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他娘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
陆则看了一眼,道:「鸡留着给叔炖汤吧,补补身子。」
许青延眨了眨眼,「哦」了一声,又说:「那今晚就吃兔子吧。」
可兔子更难处理,还得剥皮。许青延看着那只死的不能再死的兔子,眼皮子跳了跳,别说剥皮了,他连碰都不想碰。
陆则注意到他的窘态,拎起兔子道:「我来吧。」
许青延有些讪讪,留人吃饭还让人动手,实在不太像话。他说:「放那吧,先炒别的菜,等我娘回来再处理。」
陆则没听他的话,拿起一旁的刀,三下两除二就把皮剥了下来,完完整整。
陆则说:「兔子皮也可以留下来,拿去卖或者自己留着当个垫脚的都行。」
许青延看着他利索的动作,愣愣应好。
又见他把内脏掏空,许青延这才回过神来,忙道:「我来吧。」
陆则看了他一眼,没说话,但意思很明显。
许青延看着那光秃秃的兔子,的确是有些起鸡皮疙瘩,但总不能一直让客人动手。便伸出两根手指捏着兔子后腿,咬着牙清洗过后把它放在案板上,凭着感觉切成一块一块的。
陆则见他的动作,也没再说什么,径直坐下来烧锅。
都是男人,胆子练练就出来了,哪那么娇气。
柴火在灶膛里噼里啪啦地燃着,许青延忙来忙去,先炒了个白菜豆腐,又把萝蔔和家里剩下的腊肉放在一起炒,勉强也算个荤菜。最后把那兔子下锅,和土豆在一起炖,咕嘟咕嘟的,雾气瀰漫,遮住了视线。
陆则抬头看了一眼,恍然有些失神。
少年身形清瘦,五官透着雾气看得不甚清晰,摒弃掉周围的环境,陆则竟有种看到林之言的感觉。
少年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陆则顿了顿,神情有些疑惑。
「你尝尝熟了没。」许青延又重复了一遍,用筷子夹着一块兔肉递到他唇边。
陆则下意识想别过脸,又觉这样做有些奇怪,动作僵硬地咬了过来,嚼了两口,道:「熟了。」
许青延没烧过兔子,把握不好火候,本想自己尝尝,但客人在这儿显然不合适。闻言便问:「味道怎么样?」
陆则说:「挺好。」
「那就行。」许青延把筷子放下,又翻炒了两下,把盖子盖住继续闷着,对陆则说:「不用再烧了,余火焖一会就行。」
陆则闻言,把手里的干玉米棒子扔回旁边的柴火堆,起身拍了拍手。
许青延则是打开旁边的大锅,热气蒸腾间焖好的米饭香气也四溢出来。他拿过几个碗,每个碗里盛了些饭。陆则在旁边看着他,离得近了,少年的五官也能看得清清清楚楚。
不能说多精緻,却是越看越耐看的类型,五官带着些斯文的秀气。用这个词来形容男性可能有些不太合适,但思来想去,似乎也只有这个词最合适。
也难怪原主见了那么一面就上了心,用尽手段把人追到手。
这种和目前大众认知中的男子截然不同,带着久经薰陶的书卷气息,眉眼中满是韵味的少年,确实容易招惹那些人的注意。
陆则眉眼微偏,长得再好看也跟他没关系。
帮忙端着饭菜走到堂屋,夜色也将将要黑,正巧这个时候许母也回来了,见了陆则也是一愣,随即便笑了。
看到桌上的那一盆兔肉,她愣了愣,又想起厨房外面的那头羊,却也没多问什么,而是热情地招待陆则吃饭。
「家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就随便做了些。婶子不知道你今天来,不然肯定早点回来!不过青延的手艺也不错,你尝尝!」
陆则对许青延淡漠,对这种长辈态度却是温和,闻言笑着开口道:「青延是跟婶子学得,手艺自是不能差,这些菜比我在城里吃的都好。」
许母立即笑开了一张脸:「你喜欢就好,喜欢以后就多来婶子家,你自己一个人做不住饭,来婶子家也就是多添一双筷子的事儿,千万别客气。」
这种时候陆则自然不能说不败了人家的兴致,只笑着应好:「婶子以后别嫌我烦就成。」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席间许父问他以后有什么打算,陆则说:「明天去城里看看,有没有什么活计,总不能再像现在这么混下去了。」
许父点头道:「去城里好,你爸妈以前在那边留的都有些人脉,你去拜访拜访那些叔叔阿姨,说不准能找到个不错的工作。」
陆则笑:「只看看能不能碰碰运气了。」
许母说:「你人聪明,又有之前的基础,应该不难找个工作。」
之前的基础自然是指以前在厂里工作的基础。
陆则只笑了笑没说话,许父想了想又道:「去城里的话你想怎么去?天儿这么冷,还骑自行车?」
陆则自然不愿意,去县城一趟骑车也得一个多小时,夏天就算了,冬天实在冷。他问:「我看看明天村里有没有要去城里的牛车,顺便蹭一道。」
许父笑着说:「那就巧了,也不用牛车,村长家明天就去县城,晚上还回来,你明天就坐村长家的拖拉机去吧。」
他又看着许青延,道:「青延你明天也顺便去一趟吧,把你妈收的那些山货和我做的几个筐子也都带上,也省得以后再跑一趟。」