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华夏军阅兵结束,李枫决定南征南明。
自崇祯帝上吊自尽后,福王朱由崧在武昌被左良玉拥立为帝。与此同时,江北四镇也表示拥护福王登基称帝。
黄得功,号虎山,明末开原卫人,军中号黄闯子,官至太傅、左柱国,封靖国公。
黄得功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单亲家庭中,十二岁时,他趁母亲熟睡时偷喝了家里的酒。
母亲醒后,发现酒没了,就要打他。这时,黄得功微笑道:“不就是一点酒吗,这有何难?”
母亲听后更愤怒了,毕竟以他们家的经济情况,酒是一个奢侈品,不能随便买。
结果,母亲还没有发飙,就看见黄得功拿着一把刀出门了。
天呀,你这是要干什么?
莫非,要去打劫不成!
殊不知,黄母完全想错了。
打劫,这个不能;杀敌建功,这才是正路。
黄得功并非要去打劫,而是选择了从军杀敌建功。
当时,正值明朝与女真人打仗,黄得功自愿参军,上阵杀敌。
年仅十二岁的他剁了两个女真人,带着五十两的赏银回家了。回家后,黄得功把银子交给母亲,道:“儿以之偿酒也。”
长大成人后,黄得功正式参军,成了一名保家卫国的大明勇士。
他打仗勇猛无比,人称黄闯子,寓意“天不怕,地不怕,只身闯天涯”。
黄得功还擅长射箭,史称他“尝命小卒以金锣戴额上,射之,百发百中,而人不伤”。
除了打仗不要命,擅长射箭外,黄得功使用的兵器都跟别人不一样。他喜欢使用一条铁鞭,就靠这条鞭子打天下。
每次杀敌时,因为杀的人太多了,铁鞭上沾满了血迹,血水干后,把他的手都粘住了。他要用水洗很久,才能把手拿出来。可见其战斗时间之长,杀敌之多。。
当然,除了铁鞭外,黄得功其他兵器用得也不错,甚至不是兵器的东西,在他手里也能成为杀人工具。有一次,敌人来犯,黄得功一时间找不到武器,他就拿着两个驴蹄上战场,把敌人打得落花流水。
黄得功这段拿驴蹄战斗的历史,不是本人的胡编,而是史料的明确记载。
值响马,手提两驴蹄御,贼无不披靡。由是,勇名震远近。——《小腆纪传·二一卷》纵观二十四史,拿这种兵器上战场的人,貌似还没有发现第二人。
就这样,武艺超群,骁勇善战,再配上一个合适自己的时代,黄得功这样的人,不想成功都难。
这不,在很短的时间内,黄得功就官居庐州总兵,并得到了崇祯皇帝的接见。后来,黄得功来到江南,成了凤阳总督马士英的部下。
在江南期间,他与卢九德、刘良佐等人通力合作,一起抵御张献忠,并把后者杀得落荒而逃。
当时,起义军一听到黄得功的名号,都惊慌失措道:“走、走,黄家兵至矣。”可见黄得功带给他们的心理阴影。
再后来,明朝灭亡后,黄得功被卢九德蛊惑,逼迫上司马士英立朱由崧为帝,就此成了朱由崧的拥立之臣。
在四镇中,黄得功的兵马最少,但他却是一个精忠报国的将领。清军入侵时,其余三镇全部投降,只有黄得功尽职尽责,为这个王朝流尽了最后一滴血。
第二镇,高杰。
高杰,字英吾,陕西米脂人。他与李自成同乡,原是李自成重要的将领之一,后因一个女人,弃顺投明,成为明朝的将领。
原来,李自成的妻子邢氏精明能干,不仅文武双全,还擅长管理军需。
当时,高杰负责管理军队粮饷,与邢氏常有往来,一来二去,两人互生情愫,高杰成功地给李自成戴上了绿帽子。
干了这种事情后,高杰也慌了,他害怕李自成杀了自己,最终决定带着邢氏逃跑。他们投降了明朝,与李自成分道扬镳,成为仇敌。
投降明朝后,高杰立刻被任命为先锋。面对高杰的进攻,李自成无力反击,被杀得大败,还差点丢了性命。
后来,李自成势力逐渐壮大,许多明朝将领都选择投降,但高杰誓死不降。为了躲避李自成的追杀,高杰选择了逃难,他从陕西逃到山西,又从山西逃到山东,最后从山东一路南下,直奔南方而来。
由于是擅离职守,高杰没有任何粮饷,为了不饿死,只能选择烧杀抢掠。当然,为了不暴露身份,高杰把自己伪装成了农民军。然而,纸包不住火,高杰很快就暴露了,他也因此上了南方百姓的黑名单。
本来,像高杰这种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畏敌怯战的将领,必须严惩不贷,才能以儆效尤。
然而,当时天下大乱,任何政权都需要高杰这种有兵有将的人,因此,他成为一个香饽饽,成为众人拉拢的对象。
高杰来到南方后,马士英见他兵强马壮(兵三万,马骡九千),就有意拉拢他,把他划入自己麾下。
在一番讨价还价后,高杰投奔了马士英,成了南明的一名将领,奉命驻守徐州,抵御北方的敌人。
再后来,跟黄得功一样,在卢九德的忽悠下,高杰逼迫上司马士英立朱由崧为帝,就此成了朱由崧的又一个拥立之臣。
投奔了南明后,因为跟黄得功理念不同,所以这两个人互相交恶,一有风吹草动,这两人就能打起来。
这两人让史可法很是头疼,史可法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暂时化解了他们的矛盾。
虽然让史可法头疼,但在四镇中,高杰是唯一听从史可法命令的人。
因此,史可法非常重视高杰,把他当成南明的擎天一柱。
可惜的是,在清军攻打南明前夕,高杰中了敌人的诡计,惨死沙场。
高杰死后,他的部队群龙无首,也被史可法伤透了心,结果他们全部投降了清军,成为了鞑子南下的急先锋。
高杰遗部投降清军后,导致史可法无人可用,只能孤军守扬州,惨死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