去吧,别到处乱逛了。” “知道了。”翟越城答应一声,便拉着金时初离开这里,知春连忙小跑着跟上。 萧如清看着金时初离开的背影,皱了皱眉头,努力压制自己心中突然冒出来的对金时初的不喜,跟祁山长又寒暄了几句,然后就回去继续照顾卫宁了。 “金师妹,你不太喜欢刚刚那位女侠?”走远了之后,翟越城忽然问金时初,他精神力强,有时候能敏锐地感受到别人的强烈情绪。 金时初瞄了他一眼,恹恹地回答道:“确实不太喜欢。” “为什么?难道你不向往江湖的侠肝义胆、豪情壮志吗?”翟越城继续问她,就连他自己,上辈子小的时候,还很中二地想要离家出走闯荡江湖,成为一代大侠呢。 金时初用一种很微妙的眼神看着他,说:“侠肝义胆、豪情壮志?谁告诉你江湖是这样的?” “难道不是吗?当然,江湖也有一些不太好的事,不过那些都不是重点。”上辈子中二期被很多武侠电视剧和荼毒过的翟越城说道,这辈子他穿越到这个世界,也听说过江湖人经常干坏事,欺压百姓的事,但到底没有亲自遇到过,所以有些好奇,但内心里对江湖人的印象还来自于上辈子的“艺术熏陶”。 金时初听见他这话,嗤笑了一声,说:“我之前不是跟你说过,我家邻居走商的时候遇到江湖人打斗,被牵连害死了吗?那些江湖人害死了人,却不用付出任何代价,丝毫不把平民百姓的命放在眼里,这叫什么侠肝义胆、豪情壮志?要我说,他们就跟谋财害命的劫匪差不多。” 翟越城这时候也想起来了,金家的邻居,那家姓万的商户人家,他不久前去金家做客,还看见他们家在搬家,就是因为当家的被江湖人杀了,而万家两个儿子还年轻,支撑不起万家的家业,钱财又给商队护卫们赔了不少,便不想在京城里待下去了,决定回老家发展,于是不得不举家搬迁。 想起了亲眼见过的被江湖人士害惨的普通百姓,翟越城对江湖侠士的滤镜一下子就破碎了。 “那我还是好好读书,考科举当官好了。”翟越城再一次坚定了自己的理想,默默地把又萌芽了一点点的闯荡江湖的梦想掐掉了。 “等你以后当了官,把那些草管人命、无法无天的江湖人士都绳之以法,好不好?”金时初面带期待地看着他,问道。 翟越城被她那对水灵灵的漂亮眼睛一看,顿时就不由自主地答应了:“好。” 于是金时初一下子就笑得更灿烂了,踮起脚豪爽地一拍他的肩膀,夸赞道:“我就知道你以后会是个好官!” 翟越城被她夸得浑身飘飘然,恨不得自己此时就已经考中了进士,能立马实现金时初的期望。 但回到现实,他还连个秀才都不是呢。 翟越城只好跟金时初告别,自己回去继续努力拼搏。 金时初以为卫宁和萧如清在书院养伤这点时间,肯定会闹出些什么事来,毕竟有主角在的地方,肯定就会有各种冲突矛盾,好让他们打脸虐渣,升级武功。 不过,不知道是祁山长防备得力,还是因为这里是书院,不是江湖地盘的缘故,两个主角在这里居然没有发挥他们的主角光环,而是安安静静地待着,真的没有惹事。 当然了,也可能是因为卫宁伤得太重,而萧如清要照顾他,所以没时间、没精力出来惹事的原因。 没事发生总比有事好,毕竟书院里的人,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金时初对他们的印象都挺好,而且他们也对自己十分和善,她当然不希望这些人成为主角打脸虐渣的对象。 “卫少侠,你身体好些了吧?咱们要不要先离开这里,下山再找个安静些的地方养伤?”萧如清见卫宁精神好了不少,便问他。 卫宁疑惑地看向她:“为什么要离开这里?这里难道不够安静吗?” 萧如清一噎,最后解释道:“这里是书院,我总觉得在这里带着怪怪的,很别扭。” “有什么别扭?他们又不会对我们不利。”卫宁神经没那么细。 “你没发现那位山长,对我们很防备吗?”萧如清终于直截了当地说道。 “有吗?”卫宁反问。 1273、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8) “有啊,你看这里明明是书院,很多学生,但你这两天出来透气的时候,看见任何一个人出现在这里吗?”萧如清问他。 卫宁一回忆,发现真的没有,于是皱了皱眉头:“为什么要防备我们?我们什么都没做。” “大概因为我们是江湖人,跟他们不一样?”萧如清回答道,“那位山长好像对江湖人有偏见。” 她撇了撇嘴不太高兴,她自从出来游历,到过的地方,那些人看见她不是艳羡她的潇洒,就是敬畏她的武力高强,从来没有祁山长这样对他们更多的是防备。 “有就有吧,现在是我们有求于他们,等我伤好了些就离开。”卫宁倒不是很在意。 金时初以为卫宁和萧如清很快就会离开,她不会再见到这两个人,为此她还特意好几天没有在去青阳书院给金向荣送饭。 等到第三天的时候,金时初觉得那两人应该离开了,于是又开始提着食盒和知春一起去青阳书院了。 然而很不巧,她们恰好就在去青阳书院的路上遇到了卫宁和萧如清,而他们正好从青阳书院下来,于是四个人便“狭路相逢”了。 金时初当做不认识他们,正要绕过他们,然而卫宁却猛地停了下来,目光紧紧地盯着金时初,有些迟疑,又有些疑惑地问:“这位姑娘,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我觉得你很面善……” 金时初一听见他这话,脸顿时就黑了,好家伙,这是要学贾宝玉吗?可惜啊,她可不是林黛玉。 她记得清清楚楚,在这辈子,卫宁从来没有见过自己,上次在书院后山的深林里,他都昏迷了,更不可能见过自己,所以他现在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金时初刚想要开口,知春却比她反应还快,气愤地斥骂卫宁:“好一个登徒子!我家姑娘跟你根本不认识,怎么可能见过?你这是想做什么?调’戏我家姑娘吗?小心我报官抓你!” 金时初见自家小丫鬟都这么维护自己了,立刻加把劲,说:“现在的人难道都流行用这种借口来骚扰别人吗?还面善?本姑娘大众脸,谁见了都觉得面善!” 知春看着自家姑娘那水灵灵的漂亮脸蛋,忍不住恍惚了一下,姑娘这样的也叫大众脸?那她也想要大众脸啊。 卫宁见两位姑娘都对自己没好脸色,顿时便明白自己的话有歧义,惹她们误会了,于是连忙解释道:“两位姑娘别误会,在下并不是要调’戏或者骚扰你们,是我说错话了,我跟你道歉……” 金时初哼了一声,才翻着白眼道:“知道会惹人误会就别乱说话!” 然后喊知春:“知春,咱们走!”说完带着知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卫宁呆呆地看着她离开的背影,神色有些异样,不知道在想什么。 萧如清见了,心里又酸又涩,忍不住酸溜溜地说:“卫少侠,人家这位金姑娘对咱们这些江湖人一点儿好感都没有,你要是喜欢她,那就有得磨了。” 卫宁听见她这话,转过头来严肃地反驳道:“我对他没有这个意思,你不要胡乱猜测。” “我胡乱猜测?那你刚刚看着人家的背影在干吗?又惆怅又忧伤的样子,一副被人家抛弃了的模样……”萧如清气得阴阳怪气地说道。 卫宁顿时脸都涨红了,面红耳赤地反驳:“你、你胡说什么?!什么惆怅、忧伤……你肯定看错了,我这才第一次见她,哪里有这些乱七八糟的感觉?” 萧如清哼了一声,说:“不是的话,你脸红什么?还不是心虚?” 毕竟是救了自己的恩人,卫宁不想跟萧如清闹翻,因此耐心地解释道:“我对她真的没什么喜欢不喜欢,只是看见她的时候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总觉得她现在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好像、好像更应该柔弱一些……” “什么?你看见她也有奇怪的感觉?”萧如清听见他这话,顿时精神了,“我看见她,也会莫名其妙对她生出一些不太好的心思来,好像对她有些敌意,又有些歉意……真是莫名其妙,明明我跟她只见过一面,以前也毫无交集。” “原来你对她也有这种奇怪的感觉?!”卫宁十分惊奇,异想天开道,“难道我们真的跟她在上辈子认识?这辈子见了面才会觉得有些熟悉?” 萧如清看见他眼睛闪闪发光的样子,似乎对自己这个猜测很高兴的,顿时心里那点酸水又冒出来了,说:“怎么?你希望她上辈子是你的心上人?” “你别胡说!”卫宁反驳道,“人家姑娘跟咱们江湖人不一样,特别注重名声。” 萧如清心里更酸了,她还没见过卫宁之前,就对他少年英才的名声有所耳闻,对他生了向往之心,这回又这么巧在山上救了他,又照顾了他好几天,渐渐地对他的向往之心就变成了爱慕之心。 毕竟卫宁虽然一出现在她面前就是伤重的模样,但他长得英俊,身材高挑,家世又好,资质出众,以后一定会名扬武林,这让她怎么抵抗他的魅力?所以她才会对卫宁这么关注金时初而感到嫉妒。 “那你的意思是我的名声就不重要了?即使每天贴身照顾你,你也不放在眼里?”萧如清越说便越觉得自己委屈。 “不不!你照顾了我这么久,我怎么可能不感激你?要是没有你,我说不定就死在山上了,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以身相许都不为过,只要i不嫌弃我……”卫宁很快就哄得萧如清忘了刚刚的不愉快,两人边走下山,边你来我往地聊得越来越投入,真不愧是天作之合。 金时初甩掉这两个讨厌鬼之后,便飞快地去到了青阳书院,把食盒交给金向荣,便拉着翟越城去挖野山茶花了。 祁山长恰好看见他们边走边靠近在一起说话,年轻的俊男美女,看着十分养眼,于是他忍不住对瞪着翟越城背影的金向荣说道:“果然年轻就是好啊……” “哼!”金向荣重重地哼了一声,这些天他哪里还看不出翟越城对自己女儿的心思?可女儿对人家也不排斥,他这个当爹的心情复杂极了,不知道要不要棒打鸳鸯…… (本章完) 1274、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9) 因为知道了翟越城在觊觎自己的女儿,金向荣便看他哪里都不顺眼,对他的功课就抓得更严了,保证他基本上没时间再去找自己的宝贝女儿。 翟越城虽然被功课折磨得欲生欲死,但到底知道自己能不能顺利得到未来老丈人的青眼,就看着自己的科举成绩,因此倒是没什么怨言。 被折磨了一段时间之后,翟越城终于上了考场,自从跟金时初有了来往之后,他灵魂里的暴戾嗜杀之气就被压制得死死的,根本不可能再出来,他的精神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学习起来事倍功半,所以这点儿考试根本难不住他。 在青阳书院的学子们忙着考试的时候,卫宁和萧如清也没有闲着,因为卫宁身上的伤太过严重,所以他不能继续去闯荡江湖,只得在京城里找个地方住下,把身上的伤养好了再说。 然而京城里的物价很高,卫宁虽然从万渠山庄带了不少银钱出来,如果省着点用,够他用上好几年了。 可惜他受了太严重的伤,每隔一段时间要请大夫就诊,诊金就是一笔不小的钱了,此外他的伤想要不留后患,就得用珍贵的好药,既然是好药,那肯定价格不菲……,更何况他在京城里还得租房子住,于是,他带出来的那笔钱根本没能撑多久,很快就捉襟见肘了。 萧如清则比卫宁还穷,卫宁起码是万渠山庄的大少爷,怎么也不会缺他的钱用,但萧如清就不一样了,她是个孤儿,她师父收养了她,只能保证她吃穿不愁,但说要给多少钱她出来闯荡江湖,那却是不可能的。 因此,这就造成了卫宁如今身上没钱的窘迫。 “咳咳,我刚刚去信家里,让家里人给我寄钱过来了,只是可能得一两个月钱才会到手,这段时间咱们就得省吃俭用了。”卫宁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萧如清说道。 萧如清却大大咧咧地说:“为什么非要等家里人寄钱过来呢?难道咱们就不能像其他武林前辈一样,劫富济贫吗?” “什么?劫富济贫?”卫宁愣了愣,因为以前从来没有为钱发过愁,所以他自然不会想到需要钱的时候还有这个方法。 萧如清就不一样了,这是她师父传授给她的江湖经验之一,反正只要自己实力足够强大,需要钱财的时候还不是随便到某家富户家里拿就行了?反正那些富户都为富不仁,财富也大多不是从正当途径得来的,自己拿了他们家的钱财,也算是为民除害了,可不就是“劫富济贫”吗? 所以萧如清才会这里理直气壮地提出这个方法,她还把自己师父跟她说过的那些富贵之家为富不仁的事说给了卫宁听,以显示自己去富户家里劫财的“正义性”。 卫宁被她一解释,立马就觉得这种“劫富济贫”的方式很不错,于是他们开始商量去哪些富户家里“劫财”。 青阳书院有不少学子都去考试了,金向荣作为书院的夫子,忍不住在他们考试的最后一天守在考场门外,想看看学子们出来时的状态,毕竟他们出考场时候的状态,很大程度能反应他们考得如何,考得好的,即使出来时疲惫不堪,但脸上的神情也是轻松愉悦的;但要是考得不好,那肯定是垂头丧气、心如死灰了。 金时初也跟着金向荣去看热闹。 金向荣忍不住瞪她:“你去干什么?” 金时初理直气壮地回答道:“我去感受一下现场的气氛不行吗?” “感受什么气氛?我看你就是去看那个臭小子的,是不是?”金向荣气呼呼地说道。 “哪个臭小子?我不知道!”金时初眼珠子灵活地乱转,理直气壮地反问道。 金向荣被她这模样气笑了:“呵呵,还给你爹我装傻?” “我没有装傻,你又不说名字,我哪里知道你说哪个臭小子嘛?青阳书院臭小子那么多……”金时初死鸭子嘴硬道。 金向荣轻哼了一声,说:“既然你不知道,那就更好,我看看这回书院里谁考得最好,考得最好又没有婚约的,爹就给你定为夫婿,你觉得怎么样?” 说完之后,他略微得意地揪了揪自己的胡子,心想,我这回还治不了你? 金时初立马反驳道:“不行!我还得看看他长得好不好看,要是不好看,他考得再好,我也不要;要是长得好看,那考最后一名,我也喜欢。” “你、你说的这是什么胡话?找夫婿怎么能用长相来断定?你当这是儿戏吗?”金向荣气得一下子把胡子都揪断了好几根。 金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爹,既然长相不能用来断定夫婿靠不靠谱,那难道成绩就能?万一那人是个聪明的衣冠禽兽呢?” 金向荣被她这话噎得哑口无言,偏偏他自己被抓住了话柄反驳不得,于是气得只能瞪着金时初。 金时初才不管他,因为考试已经结束了,陆陆续续有考生从里面出来。 考生们被关在小小的考试间好几天,身上都发臭了,谁也睡不好、吃也吃不好,还得耗费所有精力努力答题,出来的时候个个都一副被掏空了的模样,甚至还有不少刚出来就晕倒了,还有些勉强能自己走,却东倒西歪。 于是在这群群面无血色、虚弱无比的考生们中间,一个精神奕奕、身姿挺拔、走路不徐不疾的俊美男子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了。 他跟其他人都不是一个画风的,好像不知道从哪里乱入的一样。 这人就是金向荣嘴里的“臭小子”翟越城了。 他有精神力异能,熬个几天根本不是问题,因此只有他出来的时候还显得游刃有余,分外招人眼。 “翟越城!”金时初兴奋地朝他招手喊道。 翟越城顿时朝她看去,等看到她的时候,立刻嘴角一弯,露出一个如春风拂面的温柔笑容来。 金向荣见了,忍不住气骂道:“这臭小子,故意笑得这么招人,肯定对初儿不安好心……” (本章完) 1275、表小姐不想被托孤(20) “你怎么来了?”翟越城快步走向金时初,低头笑着问她。 “怕你考完试出来走不动路,我这是准备来接你呀。”金时初大言不惭地说道,她可不会老实说自己是想来看看他的囧相的,翟越城这家伙平时做什么都是一副成竹在胸、淡定从容的模样,这回考试被关在那么小的地方好几天,金时初这不就好奇他会不会变得憔悴虚弱吗? “说起来,我现在倒是真的觉得身体有点虚弱,都快站不稳了,师妹,你快来扶扶我……”翟越城一听金时初的话,顿时就灵机一动,打蛇随棍上了,立马就从精彩奕奕变成了有气无力的“虚弱”模样,很不要脸地倚靠在金时初身上。 “翟越城!你这个臭小子想干什么?!”这时候,一个惊怒的吼声从身后传来,接着便是毫不客气的拉扯,把翟越城拉离了金时初的身边。 翟越城一看,哦豁,是自己未来老丈人,正对自己怒目而视呢。 “老师,原来你也来了啊?”翟越城一派从容地对金向荣说道,坦荡得好像他刚刚什么都没做一样,金向荣都被他的厚脸皮惊呆了。 “怎么,看到我来了你很失望?”金向荣冷哼道。 “怎么会?学生觉得十分惊喜。”翟越城笑得很诚挚,“能有老师亲自来接我,学生感到非常荣幸。” “哼!我看你是觉得扫兴吧?”金向荣看他十分不顺眼。 “好了,爹,您老人家乱吃什么飞醋啊?您在我心里永远是第一位的亲人,没必要找师兄的茬,师兄刚从考场出来,表面看着还行,但实际上肯定很虚了,咱们得赶紧让他回家休息啊。”金时初连忙制止亲爹。 金向荣听见女儿的话,看向翟越城,果然他的精神虽然还好,但两只眼睛里面的红血丝可不少,于是他终于偃旗息鼓:“初儿你说得对,你师兄身体很虚,再不休息也许就留下后遗症了,我要是还拦着他不让走,要是他以后觉得是我害得怎么办?” “老师,我不会怪你,你放心。”翟越城连忙保证道。 金时初他们是坐着马车来的,翟越城跟着上了马车,吃上了金时初早就准备好的肉粥,填饱了肚子,便觉得浑身都舒畅了。 “要不要在马车上睡一会儿,等到了书院再喊醒你?”金时初问他。 “好,麻烦师妹了。”翟越城感激地说道,然后真的依靠在马车上闭上了眼。 翟越城考中秀才是板上钉钉的事,学院里的老师心里都有谱,不过还是等到官府的人来报喜,大家才纷纷恭喜他。 他这回不但考中了秀才,名次还很靠前,成绩在青阳书院考中秀才的人里是最好的,于是他一下子就成了老师和同窗眼中前程远大的人,交际和应酬都多了不少,有时候金时初找他都找不到了。 金时初倒是没觉得有什么,翟越城在她眼里是个脾气性格都很不错的玩伴,现在这个玩伴有其他小伙伴玩了,还是志同道合那种,金时初觉得这很正常,毕竟那才是人家才有的人生经历,金时初只是稍微失落了一会儿,就又带着知春到处游玩去了。 她现在武艺已经练得很不错,足够自保和保护知春了,于是两个人便到处跑,有时候还会出城,到周边的地方游玩,甚至还会在外面留宿。 刚开始的金向荣是不同意她和知春两个姑娘家外出的,关嬷嬷和陈树更是担心得不得了,劝了又劝,最后还是金时初展现了自己的武力值,两招就把家里两个护卫打趴下了,他们才勉强同意让她出去浪,但最多只能在外面留宿一两天,也不能去太远的地方。 金时初都答应了,她可会找乐子了,人家村子过节日,她去凑热闹;人家乡亲办喜事,她去凑份子吃席;人家镇子的街热闹,她能带着知春从街头吃到街尾……就算没什么人的地方,她也能和知春爬山游水,反正日子总不会无聊。 于是终于从各种交际和应酬中脱身出来,声称要闭关继续苦读考举人的翟越城,突然发现许久没有见过金时初了。 他连忙又去金家拜访。 “大忙人终于有时间来光临寒舍了?”金向荣忍不住冷笑道。 “老师说这句话真是折煞学生了。”翟越城摸了摸鼻子,有些心虚地说道,“现在学生已经对外面放出话,以后闭关专注学业准备考举人,不会去参加那些什么诗会、词会、茶会了。” “哼,我还以为你考中了小小的秀才,就开始飘了,被人吹捧得不知道天高地厚了。”金向荣依旧看他不顺眼。 翟越城苦笑道:“老师,我没有飘,更没有得意忘形,我还想考中进士,秀才只是开始,我知道自己的目标。” “算你脑子还够清醒。”金向荣终于对他有了点好脸色,“如今离明年的举人试没多久了,你要是想一次就考中,得下苦功夫,远离那些浮躁的事闭关倒是个好选择。” 教训了翟越城一番,又考校了他的学业,见他并没有因为最近的交际应酬退步,金向荣脸上才有了些许满意的神色。 “老师,怎么不见金师妹?”翟越城终于问出了自己这次来金家的最终目的。 金向荣撩了撩眼皮,说:“哦,她最近都快在外面玩疯了,带着知春到处去玩,要不是我强令她不许在外面逗留太久,我看她都要乐不思蜀,连回家的路都忘了。” 翟越城有种不太好的预感,连忙问:“师妹都去哪儿了?她只带着丫鬟就外出,不够安全吧?老师您怎么会放心?” 金向荣叹了口气,说:“不放心又能怎么样?那丫头自己有主意得很,把家里两个护卫都打趴下了,说有自保能力,非要出去,我要是阻拦她,说不定她就自己偷偷跑了,那样更不安全。” 翟越城心里着急,但又拿金时初无可奈何,毕竟人家连影儿都不见,他想抓住人劝说都抓不着。 (本章完) 1276、表小姐不想被托孤(21) 怀着不能明说的目的,翟越城愣是厚着脸皮在金家等到了傍晚才慢悠悠回家的金时初。 “翟师兄,你怎么在这?今天不忙吗?”金时初一下马车就看见翟越城,顿时有些意外地问道。 翟越城连忙说道:“最近已经忙完了,就想来看看老师和你,没想到你不在家。” “我出去玩了。”金时初笑容灿烂地说道。 翟越城看着她穿着一身利落精神的男装,头也也全扎成了马尾,生机勃勃,如同一棵挺拔矗立的翠竹,顿时看迷了眼,忍不住有些晃神。 金向荣终于看不下去了,没好气地对翟越城道:“你小子愣在这里干什么?我家可不缺你一个门神。” 翟越城顿时脸一红,看向金时初,说:“师妹,你们都去什么地方玩了?要是再出去的话,能不能叫上我?我也有段时间没出去过了……” “臭小子!你之前不是还跟我说要闭关准备考举人吗?你现在还想外出游玩?!”金向荣听见他的话,顿时气得瞪眼睛吹胡子,“我看你就是不安好心!” 翟越城:…… 一时之间忘了自己说过的话了,他心虚地摸了摸鼻子。 金时初看见他这幅模样,忍不住轻笑出声,说:“师兄,不是我不带你一起玩啊,你还得闭关读书考科举呢,我要是把你拐去一起玩,万一耽误你考试怎么办?” 她说完便不再理会他了,翟越城看着她越来越远的身影,失落地叹了口气。 一转身却看见金向荣虎视眈眈地瞪着他,便连忙收敛眼神,装回正人君子。 金向荣哼了一声,把他赶回书院去了。 之后翟越城果然闭关读书了,不过金时初偶尔还是能收到他送来的小礼物,什么自己雕刻的发簪、新得到的一本游记、北街卖得小零嘴儿…… 愣是在金时初面前刷了一次次存在感,让金向荣都拿他没办法,因为这人很的很会见缝插针地去讨好金时初。 他们这边备考玩耍,主角那边则在准备找人下手“劫富济贫”了。 因为之前卫宁受的伤太严重,他们只得省吃俭用地过了一段日子,好让卫宁把伤养一养,只是手头里的钱用得实在太快,不等卫宁身上的伤彻底痊愈,钱就用完了,因此卫宁和萧如清不得不提前自己的计划。 他们精挑细选,选了一个非常富有的官员家里作为下手目标。 萧如清到底是女主角,还是挺聪明的,她并不盲目地自己去打听京城里富户的情况,而是悄悄地混入游侠儿以及乞丐、仆妇之类的人群中,听他们八卦京中大人物们的家中事,经过信息整合之后,成功地获得了许多有用信息。 陶潜就是他们选择的下手对象。 毕竟是在京城里作案,卫宁和萧如清也不敢太轻敌,两人商量了一系列计划,打算互相配合着进行,一个进去“拿财物”,另一个则负责警戒、看风。 卫宁是警戒的那位,萧如清则是“寻财”的,他们选择了一个夜高风黑的夜晚行动。 陶潜在京城里当着小官,家族却非常富有,所以即使他官职不大,生活却很奢侈,宅院豪华富丽,侍妾通房也一大堆,女眷们平日珠宝首饰没少买,一看就是不缺钱的。 卫宁和萧如清换上夜行衣,在夜色的掩护下来到了陶潜家里。 他们潜入得非常顺利,毕竟他们出身江湖,在外游历了一段时间,身手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潜入这样的小官家中简直易如反掌,那些护卫就跟纸糊的似的,丝毫不可靠。 这会儿已经是三更半夜,陶家的人早就睡下了,因此一片寂静,两人潜入之后,就往库房的方向找去。 只是他们并没有提前得到陶家宅院的分布图纸,根本不知道库房在哪里,找了许久都没头绪,无奈之下,卫宁和萧如清便决定不去找库房了,去找陶潜的书房,因为京城里很多大户人家的男主人,习惯在书房里放重要的东西,陶家这么富,陶潜的书房肯定也放了不少好东西吧? 书房相对于库房来说,容易找得多,所以他们很快就找到了陶潜的书房,进去之后,果然发现这书房装饰得富丽堂皇,多宝阁上摆着金玉瓶子、名贵古董、珍玩,书柜里还藏着好几张大额银票以及地契房契…… “地契房契不要,就要银票。”卫宁轻声对萧如清说道。 “好!”萧如清也知道地契房契拿了也棘手,麻烦多还不好出手,不如直接拿银票更省事。 “这些东西要拿走吗?”萧如清指指多宝阁的东西。 卫宁顿了顿,他虽然出身江湖,但也知道有些珍玩古董价值千金,即使是江湖人士见了,也会忍不住入手把完的。 他这会儿就恰好看见多宝阁上一个非常漂亮的白玉烟斗,晶莹剔透、玲珑可爱,肯定价值不菲,而且正好,他爹,如今万渠山庄的庄主卫守义,最喜欢收集各种烟斗。 “拿一些珍贵的,小的容易携带的……”卫宁一边低声对萧如清说道,一边飞快地把那只小巧漂亮的白玉烟斗收了起来。 萧如清也不逞多让,她看中了一把成人巴掌大的金镶玉古镜,精致玲珑,于是毫不客气地拿走了。 “该走了,别耽搁时间……”卫宁说着就出了陶潜的书房,警惕地在前面开路。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他们的运气都用光了,他们一从书房出来,就被人发现了。 “什么人?!”一个粗嘎的嗓音在寂静的深夜里响起,立刻就引起了陶家夜里巡逻的护卫的注意。 “快走!”卫宁心中一紧,连忙对萧如清说道,他自己也拼尽全力想要逃出陶家,只要出了陶家,他们逃走的几率就会高很多。 只是让他们失望了,发现他们的那人武功很高,几乎是瞬间就来到了两人面前,跟他们交起手来。 “好贼子!居然敢夜闯陶家!”那人冷笑一声,毫不迟疑地朝他们出手,凌厉的招式几乎让卫宁无法招架。 (本章完) 1277、表小姐不想被托孤(22) 卫宁和萧如清以为来的人应该就是陶家的护卫,武功水平肯定比不过自己这两个专业的武林中人,但他们很快就意识到自己低估了来人的水平。 那人出手极快、极凌厉,朝卫宁攻击过来的时候气势如刀,仅仅是拳风扫到他脸上就已经生疼,卫宁简直不敢想象要是这个拳头打中了自己,自己会受多重的内伤,要知道,他之前受的伤还没有完全痊愈。 幸好这高手只有一人,卫宁和萧如清勉强占了人数上的优势,二对一,跟他打得不分上下。 不过很快他们这点优势就消失了,因为陶家其他巡查护卫赶来了。 那个声音粗嘎的男声顿时发令道:“快与我捉住这两个闯进来的贼人!生死不论!” 他这话一出,护卫们立刻如同发现猎物的鬣狗,凶勐地朝卫宁和萧如清发动攻势。 这些护卫的武力明显比卫宁两人逊色不少,然而他们人数占多,又配合默契,再加上一开始的那位高手,对付起卫宁和萧如清来,很快就占了上风。 于是萧如清一个躲闪不及,就被那位高手重重地砸了一拳在胸口处。 “噗!”萧如清被他砸得喷出一口血来,瞬间飞出了几米外,倒在地上,然后立马就有几个护卫冲她而去,想抓住她。 卫宁见状,着急得不行,不管自己面前的那些人,急忙跃向萧如清,为她抵挡住那些护卫的攻击。 那被他甩开的高手见了他的举动,忍不住嘲讽道:“死到临头还要英雄救美?那老子就成全你们!” 话音刚落,他便毫不迟疑地冲向卫宁,卫宁本来对付几个护卫,还要护着萧如清,就已经有些艰难了,这高手一来,他更是压力剧增,几次都险险躲过那些人的攻击,几番对抗下来,他已经十分疲累,内力快耗尽了,毕竟他身体还没恢复到巅峰状态。 萧如清把卫宁的困境看得一清二楚,她暗恨自己没有调查清楚陶家的真正情况,让自己和卫宁如今陷入了这么危险的境地,因此愧疚之下,她直接对卫宁道:“你不要管我了,直接找到机会就逃!” “不行!我怎么能抛下你一个人逃跑?”卫宁想也不想也说道,他这人也许会炮灰很无情,但对自己命定的女主角,自然是情深义重,无论如何也要留下来同生共死的。 “你们两个,谁也别想从我手里逃走!”那个高手讥讽道,“既然这么担心对方,那就一起留下来吧!” “你这个助纣为虐的帮凶!难道不知道陶潜是个贪赃枉法、营私舞弊的狗官吗?你给他卖命,不怕死了下地狱?!”萧如清气得大骂那位高手。 “你说得那么正义凛然,怎么身上却带着大人书房里的珍贵宝物?鸡鸣狗盗之辈,有什么资格教训我?”那位高手讥讽道。 萧如清顿时脸上发烫,她支支吾吾地说:“我、我们是惩治贪官!劫富济贫!” “呵呵……这话也就你们自己信吧?”那位高手怒极反笑道:“你们这种人,比我还要虚伪贪婪,呸!真是令人作呕,!明明是为了自己享乐偷人钱财,偏偏还要车张大旗来遮羞,说是劫富济贫,果然江湖中人就是伪善……” 萧如清和卫宁都觉得他这番话仿佛一个大巴掌狠狠地扇在他们脸上,让他们羞耻不已。 这倒是因为他们现在年纪太轻了,听不得别人的真话,还留有一点良心才会感觉羞愧;但如果他们年纪大了,在江湖混的时间长了,脸皮也厚了,那这位高手这番话就肯定不会让他们内心发生任何波澜了,他们只会当成耳边风,左耳进右耳出就是了。 “我们没有!”卫宁羞愤地反驳一声,越发拼力与他们打斗起来。 卫宁心情动荡太过,又打了许久,力气快用完了,所以很快就被那位高手寻到了破绽,狠狠地一拳砸到了他左肩膀上,砸得他急急后退了好几步。 那位高手乘胜追击,又迅勐地补上好几拳,卫宁躲过了两圈,但还有又被打中了一拳在脸上,他踉跄着后退,险些摔倒。 这个时候他的敌人可不会容他有机会喘息,护卫们紧跟着围攻他,萧如清不得不忍着胸口的剧痛与卫宁联手破局。 眼看两人就要被打败了,偏偏那位高手以为现在大局已定,这两人肯定跑不掉了,于是停下了攻击,在一旁看着那些护卫围攻他们,像看猫儿玩弄老鼠一样,想看卫宁和萧如清“垂死挣扎”的好戏。 他并不知道这两位是世界意识的宠儿,即使没有破绽都要无中生有找到一个破绽来好让他们脱险,更何况这位高手炮灰居然还特意停手让那些武力值并不高的护卫来对付他们,所以这不就名正言顺地让老天爷帮他们吗? 于是,卫宁和萧如清立马如有神助一般,好像打了鸡血,战斗力瞬间提升了好几倍,那些护卫完全不是他们的对手,几番之后,真的被卫宁和萧如清横扫…… 他们俩还及时地抓住了机会,趁着护卫们被打趴下,那位高手漫不经心走神的时候,对视了几眼,一踮脚尖,勐地一跃而上,到了屋顶上,然后迅速潜入黑暗中,不见人影了。 那些护卫以及那位高手瞬间傻眼了,煮熟的鸭子居然还能飞了…… “快去追人!还愣着干什么?”那位高手气急败坏地大骂,自己也飞身上了屋顶追人。 然而,人家是气运之子,既然逃离了他的视线,又怎么可能还会被他发现踪迹? 所以卫宁和萧如清顺顺利利地逃走了,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地方。 只是这回他们也没能得到什么好,那些在陶潜书房顺来的珍贵物品在打斗的时候就被砸得稀巴烂了,塞在口袋里的银票倒是还剩下几张。 不知道这点钱够不够给他们看伤买药?毕竟他们这回两人都受了不轻的伤,特别是卫宁,旧伤没好,又添新伤,对他的身体是雪上加霜的伤害。 萧如清也没好到哪里去,她被砸中了胸口,受了严重的内伤,内伤比外伤更难治愈。 1278、表小姐不想被托孤(23) 卫宁和虽然成功逃脱了,但这并不代表他们的麻烦就结束了。 陶潜本来就贪生怕死,从前跟一个江湖人结过仇,再加上与上官一起贪了朝廷不少钱财,内心有鬼,生怕自己哪天会被人干掉,于是请了高手来保护自己。 没想到萧如清和卫宁倒霉,偏偏就挑了他家下手,于是他们这回的“劫富济贫”就遇到了硬茬子,陶潜请来的那位高手并不是徒有虚名的江湖人,还真的有真材实料,卫宁和萧如清就撞到人家木仓口上了,被打得受了重伤,偷鸡不成蚀把米。 陶潜得知自己家居然有人夜闯进来,好死不死遭窃的还是自己书房,于是他立马就想得多了,毕竟心里有鬼,就怕半夜鬼敲门。 陶潜误以为卫宁和萧如清是自己或者上官的政敌派来的,潜入他书房是为了偷取情报和他留下的犯案证据——因为他在去年的虞城水灾中,与上官一起贪污了大部分的救济款,生怕自己被上官抛出去当替死鬼,他可是留了不少证据的。 没想到这些证据这会儿成了烫手山芋,虽然他在知道书房遭窃的第一时间就来查看,没有发现自己保留的那些要命的证据被人拿走,但他也不能保证那两个贼人没有看过或者抄写了这些证据。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小命,他都不敢对这件事掉以轻心,因此更是紧咬夜闯他家书房的卫宁和萧如清不放,非要抓住他们不可,毕竟这稍有不慎事情败露,就是株连九族的下场。 于是卫宁和萧如清就这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自己招惹上了大大的麻烦。 他们俩被通缉了,一男一女,被称为雌雄大盗,身形年龄,大约的容貌都被描绘出来,画了画像在城门口以及街上各处张贴、流通,非要把他们抓住不可。 此外,陶潜和他的上官还狼狈为奸,派了人到处搜查,卫宁和萧如清的日子顿时就不好过了,东躲xz之余,还担惊受怕,过得苦不堪言。 而他们身上还带着伤,伤得不到好的救治,买不到好药,时间长了就被耽搁成了顽疾,特别是卫宁,他本来旧伤就没好,又被陶潜请来的高手打得重伤,身体情况越发不好,最后居然渐渐地伤了根基,他在练武这条路上注定走不远了,最多只能成为二三流的高手,想要像原世界剧情中那样成为一流高手,却是不可能了。 他们在京城里东躲xz,几乎丢了半条命才逃离了这个让他们狠狠摔了个跟头的地方,逃离京城之后,他们又飘荡了一个多月才回到万渠山庄。 卫宁倒是不想这么灰溜溜地回来,因为他这大半年不但没在江湖上闯出什么名声,反倒在朝廷上背了一个通缉令,还是受了一身伤狼狈地逃回来的,这让他颜面大失。 然而他又不能不回来,因为他们真的没钱了,从陶家偷来的及张银票已经花光,他们的通缉令又传得到处都是,在身受重伤还得时时刻刻注意逃脱朝廷追捕的情况下,他们要是再不回到万渠山庄,那说不定连小命都要丢了。 因此比起没了小命,丢脸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卫宁受伤归来,最不敢置信的是他亲娘周卫氏,周卫氏看见自己大半年前离开家时还是一表人才、容光焕发的青年才俊的儿子,如今回来,却成了脸色煞白、身形瘦弱,甚至还有些佝偻的伤病人员,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周卫氏大惊失色地把儿子浑身检查了一遍,发现他全身都是伤,顿时心疼得泪如雨下。 等卫宁细细解释了一遍自己的遭遇,等听到他和萧如清结伴去陶家劫富济贫却倒霉地遇到高手,从而伤上加伤之后,周卫氏立刻就找到了发’泄自己怨愤、不甘的渠道——那就是迁怒到萧如清身上。 她可不理会萧如清是自己儿子的救命恩人,只知道自己儿子是在她的掇撮下弄什么“劫富济贫”才会伤上加伤,因此她毫不迟疑地迁怒到萧如清身上来,什么尖酸刻薄的话都对萧如清说了,更是毫不客气地警告她不要打自己儿子的主意…… 这回没了金时初这个炮灰在前面挡着,萧如清就不得不直面周卫氏的火包火了。 虽然卫宁和萧如清没有像原世界剧情那样在一起闯荡江湖的时候日久生情,但他们这回在同生共死、一同逃脱朝廷追捕的过程中,居然也发展出了男女感情,等回到万渠山庄的时候,他们已经跟对方表露了自己的心迹,心心相印了,否则萧如清不会就这么跟着卫宁回万渠山庄。 因此当周卫氏刁难萧如清的时候,卫宁就不乐意了,他极力维护萧如清,劝说周卫氏接受萧如清,不要为难她。 然而周卫氏只觉得他被这个粗鲁野蛮的江湖女子迷惑了心智,变得连自己这个当娘的都不尊重了,于是对萧如清更厌恶,变本加厉地对付她。 萧如清原本也不是逆来顺受的女子,她忍受了一段时间,发现周卫氏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更放肆了,于是也不再忍让,开始跟周卫氏对着干…… 卫宁夹在心爱的女子和母亲之间,痛苦不堪,整日为了调和她们的矛盾而忧心忡忡,于是自然没办法安心养伤,身体迟迟无法恢复,更别提练武了,这让他父亲很不满,觉得他轻重不分,优柔果断,没有江湖侠士雷厉风行、当机立断的精神,还开始质疑他是否能承担起把万渠山庄发扬光大的责任。 男女主角的鸡飞狗跳一点儿都影响不了金时初,她早就把这两人抛到脑后了,虽然在看到满大街的通缉令的时候,她看着画像上那一男一女,有那么一瞬间怀疑过是不是卫宁和萧如清。 不过她转念一想,是与不是都不关她的事,如果真的是卫宁和萧如清,那她倒是觉得可以幸灾乐祸一下了。 她是万万没想到,她只是把金向荣的命救了回来,卫宁和萧如清这对男女主角的命运就会发生这么大的改变。 (本章完) 1279、表小姐不想被托孤(完) 翟越城的科举之路走得很顺,他的精神异能随着时间的增长而越来越强,在读书这方面便越发轻松了,举一反三、触类旁通都是寻常事,更别提背诵书本了,因此学习起来的速度让包括金向荣在内的夫子们都感到非常惊喜,觉得他就是个读书的天才,只是不知道这天才怎么现在才显出天赋来,难道是因为以前性格太懒散了? 翟越城在没遇到金时初之前,确实很懒散,毕竟刚从末世这种地狱模式的世界脱离出来,好不容易来到一个相对和平安宁的地方,他需要时间修复内心。 更何况他还得时刻忍受着灵魂里带来的暴虐嗜杀之气,没有走火入魔,已经是他精神力强大的缘故了,他压制这种痛苦几乎已经用尽了全力,哪里还有精力和心情去读什么书、考什么科举? 但是当时初的灵魂来到这个世界,他的痛苦便开始得到缓解,灵魂开始逐渐得到自由,自带的暴戾嗜杀之气被压制得越来越弱小,所以他开始有精力去关注其他事情。 即使刚开始的时候,他是有意接近金时初,想要利用她的特殊之处来解决自己身上的困难,但等到他跟金时初越来越熟悉、越来越了解她,他便没办法再单纯地利用她了。 为了名正言顺地得到的女人,这才是他想要科举的动力。 翟越城从呆了好几天的考场出来,一眼就看见了在门外跟许多人一起目不转睛地盯着考场出口的金时初,这场景一如不久前他考完秀才试出来看见的情景一样。 “翟越城!”金时初兴奋地踮起脚朝他挥手,像只雀跃的小鸟,双眼笑得弯弯,大大咧咧地笑,任谁都看得见她灿烂的笑容,丝毫不像那些矜持的姑娘一样,即使笑都捂着嘴压抑地笑。 翟越城看见她,也忍不住露出了一个笑容来,脚步也跟着轻快起来,疾步朝她走去。 “身体感觉还好吗?”金时初边问边把手搭上了他右手的脉搏。 翟越城任由她动作,还打趣道:“师妹什么时候会医术了?都能给人把脉了。” 金时初轻哼一声,说:“看来你倒是身强体壮,现在还有精神来跟我说笑。” “还好……你不问我考得怎么样吗?”翟越城问她。 “看你这样子,考得能差到哪里去?”金时初朝他翻了个白眼道,“如果考得不好,你肯定垂头丧气了。” 翟越城听见她这话,忍不住笑了,说:“师妹真是了解我。” 他往周围看了看,并没有看见金向荣,便疑惑地问金时初:“怎么没看见老师?” “他说他才懒得来接你……”金时初笑眯眯地说道,然后压低了声音,悄声对他说,“其实爹爹很为你紧张的,我来的时候还看见他在家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呢,他就是嘴巴硬。” 翟越城忍不住笑得更欢:“你说得对,老师就是嘴硬心软,要不然也不会同意你来接我了。” “你少说一些,上马车好好歇着吧!”金时初被他那意有所指的眼神一看,就莫名地觉得脸上发烫,这家伙越来越招人了。 翟越城被金时初带回了金家,并没有送他回青阳书院。 “师妹,谢谢你。”翟越城下马车的时候,轻轻地对金时初说道。 “谢我什么?”金时初问。 “谢你把我带回家。”翟越城握住了她的手。 金时初瞪了他一眼,甩掉他的手,说:“你可别得寸进尺啊,让我爹看见了,他得当场把你打出去。” 翟越城轻笑出声来,他在这个世界是个孤儿,无亲无故,独自一个人生活,以前只想着就在青阳书院当条咸鱼,平平静静过完这辈子。 但他没想到自己生命中会出现一个变故,让他不再满足于与世无争。 即使跟金时初父女的最初来往是带着目的,但过了这么长的时间,他们父女对他的感情都是真挚的,他一颗在末世里变得冷漠的心居然也有了想要变暖的渴望,所以他放任自己完全地去接纳他们,而他们也不负自己所望,回报自己于真心。 考中了举人之后,翟越城开始变得炙手可热起来,之前考中秀才的时候,大家虽然也看好他,但到底只是同是学子之间的看好,毕竟秀才的功名虽然难得,但这里是京城,京城连王公贵族、达官贵人都不缺,又怎么会缺秀才?所以大家虽然跟他来往,却依旧在观望他的潜力。 但这回考中了举人,那就说明他以后很有可能考中进士,踏入官场了,青云直上,于是有些热衷于投机的人,这时候便会想方设法结交看好的举人,包括但不限于给举人捐献金银钱财、跟举人结亲…… 翟越城才二十刚出头就已经是举人,长得又相貌堂堂,英俊高大,虽然家世上略逊一筹,但这正好,以后要是出息了,得益的岂不就全是妻族了?这回实在是拉拢、联姻的好人选啊! 于是他就成了香饽饽,不但同窗开始跟他介绍自己的妹妹、表妹……就连书院里夫子,也开始暗示自己的女儿、侄女、外甥女正待花期…… 翟越城多机灵一个人啊,每逢被人提到自己的亲事,他就说自己已经有了心上人,正等着考中进士就去提亲。 有跟他关系近些的,自然知道他的心上人是谁,听见他这话便揶揄几句;但关系远的并不知道,还去到处打听,打听着打听着,消息就传到金向荣耳边去了。 金向荣自然知道他对自己女儿有心思,他虽然很不爽,但也知道女儿大了总要出嫁,而翟越城已经是他能找到的最好的一个人选了,因此不爽归不爽,他已经把翟越城当成半个女婿了。 眼看他最近被越来也多的人惦记,金向荣便坐不住了,开始明里暗里试探他的心思,生怕这个还算好的女婿被人拐走了。 翟越城多聪明啊,他立刻就觉察到了未来老丈人的心思,于是立马请了媒人上门提亲了,想先下手为强把名分先占住,等考中进士就成亲。 金向荣故作矜持地拒绝了两次,第三次便答应下来了,答应之后整个人红光满面,显然对这个女婿是很满意的。 金时初很是无语,她这个爹真是别扭,口是心非啊。 (本章完) 1280、费心太多的寡母(1) 从养尊处优的老夫人突然变成了给人做保姆的寡母,郑时初内心十分复杂,她立马扔掉手里的抹布,拿出原主那碎了屏卡顿得不行的手机,拨通了雇主的电话,告诉她,自己要辞职。 “郑姐?你这么突然要辞职?不是说要给儿子攒彩礼钱吗?”雇主非常惊讶地问道。 郑时初一副幡然醒悟的模样,说:“因为我发现你之前劝我的那些话特别对,我已经把儿子养大了,又供他读了书,已经尽了自己的责任,完全没必要愣是把属于儿子的责任也搬过来自己抗,他自己要结婚没有彩礼,那就自己挣,关我什么事呢?他要是没彩礼结不了婚,也该怪他自己。” 雇主听见她这番话,忍不住笑了,赞许地说:“郑姐,你现在这么想就对了,儿孙自有儿孙福,你尽了自己当母亲的责任,现在只需要对你自己负责就行了。我记得你经常说腰疼,现在辞职好好治疗才是正事。” “我知道,自己的身体自己都不在意,还能指望谁?”郑时初又不是原主,可不会为了别人的幸福牺牲自己的身体健康。 晚上雇主回来之后,给郑时初结完了工资,郑时初第二天便从雇主家离开了。 原主之前一直当全职保姆,住的都是雇主家,现在她辞职了,便只能自己找房子租下。 她看了看原主的银’行’卡,发现里面有几万块,想来是这几个月的工资,想攒着留给儿子当彩礼钱呢,幸好她来得及时,原主还没有把这笔钱打给她儿子,否则时初可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当回黑客把钱黑回自己卡里来。 郑时初找了家还算不错的房子租下,便开始检查原主的身体,原主青年丧夫,一个人含辛茹苦带大儿子,这二十多年来什么苦活累活都做过,留下了一身病痛,其中腰痛是最严重的,毕竟原主是保姆,这是职业病。 原主为了省下钱给儿子,一直不舍得去医院治疗,就买点止痛药吃,强忍着。 如今换成了时初,当然不可能还忍着,她安置下来之后,便去药店买了药给自己治病。 刚熬好一副药,原主的儿子吴立便给她打来了电话,一接通就是毫不客气地要求:“妈,给打点钱,最近手头紧。” 郑时初听了,脸色一冷,说:“没钱,我刚辞职,倒是你,不是已经上班好几个月了,怎么会没钱用?” “妈!我才刚上班,那点工资怎么够两个人用?我还要养小柔呢,难道你不想儿媳妇早点进门,给你生个大胖孙子?为了早点实现你的愿望,我这不得投入点资金吗?你支援一下我呗!”吴立嬉皮笑脸地说道。 “我也没钱,最近腰疼,都疼得辞职了,要去医院治病。”郑时初试探着对他说道,想看看原主这个儿子到底有没有良心。 但让她失望了,吴立在意的并不是她腰疼,而是她辞职:“什么?你居然辞职了?还要去治腰疼?腰疼又不是什么大病,你忍忍不就行了,去什么医院?这不是浪费钱吗?妈,你别忘了,我娶小柔得要好几十万彩礼呢,你辞职了彩礼钱怎么办?” 郑时初气得鼻子都要冒烟了:“你娶老婆要彩礼钱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我娶!老娘辛辛苦苦把你养大已经对得起你了,你现在连娶老婆的彩礼钱都指望我挣?那要你有什么用?窝囊废一个!还娶什么老婆,没钱就直接当光棍得了!” “连讨老婆的钱都指望你老娘,你还算是个男人吗?”郑时初狠狠地把吴立骂了一顿。 吴立听见她这话,都惊呆了,因为在他的印象里,他母亲对他一直都是有求必应的,从来没有跟他发过这么大的脾气。 被宠惯了的吴立一下子就受不了郑时初的“侮辱”了,恼羞成怒地说:“妈!现在彩礼这么贵,我刚上班的工资哪里挣得了这么多?难道你不应该帮我吗?我也是为了娶媳妇给咱们家传宗接代,你也不想看到我以后结不了婚吧?现在哪家的儿子娶媳妇不是全家一起凑彩礼钱的?我又不是唯一的一个,你跟我生气有什么用?” 郑时初讥讽道:“你结不结婚我一点儿都不在乎,更别提什么给咱们家传宗接代了,这真是好笑,你爹都死了几十年了,谁还管他家传不传香火?你挣不了彩礼钱就别结婚,想要挟我,那你想多了。 吴立,我刚刚说了要辞职治腰疼,你只在意我辞职后没办法赚钱,却丝毫不在意我腰疼得严不严重,会不会影响身体,说到底,我这个亲妈在你眼里根本没有钱重要吧?行,你可真孝顺。” 吴立听见她这话,顿时不耐烦地说:“腰疼还能有多严重?疼的话忍一忍不就好了,别人家的妈怎么就没你这么多事?!要不是家里穷,我怎么会不在意你的身体,更在意钱?这能怪我吗?我要是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我也能不在乎钱、只关心你的身体……” 郑时初冷笑:“那你就是埋怨我没有让你当上富二代了?可惜你投胎的技术不怎么好。” 她说完立马就挂断了电话。 吴立听着手机传来的盲音,气得把手机砸了,不理解自己这个逆来顺受、任劳任怨的妈怎么突然爆发了,不肯继续供养他了。 被扔到地上的手机又响了起来,吴立一看,屏幕上是女朋友的来电,他立马飞快地把手机捡起来,接通了电话,语气是跟刚才与亲妈说话时截然不同的温柔:“小柔,怎么打电话给我了?” “吴立!你没有看见我发给你的购物链接吗?我看上了那款口红,你快给我付款啊,要不然就没货了!”女朋友没好气地质问道。 吴立连忙哄道:“我刚刚在忙,没来得及看,我现在马上就看,马上给你买,你等等啊……” 说着他便调换回女朋友发给他的链接,点了进去,发现那款口红要三四百块,顿时肉疼了一下,最后还是付了款。 (本章完) 1281、费心太多的寡母(2) 看见余额里只剩下一百五十三块钱,吴立愁得头都要秃了,现在离发工资还有半个月,这一百多块钱怎么也支撑不了这么久啊。 想到这里,吴立便开始埋怨起郑时初来,觉得自己都求她支援一下了,她还不肯,偏偏要去看什么腰疼,好好地钱浪费在医院上,为什么就不肯给自己追求女朋友?!一点儿都没有大局观,自己还不是为了这个家? 吴立越想越生气,又开始打郑时初的电话,然而他亲妈把他的手机号码都拉黑了,他根本打不进去,又去维信上找人,也被拉黑了。 吴立更气愤了,暗恨自己为什么要有这样一个不但不能帮衬自己,反而处处给自己拖后腿的妈。 他完全不觉得郑时初供他上大学、给他生活费、为他攒彩礼是帮衬,而一旦她不肯给他提供经济支持了,居然就成了拖他后腿的人了——明明他没有在任何方面帮过郑时初。 所以他是理直气壮地觉得没能从母亲身上占到便宜就是吃亏了。 找不到郑时初,吴立没有任何办法,他也不可能用一百多块钱过半个月,无奈,他只得跟同事借钱,然而他才上班三四个月,同事也不太相信他,即使是借也只肯借他几百块。 不过这也够他度过这半个月了,毕竟一个同事借几百,几个同事就能借他一笔不小的钱了,于是他借来的那点钱在吃饭之余,甚至还能给女朋友小柔送送鲜花、给点点奶茶。 反正等工资发了他再还就是了,他可没想到自己那点工资还了同事的钱之后,剩下的还够不够用。 反正人家过得挺快乐,至于以后的烦恼?那就以后再烦啊,现在只要享受当下就好了。 郑时初可不知道自己的便宜儿子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潇洒日子,明明他已经知道想和女朋友结婚,就得有几十万彩礼钱,但他自己却一分钱都不攒,一点儿也不着急,不就是吃定了亲妈肯定会为他兜底吗? 至于郑时初拉黑了他、不再管他的举动,吴立根本没放在心上,他只以为母亲只是暂时心情不好,对自己有点儿情绪,等她过了这段时间,就又会恢复成那个对他予取予求、永远不会拒绝他的好妈妈了。 只是很可惜,他想得很美,换了个魂的郑时初可不会再像他亲妈一样为他掏心掏肺,付出一切。 郑时初治病的这段时间,也并没有闲着,她租住的小区附近有个广场,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有人在那里跳广场舞,也有父母带着小孩子在那里玩、小情侣牵着手在那里散步,所以非常热闹。 郑时初便每天晚上摆个小摊,卖水饺,饺子是提前做好的,只需要现场煮熟就行了,一份五个或者十个,煮得香喷喷,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只要经过她的摊子就走不动道儿,所以她的饺子摊就摆个一小时最多两小时就收摊了,但每天赚的钱却不少,一个月累积下来比得上原主当保姆的工资了,而且还没有当保姆累。 她就这样一边治病一边挣钱,两三个月下来,腰不疼了,钱也没耽搁赚,最后她干脆就把饺子摊长期做下去了,反正她挣的钱够她自己生活了,这样轻松自在,比做其他工作好多了。 “郑妹子,饺子卖完了就跟我们一起跳舞啊!”跳累了在一旁歇息的李玉看见郑时初在收拾摊子,便兴致勃勃地跟她提议道。 “你手长脚长,跳舞肯定好看。”李玉不遗余力地劝说她,还直接上手拉她了,“来来来,跟着我一起跳,不会也没关系,跳着跳着就会了。” 郑时初见状,不好打断她的热情,便笑咪咪地跟着乱跳起来,说:“我乱跳一通,你们的节奏不要被我带乱了啊。” “哈哈,不会的,我舞步记得可牢了!”李玉边笑边跳着说道。 郑时初的腰病已经治好,此时跟着大家跳舞也没有任何不适,相反,因为她这段时间身体休养好了,各种补药也喝着,身体反而比同龄人更灵活敏捷,因此跳起舞来丝毫不费力,李玉看见了都有些羡慕,说:“郑妹子,你这手脚可真灵活,跟年轻人一样,跳起舞来自然又好看。” “李姐,其实我年纪也不是很大啦。”郑时初跳得眉开眼笑地说道。 “那你多少岁?”李玉好奇地问。 “我今年才四十五岁,年轻着呢。”郑时初并不把自己当成老人,她早早把原主那些老土破旧的衣服扔了,换成大方简洁又舒适的衣服,再加上身体调养好了,整个人神采奕奕,便显得年轻了不少。 李玉惊叹道:“对对,才四十五确实很年轻,我看着还以为你不到四十岁呢。” “哈哈,我心态年轻,人自然就年轻了,其实我儿子都大学毕业了。”郑时初这时候就不介意把叉烧儿子拖出来现一现,以表现自己的年轻了,原主结婚早,生孩子也早,二十三岁就生下吴立,如今吴立二十二岁。 “那真是看不出来。”李玉感叹道,然后突然眼睛一亮,又问,“你儿子大学毕业啦?有女朋友了没有?要不要我介绍一个?” “不不,不用了,他自己已经找了女朋友。”郑时初连忙回答道,生怕李玉真的给吴立介绍女朋友,这不是坑人家好姑娘吗? 就让吴立跟他的女朋友锁死在一起,这就挺好的,千万别分,省得牵连旁人。 李玉遗憾地叹息道:“周正点的男孩子早早就被人抢先下手了,真是可惜,我还有个侄女儿也刚大学毕业,可就是一点儿也不着急找男朋友,还说打算一辈子不婚不育了,把她妈妈吓坏了,到处求人给她介绍。” 郑时初听了,忍不住拧紧了眉头,说:“女孩子才刚大学毕业,没必要就急着找男朋友吧?如果真的不婚不育,那又怎么样?你侄女家有万贯家财需要继承,还是有祖传的皇位需要继承?” 李玉叹气道:“我也知道……现在的世道都变了,跟我们以前不一样,女孩子结不结婚看她们自己喜欢就好,但我那个妯娌就是看不开啊,她就是老封建,瞎操心。” (本章完) 1282、费心太多的寡母(3) 「那这就没办法了,自己想不通,别人劝也劝不动,不是她屈服,就是她女儿屈服,母女之间总得有一个人要妥协。」郑时初十分看不惯那些硬逼着儿女结婚的父母,好像不结婚就没法活一样,真是无法理解他们的脑回路。 李玉听见郑时初这话赞同地点头:「确实是这样,只是我能猜到最后妥协的只会是我那侄女儿。」 「你儿子都有女朋友了,离结婚生子不远了吧?你这么年轻就能当奶奶了,真不错。」李玉有些羡慕地说道,她自己的儿子晚婚,三十多岁才结婚,现在还没有孩子。 郑时初摇头说:「应该没那么快,因为我儿子还没攒好他女朋友家要的彩礼钱,要是彩礼不够,这婚事就不知道能不能成了。」 李玉好奇地问:「彩礼钱要多少?」 「好像是要五十万吧,听他说过他女朋友那边的彩礼比较重。」郑时初回答道。 「五十万?」李玉有些惊讶,「你儿子女朋友家庭很好?」毕竟一般情况下,普通人家嫁女儿的彩礼不会要这么多,只有人家本身就出身富贵的就另说了。 郑时初轻笑道:「就是普通家庭,她父母一个是公司的职员,一个是幼儿园老师。」 李玉顿时疑惑了:「这……妹子啊,你别嫌我说话直,你儿子这女朋友家庭情况一般吧?怎么就得要这么多彩礼?」 「不知道,大概她家觉得自家女儿值这份彩礼钱吧。」郑时初摇头说道。 其实她知道原因,在原主那辈子,徐晓柔咬定了要五十万彩礼,除了是要吴立证明对她的「爱」之外,还因为她父母有一个儿子,徐晓柔的彩礼钱得给她弟弟留着以后娶媳妇的。 吴立自己一毛钱都存不下,每个月都是月光族,五十万的彩礼钱就逼着原主想办法了,各种道德绑架原主这个老母亲,原主被他说得还真的觉得给儿子挣彩礼钱是她天经地义的责任,于是除了给雇主当保姆之外,还把老家那小房子卖掉,只是小房子不值钱,只买了十多万,原主只好又跟雇主借了二十万,东拼西凑,好不容易才凑够了五十万块的彩礼钱。 只是等凑完了彩礼结了婚,吴立和徐晓柔就又不甘心了,因为人人都在大城市有自己的房子,可他们却要租房住……于是吴立又在原主面前各种诉苦,要求原主出钱帮他们买房子、付首付,不帮就是原主自私、心狠。 可原主欠雇主那二十万还没有还,哪里有钱帮他们付首付?因此一直不同意,吴立和徐晓柔就一直闹,还说要是不帮他们买房,等以后原主老了,他们也不会管原主。 原主就是一个没什么文化,思想又守旧的普通女人,肯定想要儿孙孝顺、承欢膝下,给她养老的,吴立和徐晓柔这一威胁恰好戳中了她的要害,她怕自己老了之后真的被儿子儿媳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因此她不得不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赚钱买房。 只是她一个当保姆的人,除了当保姆,根本没有其他本事,即使想尽办法,也不过每个月多赚千把块,离买房差得远,可吴立和徐晓柔还一直催她,催得她焦虑忧心,很快就抑郁了,终于有一天实在忍受不了,从高楼一跃而下。 原主就是把儿子看得太重了,没想开,换成时初,被儿子儿媳这么理直气壮地啃老还不知感恩,她能直接把他们踹出家门去。 郑时初一想起那两个狼心狗肺的人心情就不好,于是也没什么心情跟李玉跳舞了,她便和李玉说了一声,就推着自己的小推车离开了。 莫离此时正和自己的经纪人打电话:「后天那场秀就要开始了,你让我现在到哪里去找合适的模特?好不容易找到的那个偏偏还把自己的腿摔断了,真是气死我了!」 「随便找一个?随便你的头!老子那场秀费 了一年多的时间,不知道花费了多少心血,每个模特都是精挑细选的,你现在却跟我说随便找一个?你在跟我开玩笑吗?」 「请娱乐圈的女明星来?现在圈里哪个女明星穿上我的衣服能穿出那样的气场?邀请她们的话,那观众到底是看我的衣服还是看女明星?」 莫离气冲冲地跟经纪人发了一顿脾气,最后狠狠地挂断了手机。 郑时初在夜风中慢悠悠地推着自己的小推车,看见这位脾气火爆的高个子男人好像刚打了一架的公鸡,挂完电话之后整个人就变得垂头丧气起来,脑袋上顶着的那头火红的头发都似乎褪色了不少。 「看什么看?」莫离觉察到郑时初的目光,便忍不住冲她说道。 「看公鸡发火啊。」郑时初挑了挑眉回答道。 莫离愣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在说自己,顿时脸色更难看了,气得太阳穴的青筋都要爆了:「你说什么?骂我是公鸡?不想活……」 他说着便怒气腾腾地瞪向郑时初,然而等他一看清楚郑时初的模样,顿时那没说完的话便哑了,他猛地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郑时初,眼睛仿佛在冒绿光,如同盯着猎物的狼。 「你想不想当模特?!」莫离瞬间便忘了自己跟郑时初的龃龉,激动地一把抓住郑时初问道。 郑时初听见他这话,眼睛都睁大了,问他:「你说什么?」 「我问你想不想当模特啊,我恰好需要一个很有特色的模特,我看你就很适合。怎么样?要不要当我的模特?我给钱!」莫离连忙回答道。 郑时初一脸怀疑地打量着莫离,他脑袋上的红发,紧身的皮裤以及上身那花里胡哨的衬衣,十分怀疑他话里的内容,脱口而出道:「你该不是什么骗子吧?」 莫离顿时脸色一黑,说:「我怎么可能是骗子?你要是不信,我马上就可以带你去我的工作室,让你亲眼看看。」 「你说了这话就更像骗子了。」郑时初还不是不信眼前这一副杀马特模样的男人会是能举办一场秀的人。 1283、费心太多的寡母(4) 「那你到底要怎么才相信我?」莫离急得直抓自己的红发。 「我相不相信你这不是最重要的,难道你没发现我都四十多岁了吗?虽然有些模特确实能走秀走到八九十岁,但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在此之前没有涉及过任何时尚行业,现在还是个摆摊的,你那场秀到底是什么主题的秀?中老年人专场?」郑时初很是不解地问道。 「呸呸!什么中老年专场?别胡说!我想要的模特年龄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气质独特,能把我衣服的美完全衬托出来,让人一见就惊艳。我看你身形高挑瘦削,容貌清冷,眼睛看人的时候却带着一股看透万物的通透……但你身上还有一种很矛盾的气质,洒脱?包容?胸有成竹?雍容?闲适?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能从你身上看出这些来,但反正你这样很容易吸引人的视线……」莫离说到后面的时候,自己几乎都不知道自己再说什么了,但他就是这么觉得的。 郑时初却非常惊讶,因为他说到的这些什么洒脱、包容、闲适之类的气质,可就是自己上辈子夫荣妻贵,当了十几年丞相夫人之后才养出来的吗?她一辈子过得幸福富贵,能不洒脱包容? 这辈子她才刚来不久,行事作风还不由自主地带着上辈子的印记,莫离居然能看出来,这么敏锐,怪不得可以在时尚圈里混。 「你是说你的秀并不只需要年轻的模特,只要气质独特,就可以?」郑时初问道。 莫离却摇了摇头,说:「还得有品味,像你现在穿的这一身衣服,虽然简单,但搭配得很不错,跟你的身形气质是相符合的,还让你多了一些韵味。」 郑时初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白衬衣和牛仔裤,她无论怎么看都没看出哪里特别来,这不是街上最常见的穿搭吗?简单舒适又便宜,男男女女都可以这么穿。 没想到自己在时尚搭配这方面还挺有天赋?郑时初想到这里,都有些沾沾自喜了。 「虽然你这么夸我会穿衣服我很高兴,但我还是不太相信你真的不是骗子。」郑时初虽然开心了一会儿,但也没有被莫离的夸赞哄得晕了头。 莫离叹了口气,他没想到自己还得跟人证明自己的身份,他在手机上搜了自己的名字,点开几篇对自己的新闻报道,便递给郑时初看。 虽然给人看吹捧自己的文章让他有些脸红,但这是最快证明他不是骗子的办法了。 郑时初看了他找的文章,发现这打扮得跟个非主流杀马特一样的男人居然真的是出名的时装设计师,在国外办过好几次很受欢迎的时装秀,被誉为新一代服装设计大师了。 郑时初又搜了其他几篇来看,报道上面都有莫离的照片,虽然照片上的莫离是黑发不是红发,但面容却是一样的,说明他没冒认别人。 「好了,我信你是个服装设计师了。」郑时初把手机还给他,「那你这回的服装秀是什么主题?我真的适合吗?」 「主题是「不一样的烟火」,就是要表现女性各种各样的美,优雅的、活泼的、性感的、文静的、清冷的、桀骜不驯的……所以我找的模特就要有独特的个性,能把这些特点展现出来,你就很符合这次的主题。」莫离说到自己的专业,立刻就口若悬河起来,跟郑时初说他的这次时装秀的理念。 等他好不容易停了下来,郑时初便连忙抓紧时间问一个困扰了她的问题:「据我所知,时装秀的主题不是都分得很细致、只侧重于某一个方面的特点吗?比如只专注于仙气飘飘的、只注重简单的或者华丽的,都只是一个重点,但你这回要办的什么特点都有,岂不是要顾及太多因素了,这样会不会主次不分,杂乱不成章?」 莫离听见她这番话,顿时对她刮目相看了,说:「我以为你只是气质独特些,没想到还有些见识。 不错,现在一般的设计师办秀恨不得把主题缩到最小、最具体的某个因素,这样才能更好地表达出自己的理念……但我不是一般的设计师啊,我最喜欢挑战了,别人巴不得避开复杂的因素,我却反其道而行之,迎难而上。」 郑时初看见他这幅信心满满的模样,心想怪不得媒体上称呼他是最桀骜不驯、叛逆的设计师,他就喜欢不按常理来。 「你不怕失败吗?失败一次就很难再爬上来了。」郑时初真心问道。 「失败就失败呗,反正我当设计师就是喜欢设计衣服,别人的评价我不怎么在意。要是这回搞砸了,我大不了以后回家当二世祖让我爸养……」莫离毫不在意地说道,十分潇洒。 听到他这话,郑时初承认自己酸了,有人兜底就是爽啊,可惜她没有这个福气。 「啧啧,幸好你这番话是在我面前说的,要是在你那些同行面前说,说不定哪天就被人拖到暗巷里揍了。」郑时初很不客气地说道。 「我在同行面前也这样说过,暂时没有人揍过我,嘿嘿。」莫离说着还得意上了,最后还不忘提醒她,「那你到底答不答应当我的模特?」 「行!既然你敢邀请我,那我就敢答应。」郑时初这回很痛快地说道,「有钱的吧?我可不白干活啊。」 「有、有!难道我还会缺你这点钱?」莫离翻了个白眼。 「这可说不定,不是有句话,越有钱的人就越抠吗?」郑时初很认真地说道。 莫离被她这话一噎,脸上浮现出一言难尽的表情,「我保证不会欠你走秀的钱,行了吧?要不要先给你一点定金?」 「你要给也行。」郑时初点头道,「不过我不知道模特的行情,不知道该收你多少钱,要不先等我回去查查?」 莫离无奈道:「行,给个联系方式,明天你有空吧?时间很紧,我要抓紧时间给你训练,虽然这回的秀看中模特的特性,但基本的台步还是要会的。」 郑时初于是跟他交换了联系方式。 1284、费心太多的寡母(5) 大概时间真的很紧,第二天一大早,莫离就带电话催郑时初去他的工作室了。 他的工作室离郑时初住的地方有点远,郑时初只好打了个车去。 二十分钟后她就到了莫离的工作室,刚一进门,就看见里面的人个个神情严肃、脚步匆匆,就算看见陌生的她出现在这里,也丝毫不会多看一眼。 “郑姐!来这里,我得先给你量一下身体的各个数据,准备的衣服得根据你的体型改一改。”莫离一看见她,便立马拉着她进了个工作室,拿起尺子就给她量起来。 “你亲自来给我量?没有助手吗?”郑时初问。 “助手们都忙其他的事去了,你是最后才确定下来的模特,又没有经验,属于短板,我得亲自盯着,一点儿错都不能出。”莫离工作起来的时候就完全没有了昨晚上的吊儿郎当,变得格外认真靠谱了。 量完各种数据之后,莫离便开始训练郑时初走台步。 郑时初这辈子是没有做模特的经验,但她曾经在某些世界做过啊,虽然隔得时间长了些,但训练着训练着就慢慢想起来了,表现出来就是她在走秀这方面格外有天赋。 莫离惊喜地看着她道:“郑姐!你完全不像没有任何经验的人啊!台步虽然生疏了些,但越来越熟练了,还很有气势,眼神也够犀利,真是太棒了!” 郑时初微微一笑,她想要做的事,自然就要做到最好了。 为了彻底掌握走台步的技能,郑时初在工作室里练习了一整天,直到大家都下班了才结束。 “明天早点来,下午大家要一起彩排,看看你和其他模特的配合度。”莫离提醒郑时初。 “知道了。”郑时初毫无异议。 郑时初第二天出现在走秀场地的时候,其他模特也早就到了,看见她,有些惊异,以为她是莫离新请的工作人员,还跟她打听莫离邀请的最后一个模特是谁。 郑时初:正是我…… “什么?你是莫离老师请来代替alisa的模特?”一个身形高挑,长着一双桃花眼的女孩子震惊地问,还惊疑不定地把郑时初全身都打量了一遍。 郑时初任由她打量,点头回到道:“我确实是莫离请来当模特的。” “可是……你好像有三十几岁了吧?以前怎么没见过你?难道是新出道的模特?但也不可能这个年纪出道吧?”另外一个女孩子看着郑时初,有些纠结地问道。 模特圈其实并不太大,大多数模特都互相认识,而莫离的时装秀不是随便哪个模特就能走的,必须得有些名气才行,可郑时初突然冒出来,谁都不认识,还比她们年纪大了那么多,大家不好奇才奇怪。 “小妹妹,我四十几岁了,不过还是先谢谢你把我说年轻了。”郑时初笑眯眯地说道,看着眼前这些腰细腿长,盘靓条顺的女孩子,她觉得整个人都愉悦起来,谁不喜欢看漂亮妹妹啊? “四十几岁?!”郑时初的话一出,那些模特妹妹们顿时震惊得瞪大了眼睛,又跟闪光灯似的把她盯了一遍,好像要找出莫离选择她当走秀模特的原因来。 郑时初此时虽然脸上还带着些岁月沧桑的痕迹,眼角眉梢都带着浅浅的纹路,但她皮肤白皙,脸上没有任何斑点,眉眼清冷,五官和谐,脸型小而精致,身材又修长高挑,站姿挺拔,一看就是飒爽酷帅的御姐,岁月的痕迹对她而言丝毫不影响她的魅力。 “如果我四十几岁还能长得像你这样那就太好了。”那位桃花眼的模特妹妹看着郑时初,艳羡地说道。 “怪不得莫离老师会看中你。”另一个高冷的妹妹傲娇地说道,“我承认,有些人的年龄不但不会成为事业的障碍,反而是助力,像你一样。” “……多谢夸奖?”郑时初笑着说道。 她还以为看见自己这个上了年纪的人还来跟她们这些年轻人抢饭碗,她们会排斥自己呢,没想到完全没有,郑时初忍不住感慨,这些妹妹真可爱。 正当她们还要问郑时初问题的时候,莫离就来了,嚷嚷着要开始彩排了。 郑时初便按照他的安排去换衣服,她这次走秀一共要穿两套,两套衣服她都提前试过了,很符合她的气质,莫离不愧是出名的设计师,有真材实料。 “开始!”莫离发布指令,音乐响起,模特们便按照安排,一个个地从里面走出来,穿着各式各样的服装,各有各的优点,摇曳生姿,款款走来…… 郑时初是第四个出场的模特,她穿着一身黑色v领连体衣,头发全都竖起,在后脑挽成一个圆髻,插着一根木钗,脚穿一双造型简洁的黑色高跟鞋,连体衣把她修长瘦削的身形展现无遗,即使是那么轻便的衣裳,却依旧如同黑色的铠甲,她昂首挺胸地走着台步,如同俾睨天下的女将军。 …… “真是太棒了!”一场秀走完之后,莫离高兴地满脸通红地拍手,显然他对这场秀的彩排很满意,看见模特们下来,毫不吝啬地夸奖,“非常好!只要你们明天也保持现在这个状态,那这场秀就稳了!” 模特们听见他这么说,也非常高兴,围着莫离叽叽喳喳地说起来,郑时初倒是没有她们这么激动,她回去换了衣服,想找莫离说一声就回家。 莫离看见她,也有些高兴,说:“郑姐,你这次走得也很好,完全没有一点违和,跟大家都很合拍,明天就要正式开始了,你回去放松一下,不要紧张啊。” “你放心,我不会紧张的。”郑时初觉得莫离比她紧张多了。 “那就好。”莫离又叮嘱了她一点儿事情,就准许她回去了。 郑时初既然已经决定当莫离的模特,那自然也要关注一袭他这场走秀,于是在网上找了些报道来看。 毕竟是莫离回国后的第一场秀,时尚圈对此很关注,基本上把他这次的主题、风格什么都都打听清楚了,就连模特也没放过。 (本章完) 1285、费心太多的寡母(6) 现在的新闻时效性很强,莫离的时装秀刚结束,就有现场的照片以及报道出来了,郑时初看了几篇,基本上对莫离的这场秀都持赞扬态度,说是一场很成功的秀,莫离回国的第一仗成功打响了。 后面还有一些对他个人风格以及改变的描述,也要针对模特们的。 郑时初有些惊讶的是,她自己居然也作为一个小小的特点,成为莫离敢于打破常规,使用“高龄模特”,桀骜不驯的证据。 大概因为现在时代进步了,人的思想也跟着进步和开放,报道底下的评论对她这个高龄模特额出现大多数都是持支持态度的,不是夸莫离不拘泥于常规,就是夸郑时初气质优越,走起秀来丝毫不比其他年轻模特们差,反倒因为更年长而带着其他年轻模特所没有的独特的历经世事的通透。 当然了,骂她的人也有,不过郑时初心理承受能力十分强大,丝毫不把那些人的刻薄言论放在心里。 她不太在意的,但另一个人就非常在意了,这人便是放了莫离鸽子,事到临头还推掉了莫离时装秀的alisa。 alisa推掉莫离的秀,是因为恰好有个机会能去参演一部大投资的电视剧,她想转型进入演艺圈已经很久了,这回终于等到了机会,所以即使莫离是时尚圈的大佬,她也顾不得了,迫不及待就选择放弃莫离这边的时装秀。 莫离为此非常生气,还放话以后自己的所有秀都不会再用她,也不会跟她合作。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郑时初才被莫离挑选为模特的。 alisa得罪了莫离,时尚圈的资源肯定跟以前没办法比了,她很不甘心,因此对莫离这场秀格外在意。 她自己本来就是时尚圈里数一数二的模特,莫离想要找到比她更好的模特,基本上不可能了,因为地位跟她相仿的几人不是已经被莫离邀请了,就是不可能会接受被她拒绝过的秀,因为这很容易造成接替的那人是捡alisa不要的资源这种感觉,对接替人以后的名声不利。 alisa其实是希望莫离这场秀失败的,因为这样她就能心安理得地认为自己放弃这场秀做得没错,而且在别人看来,也会认为是她有先见之明才会放弃。 但让她失望了,莫离这场秀显然很成功,如今已经快速登上了社交媒体的热门话题,展示出来的衣服以及模特,都被人热议。 alisa迫切地希望知道接替自己的模特到底是谁,她忍耐着性子看完了整场秀,最后惊愕地发现,接替她的,居然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女人! alisa觉得莫离疯了,居然敢用这么“高龄”的模特,而且看着还是个生面孔,这不是胡闹吗? 她以为大家看见那个老模特,肯定会对她没好感,质疑莫离的专业性,然而她看向那些报道,才发现大家基本上都是夸莫离和那个陌生模特的! 莫离在时装秀结束后受采访时,被记者询问到为何这次大胆地使用了一个明显超龄的模特,莫离一脸骄傲地说:“郑姐身上有我喜欢的独特气质,很符合我设计的其中几款衣服,我当时在大街上看到她,就知道她是我要找的人了……果然,她穿上我设计的衣服之后,完美地展现出了我想要的英气飒爽、酷帅的效果,而且,现在看来大家也都挺喜欢她的展现,不是吗?谁规定秀场的衣服只能让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们来穿了?一个年龄有一个年龄的优点,郑姐恰好就是她这个年龄段所能展现出来的最佳状态,我用她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记者听了后笑着点头,说他这回的大胆之举成功了。 alisa听着莫离对郑时初的赞不绝口,心中滋味难言,难道莫离觉得自己还不如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女人?? 愤愤不平的alisa又把郑时初走秀时的视频打开来看,目不转睛地就想找到她的不足,然而,她看着看着,却不得不承认,郑时初是一个非常有表现能力的模特,她穿上的那两套衣服跟她本人的气质相得益彰,看秀的人既不会因为看她的脸而忽略衣服,也不会因为看了衣服就忽略她脸。 “王姐,你说我是不是不应该放弃莫离的秀?”alisa颓丧地关上手机,问她的经纪人。 王姐翻了个白眼,说:“怎么?看见莫离这场秀这么成功,你后悔了?可惜后悔也晚了!我早就叫你不要太急功近利,转型不是短时间就能成功的,你完全可以一边继续自己的模特事业,一边寻找机会,但你这回却因为一个女三号就放弃了莫离的时装秀,还把他得罪得死死的,你说你是不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alisa听完经纪人这番话,更懊悔了,说:“我这不是着急了吗?我如今都快二十七岁了,做模特可是吃青春饭的,我还能吃几年?” “那莫离这回还请了个四十多岁的中年模特呢,人家担心年龄问题了吗?要我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你的专业素质要是过硬,年龄根本不是问题,国外还有八九十岁都当模特的呢。”王姐简直要把白眼翻到天上去了。 alisa被她这话噎得哑口无言。 郑时初完全不知道自己还有个莫名的对手,她走完了莫离的秀,赚了一小笔钱,已经心满意足了,于是又开始去广场摆摊卖饺子,卖完饺子又跳跳舞,过得十分自在快活。 不过莫离的名气确实够大,因为她只是走了这一回秀,就被人记住了,居然也有设计师来找她当模特了,虽然这些设计师名气不大,但郑时初一点儿都不嫌弃,只要有人找她当模特,她都去,因为有钱赚啊,当模特可比卖饺子轻松多了,赚的钱也多,傻子才不去呢。 至于走不出名设计师的秀会不会降低自己的格调?郑时初听见莫离问她这个问题的时候,简直要笑死了,因为她本来就没格调啊,当模特之前是个摆摊的,哪里来的格调? 人家找她是展示衣服的,只要她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谁会在意她有没有格调? (本章完) 1286、费心太多的寡母(7) 吴立刚从洗手间出来,就看到一个同事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显然是在特意等他的。 “吴立,现在已经是第三个月了,你借我的钱什么时候还?”那个同事懒得跟他寒暄,直接开门见山地问道。 吴立顿时脸上一僵,陪着笑脸回答道:“李胜,能不能下个月再还给你?我现在真的没有钱……” “下个月,下个月……你已经跟我说了好几次‘下个月’了,没有一次是实现诺言的,你这是打算赖掉我的钱了?”李胜脸色十分难看,狠狠地瞪了吴立一眼,“是不是觉得我很好说话,所以才一次次赖着不肯还钱?我已经宽限了你好几次了,仁至义尽,吴立,明天我要是还没有收到钱,那你就等着吧。” “李胜!你别生气,我真的没有想赖账的意思,我最近手头真的拮据,中午连外卖都不敢叫了,只能吃泡面,你能不能看在我们是同事的份上,再宽限一段时间……”吴立哀求地对李胜道,几乎是低声下气地说软话了。 然而李胜却冷笑一声,说:“手头拮据?那我怎么听说你昨天还跟女朋友去吃海鲜大餐了?别把我当傻子!你要是再不还,那我就去找你女朋友,她总不会看着男朋友被人讨债而不管吧?” 吴立一听,急忙摆手恳求道:“万千别找我女朋友!李胜,我什么都答应你,明天一定还你钱,这总行了吧?” “哼!早这样说不就行了?偏偏要我威胁出口,不见棺材不掉泪。记住了,明天我要是没收到钱,那就不好意思了,不得不去打扰你女朋友。”李胜讥讽地说道。 被人这么威胁了一通,吴立胸中憋着一口气,不上不下,只觉得憋屈又委屈,他又不是故意不还钱的,只是暂时没那么多钱而已,李胜为什么就不能考虑一下自己的苦衷?明明他根本不缺钱! 吴立从来不会去想,人家就算不缺钱,也有权利要回借给他的钱,更何况李胜已经宽限了他几个月的时间了,还是看到他带着女朋友去吃海鲜大餐,才会生气逼着他换钱的,毕竟都能吃大餐了,那为什么还不了钱? 吴立掏出手机,看着自己账户里还不到一千块的余额,只觉得脑袋很疼,这个月的工资还要十几天后才发,他现在到哪里去找钱还给李胜? 他烦躁地把通讯录里的名单一个个看下去,突然看到“老娘”这两个字,顿时眼睛一亮,看到了还清债务的希望。 他迫不及待就开始拨打郑时初的手机电话,然而拨了好久,电话都没有接通,打了好几次之后,他不得不承认,郑时初已经把他的号码拉黑了。 吴立顿时气得咬牙切齿,在他心里,郑时初这个母亲就是他的atm机、全能保姆以及情发’泄桶,从来只有他不耐烦郑时初的唠叨把她拉黑的,哪里会有郑时初把他拉黑的事?但这回偏偏就是视儿子如命的郑时初把他拉黑了! 难道是因为上次的吵架?吴立终于想起上回跟母亲的争吵,郑时初当时说过不会再理他,让他想结婚就自己攒彩礼,还一反常态地挂断了自己的电话,之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自己了。 他当时还非常生气,想着如果她不跟自己道歉,那他是绝对不会原谅她的,没想到这么久了,她还真的再也不联系自己了。 吴立想到这里,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他连忙又发了威信给郑时初,果然已经被删掉好友了。 他低声咒骂了一声,觉得郑时初这个当母亲的一点儿都不会体谅自己,偏偏在这个时候跟自己怄气,害得自己联系不上她。 一想到自己明天就得还钱,但却根本找不到她人,吴立就焦急,烦躁,他现在怎么办?身上没有钱,其他同事都吸取了教训不会再借给他了,至于女朋友徐晓柔?他堂堂大男人,怎么能跟自己的女人借钱?这不是让自己在她面前抬不起头吗? 所以最好还是联系上郑时初,她手里肯定还有钱……吴立很笃定地想。 好不容易等到下班了,他飞快地抓住自己的包就往外跑,既然没办法联系上她,那自己就亲自去她住的地方找。 下楼之后,吴立叫了车去郑时初的住处。 因为原主舍不得离儿子太远,所以自从吴立考上了这个城市的大学,她就跟着来这里工作了,吴立自然知道原主的住处。 不过,那是原主的住处,自从时初来了之后,她立刻就找了新房子退租了,所以吴立不可能找到她。 吴立心疼地付了几十块钱车费,然后心急如焚地往原主以前租住的房子跑去,终于到了六楼,他砰砰砰地大力敲起了门,也不管会不会吵到邻居。 “谁啊?敲那么响,急着去投胎吗?”随着一阵骂骂咧咧的声音响起,房门猛地被打开了,出来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矮胖的女人,正瞪着眼一脸不耐烦地看着吴立,“你是谁?找谁的?” “你又是谁?怎么会在这里?我找我妈,我妈就住在这里的啊。”吴立口气很冲地说道,他也很不爽。 “哪个是你妈?我可没有你这么大的儿子!”胖女人翻着白眼说道,“你找错人了!”说着就要关上门。 但吴立看过房门号了,确定自己并没有找错地方,于是很不高兴地说:“我没找错,我妈都住在这里好几年了,她叫郑时初……” “住了好几年?你说的是上个房客吧?她早就搬走了,要不然我怎么会搬进来?我可是给房东付了好几个月房租了,还签了合同的!”胖女人一说完这句话,就砰地一声把门关上了。 而吴立听见她这话,心一下子就凉了,意识到郑时初很可能搬离了这里,他顿时头皮发麻,她搬走了,那自己要怎么才能找到她? 吴立怀着最后的期望,又敲响了房门,大声问道:“那你知不知道我妈搬去了哪里?” “神经病!我怎么会知道?我连你妈都没见过,你还不如去问房东……”胖女人骂道。 (本章完) 1287、费心太多的寡母(8) 胖女人的话给吴立带来了一点儿微末的希望,他果然去找了房东,然而让他失望了,房东也根本不知道郑时初搬去了哪里,郑时初当时结清了房租很快就搬走了,根本没告诉房东要去哪里。 吴立失魂落魄地从城中村出来,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路过一家警察局的时候,大概因为他身上那股丧气太重,一个路过的警察以为他发生了什么事,怕他想不开,连忙拉着他、开解他。 等听到吴立说找不到自己的妈了,他亲妈几个月前搬走后就毫无音讯,他很担心是不是失踪了……当然,这是他美化过后告诉警察的话。 警察一听,这失踪的事就归他们管啊,于是询问了吴立母亲的名字、手机号码等信息,然后很快就查到她母亲并没有失踪,还活得好好的。 吴立眼珠子一转,立马抓住警察的胳膊,乞求道:“警察同志,你能不能帮我给我妈打个电话?我之前跟她怄气,电话被她拉黑了……” 警察丝毫没有起疑,还真的给郑时初打了电话。 郑时初看着手机来电显示上的特殊号码,立马就以为是诈骗电话了,不过恰好她无聊,于是接通了电话。 “请问是郑时初女士吗?这里是黄淮派出所,你的儿子吴立先生联系不上你,以为你失踪了,很是担心,你如果方便,还是主动联系上他为好。”警察同志劝说道。 郑时初听见这番话,顿时便明白这不是什么诈骗电话了,她没想到自己把吴立拉黑了,他居然能跑到派出所去找自己,这是有出息了。 她轻笑一声,说:“警察同志,其实是我主动要跟吴立断绝联系,因为我这儿子啊,啃老,啃老就算了,他还理直气壮,软饭硬吃,说是我不肯给他出五十万彩礼的结婚前就是自私,他以后也不会给我养老。你说这样的儿子,要来有什么用?我养条狗都比他听话有用啊。” 好心的警察同志一听她这话,顿时一噎,他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这样的隐情,看向吴立的眼神都变了,这都二十好几的大男人了,还理直气壮地啃老,真是人不可貌相。 吴立被警察的目光盯得十分不自在,轻声问道:“是不是我妈接电话了?” 警察同志没有回答他,而是跟郑时初道:“原来是这么回事啊?既然你并没有失踪,那你们自己的家庭矛盾,我就不干涉了,打扰了。” 说完之后,他便对吴立说:“吴先生,你的母亲郑女士并没有失踪,她说是她只想要跟你断绝联系,才拉黑你的。这是你们母子之间的矛盾,我们不方便介入,你还是好好跟你母亲沟通、解释清楚为好。” 吴立着急地问:“我根本联系不上她,那还怎么沟通啊?对了,你能不能把她现在的住址告诉我,我亲自去找她!” 警察同志摇了摇头,说:“抱歉,郑女士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她特意告诉我,不想跟你联系,所以即使你是她亲生儿子,我也不能泄露她的信息。” “告诉我也没什么关系吧?你就行个方便,悄悄地告诉我,拜托了……”吴立恳求道。 但不管他如何恳求,警察同志都不同意泄露郑时初的信息给他,最后还好心地提醒他:“吴先生,我觉得既然你都大学毕业还工作了,那就自立自强为好,啃老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如果你能靠着自己的能力独立生存,你母亲以后说不定就会原谅你了。” 吴立哪里听得进去他的劝说?如果他不是警察,吴立肯定会骂他一句“站着说话不腰疼”,但在派出所,他不敢放肆,因此只得又垂头丧气地离开了。 因为找不到郑时初当给他兜底,吴立第二天自然不可能有钱还给李胜,李胜这回再也不可能任由他拖延下去了,因此抢过他的手机,下载了各种借贷app,也不管正规不正规,硬是用吴立的身份信息贷了款还了他的钱。 吴立看着手机页面上琳琅满目的借贷软件,已经心如死灰了,他知道这些贷款软件一旦沾上了,不死也会脱层皮,但他已经没办法了,只能饮鸩止渴。 郑时初可不知道便宜儿子这么快就掉进了网贷的大坑里,不过即使知道了也没什么感觉,因为她不可能会替他还款。 她现在不但当走秀模特,有时候还会给各个时装品牌或者服装店拍服装照,因为有点小名气,所以赚得并不少,足够她自己过上富足悠闲的生活了。 李玉为此很是羡慕她,说她圆了自己年轻时的梦,多少年轻女孩子梦想着做时装模特啊,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骄傲地展示给大家看,享受大家各种羡慕、喜欢的目光,还漂漂亮亮地就把钱赚了。 “可惜,我长得没你好看有气质啊。”李玉叹息道,捏了捏自己腰间的赘肉,羡慕地看着郑时初那纤细挺拔的腰,“你到底是怎么把身材维持这么好的?明明你也生过孩子啊。” 郑时初耸了耸肩,说:“天生的,基因的功劳,你羡慕不来。”大概是这话太凡尔赛了,她连忙又补充道,“还有就是可能我当保姆时经常劳动吧,忙忙碌碌,身体就锻炼出来了。” 李玉听见她这话,一时之间不知道是羡慕她还是同情她了,最后只干巴巴地说道:“肯定是这两个原因都有,基因给了你高挑苗条的身材,之后十几年如一日的劳动又锻炼出了你的身形,维持住好看的身段……” 郑时初笑眯眯地点头:“你说得对。” “我现在跟你站在一起都像两辈人了。”李玉还是羡慕的,不过她知道当模特更看重的还是天赋,她自己长相普通,体质易胖,这辈子是不可能了,因此羡慕也没办法。 “李玉,其实你只是把自己打扮老了,如果你改变一下风格,说不定能年轻十岁。”郑时初很认真地对她说道,“你总是穿宽松,颜色又不显眼的衣服,身材上的优点都被掩盖住了,缺点反而暴露了出来,当然会显老了。” 1288、费心太多的寡母(完) 在关于如何变美这方面,女人不管多少岁,都不可能会降低兴趣,李玉也是这样,听见郑时初说她穿的衣服风格不对,才会显老,便立马迫不及待地要郑时初给她一些建议了。 郑时初也没有拒绝,直接带着她去了之前认识的一个造型师的工作室,让他帮李玉好好改造一番。 李玉又期待又忐忑,她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人,这辈子连化妆都非常少,更别提做造型了,可这会儿她被造型师一点一点地改造,看着自己的形象越来越鲜明,自己越来越漂亮,好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于是又兴奋又激动。 等她做完造型之后,果然年轻了十岁,一看就是个时髦的阿姨。 “这真的是我吗?”李玉简直不管相信自己的眼睛,看着镜子中既熟悉又陌生的容貌,眼眶一热,依稀看到了年轻时候风华正茂的自己…… 郑时初一拍她的肩膀:“就是你啊,刚刚造型师已经跟你说过,你适合什么样的妆容和衣服了吧?以后照着打扮,上街也会成为别人羡慕的时尚姐姐啦。” “希望是吧,承你贵言。”李玉恨不得把自己的眼睛都黏在镜子上,郑时初理解她的心情,也没有催她,任由她臭美个够。 “需要我帮你照相吗?”郑时初问她。 “要、要!”李玉点头如捣蒜,立马掏出自己的手机递给郑时初,然后摆起姿势让她拍。 郑时初尽职尽责地当起摄影师来,等到李玉终于满意的停下来的时候,手机内存都几乎满了,然后很快,她就在自己的朋友圈里看见了李玉晒出来的照片…… 郑时初的模特事业蒸蒸日上,身边也有不错的朋友,日子过得自在快活,但她的便宜儿子就没她这么逍遥了。 因为他的网贷很快就兜不住了,拆东墙补西墙,每个月的工资都不够还债,偏偏还有女朋友时常跟他要小礼物,一起吃饭,他每天都为钱烦恼,头发都快被揪秃了,终于,在某次逾期,没能还上钱之后,他就被人追债了。 他身边的同事朋友就倒霉了,被他连累得整天电话响个不停,都是追债的,于是吴立欠借了网贷还不上的事很快就在公司里闹得沸沸扬扬,甚至就连大学、中学、小学的同学都知道了…… 周围的人被他连累,烦得不行,有不少人打电话来骂他,也有不少是来嘲讽他的,却没有一个愿意对他伸出援助之手,这人缘也是极差了。 郑时初作为他的亲妈,当然也会被网贷公司催债,手机响个不停,她接通了一次,知道是吴立借网贷还不上导致的之后,立马便写了个小程序过滤掉这些网贷公司打来的电话——她可不会为了这个原因换掉手机号码,毕竟她如今是个模特,要是换掉手机号码,那接工作就会不方便,她完全没必要因为吴立的错误就换掉使用了这么久的号码。 吴立被追债之后,在公司也待不下去了,老板委婉地让他辞职,但他知道自己真辞职了,那很可能就找不到下一份工作了,因此厚着脸皮硬是赖在公司里不肯走,但很多同事提出了抗议,最后老板不得不认栽赔了三个月工资把他开除了。 赔偿的那三个月工资还没在他卡里待上三分钟就立马被划走还债了,然而这点钱依旧是杯水车薪,他依旧欠着巨债。 没了工作又没钱的吴立,自然也没钱租房子了,他去找女朋友徐晓柔,想让她暂时接济一下自己,然而徐晓柔一得知他欠了网贷,就立马翻脸跟他提了分手。 吴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看着眼前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徐晓柔,说:“分手?我为什么会网贷?还不是为了给你送礼物、请你吃饭?都是因为你,我才会变成这样,你现在却要跟我分手?!” 吴立脸色狰狞,双手紧紧地握成拳头,眼睛死死地盯着徐晓柔,然而徐晓柔只觉得他烦,鄙夷地说:“别把我当借口!你送的那点礼物,连上万的都没有,也好意思说?请我吃的饭,更是没有一次是去上档次的地方,穷酸成那样,每次我跟你出去吃饭都不敢发朋友圈,生怕被姐妹们笑话……你现在都被人追债了,我不跟你分手,难道等着帮你还债啊?我又不贱!” 吴立顿时脸色都扭曲了,咬牙切齿道:“徐晓柔!没想到你居然是这么嫌贫爱富、贪慕虚荣的人,把我害惨了,却想分手?我告诉你,这不可能,我死也要拉你下水!” “吴立!你还算个男人吗?网贷又不是我逼着你借的,关我什么事?你要是识相的,就跟我好聚好散,要是敢继续纠缠我,那我就对你不客气了!”徐晓柔语气变得尖酸起来。 其实说起来,吴立就算对不起任何人,却从来没有对不起徐晓柔,徐晓柔大概是他的真爱,在大学时就对她任劳任怨,甚至还帮她做过作业、洗过衣服袜子,贤惠得没话说;上班之后能挣钱了就对她更好了,工资除了房租和极少的一点钱之外,基本上都花在她身上了。 吴立不是个好儿子、好同事,但他绝对是个好男朋友,在原世界剧情中,即使徐晓柔家里非要五十万彩礼才同意他们俩的婚事,吴立还不是硬逼着原主拿钱出来了?之后徐晓柔还想买房子,吴立又逼着原主付首付…… 可以说,吴立就连对亲妈都没这么好过,但徐晓柔显然对吴立却不是那么“真爱”了,知道他欠钱立马就想抽身离开了。 可惜,吴立本来就因为网贷的事焦虑惶恐,又遭遇了女朋友的抛弃和讥讽,顿时就情绪崩溃了,对徐晓柔因爱生恨,真的开始纠缠她,缠得她不得安宁。 终于,在某次的激烈争执中,吴立怒气上头,冲动之下拿刀捅了徐晓柔好几刀。 徐晓柔倒是没死,只是被捅坏了肠子和一个肾,即使命还在,但后遗症却会折磨她的后半生;而吴立自然是锒铛入狱了,被判了无期徒刑。 郑时初知道这事之后,还特意去牢里探望他,然而吴立却怨恨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突然断了联系,不肯给他钱,他就不会去借钱,不会网贷……最后落得这个结果。 他都坐牢了还觉得一切都是别人的错,郑时初觉得他已经没救了,从此之后再也没见他。 她自己一个人有钱有闲,没子女也过得悠闲自在,还成了模特界的传奇之一。 1289、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 常时初已经被压在死人堆里一天多了,她并没有断气,不过也差不多了,先是中了一***,然后又被补上一刀,身上的血几乎都流光了。 如果她没有来,原主就是死在这场战斗里了,这也算不上战斗,因为几乎没有哪方的部队前来抵抗,只有一些百姓自行组织起来的队伍反抗,只是他们很快就被敌人的士兵杀光了,他们没了之后,敌军便立马把全城的百姓都屠杀了…… 现在那场屠杀已经过去了一天一夜,城里几乎没有活着的人了,那些敌军杀光、抢光之后也离开了,只留下满城死去百姓的尸体无人收敛。 常时初咬着牙艰难地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一具尸体,终于得见天日,只是她现在身受重伤,又一天一夜没吃没喝,身体非常虚弱,光是刚才推动尸体的那点动作,就已经让她眼前发黑,晕得不行了。 她注意了一下周围,没有活着的人了,于是她从伴生空间里拿出一瓶葡萄糖,仰头就喝,喝完之后,身体有了些力气,她又拿出消炎药和止血药一口吞下去了。 身上终于恢复了些体力,她便开始检查自己的身体,发现一颗子弹还卡在左边锁骨下,伤口此时已经发黑发炎了,显得十分狰狞。 她闭了闭眼,又从空间里找出止痛药咽下去,便拿起小刀开始挖伤口里的子弹。 等挖出来的时候,她额头上已经布满了汗水,脸上毫无血色。 子弹挖出来之后,她就给伤口上药、包扎,还有那处刀伤,没有砍中要害,常时初又颤抖着手拿针缝好了。 处理完身上的伤,常时初就决定离开这里了,这里尸体太多,已经开始发臭了,苍蝇蚁虫到处都是,鼻腔里全是尸体腐烂发臭的气息,她要是再留在这里,说不定也得死了。 战争非常残酷,即使是心性坚强如她,看见入目之处全是人类的尸体,发黑的血迹和残肢断臂,也会有种无从发泄的悲痛、愤恨。 她慢慢地从尸山血海中挪出来,满身血污,要是有人看见她如今的模样,肯定会吓个半死,但现在已经没有活人了,常时初倒是不必担心这个问题。 半个小时之后,她回到了原身的家。 这个家的大门早就被砸开了,家具、摆设以及窗户也全被砸烂了,屋子里一片狼藉,显然已经被敌军光顾过了,值钱的东西全都没了。 常时初早就有这个心理准备了,她只是想找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其他生活用品她空间里有,不需要再去寻找。 原主是庆安城富商常贵的三女儿,只不过她不受宠,亲娘是常贵的四姨太,早就去世了,常贵又不是什么长情的男人,四姨太死了就死了,反正他还有一个原配正妻大太太,五个年轻貌美的姨太,还有精明能干的大儿子、懂事孝顺的小儿子、嘴甜活泼的大女儿、温柔娴静的二女儿、机灵古怪的四女儿…… 原主这个三女儿在常家就是个透明人,家里比较得脸的下人都比她过得好,这回庆安城被屠,常贵早就消息灵通地事先知道了,在敌军打过来之前,就跟庆安城其他权贵人家联合起来举家逃跑了。 他带上了家里值钱的财产,带上了大太太和几个姨太,其他几个儿女自然也不会落下,只是可怜了原主这个小透明,根本没有人告诉她逃亡的事,事到临头为了保密,常家人逃跑时很低调安静,大半夜悄悄就逃了,没有任何一个人在逃跑时还记得喊上原主,于是原主就这么被落下了。 等天亮之后她清醒过来,发现家里已经空了,她慌忙跑出家门找人,恰好这时候敌军就来了,于是不幸地和庆安城其他百姓一样死在了刀***下。 原主的大姐姐常淑珍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角,原主只在她的回忆里出现过,被她用一句「三妹妹不幸在庆安城 那场大屠杀里去世了」就概括完了,完全没有提到为什么常家人全家都没事,偏偏唯独她一个人死在那场大屠杀里。 常时初晃了晃脑袋,不再去想常家的人,原主已经死了,那她现在这条命就跟常家没什么关系了。 她收拾了一下原主住的地方,拿出被褥就躺了下来,她需要好好休息,才能养好身体。 不知道睡了多久,常时初是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时候才醒过来的,她拿出一盒自热火锅,去井里打了点水,糊弄着就吃了一顿饭。 填饱肚子之后,她检查了一下两处伤口,发现伤口已经开始结痂好转了,于是换了药重新包扎好。 休息够了之后,她的精神还不错,于是走出常家的大门,门外依旧非常安静,就连遥远的城外丛林里传来的鸟叫声都听得见。 常家就在城中心,门口还倒着好几具尸体,她看了看,把那几具尸体拖到街边,堆在一起,倒了一桶酒精,点起火就烧了。 她现在是个伤重的人,没有能力挖坑掩埋这些人,便只好用最简便的方式火葬他们了。 烈火熊熊燃烧的时候,她又继续把远处其他地方的尸体也拖过来,尽量烧多一些。 接下来的好几天,她都是做这样的活,火葬死去的人,找东西把他们的骨灰装起来,等到她伤好了,再找出地方把骨灰埋葬,也省得他们真的成了无人收敛的孤魂野鬼,以后如果有散落在外面的亲人朋友,也能有个祭拜的地方。 等到第四天的时候,庆安城终于出现了人类活动的声音。 常时初捂了捂隐隐作痛的伤口,看向发出说话声的方向。 「这里怎么着火了?」一个年轻的男声突然响起,接着便是震惊的话,「烧的是尸体?!」 「还有活人?」 常时初站着,等着他们走过来。 「小姑娘!你一个人吗?」那个沉稳的声音迟疑地问她。 常时初点点头。 「你受伤了?」常时初抬头望去,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 1290、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2) 蒲启瑞带着自己手下的兵不分昼夜赶了两天的路才到庆安城,他的上官欧阳将军本来是想派兵起来抵抗敌军的,但已经太迟了,大屠杀早就结束,他带着人达到庆安城的时候,只看到满目狼藉,全是同胞的尸首。 大家悲愤欲绝,但敌军早就跑没影了,他们只好留下来清理战场,安葬死去的庆安城百姓。 这期间他们收敛了许多尸首,却没看到一个活人,还以为城里的人全都被杀光了,却没想到在这里看见了常时初,一个看着才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拖着受伤的身体,一个人默默地处理百姓的尸首。 “既然你受伤了,就回去歇着吧,剩下的同胞的遗体,由我们来处理就好。”蒲启瑞放柔了声音,对常时初说道,一副生怕她被自己吓着的模样。 常时初摇了摇头,说:“不用,我的伤不碍事,多个人帮忙就能处理多一些遗体,遗体暴露在外太久,很容易滋生疾病,还是早些处理完才好。” 听见她的话,蒲启瑞便不再继续劝她,毕竟她说得在理。 蒲启瑞又问了她一些城里的情况,之后便没有再耽搁时间,忙着收敛遗体,这种悲伤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说话聊天的意思,只是默不作声地抬起一具具国人的尸体,把他们火葬,收拾好骨灰,起坟…… 又过了好几天,有些在屠杀之前得了消息幸运逃出庆安城的百姓见没了危险,也开始拖家带口陆陆续续回来了,他们去他乡也没钱安置,还不如重新回来。 等他们看到满地同胞的尸骸,悲痛仇恨之余,也强忍伤痛帮忙收捡尸体。 大半个月过后,庆安城的大街上终于恢复干净了,只是渗入泥土中黑色的血迹却依旧留着印子,不知道多久才能彻底消失。 庆安城死去的人太多了,回来的人还太少,整座城便空得厉害,但百姓的生命极其坚韧,只要给他们一点点希望,他们便能自己扎根生长,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屠杀的阴影慢慢消散,从别处移居来的百姓渐渐填充起这座曾经空了的城。 蒲启瑞看见庆安城的百姓的生活开始逐渐恢复正常,便打算带着士兵们离开,他找到常时初,询问是否需要帮她寻找家人。 常时初听见他这个问题,眼神有点一言难尽,她巴不得跟那些“家人”老死不相往来,怎么可能会想去找他们? 因此她很坚决地摇头拒绝了,说:“多谢蒲将军您的好意了,不过我不需要您帮忙寻找家人。” “你不用担心会麻烦我,找人这种事我只需要联系一些人注意一下自己地方上有没有常姓的商户人家搬来就行了,不会花费我什么时间和精力,就当做是我代替死去的那些百姓感谢你收敛遗体的回报,你不必有心理负担。”蒲启瑞以为常时初是不想麻烦他,才会拒绝。 常时初哪里看不出他误会了?因为她很坦诚地解释道:“我不想找他们,并不是因为找他们很困难,而是因为我已经不把他们当家人了,因为在敌军来临之前,逃亡的时候他们抛弃了我,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如果不是我机灵,用其他人的尸首掩盖住了自己,那我早就死在大屠杀那天了,我已经还了一条命给常家,现在捡回来的这条命就完全只属于我自己了。” 蒲启瑞听见她这番话,顿时惊愕得不知道说什么好,过了一会儿,才一脸抱歉地说道:“抱歉,我并不知道这其中有内情,既然你不想寻找亲人,那就不找吧。只是你如今还小,自己一个人能生活吗?” 常时初说:“能,这大半个月我不是好好地活下来了?还做了不少事,你不用担心我。” 蒲启瑞看着她受伤还没有补回来而显得十分苍白的小脸,犹豫地提了个建议:“不如你就跟着我们一起离开?我们部队也有不少女兵和女医生、女护士,你想当兵或者跟医生和护士学着救治伤患都可以。” “不了,我刚经历了一场大屠杀,还不想又继续经历战争。”常时初依旧拒绝了他。 蒲启瑞没办法,只好把他身上所有的银元都留了下来,说:“这些钱留给你,想来常家人不会给你留下钱财,这些钱好歹能让你撑过一段日子。” 常时初沉默了一会儿,她这回并没有再拒绝他,收下了这些银元,说:“谢谢蒲将军,我以后会把这些钱还给你。” 她知道这个男人面冷心热,只是不忍看见自己一个人身无分文,如果自己不收下,他应该会很不放心,因此她这回没有拒绝他的好心。 果然,看见常时初愿意收下他给的钱,蒲启瑞顿时松了口气,他就怕常时初太倔强,不肯收他的钱。 常时初是他在进入这座尸横遍地的庆安城里见到的第一个活人,而且见到她时,她在给自己的同胞收尸,努力让同胞保留最后的体面,这让他对常时初很有好感,觉得她是一个善良又很坚韧的好姑娘,所以他想帮她。 “如果有什么困难,你可以写信给我。”蒲启瑞又拿笔写下了自己的通信地址给常时初,“我能帮的都会帮,不过我经常要到处去打仗,所以不一定能及时看到你的来信。” “谢谢蒲将军。”常时初收下了他给的纸条。 见完常时初之后,蒲启瑞很快就带着士兵们离开了庆安城。 庆安城里空着的房子开始渐渐住进了人,那些房子都已经没有了主人,主人不是已经举家逃亡,就是已经死在敌人的屠杀之中,因此谁先占据了谁就能住下。 至于那些逃亡的人以后会不会回来收回他们的房子?这就不是如今需要考虑的问题了,这个兵荒马乱、交通极其不便的年代,逃亡并不意味着远离了危险,那些房子的原主人还不知道能有多少会活着到达他们的目的地,就算到达了,想要重新回到庆安城的,也不知道会有几个。 就算他们真的回来了,但庆安城的一切都是后来人重新建设好的,谁又会承认你的地契、房契? 1291、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3) 常家被砸坏的大门,常时初已经请蒲启瑞帮忙修好了,家里其他能修补的都已经修补好,所以常时初自己住着倒是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也不怕宅子会被人霸占。 只是她没有想到,她出入时都是独身一人,又太过年轻,还住在这么好的一个宅子里,已经非常惹眼了。 如今的庆安城正是乱的时候,鱼龙混杂,什么牛鬼蛇神都有,又没有管辖的人,心怀不轨的人自然就盯上了她。 常时初吃过晚饭后,早早就睡下了,她以为如今城里的人忙着重建自己的生活还来不及,应该是没什么心思打家劫舍的,而且就算打也打不了什么,毕竟大家好不容易从大屠杀中幸存下来,家底都不知道消耗了多少,就算真的去抢去偷,很大概率也得不到什么。 李大手和李大脚是兄弟俩,他们父母双亡,家境贫寒,兄弟俩相依为命,是庆安城本地人。 他们兄弟平时整日在街上晃荡,游手好闲,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敌军会入侵庆安城的消息,于是提前逃跑了,避开了那场大屠杀,等敌军离开之后,他们才回到庆安城。 一入城就霸占了从前一位富商的大宅子,只是宅子里值钱的东西都被敌军搜刮完了,而他们又一贫如洗,于是就绞尽脑汁想来钱的法子。 他们白天的时候恰好逛到常家的门外,勐然记起常家之前也是庆安城有名的富商,又看见常时初从里面出来,一副主人家的样子,他们躲在外面观察了酗酒是,确定常家现在只住着常时初一个才十几岁的小姑娘,于是歪主意就冒出来了。 想着常家说不定能在宅子里藏了钱财,不过就算没有钱财,那能尝尝一位年轻漂亮的姑娘家的滋味那也很好,说不定还能趁机娶妻…… 是的,他们居然还不怕死地对常时初起了垂涎之意。 这年头一小袋米粮就能换一个黄花大闺女当媳妇,李大手和李大脚连一袋米粮也不愿意出,想着常时初一个小姑娘独身一人,岂不是能任由他们处置?不费一丝一毫就能娶个漂亮小媳妇,谁不乐意? 于是贪婪好、色的李家兄弟俩便趁着夜色,搬了个梯子放到常家的外墙上,爬着梯子上了墙,堂而皇之地进去了。 “妈了个巴子!这宅子这么大,金银珠宝到底藏在哪里啊?”李大手望着黑乎乎寂静一片,在朦胧的月色中显得有些渗人的常家大宅,迷茫道。 李大脚也毫无头绪:“要不然咱们一个个房间找过去?” “万一吵醒了那漂亮小妞儿怎么办?”李大手搓着手猥琐地说道。 “那就直接把她办了!难道咱们两个大男人还会怕一个小姑娘?!”李大脚豪气地说道,“她就算被我们吵醒了,怕不是会吓晕过去?就算不晕,也根本不敢对上我们!” “你说得也是……嘿嘿,吓晕了才好,我就直接把她扛回家去,直接洞房……” 李大手想入非非地嬉笑道。 “好了!现在我们最重要的是找到常家藏起来的宝藏!反正那小妞儿也跑不了,你急什么?”李大脚嚷道。 于是兄弟俩便就着朦胧的月光,在常家宅子里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搜寻起来。 因为他们并没有把常时初放在眼里,所以搜寻起来的动静不小,常时初在他们搜第一个房间的时候就被他们吵醒了。 睡得正香的时候被人吵醒是一间让人非常恼火的事,常时初就烦躁得不行,心里憋着一团火,想要打爆敢来闯宅子、吵醒她的人的脑袋。 她带上手套,气冲冲地从伴生空间里摘下金皮树的两片树叶,然后飞快找到李大手和李大脚,趁着他们俩被她的突然出现吓得呆愣的时候,二话不说,就往他们嘴里一人塞了一片金皮树叶。 于是等李大手和李大脚意识到这是宅子里的那位姑娘时,还反应不过来,就立刻被嘴巴里剧烈的痛疼夺去了所有思绪。 好像被滚烫的开水灌入喉咙,直入食道、胃里……他们俩很快就感觉到不只是嘴巴和喉咙,就连全身都剧痛起来。 于是瞬间,他们就哀嚎着在地上翻滚起来,痛苦的嚎叫声响彻天际,狠狠地打破了夜晚的寂静,周围有不少人家都吓得从睡梦中醒过来,然后瑟瑟发抖地听着着渗人的惨叫哀嚎声,以为是发生了什么惨绝人寰的事。 当然了,没有人敢出门查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常时初觉得他们这嚎叫声太过扰民,于是又往他们身上的某个穴道按了一下,顿时这两人的哀嚎便戛然而止了,他们张着嘴巴惨叫,但没有丝毫声音,这场景诡异得令人浑身发毛。 不过常时初不是普通人,她看见这两人惨叫的模样,只觉得心中那股被人吵醒的闷气终于发、泄出来了,心里舒服了很多。 金皮树果然是报复人的利器,杀不了人,却能让人痛苦得生不如死,这两人在大半夜闯进自己家,绝对是想干坏事,如果她只是一个普通人,遇到这两个大男人三更半夜闯进家里来,会有什么悲惨的下场可想而知,她从来不会高估这个时候的坏人的素质。 常时初面无表情地把这两人,一手一个地拖出了家门口,扔在大街上。 李大手和李大脚这时候才知道自己遇到了硬茬子,因为不想死,因此忍着浑身的剧痛,跪在常时初面前,砰砰砰地给她磕头,嘴里还嚷嚷着什么。 因为被点了哑穴,他们俩根本发不出任何声音,但常时初不用听他们的声音,就知道他们会说什么,无非就是跟她求饶,让她放过他们罢了。 不过常时初可不是心慈手软的人,这两人都闯进她家里来了,既然想做坏事,那就要有被抓住的觉悟,这时候来求饶有什么用? 这两人想让她放过他们,这算盘是打错了,因此即使他们把脑袋都磕出血了,常时初也丝毫不心软,当做没看见,转身回了自己家。 1292、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4) 第二天常时初出门的时候,李大手和李大脚已经不在街上了,她还以为这两人会不死心,跪求自己给他们解药呢。 不见就算了,如果他们以后想要找自己报复,那她也等着。 庆安城百废待兴,曾经的满目疮痍正在慢慢修复,即使速度很慢,但到底还在进行中,如今她在这里孤身一人,暂时不知道做什么好,便想着这会儿郊外的田地有不少是荒着的,田地的主人不是已经逃亡了就是死了,荒着实在浪费,她便打算请人去种上,如果以后原住人回来了,她便还回去,如果不回来,她就继续种下去。 这年代什么都不如粮食珍贵,常时初虽然没什么拯救天下的伟大理想,但看到街上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百姓,也会心生恻隐之心,想着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蒲启瑞给了她不少银元,她也不缺银子,请一些人去种地,也能接济一下艰难的人。 她向来行动力强,很快就去城外看田地、请人栽种了。 就在常时初忙着种田的时候,远在沪城的常家人终于想起这个家里还有个透明人似的三小姐。 大太太冷着一张脸对常贵道:「你这个当父亲的都不关心自己的女儿,我只是她的嫡母,疏忽她不是理所当然?谁让她整天没声没响,跟锯了嘴的葫芦似的,逃离庆安城的时候大家都着急忙慌,是她自己太蠢,不知道紧跟着大家,如今没了消息还不是自找的?」 常贵脸色气得铁青,他倒不是关心常时初,实际上他连这个女儿长什么样儿几乎都忘了,又怎么会在意她有没有跟着逃来这里?他只是在意大太太扫了他的面子,说的这番话就差明晃晃地嘲讽他不配当人爹了。 「李馥佩!你真是狠心恶毒!三丫头好歹叫了你十几年母亲,你就一点儿都不担心她?如今她都没了,你还要刻薄地把她批得一文不值,你真不配为人母!」常贵色厉内荏地指责自己的正妻。 「我配不配为人母不是你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来评判的,她不是我亲生的,我自然不关心她,但你这个爹可是亲的,你逃出庆安城的时候记得她吗?如果不是二姨太提醒你,你到现在肯定都没发现少了个女儿吧?真是虚伪至极,要我说,三丫头最不幸的就是有了你这个爹!」大太太伶牙俐齿地反驳常贵。 常贵气得头顶都快冒烟了,指着大太太「你……你……」了半天也憋不出其他话来,大概被大太太撕掉了他虚伪的脸皮,让他心虚。 大太太看见他这模样,只嗤笑地翻了个白眼,然后就端起茶来优雅地喝了一口。 其他人在一旁听着夫妻俩吵架,大气也不敢喘一声,生怕怒火波及到自己身上来,即使是如今最受宠的五姨太,也只低垂着头盯着茶水看个不停,丝毫没有以往解语花的善解人意模样。 笑话,如今当家男女主人可是为了自家「丢了」一个孩子才吵架的,虽然丢的三姑娘他们谁都不在意,但到底是常家的小姐,要是被外人在知道自家逃亡的时候把一个小姐落下了,忘了带着一起逃,岂不是贻笑大方,也让人觉得常家人凉薄寡情? 所以五姨太才不去触这个霉头。 这个时候,常淑珍开口了,她是大太太的宝贝女儿,端庄高贵、貌美如花,大太太疼她如珠如宝,而常贵也因为她长得美貌,想着要拿她联姻,在这乱世攀上一个好靠山,因此也很重视她。 常淑珍蹙了蹙柳眉,柔声细语地劝说父母,说:「爹、娘,你们别吵了,我们大家谁也不希望三妹妹出事,只是咱们离开庆安城的时候太紧张、太匆忙了,才会一时之间忽略了三妹妹,导致她如今下落不明。这不能一味地怪罪爹或者娘,要怪就只能怪那些入侵庆安城的敌军,他们才是害得三妹妹与咱们分离的罪魁祸首,三妹妹向来懂事 孝顺,如果知道爹和娘因为她起了争执,心里肯定会不安的……」 她这一番话说得头头是道,貌似十分有道理,又不着痕迹地给常贵和大太太开脱了「弄丢」常时初的罪责,这么善解人意的女儿,谁会不喜欢?因此常贵和大太太听了她的话,脸上的神情都柔和了不少,看着常淑珍的目光都带上了赞许之色:果然不愧是咱们常家的千金,说起话来都这么有道理。 「珍儿,你说得对,你三妹妹想必不会希望我为她担心。」常贵十分无耻地说道,丝毫不愧疚于抛弃了女儿。 「爹,现在三妹妹还不知道后来有没有逃出来……咱们要不要派人回去找找她?」常淑珍有些迟疑地问道。 常贵顿时浑身一僵,说真的,他现在只希望这个女儿永远不要出现,最好就死在庆安城了,否则如果真的把她找回来,整天杵在自己面前,岂不是天天提醒自己这个当爹的抛弃过她? 「庆安城都遭了敌军大屠杀了,听说全城没有一个人活下来的,你妹妹只不过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小姑娘,还能逃得了?要我说,根本没这个必要派人回去找。」大太太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丈夫庶女的不喜。 「怎么能不找?她到底是我的女儿!」常贵一听大太太的话,就忍不住要跟她针锋相对起来,她反对的,那他就要赞同,因此瞪着眼睛跟大太太唱反调,「你就是巴不得她死了是吧?真恶毒!」 「对!我就是巴不得她死了!她一个女孩儿,要是真死了还好,如果侥幸没死,那她留在庆安城都不知道遭遇了什么污糟事才活下来的,肯定什么名声贞洁都没有了,还活着干什么?咱们家里现在还有好几个女儿呢!你想她回来给常家抹黑?损害其他女儿的名声?」大太太这一番话立刻就掐中了常贵的要害。 他对一个透明人的女儿丝毫不在意,他只在于自己的权势富贵,如果让别人知道自己有个曾经沦落在敌陷之城的女儿,那会不会招来风言风语?如果影响到大女儿的名声,让她找不到好婆家,岂不是因小失大? 1293、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5) 想到这里,常贵立马就有了决断,一个没什么感情的女儿和整个家族的荣华富贵,就连比较都没必要,因此他当机立断要彻底舍去这个女儿了。 “你说得对,不能让三丫头一个人影响到咱们整个家族。”常贵罕见地赞同起大太太的话来。 大太太看见她这幅虚伪的模样,忍不住讥讽一笑,看看,多唯利是图的男人啊,明明是他自己凉薄寡情,偏偏要把这罪名推到别人头上去,真是虚伪无耻…… 不过他如今这个决定符合自己和女儿的利益,那她就不多话,至于那个可怜的三丫头?要怪就怪她自己命不好,亲娘早逝,亲爹又是个畜生吧,跟她这个嫡母可没什么关系,大太太冷漠地想道。 “这样会不会不太好?”常淑珍一脸担忧地说道,仿佛一个很关心、疼爱妹妹的好姐姐。 “有什么不好?这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常贵一锤定音,冷酷无情地说道,“就说她在跟咱们一起逃来沪城的时候,不小心在路上生病死了。” 这样就能掩盖住自己逃跑时把一个女儿落下了的事情了,一举两得。 “以后你们再不许提起三丫头,就算提起,事情真相就是我刚刚说的那个,知道了吗?”常贵一边说着,一边目光紧紧地把屋内所有人都盯了一遍,这就是打算让大家闭嘴了,“以后不该说的话就不要说,谨言慎行,懂了吗?”他又警告道。 其他人连忙点头:“懂了”。 常淑珍欲言又止,但最后她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出口,只长长地叹了口气。 在一旁的二小姐见她这样,翻了个白眼,低声嗤笑道:“装模作样,虚伪!” 于是在这之后,常家人便名正言顺地把常时初彻底抛在脑后了,即使有不知情的外人询问起来,大家也只会默认她不存在,甚至就连四小姐的排序都提前了一位,丝毫要彻底抹掉她的存在。 常时初可不知道常家人这么无情,不过就算她知道了,也是巴不得他们跟自己划清界限的。 她已经请人去把郊外许多无主的田地栽种上了,就连山上都开了不少荒地,如今庆安城的百姓每天都有不少人等在常家门口,等着她雇佣。 当然这里面也有不少人是想浑水摸鱼,或者偷懒占便宜的,对于这些人,常时初当然是毫不客气地开除,以后也再不雇用。 更有一些人见她年纪小,又是个姑娘,以为她好欺负,就想把她架空,把已经栽种过的田地据为己有;又或者目光浅显些的,就想像李大脚李大手兄弟俩一样,把她的所有钱弄走,把她也卖掉…… 对于这样不怀好意的人,常时初自然不介意也送他们一片金皮树的叶子,让他们享受跟李家兄弟俩一样的待遇。 经过几次毫不客气的惩处之后,大家终于知道她不是好欺负的了,不但不好欺负,还很心狠手辣——因为他们见过那些得罪了她的人的下场,无一不是痛苦哀嚎惨叫,跪求她放过。 于是就这样,她的威望依靠令人望而生畏的手段迅速建立起来,大家提到常小姐,再也不会说她傻、胆子大、天真之类的了,而是说她厉害、狠辣…… 这倒是意外之喜,常时初一点儿都不在意别人觉得她厉害狠辣,相反她还很满意,因为这威名减少了她许多麻烦,毕竟总有些毫无自知之明的男人,想要通过与她成亲来顺理成章霸占她所有家产。 就不说常时初担不担心自己的家产被人霸占了,就说这些男人,怎么就那么笃定只要他们愿意,常时初就会高高兴兴地嫁给他们?他们到底哪里来的自信?这实在是让常时初感到迷惑不解的一个问题。 幸好她有了狠辣的名声之后,经常在半路上截下她,自告奋勇要与她成亲、“保护她”、“成为她依靠”的男人就绝迹了,让常时初觉得空气都清新了不少。 附近的田地都种满了之后,常时初并没有闲下来,她去了其他地方卖粮,隔壁就是种粮大省,她准备去那里收购一批粮食,带回庆安城售卖。 庆安城虽然渐渐恢复了人气,百姓越来越多,但粮食却很稀缺。 常时初自己伴生空间里也种有许多水稻和小麦,就算供庆安城所有百姓吃一年也供得起,但她不能凭白就变出粮食来,所以只能去隔壁省收购粮食,当个幌子。 幸好这年头没有监控器,所以她能把收购到的粮食都放进空间里,运输方便快捷了许多,当然了,也得请人护送一批粮食光明正大送回庆安城,这样才能掩人耳目。 常时初去隔壁商照城只孤身一人骑了匹马上路,于是她就成了大肥羊,一路上就遇到了好几波劫匪,以及两拨想要拐卖她的人贩子,她毫不客气地反杀了,这些人是无恶不作的坏人,罪无可赦,常时初干脆直接把他们物理毁灭了,省得再有其他受害者被他们所害——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她这样的身手。 她骑马走了两天多,才走到商照城。一进入城门闹市,人声鼎沸的吵杂声便扑面而来,街上行人熙熙攘攘,路边小摊贩们大声叫卖,还有顽皮的小孩嬉闹跑跳…… 这都是庆安城所没有的热闹,常时初看到这幅景象,都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了,果然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庆安城被屠城,满目疮痍、尸横遍野;而千里之外的商照城却一派和平热闹的景象,虽然街上也有不少乞丐和面黄肌瘦的人,但到底还没有经历过战争,所以大家脸上并没有惊弓之鸟般的惊惶和小心翼翼。 常时初叹了口气,开始牵着马在街上逛,她注意的是卖粮的商家。 商照城毕竟是产粮大城,所以城里卖粮的商家不少,常时初走了两百米的距离,就已经看到两家米粮铺了。 她进去问了一下价钱,粮价还算公道,大概也因为这里米粮不缺的缘故,其实如果在乡下,粮价会更低,大批量收购更划算,只是这会儿已经过了收粮的时节,村里的农民大多已经把多余的粮食卖给了商家,她这时候去不可能买到多少了。 1294、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6) 常时初去租了个房子当仓库,让粮商把粮食直接运到她租下的房子里,然后她便去人力市场请工人帮忙把一部分用来掩人耳目的粮食运回庆安城,另一部分则收入自己的伴生空间里。 等她从人力市场雇了十辆马车和车夫,约定第二天到她租下的房子来运粮。 她自己则在房子里守着粮食过夜,毕竟那么多粮食,一路上看见运粮车进入这里的人可不少,保不齐会有人想来偷粮。 她先是在一家酒楼解决了吃饭问题,傍晚的时候才回到房子。 因为第二天一大早就要离开,她早早就睡下了,只是等到半夜的时候,她突然听见有人在轻轻地敲门。 她腾地一声从临时床铺起来,双眼冷冷地看向门口,以为果然有不知好歹的人跑来偷粮了,她在脑海里已经把对付来人的方法预想了好几种,不知道是直接揍人呢,还是像对付李家兄弟一样直接塞金皮树叶?又或者直接把腿打断好了…… 常时初抿着嘴十分生气地去打开门,刚想要动手,然而她看见的并不是做贼心虚来偷粮的人,而是一个比如今的她还矮半个头的……小乞丐? “这位姑娘,你……你还记得我吗?”那个小乞丐一双清亮的眼睛在昏暗的夜色中亮得惊人,“我、我给你的马喂了一把青草,你就给了我两个肉包子!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包子……” 常时初一愣,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小乞丐,果然发现他就是白天自己难得发一次好心,给了他两个包子的小乞丐。 “你这么晚来找我做什么?我的马已经吃饱了,酒楼的伙计喂过了。”常时初纳闷地说道,她白天的时候之所以给他包子,除了是给他割草喂自己的马的报酬外,还因为很欣赏他这种机灵,以及抓住一切机会改善生活的韧性——毕竟街上小乞丐那么多,却只有他聪明地割了草喂自己的马,然后顺理成章得到报酬。 “我、我不是想来给你喂马的……”小乞丐有些紧张,然后警觉地扫了一下身后,压低声音说,“这位姐姐,我今天看见你去人力市场雇人运粮了,但是那些人不安好心!我都偷听到了,他们商量着等明天帮你运粮运出城外之后,就要把你打晕了,把粮食抢走!他们说你就一个小姑娘,偷偷在外面弄死了也不会有人知道……” 常时初听见他这番话,顿时脸色就冷了下来,对小乞丐说:“你真的听到他们说要偷抢我的粮食?” “真的!我真的听见了,没有骗你!”小乞丐点头如捣蒜,神情认真得不得了,眼巴巴地看着常时初,生怕常时初不相信他,“那些人很坏的,他们还说你这么年轻一个姑娘独自出来卖粮,身上带着那么多钱,身边还没有家人跟着,说你不知道是做什么勾当的,他们说得很难听……” 常时初没想到她还是高估了这年代的人道德素质,这乱世,可不就多妖魔鬼怪吗? “谢谢你来告诉我这件事,要不然我明天就麻烦了。”常时初很真诚地对小乞丐说道,虽然这些人的如意算盘绝对不可能成功,但她也膈应。 “你等等。”常时初说着,转身回屋里,拿了两个银元出来,递给小乞丐,“这是你给我送来这个消息的报酬,你收下吧。” “不不,姐姐,我不用你报答。”小乞丐红着脸拒绝道,“我、我不想要你的钱……” 常时初见他这样,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问他:“那你想要什么?如果我帮得上忙我会帮你。” “……我、我……你能不能收下我当下人?我不要月银,只要你能每天给我点吃的,再有个地方让我睡觉就行!我能做很多活,力气很大,吃的也不多,只要吃一点点就够了……”小乞丐眼巴巴地看着常时初,忐忑中又带着期待,眼睛里都是渴望。 常时初想了想,觉得有这么一个机灵的小雇工也不错,培养一下说不定以后会是自己的得力帮手,因此她没有拒绝,而是问道:“你还有家里人吗?” “没有了,爹娘早死了,伯父伯母把我从家里赶了出来,我就一直在街头流浪。”小乞丐瞪大了眼睛回答道。 “你几岁了?叫什么名字?”常时初又问。 “我今年十二岁了,叫魏予安。”小乞丐满怀期待地说出了自己的情况。 “魏予安?你这个名字起得不错啊。”常时初有些惊讶,这个名字可不像一个小乞丐的名字,没点文化都想不出这个名字。 小乞丐听见她这话,神情却低落起来,有些难过地说:“这是我爹给我起的名字,他想让我当个有学识的读书人,可惜我让他失望了。” 常时初一想到他说自己是被伯父伯母赶出家门的,顿时明白他家里面大概有些不为人知的内情,说不定他小时候家境应该不错,只是一朝父母双亡,就沦落成乞丐了。 “那你以后就跟着我吧。不过我是庆安城的人,以后就住在庆安城,你舍得离开这里?”常时初问他。 “当然舍得,我没有家,去哪里都一样。”魏予安说得十分坚决,对商照城毫无留恋之意。 常时初说:“那行,现在我就有事要你帮忙了,你知道哪些苦力品性比较好吗?我想换点那几个心怀不轨的雇工。” “我知道!老王叔就是一个很老实可靠的人,他每天都要去码头当苦力扛包,力气也很大,最重要的是他不会害人,他家里有五个孩子,要是害了人也跑不了,我还知道他家住哪里。”魏予安立马精神奕奕地说道,他不怕常时初要他干活,他就怕自己没活可干。 “只有他一个人吗?这也不够啊。”长时初有些为难地说道,她要运的粮食可不少。 “老王叔还有好几个交好的工友,他们经常一起包活做,口碑都很好,让老王叔把他工友一起喊来应该够了吧?”魏予安连忙补充道。 1295、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7) “你能确保他们跟我们白天请的那些人不一样?”常时初问,“这批粮食很重要,我不想出任何错差。” 魏予安抿了抿嘴,然后十分肯定地对她说:“我可以确保,因为我有一次在码头乞讨,被人踹下了河,是老王叔和他的工友们把我救上来的。” “那好,我就相信你一次。”常时初点头说道,能跳下河去救一个小乞丐的人,品性应该差不到哪里去,总比那几个想着半路上抢粮的好。 “你现在就去找他们吧,如果他们愿意,我可以多付一倍的工资,只是今晚我们得连夜离开了,因为要避开白天那些对我起了歹意的雇工。”常时初不想浪费时间在那些恶人身上,抓紧时间把粮食运回庆安城才最重要。 魏予安听了之后,立刻就说道:“好,我现在就去找老王叔他们!”说着他转身就要离开。 常时初看着他瘦弱的身形,又想起他是个小乞丐,很大可能现在还饿着肚子,于是又喊住他:“先等等!” 魏予安连忙停下来:“姐姐,还有什么事?” “我给你拿些吃的吧,总不能让你饿着肚子干活。”常时初说着,便回屋里去,拿了好几块拳头大的沙琪玛出来递给他。 魏予安迟疑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接下来了,说:“谢谢姐姐,我就不客气了!”说完他双手捧着那些沙琪玛,朝常时初点了点头,就飞快地往外跑了。 大概三四十分钟之后,魏予安果然领来了七八个肤色黝黑、满脸沧桑的男人,一看就是干重活累活的。 “姐姐,我把他们带来了,这位就是老王叔!”魏予安赶路太急,喘着气给常时初介绍道。 “你……就是想请我们运送粮食去庆安城的人?”老王叔看见常时初一个脸上还带着稚气的年轻姑娘,十分诧异地问。 “就是我,不知道魏予安跟你们说了没有?我白天的时候本来请了另外一批人运的大,但收到消息,那批人想在半路谋害我,昧下我这批粮食,所以我才让魏予安给我找了另外可信的人,他就找来了你们。”常时初很坦诚地告诉了他们理由。 几人听见她这话,有些吃惊又有些感激地看向魏予安,一个三十多岁耳朵缺了一个口子的男人对魏予安说:“小乞丐,没想到你还还挺信任我们,能把这好活儿介绍给咱们,这回真得多谢你了。” 魏予安红了红脸,一本正经地说:“姐姐想找品行信得过的,我就想到你们了,你们跳下河救过我,我有恩就会报。” 大家听见他这话,都忍不住笑,老王叔又问常时初:“姑娘,这种大事你一个人做得了主吗?你家里大人呢?” “我没有家人了,就我自己,所有事情都由我做主,你放心,只要你们能把这批粮食运送到庆安城,报酬少不了你的,你们要是不信,我可以先付一半的定金。”常时初知道自己的外貌没太大说服力,于是回屋里拿了一小袋银元出来,几人看见这袋子银元,顿时眼睛都亮了,反正他们只想挣钱,至于给谁运粮,那都无所谓,只要出钱就行。 于是其他人都没有问题了,常时初也真的把那袋子银元给他们当定金,约好剩下的到了庆安城再给。 “常当家,我能不能先把银元拿回家……”老王叔不好意思地说道,“我这一离开来回至少得要大半个月,家里要是没点钱傍身,会揭不开锅。” “对对,我们也一样想回去安置好家里,同时把马车、牛车借来……”其他人也纷纷说道。 常时初同意了,不过只给他们三个小时的时间,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就得回到这里,因为要是再耽搁下去,天就要亮了。 老王叔他们感恩戴德地答应了,立马往家里跑,激动得仿佛打了鸡血似的,毕竟这可是一个大单子,做完之后挣的钱比在码头扛半年包还划算,他们谁也不想丢了这份差事。 “你呢,需不需要了结一下这里的事情?”常时初问魏予安。 “不用了,我无亲无故,没什么事需要了结。”魏予安脱口而出道。 “那你进来洗个澡换身干净衣裳吧。”常时初把他当成小孩看,因为他确实又瘦又小,说是十二岁,看着就八’九岁的模样。 魏予安讷讷地应了,这时候才有空闲为自己身上的脏污羞愧,不过他如今是常姐姐的下人了,不能丢了她的脸,保持干净整洁是应该的。 只是……“姐姐,我没有衣服换……”魏予安面红耳赤地说道。 常时初羊装回房间,其实从空间里找了一套看不出时代的十岁左右小孩的粗布衣裳,给魏予安,说:“穿这套吧。” 魏予安立刻接过去,然后烧热水洗澡去了。 常时初见他忙着干活不注意自己了,便从空间里拿出十个头戴的强光矿灯来,伪装了一番,准备发给老王他们戴着赶路。 幸好这年头已经有了手电筒,她拿出来的这种矿灯虽然更先进,但现在出现也不会太突兀,他们大概只会以为是她买来西洋货。 果然,等老王他们赶来之后,看见常时初给他们发的矿灯,只是惊奇地看了一会儿,夸赞这种灯的厉害,就恢复了正常。 又花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把所有粮食运到车上装好,常时初才骑着马领着他们离开商照城。 因为有意保持安静,所以他们的动静并不大,而常时初租住的这座宅子周围的邻居隔得比较远,所以居然没有人知道他们的行动。 车队很顺利就出了城,直到出城后,天色才亮起来,常时初又带着他们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才停下来歇息。 因为要运送粮食,常时初对他们的伙食并不克扣,反而大方得很,直接就拿出一辆车的粮食当做他们路上的伙食了。 “常当家,这会不会太浪费了?我们这些人吃饭不用这么多粮食,随便吃些干粮就行了。”老王叔有些不好意思,他们收了常时初那么多工钱,怎么还好意思还吃她那么多粮食? 1296、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8) 常时初说:“你们要是吃不饱,那怎么有力气赶车?而且路上说不定还会遇到劫匪,我不想你们饿得手软脚软,然后被劫匪一锅端。” 她都这么说了,其他人哪里还敢有什么反对意见?毕竟她说得也没错,于是几人烧起火熬了两大锅饭,个个吃得抬不起头来,没办法,这年头平民百姓很少能吃饱,大多都是囫囵填个水饱,挨饿是日常。 “呜呜……老子还是第一次吃这么好的米饭!又白又香的大米饭……”耳朵缺了一角名为缺耳谭的男人眼含热泪地说道。 “唉,我也不知道多久没吃过这样好的米饭了,现在能吃上还是托了常当家的福。”老王叔也一脸感激。 魏予安在一旁忙不迭地点头,眼睛却没离开过自己碗里的米饭。 其他人也七嘴八舌地说起常时初的慈善,说她肯把这么好的粮食给自己这个雇工吃,是个大好人,对常时初就更感激了,吃完饭便连歇也不歇了,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生勐。 常时初没想到自己只是让他们吃上了寻常的大米饭,就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真是意外之喜。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常时初来的路上已经解决过好几波劫匪,他们没恢复元气还是不敢再对上常时初这个活阎王,这回她带着人运粮回来,居然没有遇到任何人来劫粮,这让她疑惑之余又觉得很幸运,难道她的霉运都掉光了? 如果真的是那就太好了。 一路上很顺利,大家又吃得好睡得好,五天多的时间就回到了庆安城。 魏予安看着街上地面还隐隐带着黑的血痕,无法想象当初那场大屠杀的场景,街上地面的血迹如今还这么清楚,想必大屠杀的时候一定是血流成河…… 那样危险的情况下,不知道常姐姐是怎么活下来的? 他看着前面骑着马的常时初那纤细的背影,无法想象她遭遇了什么。 常时初不知道自己的小伙计已经开始心疼自己了,她领着运粮队进入庆安城的时候,便觉得浑身都轻松了不少,庆安城如今是她的大本营,只要进入这里,那就没什么能再威胁她的了。 又大半天之后,粮食运回到了常家门口,她让老王叔他们帮忙把粮食搬进屋子里,然后就去城里新出现的酒楼叫了一桌酒席来招呼他们。 “这一路上你们辛苦了,这桌酒菜就当是我敬这段时间的尽心尽力。”常时初举起酒杯对几个雇工说道。 “常当家客气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老王叔有些拘谨地说道,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一桌菜,又被雇佣自己的老板这么客气尊重,因此不免觉得受宠若惊,慌忙也举起酒杯一口喝完了那杯酒。 “是咱们得谢谢常当家肯雇咱们干这趟活才对!”缺耳谭连忙补充,“我也敬常当家你一杯!” 此时他们已经完全忘了常时初是个才十几岁的年轻姑娘了,都把她看成了能掌事的老板,一声“当家”叫得心甘情愿。 酒菜佳肴充足,又是在主家的宅子里,不用担心安全问题,这一松懈下来,大家便喝得多了,个个都喝醉了,有手舞足蹈的,也有痛哭流涕的,还有硬是拉着常时初对她感恩戴德的……一屋子人犹如群魔乱舞。 就在常时初头疼自己要把这么多人拖回客房安置他们的时候,魏予安这时候出来了,说:“常姐姐,我帮你把他们送回房吧。” “魏予安,你没喝醉啊?”长时初有些惊讶,没想到还有个清醒的。 “……我还小,喝酒会长不高。”魏予安有些无语地说道。 “哦,对,小孩子不能喝酒。”常时初一拍自己的额头,觉得自己也喝多了,脑袋都被酒精湖住了。 “你力气够吗?”常时初有些担心他力气太小。 魏予安有些不服气,直接把瘫倒在椅子上的老王叔拉起来,用他瘦小的肩膀撑起老王叔,说:“我力气不小。” “好好,你力气不小。”常时初没有打击他的主动性,见他把老王叔慢慢地扶回客房,便也把瘫倒在地上的一个醉鬼拉起来,半扶半拖回客房,她的动作可比魏予安迅速多了。 魏予安看着她拖着一个大男人走得比他还快,顿时眼睛都瞪大了,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 不过他很快就安慰自己:常姐姐可是能骑马,能单枪匹马去商照城买粮的强人,现在只不过是力气大一些,这有什么出奇的? 于是他立马恢复了心情,把老王叔艰难地送回客房了。 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离家太久了会不放心,老王叔他们即使再不舍得庆安城,也不得不跟常时初和魏予安告别。 常时初给他们结算了报酬,还大方地送了他们回程路上吃的粮食,这才把他们送走了。 魏予安把人送出城门,有些惆怅,有些不舍地跟老王叔他们告别。 老王叔摸了摸他的脑袋,对他说:“小乞丐,你跟着常当家以后要机灵些,努力干活,常当家心肠好,只要你好好跟她干,她肯定不会亏待你。” “老王叔,我知道的。”魏予安回答道,跟随常时初的机会是他鼓起了这辈子所有的勇气提出来的,好不容易如愿,自然不可能会不珍惜。 “那就好。”老王叔叹了口气,“这年头兵荒马乱,哪儿都不安宁,不知道哪天炮弓单就掉自己头上了,你要保重。” “谢谢老王叔,你也一样。”魏予安提醒道。 告别之后,老王叔便带着人离开了。 魏予安把自己心中那点惆怅收拾好,便赶紧回了常家,他昨晚就发现了,常姐姐家里没有任何一个下人,他得赶紧回去好好干活。 常时初也不指望魏予安能帮她什么大忙,只想着让他跑跑腿、做些琐碎小事就行,毕竟他还瘦不拉几,用他有种雇佣童工的罪恶感,要培养他,起码也得让他长大些再说。 魏予安却不这么觉得,他不想当个吃白饭的,因此不管常时初吩咐他什么事,他都要做到最好,常时初不吩咐他,他自己也在获得同意后,跟在常时初身后学习,常时初出去谈生意、见雇工,他都在一旁观察学习,丝毫机会都不放过。 1297、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9) 常时初在庆安城中心地段开了家米粮铺,请了掌柜和两个小伙计,顺便把魏予安也赶过去当小伙计了。 魏予安父母没死之前,由父亲带着开了蒙,会认字也会读书,日常读写不成问题,只是后来被赶出家门,成了小乞丐之后没了学习的途径,便再也没有进步,常时初便让他白天在米粮铺里当小伙计,晚上回家跟着她学习。 倒不是不想让他上学,而是如今的庆安城虽然逐渐恢复正常,但以前的许多学校被炸毁了,新的还没有建起来,老师都凑不齐,因此全城的孩子都没学可上,常时初便觉得还不如自己教他。 随着庆安城的人越来越多,常时初的工作便越来越忙,她便请了两个佣人回家做家务,自己省下时间忙重要的事。 这天她来到自己的米粮铺查看情况,发现铺子里的客人并不少,生意还不错,不过这也正常,因为她定的米价很公道,并仗着还是独门生意就趁火打劫,如此物美价廉,来买米的人不多才奇怪。 “当家!你怎么来了?”魏予安看见常时初从门口进来,顿时眼睛一亮,连忙上前问道,自从他来米粮铺干活之后,就不再叫常时初姐姐了,直接喊“当家”。 “我来看看店里的情况。”常时初回答道,“看来生意还不错。” “当然不错了,我听见有客人说咱们店里的米便宜得让他们不敢相信,因为之前有些人也从外面搞了米回来散卖,但他们卖得很贵,没多少人买得起,现在有了咱们这家良心米粮铺,大家还不得赶紧来买啊?”魏予安低声把客人们说的话都告诉常时初。 常时初听了,笑了一下,说:“我这铺子走的是薄利多销路线,虽然价格低廉,但卖得多了总是有赚的,但城里这些百姓就不一样了,他们要是买不来便宜的米,就得挨饿了。” “当家,你真心善。”魏予安眼睛亮晶晶地说道。 “不,我不善良,只是有底线罢了。”常时初很诚实地说道,但魏予安看她就带着厚厚的滤镜,听见这话也只以为是她的谦辞,维持更敬佩她了。 常时初被他敬仰的目光看得心虚脸红,连忙让他忙去了。 常时初被他敬仰的目光看得脸红,连忙让他忙去了。 她继续在铺里查看顾客们的购买情况,却不知道其他人也在打量她。 她如今虽然才十几岁,但这段日子以来既要管理各种雇工,又要忙着做生意跟人谈判,气场精神都锻炼出来了,身上带着股爽利威严的气势,让人不敢直视,而且之前有不少人见过她惩治那些企图对她不轨的人,因此对她更是心生敬畏。 即使如此,她依旧是个年轻又漂亮的姑娘,唇红齿白、色如春花,身姿窈窕,仅仅是站在那儿,就是道靓丽的风景,店里有不少年轻男人红着脸偷看她。 但谁也不敢上前去跟她搭讪,毕竟已经有了前车之鉴,谁都知道常家这位留下来的当家小姐不是个好惹的人物,要是不小心得罪她,那真的是会让你生不如死的。 高岭之花,就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那位就是米粮铺的老板啊?长得真年轻……”有人窃窃私语,“不知道成亲了没有?哪家男人这么有福气能娶到这么厉害的姑娘,真是祖坟冒烟了。” “你赶紧闭嘴吧!人家本来就很厉害,也才十几岁,哪里就着急成亲了?之前不知道多少男人知道她的家业,想打她的歪主意,却没想到被她狠狠教训一顿,现在那些人听见她的名字都会浑身发抖……” “她这么阴狠厉害?但我看着她还挺和气的,之前我看见她还给一个饿晕在街头的小孩买了包子,而且她这米粮铺卖的米价格也很公道啊,看着就是个好人,怎么会让那些人害怕得发抖?我不信!” “我亲眼看见得罪她的那些人跪着痛哭求她高抬贵手,她都不肯,这还不狠辣?不过她现在肯卖良心粮,大概还是个好的。” …… 常时初听着身后那些议论自己的声音,内心毫无波澜,她做事只求问心无愧,并不在意别人如何评价自己,毕竟她又不是银元,哪能人人都喜欢?不过即使是银元,不也有人嫌弃铜臭味,从而视金钱如粪土吗? 而且她这也算做好事,即使赚不了什么钱,却能赚功德,这可是好东西。 她离开米粮铺之后,突然心血来潮想吃盐焗鸡,便打算去菜市场买两只鸡回去,菜市场也是最近百姓们自发形成的,自家有什么东西能卖的就拿去那个地方卖,又想要买东西的人就去那儿买。 为了节省时间,她抄了近路去。 然而,大概她又走霉运了,刚转了个弯,就看见前方十多米处有两帮人马在打架,打得挺狠,见血了,有人捂着胳膊惨叫,有人哀嚎抱着腿在地上滚,血腥味儿浓极了。 常时初皱了皱眉,打量了一下两批人的模样,发现都是人高马大的青壮男人,他们脸上都带着狠戾之色,打架的动作也熟练得很。 ……这么快就有黑势力开始争地盘了?常时初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想了想,转身便离开了。 这两方人马看着就不像好人,她就不多管闲事、自找麻烦了,她突然冒出来插手,说不定他们还会联手来对付自己,所以何必去管?让他们狗咬狗不好吗?省得他们有精力扰乱社会治安,残害平民百姓。 常时初眼不见心不烦地离开了,又绕了几道弯才走到菜市场,买了两只鸡,回家的时候,她又特意绕开了那段路。 说起来庆安城现在还没有官职人员被派来主管政事,这实在很不正常,常时初都有些怀疑是上头那些人互相推卸责任,不想让己方人马前来收拾庆安城这烂摊子,才拖到现在还没有官职人员前来,毕竟如今这乱世,妖魔丛生,贪官污吏横行,真正为民着想的却没几个人,庆安城现在只能靠自治了。 1298、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0) 叶婶是常时初请的佣人,很会做菜,特别是清澹的粤菜,盐焗鸡也是粤菜的一种,她听说常时初要吃盐焗鸡,二话不说就把那两只活鸡拿去杀了。 于是等魏予安从米粮铺里回来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鸡肉香味,从鼻腔直入肺腑。 他眼睛亮得惊人,连学着常时初那装出来的稳重都不见了,连蹦带跳地往家里冲,一边跑还一边喊:“叶婶!你今天做什么好吃的了?真香啊!” 他当了好几年小乞丐,饿出了后遗症,最受不了的就是各种佳肴的香味儿。 “小安,你回来啦?当家买了两只鸡回来,我做了盐焗鸡,晚上能吃有口福了。”叶婶笑眯眯地回答道。 魏予安熘进厨房里,深吸了好几口浓郁的香味儿,才一脸幸福地说:“我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跟随了当家。” 常时初从书房里出来,听见他这句话,忍不住打趣道:“我看你是因为叶婶做饭好吃才会这么觉得吧?” “哪有?我是真的觉得自己最幸运的就是得到当家你的抬举,要不然我一个小乞丐还不在商照城饿肚子呢。”魏予安十分诚恳地说道。 “好了好了,就你嘴巴最甜。”常时初戳了戳他的额头,然后问叶婶,“可以吃饭了吗?” “可以了,饭菜都做好了,马上就可以吃。”叶婶连忙说道。 常时初啃着新鲜出炉的盐焗鸡,满足地喟叹了一声,夸赞道:“叶婶你的厨艺真的没话说!” 叶婶听了,笑得见牙不见眼:“那是,我外公以前还是皇宫里的御厨,我跟着他学了不少本领,等以后一一做给当家吃。” “那我就等着了。”常时初啃着肉香浓郁的鸡腿,只觉得每天都有美食吃的话,那活在这乱世也能忍受了。 魏予安更是吃得脑袋都抬不起来,嘴唇油亮亮,像只饿坏了的小狼崽,常时初把一杯橙汁端到他面前,说:“别吃得太急,小心噎住了,又不会有人抢你的。” 魏予安连忙咽下嘴里的肉,脸红红地端起橙汁喝了一口润嗓子。 这橙汁是常时初空间里的橙汁榨的汁,甜滋滋,比普通橙汁好喝多了,家里人都很爱喝。 庆安城靠海,有不少人为了生计会下海打鱼,叶婶买了不少海鲜,海虾的个头足有成年男人的大拇指头大,剥一个只是沾了点酱汁就鲜得不得了,肉质q弹柔韧,常时初每次都要吃好几个才满足。 还有海蟹粥,清甜鲜美,怎么也吃不腻。 常时初觉得魏予安对自己忠心耿耿,大概也有可能是因为伙食太好的缘故。 就在郊外田地的小麦开花的时候,庆安城的新任长官终于上任了,新市长听说是还是前朝的秀才,后来前朝没了,新朝建立,又不知道找了什么路子当了官,慢慢地居然爬到了一市之长的位置。 只是如今这新朝政权不太稳定,各路军阀割据一地,各自为王,虽然名义上是听从中’央的管辖,但实际上大多数都是阳奉阴违,否则庆安城大屠杀便不会发生了,也不会在发生了那么久之后就只有蒲启瑞带着队伍来帮忙收敛被杀的百姓。 新官上任三把火,不过这跟常时初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她只不过在郊外占了无主的地种粮,又在城里开了几家粮店,她的威名大多数是靠着“杀鸡儆猴”打出来的。 但这点威名在人家长官眼里一丁点儿的重要性都没有,更何况她还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年轻姑娘,这就更令人轻视了。 于是新长官上任后宴请安城里有点地位的家族、商户、乡绅,共商重建庆安城大事的时候,并没有把常时初叫上。 “当家,新长官宴请庆安城名流的事,你知道了吗?”魏予安有一天回到家就神神秘秘地问常时初。 “知道啊,怎么了?”常时初问道。 “那他有没有邀请你?”魏予安又问。 “没有,应该是我分量太小,人家根本看不上我吧。”常时初笑着说道,其实看不上才好,她并不想跟这些人打交道,因为预感到会很麻烦。 看来有些生意需要收敛一下了,否则树大招风,就算自己不去招惹别人,别人也会来招惹他,她虽然不怕各种阴谋诡计,但也并不想被麻烦缠身。 “那看来这位长官是个没什么大本事的。”魏予安有些不开心地说道。 常时初听见他这话,忍不住笑了,说:“你怎么就知道人家没本事了?” “如果他真的有本事,那怎么不知道当家你为庆安城百姓做过的事?就算不是因为你的生意,但仅凭你帮忙埋葬了死于大屠杀的百姓遗体,就应该邀请你吧?但他没有,这不就是不懂事吗?”魏予安很为常时初不平。 常时初瞄了他一眼,说:“魏予安,我们看重的东西,别人未必会看重,我为被杀害的同胞埋葬尸骨,免得他们曝尸荒野,是因为我觉得让他们入土为安很重要;但其他人却不会这么想,觉得别人的尸骨收不收好关他们什么事?卑贱平民的尸骨也配让他们在意?” 魏予安听见她这话,顿时沉默了,他虽然年纪还小,但却从小流落街头,什么都见识过,自然明白常时初这番话,都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上层的权贵们是不会在乎卑贱平民的性命的,就算平民们死在街头,他们也只会嫌弃臭味熏着了他们,尸体碍了他们的眼。 “庆安城这么快就有权贵豪商了吗?”常时初有些疑惑,“那些大户人家不是早就在大屠杀之前就离开了?难道他们回来了?” 常时初最近工作忙了些,对庆安城里的情况疏忽了,倒是不知道又有什么人家搬来。 魏予安这时候却点头说道:“我看见有大户人家的下人在咱们的米粮铺买了许多米,还有好些打扮得华丽富贵的夫人小姐去隔壁首饰铺子买珠宝,应该是有钱人家。” 常时初这会儿真的有些意外了,庆安城的上层这么快就要恢复之前那纸醉金迷的状况了? 1299、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1) 常时初万万没想到,上头派来的新长官举办的第一次宴会就发生了大事:有人混了进去搞刺杀,死了好几个人,其中还有两个是随同新长官一起被委派来的道尹和县知事,其他的则是本地的豪商以及乡绅。 这些人虽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人物,但在新长官的宴会上就被刺杀,显然狠狠地扫了新长官的面子,新长官非常愤怒,立马派了人去捉捕凶手,然而他带来的那些人不知道是初来乍到对庆安城不太熟悉,还是太过没用,他们连凶手的影子都没看见。 而巡捕房还没来得及建立,自然也没有巡捕帮忙捉拿凶犯,新长官着急愤怒也没用。 宴会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庆安城本来不久之前就发生过大屠杀,那些参加了宴会的宾客自然吓得不行,哪里还敢留下来?不过幸好这场刺杀发生在宴会后半场,那些重新建立人脉关系网的事情在前半场就已经完成得七七八八,所以宾客们虽然后怕,但也觉得有所收获——毕竟死的不是他们自己。 常时初还是在第二天才知道长官府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庆安城又开始戒严,才刚恢复了些许烟火气以及生活气息的大街上又变成了一片寂静,只剩下新长官派出来搜捕凶手的人急冲冲跑过,百姓们就跟惊弓之鸟似的,不敢出门,只敢躲在家里。 常时初的米粮铺倒是少有的还开门的店铺之一,所以她是从脚步匆匆,神色惊慌来买米的百姓嘴里得知这件事的。 不过这这跟她没有关系,她只希望凶手快点抓住,让大家的生活回归正常。 但她没想到,即使她极力避开了倒霉源头,却还是有麻烦找上门来。 她是回到常家宅子后门的转角处被人劫持的,常家后门位于一条安静的小巷子里,远没有前门大街热闹,因此那人才敢光天化日之下就对她行凶吧? “你就是常时初?”身后拿着匕首抵着她脖子动脉上的男人用粗嘎难听的声音低声问。 常时初脑子转得飞快,最后还是承认道:“我是。” 既然这人都找到这里来了,说明早就把她的身份和模样都了解清楚了,如今只不过是确认罢了。 果然,听见她的话,那男人残忍地阴笑道:“那你就去死吧!谁让你当了别人的路?” 说着,他勒着常时初脖子的胳膊一用力,握住的匕首就寒光一闪,要割破她的动脉,显然确认好了身份就要收割她生命了。 常时初怎么可能这么容易死?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脑袋勐地往后狠狠一撞,正撞中身后那男人的鼻子,让他瞬间剧痛,脑袋发晕,然后趁他晃神的一瞬间,常时初右手飞快地夺下他的匕首,左手肘又狠狠地往后一怼,直击他的肋下。 身后男人接连遭受两回剧烈撞击,很快就失去了行动力,被常时初狠狠地摔倒在地上,虽然他忍着剧痛很快反应过来,迅勐地反击常时初,但他已经失了先机,又丢了武’器,根本不是常时初的对手。 这回被匕首抵住了脖子的是这个男人了。 常时初脸色冷冷地盯着这个男人,问道:“你是谁派来的?为什么要杀我?” 男人把嘴巴闭得牢牢的,一对浑浊的眼睛露出凶狠的光,根本没有回答常时初问题的意思,也似乎不怕常时初这个年轻姑娘会真的杀他。 常时初见他这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顿时更生气了,用匕首轻轻地一划,男人脖子上的血就迅速流了出来,这会儿这男人才有点慌了:“你不能杀我!” “你都想来杀我了,我为什么不能反杀?”常时初冷笑道。 那男人一噎,又沉默了,但却没有刚刚那么镇定了,眼珠子转个不停,一看就不是老实的样子,常时初手上又用力了些,匕首死死地抵住他的颈动脉:“只要我再用力一点,你脖子上的血就会喷出来……跟杀猪一样……” 男人已经浑身都僵住了,如果是其他的年轻姑娘这么说,他可能不会相信,但制服了他的常时初这么一说,那就很有可能了,就在他努力想着怎么说谎骗过常时初的时候,常时初却突然道:“别想说谎,要是说谎,我一样可以杀了你。” “好,我说,是王家的少东家,王家是跟着新长官一起来的商户,他们家也是经营米粮铺的,来到这里之后发现你家开了好几家米粮店,生意还很好,他怕自己家的米粮铺没办法在这里立住脚,就想先把你干掉,再趁机吞并你的铺子……”那男人艰难地回答道。 “真的?”常时初眯了眯眼,死死地盯着这个男人,虽然这男人给出的理由很真实,合情合理,但常时初总觉得这并不是真相,他应该还瞒着什么。 “真的真的!我哪里敢骗你?我还想要小命……”男人忙不迭地说道。 看着他眼里迅速浮现的狡猾得意,常时初终于确定这人说的话是假的,或者是半真半假,王家也许真的想干掉自己抢占米粮铺,但这里面应该不止他一家。 “最后一个机会了!”常时初说,“你要是再不老实,就把命留下吧。” “我说的是真的,你相信我!”男人见常时初居然还不相信,有些慌张了,额头都渗出了汗,咬死了自己说的就是真相。 常时初冷笑,然后手下轻轻一划,说:“既然你要找死,那我就成全你了。” 她话音刚落,那男人的脖子的鲜血就喷涌而出,男人脸上浮现出不敢置信的神情,眼睛里全是惊恐之色,然而已经晚了,他捂着脖子,咯咯几声,就倒了下去,还抽搐了几下才彻底咽了气。 常时初刚想要趁着没人把这具尸体受尽空间里处理掉,然而突然身后有风声刮过,有人轻微迅速的脚步声传来,常时初瞬间把尸体扔进空间里,还没来得及处理地上的血迹,就勐地转身对上身后的来人! 1300、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2) 来人出手凶猛,身手凌厉,比刚刚那个杀手厉害多了,刚刚的杀手身手很普通,不知道是不是幕后之人觉得常时初是个弱女子,派他来杀就已经足够了,所以常时初轻而易举地反杀了。 但这回来的人却跟刚才的人不是一个层次的,常时初跟他交手不由地认真了许多。 她心里想着,这人莫非是刚才那杀手的同伙?之前一直在关注自己的情况,见那个杀手被反杀了,他才出来收拾自己? 不过如果是这样,那他为什么不提前出手阻拦自己审问?毕竟刚才那杀手说出了不知真假的“事实”,虽然有可能是假的,但多说多错,就算是假的,也给了自己线索…… 常时初一边在脑子里飞快地寻思到底什么人要派这么多杀手来杀自己,一边丝毫不放松地对付这第二个人。 不过,打着打着,这人突然开口问道:“你是不是常时初、常姑娘?” “我是,怎么,你来杀人的时候都不搞清楚目标吗?”常时初讥讽道。 “常姑娘!误会了、误会了……我不是来杀你的……”那人一听她的话,顿时脸色大变,连忙停下了攻击常时初的动作。 然而他停了,常时初可不会停,因此他脸上很快就被常时初左右手各砸了一拳,他只得一边只守不攻,一边解释道:“常姑娘,我们都误会了,我不是来杀你的,只是想来跟你报个信!刚刚我看到你站在一滩血面前,就误会你了,我们现在先停下来,你听我解释好不好?” 常时初见他说得真切,对自己的攻击只防守,并不反击,这才有了点点相信他。 但也只是一点点,毕竟谁知道他是不是想使诈? “那你先让我绑住了你的手,我再带你进家里解释清楚。”常时初停手之后,半信半疑地说道。 那人一咬牙,说:“可以!我相信常姑娘不说冤枉好人、滥杀无辜的人。”说着他伸出了双手,常时初猛地揪住他的衣袍下摆,撕下一根布条,把他的手绑了起来。 那人苦笑道:“你绑我还得撕我的衣服啊?” “不然呢?难道要撕我的?”常时初冷笑。 那人一噎,闭嘴了。 常时初把他从后门揪了进来,叶婶正在后院处理菜苗,猛地看见常时初带着一个被绑住了手的陌生男人进来,大吃一惊,连忙上前紧张地问:“当家,这是怎么了?要不要出去找人帮忙?” “不用了,这人被绑着干不了坏事,你去帮我把后门口地上的血迹处理干净吧。”常时初吩咐道。 “血迹?当家,你受伤了?”叶婶连忙把常时初打量了一遍,着急地问。 “没有,血是别人的,你赶紧去处理吧,被人看见了不好。”常时初催促道。 “好,好,我现在就去处理干净。”叶婶并没有追问下去,她这辈子经历过各种各样的事情,血也见了不少,并不会因为一点血就吓得不行。 不过,当她看见后门口地上那一大摊血,还是被吓了一跳,毕竟这可不是一点儿血。 常时初把那人带进了自己的书房,关上门,这才审问他。 “姓名、年龄、职业、出现在我家后门的原因、以及为什么认识我、要跟我报什么信……这些问题,希望你一个不落地回答清楚。”常时初开门见山地说道。 那人听见她这一系列问题,头皮一紧,又看见常时初冷着一张俏丽的脸,漂亮的双眼冷冷地看着自己,便忍不住在心里叹道:“果然不愧是能在小小年纪就挣下这么大一番家业的女子,聪慧冷静,不同凡响。” 见常时初脸上开始出现不耐烦的神色了,那人连忙回答道:“我叫安邦,今年二十三岁,职业……保家卫国者……之所以出现在你家后门,是知道了有关你的一件事情,需要告诉你……为什么认识你?我认识蒲启瑞,他跟我说过你……报的信?就是有人密谋要杀掉你。” 他倒是很老实的样子,把常时初的问题都耐心地一一回答了。 “安邦?这是真名?”常时初眯了眯眼,总觉得这种名字有种熟悉的欲盖弥彰的感觉…… 安邦僵了一下,最后无奈地说道:“是假名,但我的工作内容需要保密,身份也需要保密。” “既然什么都需要保密,那为什么大白天地来找我?不怕被人发现?”常时初疑惑不解。 “嘿嘿,没有几个人见过我的真实模样,出现也不会有人认出我。”安邦突然有些得意地说道。 常时初听了他这话,又联想到他与蒲启瑞认识,顿时有些明白这家伙的身份了。 “你跟蒲启瑞认识?这是能对我说的吗?不是秘密?不怕我泄’露出去害死你?”常时初问。 安邦笑了笑,说:“常姑娘不会这么干的,连素昧平生的百姓们的遗体,你都能善心地帮忙收敛,妥善安葬,又怎么会害我一个毕竟志愿是保家卫国的人呢?” 常时初顿时挑了挑眉,似笑非笑地说:“你倒是很信任我。” “这是当然,你是个有怜悯之心的好人。”安邦听见她这话还煞有介事地点头说道。 “我可不是好人。”常时初并没有被他的追捧昏了头,而是继续问,“你还没有跟我说,到底是谁想谋杀我。” 她这话一出,安邦顿时严肃起来,说:“其实我昨天晚上潜入新长官的宴会现场了,我在那儿偷听到的。” 常时初听见他这话,是真的有些惊讶了。 “我只是偷听,并没有完全认清楚在场之人的身份,不过我认出了其中两个人,一个是豪商王擎胜,一个是统计局干事刘文兆。”安邦仔细回想道。 常时初想了想,对这两个人没有任何印象,说:“我不认识这两个人,他们杀我是为了利?” “对,他们觊觎你手里的产业,觉得你是最好下手的大肥羊,对付你很容易,只要处理干净,不会有任何后顾之忧。”安邦定定地盯着她,说道,“你势单力薄,偏偏拥有的东西让人垂涎。” “所以我就成了软柿子?”常时初都气笑了。 (本章完) 1301、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3) 安邦说:“那位新来的长官以前就是个惯会钻营的人,他其实并不想来庆安城,只是因为之前跟着的那位被人算计了,他被牵连才会被派来这里,但他刚来,就已经开始想办法要调走了,这回的宴会既是为了结交人脉,也是为了尽快搞清楚当今庆安城的情况,挑些能下手的目标捞几笔,上供给上面,好能调离这里去其他地方。” 常时初冷笑一声,说:“怪不得呢。” 王擎胜和刘文兆都是跟着新长官到庆安城的人,他们就是想对自己谋财害命的罪魁祸首之一,那这里头就有点耐人寻味了,那位新长官没有参与到对付自己这件事来的可能性有多大? 常时初只觉得恶心,这种人都能当上掌管一座城的官,可想而知如今的政’府有多腐朽黑暗了,上位者不为百姓当家做主,只想着给自己谋私利,不惜强取豪夺、谋财害命。 她虽然已经知道了这乱世的黑暗,但真正面对的时候,还是免不了厌恶,她讨厌麻烦,但却知道,只要她手里的产业还在一天,那她就一天不可能逃脱得了这些人的算计谋害。 但他们要想就这么轻易把东西从自己手里抢走,那他们就想错了,常时初宁愿把自己的产业毁了,也不会拱手让给他们。 呵呵,与其被这些人算计,她还不如直接把自己的产业送给安邦……身后的组织!让他们所有算计都落空! 对啊,安邦身后的组织就是日后结束这个乱世,把国家带入新章程的组织,他们的目标就是一起为了人民。 而常时初起初创办这些产业,除了挣钱养活自己之外,就是想在力所能及的时候献出自己的一份心意,帮助那些可怜的普通百姓。 那自己直接把产业捐献给安邦身后的组织,岂不是直接一步到位?还能省下中间许多环节,更能让自己摆脱目前被人觊觎的状态…… 常时初越想越兴奋,觉得自己这个想法真是一举多得,于是她眼睛亮晶晶地看向安邦,问他:“安邦,你身后那组织接受社会上有识之士的捐献的吧?” 安邦点头:“接受,咱们组织目前还处在一穷二白的状况,巴不得有人捐献东西,不管是财物还是其他,只要有用的都行,你放心,我们绝对不会以权谋私,私占任何有识之士捐献的东西。” 常时初笑得更灿烂了,说:“我相信你们,那我就把我手里头的产业都捐给你们吧,你们找些专业人士来打理,最好是能圆滑精明些,能跟新长官那些人周旋的人。” 安邦听见她这话,顿时震惊得目瞪口呆,说:“你真的确定要把你手下的产业都捐出来?那些都是能下金蛋的金鸡啊,不管是米粮铺还是面粉厂、罐头厂,只要能维持住如今的规模,那你都能成为庆安城的首富了,等庆安城慢慢恢复,你这些产业会发展得更好,甚至可能让你成为全国都首屈一指的豪商,你舍得放弃这些?” “当然舍得,我只有一个人,能吃的、能用的东西都非常有限,挣那么多钱对于我来说又有什么用?只是一个数字罢了,还不如把这些产业交给你们,让你们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我相信它们在你们手里比在我手里拥有更大的价值。”常时初很认真地说道,她虽然爱享受、又好吃懒做,但其实也那么唯利是图,更何况把这些东西捐出去,她也不缺钱用,还能得到功德,何乐而不为呢? “常小姐,你果然深明大义,我们绝对不会忘记你的伟大贡献,会把你捐献的产业好好用在救国救民上,绝对不会浪费一丝一毫,辜负你的信任。”安邦已经快要感动得热泪盈眶了,觉得常时初年纪轻轻就有这么强烈的爱国、爱民之心,还善良康慨,毫不犹豫就把自己的产业捐献出来,实在难得。 “我相信你们。”常时初毫不迟疑地说道,“那你们抓紧时间找人来跟我交接,要是晚了,不知道王擎胜他们还会使出什么阴招来。” “好,我马上就联系组织,让他们派几个精明能干的同事前来。”安邦一口就答应道,“在这之前,我们的打算还是不要泄露出去,否则新长官他们狗急跳墙就不好了。” “我明白。”常时初点头。 于是安邦很快就离开了常家,三天之后,他就在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领了五个陌生人到常家,这五人里四男三女,年纪都不轻了,三四十岁的模样,模样很普通,最好看的是那位女子,但也只是清秀些,把他们扔进人堆里,一时半会儿肯定找不出来,但他们眼里偶尔闪过的精光,却表明他们并不如外表表现出来的那样普通和无害。 “常小姐,这几位就是我的同事,同样是心怀天下百姓,立志拯救人民的有识之士,他们的优点就是长袖善舞、善于经商。”安邦给常时初一一介绍他们。 寒暄几句之后,常时初就直接开始把自己的产业情况都一一跟他们介绍清楚,又研究了如何平稳快速地交接管理…… 一直忙到天亮,才终于结束。 “常小姐,咱们组织有了您这次的捐献,肯定能为百姓做更多的事情了,您是真正伟大的人。”那位唯一的中年女士敬佩又感动地对常时初说道。 常时初却有些心虚,因为她捐献出自己的产业,除了是尽自己的能力之外,其实还有把烫手山芋让出去,避免麻烦的意思,但这些人却那么感激自己,这让她罕见地感受到了些许羞愧,当然,只有一点点…… “您言重了,跟你们这些愿意隐姓埋名救国救民的人比起来,我并没有那么纯粹,更算不上什么伟大,事实上,你们才是伟大的人。”常时初连忙说道。 “好了好了,你们别在互相吹捧了,你们都伟大,行了吧?”安邦见她们眼见既要没完没了地互吹下去了,便打趣道。 1302、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4) 之后的时间里,常时初便开始跟安邦的同事们开始交接产业工作上的事情,这些同事的真实身份是保密的,明面上的身份,他们之间各不相识,所以常时初交接工作的时候只能一个个分开来,这边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 王擎胜他们可等不了这么久,自从上个杀手消失了、而常时初却没有死,他们就知道谋杀常时初的打算失败了,不过他们并没有放弃,又找了不少人来对付常时初,除了日常派杀手,就是找骗子、人贩子,不管是把她杀了,还是卖掉,反正只要她消失在庆安城就行,这么多歹毒的手段使用在常时初身上,如果她不是十分警惕,而且身怀不凡手段,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常时初虽然不怕这些手段,但也被烦得不行,决定等工作上的事情都交出去之后,就找那几个幕后之人算账,她不可能会放过想要自己命的人,不弄死他们她就不姓常! 而且这些人罪恶滔天,本就罪该万死,常时初这是替天行道。 同时安邦的同事们也可以趁着他们死了之后混乱的这段时间,抓紧机会把产业牢牢掌握住,这是一举两得的事。 有了这个报仇的目标,常时初便干劲十足,花了仅仅半个月左右,就把手里头的产业都交出去了。 当然,他们交接产业的事情都在私底下进行,除了上头几个管理层之外,并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些令人眼热的产业已经悄悄换了主人。 把这些烫手山芋甩出去之后,常时初便觉得浑身都轻松了,她在在家休息了一天,又遇到上门“乞讨”的清秀小乞丐,乞求常时初留下他,还说什么他愿意为常时初当牛做马,只求一个收留他的地方…… 常时初一看见他脚上踩着的那双干净平整的布鞋就知道这是个假乞丐了,那个流落街头、缺衣少食的乞丐有能力穿上这么一双好鞋?真是伪装都伪装不到位,因此这个不专业的乞丐就被常时初处理掉了。 幕后之人大概打听到了她收留过一个小乞丐,还把他送去米粮铺当小伙计的事,于是也照猫画老虎来同样的一招,以为常时初就会被骗?她在那些人眼里难道就这么“傻白甜”? 被打扰一次次的常时初终于忍不了了,她直接找了个夜高风黑的夜晚,到王擎胜的宅子里把他抓住,当场审问出了与他一起谋害自己的几个同伙,审问完之后,手起刀落就解决了他,扔进空间里给食人花打牙祭了。 接下来第二个承受她报复的是统计局干事刘文兆,她去到刘家的时候,发现他居然在强迫一个姑娘!那姑娘拿起烛台威胁他,要是不放她走,她就自杀,刘文兆却笑嘻嘻地让她自杀就自杀,反正他不会放她走。 那姑娘绝望了,真的想要动手刺破自己脖子的血管,常时初哪里还看得下去,急忙下去一脚踢开那姑娘手里的烛台,然后又直接把刘文兆打晕了。 “你赶紧离开,这人就我交给我了。”常时初压低了声音对那惊呆了的姑娘说道。 那姑娘看着蒙着脸的常时初,呆愣愣地点了点头,等过了一会儿终于意识到自己被人救了,顿时眼泪大滴大滴地掉下来,浑身瘫倒在地上。 常时初抚了抚额头,这下子怎么办? “你还有力气吗?再耽搁下去万一被外面的人发现怎么办?”常时初连忙问她。 “……能……”那姑娘努力从地上爬起来,但她一看到地上晕倒的刘文兆,顿时眼里迸发出强烈的仇恨,飞快地捡起那掉到地上的烛台,就往刘文兆身上勐插下去,一下又一下,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捅了一下又一下,一边桶一边哭。 常时初并没有阻止她,任由她发‘泄,如果她不亲手报仇,那这个坎可能这辈子都过不去了,只有她亲自报了仇,才能放下这一切。 刘文兆很快就成了个血葫芦,没了气息,那姑娘终于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 “他……死了?”她好像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吓得连忙把被血染红了的烛台丢了出去,紧紧地抱住自己。 常时初对她说:“他早就该死了,你别怕,你这是为民除害,现在你还能离开这里吗?” 那姑娘听见她这话,咬了咬牙,说:“你说得对,我这时候为民除害,没什么可怕的。我想离开,但外面有看守的人……” “我进来的时候已经把那些人弄晕了,你现在悄悄地出去不会有人发现。”常时初道。 “好,我这就离开。”姑娘站起身,不过她又停下来,看向刘文兆的尸体,“这人怎么办?” “我会处理好他的尸体,你赶紧离开吧。”常时初,“最好是离开庆安城躲一段时间再回来,他今晚跟你在一起,他家人会怀疑你。” “我知道了,谢谢你……”那姑娘感激地说,“没有你,我报不了仇,谢谢……” 说完,她也知道不能再耽搁时间,连忙悄悄逃了。 常时初把刘文兆的尸体扔回空间给食人花,又用药剂消除了地上的所有痕迹,完全看不出这里发生过什么,这才悄然离开了刘家。 解决完刘文兆,她又忙不迭地去解决其他想害她的幕后凶手,其中包括新任长官,她消除了所有痕迹,做出这些人是失踪的假象,先误导一下别人,她以及安邦那些同事才好趁机浑水摸鱼。 等常时初报完仇之后,天都快亮了,她连忙回去休息。 等她一觉醒来,新长官失踪的事已经传遍了庆安城,魏予安这个八卦中转站又滔滔不绝地跟她说起了庆安城的老百姓对新长官失踪事件的各种离奇猜测:有人说是新长官招惹了不能招惹之人的老婆,被人收拾了;又有人说新长官不想来庆安城当官,自己偷偷跑了;还有人说他被以前得罪的人寻仇了…… 总之什么千奇百怪的猜测都冒出来了,庆安城十分热闹,而在这其中,刘文兆之流的人也失踪了的事,就不是那么引人注意了,毕竟他们并没有新长官重要。 1303、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5) 魏予安终于知道米粮铺被常时初转让出去了,他急得立刻就从铺子里跑回了家,果然看到常时初在家里,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出去工作。 他急得连忙问她:“当家,你为什么把米粮铺转让出去了?家里发生什么事需要用钱了吗?我攒了一点儿钱,全都可以给你……” 常时初听见他这话,笑了,说:“没有,家里就咱们四个人,这不是好好的吗?哪里需要用钱了?你好不容易才攒的那点儿钱就好好留着吧。” “那你为什么把米粮铺让出去了?”魏予安十分不解,“咱们家的铺子生意不是很好嘛?就这么让出去实在太可惜了。” 常时初解释道:“因为咱们家里没有靠山,新任长官来了之后就盯上了我,想把我们家里的产业都谋夺了,我当然不甘心就这么被他们夺走,所以干脆直接转让给其他能护住铺子的人。买下我铺子的那位老板为人很好,他跟我保证粮价不会提高,也不会亏待店里的伙计,你也可以继续在那里工作。” 魏予安却只关注她说的第一句话,怅然地说:“原来是因为咱们家没有靠山,所以要被新来的长官欺负……” 他说完这句话后,脸上露出了迷茫的神情,过了一会儿后,他郑重地问常时初:“当家,那怎么样才能自己成为自己的靠山,别人都不敢欺负呢?” 常时初听见他说出这句话,顿时忍不住对他刮目相看了,一般人听见家里人说自己家的产业是因为没有靠山才无法保全的,很大的可能第一反应就是“那咱们就去找一个靠山啊”,但魏予安考虑的却是“我要成为自己的靠山”…… 这一对比,就足以看出他的大格局和眼界以及志向了。 “那你就要有超越于众人之上的能力,优秀到所有人都不敢忽视你,都不得不考虑你的想法。”常时初回答道。 魏予安若有所思,他没有继续问,常时初回书房,找了好几本书出来,对他说:“这几本书也许可以给你找到努力的方向。” 魏予安连忙接过来,一看书名:《你想过怎样的一生》、《在工作中,看到你的内心》、《科学漫谈》、《宇宙洪荒》、《家国天下》、《历史洪流》…… “谢谢当家,我一定会好好看完这些书。”魏予安看到书名,就知道常时初对他的寄予的期望了。 “不着急,慢慢看,你还小。”常时初摸了摸他的脑袋,现在的他被好好养了几个月,营养跟上来,恢复了少年人的健康和活力,个头也长高了,几乎跟常时初一样高了,很快她就没办法再摸他的脑袋了。 魏予安吃过饭之后便回房间里捧着书看了,常时初却在半夜又迎来了安邦。 “你这是怎么回事?被人追杀了?”常时初一脸不爽地看着捂住胳膊的安邦,鲜血很快就湿透了他匆匆裹住伤口的绷带,往地上滴。 “不是被追杀,不过也差不多了……我这也是没办法了才来找你……”安邦心虚地说道,但还是厚着脸皮问,“你家里有没有医药箱?给我包扎一下伤口,要不然我胳膊上的血一直滴,弄脏你家的地板不太好。” 常时初都被他的厚脸皮气笑了,但到底没狠心见死不救,于是拿出医药箱,给他把胳膊重新缝合包扎好了。 “常当家,你还会包扎伤口呢?”安邦有些惊讶,“没想到你这么多才多艺,说真的,你真的不打算加入咱们那个组织吗?你一身才华只有在咱们组织才能得到彻底的发挥啊,不好好发挥出来岂不是浪费?” 常时初冷笑道:“行了,你死心吧,我不会加入什么组织,因为我这人又懒又散漫,不喜欢被人管教,也不喜欢没有自由的生活,你那组织虽然很伟大,但我不是那样伟大的人,让我捐些钱财出来资助你们可以,但让我隐姓埋名用虚假的身份扮演其他人,那我就受不了了。” “好吧,你这家伙一看就不像是能忍的,我也怕你爆发出来祸害咱们……”安邦叹息地说道,他虽然这么说,但看着常时初的眼神还是很惋惜。 常时初没有询问他到底为什么会受伤,安邦也没有说,处理好伤口之后便问常时初要了些吃的喝的。 本来常时初并不想让家里人看见安邦,但不巧魏予安不知道是不是看书看饿了,也来厨房找吃的,于是看到了常时初与安邦。 他震惊得瞪大了眼睛,一双澄澈清亮的眼睛不住地往他们俩身上看,在被他误会之前,常时初连忙解释道:“这人叫安邦,跟我勉强算合作伙伴吧。” 魏予安也不知道信了还是没信,他盯着安邦包扎后挂在脖子的胳膊,问:“他怎么受伤了?也跟咱们一样,家里的产业因为没有靠山不得不让出去吗?胳膊是反抗时受伤的?” 常时初没想到他想象力还这么丰富,居然能从合作伙伴联想到这一点,她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干脆看向安邦,让他自己来解释。 安邦笑了笑,说:“你还知道自家的产业是因为没有靠山才转让出去的啊?不过最近庆安城不是说新长官失踪了吗?最大的头子不在,居然还有人敢抢夺你家的产业啊?”他半真半假地问。。 “可能就是因为新长官不见了,这才有人想浑水摸鱼,趁机霸占咱们家的产业。”魏予安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听见他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安邦有些惊讶,对他说:“你还了解形势……” “那当然,我已经不是普通的小孩了,我都长这么大了。”魏予安不服气地说道,他这个年龄的人,最不喜欢被人当成小孩子看待了,觉得自己已经是大人,能承担起大人的责任。 安邦看着这个极力想证明自己长大了的少年,突然眼睛一亮,脑子里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于是他用那只完好的胳膊按在魏予安肩膀上,说:“来来来,既然你长大了,那我们就来一场男人之间的谈话……” 说着,就把魏予安带走了。 常时初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们离开,想了想,没有跟上去,任由他们去了。 (本章完) 1304、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6) 安邦想着忽悠不了常时初加入自己的组织,那忽悠一下魏予安这个热血少年不也挺好?这两人总得拐走一个。 于是开始发挥他的三寸不烂之舌给魏予安洗脑,不,聊起伟大理想…… 常时初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安邦早就不见了,知道他的身份特殊,神出鬼没是常事,因此她没有瞎找。 倒是魏予安,自从那天跟安邦滴滴咕咕地聊了一夜之后,就开始心神不定,经常走神了,不但把常时初借给他的那几本书翻了又翻,还从街上买了许多报纸回来看。 终于半个月之后的一天,魏予安找到常时初,郑重其事地对她说:“姐姐,我找到我的人生方向了,我想成为咱们自己的靠山,也想靠自己的努力帮帮那些挣扎于战火与贫困之间的百姓。安大哥跟我说,这两个目标并不冲突,我完全可以同时去实现。” 常时初问他:“你决定好了吗?打算怎么实现这两个目标?” “我决定好了,我打算去参军,加入安大哥的组织。”魏予安十分认真地对常时初说道,“如果我成为将军,那谁也不敢再欺负咱们了。”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随时可能死在战场上,根本没机会当上将军?又或者你在某一次战争中受伤残疾了,最后只能退伍回来,很可能连生活都很难维持?”常时初把这些可能性都告诉他。 魏予安听了她的话,眼眸暗了暗,但还是点头,说:“这些结果,安大哥已经跟我说过了,但我不会因为有这些可能就不去做,那样我肯定会后悔,就算结果真如你所说的那样不好,我也心甘情愿承受。” 常时初又继续道:“你想要当咱们自己的靠山、帮助百姓,也不一定要去参军,当商人、做官……都可以,为什么非要去选择最危险的那条路?” 魏予安看了看她,斟酌着说道:“姐姐,现在的商人没地位,任何权贵都能轻而易举地找到借口剥夺你的财产,咱们家不就是这样吗?而当官,如果不想要同流合污,那基本上做不到能为百姓当家做主的高位,现在的政’府,在高位上的几乎都是蛇鼠一窝,我不想成为那样的人,只有参军,是靠实实在在的军功往上爬,对我才是最有利的。” “既然你都考虑好了,那我当然不能阻拦你。”常时初见他都已经考虑得这么周到了,自然不会干涉他的选择。 于是她开始给魏予安准备离开的东西,除了一把小巧精致的手木仓之外,还有好几瓶的药丸,他以后要经常上战场,免不了会受伤,这些药丸就很重要了,其中有止血的、消炎的、保命的……她做了不少,全让魏予安带上了。 安邦来接魏予安的时候,看到常时初给他准备的那么多药丸,羡慕得眼珠子都快红了,酸熘熘地说:“常姑娘,你可真偏心!怎么这小子才刚参军你就准备这么多好药?我经常受伤却没能得到你送的任何一瓶?真不公平。” 常时初呵呵地对他一笑,说:“他是我捡回来的自己人,当然要偏心,你只不过是个外人而已。” 安邦顿时捂住了自己的胸口,演上了:“我好伤心,你居然说我是外人?明明咱们都共同经历过生死了,这不是生死之交?你真无情啊……” 常时初被他这没皮没脸的话堵得直翻白眼,最后在他死不要脸的哀求下,不得不也给了他好几瓶药丸,他这才心满意足地收好了。 “姐姐,我要走了,你以后一定要保重自己,经常给我写信。”等到真的要离开了,魏予安眼眶都红了,依依不舍地对常时初道。 “知道了,你才更要保重自己的小命,我不想哪天听到你不好的消息。”常时初叮嘱他道,这小乞丐乖巧懂事又勤快能干,她都把他当成弟弟了,没想到最后还是要离开。 “我一定会活着回来当姐姐的靠山!”魏予安郑重地跟她保证。 最后即使再不舍,他也跟着安邦离开了。 魏予安离开之后,常时初惆怅了好几天,就连叶婶都感叹家里没了个能吃的大小伙子,她做菜都没什么动力了。 不过常时初很快就调节好了,情绪恢复正常,开始打算以后做点什么,明面上的生意是不打算做了,毕竟谁也不知道下一任被派来的长官是不是跟被她处决的那个一样,贪得无厌,一来就想对商户下手。 就在她想着重新开展事业的时候,她派去沪城调查常家人情况的人回来了。 于是她知道自己这个三小姐成了被常家人恨不得抹除的存在,那调查员还是花费了很大的功夫,才从跟着他们去沪城的家仆嘴里知道,常家人私底下已经商量好了,宣称她“病逝”在了逃亡的路上,所以才没有出现在常家。 而他们太伤心了,以至于有志一同地“不想提起让大家伤心的她”……实际上不过是常时初成为了常家的忌讳,谁也不愿意提她这个暴’露了他们自私冷漠性格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伤心。 常时初没想到他们为了掩饰抛弃了自己的事实真相,居然单方面宣布她死了,可真是……太好了! 恰好她也不想跟常家扯上任何关系。 不过,她现在住的房子是常家的宅子,以后常家人见庆安城稳定下来了,说不定有一天心血来潮会回来看看这宅子还在不在,到时候要是被他们发现自己还活着,那就不好了,常时初不想跟这些人打交道。 因此考虑再三,她决定把这房子卖掉。 不过这并不着急,毕竟庆安城里的有钱人还不够多,常家人一时半会也不会回来,所以她可以慢慢寻找买家。 常家这大宅子建得很不错,宽敞华丽,要是贱卖了,常时初自己都心疼,所以得找个好买家。 直到两个月之后,新任长官带着他的一帮人马到来,有好几位豪商需要在庆安城安家,不约而同看中了她的宅子,于是她挑了个出价最高的直接卖了。 1305、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7) 沪城常家,常淑珍打扮一新出来,李馥佩看到自己女儿光彩照人的模样,满意地笑了笑,说:“这是出去和项公子约会?” 常淑珍脸有些红地点点头:“远章好不容易才放假一天,我跟他都好久没见了。” “远章是个有大志向的好孩子,他爸爸又处在那样的地位,他作为儿子,自然要为他爸爸分忧,肯定不会像其他公子哥儿一样游手好闲,你要学会体谅他。”李馥佩教导女儿要通情达理。 “娘,我知道,他是做大事的男人,事业为重,我不会不识大体妨碍他。”常淑珍端庄贤淑地回答道,项远章是华东军的项司’令的儿子,他父亲驻守一方,守护一方百姓,他这个当儿子的,自然要继承父亲的事业,当然不可能有太多时间跟她约会。 不过这正好,只要他忙起来,那就不必担心有女人把他抢走……常淑珍想道,她千方百计才让项远章喜欢上自己,把自己当成未婚妻,她当然要牢牢抓住这个金龟婿,所以一向表现的都是项远章喜欢的温柔体贴的模样。 “你明白就好,千万不要像那些小家子气的女人一样埋怨男人没时间陪你,要想当上项家的媳妇,就得知书达理、识大体顾大局,你做得很好。”大夫人李馥佩难得地夸赞了一句女儿。 “娘,要来不及了,我得赶紧出门了。”常淑珍看了一眼怀表,连忙说道。 “那你赶紧去吧。”李馥佩催促道。 十多分钟后,常家的汽车在一家时尚精致的咖啡店门前停下,常淑珍从里面出来,一眼就看见了门口站着的那位高大英俊的男子,她顿时眼睛一亮,带着笑朝他走去。 这男子正是项远章,常淑珍的未婚夫。 “远章,你等很久了吧?真是抱歉。”常淑珍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项远章摇头,英俊的脸上露出笑容来,说:“没有,我也是刚来,而且,等待一个淑女的到来是愉悦的,你不必跟我说道歉。” 常淑珍听见他这话,顿时脸一红,眼睛羞涩地瞄他一眼,又飞快地移开,一副对眼前男子情根深种的模样。 项远章见状,心中更愉悦了,谁不希望未婚妻对自己一往情深?更何况常淑珍还那么漂亮温柔,一到了沪城就迷倒了沪城所有公子哥儿,不知道有多少男子即使花费千金也要追求她,但她却只对自己情有独钟,拒绝了所有少爷公子们,只接受自己,这让他的成就感空前壮大,征服欲也得到了大大的满足。 因为被同龄同性追求的女子,偏偏只心仪自己,这不就代表自己比他们所有人都强吗?所以项远章对常淑珍是非常满意的。 但他娘却对这个未来儿媳妇并不太满意,觉得她家世低了些,她家只是商人,还是从庆安城逃出来的,家底还比不上沪城三流的豪商家族,这让项太太怎么看得上? 她希望自己的未来儿媳妇家世好、容貌好,最好家族主事人是当官的,这样就能跟自己家强强联合,让家族更上一层…… 但这些打算都被自己儿子打破了,儿子就看中了一个中看不中用的常淑珍,让她气恼了好久,但她又拗不过儿子,只能忍着了。 “今天店里有新咖啡豆运来,听说是西洋那边最流行的什么猫屎咖啡,咱们也尝尝?”项远章温柔地对常淑珍道。 “猫屎咖啡?”常淑珍听见这个名字,顿时眉头就忍不住皱起来,内心涌起一股强烈的恶心感,但她很快就强行忍下了。 项远章既然提出来要尝试,那说明这种“猫屎咖啡”是能入口的,而他还很好奇,那自己就不能表现出任何不喜欢,否则的话会惹他不喜…… 常淑珍这么一想,便很快恢复了正常,脸上立马显出兴致勃勃的神色来,说:“既然是西洋那边都流行的,那我肯定要试试了!” 猫屎咖啡很快就冲好了,端了上来,常淑珍闻着浓郁的咖啡味道,心里忍不住反胃,但她偏偏不能表现出来,还得装作好奇又跃跃欲试的模样。 而项远章则是真的好奇了,他虽然知道猫屎咖啡物如其名,是从猫屎里掏出来的咖啡豆做成的,但既然人家西方的绅士们都爱喝,那肯定这咖啡就是优雅的、神奇的、美好的,绝对不会像它的名字那样不雅,所以他是一定要试试的。 于是他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细细品尝过后,便惊叹道:“果然不愧是珍贵又稀有的猫屎咖啡,味道醇厚、香气芬芳浓郁,比普通咖啡好喝多了,淑珍,你也赶紧尝尝。” 在他的催促下,常淑珍只要干笑着喝了一口,来不及品味就囫囵咽了下去——她怕品尝得太细的话会忍不住干呕。 “是不是很好喝?”项远章一脸寻求赞同的神情看向她。 常淑珍脸上的笑容都僵硬了一些,极力让自己不去想咖啡豆的来历,点头说道:“是的,远章,这是我喝过的最好喝的咖啡,谢谢你带我来品尝。” “你喜欢就好。”项远章得到了令他满意的回答,便心满意足地又细细品尝起那杯咖啡来。 常淑珍连忙趁他不注意,切了一小块蛋糕放进嘴里,想把嘴里的咖啡味道快些清除掉。 “对了淑珍,我好像听你之前说过,你老家是在庆安城的,对吧?”项远章突然问出这么一个问题来。 常淑珍心里一突,有种不安的感觉,但还是柔柔地回答道:“对,庆安城是我的故乡,只是那场大屠杀害得我们一家不得不背井离乡,如今也不知道那里变成什么样了……” 她说着,眉间带上了澹澹的愁绪,颇有种美人自怜的惹人怜惜的风情,这让项远章越发心疼她了,于是对她说:“淑珍,你要是想念故乡,不如我们找个机会回去看看?” 常淑珍心里不好的预感果然应验了,她一点儿都不想念故乡,巴不得永远不会回去,因为她差一点就要死在那场大屠杀里了,后怕还来不及,哪里有什么思乡愁绪? 1306、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完) 只是项远章希望她对故乡充满感情,她便不能表现出对庆安城的无动于衷来,因此她试探着小心翼翼地问道:“远章,你怎么突然对庆安城有兴趣了?” 项远章带着温柔的笑意说:“因为那是你的家乡嘛,我想看看庆安城到底是个多人杰地灵的地方,才能养出你这样钟灵毓秀的人来……” 听见他这话,常淑珍脸上一烫,忍不住被他的甜言蜜语倾倒,信了他这话,不过说到回庆安城,她还是摇了摇头,说:“庆安城确实很好,但那只是大屠杀之前的,大屠杀发生之后,我就没有再回去过了,不知道那里是不是被毁了许多,有没有重建好……远章,说不定那里还很乱,不如还是别去了吧?” “不行!”项远章脱口而出道,话音刚落,他就意识到自己反应过度了,连忙又捡起笑容,温和地劝说常淑珍,“淑珍,我是真的想多了解一下你长大的地方,我已经缺失了你人生中的十几年,想借着重游旧地来想象你小时候的样子……” 他说得含情脉脉,常淑珍一下子就被他打动了,相信了她的话,也顾不得对庆安城那场大屠杀的恐惧了,羞涩地说:“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只能陪着你回去看看了。” 项远章见她终于答应了,顿时一喜,其实他去庆安城并不只是想去常淑珍长大的地方看看,而是另有目的。 庆安城自从大屠杀过后,很长一段时间处于无政’府状态,任由幸存的人自生自灭,而第一任被派去的长官没几天就失踪了,于是庆安城又重回没人管的状态,等到第二人长官派去,才开始慢慢步入正常有人管理的状态。 在这期间,因为大家都知道大屠杀之后的庆安城一穷二白,没什么值得争抢,因此居然没有哪方军、阀想去获得实际掌控权,而这第二任长官一上任,明显要把庆安城带回正轨了,于是军、阀们便开始蠢蠢欲动了。 项远章作为华东军、司’令的儿子,自然也想要调查清楚庆安城这块百废待兴的地方有没有收拢的必要,但这种事不能大咧咧地公开出来,所以项远章以陪未婚妻回故乡的名义去庆安城,那就很符合常理,无人注意了。 常淑珍回家之后跟大夫人李馥佩说了要和项远章回庆安城的事,李馥佩有些担心:“回庆安城?庆安城现在是什么状况我们什么都知道,你们回去能保证安全吗?” “当然能了,娘,你别忘了远章是谁的儿子!他身边难道还缺少保护的人吗?”常淑珍信心满满地说道。 李馥佩点点头:“你说的也是,我这是一着急就忘了,既然你们安全有保证,那我就不用太担心了。” 然后她突然想起什么,脸上现出厌恶的神情,说:“回去之后小心些,别碰上三丫头就行,省得她认出你来会缠上你,这多丢人!” “三丫头?”常淑珍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是自己那个宣称病逝在逃亡路上,实则被家人丢弃的三妹妹,很久没人提起来,她早就忘了这个妹妹了。 这会儿乍一听李馥佩提起,不由地有些尴尬,像是要掩饰她的冷漠自私一样,连忙说:“三妹妹要是现在还活着,我哪里能真的不管她呢?总得把她安置好……” “你管她干什么?还安置好?她亲爹都不管,你别傻了,她要是死了还好,要是不死,回来你爹也会亲手弄死她!”李馥佩厌恶地说道。 “这……”常淑珍有些为难,她蹙了蹙眉,似乎在纠结什么,“娘,我要是真的不认她,岂不是让她更绝望?” “她绝望就绝望,这是她的命!只能怪她自己,我告诉你,你千万别心软!”李馥佩生怕女儿真的把常时初带回来,急忙耳提面命地叮嘱她。 在大夫人的强势要求之下,常淑珍只好“无奈”地答应不会把三妹妹带回沪城让家人为难。 之后她果然和项远章回了庆安城。 看着庆安城的城门,常淑珍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出入城门的百姓并不少,虽然还没有恢复到大屠杀之前的熙熙攘攘,但他们的精神面貌都还不错,并没有常淑珍想象中的那样萧条颓败。 “看样子庆安城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了。”项远章看见这情景,有些惊讶地说道。 “离大屠杀已经过了那么久,恢复了也正常。”常淑珍干笑道,然后想起了什么,雀跃地说,“我带你回我以前的家看看吧,不知道那宅子还在不在……” 常淑珍很快就和项远章回到了常家大门外,她高兴地说:“远章,我家居然还好好的!不知道里面还有没有人住?”她立马上前去敲门。 门很快就开了,一个男人警惕地看着他们,问:“两位找谁?” “我、我找常时初,她在吗?”常淑珍被人一问才发觉自己冲动了,但她很快就想起自己那个不知下落的三妹妹,于是拿她当理由来问。 “常时初?不认识!这里是周家,没有姓常的人!”说完他就把门一关,不再理会人了。 “看来,我家的宅子已经被人占去了。”常淑珍讪讪地对项远章说道。 “这也正常,他们很可能以为这是无主的宅子。”项远章毫不意外地说道。 既然已经不是自己家了,两人便离开了这里,去了一家看着才开不久的酒楼住下,打听一下城里的情况再说。 而不巧的是,这酒楼的幕后老板是嫌无聊又做起了生意的常时初。 她在后厨试菜的时候,看见了常淑珍,她还是一副温柔高贵的千金大小姐模样,身边还跟着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男俊女美,显然过得很不错。 常时初没有出去跟常淑珍相认,她们的姐妹情分早就在她被他们这些血亲抛下的时候断了,如今不过是陌生人,所以没有相认的必要。 于是,常淑珍直到离开庆安城,都不知道她与自己的亲妹妹曾经离得这么近。 1307、我想换个亲妈(1) 也许是运气在来时用光了,常淑珍和项远章在回沪城的时候居然遇上了劫匪,当然,也有可能是伪装成劫匪的其他人,于是他们俩就被追杀了。 即使项远章带了不少人来保护自己,但这些劫匪实力太强,武’器也非常先进,他带来的人死了一大半,剩下的人拼着重伤才把他们两人护着逃脱了劫匪的追杀。 只是常淑珍身娇体弱,拖累了项远章,因此害得项远章在护着她的时候被砍断了半个手掌……这已经算是半残了,等回到沪城之后,项远章父母大怒,迁怒到常淑珍身上,于是开始棒打鸳鸯。 但男女主的缘分怎么可能这么容易断掉?两人越被拆散就爱得越深,最后闹得项远章被他爹彻底放弃,继承人的位置被他弟弟抢走,成了沪城的笑话。 他们虽然最终真的在一起了,但已经耗尽了家人对他们的忍耐,最后项家只给他们分了一点钱就把他们赶出家门,让他们自生自灭去了。 常家其他人的结局比常淑珍更惨,项家因为常淑珍与项远章的事,迁怒于常家,于是常家的生意很快就被人狙击破产,还欠了很多债,常贵其他姨娘趁乱偷了家里的钱跟人跑了,大夫人李馥佩跟他离婚回了娘家,常贵其他儿女,嫁人的嫁人,离家出走的离家出走,最后只剩下常贵一个老头子流落街头……常家人的凉薄可不仅仅是对待常时初一个人的,等到大难临头,这不就连亲爹/丈夫都能抛弃了?也是报应。 而常时初,她在庆安城开着一家不大不小的酒楼,除了饭菜味道好些,生意好些,并没有太惹人注目。 魏予安参军之后,经常写信回来,都是报喜不报忧,常时初却知道他不可能一帆风顺,上了战场不受伤是不可能的,因此时常给他寄去各种药丸,好让他别死得太快。 几年之后,战争结束,新的国家建立,魏予安如他所言,成了战场上战无不胜的大将军,能给常时初当靠山了,谁也无法再欺负他们;而安邦也功成身退,成了开国元勋,继续为新国家的发展拼搏奋斗;蒲启瑞不幸在战场断了一只手,但能留一条命回来跟家人团聚也算圆满,最后也继续为新政’府兢兢业业工作…… ———————————————————————————————————————————— 时初进入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听到一个有些尖利的女声喋喋不休地说道:“这回婶娘给你介绍的这个男人比之前的都好!才二十五岁,就已经是饭店里的掌勺师傅了,一个月能赚一千五六呢!长得也端正大气,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婶娘这回也是托了好些人才能给你介绍,你要是再不抓住这个,那以后就不可能找到比他更好的了! 而且赵柏山有个上大学的弟弟,等他弟弟毕业工作了,肯定能好好报答赵柏山,毕竟是赵柏山赚钱供他读书的,他好意思当个白眼狼,不报答大哥大嫂的恩情……所以啊,二妮,你以后要是嫁给赵柏山,那就等着小叔子孝顺吧!” 二妮,不,李时初睁开眼睛,就看见眼前一个五六十岁高颧骨、吊三角眼的老女人正口若悬河地说着,唾沫星子四溅。 常时初连忙坐得离她远了些,生怕那些唾沫星子溅到自己身上来。 “死妮子!我在跟你说话,你耳朵聋了吗?!”三角眼女人见她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顿时怒了,横眉竖目地瞪着她道。 “婶娘,我听见了。”李时初连忙回答她,就怕她又喋喋不休把刚才那话再说一遍。 “听见了就好,明天上午十点在老赖子饭馆见面,记得早点起来打扮一下,让赵柏山见了你就走不动道,懂了吗?”婶娘一再叮嘱李时初。 “懂了、懂了,我不会忘的。”李时初点头回答道。 婶娘听到了让自己满意的答桉,这才慢悠悠地离开了李时初家。 原主是个父母双亡的女孩,从小被爷爷奶奶带大,但爷爷奶奶也分别在她十岁、十二岁的时候去世了,因此她不得不跟着叔叔和婶娘过活。 只是叔叔家有三个孩子,日子也不好过,所以原主在叔叔家过得并不好,每天除了要做繁重的田地活,回家还要做家务活,此外还得忍受婶娘和堂弟妹们的嫌弃打骂,每天活得跟哥老黄牛似的,但她一点儿都不敢抱怨和反抗,生怕被抛弃。 虽然婶娘以往对她刻薄了些,但这回介绍的赵柏山确实算是个不错的对象:样貌端正,有工作能赚钱,这两样就已经比村里大多数在地里刨食吃的男人强多了。 在原世界剧情中,原主确实去跟赵柏山相亲了,赵柏山一眼看中了她,因为原主虽然性格怯懦瘦弱,但长得眉清目秀,即使沉重的农活也没有把她的脸蛋弄粗糙干黑,在十里八乡还算是长得比较出众的,原主的堂妹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嫉妒她,才会整日里欺负她。 赵柏山看中了原主,原主自然没有意见,她只想着借结婚逃离叔叔家,而结婚的对象是谁,她其实并不太在意。 于是很快,叔叔家收了赵柏山一大笔彩礼之后,原主就嫁给了赵柏山,结婚第二年,就生下了独子赵承昀。 赵柏山和原主虽然家境普通,但对待这个独子却非常疼爱,从出生起就好吃好喝地照顾着,等要上学了,也花了大价钱去上城里的幼儿园,就希望他能笨鸟先飞,别落下了城里的孩子太多。 只是赵承昀资质普普通通,不是什么天才儿童,上了小学,成绩一直都在中下层徘回,原主和赵柏山咬了咬牙,愣是花钱找了家教给赵承昀补课,一直补到他上高中,就是想让他能读好书,考上好大学,像他叔叔赵松山一样,以后就在大城市里安居乐业,成为体面的城里人。 因为给赵承昀请家教补课花了很多钱,家里的经济情况便一直很拮据,即使有时候赵松山会接济一下,但也不可能一直接济,所以他们无法让赵承昀过上什么奢侈的生活。 1308、我想换个亲妈(2) 偏偏赵柏山的弟弟赵松山是大学教授,妻子是学校的行政工作人员,家里条件比普通人好多了,赵松山的一儿一女过的日子跟赵承昀比起来更是云泥之别。 赵承昀每年暑假都会被赵松山接过去住一段时间,也就亲身体验过了叔叔家的生活条件,看到堂弟堂妹们穿的鞋子和衣服都是名牌,吃的水果都是进口的,住的房间也全都按照他们的喜好装修得时髦漂亮,听说他们还能时不时跟着外公外婆一起出去旅游…… 而赵承昀自己呢?穿的衣服鞋袜即使是李时初精挑细选的,但没有一件是名牌;水果永远都是香蕉和苹果、梨,贵一些的葡萄都舍不得买;房间虽然极力给他住最好的那间,却依旧是墙壁发黄、地板陈旧、床板一动就嘎吱作响,别提什么按个性装修了;至于旅游?跟着父亲回乡下老家算不算? 见识到了自己家和叔叔家区别非常大的生活条件,久而久之,赵承骏心里就不平衡起来,明明自己父亲和叔叔是亲兄弟,为什么人生际遇却有这么大的不同? 自己父亲只是个整天在后厨忙碌的厨师,身上常年带着油烟和饭菜的味道,辛苦工作却收入微薄;母亲就更差了,连正式工作都没有,除了在家忙活家务,就是去周围找点零工打,收入极不稳定。 但叔叔呢,是光鲜亮丽的大学教授,工作体面又轻松,收入还不菲;婶婶的条件就更好了,娘家父母同样是高级知识分子,能给她很多帮助,自己的工作也体面清闲,身为他们夫妻的孩子,堂弟和堂妹从小就被两家人捧在手心里宠,从来没受过什么委屈,更没吃过苦头。 赵承昀不知道多羡慕自己的堂弟和堂妹,经常会幻想,如果自己是叔叔的儿子那多好啊!他不想要油腻肥胖的厨子父亲,想要体面英俊的大学教授父亲;不想要整天愁眉苦脸、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的母亲;只想要年轻漂亮又优雅高贵的行政人员母亲…… 不过他后来仔细考虑过了,突然觉得自己的父亲是谁都无所谓,但母亲则还是婶婶最好,因为婶婶出身好,父亲是大学研究生导师——叔叔就是他的学生,才能近水楼台娶到婶婶;母亲则是建筑工程师,这是多厉害的一个职业啊,据说能管很多人,还能挣很多钱。 而最重要的是,他们只有婶婶一个女儿,也就是说,他们一辈子的成就最后都会留给婶婶以及她的儿女,所以赵承昀恨不得重新投胎一次,成为婶婶的亲生儿子才好! 然而他只知道堂弟堂妹能过好生活是因为有一对好父母,却不知道成为好父母之前,他的叔叔和婶婶首先是好学生,因为读了大学,才有体面的工作,特别是赵松山,他努力考上大学,又不断进取,读了研究生,才博得了导师的喜欢,愿意把女儿嫁给他。 赵承昀对堂弟堂妹羡慕嫉妒恨,却不知道他也能通过努力读书、考个好大学,从而成为跟他叔叔一样的体面人。 他自己不努力,一味地觉得有好父母才是决定一切的条件,深恨自己没能投胎到婶婶肚子里,这也不知道是太聪明还是太愚蠢。 在原世界剧情中,赵承昀资质普通,又不肯努力学习,因此即使原主和赵柏山一直给他请家教,他也没能考上一个好大学,只上了一个三流大专,毕业之后找工作又高不成低不就,经常做几个月就不肯继续做了,不是嫌工资低就是嫌同事不好相处,再不然就是交通不方便,上下班要挤地铁……反正他总有借口辞职。 就这么混了四五年,眼看就要三十了,他却一事无成,工作断断续续,女朋友也没着落,事业爱情没一个成功的,然而他的堂弟,才刚上大学就有了女朋友,一毕业就靠着外公的关系进入了国家级科学院当上了研究员,毕业一年后就结婚了,还不到二十五岁就爱情事业双丰收。 可比他还大几岁的赵承昀却没爱情、没事业,跟堂弟的得意人生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不,他连跟堂弟相比的资格都没有,他嫉妒啊、怨恨啊,恨自己的亲妈为什么不是婶婶!如果他亲妈是婶婶,那他现在肯定也是春风得意,爱情圆满,事业有成,哪里会混成现在这样落魄潦倒,一事无成?! 赵承昀后来越来越魔怔,认为自己人生的失败完全是因为没有一对好父母,如果他有像婶婶那样的亲妈,肯定也能成为行业精英、体面光鲜…… 他就在幻想与现实中徘回,幻想得越美好,回到现实,他就越怨恨赵柏山和李时初,到后来更是把自己一事无成的原因于他们,骂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叔叔婶婶一样,给他一个好的出身?说自己根本不想当他们的儿子,骂都是他们没用、窝囊废,才拖累自己也贫困潦倒,他的人生失败都是父母害的…… 总之,他过得不好是父母的错,他自己没错,原主和赵柏山即使再爱他,被他这么嫌弃、痛恨也觉得心寒和痛苦,如果有可能,当父母的,谁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处在罗马呢? 只是他们因为能力所限,没办法给孩子优越的条件供他飞跃,能给孩子的,已经是尽他们所能提供最好的了。 赵承昀就这么破罐子破摔,颓废了一辈子,最后基本上不工作了,只啃老,等李时初和赵柏山都死了,他就喝酒喝死了,临死前还想着,如果自己是婶婶的儿子就好了,再也不要窘迫贫寒的父母…… 儿子那么嫌弃自己,原主非常难过,她想着如果有下辈子,那她就不要再成为赵承昀的妈妈了,省得不但不能给他助力,还拖累他。 这个愿望很简单,时初随时都可以实现,反正她这辈子不可能嫁给赵柏山,自然就不可能跟他生下赵承昀了。 心里有了主意的李时初,立刻就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恰好原主一个人住在爷爷奶奶留下的老房子里,东西全都在这里,都不用惊动叔叔婶婶那家人,就能收拾好,逃离这里。 1309、我想换个亲妈(3) 原主的户口是自己一个人的,并没有落在叔叔那一户上,这也是因为当初她跟爷爷奶奶生活,户口跟着爷爷奶奶上,而爷爷奶奶死后,她叔叔婶婶即使捏着鼻子养了她,却根本不把她当一家人,嫌弃她是个刑克六亲的人,因此根本没给她迁户口,直接留她自己一户。 不过也因为这样,现在倒是省了李时初不少事,她不需要为自己的户口和身份证去跟叔叔和婶婶扯皮,省了许多麻烦。 李时初收拾完行李,根本没有等到天亮,直接晚上就离开村子了。 原主婶婶第二天迟迟没等到李时初来,气得边骂边跑来老宅子找她,然而她把老屋子都转完了一圈,都没有发现李时初。 而且屋里还乱糟糟,她顿时心里一突:难道那拖油瓶跑了?!这怎么行?自己还等着把她嫁出去收一大笔彩礼呢! “天杀的二妮!居然连夜跑了!我让她去相亲又不是让她去死,她怎么这么不懂事……”李婶婶出了门就开始大声骂李时初。 邻居的人听见她的叫骂,好奇地跑来看热闹:“李二婆娘,你在你侄女门口骂什么呢?不是说让她今天去相亲?” 李婶婶见有人询问,立刻就竖着眼睛叉着腰骂道:“二妮这拖油瓶不见了!看样子昨晚上就跑了!老娘辛辛苦苦把她拉扯大,还好心给她介绍好人家,她倒好,昨天明明愿意去相亲,现在却跑了!这是什么意思?怕老娘害她吗?真是个狼心狗肺的白眼狼,我当初就不该管她,让她跟那老子娘一起死……” 邻居们十分惊讶:“二妮跑了?李二婆娘,你不是想错了吧?二妮说不定是上山割猪草了,她哪里有胆子跑哦……” 原本的李时初就是个怯懦胆小的人,说话都不敢大声,在叔叔婶婶家住着就跟个哑巴保姆似的,任打任骂、任劳任怨,所以李婶婶说她逃跑了,大家根本不相信。 “她早就想好了,昨儿就是湖弄我的,趁我放松警惕她就跑了!不信你们自己进来看看,她常穿的衣服都不见了!”李婶婶气急败坏地嚷道。 邻居们还真的进老屋子里去看了,但他们只看到了屋子里破旧得不行,像样儿的家具都没有,椅子是断腿的,桌子缺了一角,桌面凹凸不平,屋顶的瓦稀稀拉拉,地面上还看得见雨水滴下来后造成的大大小小的泥坑…… “李二婆娘也太狠心了,这老屋子哪里还住得了人哦,要是下雨,肯定都没处躲……”依噶老邻居滴咕道,谁不知道李婶婶不准李时初在她家住? “就会使唤人干活,使劲儿糟践人,要我说,二妮跑了也好,要不然就算出嫁了也没好日子过……” “你们瞎说什么?我是她婶!养了她这么多年,让她做得活怎么了?哪家的丫头不干活?怎么就成糟践人了?”李婶婶不服气地反驳道。 “好了,你现在跟我们吵有什么用?二妮不还是找不回来?”老邻居翻着白眼道,“算了,这是你家自己的事,我就不掺和了。”说着,她还真的走了。 “我觉得二妮也许不是逃了,可能是跟其他人一样出门打工了……”其他人也不愿意才掺和李家的事,纷纷找借口离开了,气得李婶婶连他们也骂了一顿。 不过即使她再生气,也没用,李时初早就不见了,她到处找了大半天都没找到,最后只好自己去老赖子的饭馆跟赵柏山和他的媒人道歉。 赵柏山听说跟他相亲的姑娘不见了,心里有些失望,不过倒也没太多想法,只以为那姑娘不愿意相亲,才放了他鸽子。 他如今并没有见过李时初,自然不存在一见钟情,因此只是失落了一会儿,就没放在心里了。 李婶婶却不想错过赵柏山这个出手大方,愿意出大笔彩礼的冤大头,哦不,是“金龟婿”,便突发奇想想让自己的亲生女儿来代替李时初,跟赵柏山相亲。 “什么?你说既然你那侄女不见了,那不如让你的亲女跟柏山见见?”媒人听见李婶婶的话,嘴角抽了抽,没想到还有这种骚操作。 “不行,这怪怪的,还是算了吧。”赵柏山皱着眉开口道。 “哪里怪了?你又没跟二妮见过面,咱直接把这事翻篇不就好了?我女儿聪明伶俐,能干又勤快,绝对比二妮那拖油瓶好,你绝对亏不了!”李婶婶面不改色地吹嘘自己的女儿,极力想把自己女儿推销给赵柏山。 但其实她女儿又懒又馋,脾气还坏,在家经常欺负李时初,跟李婶婶话里吹嘘的完全相反,她就是骗骗不知内情的赵柏山罢了。 赵柏山却并没有动心,直接道:“不管你女儿多聪明伶俐,就只年龄这一条就不合适了,我今年都快二十五了,你女儿多大?有十五岁了吗?” 李婶婶顿时一噎,她亲生女儿恰好才十五岁,跟赵柏山差了十岁,于是她自己也有点犹豫了,虽然很想抓牢赵柏山这个大方的女婿,但亲女儿的幸福也要考虑一下,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孩子,跟二妮那拖油瓶可不一样…… 就在这迟疑间,赵柏山连忙找了借口匆匆结束这场会面。 离开老赖子饭馆的时候,他不知道怎么的,突然觉得心里一空,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彻底离开了他,但他偏偏想不出来。 他捂了捂胸口,那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他便也没放在心上。 这一辈子他注定不会跟李时初有任何交集了,不过也许对他来说反而是好事,因为这样,那个嫌弃父母的窝囊废不孝儿子赵承昀,便不会再成为他的儿子,他以后娶了别人,就会有普通但朴实勤快的妻子、听话懂事又孝顺的孩子,过着平平澹澹却不失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命运一转身,有人的生活便会变了个样子,人生际遇也不再相同。 李时初连夜离开了村子,走到县城之后便从空间里拿出背篓,又摘了空间里一背篓的樱桃,找到一条热闹的街,就开始卖樱桃。 1310、我想换个亲妈(4) 樱桃算是比较贵的水果了,不过街上人多,来来往往十分热闹,李时初摆出来的樱桃又大又红水灵灵的,品相极佳,因此才刚摆出来没多久,就有人上前问价。 因为是自己伴生空间里的出产,她并没有把樱桃定价得太高,有人问过价格之后嫌贵没买,但之后上前问价的大多数都买了,所以很快,她背篓里的樱桃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一个多小时之后,樱桃就已经全部卖完了,李时初手里就有了三千多块钱。 她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手里头可是一分钱都没有的,原主叔叔婶婶连她的口粮都要克扣,又怎么可能还会给她零花钱?因此她真的是身无分文。 不过现在卖了樱桃有了点钱,暂时可以找个地方落脚或者干脆当车费去外地。 李时初忽然想起原主那个白眼狼儿子羡慕嫉妒恨的叔叔一家不就是在首都吗?那她干脆也去首都好了。 于是她用那三千块买了火车票,直接去首都了。 三个月之后,她已经在首都开了家水果店,就在她租住的小区旁边,虽然租金贵一些,但好在她空间里有不少名贵水果,跟普通市场进货的水果一起卖,既有高档又有普通档的水果类型,各种顾客的需求都能满足,因此生意很不错,足够她付店铺租金和房租了。 上辈子国家局势紧张,她日子虽然过得还算不错,但心理上还是有一些压力的,既要关注战况,又要时常接济战场上的亲友,还有时不时救助一下难民,不可能太过安逸闲适,所以这辈子李时初就打算过得轻松些,能养活自己就行了,不想再把什么责任都担在自己身上。 “姐姐,我、我想买草莓……”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在店门口响起,然后走进来一个三头身的三岁左右的小胖妞,小胖妞还背着幼儿园的小书包。 李时初看了看她身后,没看见有大人,便问她:“悠悠,今天你家里哪个大人去幼儿园接你的?怎么不见人?” 悠悠慢吞吞地转过身看了一眼身后,果然没发现大人,便拧紧了小眉头,不高兴地说:“舅舅接我的,哎呀,他肯定迷路了,都不跟紧我,大人真是不听话……” 李时初听见她这话,忍不住想笑,这小胖妞装大人的模样儿太可乐了。 她揉了揉她扎着两只冲天辫的小脑袋,说:“那你要不要打电话联系一下你舅舅?” “不要!”小胖妞立马摇头道,“他自己会回家。”说完之后她便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李时初摆放在架子上的草莓,然后放下她的小书包,小胖手伸进书包里掏啊掏,掏了好一会儿,才掏出几张皱巴巴额钞票来。 “姐姐,我要买草莓,这些钱够吗?”小胖妞把那几张皱巴巴的钞票递给李时初,充满期待地问道。 李时初接过那几张钞票,数了数,一张二十块,一张五块,还有一张是一块的,够买半斤了,于是对小胖妞道:“够买好十几个了。” “哇!太好了!”小胖妞高兴得蹦了起来,拍着小手笑得见牙不见眼。 李时初便去拿了十几个红艳艳的大草莓装好了递给她。 小胖妞接过来后拿起一个就要塞进嘴里,李时初连忙阻止她:“要先洗了才能吃!” 小胖妞顿时很是为难,眼巴巴地看着那几个大草莓,想吃但又有顾虑的模样,李时初看见她这纠结的小模样,叹了口气,说:“姐姐帮你洗。” “谢谢姐姐!”小胖妞一下子就高兴了,迫不及待地把草莓交给了李时初,李时初只好去接了水帮她清洗草莓。 等李时初把草莓端到小桌子上,小胖妞就急不可待地抓了一个塞进嘴里,可她嘴巴太小,塞不进去,只好又拿出来,咬了一口,接着便眯起了眼睛,享受着这草莓的甜美:“好好吃啊……”她喟叹道。 她一口气吃了好几个,嘴边都被草莓汁染红了,小下巴也是,李时初拿纸巾帮她擦了擦,眼看她就要把草莓吃完了,李时初不得不问她:“悠悠,你舅舅这么不靠谱的吗?这么久都没来找你?” “嗯嗯,妈妈也说舅舅不靠谱……”悠悠一边咬着草莓一边附和李时初。 “好啊!小胖妞,你说我坏话,被我逮住了吧?”这时候,一个稳重而带着磁性的男声忽然从门口传来,接着进来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人。 这男人太高大了,李时初水果店的门口都快被他整个人撑满了,光线都被他的身形所挡住,店里立马就暗了许多。 “舅舅!”悠悠惊喜地喊道,不过等她意识到她舅舅说了什么之后,就有些心虚了,“舅舅,我、我没有说你坏话,是妈妈说的……” “呵,小胖妞你还挺会找借口。”男人进来之后,揉了揉小姑娘的脑袋,然后看着她手里拿着半个咬过的草莓,说,“小馋猫,家里那么多草莓你怎么不吃,非要吃外面的?” 悠悠听见他这话,立马理直气壮地说:“家里的没有姐姐这里卖的好吃!” “怎么可能?你家里的草莓都是国外进口的顶级水果,怎么会比不了这小区门口的?”那男人一点儿也不信小外甥女这话。 李时初听见他这武断又傲慢的话,顿时有些不高兴了,国外进口的水果就一定比国产好?他吃过国内所有水果品种吗?他就敢这么说? 她卖给悠悠的草莓恰好是自己空间里出产的,她可以肯定绝对比进口的草莓好吃,于是她面无表情地对悠悠舅舅说:“这位先生,不如你先尝尝我这里的草莓再说?” 男人愣了一下,似乎终于发现他刚才说的话很容易得罪一个水果店老板,于是他连忙道歉,说:“对不起,是我说错话了。” “舅舅!你真坏,你不是老说什么没有吊吊泉就没有发发圈吗?你又没有吃过姐姐这里的草莓,怎么能说不好吃呢?”小胖妞也有些生气地批评她舅舅。 李时初听见小胖妞的话,有些稀里湖涂,什么吊吊泉和发圈? 1311、我想换个亲妈(5) 然而小胖妞舅舅听见她的话,却想笑又不敢笑,憋着笑纠正她,说:「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是吊吊泉和发发圈……」 小胖妞顿时红了脸,嘴硬道:「差不多嘛!」 「是是,差不多,舅舅错了,你说得对,舅舅没吃过姐姐这里的草莓,就不能说这里的草莓没有进口的草莓好吃。那你现在愿意给我一颗草莓尝尝吗?我想吃吃看到底好不好吃。」男人蹲下身来,平视着小胖妞,说道。 「好吧,就给你一个哦。」小胖妞在小篮子里把剩下的几个草莓挑了又挑,终于挑出一个相对来说是最小的,递给她舅舅。 男人接过来,咬了一口,鲜甜的草莓汁经过舌头,滑入喉咙,鼻间是清香的草莓味儿,他愣了愣,终于不得不承认,这里的草莓确实比他姐姐家进口的草莓好吃。 「悠悠,是舅舅错了,你说得对,这里的草莓更好吃。」男人非常痛快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哼!我就说嘛!」小胖妞儿得意地一抬小下巴,然后还十分讲义气地给李时初讨公道,「你还应该给姐姐道歉,你说她的草莓比不过别人家的……」 男人轻笑了一声,果然看向李时初,说:「是我太自以为是了,这位老板,能原谅我之前轻率的评价吗?」 李时初看了一眼小胖妞儿,见她一脸全神贯注地看着自己,好像她舅舅跟自己道歉是多么重要的事情一样,李时初见她这么关注,便对她舅舅道:「既然你诚心道歉,那我原谅你了。」 她这话刚落,小胖妞儿立马就松了口气,李时初看得好笑,问她:「我原谅你舅舅,你松什么气呢?」 「我怕姐姐你生舅舅的气,以后不卖水果给我了……」小胖妞儿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好啊,小胖妞,舅舅在你眼里还比不过一些水果?」男人羊装生气道。 小胖妞儿听见他这话,居然迟疑了一会儿,并没有否认,过了一会儿才期期艾艾地说:「舅舅重要,但水果也重要嘛……」 「小馋猫,舅舅很伤心,没想到舅舅的地位在你心里跟水果是一样的。」男人装出难过的模样说道。 「舅舅不要伤心嘛……那、那没有姐姐家的水果的时候,就舅舅最重要好不好?」小胖妞儿拧着小眉头十分问难地挤出这句话。 男人无奈地叹了口气,终于不再跟水果争宠了,说:「那好吧,舅舅的伤心少了一点儿。」 悠悠吃关了那十几个草莓,小肚子已经鼓鼓的像个小皮球了,但她还想继续要,李时初和她舅舅都不敢再给她买了,她舅舅连忙把她抱走,临走前还跟李时初暗示,要是他外甥女儿下次再来,最多只能卖给她五个草莓,李时初也怕小胖妞儿吃多了水果肠胃不舒服,自然应下了。 之后小胖妞和她舅舅又来买了好几次水果,她舅舅贺朝年还因为成了她水果店里的常客,都加上私人联系方式了。 赵承昀万万没想到,自己穷困潦倒地死去之后,老天终于开了眼,实现了他上辈子最大的愿望——成了他叔叔赵松山和婶婶周颖的亲生儿子。 赵承昀从被医生从娘胎里抱出来时还稀里湖涂的,等到他的屁股被医生拍了几下,他哇哇地大哭起来,听到一个惊喜的声音,说:「是个哭声响亮的小子!看样子身体很健康……」 然后他就被放到了一块轻柔的布上面,被护士清理身子和脐带,他懵了好一会儿,终于意识到自己现在是刚出生的婴儿,难道自己已经重新投胎了? 意识到这一点,赵承昀顿时很着急,他这辈子的父母到底是什么身份?家世好不好?如果又是上辈子那对父母,那他宁肯不要出生,当他们的儿子,自己真是倒了八辈子的大霉! 如 果这辈子的父母是千万富豪……不,他不贪心,就算是小富之家,父母工作体面,他就满足了,起码比上辈子到死都是底层蝼蚁要好。 但他如今只是个连身体都无法使用自如的小婴儿,视力还很差,根本看不清产床上他这辈子的亲妈到底是什么模样,因此心里着急得不行,越急便哭得越大声,护士听他哭得这么惨,还以为他哪里不舒服,连忙给他体检。 「这个孩子身体比较弱,以后得多注意些。」正当赵承昀会使劲儿想要弄清自己生母身份的时候,突然听见给生母接生的医生开口道。 赵承昀的哭声戛然而止,什么意思?难道他生母这次生的是双胞胎?!他急了,怎么能是双胞胎?要是双胞胎,那自己得到的父爱、母爱岂不是都要分给令一个讨厌的人了? 他向来自私自利,什么好处都想独享,父母也一样,自己要是有兄弟姐妹,以后岂不是家里的财产也只能得到一半?赵承昀顿时担心坏了,只在心里祈祷自己刚刚听错了,自己并没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妹妹…… 然而让他失望了,护士很快就把另一个哭声细弱、身形还比他瘦小了几乎一半的婴儿放到他身边,一边清理一边感慨:「老二比老大小了快一半了,哭声都这么细弱,看样子在娘胎里抢营养没抢过哥哥啊,以后可得好好补回来。」 赵承昀听着旁边细弱的哭声,有种绝望的感觉,为什么自己居然真的有个双胞胎弟弟?是的,离得这么近,他认清了这是个弟弟。 赵承昀恨不得扑到这个弟弟身上把他掐死,然而他的动作在护士们看来,却是想抱抱弟弟的意思,因此她们发出善意的笑声,说:「哎,真不愧是双胞胎,哥哥是不是想抱抱弟弟啊,真有爱……」 有爱个屁!赵承昀想骂人,然而嘴里发出的不是骂人声,是哇哇的哭叫声。 过了十几分钟,护士们终于把两个婴儿处理好了,抱出产房去给家长看;「产妇周颖的家属!你家孩子出来了,是双胞胎!」 很快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男人和两个老人就激动地上前来,惊喜地看向护士怀里的孩子:「这就是咱们家的孩子?真可爱!」 1312、我想换个亲妈(6) “松山,快看,这两个孩子长得多好!就是老二身体弱了些,以后得好好养……”一个年老些的女声在赵承昀耳边响起,赵承昀听见她这话之后,顿时一个激灵,然后便是巨大的惊喜凭空朝他砸来,砸得他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因为他听见了他上辈子叔叔的名字:松山!赵松山!老天爷终于听到他上辈子的许愿,这辈子特意让他的心愿实现了吗? 赵承昀激动得热泪盈眶,迫不及待艰难地转过脑袋地看他上辈子的叔叔,这辈子的亲爹——果然,他好不容易用他那双还没发育完全的眼睛,模模湖湖地看到了赵松山的容貌,即使看不清楚,但他还是认出了,这张脸跟自己上辈子叔叔赵松山年轻时的脸一模一样! “松山,你看老大他使劲儿地转头找你呢,肯定知道你是他爸爸了……”说话的是赵松山的岳母、周颖的母亲齐文淑,她酸熘熘地说,“小宝贝,我是外婆啊,你别光顾着找你爸爸。” 外婆?赵承昀一想起上辈子堂弟堂妹从他们外婆外公手里头继承的财产和人脉关系,顿时心里又是一热,立马对齐文淑露出一个谄媚讨好的笑容。 赵松山虽然也喜欢大儿子,但他更关注身体瘦弱的二儿子,因此只是敷衍地看了一眼赵承昀,便亲自抱过二儿子,跟护士仔细地请教怎么照顾二儿子。 赵承昀内里是个早已成熟苍老的灵魂,怎么会看不出这一点,因此他立马就对自己的双胞胎弟弟不喜了,觉得他抢走了爸爸的注意力,即使他想过这个双胞胎弟弟很可能就是自己上辈子的堂弟赵承骏,严格来说,他才是那个鸠占鹊巢,抢走本该独属于赵承骏一个人的家人的疼爱。 但现在他已经是叔叔和婶婶名正言顺的亲生儿子了,他可不会觉得自己抢走了赵承骏的东西,只埋怨老天即使实现了自己上辈子的心愿,为什么不干脆实现得更彻底一些,只让叔叔有自己一个儿子就好?至于赵承骏?让他当自己上辈子那对窝囊废没用父母的儿子好了…… 可惜无论赵承昀如何不满双胞胎弟弟的出现,都无法改变他这辈子并不是独生子的事实。 甚至因为他出生时身体健康,体型足足比弟弟大了一倍多,大家就更关注身体瘦弱、经常生病的弟弟了。 赵承昀知道这点后,非常不满,但不满也没用,他现在只是个连话都不会说的婴儿,除了哭什么都做不了……不,还是能做的,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特意在周颖喂奶的时候使劲儿地吃,就连赵承骏那一份都喝光了,他喝完之后,赵承骏基本上喝不饱。 身体瘦弱的二儿子更需要母乳提供的各种营养和抗体,因此为了能保证他的母乳供给,周颖和赵松山不得不开始买奶粉,这才能让兄弟俩都吃饱。 赵承昀知道之后,自然又认为父母偏心弟弟了,于是越发生气,越生气就喝得越多,喝得越多,他就长得越胖,等到三个月之后,他已经胖成了一团肉球,身形足足比他的双胞胎弟弟大了两倍,体重严重超标了。 周颖非常担心,对赵松山道:“老公,承昀长这么胖,会不会是身体有问题啊?” 赵松山却十分心大,说:“能有什么问题?他不是吃得多吗?吃得多自然就长得胖了,等他长大些就好了。” “可你看他跟承骏相差得也太大了吧?要是咱们自己不说,外人看见他们兄弟,谁会觉得他们是双胞胎?”周颖还是不放心,“要不然咱们去医院检查一下?” 赵松山见她这么担心,只好同意了,结果去检查之后,医生告诉他们,这孩子确实超重了,但身体没什么问题,只不过他们当父母的,以后要适当地给孩子减少食量,让他体重降下来,否则一直这么胖下去,会影响健康。 赵松山和周颖松了口气的同时,不得不开始给赵承昀降低喂食的次数以及食量,然而赵承昀大胃口惯了,一下子就减少他的口粮,他怎么可能吃得饱?吃不饱他就闹啊,使劲儿地哭,哭个不停,简直要把人的脑袋都哭晕过去,最后周颖和赵松山没办法,只好又给他喂奶喝…… 于是就这样,每当夫妻俩想给他解释,赵承昀就开始哭闹,闹得他们心软,就又喝多了,这样周而复始,赵承昀自然不可能把体重降下来,反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开始吃辅食之后,他就长得更胖、更结实了。 除了因为胃口被撑大之外,还因为他觉得自己不多吃,剩下的食物就会给弟弟吃,那他不就吃亏了吗?他吃什么都不肯吃亏的,于是即使每次他觉得吃撑了,都还要再多吃几口,就这么吃成了小胖子——并不是很可爱的那种软糯糯的虚胖小胖婴儿,而是那种肥厚笨重、一眼看过去会让人觉得他智力不太行的肥胖。 赵承昀确实智力不太行,否则他就不会吃成这样,他平时嫉妒弟弟体弱得到父母更多的关爱,就要在这方面找补回来,好像硬是要长成弟弟的反面,证明父母对他同样疼爱…… 李时初可不知道原主上辈子那个儿子即使重新投胎了一次,真的换了他心心念念的父母,脑子依旧还是不太行,老天都已经这么偏爱他了,他却连争宠都找不对方式,反而弄巧成拙,真是太令人捧腹了。 不过这都不管她的事了,她连夜逃跑不跟赵柏山相亲结婚,就是怕把上辈子那个叉烧生出来,幸好她逃得快。 贺朝年的公司在和安大厦,李时初来给他送水果的,本来她想找个快递给他送,但却发现如今的快递业务才刚开始发展,远远没到十几年后那么方便,因此她只好自己上门了,不过贺朝年出手大方,她送得倒是十分乐意。 上了二十楼,李时初问了一下靠门位置的职员,便拎着一大篮子水果朝贺朝年的办公室走去。 1313、我想换个亲妈(7) 李时初在门上敲了敲,很快便听见一个充满磁性的声音响起:“进来。” “贺先生,你想要的水果我送来了。”李时初把水果篮放到他办公室的茶几上,对在电脑后埋头工作的贺朝年道。 贺朝年这才抬起了头,眼神往茶几上扫去,果然看见自己心心念念的水果,于是脸上便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对李时初道:“辛苦老板了,还要你亲自来送。” “你出手大方,值得。”李时初很老实地回答,贺朝年顿时又是一笑。 “你这些水果是从哪里进货的,可以透露一下供货商吗?”贺朝年随口问道,但问完他就意识到自己这个问题不妥,这都几乎属于商业机密了,有时候好的供货商几乎可以决定一家店的生死,他自己也是生意人,知道这一点,但这次却大意了。 因此他很快就抱歉地说:“对不起,我不该问这个问题,我只是觉得你店里的水果确实比我家精挑细选过的水果都好吃,才有些好奇到底是哪里出产的,并没有跟你抢生意的意思。” “没关系,我知道你看不上这点水果生意,不过供货商我确实不能告诉你,你要是有想吃的水果,直接跟我预定就好,反正你不缺钱,不是吗?”李时初并没有生气,谁让贺朝年是个大主顾呢?李时初看在钱的份上都不会生他的气。 不告诉他水果供货商的问题,倒不是怕他抢自己生意,而是李时初店里的水果还有一大半是从自己伴生空间里出来的,跟普通供货商的水果质量并不相同,即使告诉贺朝年,他也没办法从供应商那里得到自己伴生空间里出产的水果。 “确实是这样。”贺朝年觉得有些好笑,李时初还是第一个在他面前丝毫不掩饰对金钱的渴望的人,坦荡荡,好像根本不在意别人会不会以为她是个唯利是图、贪财虚荣之人。 贺朝年自认是个青年才俊,就大多数出现在他面前的女性,不管对他有没有意思,都会极力表现自己不慕名利、视金钱如粪土的“美好品质”,只希望给他留下一个好印象,但李时初却不,她就是毫不掩饰地跟自己表明:我对你服务态度好,是因为你给了大价钱的。 “李老板,我还想跟你提前预定两个榴莲,后天去你店里拿,可以吗?我母亲爱吃榴莲。”贺朝年一时兴起,又给李时初加了一个大单。 李时初顿时眼睛一浪,说:“当然可以了!你放心,我会把最好的两个榴莲留给你,保证可以让你母亲吃到最美味的。” “那就谢谢了。”贺朝年拿起果篮里一个山竹,剥开皮吃了一口,便眯起了眼,脸上虽然还是一副波澜不惊的神情,但李时初总觉得他这会儿的模样跟他外甥女悠悠吃草莓时一模一样,像吃上了鲜鱼的猫儿…… 李时初想到这里,眼里不由地带上了些许笑意来。 她刚想要跟贺朝年告辞,突然办公室的门猛地被推开了,一个穿着蓝色修身长裙的漂亮年轻女人气势汹汹地走了进来:“贺朝年!你不是说工作忙吗?怎么有空跟女人在办公室吃水果?!” 她说完之后恶狠狠地瞪了一眼李时初,然后脸带鄙夷地把李时初浑身上下打量了一遍,发现她虽然长得有点姿色,但那身打扮却普通至极,一件雾霾蓝t恤,一条褪色牛仔裤,脸上也没有化妆,清汤寡水,根本比不上自己的明艳耀眼,于是她内心的敌意少了那么一丝丝。 “白若兰,这里是我的办公室,谁让你就这么进来的?”贺朝年脸色一冷,对着进来的女人好不客气地说道,“我工作忙不忙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要是识趣,自然知道我说工作忙只是不想应付你,给你留一点面子,我希望你不要再缠着我……” “贺朝年!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那么爱你,你却连敷衍我不愿意?”白若兰听见贺朝年的话之后,顿时眼眶一红,几乎要崩溃了,显然被他的话伤得不轻。 李时初恨不得把自己缩成一小团躲在角落里,恨自己怎么没能早走一步,被拖入这种尴尬的境地,人家痴男怨女你追我赶的事,她一个背景板杵在这里像什么样啊? “白若兰,你能不能不要总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不是早就拒绝你了吗?从来没有给过你任何一点希望,是你自己看不开要纠缠我,你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如果你再不离开,那我下次就要报警了。”贺朝年脸色十分难看,手抓住头发薅了几遍,显然很烦躁了。 白若兰一下子就泪流满面了,不敢置信地质问贺朝年:“你为什么对我就这么冷漠无情?我哪里配不上你?明明我跟你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又那么爱你,你为什么就是不喜欢我?那你喜欢什么样的?我都可以改!你喜欢这个女人这样的吗?清纯不化妆的?毫无攻击性?” 她说着,居然把矛头指向了在一旁默默吃瓜的李时初。 李时初眼睛都瞪大了,连忙维护自己的清白:“不不,这位白小姐,你误会了,我只是一家水果店的老板,贺先生在我店里定了水果,我是来给他送水果的,不信你看!” 她说着一指自己之前放在茶几上的水果篮。 白若兰却只是扫了一眼,就红着眼眶嘲讽道:“朝年什么样的水果没吃过?怎么就非要你家的水果了?” “因为我的水果特别好吃。”李时初理直气壮地回答,心里气得不行,她干脆不跟这被爱情冲昏脑袋的女人说话了,直接对贺朝年道,“贺先生,我没想到来给你送个水果还得给你的感情戏当群演,你可没给我演出费,我就不在你这里打扰了,麻烦你跟这位小姐解释清楚我的身份,再见!” 说完她就迅速绕过这两人,出了他的办公室。 等到了电梯里,她才松了口气,遇到这种莫名其妙的修罗场,真是晦气。 (本章完) 1314、我想换个亲妈(8) 李时初刚回到自己的水果店门口,就看见一个长着吊梢眼的大妈眼睛一亮地朝她快步走来,边走还边对她惊喜地说道:“小李!你终于回来了,我都等你很久了!” 一副跟李时初很熟的模样,等李时初开了店门,她自己就扭着腰毫不客气地挤了进去,一进去就立马拿起一个红苹果开始啃,连洗都懒得洗。 “那种苹果一个要十多块,走的时候别忘了付款。”李时初很直接地对她说道。 “什么?一个烂苹果都哟啊十几块?你怎么不去抢?”王大妈顿时瞪起眼睛不悦地说道。 “首先,我的苹果不烂,其次,你还没付款就先吃了我的苹果,你这才叫抢。”李时初冷着脸说道,眼神一下子就凌厉起来,“幼儿园的孩子都知道不能随便乱拿别人的东西,你都年过半百了还不明白这个道理?不明白也不要紧,反正派出所就在一百米外。” 王大妈顿时脸色十分难看,她看出来李时初不好惹了,手上的那个被她咬过的苹果放下又不是,继续吃也不是,一时之间有些尴尬,过了一会儿才讪讪地说道:“小李啊,我都这么大年纪了,你也好跟我计较一个苹果啊?而且我上次不是跟你说了吗?我有个儿子长得俊,又在酒店当经理,想把你介绍给他当女朋友……你看看,以后不就是一家人了吗?一家人何必斤斤计较……” 李时初朝她摊开手,说:“谁跟你是一家人,不管你儿子有多大本事,我都没兴趣,再说一次,把苹果钱付了,要不然把你送派出所!” 王大妈没想到她气性这么大,连个台阶都不肯给自己下,还真的伸手找自己要钱,脸上也不好看了,十几块呢,她心疼,哪里舍得买个苹果,因此她就跟李时初对上了:“你别吓唬我,才十几块你就想把我送派出所,人家警察都懒得理你!” 她有恃无恐,还像是要故意气李时初,又狠狠地咬了一口手上的苹果。 李时初冷笑一声,把手收回,说:“你之前跟我说,你儿子在盛宏酒店当经理是吧?正好,你不付钱,那我就直接去他酒店找他要,他要是不给,我就在酒店大堂拿个喇叭,把他老娘明抢人家东西的事情好好说一说,就是不知道那时候有个强盗母亲的他,还能不能继续当酒店经理了……” “不行!你不准去酒店找我儿子!”王大妈听见李时初这话,顿时急了,对她怒目而视,“你怎么这么恶毒?居然要毁了我儿子!我绝对不会放过你。”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反正我不缺钱,水果店关门几天也没关系,就是不知道我天天去你儿子酒店那里捣乱,你儿子会有什么下场。”李时初轻飘飘地瞄了王大妈一眼。 王大妈脸都憋成酱红色了,她这个人很爱贪小便宜,又舍得下脸闹事,跟人对上的时候经常是赢家,但她有一个最大的弱点,那就是她儿子。 李时初一下子就抓住了她的弱点,她现在即使气得头顶要冒烟了,还不是得忍了? 她不敢拿儿子的工作打赌,只好认栽,对李时初道:“算了算了!我儿子前途光明,才不跟你这儿疯女人对上!十几块钱,我就当在路上丢了!” 王大妈都囔着从兜里掏出十三块钱,肉疼地递给李时初,然后还不放心地问她:“我付钱了,你不能再去酒店给我儿子捣乱了吧?” 李时初毫不客气地把钱收下,说:“你放心,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次的事就算了,但要你要是再来招惹我,那我就不能保证会不会去你儿子工作的酒店逛逛了。” “我哪里招惹你了?我明明是好心来看看你,你不领情就算了……算了算了,你这样的儿媳妇我消受不起……”王大妈愤愤不平地说道,说完就忙不迭地离开了李时初的水果店,走的时候还不忘把她那个没吃完的苹果带走。 李时初看着她离开的背影,都有些无语,她不知道好自己是不是很有招惹极品的天赋,这个王大妈是她上个星期在小区门口认识的。 王大妈在小区的某户人家做保姆,早上没来得及吃饭就送雇主的儿子去幼儿园,去了幼儿园又去超市买一天的菜,等她回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就低血糖发作,晕倒了。 李时初恰好要去开店,就在小区门口看见了晕倒的王大妈,便连忙喊保安来帮忙,又拿了自己的巧克力给王大妈吃下,算是救了一回王大妈。 就这么跟她有了交情,但王大妈这人容易打蛇随棍上,还毫无自知之明,自从知道李时初在小区门口有家水果店,生意还很不错之后,每个月能挣不少钱,就打起了李时初的主意,想让李时初给她当儿媳妇。 于是她就开始每天跟李时初夸赞她那在盛宏酒店上班的儿子,又说自己以后肯定会对儿媳妇如何如何好之类的,铺垫了几回之后,就直接跟李时初说,想把她介绍给自己的儿子。 李时初当时就直接拒绝了,说明了自己对她儿子毫无兴趣,但王大妈哪里愿意听?她已经把李时初的水果店视为己有了,甚至都打算好等李时初跟她儿子结婚后,这水果店她就自己接过来管,让李时初出去上班…… 她可不想再当保姆了,当保姆每天洗衣、扫地、做饭、照顾孩子,多累啊!管水果店就不同了,每天只需要给人称称水果、收收钱,一点儿也不累,这样轻松的活可不就得让自己干吗? 她都盘算好了,李时初却说对自己儿子不感兴趣,这怎么能行?因此王大妈就缠上了李时初,似乎听不明白什么是拒绝一样,脸皮厚得很,就想缠到李时初受不了答应她——她觉得年轻姑娘都脸皮薄,被她缠得久了就会妥协了,这回不也只能灰熘熘地走了? 可惜李时初不是普通姑娘啊,王大妈脸皮厚?她根本没耐心应付她,缠上来就直接撕破脸,该怎么对付就怎么对付,王大妈拿她丝毫没有办法。 1315、我想换个亲妈(9) 小胖妞儿又来李时初的水果店了,她妈妈刚把她从幼儿园接回来,就被一通电话叫走了,似乎是工作上的事情,很紧急,于是小胖妞就没人带了,她急得团团转。 倒是小胖妞自己很有主见,自己提出来要到水果店边吃水果边等妈妈回来接她。 小胖妞的妈妈叫贺朝颜,见女儿这么坚持,于是找到李时初,跟她买了不少水果,然后恳求让她把女儿放在这里一段时间,她很快就会回来接。 李时初对小胖妞还挺喜欢的,便答应了,所以这会儿小胖妞在她店里,一边啃着比她脸还大的水蜜桃,一边哼着儿歌,不知道多自在。 “悠悠,你妈妈是做什么工作的?”李时初坐在她身边,好奇地问小胖妞。 小胖妞的妈妈是个大美人,穿着职业装干练又美丽,走路都带风,一看就是个美貌与实力兼具的女强人。 “妈妈是打官司的!”小胖妞儿立马回答道,“爸爸说妈妈专门跟人吵架,还经常能吵赢……” 李时初听见她这纯真的回答,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不该为大美人感慨一下她丈夫和女儿的不靠谱程度。 “你妈妈是律师吧?”李时初有些艰难地问道,律师是跟人打官司,靠的也是嘴皮子上的功夫,说是吵架也差不多。 “对!就是绿、绿丝!”小胖妞儿立马口齿不清地回答道,一边回答还一边猛点头,“爸爸说绿丝很厉害,他都不敢跟妈妈吵架……” 李时初轻笑一声,这小胖妞儿,都快把她爹妈的隐’私说完了。 “那你怕不怕妈妈啊?”李时初忍不住逗她,“你跟妈妈吵架,谁赢?” 小胖妞儿顿时把小圆脸儿皱成一团,不太高兴地说:“我、我跟妈妈吵架,爸爸都帮妈妈!他们两个大人欺负我一个小孩子!我吵不赢,哼,他们太坏了!” “哈哈哈……”李时初这会儿实在忍不住,大笑起来。 “那你挺可怜哦。”李时初笑完之后揉了揉小可怜的脑袋,看来她爸爸妈妈的感情很不错,要不然也不会联合起来欺负女儿,这大概就是“父母是真爱,孩子只是意外”的真人版吧。 谁知道小胖妞儿却抬起小脸蛋,一本正经地对李时初说:“姐姐,我不可怜,爸爸妈妈欺负我,我就找舅舅、外公外婆告状,那爸爸妈妈就会挨骂啦!” 李时初一时无语,过了一会儿后拿手指轻轻点了点她额头,说:“是我想错了,原来你不是小可怜,你是小机灵鬼儿啊。” 小胖妞儿立刻骄傲地挺挺小胸堂,高兴地说:“我舅舅也说我机灵呢!” 李时初就在水果店里陪着小胖妞儿玩了一个多小时,等小胖妞儿把她妈妈买的水果都快解决完了,小肚子都鼓鼓了,她妈妈却还没有回来。 小胖妞儿于是有点急了,李时初便问她:“你爸爸这时候应该也下班了吧?你记得爸爸的电话号码吗?” “爸爸今天出差了。”小胖妞儿蔫蔫的,小眉头都皱起来了,眼巴巴地看着,店门口。 “那你记得妈妈办公室的电话号码吗?”李时初只好又问。 “不记得了。”小胖妞儿摇了摇头,忽然叹了口气,说,“姐姐,妈妈是不是又和爸爸去外面玩,把我自己一个人丢下了呀?” 李时初一顿,连忙说:“应该吧不会,你妈妈可能是工作太忙了,忘了你还在我店里的事。” 小胖妞儿听见她这话,脸上的神情跟沮丧了,李时初顿时觉得自己说错话了,有些愧疚地说,“你要是想你妈妈,不如我带你去她上班的地方?你记得你妈妈在哪里上班吗?要是不记得,那我去隔壁派出所问问?” “不用了,我来接悠悠。”正当李时初说着话的时候,贺朝年就从门口进来了,他穿着一身正装,西装革履,手里还提着一个公文包,显然刚从公司下班回来。 “舅舅!”小胖妞儿一看见他,立刻像小火包弓单一样朝他冲了过去,贺朝年弯下腰,一把把她抱了起来。 “悠悠是不是等急了?你妈妈工作还没忙完,就让舅舅先来接你回外公外婆家了。”贺朝年低头跟外甥女解释道。 小胖妞哼了一声,说:“我就知道!妈妈总是那么忙!哼,我这次不会原谅她了……” “好,你不原谅就不原谅。”贺朝年一点儿都没有为姐姐说话的意思,“是她没有说话算话,失信于你,你不原谅她很正常。” 贺朝年安抚完生闷气的外甥女,就对李时初道:“李老板,谢谢你帮我照顾悠悠,她有些淘气,如果有哪里打扰到你了,我很抱歉,。” “舅舅!我哪里淘气了?”小胖妞儿听见贺朝年的话,顿时很不服气地反驳道。 李时初也摇头说:“悠悠很乖,在店里吃着水果,没有打扰我,也没有打扰到其他客人,贺先生多虑了。” “那就好。”贺朝年捏了捏外甥女的小鼻子,说,“还是得感谢你在工作的时候还照看她,如果以后你有什么问题没办法解决,可以来找我,算是我欠你的人情。” “不用,我喜欢悠悠,她在我店里很省事,不用我特意照顾,你不用那么客气。”李时初直接拒绝道,她很确定自己没什么问题是没办法解决的,所以贺朝年的人情对她来说没什么意义,不过,“如果你实在不过意,多照顾我生意就行了。” “好。”贺朝年立刻答应道,他自己也松了口气,毕竟欠人情跟多照顾生意可不一样,能不欠人情自然不欠最好。 贺朝年和悠悠跟李时初告别之后,就离开了。 悠悠坐在她舅舅的车上,乖乖地坐在儿童安全座椅上,突然冷不丁地对贺朝年说:“舅舅,我好喜欢李姐姐啊,我能不能让她当我舅妈?” 贺朝年正在喝水,听见她这话,顿时嘴里的水就喷了出来,然后是剧烈的咳嗽声,可想而知他听见这话的反应有多大了。 偏偏罪魁祸首还不知道,还嘲笑她舅舅:“舅舅,你怎么这么笨?喝水都被噎住了,哈哈,我都不会这样……” (本章完) 1316、我想换个亲妈(10) 贺朝年好不容易才停下咳嗽,听见外甥女儿的嘲笑,便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还不是你害的,你乱说话害得舅舅太吃惊才会被水噎住。” “才不是呢!是舅舅自己不小心!”小胖妞儿毫不客气地反驳。 贺朝年不想跟小丫头吵架,转而问她:“你为什么想让李姐姐当舅妈?” “因为姐姐有最、最好吃的水果!”小胖妞儿毫不犹豫地回答。 贺朝年都气笑了,说:“小胖妞儿,你为了点水果就要把你舅舅卖了?” “才不是一点水果呢!姐姐店里有好多……”小胖妞儿说着就伸出小胖手努力张开,虚虚地抱了一个大圈,示意,“有这么多……” 贺朝年叹了口气,说,“就算真的有这么多,那你想要吃水果,咱们可以用钱买啊,哪里就用得着出卖你舅舅了?咱们家又不缺钱。” “这不一样!”小胖妞儿振振有词,“李姐姐当了舅妈,那我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以后妈妈就算忙不能来接我,那李姐姐就能直接带我回家了。” “你想得倒是多,但你就没想过你李姐姐可能不想当你舅妈?”贺朝年并不自恋,会觉得所有女人都喜欢自己、巴不得嫁给自己,起码李时初对他就毫无兴趣。 “啊?李姐姐不想当我舅妈吗?”小胖妞儿听见贺朝年的话,顿时有些不开心,然后她忽然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向贺朝年,愤愤地说,“那肯定是因为舅舅你太没用了,都不能让李姐姐喜欢!” 贺朝年:…… “喂,小胖妞儿,你到底是谁的外甥女?”贺朝年哭笑不得。 “我倒是想当李姐姐的外甥女呢。”小胖妞儿伶牙俐齿地回答,还拿鄙夷的小眼神瞄了一眼贺朝年。 贺朝年真的被她气笑了:“小胖妞儿,你屁股痒了是不是?” “我才不是胖妞!”小胖妞生气了,鼓着小脸蛋瞪着贺朝年,“我要告诉妈妈,你这是骑、骑士我!这是不对的……” 小胖妞儿说着说着,自己就有些纳闷了:骑士?是城堡里的公主被恶龙抓走了,然后要有一个勇敢的骑士才能把公主救出来的那个骑士吗? 贺朝年笑得不行,说:“小胖妞儿,舅舅这不是歧视你,你不是很伶牙俐齿的吗?怎么连说话都说不清楚?” “坏舅舅!我不要跟你说话了!”小胖妞儿恼羞成怒了。 “哈哈……”贺朝年哈哈大笑。 李时初在贺朝年和悠悠离开之后不久,也关了水果店准备回家了。 只是她刚走出店门外,就看到一个一米七左右,留着平头,模样十分普通的男人朝她走了过来。 李时初刚开始只觉得他有点眼熟,但还来不及多想,这男人就走上前来跟她打招呼了:“你就是李时初吧?我是王大海,我妈肯定跟你说过我吧?我在盛宏酒店当厨师的啊。” 他边说还边仔细把李时初上下打量了一遍,那种眼神让人十分不喜,李时初顿时眼神一冷,说:“你是王大妈的儿子?怎么?你想进派出所?” 王大海听她说到派出所,吓了一跳,连忙说:“哎哎,美女,别这样嘛!我又没有做坏事,别整天把派出所挂在嘴里……” 李时初理也不理他,绕过他就往小区走了,但王大海却一下子拦在她面前,嬉皮笑脸地说:“小初,我可以这样叫你吧?我妈说你是个不错的好姑娘,我今天也见了你,觉得你做我媳妇还是有资格的,不过等咱们结婚之后,就得赶紧生儿子,到时候你忙着照顾孩子,水果店就交给我妈看……” 李时初听着他这自大狂妄的话,都气笑了,这男人到底哪里来的脸,这就开始自说自话,把自己以后的生活都决定好了?还结婚生儿子?把水果店交给他妈看? “滚!”李时初朝他吼出一个字,跟他多说一个字她都觉得是浪费。 然而王大海好像看不懂脸色一样,不但不滚,反而生气上了:“哪个女人敢对自己的男人这么说话?反了天了!这次就算了,以后你要是再敢对我这么说话,我就不客气了……” 他说了这话还不算,还要上手来揪李时初的胳膊。 李时初只觉得像是被一团黏湖的狗屎黏住了脚底,恶心又厌恶,这人还用手碰她?恰好她还烦恼着没借口揍他一顿,他自己倒是送上门来了! 于是李时初瞬间发抓住他的胳膊,用力往上一揪,狠狠地给了他一个过肩摔! 王大海摔到地上的时候还是懵的,等胳膊和后背的疼痛出现,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李时初摔在地上了,顿时脸上就跟打翻了调色盘一样,青青紫紫,又青又白,煞是缤纷多彩…… “我已经警告过你了,不管你是王大海还是李大海,这世界上就算只剩下你最后一个男人,我也绝对不会嫁给你,别在这里做梦!你再多说一句,我立马把你扭送派出所,说你骚扰跟踪我。”李时初冷着脸满是杀气地盯着他说道。 王大海本来还想就这么赖上李时初的,但看见李时初眼里毫不掩饰的杀气和狠戾,他一下子就退缩了,虽然娶个有钱又漂亮的媳妇很好,但他也得有这个本事降服啊! 他跟他妈一样就是个色厉内荏、外强中干的人,平时就爱贪小便宜,但一对上硬茬,他就比谁都怂,典型的欺软怕硬。 如果今天被王大海缠上的是个脸皮薄,心软、不会拒绝人的年轻姑娘,那王大海缠着缠着说不定还真的能如愿了,只可惜李时初是个霸王花,杀气腾腾,必要时候她还能是食人花,就看王大海是不是真的头铁了。 很显然,王大海不但不头铁,他骨头也不怎么硬,被李时初这威胁恐吓一番,便慌忙从地上爬起来,忙不迭地跑了。 有时候恰恰是这样的市侩小人,最明白什么人惹得起,什么人不能惹。 看来王大妈上次还没有被自己教训够,还不肯放弃自己这个能挣钱的“未来儿媳妇”呢,只是她自己不敢来,却把她儿子喊来了,以为这样就能让自己心软?呸! 李时初冷笑。 1317、我想换个亲妈(11) 贺朝年万万没想到再一次跟李时初见面,是在医院里。 「李时初,我姐姐怎么样了?伤势重不重?」贺朝年接到的电话之后赶来医院,就看到李时初在手术室门外等着,便连忙上前着急地询问。 「身上被捅了两刀,不过也应该没有生命危险,现在医生正在给她动手术。」李时初见他赶路赶得满头大汗,一脸着急,便立刻回答道。 他听了李时初的话,虽然还是有些担心,但到底松了口气,说:「没有生命危险就好……」 他坐到李时初旁边的椅子上,擦了擦汗,看了看手术室的大门,歇了一会儿后,就开始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能跟我说说当时的情形吗?我姐姐是怎么跟那些人对上的?」贺朝年脸色一片冷凝地问。 「我不太清楚你姐姐为什么会跟那些人对上,我在车库里遇到你姐姐的时候,他们已经开始殴打你姐姐了,下手很狠,看样子不是随机作桉或者抢劫什么的,倒像是寻仇。」李时初回答道。 「寻仇?」贺朝年想起贺朝颜的职业,她当律师真的是凭着一腔热爱,这些年因为热衷于公益,专门为穷人当法律援助,特别是帮助走投无路的人跟大集团、背景深厚的人打官司赢了好几场之后,她就得罪了不少人。 那些她得罪的人有些知道她的背景,自觉比不上贺家,只好自认倒霉;但有一些并不知道她的背景,以为她是普通律师,于是就会想方设法地报复她。 贺朝颜已经遇到过几次这种报复了,但都幸运地避了过去,然而这次她却没有这么幸运了,如果没有遇到李时初,她还有没有在都是个问题。 「是的,我把那些人打趴下的时候,他们领头的人就警告我,让我不要插手他们之间的恩怨,还说什么贺朝颜得罪了他们老大……我这一听,不就是寻仇吗?」李时初回想了一下那些人被自己踩在地上时招供的话,便说道。 贺朝年双手的拳头都握得紧紧的了,过了一会儿,平复了一下心情之后,才对李时初说:「谢谢你,你救了我姐姐,以后就是我们一家的恩人。」 「不客气,我就是遇上了,总不好见死不救,况且你和你外甥女儿还在我水果店买了那么多水果,我怎么也不能袖手旁观啊。」李时初摆了摆手,不是很在意地说道。 另外,贺朝颜长得这么好看,她也舍不得眼睁睁地看着这么一个大美人被人残害得不成人样,那多造孽?颜控李时初如是想道。 「对了,如果你想知道具体情况,去派出所问问就行了,那些对你姐姐行凶的人已经被抓进去了。」李时初提醒他。 「谢谢,我知道了。」贺朝年心里十分后怕,对李时初就更感激了,「等我姐姐好些了,我们一家人再正式上门跟你道谢。」 李时初顿时瞪大了眼睛,连忙摆手道:「这没必要吧?这么隆重完全没必要,我就是做了一个公民应该做的事,就算是其他不认识的人,我也会帮忙,你不用这么郑重其事地跟我道谢。」 「要的。」贺朝年认真而严肃地看着李时初说道,「你救了我姐姐,就是救了我父母,我父母年纪大了,要是姐姐出了什么事,他们也会承受不了,而你救了姐姐,就算是间接救了他们,一家三口人的命,再怎么隆重都是应该的。」 李时初看见他折磨样,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最后试探着提议道:「全家上门道谢就不必了吧?不如你们请我吃顿饭就好了?我不太习惯在家里待客……」 贺朝年仔细看她,发现她并不是推脱,而是很认真的,于是想了一会儿,说:「既然你更愿意这样,那我们会以你的意愿为先。」 「那就好。」李时初松了口气,她这辈子就是个底层小人物, 突然被人家豪门郑重其事地上门道谢,总感觉很是别扭,还不如直接在外面见面呢,随便应酬一下就好了。 幸好贺朝年是个听劝的人。 手术室的门突然打开了,医生和护士走了出来,连带着推着病床上的贺朝颜。 李时初和贺朝年急忙走过去,医生看见他们俩,问:「你们是病人家属?病人手术很成功,不过还要进行医学观察,如果没问题,两天后就可以住普通病房了。」 「谢谢!谢谢!」贺朝年一叠声地跟医生道谢,然后便跟着帮忙把昏迷中的贺朝颜推进重症病房里。 李时初跟着进去,晕迷中的贺朝颜脸上青紫一片,几乎看不出她本来的容貌了,脑袋上还被包扎得结结实实,看起来十分凄惨。 不过这脸上头上的伤还不是最重的,最重的是她身上,胸前后背挨的两刀。 贺朝年忙着跟医生询问贺朝颜的伤情,越听,脸上的神情就越发凌厉,站在旁边的李时初都能感受到他想杀人的气势了。 李时初并不意外,毕竟就凭他平时疼爱小胖妞儿的劲,就知道他跟姐姐的感情很好,现在自己姐姐被人报复成这样,在死门关走了一趟,他怎么会不愤怒? 李时初给贺朝颜把了一下脉,确定她真的没有生命危险,只需要好好休养就能恢复健康之后,就放了心,她还是很欣赏这位大美人的。 贺朝颜做完了手术,贺朝年又来了,那她就没有继续留在医院的必要了,于是她跟贺朝年说了一声,就离开了。 不过她点好奇,为什么贺朝颜出事,第一时间赶来的是她的弟弟,却不是她的丈夫? 想起之前小胖妞儿说过她爸爸总是出差,李时初就忍不住脑补出了有关贺朝颜的故事,什么遇人不淑、因为工作忙碌导致夫妻感情澹漠、丈夫另有所爱…… 越想她便越生气,为大美人感到不值,这么好看的一个大美人,优秀能干,家世也强,还能生出小胖妞儿这么乖萌的小孩儿,她丈夫到底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莫非又是男人的劣根性作祟?! 1318、我想换个亲妈(12) 赵承昀最近日子很不好过,因为他弟弟赵承骏病了,发烧引发身体抽搐,把全家人都吓坏了,爸爸妈妈外公外婆全都去医院关心赵承骏去了,一时之间忘了还有个赵承昀…… 当然了,赵承骏在医院等抽搐结束,留下住院观察的时候,赵松山和周颖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有个大儿子! 于是赵松山又急急忙忙回家接赵承昀。 赵承昀在弟弟抽搐的时候恰好在旁边玩耍,刚开始看见弟弟抽搐的模样,吓坏了,慌忙跑到一边躲起来,偷偷地看。 过一会儿大人们被赵承骏的动静惊动,着急忙慌地围在他身边,观察地观察、打电话叫救护车的叫救护车……个个都围着赵承骏转,丝毫不记得赵承昀。 赵承昀在那个时候心里就突然迸发出一个强烈的愿望:如果弟弟这次的病永远也好不了那就太好了,这样他就是家里唯一的儿子,爸爸妈妈外公外婆也只会把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再也没有一个兄弟来分散大家的爱意…… 他本来就对弟弟更受家里人关注而感到嫉妒,往日里还能压抑一些,但这天因为弟弟的发病,全家人围着他转的场景,一下子就激发出了赵承昀内心由嫉妒引发的恶毒想法。 等到大家真的把他忘了,只顾着送弟弟去医院的时候,他看着一家人离开的背影,眼里的嫉妒和恶意几乎要溢出眼眶了。 赵松山以为大儿子被一个人留在家里,肯定会吓得哇哇大哭了,可等他匆匆忙忙地打开门进去的时候,才发现家里安静得吓人。 “小昀!小昀!”赵松山一下子就慌了,以为大儿子在他们离开家的时候出了什么意外,脚都软了,他慌张地到窗台上往楼下看,并没有发现楼下有小孩坠落;又颤抖着双腿去洗手间,浴缸和水桶都没有发现大儿子的身影,他高悬的心才落了下来。 “小昀!儿子!你在哪里?快出来啊,爸爸找你……”赵松山在卧室、书房都找了个遍,却依旧没发现大儿子,他急得眼眶都红了,几乎想去找警察了。 赵承昀其实听见了赵松山喊他的话,但他并不想被他找到,带着狠狠地报复这些遗忘了自己的大人们的想法,他自己爬进衣柜里,一声不吭地窝在衣服堆里,还用大人们的衣服把他自己整个人都盖住了,心里带着恶意地想:既然这么容易就把我忘记,那这次就牢牢地记住吧。 于是他真的躲在衣柜里,不管赵松山如何焦急慌张,也没有出来,就是想要吓唬家里人。 赵松山也不知道是太粗心还是太慌张了,搜遍了家里每个角落,偏偏却忘了搜衣柜,于是就真的没能找到赵承昀,最后他都绝望了,以为赵承昀自己一个人在他们大人离开家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偷偷地爬出了家门。 赵承昀如今已经一岁多,差不多能走路了,爬也爬得很熘,正是最好动的时候,赵松山想到这个可能很正常,因此他在家里没找到赵承昀,就真的出门找了。 赵承昀躲在衣柜里,他自然不可能在外面那找到他,于是赵松山越找越绝望,最后还惊动了邻居们,住在附近的邻居大多都是他和周颖的同事,都认识,得知他大儿子不见了之后,便帮他寻找,从小区各个地方,到街上……很快,这一带的人就知道赵老师的大儿子不见了,人传人,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来帮忙寻找。 赵承骏住的医院离赵家并不远,有邻居恰好也去医院,看见周颖和她父母在医院陪着赵承骏,便好心地告诉他们,他们家大儿子找不到了,赵松山正满大街地找人呢。 周颖和她父母听见这个消息,又惊又慌,他们本来就担心小儿子的病情,如今大儿子又不见了,哪里能承受这么多的打击?特别是周颖的父亲周付林,他这段时间因为给学生批改论文而耗费了许多精神,身心疲劳,又为小外孙的病情担忧,现在还听到了大外孙不见了的坏消息,一下子打击过大,就承受不了了,眼前一黑,就倒在了地上。 顿时病房里又是一阵尖叫,这回被医生急救的人变成了周付林。 周颖和周母齐文淑两个女人被周付林的晕倒又打击了一次,越发六神无主,最后还是齐文淑到底年纪大些,经历得多更坚强,因此很快就强忍住心中的惊慌,冷静下来吩咐女儿去交医药费,她盯着周付林和小外孙。 大人们此时的煎熬赵承昀是不知道的,他在赵松山出门之后就在衣柜里等着被发现,但他到底身体还十分年幼,等着等着就困了很快就睡着了。 在他睡着这段时间,赵松山找不到他,最终还是报了警。 而晕过去的周付林则是因为一时之间受了太多的刺激脑溢血了,幸好他晕倒的地方在医院,抢救及时,找出了原因及时做手术清除了脑子里的血,这才救回了他一条命。 只是他出血有点多,年纪也大了,因此偏瘫的痕迹有点明显,口齿也不清,想要恢复好,得花很长一段时间。 这下子祖孙两个都成了病人,还有一个孩子不见了,这一家子一天经历了这么多的变故,一下子就憔悴苍老了许多。 最后还是警察把赵承昀从衣柜里找出来的,赵松山看到大儿子沉睡的小身子后,顿时就扑上去抱着他嚎哭起来,他实在被吓得不行,这会儿终于找到人,紧绷着的神经一放松,之前那些惊慌、恐惧的情绪可不就一下子爆发出来了? 赵承昀被赵松山的哭喊声吵醒,发现家里站满了人,才意识到事情闹大了,他慌张了一瞬间,然而他很快就想到自己如今才是个一岁多的孩子啊,连走路都不太会走,说话也不太会说,谁能责怪他不懂事? 这幼儿的身份简直是他的免死金牌,于是他很快就心安理得起来,羊装什么都不懂地看着大家。 大家也确实没办法责怪他,毕竟他还那么小,只是有个邻居忍不住对他叹了句:“小昀,你怎么躲在衣柜里不出声啊?你爸爸找你都找不到,吓坏了。” 赵承昀依旧懵懵懂懂的模样,心却在说:吓坏了才好,才会长记性。 1319、我想换个亲妈(13) 赵松山抱着赵承昀大哭一场之后,想到自己寻找他时的惊慌失措,便忍不住对赵承昀生气了,抹掉眼泪就罕见地斥责了一顿赵承昀:「赵承昀!你以后不能再这么悄无声息地躲起来,大人找你你要出声,知道吗?你不知道爸爸找不到你的时候到底有多着急,以后不要再这样了……」 赵松山说着说着,想起是自己这些大人首先忘了大儿子的,便有些心虚,斥责大儿子的话就没办法理直气壮了。 赵承昀看出了赵松山的愧疚和心虚,便也哇地一声哭起来,断断续续地说:「我……我找不到……爸爸爸爸……不见了……我害怕……」 这意思就是他被大人们落在家里,很害怕才躲在衣柜里的,这理由很完美,赵松山一下子就相信了,对赵承昀更愧疚,说:「是爸爸妈妈不好,以后爸爸妈妈不会再把你落下了。」 就在他以为找到了大儿子,可以带他一起去医院看小儿子的时候,突然就接到了岳母齐文淑的电话:「松山!老周他刚刚昏过去了,是脑溢血!我和周颖暂时脱不开身回家,小昀找回来了没有?」 齐文淑的声音焦急又沙哑,显然承受了很大的打击,赵松山听见岳母的话,顿时震惊地说:「爸爸怎么会的脑溢血?我现在就带小昀去医院!」 「小昀找到了吗?好、真是太好了!老周就是听到邻居说小昀不见了,一时着急受了刺激才脑溢血,现在小昀找回来了,那就太好了。」齐文淑喜极而泣地说道,这一天之间,家里就发生了这么多事,要不是她强撑着,说不定也会倒下了,现在听见大外孙被找回来了,她精神一下子就好了不少。 「妈,小昀根本没走丢,他就是躲在衣柜里睡着了……都是我的错!没好好找找,还连累了爸爸出事……」赵松山得知岳父是因为得知大儿子不见的事才脑溢血的,心中更是愧疚难安。 而被他抱着的赵承昀听见赵松山与齐文淑的话,顿时惊呆了,他外公怎么会脑溢血?明明在上辈子,外公身体一直都很好,退休后还能和外婆一起到处旅游,不知道多快活,一直到赵承骏长大结婚生子,他们俩都还活得好好的,根本没有脑溢血这回事啊! 这辈子是这么回事?赵承昀一时之间有些心慌,这辈子这个外公他还是很喜欢的,桃李满天下,人脉关系强,资产也不低,以后可想而知自己能继承他很多东西,怎么这辈子就突然脑溢血了?这么快就倒下,那自己以后还能不能沾他的光? 赵承昀很担心这件跟上辈子不一样的事会影响自己的未来。 不过不等他想清楚,赵松山急忙送走好心的邻居以及警察,带着赵承昀赶往医院。 等到了医院看到守在周父病床前哭个不停的周颖,赵承昀还是很懵,但周颖看见了他,却一下子就情绪激动起来,一把抢过他,对他吼道:「你为什么要躲进衣柜里?为什么你爸爸喊你你不出来?如果不是你不见了,你外公根本不会脑溢血!都是你害的! 」 赵承昀被周颖这么一吼,顿时惊呆了,是自己害得外公脑溢血出事的?不!绝对不可能是因为自己,他一下子就在心里否定了:自己只是一个小孩,什么都不懂,还被他们遗忘了,一个人被落在家里,他才是受害者,妈妈怎么能责怪自己? 赵承昀被周颖一责骂,便忍不住对她心生怨气,觉得她对自己这个儿子有偏见,觉得她更偏心赵承骏,于是上辈子在他心里是个完美妈妈的周颖,此时不再完美了,他忍不住开始对她生出埋怨和芥蒂。 赵松山见妻子这样,连忙拦住她,劝说道:「周颖,你不要这样,小昀还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我们不能把罪怪在他身上,爸爸会这样谁也不想,你冷静一下……」 周颖听见他这话,不但没有冷 静下来,反而连他也迁怒上了:「出事的不是你亲爸爸,你当然能冷静下来!说到底,还是你没用,没找到赵承昀才会害爸爸出事,你也是罪魁祸首!」 赵松山听见她这话,顿时一僵,连忙浮现出痛苦的神情。 这时候齐文淑从外面回来,听见女儿的话,立刻扇了她一巴掌,说:「周颖,你疯了?你爸爸出事难道是松山能预料到的?他当时找不到小昀,心里不知道多着急,做事没那么妥帖也有情可原,你在这里发什么疯?你爸爸又不是死了,好好复健还能活好几十年呢!」 齐文淑的斥责终于让周颖冷静了下来,只是说过的话收不回去,她跟赵松山之间的夫妻感情到底有了裂缝。 有时候有些事情失之毫厘就会谬以千里,上辈子的赵松山和周颖夫妻感情深厚,儿女懂事乖巧,父母健康,家境优握,所以一家人生活得很幸福。 但这辈子,因为有了赵承昀这个变数,本来应该健康的赵承骏变得体弱多病,周父也脑溢血变得行动不便,提前退休,还得雇人照顾他,于是周颖和齐文淑以及赵松山都不可能毫无后顾之忧地把精力放在工作上,金钱减少,付出的精力过多,得到却是疲惫和不幸,这家人不可能像上辈子那么幸福了。 赵承昀慢慢地就会感受到这一点,不过如今他还小,只需要吃喝拉撒,家里的大小事情都与他关系不大,所以他感受不深,等他长大一点,他就会知道,即使他如愿以偿有了希望的父母,却不一定事事都如他所想的那样发展。 赵家人在医院忙着,李时初也去了医院看望贺朝颜。 贺朝颜清醒过来之后,感觉无聊,又不能忙工作,于是便开始找李时初了,说李时初是她的救命恩人,她想跟救命恩人多待在一起,有安全感。 李时初在贺朝年的重金诱」惑之下屈服了,经常过去陪贺朝颜。 「贺朝颜,你真的没有一个朋友吗?找不出能来医院看看你的人?」李时初十分不客气地问病床上的女人。 1320、我想换个亲妈(14) “李时初,你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直接?很伤人……”贺朝颜一副被她伤害了的模样,捂着心口说道。 李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那真是对不起了,我就是这么心直口快,让你伤心了,不过我没想到大律师会这么敏感。” 贺朝颜笑道:“是啊,我被你的话伤着了,你还不赶紧哄哄我,给我削个苹果啊。” “吃什么苹果?那东西太硬了,不怕绷着伤口?”李时初怼她。 “你瞎说什么?难道吃进肚子之前我不会先嚼碎?”贺朝颜看李时初的眼神像看脑残。 李时初微微一笑,继续踩她痛脚:“你居然真的没有一个朋友,真可怜。” 贺朝颜嗤笑道:“难道你就有朋友了?” 李时初一愣,被她的话噎得哑口无言,她眼神不善地看向贺朝颜,结果跟贺朝颜一对上眼,两个女人同时领悟到了什么,顿时哈哈大笑起来,结果乐极生悲,贺朝颜笑得太放肆,不小心动了伤口,痛得她嘶嘶直呼痛。 缓过来之后,她才一脸无奈地瘫在病床上,说:“看来咱们两都是没什么朋友缘的人,那我就行行好,勉强当当你的朋友吧。” “我看是你自己想要朋友吧?”李时初戳穿她。 贺朝颜叹了口气,说:“其实我以前读书时是有朋友的,只是后来大家各自工作,慢慢地就分开了。还有些塑料朋友,但她们更看重我的家世,关键时刻还不如你一个卖水果的靠谱,起码要是我家破产了你不会回过头来踩我一脚,但她们却肯定会落井下石。” 李时初耸耸肩:“那你真可怜。” “哼,我有父母弟弟女儿,还有钱有美貌有事业,哪里可怜?我看你才可怜吧?”贺朝颜翻着白眼道。 “我确实挺可怜,父母双亡,亲婶婶和亲叔叔想拿我换高额彩礼,我就自己跑出来了。”李时初点点头说道,“我这么可怜,你以后得多照顾我生意啊。” 她这么坦荡荡,贺朝颜都不好意思了,以为戳中了她痛脚,有些不自在地说:“我女儿那么喜欢你家水果,当然要多帮衬你生意了。对了,你以后要是有什么困难,可以找我,我尽力帮你。” 看她别扭地说出这番话的模样,李时初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说:“好啊,我以后就靠你了。” 两人正说着话,贺朝年就带着悠悠走了进来。 “妈妈!你今天有没有更好一点了?”小胖妞儿一进来就迈着小短腿跑到贺朝颜病床前,一脸关切地问。 贺朝颜看见女儿,笑得跟朵花似的,柔声回答道:“有啊,我觉得伤口都不疼了,肯定是昨天悠悠给我吹伤口,痛痛就飞走了……” “那妈妈,我现在又给你吹吹吧?”小胖妞儿十分殷勤地说。 “好啊。”贺朝颜真的掀开病服,露出腹部上包扎的地方,真的就让小胖妞儿给她吹吹了。 贺朝年看了一眼她们母女俩的互动,对李时初道:“谢谢你来陪我姐姐解闷,她要是一个人待着,很容易胡思乱想。” 李时初走出病房,说:“你这人好像每次见到我就是跟我道谢,除了道谢你就没话跟我说了?” 贺朝年顿了一下,摸了摸鼻子,说:“因为你真的帮了我们很多……” 李时初忍不住看向他,发现他向来英俊的一张脸上居然有了很明显的黑眼圈!虽然这不太影响他的颜值,但美玉上有了瑕疵,颜控李时初还是十分痛心。 “你最近休息不好啊,很担心你姐姐?”李时初问道,贺朝颜被报复之后,都是他一个人忙前忙后,既要处理姐姐报复的事,又要照顾外甥女,还得兼顾工作……这也难怪他憔悴了。 贺朝年无奈地点点头,依靠在墙上,用手揉了揉额头,“报复我姐姐的那幕后之人还没抓到,他怕狗急跳墙继续来医院找我姐姐。” 李时初顿了顿,最后还是没忍住问他:“你姐夫呢?他死了?” 贺朝年一噎,哭笑不得地看向李时初,说:“没死,他在国外出差还没回来。” 李时初一脸不可思议:“老婆被人捅了,快没命了,他还要在国外出差不回来?你姐姐不踹了他还等什么?” 贺朝年苦笑道:“就是因为快要踹了才不告诉他啊。” 这会儿轮到李时初被噎住了,过了一会儿才说:“就算要离婚了,这次这么严重的事也要告诉他一声的吧?毕竟还没离。” “我姐姐不准我告诉他。”贺朝年说,“他们俩之间的关系很复杂,我也搞不清他们到底在闹什么,只好贺朝颜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了。” 李时初有些无法理解,贺朝颜这么一个大美女,家世事业美貌,样样不缺,到底什么样的男人会无视她的优秀,还想跟她离婚啊? “你那姐夫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舍得跟你姐姐离婚?”李时初终于按捺不住心里的好奇,问贺朝年。 贺朝年一顿,看着李时初黑白分明的双眼里的好奇和八卦,顿时有些苦笑不得,说:“我姐夫就是一个……很典型的商业精英,从小就很出色,自律、克制、严谨、睿智,被大家寄以厚望,也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是人人称赞的青年才俊,就是性格太冷澹了些,好像什么都无法牵动他的情绪,像个机器人。” 李时初想象了一下,贺朝颜大美人和一个冷漠的大冰山,两个人似乎都是很强势的人,也许是个性不合? “我姐姐嫌弃他太古板无趣,都带着小胖妞儿从家里搬出来住了。”贺朝年又说道。 李时初恍然大悟,她就说嘛,虽然她如今住的那小区算是不错的地方了,但以贺朝颜的家世,明明还有更好的选择,却偏偏选择住在这里,原来是因为跟丈夫分居了。 “他们是联姻的吗?”李时初忍不住问道。 贺朝年想了想,才说:“应该不是吧?他们之前就认识,家里人虽然提议过让他们接触,但要是他们不愿意,家里也不会硬逼着他们结婚。” 1321、我想换个亲妈(15) 「也就是说,他们之间其实有感情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走到要离婚的地步了。」李时初随口说道,不过这年头就算有感情,这感情又能维持多久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贺朝颜长得好的缘故,李时初内心里就更偏向于她,觉得贺朝颜才是被辜负的那个人,现在不就是吗?妻子在医院躺着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他却还在国外,别说他不知道才不回来,如果他真的关心妻子,怎么可能两个电话都不打回来,就算贺朝颜不接,那小胖妞儿呢?仔细问一问,难道就没有一个人会告诉他?说到底,只不过是因为贺朝颜在他心里的重要性比不过他的工作罢了。 「我也不清楚他们两个为什么会闹到这个地步,我这段时间很忙,没有精力去关心他们的婚姻问题。」贺朝年眼睛里的红血丝十分明显,李时初见了,连忙问他,「你要回去休息一下吗?小胖妞儿我帮忙照顾一两天还是可以的。」 贺朝年看了她一眼,眼神十分复杂,难道他找不到一个帮忙照顾孩子的人吗?他当然找得到,家里那么多佣人,只是他并没有把贺朝颜受伤的事告诉父母,也就不能使唤家里的佣人,而从外面找的新保姆,他又信不过,至于他的朋友?他们自己都是潇洒的单身汉,哪里有照顾孩子的经验?但现在想想,他唯一放心的人,居然还真的是李时初。 「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恰好你跟贺朝颜住在同一个小区,悠悠要是缺什么东西,你直接到贺朝颜家里拿就行了,我等待会儿找贺朝颜要大门密码。」贺朝年确实很疲惫了,因此并没有拒绝李时初的帮忙。 于是等到病房内贺朝颜和悠悠叙够了母女情之后,李时初就打算直接带小胖妞儿回去了。 「时初,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果然患难见真情,靠得住得出了自己的家人,就只剩下姐妹了,至于男人,都是浮云……」贺朝颜知道李时初要接受照顾小胖妞儿之后,感动得不得了,拉着李时初的手就表演了一场「感激得涕泪横流」的戏码。 李时初翻了个白眼,说:「别演了,太假了,你想演得像些,好歹流滴眼泪。」 听她这么一说,贺朝颜立刻停止了表演,脸上神情跟变戏法似的,变成笑嘻嘻的模样,说:「哎呀,我都表演得这么起劲了,你怎么能戳穿我呢?也不体谅我这个伤患……」 「妈妈,你在演戏吗?」不等李时初说话,在一旁的小胖妞儿反倒开口了,她睁着圆熘熘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贺朝颜,「妈妈你演得真好!我刚刚都被你骗住了!」 「哈哈!乖女儿!果然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贺朝颜听见女儿的话,笑得更灿烂了,明艳的脸上即使有些苍白,却丝毫掩饰不了她的美丽。 她毫不客气地亲了亲女儿的小脸蛋,小胖妞儿十分骄傲地说:「那是当然!我最爱妈妈了……」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到底要腻歪到什么时候?悠悠,你妈妈要休息了,再不休息,身体就好不了。」李时初打断母女俩。 「那我不打扰妈妈了,妈妈再见!」小胖妞儿听见李时初的话连忙说道。 「那宝贝儿,明天见!」贺朝颜跟女儿告别。 李时初这才把小胖妞儿带走了。 刚一走出病房的门,小胖妞儿忽然就没了在病房时的欢快,还重重地叹了口气。 李时初忍不住好奇地问她:「你小人儿一个,叹什么气呢?难道还有什么烦恼不成?」 「姐姐,我当然有烦恼了!」小胖妞儿不服气地说道,「我都不是三岁小孩了……」 「那你有什么烦恼?」李时初憋着笑追问道。 「我知道我爸爸和妈妈肯定离婚了。」小胖妞儿情绪低落地说道,「我幼儿园的朋友父母离婚了 ,就不会住在一起了,有什么大事也不会一起出现。现在妈妈都住院了,爸爸却没来,他肯定有新的家了。」 李时初一怔,她没想到悠悠这么小就敏锐地感觉到父母之间出现问题了,还以为父母都离婚了,怪不得她妈妈都住院几天了,她爸爸没出现,她自己也从来不问,原来是以为父母分开了所以不出现很正常吗? 看着平时整天笑眯眯,无忧无虑的小孩儿现在突然变得这么「多愁善感」,李时初一时有些不忍,连忙说:「你爸爸妈妈还没有离婚,你想错了。」 「唉!姐姐你就别骗我了,我知道大人们离婚都想瞒着小孩子。」小胖妞儿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说道,「但我才不会被骗呢!」 李时初刚想要说你爸爸妈妈不会离婚的,但话刚到嘴边她又急忙咽下了,因为她不确定贺朝颜到底会不会真的离婚,万一真的离了呢?那她现在这么说,岂不是给了小胖妞儿希望最后却又让这希望破灭了?会让她更伤心,所以她不能这么说。 还没等她想出什么话来安慰小胖妞儿,小胖妞儿自己就已经想到另外的地方去了,她抬起小圆脸,认真地问李时初:「姐姐,你能教我练武吗?妈妈说那些坏人打妈妈的时候,是姐姐你把他们打败的,我也想像你这样厉害,这样等我长大了就能保护妈妈了。」 听着她这稚声稚气但却十分认真的话,李时初心里顿时软成了一滩水,觉得这小孩儿怎么这么贴心呢?简直是个小天使,贺朝颜要离婚没了男人算什么啊,她有这么好一个女儿…… 「好,我可以教你练武,但练武很累的,你能坚持下去吗?」李时初问她。 「我当然能!」小胖妞儿很有信心地回答。 「那好,从明天开始,每天晚上等你去医院看完你妈妈回来,我就教你练一个小时的武术。」李时初答应道。 「谢谢姐姐!」小胖妞儿高兴得不行,「我以后就能保护妈妈啦!」 李时初摸了摸她的小脑袋,说:「那你得很努力学才行。」 免费阅读. 1322、我想换个亲妈(16) 李时初以为贺朝颜那个准备离婚的丈夫可能在贺朝颜伤好出院之后才会回来了,却没想到几天之后就在医院看见了他。 那天她送完小胖妞儿去幼儿园,便被整天待在医院里觉得无聊的贺朝颜喊去医院陪她, 只是她刚上了贺朝颜住的vip病房那一层楼,就看到一个身材高大、西装革履的男人从电梯里冲了出来,越过她就神情惊惶地往贺朝颜的病房冲了进去。 “楚砚?你来干嘛?快走,别来这里碍我的眼!”贺朝颜毫不客气的声音就从病房传了出来。 “楚砚!快放开我!你压痛我了……”贺朝颜又是呼痛的声音。 “哪里痛?”这是个慌张着急的沉稳男声。 李时初在病房外停下了脚,挑了挑眉,这似乎不是她应该出现的时候。 病房里,楚砚终于松开了贺朝颜,一双往日里清冷的眼睛带上了心疼和无措,双手微微颤抖着,想去碰贺朝颜却又不敢,生怕又碰疼了她。 贺朝颜看见他俊脸上充满关切着急的神情,心里一酸,眼眶一热,几乎想要埋在他怀里宣泄出自己这段时间以来的恐惧和痛苦了,但她闭了闭眼,最后忍住了冲动,冷着脸问他:“我还没死呢,你装什么装?” 楚砚看见妻子脸上冷漠的表情和无情的话,心中一痛,说:“朝颜,我们不要吵架了,先让我看看你身上的伤好不好?” “不用了,我现在好得很,要不了几天就能好,不劳烦你来看了。”贺朝颜依旧冷漠地拒绝。 楚砚实在受不了她把自己拒之门外的神情了,脸上浮现出痛苦的神情,胸口不停起伏,显然心绪不平,但他很快就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柔声对贺朝颜道:“朝颜,不要任性,让我看看你伤在哪儿。” 他边说边不容贺朝颜拒绝,直接掀开她的衣服看向她被包扎得严严实实的腹部,小心翼翼地摸上去:“当时很疼吧?对不起……” 贺朝颜气得顾不上会不会动作太大弄痛自己的伤口了,她勐地啪了一下楚砚的手,怒道:“不要碰我!现在来装什么痴情种?我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里?不是什么都比我重要吗?工作、朋友、白月光……我和悠悠算什么?对你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人吧?” “不是的,朝颜……”楚砚听见贺朝颜这番话,惊愕地睁大了眼睛,想要解释自己并没有把所有人和事情都放在她和女儿前面,然而贺朝颜却根本没有耐心听他说话。 “楚砚,你要是有点良心,就滚出去,我现在不想见你!你还想害得我伤口崩裂吗?”贺朝颜不耐又厌烦地对楚砚说道。 楚砚看见她眼里的厌恶,顿时心脏如同被重重地打了一拳,痛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他脸上瞬间就苍白了,声音颤抖地喊着贺朝颜的名字:“朝颜……” 然而贺朝颜却脸色冰冷地看着他:“看见你,我的心情会很不好,心情不好会阻碍我伤口的恢复,所以你能看在我们现在仅剩的一点夫妻情分上,让我安心养伤吗?” 楚砚听见她这话,终于颓丧地放下了手,眼含痛苦地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脚步沉重地离开了病房。 他离开之后,贺朝颜终于红了眼,最后捂着心脏处深吸了几口气,过了好一会儿才恢复平静。 李时初在病房外的角落里听着这对夫妻拧巴的争吵,看着楚砚萧瑟颓败的背影,叹了口气,有些人怎么就好像不长嘴巴呢?那个楚砚看样子对贺朝颜并不是没有感情的样子,怎么就走到这一步了? 算了算了,这都是别人的感情问题,她一个外人还是不多话了。 李时初又等了十多分钟,才装作刚来到医院的样子,提着鸡汤进了贺朝颜的病房。 此时贺朝颜已经平复好了心情,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丝毫看不出是跟丈夫吵过一场的样子。 “给我带了什么好吃的来?”贺朝颜笑眯眯地看着李时初手里提着的保温桶问道。 “鸡汤,放了不少补药,熬了好几个小时的,便宜你了。”李时初把保温桶放在床头柜上,从冰箱里拿出一个碗,舀了一碗汤给她。 贺朝颜本来是强颜欢笑,内心还很低落的,但一闻到李时初带来的鸡汤那香味,瞬间那点难受就不翼而飞了,立马充满期待地看着李时初给她盛的鸡汤,激动地说:“时初,你这鸡汤真香啊,一闻味道就知道很好喝。” “那当然,我拿来熬汤的鸡是天然的走地鸡,药材也是野生的,药性绝对温和,再加上我的厨艺,当然不可能不好喝。”李时初十分骄傲地说道,她熬汤这些材料都是伴生空间里的,能不好喝? 贺朝颜已经喝得脸都快要埋在碗里了,喝完汤,里面的鸡肉也不放过,啃得津津有味。 李时初带来的一整桶保温桶的鸡汤,汤汤肉肉加在一起,容量并不少,而贺朝颜一个人就吃完了。 “你不觉得撑得慌?”李时初瞄了瞄她的肚子,问道,“不怕把伤口撑裂了?” “不会的,就算会,那我也得吃完再说!”贺朝颜毫不犹豫地回答。 李时初翻了个白眼,把碗从她手里抢走。 “时初,初初,你下次再给我熬汤好不好?”贺朝颜拉着李时初的手撒娇道。 “这次才刚喝完,你就惦记着下次了?”李时初不敢置信地说。 “嘿嘿,谁让你熬的汤这么好喝?”贺朝颜对她眨眨眼,毫不客气。 “我就不熬,我又不是你家保姆,这回还是我可怜你才下厨,你以后别惦记了。”李时初额轻哼道。 “哎呀,时初,你就答应我嘛!看在我是伤患的份上!难道你连我这么小的心愿都不愿意帮我实现吗?”贺朝颜看样子是赖上她了。 可惜李时初铁石心肠:“你再撒娇我也不会答应你,你想喝鸡汤我可以去餐厅给你买。” “餐厅做的哪里有你做的好吃啊?”贺朝颜失望地叹息道,还特意瞄了瞄李时初,希望她会心软改主意。 1323、我想换个亲妈(17) 李时初依旧铁石心肠地拒绝,贺朝颜叹了口气,无奈地接受了现实。 “时初,悠悠爸爸回来了。”贺朝颜忽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李时初点点头,说:“他回来了,然后呢?你跟他和好了?” “当然没有!怎么可能!”贺朝颜一叠声地反驳,“他一个渣男,我跟他和好什么啊?不过是他不甘心即将被我踹掉,来找我吵一架罢了。” 在病房门外听了个七七八八的李时初,看着口是心非的女人,并没有揭穿她,而是说:“真是太渣了,你都伤成这样了,还躺在病床上,他居然还跟你吵架,果然是没有良心的男人,贺朝颜你踹掉他是最正确的事。” 贺朝颜听见李时初这义愤填膺的话,有些心虚,毕竟楚砚也不是她说得那么没良心…… “那你们决定什么时候离婚?”李时初直接了当地问,“离婚这种事最忌拖泥带水了。” 贺朝颜说:“等我伤好出院之后就离了。” “那等你离婚后,咱们好好吃一顿,就当做是庆祝你重归单身吧。” 李时初和贺朝颜就这么杂七杂八地聊着,没什么主题,不过是闲聊,但聊着聊着,贺朝颜就开始神游了,神游了一会儿,突然就问李时初:“你不好奇我为什么跟悠悠的爸爸走到要离婚这一步吗?” “好奇啊,但这是你的隐’私,你不愿意说,那我就不问你了。”李时初回答道。 贺朝颜脸上浮现出纠结的神情,最后还是对李时初说道:“我和楚砚是家里介绍在一起的,从小就认识,不过不熟,等我和他相亲接触之后,发现他洁身自好,自律勤奋,把时间都放在工作上了,比起其他纨绔子弟来说优秀许多,所以我就答应和他结婚了。” 李时初认真听着她说话,这和贺朝年跟她说过的差不多,“然后呢?”她追问道。 “然后生下了悠悠之后,我才发现他其实并不是对所有人都冷漠的……”贺朝颜说着,苦笑了一下,明艳的脸蛋都仿佛黯淡了些。 “难道他有难忘的旧情人,虽然和你结婚生女,但其实对你没有感情,只有责任,而他内心里最爱的是别的女人?”李时初猜测道。 “你怎么会知道?”贺朝颜吃惊地看着李时初,不敢置信地问。 李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猜出来的,你弟弟说他是个工作狂,又洁身自好,你又说他不是对所有人都冷漠,那你肯定见过他对某个人是不冷漠的,而这个人让你非常在意,那我就按最经常发生的狗血故事随便猜猜,居然猜中了。” 她自己说着都有些无语,果然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么? 贺朝颜被她这话噎得哑口无声,张了张嘴,最后苦笑着说道:“原来我遇到的事情很常见吗?我以为只有我遇到了这种痛苦……” 李时初上前,捧住她那张明艳的脸,一脸认真地对她说:“贺朝颜,你这张脸长得这么漂亮,应该是神采飞扬、光彩照人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好像一个怨妇。” 贺朝颜听见她这话,顿时一怔,过了一会儿,一滴眼泪从她眼角滑下,她讯速地擦掉,然后带上笑容,说:“李时初,你说得对,我贺朝颜,家世好、长得好、事业有成,我应该是神采飞扬的,被情情爱爱困住的人不应该是我。是我魔怔了,居然差点就成了以前瞧不起的人,时初,谢谢你把我点醒,人生除了爱情还有很多值得珍惜的感情,我不应该为一段即将成为过去的感情烦恼。” 她好像瞬间挣脱了什么束缚,整个人都容光焕发起来,之前的失落哀怨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看样子是彻底把楚砚放下了。 然而李时初却有些心虚,她直觉楚砚和贺朝颜之间并没有走到非离不可的程度,也许楚砚努努力,就能挽回呢?没想到她随口一番话让贺朝颜顿悟了,这……她要是害楚砚没了老婆,楚砚会不会找她算账啊? 希望楚砚能给力些吧,李时初不太抱希望地想,楚砚那不张嘴的个性,似乎很难挽回放下了的贺朝颜吧?李时初有些烦恼。 不过不敢怎么样,贺朝颜想通之后,真的放松了许多,伤情也好得很快,虽然楚砚还是时常会来找她,但她已经不再跟他争吵了,每次都很冷静地跟楚砚商量离婚后的事情,而这么冷静的她却让楚砚很慌,因为这代表着她不是在闹脾气,而是认真地在和自己离婚之后的事…… 因此楚砚很着急,工作都丢在一边,时常在医院里陪着贺朝颜,李时初去的时候,好几次都看见他在贺朝颜面前伏低做小,用笨拙的方式后哄她。 李时初不好打扰他的婚姻拯救计划,便几乎不再去医院找贺朝颜了。 倒是悠悠,最近活泼了许多,大概是因为爸爸回来了,她跟李时初待在一起的时候,嘴里说着“爸爸”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悠悠,你很喜欢爸爸吗?”李时初问她。 “一点点喜欢吧,我还是最喜欢妈妈的。”小胖妞儿立马收敛了脸上的笑容,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很多喜欢也没关系啊,他是你爸爸,跟你妈妈一样爱你。”李时初揉了揉她的小脑袋说道,不知道为什么,悠悠好像总觉得妈妈是弱势的那方,需要她保护,她不能“更喜欢”爸爸,因为这意味着对妈妈的背叛。 李时初不知道她到底在家里遭受了什么才会有这个错觉,但这是不正常的,贺朝颜和楚砚的婚姻状况显然已经影响到孩子身上了。 “不行!爸爸喜欢别人比喜欢我和妈妈多,我也不能多喜欢他……”小胖妞儿小脸蛋浮现出些许难过来。 李时初看向门外站着的贺朝年,贺朝年显然也听见了他外甥女儿的话,脸上的神情顿时凝重了许多。 贺朝年看向李时初,对她摇了摇头,然后才加重了脚步,换上轻快的声音叫道:“悠悠,舅舅来接你了。” 悠悠瞬间从地上跳起来,神情立马从难过变成了雀跃,她笑哈哈地朝她舅舅冲过去:“舅舅!” (本章完) 1324、我想换个亲妈(18) 贺朝年弯腰把悠悠抱起来,然后朝李时初点了点头,说:「那我把她带走了?」他脸上还带着疲惫。 李时初说:「好,刚刚悠悠说的话你都听见了吧?她这个年龄不应该考虑那种问题,你们多关心一下她吧,不仅仅是关心她的生活,还得关心她的心理。」 「我明白。」贺朝年眼神柔和地揉了揉小胖妞儿的脑袋,对李时初道,「谢谢你的提醒。」 然后就抱着小胖妞儿离开了。 楚砚回来之后,小胖妞儿也有了人照顾,李时初便恢复了从前悠闲的看店生活,其实贺朝年和贺朝颜都不止一次地提过想给她的水果店提供资金,让她开成连锁店,但李时初拒绝了,因为无法保证所有店的水果品质,她空间里各种水果都不缺,但怎么天衣无缝地把水果从空间里送出来,再运送到各家店里去,这才是最麻烦的地方。 雁过无痕,但事情做了,即使再如何周密,只要做得多了,总会有泄密的一天,李时初不想因为钱的问题就让自己陷入无穷无尽的麻烦中去。 而且她现在根本不缺钱了,她卖水果赚了一笔钱之后便在股市里几进几出,抓住机会赚了几票大的,又买了些基金和大公司的长期股,慢慢地身家就翻了几番。 不过这种高收益高风险的赚钱方法不是长久之计,所以李时初又买了几栋大楼出租,还买了好些房子和商铺出租,现在的房价便宜,还没有大涨,李时初趁机买了不少等着以后升值。 可以说,如今她自己已经是个小富婆了,只要没出什么意外,一辈子的钱都够用了,所以根本用不着开连锁水果店,现在这间水果店只是开着用来消遣的,免得像个无业游民。 贺朝颜一个月之后就出了院,回到李时初所在的这个小区住着继续休养一段时间,她倒是想继续工作,只是她家里人全都反对,她便只好在家闷着了,时常喊李时初去陪她。 李时初当然没答应她,因为楚砚追妻心切,经常在她家出入,时不时他们夫妻俩还要闹一闹,李时初外人一个怎么好意思经常去打扰? 贺朝年自从贺朝颜出院之后,精神倒是肉眼可见地好起来了,一扫之前的疲惫。 「你家的宴会为什么邀请我?我跟你们不是一个圈子的啊。」李时初拿起贺朝年给她送过来的请帖,十分不解地问他。 贺朝年轻咳一声,说:「我父母知道了贺朝颜前段时间被人报复进了医院的事,还知道是你救了她,所以想邀请你这个恩人去家里,当面对你表达一下感谢。」 「贺朝颜受伤的事你之前没告诉你父母?」李时初非常意外。 「没有,他们年纪大了,知道了会受不了。」贺朝年点头道,「瞒着他们,等到贺朝颜伤养好了再告诉他们,他们才不会受到太大的刺激。」 李时初不置可否,不认为这种事情瞒着老人是应该的,但这是人家的家事,所以她并不会干涉。 「道谢就不必了吧?你和你姐夫不是送了我很多名贵礼物?足够还我人情了。」李时初并不是很想出席贺家的宴会,她这样身份跟贺家相差太大的人突兀地出现在人家的宴会上,更多的是自找麻烦罢了。 贺朝年仔细地看着李时初脸上的表情,问道:「你在担心出席我家的宴会时会不适应?」 「没有,我只是不想出现在这样的交际场合里,我这个人没什么野心,就想安安静静地待在自己熟悉的地方。」李时初恹恹地说道,「你就当是我社恐吧。」 贺朝年听见她这话,愧疚地说:「是我没有考虑周到,让你为难了,既然你不想出席这种场合,那我就让我父母另外找时间见见你吧,放心,在这之前一定会找个让你感觉到舒适的地方。」 「那好吧 。」李时初考虑了一会儿,答应了,毕竟总是拒绝老人家的邀请似乎不太礼貌?而且贺朝年还退让了一步。 李时初此时就半躺在她水果店的竹椅上,手里拈着他送来的那张请柬,玉白通透的脸在她身后色彩鲜艳的各种水果的映衬下,显得有种惊人的美丽。 贺朝年看着如同古董油画女主一样的她,眼眸忍不住暗了暗,他放轻了脚步走过去。 李时初感觉到他走近之后的阴影把自己半个人都笼罩进去了,便轻轻地蹙了蹙眉,抬起眼不解地看向他:「你还有什么事吗?」 贺朝年被她那双清澈水润的眼睛一看,心脏便不听话地乱跳了几拍,他双双伏在竹椅的靠背上,几乎把李时初整个人都环抱在怀中一样。 李时初忍不住朝后仰了仰头,说:「你靠得太近了。」 「因为我想靠近你。」贺朝年有些无奈地看着她,说,「你怎么那么迟钝呢?」 李时初莫名其妙地问:「我哪里迟钝了?」 贺朝年听见她这话,顿时轻笑起来,低沉而带着磁性的声音在他胸膛响起,莫名地让李时初耳朵发烫,心脏也不由自主地勐跳起来。 「你看不出来我喜欢你,这还不是迟钝吗?」贺朝年轻描澹写地说出这句话,却让李时初惊得瞪大了眼睛。 「你喜欢我?什么时候?我一点都没感觉到啊。」李时初非常吃惊,牢牢地盯着贺朝年的脸,实在想不出他这段时间哪里表现出来喜欢自己的迹象。 见李时初是真的震惊,贺朝年哭笑不得,伸出一只手捏了捏李时初的脸,说:「那看来是我太含蓄了,都没有让你觉察,是我的过错。」 李时初连忙把他的手抓住扯下来,依旧有些疑惑地问他:「你真的喜欢我?不是看我之前照顾了一段时间你姐姐和外甥女,就觉得我是个适合在一起的贤妻良母吧?还是你因为我救了你姐姐,你感激之下以身相许?」 贺朝年苦笑着摇头说:「当然不是,我喜欢你就是纯粹的喜欢,怎么可能是因为你适合或者感激你救了我姐姐的缘故?难道我就不能单纯地因为喜欢你吗?」 「我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李时初讪讪地说道。 免费阅读. 1325、我想换个亲妈(完) 贺朝年俯下身,与李时初鼻子贴着鼻子,眼睛紧紧地盯着李时初透彻水润的双眼,见李时初并没有移开或者排斥,于是嘴角微扬,垂下眼,亲了亲她红润的双唇。 李时初怔了怔,说实在的,并没有反感或者不喜,因为贺朝年长得太好看了,即使靠得这么近,也只是把他的美貌放大了,让李时初觉得更震撼,她被他成功色」诱了。 「你没有推开我,是不是我可以认为你也对我有好感?」贺朝年移开了些距离,有些惊喜地看着李时初。 李时初摸了摸自己的嘴唇,看向贺朝年,说:「你说得有点道理,要是其他男人,还没靠近我肯定就推开了,但你不一样。好吧,我确实不排斥你的靠近。」 贺朝年听见她这话,脸上顿时露出微笑来,双眼微弯,眼里全是喜悦,他勐地抱住了李时初,把自己的脸紧紧地埋在她的脖子里,蹭了蹭。 李时初伸出手环抱住他,还轻轻地在他后背拍了拍,有些好笑地说:「你就这么高兴吗?」 「我早就想抱抱你了,但又怕唐突了你。现在终于可以了,所以我可以认为你答应做我的女朋友了吗?」贺朝年闷闷的声音从李时初脖颈处传出来。 李时初笑着揉了揉他浓密的头发,说:「好吧,看在你这么会撒娇的份上,让你当我男朋友。」 贺朝年立马抬起头来,俊脸上带着红晕,反驳道:「我没有撒娇……」 「是是,你没有撒娇,刚刚埋在我脖子上的人肯定不是贺朝年,是悠悠。」李时初忍着笑意,煞有介事地说道。 贺朝年顿时脸上更红了,见李时初忍笑忍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恼羞成怒之下立马以嘴封口,堵住了李时初的双唇…… 就这样,李时初多了个英俊不凡的男朋友。 贺朝颜和悠悠得知这事之后,母女俩开心得在屋子里转了好几圈,悠悠更是高兴得在幼儿园里跟自己的小朋友们分享了这个好消息,没几天,就人人都知道她舅舅和水果店的老板娘谈恋爱了…… 李时初过得快乐如意的时候,赵承昀的生活就不是那么如意了。 他装作丢失刺激得外公脑溢血,半身不遂,不得不提前从大学退休,在家休养身体,因为家里有了生病需要人整天照顾的老人以及体弱多病的赵承骏,赵松山和周颖不得不请了个保姆。 但即使请了保姆,周颖和赵松山也不可能完全放心,因此两人不得不把更多的心思和精力放在家里,因此放在工作上的时间和精力就少了许多,进而影响到他们的升职加薪。 工作上的停滞不前,两个孩子逐渐长大,家里的负担也越来越重,于是渐渐地,家里的经济情况就越来越紧张了,即使还是个孩子的赵承昀,也感受到了这一点,因为上辈子,他明明记得赵松山和周颖买东西根本不用考虑价格,只要看上了随便买,但现在,周颖出入超市开始看商品的标价了。 赵承昀顿时有了很不好的预感,他并不是傻子,因为观察了好几天家里的情况之后,终于发现这辈子家里的经济情况比上辈子差了许多,他仔细考虑了一下,终于发现是因为家里少了一个挣钱的人,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病人——也就是他外公周付林。 这让赵承昀不由地讨厌起这辈子只会拖后腿的外公来,认为都是他拖累了自己这辈子的生活水平,于是平时对待外公的态度就带上了不满。 周付林虽然病了,但意识很清醒,能感觉到年幼的大外孙并不喜欢自己,甚至还很讨厌,这让他心寒不已,他脑溢血都是因为什么?还不是因为听见大外孙不见了的消息?但大外孙现在却嫌弃起自己来了? 周付林心中抑郁,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逐渐恶化起来。 等到赵 承昀和赵承骏上了幼儿园,因为有上辈子的记忆,赵承昀在幼儿园里立马显示出了学习的「天赋」,学什么东西都很快,几乎是碾压所有小朋友。 赵松山和周颖起初非常激动,以为赵承昀是个天才儿童,于是对他寄以厚望,连赵承骏都忽略了,把精力都放在培养赵承昀上。 但没几年,他们就发现赵承昀越长大就越「愚钝」,三年级之前,他还是成绩优异的「天才」,然而四年级之后,他就突然像是一下子变了个人,不,是降了智一样,从天才变成了普通孩子,成绩慢慢下降,再也不见之前的聪颖。 赵松山和周颖都非常着急,觉得是不是逼他逼得太过了些,才会「伤仲永」,他们想了许多办法,想让他重新成为「天才儿童」,然而并没有用,随着年级越高,他的成绩就越低。 等到上了初中,赵承昀已经彻底「泯然于众人」了,成绩降到了中等。 作为知识分子,赵松山和周颖自然重视教育,身为教授的他们亲自教育赵承昀,不甘心天才儿童变成普通人,于是给赵承昀安排的每天的学习行程都密密麻麻,别说是小孩子了,就算是大人见了,也头皮发麻。 他们俩仿佛疯魔了一样,开始强迫赵承昀学习,每次考试成绩都要达到谋个目标,达不到就要写检讨,检讨完就做更多试题、补更多课,直到下次考到理想成绩,要是再次考砸,那学习任务会更重…… 如此高压之下,没有一颗强大坚韧的心脏和意志力是坚持不了的,容易被压抑得走极端,什么抑郁症、心理变态都是这么来的,而赵承昀就承受不了这种学习程度,他本身资质普通,之前几年的天才都是水分,毕竟他是凭着上辈子的记忆才在小学力压同伴的,而上了初中,他就回归自己的正常水平了。 学习成绩上不去,他越学越叛逆,最后受不了了跟父母对着干,自暴自弃起来,干脆不学了。 于是他成了家族的失败品,唯一的瑕疵,赵松山骂他不像自己儿子,毕竟他们家个个都是学霸,就连体弱多病的赵承骏,都成绩优异,可赵承昀明明身体健康,却还比不上弟弟。 赵承昀听到赵松山说自己不像他儿子,顿时诱发出了他内心最大的恐惧:他确实不应该是他们家的儿子…… 不知道是惶恐,还是为了躲避现实,赵承昀开始堕落,破罐子破摔,被人引」诱进入酒吧,跟混混一起玩,被人算计染上毒」瘾,成了家里人人嫌弃的毒瘤,比他上辈子过得还不如。 有些人换了亲妈,也过不上好日子。 免费阅读. 1326、太妃不当大冤种(1) “不好了!太妃晕过去了!”时初刚穿越到这个世界,就听见有人在自己耳边惊慌地大喊,接着便是脚步声、喧闹声,吵吵嚷嚷、慌慌乱乱,时初想着既然原主都晕过去了,那她也就继续“晕着”好了,省得醒来之后要面对乱糟糟的场面。 她感觉到有人把她抬上了步辇,被人抬着晃悠悠回到了一处内宫里,躺到了舒适柔软的大床上,然后便是老太医给她诊脉,说她“伤心太过以至于晕厥过去”,叮嘱让她好好歇息…… 于是时初就顺理成章地“昏睡”过去了,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 三个时辰之后她才醒过来,不过并不着急起床,她躺在舒适的大床上开始接收原主的记忆。 原主三天前刚晋升为太妃,先帝驾崩之后她跪灵跪了三天,哭得天崩地裂,当然了,这里面虽然也有对先帝离世的伤心,但更多的是对自己以后注定孤独凄凉命运的担忧,毕竟她没有自己的亲生孩子,无法被孩子接出宫生活,后半辈子只能被关在后宫一个小角落里孤独地度过一生,这让才刚三十出头还年轻着的原主怎么不绝望? 所以她才哭晕过去了,太医说她伤心太过并没有说错。 原主才三十出头就当了太妃确实很令人惋惜,不过如果她看得开一些,自得其乐也能平安终老,毕竟新帝是个性子宽和的人,不像先帝那样多疑偏执,而且原主还曾经帮过新帝一个忙,看在这情分上,新帝不可能会亏待她。 然而,原主并不喜欢孤单冷清的守寡生涯,看到新帝环肥燕瘦的妃子们,她总会哀怜自身在宫里空度年华,后悔年轻时没有抓住时机生一个孩子。 大概她这种心思被人看穿了,于是,新帝的一个不太受宠的昭容温从韵,就盯上了她。 温从韵长得清秀有余、美艳不足,比不上皇后的端庄高贵,更不如贵妃的美艳多情,因此即使生了个皇子,在皇帝后宫里依旧很不出彩,皇帝一个月能见她一两次都是看在她生了三皇子的缘故。 虽然不受宠,但温从韵并不是毫无成算的人,她心机深沉又会伪装,否则不会在不受宠的情况下还成功生下三皇子,而有了皇子却偏偏还不被后宫妃嫔太敌视,这就是她的本事了。 她敏锐地觉察到原主不喜冷清孤单的性格,于是千方百计搭上原主,又经常带上自己儿子去陪原主,巧舌如黄地夸赞原主跟三皇子的缘分,说他们很有“祖孙像”,哄得原主果然对三皇子上了心,渐渐地真的把他当成亲孙子来疼爱,还时不时地在皇帝面前聊起三皇子的趣事,成功让三皇子被皇帝注意上。 这还不够,等到原主跟三皇子的感情更深厚,温从韵便时不时地教导三皇子跟原主诉苦:什么被兄长、弟弟欺辱、母妃不受宠自己钱财不够用、许久不见父皇甚是想念…… 原主听见三皇子这些“难处”,自然心疼得不得了,于是被欺辱便帮他报复回去;没钱那就她给;想皇帝了?那她就带三皇子去见…… 在原主没发现的时候,她已经帮三皇子成功在宫里获取了许多利益。 在三皇子年少的时候,这些都是小事,碍不了原主什么,但等到三皇子长大了,野心也变大,开始跟兄弟们争皇位。 然而温从韵家世简单,父兄只是小官,没办法给他们的夺位大业多少支持,三皇子又没有成亲,更借助不了岳家的权势,于是原主就又成了任由他们驱使的傀儡,当然,温从韵和三皇子手段高超,原主根本没有觉察到自己被人利用了,还以为自己是心甘情愿支持三皇子,心甘情愿为他联络人脉、心甘情愿给他钱财拉拢百官、心甘情愿给他陷害其他兄弟。 原主家世并不简单,父兄是镇守边关的大将军,母族那边是富甲天下的皇商,所以钱财权势她丝毫不缺。 温从韵和三皇子之所以盯上她,也是因为她的家世,而她果然也被这两人所蒙蔽,心甘情愿帮他们夺位。 有她的全力支持,三皇子最后果然成功上位,原主以为她对三皇子付出了那么多,肯定会更受三皇子尊敬、爱戴。 然而,事实偏偏与她想的相反,三皇子上位后不但没有感激她,反而恩将仇报,诬陷她娘家里通外敌造反,把她娘家和母族外家九族都诛灭了,就连她也被逼着喝了毒酒,说她畏罪自杀了。 原主到死都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从小当成亲孙子疼爱的三皇子,最后居然会灭了自己的家族,难道她倾尽全力的帮助都没办法让他感激吗? 她哪里会想到,正是因为她不遗余力的帮忙,让三皇子觉察到了她娘家在边关太大,已经功高盖主,边关将士只知道路家,而不知道皇家,这让三皇子怎么放心得下?更何况原主母族外家还是富可敌国的皇商,这两家联合起来,要军’权有军’权,要钱财有钱财,造反岂不是轻而易举? 温从韵和三皇子看到了这个隐患,于是毫不留情地找借口灭了这两家,至于什么恩情?笑话,为皇帝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难道不是每个臣民的本分吗?哪有什么恩情? 于是原主的九族就因为帮了这么一个狼心狗肺、忘恩负义的东西登上皇位而灰飞烟灭了,原主死都死不瞑目啊。 时初接收完原主一生的记忆后,忍不住叹息,她可真是个大冤种,用自家的权财倾尽全力把一个忘恩负义的小人推上了皇位,结果害得自家人全死光了,要是她,真的会做鬼都不肯放过温从韵和三皇子母子俩。 幸好她现在穿过来得及时,没有穿到后期全力辅助三皇子夺位的时期,否则时初都无法按捺自己崩人设直接把三皇子和温从韵解决了的冲动。 不过这辈子他们母子俩再想利用她,那是绝对不可能了,希望他们还能找到跟原主一样好用又愚蠢的大冤种。 1327、太妃不当大冤种(2) 「太妃娘娘,您醒了?」时初刚动了一下,就有一个长相清秀的丫环上前来搀扶,「娘娘,您身上还有哪里不舒服吗?要不要让太医来看看?」 路时初摇了摇头,说:「不用了,我现在好多了,只是有点头晕,可能是之前哭得太过了的原因,歇歇就好了。」 「是。」丫环知春应和道,又问,「娘娘,要备膳吗?」 「备吧。」路时初说道,只是如今先帝刚驾崩,正是孝期,晚膳都是全素,即使是厨艺顶级的御膳,这时候也不敢做出什么厉害的素斋,只敢做些普普通通但安全的素食。 等到晚膳端上来,果然很清澹,路时初要装虚弱,于是只吃了一点,便让丫鬟们分了吃了。 再晚些的时候,新帝派人前来询问路时初的身体情况,他并没有亲自前来,因为他才登基,事情太多,当然不会浪费时间来看她一个不重要的太妃,而专门派人来询问她的情况,已经是给了她很大面子了,毕竟如果是普通的太妃,新帝根本连问都懒得问。 路时初并没有什么不满,跟来人说了一下自己身体虚弱,许是病了,明天的跪灵无法参加,来人便回去跟新帝回话了。 其实路时初并没有身体不适,她只是不想去跪先帝罢了,原主跟先帝那点感情虚薄得很,之前哭他,只是因为自己要当寡妇,才不是因为感情深厚。 原主如今三十岁出头,只在刚进宫三四年十七八岁的时候受过些宠爱,之后就被喜新厌旧的先帝抛到脑后了,不过由于原主娘家给力,所以她即使不受宠,也没经受过什么太多的磋磨,这也是她之后被温从韵母子耍得团团转、利用得彻底的原因,因为她没有经历过太多尔虞我诈的宫斗,根本看不穿他们母子俩的把戏。 既然原主跟先帝没什么感情,那路时初自然不可能委屈自己去给他守灵,因此装病就是她最好的选择了。 她一「病」就病到了先帝的灵柩要送去皇陵那天,她站在先帝的妃嫔们之间,送了先帝最后一程。 先帝丧事办完,她便迁移到了后宫一处僻静的宫殿里,其实说多僻静也没有,毕竟她还是先帝的太妃,而且娘家还很有权势,新帝也不可能让她住得太差,所以她的宫殿最多就是位置偏了些,却并不会破旧不堪。 路时初非常满意,她如今是太妃,算是后宫里最安全的那批人了,毕竟先帝都死了,她们想宫斗都斗不起来,只要不掺和到新帝的后宫争斗里去,那小日子是过得很自在的。 「知春,找些映山红种在廊下吧,这样鲜艳热闹些。」路时初吩咐知春道。 「娘娘,这……是不是不太好?毕竟先帝才驾崩不久……」知春有些担忧地问。 路时初无所谓地摆摆手,说:「没关系的,映山红又不是现在开花,我们种花又不是玩乐嬉闹,陛下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有意见。」 见她说得这么笃定,知春便去吩咐人找映山红幼苗了。 等到映山红绕着宫墙廊下种满了一圈,宫里便出孝了,皇帝守孝可不会像民间那样给亲爹守三年,守三个月已经是他孝顺了,于是宫里很快就热闹起来。 当然,热闹的是新帝的后宫,他的妃嫔们争奇斗艳,手段各出,为了争宠那是斗得跟乌鸡眼似的,今儿你在御花园弹琴,明儿她在荷池边月下飞舞……热闹得不行。 路时初看戏看得津津有味,如今她是局外人,看着这些年轻女子们各出奇招博得皇帝的宠爱,简直比看戏还精彩,只是看着看着,又会忍不住为她们感觉悲哀,一辈子被关在后宫里,为了一个男人争得你死我活,大好年华都浪费了,除了极少数会成为人生赢家,大多数都会成为悲剧,甚至还有少数命都丢了。 想到这些,路时初便连看戏 的心情也没有了,还不如回自己的宫殿里种种花、调调香。 然而她懒得出去,却有人千方百计想要「偶遇」她,那人就是温从韵。 路时初以为只要她不像原主那样表现出不喜孤单冷清,希望热闹的痕迹,就能避开温从韵靠上来的举动,却没想到,温从韵依旧还是盯上了她。 这天,路时初正在自己宫殿旁边一个小池塘里喂鱼,就看见一个身形纤细的女子低着头、抹着眼泪踉踉跄跄地从外面跑过来。 「太、太妃娘娘?!」那女子直到近前来了,似乎才发现这里有人,她抬起眼看见路时初,顿时一惊,慌忙跪下来道,「给太妃娘娘请安!娘娘万福金安!」 「起身。」路时初只抬起眼皮瞄了她一眼,便说道。 「是,谢太妃娘娘。」那女子便站了起来,低着头依旧不说话,好像在等着路时初开口询问她是谁、为什么哭着到这里来。 然而她等了好一会儿都没等到路时初开口,于是气氛便安静得有些古怪了,温从韵没想到这个太妃居然不按常理来,对她根本毫无兴趣,于是她着急了,咬了咬唇,终于决定自己先开口。 「请太妃娘娘恕罪,是臣妾打扰了太妃娘娘的清静。」温从韵找了台阶给自己下,还想借此跟路时初搭上交情。 然而路时初却丝毫不按她的套路来,听见她这么说了之后,便直接道:「既然你知道自己打扰了我的清静,那怎么还不退下去?」 温从韵顿时一噎,脸色顿时涨得通红,她飞快抬起眼看了一下路时初,只见她根本没看自己,而是拿着手中的鱼食洒在池塘上,逗弄着那些鲤鱼,仿佛自己只是个无关紧要的小东西,根本不值得她注意。 温从韵心里冒出一股郁气,恨不得把所有瞧不起她的人都踩在脚下,然而她现在只是个小小的昭容,根本奈何不了别人,更别提眼前的太妃了,她还指望着能讨好太妃,给自己争取一些利益。 她到底是个有心机的人,被路时初的话一堵,即使心中再不悦,也忍了下来,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因此她连忙回答道:「臣妾这就退下。」 说完,还真的不拖泥带水离开了。 1328、太妃不当大冤种(3) 温从韵走路鸟鸟娜娜,慢腾腾,她表面上走得似乎很爽快利索,然而实际上心里却一直期盼着路太妃能突然对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生出兴趣,让她留下来,只要她这次能留下,她一定就能找到讨好太妃娘娘的方法。 她想要在后宫里过得好,就得找一个靠山,而而这后宫里,同为新帝妃嫔的女人们跟她的矛盾是绝对的,即使投靠了她们,说不定哪天就会被丢出来当一枚弃棋,但要是找先帝的妃嫔,她们之间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那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温从韵想得很好,思考得很妥当,然而她的目标路太妃根本不给她这个机会,因此即使她走得再慢,路时初依旧没有喊住她,她最后只能失望地离开了。 回到自己那偏僻冷清的宫殿,温从韵叹了口气,不知道这样无依无靠的艰难日子,自己还有过多久,如果只是她自己一个人,她倒是不太在乎物质上的条件,然而她有了儿子,她不得不为自己的儿子早做打算。 “温昭容,三皇子睡醒后没看见您,哭闹个不停,您赶紧来看看他吧,要是哭得久了,三皇子说不定就病了。”正当她感慨着的时候,温从韵的贴身丫鬟从内室出来,看见她,便眼前一亮,连忙说道。 “三皇子哭了多久了?”温从韵一听也着急起来,她儿子才是她在这后宫中生存的最根本,一点儿岔子都不能出,她急忙进去,果然看见三皇子正被奶嬷嬷抱着,哭闹个不停。 三皇子如今才三岁多一点,真是天真可爱的模样,温从韵爱得不得了,只想把天底下最好的东西都拿来送给他,所以才会早早就为他打算,想要攀上路太妃。 “哭了快两炷香的时间了,三皇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梦里被魔着了,哭得厉害……”奶嬷嬷一看见温从韵,连忙解释道。 温从韵心疼地把三皇子抱过来,看见他哭得红肿的双眼,暗骂自己外出的时间不对,想要找路太妃什么时候不能找?反正她在宫里住着,可要是儿子因为哭闹太过伤了身体,那就是大事了。 路时初把温从韵赶走之后,又喂了好一回儿池塘里的鲤鱼,并没有把温从韵放在眼里,只要自己不给她机会接近,她就不可能再利用自己。 “知春,找几本新话本给我看看。”路时初回到自己的宫殿,无聊至极,便问知春要话本看了。 知春给她拿了几本过来,说是京城里最新出、最受欢迎的话本。 路时初拿起一本,发现还是老生常谈,穷书生遇到富家女,被富家女资助上京赶考,得了功名的事。 这个书生虽然也被榜下捉婿了,但居然没有隐瞒自己已婚的事,而被劝说休掉原配另娶,他还不同意,回乡祭祖之后还把妻子带来京里了。 大家都称赞他有情有义,功成名就也不忘糟糠之妻,书生也跟妻子恩爱如初。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成亲几年之后,富家女都没有怀孕生子,书生有情义并不着急,但富家女却无法忍受婆家人的明嘲暗讽,于是提出给书生纳妾,延续香火,书生再三推辞,实在推辞不过,才不得不接受妻子给他安排的侍妾。 侍妾很快有孕,生下一子,书生把儿子交给妻子抚养,说是这孩子从此之后便是他们两人的儿子…… 路时初看完这本之后,脸都黑了,什么脏东西,如果真的那么爱重自己的妻子,怎么可能会收下侍妾,还跟侍妾生下孩子? 这书生不过是嘴上话说得非常漂亮,然而实际上跟那些三妻四妾、左拥右抱的男人有什么区别?还不是有侍妾?还不是有庶子?只是他表面功夫做得好,于是便人人都夸赞他重情重义,不忘糟糠…… 呸!道貌岸然的虚伪男人,没有休弃原配也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罢了。 路时初气得把那话本都扔了。 “太妃娘娘,怎么了?这话本有什么问题吗?”知春看见路时初丢书的举动,吓了一跳,连忙问道。 “没什么,就是被这话本的内容恶心到了。”路时初回答道。 “这话本说的是什么内容啊?还能恶心到娘娘?”知夏泡了一壶茶进来,听到路时初的话便好奇地问。 路时初没好气地说:“就是酸书生幻想出来的好事啊,富家千金资助他上京赶考,成功取得功名,他还坚定不移地拒了其他高门贵女的亲事,把富家千金带上京团聚……” “这不是很好吗?比那些尚公主,停妻另娶或者贬妻为妾的事好多了,起码这书生金榜题名后并没有抛弃原配。”知春捡起话本,不解地说道。 路时初讥讽地说道:“呵呵,有什么好?那富家千金成亲几年都不能生,愧疚之下要给丈夫纳妾延续香火,书生重情不同意,但最后还是在妻子的苦苦哀求下纳了妾,一年后生了孩子,把那孩子交给妻子抚养,还恩赐般说那孩子以后就是他们夫妻的亲孩子。” 知春和知夏听见路时初这话,顿时面面相觑,过了一会儿后,知夏呐呐地说:“这似乎也没什么问题吧?正妻不能生,侍妾生了孩子交给正妻抚养,这样不是很好吗?” 路时初被知夏这话噎得哑口无言,她张了张嘴,想起当下的时代背景,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胸口中有股咽不下去又呼不出来的气,让她憋得慌。 这年头,书生的做法好像就是天经地义的,是正确的,他这样做不但是延续了家族香火,还足够尊重妻子的地位,大家居然还能赞他一句治家有方、重情重义。 路时初看着知春和知夏两双清亮的眼睛,最后叹了口气,说:“你们两个啊,对男人不要看他说了什么,就看他做了什么。这话本里的男人口口声声糟糠之妻不下堂,博得了好名声,然而几年后依旧还是纳妾,理由是妻子不孕,所以过错不在他,他起先步是不同意,最后在妻子的哀求下才同意吗?所以这怪不了他,他依旧是重情重义好男人。” 1329、太妃不当大冤种(4) “但是啊,最后的结果是什么?他有了侍妾,不用承担喜新厌旧或者宠妾灭妻的坏名声;有了庶子能延续香火,其他男人拥有的艳福权利,他一个都没有落下,还是被妻子‘硬塞’给他,他‘迫不得已’才收下的,区别就是他有了其他男人所没有的好名声,得了便宜还卖乖。”路时初忍住翻白眼的冲动继续说道,“但是他有任何损失吗?完全没有!没有损失自己一丝一毫,就被人人称赞重情重义、人品贵重,得了好名声,人人都说不出他任何一点不是来。” 知春和知夏听了,若有所思。 路时初还在继续说着:“难道除了纳妾真的没有任何办法了吗?如果他真的对妻子那么爱重,他完全可以选择过继,而不是纳妾。还有啊,他跟妻子成亲才几年没有孩子就等不及了吗?有些人家成亲十几年才生孩子,完全不耽误延续香火,他也可以努力十几年,这段时间里,他可以求医问诊,给妻子调理身体……各种方法试过后,谁能保证妻子真的生不出来呢?但他却好像根本没想过这个可能,才几年时间就认定了妻子不能生,妥协纳妾了……能考上进士的男人,会考虑不到这一点?” 路时初嗤笑,“男人想要出轨,总有借口。你们可能会觉得这明明是妻子哀求他,他才妥协的,但如果他没有动摇,妻子真的能说服他?男人不是一家之主?我看他就是半推半就。” 知春和知夏听了,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 路时初对她们俩说:“等你们满了二十五岁出宫,我一定会给你们找专一的男人,如果他们不老实,那直接甩了就是。” 知春和知夏顿时脸红耳赤,羞涩地说:“娘娘,奴婢不要什么男人,只想一辈子守在娘娘身边。” 路时初一摆手,说:“别说这些傻话,二十几岁的大姑娘正是灿烂年华的时候,怎么能让你们在这深宫里蹉跎一辈子?我这是没办法了,但你们不一样,你们可以出宫,有充满希望的未来。” “可娘娘,您都说了,真不纳妾的男人天底下能有几个?奴婢是好妒的性子,不想跟其他女人分享同一个男人,所以为了避免将来被辜负伤心,奴婢还不如不出宫,一辈子陪在娘娘身边呢。”知春低着头说道。 “倒也不用因噎废食,不是有我吗?有我压着,你以后找的男人哪里敢纳妾?要是真的胆大包天敢,那我也就敢让你阉了他。”路时初轻描澹写地说道。 知春和知夏听见她这话,顿时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似的,眼睛都惊愕地瞪大了,仿佛不敢相信她们优雅高贵的太妃娘娘真的说了那个字。 “娘娘!您……您怎么能说那样不雅的字眼呢?”知春羞耻过后便吓了一跳,连忙看了看四周,说,“要是被别人听见了怎么办?” “听见就听见呗,这有什么好怕的,先帝都驾崩了,我又不用继续装文雅贤淑,想怎么说话就怎么说话,难道皇帝还会因为我说了阉字就治我的罪?”路时初无所谓地说道。 “但娘娘您也不能这么……放飞自我啊……”知夏也连忙劝道,“万一被人听去了,会对娘娘您的名声有碍。” “行吧,我不说了。”路时初无奈地住了口。 路时初日子悠闲,温从韵从来没有放弃找她当靠山,已经在宫里各处“偶遇”了她好几次,不过都被路时初二两拨千斤地岔开了话题,从来没有表露出对她的另眼相待。 最后温从韵没辙,只好让三皇子对她出击,想让三皇子慢慢接近路时初。 于是在去御花园的路上,路时初带着知春和知夏,就看到了在一块假山石头上坐着,小脸惊慌着四处张望的三皇子刘旭。 “娘娘,那是三皇子!”知春眼尖,一下子看见了三皇子,“三皇子怎么会在那么危险的地方坐着?他身边伺候的人呢?” 路时初看了看长得很是可爱的三皇子,说:“知春,你去通知附近巡逻的人,让他们把三皇子看好。” 这是去往御花园的路,自然有宫中侍卫巡查,路时初才不会如温从韵的意,直接跟三皇子接触。 “是,奴婢这就去。”知春说着就去找人了。 知夏倒是有些同情地看着三皇子,说:“三皇子他母妃怎么这样粗心?选了这样不负责任的人来照顾三皇子。” 路时初微微笑了笑,心说,人家一点儿都不粗心,不但不粗心,心思还多着呢,一般人都玩不过她,她不就是笃定自己看见三皇子一个人坐在危险的地方,会看不过眼,从而去照看三皇子吗? 然后她就有了借口跟自己来往,先是带着三皇子来给自己道谢,有了这个开始,接着便三不五时带着他来看自己,逐渐加深感情,让自己越来越疼爱三皇子……于是一切就顺着她的计划进行下去了。 温从韵就是会创造机会往上爬的人啊。 “那是人家的事,咱们别多管。而且你怎么不知道是不是人家故意的?”路时初说道。 “故意的?为什么?”知夏惊讶极了,“温昭容难道不怕三皇子真的出事?” “她说不定就在哪个角落盯着这里,出不了事。”路时初说道,越想越有可能,毕竟温从韵不会真的用自己儿子冒险,她可能现在就藏在某个地方,一旦自己按照她的算计去照看三皇子,那她就会突然急匆匆地冒出来,哭泣着自己找三皇子找得多急…… “温昭容在这里盯着?”知夏惊悚地问道,忍不住到处张望,想把温从韵找出来。 “别看了,要是那么容易就看得见她,她还藏什么?”路时初按照知夏乱动的脑袋,说道。 知夏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问她:“娘娘,温昭容是不是故意让三皇子落单,引起陛下的注意啊?” “也许?”路时初笑道,心想,人家温从韵聪明着呢,用三皇子钓的不是皇帝这条鱼,而是自己啊。 1330、太妃不当大冤种(5) 知春很快就把巡逻的侍卫叫过来了,侍卫们看见三皇子一个人坐在假山石上也吓得不行,虽然这个皇子不受宠,但到底是皇帝的儿子,如果在这里出了事,那负责巡查的他们肯定讨不了好,因此急忙过去把三皇子带下来,送回温从韵宫里去。 路时初等侍卫们抱走了三皇子之后就没有再停留下来了,知春回到她身边,擦了擦汗,她去找侍卫的时候走得很急,这会儿还喘着粗气呢。 路时初特意走得很慢,问她:“知春,你在路上就没见过一个路过的宫人?” 知春连忙回答道:“回娘娘,奴婢真的一个宫人都没看见,三皇子身边哪些人也太嚣张了。” 路时初点点头,说:“确实嚣张,就是不知道温昭容会怎么处理他们了,要是还留着他们,那就说明她根本不看重自己的亲生儿子。” 这话一出,知春和知夏都愣了一会儿,虽然知夏之前听路时初的意思,三皇子落单是温昭容故意做出来的,但这件事一出却并不是很容易过去的,毕竟就如路时初说的那样,如果温昭容不处罚三皇子身边的下人,那岂不是明晃晃地表明这些人的举动是她自己吩咐的?或者她想戴上软弱无能、惩处不分明的名头? 而如果她重重地处罚了那些下人,岂不会让那些下人心寒?以后还能有人对他们母子忠心?不管怎么看,这都是两难的局面啊!知夏后知后觉地想道,忍不住看向自己主子,难道主子早就想清楚了这里面的道道,才袖手旁观的? 想到这里,知夏顿时对路时初心生敬佩。 其实这事如果路时初插手了,那大家的注意力只会被“路太妃救了三皇子”这事吸引走,肯定没有人会去注意三皇子身边那些宫人到底有没有受罚,这样温从韵就能钻空子保下这些宫人。 但现在,路时初并没有插手,是侍卫们发现了三皇子落单的危险,这样大家的注意力就完全在三皇子为什么会落单这件事上,那些“玩忽职守”的宫人们绝对不可能如同原世界剧情那样隐身了,受罚是一定的了。 不过这是温从韵造的孽,跟路时初无关。 路时初到了御花园里,让知春和知夏帮忙摘花,她打算做点花露。 “娘娘,咱们把花都摘完了,这不太好吧?”知春有些不放心地说。 “没有摘完,咱们均匀地摘一些,不要劝摘光了。”路时初吩咐道,她做花露是用来玩的,当然不会把花园薅秃了。 两个丫鬟听见她这话,才松了口气。 正当主仆三人在御花园里优哉游哉地采花时,温从韵就没那么悠闲了,她万万没想到事情会闹得这么大! 路太妃不但没有自己上前关心三皇子,反倒还让人去把巡查的侍卫照过来了,侍卫一来,她就知道这事不可能不惊动皇帝了。 特别是侍卫带着三皇子回她宫里的时候,她已经慌得额头的汗都冒出来了。 路时初之前的猜测确实没错,温从韵就在附近盯着三皇子,想等着路时初跟三皇子说上话的时候,她就装作焦急寻找儿子的好母亲出现在路时初面前,然后顺理成章地跟路时初搭上关系。 然而路时初没有按照她的套路来,直接把侍卫喊来了,打乱了她的算计,让她自顾不暇,只知道使尽全力往自己宫里跑去,绝对要在侍卫到达之前回到,否则她没办法圆谎。 而回去的时候,她还得注意不被任何人发现,时间又紧,因此别提多紧张了,等到她终于赶在侍卫之前回到自己宫里,已经气喘吁吁、头发蓬乱,衣裳也脏了,十分狼狈。 刚换好了便服,装作身体不舒服刚醒过来的模样,就听见丫鬟来说侍卫带着三皇子回来了,求见温昭容。 温昭容连忙给心腹丫鬟使了个眼色,丫鬟立马机灵地上前扶住她的胳膊,关心地说:“昭容,您身体还病着,慢些走吧。” “三皇子怎么被侍卫送回来了?”温从韵做出着急的模样,脸色苍白,“不行,皇儿肯定出事了,我得赶紧去看看……” 谁见了不觉得她是个关心疼爱儿子的好母亲? “温昭容,”两个侍卫带着三皇子进来,跟温昭容行了礼,便直接说道,“卑职和同僚在去往御花园的道上发现了三皇子独身一人坐在假山石上,十分危险,离奇的是,当时三皇子身边没有一个伺候的下人,如果卑职们没发现三皇子,说不定三皇子就出事了,所以还请温昭容多注意一下三皇子的身边事宜。” 侍卫虽然不是什么大官,但到底是否则皇宫安全的,必须要皇帝信任,本事强悍,因此身上自带傲气,而温昭容虽然是皇帝的妃嫔,但分位低又不受宠,所以侍卫们对她说话就不太客气了,毕竟用不着讨好她。 “什么?皇儿居然一个人在假山石上坐着?他身边伺候的人呢?皇儿,你没事吧?”温从韵听了侍卫的话之后,脸色煞白,踉跄着朝三皇子冲过去,担忧地把三皇子全身上下都检查了一遍,完全就是一个担心儿子的好母亲,侍卫们都没有任何怀疑。 “母妃,孩儿没事。”三皇子有些疑惑地说道,他才三岁,并不知道自己母亲的算计,也完全理解不了自己出现在假山石上为什么会被大家这么关注。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温从韵抱住儿子,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过了好一会儿,才擦了擦泪,十分感激地对侍卫们说,“今儿多亏几位大人把三皇子平安带回来了,多谢几位大人。” 说完她还深深地对侍卫们行了礼,侍卫们哪里敢受她的礼?连忙侧身避过。 “三皇子就是臣妾的命,他要是出了事,臣妾也活不下来,几位大人真的是救了我们母子的命,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谢你们才好……”温从韵感激涕零地说着,她突然冒出一个主意来,这事儿没拉拢到路太妃,但拉拢一下这些侍卫,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妥?反正有利无弊啊。 (本章完) 1331、太妃不当大冤种(6) 于是温从韵对这几个侍卫的态度越发感激和善起来,不过侍卫们还要巡查并没有太多时间浪费在与温昭容的寒暄上,所以很快就要告辞离开了。 温从韵心里松了口气,以为自己已经把他们忽悠住,忘了三皇子身边没有人照顾伺候的事了。 然而几个侍卫刚要离开,当头那个突然就开口提醒道:“温昭容,三皇子一个人出现在危险的地方,身边的人都不见,您一定要查查三皇子身边那些下人才好,这么玩忽职守岂不是不把主子的安危放在眼里?您这回要是被重罚,岂不是变相地纵容他们?这样对您、对三皇子都不好。” 温从韵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了僵,没想到这人这么不识趣提了出来,她只好连忙点头应下来:“当然,我一定不会放过这些胆大包天的奴才!” 好不容易送走了几个侍卫,温从韵便对自己目前的状况头疼了,她是个聪明人,哪里不知道自己这回的算计把自己坑进去了? 她这会儿倒是希望皇帝真的彻底把他们母子忽视掉才好,这样她才能把这件事悄悄地按下去,保住三皇子身边伺候的人。 三皇子是她最重要的人,能被她放在三皇子身边伺候的人,自然对是她的心腹,如果这些心腹因为这次出了事,那她就偷鸡不成蚀把米,得不偿失了。 然而这回她的祈祷没有实现,皇帝确实对他们母子不太宠爱,但也还没有到完全忽略的地步,特别是侍卫还参与进去了,所以他过问之后,得知三皇子居然被伺候的奴才轻忽了,顿时怒不可遏。 三皇子再如何不得宠,也是皇帝的儿子,皇帝可以忽视他,但那些伺候三皇子的奴才有什么资格轻视疏忽他?他们居然敢奴大欺主?!太嚣张了! 于是伺候三皇子的奴才们遭了殃,皇帝气得把他们狠狠打了一顿,又让人去审问他们。 温从韵吓坏了,这些都是她的心腹啊,而且是她自己故意把这些人支使开,才让三皇子落单的,要是这些奴才没能承受住大刑,把自己出卖了怎么办? 于是温从韵急忙跟皇帝求情,说这些奴才都是一直伺候三皇子的人,往日里把三皇子照顾得很好,这次只是意外,不是有意的,希望皇帝看在他们往日还算负责的份上,饶过他们一次,让他们将功赎罪。 然而皇帝才不管这些人往日照顾得好不好,他看到这次他们的玩忽职守和对三皇子的轻忽,因此就可以责罚了。 温从韵的求情反而让皇帝很生气,觉得她这个当母亲的根本不疼爱自己的孩子,居然还为失职的奴才求情?于是皇帝把她也骂了一顿,说她是非不分、软弱无用。 这是很严重的斥责了,即使是内心坚强的温从韵听见皇帝的话,都忍不住被打击得脸上都毫无血色了。 而更令她错愕崩溃的是,那些奴才果然受不住刑罚,供出了是她把奴才们一一支使离开,才让三皇子落单的。 皇帝看着手中奴才们的供认,看向温从韵的双眼简直要冒出火来了。 “温氏!是你把这些奴才从三皇子身边支开的?你到底想干什么?”皇帝怒气冲天地质问温从韵。 温从韵脑袋嗡地一声,仿佛什么都听不见了,只看到皇帝怒不可遏的神情和张张合合的嘴,她心想:完了,他们招供了…… 她慌张得脑袋一片混乱,完全想不到可以给自己开脱的借口,她做事习惯了用阴谋诡计,都是暗暗地来,这会儿她的算计公布于众,暴露了在众目睽睽之中,就让她慌了神。 “皇上!冤枉啊,臣妾没有做过这些事……”温从韵本能地开始否认自己的罪责,给自己辩解,“三皇子是臣妾的亲生儿子!臣妾怎么可能会害他?臣妾支开他身边的人让他遇险,于臣妾有何益处?皇上明察啊,肯定是有人诬陷于臣妾……” 不得不说,温从韵还是有些急智的,她这话果然让皇帝对她的怀疑动摇了,毕竟温从韵真的没理由要害自己亲儿子。 温从韵向来会察言观色,哪里看不出皇帝的动摇?于是她又开始哭诉,使劲儿地给自己辩解,就是要否认奴才们的供词。 大概她还是有些运道的,那些奴才们除了这些供词,找不出其他证据证明是温从韵把他们从三皇子身边支使开,皇帝于是半信半疑,奴才们的一面之词无法真的指证温从韵,但皇帝也不是真的相信她,因此皇帝最后找了个“御下不严、纵容奴才欺主”的罪名罚了温从韵三个月月俸,还禁足她半年时间。 而那些玩忽职守的奴才,被杖责三十到六十不等,然后赶出宫去了,至于他们还能不能活下来,那就看他们的运气了。 温从韵自顾不暇,这回不但损失了一批心腹,还在皇帝心里落下了坏印象,凭白没了三个月月俸,还得被关半年不能出门,她心里憋屈得不行,怎么也无法承受自己居然落得这个下场。 她禁足之后,终于有空闲仔细回想自己的算计到底在什么地方出了错,才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温从韵回想了好几遍,不得不承认,是自己太大意、太心急,也太轻视了路时初,才会让事情失去控制。 路时初没有按照她的预想亲自跟三皇子接触,而是找来了侍卫——这才是让事情发展失控的最直接原因。 温从韵找到了这个缘由,不免在心里迁怒上了路时初,觉得都是她没有乖乖地按照她的算计走,才害得她如今损失惨重。 她很自负,又很胆大,大概是之前从来没有失手过,这次偏偏在路时初身上失算了,所以才记恨上了路时初。 然而她也不想想,难道路时初就得乖乖任由她算计、任由她利用吗?凭什么?世界又不是围着她转,她算计人不成,反倒怪罪上受害者来了?谁给她的脸? 路时初得知温从韵偷鸡不成蚀把米之后,乐得不行,活该啊,谁让她都算计到自己头上来了? (本章完) 1332、太妃不当大冤种(7) 温从韵在自己的寝宫里抄写经书,这回狠狠地跌了一跤之后,她终于意识到自己操之过急了,太过于急躁,才会反坑了自己一把,因此被禁足之后,她便开始抄写静心凝气的经书,想让自己沉淀下来。 毕竟三皇子才三岁多,皇帝真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还不必那么着急地为那个位置筹谋。 温从韵极力说服了自己,静下心来蛰伏,这回损失了那么多心腹的教训已经足以让她痛心了。 此时已经是三更了,守在一旁的丫鬟已经开始打盹,温从韵却依旧一丝不苟地挺直了腰背抄写经书。 忽然一阵轻风吹过,似乎有什么东西落在窗外,温从韵往外瞄了一眼,只以为是落叶或者野猫。 不过,砰地一声,她身旁的丫鬟便重重地摔倒在地上,人事不省了,温从韵吓了一跳,连忙放下笔去查看。 她刚蹲下身,突然觉察到什么,勐地转过头看去,果然一个身穿黑衣的高大男人已经站在了她身后。 「方铮!」温从韵看见他,顿时眼睛一亮,惊喜地喊道,「你怎么来了?」 方铮朝她伸出手,说:「想着许久没见你了,就来看看你了。」 温从韵搭上他的手,就力起身,有些不放心地问道:「你把我的丫鬟怎么了?」 「放心,我只是让她沉睡几个时辰罢了,不会对身体有影响。」方铮回答道。 「那就好,你先帮我把她扶到卧榻上吧,好歹是我的丫鬟。」温从韵想起了让自己不悦的事,脸色暗澹地说道,「我的心腹被皇帝杀的杀、赶走的赶走,已经不剩多少了。」 方铮像拎着什么东西一样拎着昏迷丫鬟的衣领,粗鲁地把她扔到了卧榻上,听见温从韵的话之后,皱着眉头问:「狗皇帝又苛待你了?从韵,你真的不想我去杀了他吗?杀了他,咱们就把三皇子送上皇位,到时候你就是垂帘听政的太后,看还有谁能阻碍咱们……」 温从韵听见他这话,吓了一跳,连忙捂住他的嘴,着急地说:「阿铮,你别乱说话!皇帝不是那么好杀的,他身边很多武功高强的暗卫,你只有一个人,杀不了他的,而且我也怕你出事……现在皇帝都不爱来我这里了,也碍不着咱们什么,咱们只要耐心等下去,总会有如愿的一天,你千万别着急……」 温从韵劝了好一会儿,才劝方铮放弃了去暗杀皇帝的冲动。 如果路时初在这里,看到方铮,一定会非常震惊,因为方铮正是原世界剧情中的御林军统领,武状元出身,武功高强,官途顺畅,只用了不到十年时间就成为皇帝的心腹,让皇帝把自身的安危都托付于他。 然而本应该效忠当今皇帝的方铮,却在三皇子夺位的时候出了大力,如果没有他的倒戈一击,三皇子想夺得皇位还没那么容易。…. 原世界剧情里的原主不明白这位统领为什么会帮三皇子,还猜测他是被三皇子拉拢过来的,但现在,原因就一目了然了,因为他跟温从韵是旧识啊,看样子还交情不浅,毕竟能在半夜进入一位女子的寝房的关系,难道还不够亲密? 方铮其实和温从韵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如果没有意外,他们会顺理成章地成为恩爱有加的小夫妻,只是在温从韵十三岁的时候,方铮突然外出游历去了,温从韵家里发生了一些意外,不得不进宫,于是一对有情人便劳燕分飞了。 后来方铮游历回家,发现小青梅已经进了宫,惊怒、后悔、痛苦,但都无济于事了,他不甘心小青梅放弃自己另嫁,于是仗着自己武功高强,潜入了深宫里,就想问问温从韵为什么要抛下他进宫。 温从韵哭得梨花带雨地跟他解释自己进宫是迫不得已,如果有可能,她只想和他双宿双飞,但是当时情况紧急,方铮又不在家, 她求救无门,只好入了宫,如今木已成舟,她成了皇帝的妃子,一切都不可能了,她只希望方铮忘了她,以后再寻一个温柔体贴的女子为妻…… 她说得那么可怜,成功取信了方铮,还让方铮对她心生愧疚,认为都是自己当初不在家,才害得她不得不进宫,于是就此对她言听计从:考武状元、取信皇帝、一步步踏上官途为他们母子俩保驾护航…… 不过这都是之后的事了,这辈子方铮还没有考上武状元,此时方铮好不容易听了温从韵的劝说,不去暗杀皇帝了。 等他察觉到温从韵宫殿里连伺候的人都没几个,显得十分凄清冷寂之后,便又冷了脸,询问温从韵:「从韵,你宫里怎么会这么冷清,难道皇帝把你打入冷宫了?」 「没有,你误会了。」温从韵连忙摇头,跟方铮解释了一遍自己想投靠路太妃不成,反而牵连了身边一批心腹,惹怒皇帝的事情。 方铮听她说完来龙去脉之后,心疼地抚了抚她的头发,说:「辛苦你了,在这深宫里生存想必处处都要谨慎细心,都是那个路太妃不识好歹,没有丝毫怜悯心,害得你被狗皇帝惩罚。」 「我没事,只是被禁足罢了,我巴不得不用出门。」温从韵温柔地对他笑了笑,「我早就厌倦那些女人的虚情假意了,现在被禁足了,倒是不用担心被她们算计了。」 方铮闻言,越发心疼温从韵,忍不住怜惜地把她抱在怀里:「从韵……」 温从韵也紧紧地回抱住他。 不知过了多久,方铮终于从温从韵的宫殿里出来,他刚想要出宫,突然想起温从韵说过想要投靠的路太妃,于是按照她说过的路线,往路太妃的宫殿找去。 路时初万万没想到自己都住在深宫里了,居然还有人敢暗探自己寝房。 虽然来人的武功很强,气息细微几近于无,但路时初且比他的武功更胜一筹,即使是那么轻微的声响,她依旧觉察到了。 不过她并没有睁开眼睛,想看看来人到底想干什么。. 嗅单枞 1333、太妃不当大冤种(8) 方铮看到床上睡得脸颊晕红、发丝凌乱、容颜年轻娇媚的路时初时,忍不住愣了一下,有那么一刻怀疑这并不是路太妃,然而他一想,除了路太妃,还有谁敢睡在正房寝室?于是他这才确定眼前闭着眼睛也看得出容颜出色的女人确实是温从韵口中的路太妃。 路太妃原来这么年轻好看吗?如果不知道她身份,还以为她是双十年华的年轻女子。方铮以为路太妃肯定上了年纪,是皱纹丛生、头发花白的老妇人了,却没想到眼前这太妃跟“太妃”这两个字压根儿扯不上关系。 不过虽然意外于路时初的年轻,方铮却还记得因为她的不识趣,才导致自己心爱的女子被皇帝惩罚,因此方铮便对面前的女人没有任何好感了,她要是乖乖地让从韵投靠不就好了?非要闹出事情让从韵不好过。 方铮想到这里,便抬起手想给路时初一点教训,然而他很快又停下了,毕竟温从韵以后还想借这女人的势…… 因此他放下了自己的手,就暂且留她一命,等以后从韵大事成功,那就是她送命的时候了,方铮冷漠地想道。 闭着眼睛的路时初感受到了方铮一刹那散发出来的杀气,被子下的双手立刻就握紧了,蓄势以待,如果这人敢对她动手,那她保证他一定走不出自己的寝房! 不过路时初防备了好一会儿,却发现这人的杀气消失了,只定定地看了自己一会儿,便悄无声息地又离开了。 路时初迅速起身,飞快地从自己空间里拿出一只追踪蝶,轻轻往方铮离去的方向一弹,便把追踪蝶甩到了他背后,而方铮毫无所觉。 路时初本来打算直接杀了这人的,但想到他对自己莫名其妙的杀意,便觉察到其中肯定有内情,毕竟原主前半辈子没有任何仇人,未进宫前在边疆过得无忧无虑,没有跟任何人结怨;而进了宫又因为个性单纯,不会去谋害算计别人,都是别人算计她,如果不是家世了得,她还不一定活得下来,所以她跟先帝的妃嫔也没有生死仇恨。 那么,到底是谁想要杀她一个过气太妃?路时初可不会觉得这是毫无缘故的杀手。 所以她留了追踪蝶跟着他,他以后不进宫则罢了,要是进了宫,她就会第一时间觉察。 路时初之前闭着眼,并没有看见方铮的正脸,所以她根本没认出来这人在原世界剧情里是温从韵母子的得力帮手。 方铮离开之后,路时初又仔细留意了好多天,都没发现他再进宫,直到一个多月后的某天夜晚,她重新感受到了追踪蝶的气息,于是她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低声道:“耗子出洞了。” 此时已经是亥时中了,也就是半夜十一点多,宫里的人除了需要值夜的,其余全都进入了梦乡。 路时初也已经睡着了,只是觉察到追踪蝶的气息才醒了,她起身,穿上从空间里拿出来的夜行衣,把自己浑身包裹得严严实实,保证谁也认不出她来,然后往追踪蝶停留的地方悄悄寻去。 离追踪蝶气息所在的地方越近,路时初就觉得这路似乎有点熟悉……等到了某个有些偏僻的宫殿,她猛地精神一振:好家伙,这不是温从韵的芳韵宫吗? 路时初瞬间就嗅到了女干情的味道,她悄然潜入芳韵宫,循着追踪蝶气息最浓郁的地方找去,果然找到了温从韵的寝房。 路时初知道里面那个男人是个武功高手,于是越发小心,揭开了屋顶一片瓦,然后俯下身紧紧地往屋里看去。 之间屋内,温从韵穿着一身单薄的衣裳,正被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紧紧地搂在怀里,两人依偎着低声说着什么。 路时初瞬间瞳孔猛缩,这么刺激吗?她可以发誓,现在搂着温从韵的男人并不是皇帝! 哦豁,皇帝脑袋发绿了……路时初有些同情自己的便宜儿子,瞧瞧,要那么多女人进宫,他又陪不了每一个,不就是活该他脑袋发绿吗? 路时初毫无同情心地想着,然而她突然想起三皇子,三皇子是皇帝的亲生儿子吗?如果不是,那皇帝岂不是帮别人养孩子了?温从韵胆子这么大吗? 不过路时初只是怀疑了一会儿,就打消了自己这个念头,毕竟原世界中三皇子长大后的模样跟如今的皇帝还是有四五分相似的,看来温从韵还不是太丧心病狂。 屋内的男人不知道说了什么,瞬间笑了起来,脑袋微微抬了抬,面容落在路时初眼里,让路时初大吃一惊,这不就是原世界剧情里背叛了当今皇帝,投效温从韵和三皇子的未来御林军统领方铮吗? 路时初脑子里飞快地抓住了重要的信息,终于明白方铮早就跟温从韵认识了,还有一腿,交情这么深,难怪他后来毫不犹豫就站在三皇子一边。 看来这个世界里,不是只有原主一个大冤种,皇帝也是一个大冤种啊,他赏识方铮,信任他、重用他、把自己的安危都交于他负责,结果方铮毫不客气就背刺了他,而他的妃子也早就跟方铮有一腿……啧啧,一时之间,路时初都对皇帝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了,不过说惨还是原主惨,毕竟皇帝带了绿帽,但起码儿子是自己的,家族也好好的,但原主可是九族都没了。 知道方铮跟温从韵早早就狼狈为奸之后,路时初就不打算放过这对狗男女了,她此时不出手,难道还要等方铮考了武状元,得到皇帝重用,连带着让温从韵和三皇子羽翼丰满之后再出手吗? 于是,她耐心地在屋顶等了许久,终于等到方铮和温从韵“情不自禁”地滚到床上…… 路时初忍着等这两人进入正题之后,立马朝里面吹了强效迷烟,确定他们晕迷过去之后,她便往芳韵宫门口丢了个起火的火折子。 夜里风大,很快,门口的火就大了起来,芳韵宫的宫人少,一时之间并没有人发觉起火了…… (本章完) 1334、太妃不当大冤种(9) 火烧得越来越大,噼里啪啦的声响终于吵醒了外门一个值夜的小太监,小太监都都嚷嚷地起身一看,就看到不远处一片火红的热焰如同黑夜里的恶魔,仿佛要把整个芳韵宫都吞噬掉一样。 他惊愕得双眼圆瞪,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之后,便慌得连滚带爬地边往外逃边大喊:「起火了!起火了!快来人救火啊……」 他的大声尖叫很快吵醒了其他的宫人,那些宫人看见烧得正旺的大火,纷纷吓得脸色煞白,胆子小的僵立当场,不知如何是好;胆子大些的则一边大喊救火,一边到处寻找水源灭火。 不过不管外面如何吵闹,温从韵的寝房依旧一片安静,她的守夜丫鬟被方铮下药迷晕了,不到三个时辰后不会醒过来,而方铮自己和温从韵又被路时初下了迷烟,也在床上晕迷了……他大概也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自己成了那个螳螂吧? 路时初隐藏在温从韵寝房外的一棵大树上,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一切。 芳韵宫虽然位置偏僻,但夜里寂静,宫人们吵闹慌乱的声音,以及外出寻求帮助的拍门声还是吵醒了住在附近的其他妃嫔,其他妃嫔一听宫人们来报说是芳韵宫失火了,立马不困了,飞快起身换好衣服打算去芳韵宫看热闹,哦不,是去救火。 芳韵宫外面很快就聚集了许多妃嫔,说来也奇怪,明明起火是很严重的意外事故,大家应该慌乱不已,不修边幅地赶来帮忙才对,然而皇帝这些妃嫔们却个个都打扮好了,妆容漂亮,个个如同御花园里的花一样,争奇斗艳。 她们心里都清楚,芳韵宫失火,皇帝怎么可能不出现?她们打扮成这样,还不是为了博得皇帝的欢心?不过也不能太过火了,于是她们又个个脸上都带上了如出一辙的着急和担忧之色,吩咐自己的宫人们救火,而她们则忧心忡忡地担忧起温从韵和三皇子,念叨着让佛祖保佑他们母子没事……个个都是心地善良柔软的美好女人呢。 皇帝本来睡得正香,就被大太监喊醒了:「陛下!芳韵宫起火了,如今火势烧得正旺……」 皇帝被喊醒本来想要大发雷霆,然而一听见大太监的话,顿时那点子瞌睡就吓没了,他脸色难看地瞪着大太监,说:「你说什么?!」 「陛下,芳韵宫失火了啊!」大太监着急地回答。 「怎么会突然失火?温氏又干了什么?!」皇帝气急败坏,皇宫失火是件非常严重的事,容易被朝臣和天下百姓借题发挥,认为是皇帝做错了什么事,才会导致天降大火以示对皇帝的警告,这皇帝还有什么名声可言?百年后说不定还会被认为是昏君,才会被老天警示。 当今皇帝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只是个勉强守成的皇帝,不功不过,当不成什么千古一帝,但他也不想在位的时候被戴上个昏君的帽子遗臭万年,所以他对这次芳韵宫的失火非常愤怒。 …. 「回陛下,如今大火正旺,大家急着救火,还没能查清起火的原因……」大太监战战兢兢地回答。 皇帝气得一脚踹在床脚上,却只踹痛了自己的脚,他更加憋屈了,却还不得不赶紧换好衣服赶往芳韵宫。 「陛下来了!」随着皇辇的到来,已经演了好一会儿戏的妃嫔们顿时如同见了屎的苍蝇,立马朝皇帝走去,纷纷跟皇帝吐露自己对温从韵和三皇子的担忧,以及她们是如何着急地派人来救火,同时还不忘朝皇帝作出自己最漂亮的神情…… 「陛下!您终于来了!温昭容还没有救出来……」 「陛下,臣妾好担心温昭容啊……」 「陛下,三皇子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臣妾派人去救他了,只是……呜呜……」 …… 「都给朕闭嘴!」皇帝被一 群妃嫔叽叽喳喳的声音吵得脑袋都大了,忍不住大声斥责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你们添什么乱?别在这里碍事!」 骂完妃嫔们之后,皇帝又喊来巡夜的侍卫首领,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侍卫首领浑身冒着冷汗,紧张地回答自己皇帝的问话,只说自己带人巡查的时候听见宫人们大喊芳韵宫失火,便急忙前来救火,其他的暂时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皇帝气得又骂了他一顿没用,骂他为什么没有提前发现起火,让他将功赎罪,就把他赶去救火了。 幸好救火的人够多,有各处妃嫔带来的宫人们,还有巡查的侍卫,所以即使火势很旺,但在大家的努力下,最后还是把火扑灭了。 「三皇子呢?怎么还没把他救出来?」皇帝看着眼前漆黑的废墟质问侍卫首领,侍卫首领因为救火浑身都被火燎得破破烂烂,脸上还漆黑一片,听见皇帝的问话,连忙说已经去救了。 他话音刚落,果然就有一个看不清真面目的年轻侍卫抱着晕迷过去的三皇子跑出来了。 「快去喊御医!」皇帝连忙喊道,看见侍卫怀里晕过去,脸上口鼻都带着灰黑的三皇子,着急地问,「三皇子怎么了?为什么晕着?有没有被烧着?」 「回陛下,三皇子没有被烧着,只是被烟熏晕过去的。」那个侍卫连忙回答。 「那就好、那就好……」皇帝松了口气。 「陛下,还有温昭容呢,温妹妹还没救出来……」说话的是贵妃,她对皇帝根本不在意温从韵这事很满意,但她也不介意看见狼狈不堪的温从韵,如果她被火毁容那就更好了。 「哦哦对,温昭容呢?」皇帝尴尬了一下,他确实忘了温从韵还没救出来,便连忙补救道。 确实已经有宫人进去找温从韵了,皇帝话音刚落,里面就传来一阵震惊的尖叫声:「啊!」 惊叫的是个太监,声音非常尖利,皇帝被吓了一跳,气急地骂:「叫什么叫?不是让你们去救温昭容吗?」 「温、温昭容床上有个男人!」那个太监也不知道是不是太惊慌了还是太愣了,居然大声把这件惊世骇俗的事喊出来了。 嗅单枞 1335、太妃不当大冤种(10) 瞬间,外面一片死寂,连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听得见,大家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刚刚那人说的是什么? 皇帝更是失去了表情,好像完全没有反应过来里面那位小太监的话是什么意思。 过了一会儿后,终于有机灵的妃嫔觉察到了这其中的惊涛骇浪,不过她不想错过这么一个能把温从韵打入万劫不复之地的机会,别说温从韵不受宠就碍不着她什么,只要温从韵还是皇帝的妃子,那她们就注定是敌人,所以敌人还是越少越好。 于是那个妃子装作被吓坏了的模样,大声反斥那小太监:“你胡说什么?温昭容是陛下的妃子,陛下还在这外面,温昭容床上怎么可能有男人?” 她这哪里是为温从韵解释?说是火上加油还差不多。 果然,听见她这话之后,皇帝终于意识到了什么,脸上的神情瞬间扭曲起来,双眼更是怒睁,布满了血丝,如果此时温从韵就在他面前,他能活活地掐死她。 皇帝一言不发怒气冲冲地往温从韵的寝房走去,其他妃嫔们互相对视几下,瞬间心有灵犀,也跟在皇帝身后走了进去。 温从韵的寝房处在芳韵宫最里面,而大火是从芳韵宫门口烧起来的,大家又救火及时,因此火势只烧到了温从韵寝房外面就被扑灭了,所以温从韵的寝房除了被外面飘进来的烟熏过之外,算是完好无损了,里面的一切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等皇帝亲眼看到温从韵和一个陌生的男人紧紧纠缠在一起,身上还一丝不苟的时候,他眼前一黑,几乎昏过去了,不过幸好他身体还算不错,即使受到这么大的刺激也撑住了。 他双目圆睁,死死地盯着床上这对光着的男女,眼中几乎要冒出火来了,而大太监被他手抓住的胳膊都快被他捏断了,但大太监不敢在这时候发声,只好忍住了这痛苦。 “呀!温昭容……她怎么敢背叛陛下!”机灵的妃子小声惊呼,其他妃嫔们看见这百年难得一遇的场面,也都用手帕捂住了自己的嘴,不知道是怕自己惊呼出声,还是怕自己的笑意被人看出来。 “来人!把这对狗男女给我泼醒!”皇帝咬牙切齿地吩咐道。 很快就有侍卫端着一盆冷水进来,狠狠地泼到了床上那两人身上。 路时初用的并不是效力太强的迷烟,所以这盆冷水一泼,温从韵和方铮就悠悠转醒了。 温从韵刚醒过还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时候,就看见皇帝脸色黑如煤炭地站在她床边,她就条件反射似的露出笑容来,说:“陛下,您来看我啦?” 皇帝见她居然笑得出来,顿时更是气得头顶都要冒烟了,他狠狠地一巴掌扇到温从韵脸上,骂道:“温氏!你还有脸对朕笑?” 温从韵终于被皇帝一巴掌打醒了,等意识到自己此时的情况后,瞬间惊慌地尖叫一声,恨不得自己立刻就晕死过去好不用面对如今的状况,她知道自己完了。 方铮也反应过来自己和温从韵是被人捉女干在床了,他也惊慌起来,但到底还是最爱温从韵,因此立刻很有担当地把温从韵护在身后,双眼紧紧地盯着皇帝,说:“是我强迫从韵的,她是被逼的,并没有背叛你。” “呸!你当我是傻子吗!?”皇帝气得连朕的自称都不喊了,指着方铮就吩咐侍卫,“把他的腿给我打断!” 侍卫们立马一拥而上,方铮本来就对抢走了自己心上人还不珍惜的皇帝心底有怨,这回见自己要被抓,于是立马反抗起来。 然而虽然他武功不错,但能入宫中当侍卫的人武功也不可能差,更何况他们还人多,于是很快,方铮就被侍卫们抓住,狠狠地打断了两条腿。 方铮的惨叫让温从韵浑身一抖,然而她如今自身难保,根本不可能为方铮求情,便只好当做没听见。 “温氏,你有什么要跟朕说?”皇帝咬着牙问温从韵。 温从韵即使平时心机深沉,很有计谋,但这场捉女干在床还是让她慌了,因为怎么看她都逃不过去。 不过她还是有点急智的,因为她不想死,于是她慌乱地扑上前猛地抱住皇帝的腿,抬起小脸哭得梨花带雨、慌乱无措地说:“皇上!臣妾什么都不知道,臣妾昨晚睡着了,一醒过来就是现在这个模样了!皇上,您要相信臣妾,臣妾肯定是被人陷害的啊……” 温从韵对着皇帝一番哭泣辩解,双眼红肿、涕泪横流,别提多可怜了,好像自己真的是被人陷害的一样,然而,不管她如何否认辩解,皇帝都并不相信她,男人最恨被人戴绿帽,尤其是皇帝这种说一不二的自尊心极强的男人,亲眼目睹自己的女人背叛自己,跟其他男人搞在一起,他愤恨得连生吃了温从韵的心都有了。 “温氏,你是不是也当朕是个傻子?”皇帝气极反笑了,掐住温从韵的脸颊,凶狠地说,“敢背叛朕,朕绝对不会让你好过……” 温从韵慌得浑身发寒,但还是不得不哭着否认和求饶:“陛下,臣妾真的没有背叛您,都是那人害臣妾的啊,臣妾冤枉……” “陛下,既然温昭容喊冤,不如调查清楚后再说,要是真的冤枉温昭容就不好了,如果没有冤枉,那温昭容也就无话可说了。”贵妃柔柔地对皇帝说道,“臣妾记得温昭容身边伺候的丫鬟都是她从娘家带来的,应该对她的事情了如指掌,不如陛下让人审问一下她那两个丫鬟?” “好,去审她两个丫鬟!要是不肯招供,就直接打死!”皇帝冷冷地盯着温从韵说道。 而温从韵听见自己的贴身丫鬟要被审,就已经浑身都瘫软了,因为她的两个丫鬟还真的对她和方铮的事情知道得一清二楚。 她后悔了,后悔不该留着自己这两个丫鬟,后悔没有早早清理掉自己曾经有个青梅竹马的痕迹,她知道自己此时大势已去,她心如死灰地瘫软在床上。 其他妃嫔们看见她这幅绝望的模样,却个个心情愉悦,对于她们来说,温从韵彻底爬不起来了才是最好的。 (本章完) 1336、太妃不当大冤种(11) 一刻钟都还没到,去审问温从韵贴身丫鬟的侍卫就回来了,那两个丫鬟只是普通人,虽然对温从韵挺忠心,但意志力并不强,所以杖刑还没用上多久,两个丫鬟就迫不及待地招供了。 皇帝看着侍卫递上来的招供状纸,看着看着便气得浑身都颤抖起来,原来丫鬟果然把温从韵和方铮自小青梅竹马还险些成亲的事都说了,这些事只要稍微用心去查一查就能知道得一清二楚,两个丫鬟不可能撒这种一戳就破的慌,因此皇帝一下子就相信了。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无意中成了拆散这对“有情人”的恶人,然而温从韵并不是他强迫进宫的,是温从韵的家族同意以及她自愿进宫的,但她进宫之后却依旧跟旧情人私会!还就在这后宫之中、他的眼皮底下!这让皇帝怎么忍受得了?!即使是一个普通男人,都无法忍受自己的女人跟情夫偷’情、给自己戴绿帽子,更何况是唯我独尊的皇帝?! 被伤了自尊心的皇帝恶狠狠地盯着温从韵:“温氏!你还有什么话可说?”他把手中的供状扔到温从韵身上。 温从韵不用拿起来,只是用眼角余光瞄了几眼,就看到了令自己胆战心惊的内容,她脸上毫无血色,双眼满是惶恐,只会哀求地看着皇帝,喃喃求饶:“陛下恕罪……臣妾一时糊涂……” “来人!把那个奸夫带下去千刀万剐!刮下来的肉拿去喂狗!”皇帝眼睛血红,仿佛要噬人般盯着温从韵。 温从韵果然已经被他这话吓得瞳孔猛缩,连话都不会说了。 看见她这狼狈的模样,皇帝想心中的恶气才出了一点点,但还不够,因此他满是恶意地对温从韵道:“温氏,你觉得朕应该怎么对你?” “陛下!”温从韵涕泪横流,又想故技重施地抱住皇帝的脚求饶,然而皇帝这回可不会给她接近的机会了,抬起一脚,就狠狠地把她踹到了墙上。 “把这个贱女人打入冷宫,剥夺她的封号,贬为庶人!其他的,等我彻查之后再说。”皇帝阴毒地看了温从韵一眼,吩咐道。 于是很快就有人把温从韵像拖条死狗似的拖了下去。 罪魁祸首不在眼前了,皇帝被愤怒冲跑的理智终于回来了,一看周围密密麻麻的人,自己的妃子、伺候主子的宫人、救火的侍卫……少说也有三四十……这岂不是说自己妃子偷人给自己戴绿帽的事至少有三四十人知道了?! 意识到这一点,皇帝瞬间眼前一黑,又想要昏过去了,但他还没处理完这件事,不能晕,因此他坚强地撑住了,目光凶狠地扫了一眼周围的人,说:“这件事谁要是敢泄露出去一丝半点儿消息,朕就让他人头落地!记住了?” 周围的人,不管是他的妃嫔还是宫人或是侍卫,听见他这话,立马跪在地上,战战兢兢地应是,谁敢把皇帝被戴绿帽的事说出去?他们又不是嫌命长…… 这个时候,这些人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目睹了皇帝妃子偷情的现场,是撞见了稍不注意就会被灭口的秘密啊!想到这一点他们立马吓出了一身冷汗,后怕不已,幸好皇帝还算仁慈,不是嗜杀狠毒之人,才只想要他们闭嘴,而没有要他们的命。 其实皇帝对自己也有些懊恼,因为他之前被愤怒冲晕了脑袋,才会忘了要保密,带着这么多人目睹自己妃子跟人偷’情的场景,等处理完温从韵和她那女干夫之后,他才意识到这隐’秘之事被太多人知道了,便忍不住头疼,连忙亡羊补牢,希望能让这些人守住这个秘密。 忙碌了大半夜,芳韵宫的火虽然扑灭了,但大家心里清楚,这件事还没有完全过去呢,毕竟芳韵宫的主人还活着,虽然已经打入了冷宫,这辈子大概没有活着出来的可能了,除非……她的儿子三皇子当上了皇帝。 然而,三皇子可能当上皇帝吗?自从大家看到温从韵跟陌生男人躺在同一张床上之后,那三皇子的身世就已经存疑了:他是皇帝的亲生儿子吗? 这是大家内心里忍不住暗戳戳猜测的问题,而皇帝自己也非常关心这个问题,所以把大家赶走之后,他便特意去看了依旧昏迷着的三皇子。 然而三皇子如今才三岁多,模样更像他的母亲温从韵,看不出与皇帝相似的地方,再加上皇帝因为温从韵给他戴绿帽的事,对他有了先入为主的怀疑,于是越看三皇子越觉得他跟自己毫无相似之处,更像温从韵那个女干夫,因此皇帝愤怒地冷哼一声,再也不看三皇子一眼,脚步匆匆地离开了。 其实三皇子等到长大之后才会跟皇帝长得越来越像,但谁让三皇子如今还没张开,跟温从韵更像呢?所以只能算他自己倒霉了。 皇帝怀疑三皇子的身世,对他便十分厌恶了,不但再也不管他那天吸入烟雾过多导致的病弱,甚至就连偶尔有人提起三皇子,都会被皇帝迁怒,于是不用多久,大家就都知道皇帝厌恶三皇子了。 那天去了芳韵宫知道温从韵之事的妃嫔们对原因心知肚明,并且乐于见到三皇子被皇帝厌弃,她们便也跟着皇帝的喜好来,时不时地表达出对三皇子的不喜,于是三皇子的日子就非常难过了。 皇宫里的人向来最会捧高踩低,也最会察言观色,更会讨好主子,于是三皇子遭了殃,被迁去一个更偏僻破旧的地方居住,伺候的人也只剩下两三个木讷寡言的宫人,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宫女、一个三十多岁瘦弱瘸腿的太监和一个十二三岁的愚笨小太监。 在这种情况下,三皇子很快就开始了忍饥挨饿的日子,饭菜是馊的,量少还难吃,衣服也没人洗,老宫女没力气又洗得不干净、住着的地方床褥又薄又脏……很快,三皇子就成了又脏又瘦的小可怜。 (本章完) 1337、太妃不当大冤种(完) 路时初在树上亲眼看着温从韵和方铮被皇帝捉女干在床,再无翻身之地,便心满意足了。 方铮这个在原世界剧情中背叛了皇帝、全心全力辅助温从韵和三皇子夺位的未来御林军首领,这辈子死在了皇帝手里,也是活该了,一报还一报。 温从韵虽然还没死,但路时初知道她如今生不如死,皇帝其他妃嫔们时不时就去冷宫折磨她一顿,顺便还把三皇子悲惨的现状告诉她,这不但折磨她的身体,还折磨她的内心啊,杀人诛心,温从韵做了这么多,不都是为了自己的儿子吗?可偏偏她儿子却受她牵连,被皇帝厌弃,宫里的人欺辱,这让她怎么不撕心裂肺地痛苦? 身心备受折磨之下,温从韵很快就卧病在床了,骨瘦如柴,还没等到皇帝正式发落她,就悄无声息地「病逝」了。 当然,据路时初所知,这里面少不了皇帝那些妃嫔们下的手,不过这正合她意,毕竟温从韵才是她的敌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那些妃嫔们帮自己折磨敌人,那不就是在帮自己吗?所以路时初还很好心地帮那些妃嫔们抹除了她们下手的痕迹,即使是皇帝也调查不出来。 这个利用了原主一辈子,害得原主九族被灭的罪魁祸首终于死了,路时初报了一半的仇,而另一半,她并没有着急报。 不过就算她不着急,三皇子也没好过到哪里去,宫里即使是最下等的奴仆,都敢去欺辱他,因为他可能不是皇帝亲生儿子的消息已经悄悄流传得很广了,当然,大家明面上都当做不知道,毕竟这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不怕皇帝恼羞成怒啊? 虽然皇帝没有亲自下令弄死三皇子,但他默许那些人欺辱他,其实就是想他最好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死掉,才能完全掩盖那桩丑事。 路时初不是圣母,她从来不同情自己的敌人,三皇子如今年幼可怜又怎么样?原世界里的原主亲族那么多小孩子不年幼无辜吗?族里甚至还有刚出生的婴儿、从几个月到几岁的孩子都有,难道他们不可怜吗? 三皇子登位之后还不是丝毫不顾及原主的恩情,冷酷地说杀就杀了?所以如今路时初也不会同情三皇子。 三皇子落到这个地步,应该怪他母亲,毕竟如果不是温从韵与方铮偷」情,皇帝怎么会迁怒他?他这是替母赎罪啊。 路时初铁石心肠,她没有亲自动手报复三皇子已经是手下留情,是她有底线的表现了,但想要让她出手帮他,那是做梦呢,这辈子没了原主这个大冤种的庇护,看他到底能活到几岁! 三皇子就这样成了皇宫里人人可欺的存在,但可能到底是天命之子,身上还有些气运,因此即使活得很艰难,却依旧没有死,跌跌撞撞地长大了。 只是这辈子他是人人厌弃的皇子,吃不好睡不好,身体瘦弱,也没人让他去读书,只有身边的老太监教了他几个字,他只能找机会去尚书房偷听太傅讲课,但每次被发现都会被其他皇子殴打,因此根本没学到什么知识,只勉强没有成为文盲。 这跟他上辈子可有着天壤之别,上辈子因为原主喜欢他,所以经常让他跟皇帝培养感情,皇帝看重他,他便可以获得许多隐形便利:兄弟们跟他兄友弟恭、太傅们不遗余力教导他、伴读们更会搜集他喜欢的书本讨好他…… 原主也拜托自己宫外的娘家和外祖家搜集各种名家书画、珍贵书籍给他,因此让他长成了博学广记、才华横溢、人人称赞的皇子。 学会这么多知识,他才会智计百出,在跟其他皇子夺位的过程中屡屡获胜,脱颖而出。 但这辈子他什么都没有了,是个半文盲,没有丝毫知识积累,愚钝蠢笨,跟其他皇子比起来更是云泥之别。 不过有一点,他依旧有着夺位之心,原世界剧情里他是顺势而上 ,不甘居于人下;而这辈子他则是为了不再受欺辱、想要报复欺负过他的仇人,这辈子他争位的动力更大、冲劲更足,然而他心有余力不足:一,没有人脉钱财笼络大臣;二,没有知识储备力压其他皇子博得皇帝和大臣认可;三,身世存疑是他最大的不足…… 所以这辈子他寡家孤人,刚露出想要争夺皇位的念头,就被其他皇子轻而易举地弄死了,只让人在冬夜里把他推下池塘里,他就得了风寒,病死了。 他死之后,皇帝并没有追究原因,甚至连给他办丧事都免了,直接让人一张破席子卷了扔去乱葬岗。 其实他这个下场比原世界剧情里原主的九族好多了,原主的族人们连全尸都没有,尸首也是被扔到了乱葬岗,但好歹三皇子还有张破席子卷着,尸首完好呢。 三皇子死了之后,路时初的仇就报完了,她没有继续留在皇宫里混吃等死,弄了场假死的戏金蝉脱壳,之后便天高任鸟飞了。 她先是去边疆见了原主的父母亲人,当然,是悄悄的,毕竟她明面上已经死了。 原主的家人见到她之后非常高兴,毕竟原主十几岁就进了宫,一去二三十年,期间只寥寥见了家人几次,还无法多待点时间,但这回,路时初想待多久就待多久。 原主父母给路时初重新安排了一个假身份,变成了路母娘家的远房侄女,于是路时初就能在边疆光明正大地出现了。 不过边关没什么好玩的,路时初陪了原主的父母两年时间,便说服了父母,让路父辞了官职交给儿子,她则带着父母满天下到处游玩去了。 这辈子路时初没有当大冤种掺和到夺位的大事中去,因此原主的娘家和外祖家都很安全,大家平安无事。 路时初带着路父路母去了江南,又去西北,再回到京城里逛一圈,只是那时候皇帝已经换了一位,物是人非了。 等把原主的父母送走,路时初就没有在这个世界多待,也离开了。 1338、姐姐是个恋爱脑(1) 「妹妹!我周末就要搬出来跟男朋友一起住了,现在先跟你说一声,省得你下夜班回来发现我东西不见了以为进了小偷……啊,我不跟你说了,刘璨找我了,拜拜!」原主的双胞胎姐姐胡时婉雀跃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很快就又消失了。 胡时初看了看被挂断的电话,对原主这个恋爱脑的姐姐顿时有了很清楚的认识。 原主和姐姐是双胞胎,从小就没有父亲,被母亲带大,对了,母亲也是个恋爱脑,原主和姐姐就是她年轻时不顾一切跟男人私奔生下来的私生子,私奔之后没几年,感情澹了又或者浪漫的爱情被生活的柴米油盐消磨完了,原主的父亲毫不犹豫抛妻弃子,不知所踪。 原主母亲却不认为那男人是抛弃了她们母女三人,反倒是认为他是失踪了,因此一边辛苦地抚养两个女儿,一边全国到处寻找那个男人,当然了,她从来没找到过,反倒因为过于奔波劳碌积劳成疾,在原主十六岁的时候就去世了,临死前还要求原主姐妹俩找到她们爸爸…… 这恋爱脑真的是无可救药了,很不幸地,她的恋爱脑还遗传给了原主的姐姐胡时婉。 因为母亲死得早,姐妹俩十六岁就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这个年龄很尴尬,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大则是因为这个年纪快成年了,生活能自理,也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了,而资源贵乏的孤儿院要紧着年纪更小的孩子抚养,所以无法接收她们姐妹俩。 说小则是因为她们还没成年,想打工都没办法打,只能早些零工挣钱养活自己,所以她们姐妹俩过得很艰难。 不过幸好当时原主已经上了高中,学习成绩还算不错,高中的学费和生活费能靠奖学金和助学金维持,考上大学也能申请助学贷款和助学金,除了生活费,倒是不需要太发愁,不过为了尽快出来工作,原主只上了三年的护士护理专业。 跟原主相比,胡时婉就差劲得多了,她并没有考上高中,因此十六岁读了一所很普通的职校,于是开始了她一路恋爱脑的作死经历。 大概因为缺爱,只要别人稍微对她好一点,胡时婉就会非常感动,于是那些追求她的男同学们给她占几次座位、买几次早餐,就成功追上了她。 然而这些感情都不长久,别人玩腻了,很快就会甩掉她,她难过得撕心裂肺,好像被甩了之后就没办法活下去,然而,只要有另一个男同学追她,她又会很快就投入下一段感情,又爱得死去活来……就这样周而复始,她一段感情接着一段,从来没有空窗期,跟飞蛾扑火似的追逐她伟大的爱情。 这其实也没什么,只要她不伤天害理,她自己又高兴的话,谁管她谈多少恋爱? 然而,说她是恋爱脑,就因为她一谈恋爱就失去理智。…. 二十岁的时候,胡时婉有了一个她很爱、很爱的男朋友,以前她谈恋爱都是那些动追求她的,但这个男朋友却是她自己爱上了,主动追求的。 不过这个男朋友虽然同意跟她谈恋爱,却若即若离,跟其他女人也保持暧昧关系,于是胡时婉就患得患失,很没有安全感,她想要绑牢这个男朋友,于是没了理智的她脑子一抽,干出了借怀孕绑住这个男人的举动。 她男朋友,也就是刘璨,当然不可能因为她怀孕就会跟她绑定,知道她怀孕之后,不但没有高兴,反而非常生气,逼她去打胎,但是胡时婉这个没脑子的女人,居然躲了起来,想要生下孩子,再回来逼刘璨跟她结婚。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 概怕要自己负责,居然跑了,去了哪里谁都不知道。 胡时婉这下子傻眼了,她不但没能绑定爱人,反倒多了一个孩子要养,顿时崩溃了,仿佛天都要塌下来一样,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整天哭,也根本不管生下来的孩子,任由她自生自灭。 最后还是原主看不下去,生怕自己的外甥女真的饿死了,只好自己照顾外甥女。 胡时婉为这段感情痛哭了大半个月才走出来,但对她生下来的孩子却不咸不澹,反而还有些迁怒孩子,觉得是孩子的原因才会让刘璨离开她,因此不愿意照顾女儿,经常把孩子丢给原主照顾。 之后胡时婉又恋爱、又脑抽生孩子、又被抛弃……这样一直循环往复,一直生了四个女儿、两个儿子,六个孩子全都不是一个父亲,她谈一场恋爱就生一个孩子,然后又因为孩子的父亲抛弃了她,她就对孩子不管不顾,把孩子丢给原主这个小姨养…… 原主年纪轻轻、未婚未育,就要养六个孩子,日子过得比黄连还苦,其实她并没有抚养这些孩子的义务,但是她看重亲情,这些孩子又太可怜了,她又知道自己的姐姐很不靠谱,要是她不管,这些孩子真的可能会死,于是心不够狠的她,只好认了命照顾这些孩子。 胡时婉的恋爱脑,其实如果只是她自己承受后果,那别人没有任何话好说,然而她却连累自己的妹妹,生下那么多孩子都丢给妹妹照顾,这就很令人反感了。 原主是太心软,才当了大冤种。 胡时初接接收完原主的记忆之后,顿时无语了,不知道说什么好,胡时婉这个恋爱脑,真是害人不浅,不但连累原主这个妹妹,也害得那六个孩子一出生就比普通人艰难,真是作孽。 胡时初脑子里闪过什么,勐地想起刚刚胡时婉在手机里提起的她男朋友的名字:刘璨!这不就是开启胡时婉生孩子之路的罪魁祸首吗? 胡时初勐地打了个冷颤,不行,她这辈子可不想当大冤种给便宜姐姐养孩子,还是六个!想到这里,她连忙给胡时婉打电话。 「你找***嘛?」胡时婉有些不耐烦地问。. 嗅单枞 1339、姐姐是个恋爱脑(2) “你现在在哪里?”胡时初问道。 “在酒吧啊,跟你姐夫一起,你不知道,你姐夫唱歌可好听了,帅死了!台下小姑娘都喜欢他,但他只爱我一个……”胡时婉开始喋喋不休地跟胡时初炫耀。 怪不得她那边那么吵,胡时初想,对了,这个刘璨是个酒吧驻唱歌手,长得高高瘦瘦,一头长发,一副落拓颓丧艺术家的模样,把胡时婉迷得死死的。 “你什么时候回家?”胡时初眼看她秀恩爱不知道要秀到什么时候去了,便连忙打断她。 “不知道啊,想什么时候回就什么时候回呗!你姐夫这场子还没结束呢,回什么家啊?”胡时婉兴奋得跟个孩子似的,“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我要回去看你姐夫唱歌了,没事我就要挂了啊。” “别挂!你明天回一下家,我下班回去之后有事要跟你说。”胡时初说道。 “到底什么事啊?不能直接在手机里说吗?”胡时婉有些不耐烦地问。 “不能,很重要的事,反正明天我下班回家要看到你,不然你以后别想从我手里拿到钱。”胡时初威胁她,胡时婉顾着谈恋爱,上班经常迟到早退,每个月的工资还不到平均工资的水准,经常需要原主接济她,所以用这话威胁她最管用。 果然,一听胡时初这话,胡时婉即使不情愿还是嘟囔着说:“知道了知道了!我明天会回家见你!没事我就挂电话了!”说完不等胡时初回答,她就一下子挂断了电话。 要说的话她都说完了,胡时初便也不管她了。 原主是个护士,在值夜班,今天晚上不太忙,她但是不用担心工作上的事。 很快就到了下班的时间,胡时初换好衣服就骑着电动车回到了姐妹俩合租的城中村,城中村的房租便宜,她们姐妹在这个城市如同无根的浮萍,只住得起这样的房子。 其实如果不是原主当护士的工资够稳定,仅凭胡时婉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打工的工资,连城中村的房子也住不起。 拿钥匙开了门之后,胡时初便看见胡时婉果然在家,只是她整在跟人视频聊天,听她那黏糊糊的声音,胡时初不用猜就知道是跟她男朋友聊天。 “哎呀,亲爱的,我不跟你聊天了,我妹妹回来了……”胡时婉看见胡时初回来之后,又黏糊糊地跟刘璨聊了一会儿才挂断视频聊天。 “回来了?你昨晚到底想跟我说什么事?”胡时婉把手机扔在一旁,问胡时初,也不知道她脑补了什么,突然眼睛一亮,满含期待地问,“该不会是有了咱们那个亲爸的消息吧?他在哪儿?干什么的?家里有钱吗?” 胡时初揉了揉额头,对了,这个恋爱脑,脑子里除了男朋友,就是幻想自己亲爸爸是个千万富豪,某一天会回来寻找她们姐妹俩,把她们接回去享福……她希望自己有个富豪亲爸,倒不是因为她自己虚荣,而是想着要是有个富豪爸爸,那男朋友不就永远不会离开她了?男朋友想要什么她就给什么,谁还能把他抢走…… “没有,别妄想了,那个亲爸不是赌鬼恶棍回来拖累咱们就已经很好了,你还幻想他是富豪?那你还不如自己买张彩票中大奖,这更有可能。”胡时初忍不住翻个白眼。 胡时婉顿时泄气了,不高兴地说:“那你到底要跟我说什么?” “你这回跟男朋友同居,那我就不会继续租这套房子了,以后会搬去其他地方。”胡时初说道,“还有啊,我以后也不能再随便给你钱了,因为我想攒钱买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所以你以后老老实实上班赚钱养自己吧,我不会接济你了。” 胡时婉一听,顿时嗤笑出声,说:“哈哈,我没听错吧?你还想在这个城市买房?你那点工资要存到什么时候?到你七老八十那天能存够吗?你说我希望亲爸是富豪是幻想,那你想买房不也是幻想?” 胡时初:…… 她倒是没说错,如果以原主做护士这四五千块钱的工资,确实可能一辈子都买不起房子,但现在她换了个魂啊,她又不是原主,来钱的手段千千万,买房子轻而易举,不过这不能光明正大地说出来,所以她只好默认了。 过了一会儿才说:“我就希望攒钱买房,希望自己有一个固定的家,不想哪天再被房东撵出来流落街头,不管你觉得我是异想天开,还是痴心妄想,反正以后没办法接济你了,你好自为之吧。” 听到这点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消息,胡时婉顿时坐不住了,皱着眉头说:“我那点工资怎么够用?你真的不管我了?我可是你亲姐姐啊,你真的忍心看我饿死?妈妈去世前都希望我们姐妹互相照顾……” 胡时初冷笑,说:“是啊,妈妈说要我们互相照顾,但你照顾过我吗?从来只有我照顾你。” 胡时婉一噎,心虚了一会儿,不过很快就理直气壮地说:“我这不是没你有本事吗?谁本事大就应该多照顾另一方,我要是有本事,我自然也会照顾你,都是姐妹,你怎么这么斤斤计较?” 胡时初都气笑了,说:“是,我就是斤斤计较,以前我接济你的那些钱不用你还了,但以后我不会再给你。你不是都交男朋友了吗?让你男朋友接济你啊。” “这怎么行?!”胡时婉脱口而出,“你姐夫自己都不够钱花,你还要他接济我?你怎么这么心狠?” 饶是胡时初见多识广,也没见过这样……不知所谓的人,所以这个恋爱脑的逻辑就是:用妹妹的钱接济自己是应该的,不肯接济就是妹妹自私无情;但男朋友的钱不能乱用,说一说都是心狠。 胡时初看见胡时婉这理直气壮啃妹妹的模样,免不了心寒,为原主这个在原始剧情里任劳任怨照顾她六个孩子的人而心寒。 胡时婉自己才是那个最自私自利的人,为了一己之私就胡乱生孩子,生下后又不养,全都丢给亲妹妹,毫无责任感,无论是当姐姐还是当母亲,她全都不合格,失败至极。 (本章完) 1340、姐姐是个恋爱脑(3) 看见胡时初脸上那明显惊愕的神情,胡时婉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顿时脸上讪讪的,有些心虚,虽然她自私自利,但基本的逻辑还是有的,显然也意识到自己的话一说出口就很不妥了,因此摸了摸鼻子,有些心虚地说:“……小妹,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乱说话的,你别放在心上啊……” 胡时婉对自己挣钱的本事心知肚明,以前习惯了从妹妹手里拿钱,以后也肯定还要妹妹接济的,因此不得不道歉,虽然妹妹声明以后不会接济自己,但自己多哀求,把遭遇说得可怜一些,难道妹妹还真的那么铁石心肠,眼睁睁看着自己饿死不成? 因此她是一点儿都没把胡时初说过不接济她的话放在心里,还以为胡时初跟以前一样心软,拿自己这个姐姐没办法。 胡时初哪里不明白她那点侥幸心理?不过这都不重要了,反正这是她自己的人生。 身为她的妹妹,胡时初尽自己最后一点本分,劝说她:“你要跟男朋友同居了,希望你注意避孕,你们现在的经济情况还养不起孩子,你也不想自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跟着你们一起吃苦受罪吧?” “避孕?”胡时婉愣了愣,不过她很快就无所谓地摆摆手,说,“知道了,知道了,不用你提醒,我以前又不是没有男朋友,我也不想多个孩子当拖油瓶影响我跟你姐夫的二人幸福世界……” 胡时婉现在跟刘璨的感情正是最甜蜜的时候,刘璨还算老实,还没有到后期跟其他女人暧昧的地步,因此胡时婉现在安全感十足,还没有生出拿孩子拴住男人的心思,自然就没有考虑过生孩子的事。 但等他们两个感情淡了,开始争吵的时候,她就会有这个想法了,胡时初这时候提醒她,是希望她能多用用脑子,但看她现在满不在乎的样子,显然并没有把胡时初的提醒放在心里。 胡时初见状,在心里叹了口气,不得不用上最后一个办法,于是她去厨房里,打开冰箱,拿出一瓶果汁,再从自己的伴生空间里找到一粒某个世界做出来的绝育药,捏碎了撒入果汁里,她晃了晃果汁,确认药丸完全溶解在里面,这才拿出去,递给胡时婉。 胡时婉没有多想,接过来就狂喝了好几口,一下子喝了大半瓶,喝完之后还跟胡时初道谢:“谢了啊,我还真是渴了。” 胡时初脸上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说:“反正我不爱喝果汁,你又要搬走了,你要是不喝那就浪费了。” 给胡时婉下绝育药,胡时初没有任何愧疚和心虚,因为这个恋爱脑只生不养,生下来的孩子只会丢给原主这个冤大头妹妹照顾,那自己现在给她下药,也只不过是为了避免以后找上来的麻烦而已。 胡时初对自己做出来的药的效果信心十足,这粒绝育药下去,保证她无论跟几个男人鬼混,都生不下孩子。 当然,如果她以后找到一个靠谱、有责任感,愿意跟她安定下来组建一个正常家庭的好男人,那胡时初可以给她解药,让她生下带着父母双方的期待和爱意的孩子。 至于前世那些孩子,这辈子没有出生才是好事,被胡时婉生下来只会人生坎坷,一辈子不幸福,而投胎去别人家,父母双全、平安遂顺、幸福美满,那样才是更好的。 女人不乱生孩子,才是最大的美德。 胡时婉没有自制力,无法实现这句话,那胡时初就帮她践行这句话。 胡时婉很快就喝完了果汁,把瓶子往垃圾桶里一丢,就拎起自己的包,对胡时初说:“那我出去了啊,你姐夫现在肯定想我了……” 胡时初翻了个白眼,口口声声你姐夫、你姐夫,还记得你们俩只是谈个恋爱并没有结婚吗?果然脑子里只有爱情这点东西,说话句句不离“你姐夫”。 幸好自己马上就能摆脱这个恋爱脑了,胡时初有些庆幸胡时婉要搬出去了。 应付完胡时婉之后,胡时初洗漱一番,又吃了点东西,便回房间睡觉去了,她上的是夜班,白天就得休息好,晚上才有精神工作。 原主工作的医院并不是三甲大医院,位置又比较偏僻,所以晚上的来看病的人不多,当然儿科病房除外,胡时初并不是儿科的护士,因此晚上值班的时候并不太忙。 不过要查房、提醒病人吃药、给病人换药、检查病人的病情……这些七七八八很琐碎的事情加在一起,也闲不下来。 “时初,1204房四号床那个车祸的病人该换药了,你记得去给他换啊。”护士长叮嘱胡时初。 “知道了,我现在就去。”胡时初拿出四号床的病历,找到要给他换的药,就去了1204房。 “穆朝恒是吧?该换药了。”胡时初对四号床的病人说道,床上的男人二十多岁,额头上包了一圈,身上寥寥盖了一床薄被,被子下什么都没穿,因为他身上伤处比较多,又遍布满身,穿上病服不方便换药,不过幸好这时候天气不冷,用薄被盖盖也就行了。 穆朝恒抬起眼皮用空洞茫然的眼神看向胡时初,微微点了点头,艰难的抬起骨折的手,想拉起自己身上的被子,胡时初连忙喊住他:“你别乱动,乖乖躺着让我换药就好,万一你动作大了身上伤口开裂了怎么办?” 穆朝恒于是真的不动了,目不转睛地盯着胡时初,脸上毫无表情,胡时初知道这个车祸病人,主治医师说他被撞得失忆了,不知道他的失忆是暂时的还是一辈子的,反正得多注意一些。 胡时初还以为因为车祸失忆这种事只在狗血剧里看见,没想到现实中居然出现了,所以她有些好奇,这段时间会不会出现一个温柔善良的女主角来帮他度过这段艰难的人生低谷期? 这男人发生车祸的时候,身上带着身份证和手机,但他车祸都好几天了,居然没有一个人打电话给他,这就很耐人寻味了,胡时初越想越觉得这人身份不普通。 (本章完) 1341、姐姐是个恋爱脑(4) 胡时初先给穆朝恒换了脑袋上的药,接着又拿出碘伏给他脸上划伤的地方涂,很快他脸上就被涂得一片斑驳,如果是长相一般的普通人涂了,肯定很难看,但穆朝恒的长相俊美非常,五官立体、轮廓分明,无论是皮肤还是骨骼都十分优越,因此即使涂了碘伏,也掩盖不了他天生丽质的美貌。 胡时初一边给他涂鼻梁上的伤口,一边看着他如蝴蝶羽翼般扑闪的浓密又纤长的睫毛,心中感叹这男人长得实在很妖孽,这几天他住在这个病房,护士们查房都愿意多走几遍,甚至就连其他病房的病人也都爱上这个病房来串门了。 处理完脸上的伤口之后,便是身上的,胡时初一把掀开穆朝恒身上的薄被,穆朝恒浑身都紧绷起来,满身肌肉蓄势待发,好像立马就要去战斗一样。 胡时初轻轻拍了拍他没受伤的胸口处,说:“别紧张,只是换个药,我拉了床帘,没人会看见你的身体。” 她这话一说,穆朝恒才放松了一些,浑身的肌肉没那么紧绷了,但各个肌肉块还是很明显。 胡时初三心二意地一边给他换药,一边问他:“你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身材练得这么好。” “不知道。”穆朝恒声音嘶哑地回答,眼神有些迷茫,低头看了看自己壁垒分明的腹肌。 胡时初也不指望他能回答,手下这具身体真的非常完美,黄金比例,即使原主是学护理的,胡时初看见这样完美的身体,也忍不住沾上了医学生的毛病,想研究一下他身上每块如同教科书般的骨头、每块肌肉走向…… “你身上的肌肉真漂亮,考虑过以后捐献遗体吗?”胡时初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嗯?”穆朝恒一头雾水地看向胡时初,他总觉得眼前这护士看他的眼神让他心里有些发毛,果不其然就听见她问捐献遗体的话。 顿时穆朝恒看胡时初的眼神都带上了隐约的防备,他是失忆了,但没有失智,他还听病房里其他人提过,有些人签了遗体捐献的意愿书之后,很快就出各种意外死亡了,然后他们的器官就去向不明……据说是某些有权势的人需要他们的器官,所以想办法忽悠他们签遗体捐钱意愿书,然后就制造各种意外…… 胡时初看出了他眼里对自己的防备,顿时哭笑不得,知道他是误会自己的话了,因此连忙解释道:“你别误会,我的意思是,你的身材这么完美,肌肉也漂亮,要是百年后把遗体捐献出来给医学生当标本,那就太好了。” 穆朝恒面无表情地说:“我无法保证自己死的时候身材还能保持得这么完美,说不定肌肉都变成肥肉了。” 胡时初顿时一噎,联想到他说的一身肥肉的满身皱纹的老年人身体,顿时满脑子的遐思都消失了。 “你说得也是。”她干巴巴地应了一声,然后动作利索又讯速地给他换完了药,重新包扎好。 等她的手要伸向下一个地方,穆朝恒突然浑身肌肉又紧绷起来。 胡时初看见自己下一个要处理的部位后,便忍不住满眼都是笑意了,原来,穆朝恒伤的这个地方正是腿’根处,离他的男人象征非常近。 “不能找个男护士来吗?”穆朝恒咬牙切齿地问。 “不能哦,你放心,我有职业道德。”胡时初忍着笑回答道,“你刚车祸做手术的时候,备皮的也是女护士,你现在才来在意,不觉得太晚了吗?” 穆朝恒脸上发烫,又羞又窘,手术的时候他什么都不知道,当然不在意,但现在他意识清醒,面对的是年龄相仿的女护士,不自在不是很正常吗?之前给他换药的是上了年纪的护士长,他还勉强可以接受,但眼前这一个,别以为他看不出她对自己带着戏谑打趣意味的眼神! “我不想让你给我换药了,你让护士长来。”穆朝恒极力维持住脸上的淡定,沉声对胡时初说道。 “不行,我都换一大半了还叫护士长来,这算什么?你想害我扣工资啊?”胡时初毫不客气地拒绝道。 原主本身的工资就不高,还要扣的话那就心疼死她了,胡时初绝对不允许这种事发生在她身上,因此她板起脸,一脸严肃地说:“别想了,你今晚逃不过我的魔……手掌心的。” 说着就开始动手给他处理那处的伤口,穆朝恒大’腿肌肉蹦得紧紧的,却依旧无法忽视一双温热、柔’软的手动作轻柔地触碰到他的皮肤,让他如临大敌般,身上的汗几乎都出来了。 他越是想让自己忽视,就越发清楚地感觉到胡时初的动作,于是他就越发不自在了。 “弟弟,管管你的弟弟,现在还这么精神,一点儿都不像出了车祸大出血的伤患啊。”胡时初带着笑意的话传入穆朝恒耳中。 等穆朝恒反应过来胡时初说的是什么的时候,穆朝恒顿时脑袋里轰地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他脑子里爆火乍了,轰得他浑身的血液全都往脸上涌,他觉得自己脸已经着火了,羞耻得耳朵红得像滴血。 “你、你一个女孩子,胡说什么!”穆朝恒恼羞成怒地吼道,却眼神躲闪,根本不敢跟胡时初对上,他羞愤地抬起两条长腿,想掩饰自己不听大脑指挥,有它自己独立意识的部位。 胡时初却啪地一声拍到他腿上,说:“别乱动!你一动我又得重新包扎了,难道你想重新再来一遍?” 于是穆朝恒顿时僵硬得如同一块木头,胡时初有些好笑地劝慰他:“你别紧张,这很正常,你毕竟是个正常男人,这是好事啊,说明你的生理功能没有受损,不妨碍你以后的正常生活。” “求求你,闭嘴吧!”穆朝恒放弃了挣扎,干脆躺平了任由胡时初动作,咬牙切齿地说道。 幸好这时间过得很快,胡时初很快就给他换好了药,结束了他羞窘的局面。 (本章完) 1342、姐姐是个恋爱脑(5) 胡时初给他换完药之后,穆朝恒就不顾他手上的伤,忍着剧痛也要强行用薄被盖住自己的身体,恨不得连同自己的脑袋一起盖住。 胡时初见他这幅对自己避之不及的模样,挑了挑眉,没再继续打趣他,便离开了他的病房。 之后穆朝恒就死活也不肯让胡时初给他换药了,非要男护士或者护士长来,胡时初虽然惋惜了一下不能欣赏俊男的漂亮腹肌,但也只是一下下。 护士长好奇地问她:“时初,你是不是得罪四号床的穆朝恒了?” 胡时初摇摇头,是:“我不知道啊,可能我哪里做得不太好让他不喜欢吧。” “不会吧?穆朝恒脾气挺好的啊,之前晓云给他打针,戳了好几次他的手腕都没能打进去,他也没生气。”护士长有些疑惑地说道。 胡时初笑着说:“那我就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惹恼过他了。”其实她知道,不过她可不会告诉护士长。 “穆朝恒长得这么帅,也不知道是什么身份的人,怎么就失忆了呢?”护士长一脸惋惜地感叹,“要是他没失忆,我都想给他介绍女朋友了,时初,你肯定也发现咱们医院里的护士和女病人经常假装路过也要多看他几次吧?” “嗯嗯,发现了。”胡时初一边点头一边回答,“不过护士长啊,你都说人家穆朝恒长得好看了,哪里需要别人给他介绍对象啊?主动追他的人都不知道能排到哪里去了。” “你说得对。”护士长笑着说,“穆朝恒即使没恢复记忆,不知道自己身份也照样有人喜欢。” 穆朝恒毕竟年轻,身体素质很好,即使车祸中受的伤很严重,一个多月过去,便都恢复得七七八八了,只剩下骨折的手以及没恢复的记忆。 不过因为有处受伤的地方处于腿’根附近,很影响他走路,所以即使伤口恢复得不错,也不能立刻就下地行走,还得坐一段时间的轮椅。 他请了一个男看护照顾自己——用他出车祸时身上自带的银’行卡里的钱,幸好他有卡有钱,否则失忆了连院都住不起。 胡时初这天上的是白班,终于可以在正常时间下班,在路过医院楼下的小花园的时候,便看见穆朝恒坐在轮椅上,身边围着几个年轻的女孩子,好像正在跟他说些什么。 胡时初忍不住笑了笑,想着这几个女孩子里面,说不定其中一个就是穆朝恒的命中女主角了。 她抬眼往他那边看去,以为穆朝恒肯定很享受被这些女孩子们追捧的感觉,却不想只看到他抿着嘴、皱着眉,很不耐烦的神情。 就在穆朝恒忍不住想要发火让这些人远离自己的时候,抬起头却突然看见了一张有些熟悉的带着戏谑笑意的俏脸——那个可恶的调’戏过自己的护士! 穆朝恒顿时也顾不得对胡时初的记仇了,立马拧紧眉头沉声对胡时初道:“你怎么来得这么慢?快推我回病房去!” 胡时初忍不住瞪大了眼睛,用食指指了指自己,示意他:你在跟我说话? 穆朝恒不耐烦地点点头,催促道:“快过来啊!” 胡时初往四周看了看,没看到他那个男看护,便只好自己走了过去,问他:“你怎么自己一个人在这里?你那个男看护呢?” “说是上厕所去了,一去就不回来。”穆朝恒黑着脸道,“我一定要换个看护。” “喂,这位小姐姐,你是谁啊?”刚刚围着穆朝恒献殷勤的女孩之一不高兴地对胡时初道,“你跟这位帅哥很熟?” 眼看周围几个女孩看自己的眼神立刻就带上了微妙的敌意,胡时初连忙解释道:“我是护士,刚刚下班,跟这位帅哥也就是病人和护士的关系。” 她这话一出,这些女孩才没对她没那么大敌意了。 穆朝恒不管女孩们的暗斗,理直气壮地吩咐胡时初:“你先把我送回病房。” 胡时初抱住自己的胳膊,很有礼貌地微笑道:“对不起啊,我刚刚下班了,没有这个义务送你回去呢。” “哎呀,帅哥哥,她不愿意送你,我愿意啊!”刚刚围着穆朝恒搭讪的女孩之一立马抓住机会自荐,“你住哪个病房?我保证把你平平安安地送回去。” “不用你,我就要她送。”穆朝恒目光直勾勾地盯着胡时初,“你占了我那么多便宜,想赖账不还吗?” 胡时初惊愕地瞪大了眼,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男人,然后义正言辞地道:“你还要不要脸了?我什么时候占过你便宜?请你不要把严肃正经的换药行为说得这么引人遐思。” 听见这两人的对话,周围几个女孩子顿时眼神复杂地在胡时初和穆朝恒之间看来看去。 穆朝恒冷着脸,豁出去说:“难道你没有把我全身看光?没有夸我身材完美?” 胡时初一噎,其他女孩子则惊呼着捂住了自己的嘴,双眼开始八卦地盯着两人看,一开始的敌意都不见了,变成了兴奋和激动。 正当胡时初考虑着是不是要赶紧溜了,逃离这令她尴尬的境地的时候,穆朝恒那个开小差的男看护终于回来了。 “哎,穆先生你身边怎么这么多人?真热闹啊。”男看护毫不知情地憨笑着说道。 “你看护回来了,让他推你回去。”胡时初丢下这句话,便连忙溜了。 穆朝恒面无表情地看向男看护:“把我推回病房。” “好嘞!”男看护欢乐地答应道,一边推着穆朝恒离开,一边还不忘叭叭叭地跟他说,“穆先生,刚刚那几个女孩子长得挺漂亮,你有没有跟她们交换联系方式啊?哎,早知道我就不去摸鱼,额,不去上厕所了……说不定也能跟这些漂亮女孩子认识认识……” “闭嘴吧!”穆朝恒烦恼地说道,心想这个看护真得换掉了,一点儿都不靠谱,需要他的时候他不在,不需要他了他倒是回来了。 胡时初开开心心地先去超市买了菜,她把之前跟胡时婉合租的房子退了,自己租了一间很不错的房子,可以自己做饭。 (本章完) 1343、姐姐是个恋爱脑(6) 当胡时初正享受自己亲手烹饪的美味晚餐的时候,忽然久违地接到了胡时婉的电话。 “妹妹,吃过饭了没?最近过得怎么样?有没有想我?我可想你了……”胡时婉几乎是带着谄媚的话从手机里传过来。 “正在吃,最近过得很好,没有想你。”胡时初面无表情地一一回答了胡时婉的话。 胡时婉顿时一噎,可能是没想到妹妹居然连敷衍自己都不肯,她讪讪地说道:“我都搬出来一个多月了,你都不想我,真是没良心。” 胡时初冷笑:“你要是手里有钱,会想起我这个妹妹?这一个多月来你要是真的想我,怎么一个电话都没打?你现在能打电话给我,肯定是想找我要钱。别把自己说得好像多重感情一样,要说没良心,你比我没良心多了。” 胡时婉听见她这话,顿时脸上火辣辣地发烫,因为胡时初还真的说中了,她就是没钱了才想起来找自己这个妹妹,但她自私惯了,早就觉得跟妹妹要钱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胡时初这一戳破她的话一出,不但没有让她羞愧,反倒让她恼羞成怒了:“胡时初,我们可是亲生的姐妹,有必要跟我这么斤斤计较?什么有良心没良心的,咱们姐妹俩谁更有能力就应该帮没能力的那个,你该不会是不想帮我,才跟我才扯那么多吧?” 胡时初冷着脸道:“对,我就是不想帮你,你自生自灭吧!”说着她立马把手机挂断了, 胡时婉瞪着被挂断通话的手机,气得想要把手机都扔了,但一想到扔坏了还得重新买一个,她可没有这闲钱,因此只好作罢,但心里却把胡时初怨恨上了,觉得她这个妹妹一点儿人情味都没有,自己只不过想找她借点钱,她都不肯,真是无情自私! “找你妹妹要到钱没有?快些,我要点外卖了!”外面的刘璨不耐烦地喊道。 胡时婉发愁地说:“还没有!我妹妹抠门,一听我想借钱就把电话挂了。” “挂了就再打啊!借点钱都这么磨磨蹭蹭,你还能干什么?”刘璨烦躁地嚷道。 “我马上再借,老公你别生气……”胡时婉温声软语地哄说着,便连忙又拨打胡时初的电话,然而这回她根本没打通。 她当然打不通,因为胡时初把她的电话拉黑了,连同其他联系方式。 胡时初懒得听她那些拙劣的话语,更不想再借钱给她,原主借了那么多钱给她,她从来没有还过一分钱,那些钱全都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了,借枪给她还不如把钱扔进水里,起码能听个响。 原主心软重情,现在的胡时初可没有,她心硬着呢,像胡时婉这种人,不是借钱根本想不起来有个妹妹,想借钱了,才会妹妹、妹妹地讨好一番,眼里除了男人就没有其他东西了,借钱给她就是纵容她继续犯错。 胡时初挂完胡时婉的电话之后,美美地吃了一顿晚餐,然后翻看了一下自己买的股票和基金,发现都在稳步上涨,顿时心满意足,离买房的日子不远了。 她这里岁月静好,胡时婉就没她这么幸福了,因为没能打通胡时初的电话,她就没办法借到钱,刘璨因此非常恼火,还大发雷霆了:“你要是借不到钱就别在哪儿装逼!害得我到现在都没能点上外卖,我要是饿坏了你赔得起吗?贱货!” “对不起,老公,都是我的错……”胡时婉被斥责了便眼泪汪汪地认错,一叠声地说自己不知道妹妹那么绝情,连她的电话都拉黑了。 “算了,你这个贱货,老子要你有什么用?还不如答应dy一起去约会……”刘璨说着,居然真的开始换衣服去找什么dy了。 胡时婉顿时伤心欲绝:“老公!你别去找什么dy,我才是最爱你的人啊,老公,我错了,我再去找别人借钱,求求你别离开我……” 她几乎要跪下来求刘璨了,刘璨却十分冷漠无情,一脚踹开她,说:“别来烦我,自己是穷逼就别拉着我跟你一起受苦受罪……我真是后悔答应跟你谈恋爱……” “不……老公,你不要这样说,我错了,我什么都答应你,你别走啊……”胡时婉哭喊着追着刘璨出去了,毫无自尊,只要刘璨要她,她就可以把自己践踏到泥地里去。 两人就在路上纠缠起来,路人们看见这两人不由地侧目,特别是看到胡时婉真的跪下来求刘璨别丢下她一个人跑去跟其他女人约会,路人们听见她这些话,纷纷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胡时婉,无法理解她为什么要挽留这样的渣男,连自尊都不要了,实在卑贱得可以。 当然了,刘璨得到的眼神也没好到哪里去,不过他并不在意,只愤怒胡时婉阻碍他去跟其他女人想享受美好时光,被纠缠得不耐烦了,他最后居然还动起手来了,就算这样,胡时婉居然还没有放弃,最后还是看不过去的路人帮忙阻止刘璨打她,还帮她报了警。 然而等警察一来,说要拘留刘璨的时候,胡时婉自己就不干了,愣说刘璨没打她,他们是情侣只是闹着玩的,同时还怨怪那些帮她的路人多管闲事,分明是不怀好意想拆散她跟亲亲老公刘璨…… 给她打抱不平的路人们顿时觉得自己瞎了眼,居然去帮这样不识好歹、反咬一口的白眼狼,他们气得把胡时婉臭骂一顿,谁也不想管她了。 有些人真的是脑子有病,无法拯救的,尤其是胡时婉,她把警察和好心路人们都打发走了,刘璨立马变脸,骂她招来警察给自己找麻烦,然后狠狠地把她揍了一顿,把她扔在路上,便迫不及待地去找dy约会了。 只是这回可没有什么好心人再去帮胡时婉了,她被揍得鼻青脸肿地在路边躺了好一会儿,才恢复些力气,起身一瘸一拐地继续去追刘璨——她居然还没放弃,想找到刘璨。 真不知道该说她执着好,还是她脑残好。 1344、姐姐是个恋爱脑(7) 胡时婉坚持不懈地找到了在酒吧里跟cindy约会的刘璨,然而她并没有如愿把刘璨带回来,于是她嫉妒且迁怒于cindy,跟cindy厮打起来,刘璨当然帮得是新欢cindy而不是胡时婉。 然而就算刘璨已经对她这么渣了,她依旧觉得都是cindy的错,是cindy蛊惑了刘璨,刘璨对她有误解才会这么对她……她这程度已经不仅仅是恋爱脑了,还是个脑残了。 cindy虽然也有错,但罪魁祸首难道不是刘璨吗?有血性的女人应该揍刘璨,并且当机立断把这渣男甩了,可胡时婉就不是个正常女人,更没有血性,殴打刘璨新欢的时候,居然还不忘哀求刘璨不要离开她…… 刘璨本来就花心滥情,跟她在一起是看她有些姿色,还能跟舔狗似的全力讨好他,让他十分有成就感,但现在这舔狗不听话了,还让他丢脸,这就不可饶恕了。 理所当然地,恋爱脑胡时婉不但没能挽回刘璨的心,反倒被他们两个又揍了一顿还赶出酒吧去了,于是她伤上加伤,趴在地上根本起不来,最后还是有个好心人路过,才叫了救护车把她送去医院。 只是胡时婉连坐救护车的钱都付不起,医院虽然本着人道主义先给她看了伤,但也要求她以后必须把医药费还上。 就这样,胡时婉身上不但没有一分钱,反而还欠了一笔债。 不过这跟胡时初没关系,她自从拉黑胡时婉的所有联系方式之后,胡时婉就连找她都找不到了,确实找不到。 其实如果胡时婉能对原主这个妹妹稍微上心一些,她还是能找到的,毕竟胡时初工作的地方一直没有变,只要胡时婉记得原主工作的医院,那就可以直接在现实中找到她。 可惜胡时婉根本不在意这个妹妹的任何事,只有在没钱了的时候才会想到这个冤大头妹妹,因此即使原主跟她说过自己工作的地方,她也根本没记住,自然就没办法找到胡时初了。 胡时婉是在身无分文地回到与刘璨同居的房子里时,才后悔没记住妹妹工作的地方,否则她一定找上门去装可怜,让妹妹给她还债…… 胡时初不知道自己无意间躲开了一件麻烦事,她现在被穆朝恒缠上了,别误会,并不是男女之间带着暧昧情意的纠缠,而是单方面被人当做对头和仇人的纠缠。 胡时初万万没想到穆朝恒居然这么记仇,自己不过就是不同意把他送回病房,他居然就怨怪上自己了,整天用那双黑黝黝的眼睛盯着胡时初,还指定了复建的时候必须由胡时初来辅助他,然后故意装作复建不顺利,折腾一下胡时初…… 本来医院的护士又不是服务员,不可能任由病人自己指定想要谁来服务的,奈何穆朝恒有钱,大手一挥给医院捐了一个价值不菲的医学仪器,于是医院就毫不迟疑地实现了他这小小的“心愿”,把胡时初派去伺候,哦不,帮助他复建了。 “哐”地一声,胡时初再次眼疾手快地辅助“站立不稳”的穆朝恒,面如寒霜地盯着做出懊恼模样的穆朝恒。 穆朝恒对她微微一笑,说:“不好意思啊,我的脚还是没力气,站不太稳,辛苦你扶我了。” “穆朝恒,别耍花样,你那两条大长腿是装样子的吗?居然连站都站不稳?耍我呢?你再这样闹下去,我不介意直接给你打折了,让你一辈子坐在轮椅上。”胡时初咬牙切齿地说道。 “你要挟我吗?真可怕,亏你还是个护士!都说护士是白衣天使,我看你是地狱来使吧?小心我投诉你,我好像听见护士长说过,被投诉的护士要扣钱,还要写检讨在会议上宣读……”穆朝恒脸上带着道貌岸然的微笑,用柔和的语气说着气死人不偿命的威胁话语。 “穆朝恒!”胡时初果然被他气得头顶都要冒烟了,“你缺不缺德!明明是你自己不配合做复建,故意折腾我,现在还来倒打一耙威胁我?你要不要脸?” 胡时初气死了,被投诉扣钱她根本不在意,但要让她写检讨还要在会议上宣读,这就很羞耻了,她暂时没有辞职的打算,那就不能不遵守医院规则,穆朝恒这缺德男人,不知道怎么看出了这是她的要害,于是他就每次都用这一招来要挟她,偏偏她还真的被拿捏住了,这让她怎么不跳脚? 穆朝恒见她气得双眼冒火,亮得惊人的模样,笑得一派温柔,嘴里却说着更气人的话:“你说我不配合复建,故意折腾你,有什么证据?小护士,我就喜欢看你这幅看不惯我偏偏又干不掉我的样子了,充满活力。” 胡时初顿时气炸了,脑子一冲动,便顾不得什么职业道德,立马狠狠地捏住他大腿上的肌肉,死死地揪了一圈,直到穆朝恒脸色顿变,忍不住发出惨叫的一声,才觉得胸口中憋着的那口气发’泄出来了,果然,什么忍让退缩都不行,只有当场报复回去,让仇敌受罪才能让自己保持身心愉快。 “胡时初!你死定了!”穆朝恒一边动作轻柔地揉着自己被捏疼的地方,一边杀气腾腾地盯着胡时初,“对病人动手,是写检讨道歉还不够,想要记过处分或者开除是吧?” “你有什么证据?”这回轮到胡时初带着温柔从容的微笑问他了,“这里没有监控哦,是你自己为了折腾我关了监控,现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吧?活该。” 穆朝恒听见她这话,顿时脸上青一片白一片,憋得跟调色盘似的,可好玩了,胡时初笑眯眯地看着他,有恃无恐。 “好,胡时初,算你狠。”穆朝恒英俊的脸上黑得跟墨似的,冷若冰霜地跟胡时初放狠话。 但胡时初会怕他?她笑嘻嘻地说:“过奖过奖,都是跟穆先生您学的。” 穆朝恒不愧是个内力黑的,居然只是怒了一会儿,很快就恢复了正常,若无其事般再次使唤起胡时初来,好像把这件事忘了一样。 但胡时初知道,他只是把这件事放在了心里,不知道哪天就对自己发难了,因此她做事格外谨慎起来,力求不被他抓到把柄。 (本章完) 1345、姐姐是个恋爱脑(8) 胡时婉在刘璨喜新厌旧,有了新欢之后,终于走上了原世界剧情里的路,想要用孩子来拴住这个男人。 然而她悄悄把安全套用针扎破了两三个月之后,还是没能怀孕,而刘璨对她越来越不耐烦,甚至已经跟她提了好几次分手,在她苦苦哀求之下才暂时没分,于是她对怀孕生孩子的执念就更深、更迫切了,甚至为了怀孕,还从她那点微薄的工资里挤出一些钱来买些乱七八糟的偏方,吃了好几种依旧没能怀孕。 这个时候,她又想起了自己妹妹似乎是个护士,那她肯定跟医生关系好,自己不就可以借着妹妹的人脉关系,让医生给她看身体了吗? 这个念头让她如同打了鸡血,在用手机还是联系不到胡时初的情况下,居然采用了最笨的方法:一间一间医院找过去,把全市的大医院都找遍,就想找到当护士的胡时初。 还别说,这个笨方法虽然耗费时间和精力,却非常有效,毕竟全市的医院数量是有限的,多不到哪里去,因此胡时婉花费了大半个月,鞋子都快跑烂三双之后,终于找到了胡时初工作的医院。 而当胡时初在医院里看到蓬头垢面、一脸憔悴的胡时婉的时候,都惊呆了,这女人为了找到自己这个取款机,居然这么有毅力,还真的找到自己了?这都快让胡时初刮目相看了,毕竟除了在谈恋爱这方面意志力非凡之外,胡时婉做任何事都不过是三分钟热情,坚持不了太久的。 然而等胡时婉说出来意,胡时初就忍不住想翻白眼,果然,她还是太天真,想错了,居然觉得胡时婉还有救…… “妹妹!你是这里的护士,应该知道这医院哪个妇产科医生最厉害吧?我备孕好几个月了都没怀上,想让医生给我看看到底是什么问题。”胡时婉抓住胡时初的手迫不及待地开口,甚至连寒暄都放弃了。 胡时初心中了然,果然,想让胡时婉对自己的妹妹生出一点儿姐妹亲情都是不可能的,她来找自己的动力根本不是想念自己的妹妹或者想要借钱,而依旧是为了男人!如果不是想要用孩子栓住男人,她即使身无分文也不可能采取这个笨方法来找自己的妹妹,但为了生孩子,她愣是这么做了,不管多难。 胡时初十分感慨,恋爱脑到这个地步,令人不得不叹服,如果她把用来谈恋爱的毅力用在学习或者工作上,那做什么不能成功啊?只要她事业成功了,男人不是分分钟扑上来求她宠幸?只要她一直成功,那男人就一直不会缺,想要男人陪她谈什么样的恋爱都行,胡时婉完全是奋斗错了方向啊。 “胡时初,你发什么愣?快告诉哪个医生是你们医院最好的妇产科医生啊!”胡时婉见胡时初迟迟不回答,顿时不耐烦地追问。 “是妇产科的周全娟主任。”胡时初很干脆地回答道,胡时婉听见这个名字,立马松开胡时初的胳膊,连句再见都不跟她说,就转身往妇产科跑去了。 胡时初根本不怕医生会看出胡时婉被她下过药的痕迹,她的绝育药隐’秘、高效、无痕,除了不能让胡时婉怀孕外,不会影响她身体的任何机能,就算医生检查完胡时婉的身体,也只会得出她身体健康,生育能力正常,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没办法怀孕的结果。 胡时婉跑了之后才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妇产科在哪里,懊恼了一下刚刚忘了问胡时初,不过她看见路过的其他护士,便脑中灵光一闪,抓住一个问了路。 但是很不巧,她去到妇产科的时候,妇产科很忙,周全娟主任办公室外排着老长的队伍。 胡时婉不管不顾地冲进了办公室,开口就要问周医生,然而其他病人不干了,纷纷骂她插队,周医生也劝她先去挂号排队。 胡时婉急了,冲动之下便把胡时初拉来挡枪,说胡时初是这里的护士,不就是周医生的同事吗?而自己是胡时初的姐姐,让周医生看在自己妹妹的份上先给她看病。 周医生只觉得莫名其妙,因为她根本不认识胡时初,更不可能看在这位“同事”的份上就给胡时婉特权,先给她看病,因此她拒绝了,还直说了自己不认识胡时初。 胡时婉却以为周医生是推辞,不想给她看病,于是闹了一场,直到周医生把保安喊来,强行把她拖出去。 胡时初万万没想到胡时婉这个坑货居然把自己坑了,借着自己的名头让周医生给她开后门! 胡时初听到保安因为这件事找她的时候,气得火冒三丈,恨不得把这个坑妹的脑残姐姐踹到天边去。 她下去之后先是把胡时婉骂了一顿,勒令她不准拿自己的名头办事,直言不会管她,骂完之后也不管胡时婉如何怨恨她,直接就走了,然后去找了周主任道歉,撇清自己跟胡时婉的关系,同时也跟妇产科其他医生事先声明了一下以后不用给胡时婉任何面子,把她当普通来看病的人就行。 胡时初完全不怀疑胡时婉还会继续来这里找妇产科的医生,但她不想用自己的名声和人脉关系给胡时婉当踏脚石,她不配。 于是胡时婉闹了几次不但得不到任何厚待,还差点上了医院黑名单之后,终于学乖了,老老实实地一大早来医院挂号排队找周主任看病。 周主任倒没有为难她,事实上周主任太忙了,她一天要看几百个病人,根本不记得胡时婉这个人,所以只把她当普通病人看待,吩咐她去做哪种检查,做完检查之后拿了结果再来找她看。 胡时婉不敢再拿胡时初的名头来说事,只好老老实实去做检查,然而,这些检查的费用并不便宜,她一个连自己都差点养不活的人,哪里有钱? 自然又想到了她那个自动取款机妹妹胡时初,她好像完全忘了胡时初跟她声明过不会继续给她钱的事,居然理直气壮地跑去找胡时初要钱了,还觉得自己是为了看病才找她要钱,她好意思不给? (本章完) 1346、姐姐是个恋爱脑(9) “胡时初!”胡时婉二话不说就扯住胡时初的胳膊,理直气壮地开口道:“我要拍片做检查,没钱交费用,你赶紧帮我交了。” 胡时初都被她这幅理所当然的模样气笑了,懒得跟她废话,直接打了电话给安保室,让保安把胡时婉拉走。 “胡时初!你居然敢赶我走?”胡时婉一副惊愕至极的模样,好像胡时初才是那个辜负了她的恶人,“我是你亲姐!只不过找你要点钱交检查费用,你不肯借就算了,还做得这么绝情!是不是发达之后就不认我这个姐姐了?” 胡时初冷冷地看她一眼,说:“对,我一点儿都不想认你这个姐姐,谁家的姐姐跟个吸血鬼似的,没钱就找妹妹要?需要我提醒你一下吗?你只是我的姐姐,不是我妈也不是我女儿,我对你没有赡养或者抚养的义务。 你已经成年好几年,身体健康,精神正常,只要是跟普通人一样老老实实的上班,不可能身上一点儿钱都没有。但你呢,你自己工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连做检查的这点钱都攒不出来,你还好意思说出口?” 胡时婉的真面目被胡时初毫不留情地揭破了,她顿时羞愤交加,恨恨地瞪着胡时初,大声吼道:“我又不是你,当上了护士,有个好单位!我没有学历也没有人脉,只能打最辛苦劳累的工,工资低得养不活自己,是我活该,行了吧?!” “确实是你活该,我为什么能有个好单位,当上了护士?因为在你顾着逃课去玩的时候,我在老老实实地写作业、听课;在你享受美好青春谈恋爱的时候,我在抱着书本背资料、考一次次的试……我的好工作是自己努力得来的,而你,因为不够努力,才会沦落到现在的地步,你不活该谁活该?难道你不努力是我害得?”胡时初冷笑道。 胡时婉顿时脸上火辣辣地仿佛被人扇了一巴掌,又羞又窘,特别是周围还有不少护士和病人在旁边看着她们俩争吵。 “小护士说得好!努力的人就应该有好工作、好未来。”围观的一个老奶奶病人听见胡时初那番话,赞赏地拍着手说道。 然后她又带着不赞同的目光看向胡时婉,说:“这位姑娘,我刚刚听了你们的话,好像你才是姐姐吧?难道通常不应该是姐姐照顾妹妹的吗?怎么你们家是反过来的?而且你妹妹说得对,你都长这么大了,还好手好脚,却自己都养不活,还得找妹妹要钱,这多丢人啊……” 老奶奶的这番话让胡时婉再也受不了了,哇地一声哭着跑了,都省了保安把她拖走。 胡时初松了口气,总是要面对这种奇葩,她虽然能保证自己不会被占便宜,但依旧很心累。 大概因为太丢脸了,胡时婉再也不敢到胡时初工作的部门来找胡时初要钱了……她改为在医院门口,守株待兔地等胡时初下班。 然而胡时初多机灵一个人,早早就看见她在大门口了,于是立马转头从后门走了,让胡时婉等了大半天都没等到人。 几天之后,不知道是不是意识到了胡时初的“冷漠无情”,不可能再给她钱,胡时婉终于放弃了。 最后她抛下颜面跟她那些关系平平的同事借了些钱,终于把检查做了,然后周主任给她看了,得出的结论就是她很健康,身体没问题,生育能力也正常,只是怀孕这种事无法预测,要看个人体质,也要看伴侣的身体状况,备孕成功可能需要几个月到几年…… 周医生劝胡时婉放宽心思,不要太焦虑、担心,顺其自然就好。 胡时婉没能得到有效的怀孕手段,只知道了自己身体很健康,但这丝毫缓解不了她的焦虑,她就想赶紧怀孕拴住刘璨,要是再晚点,刘璨就真的要跟她分手了,这让她怎么受得了这个结果? 因此周医生的劝解和宽慰不但没能让她放宽心思,反倒加重了她的忧虑,她又跑去找街边小巷墙上贴着的“神医”要生子偏方了。 胡时婉的疯魔花胡时初并不知道,她就算知道了也不在乎,反正那是胡时婉自己的身体,她爱怎么糟蹋就怎么糟蹋。 如果她稍微有那么一点儿可以挽救的可能,胡时初都不会放弃她,但她就真的恋爱脑都无可救药,谁都救不了她了。 胡时初要是干涉她,她可能还要怪胡时初多管闲事,阻碍她追求伟大真挚的爱情呢。 胡时初下班之后炖了满满一锅牛肉炖土豆,香得佛都流口水,引得楼下的邻居大喊:“谁家的肉炖得这么香?分我一点啊!” 还有小孩子在哭闹着:“妈妈,我想吃香香的肉……” 然后他妈妈就无奈地哄他:“小祖宗,妈妈到哪里去给你要香香的肉?那是别人家的……” 胡时初听得忍俊不禁,吃得更香了,牛肉炖得软烂,土豆粉糯,汤汁香浓无比……这一锅土豆炖牛肉,胡时初能吃撑了。 吃撑的结果,就是要下楼消食。 她住的小区环境比较好,不但有小公园,还有一条林荫‘道,她就喜欢沿着那条小道散步。 不过今天,她好像在这条小道上看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胡时初?”一道富有磁性的低沉男声传入胡时初耳朵里,胡时初看清那人之后,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你怎么在这里?”胡时初看着穿着灰色背心、白色短裤的穆朝恒,显然他在跑步,露出来的胸口和手臂肌肉鼓囊囊的,皮肤上带着细微的汗水。 “我就住在这里,怎么?不行啊?”穆朝恒拿起肩膀上搭着的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没好气地回答道。 “呵呵,当然行,怎么会不行呢?”胡时初干笑着说道,心里却忍不住哀叹一声孽缘。 “你不是才刚养好伤?现在就来跑步锻炼,这么着急,不怕身体受不了?”胡时初是真的有些惊讶,毕竟眼前这男人一个月前才出院。 不过看样子他已经锻炼了一段时间了,因为肌肉轮廓更分明了,比在医院里显得更健壮有力。 (本章完) 1347、姐姐是个恋爱脑(10) “都出院一个月了,我还能有什么问题?”穆朝恒朝胡时初抬起胳膊,给她看自己鼓起来的肌肉,“你看,我的身体像是受不了的样子吗?” “谁知道,万一你外强中干呢?”胡时初跟他杠。 “嗤,我又不是你。”他说着还鄙夷地把胡时初全身打量一遍,“小弱鸡。” “呵呵,我要是小弱鸡,那你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蛮牛。”胡时初伶牙俐齿地反击。 眼看两人之间火花四溅就要打起来了,最后还是穆朝恒自诩绅士风度退了一步:“我不跟你一般见识。” “是说不过我吧?”胡时初冷笑。 穆朝恒欲言又止,忍住了反击她的冲动。 突然他笔挺的鼻子动了动,好奇地问:“你身上是什么味?有点好闻。”他凑近胡时初身边,低头嗅了嗅。 “这都闻得出来?狗鼻子吗?”胡时初低头嗅了嗅自己的胳膊,闻到了一股土豆炖牛腩的味道,居然还没散发完,但也只剩下一点点了。 她惊讶极了,双眼亮晶晶地问他,“那你能闻出我身上的是什么味吗?” “……肉?牛肉的香味?”穆朝恒迟疑地回答,“还挺好闻,你在哪个餐厅吃的?我有空也去。” “哈哈,是我自己在家做的。”胡时初得意地说,“我厨艺很好。” “你家在哪?”穆朝恒冷不丁地问了这个不相干的问题。 “你想干什么?”胡时初立马从松懈中回过神来,警觉地盯着他。 “你瞎想什么?我只不过想去你家蹭蹭饭罢了!别一副我想迫害你的样子,你让我迫害我还嫌弃呢。”穆朝恒翻着白眼道。 胡时初听见他这话,冷笑一声,说:“既然这么嫌弃,那就别想来我家蹭饭了!” “哎,是我说错话了,胡女士善良大方、高贵优雅、温柔体贴,肯定不忍心看见我一个车祸受伤刚好的人整天吃没营养的外卖……”穆朝恒立刻很识时务地改口了。 胡时初用有些怀疑的目光看着他:“你不是很有钱?想吃好的为什么不请个保姆做法?” 穆朝恒说:“我不喜欢家里有外人。” “哦,那你点高级餐厅的外卖不就好了?”胡时初可不觉得他订不了,只要有钱,什么外卖能点不到? 胡时初说了这么多话,就是不正面同意自己蹭饭,穆朝恒哪里还看不出她在拒绝自己的蹭饭要求? 但他是这么容易就放弃的人吗?当然不是,所以他只失望了一会儿,就打算过几天再接再厉地求上一回,反正她就住在这里,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丝毫不觉得自己脸皮太厚的穆朝恒理直气壮地想道。 胡时初可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他算计上了,她终于回忆起自己有个“白衣天使”的身份,于是客气地询问一下他:“穆朝恒,你的记忆恢复了吗?我看你现在过得挺好的。” “没有恢复,过得好是因为我卡里有钱。”穆朝恒说着凡尔赛的发言。 胡时初又想翻白眼了,这男人真是直接坦荡得让人想锤他两拳,拉仇恨啊。 “你不好奇自己的真实身份吗?”胡时初是真的觉得惊奇,因为这个年头,除了极其偏远的山区没有上过户口的人,根本不可能存在找不到身份的人,而以穆朝恒这模样,说他是偏远山区的黑户,鬼都不信。 “好奇啊,我去了几次警察局请他们帮我查身份了,但根本查不到,好奇也没用。”穆朝恒似乎一点儿都不在意自己的身份,他渐渐适应了没有以前二十几年记忆的生活,并不觉得有太多不方便。 胡时初瞧了瞧他五官立体精致、骨相优越的长相,试探着说:“也许你是个外国人?” “就算是外国人,那也应该有入境记录吧?”穆朝恒无语地看着她。 “也对哦。”胡时初点点头,突然睁大了眼睛,“难道你是偷渡来的?” 穆朝恒翻了个白眼:“从哪里偷渡?” “不知道,边境线呗!”胡时初随口说道,忽然想起他是出车祸才失忆,脑中灵光一闪,找到了一个盲点,立马兴奋地对他说,“你出事不是因为出车祸吗?那你开的那辆车子是谁的?要是知道车主,不就能找到你的身份了?” 穆朝恒揉了揉自己的额头,说:“胡时初,你脑子被狗吃了吗?你能想到的事情难道警察想不到?他们查过了,我开的那辆车是租来的。” 胡时初顿时失望极了,还以为能找到这人的真实身份了呢,没想到还是一头雾水,她迁怒穆朝恒:“你肯定是身份复杂、无法见光的人,就想什么国际雇佣兵、杀手……否则怎么会查不出身份?” 穆朝恒翻了个白眼:“狗血电视剧和少看些,会降智。” “啊!那你的银’行卡呢?上面不是有身份信息?”胡时初一拍脑袋。 “是国际银行的匿名卡。”穆朝恒一句话打消她的兴奋。 “算了算了,你还是在这里当一辈子的黑户吧。”胡时初对他摆摆手叹气道。 “不是黑户,警察给我办了张临时身份证。”穆朝恒对她笑得十分正经地说道。 “你能不能别我说一句你就怼我一句?!”胡时初火了,叉着腰骂他。 “女孩子别做这个动作,粗鲁不雅。”穆朝恒仿佛没看见她的怒火,自顾自地用手拉开她叉在腰上的手,说,“好好一个女孩子,别被这个动作毁了气质。” 胡时初那刚要燃烧的怒火一下子就被他后面这句话灭了大半:算了算了,他说我有气质…… 胡时初决定大度地不过他计较把自己怼得哑口无言的事了。 于是两人之前的气氛又莫名其妙地缓和下来了,胡时初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穆朝恒催促着,让她跟着一起跑步。 一直等到她跑完了回到家,满头大汗喘着大气的时候,才反应过来:他喵喵的,她只是想散散步消消食,并没有跑步的计划啊! 穆朝恒却心情很好,胡时初虽然老是跟他作对,但在这个陌生的、没有记忆的世界里,却是他最熟悉的人,看见她,穆朝恒就觉得他不是一个人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记忆缺失的不安和恐惧都一扫而空。 (本章完) 1348、姐姐是个恋爱脑(11) 穆朝恒最终还是凭着他的厚脸皮赖在了胡时初家里蹭饭,胡时初本来并不想让他蹭的,奈何这人实在太有心机了,每次都带着各种好食材来找她,说他自己不会做饭,要是不及时处理这些食材,那就浪费了。 胡时初虽然明知道他这是明晃晃的阳谋,也忍不住踏入他挖的坑里,谁让她受不了浪费食物的罪恶呢? 胡时初这边小日子过得平平顺顺,胡时婉那边就鸡飞狗跳了,因为迟迟没办法怀孕,刘璨又越来越烦她,胡时婉便绞尽了脑汁纠缠刘璨,生怕他哪天就抛弃她了,可惜刘璨就是个花心滥情的渣男,胡时婉的纠缠不但让他觉得厌烦,还阻碍了他到处寻欢作乐,于是他就忍不住开始对胡时婉动手了。 在原世界剧情里,胡时婉这个时候已经怀孕了,回到跟原主住的地方,心安理得地让原主照顾她,而这段时间里,刘璨没有她在身边时刻纠缠,便到处沾花惹草,过得不知道多快了,所以这两人自然没什么大的矛盾,一直等到胡时婉把孩子生下来了,刘璨不想负责才抛弃她和孩子一个人跑了。 但是现在,胡时婉根本没能怀孕,对这段感情越来越没有安全感,便忍不住用各种手段来霸占刘璨,她纠缠得越紧,刘璨就对她越没有耐心了,因此很快,在胡时婉跟刘璨新看上的暧昧对象打了一架之后,刘璨便彻底对胡时婉没了耐心,直接要跟胡时婉分手。 胡时婉怎么可能同意?她自诩最爱刘璨,所以不管刘璨如何赶她,她都不肯离开,毫无自尊地跪下来哀求他,简直贱得让人大开眼界。 可惜了,刘璨对她早就腻了,又被她的纠缠消磨掉了所有的耐心,因此不管胡时婉如何哀求,都铁了心要跟她分手,最后还把胡时婉的所有东西都扔了出去。 胡时婉在刘璨门外守了一个多星期,每次见刘璨回家就开始哭诉哀求,后来刘璨干脆找了其他朋友借住,把那个房子退租了。 这下子胡时婉就连刘璨的面都见不到了,去刘璨之前驻唱的酒吧守株待兔了好几回,都没能找到刘璨,后来酒吧老板告诉她,刘璨已经辞职,去外地打拼了。 胡时婉听了之后犹如五雷轰顶,她万万没想到刘璨走得这么彻底,她才意识到刘璨是真的不要她了。 心如死灰的胡时婉悲痛欲绝,没了指望的她无处可去,又想起来去找胡时初,但胡时初根本不愿意见她,一看见她就喊保安把她赶走。 胡时婉无奈之下又飞快地随便找了个男人,搬进男人的房子里,终于有了个落脚之地。 然后她又很快地投入这段感情之中,对男人掏心掏肺,好像之前对刘璨的深情一下子就消失了,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感情都能如此收放自如,也实在令人敬佩。 起码胡时初在市中心最大的商场上,看到胡时婉挽着一个陌生的男人,小鸟依地对男人满眼深情时,就如此感慨过。 这陌生男人就是胡时婉的新男友,身高中等、长相普通、身材有点发福,不过头发还算浓密,外表跟刘璨比起来差了一些……胡时婉找男人的质量是随着她的年龄增长越来越低的。 虽然刘璨很渣,但他只是花心爱玩,再贪贪小便宜,起码不打人,可胡时婉之后的男朋友,有的喝了酒就大人、有的贪婪贪污公司钱款、有的好赌、有的吸’毒…… 胡时初不回想时还好,一回想,天呢,胡时婉简直就是垃圾回收站啊,交的男朋友一个比一个渣,都不仅仅是渣了,有的坏,还有的毒,五毒俱全啊,真难为她能从千千万万的普通男人里找出这么多垃圾男人来,也算是一种本事啊,只不过这本事坑自己,也坑她妹妹和其他孩子。 “你在看什么?”穆朝恒伸出一只手在胡时初面前晃了晃,忍不住问她。 今天胡时初不想做饭,穆朝恒为了笼络她方便随时去她家蹭饭,便答应请她来这里吃大餐,谁知道吃着吃着胡时初就开始望着餐厅外面走神。 穆朝恒也转头往外面看去,只见外面都是来来往往逛街的人群,没什么特别情况。 “看我那恋爱脑姐姐。”胡时初叹了口气说道。 “你还有个姐姐?”穆朝恒惊讶极了,他没有见过胡时婉,因为胡时婉到医院找胡时初的时候,他就已经出院了。 “有。”胡时初说。 “是哪个?要不要让她进来跟我们一起吃饭?”穆朝恒跃跃欲试地问,他在胡时初家里蹭饭都好久了,却从来没见过她家人,还以为她跟自己一样,是个孤家寡人呢,没想到这会儿突然冒出个姐姐来。 “不用,她跟她男朋友一起,我们就不用打扰她了。”胡时初连忙拒绝道,她对胡时婉避之唯恐不及,怎么可能主动去找她? 穆朝恒见她拒绝也没多想,凑近窗玻璃使劲儿往外看,想找出外面到底谁是胡时初的姐姐。 很快他就看见了一个非常眼熟的女人,顿时惊喜地指着那个女人对胡时初道:“那个女人就是你姐姐对不对?她长的跟你很像啊。” “当然像了,因为我和她是双胞胎姐妹。”胡时初无奈地回答道。 穆朝恒一听,立马转头打量胡时初,然后又去打量外面的胡时婉,过了一会儿便摇了摇头,疑惑地说:“容貌是跟你比较像,但气质差远了,胡时初,你跟你姐姐不会是在年幼时就被拆散,生活在不同的两户人家吧?否则怎么会气质相差这么大?” “没有被拆散,也没有被收养,我和她一直是妈妈抚养,直到十六岁妈妈去世,后来就走上了不同的道路,我顾着念书、考试、挣生活费,后来便努力上班;但她的主业是谈恋爱,副业才是学习和工作。”胡时初淡淡地把姐妹两截然不同的生活轨迹说了出来。 穆朝恒看见胡时初平淡的脸色,突然开口问了一句:“你是不是很不喜欢她?” (本章完) 1349、姐姐是个恋爱脑(12) “是很不喜欢。”胡时初很诚实地回答他。 “为什么?就因为她喜欢谈恋爱?还不努力工作?”穆朝恒继续追问道。 “一半半吧,她喜欢谈恋爱没关系,只要她能保持理智,别闹出不可收拾的烂摊子,那谁管她谈不谈恋爱?至于不努力工作也不是什么大罪,只要她能养活自己、或者找到愿意供养她的人,而不是一直拿我当提款机,吸我的血,那我才不关心她工作努不努力。但她这些都做不到,就想着一直让我给她收拾烂摊子,凭什么啊?她又不是我生的,我对她可没什么义务。”胡时初十分不爽地说道。 穆朝恒见状,便点点头,说:“你说得对,这样的姐姐很难让人有好感。” “我现在基本上跟她断绝联系了,不想自找麻烦。”胡时初并不介意把家丑外扬。 穆朝恒很识趣地没有再提起胡时婉。 这顿饭很快就吃完了,结账的时候,胡时初看着穆朝恒毫不心疼地付了一笔不小的钱,便忍不住问他:“你这么大手大脚地花钱,不怕坐吃山空吗?就算你卡里有再多钱也经不起这么用吧?” 穆朝恒脸带笑意地问她:“怎么,你担心我没钱吗?放心,我找到了工作,钱还够用。” “我才没有担心你,反正你没钱了也饿不着我。”胡时初翻了个白眼说道。 “我要是没钱了就赖上你。”穆朝恒厚颜无耻地对她挑眉,“每天上你家白吃白喝。” “呸!你想得倒是美!到时候你想赖也来不上,我会把你赶出家门。”胡时初瞪了他一眼说道。 “你怎么这么无情无义?”穆朝恒走出被伤了心的模样,控诉胡时初,“好歹我请你吃过这么多好东西。” “呵呵,那是你来我家蹭饭的报酬。”胡时初毫不留情。 “那我把我自己赔给你,你收留我吧,包吃包住。”穆朝恒突然眼睛一亮,越想越觉得这挺好的,还继续劝胡时初,“我每天下班还要去你家蹭饭,这多麻烦,要是我住在你家不就方便了?我还可以出房租。” “滚蛋吧你!想得挺美。”胡时初给了他一个白眼,她傻了才跟人合住,还给人当厨娘。 穆朝恒笑嘻嘻地说:“当然要想想了,万一这可能实现了呢?” “别再这里瞎扯了,你刚刚说有了工作,是什么工作,能养活你自己吗?”胡时初推开不正经的穆朝恒,一脸认真地问他。 “在网上当翻译,还在一家公司当顾问,自己还炒股了,你放心,我不但能养活自己,连你也能一起养活。”穆朝恒自豪极了,“你比当护士那点工资高多了。” “哦。”胡时初冷漠地敷衍道,“那真是恭喜你了。” “不用恭喜,只要你来讨好我,那我的钱也能给你用。”穆朝恒极力地暗示她,“比如多做些我喜欢吃的菜、我下班之后给我按摩一下肩膀、吃完饭不用我洗碗拖地……” 穆朝恒越说越觉得自己被胡时初压榨了,十分可怜,便想趁机夺回主动权。 然而胡时初只是对他冷冷一笑,说:“做梦!” 穆朝恒立马垂头丧气了。 另一边,胡时婉也挽着新男友周昌的手走进了一间餐厅。 服务员面带笑容地给他们问好,拿来菜单。 周昌很绅士地把菜单递给胡时婉,豪爽地说:“婉婉,你想吃什么,我请!” “真的吗?阿昌,你对我真好。”胡时婉感动地说道,真的接过菜单,看了一会儿后,便对服务员说:“我想点西湖醋鱼、红烧狮子头、麻婆豆腐……” “婉婉!”周昌听见胡时婉报出的菜名,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险些维持不住,他连忙拦住胡时婉,柔声劝她,“婉婉,西湖醋鱼很难吃,很多人都吃不惯,我怕你也不喜欢吃,那这不就浪费了吗?” “是吗?我记得西湖醋鱼是道名菜啊,怎么会难吃呢?”胡时婉并没有理解周昌的言下之意,她还真的以为是西湖醋鱼不好吃,因此十分单纯地问。 周昌勉强维持住脸上的笑容,说:“西湖醋鱼虽然是名菜,但它其实只有本地人才喜欢吃,不是本地人真的吃不惯,咱们就不要浪费了吧?婉婉听话。” “那好吧,西湖醋鱼咱们就不要了。”胡时婉很快就听了男朋友的话,让服务员划掉了这道菜。 周昌见她脸上没有任何不悦的模样,立马打蛇随棍上,说:“婉婉,你们女孩子不是经常说要保持身材吗?虽然你的身材很好了,但我觉得你要是更瘦些会更漂亮,所以红烧狮子头这种重口味的菜就不要吃了吧?要不然你吃一顿就得胖三斤!” “天啊!我不要发胖!阿昌,幸好你提醒了我,谢谢你……”胡时婉被周昌这话忽悠得团团转。 “不用谢,毕竟你是我女朋友,你要是漂亮了,我作为男朋友会很有面子。”周昌十分满意胡时婉“听劝”,脸上的笑容都真心了许多,继而又说道,“麻婆豆腐还是可以吃的,咱们再点个西红柿炒蛋、辣椒炒肉和一盘时令蔬菜就好了,这些菜营养又健康。婉婉,我宁愿委屈自己陪你一起吃减肥餐……” “阿昌,你对我真是太好了,居然愿意陪我吃减肥餐,呜呜呜……”胡时婉顿时感动得眼泪汪汪。 旁边听着他们俩说话的服务员脸上的微笑却维持不住了,她忍不住翻了几个白眼,这对男女真的是什么锅就配什么盖,绝配啊,男的抠门小气,不舍得点贵的菜吃,却忽悠女朋友说是陪她吃减肥餐;而女的则傻得冒烟,脑子好像没了一样,居然能被男人这花言巧语骗得感动落泪?这是什么奇葩情侣?绝了! 服务员都想下班后把这件事搬到网上吐槽吐槽,让大家见识一下物种的多样性了,不能让自己一个人受这种折磨! 于是这对男女真的在这里点了三个素菜、一个半荤半素的菜,而这三个菜三分之二进的是周昌的肚子,他夹菜就跟抢似的,呼啦啦几筷子就能把一盘子菜夹进自己碗里,而他还一脸真诚地让胡时婉随便吃,怎么随便吃?根本没有菜了啊,舔盘子吗? 可惜胡时婉就跟眼瞎了似的,根本看不到周昌的口是心非反倒还为男朋友的体贴温柔感动不已。 (本章完) 1350、姐姐是个恋爱脑(13) 胡时初有些懊恼,因为她居然不小心酒后乱’性了,乱的还是穆朝恒。 她看着身边躺着的男人,自觉得脑袋有点疼,怎么偏偏就跟这人乱上了呢?他可还是个身份不明的人啊,不知来历、毫无记忆…… 胡时初现在就是后悔,很后悔,她昨晚怎么这么轻易就被他色’迷心窍了呢?明明她并没有完全醉死过去。 哎,大概只是因为她素了许久,身边只有他一个男人稍微看得顺眼,而他又没有其他情债,才忍不住对他下手了吧?胡时初想着就有点心虚。 穆朝恒闭着眼睛努力压制自己的呼吸,装作没醒,他觉察到胡时初的视线在自己脸上来回流连……他现在也不敢睁开眼睛,因为他昨晚是蓄谋已久,带着一瓶度数不低的好酒,又买了好些食材,跟胡时初聊了许久,才骗,不,是哄得她降低了防备,让他一举得手…… 但现在他害怕胡时初反应过来后,穿上衣服就不认自己了,他可不想昨晚的美好只有一晚,他很贪心,想一直持续到很久很久以后。 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回忆起昨晚销’魂蚀骨的感受,穆朝恒本来平稳的呼吸突然急促了几下,而这点异样一下子就引起了胡时初的注意。 她低下头仔细盯着穆朝恒那张优越完美的俊脸看了一会儿,忽然笑了,伸出一只手,捏住了他高挺的鼻梁,说:“好啊,还装起睡来了?怎么?是不敢面对我了吗?”胡时初立马抓住机会倒打一把,把自己的心虚化为主动出击。 下一秒,穆朝恒果然睁开了眼睛,白皙的俊脸上染上红晕,显得他格外秀色可餐。 “时初……”他开口说话,声音低沉微哑,带着大提琴般醇厚磁性的性感,听得人耳朵都会忍不住颤动起来。 “呵呵,还记得昨晚你做了什么吗?”胡时初挑眉看他。 “对不起。”穆朝恒眼里闪现出歉意,然而下一秒,他露出一个志得意满的笑容,“但我一点儿都不后悔。” “好啊,你还敢这么说?你是不是对我蓄谋已久?”胡时初抓住了他的把柄,“难道你来蹭饭的目的不纯?说吧,你什么时候就看上我了?” 胡时初故意瞪着他问,用上了双手捏着他的脸颊。 穆朝恒任由她捏着,忽然猛地抬脸亲上了胡时初的嘴唇,贴了贴,又咬了咬,才放开她,说:“是,成烦恼目的不纯,我确实对你蓄谋已久。至于什么时候看上你的?我也不太清楚,也许在医院跟你斗智斗勇的时候,也许在林间小道跑步遇到你的时候,又或者是哪一天蹭饭,突然就对你心动了……” 胡时初松开手,轻哼一声,说:“还挺会说甜言蜜语。” “你喜欢听吗?我以后经常说给你听?”穆朝恒立马打蛇随棍上。 胡时初白了他一眼,说:“男人的甜言蜜语听多了就不值钱,特别是在床上的时候。” “那我不多说,只多做,可以吗?”穆朝恒的声音突然变得低哑深沉,带着极强的引’诱,仿佛诱’人堕落的魅妖,双眼里带着某种深深的意味,火势一触即发…… 胡时初此时面对美男子,意志不坚,立马就栽倒在他眼神和声音里,果然跟他一触即发了。 之后,穆朝恒就光明正大地在胡时初的家里出入起来,从自带食材来蹭饭,到三头两天就留宿,最后干脆直接赖着住下来再也不走了…… 不过他们俩都是成年男女之间很成熟的交往了,日子过得平淡却温馨,完全不想胡时婉那样,日子过得很是波澜起伏。 是这样的,胡时婉接到了警察打来的电话,告诉她,她男朋友因为女票女昌被抓进去了,让她来送点生活用品。 胡时婉接到这个的电话的时候,都惊呆了,她是第一次接到让自己去派出所看男朋友的电话,一开始她还不相信,以为是骗子或者是是恶作剧想作弄自己或者男朋友,然而警察提供了证明,证明这是真的电话。 胡时婉不得不相信自己的男朋友居然真的是个瓢虫的事实,她浑浑噩噩地带着周昌的日常生活用品去了派出所,直到见到眼神躲闪的周昌,她才猛地崩溃大哭出来。 “婉婉!对不起,是我对不起你……”周昌立马痛哭流涕地跟胡时婉道歉,大骂自己不是人,还十分用力地打了自己好几巴掌,表明自己的后悔和背叛了胡时婉的痛苦。 看见男朋友这幅痛苦后悔的模样,胡时婉的心又软了,她怀着侥幸问他,“你都有我了,为什么还要去找其他女人?” “婉婉,对不起,但是我也没办法,我忍不住啊!都是我不好,是我的错,我龌龊、肮脏、无耻……”周昌似乎对自己的品性十分了解,很有自知之明,对胡时婉认错也很坦诚。 然而在一旁看着他的警察却冷笑了一声,对胡时婉说:“胡女士,你这位男朋友已经不是第一次去女票了,光是被抓进咱们这个派出所就已经三次了,屡教不改,你最好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吧。” “什么?”胡时婉有些迷茫地看向警察,不明白为什么喊她去检查身体。 “你男朋友梅’毒检测呈阳性。”警察明明白白地说道。 “啊?什么是梅’毒?什么阳性?”胡时婉依旧一头雾水,这就是她上学不用功文化水平不高的结果了,连这种常见的性’病名称都不认识。 那位提醒她的警察,张了张嘴,有些惊讶,显然意外她连梅‘毒是什么都不知道,于是用怜悯的眼神看着她,说:“梅’毒是一种常见的性‘病,你男朋友得了,你最好也去医院检查一下,早发现早治疗。” “性‘病?!”胡时婉听见这个词,犹如晴天霹雳,脸色一下子就煞白,不敢置信地看着周昌,“周昌,你居然有性’病?” 周昌羞愧地摸了摸自己的脸,低声说:“我也是不久前才知道……不过你放心,这病很好治,不是什么绝症……” (本章完) 1351、姐姐是个恋爱脑(14) 周昌虽然好’色,但哄人的功夫是一流的,因此即使因为女票女昌被抓了,身上还染了脏病,依旧把胡时婉哄得昏头转向,很快就不在意他这事,反而一心一意地等着他释放回来。 一旁从头到尾看着这两人说话的小警察目瞪口呆,无法理解胡时婉为什么还对这恶心男人死心塌地。 其实他还是太年轻,只要他多干几年,工作经验增长了,就会知道像胡时婉这样对女票的男朋友死心塌地,毫无芥蒂的女人很多,根本不出奇。 胡时婉从派出所看完周昌出来,内心也有点忐忑,她虽然很爱周昌,但也担心自己真的被他传染了脏病,因此不安之下,她连忙找了最近的医院去检查身体。 等检查结果出来之后,医生给她看了,让她尽快治疗,这种病不能拖,越拖越严重,到时候不但难治,还费钱。 胡时婉得知自己真的被周昌传染了梅’毒,顿时犹如五雷轰顶,脸色煞白,惶惶然不知所措。 医生见她这幅惊慌无措的模样,还安慰她,她正处于病发前期,还比较好治,让她不必太担心,放松心情,及时治疗才是她现在最应该做的。 即使医生如此安慰了她,胡时婉心里却依旧很崩溃,她文化水平不高,也知道得了这种病很丢人,别人一听你得了这种脏病,都会拿异样的眼光看你,更恨不得离你三丈远…… “医生,你能不能一次性把所有要吃的药都开给我,不要隔一段时间开一点,我不想经常来医院,别人会发现的……”胡时婉说这话时,声音低得跟蚊子叫一样,还忍不住用自己的衣袖想把脸挡住了,因为医生办公室门外还有好些病人排着队,她真的怕别人知道她得了这病。 医生一脸严肃地拒绝了她:“不行,药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开,因为治疗一段时间后,治疗的药物和方法要根据你的病情实际情况来安排,我无法预测你的病情治疗情况。” 胡时婉哀求了许久,医生都没答应她,只好拿了给她开的治疗一个阶段的药物,遮遮掩掩地离开了。 在胡时婉一边治疗梅’毒,一边等着周昌出狱的时候,胡时初发现她那来历不明的男朋友失踪了。 说失踪也不太算,毕竟他还发了条信息给她,说是最近要离开一段时间,让她不要担心。 胡时初认真思考了一下这信息到底真的是他的,还是他被人绑了,有人冒充他发的,还想着要不要报警。 不过很快她就黑了小区的监控,发现穆朝恒是在小区门口见了一个男人,交谈了一会儿,便主动上了车跟人离开的,所以没人绑他,胡时初这才放心了一些,随后便很快不在意了,毕竟穆朝恒已经是个成年男子,做什么事都有自己的判断。 而跟人离开的穆朝恒,此时正跟一个自称是他大哥的男人说话。 “你真的是我大哥?”穆朝恒抬起眼仔细地打量了一遍眼前这男人,这男人三十多岁的样子,身形高大,面容英俊立体,西装革履,气势很足,一看就是常年处于高位的。 “需要我现场跟你做一下dna亲缘测试吗?”穆元恒拧着眉头看着自己这来了华国后就销声匿迹的不省心弟弟,见他依旧带着怀疑的眼神,微微地叹了口气,最后打开手机,给穆朝恒看他的相册。 “看,这是咱们家人的照片,这就是你。”穆元恒指着一张明显是家庭大合照的照片里一个眉目桀骜的英俊青年,对穆朝恒说道,“这是两年前照的,你不会连自己也忍不住来吧?” 怎么可能认不出来?穆朝恒一眼就认出那确实是自己,照片上还有好几个人,穆元恒一一指给他看:“这是爸爸,他工作忙,没办法亲自来华国找你;这是妈妈,你失踪的这一年来,她不知道多担心你,眼泪都流了一缸;这是妹妹,你不见后,她每次学校放假再也不跟小姐妹一起旅游玩乐了,而是满世界找你……” 随着穆元恒一一说出来的话,穆朝恒即使依旧没能恢复记忆,但看着眼前照片里的人,却感觉到了有种莫名的熟悉和亲切,他现在真的信了自己也是这家人的一员。 于是他很快就毫无心理障碍地喊了一声穆元恒“大哥”,穆元恒虽然依旧是面瘫脸,但从他微亮的眼神里就能看出他的激动和喜悦。 “你现在身体康复得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回国再检查一遍?”让穆朝恒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穆元恒便关心起弟弟的身体来,“你一来华国就出了这么严重的车祸,醒来之后失了忆,身边又没有一个亲人在旁边照顾,肯定吃了很多苦吧?” 穆元恒一对上弟弟就从大冰块变成了话痨,一想起穆朝恒在这个无亲无故的地方出车祸,醒来又失忆,那时候该有多彷徨无助啊?他一想到这里就对弟弟很是心疼。 “也没有吃很多苦。”穆朝恒却没有理解大哥对他的柔情,大咧咧地说道,“因为我有钱,可以请护工。” 穆元恒顿时一噎,看着眼前脸上毫无阴霾之色的弟弟,信了他说的话,高兴弟弟没受苦的时候却又有些心塞,他怎么就不按常理来? 穆朝恒本身就不是多愁善感的人,而且他出车祸受伤时可一点儿都不孤单寂寞,虽然那些女护士、女病人们的纠缠令他烦躁,但也恰好让他根本没时间来体验什么清冷孤单。 更因为他长得好看,同病房的大爷大妈们都很喜欢他,经常跟他说一些八卦,哪个护士跟哪个医生有一腿啦、那个半夜被救护车送来的男人说是洗澡不小心摔倒才把沐浴露坐进屁股里,其实嘿嘿嘿……又比如那个女病人有两个男人,一个来交钱,一个来照顾她,神奇的是两个男人撞见了居然相处和睦…… 你说说,整天听着这些有意思的八卦,他哪里有心思伤春悲秋、体验孤单寂寞冷? (本章完) 1352、姐姐是个恋爱脑(完) 更别提还有个胡时初处处与他作对……穆朝恒想起那时候自己跟胡时初两个人针锋相对的场景,便觉得好笑。 穆元恒看着弟弟脸上那春意盎然带着怀念和愉悦的笑容,顿时有些好奇,问他:“阿恒,你笑什么呢?想起谁了?” 穆朝恒轻咳了一声,说:“大哥,我想起了我女朋友,她是我出车祸住的那间医院的护士。” 穆元恒不动声色地观察了弟弟的神情,看得出来他此时对自己的女朋友很有好感。 嗯?女朋友?意识到这个词的意思,穆元恒顿时维持不住他的淡定了:“阿恒!你有女朋友了?” “对啊,我们都交往好几个月了,她特别有意思,是个可爱有趣的人,大哥你一定会喜欢她的。”穆朝恒十分骄傲地说道,“对了,她做的菜还很好吃,以后有机会你亲自尝过就知道了。” 穆元恒有些无语地对他说:“你还记得自己为什么要来华国吗?就是因为不想跟其他女孩相亲,说要当什么单身贵族,不肯交女朋友,被妈妈说得烦了,才离家出走,还隐匿了自己的行踪,要不然我们也不会这么迟才找到你。” “啊?是这样吗?我不记得了,呵呵呵……”穆朝恒第一次觉得自己失忆还是件好事,要不然现在有女朋友就打自己脸了。 “我看你就是迟来的叛逆期,专门跟爸爸妈妈对着干,妈妈知道你失踪之后还后悔不已,觉得是自己把你逼走,才会让你销声匿迹了这么久。”穆元恒觉得有点手痒,想打这个不省心的弟弟。 “我给妈妈打个电话,告诉她找到你了,先让她安心。”穆元恒说着就拨打了穆母的通话视频。 很快一个长得很好看,眉眼温柔的四十多岁女子就出现在视频里,她眼角带着淡淡的纹路,但丝毫没有影响她明艳的美貌。 “元恒,你找妈妈有什么事?”穆母温柔悦耳的声音传到穆朝恒耳朵里,他耳朵忍不住动了动,悄悄凑近里,跟着穆元恒一起看着视频里的女人 “妈,我找到弟弟了。”穆元恒说着,就把手机转向穆朝恒,穆朝恒毫无防备之下就对上了美妇那双漂亮的眼睛。 “朝恒!真的是你……”穆母瞬间双眼通红,泪如雨下,却依旧执着地睁着眼睛,不肯眨眼也要盯着穆朝恒,生怕他下一秒就不见了似的。 穆朝恒即使没有记忆,看到穆母,却鼻子一酸,脱口而出道:“妈妈……” “穆朝恒,你这一年跑到哪里去了?怎么不联系家里?不知道家里人会担心吗?”穆母哭了一回儿就开始质问穆朝恒了。 穆朝恒眼神躲闪,最后还是穆元恒替他回答道:“妈,朝恒一来华国就出了车祸,还失忆了,根本不记得自己的事。” “什么?你出车祸了?”穆母一听,顿时急得手机都掉了下去,又连忙捡起来,吩咐大儿子,“元恒,你拿着手机对着朝恒,让我看看他全身,没有缺胳膊断腿吧?” 兄弟俩:…… 为了让她安心,穆元恒还是拿着手机对准了穆朝恒照,直到穆母确认他并没有缺胳膊断腿为止。 “朝恒,妈妈现在就出发去华国,不亲眼看看你我还是不放心,我会带咱们自己医院的专家一起去,你都失忆了,脑袋肯定被撞得很严重,不让医生看过我实在不能放心,要是能治好让你恢复记忆就更好了……”穆母边说着边吩咐佣人收拾行李,然后根本就不给儿子们说话的机会,挂掉了视频通话,急忙忙地联系专家去了。 穆元恒和穆朝恒面面相觑,穆朝恒刚想说什么,穆元恒就直接说道:“你别想找借口让妈妈别来,她不会听你的。” 穆朝恒只好闭上了嘴。 于是等穆朝恒失踪第三天,胡时初从医院下班回家,就看到自己家门外守着好几个陌生男人,各个看着都是不好惹的模样,胡时初顿时警惕起来,拿出手机想要报警。 不过很快她就不用报警了,因为穆朝恒从屋里走了出来,看见她就高兴地说:“初初,你回来了?” “这些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我家门外?”胡时初问他。 穆朝恒顿时有些心虚,摸了摸鼻子,说:“这些是我妈妈和大哥的保镖……” 胡时初一顿:“你回复记忆,找到家里人了?” “没有,是他们找到我了。对了,他们现在就在里面……”穆朝恒声音越说越低,没办法,他知道自己这事做得不地道,因为没提前告诉胡时初要见他家人,但他大哥却说正是在这种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见面,才能更准确看清一个人的品行 穆朝恒才不信他这一套,然而他大哥把他手机没收了,他想偷着告诉胡时初都没办法。 胡时初听进他这话,却并不怎么在意,大概是因为,她把自己跟穆朝恒看成是地位平等的人,不会因为跟他在一起就卑微地把自己放在低位,需要去讨好他和他的家人。 如果穆朝恒的家人看不起她,刁难她,那她绝对不会因为穆朝恒而委曲求全,只会甩了他,毕竟男人万万亿,这个不行还有下一个。 她都做足了被穆朝恒家人鄙夷嘲讽的心理准备,却没想到,事情跟她想象的完全相反,穆母和穆元恒根本没有棒打鸳鸯的意思,反而还十分感激她在穆朝恒出车祸时候的照顾和陪伴,还邀请她和穆朝恒去他们国外的家度假,到时候他们会好好招待她…… 这次见家长意外,却很顺利,穆朝恒被穆母带来的专家检查了好几次,都只查出他的身体很健康,已经完全从车祸中恢复过来了,失忆的问题大概只是大脑的自我保护,如果对日常生活没影响,那就顺其自然更好。 穆母和穆元恒听见专家的解释之后终于放心,在华国陪了穆朝恒一段时间后就离开了,毕竟她们也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认回家人之后,穆朝恒完全没有了后顾之忧,跟胡时初的感情更好了。 而胡时婉则依旧恋爱脑,爱了这个又爱那个,整天想用生孩子来拴住男人,却连颗蛋都没能生下来,倒也没闹出大事,上辈子那串儿苦命孩子跟她彻底无缘了。 胡时初还打算等她找到靠谱男人组建正常家庭就给她绝育药的解药,却没想到她一辈子都没找到,胡时初只好别让她作孽了。 (本章完) 1353、为爱私奔大小姐(1) “时初,荣熙正在楼下等你呢,你还不赶紧下班?”时初刚睁开眼睛,就听见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声在她旁边响起。 “马上就下了。”时初吐口而出道。 “真是羡慕你啊,有个这么好的男朋友,每天都来接你下班,节假日还时不时有鲜花收……”那个耳熟的女声继续说道。 “那你赶紧也找一个这样的男朋友。”时初笑着对她说道。 “我倒是想,但找不到啊,所以才显得你特别幸运,知道吧?”那个女孩又娇嗔地说道。 “是是是,我最幸运了。”时初边说着边拿起自己的包包起身离开,“我走了,明天见。” “拜拜!”女孩朝她挥挥手,然后哀叹一声,“我工作没完成,还得再加班……” 时初并没有第一时间就下楼,而是去了洗手间,坐在马桶上,她开始接收原主的记忆。 原主叫米时初,是个白富美,父亲身价上亿,她从小锦衣玉食地长大,受尽宠爱,只是大概太受宠了,父亲对她保护得太好,因此把她养成了傻白甜,没有丝毫心机,觉得世界上都是好人,就算有人做了还是,那一定是有苦衷的,是迫不得已的…… 这样傻白甜的她,在大学的时候就被她的凤凰男同学盯上了,凤凰男使出了百般手段追求她,还真的把她打动了,答应了他的追求。 这凤凰男就是荣熙,这段感情门不当户不对,两人的生活环境和条件都天差地别,自然受到了米时初爸爸的反对,米爸爸苦口婆心地劝她不要太投入,这段感情的风险太大,荣熙对她的感情并不真挚…… 但米时初根本不听,还觉得爸爸势力,太过看重利益而轻感情,米爸爸越是反对她就越要跟荣熙在一起。 荣熙是个有心计的,他追求米时初就是为了少奋斗几十年,而且米时初还是独生女,娶了她不就等于娶了整个米家?因此越发对米时初好,让米时初对他死心塌地。 但米爸爸哪里看不出他这背后的目的?因此一直致力于拆散他们,更不同意他们结婚。 就这样双方僵持了两年多,荣熙最后不耐烦了,唆使米时初跟他私奔,当然了,他的借口找得很好,说是想和米时初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吃生活和工作,那样就不必面对米爸爸的反对,等几年之后他们依旧在一起,想来米爸爸就会相信他的真心了…… 米时初这个傻白甜果然信了他的话,居然真的跟他去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这下子没了米爸爸的百般防范,米时初很快就被荣熙哄上了床。 其实荣熙的目的是让米时初生出他的孩子,生米煮成熟饭,那米爸爸还能怎么反对你?还不是只能接受他这个女婿? 不过很可惜,无论荣熙怎么努力,米时初都没有怀孕,私奔了好几年都没能生下孩子,荣熙的耐心就越来越少了,而且这几年米时初没了米爸爸的资金支援,光靠自己那点工资,根本无法维持以前的生活水平,娇艳的容颜没有昂贵的化妆品和充足的休息时间,很快就会憔悴凋零、柔’嫩的双手需要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很快就变得粗糙难看…… 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他们俩虽然不算真正的夫妻,但也差不多,需要为柴米油盐酱醋茶发愁,于是他们很快就开始吵架,感情一点一点地消耗。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荣熙想要得到米爸爸的认可,便一直哄着宠着米时初,把她当小祖宗对待,只是在某天,发现米爸爸发出了一份公告,表明他的遗产将会由继子继承之后,荣熙对米时初的态度立马就死变了,他没想到米爸爸居然这么狠,真的放弃了米时初,宁愿把财产交给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 其实米爸爸早些年就有一个女朋友,只是为了米时初,一直都没有和女朋友结婚,就是因为不想损害自己女儿的利益,但是米时初丢下一切跟荣熙私奔这件事,让米爸爸受了很大的打击。 最后他对女儿彻底死了心,于是和女朋友结了婚,他女朋友跟前夫生有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比米时初大两岁,却是个很有能力的青年才俊,仅凭自己的努力,就在大学毕业两年后年薪百万。 米爸爸考察了他一段时间,发现他人品不错,工作能力很强,于是决定把他立为自己公司的继承人。 米爸爸的继子欧培英就是这个世界的男主,他继承了米爸爸的公司之后,仅仅用了五年时间,就把公司规模发展成了原来的二十倍,还上市了,成了国内外都不容小觑的企业。 欧培英确实品性很不错,继承公司之后并没有忘恩负义、玩白眼狼那一套,而是依旧对米爸爸很孝顺,真的把他当成亲生父亲对待。 而米时初跟荣熙分分合合快十年,荣熙最终确定米爸爸真的放弃了米时初,他的如意算盘落了空,于是很快就抛弃了米时初。 米时初没脸回去,自己的工作又一塌糊涂,因此生活得很落魄,欧培英打听到她的消息之后,便开始悄悄地资助她,等到米爸爸年老生了病开始想念女儿,便把米时初接了回去跟米爸爸团聚。 可以说,这个男主角无论是对米爸爸还是对米时初,都做得仁至义尽了。 这个世界的男主角倒难得的是个好人,时初接收完原主的记忆之后感慨道。 她起身拎起包包出了洗手间。 下楼之后,一个男人很快走到她身边,面带笑意语气温柔地说:“时初,你终于下来啦?” 这就是掇撮原主私奔的荣熙了,他长得有几分英俊,穿着白衬衣和黑西裤,脸上还时常带着笑意,倒是很能迷惑小姑娘。 只是他眼里的贪婪和虚伪并没有掩饰得很好,原主是个傻白甜看不出来,但时初可是个不知道见识过多少人物的人精,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我来帮你拎包。”荣熙说着一把抢过米时初手里的包包,自己拿着了。 (本章完) 1354、为爱私奔大小姐(2) 荣熙真的对米时初很殷勤,不但主动给她拎包,上车还会给她用手挡头,去餐厅还主动给她挪椅子……实实在在一副绅士模样,这么会装,怪不得能把原主迷得死死的。 米时初耐着性子跟他吃了一顿饭,期间都是在听他夸夸其谈,大概他想极力表现自己,但谈的内容其实很多都是错误的,但他就仗着原主对这些内容不了解,故意说得深奥难懂。 他用这招来对付原主十分有效,但现在米时初换了个魂,自然就听出了他话里的各种漏洞和错误。 不过米时初并没有揭穿他,而是时不时地嗯一声来应付他,毕竟揭穿他也是要费力气的,而她并不想浪费丝毫时间和精力在他身上。 终于显摆完自己的“见多识广”,荣熙便叹了口气,问米时初:“时初,你有没有想过离开这里,咱们找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生活,那样就没有任何人能反对我们了……” “离开这里?不行,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早就习惯了这里的气候和坏境以及食物,要我去其他陌生的地方重新生活,我可能会适应不了。”米时初知道他要开始唆使原主跟他私奔了,因此很直接地拒绝了。 荣熙一噎,显然没想到她一开口就是拒绝,他欲言又止地看着米时初,然而米时初只当做没看见他的表情,根本不主动问他。 最后他自己先忍不住了,说:“时初,我们都在一起这么久了,你爸爸还没有接受我,我有些难过,就想着如果我们去了其他地方,也许就不用面对你爸爸的反对了,你也就不用再夹在我和你爸爸之间左右为难,等过个几年之后,说不定你爸爸就能接受我了,到时候我们再回来一起孝敬你爸爸……” 米时初在心里冷笑,这狗男人口才倒是好,说得这么好听,其实不就是想拐带自己私奔,生米煮成熟饭,用孩子来逼迫米爸爸妥协? 这算盘打得多精啊,他忽悠原主跟他私奔,其实他自己没有任何损失,毕竟他本来在这个城市除了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就一无所有,去了外地跟待在这里差不多,无非是重新找一份工作。 而原主呢?损失大多了!首先,抛下这里的一切,她就失去了爸爸的宠爱以及金钱支援;其次是名声毁了,她本来是本城的白富美,是同阶层人家考虑联姻的最佳人选之一,这一跟男人私奔,那她就不会再被考虑了;最后,荣熙是打着跟她生米煮成熟饭的目的私奔的,如果真的成功,那她就会经历艰难的十月怀胎和以后辛苦的育儿生涯,就算没有成功,她也不得不从被百般疼爱的大小姐沦落为给男人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的免费保姆…… 这么一看,这私奔对她而言就是百害无一益,而对于荣熙而言,那可是百里无一害啊,所以荣熙自然要绞尽脑汁鼓动她跟自己私奔了。 呵,诡计多端的男人! “荣熙,我爸爸不接受你,那你就努力做出成绩,让我爸爸接受你啊,怎么能一走了之,让我跟你私奔呢?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亏我还以为你能堂堂正正地做出成绩让我爸爸认可呢,没想到你只能想出这种鬼主意来逼爸爸妥协……”米时初说着,用失望的眼神看着荣熙,还摇了摇头,一副“我看错你了”的模样。 荣熙顿时脸上神情一僵,脸都快扭曲了,见不得人的心思被米时初就这么大咧咧地揭穿,让他顿时羞窘又尴尬,恨不得有个地缝让他钻进去。 但他还有理智,知道现在最好能稳住米时初,打消她这个认识,,否则自己之前的努力就前功尽弃了,因此他很快就恢复了正常,露出一个伤心的神情,说:“时初,你怎么能这么想我?我并没有借着跟你私奔逼你爸爸妥协的意思,你真的误会我了。我、我只是经常被你爸爸怀疑我别有居心,有些累了,突然就生出了逃避的想法,想要和你一起逃到一个不用面对你爸爸的地方……对不起,我知道是我自己软弱了,但我爱的心是坚定的、不可动摇的,你相信我……” 米时初就静静地看着他表演,不得不说,能把原主迷得神魂颠倒,没有丝毫怀疑,荣熙的演技很不错,只是他这番表演落在米时初眼里,就显得十分可笑了。 荣熙在那里说了半天,仿佛在演独角戏,米时初没有任何反应,他说着说着就说不出来了,现场一时间显得十分诡异。 “时初,你怎么这样看我?我说的话有什么不对吗?”荣熙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的伪装被米时初看穿了,有些心虚地问。 米时初笑着摇了摇头,现在并不是提分手的好时机,要是没有好的理由,就算提了,荣熙也会对自己纠缠不休,所以她并没有打草惊蛇。 “你说得很好,请继续。”米时初对他说道。 荣熙轻咳了一声,觉得自己刚刚的发挥已经足够了,这事急不来,得慢慢给米时初洗脑,才能让她对自己更死心塌地。 所以他没有继续鼓动私奔的话,而是跟米时初介绍起了桌上的菜,时不时引经据典一下。 吃完饭快要结账了,荣熙却说他要去一下洗手间。 米时初觉得十分好笑,因为之前原主跟他吃饭,荣熙就总是这样,吃完结账之前总要去洗手间,因为这样,原主这个傻白甜就会自己买单。 等荣熙出来,假惺惺地说要结账,原主说她已经结好了,那荣熙就会一脸不赞同地说“怎么能让女孩子结账呢?下次可不许了!” 然而等下次,他依旧屎遁,账单依旧是原主结,他依旧不赞同地埋怨一番…… 这招拿来逃单非常好使。 然而这回的米时初换了个魂啊,她可不是原主这个根本不在意钱财的傻白甜,因此荣熙没从洗手间出来,她就不结账,一直等着。 过了一会儿后,荣熙终于回来,说:“咱们走吧,我去结账。” 他这么说着,脚步却丝毫不动,就等着米时初说出那句“我已经结了”,然而这回,米时初却说:“那你去吧。” “什、什么?”荣熙觉得自己好像听错了。 “你去结账啊。”米时初笑眯眯地说道。 (本章完) 1355、为爱私奔大小姐(3) 荣熙脸上一僵,显然没想到他在米时初面前无往不胜的一招居然失效了,但他不能表现出任何不高兴,于是他很快就恢复过来,重新带上笑容,目光深情地看着米时初,说:“好,我现在就去结账,你先在这里等着我。” 荣熙走得十分慢,大概还想着米时初会突然“体贴”地喊住他,自己去付钱,然而米时初就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他的背影,根本没有开口。 他走得再慢,去前台的路不需要两分钟就到了,等服务员把账单交给他,他一看上面那足以比得上他一个月工资的账单,顿时心疼得不得了,这间餐厅本来就是消费比较高的,他以为会是米时初结账,所以根本没有收敛,想点什么就点什么,他花米时初的钱当然不会心疼,此外,他还点了一瓶很贵的酒…… 现在,他恨不得回到点酒的时候对自己喊停,即使再心疼,他也不得不付了账单,因为他不想在米时初面前丢面子,更不想被她发现自己这么抠门。 付完钱之后,荣熙重新挂上温柔的笑容,风度翩翩地走向米时初,想着要用什么借口才能把这些钱跟米时初要回来,说母亲病了没钱治?不行,这个借口用过了;说妹妹生日,唯一的愿望就是要一双运动鞋,当然了那双运动鞋得是名牌,几千块到几万块的那种,他再装作为难的模样,让米时初主动开口…… 心里打定了主意,荣熙很快便付诸于行动了。 从餐厅出来之后,两人沿着街道慢慢散步消食,米时初刚想要找个借口离开,荣熙就开始表演了。 他先是拿出自己的手机,看了一眼,然后便紧紧地拧住了眉头,一副十分为难的模样。 他维持这表情维持了好几分钟,就想等着米时初发现,开口询问,然而他等了许久,直到脸都僵了,米时初就好像没看见一样,根本没有主动开口问他,他也就没办法顺理成章地把那个借口说出来了。 荣熙内心很是着急,见这为难的神情没办法引起米时初的注意,便开始作出欲言又止的模样看向米时初。 米时初默默地欣赏了好几分钟他的表演,终于看够了,便终于问出了荣熙期待了许久的那句话:“你怎么了?发生什么让你为难的事了吗?” 荣熙顿时在心里大大地松了口气,脸上却作出无奈的神情,摇了摇头说:“没什么,就是在读高中的妹妹快过生日了,想要一双名牌运动鞋当礼物,那双鞋实在太贵了,不是我们家能消费得起的,妹妹真是一点儿都不懂事……” 荣熙内心充满期待地大喊:快说你出钱给我买! 然而米时初却一脸赞同地点头道:“你说得没错,你妹妹确实有点不懂事,我听你说过你家里条件不太好,父亲在外地打工,母亲在家务农,一年到头都挣不了万把块钱,你妹妹却想要名牌运动鞋,这就有点不体谅父母了。” 荣熙顿时脸上一僵,听到这与自己的期望截然相反的话,险些维持不住自己脸上的表情,他深吸了一口气,不得不僵笑着说:“你说得对,不过也情有可原,现在的高中生已经很会攀比了,妹妹之前从来没穿过任何名牌衣服和鞋子,经常被班里的同学瞧不起,这次实在受不了了,才会在过生日的时候提出想要名牌运动鞋,现在十几岁的青春期孩子,自尊心都很强烈的,我怕她这个生日愿望要是没实现,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来……” 荣熙一脸忧愁,好像是一个多么关心妹妹的好哥哥一样,然而谁也不知道他只是拿妹妹当借口想从米时初这里捞钱罢了。 米时初早看穿了他的把戏,偏偏就是不想让他如意,因此听见他这番话,便同情地说:“那你作为他的哥哥,要努力工作帮她买名牌运动鞋啊。” 荣熙十分失望米时初居然还是没听明白他的言外之意,这个时候他就很讨厌她的单纯天真了,在心里埋怨她一点儿情商都没有,她这个时候不应该主动一点,开口说这名牌运动鞋她出钱吗?反正这点儿钱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他失望归失望,米时初不开口说拿钱给他,他也无可奈何,最后他不得不主动出击,一副窘迫的模样,对米时初道:“时初,你能不能借我点钱?妹妹好不容易提了一个生日愿望,我不想让她失望。” 米时初一脸严肃地对他说:“荣熙,你这想法就不对了,因为你妹妹这个要求很不切实际,你应该教育她要脚踏实地,别贪慕虚荣消费自己消费不起的东西。你现在却想实现她这个愿望,会很容易助长她的虚荣心,这不利于她的成长,你作为她哥哥,应该劝导她才对,怎么能就顺着她来呢?” 荣熙被米时初这义正言辞的话说得脸上发烫,险些恼羞成怒,不过幸好他理智还在,知道自己不但不能反驳,还得附和她,但附和她的话就无法实现自己的目的,这让荣熙一下子就哑口无言起来。 米时初却自顾自地说:“看来你对我的话也很赞成了?我就说嘛,你肯定是个好哥哥,好好地劝劝你妹妹,她会想通的。” 荣熙只好僵着脸讪讪地笑,心中却仿佛有一口气憋着不上不下,让他难受极了。 眼看这回的借口没办法让米时初掏钱给他了,荣熙便也没了陪这位大小姐的心思,于是很快就找了借口跟米时初告别。 米时初巴不得他早走,所以很欢快地送走了他。 等回到家之后,米爸爸就已经在家里客厅等着她了,见她一脸春风地回来,便没好气地说:“又跟那个荣熙去约会了?我告诉过你他不是个好东西,你怎么就一点儿都不信呢?” “爸爸,我这回信了,他确实不是个好东西。”米时初说道。 “什么?”米爸爸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女儿居然开窍了,不再眼瞎地什么都相信那个凤凰男了? (本章完) 1356、为爱私奔大小姐(4) “爸爸,我说你说得对,荣熙确实不是个好东西。”米时初又重复了一遍。 “你、你怎么就突然不眼瞎了?”米爸爸都惊得快要结巴了。 “因为我发现跟他一起吃饭,每次都是我结账,他总有很多借口在结账前不在场。”米时初随便找了个理由说道。 米爸爸目瞪口呆,听见她这个理由,只觉得女儿终于聪明了一回,说:“结账的时候故意走开,让女人买单的男人,绝对是吝啬又面皮厚的,乖女儿,你居然能发现他这个问题,真是让爸爸我刮目相看啊。” “嗯哼,我总不会一直眼瞎下去。”米时初抬起小下巴说道。 “那你什么跟他分手?”米爸爸乘胜追击。 “快了,再等等,我得找个无懈可击的理由跟他分手,才能让他死心不纠缠我。”米时初解释道。 “那你抓紧时间,要是想不出来,可以跟爸爸说,这种一心往上攀附的凤凰男确实很难甩掉。”米爸爸煞有介事地点头说道。 “知道了,爸爸,我会解决好这件事的,”米时初保证道。 之后荣熙又打电话想跟米时初约会,但米时初都用要加班当借口拒绝了他见面的要求。 荣熙自然着急得不行,生怕这个快要煮熟的鸭子要飞了,但再急也没用,他对米时初无可奈何。 米时初这几天也不是什么都没做,她黑进了荣熙的手机里,植入了一个小程序,这个小程序添加了几个敏‘感词,一旦荣熙提及这几个词,就会触发警报,惊动米时初,然后米时初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对付他了。 这个小程序也可以称之为“招女票警报系统”,每当荣熙想找外围的时候,警报就会被触发,交易时间、地点等信息就会发送到米时初手机里,米时初就可以来一招瓮中捉鳖,顺便举报一番,当个良好市民。 这是米时初特意为荣熙做出来的小程序,是的,荣熙还女票女昌。 因为米爸爸的严防死守和耳提面命,米时初跟荣熙虽然谈了两年恋爱,却只是拉拉手、亲亲嘴的地步,还没有发生过亲密关系,但荣熙正是精力最旺盛、最血气方刚的年纪,根本忍不住,于是他开始偷偷女票女昌,当然,为了不让原主发现、维持自己好男人的人设,他做得非常小心谨慎。 原主单纯天真,确实被他瞒住了,丝毫没有怀疑过他,只以为他对自己很尊重,所以才没有强迫自己,哪里知道他的精力是在别的女人身上发’泄完了呢? 但换了个魂的米时初可没有被他瞒住,米时初刚到这个世界看到荣熙的第一眼,就发现了他锁骨处不明显的两处草莓印,既然原主不可能与他发生关系,那草莓印肯定就是其他女人给他印上的了,所以他不是脚踏几条船有其他女朋友,就是招女票了。 荣熙再一次约米时初失败,失望极了,不用哄大小姐,他晚上的时间就空了出来,居然觉得有些无聊了,于是空虚寂寞之下,他决定找点刺激。 他翻了翻维信联系人目录,找到一个跟自己做过多次交易、他还比较满意的外围女的联系方式,发出了熟悉的问话:“你现在有空不?” 对方很快就回复了:当然有空了,哥哥想来找我吗?凯旋大酒店2021房,等你哟…… 荣熙顿时心中一烫,激动地回复:等着我,我马上就过去! 说完他还十分奢侈地打了车,而不是坐地铁去凯旋大酒店。 到了20楼,找到2021号房,荣熙迫不及待地按了门铃,很快,一个身穿黑色性’感短裙、身姿妖娆的女人就开了门,她朝荣熙眨了眨眼,说:“哥哥,你终于来了。” “宝贝儿!我想死你了!”荣熙看着她那双修长雪’白的长腿,内心激荡不已,当下就扑上去一把抱住了她,还低头往她脸上亲去,边亲边把她往床边挪。 然而那女人却用手挡住荣熙的嘴,掏出手机,展现收款二维码,娇滴滴地对荣熙说:“哥哥,要先付款哦……” 荣熙顿时咒骂了一句,然而他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因此急冲冲付了款就急不可耐地朝女人扑了上去,这回女人就没有再拒绝他了,两人很快就纠缠起来…… 荣熙联系外围女的时候,米时初就在第一时间收到了警报以及他们俩交易的时间地点,于是她毫不犹豫地把消息匿名举报给了凯旋大酒店最近的派出所的扫黄大队。 于是倒霉催的荣熙正和女人肉’搏得正起劲的时候,房门就被踹开了,一队警察虎视眈眈地把正在交易的他们抓个正着,荣熙立马就脸色一白,内心惶恐地嘶吼:完了,完了! 他确实完了,毕竟他女票女昌的证据确凿无疑,就在他手机里,他想否认都没办法。 按照惯例,女票女昌是要通知家里人或者单位的,米时初使了个小手段,于是派出所联系的就是她这个荣熙的现任女朋友了。 作为被派出所通知自己的男朋友因为女票女昌被抓的女朋友,米时初立马做出一副犹如晴天霹雳,不敢置信的模样,跟警察确认了一遍又一遍,最后确定荣熙真的女票女昌了,她才“伤心欲绝”地痛哭出来。 电话那头的警察听见她的哭声,忍不住对她心生同情,男朋友因为女票女昌别抓,哪个女人能不哭啊? 米时初表现去了派出所,见到荣熙的时候,用愤怒又伤心的眼神看他,同时宣布自己无法容忍他的背叛和龌龊,要跟他分手。 荣熙自然是跪地求饶,说自己只是一时鬼迷心窍才做出这种事,希望她原谅自己这一次,他以后一定对她忠诚不二等等…… 米时初当然不可能听信他的保证,就抓住他这个把柄,一定要分手,说对他十分失望,没想到他居然是这样的人,这让她无法接受,所以他们的恋爱关系没办法继续下去了。 不管荣熙怎么苦苦哀求挽留,米时初就是要名正言顺地跟他分手,让他没脸纠缠。 (本章完) 1357、为爱私奔大小姐(5) 从派出所出来,米时初还十分“体贴”地去荣熙公司闹了一场,大骂他的某个男同事自己龌龊还不算,还要拉荣熙下水,唆使他去女票女昌云云…… 当然了,这个男同事并不存在,是米时初自己杜撰出来的,就是想光明正大地把荣熙因为女票女昌被抓的事传到他的工作单位,同时替他好好宣扬一番,于是经米时初这一闹,荣熙的上司以及同事全都知道他是个肮脏的女票虫了。 虽然很多男人都会女票,但那都是私底下没人知道的,而荣熙却闹得公司里人人皆知,这就很社死了,相信他从拘留所出来,回到公司上班就得忍受同事和上司异样的目光了,就是不知道他能忍受多久了。 在荣熙公司闹完出来之后,米时初心满意足,她只是举报了一下荣熙女票女昌,而没有做出其他报复之事,已经是她手下留情了,只是让他名声扫地而已,起码没有影响到其他方面,荣熙出来之后应该感谢她才对。 终于成功甩掉一个渣男,米时初高高兴兴地跟同事一起去逛街,却没想到看见自己爸爸陪他女朋友卖衣服,这就很尴尬了。 “小初。”米爸爸有些紧张地看着米时初,忍不住离他女朋友远了些,如临大敌般。 米时初对他点了点头:“爸爸,你也在这里啊?陪阿姨逛街?” “是……是啊……”米爸爸有些意外女儿看见他的女朋友居然没有跟他吵架,毕竟之前每次见到自己的女朋友,女儿都会跟他耍脾气,这让他在两人之间左右为难。 当然了,在他心里,女儿才是最重要的,否则也不会因为女儿不喜欢,就一直不和女朋友结婚。 在愿世界剧情里也是因为女儿跟荣熙私奔,让他彻底失望,他才会娶了女朋友,培养继子继承他的公司。 而现在,一切都还没有发生,米爸爸自然一切都以女儿为重。 “那爸爸,你慢慢逛,我和朋友去其他地方逛了,再见!”米时初看出了米爸爸和他女朋友的不自然,便对他摆摆手说道。 “好、好。”米爸爸顿时松了口气,还叮嘱她道,“想买什么就尽管买,要是钱不够就告诉爸爸……” “我知道了。”米时初回答道。 同事羡慕地对米时初道:“时初,你爸爸真好啊,不但不嫌弃你乱买东西,还会主动问你钱够不够用,简直是天下第一好爸爸了。” “确实,他真的是个好爸爸。”米时初点头附和道,米爸爸确实十分疼爱米时初,做到了一个好父亲应该做的所有事,只是在原世界剧情里,原主不懂他的苦心,才会辜负他的心意。 晚上米爸爸回到家,米时初在客厅里看电视,见他回来,便对他招招手,对他说:“爸爸,你过来,我有话想要跟你说。” “什么话?”米爸爸有些迟疑地走过去,突然担心是不是有关自己女朋友的,毕竟今她们才见过面。 “爸爸,我跟荣熙分手了。”米时初眨眨眼说道。 “你终于跟他分手了?那真是太好了!”米爸爸廷加她这话,脸上顿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显然这个消息让他很高兴,“要我说,你早该跟他分了。” “现在分正合适,我用一个无懈可击的理由甩了他,他还无法为自己辩驳。”米时初抬着小下巴得意地说道。 “什么理由?”米爸爸好奇地问道。 “他女票女昌被抓进去了。”米时初轻描淡写地扔出一个火乍弓单,“是我举报的。” 米爸爸瞬间岔了气,剧烈地咳了起来,过了好一会儿终于停了下来,脸色又红又青,咬牙切齿地说,“那畜生还女票女昌?我真是小看他了!这种脏东西出现在闺女儿你面前我都嫌脏!” 米爸爸气狠了,对米时初说:“你早该举报他了,你该不会知道他女票还替他瞒着,当做什么都不会知道吧?”说道后面他狐疑地看向米时初。 米时初连忙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没有!当然没有!我也是刚知道他有这种龌龊的行为,发现的第一时间我就举报他了,怎么可能容忍他?” “那就好。”米爸爸松了口气,他就怕自己的女儿是个恋爱脑,被荣熙迷得死心塌地,为了他尊严都不要,现在她能清醒过来,他就已经很庆幸了。 “要分就分得彻底一点,千万不要心软,等他出来求一求你,你就又原谅他,这可不行。”米爸爸语重心长地提醒米时初。 “爸爸,你放心,我不会跟他复合的,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我嫌他脏。”米时初说得斩钉截铁。 “那就好。”米爸爸确定了她的态度,这才松了口气。 米时初眨了眨眼,忽然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说:“说完我的事,现在要来说说爸爸你的事了。” “我有什么事好说的?你又不肯去公司接我的班。”米爸爸一脸疑惑地说道。 “说你跟欧姨的事啊,你打算什么时候跟她结婚?”米时初直接问道。 米爸爸脸色一僵,迅速摇头说:“爸爸不会跟她结婚,你放心,在爸爸心里,你才是最重要的人。” 米时初叹了口气,鼻子有点酸,为了这个男人的拳拳爱女之心,因此她郑重地说:“爸爸,其实我已经不在意你结不结婚的事了,我已经长大了,你可以放手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欧姨陪在你身边那么多年,难道你不想给她一个名分吗?” 米爸爸摇了摇头,说:“乖女儿,我没有跟她结婚,一方面确实是考虑到你,如果我有了妻子和继子,那肯定无法把全部心思放在你身上了;但另一方面,不结婚其实这也是你欧姨的意思,你欧姨的第一任丈夫是个心思狭窄的男人,整天疑神疑鬼,不准许你欧姨跟任何男人说话,一说了被他发现就会来一场殴打,甚至还会囚禁你欧姨,你欧姨最后受不了了,才报警告他家暴离了婚,所以她之后就再也不想结婚了,只想享受恋爱的自由。” 米时初顿时瞪大了眼睛,说:“欧姨这观念真开明啊。” (本章完) 1358、为爱私奔大小姐(6) 那原世界剧情里,原主跟荣熙私奔之后,欧姨却跟米爸爸结婚了,这是为什么?是见他一腔爱女之心却被女儿伤个彻底,不忍心再让他孤零零一个人,才跟他结婚的吗? 这个念头自在米时初脑袋里转了一会儿,就被抛到脑后去了,反正这是米爸爸的私事,他自己做决定就好。 “那爸爸,结不结婚就按照你自己的意愿来吧,我都支持你。”米时初对米爸爸说道。 “爸爸知道,小初真是懂事了。”米爸爸感动得热泪盈眶。 跟米爸爸开诚布公地谈过之后,父女俩之前因为荣熙而生出的一点隔阂便悄然消失了,恢复到了之前非常融洽温馨的父女关系。 米爸爸是个很开明的人,在不会严重影响女儿人生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干涉女儿的事情,当然了,跟荣熙谈恋爱这件事除外,毕竟这件事很可能会毁掉女儿的一生,原世界剧情里不就是吗?姜还是老的辣,米爸爸看人的眼光比原主好多了。 原主大学毕业的时候,米爸爸劝她到自家公司上班,准备接手公司,但原主因为荣熙跟米爸爸闹别扭才没有去,而是找了一个普通的公司当普通的白领,米爸爸虽然有些失望,但见她是正经工作的,便也没有多说什么。 现在米时初跟荣熙分手了,米爸爸便又提了一次让她辞职去自家公司上班。 “好。”米时初这回给他的是肯定的答桉。 “什、什么?”米爸爸还以为女儿会跟以前一样直接拒绝,所以听到这个意外的回答时很是惊讶,“乖女儿,你答应去咱们公司上班了?” “是啊,反正我现在这份工作很普通,能学到的东西不多,我还不如干脆回咱们家的公司做起呢。”米时初不像原主那样天真单纯,觉得有情饮水饱,从来没缺少过物质上的享受,于是一味地追求精神上的真爱,她只知道这世界上九成九的烦恼都可以用钱来解决。 虽然米爸爸的公司只算得上是个中等的公司,既没有上市,也没有分分钟百亿千亿的项目,但足以让一家人一辈子过得舒舒服服了。 “好好好,爸爸会让手下的人不遗余力地教你,咱们慢慢从头开始学,不急……”米爸爸十分高兴,恨不得当场就拉着米时初去公司参观了,幸好记得现在是夜晚,这才作罢。 米时初对于接手自家爸爸的公司毫无心理障碍,也不会觉得是抢了男主的金手指,毕竟这是米爸爸的财产,他愿意给自己,自己为什么要去拒绝? 而且相信以欧培英的能力,即使没有继承米爸爸这件普通的公司,也会白手起家,最终挣下诺大家业吧? 米时初不贪心,不会想提前去抱男主的大腿,让他带自己飞,她挣的钱够养自己和米爸爸那就行了,男主的事业扩展之旅她也无意参与。 米时初很快就辞了职,去米爸爸公司担当他的助理,每天上班过得很是充实,等她几乎要忘了有个因为女票女昌被抓的男朋友的时候,荣熙终于被放出来了。 他一被放出来就先会租房洗漱打扮了一番,好不容易才把在拘留所待了一周变得胡子拉碴的憔悴容貌恢复到以往的七八成,便急匆匆地跑去找米时初公司楼下。 可惜他还不知道米时初已经辞职了,因此白白在楼下等到天都黑了,还没见米时初的影子。 他倒是想联系上米时初,只是米时初拉黑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除了来这里守株待兔地等待,他找不到其他方法了,当然,他其实知道米家的地址,只是他怕去米家找人,米爸爸会把他打出来,所以根本不敢去,只能在公司楼下等。 荣熙等了整整一个晚上,都没能等到米时初,他当然不想轻易放弃这个好哄易骗的大小姐,因此丝毫不气馁,第二天又买了一束鲜花去公司楼下等。 等了一天又一天,到了第四天的时候,荣熙终于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了,就算米时初不想见他,也不可能每天都不从公司大楼门口出去吧?她难道还能飞不成? 于是越想越觉得不妥的荣熙终于拦住了米时初一个前同事,询问怎么没看见米时初。 那位同事一脸惊讶地告诉他:“米时初早辞职了!你不是她男朋友吗?怎么连这件事都不知道?”说完还用异样的眼神看他。 荣熙讪讪地笑了笑,说:“我最近跟她吵架了,她闹着要跟我分手,都把我拉黑了,我这不是想努力挽回吗?” 前同事这才哦了一声,鼓励他:“那你加油。” “谢谢!”荣熙不经意般追问,“那你知道她上班的新公司在哪里吗?” “这我怎么知道?我跟她不太熟,只是普通同事,对她的事不清楚。”前同事连忙说道。 荣熙急得不行,又问了好几个米时初之前的同事,但谁也不知道米时初在哪里上班,最后还是有一个跟米时初关系比较好的,随口说了一句“米时初不是家境挺好的吗?说不定人家回自己家公司上班了呢?” 这句话让荣熙恍然大悟,于是他立马改变了守株待兔的地点,把米时初的前公司改为米时初爸爸的公司。 功夫不负有心人,荣熙果然等到了米时初。 “时初!”他抱着红艳艳的玫瑰走到米时初面前,用又惭愧又后悔不已的神情看向米时初,“时初,好久不见……” 米时初看了他一眼,简直烦得不行,这人为什么不能识趣一点?她不耐烦地做了个停止的手势,没好气地说道:“荣熙,你不要出现在我面前,看见你我的眼睛就受到了污染,识趣点好吗?” “对不起,时初,是我不对,我以后再也不会做那种事了,你原谅我这次好不好?我真的知道错了……”荣熙当然不可能因为米时初这点拒绝就轻易放弃她这条好用的阶梯,做出知错认错的模样,低声下气地请求原谅。 他这幅模样倒是能湖弄住不少人,有些路过不了解情况的人都以为是米时初无理取闹呢。 1359、为爱私奔大小姐(7) 眼见有人还同情起被女朋友“无理取闹”、“刁难”的荣熙来,米时初顿时眼神一冷,好家伙,心思不少啊,还想利用群众的舆论来迫使自己原谅他不成? 那就看看到底舆论会站在谁的一边吧! 于是米时初立马把声音提高了许多,说:“荣熙!你自己女票女昌被抓去坐牢,我跟你分手不是很正常?还想跟我复合?呸!我得多贱才要你这条女票虫啊?扔进垃圾筒的垃圾谁还要捡回来?我嫌脏!万一要是有病那就更恶心了!” 旁观的人一听这男人居然女票女昌还抓了,女朋友才跟他分手,顿时没有任何人同情他了,纷纷骂道:“分得好!脏男人不扔留着过年啊?” “就是就是!能去女票的能是什么好男人?亏他还装得这么深情,真会演……” “姑娘,你甩了他是对的,这种男人肯定狗改不了吃屎,以后也一定会继续女票,千万不能对他心软。” …… 好了,这下子大家都站在米时初这一边,看向荣熙的眼神都是带着鄙夷的,荣熙脸上一阵青一阵白,被人当面这么嘲讽鄙夷,脸色比调色盘还难看,偏偏他还没办法替自己辩驳,毕竟女票女昌这事太犯禁忌了,即使有男人私底下女票,但他们在明面上也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批判这种现象,用以证明自己是“清白”的,甚至越是女票的男人比不女票的男人要更表现得“厌恶”这种事,因为他们心虚。 而女人就不更不用说了,对女票女昌的男人深恶痛绝,谁也不希望自己的男人是个女票虫,不但恶心,还怕染病,所以她们是对米时初最同情以及赞成他甩掉荣熙的人。 荣熙僵硬着脸还想要把这场戏演下去,毕竟现在虽然难堪,但不演下去他就会彻底失去米时初这个傻大小姐,这多亏? 因此他表现出悔不当初的模样,向米时初痛哭流涕地忏悔:“时初!是我错了!我知道自己伤害了你,我以后再也不会帆这种错了,求求你原谅我,我真的不能没有你啊,没有你我会死的……” 他边说还边跪在米时初面前哀求,米时初对他这种厚脸皮的程度已经刮目相看了,真是“能屈能伸”,偏偏这样的男人,他现在多放得下身段,日后就会报复得多狠,许多娶了城里大小姐的凤凰男不就这样?岳父母死之前,他多低声下气的哄妻子,等到岳父母死之后,没有了能威胁他的人,那他就会暴露出真面目,把从前在妻子面前受过的气全都报复回来…… 这种男人才醉阴险,很显然荣熙就是这种典型,别看他现在一副痛哭流涕、后悔不已、抛弃自尊哀求的模样,等到米爸爸没了,他正式继承了米爸爸的公司,那他肯定会把这一切都从米时初身上找补回来。 “那你就去死吧。”米时初淡淡地对他说道,“你现在去死了,那我就信你是真的后悔了。你放心,你死了之后,你的后事我给你办了。” 荣熙顿时一噎,刚刚哭得太投入,两条长长的鼻涕挂在他鼻子下,滑稽又可笑,米时初立马厌恶地移开了目光。 “好,如果我真的死了才能让你相信,那我现在就去死。”荣熙呆愣了一会儿,大概是知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又或者觉得米时初可能是故意吓唬他的,因此把鼻子一擦,就真的四处看了看,然后一头冲向外边正繁忙的车流。 “哎呀!这要是真出事了怎么办?”其他人虽然厌恶女票虫,但也不想看见真的出人命,因此连忙帮忙拦住荣熙。 “你们不要拦着我!”荣熙大吼,挣扎着还想往车流里跑。 正在这时候,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一辆飞驰的豪车不知怎么的偏离了正常道路,朝着荣熙他们这边上就冲上来。 大家都吓呆了,米时初也脸色一凛,想要冲过去把那几个好心拦着荣熙的路人从豪车撞上来的方向拉走——荣熙的命她不在意,但那几个辜负之人的命可不能忽略。 她以为荣熙会吓傻了,说不定还真的要去“死一死”了,谁知道人家一旦面临生死关头,速度可比普通人快多了,起码拦着他的几个路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就已经脸色瞬变,跳着脚不管不顾,甩开那几人,自己连滚带爬地远离了豪车冲上来的轨迹。 而那几人还是米时初速度够快,拉了他们一把,才让他们逃过一劫。 等那辆豪车砰地一声巨响撞上大楼,把大楼一楼的墙壁都撞出一个大口,目睹了这场车祸的人才脸色苍白地反应过来,纷纷庆幸没撞上自己,特别是被米时初救下的那几人,瘫倒在地上一脸后怕的神情。 而荣熙也已经双腿抖得站都站不稳了,好了,现在他不会再说什么去死了。 “姑娘,谢谢你。”一个大叔感激地对米时初说道,“要是没有你拉我那一把,我这条小命可能就交代在这里了。” “不客气,你也是为了拦那臭男人才险些被撞,我应该做的。”米时初说道。 “还是得谢的。”大叔说道,“幸好这车没撞上人……” “我去看看那司机还有没有活着。”米时初说着,便往那豪车司机走去。 这时候这幢被撞出了个大洞的大楼里的工作人员都跑了出来,围在一旁,还有人打电话报警以及叫救护车,米时初过去一看,那司机正在驾驶座上,满头满脸的血,看不出真面目,也没什么动静,大概已经晕过去了,当然,看他胸口还有微弱的起伏,说明他还活着。 “要把他移出来吗?”旁边有人也看见了司机的状况,迟疑地问周围的人。 “我们都没有经验,移动了他万一让他伤得更重呢?”另一人不太赞同地说道。 “那咱们等救护车来吧,救护车还要多久才来?要是太晚不知道这司机等不等得了。” “快了,还有十多分钟就能到,幸好市中心医院离咱们这里近。”打救护车电话的那人回答道。 于是大家都松了口气,决定暂时不移动他,等着救护车来。 希望大家都身体健康,我几天阳了,生病太难受了,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 (本章完) 1360、为爱私奔大小姐(8) 救护车果然很快就到了,伤者被大家同心协力抬上了车里,至于那辆还镶在大楼墙上的豪车,这得等警察来了再说,不过这也不关大家的事了,于是围观的人渐渐散去。 而荣熙,他差点被车撞到,吓得几乎魂飞魄散,哪里还有心情继续纠缠米时初,所以大家离开,他也跟着离开了,都没心思趁机跟米时初表达一下关心之情。 米时初乐得不被他纠缠,巴不得他早走。 在自家公司楼下发生了一起这么严重的车祸,还是在下班时间,米爸爸知道之后吓得急忙打电话问米时初,得知她没事,并没有被车子撞,才大大地松了口气,不过被这么一惊吓,米爸爸也不加班了,连忙下班陪女儿。 米爸爸不愧是女儿奴,回家之后当场给米时初打了一笔钱,说是给她的安抚费用,因为今天她下班受惊了。 米时初:…… 她当然是乐滋滋地收下啦,这种一动不动就给孩子打钱的好爸爸,她喜欢! 之后的几天,那辆豪车终于被拖车拖走了,只是大楼被撞破了的墙却没那么快补回来,毕竟还得经过事故鉴定、让专家来测试评估这个大洞会不会对整栋楼的稳定性造成影响,该如何修复等等问题还需要解决,于是那个大洞就成了一处奇景,大家路过看见了都会忍不住拍个照片在朋友圈震惊一下那种。 米时初每次路过看见墙上那个洞,都想为那辆豪车的牢固性称赞一下,墙都破了,那辆车的车头却只是外壳破损了些,但构架基本还在,功能也正常,这是真“头铁”啊,让米时初都蠢蠢欲动,想跟那位还在医院的倒霉司机打听一下这车子在哪儿买的了。 米爸爸对此则是更关心米时初的安全问题了,甚至为了她上下班安全,把自己的专属司机都让出来了,最后还是米时初说跟他一起上下班,才勉强没让他沦落到自己开车的地步。 荣熙不知道是不是被那次差点被车撞吓坏了,之后就一直没有再来找米时初,米时初都觉得他应该是真的放弃纠缠自己了,内心还为此松了一口气。 米爸爸为了庆祝女儿彻底甩掉了那个渣男,还高兴地请酒店里的大厨师来家里做了大餐犒赏米时初。 吃完大餐之后,米爸爸忽然期期艾艾地对米时初说,欧姨和她儿子想和她见个面。 米时初疑惑地问:“为什么忽然想见我了?” “也不是突然吧,就是你上回不是说不会干涉我的感情了吗?你欧姨觉得你是真正接受她了,所以她就想和你一起吃个饭,正式见个面。不过你不用觉得这是见家人什么的,不用拘束,我们就是普通地吃个饭,聊聊天,能当个普通朋友相处就行了。”米爸爸别别扭扭地说道。 “可以啊,见就见吧。”米时初无所谓地说道。 “那就好,等决定好了时间和地点我再告诉你。”米爸爸见女儿答应之后非常高兴。 三天之后,米时初就和欧姨以及她儿子欧培英在一间高级餐厅见面了。 欧姨全名叫欧素,虽然儿子都二十多岁了,但整个人看起来也才三十多四十岁的模样,漂亮又有气质,眼角的细纹带着岁月赋予的痕迹,却并不显得她苍老,反而让她更从容而富有魅力。 说实在的,她能看上自己爸爸,米时初真的觉得有点意外,因为米爸爸虽然对女儿非常好,但他毕竟上了年纪,又不太注重保养,即使还残留着点年轻时的英俊,但肚子已经隐隐鼓起,开始横向发展了,在外貌上米爸爸比欧姨是逊色一些的。 “阿素、培英,这是我女儿时初,她知道今天要见你们,很高兴呢。”米爸爸笑得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地跟欧素和欧培英介绍道。 欧素笑得一脸温柔,说:“是小初啊,长得真漂亮,一看就是个好孩子。来,这是阿姨送你的见面礼,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她说着,打开一个礼品盒,拿出一条漂亮精致的手链来,毫不见外地就往米时初手腕上戴。 米时初也由着她戴,还不忘高兴地道谢:“谢谢欧姨,这条手链我很喜欢。” “你喜欢就好,你皮肤白,带这条手链真好看,看来我的眼光没出错。”欧素十分满意地打量着米时初的手腕说道。 欧培英也拿出一个二十多公分的盒子,说:“这是我公司新出的产品,是个小机器人,有不少功能,你可以拿回去玩玩,要是觉得哪里还需要改善,尽管告诉我。” “谢谢培英哥。”米时初毫不犹豫地收下了这份礼物,欧培英如今的公司是间新科技公司,搞人工智能的,所以这礼物还真的是可遇不可求。 之后米爸爸也给欧培英送了一份礼物,总之,他们双方家庭在第一次正式见面时气氛都很融洽和谐,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理解父母的不容易,也都支持他们自己的选择,自然彼此和和气气的,没有任何矛盾。 总而言之,这次的见面大家都很愉快。 米爸爸感情顺遂,女儿也摆脱了居心不良的凤凰男,因此他最近春风得意,走路都生风了,整个人都仿佛年轻了好几岁,红光满脸。 米时初见他这模样,都怀疑欧姨要是年轻几岁,那她说不定还会多个弟弟或者妹妹了。 在慢慢接手公司之余,米时初也不忘偶尔关注一下荣熙的情况,他在原世界剧情里蛊惑原主跟他私奔,私奔几年后眼见没办法如愿,又狠狠抛弃了原主,这个仇紧紧是让他女票女昌被抓一次是不够的。 所以……米时初就让他多还了几次,像荣熙这种人,嘴巴上说自己做错了,以后绝对不会再去女票,但其实私下根本不可能戒得了,因为这是有瘾的,去女票的刺激感会让他一次次犯错,特别是眼见不可能跟米时初复合了,他憋屈郁闷之下,不就得找小’姐安慰安慰?这一去,恰好又给了米时初举报他的机会,于是他被抓进去了好几次,每次都是因为女票,几次下来,他的公司就毫不犹豫把他开除了,毕竟被抓一次大家还可以勉强装作不知道,但你被抓了一次又一次,这让大家还怎么装瞎?实在太影响公司名声了,别人不知道还以为公司全是他这样的女票虫呢。 (本章完) 1361、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 荣熙在派出所出出入入了好几次,被公司开除之后,便在当地混不下去了,只好回老家县城,只是他这个学历即使在县城也不好找工作,况且他一心想走捷径,又使手段攀上了老家当地一个富商的女儿,只是这回他的运气就没那么好了,那个富商跟遵纪守法好脾气的米爸爸不一样,人家在当地黑白两道都有关系,帮他做肮脏事的手下更是不少。 荣熙以为自己多聪明,想哄骗谁就哄骗谁,但那个富商多精明一个人,一下子就看出了这个攀附自己女儿的男人居心不良、心术不正,因此表面上很满意他,但私底下立马找了人去教训荣熙。 对付荣熙这种欺软怕硬的小人,只要把他打到怕他自然就怂了,那富商派去的人并没有杀他,只不过是把他的手脚砸断了,让他在床上足足躺了大半年才好,同时让他知道他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荣熙胆子就吓破了,他知道自己回来之后都干了什么心虚事,因此立马跟富商女儿断了关系。 等半年之后身体好了,他也不敢在老家县里待了,急忙跑了。 在那之后,他又去了其他城市,只是都混得很不好,找工作不顺利,想攀附富家小姐也每次都会败露,日子过得越来越落魄,最后等他上了三十岁,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容貌大幅度贬值,变成了油腻肥胖的中年男人,于是就想吃软饭都吃不上了,最后过得比普通人还不如。 米时初确定荣熙彻底落魄再也不可能翻身,这才心满意足不再关注他了,毕竟他害得原主落魄了一辈子,那他这辈子就得还回来。 这辈子米时初接手了米爸爸的公司,一直陪在米爸爸身边,不过米爸爸退休之后就跟欧姨时常满世界出游,潇洒得不得了,都不在意女儿陪不陪他了。 至于欧培英,他这辈子虽然没有继承米爸爸的公司,但他从公司辞职出来创业的时候,米时初能帮忙的都帮了,欧培英也并不是理所当然地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必须帮他的人,所以对米时初的帮忙很感谢,等他公司发展起来之后,跟米时初的公司便开始互惠互利、携手发展,所以两家人的关系一直都很不错。 时初没想到自己这回是从山贼窝里醒过来的。 她和其他的十多个人被关在一个臭气熏天又脏又臭的地牢里,此时已经是深夜,牢里这些人都三三两两地蜷缩在一起睡着了,而不知道这些山贼是太自大,觉得他们这些人不可能逃得了;还是太相信这地牢的牢固性,居然并没有安排人看守他们。 时初醒过来之后并没有立刻就行动,而是悄悄地接收原主的记忆。 原主是京城世家谢家大小姐谢荣华的贴身侍女,这天谢荣华去外地看望生病的外祖母,不想在路上被山贼俘虏了。 这山贼的大当家以及智囊叫柳一鸣,很有些见识,本来并不知道自己这回俘虏的是谢家的人,但谢荣华自己招了,叫嚣着自己是京城谢家的大小姐,让这些山贼赶紧放了她,否则她谢家定不会轻饶了他们…… 柳一鸣知道自己抓到的是谢家的大小姐,也吓了一跳,毕竟如今的世家那是比皇家还要势大的家族,特别是谢家,如今的太子太傅、丞相就是谢老太爷,谢家子弟还有好几个是朝中重臣,谢家的门生更是遍布朝野,可以说,他们家真的是权倾天下。 而他们这回居然抓了谢家人,可想而知会招来多大的报复,柳一鸣知道自己抓了个烫手山芋。 然而等他亲眼看见了谢荣华,又听见她喊出那些嚣张愚蠢的话,他突然心生一计,觉得可以利用一下这女人。 谢荣华长得貌美非常,只是被宠得太过于天真、不知道天高地厚,即使被山贼抓了也丝毫不慌,以为谢家真的无所不能,能把她从山贼窝里救出来,才会这么有恃无恐。 她的想法也没错,谢家的名头真的很有用,起码柳一鸣就真的不敢对她下手了,不但不敢对她下手,还想了个好办法洗白自己、俘获她的心…… 柳一鸣告诉谢荣华,他是山寨里的二把手,只是他当初并不是主动上山的,也是被捉上来的,要是他不从了这些山贼,那他也活不下来。 而为了报仇,他就这么一直在这里潜伏下去,只是大当家太狡猾,他一直没找到机会,这次大当家他们又抓了无辜的谢家人,他便再也看不下去了,想要和谢荣华合作,一起把这山寨窝端了,给他们报仇…… 谢荣华立马相信了柳一鸣这编出来的谎话,还真的像模像样地跟柳一鸣“合作”起来,在柳一鸣不着痕迹地引导下,某天放火烧死了山寨里那些无恶不作的山贼,只留下少许“不曾作恶”的“无辜人”,他们铲除了山贼,便一起下山了。 然而,其实那些“无辜人”并不是真的无辜,只是因为他们是柳一鸣的心腹,所以才被留下来罢了,那些被烧死的,都是平时并不服柳一鸣管教以及一直想挑战他首领地位的人,这回他做了这场戏,不但一下子把跟他不对付的人烧死了,同时还灭了口,又震慑了被他留下来的心腹,还取得了谢荣华的信任,真是一举多得,做得极妙。 被烧死的也不止山贼,还有谢荣华的手下,毕竟谢荣华身边没有熟悉的人可使唤和依靠,才会更依赖和信任柳一鸣。 所以,原主这个贴身丫鬟,就是被柳一鸣杀死的。 柳一鸣长得一副斯文俊秀的公子哥模样,又读了些书,装扮起来的时候很能糊弄人,加之他又在谢荣华面前演了一出在山贼窝里忍辱负重好几年、最终大仇得报的戏码,“救”了谢荣华,因此谢荣华被他迷住了,很快就沦陷在他的魅力之下,居然跟他“日久生情”了。 等到柳一鸣把谢荣华护送到外祖家,她就已经对柳一鸣情根深种,非他不嫁了。 (本章完) 1362、主子跟山贼恋爱了(2) 时初接收完原主的记忆,瞬间脸色都扭曲起来,这是什么狗血惊天大戏?世家的千金大小姐居然跟山贼头子谈起了恋爱?她的脑子呢?被一个山贼耍得团团转,山贼说什么她就信什么,难道就一点儿都没怀疑过吗? 柳一鸣说他在山寨里潜伏了许多年都没找到机会能把山贼一网打尽的办法,但谢荣华一被抓,他突然就想到办法了,而且还实现得这么顺利,完全没有任何困难,谢荣华就没怀疑过他这个办法为什么之前没想到,偏偏她被抓来了就想到了吗? 她不但没怀疑,还心安理得地跟山贼头子谈情说爱起来了,不但把柳一鸣视为自己的救命恩人,还极力要求家里人为柳一鸣的前途铺路,不遗余力地把他送上仕途之路,用自己的家族影响力、财力供养他……谢家有这样坑爹坑家族的女儿,也是倒了大霉了。 当然了,那些跟原主一样,仅仅是因为跟在谢荣华身边被山贼一起抓了就丢了命的谢家无辜的护卫以及下人们,才是最倒霉的。 他们的死连点儿波澜都没有,谢荣华知道他们死了,只是哦了一声,说知道了,再抱怨一声没有人伺候她了,就把这事儿跑到脑后去了,再也不曾想起过,好像死的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什么猫儿狗儿一样,不值得她放在眼里。 时初睁开眼睛,她看了看周围连睡着了也蜷缩着,眉头紧皱的人,这些人都是谢荣华的护卫以及下人,还有另外一下关在其他牢里。 时初起身,揉了揉自己的手脚,又检查了一遍身体,发现并没有受到什么侵害,这才放了心。 看来这时候才是被抓来的第一天晚上,这些山贼还没来得及对他们做什么,柳一鸣的计划也没有开始。 她从伴生空间里掏出一根万能钥匙,在牢门的锁头上捣鼓了几下,锁就应声而开了,她随后轻轻走了出去,到了没人的地方,伪装一番,便开始到处打探情况。 谢荣华不愧是女主角,即使被抓了,也是单独被关在一间整洁干净的屋子里,还被好好地伺候着,有吃有喝,也正是因为这样,谢荣华还有力气又叫又骂,叫骂完之后又哭哭啼啼,这个时候了,她依旧没停下来,这哭闹的毅力,也是够厉害的,不过并没有人理会她。 时初并没有打算去救这个没脑子的大小姐,反正她不会有任何危险,关着就关着吧。 然后她又悄悄找去了柳一鸣所在的地方,而这时候,柳一鸣已经从谢荣华嘴里得知他们今天抓回来的人是谢家的人了,所以这时候他正和自己的心腹商议该如何处理谢荣华和她的人才不会招来谢家的报复。 时初听了一会儿,就听到了山贼们七嘴八舌地说起了处理的办法,有的说干脆全杀了,就当做不知道他们是谢家的人,只要把人都杀光了,那谁知道人是他们山寨杀的? 有的则说干脆写信去谢家,要求谢家准备一大笔钱来赎他们家的大小姐,而等钱一到手,他们就放弃这个窝点,立马逃到其他地方去,到那时候,谢家即使想报复他们也找不到人…… 还有的说不能得罪谢家,那太危险了,不如直接把谢荣华放了,换取谢家不追究的承诺,谢家总不能不守信吧? …… 最后柳一鸣集合大家提出来的建议,就想出了原世界剧情里那个离大谱偏偏还真的成功骗过了谢荣华和其他人的办法、 时初在屋顶上听着这些人的商议,脸上简直不知道是什么表情,不过她并没有惊动这些人,也没有打算现在就收拾这些人,她听完之后就离开了,继续去其他地方打探情况。 打探完之后,她决定按兵不动,等着柳一鸣实现他那个计划再出手。 于是她吃了些东西,卸掉伪装,又悄悄回到了地牢里,蜷缩着在角落里跟其他人一样睡了过去。 等到第二天,除了有两个人来给他们送些猪食,就没有其他人来理会他们了,也是,毕竟他们只是一些小喽啰,一看就是下人奴仆,找他们也没用。 这天很快就过去,又到了晚上,这回来给他们送吃食的人换了,时初一下子认出了他们是柳一鸣的心腹,于是她立刻就警惕起来,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却没想到他们仿佛真的只是来送吃食的,送完之后什么都没做就离开了。 不过,时初并没有放松警惕,很快,她就发现这些吃食里面加入了大量的迷药,怪不得呢,这回的吃食分量多了不少,足够他们吃了,原来是断头饭,看来柳一鸣是想让他们昏迷过去,然后就放火烧了他们。 等到牢里的人都晕迷过去之后,时初便立马开始给自己做伪装,易容成了一个二十多岁容貌平凡得掉进人堆里就找不着的男人。 然后她悄无声息地溜了出去,此时外面已经大乱了,柳一鸣的人大概给除了他们自己之外的山贼都下了药,所以他们放起火来十分肆无忌惮,好几个方向的火势都已经烧了起来,柳一鸣的心腹放完火之后就开始收集山寨里的财物。 而柳一鸣自己则跑去跟谢荣华演戏去了,于是时初跟在他那些心腹后面,心腹们一收集好财物准备撤,她就出手杀了那个心腹,把财物收到自己空间里了,就这样,她黑吃黑,杀完了柳一鸣的心腹,还搜刮完了他们收集的财物。 等昨晚这一些,时初又回到地牢里,幸好此时地牢里的火势还不算太大,时初迅速把地牢里被关着的谢家的下人和护卫们拖了出来,又给他们解了迷药,等他们醒了,时初便悄然隐身了。 这些人都是无辜的,时初救他们这一回已经仁至义尽了,不可能再把他们送回谢家,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他们自救的本事了。 不过,罪魁祸首柳一鸣可不能放过,所以时初又找去了关着谢荣华的地方。 此时他们居然还没有动身离开的迹象,时初惊讶极了,柳一鸣还要演多久的戏? (本章完) 1363、主子跟山贼恋爱了(3) 柳一鸣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把谢荣华哄得团团转,还真的以为柳一鸣是为了救她才把“报仇”的计划提前,在今天晚上就火烧山寨,因此感动得不得了。 眼看两人还有继续说下去,时初十分不耐烦了,干脆一人扔了块小石头过去,砸中他们的后脑勺,把他们砸晕了。 时初没有理会谢荣华,毕竟这位千金就是嚣张任性了一些,倒是没有害过原主,时初就不找她报仇了。 只是对于柳一鸣,这个害死原主的罪魁祸首,她就不能轻易放过了,只是到底要如何对他,时初一时有些纠结,要是一刀杀了,倒是干脆利落报了仇,只是太便宜这家伙了。 最后时初想了想,柳一鸣在原世界剧情里能利用谢荣华步步高升,除了一张会说话的嘴之外,就是还不错的脸蛋以及武功了。 于是她决定毁掉柳一鸣一只手和一只脚,看他还能用这幅残缺的身体如何步步高升,如果他真的能以残疾之身做出一番事业,那时初还真的会对他刮目相看。 对于有野心又有心机手段的男人来说,杀了他反倒是让他解脱了,让他苟延残喘才更令他生不如死。 时初考虑好之后,干脆利索地用刀划断了他右手的手筋以及右脚的脚筋,保证没有任何大夫能把他治好,这下子他就是半残了,不知道他还能不能用这幅半残之身迷倒谢荣华? 昨晚这一切之后,时初便离开了,而这时候,谢荣华那些护卫和下人已经开始在山寨里到处寻找谢荣华了,他们倒是对谢荣华很忠心,还记得自己的职责,看来这位大小姐不必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了。 时初并不打算继续以原主的身份生活,她没有兴趣给人当丫鬟,在这种奴仆的命并不值钱的年代,她傻了才会继续回去当个连命都被人捏在手里的下人。 于是她再也不管这山寨里的事,直接下了山。 这个时代并不是什么太平盛世,天灾人祸到处都有,逃亡的难民更是不少见,时初想要重新换个身份并不难,于是她很快就找到一个镇子,跟着一群难民,混了一男一女两个身份凭证,这下子出行便不用担心了。 她摆脱了以往大家奴仆的身份和生活,而柳一鸣也同样摆脱了山贼的身份,这都得归功于谢荣华好忽悠,有谢荣华证明他是个“好人”,谢荣华的护卫以及下人们便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丝毫没有怀疑他的身份,特别是有那么多被火烧死了的山贼的情况下,如果不是跟山贼有深仇大恨,那怎么会放火报复啊? 所以在救谢荣华下山的时候,大家就连同柳一鸣一起救了。 而柳一鸣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心腹手下死得一个都不剩,他自己也一只手和一只脚都被废了,内心剧震,目眦尽裂,险些一口血喷出来,到底是谁杀了他的手下、毁了他的手脚?!他恨得不行,恐惧、愤怒、疑惑……各种复杂情绪涌上心头。 然而他根本连问都无法问出口,因为大家都以为他的手脚是那些山贼所为,而他自己则怀疑是谢荣华的手下所为,毕竟那些山贼早就被他自己的心腹迷晕烧死了,根本不可能毁掉他的手脚! 他记得自己是在跟谢荣华说话的时候突然晕了过去,醒来之后手脚就被毁了,而且现在山寨里死得只剩下谢荣华的人,这让他怎么能不怀疑他们? 然而他却丝毫不能显露出自己的怀疑,因为他现在只是个残废,连走路都无法走,做什么事都得靠谢荣华的人,他得依赖他们生活,要是跟他们翻脸了,那他还能活下去? 为了活命,柳一鸣不得不死死地把这仇恨和怀疑埋在心底,想等以后自己好了,有能力报仇了再一一跟他们算账…… 而现在,他只能讨好这些人。 “柳郎君,你别伤心,等我回了外祖家,就给你请名医治好你的手脚。”谢荣华安慰柳一鸣。 柳一鸣露出苍白英俊的面容,苦笑着说:“谢谢姑娘,柳某只希望没有拖累你们,毕竟这下山的路很陡,偏偏我又无法自己下地行走……” “我有那么多护卫,他们能把你抬下山,不碍事的。”谢荣华毫不在意地说道,她自己只是动动嘴皮子,下山的路有护卫抬着她走,自然不觉得有什么困难。 “对了,我的贴身侍女哪里去了?”谢荣华终于想起了时初,便到处张望,最后没看到,便没好气地问身边一个仆妇,“阿茹呢?她不来伺候我,干嘛去了?” “姑娘,阿茹不在了……”仆妇脸色苍白地回答道。 “不在了?什么意思?”谢荣华一时没反应过来。 “就是没了,不在人世了。”那个仆妇低着头回答道,“山寨那场大火太大了,她可能没能从地牢里逃出来……” 是的,谢荣华这些护卫以及下人都以为时初没能从地牢里逃出来,被烧死在里面了。 谢荣华听见她这话,愣了愣,最后摆了摆手,说:“哦,那她真是倒霉。算了,等回去之后补偿i一下她爹娘吧。” “她爹娘都没了。”那个仆妇又低低地回答了一句。 “那他们一家子真是福薄,我也没办法了。”谢荣华有些不悦地说道,心里觉得她的前贴身侍女命硬。 谢荣华很快就把贴身侍女的事抛在脑后了,直接吩咐那仆妇道:“你帮我找两个手脚利索的侍女来,我得沐浴洗发……” “姑娘,这种时候不好沐浴吧?”仆妇大惊,她们这还在山贼窝里啊,不远处还在燃烧着,难道不怕有山贼的漏网之鱼吗?,“这里是山贼窝,很不安全,万一还有漏网之鱼呢?” “不是有护卫们吗?怕什么?”谢荣华毫不在乎地说道,“柳郎君都跟我说过,那些山贼全被他解决了。” 仆妇只好闭了嘴,听从这任性大小姐的吩咐,居然真的找地方烧水给大小姐烧热水沐浴洗发了。 其余人即使内心很不赞同谢荣华的做法,却也无可奈何,谁让人家才是主子呢? (本章完) 1364、主子跟山贼恋爱了(4) 于是在谢荣华的闹腾下,直到第二天大中午了,一行人才从山寨离开,下山了。幸好塞山寨里的人不是被柳一鸣灭了就是被时初杀了,否则他们这一行人还能不能这么太平还不知道。 在原世界剧情里,柳一鸣和他的心腹们都好好的,而谢荣华的仆从们全都死光了,所以主动权自然就掌控在柳一鸣手里,柳一鸣当然是想越早离开山寨越好,因此连夜就带着谢荣华离开了。 但是现在,存活的人全是谢荣华的手下,柳一鸣倒是成了孤家寡人,自然没了他说话的地方,谢荣华才是拥有最终话语权的人,所以这不就拖拖拉拉大半天才离开吗? 即使大家心急如焚,恨不得立马离开这个多事之地也没办法,谁让谢荣华一点儿都不着急? 幸好她的闹腾是有限度的,没有耗尽大家的耐心。 只是等到下了山,她又要求坐上最舒适的马车,要享用最美味的食物,然而她之前的马车和财物都被山贼们抢上山,又在那场大火中消失了,现在仆从们到哪里去给她找舒适的马车和食物?这不就是刁难他们吗? 但人家大小姐是不管的,吩咐下去,下人们就自己去准备,没准备好,她就不愿意走,无论大家怎么劝都无济于事,谢荣华娇生惯养,怎么能容忍自己这么落魄地出现在人前?之前在山寨还能说是没有外人,但下了山那就不行了,她得维持住谢家大小姐的派头…… 她的仆从们又急又慌,根本无法说服谢大小姐,也没办法满足她的要求,一时之间就又拖延下来了,柳一鸣急得不得了,他想早点到繁华城市找大夫看自己的伤,不想陪谢荣华在这儿浪费时间,便只得强忍着不耐烦,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哄劝谢荣华 大概真的是一物降一物,那些仆从们的劝说谢荣华是怎么都不肯听,但柳一鸣一开口,她就愿意听劝了,也不执着于要舒适的马车和美味的食物了,居然愿意委屈自己到达下个城县再做打算。 知道谢荣华终于愿意走了,仆从们纷纷松了口气,对柳一鸣都看得顺眼了不少,纷纷客气了几分。 时初在安阳县看到谢荣华一行人的时候,已经是改头换面成了一个年轻商人之后了。 谢荣华他们一行人大概吃了不少苦头,个个风尘仆仆、蓬头垢面,甚至就连被护卫们用一个简陋组合成的架子抬着的谢荣华,都变得灰头土脸,完全没有了以往娇艳光鲜的模样。 他们居然很巧合地在时初落脚的客栈门口停下了,谢荣华一从架子上下来,就不耐烦地冲进客栈里,对着掌柜就是一句:“快给我开一间上房!让人准备热水和吃食!热水要干净、吃食要最好的!” 掌柜都听得一愣,谢荣华柳眉一竖,质问道:“怎么?没听见本姑娘的吩咐吗?傻愣在那儿干什么?” “听见了听见了!”掌柜连忙回答,“小的这就吩咐下去给姑娘办好!”说完吩咐伙计们准备热水和吃食,就亲自带着谢荣华去了一间最好的上房。 门外谢荣华的仆从们连忙把这位大小姐所剩不多的行李搬进去。 而柳一鸣眼睁睁地看着谢荣华把他遗忘在门口…… 最后还是他自己坚强地请伙计帮他把县里最好的大夫请来。 时初在大堂里看着这对在原世界剧情里此时已经开始“日久生情”的男女主角,目瞪口呆,现在,他们之间似乎没什么暧昧可言了?否则谢荣华不会这么轻易就把柳一鸣忘在门口了吧? 难道是因为自己把柳一鸣废了的缘故?时初看着同样被抬着的柳一鸣感慨道,看来这爱情的诞生,还得有一副健康的身体才行啊。 柳一鸣被谢荣华遗忘了,根本没给他安排房间,而谢荣华的普通和护卫们也不会自作主张,于是他就暂时被安排在大堂里了。。 柳一鸣十分尴尬,他自己身无分文,让伙计请大夫已经算是逾越,再让伙计给他安排房间,就颇有得寸进尺的意思了,毕竟他身份不明。 时初只觉得有些好笑,没想到柳一鸣这个谢荣华的“恩人”貌似混得不怎么样啊。 伙计很快请了县里最好的大夫前来,因为柳一鸣还没有房间,便只好在大堂里看诊。 等老大夫颤巍巍地检查了他的右手和右脚,在柳一鸣急切和期盼之中,老大夫给出了一个让他极度失望的答案:“这位郎君的手筋脚筋不可能接回来了。” “这不可能?为什么不能接回来?是不是你医术不精?”柳一鸣不肯接受这个事实,双眼圆瞪,怒气腾腾地瞪着老大夫。 老大夫一辈子什么病人没经历过啊,知道柳一鸣是因为无法接受事实才会迁怒自己,因此他十分宽容地说道:“确实是老夫学艺不精,如果郎君能请到神医,倒是有可能让手脚恢复健康。” “神医?哪里有神医?请大夫告知我!”柳一鸣一听,如同抓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急忙询问道。 老大夫摇了摇头,说:“老夫也不清楚,神医向来神出鬼没,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 柳一鸣一听,顿时失魂落魄起来,又不肯放过任何一点可能,抓住老大夫的胳膊,执着地问他:“大夫,您再仔细想想,神医到底在什么地方出现过?我可以去什么地方寻找?求求你告诉我……” 老大夫叹了口气,说:“老夫最后一次听说神医的出现,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是在齐国,离咱们这里十万八千里远,你现在再去找,也没用啊。” 柳一鸣顿时面如死灰,齐国,那已经是异国了,还是十多年前,这让他怎么找?难道他注定要当个残废了? 老大夫见他这模样,出于医者仁心的想法,劝他道:“你也别那么灰心,一条腿不能走路,不是还有一条好腿吗?找个方便轻灵的拐杖还是可以慢慢行走的。” “这有什么用?还不是成了个残废?”柳一鸣双眼通红,愤怒又绝望地捶打自己的右腿。 (本章完) 1365、主子跟山贼恋爱了(5) 柳一鸣从老大夫嘴里得知自己手脚筋治好的几率十分渺茫,而神医又行踪缥缈无处寻找,便觉得分绝望,连对谢荣华都无心讨好了。 而谢荣华虽然刚开始还在山贼窝里的时候被柳一鸣忽悠得对他有些好感,但那只是一时的,毕竟那时候她身处险境,柳一鸣是能救她离开的唯一救命稻草,当时自然容易被他打动 然而,只是一夜过去,柳一鸣就突然变成了一个残废,曾经的斯文俊秀和风度翩翩全都没有了,反而成了需要人抬着才能离开的废物,这就迅速降低了谢荣华对他的敬慕与好感。 随着时间的推移,就连柳一鸣忽悠他说的那点所谓的“救命之恩”,都在谢荣华心里渐渐澹化了,毕竟在这位天之骄女谢家大小姐的心里,任何人救她都是应该的,是分内之事,她这个当主子的人上人,哪里需要对一个普通人心生感激? 所以,这一路上,谢荣华并没有跟原世界剧情里那样与柳一鸣生出感情,柳一鸣的待遇差了不是一星半点,他最后是跟着其中好几个护卫一起住的普通房间,护卫和仆从们对待他的态度也越来越怠慢了。 时初眼见得他眼神越来越阴郁,显然这日子不太好过,,那时初心里就更满意了,柳一鸣过得不好,她才更开心啊。 看了几天谢荣华的作妖日程,时初便不耐烦留下来继续看戏了,反正自己以后跟他们不会再有交集,于是她便决定离开。 虽然要装作行商,但时初并没有真的组建一支商队的意思,那样既不安全又不方便,所以她只是自己买了辆马车,自己赶着上路了。 她并没有目的地,赶着车顺着官道的方向走到哪就在哪儿停留几天。 她如今身处于一个叫大雍的国家,原主是大雍土生土长的人,从小就被父母卖给人牙子,后来被谢家买去当了奴仆,渐渐地当上了谢家大小姐的贴身侍女,只是运气不好,陪着谢荣华回了一趟外祖家,就被山贼掳上山杀死了。 这些年来大雍境内的山贼是越来越多了,经常能听见某某地出现山贼的消息,杀人越货、无恶不作,然而官府却很少能打击这些山贼,即使上报朝廷,朝廷也根本没空管,因为光是边境被外族入侵的战争就已经占据了所有注意力,于是这种情况下,山贼便越发猖狂了。 显然,这样内忧外患的大雍正及及可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爆发一波大的冲突,内战、外战都有可能。 在这种情况下,独自一人架着马车出行的时初就像一只大肥羊,一路上招惹了好几波劫匪的攻击。 这次也是一样,时初擦了擦自己染上鲜血的长剑,并没有理会地上劫匪们的尸体,她安抚了一下被吓到的马匹,重新收拾了一下,便继续上路了。 只是她慢悠悠地架着马车离开没有多久,忽然就被一队急冲冲赶上来的队伍拦住了。 “喂!前面那辆马车的人!快停下来!”后来有人大声喊道。 时初侧耳听了听,后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似乎还跟着不少人,她有些怀疑,难道那个声音喊得是自己? 于是她有些好奇地停了下来,果然,不一会儿就有个骑着马的年轻男人拦住她的马车,不悦地说:“喊你停下怎么不听啊?” “为什么要我停下来?”时初听见他这不好的语气,顿时也不高兴了,问道。 “是我们家公子让你停的,你哪里来这么多话?”那男人斥责道。 时初都气笑了:“你家公子是谁?我又不认识他,凭什么他让我停我就得停啊?难道他是天王老子?” “你!”那男人气恼得涨红了脸,说,“我家公子是衡阳卢氏主支的三公子! 那么鼎鼎有名你居然不知道?真是孤陋寡闻……” “哦?原来是衡阳卢三啊。”时初故意用轻佻的语气说道,“那我还真不认识他,怎么?他很有名?” “我家公子当然有名了!你这样的下里巴人还敢对他不敬?真是好大的胆子!”那男子愤怒地瞪着时初说道。 这时候,后面一辆马车缓缓驶了过来,与时初的小破马车相对而立,只是时初的小破马车被人家华丽又宽敞的豪华马车衬得就跟破烂一样,简直不堪入目。 时初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如同小房子一样奢华的马车,即使她早就知道有些世家的出行马车确实造得奢华如同能移动的宫殿,但亲眼看见的时候,还是不免让她大吃一惊,这些世家真是奢侈无度啊。 “这位公子,在下衡阳卢三,不知道公子如何称呼?”奢华马车里走出一个衣着富贵、面容俊秀、唇红齿白,一看就是出身不凡的年轻公子。 时初面无表情地胡诌道:“青州时二。” 卢三公子闻言双眼迷茫了一会儿,才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原来时公子是青州人士,那似乎是个比较偏远的地方啊。” “对,非常偏远。”时初煞有介事地点头,其实她连大雍有没有青州这个地方都不知道,不过既然卢三公子这么说了,那就应该真的有青州这个地方吧,只是有些偏远,没想到被她编对了。 “不知道卢三公子喊我停下马车有什么事?我还急着赶路呢。”时初直接问道。 “是这样的,我在前段路上看到了好些新鲜尸首,让人一查看,发现都是些劫匪,刚被人所杀,我担心与这些劫匪交手的人有危险,便派人追去打听情况了。”卢三公子好脾气地回答。 “我们追了上来却发现只有你这一辆马车,便觉得很是震惊,才想让你停下来,万一你要是受伤了,我带有大夫和伤药……”卢三公子朝时初笑了笑。 时初十分意外,她还以为这位世家公子哥儿喊她停下来,是想干什么坏事,没想到人家是想做好事,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我没受伤,不需要你的大夫和伤药。”时初说道。 1366、主子跟山贼恋爱了(6) 卢三公子听了之后,果然仔细打量了一遍时初,见她真的全身完好无损,顿时十分惊讶,同时眼里还带上了赞赏之色,说:“没想到时二公子身手如此了得,居然能与那么多劫匪战斗而自己毫发无损!” 时初淡淡地说:“我只是侥幸而已,那些劫匪只是乌合之众,没什么厉害的。” “不,已经很厉害了,我的人检查过他们的尸首,说他们人高马大,个个从身形上看就凶残狠猛,绝对不好对付,但你仅凭自己一个人,就把他们全都解决了,这样还不叫厉害?”卢三公子简直要把时初夸出花来。 而之前骑马截住时初的那个男子,看见自己主子跟时初居然相谈甚欢,并已经吓得浑身都出了汗,他以为自己主子是想找时初的茬,没想到像是来找人交朋友的,那自己刚刚的态度岂不是得罪了这位能让主子另眼相看的客人? 时初觉察到他对自己的注视,淡淡地回看一眼,便不再理会他,这样的人,只要自己不理他,他自己就会吓得坐立不安、胡思乱想了。 “卢三公子过奖了,我这身手只能说是勉强过得去,都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世界上比我厉害的人多得很。”时初谦虚道。 “不不,虽然人外有人,但我可以说,身手能比时兄厉害的人并不多。”卢三公子眼睛亮晶晶地,忽然满怀期待地问时初,“不知道时兄有没有兴趣投入我门下?我必定不会亏待时兄!” 时初猛地瞪大了眼睛,她万万没想到这位小少爷是想要招揽自己,她当然不会答应了,她不想又给自己找个主子,因此毫不犹豫地拒绝道:“没有兴趣,我这个人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不喜欢受约束,给人当手下是不可能的。” 卢三公子一听,十分失望,再三劝说:“真的不考虑一下吗?我承诺不会干涉你平时的自由,只要你能偶尔在我出行的时候跟随,或者有时间能指点一下我的武术,这不会花费你太多时间,但酬劳一定不少,还能把我收集到的武功秘籍跟你分享,你真的不动心吗?” 卢三公子极力想利诱时初,可以说,如果是普通的武人,被他这么有诚意地招揽,肯定已经心动了,哪个练武的会对其他武功秘籍没兴趣? 然而偏偏这里就有一个,时初伴生空间里什么武功秘籍没有?她并不觉得卢三公子收集到的武功秘籍比得上自己空间里的,因此他说出来的条件对时初毫无吸引力。 所以她依旧是毫不动容地拒绝:“承蒙你厚爱,要让你失望了,我依旧是没兴趣。” 卢三公子脸上瞬间露出无以言语的失落来,他见时初神情坚定,显然不可能被他说服了,便只好退而求其次,说:“既然时兄投入我门下,那能不能与我切磋一番?” 时初看了看他瘦弱的小身板,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卢三公子瞬间领悟了她意思,顿时涨红了一张俊脸,说:“别看我瘦弱,我其实还是会武的!” “哦……”时初点点头,“你能打得过你的几个护卫?” “全都能打得过!”卢三公子十分骄傲地回答,“我其实在练武方面也有天赋,其他护卫都不够我打的。” 时初听见他这话,顿时脸上露出一种十分复杂的神情,这位小公子不会以为人家护卫真的打不过他吧?他怎么这么“天真单纯”?如果他不是主子,那些护卫绝对用不了几招就能摁死他了,哪里需要发挥超常演技被他“打败”? 唉,看来当护卫也不容易啊,除了武功高强,还得有演技…… “喂,你这是什么表情?”卢三公子看见时初那复杂难言的神情,不高兴的问道,“你不信我能打败护卫?” “是不太相信。”时初点点头承认道。 “哼!那要不要我现在就打给你看?”卢三公子十分不服气地说道。 “公子,这里荒田野地的,不适合动手啊,不如咱们到了下个城镇,歇息过后再与这位时公子好好切磋?”先前那位仗势欺人的男子终于找到了讨好双方的机会,连忙开口提议道。 卢三公子看了看四周,说:“那好吧,咱们到下个落脚之地再切磋,时兄,你不会不同意吧?” 时初见他都这么说了,只好奉陪了,别的不说,与这位大少爷一同上路的舒适度那真不是她自己驾马车能比得上的。 自从这位卢三公子心心念念要与她切磋,时初那辆小破马车就有人自行照看好了,她自己则上了卢三公子那辆如同移动的小宫殿般的奢华马车里。 上去之后,立马就有漂亮侍女奉上热茶、点心,还有另外的侍女给她捶背、捶腿……这么伺候法,很容易让人堕落啊。 卢三公子真的是个很单纯天真的少爷,对时初这个萍水相逢的人居然也十分信任,不但邀请她一同乘坐他的马车,还毫不遮掩他这次出行的缘由,说得上对时初掏心掏肺了。 奢华马车两个多时辰后终于到了下一个落脚地,是个比较繁华的小城,卢三公子迫不及待要与时初切磋武功,便急匆匆地跳下马车,飞快地在客栈里梳洗过后,换上了武打短装,便兴冲冲地找上时初就要切磋。 时初看在自己喝了他不少好茶、吃了他不少好点心的份上,没有拒绝这次的切磋。 为了切磋得过’瘾,卢三公子还让护卫找了块空地。 “时兄,请吧。”卢三公子十分有风度地朝时初一拱手,说道。 “请。”时初对他点点头,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他攻击而去。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时初一招过去,卢三公子就被踹飞出了三尺远…… “三少爷!”周围的护卫吓得慌忙冲上去扶起卢三少爷。 时初讪讪地摸上自己的鼻子,有些心虚,她以为这位卢三公子即使有些水分,但应该也不会太虚,哪里知道他能水到这种份上,连自己的一招都接不住?! 那些跟他交手过的护卫到底演戏得多好,才能被他“打败”啊? (本章完) 1367、主子跟山贼恋爱了(7) 卢三公子现在整个人都是懵的,他才刚刚摆出防守的姿势,眨眼间自己的腹部就遭受了一次勐击,剧痛之后就感觉自己整个人都飞了起来…… 然后他就发现自己的视角变了,一睁眼看到的蔚蓝无云的天空,接着便是咋咋呼呼的护卫们着急担忧的脸,被他们又摇又喊之后,卢三公子才意识到自己现在是躺在了地上……他就这么被打败了? 卢三公子白皙俊秀的脸顿时腾地一下子红得成了猴子屁股,他怎么连时兄的一招都抵挡不住?! 他脸上火辣辣的,又羞又尴尬,恨不得自己现在晕了过去,这样就不用面对如此尴尬的境地了。 时初看见卢三公子在那儿躺了好一会儿都没有起来,顿时有些担心,莫非自己刚刚踹得太大力,把人踹得太伤了都站不起来了? 她连忙走过去查看情况,只见卢三公子脸上红通通的,一双清亮的眼里透着羞恼、尴尬以及无措…… 这一看,时初才放心了些,原来并不是伤得起不来,这位大少爷是伤了面子,不想起来了。 时初觉得有些好笑,想着好歹蹭了他一路的奢华马车和茶水糕点,于是就想给他留点面子,便弯下腰去对卢三公子说:“十分抱歉,卢公子,我刚刚的招式太凌厉了些,你一时没准备好肯定被我没轻没重地伤着了,现在能起来吗?” 边问着,时初边朝他伸出手,卢三公子听见她这话,觉得自己有台阶下来了,顿时不好意思继续在哪儿挺着,握住了时初的手顺势站了起来,还不忘挽回自己的尊严:“时兄,你果然很厉害,我居然都没反应过来你就开始攻击了,出手快攻击力很强,是我输了。” “三公子果然豪爽大气,我这回赢得其实也算是侥幸,下回说不定就打不过你了。”时初觉得这位小少爷巴巴地挽尊的模样挺可怜可爱的,便忍不住帮他“掩耳盗铃”一回了,哎,人家自己的护卫都肯在比武的时候演戏让小少爷高兴了,她这回都比完了,演演戏也不过分啦——毕竟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卢三公子果然被时初哄了回来,很快就自动把自己这回的丢脸失败抛到脑后,邀请时初跟他一起品尝他从家里带出来的厨子的手艺了,这时初就无法拒绝了,立马义不容辞地答应了他。 不愧是世家大族培养出来的大厨,卢三公子的私人大厨手艺确实非常棒,时初来了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吃得这么尽兴,特别是那道羊肉羹,简直能让她吞掉舌头。 卢三公子见她吃得这么高兴,边吃还边点评,同时还搭理夸赞他厨子的厨艺棒,顿时觉得十分有面子,一顿饭下来就已经把时初当成他的知交好友了,还拿出了自己的好酒要跟时初不醉不归…… 于是这天晚上就多了两个醉鬼,幸好时初再醉也会留着两分理智,身份这才没有露陷。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时初就要跟卢三公子分道扬镳了,卢三公子对时初很舍不得,临走前还拉着时初的袖子叮嘱她:“时兄,你真的不打算与我同行吗?难得咱们说得来又志趣相投,就这么分别实在可惜……” “三公子,我也没办法,生活所迫啊,你别伤心,日后有缘咱们总会再见的,你要是想我了,不是还可以给我写信吗?”时初朝他挥挥手说道。 “唉,你又说自己居无定所,得安定下来才能给我地址……那你一定得记得给我来信,不许忘了……”卢三公子只好叮嘱了又叮嘱,生怕时初忘了。 “不会忘的,我一定记得。”时初连忙保证道。 “你以后路过衡阳,也可以去我家找我。”卢三公子说,“我一般情况下都会在家。” “好,如果我经过衡阳,一定会去拜访你,我不会跟你客气的。”时初又连忙答应他。 被卢三公子拉着告别了许久,时初这才脱身架着自己那辆小破马车离开了。 这一坐上自己的马车,时初立刻就觉察出不舒服来了,坐垫太硬、稳定性太差、马儿走得有气无力……总之哪哪都不对劲的感觉。 “果然是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啊。”时初忍不住感慨了一句,她才在卢三公子那奢华马车坐了一天,今天就已经不习惯自己的小破马车了,人果然是天生追逐舒适度的生物。 说来也奇怪,这年头的世家子弟都非常高傲,耻于与平民百姓为伍的,然而这位卢三公子却截然不同,即使是面对自己这样一个寂寂无名的普通人,居然也非常和气,甚至能放下身段与自己相交,还把自己视为知己好友。 时初能感觉得到他并不是在演戏,而是真心的,是真的想与自己这个平民成为朋友,也是真的邀请自己去他家拜访。 也许他年纪太轻,被养得太单纯天真,未曾沾染太多的俗世规则,才没有像其他世家子弟一样瞧不起平民?等他年纪渐长,说不定就渐渐沦为那些瞧不起普通人的世家子了。 不过那都是以后了,既然他现在对自己是真诚以待,那她自然也会对他报以真诚。 自从与卢三公子分别之后,时初一个人架着马车上路,居然就再也没有遇到过劫匪山贼了,这就很稀奇了,难道卢三公子还有驱贼的作用? 大家去快可以试试吧。】 不但没有遇到山贼,就连路人都没有遇到一个,她一个人跟一匹马在路上走着,周围安静得让人心生凉意。 不过等到了下一个落脚地,时初就一点儿也不觉得安静了,因为那村子正在举办一场婚宴。 这村子很小,大概一村人都沾亲带故,所以一家人成亲,全村人都去参加婚宴,时初路过的时候,他们正在吃席。 这便有些尴尬了,最后时初没有停留,只意思一下跟他们要了一些凉水就离开了。 倒是那些村民很热情地分了她一些喜糖、喜枣,时初过意不去,给他们留下了一点银子。 1368、主子跟山贼恋爱了(8) 时初一边往自己嘴里塞一个喜枣,一边往马儿嘴里也塞了一个,还不忘嘱咐它:“记得吐核啊,我可不会给马做海姆立克急救啊。” 马儿对她喷了一口气,鄙夷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嘴动了好几下,忽然噗地十分利索地吐出了一枚枣核来,吐完后挑衅般看着时初,还不忘张嘴朝她再要喜枣。 时初:…… 这马儿成精了是吧? “好了,知道你会吐枣核了,给你吃,吃个够!”时初翻着白眼喂马。 喂完之后她就又赶着马上路了,这回没有在那个办喜事的村子落脚,她就错过了住宿的地方,这天晚上得露宿了。 不过这对于时初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露宿野外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事儿。 找了一处地势平稳的地方,时初就把老马放了,让它自由活动,她自己就找了地方打算搭个灶解决自己的晚饭问题。 她空间里各种食物都有,根本不缺吃的,只是这会儿是在野外,不来点烧烤好像就浪费了,于是时初拿出了各种调料和刷子,准备烤只羊吃吃。 羊是早就宰好了的,时初只需要清洗一下挂在烧烤架子上,起火之后耐心地翻烤涂抹调料就可以了。 一炷香之后,烤肉味儿就飘了出来,当然了,这时候还远远不到能吃的时候,只是肉才刚刚与调料相结合,烤出了香味儿。 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这肉香也不怕山林远啊,随着这烤羊的香味儿越来越浓郁,越飘越远,时初就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不速之客似乎是出门远行的一家子,有老有小,有仆从有护卫,一群人就这么停在了时初的不远处,似乎也不打算走了。 “喂!这位兄台,你这烤羊能不能分我一点啊?我看你自己一个人也吃不完……”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走过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只烤羊,毫不客气地问时初。 “不行,我这餐吃不完,可以留着下一餐。”时初面无表情地拒绝道,她好不容易才烤出来的一只羊,花了她多少时间和调料?怎么能给别人? 那中年男子被拒绝,顿时不高兴了,嚷嚷道:“下一餐就不新鲜了!我说你也太小气了吧,我又不是全要,就要一半,我还有老娘和孩子,他们一路上吃的都是干粮,嘴巴早就饿慌了,你就行行好,看在他们的份上分给我一些吧……你难道就忍心让老人孩子眼睁睁地看着你一个人吃?” 好家伙,还学会道德绑架了,时初冷笑一声,说:“有什么不忍心的,又不是我老娘和我孩子。” “你!你是不是真的不肯给?你可要想要了,你只有自己一个人,我却有身强力壮的护卫和下人,要是打起来你觉得谁才是吃亏的那个?”中年男人眼见道德绑架不成,便开始威逼了,盯着时初的眼神带上了胁迫之意。 时初唰地一下反手从自己身后抽出了剑,直直地对准中年男人,说:“是吗?那不如你来问问我这把剑?我只有自己一个人,而你,却上有老下有小,打起来,你说到底谁会更有顾忌?谁会肆无忌惮?” 中年男人听见她这话,顿时被噎得哑口无言,脸色难看极了,显然意识到他自己才是更需要顾忌的那个人,因为即使他有护卫,但他也有软肋啊,时初就不同了,她自己一个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要是真的拼起命来,吃亏的可不会是她。 大概是真的怕时初不管不顾地跟他拼命,中年男人硬是咽下了这口气,僵硬着脸跟时初道歉:“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了,希望小兄弟不要怪罪我刚刚的鲁莽和冲动,我这就离开,不打扰你了。” 时初冷哼一声,这才把剑收了回去。 中年男人见她没有继续追究的意思,便连忙跑回自己的队伍,想要让大家离开,然而他儿子显然不是这么想的,哭闹起来,大喊着:“我要吃烤肉!我要吃烤肉!爹你怎么没给我拿烤肉回来?” 这哭闹声实在太大了,时初忍不住朝那儿望去,只见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小胖子在一个中年妇人怀里挣扎不停,那妇人险些没法抱住他,急出了满头汗,不停地哄劝他。 然而小胖子并不肯罢休,中年男人气急了,瞪着眼睛骂他:“闹什么闹?咱们没有烤肉!别想了,快走吧!” “不嘛!我就要吃烤肉,我都看见了,是烤羊!爹你给我把烤羊抢过来啊……”小胖子已经在地上撒泼打滚起来了。 时初听见他这话,顿时冷笑,真不愧是一家人,原来是家学渊源,刚刚那中年男人想强要自己的烤羊,他儿子倒好,都想要强抢了。 “夫君,不如你去跟那位小兄弟商量一下,咱们用钱买他的烤羊行不行?瑜儿这样哭闹下去也不是办法……”中年妇人为难地对中年男人说道。 中年男人飞快地偷瞄了一眼时初的方向,压低了声音道:“那人不是个善茬,一言不合就要杀人的,他手里头有剑,咱们不要去招惹他,之前我就去想问他要一些烤羊肉,但他拒绝了,还虎视眈眈的样子,咱们一行人有老有小,对上他吃亏的是我们……” “那怎么办?”中年妇人听了着急又担忧,时不时偷看一下时初那边,生怕时初真的拔剑去杀他们,“夫君,那咱们现在赶紧离开这儿吧?离他太近太危险了。” “好,我这就安排。”中年男人说道,他之前让车队在这里停下,就是想占人家便宜,谁知道便宜没占着,会被人恐吓了一顿,自然忙不迭想要逃离这里,因此很快就吩咐人要重新出发。 然而大家已经停下来开始扎营留宿了,这时候又要离开,就得重新收拾东西,浪费的时间可不是一点半点,而且如今天色已经不早,还要出行,那要找到下一个适合露宿的地方,肯定已经天黑了。 这荒郊野外的,天黑就意味着危险,不知道会遇到什么野兽,所以大家听到中年男人说要离开,自然非常不情愿,纷纷劝说他改主意。 (本章完) 1369、主子跟山贼恋爱了(9) 周邦此时十分痛恨之前那个想要留下来占别人便宜的自己,否则他现在就不用面对这么为难的情况,虽然他是这支队伍的主家,护卫和下人都以他为首,但他不能不考虑护卫们的说法,毕竟此时天色已经不早,夜晚对于他们这行有老有小的人来说,真的很危险,他不该因为自己的任性就让这么多人冒险。 为此,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跟时初请求允许他们在这里过夜。 时初看着眼前对自己讨好谄媚的中年男人,冷淡地点了点头,说:“只要不来打扰我,你们想在哪里扎营过夜都不关我的事。” 听见时初这话,周邦顿时一喜,他没想到时初这么好说话,居然没有因为他之前的冒犯而反对他们在这里过夜,于是他立马对时初谢了又谢,感激涕零。 其实时初只是见他挺识时务,才没有非要把他们赶走,毕竟真的让他们这时候赶路的话,那就很可能让他们陷入危险,时初虽然冷漠,但也没到草菅人命的份上。 周邦那个胖儿子吵闹了好一会儿,最后被周邦毫不留情地压制住了,再也不敢嚷嚷着要吃时初的烤羊肉。 而周邦那些护卫和下人即使对时初的烤羊十分垂涎,也不敢上前来讨食,毕竟之前周邦亲自去讨还被时初怼回来了。 然而时初那烤肉实在太香了,浓郁的烤肉香味儿随着微风到处飘散,令人忍不住想多呼吸几口空气解解馋。 等到他们起火做饭,那烤羊的肉香味就更诱人了,但是他们自己的口粮却难吃得很,想代替一下都没办法,只好闻着空气里的香味儿下饭,倒也囫囵地填饱了肚子,只是那滋味就别提了。 时初用刀子割下肉片儿放进嘴里的时候,都仿佛能看见不远处那些人直勾勾盯过来的眼神,听见他们情不自禁的咽口水的声音…… 她面不改色,仿佛什么都没觉察,只享受着自己花了很大功夫才烤出来的羊肉。 “爹,孩儿好饿啊。”胖男童窝在母亲的怀里,手里捏着一个饼子,可怜巴巴地对周邦说道。 “饿什么?你手里不是拿着吃的?饿了就赶紧吃。”周邦哪里不懂儿子的意思?但他只能当做听不懂。 “爹,孩儿想吃肉。”胖男童嘟着嘴直接说道。 “咱们现在没有肉,你想吃,得等到咱们回到家之后才能吃了。”周邦硬着心肠跟儿子说道。 “咱们不能去问那个人要一点吗?我就吃一块、不两块肉就好了……”胖男童眼巴巴地用期盼的眼神看着周邦。 “不行,那人很凶。”周邦一口拒绝道。 胖男童又闹了好一会儿才罢休。 时初填饱肚子之后就把剩下的半只烤羊收了起来,然后再处理一下火堆,确保它能烧一晚上,就进了自己那辆小破马车睡觉。 周邦那边的人见她休息了,也不敢打扰她,留下守夜的人之后,很快也收拾好开始入睡。 等到第二天,时初还没有醒就听到了有人活动的动静,显然是周邦那边的人早早起来了。 时初被吵醒之后就没有继续睡了,她顺着老马的痕迹找到了一条小溪,洗漱过后便拉着自己的马儿回来了。 热了昨晚剩下的半只烤羊吃了,时初便驾马离开,离开之时,周邦的人也似乎要上路了,他的胖儿子正好要上马车,时初看了一眼,突然猛地一顿,觉得自己似乎发现了什么。 周邦长得普普通通,身高长相都中等,单眼皮塌鼻梁,嘴唇也比较厚,然而他那胖儿子,即使脸上肉嘟嘟的,却明显看得出来长着深深的双眼皮、高鼻梁以及薄嘴唇。 这对父子长得也太南辕北辙了一点儿吧?时初心里冒出一点儿怀疑,但她不能轻率地下结论,于是又看向周邦的妻子,那位牵着胖儿子手的中年妇人。 这位妇人长着圆脸盘,浅浅的双眼皮和不高不低的鼻梁,嘴唇也比较厚……这跟她儿子长得也不怎么像,不过她的耳朵跟儿子却是一模一样……那么很明显了,这位胖男童是她的亲生孩子,却不是周邦的亲儿子…… 时初深吸了一口气,没想到自己只是多看了几眼就发现了这对夫妻的秘密,就是不清楚这个秘密周邦到底知不知道,不过看他对胖孩童那亲热、疼爱的模样,不是亲儿子可不会这么对待。 时初忍住了自己那蠢蠢欲动的八卦之心,这是人家的私事,她不能干涉,只能装作不知道。 既然不能八卦,时初便急忙远离他们了,于是连忙抽了几鞭马儿,让它疾驰离开。 虽然时初有些同情不知道是主动还是被动戴了绿帽子的周邦,但也没办法直接对他说:你儿子不是你儿子,周邦就算再识时务,也得想跟她拼命了,毕竟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勇敢面对事实。 远离了是非之地的时初架着马车前往下一个目的地,心里希望周邦跟她走的不是同一条路,这样她就不用看见他的时候纠结了。 然而事与愿违,等到傍晚时初到了一个小镇唯一的客栈落脚,周邦带着他的人马也到了这里——跟时初住同一间客栈,毕竟这小镇就这一间客栈。 “小兄弟,真巧啊,又在这里遇到了。”周邦客气地跟时初打招呼。 “啊、是的,真巧。”伸手不打笑脸人,时初干笑着回答道,她的眼神又忍不住飘向周邦身后那对母子。 “吃肉!”那胖孩童一看见时初,便脱口而出道。 中年妇人慌忙捂住他的嘴巴,尴尬地对时初露出个僵硬的笑,说:“小孩子不懂事,还望见谅。” “没关系,小孩子嘛,现在咱们到了这镇上,想吃肉还不容易?”时初笑了笑说道。 周邦连忙说:“对对,现在到了镇上,倒是可以吃肉了,儿子,今晚上爹就让你吃肉吃个够!” 时初对他们笑了笑,便往自己定好的房间走了。 她这回没有自己动手做饭,而是让客栈给她送了些吃食上来,敷衍地解决了一餐。 (本章完) 1370、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0) 时初本以为自己只是周邦一家人的路人甲,萍水相逢很快就会分道扬镳,再无交集。 虽然一开始有过小矛盾冲突,但后面和解了,算是能和平相处的了,然而时初想错了,她没想到自己没想对这家人出手,但这家却有人想对自己下手了。 时初本来以为这天晚上终于能在客栈里好好睡一觉了,然而却没想到半夜就被潜入自己房间的不速之客惊醒了。 来人显然并不是什么武功高强的人,因为他的脚步声很沉重,即使已经极力想轻声一些,但在时初这样耳聪目明的练武之人耳朵里,却明显极了,时初在他撬了门进来的一瞬间就已经觉察到了。 那脚步声摸索着往时初床边走来,时初以为他想要偷袭自己了,等了一会儿想个自卫反击,却没想到这人只是在床边看了她一会儿,发现她很安静,丝毫没有“醒过来”的痕迹,便转过身离开了床边,往一旁的桌子走去,那桌上正放着时初拿来掩人耳目的包袱。 那人的目标就是时初的包袱,他悄悄地解开包袱,翻找起来。 时初有些疑惑,难道这人潜入自己房间就是想偷东西的?她那包袱是用来掩人耳目的,只装了两身单薄的衣裳和一点儿碎银子以及小刀和火折子这些野外生存必须的小物品,值不了几个钱。 但再不值钱,那也是自己的东西,不是能任由别人偷盗的,时初可没有放跑这小偷的意思,于是她悄然地翻身而起,赤脚走到那人身后,突然开口问道:“我这包袱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那人瞬间被时初吓得整个人都蹦了起来,意识到自己被人发现了,他立马慌不择路地丢下手里的东西想要逃跑,然而时初怎么可能让他逃了?立马出手拦住他。 这人慌慌张张地跟时初交了几手,动作笨拙缓慢,花拳绣腿,很快就败下风来,被时初牢牢地按倒在了地上。 把人用绳子绑住之后,时初把油灯点亮,便发现这窃贼有些眼熟,便问道:“我好像见过你,你是谁?” 】 那贼人慌乱不已,把嘴巴闭得紧紧的,一言不发,还低着头想极力隐藏自己的容貌。 “你以为你不开口,我就拿你没办法了?”时初冷笑一声,伸出手在他身上某个穴位点了一下,于是瞬间,这贼人脸色顿变,脸扭曲起来,扑倒在地上翻滚哀嚎起来。 这哀嚎声在寂静的深夜里瞬间吵醒了客栈许多人,时初听到有人从睡梦中醒过来惊惶地查看情况,她好了皱眉,撕下一块桌布塞进了贼人嘴里。 “想好要招供了没?”时初问道,这贼人此时已经痛苦得涕泪横流、面容扭曲,狼狈不堪了。 “居然还挺有骨气。”时初见他仍不肯招供,又重重地按了一下其他几个穴位,于是瞬间他身上的剧痛强烈了许多倍,令他痛不欲生。 贼人终于忍受不了这剧痛了,跪着给时初磕头,连连用眼神示意他妥协了,要招供。 时初一点儿也不怕他是诈降,于是扯掉了塞在他嘴里的破布,贼人痛苦的呼叫声瞬间泄’露’出来:“我招!我什么都招!” “说吧,要是敢骗我,我就让你直接痛死。”时初警告道。 “我不敢骗你……我是周邦妻子的表哥,就是他妻子让我来偷你的东西,想给你一个教训,让你身无分文最好流落街头……”贼人痛哭流涕地招供道。 时初听见他这话,立马就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觉得他眼熟了,原来他就是周邦的人,她昨天见过的,只是印象不深才没记起来罢了,现在他招人了自己的身份,时初就联想起来了。 不过——“周邦的妻子为什么要让你偷我的东西,想让我流落街头?”时初自认为没有得罪她,毕竟她给周邦戴绿帽的事,自己不是埋在心里什么都没说吗?难道她这么敏锐,已经觉察到自己看出她的猫腻,她心虚了? 不过即使是心虚想灭自己的口,那光是偷光自己的钱物那也没用啊,时初立马推翻了自己这个推测。 果然,这贼人立马说道:“因为她恼怒你昨晚不肯把烤羊肉分给她儿子吃,觉得你小气狭窄,不报复一下实在难消她心头之恨……大侠,我已经什么都招了,求求你给我解了穴吧!这实在太痛了!” 时初并没有立刻给他解穴,敢来偷她东西,就该受受惩罚。 至于他招供的,说是周邦的妻子恼怒自己不分烤肉给她儿子所以才想报复自己这事,时初非常惊讶,没想到仅仅是因为这样,周邦妻子就想报复自己,这倒不知道是谁更小气、更心胸狭窄了。 不过,为什么偏偏派她这个表哥来偷自己东西?干这种事难道不应该找个信得过的心腹吗?难道这表哥才是最受周邦妻子信任的人? 时初眼神怀疑地看向这贼人,看着看着,她就看出猫腻来了,怪不得这种隐秘之事都找这“表哥”来做呢,原来这人就是她儿子的亲爹啊! 时初恍然大悟,周邦妻子的女干夫被她给找到了,这两人真是大胆啊,居然就在周邦眼皮子底下偷情,还把私生子生下来了,也不怕被人发现,明明眼前这人跟周邦儿子长得很像嘛,同样的深双眼皮和高鼻梁薄嘴唇,看起来一副薄情寡义的面相。 不过大概这男人有点瘦,又长得黑,才没有人把他跟周邦的胖儿子联系起来。 时初本来看出了周邦夫人给周邦戴的绿帽子都没想揭穿她,只想当做不知道,却没想到她都想饶过她了,她反倒不想饶过自己了,时初于是很生气,觉得这人不识好歹,自己想放她一马,她偏偏自己撞上来找死,那自己就成全她了。 于是时初又按了几下贼人的穴位,贼人顿时痛哭哀嚎,又把全客栈的人都吵醒了,时初立马大惊喊道:“有贼!捉贼啊!” 她这话一出,瞬间客栈里其他人纷纷出门来帮忙捉贼了。 1371、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1) 大家顺着声音找到时初房间,就发现她已经把贼人捉住了。 “李兴旺?!”周邦看清了被绑住的贼人的面貌,顿时惊愕地喊道。 “周老板,你认识这个贼人?”客栈掌柜惊疑不定地看向周邦,询问道。 周邦此时已经完全懵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妻子的表哥成了被人人赃并获捉住的贼人,他犹犹豫豫地说:“我、我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兴旺!你到底为什么要来偷别人的东西?”周邦无法理解地质问李兴旺。 时初眼神冷厉地盯着李兴旺,说:“把你刚刚招供的话都说出来。” 李兴旺现在还浑身剧痛着,又痛苦又恐惧,早就不去顾忌招供之后的下场了,为了求个痛快,他涕泪横流地招认道:“是我表妹刘氏记恨这位兄弟没有把烤羊肉分给她儿子,就让我来偷他的东西!我都招了!这位好汉,求求你解了我的穴吧,我痛得实在受不了了……” 他这话一出,周邦大惊失色,第一反应就是斥责李兴旺:“你胡说什么?!我娘子一直都在房里照顾儿子,怎么可能让你来偷人东西?” “我没胡说,表妹夫……真的是刘氏让我来的,她说着这位小兄弟瞧不起她儿子,她咽不下这口气才让我来把他的财物都拿走……”李兴旺边哀嚎着边乞求时初结束他的痛苦。 在事情没结束钱,时初可不打算让他解脱,她反而问道:“你跟刘氏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这么帮她?”时初瞄了一眼站在人群后强忍着惊慌往里面看的刘氏,冷哼着问道。 “他污蔑我!这位小兄弟,不是妾身让他来偷你东西的啊……我这位表哥好赌又爱说谎,品性不行,还经常找我借钱,这回我不肯借了,他就出来偷东西,还污蔑是我唆使他的,这位小兄弟您明鉴啊!”刘氏听见时初那句意有所指的话,顿时吓得什么也顾不上了,慌忙出来找借口描补,边说还边抹眼泪哭,一副被冤枉的惊愕愤怒模样。 还别说,她这幅模样还真的唬住了周围来看热闹的人以及她丈夫周邦。 周邦有些迟疑地对时初道:“这位小兄弟,李兴旺确实好赌且为人不行,我是看在他是娘子仅剩下的亲人了才收留的他,没想到如今还被他反咬一口了。” “相公,是我错了,我不该求你收留他的……”刘氏连忙认错。 “不关你的事,你只是心软被他利用和欺骗了,以后咱们就当没他这门亲戚。”周邦安慰自己的妻子。 其他人见状,也纷纷开口道:“哎,这位夫人也是好心才让丈夫收留亲戚的,谁知道这亲戚是个白眼狼呢?” “就是,自己好赌跑去偷钱,还污蔑是亲戚唆使他,真是阴毒无耻……” …… 眼看刘氏颠倒黑白,就要把自己洗白了,李兴旺气得眼珠子都快从眼眶里掉出来了,他红着双眼死死地盯着刘氏,说:“刘氏!你、你这个贱人!明明是你让我来报复这位小兄弟!是你说要教训他,你才是主使,还敢反咬我……” “喂,你这人怎么这么无耻啊,反咬的人是你吧?”其他人看不过眼,气愤地骂李兴旺。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她唆使你的?”时初可不想看到刘氏把自己撇得清清白白,把罪名劝推到李兴旺头上。 “小兄弟,你怎么能信他?”周邦十分不忿地说道,“他就是个混子,嘴里没一句真话,他的话哪里能信?” “周邦!”李兴旺见周邦死活想摁死自己,为刘氏脱罪,顿时被彻底激怒了,怒气冲天,连身上的剧痛都忘了,不管不顾地就想要狠狠报复一下周邦,想看到他愤怒、怨恨、痛苦不已的样子。 于是他带着恶意说:“周邦,你以为你婆娘是什么冰清玉洁的好女人?她在我身下叫得可浪了,对了,她还说你不中用,我才是最让他开心的男人。” 他这话一出,周围顿时鸦雀无声,大家的目光却忍不住偷偷看向周邦——头顶,看看是不是绿得发慌。 而周邦意识到李兴旺话里的意思后,轰地一声,脑子一下子懵了,愣愣地看向李兴旺充满恶意的脸。 过了一会儿后,他便勐地跳起来,扑向李兴旺,狠狠地揍了他一拳,怒斥道:“让你胡说八道!让你瞎说!” 李兴旺虽然被揍了一拳,脸上却露出一个挑衅的笑容,说:“周邦,你就是个绿头乌龟!你婆娘早就被我玩腻了,亏你还把她当个宝,啧,真贱啊……” “啊——”刘氏终于受不了了,羞愤地大喊道,“我没有!我是冤枉的,相公,你不要信他……” “呵呵……刘氏,你的肚兜有好几个在我那儿呢,我每天晚上都拿出来闻一闻……”李兴旺嗤笑道,然后他挑衅地看向周邦,讥讽道,“表妹夫,你想看看吗,也许你还能认出几件?” 哦豁,他这劲爆的话一出,顿时没人不信他的话了,于是看向刘氏和周邦的眼神都微妙起来,这下子大家全都不关心李兴旺偷东西是不是刘氏指使的,只关心这两人到底是怎么在周邦这个冤大头的眼皮子底下偷情的,都希望李兴旺能多说一些内容。 而周邦眼睁睁地看着李兴旺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给自己戴绿帽的事,气得浑身血液都直往脑袋上涌,浑身颤抖着,眼神凶狠地在李兴旺和刘氏之间打转。 安卓苹果均可。】 他即使再不想承认,也不得不相信,自己的妻子真的出轨,跟李兴旺偷情!而且就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他还丝毫没发觉,还被这么多人知道他成了绿头龟! “李兴旺,去死吧!”终于,周邦再也忍不下这口气了,抓住李兴旺就发疯似的揍了起来,恰巧李兴旺被绑着,没法还手,很快就被周邦揍了个鼻青脸肿。 而刘氏,她早在李兴旺说出藏有她肚兜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彻底完了,她脸色煞白地瘫软在地上,连想逃跑都没有力气了…… 1372、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2) 时初看着快要被周邦揍死的李兴旺以及吓得瘫软在地的刘氏,忽然觉得自己的仇似乎已经报完了,李兴旺和刘氏偷情的事被周邦知道了,那他们俩以后肯定讨不了什么好,周邦不可能放过给予他奇耻大辱的这两人。 不过眼看李兴旺快要被他揍死了,时初连忙拉住正处于狂暴状态的周邦,说:“别把他打死了,打死了要给他偿命的,你舍得用自己那么宝贵的命换他的一条贱命?” 时初这句话终于让周邦恢复了理智,停了手,但他还是红着眼睛盯着李兴旺,一副恨不得喝他的血吃他的肉的模样,要不是不想赔命给这样的贱人,他还真的想打死这女干夫。 “李兴旺,你很好,这些年靠着我得了不少好处,却是这样回报我的?”周邦咬牙切齿地说道,“我不会放过你。” “还有刘氏,无贞无德、放’荡下贱,背叛我,你别想让我轻易放过你……”周邦狠戾地看向刘氏。 刘氏此时已经惊慌失措得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听见周邦这话,本来就苍白的脸上更是毫无血色,她含着眼泪惊慌地叫到:“相公……” 可惜,周邦这回却不会像之前那样对她温柔以待了,而是用看仇人的眼神看她。 “咳咳。”时初见周邦冷静下来之后,便清了清嗓子说道,“这两人偷不偷情不关我的事,但他们狼狈为奸来偷我东西,那我就不可能当做不知道了。” 安装最新版。】 周邦知道时初是苦主,还歪打正着地帮他揭穿了这对狗男女的女干情,因此对她这话并不觉得不妥,还客气地问道:“当然,他们能做出这样的事,还被你当场捉住,就该受到惩罚,兄台你想怎么对他们?” 时初顿时被问住了,有些发愁,现在他们俩已经身败名裂了,之后周邦也肯定不会轻饶了他们,那她现在怎么罚他们才合适? “把他们交到官府?”时初试探着问周邦。 周邦一顿,迟疑片刻后试探着问时初:“这两人的事毕竟很不名誉,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希望兄台理解我的为难之处,而且此地并不是我籍贯所在地,把他们交到这里的官府不太合适,不如由我赔偿一番兄台,这两人就交给我来惩处,怎么样?我一定不会包庇他们。” 时初一听,立马就答应了,说:“可以,那我就不为难周兄了。”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私了了,大家见没热闹好看了,这才意犹未尽地离开,当然了,离开的时候还三三两两窃窃私语,显然谈兴正浓,主人公不在,他们也可以说个尽兴的。 周邦让自己的护卫把李兴旺和刘氏绑了带离时初的房间,之后他又再次跟时初道歉,跟她告别离开。 而时初突然想起来还有件极其重要的事没暴露出来呢,看在周邦这回对她态度还不错的份上,时初倒是不忍心看他继续把一个女干生子当成亲儿子疼宠了,给别人白养孩子,这对于一个被戴了绿帽的男人来说多憋屈痛苦啊。 因此时初立马喊住要离开的周邦,说:“哎,你先别走,我还有件事要告诉你。” “什么事?”周邦问。 时初看了一眼还没走远的那些人,对他招招手,等他重新进入自己的房间,她便立马关上房门,阻隔了其他人的视线。 周邦见她这幅神秘又严肃的模样,顿时也提起了心,以为她是有什么重大的事要告诉自己,于是也神情认真起来。 要告诉一个男人,他疼爱了好多年的儿子并不是他亲生的,真是太残忍了,但再残忍也得说,总比被一直瞒着,等他把那孩子都养大了、家业全都交给那孩子了再知道强…… 时初想着长痛不如短痛,于是干脆一狠心,直接说道:“我看你那儿子长得跟你不太像……倒是更像李兴旺……” 时初这话刚落,周邦的双眼瞬间就瞪大了,呼吸都急促起来,胸口剧烈起伏,两只拳头紧紧握着,最后他脸涨得通红,一拳狠狠地砸到了墙上。 “刘氏这个贱人!我要杀了她!”周邦快把后槽牙都咬碎了,双眼瞪得赤红,要是刘氏此时在他面前,真的可能被极度愤怒的周邦撕碎。 “节哀。”时初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他,“起码现在你知道得还不算晚,要是等你把他养大,等他成亲生子、继承了你的家业了,你才发现,那你才要吐血,死不瞑目呢。” 周邦深吸了几口气,勉强让自己冷静下来,说:“你说得对,我现在知道总比被那贱人一直瞒到老死好。” “你能想通就好。”时初很同情他。 “多谢你告知我这件事,要不是你,我连那两狗男女偷情的事都不知道,更别提儿子了,要是真的辛辛苦苦替那下贱男人养大儿子,还把家业传给他,那我的真的会死不瞑目。”周邦很感激时初。 “好说,谁让他们俩招惹到我头上了呢?”时初说得有些心虚,毕竟一开始刘氏和李兴旺没招惹她的时候,她还想着不干涉别人家私事,当做不知道这件事的。 却没想到刘氏溺爱自己的儿子,记恨时初不给她儿子分肉就来招惹时初,这不就自投罗网、自寻死路了吗? 明明自己身上那么多把柄,偏偏还惹是生非,时初不把她的秘密揭露出来都不行了。 周邦从时初这里得到了一个让他大受打击的消息,第二天一大早就带队离开了,连天都没亮,时初怀疑他这天晚上根本没睡,不过也情有可原,毕竟一夜之间,他就知道自己的妻子背叛了他,儿子还不是他亲生的,他还怎么睡得着啊?不得早早赶回家处理家事? 倒是时初,揭穿了两个足以震撼全镇的事情,第二天却非常平静闲适,就算有其他人询问她有关昨晚上那对偷情’男女的事,她也只是摇摇头,并不多说一句。 其他人却意犹未尽,还眉飞色舞地跟其他人大谈特谈,好像亲眼看见人家偷情一样。 时初不由地感慨,周邦早早离去真是太明智了,不用面对这些人异样的目光。 1373、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3) 时初也没有留多久,在客栈吃过早饭之后也离开了,这回她没有继续在路上磨蹭,而是直接去了京城。 不管是什么朝代,首都总是最繁华热闹的地方,时初想要生活过得更舒适自在,那去京城便是很好的选择,特别是在这个内忧外患、正处于王朝末年的朝代,过于偏远的地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突然发生民变或者战争了,时初可不想有朝一日沦落为需要逃命的流民。 她用假身份买了间前铺后院式的小宅子,然后开始当个酿酒师,卖酒。 周兴遇一回到家中,就忽然发现家里气氛有些不太对劲,叔叔周绑的脸色很不好,整个人的精神气都没了,仿佛身上带着沉重的枷锁一样,跟从前他回来时看见的精神奕奕的模样截然不同了。 “二叔,你最近怎么了?身体是不是不舒服?我看你脸色不太好。”周兴遇有些担忧地对周邦说道。 周邦见侄子皱着眉头,很是担心自己,连忙挤出笑容来,强行装作没事的样子,对周兴遇说:“二叔没事,身体没有不舒服,遇儿不必担心我。” 周兴遇见他不愿意说出来,也有些无奈,不过他左右环顾了一下,终于想起自己觉得不对劲的地方了,便连忙问道:“二叔,贵儿堂弟呢?我这回回家怎么没看见他?还有二婶……” 周邦听见他这话,脸上的神情一下子就僵住了,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这下子周兴遇看见他这脸色,便知道自己二叔身上肯定发生了大事,否则不会是如今这幅……如同行尸走肉般的模样,没有丝毫生气。 “二叔,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不要继续瞒着我,告诉我……”周兴遇有些着急地催促道。 周邦见他眼里满满都是对自己的担心,即使觉得自己身上发生的事难以启齿,但也决定说了出来:“遇儿,你二婶早就背叛了我,贵儿是她和她表哥李兴旺的儿子!他们在我眼皮子底下偷情,还让我替他们养了那么多年儿子,我半辈子就活成了个笑话!” 周邦说着忍不住捂住了脸,即使下定决心告诉侄子,但当说出口的时候他依旧觉得很是羞耻。 周兴遇听见叔叔的话,已经惊得目瞪口呆了,等反应过来之后便非常气愤,他腾地一下把自己的长剑拔了出来,怒气冲冲地问周邦:“二叔,那对女干夫淫’妇在哪儿?我要去砍了他们!” 周邦连忙拦住他,说:“遇儿,我已经好好惩处过他们,还把他们赶走了,不需要弄脏你的手去杀他们,你年纪轻轻又前途无量,万万不能因为他们这对狗男女触犯律法,他们不配你出手!” “二叔,他们背叛你是他们卑鄙无耻,你不必维持感到羞愧。”周兴遇知道被妻子背叛还替别人养儿子是一件任何男人都难以接受的事,他只能劝慰自己的叔叔。 “我知道,我自认为无论当丈夫还是当父亲,都很及格,身为丈夫,我洁身自好,只有她一个妻子,家里的钱财也任由她使用;身为父亲,我疼宠孩子、供他衣食无忧还能读书识字……我没有哪里对不起她……”周邦红着眼睛说道。 “二叔,是二、是那个女人有眼无珠,身在福中不知福,她离了你跟那个好赌男人在一起,以后苦日子长着呢,肯定会后悔的,这样的人,不值得二叔为她伤心。”周兴遇绞尽脑汁地劝慰道。 周邦见他忧心忡忡地看着自己,感觉心里一直憋着无法发泄出来的痛苦都轻松了些,他拍了拍侄子的肩膀,说:“确实,他们不配让我惦记伤心,我虽然没了儿子,但却有你这个有出息又孝顺的侄子,也差不了什么。” “二叔,你还年轻着呢,过一两年再找一位安守本分的好女子,给我生几个堂弟堂妹,那才热闹。”周兴遇连忙说道。 “唉,你二叔我可不敢再找什么女子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周邦苦笑着说道。 周兴遇听见他这话,顿时被噎住了,他自己在男女方面没什么经验,也没办法帮二叔的忙,只好想着这段时间他就多陪陪二叔,让他别那么沮丧难过。 于是这段时间,周兴遇为了能让自己二叔稍微开心些,便经常买些周邦感兴趣的东西回去送给他,或者是些新奇的物件,或者是可爱的小动物,又或者是新奇美味的食物…… 而这天,他打听到有一家新开不久的酒铺卖的酒滋味十足,十分抢手,每天都供不应求,所以他想去卖几坛子回来,因为他二叔喜欢喝酒。 “你们这里最烈的酒是什么?给我拿一坛,不、还是两坛子吧。”一个低沉而带着磁性的男声忽然传入时初的耳朵中,时初瞬间被他这性’感的声线吸引住了,仿佛有电流从她耳朵窜入,直抵她心底,令她浑身一颤。 她终于明白什么是能“令人怀孕”的声音了,这就是啊。 时初立马望向这美妙声音的主人,果然这人的容貌与他的声音非常相符,这年轻男子长得玉树临风,一派长身玉立的模样,眉眼如画、身高腿长,腰间还别着一把剑,一看就是俊俏风流的侠士,十分吸引人,一下子就戳中了时初的性癖。 “客官,我这里最烈的酒叫西风烈,入口醇烈芬芳,一般人只喝两口就会醉,你确定真的要两坛吗?”时初勉强收回自己蠢蠢欲动的心思,说道。 “确定,这酒越烈越好。”俊俏侠士周兴遇丝毫不知道自己被主人觊觎了,点头回答道。 “好的,既然客官都不怕,那我自然没什么意见了。”时初说道,还真的从后院搬了两坛子酒出来,放到周兴遇面前。 周兴遇问:“可以打开让我闻一下吗?” “当然可以了。”时初说道,直接自己就揭开了酒坛盖子,瞬间一股浓烈的酒香味就飘了出来。 周兴遇顿时精神一震,脸上露出明显很满意的神色,说:“这酒确实很好。” “我酿的酒,自然很好。”时初骄傲地回答。 (本章完) 1374、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4) “是不是可以在店里喝?”周兴遇往四周瞧了瞧,发现这不大的酒铺里还摆了几张桌子,便问时初。 时初立刻点头,忙不迭地说:“可以、可以。” 俊俏侠士能多留一会儿,时初就能多看几眼,这样美好的人物,不多看看多可惜? 她麻溜地拿了碗出来,又十分殷勤地给周兴遇倒酒,最后还十分大方地把自己之前做的下酒菜端了出来。 周兴遇看到她端出来的猪耳以及花生粒,愣了愣,便朝时初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说:“多谢小兄弟了,我还真是一时没想到要下酒菜。” 小兄弟?时初一听见他喊出来的称呼,发热的脑子立马就如同被泼了盆凉水,冷却下来了。 是了,她现在是女扮男装,在这位俊俏侠士眼里,就是个男子形象,亏她刚刚还想着会不会跟人家来一场邂逅……事实证明,她想多了。 时初勉强提起精神,说:“你要的两坛子西风烈并不便宜,这两碟下酒菜就送你当添头了。” “这怎么行?”周兴遇不是爱占人便宜的人,送他一碟花生米说得过去,但送猪耳就太过了,即使他不会做菜,也能看得出这碟猪耳卤得非常好吃入味的,即使是这一小碟,也不可能便宜,因此他连忙拒绝了。 “我说行就行!你要是心里实在过意不去,那以后就多来帮衬我生意好了。”时初眼珠子一转,想到了一个能把这美男子发展为长期顾客的办法。 果然,她这话一出,周兴遇便不再推拒了,说:“好,我以后买酒就来小兄弟这里。” “别小兄弟小兄弟地叫我了,我叫时初,不知道客官尊姓大名?”时初趁机问人家的姓名。 周兴遇十分上道,立马换了个称呼,说:“那我就喊你时老板吧,至于我,免贵姓周,名兴遇,我托大,你叫我周大哥或者兴遇都行。” “周大哥!”时初立马嘴巴甜甜地喊道,夸赞,“周兴遇,大哥你这名字真好听。” “时弟你的名字也好听。”周兴遇也笑着回夸。 两人交谈之间,周兴遇已经喝掉了一杯酒,他酒量大概不错,这一杯西风烈下去只是眼神稍微迷茫了些,神志却还清醒着,只是等到第二杯酒下肚,他眼神便迷茫起来,反应都迟钝了许多,显然已经醉了。 时初见状,趁机跟他打探消息,故意问道:“周大哥,你在这里喝了酒,回家之后会不会被嫂子责怪啊?” “嫂子?没有嫂子,我尚未娶妻……”周兴遇听完时初的话,愣了好一会儿才理解话里的意思,回答道。 时初顿时心中一喜,没娶妻真是太好了,不过——“那周大哥是否已经定亲了?”她趁机追问。 “……没有……女人太……麻烦……我不成亲……”周兴遇话都说不利索了,那抗拒成亲的意思却丝毫不减,时初更是心花怒放,这说明他没有名花有主,真是太好了,是可以染指,不,是可以欣赏的对象…… 时初把自己想要知道的消息都打探出来了,心里很是高兴,但她并没有急着下手,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她有时候还是很有耐心的。 而周兴遇喝完了两杯西风烈,此时已经完全醉了,整个人迷迷瞪瞪地坐在桌子旁,即使依旧坐得挺拔如钟,但没有焦点的眼神以及晕红的脸颊都说明了他的意识并不清醒。 时初本来想扶他进自己后院去歇息一下,但又觉得要是他家里人来找了,就不好解释,因此并没有第一时间去安置周兴遇。 只是一直等到天都快黑了,也没有人来寻周兴遇,时初便不打算继续等了,她关了酒铺门,把周兴遇扶回了自己的后院。 周兴遇的身形颀长挺拔,穿着玄衣显得他身材瘦削,然而时初一扶上他,就知道他身上全是劲瘦的肌肉,结实柔韧,沉甸甸地压在时初身上,险些把她压垮了,不过幸好时初本身是个练家子,力气很大,这才扶稳了他。 “喂,周大哥,还认得清我吗?”时初把人扶到客房床上,便轻声问他, 周兴遇迟钝地朝时初看去,却像是根本没听明白她的话,愣愣地看着时初,眼神单纯澄澈得如同不谙世事的孩童。 这模样实在太好欺负了,时初忍不住伸出手捏了捏他的脸颊,让他本来就带着薄红的脸颊更红了些。 “算了,看来你是醉得什么也不知道了。”时初有些可惜地说道,要是不那么醉,她还可以考虑一下酒后乱那个性,可惜他现在这幅纯洁如稚子的模样,让时初下不了手,总觉得要是对此时的他下手,就像在犯罪。 时初任劳任怨地把人按在床上,替他脱掉外衣和靴子,又打了热水给他擦脸,做完这一切,发现他还是睁着眼睛,并没有睡过去。 时初有些惊讶,连忙用手抚上他的双眼,说:“睡吧,别睁着眼了。” 一会儿之后,周兴遇果然不再睁着眼睛,睡了过去。 时初忙完这一切,发现自己有些亏,便宜没占上,倒是先让自己照顾他了, 不过她想着来日方长,反正这男人以后一定是要落在自己手里的,现在这照料就当做是自己的提前投资了。 这么一想,她便舒心了。 西风烈这酒果然后劲十足,烈得很,周兴遇一直睡到了第二天早上才醒,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顿时最后那点醉意都惊没了,他猛地从床上坐起来。 起来之后才发现自己身上只穿着中衣,外衣叠好了放在床前的柜面上,他连忙起身穿好衣服和鞋子,这才有心思打量起这房间。 只是无论他如何打量,都确定自己并没有来过这间房子,他又检查了一遍自己的身体,发生没有任何异常,于是便走出房门。 时初本来在外面厨房里,听见客房有声音,便知道周兴遇醒了,连忙走过去,果然看见周兴遇一脸茫然地看着四周。 “周大哥,你终于醒了!”时初语气雀跃地说道。 周兴遇一看见时初,便认出了她来,顿时有些郝然地问:“我昨晚在你这里留宿了?真是太麻烦你了。” (本章完) 1375、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5) “不麻烦、不麻烦,你喝醉之后很乖……哦不,是很安静,也没跟别的人一样喝醉了就大吵大闹。”时初连忙说道。 “还是打扰了你的,多谢时兄昨晚的照顾,我感激不尽,以后时兄要是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可以来燕子巷周家找我。”周兴遇很是感激地说道。 “好,那我就不跟周兄客气了。”时初又问他,“周兄刚起床,不如先在我这里洗漱一番、吃过早饭再回去?” “这会不会太打扰你了?”周兴遇见时初是真心相邀,有些不好意思地问。 “不打扰,反正早饭我已经做了两个人的份,你要是不吃,那不就剩下来了,多浪费啊?”时初连忙说道。 于是周兴遇就这么留了下来,洗漱过后,还真的跟时初一起吃了早饭再离开。 时初成功跟他有了交情,心中十分高兴,想着等以后跟周兴遇熟悉了,就能跟他多来往了,只是不知道他家里是什么情况,要是家世太好,那她就不要去自找麻烦为好,毕竟这朝代世家跟平民之间犹如隔着天堑,身份地位天差地别,即使时初并不在意这些,但想要以一己之力反抗大众潮流的话,那也太麻烦了。 虽然周兴遇的身材长相都很戳中他的审美,但她并没有到愿意为了他以天下为敌的地步,男人嘛,有是好事,没有那也碍不着什么,毕竟这天下有趣的事那么多…… 时初没心没肺地就考虑了这么多,不过这一切都得先打听清楚周兴遇的身份才行。 于是过了几天,她那小酒馆歇业一天,她自己就去燕子巷周家附近打探情况去了。 然后她冷不丁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周邦。 待从周家邻居打听到这个周邦刚在外行商回来不久,有妻有儿还有一个自小在外拜师学艺的侄子,时初心里那股预感就更强烈了,她已经十有八九能认定这周邦就是不久前她在路上认识的那个周邦,她还揭穿了他妻子与人偷情、给他戴绿帽的事…… 这就有些尴尬了,时初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是好,又有些庆幸自己没有贸然就来周家找周兴遇,要不然毫无心理准备之下就撞上周邦,岂不是大家都不自在? 不过时初知道了周兴遇的身份家世,并不是什么世家大族,这又让她心里有了些安慰,毕竟这样她要跟周兴遇在一起的阻力就少了许多,这倒是个好消息了。 周兴遇父亲原本是在京城做了小官,只是得罪了贵人被罢免了,之后就抑郁而终,周兴遇的母亲就改嫁了,周兴遇只能跟着叔叔周邦一起生活,只不过他十岁的时候被路过的高人看中,认为他有学武的天分,于是把他带走了。 这样的家世都是普普通通,当然了,周兴遇自己并不普通,长得一表人才不算,还跟着师父学了一生武艺与学识,算得上是青年才俊了。 要不然时初也不会看上他。 不过现在周家大概气氛不会太好,毕竟周邦刚刚失去妻子和儿子,时初就觉得自己还是暂时不要去招惹周兴遇了。 于是她就这么停歇了下来,当然了,周兴遇还会偶尔去她的小酒馆买酒,跟她也能聊一聊,逐渐熟悉起来之后,倒是让周兴遇有种遇到知己的感觉,于是来得更频繁了。 时初虽然不主动去撩拨人家,但人家主动上门来,她自然不会拒绝,所以跟周兴遇越来越投机,周兴遇几乎要跟她结拜成兄弟了…… 这倒是时初没想到的,但谁让她现在是女扮男装的状态呢?于是她心里既欣慰又忧愁,欣慰周兴遇跟她很聊得来,忧愁自己该怎么合理地以女子的身份出现,还能让他接受。 】 终于某一天,周兴遇又来她酒馆里喝酒的时候,时初便忍不住心里的蠢蠢欲动,问他了:“周兄,你的年纪似乎也不小了,不知道为什么还未娶妻?” 周兴遇笑着说道:“我自小便跟在师父身边拜师学艺,到处游历,居无定所,到哪里去结识女子?而且师父自己也是孤身一人,早就跟我说过了,他不会管我成不成亲,我要是想成亲,那就自己想办法,要是不想,那他也不会逼我。我对成亲没什么想法,倒是觉得继续游历天下比较有趣,要是成了亲,那就很容易被牵绊住,无法像现在这样自由了。” 时初倒是很理解他的想法,说:“你跟你师父倒是很洒脱,想要游历天下不成亲倒是挺负责的,毕竟不会辜负一个无辜的女子。不过周兄,你这些年游离在外,难道就没有遇到过心仪的女子?” 周兴遇想了想,然后十分坦荡地摇头,说:“还真没有。” “那真是可惜了。”时初感慨地说道,然后试探着问,“周兄要是有心仪的女子,不知道那女子会是什么性情容貌?” 周兴遇想也不想地回答道:“这我也不清楚,我实在想不出来。” “难道你年少时没有想过自己以后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子吗?”时初继续追问,“比如说是活泼的、可爱的,还是温柔的,或者爽利大方的……长相方面的话,是飘然若仙的,还是娇俏可爱的,或者是美艳娇媚的?” 周兴遇听见她这番话,瞪大了眼睛,说:“还有这么多类型?时兄,莫非你心思动了?” 时初被他这话一噎,说:“没有,只是问问你罢了。” 她决定用上几辈子电视剧里最常见的那个借口,直接说:“周兄,要是我有一个妹妹,身材容貌与我相彷,性子大方爽快,身手也还利落,能干也不娇气,你愿不愿意当我妹夫?” 她这话一出,周兴遇顿时喷出一口酒来,一张俊脸已经红得惊人了,他瞠目结舌地看着时初,那双黝黑澄澈的眼睛仔细把时初打量了一遍,似乎看着她来想象时初口中的妹妹…… 时初大大方方地任由他打量,不是她自夸,原主的容貌长得也不错,娇娇俏俏的小美人,时初来了之后,调理保养了一番,更是出众,即使装扮成男装,也是俊俏的。 1376、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6) “时弟,这种事万万不可拿来开玩笑……”周兴遇红着一张脸连连摆手,眼神躲闪着,羞赧地说道。 “周兄,我没有开玩笑,不过你真的不想当我妹夫吗?”时初挑眉问道,“我保证我妹妹不是娇弱喜欢哭哭啼啼的那种女子,即使你要游历天下,她也能跟随你,不会拖你后腿,难道你真的不心动?” “时弟,我真的没有娶妻的心思,多谢你的厚爱了。”周兴遇苦笑着说道。 时初并不是非要强迫人的人,见他这么坚决了,那她便没有继续说下去了,不娶妻就不娶妻呗,本来想着有了夫妻之名更稳妥些,符合俗世要求;但既然他不想成亲,那就来一场男欢女爱的露水’情缘也行,这倒是更符合她的心思,毕竟不需要她负责么…… 时初的脑袋瓜子就开始转动起来了,既然周兴遇不想娶妻,那她就不需要顾忌什么了,直接找个机会把他拆吃入腹,爽完就怕,又不用他负责,说不动他还以为是春’梦一场呢。 时初立马就兴奋起来了,事情这就简单多了不是吗?她就不用考虑怎么在周兴遇面前恢复女装,让他接受自己了,她就当个采花、不,采草大盗,盗一盗周兴遇这棵草。 于是被周兴遇拒绝娶她“妹妹”之后,时初不但没有生气,反倒对周兴遇的态度更和善周到了,令周兴遇觉得莫名其妙,但他偏偏又想不到到底哪里不对劲,便把它归为是时初宽宏大度不计较,于是就又高高兴兴地喝了时初给他倒的酒,一杯又一杯…… 因为经常来时初这里喝酒,周兴遇家里的人都知道,所以即使他在这里喝醉了,周家也会来人把他带回去,不会再出现第一次那样在时初这里留宿的情况。 时初也没有把他留下来的意思,毕竟哪个采花大盗作桉会在自己家啊? 所以等周家来人把周兴遇接回去的时候,时初不但没有阻拦,还高高兴兴地把他扶上了马车,吩咐周家的下人好好照顾他们家少爷。 她决定趁早把周兴遇这块肥肉吃进自己肚子,毕竟要是哪天他决定又外出游历了,那自己岂不是白白浪费了好时机?所以肉还是趁早吃掉为好,省得时时惦记。 于是等到月上中天,周围一片寂静,除了巡查的差役以及打更的更夫之外,大街上已经没人的时候,时初就趁着夜色去了周家。 周家并不算太大,时初估摸着找了半刻钟,就找到了周兴遇的房间。 时初仔细辨认了一下,确定他屋里只有一个守夜的下人,便轻轻点了那下人的昏睡穴,让他昏睡了过去。 屋里周兴遇睡得正香,也许是喝醉了酒的缘故,又或许是因为在家里感觉十分安全,所以没了练武之人的警惕,时初潜入得非常顺利。 周兴遇只穿着白色的亵衣,因为睡得很沉,亵衣领口处被扯开了,白皙结实的胸膛袒露在外,线条漂亮极了。 他静静地仰躺着,如同一个睡美男,引’诱着谁去把他吻醒。 时初走到他床边,情不自禁伸出手抚上他的脸颊,温热细腻的皮肤被她的手指触摸着,周兴遇却依旧无知无觉。 时初的心脏不知道是雀跃还是刺激的,跳得飞快,怪不得那么多人都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呢,现在时初就觉得能把这么英俊的男人拥入怀里,让他漂亮的眼睛为自己而红,这是多让人沉迷的事啊…… “周兴遇……”时初轻轻地喊出他的名字,低下头,鼻梁几乎触碰到了他的鼻尖,时初亲下去,感觉到他温热柔’软的双唇,便忍不住深入了进去。 周兴遇终于蹙着眉申吟了一声,挣扎起来,时初放开他,再次喊了他,“周兴遇、周兴遇……既然不出声,那我就默认你是同意的了……” 大概是终于被她的声音吵到了,周兴遇半梦半醒之间睁开了眼睛,只是他的意识大概还是懵懂着的,仿佛不知身在何处,嘴里发出沙哑的声音:“热……” 时初见他睁开眼睛,本来还有些惊讶,怕他清醒了那自己就无法得逞了,却没想到他并不完全清醒,于是她便胆大包天起来,调笑着伸手下去,说:“那我为你解开衣服凉快些可好……” 周兴遇并没有听清楚她说了什么,只是听见“凉快”这两个字,于是迷迷湖湖地说:“好。” 既然他都说好了,时初自然不会再客气下去,于是可怜的周兴遇就这么落入了时初的手里…… 】 男人的本能非常强大,即使没有经验,只要稍微引导一下,就能无师自通,更何况周兴遇还是练武之人,不但精力旺盛,还能举一反三,很快就反客为主,与时初纠缠起来。 几乎闹了大半个晚上才停下来,饶是时初是个练家子,也被折腾得不轻。 “果然是个青瓜愣子,被你折腾死了。”时初埋怨着轻轻踹了一下已经沉睡过去的周兴遇,捡起自己的衣裳穿好,稍微歇息了一会儿,便又沿着来时的路回了自己家,等洗漱完就立马沉睡过去了。 周兴遇一觉醒来,便觉得自己浑身轻松,仿佛每次跟师父或者师兄们比武过后那种精力尽情宣泄过后的神清气爽…… 但是,他昨天并没有跟任何人比过武,周兴遇迷惑地起身,便勐地发现自己身上居然什么都没穿,他的亵衣呢? 周兴遇往四周看了一下,发现自己的亵衣居然在地上!难道他昨晚梦游把既衣服都脱了,还跑到哪里去跟人打了架? 他耸然一惊,慌忙起身,然而这一起身,便发现自己身上有些星星点点的痕迹,他摸了摸,不痛不痒,难道是虫子咬的? 只是他掀开被子,却腾地一下,脸一下子就红透了,即使没有过女人,但他到底是正常的精力旺盛的年轻男子,自然清楚被子上那些白色的凝固状东西到底是什么…… 他昨晚上那么孟浪吗?这、这比以往多了不少……周兴遇脸烫得简直要熟了,无法直视自己的床铺,慌忙又用被子掩盖起来。 1377、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7) 但床上那么多东西也不好让收拾床铺的下人看到……周兴遇自己羞涩了一会儿,便心虚地七手八脚地把弄脏了的床铺一把卷了起来,吩咐自己一个贴身忠心的侍从私底下处理掉了。 处理完这些,他觉得身上黏糊糊的,又叫了水来洗澡,只是闭着眼睛泡在水里的时候,他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些极其暧昧羞耻的画面,全是他自己与一个看不清面目的女人在床上翻滚的情景…… “噗”地一声,周兴遇猛地从浴桶里站了起来,面红耳赤,羞耻地用手捂住了自己发烫的脸,因为他似乎意识到,刚刚脑海里的画面似乎是昨晚上真实发生的,他起床后神清气爽的轻松身体以及身上斑驳的痕迹、床铺上遍布的东西……最重要的是,他能回忆起昨晚上与自己共度良宵的女人身上细腻光滑的触感,无比真实…… 即时他并没有什么真实经验,但跟着师父师兄弟们在外面游历了这么多年,什么事情没见识过?更何况还有那几个嘴花花的师兄弟偷偷告诉他的男女之间的事,因此周兴遇很快就意识到自己昨晚上也许真的跟某个女子有了肌肤之亲。 只是这女子到底是谁?周兴遇想破了脑袋都想不出来。 不可能是周家的人,毕竟现在周家没有年轻女子,少数几个女仆,不是厨房里四五十岁的帮厨就是三四十岁洗衣洒扫的仆妇,而她们都住得离周兴遇很远,寻常时候不可能出现在他的院子里。 周兴遇仔细回想,发现那女子身上带着淡雅悠远的香味儿,这香味儿雅致又特别,更不是普通人用得起的。 他忧心忡忡地从浴桶里起来,拿起毛巾擦身体的时候又看见自己身上的痕迹,顿时眼神仿佛被烫了似的急忙移开,一张俊脸更红了,慌慌张张地胡乱擦了几下就急忙换上了衣服。 他现在很是烦恼,因为不知道昨晚他唐突的女子到底是谁,不过无论是谁,与他就这么贸然地发生了关系,肯定心里也会难受,不知道该什么办吧? 周兴遇不是什么吃了就不负责任的渣男,他觉得自己对不起那女子,想找到她,对她负责,虽然他之前确实想过不娶妻,但现在不是已经生米煮生熟饭了吗?他就不能再坚持不娶了,否则怎么对得起那个姑娘? 然而他根本找不到那个姑娘,遇到这种事他也不好声张,只能自己私底下调查,只是查了好几天,什么都没查不出来,他想负责都找不到人。 时初可不知道周兴遇心里的纠结,反正她自己舒爽了,尾巴也都抹干净了,周兴遇不可能猜到那人是她,她把人吃干抹净又不用负责,实在太爽了,怪不得那么多男人喜欢当渣男,时初没想到自己也有当渣女的天赋。 周兴遇迟迟找不到被自己“辜负”了的女子,又无处可查,便去了时初的酒馆借酒浇愁。 时初看着拧着眉头的周兴遇,觉得这男人开荤之后更有魅力了,啧啧,瞧瞧那衣衫下劲瘦的腰,那可是时初亲手丈量过的,还有结实漂亮的腹肌,她可是亲手在上面弹过琴呢。 时初连忙甩了甩脑袋,把自己脑袋里色色的画面甩掉,现在可是大白天,唉,真是太可惜了……时初没想到自己开荤之后控制力也弱了,不过这可怪不了自己,她现在可是正青春年华,有需求不是很正常吗? 周兴遇可不知道时初都快在内心里把他的衣裳全扒开了,他喝了一口酒,壮了壮胆之后,便期期艾艾、犹犹豫豫地跟时初试探着说道:“时弟,你说要是梦游的话,会不会做出一些平时不敢做的事情来?” “嗯?什么梦游?”时初听见他这话,一时有些摸不着头脑。 周兴遇一本正经地说:“就是如果一个平时为人正直有分寸的人梦游了,他会不会做出一些与他的为人处世截然相反的事?比如说他平时和善仁义,但梦游之后却做出偷盗之类的事……” 其实他真正想问的是:梦游的人会不会轻薄女子,因为他猜测自己那天晚上可能梦游了,不知道怎么的与那女子相遇,于是玷污了人家…… 时初看着他微红的脸以及躲闪飘忽的眼神,不知怎么的,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想到那天晚上自己趁他喝醉酒与他乱那个性的事,难道他现在说的什么梦游,是以为自己那天晚上梦游了做出了与女子厮混的事来? 时初瞬间恍然大悟,明白周兴遇这遮遮掩掩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了,当然她并没有好心告诉他,那不是他梦游,是自己把他采了。 时初忽然觉得梦游这个借口太好了,她以后要是想周兴遇了,不就可以让他再“梦游”一次吗? 为了自己以后可持续的幸福,时初立马把自己那点为数不多的良心埋葬了,然后煞有介事地点点头对周兴遇道:“你说的梦游后会做出与自己个性截然相反的事情,这种事确实有可能发生,我以前就听到过一件事,某个村子里有个非常孝顺父母的老实男子,平时对父母唯命是从,就连父母想要吃肉,让他卖了自己两个女儿,他都二话不说把女儿卖掉然后买肉回来给父母吃,但就是这样孝顺父母的人,却突然有一天晚上梦游的时候,拿了砍柴的刀把父母全杀了……” 周兴遇听见时初这话,顿时震惊得眼睛都瞪圆了,结结巴巴地说:“真、真的有这样的事啊?真是太骇人听闻了。” “是真的。”时初轻描淡写地回答。 周兴遇联想到自己身上,脸色顿时就白起来,显得坐立不安,很是内疚无措的模样。 时初一下子就猜到他是真的怀疑自己梦游的时候对某个女子做了不好的事,因此而愧疚不安了。 看到他这样,时初有些心虚,毕竟周兴遇并没有做坏事,做坏事的人是她,但现在周兴遇却在为他并没有做过的事情而愧疚。 (本章完) 1378、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8) 时初勉强找回了自己的一点良心,劝慰周兴遇道:“你别担心,我刚刚说的是极其特殊的事例,很少见。一般人梦游其实只是到处走走,做不出什么大事来的,而且很容易就被家里人发现阻拦。” 周兴遇听见她这话,却依旧一副不安的模样,他勉强对时初笑了笑,说:“时弟,我要是梦游做了不好的事,该怎么弥补挽救才好?” 时初一噎,有预感他就要把那天晚上的事说出来了,顿时她有种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的感觉,但一时无法让他不说,只好硬着头皮问他:“周兄,你梦游做了什么不好的事?” 周兴遇抿了抿唇,左右看了看,发现酒铺里现在就只有他和时初,便压低了声音,神色严肃地说:“时弟,我是相信你的为人,才把这件事告诉你,请你听了之后为我保密好不好?这也是为了无辜之人的名声……” 时初头皮发麻地点点头,说:“当然,我一定会为周兄保密,不知道周兄想告诉我什么?” 周兴遇有些紧张地咽了咽口水,虽然决定说出来寻求时初的帮助,但他还是觉得有些难以启齿,但他自己没有什么好办法了,只好强忍着内心的羞耻,对时初道:“时弟,我发现我之前有天晚上可能梦游了,轻薄了无辜的女子……但我找不到与我共度了一晚的女子,也就无法对她负责,时弟可有什么好办法帮我找到她?万一她因为我的轻薄过得艰难甚至轻生了,那可怎么办?” 时初此时才觉得自己是真的作孽了,但自己造的孽就得负责消除,因此她干巴巴地说道:“也许事情并没有那么坏的结果?那女子被你……轻薄之后什么也没留下吗?” “没有,她什么都没留下,所以我才一直找不到她。”周兴遇摇头说道。 “如果她真的处境不好,应该会留下来让你负责才对,毕竟她都跟你发生肌肤之亲了,如果是普通女子,不可能这么一走了之的……所以我推测,那女子应该不是普通女子,也许她并没有怪罪你?”时初极力想减轻周兴遇的负罪感。 “真的吗?”周兴遇若有所思,“可发生了这种事,不管是什么女子,都不可能不在意的吧?总得有个章程让我们一起解决这件事,她却就这么消失了,让我的心无法安定下来。” 时初见他这么为难纠结,突然觉得自己应该晚上去找他“解决”一下,这样才能解了他的心结,让他不至于不安愧疚。 于是时初又劝慰了他几句,让他心情好了一些。 本来周兴遇是想借酒浇愁的,但一想到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就是在他醉酒之后,于是他就不敢喝醉了,喝了几杯便与时初告别离开了。 等到晚上夜高风黑的时候,时初又换上了女装,再次去了周家。 这回周兴遇并没有醉酒,因此当时初飘落到他屋顶上的时候,他一下子就觉察了,猛地起身拨出自己桌上的剑,厉声喝问:“谁?!” 时初轻飘飘地从屋顶下来,敲了敲他的房门,说:“是我,开门。” 周兴遇听见一个清悦动听的女声,脑中灵光一闪,猛地想到之前那天晚上与自己有过旖旎一晚的女子,顿时脸上一烫,手里的脸都险些掉到了地上。 他瞬间就手足无措了,同手同脚地走到房门前,慌得手都不听使唤了,拔了好几下门栓才把门打开。 果然,房门外站着一个蒙着半张脸的窈窕女子,她双眼清凌凌水盈盈,仿佛有无限星光在里面。 周兴遇看见她,瞳孔瞬间就放大了,嘴巴张了张,却说不出话来。 时初看见他这呆愣愣的模样,轻笑一声,伸出一只芊芊长指,抵在周兴遇胸口,微微用力抵着他往房间里退去,轻声说:“呆子,不让我进去吗?” 周兴遇被她手指抵着胸口,心脏激烈跳动着想要冲破胸腔跳出来一样,他只听见自己激烈的心跳声,根本听不清时初的话,于是愣愣地被时初推进了屋子里。 “清醒了没有?”时初的手不再低着他胸口,而是改为捏上了他的脸颊。 被她这么一捏,周兴遇的理智才终于回来了,他意识到时初是谁之后,脸上就腾地一下红得快滴血了,他结结巴巴地说:“是、是你……那天晚上……我、我、对不起……” 他语无伦次地想要跟时初道歉,时初心知肚明自己才是做坏事的罪魁祸首,这男人才是无辜的,因此她凑上前去亲了一口他轻软的唇,说:“没关系,是我自己愿意的,我没有怪罪你。” 周兴遇被她突然亲了一口,瞬间浑身的血液都往脸上涌来,让他的脸简直要烧起来了一样,刚回来的理智也差点被烧没了。 他深吸了几口气,才勉强冷静下来,羞涩却坚定地说:“姑娘,虽然你没有怪罪我,但我还是要为你负责的,不知道你家住何处?年方几何?什么时间适合我找人上门提亲?” 时初瞪大了眼,万万没想到自己想与他再次风花雪月一晚上,但他却想要跟自己提亲?!这怎么行?这种时候怎么能说这么扫兴的话题?就应该尽情享受一下男欢女爱啊! “不不,我不用你负责,事实上我不想成亲,但我又挺喜欢你,所以偶尔有这样的美好夜晚就够了,我们不要提那些俗世礼教好不好?”时初凑近了周兴遇,贴着他的脸颊轻声蛊惑着说道。 周兴遇被她撩得理智出走了一会儿,心神荡漾,但到底是练武之人,定力足,很快就恢复了,忍着心中的激荡,不赞同地说:“这样对你不好……你家里人也不会同意你……这样与我……与我……” 他红着脸说不出后面的话来,时初哪里听不出他要说什么?因此安抚他道:“你放心,我自小没有家人,早早就一个人行走江湖,从来不耐烦遵守什么礼教规则,我喜欢你才要和你过夜,你也不要想太多好不好?” (本章完) 1379、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9) 时初的手已经不安分了,周兴遇慌忙抓住她乱动的手,还想继续挣扎,但时初已经不耐烦跟他就这些无聊的事情浪费时间了,于是心一横,直接按住他,把他亲了个七荤八素,不知不觉间就把人往床上带去了。 可怜的周兴遇虽然已经有过一次经验了,但那次经验是在他醉酒之后神志不太清醒的情况下发生的,他有一点儿旖旎的印象,但却记得不太清楚,如同隔着一层雾一般…… 但是现在,他却非常清醒,理智在线,就直接被时初带入了刺激又无法拒绝的快乐之中,让他清楚地体验了飞上云霄的感觉,于是血气旺盛的他根本无法抵抗,就这么半推半就被时初扑倒了,与她一起沉沦于无与伦比的快’感之中。 毕竟是神志清醒的,这回周兴遇不知道是认命了还是无法抵抗住诱’惑,激动了好几个时辰才停下来。 等到风消云散,周兴遇被快乐冲晕了的脑袋终于恢复正常,真实地感受到自己怀里馨香柔软的身体,他忍不住伸出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想着自己真是色’迷心窍了,在她面前简直毫无抵抗之力,明明他之前还想着再不能那么做了,却不知不觉就又冲动了……这令他十分羞愧。 “你……今晚留下来吗?”周兴遇犹豫着问时初,语气似乎还带着些许哀怨,“我连你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我姓初。”时初面不红心不跳地撒谎道,“我就不留下来了,过段时间再来找你。” “我要是想找你,那怎么找?”周兴遇已经认识到眼前这女子十分有主见,她不想说的事情是不可能告诉他的,不想做的就更不用提了,因此只想着绕着弯知道她更多事情。 时初顿了顿,说:“你不用找我,我会来找你。” “……你不觉得这对于我来说有点不公平?你想来找我就找,但我想找你却无处可找……”周兴遇说话声音都带上了些许委屈。 时初难得有了心虚之意,知道自己确实做得不太地道,但她不想让他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就只能这么亏欠他了,因此她摇了摇头,带着歉意说道:“我来找你比较方便,但不太方面让你去找我……” “为什么会不方便?到底是什么原因?”周兴遇继续追问道,不依不饶,双眼紧紧地盯着时初,“要是有难处,说出来也许我可以帮忙。” 时初看着他真诚的眼神,内心难得有些愧疚,自己似乎真的像个渣女啊,把人吃干抹净却连身份都不告诉别人。 难道自己还要扮演一下女装,不,是恢复女装身份,好让周兴遇能找到自己?那酒铺老板的男子身份怎么办?她又要披个马甲,一身二用吗? 时初一想到这些麻烦,就忍不住为自己色’迷心窍招惹了周兴遇而后悔,果然美’色就是刮骨刀啊,不可轻易沾染……只是她实在忍不住嘛。 时初只懊恼了一会儿,便做了个决定,觉得既然自己已经披了层马甲,那再多披一层又何妨?酒铺男老板和周兴遇共度春宵的江湖女侠这两个身份,一般人都不会怀疑他们是同一人吧?只要时初自己注意一些,做好时间分配,那就不可能露陷的,她信心满满地想道。 “我现在还没有固定的落脚之处,等我在京城里找地方安顿下来,我再告诉你到哪里去找我好不好?”时初柔声对周兴遇说道。 周兴遇听见她这话,顿时眼睛都亮了,显然很高兴,忙不迭地说:“好!那我就等你的消息。” 过了一会儿后又盯着她说:“你千万不要骗我。” “不会的,我没有骗你。”时初连忙睁大眼睛,极力展现自己的“无辜”。 两人温存了两刻钟,时初便不得不跟周兴遇告辞了,周兴遇十分不舍,他虽然和这女子只有两面之缘,却已经肌肤相亲,是最亲密之人了,因此已经把时初视为自己人,又刚刚与她共赴极乐,自然不舍得跟人分别,送时初离开的时候,看向时初的双眼简直快粘成丝了。 时初看得心软,轻笑一声,又凑到他面前,亲了亲他,说:“我很快就能安顿下来了,到时候你每天晚上都能来找我,别着急……” “我、我没有着急……”周兴遇脸一下子又发起烫来,强撑着尊严说道。 “好好,你没有着急,那我走了啊。”时初捏了捏他的脸颊,哄说道,然后不等他反应,便一下子跃上屋顶,在夜色中几步轻跃,就潜入黑暗中看不见了。 周兴遇本来还想悄悄跟上去,然而他转念一想,这并不是君子所为,时初可能会生气,所以才忍下了这个冲动,只好耐着性子等时初下次来告诉他落脚之地。 时初从周兴遇哪里回来,一想到自己还得又去找间房子当做“初姑娘”的安置之地,便忍不住叹了口气,人家周幽王为博取美人一笑能烧了烽火台,而她,为了不让俊男失望,就得劳心劳力去找房子,让人家能随时去找到自己……真是昏了头。 安卓苹果均可。】 但谁让她自己甘之如饴呢? 于是被美’色’迷晕脑袋的时初,又关了大半天的酒铺,出去找中人看房子去了,她觉得这很有可能就是自己学汉武帝,用来“金屋藏娇”的房子了,因此得好好看看,不能再像开酒铺一样随便了。 于是这么慎重寻找的结果,就是半天根本不过时间让她找到合心意的房子,她不得不多花了两天时间,才找到一间幽静又装饰得舒适的宅子。 找到宅子之后,她并没有第一时间就去找周兴遇,而是又继续改造了一番,增加了现代化的卫生间和一个庞大的浴池,改造得更完美了,这才找上了周兴遇。 周兴遇显然期待她已经很久,看见她之后,双眼腾地就亮得不可思议,迫不及待地问她:“你找到落脚之地了没有?我可以去那里找你了吗?” “找到了,你当然可以去那里找我,只是我白天没有空,只有晚上才会回去那里。”时初笑着回答道。 1380、主子跟山贼恋爱了(完) 周兴遇很容易满足,即使只有晚上能去找时初,也没有任何异议,他也并没有继续追问时初的身份背景,似乎只要时初同意与他相处、让他负责,他就安心了,至于其他事情,时初没有告诉他,他就很有分寸感,并不得寸进尺的寻根问底。 时初也很满意他的知情识趣,觉得有这样不缠人又俊俏可爱的小情人简直太棒了,她即使要一心二用地扮演两个人,也甘之如饴。 时初这边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但谢荣华和柳一鸣就没那么好过了,谢荣华即使成功从山贼窝里逃出来了,但消息却传了出去,毕竟这回她身边那些护卫和除了时初之外的下人都没死,人多嘴杂,她又忘了下封口令让他们对被山贼劫去的事保密,因此她被山贼劫走这件事很快就传得人尽皆知了。 这对于谢荣华的名声来说简直是灾难性的毁灭,即使她什么伤害都没有受过,但别人可不会相信,大家更愿意相信她早就被山贼蹂躏折磨过,清白不在了。 自古以来,只有这种悲剧性的桃色绯闻才是大众喜闻乐见以及乐于传播来开的,因此不管谢荣华和谢家人如何否认,在外人眼里,她就已经不清白了,名声已经毁,身价骤跌,一下子就从最受欢迎的未婚女子变成同阶层未婚男子避之唯恐不及的千金小姐…… 这对于一辈子就只能寄希望于婚姻来维持身份地位的谢荣华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她整日以泪洗脸,哀求家人帮她挽回名声。 然而名声毁掉很容易,恢复却非常困难,特别是想她这种情况,想要挽救的难度简直堪比登天,毕竟她真的被掳进了山贼窝,又完好无损地出来了,什么话都是她一家之言,事情真相却谁也不知道,即使她说的是真话,但别人并不相信,她也不可能硬按着别人的脑袋逼人家相信…… 所以即使谢家再如何权势滔天,想恢复谢荣华的名声也非常困难。 这并不同于原世界剧情,原世界剧情里,谢荣华身边所有的人都被柳一鸣解决了,而柳一鸣又是个心思深沉的,不管是为了自己的前途还是为了讨好谢家人,都不可能把谢荣华被山贼掳走过的事泄露出去,因此他和他幸存下来的心腹都把这秘密隐藏得死死的,谢荣华便依旧是那个冰清玉洁的谢家千金。 而谢家为了感谢柳一鸣的“出手相助”,自然不遗余力地帮他筹谋前途,促成他和谢荣华在一起,达成圆满结局。 但是这辈子,柳一鸣被时初毁了手脚经脉,成了一个半残,即使声称是谢荣华的救命恩人,却没几个人相信了,大家只觉得他是为了攀上谢家而给自己脸上贴金。 原世界剧情中对他日久生情的谢荣华,这辈子也越来越看不上他了,毕竟她爱的是那个玉树临风、身体健全又足智多谋、对她温柔可亲的柳一鸣,而不是这个残废又充满戾气,阴森森的枯瘦男人。 柳一鸣没了魅力,就无法让谢荣华帮他寻找治病的神医,于是就得继续当个残废,即使跟着谢荣华去了谢家,也依旧不受重视,甚至还被谢家人冷落、被下人们怠慢…… 他是个心高气傲的人,哪里受得了这些钝刀子割肉的折磨,因此自己就把自己憋屈得病了,在谢家一个偏僻小院子里苟延残喘,不想死却又好不了,胸有大志却根本无法实现,这就更是身心都饱受折磨了,于是拖着拖着,他就这么带着自己永远也无法实现的野心憋屈地死掉了。 而他的死亡丝毫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只是被人用破席子卷了被扔到了乱葬岗里,自始至终,谢荣华都没能想起这个原世界剧情里让她爱得无法自拔的男人。 当然了,谢荣华的下场也没好到哪里去,她名声毁了,婚事很不如意,匆匆嫁了一个二流家族不受宠的嫡幼子,她心比天高,看不上这个丈夫,而她丈夫被她瞧不起,自然就不乐意捧着她,于是迅速纳了妾,跟别的女人风花雪月去了。 谢荣华就成了一个不断地跟侍妾们争斗的怨妇,刻薄刁钻,一辈子都过得很不如意。 不过这都跟时初毫无关系,她披了两个马甲跟周兴遇来往,男马甲酒铺老板跟周兴遇成了知交好友,无话不说的好兄弟;女马甲神出鬼没的江湖侠女,成了周兴遇恩爱甚笃的情人…… 有时候周兴遇白天去酒馆跟男时初喝酒聊天,聊自己的爱人江湖侠女;等到了晚上,周兴遇就去“金屋”里找女时初,聊自己的好兄弟酒铺老板…… 时初觉得自己快要精分了,这马甲换来换去,还都跟周兴遇交情很深,周兴遇又很爱跟她分享马甲之一的事情,她越来越担心自己的脑子要不够用了。 终于,她觉得不能在这样下去了,再这样瞒下去,等许久之后周兴遇自己发现,说不定他会崩溃,于是时初打算自爆马甲。 但该如何自爆,这是个难题,她快把自己脑袋都揪秃了,也没能想出什么好办法来,毕竟无论如何,总是避免不了伤害周兴遇,这个时候,她终于后悔自己脑袋一热赶出了这种事…… 最后她决定用最真诚、最直接、简单的方法,那就是直接告诉周兴遇,时初和初侠女都是她,而她千真万确是个女的。 周兴遇听见她的话,果然错愕不已,无法接受事实,愤怒又伤心,失望地看了时初一眼就走了。 时初愧疚又心虚,很担心他的精神状况,最后悄悄地隐在暗处守了他几天,发现他虽然崩溃,却没有做出无法挽救的事,这才放了心。 不过她并没有急着去求他的原谅,周兴遇没有去找她,过了好几个月,才继续出现,但她并不是原谅时初了,只是来表明,他并没有离开。 时初理解他的崩溃,不管他想怎么做,都没有反对。 (本章完) 1381、为妾身不由己(1) 周兴遇一把抱住时初,哽咽着说:“我彻底输给你了,我想过你是故意玩弄我才这么对我,我不想卑微下贱,想要和你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 但我失败了,你这么可恶,但我居然还是舍不得离开你,一想到再也见不到你,我心里就很难受,难过得好像做什么都没有意义…… 所以我回来找你了,你以后不要再骗我,好不好?” 时初听见他这番话,向来冷硬的心都要碎了,又悔又痛,她知道自己把他伤得很深,急忙愧疚又心疼地回抱住他,不停地亲他,一边亲一边说:“我再也不会骗你了,对不起,我伤害了你,但我保证我对你的喜欢都是真实的,从来没有故意玩弄你的意思,我只是贪玩,也不想被丈夫和家庭束缚,知道你没有娶妻生子的想法,才会用这样极端的方法接近你…… 但我是爱你的,也很舍不得你,你离开的这段时间,我做什么都没有精神,酒没有心思酿了、生意也不想做了,脑子里都是你,我才知道你对我这么重要。” 时初的坦白和真诚自我剖析,终于让周兴遇这些日子以来晦暗沉郁的眼睛亮了起来,他有些不敢相信地、小心翼翼地问道:“真的吗?你真的也爱我?” “当然是真的!”时初毫不犹豫地回答,周兴遇见状,顿时如同枯萎的植株遇到了从天而降额甘露,瞬间从死气沉沉变得生机勃勃起来。 “那我们成亲好吗?”周兴遇试探着问时初。 时初笑着点头:“好。你不是有个游历天下的梦想吗?等我们成亲之后就一起外出游历。” 】 周兴遇这下子是真的高兴得不知道怎么才好了,他之前还觉得自己眼前一片晦暗,但现在却仿佛拥有全世界! “你真的要和我一起外出游历吗?”周兴遇激动得俊脸都红了,追问道。 “是真的,我考虑过了,我不喜欢像普通女子那样整天被关在后宅里打理家事、当贤妻良母,我身手不错,是江湖女子,更喜欢过自由又不受拘束的生活,恰好你跟我的喜好一致,所以为什么不呢?难道你要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自己跑出去玩?”时初故意拧着眉头问道。 “当然不!”周兴遇急忙保证道。 于是说开了的两人,很快就开始准备婚事,他们都没有父母,周兴遇倒是有叔叔——时初认识的周邦,不过为了周邦的心理承受能力着想,时初不打算跟他透露自己就是在路上揭穿他妻子给他戴绿帽的那个“时兄弟”,而是直接以女装的新身份去认识他。 周邦得知侄子要成亲了非常高兴,直接把成亲的准备工作都揽过去自己办了。 虽然周家家世普通,但也有好些亲朋好友,所以时初和周兴遇的婚事办得热热闹闹的。 成亲之后,两人果真告别了周邦一起游历天下去了,虽然在外面不免会遇到各种危险,但他们却甘之如饴,一辈子都过得潇洒快活。 +++++++++++++++++++++++++++++++++++++++++++++++++++ 从无拘无束的江湖侠女到压抑的高门大户的后宅侍妾,时初得知自己穿越的这个身份之后,顿时黑了脸,她离开上个世界之后,只是随便捞了个求助的灵魂,没想到却是这样的身份。 唯一能让她有点安慰的是原主是个良妾,是当今皇帝兄弟安王爷的庶女,娘家还算显赫。 还是先帝时期,安王爷也有夺嫡的心思,于是用自己的几个女儿去拉拢人脉,原主就是被他送给了当时首辅的嫡次子赵奕然为妾。 可惜这点关系并没有让他获得多少助益,安王夺嫡失败,赵首辅也很快就致仕了,原主就在赵奕然的后宅里最开始也受宠了一段时间,只是随着皇位尘埃落定,而她又个性胆小不讨喜便渐渐失宠了。 不过在她受宠那段时间,她生下了儿子赵略。 只是原主不得宠,性格又懦弱,护不住自己的孩子,连带着赵略小小年纪就在后宅中被兄弟姐妹欺辱,越长越没出息。 而赵奕然也很不喜欢这个庶子,赵奕然的嫡妻陈氏更看庶子不顺眼,所以直接把他养废了,等到了年纪,为了给自己嫡子的前途铺路,更是给赵略娶了一个闺中就与人偷情,还怀了孽胎的大家千金,让赵略当了乌龟大王八。 赵略不敢反抗,又被性子嚣张跋扈的妻子压迫欺辱,活生生憋屈死了。 儿子死了之后,原主觉得人生彻底没了希望,也抑郁而终了。 可以说这对母子真是彻底的悲剧,但他们全都是身不由己,没办法掌控自己的命运,原主当妾是被自己的父亲逼的,而赵略更是从小被欺压,使得他不敢、也无法反抗父亲嫡母对他的婚事安排,最后只能憋屈而死,窝囊又悲惨。 不过幸好,现在赵略也才是个两岁的小团子,什么都不懂,即使平时不受父亲嫡母待见,最多也就是下人对他怠慢了些,却不敢太过分。 而原世界剧情里那些敢欺压他的兄姐,如今也不会特意到原主的院子里欺辱他,毕竟一直等到他五岁了,需要离开原主的院子去跟府里的先生读书,那些人才有机会欺负他。 “略哥儿呢?把他抱过来。”魏时初吩咐丫鬟知春。 知春是原主的陪嫁丫鬟,跟她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即使对原主的懦弱不争心里有意见,也不敢不听从她的吩咐,所以她很快就去了赵略的院子,让奶娘把赵略带过来了。 “魏姨娘,您找三少爷什么事?三少爷这个时辰正要喝奶呢,要是耽搁得久了,三少爷该哭了。”赵略的奶娘是个三十岁左右的丰腴妇人,即使只是个下人,但对时初这个姨娘的态度却不怎么恭敬,不但敢直视时初,说起话来也很噎人,这话明显就是抱怨时初让她把孩子抱来碍事呢。 魏时初澹澹地看了她一眼,说:“怎么?我这个亲娘想见见儿子都不行?还得问过你这个奶娘?我怎么不知道这府里一个奶娘都敢指责我了?” 奶娘没想到平时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魏姨娘今天居然敢这么说话,顿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1382、为妾身不由己(2) “看什么?是没听清楚我的话?”魏时初冷冷地看向奶娘。 奶娘被她那双清冷犀利的眼睛一看,顿时打了个哆嗦,那点儿对魏时初的轻视鄙夷心思瞬间去了大半,因为魏时初即使再如何不受宠,她也是赵奕然的妾室,是主子,而奶娘是下人,当魏时初软弱可欺时,奶娘敢对魏时初瞧不起,但当魏时初硬气起来,她就不敢不恭敬了,说到底,她不就是欺软怕硬? 因此这会儿被魏时初冷冷一看,她就唯唯诺诺地把赵略抱了过去给魏时初。 赵略才两岁,正睁着一双纯净至极的眼睛看向魏时初,见魏时初看他,他立刻露出一个天真无邪的笑容来,显然,他记得自己的母亲。 魏时初把他抱过来,小孩儿软绵绵的一团,抱在怀里,让人心都忍不住软了,更何况他还长得粉凋玉琢,漂亮极了。 “姨娘……”赵略奶声奶气地喊道。 “略哥儿,你饿不饿?”魏时初低着头微笑着问他,“今晚跟姨娘一起吃饭好不好?” “好,跟姨娘一起吃!”赵略高兴极了,迫不及待地说道。 奶娘却忍不住开口道:“魏姨娘,三少爷还小,不能跟大人吃一样的饭菜,他还在喝奶呢。” 许多达官贵人家的孩子,吃奶能一直吃到三四岁,甚至吃到七八岁的都有,而赵略如今虚岁才两岁,按照赵家的惯例,是该以喝奶为主,外加一点点辅食,但却不可能跟大人一起吃饭的。 但魏时初却知道,小孩子七八月之后开始吃辅食等到一岁多,就已经可以跟着大人吃普通的饭菜了,这才更有利于补充孩子身体发育所需的各种营养,以及锻炼他的牙齿和口腔咀嚼力。 如果一直只是以喝奶为主,孩子很容易营养不良,赵略之前一直不受父亲和嫡母待见,原主也没有任何育儿经验,自然没人关心赵略的吃食问题,于是任由奶娘一直让他喝奶,喝到如今,他的体重其实一直比同龄的孩子轻,身体也瘦弱。 大家去快可以试试吧。】 “他都快两岁了,牙齿都差不多长齐了,自然可以和我一起吃饭,以后可以让他慢慢戒奶了。”魏时初冷漠地看向奶娘,“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之前经常玩忽职守,把三少爷丢给小丫头照看,自己偷懒跑去玩。” “姨娘恕罪!奴婢再也不敢了!”奶娘心一慌,没想到自己所作所为都被魏时初看在眼里,要是魏时初跟赵奕然或者陈氏告一状,那她能有什么好下场?!即使魏时初母子不受宠,但再不受宠也轮不到奴仆来轻忽欺主,老爷和夫人肯定不会轻饶了她! 奶娘一想到自己会有的下场,顿时吓得连忙跪下来求饶,“奴婢该死!姨娘就看在我奶了三少爷一场的份上,饶了奴婢……” 魏时初暂时没工夫理会她,便说:“先滚出去吧,我这会儿没工夫理你,你以后要是敢再犯,我绝会不轻饶了你。” 奶娘听出了魏时初对她暂时没有处罚的意思,便赶紧逃也似地滚了出去,生怕晚一秒魏时初就改了主意。 魏时初吩咐知春:“去把我的份例饭菜都带回来,我要和三少爷一起吃饭。” 知春领命下去了。 赵略排行第三,上头有两个兄长一个姐姐,都是赵奕然嫡妻陈氏所出,下面又有两个庶弟两个庶妹,是赵奕然的其他三个妾室所出,这几个兄弟姐妹,嫡出的很受重视,而其他庶出的又有能争会抢还受宠的亲娘帮着争宠,只有赵略排在中间,亲娘又不受宠,跟个透明人似的,软得谁都能踩上一脚,于是备受欺压。 魏时初捏了捏赵略软乎乎的脸颊,有一瞬间想着要不要干脆直接死遁,母子俩离开赵家过自己的日子,这样的话就能让赵略完全从赵家这个火坑里跳出来,不用处处饱受掣肘。 至于魏时初自己,更不可能留在后宅里跟一众女人为一个脏男人斗得你死我活,她那么多诡谲本事,可不是来吃苦受罪,委屈自己的。 这么一想的魏时初,顿时豁然开朗,所以留下来跟赵奕然的妻妾们争斗是不可能的,但想要离开赵家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死遁离开倒是没什么难度,有难度的是给母子俩准备妥当的身份,让魏时初和赵略离开赵家也能衣食无忧,不受任何人惦记欺压。 但不管是什么身份,在这年头一个年轻的单身母亲带着孩子生活,都并不安全。即使魏时初有能力自保,但光是对付如同闻到了腥味扑上来的苍蝇般的宵小之辈,也够令人烦躁的,如果只有魏时初自己,她还能毫无顾忌,但有了赵略这个孩子,那她就不得不小心行事了。 有什么办法是能光明正大地离开,又能名正言顺与赵奕然这些人切断联系的? 魏时初十分头疼,想了一会儿后干脆不想了,现在赵略还小,还不必太着急,路到船头自然直,她总能想到好办法的。 于是她暂时把这些烦恼的事抛到脑后,准备跟赵略一起吃饭。 赵略只吃过奶娘给他准备的一些软烂好消化的辅食,比如蛋羹、肉泥,但并没有吃过正经的饭菜,因此当魏时初把一块挑了刺的鱼肉喂给赵略的时候,赵略的眼睛顿时就亮了,惊奇地品味着嘴里陌生却美好的味道。 “好吃吗?”魏时初柔声问他,赵家大厨房的厨子手艺还是很不错的,即使是送来给魏时初吃的饭菜,也做得很好吃。 “好吃。”赵略兴奋得小脸都红了,忙不迭地说道。 “好吃就多吃点,鱼肉比较有营养。”魏时初挑了鱼刺后,又给他夹了几块鱼肉。 赵略并不是挑食的孩子,又是第一次吃到味道众多的饭菜,更是胃口大开,魏时初夹给他的菜,他都毫不迟疑地吃下去了,十分捧场。 于是一不小心,赵略就吃撑了,小肚子都鼓了起来,魏时初有些懊恼,一边轻柔地给他揉肚子,一边对他说:“略儿,你要是吃饱就直接告诉娘,娘就不会继续喂你了,吃撑了可不好受……” “可是你喂的我都想吃……”赵略软乎乎地说道,看着魏时初的眼睛满是孺慕之情,魏时初的心顿时就软了。 1383、为妾身不由己(3) 之后魏时初都自己带孩子,没有像原主一样整天躲在自己院子里自怨自艾,连孩子都不管不顾。 这天不知道怎么的,赵家大堂里突然一片喧闹,很是吵杂,家里的下人们个个好奇又八卦,互相使着眼色交头接耳。 魏时初院子里的下人被她整顿过之后倒是不敢再明目张胆地偷懒摸鱼了,但也掩不住好奇的神色。 魏时初仔细回忆了一下,并没有在原主的记忆力发现什么异常的事,毕竟赵家可不是普通人家,谁敢在家里不顾身份吵闹? “知春,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怎么家里好像有人在闹事?”魏时初忍不住问知春,知春作为原主的贴身丫鬟一起来到赵家已经好几年,日常又不像原主那么不爱交际,几年下来,她跟赵家的一些仆从交情还不错,所以其实她比原主更了解赵家。 果然,魏时初这问题一处,知春就一脸神秘地回答道:“肯定又是旁支那个赵老太爷又来哭诉自己命苦了。” “赵老太爷?他是旁支?旁支怎么敢来权势滔天的嫡支哭闹?不怕得罪主家让自己子孙没了前程吗?”魏时初这会儿是真的疑惑了。 知春撇了撇嘴,说:“恰恰是因为没了子孙,他才敢来嫡支哭闹啊。” “具体是怎么回事?你好好跟我说说。”魏时初立刻提起了兴趣。 知春见魏时初这么有兴趣跟自己打听旁支老太爷的事,便毫不迟疑地把自己之前从其他人那里听到的事告诉了魏时初。 原来,来哭诉的那位老太爷是赵奕然还没出五服的太爷爷,几代前还是同一个祖宗,只是如今已经沦为不甚重要的旁支了。 这位老太爷本来有一位独生子,然而独生子体弱多病,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年仅五六岁的儿子。 老太爷于是对唯一的孙子视若珍宝,从小就请人教他读书,想让他考科举入仕,光耀门楣,然而这个孙子在读书上没什么天赋,连个秀才都考不上,试过几次之后只好死了心,但他在人际交往、经商管理上却如鱼得水,如果能发挥所长,倒也能得个不错的前程。 于是老太爷便来求了当时还在位的赵首辅,给儿子求一个前程,赵首辅看在是同族的份上,于是把他孙子派到赵奕然身边,跟着赵奕然办差,等有了功劳之后便想办法给他某个差事。 但很不幸的是,一年前,老太爷的孙子跟着赵奕然去外地办差,遇到敌对势力想暗杀赵奕然,他为了救赵奕然,给赵奕然挡了一刀,然后伤势过重去世了。 而老太爷的孙子虽然有通房侍妾,却还没有孩子,也就是说,他一去世,那老太爷就算是断子绝孙了。 老太爷无法承受这个后果,于是把自己孙子没了的事迁怒到赵奕然头上,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来赵府哭诉一番自己命苦,儿子孙子都死了,别人子孙满堂,他却白发人送黑发人断子绝孙…… 因为他实在可怜,而且他孙子又确实是因为赵奕然而死,所以即使他这么来赵府闹事,也没有人敢驱赶他,赵家人要是劝,他就对人破口大骂,要是让奴仆去拉他,他就作势要撞死在赵家门口,于是诺大的赵家,居然真的拿他毫无办法。 当然,这也是因为赵家人对他理亏,而且也怕他真的闹出什么不可开交的大事,毕竟这位老太爷家里可就只剩下他和一个卧病在床、苟延残喘的老妻了,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要是豁出去,真的可能让赵家声名扫地。 魏时初从知春嘴里知道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顿时对这位敢来赵府闹事的老太爷刮目相看,不过也对他十分同情。 “那位老太爷的孙子因为就赵奕然丧命了,难道没给人赔偿吗?”魏时初忽然问道,“还是说赔偿不到位,所以老太爷不满才来闹事?” “当然赔了啊,只是都是赔的什么金银珠宝、田地产业这些东西,但人家唯一的孙子都没了,要这些财产又有什么用?再多的荣华富贵都没办法传给自己的子孙,等老两口一死,这些财产还不是别人的?”知春有些愤愤地说道,显然十分理解老太爷来哭闹的心情。 “你说得对,人家孙子的命都没了,要钱有什么用?两个老人用不了多少,死了也带不走。”魏时初点点头。 “我这里不用你伺候了,你去跟府里你那些小姐妹们聚聚吧。”魏时初忽然吩咐知春,还给她使眼色,“我在这府里就跟个隐形人似的,你出去之后多打听下府里的消息。” 知春是个机灵人,立马就知道魏时初这是让她出去打听老爷子这回来府里的目的了,于是她高高兴兴地出去了,毕竟能带薪摸鱼,领命打听八卦,谁不乐意啊。 知春离开之后,魏时初便去外面耳房看赵略,赵略在小床上睡得正香,双手握成小拳头摆在脑袋旁边,小脸睡得粉粉的,十分可爱,她看了一会儿,便悄无声息地出去了。 大堂里还隐隐有吵闹的声音,显然那位赵老太爷还没有离开,魏时初干脆把其他下人打发走,她自己坐在榻上,闭上眼睛,发挥听力敏锐的特长,专心致志地倾听大堂里的声音。 “我赵岚断子绝孙了!要你那么多钱有什么用?我缺钱吗?啊?!我不缺!我只缺儿孙!赵奕然,你要是真的有良心,就把我孙子还给我!”一个苍老却依旧洪亮的男声厉声喝道。 “五太爷,赵齐没了我也很愧疚,但人死不能复生,我实在没办法把他还给你,你要是怕没人给您养老送终,那我可以派人……”这是赵奕然的声音。 “我是怕没人给我养老送终吗?我呸!你别想给我移花接木!我是恨你害我断子绝孙!赵奕然,你别在这里说得那么好听!要是真的想把孙子还给我,你又不是真的没有办法!你那么多儿子,难道不能过继一个给我孙儿?!”老太爷愤怒地说道。 (本章完) 1384、为妾身不由己(4) 过继?魏时初听到赵老太爷的话,顿时眼前一亮。 还有什么是比过继让他们更能名正言顺地离开赵府这个狼窝的办法吗?没有! 那头赵奕然显然被赵老太爷说的话镇住了,惊讶地说:“过继?” “对!就是过继!你都有四五个儿子了,怎么就不能赔一个给我?你只想用塞钱来堵我的嘴巴,根本就不是真的想赔偿我,要是真心想赔,那就过继你的儿子给我孙子……”赵老太爷中气十足地嚷道。 周围的人听见他这话也忍不住沉思起来了,对啊,老太爷最迁怒于赵奕然,就是因为他家孙子没孩子就因为他丢了命,那现在赵奕然过继一个儿子给人家,不是最合适的方法吗? 于是赵奕然的兄弟们都开始七嘴八舌地劝赵奕然了:“二弟,五太爷想要过继你一个儿子也情有可原,而且你不是有五个儿子吗?过继一个出去也碍不着什么。” “对啊,二哥,五太爷的孙子都因为救你没命了,那你赔他一个儿子不是应该的吗?”赵奕然的三弟也劝说道。 “对对,不过就是要好好考虑一个该过继哪个儿子,最好是身体健康能长大成人的,要不然五太爷可再也承受不来再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了……”三弟媳嚷嚷道。 “三弟妹!你在胡说什么?”赵奕然的大嫂林氏瞪了一眼三弟妹,“你不会说话可以闭上嘴巴!” 而赵奕然的嫡妻陈氏则已经脸色难看极了,她听到了三弟妹的话,生怕自己丈夫真的考虑过继健康的、注定能长成了的儿子出去,毕竟只有她自己嫡出的两个儿子已经过了七岁,身体又健康,而其他庶子不是身体弱就是年纪太小,都不适合。 因此陈氏忍住心里的慌张,眼神凶狠地瞪了三弟妹一眼,转而对赵奕然说:“老爷,我不同意过继!” 这话一下子就戳中了赵老太爷的肺管子,他怨恨地对陈氏道:“你一个女人插什么嘴?这里有你说话的份?我看你是巴不得赵奕然早早死了,还怨我孙子救了他是吧?!” “……我没有……”陈氏心虚理亏的反驳。 最后还是稳坐中堂的前任首辅、赵奕然他爹开口了,问赵奕然说:“你是什么想法?愿不愿意把儿子过继给赵岚。” 赵奕然神情冷肃,他看了看死死瞪着他的赵老太爷一眼,说:“我现在没办法下决定,要好好考虑一下。” “也好,考虑一下到底过继哪个儿子出去更合适。”前首辅点点头说道,他这话一出,就是已经表明他赞同让赵奕然过继一个儿子给赵老太爷的孙子的意思了,只是具体过继哪一个,他并不干涉,只让赵奕然自己决定罢了。 赵奕然显然也有了这个心理准备,因此对赵老太爷道:“五太爷,过继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会好好考虑,等有了决定再告诉你。” 赵老太爷得到了自己的想要的结果,便哼了一声,说:“最好是这样,别拖着拖着就没了下文,要是还想敷衍我,那我就吊死在你们家门口!” “……不是敷衍你……”赵奕然艰难地把赵老太爷送走了。 等人离开之后,陈氏立刻就抓住赵奕然不放了,要求他保证不能把她两个嫡子过继出去,赵奕然本来就被赵老太爷的哭闹吵得焦头烂额,现在又被陈氏这么纠缠,顿时更加厌恶烦躁,于是就跟陈氏吵了起来。 赵老太爷想让赵奕然过继一个儿子给他孙子的消息并没有保密,于是这件事很快就传遍了赵府,特别是赵奕然的后宅妻妾,更是对这件事重点关注,毕竟赵老太爷指定了是要赵奕然的儿子呢! 于是赵奕然那有了儿子的妻妾生怕自己儿子被过继出去,纷纷哭哭啼啼去找赵奕然求情哭诉,都怕自己儿子成为那个倒霉蛋,毕竟赵奕然可是备受皇帝看重的朝中重臣,他的儿子无论是嫡庶,未来的前程都差不到哪儿去,但要是被过继给赵老太爷家,那就是从天堂掉进地狱里去了,谁能甘心啊? 魏时初甘心啊,她巴不得自己儿子被过继出去,留在赵奕然的后院,那才是死路一条,倒是过继到赵老太爷家里去,才是跳出了火坑,能名正言顺地离开赵家,虽然旁支的赵老太爷家肯定不如赵府这里富贵荣华,但却清静安全啊。 至于什么父荫庇护,魏时初丝毫不在意,因为在原世界剧情里,赵略不是一直是赵奕然的儿子?但他却没能得到赵奕然丝毫庇护和帮助,反而因为他妻妾众多受尽了苦楚,这父荫有还不如没有呢。 “姨娘,您不去跟老爷求求情,请求老爷不要把三少爷过继给五太爷吗?”知春迟疑地问魏时初,她那天出去找小姐妹八卦,早就知道赵老太爷想过继赵奕然儿子的事了,这几天一直看着赵奕然其他妾室千方百计想让自己儿子不成为被过继的倒霉蛋,但自己这边的魏姨娘却没有丝毫行动,便忍不住为她着急了。 “不求,求了也没用,该过继谁、不过继谁又不是我去求求就能改变的。”魏时初十分光棍地说道。 “但姨娘您不怕三少爷被过继出去了吗?那您以后怎么办?这后院的女人没有儿子傍身,老了以后多凄惨啊……”知春着急地说道,一副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模样,不过这也怪不了她,毕竟赵略要是被过继出去,那她这个魏姨娘的丫鬟也同样注定前景悲惨,这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了,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怎么会不着急? “我现在也没好过到哪里去。”魏时初澹澹地说道,但看见她一副欲哭无泪的模样,想到她在原世界剧情里对原主虽然不太恭敬,但到底尽心尽力,算得上是个忠仆,便安慰她道,“你别担心,就算三少爷被过继出去了,我也会安排好你,不会让你有悲惨下场的。” “那就多谢姨娘了。”知春苦笑着应道,她并不太相信魏时初的话,毕竟她之前表现出来的就是个任由人欺压的软包子,知春不认为她有这个能力。 1385、为妾身不由己(5) 魏时初没有继续说服她,反正最后她不会抛下她就是了。 门外忽然有了脚步声,原来是奶娘带着赵略过来了,之前奶娘被魏时初狠狠教训了一番,再也不敢偷懒摸鱼,不敬主子了,认清了魏时初是能决定她命运的人之后,便老老实实地照顾孩子。 “娘!娘……”赵略一进来看见魏时初,便咧着小嘴笑得甜甜地伸出双手,让魏时初抱。 魏时初把他抱过来,低头问他:“略哥儿想娘了没有?” “想了。”赵略抱住魏时初的脖子,乖巧地回答,热乎乎的小脸贴着魏时初的脸,让魏时初的心都软成了一滩水。 这段时间以来,魏时初每天都要陪他玩,小孩子天生就对母亲有孺慕之情,因此对于魏时初的接近,赵略很快就接受并且恢复了活泼童稚。 “那略哥儿和娘一起出去种花花好不好?”魏时初问道,两岁的小孩子就应该多出门活动、亲近亲近大自然。 赵略显然也对外面很向往,立刻就开心地答应了:“好,和娘一起种花花……” 魏时初于是牵着他的小手,让他下地自己慢慢地走路,奶娘欲言又止,想要劝魏时初别让这么小的孩子自己走路,但又碍于魏时初的威严不太敢说出口。 魏时初就当做没看见,小孩子才正应该让他自己多走路、多活动,要是一直拘着他不准他下地,活动量不足,才会让他身体一直虚弱着。 赵略之前的身体不太好,照顾他的奶娘和丫鬟都没有耐心让他自己慢慢走路,去哪儿都是抱着,为了省事还不带他出门,所以即使快两岁了,走路还是趔趔趄趄一直不太稳当。 “宝贝儿,娘松开你的手,你自己一个人走好不好?”魏时初蹲下’身来,柔声问赵略。 赵略眨了眨眼,有些胆怯,但看到魏时初一直微笑着用眼神鼓励他,便鼓起了勇气松开了手,自己试探着迈出脚步,等走了几步,发现自己并没有摔倒,顿时开心地笑迷了眼,对魏时初说:“娘,我、我没有摔倒哦。” “是呢,宝贝儿走得稳稳的,真厉害啊。”魏时初毫不吝啬地夸奖他,夸得他小脸红红,又激动地走起来。 于是就在魏时初不遗余力地鼓励下,赵略居然真的自己走出了院子,一次都没有摔倒,到了院外的花圃旁,魏时初便抱着他,说:“宝贝儿,今天你自己就走出来了,真棒!以后咱们也自己走好不好?” “好!”他毫不迟疑地回答,然后盯着花圃里的花草,好奇地想要去碰一碰。 魏时初并没有阻拦他,他想碰就碰,想摘就摘,只有在他想把东西塞进嘴里的时候,才告诉他这些东西不能吃。 魏时初在和儿子度过温馨的亲子时光,另一边,赵奕然刚刚摆脱了一群哭哭啼啼来找他的妾室,不过即使人离开了,他的眉头却依旧紧紧皱着,丝毫没有松开的痕迹。 他当然没法轻松,毕竟要过继儿子给别人,即使他并不缺儿子。 但,谁会想让自己的亲生骨肉过继到别人家里,从此再也不能喊他爹,即使面对面也只能成为亲戚呢? 赵奕然虽然表面上是个正直和善的人,但内心里其实自大又狂妄,不能容忍赵老太爷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犯他的尊严,就算他孙子是为了救自己而死那又怎么样?难道这不是他孙子的职责?更何况他不是赔偿了许多钱财? 在赵奕然看来,赵老太爷收了他那么多赔偿,却还想要过继他的儿子,这就很不识好歹,是得寸进尺、贪得无厌了。 他厌恶这个老不死,却拿他无可奈何,更不希望自己的儿子认这种人为太爷,但是如果不过继,那老不死的肯定又不会善罢甘休…… 赵奕然想了许多,忽然想道,他不想把自己的儿子过继出去,那能不能找其他旁支没人要的孩子过继呢? 在原世界剧情里,赵奕然其实就找了其他旁支父母双亡的孩子过继给了赵老太爷,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说服赵老太爷放弃过继他儿子的,但事实上他就成功了。 不过这辈子,有了想要心心念念离开这个狼穴的魏时初,他的打算就不可能成功了。 为了确保赵略能被过继,魏时初并没有什么都不做,她去做了好几件事,威逼利诱了一些人,又在府里散布了一些谣言,于是大家便有志一同地把赵略推了出去当那个会被过继的倒霉蛋…… 陈氏愁眉苦脸地在自己院子里,连管家理事都没心思了,一直在她身边伺候着的郑嬷嬷小心地觑了觑她的脸色,开口问道:“夫人还在为过继的事情担心吗?” 陈氏点了点头,说:“是啊,我现在就怕老爷真的把我两个儿子过继出去,那就是挖了我的心肝了!” 郑嬷嬷眼珠子转了转,说:“夫人,老奴觉得老爷过继谁都不可能会过继咱们两个嫡公子!您是关心则乱了!” “为什么?只有我两个儿子过了七岁算是长成了,身体又健康,五老太爷肯定就想要好养活的孩子啊。”陈氏眼里重新升起了希望,定定地问郑嬷嬷。 “哎呀夫人,您也说咱们两个嫡少爷都长成了,身体健康又聪明伶俐,难道老爷舍得把这么好的儿子过继出去?不可能的!”郑嬷嬷说道,“五太爷就算在族里辈分高一些又怎么样?他家可是白身!怎么比得过咱们家?都说胳膊拧不过大’腿,五太爷现在是抓住他孙子救了老爷一命这点才敢这么放肆,但这不过虚张声势罢了,过继哪个孩子他说了不算,老爷过继谁给他他都得接受,否则就是得寸进尺了……” 陈氏顿时豁然开朗,激动地说:“你说得对!我真是钻了牛角尖了!谁家会把自己的嫡子过继出去的?我这是被过继吓昏了头,其实我根本不必担心,该担心的是那些有儿子的侍妾骚蹄子才是啊。” “夫人,您这么想就对了,咱们现在只需要想想,到底把哪个庶子过继出去对咱们最有利……”郑嬷嬷继续说道。 “那你说过继谁?”陈氏这会儿很相信郑嬷嬷了。 “三少爷!”郑嬷嬷开口道。 1386、为妾身不由己(6) “为什么是他?”陈氏十分疑惑,“魏姨娘在后院就跟个透明人一样,她和她儿子都不受宠,比那些妖妖娆娆又会争宠的骚蹄子省事多了,根本碍不着我和儿子,过继她儿子还不如过继其他受宠侍妾的儿子,还能狠狠打击她们……” 郑嬷嬷用她那三寸不烂之舌给陈氏洗脑:“哎呀,夫人,哪里有这么简单?您这是以退为进啊,你想啊,你提议过继三少爷这个对您和两位嫡少爷没有丝毫威胁的庶子,而不是那些受宠的妾室的儿子,这不正说明您宽宏大度,没有故意针对那些宠妾的意思吗?老爷知道您这么无私,难道不会更加看重您? 而且魏姨娘和三少爷都不受宠,这不就代表着老爷不喜欢他们母子两人吗?您想啊,如果非要过继一个儿子,那老爷内心里会希望过继自己喜欢的、宠爱的儿子,还是过继自己没什么感情,不喜欢的儿子呢?” 郑嬷嬷不愧是能在陈氏身边伺候几十年都能得到看重的人,果然她这话一出,陈氏立马就豁然开朗了,脱口而出道:“当然是过继自己不喜欢的儿子了!” “那不就是了?”郑嬷嬷说道,“您给老爷提议过继三少爷,不就正中老爷的心思吗?相反,您要是提议过继其他几个老爷喜欢的儿子,那老爷不就会认为你容不下他们吗?所以还是提议过继三少爷最合适。” “多亏郑嬷嬷你提醒了我,那我就跟老爷提议过继魏姨娘的儿子吧,谁让他们母子俩不争气呢?这也不能怪我……”陈氏就这么决定了要把赵略推出去。 而在赵奕然其他侍妾那里,类似的对话也在那些侍妾和她们的心腹下人之间发生了,短短时间内,赵略就被赵奕然这些妻妾们不约而同地推了出去当那个要被过继给旁支赵老太爷的倒霉蛋。 本来赵奕然被妻子陈氏提议过继赵略出去的时候,还想着多考虑考虑,并不急着下决定,但等到他去了其他侍妾那里,被侍妾们柔声吹着枕头风,明示暗示他,赵略是过继的最合适人选,赵奕然就不知不觉地被她们的提议说动了,居然觉得还真是把自己最不喜欢的这个儿子过继出去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选择,于是他也不想着找其他旁支的孩子塞给赵老太爷了,决定就把赵略过继出去。 既然有了决定,赵奕然便开始安排下去了。 不过要过继赵略,那总得跟他的生母魏姨娘说一声,于是赵奕然派人来吩咐让魏时初带着赵略去书房见他。 魏时初对这次会面的内容心知肚明也期盼已久了,于是带上赵略,脚步轻快地往赵奕然的书房走去。 而赵奕然派来的那个仆从看见魏时初脸上喜悦的微笑,心里不免对她怜悯起来,想着,如果魏姨娘知道老爷见她是告诉她,要把她唯一的儿子过继到别人家里去,那她肯定就不可能这么高兴了吧?真是可怜,大概她还以为老爷总算想起他们母子了,却不知道是要对他们宣布一个噩耗…… 魏时初可不知道自己和儿子都沦落到被一个仆人可怜的地步,她在高兴自己和儿子很快就要离开这个压抑黑暗的地方。 “娘,我们去哪里?”赵略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好奇又兴奋地打量着四周,问魏时初。 “去你爹的书房。”魏时初回答道。 “爹?”赵略眼神略微迷惘了一会儿,似乎要想一会儿,才能记起“爹”到底是什么东西。 可怜的小家伙,因为母子俩都不得赵奕然的喜欢,即使两岁了,见到赵奕然这个爹的次数却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怪不得对爹毫无印象。 “哦,就是一个陌生人,你不需要多在意。”魏时初压低了声音在赵略耳朵边说道。 “好哦……”于是赵略立马就很听话地把爹这个抛到脑后,兴致勃勃地地观望四周的风景,显然他对周围新奇的景象比对那个爹更感兴趣,还时不时地指着不认识的东西问魏时初。 赵奕然的书房很快就到了,仆从把他们母子俩领进了书房,便避了出去。 “来了?”一个低沉冷淡的中年男子的声音从桌子后面传了出来。 魏时初穿越过来两个月了才第一次见到赵奕然,只见他长得倒是一表人才,即使步入中年也清俊斯文,身材也没有走样,只在眼尾眉间带着淡淡的纹路显示着他的年纪不轻了。 不过有了原主记忆的魏时初却知道,这人只是外表看着温和可亲,实则道貌岸然、自私虚伪。 而赵奕然看见魏时初却颇有些吃惊了,因为在他的记忆里,这个魏姨娘总是低着头唯唯诺诺,胆小孤僻,连句话都说不全,见到他就慌张失措,更别提像其他侍妾那样温柔小意或者活泼机灵会讨他喜欢了,所以他向来不喜欢她,当初收她做姨娘也是时势所迫,并不是他自己看上的,因此对她更是不喜。 但是现在,魏时初不但没有了之前的胆小怯懦之态,反倒神采奕奕起来,就连脸色都从以前的苍白变成如今的白里透红,显然她现在无论是从精神还是从身体状态来说,都比从前好太多了,让许久没见她的赵奕然都有了眼前一亮的感觉。 魏时初立马就感受到了赵奕然看她的眼神变了样,顿时心生警惕,想着要是重新引起这个贱男人的兴趣那就很不利于她离开了,因此她立马按照原主的性情行为来做,头一低,脸色一白,慌慌张张地结结巴巴地给赵奕然行了礼:“给、给老爷请安……” 果然,赵奕然一看见她这唯唯诺诺的胆小模样,便眉头一皱,觉得自己刚刚是看错了,都说本性难改,魏氏怎么可能变化这么大?现在不就显露本性了?还是一样胆小不讨人喜欢。 于是赵奕然对她刚生出的兴致立马消失了,转而冷肃这一张脸对魏时初道:“魏氏,我这次找你们母子来,是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告知你们。” “老、老爷,您请说……”魏时初慌忙说道。 (本章完) 1387、为妾身不由己(7) “旁支的五太爷一年前没了孙子,还是为了救我才丧生的,所以我要过继一个儿子给他孙子当儿子。”赵奕然看了看依旧低着头牵着儿子手的魏时初,理所当然地说,“我选中了你所出的三儿过继给他。” 魏时初立马发挥自己的演技,猛地抬头,双眼含泪,不敢置信地看向赵奕然,说:“不!老爷,您不能这么残忍!三少爷也是您的亲生儿子啊,您怎么能把他过继出去……求求您,别让他过继,没了他,我还怎么活……” 赵奕然听见她的哭闹,十分不耐烦,斥责道:“哭什么哭?你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有你这样的生母,他在这府里过得还不如得脸的下人,还不如干脆过继到五太爷家里去,起码五太爷会把他当成眼珠子疼爱,这不比他现在在府里当默默无闻的小透明好? 你要是真的为他好,就不应该哭,而是为他高兴,他是我的亲生儿子,我难道还能不疼他?都说宁当鸡头不当凤尾,他在府里比不过其他的兄弟,但到了五太爷家里就是唯一的小辈,全家人都捧着他,他肯定过得比在这府里好……” 赵奕然厚颜无耻地避重就轻,说的这些话就是想糊弄魏时初,然而魏时初直接一句话就把他噎住了:“老爷!三少爷在这府里是您的亲生儿子,是前首辅的孙子、三品大官的儿子,但过继给五太爷家,那就变成了普通人的孩子,这身份地位简直是天壤之别,您怎么忍心把他推进泥坑里……” 赵奕然被魏时初这话质问得哑口无言,但他当然不能被问住,于是干脆色厉内荏地斥道:“你闭嘴!总之,这件事我已经决定了,现在只是告诉你,并不是和你商议,你只是一个姨娘,没有资格过问少爷的事。” “不……老爷,您要是真的过继我儿子,那就干脆把我也休了!否则我就算是死,也不同意让三少爷过继出去……”魏时初演戏演到低,眼眶通红,两眼汪汪地盯着赵奕然,一副为母则刚,为了儿子豁出去的模样。 赵奕然被她这模样一激,顿时气急败坏:“魏氏!你这是威胁我?好、好……没想到你一个胆小如鼠的人也敢对我大呼小叫,那我就才成全你,休了你!” 魏时初听见他这话,顿时心里一喜,但她还不能表现出来,而是做出伤心欲绝的模样,摇着头不敢置信地看着他,说:“你即使休了我也要把三少爷过继出去?你、你根本不配当一个父亲!” 赵奕然哪里经得起被自己一直瞧不起的侍妾的责骂,听见魏时初这话,更是异常愤怒,咬牙切齿地抽过书桌上的纸笔,说:“不管我配不配当一个父亲,但我却能让你连母亲都当不成!你不是说要过继儿子就先休了你,那我就成全你……” 说着他真的一鼓作气把休书写了,写完之后连晾干都等不及,就扔到魏时初身上。 魏时初如获至宝地接住那张纸,心中激动,这就是她离开赵府、重获自由的凭证啊! 而这时候,一个还带稚气的哭声却在书房里响起来,原来,刚刚魏时初和赵奕然吵架吵得太过投入,都忘了赵略也在现场,而赵略起初被两人争执的模样吓坏了,都忘了哭,直到现在才哭出声来。 他就连哭也不敢哭得肆意,都是断断续续的抽噎,压抑着不敢哭得太大声,边哭边往自己最熟悉的人身边蹭。 魏时初发现自己忽略了她,十分愧疚,又被他柔软的小身子贴着,那副依赖的模样,更是让她心都软了,她把休书收好,便把赵略抱起来,哄道:“宝贝儿,别怕,娘会保护你……” “娘,我、我们回去……”赵略哭着,抽抽噎噎地说道。 “好,咱们这就回去。”魏时初抱着他就要离开书房。 赵奕然见这母子俩这么明晃晃地忽视自己,顿时充满恶意地说:“哭什么哭?一个男儿养得比女儿还娇气,要是不过继出去,岂不是丢了咱们赵家的脸!” “还有你,魏氏,你的礼仪教养在哪里?离开也不打一声招呼,你就是这么以身作则教孩子的?” 魏时初转过身冷笑着拿出那封休书,说:“赵大人,现在我已经不是你的妾室了,没必要也不需要跟你打什么招呼。” 赵奕然顿时被她这话气得头顶冒烟,咬牙切齿地说:“好!我就看看你被我休弃之后能过成什么样,别到时候又跪着回来求我收留你。” “你放心,绝对不会。”魏时初冷笑,“还有,要过继赵略就过继彻底些,别以后等赵略有出息了,又巴巴地要把人认回来。” 赵奕然讥讽地瞄了一眼在魏时初话里抽噎的赵略,鄙夷地说:“就他这哭哭啼啼的样儿,想要有出息,下辈子吧。我还担心他以后混得不好来家里打秋风……自然会把他过继得彻彻底底……” “那就好。”魏时初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立马把赵略带走了,还不忘留下一句话,“我会在这里陪他到过继的那天,等他一过继,我就立马出府。” “不行,你得马上离开,现在你已经不是我府里的人,没资格见赵略。”赵奕然心思狭窄,立马开始为难魏时初。 魏时初万万没想到这个男人这么小心眼,转过头冷笑着对他说:“那我立马到你府门口上吊,说你要逼死我,好歹我还是安王的女儿,就算不受宠也留着宗室的血,就是不知道赵大人承不承受得起了。” 赵奕然的要害还真被她戳中了,即使如今安王不受皇帝待见,但依旧是皇帝弟弟,即使为了维护皇室尊严,皇帝也不会容许他逼死兄弟的女儿,赵奕然向来识时务,因此他即使对魏时初恨得牙痒痒,也不得不忍了下来,眼睁睁地看着她得胜离开。 不过好歹过继的事情定下来了,也不算太失败,赵奕然安慰自己,还冷笑了一下:魏时初以为自己不敢休弃她?哼,逼死她会让自己身陷泥淖,但休弃她却不会,魏时初的算盘是打错了。 却不知道魏时初如今如愿以偿了。 (本章完) 1388、为妾身不由己(8) 因为赵老太爷三头两天来催过继,而赵奕然也想尽快了解这个麻烦,于是过继赵略的事很快就决定下来了,赵奕然后宅的妻妾知道被过继的倒霉蛋果然是赵略而不是她们自己的宝贝儿子,纷纷弹冠相庆。 她们高兴,魏时初也非常高兴,她白天除了陪赵略之外,还抽空出门准备买自己的宅子,她离开赵府之后,也不可能回到安王府,被人掌控命运。 经过几番努力,魏时初终于买下了赵老太爷隔壁的宅子,因为即使赵略过继给了赵老太爷,但她也不准备不和他来往,这是不可能的,虽然赵老太爷可能对此有意见,但魏时初有把握能说服他允许自己和赵略正常相处。 过继的事很快就办好了,赵奕然对赵略就跟对什么烫手山芋似的,巴不得立马把他送走,而赵老太爷有了过继的重孙子,也恨不得立马回到自己家,跟重孙培养感情。 而被过继的人,赵略,却彷徨又茫然,即使前一天魏时初叮嘱过他,他们母子很快就会在外面见面,让他不要害怕,但赵略到底年纪还小,乍然离开母亲,要离开熟悉的环境去陌生的地方,总会忐忑不安。 但是他很懂事,只是扁着嘴却一直忍着并没有哭,任由奶娘抱着他跟着赵老太爷离开了。 魏时初在自己新买的宅子门口看到赵老太爷带着赵略回来了,便立马迎上前去。 “娘!”赵略圆圆的双眼瞬间迸发出强烈的光芒,惊喜地喊道。 “宝宝……”魏时初伸出手就想要从奶娘怀里抱过他,但忽然有一根拐杖从斜地里伸出来拦住了她。 “你是谁?想干什么?!”赵老太爷怒目圆瞪地质问魏时初。 “五太爷,我是赵略的亲娘,我现在不是赵奕然的妾室了,跟那家人没有了关系……”魏时初解释道。 “我不管你是不是赵奕然的妾室,现在赵略已经过继给我孙子当儿子了,他跟你也没有了关系,你不要来打扰我们!”赵老太爷浑浊的眼里满是对魏时初的敌意。 “五太爷,我能治好五太奶奶的病。”魏时初见赵老太爷根本不跟她讲情理,干脆直接把利益拿出来讲了,开口就是王炸,她可是打听过了,老太爷和妻子的感情一直很好,一辈子都没有纳妾,也正是因此才子嗣稀少,但五太爷一直都没有为此迁怒于妻子,即使如今妻子卧病在床,重病缠身,也从来没有嫌弃,而且赵奕然报答的那些钱财大部分都用来请名医给妻子治病了。 果然,听见魏时初能治好自己夫人的病,五太爷那双眼皮耸拉着的眼睛立马紧紧盯着魏时初,说:“你会治病?如果你说谎骗我,那你会有什么下场就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了。” 魏时初毫不胆怯地与他对视,说:“如果我没治好五太奶奶,我立马就消失在你们面前,再也不见赵略,再也不打扰你们。” “好,那我就信你一次,不要让我失望。”五太爷说完话,便拄着拐杖,转身往自己家走了。 魏时初见状,一把抱过赵略,跟了上去。 其他人见五太爷都没出声,便也闭上嘴,没有阻拦。 “娘……”赵略紧紧地搂住魏时初的脖子,像只在外受了很大委屈的猫儿,小脸紧紧地贴上魏时初的脸,委屈巴巴地说,“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娘了……” “不会的,我说过今天会和你见面的啊,你放心,就算是以后,你想见我也很容易,我就住在这隔壁呢。”魏时初轻声哄着小孩儿,一只手不停地安抚着他的后背,以期消除他今天的惶恐不安。 “我今天很害怕,娘,你以后不要丢下我好不好?”赵略小心翼翼地望着魏时初,黑白分明的眼里有着期待和忐忑,魏时初看得心头一酸,这么小的孩子,本来就没有安全感,今天又被自己的亲生父亲过继到了一个陌生的家庭里,于是觉得自己被抛弃了,连乞求亲娘不要抛下自己都那么卑微。 “好,娘绝对不会丢下你,别怕。”魏时初跟他保证,赵略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他无条件地相信自己的母亲,。 母子俩说着话,跟着五太爷走着,不知不觉地走到了一间宽敞却晦暗带着种轻微异味的房间。 “跟我去见你太奶奶。”五太爷对赵略说道,然后又看向魏时初,“你最好是有真本事能治好我夫人,要是真治好了,那我不会阻拦你和赵略见面;要是治不好,哼!” 魏时初不卑不亢地点头:“如果治好,我要能自由出入这里以及随时和赵略相处的权利。你放心,我是赵略亲娘,只会希望他过得好,不会妨碍他。” 五太爷眼神犀利地盯着魏时初看了一会儿,答应了她。 于是魏时初把赵略重新交给跟上来的奶娘,轻声对他说:“宝宝,娘现在要给太奶奶治病,你在这里等等好不好?” “好。”赵略十分懂事地点头。 “开窗通风,然后点灯,屋里不够亮,再烧一盆开水过来。”魏时初吩咐下人做好了这些准备,便开始给五太奶奶检查身体。 五太奶奶瘦骨嶙峋地躺在床上,盖在身上的被子几乎看不出弧度,她经受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无法承受唯一的孙子去世的打击,身体便崩溃了,此时还苟延残喘着,不过是因为五太爷恳求她不要留他一个老头子孤零零地活在这世上。 魏时初给她检查了身体,她也没有什么反应,没有求生欲’望,对外界也没有任何兴趣。 她是典型的脑溢血导致的半身不遂,这病在几百年后还有可能依靠现代医学手段慢慢恢复,但在这医疗资源贵乏的时代,却是绝症了。 不过这对于魏时初来说却并不是什么难题,她拿出自己带来的金针,用开水泡了一刻钟消毒,然后有条不紊地给五太奶奶扎针。 五太爷见她动作熟练灵活,下针的动作又快又稳,胸口的大石顿时放了下来,看来她并不是骗子,还是有些真本事的,于是他心里不由地生出了些许希望。 1389、为妾身不由己(9) 针灸过后,五太奶奶的呼吸明显顺畅了许多,不像之前那样如同漏气的破风箱了,五太爷看魏时初的眼神顿时柔和了许多。 “之后还要继续针灸半个月,看看效果如何,对了,还得按照我开的药方喝药。”魏时初把金针从五太奶奶身上拔下来,清洗干净,重新收好。 “好好,需要开什么药你尽管跟我说。”五太爷迫不及待地说道,“不知道你这段时间有没有空?是否在可以留在府上?以防我夫人服药治疗之后有什么突发情况……” 听见他这话,魏时初立马明白,五太爷这是已经接受她了,还给她找了个完美的借口留在这里,对于这样的善意,她自然不会拒绝,因此笑着答应道:“有空的,那我就多谢五太爷的收留了。” “好说、好说。”五太爷摆摆手,对她的态度都和善了许多。 “对了,五太奶奶一直卧病在床对她的身体和心理都不好,如果天气好,可以让人抬她出去晒晒太阳,看看外面的风景,这样心情会好一些,说不定她哪天就能想开了,五太爷你也可以多和她说些开心的事,劝导一些她……”魏时初提议道。 五太爷听见她这话,却有些担忧:“夫人自从手脚不听使唤之后,就一直很抗拒见到外人,就连我都不太想见,她不会愿意出去的。” “那就要太爷你多劝劝她了,不过抬出去确实有些不太雅观,五太奶奶不愿意也很正常,既然这样,不如做张轮椅,这样她就可以坐在轮椅上被人推出门,也就不会太伤自尊了。”魏时初想了想,提议道。 “轮椅?你说的是用木头打造的底下有两个轮子的座椅?但那样子的轮椅大多数中看不中用,笨重又难用,即使是坐上了,也得两个人抬着出去……”五太爷皱着眉头说道。 其实妻子刚瘫痪的时候他就去打听过轮椅的事,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种座椅很少人使用的缘故,根本不好找,就算找到也大多是个装饰,所以他便死了心,没想到这会儿魏时初又提出来。 魏时初听见他这话,毫不犹豫地说道:“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可以亲自替五太奶奶打造一辆好用的轮椅。” “你连轮椅都会制作?”五太爷惊奇又有些怀疑地看着魏时初。 “您就拭目以待吧,不过木材和我需要的工具得您提供。”魏时初澹澹地说道。 五太爷既然都同意让魏时初给妻子看病了,那便不介意再相信她一次,于是真的给魏时初找来了木材和工具。 再次给五太奶奶针灸完,魏时初便去外面院子里准备制作轮椅,赵略在一旁乖乖地玩着七巧板,时不时看一眼忙碌的亲娘,然后看着看着,便扔了自己的玩具,挪到魏时初身旁去了。 “宝贝儿,你怎么靠过来了?万一东西伤到你怎么办?自己回去玩好不好?”魏时初看到目光炯炯地看着自己干活的小家伙,便轻声劝说道。 “娘,我也想玩你这些……”赵略十分大胆地开口。 魏时初看了看自己手里的凿子、锤子以及木料,心想,好家伙,难道儿子小小年纪就对做木匠感兴趣了?只是这职业在这时代并不受人待见啊。 “宝贝儿,娘不是在玩,娘是在干活,你瞧,很累的。”说着,魏时初拿起锤子砰砰地敲,一边敲一边做出擦汗的模样。 孩子到底还小,看见她这样,还真的信了,心疼地说:“娘,太累了就不要干了。” 魏时初一噎,连忙哄他道:“娘是在做一件很有意义的事,累一会儿没关系,等娘做完这个轮椅,就给你做积木玩好不好?” “积木是什么?”赵略好奇地问,小孩子的注意力总是很容易被引开,听到好玩的便不记得前面的事儿了。 “积木是玩具,比七巧板好玩,以后娘做好了可以和你一起玩。”魏时初许诺道,好不容易才把小家伙哄到一旁自己玩了。 魏时初既然要做轮椅,那肯定要做出最完美的,即使比不上后代的先进机械轮椅,但轻巧灵活、坐在上面自己就能推动的轮椅还是能做出来的。 五太爷一直关注了魏时初的工作进度,等看到图纸上那设计精妙的轮椅时,就已经相信她真的能做出更实用的轮椅了,因此惊叹道:“魏夫人,想不到你还有这样的本事,不但医术精湛、就连机关术都精通。” “只是之前学的东西多了一些。”魏时初谦虚道。 “之前让你当赵奕然的妾室,这是埋没了你的才华。不过,既然你这么多才多艺,为什么不依靠这些博取赵奕然的欢心?”五太爷忍不住追问。 魏时初嗤笑道:“五太爷,你真的觉得我身上这些才华会讨赵奕然喜欢?一个妾的本分是什么?是以色’侍人,是给主子开枝散叶,最重要的是容貌和生育能力。赵奕然要是知道我会医术和机关术,不但不会喜欢我,反倒会对我心生警惕才对。” 五太爷听见她这话,微微一怔,说:“是我想得太理所当然了,你说得没错,赵奕然可不会容许会医术和机关术的女人在他后院。” “所以我才要离开啊。”魏时初坦然说道,“现在我就想把赵略培养出来,离那赵府远远的。” “不回安王府了?”五太爷突然冷不丁冒出这句话,“你擅自与赵奕然分开的事,没告诉安王府的人吧?” “没必要告诉他们了,我又不贪图他们家的荣华富贵,回去难道再让他们把我送出去当妾?”魏时初冷笑着说道。 五太爷听了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五天之后,魏时初就已经把轮椅打造好了,她坐上去,亲自试了试,果然自己也能推动,只要道路平坦些,便能i行动自如,都不需要人在后面推。 五太爷见了,激动得眼眶通红,他问道:“我能试试吗?” “可以。”魏时初说着便离开了轮椅,让五太爷自己坐上去试。 1390、为妾身不由己(10) 五太爷坐上去之后,发现这轮椅坐着很舒服,坐垫柔软,后背还有靠垫抵着腰,即使坐久了也不会腰疼。 而亲自上手微微一用力,轮椅便轻盈地被推动起来,两只轮子灵巧又轻便地滑出去,几乎没什么声响。 五太爷惊讶得眼睛都睁大了,原本他以为即使自己能推动轮椅,也得用上大力气才行,这个功能对于身体不好、没什么力气的病人来说,并不实用,还是得有人另外在后面推才行。 然而等他亲自试过后才发现,其实并不需要多大的力气就能让轮子滑动,即使是力气不大的人,也能自己推动。 “魏夫人,这轮椅造得实在太好了!”五太爷惊喜不已,毫不吝啬地夸奖道,“比外面那些笨重又粗糙的好多了,这才是名副其实的轮椅啊。” “五太爷觉得好就行,那要不要让五太奶奶来试试?她现在左手也能用上一点劲了。”魏时初提议道,她给五太奶奶针灸加药物治疗了七八天,效果已经出来了。 “好,就让她试试。”五太爷说道,然后坐在轮椅上就自己推着去了五太奶奶的房间。 魏时初只好把他的拐杖带上。 “夫人,你瞧,这是魏家这姑娘给你做的轮椅,以后你自己就能出去了。”五太爷红光满面地对五太奶奶说道。 五太奶奶经过这些天的治疗,脸色好了许多,身上也多了些肉,眼神也不再死气沉沉了,听见五太爷爷这话,也有了些兴致,看向那张轮椅。 虽然她没开口说话,但五太爷看见她的眼神,便知道她并不抗拒,于是吩咐力气大的仆妇把她抱到了轮椅上。 “这轮椅好用得很,坐在上面也能推动,能你再好一些,身体恢复了,力气再大些,那就自己能行动了,不过现在得让仆人来给你推。”五太爷兴奋得像个孩子,滔滔不绝地跟五太奶奶夸耀那张轮椅,迫不及待地想让她看看效果。 仆妇在后面果真很轻易地就把轮椅推出了房门,五太奶奶惊奇地瞪大了眼睛,这还是她卧病在床一年以来第一次出房门。 房门外的光线太亮了,让她忍不住眯起了眼,但是看到外面空旷又漂亮的景色,她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好,仿佛一直以来失去了唯一的孙子的郁结都减轻了许多。 “把五太奶奶推到花园去吧,这会儿花园的花开得不错。”魏时初轻声说道。 “对对,就推到花园去。”五太爷拄着拐杖高高兴兴地跟上去。 魏时初抱起赵略小朋友,赵略小朋友睁着圆熘熘的眼睛好奇地看着坐在轮椅上的老人,魏时初对他说:“这位就是太奶奶,你要喊她太奶奶。” “太奶奶?”赵略的声音奶声奶气,却如同新生的初阳、冒芽的草籽,带着充满希望的生机勃勃。 五太爷看着可爱乖巧的重孙以及轮椅上终于重新生出对生活希望的妻子,忍不住热泪盈眶,命运对他还不是那么残酷,他不由地庆幸,自己不顾一切地过继了赵略。 五太奶奶去到了花园,静静地坐在轮椅上,五太爷爷在一旁轻声地跟她说着话,魏时初给赵略介绍花园里的花花草草。 五太爷家里虽然是白身,但因为一直人丁不旺,几代人的家产传下来也不少,更何况还有之前赵奕然送来的作为报答的金银珠宝,所以其实家里并不穷,有花园、有仆人,花园里种的虽然不是什么珍稀花草,但却漂亮繁多。 五太奶奶听着五太爷喋喋不休的话语,眼睛却看向了耐心陪着儿子的魏时初,终于,过了许久,她开口问道:“这姑娘是哪家的?” 之前魏时初虽然一直给她治疗,但并没有自我介绍过,所以五太奶奶只从仆人和五太爷嘴里知道,她是赵略的亲娘。 “原本是赵奕然的妾室,但赵奕然给了她放妾书,现在是自由身了。”五太爷回答道,“她爹是安王,不过她不打算回安王府,还买下了咱们隔壁的宅子,要和我们做邻居。” “安王的女儿?她不想回去,但安王会同意?”五太奶奶自己身体还没有好,便已经担心起魏时初来了。 “不清楚,但她都从赵奕然那里离开这么久了,要是安王在意,怎么还不找来?既然不来,那就是不管的意思吧。”五太爷说道。 “事情哪有这么简单?”五太奶奶并没有那么乐观,魏时初这段时间给她治疗的时候,充满耐心,又干脆利索,即使她从来不开口,却不代表她不感激魏时初。 这天之后,五太奶奶的身体和精神都慢慢好起来了,每天都坐着轮椅去花园散心,对待赵略和魏时初也像对待自己的小辈,显然已经接受了他们母子俩。 五太爷为此更是对魏时初感激不已,甚至提出要认她为干孙女,这样她就能名正言顺地住在赵家,陪在赵略身边了。 “我成了你们的干孙女,但我儿子却是你们的重孙,这……是不是不太对劲?”魏时初有些迟疑地问。 “有什么不对?我们各论各的,而且是认你当干孙女,又不是真的孙女,这有什么妨碍?就算是真孙女,那你儿子也算是我重外孙,现在被过继成为我重孙,不正好吗?”五太爷说服她道。 五太奶奶也点头附和:“老头子说得对,咱们一家子,就算加上你也才只四个人,没必要理会那么多条条框框,只要咱们一家人能名正言顺、平平安安一起生活,不就行了?” “对对,年轻人不要比我们老人家还古板守旧。”五太爷继续说道。 “既然你们都这么说了,要是我不答应岂不是不识抬举?”魏时初很痛快地说道,“那你们以后就是我亲祖父祖母了。” “好,真是好孩子,我们选个吉日成礼吧。”五太奶奶高兴极了。 于是就这样,魏时初莫名其妙地成了五太爷和五太奶奶的干孙女,名正言顺地住进了家里,不必再找什么理由了,这是双方都乐意的事,两全其美。 1391、为妾身不由己(11) 安王是三个月之后才知道自己那个送给赵奕然的庶女已经脱离了赵家,自立门户,甚至还认了一对平民老夫妻为祖父母,他对此倒是没有太大的不悦,毕竟自从赵首辅退下来,而他夺嫡失败之后,两家的这种本来就不牢固的“姻亲关系”也就沦为可有可无的地步了。 即使赵奕然和他的兄弟们依旧很有出息,在朝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但安王如今正是需要低调做人,以求降低皇帝对他的忌惮之心的时候,所以跟着赵家关系太好,反倒会让皇帝认为他对皇位还没死心,所以还不如干脆跟赵家闹翻。 也就是说,魏时初跟赵奕然分开其实还做对了,只是她自始至终都没有跟娘家说过离开赵府的事,安王就觉得她自作主张,太不把他这个爹放在眼里了,更何况她还认了白身夫妇为干亲,这不就是在打他这个王爷亲爹的脸吗? 于是他大发雷霆地派人来找魏时初,让她滚回王府好好跟王爷解释清楚。 魏时初面对面前这个脸色不善的嬷嬷,也冷着脸说:“安王已经为了自己的利益把我送出去了一次,我把生养之恩都还清了,现在我跟安王府已经没有丝毫关系,不会再回去。” 那位嬷嬷一听,讥讽道:“四姑奶奶你真的要跟王府脱离关系?真是不识好歹,本来你私自从赵府离开没有事先告知王爷,就已经做得十分不妥,现在还要跟王爷撇清关系,那真的是毫无孝悌之心,丢尽了王府的脸……” 魏时初见她极尽刻薄尖酸的脸,冷笑一声,抬起脚就一脚把她踹了出去,于是顿时她那尖锐的声音戛然而止,继而是气急败坏的尖叫声。 “滚吧,别在我家门口乱吠!我已经不是安王的女儿,你回去告诉安王和安王妃,把我除族了都行,总之别来烦我,要是热得我不耐烦了,我不介意同归于尽,我是光脚不怕穿鞋的,就是不知道安王府那么多人舍不舍得跟我一起覆灭……”魏时初眼神冷厉地盯着摔倒在地上的嬷嬷,说道。 她这话一出,顿时吓得其他人再也不敢吭声了,魏时初讥讽一笑,进出之后立马关了大门。 “夫人,您这样对待王府派来的人,那些人回去告状怎么办?”知春愁眉苦脸地说道,她跟着魏时初从赵府离开,到了五太爷家之后,日子过得比在赵府快活多了,她可不想回到安王府继续过那种压抑煎熬的生活。 “告状就告状啊,安王府的把柄太多了,我那个便宜爹现在就想装死,恨不得皇帝一辈子都想不起他来,我要是随便把他府里那些把柄往外宣扬宣扬,他就得被皇帝借题发挥狠狠揭掉一层皮,他不敢跟我对上的。”魏时初澹澹地说道。 她之所以这么有恃无恐,自然就有这个底气,安王的几个儿子、原主的几个兄弟都不是什么好鸟,干过的坏事多了去了,小尾巴一揪一个准,魏时初丝毫不担心安王敢跟她真的翻脸。 果然,那些人回去之后,毫不客气地跟安王和安王妃狠狠地告了一状,说魏时初多么嚣张跋扈,不把王爷王妃放在眼里…… 安王和安王妃自然怒发冲冠,想要狠狠教训一番魏时初,然而魏时初之后给他们分别写了一封信,他们看了之后立马就安静如鸡,再也没提起过魏时初了,仿佛没了这个女儿似的。 至于把她除族?别说笑了,原主再不受宠、再没有存在感,也是王爷的女儿,也就是说,她其实跟当今皇帝同族,如果要把她除族,难道不需要跟皇帝说一声?要是皇帝知道了,他不得先调查一番除族的原因?这一调查,会调查出什么来那就不好说了…… 这就是安王为什么这么愤怒了,也丝毫不提把魏时初除族的原因,于是魏时初的生活恢复了平静,再也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人上门来指着训斥她了。 五太奶奶的病经过魏时初大半年的治疗,已经恢复得很好了,从之前的连床都不能下,到能扶着墙壁走上好几步路,这已经是天大的进步了,更何况要是她努力锻炼,说不定还能独自慢慢行走个一刻钟、两刻钟的时间。 为此五太爷简直对魏时初感恩戴德,真的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孙女来对待,当然了,对赵略也更上心了,等赵略三岁之后,特意找了学识渊博的老先生来给他启蒙。 魏时初和赵略的生活渐渐步入正轨,但她也没有忘了要报仇,让赵奕然和他的妻妾儿女们照样过他们荣华富贵的人上人生活可不是魏时初的初衷,这些全都是造成原世界剧情里原主和赵略一辈子悲剧命运的罪魁祸首,魏时初怎么可能让他们过得那么如意呢? 一个个地去报复他们,实在太麻烦也太浪费时间和精力了,因此魏时初觉得来一招釜底抽薪更痛快,只要他们的主心骨赵奕然甚至赵家人倒下了,那么作为依附赵奕然而活的妻妾儿女们,下场自然不会好到哪里去。 于是魏时初开始费心费力地寻找能扳倒赵奕然一家的把柄,经过几个月的调查,还真被魏时初找到了。 原来赵奕然在几年前众位皇子为夺位斗得你死我活的时候,并不是如赵府表面上那样持中立态度,他其实私底下投靠了五皇子,只是他藏得很深,当今皇帝登位后清算的时候,才没有查到他头上,之后他又刻意低调下来,才逃过一劫。 而赵奕然曾经在户部当侍郎,五皇子某次去外地赈灾,他就私底下与人筹谋着截下了一大半的赈灾银给五皇子所用,而真正被送到灾区的银子却还不到拨款中的一半,这就让受灾之地的百姓凭白死了很多,其实他们本来不会死。 因为手段高明,居然真的瞒天过海,朝中无人知道,而等五皇子夺位失败自刎之后,这件事就更是深埋地下了。 能把赈灾银都贪污的人,真是其心可诛,魏时初这下子更是厌恶赵奕然了。 1392、为妾身不由己(12) 查到证据之后,魏时初并没有亲自出手去告发赵奕然,而是找到了当年受灾之地的几个幸存者,把事情真相告诉他们,让他们以受害者的身份上京告御状。 这几个人的家人全在那场洪灾中丧生:被水淹过,好不容易救回来,却迟迟等不来救援,又饿又病,就这么耗死了,因此知道家人本来有机会生存下来,却因为被人贪污了赈灾款而等不到该有的救济粮和药材而死后,他们便恨上了罪魁祸首,得知有机会报仇,自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于是在家里享受着娇妻美妾的伺候、膝下儿女之乐的赵奕然,毫无心理准备之下就被大理寺的人从温柔乡里拖了出来。 他大发雷霆,吼叫着为何要抓自己、知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妄图以身份压人的时候,却丝毫没有得到想象中的优待,大理寺的人对他的态度鄙夷又嘲讽,显然根本不可能给他面子。 发现这一点的赵奕然瞬间心就凉了下来,作为官场中人,他哪里不明白这些人对待自己的态度都是由他们的上官决定的?他们既然能对自己这个三品大员毫不客气,那就说明事情很严重,严重到他们并不害怕自己以后翻身去报复他们…… 赵奕然内心如同压着沉甸甸的巨石,在脑子里飞快地回忆自己到底哪里被人抓了把柄…… 不等他回忆起来,家里其他人也被抓走了,连女眷和孩子都没有放过,赵奕然的妻妾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害怕地哭闹不休,期盼赵奕然给她们撑腰,却不知道赵奕然自顾不暇。 “时初,赵府一家全都被抓下大狱了,这件事你知道吗?”五太爷神情凝重地问魏时初,他把赵奕然那家称为赵府。 魏时初点点头,说:“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我自然听说了,说是之前赵奕然在户部当差的时候勾结先前那个五皇子贪污了赈灾银子,现在有人来告发他了。” 这件事还是她一手策划出来的,她比谁知道得都清楚。 五太爷叹了口气,说:“连赈灾银都贪,没想到赵奕然贪婪狠毒至此,只希望他们家的事不会牵连到咱们身上。” “当然不会牵连到咱们身上,我们跟他们又不是一家,这贪污的罪名虽然重,但也不到诛全族的份上,赵略早就被过继出来了,我也早就不是赵奕然的侍妾,他们的罪跟咱们可够不上。” 魏时初十分淡定地宽慰五太爷。 听完她的话,五太爷果然心里松了口气,然后就想起之前自己去赵府哭诉,却被赵奕然和他的父兄不耐烦对待的场景,于是讥讽道:“赵奕然万万不会想到自己如今沦为阶下囚了吧?真是活该,我孙儿救了他一命,没想到他这命依旧长不了,真是老天有眼,只是可惜了我的孙儿……” 五太爷说着说着又哽咽起来,魏时初连忙安慰他:“爷爷,现在赵奕然的报应不就来了吗?弟弟知道了肯定会很高兴,想必他不会希望看到爷爷你伤心的。”五太爷的孙子比魏时初年纪小一些,所以魏时初叫他为弟弟。 魏时初又连忙把赵略带出来,好不容易才让老爷子的心情好起来。 魏时初调查到的证据充分又准确,因此赵奕然的罪名很快就确定下来了,而皇帝得知他暗地里支持过自己的敌人,表面上却装得那么好,感觉自己被愚弄了,于是对赵奕然更是恼怒,于是要求大理寺彻查赵家。 这一查,赵老爷子当首辅时做过的一些亏心事、赵奕然的大哥、三弟、四弟以及亲戚或者手下仗势欺人做过的坏事都一一被查了出来。 本来能成为京城一流的官宦人家,当家人手里就不可能很干净,所以赵家是一查一个准,赵家几个主事的男人一个都跑不了,就连府里的一些女眷和亲戚以及得力仆从都犯有罪…… 皇帝看过调查结果之后都气笑了,吩咐不许轻饶了他们,于是赵奕然和他的兄弟被斩首示众,老爷子因为做过首辅,给了他最后的体面,没让他坐牢,但其他犯了罪的人就不可能轻饶了,被判刑的判刑,被判流放的流放…… 而没犯罪的女眷和孩童们也得被流放到外地几年。 牢里的赵奕然的妻妾们得知这个结果后,顿时崩溃了,气急败坏地互相指责怒骂,甚至连赵奕然都骂上了,说都是他害了她们…… 而赵奕然的某个侍妾忽然悔不当初地说出一句:“当初为什么不是我的孩儿被过继出去呢?要是当初过继出去了,现在他就不用跟着受这种罪了……” 她这句话顿时如同晴天霹雳劈在大家头上,原来有一个人居然能幸免于难!那就是被过继出去的赵略! 是啊,当初如果是自己的儿子被过继出去了,那没事的就是自己的儿子了。 她们当初使劲地把赵略推出去过继给别人,可现在,恰恰是被过继出去的赵略成了不受牵连、还能过得好好的局外人,这让她们怎么能甘心? “对!还有赵略!他也是赵奕然的儿子,凭什么他没有被抓进来?官爷,你们赶紧去把赵奕然也抓进来啊,去抓啊……”赵奕然的嫡妻陈氏疯了似的朝狱卒大喊,她经受这场打击,确实快疯了,特别是意识到赵略这个从来没被她看得起过的庶子现在依旧能锦衣玉食地当大少爷,而她的两个嫡子从此却会掉落泥地里,跟着他们一起被流放……她就更是无法忍受了,因此恨不得抓着赵略同归于尽。 而狱卒听见她这话,却冷笑道:“呸!疯婆子,别以为我不知道那是被你们过继出去的不得宠庶子,人家早早就过继出去了,又才三岁不到,陛下仁慈,可不会把无关之人牵扯进来。你再不甘又怎么样?人的命运就是无常。” 陈氏本来就又后悔又不甘还嫉妒,听见狱卒这话,顿时大叫一声晕死过去。 而其他人明白赵略不可能被牵连,心中又怨又恨又悔,但却无何奈何,谁让她们当初做得太绝呢?都说福祸相依,当初她们觉得被过继是天大的噩耗,于是同心协力推赵略出去,却没想到恰恰是这样反而让赵略得以脱离赵家这个泥淖,幸存下来。 (本章完) 1393、为妾身不由己(完) 赵奕然被斩首的那天,魏时初自己带着知春出来看他伏法,至于为什么不带赵略?这当然是因为赵奕然这个渣爹不配,他就该被万人唾骂、众叛亲离地死去。 “夫人,奴婢是怎么都没想到会有今天……”知春看着跪在刑场上的赵奕然,说,“以前我们在赵府随便一个人都能欺压,日子过得还不如普通人家,而赵府的人高高在上,从来没有瞧得起过咱们,但现在,他们一个个都成了阶下囚,死的死、流放的流放,但咱们却能平平安安……这命运真是反复无常,奴婢真庆幸当初是咱们少爷被过继出来了……” 魏时初点点头,十分赞同,说:“是啊,谁能想到我们跟他们如今的境地倒转过来了呢?不,他们现在还不如以前的咱们。” 主仆俩感慨了一番命运无常,又亲眼看见赵奕然的脑袋被砍下来。 现在好了,造成原主和赵略悲惨命运的源头赵奕然死了,大仇报了一大半。 至于另一半?在其余赵家人被流放的那天,魏时初特意带着赵略在城门口目送他们。 “娘,我们为什么要来这里?”赵略目露疑惑地问,他从前在赵府的时候就跟其他赵家人不想熟,那时候年纪小,如今又被过继给五太爷当重孙快一年了,因此他对赵府的人早就没有了印象,丝毫不记得了。 “有一批犯人要被流放到外地去了,我们来看看,凑凑热闹。”魏时初面带微笑地对他说,“顺便让你见识一下不当好官的下场,不是要被杀头就是要被流放的,连累得自己的一大家子都跟着受罪。你以后可是要考科举,也要当官的,可要记住现在这些人的惨样,警示自己以后不要重蹈他们的覆辙,知道吗?” 赵略已经开始启蒙了,听先生说过读书人一生的理想就是当官为民做主,因此这会儿听见魏时初的话,便板起了一张仍旧充满稚气的小脸,严肃地对魏时初说:“娘,我记住了,以后一定不会当坏官,让您跟着受牵连。” “好,那我就看着。”魏时初相信有自己教育,赵略肯定不会成为为非作歹的坏官。 陈氏死气沉沉地被官差押解着,如同行尸走肉一般,这些天她已经被接连的噩耗打击得心如死灰了,就连两个儿子都无力关注。 不过幸好她的娘家还没有太过绝情,让下人带了些钱粮给她,还嘱咐她带着两个儿子好好活下去,等过几年说不定天下大赦,他们就能回来了。 包袱是陈氏的大儿子接过去的,这段时间他在牢里已经经历了人情冷暖,知道一时的意气填不饱肚子,也无法减轻自己身体和心上的痛苦,所以他很识时务,他不会去问为什么外祖家只派一个仆人来送他们,也不会自尊心强得不要仆人送来的钱粮。 “替我谢谢外祖和舅舅他们。”陈氏的大儿子还这么对仆从道,仆从见状,回想起他还是赵府大公子的时候那意气风发、心高气傲的模样,忍不住叹了口气,瞧瞧,当贵人沦落到泥淖的时候,便也瞧得见他们这些从前卑微下贱的仆从了,也会和和气气地跟他们说话了。 “好说,小的就祝大公子一路顺风了。”仆从回道。 很快分别的时候就到了,差役恶声恶气地驱赶犯人们上路,走了一会儿,陈氏突然回魂了似的猛地回头看。 本来她只是想看看自己娘家是不是真的那么绝情,只有一个仆从来送他们,她还带着些许期待,觉得也许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偷偷来了,只是不敢光明正大地与自己说话…… 然而她看了又看,都没有看见自己熟悉的脸孔。 不,还是有的!陈氏看见那张熟悉的脸的时候,瞳孔猛缩,脱口而出道:“魏氏!魏氏在那儿!” 说完之后她又怒气冲天,咬牙切齿地说:“这贱人还敢来见我们?!” 她这话一出,顿时如同一滴水掉进油锅里,瞬间炸开了,赵家的人惊愕又不可思议:“魏氏?那个被二老爷休掉的妾室?” “就是她儿子被过继出去了,所以现在不用流放……” “凭什么她和她儿子这么幸运?我们却这么倒霉?” “你们说她会不会早就知道二老爷要倒霉才设计自己和儿子都离开的?” “什么?她居然提前知道?” “不行!!她也是赵家人!大人,你们赶紧把那个女人和她儿子也抓去流放啊,她是赵奕然的妾室!” …… 充满不甘和怨恨的赵家人巴不得死也要拖魏时初和她儿子下水,明明之前他们比魏时初以及她儿子高贵多了,但现在却成了卑贱的流放犯,他们怎么能容忍自己的境遇比从前被自己踩在脚下的人还不如? 不过可惜,他们再不甘、再怨恨也没用,那些差役只觉得他们吵闹,凶狠地每人抽了他们几鞭,骂骂咧咧道:“吵什么吵?有那么多力气浪费口水,不如走快点!再吵就抽死你们!” 而曾经与赵略是同父异母的那几个兄弟姐妹回过头看着被魏时初抱在怀里,长得粉雕玉琢,亲昵地贴着亲娘的脖子说着什么的赵略,心中百味掺杂,后悔、愤怒、不甘、怨恨…… 然而他们怎么想都没用了,已经太迟,他们早就后悔当初自己错失的被过继出去的机会。 不过,等他们历经千辛万苦去到流放之地,饱受饥饿严寒煎熬的时候,会更加后悔,想一次就悔恨一次…… 赵府倾覆之后,原主和赵略的仇就已经报完了,所有欺压过原主母子俩的人,都会过得比原来的母子俩更痛苦。 报完仇的魏时初便一心一意地培养赵略,赵略是个聪明的孩子,这辈子有对他无微不至的母亲和对他疼如亲孙的五太爷夫妇以及对他尽心尽力教导的博学先生,所以不负重望地长成了才学渊博、前程远大的青年才俊,未及弱冠就已经金榜题名,成功步入仕途,前途无量。 等赵略娶了妻生了子,五太爷夫妇俩便含笑而终,魏时初也过上了逍遥的晚年生活。 (本章完) 1394、谁让你自作多情(1) 时初穿越过来之后,发现自己手上提着一个生日蛋糕,她回想了一下,发现这蛋糕是原主自己亲手做的,就是想给自己喜欢的人一个惊喜。 不过时初知道,只有原主自己在意这个“惊喜”,她喜欢的那个人以及其他人根本不在意,这个她事先提前在蛋糕店练习了好几天,今天又花了整整一天时间才做好的蛋糕,根本没有进入任何一个人的嘴、享受它的美味,因为它被拿来恶作剧,被参加这次生日会的人互砸,全都浪费了。 原主喜欢的人是邻居哥哥封睿,封睿从小就是学霸,长得又英俊高冷,一直都是学校里的校草,出了社会工作后也是精英,是人人夸赞的存在。 原主比封睿小三岁,但从高中起就开始喜欢这个邻居哥哥,为此一直努力读书,考上他就读的大学,努力进入他工作的公司,而她也成功了。 封睿太过耀眼,原主即使喜欢他,也不敢跟他表白,生怕表白不成连朋友都做不成,所以便一直默默地陪在他身边,想温水煮青蛙以润物细无声的方法跟他日久生情。 而封睿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觉察原主的心思,反正他对原主还挺温和,读书的时候原主跟他请教功课,他也会耐心教;工作了遇到困难,他也会帮忙,有时候上下班遇到了还会让原主搭他的车…… 因为他这些举动,原主便暗暗觉得他对自己是不同的,他对别人都态度冷澹,但对自己却温柔又耐心,所以原主一直觉得自己能慢慢打动封睿的心,跟他在一起,于是对封睿越发好:以多做来一份的名义给他送饭、故意用工作上遇到难题去他家,然后以看不过眼的名义给他打扫家里的卫生;甚至就连他母亲生病了,而他出差在外无法回家,也是原主自告奋勇前去细心照顾…… 原主倒贴了两年,以为两人的感情可以水到渠成,毕竟她做的这些事几乎算是妻子和儿媳妇的职责了,而封睿从来不拒绝她,那不就是默认的意思吗? 然而,很不幸,这都是原主的一厢情愿,因为突然有一天,封睿跟公司董事长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宝贝女儿谈恋爱了! 原主犹如晴天霹雳,她惊慌失措地去找封睿要一个说法,然而封睿说,他跟谁谈恋爱是自己的自由,原主脱口而出:那我呢? 封睿迷惑不解,说自己从来没有跟她确定过恋爱关系,不知道为什么她会误会。 原主哑口无言,因为封睿确实从来没有跟她确认过恋爱关系,而那些她以为的两人的心照不宣全都是她的自作多情,现在封睿谈恋爱了,她连找他要说法都没有资格。 原主大受打击,而更令她崩溃的是,她找封睿要说法时说的话不知道被谁偷听到了,于是公司里很快就传出她毫无自知之明,要跟董事长的千金抢男人的流言,同事都暗暗鄙夷嘲讽她,说她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臭不要脸,不知道哪里来的底气敢跟白富美比,只要眼睛不瞎的男人都不会选她…… 原主承受不了公司的流言,失魂落魄地从公司辞了职,灰熘熘地回了家。 不过尴尬的是,封睿还是她的邻居,于是白富美大小姐每次来拜访一次封家,原主就又受一次煎熬,邻居之间也有流言,毕竟以前谁都知道原主主动上门给封睿打扫卫生和照顾封睿母亲的事,那时候大家都以为这两人是板上钉钉会成的情侣,谁知道封睿突然就跟大老板的女儿谈上了恋爱,把原主丢弃了? 于是大家除了偷偷羡慕嫉妒封睿运气好攀上了老板女儿之外,还暗暗鄙夷原主以往没皮没脸倒贴上门给人家当免费保姆的行为,有女儿的人家还把她当成了反例,教育自己的女儿万万不可学原主那样下贱…… 这下子原主和父母在邻居间都抬不起头来了,原主还得了抑郁症,为了避免她病情加重,最后父母只得匆匆地卖掉房子搬走了。 时初接收完原主的记忆之后,就更不可能把精心准备了这么久的蛋糕拿去给那些人糟蹋了,好好的蛋糕不吃却拿来砸人玩闹,浪费食物,这是造孽。 于是舒时初立马转身回家。 这天刚好是周末,舒父舒母不用上班,也在家,看见舒时初带着蛋糕回来,便疑惑地开口问:“怎么回来了?忘带东西了?” “没有,我现在不打算去了。”舒时初甩掉高跟鞋,换上拖鞋,把蛋糕拎回来放到餐桌上。 舒母问:“为什么不去了?你不是说给人庆祝生日,蛋糕要亲手做的才有意义?” 舒父则想得多了些,说:“是封睿惹你生气了?” 舒父舒母也知道女儿喜欢封睿的事,他们倒是对此没什么意见,毕竟封睿从小到大都优秀,确实是作女婿的好人选。 舒时初点头,当机立断地回答道:“爸、妈,我不喜欢封睿了,他虽然优秀出色,却并不适合我。” “好好的怎么就突然不喜欢了?明明刚刚还那么精心做蛋糕,还那么期待给封睿过生日。”舒母十分不解。 “因为我刚刚才发现他吊着我,拿我当备胎,如果有更好的选择,他会毫不犹豫抛开我;如果没有,那他就只能将就地选择我。爸爸妈妈,你们的女儿难道就这么卑微下贱,只能任由他选择?”舒时初直接坦荡地说道。 这下子舒父舒母的脸色一下子就冷了下来,舒父黑着脸说道:“没想到封睿居然是这样的人!怪不得他对我们也一直冷着一张脸,我还以为他就是这样的性子,原来是根本没把我们放在眼里吗?” 舒母也生气了,说:“亏我之前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没忘记给他家一份,真是亏了,早知道给狗吃都不给他吃!” “好了,爸妈,现在既然知道了他的真面目,以后就不跟他家来往就是了。”舒时初连忙安抚父母。 “来来来,这是我亲手做的蛋糕,很好吃的,咱们自己吃了吧。”舒时初说着,就开始切蛋糕,这蛋糕的材料都是原主精挑细选过的,真材实料,能不好吃吗? 1395、谁让你自作多情(2) 一家三口于是分食了这个蛋糕,不过蛋糕不小,三人吃不完,剩下的便放在冰箱里,留着慢慢吃。 “没想到我女儿还有做蛋糕的天分。”舒父吃着蛋糕,高兴地说道。 “随我,动手能力强。”舒母骄傲极了。 “是是,好的都随夫人,不好的都随我。”舒父忙不迭地附和道,丝毫不敢跟妻子争辩。 舒时初在一旁听了,忍不住笑起来,说起来舒父舒母的感情一直都很好,几十年如一日,就连争吵都很少,当初舒母生原主的时候难产丢了半条命,舒父吓坏了,二话不说自己就去结扎了,再也不让舒母冒怀孕和生育的危险。 只是很可惜,这样恩爱的一对夫妻,晚年却因为女儿的事不得不背井离乡,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艰难地去适应陌生的生活,照顾患有抑郁症的女儿,从此后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场景再也没有了。 不过幸好,现在原主才刚刚大学毕业,进入封睿所在的公司做一个底层员工,还没有来得及自作多情做出那些“倒贴”封睿、自以为是地跟封睿“心照不宣”的行为,所以暂时只有原主父母是知道女儿喜欢封睿……也许封睿也知道,但他并没有说出来,那舒时初就当做他不知道了。 所以,只要舒时初现在及时止损,那一切都来得及。 “封睿!你都往门口看了好几遍了,怎么?难道哪个你心心念念的人还没有来?”一个朋友戏谑地对封睿说道。 “别瞎说,只是一个邻居家的妹妹。”封睿淡淡地扫了一眼朋友,说道。 在原世界剧情中,封睿就是在这次的生日聚会中把原主介绍给了他的朋友,这也是让原主误会他对自己有心思的原因之一,她以为愿意把朋友介绍给她认识,那就代表着他对自己不一样,所以当封睿的朋友拿她辛辛苦苦亲手做出来的蛋糕乱扔着玩闹的时候,她即使很心疼,也忍着,并没有阻拦。 “哟……邻居家的妹妹……”那个朋友听了,顿时朝封睿挤眉弄眼,浮夸地说道,“青梅竹马啊!” “别用你那肮脏的思想来玷污我和她的关系,我们之间没你想的那种关系,人家才刚从学校毕业出来,别吓着人。”封睿也严肃地辩驳。 “行行行,就你们的关系最纯洁!”朋友见状,也不好继续打趣了,便接着说,“那你邻居妹妹怎么还没来?要不,你打电话问问?也许路上迷路了。” 封睿听了,还真的出了包间去走廊里给舒时初打电话。 舒时初还在和父母看电视聊天,看见他的来电,迟疑了一会儿,还是接了。 “时初,你怎么还没到?”封睿低沉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 舒时初面不改色地回答:“睿哥,真是不好意思啊,我家里突然有事,没办法去参加你的生日聚会了,你和朋友好好玩吧。” 封睿顿了顿,沉默了一会儿,才低声说道:“那你好好处理家里的事。” “嗯嗯,睿哥,祝你生日快乐!”舒时初想着还得维持住表面的友好,于是口头上祝贺了一句,至于生日礼物什么的,那就没必要了。 “谢谢。”封睿道了谢,很快就有人出来找他了,于是顺理成章挂掉了电话。 只是刚挂断,他不知这么的,有种怅然若失的错觉,仿佛失去了什么,但朋友喊他的声音又来了,这声音很快就打散了他这个感觉,于是他把手机塞回口袋,进包间里去了。 封睿虽然一副长着一副高冷、不好接近的模样,但人际交往上其实没有什么问题,否则他不可能在工作上那么顺利,无论是同事还是客户,周围的人少有会不喜欢他的。 所以这次来参加他生日聚会的人不少,热热闹闹的,很快便让封睿忘记了舒时初。 这回没有舒时初带来的蛋糕,但他们很快就自己叫了一个大蛋糕上来,因为蛋糕很大,很耐玩,他们反而玩得更开心了。 可见原主的存在其实还真的可有可无。 舒时初挂掉电话之后,舒母立马盯着她问:“封睿打来的?” “是啊,他生日聚会,我说家里有事,就不去了。”舒时初点头道。 “既然对他没了心思,不去也好,保持距离,省得外人误会。”舒父赞同地点点头。 “他们在哪里聚会?我早上看见封睿妈妈,说是出差了……”舒母说着说着就觉得有些奇怪,“怎么儿子生日了,她还要出差呢?” 舒时初倒是从原主的记忆里找到了原因,因为封睿母亲对封睿的态度是又爱又恨的,爱,自然是出于对自己儿子的爱;恨,则是因为她当初怀着封睿的时候,封父出轨了,于是她迁怒到封睿头上,认为是他的出现才导致丈夫出轨、让她没出月子就被抛弃,所以她从来没给儿子庆祝过生日。 在这种矛盾的心里状态下,封母对封睿的态度就一直很冷淡,在面对外人的时候能保持正常,但没有外人,就变成冷暴力封睿了,这也是封睿一直很“高冷”的原因。 而在原世界剧情里,原主一开始并不清楚母子俩心里的隔阂,找照顾生病的封母的时候,就一直在说封睿的好话,夸赞他在外面有多出色;而等到觉察到他们母子之间的矛盾后,更是不遗余力地致力于消除他们之间的隔阂,在两人之间扮演润滑剂的角色,日子久了,还真的让他们母子释然和解了。 封母为此还很感激原主让她放下心结,与儿子和好,还不止一次表明就认原主当她的儿媳妇,于是原主这个傻白甜,自此之后还真的把封母当亲妈伺候了,就连舒母都没被她这么精心伺候过。 可这又怎么样?等封睿跟老板的千金谈了恋爱,封母就绝口不提让原主当儿媳妇的话了,高高兴兴地认下了白富美大小姐这个准儿媳,在她上门拜访的时候,殷勤又精心地接待。 还暗示原主跟封睿保持距离,不要让她的未来儿媳妇误会…… 不愧和封睿是亲母子,过河拆桥、忘恩负义都如出一辙。 (本章完) 1396、谁让你自作多情(3) 胥玥玥万万没想到自己上班路上遇到车祸死亡后居然穿越到了曾经看过的甜宠文里!还成为了男主封睿的秘书,发现这一点的时候,她简直欣喜若狂,因为在那篇文里,她最喜欢的就是男主封睿,封睿多完美的一个男人啊,从小优秀到大,不但长得英俊不凡,个人能力更是卓越,短短几年时间就从普通员工做到高管、然后是总裁,等到娶了董事长的女儿纪瑶之后,更是把公司的市值扩大了好几倍…… 另外,除了在事业上很成功,在感情生活上,他对纪瑶也非常专一深情,从来不会多看其他女人一眼,完美男人这个称号几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看那篇文的时候胥玥玥就恨不得自己成为女主纪瑶,能拥有那样强大而专一的丈夫。 而现在,她居然穿越到了这篇文的世界里,这让胥玥玥怎么能不激动?她连伤心自己因为车祸丢了命都来不及,就已经开始心心念念考虑如何把那么完美的男主从女主手里抢过来了,反正他们现在还没有开始谈恋爱,连女主纪瑶都还在国外留学,那她现在开始追求封睿,就算不上是插足了吧? 胥玥玥自欺欺人地想,其实即使封睿和纪瑶已经开始谈恋爱了,她也会试着把封睿抢走的,毕竟都穿越进里来了,哪个女人能忍着不去垂涎完美的男主角? 于是胥玥玥仿佛打了鸡血似的想要把封睿拿下,第二天去上班都无比积极,她非常庆幸原主是封睿的秘书,这样她就能近水楼台先得月,更容易和封睿日久生情…… 怀着这样期待的心情,她激动地在办公室里等待着与男主角的第一次。 很快,封睿就走了进来,胥玥玥看到他的那一瞬间,心脏便仿佛被什么击中了一样,脑子里无比清晰地冒出一句话:封睿就应该是这个模样! 封睿的模样完美戳中了胥玥玥的癖好,她就喜欢这样高冷俊美的男人,如同高岭之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偏偏这样的男人情动起来,却绝对能迷死人……胥玥玥内心无比期待封睿为自己而失控的模样…… 想着想着,她的脸都红了起来,双眼亮得惊人地紧紧盯着封睿,封睿觉察到她那极有侵占性的目光,忍不住皱了皱眉头,说:“胥秘书,你这样看着我,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跟我说吗?” 胥玥玥愣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心中的男神是在跟自己说话,于是她脸红得更深了,激动得说话都不利索了:“没、没有,封总,我只是觉得你今天长得更帅了。” 她这略显轻浮的话一出,封睿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知道因为自己长着一副不错的皮囊的缘故,有很多女人都喜欢自己,但他只觉得烦不胜烦,因此连找秘书都只找对自己没意思、只一心想工作的。 今天之前胥玥玥都表现得很好,不但能完美完成自己要求的工作,还对他毫无仰慕、追求之意,一心只想赚钱,但现在,胥玥玥却仿佛变了个人,眼睛里对他的野望连掩饰都无法掩饰。 封睿忍着内心对胥玥玥的反感,想着如果她之后无法恢复对待自己的冷静态度,那他就要重新找一个秘书了。 他向来神情澹漠,即使内心里已经考虑把胥玥玥换掉,脸上却没有显露任何迹象,所以胥玥玥丝毫不知道她那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想法很快就要破灭了。 而一整天的工作下来,封睿发现胥玥玥不但对他态度大变,就连工作能力都好像退化了一样,之前他交给胥玥玥的工作她都能完成得很好,但现在,她像个无头苍蝇,干起活来生涩、低效,甚至还有搞砸的! 即使是男主角,但身为这个世界的“正常人”,封睿还是无法理解为什么好好一个人,只是一个周末的时间,就好像换了个人一样。 他并没有想到胥玥玥是换了个灵魂,已经不是原来的胥玥玥了,最后他以自己聪慧的大脑和不凡的见识,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胥玥玥患有多重人格,之前是她的主人格,而今天这个,是她另外一个人格…… 这样就能解释她为什么性格能力都跟之前截然不同的情况了,封睿松了口气,觉得自己找到了原因,不过他已经决定把胥玥玥调离自己身边了,毕竟当他的秘书,如果经常转换人格,可不利于进行繁重的工作。 胥玥玥完全不知道自己很快就要被调走了,她今天被又多又杂的工作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她没想到当封睿的秘书所做的工作那么难,而她穿越前只是一个小公司里普普通通的职员,工作轻松又不复杂,跟现在的工作完全不同,所以她根本无法胜任原主的工作,还搞砸了几次,这令她因为穿越而激动的心情一下子就地低落下来,如同一盆冷水泼到她头上,让她意识到了自己跟原主的差距。 到底是混过职场的人,她知道如果自己继续这样下去,无法胜任工作,那肯定不能留在封睿身边,不留在封睿身边,那她还怎么攻略他?胥玥玥发热的脑袋终于冷静下来了,下决心一定要抱住自己的工作。 因为工作不顺利,她下班的时候都垂头丧气了,出到公司门口,突然发现封睿就在自己前面不远处和一个女孩子说话! 她顿时警惕起来,难道有人先下手了?这怎么行?封睿注定是自己的!于是她立马快步追上去,十分惊喜地对封睿道:“封总,真巧,你也下班啊?” “噗——”笑出声的是封睿身边那个女孩,胥玥玥一看清她的脸,顿时心里的警报直响:这女孩长得唇红齿白、眉目如画,是个强敌啊! “你也是咱们公司的同事吗?跟封总认识?”胥玥玥开始打探强敌的消息,“不知道是哪个部门的同事?” “你好,我是财务部的,叫舒时初。”舒时初忍着笑意回答她。 “舒时初?”胥玥玥迷茫了一会儿,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仔细一想,这不就是封睿的青梅邻居妹妹吗? 1397、谁让你自作多情(4) 认出舒时初就是原文里的炮灰女配之后,胥玥玥看向她的眼神里便多了些同情的意味,因为在原文里,这个小青梅一直偷偷喜欢封睿,却从不敢开口表白,只会默默地对他好,想着只要一直对他好,他最后总是能意识到自己才是最适合他的人。 但是很可惜,她并不是封睿的女主角,所以她那些付出注定没有结果,青梅敌不过天降,她付出得再多也比不过身世优越、才貌双全的纪瑶,所以就悲剧了,最后只得到封睿发的一份好人卡以及“我一直把你当妹妹,从来没有男女之情”的歉意声明。 胥玥玥想到这里,顿时精神一震,觉得自己从舒时初身上得到一个活生生的教训,那就是喜欢谁就直接大胆表白追求,不要偷偷暗恋、默默付出,因为想用默默付出来打动人,很容易就血本无归了,被对方矢口否认,连讨个说法都没资格,她可不做这亏本生意。 打定了主意的胥玥玥,决心直接找个合适的机会跟封睿表白,把自己的心意直接说出口,永远不当锯嘴的葫芦。 不过现在并不是表白的好时机,所以她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对舒时初说:“舒小姐,原来你和咱们封总认识啊?真巧。” 舒时初顿了顿,即使面前这女人极力想表现出对自己的善意,但眼神却并没有掩饰好,舒时初轻易就发现了她眼里隐含着的高高在上的优越感。 默默喜欢封睿的原主,自然认识封睿的秘书,所以舒时初早就知道她是胥玥玥了,从原主的记忆里得知,胥玥玥应该是一个冷静内敛,一心只在意工作的人才对,正常来说,就算她在下班的时候遇到上司和同事,也只会淡淡地点个头就离开,不可能这样贸然上前来打扰,更别提这样的眼神居高临下地看自己,所以,胥玥玥为什么会突然“蹦了人设”? 不等舒时初想个明白,封睿就先开口了,他淡淡地扫了胥玥玥一眼,说:“时初是我邻居,下班刚好一起走,倒是你,今天的工作表现不太好,这么早就能下班了?” 胥玥玥听见他这话,顿时脸上一僵,笑容险些就维持不住了,连忙解释道:“我请教了同事……也想着回家之后再复盘一下今天的工作……” “那就好,希望你尽快恢复往日的工作状态。”封睿严肃着脸说道。 胥玥玥连连点头,忙不迭地离开了,生怕继续被封睿揪着工作的事情不凡。 舒时初看着她小跑着离开,眨了眨眼,心想算了,如果胥玥玥有什么异常,以后总会知道的,没必要急着知道。 “我的车在那边,坐我的车一起回家?”封睿问舒时初。 “不了,我今天不急着回家,跟同学约了聚会。”舒时初摇头拒绝了。 封睿便没有再说什么,提醒了她一句“注意安全”,就自己离开了。 舒时初说跟同学有约,其实是假话,事实上她只是不想坐封睿的车回家,跟他有太多交集,毕竟既然决定跟人保持距离,那就不能占人家这种便宜。 舒时初去了附近的商业街逛了一遍,就打车回家了。之后也一直避免跟封睿一起上下班,这倒是没有什么困难,毕竟有心要避开,那总是能找到很多理由。 倒是胥玥玥,她就有点倒霉了,因为一直没能恢复之前的工作能力,还连累封睿和其他同事给她收拾烂摊子,于是她没能熬到一周时间,就被调到其他边缘部门去了。 胥玥玥肯定不愿意啊,但她工作能力退化严重,同事对她意见很大,她不愿意也没办法。 她还想跟封睿求情,让他同意留下自己,还保证一定会尽快恢复工作能力,但封睿经过这几天的观察,并不相信她的保证,因此铁面无私地把她调走了,之所以没把她开除,还是看在之前的原主工作能力很强的缘故。 因此胥玥玥即使再不情愿,也不得不离开了封睿身边,去了行政部。 “不能近水楼台先得月,那我还怎么跟封睿培养感情啊?”胥玥玥躲在洗手间里,揪着自己的头发懊恼极了,明明她开局处在很有利的位置,但因为工作能力问题反而弄巧成拙远离了他,这让她怎么能不着急? 而且这几天她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跟他表白,现在还没了距离优势,这让她更是焦急难耐。“要不,我先找机会表个白?”胥玥玥咬着唇想着,但她才刚给封睿留下了工作能力差劲这种坏印象,要是这个时候表白,封睿会不会觉得她就是因为对他生出了不轨之心才无心工作?这一表白岂不是弄巧成拙了? 这么一想的胥玥玥顿时把表白的冲动按捺下来,但是又愁眉苦脸起来,毕竟她不再是封睿的秘书,再想要接近他就很难了,她得想个好办法,能继续解决封睿才行…… 胥玥玥苦苦思索,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她脑中灵光一闪,忽然想起前几天下班遇到过的舒时初,舒时初是封睿的邻居妹妹,那自己想办法跟舒时初成为闺蜜,岂不是又能顺理成章接近封睿了? 而且舒时初还跟封睿住得近,她以后有借口去舒时初家里玩,不就还能有机会去封睿家里了?这比当他秘书还划算啊! 胥玥玥心中一喜,越发觉得跟舒时初成为闺蜜是最好的选择了,于是她下定了决心,第一步,就是要和舒时初交好…… 于是这天,舒时初刚下班从自己部门出来,就突然有个人影往她面前扑了过来,她瞬间往旁边一闪,才躲开了这扑上来的人。 “这么是你?”舒时初看清胥玥玥的脸的时候,蹙着眉一脸疑惑地问,“你来咱们财务部有什么事吗?” 胥玥玥连忙稳住自己的身体,带着灿烂的笑容,一副自来熟的模样,说:“时初,我不是来财务部,我是来找你的啊。” “找我?”舒时初更加不解了:“你找我有什么事?”下一句她忍着没说出口:我们好像没什么来往吧? (本章完) 1398、谁让你自作多情(5) “没事难道就不能来找你了吗?”胥玥玥好像看不出舒时初对她的疏离一样,继续面带笑容说,“我自从那天见了你,就有种跟你一见如故的感觉,这种感觉熟悉又亲近,好像你上辈子就是我的好朋友,所以我今天来就想和你一起重续我们上辈子的友情了!” 胥玥玥知道自己如果突然跑来跟舒时初说,想和她交朋友,这是个很莫名其妙的行为,所以便绞尽脑汁顺便借鉴了一下贾宝玉见林黛玉的情景,自己胡诌出这个理由来了。 据她从那本中得到的信息,封睿这位邻居妹妹似乎很单纯,应该会相信自己找到的这个理由吧?不相信应该也不会反感,毕竟刚从大学毕业出来的单纯小姑娘,还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毒打,对待别人表现出来的善意很可能毫不犹豫就接受了,不会有丝毫怀疑。 她不知道现在的舒时初可不是原来那个单纯天真的小姑娘了,换成了一个狡诈如狐的灵魂。 因此舒时初并没有因为她说的这番话而对她生出好感,毫不犹豫就接受,而是紧紧地盯了她一会儿,直盯得她忐忑起来,才摇着头说:“你这肯定是错觉,就算是上辈子,我也不可能跟你是好朋友,这辈子就没必要重续什么友情了,我也不缺朋友,所以胥小姐还是去找其他人当朋友吧。” 胥玥玥一听见她这直接了当的拒绝,脸上的笑容顿时维持不住了,她惊愕地瞪大了眼睛,然后脸上尴尬得发烫,又有些气愤舒时初丝毫不给自己面子,因此强忍着怒气问:“为什么?我只是觉得和你投缘,想和你交个朋友,你为什么不愿意?我这个人也没有差劲到跟你交个朋友都不行的地步吧?” 舒时初说:“你觉得和我投缘,但不巧,不知怎么的,我就是对你喜欢不起来,大概就是无缘的意思吧,交朋友也要两厢情愿,但现在我觉得没必要,感觉跟你的性情也合不来,至于你人品差不差劲,那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听说你被调到行政部去了,那工作能力肯定是差了……” “好了!”胥玥玥就算再想借助舒时初从而接近封睿,听见她这番话,都不可能继续了,她本身就是个心高气傲的人,再加上是穿越过来的,便对舒时初这个“土著”炮灰有种高高在上的俯视优越感,她都纡尊降贵跟舒时初做朋友了,舒时初居然还不肯,活该她最后憋屈地被抢走了暗恋多年的竹马! 胥玥玥之前伪装出来的和善消失了,脸上带着怒气和为不可查的鄙夷,对舒时初说:“我好心想来跟你做个朋友,没想到你不愿意就算了,还扯出那么多不可理喻的理由,怀疑我的的人品,简直不识好歹!看来你就注定是当冤大头的命了……” 说着她冷哼一声,朝舒时初翻了个白眼,就仰着脑袋趾高气扬地走了。 舒时初瞠目结舌,变脸也不必变得这么快吧?还骂自己是当冤大头的命,她这是诅咒自己?舒时初想了一会儿,并没有想通,只以为胥玥玥不知道发生么疯。 但忽然她脑中灵光一闪,“注定”是当冤大头的命?这不就是在说原主吗?以旁观者的角度看来,原主因为喜欢封睿,就默默地为他付出,当他的免费保姆、备胎、善解人意的邻居妹妹,最后却被封睿云淡风轻的一句“你误会了,我一直都把你当妹妹”否定了付出的一切,血本无归……这可不就是个冤大头吗? 舒时初顿时精神一震,她之前就觉得胥玥玥性格变得奇奇怪怪,跟原来的胥玥玥不太一样,现在又听见她说的这句类似于对原主命运判词的话,于是一个惊骇的想法冒了出来:“莫非胥玥玥也被人穿了?穿的那个人还知道这个世界的剧情线?” 这就很有意思了,舒时初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想起几天前跟胥玥玥见的那一面,她看自己的眼神就带上了同情,怪不得呢,她是在同情原主吧? 而她又对封睿那么热情,莫非她还想截女主纪瑶的胡,把封睿这个男主角抢走? 舒时初越想越觉得是了,要不然今天她怎么突然来找自己套近乎,说什么交朋友?不就是想通过自己来接近封睿?毕竟她已经被调离封睿身边,没办法近水楼台先得月了,所以把脑筋动到自己头上来了。 想清楚这点之后,舒时初都气笑了,代替了胥玥玥的这人居然还想利用自己?可真不厚道啊,也不知道原来那个工作狂的胥玥玥到底怎么样了,她要是知道自己被个恋爱脑顶替了,肯定会怄死吧? 舒时初十分同情,她穿越到别人身上,不是原主已经死亡,就是自愿让出身体,不想用原来的身份活下去,而是选择重新投胎,所以她可没有非法霸占过别人的身体,她付出功德或者完成原主的愿望来获得身体的使用权。 不过这都不关舒时初的事,她不是圣母,也不是什么惩恶扬善的活菩萨,只要胥玥玥没有再犯到她身上,她就没有兴趣去揭穿她,不过,就算揭穿了,也没几个人相信吧? 胥玥玥也不知道是肆无忌惮还是太过无知,敢这么快就表现出与原主的巨大不同来,不过也应该是笃定了不会有人怀疑她是穿越了,像封睿,不就只是怀疑她有多重人格吗? 舒时初很快就把胥玥玥抛到脑后去了,不过胥玥玥可一点儿都没有低调下来,她调去行政部没多久,就给封睿准备了一场异常高调的表白仪式,震惊了全公司,不,是连半个互联网的人都震惊了,因为她在某天下班之后,在公司大楼门口准备了鲜花蜡烛,在许多公司同事的围观下,跟封睿表白了! 恰好这件事被路过的人看见,拍了视频发到网上,起了个什么“女子大胆向上司表白、主动求爱”之类的标题,在同城网络上小火了。 因此胥玥玥这次表白把整个公司的人都震惊了,谁都没想到她居然会做出这种事来。 (本章完) 1399、谁让你自作多情(6) 而被当众表白的封睿,先是茫然,然后是惊愕和不敢置信,最后就是愤怒和尴尬了,因为他对胥玥玥真的没有任何男女之情,胥玥玥突然来这一手,令他毫无心理准备。 本来这当众表白对于被表白的人来说,就有种被道德绑架的感觉,而封睿又是一个十分低调,并不想被人瞩目的人,偏偏胥玥玥把他这两个雷点全踩中了,所以对于她的表白,封睿不但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喜悦和荣幸,反而觉得愤怒和羞耻。 胥玥玥光想着要吸取舒时初的教训,不想默默付出,搞什么爱就要表白这一套,反而忽略了封睿本人的感受,所以她这回注定是弄巧成拙,不但没能得到封睿的喜欢,反而令封睿反感了。 “封睿,你就答应当我男朋友,好不好?”胥玥玥带着期待和灿烂的笑容看向封睿,目光炯炯,恨不得封睿立马就答应她。 然而封睿却脸色铁青,眼眸冷得能结冰,他几乎咬碎后槽牙地挤出一句:“不好,我不喜欢你。” 胥玥玥一顿,勉强维持住脸上的笑容,虽然开始表白之前她就有了会被拒绝的预感,都能等封睿真的毫不犹豫拒绝她,她还是很难受,因此她巴巴地问道:“为什么?我真的很喜欢你,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我都可以为你做到,求求你给我一个机会好不好?” 她这样低姿态地请求,让周围的人都忍不住同情起她来,觉得封睿对她的态度实在太无情了些,一个女孩子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对男人表白,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他怎么就不珍惜呢?就算要拒绝,难道就不能私底下来? 封睿耳朵里听着周围人这些窃窃私语,心中更是对胥玥玥怒气横生,如果不是还想要在公司里继续混,他都想直接对胥玥玥说自己喜欢男人了。 他闭了闭眼,强忍着才没有让自己直接对胥玥玥怒吼,但声音已经冷漠至极了,说:“抱歉,你真的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你能找到更好的,别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了。” 说着,他便不管胥玥玥的反应,直接快步离开这里。 胥玥玥被他这样坚定地拒绝,又难过又不甘,还觉得很丢脸,她朝着封睿的背影不死心地喊道:“封睿,我不会这么轻易就放弃你的,你注定是我的男人!” 封睿听见她这话,脚步一趔趄,险些扳倒了自己,他咬着牙才忍住了没有转过身去骂她。 而舒时初在人群中看着这场闹剧,觉得十分有意思,这下子好了,原世界剧情里,封睿能毫无障碍地跟原主撇清关系,不就是因为从来没有在外人面前承认过原主对他的感情吗?所以原主只能自己咽下那个哑巴亏。 但是现在,胥玥玥这一公开表白,谁都知道她在追求封睿了。 胥玥玥跟单纯的原主完全不一样,她张扬任性,还很没有脑子,看上了封睿就肯定不会罢休,还不知道会闹出什么事来呢? 舒时初觉得自己以后有乐子看了,像封睿这种人,就得有胥玥玥这样像狗皮膏药一样的女人来治,这才是一物降一物啊。 胥玥玥表白失败之后,当然不会放弃,她特意在同事面前表现了一下被封睿拒绝后的难过与失落,之后又重新燃起斗志,誓要追到封睿。 女方主动追求男方,现在已经很常见了,同事们见她这么有勇气又坚持,都纷纷鼓励她,还给她出招,于是封睿的日子就难过起来。 不仅仅是上下班的时候会遇到胥玥玥,就连中午午休以及下午茶时间,胥玥玥都会带着自己做的午饭、小点心、饼干、饮料……去找封睿,就算封睿连连拒绝,她也不会气馁,这让封睿烦不胜烦。 一个多月后,封睿实在忍受不了胥玥玥的无孔不入了,终于想到一个好办法,彻底让胥玥玥死心,那就是他自己另外找到一个女朋友。 当然,现在并没有适合做他女朋友的人出现,但为了摆脱胥玥玥,他愿意先将就找一个,等彻底摆脱胥玥玥之后,就可以分手了——当然,这个暂时的女朋友得性格比较单纯好骗,不,是善良,好掌控,以后分手才没有隐患。 他把公司里适龄的未婚女同事都考虑了个遍,终于找到了最适合的人选——胥玥玥,他的邻居妹妹,才进公司的底层职员,就算以后分手也不怕她纠缠闹;而且她对自己有好感,自己只要隐晦地表达一下对她的喜欢,她肯定就迫一时不及待会答应了。 现在封睿倒是承认自己知道原主喜欢他了,在原世界剧情里,他就一直单方面享受原主对他的付出,却丝毫不肯负责,最后还要用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否定人家,真是渣透了。 现在他要利用舒时初,“突然”敏锐地知道舒时初对他有好感了。 舒时初可不知道自己这辈子跟封睿保持距离了,封睿却想要利用她当挡箭牌了,要是知道他这无耻的心思,舒时初能把他的大牙都打掉。 “小初,你下班后能在停车场等我吗?我今天想和你一起回家。”封睿忽然在下班前打了电话给舒时初。 舒时初打定主意不跟他有任何超出邻居和公司同事这两层关系的内容,因此毫不犹豫就拒绝了,说:“不行啊,睿哥,我下班不回家,要和朋友逛街。” “我有很重要的事情想和你说,你能不能推掉和朋友的这次约会?”封睿执着地追问,似乎觉得自己语气有点冷,又连忙补充道,“我们好像很长时间没有一起上下班了,平时就连说话的时间都很少,我妈之前还提起你,说好久没见到你了……” 舒时初顿时警惕起来,封睿对原主从来没有这样主动,都是原主主动去接近他的,但这次他却居然会对自己用上怀柔政策,这就很可疑了啊,都说事出反常必有妖,又说无事不登三宝殿,如果不是有事要原主帮忙,封睿是绝对不会主动联系原主,毕竟人家很高冷。 (本章完) 1400、谁让你自作多情(7) “阿姨要是想见我,随时都可以来我家里找我啊,我们家这么近,走两步就到了,这多简单一件事。”舒时初当做没有听出封睿的言外之意,笑着说道。 封睿顿了顿,一时没想到什么话,毕竟他说自己母亲想见舒时初就是个借口,他皱了皱眉头,终于意识到,似乎自己最近真的跟舒时初疏远了不少,不但上下班再也没遇到过,就连在公司,也碰不到面。 难道她对自己的好感消失了?这时候消失对于他来说可不是好消息,封睿心里烦躁起来,觉得这些女人怎么这么善变,之前看自己的眼神都能亮得惊人,现在正是需要她的时候,却对自己冷澹起来,真是反复无常。 然而不管怎么样,现在他都需要舒时初。 因此封睿只得直接坦荡地对舒时初说:“小初,我想对你说的事真的很重要,希望你下班的时候能等等我,就算要去和朋友逛街,也耽误不了你的时间。”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而舒时初也对他口中那很重要的事情有些好奇,便答应了在停车场等他。 下班后舒时初便去了停车场,封睿也马不停蹄地离开公司,生怕又被胥玥玥缠上。 胥玥玥确实一下班就去找他了,不过她来迟一步,封睿已经离开了,她急急忙忙冲出公司,往周围扫了一遍,便看见封睿的背影了,于是又连忙跟上去。 “睿哥,你找我到底要说什么事啊?”舒时初开门见山地问封睿。 封睿看向眼前的女孩,她面色平静,看着自己的眼睛里没有丝毫仰慕之意,只带着澹澹的好奇,从前那些看见自己之后的激动和羞涩全都没有了。 “时初……”封睿酝酿了一下情绪,眼角余光见周围没有人,便也没有拖拉,直接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不能单纯地把你当做邻居妹妹了,我想我喜欢上了你,你能不能当我女朋友?” 舒时初听见他这告白,震惊得眼睛都瞪大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封睿居然会跟自己告白? 在原世界剧情里,原主为他付出那么多都没办法得到他女朋友的名分,但这辈子舒时初什么都没做,还疏远了他,他反而主动跟自己告白了,这是什么翻天覆地的改变啊? 舒时初脑子转得飞快,仔细回忆了一下原世界和现在的改变,想找出封睿发生这样巨大变化的原因,她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胥玥玥最近对他的大胆追求了。 于是电光火石间,舒时初就明白封睿现在对她告白的原因了,哼,原来是为了找个挡箭牌来摆脱胥玥玥的纠缠!他这样把自己当什么了?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任由他利用的人吗? 舒时初很是生气,她冷冷地瞪着封睿,语气冰冷地说:“不能,我不想当你女朋友,也丝毫不觉得你喜欢我,如果你是想利用我来摆脱胥玥玥,那你是打错主意了。” 封睿神情一僵,他没想到舒时初这么聪慧敏锐,一下子就觉察了自己的意图,但他当然不能承认,因此连忙否认道:“小初,你误会我了,我虽然对胥玥玥的纠缠很烦,但却从来没有想过利用你去摆脱她,我跟你表白就是因为喜欢你……” 舒时初刚想要说什么,忽然不远处就传来一句怒气冲冲的质问:“你们在这里干什么?” 舒时初转头一看,原来是胥玥玥。 胥玥玥看见舒时初和封睿在这里说话,心中的火气立刻就冒出来了,她可是十分清楚里舒时初有多喜欢封睿的,她绝对不能让舒时初接近自己要追求的男人! “舒时初,封睿是我喜欢的男人,你该不会是想要来跟我抢吧?”胥玥玥满含敌意地直接对舒时初道。 “胥玥玥!你到底在发生么疯?我真的不喜欢你!以后也不会喜欢你,我只希望你别来纠缠我,我都拒绝你多少次了,你难道连人话都听不懂吗?”封睿一看见胥玥玥就烦躁得眉头皱得死紧,更厌恶她一副把自己当做囊中之物的口吻对舒时初说话。 “封睿,不管你拒绝我多少次,我都不会放弃的,只要我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你会被我打动。”胥玥玥听见封睿毫不留情的话,虽然很伤心,但却觉得只要她努力追求,就一定会成功,因此并不放弃。 舒时初看着眼前这两人,十分想笑,但她忍住了。 胥玥玥很快又盯住了她,说:“舒时初,虽然现在我还没有成功追到封睿,但他是我喜欢的人,你应该不会想要跟我抢吧?抢自己同事喜欢的人,那你就很无耻了。” 她故意这么说的,就是赌舒时初脸皮薄,不好意思跟她竞争。 她以为自己这么说之后,舒时初应该很尴尬难堪,然而她一看舒时初,却发现她哪里难堪了?脸上居然还带着澹澹的笑容,眼里都是看好戏的意味。 “胥玥玥,你完全不用担心,我丝毫没有跟你抢的意思,封睿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你尽管放心好了。”舒时初说道。 “小初!”封睿听见她这话,顿时着急了,“不要口是心非,你如果不喜欢我,怎么会每个节日都送我礼物?还经常给我送饭送点心?” 舒时初脸色一冷,这些都是原主做的,显然,封睿早就看出来原主对他的喜欢了,但他从不拒绝,享受了人家的付出,却揣着明白装湖涂,吝啬给予一丝丝的回报,真令人恶心。 “做这些只是因为读书的时候我没少向你请教学习上的问题,上班了也请你帮了不少忙,我报答不了其他,就只能做这些了。睿哥,我没想到我这些举动会让你误会,真是抱歉,不过我真的对你没有男女之情,如果这些举动让你误会了,我那以后就不做了。”舒时初虚情假意地对他说道。 “对了,我觉得你与胥小姐之间的事还是不要牵涉到别人为好,我知道你这回跟我表白是为了摆脱胥小姐的纠缠,并不是真的喜欢我,所以我原谅你了,但是下次不要了,也不要利用其他女孩子,这对她们不公平。”舒时初毫不客气地在胥玥玥面前把他表白的真实意图戳穿了。 1401、谁让你自作多情(8) 果然,胥玥玥听见舒时初的话,惊愕极了,显然没想到封睿为了摆脱自己的追求,居然跟舒时初表白了! 怪不得里一直到大结局都看不上舒时初,现在却说喜欢她,想要她当女朋友,原来是拿她当挡箭牌…… 胥玥玥意识到这一点,心情复杂,不知道是应该高兴封睿并没有真的喜欢上舒时初,还是应该沮丧于他宁愿找别人当挡箭牌都不肯答应自己的追求。 而对于舒时初的话,封睿则一时错愕得脸色都微微扭曲了,他万万没想到舒时初会在胥玥玥面前揭穿他的真实目的,令他这一番算计打了水漂。 】 “封睿,我就知道你果然不会喜欢舒时初。”胥玥玥最后还是高兴多于难过,毕竟封睿在纪瑶留学归来之前一直都没有喜欢的人,反正只要她在纪瑶回来之前追到封睿就行了,现在离纪瑶回来还有两年多呢,时间充足得很,够她慢慢虏获封睿的心了。 “舒时初说得没错,你不能为了摆脱我的追求就去利用别的女孩子当挡箭牌。”她还大言不惭地说起封睿来了,“之后你要是突然有了女朋友,那我可会直接揭穿你找女朋友的真实目的哦,你总会想要在公司同事心里留下渣男的印象吧?” 封睿终于被胥玥玥这跟威胁差不多的话逼疯了,他崩溃又愤怒地朝胥玥玥吼道:“你这个神经病!我真的不喜欢你,看见你我就厌恶,被你追求是我的灾难,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厚脸皮?没有丝毫自知之明就算了,还心思恶毒想害我,我认识你真实倒了八辈子的大霉……” 他这突然的情绪崩溃,无论是舒时初还是胥玥玥都被震撼住了,因为封睿一直以来都是高冷沉静的形象,喜怒不形于色,就算泰山崩于前都能面不改色,但现在,面对胥玥玥,他那极强的情绪稳定力却奔而来了? 胥玥玥还没来得及反应,封睿就继续咬牙切齿地对她说:“我警告你,你要是再继续纠缠我,那我就让你在公司待不下去!” 说完,他恶狠狠地瞪了胥玥玥一眼,就转身找到自己的车,一踩油门离开了。 留下舒时初与胥玥玥面面相觑,胥玥玥听见封睿最后那句话脸色也难看起来,不顾面前是“情敌”,抱怨道:“封睿就这么讨厌我?明明我那么喜欢他,还想把我踢出公司,真是没有一点绅士风度。” 然后她又瞪了舒时初一眼,说:“封睿刚刚那么说我,你心里肯定很得意吧?不过你别想我会放弃,就算真的被公司开除,我也不可能把他让给你。” 舒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想多了,你愿意让,我还不愿意接收呢,世界上又不只有一个男人。” 说完,她转身离开了,谁耐烦理会这两个神烦的人啊。 舒时初并没有去逛街,毕竟她说下班后和朋友逛街只是个借口,根本没这回事,既然打发掉了封睿,那她当然回家吃饭了。 但是又很不凑巧,回到自家小区门口的时候,舒时初又和封睿的母亲封女士遇上了。 封女士看见她,露出个澹澹的笑容,问她:“小初,你也下班回来啦?” “是啊,封阿姨。”舒时初对她客气地笑笑,这位封女士性情就跟她儿子一模一样,同样冷漠凉薄,舒时初并不打算跟她多来往。 电梯很快就下来了,两人一起走进去,恰好这会儿电梯只有她们两个,又没有人开口说话,于是气氛就安静得有些尴尬了。 如果是原主,遇到了这种情况,肯定千方百计找话题跟封女士聊起来,不着痕迹地讨好她,但现在是换了个魂的舒时初,她脸皮厚着呢,冷场就冷场呗,反正尴尬的不会是她。 不自在的是封女士,她干巴巴地找了个话题:“最近都很少见到你了,工作很忙吧?” “还行,我下班时不时就会跟同事或者同学出去玩,回来得晚,封阿姨遇不到我很正常。”舒时初微笑着回答。 “原来是这样啊。”封女士皱了皱眉头,欲言又止。 舒时初装作没看见,原主以前可是时不时就给她送些菜啊、点心啊、零食之类的东西到她家里去,就是找个借口去她家见封睿,但最近这个行为停止了,她便觉得很不习惯了。 她跟封睿都是话少的人,关系又不好,即使同住在家里,也冷冷清清,但是舒时初来了就不一样了,家里都热闹多了。 封女士其实也早就看出舒时初对她儿子的心思了,只是她并没有干涉,反正吃亏的总不会是她和她儿子,但如今人家不去舔她,她反而记挂起来了。 舒时初可不知道她内心里的纠结,电梯很快就到了她家的楼层,她扬起笑容对封女士道:“封阿姨我到家了,再见!” “再见。”封女士点头,最终也没把让她多来家里玩的话说出口。 胥玥玥根本没把封睿警告的话听进去,依旧有空就去纠缠他,当然了,她自认为是追求,不过封睿觉得这是骚扰,因此他真的发怒了,直接告到了上头去,于是胥玥玥同时被她的上司以及法务部同事警告了要求她停止这种行为。 胥玥玥委屈又羞愤,觉得自己只是追求得太勐烈了些,哪里就算骚扰了?她也没想到封睿居然真的这么没有绅士风度,把她告了,让她丢了个大脸,同事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好像她是个女流氓一样。 因为这压力,她不得不暂时停下了对封睿的追求,当然,这并不代表她放弃了,她是打算另外想到好办法再重张旗鼓。 不管她怎么想,反正封睿得到了清静,终于松了口气,这口气松下来,才有精力回想舒时初对他态度大变的事情。 虽然他并不喜欢舒时初,但有人暗暗喜欢自己好几年,哪个男人内心里会没有一点儿自得?更何况这暗恋者还非常懂事,不但不会打扰他,还会默默帮他做很多事,为他排忧解难,这样的暗恋者,谁舍得失去? 1402、谁让你自作多情(9) “初初,妈妈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有个好闺蜜,不过她很早就出了国,但现在她的儿子从国外回来了,说是想回来发展事业,明天下午六点半到达的航班,我明天工作会比较忙走不开身,你公司又离机场比较近,你帮妈妈去接苏阿姨的儿子好不好?”舒母问舒时初。 “六点半?”舒时初想了一会儿就答应了,“可以啊,刚好那时候我下班了。” “那就好,我把苏阿姨儿子的维信推给你,你直接跟他联系就好。”舒母说着,便发了个二维码给舒时初。 舒时初扫码后加了维信,继续问舒母,“苏阿姨的儿子多大了?长什么模样?” “二十三了,长得可帅了,是个身高腿长的大帅哥啊,你苏阿姨给我发过他的照片,我传给你。”舒母语气十分兴奋地说道,“我觉得他比电视上那些什么偶像好看多了,你肯定会喜欢。” 舒时初点开舒母发过来的照片,顿时眼睛一亮,照片上的男人穿着一身修身西装,把完美的身材展现无遗,果然身高腿长,脸还俊美出尘,丹凤眼凌厉,鼻梁高挺,薄唇微抿,活脱脱从时尚杂志剪下来的模特一样! 舒时初捂住了自己的嘴,生怕垂涎的口水一不小心流出来。 舒母看见女儿这幅惊艳的模样,顿时眼睛一转,装作不经意般地问舒时初:“初初,怎么样?我就说你苏阿姨的儿子长得帅吧?是不是你喜欢的类型?听说他还是单身……” “帅帅!是我喜欢的类型。”舒时初点头如捣蒜地回答,然后又激动地说,“单身?太棒了!” 舒母一听,顿时觉得自己女儿结束单身、彻底忘掉封睿的时机来了,她连忙鼓动道:“你也觉得很棒?那就是看上他了?太好了,趁着这个机会,你主动一点,把握住这样的好男人啊。你苏阿姨说她儿子不抽烟、不喝酒、更不沾黄’赌’毒,十分洁身自好,还喜欢自己做饭,工作能力也强,你说说这样的好男人多难得啊,肥水不流外人田,得赶紧把握住,你要是不赶紧抓住,被别人抢走了,那多可惜啊!” 舒时初看见舒母这迫不及待地催促她出手的模样,顿时用“我看穿你了”的眼神看向她,说:“妈妈,原来你在这套路我呢?早就想把我和苏阿姨的儿子凑一起了吧?” 舒母见被她拆穿了,干脆不装了,直接点头道:“是啊,妈妈之前和你苏阿姨聊起各自的孩子,才发现你和她儿子居然都是单身,年龄也相仿,还会回国发展,这就正好吗?你苏阿姨的儿子真的很不错,妈妈不会害你的,你先跟他做朋友,之后再慢慢考虑他适不适合当男朋友,顺其自然发展……” 舒时初忍住了翻白眼的冲动,看在苏阿姨的儿子确实长得很帅的份上,“他叫什么名字?” “叫路衡。”舒母说道。 “路衡……”舒时初念着这个名字,感叹道,“帅哥就连名字都这么好听啊。” 既然是去接大帅哥,那舒时初就非常积极了,下午工作的时候效率大增,情绪亢奋,果然,科学研究是对的,多看美人不但能让人心情愉悦,还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等到了下班,舒时初便迫不及待打了车去机场,幸好去机场的路线不在下班高峰路段,否则她还得堵在路上大半天呢,肯定会误了接机时间。 赶在路衡乘坐的那辆航班抵达前到达机场,舒时初一边匆匆往接机处走去,一边在手机上联系路衡。 “喂?舒时初?”一个如同大提琴般低沉而富有磁性的男声突然闯入舒时初的耳朵,让舒时初忍不住浑身都一抖,仿佛电流窜过全身,令她心尖一颤! 这男人实在太勾人了!舒时初立马用自己最温柔的声音回答道:“我就是舒时初,你是路衡吧?你现在下飞机了吗?” “已经下来了,就在出口处。”路衡又用他那性‘感的声音镇住了舒时初的耳朵。 “我马上就到了,你等等啊。”舒时初连跑带冲地往出口处找去。 “好。”路衡应到。 很快,舒时初就看到了路衡,看到他那瞬间,她脑海里就冒出一个成语“鹤立鸡群”,路衡的身高太有优势了,快一米九的个子比比周围人高出一个头,一下子就让他突出来了,舒时初不用找,一眼就能看到他。 “路衡?”舒时初朝路衡露出个灿烂的笑容,“我是舒时初,我妈妈是王瑛,是你妈妈的好朋友,我妈妈今天没空,所以让我来接你,希望你不要介意啊。” “不会。”路衡对她点点头,“如果阿姨实在没空,我其实不用人来接。” “那不行,你刚回国,人生地不熟,怎么能没人接呢?”舒时初笑意盈盈地说道,“你行李在哪里?我帮忙拿吧。” “不用,我就这一个行李箱。”路衡摇头。 终于坐上了回家的车,舒时初就对路衡道:“你刚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肯定很累了,我妈妈的意思是今天就不去酒店给你接风了,她买了菜回家自己煮,吃过饭之后你就可以早点歇息了。” “阿姨太客气了,其实不用接风,更不用自己做饭,这多麻烦阿姨。”路衡客气道。 “不麻烦、不麻烦,我妈妈做的都是家常菜,而且你第一次回国,以我妈妈和苏阿姨的关系,好好招待你这不是应该的吗?”舒时初连忙说道。 两人聊着聊着,很快就回到了舒家,舒母恰好买了菜回来,一看到客厅里坐着的路衡,便高兴地说:“你就是小衡吧?长得真俊,一表人才,遗传了你妈妈的好容貌。” 路衡连忙站起来跟舒母打招呼,说:“阿姨过奖了,阿姨您才是天生丽质,长得又年轻,和您女儿站在一起就跟一对姐妹似的。” “哈哈哈……你这孩子可真会说话……”舒母听见他这话,乐得哈哈大笑。 舒时初也忍不住对他刮目相看,原来还挺会哄人。 (本章完) 1403、谁让你自作多情(10) 路衡在舒家吃了一顿饭,又在舒母的热情挽留下住了一晚,第二天才离开。 之后舒时初便很少看见他了,不过舒母经常和她好闺蜜打电话,倒是能从她们的通话里听见路衡的消息。 至于封睿,自从那次舒时初在停车场当着胥玥玥的面毫不留情地拒绝了他,还揭穿了他的不良图谋之后,两人便自然而然地断绝了来往。 舒时初是巴不得离他远远的,而封睿则是丢了面子,难堪又愤怒舒时初不识好歹,所以就算在公司里偶尔遇到了,他也只当做是不认识,冰冷着一张脸离开。 胥玥玥被公司警告过后,追求封睿的行动停歇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又重蹈覆辙了,不过再也没有像之前那么高调追爱了,而是变得低调了许多,懂得松弛有度,没有再逼得封睿发火。 舒时初都忍不住开始敬佩她这种执着的精神了,不过就是不太能理解,封睿不就是一个稍微出色一点的男人吗?值得她这么低声下气、不择手段去争取?如果封睿对她印象不错那就算了,可封睿分明是厌恶她了,她都不放弃,舒时初无法理解胥玥玥的执拗。 也许这就是男主角的魅力? 不过这都不关她的事了,舒母打电话来说她好闺蜜苏阿姨要回国了,他们一家要请苏阿姨和路衡吃饭,等她下班后会来接公司楼下接她。 下班后舒时初立马就拿起自己的包包离开办公室。 到了公司门口,她刚四处打量了一下,就发现身高腿长的路衡站在一辆车子前面,神情冷淡,却因为身材容貌的出色,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路衡,怎么是你来接我啊?”舒时初快步走过去问他。 “我恰好在这附近办事,离得近就来了。”路衡回答道。 舒时初稍微想了一下,便了然了,最近听舒母说过,路衡正在寻找合适的的地方当新公司的办公地址,而舒时初现在正上班的地方就是一个比较新的商业圈,路衡来这里考察环境很正常。 “那就麻烦你了。”舒时初对他说道。 “不麻烦,顺便的事。”路衡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示意让她进去。 舒时初刚抬脚,就突然听见身后有人喊她:“舒时初!” 舒时初只得转过身,看见喊她的人后,十分意外,因为是胥玥玥,她不太明白,自己已经跟她直截了当地表明对封睿没兴趣了,她到底还有什么事情能找自己? “你找我有什么事?”舒时初实在有点不耐烦地问。 胥玥玥却根本没回答她的问话,而是眼神直勾勾地盯着路衡,这举动显得非常不礼貌。 路衡被她这冒犯的目光看得明显觉得不适,皱着眉头说:“这位小姐认识我?为什么要这样看我?” 胥玥玥这才收回了眼神,摇了摇头,说:“不认识。” 然后神情复杂地对舒时初说:“为什么你身边的男人质量都这么高?我以为封睿已经是人中龙凤了,但眼前这个男人也丝毫不差,甚至看起来还更胜一筹。” 舒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别拿封睿跟他比,这是对我朋友的侮辱。你喊住我就是为了说这句话?没事的我就走了。” 说完她立马上了车,还不忘喊路衡:“咱们走吧,别理她。” 路衡果然没再理会胥玥玥,直接上车了。 “对不起,刚刚那个是我公司里的同事,她脑子有点问题,冒犯你了。”舒时初跟封睿道歉。 路衡说:“你又不是她,不用跟我道歉。” “还是要的,毕竟你也算是受我牵连,才有这无妄之灾……”舒时初叹息道,忽然有点担心胥玥玥移情别恋,看上路衡,不要封睿了,那她就真的对不起路衡了,毕竟胥玥玥追人就跟个疯子一样偏执。 沉默了一会儿,路衡最后还是有些好奇地开口询问:“你跟她有什么恩怨?” “她看上了我的邻居,特意到我面前警告我别跟她抢。”舒时初说,“现在我又开始担心她看上你了。” 路衡却道:“不会的,她看我的眼神虽然冒犯,却没有贪婪侵占的意思。” “希望是这样吧,我就怕她犯花痴,专门挑我身边的人下手。”舒时初是真的觉得胥玥玥脑子不太正常。 舒时初忍不住看向正在开车的路衡,因为是从侧面看过去,路衡那立体又分明的五官就更明显,骨相优越,高眉深目,那笔挺的鼻梁侧面看起来更是陡峭如峰,整张脸如同古希腊的艺术家精雕细琢出来的艺术品……这样英俊的男人,怪不得胥玥玥特意喊住她也要看一看呢。 “对了,你公司选址的事决定好了吗?”舒时初转移了话题。 “差不多了,如果没有意外,就在你公司旁边的一栋大楼。”路衡说道。 舒时初顿时眼睛一亮,说;“那真是太好了,那个地方很不错,交通便利,又是商业圈,位置和好。说不定我们以后中午吃饭还能遇到呢。” 路衡听见她这话,忽然轻笑了一声,说:“你妈妈也说过这句话,对了,来这个商业圈选公司地址也是她给我的提议,说找一个跟你上班公司近的地方,以后我们就可以约着吃午饭,或者她和我妈偶尔给我们送饭会更省事。” 舒时初:…… 觉得脸皮有点发烫,头一回意识到自己脑子转得太快也不全是好事,比如现在,舒时初就从路衡的话里觉察出了自己亲妈和苏阿姨恨不得把她跟路衡凑一起的急切,几乎是明目张胆了。 路衡是个聪明人,自然不可能听不出舒母话里的意思,而他听出了,却又为什么要告诉自己? 难道他不觉得尴尬和排斥?毕竟很多年轻人对长辈强迫的这种类似于相亲的配对方式都存在逆反心理。 “呵呵,我妈胡说的,我都上班这么久了,她从来没给我送过饭。”舒时初干笑着说,要是让他误会自己对他有心思那就不好了。 路衡扬了扬嘴角,说了句似乎毫不相干的话:“她说以后要跟我妈妈一起研究厨艺,就让我们俩试菜。” 1404、谁让你自作多情(11) 舒时初有点摸不清路衡的意思,于是她直接问了:“路衡你在国外的时候有没有谈过女朋友啊?” 路衡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舒时初会突然问这个问题,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坦率地回答道:“上大学的时候谈过一个,不过很快就分手了,她嫌弃我不够热情……国外的女孩子比较喜欢开朗热情的。” “才谈过一个啊?我以为以你这样的身材容貌,应该很容易找到女朋友才对。”舒时初有些意外。 路衡说:“只看上我身材容貌的女孩子性情不一定与我相投,我宁缺毋滥。” 舒时初点头:“看来你是个好人。” 听见她这话,路衡忍不住笑了:“不随便谈恋爱就是个好人了?做好人这么容易的吗?” “因为这说明你起码没有欺骗女孩子的感情啊。”舒时初说,“有很多长得还不如你的男人,都是来者不拒,随便玩弄女孩子的感情,但你却没有,这不就代表你的道德感比别人高了吗?” “那我就多谢你的夸奖了。”路衡嘴角微翘道。 两人正说着,车子就到了约定好的餐厅门口,路衡先下来,然后给舒时初开了车门。 这会儿正是下班的时候,餐厅门口已经开始热闹起来,舒时初和路衡走着,忽然看见前面一个挽着男人胳膊的女士的背影有点熟悉。 那女士进的餐厅恰好是跟舒时初他们预定的那一家,舒时初看着她和那位男士走向靠窗边的桌子坐下,因为转身的缘故,舒时初很快就看见了她的脸,居然是封睿的妈妈,封女士! 舒时初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封女士,她对着面前的男人浅笑着,神态亲昵而带着独属于女人的娇羞之态,眼神含情脉脉,一看就跟对面的男人关系匪浅。 在舒时初的记忆中,封女士从来没有这样出现过的神情,她一直都是冷淡的、疏离的,好像对什么都毫无兴趣,即使是对待熟悉的邻居,也从来只有客气的微笑,从来没有笑得这样甜蜜和温柔。 正当舒时初震惊的时候,封女士突然伸出手给对面的男人整理了一下领带,而那男人也面带笑意地揉了揉她的头发,就如同一对感情融洽的情人。 “你看什么呢?”路衡忽然开口问道,看向舒时初视线望着的方向,只看到那一对中年男女在调、情。便问她,“你认识他们?” 舒时初被他的话拉回了理智,说:“认识那位女士,她是我家的邻居。” “那……要过去打个招呼吗?”路衡迟疑地问。 “不用了,她明显在约会,我怎么好意思去打扰人家?”舒时初说道,“我们赶紧去包厢里吧,爸爸妈妈和阿姨要等急了。” 说着便拉着路衡往预定的包厢走去。 “你们俩终于来了!”舒妈妈看见两人,高兴地说道,“我还以为你们路上堵车了,还要等好久呢。” “没有,今天路上很通畅。”舒时初坐到舒母身边说道。 “来来,这位就是你苏阿姨,妈妈的好朋友。”舒母迫不及待地跟女儿介绍自己的好朋友,“当年你苏阿姨可是帮了我许多忙的。” “都什么年代的事了还拿出来说?”苏阿姨笑眯眯地对舒母摆摆手,然后十分慈爱地看向舒时初,说,“哎呀,王瑛,你女儿长得比你当年还水灵,光挑着你和老舒的优点长,真是漂亮极了,这么好的女儿,怎么就不是我的呢?” 舒妈妈被她这话说得心花怒放,笑容灿烂地夸回去:“我女儿是不错,你儿子也很优秀啊,长得俊,人又有本事,我才羡慕你有这样的好儿子呢。” 舒时初跟路衡对视了一眼,忽然一起笑了起来,舒父见状,也忍不住笑道:“咱们不管她们两个互夸了,看看你们想吃什么,都点上。” “好的,谢谢舒叔叔。”路衡拿起菜单看起来。 那边一对好闺蜜终于结束了互夸,就开始互相询问起对方儿女的工作、感情经历,虽然这些她们早就提前了解过了,但那是在手机上瞒着儿女提起的,现在正好儿女都在场,还可以亲自询问得更具体,她们又怎么会错过这机会呢? 特别是两人都有心想把自己的儿女撮合在一起,就更不会放弃了。 不过幸好苏阿姨和舒妈妈都是很有分寸的人,虽然打听两人的情况,却都维持在合适的范围里,所以并没有引舒时初和路衡的反感。 苏阿姨是个很温柔的人,爱笑,说起话来又轻声细语,很容易让人亲近,舒时初跟她说话的时候感觉到了何谓“如沐春风”。 路衡长得跟她有三四分相似,继承了她精致的五官,但轮廓却更英挺俊朗,所以长成了美男子。 两家人这顿饭吃得宾主尽欢,苏阿姨已经决定在这里定居了,所以一直邀请舒时初和舒妈妈去她家玩,热情得不得了。 等到分开的时候,苏阿姨还不舍地和舒妈妈依依惜别。 舒时初有些无奈,对路衡说:“她们俩是不是喝醉了,你妈妈不都决定定居下来了吗?想要见面随时都可以见,她们俩有必要表现得要生离死别一样吗?” 路衡轻笑一声,说:“肯定是喝糊涂了,我妈她还以为又要飞去国外了。” 好不容易才把两人分开,路衡扶着苏阿姨跟舒时初告别,舒父则扶着舒妈妈上车,两家人各自回家去了。 很巧的是,回到小区楼下的时候,舒时初扶着舒妈妈,又碰见了封女士,封女士是被今晚跟她约会的那位男士送回来的,那位男士的车恰好停在舒父的车旁边,所以封女士一下车,就看见了舒时初母子俩。 顿时封女士那刚刚还面带柔情的神色瞬间就变了,一瞬间闪过惊慌、无措、心虚,不过很快就恢复成了平时的冷淡和疏离。 那位男士感觉到了她的变化,有些疑惑地问她:“怎么了?” 封女士摇摇头,推他上车:“你赶紧回去吧,我回家再跟你联系。” 那位男士只好离开。 这会儿只剩下舒时初母女俩和她了。 (本章完) 1405、谁让你自作多情(12) 封女士神情复杂地看向舒时初和舒母,眼神有些躲闪,说:“有些事情并不是你们看见的那样,希望你你们不要误会……” 舒妈妈喝了酒有些醉了,理智不在线,对封女士的话有听没懂,只迷糊地嗯了一声,而舒时初却是神志清醒的,因此她点点了头,对封女士说:“封阿姨你别想太多,这些是你的私事,我们作为外人有什么可置疑的?你大可不必这么担心。” 封女士听见她这客气而带着疏离意味的话,松了口气之余,心里又有些不是滋味,因为她已经意识到这段时间舒时初对她和封睿特意的疏远,这些年舒时初对她的陪伴和在意,她并不是没觉察,曾经心安理得地享受过小姑娘的讨好,还觉得这都是应该的,毕竟谁让她喜欢自己儿子呢? 可是等舒时初对自己儿子死了心,再也没上过门来陪她,她才知道没有了一个时刻关注自己情绪的小姑娘在身边,她身边到底会有多孤独和冷清。 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封女士只能默默忍受失去有人关心和温暖的生活。 摇了摇头,抛去脑子里的不舍,封女士依旧神色冷清,对舒时初说:“既然是这样,那我希望你们今晚能当做什么都没看见,更别告诉封睿,行吗?” “当然可以,我们今晚什么都没看见,保证不会告诉封睿任何一个字。”舒时初毫不犹豫地跟封女士保证道。 说完她就扶着舒妈妈回去,封女士看着母女俩的背影,突然说了一句:“因为封睿,我辛苦劳累了二十多年,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心人,再也没有什么能让我继续牺牲自己的幸福了……” 舒时初把她这话听得一清二楚,但她却只当做没听见,封女士也许并不是想要让她听见,她可能更想说给她自己听。 舒时初回家之后把舒妈妈安置好了,等人睡下,她才有时间去想封女士的事情。 她仔细回忆了一下原世界剧情,发现并没有任何有关封女士谈恋爱的迹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因为封女士瞒得太严实,才没有任何人发现? 但之后即使到了封睿和纪瑶结婚的时候,封女士依旧没有暴露出任何感情问题,不知道是分手了,还是依旧瞒着人谈地下情。 不过这都不关自己的事,舒时初只是八卦了一会儿,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了。 路衡的新公司果然开在了舒时初上班的大厦隔壁另一栋大楼里,不过新公司才刚创办,路衡忙得晕头转向、废寝忘食,就更不可能有时间跟舒时初约饭了,所以舒妈妈和苏阿姨把他们俩撮合在一起的打算暂时是不可能了。 而胥玥玥追求封睿的攻势依旧没有停止,封睿烦不胜烦,最后设计了一把,让胥玥玥犯了一个大错,然后就被公司开除了。 胥玥玥是被开除之后才意识到封睿在这里面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然而她不但没有对封睿死心,反倒更疯魔了,大概是投入的成本已经太多,名声、前途、时间……如果她这时候放弃,那沉没成本太大了,她舍不得,于是只好一条路走到黑。 被开除之后她更是肆无忌惮地纠缠封睿了,反正她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她还调查到了封睿的家庭地址,于是没有工作的她,便很有时间守在封睿楼下等着他了,而疯魔的是,为了接近封睿、获得他的一切信息,她还开始接触封女士。 封女士对儿子的事情并不怎么关注,所以即使知道有一个女同事疯狂追求自己儿子,却并不知道那女同事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所以胥玥玥成功地接近了封女士。 胥玥玥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还鄙视原来的舒时初讨好封女士是做无用功,而她现在却走上了原主的老路,可见她是真的打算对封睿的生活进行无孔不入的渗透了。 舒时初曾经在小区楼下看见封睿对胥玥玥大发雷霆,如同困兽般怒骂胥玥玥不要再纠缠他,还不惜用报警来威胁她,而胥玥玥眼里的疯狂却表明了她根本不在意报不报警,她就是要不惜一切代价得到封睿这个人,即使被他厌恶。 舒时初看到胥玥玥魔怔了的眼神后,猛然发觉她已经从一个只是对封睿多了一些偏执和占有欲的追求者,变成了心理异常的变态者,她已经明显精神不太正常。 意识到这一点,舒时初便不知道该同情胥玥玥还是同情封睿了,不过这两个人她都没什么好印象,那就让他们自己狗咬狗吧,看看最后能纠缠出个什么结果来…… 而且,似乎还有几个月封睿的命中女主角纪瑶就要留学归来了,到时候三个人的戏,会更热闹啊,舒时初都有些迫不及待想要看到那热闹的场景了,不知道封睿这回还有没有福气享受被两个女人包围的感觉了。 不过,在舒时初等待好戏开锣的时候,却没想到主角之一的封睿,居然又开始找上自己这个已经主动远离剧情的边缘人物来了。 舒时初打开自己家被敲响的大门的时候,是万万没想到门外站着的居然是封睿。 封睿此时脸色苍白,神情茫然中带着无措以及一丝丝的惶恐,舒时初似乎从来没见过他这么惊慌失措过。 “封睿?你找我有事?”舒时初问道。 封睿张了张嘴,声音嘶哑地说:“时初,我、我能不能请你帮忙去医院看看我妈?” 舒时初听见他这话,顿时精神一震,心想,似乎原剧情中封女士生的那场大病就是在这段时间,只不过原世界剧情中原主还对封睿心存妄想,才会主动去照顾封女士,但现在自己都早早疏远他们母子俩了,基本上跟他们成了陌生人,可为什么封女士生病了,封睿还有脸找自己去照看封女士? 因此舒时初非常疑惑地对封睿道:“为什么找我去看封阿姨?我只是你们的邻居,无论如何都轮不到我去看她吧?” 封睿顿时脸色一僵,似乎终于想起自己跟舒时初早就差不多断绝联系的事。 1406、谁让你自作多情(完) “我妈得的是乳腺癌,这个病比较隐私,我就算想亲自照顾她也不太方便……”封睿神情有些尴尬地说道,“我想请你看在以前我妈和你相处得不错的份上,这段时间多去看看她。” 舒时初听见他这话,笑了,说:“以前我和你妈相处得不错?是我单方面讨好她吧?不过就算我那时候那么讨好她,她对我还是澹澹的,所以我不觉得我和她有什么交情,你用这点是没办法来说服我的。” 封睿脸色难看了一瞬,他妈妈的性格,他这个当儿子的自然了解,所以很清楚舒时初的话说得很正确,他妈妈以前就跟他一样,享受舒时初单方面的讨好和付出,但他们自己却吝啬于回报。 想起以往的事,他苦笑了一下,抹了把脸,问:“我知道我和妈妈对不起你,对你的付出都视为理所当然,我可以做出弥补,不过现在还是希望你看在咱们是……邻居的份上,宽慰一下我妈,就当我聘请你,可以吗?” 舒时初毫不客气地摇头:“不可以哦,我每天要上班,周末也有自己的生活,不想去医院这种地方。而且我也不缺钱,对了,既然你愿意出钱聘请人,那为什么不干脆聘请一个女护工呢?这不是能更专业地照顾好你妈妈吗?” 封睿叹息道:“女护工虽然更专业,但是陌生人,我妈妈本来生了这种大病内心就足够难受了,还要她立刻就适应陌生人对她的贴身照顾,会更加重她的焦虑情绪,对她病情发展不好……但你就不一样了,你是妈妈很熟悉的人,如果有你在,她一定能更安心接受手术,所以我还是希望你能多考虑一下去陪陪我妈。” 他居然还不死心,但舒时初却觉得不耐烦了,直接说:“抱歉,我拒绝,作为毫无亲缘关系的邻居,我没有义务去照顾你生病的母亲,那是你作为亲生儿子的义务,别跟我扯什么你妈生的病不适合儿子照顾,这都是废话,命都快没了还在意这些伦理道德,那只能说明你妈的命在你心里没那么重要。” 舒时初冷笑,讥讽道:“你也来一个孝心外包?我只听说过结了婚的男人理所当然地要求自己的妻子任劳任怨孝顺自己的母亲,却从来没听说过男邻居把对母亲的孝心外包给自己的女邻居的……你这算盘打得不错,怪不得能在公司里混得风生水起。” 封睿听见她这话,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他闭了闭眼,把被戳中内心的羞耻强压下去,才挤出一句话,对舒时初说:“对不起,是我冒昧了,当我没说过这话。” 说完他便转身离开了,背影狼狈,好像逃窜。 舒时初嗤笑了一声,关上了自家大门,真是晦气,好端端的被人找上门来要求去照顾病人,舒时初觉得自己一天的好运气都被厚颜无耻的封睿赶跑了。 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脸,明知道自己都跟他表明态度要疏远了,还来要求自己去帮他照顾母亲,也许是笃定了自己不可能真的放得下他? 呸!舒时初好想唾他一口。 舒时初拒绝的事情却是胥玥玥求之不得的机会,她本来就纠缠得封睿烦了,正烦恼没办法让封睿对她改观,得知封女士得了癌症之后,顿时想不起刚穿越过来时对原来的舒时初的鄙视了,还迫不及待地顶替了舒时初,成了那个尽心尽力、无微不至去照顾封女士的人。 】 不过她比原主聪明,她趁机要求封睿给她名分,表明她是他的正牌女朋友,封睿本来并不愿意,但他亲自去照顾了因为生病而变得脾气暴躁、喜怒无常的封女士几天后,他就受不了了,当场就答应了胥玥玥这个要求,看来这原则并不是不可以改变的嘛,不管多讨厌的女人,只要她对自己有用,那男人就能闭着眼接受。 ……他最终还是把孝心外包了,还是外包给没结婚、临时上位的女朋友。 胥玥玥也是没招了才会这么干,她难道不知道很可能步上原剧情中舒时初的路?她当然知道,但她可不想舒时初那么温柔无害,她在照顾封女士的时候,就早早把自己是封睿女朋友、封女士未来儿媳的身份散布了出去,跟同病房的病人和家属们诉说自己是为男朋友尽孝心的,说自己多尽力、对封睿多爱……直接把自己的身份落实得牢牢的,用厚厚的道德把封睿架了起来——她都替封睿尽过孝心、为他照顾生病的母亲了,要是他母亲病好了就跟自己分手,那岂不是陈世美、死渣男? 周围人的唾沫星子都能把封睿淹死,胥玥玥学精了,她留了一手,也是防备着以后纪瑶留学归来后把封睿抢走。 舒时初可不知道胥玥玥跟封睿的事,她跟路衡循序渐进地来往着,虽然是在双方母亲的强烈撮合下来往,但却并不排斥,两人按照自己的步骤,用对双方都感觉轻松舒适的方式来往,即使没有什么轰轰烈烈,却有种平澹温馨的闲适从容。 与他们俩不同的是,半年后纪瑶留学回来了,果然照样看上了封睿,然而这辈子,封睿有名正言顺的女朋友胥玥玥了,胥玥玥追求封睿的事在公司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且她还帮封睿照顾了重病的母亲,连未来儿媳的职责都尽了,因此她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把封睿女朋友的身份占得牢牢的。 纪瑶追求封睿,就成了插足他人感情的无耻小三,就算她是公司老板的千金,也抵挡不住大家在私底下鄙夷她这抢人男朋友的不道德行为。 而封睿对纪瑶也有好感,巴不得跟胥玥玥分手,但这不可能,除非他能抛下公司里奋斗了好几年还前途无量的事业,还不在乎周围人看待他的异样目光…… 可惜他不是为了爱情就能豁出去一切的人,因此他只能痛苦地继续跟胥玥玥在一起,拒绝明艳美好的纪瑶。 一个本来是甜宠的爱情故事,硬生生被胥玥玥棒打鸳鸯,成了虐恋情深的be悲剧,这也算是她的本事了。 舒时初知道后十分感慨,果然恶人还得恶人磨啊,封睿不就被胥玥玥治得死死的吗?原世界剧情中舒时初就是太善良了,才会让他那么幸运。 1407、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1) “时初,你大哥去哪里了?今天怎么没看见他?”时初刚走出家门,就被一个满脸讨好笑容的年轻女人拦住了。 “大哥上山了,你有事?”赵时初不动声色地问文宜淑。 文宜淑丝毫没有被她冷澹的态度吓退,依旧脾气好好地对赵时初笑,边笑边从衣服口袋里拿出几块糖,说:“这是我家里寄来给我的糖果,很甜的,我想让你哥……你们兄妹俩甜甜嘴……” 说着她就把那几块糖往赵时初手里塞,赵时初躲开她的手,拒绝道:“这么珍贵的糖你就留着自己吃吧,我和哥哥不能收。” “不珍贵、不珍贵,吃完了我家里又会寄过来的,你别推脱啊。”文宜淑铁了心要用糖果讨好赵时初兄妹俩,最后赵时初还是没能拒绝掉她的“好意”,收下了这几块糖。 送完糖之后,文宜淑又跟赵时初聊了几句,打探出赵时建从山上回来的大概时间后便离开了。 赵时初看着她离开时雀跃的背影,叹了口气,现在的文宜淑已经重生了,所以才会这么主动地上门来讨好自己。 在文宜淑重生前的那辈子,她因为下乡后实在没办法适应农村艰苦的劳动,无法养活自己,而回城的希望又渺茫且遥不可及,便只好找了个身强体壮、能挣满工分的农村汉子做丈夫,好摆脱令她绝望的繁重劳动。 而那个被她找上来的农村汉子就是原主赵时初的大哥赵时建。 赵时建勤劳能干,家里又只有一个妹妹,因此在村子里的生活过得很不错,虽然没有父母兄弟帮衬,但他自己一个人就是顶别人家里两个的壮劳力,因此村里还是有不少人家想把女儿嫁给他的。 如果没有文宜淑的算计,赵时建很可能就在村里找一个同样贫农出身的姑娘,虽然没有什么激、情浪漫,但也能平安顺遂地生儿育女过完一辈子。 但很可惜,他遇到了文宜淑,文宜淑是城里来的知识分子青年,长得白净斯文,跟土生土长整天灰头土脸的村里姑娘形成鲜明的对比,因此虽然干不了什么活,但很受村里男青年们的喜欢,那些青年们便会主动替她干活。 不过青年们的娘就很不喜欢这样娇滴滴不能干活的姑娘了,所以很快,讨好文宜淑、主动帮她干活的青年都被他们的亲娘揪着耳朵带走了。 没了追求者们的帮忙,文宜淑没办法,只好主动寻找一个能给她依靠的男人,在村里的知青和男青年们中挑来挑去,身为干活能手而又没有父母的赵时建就进入了她的眼里。 于是她开始主动跟赵时初“偶遇”,在他路过的地方“悄悄哭泣”,诉说远离家人的思念之情以及下乡之后无法适应的难过…… 这样一来二去,赵时建就忍不住对“可怜”的她生出了怜悯之心,开始慢慢关注她,看见她干活时娇弱劳累的模样,便渐渐对她生出了保护欲。 就这样,单纯憨厚的赵时建根本不是有心勾搭的文宜淑的对手,很快就被文宜淑俘虏了。 嫁给赵时建之后,文宜淑果然过上了不用干活的好日子,赵时建很心疼她,根本不舍得让她辛苦劳累,所以她结婚之后的日子过得很不错。 结婚一年后她就生下了儿子赵擎,但第二年恢复高考的消息传来,她便不满足于自己的生活了,想要考上大学回到城里。 赵时建并没有阻止她,还帮她找了不少书籍,让她安心复习,但即使这样,她也没有考上。 本来这也没什么,她还可以考第二次,但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第一次没考上,就没有继续考第二次了。 赵时建以为她放弃了回城的机会,安心留在了村子里,因此欣喜非常,对她更好了。 但其实文宜淑从来没有放弃回城,她只是因为考过一次后知道以自己的知识水平不可能考上大学,所以没有考第二次,但她一直都在等待回城的机会。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恢复高考三年之后,无论是村里还是城里,对知青的管束都没那么严了,文宜淑在某一天便突然不告而别,带着家里所有的积蓄跑了。 这对于赵时建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他不明白过得好好的,妻子为什么要跑,如果想回城,除了高考还有其他办法。 赵时建想去城里找文宜淑,然而他那时候才发现,文宜淑并没有告诉他,她娘家的具体地址,所以他连去找的方向都没有,他才意识到,文宜淑从一开始就在防着他了,根本没想过和他过一辈子,她只是想找个临时依靠,摆脱繁重的体力劳动才嫁给他的。 赵时建想明白这些后遭受了很大的打击,但为了儿子又不得不坚强起来,儿子已经没了妈妈,要是爸爸再不支撑起来,那就真的太可怜了。 于是他重新振作起来,为了给儿子提供好的生活条件,他开始学做生意,从摆摊开始,一直做到了市里数一数二的大企业家,等到儿子大学毕业的时候,就已经成了附近有名的大富豪。 换源app】 而文宜淑抛夫弃子卷着家财逃回城里后,却并没有过上她想象中的好生活,她没有工作,被父母兄嫂嫌弃吃白饭,她受不了这些,只好尽快找男人嫁了。 但是她这回找男人的运气就没有第一次那么好了,找了个窝里横的男人,在外面他是脾气温和、为人善良的好男人,但在家里,他就成了脾气暴躁,喝酒了还会动手打人的恶狼。 文宜淑每天不但要想办法打零工补贴家用,还要做所有家务活,时不时还得挨一顿打,日子过得苦不堪言,连当初在村里的日子都比不上。 她早就后悔了,然而后悔并没有用,因为这回她结婚,可不是在远隔千里的乡下,周围的亲戚朋友也都知道,她想逃也无处可去了,不可能像前一回那样,自己一跑,就没人知道她的过往。 因此她只能这么煎熬地过日子,本来如果没意外,她还能勉强过下去,但某天,她在电视上看到了一条对年轻有为的青年企业家的介绍,他叫赵擎,他的父亲叫赵时建,介绍赵时建的时候电视上还给了一张照片,而照片上的男人,正是被文宜淑抛弃的前夫! 1408、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2) 文宜淑一下子就明白了,电视上介绍的企业家正是她的前夫和儿子!他们成了能上电视的大商人,有名有利,而她呢,抛夫弃子后却过得那么落魄贫困,所以她当初不顾一切都要逃跑,全都成了笑话…… 如果她没有抛夫弃子,而是安安分分地跟赵时建过,那她现在肯定已经是养尊处优的富豪妻子了吧?哪里还用像现在这样劳碌贫穷半辈子? 想到这些的文宜淑悔不当初,深恨自己当初做错了选择,如果能重来一遍,她再也不会抛夫弃子逃跑了。 于是她真的走了狗屎运,能重来一遍。 重生之后她当然要牢牢抓住赵时建这个潜力股,跟他结婚,以后就等着夫荣妻贵了。 所以她才会这么上杆子来讨好赵时初和赵时建,当然,赵时初这个妹妹只是捎带的,文宜淑只在意赵时建。 如果文宜淑只是想浪子回头,安生跟赵时建过日子,那即使有些无耻倒也无可厚非。 只是后来赵时建按照前世的发展果然做生意发了财之后,文宜淑就开始看不惯替赵时建掌管公司财务的赵时初了,觉得她会中饱私囊,把公司的钱捞到自己怀里,也嫉妒她在公司里发号施令,成为女强人,所以文宜淑收买了公司的人,诬陷赵时初贪污,把赵时初赶出公司。 然而她并不知道她收买的那个人还是赵时建公司竞争对手派来的间谍,间谍把赵时初赶走之后,又利用文宜淑的身份泄露了公司机密,从而造成一系列严重的后果,很快就令赵时建的公司破产倒闭了。 赵时建变成了一无所有还欠了一身债的人,调查过后才发现罪魁祸首是文宜淑,妹妹也是被她勾结外人诬陷的,于是大发雷霆要跟文宜淑离婚。 文宜淑见他公司破产还欠了债,不可能像上辈子一样成为成功的企业家,还会连累她也要辛苦还债,于是便迫不及待答应了离婚,再一次抛夫弃子了。 而遭受一系列打击的赵时建,突然也恢复了上辈子的记忆,发现文宜淑重生的事实,害得他事业失败,还连累妹妹,又第二次抛弃了他和儿子,于是黑化了,气急攻心之下了杀文宜淑。 原主知道自己大哥两辈子的悲惨经历全是由文宜淑带来的之后,便想要帮大哥避免这一切,同时还要报复文宜淑。 于是时初就来了。 幸好这时候文宜淑还没有嫁给赵时建,而赵时建也没有开始对她生出好感和保护欲,一切都来得及。 傍晚的时候,赵时建从山上下来了,除了背了一大捆柴回来,还带回了两只野鸡。 “妹妹,我抓了两只野鸡,咱们晚上吃一只,另一只明天拿去镇上换东西。”赵时建压低了声音笑眯眯地对赵时初说道。 “好啊,家里还剩了些蘑孤,刚好拿来和鸡一起煮。”赵时初也眉开眼笑地说道,这年头想吃点肉并不容易,赵时建虽然能干,但也只是能让家里粮食充足一些,想吃肉就只能自己想办法。 幸好他在打猎这方面也有点天赋,所以隔三差五还能山上猎个兔子或者野鸡打打牙祭。 赵时初把野鸡拿回厨房里,一刀下去就给野鸡放了血,然后倒了开水给鸡褪毛,原主做这些都熟门熟路了,所以很快一只鸡就被她捣鼓得光熘熘了。 她刚想要拿出菜刀剁鸡块,突然就听见外面有人来找赵时建,她勐地一惊,又是文宜淑! 她连忙把鸡一放,自己出了厨房去找大哥了,她不能让文宜淑跟她大哥单独在一起,谁知道文宜淑会不会闹出什么事逼赵时建不得不娶她? “哥,你在和谁说话呢?”赵时初明知故问道。 “是文知青,她说她有个箱子坏了,问我会不会修。”赵时建十分坦诚地回答道。 赵时初一听就知道这是文宜淑找来接近自己大哥的借口,但她也没有揭穿,而是微笑着对她说道:“村头的赵二叔是木匠,文知青你想修补箱子的话找他更专业,我大哥笨手笨脚,要是把你箱子修坏了那就不好了。” 赵时建在旁边听见妹妹的话欲言又止,他的木匠手艺虽然比不上专业的,但也没差到会修坏东西的份上吧?家里瘸腿的桌子凳子还是他自己修好的,难道妹妹忘了? 不过他是个好哥哥,虽然对妹妹的话心里不服气,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文宜淑笑容一僵,只好讪讪地说:“是吗?我对村里的人还不太熟悉,不知道谁会做木工活,谢谢你告诉我啊。我之前只对赵大哥更熟一些,所以遇到困难了才想来找赵大哥帮忙,是我冒昧了。” “没关系,以后你就会跟村里的人熟了,要是遇到困难,直接找村里的大队长和村支书更容易解决。”赵时初依旧微笑着,却让文宜淑接下来用找赵时建帮忙的借口一杆子堵回去了。 文宜淑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难道她能说自己找赵时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不能,就只好憋着一股气无功而返了。 “妹妹,你是不是不喜欢这个文知青?”赵时建虽然是个大个子,脑袋却并不简单,看出了自己妹妹对文宜淑似乎有些排斥和防备的意味。 赵时初立马点头:“对,我不喜欢她,你没发现她看你的眼神充满了算计吗?我听说村里有不少青年都喜欢她,给她干活,但她从不明示,只吊着他们给她干活,之后那些大娘们把自己的儿子都揪走了,文知青没了帮干活的人,就瞄准你这个冤大头了,你可不能那么傻掉进她的陷阱里啊。” 赵时建皱了皱眉,说:“你会不会误会了?我只会干点活,长得不俊又没什么文化,文知青是个高中生,还是城里人,怎么可能看中我?” 赵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哥,文知青她现在就是想找个能干的男人啊,她现在下乡时间也不短了,难道还认不清现实?什么外貌、文化,在繁重的劳动面前根本不算什么,能干勤快才最重要,文知青她精明着呢,看上你就是看上你能干。” 1409、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3) 赵时建看见妹妹十分嫌弃文宜淑的模样,觉得有些好笑,连忙跟她保证道:“好、好,妹妹你不喜欢她,那我肯定不会被她赖上,你放心吧。” 跟一个莫名其妙的女知青比起来,妹控赵时建当然更在乎自己的妹妹了。 “那就说好了,我可不想她当我嫂子,哥你一定要跟她保持距离,千万别被她的甜言蜜语迷惑,也别被她抓住机会赖上你啊。”赵时初忧心忡忡地提醒他。 赵时建自然是忙不得地答应了,虽然他觉得妹妹是杞人忧天,但保证一下让她安心又废不了什么,所以他毫不犹豫答应了,现在的他完全没意识到文宜淑对他志在必得的心态。 听完他保证的话,赵时初才放心了一些,又回到厨房处理那只鸡去了。 晚上的时候兄妹俩美美地吃了一顿野鸡炖蘑菇,等到第二天天还没亮,赵时建就把另一只野鸡和其他一些能交易的东西拿去镇上黑市卖了,回来的时候还给赵时初带了一包花生糖。 赵时初看见那包花生糖,有些哭笑不得,对赵时建说道:“大哥,我已经不是几岁的小孩子了,怎么还给我买糖回来?我都不爱吃了,你以后别花这些冤枉钱了,咱们把钱省下来买其他生活用品不好吗?” 赵时建却以为妹妹是懂事了,心疼家里的钱,便连忙说:“妹妹,买这些糖花不了几个钱,你还小呢,怎么可能不爱吃糖?你放心吧,咱们家里不缺钱。” 赵时初无奈,只好把那包糖收起来,打算之后融掉做成包子馅,反正糖包子也很好吃。 文宜淑在那之后还不余遗力地想找机会接近赵时建,但是这时节的农活很重,大家都很忙,每天的时间都被挤得满满的,让她根本没空找赵时建说话,所以只好暂时罢休。 赵时初倒是每天只用干半天的活,一个是因为原主身体不太好,赵时建心疼妹妹不让她干太多活;另一个则是因为家里养了两头猪,她得上山割猪草,要不然猪都得饿瘦了。 她背着竹筐,拿着镰刀往山上走去,这山路她从小就走的,闭着眼睛都能走,等上了半山之后,也许是她走路惊动了山上的野物,突然有条蛇从斜地里冲了出来,张大嘴巴朝她直扑过来。 赵时初心中一跳,眼疾手快往后退几步,然后猛地挥出手里的镰刀,正砍中那条蛇的中间,于是那条蛇被她一下就砍成了两半。 砍完后那条蛇还没死,上半身还倔强地抬起脑袋想要咬赵时初,赵时初用镰刀按住蛇的脑袋,然后用脚踩住它后半截,直接就把它脑袋砍下来了。 这是条浑身碧绿色的蛇,浑身细麟,长得还挺漂亮,赵时初轻而易举就认出来了,这是竹叶青,有毒。 蛇头被砍下来后,唾沫很长一段时间都有毒性,为了避免误伤旁人,赵时初便在路边挖了个半米深的坑,把蛇头埋了。 埋完之后,她看着地上那两截蛇身,想了想,还是捡了起来扔到背篓里。 她边割猪草边慢慢地往山上走,等割了大半背篓的时候,她已经离大路有些远了,刚想要回去,却忽然听见有断断续续呻’吟的声音。 她侧耳听了一会儿,确定是人发出来的声响,可能是遇到了什么苦难,于是她沿着声音传过来的方向找去。 几分钟之后,在一小片土坡上,她看见了一个骨瘦如柴的老人躺在草地上,捂着脚痛苦地申吟,旁边还有两头牛在优哉游哉地吃草。 赵时初认出来了,那老人是住在牛棚里的被下放的,因为年老体衰,干不了什么活,生产队里便让他负责放牛。 赵时初脑子灵光一闪,想起在原主的记忆里,文宜淑跟赵时建结婚前几个月,村子里就有个住在牛棚子的老人被蛇咬死了,后来那老人的孙子来村里接他回家,却只接到他的遗骸。 难道那被蛇咬死的就是眼前这老人?那这也太巧了。 赵时初走了过去,蹲下身问满脸痛苦的老人:“你是被蛇咬了吗?” 那老人,也就是叶松,看见眼前出现的年轻姑娘,刚生出的希望一下子又破灭了,他有些绝望地回答:“是被咬了,那蛇有毒。” “让我看看。”赵时初边说边拉开叶松形如枯竹的手,果然看见他脚踝上有两个小小的血洞,而血洞附近已经肿了起来,又紫又胀,一看就中毒不轻的模样。 赵时初连忙装作从背篓里拿出一瓶药粉,然后用火扫了一下镰刀,对叶松道:“老人家,你稍微忍一下,我要割开你的伤口,把毒血挤出来,再给你上药。” “你有解药?”叶松重新生出了些希望,问道。 “我哥怕我上山受伤或者遇到毒蛇,都会给我备上一些药。”赵时初面不改色地说道。 “那就拜托你了。”叶松感激极了,“我能忍住,你开始吧。”说着他移开了自己的视线,像是豁出去一样。 赵时初顿时不再迟疑,立刻用镰刀隔开了叶松的伤口,然后用力地挤压伤口周围,挤出了好些黑色的血,这期间,叶松咬着牙死死忍着痛,任由赵时初给他处理。 赵时初挤了好一会儿,见挤出来的不再是黑色的血,变成鲜红的血之后,这才停下来,然后把药粉撒上。 她用的这药是专门解各种毒的,蛇毒也能解,所以叶松的命算是保住了,但叶松自己并不知道,他看见赵时初给他处理了伤口,感觉浑身轻松了些,只以为是毒血被挤出去的原因,并不敢相信蛇毒彻底解了。 不过他对赵时初还是非常感激的,因此对她说道:“小姑娘,谢谢你,要不是我,我这把老骨头说不定就死在这里了。” “老人家,你别担心,你身上这毒已经解了,回去好好歇息几天就行了,放心吧,你不会死的。”赵时初安慰他。 赵松却苦笑着道:“承你吉言。现在叫我遇上你也是我的运气。小姑娘,要是我这个坎迈不过去了,你就帮我收拾这把老骨头吧。” (本章完) 1410、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4) 赵时初对老人的悲观有些无语,不过还是决定暂时安抚他,道:“好,如果你这次真的出了事,那我会帮你安排好身后事的。” 叶松双眼通红地说:“谢谢你,我现在自己一个人在这里,倒是无所谓活不活……只是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儿子,如果他以后来这里找我,你就跟他说,让他以后自己好好过下去,爸爸虽然不在了,但也希望他能平安顺遂,至于报仇的事,就不要勉强了。” 赵时初听见他给自己交代遗言,顿时沉默下来,原世界剧情中,他被蛇咬了,一个人独孤地死在这里,临终前连个交代遗言的人都没有,内心肯定很悲凉绝望吧。 “如果你这回没撑下去,我会把你的话告诉你儿子。”赵时初对他保证道,叶松这才松了口气,觉得交代完后事,便可以安心离去了。 然而他等了好一会儿,都没等到自己有断气的迹象,身体除了一向的虚弱无力以及中了蛇毒后轻微的不适,根本没其他病痛了。 他看向自己被药粉敷了厚厚一层的伤口,以及伤口周围肉眼可见地消退了一些的肿’胀,顿时明白了些什么,于是有些尴尬地问赵时初:“小姑娘,你这药粉真好用,难道真的能解蛇毒?” 赵时初点头:“当然能,是你自己不信。” 叶松老脸发烫,讪讪道:“是我老头子太自以为是了。谢谢你救了我一命,要是今天没遇到你,我一准把命丢在这里了,但是我现在一无所有,也报的不了你什么,真是抱歉……” “我不用你报答什么,救你只是顺便,我总不能见死不救吧。”赵时初并没有觉得自己多伟大,如果救叶松需要她付出极大的代价,那她肯定要考虑考虑的,但现在救他只需要消耗她一些药粉,这种举手之劳,她当然不可能连这点付出都吝啬。 “我看你现在脚伤着,也放不了牛,我扶你下山去吧。”赵时初救人救到底。 叶松并没有逞强:“那就麻烦你了。” “不客气。”赵时初见他答应了,便立马把那几头牛用绳子绑在树上,防止它们走丢,接着便又去砍了一棵小树,给叶松削了根拐杖,帮助他行走。 幸好叶松虽然身体虚弱又被蛇咬过,但身体底子还行,没被磋磨得太厉害,所以在赵时初的帮助下,也能慢慢地下山了。 到了村口的时候就遇到了从地里下工回来的人,他们一看到赵时初扶着牛棚里的叶松回来,顿时惊讶又有些忌讳地问:“赵妞儿,你怎么跟牛棚里的老家伙混在一起了?不怕被连累?” “叶大爷在山上放牛的时候被蛇咬了,我去割猪草的时候恰好遇到他,我总不能见死不救吧,这不就扶他下山来了?怎么,我做好事难道还不行了?要是有人被蛇咬死在山上,咱们公社难道能讨得什么好?”赵时初翻着白眼说道,“别忘了,他可不是咱们公社的人,死了村里要给出交代的。” 她这话一出,果然那些用怀疑目光看赵时初的人都心虚地移开了视线,毕竟赵时初说得在理,住牛棚的人虽然要改造,被人看不起,但人命关天,谁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人死掉。 “被蛇咬了?那蛇有没有毒啊?要是有毒,他怎么现在还活着?要是没毒,只是被咬了根本不碍事吧?用得着这么大阵仗?这老头该不会是装的吧?”依旧有看不顺眼的人嘀咕道。 “是我先帮把他毒血挤出来,再用药的,你没看见他脚踝还肿着啊?要是不信就让村医来看看!”赵时初毫不客气地回怼道。 其他人果然看向叶松脚踝,虽然赵时初的药粉很有效果,但也不可能一个小时内就让他的伤恢复如初,所以这会儿他脚踝虽然消肿了不少,还是能轻易而举地看出确实是肿着的。 赵时初不再理会这些人,把叶松送回了牛棚,看见牛棚里恶劣的环境,她皱了皱眉,不过这也没办法,她能帮的也有限。 想了想,她从背篓里找出自己之前在山上砍断的两截蛇身,对叶松说:“叶大爷,这是我在山上打来的蛇,好歹也是肉,你煮了填填肚子吧。”然后还开了个玩笑,“顺便报报你被蛇咬的仇,反正都是蛇。” 叶松听了哭笑不得,但也不肯收下她的蛇,说:“不行,这蛇是你打到的,我怎么能收?你拿回去自己吃吧。” “我不喜欢吃蛇肉,而且我家里也不缺这点肉,我哥昨天还打到野鸡了。”赵时初故意嫌弃道,“蛇瘦巴巴的,这点子肉我还嫌弃烧它浪费柴火。” 好说歹说,终于让叶松同意收下了这两截蛇身,对于常年食物匮乏的叶松来说,蛇肉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 把人送回牛棚之后,赵时初便回了自己家,经过大队长家的时候,顺便通知了一下他叶松被毒蛇咬的事。 大队长怕叶松真的出事,连忙喊上村医去给叶松看了。 赵时初回到自己家,把背篓里的猪草倒到猪圈里,便去院子的井边打水洗手脚。 刚洗完就听见赵时建急急忙忙的脚步声从外面出来,然后很快他就冲进了院子,看见井边的妹妹,顿时跑过来,一脸焦急地抓住她的胳膊,二话不说就把她浑身检查了一遍。 “哥你干什么?”赵时初被他这一系列举动搞懵了,问道。 “我听村里的人说你上山救了被毒蛇咬的叶老头!那蛇有没有咬你?要是咬了要跟我说,千万别瞒着……”赵时建又急又慌地说道,还蹲下去特别仔细地检查赵时初两只脚的部位,生怕自己妹妹被咬了也不知道。 赵时初听见他这话,心里一暖,原主这个哥哥对她真的无可指摘了。 “哥,你起来吧,我没有被咬,要是被咬了我还能这么活蹦乱跳,一点儿事都没有?”赵时初连忙安抚大哥,把他拉起来。 赵时建自己检查了一遍,没发现不妥,才松了口气,顺势让妹妹拉起来。 (本章完) 1411、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5) 不过赵时建还是神情凝重,郑重其事地对妹妹说:“你以后还是别上山了吧,山上太危险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毒蛇咬了,以后我每天早起来一个小时就能上山把猪草割回来了,不会碍事的。” 赵时初听了,立马摇头,很不赞同地说:“哥,你现在每天五点多就起来了,要是再提前一个小时起床,就算你身体是铁打的也受不了啊!不行,我不能把什么事都压到你身上。而且这被毒蛇咬的可能性很小,你看咱们村里那么多人上山,有几个人被蛇咬过?这几年就叶大爷一个吧?咱们没必要这么担心。” 赵时建却还是执着地说:“万一呢?咬叶大爷的毒蛇没有被找到,那就很可能会继续咬下一个人,你每天都要上山打猪草,这让我怎么放心得下?爸妈临走前都交代我要好好照顾你,你要是被毒蛇咬了,我还有什么脸面去见他们?” “哥,你这真是……”赵时初哭笑不得,“你怕我被毒蛇咬,那我也怕你劳累过度啊。最多我答应你,以后割猪草只在山脚下,不上山了,还带上一根棍子,走路之前先探路,把路边的蛇虫都惊走,这总可以了吧?反正我不会答应你,把割猪草这事丢给你的!” 赵时初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好说歹说,才勉强劝说赵时建同意让她继续打猪草,不过赵时建还是放心不下,对她千叮嘱万叮嘱,让她不要到草丛太过茂盛密集的地方去。 文宜淑结束了一天累死累活的劳动回来,浑身疲惫至极,连多说一句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知青厨房里其他人在做饭,有人说起今天的事:“听说牛棚的那叶老头今天去放牛的时候被毒蛇咬了,差点死在山上,还是赵妞儿割猪草看见了,才救了他一命……” “被毒蛇咬了还能救回来?那赵妞儿还有这本事?她会医?”另外的人忙不迭地追问。 “一个村姑,哪里会医?听说她上山恰好带了蛇药,这才救了叶老头。”那人撇撇嘴说道,“只是运气好罢了。” …… 被毒蛇咬、叶老头……听见同伴们说起的这几个关键词,文宜淑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如同有一道光劈开了她脑中的云雾,令她脑海无比清晰,她终于想起来这件事为什么这么熟悉了!原来是因为上辈子就发生过的事! 上辈子她就听说过牛棚里有个老头被蛇咬死了,还害得村支书和大队长被县里喊去挨了一顿批评,本来这也没什么,只不过死了个没什么人在意的老头罢了,除了挨批的村支书和大队长心里不痛快,村里其他人可毫不在意。 然而过了一两年,恢复高考那段时间前后,有个开着气派轿车的人来到村里,自称是叶老头的儿子,是来接恢复名誉和身份的叶老头回城的,但他接到的并不是活生生的叶老头,而是叶老头的遗骸。 这件事在村里闹出了很大动静,毕竟谁也没想到叶老头有这么气派的儿子来接,还能恢复身份地位,只是这是一场悲剧,叶老头死在村里,他儿子明显迁怒了村里人,而他儿子好像还很有能量,还能左右村里的发展,后来大家都后悔当初没好好对待叶老头…… 文宜淑回想起这些,顿时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记起叶老头被毒蛇咬的事,否则她就能自己提前去救叶老头,成为叶老头的救命恩人,这样等叶老头的儿子来接他,那自己岂不是也能跟着飞黄腾达?听说叶老头的儿子在京城里很有能量,她要是被这样的人当成恩人对待,这辈子想要什么没有? 文宜淑越想越后悔,可惜今天已经晚了,叶老头被别人救下了,一想起自己凭白把救命恩人的名头让给了别人,她就懊悔得抓肝挠肺,恨不得叶老头再被咬一次,她绝对不会再错过了! 不过,上辈子明明没有人知道叶老头被毒蛇咬,这辈子怎么就恰好有人上山遇到了?还恰好带了蛇药能救下叶老头? 文宜淑瞬间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惊慌得双眼都瞪大了,有个令她惶恐不已的猜测从她内心里冒了出来:难道还有人像她一样,是重生的?所以才会知道叶老头今天会被毒蛇咬,于是准备得这么充分后救了他? 这个猜测让文宜淑坐不住了,她脸色苍白地冲向厨房,抓住那个挑起话头的知青,神色狰狞地问她:“你说是谁救了叶老头?!” 那知青被她这阴恻恻的神色吓了一跳,反应过来后便气得拍掉她的手,说:“文宜淑你有毛病啊?谁救了叶老头跟你有什么关系?” 文宜淑没得到她的回答,瞬间煞气更盛,双眼通红地朝她吼道:“我问你是谁救了叶老头!别废话!” 女知青被她这仿佛失了理智般的模样吓住了,慌忙回答道:“是赵妞儿!赵时建的妹妹!” “赵妞儿?”文宜淑喃喃念道,想起来赵时建的妹妹的小名儿就叫赵妞儿,她的大名才叫赵时初,上辈子她跟赵时建结婚后,还嘲笑过赵妞儿这个名字太土了,赵时初这个名字又太雅致,根本不像一个村姑的名字,赵时建就说这是村里一个很有文化的老太爷给起的。 文宜淑心中惊慌不已,难道赵妞儿也重生了?要是她重生了,那会不会阻拦自己嫁给她大哥?毕竟上辈子自己抛夫弃子,还卷着全家的财产跑了,饶是再大度的人也不会原谅自己吧? 怎么办?怎么办?文宜淑慌得浑身都颤抖起来,如果是其他人重生她虽然会有些慌,却不会像现在这样恐惧,为什么偏偏就是赵妞儿、赵时建的亲妹妹重生? 这让她怎么去挽回赵时建?即使她上辈子做得出抛夫弃子跑了的事,但并不代表她不知道这是件羞耻的事,赵妞儿已经知道了她的真面目,她还有机会嫁给赵时建吗? 文宜淑手足无措,心中绝望极了,怨恨老天,明明已经让自己重生了,为什么还要让知晓自己一切事情的赵妞儿也重生?! (本章完) 1412、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6) 被赵时初有可能也是重生的这个消息刺激得浑浑噩噩的文宜淑跑出知青点,往赵家去了,她现在一心只想着找赵时初确认她到底是不是重生的。 “文宜淑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厨房里烧火的女知青一脸疑惑地问。 “谁知道!我看她魂不守舍跟个神经病一样跑出去,也许脑子坏了。”另一个与文宜淑向来不对付的知青翻着白眼说道。 文宜淑一鼓作气冲到了赵家,闯进院子,恰好赵时初在院子里的水井旁洗菜,文宜淑便冲到她面前,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她,说:“赵妞儿!你今天在山上救了被毒蛇咬的叶老头是不是?” 赵时初点点头:“是啊。” 文宜淑见状,看着她的眼神越发诡异了,神情飘忽说道:“听说你还那么凑巧带上了能解蛇毒的药,你是不是早就知道叶老头会被蛇咬?” 赵时初嗤笑一声,把文宜淑上下打量了一遍,说:“你脑子有病啊,我怎么可能知道叶大爷会被蛇咬?随身带药是因为我哥怕我割猪草会割伤手,才硬让我带上的,谁知道那药还能解蛇毒啊。” 赵时初也不算说谎,赵时建确实怕妹妹割猪草受伤,还特意去找村医要了些伤药给妹妹带上,因为原主小时候就手脚不灵活,很容易受伤。 赵时初给叶松用的药粉当然不是赵时建找村医要的,但她并不怕文宜淑去找她大哥对质,因为她相信无论如何她哥哥都会站在她这一边。 文宜淑当然不会这么轻易相信赵时初的解释,她瞪大了眼死死瞪着赵时初:“不可能!这世上哪有这么凑巧的事?!你别以为我会信,肯定是你早就知道叶老头会被蛇咬,才故意在今天上山,救他一命,这样等他儿子来接他,你就能跟着鸡犬升天到城里去,你真卑鄙!” 赵时初听见她这话,都快气笑了,文宜淑说的这话显然是她自己的心里愿望,可惜不知道什么原因没实现,于是她就认为自己也想着借救叶松一命就攀附上他,都说自己心里想什么,那眼里看别人就是什么样的,文宜淑就是这样,她还有脸说自己卑鄙? “文宜淑,你这是什么鬼话?还有,叶大爷有儿子会来接他?你怎么知道叶大爷有儿子?又怎么能肯定他儿子肯定会来接他?毕竟叶大爷来咱们村里都好几年了,他儿子要是会来接他,那怎么不早来?显然他儿子肯定因为他的身份跟他断绝关系了……”赵时初故作一脸不解地问。 文宜淑却认定了她在说谎,冷笑一声后,说:“赵妞儿,你还想在这儿跟我装!你既然记得今天叶老头会被毒蛇咬,那怎么会不记得两年后他儿子会开着轿车来风风光光地把他接回去,只可惜上辈子他儿子接到的是他的尸骨,这辈子倒是被你处心积虑地找到机会救了叶老头,有机会攀上人家了……” 赵时初听她这么快就自爆,心里觉得果然重生之后不会增长智商,文宜淑现在是遇到了自己这个穿越过无数次的“例外”,才不会对她这话惊愕震撼,如果她遇到的是土生土长的人,听见她这番什么重生的话,又说两年后发生的事,那会怎么对她呢? “文宜淑,你在说什么胡话?什么重生?你说我重生了?两年后叶大爷的儿子会接他回城?你怎么知道两年后发生的事?难道你自己就是那什么重生的人?活过一辈子了?”赵时初做出惊愕的模样,震惊地问道。 “赵妞儿,你还装,你自己不就是重生的?现在我也不怕告诉你,我确实给你一样,有上辈子的记忆。不过你别想拿这件事威胁我,你要是去告发我,那我也能告发你。”文宜淑笃定赵时初还在装,虽然之前觉得还有另外的人重生是个噩耗,但她现在想想,也许她可以跟赵妞儿合作啊,反正她们有先知的优势…… 想得美的文宜淑越想越觉得跟赵时初合作还是好事,毕竟她还想当赵时初的嫂子都是一家人,这不就更好了吗? 于是她用“慈爱”的目光看着赵时初,认为自己已经放下身段愿意跟赵时初和解了,那赵时初就得识时务,因此她十分“通情达理”地说:“妹妹啊,既然你也重生了,那我就直接说了。是,我上辈子是对不起你大哥和你侄子,丢下他们逃回了城里,但我这不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吗?上辈子我后悔了,但却没脸回来找他们,后半辈子都在想念他们。这辈子我保证再也不会对不起你大哥和侄子,我一定好好对待他们俩,给他们一个幸福的家。 咱们何必抓住上辈子的事不放呢?既然你也有了上辈子的记忆,那咱们姑嫂俩可以强强联合,一起奋斗啊,咱们有后面几十年的记忆在,想做什么那不是轻而易举?还能利用这点帮你大哥做生意,肯定能让你大哥的生意比上辈子发展得更好…… 妹妹,你看,老天爷都在帮咱们家啊。当然了,现在最重要的是让我跟你大哥早点结婚,这样咱们成了真正的一家人,才能同心协力大展身手……” 赵时初听着文宜淑说的这番话,简直叹为观止,这厚颜无耻的程度,谁能比得了啊?瞧她这花言巧语,多会说话啊,还想用重生的秘密来拉拢自己,让自己帮她早点和赵时建结婚,然后“顺其自然”地把上辈子她抛夫弃子捐钱跑的卑劣事迹轻轻略过,手段真是高啊! 可惜了,赵时初并不打算这么干,她回过头往自家屋里喊道:“大哥!你还在里面闷着干什么?文宜淑这些话你都听见了吧?她说她重活过一辈子了,跟你结过婚,但后来丢下你和侄子跑回城里了……” 文宜淑听见她这话,顿时脸色煞白,一副见了鬼的模样,眼睛瞪得都快从眼眶里掉出来了,意识到赵时建已经知道她重生的事之后,惊慌得目眦尽裂。 1413、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7) “赵妞儿!你干什么?你大哥为什么会在家?”文宜淑冷汗从后背冒出来,不敢置信地质问赵时初。 “我大哥为什么不能在家?你又怕什么?你能对我说出来的话为什么不能让我大哥也听听?我不过是让我大哥认识你的真面目罢了。”赵时初抱着胳膊说道,“怪不得我总觉得你对我大哥不安好心,原来是觊觎他,亏你还有脸出现在我们面前!” 赵时建面无表情地走出来,直直地走到文宜淑面前,声音澹漠地问她:“你上辈子真的抛夫弃子了?” 文宜淑脸色白得渗人,慌乱地后退了几步,根本不敢跟赵时建对视,面对他这个问题,她很想说谎否认,但疑似重生的赵时初还站在一旁看着,她哪里敢说谎? 于是只能强忍羞耻低声回答道:“我、我是丢下你和儿子回了城……但我后来后悔了啊,只是不敢回来找你们,但我还是爱你们的,你相信我,时建……” 她还不忘给自己辩解,“我当初只是想先自己回城里,等安定下来再接你们父子两一起,只是后来后来……我发展得不太好,没办法……我不想的……” 赵时初见她还在辩驳抵赖,都忍不住笑了,讥讽道:“编得真好!既然你是想先回城再想办法带大哥和侄子出去,那为什么不能直接跟大哥说,而是不告而别,还把家里所有钱都卷走?就算你真的是这个想法,那为什么回城之后不写封信回来告知自己的情况?别跟我说你发展不好就不好意思写信回来,你觉得我会信你这满口谎言的女人?” 文宜淑顿时被赵时初这话噎得哑口无言,她那卑劣无耻的心思仿佛被人赤果果地揭露出来,任她如何辩解都显得那么无力。 “大哥,你别信她的鬼话,她这辈子还想跟你结婚,我猜,她上辈子丢下你和侄子跑了之后肯定过得很不好,而你和侄子没有她却过得很好,所以她这辈子才会迫不及待地来找你,要是你一直过得很差,她绝对不可能多瞄你一眼。” 赵时建紧紧盯着文宜淑,果然看见自己妹妹说出这话之后,文宜淑脸上露出了心虚又羞愧的表情,显然被自己妹妹说中了她的心思。 “你走吧,我不可能会跟你结婚。”赵时建从她们两人的话中猜出了自己上辈子的命运,所以他下定了决心。 文宜淑顿时着急了:“你难道连儿子都不想要了吗?你不跟我结婚那儿子怎么办?他上辈子那么有出息,继承你的事业之后还扩大了好几倍,你难道不想要一个优秀的继承人吗?” 赵时建顿了顿,转而问她:“我上辈子把他培养得很优秀?他也继承了我所有的事业?” “当然!你上辈子只有他一个儿子,你不把事业传给他还能传给谁?”文宜淑迫不及待点头道。 “那他上辈子过得幸福吗?”赵时建又问。 “当然幸福了,事业成功,和门当户对的妻子结婚,生了两个孩子,对你也很孝顺,还经常做公益……”文宜淑滔滔不绝地描绘着上辈子儿子的人生,想用这些来打动赵时建,这些事迹都是她上辈子收集到的,因为知道那是自己儿子,便想多了解他,当然了,她上辈子收集这些消息,是打着去找儿子认亲,让他赡养自己的心思,只是还没来得及实现,她就突然死了。 换源app】 然而赵时建却并没有按照她的预想,为了儿子同意跟她结婚,而是冷不丁地说道:“那我就放心了,既然我上辈子已经尽到了一个父亲的责任,让他有事业继承,生活幸福,这就够了。所以这辈子我不强求他继续当我儿子,我希望他能出生在一个父母恩爱、家庭幸福的健全家庭里,不用遭受被母亲抛弃的痛苦。” 他这话一出,文宜淑顿时犹如五雷轰顶,脸上毫无血色,他这话犹如一个耳光狠狠地扇在她的脸上,是的,他已经尽了当父亲的责任,那他就是在指责自己没有尽当母亲的责任了…… 虽然文宜淑知道自己抛弃了儿子,确实没尽到当母亲的责任,但现在被赵时建当着面指出来,还是令她羞愧难当,脸上发烫。 她眼眶通红地跟赵时建哀求道:“我知道自己错了,所以我这辈子就是想来弥补儿子,给他完整的母爱,让他能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我只是想补偿他,你就成全我这个心愿吧……” 赵时初在一旁听着,简直都要对文宜淑的厚脸皮佩服得五体投地了,明明是自己想赖上大哥和侄子这对注定有出息的父子,想不劳而获当寄生虫,却说成是想补偿大侄子,天!真是感天动地慈母情! 赵时建当然没有被她这花言巧语打动,冷漠无情地说:“不好意思,你想补偿儿子就自己想办法,我没有这个义务帮你,毕竟我对儿子仁至义尽,用不着补偿他。” “别再来烦扰我和妹妹,否则我不会放过你。”赵时建冷冷地警告文宜淑,把她拖出院子,一把关上了院门。 “赵时建!我错了啊,不要这么对我,我真的想补偿你们……”文宜淑拍着院门不肯走,哀求着。 “你喊得再大声点,要是不怕被别人听见的话。”赵时建最后警告了她一句。 文宜淑顿时不敢再嚷嚷了,只得不甘不愿地离开。 碍眼的人走了之后,被审问的就轮到赵时初了。 “妹妹……你也跟文宜淑一样,是那个什么,重活过一回的?”赵时建有些艰难地问她。 赵时初毫不迟疑地摇头,用她那纯洁无辜的眼神毫不心虚地看着赵时建,说:“大哥,你怎么也信文宜淑的话了?我倒是也想重活一回,毕竟能知道后面好几十年的事,谁不好奇啊?” 赵时建仔细观察她的神情,没看出任何说谎的迹象,便接着问:“那你为什么今天恰好救了叶大爷?还恰好带上了能救他的药?我以前给你的那些药粉,并没有解蛇毒的。” “哥,那药粉是用来促进伤口愈合的,叶大爷之所以解了毒,是因为我把他的毒血挤出来了。”赵时初忽悠道。 1414、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8) 赵时建不知道咬叶松的蛇是哪种,更不清楚蛇毒是不是会随着毒血被挤出就没了,赵时初既然那么说了,他也就相信了。 他见妹妹否认了自己重生的事情,就没有接着问下去,只是拍了拍赵时初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妹妹别怕,不管文宜淑说的话到底是不是真的,我都不会跟她有任何关系,你也不用怕她会找你麻烦。” 赵时初点头:“我不怕,日子都是人过出来的,她用那些谁都无法证明的事来纠缠我们,就算说出去也没人会相信她。” 过了一会儿后,她忽然笑了笑,问赵时建:“哥哥,如果文宜淑真的是重生的,那你真的舍得大侄子吗?” “有什么舍不舍得的?你刚刚没听见我对她说的话?既然上辈子我尽了父亲的责任,让他过得很好,那我就问心无愧了,这辈子并不强求他继续当我儿子。 再说了,不管文宜淑怎么夸他,我现在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毕竟他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只是一个不存在的人,我不可能为了一个只存在传说中的儿子就忍着恶心跟文宜淑在一起,我没那么无私,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儿子就牺牲婚姻和自己一辈子的幸福。”赵时建这话说得真心实意。 赵时初听见他这话,大大地松了口气,说:“那我就放心了,我还怕你会为了儿子就勉强自己跟文宜淑凑合呢,我可不想跟那样的人生活在一起。” “不会的,你就别瞎担心了。”赵时建再三保证道。 兄妹俩说开之后,就没有再针对这件事说什么了,倒是文宜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赵时建兄妹俩前面暴露了重生以及上辈子抛夫弃子的事情,很是心虚,去上工的时候看见赵时初和赵时建两人,都低着头急匆匆离开,一副没脸见他们的模样。 她到底还是有点羞耻心的,在赵时初和赵时建不知道她曾经对不起他们之前,她还能心安理得地接近、讨好赵时建,还美其名曰是浪子回头、弥补挽回;而在兄妹俩都知道她的真面目之后,她哪里还有脸去见他们?还不得羞愧地躲开? 只是随着他这点羞耻心不知道能持续多长时间,毕竟再多的羞耻心在日复一日的繁重体力劳动面前,都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被消磨掉。 叶松因为被蛇咬伤,大队长便让他休息了几天,等脚上的伤好了,之后再继续去放牛。 换源app】 这天,他在放牛的山坡上等待了好长一段时间,才看到一个苗条的身影从山下慢慢走上来,等人走得近了些后,他高兴地喊了一声:“赵姑娘!” 赵时初抬头一看,见是叶松,有些意外,不过还是走快了些,到了他面前,打量了一下他的脸色,说:“叶大爷,你看起来精神了不少啊。” 叶松呵呵一笑,说:“可能是因为休息了几天。你又来割猪草吗?我之前割了一些,你带回去吧。”说着朝不远处一对割了不久的草堆指去。 赵时初顿时明白他这是特意帮自己割的猪草了,便有些过意不去,对他说:“大爷,你不用帮我割,你要看牛呢,我哪能劳烦你。” “不要紧的,我看牛的时候顺便割的,碍不了事。”叶松说道,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包,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包着一块精致表盘上却带着些许擦痕的女式手表。 他把那只手表递到赵时初面前,说:“这手表我带在身边也没什么用,你拿去吧,日常看看时间还是可以的。” 赵时初吓了一跳,后退了一步,连忙摆手拒绝,说:“叶大爷,这手表一看就不便宜,我哪能收你这么贵重的礼物?” “哪里贵重了?就是一块旧东西,你没看上面都有划痕了吗?不值钱了。”叶松满不在意的说道,就想让赵时初收下这块手表。 “大爷,要是真的不贵重,那你就不会把它收得这么严实了,你沦落到这么艰难的时候都没想过用它换粮食,可见它对你来说非常重要,肯定是很重要的人留给你的吧?”赵时初早就看出他看这块手表时眼里的怀念和温柔了。 叶松听见她这话,轻轻地叹了口气,把表收回来,用手温柔地摩挲,良久,才说道:“这是我妻子戴了很多年的手表,她早就不在了。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要是我死了,这块表就不知道会沦落到什么地方去……我不希望妻子喜欢的东西沦落到不堪的地步,所以才想着在死之前送给你,起码你会好好待它……” 他这话一出,赵时初顿时不知道该怎么说了,确实按照文宜淑上辈子的记忆,叶松在前些天就被蛇咬死了,他这些遗物肯定也不知道会沦落到什么地方去?这块手表虽然旧了,但看起来就价值不菲,所以很可能会被他死后给他处理遗物的人拿走,那就真的会不知去向。 叶松想给妻子的遗物找个靠谱能善待它的主人很重正常,毕竟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哪天就会突然死了,还有没有机会留下遗言。 不过……赵时初想起他那天以为自己要死时说过的话,便灵光一闪,说:“叶大爷,你不是说还有个儿子吗?你把这手表留给你儿子不就行了?” 叶松却并不像她这样乐观,说:“我儿子现在也艰难,我跟他见不了面,寄信又不安全,怎么把表给他?更何况现在这手表要是被有心人看见,不知道又会闹出什么事来……倒是你,我相信你不会透露出不该透露的事。” 叶松用他那双苍老却温和的眼睛定定地看着赵时初,又郑重地把那块表递到她面前,说:“孩子,你就收下吧,要是内心不安,就给我送些粮食,这样你就不必觉得亏欠我了。” 赵时初见他执意要送给自己,只好暂时收下了,不过她决定等他被他儿子接走那天,她就把这块手表还给他。 想必到那时候他会乐意收回妻子的遗物。 1415、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9) 赵时初收下了叶松赠送的那块手表,觉得不能白白收人的东西,于是特意去打了两只野兔回来,给叶松加餐,这回叶松并没有推辞,而是十分爽快地收下了,不过只原因收下一只。 于是,赵时初就这样,跟大家都避之唯恐不及的叶松有了来往,两人虽然年纪相差几十岁,但叶松知识渊博、见多识广,赵时初脑子里存着无数个世界的知识,跟他便聊得来了些,一来二去,便颇有些忘年交的意味了。 叶松见猎心喜,觉得赵时初小小年纪就这么有见识,未来肯定不会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村里姑娘,于是对她越发喜爱,要不是他的身份会连累人,他都恨不得把赵时初收为孙女了。 赵时初想着过两年高考就要恢复了,叶松虽然如今成了放牛的糟老头子,但各科知识藏在他脑子里却不会失去,赵时初想和自家大哥抓住高考这个机会,就得有个合理的借口——毕竟等以后兄妹俩考上大学,他们便可以说是通过请教叶松才增强了学识,到那时候叶松也恢复了名声身份,不会连累他们,这事说出来也没关系了。 于是赵时初回去之后就跟赵时建说了:“大哥,你还记得文宜淑说过的吗?她说两年后高考会恢复,咱们提前准备起来吧。” 赵时建一脸摸不着头脑的样子,问她:“准备什么?” “准备高考啊。”赵时初十分认真地说道,“等高考恢复,咱们准备那么久肯定能考上的,哥哥你难道不想考上大学吗?” “等等!”赵时建震惊极了,“妹妹,你和我都只上到初中就辍学了,就算准备得再久也不可能考上大学吧?” “怎么就不可能了?刚开始恢复高考的时候,试题肯定不会很难,咱们起码是初中生了,再自学一下高中的功课不就行了?哥哥你不要灭自己威风,长他人志气。”赵时初理直气壮地说道。 赵时建用我妹妹异想天开的眼神看着赵时初,显然不太相信兄妹俩的学习能力,说:“妹妹,你忘了,咱们两个读书时的成绩从来就没好过,我考得最好的一次是班上三十四名,而你跟我也差不多。” 赵时初一噎,回忆了一下,发现赵时建说的话果然没错,两兄妹都是学渣,以他们辍学钱的考试成绩,想两年后考上大学确实是异想天开。 但是…… “大哥,我当然知道以咱们俩的成绩,考上大学很难,所以我这不是给咱们找了个厉害的老师嘛!”赵时初连忙说道,“就是叶大爷,他到咱们村之前可是大学里的教授啊,这样厉害的老师,难道还教不了咱们两个?” “叶大爷?我们跟他走得近不太好吧?”赵时建有些迟疑。 赵时初连忙道:“大哥你不用担心,我们只在山上会遇到,他放牛我割猪草,都有合理的理由上山,别人就算看见我们凑在一处也只会觉得是巧合。等他在山上教了我,我晚上再回来教你,这不就行了嘛?” 赵时建想了想,还是有些为难,倒不是他怕被叶松连累,而是他自己一想到要学习就有些头皮发麻,于是他艰难地跟妹妹开口:“妹妹,要不我就不考了吧?你去考就好,你考上了我还能在家干活供你读书,要是咱们俩都读书,那岂不是没人干活了?所以你一个人去学就行了。” “不行!要考就两人一起考,我不会抛下你的,而且要是真的考上了大学,那学校有补贴,咱们不用担心没钱生活,你这是借口。”赵时初板着脸质疑他道,“该不会是大哥你自己懒吧?” “我当然不懒!”赵时建慌忙摇头,急忙给自己找借口,“我只是离开学校这么多年了,学过的知识早就忘了,我怕浪费你一番好意。” “别担心,大哥,有我在,肯定能帮你把落下的知识捡回来的!”赵时初信誓旦旦。 然而赵时建听见她这大言不惭的模样,更忧心忡忡了,因为他这妹妹学习比他也没好到哪里去,不知道她现在怎么就这么自信了? 不管赵时建心里什么想法,反正他答应下来了,便不得不听从赵时初的妹妹,去城里找了被当成废纸堆在回收站里的高中各科教科书回来,又把自己和妹妹以前读书时的课本都找出来,严阵以待接下来的学习时间。 赵时初确实去跟叶松请教了一些初高中的知识点,这些她当然早知道了,但她需要名正言顺“知道”的借口,所以找叶松请教是最合理的理由。 顺利得到叶松“教导”的赵时初,回去之后便能给赵时建讲解各科知识了。 赵时建虽然学得脑袋都头发都开被他抓秃了,但到底不想辜负妹妹的好意,因此即使再艰难,还是坚持了下去。 而在兄妹俩为高考积极上进的时候,文宜淑也没闲着,她因为暴露了自己上辈子的真面目而心虚羞愧,暂时歇了讨好赵家兄妹俩的心思,但对叶松这个有个未来能量巨大儿子的老头,她却不想错过,毕竟上回她错过了当叶松救命恩人的机会,就懊恼得不行了,现在既然叶松活下来了,那她还不抓住机会笼络好他,那岂不是白白重生了? 所以文宜淑开始用她那笨拙的方法去讨好叶松,她带上自己为数不多的口粮去牛棚探望叶松,说是不忍心看到他过得这么艰难,想用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别人…… 而被她突然找上门来的叶松只吓得心惊胆战,哪里敢接收她这莫名其妙的好意?他怕文宜淑是心怀不轨,想害他,毕竟他早就在牛棚这里了,缺吃少喝又不是一天两天,文宜淑要是真的这么善良,那怎么之前没关心过自己?偏偏是现在? 叶松经历了这么多苦难,见识过人情冷暖,人心险恶,自然不可能相信文宜淑是真的想帮自己,她肯定是想从自己身上得到什么? 但他如今已经是一个不受待见的坏分子,什么身份地位都没了,还有什么是能被文宜淑觊觎上的?叶松实在想不明白。 (本章完) 1416、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10) “不,不用了,文知青,无缘无故我怎么能要你的东西?你赶紧拿回去,要是被别人看见,你就有麻烦了!”叶松急忙推开文宜淑递过来的一小袋糙米,还警惕地朝四周观看。 文宜淑看见他这模样,也有些慌,立马把手里那小袋糙米收回来藏好,才慌忙打量四周,生怕真的有人看见她跟牛棚里的人有关系。 现在可不是两年后,叶松还是臭名昭着的坏分子,她要是走得近了,是真的会被人怀疑立场问题。 等看见周围确实没人,文宜淑才松了口气,想继续跟叶松表现一下自己的善良,但叶松躲避她还来不及,已经回到牛棚里,把他那扇破旧不堪摇摇欲坠的门都关上了,还不忘对文宜淑道:“文知青,你赶紧离开吧,不要再接近这里。” 文宜淑哪里肯这么轻易放弃,一边拍着破门,一边小心翼翼地查看四周,然后说:“叶大爷,你真的不必这么紧张,我对你没别的心思,就纯粹是同情你……咱们都是从城里来到这村里,这说明咱们有缘分啊,要不是现实不允许,我都想认你当父亲了,我父亲对我一向很冷澹,因为我是个女孩子,但我觉得叶大爷你这样的知识分子,肯定不会有这种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 文宜淑实在没辙,都用上这种借口来博叶松同情了,她还打着如意算盘呢,想着要是现在能趁机悄悄地认下叶松当干爸,那等叶松恢复身份名誉,她还不得跟着鸡犬升天? 却不知道阴暗牛棚里的叶松听见她这一番话,对她的突如其来的好意越发警惕了,他并不相信文宜淑是纯粹同情自己,但一时也想不明白她这么急着攀附自己到底是因为什么,毕竟他现在可不是京城里那个背景强大德高望重的教授了,所以文宜淑到底想从自己身上得到什么利益? 但不管是什么,叶松都不想跟这样心思不纯的人扯上关系,因此直接冷下脸严肃地警告道:“文知青,你再不离开,那我就要大喊,说你来偷我东西了。” “叶大爷!你……你肯定是误会我了……”文宜淑又气又急。 “快离开!”叶松并没有心软,“我马上就要大喊了,想清楚到时候怎么解释你会来这里了吗?1……2……” 文宜淑听着叶松都开始数数了,知道他是来真的,而她并不想现在就让人知道她来这里,因此只得重重地跺了一脚,恨恨地转身离开了。 “真是不识好歹!如果不是因为……哼……”文宜淑拎着自己那小袋糙米往回走,怨恨叶松油盐不进,自己都那么好心去接济他了,他居然还威胁自己,真是不可理喻。 她没能达成目的,心情很差,又看了看自己手中那点糙米,就更烦躁了,这点糙米已经是她剩下的口粮里的一半了,叶松不肯收下,那等她连这点口粮都吃完以后,再拿什么去接济叶松? 文宜淑越想越恼火,她每天干活就累得半死,却不敢再去打赵时建的主意,又没有其他冤大头帮她,她快要撑不下去了,难道就真的任由自己成为一个脸色黝黑、皮肤粗糙、指甲里污垢都洗不清的村姑吗? 如果找不到靠谱的男人帮她分担,她怀疑自己活不到两年后,她不甘心…… 叶松在山上找到赵时初,跟她说了文宜淑的反常。 “你说她突然找我干什么?还说见我很可怜,还拿了一小袋口粮送给我。”叶松百思不得其解。 赵时初却一下子就明白了文宜淑的想法,那就是她想提前投资叶松呗,在叶松落难的时候给他雪中送炭,他不得感激涕零?还怕他以后不报答? 文宜淑是重生的,知道叶松以后会恢复身份地位,怎么可能忍着不去跟叶松交好啊? 当然了,这也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只是她做得有些拙劣,企图心太明显,让叶松看出来了,于是不但没对她心生好感,反倒弄巧成拙,防备起她来,这就令赵时初啼笑皆非了。 “我哪能知道她怎么想的?也许她觉得你现在的落难只是暂时的,以后会东山再起,那她就能跟着你沾光了。”赵时初似真似假地说道。 “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还能有以后,现在是过一天算一天,她哪里来对我的信任?”叶松震惊了。 当然因为人家知道你未来的事啊,赵时初在心里说道。 “谁知道?”赵时初耸了耸肩,“你就当做是她提前投资你了,她愿意送你口粮,你怎么不收下?最多以后再还给她就是了。” 叶松听见她这么说,立马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了,不了,她心思太多、太复杂,我怕还不了她的恩情。再说我现在还没到饿死的地步,用不着欠她人情。” “随你了。”赵时初无所谓,她确信自己能考上大学,以后靠自己也能前途光明,因此并不指望沾叶松的光。 现在她上山割猪草,偶尔打到一些小猎物会分一点给他,又借着跟他学习的名头,偶尔接济一下他,因此倒是不怕他会饿死。 这么说来,她也许才是那个让叶松有底气拒绝文宜淑施舍的人?啧啧,这倒是阴差阳错了,如果自己没有接济叶松,那叶松在濒临饿死的情况下,说不定还真的会接受文宜淑的施舍,不管她是不是心思不纯。 换源app】 赵时初假假地感慨了一下下,谁让文宜淑运气不好呢? 跟赵时初说过之后,叶松就越发躲避着文宜淑了,这并不太难,毕竟白天他都要上山放牛,而文宜淑得去干活,根本没时间去找他;等到下工回来,那村子到处都是人,人多眼杂,她想偷偷到牛棚来都很不方便,所以接近、讨好叶松的事情很不顺利。 但这一切都跟赵时初无关,她现在忙着给赵时建补习初中知识,还得教他学高中的,时间紧得很,根本没多余的时间去理会文宜淑了。 赵时建并不是一个擅长读书的人,又辍学好几年,基础又差,因此给他补习就很费功夫,有时候甚至得从小学的知识点重新给他讲起。 1417、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11) “哎!赵妞儿!文知青要和李建国结婚了,这事你知道吗?”赵时初像往常一样刚从山上回来,就被村里的小伙伴柳梅拉住了。 “文宜淑不是喜欢你大哥吗?怎么突然就要嫁给李建国了?”柳梅双眼放光,满脸写着八卦两个字,压低了声音问赵时初。 “你别瞎说,文宜淑怎么就喜欢我大哥了?”赵时初一脸严肃地摇头否认。 柳梅朝她翻了个白眼,说:“别撒谎了,文宜淑偷偷找你大哥说话我都见过两次了,她以前不还亲自上门来找过你大哥吗?你还想瞒着我呢?” 柳梅跟原主的关系还不错,有时候会来找赵时初玩,来的次数多了,自然就会遇到文宜淑了。 听她都这么说了,赵时初便也不跟她睁着眼睛说瞎话了,而是提醒她道:“既然文知青要跟李建国结婚了,那她跟我大哥肯定什么关系都没有,你以后不要跟人乱说话啊。” “你放心,我不是多嘴的人。”柳梅点头说道,然后又神秘兮兮地问她,“你说文宜淑为什么会急着跟李建国结婚啊?这也太突然了,而且李建国家里那么多兄弟,虽然干活的人多,但吃饭的人也多啊,再加上好几个不省心的嫂嫂,一大家子又不分家,嫁过去得面对那么多人,这多让人头疼啊?都不知道文宜淑怎么就看上李建国了……” 柳梅是真的非常疑惑,因为李建国的家庭条件确实不是很好,就算是村里的姑娘,愿意跟他相看的都很少,原因就是他那一大家子不省心的家人了,他母亲李大娘尖酸刻薄,就爱磋磨几个儿媳妇,对外又爱占小便宜,经常跟人吵架,弄得村里人人都讨厌她,所以根本没哪家姑娘敢嫁到他家去。 而他几个嫂子不是从极偏僻的山村嫁来的,就是家里穷得实在活不下去才嫁来的,又因为穷惯了,所以格外注重自己的利益,因此爱斤斤计较,日常就是跟妯里几个吵架打架,闹得鸡飞狗跳。 这样一个家庭,村里的人都不太看得上眼,更没人愿意把女儿嫁进去,更别提从城里来的娇滴滴的知青了,可偏偏文宜淑却突然自愿跟李建国结婚,这怎么不让人惊奇? 赵时初想了一会儿,能让文宜淑决心嫁入这么麻烦的一个家庭,那肯定是因为有很大的利益可图啊,这利益可以让她暂时忍耐李家的那些麻烦。 她翻了翻原主的记忆,果然发现在几年后,李建国也凭着自己的拼搏发家致富了,虽然没有后来的赵时建那么能干,事业没有取得那么大的成功,但也很不错了,是十里八村有名的富豪。 文宜淑在赵时建兄妹俩面前暴露了重生的事情,还把她上辈子抛夫弃子的事说出来了,绝了跟赵时建破镜重圆的美梦,而她又无法支撑越来越繁重的劳动,这不就得盯上其他的“潜力股”了吗? 因此她根据上辈子的记忆在周围的适龄未婚男青年里挑来挑去,便挑中了李建国,这是她排除掉赵时建之后,退而取其次的最好选择了。 “赵妞儿,你在想什么呢?我问你文宜淑怎么会看中李建国呢,他长得也不怎么样啊……”柳梅见赵时初迟迟不回答,便又抓住她胳膊晃了晃,问道。 赵时初:“我这不是在想吗?李建国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有一把子力气,能干活啊,文宜淑娇娇滴滴,每次干活散漫又偷懒,能气死大队长,她坚持了这么久快撑不住了,可不就想找个能帮她干活的男人吗?” 而且这男人以后还得头脑灵活会做生意,让她跟着当富贵太太…… 柳梅听见赵时初这话之后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文宜淑可真精明,但就为了有个男人养她,帮她干活,她就嫁给那样的家庭,这值得吗?” 赵时初神秘一笑:人家当然觉得值得,只需要忍耐几年就能得到一个富豪老公让她下半辈子都荣华富贵,那刻薄婆婆心机妯里也就不显得那么难忍受了。 柳梅跑来跟赵时初分享了这么一个大八卦,心中的疑惑又得到了解答,于是便迫不及待地又跑去跟其他人聊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赵时初便问赵时建了:“哥,听说文宜淑要跟李建国结婚了,你知道吗?” “知道。”赵时建毫无异样地回答道。 “文宜淑怎么这么快就放弃跟你破镜重圆了啊?她之前不是一直缠着你?”赵时初好奇地问,“她说你可是以后的大富豪,她舍得放弃你?” 赵时建摇了摇头,看着双眼发光地看着自己的妹妹,说:“她确实不舍得,还私底下又找了我几次,想要跟我结婚,但我坚定地拒绝了,她没有办法,才不得不放弃。” “原来是这样啊。”赵时初了然,她就说文宜淑不可能因为羞愧和心虚就真的放弃她大哥这个潜力股,等她缓解过来肯定会来继续纠缠的,没想到被她大哥私底下解决了。 】 “李建国被她看上了,真是倒霉。”赵时初感慨道,“李建国原本的妻子更是挖了文宜淑的祖坟了吧?毕竟这么大一个金龟婿被她抢走了。” “金龟婿?”赵时建听见妹妹评价李建国的话,顿时皱紧了眉头,忽然想起文宜淑不慎暴‘露过她重活过一次的事,这么一联想,便知道李建国未来的前途肯定很不错了。 “额,能被文宜淑看中的,应该是金龟婿了吧?”赵时初心中一颤,连忙补充道,生怕自己也露陷了。 赵时建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妹妹,并没有揭穿她。 “别人的事跟咱们无关,你别管。”他叮嘱道,“少了一一个狗皮膏药,正好。” “噗嗤——狗皮膏药!大哥,看来你真的很讨厌文宜淑啊。”赵时初听见赵时建的话,忍不住笑出声来。 “是挺讨厌。”赵时建毫不掩饰的点头。 兄妹俩只是晚饭的时间讨论了一下文宜淑的事,很快便抛到脑后了,吃过饭之后,便又是赵时初给大哥辅导功课的时间了。 1418、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12) “大哥,准备好了没有,得赶紧出发了。”赵时初重新检查了一遍自己的文具,确定没有任何遗漏,便开始喊赵时建。 今天就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次考试,赵时初等待这一天已经等了两年。 赵时建从屋子里出来,说:“你的东西都带齐了吧?” “带齐了。”赵时初点头。 “那就好。”赵时建吸了口气,把自行车推出院子,等赵时初出来之后,便把院门锁上,载着赵时初便离开村子往镇上的考试点而去。 村里参加高考的考生并不少,除了十几个知青外,还有村里本地读过书的学生,赵时建载着赵时初在路上的时候,还跟熟悉的人打了招呼。 大家对这次高考都很重视,早早就起床往镇上走了,赵时初一路上都见了好些人神色凝重脚步匆匆地走着。 她很快看见一个眼熟的女人。 “大哥,刚刚那女人是文宜淑吗?”赵时初有些惊讶地问赵时建。 “是她。”赵时建回答道。 “她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又黑又瘦,跟之前完全是两个人一样,到底发生了什么?”赵时初是真的非常疑惑。 “可能是结婚之后过得不怎么好吧。”赵时建随口说道。 赵时初想起来了,文宜淑自从两年前跟李建国结婚后,就很少跟着大家一起上工了,再加上赵家离李家距离比较远,所以文宜淑出嫁之后,赵时初就很少见她了,自然不清楚她怎么会变了个样。 “她结婚不就是为了逃避劳动,找个男人当依靠吗?怎么就憔悴成这样了?难道李建国对她不好?”赵时初纳闷道。 赵时建说:“你忘了李建国那不省心的娘和几个嫂子了?文宜淑虽然有点小心机,但对上那几个女人,却根本不是对手,虽然说不怎么去地里上工挣工分,但家里的活却没少做,日子过得不顺心,自然就憔悴了。” “……那真是可怜。”赵时初耸耸肩膀,不过这是文宜淑当初自己愿意嫁的,也怪不了别人。 “她今天也是去参加高考的吧?李建国居然同意让她去?不怕她考上之后跑了?”赵时初觉得即使李建国能被文宜淑说服,但其他李家人可不一定希望看到文宜淑去考。 “这谁知道啊?”赵时建摇头道。 兄妹俩聊着聊着,很快就到了镇上,他们俩人的考场都是在镇中学,两人找到各自的教室之后还有一段时间,便找了个清静的地方,再抓紧时间复习一下重点。 而另一边,依旧在路上走着的文宜淑也看见了赵时建兄妹俩,看着他们俩骑着自行车轻快地疾驰而去,她心里的滋味不知道多复杂难受。 如果她两年前嫁的赵时建多好啊,他肯定不会像李建国那样对自己。她其实早就在嫁给李建国的第二天就后悔了,她以为即使李家那些人虽然不省心,但只要忍耐几年,熬过去就好了,谁知道她还是高估了自己的忍耐力、低估了李家人的极品程度。 而李建国也没好到哪里去,他身上有极强的大男子主义,认为女人就该把家里所有事都做好,就应该处处顺从丈夫,不允许有丁点儿反驳,否则就是不守妇道。 这点文宜淑勉强能忍受,只需要在他面前装一装温柔和顺就行了,但李建国不讲青红皂白,只要他娘或者几个嫂子开口说文宜淑的不是,他就二话不说认定是文宜淑的错,硬逼着她跟婆婆或者嫂子道歉认罪,这她就忍受不了,因此两人争吵吵架。 每当这种时候,文宜淑就忍不住拿李建国跟赵时建相比较,在她上辈子嫁给赵时建的时候,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赵时建并不是大男子主义的人,他脾气温和,从不对家里人发脾气,家务活也愿意做,好吃的好用的都紧着她和赵时初两个人来…… 这一对比,就显得李建国越发不足,文宜淑就对他越发不满了,但她嫁都已经嫁了,难道还能离婚?这代价太大了,她承受不了,而这时候离李建国发家致富还要五六年,她实在无法忍下去了,便不得不把希望放在高考上,希望考上大学摆脱如今的困境。 李建国怕她考上大学后会跑了,自然不同意她参加高考,文宜淑花费了许多口水,又许下诺言,保证考上大学会带着他一起进城,这才让他勉强同意。 文宜淑摸了摸自己干黄枯瘦的手,想起刚刚看见的赵时初抓着挎包的白皙纤长的漂亮手指,心里又酸又妒,再一次后悔当初自己为什么不继续缠着赵时建,如果她嫁的是赵时建,那自己现在也能把手指保养得跟赵时初一样好看…… 赵时初可不知道文宜淑对自己的羡慕嫉妒恨,这次高考而她而言简直没有任何难度,她考得十分顺利,考完最后一场出来,跟其他考生面如考妣截然相反,她显得轻松又惬意。 等赵时建也从考场出来后,她便连忙问:“考得怎么样?哥哥你有把握考上吗?” 赵时建点点头,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说:“考得还不错,这次高考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难。” “看来大哥很有信心了。”赵时初打趣道,“你觉得不难,但别人可不这么认为,你看看周围,神情沮丧的很不少啊。” 赵时建看了看周围陆陆续续出来的考生,果然发现神色轻松如他们兄妹俩的人并不多,更多的是沮丧难过的。 “那咱们低调些。”赵时建连忙道,这种时候嘚瑟的话,容易被人套麻袋挨揍。 “哦豁!看文宜淑的样子,她似乎考得不太好啊。”赵时初眼尖,不经意就看见了面无血色的文宜淑,她脸色难看极了,低着头脚步匆匆地往外走。 赵时建瞄了一眼,说:“别人的事,别多理会。” “好吧好吧。”赵时初说道。 高考完就不用再复习了,持续了两年的学习猛地一停下来,无论是赵时建还是赵时初都觉得不太习惯。 他们现在只需要等着成绩出来,接收录取通知书了——他们可不认为自己会考不上。 (本章完) 1419、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13) 在考完试等待成绩以及录取通知书到来的这段时间内,是所有参加高考的考生最难熬的时间段,知青们甚至连上工干活都魂不守舍,整天焦急地等待成绩出来。 而赵时初和赵时建因为提前准备了两年,准备得足够充分,再加上自认为考得不差,所以并不像其他人那么焦虑忧心,兄妹俩依旧安安心心地干活。 叶松还夸了赵时初很沉得住气,是能干大事的人。 能不能干大事,赵时初并不在意,她早就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高考了,即使是几十年后难度天花板的高考她都从来没怕过,难道会怕如今这种难度极低的高考? “唉,你和你大哥要是考上了大学,那我就又只能孤零零一个人来山上了,都有些不不习惯了……”叶松叹了口气说道,惆怅地望着远处的山头。 赵时初想起他儿子大概就是在这段时间来接他回城的,因此很笃定地说道:“叹什么气?说不定你比我们还早回城呢。” “我这辈子哪里还有回城的机会哦……”叶松丝毫不奢望自己还有能离开这里,回去城里的一天,他都已经接受自己以后会老死在这个偏僻落后的村子里了。 “话别说得这么满。”赵时初意有所指说道,“人一生的机遇哪里是自己说得准的呢?你以为这道弯就是死胡同了,走投无路,可说不定柳暗花明又一村呢,你别这么消极啊。” 叶松听她这么说,并不以为意,只以为她在安慰自己,因此只呵呵一笑,并不放在心上。 然而就在赵时初说出这话的半个月之后,一辆气派的小轿车就开进了村里,径直找到村委会,带着各种文件,说是要接叶松回去。 领头那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自称是叶松的儿子叶淮野,他长得高大瘦削,斯文俊秀,神情冷肃,气质凛然,身后还带着两个身板挺直,眼神警惕的高大男人,他这幅模样一出场就镇住了村里的人。 “叶老头居然有个这么气派的儿子!真看不出来啊。” “啧啧,还开着小轿车来的,叶老头要时来运转了。” “叶老头瞒得也真紧,要是早知道他有个这么出息的儿子,那我之前肯定对他好点,可惜现在都晚了。” “叶老头这儿子看样子肯定是什么大人物,但既然他这么厉害,为什么之前不早点把叶老头接回去?现在才来接,看来也不怎么孝顺嘛……”有那碎嘴的人酸熘熘地滴咕道。 “人家肯定是有苦衷,你知道什么?”另一人翻着白眼反驳道。 …… 围观的人群把叶淮野开来的那辆小轿车围得严严实实,个个好奇又紧张地盯着车子,恨不得把车子每个部件都研究透彻一样。 还有些小孩更是跃跃欲试伸出手去摸,但很快被他们的家长拍掉了手,斥骂他们离远点,说要是碰坏了这车子一丁点儿,他们都赔不起。 村支书看完了叶淮野带来的各种文件和通知,同时确认叶淮野的身份信息是真实的,便说:“既然上头领导对叶松有另外的安排,那我自然会按照这规定办。 不过现在你父亲应该还在山上放牛,得等会儿才能回来,不如我现在带你去他的住处等这?” 叶淮野点点头:“好。” 村支书于是走在前面,带着叶淮野往叶松的住处走去。 但走着走着,村支书突然想起来叶松住的是牛棚,那个阴暗潮湿,下雨漏水,连扇门都破得厉害的地方! 让人家的儿子看见自家父亲住在那样埋汰的地方,谁不得心里冒火啊?村支书顿时后悔当初给叶松安排这么个地方当住处了。 然而他现在想停下来不带叶淮野去都不行了,因此只得硬着头皮带着叶淮野往山脚的牛棚走去。 没过多久,人群就来到了叶松住的破牛棚面前。 叶淮野看着眼前破旧不堪的牛棚,脸色冷凝,嘴唇抿得紧紧的。 村支书尴尬极了,讪讪地说道:“哈哈,当初村里也没别的空地方了,知青点又早就被知青住得满满,初拟没办法,只好把你父亲安置在这里了……” 村支书知道自己理亏,现在只希望叶淮野大人不记小人过,赶紧把他父亲接走,然后把他们村抛到脑后,可千万不要记恨上村子了。 “赵石头,你快去山上催催,让叶老爷赶紧下山,说是他儿子来接他回城了。”村支书连忙喊住身旁看热闹的大侄子,吩咐道。 赵石头应了一声,便飞快地往山上跑了。 叶淮野一声不吭地走进了牛棚,一眼看过去,屋内的情景便一览无余了,家徒四壁说得就是这种情况了,叶淮野猜到了自己父亲肯定会吃很多苦头,却没想到现实比他想象的更残酷,他父亲遭受的苦难更多。 屋内甚至连一张床都没有,一层干草铺在地上,一条灰白色的薄被,就是叶松晚上栖身的地方了。 村支书挠了挠头,绞尽脑汁地找理由:“村里的条件是差了些,咱们村子里穷得全家人只有一身衣服穿的都有……呵呵……” 叶淮野环顾了一下四周,看清楚自己父亲的住处,勉强把心中的火气压下去,这才心平气和地跟村支书询问起自己父亲来到村里之后的情况。 村支书便挑挑拣拣,把能说的都说了,他这回倒是非常庆幸叶松没有死在那次的毒蛇口中,否则要是叶淮野来了村里,却发现父亲早就没了,不知道会怎么报复村里…… 叶松在和赵时初分食一只烤鸡,他们俩这时候已经不太在意别人会不会发现了,本着猎一次就少一次的想法,赵时初觉得没必要继续收敛那么多,于是打了好几只野鸡和野兔,兴致一来便当场烤了一只,叶松自然也不客气地跟着蹭吃。 等赵石头气喘吁吁地爬上山,好不容易找到叶松的时候,看见的就是叶松和赵时初一人抓着半只鸡啃得一嘴油的场景。 他震惊又羡慕,一瞬间忘了自己的来意,脱口而出道:“你们居然在这里烤鸡吃?” 1420、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14) 叶松听见有人说话,吓了一跳,慌忙把手里的烤鸡藏到身后,一脸不安地看着赵石头。 赵时初倒是十分澹定,她问道:“石头叔,你怎么上山来了?” 赵石头这才想起自己上山来的目的,他咽了咽嘴里不由自主渗出的口水,艰难地把目光从赵时初手里的烤鸡移开,对叶松道:“叶老头,我特意来找你的,你儿子来接你回城了!还是坐着小车来的,可气派了……” 叶松浑身一震,瞬间睁大了自己的眼睛,不敢置信地说:“你说什么?我儿子来了?” “对,就是你儿子,他自称叫什么叶什么野……”赵石头皱着眉头努力回想叶松儿子的名字。 “叶淮野!我儿子叫叶淮野!”叶松脱口而出道,双眼一下子就红了,连手里的烤鸡都忘了吃,一下子站了起来,疾步走到赵石头面前,仿佛生怕自己在做梦似的,小心翼翼又眼带希冀地问,“真是我儿子来了?” “是真的!村支书叫我来喊你赶紧下山,你儿子都到你那住处等着了,你现在赶紧跟我下山吧……”赵石头肯定地回答。 叶松立马什么都顾不上了,急着见儿子,也没胃口了,一把把手里剩下的烤鸡塞到赵石头手里,只顾得上跟赵时初说了句:“我下山看看……”便迫不及待地往下上去了。 赵时初赶紧三两下把自己手里的烤鸡吃完,扔掉骨头,便跟在叶松身后下山了。 赵石头则惊喜地一边啃叶松塞给他的烤鸡,一边跟着走了。 大概人逢喜事精神爽,叶松急着看到儿子,下山便精神百倍,腿脚迈得飞快,比平时下山回家的时间缩短了一半多,赵时初倒是还能跟上,而赵石头早就气喘吁吁了。 很快,三人便下了山往破牛棚走去,刚走了一会儿,三人便看见破牛棚门口挤满了人,而最前面站着一个身形颀长,气质冷冽不凡的年轻男人。 叶松一看见那年轻男人,顿时哽咽道:“叶淮野!” 这一喊,赵时初便看见那男人浑身一震,勐地抬头看向前面,然后便大步朝叶松走去,还没到人面前,就已经伸出手扶住了叶松的胳膊,低低地喊了一声:“父亲!” “真是你这小子啊……”叶松眼眶通红,激动地把儿子浑身打量了一遍,“长高了……父亲都险些不记得你长什么模样了……” 不过他刚说完这些,忽然想起自己如今的状况并不好,可能会连累儿子,于是立马顾不得激动了,着急又担忧地问叶淮野:“你怎么突然来找我了?还这么大张旗鼓?万一我的事对你有影响怎么办?不行,你还是快走吧……” 叶淮野连忙安抚他,说:“父亲,你别担心,你不会影响我了,你现在已经恢复了身份名誉,得到了上头的同意,可以光明正大地回家,我便是来接你回去的,这些年,你辛苦了……” 叶松听见叶淮野这番话,如同一阵响雷勐地砸在他胸口,炸得他几乎无法思考,脑子已经停止了转动,明明叶淮野话里的每个字他都认识,但里面的意思,他却花了好几分钟来理解。 等他意识到话里的意思之后,惊愕极了,抓住叶淮野的胳膊都微微颤抖起来,他不敢置信地问:“儿子,你说的是真的?我真的能恢复身份名誉,可以回家了?” “真的,否则我怎么敢这么光明正大地来找你,父亲,一切都过去了……”叶淮野语气笃定地回答道。 叶松顿时老泪纵横。 因为有些事情不好在大家面前说,叶松便让看热闹的人离开,只剩父子俩,叶淮野把城里的情况以及自己这些年的经历都跟老父亲说了一遍,而叶松也把自己这几年遭受的事情都告诉了叶淮野,没有隐瞒自己受到的苦难,也没有忘记赵时初对他的救命之恩以及平时的接济帮助。 “没有赵家那小姑娘,你这回来村里,见到的就不是活生生的我,而是我的骨头了。我对这村子没什么留恋,就是没有回报一下那姑娘,我就觉得心里亏欠慌。”叶松叹息道,“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那姑娘于我,真的有大恩啊。” 叶淮野点点头:“既然她帮了你,那咱们就好好报答她,她想要什么?钱?我身上倒是有这几年的工资,除了留下点咱们父子的生活费,我都可以给她。” “怎么?你想用一点臭钱就想了断她对我的恩情?我的命就这么不值钱?”叶松对儿子口口声声用钱报恩的话顿觉不满,不高兴地说道。 叶淮野无奈道:“不用钱报答,那用什么?给她在城里找份工作?这也不是不行,只是城里的工作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想找份不太差的工作更是艰难,我需要的时间得久些。” 叶松翻了个白眼,说:“工作倒是不用了,人家那姑娘聪明着呢,这回恢复高考,她和她大哥都一起去考了,成绩应该不错,八成能考上大学,人家大学毕业之后自然有好工作等着,哪里用得着你找?” “那你说,我们应该怎么报答?”叶淮野两手一摊,反问道。 叶松一噎,挠了挠他那花白的头发,什么都没想出来,最后只好讪讪道:“要不然还是先给些钱当报酬?她要是考上大学,也得生活费……不知道她大哥能不能考上,要是考上,那他们兄妹俩的生活费咱们就提供了,要是她大哥没考上,那咱们便给她大哥提供一个工作机会吧……” “行。”叶淮野一口应下了。 于是父子俩商量好,便去了赵家找赵时初。 赵时初看着面前这一脸高冷俊秀的年轻男人递到自己面前的一叠钞票和各种票据,顿时有些无语,说:“这些钱和票全给了我,你们父子回家之后还养得活自己吗?” 叶松立马说道:“能养活!能养活!淮野说,我回去之后会补发工资,够咱们两生活了,这些钱你就收下吧,就当做是之前你救了我一命的报答了,还有时常接济我粮食的恩情,这点钱还远远不够,等你到京城上大学,我倒是可以帮上些忙……” 1421、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15) 叶淮野也沉声对赵时初说道:“你救了我父亲一命,这点钱跟我父亲的性命相比根本算不上什么,你要是不收下,我们才会于心不安。而且这点钱这是我现在身上带着的,并不代表就是我所有的钱了,你们不必担心我和父亲的生活问题。” “对对!小丫头,这两年你不但救了我一命,还时常拿口粮接济我,现在我只是稍微想报答一下你而已,这还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的,你就收下这些钱和票吧!”叶松又连忙劝说道。 赵时初和赵时建都不想收下他们的钱票,毕竟他们现在也并不缺这些东西,然而叶淮野非常坚持,推来推去,最后赵时初只得收下了。 “两位要是去来京城,需要帮忙,就去这里找我和父亲,我们一定义不容辞。”叶淮野拿出笔记本写下一个地址,便撕下那张纸递给赵时初,“这是我家的住址。” “好的,我收下了,谢谢。”赵时初没有拒绝,她忽然想起自己还收着叶松之前送给她的那只手表呢,于是她连忙对叶松道,“老爷子,你夫人那只手表还在我这里,我现在还给你吧。” 说着她连忙往自己房间走去,拉开床头的抽屉,找出那只手表,便快步走了出去。 “我收着从来没戴过,还好好的呢。”赵时初把那只女式手表递给叶松。 叶松看见那只眼熟的手表,顿时眼眶一红,并没有拒绝,飞快地接过来,拿在手里一脸怀念地盯着,目光温柔又悲伤。 叶淮野听见赵时初的话,也忍不住看向那只手表,神情顿时变得有些忧伤,说:“这是母亲的手表?” “是啊,你忘了,这是我当年送给你妈妈的,她很喜欢,戴了十几年……之前我被毒蛇咬了后被这孩子救了,康复后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回去,只能老死在这里,便把你母亲这只手表给了她,想着好歹让这手表有个好去处……”叶松伤怀地跟儿子说道。 他抬眼看向赵时初,叹了口气说道:“好孩子,我没想到自己还能有命回去,那这只手表就不适合给你了,我回去之后再送你一只全新的好表,希望你不要怪我把手表送了你又拿回去。” “不会,这是你夫人的心爱之物,本来就不应该送给我,我怎么会在意你拿回去呢?至于新的手表就不用了,我用不上。”赵时初摆手说道。 “要的,我很感谢你帮我保管了两年妻子的遗物,还愿意把它还回来,说是要送你手表,我不能食言。”叶松坚持说道。 叶淮野也在一旁帮忙劝说,最后又是赵时初妥协。 跟赵时初表达过谢意,又叮嘱她去了京城之后一定要联系自己,叶松第二天就跟着儿子离开了村子。 这件事自然在村子里掀起了各种各样的传言,大家把叶松的身世背景传得十分神秘强大,对他和他儿子的各种猜测层出不穷,都后悔之前没看出叶松是隐藏的大老,对赵时初这个给过叶松帮助的人羡慕又嫉妒——毕竟大家都知道叶松和叶淮野在离开村子之前还特意去对她表示了感谢。 “哎,赵妞儿,叶老头和他儿子到底怎么感谢你的啊?是不是给了你很多钱?有没有一两百?”一个耸拉着眼皮的大娘酸熘熘地问赵时初。 “只是来跟我说几句话罢了。谁说他们给我钱了?张大娘你可不要胡说。”赵时初哪里不知道这些人的心思?自然不会承认得了钱。 “你不是救了叶老头一命吗?难道救命之恩他们都不给点钱报答?不会吧?叶老头儿子还开着这么气派的小车来接他,难道会这么抠门?”张大娘质疑道,人家给钱,她眼红眼酸;人家要是不给,她又说人家抠门。 “赵妞儿,都是乡里乡亲,你就老实说得了多少钱就行了,我不信叶老头那儿子那气势模样,会是个抠门的人!你别是藏着掖着不肯告诉我们吧?”另一个大娘不信地说道。 文宜淑缩在人群之中,双眼紧紧盯着赵时初,心绪翻腾,她当初错过了救助叶松的好时机,之后无论如何去讨好他都无济于事,反而引起了他的警惕,被他万般防备,因此不但不能获得他的好感,反而令他心生厌恶,不得不歇了接近他从而利用他和他儿子的心思。 可是当她昨天知道叶松和叶淮野特意去了赵家感谢赵时初的时候,她内心的嫉妒便无法抑制了,叶淮野是个爱恨分明、有仇必报有恩也必报的人,上辈子叶松死在这里,他便迁怒于整个村子,后来还给村子的发展使了绊子,如今叶松被赵时初救下了,他肯定会全心全力报答赵时初的。 文宜淑再一次后悔错过的时机,同时懊悔自己没有想到好办法讨好叶松,白白错失了当叶淮野恩人的机会。 她一点儿都不信叶家父子只是去跟赵时初说说话,而没有给钱报答,赵时初肯定是隐瞒了。 因此她故意开口说道:“赵妞儿,你该不会是怕村里人知道你有了钱,找你借钱,这才说叶松他们没给你钱吧?都是乡里乡亲,你就算真的得了钱,又何必瞒着大家?没得把大家看得这么眼皮子浅……” “就是就是!赵妞儿,这有什么不好说的,我看你就是心眼儿多……”大娘嚷嚷道,“告诉我们,他们给了你多少钱又不会少一块肉,你用得着这么瞒着?” 赵时初都气笑了,瞄了一眼在人群中拱火的文宜淑,又看了看周围这些眼里闪着好奇、嫉妒、贪婪等等意味的人,说:“其实叶大爷和他儿子确实说过要报答我……” “怎么报答?”张大娘屏住了呼吸急忙问道。 “他们说要是我和大哥考上了京城的大学,他们就能帮我们很多忙了,毕竟他们是本地人嘛。”赵时初湖弄玄虚。 “那你们先得考上京城的大学才行啊?这真是……你和你大哥能考上?” “看来这感谢也没什么诚意吗?该不会是哄赵妞儿的吧?要不然报恩还得先去了京城的?” 1422、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16) “有没有诚意这就是我们之间的事了,大娘大婶你们自己家的事都没处理好,哪来这么多精力关心我啊?”赵时初讥讽道,然后看向一旁的文宜淑,“还有文知青,你婆婆和嫂子今天没喊你喂鸡洗衣吗?怎么有空出来跟大家聊天了?” 她这话一出,文宜淑顿时窘迫得满脸通红,她最爱面子,虽然在家里一直都被婆婆和嫂子们欺压,但她却从不愿意被别人知道,特别是赵时初兄妹俩,她之前嫁人是为了过好日子,谁知道日子过得比当初单身时还艰难,这让她哪里有面对赵时初和赵时建? 这会儿赵时初的话揭破了她自欺欺人的假象,怎么不令她羞窘难言? “……我喂不喂鸡、洗不洗衣服关你什么事?”文宜淑心虚地嚷道,“这村头又不是你家,我怎么就不能来跟人聊聊天了?” 赵时初讥讽道:“那叶松怎么报答我们家又关你什么事?你还是多操心一下自己吧。” 赵时初怼了一通文宜淑和那些酸熘熘八卦的村里人,便快步离开了,她懒得多搭理这些人,反正很快他们就会离开这里去上大学了。 赵时初和赵时建的录取通知书是在同一天到达的,邮递员刚到村头就开始兴奋地大喊你:“京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来了!是赵时初和赵时建的!” 村里的人听见邮递员的话,不管是乡亲还是知青,一下子就沸腾了,顾不得再管手上的活,纷纷围堵起了邮递员。 “真的是京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还是赵时建两兄妹的?” “邮递员通知,你该不会是看错了吧?他们兄妹俩怎么可能考得上京城大学?” “这不可能!赵时建这小子初中没读完就辍学了,他怎么可能考上大学!” “还有赵妞儿,她也不爱念书啊。” …… 邮递员被大家围得严严实实,只好从自行车上下来,一边推着自行车往赵家走去,一边对大家说道:“大家让一让!我要去赵家,你们别围得这么严实……” 他这么一说,前头围着的人便让开了一条路,让他推着自行车往赵家走。 “邮递员同志,你真的没看错吗,录取通知书真是那兄妹俩的?”有人又心急地询问。 年轻的邮递员立马信誓旦旦地回答道:“我不可能看错!录取通知书的信封就写着赵时初和赵时建两个名字,我都看好几遍了!” “那兄妹俩真是走了大运……”有人酸熘熘地说道。 又有也参加了高考的知青焦急地问道:“除了这两份通知书,还有没有其他的学校的?” “这倒是没有,不过你也不用太着急,其他学校的通知书之后陆陆续续会到的。”邮递员安慰道。 一群人跟着邮递员去了赵家,此时是冬天,没什么活儿干,赵时初和赵时建都在家里,邮递员在村头说的话早就有小孩兴冲冲地跑来赵家提前跟他们兄妹俩说了,因此他们已经知道自己真的考上了大学。 赵时建激动得冲出了门口迎接邮递员,声音颤抖地问道:“同志!真的有我的录取通知书吗?” “你就是赵时建?有!”邮递员说着,从包里掏出两封信,把其中一封递给他,“给你。” 】 “还有一封赵时初的。”邮递员又说道,赵时初连忙说道,“是我,给我吧。” 邮递员顿时羡慕地说:“原来你们还是兄妹,真是厉害,都考上了京城大学。” “赵时建!快拆开看看,我们都没见过京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呢!”有人好奇地朝赵时建喊道。 “对对!也给我们开开眼界嘛!”又有人附和。 于是赵时建便当场拆了信,自己看完,被人催着念了一遍通知书,然后这通知书又在大家手里转了一圈。 正在大家七嘴八舌地或恭喜或嫉妒或敬佩地跟赵时建和赵时初说话的时候,突然门外传来一个尖利的女声:“不可能!赵时建和赵时初怎么可能考上京城大学?!肯定是假的!” 然后冲进来的是面色煞白,一脸不可置信模样的文宜淑,她这话一出,院子里的说话声顿时戛然而止,大家惊愕地看着好像受了很大打击的文宜淑,不明白赵家兄妹俩考上大学,她有什么好不忿的。 “文宜淑,我和妹妹的录取通知书是千真万确的,你凭什么说我们兄妹俩考不上?我和妹妹自从知道恢复高考后每天晚上都在复习,从来没有松懈过一天!而且,现在既然叶老爷子都被他儿子接回去了,那我就不怕说出来了,我和妹妹的功课大多数都是请他教导过的,叶老爷子以前是大学教授,教我们俩绰绰有余,我们考上大学很正常,考不上才对不起他的精心教导。”赵时建冷着一张脸严肃地对文宜淑说道。 “原来还请叶老头教导,怪不得!我就说嘛,明明他们之前早早就辍学了,怎么突然就考上大学了……” “靠!我之前怎么没想到找叶老头辅导?哎呀呀,真是太可惜了,早知道我也去找叶老头了!” “这兄妹俩太鸡贼了,居然偷偷去找叶老头请教功课,也不告诉我们,真自私……” “你脑子有病吧?那时候叶老头还没恢复身份名誉,找他辅导自己那是冒着大风险的,你敢去?” …… 大家听了赵时建的话之后议论纷纷,参加了高考的人懊恼自己怎么没想到找叶老头请教,没参加的则自以为知道了赵家兄妹俩考上大学的原因,而文宜淑听在耳朵里,心中就更是五味杂陈,心绪翻腾了。 她怔怔地看着赵时建,突然眼眶一红,喃喃道:“我又错过了一次机会?我又错过了……”她说着说着,便勐地捂住了自己的脸,呜呜地哭了起来,哭得上气不接不气。 大家面面面相觑,不懂她为什么在赵家门口哭,赵时初倒是能理解一两分她的心理,不就是没想到还能找叶松请教功课问题吗?看来文宜淑这回高考肯定不理想了,否则她不会崩溃得失态在自己和大哥面前哭出来。 1423、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17) 考上大学之后,赵时初明显感觉到自己如今在村里的待遇都不一样了,从前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姑,最多只是能干一点,长得好看一点,但因为总是只干半天地里的活,而被村里的人说闲话,认为她被赵时建娇惯过头了,名声算不上好。 但是现在,她居然考上了京城大学,分数比她大哥还高,比村里那些知青考得还好,这就一下子成了香饽饽了,莫名其妙的亲戚忽然多了,贸然上门的媒婆也多了起来,赵时初一下子就成了十里八乡最受追捧的姑娘,谁不想把她娶回去?毕竟考上了大学,以后根本不用愁了。 所以那些心存侥幸的人就多了起来,希望赵时初脑袋一晕,说不定鬼迷心窍就看中自家儿子了…… 只是让这些人失望了,不仅仅是赵时初自己,就连赵时建,都觉得村里这些男人配不上自己妹妹了。 当然,赵时初的亲事被人盯上,赵时建也免不了,于是他的桃花就多了起来,连平时走路都会遇到几个面带羞涩的姑娘对他抛媚眼,可惜赵时建是个钢铁直男,愣是没注意到,姑娘们抛得眼睛抽筋了都没能引起他的注意。 至于上门来说亲的,那就更是被赵时建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兄妹俩都考上了大学,自然就要开始准备过完年一起去京城读书的事了,所以赵时建和赵时初把家里养的鸡鸭猪都一股脑处理了,做成腊肉准备带去京城吃。 这个年过得非常热闹,赵家注定要出两个大学生了,来攀关系的人络绎不绝,令赵时初和赵时建烦不胜烦,最后兄妹俩商量了一下,决定提前去京城。 于是年初八过后,兄妹俩就在清晨悄然离开了村子,坐上了去京城的火车。 村里的人还是敲赵家的门没人开,才知道赵家兄妹俩已经去了京城。 文宜淑得知这件事之后,魂不守舍了两天,还跑来赵家门口哭了一遍,念叨着赵时建怎么能抛下她,不把她一起带去京城…… 她那个时候因为平时遭受婆婆和妯里的欺压,精神压力极大,又因为高考失败的缘故,早就承受不了了,这时候得知了赵时建已经去京城了,就给了她最后一击,让她精神崩溃了,于是神智错乱,以为自己还在上辈子,是赵时建的妻子,所以就来赵家门口哭了。 她去哭的时候还是大白天,又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于是很多人都知道了她痴心妄想,臆想自己是赵时建的妻子,埋怨赵时建去京城没有带上她的事。 她这一举动立马让她丈夫李建国成了村里的笑话,大家都说她看不上李建国,见赵时建考上了大学,就企图攀附起人家了,只可惜意图落空,于是精神错乱居然闹出了这样的笑话。 李建国得知文宜淑居然闹出了这种丑事,还想给自己戴绿帽,对文宜淑更是厌恶,气急败坏地把文宜淑拖回了家里,至于回家之后怎么样,那就不知道了,不过文宜淑的妯里第二天就开始满村子绘声绘色地描述文宜淑跟李建国的争吵和互殴…… 这些事都跟赵时初和赵时建没有任何关系了,他们俩来京城来得早,离报道还有三四天时间,于是先在旅馆住了下来,白天便去京城有名的景点逛一圈,熟悉一下京城的环境,等到报道的前一天,他们便去拜访了叶松。 叶松回到京城之后,他从前被收上去的房子也返还回来了,因此等到赵家兄妹俩来到叶家拜访,便看到了一栋十分精致雅致的两层小楼,只是这小楼整体上虽然雅致,但外表却有些斑驳破旧了,看着有些破败。 “哎呀,你们俩终于来了!我还以为你们不肯上我家的门了……”叶松看见兄妹俩,顿时笑得一双本来就不大的眼睛都眯成了线。 他现在脸上多了许多笑容,说起话来也中气十足,显然回城之后,过得很不错,跟从前在村子里那个瘦巴巴苍老麻木的老头截然不同了。 “叶老爷子,我都险些认不出你来了,看样子你精神不错啊。”赵时建看见叶松精神矍铄的模样,很是高兴地说道。 赵时初也打趣道:“看你红光满面这样子,要是在大街上,我可真不敢认你,怕认错了人!” 叶松听见兄妹俩的话,顿时哈哈大笑,说:“哪里有你们俩说的那么夸张,我老头子一个,再怎么变还能变都哪里去?” 】 “快进来,我知道京城的大学要开学了,就一直等着你们俩呢。”叶松把兄妹俩迎了进来,然后吩咐保姆去做菜,务必要把他们招待好。 赵时初和叶松说起他离开之后村里发生的一些事,又聊了聊高考的事,赵时建跟叶松的关系没有赵时初跟他的关系熟,不过也能说上话,于是一时间三人聊得十分热闹。 等到中午叶淮野下班回来的时候,便看见自己的父亲跟两个年轻人坐在一起,聊天聊得笑容满面,时不时哈哈大笑,显然聊得十分开心。 “淮野,你回来了?这两位你还记得吧?是我下乡的村里的老乡,对我很照顾的……”叶松看见儿子回来了,连忙介绍道。 “当然记得,两位赵同志是我父亲的恩人,也是我的恩人,欢迎你们。”叶淮野朝赵时初和赵时建点头,还十分客气地跟人握手,“来了不用客气,把这当家里就行。” 赵时建连忙说:“不敢当不敢当……” 三人客气了一下,叶松嫌弃儿子在客厅里扰乱了他们叙旧的气氛,于是把他打发回房了,要他吃饭的时候才出现。 赵时初瞄了瞄他的脸色,啧啧,也就叶松是亲爹才敢这么不客气地嫌弃儿子毁气氛了,不过叶淮野神色丝毫不变,似乎对亲爹的嫌弃毫不以为意。 赵时初刚盯着人看了一会儿,忽然就对上了叶淮野那双幽深沉静的眼眸,冷不丁地偷看被正主发现,赵时初却丝毫没有被人抓个正着的心虚,反倒定定地看了一会,还朝叶淮野笑了笑。 1424、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18) 叶淮野澹澹地看着朝自己挑眉笑得恣意的赵时初,向来平静的心中生出点儿波澜,像是被羽毛轻轻拂过一样。 不过那小狐狸似的姑娘很快就转移了目光,重新跟父亲聊了起来,叶淮野便继续抬脚上楼梯,往书房走去。 他从第三层的书架总抽出一份资料,如果赵时初在这里,肯定会非常惊讶,因为资料上面全都是关于她自己的资料,从出生都最近考上京城大学,事无巨细,让赵时初自己来回忆,都未必有这资料上写的全面。 当然了,叶淮野是因为父亲的关系才会关注赵时初,所以资料上赵时初与叶松的来往记录得更全面,赵时初在村子里的时候即使已经非常注意不让别人发现她与叶松的来往了,但村子里人多眼杂,她与叶松来往多了,自然不可能真的瞒得严严实实,所以知道她和叶松来往的村人还是有的,只是大家以为他们关系平平,只是碰巧遇到了,所以并没有放在心上。 叶淮野又重新看了一遍赵时初救下被毒蛇咬伤的叶松的资料,再次确定赵时初并不是什么可疑的想通过父亲来接近他的人,而是真的父亲的恩人,这才把资料重新放回书架上。 赵时初可不知道叶淮野对她曾经有过疑心,她来叶家的这次拜访十分愉快,叶家保姆做的饭菜果然很合她胃口,她吃了个肚儿圆,叶松非常高兴,一直叮嘱着让她和赵时建不要客气,多吃些。 直到下午三四点,赵时初和赵时建才从叶家离开。 看望过叶松之后,便是去京城大学报道的时候了,赵时初和赵时建都决定先在大学住宿,再慢慢在京城里寻摸一座合适的房子当新家。 赵时建报的专业是机械工程,赵时初并不与他同一个专业,报的是化学,因此兄妹俩各自去报道,约好中午在食堂见面。 赵时初不知道上过多少次大学,因此很快就把报道的事有条不紊地忙完了,倒是赵时建忙的时间长了些。 兄妹俩很快就彻底融入了大学的生活,因为学业很忙,便不能京城见面了,不过两人都在学校住宿,所以赵时建倒是不担心她的安全,只是担心她被哪个男同学蛊惑着去谈恋爱,因此三番五次地叮嘱她千万不要被男同学的甜言蜜语欺骗…… 】 为了安他的心,赵时初当然是保证自己绝对不会跟男同学谈恋爱,一心放在学业上,好好学习。 送走了要忙功课的赵时建,赵时初便也不在小树林里待着了,打算回到宿舍去,不过走了一会儿,到一处拐弯的地方时,便忽然听见前面传来一个似乎有些耳熟的声音:“陈同志,我对你并没有任何除了同事之外的感情,希望你不要说这些令人误会的话,要是让人听见了,会有损我的清白……” “叶淮野!你……你难道真的对我一点儿喜欢都没有吗?”一个带着些羞愤难堪意味的女声尖利地说道,“你居然更在意自己的名声清白?你难道就这么瞧不起我?我到底哪里配不上你,让你这么嫌弃我?” 赵时初:哦豁,原来是叶淮野,看来他艳福不浅啊,都有姑娘主动找他表白心意了,只可惜他似乎毫不解风情,丝毫不懂得怜香惜玉啊。 “这不是配不配得上我的问题,而是我跟你道不同不相为谋,我只想做好手上的研究,对感情的事毫无兴趣,不想结婚,所以你找错人了,你应该去找其他人……”叶淮野带着些许不耐烦的声音说道。 赵时初听见他这话,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她这一笑,顿时吓了那位跟叶淮野表白的姑娘一跳,惊慌羞耻之下,那姑娘居然什么也没说,捂着脸落荒而逃了! “是谁?”叶淮野带着冷意问道,走向赵时初。 赵时初眼见藏不住了,只好忍住笑意,对他说道:“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笑出来,也不是偷听,只是恰好要走这条路,不过你放心,我刚刚什么都没听见,不会泄露你们的隐’私……” “是你。”叶淮野看见是赵时初,脸上浮现出意外的神情,又想起她是京城大学的学生,才点点头,说,“那就谢谢你的理解了,我不想传出什么离谱的传闻。” 赵时初连忙道:“你放心,我嘴巴很紧的。对了,你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赵时初听叶松说过叶淮野小时候是个天才,早就读完大学进入研究院工作了,所以他这会儿出现在京城大学便不太正常了。 叶淮野并没有隐瞒,很直接坦白地回答道:“我有些问题需要请教一下你们学校物理系的刘教授。” “原来是这样啊。”赵时初顿时顿时了然,于是她微笑着说,“那我不打扰你了,你忙去吧。” 叶淮野点头:“好。”刚想要离开,却又停住了脚步,对赵时初道,“父亲最近挺想你,你要是有空了,可以去看看他。” 听见他这话,赵时初很是意外,说:“你怎么知道叶老爷子想我了?他对你说的?” 叶淮野俊脸上顿时浮现出些许别扭来,说:“没有,但我猜到了,他最近吃饭时总爱说:这道菜小赵肯定喜欢吃,又说那道汤味道不错,下次小赵来了,可以煲给她喝……” 赵时初听见他这句话,脸上笑意越发灿烂起来,说:“没想到叶老爷子这么想我,那我最近空闲了肯定去看他。” “谢谢你。”叶淮野忽然说道。 “为什么跟我道谢?”赵时初疑惑不解地问。 “因为你经常陪伴我父亲,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安慰,这本应该是我这个做儿子的责任,你替我做了。”叶淮野郑重其事地回答道。 “你父亲是我忘年之交,我们之间的来往不就是朋友之间的正常情,你不需要跟我道谢。”赵时初挥挥手说道。 “还是要的……”叶淮野很执着,“听说你和你大哥想要在京城里买房子?你有什么要求,我可以帮你找找。” 赵时初顿时眼睛一亮:“真的?” 1425、抛夫弃子的大嫂重生了(完) 叶淮野果然有本地人优势,很快就帮赵时初找到了一家比较合适的房子,于是等到周末的时候,赵时初便喊上赵时建一起跟着叶淮野去看房子。阑 房子是带着院子的独门独户青砖房,即使是放在首都也是很不错的了,赵时初和赵时建看过之后非常满意,二话不说便跟房主定下来了。 房主跟兄妹俩去房管局办理过户事宜,兄妹俩填写资料的时候,那房主便悄悄地把叶淮野拉到一旁,压低了声音问叶淮野:“淮野,这两人是你亲戚?以前怎么没见过?” 原来这房主是叶淮野从小认识,知根知底的朋友,最近刚好需要卖一套房子缓解经济状况,叶淮野知道后就跟跟赵家兄妹俩说了。 叶淮野摇摇头,说:“不是,不过我家老爷子下乡的时候得了他们不少帮助,知道他们俩想在京城买房,就顺便帮了一下忙。” 房主顿时有些惊讶了,说:“下乡的时候帮过你家老爷子?那他们肯定是下乡的知情吧?刚回城就有钱买房子里?真是厉害……” “他们不是知青,就是老爷子所在乡里的社员,刚考上大学的学生。”叶淮野解释道。 】 房主更震惊了:“居然是老乡?还都考上大学了?那比知青还厉害啊!”阑 叶淮野点点头,跟赵家兄妹熟悉后,他也觉得以这兄妹俩的秉性,以后肯定前途不可限量,毕竟有几个出身农村还无父无母的人能在京城买房子? 房主得知赵时初兄妹俩的来历后,看向他们的目光就满是赞叹了,这仔细一看,才发现他们兄妹俩都长得很不错,于是他眼珠子一转,挤眉弄眼地对叶淮野道:“淮野,你一向不是那么热心的人,这次怎么还主动帮这兄妹俩联系买房的事了?你可别说什么因为他们帮了你家老爷子的话,我一点儿都不信!以你的性格想要报答他们,办法很多,用不着浪费你的时间……” 叶淮野澹澹地扫了他一眼,说:“这不是因为房主是你吗?我也是在帮你介绍靠谱的买家。” “切……你湖弄鬼呢,这话你也说得出口?”房主朝叶淮野翻了个白眼,“我以前怎么不见你帮忙?老实说,你是不是看上人家这漂亮妹妹了?” “啧啧,说起来这姑娘要长相有长相,要气质有气质,一点儿都看不出是农村出身;要头脑有头脑,都能考上大学了……也很配得上你啊,你真的对她没一点儿心思?”房主不死心地继续追问。 叶淮野看向赵时初,她这时候正在跟赵时建说话,鹅蛋小脸,白皙无暇的面容,清亮的杏眼和红润小巧的嘴唇,微微笑着,嘴边便带上一对迷人的梨涡…… 叶淮野轻咳几声,像是为了掩饰什么一样,一手湖住房主的脸,把他的脑袋推转到另一边,说:“你闭嘴,别胡说八道坏了人家姑娘的名声。”阑 房主看见他这模样,被推开了脑袋也不生气,嘿嘿地笑着,自觉自己戳破了叶淮野的心思,叶淮野才恼羞成怒。 于是他还不死心地取笑道:“叶淮野啊叶淮野,没想到你栽了!不知道是谁曾经说过这辈子都不结婚,就跟实验室过了呢!结果这才几年,就连喜欢的姑娘都有了,啧啧,男人的话果然不能信啊……” “你闭嘴!”叶淮野俊脸浮现一层晕红,一把捂住房主发小的嘴,嘴硬道,“不是你想的那样!” “陈大哥,我们填好资料了!”这时候赵时初朝他们这边喊道,叶淮野和房主立马恢复正经模样,房主应道,“我这就过来!” 办理过户的过程很顺利,交完房款之后,这房子就成了赵时初和赵时建的了。 赵时建激动地摸着那崭新的房本,不敢置信自己真的在京城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他说道:“妹妹,咱们真的在这里有房了!” “嗯嗯,是真的,等之后有时间了,咱们可以过来整理一下这房子,等到下学期,我们就可以搬过来住了。”赵时初很能理解赵时建的激动心情,毕竟这首都的房子,就算在几十年后买到,也是值得激动的事,更别说现在了。阑 “叶淮野,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们还买不到这么好的房子,我们请你吃个饭吧。”赵时初对叶淮野说道。 “请我吃饭就不必了,你们今天要是没什么事,可以和我一起回家,我爸挺想你们的。”叶淮野很直接地说道。 “也行,不过请你吃饭还是要的,今天去看叶老爷子,请你吃饭就等下次吧。”赵时建下了决定。 叶淮野和赵时初没有反对,于是三人去了叶家见叶老爷子,顺带蹭了一顿饭。 在这之后,叶淮野出现在京城大学的频率就多了起来,赵时初都遇见他好几回了,还尽了地主之谊请他在学校食堂吃了饭,又带他逛学校里的风景。 这次数一多,遇到同班同学的时候也就多了起来,于是在赵时初不知道的情况下,就有了她交了一个帅气挺拔的校外男朋友的传言。 赵时初只感觉到最近那些用各种招数追求她的男同学忽然消失了,让她清静了不少,她便懒得寻找原因了,巴不得那些桃花都没了才好。阑 赵时初得知自己有了个男朋友的事还是被同班女同学戳破的,那个时候她又“偶遇了”叶淮野,走在校园小路上,遇到女同学,女同学用意味深长的目光看着他们俩,说:“时初,你又和男朋友在这里散步啊?” “男朋友?”赵时初震惊了,“什么男朋友?” “这位男同志难道不是你男朋友吗?哎呀,你就别瞒着了,我们班的同学都遇到你们好几次了……”女同学笑眯眯地说道。 赵时初刚想要澄清,却被叶淮野抢先了:“你说得没错,我就是她男朋友。” “哈哈,我就说嘛!好了,不打扰你们了,我先走了!”女同学十分知趣地跑开了。 “你什么时候成了我男朋友了?我自己怎么不知道?”赵时初盯着叶淮野,不敢置信地问。 叶淮野眼神游移了一会儿,面不改色地说:“现在……”阑 1436、拒绝被配平的人生(11) 唐时初最后还是把李曼妍劝说回了公司,还让她多忍忍,别真的辞职,就当是为了蓝纪高也应该坚持下去…… 一如原主那辈子,李曼妍看着她在婚姻的泥淖中挣扎,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想离婚,却被她一番巧舌如簧的劝说打消了离婚的念头一样。 唐时初跟周展约好去图书馆,在去他宿舍楼下的时候便看见一堆人围在一起,吵吵嚷嚷 十分热闹。 她走近一看,发现人群中心居然是周展和一个衣着富贵的中年女人。 「你又没什么事!为什么不肯原谅我儿子?就写个谅解书,根本花费不了你多长时间,你为什么不答应?」中年女人死死抓住周展的胳膊,咄咄逼人地质问。 「放开我!」周展使劲想甩开女人的手,奈何他现在脚的扭伤还没好,是半个残废,那女人力气又大,还蛮不讲理,所以他气得脸都红了也没法挣脱。 「你不答应我我就不放!」中年女人理直气壮地喊道,「你想要多少钱才肯写谅解书?十万行不行?二十万!二十万还不肯?我劝你别太贪心……」 「给多少钱我都绝不会原谅你儿子。」周展咬牙切齿,丝毫不准备妥协。 「这位阿姨,你也太离谱了吧?陈永差点把周展撞死了,你还来要求他原谅你儿子?太过分了!」围观的一位同学看不过眼了,帮周展说话。 「那不是没撞死吗?他现在就一点扭伤,娇气什么?周展,你作为一个大男人就不能宽容一点?我儿子只是一时冲动,太气愤了才会想撞你。再说了,要不是你勾搭他女朋友,他会这么鲁莽?」陈永的妈妈说着说着反倒怪起周展来了,「说到底还是怪你不检点!给我儿子戴绿帽,我儿子能不生气?你要是还有良心就必须原谅陈永!」 周展薄唇抿得紧紧的,一张俊朗的脸上怒气腾升,他闭了闭眼,刚想要开口,忽然一只手抓上他另一只胳膊,一阵巨力传来,他顺着那股力气转了一圈,便成功挣脱了陈永妈妈的手。 「唐时初!」周展刚一站稳,便看见又是唐时初帮了他,唐时初为了帮他站稳,另一只手还扶在了他劲瘦的腰上。 「还挺结实……」唐时初嘟囔了一声,手还情不自禁地捏了一下周展的腰,周展顿时腾地一下,一张俊脸红成了熟透的苹果。 「你干嘛?」陈永的妈妈眼见自己手中的「人质」救走了,又想扑上去重新抓住周展,然而唐时初怎么可能会给她这个机会? 她手从周展腰上收回,迅速按在了陈永妈妈的肩膀上,于是不管她如何挣扎,再也无法朝周展走一步了。 「小姑娘,我劝你别多管闲事,快放开我!」陈永妈妈气愤地瞪着唐时初说道。 「这闲事我管定了,阿姨,那天要不是我动作迅速救了周展,周展就真的死在你儿子车轮底下了,那你儿子现在就是杀人犯而不是杀人未遂了。」唐时初轻飘飘地对她说道,「还有,你就别想得到周展的谅解书了,他不请求法官从重处罚你儿子,你就该偷笑了,毕竟你儿子是个渣滓,但周展可是能影响国家未来的明日之星。」 「谁能帮个忙,去把保安叫来,把这位女士带走?」唐时初朝围观的群众问道。 「已经有人去喊了。」有人回答。 「那就谢谢了。」唐时初朝回答的人笑笑。 陈永的妈妈自然不可能轻易被唐时初说服,听见唐时初这番话,她反而更气了,毕竟能养出陈永这种看人不顺眼就要把人撞死的儿子,她能是什么好人? 不过不管她是撒泼打滚咒骂还是痛哭流涕哀求,唐时初和周展都无动于衷,等保安来了之后,就直接让保安处理了。 唐时初拉着周展走在校道上,叹了口 气说:「我都救了你两次了,你说你怎么就这么倒霉呢?下次陈永他妈妈要是还来,你直接让人去找保安,别跟她吵。」 「知道了。」周展低声回道,「这次我也没想跟她吵,是她抓着我不放。」 「哦对,忘了你腿还瘸着。」唐时初忍不住笑了,问他,「那你下次出门要不要我去你楼下接?」 周展脸一黑,连忙拒绝了:「不用。」 「哎,前面那不是周展吗?」忽然一声低语从身后传来,一位男同学看着周展和唐时初的声音,窃笑着说,「刚刚周展真像个小媳妇啊,躲在那女生身后,乖乖地让人家给他出头……」 「嘻嘻……那女生就是把他从陈永的车前救了他一命的人……这救命之恩,得以身相许了啊……哈哈……」另一个男同学也附和道。 这两人离周展和唐时初并不太远,说话也不算很小声,周展和唐时初都听见了,唐时初也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而周展则脸又红透了,抓住拐杖的手手背青筋都冒了出来,他转过头,恶狠狠地瞪了一眼身后那两个男同学。 不料那两个男同学不但没有被正主发现说人小话的慌张,反倒还笑嘻嘻地跑远了,对周展挥挥手说:「周展,加油!我们支持你对救命恩人以身相许!」 「哈哈……」这回唐 时初是真的忍不住了,被这两个活宝同学逗得大笑起来。 「你笑什么?难道真的希望我对你以身相许?」周展虽然努力维持表面的平静,却依旧有些恼羞成怒地问唐时初。 唐时初连忙收敛笑容,摇摇头:「没有没有!我哪敢玷污周大哥纯洁的身心……」 周展被她这话噎得脸又一红,让原本绷得紧紧的俊脸都少了威严。 周展动了动自己手里的拐杖,威胁似的瞪了她一眼,唐时初连忙用手往嘴边做了个拉拉链的动作,示意自己不会再说话了。 两人之间恢复了平静,但周展内心却有些平静不下来,想起之前唐时初给自己出头对上陈永妈妈的模样,诡异地居然真的有种心安以及心动的感觉,可明明自己才是年纪大的那个人,难道他也不可免俗地受了吊桥效应的影响? 1437、拒绝被配平的人生(12) 自从周展度过了死劫,唐时初跟李曼妍逐渐疏远之后,时间就过得特别快,眨眼间唐时初的研究生考试就过了初试,这并不意外,毕竟她自己学习能力从来不差,更何况还有周展这个学长帮忙。 正当唐时初抓紧时间准备复试的时候,消失在她生活中已久的李曼妍忽然出现了,这回她比上次来更狼狈了,一看见唐时初九抓着她的手哭得不能自已。 因为很久没关注世界剧情的发展了,所以唐时初一时有些茫然,不知道李曼妍和蓝纪高的恋情故事已经发展到哪个阶段,她干脆直接问当事人了:「蔓延,你怎么哭得这么伤心?难道是蓝纪高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 「呜呜……他怎么能这么对我?我都怀了他的孩子,他还要跟别的女人一起去吃饭……」李曼妍伤心欲绝地哭诉。 原来已经到怀孕流产的剧情了吗?唐时初顿时精神一震!她现在随时都可能流产,可千万不要是在自己面前流,免得沾上一身屎,被蓝纪高迁怒到自己身上,这是非常有可能的,毕竟古早文的霸总在事关女主的事情上理智就会出走,一旦发生什么事,那倒霉的就是女主身边的人。 「蔓延你说什么?你都怀孕了?」唐时初做出震惊的模样,「蓝纪高怎么当人男朋友的?你都怀孕了,他不应该马上跟你结婚吗?难道他想让孩子生下来当私生子?」 李曼妍听见唐时初这话,哭得更伤心了:「他现在还不知道我怀孕的事,我还没有告诉他。」 「为什么不告诉他?他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啊,不管你生不生,都得让他知道吧?」唐时初简直想拧开她的脑袋,虽然说女人的生育权在自己手里,但作为孩子的另一个基因提供者,他总不能在这件事上隐身吧? 「可是、可是我和他的感情都得不到他家里人的肯定,我怀孕了,他妈妈一定会认为我是携子上位,逼他们接受我……」李曼妍继续哭哭啼啼。 唐时初一脸地恨铁不成钢,说:「孩子都在你肚子里了,你还在纠结他家人接不接受你?难道不是孩子更重要?为了孩子——你们爱情的结晶,你就算承担一时的误解又怎么样?这都是为了你们之间的真爱啊!况且等孩子生下来了,你有大把时间去慢慢打消蓝纪高家人心中的芥蒂……你不觉得,有一个活生生的、可爱又软萌的孩子更容易让他们心软,从而接受你吗?」 唐时初这话果然让李曼妍都忘了继续哭泣,她满脸希冀地看着唐时初:「蓝伯母他们真的会因为孩子接受我吗?」 「会的,只是时间长短而已。」唐时初十分笃定地回答她,在原世界剧情里不就这样吗? 「不过在这之前,就算他们继续刁难你,你也要忍受,毕竟这是必经之路,而且你这是为了你的爱情、你的孩子在忍辱负重,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值得的。」唐时初真诚地劝说她。 原世界剧情里,李曼妍第一次怀孕的孩子流产了,但唐时初那么善良,不忍心让一个无辜的胎儿就这么没了,既然都是男女主的爱情的结晶,那就生下来呗,反正不用她来养。 李曼妍被唐时初的话打动了,似乎看到了自己凭借着孩子终于得到蓝家人承认的美好未来……母凭子贵自古以来就有,且有效,她为什么不能用呢? 于是她转悲为喜,说:「时初,你说得对,现在我肚子的孩子才是最重要的,至于纪高跟其他女人吃饭的事,我暂时可以不去计较,我知道他是爱我的,只是被妈***着去的。」 蓝时初很想翻白眼,既然你都知道蓝纪高是被妈***着去跟其他女人约会,那你刚刚来找我哭什么? 「既然你都想通了,那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告诉蓝纪高你怀孕的事啊!」唐时初提醒她。 「哦对对!」李曼妍于 是立马拿起手机给蓝纪高打电话,不过打了好几分钟,都没有人接,于是她变得着急起来。 「纪高不接我电话,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李曼妍急得团团转,对唐时初说,「时初,纪高电话打不通,我担心他,先走了啊……」 说完她就拎着包快步如飞又离开了。 她一走,唐时初就大大松了口气,总算把这个烫手山芋送走了。 唐时初不知道接下来还会不会按照原世界剧情发展,李曼妍的孩子能不能保住,但只要流产的事不发生在她面前就行了,说她冷漠也好、无情也罢,她承认她就是这么铁石心肠。 在原本的世界发展中,李曼妍的孩子是自己流掉的,她怨愤蓝纪高跟其他女人约会吃饭的事,跟蓝纪高大吵了几次,心中抑郁痛苦,吃不好睡不好,身体状况很差,在某天突然肚子一痛流了很多血,孩子就流掉了。 那时候又是原主这个冤大头在身边,被她流的一地血吓个半死,强忍着恐惧把她送去了医院,又任劳任怨地照顾了流产的她大半个月,等到蓝纪高得知李曼妍流产赶来医院表演了一番虐恋情深,原主又得充当灭火器和粘合剂,调解他们俩的感情,帮他们解除误会…… 真是红娘都没她这么敬业,不但给人家当倒贴免费保姆,还在人家的爱 情里当助攻,啧啧,可惜好人没好报,依旧是人家的踏脚石。 「你今天很高兴?」周展看见唐时初眉眼弯弯,嘴边的小梨涡都若隐若现,便问道,「在笑什么?」 「我在笑吗?」唐时初摸了摸自己的脸,摸到自己嘴角,果然一直弯着,顿时笑得更灿烂了,「我高兴得这么明显吗?」 周展点了点头:「发生什么好事了?」 「是有好事,世界上又要有一个爱情结晶诞生了,这不值得高兴吗?」唐时初回答道,有些事情,是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李曼妍在不同的时间有了不同的孩子,还能如愿以偿吗? 这个时候,她跟蓝纪高的感情才刚经历了一点挫折,后面的一系列磨难都还没发生呢,他们之间的感情还没那么深刻,蓝纪高对她的执着和非她不可还并没有在蓝家人面前表现出来,她就怀孕了,能让蓝家人改观?怕不是弄巧成拙,反倒火上添油了。 1442、拒绝被配平的人生(17) 周展被院长挑明了心思,有些脸热,但还是坦然地点了点头:「她还不知道。」 「既然有心思,那你就抓紧点,小心拖来拖去,小初就被别人先下手为强了。」院长一脸恨铁不成钢地说道,「到时候你哭都没地方哭。」 「我不知道她喜不喜欢我。」周展不太自信,他平时实在看不出唐时初到底喜不喜欢自己,因此才迟疑着不敢表明自己的心意。 「那还用说,她肯定喜欢啊。」院长白了他一眼,说,「真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之前她对你没心思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就算你照顾了她不少,她虽然感激,但跟你却客气有余而亲近不足,但这次回来,她对你的态度不是变了?都能对你开玩笑和撒娇了,一点都不客气。」 「她这难道不是把我当好朋友的表现吗?」周展有些迷茫。 「好朋友努努力不就变成男女朋友了?」院长理直气壮地说道,「你再试探试探,说不定就成了,但你要是再不出手,她就被别人抢走了,我不信小初上大学之后会没有人追。」 周展听见院长这话,果然想起之前他去找唐时初的时候,有好几次都真巧碰到她在和男同学说话,那时候他还没觉得有什么,只以为是普通同学之间的交际,但现在一回想,那些男同学面对唐时初的时候都红着脸的啊,周展这才反应过来,那明显是对唐时初有好感的男同学。 这下子周展立刻就有了紧迫感,他一脸严肃地对院长说:「我不会继续拖延下去了。」 「那就好,哈哈,以后你和小初在一起,还可以带着你们的孩子来看我啊。」院长听见他这话,高兴得合不拢嘴。 周展俊脸上的红晕更深了些,但还是腼腆地说道:「会有这么一天的。」 「那我就等着了……」院长哈哈大笑,拍拍周展的肩膀。 唐时初带着行李走了出来,听见院长的笑声,便问:「院长,你和周展说什么呢?这么高兴?」 「说好事啊。」院长朝她挥挥手。 「什么好事?」唐时初追问。 「你去问小展。」院长揶揄地看着她说道。 两人跟院长告别,出了院门,唐时初便问周展了:「刚刚你和院长说什么了?」 周展轻咳了一声,说:「说我们在学校里的事。」 「我们学校的事有什么高兴得?还说是好事?」唐时初一脸莫名其妙。 周展看着她快拧成麻花的漂亮双眉,说:「等我回了学校再告诉你。」 「啊?要不要这么神秘啊?就不能现在告诉我?」唐时初好奇心得不到满足,便双眼巴巴地看着他。 周展狠了狠心,现在并不是告白的好时机,因此摇头说道:「乖,回去再告诉你,现在不合适。」 唐时初见装可怜都没能让他妥协,便气得瞪了他一眼,甩开他自己跑去安检了,周展连忙跟上。 幸好两人的车票是买在一起的,要不然上了高铁,他们还不一定能找到对方。 「别生气了。」周展看着还不高兴的唐时初,轻声说道。 「嗯哼,谁生气了?我只是有点困了而已,今天起得太早。」唐时初说道,孤儿院的孩子起床比较早,她当然也不能睡懒觉。 「那你要不要挨着我的肩膀睡一觉?等到了我再叫醒你。」周展向她示意靠着自己的肩膀。 唐时初看向他的肩膀,慢慢地靠在了上面。她以为这人看着这么瘦,肩膀肯定都是骨头咯人,却没想到他肩膀挺宽,虽然瘦却依旧有柔韧结实的肌肉,靠着还挺舒服。 唐时初心里这么想着,很快就陷入了睡眠之中。 周展小心地转了一下身子,让唐时初的 脑袋更深地埋在他的颈窝里,让她睡得更舒服些。 唐时初带着馨香的发丝扫在他的颈部皮肤上,引起他一阵颤栗,轻柔的呼吸声在他耳边响起,一阵一阵的,让他的心跳声渐渐与她的呼吸同频起来。 周展清晰地感受到肩膀上来自唐时初脸颊的温热和柔软,他忍不住微微侧头,看向自己颈边的唐时初。 唐时初那双平时清凌凌黑白分明的眼睛已经紧紧闭上,一对纤长卷翘的睫毛一动不动,挺拔的鼻梁下是饱、满红润的双唇…… 周展看着看着,便恍惚中觉得那双唇格外诱人,引得他忍不住想亲下去,已经快要触碰到她的唇了,周展却猛地惊醒过来,找回了自己的理智。 反应过来自己居然被沉睡的唐时初吸引了之后,周展立刻脸热起来,有些紧张,又有些无措,他懊恼自己怎么像个登徒子,居然想趁唐时初睡着占她的便宜,还怀疑起自己的定力来…… 心跳已经失控的周展连忙按了按自己的胸口,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但喜欢的人这么亲密地靠着自己,他实在无法冷静。 无奈地叹息了一声,周展已经确定自己真的是栽在唐时初身上了,他眼神柔和地看着睡得一塌糊涂,什么也不知道的人,抬起手,用手指轻轻地按在了唐时初的唇上。 唐时初动了动,却没有醒过来,周展揽着她,柔声说道:「继续睡吧,还没到。」于是唐时初又继续安然睡了过去。 周展低头亲在了她眉间,紧紧搂住了她,让她睡得更安稳。 唐时初是在周展的轻声呼喊中清醒的,她这一觉睡得太沉,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愣愣地看着周展。 「到站了,我们该走了。」周展给她揉了揉太阳穴,一只手牵着她,另一只手把两人的行李提起来,幸好行李并不多,他还能提得动。 唐时初被他牵着走了几步才彻底清醒过来,连忙要拿自己的行李,说:「不好意思,我睡糊涂了,行李我自己来拿吧。」 「不用,我拿得了。」周展牵着她的手被松开了,有些失望。 唐时初毫无所觉,她丝毫不知道周展心里的纠结,大咧咧地从他手里抢过自己的行李,还说:「自己的事自己做,我怎么能麻烦你呢。」 周展哭笑不得,他还想在唐时初面前展示一下自己的绅士风度呢。 1436、拒绝被配平的人生(11) 唐时初最后还是把李曼妍劝说回了公司,还让她多忍忍,别真的辞职,就当是为了蓝纪高也应该坚持下去…… 一如原主那辈子,李曼妍看着她在婚姻的泥淖中挣扎,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想离婚,却被她一番巧舌如簧的劝说打消了离婚的念头一样。 唐时初跟周展约好去图书馆,在去他宿舍楼下的时候便看见一堆人围在一起,吵吵嚷嚷 十分热闹。 她走近一看,发现人群中心居然是周展和一个衣着富贵的中年女人。 「你又没什么事!为什么不肯原谅我儿子?就写个谅解书,根本花费不了你多长时间,你为什么不答应?」中年女人死死抓住周展的胳膊,咄咄逼人地质问。 「放开我!」周展使劲想甩开女人的手,奈何他现在脚的扭伤还没好,是半个残废,那女人力气又大,还蛮不讲理,所以他气得脸都红了也没法挣脱。 「你不答应我我就不放!」中年女人理直气壮地喊道,「你想要多少钱才肯写谅解书?十万行不行?二十万!二十万还不肯?我劝你别太贪心……」 「给多少钱我都绝不会原谅你儿子。」周展咬牙切齿,丝毫不准备妥协。 「这位阿姨,你也太离谱了吧?陈永差点把周展撞死了,你还来要求他原谅你儿子?太过分了!」围观的一位同学看不过眼了,帮周展说话。 「那不是没撞死吗?他现在就一点扭伤,娇气什么?周展,你作为一个大男人就不能宽容一点?我儿子只是一时冲动,太气愤了才会想撞你。再说了,要不是你勾搭他女朋友,他会这么鲁莽?」陈永的妈妈说着说着反倒怪起周展来了,「说到底还是怪你不检点!给我儿子戴绿帽,我儿子能不生气?你要是还有良心就必须原谅陈永!」 周展薄唇抿得紧紧的,一张俊朗的脸上怒气腾升,他闭了闭眼,刚想要开口,忽然一只手抓上他另一只胳膊,一阵巨力传来,他顺着那股力气转了一圈,便成功挣脱了陈永妈妈的手。 「唐时初!」周展刚一站稳,便看见又是唐时初帮了他,唐时初为了帮他站稳,另一只手还扶在了他劲瘦的腰上。 「还挺结实……」唐时初嘟囔了一声,手还情不自禁地捏了一下周展的腰,周展顿时腾地一下,一张俊脸红成了熟透的苹果。 「你干嘛?」陈永的妈妈眼见自己手中的「人质」救走了,又想扑上去重新抓住周展,然而唐时初怎么可能会给她这个机会? 她手从周展腰上收回,迅速按在了陈永妈妈的肩膀上,于是不管她如何挣扎,再也无法朝周展走一步了。 「小姑娘,我劝你别多管闲事,快放开我!」陈永妈妈气愤地瞪着唐时初说道。 「这闲事我管定了,阿姨,那天要不是我动作迅速救了周展,周展就真的死在你儿子车轮底下了,那你儿子现在就是杀人犯而不是杀人未遂了。」唐时初轻飘飘地对她说道,「还有,你就别想得到周展的谅解书了,他不请求法官从重处罚你儿子,你就该偷笑了,毕竟你儿子是个渣滓,但周展可是能影响国家未来的明日之星。」 「谁能帮个忙,去把保安叫来,把这位女士带走?」唐时初朝围观的群众问道。 「已经有人去喊了。」有人回答。 「那就谢谢了。」唐时初朝回答的人笑笑。 陈永的妈妈自然不可能轻易被唐时初说服,听见唐时初这番话,她反而更气了,毕竟能养出陈永这种看人不顺眼就要把人撞死的儿子,她能是什么好人? 不过不管她是撒泼打滚咒骂还是痛哭流涕哀求,唐时初和周展都无动于衷,等保安来了之后,就直接让保安处理了。 唐时初拉着周展走在校道上,叹了口 气说:「我都救了你两次了,你说你怎么就这么倒霉呢?下次陈永他妈妈要是还来,你直接让人去找保安,别跟她吵。」 「知道了。」周展低声回道,「这次我也没想跟她吵,是她抓着我不放。」 「哦对,忘了你腿还瘸着。」唐时初忍不住笑了,问他,「那你下次出门要不要我去你楼下接?」 周展脸一黑,连忙拒绝了:「不用。」 「哎,前面那不是周展吗?」忽然一声低语从身后传来,一位男同学看着周展和唐时初的声音,窃笑着说,「刚刚周展真像个小媳妇啊,躲在那女生身后,乖乖地让人家给他出头……」 「嘻嘻……那女生就是把他从陈永的车前救了他一命的人……这救命之恩,得以身相许了啊……哈哈……」另一个男同学也附和道。 这两人离周展和唐时初并不太远,说话也不算很小声,周展和唐时初都听见了,唐时初也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而周展则脸又红透了,抓住拐杖的手手背青筋都冒了出来,他转过头,恶狠狠地瞪了一眼身后那两个男同学。 不料那两个男同学不但没有被正主发现说人小话的慌张,反倒还笑嘻嘻地跑远了,对周展挥挥手说:「周展,加油!我们支持你对救命恩人以身相许!」 「哈哈……」这回唐 时初是真的忍不住了,被这两个活宝同学逗得大笑起来。 「你笑什么?难道真的希望我对你以身相许?」周展虽然努力维持表面的平静,却依旧有些恼羞成怒地问唐时初。 唐时初连忙收敛笑容,摇摇头:「没有没有!我哪敢玷污周大哥纯洁的身心……」 周展被她这话噎得脸又一红,让原本绷得紧紧的俊脸都少了威严。 周展动了动自己手里的拐杖,威胁似的瞪了她一眼,唐时初连忙用手往嘴边做了个拉拉链的动作,示意自己不会再说话了。 两人之间恢复了平静,但周展内心却有些平静不下来,想起之前唐时初给自己出头对上陈永妈妈的模样,诡异地居然真的有种心安以及心动的感觉,可明明自己才是年纪大的那个人,难道他也不可免俗地受了吊桥效应的影响? 1437、拒绝被配平的人生(12) 自从周展度过了死劫,唐时初跟李曼妍逐渐疏远之后,时间就过得特别快,眨眼间唐时初的研究生考试就过了初试,这并不意外,毕竟她自己学习能力从来不差,更何况还有周展这个学长帮忙。 正当唐时初抓紧时间准备复试的时候,消失在她生活中已久的李曼妍忽然出现了,这回她比上次来更狼狈了,一看见唐时初九抓着她的手哭得不能自已。 因为很久没关注世界剧情的发展了,所以唐时初一时有些茫然,不知道李曼妍和蓝纪高的恋情故事已经发展到哪个阶段,她干脆直接问当事人了:「蔓延,你怎么哭得这么伤心?难道是蓝纪高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 「呜呜……他怎么能这么对我?我都怀了他的孩子,他还要跟别的女人一起去吃饭……」李曼妍伤心欲绝地哭诉。 原来已经到怀孕流产的剧情了吗?唐时初顿时精神一震!她现在随时都可能流产,可千万不要是在自己面前流,免得沾上一身屎,被蓝纪高迁怒到自己身上,这是非常有可能的,毕竟古早文的霸总在事关女主的事情上理智就会出走,一旦发生什么事,那倒霉的就是女主身边的人。 「蔓延你说什么?你都怀孕了?」唐时初做出震惊的模样,「蓝纪高怎么当人男朋友的?你都怀孕了,他不应该马上跟你结婚吗?难道他想让孩子生下来当私生子?」 李曼妍听见唐时初这话,哭得更伤心了:「他现在还不知道我怀孕的事,我还没有告诉他。」 「为什么不告诉他?他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啊,不管你生不生,都得让他知道吧?」唐时初简直想拧开她的脑袋,虽然说女人的生育权在自己手里,但作为孩子的另一个基因提供者,他总不能在这件事上隐身吧? 「可是、可是我和他的感情都得不到他家里人的肯定,我怀孕了,他妈妈一定会认为我是携子上位,逼他们接受我……」李曼妍继续哭哭啼啼。 唐时初一脸地恨铁不成钢,说:「孩子都在你肚子里了,你还在纠结他家人接不接受你?难道不是孩子更重要?为了孩子——你们爱情的结晶,你就算承担一时的误解又怎么样?这都是为了你们之间的真爱啊!况且等孩子生下来了,你有大把时间去慢慢打消蓝纪高家人心中的芥蒂……你不觉得,有一个活生生的、可爱又软萌的孩子更容易让他们心软,从而接受你吗?」 唐时初这话果然让李曼妍都忘了继续哭泣,她满脸希冀地看着唐时初:「蓝伯母他们真的会因为孩子接受我吗?」 「会的,只是时间长短而已。」唐时初十分笃定地回答她,在原世界剧情里不就这样吗? 「不过在这之前,就算他们继续刁难你,你也要忍受,毕竟这是必经之路,而且你这是为了你的爱情、你的孩子在忍辱负重,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值得的。」唐时初真诚地劝说她。 原世界剧情里,李曼妍第一次怀孕的孩子流产了,但唐时初那么善良,不忍心让一个无辜的胎儿就这么没了,既然都是男女主的爱情的结晶,那就生下来呗,反正不用她来养。 李曼妍被唐时初的话打动了,似乎看到了自己凭借着孩子终于得到蓝家人承认的美好未来……母凭子贵自古以来就有,且有效,她为什么不能用呢? 于是她转悲为喜,说:「时初,你说得对,现在我肚子的孩子才是最重要的,至于纪高跟其他女人吃饭的事,我暂时可以不去计较,我知道他是爱我的,只是被妈***着去的。」 蓝时初很想翻白眼,既然你都知道蓝纪高是被妈***着去跟其他女人约会,那你刚刚来找我哭什么? 「既然你都想通了,那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告诉蓝纪高你怀孕的事啊!」唐时初提醒她。 「哦对对!」李曼妍于 是立马拿起手机给蓝纪高打电话,不过打了好几分钟,都没有人接,于是她变得着急起来。 「纪高不接我电话,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李曼妍急得团团转,对唐时初说,「时初,纪高电话打不通,我担心他,先走了啊……」 说完她就拎着包快步如飞又离开了。 她一走,唐时初就大大松了口气,总算把这个烫手山芋送走了。 唐时初不知道接下来还会不会按照原世界剧情发展,李曼妍的孩子能不能保住,但只要流产的事不发生在她面前就行了,说她冷漠也好、无情也罢,她承认她就是这么铁石心肠。 在原本的世界发展中,李曼妍的孩子是自己流掉的,她怨愤蓝纪高跟其他女人约会吃饭的事,跟蓝纪高大吵了几次,心中抑郁痛苦,吃不好睡不好,身体状况很差,在某天突然肚子一痛流了很多血,孩子就流掉了。 那时候又是原主这个冤大头在身边,被她流的一地血吓个半死,强忍着恐惧把她送去了医院,又任劳任怨地照顾了流产的她大半个月,等到蓝纪高得知李曼妍流产赶来医院表演了一番虐恋情深,原主又得充当灭火器和粘合剂,调解他们俩的感情,帮他们解除误会…… 真是红娘都没她这么敬业,不但给人家当倒贴免费保姆,还在人家的爱 情里当助攻,啧啧,可惜好人没好报,依旧是人家的踏脚石。 「你今天很高兴?」周展看见唐时初眉眼弯弯,嘴边的小梨涡都若隐若现,便问道,「在笑什么?」 「我在笑吗?」唐时初摸了摸自己的脸,摸到自己嘴角,果然一直弯着,顿时笑得更灿烂了,「我高兴得这么明显吗?」 周展点了点头:「发生什么好事了?」 「是有好事,世界上又要有一个爱情结晶诞生了,这不值得高兴吗?」唐时初回答道,有些事情,是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李曼妍在不同的时间有了不同的孩子,还能如愿以偿吗? 这个时候,她跟蓝纪高的感情才刚经历了一点挫折,后面的一系列磨难都还没发生呢,他们之间的感情还没那么深刻,蓝纪高对她的执着和非她不可还并没有在蓝家人面前表现出来,她就怀孕了,能让蓝家人改观?怕不是弄巧成拙,反倒火上添油了。 1442、拒绝被配平的人生(17) 周展被院长挑明了心思,有些脸热,但还是坦然地点了点头:「她还不知道。」 「既然有心思,那你就抓紧点,小心拖来拖去,小初就被别人先下手为强了。」院长一脸恨铁不成钢地说道,「到时候你哭都没地方哭。」 「我不知道她喜不喜欢我。」周展不太自信,他平时实在看不出唐时初到底喜不喜欢自己,因此才迟疑着不敢表明自己的心意。 「那还用说,她肯定喜欢啊。」院长白了他一眼,说,「真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之前她对你没心思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就算你照顾了她不少,她虽然感激,但跟你却客气有余而亲近不足,但这次回来,她对你的态度不是变了?都能对你开玩笑和撒娇了,一点都不客气。」 「她这难道不是把我当好朋友的表现吗?」周展有些迷茫。 「好朋友努努力不就变成男女朋友了?」院长理直气壮地说道,「你再试探试探,说不定就成了,但你要是再不出手,她就被别人抢走了,我不信小初上大学之后会没有人追。」 周展听见院长这话,果然想起之前他去找唐时初的时候,有好几次都真巧碰到她在和男同学说话,那时候他还没觉得有什么,只以为是普通同学之间的交际,但现在一回想,那些男同学面对唐时初的时候都红着脸的啊,周展这才反应过来,那明显是对唐时初有好感的男同学。 这下子周展立刻就有了紧迫感,他一脸严肃地对院长说:「我不会继续拖延下去了。」 「那就好,哈哈,以后你和小初在一起,还可以带着你们的孩子来看我啊。」院长听见他这话,高兴得合不拢嘴。 周展俊脸上的红晕更深了些,但还是腼腆地说道:「会有这么一天的。」 「那我就等着了……」院长哈哈大笑,拍拍周展的肩膀。 唐时初带着行李走了出来,听见院长的笑声,便问:「院长,你和周展说什么呢?这么高兴?」 「说好事啊。」院长朝她挥挥手。 「什么好事?」唐时初追问。 「你去问小展。」院长揶揄地看着她说道。 两人跟院长告别,出了院门,唐时初便问周展了:「刚刚你和院长说什么了?」 周展轻咳了一声,说:「说我们在学校里的事。」 「我们学校的事有什么高兴得?还说是好事?」唐时初一脸莫名其妙。 周展看着她快拧成麻花的漂亮双眉,说:「等我回了学校再告诉你。」 「啊?要不要这么神秘啊?就不能现在告诉我?」唐时初好奇心得不到满足,便双眼巴巴地看着他。 周展狠了狠心,现在并不是告白的好时机,因此摇头说道:「乖,回去再告诉你,现在不合适。」 唐时初见装可怜都没能让他妥协,便气得瞪了他一眼,甩开他自己跑去安检了,周展连忙跟上。 幸好两人的车票是买在一起的,要不然上了高铁,他们还不一定能找到对方。 「别生气了。」周展看着还不高兴的唐时初,轻声说道。 「嗯哼,谁生气了?我只是有点困了而已,今天起得太早。」唐时初说道,孤儿院的孩子起床比较早,她当然也不能睡懒觉。 「那你要不要挨着我的肩膀睡一觉?等到了我再叫醒你。」周展向她示意靠着自己的肩膀。 唐时初看向他的肩膀,慢慢地靠在了上面。她以为这人看着这么瘦,肩膀肯定都是骨头咯人,却没想到他肩膀挺宽,虽然瘦却依旧有柔韧结实的肌肉,靠着还挺舒服。 唐时初心里这么想着,很快就陷入了睡眠之中。 周展小心地转了一下身子,让唐时初的 脑袋更深地埋在他的颈窝里,让她睡得更舒服些。 唐时初带着馨香的发丝扫在他的颈部皮肤上,引起他一阵颤栗,轻柔的呼吸声在他耳边响起,一阵一阵的,让他的心跳声渐渐与她的呼吸同频起来。 周展清晰地感受到肩膀上来自唐时初脸颊的温热和柔软,他忍不住微微侧头,看向自己颈边的唐时初。 唐时初那双平时清凌凌黑白分明的眼睛已经紧紧闭上,一对纤长卷翘的睫毛一动不动,挺拔的鼻梁下是饱、满红润的双唇…… 周展看着看着,便恍惚中觉得那双唇格外诱人,引得他忍不住想亲下去,已经快要触碰到她的唇了,周展却猛地惊醒过来,找回了自己的理智。 反应过来自己居然被沉睡的唐时初吸引了之后,周展立刻脸热起来,有些紧张,又有些无措,他懊恼自己怎么像个登徒子,居然想趁唐时初睡着占她的便宜,还怀疑起自己的定力来…… 心跳已经失控的周展连忙按了按自己的胸口,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但喜欢的人这么亲密地靠着自己,他实在无法冷静。 无奈地叹息了一声,周展已经确定自己真的是栽在唐时初身上了,他眼神柔和地看着睡得一塌糊涂,什么也不知道的人,抬起手,用手指轻轻地按在了唐时初的唇上。 唐时初动了动,却没有醒过来,周展揽着她,柔声说道:「继续睡吧,还没到。」于是唐时初又继续安然睡了过去。 周展低头亲在了她眉间,紧紧搂住了她,让她睡得更安稳。 唐时初是在周展的轻声呼喊中清醒的,她这一觉睡得太沉,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愣愣地看着周展。 「到站了,我们该走了。」周展给她揉了揉太阳穴,一只手牵着她,另一只手把两人的行李提起来,幸好行李并不多,他还能提得动。 唐时初被他牵着走了几步才彻底清醒过来,连忙要拿自己的行李,说:「不好意思,我睡糊涂了,行李我自己来拿吧。」 「不用,我拿得了。」周展牵着她的手被松开了,有些失望。 唐时初毫无所觉,她丝毫不知道周展心里的纠结,大咧咧地从他手里抢过自己的行李,还说:「自己的事自己做,我怎么能麻烦你呢。」 周展哭笑不得,他还想在唐时初面前展示一下自己的绅士风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